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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1 11: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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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兴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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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新概念获奖者范本.A卷

第十七届新概念获奖者范本.A卷试读:

初始

永久童话

臧心韵

王子和公主从此一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桃源街是我至今去过最美丽的地方。小蹙站在路口一块巨大的石头旁边面对刚刚来到桃源街的我笑。她的热情使我几乎以为自己在来到这里之前失去了记忆,忘记了自己曾有这样的挚友。“你也来这里结婚么?”她问。

我不知道该认真回答还是让自己显得更矜持一些。

小蹙在我出声之前缓慢踱着步子离开。

小蹙是个不愿结婚的老姑娘,因此我才可以频繁地在桃源街上见到她,她在路口向我挥手的时候,我仍为她曾无视我的事情耿耿于怀。可是冬天的时候如果站在街上无所事事实在太过奇怪,我们不得不找些话题来说。我问小蹙是否坐过三条街道外的大摩天轮。“我上次到那里去时,摩天轮已经像一只快要坏掉的时钟,时不时地停顿一下。”小蹙说。

这里冬天的风总比别处更加猛烈,小蹙逆风而站,风不断灌进她的嘴巴。最终她像一个漂亮的洋娃娃把两片嘴唇打开又合拢,洋娃娃的裙子像秋天悬在树上的叶子一样扑簌簌地抖动着,我只能看见她在风中弯下腰。

大概是为了报复,我在小蹙弯腰的时候悄悄离开。我向着教堂的方向走去,教堂的尖塔突兀的分开了桃源街的天空。大片的云被塞在那道好看的缝隙中,它们互相拥挤着才不至于像棉花糖一样从高高的木棍上跌下。桃源街上的婚礼令我感兴趣,观看婚礼的人太多,我甚至在人群中发现了从前的同学橘之。她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发现了我,然后像鱼一样游过了排列整齐的人们。

橘之并算不上我熟悉的人,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应该对着迎面而来的橘之露出微笑。橘之在我上次与她分别之前喜欢过许多的男孩,可惜他们的共同点是最终抛弃了她。就在我思索的时间里,橘之已经经过喧闹的女孩子和安静的座椅。她挽起我的胳膊,说道:“你也知道了吗?据说在桃源街结婚的人们都可以得到永远的幸福。”

橘之张合的嘴唇是像葡萄一样的深紫色。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橘之并不是一个好女孩,我想。我直到那时仍不喜欢橘之,但我们还是一同在教堂带到傍晚,我们看了好多场不同的婚礼,直到对交换戒指和接吻完全麻木,我们才互相告别。“我第一次来到桃源街的教堂时十分害怕,我没有可以依靠的人,只好自己麻木的坐在最后一排那离神圣与爱最远的地方,教堂就像是一只不断输送着幸福的泵,我不能分辨时间,也不确定这有力的泵将在什么时刻停下有规律的收缩与舒张,因而心生恐慌。”在黄昏里同我告别的橘之终于再次开启了紫色的嘴唇,“我从未想过这样粗鄙的自己也能像这样出现在教堂里。可你知道吗,就在那天,我在教堂的花窗玻璃中看见了自己。我的影子出现得并不突兀,她只是与教堂融为一体,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由此我坚信自己也能在桃源街得到幸福,我留了下来。”

据说橘之在与我分别的后一天便结了婚,可惜在那之后我并未再次见到过橘之。当我再次想起橘之时,我总觉得她像一个迫不及待得到玩具的孩子一样,急不可耐地将自己献给幸福。

那之后我又频繁地在路口与小蹙相遇,风相对小些的时候我们吃着彼此的点心,却仍无法找到可以畅谈的共同话题,只好在微妙和逐渐美好的尴尬氛围中吃光点心,各自回家。

我不知道在桃源街是否还有人同我一样几乎能够每天遇见小蹙。小蹙已经算是我在这里的一个朋友。因此当我遇到我那高大的新郎时,我决定将我要结婚的消息第一个告诉小蹙。我们在路口碰面,那儿并不是一个好地方,我总感觉路口的风能轻易断送我们之间本应更长的对话。

这也许是我在获得幸福之前与小蹙的最后一次对话,我决定要更加地重视它。我解救了被风缠绕在路口的小蹙,并请她来到我在桃源街的家。“后天你有空参加我的婚礼吗?”我问。“恐怕不行,”她说,“因为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我在小蹙说了告辞后便送她离开。大概是我们呆在暖和的屋子里喝了酒的缘故,我的头脑因热而胀了起来,我甚至忘记了问她为何突然不再排斥结婚。我们的谈话照样简短,什么都没有被改变。

我因希冀幸福而变得忙碌起来。我打翻了自己的化妆品,又让那里面半透明的液体浸湿了我的头纱,我也丢失了我那件像纸一样脆弱和洁白的婚纱。它失踪于有三扇花纹木门的衣柜中,我坚信。因此我在被整齐挂起的衣服中寻找着它,那些我拥有的裙子与裙子、外套与外套,都像花朵一般染着鲜艳的颜色,我将它们栽种在地板上,它们绿,它们蓝,它们紫,它们红,但它们中没有一件是脆弱和纯洁的白色。

我很快在流淌着斑斓色彩的花丛中睡去,我用一整个夜晚来期待与筹划我的婚礼,因此我需要在小蹙的婚礼即将到来之前躺进被色彩围住的花丛中休息一下。我丝毫没有注意到冬季里罕见的一缕阳光已经拜访过我与我的鲜花衣服们,它划过我的颈部和胸膛,最后在手臂上留下一条小小的光影丝带。我仍然困倦,在我轻轻合着双眼的时间里,阳光已经懒于继续等待我,它不屑地离开了我,也离开了桃源街所有的人们。

当我再次醒来时,自己仍是一个未曾化妆、没有头纱也没有洁白礼服的新娘,但不同的是我已经错过了小蹙的婚礼。新郎开始敲着我的门,他每敲三下便停歇一会,尽量让手指的关节与门合作,奏出更好听的声音。当我打开砰砰作响的门时,我才突然地意识到,新的一天到来了,我不再是一个等待幸福的人,因为今天是我的婚礼,我略过了小蹙的幸福,直接迎来了今天的婚礼。

新郎小牧挺拔地站在门前,风从他的身体两侧吹进来,像一双孤僻的大手将我拥抱了起来,我因为慌张失措而变得伤心。“我丢失了自己的婚纱。”我哭着对小牧说。

小牧没有进屋,因此也没能看见我用衣服所堆砌的美丽花丛。他只是在门口迟疑了一下,对我说:“你就在这里化好妆等待我吧,我去为你买一件更美的婚纱。”

小牧转身坚定地走开了,他没有关上门,因此我仍能感受到寒风经过。我想起了小蹙,我应该为错过婚礼而向她道歉,于是我抬脚,由位于桃源街的家走上了桃源街。

我只知道路口位于教堂的反方向,于是我抬头看了看教堂的尖塔和被尖塔划开的缝隙,然后与它们背道而行。

我正朝向着的地方大概是我无比喜爱的东方,我胡乱地猜测着。如果我的猜测正确,那么我便可以这样说——我在桃源街的东边遇见了疯子小热。

桃源街东边的信号灯始终是红色的,红灯像一颗健硕的心脏一般不断跳动,坚毅锡兵似的小热站在灯下。

小热在一年前开始了疯疯癫癫,据已经结婚的小蹙说,这皆是因为在小热的婚礼上他的新娘匆忙离开了。据喜欢在教堂里叽叽喳喳的橘之说,新娘像是在婚礼中被小热赶出来的,然而最后疯了的人却是小热。

