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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1 1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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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史蒂文森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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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拐

诱拐试读:

译序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1850—1894)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和散文家。他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一个富裕人家,祖父和父亲都是土木工程师,以建造灯塔著名。或许是受家庭影响,他于一八六七年进爱丁堡大学攻读土木工程,但是后来改学法律。

他在大学期间就爱上了文学,经常刻意模仿名家笔法练习写作,为一些杂志撰稿。大学毕业后成为开业律师,但最让他割舍不下的还是文学创作,经过勤奋努力,最终成了一代大家。

史蒂文森自幼体弱多病,后经常辗转法、英、德等国疗养病体,他就把这期间的所见所闻付诸文字,先后发表了《内河航行》(1878)、《驴背旅程》(1879)等游记,从而开始了他短暂一生的大量文学创作活动。

一八八三年,他最具代表性的小说《金银岛》出版,获得巨大成功。小说描写少年吉姆等一行人去海上的荒岛寻找海盗埋在那里的财宝,历经艰险并战胜了化装成水手的海盗后,终于大获成功,满载而归。作品赞扬了小主人公的勇敢机智,海盗头目的形象也被刻画得入木三分,这部为儿童写的作品同样获得了成年人的喜爱,经久不衰,并为以后大量出现的探险类小说的创作开了先河,作者也凭此奠定了其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坛上的地位。

此后,作者又出版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小说,如《诱拐》(1886)及其续篇《卡特琳娜》(1893)、《化身博士》(1886)、《黑箭》(1883)、《错箱记》(1889)、《巴伦特雷的少爷》(1889)、《退潮》(1894)等。此外,他还发表了大量的散文、诗歌,有些成了为人传诵的名篇佳作。就在《退潮》出版的那年年底,史蒂文森因中风而猝死在他定居的太平洋上的萨摩亚岛,留下了未完稿的小说《赫米尔斯顿村的魏尔》,也让喜爱他的读者们为他的英年早逝而扼腕叹息。《诱拐》出版于一八八六年,作者认为这是他写得最好的一部小说。作品以一七四五至一七四六年觊觎王位者查理·爱德华领导的詹姆斯党人第五次叛乱惨遭镇压后的五六年里,苏格兰高地人民艰难的生活状况为历史背景,描写了十七岁的少年戴维·鲍尔弗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

戴维·鲍尔弗十七岁时父母先后去世,他根据父亲的遗嘱,去外地投奔叔叔埃比尼泽·鲍尔弗,并继承家族的财产。孰料叔叔有意独吞,串通他人把戴维骗到一艘开往美洲的船上,把他卖到种植园去做奴隶。戴维在船上遇到了参加叛乱而落难的、武艺高强的詹姆斯党人艾伦,两人同心协力打败了贩运他们的船长和船员,但戴维意外落水,漂泊到了一个荒岛上。戴维显示出一个少年罕见的成熟心理,克服了一个又一个难以预料的困难,终于在苏格兰高地上找到了艾伦,但这时发生了一起英格兰官员被枪杀的意外事件,艾伦和戴维被疑为凶犯,大量的英国兵出动抓捕他们,到处张贴了缉拿他们的告示。于是两人在崇山峻岭间开始了逃亡生涯,并最终脱离了险境,按计划回到了戴维叔叔家,请到当地一位正直的律师,迫使叔叔坦白了一切,戴维也得到了应有的财产,开始了新的生活。

史蒂文森属于新浪漫主义作家,这个流派的特点就是在作品中描写充满冒险和奇遇的生活故事,塑造与命运斗争的意志坚强的人物形象,在新的基础上再现诸如笛福、司各特等大师笔下的罗曼蒂克情趣。在《诱拐》这部作品里,史蒂文森以其一以贯之的创作风格,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紧张刺激、扣人心弦的故事,同时塑造了一系列让人难忘的人物形象。主人公戴维·鲍尔弗不必多说,读者从他的历险故事中自能感受到他的机智勇敢,活脱脱一个少年英雄的形象跃然纸上;其他人物不管正邪,都各有其貌,栩栩如生,随着故事的展开,让我们逐一看到了送戴维上路的神父坎贝尔的忠厚,想要独吞家产的戴维叔叔埃比尼泽的奸诈,与埃比尼泽共谋诱拐戴维的船长霍西森的贪婪,与戴维同甘共苦的艾伦对事业的坚贞、对朋友的忠诚,以及帮戴维讨回公道的律师兰基勒的诚信,等等。精彩的故事情节与颇具匠心的人物塑造,两者的完美结合成就了一部传世佳作,这——就是《诱拐》。张建平

献词

亲爱的查尔斯·巴克斯特:如果你曾经读过这个故事,你也许会问你自己许多我都不想回答的问题:比如一七五一年的阿平谋杀案是怎么发生的,托兰礁石为什么会出现在离伊雷德岛这么近的地方,或者为什么报纸上登的审判一事牵涉到戴维·鲍尔弗的部分都无声无息了。这些都是我啃不动的硬骨头。但如果你问我艾伦是有罪还是无辜,我想我可以捍卫一下对我原作的评价。直到今天,你会发现,阿平地区的传说依然是向着艾伦的。要是你打听一下,你甚至会听到,今天那里还有那个开枪的“另一个人”的后代。但那另一个人的名字,任你怎么打听,也听不到了。因为高地人看重秘密本身,也相应地看重保守秘密的行为。我可以用长篇大论证明一个论点,同时承认另一个论点是站不住脚的;我还要更诚实地承认,我对精确的描写是无所追求的。这本书不是为了装点学者的书房,而是在冬日晚上的学校里,当功课都已做完,就寝时间快到时,拿来随便翻翻的。诚实的艾伦,在他那个时代,是个令人生畏、脾气暴躁的老人,这个新化身的意图,充其量就是把某个年轻绅士的注意力从奥维德那里吸引过来,把他带进高地和上个世纪待上片刻,让一些迷人的形象与他的梦交织在一起。至于你,我亲爱的查尔斯,我甚至都不指望你喜欢这个故事。但是也许等你的儿子长大了,他会喜欢的。到那时,当他发现他父亲的名字出现在本书的扉页上,他会感到高兴,而同时我也会因为把你的名字放在那里而高兴,这是对过去许多愉快的日子和一些伤心的日子(现在想起来或许也同样开心)的纪念。如果说,我在远处——不论是时间上还是空间上——回首以往我们年轻时的冒险经历,会感觉奇怪的话,那对你来说肯定就更奇怪了,你会踏上同样的街道——明天你会打开那个老投机家的门,在那里人们开始把我们与司各特、罗伯特·埃米特和可爱而又湮没无闻的麦克贝恩相提并论——或者,你也许会经过那个院子的拐角,在那院子里,伟大的社团L.J.R.的成员们曾坐在彭斯和他的伙伴们坐的位子里,举行会议、喝啤酒。我觉得我看见了你,在清晰的日光中行走,用自然本真的目光注视着那些对你的伙伴来说已经成为一部分梦中胜地的地方。在你目前的事务间隙,往昔一定会在你的记忆里回响!但愿在回响时常常伴有你朋友的良好思念。R.L.斯于斯克里沃,伯恩茅斯

第一章 我踏上去肖斯大屋的旅途

我的这个历险故事,将从公元1751年6月初的某个早晨,我最后一次从我父亲家的门上拔下钥匙开始。其时太阳开始照耀在群山顶上,我顺着公路走去。走到牧师住宅那儿时,只听得乌鸫在花园的丁香花丛里啾鸣,而黎明时分环绕在山谷里的迷雾已经开始上升并逐渐散去。

埃森迪恩的牧师坎贝尔先生在花园门口等着我,好人哪!他问我早饭吃了没。听到我什么也不缺之后,他用双手抓住我的一只手,慈爱地捂在他的腋下。“好吧,小戴维。”他说,“我会陪你到浅滩,送你上路。”

我们开始默默地向前走。“你离开埃森迪恩感到难过吗?”过了会儿他问道。“难过什么呀,先生。”我说,“要是我知道我要去哪里,或者我会变得怎么样,我会坦率地告诉你。埃森迪恩的确是个好地方,我在那里过得很开心。但是我从来没有去过别的地方。既然我的爸爸妈妈都死了,那么埃森迪恩对我来说,就像匈牙利王国一样,不怎么亲近了,而且,老实说,假如我要去的地方有机会改善我自己的生活,我会心甘情愿地去的。”“是吗?”坎贝尔先生说,“很好,戴维。那我就有必要给你说说你会有什么样的命运了,或者把我能说的尽量都告诉你。你妈妈死了之后,你爸爸(值得尊敬的基督教徒)就一病不起,他把一封信托我保管,说是你将继承的遗产。他说,‘等我一去了,就把房子收拾好,家具处理掉(这些都已做好了),把这封信交到我孩子的手里,让他去肖斯大屋,那儿离克莱蒙德不远。那是我的老家,’他说,‘也是我的孩子应该回去的地方。他是个稳重的孩子,’你爸爸说,‘是个精明的有意志力的人。我毫不怀疑他会一路平安,那里的人会很喜欢他。’”“肖斯大屋!”我叫道,“我可怜的爸爸跟肖斯大屋有什么关系呢?”“嗨,”坎贝尔先生说,“这谁能说得准呢?不过那个人家的姓,小戴维,就是你的姓——肖斯的鲍尔弗家族:一个古老、正直、受人尊敬的家族,近些年恐怕衰败了。你爸爸也是个与他的地位相称的博学之人,没有人把学校管理得比他更有条理,他的言谈举止也与一般教师不同。(你自己应该记得)我时常很愉快地请他到我的住宅来,跟贵族们见面,我自己的家族——基尔伦内特的坎贝尔、邓斯瓦尔的坎贝尔、明奇的坎贝尔——以及其他一些家族的那些名流绅士,都很高兴与他交往。最后,该说的都说了,现在就把这封遗嘱交给你,这可是我们去世的兄弟亲笔写的啊。”

他把信递给我,信封上写着:“由我的儿子——戴维·鲍尔弗转交肖斯大屋的埃比尼泽·鲍尔弗先生亲收。”我,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埃特里克森林一个贫穷的乡村教师的儿子,眼前突然出现这么一个远大的前景,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坎贝尔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如果你是我的话,你会去吗?”“我当然会去,”牧师说,“而且一刻都不耽搁。像你这样的棒小伙子,走上两天就能到克莱蒙德(离爱丁堡很近)。就算发生最糟糕的情况,你那些高贵的亲戚(我不得不猜想他们跟你有某种血缘关系)不让你进门,你最多再花两天时间走回来,敲我的门。但是我宁愿你会受到很好的接待,像你可怜的爸爸为你预言的那样,我还希望你早晚成为一个大人物。现在,戴维,好孩子,”他接着说,“我的良心要求我好歹要为你的这次出行尽点力,教你如何避开俗世间的各种危险。”

这时他四处寻找一个舒适的位子,爬上路旁一棵白桦树下的一块巨石,坐了下来,一脸的严肃。太阳在两座山峰之间照耀着我们,他把手帕顶在三角帽上遮阳。此时此刻,他竖起食指,先是教育我要警惕各种各样的异端邪说,其实对那些我毫无兴趣,他还督促我坚持做祷告,读《圣经》。然后,他描述了一番我要去的那座大屋子,告诉我该怎样跟住在那里的人们打交道。“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要活络一点,戴维。”他说,“记住,虽然出生在绅士之家,你却是在乡下长大的。不要丢我们的脸,戴维,不要丢我们的脸!在那座大屋子里,在上上下下那么多人面前,要尽量表现得体、慎重、灵活,说话越慢越好。至于那个地主嘛——记住他是地主,我不再说什么了:尊敬他所尊敬的人。听地主的话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或者说,一个年轻人应该做的事情。”“是的,先生。”我说,“也许是这样。我答应你,我会努力照你说的做。”“嗯,说得好。”坎贝尔先生由衷地答道,“现在说说物质方面的事情,或者(用一个双关语)说说无足轻重的事情。我这里有一个包裹,里面有四件东西。”他边说边很费劲地从外衣下摆的口袋里把包裹掏出来。“这四件东西中,第一件是你法定应得的:是我买下你爸爸的书和用具(一开始就已经说过)应付的一点钱,我打算再把它们卖掉,让新来的教师有一点收益。另外三件东西是我和我太太送你的礼物,要是你能收下,我们会很高兴的。第一件东西是圆的,一开始或许会最让你高兴,但是,哦,戴维,好孩子,那不过是大海里的一滴水。它只能帮你走一步,然后会像晨露一样消失。第二件东西,扁平方正,上面写着字,可以支撑你的一生,像走路时一根结实的拐杖,病中一只舒适的枕头。最后一件东西是立方状的,那是我虔诚的祝愿,将会看着你走进一片更好的土地。”

说到这儿他站了起来,摘下帽子,念念有词地做了一会儿祷告,这是为一个即将走进世界的年轻人做的动情的祷告。接着,他突然把我搂进怀里,使劲拥抱了我。随后,他把我推到一臂远的地方,拉着我,满脸忧伤地打量着我。然后他突然转过身去,哭着跟我说了再见,顺着我们来时的路,一颠一颠地往回跑。要是换了别人,看他这样跑会觉得很可笑,但我一点也笑不出来。我一直看着他,直到看不见为止。他始终匆忙地跑着,一刻都没停下,也没回头看过一眼。接着我想到,他这样做完全是为我的离开而感到难受。我的良心在使劲地、快速地击打着我,因为就我这边来说,对于能够离开这个封闭的乡村,走进一座忙碌的大屋子,跟与我同姓、同血缘的富裕而可敬的绅士们住在一起,我表现得过于开心了。“戴维,戴维。”我想道,“什么时候这么忘恩负义过?难道为了一个名字就忘了得到过的恩惠和老朋友了吗?呸,呸,想想都害臊。”

