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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1 03: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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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印)甘地

出版社:安徽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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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自传

甘地自传试读:

译者序

甘地是印度独立运动领袖,20世纪非暴力主义倡导者。甘地的景仰者之一爱因斯坦曾对他作出中肯的评价:一位不靠外在权威的扶持而成为本民族领袖的人;一位不是凭借投机取巧,也不是凭借技术装备,而是纯粹依靠令人信服的人格力量而成功的政治家;一位一贯反对使用武力的胜利的斗士;一位智慧与谦逊、果敢与坚定的人;一位将全部力量都用来推动民族崛起与改善民族命运的人;一位用纯粹的人性尊严对抗残暴,并在任何时刻都不屈服的人。在未来的时代,可能极少有人相信,这样一个血肉之躯曾经在地球上匆匆走过。

本书是甘地的自传,是甘地一生见证与实践真理的写照,书中记述了他从1869年到1928年间的人生经历。甘地所作的自传,为的是让更多的人感受到非暴力主义,实现自我克制,坚守道德底线,做追求真理的人。甘地一生身体力行实践着非暴力主义。“非暴力”意为不杀生,或不伤害。其核心是爱和感化,其方法是“坚持真理”。甘地竭力主张,人应当通过非暴力的手段,即采取自我牺牲和爱的行为,抑制不良感情,首先使自己“善”的本性显现出来,然后通过感化去唤醒犯错误者“善”的本性,使他们改邪归正。“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是政治运动的一项伟大发明,能够唤醒人们心中的爱,消除社会上的各种罪恶。

原著的语言平实中蕴含着深刻,因译者时间和水平有限,恐未能将原作中诸多细节之处一一展现,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希望读者能够从译文中略微领略到原作的风采。译文中错误和疏漏之处在所难免,真诚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译 者自 序

在四五年前,我的几个最亲近的同事建议我写一部自传,我答应了,并已经着手进行写作,可第一页还没写完,就发生了孟买暴动,这项工作也不得不停下来。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使得我被关进了耶罗弗达狱。当时捷朗达斯先生恰与我同狱,他希望我放下别的事,继续写完这本自传。我告诉他,我已定好了一个学习计划,若不完成计划,我不打算再做其他事情。倘若在狱中服满刑期,其实我真的可以写完这部自传,况且出狱后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完成它。史华密·阿南德现在再次希望我写自传,而我也已经写完了《南非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史》,于是我便准备在《新生活》上连载我的自传。史华密要我单独写成一本书出版,可是我没有足够的时间,只能一周一章这样写,反正我每周总得给《新生活》写专栏,那么就写自传吧。史华密同意了,我也就硬着头皮干了起来。

然而在我沉默的这段日子里,有一个敬畏神灵的朋友向我质疑,他说:“您怎么如此莽撞?写自传是西洋人的习惯,只有那些受了西洋人影响的东方人才写自传。而且您想写些什么呢?假如明天您否定了今天的原则,假如明天您改变了今天的计划,那些依据您的指示行事的人们不是要出错吗?难道您不觉得至少现在不写自传,会更好吗?”

我受过这种说法的影响。不过写一部自传并不是我真正的目的。我只是想用自传的形式讲述自己体验真理的无数经历,我平生只有这种体验,没有别的。只要把它们都说出来,采取什么形式倒无所谓。我相信,并且也为自己的信念而自得。我觉得我写的所有这些体验对读者是有好处的。如今我在政治方面的体验,不但印度人民都知道,包括“文明的世界”的人民也了解一些了。这些体验对我价值不大,因此凭它们而获得的“圣雄”这一尊荣的价值就更小了。这个称号常使我深感痛苦,从未曾给我带来快乐。当然我更愿意分享我在精神方面的体验,这些只我一人才有的体验给予了我在政治活动中的力量。它们只会增加我的谦虚,它们是真正属于精神层面上的,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越是回望过去,我就越分明地察觉到自己的不足。三十年来我想要的、我争取的,就是自我实现,和神灵面对面,达到“莫克(1)萨”(Moksha)。所有我说的、我写的、我在政治方面的冒险,都是为此,我为此而生,为此而行,而且锲而不舍地去实现它。我一直相信,我可以做到的事情,其他人也可能做到。所以我的实验是一直公开的,没有私下进行;而我并不认为这个事实的精神价值会因此而降低。当然有些事情只可意会不能言传,只有他一个人和他的神灵才知道。但我的体验不属于这一类,它们不仅是精神上的,更是道德上的,而道德就是宗教的本质。

这个故事只包括大人孩子都能理解的属于宗教的事情。只要我能够把这种体验以一种平和谦虚的方式讲述出来,众多体验者都可从中得到启发。科学工作者从不敢宣称他的实验就是最后的结论,他们始终谦逊,尽管实验极其准确、有远见、细致。同样,我也不敢说我的体验尽善尽美。我深刻地反省过,一再对每种心理状态进行探寻、检查和分析,但远不敢宣称我的结论就是最终的、正确的。我敢于宣称的只有一样——目前对我而言,我对真理的体验是最终的,也是绝对正确的。倘若不然,我就不能把它们作为采取行动的依据,而对行动的步骤加以增减。我必须坚决依据我原有的结论行事,从而使我的理性和良心得到满足。

我写自传不是为了讨论一些古板的原理,而是要说明它们在各种实践上的运用。因而我准备给这些篇章起一个共同的名字:我体验真理的故事,它包括“非暴力”、单身生活以及其他有别于真理的行为原则。然而对我而言,真理是最崇高的,包括无数其他的原则,它不仅指言论的真实,也指思想的真实,不只是相对真理,更是绝对真理——永恒的原理,即神灵。无数个关于神灵的定义有多面的表现,这使我感到惊奇和敬畏,有时还会惶恐。然而我只把神灵当成真理来崇拜。我还没有找到它,还在继续追寻。为了找到真理,我宁愿牺牲最珍贵的东西,即使是生命,我也愿意贡献。然而只要这个绝对真理还不能实现,就得继续坚持我的相对真理。这个相对真理必须庇护着我,虽然寻找真理的道路像刀刃般径直、狭窄、锐利,我却觉得它是最便捷、最容易的。在我眼里,我犯过的喜马拉雅山般大的错误也已渺小,我遵道而行,不再悲伤。在前行的路上,我常隐约看到绝对真理的光辉,即神灵的光辉,只有这种光辉是真实的,每天在我心中闪亮。我想让那些愿意看到的人也看到,想和他们分享我的实验,分享我的信念。这些信念在进一步地成长:凡是我可以做到的事情,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小孩子也可以做到。追求真理的工具是简单的,但难得。一个天真的儿童完全可能拥有它,而自高自大的成人似乎完全不可能。追求真理的人应比尘土谦虚。世界可以把尘土都踏在脚下,但是追求真理的人必须低低的,谦虚到可以被尘土践踏。只有这样,也唯有那时,他才能够看到真理。至富(Vasishtha)和妙友(2)(Vishvamitra)的对话非常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也极其充分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如果读者在这几页里的内容中读出骄傲的情绪,那么他就应当知道我瞥见的是海市蜃楼,一定有什么错误。把像我这样的人毁灭吧,但让真理盛行。千万不要让我这种因毫厘之差而判断失误的人去降低真理的标准。

我希望人们也恳求人们不要把以下几章的内容奉为圭臬。此处所谈的一些体验,你们可以把它当做一种图解,可以参照它来进行实验,要依据自己的喜好和能力来操作。我相信如果仅限于这个范围,这些图解会发挥作用的;因为那些丑事,我既不会掩饰也不会少说。我希望读者解我全部的错误。我不是要说我的为人有多好,而是想说我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中的体验。我将尽可能使我自己的判断严格而又真切,因为我希望你们也如此。依据这样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我必须同首陀罗一起高喊:

哪里会有一个坏人,

像我这样邪恶而令人生厌?