我像个学生似的站了很长一会儿才确定对面那盏信号灯早已坏掉,于是我破坏了规则和程序,径直穿越了马路。

小热的病好了很多,他也已不再像从前那样疯了,他变成了一位诗人。因此,当我遇见他时便丝毫不害怕地微笑着向他问了好。“小热。你看见了小蹙吗?”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立刻停止了将喝进去的风小口小口吐出来的动作。“我叫小凉。”他用琥珀色眼睛看着我说。我没想到自己竟会叫错他的名字。我因此而变得愧疚和疑惑,这份愧疚和疑惑使得我认为自己应该站在这里同小凉说一会儿话来补偿我的失误。 “今天我就要结婚了,你要来参加我的婚礼吗?”我问。小凉忽然换上一副更加悲伤的神情看着我。“恭喜你”,他很小声地说,“就让我为你朗诵8首诗来作为礼物吧。

我被小凉突如其来的热情吓坏了,我尚未完成向小蹙道歉的计划,于是提议让小凉同我一起走到小蹙时常出现的路口。小凉手中写满诗歌的稿纸在路口的风中沙沙作响,风不顾一切地钻入小凉的眼睛,他闭上双眼,凭着记忆背出破碎的句子。

秤砣似的小凉背完最后一个字,沉甸甸的诗句从他的身体中脱离出去,他变得像一张画纸一样轻,轻轻地倒在地上,重重地发出声响。我顺着他倒下的方向看去,路向前延伸,却始终不见小蹙。

小凉不一会儿便挣扎着爬起来。“你为何一定要找到小蹙呢?”他不再背着诗,手中的稿纸也不知飞舞到了何处去,“或许她今天不会再出现在这里了。”

我仰起头又看见被教堂尖塔划破的缝隙。云彩是乌黑的,大朵大朵的乌黑出现在缝隙中。

小牧也来到了路口,他怀抱玫瑰红色的婚纱潇洒走过永不变绿的信号灯。我想向他奔跑去,可小凉背出的诗像魔咒一般进入了我的身体,不属于我的东西延伸、吸附到了皮肤与血液的各个位置,我也变成了笨重的秤砣,只能等待着小牧缓缓向我走来。“走吧,去结婚。”小牧说

不,等等,我仍未见到小蹙。于是我执拗地站在原地。“我还没有见到小蹙,我无法安心结婚。”我说。

我又仰起头,这次我没有看到云与缝隙,它们现在在我的身后,我无法挪动自己的身子因此无法确定云们是否变得更乌黑了些,是否黑得快要哭出泪来。“你无法再从桃源街的任何角落见到小蹙了。”小牧说。“为什么?”我问。“难道你忘记了吗?桃源街是童话一样的世界。爱人过上幸福生活后时间就静止在那一刻,童话中的幸福没有未来。在桃源街结了婚的我们都只有依靠着一瞬间的幸福来为不存在的未来取暖。”“你还结婚吗?”小牧问。

虚弱如白纸的小凉再次倒向地上,这次他没有坚强地爬起来,我听见他在我的身后温软、悲怆地哭起来。“你还结婚吗?”小牧重复着他的问题。

你还结婚吗?你还结婚吗?

我呆呆的停住了,即使诗歌的魔力已经慢慢消除,我仍静止不动。

小牧慢慢走来,怀里的婚纱亦在毫无规则地随风摆动。他抱着玫红色的婚纱,就如同拥抱着一大簇蓬松的火焰,火焰的边缘向内卷曲,它那摇曳着的舌头盲目地舞蹈着,像是要温暖起我们遥不可及的幸福。

王子与公主幸福永恒。

十五天

笑画

还有十五天

Part A

我在手机里默默制作倒计时,一旁的胡弯吸了吸鼻子。她平躺在上铺干涩地哽咽,顺便眨巴着被撑大的眼睛,朦胧的泪还没蒸干,隐形眼镜在其中漂浮不定,和她孤独的主人一样,像一艘无法归港的泊船。她的哭声太刺耳,我忍耐着不拍她的背,生怕让她的隐形喷出来,因为那块橡胶似乎已经开始不安分了。

据说成为舍友缘分已经非同小可,也许我们以后会成为最亲近的人,但在此之前,我还是一个她不愿意麻烦的路人。她和我没有太多差别,背井离乡集结号,我们只是差在了是否缺乏大脑神经控制泪腺的部分。

唉,就让她抱头痛哭吧,明明午睡时间还要装得僵硬不敢回头安慰她,听她塞住喉咙无可奈何。

很不幸我们没能出国或者逃到港澳台躲避祖国的义务,我们是一群悲剧的大学生,被嫉妒又被嘲笑。我们确实吃不了太多的苦,这年头我也不指望我成为一个居安思危,乃至卧薪尝胆的人。我觉得我就是一个做自己都不太有把握的姑娘。

大学伊始带给我最大的惊吓就是军训,无论我是一个多么坚强勇敢的女汉子,我的心悸都无法阻挡的会更加厉害。我没力气遐想我穿上军装有多么飒爽,我只想白白净净不让青春闷出颗粒爬满面颊。

我能想象得出…十五天后,我和迷彩服已经融为一体。 我黄黑黄黑的身影将永远成为大学的黑历史。

高考完没有解放,我却进入地狱的地下室。

Part B

第一次离开家,奔赴远方,却没有传说中的那些理想左右,火车上怀念和期待并存,我的胃随着渐行渐远的列车感受到了时差,它们不太自觉的蠕动了起来。本以为我会及时投入大学时光,爸妈转身的一瞬间,我细腻的思想触须慢慢伸展,它延伸着寻找我的泪穴,我突然绝望。我到宿舍的那天未能完成高贵的使命,从一个高冷的女子彻彻底底变成了一个瓷娃娃,而且还在不停的渗水。

我哭得不可自拔,奈何不了那些不由自主发出的吱呀声。我攥着手机的手都己经潮湿了,手指还在一遍一遍的刷新屏幕。

没办法,亲情告罄。

我模模糊糊里瞅见旁边熟睡的林芝,她随着呼吸微微颤动的肩膀有些不自然。大概是我哭得太久了,眼睛都花了……林芝一来就忙着倾诉军训,举例九二年北大的一年军训,打死她也不会报。她活力四射,我却忙着拥有淡淡的乡愁。

她休息就是为了下午我们要迎接教官。

我也将无法反悔开启的世界。

还有十三天

Part A

我们每人领到了一双加加大号的鞋子,可以想象一双三十六号的脚丫子如何驾驭四十号的军鞋呢?!我觉得特别滞气,我的脚丫舒适的在鞋子的每个角落里探尝着。我拖着这样一双大鞋奔跑在校园里,每时每刻都有一部分脚底出来透透空气,我很猥琐地想,至少防臭。我希望校领导能够考虑到我们已经到了足够不会长脚的年纪,不用这样对我们灌输艰苦朴素吧。

