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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8 08: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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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琢磨先生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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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幽默的方式过一生

以幽默的方式过一生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以幽默的方式过一生作者:琢磨先生排版:Lucky Read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6-01ISBN:9787508673752本书由 中信联合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吾友琢磨

看完电影《天才捕手》,老婆在旁边酸溜溜地嘀咕了一句:“这不就是你和琢磨先生吗?”

嗯,还真像。

说句不好听的话,他是天才,我是捕手。说得再难听点儿,琢磨先生沦为今天这个样子,我居功至伟。

你们要相信,男人和男人之间是存在真爱的。

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恰逢我30岁生日,在广州火车站旁边的小宾馆。当然,我拽上了老婆保护我,毕竟是“勾搭”了那么久的网友约会,谁知道会发生点儿啥。

当时,琢磨先生以“郭城”的身份来广州讲课,主办方给他安排的那个住处最多一星半级,我打抱不平:“这怎么行?他可是著名的琢磨先生呀!”于是,自掏腰包,请他住了个五星级酒店,从此在他心中结结实实地扎下了研究财经的都有钱、任性这一刻板印象,也是为了诱骗他进入财经江湖而打响的第一枪。

其实,彼时的我在广州还买不起房,正望“房”兴叹呢!

认识我之前,他是发明了“四大名著”假想微博体的超级网红“琢磨先生”,众多明星大咖都是他的忠实粉丝。同时,他也是从业多年的资深企业培训师“郭城”,在这个领域已经做到了金字塔的最顶端,他的课往往要提前半年才能约到。

但他一直感慨并纠结于自己在线上和线下两个世界身份的断裂。

我轻描淡写地问了句:“如果努力活在一个世界呢?”《财经郎眼》脱口秀策划人、《功夫财经》当红掌门、新锐财经学者、中产阶级代言人。欢迎你,来到财经的世界!

琢磨先生这个天才也确实没让我这个心机捕手失望,他在财经江湖里肆虐着才华,刮起了妖风,闪耀着光芒。

子曰:“益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

王小胖子曰:“孔子曰得对。”

琢磨先生正是这样的益友良师。

他是博学多闻、达理知书的。他平时看的书,有叔本华、斯宾诺莎、康德、黑格尔,让我这个北大哲学专业毕业的“科班”都羞愧难当。当然,他也读《金瓶梅》,他自诩是银河系最懂西门庆和潘金莲的人——他是真懂,他从西门庆身上读出了企业管理和投资理财的方法论,也从潘金莲身上读出了人性,每次跟我聊起来都滔滔不绝,那份才华横溢,我是大大得服!

他是宽容待人、谦逊真诚的。知识分子都有些臭毛病:傲慢、偏执、自恋、目空一切……琢磨先生半点儿都没有。他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姿势很轻松,努力做一只低调自由的海绵,呼—吸—呼—吸—呼—吸。

他是正直善良、坚持原则的。正,不仅是人品,也是价值观。他写哲理,也写鸡汤;他洞悉女人心底的秘密,也深谱男人的焦虑彷徨;他的笔下有家财万贯,他的口中有毁誉忠奸;他常拾起思想的碎片,也总缝合理论的拼图。这一切的一切,都朝向光,朝向我认为本就应该朝向却被知识奸佞遮蔽的地方,那大概就是真理的模样。

琢磨先生有着超人的知识敏感,也有着把什么事情都能弄有趣的谜一样的杀手级本领,他生来就是属于互联网世界的。BBS(论坛)时代,他红过;微博时代,他红到紫;微信时代,他依然红着。他的才华,让他穿越了互联网时代各个品类的熊牛周期,历久弥香。

我愿意成就他,也乐意被他成就。

吾友琢磨,亦友亦师。王牧笛2017年3月26日于广州立春 万物复苏,莺啼燕舞

人生的路归纳起来无非两条:

一条用来实践,

就是正在走的这条;

一条用来遗憾,

没事想想就好了。人生中的选择

我曾经给朋友们出了一道选择题:假设不能兼得,以下三位候选人你会选择跟谁结婚?

A. Sex Partner(性伴侣,在一起激情四射);

B. Business Partner(商业伙伴,前途、钱财与名利无限);

C. Soulmate(精神伴侣,情感的愉悦)。

有人选B,自然就有A和C了,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钱买不到的东西。

有人说,跟C结婚,跟A和B暧昧。

有人说,选A你是张学良,选B你是邓文迪,选C你是杨振宁。

还有英语好的人说:“Find a soulmate, then teach him(or her) how to make love and business.”(寻找一个精神伴侣,然后教对方亲热和商业。)

当然也有人问:出题的能不能给个标准答案啊?

当然没有标准答案,如果这事有标准答案,人类就不会困扰这么多年了。我觉得思考这个问题本身才是最重要的,答案反而是其次的,因为自己能更好地了解自己内心的需要,才是这个问题最有价值的地方。

我个人觉得,选A是对身体本能负责,选B是对现实生活负责,选C是对爱情本身负责。

在详细解释我的观点之前,我们先看一下亚里士多德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亚里士多德说,人看重三件事:他们看重令人愉快的事情,有用的事情和本身卓越的事情。所以,人际交往有三种类型:一种是那些建立在快乐基础上的人际关系,像性爱慕、迷恋;一种是那些建立在功利基础上的关系,如生意关系、政治联盟,传统的婚姻很大程度上也是以功利关系为基础;还有一种是基于人本身优秀的人际关系,这是一种相互欣赏、互相尊重、相互亲善的友好关系。

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三种关系中只有第三种才能叫爱。而且,基于愉悦或功利的相互关系中,有一个取舍条件,这种关系是一种有来有往(quid pro quo)的贸易,本质上是一种交易关系,这种交易关系的背后不断让人思考公平的问题,所以是靠不住、不确定的。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选择C(soulmate)才是真正的爱情,或者叫纯粹的爱情。我同意这个判断,但是哲学家思考问题往往过于抽象,亚里士多德一生虽然试图在纵欲和禁欲中间寻求一个中道,却始终没有找到可行的路径。因为人生就是一个选择,顾此就会失彼,失之东隅就会收之桑榆。因此,选择前好好甄别,而后不必说后悔。

我们再想想别的事情,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有过这样的感觉:人生往往在一个不经意间,就会向另一个方向发展。

比如如果那天不赶早五分钟,就不会赶上那班地铁。如果赶不上那班地铁,就不会被旁边那个人踩了脚。如果不被旁边那个人踩了脚,就不会认识她。如果不认识她,她现在就不可能睡在自己身边。因此,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归咎于那天赶早了五分钟。

如果那一天不去那家公司面试,或者接到面试电话的时候因为正在开会而挂断,今天就不会在这间办公室,自己也不会在这个行业打拼。打拼了这么多年,尽是惆怅悔恨,皆是因为那天接了电话,答应了来面试。

如果那天不参加聚会,就不会有今天这么多的爱恨情仇。如果那天不买那只股票,自己就不会被套牢。

如果……

一想头都大了,无数只蝴蝶翩翩飞来,引发蝴蝶效应,随便一只扇动翅膀,人生都会有阵阵涟漪,就会导致无数种可能。

我想,人生的路归纳起来无非两条:一条用来实践,就是正在走的这条;一条用来遗憾,没事想想就好了。其实如果再给你一次选择,你依然会因为没有选择别的路而遗憾,因为人生不可能穷尽所有选择。

或许遗憾,注定是人生的一个永恒命题,所以人生不必遗憾,凡是发生的定是要发生的。既然自己选择了,就这样走下去,至于是晴空万里还是阴云密布,接受就好了,因为这是你的选择。甚至,连上帝都觉得,选择是人的终极自由。

经院哲学曾经一直解决不了一个问题:既然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为什么还会有亚当、夏娃被蛇诱惑犯错这件事?

