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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9 04: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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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丹尼尔 · 内特尔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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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追求比得到更快乐

幸福:追求比得到更快乐试读:

幸福——追求比得到更快乐[英]丹尼尔·内特尔 著秦尊璐 译中信出版集团幸福不是理性的理想,而是想象的理想。——伊曼努尔·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生活就是一个欲望接着一个欲望,而不是一件乐事接着一件乐事。——詹姆斯·博斯韦尔,《约翰逊传》导言1776年,托马斯·杰弗逊在美国《独立宣言》中写道:“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渡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这三种权利中,第三种权利似乎最能激发人们生活的动力。假如没有追求幸福这个目标的指引,生存和自由也就没有了意义,至少看起来如此。如果把生活看作一匹马,杰弗逊所说的生存权和自由权可以把这匹马唤醒并打开马厩的门,而真正让马儿自由奔跑的却是追求幸福的权利。幸福是人生中的重要体验,这种思想古已有之。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就提出,人一生的目标就是将个人的全部快乐最大化。如果亚里斯提卜的说法是对的(虽然有不少争议),那么幸福就是心理学中首先要进行解释的概念,对个人来说自然也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仅如此,幸福这个概念甚至还会成为政治经济决策的核心。如果幸福的最大化是个体生活的目标,那么政府和经济系统的目标就是将集体的幸福最大化。这是功利主义观点的纯粹形式,因为道德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的阐释而广为人知,但早在弗朗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的思想中就已露出端倪,后者称:“为最大多数人谋求最大幸福,就是最好的行为。”这种功利主义观点的吸引力经久不衰。不丹政府最近宣布,公共政策的目标不再是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的增长,而是国民幸福感(Gross National Happiness)的提升。可见,不丹人显然认识到了一些事情。幸福的人比不幸福的人活得更长,身体也会更健康。不同国家的人、富人和穷人以及单身者和已婚者之间,对幸福的感受的差异一直都存在。不丹人的举措看似很开明,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人们的幸福感可以通过公共行动得到实际改变吗?仔细想来,真的有什么方式可以提升幸福感吗?如果真有的话,那么它是怎样发生作用的呢?我们究竟该如何评估国民幸福感呢?早期的功利主义者们已经认识到,执行他们的计划需要一个测量幸福感的工具——“快乐测量仪”(hedonimeter)。这样的工具自然是不存在的。我们可以去询问人们觉得自己有多幸福。事实证明,这件事极具启发性,我们会在书中进行详细讨论。无论如何,幸福(happiness)都有着多重含义。