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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1 17: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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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欧·亨利,(美)马克·吐温,(美)杰克•伦敦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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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短篇小说精选集(套装共3册)

美国短篇小说精选集(套装共3册)试读:

热爱生命

译本序

杰克·伦敦(1876-1916)是一位在世界文坛上颇具影响的美国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十岁时全家迁往奥克兰。从幼年开始他便以出卖体力为生,当过报童、火夫、装卸工、洗衣匠,还做过偷蚝的“蚝贼”,后来又做过水手、流浪汉,曾被当作“无业游民”关进监狱,罚做苦工。1894-1896年,他一边读中学,一边工作,曾一度入大学学习。后因阿拉斯加发现金矿,他加入淘金者的行列,去加拿大克朗代克地区淘金,结果得了坏血病,空手而归,从此埋头读书写作,成为职业作家。正是由于他的这些传奇式的生活经历,使他有了积极的生活哲理和丰富的创作素材,从而敢于直面现实,针砭时弊,赞颂旺盛的生命力,宣扬积极的人生。

杰克·伦敦一生共创作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部短篇小说,3部剧本以及大量的评论和特写等。他的作品在内容上主要可分为四类:围绕育空河流域的北方故事,如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有关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的,如短篇小说《强者的力量》、长篇小说《铁蹄》;以本人生活经历为基础的半自传体小说,如长篇小说《马丁·伊登》;有关夏威夷和太平洋群岛的南海故事,如短篇小说《有麻风病的顾劳》等。

杰克·伦敦在中短篇小说的创作上,艺术手法已相当成熟。他擅长用动作的细致描绘来叙述故事,刻画人物形象。他小说中的人物个性鲜明,感情真实,加之他行文精练,语言生动,从而使他的作品真挚动人,极富感染力。著名的《热爱生命》是他短篇小说中的代表作。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做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写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它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这篇小说还被誉为“世界上读得最多的美国小说”,因为它意味深长,而且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于一身,适合各种年龄段和不同审美情趣的读者。

收入本集的其他中短篇也都是名篇精品,如叙述一个印第安酋长悲惨遭遇的《北方的奥德赛》,描写印第安人在白人殖民者的掠夺和压迫下起而反抗的《老头子同盟》,两个淘金者因发现金矿而自相残杀的《黄金谷》,揭露白人殖民者欺压土著居民的《马普希的房子》和《有麻风病的顾劳》,寓言式幻想史前大同世界的《强者的力量》,以及描写一个老运动员凄凉晚景的《一块牛排》,等等。

1913年以后,杰克·伦敦的创作明显开始走下坡路。他成名之后,追求享受,挥金如土,因而写出一些粗陋的作品。后因经济上的挫折和家庭纠纷,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酗酒成瘾,最终于1916年11月22日逝世,享年仅40岁。

寂静的雪野

“卡门支持不了两天啦。”梅森吐出一块冰,愁闷地打量着这个可怜的畜生,然后把它那只脚放到他嘴里,咬掉在它脚趾中间结得很牢的冰块。

干完了这件事,他把它推到一边儿,说道:“我从来没见过一条狗,取了这样一个怪里怪气的名字,还会中用的。它们总是一天天衰弱下去,给沉重的负担压死。你看那些名字取得比较得体的狗吧,譬如说卡西亚、西瓦什,或者哈斯基吧,它们出过毛病没有?没有,老兄!你瞧苏克姆,它……”

呼的一下!那只精瘦的畜生猛地跳起来,它的雪白牙齿差一点儿没咬中梅森的咽喉。“你想咬我吗?”他用狗鞭的柄,对着它耳朵后面,狠狠打了一下,那条狗立刻倒在雪地里,轻轻地哆嗦着,从它的牙齿上滴下黄色的口涎。“我是说,你瞧瞧苏克姆——它多么精神。我敢打赌,不出这个星期,它一定会吃掉卡门的。”“我敢跟你另外打一个相反的赌,”马尔穆特·基德把放在火上化冻的面包翻了个面儿,说道,“不等我们走到头,我们也一定会把苏克姆吃掉的。你的意见怎么样,露丝?”

