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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0 16: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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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小荷

出版社: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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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还拥有灵魂

我们是否还拥有灵魂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我们是否还拥有灵魂作者:易小荷排版:昷一出版社: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3-30ISBN:9787530217634本书由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待下半场再见,愿我们犹存体面龚晓跃

我们把易小荷叫作中国著名美作。

因为她又美又作。

她的故乡四川自贡,盛产各种劣质文痞,但她出淤泥而不染,低眉作美文,扬眉作美女,不时还有温和而坚定的侠义之气。

小荷去年拜别灰色的北方,在上海曾经的“法租界”租下一处有天井和鲜花的小院子,开始做两个很文艺,但不太商业的公号——“骚客文艺”和“搜历史”。

在大尾巴狼相对较少的魔都上海,做点不违本心的文艺的事情,这是小荷的下半场。

小荷的上半场始于2001年,那时她也是从北京南下,到当时中国市场化媒体的首都广州,加盟我主持的《南方体育》。小荷刚到广州大道中289号时还很拘谨,对着编辑部里那些生冷不忌、战天斗地的坏小子,她的尖角暂时还没显露出来。

但她写作的底子很好,对细节很敏感,而这差不多是一个好记者的一多半门槛了。我因此表扬了她一次,在一篇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我声称易小荷是中国文字最好的女记者之一。

小荷不止一次表示,我的这次高调表扬对她很重要。她很快长驻NBA,成为中国最优秀的篮球记者,继而转战社会新闻,成为一名长于人物报道的美作。

然后,和千百个记者、编辑、总编辑一样,她在《南都周刊》编委任上离职,专注于更冒险,也更光明的个人事业。在技术和非技术力量的双重阻击下,上半场已经不值得留恋。

我的上半场跟小荷差不多,除了我比她早几年加入竞赛,又在她之前被罚出赛场。大约是因为我为她吹了上半场的开场哨,所以她很多年来一直尊我为师父,这也是我在上半场为数不多的功业之一。

我们在最好的年华倾尽全力,曾经踌躇满志,曾经泪流满面,但成就微不足道,我们失败了。中国传统媒体和市场化媒体还没来得及进球,上半场就草草结束了。

我们已经进入下半场,这是我们自己的下半场,我们是时候给自己的信仰、审美和能力一些尊重了。

小荷是强调对汉语审美传统的继承与守护的,也很珍惜那些美好的人类共同价值。她想让自己看上去更得体一些,然而以国内创投界的眼光来看,她显得有点理想主义,不够商业。不久前,小荷拿到一笔品格很高的投资,推出了“骚客文艺”,依然敝帚自珍,依然不够商业。

但是要那么商业干什么?中国最不缺的就是商业。只要趣味高级,就值得好好做下去,又不缺饭钱酒钱,总不至于去做毒鸡汤吧。

我职业生涯的一些熟人,因为调低了一些底线,放下了一些身段,故而赚了一些钱,去美国置了业,在各种大学讲了座,开始分享所谓扎实的成功,开始找机场的电视屏贩卖那种莫名其妙的生存哲学。

这当然也不坏,不过闷声发大财,不出来更好。您不说话人们不知道您以为你自己成功了。

不过是用高昂的成本解决了一些温饱层面的问题,哪里来的成功可以嘚瑟?

记得小荷初到《南方体育》时,曾被镌刻在墙上的报社训词“跟他们不同”所震撼。多年之后,我们同为创业狗,谈及这句傲岸的自我标榜时,依然心有猛虎:既然这个社会已经饿不死人,我们就必须把事情做得体面一点。

到下半场再见面,但愿我们还保有体面。自序

十岁的时候,为了一个可以去区里演讲的名额,我在家练习了一个月,每天都声情并茂到扫地都能扫出一屋“鸡皮”。直到有天晚上一个邻居(各大演讲比赛的常任主持人)问我,今天我报幕报到你的名字,你为啥没来?我又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鼓足勇气去问通知我的老师,她笑了笑:“我忘记了。”

初中的时候,因为我家就在学校里面,同学们天天自发地中午来我家蹭饭,下午来我家玩,其实也不是和我玩,只是借用一个离学校近的地方。我妈忍无可忍地发出通牒,左看看右看看。我低着头,声音几不可闻:你们走吧,我要学习了。她们一边取笑我,一边在我的小床上东倒西歪。“你们走吧!我要学习了!”我提高了嗓门。她们奇怪地看着我,那个眼神告诉我,再也不会有人跟我玩了。

所有这些丑陋乌黑的珠子,串在一起就是那只叫作“社交恐惧症”的怪物。它控制了我的大部分人生,让我变成了一个喜欢默默关门读书的羞涩女孩。

当然我见过最严重的一位——这个人在一个与世隔绝的乡村小屋里面住了近十年,他的亲生女儿去探望他,得到的答复是:不要指望将来我会有钱留给你,你不要再来看我了。其后果然,他把自己封闭,去世一周后才有人发现。他女儿一年后才知道这个消息。

那个人就是我的外公,我的那篇代表作《世界上比我还要难过的人》原型其实就是他。

至今闭上眼睛都能想得起从小学回家的路。我总是独自一人,途经一个基督教小学校、一个流动小卖摊、一条长而空寂的小巷、一个小居民区门口。

有一天我注意到围墙边上的蚁群,它们和我一样卑微行走,无声无息,赤裸于天地之间,偶尔被雨水淹没,倾家荡产,复又麻木到循环来过——生命的价值在哪里呢?我都不清楚这只黑色的蚂蚁和那只黑色的蚂蚁有什么区别?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这种人就是世人眼里的loser。小的时候孩子们写作文,喜欢用“充满朝气的脸”,说的就是身边这拨同龄人——他们佩戴红领巾,一道杠两道杠,走路蹦跳,就是这个时代应该生产的那种小麻雀的样子。

而世界在我的眼里,总是一副与众不同的样子。我总是达不到他们表达和学习的标准。比如他们很流畅地写出“月亮的映照下,窗户上老师辛勤工作的剪影。”我看不到这个,我看到的是剪影如同他山,与我从不相交,永远平行。

可是,经过那么多年的洗礼,当初我为什么要离开体育呢?闭上眼睛都能复制下同样的内容,脸就是名片,他们再也想不起我的本名,因为人人都叫我“易老师”。

那之后不久,我去了《南都周刊》,玩命一样地做着封面,主编已经习惯了,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有开天窗的危险了,就问,易小荷呢?

然后又是突然地,各种各样的新闻开始报道同行们的转型,办公室越来越空,送上去的选题越来越难通过审批。我如同又掉进了小时候的那种环境:所有的孩子都在玩一种叫作“haozi”的游戏,你默默地站在旁边,他们笑着分组,却并没有人把手指伸向你。

于是有个朋友某次吃饭时分外感慨,他说:“为啥你们这些好人儿,不管才气有多高,总在现实生活中接受不断的失败?”

