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就要无声炸裂(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9 14:12:02

点击下载

作者:南顾

出版社:天地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活着,就要无声炸裂

活着,就要无声炸裂试读:

推荐语

有的人天生适合写文,一笔一画皆是人间难得。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笃定地坚持着自己的文字风格,细腻入微,贴近你所了解的生活,而其中又不乏独特的个人见解。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那便是温柔如水。这是一本很像生活日记的书,琐碎的时间都被记录了下来。也像一本不经意翻开的故事集,娓娓道来她途经的风景。

阅读,是一件乐事,读南顾,是一件美事。——微博大V@思想聚焦(吴雁)

南顾的文字有一种能让人安静下来的力量。从她的笔下你能看到属于生活最宝贵的细节,那些被错过的瞬间,遇见的人和事,每一个值得被记住的日子。所有的文字都是有温度的,能直达你的内心,就像春天吹过的风一样,温暖而真实。——知名微博博主@刘阳Cary

读南姑娘的文字,如沐春风。风里有淡淡的凉意,也有春天里软软的温情。有时候会惊觉如此恰到好处地点出了心意。茫茫人海间,我们相异又相似,欢笑畅意过,踌躇犹豫过,反省懊恼过,也终究原谅了自己和世界。

顾者,盼也。频频回顾的人,总是长情又容易受伤的。在她的文字里,有生活的日常,也有人生的顿悟,像她的名字,我们在回望中总结和成长,在文字里诉说和隐喻着,最后,让一切都随风。

祝好,也祝新书大卖,祝每一个用心生活的人,会被生活善待。——知名摄影博主@overwater

南和她的文字是孪生的,初见时,安安静静的南方女孩却让我觉得眼神流露的是坚定和炙热。我们一见如故,久逢的知己,已不需多言。

到了我这个三十岁的年纪,忙碌于工作,围绕于家庭,那么能让你觉得你还是你自己的时候,就是每晚睡前读南的文字的时候。它总是很轻柔,却很准确地触碰到你那块久未波动的感知,像在你耳边呢喃的爱人,在他怀里,给你温柔,给你安心,听你诉说,抚平内心。

如果说文字有灵魂,知悲喜,懂苦乐,那么你一定要和南的文字谈一场恋爱。——知名摄影博主@UPLUSKY天航

南顾的文字里,生活中的琐碎在耳边敲打,每一段都是记忆中的似曾相识。——知名摄影博主@小醒ISO

我们喜欢南顾,

超级期待她的第一本书。

了解她的人生,

找寻我们的故事。前言无论痛与笑,所有的过往皆是成长

梅雨将至,南方潮热。这本书完稿的时候,正值夏至。

冰箱里存放着一些杨梅、荔枝和西瓜。在南方度夏,水果和风扇,是标配,也是欣喜。

对夏天的热爱,多体现在阳光晒透肌肤留下金灿灿的颜色,或是空气里沉甸甸的质感。头发被汗水湿透,湿湿黏黏的,是夏天独特的气味。

但夏天又恰逢许多离别的契机。每次搬家,似乎都在夏天。以前我总说,人们留不住时间,我也留不住任何人。现在,城市也未留住我。

这些年,四处漂泊,辗转城市之间,流离,不安,却也有舍有得。有人问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四处漂泊的意义又在哪里。

我竟然没法给出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答案。仔细想想,颠沛流离的日子,真的挺苦的,但所有的苦都输给了未知旅途带给自己的诱惑力。大概,活着就是为了见证自己每一步的成长吧。

也有人问我,是不是越长大越难爱上一个人。其实不是,是越长大越能看清那是不是爱。

爱之于我们,犹如梦想之于英雄,是平凡生活里闪光的部分。年少把喜欢当成爱,长大成熟后便懂得,爱是责任,也是陪伴。

这本书里大多记录的都是生活中的真情实感,言语不免拙劣,因为毫无修饰,有些过于真实。回头再看一遍,就像是把自己毫不留情地摊开在阳光下,被人观看,被人记住,被人遗忘。

但无妨,这世间又有谁会真的记你一辈子呢。

书里的一些短篇故事,我之所以把他们写下来,是将之当作时间给我的赠礼。希望,这里面能有你钟爱的某一篇、某一人。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基本是之前写过的文章。我将其一一整理,也有几篇新的文章加入,一起做成合集,出版。也许等明后年,我会考虑出一本长篇小说,毕竟这是自己一直想做的事。

我是一个特别不擅长交际的人,不擅长维护人际关系,但感谢一路以来遇到的关注和帮助。正是因为有你们,才有了这第一本书,或是下一本书的出现。

真心谢谢所有给予这本书的出版以帮助的人。感谢出版社编辑一直以来耐心地沟通和负责任地工作,感谢帮忙写推荐语的各位好朋友,感谢写作期间给予我灵感的每一个陌生人,也感谢每一个愿意等它面世的你。

无论痛与笑,所有的过往皆是成长。

和时间对话,我们见字如面。

正如,活着,就要无声炸裂。ONE年轻,肆意行走的荷尔蒙我的少女时代

你的青春年少里,有没有过这样的一个人,他的一举一动都令你为之动容,他的眉眼间全部是你的期盼。而你只能遥远地看着他,像遥不可及的梦想,像夜空中最亮的星。

我有。

那个五月的清晨,风轻轻拂过校服的裙摆,拂过街道口的蔷薇花,也悄悄吹来一场少女心事。

透过树叶,那个白衣少年百无聊赖地靠在教室门口的栏杆旁,懒洋洋的样子,看着就很吸引人。他长得干干净净,大概一米八几,一双澄澈的眼睛,笑起来像是会说话的星星。我站在对面的走廊远远看着,有些着迷。而他和我的距离,就像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

那天明明是晴空万里,我的心里却好像下了一场雨,浇灭了初夏所有的燥热,只剩下他遥远的模样。

就这样,那些个故意早起假装无所事事去栏杆边吹风的清晨,那个一遍又一遍被小心翼翼地偷偷写在日记本里的名字,那个被一笔一画郑重地勾勒进我十七八岁青春的男孩,在这个热气还未扑鼻的五月,像一枚重型炸弹一般“砰”的一声突然炸进我的青春里。

像所有喜欢幻想的少女一样,我也曾做过许多和他有关的梦。梦到他和我一起在操场边的台阶上做英语习题,在食堂一起用一张饭卡吃饭,坐公交车的时候一起分享左右耳机,在自习室看同一本书,分享同一部电影。周末的时候一起喝同一杯柠檬汽水,甚至一起分享夏天以后的生命。那些小心思就像一株株绿芽在这个越发浓郁的夏天,肆无忌惮地在我心里疯狂生长开来。

我总是会考虑见到他的时候该用什么表情什么动作,眼睛要看向哪里,嘴角要扯成什么弧度,可是每次一见到他就手忙脚乱反应迟钝,好像有些笨拙。不管偶然还是故意的相遇,我都做不好那个瞬间的自己。