当我说“见到鲍勃我很开心(happy)”的时候,happy这个词的功能与我说“我为政府的外交政策感到高兴(happy)”的时候可能是相当不同的。因此,在我们用幸福感作为检验公共生活的标准之前,我们需要对人们关于幸福的想法和感受展开大量的实证研究,搞清楚幸福感与生活质量的关系。这项工作心理学家已经开展了几十年,本书将展示一些具有启发性的研究成果。在第一章中,我们会探讨幸福的概念,尝试梳理出它的各种含义。有些类别的幸福可能相对容易测量,有些或许不那么容易测量,却更值得我们追求。第二章探讨的问题是:是否存在一些基本的快乐或者不快乐的感受?原因是什么?第三章和第四章探究有些人看起来比其他人更快乐的原因:人们快乐是因为有好事发生吗?还是说,因为他们快乐,所以好事才发生到他们身上?我们会发现,人们自身以及他们思考问题的方式对持久幸福感的影响,至少和他们身处的客观环境一样大。第五章探讨的是情绪和情感背后的大脑运行机制。幸福感产生于神经回路间的相互作用,而这些神经回路则是人类千百万年进化的结果。人体和老鼠一样,积极和消极的情绪都由单独、专门的神经回路控制,这些神经回路会对环境中的状况、威胁和奖赏做出反应。控制愉悦的脑部系统与控制欲望的脑部系统并不完全相同。这是一个重要的结论。渴望的心理状态与满足的心理状态是不同的。我们并不总是想要我们喜欢的东西,也并不总是喜欢我们想要的东西。第六章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增强幸福感,分析一些补救方法以及这些方法发挥作用的方式。在第七章,也就是最后一章,我们尝试简单地总结有关幸福的常见矛盾心理,并分析我们为何会被设置成现在的样子。生而为人,我们所追求的并不是幸福或者不幸福,而是演化给我们设定好的目标。在这里,幸福感是演化的侍女,多数时候,它充当的不是实际的奖赏,而是一个想象的目标,给我们提供方向和目的。我们或许从来都没有接近过那个目标,或许也没有必要去接近。毕竟,杰弗逊所说的基本权利也不是幸福本身,而是对幸福的追求。即使在乌托邦世界中,对幸福的追求也并不必然会获得幸福。理想社会能够做到的也只是让每一个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实现发展。换个角度来看,这或许已经足够了。本书最后还讨论了幸福未来的模样。与过去相比,如今生活在发达国家的人民已经变得更富裕、更健康、更自由了,再指望他们在幸福感上也获得很大提升似乎不太现实,原因显而易见。甚至有证据表明,某些类型的不幸福感在上升,我们将对其中的原因进行探讨。对幸福概念的界定,难在恰如其分。如果我们将幸福狭窄地定义为某种感觉或心理状态的话,原则上我们就能客观地评估它,但是要将其作为整个公共生活和私人决策的基础的话,它就太微不足道了。另一方面,假如我们将幸福定义得过于宽泛,比如“组成美好生活的要素”之类,它就没法抓住要点,自然也无法在国家数据中进行测量。我们能直观感受到存在一个叫“幸福”的东西。它单一,但并不轻微;它足够实在,让我们可以追求得到,但也有足够的宽度,值得我们为之奋斗。对这个熟悉、模糊、矛盾的欲望客体的追求,便是本书的主题。在社会科学家眼中,幸福的概念好比海市蜃楼——在地平线上若隐若现,吸引人们一探究竟,但往往在人们快要抵达的时候消失不见。而我们会发现,幸福本身也具备这种海市蜃楼般的特质。第一章舒适与喜悦乍看之下,幸福这东西与爱情有那么一点相似:倘若你还要问自己是否身处其中,那答案十有八九是否定的。虽然很少有人专门花心思去研究幸福的定义,不过一旦幸福降临,我们还是能感受得到。人们对幸福这个概念的感觉主观而且模糊,因此几十年来,对幸福的研究一直被心理学界所忽视。1985年出版的《企鹅心理学辞典》(Penguin dictionary of psychology)的词条毫不犹豫地直接从haploid(单一的)跳到了haptic(触觉的),中间并未出现happiness一词,而仅在几页后才出现关于hedonic tone(快乐情调)的三行解释。当时的心理学大师们肯定都认为,幸福只是人们用来在茶余饭后闲聊的那类俗气事物,不足以登上学术研究的大雅之堂。但我不这样认为。