我不以为意地吃饭,也不抬头,假装他描述的那个人与我无关。

2015年,从《南都周刊》出来之后,我的一位老朋友力邀我去广州共同创业。我把书、猫都搬了过去,每天在办公室开各种会,联络客户,拜访,做ppt。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我的那个老朋友对我说:“我想了想,还是觉得自己不适合做一个商人。”

广州很热,除了那些在289大院熟悉的桂花香,这是一个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城市。但那天我走在深夜两点的路上,看那些漂浮在黑夜里的小店灯光,知道心里从未有过惶恐。

深夜两点的北京,那种“荆轲有寒水之悲,苏武有秋风之别”的场景;凌晨两点的休斯敦,“鸟无声兮山寂寂,夜正长兮风淅淅”的空寂;还有一个人凝视着无尽的深渊,不管在世界任何的地方,紧紧抓住内心的峭壁,以免掉下去的那种黯然,我已体味太多。

也许,失败这两个字对我来说太熟悉了,它和世俗意义的物质财富无关,而是一种大众的惯常标准:你为什么非要活得和别人不一样?

有一次我看到保罗·奥斯特说:要进入另一个人的孤独,我意识到,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真的可以逐渐认识另一个人,即使是很少的程度,也只能到他愿意被了解的程度为止。那个人会说:我觉得冷。或者他什么都不说,我们会看见他颤抖。不管哪种方式,我们会知道他觉得冷。但假如这个人什么都不说也不颤抖呢?

深以为是。这么多年,行舟至此,就好像怀揣着一个秘密。如果把我的前半生投射在一部电影上面,灯光熄灭,漆黑的电影院里,我会看见一个胖胖的小女孩在沿着河流奔跑,怎么都抹不掉脸上大片的树影。那一年,她终于在《作文》上面发表文章,那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存在。

2002年被《南方体育》派去美国采访世锦赛。没有信用卡,在那个偌大的国度,甚至连语言沟通都并不是完全流畅。没有任何的朋友没有电话,每天孤魂野鬼一样地游荡。只能睡两个小时,而且,需要在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没有任何的社会关系网,还要去采访那个国家的顶尖人物。我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一家酒店门口,等了几天,做到了本·华莱士、乔治·卡尔、吉诺比利等几位超级大咖的专访。后来有人说“易小荷一个人打败了一支队伍”。再后来没多久,主编在报纸上说“易小荷是全国三个最好的记者之一”。

这些年总有人反复问我,一个我自己口中“智商不足”“社交恐惧”的人,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而今天所谓的这些独立,所谓的这些看上去比较利落的东西,会不会都是基于那些年。我总是被一次又一次地扔到那些陌生的、让人不知所措的环境,因为一无所有,所以实际上也并没有什么可以失去。我觉得即使丢给我一只马桶,我也能一点一点把它刷得干干净净。每一片贫瘠的旷野感受到的微风,每一个空落落的池塘迎接到的一滴水,对我来说都是额外的收获。

据说这个世界有一种人生态度叫作“上善莫若水流,自在不与物争”。我并没有淡泊到那么从容,甚至我在红尘之处,也与所有俗男信女并无不同。有的时候我会安慰自己,那是因为我内心深处有着另外一种标准的度量、秩序与和谐。《了不起的盖茨比》当中,尼克初次到纽约,说他喜欢“在五号路上溜达,从人群中挑出风流的女人,幻想几分钟之内就要进入她们的生活……”我也总是看着人们走进一扇扇门,并且消失在温暖的黑暗之中。就这样,慢慢地告别一个个单位,告别我的职业,ex,甚至是北京,用晓跃师父的话“开启人生的下半场”。

有天晚上我和某人站在星空之下,或许因为宇宙浩渺,他突然感慨“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任务都是不同的,或许大部分女人都是来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但可能你不是”。

无论在我昏睡的黑暗里,还是抑郁的低谷,我也许不能准确地描述出来,但能够感受到某种东西的存在——它们把我填充得满满的,犹如肌肉在薄薄的T恤下面移动。如果不是它们的存在,我就只会像一个华而不实的稻草人。

别人都在低头捡便士,我却在抬头寻找月光。就好像被无数次地追问,为什么要重新做一个公号“骚客文艺”,而且还是文学类的?为什么还要一次次重新开始?

也许,生命的本质就是这样:花开花落、生老病死、雨丝风片、悲欢离合,这一点点使人沉落的人生碎片、一份从孤独中淬炼出来的东西,才足以使得某些潜伏已久的阴暗角落被重新照亮,人生本来的色泽才会显现出来。

我很庆幸,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发现自己没有成为某种摆设的东西,而是成为了“自由奔跑”的自己。Part 1

我们向前奔跑,灵魂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这个世界会像黑夜侵蚀白天一样,一点一点地侵蚀有些属于你的明亮和美好,但是就算四季都死去,有的东西会在你心里始终活着。孤独城市黯淡下来街道飘落着一朵朵哑默让我在夜半醒来的也会让我在山岗之上沉睡总有些汹涌滴落到手掌你长成一只孤独的船就会有只桨睡在里面那些绽放在月色下的为什么战栗这需要缝缀的暗支起了脚尖一个人起身雏菊替秋天在最深的黑夜哭泣最肮脏的大象

关于大象滑梯的记忆,竟然是在老同学的照片中找回来的。

在公园的人工湖旁边,有个硕大的大象滑梯,我们本地人叫它“梭梭板”。它陪伴小城几代人度过童年时光。水泥的身躯脏得不成样子,油漆褪了色,泥灰裂开,大自然的洗礼在它身上留下了冲撞的印记,就像是马戏团里那些衰老瘦弱的动物,失去了所有的尊严,此后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见过那么凄凉的大象。经年累月,这个小城的每一代孩子都会络绎不绝地爬上去,再从象鼻之中一个个地出溜下来,感觉意义非凡。

那是属于小城人民的标志性暗语,就像一个胎记。你知道你来自哪里,因为你们有共同记忆中的肮脏大象。

我在这里遇到过一个找猫的老太太,她看上去满脸沮丧,她用热切的目光投向我:“我的猫,跟了我十年,也就是我孙子的年龄。孙子小时候我喜欢带他来这里玩,所以猫也跟着熟悉了这个地方。”

然后她独自坐在冰冷的大象屁股那个台阶上,露出寂寞的神情,看起来就像是正在等待审判的犯人。几近全白的头发,后面梳成个鬏,鼻子挺拔端正,甚至是端正得有点儿过分。她咧嘴说话的神情,流露出来的气质却完全与她的五官不搭。看着她忧愁的皱纹,就好像看到优美的五线谱和没有调好音的乐曲一样。“我的猫啊,”她说,“我的孙子啊。”

在她散乱的叙述中,我的脑海里闪现出另一个不相干的场景,那是20世纪80年代的某个早上,看到有人竟然从大象的肚子里钻出来,我吓得躲了起来。那是个女人,蓬头垢面的样子,像是在这里躲了一夜。

不一会儿有个男人过来了,两个人在那里神神秘秘、窃窃私语。“梭夜子!”我用刚刚学到的最恶毒的话来骂他们,还扔过去一块石头。那个时候我上小学了,学习到的关于性别的第一课就是要远离异性。上课的时候我和同桌的男同学画线为界彼此仇恨。我也看到邻居大姐姐和约会的男孩隔着一条街走路,政治化的语言就是他们彼此之间的情话。

