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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8 22: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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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戎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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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族群关系

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族群关系试读:

序言

世界进入了2015年后,各个地区一直很不平静。乌克兰东部地区的炮火虽已基本平息,但是乌克兰内部的政治危机仍看不到和平解决的前景。与此同时,俄罗斯在克里米亚部署携带核弹的战略轰炸机,北约的反导系统进入波罗的海三国和波兰,导致俄罗斯和北约之间的对抗性军演、制裁与反制裁进一步升级。不顾国内广大民众和社会舆论的坚决反对,日本安倍政权在国会强行通过新安保法,加剧了东北亚的紧张局势。阿拉伯半岛的“伊斯兰国”似乎仍在扩大势力范围和国际影响,无论是伊拉克还是叙利亚,已经成为宗教仇杀、部族战争的“绞肉机”。沙特阿拉伯等国对也门的军事干涉处于胶着状态,整个阿拉伯半岛进入“二战”后最混乱的局面。北非利比亚的内战有可能导致国家分裂,而肯尼亚和索马里的爆炸事件表明非洲的局势也无法令人乐观。可见这个世界又陷入新一轮的动荡与冲突。与此同时,伊朗核协议谈判取得突破性进展,美国和古巴恢复了中断54年的外交关系,由此看来,似乎美国的主政者仍然具有理性思维的能力。但是,美国近日在南海问题上又采取了更加咄咄逼人的态势,美军太平洋舰队的将军们冲到南海第一线来放“狠话”,这使一些国际媒体已经把南海视为最易发生中美军事冲突的地区。

世界不太平,美国国内也不平静,先是2015年5月1日巴尔的摩市黑人青年格雷死亡案引发全市大骚乱,随后6月21日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市黑人教堂枪击案导致9人遇害,7月15日田纳西州查塔努加市两处军事设施的枪击事件共有4名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死亡,这一系列恶性事件再次充分暴露出美国国内深层次的种族矛盾和宗教冲突。

再让我们把视线转回国内,股市近期的大起大落不仅导致许多家庭悲喜剧,也引发全世界对中国经济能否持续发展的担忧。台湾2016年1月的选举结果,使两岸形势发生突变。香港的“特首”直选最终落空,学生的街头民主似乎“绑架”了香港的民意。2015年夏天南方的暴雨造成了各地基础设施的严重受损,天时地利人和,社会稳定与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密切关联。7月13日沈阳市抓捕了16名涉恐犯罪嫌疑人后,又开枪击毙3名暴力拒捕的新疆籍恐怖嫌犯,这起事件再次震动全国,引发民众对新疆维稳局势的高度关注。而新疆的20万干部“驻村”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已经进入第二个年头,据了解这一活动将从原计划的三年延长至五年。

从方方面面来看,今天的世界和中国都处在一个急剧转型的历史时期。美国和北约要围堵努力奋起的俄罗斯,俄罗斯必然要寻求突破点,介入叙利亚的反恐战争就是一步新棋。美国和日本要围堵和平崛起的中国,中国也必须重新进行外交布局,努力寻求突破点。“一带一路”的国际合作发展构想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设立就是中国未来发展的两个战略支撑点。这两个战略支撑点都以国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基础。中国唯有立足创新,把一个“制造大国”转变成一个“创新大国”,才能顺利实现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假如中国经济无法在近期突破“创新”瓶颈,经济增长速度持续放缓,那么必将在国内股市、房市、银行贷款回收、劳动力就业、政府税收、地方债务、养老基金与社会福利支出等一系列领域引发波动,这样国家财政也很难持续支撑“一带一路”所涉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所以目前中国的经济转型正处在一个生死关头,改革创新势在必行。

与此同时,中国的社会结构也正处在一个敏感和复杂的转型期。从区域发展格局来看,2000年起步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已经把西部的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等地引入全国性资金流动、产品制造、服务业和劳动力的市场竞争机制。沿海和中部企业西进和人口流动使许多汉族企业家和劳动力来到西部省区,也使一定数量的维吾尔族、藏族流动人口来到沿海城市和大都市地区,中国的产业布局和民族人口的地理分布格局即将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大调整。西藏自治区的汉族人口比例已经从2000年的6.6%增加到2010年的8.17%,同期在西藏自治区以外居住的藏族人口也从2000年的41.5万增长到54万,占全国藏族人口的8.6%。这一双向的人口流动既为族群交流交往交融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但同时也进一步突显出汉族与西部少数族群之间的语言、宗教、文化差异。

由于沿海与西部边疆在经济体制转型的不同步和族群文化差异,加之外部势力的渗透与挑拨,我国西部地区的民族关系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必将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2008年拉萨的“3·14”事件,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以及随后发生在新疆的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就是最明显的警示。如果中国西部边疆地区如新疆和西藏的社会稳定出现问题,那么,内地和沿海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必然受到影响,而连接中亚和南亚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也就成了“断头路”。

世界的政治与经济格局处于一个关键的转型期,中国整体的经济结构与社会发展处于一个关键的转型期,西部地区的社会结构与族群关系也处于一个关键的转型期。我们必须在这样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来思考和分析中国的族群关系问题。