无论我们试图在学术讨论中多么卖力地使用听起来更顺耳的替代词语,例如效用(utility)、快乐情调、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积极情绪(positive emotionality)等,我们实际上谈论的是在日常交谈中令我们感到痛苦的一些方面。如果我们试图用新词混淆这一点,那真是自找麻烦。不过话说回来,进行一定的概念梳理也是有必要的。一些早期的心理学家,例如著名小说家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哥哥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1910),无疑都认为应该进行科学的心理学研究。不过,他们也很喜欢将他们日常生活中的通俗心理概念,例如爱情、幸福、信仰等,作为这门新科学的研究起点。但他们却因此常被人误解成所知甚少。在那个年代,动物行为学才刚刚起步,其中的理论词汇很少能为人类心理学借用,而神经科学又尚未问世。这些走在时代前列的人只能被困在宽大的扶手椅里,苦苦思考着人们的想法和感觉,等待着新理论的诞生。一旦找到方法,心理学便会立刻甩开扶手椅和酒吧间。在20世纪中期,心理学家在房间里讨论眨眼频率的时间要比爱或喜悦多得多。彼时,对眨眼的研究演变成了更为复杂的行为测量,比如对既定刺激产生的反应在频次上的细微差异的测量。不过,此时还没有人有多少兴致将这些现象与抽象而混乱的日常概念(比如幸福)联系起来。实际上,关心日常交谈中的信仰、欲望和感觉的大众心理学在专业人士眼中纯粹是“坏心理学”,它对心理学真理的坚持就好比将人涂成蓝色,在日出时围着他们跳舞,却坚持用抗生素。尽管如此,事实上,威廉·詹姆斯从人们的日常概念出发思考心理学的想法,背后的确有一个积极的理由。詹姆斯似乎看到了心理学与人类学的相似之处。优秀的人类学家往往懂得先从研究对象的想法着手。虽然研究对象的想法不一定正确,但是他们看待生活的方式正是人类学家们需要研究的重要内容。因此,假如人们花了很多时间思考幸福这个概念,我们就有充足的理由来研究它。无论人们是否获得过幸福,是否能给出关于幸福的完美定义,这个理由都是成立的。对幸福的思考和追求是人类自然历史的一部分,因此值得引起科学研究者的关注。最近几十年来,心理学正以一种有趣的方式朝着这一方向发展,跟过去相比,现在可能是离威廉·詹姆斯关注的领域最近的时候。人们表达自己对行为的看法和感受的方式是现在比较值得研究的对象。我们在后文中会看到,在涉及情感和情绪以及幸福等方面的表达时,这一点尤其正确。心理学研究出现这一变化有几个原因。自20世纪60年代起,保罗·艾克曼(Paul Ekman)就开始了相关研究,他的工[2]作对于情绪研究来说意义重大。在艾克曼之前,“情绪”似乎正是那种模糊的、主观的通俗概念,心理学家们往往像躲避瘟疫一样躲开它。不过,艾克曼决定用一些人类学的方法开始他的研究。有趣的是,在研究过程中,他重现了与威廉·詹姆斯差不多同时代的查尔斯·达尔文的工作。他请来一些(美国)演员表演不同的情绪,用照片记录下来,接着让受试者识别照片中的人表达的是哪种情绪。不出所料,来自美国的受试者能很好地识别出这些情绪。艾克曼又将这些照片展示给巴布亚新几内亚偏远地区的达尼族人。对于哪一个表情代表哪一种情绪,他们给出的看法与美国人大体一致。图1-1 保罗·艾克曼研究中用到的面部表情,表现了几种基本情绪,分别是:愤怒、恐惧、惊奇、快乐、厌恶、悲伤。在许多来自不同文化的受试者中,他们都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艾克曼的研究确定了一套得到人们普遍认可的基本情绪:恐惧、悲伤、厌恶、愤怒、惊奇、快乐。除了对哪一种表情匹配哪一种情绪意见一致外,不同文化的人对哪一种情绪匹配哪一种情境的看法也基本一致:野餐篮中出现一条蛇——恐惧;亲人因为自然原因去世——悲伤;正在吃的食物染上粪便——厌恶;日思夜想的人意外到来——快乐。虽然很难说清这些情绪的具体定义,但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识别出它们。既然这些情绪看起来就是你的基本模型——智人身上的标准特征,我们理应弄清楚它们的作用以及产生作用的方式。有意思的是,艾克曼的研究意味着,在情绪研究领域,日常交谈中出现的概念也出现在了心理学学术论文之中。