这个印第安女人往咖啡里放了一块冰,让沫子沉下去,她瞧了瞧马尔穆特·基德,瞧了瞧她丈夫,又瞧瞧那几条狗,可是没有回答。这种事一看就明白了,用不着回答。眼前还有两百英里没开辟过的路,粮食勉强够吃六天,狗吃的东西一点儿也没有了,当然没有别的办法。两个男人同一个女人围着火,开始吃起少得可怜的午饭。那几条狗仍旧套着皮带卧着,因为这是午间休息,它们瞧着人一口一口地吃,非常嫉妒。“从明天起,不吃中午饭了,”马尔穆特·基德说,“我们得好好留神这些狗——它们变得凶起来了。它们一有机会,就会一下子把人扑倒的。”“从前,我也当过美以美教会的主席,还在主日学校教过书呢。”梅森文不对题地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只顾望着他那双热气腾腾的鹿皮靴出神,直到听见了露丝给他斟咖啡的声音才惊醒过来,“谢谢上帝,我们总算还有不少茶!先前在田纳西州,我亲眼看见茶树长大的。现在,只要有人给我一只热乎乎的玉米面包,我还有什么舍不得的呢!露丝,别担心,你不会挨饿很久了,也不用再穿鹿皮靴了。”

那个女人听到他这样说,愁容就消散了,她眼睛里流露出对她的白种丈夫的一片深情——他是她见到的第一个白种男人,也是她认识的男人里第一个对待女人比对待畜生或者驮兽要好一点儿的男人。“是的,露丝,”她的丈夫接着说,他说的是只有他们自己才懂的一种混杂切口,“等到我们把事情料理完了,就动身到‘外面’去。我们要坐着白人的小船,到盐海里去。是的,那片海坏透了,凶透了——浪头像一座座大山似的,总是跳上跳下。而且,海又那么大,那么远,真远啊——你在海上,得过十夜,二十夜,甚至四十夜,”——他用手指头比划着,计算着日子——“一路都是海,那么坏的海。然后,你到了一个大村子,那儿有很多很多的人,多得跟明年夏天的蚊子一样。那儿的房子呀,嘿,高极啦——有十棵、二十棵松树那么高。嘿,真棒!”

说到这里,他说不下去了,像求救似的望了马尔穆特·基德一眼,然后费力地比着手势,把那二十棵松树,一棵接一棵地叠上去。马尔穆特·基德含着快活的讥诮神情微微一笑,可是露丝却惊奇地、快活地睁大了眼睛。她虽然半信半疑,觉得他多半在说笑话,可是他那份殷勤的确也使得她这个可怜的女人感到高兴。“然后,你走进一只——一只箱子里,噗!你就上去啦。”他做了个譬喻,把他的空杯子向上一抛,然后熟练地把它接住,喊道,“噼!你又下来了。嘿,伟大的法师!你到育空堡,我到北极城——相距有二十五夜的路程——全用长绳子连着,我拿着绳子的一头,我说:‘喂,露丝!你好吗?’你说:‘你是我的好丈夫吗?’我说:‘是呀。’你又说:‘烘不出好面包了,没有苏打粉了。’于是我说:‘到贮藏室找找看,在面粉下面,再会。’你找了一下,找到了很多苏打粉。你一直在育空堡,我还在北极城。嘿,法师可真了不起呀!”

露丝听着这个神话,笑得那么天真,引得那两个男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可是,狗打起架来了,这些关于“外面”的神话也给打断了,等到乱吼乱咬的狗给拉开以后,她已经把雪橇捆扎停当,一切就绪,准备上路了。“走!秃子!嘿!走啊!”梅森灵巧地挥动着狗鞭,等到套在笼头里的狗低声嚎叫起来,他把雪橇舵杆向后一顶,就使雪橇破冰起动了。接着,露丝赶着第二队狗也出发了,留下帮着她开动的马尔穆特·基德押着最后的一队。基德虽然身体结实,有一股蛮劲儿,能够一拳打倒一头牛,可是却不忍心打这些可怜的狗,他总是顾惜它们,这对于一个赶狗的人来说,的确是少有的——不,他甚至一看到它们受的苦,就几乎要哭出来。“来,赶路吧,你们这些可怜的脚很疼的畜生!”他试了几次,雪橇却开动不起来,不由唠叨了两句。不过他的耐心到底没有白费,尽管这群狗都疼得呜呜地叫,它们仍旧急忙赶上了它们的伙伴。