这本文集是近年来作者陆续完成的一些相关文章的汇集。

第一篇《旗帜不变,稳住阵脚,调整思路,务实改革——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解读》是笔者对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文件的解读。这次会议对21世纪中国的民族工作和民族问题的理论讨论极其重要,也对多年来在民族问题研究队伍中持续开展的理论与路线争论进行了回答和总结。由于会议文件内容涉及了方方面面,不同的部分有不同的侧重,因此会后出现了许多对文件精神完全不同的解读和诠释。在这篇文章中笔者提出个人的理解,认为应当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大致分为“旗帜不变,稳住阵脚”和“调整思路,务实改革”两大部分来解读,两部分内容看似冲突,其实彼此之间有内在的逻辑。这也是政治领导人在阐述政策时与学者讨论问题的不同之处,政治家面对的是各方政治势力,必须考虑前进的阻力和运作的策略;而学者必须黑白分明,把道理说透。

第二篇文章是《民国时期的社会转型、政权建设与民族关系》。中华民国的38年是20世纪中国从一个传统多族群封建帝国向一个现代民族国家转型的历史时期。中国人告别帝制走向共和,但是清帝逊位引发边疆部族的效忠危机。外蒙古寻求独立和西藏寻求独立的努力分别得到沙皇俄国和英国的全力支持,一系列内外矛盾使中国实际上处于一个军阀割据的混乱局面。北伐胜利和东北易帜暂时使中国大部分领土在1928年置于南京政府的统辖之下,但是1931年的9·18事变又开启了一个新的历史危急时期。为了“救亡图存”和民族大义,国共两党合作抗日,历时14年的抗日战争掀起了全国各族民众的爱国主义热潮,台湾学者吴启讷称之为“抗战洗礼下少数族群的中华民族化”。这篇文章的核心观点就是强调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是今天我们理解民国历史的主线,其他如意识形态、地方利益、文化宗教差异与矛盾都应让位于全国抗战,因为“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第三篇《1940年的盛世才与他治理下的新疆——读〈盛世才上莫斯科斯大林报告书(1940)〉》以20世纪40年代初新疆盛世才策划的“国际阴谋暴动案”为背景,通过盛世才给斯大林的书信和附件中的审讯记录,展示了当时苏联势力全面渗透新疆的真实情景。辛亥革命后,1884年新设立的新疆省面临着一系列政治与社会转型,由于毗邻苏联而远离内地,新疆在经济贸易与人员交往方面与苏联联系密切,境内居住大量俄罗斯人口。在这些书信中盛世才向斯大林的效忠表态和对苏联意识形态的全面吹捧,不仅揭示出这个两面派的丑恶嘴脸,也向读者提供了难得见到的1940年新疆政坛的一个侧面。

第四篇《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关系演变》 通过历次人口普查数据讨论了我国各民族人口的城镇化水平,分析我国人口的跨地域流动及族际交流态势,同时考察了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这三个我国主要少数族群的跨地域流动情况。城镇化是中国21世纪社会与经济转型的重要特征,中国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从2000年的36.9%迅速增加到2010年的50.3%,但是在这个城镇化的进程中,中国各族群并不同步,这必然带来各族民众在就业空间方面发展不平衡的社会问题。当然,这些问题在基层社会的具体表现及衍生出的各类矛盾,还需要今后进一步的实地调查研究才能够揭示。

第五篇《族群分层、文化区隔与语言应用模式》从西方社会学研究族群关系的核心视角“族群分层”入手,指出中国各族群间存在语言和宗教差异,这与美国种族关系的文化模式有所不同,所以我国学者需要注意避免“路径依赖”,不能简单套用美国种族研究的范式。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族群文化区隔”这一新概念,根据多民族聚居区各族人口比例这一指标提出多种实用性语言组合的“生活语区”。考虑到全国性通用语言在交流学习中的重要工具性功能及其对少数族群成员在学习现代化知识和实现就业方面的重要影响,文章提出了“学习与就业语区”的概念,并以新疆和喀什地区为例说明了这一概念的实际应用。在中国的社会转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个语言—文化转型现象,国家通用语的普及是一条主轴,如何在普及通用语的同时保持族群语言多样性,这将是平稳实现这个转型过程中必须妥善处理的一个中心议题。

第六篇《我国藏区青年学生思想动态调查研究报告》是一篇问卷调查的研究报告。青年是祖国的未来,在校藏族学生的思想状况究竟是什么情况,这是大家都十分关注的。这次调查问卷主要涉及15个方面的问题,包括:被访者对大学学习环境、对自己家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评价及理由,学习汉语和藏语的时间以及语言能力;对“双语教育”和“内地班”的评价;访问过的城市,与汉族同学、同事的交往情况;主要课外阅读和观看影视节目的分类,上学时对老师的印象,对家乡基层干部和汉族市民的印象;毕业后考虑的就业地点和对国家民族政策的建议。在问卷中我们避免涉及敏感议题,但是仍然发现一些学生避免回答多少带有政治色彩的问题。通过对1300份回收问卷的结构性分析,我们还是能够了解到这些藏族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和社会交往情况。这为我们认识新一代藏族学生提供了基础性素材。

