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家》中的历史:1920年代的成都社会(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9 04: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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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司昆仑(Kristin Stapleton)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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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家》中的历史:1920年代的成都社会

巴金《家》中的历史:1920年代的成都社会试读:

导语:巴金小说和20世纪的中国历史

1919年5月4日,当北京的学生示威变成意外的暴力冲突时,这个事件成了中国社会的一场政治危机。整个国家的人们都对年轻的中华民国政府(还不到10岁)改变中国社会提升中国国际社会地位努力的失败而沮丧。在1919年以前,知识分子们已经开始倡议用“新文化”来取代传统价值观念。五四运动及其围绕该事件产生的舆论将社会基础改革提上国家日程。接下来的几年里,改革者们针对他们在中国社会生活中所见的罪恶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其中有些还付诸试验。一些人认为中国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家长制大家庭以及伴生的观念体系是问题的根源。在1920年代被改革精神拨动心弦的人之中,有一位生活在成都的富家少年,成都是人口众多的内陆省份四川的省会。后来,他用笔名巴金写下了《家》《春》《秋》三部小说,十分生动地揭示了传统文化中的罪恶,描述了上世纪20年代的社会对变革的渴求。小说描写的故事也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三部小说被称为“激流三部曲”,一直影响着人们[1]对五四运动及新文化运动的记述。1977年,巴金写道,“激流三部曲”中最著名的一部小说《家》,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被读者遗忘也许更好一些。而在这十年以前,“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巴金的小说就被定性为“毒草”,不适合真正的[2]革命者阅读。但《家》及其续篇一直拥有广泛的读者。1956年摄制的电影《家》在全国各地的音像制品商店里都可找到,也能在互联网上观看。1988年和2007年,各有一部根据“激流三部曲”改编的电视剧问世。在美国的中国近现代历史研究里,《家》的英文译本也常常是课程的一部分。“激流三部曲”最早出版于1931-1940年间,(因而)对于那些囿于一个几乎无法掌控的社会之中的青年来说充满了强烈的吸引力。小说的情节围绕着巴金的痛苦展开一种在家长制家族里常见的痛苦。在“激流三部曲”的故事发展里,富有而等级森严的高氏家族,随着年轻一代对长辈的压迫、腐败和伪善的反叛而分崩离析。由于小说大受欢迎,无论是在国外还是中国学界,“激流三部曲”对于理解20世纪早期的中国历史都十分重要。小说的时代背景是1920年代初期,五四运动刚刚结束,学生们开始公开地抗议中国之积弱,越来越多的人把这种积弱归咎于中国文化。特别是在中国家庭生活里居于统治地位的那些伦理道德——这种信仰和礼仪体系在英文里常被称之为[3]“Confucianism”——广受抨击。巴金的一位老师吴虞,在1919年前后就成为新文化运动中批评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位领军人物。吴虞认为,正是要求年轻人以老为尊的传统孝道造就了一代又一代软弱的顺民。他论述道,在这样的传统中长大的孩子,成人以后极易被宣扬国即为家和纲常等级制[4]度的统治者摆布。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即是用极其感性的描述传达了这一思想,特别是高家年轻一代中的长子觉新,他就是被祖父老太爷的期许活生生压垮了。因此,三部曲成为新文化运动抨击旧文化和儒家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春》《秋》系列成为五四(后)新一代政治社会活动者的重要宣言。“激流三部曲”都发生于巴金的故乡——成都。小说里对于这个内陆大城市生活的许多方面都做了不少描写。但是巴金并不打算给他的读者描绘某一个特定的城市。他希望高家成为中国随处可见的那种父权制家族的一个缩影。通过将重点放在家庭成员间的互动,巴金突出了靠儒家思想维持的家庭权力结构对家庭所有成员特别是年轻人和弱者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巴金对社会变革怀有的强烈的责任感使得他在小说中的情绪表达尤为激烈。但是,对于五四时期的历史来说,“激流三部曲”掩盖的和它揭示的一样多。要想真正理解《家》《春》《秋》系列中描写的社会动荡,我们必须从小说之外的历史记录中寻求资料。这正是本书成文的目的——探寻巴金小说背后的历史。我们认真地研究了巴金小说产生的社会背景:五四时期的成都。对于还没读过巴金小说的人来说,1920年代的成都本身就很值得研究,特别是把它跟同时期的其他东部中国的城市北京和上海相比。就世界范围来说,1920年代也是技术、社会、文化都急剧变化的十年,然而这些变化在世界各地并不是同时、均衡发生。成都的情况正好可以用来说明一个中国内陆省会城市对于这些变化的复杂反应,比如说对于民主和妇女解放的呼吁,西式学校和医院等新机构的出现,军事化加强,以及经济动荡,这些在巴金的小说中并没有多少体现。因此,这本书旨在重新建立巴金小说中的戏剧性故事和激发了小说创作的真实城市生活间的联系。