胡弯姑娘果然是一个拖油瓶,她的力气已经耗得屈指可数了,她一路拖磨,让我们几乎迟到。她一直努力睁大核桃一样的大眼睛,肿的厉害还爆出血丝,我更加担心她的隐形了。我本来以为我会面朝太阳被罚一个下午,我们很庆幸自己被编在一个文弱的排里。那个腼腆的男子,也就是俗称的教官,非常羞涩的阐明了自己自愿报名女生排,他不敢直视我,还为了在我们面前博得一点儿威严,毅然做了个卧倒,把自己的胳膊肘都摔破了。我估计他再这样逞英雄,也没办法博得我们多少欢心。我甚至记不清他的名字。

我很理智的认为自己已经栽进一个无底洞。我对一切与军训有关的事物不报任何感情。

那些字默默地挤满了说说的空白:

十五天前,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我们没有节奏,齐步踏步走都会打手,混乱摆臂和错误枪法——凑合。

Part B

我想林芝的性子确实比较直吧,她几乎受不了我的眼泪。我从来没有穿过这么坚硬的鞋。她先是非常耐心的等我整理好思绪,然后才开始展现出一点儿执着的狂躁。她非常贴心的帮我在鞋底里贴了不少大姨妈巾,为了止住我的眼泪甚至引导我回忆起今晨在超市里见到的壮丽奇观——那群拥挤在女生专用区不知所措的男生,摇晃着也不太伟岸的身躯,研究卫生巾的长度是否合适。这玩意在软化鞋底的同时,也缩短了鞋长。不过,我敏感的感觉到滚烫的地板灼伤着我的脚底,层层透过棉花,慢火蒸烤,我觉得自己着火了。

我松垮垮的套着装具跟随急性子的林芝奔赴刑场,哦不,玄场,就是训练的裸晒大操场。紧赶慢赶差点完蛋,我努力睁大眼睛,很困难地辨认教官。

窄教官只长我们一岁,还说他们的军队很正规,绝对不是湖南那样的。我觉得林芝一定在庆幸世界发生的大事能够左右她的幸运。这时候教官叫我们卸妆,我还以为他要卸掉林芝的防晒霜,我看清了林芝突然放大的瞳孔。结果我们眼睁睁看着他卸下了书包,水壶……卸装!我对军队的同音也是无奈了。

英气逼人的军官也激起了我浓浓的少女心,那样的身姿实在是挺拔,绝对有足够的安全感。那种刚毅让我萌生了喜欢,说是淡淡的,其实也不会。这种大众情人的标准,几乎让人混沦陷。万能的窄教官幽默调侃,比起我那个永远执着于自己小天地的男闺蜜还是准男友,完全天上地下。

或许我不应该产生任何有悖常理的想法。

还有十天

Part A

接下来的每一个早上都像铁板烧,迷彩服慢慢的吸在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格式化的生活不值得多说。站在太阳的眼皮底下,身体上有一些缓缓下滑的液体,穿越着能够寻觅到的缝隙,像一条需要沟壑的河流,它们争先恐后。

当天晚上我居然沉醉在大夏天手洗长袖当中,当我几乎要把头颅埋进洗衣液的泡沫里,被胡弯吵醒了。胡弯自从出现以后就执着于勾搭教官。真不是我说得难听,她被教官的妩媚欺骗了,她的手机叽叽喳喳的乱叫,她们花痴系的女生们完全变了个样,她无法抑制住扑上去的冲动。

教官整天都忙着和她搭讪了,每次把我们定住后,完全忘记了我们笔直地站着军姿。胡弯和她的男神果然很合拍。于是我作为背景墙站得汗水三千尺,还被学长姐多次抓拍,估计上校刊是没问题了。

就给我的照片起一个“灵与肉”的名字可好!

但是已经快要秋天了。猫儿都不想发春,胡弯还是得考虑一下做人的节制。

不过想想明天,我要真枪实弹,确实是有些小激动。

还有九天

Part B

我没想到林芝还是能够重振威风的,我以为军训已经让她的心肝衰竭到了一定境界。她确实已经变成了色调比较深的人种。那天我们坐上长途车,浩浩荡荡杀去军营。林芝变身完美舍友,甚至考虑到了零食晕车贴,至少保证了我没有在车上将塑料袋装满。

我本来就在车上睡得朦胧,一下车就去打靶不太适应。据林芝说,全体女生们寻找盥洗室,询问窄教官的时候,所有的教官都脸上一红。后来发现果然有种抢占男厕所的作风,窄教官赢得了我们的高度肯定。我觉得窄教官真的太高大上了。我看见女声们尽数出来后,男同学们疯狂的涌入。窄教官执着地强调,军营里确实只有纯爷们。

或许我本人已经习惯了一路懵懵懂懂,我只会傻傻看着窄教官咽口水。甚至没有注意军营注意事项一览。

我异常虚弱的开始,是我端起那杆沉甸甸的枪支,猛地打出一发子弹。我听见了什么碎裂的声音。

接下来的三四天我几乎都和林芝脱节了,我只能看见她每天拖着疲惫爬回宿舍,像一块抹布随意的堆在床上。我一直不知道后来的林芝发生了什么不幸,我收到了窄教官对我特别贴心的关怀。但我大致听说,林芝之后活得确实不尽如人意。比如用尽人脉搜寻救美的英雄,再比如林芝用因为在军营里太过冒失太过随意,行为举止不守规矩,收到了严厉的惩罚。

还有八天

Part A

胡弯的脑袋确实需要整修了。

胡弯的隐形眼镜,在她打出第一发子弹的同时,迅速爆炸在她的眼球里。

这样的一天从一开始就属于时运不济的,也许以后出行我应该多关注黄历。我的兴奋和注意力全放在了郊游上,我自己都忘记了眼镜的事情。我裸眼几乎寻找不到靶面。

胡弯又因为她自己的愚蠢英勇就义,我不得不将她交到医务处去。胡弯的眼睛完全锁在了那个不知道昵称不知是宽是窄的教官身上,半倚着我的肩膀哭得又是不可自拔。

把她拉开后,我更加凄惨去寻求一副合适度数的眼镜。我穿梭在男生排的队伍里,终于接到了一位无名大哥的援手,那时候也顾不得什么正确不正确的度数了。

后来我开始后悔,我宁可全部脱靶,对天发射五发解决了我悲苦的人生,也不应该去借什么眼镜惹来层层祸端。

首先第一个麻烦是度数太深,我实在走不稳路,军队的沙地剧烈起伏,差点跌倒在窄教官的脚边。第二个问题就在于那个用眼镜把妹的男子,我完全没记住他的长相,甚至他的名字他的学院。他像失踪了一样,寻到他我几乎无能为力。第三个更严重,因为我随意穿组被营长单独谈话。真是绝了,我居然有机会面见领导。更别提,回来的时候有关我的八卦已经漫天飞舞了,诸君嘲讽曰:“缘分。”

我可以大声地说“呵呵”吗?