第七篇《他山之石:美国种族关系困境症结与启示》是在思考美国近期发生的种族暴力事件后写下的。自60年代“民权运动”以来,许多人十分乐观地认为美国的种族关系已经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种族隔离制度被废除,黑人能够进入美国顶尖大学,黑人精英在各行业崭露头角,甚至2008年全民高票选出一位有黑人血统的美国总统。但是近几年在警察执法中接连发生的种族歧视事件和街头抗议风潮揭示出美国社会依然存在严重的种族问题。那么,这些问题的症结在哪里?解决的途径又在哪里?这篇文章对美国种族关系演变历程进行了回顾,在分析了族群分层数据后,重点探讨在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后美国黑人群体内部出现的阶层分化现象。这种日趋严重的内部分化,不仅阻碍了黑人中下层的向上社会流动,而且使黑人底层社区陷入缺乏精英引导的新困境。

第八篇《民族平等与群体优惠政策》讨论的是我们应当如何理解“民族/族群平等”原则,以及应当如何历史和客观地认识“族群优惠政策”。近些年来针对国内实行的以少数族群为对象的优惠政策(计划生育、高考加分、社会福利、干部岗位等)是否符合“平等”原则,社会和媒体都有许多讨论。这篇文章比较系统地梳理了相关的理论问题和优惠政策的社会效果,并对今后如何帮助国内的弱势群体尽快脱贫和顺利发展提出了一些可操作性的建议。

第九篇是去年翻译美国社会学家戈登所著《美国生活中的同化》的一篇“译后记”。这本书是美国族群社会学的经典著作,影响极大。在这篇译后记中,笔者简略地梳理了美国族群关系的发展历程并对每个历史阶段主流社会的主导思路进行了归纳,特别指出书中提出的许多思路和观点都可以为我们思考中国族群问题所借鉴。

第十篇是《学术月刊》策划的笔者与关凯之间关于民族问题的一次对话,主题是“国家建设视角下的中国民族问题”,涉及中国民族问题的许多方面。中国直至今日,在框架设计和基本制度上仍然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换言之,仍没有完成自民国初年开启的“民族国家”的构建过程。所以虽然我们经历了中华民国的38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66年,但是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国民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对“中华民族”和国家的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所以笔者在2011年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题目是《21世纪中国是否面临国家分裂的风险》。这也是为什么今天我们还必须讨论“国家建构”。

这本文集包括的其他几篇短文,大多是笔者为其他著作写的序言,笔者在这些序言里结合著作的各自主题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来讨论中国的民族问题,还有几篇是刊登在《环球时报》上的短评。对于关心中国民族关系现状和未来走向的读者,这些观点也许还有一定价值,所以也都一并收录进来。总之,收入这本文集中的各篇论文都与“社会转型中的族群关系”这一主题密切关联,希望在这些论文中提出的观点能够引发大家进一步的讨论和思考,在集思广益中逐步促进共识。

马戎

2015年12月10日于茉莉园旗帜不变,稳住阵脚,调整思路,务实改[1]革——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解读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2014年9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虽然会议文件和国家领导人讲话全文没有向社会公布,但是根据新华社发布的消息和一些机构的传达,这次会议释放出来的许多信息仍然引起全国各族人民的普遍关注。

首先,这次会议召开的形式充分体现出中央对我国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六位政治局常委和在京所有党政军高层干部均出席这次会议,除了五个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其他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分管民族工作的干部也都齐聚北京出席会议,同时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设分会场直接收看。人们通常认为“民族工作”主要是民委系统和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事务,与其他部委和汉族聚居省市无关,这次会议的举办形式突破了这种“二元模式”,把民族工作提升到“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的高度。这对于中央政府其他部委和东中部汉族聚居省市今后对本地民族工作的重视与投入无疑是一个来自最高层的政治动员。一 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社会与思想背景

中央在1992年、1999年、2005年曾先后三次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2005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的民族关系和社会稳定形势出现新变化,2008年拉萨的“3·14”事件和2009年乌鲁木齐的“7·5”事件是两次标志性事件,2013年北京的“10·28”事件、2015年昆明的“3·01”事件及新疆多地连续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使全国各地不得不加强对暴力恐怖事件的防范,“维稳”已成为全国性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其实,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西藏和新疆就开始出现了民族关系恶化的一些迹象,在90年代“反对三股势力”的斗争已经成为新疆的主要工作,但是,近期发生的多起恶性事件使得“维稳”形势更加严峻,也使全国各族人民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态势更加关注。

正是由于近年来我国民族关系中出现一系列新的重大变化,而且现行的民族理论教科书没有对这些新现象提供有说服力的理论说明和对今后工作的指导和建议,自2000年以来,我国学术界就开始了围绕是否需要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族理论、制度和相关政策进行反思的大讨论。其中主要议题有:新中国的民族理论、制度和政策是否受到“苏联模式”的影响?我国的56个“民族”在西方话语体系中是接近近代欧洲带有政治色彩的“nation”(民族)还是更接近美国国内所用的“ethnic group”(族群)?苏联解体和美国种族关系改善是否为我国调整民族关系提供某些启示与借鉴?在对国内各民族对自身群体认知意识方向的引导上,我国应当强调各“民族”的政治权力和强化各自“领土”区隔和人口边界,还是应当逐步淡化各“民族”的政治意识,努力促进彼此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中国是应当继续强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的“民族”因素并进一步制度化和法规化,还是积极落实宪法中明确的各项公民权利,把各少数民族精英和民众所关心的所有权益都纳入宪法和全国性法规的框架下妥善解决?为了实现真正事实上的民族平等和共同繁荣,我们是应当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兼顾族群集体权利的同时逐步加强公民个体权利的落实,还是继续突出族群集体权利、坚持群体之间的权益博弈?换言之,我国是应当引导各族民众不断加强对“中华民族”和国家的政治和文化认同,还是淡化甚至公开否认“中华民族”这个政治与文化共同体,把56个民族作为政治权益和经济文化权益保障的基本单元?