另一个重要进展是进化心理学(evolutionary [3]psychology)的诞生。这门有影响力的学科目前非常流行,它试图解释我们用来克服演化挑战的心智在应对挑战时所具有的特征。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进化心理学理论无疑是正确的。远古时代,我们每个人的祖先都成功活到了生育年龄,找到了配偶并将后代养育成人。纵观大部分人类历史,多数人都没有做到这一点,可以说,我们的祖先们一定与生俱来便拥有(或者后天有能力习得)应对挑战的绝妙方法。当然,至于说从这些事实中我们究竟能推测出多少关于心智运行方式的细节,这一点依然有待我们去进行研究。尽管如此,关于进化心理学,我们关注的重点并不在于它主张演化塑造了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切——当然,它并没有直接塑造手机或者抽象表现主义——而在于,演化塑造了我们思考事物的持久方法。勒达·科斯米德斯(Leda Cosmides)和约翰·图比(John Tooby)是进化心理学领域的代表人物,我们来看看他们给出的例子。在漫长的演化进程中,人类一次又一次面临被大型食肉动物追捕的问题。遇到这种情形,我们肯定没有时间去想食肉动物在生理上的精妙之处,也不会去管大型猫科动物的美感,更来不及对应对此种情况的各种方式进行比较和选择。我们的祖先需要的是一种拿来即用的思考方式。就像一经触发便自动启动的程序包,这种思考方式能随时指挥心脏、手脚等关键器官。我们的祖先从猛兽口中成功存活了下[4]来,可以说,他们都运行了这个特定程序的最佳版本。不过,引发恐惧的程序也会使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做出一些非常愚蠢的事情,比如在看电影《侏罗纪公园》的时候躲到座位底下。但是,在人类演化过程中,这种反应是相当必要的生存技能。如今,人们表现害怕的方式仍体现了人类恐惧程序的“设计特点”。例如,与电插头、汽车相比,现代人类更害怕疯牛病和蜘蛛,从统计学上来讲,这种恐惧完全没有意义。开一个月车死于交通事故的概率要远远高于吃一辈子牛肉感染疯牛病的概率。但在旧石器时代的非洲,有通过食物传播的流行病,有分泌毒液的蜘蛛,却没有乱开路虎车的疯子。可以说,进化心理学引起了人们对幸福概念的注意和研究。在不同历史时期,世界各地的人都对幸福进行过思索、探讨和追寻。或许,幸福也像恐惧一样,是一种程序,它的存在有自己的理由。这构成了我写这本书的立论基础,不过我的论点可能更复杂一些。快乐看起来当然也像是一种预先设定好的程序,其运行方式与恐惧大致相同。幸福从某种意义上说更为复杂。在后文我将提出,演化为人类设定程序的目的并不是幸福本身,而是一套对各种可以带来幸福的事物的信念,以及追求这些事物的意愿。这一点解释了几个实际存在却又令人疑惑的现象:人们相信自己在未来会更幸福,但实际情况很少会是这样;人们变得富裕之后,却并未变得更幸福;对于未来的生活事件对幸福的影响,人们的看法一直是错误的。对幸福的严肃研究如今已是一股浩浩荡荡的潮流,艾克曼对情绪的研究以及对进化心理学的研究仅仅是其中的两个当前趋势。研究者们给这场运动起了不同名字,但是我觉得最恰当[5]的是“快感学”(hedonics),即对幸福的研究,与之相对的是注重追求快乐行为的“享乐主义”(hedonism)。1960年以后出版的关于“快感学”的重要参考书包含了3000多项研究。2000年,行业期刊《幸福研究杂志》(Journal of [6]happiness studies)创刊。参与这项涉及领域广泛的研究的成员包括脑科学家、有志于预防抑郁症的临床医生、有志于评估不同国家人类发展的社会科学家,还有志在解释人们的消费选择的经济学家。由于幸福很难被锚定在任何一套狭隘的关注点之下,它自然而然就成了一项令人印象深刻的跨学科研究活动。如今,就像杰里米·边沁预料的那样,幸福又回到了人文科学研究的中心位置。基础工作已经完成,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究竟什么是幸福呢?这个概念很不稳定,但不能因此否定它的价值。幸福属于这样一类概念:这些具体的概念彼此之间相互关联,就像家庭成员一样。