20世纪80年代的小城,公园只有一座,梭梭板只有一个,生活中并没有那么多选择,却丝毫不会让人担心世界太大会走丢。大象是最佳约会地点。这里没有茫茫人海,也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让人陷入到A还是B的选择恐惧症之中;它同时也代表着那个时代的审美,它就是小城的西单大悦城和东京新宿地铁口。

我还在这里遇到过一个女人,乌黑的长发,她的美貌足以使所有见过的人目不转睛,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她说:“你知道吗?他们要我把他拿掉,”她望着大象,眼睛里全是遥远的期望,“可我能感觉到他会是滑得最快的一个,他会特别喜欢这里。”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女人是我妈妈的同事,她果不其然没有拿掉孩子,也没被单位转正,最后得了产后抑郁症,变成一个胖子。

我很想知道那个孩子怎么样了。其后我经常来这里,偶尔就会想起来,那群活蹦乱跳的孩子当中有一个也许就是那孩子。

小城太小了,小到这一处地方就足以容纳所有的人间故事似的。

据说飞轮开门,就是无论你是顺时针转动飞轮还是逆时针转动都能将门打开,但一定要坚持。如果你时而顺时针,时而逆时针,那就无论如何都打不开。

但是命运有的时候就是对不上那个齿轮,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那个时候我们都是这样从大象的椭圆后臀爬进门,沿着两边有扶手的石级而上,钻过象屁股透出肚子,再从象鼻一蹴而下,刺溜就到地面,无限循环。

只是那个时候我们并不知道,人生的路径会从这里分岔出去。

而卑微如我,也像一根随风逐流的羽毛,轻飘飘地从这里飘走,徘徊在不同的城市和男性朋友之间。那些城市,都有着闪闪发亮的夜景,优雅奢侈的音乐厅,喧嚣世俗的商场,令人眼花缭乱的新鲜面孔,但这十年就像一场梦,醒过来就会发现,原来只是如同昆虫的触角,曾经微不足道地触碰过这个世界。

什么时候我才开始意识到,也许走出这座小城的、从大象脚下走向远方的并不是我,也许我是那个差点被杀死在妈妈肚子里的小孩,也许我的身躯曾经走在这里,我的心热切地期盼着恋人的到来,也许我在这里驻足过一生,渐渐老去。

悲哀的是,很多人都不曾发现,他人身上的苦难和遭遇其实也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我在公园逛了很长一段时间。在我最终望向那个大象的时候,无论是去迈阿密,游瑞士,下西班牙,穿京都,一直积压在我心中的沉甸甸的负担,竟松弛下来。

我望着它,肮脏到凄凉的大象,那种注定被这个年代遗忘的老旧和朴素,却宛如我寻求已久终不能得的某种东西,某个渴望已久终于不期而遇的春天一般……

环顾四周,头顶的蓝天里出现一片密匝的大雁,飘忽着靠近了,倏而又化为一阵细碎而匆忙的黑线。公园里的人工湖上面,漂荡着几只红色的小船。肃穆的蓝天之下,红的绿的树抖落着各色花瓣……这春天的大象,以并不那么和谐的状态跃入眼帘,却有种怪异的美。

我再次久久地望向它,屏住呼吸,仿佛一丁点儿动静,都足以惊骇了它似的。而它停驻在那里,那种纷乱不堪就好像是悄悄地吸收掉了这世间的各种污浊在体内,存心要与这春日的缤纷格格不入。

我看到某个作家写道:“当人们沉湎于自己的私情时,是会彻底背对整个世界的。”

恐怕背对整个世界的是那头大象吧,就像那个老妇人,她怎么不明白,世界一直在改变某些东西,她的孙子,她的猫,她的记忆……花瓣会死去,春天会死去,大象会被抛弃被腐蚀,所有的回忆也会如同春夏秋冬一样来临离开。微弱的生命里,那些无法实施的希望,有些人坚信它,有些人远离它,而把它们归于尘土的,任它被风雨腐蚀的,其实是时间啊。伦敦的呼唤

我一直都觉得,我之所以有今天,和她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尽管在我十四岁的时候根本不懂得什么叫作宿命。那一年我们恰好学到了这个表达法“it is written”,它是被写上去了的,就写在了我们十四岁的记忆里面,白纸黑字,无可替代。

那一年我休完病假回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同学们都在魔怔似的喋喋不休,男生们心不在焉,女生则颇有些不以为然,但这也不妨碍她们念经似的传播着一个名字。课间操的时候,甚至有两个女生因为争论此人头一天的头饰是蝴蝶还是蜜蜂而大吵了一架。

桐梓坳这种地方,自东到西也就五公里,却容纳了我们中学和一个繁华的商业区,如果有什么秘密,一天之内就足以传得人尽皆知。

整整一个上午我都没有看见她,她的课桌上码着一排整齐的书,看上去和其他同学没有什么不同。倒是在第三节课的时候,教室外来了个探头探脑的男生,说男生未必有些侮辱了他的年龄,那是一张成年人的脸,嘴边一圈胡楂,戴着的墨镜根本遮不住眼角的细纹,长长的上半身都露在窗户框外——这足以证明他的身高起码得有一米八左右。

后来被问话的男生颇有些扬扬自得,仿佛他比别人掌握了更多秘密的样子。“那个男的听说李乐不在,很失望,让传话说他的通讯方式没变……”他欲言又止地透露。

此后没有多久,其他班级的同学,主要是男生,频繁地出现在我们教室的窗口,一个个装得若无其事,眼睛却都来回扫向她的课桌。我心里一直在要不要履行自己班长的职责去赶走那些无聊人当中挣扎,直到第四节课的铃声响起来。

她是踩着铃声进来的,抑或是在铃声那尖厉的长音收尾之后的那一瞬进来的。周围的人总算没有丧失基本的礼貌,假装了一种表面上的淡漠。我个子太高了,只能坐在最后一排,这使我足以俯视整个教室的一切,包括她穿过座位中间的过道缓缓走过来的样子,没什么特别的呀,我心里想。“你,改去坐班长旁边,以后你俩就是新的一帮一小组了。”就在她几乎都快走到自己座位的时候,班主任的手指头厌恶地向她虚晃了一下说道。

这句话像是斩断了的一条活蹦乱跳的肢体一般地突兀。她倒也没说什么,只是轻巧地转过了身,看看我,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她穿的是一条黑色的短裙,侧身转过来的时候,裙子旋开了一个小小的弧度,就像是一朵花。

我像所有正常女孩那样长大,没有任何人在我身上用过“麻烦”这样的形容词。我从不和同年龄的孩子发生争执;我考试没有得过第二;我是妈妈的乖宝宝老师的好班长;男生们甚至都不敢给我任何纸条。但是在起初坐她同桌的时候,我真心觉得她会带给我许多麻烦。

她确实……有些与众不同,尽管她上课从不迟到,也遵循大部分校规,可她就像是游离在这世界之外。一到上课时间她就拿出耳机插到她那个小巧的walkman上面,眼神从此长久地安放在一个事物之上,比如课本,比如她红得发紫的手指甲,或是她那面小镜子,然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响动能干扰到她的世界。面对那些指指点点、嘈杂的女生,她戴着耳塞,缓步从她们身旁走过去的样子,就像是一簇捉摸不定的火苗,既美丽,又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校园内四处散植着紫薇,长大以后,表皮脱落,树干光滑。北方人叫紫薇树为“猴刺脱”,是说树身太滑,猴子都爬不上去。它的可贵之处是无树皮。物以稀为贵,世界上千树万木之中有几种是无皮的,而且还能开出艳丽的花?