在21世纪初开启的关于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大讨论中,学者们提出了针锋相对的不同观点。如2000年笔者在讨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时提出“民族与区域之间的关系应当逐步淡化。对于各部分公民(当然包括少数民族成员)权利的保障机制将逐步从地方性行政机构的运作向全国性法制体制的运作过渡”,提出应当“主要从文化的角度和层面来看待族群(民族)问题,而不要……把我国的民族问题‘政治化’”,并建议进行话语调整,即保持“‘中华民族’的称呼不变,以便与英文的‘nation’相对应,而把56个民族改称‘族群’,以与英文的‘ethnic groups’相对应”(马戎,2000:137,141,135),明确提出中国民族问题应当“去政治化”的议题(马戎,2004),剖析中国社会现时存在的“汉族-少数民族二元结构”的利弊(马戎,2010)。2011年胡鞍钢、胡联合提出了“第二代民族政策”,主张“实现从识别国内56个民族、保持56个民族团结发展的第一代民族政策,到推动国内各民族交融一体、促进中华民族繁荣一体发展和伟大复兴的第二代民族政策的转变,建构起凝聚力越来越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你我、永不分离的中华民族的繁荣共同体”(胡鞍钢、胡联合,2011)。

与此同时,有的党内高级干部也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上发表文章,明确指出应“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现在,我们有的教育和行政措施有意无意弱化了国家观念和中华民族认同的教育。……要把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促进交融作为民族工作的基本取向。我个人倾向于将来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不再增设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搞‘民族自治市’,推行各民族学生混校”(朱维群,2012)。

以上观点均引发学术界特别是民族理论界的激烈争论。有的学者在讨论中公开提出中国只有“中华诸民族”而“不存在‘中华民族’”的观点(都永浩,2010),有人认为在中国的民族工作中,《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落实、实现程度是不够的,这是最大的问题。我们155个自治单位,依法制定自治条例是法律规定的一部分,只有制定了地方自治条例才能落实自治法,现在……还有15个地方没有自治条例,其中就包括5个自治区的自治条例”(郝时远,2013:81),认为制定这些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制度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同时指出“民委系统不是一个强有力的职能部门……在地区的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上,党政部门、维稳部门有更多的发言权和判断力,这就使很多我们在民族政策方面的原则受到了忽视”(郝时远,2013:80),认为加强民委系统的地位与权力将有利于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有人认为,居民身份证中取消“民族”一栏就是“取消民族身份”,就是民族“同化”。其实,世界上没有几个国家在国民身份证上标明“种族”或“民族”身份,但是都同样承认种族和族群的文化和历史差异,也都制定了处理和改善族群关系的政策。俄罗斯在1997年正式取消了身份证上的“民族身份”,区分了“国家民族”和“族裔民族”,与此同时仍然尊重民族差异,制定了内容不同的民族政策。而卢旺达在国民身份证上注明“图西族”和“胡图族”,成为种族大屠杀时进行身份识别的主要工具。

面对学术界的争论,中央领导人对于这些议题也在思考并有所反应。如2010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与以往不同的一点,就是没有提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是强调“加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教育。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发表后引发激烈反弹,因此在2011年及以后“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出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这些在主要观点和基本立场上差异很大、针锋相对的争论确实在我国民族理论界和民族工作队伍中引发了一定程度的思想混乱和观点分歧。今后我国民族工作的方向是什么?基本思路应当是什么?人们期盼中央能够及时地对于这些争论拿出一个基本态度,以便大家能够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齐心合力地做好我国的民族工作。从我国的社会变迁和学术争论这个大背景来看,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召开非常及时,会议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提高做好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这一定位也非常准确。二 旗帜不变,稳住阵脚“文化大革命”使中国在科学技术、经济发展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周边邻国,中国经济几乎面临崩溃的边缘,物资供应极度紧张,城乡就业压力极大,严峻的形势迫使中国领导人必须思索和探寻一条新的发展道路,正是这一探索引导中国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入一个全面体制改革的社会转型期。在这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时刻,人们一方面需要反思“文化大革命”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路线对中国社会和经济造成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也必须思考如何理解和应对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中出现的一些新的社会问题,思考应当如何对“文化大革命”时期占据主导地位的政治理论、基本观点和话语体系进行反思。

