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伦敦落魄记:中英双语对照(乔治·奥威尔作品集1)(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0 0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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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乔治·奥威尔著,甘露、朱文婷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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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伦敦落魄记:中英双语对照(乔治·奥威尔作品集1)

巴黎伦敦落魄记:中英双语对照(乔治·奥威尔作品集1)试读:

第一章

巴黎,金鸡街,早晨七点。一阵狂怒而令人窒息的叫喊从街上传来。经营着我住处对门小旅店的蒙赛夫人跑到人行道上对着三楼的房客喊话。她光脚穿着木屐,披散着灰色的长发。

蒙赛夫人:“婊子!婊子!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别把虫子拍到墙纸上!你以为自己把店买下来了吗?你怎么就不能像别人一样把它们扔到窗外去?妈的!婊子!”

三楼的女人:“老母牛!”

随即窗户纷纷打开,半条街都加入了这场争吵,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十分钟之后他们突然闭了嘴——一队骑兵经过,人们停止了叫嚷,转而去看他们。

我勾勒出这幅场景,只是想传达金鸡街的常态。争吵不是那里会发生的唯一事情,但是我们很少有哪个早晨不经历一两次这种爆发。争吵声,街头小贩凄凉的叫卖声,在鹅卵石缝中找橘子皮的孩子们的叫喊声,夜里的高声歌唱以及垃圾车的酸臭味,构成了这条街的氛围。

这是一条非常狭窄的街道——如同一道峡谷,两边的房屋又高又脏,以古怪的姿势东倒西歪,就好像在倒塌时突然凝固住了一样。所有的房子都是小旅店,满满当当地住着房客,房客大多是波兰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旅店底层是小酒馆,在那里你只要花一个先令就可以喝到酩酊大醉。在周六晚上,这一带有三分之一的男人都喝得烂醉。这里会为了女人而发生斗殴,住在最廉价的旅店里的阿拉伯苦工常常因为不可思议的事争执,总是抡起凳子甚至拔出左轮手枪来解决问题。晚上警察必须两人结伴才能从街上走过。这是一个相当喧闹的地方。但就在这喧嚣和污秽之中,也住着普通且值得尊敬的法国店主、面包师、洗衣女工,等等。他们不与外人交往,一声不响地积累起小小的财富。这是一个典型的巴黎贫民窟。

我住的旅店叫作三雀旅店。这是一个黑暗、拥挤、摇摇欲坠的地方,共有五层,用木板分成四十个房间。房间又小又脏,沉积着污垢,因为没有女仆,而店主F太太也没有时间打扫。墙壁薄得像火柴木,一层层粉色的墙纸试图掩盖墙壁上的裂缝,但因松裂而成了无数虫子的寄居所。白天,长串的臭虫在天花板附近如行军般爬来爬去,到了晚上则恶狼一般扑下来,所以人们必须每几个小时就起来对它们进行大屠杀。有时候若虫子闹得太凶,人们就烧硫磺把它们熏到隔壁去,于是隔壁的房客便以同样的方式反击,并把它们赶回来。这是个肮脏的地方,但有家的感觉,因为F太太和她丈夫都是好人。房租每周三十到五十法郎不等。

房客的流动性很大,多数是不带行李的外国人,待上一个礼拜就消失。他们来自各行各业——鞋匠、砖瓦匠、石匠、工人、学生、妓女、拾荒者。有些人一穷二白。一个阁楼上住着一个保加利亚学生,他制作时髦的鞋子销往美国。每天六点到十二点,他坐在床上做出一[1]打鞋子,赚三十五法郎;剩下的时间里他去索邦大学 听课。他学习神学,神学书封面朝下扔在满是皮革的地上。另一间房里住着一个俄罗斯女人和她的儿子,他自称为艺术家。那位母亲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织补每只二十五生丁的袜子;与此同时,她的儿子衣着光鲜地[2]在蒙巴纳斯的咖啡馆 里游荡。有个房间租给了两个不同的房客,一个是白天上班,另一个晚上上班。在另一个房间里,一个鳏夫和他的两个患肺病的成年女儿挤一张床。

旅店里有很多古怪的人。巴黎贫民窟是怪人聚集地——人们陷入孤寂、半疯的生命低谷,不再试图回归正常或体面的生活。贫穷将他们从一般的行为规范中解放出来,就像金钱将人们从工作中解放出来一样。我们旅店里的一些房客过着难以形容的古怪生活。

比如又老又矮、衣衫褴褛的鲁吉耶夫妇,他们做着很特别的买卖。[3]他们在圣米歇尔大道 上卖明信片。奇怪的是,他们假装明信片含有色情内容,把它们密封在小口袋里卖,可实际上印的只是卢瓦尔河[4] 上的城堡照片;买家发觉时已太迟,也便无话可说。鲁吉耶夫妇每周挣大约一百法郎,勒紧裤腰带才能过上半饥半醉的日子。他们的屋子脏得从下一层都能闻到味儿。据F太太说,鲁吉耶夫妇四年没换过衣服了。

还有在下水道干活的亨利。他是一个身材高大、满脸忧郁的卷发男人,穿着下水道工人的长靴时看起来十分浪漫。亨利的怪癖是:除非为了工作的事,他真能一连几天不说话。仅仅一年前,他还是个司机,工作很好并且在攒钱。一天,他恋爱了,女孩儿拒绝他时他大发脾气,踢了她一脚。被踢了之后,女孩儿疯狂地爱上了亨利,他们同居了两周,女孩儿花了亨利一千法郎。后来女孩儿出轨了,亨利在她上臂上捅了一刀,于是他在监狱里待了六个月。被捅之后,女孩儿更爱亨利了,两人尽释前嫌,约好等亨利出狱后买一辆出租车,他们就结婚定居。但两周之后女孩儿又一次出轨,亨利出狱时她已经怀孕。亨利这次没捅她。他取出所有积蓄,大醉一场,结果又在监狱里蹲了一个月,之后他就去当了下水道工人。什么都没法引诱亨利说话。你问他为什么在下水道工作,他从来不回答,只是双拳交叉表示手铐,然后朝着南边的监狱猛点头。厄运似乎在一夜之间把他变成了智障。

还有英国人R,他每年有六个月和父母住在英国的帕特尼,另外六个月住在法国。在法国的时候,他每天喝四升酒,周六则喝六升。他曾经远游到亚速尔群岛,因为那里的酒比欧洲任何地方都便宜。他是个文雅和顺的人,从不与人争吵,同时也从不清醒。他会在床上躺到中午,然后直到午夜他都缩在小酒馆的角落里,安静而有条不紊地喝酒。喝酒时,他用一种优雅而女里女气的声音讨论古董家具。除了我,R是这里住的唯一一个英国人。

这里还有很多过着这样古怪日子的人:罗马尼亚人朱尔斯先生,[5]他有一只玻璃假眼却从不肯承认;利穆赞 来的石匠福瑞克斯,守财奴鲁科勒(虽然我来之前他就死了),旧衣商老劳伦,他常常照着他口袋里的一张纸练习自己的签名。如果谁有时间的话,给他们写点小传大概会很有意思。我试图描述住我们这一带的人,并不只是出于好奇心,而是因为他们都是这故事的一分子。我在书写贫穷,而我正是在这个贫民窟里第一次接触到它。这个贫民窟本身,它的肮脏和住在其中的古怪众生,既是贫穷的实例教材,也是我亲身经历的背景。正因如此,我才努力想让人们了解那里的生活。

[1] 索邦大学:巴黎一所历史悠久的大学,也是现巴黎大学系统的一部分。(译注)