我已抛弃我的神,

我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

我感到极度痛苦,我还离神灵那么遥远。我完全懂得,他统治着我的生命,而我是他的后代。我明白之所以离他那么遥远,是由于我还不能完全摆脱不良的情感。

不过我要停笔了,我会在下一章写一个真正的故事。莫·卡·甘地1925年11月26日于沙巴玛第学院

(1) 意即脱离生与死的自由,最接近“解脱”之意。

(2) 至富和妙友是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中化敌为友的两位圣人。至富属婆罗门,妙友属刹帝利。有一次妙友想偷至富的神牛,于是引起激战,最后妙友服罪,并承认至富的种姓是高于自己的种姓的,今后不再有所逾越。Memoirs of Mohandas Gandhi生由死而来。麦子为了萌芽,它的种子必须要死了才行。我的家世(1)

我们家族属于班尼亚(Bania)种姓,祖上似乎是卖杂货的。从我的祖父那辈开始,家族里已连续三代有成员担任卡提亚华各邦的首相。我的祖父乌塔昌德·甘地,别名奥塔·甘地,是一个有原则的人。(2)他原是波尔班达的帝万(Diwan),后由于某种政治纷扰而被迫离(3)开,避难于朱纳卡德。他仅以左手向当地的纳华伯(Nawab)致敬。有人质问他为何如此不恭,他解释道:“我的右手已经对波尔班达效忠了。”

祖父因丧妻而续弦。前妻与他育有四个孩子,继室又生了两个。我年幼时,并不觉得祖父这些儿子原来并非一母所生。这六个兄弟中,排行第五的名叫卡朗昌德·甘地,别名卡巴·甘地;排行第六的名叫杜尔希达斯·甘地。他们兄弟俩曾先后担任波尔班达的首相。而卡巴·甘地就是我的父亲。他原是王廷法庭的法官。现在这种法庭已不存在,但是当年却是调解宗教首领及其成员之间纠纷的一个极有权力的机构。父亲曾先后在拉奇科特和樊康纳做过一阵子首相。去世时还领到了拉奇科特的年金。

父亲结过四次婚,每次续弦均因前妻去世。他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婚姻中育有两个女儿。最后一任妻子普特丽白生有一女三子,我是他们最小的孩子。

父亲忠勇侠义、慷慨大方,十分热爱自己的宗族,只是性情有些急躁。某种程度上,他有纵情肉欲之嫌,因为第四次结婚之时他已年过四十。不过他为人廉洁,且以在家族内外处事公正严明而闻名。众所周知,他对本邦忠心耿耿。一次,一个助理政治监督官(Political (4)Agent)出言侮辱了拉奇科特的王公,父亲当即挺身而出维护他的长官,对那监督官加以斥责。监督官因此动怒,责令父亲道歉。他自然不依,因此被拘留了好几个钟头。但是因为父亲态度坚决,毫不屈服,监督官只好把他放了。

我的父亲向来没有敛财致富的心意,所以也没给我们留下多少产业。

他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却有非常多的实际经验。父亲充其量只有古遮拉特文五年级的水平,更没有学过历史、地理,然而他那丰富的实际经验却使得他在解决最烦琐复杂的问题和管理成千上万的人时得心应手。他没有受过专门的宗教训练,却有本宗教文化的习惯,这个习惯是在经常参拜寺庙和听人讲解经文中养成的。父亲到了晚年,由(5)于家里一位博学广识的婆罗门朋友的引导,他开始念起纪达经来,每天祷告时总要高声诵读几段。

母亲是一位虔诚的宗教信徒,她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便是她的圣洁。她坚持每餐祷告,一餐未做祷告便绝不进食。每日到哈维立(6)——一座毗湿奴(Vishnu)神庙去参拜,从未间断过。我印象中,(7)她从未错过“查土摩”(Chaturmas)禁食期。母亲有时甚至会许下最不易奉行的誓愿,并始终信守不渝。即使身患重病,也不借故失(8)愿。记得一次,她在履行“昌德罗衍那”(Chandrayna)誓言时突然病倒,但她依旧不进食。对她而言,连续禁食两三次都不算什么。在长达四个月的禁食期内,她也早已习以为常地每日只吃一顿饭。母亲还不满足于此,在某次“查土摩”禁食期间,她竟隔日便绝食一天。在另一次“查土摩”禁食期间,她立誓不见太阳则不进食。那段日子里,我们几个孩子总是翘首等候,太阳一出现便报告母亲。人所共知,在雨季顶峰期,太阳是不会轻易露面的。记得那时只要太阳一露面,我们就忙去告诉她。她总要跑出来亲自证实,然而等母亲出来时,那捉摸不定的太阳又转瞬隐没了,于是又剥夺了她进食的权利。她却高高兴兴地、心安理得地说:“不要紧,这是神的旨意,今天不能进食。”她便又回屋做家务了。

母亲有丰富的常识,熟悉本邦的各种事务,连宫廷里的贵妇人也颇为赞赏她的才智。我年幼时有幸常伴随她出去,至今我仍记得她与本邦王公的寡母所作的那些生动的交谈。

这就是我的父亲母亲。1869年10月2日,我在一个叫波尔班达也称苏达玛普里的地方出生。在那里我度过了童年,记得我也是在那儿入学的。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学会了乘法口诀。除了与其他孩子一起戏弄过我们的老师这件事以外,我几乎想不起当时发生的那些事了。这充分地证明了我的智力迟钝,记性也不好。童年岁月

我大概七岁时,父亲离开波尔班达,去做拉奇科特的王廷法庭的法官。我就在那里的小学就读,当时的情景现在还记得很清晰,包括曾教过我的老师的姓名,还有他们的某些特点。

我在拉奇科特的学习情况同在波尔班达一样,无足称道,平平庸庸。此后我转到郊外的另一所小学,并一直读到中学,那时我已经年满十二岁了。

记忆里,在这个不算长的求学过程里,我从来没有对师长或同学说过一句谎话。我内向害羞,常常回避与人交往,埋头于功课之中,书是我唯一的伴侣。我的习惯是每天准时到校,一放学就立刻跑回家。的确是一路跑回去的,因为我实在害怕与人讲话,唯恐取笑于人。