我在那位好人刚刚离开的巨石上坐下,打开包裹,想看看都是些什么样的礼物。那个被他称为立方状的东西,不用多猜就知道是什么。果然,是一本小《圣经》,可以放在一个袋子里随身携带,他所谓的圆东西,我发现是一个一先令的钱币;第三件,将在我生命的每一天,不论健康时还是生病时,都给我神奇帮助的东西,是一小张粗糙的黄纸,上面用红墨水写着:制作山谷百合花水。——将山谷中的百合花放入麻袋中蒸馏,适时服用一或两汤匙。它会使瘫痪失语之人开口说话,能治疗痛风,安抚心脏,增强记忆;把花放入玻璃杯中,盖严,放入一堆蚂蚁,一个月后取出,花中会分泌出液体,放置于小瓶中,不论对健康的人还是病人,男人或者女人,都是有益的。

随后是牧师的亲笔:如遇扭伤,可用它擦洗患处;急性腹痛者,适时喝一大勺也可见效。

不用说,看到这个我哈哈大笑起来,这是一阵相当颤抖的笑声。我高兴地用拐杖挑起包裹,动身涉过浅滩,朝远端的小山走去,一直走到穿过石楠丛的绿茵茵的宽阔的牲畜道时,我才回头最后看了一眼埃森迪恩教堂,牧师住宅四周的树木,教堂墓地里的大欧洲花楸,我的爸爸妈妈就在那片墓地里安息。

第二章 我抵达旅途的终点

第二天午前,爬到一个小山顶上,我看见底下的整个乡野在我面前铺展开来,一直延伸到海边。在这个往下倾斜的地势的中间,一个长山脊上,坐落着爱丁堡城,像窑房一样冒着烟。城堡上面有面旗帜,港湾里游弋或停泊着船只,尽管相隔得那么远,我依然看得清清楚楚。我这个乡巴佬的心都跳到了喉咙口。

没过多久之后,我来到一座屋子前,那里住着一个牧羊人,告诉了我一个前往克莱蒙德邻近地区的大概方向。于是,我走过一座又一座屋子,费力地朝着科林顿河旁的首府西面走去,一直走到格拉斯哥路上。在那里,我非常惊喜地看见一支部队在横笛的伴奏下行军,每一步都合着拍子。队伍的一头有一位上年纪红脸庞的将军骑在一匹灰色的马上,另一头是一个连的掷弹兵,戴着教皇帽。看着那些红衣兵,听着欢快的乐曲,我的脑子里似乎升腾起生命的自豪感。

又往前走了一段,我被告知进入了克莱蒙德堂区,于是开始打听肖斯大屋。可是不管向谁问路,凡是听到肖斯大屋这几个字的人好像都很吃惊。起先我还以为是因为我相貌平庸,穿着乡下人的衣服,满身的灰尘,跟我要去的那个伟大的地方不相称。但是当第二个,或许是第三个人给了我同样的脸色和回答后,我开始感觉到,肖斯本身有些奇怪的地方。

为了更好地平息这种恐惧感,我改变了询问的方式。瞅准一个老实人坐在马车的辕杆上,从一条小巷那头过来,我就问他,是否听说过一座叫肖斯大屋的房子。

他停下车,像别人一样看着我。“听说过。”他说,“怎么啦?”“是座大屋子吗?”我问道。“没错。”他说,“是一座很大很大的屋子。”“噢。”我说,“那么住在里面的人呢?”“人?”他叫道,“你傻呀?里面根本没人——没有所谓的人。”“什么?”我说,“没有一个叫埃比尼泽先生的?”“哦,是这样啊。”那人说,“没错,是有那么个地主,如果你要找的是他的话。你找他能有什么事呀,小家伙?”“我是想问问,能不能在这里找份活儿干。”我说,尽量装出一副谦恭的样子。“什么?”赶车人叫道,声音尖锐得连他的马都被惊着了,接着他说,“嗯,小家伙,这不关我什么事,不过我看你是个挺会说话的孩子,要是你愿听我一句话,我劝你离肖斯大屋远远的。”

接下来遇到的是一个衣冠楚楚的小个子男人,戴着漂亮的白色假发套,我看得出他是个走街串巷揽生意的理发师。我清楚地知道,理发师都是喜欢嚼舌头的,我就直言不讳地问他,肖斯大屋的鲍尔弗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啐,啐,啐。”理发师说,“不是人,根本就不是人。”并狡猾地问我是干什么的,但在这方面他可远远不是我的对手,他从我嘴里什么也没得到,于是就招呼下一个顾客去了。

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我的幻想受到的这个打击。这些谴责越模糊不清,我越不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留下的是更大的幻想空间。这是个什么样的大屋子呢,为什么整个堂区的人听到别人问起它都会大吃一惊、目瞪口呆?或者说,那是个什么样的绅士,为什么他的恶名路人皆知?要是走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埃森迪恩,我就会在彼时彼地结束我的历险,回到坎贝尔先生家里。但我已经走了这么远,这么点儿羞辱是不能让我退缩的,我一定要接触到证据;哪怕是为了自尊,我也要坚持到底。尽管我不喜欢我所听到的声音,尽管我开始走得很慢,但我还是不停地问路,不停地向前。

一直磨蹭到太阳下山时,我才遇到一个皮肤黝黑、一脸愠怒的胖女人,拖着脚步从山上下来。当我向她提出那个老问题时,她猛地转过身,陪着我走向她刚刚从那里下来的山顶,指着旁边的一个山谷,只见谷底的一片绿草地上,光秃秃地矗立着一座巨大的建筑。四周的乡野风光宜人,环绕着低矮的山丘,水清木秀,在我看来,庄稼长势喜人,但那屋子本身看上去却像一堆废墟。没有路通向那里,所有的烟囱不见炊烟,也不像有花园的样子。我的心沉了下去。“哇!”我叫道。

那女人的脸色一亮,透着邪恶的怒火。“那就是肖斯大屋!”她叫道,“那是用血建成的;也是血让它停建的;血还会让它倒塌。瞧这里!”她又叫道——“我朝地上吐口水,朝那屋子打响指!我诅咒它,要它倒塌!要是你看见那个地主,把你听见的告诉他;告诉他,詹妮特·克劳斯顿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次诅咒他和他的屋子,仓库和牲口棚,家人、客人、主人、妻子、小姐或孩子——通通倒塌,死光!”

那女人的声音抬高到了不可思议的唱歌似的程度,随后一跳,转过身去,走了。我站在原地,头发直立。那年头,人们还相信巫婆,听到她们的诅咒会颤抖;而这个正好让我碰上的巫婆就像是个路边凶兆,不等我达到目的就已经把我给镇住,让我的腿肚子抽筋。

我坐了下来,愣愣地看着肖斯大屋。我越看越觉得乡野景色旖旎:到处开着花儿的山楂丛,点缀着羊群的田野,天空里一群美丽飞翔的秃鼻乌鸦。一切都象征着这里土地肥沃,气候宜人。然而那中间荒凉的大屋却与我的幻觉格格不入。

我坐在阳沟旁边,农民从田里出来,从我身边走过,但我没有心情好好看他们一眼。太阳下山了,接着,我看见一缕炊烟衬着黄色的天空袅袅腾腾,在我看来,比蜡烛烟都浓不了多少,不过好歹是烟,代表了炉火,温暖,烹饪,肯定有个活人在生火,这让我的心感到了慰藉。

草地里有一条模糊不清的小路通往我要去的方向,我就顺着这条小路走去。这小路实在难以辨认,顺着它走很难找到有人居住的地方,然而我又看不见别的路。很快小路把我带到了一些石柱子跟前,旁边有一个没有顶的小屋,上面有盾形纹章。那里显然应该是主入口,但是没有完工,没有铸铁门,而是两个用一根草绳拴住的临时围栏。因为没有花园围墙,也没有林荫道的标志,我脚下的小路穿越右边的柱子,弯弯曲曲地通向大屋。

我越靠近它,它越显得可怕。大屋的一翼好像没有完工。本来应该是楼上里间的地方,现在却暴露在外面,没有完工的石头台阶和楼梯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好多窗子没有装上玻璃,蝙蝠飞进飞出,就像鸽子出入鸽棚一样。

我走近时,夜幕降临了。楼下三扇又高又窄的窗子,装着牢固的栅栏,里面一簇微弱的火光闪烁不定,若隐若现。

这就是我要去的宫殿吗?我就是要到那高墙里面去寻找新的朋友,开始享受巨大的财富吗?啊,我爸爸在埃森-沃特森的房子里,那炉火和明亮的灯光可以照到一英里之外,门也向叫花子敞开!

我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边走边竖着耳朵,听见有人把盘子碰得叮当响,还有一阵阵急促的干咳声,但是没有人的说话声,也没有狗的狂吠声。

借着昏暗的光线,我看见一扇大木门,钉满了钉子。我的夹克里揣着一颗近乎衰弱的心,举起了手,敲了一下门。然后我站在那里等着。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整整一分钟过去了,除了头顶上的蝙蝠外,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又敲了门,再仔细倾听。这回我的耳朵已经习惯了寂静,我听见了屋子里面钟的秒针慢慢走动的嘀嗒声,但是,那里面的人,不管是谁,还是一动不动,肯定是屏着呼吸。

这时我犹豫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走开,但是气愤占了上风,我开始急风暴雨般踢打起门来,并大声呼叫鲍尔弗先生。我正踢打得起劲的时候,只听我的头顶上响起咳嗽声,我往后一跃,抬头望去,只见二楼的一扇窗子里,探出一个戴着高高的睡帽的脑袋,和一把大口径短枪钟口形的枪口。“枪是上膛的。”一个声音说。“我是带着给肖斯的埃比尼泽·鲍尔弗先生的信来的。”我说,“他在吗?”“谁写的信?”那个握着短枪的人问道。“这与你毫不相干。”我说,我的火气已经很大。“那好。”那人答道,“你可以把信放在门阶上,然后走人。”“我不会这么做的。”我叫道,“我要把信交到鲍尔弗先生手里,写信的人就是这么交代的。这是封介绍信。”“什么信?”那声音尖厉地叫道。

我重复了一遍。“你是谁呀?”间隔好长时间后,来了一个问题。“我不怕告诉你我的名字。”我说,“人家叫我戴维·鲍尔弗。”

我可以确认,那人一听这话吓了一跳,因为我听见他的短枪在窗台上磕了一下。良久之后,下一个问题接了上来,奇怪的是口气完全变了。“你爸爸死了吗?”

这话让我大吃一惊,不知该怎么回答,只好呆呆地站着。“噢。”那人接着说,“他肯定死了,所以你才找到我的门上来。”又停顿了一下,然后轻蔑地说:“好吧,伙计,我就让你进来吧。”说完他就从窗口消失了。

第三章 我认识了我大伯

随即就响起好大一阵拉门链和门闩的声音,门被小心翼翼地打开,我刚一进去便又在我身后关上。“到厨房去,什么都别碰。”那个声音说。在屋里的人重新插好门闩的当口,我摸索着走进了厨房。

火烧得挺旺,照出了一个我从没见过的那么空荡的房间。架子上放着六七个盘子,晚饭桌已摆好,上面放着一碗粥,一只角质勺子,一杯淡啤酒。除了我提到的那些东西,加上靠墙摆放的一些锁着的柜子和一只带挂锁的墙角碗橱外,这间石砌圆顶大屋子里就空荡荡的再也没什么别的东西了。

最后一条链子刚拴好,那人就来到我身边。他是个相貌猥琐的人,驼背、窄肩、灰头土脸,年纪在五十到七十之间。他戴着法兰绒睡帽,破破烂烂的衬衣外面没穿外衣和背心,而是穿着睡衣,睡衣也是法兰绒的。他很久没刮胡子了,但是最让我感觉不舒服,甚至有点害怕的是,他的目光既不离开我,又不正面看着我的脸,我实在摸不透他是干什么的,不管是职业还是出身。但他看起来最像是一个无用的老用人,拿着伙食钱给东家看房子的。“你饿吗?”他问道,看着我膝盖这儿,“你要喝点儿粥吗?”