如果上帝不知道亚当、夏娃会被蛇诱惑,那他就不是全知的。

如果上帝知道但无法阻止亚当、夏娃犯错误,那他就不是全能的。

如果上帝知道但不愿意去阻止亚当、夏娃犯错,那他就不是全善的。

一直到奥古斯丁,这位经院哲学家才解答:因为相对于亚当和夏娃犯错这件事来说,给他们犯错的权利和自由更重要,也就是人类的自由意志。

这样一说,也就推论出了上帝合法性的问题。这个推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人,具有选择的自由。不管是行善还是作恶,都是人类的自由。当中国哲学还在热衷于讨论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时候,西方哲学已经进入了更高的境界:人可以选择。换句话说,你可以选择善,也可以选择恶。

把选择这个话题推展出去,就衍生出无数个顾此失彼:一个创业的人可能觉得牺牲了亲情;一个全身心照顾孩子的母亲可能觉得埋没了自己事业上的才华;一个全面考虑的人可能觉得牺牲了实践而没有突出贡献。忙于工作,就牺牲了家庭;关注了家庭,就牺牲了工作的升迁机会。

所以,有所得必有所失。

但转念一想,这如果是自己的选择,只要得之心所想,失之情所愿,又有何妨呢?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得失问题,忙于事业的时间多,陪伴家人的时间就少;陪家人的时间多,忙于事业的时间就少;睡懒觉的时间多,看世界的时间就少;看世界的时间多,宅家里发呆的时间就少。

一个人的生活,全凭你看重什么。所以,何必羡慕别人得到什么?他得到而失去的,或许正是你失去所得到的。

回到前面那个问题上去,选择性伴侣也好,选择商业伙伴也罢,或者最终选择了精神伴侣,都是自己的选择,而旁观者其实很难指手画脚。只要自己愿意,不后悔,乐在其中就好。你看重的事情就去做,但要明白一点,选择的同时就意味着放弃。人生的路有很多条,选择自己想走的,其他的路当作风景,心里观赏一下就好。婚姻的问题,明白自己看重的,始终提醒自己,人无完人,但这个人身上的特质正是我最欣赏的,所以我爱她。

因为我明白一件事,人生两条路:一条用来实践,一条用来遗憾。所有的伟大,都源于一个勇敢的开始

我遇到过很多人跟我说要创业了,说“互联网+”的时代到来了,猪都能起飞,再不创业就来不及了。结果过几年又遇到他,还是在喋喋不休地聊自己创业的伟大梦想,我估计他聊完回家就洗洗睡了。这样的人可以称为职业梦想家。

我有个朋友,2007年就打算要买iPhone(苹果手机),后来听说要出新款,出来新款后听说又要出新款……现在依然拿着诺基亚,因为又听说iPhone 8快要发布了。当然,他本来也想买车的,不过听说新款的奔驰将在2020年发布,所以他现在依然在骑电动车,持币等待新款奔驰。他说自己的人生态度就是宁缺毋滥,当然他依然单身。这样的人可以称为职业等候家。

我也遇到一些人,跟我说要辞职了,说公司这不好那不行,实在忍不下去了,结果几年过去,也没见她辞职。但她人倒是保持了一贯性,还是说实在忍不了了,必须要辞职了。这样的人可以称为职业牢骚家。

还有一个人,说喜欢一个姑娘,我说你去追啊。他说人家要是不喜欢我咋办,那我岂不是很丢人?每次聚会聊天都在重复这个话题,让人恨不得立刻替他去追了那个姑娘,当然后来还真的有人替他追了,而且人家两个人目前已经结婚生子。这样的人可以称为职业意淫家。

一个女孩,跟我说每天都在遭受家庭暴力,撸起袖子给我看青一块紫一块的胳膊。我说马上离婚,这没什么好说的,她说好。结果半年后,继续给我看被打的伤口。我问为什么还不离婚,她说因为这个,因为那个。唉,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想骂她无数句懦弱幼稚傻,话到嘴边只好变成“也是哈”。一年后遇到她依旧在重复说着自己的可怜。这样的人可以称为职业被虐家。

自己写不出好文章,我曾经以为是自己的电脑不够精美。每天不去跑步,我曾经以为是没有买到喜欢的运动鞋。懒得去旅行,我曾经以为是还没有买到心仪的相机和镜头。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来当作不去开始某件事的借口,其实就是缺个一咬牙一跺脚的开始。

很多事情,只要开始迈出第一步,就根本停不下来。但前提是,你得开始。

我做很多事情也会瞻前顾后,哪怕写稿子这样的小事。明明晚上12点要交稿,非要找各种事情来做铺垫,去烧壶水,去拖个地,去洗件衣服,去削支铅笔……其实,只要坐在电脑前,把手放在键盘上,往往都会写出一篇文章。

我曾经买了一本名为《如何克服拖延症》的书,这本书本来应该三天送到的,结果拖了一周才姗姗来迟,我心想,这本书果然很神奇,以身示范拖延带来的痛苦。打开书一看,一大半的章节都在说拖延的历史,拖延的来源之类。其实吧,如果我写这本书,只需要写一句话:赶紧开始行动!

你想写书,就至少要给书起个名字列个提纲吧。你要创业,至少要写个策划书,或者开始谈投资吧。你要写公众号,至少要先登录公众号的平台注册申请吧。你要离婚,至少要咨询律师吧。你要辞职,至少要开始谈下家吧。

我有一位朋友,跟老公从决定离婚到办完手续两个小时搞定,民政局的人说:“你们最好回去再好好想想。”

她说:“我们很忙,日程很满,你们赶紧办。”

办完离婚手续后,她带着孩子从北京搬到了上海。我问她怎么想的,她说:“单亲家庭总比每天吵架的氛围好,而且爱已经没有了,我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余生这样熬下去?”