这种茂盛的植物对于一无长处的桐梓坳是个妖异的谜,就像李乐为何会奇妙地走进我们学校。

她总是一如既往地去办公室罚站,无非就是因为忘记将披散的长发束起来,或是将脸上的粉底卸掉,再者就是为了那条过分短的半裙。我在那里见过她一次,老师在夸奖我的一道数学题解得巧妙的时候,斜眼瞄着她。她逆着光站在窗户前,根本看不到她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有风了,便把她的头发吹得飞了起来。她站在那里,就像站在一幅色调疏淡的水墨画里。

每天放学都有形形色色的人在校门口等她,她有时候选择跨上一辆自行车的后座,有时候索性挽起某人的手臂。

那些人无一例外都是成年人,他们个子高挑儿出众,他们谈吐大方,他们的平均年龄看起来能有遥远的三十岁……

他们不像我们身边的男孩只会咬着笔杆子,把揪下女生的长发作为唯一的乐趣。

由于是多音字,我总是念不好她的名字到底是“yue”还是“le”,但不管怎样,我是不了解她的,她和我的世界完全不相干,也多半不会有交集。

我们之间真正的交谈竟然还是从课外兴趣小组才开始的。

我那个时候之所以选择生物就是因为听说可以外出采风,我从来没有机会远离过妈妈,一天都没有。

周日,兴趣小组组织去很远的山上采集标本,这是5月最好的天气,天空蓝得发紫,空气里有种甜蜜的倦怠感,斜坡上开满了各色各样的花。

我因为花粉过敏不住地打起喷嚏的时候,她却穿行在花草之间,炫耀似的告诉我们各种各样花草的名字。一开始大家倒也敷衍着听下,走着走着,都不知道散到哪去了——她们自然也没叫上我,说到底在她们眼中,我也就是个书呆子。

这完全不足以令她沮丧。她一改从前那种缓慢的步调,嘴里哼着不知名的歌曲,那是一些有关爱情的旋律。在我规规矩矩的人生当中,连“树上的鸟儿成双对”这样的句子,也在妈妈的禁止行列之中。我们应该年龄相似,那么,她是怎样长大的,又是从哪里听到这些歌曲的呢?

我们之间没有交谈,只听得见脚下发出的咔嚓咔嚓的声音。间歇停下来,她摘了一朵蒲公英别在纽扣处。当我们行走到一棵橡树前的时候,她不但准确无误地告诉我这棵树的名字,甚至还指出上面叫个不停的那只鸟是云雀。

我们走过去的时候,鸟叫声一下停住了。刚想发问,她捂住了我的嘴,用口型告诉我,如果保持安静一会儿,一定能听到它再叫。

随着风摇曳,光斑来回在我们脚下变换着形状,还有从叶缝中漏进来的阳光所造成的阴影。我们像两个泥雕似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风从四面八方吹过来,灌进我的脖子,可是为了不弄出一点儿动静,我拼命忍着,咬住嘴唇——我的样子恐怕是太尴尬了,先是她忍不住了,扑哧一声,接着我们都笑了起来。一只鸟被惊得飞远了。我们笑得更大声,直到肚子都笑疼,还蹲在原地为了笑而大笑着。

过了一会儿,云雀真的就叫了起来。那是一种持续的成串颤音,像是在风中被冻得哆哆嗦嗦而发出来的。当我说出这种想法,她便又是一阵大笑,那是比云雀还要悦耳的笑声——那天她笑得未免也太多了些。

接下来的一个周末,她邀请我去她家。同学们大多住在桐梓坳的附近,我俩的家凑巧在同一方向。

一个大院里矮旧的楼,我们沿着有些阴森的楼道爬上去,直到顶楼,眼前是一条灰暗的、只有一扇窗户的过道,她家就在过道尽头的最后一间。奇怪的是,她突然开始蹑手蹑脚,我也跟着敛声屏气。她掏出钥匙打开门,进屋之后才转过身来向我打手势,让我跟她进去,好歹没有发出什么大的动静,终于进入她的卧室。“爸爸不喜欢我带朋友回家,”她把门轻轻地掩上,接着就特别放松地微笑着,“看样子他今天不会回来了。”

她又若无其事地加了一句:“反正也不是亲生的。”

她一边说一边抱起卧在床上的一只大猫,那只猫身上花里胡哨有好几种颜色,像狐狸多过像猫。它的瞳孔中间有一条竖直的裂缝,里面闪烁着奇怪的怀疑,但是很快就躺在她怀里打起呼噜。

她在屋子里显得忙碌得很,一会儿去外屋给我倒水,一会儿又大费周折把客厅的那个录音机和音箱拿进来,张罗着要给我放什么音乐,说是要让我见识见识。

我到现在都形容不出来第一次听到那种音乐的感觉,我终于明白那天在山上她只是在简单地模仿。音箱里面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底下传出来的,我完全不知所措了。我还不会那么多的英语单词,只觉得那些歌词就像是一种咒语在这个小小的空间传播。她一边一句句地告诉我注音,然后鹦鹉学舌一般地跟着歌曲在唱,一边还来回旋动着她的小短裙。那些磁带散落在水泥地上,就像从她身上凋落的花瓣。

她给我看搜集的各种各样的海报,小心翼翼地像展开地图一样地展开它们,说是好不容易托亲戚从外面带过来的。上面的人大多长发披肩表情愤怒,我不懂他们为什么无一例外要把自己弄成那样,和当时电视上流行的那些把自己收拾得一丝不苟的港台歌星多么不同呀。但是奇怪的是,我丝毫不觉得反感。

光线渐渐转暗,我才发现外面不知不觉刮起了风,一副暴雨将至的样子。房间如同暗夜一般,隔着窗能看到天空中那些深藏不露的电流、满天飞舞的杂物,好像有个巨人在痉挛似的抽风,时不时就拍打一阵房间的窗户。雷电的每一次霹雳声,都能伴随我的一声尖叫。她在旁边跺着脚,指着缩成一团的我和猫大笑,还索性将音量开到最大,房间里的家具好像都在随着音箱里的节奏抖动,水泥地也在摇动,还有颤动的房屋,我们俩简直像是在大地的摇篮之中。她张开口型继续跟着音乐唱,还卷起张报纸当作是麦克风。那一瞬间她像是在驾驭着音乐,或者说在驾驭着这个不安的世界。London calling to the faraway townsThe ice age is coming, the sun is zooming inLondon callingLondon callingLondon callingLondon callingLondon calling