在中学一年级考试时,发生了一件值得写一写的事。有一位学监齐尔斯先生来巡视我们学校。他要我们拼写五个词,其中一个单词是“水壶”,我拼错了。在场的老师用鞋尖踢了踢我,可是我没有领会他的用意,还以为老师在场是为了防止我们作弊的,原来他是授意我去抄袭我旁边的一个同学的石板上的写法。最后结果是,除了我以外,那天在场的同学都正确地拼出了每个词,只有我是个傻瓜。事后,老师骂了我,想让我知道我做的是一件蠢事,可是没有用。我是永远也学不会“抄袭”这门技术的。

不过这个事丝毫无损我对师长的尊敬。我总是本能地屏蔽长者的缺点。即便后来我有机会了解到他还有诸多别的缺点,但对他的尊敬还是不变。因为我自小就学会的是要遵从长者的吩咐,而不是质疑他们的行为。

这个时期还有两件事让我记忆深刻。平日里,我并不爱阅读课外书,但日常功课我总得做完,因为我不愿意被老师罚,更不愿意欺骗他。所以功课我照做,但心不在焉地去做。既然连作业都不能好好完成,更别提课外阅读了。不过有一次,我却对父亲买的一本书很感兴趣,那是《斯罗梵纳孝顺双亲》的剧本。我还读得津津有味呢。刚好这时家中来了几个演皮影戏的巡回艺人,他们表演的其中一个段子便是斯罗梵纳背着双目失明的父母去朝圣。这本书和这场景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我暗自思量:“这就是我应当效仿的榜样。”我至今仍难忘斯罗梵纳死去时,他的父母悲恸欲绝、伤心哀号的情状。这一段哀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还用父亲给我买的大风琴演奏过这一段曲子。

还有一件事情则与另一出戏有关。

那时,父亲允许我去看某剧团表演的一出戏,这部《哈立斯昌德罗》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百看不厌。但我又能有几次机会再去看呢?这个问题困扰着我,后来我便自个儿扮演哈立斯昌德罗,也数不清有多少回了。我日夜自问:“为什么世人不能如哈立斯昌德罗那般诚实呢?”我要像他那样去追寻真理,为了真理而承受一切考验——这就是我的内心深处鼓舞我的念头。我深信哈立斯昌德罗的故事,一想起来就会情不自禁地落泪。时至今日,根据我的常识判断,哈立斯昌德罗大概不是现实中的历史人物。但无论如何,斯罗梵纳和哈立斯昌德罗对我而言都是现实,我确信哪怕今日我重读这两出剧本,仍会像从前那样感动。童婚印象

我知道自己要流下很多眼泪,吞下很多苦水,所以我很不愿意写这一章。不过既然我自命为崇拜真理的人,就不能避开而不谈这段经历。把十三岁就结婚的经历写下来是我沉痛的责任。每当看到我所照料的跟当时的我年龄相仿的孩子们,就不禁想到我的婚姻,于是便不由得伤感了起来,也十分庆幸他们没有遭遇这样的事。在我眼里,这种荒唐的早婚毫无道德依据。

请读者不要误解,我确实是结婚而不是订婚。在卡提亚华,订婚和结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仪式。订婚是男女双方的父母预先许下的婚约,并非不可违背的。男孩去世,女孩不必守寡。而且这完全是父母的约定,与子女无关,很多时候,本人也不清楚这些。我好像就订过三次婚。长辈们说给我挑选的两个女孩子都相继去世,因此我推想我应该是订过三次婚。第三次订婚是在我七岁那年,还有模糊的印象,但记不清是否有人跟我提过这件事。这一章里我要谈的是结婚的经过,这个我记得相当清楚。

我们兄弟三人,大哥早就结婚了。长辈们决定,比我大两三岁的二哥,比我大一岁的堂兄还有我,三个人一块完婚。长辈们这样做,谈不上是替我们的幸福着想,更不是尊重我们的意愿,纯粹是为了方便和节省。

印度教徒结婚非常麻烦。新郎新娘的父母为了办婚事往往是耗尽家财,精疲力竭。他们会花上好几个月的时间来购置衣饰、装饰房子、备办酒席,而且还要在数量和种类上互相攀比,努力让自家的风头盖过别家。而妇女们无论是否拥有适合唱歌的好嗓子,都要放声高歌,甚至因此生病、打搅到邻居也在所不惜。对于这些喧嚷和烦乱,邻居们总是处之泰然、平心静气,因为他们清楚总有一天自家也免不了有这么一场。

我家的长辈们知道这些麻烦,所以干脆将几个孩子的婚礼合办,既省又好,风风光光地大办一场,一次花钱要比三次开销合算得多。我的父亲和叔叔都上了年纪,我们又是需要操心婚事的最小的孩子,也许他们是希望在有生之年感受到最后一次婚事的快慰吧。出于这样的考虑,如我前面所言,家里就作了三婚并举的决定,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来操办这件事。

在准备婚礼的过程中,我们才慢慢察觉到将要到来的事情。当时,我想结婚无非就是穿漂亮衣服、敲锣打鼓奏乐、迎接新娘、摆丰盛的酒席并和一个陌生的女孩子一起玩耍,仅此而已。后来才有了对性的欲望。为了遮羞,除了那些值得记述的细节,其余的我就不提了,留在以后再说。而且这些细节与本书的中心思想并没有多少关联。

于是二哥和我从拉奇科特被带回波尔班达。为了在如同演出般的婚礼上抛头露面,还有一些有趣的事情发生——比如我们浑身上下被涂抹了姜黄膏——然而诸如此类的细节必须从略不赘了。

虽然我的父亲是一个帝万,但终究是仆从,尤其他深得本邦王公的信任,更得听命从事。操办婚礼那个时候,直到最后一刻王公才肯放父亲走,还派给父亲几辆专用马车,节省了两天的车程。然而命运的安排却是另一番模样。拉奇科特到波尔班达有120英里,坐马车是五天车程。父亲只用了三天,但在最后一程时车子竟然翻了,他受了重伤,到家时全身裹着绷带。父亲和我们对婚礼的兴趣顿时大减,但婚礼还得照常举行,婚期怎可更改?于是我便又沉浸在对举行婚礼的孩子气的欢乐中,竟然把对父亲受伤应有的难过都抛在脑后了。

我是孝敬父母的,但是我沉迷于肉欲的程度并不逊于我对父母的孝顺程度。当时我还不懂得孝敬父母是应牺牲掉一切欢愉的。像是为了惩罚我贪享欢愉似的,一件使我悔恨终生的事情发生了,下面的章节我还会提到。尼斯古兰纳歌中有一句歌词:“抛弃外物而不清洁内心,终难持久。”每当我唱起这首歌,或者听到别人唱,便会想起那痛苦的回忆,羞愧难当。尽管父亲受伤,但他仍支撑着全程参加了婚礼。直到今天,他仔仔细细地检查婚礼的每个细节的情形我都记得。我没有想到有这么一天我竟会严厉地批评他给我安排的童婚。当时我觉得每件事情都合理得体,我自己也是想要结婚的。而父亲那天的举动也无可厚非,这些回忆至今依旧新鲜。如今,我还能详尽地描述出我和新娘当时是如何坐在婚礼台上,如何同行“七步礼”(9)(Saptapadi),如何把合欢糖喂到彼此口中,此后又是如何共同生活的。