通过对历史资料的深入研究,这本书展示了一个对成都更为全面的描述,不仅仅只关注像小说中的高家这样的地主家庭,还关注构成城市社会的其他阶层。对那些熟悉小说和相关影视作品的人以及相关研究者来说,这些细节描述可以令人对巴金在历史当中的成就和局限性有更深的了解。1940年,巴金完成了《秋》,他打算写作这个系列的第四部小说——《群》。这个名字可被翻译为“the group”(中文意为“团体”),或者“the collective”(中文意为“集体”),或者“the masses”(中文意为“群众”)。对于巴金的前三部小说,有人批评说高家的成员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过于脱节——他们生活的城市,造就他们生活方式的地主制度,以及这个年轻的、不断受到国际事件冲击而四分五裂的中华民国。《群》的写作计划也许可以看作是巴金对于这种批评的回应。然而巴金没能开始《群》的写作。1949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后,巴金全身心投入“新中国”精神中去,写了一批描写工人和农民阶级中涌现出来的社会主义英雄的散文。1952年和1953年,巴金随军驻扎在朝鲜数月,记录中国称之为抗美援朝的战争。在50年代,他也对早期的小说,特别是《家》,做了修订。简化了语法,稍微调整了书中的政治立场以便该书更符合共产主义史观。正是由于《群》的写作未能完成,《家》和“激流三部曲”的读者对于故事发生的场景有着相当不完全的认识。这是很不幸的。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五四领袖们对传统的攻击性使得他们歪曲了中国历史和文化的本来面目——他们往往过分强调中国的“落后”以证明改变中国的计划的[5]正当性。这种对中国的过往极端拒斥的现象在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中达到了顶峰,“激流三部曲”因为不够“革命”而成为禁书。巴金本人也被迫批判了“激流三部曲”和自己其他的一些作品。到了1970年代末期,中国人又被允许阅读“激流三部曲”了,《家》在年轻读者中再度大受欢迎。但是时代已经不同了,没有人经历过巴金在“激流三部曲”中描写的那种生活。工业化进程以及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发起的种种运动改变了中国城市的面貌。大家庭不再共居在深宅大院里以麻将和看戏消遣,也不再有大家族的仆佣去各地收租以供给他们奢华的生活。家长不再给连面都没见过的青年男女安排婚姻。年轻女子也不再害怕剪去长发。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被巴金扣人心弦的小说吸引有一点值得警醒:无论是否生活在中国,他们都太容易将巴金描述的“旧中国”当作是真实的历史。他们可能以为大部分生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人都过着小说中高家子弟那样的生活:与外界隔绝,压抑,令人窒息,甚至致命。在“激流三部曲”中,巴金刻意夸大了他童年生活中的阴暗面,以使对封建家长制家庭的控诉更有力。另外,通过描写书中的青年男女主角如高觉慧和高淑英,逃离他们(也是巴金自己的)没有希望的故乡奔向大上海自由的生活,巴金造成了这样一种印象,即:像上海这样受国外的强烈影响、创新层出不穷的沿海城市,和文化发展停滞的中国其他地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文化鸿沟。本书对这一观点提出了质疑。巴金在塑造一个被1930年代的政治和社会活动家们广泛抨击的“传统[6]中国”形象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今天,“激流三部曲”的读者应该记住,这些小说是服务于这个特定的政治目的的。另一方面,巴金是一位天才的感性的作者,他从自己在成都的生活中提炼勾勒出来的这些角色吸引了世界各地的读者。家庭中的代际冲突是各种文化中常见的主题。巴金的作品很容易使我们代入20世纪早期中国的生活中去,那是一个令人着迷的时代:传统智慧受到剧烈冲击,社会秩序土崩瓦解,新的政治力量争相设法在转变中的中国实现自己的政治愿景。正如我们刚刚指出的,小说中体现出很多巴金在成都的童年生活的细节。如果对《家》《春》《秋》系列的阅读理解不仅仅停留在一出家庭悲剧上,我们能够看到一个城市社会的轮廓在高老太爷严厉的家庭统治间若隐若现。本书的目的就是看清楚巴金成长起来的这个城市。这样能帮助我们了解巴金是如何有选择地采用自己的童年经历来炮制对当时社会制度的有力控诉的。同时,了解成都也能帮助我们从一个与巴金小说和五四作家作品以及他们所宣扬的历史记述中都不同的角度,来理解1920年代中国城市生活面临的挑战。既然“激流三部曲”一直在帮助不同时代的读者理解1949年以前的中国,我们也应该定期对其进行重新评价。不断获得新的史料或者新的观点,使我们能够以新的角度来理解高氏家族,也使得这部作品对于新一代读者来说更容易理解。为什么小辈年轻人如此依赖专断跋扈的祖父老太爷?士兵在城市里面如何战斗?在那个时代,该地区经济创造了什么样的工作机会?为什么一个年轻女子剪发就会使她的母亲蒙羞?本书即是通过研究巴金青年时代性格形成时期(也就是小说发生的背景)的历史史料,来揭示这些关于当时的成都社会和政治情况的问题。前面提到,这项研究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强调“激流三部曲”作为中国五四时期历史的局限性。伟大的小说在影响后世读者对历史事件方面的力量不容小觑。有多少美国以外的人是通过《飘》的小说或者电影初识美国南北战争的?对这些人来说,他们又怎能避免获得这样一个印象:这场战争最大的后果就是南方上流阶层流离失所?关于小说的历史背景是否失实的争论在美国很常见:比如说,畅销作品《相助》就小说和改编而成的电影中对1960年代密西西比黑人女仆生活的描述到底是好还是坏这一议题,引起历史学家和其他人等的大量[7]讨论。“激流三部曲”无疑也塑造了许多人对中国文化和20世纪中国历史的看法,特别是对中国家庭模式和新文化运动的理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三部曲本身就扮演着重要的历史角色。