我以为她会非常痛苦,没想到现在人家每天活蹦乱跳,做到一家公司的运营总监,找了个保姆帮自己带孩子,过得风生水起。

我倒不是鼓励大家不假思索快刀斩乱麻地离婚。我想说的是,如果真的决定要开始一件事,就让自己尽快开始。如果已经决定出发,就不要把生命浪费在犹豫上。

因为所有的伟大,都源于一个勇敢的开始。不能有感觉了才开始行动

李敖说过一句话,意思大致是:身为小姐,不能有感觉了再接客。听起来蛮粗鄙的,不过很多道理都相通,比如:身为作家,不能有灵感了再写作。身为演员,不能有了状态才进入角色。身为员工,不能有心情了才开始工作。

很多人以为,文章都是在作家有灵感的时候写出来的。其实,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我认识的大多数作家,都是每天写作,每天写不同类型的文章,尝试各种不同的写作手法,积累到某个点,突然灵光一闪,一篇优秀的文章就应运而生。

甚至没有灵感的时候,他们每天也要有一段时间把手放在键盘上,乱打一通,打了删,删了打,最后打出一篇文章。我帮一些电视节目撰稿,他们经常是要求我在一天内写几集节目的稿件,而且往往都是在12个小时内交稿。我为电视台写稿几年,从来没有拖过稿,甚至有时候半夜12点写完,第二天早上自己再去看稿子,觉得:哇,写得这么好!

你不逼自己一下,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这句话是对的。

不仅写作,读书也是一个道理。有人觉得有感觉了才能读书,比如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最好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坐在咖啡店的窗子边,阳光透过窗子,暖暖地照在身上,最好窗帘是花边的,窗台上再摆一盆绿色的植物,枝叶倒垂下来,然后自己翻开一本书。

你这哪里是读书,你这分明是在矫情。

这环境是锦上添花的事情,却绝不是必需。有这样的环境当然是好,没有也不必强求。难道挤公交车用手机读书不可以?难道等电梯的时候读书不可以?真想读书,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生。读着读着就有了美好的阅读体验,而不是有了阅读的冲动再去读书。

我认识几个演员,他们跟我说,很多时候演一部戏,是要先逼迫自己进入那个角色。也就是先假想自己是那样一个人,然后再去把握这个角色的心理。言下之意就是,演啊演啊,你就成了那个人。你要先成为那个人,才能演出那个人。

那么工作是不是也如此呢?

有人跟我说,等自己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或遇上一个好老板,就会好好努力,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那么,为什么不是现在就开始呢?尽管目前的工作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那为何不从点滴开始去改变?有问题的工作和不足的老板,自己才有发挥能力的余地啊!都完美了,还需要你做什么呢?如果你实在觉得工作不爽,那你辞职啊,既然不辞职,又满是抱怨,你这不是犯贱吗?

一个优秀的人,一定是在任何地方都表现出自己的优秀。

我工作的时候经常想三个问题:领导还有哪些值得我学习的?今天的工作还有哪里可以提升的?目前手头的工作如何可以做得更好?于是干啊干啊,就把老板干掉了。嗯,我自己创业去了。很多工作都是,做啊做啊,渐渐就发现了它的有趣之处。否则,领着老板的钱,还见异思迁,这职业素养,连“小姐”都不如。

所谓职业,就是不管有没有欲望、灵感或状态,随时都可以让自己进入那个角色,在过程中找到感觉。当然,如有可能,尽量让自己体会到快乐。

话糙理不糙,人生在世,努力达到角色与体验的高度统一,才是正道。雨水 鸿雁归来,草木萌动

生活,

就是心怀最大的善意在荆棘中穿行。

即使被刺伤,

亦不改初衷。生活,就是心怀最大的善意在荆棘中穿行

有时候做脱口秀演出或者去大学演讲,别人让我写句赠言,我一般都写标题的这句话。

这句话的完整说法是:生活,就是心怀最大的善意在荆棘中穿行。即使被刺伤,亦不改初衷。

这句话是我自己的信条,也是我行事的准则。有一次在深圳出差,晚上闲来无事就去街上溜达,看到一个场景让我心头一颤。一个老奶奶坐在路灯下,前面是一辆板车,上面还有四五串香蕉。她好像已经无力吆喝,就自顾自地望着行色匆匆的路人。

我猛地被这个景象拉回到童年。

我的童年在农村度过,母亲靠种地和卖杂货赚钱养活我们,父亲则是在政府打着一份临时的差事。我印象最深刻的场景就是,一早醒来哭着要妈妈,爸爸说妈妈一早就去集市上卖东西去了。

农村的集市就是为了方便村民购买日常物品,很多村子轮着来,一天换一个地方,所以我也不知道母亲每天到底去了哪个村子。我只知道她特别忙,上午去集市,下午回来就种地,晚上回来帮我们做饭哄我们睡觉,第二天一早又不见了。

我好像每天都在问:妈妈去哪儿了?

等我再长大一点儿,就哭着喊着要妈妈带我一起去赶集,我坐在自行车前面的横梁上,后座放一个很大的筐,里面装满了各种神奇的宝贝。到了赶集的村子,在道路两侧,铺好塑料布,四周用石块压起来,然后把各种零碎物品摆放整齐,有小人书,有镜子、指甲刀,也有雪花膏(那时一种很流行的护肤品),总之很少有超过10元钱的东西。

我跟妈妈坐在凳子上叫卖,那时我对辛苦没有概念,我只感觉我们家很富有,因为什么都有,别人还需要到我们这儿买。有时候生意好,每天能收入几百元,利润差不多几十元。我有时看小人书,有时哆里哆嗦地在寒风中祈祷有人把我们家的东西全部买光,但这事一直没有出现过,也没有这样的人出现。

有时一天不见得能卖出10元钱的东西,母亲脸色就会很严肃,一路上不跟我说话,回家我跟姐姐也都不敢说话,一晚上都在胆战心惊中度过。这种恐惧的来源不是没钱,因为那时小,对钱完全没有概念,那时的恐惧全部是因为母亲的脸色。成年后,我对别人的情绪一直非常敏感,也都源于童年的经历。

就这样,自己跌跌撞撞地长大成人了。去远离村子的城里读书,因为住校,一周只能回一次家,母亲有时想我了就来学校看我,给我送来雪花膏,说冬天不要脸上太干燥。再后来,去了更遥远的城市工作,母亲岁数大了,也就不再赶集卖东西了。但我一直忘却不掉的,是自己守在那块摆满了杂货的塑料布后面,祈祷有个好心人出现,能把母亲的东西全部买光。这好像变成了我的某种宗教仪式,不时在脑海中闪现。

所以,当我看到那位老奶奶的时候,我就想到了当年卖不掉东西的母亲。

我说:“你全部给我吧,多少钱?”

她说:“50元。”

交易很简单,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然后她把凳子放在板车上,拉着板车慢慢走远。我拎着香蕉,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感觉自己很幸福。因为我想她卖完后回家,会开心,或许她的家人就会开心,如果她带着孙子孙女,那么他们也会很开心,他们不需要在胆战心惊中度过一个晚上了。

我把香蕉送去深圳朋友家,他说:“她骗你的,哪里有这么贵的香蕉?”

我说:“我又不缺这50元钱。”

他拼命教育我说:“你这是助纣为虐。”

我说:“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助纣为虐,我也不知道明天是不是她能卖光所有香蕉,我也不知道她是否骗我,我只能决定一件事,就是那一刻,让自己问心无愧。而且,我也不觉得50元钱对我是个多么大的负担。”

我无法说服朋友,朋友也说服不了我。我曾经读到一句话:当你想行善的时候,你总是被骗。当你对所有人都失去信任的时候,又总有一个特别善良的人站在你面前,让你觉得自己的内心是多么肮脏。

世间这种矛盾的事情无穷无尽。有时候在加油站加油,经常会过来那种卖清洗、内饰的人,都说自己是大学生,正在勤工俭学,能不能买一盒,一般是50元一盒,一盒油配两块海绵。其实,我根本用不到这种东西,但是我们家里已经攒了几十盒,我在想,万一他是真的呢?