我说我怕那是他自己的晚餐。“哦。”他说,“我吃不吃的没关系。我可以喝啤酒,啤酒可以治我的咳嗽。”他把啤酒喝掉了一半左右,边喝一只眼睛始终还盯着我。接着,他突然伸出手。“让我看看信。”他说。

我说,信是给鲍尔弗先生的,不是给你的。“那你以为我是谁呀?”他问道,“把亚历山大的信给我吧。”“你知道我爸的名字?”“我要不知道那才怪呢。”他答道,“他可是我的亲弟弟。虽然你好像不怎么喜欢我和我的屋子,还有我美味的粥,但我是你的亲大伯,戴维,小子,而你是我的亲侄子。所以还是把信给我,坐下来填饱肚子吧。”

要是我再年轻几岁,我相信肯定会羞辱、疲惫和失望得哭起来。而事实上,我却无话可说,不管好话还是坏话,只好把信给了他,并且坐下来喝粥,从没见过哪个年轻人像我这样对食物毫无胃口。

与此同时,我的大伯俯身向着火光,把那封信在手里翻来覆去。“你知道信上写些什么吗?”他突然问道。“你自己看么,先生。”我说,“信的封口又没被撕开过。”“哦。”他说,“但你来这里干什么呢?”“来送信。”我说。“不。”他狡猾地说,“不过你是抱着一点希望的,没错吧?”“我承认,先生。”我说,“当我听说我有一些富裕的亲戚时,我是有过希望,希望他们在我的生活中会帮助我。但我不是叫花子,我不想得到你的施舍,我也不想得到任何免费的东西。不管我看上去有多穷,我也有我自己的朋友,他们会乐于帮助我。”“呸,呸!”埃比尼泽大伯说,“别跟我横。我们有话好说么。我说,戴维小子,要是你不想喝,那我就自己喝上几口。哎。”他边说边把我从凳子上赶开,拿过了我手里的勺子,“这些可都是有益健康的好东西啊——粥可是上好的食物。”他喃喃地自言自语,然后喝了起来。“我记得,你爸爸是很好吃的,虽然算不上饕餮,但总是那么好胃口。但我可不行,我吃什么都没胃口。”他喝了一口淡啤酒,或许这让他想起了做主人的职责,因为他接下来的话是这样说的:“要是你渴了,门后面有水。”

我没理他,而是僵硬地站着,气咻咻地俯视着他。而他则像个赶时间的人似的继续吃着东西,还不时地匆匆朝我瞥上两眼,一会儿看看我的鞋子,一会儿看看我家织的袜子。只有一次,当他大胆地往上面一点看时,我们的目光相遇了,就算是把手伸进人家口袋里而被当场抓住的小偷,也不会表现得比他更痛苦。这让我陷入沉思,他的这种羞怯是源于太长时间没有人与他做伴呢,还是,或许,稍加努力,这种羞怯就会过去,我大伯完全会变成另外一个人。我正这么想着,突然,他的尖嗓子把我惊醒了。“你爸爸死了很久了吧?”他问道。“三个星期,先生。”我说。“亚历山大是个神秘的人——一个神秘的,沉默寡言的人。”他接着说,“他年轻的时候就不爱说话。他从来没怎么说起我吧?”“我从来就不知道,先生,直到你亲口告诉我说他有个兄弟。”“天哪,天哪!”埃比尼泽说,“看起来也没提到过肖斯吧?”“没提过这个名字,先生。”我说。“想一想吧!”他说,“真是个怪人!”尽管如此,他似乎还是感到了格外满足,但究竟是为他自己,还是为我,或者是为我爸爸的这种行为,我却看不出来。不过,显然他似乎不再像刚开始那样对我反感和厌恶了。因为他接着就跳了起来,从房间那头走到我的身后,在我肩上啪地拍了一下。“我们会处好的!”他叫道,“我很高兴让你进屋。现在你上床去吧。”

让我惊讶的是,他既没点灯,也没点蜡烛,而是径直走进黑漆漆的过道,喘着粗气,摸索着走上楼梯,在一扇门前停下,把门锁打开。我紧挨着他,跌跌撞撞地尽力跟上他,接着他让我进去,因为那是我的卧室。我照他的吩咐做了,但是走了几步就停了下来,求他给个亮让我上床。“啐!”埃比尼泽大伯说,“外面月亮挺好的。”“既没月亮也没星星,先生,一片漆黑。”我说,“我看不见床。”“啐,啐!”他说,“我是不允许在屋子里点灯的。我非常害怕火。晚安,小戴维。”没等我再表示异议,他已经把门带上,我听见他把我反锁在了里面。

我哭笑不得。房间里冷得像口井,当我摸到床时,发现它潮湿得像泥炭沼。但是我的运气不错,摸到了我的包裹和披风,我钻到了披风里面,躺在地板上,由大床架给挡着风,一下子就睡了过去。

随着第一抹曙光的出现,我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在一个大房间里,挂着盖了印记的皮革,放着精雕细刻的家具,光线从三扇大窗子透进来。十年前,或者也许是二十年前,能够睡在这个房间里,或者从这里醒来,肯定是人们所能希望的最愉快的一件事情了。但是从那以后,这里就变得潮湿,肮脏,荒废,耗子和蜘蛛在这里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好多窗玻璃都碎了。说实在的,这的确是这座屋子的一个常见的景象,我相信我大伯一度肯定遭受到他那些义愤填膺的邻居的围攻,而领头的也许就是詹妮特·克劳斯顿。

这会儿,屋外已是阳光灿烂,而我在那个可怜的房间里冷得索索发抖,不停地敲门叫喊,直到我的狱卒过来把我放了出去。他把我带到屋子后面,那里有一口深井,他让我“愿意的话就在那里洗洗脸”。洗好后,我非常顺利地回到厨房,他在那里生了火,正在煮粥。饭桌上放着两个碗,两只角质勺子,但还是只有一杯淡啤酒。也许我的目光带着点惊讶落到了啤酒上面,我大伯注意到了,只听他说话就像回答我的心思似的,问我要不要喝淡啤酒——他称那是淡啤酒。

我说我常喝酒,但不想麻烦他。“不,不。”他说,“凡是合理的事情我都不会拒绝你的。”

他从架子上拿出另一个杯子,接着,让我大为惊讶的是,他没有从酒桶里往这个杯子里倒酒,而是把他那个杯子里的酒朝这个杯子里倒,不多不少正好一半。这种高尚的行为让我感动得透不过气来,要说我的大伯是个吝啬鬼的话,也绝对是几乎能够把邪恶变得令人尊重的那种。

吃完饭,埃比尼泽大伯打开一个抽斗,从里面拿出一个黏土烟斗和一块烟丝,把烟斗填满后,又把抽斗锁上。随后他坐在一扇窗前的阳光下,默默地抽了起来。他的目光不时地打量着我,并抛出一个个问题。先是这个:“你妈妈呢?”当我回答说妈妈也去世了时,“啊,她是个漂亮的女人!”接着,又沉默了很久之后,“你的那些朋友是干什么的?”

我对他说,他们是一些不同的绅士,姓坎贝尔。不过说真的,其中只有一个人,也就是那个牧师,稍稍搭理过我,但是我开始觉得,我大伯太没把我当回事,发现自己跟他在一起非常孤单,我不想让他以为我无依无靠。

他好像在心里面琢磨着这件事,随后他说,“戴维,我的孩子,你来找你埃比尼泽大伯,算是找对了地方。我是非常看重家庭的,我会好好待你,但是我稍稍想了一想,让你干什么才是最合适的——法律、牧师或参军,什么才是男孩子最喜欢的——我不喜欢鲍尔弗家的人在一群高原的坎贝尔家族的人面前低三下四,我要你管住你的舌头。不要向任何人发信,传话,什么话都不要说。要不的话——我的大门在那里。”“埃比尼泽大伯。”我说,“我毫无理由怀疑你一切都是为了我好。尽管这样,我还是要让你知道,我是有自尊的。我来找你,完全不是自愿的,要是你再告诉我你的门在哪里,我就当你是说真的了。”

他好像非常不安。“啐,啐。”他说,“别这样,小子——别这样!等一两天。我又不是魔术师,能在粥碗底下给你找到财宝。但是你只要给我一两天时间,不要对任何人说起,千万千万,我会给你一个合理的交代的。”“好吧,好吧。”我说,“说够了。要是你想帮助我,我肯定会很高兴的,一定会非常感激你。”

我觉得(我敢说,太快了)我占了我大伯的上风。接下来我开始说,我一定要把床和被子给吹吹风,让太阳晒晒,因为在这么个鬼地方我根本睡不好觉。“这是我的家还是你的家?”他说,声音很尖刻,接着,突然又软了下来。“不,不。”他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就是你的,戴维,我的孩子,你的也就是我的。血浓于水么,毕竟只有你和我配得上这个姓。”随后他喋喋不休地说起了这个家族,它伟大的祖先,他那开始扩建这个屋子的爸爸,以及认为这是一种邪恶的浪费而停止扩建的他本人。这让我想到了把詹妮特·克劳斯顿的话转达给他。“那个下贱女人。”他叫道,“我把那个下贱女人卖掉已经有一千二百一十五天了!我发誓,戴维,一定要把她放在红泥炭上烤了才算了结!巫婆——一个明摆着的巫婆!我要去见法庭官员。”

他边说边打开一个柜子,拿出一件保存得很好的蓝色旧外衣和一件背心,一顶很好的海狸皮帽子,两样东西都没有滚花边。他匆忙穿戴好之后,又从小橱里拿出一根拐杖,把一切重新锁好,正打算出门时,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我不能让你一个人留在家里。”他说,“我得把你锁在门外。”

血冲到了我的脸上。“要是你把我锁在门外。”我说,“那就是你最后一次看见我跟你友好。”

他脸色煞白,咂着嘴巴,“这可不行。”他说,目光邪恶地看着地板一角——“你这样别想赢得我的好感,戴维。”“先生。”我说,“对于你的年纪和我们共同的血缘,我抱有恰当的敬意,但是你这种廉价的好感我不稀罕。我从小到大都很看重自己,就算你是我唯一的大伯,这个世界上我唯一的亲人,哪怕比这再重十倍,我也不会用这样的代价来买你对我的喜欢。”

埃比尼泽大伯走到窗前,朝外看了一会儿。我看得出他全身颤抖,抽搐,像瘫痪病人一样。但是当他转过身来时,脸上却带着笑容。“好吧,好吧。”他说,“我们一定要忍耐,宽恕。我不去了,该说的全都说了。”“埃比尼泽大伯。”我说,“你的话我一点都听不懂。你待我就像待小偷一样。你讨厌我住在这个屋子里。你每句话,每分钟都要让我明白:你不可能会喜欢我。而我呢,我跟你说的话,是我从来没想过会对任何人说的。那你为什么还要留下我呢?让我回去吧——让我回到我的那些喜欢我的朋友们中间去!”“不,不。不,不。”他非常认真地说,“我很喜欢你,我们会相处好的。为了家族的荣誉,我不能让你怎么来还怎么回去。少安毋躁,好孩子,少安毋躁,你会发现我们能够相处好的。”“好吧,先生。”我默默地思考了片刻后说,“我会待上一段时间。主要是觉得我更应该得到跟我有一样血缘的人的帮助,而不是得到外人的帮助;要是我们相处不好,我会尽力让你怪不到我的头上。”

第四章 我在肖斯大屋陷入极度险境

这一天开始得如此糟糕,到末了却相当不错。我们中午又是喝的冷粥,晚上则喝了热粥,我大伯只喝粥和淡啤酒。他的话很少,像先前一样,沉默良久之后突然向我抛出一个问题;当我打算引着他说说我的将来时,他就又把话题扯开。他把我关在厨房旁边的一个房间里,那里有很多拉丁文和英文的书,我整个下午都泡在书堆里,不亦乐乎。有了这样的好伙伴,时间过得真轻松,我几乎心甘情愿地住在肖斯大屋了,但是一看到我大伯的脸,他那双鬼鬼祟祟地捕捉我的目光的眼睛,就重新激起我的不信任感。

我发现了一样东西,让我产生了一丝怀疑。在一本帕特里克·沃克的小故事书的扉页上,有一段题词,显然是我爸爸的亲笔:“埃比尼泽兄弟五岁生日留念。”现在,让我感到困惑的是:我爸爸当然是他的弟弟,他肯定犯了一个奇怪的错误,要不就是他在五岁前就能写一手漂亮整洁、颇有男子汉气势的好字。

我想努力打消这个疑虑,但是尽管我翻阅了许多我感兴趣的作者的书,旧的、新的,历史、诗歌,还有故事书,我爸爸的手迹还是一直在我脑子里晃。最后当我回到厨房,又坐下来喝粥和淡啤酒时,我对埃比尼泽大伯说的第一件事就是,问他我爸爸念书是不是不太聪明。“亚历山大?不聪明!”他答道,“我比他聪明多了,我小时候可聪明着呢。嘿,我看起书来跟他一样快。”

这更让我糊涂了,一个想法油然而生,我问他跟我爸爸是不是双胞胎。

他从凳子上跳了起来,角质勺子从手里掉到了地板上。“你怎么想到问这个呢?”他说,并抓住我茄克衫的前胸,这回总算是直视着我的眼睛了:他自己的眼睛又小又亮,像鸟的眼睛一样,奇怪地眨巴着。“你是什么意思?”我问道,非常冷静,因为我比他强壮得多,不是轻易可以被吓倒的。“把你的手拿开。这种行为可不好。”

我大伯好像费了很大的劲才冷静下来。“臭小子,戴维。”他说,“你不该跟我提你爸爸。错就错在这里。”他坐了一会儿,浑身发抖,对着他的盘子眨眼睛。“他是我唯一的弟弟。”他接着说,但是听得出言不由衷,随后他拾起勺子接着吃了起来,但依然抖个不停。

他的最后这句话,他双手抓着我的举动,他突然表现出对我死去的爸爸的爱,这些都让我匪夷所思,让我既感到害怕又产生希望。一方面,我开始觉得我大伯也许神经不太正常,或许非常危险;另一方面,我心里产生一个故事(不期而然,甚至令我沮丧),就像我曾听人们唱过的叙事民谣,说的是有一个可怜的孩子,他是一个合法的继承人,但是他的一个邪恶的亲戚想要夺走他的继承权。为什么我的大伯要骗一个几乎像叫花子一样找上门来的亲戚呢,莫非他心里面怕他?