还有,我那新婚之夜!两个无知的孩子的命运就这样被牢牢地绑在一起,不知不觉地被投入人生大海之中。嫂子曾将初夜应做的事明确地告诉了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教过我的妻子。我从没问过她,现在也不愿意问了。读者可以想象我们当时有多害羞,紧张得不敢面对面。我怎么跟她说话呢?说什么好呢?嫂子教给我的似乎没有什么用。其实,初夜前的教导是没有必要的,对本能的领悟使一切教导显得多余。我们开始逐渐地彼此了解,然后轻松地交谈。尽管我们同岁,但没过多久,我就行使了做丈夫的权威。新婚体验(10)

我结婚那时,有一些价值1个派司或1个派(现在我记不清究竟是多少钱了)的小册子常常出版发行,主要谈论夫妻之爱、节俭、童婚和其他类似的话题。每当我碰到这种小册子,总会从头至尾研读,于是养成一种忘我所憎、行我所爱的习惯。这些书里宣扬丈夫的天职是矢忠于自己的妻子,这一点我铭记在心。更何况,我生来就有追求真理的热诚,自然是不会欺骗她的。而且当时年纪还小,很少有不忠于她的机会出现。

可是有关忠诚的训诫也有其不良的影响。我告诉自己:“如果我发誓矢忠于她,她也必须发誓矢忠于我。”这种想法把我变成一个嫉妒心很强的丈夫。做妻子的义务轻易地成为我要求她忠实于丈夫的权利,为了确保这点,我时刻留心我的权利。我丝毫没有理由怀疑妻子的忠贞,但嫉妒并不需要理由。我总是监视她的一举一动,没我的允许,她不能随意出门。这成了我们吵架的导火线。说实话,这种人身限制形同囚禁。而嘉斯杜白又不是逆来顺受的女子,她决意自己做主,去哪儿或是何时去都要由她自己决定。我限制得越紧,她越是自由行动,我为此备感苦恼。谁都不理谁成为我们这对小夫妻的家常便饭。现在看来,嘉斯杜白不顾我的限制而自由行动并没有错,一个坦率的女子怎可忍受丈夫限制她去参拜神庙或外出访友?假使我有权限制她,难道她对我就没有相同的权利?今日我都想通了,然而当时我满心想的都是行使做丈夫的权威!

不过,读者们不要误以为我们的生活是异常痛苦的。这种苛刻是基于我对妻子的爱。我想把妻子塑造成理想的类型。我的野心是要她过上纯粹的生活,了解我所学的一切,并使她的生活和思想与我同步。

我不了解嘉斯杜白是否也有这样的志向。她不识字,生性单纯、自立、坚忍,与我相处时沉默少言。她对自己的无知并没有感到不安,印象中,我勤于学习也没有激起她求知的热情。因此我猜,我的雄心只是自己单方面的。我的热情完全给了这个女子,同时期盼这种爱是双向的。然而即使得不到回应,我也不至于痛苦难耐,因为至少我这一方有热烈的爱。

必须承认,我十分依恋我的妻子。哪怕在学校,我也总是对她牵肠挂肚,一心期盼着夜幕降临好与她相见,这种想法一直折磨着我。分离是难以忍受的。我和她说一些无聊的话,夜深了还不睡。倘若不是因为我心中还有一份炽热的责任感,像我这样陷入贪婪的爱情里的人,不是因为恶疾缠身而早逝,就是陷入不堪的生存之苦了。无论怎样,每天早晨我总得完成学校留的作业,而我又不可能对任何人说谎。就是这点最后拯救了我,使我免于一错再错。

我曾说过嘉斯杜白不识字,我很想教她识字,可是贪图爱欲使我没有足够的时间。教她识字又不是她本人的意愿,因而只能在夜间进行。在长辈面前,我都不敢看她,更不要说和她讲话了。这是卡提亚华独特的、一无是处的而又很野蛮的深闺制度,从过去到现在都是如此。那时的环境是不利的,所以我必须承认年轻时我也曾努力去教导嘉斯杜白,但收效甚微。而当我从爱欲之海中抽出身时,又已投身于公共事务,再无余力。而后我曾想过请家庭教师,却同样失败。直到现在,嘉斯杜白写起一封简单的信还是很吃力,只认识几个简单的古遮拉特字。我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我贪图爱欲而耽误了教育她的机会的话,她如今应该是个很有学问的女人了,因为我可以帮助她克服不喜学习的习气。在纯洁的爱面前,没有不可能的事。

前面我写过有一种情形或多或少地把我从贪图爱欲中拯救出来了。此外,还有一事值得一提。无数的例子使我确信:神灵终将拯救那些动机纯良的人。印度教的社会里,在残酷的童婚习俗制度外,还有另一种风俗,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童婚的罪恶。父母通常不让年轻的夫妇长时间耳鬓厮磨,童妇大半的时间是在娘家度过的。我和妻子的状况也是如此。就是说,婚后头五年(从十三岁到十八岁),我们一起生活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三年。我们相处不到六个月,她的父母便把她叫回娘家了。尽管我不喜欢她父母的这种做法,但这的确拯救了我们俩。十八岁那年我去英国留学,这无疑是一次长期而有益的别离。从英国回来后,我奔走往返在拉奇科特和孟买之间,与妻子在一起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半年。接着便是去南非工作,那时我已能相当自如地从肉欲中挣脱出来了。中学生活

我前面提到结婚那年我还在上中学。我们兄弟三人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大哥的年级最高,和我同时结婚的二哥高我一年级。我和二哥都因为结婚耽误了一年。二哥的情况更糟,他竟因此而辍学了。天知道当时有多少印度青年遭受了同样的厄运。只有在印度教的社会里,才出现读书和结婚并行的现象。

婚后我依旧读书。中学时没有人觉得我笨,师长们都宠爱我。学校每年寄给我父母的成绩单和操行评定都是好评。事实上二年级时我还得过奖,到了五年级和六年级时,还分别拿到了4卢比和10卢比的奖学金。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其归功于勤奋,倒不如说是运气好。因为奖学金并不是面向所有学生的,而是保留给从卡提亚华的索拉兹地区来的优等生。而当时四五十个人的班上,来自索拉兹的孩子没有几个。

我对自己的能力评价没有那么高,每次拿到奖品和奖学金时都会惊异。然而我的确很严格地要求自己,即使犯了小错也会哭。无论我是应受责备,还是老师觉得我应受到责备,我都无法忍受。记得在一年级还是二年级,我被体罚。我倒不在意受罚这件事,而别人认为我是罪有应得却令我难过,还伤心地哭了。上七年级时,又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当时的校长是度罗博济·叶杜吉·齐米。他因严于纪律和善于教学而深受学生的欢迎。体育课和棒球课都被他列为高年级男生的必修课,可这两样我都不喜欢。在这两样被设为必修课以前,我从不参加运动,无论是棒球还是足球。我回避运动的原因之一是害羞,现在看来那是错的。我当时还错误地以为体育和教育没有什么关系。现在我已经了解体能的训练与智识的培养在学校教育中内应受到同样的重视。

话又说回来,虽然我不大参加体育运动,身体却并不衰弱。我曾从书中读到过露天长时间散步的好处,我很认同这个观点,于是养成了散步的习惯,一直保持至今。由于经常散步,我练就了相当强健的体格。