当时在中国知识分子和民众中出现了两个思潮,一个主张改弦易辙、全面学习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宪政民主制度,另一个则主张坚持传统共产主义理念和共产党的领导,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作为一个有丰富社会阅历和斗争经验的政治领袖,邓小平同志的做法是:一、坚持意识形态的传统旗帜不变,反对否定毛泽东同志和党的光荣传统,保持国家基本政治体制的稳定,以此团结党的各级干部队伍和全国人民,稳住阵脚不乱;二、与此同时,根据实事求是的精神,大胆创新,积极推进中国社会的实质性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基本方针就是努力克服来自“左”和“右”两个方面的干扰,既不做颠覆性的体制变革和话语转换,也不继续走“文化大革命”的老路。为此,党中央在1981年做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后,决定不在理论上纠缠有关我党领袖人物的历史功过和意识形态的“革命”与“反革命”之争,把这些极易引起重大争议和思想混乱的政治议题放在一边,而在政府的各项实际工作中把争议较少的“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把党的工作转向“以发展经济为中心”,把政府的奋斗目标定为社会各阶层都能够接受并共同向往的“建设小康社会”。对于当时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出现的一些理论界和社会上激烈争论的政治议题(如经济特区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小平同志同样采取的是“不争论”、做实事的应对方法,用社会实践来说服持不同意见的人,以此逐步统一思想。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推进社会重大转型,没有现成的成功模式可以效仿,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把握发展方向与拿捏分寸,无疑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决断的魄力。

面对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民族关系出现的严峻形势,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无疑也在思考应当如何应对,面对我国学术界、思想界关于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的激烈争论,党中央也在思考应当如何加以引导。从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材料来看,也体现出“旗帜不变,稳住阵脚”的一个基本态度。如在“旗帜”问题方面做出两个重要表态,在民族理论方面提出“新中国成立65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在制度方面提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对党的民族理论、制度、方针政策给予明确地肯定,这两个表态给许多担心党中央在民族理论和制度方面做出重大调整的人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即中国民族关系的整体格局不会出现重大变化,不会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这一表态避免了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未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带来的思想波动,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

与此同时,在会议讲话中明确否定新中国在处理民族关系时曾经“照搬了苏联模式”,指出美国种族关系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中国今后不可能照搬“美国模式”,但是明确提出,中国应当吸取国外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同时,也表明在目前“取消民族身份”的做法不可取,国内的56个“民族”不会改称“族群”,身份证上的“民族成分”不会取消,不希望因相关变动引发民众的不安。这些政治表态都是“旗帜不变”的标志性阐述,也表明学术界的相关讨论不会影响中国政府目前的政治话语体系,强调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三 调整思路,务实改革

但是在维持传统旗帜和政治话语不变、努力稳住阵脚的同时,我们也看到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有许多新的提法,展示出中央政府在今后民族工作的努力方向上将有一些重大调整。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强调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正确的同时,明确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行多年对外开放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的民族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个新提法太重要了,应当是我们理解今后中国民族工作的一个关键,也为我们今后在实事求是精神引导下在民族工作思路和做法上努力创新打开了一扇门。

改革开放初期,如何既坚持党的领导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同时又能在体制上推行必要的改革,邓小平同志采用了一个非常聪明的重要策略,这就是在坚持国家政治大方向的同时,把目前的发展时期定义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而使各种改革措施带有“阶段性”的特色,成为坚持政治大方向的前提下采用的操作应用性措施,从而远离并化解了“姓‘资’姓‘社’”的路线冲突。这一策略强调“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在现阶段需要全力发展经济,而发展生产力和提升经济则需要借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和措施,这与共产主义长远目标并不冲突。“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猫的颜色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能抓住老鼠。在坚称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正确性的同时,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目前中国的民族关系面临“新的阶段性特征”,为此提出要“开拓创新,从实际出发”,在这个精神指导下提出了中国民族工作的一系列调整思路、务实改革的新思路。这几乎是当年邓小平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策略的翻版。

那么,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调整思路、务实改革方面,有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新亮点呢?

1.强调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特点

会议明确指出,生活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的这些民族“经过诞育、分化、交融,最终形成了今天的56个民族。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

上面这段话说的是中国民族关系的基本性质:没有历史上的“诞育、分化、交融”过程,就没有今天的“56个民族”。否认各族之间长期存在并被考古与历史文献充分证明的“交流交往交融”过程,不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历史造就的“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而且彼此“交错杂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一表述与20世纪50年代进行“民族识别”时无视或回避各民族同享的许多共性,专注于寻找和辨别各民族特征差异的导向已有本质性区别;与我国长期以来从意识形态立场出发,把历史上各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过程僵化地批判为“民族同化”的观点,已有重大改变;与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和部门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工作中把一些区域性各族共享的文化遗产贴上“某民族传统文化”标签、加深民族“边界”的思路,也有明显差异。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再次确认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不同民族群体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语言文化差异,要维护统一而又重视差别,我们必须尊重各族之间现存的差异,但是绝对不应人为地去凸显、固化和强化这些差异和特性,而是应当在保持民族特性和多样性的同时,努力增强各族之间的文化共同性和相互包容性。

费孝通教授在1988年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这次会议上不仅被再次确认,而且被进一步深化。“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我们这些从事民族理论研究和实际民族工作的人,要面对现实,但是一定要明确前进的方向。

2.明确我国民族工作的目标

会议明确了我国民族工作的目标,这就是要“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即加强“四个认同”)。假如像有些人所说,在中国根本不存在“中华民族”,那么,何来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四个认同”的提法已经明确回答了在中国“中华民族”是否客观存在的理论争论。

同时,习总书记讲话中提出我国民族工作的中心内容是“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这里明确提出要加强各民族彼此之间的“文化认同”。语言和宗教是通常人们所认定的“文化”载体和核心内容,我国许多民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那么各族之间“文化认同”的基础是什么?