也就是说,它们都有着某些共同点,但是它们的共同点又并非独一无二。不同文化都出现了幸福的概念,这一点对我们很有帮助。很多语言都对快乐(joy)或愉悦(pleasure)这类即时情绪与满意(satisfaction)或满足(contentment)这类持续时间更久、经过了更多思考的情绪加以区分。我们来看看意大利语的gioa(喜悦)和felicitá(幸福)两个词。在felicitá(幸福)状态下,我们可能会有很多个gioa(喜悦)时刻,但不会时时刻刻都是“喜悦”的。在一些语言中,幸福(happiness)和好运(good luck)之间有着明确的词汇联系。比如,德语词gluck意为“快乐”,而glucklich意为“幸运”,再比如good hap最初在英语中意为“好运”。也就是说,与幸福相关的概念中包含有“结果比预期好”这类含义。因此,幸福也不是一种绝对状态,而是包含有与预期或与他人的状态相比较的含义。有了以上观察作为基础,我们接下来就可以勾画幸福的语义范畴了。幸福这个词的多数用法可以被归入三层范畴不断扩[7]大的含义中(图1-2)。幸福最即时和直接的含义指的是一种有些类似快乐(joy)或愉悦(pleasure)的情绪或感觉。这些感觉通常比较短暂,感受明显,容易识别。正如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所说,有一种感觉叫作快乐。这种感觉通常由得到(或者是意外得到)渴望已久的东西带来,除了识别出有渴望的事情发生之外,不太涉及认知活动。为了避免粗暴地使用术语,我们在下文中将幸福的这种含义称为“第一层幸福”。人们在说自己生活幸福时,通常并不总是意味着他们一直在体验真正的快乐或者愉悦感。他们的意思是,在审视愉悦和痛苦的资产负债表时,他们觉得从长期来看结果是比较乐观的。幸福的这层含义通常是心理学家研究的内容。这层含义的幸福不太关注情绪,它关注的是对情绪平衡的判断。因此它是情绪和对情绪的判断的结合体,与“满足”(contentment)和“生活满意”(life satisfaction)这类词同义。这就是“第二层幸福”。很明显,当边沁说“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道德和法律的基础”的时候,他就是指第二层含义的幸福,也即积极和消极情绪在个体身上的长期平衡状态。图1-2 “幸福”一词的三层含义,上一层都包含了下一层的内容,增加了额外的内容。不过,第二层幸福并不是积极时刻与消极时刻的简单相抵。它还涉及更复杂的认知过程,例如对其他可能出现的结果进行比较。因此,我可能会说“我对我的书的初稿很满意”,尽管我完全明白这个初稿是糟糕的。我之所以总是写糟糕的初稿,是因为将初稿改成完善的稿子要比直接写出完美的定稿容易得多,这样,我的行为就说得通了。如果我预期是“它会比较糟糕,但是我相信艰难的工作到那时已经完成了”,那么这个预期就会让我感到快乐。再举一个例子,如果我平时每天刮两次胡子,而今天只需要刮一次,我就会觉得很开心。不过,很明显并不是刮胡子这件事本身让我觉得开心,相反,刮胡子是件让我痛苦到想骂人的事情。我的开心源自我事后对我今天经历的痛苦与我预期的痛苦或者昨天经历的痛苦进行的比较。还有含义更为广泛的幸福。亚里士多德的美好生活的理想[8]状态——eudaimonia,有时候也翻译成“幸福”。不过,eudaimonia指的是个人富足或者个体发挥出其真正潜能的生活。虽然这种生活也包含众多积极的情绪体验,但并非其定义的必要部分。当代心理学家和哲学家有时候在谈论“幸福”时,实际指的就是“美好生活”或者eudaimonia,这便是第三层含义的幸福。值得注意的是,“第三层幸福”并非一种情绪状态,因此也没有典型特征。每个人所具有的潜能不尽相同,所以我们无法依靠某一种事物来实现eudaimonia。实际上,eudaimonia及其相关概念还存在一个问题:我们无法确定谁有资格来判断一个人的全部潜能是什么。假如判断者是主体自身,那么这个概念就是一个恰当的心理学概念,对于我们开展对幸福的讨论很有帮助。假如判断者是心理学家或社会,对于人应该怎样对待生活,推行一个强制的外部标准的话,那么这个概念就变成了一个道德概念,实际上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在思想自由的地方,幸福不该被道德化。