我不喜欢上体育课还有一个原因:那时我热切地希望看护父亲,一放学我就要赶回去,而体育课成了必修课这件事恰好直接妨碍了我。我恳求齐米校长免除我的体育课程,好使得我有时间侍候父亲,然而他没答应。有一个周六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上午的课已经上完了,但我们必须在下午4点时再来学校上体育课。我没有表,恰好那天又是阴天,我弄错了时间,当我赶到学校时,同学们全都走了。第二天齐米校长检查点名册,发现我缺课,问了原因,我据实相告,但他却不相信我的话,还罚了我一个或是两个安那(现在我记不起来到底是多少了)。

我竟然被冤枉成撒谎!我极其难过,怎样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呢?我想不出办法,只有伤心大哭。此事让我明白:即使是一个诚实的人也必须行事谨慎。我因疏忽而在学校犯的错误,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还隐约记得最后撤销了罚款。父亲亲自给校长写了一封长信,说明了我需要放学后回家照顾他的情况,于是不上体育课的事被批准了。

尽管我没有因为忽视运动而使体格变差,但却因为另一种疏忽而吃亏了。我不知道从何时有这样的一个观念,觉得书法并不属于教育的内容,直到我去英国那时还保持着这种观念。后来,尤其是在南非时,当我看到当地的律师和那里土生土长的印裔青年写的一手秀丽的好字时,就会感到惭愧,追悔莫及。现在我认为糟糕的书法应该被视为教育不完善的一种表现。此后,我曾努力改善我的字体,无奈为时已晚,我已无法弥补年轻时候的疏忽。希望每一个青年以我为戒,应该认识到好的书法乃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现在我觉得孩子在学写字以前要先学一点绘画,应该让他从观察不同的事物如花、鸟中看图识字,等他学会了描画东西,再教他学习写字,这样他便能写得一手好字。

关于我在学校的事情,还有两件值得记述。因为结婚,我辍学一年,老师为了帮我弥补这种损失,特许我跳了一级——通常只有学习勤奋的学生才能得到这种优待。于是,我在三年级只读了六个月,期考以后便直接去读四年级,随后就放暑假了。四年级的绝大部分的课程都用英文授课,于是我发觉自己如坠云中。这时开设的几何是新功课,学起来很吃力,再加上用英文授课就更让我觉得难学了。应当说老师讲得不错,可是我却听不懂。我常常没有自信,想要再回到三年级上课,对我而言,把两年的课程并到一年来学未免太难了。然而再回去读三年级不但自己丢脸,老师也没面子,因为正是他考虑到我勤奋好学,才推荐我跳级的。这种怕双方都没面子的想法使我坚持留了下来。后来,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学到欧氏几何第十三定理时,我突然开窍了,觉得一切都变容易了。其实,如果一种课程只是单纯地需要运用一个人的推理能力的话,就不会很难。此后,我便觉得几何既容易又有趣了。

梵文是另一门有难度的课程。几何是不靠记性的,但梵文却需要死记硬背。这门功课同样也是从四年级开始的,但当我一进入六年级时,便有些丧失信心了。老师非常严厉,我认为他是在强迫我们学习。而教梵文的老师和教波斯文的老师颇有一种互相较劲的意思。教波斯文的老师比较温和,同学们普遍认为波斯文容易学,说波斯文老师很好,体谅学生。于是有一天,畏难的我就去学波斯文了。梵文老师知道后很难过,把我叫到他身边,对我说:“难道你已经忘了自己是毗湿奴信徒的儿子吗?难道连本宗教的文字都不想学了?学习中有什么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呢?我是竭尽全力想要教好你们的梵文,继续坚持学下去,你会发现其中无穷的趣味的,千万不要灰心,还是重新回到梵文班吧。”

梵文老师亲切的态度使我惭愧。我无法漠视他的关怀。时至今日,一想到克立斯纳商卡·潘迪亚老师,我依旧心怀感激。如若当初我没有学那一点点梵文,后来便很难有研读宗教经典的兴趣。事实上,现在我还在深深懊悔当初没有深入透彻地掌握梵文知识,此后,我坚信每一个信奉印度教的青年都应该好好学习梵文。

我觉得现在印度的中学课程里,除了开设当地的语言课之外,还应当有印度文、梵文、波斯文、阿拉伯文和英文。大家不要被这诸多的语文课程吓倒,只要我们的教育更加完善,使孩子们不需借助外语这个媒介来学习课程,学习这些语言文字就不至于变成一种令人生厌的任务,反而会从中感到无穷的乐趣。学会了一门语言的科学知识,会使得对其他语言知识的学习事半功倍。

实际上,印度文、古遮拉特文和梵文可算作一种语言,而波斯文和阿拉伯文则可归为另一种语言。虽然波斯文属于雅利安语系,阿拉伯文属于闪语系,但两者之间还是大有关联,因为它们都自以为起源于伊斯兰教。而我觉得乌尔都文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语种,因为它的文法取自印度文,而绝大部分语汇取自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想要学好乌尔都文,首先要学会波斯文和阿拉伯文,正如要学好古遮拉特文、印度文、孟加拉文或马拉提文,必须先学会梵文,道理如出一辙。一个悲剧(上)

中学时代,我没几个朋友。在不同的时间段里,有两个人算得上是我的密友。我和其中一人的友情并没有维持多久;不是因为我抛弃他,而是在我结交了第二个朋友后,他就不和我交朋友了。我人生中的一个悲剧就是与这第二个朋友的交往。我是以一种革新的精神与他交朋友的,这段友谊维持的时间很长。

他和我二哥是同班同学,本是我二哥的朋友。其实我很清楚他的缺点,但我坚持把他当一个忠实的朋友看待。母亲、大哥和妻子都告诫我,说我交友不慎。为了维持丈夫的尊严,我并没有把妻子的提醒放在心上,但却不敢不听母亲和大哥的建议。我仍坚持为他辩护:“我知道你们所说的他的缺点,可是他也有你们不知道的优点。他不会把我带坏,而我和他交朋友正可以改造他。如果他改过自新,一定会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请你们不要担心我。”

我也不知道我的话是否能让家人放心,总之最后他们不再过问了。

后来事实证明我的想法错了。一个革新者是不应与他要改造的对象保持过于亲密的关系的。真正的友谊是灵魂上的契合,然而这是人间稀少的巧合。只有性情相投的两人才能结成高贵持久的友谊。

朋友是互相影响的,所以友谊中几乎没有改造的余地。我们应该尽量避免那种排他性的亲密关系,因为人容易学坏,却不容易学好,要么就孤独地与神灵面对面,要么就和全世界的人为友。也许我的想法是错误的,无论怎样,我想要培养亲密友谊的企图以失败告终。

我刚遇到这个朋友时,一场“改革”的热潮正冲击着拉奇科特。他说我们的老师中有不少人背地里吃肉喝酒,还列举了本地许多有名的人,甚至有一些中学生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我既讶异又难过,向他追问原因。他解释道:“我们之所以是一个孱弱的民族,正是因为我们不吃肉。英国人之所以能够统治我们,就是因为他们吃肉。你是知道的,我身体强健,跑得也快,是因为我也吃肉。吃肉的人不会长血瘤,偶然长上了瘤也好得快。那些老师和社会名流并不是傻子,有好处他们才吃肉。你也不妨试试看,不要紧,亲自体验一下效果。”