本书将用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巴金本人对于他成长的社会和世界的诠释,当然这不意味着我们不欣赏他的作品。除了对中国传统家庭持特别负面的看法外,巴金的作品更偏重于情绪的冲击而忽视了社会历史。与巴金小说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劼人的作品,李劼人也出版了一部以20世纪早期的成都为背景的小说三部曲。然而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国外,他的小说的名气都比“激流三部曲”小得多,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作品缺少巴金小说中的情感冲击。但李劼人实际上是一个优秀得多的社会历史学者。通过揭示人物怎样囿于社会关系以及他们的选择如何受限于习俗和律法,李劼人对于早期成都生活的描摹更加真实,对于小说中不同角色的行为逻[8]辑也(解释得)更为合理。跟李劼人不同的是,巴金把读者需要了解的人物所处的历史背景留待他人来填补。这正是我们这本书要做的。我们有时也会对李劼人和巴金对于那个时代的看法做个比较。不过,本书主要还是基于浩如烟海的20世纪初的中国社会、文化和政治史料,特别是与成都有关的资料。作为中国西部的政治和文化中心,成都哺育了包括巴金在内的20世纪许多著名人物,本书也对他们的成长经历做了研究。蕴藏在地方档案和其他记录中的丰富的城市历史使我们能够为这个城市勾勒出一幅清晰的画像,它远离那个时代国家的政治中心,但又分明能感受到并推动中国历史洪流的激荡。本章导语接下来的内容会介绍巴金的生平,以便我们了解“激流三部曲”出版和大受欢迎的历史环境。本章最后会以对贯穿本书的主要问题的讨论作结:封建家长制和儒家家庭,军阀政治与中国城市,在20世纪早期文化价值观念和社会结构变革中革命的性质,以及这些变革对中国家庭和中国城市的影响。巴金与“激流三部曲”巴金的人生和他最著名的作品与20世纪的中国历史相互交织无法分开:故事的创作过程和“激流三部曲”被广为接受,让我们看到历史事件是如何影响到小说中的一些标志性人物以及故事本身如何变成一个文化变迁叙事的核心。巴金常常坚持读者不应在他的生活里寻找《家》的主人公高觉慧的影子,然而两者的生活轨[9]迹确实有很多相似之处。童年时期的巴金原名李尧棠,成人之后他为自己取了笔名巴金。像小说中的高觉慧一样,他生于四川省会成都的一个富贵人家。巴金的父亲也像觉慧的父亲一样是家中他那一代的长子,是清朝(1644-1911)末期的一位政府官员。他的母亲也如觉慧的母亲一样很年轻就去世了。现实中的父亲与书中一样,再娶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孩子们与严厉冷漠的祖父、叔叔婶娘、表兄弟姊妹和仆人们一起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巴金的兄长,如同小说中的高觉新一样,屈从于祖父老太爷的意志,肩负着传宗接代和维持大家庭的重任。巴金和高觉慧一样,年轻时就离开成都去到中国东部。在小说《家》的最后一幕里,觉慧在1920年代早期就在一艘开往上海的船上与家庭决裂,而巴金与家庭的决裂却花了很长时间,直到1931-1932年间小说在上海的报纸上连载才算是公开宣告。由于自己的家庭与小说中的高家有如此多的相似之处,小说很快就被看作是自传性质的写作,而巴金为什么决定写作这样一部小说来谴责中国上流阶层的价值观和行事方式?在多年间发表的有关他的小说和写作生涯的散文里,他本人数次回答了这个问题。比如他的散文集子里有一封1937年写给一位表哥的信。他在信里说道:“我写这本书是为了其他青年不再被困在家庭‘礼教的监牢’(这是他在短篇小说Under the Street Gate里用过的短语)里……并不是报复私人而[10]是攻击这个制度。”他厌恶老一辈伪善地利用儒家伦理道德控制人们,打压任何对其恶行的反抗。当《家》发表广受欢迎之后,他写了两部续篇。第一部是《春》,故事与《家》相近,只是这一次是一位年轻的女性为主角挣脱了家庭礼教和专制的监牢。“激流三部曲”呼吁青年人不要接受长辈们安排的人生,而是应该努力奋斗实现自我梦想和社会公平。巴金这些小说还一再表达了他对于青春的热爱,他认为青春会在死板僵化的家庭生活里窒息而在志趣相近的朋友那里点燃。在1933年发表的一篇名为《朋友》的散文里,巴金感谢了那些帮助他在绝望中坚持下去的朋友们。他写道,朋友是比家庭更可贵的。但是兄弟也能成为最好的朋友。巴金与两位兄长的关系也能说明这个观点。他与李尧林(图1.1)和李尧枚(参见图7.3)之间亲近的关系成为高家三兄弟——觉慧、觉民和觉新[11]的原型。图1.1 1925年,巴金(右)与二哥李尧林。照片由巴金研究会提供姐妹们的地位以及女性的人际交往对于巴金来说更难处理一些。下一章里我们会谈到,巴金大部分时候对性的话题是避而不谈的,或者只是把性看作是放荡堕落。在他的小说里,两性关系从未像他描写的男青年之间那种同志般完美而亲密的感情。同辈男女间的浪漫情愫有时很复杂甚至常常使人生恼,伴随着迷恋,或者妒忌,或者遗憾,甚至恐惧。巴金本人39岁结婚时,他的妻子陈蕴珍(后称萧珊)未满27岁。她还是学生的时候作为粉丝给巴金写了一封信,婚前数年他们两人已经成为很亲近的朋友。与萧珊的交往可能对巴金创作高觉新和女仆翠环的爱情故事很有帮助,也因此给了小说《秋》一个几乎让人难以置信的美好结局。反抗家庭和社会里常见的压迫和伪善的需要,对于青春的美好热情,对一个更加公平的未来世界的期许,对志同道合和爱情的追求,这些是巴金作品里的主题。正如他在“激流三部曲”总序里写的那样,他要帮助读者欣赏从中国社会的乱山碎石中间激荡而出的生活的激流,这激流也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启蒙巴金成为职业作家并被他借[12]鉴模仿的人很多。当他还是孩童时,父亲常常带他去看戏曲表演并和他谈论里面的故事。从很小开始,他就酷爱读书。背诵诗歌、学习儒家经典,也喜爱中国古典小说。15岁时,他读了俄罗斯哲学家彼得·克鲁泡特金(Peter Kropotkin)的《告少年》一文,这篇文章已经被翻译成中文,被无政府主义组织广泛传播。巴金自己曾说,他当时被克鲁泡特金号召富家子弟应牺牲个人安逸去帮助穷人并创造一个更公平的世界的观点深深地打动了。