那时候在心底偷偷喜欢着他的我,真像一只守着宝藏的巨龙,凶猛又天真,强大又孤独。

十七岁生日那晚,我收到了一盒手工草莓酱小饼干,奶味很香浓,咬下去的时候颗粒感很足。口腔里满满的都是甜甜的味道,有种像是小时候吃到了很好吃的东西的喜悦感。手机“叮”的一声显示收到了一条短信:“生日快乐。你一口一个吃掉饼干的样子,一定很可爱。京。”看到这个日思夜念的名字,眼泪忽然就流了出来,心里好像有一壶烧开至沸腾得要炸开的水,炽热地翻滚着。而自己像一团被丢进水杯里的纸,皱成湿漉漉的一团。小心翼翼又鼓起勇气地回复了句:“谢谢,我喜欢的你。”脸却麻麻的,一阵阵地红,手心冒着细汗。那一刻,所有的热烈一不小心就猛地发酵了起来,撑得心都鼓鼓的。

原来那些电影中的奇妙剧情,都有真实的成分。

那个胆小害羞的自己,终于还是做了一件勇敢的事。

在那一天,我的初恋到来。

他话不多,握笔的时候,骨节分明,有一种少年的力量。我们总是在夏天的夜晚围着田径场跑上那么几圈,然后大口呼着气躺在草坪上,手牵手望着夜空不说话。在很多个睡不着的夜晚,我会躲在被窝里给他发短信,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统统说给他听。而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陪我逛超市,买各种各样的水果和冰淇淋。

市立图书馆是我们最常去的地方。深秋的夜有些微凉,黄色的灯光照的人很舒服。找到一个人少的角落,拿上一本喜欢的书籍,翻开就是一个世界。他喜欢古诗词——唐诗宋词,元曲也喜欢。他念诗的时候,字句都带着一股温柔。明明是短短的诗句,被他那么一念,唇齿之间发出的声音便奇迹般地很动听。

在一起的第一个秋天,我们围上了咖色和灰色的同款围巾。他偶尔会带我去看画展和影展。和他一同牵手穿过那条有些昏暗的通道,骑着小电驴沿着海边公园一直走,就像偷偷把整个世界都游了一遍。我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他的时候,风刮到脸上也觉得甜蜜。

城镇的初冬,大街小巷里堆满了落叶,有的飘落在来来往往的行人的肩上、头发上。北方的许多城市开始下起大雪。而我们的城市,天气阴沉,偶尔落雨,就是不下雪。巷子里那只很凶的花猫悄悄没了踪影。那个常去的咖啡馆,胖胖的老板还是换掉了那个笨手笨脚的实习生,新来的姑娘心灵手巧,咖啡的拉花弄的得心应手。

曾经和闺蜜说过,初夏的遇见,一定是我十七岁最好的礼物。

年轻的我,想要爱情,想要远方,想要自由。想要和他一起去远方撒野,或者去他乡流浪,似乎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到哪里都可以,怎么样都会快乐。

可这样年轻又倔强的爱情,并没有持续多久。在那个无比闷热的夏天,悄然结束了。

他说他要去一座很遥远的城市读书,那里离我们的小城镇好像有两千多公里,在冬天会飘雪的北方。遗憾啊,我只能继续留在这座温暖的小城镇,这座满是回忆却不会下雪的沿海小城镇。忽然像是被谁偷走了全部的勇气一般,我没有和他说太多话,只能逞强地硬撑着说“没关系,但你要记得想我”。

八月末的晚上,他买了夜里十点的火车票,我去送行。他是一个多么爱笑的人啊,可那晚我并没有看到他的笑,他的眼神有些忧郁而严肃。我抱着他的时候,听着“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却无法直视他即将远走的背影。他说,“你别哭,不然我会不放心”。我使劲地点点头,可眼泪还是藏不住,哭花了妆容。

火车开动的时候,双脚就情不自禁地跟着跑起来,似乎想要追赶着那段即将远去的青春,想要在最后的最后,再听一次那熟悉却即将消失的声音,想最后再感受一次我年少的爱情。可我又怎么可能追得上轰隆隆离去的火车。

原来,有的人,终究只是一场梦,或许又只是一阵风,带着夏日的味道来去匆匆,永远地停留在了那个闪闪发光的十七岁。

绿荫下的猫,一杯热咖啡,两个人公交车站的等候,那个在车站送别的夜晚,他大大的拥抱,以及那个全是回忆的学生时代,这些大概都是我美好的回忆。

那么,青春万岁,愿你终究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所以,我还是要谢谢,谢谢曾经的那个少年,是他圆满了我的少女时代。年少梦是一场无望旅行

我的两岁到七岁,是在一个南方小镇上度过的。

记忆里一年四季几乎都没有爸妈的陪伴,只有爷爷奶奶。没有堆积如山的各种玩具,没有周末的旋转木马和海盗船。印象里只有后院的那一片菜园子和离家一百米远的小溪流,以及家门前春夏秋冬都不会死去的老槐树,那里就是我童年的乐园。那时年幼无知的我,还没长大到会想太多关于大人的事情。我需要的,好像只是奶奶烤的红薯,爷爷钓回来的鱼,隔壁家哥哥每天陪我上下学,还有窝在我怀里的那只白猫。只要这些就够了。

我的爷爷是退伍老兵,身板硬朗,脾气特别倔,最爱做的事情是钓鱼。我奶奶比爷爷大三岁,脾气出奇地好,说话声音不大,坏毛病就是特别爱唠叨。爷爷说,当年娶奶奶的时候家里什么都没有,穷得叮当响。正值假期,他跟队上领导的申请得到批示,就一个人扛着一小袋米、几个南瓜红薯,风尘仆仆地奔向奶奶家。到了奶奶家后他把东西放下,二话不说,扛起奶奶就走。村里人开玩笑说,奶奶被五花大绑嫁了个土匪军。这是一段陈年佳话。

奶奶在闲暇时候总爱和我说起这些往事,说着说着就满脸带着笑意。真可爱。

好像那些经历过大灾大难的人们,都特别容易释怀。他们不擅长记恨,也不擅长抱怨。对于那些艰辛的岁月,他们总抱着一种宽容的态度。所以在我看来,老一辈的爱情,普通是普通了点,但要比现在大多数的感情都要坚韧。

爷爷的记性不太好,每天都会忘记很多东西,今天钓鱼竿放哪儿啦,明儿要穿的袜子找不到啦,奶奶叨叨过他很多次,他总不记得。偶尔和奶奶吵几句,他转眼就忘得一干二净。但是他记得奶奶每天必须要吃维生素片,睡前要喝蜂蜜水才能入眠。

爷爷爱吃奶奶烧的热乎饭菜,特别是红烧鱼,可每次吃鱼总是不声不响地把第一块鱼肉夹到奶奶碗里。奶奶说,这一辈子没多大能耐,就是有点福气,嫁给了爷爷这样的老实人。这样的人不仅能包容你的缺点和不好,还会一心一意地对你好。我倒觉得是因为相互吸引,相互理解和尊敬,才能做到老来安稳。也可能是他们曾经一起接受了生活百般洗礼,见证了彼此的长久爱意,才能在朴实的生活之中多少找出点浪漫。

那时候,爷爷每天都会带我出去玩,奶奶会给我讲故事,隔壁家哥哥会教我读书识字陪我写作业,晚上我会给猫咪洗澡、喂鱼,然后抱着它看电视、睡觉。这只奶奶养了几年的猫咪一直很乖巧,毛发油亮、奶声奶气,从来没有抓伤过我。倒是有一次,看到一个比我高约半个头的孩子欺负我,它“哧溜”一下跳到对方身上把人家给抓破了皮流了血。