我凭着自己的努力找到眼镜男孩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他盲走了十里路,想想也是很不适应的。就和我摔在教官面前一样,他是处于连看都看不清石子的高度近视。我历尽千辛万苦,磨砺成半个取经的孙悟空找到他之后,他还大言不惭的留下了我的联系方式。漆黑中我几乎没看清他的脸,我居然没有拒绝。

当天晚上我瘫软在下铺,收到了一条如是的胡弯俏皮的留言:十五天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我们彼此相守,再也找不到报告的理由,教官最后也都会变成——基友。

可以想象她半眯着的小眼睛。

还有三天

Part B

我再次见到窄教官,是回到营里打匕首操。那是一个纯粹用来勤练杀敌本领,智斗黑车司机的好工具。林芝偶尔还会嘲讽一下要把那天新朋友捡回来的弹壳挂在脖子上,她在踢正步的方队对我们悠闲的老弱病残康复休闲保健队伍,恨得牙痒痒,每天都要说我们是一支酱油队。

说到林芝同学,除了每天用奇怪的眼神观察我的眼球,其他时间她已经被她的新朋友纠缠得力不从心了。就像我越来越喜欢我的窄教官一样。窄教官说我们以后至少能够保护自己,他笑得特别阳光,说我们以后没有都教授来救。他确实很潮。特别是他那一句带口音的“要进准备”,让我一直以为他是在喊“妖精准备”。

我拿出我的手机准备自拍的时候,我旁边归队的林芝幽幽的说,窄教官,你挡住了。窄教官微微的一笑,天真就像少年时候,他确实还是鲜衣怒马的年纪,他说,是我挡住你的信号了吗?林芝已经挥起了手掌,我慢慢地摁住了她。

自从我的隐形眼镜慷慨就义后,军训已经掐头去尾,中间只剩下有限的几天了,为什么我们竟然会萌发出不情愿结束的感受呢?或许用情至深,或许经历的太多太浓郁了。

为什么我会的鼻子微微酸涩?如何才能和流逝的滑腻的时间作对。

还有零天

Part A

我和胡弯已经处于冰火两重天的格局。我在无比的欢欣鼓舞,我有幸即将结束的军训。但是胡弯却开始不停地怀念和珍惜最后的时光,她每天都在祈求的竟然是多一点晚训或者延长一点时间。或许她没有正常的逻辑了,我更不知是对是错。我在大脑里构思了足够多反驳胡弯的证据。

不过你想错了,故事不是终结在一场盛大的结业演出上,而是在最后的送别。那些女生已经疯狂的卸下了束缚她们的军仪,她们披头散发,她们特立独行。

胡弯终于有了开始,但还是没有结局。

我和胡弯站在一起,我们俩都处于偏兴奋的状态,活蹦乱跳的预备围堵教官。我明显就是一个凑数的,胡弯才是这里的主角。胡弯提着给窄教官的一大堆东西,外加我存心应付的感谢明信片,满心欢喜的以为自己能够得逞。我们都低估了这个世界的残忍和冷酷。

我太天真了。

胡弯本来预计杀出重围。她追着窄教官不断发出高呼,但是窄教官在整齐的队列里,他俨然笔直的走着。这是我第一次察觉到硬汉的形象。我以为只有暗恋教官的胡弯才会悲伤,那一刻的转身,结果却好像送亲人奔赴战场。我们甚至递不进礼物。十里长街,窄教官甚至没有回头,大概回头也只会失去坚强,他们有他们冲不破的纪律。我看到蜂拥的人群,我看到满眼泪水,我听见她们甚至他们的啜泣。我知道胡弯注定失败。我跟着她挤在最前面,压抑着从未料想的悲伤,我看着她不断推开那些维持秩序的国防生强壮的臂膀,我看见窄教官不经意间的眼眶折射出原本只有我们才有的泪光。

胡弯紧紧蜷缩在路旁,整个人都哭得窒息了。我慢慢搂住她,让她抱紧了没能送出的礼物。我能感受到我湿润的眼眶。我确实之前嫌弃过她,以为并不了解她是矫情还是做作。

那一刻我们这么近。

故事竟然这样结束。

或许这是我们要忘掉的世界,但还是感谢我们曾经的相遇。

是谁打响我们的战役,又是谁熄灭硝烟占领敌营阵地。

微不足道,却畅快淋漓。

我最后写道。

白雾失眠

杨一欣

季候的潮湿早过了,但候鸟的翅膀还有一副沉重的模样。它们沉醉于这种沉重之中,喧嚣地拍击起水浪泼溅给我然后再默默地飞走,在这种湿润的水雾中我往往能听到一种奇妙的绝响。但很多时候我觉得这只是一种水声。

我的小船停靠在岸边,正对着一座破旧的船坞。那儿原来是我的,但由于我设计被人陷害,致使破产而不得不卖给了跑船的阿K。我还记得我被人设计的那个昏晚,水汽滋滋地发芽,在一种肢解而又聚合的声音中幻化作雾。这种声音后来我常常听到,并且时间多是靠近岸边。船员阿K有一个很漂亮的老婆,但他常年跑船,遗落佳人,致使她红杏寂寞而独居深闺。从前我还发达的时候她常对我投以一种暧昧的勾引,那是一种眼角斜下三十七点六度的目光。但我始终恪守君子准则,面对她的眼色总是点开一支烟然后在烟气弥漫中寻找逃避的借口。那时候的船坞比现在崭新多了,而且总是为这个地方的人们修理船舶。但我现在只有一只小木船,在日益废弃的船坞前再也无法修缮这种精神的荒芜。

我脚下的这艘小木船是我现在唯一的不动产,这是因为我被人设计陷害,于是潦倒。它的边侧有一个几寸的小洞,这就注定了它无法远航。但比起从前,我却更能在这样一艘破旧的船只中体悟存在的体征。即使我宁愿回到从前也不想体悟。当夜雾来袭,成群结队的孕妇在岸边倒完了夜壶后,这只小船就会发挥出它该有的意义。船坞那里还残留着一盏功率微小的汽油灯,昏黄的光线和我的船只交相辉映,然后随着夜流在一片静谧中漂向孤独。

今晚的夜雾在一丛鸟群的迁徙中分外浓郁。我在今晚倒数第二个女人倒完夜壶时就听见了滋滋的声响,从这时起我便明了一场的大雾的突袭。我在沉静中把头深深埋在木船的底部,依靠旁边几寸的小洞呼吸与观察。可在鸟群飞过后虽然了无声响却更难找到梦的归宿,于是在一片死静如水中同化为下方流动的死水,浮动着船只前进又继续后退。我在这艘踟蹰的迷舟中想起了很多年前我的老师教给我的浮力公式,那是阿基米德发现的,但是我算了很久就是算不准答案,突然老师瞪起眼睛说你忘记乘上一个水的密度了,甫一说完那瞪着的双眼就扩大为弯曲的扇面,那个扇面的角是三十七点六度。这个扇面逐步走向完整的圆,在缝补完最后一度角后托起了老师肥大的身躯,直荡荡地飘浮在空中,两个丰硕的胸部透露出一种浮肿的挣扎,像一个落水的人浮荡在水里,饱满地向我展示了浮力的最好定义。

突然我脑中的浮力公式一粉而碎,我听到一声细长的呼唤。我睁开双眼,慢吞吞地贴着我的洞口开始探找声音的出处。首先在一片迷雾中我看不清方向,但随着船只的摇摆和月光倒映在水中的帮助,我逐渐看见一个女人奔跑的身影。开始我以为她是在水上奔跑,但仔细一看原来她是赤足踏在沙滩之上,白皙的脚踝和碧白的沙色混合出水流的形态。随着她的靠近我发现她原来是阿K的妻子,但她穿的极为裸露,除了一件贴身的冲浪背心和牛仔裤别无其他。我知道那件冲浪背心是阿K从外面带回来的,是新潮而又时尚的玩意,我们不懂的。