1910年代,巴金开始通过北京和上海创办的一些期刊接触到革命文学和一些社会活动家的作品,这些期[13]刊中就有著名的《新青年》。他还给《新青年》的主编陈独秀写去一封激情四溢的信,誓要推翻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且寻求具体实施的建议。陈独秀没有回信。1919-1921年期间,他大约收到了几百封这样的信。但巴金在本地找到了同志。他加入了一个叫作“均社”的无政府组织,并成为其杂志的编辑和撰稿人。同东部沿海的许多著名杂志一样,均社的杂志也会抨击军阀和要求妇女解放。1923年巴金移居东部地区后,他仍然阅读和写作大量号召文化和社会变革、阐明无政府主义原则的文章。他在上海的文学圈子里成为活跃分子,并且开始与流亡欧洲的美国无政府主义者爱玛·高德曼(Emma Goldman)通信。1927年,巴金来到法国。在那里,他尝试着自己研究国际无政府主义运动,一边学习法语,一边发表有关中国政治的文章,同时还在翻译克鲁泡特金的《伦理学:起源及其发展》。也是在那个阶段,他开始写作小说。当他还在法国时,他的中篇小说《灭亡》——背景设定在上海劳工运动组织者间——已经在上海最著名的文学期刊上发表。1928年,在从法国动身返回中国时,巴金读到了埃米尔·左拉(Emile Zola)写的讲述第二帝国时期的卢贡-马卡尔家族故事的长篇系列小说。这激发了他将自己的家庭作为长篇小说主题的想法,这便是后来的“激流三部曲”。回到上海后,他便开始这项工作。他的长兄李尧枚,也从成都写信来鼓励他抛却所有的恐惧来揭露像他们这样的家庭中丑陋的真实生活。1931年,小说《家》的第一部分就发表在上海《时报》的文学副刊上。1933年,修订后的小说又出版了单行本。《家》大受欢迎。到1936年,这部小说已印刷四次,售出成千上万册。这一年,巴金再一次修订了文字,又出版了一个新版,销量同样很好,重印多次。另一个修订版(第十版)1937年出版,并且同样重印多次。这一次,巴金开始着手写作《家》的续篇,以满足他的广大读者的要求。《春》的第一部分于1935-1936年间开始连载。政府当局查封了小说发表的报纸后,巴金暂时将手稿搁置,直到1937年秋日本开始占领中国东部地区才完成写作。日军占领上海期间,巴金居留在法租界地区。在1938年和1939年去南方和中原地区的旅行之后,巴金返回上海完成了“激流三部曲”的最后一部,《秋》。这部小说出版后不久,法国政府在欧洲向纳粹投降,新的维希政府在亚洲开始与日本同流合污。这时巴金离开了上海,在蒋介石国民政府统治下的西南地区度过了战争的最后几年。在战时首都重庆,巴金的朋友曹禺,将《家》改成舞台剧,呈现给热情的观众。战争末期,巴金返回上海。当胜利的共产党1949年进驻上海时,巴金留了下来,并作为上海作家协会的创始人之一与新政府合作。他的任务之一是记录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与美军作战时的英雄事迹。1950年代期间,他还不断地对自己的小说做了修订,其中包括“激流三部曲”以及由长居北京的美国侨民沙博理(Sidney Shapiro)翻译、外文出版社出版的《家》的英文版。1930年代巴金对《家》的修订主要是勘误和删除重复的段落,而1950年代的修订则是政治性的——批评城市居民的冷漠的段落去掉了,提到无政府主义的部分删除了,学生中的激进分子也比1933年版[14]中更为果敢坚定。巴金的此次修订多少也受到了曹禺改编的《家》的剧本的影响。1950年代,香港和内地都拍了电影《激流》。1956年内地拍摄的电影《家》尤为成功。著名演员孙道临饰演了充满矛盾的兄长高觉新,曾在40年代曹禺的话剧中饰演他的妻子瑞珏的张瑞芳在电影中饰演了同一个角色。到60年代初期,“激流三部曲”的名气随着电影上映越来越大。巴金也因此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知名的作家之一,即使在50年代他并没有出版新的小说,也几乎没有写什么新的故事。在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对于巴金的攻击是毁灭性的。[15]他的作品在中国被禁,他自己则被迫接受“再教育”,并且对自己和政治立场不正确的作品进行自我批评。他承认自己的写作受“小布尔乔亚”背景影响,对年轻的知识分子给予太多的同情而忽视了劳苦大众。作为经过二三十年代激烈的政治斗争洗礼过的老兵,巴金本来可以更从容地应对“文化大革命”的斗争,但是他的家庭却因此付出了巨大牺牲。50年代,巴金和妻子在上海抚养一儿一女,生活幸福。当他受到攻击时,全家都跟着遭了殃。1972年,巴金的妻子因癌症去世,并没有得到可能挽救她性命的有效治疗。80年代初,巴金写了一篇关于她的去世和他的痛苦的沉痛的文章,谴责“文化大革命”和它带来的种种非人道景象。在20世纪最后的二十年里,中国和国外的许多文学批评家常常提起巴金关于建造一座“文革”博物馆来记录它的罪恶、分析它的成因以及悼念因此牺[16]牲的人们的倡议。1976年毛主席逝世,“文革”结束。几年之内,“激流三部曲”再度在青年读者间大受欢迎。1956年的电影《家》,作为1966年以前拍摄的第一批电影,毛主席逝世后也重新上映。而这一次激起的反响甚至比初映时还[17]要热烈。1984年(似乎应为1983年),巴金在茅盾(20世纪中国少数几个名望能与巴金匹敌的小说家之一)之后继任中国作家协会主席。1982年,“激流三部曲”新出版了连环画版,1988年,改编自“激流三部曲”的电视剧播出;2007年,新版的21集的电视剧《家》开始播映。从70年代起,巴金就不断地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可惜没有成功。1990年,巴金获得了首届福冈亚洲文化奖特别奖。他在成立于1985年的中国现代文学馆的创立过程中也起了很大作用,并捐赠了自己的大量手稿和[18]其他作品。由于饱受帕金森病的困扰,巴金的最后那些年是在上海的一家医院里度过的。2005年10月,百岁老人巴金逝世。他留下的文化遗产也因他的逝世再度受到瞩目。现在,他的大部分著作可从网上下载。中国的学者已经出版了几十本专著和上百篇论文来探讨他的生平和小说。中国国家教育部将《家》收录到三十本中学[19]生必读书目中去。巴金的“激流”仍在奔腾流淌。本书的研究方法、组织结构和主要论题“激流三部曲”主要围绕着一个大家族在文化与政治动荡中分崩离析并最终土崩瓦解的心路历程而展开。