[2] 蒙巴纳斯的咖啡馆:蒙巴纳斯是巴黎的一个著名文化街区,其三家咖啡馆曾吸引大批艺术家和文人,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法国艺术和思想界的神圣“金三角”。(译注)

[3] 圣米歇尔大道:位于巴黎拉丁区最热闹的地带。(译注)

[4] 卢瓦尔河:法国最长河流。卢瓦尔河谷有著名城堡群。(译注)

[5] 利穆赞:法国中部大区。(译注)

第二章

这一区的生活。比如说我们的小酒馆,它在三雀旅店的底层。这是一个砖地的小房间,半截在地下,店内餐桌上满是葡萄酒的印渍,墙上挂着一张葬礼照片,上面写着“信用已死”;系着红腰带的工人[6]用大折刀切着香肠;还有F太太,她是个很厉害的奥弗涅 村妇,有一张意志坚强的牛脸,整天“为了她的胃”大喝马拉加葡萄酒;人们在这里掷骰子赌开胃酒;时常能听到关于“草莓和覆盆子”的歌谣;[7]还有《马德隆歌》,“我喜欢整个团,为何嫁给一个士兵?”;这里还有不少在大庭广众下调情的人。晚上半个旅店的人都在酒馆里碰面。我倒希望谁能在伦敦找到哪个酒吧有这里四分之一的欢快。

在酒馆里可以听到古怪的对话,比如查理说的话,他可是当地奇人之一。

查理是个出身不错、受过教育的年轻人,他离家出走,靠着时不时的汇款过日子。他年轻,肤色粉红,有着小男孩儿一般的嫩脸蛋和柔软的棕色头发,嘴唇像樱桃一样红润。他的脚很小,手臂短得不正常,双手像婴儿一样带有小窝儿。他说话时总是手舞足蹈,仿佛他实在太高兴,一刻都静不下来。下午三点,酒馆里只有F太太和另外一两个没有工作的人,不过对查理来说,只要让他能够谈论他自己,跟谁说话都一样。他像个站在街垒上的演讲家那般慷慨陈词,嘴里滔滔不绝,短胳膊比比划划。那双猪一样的小眼睛里闪烁着热情。不知何故,他看起来十分令人恶心。

他在谈论爱情,这是他最喜欢的话题。“啊,爱情,爱情!啊,女人毁灭了我!唉,先生们,女士们,女人毁了我,彻彻底底毫无希望地毁了我。二十二岁我就筋疲力尽了,彻底完蛋了。但我学到了无数东西,有哪一道智慧的深渊我不曾探究过!获得真正的智慧,成为一个词义上最高级的文明人,变得文雅、堕落,这是多么了不起啊!”等等。“先生们,女士们,我能感觉到你们很悲伤。啊,但生活是美好的,你们一定不要难过。要更快乐,我请求你们![8]“把萨摩斯的美酒斟满一盅,让我们且抛开这样的话题!“啊,生活是美好的!听着,先生们,女士们,由于我的经历是如此丰富,我要给你们讲讲爱情。我要向你们解释爱情的真正含义,什么是真正的感情,这种只有文明人才知晓的、更高级、更微妙的欢愉。我要给你们讲述我生命中最幸福的一天。唉,但是我已经过了能那样理解这幸福的年纪了。永远过去了,获得这种幸福的可能性,甚至对它的渴望,都永远过去了。“那么,听着。两年前,我兄弟在巴黎,他是个律师,我父母让他来找我并带我出去吃饭。我和我兄弟彼此憎恶,但我们还是没有违背父母的意愿。我们吃了饭,他喝了三瓶波尔多葡萄酒,醉得很厉害。我把他带回他住的旅店,路上我买了一瓶白兰地,到达之后给他灌了一杯,跟他说这是给他醒酒的。他喝了之后立刻烂醉如泥,倒了下去。我把他抬到床上,让他躺下,然后搜遍了他的衣袋。我找到一千一百法郎,赶紧揣着钱跑下楼梯,跳进一辆出租车逃走了。我兄弟不知道我的地址,因而我很安全。“男人有钱的时候会去哪里?自然是妓院。但你们可不要认为我会把时间浪费在那些只配给苦工放荡的破烂地方。该死,我可是个文明人啊!兜里有一千法郎,你明白的,我挑剔又苛求。直到午夜我才找到想要的地方。我遇到了一个十分聪明的十八岁小伙子,他穿礼服,留美国式的发型。我们在离林荫大道很远的一家僻静小酒馆里聊得很投机,彼此十分了解。我们东拉西扯,讨论如何消遣、玩乐。不久,我们就一起打了辆出租车走了。“出租车停下的这条街窄小偏僻,只有一盏煤气灯在尽头发光。石头地上有黑色的水坑。街道一边是一家修道院的高高的黑色墙壁。我的向导把我带到一间高大、破败、百叶窗紧闭的房子前,在门上敲了几下。不久就传来了脚步声和拉开门闩的声音,门打开了一点点。一只手从门边伸出来,这只手大而扭曲,掌心向上,伸到我们鼻子底下要钱。“我的向导把脚插到门和台阶之间。‘你想要多少钱?’他说。“‘一千法郎,’一个女人的声音说到。‘马上交钱,否则就别想进来。’“我在这只手里放了一千法郎,把剩下的一百给了我的向导。他道了晚安就离开了。我能听见屋里清点钞票的声音,随后一个女人把鼻子探了出来。她又老又瘦,穿着黑色连衣裙,像只乌鸦,狐疑地注视了我一会儿才让我进屋。屋里十分昏暗,我只能看见一片被煤气灯照亮的水泥墙,其余一切都被笼罩在更深的阴影中。那里有一股耗子和灰尘的味道。老女人一言不发地在煤气灯上点燃一根蜡烛,然后在我前面蹒跚地走过一条石头通道,来到一段石阶的顶端。“‘那就是了!’她说,‘下到地下室里,然后随心所欲吧。我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不知道。你是自由的,你明白,百分之百的自由。’“哈,先生们,我还需要向你们描述吗——你们自己一定知道啊——遇到这种时刻瞬间传遍全身的那种战栗,半是因为恐慌、半是因为欢喜的那种?我慢慢摸索着向下走,周围一片寂静,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还有鞋子和石头摩擦的声音。在台阶末端,我的手摸到了一个电开关。我打开开关,一盏有十二个红灯泡的支形电吊灯把地下室照得一片通红。看哪,我不是在地下室,而是一间卧室,一间富丽花哨的巨大卧室,上上下下都刷成红色。自己想象吧,先生们女士们!地上是红地毯,墙上是红墙纸,椅子上是红色长毛绒,甚至天花板都是红色的;处处都是红色,在眼里燃烧着。这是一种沉重、令人窒息的红色,就好像盛着鲜血的碗被光线照射而过。在屋子的远端有一张巨大的正方形床,被子是同样的红色,上面躺着一个穿着红色天鹅绒连衣裙的女孩儿。一看到我,她就退缩了,努力想用短裙盖住膝盖。“我在门边停住。‘过来,我的小妞儿,’我对她叫道。“她恐惧地呜咽了一声。我一下跳到床边,她试图躲开我,但我掐住了她的喉咙——就像这样,你们看到了吗?——紧紧地掐住!她挣扎着,乞求我的怜悯,但我紧抓着她,把她的头往后扳,盯着她的脸看。她大概二十岁,脸像个傻孩子一样宽大呆滞,但涂脂抹粉,她愚笨的蓝眼睛在红色的光线里闪烁着,眼神因受惊而扭曲,人们只有在这种女人的眼中才会看到那种眼神。她无疑是个乡下女孩儿,被父母卖身为奴。“我二话不说,把她拉下床扔到地上,然后像饿虎一样扑到她身上!啊,那种快乐,那无可匹敌的狂喜时光!那,先生们女士们,是我将向你们解释的;那就是爱情!那就是真正的爱情,那就是这世上唯一值得为之奋斗的东西;没有它,你的一切艺术和灵感、哲学和信条、美言和傲态,都像灰尘一样苍白无用。当一个人经历了爱情——真正的爱情,这世上还有何物不过是欢愉的幻影?“我的进攻越来越野蛮。女孩儿一次次地试图逃走,她一再哭着乞求怜悯,但我嘲笑了她。“‘怜悯!’我说,‘你认为我是来这里表达怜悯的吗?你认为我花了一千法郎就是为了那个?’我对你们发誓,先生们,女士们,要不是怕那见鬼的法律抢走了我们的自由,我那时一定会杀了她。“啊,她尖叫的声音是多么痛苦悲伤。但没有人能听到;在巴黎的街道下面,我们就像在金字塔中心一样安全。眼泪哗哗地从那女孩儿的脸上流下来,和着粉黛冲出长长的污渍。啊,那回不来的时光!你们,先生们,女士们,你们这些没有培养出对爱情更灵敏感觉的人,对你们来说这种欢愉是不可思议的。而我也一样,既然我的青春已一去不回。啊,青春!永远看不到如此美丽的生命了。完了。“啊,是的,过去了——永远过去了。啊,人类的欢乐如此贫乏、稀缺、令人失望!因为在现实中——因为在现实中,爱情的高潮才能持续多久?微不足道,一瞬间,也许一秒。一秒钟的狂喜,在那之后——尘土、灰烬、一无所有。“就这样,只有那一瞬间,我获得了那至高的欢乐,那人类所能获得的最高的、最微妙的情感。与此同时,一切都结束了,只剩下我——可我还剩下什么呢?我所有的野蛮和热情都如玫瑰花瓣一样散落。剩下我又冷又累,只有无用的悔恨;在感情剧变之时,我甚至对地板上那个哭泣的女孩儿产生了一种怜悯。我们竟然会成为如此卑劣感情的牺牲品,这不令人作呕吗?我没有再看那个女孩儿,我唯一的想法就是离开这里。我加快脚步走出地下室,来到外面的街上。大街上空无一人,又黑又冷,石板在我脚下发出空洞而孤独的回声。我的钱花了个精光,甚至连打出租车的钱都没有。我独自走回我那寒冷孤单的屋子。“但是,先生们,女士们,那就是我承诺要向你们阐述的。那就是爱情。那就是我生命中最高兴的一天。”