这个念头虽然很难证实,但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子里,现在我开始模仿他那鬼鬼祟祟的样子。于是我们就像猫和耗子似的坐在桌子旁,彼此偷偷地打量着对方。他没有再跟我说一句话,而是紧张地悄悄转着心思。我们坐的时间越久,我越看他,就越肯定我将遇到不测。

他把盘子里的东西吃完之后,像早晨一样,装了一锅烟,把一张凳子转到壁炉角,背对着我,坐在那儿抽了起来。“戴维。”最后他说,“我一直在想。”然后他停了一下,接着又说,“在你出生之前,我就答应过要给你一些钱。”他接着说,“是答应你爸的。哦,没有什么法律程序,你要理解,只是绅士们喝酒时说说的。嗯,我把这钱分开存着——那可是很大一笔钱哪,但诺言就是诺言——现在这笔钱准确地说——精确地说”——这时他顿了一顿,迟疑了一下——“精确地说是四十镑!”他厉声急促地说出这句话,同时偷偷回头看了一眼,接着,几乎是尖叫着说,“苏格兰镑!”

苏格兰镑相当于英格兰先令,他这么重新一考虑,造成的区别是很大的。此外,我看得出来,这整个故事都是假的,编故事的目的让我很难猜测。我回答时丝毫不想掩饰嘲弄的口气——“哦,再想想吧,先生!我相信是英镑!”“我是这么说的么。”大伯回答说,“是英镑!要是你能到外面去待上一分钟,看看夜色怎么样,我就把钱给拿出来,然后再叫你进来。”

我照他说的做了,暗自好笑,因为我的目的是要让他以为我很轻易就被他骗过了。这是一个漆黑的夜晚,几颗星星悬在低空。我站在门外,听见远处风从山丘间吹过,发出空洞的呻吟。我对自己说,像是要打雷了,看来天气要变,当时我丝毫不知道在夜晚过去之前,天色的变化对我有着多么重大的影响。

我又被叫进去时,大伯数了三十七个金币放在我的手上,其余的在他的手上,都是一些小面额的金币和银币。但是这时他舍不得了,把这些零钱塞进了口袋。“行了。”他说,“这就足以向你证实了!我是个怪人,对陌生人很怪,但是我的话是算数的,这就是证明。”

说起来,我大伯好像非常吝啬,而他这突如其来的大方,倒让我惊讶得目瞪口呆,居然找不到一句表示感谢的话。“什么都不要说!”他说,“不用谢我,我不需要感谢。我是在尽我的职责,我倒不是说每个人都会这么做,但就我来说(虽然我也是个小气的人)能够公平对待我弟弟的儿子是一件快事。想到我们现在可以像好朋友一样相处,我很开心。”

我也用尽可能大方的话回答他,但是心里始终在嘀咕,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为什么会把他宝贵的金币拿出来。因为照他说的那个理由,连孩子都不会相信。

不一会儿他斜眼看着我。“听好了。”他说,“你可要以德报德啊。”

我跟他说,我会尽力向他证明我的知恩图报,随后就等待着,以为他会提出吓人的要求。然而,当他终于壮着胆子开口说话时,却只是告诉我说(我觉得说得挺在理的)他越来越老,身体不太好了,他希望我能替他料理一点家务,在花园里干点活。

我表示非常愿意效力。“那好。”他说,“我们这就开始吧。”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生锈的钥匙。“给。”他说,“这是大屋远端角楼的钥匙。你只能从外面进去,因为屋子的那部分还没完工。你到那里去,上楼,替我把顶上那个柜子拿下来。里面有些文件。”他补充道。“能给我一个灯火吗,先生?”我说。“不。”他说,非常狡黠。“我的屋子里不许有灯火。”“很好,先生。”我说,“那楼梯好吗?”“很结实。”他说,接着,见我走了,他又说,“靠墙走,楼梯没有扶手的。不过楼梯踩上去很结实。”

我走进外面的夜色里。远处风还在哀号,但肖斯大屋附近一点儿风都没有。夜色越来越浓。我很高兴能够扶着墙往前摸索,终于摸到了没有完工的厢房远端楼塔的门。我把钥匙插进锁孔,刚转了一下,突然间,既没风声也没雷声,整个天空被野火照亮,随即又归于黑暗。我只好用手捂住眼睛,继续适应黑暗的色彩,而当我走进角楼时,眼睛已经发花了。

里面漆黑一片,似乎连呼吸都很困难。但是我手脚并用地往前摸,很快就用手摸到了墙,用脚踢到了底层的楼梯。那墙摸上去是用上好的毛石砌成的,楼梯虽然又陡又窄,也是用光滑的石块砌成的,踩上去感觉方方正正,结结实实。想到我大伯说楼梯没有扶手,我始终紧挨着墙边,揣着一颗怦怦跳的心,在一片漆黑中摸索着向前。

肖斯大屋足足有五层楼高,还不算阁楼。我越往上爬,似乎感觉楼梯上的通风状况越好,情绪也越轻松。我正在纳闷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变化时,唰,夏日闪电的又一次闪烁出现了,随即又消失了。要说我没有叫出声来,那是因为恐惧掐住了我的喉咙;要说我没摔倒,那更多的是因为上帝的仁慈而不是我自己的力量。闪电透过墙上的裂缝在四面八方闪亮,让我觉得像是在一个高高的露天脚手架上爬行,但同样是这转瞬即逝的亮光,让我发现梯阶的长度原来是不一样的,而彼时彼刻我的脚正踩在离楼梯井不到两英寸的地方。

这就是所谓的好楼梯!我想,同时一股怒气油然而生。我大伯派我到这里来,自然是要让我冒极大的危险,甚至会送了性命。我发誓,就算摔断脖子,我也要证实这种“猜疑”。我手脚着地,像蜗牛那样慢慢地,一英寸一英寸地摸索着,测试着每一层楼梯的牢固程度,就这么接着往上爬。在闪电的映衬下,黑暗好像加深了一倍。更加讨厌的是,我的耳朵和脑子都受到了干扰,因为塔顶有一群蝙蝠在闹腾,这些可恶的畜生,往下面飞来,时不时地撞着我的脸和身子。

应该说,这角楼是方形的,每个角落的梯阶都是用不同形状的石头砌成,跟一段段楼梯衔接起来。这不,我走近了一个转角,像先前一样往前摸索着,我的手在一条边上滑了一下,发现前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楼梯不再往上面去,让一个陌生人在黑暗中爬这个楼梯,无异于让他直接去送死。而且(尽管,多亏了闪电和我自己的小心,我非常安全)一想到我可能遭遇到的危险,我可能会从多么高的地方摔下去,我就直冒冷汗,全身瘫软。

但我知道我现在需要什么,于是心里憋着一股莫名的怒火,转身摸索着往下爬去。爬到一半左右的地方,风呼啦啦地蹿了上来,摇动了角楼,随后又消踪灭迹了。紧接着下起了雨;没等我回到地面,暴雨就倾盆而下。我把头伸进暴雨中,朝着厨房那里看去。我离开时随手关上的门这会儿敞开着,泻出一缕光亮。我觉得我看见有个人影站在雨中,一动不动,像是在留心听着什么。接着一个令人炫目的闪电划过,我清楚地看见了大伯,就站在我幻觉中他站着的地方。闪电刚过,一阵震耳欲聋的雷鸣接踵而来。

这时,不知是我大伯以为这是我摔下来的声音呢,还是他从中听见了上帝谴责谋杀的声音,我且留给各位去猜吧。可以肯定的是,他至少感到了一种令他痛苦的害怕,他奔进了屋子,让门在身后敞开着。我尽可能轻手轻脚地跟了进去,神不知鬼不觉地进了厨房,站在那里看着他。

他抓紧时间打开墙角的碗橱,拿出一大瓶烈酒,背对我坐在桌子前。只见他时不时地狂抖上一阵,大声哼哼,把酒瓶对着嘴唇,喝上一大口烈酒。

我走上前去,紧贴在他的背后,突然两手拍了他的肩膀——“啊!”我叫道。

大伯发出断断续续像羊似的叫声,挥起双臂,像个死人似的摔倒在地上。我倒是有点被吓着了。不过我首先得顾好我自己,所以毫不犹豫地让他躺在那里。钥匙还挂在碗橱上,按我的设想,我要在大伯苏醒过来有力气使坏之前先把自己武装起来。碗橱里有几个瓶子,其中几个显然是药瓶;有好多账单和别的纸张,要是有时间的话,我是恨不得在里面翻个遍;还有一些日常用品,对我毫无用处。我接着去翻那些柜子。第一个柜子里面装满玉米粉;第二个是扎成一捆捆的钱袋和文件;第三个柜子里,在许多别的东西(其中大多数是衣服)中间,我发现了一把生锈的、难看的高地短剑,没有剑鞘。我把短剑藏在背心里,转身去看我大伯。

他还是像刚才倒下时那么躺着,全身蜷缩,一个膝盖向上,一条胳膊伸在外面。他的脸上有一种奇特的蓝色,好像停止了呼吸。我怕他死了,就拿来了水,浇到他的脸上。他好像有了点知觉,嘴巴努动着,眼睑也在颤动。最后他往上看见了我,他的眼睛里出现一种好像见到鬼似的恐惧的神色。“起来,起来。”我说,“坐起来。”“你还活着?”他抽泣着说,“哦,天哪,你还活着?”“我当然活着啦。”我说,“可不是托你的福!”

他开始深深地叹气,让自己恢复正常呼吸。“那个蓝色小瓶。”他说——“在碗橱里——蓝色小瓶。”他的呼吸越来越慢。

我奔到碗橱那里,果不其然,找到了一个蓝色小药瓶,上面的一张纸上写着剂量,我用最快的速度让他把药服下。“我的病犯了。”他说,稍微恢复了一点,“我有病,戴维,是心脏病。”

我把他扶到一张椅子上,看着他。面对这么一个病恹恹的人,说实话,我产生了一丝怜悯,但此外我还有一肚子的怒气。我向他一一例数要他给我解释的问题:为什么他每句话都在骗我;为什么他害怕我离开他;为什么他不愿意我提到他和我爸爸是双胞胎——“是不是因为这是事实?”我问道;为什么他要给我钱,而我确信这不是我分内该得的;最后,他为什么想要害死我。他一声不吭地听我说完,然后用他那破嗓子恳求我让他躺到床上去。“明天我会告诉你的。”他说,“就像我肯定会死一样。”

他实在太虚弱了,我没办法,只好答应。不过,我把他锁在他的房间里,把钥匙放进了我的口袋;然后回到厨房,生了好大一堆火——那里多少年来都不曾见过这样旺的火——把自己裹在披风里,躺在柜子上睡着了。

第五章 我去了女王渡口

晚上下了很大的雨。第二天早晨从西北方吹来一股刺骨的冷风,驱赶着被吹散的云。尽管如此,在太阳露脸或最后的星星消失之前,我已来到了小溪边,一头栽进了旋转的深水里。洗完澡后,我浑身发热,重新把火生旺,再次在火堆旁坐下,开始严肃考虑起我的处境。

关于我大伯的敌意,已经毫无疑问。同样毫无疑问的是,我把命运掌握在了自己的手里,为了达到除掉我的目的,他肯定会不遗余力。但我年轻,精力充沛,而且像大多数乡村孩子一样,我对自己的机敏很有自信。我刚到他家门口时,比一个叫花子强不了多少,充其量也只是一个孩子。他用诡计和暴力来接待我,能够占到他的上风,驱赶他就像驱赶一群羊似的,这该算是个很好的结果。

我坐在那里,护理着膝盖,笑看着火堆。我在幻觉中看见自己察觉出他的一个又一个秘密,成为他的国王和主宰。人家说,埃森迪恩的男巫制作了一面镜子,人们可以从中看出自己的未来,这肯定不是用燃烧的煤块做成的。因为我坐在那里,看着火苗变幻出的所有形状和图案,绝对没有看到一条船,一个戴着毛茸茸帽子的水手,绝对没有看到一根冲着我傻乎乎的脑袋打来的大头棒,也没看到那些将会降临到我身上的灾难的任何蛛丝马迹。

不一会儿,带着过分的自信,我上楼去释放我的囚犯。他客气地跟我道了早安。我也照样回应了他,自信满满地微笑着俯视他。很快我们就坐下吃早饭,像前一天一样。“嗯,先生。”我带着嘲笑的口气说,“你再没什么要跟我说的了吗?”见他不能清楚地回答,我接着说,“我想,我们需要时间来互相了解。你当我是个乡巴佬,没有常识,没有胆量,就像搅粥的棍子那么愚笨。我当你是个好人,或者至少不比别人坏。看起来我们都错了。是什么原因让你害怕我,欺骗我,想要害死我——”

他喃喃着说那是个玩笑,并说他喜欢开开玩笑。接着,见我在笑,他改变了口气,向我保证说,早饭一吃好,他就会把一切都说清楚。我从他的脸上看出,他没有骗我,虽然他正费劲地想着编一个谎话,我正打算这么跟他说,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我们。

我命令大伯坐在原地别动,我去开门,只见门口台阶上站着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穿着一身水手服。他一看见我,就跳起角笛舞(我听都没听说过,更别说亲眼看见了),啪啪打着响指,相当灵巧地跳着。尽管这样,他还是冻得发紫,脸上有一种似哭似笑的神色,与他欢快的舞步相比,显得相当可怜可悲。“好吗,老兄?”他嗓子沙哑地说。