后来我长到了五六岁,奶奶给我讲的故事还是和从前一样没变,爷爷带我去玩的地方也没有变。这个小镇,即使时间一年年流逝,人们也都在发生着细微的变化,只有它始终维持着最开始的样子。除了家门前的老槐树,它曾经在某一年生过病,叶子都坏死了,还没到秋天就光秃秃的只剩满树的大枝丫。不久后,隔壁的哥哥也随家人搬到了大城市,好像那是个要坐很久的火车、要穿过很多个隧道才会到达的地方。

好像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想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陪伴了我好多年的小镇。

七岁那年的十月,爸妈从省城坐了很久的火车来到这个小镇,他们把我的东西塞到一个很大很大的行李箱里,有爷爷亲手做的木偶,奶奶缝制的衣服、布鞋,还有隔壁家哥哥留给我的书和玩具。他们早上八九点到,傍晚六七点要走,不过夜。妈妈说,你有什么话要和爷爷奶奶说的就说吧,这次一走可能就要很久很久不能回来了。七岁那年的我,根本不知道很久很久是多久,是不是如同他们没有回来过的时间一样久。我只知道,我好像要长久地离开这里了,离开朝夕相处的爷爷奶奶,离开这个满是回忆的地方,一想到这里,眼泪就啪啪地掉了下来。

太阳落山的时候,爸妈拉着沉重的行李箱,让我和爷爷奶奶道别。爷爷站在门后,低头抽着闷烟,奶奶扯着围裙擦眼泪。那天我穿着奶奶缝制的海蓝色竖裙,抱着猫咪,一步一步走远,不敢回头。

那一天,我第一次懂得什么是分别。

我以为,我离开小镇终于来到了大城市,周末就可以和爸妈去游乐场玩,就可以像个城市的孩子一样穿漂亮的公主裙、小皮鞋,日子就可以变得比以前丰富多彩。可我终究是个孩子,想的就是美。

六十平方米大小的房子,装修朴实,家具简单。爸爸的衣柜里只有几套衣服,妈妈只有三双鞋。我的小房间,只有一张一米五的床,一个小衣橱,还有一个玩具熊。幸好,我还有我的猫。爸妈每天都很忙,起早贪黑,一周七天全部工作,周末无休。他们没有时间带我去想去的游乐场,也没有像爷爷奶奶一样给我讲故事,更没有时间听我的小唠叨。我不知道爸妈每天在做什么,只知道他们看起来很忙很辛苦。所以,我必须像个大人一样照顾自己。每天早上我需要自己准备简单的早餐,然后收拾好东西自己去学校,晚上回到家自己写作业,饿了会简单吃点东西,然后等着他们回来。

好多个夜晚,我躺在床上睡不着,看着天花板数星星。我十分想念家乡的爷爷奶奶,想着奶奶种在菜园子里的菜应该可以吃了,想着老槐树的叶子是不是又掉光了。我想回到那个小镇,想像以前一样可以坐在爷爷肩膀上去钓鱼,累了就可以钻到奶奶怀里睡。

在这座城市里,陪我最多的还是那只猫,我还没有正式给它起名字。

后来,好像因为爸妈的工作有了起色,我们搬进了一个漂亮的房子。房间大了,家具也变得多起来,我的玩具开始一个接一个排排坐。那是个花园小区,有很大的门口,还配着门卫,有游乐设施,还有许多小湖。妈妈的衣柜里有很多衣服,颜色鲜艳,很漂亮。她化妆技术越来越好,每天都把头发弄得很漂亮。爸爸天天刮胡子,头发梳得很光滑,穿起西装皮鞋神采奕奕。我的衣服从棉麻布裙变成了从商场里买来的各式各样的裙子。他们给我报了很多兴趣班,带我去许多好玩的地方旅行。因为生活变得宽裕,吃的、喝的、用的、住的都变得丰盛了。似乎一切都在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时间飞呀飞,一转眼我就成了初中生。

可我不喜欢我的十三岁,不喜欢那个再次改变我人生轨迹的十三岁。

本该是享受美好的年纪,我承受最多的却是不该有的彷徨和恐惧。那时的我每天做的最多的事情只有两件:一是祈祷爸妈不要离婚,二是希望不要再搬家。父母总是因为各种问题不停地吵架、摔东西,彼此撕扯。每当这个时候,我只能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不敢出来,哭累了就自己趴在床上、地上、门后睡觉,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停止争吵。好像门缝里看到的争吵,无时无刻不萦绕在我的脑海。以前爷爷说过,最后能走到一起的两个人一定是相爱的,就算吵架也只是吵架,终究分不开的。我是多么希望我的爸妈就是这样的两个人,应该就是这样的两个人。他们也一定会像爷爷奶奶一样,陪伴彼此走完这一生。

十四岁,我读初二那年,爷爷因病去世。我们驱车回到那个久违的小镇。爷爷家门前的那棵老槐树下再也看不到他等我的身影了,奶奶的菜园子也因为没人打理荒芜了。记得我站在好远好远的地方就开始哭,好像真正意识到,我再也没办法回到从前,从前那个夕阳西下高声唱红歌的四五岁,而我失去的,再也回不来了。

奶奶不久也得了重病,被接到城里叔叔家照顾。叔叔家离我家有二十分钟路程。每个周末学校放假的时候,我就会去看望奶奶,给她讲讲学校里的事情,带她去公园转转,吃那些她还吃得动的美味。可是,奶奶总是想回到小镇上,想回到有爷爷的地方。她心心念念的地方,是与爷爷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可能她忘记了,爷爷已经不在了,可能她没有忘记,只是我们都不懂。

十六岁那年,我读高中。九月份的时候,我们一家搬去了离学校很远的地方。那一片属于城市工业区,每天工厂作业声轰隆隆地响,地面尘土飞扬。我家离叔叔家的车程从二十分钟一下变成了四十分钟,而高中只有周日下午可以回家,所以再也没有办法像答应奶奶的那样,经常去看她。算起来,从我来到城市开始,我们不停地搬家,爸妈争吵的次数也在不停地增加,而我的恐惧感,也变得越来越强烈。我害怕认识新的朋友,拒绝接受新的事物,也不想熟悉新环境,害怕才养成一种习惯,才交到一些新朋友,就要再次搬离。所以大多数时间我宁愿钻到书堆里,用五颜六色的画笔画着没人看得懂的画,在日记本上写着没人会懂的心情。如果生活不能让自己快乐,我们只能想办法给自己筑造一个乐园,一个不必整日惶恐的地方。可是偏偏那一年,成了让我感到最艰难绝望的一年。在那一年,忍无可忍的爸妈离了婚。

知道事实真相的我,不知道哭了多久,又央求了多久,但改变不了他们的决定。爸爸临走前轻轻地抱了抱我,让我好好学习,将来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他匆忙带走的只有那几套衣服,还有我给他的书信文件。他把车子开走之前,回头看了看曾经风雨与共的妻子,又看了看我,好像转头哀叹了很久。妈妈什么话都没说,起身转头回家,把爸爸剩下的东西收拾好打包,让我过段时间送给他。十六岁的分离,比七岁那年更让我崩溃,也更为长久。