查理是个典型的怪人。我描述他只是为了表明,在金鸡街地区能够找到多么形形色色、层出不穷的怪人。

[6] 奥弗涅:法国中部的一个大区。(译注)

[7] 一战时期歌谣。(译注)

[8] “把萨摩斯的美酒……话题!”:出自拜伦长诗《唐璜》

第三章

中《哀希腊》第十一节,此处取查良铮译本。(译注)第三章

我在金鸡街一带住了大概一年半。夏季的一天,我发现自己只剩下四百五十法郎,除此之外,只有每周教英语课挣来的三十六法郎。迄今为止我从没考虑过未来,但现在我意识到必须马上采取行动。我决定开始找工作,而且——事实证明,幸亏如此——为了以防万一我提前付了一个月的房租,两百法郎。不算上英语课挣的钱,我可以靠着剩下的二百五十法郎活一个月,在此期间我很有把握能找到工作。我打算给某个旅行社做导游,或是当个口译员。然而,我走了霉运,没能实现计划。

一天,旅店里来了一个自称是排字工的年轻的意大利人。他这个人让人难以捉摸,留着络腮胡子,这表明他要么是个恶棍,要么是个知识分子,没人说得清他是哪个阶层的人。F太太不喜欢他的外表,让他预付了一周的房租。那意大利人付了租金,在旅店待了六晚。在此期间他配了几把钥匙,在最后一晚洗劫了一打房间,包括我的在内。不幸中之万幸,他没有找到我口袋里的钱,所以我还不至于身无分文。我只剩下了四十七法郎——相当于七先令十便士。

这终结了我找工作的计划。我现在必须过每天只花六法郎的日子,从一开始这就很难,我没什么心思去想别的事情。从这时起我的贫穷之旅开始了,每天花六法郎,即使不算是赤贫,也至少在它的边缘了。六法郎就是一先令,要是知道方法,你可以靠一先令在巴黎过一天。但这是件很复杂的事情。

总的来说,初尝贫穷的滋味很怪异。关于贫穷你已经想过很多,终其一生你都在害怕它,知道它迟早会发生在你身上;它和你想的真是完全不一样。你以为它很简单,其实它极端复杂。你以为它很糟糕,其实它只是可怜又无聊。你首先发现的,就是贫穷所致的特别低人一等的感觉、它带给你的变化,以及一言难尽的吝啬和锱铢必较。

比如,你发现了贫穷所属的秘密。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之下,你沦落到每天只有六法郎收入的地步。当然你不敢承认,而且必须装得和以前活得一样好。从一开始你就陷入了谎言的网中,甚至难以圆谎。你不再把衣服送到洗衣店去,洗衣妇在街上截住你逼问原因;你含糊应付,她就认为你把衣服送到别处去洗,永远跟你结了仇。卖烟草的一直问你为什么减少了吸烟量。有些信需要回复,但是你由于邮票太贵而没法回。还有吃饭,这是最大的困难。每天到了饭点你就出去,表面上是去餐馆,其实是在卢森堡公园逛上一个小时看鸽子。之后你偷偷把食物装在口袋里带回去。你吃面包和人造黄油,或是面包和酒,甚至食物是什么也要说谎。你必须买黑面包而不是家庭面包,因为它虽然贵点,但却是圆形的,可以藏在衣袋里。这每天浪费掉你一法郎。有时候为了装装门面,你还得花六十生丁喝酒,因而导致没饭可吃。你的衣服床单脏了,肥皂和剃须刀也用光了。你需要理发,试着自己动手,结果不堪入目,最后不得不求助于理发师,然后花掉一天的饭钱。从早到晚你都在说谎——代价昂贵的谎言。

你发现每天六法郎的生活极其不稳定。刻薄的倒霉事降临就会夺走你的食物。你花掉最后八十生丁买了半升牛奶,放在酒精灯上煮。煮的时候一只虫子在你的前臂上爬,你用指甲一弹,它就扑通一声掉进牛奶里。除了倒掉牛奶饿肚子之外,你别无他法。

你到面包店去买一磅面包,等付钱的时候女店员在给另一个顾客切一磅面包。她笨手笨脚,切了不止一磅。“请原谅,先生,”她说,“我想您不介意多付两个苏吧?”面包卖一法郎一磅,你只有一法郎。你想到自己也可能被要求多付两个苏,但又不得不承认自己付不起,于是你只能落荒而逃。几个小时之后你才敢再走进一家面包店。

你到果蔬店去花一法郎买一公斤土豆。但是凑出这一法郎的硬币里有一个是比利时硬币,店员拒收。你逃出店铺,以后再也去不了那里。

你在一个高级街区闲逛,看到一个显赫的朋友走来。为了避开他,你躲进最近的咖啡店。进了咖啡店你就必须买喝的,所以你花掉最后五十生丁买了一杯黑咖啡,结果里面有只死苍蝇。这类事情还有很多,它们都是缺钱生活的组成部分。