他们一句话也不谈,艰苦的路程不容许他们浪费精力。世上最累的工作,莫过于在北极一带开路了。如果谁能用不说话作为代价,在这样的路上风吹雨打地度过一天,或者在前人开过的路上走下去的话,他就算很幸运了。

的确,在让人心碎的劳动中,开路是最艰苦的了。你走一步,那种大网球拍似的雪鞋就会陷下去,直到雪平了你的膝盖。然后你还要把腿提上来,得笔直地提,只要歪了几分,你就会倒霉。你必须把雪鞋提得离开雪面,再向前踏下去,然后把你的另一条腿笔直地提起半码多高。头一次干这种事的人,即使幸而没有把两只雪鞋绊在一块儿,摔倒在莫测深浅的积雪里,也会在走完一百码之后,累得精疲力竭;如果谁能一整天不给狗绊着,他一定会在爬进被窝的时候,感到一种谁也不能了解的心安理得而又自豪的心情;至于在这种漫长的雪路上一连走了二十天的人,就是神仙见了,也要对他表示钦佩。

下午慢慢地过去。寂静的雪野上,有一种森严可怕的气氛,迫使默默的旅客都战战兢兢只顾干活。大自然有很多办法使人类相信人生有限——例如川流不息的浪潮,猛烈的风暴,地震引起的震动,隆隆不息的雷鸣——不过,最可怕、最让人失魂落魄的,还是这冷漠无情的寂静雪野。什么动静也没有。天气晴朗,天色却像黄铜一样;只要微微有一点声息,就像亵渎了神明,人变得非常胆怯,连听到自己的声音也会害怕。只有他这一丝生命在到处都是死沉沉的、鬼域般的荒原上跋涉。一想到自己的大胆,他立刻会害怕得发抖,他会觉得自己的生命只像一条蛆虫的生命一样。奇怪的念头不期而至,万物都想说出自己的秘密。他会产生对死亡、对上帝、对宇宙的恐惧,同时又会对复活、对生命产生希望,对不朽产生思慕,这一切就像一个囚徒的无益挣扎——

一到这时候,人也就只好听天由命了。

这一天就这样慢慢地过去。后来,那条河转了个大弯,梅森带着他那一队狗,打算抄近路,穿过一个很窄的地方。可是那群狗在高高的河岸上畏缩不前了。尽管露丝同马尔穆特·基德一次又一次地使劲儿往上推雪橇,它们还是滑了下来。最后,人同狗一齐用力。这群饿得非常衰弱的可怜的狗,使尽了最后一点力气。上去——

再上去,雪橇终于稳稳地拖到了岸顶。可是,领队的狗拖着它后面的群狗,忽然向右一冲,撞在梅森的雪鞋上。结果很糟。梅森给撞倒了,拖索中的一条狗也给撞倒了;接着,雪橇摇摇晃晃地向后滑去,又把一切都拖到岸底下去了。

嗖!嗖!鞭子狠狠地朝狗当中打下去,特别是那条给撞倒了的狗。“别打啦,梅森,”马尔穆特·基德央告着,“这个可怜的畜生只剩一口气了。等一等,让我们把我那队狗套上去吧。”

梅森不慌不忙地先收回鞭子,等到基德的话一说完,他马上扬起长鞭一甩,缠住那个触怒了他的畜生的全身。于是卡门——因为它就是卡门——立刻畏缩在雪里,悲惨地叫了一声,身子一歪,倒了下去。