万一他真的是勤工俭学,如果我是他的第一个顾客,因为他做成了这一单生意,从此非常自信,最终成就了一番事业。其实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要让那刻的自己问心无愧。因为如果这个卖东西的人是我母亲呢?我经常这样想。

此类事情,其实坦白说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在行善,我只是觉得在完成童年的一些事。因为我有不能消除的记忆,所以我从身边遇到每一件小事做起,力求让自己不遗憾。每个人都可能会被骗,但不能因为被骗,就失去对所有人的信任。

同样的道理,一个坏朋友对你最大的打击,不是破坏了友谊,而是让你不再投入真诚。一个坏恋人对你最大的打击,不是让你伤痕累累,而是让你再也不敢投入感情。挫败也好,伤害也罢,总会成为过去,都会成为浮云。可怕的,是你用这些过去,绑架了自己的未来。

别人或许绑架了你的一段情感,你却绑架了自己剩余的时光。

再比如,你不能因为一个员工犯错,就制定制度惩罚所有的员工。你不能因为一个客户想赚小便宜,就制定规章约束所有的客户。你不能因为一个人不喜欢你,就把这种恨发泄出来伤害所有喜欢你的人。你不能因为一个人骗了你,就失去对所有人的信任。不能因为“一小撮”,就伤害一大群,否则就是放弃了整个世界。

所以我对自己生活的要求是:生活,就是心怀最大的善意在荆棘中穿行。即使被刺伤,亦不改初衷。

我的初衷很简单,就是不放弃做人最基本的善良,不放弃对世界的信任,也不忘记母亲的养育之恩。你对了又怎样

在成都一家餐馆吃饭,听得旁边一桌两口子在大声吵架。

大致内容是老公抱怨老婆不该做某件事,老公慷慨激昂唾沫横飞,大约是感觉抓住了老婆的一个把柄,以图发泄之快。

老婆皱着眉头听着,在老公中断喝水之际说:“你对,你都对,你对了又怎样?”

然后,转身离去。估计回家又是一阵腥风血雨。

那位老婆临走前的这句话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你对了又怎样?”

我们往往非常计较对与错,却忘记了在生活的很多事件中,爱才是最重要的。否则,你就算占一万个理,却寒了爱人的心,失去了对方的爱,你对了又怎样呢?毕竟,过日子不是审案子。

我太太每隔一段时间就喜欢把家具换个位置,我起初非常不适应,每次回家都以为进错了门。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批评她:“你这样摆弄,家里的风水都被你搞坏了,餐桌不要拉到房间的中央,凳子要对称。”

她说:“你说得对,但是我愿意这样。”

看着她撒娇的样子,我觉得很有趣。也对,反正房子就是一家人住,怎么舒服怎么来,她喜欢就好了,我出差多,在家的时间本来就少,又何必在这件事上计较呢!

再说,两口子的感情,远比餐桌的位置重要。

我遇到过很多口才很好的人,基本可以口若悬河、口吐莲花,连续说几个小时不带咽口水的,仿佛整个世界都必须臣服于他,别人都不对,都有这样那样的不足,都要聆听他的教导,他才具有这个世界的最终解释权。

即使如此,那又怎样?

德国哲学家康德一辈子没有离开过柯尼斯堡,生活极其规律,每天都是下午4点出门散步。唯独让他打破这个规律的是卢梭,卢梭的《爱弥儿》让康德废寝忘食。在读完《爱弥儿》后,康德在自己的文章中写道:“我生来就是个真理的寻求者,我感到对知识有一种贪得无厌的渴望,对在知识领域中有所建树有一种永无停息的热情,每当我前进一步,我就感到满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唯有这样才构成人类的尊严,我藐视过一无所知的普通人。卢梭使我走上了正路,这种盲目的偏见消失了,我学会了尊重人性,并且除非我相信自己的学术能给一切人以建树人权的价值,否则我将认为自己比普通劳动者远为无用。”

康德的觉醒是:学问再好,方向不是帮别人,就是卖弄。口才再好,不懂尊重别人,就是自卑,因为害怕自己的学问得不到炫耀,害怕别人强过自己。于是,将朋友、爱人、家人、同事,都当作征服的对象。

你都对,那又怎样?

生活教会了我这样几件事。

过日子,又不是审稿子,不涉及原则性的问题,你何苦要别人每个字都对?每句话都符合逻辑?每个段落都要照顾你的情绪?你只需要有时当作通假字,有时当作倒装句,有时当作比喻暗示,即可。在成人世界里,精确,是一件残忍的处世方式。糊涂,谁说不是一种高智商的生活态度。

哪怕我掌握了再多的理,也给别人留面子,因为这世界上只要对方不想被说服,你永远都说服不了他。人家根本不是觉得你理不对,而是对你的人反感。成熟的定义是,在表达自己的同时,亦体谅对方的感受。

与其把精力放在对与错的判断上,不如放在解决问题上。对方做得不对,你去做对,帮助她解决就好了,犯不着证明对方是错的,还顺道羞辱对方。比如,一个人不会做饭,你去学习做饭就好了,因为你如果真的爱,就不能饿死对方吧。

生活中,解决问题,远比计较对错更有魅力!在机场遇到了我的初恋女友

那一年,在广州看完李安的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觉得这是一部很美的童话:一艘小船,一个孩子,一只老虎,历经磨难,漂过茫茫太平洋,到达墨西哥。

里面有句台词让我印象深刻:“人这一辈子就是不断地放下,然而最痛心的是,我们都没与他们好好道别。”

在变幻莫测的世界,有一份信仰,可以在你猝不及防时给你力量,在你绝望的时候给你生存下去的希望。

我忙完广州的事情,就赶到了白云机场,因为提早到,心里就想着电影里的情节,在机场溜达。

白云机场人来人往,有人从机场赶回家,有人从机场赶往下一个机场,我是后者,所以无所谓赶路,干脆慢悠悠地看风景。

就在我东张西望的时候,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袭来,这种熟悉或许潜藏在记忆的深处,而成为一种本能。我赶紧循声去看,一个女人抱着孩子,一个男人推着行李车嘻嘻哈哈欢声笑语地从我身边经过。

我努力在记忆中寻找蛛丝马迹,以至于在原地呆立很久才想起,那抱孩子的女人是我大学的初恋女友!