你明白了挨饿是什么样子。吃过了面包和人造黄油,你出门,看着路边商店的橱窗。到处都是大堆大块的食物在捉弄你:整头整头的猪、一篮一篮热乎乎的面包、大块大块嫩黄的黄油、一串串的香肠、堆积如山的土豆,还有磨刀石一般的格鲁耶尔干酪。看着这么多食物,你几欲落泪,被自哀淹没。你想要抢一条面包就跑,在被人抓住之前就把它吞进肚子,但由于胆怯,你还是没这么做。

你发现随贫穷而来的是无聊,当你无事可做又腹中空空时,别的事情都无法让你提起兴致。整整半天你躺在床上,感觉自己就像是波[9]德莱尔诗中骨瘦如柴的年轻人 。只有食物才能让你起身。你发现,人要是整周靠面包和人造黄油过活,他也不算是人了,只不过是一个肚子加上几个附属器官。

这,以及更多说不尽的同类事情,就是每天靠六法郎过活的日子。在巴黎有数千人都是这么活过来的:挣扎的艺术家和学生、揽不到生意的妓女、各种各样失业的人。可以说,这就是贫穷的边缘了。

我又这样过了大概三周。那四十七法郎很快就花光了,我只能靠着上英语课挣的三十六法郎勉强过活。由于缺乏经验,我很不善于理财,有时一整天都吃不上饭。这种时候我就只能变卖衣服,偷偷把它们装在小包里带出旅店,拿到圣吉纳维芙山大街上的一家二手商店。店主是一个极难相处的红发犹太人,一看到顾客就大发脾气。从他的举止可以推测,我们的光顾给他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他妈的!”他大叫道,“你又来了?你以为这是什么?施粥场吗?”他出的价低得令人难以置信。一顶我花了二十五先令买来、还没戴过几次的帽子他只愿出五法郎;一双好鞋,五法郎;衬衫,每件一法郎。他总是喜欢以物易物而不是花钱收购,并且常玩花样,强行把没用的东西塞进别人手里,然后假装人家接受了。有一次我看见他从一个老太婆那儿收了一件好大衣,往她手里塞了两个白台球,她还没来得及抗议就被他快速推出了店门。要不是怕担不起后果,打扁这个犹太人的鼻子绝对大快人心。

这三周过得又脏又难受,而且显然更糟的还在后头,因为我的房租马上就要到期。然而,事情远远没有我想象的那样糟糕。因为当你接近贫穷时,你总会得到一些比其他更有价值的发现。你发现了无聊、卑贱的并发症和饥饿的开始,但你也会发现贫穷的可取之处:事实上它盖过了未来。在一定条件之下,你的钱越少你越不担心。当你有一百法郎时你会陷入极度的恐慌。当你只有三法郎的时候你却会很淡定;因为三法郎能让你挺到明天,你也不会想再以后的事情。你感到厌烦,但并不害怕。你茫然地想,“我应该会挨饿个一两天——太可怕了,不是吗?”然后就开始想其他事情。在某种程度上,只有面包和人造黄油的食谱本身就聊以自慰。

受穷时,还有一种感觉很可以安慰人。我相信每个曾经受过穷的人都经历过。知道自己终于真正地穷困潦倒了——那是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几乎令人愉悦。你曾无数次谈论过一蹶不振的情况——看,现在就是了,你已经到了这步境地,而且还能忍受。这能消除很多焦虑。

[9] 波德莱尔诗中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夏尔·波德莱尔(Charles Pierre Baudelaire)法国十九世纪最著名的现代派诗人,象征派诗歌先驱。这一典故出自其诗作《雨国之王》,其中描写了一位病入膏肓、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趣的年轻人。(译注)

第四章

一天,我的英语课突然被停了。天气越来越热,我的一个学生懒得上课,就解雇了我。另一个则毫无预警地从宿处消失,还欠了我十二法郎。我只剩下三十生丁,烟也没了。整整一天半我既没东西吃也没烟抽,最后饿得实在受不了了,我把剩下的衣服装进皮箱拿到当铺去。这样我就不能再装自己还有钱,因为我不能不征得F太太同意就把衣物都带出旅店。然而我记得,当我跟她打了招呼而不是偷偷带走衣物时,她非常惊讶。在我们这一带,躲债夜逃是常见的伎俩。

那是我第一次进法国当铺。走过宏伟的石头大门(当然了,上面刻着“自由,平等,博爱”,在法国他们甚至把这个写在警察局门上),进入一个像学校教室一般又大又空的屋子,只有一个柜台和几排长椅。四五十个人在里面等着。人们把典当物递到柜台里然后坐下。过一会店员估好了价就会叫:“某某号,五十法郎成吗?”有时候只有十五、十甚至五法郎。不论多少钱,全屋都能听到。我进屋的时候店员正在挑衅地叫道:“八十三号——过来!”还吹了个口哨,做了个手势,就像是在叫一条狗。八十三号走到柜台前,他是个长着胡子的老人,穿着一件扣到脖子的大衣,裤脚磨破了。店员一言不发地把他的包扔过柜台——显然是一钱不值。包裹掉到地上散开了,露出四条羊毛男裤。大家都忍不住笑起来。可怜的八十三号把他的裤子收拾起来,蹒跚着、自言自语地走出去。

我要当的衣服加上箱子,买来时花了我至少二十英镑,现在还很新。我觉得现在肯定值十英镑,而十英镑的四分之一(你只能指望当铺会出四分之一的价)就是两百五十或者三百法郎。我毫无压力地等着,指望能至少拿到二百法郎。

最后店员叫到了我的号码:“九十七号!”“在。”我答应着站起来。“七十法郎?”

值十英镑的衣服只出价七十法郎!但争论是没有用的,我曾看到有人想争辩,店员马上就拒收典当物。我拿了钱和当票就走了。现在我除了身上穿的肘部磨破、当不出去的大衣和一件衬衫之外,什么衣服都没有了。后来我得知要下午去当铺才对,不过为时已晚。店员都是法国人,像大多数法国人一样,他们在吃午饭之前总是脾气很坏。

我回去的时候F太太在酒馆扫地。她走上台阶迎接我,从她的眼睛里我能看出她很担心我的房租。“那么,”她说,“你那衣服当了多少钱?不多,是吧?”“两百法郎。”我立刻说。“天哪!”她惊叹道,“那真不错。那些英国衣服肯定很贵!”

这个谎言省去了很多麻烦,而且奇怪的是,它后来成真了。过了几天,我收到了之前为报纸写文章得到的两百法郎稿费,虽然很心疼,但我还是把钱一分不差地交了房租。所以,尽管接下来的几周我差点饿死,但至少还有容身之所。

现在必须得找活儿干了,我想起一个朋友鲍里斯,他是个俄国侍应,有可能会帮我。我第一次遇到他是在一家医院的公共病房里,他在治左腿的关节炎。他说如果我有麻烦,随时都可以去找他。

我得先介绍一下鲍里斯,因为他是个怪人,而且我们交情很不错。他大概三十五岁,是个高大威猛的男人,曾经很英俊,不过因为卧病在床而变得极胖。就像大多数俄国流亡者一样,他的生活充满了各种[10]冒险经历。他那在革命 中被杀的双亲曾经很有钱,战时他在西伯利亚第二步枪团服役,据他说那是俄军最好的团。战后他先是在一家毛刷厂工作,然后在巴黎中央市场做搬运工,后来又成了洗碗工,最后才做了侍应。生病之前他在斯克莱伯酒店工作,每天能挣一百法郎小费。他的志向是做到侍应领班,攒够五千法郎就去右岸开一家精品小餐厅。

鲍里斯总是说战时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他酷爱战争和军事,读过无数战略和战争史的书籍,可以跟你讲所有拿破仑、库图佐夫[11][12][13][14] 、克劳塞维茨 、毛奇 还有福煦 的理论。任何跟军事有关的东西都能让他高兴。他最喜欢的咖啡馆是蒙帕纳斯的丁香园咖啡[15]馆,仅仅是因为那儿外面有内伊元帅 的雕像。后来鲍里斯和我一起去商业街。如果我们坐地铁去,鲍里斯总是在康布罗纳站而不是商业街站下车,尽管商业街站更近一些;这与他对康布罗纳将军的喜爱有关,滑铁卢战役时敌人劝这位将军投降,他只回答了一句“滚他妈[16]的!”