这一刹那,光景非常凄惨,这是旅途中一幕小小的悲剧——

一条狗快要死了,两个伙伴都在发怒。露丝提心吊胆地来回瞧着这两个男人。马尔穆特·基德的眼睛里虽然充满了责难,可是他克制住自己,弯下腰,割断了这条狗身上的皮带。大家一句话也没说。他们把两队狗并成一队,克服了困难,于是,一辆辆雪橇又前进了,那条快死的狗也勉强跟在后面。只要一个畜生还走得动,它就不会给枪毙的,这是给予它的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它能爬到宿营的地方,也许那儿就会有一只打死了的。

这时,梅森对自己刚才发脾气的举动,已经有点懊悔了,不过他的性情太倔强了,不肯承认错误,只是一个劲儿地在队伍前面辛苦赶路,一点儿也没有想到大难已经临头。在荫蔽的坡底下,有一片密林,他们的路正从这里穿过。离开这条路大约五十多英尺的地方,有一棵高大的松树,已经在那儿屹立了好几百年,而且几百年前,命里注定要落到这样一个下场——也许,这个下场同时也是梅森早就命中注定的。

他弯下腰系鹿皮靴上松开了的带子。一辆辆雪橇都停了下来,狗全卧在雪里,一声不响。周围安静得出奇;没有一丝风吹动这片结满白霜的树林;林外的严寒和沉寂,冻结了大自然的心脏,敲击着它颤抖着的嘴唇。只听见空中有一声微微的叹息——

其实,他们并没有真正听到这个声音,这不过是一种感觉,好像在静止的空间里即将出现什么行动的预兆。接着,那株大树,在长久的岁月和积雪的重压之下,演出了生命悲剧中的最后一场戏。梅森听见了大树快倒下来的折裂声,正在打算跳开,不料他还没有完全站直,树干已经打中了他的肩膀。

突然的危险,迅速的死亡——

马尔穆特·基德已经见得太多了!松树的针叶还在抖动,他就发出命令,投入行动中。那个印第安女人,既没有昏倒,也没有无益地高声啼哭,她跟她的白种姐妹完全不同。她一听到基德的命令,立刻把全身压在一根仓促做成的杠杆一端,来减轻树的压力,一面注意听她丈夫的呻吟,马尔穆特·基德于是用斧头砍树。钢刃一砍进冻僵的树身,立即发出了清脆的响声,同时,随着斧声,还听得见这位樵夫费劲地“呼!呼!”喘息。

最后,基德总算把这个不久以前还是个人的可怜东西,放在雪里了。但是比他的伙伴的痛苦更令人难受的,是露丝脸上那种默默无言的悲伤,同她那交织着希望同绝望的问询眼光。他们几乎一句话也没说,生长在北极地带的人,早就懂得空话无益和实际行动之可贵。在零下六十五度的气温里,一个人只要在雪里多躺几分钟,就活不了的。于是他们立刻割下雪橇上的皮带,用皮褥子把不幸的梅森裹好,放在树枝搭成的地铺上面,并且利用那株造成这场灾难的树枝,在他面前升起一蓬火来。然后,他们在他背后撑起一块帆布,当作一个简单的屏风,把篝火散发出来的热量反射到他身上——这样的窍门,凡是从大自然学过物理的人都会知道。

可是,只有遇到过生命危险的人,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梅森给树压得很惨,即使马马虎虎地检查一下也看得出。他的右臂、右腿跟背脊都断了;他的腿从屁股以下全麻木了;内伤大概也很重。只有偶尔的一声呻吟,说明他还活着。

没有希望,也没有办法。无情的黑夜慢慢地过去——露丝所能做的,只是在无可奈何之中,尽量发挥她那个民族坚忍不拔的精神;马尔穆特·基德的青铜色脸上,已经添了几条新的皱纹。事实上,梅森受的苦反而最少,因为他已经回到田纳西州东部,在大烟山区重新度着他的童年。他满口呓语,最可怜的是,他总是用他忘了很久的南方音调,说起他在湖里游泳、捉树狸和偷西瓜的情形。这些话,露丝一点儿也不懂,可是基德明白,而且听了很感动——就像与文明社会里的一切隔绝了多年的人听了之后那样感动。