我想这里可能有几种理解。一是我们应当认识到中国各族语言之间在几千年的交流共处中,其实已经存在某些共性和共同的元素,各族都在吸收其他族群的词汇,维吾尔语、藏语、蒙古语都或多或少受到古汉语的影响;二是我国佛教和伊斯兰教虽然源自境外,进入中国后在宗教活动内容和仪式上已经历了“本土化”过程,如新中国成立前内地修建的清真寺大多采用汉地的“殿堂式”;三是各族的生活习俗、文化生活也在多年彼此交流共存中相互影响。以上这些都是我们建立中华民族内部各族之间“文化认同”的历史基础,只是在“民族识别”后,人们不去关注甚至否认这些各族共享的文化元素,其结果是淡化和消解了各族之间文化认同的基础。在中华民族各群体之间,除了存在费先生提出的政治上的“多元一体”框架外,在实际生活中也存在文化上的“多元一体”框架。在今天重新认识并努力发掘这些文化共性和共享的文化元素,恰恰是我们在21世纪建立“中华民族文化认同”过程中应当开展的工作。

由于历次宪法的表述是“中国各族人民”“中国各民族”“各民族公民”,尚没有“中华民族”的提法。在中央一再强调要加强“中华民族”认同的形势下,今后修订宪法时对有关表述应做必要调整。同时,我国大学中使用的民族理论教科书,长期以来只讲斯大林民族理论和56个民族,不讲“中华民族”,已经远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这个局面必须尽快扭转。

3.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新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我国的民族话语体系居于核心地位,为了不在改革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和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避免出现“多米诺效应”,再次肯定和确认这一制度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这次会议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当如何坚持和完善,提出了一些全新的提法。

首先,必须“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国家团结统一,就谈不上民族区域自治”。长期以来,我国的民族理论学者和民族工作者在提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时,一般都只强调“自治”,而很少提“统一”。强调应如何维护加强少数民族自治权利的人很多,讨论在尊重少数民族权益条件下应如何加强各族民众对中华民族和国家认同的人却很少。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实际上是突出了人们长期以来在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时忽视的“统一”议题。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假如我们只强调“多元”和自治,而不强调“一体”和统一,这个格局是不完整的,也是不可能长久维持的。

第二,要“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由于我国许多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是多民族聚居区,甚至汉族在人口结构中占有相当比例。在民族区域自治中过于强调“民族”因素,往往突出“自治民族”(在苏联称为自治区的“命名民族”)的自治,那么生活在这一区域的其他民族的相关权益应当如何维护呢?我国所有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拥有的地方,民族区域自治并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与此相关的族群关系问题在我国西部一些多民族自治地区的社会实践中已引起广泛关注。至于在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中加入“某某族”的提法,领导人讲话中指出,“戴这个‘帽子’是要这个民族担负起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更大责任”,区域内的各族人民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这与人们对这一“自治民族”在该地区应享有更多权益的通常理解很不相同,对于“自治民族”责任的这一新提法,非常发人深省。

与此同时,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关键是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注意,这句话把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关键”定义为“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而不是像有些人提议的那样进一步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具体实施条例。

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还在几个争议多年的问题上表了态。国家民委多年来希望在宪法中增加“民族市”的提法,以便在自治县(旗)经济与人口发展后“升格”为市后,仍然保持原有的“民族自治”。各自治县(旗)的经济发展与人口规模达到建市标准时,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通常显著下降,新建城市的发展方向应当是更加开放,而不应当是坚持本地民族的“自治”。我国在2010年普查时还有64万“未识别人口”,还有一些群体(如“穿青人”)希望被承认为新的“民族”,一些地区申请建立新的自治县或城市“民族区”。这次民族工作会议明确表示,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今后不再识别新的民族或增设民族自治地方。这表明我国民族工作中某些工作已告一段落,今后不再继续。

4.明确提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和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同样,这次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在近年来的学术讨论中,有些人表示只能接受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认为“交融”就意味着“民族同化”,是不可接受的。这个观点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完全否认了中华各民族在几千年交往交流、混居通婚过程中,已经出现了程度不同的交融。许多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群体(如汉代生活在东南部东瓯、闵粤、南粤等国的群体,元代生活在华北的契丹人、女真人、党项人等)都融入了中原汉人,同时,许多中原汉人也被吸收融入北方游牧群体(费孝通,1989:7-11)。二是看不到中国各民族未来的长远发展前景只会是逐步地相互融合,而不可能彼此渐行渐远。我们都充分认识到,任何强行推动民族融合的做法只能适得其反,也一定会遭到被同化群体的极力反对。但是在彼此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基础上的交往交流,必将使彼此之间的界线渐趋模糊,从而出现逐步的相互融合。这应当被视为社会的进步,而不是相反。

有些人认为即使是“民族融合”的提法也不可接受,这种观点完全无视人类社会以往的历史,也迷失了今后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列宁指出:“无产阶级不能赞同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相反地,它赞同一切帮助消除民族差别、打破民族壁垒的东西,赞同一切促使各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和促使各民族融合的东西”(列宁,1914:18-19)。“社会主义的目的不只是要消灭人类分为许多小国家的现象和各民族间的任何隔离状态,不只是要使各民族接近,而且要使各民族融合”(列宁,1916:719)。有些人经常引用列宁有关“民族自决权”的论述,但对列宁关于“民族融合”的论述避而不提。中央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一再提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所遵循的正是列宁的上述主张,这对于国内民族理论界的争论是具有一定针对性的。