即使我从未真正感受过美好的人生是何种样子,也从来没有埋怨过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童年,以及自己一步步咬着牙熬过来的人生。有些东西我根本无法选择,也没有能力改变,我努力奔跑也不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只是为了保持自己的初心。这些年,我从来没有特别贪心地想要什么东西,更不会和别人争抢东西,只觉得事事顺其自然即可,是你的终究是你的。

在十六七岁原本应该青春无忧的年纪,我却噌噌地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大人。我变得贪心起来。我想要回到七岁以前的光景,有爷爷奶奶照顾,有夕阳猫咪陪伴;我想要回到十六岁以前的生活,有爸爸妈妈的日子,就算忙忙碌碌却平平淡淡;我想要改变,改变所有的生活轨迹,改变我不喜欢的这一切。这就是支撑着我走过来的,最为真实也最为奢侈的少年梦。

但所有称之为梦的东西,都难以企及。无论经历过多少次离别,经历过多少次搬家,即使我已长大成人,即使我一直在拼命努力,现实仍旧是现实,梦依旧还是梦。

这些年,我好像从来没有对人提起过,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过着怎么样的生活,经历过什么又有过什么故事。那有什么可说的呢,都不重要。

当你活活被生活折腾得变成另一种模样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什么能说,什么只适合在自己的脑袋里想想。在我的七岁到十六岁,我从未真正地留住任何人。

写下这篇文字的时候,正值秋天,我二十三岁。

我住在南方,和朋友合租。她叫妮卡,我叫莫里斯。我们,养了一只猫,叫南方。无与伦比,为杰沉沦

经常会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偶像是谁?”“喜欢的可多了,可要说起来,还非得是周杰伦莫属。”

是啊,这是我喜欢他的第十四年了。从最初喜欢他的歌到喜欢他的人品,到现在喜欢他的奋斗历程和整个人生传奇,更多的变成了精神上的仰慕和钦佩。而正是这些喜欢,陪我走过了初、高中,大学的生活。

年少时做过很多疯狂的事,说出来真是满满的回忆啊。

那时的文具盒上贴满了他的贴纸照片,书包上挂着他的卡通形象,平时喜欢拿小本本把他的歌词一首首抄下来,我甚至着迷到考试的时候会在试卷上写他的歌词,上自习课的时候和同桌一人一边耳机偷偷听他的歌,托各种关系努力收集他的专辑、海报。

记得初三那年临近暑假,在上海有他的演唱会。和好朋友商量了一下,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竟然逃学去看他的演唱会。两千多公里的路程,还没有直达的高铁,我们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那是我们第一次到上海,人生地不熟,两个小女生左顾右盼,也不认识路,心里自然是有些恐惧的。可很大一部分的心情是好开心、好兴奋,那种说走就走的勇气,那种不顾一切的心情,到现在都值得回味。

还有一年是西安站的演唱会,演唱会中途突然下起了小雨,然后变成了中雨、大雨,可是大家没有一个离开座位去躲雨,都在雨里守着、听着不肯离去。周杰伦就继续在台上唱着、跳着、呐喊着。那一刻,整个现场变成了一片粉色的海洋,我像一条深海里的鱼,尽情地遨游着、享受着。

我还记得读高一那年很是流行在校服上涂鸦,于是我偷偷在校服的袖子空白处画满了杰伦,还写着什么“我爱你周杰伦”,然后画了颗小红心在旁边。后来校容校貌检查时,我被学生会逮个正着,还因此被带到政教处接受严厉批评和处分。

读高二那年,学校的小卖部有买汽水抽演唱会签名海报的活动,我一口气买了七十六罐雪碧,搬回宿舍都能摆成一个大大的“JAY”。后来请自己宿舍的、隔壁宿舍的女生一起喝,人手几罐,一个个喝到吐,可遗憾的是也没能抽到啥幸运。心理阴影倒是落下一大片,从此再也不敢碰雪碧。

这十四年里,应该是追了九场演唱会。每一场都力所能及地去靠近他所在的位置。最近的一场是2016年11月26日的“最强地表”嘉兴站。我拉着闺密,拿着荧光棒去听我最喜欢的周杰伦的演唱会。那是闺密第一次看演唱会,也是她第一次深刻理解我为什么这么痴迷于看演唱会。

值得骄傲的是,这些年我收集的所有关于他的专辑海报,去看的每一场演唱会,买的每一件周边产品,都是依靠自己的努力换来的,并没有向父母伸手要过钱。我读初中时就开始向杂志社供稿,周末或假期去书店做兼职。读大学时为《女友》杂志写专栏,平时接一些商业策划,偶尔和朋友一起做做其他项目。读大二时开始利用自己的摄影技术给同学朋友拍写真。这些利用课余时间去完成的事情不仅能让我的生活变得充实,还能提升自己多方面的实力,并且能获得一定的金钱酬劳。

这种对周杰伦理直气壮的喜欢,不但没有被父母责骂,反而获得了他们精神上的支持。喜欢的人在这么努力地奔跑着,他就像闪闪发光的梦想,我怎么能停止追随?我有什么理由不在自己的追梦道路上努力呢?我也要努力变成更好的人才行。追星并不像大家说的那么不好,并不是什么坏事,好坏仅仅在于你追星的心态与方式正确与否。

我在2015年9月28日写过这样一条微博:“你不会明白,周杰伦三个字,是我们年轻时的荷尔蒙,放学路上的夕阳,篮球场边等候的男孩,阴郁和晴天,懵懂和勇敢,开花的树,无边的班级清洁区,满分的作文,草稿纸上的歌词,深藏心底的情书。在听《半岛铁盒》。”

大概,这便是我十多年青春的概括,也是我满满的回忆。我想,喜欢杰伦这件事,远远不只是在青春时期,而是一辈子。即使现在的我,二十六七岁,每天都在为理想、为生活奔波忙碌着,也还是喜欢听他的歌。

以前和闺密拉家常,总是说,以后结婚生子的话,一定得找个和我一样喜欢周杰伦的人才行。他要愿意陪我一起唱周杰伦的歌,一起看他的电影,一起去听他的演唱会。如今早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虽然考虑到各种现实状况,不能再单纯地只以这个为择偶标准,但依旧觉得单眼皮的男生好帅,孝顺的男生好懂事,唱歌好听的男生好迷人,喜欢周杰伦的男生真有品位。毕竟,那是我们青春的标志啊,怎么能轻易忘却那份初衷。

在我眼里,喜欢可能分两种:一种是热烈而张扬的,容易消逝或浊化;一种是沉默而低调的,越是喜欢,越是不舍得宣扬。这种喜欢,持久而纯真。

我喜欢周杰伦,大概是后者。我也知道,其实我们都是十分自私的人,自私得并不想把喜欢的东西与别人分享。就像你珍视的宝藏,你会小心翼翼地藏在心里,害怕被发现、被掠夺,害怕这种喜欢会被分割、被弱化。可偏偏你又矛盾地想让更多人了解他、喜欢他,一同为他高兴、为他感动。因为他值得,值得被珍藏,也值得被分享。