第二天早晨,受伤的人清醒过来了,马尔穆特·基德俯身过去,倾听着他那悄悄的细语。

你还记得我们在塔纳纳见面的情形吗?如果算到下一次冰消雪化的时候,就是整整四年了。当时,我并不太喜欢她。她好像还漂亮,也有点吸引人。可是后来我就变得老是在想她了。她是我的好老婆,每逢遇到了困难,她总是跟我一块儿担当。如果讲到我们这一行,你也知道,那真是谁也比不过她。你还记得那一回,她冒着像冰雹一样打在水面上的枪林弹雨,穿过麋鹿角急流,把你同我从岩石上拉下来的情形吗?——

你还记得当初在努克路凯脱挨饿的事吗?——

记得那回她怎么奔过流水,给我们带来消息的事吗?真的,她真是我的好老婆,真比我以前的那个好多了。你不知道我结过婚吗?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呃?是的,先前在我的老家——

美国的时候,我结过一次婚。我到这儿来,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我们还是一块儿长大的呢。我离开老家,是为了给她一个离婚的机会。她算逮着机会了。

不过,这跟露丝可没有什么关系。我本来打算赚一点儿钱,明年一块儿到‘外面’去——我跟露丝——现在已经太晚啦。基德,千万别送她回娘家去。叫一个女人回娘家,那可让她太难受啦。想想看!——

她跟我们一块儿吃腌肉、豆子、面食和干果,差不多已经有四年啦,难道现在又要她回去吃鱼跟鹿肉吗!她已经过惯了我们的日子,知道这种日子比她娘家的人过得好,现在要她回去,那对她也不好。基德,你得多照顾她——你为什么不肯呢?——不说了,你总是避着她们——

你从来没有告诉我,你为什么到这儿来。你要好好地看待她,尽可能早一点儿把她送到美国去。不过,你要记住,要是她想家,你就送她回来。

还有那个孩子——他使我们更亲密了,基德。我只希望他是一个男孩子。想想看!——他是我的亲骨肉呀,基德。他绝不能留在这个地方。万一是个女孩子——

不,这不可能。把我的皮货卖了吧,它们至少可以卖五千块钱,我在公司里的钱也有这个数。把我的股子跟你的合起来一块儿搞吧。我看,我们申请购买的那块高地一定会出金子的。你得让那个孩子受到很好的教育;还有,基德,最要紧的就是别让他回到这儿。这种地方不是白种人住的。“基德,我算是完啦,最多也拖不了两三天啦。你一定得继续往前走!你必须继续往前走!记着,这是我的老婆,我的孩子——唉,天啊!我只希望他是个男孩子!你不能再守在我旁边了——我是个快死的人,我请求你,赶紧上路吧。”“让我等三天吧,”马尔穆特·基德恳求着,“你也许会好起来,可能会出现想不到的事。”“不行。”“只等三天。”“你必须赶紧走。”“两天。”“基德,这是为了我的老婆和我的儿子。你别再说了。”“那么一天。”“不行,不行!我一定要你……”“只等一天。靠着这些干粮,我们会对付过去的,说不定我还会打到一只麋鹿哩。”

不行……好吧,就是一天,一分钟也不能超过。还有,基德,别……别让我孤零零地在这儿等死。只要一枪,扣一下扳机就行。你懂得的。想想看!想想看!我的亲骨肉,我今生可见不到他啦!