那天晚上回到家有些筋疲力尽的感觉,我梦见了她,我们一前一后骑在旋转木马上,一起唱她教我的那句“London calling”。她的歌声悦耳,我一开始只是轻声地和着,慢慢地,我也开始哼着那首完全不明白意思的歌曲。像是为了响应我们,各种各样的鸟都开始啾啾地鸣叫起来,音乐在天地之间游荡。这时飘来了很多五颜六色的肥皂泡,旋转木马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我们的声音也越来越嘹亮,直到它们像一发发子弹般地击中那些泡泡……

班里的女同学有意识地逐渐疏远着我,甚至一待我靠近就完全噤声;男同学则似乎抱着一种不怀好意的讨好,只为了从我这里套取更多关于她的消息。

我从这个时候才开始注意到,女同学们都在慢慢变化,她们不再关心那些西瓜籽是否会在夏天结出果实,也无所谓云雀和乌鸦的区别。在课间的时候她们甚至也不再拿出橡皮筋——她们越来越多地凑在一起,没完没了地聊天。而她们最大的变化就是一边在我们身后窃窃私语,一边却又默默地在模仿着她走路、说话,甚至穿衣服的方式。

那个学期我过得实在快活,以至于每天早上起来我都会忘记是星期几。我和她有太多未来的计划,未完成的探索,比如躲在她的房间,尝试将人生中的第一口烟从鼻腔里喷出来,再比如她手把手地教我打上粉底涂上口红,或者尝试着把我家的某幅窗帘改成一条带有褶皱的短裙。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些事情上面她更有天分。最重要的是,她竟然把她那个walkman送给我作生日礼物。在那些源源不断的音乐里,她教我辨别什么是吉他、贝斯和鼓。

放学的路上,如果她没有被某个男人约走的话,我俩也会一路闲谈。通常是她向我普及些音乐常识,什么A调E调G调的。当然啰,关于和那些男人之间的所谓交往是这当中的调剂品。这种时候她往往眉飞色舞,把那些男人的面部表情模仿得有声有色。“那天那个男的,你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开工厂的叔叔,约我去吃饭,我们随便吃了点东西,然后他就提议说带我去什么酒店玩玩。哼,以为我不知道什么意思啊,我就说,难道你以为我是小孩吗?别给我来这一套。他傻在那里,呵呵地乐着说,我不知道多想不把你当小孩……”

我默默地点着头,在一天的学校生活之后我很乐意听到这些,尽管它们与我的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当轮到我讲述的时候,就开始变得缓慢而平白:“放学之后,妈妈在家里做好饭,两菜一汤,妈妈说我应该多吃点白菜,对身体有好处。吃完饭之后看了一小会儿电视就开始写作业,先是语文,然后是数学、英语……我妈在旁边打毛线,偶尔和我说句话……”

我说的无非就是这些稀松平常的琐事,她却从来不打岔,只是盯着我看,我猜她脸上流露出来的是某种羡慕的神色。

我们已经到了可以高谈阔论自己远大理想的年龄。不过长久以来,我的理想就是我妈的理想,四川大学、重庆大学之类的。而她的理想——她好像从来都不说我要干这个、我擅长干那个,她从来不提那些未来的事情,或许那些事情根本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一个周末,我去市中心的文化宫和她碰头,她迟了整整半个小时,遮遮掩掩的长发,撩开来眼角一片淤紫。她也不小女孩似的撒娇,只是解释说摔了一跤,反复心疼那盘摔坏的磁带,然后从书包里拿出来给我看,就是有London Calling的那盘。刚学到一半呢,她不无沮丧地说,那盘磁带摔得着实不轻,简直像是有人用锤头把它砸成了碎片。

之后她依旧兴致很高地拉着我,七拐八折去了文化宫旁边的一个屋子。潮湿又阴暗的空间,一堆乱糟糟的器材胡乱地扔在地上,墙上刷着难看的油漆,几盏明暗不定的灯吊在天花板上晃来晃去,一群人在房间中央的小舞台上,来来回回地弹着一些不知所谓的音调。

她却认认真真地坐下来,一脸崇敬的神情,间或嘴里也轻声地哼上两句,其间她指指台上其中一个长头发,“上次那首歌就是东哥教我的”。

那个叫东哥的人从头到尾没有看过我们一眼,甚至连敷衍的招呼都没有。他怀里抱着一把吉他,脸上有着和她一样旁若无人的表情,无精打采地站在那里,仿佛要从那玩意上面找到什么似的,苦苦地拨弄两下,停两下,又思索一番。

我对此颇为好奇,反复地向她提出各种疑问,她耐心地向我解释,不料台上立即扔过来冷冷的声音:没看见我们在工作吗?

她小声地道歉,脸上的那种表情,像是不小心搅乱了科学家的伟大发明,还会因此而延缓人类的进程似的。我突然想起有一次,唯一的一次,生物考试发错了试卷,我才知道她的分数比我还高一分,可当时她随随便便地就把试卷皱皱巴巴地塞进了书包——她不是一向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无所谓吗?

那个下午我们就那样待在那间嘈杂到让听觉受损的地方,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交谈,就像挨罚面壁一般敛声屏气,直到太阳落山。从那里走出来后,她才告诉我说那是“排练”:没有好的排练,成就不了最后完美的演出。

后来的那段时间她反复在我耳边念叨说,想找谁借钱重新买盘磁带,甚至滋生过要去哪里做零工的想法——令人沮丧的是,还有一个月,她才到十五岁呢。

我们每天放学都会路过音像书店门口,那是桐梓坳唯一可以买到磁带的地方。那天我们欣喜地发现又进了很多新货,她像是找到了大本营一样地来回穿梭,嘴里兴奋地念叨,改天来买这个,买那个……我正仔细阅读一盘磁带上面的目录,忽然看到她正在做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把磁带外面的薄膜撕掉,那么轻巧地一塞,就放进自己长大衣的兜里,她眨眨眼睛,暗示我也照做。

不知道是不是交班的缘故,正好周围没什么人,也有可能大人们对两个小孩没什么防范……一切都很顺利,尽管我觉得当时的我一定面无人色。我们挽着手,急急地往外走,我甚至一度怀疑站在门口的那个保安大爷能听得见我雷鸣般的心跳声。经过一个台阶的时候我还差点变成了同手同脚,就在我们快要走出门口的时候,大爷居然真的叫住了我,他说:“孩子,你这围巾哪里买的?回头我也给孙女买一条。”

我们跌跌撞撞地冲到街头的人群之中,清点着怀里沉甸甸的磁带,里面就有那首London Calling,“我终于又有一盘新的了”,她说。我们又开始狂笑,直笑到直不起腰,整个人都要瘫在地上。黄昏的时候,大人们忙着赶路,没人停下来看我们一眼。“唉,咱俩要是天天都这么开心就好了。”我捅了下她的腰。“你是说天天来弄磁带听?”她反问,“干脆去那儿上班得了,还能每天免费听呢。”