原来,喜欢真的会让人心生矛盾。

如果你有喜欢的偶像,你应该多少也能体会我的这种心情。

后来的我,用自己的力量把这十四年的喜欢拍成了一条四分多钟的短片,致敬这十几年的陪伴和喜欢。当你终于可以有能力去把多年的喜欢用喜欢的方式演绎出来时,真的是一件很奇妙又令人开心的事情。

我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对一个人表达喜欢的最诚恳的方式大概就是,“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

我的外婆,今年八十四岁。今晚的月色真美

很久没和母亲通话,前几天状态特别不好。

不敢接电话,也不知道电话接通之后该说些什么话。

昨夜零点左右,母亲发来视频通话,说,不忙的话聊一下。

我没有理由拒绝母亲深夜的请求。

母亲说,你脸色看着不太好,是不是没有好好吃饭。我说,喝了粥,没关系的。母亲让我别熬夜,我说最近有好好睡觉。母亲说,换季了,注意身体,别感冒。我说,有多加衣服。在聊了一会儿之后,话题最终还是不例外地聊到了归宿的问题。

母亲说,闺女,不是母亲催你,是岁月不饶人。你看,年龄就摆在这里,脸上的皱纹、眼角的鱼尾纹,时时刻刻都提醒着你不年轻了。你不能总一直逃避,总有一天你要去正视、去面对这个问题 。

母亲一辈子不图你大富大贵挣多少钱,就是想看到你能安定下来,稳定幸福地生活。母亲老了,总不能一直操心你,该有人来照顾你了。

我点头,使劲点头的那种。母亲说的都对,真的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反驳,不是吗?我对母亲说,忘了收上午晾晒的床单,要到楼道栏杆处去取。母亲说,那你忙完早点睡觉。我挂了电话。

从楼道处的窗户望出去,能看到月亮挂在暗蓝暗蓝的天空。它被一层薄薄的云层遮住,露出一半的脸颊。月光若有似无地洒在这寂静的夜里,一丝丝银白色的光穿透玻璃,温柔地照在清水洗净的脸庞上。忽然想起在哪里看到过这么一段话:“难过的时候想变成鳄鱼,厌世的时候想变成臭鼬,睡觉的时候想变成考拉,沉思的时候想变成蓝鲸。只有在理解并享受某个黄昏,看着火烧云出神的时候,才想偶尔变成人。”在这春天的夜里,我忽然特别想李其。

李其在三年前和我分手,是我提的分手。我们互不埋怨,好聚好散。

我们在四月的春天,选择了一个名为加尔南格的城市进行最后一次的旅行。我们凌晨到达,放下行李,坐在陌生旅馆的窗前,这个时刻特别适合思考。这里特别安静,安静得不像人间。那些暂时停留在此地的旅人们都睡着了吧。他们带着各自的目的来到这里,停留在这里,又将从这里去向别处,没有人问为什么,就像我们安静地进行分开前的最后一次旅行。

凌晨的加尔南格太美了,发着幽蓝幽蓝的光。远处的小森林披着一层淡淡的月光,许多萤火虫就在漆黑的夜里跳舞。仔细听,远处还有萨克斯声传来,曲调舒缓,意境美妙,让人禁不住想要穿上舞鞋跳一支舞。

李其说:“由迦,如果三年以后你未嫁我未娶,我们能不能再一次回到这里?”

旅馆房间有一块很大的透明玻璃,就像我们上次住的地方一样。我盯着天上的圆月久久地看着,侧耳倾听着来自遥远的风声,我轻轻地扯了扯李其的手,说:“李其,今晚的月色真美。”

那一晚,李其从背后轻轻地抱着我,沉重的呼吸打在我耳旁,熟悉如往常。房间里用透明玻璃杯做花瓶水养的百合,在夜里发出淡淡的清香,海蓝色的床单也发出好闻的味道。

很多时候,我是怀念那个夜晚的,比任何一个和他在一起的夜晚都要想念。也许是因为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被像李其那样温柔的胸膛拥抱着入眠过。

说到李其,他还真的是个难得的温柔的人。

遇见李其的那年,是在夏天企图“谋杀”我的时候,我去了北方那个占祖国面积八分之一的地方。

路途很遥远,大概是四天三夜的车程。我们所熟知的小说和电影里的奇妙旅途,往往都是从一辆绿皮火车开始的。乘绿皮火车旅行,即使上车后车厢就像沙丁鱼罐头一样咣当咣当地摇摇晃晃,你也不会错过沿途的任何风景。经过几天奔波,在列车广播刚好放出陈绮贞的《旅行的意义》时,我好像看到了远方的草原。一个人北上去听陈绮贞的演唱会,从天黑上车,到另一个天黑下车,陌生的口音和风景,听在耳里、看在眼里都觉得有趣。

在她唱第一首歌的时候开心地落泪,似乎所有长途跋涉带来的疲惫,在那一瞬间消失全无。

李其就在那个时候给我递了一张纸巾,说:“喏,鼻涕出来了。”

我看着这个陌生的男孩,忽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如果说旅行能让人遇到另一个自己,在那一次北上中大概就如此真实地发生在我身上。

李其就出生在那个占了祖国面积八分之一的北方城市,一个离我出生的南方十分遥远的地方。他的家乡有着让人引以为豪的辽阔草原,青的草、蓝的天、自由的牛羊,在炎夏的七八月,总会有很多很多人慕名前去参观游玩。游牧民族的生活也因此一年年逐渐地被了解和熟知。后来的他们,一路迁徙,从草原到城市。李其说:“城市生活久了,总会怀念那一大片草原。”李其性格里的豪爽大方,大概也和生养他的那一方水土有关。

李其是个特别简单的人,喜欢的也都是简简单单的东西。比如,他总是穿着素色的衣裳,总是留着短短的头发。比如他喜欢的东西似乎只有篮球、吉他、陈绮贞和我。李其笑起来的时候,特别像个孩子,满足、可爱。

和李其在一起的时候,大概是这么久以来我谈过的最舒服的恋爱。他了解我的性格,包容我的缺点和任性,认同我的能力,赞成我想做的事。在很大程度上,他是我强有力的支撑。所以和他谈恋爱,我的智商一路在降低,大概就是所谓的“恋爱中的女人智商都为零”。

李其喜欢樱木花道,喜欢他那股不服输的韧劲儿。而我喜欢流川枫,喜欢他帅帅的、酷酷的劲儿。李其说:“那我们天生是死对头,怎么还谈起了恋爱?”我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后来他参加过好几次高校联赛,都拿了最佳投手,奖牌都给我保管,沉甸甸的。

李其弹吉他的时候,侧脸带着淡淡的忧郁。他拨弦的动作,他抬眼的瞬间,他开口歌唱的样子,总是迷人的。我想,李其大概就是我心中的百分百男孩,我喜欢的样子他都有。

李其喜欢在喝醉酒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喜欢在深夜看电影的时候搂着我用胡子楂扎我的脸,喜欢给我买很多很多好吃的水果,喜欢带我去看动漫展和画展,喜欢带我穿梭于各个城市去看陈绮贞的演唱会,喜欢在窗台对着深夜发呆,喜欢抱着我入睡,喜欢我叫他的名字。李其喜欢的那么多,每一个里面都有我。那几年,李其的岁月里,我大概是最大的赢家。