革命给鲍里斯留下的东西只有奖章和他们团的旧照片;他把其他所有东西都送进了当铺,只留下这些。他几乎每天都要把照片铺在床上,对其大谈特谈。“看,我的朋友。你看我站在前排。多棒的壮小伙儿,是不是?不像那些法国小耗子。二十岁就做了上尉——不错吧?没错,第二步枪团的上尉;我父亲是个陆军上校。”“啊,但是,我的朋友,人生的起起落落啊!一个俄军上尉,然后,啪!革命一来,一切都没了。1916年我在爱德华七世旅馆待了一周;1920年我在那儿努力找工作当更夫。我做过打更的、管酒窖的、刷地板的、洗盘子的、搬行李的,还看过厕所。我给过侍应小费,也被别人给过小费。”“啊,但我知道如何像绅士一样生活,我的朋友。我不是想自夸,不过,有一天我在算这辈子有过多少个女人,结果发现有两百多个。没错,至少两百……啊,话说回来,坚持就是胜利。勇敢点!”等等,等等。

鲍里斯脾气古怪,喜怒无常。他总希望回军队去,但他做侍应也有了前途。虽然他攒的钱从没超过几千法郎,他还是理所当然地觉得以后能自己开饭店发家致富。后来我发现,所有侍应说的想的都是这个,这样他们作为侍应才能心理平衡。鲍里斯总是兴致勃勃地说起在酒店的生活:“做侍应就是赌博,”他曾说,“你可能到死都穷得要命,或者一年就发了财。你没有基本工资,靠的是小费,也就是账单的百分之十,另外还有香槟酒公司按照瓶塞给的回扣。有时候小费多得很。比如马克西姆餐厅的酒保,一天挣五百法郎。旺季还不止五百……我自己每天挣二百法郎。那是在比亚里茨的一间酒店,是旺季的时候。从经理到洗碗工,所有人每天干二十一个小时。二十一个小时干活,两个半小时睡觉,连着过了一个月。不过很值得,一天能挣二百法郎呢。”“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交上好运。有一次我在皇家酒店,有个美国顾客在晚饭前叫我,点了二十四份白兰地鸡尾酒。我用一个托盘把酒全都端过去。‘现在,小伙子,’那个醉醺醺的顾客说,‘我喝十二杯,你喝十二杯,喝完你要是能走到门口,就能拿到一百法郎。’我走到了门口,他给了我一百法郎。整整六天,每个晚上他都这么干,十二杯白兰地鸡尾酒,然后就是一百法郎。几个月之后我听说他被美国政府引渡回去了,因为私吞公款。你不觉得这些美国人还是挺好的吗?”

我喜欢鲍里斯,我们在一起过得很开心,下棋、聊聊战争和酒店的事情。鲍里斯总是劝我去做侍应。“这种生活很适合你,”他说,“有工作的时候每天挣一百法郎,还有个漂亮的情人,多好。你说你要写作,那都是胡扯。想靠写东西挣钱只有一个法子,就是娶个出版商的女儿。但是如果你把那小胡子剃掉,肯定能做个好侍应。你个子很高,还说英语——做侍应主要就靠这些。等我能弯弯这该死的腿,我的朋友。还有,如果你什么时候失业了,就来找我。”

由于就要租不起房吃不起饭了,我想起了鲍里斯的话,决定马上去找他。我并不指望能像他保证的那样,轻轻松松当上侍应,但我当然知道怎么洗盘子,毫无疑问他能在厨房里给我找个活干。他说夏天要找洗盘子的活,打个招呼就行。想到自己终究有个有点势力的朋友可以求助,真是感到极大的安慰。

[10] 指1917年的俄国十月革命。(译注)

[11] 米哈伊尔·库图佐夫(1745-1813),俄国元帅,著名将领、军事家,俄罗斯民族英雄。1812年率领俄国军队击退拿破仑的大军,取得俄法战争的胜利。(译注)

[12] 卡尔·冯·克劳塞维茨(1780—1831),德国军事理论家和军事历史学家,普鲁士少将。著有《战争论》。

[13] 赫尔穆特·冯·毛奇(1800-1891),德国总参谋部参谋长,军事战略家。(译注)

[14] 斐迪南·福煦(1851—1929),法国陆军统帅。著有《战争原理》、《战争指南》等。(译注)

[15] 米切尔·内伊(1769—1815),法兰西帝国“军中三杰”之一,1804被授予帝国元帅称号。(译注)

[16] 关于康布罗纳此事,真实性无法确定,至今存疑。(译注)

第五章

不久之前,鲍里斯给了我一个地址,在白袍区的市场街。他在信里只是说“事情不算太坏”,我猜想他回到斯克莱伯酒店挣他的一天一百法郎去了。我满怀希望,感叹自己怎么这么愚蠢,没能早点想到去找鲍里斯。我想象自己在一家舒适的餐厅工作,欢乐的厨师一边往平底锅里打鸡蛋一边唱情歌,每天能吃上五顿大餐。想到快挣工资了,我甚至花了两法郎五十生丁买了一包高卢烟。

早上我走路去白袍区的市场街,震惊地发现,那是一条和我住的地方一样烂的后街。鲍里斯的饭店是街上最脏的一家。一股肮脏的酸臭味从那阴暗的走廊里溢出来,那是一种泔水和汤渣混合的味道——二十五生丁一份的压缩牛肉汤。我立刻感到了不安。喝压缩牛肉汤的人都是挨饿的或是快要挨饿的人。鲍里斯真的能每天挣到一百法郎吗?办公室里一个阴沉的老板告诉我,对,那个俄国人在家——在阁楼里。我爬上六层狭窄盘旋的楼梯,走的越高牛肉汤味越浓烈。我敲门,但鲍里斯没有应门,所以我开门走了进去。

房间是个阁楼,十平方英尺,只靠一扇天窗照明,仅有的家具是一张窄小的铁床架、一把椅子,还有一个瘸了条腿的洗手架。一长串虫子排成S型慢慢爬过床上方的墙壁。鲍里斯一丝不挂地躺着睡觉,他的大肚子在脏兮兮的被单下面隆起。他的胸口上满是虫子咬的斑点。我进门的时候他醒了,揉了揉眼睛,声音低沉地哼哼着。“我的老天!”他叫到:“啊,我的老天啊,我的后背!天杀的,我相信我的背肯定断了!”“怎么啦?”我惊呼到。“我的背断掉了,就是这样。我整晚都躺在地板上。啊,我的老天啊!你要是知道我的背是什么感觉就好了!”“我亲爱的鲍里斯,你病了吗?”“不是病了,只是饿——是的,再这样下去就要饿死了。除了在地板上睡觉,我已经有好几个礼拜每天只靠两法郎生活了。太可怕了。你来得真不是时候,我的朋友。”