我冷静地问他有什么好高兴的。“哦,高兴!”他说,随后唱了起来:“因为这是我的乐趣,在一个晴朗的夜晚,当令的季节。”“嗯。”我说,“要是你没什么事的话,我就不客气地把你关在门外了。”“等一下,兄弟!”他叫道,“你有什么不开心吗?还是想叫我挨一顿抽?我带来一封老霍西森给鲍尔弗先生的信。”他边说边把信给我看。“我说,老兄。”他又说,“我可饿坏了。”“噢。”我说,“那就进来吧,趁我还没吃完,你可以吃上一口。”

说完我把他带进屋子,坐在我刚才坐的位子上,他急不可待地吃起剩下的早饭,不时地朝我眨眼,做了好多鬼脸,想必这个可怜的家伙以为这样很像大人。同时,我大伯读完了信,坐在那里沉思。突然,他精神头十足地蹦了起来,把我拽到最远端的角落。“念念这个。”他说,把信塞进我手里。

以下就是这封信:先生,——我的船锚泊在这里上下颠簸,我打发我的小厮来报信。要是你对出海还有什么进一步的指示,今天就是最后的机会,因为风向将对我们出港有利。我不想否认我已经朝你的经纪人兰基勒先生发过火;如不尽快结算,你会有更多的损失。我已按照差额给你开了一份账单,我是,先生你最顺从、谦卑的仆人。伊莱亚斯·霍西森于女王渡口镇,豪斯客栈“你看,戴维。”我大伯一看到我读完了信,就接着说,“我跟这个叫霍西森的人搭档做生意,他是迪萨特一条叫‘契约号’的双桅横帆商船的船长。现在,要是你和我一起跟这个孩子到豪斯去,我可以在那里见到船长,或者,要是有什么文件要签的话,就到船上去见他。为了不浪费时间,我们不妨顺便到兰基勒律师那里去。经过了这些事情,你不会再相信我的话,但你应该相信兰基勒。他是这个圈子里一半人的经纪人,是个上了年纪的人,而且德高望重;他还认识你爸爸。”

我站在那儿想了一会儿。我要到一个有船舶来往的地方去,那里肯定人多,我大伯不敢动粗,就连船上那个小用人都可以保护我。一旦到了那里,我相信我就可以强迫大伯去拜访律师,尽管他现在的提议是言不由衷的,而且,或许我打心眼儿里希望能够近距离地看一看海和船。各位要记住,我可是一辈子生活在内陆山区,两天前才刚刚看见像铺在地上的蓝色地板似的港湾,比玩具大不了多少的帆船在水面上航行。我心里打定了一个又一个主意。“很好。”我说,“我们就去渡口吧。”

我大伯戴上帽子,穿好大衣,佩上生锈的短弯刀,然后我们把火踩灭,锁上门,这就上路了。

这儿地处寒冷的西北角,我们走在路上,寒风扑面而来。时值六月,草地上开满白色的雏菊,树上也是繁花盛开;但是,从我们发蓝的指甲和疼痛的手腕来看,此时好像是在冬季,那一片洁白的霜冻宛如十二月的景象。

埃比尼泽大伯在明沟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像个干完活回家的老农似的,左摇右晃。一路上他一句话都没说,我只好跟那个小用人说话。他告诉我说他叫兰塞姆,九岁开始出海,但是不知道他现在几岁,因为他算不清楚了。他给我看他的文身,冒着刺骨寒风露出胸脯,也不顾我的反对,因为我觉得他会冻死的。他满口脏话,但不像个大人,而更像个傻学生,大肆吹嘘他干过的野蛮事和坏事:什么偷东西啦,陷害人啦,对了,甚至还有谋杀。但是细节上实在缺乏可能性,陈述上不是底气不足,就是虚张声势,弄得我无法相信他,而只是可怜他。

我向他打听那条双桅船(他声称那是最好的船)和船长霍西森,他对霍西森同样赞不绝口。西斯-霍斯(他这么称呼船长)是个男子汉,在他看来,天底下没什么让他担心的,人家都说,“就算是到了世界末日,他也照样扬帆前进”。他粗犷,凶狠,残忍,无法无天,这个可怜的小用人认为这一切都是值得钦佩的水手和男子汉的气概。他认为他的偶像只有一个缺点。“他不是水手。”他承认道,“驾驶双桅船的是宣先生,他是这一行里最好的水手,就是爱酗酒;我跟你说,这个我是相信的!瞧这儿,”他褪下袜子,给我看一块粗糙、发红的大伤疤,让我的血都变凉了。“这是他干的——宣先生干的。”他说,显得很骄傲的样子。“什么!”我叫道,“他就这样野蛮地对待你吗?哼,你又不是奴隶,要遭到这样的待遇!”“不。”可怜的白痴说,口气立刻变了,“他就是想把我当奴隶。瞧这儿。”他给我看一把带鞘的大刀,说是他偷来的。“哦。”他说,“我倒要让他试试看,我看他敢,我要杀了他!哦,他不会是第一个!”他发了一个可怜、愚蠢、凶恶的毒誓来表示自己不是说着玩儿的。

在这个广袤的世界里,我从没像可怜这个弱智的家伙一样可怜过任何人,我开始感觉到,这条“契约号”双桅船(尽管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比一个海上地狱好不了多少。“你没有朋友吗?”我说。

他说他有一个父亲,在英格兰某个港口,我忘了是哪个了。“他也是个好人。”他说,“但是他死了。”“天哪。”我叫道,“你在陆地上就过不了体面的生活吗?”“哦,不。”他说,眨着眼睛,看上去非常诡秘,“他们会给我谋一份职业。我有一门绝技,可以赚双倍的钱呢,真的!”

我问他,什么职业会像他现在做的这么可怕,他的生命时时处在危险之中,不但要受到大风和海浪的威胁,还要遭到他的主人们的残酷虐待。他说这是完全真实的,接着就开始称赞起这种生活,说起口袋里装着钱上岸,像个大人似的花钱,买苹果,大吹大擂,让那些他所谓的不思进取的男孩子们大吃一惊,这多开心啊。“我还不算最倒霉的。”他说,“有人比我还倒霉呢:有些值二十镑的人。哦,天哪!你真应该看看他们过的那叫什么日子。我见到过一个像你这么老的人”(在他眼里我像个老人)——“我敢说,哦,他也有胡子——嗯,我们一上岸,他酒醒了之后——天哪!他那通哭闹啊!我狠狠嘲笑了他一顿,我跟你说!船上还有一些小孩,哦,比我小!我跟你说,我让他们乖乖听话。在带这些孩子时,我也有一根绳头可以抽他们。”他就这么一路说下去,直到我终于弄明白所谓值二十镑的人,就是那些被送到北美奴隶市场上去的不幸的罪犯,还有一些更不幸的、无辜的人,是被人出于私利或报复而绑架或诱拐的。

就在这时我们爬到了山顶,俯视着渡口和霍普河。著名的福斯湾在这儿变窄,宽度相当于一条大河,很方便向北行驶的渡轮,把河的上游变成了一个适合于各种船只的锚泊地。就在这狭长水面的中间,有一座小岛,上面有一些废墟;南岸修建了一个给渡口使用的码头;码头的尽头,也就是公路的另一边,背对着一个长着冬青树和山楂树的漂亮花园里,我看见了被称作豪斯客栈的建筑。

女王渡口镇坐落在西边很远处,此时此刻,客栈四周看上去非常落寞,因为渡船载着乘客刚刚往北面驶去。然而,码头旁边有一条小划艇,几个船员睡在横座板上。兰瑟姆告诉我说,那是双桅船上的划艇,在等船长,他指着大约半英里外一条单独锚泊着的船说,那就是“契约号”。船上一片出海前的忙碌景象,帆桁摇摇晃晃地就位,风从那边吹来,我听见水手们一边拉缆绳一边唱歌的声音。一路上听了那么多关于那条船的事情,我极度厌恶地看着它,并由衷地同情那些注定要随船出海的可怜的人儿。

我们三人在山顶上停下来。我大步穿过马路,跟我大伯说话。“我觉得最好告诉你,先生。”我说,“我说什么也不会上‘契约号’。”

他好像从梦中醒来。“呃?”他说,“你说什么?”

我又说了一遍。“嗯,嗯。”他说,“看起来只好随你啦。但是我们站在这里干什么呢?这儿冷得要命。要是我没弄错的话,他们正在给‘契约号’做出海的准备呢。”

第六章 在女王渡口的遭遇

一到客栈,兰瑟姆就领我们上楼进入一个小房间,里面有一张床,一个大煤炉让房间热得像个烤箱。紧靠着烟囱有一张桌子,一个黝黑、严肃的高个子坐在那儿写东西。尽管房间里挺热,他还穿着厚厚的水手茄克,扣子扣到脖子,一顶毛茸茸的高帽子戴到耳朵根上。但是我从没见过比这个船长更冷漠、更专心、更沉着的人,就连正在审案的法官也比不上他。

他一下子站起,走上前来,向埃比尼泽伸出大手。“见到你很骄傲,鲍尔弗先生。”他用悦耳的低音说,“很高兴你及时赶到。风势很好,潮水开始在涨,今晚之前,我们就将看见老煤桶在五月岛上燃烧。”“霍西森船长。”我大伯回答说,“你的房间太热了,很不舒服。”“这是我的习惯,鲍尔弗先生。”船长说,“我天生怕冷,我的血是冷的,先生。没有毛皮、法兰绒——不,先生,甚至烫的朗姆酒,能让所谓的体温上升。先生,在热带海洋里被烤过(这是人家的说法)的人大多是这样的。”“对,对,船长。”我大伯回答说,“我们都要顺其自然。”

但是或许正是船长的这种怪癖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我的不幸。虽然我曾向自己许诺,不让我大伯离开我的视线,但因为我既急切地想近距离看看大海,又受不了房间的闷热,所以当他要我“下楼自己去玩一会儿”时,我竟然傻乎乎地听信了他的话。

于是我就下楼去了,留下那两个大人坐在一瓶酒和一大堆文件前。我穿过客栈前的马路,走到沙滩上。那里刮着风,只有小小的波浪拍打着海岸,比我以前看到过的湖里的浪花大不了多少。但是那些野草在我看来倒挺新奇——有些是绿的,有些是黄的而且很长,有些还带有气泡,我用手指一捏,气泡就爆裂了。尽管离河湾还很远,也已闻到海水又咸又令人振奋。另外,“契约号”也已开始张开层层叠叠悬挂在帆桁上的风帆。我所看见的一切场景都让我想到了远航和异国他乡。

我还看了看划艇上那些水手——褐色皮肤、大高个子的家伙,有些穿着衬衫,有些穿着茄克,还有些在脖子上围着彩色围巾,其中一个在口袋里插着手枪,两三个拿着多节的大头棒,全都带着有鞘的刀。我跟一个看上去不像他的同伴那么亡命的人聊了起来,问他双桅船航行的情况。他说等潮水一涨他们就起锚,还说能离开这个既没酒店又没水手娱乐场所的港口感到很高兴,不过他说的时候满口脏话,吓得我只好赶紧离开。

我又回到了兰瑟姆那里,他在那帮人里面像是最不邪恶的,他很快出了客栈,朝我跑来,大叫着要一碗潘趣酒。我说我不会给他这种东西,因为不管是他还是我都还没到可以酗酒的年龄。“但是你可以来一杯淡啤酒,这是允许的。”我说。他朝我做着鬼脸,还骂我,但他还是很高兴能喝到淡啤酒。很快我们就在客栈前屋的一张桌子旁坐下,两人都胃口大开地吃喝起来。

这时我想到,这个客栈老板是本地人,我不妨跟他交个朋友。我按照当时的风俗,邀他一起来喝酒。但他这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跟兰瑟姆和我这样的穷顾客同坐一张桌子呢,他正要离开屋子,我叫住了他,问他是不是认识兰基勒先生。“哼,哎。”他说,“一个非常正直的人。而且,哦,顺便问一声。”他说,“你就是跟埃比尼泽一起来的吧?”我说是的,他又问道,“你不是他的朋友吧?”照苏格兰人的习惯,这个意思就是说,我不是他的亲戚。

我说:“对,不是朋友。”“我也觉得不是。”他说,“可你长得很像亚历山大先生。”

我说:“埃比尼泽在乡下好像口碑很差。”“毫无疑问。”老板说,“他是个邪恶的老人,好多人都巴不得他被吊死:詹妮特·克劳斯顿和其他许多被他逼得无家可归的人。不过,他也曾经是个很好的小伙子。那是在亚历山大的事传出来之前。好像跟他的死有关。”“是什么事呀?”我问道。“哦,就是说他杀死了亚历山大。”老板说,“你从没听说过吗?”“他为什么要杀死他呢?”我问道。“为什么?不就是要争那个地方么。”他说。“那个地方?”我说,“肖斯大屋?”“我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地方。”他说。“啊,天哪!”我说,“是这样吗?我的——亚历山大是长子吗?”“正是。”老板说,“要不他干吗要杀他呢?”