当初,大学毕业后我们各奔东西,由于距离关系聚少离多最终分手,而今天竟然能在机场偶遇。

等我回过神儿,他们已经从我面前走过去,那一刻我静静看着远去的他们,既没有打招呼的欲望,也没有离开的力气,直到看他们走远,才转身去了登机口。

在去登机口的路上,我发了这样一条微博:

在广州机场跟初恋女友擦身而过,她抱着孩子跟着老公嘻嘻哈哈欢声笑语地前行,我站在旁边看着,然后转身去了登机口,可能今生都不会偶遇了。有些感情,你以为已经过去,其实是深埋在了心底,那一刻看到她幸福的样子,那段感情的句号终于画上。你好,我的人生便美妙;爱,就是希望你好。

结果引来很多人的评论,我总结基本派别如下:

清新派: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这么短的一段文字让我眼泪滂沱。爱就是希望你好,无论天涯海角。

担心派:不怕你老婆知道吗?这女子此刻会不会正在机场找你?你这不是毁了他们全家吗?她老公看到怎么办?

言情派:定眼一看,那孩子很像自己。你转身后,她回头看你,阵阵酸楚袭上心头。她看到你经过,立刻伪装成幸福的样子,只为让你心安。

死理派:无图无真相。全球70亿人,你们竟然能在机场邂逅?你以为画上了句号,其实是个省略号,根据我对心理学的研究,你还没放下。

现实派:说什么都没用,放不下就是放不下,只有努力让自己比对方过得好,才会真正放下。看到对方的幸福,真是你若安好,便是晴天霹雳。

我曾经在一个十字路口看到初恋女友,谁也没跟谁说话。她跟老公挽手亲密地上了一辆保时捷,而我跟现任女友挤上了公交车。我跟女友说:“看到她终于如愿以偿过上了好日子,我很欣慰。”

女友说:“刚才那对儿?那男的长得可比你差远了。”

我狠狠把女友亲了一口,真解气!“你当年肯定是亏欠对方,否则怎么会没放下,你这样既对不起初恋,又对不起现任,真不是个爷们儿。如果是真爱,就去把她追回来,否则就是不够爱。”女友说。

等飞机降落,太太来机场接我,她边开车边平静地问:“你在广州白云机场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我于是跟她讲了下面这个故事:

在广州机场偶然看见了我的初恋女友,当时她站在一个咖啡店门口招揽生意,一边帮一位客人停手推车,一边对我热情招呼:“来吃了,80元一份自助餐。”

而后她认出了我,转身不再看我。我也认出了她,因为怕她尴尬,我转身离去。我知道这一转身可能今生都不会再见。有些感情,你以为已经过去,其实是深埋在了心底,那一刻看到她不幸福的样子,那段感情的句号终于画上。

讲完后,我侧头看着太太问:“你相信我微博上写的故事,还是我现在讲给你的故事?”

她微笑着说:“我相信微博上那个。”

我说:“那你心中有爱。”

看着车外流光溢彩,车水马龙,我心如止水,波澜不兴。

我想,爱情这事儿,在谁身上开始,也需要在谁身上结束,而今天我画上了句号。

你好,一切都好。爱是个动词

这篇文章标题乍一看很邪恶,但却是一句名言。意思是,不要把爱当作名词,各种电视剧都把爱拍成了名词,好像这世界上充满了各种爱,没事你拿点儿爱来享受就好了。如果享受不到爱,就感觉被世界抛弃了,可怜得如同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但真相是,爱应该是个动词,当然日本有些片子也是这么拍的,比如《入殓师》这部我最珍爱的片子。小林大悟从一个大提琴手改行做了入殓师,也就是人死后在下葬前遗容的整理工作。刚开始,他觉得这职业让人羞愧恶心,但后来渐渐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那就是所有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特别是在他们最后的时刻。所以,他全身心投入了这份职业,让每个人以最美的容颜走完最后一程。

随着影片里久石让的音乐响起,我看得泪流满面。每个人都有爱的力量,爱让这个世界伟大起来。而爱是个动词,就是身为一个人,就应该有爱的能力,不要问为什么,这就是人存在于世界上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你需要去释放爱,去爱人。因为你可以爱,所以给予你的回报就是被爱的感受。

我把爱分为四个段位:

低级段位:你怎么不给我电话?你怎么总是对别人笑?我这么优秀,你得好好爱我。这是自恋的爱。

中级段位:我这么爱你,你也得加倍爱我,否则我就觉得吃亏了。我洗碗你要拖地,我拖地你要打扫卫生,总之过日子要公平。这是交易爱。

高级段位:我跟你谈好爱的准则和形式,彼此遵守这个约定。比如,不可以家暴,彼此保持忠诚。这是规则之爱。

顶级段位:我爱你,因为我有爱你的能量。能遇到并爱你,我就觉得很幸运。这是真爱。

有人说顶级段位是犯贱。那到底是犯贱还是不犯贱呢?这得从这个观点的开创者弗洛姆谈起。

喜欢心理学的人都知道弗洛伊德,但在我心目中弗洛姆是一个比弗洛伊德更厉害的人,他横跨了哲学和心理学两大学科,所以值得我用一大篇文章来说说他的事。

弗洛姆的先辈都是文化人,虽然没留下什么著作,但都嗜书如命。他曾祖父在巴伐利亚开了一个小店铺,别的店都生意兴隆,他的店却门可罗雀。原因是,这位曾祖父每天忙着研究《犹太法典》,一个小店铺的店主,有这么大的志向,就跟我一个宅男,天天想宇宙的真相是一样的。

如果有客人来店铺,这位曾祖父都厉声问对方:“你没有别的店可去了吗?”

就是这么任性的一个曾祖父。

弗洛姆的父亲做酿酒的生意,但依然是个读书人,弗洛姆就在这样的家庭出生了。本来接下来的故事你可以联想到《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了,对不对?你猜错了。

弗洛姆从小就被父母冷落,估计他跑来找父母撒娇,父母都会跟他曾祖父一样厉声问他:“你没有别的父母可找了吗?”

弗洛姆从小就被孤独和忧郁困扰,因为被父母冷落,这孩子自卑得经常怀疑自己是一个“可能相当神经质的、无法忍受(生活)的孩子”,而且弗洛姆从小就想不通一件事,这件事是这样的:

一个25岁的女孩子,非常漂亮,还是一位画家。这个女孩子虽然跟人订了婚,但很快就解除了婚约,终日守在她父亲身边。又过了不久,这个女孩子的父亲过世了,她也自杀了。她留下一个遗嘱,说希望跟她父亲合葬在一起。

这事让12岁的弗洛姆非常不理解,她竟然爱自己的父亲,这一切怎么可能呢?她宁愿和父亲合葬,也不愿意继续享受人生和绘画的乐趣,这怎么可能呢?这事一直困扰着弗洛姆。

直到他读到弗洛伊德的著作,弗洛伊德认为,在这个女孩的性心理发展过程中,性器期没有发展好,就产生出了强烈的恋父心理。

弗洛姆觉得这种解释太棒了,这简直就是从小看到老啊!于是他投入了对弗洛伊德的研究,结果越研究越觉得不对劲儿。弗洛伊德太过于强调童年的经验,而忽视了社会因素的影响。而且,弗洛伊德每次做心理辅导,都充当一个权威的形象,不给病人以任何反驳的机会,这不又扮演了一个父亲的角色吗?比如弗洛伊德的心理辅导模式是这样的:

弗洛伊德:你憎恨你妈妈。

病人:哇,有道理。

弗洛伊德:我说对了。

如果病人说:我才没有,你胡说。

弗洛伊德会说:你的愤怒表明了我刚才的判断正中要害。所以,我还是对的。

这基本都快成诡辩了。于是,弗洛姆就走向了批判弗洛伊德的道路,这个场景是不是有点儿眼熟?对,很像尼采对叔本华的感觉。因为无知,所以迷恋。而一旦看清,就变成了赤裸裸的鄙视。

刚准备歧视弗洛伊德,弗洛姆就病了,那一年他31岁,得了肺结核,那年头这病很要命。也是他命大,竟然顽强地活了下来,不过生不逢时,紧接着希特勒就上台了,更可悲的是,他是个犹太人。

我们假想一下,如果没有希特勒,德国有弗洛姆、康德、尼采、叔本华、黑格尔、费尔巴哈、弗洛伊德、赫尔巴特、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斯·韦伯、席勒、歌德、海涅、雷马克、格林兄弟、瓦格纳、贝多芬、巴赫、勃拉姆斯、门德尔松、高斯……想都不敢想,世界都是德国的。

弗洛姆命比较好,顺利逃去了美国,并在美国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书《逃避自由》。他认为,人总是喜欢追求权威,而放弃自由,比如崇拜一个权威,而心甘情愿地为奴。这样的好处是内心很安逸,于是各种专权就粉墨登场,比如弗洛伊德。

真正让弗洛姆名扬天下的,是1956年他出版了《爱的艺术》。这本书在美国就发行了150万册,被认为是时代的精神,也标志着他彻底告别了弗洛伊德的哲学思想,从此毅然决然地走向了人本主义的研究。

弗洛姆算是比较幸运的一位,活着就已经名满天下,不像很多艺术家或哲学家,死后才被人发现价值。晚年的弗洛姆搬到了瑞士,在他还有5天就到80大寿的时候死去。

弗洛姆一生最重要的研究,我认为就是对爱的研究。

在《爱的艺术》中,弗洛姆认为坠入情网这样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如果爱是一张网,那人就没自由了,爱也就不甜蜜了。在求爱阶段,一方为了赢得另一方的好感,都会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表现出来。这个时候,谁也没有占有谁,每个人都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

而结婚后,婚约这张网赋予了彼此占有对方身体、感情和注意力的专有权,所以不用再去争取别的什么人了,因为爱情成了人的占有物,变成了一份财产。

于是,双方就慢慢地不再努力要求自己像以前那样可爱,就开始觉得无聊,而如果去改变对方,又觉得真实的那个对方,是那么无可救药,于是各种外遇在此时出现,其实其本质是想通过新的爱情,来重新唤醒所谓的爱。

这种把爱情当作占有,当作一张困住对方的网,是注定要失败的,因为一个人永远不可能占有另一个人。所以,不应该从对方身上索取爱,而应该从自己出发去表达爱。

弗洛姆认为,爱应该是动词,是给予,包括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而且唯有如此,才不会受伤,因为你有爱的力量。那些觉得别人应该爱自己,或者一失恋就活不下去的本质,其实是自恋。

所以,如果爱,就去爱,把爱当作一个动词。惊蛰 春雷惊蛰,杨绿风急

其实不读书也没什么坏处,只是太过沉溺于现实世界,容易让人狗苟蝇营。比如,你可以通过读一本传记,窥见别人的人生。你可以读一本心理学的书,洞悉自我的处境。你可以读一本历史的书,看刀光剑影,明白再辉煌的生命也会尘埃落定。读书,让你在历史、未来、现实、空虚中来回穿梭,然后发现自己生活的更多可能。书架奇遇记

平时出差太多,宅在家里就成了一件奢侈的事。

宅着能做啥呢?无聊得就只能读书了。读书是这个世界上最赚便宜的事情了,花几十元钱就能跟作者一辈子的思想做个交流。我当初就是因为买了几本书,觉得非常喜欢,于是买了一个书架。觉得书架太贵太精致了,于是买了一套房来放。房子也太贵了,于是拼命出差赚钱来还房贷。而我的书却永远待在我的豪宅里,没有日晒雨淋,夏天有空调,冬天有地暖。“你说还有天理吗?”我问老婆。

她说:“有天理,因为书也不容易,永远不离不弃。”

一本正经的,好像在聊书一样。

趁着休息的空当,我就把自己很贵的书架整理了一下。身为一个哲学家,当然不会像整理书架那么简单,而是借着整理书架来思考人生。说大白话,就是一直想,怎么花了那么多钱买书啊!现在它们就这么静静地坐在我的书架上,有些人一生波澜壮阔,比如甘地(《甘地自传》),有些人一生智慧逆天,比如尼采(《瞧,这个人》)。当然,也有些人一生根本不值得一提,却也出了传,不知道是咋想的,我就不点名字了,被我扔在书架的角落里,只要他们想讲话我就在他们身上压几本书。

其实不读书也没什么坏处,只是太过沉溺于现实世界,容易让人狗苟蝇营。比如,你可以通过读一本传记,窥见别人的人生。你可以读一本心理学的书,洞悉自我的处境。你可以读一本历史的书,看刀光剑影,明白再辉煌的生命也会尘埃落定。读书,让你在历史、未来、现实、空虚中来回穿梭,然后发现自己生活的更多可能。

我很奇怪的是,我怎么会买重了那么多书,比如光柏拉图的《理想国》就买了三本,王阳明的《传习录》买了四本,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买了五本……

我回忆了下,大约情景是这样的:在机场候机需要带一本书路上读,选来选去,感觉其他的书都是虚有其表,比如封面上各种牛哄哄的名人推荐之类的,看着都觉得俗气。于是还是选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书一读再读。

还有一种情况是,自己确实忘记已经读过了,岁数大了,就会经常忘事。不仅书是这样,好多电影也是看了又看,觉得每一次看都好新鲜。

我把这事跟老婆说,她说:“滚,说得跟真的一样,对老娘你咋没这感觉呢?”

因为忘记了,所以后来不晓得啥机缘便又买了,带回家一看,重婚了!

不管是不是重婚,小别胜新婚啊!之前看不懂的内容忽然觉得字字珠玑。所以说,看不懂的书,没必要附庸风雅,还去读,尽可束之高阁。某一天,你会突然再次遇到这本书,或者想起这本书,从书架上取下,顿时醍醐灌顶,我想这就是人跟书的缘分吧。人与人又何尝不是如此?不到那个时间,任你怎么爱我,我很感激,却无法爱上你。其实,我想告诉你,不是你不好,而是我没准备好。

可惜的是,书读不懂,它还一直在,但人爱不上,她不会一直在原地等你。好在书很多,人也很多,总有一本书适合你读,也总有一个人适合你爱,这就是缘分。

我老婆听完我这个观点后,说:“你前几任女朋友还健在的话,我都打算拜访一下。”真是侠之大者!