看来问鲍里斯是不是还在斯克莱伯酒店工作没什么意义了。我赶紧下楼买了一条面包。鲍里斯扑上去,一下就吃掉了一半,他感觉好了一些,坐在床上给我讲他出了什么事。由于瘸得厉害,离开医院后他没能找到工作,钱花光了,东西也当得精光,最终饿了好几天。有[17]一个礼拜他睡在德奥斯特利茨桥 下码头上的几个空酒桶中间。过去两个星期他跟一个犹太技工一起住在这个房里。事情很难解释,不过似乎那个犹太人欠了鲍里斯三百法郎,通过让他睡地板和每天给两法郎饭钱来还债。两法郎可以买一杯咖啡和三个圆面包。犹太人每天早上七点出去工作,鲍里斯就离开他睡觉的地方(在天窗下面,下雨时会漏水)到床上去。因为有臭虫,他在那里也睡不了多久,但可以在睡了地板之后歇一歇他的后背。

我原本是来找鲍里斯求助,结果看到他过得比我还差,这真是让人大失所望。我解释说,我大概只有六十法郎了,必须马上找到工作。不过这时,鲍里斯已经吃光了剩下的面包,变得开朗健谈。他毫不在意地说:“老天爷,你担心什么呀?六十法郎——哎呀,那可是一大笔钱啊!请把那只鞋递给我,我的朋友。等那些臭虫爬近些,我就打死几只。”“但是你觉得有机会找到工作吗?”“机会?那是必须的啊。事实上,我已经有准备了。过几天商业街有一家新的俄国餐厅就要开业了。说好了让我要去做侍应领班。我可以轻松在厨房里帮你搞到工作。五百法郎一个月,管饭吃,如果你运气好还有小费。”“但是现在呢?我快要交房租了。”“哦,我们会有法子的。我还有几张牌没出呢。比如说,巴黎到处都有人欠我钱呢。有一个马上就要还钱了。再想想那些和我好过的女人!女人从不忘情,你知道——我只要开口她们就会帮我。另外,那个犹太人跟我说他要在干活的修车厂偷磁电机,他会每天给咱们五法郎清洗,然后他再卖掉。那就够养活咱们的了。别担心,我的朋友。没有什么比钱更好弄的了。”“那么咱们现在就出去找工作吧。”“现在,我的朋友。我们不会饿死的,别害怕。胜败乃兵家常事,我有无数次比现在还惨呢。坚持就是胜利。记住福煦的格言:‘进攻!进攻!再进攻!’”

直到中午鲍里斯才决定起床。他只剩下一套衣服,包括一件衬衫,一条衣领加领带,一双快要穿坏的鞋子,还有一对满是洞的袜子。他还有一件大衣,等到危急关头才会当掉。他有个衣箱,虽然是价值二十法郎的可怜兮兮的纸壳箱,但却十分重要,因为旅馆老板相信那里面都是衣服,否则早就把他扫地出门了。事实上里面装的是奖章和照片,各种杂碎东西,还有一大捆情书。尽管如此,鲍里斯还是能打扮得很潇洒。他刮胡子时不用肥皂水,靠一把使了两个月的破刀片,领带打得看不出上面有破洞,鞋底小心用报纸垫好。最后,穿戴整齐后,他就拿出墨水瓶,把从袜子洞里露出来的脚踝皮肤涂黑。等到一切就绪,你绝不会想到他最近睡在塞纳河桥下。

我们来到里沃利街的一家小咖啡馆,那是个知名的餐厅经理跟雇工见面的地方。它后面有一个阴暗的、洞穴般的小房间,各种酒店工作者都坐在那里:衣着光鲜的年轻侍应,衣着没那么光鲜而明显饥肠辘辘,满面红光的胖厨子,油滑的洗盘工,衰老颓垮的擦洗女工。每个人面前都放着一杯没动过的咖啡。事实上那地方是个职业介绍所,饮料钱算是老板的佣金。有时,一个体格结实、看似重要的人——显然是个饭店老板——走进来跟酒保说话,酒保就会从咖啡馆后面叫出一个人。但是他从来没叫过鲍里斯和我,两小时之后我们离开了,按照惯例,买一杯饮料只能坐两小时。后来我们知道了窍门,就是必须贿赂酒保,不过为时已晚,如果你能给他二十法郎,他一般就会给你安排个事儿做。

我们去了斯克莱伯饭店,在人行道上等了一个小时,希望经理能出来,但他没有。然后我们拖着身子来到商业街,结果发现那家正装修的新餐厅大门紧闭,老板也不在。天色已晚,我们在人行道上走了十四公里,精疲力竭,结果只能花了一个半法郎坐地铁回家。走路对鲍里斯的瘸腿是种巨大的折磨,随着天色渐暗,他的乐观主义精神渐渐被消磨干净。在意大利广场下地铁时他已经绝望了。他开始说浪费精力找工作没用——除了犯罪别无他法。“抢劫比挨饿好,我的朋友。我一直这么盘算。一个有钱的美国胖子——在蒙帕纳斯的某个阴暗角落——用袜子包一块鹅卵石——砰!翻空他的口袋然后逃跑。这是可行的,你不觉得吗?我可不怕——别忘了我当过兵。”

他最后还是决定不这么做,因为我们都是外国人,容易被认出来。

回到我的房间,我们又花了一个半法郎买面包和巧克力。鲍里斯吞下他的那一份,立刻又像被施了魔法一样活跃了起来,食物对他身体的影响就像鸡尾酒一样快。他拿出铅笔,开始列出那些有可能给我们活儿干的人。他说有几十个这样的人。“明天我们就会有事做了,我的朋友,我打心底里知道。要时来运转了。再说,我们都有头脑——有头脑的人不会挨饿。”“有头脑的人就了不起!有脑子干啥都能挣钱。我原来有个波兰朋友,真是个天才,你知道他是怎么干的?他会买个金戒指拿去当铺换十五法郎。然后——你知道店员写当票有多粗心——他在店员写的‘金质’前面加上‘镶钻石’,再把‘十五’改成‘一万五’。漂亮,对吧?你看,这样他拿当票去抵押,就借到了一万法郎。这就是我说的有头脑……”

后来整个晚上,鲍里斯都满怀希望,谈论着我们一起在尼斯或比亚里茨做侍应,住漂亮的房间,有足够的钱找情人。他累得没法儿再走三公里回旅店,当晚就拿大衣包住鞋子当枕头,睡在我房间的地板上。

[17] 塞纳河上的一座单层钢拱桥,它是巴黎地铁网络5号线的专用桥梁。(译注)

第六章

第二天我们还是没找到工作,直到三周之后才转了运。我的两百法郎让我不用担心房租,但是别的方面都不能再糟了。日复一日,鲍里斯和我在巴黎街头游荡,以每小时两英里的速度穿过人群,又饿又无趣,而且一无所获。我记得有一天我们在塞纳河上过了十一次。我们在员工通道外徘徊几个小时,经理一出来就马上拿着帽子点头哈腰地迎上去。我们总是得到相同的答复:他们不要瘸子,也不要生手。有一次我们差点就被雇佣了。跟经理谈话的时候鲍里斯没拄手杖,站得笔直,经理没发现他是个瘸子。“好,”他说,“我们需要两个人在地下室干活。你们应该能行。进来吧。”可是鲍里斯一动就完了。“啊,”经理说,“你是个瘸子。真遗憾——”