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每个人都有权利以自己喜欢的方式释放自己的潜力。如下文所见,对幸福的定义,一方面要有足够宽的外延,以容纳人类的所有善举,另一方面又不能具有意识形态立场,这其中的平衡极难把握。除了图1-2所示的幸福常见的三个层次的含义外,有的学者用幸福一词单纯指人们对需要的满足。这种倾向在经济学领域尤为明显。杰里米·边沁和古典经济学家们假设,人们在生活中做出选择的依据就是将幸福最大化,即所谓的“效用”[9](utility)。他们这里使用的“效用”一词等同于幸福的第二层含义。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假如存在一个测量快乐的工具,那么这个工具就可以显示出,人们所做的选择就是将快乐和痛苦平衡后的结果最大化。然而,现实中并不存在测量幸福或效用的实用方法,久而久之,经济学家们也只是将结果的效用用于表示人们选择的倾向性。例如,假如跟买船比起来,人们更倾向于买车,那么经济学家就说,买车比买船提供了更大的效用。这可称不上心理学假设,甚至都算不上有说服力的说法。既然车的效用大的意思是说人们有选择买车的倾向性,那么它就解释不了人们选择买车的原因。因此,在预测人在稀缺资源分配中的行为时,效用概念仅仅是一个简化的工具。我们有时候会听到这样的说法:在拥有高收入和拥有更多闲暇时间这两种工作之间,如果人们选择了前者,由此就可以得出结论,拥有高收入一定比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使人更幸福,否则人们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在这里,“幸福”被用来表示行为偏好。这种观点没有考虑到两种选项中的实际情绪内容,而仅仅描述了人们选择的倾向。这里的用法与日常语言有非常大的区别。人们选择A而非B有各种理由,而不是A比B让他们更幸福。例如,他们误判了自己享受A带来的快乐的程度,原因是他们感受到了道德上的义务,因为周围人都选择了A。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我们采用幸福的哪种定义,对我们能够做什么以及得出怎样的结论,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一方面,不同层次的定义或多或少都能经受得起科学研究的检验。一般而言,第一层幸福可以得到客观的测量。我们很可能会发现提供愉悦感的一种心理机制或者一个大脑区域(见第五章),并且可以对其活动进行监测。至少,在第一层幸福中,人们对幸福的主观感受最为重要。如果测试对象说,此刻他感到快乐,我们就认为他感到了快乐,这个反馈就可以作为一个数据点记录下来。第二层幸福多多少少也是如此。在这里,不同个体在判断时所采用的比较标准的不同可能会成为一个干扰因素,但人们对幸福感的自我评价仍然是主要且适当的进行科学研究的数据点。第三层幸福并不是很容易进行测量。如我们所见,评估这个层次的幸福,我们需要弄清楚“美好生活”包含了哪些内容,我们的生活要达到何种程度才能实现“美好生活”。心理学家卡罗尔·里夫(Carol Ryff)及其团队认为,人的幸福感(human well-being)涉及的因素比第二层幸福要广泛得多,包括个人成长、目标、对周围环境的掌控、自我引导以及我们更熟悉的愉悦和没有痛苦的因素等。里夫的“心理幸福感”(psychological well-being)概念所包含的更宽泛的内容往往与狭义的幸福有相关性,但关联度非常微弱。也就是说,有的人心理幸福感高,但第二层幸福感低,有的人则相反。里夫的研究很有说服力,但其表述可能会将心理学的幸福[10]感(well-being)概念与一个道德立场混淆。例如,里夫说:“历史上有无数的例子可以证明,我们看到很多人过着丑陋、不公或者无意义生活,却是快乐的。”这句话潜在的意思就是,如果人们要牺牲美或者目标来追求幸福,那么这第二层幸福本身就是个应该受到谴责的狭隘目标。其实,由于美和目标这类事情追求起来相当困难且具有挑战性,我们通常都要为了追求它们而削减短期的幸福。