他诱导我吃肉并不是一次和盘托出的,而是一次又一次的深入引导。我二哥已经坠入此道,因此他也支持我这位朋友说的话。同我二哥和那位朋友比起来,我确实显得很单薄,他们都比我结实、强壮、胆大。我当时也真的被这个朋友的技能迷住了,他跑步时速度又快耐力又强,跳高跳远也很棒,多重的体罚他都受得了,还常常在我面前展示他的技能。当一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不具备的才能时,常常会为之神往,我也是这样的。此时我有一种想赶上他的强烈欲望。我既不能跳,也不擅长跑,怎样能像他那样强壮?而且我还是一个胆小鬼:怕贼、怕鬼、怕蛇,夜里我甚至不敢到室外走动,恐惧常萦绕在我的心里。对我而言,黑暗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在黑暗里,我根本睡不着,我怕要么这一边来鬼,要么那一边来贼,或是另一边又来蛇。因此,如果房里没灯,我就不能入睡。我怎么好把这些都告诉睡我身边的妻子呢?那时她已经不是小孩了,也是一个青年了。我知道她比我勇敢,为此我常常自惭。她不怕蛇和鬼,夜里也敢出去。我的朋友非常清楚我的这些弱点。他说因为他吃肉,所以能抓住活蛇,不怕贼,也不信什么鬼。

当时,同学圈子里面流传着古遮拉特诗人纳玛德的一首诗:英人高大威猛,印人渺小可怜;强者盖因食肉,弱者必被其治。

我在这一切的影响下,终于妥协了,也渐渐地认同了吃肉有益这种观点,以为吃肉能使我身强体壮,胆识过人;以为如果全国民众都吃肉的话,便可战胜英国人。

于是我们便选定了一日,在那天开始了肉食体验。这一切必须秘密进行。我们家族都是毗湿奴信徒,我的父母更是笃信宗教,他们经常定期到哈维立的神庙参拜。我们家族也有自己的神庙,除此之外,(11)古遮拉特盛行耆那教(Jainism),这个教派随时随地都在影响我。耆那教徒和毗湿奴信徒都极其反对和厌恶吃肉,其厌恶程度是印度的其他地方或印度以外任何地方都罕有的。我成长在这样的传统下,况且我十分孝顺我的父母,所以一旦他们知道我破戒吃肉这件事,一定会吓坏的。再加上,出于对真理的热诚,我一定要谨慎从事。我并非不知道吃肉就是欺骗父母,但当时,我是为了“改革”,并不是逞口腹之欲,我并不觉得肉特别好吃,更多的是希望我自己和我的同胞变得强壮勇敢,从而打倒英国人而使印度获得解放。我倒还没听过“自治”这个词,但已经明白自由的意义。这种“改革”的欲望蒙蔽了自己。既然这件事是秘密进行,我便说服了自己:仅仅隐瞒着父母,算不得是违背真理。一个悲剧(下)

体验吃肉的日子终于到了,很难描述那天复杂的心情。一方面,我好奇地抱着“改革”的热望;另一方面,却又惭愧自己像贼一样偷偷摸摸地做这件事。到底哪一种心情占上风,连我自己都分不清了。我们到河边找了一个僻静之地,在此处,我生平第一次看见了肉,还有面包店里买来的面包。我吃不出这两样东西有什么味道。那天的山羊肉硬得像牛皮一样,根本无法下咽。我实在受不了,不得不丢下。

那天夜里我很难过,一直在做噩梦。每当快睡着时,总感觉到肚子里有一只活山羊在苦苦哀叫,然后我就会懊悔得惊跳坐起。后来,我只好自慰道:吃肉是在履行一种责任,这样想想我的心情就会平复了。

我的朋友可不肯轻易罢休。接下来,他变着样地准备肉食,真是色香俱全。而我们聚餐的地方也不再选在河边僻处,而是在一家政府宾馆的餐厅里,桌椅应有尽有,都是我朋友和那里的主厨特别布置的。这种诱惑果然生效了,我先是爱吃羊肉面包,然后也不再对山羊抱有怜悯之心,虽然也并不很喜欢吃肉,但可以接受了。这种情况继续了约一年之久。不过实际上只吃了五六次肉,因为政府宾馆并非每天开放,而且经常准备那么多好吃昂贵的肉食也有困难。事实上,我并没钱来支付这种“改革”,每次都是我朋友筹钱。至于他的钱从何而来,我一无所知。可是他总是能弄到钱,因为他一心想把我变成肉食者。只是他的能力毕竟有限,所以后来这种肉食聚餐的次数就越来越少,间隔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每一次外出秘密聚餐时,就没法在家里吃饭了。母亲自然会叫我吃饭,而且还会问我不吃饭的原因。我总以“消化不良啊”,“今天没胃口啊”这样的托词来骗她,这让我不安。我知道自己在撒谎,还是向母亲撒谎。但我清楚,如果父母知道我变成了肉食者,他们会多么难过。这些念头总是咬噬着我的心。

因此我告诉自己:“尽管吃肉是必要的,在国内推行‘饮食改革’也是必要的,但向父母说谎比不吃肉更坏。所以在父母还活着的日子里,一定不可以再吃肉了。等到他们去世以后,我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到那时,我便可以公开吃肉,不过在这以前,我绝不能吃肉了。”

我把这个决定告诉了我的朋友,从此再没有吃肉。我的父母丝毫不知道他的两个儿子一度成为肉食者这件事。

我不再吃肉是出于我的一种纯洁的愿望,即不愿向父母说谎。但我并没有和那位朋友绝交。我试图改造他的热望后来被证明对我而言是一种祸害,但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就是这位朋友,差点诱惑我做出不忠于我妻子的事情来,还好最后得以幸免了。有一次,他把我带到妓院,还告诉我该怎么做,一切都预先安排好了,连账都已经结了。我闯入了罪恶之窟,幸亏神灵以他无边的仁慈守护了我。在这淫邪之所,我几乎说不出话,看不见东西。我坐在那个女人的床边,什么也说不出来。她当然受不了,边辱骂着,边把我赶出门。作为男人的尊严被践踏,我羞愧难当无地自容。然而真的永远感谢神灵拯救了我。回顾过往,我曾遇到四次类似的情形,最终得以解脱,绝大部分不在个人的努力,多半是幸运使然。以严格的伦理观点来看待这类事情,无疑是道德败坏;因为这已然是肉欲的暴露,有这种想法和去做是同样的坏。但是以世俗的观点来看,一个人如果肉体上没有出轨,便已算是得救了。我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获得了拯救。有时上天为他和身边的人作了安排,他就躲开了罪恶。一旦他醒悟过来,就会深深感谢神灵拯救他的慈悲。我们知道,就算有时一个人竭力去抵抗诱惑,终不免堕落;我们也看到,就算有时一个人要犯罪,而神灵却庇护他、拯救他。这究竟为什么,一个人究竟能获得多少自由,又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被环境支配,究竟自由意志能发挥多大作用,命运究竟对我们产生多大的影响——这一切都是谜,而且永远是谜。