可就是这样百分百难得的缘分,在毕业的时候戛然而止。

李其要回家乡发展,他割舍不下那一片草原。而我要回南方,回到那整个梅雨季节都会阴雨绵绵的多情的江南。他问我:“由迦,你能不能跟我回家?”那天他正给我吹头发,吹风机呼呼的声音混杂着夏天的蝉鸣声。我脑袋里嗡嗡地乱作一团,把脸埋在头发里,低着头背对着他摇摇头。

我多想毫不犹豫地答应他,跟他回家,做那个随他远去的女孩。但我不能。我从未想过我会在那样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工作、恋爱、结婚生子,过完我的一生。我从未在一个如此遥远的北方,描绘过任何一片蓝图。我爱李其,比以往交往的任何男孩都爱。可这份恋爱,已经无法单纯地只是相互喜欢着对方就够了,这里面掺杂了太多的现实因素,变成了一份需要彼此权衡的爱情。我想为他做出牺牲,但我牺牲不了自己。

所以在第二天,李其给我们俩买了远行的票,目的地是加尔南格。

我们在这座城市待了三天,每天都很知足。我们白天逛小镇,买手工艺品,晚上看表演、逛夜市。再晚一些,李其在屋顶听歌,兴致来的时候,我会在一旁跳上那么一曲。李其喝醉了,搂着我说,他多么多么爱我。我靠着他的肩膀说:“我都知道。”

透过旅馆的窗子,能感受到这个小镇黎明到来前的清凉,看到傍晚街巷稀疏的灯火。苍茫的夜色里,远处山峦的线条也依稀可见。遥远的暗蓝色的夜空上,散落着星辰。

回来的两张机票,是分开的。他回北方,我回南方。

在机场的时候,李其说:“由迦,我最后一次抱抱你。”我轻轻地靠向他怀里,他紧紧地用双手环住我,似乎想把我圈进身体。我无力抗拒他的每一分用力,我任他拥抱任他说着想念的话。我知道,自此之后,我们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再相见。

看着李其走远的背影,我心里仿佛下了一场漫天大雨。

我们没有说再见,那意味着我们都渴望着再见。我们好聚好散。

后来我辗转去了很多个城市,遇见了很多不一样的人,也发生过许多故事,爱过一些人。可我从未长久地停留在某一地,也没留住任何一段关系。我不知道李其过得怎么样,身边有没有其他女孩出现,他会不会偶尔想起我。我们就任由时间在彼此的身上流淌,带来一些什么,也带走一些什么。

李其送给我一个他自己打磨的戒指,金灿灿的,款式简单。我把它从左手中指戴到了食指,从没摘下来过。我丢掉了很多东西,唯独一直留着它。那是李其在最后的旅行分开前送给我的,我的二十二岁生日礼物——情侣对戒。他说:“如果你能等我,等三年,我就回来找你。”

我没有等他,可就是不想摘下它。是不是很多人都这么贪心地怀念着那些已经远去的爱。如果有一个人,在你的生命里活成了印记,不要去遗忘,因为他是你曾热烈存在过的痕迹。

春天,玉兰开了又开,桃李樱杏都在时间上刻下了印记,一年又一年,春去夏来。我最终还是躲在了温暖的江南水乡,即使我仍旧单身一人,即使我仍旧常常对着月亮发呆,即使我仍旧期待他能给我打一通电话发一则消息,即使我仍在看着日历数着日子等着三年期限来临,也从未有勇气告诉他,有关于我生活的任何一个字。

这种不敢,在四月尤其残忍地折磨着我。

遇见是在四月,分开也是在四月,想念还是在四月。“凌晨四点钟,我看见海棠花未眠。总觉得这时,你应该在我身边。”

凌晨四点的月色那么美,我总觉得这时,他应该在我身边。

李其,我特别想念加尔南格的夜晚,就像我特别想念你的每一分每一秒。

很想知道,你过得好吗?

但请不要告诉我答案。再爱也别回头“别说了,我会马上删掉你。”

在2016年情人节这天,阿壹收到这样的简讯,这条消息来自徐铭生。

她突然觉得好讽刺。在这样的一个节日,收到这样的一份“礼物”。

她什么也没说,回了一个“好”字,然后默默地把关于两个人的种种也都删掉了。

其实,阿壹从来没想过,她和徐铭声会以这样的方式结束。

在情人节前夕,他们吵了一架。一夜之间,徐铭生爆发了。他说了很多令人伤心的话,翻了很多旧账,仿佛把内心积压的郁闷一下子全都爆发出来了。

可在阿壹眼里,他计较的事情都是可有可无的。这些不都是情侣之间处于磨合期而不该计较的方方面面吗,可他却算得如此清楚。她压根没力气去辨别什么对与错,也没心情去想往后该怎么办。所以,在夏天就要结束的时候,她接受了他这样的告别方式,彼此说了再见。

阿壹沉默了好一会儿,拿起手机敲敲写写又全部删掉,反反复复。

最后她给徐铭生打了一个电话,她在电话里对徐铭生说:“原来在这份爱情里,我永远都只能当一个成熟、稳重又懂事的大人。我不能有任何一丝任性和赌气,因为你会比我更任性、更赌气,你永远是等着我去讲和的那个人。我只想要一个拥抱,为什么你一定要给我一脸冷漠?”

他又开始一股脑地倒出不满。

似乎每说一句都带着一种质问:“你不知道你错了?”

阿壹不想再说其他的话,只问了他一个问题:“你分手,是因为生气还是怀疑,还是不爱?”

他说:“都是。”

阿壹回:“好,那分手吧。”

阿壹不记得那一刻自己是什么表情,就是觉得很可笑,控制不住地想冷笑一下。

原以为苦苦寻觅的爱情,有始无终也就罢了,最后竟落得一个这样的答案。

想起来,的确是挺可笑的吧。

阿壹认识徐铭生的时候是在五月,那个五月的南方出奇地热。

她吹着空调窝在被子里,享受着书里的真真假假,耳机里放着Clean Bandit(英国电音乐队“清洁盗贼”)的歌Rather Be《宁愿》。她无意间翻杂志,被一篇文章吸引了。她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兴奋,认认真真地读着,心跳竟然开始加速。读完文章,她开始辗转多处去搜索这个作者的作品。一个下午的时间,她独自沉浸在这个陌生人营造的文字国度里。

但一开始,她没有打算去打扰或是发出一声赞叹和欣赏,而是安安静静地远观着这个遥远的陌生人。

自那之后不记得是多久,她突然想和他说说话,只是想说说话而已。

所以阿壹鼓起勇气给他发了信息。意外的是,他回复她了。

如果需要用一个词形容阿壹那一刻的心情的话,可能没办法找到适合的词。

后来他们加了微信好友,像朋友一样,有的没的都聊聊。有时候俩人一聊起来根本就停不下来。他远比她想象中要亲近很多。她也比他想象中要温柔很多。

阿壹不知道,徐铭生对她的感觉是什么样的,她也不敢问。那种内心泛起的轻轻浅浅的喜欢,就像少女心中的暗恋一般偷偷掩藏着。直到某天她鼓起勇气说出了那句“我喜欢你”,而他也给了她一样的肯定的回答。