叫露丝过来,我要跟她告别。我要告诉她,叫她想想孩子,不能等到我断气。如果我不跟她说,也许她不肯跟你走。再会,老伙计,再会。“基德!我说……呃……你要在那个小谷旁边的坡上打个洞。我曾经在那儿一下铲出了四毛钱的金子。”“还有,基德!”基德把身子俯得更低一点儿,以便听清楚他的微弱的最后几个字——临终前的忏悔。“我对不起……你知道……我对不起卡门。”

马尔穆特·基德穿上皮外套,套上雪鞋,把来复枪夹在腋下,让那女人去轻轻哭她的男人,就走到树林里去了。在北极一带的这种不幸的事,他不是没有遇见过,可是从来没有面对这样的难题。说得抽象一点儿,这只是一个很清楚的算术题——

三条可能活下去的生命对一个注定要死的人。可是现在,他拿不定主意了。五年来,他们肩并肩,在河上、路上、帐幕里、矿山里,一块儿面对着旷野、洪水同饥荒所造成的死亡的威胁,结成了患难之交。他们之间的友谊真是太亲密了,因此,自从露丝第一次插到他们中间之后,他往往会隐约地感到一种妒意。可是现在,这种友谊要由他亲手割断了。

虽然他只祈求找到一只麋鹿,只要一只就够了,可是,所有的野兽似乎都离开了这一带,到了天黑的时候,这个累得精疲力竭的男人,只好两手空空,心情沉重地朝帐幕慢慢走去。可是,狗的狂吠和露丝的尖厉喊叫使他加快了脚步。

他一冲进宿营地就看见露丝正在一群狂吠的狗当中抡舞着斧头。那群狗破坏了主人们的铁的纪律,正在一拥而上地抢夺干粮。他立刻提着步枪,参加了这场战斗,于是,这出自然淘汰的老戏,就像在原始时代那样残酷地演起来了。步枪同板斧以单调的规律性上下飞舞,有时打中,有时落空。那些灵活的狗,睁着发狂的眼睛,露出流着口涎的狗牙,飞快地扑来躲去。人和兽,为了争夺主权,展开了一场惨烈的决战。接着,那群打败了的狗就爬到火堆旁边,舐着自己的伤口,不时对着星星,哀号着诉说它们的苦难。

全部的干鲑鱼都给狗吞掉了,前面还有两百多英里荒野,只剩下五磅左右的面粉。露丝回到她丈夫身边,马尔穆特·基德就把一条身体还热的死狗的肉割下来,它的脑壳已经给斧头劈碎了。基德很仔细地藏好每一块肉,只把狗皮和没用的杂碎丢给不久之前还是它的伙伴的那群狗去吃。

早晨又出了新的乱子。那群狗互相打起架来。只剩下奄奄一息的卡门,已经给大伙儿扑倒了。用鞭子抽它们,它们也不理。尽管它们给打得畏畏缩缩地惨叫,它们还是要把那条狗的骨头、皮、毛和一切都吃得干干净净才肯散开。

马尔穆特·基德一边干活儿,一边听着梅森的声音,梅森又回到了田纳西州,他正在对他年轻时的伙伴们东扯西拉,争论不休。

基德利用附近的松树,很快地干着活儿,露丝瞧着他搭棚,这跟猎人储存兽肉,免得让狼同狗吃掉,有时搭的那种一样。他先后把两株小松树的树梢面对面地弯下来,差不多碰到地面,再用鹿皮带把它们捆紧。接着,他又把那些狗打得驯服了,把它们分别套在两乘雪橇前面,把所有的东西都装上去,只留下梅森身上的皮褥子。然后,他把梅森身上的皮褥子裹好捆紧,把绳子的两头捆在弯倒的松树上。这样,只要用猎刀砍一下,就会让松树松开,把他的身体弹到半空中去。

露丝顺从地接受了她丈夫的遗嘱。可怜的女人,她受的服从教育太深了。从童年起,她就对造物主俯首听命,她所看到的女人也都是这样,好像女人生来就不应该反抗。当时,她得到基德的允许,才痛哭了一场,吻别了她的丈夫——她本族的人都没有这个习惯——

然后,基德领着她走到第一乘雪橇跟前,帮她套上雪鞋。她盲目地、本能地握着雪橇舵杆和狗鞭,吆喝一声,就赶狗上路了。基德于是回到已经昏迷过去的梅森身边;后来,等到早已看不见露丝的影子了,他还蹲在火堆旁边,等待着,祷告着,希望他的伙伴早点儿断气。