另一方面,这本书拓展了视野,将小说的背景——一个中国内陆城市经历的政治文化动荡置于核心。我采用了另外一些历史资料来描绘五四时期发生在成都的另一些故事。在这个过程中,我特地强调了20世纪早期的一些重大事件,不同阶层的人在其中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角逐。我的研究方法是在同一个城市里进行跨阶层研究,既包含知识分子和社会活动家,也包含商人、士兵、女佣和其他人等。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巴金家乡的大部分人并不认同他认为父权制家庭是一切烦恼的根源这一观点——他们并没有把儒家文化和压迫剥削联系起来。历史学家们已经深入地研究了五四和新文化运动时期的社会动态,但是这些研究往往聚焦于中国东部地区,在那里,新文化理论家和出版家云集,应新的社会潮流而生的政治机构也往往把总部设在那里。另外,由于中国共产党经过多年艰苦斗争终于取得最终胜利,并且在1949年后彻底地改变了中国社会,研究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在中国革命的大背景下探究最终奠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基础的五四思想及后续事件。因此可以理解,学术研究的重点也放在知识分子的经验上,他们清楚地阐明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弊端以及构成一个新的强大的中国社会的要素。本书的目的有些不同,我的目的之一是通过对历史资料里不同层面的描述性研究揭示那个时代的成都的面貌,通过这样的研究,揭示的不仅仅是知识阶层的生活和观念中起伏和扩散的种种变化,还包括其他城市人群的变迁,比如实业家、商人、劳工、乞丐和奴隶、士兵、学生以及外国侨民。本书以“激流三部曲”作为切入点研究一个处于世界历史关键时刻的城市,从一个新鲜的角度探讨20世纪初期中国在文化、社会秩序以及国家认同等方面的挣扎。通过调查不同社会和经济阶层人们的生活,本书以更广阔的视角来研究成都这个特别的中国内陆省份城市,并且与沿海城市以及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称之为“落后的”中国做了比较。1920年代和1930年代的成都人民面临的变迁、挑战和抉择,远比家族内部的代际权力斗争要复杂得多。在我对成都的描述里,对儒家家庭的攻击只是引起社会动荡的一个因素,对某些活跃分子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但是对城市中的其他人来说,并非如此。本书的每一章都会从分析“激流三部曲”中的一个或多个人物入手,来探讨巴金对他、她或他们的描写与历史资料中记载的类似阶层的真实生活的关系。所有这些章节共同构成成都多层次的文化、政治和现实图景,可作为五四时期中国内陆城市的一个样本。我们的开场人物是小说《家》中最不幸也是最可爱的角色——鸣凤,这个聪明而深情的女仆为了避免成为一个老人的小妾的命运而自杀了。在这一章因鸣凤而产生的众多问题中,最基础的一个是“女仆是什么”?第一章考察了女仆和小妾的法律及社会地位。第二章从对高老太爷的分析切入,研究了他所属的社会文化阶层渐渐消亡的过程。巴金强烈地批判了他那些成都士绅阶层的长辈以及长辈亲朋的观念和作为。这一章旨在从拥护和践行者的角度探查巴金的描写背后的士绅文化。第三章考察了1920年代成都的经济状况,揭示那时的家族——也包括巴金的家族——如何维持。工业化尚未普及,政治上的不确定性又造成了经济上的不稳定。然而与中国其他地区一样,成都也已经出现准备迎接工业化生产产品的消费者。第四章和第五章研究了巴金的小说中未提及但却是城市重要组成部分的人群的生活:城市贫民——比如乞丐和街头艺人,他们靠着像高家那样的阶层过着来源极不稳定的生活;士兵——大部分由各路想要争夺城市控制权的军阀从失地农村家庭中招募而来。这两章突出了军费成本以及当时的政治动荡,以及造成这些现象的部分原因。第六章和第七章重点研究巴金的同辈以及他的读者群体——在一个文化剧变的时代接受了一定的教育、有足够的经济资助来支持他们选择自己的人生的青年男女。每一章都对这些历史资料和特定文件的类型进行了详细描述和讨论,正是这些资料使得我们可以对1920年代成都的社会特点做出结论,有些资料印证了巴金在“激流三部曲”中对这个城市的描写,有些则不然。有时我们会重点聚焦于三部曲中的某些篇章,详细研究巴金对家长制儒家家族的重点描写以及小说中对于社会阶层、上流社会妇女禁锢以及曾经惊吓到幼年巴金的街头巷战的描写。在这项研究中,还有几个重要主题。首先是20世纪早期中国城市在形态上经历的变迁。每一章都会检视成都在城市建筑和基础建设上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人们生活的影响。第二是1910年代到1930年代间军阀政治的特点,以及战争和政治动荡如何影响到城市和生活在其中的家庭。第三是五四运动对成都的影响。“激流三部曲”是五四运动的重要文本。激发了巴金这部伟大著作的新文化价值观念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变革在成都如何受到欢迎,有多受欢迎?五四时期的成都揭示了当时世界历史上的一个普遍现象。新媒介迅速将新思潮传播到各地,这使得剧烈变迁成为可能,也成为人心所向。一些人在新思潮的鼓舞下试图付诸实践,特别是受教育的年轻一代,他们在社会地位或者其他方面并不占优势,因此也更愿意以实际行动换取一个进步的愿景。在成都,人们已经普遍意识到国力衰弱以及地方政治的不稳定,但是对于引起这一乱象的原因莫衷一是。像巴金这样的激进分子(将之)归咎于旧秩序和旧文化,而大部分年长者以及部分他的同辈将之归咎为旧式伦理道德的沦丧。在20年代和30年代的这场思想观念之战使像成都这样各种思潮和社会实践不断涌现的城市里发生的其他变化都黯然失色,在极端反传统和对一切新事物的全盘否定之间,一些人开始寻求并且找到了其他道路。在本书中我们会看到,在1920年前后,成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虽然这些变化并不能让“激流三部曲”这位充满激情的作者满意。

第一章 鸣凤:一个中国婢女的生活