就这么顺风顺水地从陌生人到恋人,阿壹也曾怀疑过这不太现实,她也想过这会不会就是一场梦。可比起眼前的幸福来,她宁愿不要去怀疑这份爱。但其实她忘记了一点,她对徐铭生的了解仅存在于那些文字中。即使后来两人认识的日子越来越长,她对他还是有着诸多不了解的方面。

可天真的阿壹觉得,时间长着呢,有些事情又不着急在一两天里完成。

刚决定交往的时候,徐铭生对阿壹很好,好到阿壹绝对想不到两个人会出现任何矛盾。但徐铭生的占有欲太强了,强到让人窒息。他对她的很多细节都抱着一丝怀疑态度,甚至对阿壹偶尔回微信的动作慢了,都会让他觉得阿壹有什么在隐瞒着他。那份疑心越来越大,大到足够可以慢慢地疏远他们之间的关系。

后来的徐铭生,阿壹越来越不懂了。

他计较的很多事都是她不曾在意的,他怀疑的方方面面,都是她根本不可能去怀疑的。

争吵的次数越来越多,但是每一次都是她低头讲和。

真累,但阿壹在努力维持着,毕竟遇到一份喜欢,很难得啊。

可时间总是会让一切真相大白的。

情人节前一天晚上的争吵,就像一盆冷水浇灭了阿壹心头唯一一点仅存的火苗。

他受不了了,她也受不了了。

结局出乎意外地平静,阿壹很想哭,但是她没有哭。她觉得这个世界突然好平静啊,她想安静地睡一觉。

阿壹跟我说,其实这份感情,从头到尾她都输了。

在爱情里,真的是谁爱谁多一点,谁就是失败者。

开始先动心的那一方,注定是输家。

为什么她一定要成熟懂事,不能犯错、不能闹脾气、不能任性,为什么爱和被爱如此不对等,可没有人能告诉她答案。

我不了解徐铭生,但我了解阿壹。

阿壹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人,总是成熟、稳重、懂事,她愿意为他翻山越岭,也愿意为他等个三年五载。

他竟然错失了她。我想这就是所谓的不是合适的人吧。“你可真是个傻瓜啊。”我笑她。

她反问我:“你会不会爱上一个一无所有但你真的很喜欢的人?”

我回答:“当然会啊。”

她说:“我再也不会了。因为他一无所有,连爱和包容也舍不得给。”

我说:“嗯,可能比起爱你,他更爱自己。”

对于阿壹和徐铭生的感情,说不上谁对谁错,或许也不存在对错,只能说双方不适合。

感情这种东西,很简单又很复杂,是甜是苦都只能自己体会,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阿壹和我讲起这段感情的那个夜晚,杭州正下着很大很大的雨。风从窗户吹进来,有点冷。我关上窗,熄了灯,轻轻地抱着她。她散着头发,像个孩子一样睡着了。她的呼吸,轻轻的,像这个夏天最后的一道微风。

阿壹在得到答案的那一刻,究竟有没有哭,我忘了,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阿壹现在过得很好,能吃,能喝,能睡。

阿壹还是阿壹,敢爱敢恨的阿壹。

徐铭生永远都不会知道,阿壹爱他的那段岁月,连炎夏都温柔得不像话。梅青的雨

苏萌回到小学校园时,碰到了王毅。她是王毅从小学到初、高中时暗恋的对象,而王毅现在是这个学校的校长。

苏萌牵着孩子的手忽然紧了一下,没办法避开,只好硬着头皮打招呼。王毅笑得很灿烂,说:“孩子都这么大啦?”苏萌说:“是啊,大学一毕业就早早结婚生子了,不像你,现在功成名就成了校长却还单着。”

王毅摇头说:“你可别笑话我,不就是个小学校长,你当初要想当,努力努力肯定也行的。”苏萌没继续搭话,说:“有事先走了。”

苏萌牵着孩子的手走进了一年级老师的办公室,找闺密李斯办转学手续。当初李斯建议苏萌直接请王毅吃顿饭,就啥事都好办了。但苏萌没有。或许,她如果当初没有无视他的感情,没有残忍地伤害他,至今她就不会觉得见面那么尴尬。但这现实中赤裸裸的人情交易,也是她极其不愿意面对的事情。

可是没办法,孩子的户口不在本地,没户口就没办法上学,想暂时转到这边读一两个学期也成了问题。苏萌只能找关系了,所以就来找李斯了。李斯并没怨言,毕竟比起苏萌受的苦,她这点小忙都不算什么事儿。

苏萌命还真苦,好不容易遇到喜欢的人,大学毕业就结了婚。可日子还没过几年,就离了婚。离婚彻底脱掉全职家庭主妇这个身份后,她急需找一份能养活自己和孩子的工作。但在广州,想做到这点,太难了。毕竟她并不是什么新一类人才,而是完全脱离了社会的中年妇女。最后,她托朋友的关系进了一家保险公司工作,跑业务。这份新工作,她每天早上要六点起床洗漱,再坐一个半小时的地铁去上班,晚上九点多下班,偶尔加班会加到凌晨,周末只有一天休息,单休。这种跑业务看提成的工作,没有人催着你,但你要想每个月拿好的业绩多拿点提成奖金,你就得挤时间,要比别人更勤快、更努力。

所以细想一下,她只能狠狠心把孩子送回老家,让爸妈暂时帮忙照顾。

离婚的时候,孩子她爸争取抚养权,但苏萌没给,请律师打了官司,拿到了抚养权。就经济状况来看,孩子她爸有车、有房、有钱,唯一的缺点就是,有钱就容易学坏,孩子才出生三个月,他就去“偷腥”了。忍一次吧,第二次就来了。这几年来断断续续地发生了几回,苏萌实在没办法假装不知道,索性就离了婚。苏萌又不想把孩子交给她爸这样的人,所以决定自己带孩子。

很多人都劝她说,一个女人不容易,更何况是离了婚的三十几岁的女人,还带着一个孩子。这婚离得亏了,怎么也得要个房、要个车,再分点财产。苏萌没想这么多,为孩子争取了抚养费和广州那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对她来说,够了。其他的,她可以再努力自己去挣。

后来李斯问苏萌:“后不后悔?”苏萌想了想,还是说“没有”。她怎么都觉得这婚离得对。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她不愿意一直隐忍。虽然现在日子看似艰难、实际也艰难,但是总比委屈自己一辈子好。再说,对孩子来说,选择分开也许比相互欺瞒都要好。

所以苏萌咬咬牙离了婚,找了份新工作,还把孩子带回老家让父母暂时帮忙照看一下。

但眼前的问题是,孩子要是入了学,王毅是这所学校的校长,往后似乎总会欠着点人情啥的,想想也是略觉得头大。但她管不了这么多了,走一步算一步吧,路总会有的。虽然她并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梅青的雨又下起来了。

在每年的春天,梅青的三月总是特别多雨。它不像其他地方,春天到来时阳光就会洒满各处。

但梅青的人们,并不觉得这样的春天有什么不好,相反,他们由衷地喜爱着这样的天气。

苏萌也是,对梅青的雨情有独钟。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她就被这一丝丝绵长又温柔的雨迷住了。