说完他就走开了,他一开始就急着要走开。

当然啦,我很久以前就一直在猜测,但猜测是一回事,真正知道又是一回事。我的好运气让我惊呆了,我目瞪口呆地坐着,简直不敢相信,两天前刚从埃特里克森林的尘土中跋涉而来的那个穷小子,现在居然成了世界上的富人之一,有一座房子,大片的土地,明天就可能骑上马。所以这些愉快的事情以及其他上千件事情,全都涌进了我的脑子里,我愣愣地望着客栈窗外,根本没注意看见些什么,我只记得我的目光落到码头上霍西森船长的身上,他和那些水手在一起,很威严地说着话。不一会儿他转身大步朝客栈走来,一点都看不出水手的粗鲁,而是挺着他那优美高大的身躯,颇有男子汉的风度,脸上依然是那副阴郁、严肃的表情。我在揣摩兰瑟姆说的故事,不知是真是假,有点不太相信,那些故事跟船长的相貌太格格不入了。不过说真的,他既不像我以为的那么好,也不是兰瑟姆说的那么坏;因为事实上他是个两面人,一踏上他的船,就把好的那面留在了后面。

另外一件事情是,我听见叔叔在叫我,只见他们两个都来到了马路上。船长招呼了我,表现得非常平易近人,这对一个孩子来说是十分受用的。“先生。”他说,“鲍尔弗先生跟我说了很多关于你的事情,就我来说,我喜欢你的相貌。我希望我能在这儿待得久一点,这样我们也许可以成为好朋友;不过我们尽力而为吧。你可以到我船上来待上半个小时,一直到涨潮,跟我喝一碗酒。”

说实在的,我盼望到船里面去看看的心情是无法形容的,但是我不想让自己陷入险境,就跟他说,我和我叔叔约好了要去见律师。“噢,噢。”他说,“他跟我说过。但是,你知道,我们的小划艇会把你送到镇上的码头,让你上岸,那儿离兰基勒家很近的。”这时他突然弯腰跟我耳语:“当心那个老狐狸,他没怀好意。跟我上船,我有话要跟你说。”接着,他挽着我的胳膊,边朝他的船走去,边放开声音接着说:“说吧,要我从卡罗莱纳给你带什么东西?鲍尔弗先生的任何朋友有事都尽管吩咐。一卷烟草?印第安人的羽制品?一张野兽皮?一只石头烟斗?像猫一样喵喵叫的学舌鸟?像血一样红的红衣凤头鸟?——选择一下,说你喜欢什么。”

这时我们来到了划艇边上,他扶着我上船。我做梦也没想到要退缩,我以为(可怜的傻瓜!)我找到了一个好朋友,一个帮助我的人,而且我一心想看看船。我们刚各就各位坐好,划艇就嗖地离开码头,朝海面上驶去。一方面我为这个新的活动感到欣喜,一方面又为我们处于这么低的位置,海岸的形状以及随着我们的靠近双桅船越来越大而感到惊讶,这时我很难听懂船长说的话,回答的时候肯定是牛头不对马嘴。

我们一来到双桅船边上(我坐在那里,双桅船的高度、潮水拍打船边的巨大声响、水手们干活时的愉快叫喊,这一切都让我瞠目结舌),霍西森宣布说,他和我一定要第一个上船,他命令把主桅下帆横桁上的轱辘放下来。我被嗖地吊到了空中,然后又被放到了甲板上,船长已经站在那里等我,立刻又把胳膊伸到我的胳膊下面。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感觉有点头晕,四周的一切都在晃动,也许还有点害怕,然而这些陌生的景色让我非常高兴。同时船长向我指点那些最奇怪的东西,告诉我它们的名字,派什么用处。“可我叔叔在哪里呢?”我突然问道。“噢。”霍西森说,突然变得很狰狞,“问得好。”

我感觉一下子懵了。我用尽全身力气挣脱开他,跑到舷墙那里。不错,的确是有划艇朝镇上去,我叔叔坐在后面。我尖叫了一声——“救命啊,救命啊!杀人啦!”——锚地两边都回响着我的叫声,我叔叔从坐着的地方回过头来,脸上布满凶横和恐怖。

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的脸。已经有强壮的手把我从船边拖了回去,这时好像有一个霹雳击中了我,我看见一大片火光,接着就倒了下去,不省人事了。

第七章 我乘坐迪萨特的“契约号”双桅船出海

我在黑暗中醒了过来,疼得非常厉害,手和脚都被绑住了,耳朵被很多不熟悉的噪音震聋。我听见像是一个巨大的水坝磨房发出的水的轰鸣声,汹涌的浪花飞溅声,船帆的噼里啪啦声,水手们的尖叫声。整个世界一会儿令人头晕目眩地往上涌,一会儿又令人头晕目眩地往下沉。我身体酸痛,头脑混乱,我追逐着自己的思路,不时地有一阵新的疼痛袭来,让我昏厥,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自己肯定是被绑着躺在那条倒霉的双桅船里的某个地方,原先的微风也已变成了大风。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处境后,我感到一阵绝望,痛斥自己的愚蠢,对叔叔恨之入骨,这一来我又失去了知觉。

当我再次醒来时,同样的喧嚣,同样的混乱,同样的剧烈活动,让我身颤,耳聋。不一会儿,在我原有的疼痛和悲伤上面,又增加了初次出海的旱鸭子的晕船。在我血气方刚的青年时代,我受过不少苦,但是没有一次像在双桅船上头几个小时那样让我的身心如此难受,或者让我感到如此的希望渺茫。

我听到一声枪响,以为是狂风太过强烈,我们抵挡不住,所以鸣枪报警。想到能够得救,哪怕是为大海深处的死神所救,我也感到欣慰。然而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而是(据我后来得知)船长的一种普通习惯,我把这件事记下来,是想表明,哪怕再坏的人,也会有他较好的一面。看起来,当时我们行驶到了离迪萨特几英里之处,这条双桅船就是在那里建造的,几年前船长的母亲霍西森太太就已搬到那里居住。不管是出去还是归来,“契约号”在白天经过那里时,都会鸣枪,挂彩旗。

我不知道时间。躺在船腹内那个恶臭难闻的密室里,根本分不清白天黑夜,我的悲惨境遇让时间加倍漫长。因此我算不出躺了多久,等着听到船在礁石上撞碎的声音,或者感觉它一头栽进了大海深处。不过睡眠最终夺去了我对悲伤的意识。

一盏手提灯的光照在我的脸上,使我醒了过来。一个三十来岁、绿眼睛、乱糟糟金发的矮个子男人站在那儿俯视着我。“嗯。”他说,“怎么样啊?”

我用一声抽泣回答了他,于是我的客人搭了我的脉搏和太阳穴,然后给我清洗包扎头皮上的伤口。“啊。”他说,“被打了一下。怎么啦,伙计?振作点!又不是世界末日,你只是开头不利,但慢慢会好起来的。吃过东西了吗?”

我说我不想吃,于是他就用铁皮杯子给我倒了点掺水白兰地,又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那里。

下一次他来看我时,我正在似醒非醒之间,我在黑暗中睁大着眼睛,晕船的感觉已经没有了,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加难以忍受的头晕目眩。而且,我四肢疼痛,绑着我的绳子像着了火似的。我所在的那个洞里的气味好像成了我身上的一部分,在他两次来看我之间的那一长段间隔时间里,我受尽恐惧的折磨,一会儿是船上的耗子四处乱窜,有时候甚至匆匆从我的脸上爬过;一会儿是可怕的想象缠绕着发烧中的我,赶也赶不走。

随着一扇活板门打开,提灯的微光像天上的阳光似的射了进来;虽然它只让我看见作为我的牢房的双桅船那结实乌黑的横梁,我还是欣喜地大声叫了出来。那个绿眼睛男人第一个从梯子上下来,我注意到他走路的样子不太稳。他的后面跟着船长。两人都没说话,但是那第一个人开始检查我的身体,像第一次一样给我包扎伤口,而霍西森则用奇怪阴郁的目光看着我的脸。“我说,先生,你自己看看。”第一个人说,“高烧,没有胃口,没有光,没有食物——你自己看看这算怎么回事。”“我又不是魔术师,里亚奇先生。”船长说。“请恕我冒昧,先生。”里亚奇说,“你的肩膀上扛着个聪明的脑袋,有一条能说会道的苏格兰人的舌头,但是我不听你的任何解释。我要求把这孩子从这个洞里带出去,安置进前面的水手舱。”“你需要什么,先生,是你自己的事,跟别人无关!”船长回答说,“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他在这里,他就得待在这里。”“我知道你已经按比例分到钱了。”另一个人说,“我希望允许我谦卑地说,我没有。我有我的酬劳,但作为这条破船上的二副,我拿得实在不多。你很清楚,我为这份酬劳是否尽了力。但我从没得到更多的报酬。”“要是你能把手从铁皮盘子上拿开,里亚奇先生,我对你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了。”船长答道,“我斗胆说一句,你别再让我猜谜了,省点劲,别白费口舌了吧。我们得到甲板上去了。”他接着说,声音更加尖厉,一只脚已经踩在了梯子上。

但是里亚奇先生抓住了他的袖子。“我知道你拿人钱替人做杀手——”他说。

霍西森腾地朝他转过身去。“你说什么?”他叫道,“这算什么话?”“这好像是你听得懂的话。”里亚奇说,死死地盯着他的脸。“里亚奇先生,我跟你出过三次海。”船长答道,“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你应该了解我:我是个直来直去的人,也是个固执的人;但是你刚才说的话——呸,呸!——这是一个坏良心、黑心肠的人说的话。要是你说那个孩子会死——”“哎,他是会死的!”里亚奇先生说。“好了,先生,说够了吗?”霍西森说,“你想带他去哪就去哪吧!”

说完船长上了梯子。我在这场奇怪的谈话中始终默默地躺着,这时看着里亚奇先生转身跟着他走了,腰快弯到了膝盖,显然一副嘲弄的样子。即便是处于当时那种病恹恹的状态,我还是注意到了两件事情:如船长暗示的那样,那人喝了酒;而他(不管是醉了还是清醒着)想要证明自己是个有价值的朋友。

五分钟后,绑着我的绳子被割断,一个人把我背了起来,送到了水手舱里,躺在一张铺着水手毯的床上。我在那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失去了知觉。

天亮了,我又睁开眼睛,看见周围都是人,这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水手舱非常宽敞,四周放满了床铺,在下层甲板值班的人或坐着抽烟,或躺着睡觉。这时候风和日丽,舷窗打开着,不仅有明媚的日光,更有一道灰尘弥漫的太阳光柱随着船的颠簸而不时地射进来,让我目眩,让我愉快。而且,我刚动了一下,就有一个人给我端来里亚奇先生为我准备的药水,并要我躺着别动,说我很快就会康复的。他解释说没有伤到筋骨:“头上挨一下算不了什么,伙计。”他说,“是我打的!”

我被关在这儿,躺了好几天,不但身体康复了,还认识了我的伙伴们。他们像大多数水手一样,是群粗汉:一群被剥夺了生活中所有美好部分,注定要跟着凶残的主人在汹涌的大海中颠簸的人。其中有些人跟海盗出过海,见到过一些说不出口的事情;有些是从国王的船上逃出来的,脖子上还套着绳索,这一点他们丝毫都不隐讳。据说在最好的朋友之间也是“一言不合就动手”。但是跟他们一起关了没几天,我就为自己最初的判断感到羞愧,当时我在码头上有意避开他们,好像他们是些不干净的畜生似的。没有一个阶层的人是坏到根的,谁都有各自的缺点和优点,我的这些船上的伙伴也不例外。他们当然很粗,想必也很坏,但是他们有很多优点。有时候他们很善良,甚至比我这样的乡下孩子还要单纯,有一些诚实的闪光点。

有一个四十来岁的人,会在我的床边坐上几个小时,跟我讲他的妻子和孩子。他原先是个渔民,丢了船,被迫到深海里来航行。哦,已经好多年过去了——但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他的妻子(据他所说,比他年轻)望眼欲穿地盼着老公回家,他再也不能一早就为她生火,也不能在她生病时帮着带小孩。不错,这些可怜的家伙(正如事实所证明的)很多都是最后一次航行了,深深的大海和食人鱼接受了他们。说死人的坏话是不道德的。

在他们做的好事中,有一件就是他们把原先私分了我的钱又还给了我。虽然少了大约三分之一,我能拿到已经非常高兴了,有了这些钱,我对将要前往的那片陆地也充满了希望。这条船的目的地是卡罗莱纳,各位可千万别以为我到那里只是被流放。尽管那时候这种交易已经很不景气。随着殖民地纷纷造反,合众国建立,这种交易自然也就结束了。但是在我年轻时,还有白人被卖到种植园做奴隶的,这就是我那可恶的叔叔带给我的厄运。

船上那个小用人兰瑟姆(我最早就是从他那里听说了这种恶行)时不时地从艉楼甲板室(他就在那里睡觉和当差)过来,一会儿揣着一股暗火抚摩青肿的手脚,一会儿大骂宣先生残酷。这让我的心流血。但是这些人对大副非常尊重,用他们的话来说,他是“那群人里面唯一的水手,清醒的时候绝对不是个坏人”。的确,我发现船上的大副二副有一种奇怪的特点:里亚奇先生清醒的时候忧郁、刻薄、严厉,而宣先生不喝酒的时候连个苍蝇都不会伤害。我打听船长的情况,但是大伙儿说,对于他这个铁石心肠的人来说,喝不喝酒没什么区别。