在提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同时,会议也强调“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在强调“一体”的同时提出必须兼顾“多元”,强调要客观地认识中国形成的历史、中华各族交往交融的历史和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强化民族意识、突出民族差异的做法,是不符合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大方向的。会议强调指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方向”。在把握这个历史方向时,既不能无视民族共性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尊重差异不等于固化差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加深,民族之间的差异必然会逐渐减少。与1949年相比,今天各族民众在生活习俗、饮食、用品、服装等方面的差异已经明显减少,大家在相互学习,不管哪个民族,也不管哪个国家,只要是有用的知识,只要是有利于社会现代化的经验,我们都应该学习和吸收,用以丰富我国各民族文化和共同的中华文化。

5.关于干部问题

政治路线决定了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次会议提出“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无论是少数民族干部还是汉族干部,都要以党和国家的事业为重、以造福各族人民为念,齐心协力做好工作”。“民族地区的好干部要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这里特别强调了在民族地区工作的各族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标准,这就是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如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国家分裂和打击暴力恐怖分子等方面)必须立场鲜明、行动坚定,在日常工作中要一视同仁地热爱“各族(包括汉族)群众”,而不能偏袒本族成员。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共产主义革命意识形态和无产阶级情谊一度成为少数民族干部与中央政府和其他民族成员之间认同的政治基础。但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这一意识形态纽带的效用逐步淡化,有些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的“民族意识”日趋加强,在处理日常工作和党政人事关系时,首先把自己看作本民族的政治代表。今天中国的民族问题,说到底就是各民族之间的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问题,是各少数民族成员是否认同中华民族这个共同体和中央政府、是否认同汉族和其他民族的问题,也是汉族是否认同各少数民族的问题。加强“四个认同”是一个大是大非的立场问题,这次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后我们必须用这个标准来要求和衡量各族(包括汉族)干部,这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决不能搞以“民族”划线的团伙集团。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干部和知识分子都应当把自己看作是中华民族的国家精英,是国家干部,而不是哪个民族在自治政府中的代表和领袖,要自觉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热爱各族群众,为全国各族人民服务。凡是做到了这一点的,就应及时地选拔到重要的领导岗位上来。

在我国的干部政策中落实这一精神时,还应该注意到,除了行政职务外,少数民族干部也应当能够担任党委书记。“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放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当主官、挑大梁,还可以交流到内地、中央和国家机关任职。”近期西藏和新疆陆续任命了一些地州县级的少数民族党委书记,这开了一个好头。同时,少数民族干部的任命岗位不应当仅局限于本族的自治地方,也应当包括中央政府和汉族聚居省市的重要领导岗位。我们的干部政策应当是任人唯贤、任人唯能,而不是各自治区内部干部岗位任命中的“任人唯族”和“汉人书记、少数民族行政首脑”的传统模式。

从近几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我国几个重要少数民族的“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在该族就业人口中的比例持续下降。如2000~2010年期间,维吾尔族领导干部的比例从0.84%下降到0.47%,绝对人数下降了32.3%,蒙古族领导干部的人数下降了28.3%,藏族领导干部的人数下降了15.6%(马戎,2013:4)。这与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我国西部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各项事业大发展的基本态势是不相符的,应当引起中央组织部门的高度关注。除了少数民族干部如何选拔与任用问题外,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的培养模式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为了培养具有“四个认同”的少数民族干部,普通高等学校(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与目前“民族意识”浓厚的民族院校相比也许是一个更为适宜的环境。

在我国西部一些地区,少数民族语言仍然是当地大多数民众的主要语言,在这些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如果不能讲当地民族的语言,就无法与当地干部和民众沟通,更谈不上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曾要求进疆、进藏工作的汉族干部都要学习当地民族语言。我们在西藏和南疆调查时遇到的那些20世纪50年代参加工作的汉族干部,大多能够讲一口流利的民族语言。50年代和60年代我国西部地区民族关系较好,汉族干部通晓当地民族语言是一个重要因素。这次会议提出,“在民族地区当干部,少数民族干部要会讲汉语,汉族干部也要争取会讲少数民族语言,这要作为一个要求”。我们相信中央政府明确提出的这个要求,对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加强民族语言学习将会有一个很大的促进作用。今后,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在招收和任职之前都应接受民族语言的考试。如果这个任职要求成为一个制度,还可以有效地鼓励民族地区的汉族学生在学校里学习民族语文。

6.加强依法治国,把我国民族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我国的民族工作也必须纳入法治框架之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

目前存在的一个现象是,一些基层政府采用地方行政命令的方法来处理当地的民族关系问题和群众宗教活动,内容五花八门,方式简单生硬,造成许多负面的社会后果。有些地区的少数民族民众在生活中仍然依照传统地方习惯法或宗教法规,对国家法律不熟悉不认可,容易与执法机关发生冲突。如何把各级政府的民族和宗教管理工作纳入国家法律法规的轨道,如何增强各族民众的法律意识,无疑是今后一些地区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与此同时,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也应当把各地民间习惯法纳入视野,尽量减少甚至避免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道德伦理和习惯之间出现冲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是写进历次宪法的,这次民族工作会议在坚持反对大汉族主义的同时,把“地方民族主义”改为“狭隘民族主义”,这一点值得关注。通过新中国成立后的行政建制、社会服务建设、经济发展和人口迁移,许多地区已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各族混居的现象,因此目前各地的“民族主义”思潮更多地体现在狭隘的群体(××族)“民族主义”,而不是行政区域的(××地区)“民族主义”。