苏萌缓缓拉开白色的窗纱,看玻璃窗外的雨滴在院子里的玫瑰花苞上。玫瑰花苞连着枝叶一起接受春天的洗礼,一会儿左右摇晃,一会儿向下低头。一朵,两朵,三朵,四朵……每朵花都不例外。这株玫瑰花,是奶奶种的吧。她自很小的时候就记得奶奶是如何喜爱着这些年年春天结苞等到合适季节再盛开的花儿。虽然经历了好多年的四季轮回,奶奶也已经不在这人世间了,但这些花儿却根深蒂固地在院子里繁衍着、盛开着、枯萎着、新生着,一年又一年。

梅青的雨、院子里的玫瑰,陪着苏萌度过了许多年。

门外传来轻轻的敲门声,苏萌说了一声“进来”,女儿穿着一身睡衣走了进来。这个七岁的小女孩啊,长长的头发垂在腰间。苏萌离开凳子,一把把女儿搂进怀里。“妈妈,我想听你读故事。”“好的,妈妈给子子读。”

母女俩就这样坐在雨天的窗边,看着窗外的玫瑰,听着窗外的雨声,唇齿之间发着温暖的声音。

苏萌记得,奶奶以前也是这样给她读故事的。在那些下着雨的清晨,奶奶一边给苏萌梳着小辫子,一边戴着老花眼镜看着桌上的故事书,一字一句地温柔地念给她听。所以,苏萌喜欢雨天,喜欢听雨声,特别是梅青的雨。

梅青地处江南,气候温润、多雨。每每一到春夏,雨就不停地下,隔三岔五地掉入人间。江南水乡的人,大多数被这样的天气孕育出一种温和的脾性,谈吐之间,带着一股淡淡的温柔。苏萌是江南女子,自小就出落得亭亭玉立,举止大方、优雅。

苏萌读初中时,已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美少女。少男少女之间的那种情窦初开,像梅青的雨,青涩又缠绵。苏萌就这样悄悄地落入许多人的眼里,其中就包括王毅。

王毅和苏萌在初中同班,高中同校不同班。王毅是学生会主席,也是美术社社长,人长得干干净净,总是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他组织学生会的成员们进行各种活动时的样子,和他在画室安静画画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一种是正气凛然,一种是带着淡淡的忧伤。苏萌记得,王毅是一个这样的人。

读高中时,苏萌是美术特长生,偶尔会在画室碰到王毅,王毅也偶尔会给苏萌提提建议,教她如何更好地练习绘图和创作。苏萌天真地以为,这是作为曾经同班同学的情谊的优待。可对于王毅来说,不是这样的。

读初中时,他一眼就喜欢上了温柔善良的苏萌,但小小年纪的他们,对于爱情的理解还不够深刻,只觉得喜欢就是在遇见她时多看一眼,在没遇见时默默地想念着。所以王毅并未为那份年少的情感多做额外的令她有压力的努力,他觉得,总会有机会的。所以,王毅没说,苏萌也不懂。

初中毕业,苏萌选择了进入本校的高中部,只是因为离家近。王毅也选择了本校高中部,可惜两人不同班。但因为两人都是美术特长生,所以十六七岁的王毅,再一次遇见了十六七岁的苏萌。

苏萌问王毅:“为什么没有去其他更好的学校?”毕竟以他的成绩无论文化课还是美术课,都遥遥领先于其他人,完全有能力去更好的学校。王毅总是笑笑说:“哪里都一样。”可能很久之后,苏萌才知道究竟哪里不一样吧。

苏萌尤其爱画玫瑰,各种姿态、各个时间段、各种颜色的玫瑰。她喜欢坐在院子里画,喜欢透过雨天雾蒙蒙的玻璃画,喜欢在太阳的第一抹阳光洒在花瓣上的时候画,也喜欢在深夜里对着发出淡蓝色光晕的夜色画。王毅喜欢画着玫瑰的苏萌,尤其是她盯着玫瑰看时的眼神,让王毅忍不住在画板上挥动画笔。

少女热爱着玫瑰,少年深爱着少女,仿佛梅青的雨,偏爱落在那三月里。

在十八岁到来之时,王毅鼓起勇气向苏萌表白,在一个阴雨天。他安静地抱着他画过的她,站在她的对面,温柔地说:“苏萌,我可不可以喜欢你。”苏萌转头透过画室的玻璃窗,看天上月亮发出的朦朦胧胧的光。她低声地说:“对不起。”然后跑出了画室。

苏萌不知道,那天晚上的月亮,其实特别的亮、特别的圆,只是在她看它的那一刻刚好被一层薄薄的云遮住了脸。

自那以后,苏萌再也没正面和王毅打过交道。她有时躲他,有时无视他,有时回绝他。苏萌觉得,这是对彼此都好的一种方式,因为她还没准备好谈恋爱。她以为用这样的方式就能保全两个人的青春年少,至少当时的她是这么认为的。所以直到高中毕业,她都没有接受王毅的喜欢。

在梅青的梅雨季节过后,她一路南下,来到了广州美术学院。而王毅,去了中央美术学院。

一南一北,再无交集。

苏萌来到广州美术学院的第二年,就碰到了她的前夫程维安。他比她大一届,是学长,小有名气,浑身散发着艺术的气息。她迷上了他,迷上了那个用重重的港腔叫她名字的人。

苏萌终于真切地体会到,当初王毅是如何惦念着她的。她也真真切切地知道,这样远远近近地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多么幸福又辛苦的事。但苏萌比王毅幸运,她在大三的上学期向他告白时,他接受并拥抱了她。她拥有了她想要的爱情。

两个人以美术交流,以精神和肉体交融,在现实和艺术的交融中碰撞着、摩擦着火花。所以一毕业,苏萌就嫁给了程维安。程维安来自香港,毕业后在香港和广州同时创办了个人美术工作室,拥有一支专业的团队,他们一起努力创作、创业。所以苏萌自认为幸福,认为自己拥有完美的爱情、完美的婚姻、完美的男人。

可苏萌忘记了,艺术是不断地需要激情、需要灵感、需要新的体验和探索来维持生命力的美学。可她结婚后就彻底放弃了这门艺术,当起了全职太太。但程维安仍旧走在艺术的道路上,走在探索的轨道上。所以,在美术上,在男欢女爱上,他都在渴求着激情。而苏萌已经失去了令他持续探索的欲望。当然,这并不是在洗白程维安前后几次的出轨,任何一种出轨和不忠都不值得提倡和宣扬。但事实就是,好日子的确没过几年,苏萌嫁入豪门,最后却落得一身窘迫。

她终于忍无可忍提了离婚。程维安说:“孩子给我,其他的条件你提。”

苏萌说:“我什么都不要,只要孩子。”

僵局。打官司。

最后苏萌靠着父亲在律师界鼎鼎有名的朋友的关系赢得了这场战斗的胜利,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广州的那套房产。官司她是赢了,可对于她来说,这场爱情和婚姻她都输得很彻底。

所以她怀疑自己到底懂不懂爱,到底值不值得被爱。

每每这个时候,她就会想起王毅对她说过的那句话:“苏萌,我可不可以喜欢你。”

王毅去北京读书之后,专心钻研绘画艺术,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在北京和乌克兰都办过个人画展。

可偏偏这样一个在美术界叱咤风云的男子,在这些年里没有谈过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