我在一些小事情上,尽力把兰瑟姆这个可怜的家伙当成个大人,或者我应该说,当成个男孩子。但是他的脑子实在不是真正的人脑子。他一点都不记得来海上讨生活前的事情。只记得他父亲是钟表匠,客厅里有一只椋鸟,会吹《北国》的曲子,其他的一切都已在这些年的艰苦磨难和残忍凶暴中被抹掉了。他对陆地有一种奇怪的概念,是从那些水手的故事中得来的:那里的孩子要被送去当奴隶,这被称为一种交易,那里的学徒工老是要受到鞭打,被啪地关进臭气熏天的监狱。在镇子里,他认为每两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是骗子,每三间屋子中就有一间会有水手被拖进去杀死。不错,我可以告诉他,我以前在他这么害怕的陆地上是一个多么好的人,我的朋友和父母多么精心地喂养我教导我。要是他刚挨了一顿打,他会伤心地哭泣,并发誓要逃走;而一旦他恢复了平时那种疯疯癫癫的脾性,(更有甚者)要是他在艉楼甲板室里喝了一杯酒,他就会嘲笑自己的想法。

让这孩子喝酒的是里亚奇先生(上帝宽恕他!),他无疑是出于好意,但是酒除了损害了他的身体外,最让人可怜的是看着这个悲哀的、没有朋友的家伙摇摇晃晃、手舞足蹈、满嘴胡说八道。有些人会哈哈大笑,但并不是所有的人;其他人一个个怒容满面(也许是在想他们自己的童年或他们的孩子),喝令他不要再胡扯,想想他都在做些什么。而我都不好意思看他,这个可怜的孩子至今依然常常进入我的梦中。

整个这段时间,各位应该知道,“契约号”不断遇到顶头风,在顶头浪中上下颠簸,所以舷窗盖几乎始终都是关着的,水手舱里只点着一盏提灯,在横梁上摇晃。所有的人都有干不完的活,每个小时都要扬帆、缩帆,极度的劳累影响了人们的情绪,床铺与床铺之间整天都有人吵架。由于我从来没有上甲板的自由,所以各位尽可以想象我的生活有多乏味,我多么希望有所改变。

各位将听到,我将得到改变了。但我必须先说说我跟里亚奇先生之间的一次谈话,使我对承受遇到的种种艰难困苦有了一点精神力量。把他灌醉到一定程度后(说实在的,他清醒的时候从来不拿正眼瞧我),我让他发誓为我保密,然后把我的故事全部告诉了他。

他说这就像一首叙事民谣,他会尽力帮助我,我应该准备好纸张笔墨,给坎贝尔先生和兰基勒先生各写一封短信;要是我说的都是实话,他十之八九会(在他们的帮助下)让我渡过难关,得到我应有的权利。“同时,”他说,“你要保持振作。我要告诉你的是,这种事不只是你一个人碰到。海外有许多种烟草的人原本应该在家门口骑马的,这样的人很多很多!往最好里说,生活是多种多样的。你看看我——我是地主的儿子,大半个医生,而现在我却在这儿,给霍西森打工!”

我觉得出于礼貌,应该问问他的身世。

他大声吹了声口哨。“没什么好说的。”他说,“我喜欢开玩笑,仅此而已。”他匆匆离开了水手舱。

第八章 艉楼甲板室

一天晚上,十一点钟左右,里亚奇手下一个在甲板上值班的人到下面来拿茄克;很快在水手舱里就有传言说:“宣先生终于收拾了他。”不用说出那个人的名字,我们都知道指的是谁。但是我们几乎没有时间把这个念头往心里去,更别提把它说出来了,就见舱门砰地又打开了,霍西森船长从梯子上下来。他严峻地环顾着摇晃的灯光下的一个个床铺,然后,径直走到我面前,令我惊讶的是,他竟然非常客气地跟我说话。“伙计。”他说,“我们要你到艉楼甲板室去帮忙。你跟兰瑟姆要调换一下床铺。这就跟我走。”

就在他说话的时候,两个水手挟着兰瑟姆出现在舱门口,这时船猛一转向,驶进大海,提灯摇晃着,灯光直接照在那孩子的脸上。那脸白得像蜡,神情像是一种可怕的笑容。我的血都凉了,我像挨打了似的,倒抽一口气。“这就走,这就跟我走!”霍西森叫道。

于是我飞快地从水手们和那个孩子(他既没说话也没动)身边走过,踏着梯子上了甲板。

双桅船飞快地转向,颠簸着驶过一道长长的冠状的浪涌。这会儿它的右舷戗风,而在左侧前桅帆的拱形下端,我看见落日依然非常明亮。在夜晚的这个时候,居然会有这样的景象,让我十分惊讶。但我太无知了,说不出真正的道理来——原来我们正绕着苏格兰往北行驶,这会儿是在奥克尼和设得兰群岛之间的公海上,避开了彭特兰湾危险的激流。而我因为长时间关在黑暗中,对顶头风又一无所知,还以为我们在横越大西洋,已经过了一半甚至还要多呢。说实在的(除了对那么晚落日还那么明亮感到有点好奇之外)我并没在意那个,而是抓着绳索,匆匆走在随海浪颠簸的甲板上,还差点摔下海去,幸亏甲板上有个人救了我,这个人一向都对我很好。

我要去的地方是艉楼甲板室,我将在那里睡觉和当差,它在甲板上面,大约有六英尺高,考虑到船的大小,这个甲板室够大的了。里面有一张固定的桌子和长椅,两张床,一张是船长的,另一张是大副二副轮流睡的。里面从上到下配满了锁柜,放置高级船员的东西以及一部分船上的储备品。下面另有一个储藏室,可以从甲板中间的舱口进去。的确,船上所有最好的食品、酒,以及全部的弹药都藏在这里,而所有的火器(除了两门铜炮之外)都搁在艉楼甲板室最后面的墙上的一个架子上。大部分短弯刀藏在另一个地方。

两边各有一扇小百叶窗,顶上有个天窗,白天光线就从那里进来;天黑之后,总是点着一盏灯。我进去的时候,灯还点着,不算太亮,但足以看见宣先生坐在桌子边上,面前放着一瓶白兰地和一只铁皮杯子。他个子高大,强壮,黝黑,他像个傻子似的注视着面前的桌子。

我进去时,他没理会。船长跟进来,斜靠在我旁边的床铺上阴森森地看着他的时候,他也没动。我站在那里,非常害怕霍西森,这是有理由的,但某种东西告诉我,就在那个时刻,我不必怕他。我跟他耳语道:“他怎么啦?”他摇摇头,好像既不知道,也不愿去想,他的脸像一块铁板。

不一会儿里亚奇先生进来了。他朝船长使了个眼色,意思是那孩子死了,明白得就跟说话似的,然后像我们一样占好了他的位子。于是我们三个就这么站着,一句话都没有,呆呆地俯视着宣先生,而宣先生则一句话不说地坐着,死死地盯着桌子。

突然,他伸手去抓酒瓶,里亚奇先生见状冲上前去,把酒瓶夺走,与其说是用力,不如说是出其不意,同时大骂了一声,喝道:“他们做得太过分了,船要受到天谴。”他边说边把酒瓶通过敞开着的通风滑门扔进了海里。

宣先生腾地站了起来。他依然一脸的茫然,但是,那天晚上他想杀第二个人,要不是船长进来挡在了他和他的被杀对象之间,他或许就已经下手了。“坐下!”船长吼道,“你这个醉鬼,你知道你干了些什么吗?你杀了那个孩子!”

宣先生好像明白过来了。他又坐了下来,用手去摸额头。“哦。”他说,“他给我拿来一个脏酒杯!”

听到这句话,船长、我和里亚奇先生一个个面露惊恐之色,相互对视了一眼。接着霍西森走到他的大副跟前,抓着他的肩膀,把他搀扶到他的床铺前,命令他躺下,睡觉,就像命令一个坏孩子那样。这个凶手叫了几声,但还是脱掉了高统橡皮靴,顺从地躺下了。“哎呀!”里亚奇先生惊慌地叫道,“你早就应该干涉了。现在已经太晚了。”“里亚奇先生。”船长说,“今天晚上的事情千万不能在迪萨特泄露出去。就说那孩子上岸去了,先生,就是这么回事。为了表示这是真的,我愿意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五镑钱来!”他回到桌子前。“你为什么要把那瓶好酒扔掉呢?”他接着说,“这么做很不理智,先生。来,戴维,给我再拿一瓶来。在最底下的柜子里。”他扔给我一把钥匙。“你也要来一杯,先生。”他对里亚奇说,“你的脸色难看死了。”

于是这两人就坐下来,亲亲热热地喝了起来;与此同时,那个躺在床上抽泣着的凶手用胳膊肘支撑起身体,看着他们和我。

这是我受派新差使的第一个晚上。第二天我整天都忙个不停。我得伺候船长他们吃饭,船长的吃饭时间是固定的,跟不当班的大副或二副一起吃,整个白天我都要拿着酒在我的三个主人之间奔走。晚上我盖一条毯子,睡在艉楼甲板室最后面的甲板上,就在两扇门之间。那个床又硬又冷,而且睡觉的时候常常被吵醒,因为前甲板的人老是要来拿酒,当值班的人交接班时,两个人(有时候是三个人)就会坐下来一起喝上一碗。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会像我一样保持健康。

不过,从别的方面来说,我的这份差使也很轻松。我不用铺桌布,反正吃的不是燕麦粥就是咸牛肉干,一个星期只有两次吃的是水果干布丁。虽然我笨手笨脚,在甲板上走路老是走不稳,有时候给他们端东西去时会连东西一起摔掉,但里亚奇先生和船长对我都特别有耐心。我不由自主地想象他们是在弥补良心上受到的谴责,要不是他们对兰瑟姆太残忍,就不会对我这么好。

说到宣先生,他的醉酒,或者他的罪过,或者这两样加起来,自然让他心烦意乱。说起来,我从没见过他神志清醒的时候。我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总是不自在,不断地盯着我看(我甚至可以感觉到,有时候目光里还带着恐惧),不止一次在我伺候他的时候,从我的手边往后缩。我从一开始就确定,他并不清楚自己干了什么,我到艉楼甲板室后的第二天,这一点就得到了证实。当时我们单独在一起,他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他突然站起来,脸色死一样惨白,走到我跟前,吓得我要命。但是我没有理由害怕他。“你以前不在这里?”他问道。“是的,先生。”我说。“另外还有一个男孩?”他又问道。我回答了之后,他说,“啊!我想是这样的。”他走过去坐下来,除了开口要白兰地,再也不说一句话。

各位或许会觉得奇怪,尽管我这么害怕,但我还是为他难过。他是个结了婚的人,有个妻子住在利斯,但他是不是有个家,我现在已经忘了。但愿没有。

总的说来,这段日子并不算特别艰难,持续的时间(各位将会听到)不太长。我的伙食跟他们中最好的人一样,就连他们的腌渍食物(非常鲜美)我都能有份。要是我愿意的话,我可以像宣先生一样从早上醉到晚上。我也有自己的伴儿,而且是好伴儿。曾经上过大学的里亚奇先生,当他不生气的时候,跟我说话就像跟朋友说话一样,告诉了我许多奇妙的事情,有些让我很长见识;就连船长,尽管他大部分时间都让我干那种最不开心的活儿,有时候也会比较随和,跟我说说他去过的一些好国家。

不消说,可怜的兰瑟姆的阴影始终沉甸甸地压在我们四个人心上,特别是我和宣先生。接着,我自己有了一件麻烦事。我在这里,为三个我看不起的人干着肮脏的活儿,至少其中的一个应该被绞死。这是说的目前,至于将来么,我只能看到自己成了奴隶,在烟草田里跟黑人们一起做苦力。里亚奇先生,或许是出于谨慎起见,从来不逼我说一句关于我身世的话,而船长——我试图接近他——拒绝我就像拒绝一条狗似的,一个字也不愿听。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心越来越沉,到后来,我甚至为能干活而感到高兴,因为这样我就不会想心事了。

第九章 束金腰带的人

一个多星期过去了,在这期间,一直追着这次航行中的“契约号”不放的厄运变本加厉了。有些天船还往前面开一点点,有些天干脆就是在倒退。最后我们被冲到了南面,整个第九天里都在颠簸着,来来回回地戗风行驶,愤怒角和两边怪石嶙峋的海岸就在视野里面。接着高级船员们开了个会,做了一个决定,我不太懂,只看见了结果:我们将错就错,借着风势往南面去。

第十天的下午,浪涌平缓,海面上弥漫着浓厚、潮湿的白雾,使我们的船见首不见尾。整个下午,我上甲板时,就看见水手和高级船员们趴在舷墙上聚精会神地听着——“听碎浪。”他们说。虽然我听不太懂,我也能感觉到危险的气氛,非常紧张。

大概在晚上十点钟,我在伺候里亚奇先生和船长吃晚饭,船撞上了什么东西,发出一声巨响,我们听见有人在大叫。我的两个主人跳了起来。“撞船了!”里亚奇先生说。“不,先生。”船长说,“我们只是撞沉了一条划艇。”

他们匆忙跑出去。

船长说得没错。我们在大雾中撞沉了一条划艇,它被拦腰撞断,艇上的人都沉了下去,只有一人除外。这个人(我事后听说)是个乘客,坐在船尾,而其他人都在座板上划船。在被撞的一刹那,船尾翘到了空中,那人(双手空着,虽然身穿一件长及膝盖的起绒粗尼大衣有点碍手碍脚)一跃而起,抓住了双桅船的船首斜桁。看起来他有运气,够机敏,又有超强的体力,所以才大难不死。然而,当船长把他带进艉楼甲板室,我第一次看着他时,他看上去像我一样冷漠。