她一边腾出手去把磁带的歌词单拿出来,凑在鼻子上闻了闻,“真好闻啊!”“你最喜欢这里面哪一首?”我问她,“应该就是这首伦敦的什么吧?”“《伦敦的呼唤》,东哥告诉我的,”她笑起来,“多么棒的名字啊!伦敦,一听就是个好地方,在那种地方肯定什么都有。”“我们地理课不是学到了嘛——伦敦是英国的首都,英国和中国隔着欧亚大陆和一条海峡,如果是走海路的话,先到太平洋,向西经过马六甲海峡,经过埃及的红海,过苏伊士运河,到达地中海,然后横穿地中海,到西班牙,过直布罗陀海峡就到了大西洋,最后往西北方,就是英伦三岛。”“也难不倒我,”她点点头,“中国和英国先隔着一个欧亚大陆,然后是一条海峡,这个海峡就在大西洋上……东哥说他去过,那里遍地都有人在唱歌,不分昼夜,快活得很。”“他是不是什么地方都去过啊?”“那当然,他都十九岁了,他是大人了啊,”说到这里,她脸上有些小小的沮丧,“我连成都都没去过呢。”

她转而又自我安慰:“等我长大了,就可以离开这个家,去四处走走了。”

然后她认真地伸出小手指:“我俩一起去好吗?答应我。等将来我们长大了,第一站就去伦敦。”

黄昏的街道,放学的学生们潮水似的涌过来,还有下班的人群,奇怪的是两股人群竟然没有合在一起,像是两股毫不相干的河流,兵分两处,各归其所。

我和她站在那里等公车。望着喧嚣的街道,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遥远而甜蜜的事实,总有一天我会慢慢地加入到那些成年人之中,成为像他们一样的大人,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去那些看上去陌生得一塌糊涂的地方。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破天荒只考了第十名,老师和家长如临大敌,他们轮番和我谈话,劝导、鼓励、批评、指正,直到我在他们面前失声痛哭,他们才满意地鸣金收兵。

过了几天,我竟然被意外地堵在了校门口。班上一群气鼓鼓的女生,要我立即表态,同她划清界限。

我当然不知道事情的起由是她们全都喜欢的那个男生,我们班的“班草”一门心思喜欢上了李乐。但碍于她的那些“守护神”,她们只好先从我这里下手。

从那以后,我要收的作文本一本也收不上来;老师让我负责的自习课,大多数人都在那儿玩纸飞机;我的课桌里面每天都有着不同的惊喜:一会儿是肉乎乎的毛虫,一会儿是黏糊糊的鼻涕,还有一次是只臭得恶心的烂球鞋。

后来的一节体育课,是我们班的内部排球比赛。一个块头颇大的体育特招生,尽管素无交往,只是见过她和校外有些流里流气的男生站在角落、大大咧咧在抽烟。起先是她以我犯规丢分之名颇为不满地推了我一下,当我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人群中又有谁伸脚绊了我一跤,这一跤直接把我送进医院。

我只是轻微的脑震荡,稍微在观察室待了一下就出来了。只是把妈妈吓得够呛,她恨不得请上一个月的假来照顾我,好像我是一个三岁的娃娃,还为我熬鸡汤,虽然这些营养对我受的那些伤无济于事。我常听别人形容说我妈怎么不容易,作为一个单亲母亲带大我,还能教育得我这么懂事听话。在过去的那么多年当中,我从来都没有让她操过心,可是突然我觉得,这种历史不会再有了。

一年一度的优秀学生评选又要到来,那些抽屉里都塞不下的奖状,我实在没有看出它们和我的生活有什么关系,仅仅只是为了每次拿回家,可以看到妈妈难得的笑容。这一次学校不知道因为什么奇怪的原因,提议民主评选——当然,候选人由班主任提名。

这时候乱七八糟的议论就出来了,有人发誓不会让我当选,还有人说要联名让老师把我候选人的资格取消掉,甚至还有人写来一封直截了当的匿名信,勒令我举手投降。

那个下午,我远远就看见了她:院子里四处都堆着煤球,她在那里一跳一跳的样子就像只青蛙,怀里竟然还抱着那只猫。她穿着条白色的连衣裙,上面有些奇怪的装饰,一动就会叮叮当当——她总是那么会打扮自己。

天气已经热得发出了嗡嗡的颤音,这是个白得发亮的下午,院子门口连棵遮阴的树都没有,我喊住了她。

她大喜过望,转过头来就说又买了一盘新磁带,回头借给我听,又说终于学会了London Calling的副歌部分,还说正打算带猫出去遛遛,问我要不要一起。

站在她家楼下,我注意到她第一次没有化妆,只是很随意地把头发挽了个髻,没有了那些粉底的遮盖,她的皮肤有一种透明的特质,阳光像是随时都能穿过去一样。“我有话要跟你说。”我说。“什么事这么严肃?”她轻轻移动了下身体,把重心调整到了一只脚,另一只脚尖仍然俏皮地支在地上。“我有话要跟你说。”我又重复了一遍。

那首歌真的很好听,什么时候能教我唱完?我新发现一个调频是莫斯科中文台,每天中午都有一个小时音乐时间……

我心头涌起的全是这样的话。我艰难地张开嘴,可是我惊讶地听见,舌头它好像不是自己的了,那些话到嘴边变成了完全陌生的另外一句:“你搞破鞋,你和你爸搞破鞋。”

我听见自己说。

她呆在那里,怀里的那只猫喵的一声跳了下来。“李乐搞破鞋,李乐和她爸搞破鞋。”我提高了嗓门,“李乐搞破鞋!李乐和她爸搞破鞋!”我听见自己尖声地说。

我知道不远处,她们所有人,都在等着看着。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我脚边,来来回回地蹭着我的腿。

有几秒钟,漫长得好像永远,我们之间只留下沉默,那些叽叽喳喳的日子里从来都没有过的沉默。

猫还在脚边,我晃动了下腿,它就是不走,眼睛里是那种我第一次见它时候的怀疑。我说快滚开,我大叫一声,然后拔腿就跑。

我跑

我想一路跑回过去,跑回第一次看见她的那天,跑回那个黄昏的街道,跑回那个乱糟糟的排练场,跑回那个空荡荡的山谷里,一只蝴蝶,它刚刚脱茧而出,有着潮湿而幼嫩的翅膀。

她说,虽然艳丽,但却短暂。

夏天结束的时候,她的座位空掉了。一开始我们都不以为意,仍然有无数陌生的面孔在教室里晃来晃去,借故经过我们班的窗口,或是来来回回站在她的座位旁边。

过了三天,班主任老师来上课的时候,例行地通知了一下关于她的事情,大概讲到什么父母工作调动……什么退学……什么四川的山区,我不知道是怎样晕晕沉沉听完这段与我毫不相关的故事的。

班里有种对一切变故都照单全收的简单——她的座位空了很久,没有人补上,班里从此恢复了正常的秩序,大家忙着上课、升学,也有人忙着谈恋爱、打架。只是再也没有人能有这么大的动静,会成为大家口口相传的故事,只是偶尔在新年晚会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的时候,某个女生的话语中不小心闪过一句和她相关的怀念,她的名字就像是转瞬即逝的火花。