我发现自己买书有明显的阶段性,最开始读的大都是各种励志书或者小说,比如我最喜欢孙皓辉的历史小说《大秦帝国》,这类书读多了以后,就感觉自己空虚得太久,便去读工具应用权谋类的书,比如《批判性思维》《金字塔原理》《潜规则》。然后,开始读心理学之类的书,愿意更多地去了解自己,比如《进化心理学》《梦的解析》《爱的艺术》。再然后,读历史,读哲学,将各种现象去归类,也整理了自己,比如《存在与虚无》《林中路》《人性论》。读来读去,最后自己经历了人生百态,自己就变成了一本书。

所以在读书这件事上,不必拔苗助长,什么阅历读什么书。

我把书架分门别类地整理好,哪个作者有资格跟哪个作者待在一起,都是我特别安排的。比如,黑格尔就不能跟叔本华待在一起,我怕叔本华会把黑格尔骂残。弗洛姆也不能跟弗洛伊德待在一起,他们彼此都肯定看不上眼。气场不同的书待在一起,会让书很难受。我把自己的书摆在了张爱玲和林徽因中间,因为我们三个应该可以过得好好的。

安排这一群人,真的好费脑筋。最不知道放哪里去的是《金瓶梅》,感觉每个格子都在对它抗拒,刚要放进去,其他书的作者和人物就会跑出来说:“No! No! No! No Way!”(不行,没门!)最抗拒的要算《红楼梦》了,里面的姐妹们齐刷刷扇着扇子坐书上说:“我们格调不同,她们都是风尘女子,岂能跟我们贾府里这些纯情女子在一起,要不您移步到《西厢记》那里看看,我们忙着吟诗葬花呢!”这时焦大就说:“女人就是矫情。”

于是我带着《金瓶梅》来到《西厢记》那一格,莺莺从书缝里挤出来说:“相公万万不可,羞煞奴家了,我跟张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可这金莲等姐妹却是为世俗所不容。相公,若你坚持此意,奴家就再也不把你当作张生了。”

那《水浒传》总可以收留《金瓶梅》了吧,但宋江却黑着脸说:“我们梁山哪有这些苟且之事?!三个娘们儿已经够烦的了,请好汉移步他处,我们灭个祝家庄跟玩儿一样,灭你个琢磨府岂是难事?”这简直是赤裸裸的威胁!

终于,旁边外文爱情小说那一格的《安娜·卡列尼娜》说:“反正一会儿火车开过,我就要跳下去了,如果不嫌弃的话,就来我这住彼得堡的房子里吧。”望着身着一袭黑天鹅绒长裙和黑纱遮面的安娜·卡列尼娜,李瓶儿跺了跺脚:“我不要住这里,多不吉利的事情,我又不是没钱,不要住这里做噩梦。”随后安娜·卡列尼娜苦笑一声,从书上跳下,被我儿子摆在下一格的托马斯小火车撞飞了。我心里一痛,默哀了一下,这本书再也不会打开了,毕竟一位痴情女子“住”过。

这时,《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那一格招了招手说:“来我们这里,正好可以看看你们勾结的蛛丝马迹。”潘金莲当时就在书里昏了过去,西门庆打开一页,中间竟然夹了不知道何时放进去的10元钱,说:“求您就别折磨我们了,大宋的衙门就够我们受的,再来一个大英帝国的侦探,怕要命不久矣。”

我左思右想,没办法,最后只好单独把《金瓶梅》放在一个格子里,然后让梁羽生保护她。因为梁羽生喜欢,还专门写了一本《梁羽生闲说金瓶梅》。摆在一起果然和谐,有情有义有江湖!

你别以为我在瞎说,书是有灵魂的,所以每次出门都带本书。每次站在书架前都有皇帝翻牌子的感觉,看哪个顺眼就带谁出巡。旅途中,没事就拿出来晒晒,在火车上拿出来放窗边,住酒店拿出来放床头。旅行结束,在扉页写上:此书曾经到某地一游。

买了书就要负责任,不看,难道还不许带人家出门旅行吗?带书去旅行

看过很多明星访谈,问起平时包里都放什么,一般都说除了各种新潮的装备之外,都免不了最后加一句:“还带一本书。”带着新潮的装备说明时尚,而带着书却又显得低调而有品位。

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遇到一个包里带书的人,你就嫁(娶)了吧。

我有一个朋友,她包里就常年放一本书,只要在重要的场合,她都在角落里安静地捧在手上。终于,一个高富帅爱上了她,据这个男人后来的说法是:那一刻,她就如同一朵莲花在角落里开放。

其实,还不是觉得人家好看。不过,话说回来,这年头长得好看又不是什么难得的事情,关键的地方是,她与那些俗脂粉黛不同,别人捧着红酒杯,她捧着书。

有钱人就喜欢这口儿。

但我们都知道那个女生平时根本不喜欢看书,她只是把书拿在手里做装饰品罢了,就好比有些女生拿LV(路易·威登)手包,有些女生戴Cartier(卡地亚)钻饰,而她的装饰品是一本书。这样想来是极好的,带本几十元的书,就可以钓到金龟婿,关键是还可以过滤掉那些没品位的。

在网上还看到一件事,一个男生发帖子寻找某日跟他一起坐车的女孩,原话是:“在拥挤的车厢里,她捧一本书摇摆不定,我的心立刻就被她俘获了。”这事你仔细想想看,就如同澡堂子里突然出现个穿制服的……你也会瞬间被吸引,因为不同,就最能触动人心。

希望他们现在已经在一起了。毕竟,爱看书的女孩一般不会太差。

那么,拿什么样的书比较显品位呢?

比较俗气的是拿时尚类杂志,或者心灵鸡汤类杂志,这些东西其实不算书。你见哪个爱情故事里,一个王子爱上了一个喜欢读类似《知音》的女孩的?这类东西万万不能放包里,即使放了也不能拿出来。

稍微能拿出台面的书,是名家经典。比如,蒋勋的书、莫言的书、龙应台的书、村上春树的书……不过,他们的书又有点儿太流行了,并不适合装点门面。反正你记得,凡是在机场书店显眼位置摆的书,都不适合。

再像样一点儿的书,是知名作家的生僻书,特别是那些书名太复杂的,比如帕特里克的书,虽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但你读他的《暗店街》,依然会吓坏不少人。虽然作家很有名,但他的作品中国人读得少。再或者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光这个书名一口气读下来都不容易。想想看,别人问你手里是什么书,你把封面对着他,他立刻觉得自己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而且体育老师还英年早逝。他只能尴尬地说:“哦,是如来说啊。”这类作家还有不少,比如普鲁斯特、乔伊斯、卡夫卡、托尔斯泰、博尔赫斯、卡尔维诺、纳博科夫……

再高端一点儿,是不知名作家的书,但一定得是大家,不知名是一般人看不懂。比如,肯尼亚作家恩古吉·瓦·提昂戈,擅长戏剧写作;阿尔及利亚作家阿西娅·杰巴尔,擅长非虚构写作;俄国作家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纳博科夫,擅长小说写作。如果你捧着恩古吉·瓦·提昂戈的《一粒麦种》,作家别人不认识,书名别人没听过,这就很容易对他构成二次伤害了。

有人说,为什么不是读哲学书呢?比如康德的书,比如黑格尔的书。嗯,这些哲学家的书的确符合这个特点,但容易让人觉得性冷淡。

选了书以后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拿出来?