她的身后追逐着一个男人,看样子身材和我差不多,头发也是同我一样的寸头。但是在影子外看不见其他的实态。他的脚力很好,一深一浅地印踏出一种自信的速率。阿K老婆慌慌张张地回望身后,惊叫的声响不由得提高了许多,散乱的头发像一身联通远古的披纱。她身后的黑色影子逐渐接近了她,而她的脚踝此时也已由沙砾的摩擦而生出血渍。终于我在一片雾霭到来之前清晰地看见那团黑影追上了阿K的老婆,然后熟练而又不失技巧地一把将她摁倒在沙滩之上。她的头发四散在嘴角,联通远古的意味如今近乎蛮荒。她的冲浪背心因为奔跑的剧烈而脱落了一半,隐隐约约地在隐隐约约的雾中露出了隐隐约约的诱惑和迷茫。她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由于有大半裸露在外我的指尖开始模仿起这种起伏的频率。那个男人先是扇了她一个耳光,然后开始在裆部掏一个东西。她这么诱惑,于是我不免在这艘木船上开始进行一次即将到来的臆想。突然阿K的妻子朝我这看了一眼,然后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这是一种暧昧而又不须明说的勾引,带着一种眼角斜下三十七点六度的目光。我惊疑她的神色,又猜测她的发觉,于是不免又将身体压下去几寸,以防她在船只边沿发现我的躯体。

令人遗憾的是,那个男人在裆部摸索了一会儿,便掏出了一柄尖锐的匕首,我在月光映照的迷雾之下仿佛在匕首的刃面上看见了自己的面容。但是我的船距离它太远了,于是在距离的计算中添加了一种谵妄的元素。我看见这只手直挺挺地插进了阿K妻子的腹部,不带任何停留地朝血液做了一次光明的疏导。那个男人不带情欲的行为让我很是惭愧,因为我自认为自己是个恪守君子准则的人。面对沙地上那斜下三十七点六度的眼角目光,我知道那身躯体已经被这个男人杀死了,所以开始时她的所有奔跑都是无力而又徒劳的。她的血渍和沙砾记载了她疲软徒劳的全过程,那个男人一深一浅的脚印更是对她注脚式的援引。而她曾经对我的勾引也是徒劳无力的,她活着也都是徒劳无力的。

我首先看到了血,然后看到了雾,然后听到了一种奇异的声响。流动的水源把我的船只越推越远,最后我只能看见那盏挂在船坞上的汽油灯滴出昏黄的液体。我的船被浮力拖上拖下,像是走进一个弯曲的梦,在声响中倒映于波光粼粼。我在这疑似梦境中记起了我小时候的那条浮力公式。

当晨光投射到船上时我突然忘记了自己是否睡去,只有船只还在自顾自地飘荡出一种划行的诗意。我无法承认自己是失眠了,这种状况从前从没有过,只是在我被人设计陷害的那个白雾昏晚才有过一次。早晨的雾气比晚间消退了许多,成群结队的女人又开始来到岸边倒灌夜壶,像是要与白雾做线索而前后呼应。我直起身子,用目光去探寻沙地上的尸体,却一无所获,只是杂乱的沙地印拓着乱七八糟的纹路,像是一场情欲在这里开垦滋长,从而留下罪证。孕妇们在岸边找到了一条长长的系带,却并未引起她们太多的关注。她们一个个睡眼朦胧地把夜壶提在手中,然后睡意沉沉地走向雾中。

我虽然无法考究自己的睡眠是否付诸于实,但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不会在一片大雾中迷失方向。最重要的是我亲眼目睹了一场凶杀的本身经过。我不知道阿K妻子的尸体现在在哪儿,但她一定是已经死去。于是我从船上走下,利用吃饭的机会观测一切可能的线索。沙地上的纹路有一种迷离的旋律,我在这种旋律中无法探求一场凶杀的面貌。我总觉得,血迹不会被冲洗得如此干净,而眼前的痕迹又如此像一次灵肉交汇的记号。这片区域的人们安详得颇为奇异,仿佛并未察觉或并未发生这起埋在深夜的谋杀。

我看见岸边的蒲草上飘动着一条长长的系带。

今夜的候鸟不再归来。我在我的舟上再次听见了那种奇异的声响,它开始滋滋地骚动。我在并未临至的鸟影中得到了一种潮湿的沉重。我知道这是水汽的滋长,一场大雾就要来临。但是月色很好,于是我颇有了一种诗人的雅兴,可搜肠刮肚了半天也没创出什么灵感,这让我突然意识到我从前是个理科生的事实。想到这儿,我在浮沉的水上开始默背无聊的浮力公式,但阿基米德却始终没携带他的创见走进我的脑海。雾沉沉月沉沉,我在白雾缭绕初始抓着船坞的昏黄灯光寻求方向,在这种定位中我逐渐忘了它是一盏汽油灯的事实。

突然我脑中的浮力公式一粉而碎,我听到一声细长的呼唤。我睁开双眼,慢吞吞地贴着我的洞口开始探找声音的出处。首先在一片迷雾中我看不清方向,但随着船只的摇摆和月光倒映在水中的帮助,我逐渐看见一个女人奔跑的身影。开始我以为她是在水上奔跑,但仔细一看原来她是赤足踏在沙滩之上,白皙的脚踝和碧白的沙色混合出水流的形态。随着她的靠近我发现她原来是阿K的妻子。但她穿的极为保守,上身是一件吝啬裸露的长裙,连唯一接触空气的脖颈也被绕上的厚重的围巾。这对于现在的气候实在不符,甚至有一种加之于丑陋上的可笑。

忽地我开始惊疑我的所见,于是猛地揉揉眼睛。那的确是阿K的妻子,但她却并未葬身在昨日的雾中,而在她保守的衣饰上我找不出曾被谋害的遗迹。她的身后依旧尾随着那个身影,并且逐渐放开了自己的脚步重重地向她奔去。一深一浅的脚印印踏出一种自信的速率。我察觉到这个男子还是昨天那个,身材同我差不多,连头发也是和我一样的寸头,被他追逐的阿K妻子失声惨叫,在丑陋的围巾下遮掩的嘴巴闷地发出一种水泡般的呻吟。他快追上她了。

终于我在一场雾霭接近之前看清了她是如何被他一把摁倒在沙地上。今夜的白雾浓过昨夜,并在集体的拥怀中凝聚成一种带有威胁的障碍物。阿K的妻子猛地摔倒在地,丑陋笨重地翻了几个跟头,然后下体流泻出一种奇怪的液体。我即使在船上也要不齿她的行为,我知道她是害怕到小便失禁。这种奇怪难看的装束配上这种滞笨的行为,连我都想亲手杀之。于是在一场雾气穿过后,我期待着那个男人是如何从裆部掏出匕首然后再将她二度杀害。

但是我错了。我不仅不能明了为什么阿K的妻子死在昨日又奔逐在今夜,更无法判断她迷人魅力所具有的特性。我在白雾散开的片刻捕捉到了他们的景象,并惊讶于男人的行为:他缓缓把上衣解开,却不是掏出那亮堂的匕首,而是在胸口捏出了他那丑恶的东西。我诧异他的情欲,更诧异他那东西的位置。然后在尿液与沙砾混合的殿堂他们开始了一次灵肉的洗礼。我相信阿K妻子是不大情愿的,因为她惊叫着表达自己的忠贞,努力抵制着这种肉体的拷问。她身下的尿渍被摩挲出了奇特的形状,像是一种遥远的符箓。这时我看见了她突然捂住下巴,朝我这儿会心一笑,然后露出一种暧昧的勾引,那是一种眼角斜下三十七点六度的目光。我在这微笑下忽地想起了我所沉浮的小木船,它正在托着我进行一项浮力的精密计算,而这份答案就藏在当年我那老师的口中。它一定也同我一样算错了,它忘了还要乘上水的密度。