时间太久远了,那些回忆像一片片落叶纷纷飘远。2008年的5月,因为那场可怕的天灾,我费尽周折找到了她的电话,是个座机号码,但却从来都没有打通过。

我不记得自己怎样长大成人,我也不记得我是怎样走到北京工体的这个舞台的。现在已经是2010年的冬天,台下全是密密麻麻的人头,灯光耀眼到我根本无法看清周围的世界,除了眼前的麦克风。音乐响起来,我听见自己在唱London Calling。他们全都起立、鼓掌,他们说这才叫作真正的摇滚。摇滚是这个世界最直白表达生命的方式,早在二十年前,就有个姑娘这样告诉过我。

只是可惜,她没有坐在台下,没有听我亲口告诉她,那一年我退了学,我买了人生中的第一把吉他,我留起了长发,我四处流浪,我还喜欢在起风的时候背朝着山谷,一个人听云雀的声音。向着天空猛烈射击

聂鲁达说过,朋友死了之后,会回到我们的身体里再死一次。

阿猫那次抱着我的时候姿势很怪,是种挤压骨骼式的抱法。他是最后一个和我道别的,连带他壮实的身躯,就像棵灌满了酒水的大树倒向了我。我没有特别在意,反倒是大家摆出了一副戏谑的笑容。

他们从小到大对阿猫都是这种表情,我都看习惯了。

五岁的时候我就开始跟着大院的男孩子们整天野来野去,比如每天去游泳池,他们个个都是高手,我是唯一一个不会游的,但是为了能够有资格和他们混在一起,我还得假装自己会。于是我颤颤巍巍越游越远,下一个瞬间,我被一个莫名的浪头摁进了水里,一大口水呛住了我,岸瞬间漂流得很远,我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直到有双手在后面托了我一下……

那个就是阿猫。后来我长到一米七,喜欢把手肘搁在他的肩膀上,可见他的个头有多小。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小时候我一直否认他喜欢我的事实,就好像那种不般配的喜欢会给我带来一种羞耻感。

许多年以来,他们都嘲笑阿猫是处男。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他身上仿佛有一种需要时刻莽撞地去证明自己的东西,比如打架,他喜欢冲在前面;比如他成绩很差,但他看上去学习却很努力;一群人在一起喝酒的时候,他可以为了一个“干了”“敢不敢”这样的话,就把自己灌得吐出胃酸。

阿猫唯一擅长的就是使用弹弓。他有一把响当当的弹弓,是他亲手做的。那把弹弓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皮条,那四根皮条是用不知道哪里找来的破旧轮胎做的。他的衣服兜里藏着四颗锃亮的钢珠。每次当他屏住呼吸,全身凝固,他射击的动作敏捷,一气呵成。他沉着、稳定,站立的姿态,就像是威震江湖的镖师,仿佛手头捏着的不是一颗钢珠,而是一颗颗例无虚发的子弹。

天气暖和的时候,阿猫会在我窗户底下叫我起床,开始我们的“探险活动”——因为我们发现,早晨的小鸟比较多。

胡乱吃一口早饭,我们就开始执着地寻找各种茂密的树林。有时候一守就是半天,看见麻雀就一路追一路打。它们飞到树上,我们就追到树下;它们飞到草丛里,我们就用石子往草里乱射把它们赶出来。看上去似乎不成章法,实际上手足无措的只是我一个——多数时候我是靠运气,在漫天雀雨中撞上一只两只。而阿猫总是不慌不忙,从兜里拿出一根烟,吸上两口,等到那群慌不择路的鸟飞到足够近的地方,他会大喊一声“着!”然后绷紧那根大号特制弹弓的皮条,气沉丹田,单眼瞄准,像一把机关枪那样扫射过去,能在二十秒内射下十只麻雀。我至今都能清楚地记得砸中小麻雀的身体后,那种属于肉体的有质感的闷响和它们落在地上的重量。

那是个周末的早上,阿猫又在窗户底下敲醒了我,“你想不想赚点外快?”他问我,从书包里面掏出他的弹弓晃了晃。接下来他告诉我,有个饭店向他透露,如果能够搞来些野鸽子和斑鸠,“或许会有客人感兴趣”,那人告诉他一个让他无法“拒绝”的数字。“我给你十分钟时间考虑,兴许能够给你妈买点什么。”阿猫把妈妈放到了最后,或许他知道我很难拒绝这个。头天晚上,我爸我妈又关着门在房间吵了一晚上,薄薄的门完全抵挡不了那些声音钻进我的耳朵,“钱钱钱,你他妈整天就知道钱!”我听见我爸在怒吼,大概是为了买还是不买一枚小小的戒指。

那天我们走了很远,几乎靠近市中心的近郊。我们从一个废旧厂区后面的山坡爬上去,再穿过一片树林,阿猫转过身来,用手指放在嘴唇上面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然后弯下腰去,从一个像是围墙缺口的地方猫腰进去,我跟在他身后,直到眼前豁然开朗,看到那些大理石的墓碑,我才发现他竟然带我到了一片墓园。

这里散发出一种只有夜晚来临才有的静谧,我们轻柔的脚步声在松软的草地上清晰可闻,四周的松柏向天空伸出硬朗的线条,稳住那些铁青色的云朵,在那些密密麻麻的树木之间,随处都是深不可测的死角。每个拐角都似乎隐藏着不知道什么东西一晃而过的影子,经过树木和墓碑的折射,光泽一层层变得暗淡而又阴沉。

阿猫带着我爬上一座小山脊,从那里可以远眺桐梓坳的部分景色。

收获倒是不小,打下来整整二十只斑鸠,我带了个麻布口袋,把它装得满满的,隔着薄薄的布袋子还能感觉斑鸠的跳动,就像脉搏似的一突一突。阿猫坐在地上,靠着一块石头发呆,两只手臂垂下来,覆盖着膝盖,那是一种只有成年人才有的疲惫表情。

天色又暗了一些,我俩坐在那里休息、抽烟。阿猫从斜背的书包里拿出一瓶啤酒,自己咕咚咕咚地像喝水那样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我。“记得我特别小的时候,我家的墙上总会出现一些壁虎,”他说,“那时候我还小,看着就害怕,而每到这个时候我爹就会拿出他自制的弹弓很准确地射中壁虎的尾巴,让它断尾逃跑,百发百中,所以每次大院里的小孩欺负我的时候,我就吼一句‘等着我爸的神弓!’然后他们就会逃之夭夭。”“那他现在呢?”我顺口问了一句,可能确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之前并没有听他提及过他家里的任何事情,即使我们关系那么铁,打了整整几个冬天的麻雀。

他看了我一眼,两个黑眼珠子又圆又小,眼中深邃的小光点就像那些摆在墓碑面前的香烛。“喏,”他用手指了指山下的位置,“第四排第八个就是他。”

我把酒小口地含在嘴里,然后再细细地咽下去。“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弹弓太大,握都握不住,更别说拉开弹弓的皮筋了……”

我抬头看看,月亮在天空露出了括号的轮廓。“我们需要下去拜拜吗?”我小心翼翼地问他。

阿猫没有出声,过了一阵儿,他慢慢悠悠地说:“不用了,如果拜拜有用,那就早该让王老头(他的继父)下去陪他了……”那瓶酒已经喝到见底了,坐得那么远都能闻到他身上那股冲人的酒味。“你整天在担心什么?”他咕咚灌完最后一口,“考不上大学,还是怕将来嫁不出去?”他问我。“神经,我没在担忧这些。”