7.高度关注少数民族地区的民生问题

会议提出“一些民族地区群众困难多,困难群众多,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难度较大,必须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体制机制,把政策动力和内生潜力有机结合起来”。“要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着力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各族群众过上好日子……促进社会公平”。

上面这段话包含了多重内容,但是主要精神是努力解决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少数民族地区的民生问题。重提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已不提的“跨越式发展”,反映中央对加快边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迫切心情。但是,任何实质性的经济发展都必须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这方面的教训已经不少。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在经济发展中,许多政府项目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通常采用“一刀切”的单一思路和统一的衡量指标,出现许多破坏环境生态、把当地民众排斥在外的“开发项目”。我国许多地区的自然地理生态、经济形态及各族的文化传统与中原和沿海地区相比差别极大,因此必须采用因地制宜、因族制宜、因势利导的多种发展模式,而不能简单地追求经济规模和发展速度,应当把以当地民众为主体的“人的发展”放在第一位,只有这样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受到当地民众接受和欢迎的发展。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应当是接受了这样的思路。

8.高度关注跨区域少数民族人口流动问题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越来越重要。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能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也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对少数民族进城,要持欢迎的态度。……关键是要抓好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两头对接。……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进了城的少数民族群众不宜搞分区聚集而居……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正常宗教信仰要予以尊重,要引导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服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在中央召开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之前,中央各部委组织了在新疆和各藏区的大量密集的实地调研活动。这段话反映出近年来在民族关系中出现的两个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是有一定针对性的。第一个现象是近十几年来,许多藏族和维吾尔族来到东部沿海城镇生活和就业,但是由于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对这些西部少数民族的语言、宗教和习俗等不熟悉,不善于处理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加之个别暴恐事件对维吾尔族、藏族造成“污名化”的社会效果,一些东部地区的基层政府机构(如安全部门)和部分民众产生了对某些民族的排斥心态。从1990年到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来看,在各藏族自治地方以外的藏族人口从1990年的30万人增加到2000年的41.5万人,再增加到2010年的54万人;而在新疆以外的维吾尔族人口,虽然从2000年的5.4万增加到2010年的6.8万人,但是如果减去内地“新疆班”在校学生及进入内地高校的3万多人,我们发现来到内地就业和生活的维吾尔族人口在明显减少(马戎,2013:13)。针对这一发展态势,中央提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能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非常及时,而且提出了一系列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内地城市社区的具体做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由于语言和生活习俗差异,一些来到内地的藏族、维吾尔族流动人员很容易聚居在一起,形成某种“民族社区”。这些“民族社区”的出现有利于少数民族人员的互相帮助和就业,但是不可否认,这些带有“民族区隔”性质的基层社区不利于各族居民的交往与合作。美国和新加坡等国的社会学家关注种族“居住区隔”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行政和财政手段努力打破这种“民族社区”的思路值得我们借鉴。在“7·5”事件发生后,在乌鲁木齐和新疆其他城市也出现了居民区之间各族居民换房而加强“民族社区”的现象。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都提出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是具有明显针对性的,也是与民族工作加强“四个认同”的大方向相一致的。尽管我们希望出现“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并以此为目标努力加以引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绝不是可以通过简单的行政手段来强行设立,而应当是在政策引导下逐步自然形成的。我们乐见出现更多的族际通婚,但不能用政策直接加以干预和奖励,简单生硬的干预只会带来负面和适得其反的社会效果。

9.在青少年中加强“四个认同”的思想教育

会议提出“要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抓好爱国主义教育这一课,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祖国下一代的心田生根发芽”。

近年来中央一直高度关注如何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并多次组织专家编写中小学民族团结教材。但是一些编出的教材仍然在突出民族差异和民族特色,让小学生们更加认清自己属于哪个“民族”和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民族之间的边界更加清晰,这种“民族团结教育”的思路值得讨论。正如一些人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有的教育和行政措施有意无意弱化了国家观念和中华民族认同的教育”。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民族团结的核心内容,纳入“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一“战略任务”,这也为我们编写中小学民族团结教材指明了方向。

青少年的群体认同意识,是在家庭、学校、社会多重环境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学校教育无疑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地区许多新建的学校实行“民汉合校”,促进了各族学生的交往和相互学习。20世纪80年代实行“拨乱反正”后,西藏和新疆等地全面推行“民汉分校”,即使合校也实行严格的“民汉分班”(马戎,1996:385-386),这无疑隔断了各族学生相互交往的客观条件。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带来的重大改革之一就是废除学校中的种族隔离制度,为黑人和白人学生的接触与交往创造条件。而我国在80年代反而推行民族“学校隔离”,从今天的角度看,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失误。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民汉合校、混合编班,形成共学共进的氛围和条件”,这是对当年失误的一个及时的纠正。

10.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会议指出“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要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积极做好双语教育、信教群众工作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工作”。

各民族的语言文字、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财富,保护和发展这些传统文化是国家和全社会的责任。但是如何辩证和历史地看待这些文化遗产,继承精华,剔除糟粕,去粗取精,推陈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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