我知道我将要失眠了。白雾开始加剧它的环绕,我看见男人剥茧抽丝般解除了阿K妻子的最后一件丑陋的内衣。他把内衣的带子粗暴地扯断,然后在剧烈慌乱的此起彼伏呼吸声中抛向岸边。这根带子被挂在蒲草之上,随着雾气展现风的纹路。水汽滋滋的声响愈加剧烈,我发现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指尖来模拟男人的呼吸频率。最后我看见他的丑恶在月光下倒映出一张痴呆而又吃惊的面孔,在雾气最后到来之际我觉得这张脸同我好像。

雾气终于隔离了一切眼目,它用白如液滴的形态割离了所有物质的形态。突然我听到一种沉闷的响动,它在另一种烟气的鸣叫中由远及近。我知道那是远航而来的轮船,正准备回到家乡展示自己远道而归的收获。阿K一定也在那条船上,他是跑船的嘛。很多年前我被人设计陷害的那个夜晚,他也正要出航远去,那时船坞上的汽油灯比现在亮堂许多,闪烁着耀人的光来彰显欢送。现在它太昏黄了,在飘飘渺渺的汽笛烟气和白雾中它熄灭而亡。

我终于在自己的小木船上记起了那条浮力公式,但我却忘记了恩师的模样。远航归来的汽船在隆隆作响中展现了一种候鸟般的喧嚣,携带着潮湿往岸边拥袭而来。白雾中我明了一切,却又辨不清一切,只有那艘大船忘记在距离行驶中乘上水的密度。它怕是要搁浅了。

灰鸟

孙凝翔

我离开灰鸟三年了——或许说成灰鸟离开我要好一些。毕竟他是鸟,而我并没有羽毛和翅膀。

我和故人很少联系。

这件事情是合情合理的,尤其是对我来说——我尽量将自己当成早就被证明不存在的“理性人”,这样大概能让生活变得有条理一些,至少会增加一些效率。

保证了效率的结果就是我三年以来就和灰鸟联系过两次,每一次都在十二月份左右,不是故意的,偶然为之。但我宁愿把这未经检验的偶然当作规律,并且为了维持自己的发现,在今年的冬天给他打一个电话。如果打不通的话,就等他打电话给我。

在今年冬天到来之前,我想说说我们最近的那几次联系:

前年,我在福州晒太阳的时候,他忽然给了我一个电话,说他现在在一个曾经的女校,男女比例失调很严重,他在那儿几乎成了宝贝,找个伴儿不成问题了。我同他说他现在打我电话是跨省长途。他说没事的,他有钱。我又说要解决他的后半辈子,得去个男校。随后他就把电话挂了。

还有一次是去年十二月份,他看到我写的东西,关于我们的朋友们。他说,他想起了很多,还有,什么时候写写他。我知道事情的重点一般都是“还有”,于是我说,我也想起了很多,然后下了线。

我说我想起了很多,但我仍旧没有和他好好聊聊。

当然不是害怕把所有准备用键盘敲打出来的话都说完了——我恰是这么准备的——只是害怕当我抱着所有的热情将话说出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对方也说了很多话。

一个人说,另一个人听,叫做聊天;两个人同时说,没人听,就只能叫做互相“倾诉”。

我不愿意这样,更不愿意发现我们彼此说出来的话都不是对方想要听到的——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交谈的过程中,我们多少抱着一些目的或者期许。

所以我选择了联系。

不是聊天,也不是倾诉。没有需要满足的愿望,也没有可以倾吐的感情。

隔在我们之间的全部空气和无线电波都干干净净的,就像刚刚认识的时候,多好。

现在回想起刚认识灰鸟的时候,脑子里就会冒出来“干净”这个词。

这个词语听上去蛮舒服的,但放在那时候,就会变成一个彻底的贬义词。就好像你看着一个人的脸,搜刮尽了肚子里所有词汇却只能说对方是个“好人”一样,当你不得不用“干净”去形容一个人的时候,说明他就只剩两天洗一次头这么一个优点了。

这当然是个优点,就算不能说明一个人爱卫生,至少能证明这男孩子已经正式迈入青春期,开始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了。当然,你也可以连这一点都不承认,不过在那之前请找一个好一些的形容词挂在三年前的我身上,不然我会觉得很难堪。

说起干净这个词当然不是跑题了。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见灰鸟的第一面,那家伙就灰头土脸的,一点儿也不干净。这对我来说当然不重要,但对讲台上的诸位来说,是有着非凡的意义的:当他们开始清算总帐,准备找你麻烦的时候,就会冷不防地说上一句:“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不老实。”这句话毫无逻辑可言,但又没办法辩驳——你要是说自己真是个老实的人,他就让你别装了;而你要是像灰鸟那样直接承认自己不老实,那他就一拍桌子,冲你吼一声:“你何止是不老实,简直是道德败坏!”他们也知道这样说下去,连最老实的庄稼人也会被折腾成十恶不赦的罪犯,但这根本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没有哪个庄稼人能够穿得干净整洁,在他们面前留下什么好印象;更何况道德败坏的结果不就是开除学校然后回去种庄稼嘛,到那时他们还可以补充说“你早听我劝就不会沦落到这一步了”或者“我早看出来你就是个种地的命”——前者是教育者,后者是预言家。总之是很体面的工作,而且方便摆出那番姿态的。

说那么多不是为了证明灰鸟是个老实人(我坚信他七岁以后就没老实过了),只是为了说明他这显然没有庄稼汉老实的外形给即将影响他人生的诸位留下了多么差劲的印象,换句话说,我正在告诉你他日后不得不离开的原因——看起来不老实,并且不会装孙子。

这件事情困扰了我很长时间。诚然因为投胎没投好,他这个李家人装起孙子来没我这个姓孙的来得便利,但单从长相上来看,这个身体微胖,脑袋椭圆而且油光满面的家伙扮演起这个角色来应该是得心应手的。说难听些,他那面相,都不用多余装饰,只要往鼻子上一抹白,马上就是个丑角。事实上灰鸟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先天优势,并且直到和讲台上的诸位吵翻的那一天都以为自己装成功了。但他一直都没意识到,装孙子最重要的就是要真正觉得自己是个孙子才行——就连方法派的演帝都难免要融入一些体验,他一只死胖鸟,藏不住心中的想法,又怎么能把这戏演下去呢?