我们在中介所登记,应征招聘广告,但我们去哪儿都得靠步行,这拖慢了我们的速度,我们似乎每次都因为迟到半个小时而错过了某个工作。有一次我们马上就要得到一份清洗铁轨的工作,可在最后一刻他们拒绝了我们而雇了法国人。另一次我们应征马戏团助手。你要搬长椅,扫垃圾,以及在表演的时候站在两个桶上,让一只狮子从你两腿之间跳过去。我们提前一小时到,发现已经有五十号人在排队等着。显然狮子有某种吸引力。

一次,一间我几个月前登记过的中介所给我发了蓝色急件,告诉我有位意大利绅士想上英语课,信里要求我“马上过去”并承诺每小时给二十法郎。鲍里斯和我当时正陷入绝望之中。这是个绝妙的机会,但我没法接,因为我不能穿着肘部磨破的大衣去中介所。后来我们想到我可以穿鲍里斯的大衣——它跟我的裤子不搭配,但裤子是灰色的,从远处看,也许会被当成是法兰绒。衣服对我来说太大了,我只能不扣扣子,一只手还要放在衣兜里。我匆匆出门,花了七十五生丁坐巴士去中介所。我到的时候发现,那个意大利人已经改变主意,离开巴黎了。

还有一次,鲍里斯建议我去巴黎中央市场找个搬运工的活儿。早晨四点半,那儿刚刚开工我就到了。我看到一个戴着圆顶礼帽的矮胖男人在指挥几个搬运工,我走上前,告诉他我想找活干。答话之前他抓住我的右手,摸了摸手掌。“你身体强壮吗?”他问。“很壮的。”我撒谎道。“好。把那个箱子抬起来给我看看。”

那个是装满了土豆的巨大柳条筐。我抓住它,发现我根本没法挪动它,更别说抬起来了。圆顶礼帽男看着我,耸了耸肩就转身走了。我也匆匆离开。走出一段我回头发现,四个人把那个筐抬到了推车上。[18]它大概有三英担 重。那人看出我没什么用,就用这个办法赶走了我。

有时如果鲍里斯感到有希望,就会花五十生丁买邮票,给他的某一个前情妇写信要钱。但是只有一个人回信。那个女人除了是他的前情妇,还欠他二百法郎。当鲍里斯看到回信并认出笔迹的时候,他满怀希望,几乎发狂。我们抓住那封信,跑到鲍里斯的房间里读,就像偷了糖的孩子。鲍里斯读了信,然后一言不发地递给我。信是这么写的:我亲爱的小色狼,我怀着无比愉悦之情,打开这封可爱信笺,它勾起我对

往昔的追忆,彼时我们倾心相爱,它亦令我忆起,你双唇所

给予的甜蜜香吻。此番记忆,永存心间,恰似鲜花虽逝,芬

芳依旧。可是,你索要的二百法郎,哎!我亦无能为力。你有所

不知,亲爱的,听闻你生活窘迫,我伤心欲绝。但又能如何?

生活如此悲伤,人人深陷麻烦。我亦不能幸免。我的小妹妹

疾病缠身(哎,可怜的小东西,她遭罪无数呀!)我们已无

力再支付医生诊金。我发誓,我们已经一穷二白,身无分文,

生活无比艰辛。勇气,我的小色狼,永远勿忘勇气!铭记苦难不会永存,

无论现状如何面目可憎,窘境终将烟消云散。亲爱的,请宽心,我发誓将你永生铭记。不曾停止爱你

的我,为你献上最真挚的拥抱。你的 伊冯

这封信让鲍里斯大失所望,他直接上了床,那一天都没去找工作。我的六十法郎撑了大约两周。我已经不再装作是下馆子吃饭,我们在房间里吃东西,一个坐在床上,另一个坐在椅子上。鲍里斯贡献出他的两法郎,我出三四法郎,我们买面包、土豆、牛奶和奶酪,用我的酒精灯熬汤。我们有一个炖锅、一个咖啡碗和一把勺子,每天都要为谁用炖锅、谁用咖啡碗吃饭而推让一番(炖锅装的多一些),而且让我暗自生气的是,每天都是鲍里斯先妥协,得到用炖锅吃饭的机会。有时晚上我们的面包多一些,有时候不多。我们的铺盖越来越脏,我三周没洗澡了,鲍里斯说他有几个月没洗了。靠着抽烟我们才能忍受这一切。我们有足够多的烟,因为早前鲍里斯遇到了一个当兵的(他们有免费烟发),从他那里以每包十五生丁的价格买了二三十包。

和我相比,这一切对鲍里斯来说更糟糕。徒步行走和睡地板使他的腿和后背疼个不停,而且他那俄国人的大胃口让他遭受着饥饿的痛苦,尽管他看起来没有变瘦。总的来说,他快乐得让人吃惊,怀着极大的希望。他曾很严肃地说有个守护神保佑着他,情况非常糟糕时,他就在下水沟找钱,说守护神总会在那里丢个两法郎。一天,我们在皇家大街等着,那附近有家俄国餐厅,我们想在那里找份工作。鲍里[19]斯突然决定去马德莱娜教堂 为他的守护神点五十生丁的蜡烛。出来后他说还得做些什么以确保万无一失,于是便庄严地把一张五十生丁的邮票点燃,献给永生之神。或许那些神灵和圣人相处不和,反正我们最后没得到那份工作。

有几个早上,鲍里斯会陷入极端绝望。他躺在床上几乎要哭出来,诅咒那个跟他住一起的犹太人。最近那个犹太人对于每天支付的两法郎变得不耐烦了,更糟糕的是,他摆出一副施舍的架势,令人难以忍受。鲍里斯说我作为一个英国人,无法想象接受犹太人的施舍对俄国人来说是多大的折磨。“一个犹太人,我的朋友,一个货真价实的犹太人!他根本不知羞耻。想想看,我,一个俄军上尉——我跟你说过我在第二步枪团做过上尉吗,我的朋友?没错,一个上尉,我的父亲是陆军上校。结果我在这儿靠一个犹太人吃饭。一个犹太人……”“我要告诉你犹太人什么样。刚开始打仗的时候,有次,我们行军时停在一个村子里过夜。一个可怕的老犹太人,他长着犹大那样的红胡子,偷偷摸摸跑到我的营地。我问他要什么。‘尊敬的阁下,’他说,‘我给您带来了礼物,是个只有十七岁的漂亮姑娘。只要五十法郎。’‘谢谢你,’我说,‘你可以再把她带走。我可不想染上什么病。’‘染病?’那犹太人大叫道,‘但是,上尉先生,没必要害怕那个。这是我的亲闺女儿!’犹太人就是那个德性。”“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的朋友,在以前俄国军队里,朝犹太人吐唾沫是不应该的?没错,我们认为一个俄军军官的高贵口水不值得浪费在犹太人身上……”等等,等等。

那些天鲍里斯总是声称自己病得不能出去找工作了。他在脏兮兮的灰被单里一直躺到晚上,一边抽烟一边看旧报纸。有时候我们一起下国际象棋。我们没有棋盘,但是我们在一张纸上写下棋步,后来我们用一个包装箱的侧边做了棋盘,拿扣子、比利时硬币等东西做了一套棋子。就像多数俄国人一样,鲍里斯热衷于下国际象棋。他说国际象棋的规则跟谈恋爱以及战争是一样的,只要你其中一方面会赢,其他两方面也会赢。他也说,如果有棋盘就可以不在乎饿肚子,但在我看来完全不是这样。

[18] 英担,重量单位,1英担=50.8千克。(译注)