还是让我接着把这个故事讲完吧。哪怕是这件事,也没能使我认清这个朋友人品之恶劣。我因此还有许多惨痛的经历,直到我亲眼目睹他所做的令人意想不到的劣行时,我才恍然大悟。有的留到后面再说,先按时间顺序讲。

这个时期发生的一件事,我不得不提一提。还是因为这个朋友,我和妻子之间发生一些误会。我是一个既专情又妒忌的丈夫,这个朋友便火上浇油,挑拨离间我们的感情。我对他的话常常深信不疑,当初因为他的唆使,我粗暴地对待妻子,给了她诸多伤害,现在回想起来,真的无法原谅自己。大概只有印度教徒的妻子才能隐忍这种折磨,所以我常想:女子是宽忍的化身。做仆人的无故受了怀疑,可以辞工不干;做儿子的遇到同样的情形,可以离家出走;做朋友的则可以绝交;然而做妻子的,即便她怀疑自己的丈夫,也只能保持缄默;但如果做丈夫的怀疑了她,她就无路可走了,她能怎么办?一个印度教徒的妻子是不能向法庭申请离婚的,法律不能帮助她。我曾一度把妻子逼得走投无路,尽管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我还是难以忘怀,始终无法饶恕自己。(12)

直到我完全了解“非暴力”(Ahimsa)的真义后才得以根除(13)怀疑这个毒瘤。我看到了“禁欲”(Brahmacharya)的光辉后,才懂得妻子绝不是丈夫的奴隶,而是他的伴侣、助手,和他共享一切忧愁和欢乐。她有权像她的丈夫那样,选择自己要走的生活道路。每当想起那些充满猜忌的黑暗时光,我便痛恨自己的愚昧、荒唐和残忍,并为我盲目轻信这个损友而感到悲痛。偷盗和赎罪

应当说一说,肉食时期以及这段时期前——差不多是结婚前后,我还犯过其他错误。

我和一个亲戚那时都喜欢上了抽烟。不是抽烟有什么好处,也不是迷恋烟草的味道,只是觉得吞云吐雾是一件好玩的事儿。我叔叔有这个嗜好,我们一看到他抽烟,就想学他。但我们没钱买烟,只好偷偷地捡叔叔扔掉的烟头抽。

烟头也并不是常有的,而且抽烟头也很没劲。因此我们便开始偷用人口袋里的零用钱,买印度本土产的烟卷抽。买来的香烟藏在哪儿呢,这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总不能当着长辈的面抽烟。这样偷钱买烟的勾当,我们干了好几个周。后来我们听说,有一种植物的梗中间有许多小孔,可以当烟,所以我们又开始抽这个了。

然而这些事还远远不能满足我们。我们无法忍受被束缚的感觉,做什么事都要经过长辈的许可,这让我们好难过。最后,我们厌世了,决定自杀!

然而到底怎样才能自杀呢?我们上哪儿去弄毒药呢?我们听说闹阳花的种子是一种好用的毒药,便去丛林里寻找,果然找到了。

想来想去,觉得晚上行事最适宜。我们晚上去了克达济神庙,把酥油倒进神灯上,参拜了神坛,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准备自杀。然而到了最后那刻,我们失了勇气。“如果一下子死不了那怎么办?自杀究竟有什么好的?缺少一点自由就真的不能忍受吗?”这些念头在翻滚着,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吞下了两三粒闹阳花的种子。没敢多吃,我们俩都有些怕死了,于是决定到罗摩吉神庙去自我镇静一番,摈除自杀的念头。

我这个时候才明白:自杀是想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此后,我听见有人嚷着要自杀时,全然不放在心上。

自杀的念头终于戒掉了我们俩抽烟和偷用人的钱去买烟的坏习惯。

长大成人后,我再也没有抽烟的欲望了。后来我总以为抽烟是一种野蛮的、肮脏的、有害的行为。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瘾君子。我无法忍受旅行时坐在一节充满烟气的车厢里,那样会窒息的。

然而不久以后我犯了比那种偷窃更严重的错误。偷零用钱那年是十二三岁——或可能更小时,十五岁时,我又犯过一次更严重的偷窃行为。这回是从我那位同是肉食者的哥哥的手镯上偷着撬下了一小点金子。那时他欠了一笔债,大约25个卢比。而他手上的镯子是纯金的,弄下一小块来并非难事。

金子到手了,债也还清了。然而这一回我实在不安,立志不再偷窃,决定向父亲坦白,可是我不敢和他当面谈,并不是怕挨打。不,我记得他从不打我们,我只是担心这件事会使他痛苦。但我还是要冒这个险,没有坦白的承认,就不能彻底的悔改。

最后,我决定交给父亲一封悔过书,恳求他的饶恕。我写了一页纸,亲手交给父亲看。我不仅承认了罪状,还请求给予适当的处分,最后还恳求他不要因我的过错而自责,并发誓永不再犯。

我双手颤抖地把那一页纸递给父亲。当时他正害着瘘病卧在床上。那床只是一块光木板。我把字条交给他后就坐在了他的对面。

父亲读完后,泪水止不住地流,甚至打湿了悔过书。他合上眼沉思了一会儿,把那张纸撕了。起初他是坐着看悔过书,后来又躺下了。我看着他也情不自禁地哭了。如果我可以成为一个画家,今天就会把当时的整个情景都画下来,这一幕依旧栩栩如生。

那天父亲那些慈爱的珍珠般的泪水,涤荡了我的心灵,冲掉了一切罪恶。只有像他那样曾经经历过这种爱的人,才能体会什么是爱。正如圣歌里唱的:曾经被爱伤过,方晓爱的力量。

对我而言,这是对“非暴力”的一次实实在在的体验。当时我认为这不过是父爱,今天我才明白这就是纯粹的“非暴力”。当我们以这种“非暴力”包容一切时,任何事物都会改变,它的力量是无限的。

对我父亲而言,作这种伟大的宽恕并不是天性所为。依常理,他定会勃然大怒,愤怒斥责,捶胸顿足。但那天他却异常平静,我相信这是我诚心忏悔的结果。在一个有权利接受自己的忏悔和保证的人面前,真诚坦白地悔过,发誓绝不再犯,这便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悔意。我知道我的悔过使父亲心安,也加深了他对我无限的慈爱。父亲离世

现在我讲的是我十六岁的事,父亲因害着瘘病,一直卧病在床,由母亲、家里一位老仆人还有我负责看护他。我担负着护士的职责,主要是替他包扎伤口,给他吃药,配好需要在家里配好的药,每晚给他按摩双腿,只有等到他吩咐我去睡或者直到他睡去后,我才回房休息。我乐于照顾父亲,从来没有什么闪失。除了盥洗等事外,我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上课和照顾父亲这两件事上。只有他让我去或者他觉得好些时,我才在黄昏时去外面散步。