这一章里,我们将从传统家庭结构里最弱势而不是最强大的角色——婢女——切入来探寻1920年代的成都。婢女的社会地位并没有受到20世纪早期社会变迁的什么影响。让我们来近距离地审视一下小说《家》中最富感情的角色——鸣凤——背后的现实。鸣凤是一个单纯而温柔的婢女,不幸与小说男主角高觉慧堕入情网。当一家之长将她送与一位老友为妾时,鸣凤首先向觉慧求救,然而最后她还是绝望地在家族庭院里投湖自尽。很多读者认为鸣凤的故事是“激流三部曲”中最动人的部分。剧作家曹禺在1941年将小说改编成广受欢迎的舞台剧时也突出了这一点。可怜的婢女与主人之间的关系也成为“激流三部曲”后两部《春》与《秋》中一再出现的主题。鸣凤死后,不幸的婉儿作为替代被送给了老头为妾。当她回到从前所在的家庭时,她看起来很憔悴,提到她嫁人后的生活就泪水涟涟。倩儿是四老爷高克安家的婢女,被克安妻虐待直至生病。她的女主人不肯请医生,倩儿最终病死。喜儿是五房家的婢女,委身于五老爷高克定(有可能是主动勾引),后来被收房为小妾。两房家的年轻儿子骚扰并猥亵了高家另一名可怜的婢女春兰。在三部曲的结尾,觉慧那个忍辱负重的长兄觉新,迎娶了心爱的婢女翠环,怀着希望从此幸福地生活下去。在1910-1920年代的中国,是否真的存在像鸣凤、婉儿、倩儿、喜儿、春兰以及翠环这样的人?对于这些角色而言,这个问题比有关“激流三部曲”中其他角色的问题更难回答。其中有三个原因:首先,作者巴金承认,尽管小说中上层阶级中的许多人物都可在他自己的家族中找到相近的原型,鸣凤、翠环以及其他几位丫头的角色却是他虚构出来的。第二,尽管巴金的家族必定也有蓄婢,但他所处的社会阶层与她们相去甚远,这使他很难真正了解她们的世界观和心理。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倾听家中男性仆佣的故事,与家中几位照看他和兄弟姊妹的老年已婚女佣关系也很亲近,但在他的回忆里,关于家中未婚女佣的记述却几乎没有。而且正如一些文学批评家指出的那样,“激流三部曲”中对婢女的描写更多地来源于经典著作《红楼梦》的影响而不是他对现实[1]中这些人的了解。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记录20世纪头十年中国婢女生活的文献很难获得。尽管直接了解婢女的世界有些困难,我们还是可以了解到她们生活的环境,从而合理地想象她们怎样应对生活的艰辛。重建这一社会阶层的历史也赋予我们了解城市和家庭生活的新视角——从那些被卖到城市士绅家庭里的乡下姑娘的角度来了解这一主题。因此,本章从探讨婢女在中国历史中的地位开始,继而从一个穷苦的姑娘的角度来概览成都这个古老城市及其毗邻腹地的生活。然后,我们会探讨一些对于理解婢女生活和巴金小说中的鸣凤都十分重要的话题,如宗教信仰以及小妾的地位等。最后,我们来回答一个问题,尽管(社会上)有废止婢制的呼吁并且巴金也塑造了令人同情的婢女形象“鸣凤”,为什么婢女的生活情状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却几乎没有多大改善?“婢女”在1920年代中国的定义对今天的很多读者来说,伺候高家的鸣凤可能就是一个女佣。但是,对于20世纪早期的富贵人家来说,女性仆人又可依据她们的婚姻状况而不是工作性质划分为不同类型。已婚妇女通常是获取薪酬的女仆(如厨娘、保姆或奶妈),而且哪怕她们住在主人家里,只要她们愿意,不当值或者辞工的时候仍然可以自由离开。而另一方面,未婚女性没有薪酬,而且由于她们总要听命于男女主人们的支使,因此从不休息。对这类姑娘的法定称呼为“婢女”,在巴金的小说中,这个名词用来指代鸣凤和其他家中的女孩。小说中的角色用更口语化和更常用的“丫头”来称呼这些女孩。“头”指人的脑袋,而“丫”是未婚女性脑后梳的独辫的象形化符号。在沙博理1958年出版的《家》的英译本中,他把婢女和丫头翻译成bondmaid(使女)。而其他一些译者,包括著名的上海作家张爱玲,考虑到这些女孩对主人的绝对从属关系,将[2]之译为“slave girl”。我们采用后一种翻译。20世纪以前的婢女的历史并不十分清楚。一些基本的问题都没有答案,比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婢女的数量是多少?婢女交易市场的性质是什么,又是如何随不同历史时期而变化的?婢女们与其他仆人以及周边社区是如何交往的?以及当契约期满时,男女主人如何处理这些婢女?这些问题及相关信息没有做过系统收集和分析。很可能也没有足够的历史资料给我们清晰的答案。我们只知道,从法定程序上来说,包括清朝(1644-1911)在内的封建王朝都是允许在一定限制内进行人口买卖的。基本上来说,只有出于自己和家人不至于被饿死的理由,户主才可以出卖家庭成员。然而从法律实践上来说,大部分时候这些法律限定并没有起什么作用。在清朝统治的所有时期,男女童买卖都很常见,正式的买卖文书通常也会给予买主对于这些孩子的绝对控制权。官府很少介入其中。清朝早期,有些奴仆是世袭奴仆(奴婢)的后代,从出生起所有权即归主人所有,有些也可通过契约买卖。研究者发现,清朝统治几十年后,世[3]仆制走向衰落。18世纪早期蓬勃发展的商品化经济使得成年奴仆潜逃并且想办法养活自己变得相对容易。1730年代,雍正皇帝陆续下旨“豁除贱籍”,贱籍制度将部分人禁锢于特定的社会经济身份,这其中就包括世[4]袭奴婢。因此,清朝后期几乎所有的婢女都是幼年时期即签订的买卖契约。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标准的婢女买卖契约里会标注婢女在主家服侍的年限,通常是从她被买进主家(通常是5-10岁)到可婚配生育时(大约20岁左右)为止。这些女孩的劳力被父母出卖给她的男女主人(有时也可能是被其他人强行绑卖),后者也就得到了对她的绝对控制权,不须告知她的生身家庭就可把她转卖给其他人。当一名婢女按照契约规定年限完成服务,大部分的契约规定了主人有为婢女选择配偶(择配)的责任,通常也无须征得她的生身家庭的同意。[5]因此,在《家》中,高老太爷决定将鸣凤送给另一家为妾不过是遵从习俗而为之。他将鸣凤嫁于一老人为妾增加了故事的悲剧性。巴金在写作这部分情节时可能是受到一个真实案例的启发。1926年,年近60岁的成都知名学者和教育家刘豫波,迎娶一位17[6]岁的女孩为妾。此事在当时也引起社会震惊。然而刘仍然保持着身为士绅的美名。第二章里,我们将要对刘先生的生平和事业开展一些研究。