一个人独自待在寂静的雪野里,怀着痛苦的心情,可不是件好受的事。要是在阴暗的寂静里,那也许好一点儿,它笼罩着人,仿佛给了你一种保护,同时又对你吐露着一千种不可捉摸的同情;可是在铁青的天空下,这一片凛冽的白色的寂静,就显得冷酷无情了。

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

可是梅森仍旧没有死。到了正午,太阳在南方地平线下,连边儿也不露,只把一片火红的光照在天空里,表示了一下意思,就很快地收敛了。马尔穆特·基德惊醒了,拖着脚步走到他的伙伴旁边。他向周围扫了一眼。寂静的雪野好像在嘲笑他,他不禁毛发悚然。尖厉的枪声一响,梅森就给弹到他的空中坟墓里去了;马尔穆特·基德于是鞭打得那些狗疯狂地奔腾起来,在雪野上飞驰而去。(雨宁译)

为赶路的人干杯

“倒进去。”“可是我说,基德,这不是太凶了吗?威士忌加酒精已经够糟了,要是再加上白兰地、胡椒酱跟……”“倒进去,究竟谁在调五味酒呀?”马尔穆特·基德透过烟雾腾腾的蒸汽亲切地微笑着,“孩子,等到你在这一带跟我住得一样久,总是靠着打兔子、钓鲑鱼过日子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一年只有一次圣诞节。如果过圣诞节,却没有五味酒,那就等于说,虽然洞已经挖到床岩上,但仍旧没有找到金矿矿脉。”“你说得对。”大吉姆·贝尔登很赞成基德的话。他是从马齐·梅——他的矿场——

到这儿过圣诞节的,在过去的两个月里,人人都知道,他完全靠着鹿肉过日子。“你还没有忘了我们在塔纳纳河边一块儿配的那种烈酒吧?”“唔,我想是的。伙计们,要是你们看见就因为用糖和酸面团酿出了那样的烧酒,一大帮人全成了好斗的醉汉,心里一定很痛快的。这还是你出世之前的事了。”马尔穆特·基德,转过来对着斯坦利·普林斯说。普林斯是一个年轻的采矿专家,在北方住了两年。“当时,这一带没有一个白种女人,梅森想结婚。露丝的父亲是塔纳纳族的酋长,他反对这件婚事,就像部落里其余的人一样——酒性很烈吧?嘿,我把剩下的一磅糖都用上了,这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酒了——你们真应该看看那一次追逐,顺着河追逐,一直又追过转运线。”“可是那个印第安女人呢?”路易斯·萨沃埃问道,这个高个子的法国种加拿大人听得津津有味,因为去年冬天,他在四十英里驿的时候,就听到了这件无法无天的事。

马尔穆特·基德——这个天生好高谈阔论的人——于是毫不掩饰地讲起了这个北方的洛钦瓦尔的故事。不止一个到北方来冒险的粗鲁汉子觉得心弦紧张起来,茫然若失地怀念着阳光普照的南方——

那儿的生活,总比徒劳无益地跟寒冷和死亡斗争要好一点儿。“我们正好在第一块冰融化的时候走上育空河,”基德在结尾的时候说,“她部落里的人只比我们晚了一刻钟。可是这样一来,就救了我们。因为第二次融冰,冲破了上游淤塞的冰块,把他们拦阻在河那面了。等到最后他们赶到奴克鲁克托的时候,全站的人都准备好了,在等着他们。至于结婚的事,你们问问这儿的鲁勃神父好了,他主持的婚礼。”

这位耶稣会的神父取出了含在嘴里的烟斗,只流露着教长式的微笑来表示他的喜悦心情,这时候,在场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都有力地鼓起掌来。“我的天!”路易斯·萨沃埃叫了起来,这段浪漫故事好像使他非常感动,“那个小小的印第安女人,咱们的梅森真勇敢。我的天!”