灰鸟的第一次演出是在英语课上。

新来的半吊子英语老师要找一个领读,任务就是早读带着读一读单词。好表现的灰鸟“腾”地一下站了出来,表示自己可以胜任,然后在对其标准的美式口音进行一番展示之后震惊了全场。“标准的美式口音”这话是英语老师说出来的,有些不便理解,我的感受就更直观一些,只觉得他说得比我那教了几十年英语的老爹还要好听。

这对我是很大的冲击,因为开学之前父亲一再嘱咐我说这学校里卧虎藏龙的时候,我还偷偷骂了句街,想说再厉害又能怎么样——结果一下就给我这个半吊子英语课代表来了个下马威,不说颜面无存,自尊心也是受了很大打击的。

不过我在几分钟内就恢复过来了。一方面是因为我自我安慰能力比较强,此外就是英语老师很快就下了一个结论——“这孩子很有语言天赋”。虽然我们这位老师很喜欢夸人,连我也拿到了一个“想很多“这样不知道好不好的评价,但在我的印象里,她就只对灰鸟说过那样的话,而且几乎是刚认识没多久就做出了这样的判断——没办法不这么说,一个只需要听两遍磁带就能记住所有单词读音的家伙真的很少见;何况他的北京话比在北京生活了十多年的人还地道。

以上就是我半主动勾搭他,并且在发现气味相投之后很快交好的全部原因。

现在我相信,那时的我因为出乎意料的孤独和没有安全感,只要看见一根稻草就会死命地抓住,用来缓解我的不安。但我仍旧坚持着一种略带宿命论的想法:如果班主任不执意让我这个教师子女当英语课代表,如果他那节课上没有举手,如果我后来没有和他喜欢上同一个女孩儿,那我们或许就不会像今天这样了——当然说不上是什么完美的结局,但总比成为陌生人好上不少。

然而这儿还有一个不那么巧合的故事。

他从六岁开始每天听VOA,虽然一个单词都听不懂,但还是鹦鹉学舌一样地跟着不停地读;他被父亲压着学新闻联播里的普通话,然后跟着马三立念了很多年的北京卷舌;而我,所需要做的就是呆在那里,看到他,然后像磁铁一样地感受到彼此的吸引,靠过去……

这些都是事实,而不是可能。但事实往往没那么迷人,就像达尔文告诉我们,总有一天人会出现在这荒芜的世界上,而我们却每每想及自己在被创造的那一刻,只要有一点点偏差,就不再成为人的幸运。

五“你终于跑得比我快了。”这是灰鸟对我说过最动听的话。

我每一次上赛道的时候都会想起这句话。近半年没有比赛了。我最近一次想起他的这句话是期末考试之前,在看体质监测结果的时候:耐力测试是优,身高体重比例是——营养不良。这成绩不太好看,但我也没什么好挣扎的——我所能回忆起的最好的成绩是搬到这座城市的前一年,作为一个游客,在这儿的大街上,花了一块钱踩电子称称的,那里面,刺耳的女声说:“偏瘦。”当时母亲在我旁边,让我多吃一些,注意身体,不要以后跑几步就垮了。

但事情往往不如人愿。我的身高体重比在接下来的几年内一路上扬,毫无回转的余地。我觉得辜负了母亲的期望,心里苦痛,突然想起母亲那句话还有后半句,就硬着头皮报了八百米——虽说只得了倒数第四,但因为没多少人参加,所以正数的名次也在两位数以内,回家给母亲说的时候好歹有点底气,说明自己不是“跑几步就垮了”。

与我相比,灰鸟就真的是长了翅膀一样凶猛了。从小开始就被教体育的父亲带着跑操场,六七岁就开始绑沙袋,更大一点就到市里的体育学校场地去训练,背上扛着一大根木头。自然,他一直都是学校里的长跑冠军,刚进校测试的时候也很强悍地超了我们半圈多。因为这方面过于突出的表现,他当时就被视为两个月之后运动会的长跑主力。而我脑子里还有些关于长跑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以就让他每晚带我跑,说是要一起参加比赛。

紧跟着就是每天晚上的训练。那家伙很懒,但肯定是个好教练,他说了他可以记住的所有动作,一个一个地教我,虽然没什么耐心,但意外的清楚明白。我的成绩慢慢有了提升,和他的差距也在一点点减小。

到了一切都准备得差不多了的时候,也就是比赛的前一天,灰鸟突然跑过来,拉着我的肩膀,说:“一起出去吃顿饭嘛。”我没多想,立马就答应了,然后和他两个人慢慢晃到了学校对面的窄街。

那天天气很热,吃饭的地方在地下半层,密不透风,只有几个发黑而且带着“凝脂”的电风扇在加快空气的流通速度——大概是无用功,因为我们两人都在不停冒汗,灰鸟多一些,透了汗衫,我少一些,只想着晚上必须洗个头了。然后他问我要吃什么,我指了指菜单,意思是老样子,一碗炒面就好。他似乎也心领神会,走到厨房门口,冲收银大妈说:“壮阳牛鞭汤。再加一碗炒面。”我惊叹于他的勇气,终于点了他梦想的食物,他似乎也很高兴,一个劲地同我说话。“之前的计划,你知道的吧?”“嗯。我知道的。我一开始用短跑的速度跑,打乱他们的节奏,你稳住最后夺冠就行了。”“你不会觉得不公平吗?”“可能吧。不过,你知道嘛,我自己也跑不了冠军的,只有你可以。”“也是啊。哈哈哈。”他笑出声来,“可是我觉得计划要改一下了。”“怎么改?”我有些疑惑。“我们俩交换一下角色吧。”他好像脑子里过了一道闪光一样,冲我抖一个机灵。“为什么?”我心里突然有些兴奋,有了些幻想。“我脚扭了。跑不了了。”他继续笑着,可是有些僵硬,“你知道嘛,也是正常的事情……”

他不再说话,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们两人时而看看桌子,时而看看对方,空气被电风扇吹得凝固起来。“谁的壮阳牛鞭汤?”收银的大妈忽然叫了一身,我们一齐笑出声来。他低着头走过去,左手捂脸,右手吃力地把汤抬了回来,一饮而尽。那东西有没有功效我不知道,但我记得临走的时候,他用袖子擦了擦嘴,拍拍我的肩膀,神情恍惚地说:“没事嘛,又不是什么大事是吧?哈哈。”

我记得他装作无所谓的样子。

他真的不是一个好演员——除了第二天的比赛里。

他穿着长裤,跑到赛道上,扭了扭腿,慢慢脱下裤子——全场尖叫——他里面穿了一条专业的比赛用裤子,很短,看起来就像没穿一样。对方首先就被这个没穿裤子的家伙吓到了,然后在开场看到他以两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去以后迅速跟了上去,用光了体力……

那是我见过的最佳助攻,毫无疑问,也是只有一次的最佳剧作。

他走了以后的很长日子里,我一个人在跑道上跑着,每次看到前面出现了短发圆脑袋的家伙,就加速冲过去,从他身边超过,等着他跟上来,跟上来……“你终于跑得比我快了……”

我还想起他说:“我和你比赛,相当于多背了二十斤肉,肯定会输嘛。”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要一听到“切糕”两个字,我立刻就会想起灰鸟,其次才是新疆人。言下之意并非指那死胖子会和受苦受难以致身形消瘦的少数民族群众们有什么相同之处,只是说他们之间有着些联系,还略带着些水火不相容的意思。

这不是说我和灰鸟要搞什么民族歧视——毕竟我和他都是少数民族,虽然是只存在于户口本上的那种——只是如灰鸟说的,那街上卖切糕的家伙们实在是丢了“我们少数民族”的脸面,所以会有些愤怒,甚至有想要教育一下那帮家伙的冬虫。

不过这很大程度上是一场单方面的战斗,因为灰鸟从未直接向街上卖切糕的新疆人们表现出什么恶意——起初他是觉得他们挺可怜的;后来知道了一些事情,想要冲上去,又被我拉住了,不让他去打架;等到我拉不住的时候,默默站在我们旁边的伍哥就冷不防地来一句:“一打十五?”灰鸟转头认真数数,又看看伍哥和我,说:“二打十五有希望。”我想他是把我直接省略了,因而有些生气。但被看上的伍哥却也不给他面子,说他才不去找死。灰鸟听了说那就算了,就饶了这群人。