在前面的讨论中,“生身家庭”一词用来强调社会科学家们发现的一个事实:婢女被官方和大部分中国人认为是其主人“家”(“家”,也是巴金“激流三部曲”第一部的名字)的一部分。历史学家约翰娜·兰斯米尔认为,在刚刚步入20世纪和在此以前,中文“家庭”一词是具有“共居”的含义的——无论你与户主的血缘关系如何,如果你住在他的屋檐之下,你就是他家庭的一分子,并且需[7]要遵从他的权威。婢女在进入主人家时,居间的牙人或者她的主人会给她取一个新名字。鸣凤以及其他婢女在被卖进高家以前肯定有其他名字,而且她们明显没有自己原生家庭的姓氏。老年女仆则被冠以夫姓:如张嫂,即张家的嫂子,而她们在婚前可能也是婢女。成为主人家的一员并不意味着主人和婢女之间有什么温暖的感情联系。人类学家葛希芝创造了“父权公司”(patricorporations)一词用来描述中国式大家庭。这种家庭更像是由父权家长管理的企业。家长有权在生计艰难时卖出家庭所有物,包括妇女和幼童。当经济条件允许时,他也可[8]决定买进人口以期人丁兴旺。另一方面,许多富裕家庭把买进家里养不起的幼童当作是一种善举;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的中国人并不会认同把大家庭描绘成由一个冷血的、精于算计的、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家长掌管[9]的“父权公司”。巴金就曾忆及这样一桩善举:曾有一个名叫翠凤的婢女在他家“寄饭”,是家中一位老仆的侄女。寄饭,意即寄住在他家里作为一名婢女来换取饭食,求得生存。当翠凤长到能嫁人的年纪,巴金家中一位远房亲戚想收她为妾,但她拒绝了。在这个案例里,由于她并不是家里买来的,因此有权说不。巴金评论道,他家人都吃惊于她宁愿嫁给一个穷汉也不愿给富人做妾,同时也很钦[10]佩她。有时,男童也会被买来作为家庭某支系的继承人,可以在对祖先的祭祀中奉行仪式(家庭祭祖,参见第二章),这对于保持对土地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十分重要。这种有关继承的过继收养,通常发生在姓氏相同的兄弟或堂兄弟间。比如,在《秋》中,高老太爷的妾就打算收养高克安的一个儿子作为自己的孙子和继承人。但有时,在大家庭里并没有那么多男孩满足要求。虽然法律禁止从别家买来的男孩过继为继承人,但是官府通常[11]也不会真正阻止这种行为。有时,女孩会被作为童养媳买进来,许配给家中的男幼童。她的生身家庭会得到相当于婚嫁聘礼的报酬,而她未来的丈夫家会抚养她、训练她,同时也让她劳动。由于童养媳通常会比她的未婚夫大好几岁,她的工作也[12]就包括作为她丈夫的保姆。在“激流三部曲”中没有童养媳。高家的女儿们以及她们生活的圈子都是在家接受教育,然后在年近二十的时候嫁入夫家。20世纪早期,或者更早一些的时代,童养媳在农村更[13]普遍,而城市则不多见。不过高家的每一房都有一个婢女。家庭为什么要买入婢女?一些历史学家认为,18世纪和19世纪早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许多家庭需要婢女作为彰显社会地位的标志。富有的家长们明显很需要买入婢女作为他们的妻子、女儿和小妾的侍女和陪伴。18世纪的一位学者和官员方苞就反对这种风气,他谴责自己的妻子和其他贵族妇女将婢女当作是时髦必备装饰。[14]人类学家詹姆斯·华生则从“需求”的另一个方面对清朝对婢女的需求增加提出了解释:由于缠足的日益流行,“在南中国的许多地方,被称之为‘妹仔’的侍女(妹仔是中国南方对于婢女的方言称谓)的普遍存在与女主人的缠足直接相关,这种时髦的身体畸形使得她们无法进行任何家[15]务劳动。”根据玛利亚·雅绍克的研究,中国南方的很多家庭在女儿开始[16]缠足的时候就为她们买入婢女。出身贫苦家庭的婢女一般不会缠足,能够搬动沉重的托盘,也比她们缠了足的女主人更能长久站立(关于缠足的更多讨论参见第六章)。对中国历史上妇女儿童买卖进行研究的学者当然也不会忽略供给上的原因。清朝的人口数量稳步增长,17世纪人口数量约为1亿,到1900年,人口数量已经增长至4亿。这使得土地已不足以供养这么多人口,特别是遇到旱涝等严重灾难时。由于连年战乱,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的农村地区动荡不安,这使得绑架变得容易[17]许多。沉溺于鸦片和赌博也使得更[18]多的孩子被送往牙行。出身于北方一个贫苦家庭的宁老夫人在1930年代接受社会工作者艾达·普鲁特的采访中就曾详细描述过鸦片瘾是如何导致买卖儿女的。宁老夫人的鸦片鬼丈夫于1889年将他们的一个女儿卖掉换取了一点点鸦片烟和红薯;他回家之后,宁老夫人逼着他寻回了自己的女儿。但后来他又把女儿卖了一次,买了他女儿的妇人没有孩子,保证会像对亲女儿一样待她。由于这妇人承诺可允许宁老夫人去看望女儿,这一次宁老夫人默许了这笔交易。几年之后,宁老夫人女儿的新家迁往外地,宁老夫人与女儿失去了联系,但让她感到安慰的是至少她确实[19]看到这家人对女儿不错。很明显,20世纪早期中国的很多家庭都会买进婢女。在1909年的一份关于奴婢制度的奏折里,官员向皇帝报告,不单单是上流社会富贵人家,许多中等小康甚至是温饱人家也开始[20]使用婢女。1921年,港英政府——辖下约有62.5万人口,几乎都是中国南方移民——要求主人们登记自家婢女。上报的婢女数量有8600余名,多为10-14岁之间。很可能还有很多[21]并未上报。詹姆斯·华生通过对香港新界的实地调查发现,在20世纪早期的中国幼童买卖几乎成为常态。“各地的达官贵人都根据自家的管理需要积极地参与到孩童买卖之中。”[22]与宁老夫人的女儿不同的是,大部分婢女都根本无法与自己的生身家庭保持联系。孩童的买卖都通过牙人(多为女性)来安排,许多人也兼做媒人来维持生计。为了简化交易,牙[23]人通常会阻止交易双方接触。为了使这些孩子与家庭的断绝更彻底,很多人被带到远离家乡的地方。18世纪的政府官员已经报告过一个跨越地理区域很广的幼童交易产业网络的存在,包括绑架的人以及专业养育买卖幼童的生意人,这些幼童会被卖作婢[24]女、戏子、妓女和小妾。约翰娜·兰斯米尔研究了20世纪早期北京的一些关于婢女的诉讼,她指出随着交通技术的发展,如蒸汽轮船和火车的出现,远距离婢女交易大大增加。[25]1932年的一篇评论文章认为,中国东南沿海的六个城市已经成为日益[26]猖獗的婢女非法交易的中心。