但他好像根本没有听到我的回答,咧了一下嘴。也有可能那压根是我的幻觉。他把自己沉默成了一个侧影的轮廓,好像要把自己坐成墓碑。我那个时候年纪还轻,不懂得什么叫作虚无,更不懂得那种莫名其妙滑进一种物我两空的状态。

听见咕咕的叫声,我才醒悟过来有只小鸽子近在咫尺,就在我们面对着的一块大理石碑上面。它歪着脑袋,先是用一只眼睛瞄我们,然后又换了只眼睛,它的脖子一伸一缩,就跟弹弓那根有韧性的皮筋似的。

我悄悄用手去书包里面够我的弹弓,阿猫却按了下我的手。四周那么安静,我们仰头望天,群星中,有一颗星正在移动。

我以为这是一颗流星。阿猫说:“那是一个大飞机。”

他大声地重复了一句:“那是一个大飞机啊。”然后他突然举起弹弓,疯狂地瞄准飞机全力发射,那些强硬的石子,无功而返地坠落到地上。

想来那应该是特别久远的事情,远得都快变成一种幻觉了。1997年,姐姐去北京进修,暑假我去探望她,那是我俩第一次一起离开家。我们租住了一间胡同旁边的路边小屋,没有窗户,有的时候风吹得大一点,房子就能摇晃成虚弱的气球。

有天深夜我们正要睡下,房门被一脚踹开,两位警察模样的人说要查暂住证。后来姐姐掏出了学生证才作罢。

那几年,我们对大城市的夜晚太不了解。姐姐被偷过两次,第三次她走在路上,有个男孩过来拽她的背包。她心疼自己兼职打工赚的那点儿学费钱,也拽着不放。那个人一边用手勒住她脖子,一边用手去拽。姐姐不知道哪来的倔劲儿,两个人最后像相扑一样摔到地上,姐姐一直喊救命,最后男孩只好作罢。

后来我也顺理成章去了北京,和姐姐一样,遇到过小偷,我不敢学姐姐理直气壮地吵架,差点把自己忍成内伤,因为我亲眼见过一个男人在超市里把姐姐撂倒,然后夺路而逃。

我当时离开小城已经很多年了,但我觉得自己很难进入那种具有安全感的生活状态。也有那么几个朋友,偶尔约着吃个饭,不痛不痒地聊个几句,但我感到自己思维迟钝、想法混乱,无法完整地表达自己。就像有许多的石子堵在我的喉咙里,使我哽咽或者失语。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是在规规矩矩地赚钱、工作,让生活看上去貌似在轨道上,煞有介事。除非你把我的社交恐惧症算上。我觉得自己看起来相当正常。我甚至还跑步、游泳,偶尔破戒喝个小酒。

一天,有个朋友聊到了关于生命、宇宙等终极话题,我稍微多喝了两杯,就拍着桌子说:“万物都没有意义,不如醇酒美人速死。”平时和我唇枪舌剑的一群人也许是喝大了,居然连争论的欲望都没有,只是到后来,有个哥们儿阴阳怪气坐在角落里说:“装什么孙子啊您都那么正能量了,做个什么事情都活色生香的。”

枯坐了一会儿,那个其实并不怎么魁梧的哥们儿突然聊起了中学时代的一次打架,说是有次不知道怎么惹到了学校的一个体育特长生,那人约他去学校后山,等他赶到的时候,对方站在树的阴影下,冷笑着叉着腰。

人群早就为他们腾出一片恶斗的空地。趁特长生脱外套的时候,他一脚就飞了过去,皮鞋的尖头恶狠狠地踹进对方的裤裆,对方痛得弯下了腰,他又顺势朝着对方的脸部又是一脚……他的两脚,动作快得周围没有一个人看清楚,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特长生已经满身是血躺在地上,整个山谷都能听见他断断续续的呻吟声。“那后来呢?”“后来?学校毕业之后到现在,再也没有动过手了,因为要付出代价,不得不三思。”

于是我也顺理成章讲起小时候经历过的吊诡事件,比如潜入悄无一人的墓地,在月光下看到蹦跶的鸟,还有那百发百中的弹弓。朋友们听了很兴奋,对阿猫特别感兴趣。“他是不是一直用弹弓保护你呢?”有人插嘴。

回忆起阿猫那小身子骨,我知道自己脸上多半浮现的是嘲讽的笑容,可是我突然回忆起那救命的一托,隔了这么多年才头一次想到,那些年,我确实是班上少有没有被欺负过的女生,就这几秒钟,百转千回,思绪起伏,索性保持沉默,隐约听见还有一个朋友提到王小波的《舅舅的情人》,非要说什么“人生极致的惊恐之中生出绿色的爱”。

那天夜里,我们几个沿着长安街步行了一小段,城市已经沉睡,有个朋友突然开始放声歌唱《国际歌》——

起来

饥寒交迫的奴隶

起来

全世界受苦的人

一开始我们有点儿想笑,可是听着听着,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就一句半句地加入了进去,唱着,高声喊着,放肆地嘶吼着。带着酒气的歌声砸在昏暗而又坚硬的地面,北京的深夜荒凉,只剩下我们的歌声。

还有几个小时,又是新的一天,一个可以预见的、不会有任何惊喜的一天。我们将很快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之中,工作、赚钱、缄默。就在距离那种机械化的秩序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里,那样一瞬间,四周的建筑、阴影和人第一次活了过来,有了一种鸟儿在弹离树梢之前的微妙的灵气。

回到家里,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空惘,就像是还没有把胃填实。

我翻箱倒柜摸出一把弹弓,是到北京以后买了做装饰的,早就忘记了如何使用。怔怔地又拿出一瓶酒,远远地看着窗外的黑暗,忽然清晰地看见一颗巨大的闪烁着的星星,或许是大飞机向我游来。它给我带来的惶恐和惊奇,一直延伸到许多年前四川乡下那块死寂的墓地,阿猫卷起呈小麦色的手臂上的衣袖,对准天空猛烈射击。

或许命运就是在那个时候合而为一,发出了默契般的绝响。直到几年以后的老乡聚会,我才知道阿猫离开的消息,大概是抑郁症。他们回忆说,读大学的时候他爱过一个女孩,被拒绝后,许多年都念念不忘。直到那一天,那个女孩要结婚的前一个月,他动完一个外科手术,换好衣服,走到七楼的楼顶,跳了下去。

阿猫就这样离开了,在二十出头的美好年龄。他的死,使我对我们之间的所有细节都刻骨铭心。

前不久,一个朋友批评某个自杀的抑郁症患者对父母不负责任。我竟然在留言里和他争辩了很久。

此时,在写这些字的时候,我并不敢写出阿猫的真实姓名,个别故事和描述也许是源自于阿狗的。我只是隐隐地感觉,写出来就会是一种冒犯和打扰,他或许就愿意枯坐在十六岁时的那个墓地,四周连微光也没有,天空没有遮蔽,我们离一颗大的流星如此之近。举起弹弓,就不会被生活毁坏。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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