他个子矮小,但很结实,灵活得像头羊;他的表情和蔼开朗,但那张脸被晒得黝黑,布满雀斑和天花疤痕;他的眼睛格外明亮,蕴含着一种摇曳不定的狂乱,既迷人又吓人。他脱下大衣,把一对漂亮的镀银手枪放在桌上,这时我看见他佩着一把长剑。另外,他的风度很优雅,十分客气地给船长敬酒。总之,我第一眼见到他,就觉得这个人我应该称之为朋友,而不是敌人。

船长也在观察他,但主要是他的服装而不是他这个人。可以肯定的是,他把大衣一脱,就显示出跟这条双桅商船的艉楼甲板室非常相配:一顶插羽毛的帽子,一件红背心,黑色的毛绒马裤,一件银纽扣和漂亮的银饰边的蓝外衣。昂贵的服饰,尽管因为大雾和睡觉的关系,有点给糟蹋了。“那条划艇让我恼火。”船长说。“沉到海底下去的人当中有一些是很出色的。”陌生人说,“要是能在陆地上再见到他们,让我损失十条划艇我也愿意。”“是你的朋友吗?”霍西森说。“你们家乡是不会有这种朋友的。”那人答道,“他们会像狗一样为我送命。”“嗯,先生。”船长说,依然看着他,“世界上的人可比装人的船要多。”“这倒也对。”那人叫道,“你这位先生好像很有眼力。”“我去过法国,先生。”船长说,显然是话里有话。“哦,先生,”那人说,“很多出色的人都去过法国。”“毫无疑问,先生。”船长说,“那里有漂亮的衣服。”“哦呵!”陌生人说,“风就是那么吹的吗?”他迅速用手去抓枪。“别急么。”船长说,“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乱来。你穿着法国士兵的制服,却说着苏格兰话;不过这年头很多正直的人都这样,我敢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是吗?”那个穿着漂亮外衣的绅士说,“你们是最正直的一派吗?”(意思是说,他是雅各宾派吗?因为在那些内乱的年头,各派都认为自己是正直的)。“怎么啦,先生。”船长答道,“我是个坚定的新教徒,我为此感谢上帝。”(这是我第一次听他说关于宗教的话题,但我事后知道,他在岸上的时候,可是经常去教堂的。)“但是,尽管如此,”他说,“看到别人走投无路我还是很遗憾的。”“真的吗?”那个雅各宾人说,“嗯,先生,我跟你说实话吧,我就是在1745年、1746年落难的那些正直的绅士中的一个。而且(更加明白地告诉你)要是我落入任何一个红衣兵手中,看起来都没好日子过。现在,先生,我要去法国。本来有一条法国船经过这儿,可以捎上我,但是在大雾中它把我们错过了——我倒是从心底里希望你们会这样做!而我最多只能说:要是你能在我的目的地把我送上岸,我保证尽力补偿给你们造成的麻烦。”“去法国?”船长说,“不,先生,这我可办不到。但是把你送到你来的地方,那倒可以谈谈。”

接着,非常倒霉的,他看见了站在角落里的我,就打发我到厨房去为那位绅士准备晚饭。我一刻也没耽搁,我向你保证,当我回到艉楼甲板室时,我看见那位绅士从他腰上解下一根带钱包的腰带,把一两个金币倒在桌子上。船长看看金币,又看看腰带,接着又看看绅士的脸。我觉得他好像很激动。“拿出一半来。”他叫道,“我听你的吩咐!”

那人把金币放回腰带,重新束在背心里面。“我跟你说过,先生。”他说,“没有一个子儿是我的。这些都是我的族长的。”说到族长时他碰了碰帽子——“我只是一个愚蠢的信使,可以勉强支配一小部分,其余的都要保证安全,要是为了保全我自己的躯壳而付出过于昂贵的代价,那我不成了卑鄙小人啦。三十金币送我到岸边,六十送到林尼湾。愿意就拿钱;不愿意就随你便。”“哎呀。”霍西森说,“要是我把你交到士兵们手里呢?”“这样做生意你就太傻了。”那人说,“我的族长,我不妨告诉你,先生,像苏格兰所有正直的人一样,遭到了褫夺。他的地产到了那个被叫作乔治王的手里,是他的那些官员们征收租金,或者试图征收租金。但是为了苏格兰的荣誉,贫穷的佃户们想念他们在流放中的族长。这些钱正是乔治王在查问的一部分租金。我说,先生,我看你像是个明事理的人。要是把这些钱交给政府,你能得到多少呢?”“少得不能再少,这是肯定的。”霍西森说,接着又干巴巴地说,“要是他们知道了的话。但是我想,要是我试试的话,我会管住我的舌头的。”“噢,但是我可以耍你呀!”绅士叫道,“你要是耍我,我就奉陪到底。要是我被抓住了,我就让他们知道这钱的来历。”“好吧。”船长回答道,“该办的就得办。六十个金币,成交。一言为定。”“一言为定。”对方说。

于是船长出去了(我觉得他走得相当匆忙),留下我一个人跟那个陌生人一起待在艉楼甲板室。

在那个期间(1745年之后不久),很多被流放的绅士冒着生命危险回来,不是为了见朋友,就是想筹集一点钱。至于那些遭到褫夺的高地族长,最常听到的话题就是他们的佃户如何节衣缩食,把钱交给他们,他们的族人无所畏惧地躲过军队,把钱收下,再带着钱,冲破强大的海军的堵截,漂洋过海。当然啦,这一切我都是听来的。现在,我的眼前就有这么一个遭到褫夺的人,不仅因为上面这些原因,还多了一条,他不仅是个叛乱分子和偷运租金者,而且还为法国国王路易效力。好像这一切还不够,他还束着一根装满金币的腰带。不管我对他的印象怎么样,反正面对这样一个人,我不可能不产生强烈的兴趣。“这么说来,你是雅各宾派的?”我把食物放到他面前后说。“是啊。”他边说边吃了起来,“你呢,看你那张长脸,是辉格党的吧?”“差不多吧。”我说,不想激怒他。事实上我的确是坎贝尔先生尽力调教的一个够格的辉格党人。“这没什么。”他说,“不过我得说,差不多先生。”他又说,“你的酒瓶空了。我出了六十个金币,要是连酒都不让喝个够,未免太抠门了吧。”“我去拿钥匙。”我说,上了甲板。

大雾一点都没散去,但是浪涌几乎已经平息。船已顶风停住,但是不知道所停的确切位置,风(微乎其微)对正确的航向没什么作用。一些水手还在细听碎浪,但是船长和两个高级船员在甲板中央密谈。我突然感到(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没安好心。我轻轻地凑上前去,听到的第一句话就让我非常确信我的感觉没错。

那是里亚奇先生,像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叫道:“我们不能把他骗到艉楼甲板室外面去吗?”“还是让他在这里好。”霍西森答道,“在这里他施展不开他的剑。”“嗯,的确如此。”里亚奇说,“但是他很难对付的。”“嗨!”霍西森说,“我们可以假装跟他说话,一人站在他的一边,把他的双臂架起来;如果这个不行的话,先生,我们可以从两扇门里冲进去,在他还来不及抽剑的时候就制服他。”

听到这里,我对这些一起航行的狡诈、贪婪、血腥的人又害怕又气愤。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逃走;第二个念头是要勇敢。“船长。”我说,“那位绅士要喝酒,酒瓶空了。你能把钥匙给我吗?”

他们都吃了一惊,转过身来。“哟,这正是我们去拿火器的机会!”里亚奇叫道,然后他对我说:“你听着,戴维,你知道手枪在哪里吗?”“哎,哎。”霍西森插进来说,“戴维知道的,戴维是个好孩子。你看,戴维,我的兄弟,那个野蛮的高地人对我们的船是个危险,而且是乔治王的死敌,愿上帝保佑他!”

自从上了船,还从来没人这么客气地叫我“戴维”,但我说了声“是”,好像我听到的一切都再正常不过了。“问题是,”船长又说,“我们所有的大大小小的明火枪都在这个人的鼻子底下的艉楼甲板室里,包括弹药。现在,要是我,或者一个高级船员,去拿的话,他就会怀疑。但是像你这样的孩子,戴维,去拿一个角质弹药筒和一两把手枪的话,没人会注意的。要是你做得聪明的话,我会记在心里,等到了卡罗莱纳,有我们这些朋友,对你是有好处的。”

这时里亚奇先生跟他耳语了一会儿。“说得非常对,先生。”船长说,然后又对我说:“你看,戴维,那人有一腰带的金子,我向你保证,这里面会有你的一份。”

我对他说,我会照他希望的那样去做,不过说实在的,我说话时吓得要命。随后他给了我酒柜的钥匙,我开始慢慢地回艉楼甲板室。我该干什么呢?他们是狗和贼,他们把我从我自己的家乡偷出来,他们杀了可怜的兰瑟姆。难道我还要为又一桩谋杀做帮凶吗?但是如果不这样做,那摆在我面前的,显然就是死亡的威胁。一个孩子和一个大人,就算他们像狮子一样勇敢,又怎么斗得过一船的敌人呢?

直到走进艉楼甲板室,看见那个雅各宾人在灯光下吃饭,我还在反复斟酌,仍然没有弄清楚到底该怎么办。然而,一瞬间,我突然下定了决心。我对这个决心并没有把握,我没别的选择,但是,好像是出于一种冲动,我径直走到桌子跟前,把我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你想被杀吗?”我说。

他跳了起来,虽然没有说话,但看着我的目光无疑是在询问。“哦!”我叫道,“这些人都是杀人凶手。船上全都是他们的人!他们已经杀了一个孩子。现在轮到你了。”“哟,哟,”他说,“但是他们还没抓住我呢。”然后好奇地看着我,“你会站在我这边吗?”“会的!”我说,“我不是贼,也不是杀人凶手。我会站在你这边。”“那是为什么呢。”他说,“你叫什么名字?”“戴维·鲍尔弗。”我说。随后,想到一个穿着这种高档衣服的人肯定喜欢高档的人家,我就第一次加了一句,“肖斯的。”

他一点都没怀疑我,因为一个高地人见惯了落难的绅士名流。但是由于他自己没有地产,我的话刺伤了他非常稚气的虚荣心。“我姓斯图亚特。”他说,挺直了身子。“人家叫我艾伦·布雷克。有一个国王的姓对我来说够好的了,虽然我光有这个姓,没有任何称号,名字后面连表示一个农场粪堆的后缀都没一个。”

这么发作了一番(好像这是什么头等重要的事情似的)后,他转身检查起我们的防御装备。

艉楼甲板室造得非常牢固,可以经得起风吹浪打。它有五个开孔,只有天窗和两扇门大得足以让一个人进来。另外,可以关闭的门是结实的橡木做的,装着滑槽,必要的时候,不管开还是关,都可以用钩子勾着。我用钩子把那扇已经关着的门钩好,但是当我打算去关另一扇时,艾伦拦住了我。“戴维,”他说——“我记不住你家封地的名称,所以就冒昧地叫你戴维了——那扇门就让它开着,这是我最好的防御部分。”“最好还是关上吧。”我说。“不行,戴维。”他说,“你看,我只有一张脸。只要这门开着,我的脸对着它,大多数敌人就会正面对着我,我就可以发现他们。”

他从架子上拿下一把短弯刀(除了火器外这里有不少短弯刀)给我,他挑得很仔细,一边还大摇其头,说他这辈子都没见过比这更差的武器。接着他让我在桌旁坐下,拿着一个装火药的牛角,一袋子弹和所有的手枪,他命令我把子弹装进手枪。“我跟你说,对一个出身体面的绅士来说,打仗是一件比起替那些烂水手擦盘子拿酒来要好的活儿。”

于是,他站在甲板室中间,脸对着门,抽出长剑,试着挥了几下,看看在这点空间里能不能施展开来。“我一定要守住这里。”他说,摇着头,“很遗憾。这里难有我用武之地,我的特长在于高点防御。嘿,我说,”他说,“你是不是光顾着上子弹,根本没听我说啊。”

我说,我会仔细听的。我胸闷,嘴巴干,眼睛看出去光线很暗。一想到很快就有那么多人朝我们扑来,我的心就怦怦乱跳。我听见海水在冲击着双桅船,想到天亮之前我就要葬身大海,只觉得大海奇怪地在我心里奔流。“最要紧的是,”他说,“我们有多少敌人?”

我做着心算,我的脑子太乱了,不得不算了两遍。“十五个。”我说。

艾伦吹了声口哨。“嗯。”他说,“没有退路了。跟着我。我守住这扇门,主要的战斗将在这里进行。你不用插手。记着别往这里开枪,除非他们把我撂倒;我宁可对付正面的十个敌人,也不愿意有一个你这样的朋友在我背后开枪。”

我对他说,我根本不是什么神枪手。“这话说得大胆。”他叫道,对我的坦诚大为赞叹。“很多绅士都不敢这么说的。”“不过,先生,”我说,“你身后还有一扇门,他们可能从那里攻进来。”“哎,”他说,“那就是你的活儿了。你把子弹装好后,马上爬到床上去,守在窗口。要是他们推门,你就开枪。但是光这样还不行。我们得让你有点士兵的样子,戴维。你还有什么地方需要守卫?”“天窗。”我说,“但是说真的,斯图亚特先生,我得在脑袋两边都长上眼睛,才能同时照应这两个地方,因为当我的脸冲着一个地方的时候,就只能让后背对着另一个地方了。”“你说得很对。”艾伦说,“但是你脑袋上没长耳朵吗?”“对啊!”我叫道,“我肯定可以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么!”“你还算聪明。”艾伦板着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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