你在书店里捧本书当然没什么稀奇之处,所以一定是在最不易读书的时间地点拿出来。比如,嘈杂的火车站、机场,比如大家都唾沫横飞的餐馆,比如候车的公交站台。试想这个场景,树叶凋零的早上,寒风吹乱了长发,你依靠在车站旁的广告牌上,随手翻看着阿莫斯·奥兹的《何去何从》,那种情怀,你们感受一下。

其实带本书出门最重要的好处是,不管身处何种喧哗闹市,打开书就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安静淡然,与世无争。阅读的快乐

读书最重要的作用,除了消遣,就是能发现生活的更多可能。那么,这个生活的更多可能是什么?我想通过三个方面来谈谈我的看法。

一是读书增加生命层次性。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但如果读书,就可以经历不同的生命,也就是你仅仅活了一辈子,但却跟着作者活了好多生。生命的层次越多,生命就越丰富,幸福感就越容易产生。

比如读《水浒传》,你就有了至少20个以上的鲜活的生命历程。我们看林冲,我其实不喜欢林冲,但是我觉得林冲这个角色刻画得最成功。林冲是80万禁军教头,他岳父也是,这个教头其实不算正式编制,或许他的理想就是这样过一生,可惜有个漂亮老婆,老婆太漂亮的男人往往都比较悲剧。我的人生这么顺利,就主要归功于我老婆。

林冲家庭本来非常幸福,但就是没有儿子,有一天夫妇俩去寺庙求子,结果林冲半路上就遇到了鲁智深,于是就跟鲁智深攀谈,让老婆带着丫鬟去寺庙。不一会,丫鬟跑回来跟林冲说:“夫人被人非礼了。”林冲何等人物,立刻跑去寺庙,挥拳就准备打,结果书里写“手先自软了”。为什么呢?调戏他老婆的是高衙内,谁呢?高俅的干儿子。放走高衙内后,林冲问老婆的第一句话是:“可曾被那厮羞辱?”意思就不需要说了吧!

你们看这个男人,第一反应不是把老婆抱过来:“乖,有我呢。”而是在意老婆是否还纯洁。老婆说:“未曾。”林冲这就放心下来,然后宅家里不出门了。结果还是没逃掉,他的好友陆谦来陷害他了,陆谦请他去喝酒,让家奴去林冲家,说林冲喝大了,快去陆谦家接。结果,林夫人到陆谦家,没发现林冲,却发现了高衙内,又是一顿折腾。

丫鬟又跑来报信,林冲匆忙赶去,见到老婆第一句又是:“可曾被那厮羞辱?”读到这里,你们大约知道林冲这个人的性格,空有一身本事,却唯唯诺诺,权衡利弊到了没有人性的地步。再后来呢,被陷害发配,走之前,还把老婆休了。《水浒传》里好女人不多,就这么一个好女人,还落下这么个下场,关键是,每次都还“未曾”。最后,林冲到梁山落草为寇,曾经一度想接娘子上山,但派人去的时候,老婆已经吊死多年了,让人唏嘘不已。

那么读下来,虽然我们没有经历林冲的人生,但是我们知道了有这样一种人,他们的人生是如此的经历,他们用这样的生活态度来面对问题。我们读了,我们的层次就增加了,而生命的层次增加了,也就有智慧了,因为出现各种问题,你有备份。

二是拥有更宽阔的胸怀。比如我们读《少年维特之烦恼》,里面写一个少年对一个女生的单恋。我们读着读着也会觉得维特像某个阶段的自己,那种少年情怀,对女生的那种迫切而又拘谨的感觉。所以,最伟大的作品,就是写给我们看的,尽管作者不认识我们,但感觉他就是在写我们的人生。

叔本华曾经说过:“艺术的真谛就是以一概千千万。”诗人从生活中撷取特定的个体,准确地描述其个性,然而由此却启示了普遍的人性……他表面上只关注这一个,但事实上他所关注的是古往今来普天之下都存在的。因此,一些诗,特别是诗中的句子,即使并非警句格言,也经常适用于现实生活。

简单讲,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这么一想,立刻就得到心理上的慰藉,就好比你如果听说叔本华也被人拒绝过,就觉得自己被拒绝一两次也没什么。那么,你跟叔本华就穿越了时空,而在心理上产生了某种共鸣。

叔本华被拒绝这事是真的。1831年,叔本华43岁,喜欢上了一个17岁的女孩弗洛拉,在一次游艇聚会上,他对她百般谄媚,还送给她一串白葡萄,后来被这个女孩写到了日记里,原话是:“我并不想要这串葡萄,因为老叔本华接触过它,我感到恶心,就悄悄在身后让它滑到了水里。”读到别人的痛苦,就能宽慰自己受过的伤。我每次失恋,都靠叔本华这段经历活下去。

读书也是一样,比如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看到维特被夏绿蒂折磨得痛苦不堪,再想想自己失恋时的那份痛,好像也就小了一些。一想到我们的遭遇不过是古往今来的千万分之一,就足以支撑自己放下这份痛楚。

读书不仅仅是疗伤,因为伤还在那里,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一本书可以让自己的心变大,自然痛苦也就放下了。

三是增加智慧。如果人类要灭绝了,只允许你带一本读物,且只能从《花花公子》(Playboy)杂志和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中选一本的话,你们会带哪一本?这两本哪一本会带给你们更多的快乐呢?其实不好说。我也很难抉择,因为一本带来的快乐可能是浅层次的,一本带来的快乐是深层次的,但毋庸置疑,《哈姆雷特》所带来的快乐一定是更高质量的灵魂感受,它使我们运用更高级的智慧去思考,并使我们成为一个更加完善的人。

而阅读此类著作,很显然,能够增加我们的智慧。这也是名著之所以流传的一个重要原因。你可以看到一本《哈姆雷特》传承千年,但应该看不到一本《花花公子》传承千年。为什么呢?前者更能增加人的智慧,而这就可以让它穿越时间。

我在读很多书的时候,都会把自己代入角色中,设身处地地思考:假如我是他,我会如何处理此类问题?自己想个法子出来,然后再对照书里情节的发展,立刻就得到验证。

比如我们读《金瓶梅》,这的确是一本经典,我都可以从中读出《论语》的味道。武大郎得知潘金莲和西门庆私会,他第一反应是什么?去捉奸。武松出差前交代得很清楚:任何事情忍下来,等我回来再说。

武大郎呢?一不做二不休就去捉奸,也不掂量自己的身高体重。结果就被西门庆一脚踹个半死。被拖回家中,潘金莲就不照顾他了,那他又是怎么做的呢?他威胁潘金莲:你若给我口水喝,我就让我弟弟饶你一命。潘金莲一听,这还了得,你必须死啊!于是,就毒杀了武大郎。

如果是我们,该怎么处理?首先当然是忍,等武松回来全部搞定。如果想让潘金莲照顾怎么办?我们应该说:老婆,其实我知道你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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