有些来自中国南方的婢女甚至被送往新加坡和其他海外华人社区去伺候主家。[27]如果她们的生身家庭无法监控到她们在新的家庭里被如何对待,对于婢女还有什么保护?历史学家的共识是,婢女的命运几乎完全取决于男女主人的善心以及主人对于家族声誉有多在意或者对所谓超自然的因果报应有多恐惧。虽然巴金在“激流三部曲”中对于这一主题只是稍有提及,鸣凤的自杀仍然符合中国社会几百年以来的一种模式,即因绝望而死的年轻女子或者其他人在造成她们痛苦的宅院里自杀,寄望于死后的冤魂可以回来报仇。由于对于冤死鬼的复仇深信不疑,如家里发生了这样的自杀事件,一般会举行法事祭奠死去女子的鬼魂,还会找来和尚念经以抚慰鬼魂[28]使她不会危害家宅。小说里,鸣凤跳湖时并没有存着报复主人的念头,但是照看觉民和觉慧的老仆黄妈却告诉他们,她不愿意待在高家,因为鸣凤之死已经使得高家变成一摊“浑水”——这个词在社会意义和道德意义上都是贬义,那些做了坏事的人会更容易遭遇惨事。婢女遭受体罚是她们生活的一部分,有时候十分残酷。19世纪晚期的一位清朝官员纪昀曾经记录他到访一位朋友的家中,看见朋友的妻子是这样训练新买的婢女的:她们必须长期跪着接受女主人的教导,然后还得挨打,这样她们才会知道体罚的滋味是什么。如果她们敢大声哭叫,会被打[29]得更重。纪昀觉得这事值得记述说明这并不是常见现象,但是显然在北京的上流社会阶层中,这种行为不是不可接受的。偶尔谋杀一名婢女也会遭到审判甚至正式判刑。19世纪早期,翰林院编修汪庚就因殴打一名拒绝承认偷了一个鼻烟壶的婢女致死而受审。被判有罪后,他受100下鞭刑,流放三年,后来他的儿子交了500多两银子罚金[30]使他免于受刑。宁老夫人也告诉艾达·普鲁特,19世纪晚期,中国东部山东省的一个官员也因为杀了一个婢女而被免职;他的女儿也因此不得不[31]结了一门条件不如从前的亲事。这样的刑罚如果普遍推行开来,必将有力遏制对婢女的虐待,然而熟悉中国近现代法律文献的历史学家认为,虐待是普遍发生的,并且被发现或者被审判的只是极少数。除非一个家庭早就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官司缠身,否则他们如何对待婢女一般不会引起质疑。因此,高家两名婢女之死(《家》中的鸣凤和《秋》中的倩儿)并没有引起官府调查也不是不合情理的。然而他们对于婢女残酷无情的暴行会在当地流传开来,能够自由进出家中进行采买和其他杂务并且能随时返家的老年已婚女仆会将之散布于四邻。在第二章和第六章中,我们将会看到,家族声誉在“激流三部曲”里设定的社会背景下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婢女们的性剥削可能很普遍,甚至是可以预期的——比如巴金小说里高克定对喜儿的引诱以及年轻的高家表兄弟对春兰的虐待。在历史学家苏成捷关于清朝法制系统里对于性侵的定义与处置的研究里,他注意到,清朝以前,法律或习俗都没有禁止主人与婢女发生性关系。而在清朝,家养婢女的法律地位模糊不清。当然,她们仍然会与主人发生性关系,然而清朝法律规定,无论主人是否这样认为,与主人发生性关系的婢女不能再被看作是普通奴仆而是相当于侧室。[32]人类学家玛利亚·雅绍克采访了许多曾为婢女的女性,完成了一部香港婢女生活的口述史,其中描写了一位被不能生育的妻子买进家中的婢女,尽管她为主人生育了六个孩子,直到她逃走之前,她仍然只是婢女。她的孩子们被教育说女主人才是他们[33]的母亲。詹妮特·林是一位生于中国南方的女性,1930年代,在她还是一个少女时就被卖到新加坡的一个华人家庭。她记述到,她的年老的主人相信,与年轻的处女发生性关系可以延年益寿。他的婢女出身的第二任妻子,因此买了许多女孩子以达成他的[34]目的。在巴金的故乡成都,婢女们仍然是脆弱无助的。前文提到的刘豫波的同族成员刘博古曾经记述,刘家家长设立的家规里有禁止蓄婢一条,因为婢女对于家中的男性来说具有强大的性诱惑力。他强调,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刘家的女性仆人都是年长的已婚[35]妇人。然而从刘豫波的逸事里我们已经看到,刘家的男性可以纳妾。有一位现实生活里存在的成都作家和法律学者吴虞在巴金的《家》中露了一面,年轻的男孩们发现,吴虞[36]被聘为他们学校的文学课老师。吴虞的文章对“儒家家庭体系”里的价值观和礼仪进行了大量批判,在新文化运动中有重要影响。他曾于1920年代早期担任巴金的老师,他的母亲即来自刘豫波所在的刘家。吴虞有一本详细的日记是研究20世纪早期成都生活的极佳文本资料。尽管他支持新文化运动和家庭改革,他本人却热衷于买卖人口。根据学者冉云飞的研究,他成年之后一直在不断购买婢女和小[37]妾。而且,与虚构的高老太爷一样,他认为自己有责任也有特权为婢女重新取名并且在她们稍大一些之后为她们选择婚配。在1920年1月的日记里吴虞写到他不得不因为一些不当行为解雇了他的仆人老彭。据他的邻居说,老彭的妻子教唆他把吴虞的婢女梅喜带回自己家,以便同她讨论梅喜的婚姻前景。吴虞评论道:“未得家主(即他本人)许可,老彭和老彭之妻私自安排梅喜出外讨论婚事,其行近于勾引(法律上的一种罪行),其严重后果与死无异。我认为这非常不妥[38]当。”吴虞以梅喜的保护人自居,认为彭妻可能致使其堕落。同时他也宣示了对于梅喜未来的绝对控制权。从婢女生活的这个方面来说,连她的婚姻都要取决于花钱购买她的人,这使得英文翻作“slave girls”(女奴)更为合理。家族中的儿女的婚事也是被长辈安排的,但他们与父母之间的情感联系以及他们的婚姻在维系家族地位中扮演的角色,使得家族中子女的婚姻绝不仅仅是出于单纯的经济利益,或者像《家》中的鸣凤那样,仅仅是出于家长个人的需要。1919年的一份婢女买卖契约从吴虞家梅喜的故事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巴金所在的1920年代的成都,婢女们的买卖、劳作以及婚姻都是由主人决定的。地方档案包括不少婢女的买卖文书。下面是一份翻译成英文的文本:报单为呈报备查事。兹有成都县永兴街居民李兴顺,愿将亲生女名冬妹年十二岁雇与程焕星为使女,以八年为限,限满由程焕星择配。当经议定雇资银洋拾肆元,除饬代雇人李王氏及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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