也是在那时,我的妻子怀孕了。今天再看,对我而言,这件事是一种双重羞耻。其一,我当时还是学生,应当克制自己的性欲,可是我并没有做到。其二,这样沉迷肉欲妨碍了全身心去孝顺父母,而那才是我更大的天职。从小我就立志要像斯罗梵纳那样侍奉双亲,然而每晚,虽然我忙着为父亲按摩双腿,我的心却徘徊在卧室周围,而且在那种情形下,无论是从宗教伦理、医学还是从常识的角度出发,都是不应当与妻子有性行为的。但我却在职责完成后,满心欢喜地向父亲道声晚安,便直奔卧室了。(14)

那段时间,父亲的病越来越严重。从阿育吠陀(Ayurveda)(15)的大夫们,到赫金(Hakims)的术士们,还有地方上的庸医们,我们用尽了所有的膏药、秘方。还曾向一位英国外科医生求诊,他觉得动手术是最后唯一的办法了。但是我们的家庭医生不同意,他反对给父亲这样上了年纪的病人动手术。我们的家庭医生医术高明,很有名气,最终我们采纳了他的意见,决定不动手术了。因此为手术而购置的药品也扔到一边了。现在想来,如果家庭医生同意动手术的话,手术会由当时孟买很优秀的一个外科医生主刀,说不定父亲的伤口很容易就长好了。这可能是神灵的旨意吧。死亡要来临了,还有谁能想到良策?父亲从孟买带回来的所有手术器械,到后来也没能派上用场。此后,他也放弃了活下去的希望,身体越来越衰弱,连床都下不了了。可是直到万不得已时,他还坚持要下床便溺。在毗湿奴信徒的心中,保持外部洁净是不可逾越的铁律。

保持洁净的确很重要,但我们也从西方医学中学到,各种必要的生存活动,如大小便、洗澡等,在严格限制卫生的前提下,都可以在床上完成,病人不会感到麻烦,被褥也不会被弄脏。我觉得这与毗湿奴的教条并不冲突。然而父亲坚持要下床便溺的举动的确使我惊奇,也使我对他充满敬意。

那个可怕的夜晚终于来了。我叔叔当时在拉奇科特,我依稀还记得他是在得到父亲病重的消息后才赶回来的。他们兄弟感情很深。叔叔整日坐在父亲的床边,打发我们去休息以后,他自己执意要睡在父亲身旁。尽管大家都知道危险随时可能发生,但谁也不曾料到那是阴阳永隔的一夜。

大约是在那晚10点半或11点钟,我正在给父亲按摩,叔叔让我回去休息,我很愉快地把这工作交给他,径直回到我的卧室。我可怜的妻子已经睡熟了。我回房后,怎会让她安心睡觉,我把她弄醒了。然而不过五六分钟后,用人便来敲门,我惊慌地跳了起来。他说:“赶快起来吧,你父亲不好了。”父亲生命垂危,所以我马上知道“不好”代表着什么意思。我跳下床,赶忙问:“什么事?赶快说!”“你父亲去世了。”一切都完了!我只有紧握双手,愧痛交加,连忙跑到父亲的房里。我当时若不为肉欲所蒙蔽,本可以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守在他身边,分担他的痛苦,本能够为他按摩,让他在我怀中离去。然而现在却是我叔叔得到了这样的荣幸。他是那么深爱他的哥哥,所以才会得到在最后关头服侍他的光荣!父亲快不行时,他用手势叫(16)人拿来纸笔,写了“准备后事”这几个字,并把手臂上的符箓和(17)罗勒珠(Tulsi)串成的金链都摘下来放在一边,做完这些后他就辞世了。

我在前文中提到的羞耻,指的就是在父亲临终而需要我不眠不休去服侍他时,我还放纵情欲。这是跟随我终生的污点。我常想:尽管我认为自己对父亲的孝心是全心全意的,不惜一切去孝顺他,但是一到紧急关头,我却因身陷情欲而做得那么少,这是不可宽恕的。所以此后我知道自己虽忠实于妻子,但却是一个放纵情欲的丈夫。我经历了多次痛苦的挣扎,花了很长时间,最后才彻底摆脱了情欲的羁绊。

在我没有结束关于这种双重羞耻的讲述前,再提一提我妻子生下来的那个可怜的孩子吧,这孩子不到三四天便夭折了。还有什么好说的!让那些已婚的人以我的教训为戒吧,千万警惕啊。开始感知宗教

六七岁到十六岁期间,我一直在学校里念书,涉猎了很多知识,但不包括宗教。老师们轻松地传授给我的东西,我没有掌握很多,但却随时随地从身边的事物中学到了许多。这里“宗教”一词是一种最广义的用法,意即“自我实现”或“自知之明”。

我生来就是毗湿奴信徒,常参拜哈维立神庙。可是这并没有触动我的心灵。

说实话,我不喜欢神庙里的金碧辉煌,而且还听说了神庙里也有人干着败坏道德的勾当的传言,于是更没有兴趣了。所以参拜哈维立神庙并没有使我得到什么宗教方面的启示。然而我倒从我们家的一个老用人——我的保姆兰芭那里得到了。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对我的疼爱。前面提到,小时候我很怕鬼怪。(18)兰芭教我反复诵念《罗摩那摩》(Ramanama)以消除我的恐惧。

虽然不大相信她这办法,但我信任她本人,所以我幼时便开始反复诵念“罗摩那摩”以消除对鬼怪的恐惧。那些刹那的事情,便是幼时所播下的良种,至今还是影响着我。正是因为善良的兰芭撒下了这粒种子,至今对我而言,诵念“罗摩那摩”依然是一个行之有效的祛除心魔的办法。

这时,有一位笃信《罗摩衍那》的堂哥要我和二哥学习《罗摩(19)护》(Ram Raksha)。我们将它背熟了,还每日在早浴以后进行朗诵。在波尔班达居住期间,我从未间断过这种做法,可一搬到拉奇科特,便忘了坚持。因为我并不怎么相信它。之所以背诵它,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向人夸耀自己有正确的发音。

然而,有人为我父亲诵念《罗摩衍那》的情形却留给我深刻的印象。父亲害病时,曾在波尔班达住过一段时间,在那里时每晚都请人为他诵念《罗摩衍那》。朗诵者是比列斯瓦尔的罗塔·莫卡罗治先生,他十分崇奉罗摩。据说他治好了自己所患的麻风病,不是靠药物,是将人们在比列斯瓦尔神庙里供奉过大天帝以后弃用的比尔花叶(20)(Bilva)敷在患处,并反复诵念“罗摩那摩”,他痊愈是因为他的信仰。我们不知道这种传言是否可靠。但无论怎样,我们宁愿相信这是真的。事实上,每当罗塔·莫卡罗治念起《罗摩衍那》,他仿佛完全摆脱了麻风病的折磨,歌声悠扬动人。当他为我们唱起二行和四行韵诗,并解释其中的深意时,固然他自己完全沉醉于诗文之中,而听众也被他带入了圣境。大概只有十三岁的我还记得,他的朗诵曾使我多么的心悦神怡,使我深深爱上了《罗摩衍那》。至今,我仍然认为杜(21)拉希达斯(Tulasidas)写的《罗摩衍那》是所有神性文学中最伟大的一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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