[19] 法国首都巴黎第八区一座教堂,始建于18世纪。原为纪念拿破仑军队的荣耀。(译注)

第七章

我的钱慢慢花光了——八法郎,四法郎,一法郎,直到二十五生丁;二十五生丁毫无用处,除了报纸什么都买不了。我们靠干面包撑了几天,后来有两天半我什么都没吃。这是很难受的经历。有人做禁食疗法达三个星期以上,他们说到第四天之后禁食会变得很愉悦;我可不知道,我挨饿没超过三天。大概自愿斋戒而且之前没挨过饿的话就没关系。

第一天,我懒得不想找工作,而是借了鱼竿到塞纳河钓鱼,用绿头蝇做鱼饵。我希望能钓到够吃一顿的,不过那当然不可能。塞纳河里全是鲦鱼,但是它们在巴黎围城期间变得机灵了,从那时起除非用渔网,否则绝对抓不到它们。第二天我想去当掉大衣,但走去当铺太远了,我在床上待了一天,读《福尔摩斯回忆录》。不吃饭,我只有力气做这个。饥饿使人丧失骨气,脑中空空,很像流感后遗症,就好像变成了水母,或是血液被抽走换成温水。我对饥饿的主要记忆就是懒得做任何事,不得不经常吐口水,口水是奇怪的白色絮状,像是沫蝉的吐沫。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但是任何饿过几天的人都会注意到这一点。

第三天早晨我感觉好了不少。我意识到自己必须马上做点什么,决定要鲍里斯和我分享他的两法郎,只要一两天,怎么分都行。我到的时候发现他躺在床上,怒气冲冲。我一进门他就爆发了,激动得差点呛到自己。“他把它拿走了,那个贱贼!他把它拿走了!”“谁把什么拿走了?”我问。“那个犹太人!拿走了我的两法郎,那条狗,那个贼!他趁我睡觉时打劫了我!”

看来前一晚那个犹太人断然拒绝每天支付两法郎。他们争论不休,最后犹太人同意给钱。鲍里斯说他以最无礼的态度给了钱,一边给钱一边说自己多么善良,非要人低头感激。然后,早晨他趁鲍里斯没睡醒把钱偷走了。

这可是个打击。我无比失望,因为我已让肚子对食物有所期待,在挨饿的时候这是大错。然而,令我颇为吃惊的是,鲍里斯并不绝望。他在床上坐起来,点起烟斗分析情况。“现在,听着,我的朋友,这下死路一条了。我俩只有二十五生丁,我觉得那犹太人不会再给我两法郎了。无论如何他的所作所为令人无法忍受。你相信吗,有天晚上他下流到把一个女人带回来,我还在地板上呢。那低贱的畜生!我还有更糟糕的事要告诉你。那犹太人想从这儿逃走。他欠着一周的房租,他的想法是逃掉房租同时把我踹掉。要是那犹太人跑了我就无处可去啦,旅馆老板会扣下我的衣箱抵房租,他妈的!咱们可得好好走下一步。”“好吧,但是我们能干什么?在我看来,唯一的法子就是当掉咱们的大衣搞吃的。”“我们当然会那么做的,但我必须先把我的东西从这房子里弄出去。不敢想象我的照片会被人扣住!好了,我计划好了。我要抢在那犹太人前面先跑掉。开溜撤退,你明白的。我觉得这一步应该这么走,嗯?”“但是,我亲爱的鲍里斯,光天化日之下你怎么开溜?你一定会被抓住的。”“啊,当然,这需要策略。我们的老板时刻盯着,以防有人不付房租开溜,他以前就那样。他和他老婆整天轮流蹲在办公间里——真是吝啬鬼,这些法国人!不过我想到个办法,如果你能帮忙就能成。”

我没什么心情帮他,但还是问了鲍里斯他的计划。他仔细向我解释。“现在,听着。我们必须从当大衣开始。先回你的屋子去把你的大衣拿来,然后回来拿我的,把它藏在你的衣服下面偷偷带出去。把它们拿到法兰克斯布尔茹瓦街的当铺去。幸运的话你应该能搞到二十法郎。然后去塞纳河岸,往口袋里装满石头,回来把石头放在我的箱子里。你明白了吗?我会尽可能把我所有的东西都卷在报纸里,然后下楼问老板最近的洗衣店怎么走。我会厚着脸皮假装很随意,你明白的,那样老板当然会觉得这只是一捆脏衣服。或者如果他起了疑心,那偷偷摸摸的吝啬鬼就会像往常一样,上到我的房间去试试我箱子的重量。那些石头的斤两会让他以为箱子是满的。很有才,是吧?之后我就可以回来,把我自己的东西放在衣袋里带走。”“但是那箱子怎么办?”“哦,箱子?我们得放弃它了。那可怜玩意儿也就值二十法郎。[20]再说,撤退的时候必须有所放弃。看看拿破仑在别列津纳河 的时候!他放弃了整个军队。”

鲍里斯为这个计划(他管这叫战略)高兴得几乎忘记了饥饿。他忽略了这个计划的主要缺点——逃跑之后他就没有地方睡觉了。

一开始,战略进展得很顺利。我回家取了自己的大衣(这样我已经空着肚子走了九公里),然后成功地将鲍里斯的大衣偷运出去。之后就出问题了。当铺伙计是个暴脾气、苦瓜脸、爱管闲事的小个子男人——典型的法国办公员——他拒收大衣,理由是它们没有给包起来。他说衣服必须用旅行箱或纸壳箱装起来。这毁了一切——我们什么箱子都没有,仅有的二十五生丁也买不起一个箱子。

我回去告诉鲍里斯这个坏消息。“他妈的!”他骂道,“这下糟了。唉,无论如何,总会有办法的。咱们把大衣放在我的衣箱里吧。”“但是我们怎么过老板那一关?他就在办公间门口坐着。没辙啊!”“你真容易绝望啊,我的朋友!我读到的英国人的那股子倔脾气哪儿去了?勇敢点!我们会做到的。”

鲍里斯考虑了一小会儿,然后又提出了一个狡猾的点子。最困难的在于要吸引老板的注意力大概五秒钟,与此同时我们可以带着箱子逃出去。不过,凑巧店老板有一个弱点——他喜欢看《体育报》,时刻准备着有人过来跟他讨论报纸内容。鲍里斯在一份旧的《小巴黎人》上读了一篇关于自行车比赛的文章,之后他打探好楼梯的情况,下去跟老板说话。与此同时,我在楼梯角等着,一只胳膊下夹着大衣,另一只夹着衣箱。鲍里斯觉得时机合适就咳嗽一声。我在那儿等着,浑身发抖,因为老板娘随时都可能从办公间对面的门里出来,那就玩完了。然而,不久鲍里斯便咳嗽了。我飞快地溜过办公间跑到大街上,为我的鞋子没有嘎吱作响而欢欣鼓舞。要是鲍里斯瘦一些,计划可能就会失败,他硕大的双肩挡住了办公间门口,他的大嗓门盖过了我发出的噪音。我安全离开之后他也来了,在街角找到我,我们一起开溜。

然后,如此折腾一番后,当铺伙计再次拒绝收我们的大衣。他告诉我(能看出他毫不通融,他的法国灵魂在为此自鸣得意)我没有足够的身份文件,身份证还不够,我必须出示护照或是带地址的信封。鲍里斯倒是有几十封带地址的信封,但他的身份证过期了(他没有去更新,以此逃税),所以我们不能用他的名字当大衣。我们能做的只有走回我的住处,带上必须的文件,把大衣拿到皇家林荫大道的当铺去。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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