我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谁知道事情最后还是发生了,而刺激到灰鸟的竟然是学校里那更年期持续十多年的老校长。那天她上街买东西,也不知怎么就被卖切糕的看上了。高个子新疆人们就恶狠狠地盯着她,操着疆音问她买不买切糕。老太太也是一身正气,说不就不,径直就走了过去。卖切糕的也不放弃,堵到她前面去,又问一遍刚才的问题。老太太心想这光天化日之下还能打人不是,也不管,就推那家伙一把,结果那一米八几的大汉应声倒地,在地上喊救命。老太太在惊异于自己气力的同时,看到周围围上来的十几个人,也就明白自己中了套,脸上有些悔色。可贩子们也步步紧逼,不停问老太太这打了人要怎么办。老太太慌了神。要怎么办呢?也不知道,就站在原地,还是一脸高傲……

你大概也猜到了。最后还是灰鸟救了她。那时候我们正路过,也还是三个人,见到那光景,就商量着要不要帮忙。我是随大流,说了声随便,伍哥也不表态,只是捏捏手。灰鸟大概明白了意思,就点点头,指我去银行,指伍哥去马路边,自己就一边站着。等我们都就位了,他挥挥手,示意一下,伍哥就关掉了街上红绿灯的电闸,而我拉响了自助取款机的警报器。随后马路上乱成一团,银行的保安们全部冲了出来,警报声大作。贩子们见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正慌张,灰鸟趁这个当口就冲了过去,踹了打头的一脚,吼一声:“教你们怎么做少数民族!”看那些人还没反应过来,又扔了一把气排钉在地上,抱起老太太,跑到马路对面我们平常逃课的地方去了。

那之后几分钟灰鸟就消失了,一同不见的对象虽然是个异性,但年龄却不对劲,我们便安了心。望了望贩子们收拾场子的样子,等警察们来就匆忙地跑了——毕竟影响市内交通也是要被教育的。因为没有手机,所以我们半小时以后才又重新遇见灰鸟。伍哥张口就问他英雄救美的感觉如何。灰鸟道还不错,笑得脸上堆肉一颤一颤的。我就问他是不是该犒劳一下我们。他说还要做一件大事,做完再一起结算。

灰鸟所说的大事,就是把那些贩子们用来害人的东西全毁了,更具体一点,就是把那些切糕和推车都扔进河里。很显然,直接上是不行的。先不讨论二打十五的成功率,光是逃跑可能就有些困难。也因为这样,最初的那个计划有些小说的意味:伍哥去河上游偷船,我和灰鸟偷袭贩子们,把东西全都扔了之后跳船逃跑,最后躲到我们最熟悉的山上去。但这计划很快就失败了,因为伍哥驾船的水平实在太差,那船在实验过程中就飘到河心去了,并且在那儿卡了一个多月才被船家拉回去。所以后来的计划就变成了更朴实的“趁他们晚上睡着的时候偷偷扔下去”——实际得多,可行得多。于是我们三人就花了些时间去观察,发现贩子们每天七点收摊,去桥洞下面打牌喝酒,九点左后会出去吃饭,然后十点回来睡觉。我们决定讨论一下时间,结果灰鸟只是不停说要“教他们做人”,最后才把事情确定下来——下周三晚上九点。

我们开始为那个日子准备着——然后,他就在那个周二离开了学校,因为被记了两个大过。

可能是选择性遗忘,我已经记不清那两个大过是怎么回事了。我原以为灰鸟救了那老太太一次,老太太也该救他一次,至少划掉一个“大过”。可这世界大概就是有公道和正义的,任你怎么做,都是人人平等的,救了多少人,做了多少事,只要上课说话,与讲台上的诸位顶嘴了,那就是“道德败坏”的家伙,那就是“大过”,容不得狡辩的。

所以灰鸟就走了。我至今记得他走后的那个寒假,父母带我去电脑城里买了个三流品牌的平板——想要很久了,于是不免笑着。在回来的路上,父亲同我说:“我也知道你那些狐朋狗友的事情,不是什么好东西。正好现在他们走了,就不要再受他们影响了。”我尝试辩解什么,却只说出几个“可”字来。然后在回家的公交车上,城建的灰尘和前所未有的委屈一并打到了我的脸上。

生疼。

前年的圣诞节前夕,我们跑到了灰鸟的家里。

塞车了,我们晚到很久。灰鸟穿着绿灰色的羽绒服,站在车站旁边,玩儿着ipod。我们打了个招呼。想要拥抱,但好像没什么必要。我们慢慢朝他家走了过去。路上他对我说:“哎,你好像变样了。”我就嘲笑他还是一头短得没必要的头发,太阳一照过来就好像在发光。他最早把头发剪这么短的时候我们就说他是劳改犯,电灯泡脑袋。

我们坐在一起看老照片——其实也没多老,就是一年多以前,灰鸟最后一次表演的。他那时候还没现在这么胖,穿着一身灰衣,带着个书生帽子,装作说书人的样子——如果没记错的话,他是负责串接台词的家伙。他在台上笑得很开心,我们每个人都很开心。虽然那次表演并不那么成功,甚至被评为年度最差节目,可我们都笑着,似乎早知道这是最后一次这般放肆的机会了……

然而电灯泡终于成了主角,没人去打扰他了。伍哥扔白菜去喂他家的狗的时候,他说他准备考回我们学校高中部去,站到那更年期老太太的面前去,让她知道他不是好惹的。我心里有些梗,大概是猜到这事情不那么容易,就问他为什么这么久不回去看看我们。他说他也想过,只是公交车太难挤,再加上卖切糕的也不在了,回去也不知道做什么,就只好放弃了。我问他是不是爱上那些卖切糕的了。他笑说大概是的,表情和一年之前比赛的时候很相像。

那次相见更像是一次告别,我们在阳台上摆出各种姿势,给提前离开的他和伍哥录下了好多视频,准备回学校以后再放给他们看。

他们唱了唱歌,记不得歌词了,但我们都录了下来,连带着那些笑声。

他笑着,笑着,骂了一遍害他不得不飞走的人们,越骂越开心。

我突然想起来,那个说他有太天赋的英语老师说的话:“这个年纪的孩子,有谁是真的坏人?”

对啊,就算被别人骂作道德败坏,他还是在视频地最后说了一句谢谢。

直到现在,这封长信马上要收尾的时候,我仍旧无法想象你看到它的表情。

我知道你和我一样,正怀念着这一切。因为你直到现在也还是个大孩子。

我只是不知道,你会像我这样,抹着没人知道的眼泪,还是像你一直以来的那样,装出毫不在意的笑容。

在我的印象里,你从来不是一个好主演,但却是最好的配角。

你一开始想要学父亲和周围的大人那样,变得圆滑,精于世故。可是你忘了,你对自己的心是那么的诚实,一点谎言都没有,于是就成了那个最拙劣的骗子。

后来,当你决定不再伪装,做自己想做的一切时,却听到冠冕堂皇的人们说你不老实,是个道德败坏的家伙。于是你坚持了你的正确,他们也坚持了他们的道德——我只好看着你飞到另一个地方,不停抱怨自己的无能与懦弱。

我们都勉强地笑着。然后你告诉我你会回来的,我告诉你我可能要走了。

然后一语成谶——只有一语——我走了,你却没回来。

你就像那个最好的配角,一下子出现在我的生活里,然后轻轻刻了一下。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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