不过,在我看来,如果一个人生活丑陋或缺乏目标,但却乐在其中,我们也没有权利去要求他转变生活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我会不可避免地带入自己的评判标准,将客观科学的领域丢给专制的专家。能够真正享受生活的人是非常幸运的,他们可不需要别人评头论足,也不需要听那些特权学者的劝告去努力写小说。但是,另一方面,对于很多人来说,里夫的观点也是对的:第二层幸福并不是生活的终极目标。里夫谨慎地强调说,不能将自己研究的含义更广的“心理幸福感”与“幸福”完全画等号。而其他人对术语就没有这么在意了,这种情况在一场被称为“积极心理学”(Positive [11]Psychology)的运动中尤为明显。在过去几年中,积极心理学主要在北美地区兴起,是一种对强调失序、失败和弱点的心理学传统研究(抑郁、焦虑、成瘾,等等)的自发矫正。为什么不能有一个研究优势(例如幸福、勇气、目标、兴奋)的系统框架呢?积极心理学是一门很有意思的交叉学科,它试图将学术心理学在方法论上的严谨性与开药方的意愿结合起来,而后者在过去通常仅出现在书店的自助类图书区域。例如,在积极心理学领域,一种被称为“心流”(flow)[12]的状态是研究的热门。这种状态的特征是,个体完全沉浸到自己擅长的挑战性活动中达至极限。相对而言,攀岩爱好者、音乐家和运动员经常会进入心流状态。不过,进入心流状态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们完全可以在生活中找到增加心流体验的方法。积极心理学还有其他的处方,比如在生活中寻找意义、精神性和更高的目标。或许,积极心理学的最高目标是培养“自带目的性人格”(autotelic personality)。拥有自带目的性人格的人具备以下特征:他(她)对物质财富、娱乐、舒适度、权力、名望等方面的需求很少,因为他(她)所做的许多事情本身已经是奖赏了……他们很少依赖外部奖赏,而外部奖赏则是其他人维持枯燥而又无意义的日常生活的动力。他们更加独立自主,因为他们轻易不受外部威胁或奖赏的操纵。与此同时,他们更关心周围的一切,因为他们完全沉浸在生活之流中。[13]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心流、目标和自带目的性人格都是值得追求的好东西(虽然这种自带目的性的人生听起来像极了一个不信奉国教的新教徒,而且碰巧他还是个独立的富人)。但有意思的是,这些似乎都与我们通常意义上的幸福没有太大关系。经常在生活中感受到心流的人会比其他人更加热爱生活,但在回答自己有多幸福时,他们打出的分数绝对不会比其他人更高。实际上,他们一定很不快乐,否则他们就可能会对周围人“枯燥而又无意义的日常生活”感到满意。研究表明,音乐家、艺术家、作家等从事高心流职业的人更容易有深刻的不满足感,正是这种不满足感才驱使他们不断向前探索,[14]因此经历受挫和成瘾的频率也更高。相比较而言,对在第二层含义上非常幸福的人群的研究显示,他们远没有那么“独[15]立和自主”,而是具有强迫性的社交外向型人格。追求自带目的性的生活的药方,究竟是一条追求幸福生活的建议,还是一个道德立场?这其中存在一个模糊不清的地方。米哈里·契克森米哈赖(Mihaly Csikszentmihalyi)有一部关于该主题的著作堪称经典,他在书中似乎对它进行了道德化:在同等条件下,充满复杂心流体验的生活要比将时间[16]花费在消极娱乐上的生活更值得过。这种对谁的生活更值得过的评判本身就存在问题。尤其是,契克森米哈赖还小心地澄清说,充满心流的生活并不一定比将时间花在消极娱乐上的生活更让人快乐。不过,他那本书的护封上的评论者就没那么细心了,封底的宣传语写道:“契克森米哈赖认为,人类在心流状态下生活时,最具创造力、最充实、最幸福。”马丁·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的著作《真实的幸福》(Authentic Happiness)用了许多方法对积极心理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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