接着,一杯杯用洋铁杯盛着的酒传递开了,浮躁的贝特尔斯就跳起来,唱起了他心爱的进酒歌:“有一个亨利·华德·比契尔,还有主日学校的几个教员,全喝起了黄樟根酿的酒;可是你照样可以打赌,要是这酒有个合适的名儿,那就是禁果酿的美酒。哎嗨哟,用禁果酿的美酒。”

于是,所有的酒徒都大声合唱着:“哎嗨哟,禁果酿的美酒!你照样可以跟他们打赌,要是这酒有个合适的名儿,那就是禁果酿的美酒!”

马尔穆特·基德的这种吓人的混合酒发生了作用:宿营地的人和过路投宿的人在那种暖烘烘的热力影响下,都活跃起来,围着餐桌,说笑话,唱歌,讲着过去冒险的故事。这些从十几个国家来的异国人,互相敬酒。那个英国人普林斯为“山姆大叔,新世界的早熟婴儿”干了一杯;美国佬贝特尔斯举杯“祝贺女皇,愿上帝祝福她”;萨沃埃同那个德国商人迈耶斯,也为阿尔萨斯-洛林碰杯畅饮起来。

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站起来,手里端着酒杯,向油纸窗瞧了一眼,窗上结的冰霜足足有三英寸厚。“祝今天夜里赶路的人身体健康。但愿他的干粮足够维持到底,他的一群狗始终不垮;但愿他的火柴永远不会划不出火。”

啪!啪!他们听到了熟悉的狗鞭的声音、马尔穆特那一群狗的呜咽般的嚎叫和一辆雪橇驶近木房的沙沙声。他们的谈笑渐渐消沉了,大家都在等待下文。“是个老手,先顾狗,再顾自己。”马尔穆特·基德悄悄地对普林斯说,他们听到狗咬东西的声音,像狼一样的嚎吠和痛苦的狺狺声,这些声音一传到他们的有经验的耳朵里,他们就知道那个陌生人正在打退他们的狗,喂他自己的狗。

终于传来了预料中的敲门声,声音急促而有力,于是,那个陌生人进来了。灯光照得他睁不开眼睛,他在门口停了一会儿,大家趁此机会仔细地打量了他一下。他是一个很引人注目的人,穿着一身北极的羊毛衣和皮衣,简直跟画上的人一样。他有六英尺二三英寸高,宽宽的肩膀,厚厚的胸脯,配得非常匀称,一张修得精光的脸冻得红彤彤的,长长的眉毛和睫毛上都结满了白冰,狼皮大帽子的护耳同护颈都松松地敞开来,他好像真的是冰霜世界里的一位国王,才从黑夜里走出来。他的厚呢夹克外面,系着一条子弹带,皮带上吊着两支柯尔特式自动手枪和一把猎刀,手里拿着一根必不可少的狗鞭,还背着一支口径最大、式样最新的无烟步枪。他走上前来的时候,尽管步伐很稳定,很有弹性,但是他们仍旧看得出他已经很累了。

一阵尴尬的沉默,可是他热诚地招呼了一声“伙计们,你们好吧?”就使他们很快感到自在了。马尔穆特·基德和他紧紧握起手来。他们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可是彼此久闻大名,一见面就相互认出来了。客人还没有来得及说明此行的目的,主人就迅速向他介绍了大家,并且把一杯五味酒硬塞到了他手里。“有三个男人赶着八条狗拖的一辆柳条车身的雪橇,过去多久啦?”他问道。“那还是两天以前的事了。你在追赶他们吗?”“对,那是我的雪橇和狗。那三个该死的小子,简直是从我的鼻子底下把它们赶走的。我已经追了两天的路程——再追一程就赶上他们啦。”“估计他们会跟你拼一下吧?”为了不使谈话中断,贝尔登问道,因为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已经把咖啡放在炉子上,正忙着煎腌猪肉和鹿肉。

这位陌生人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他的左轮手枪。“你什么时候离开道森的?”“十二点。”“昨天夜里吗?”贝尔登问,以为这是当然的事。“今天白天。”

周围的人都啧啧称奇起来。这是很有理由的,因为这时正是午夜,在十二个小时内,在非常难走的冰河上奔跑了七十五英里,这可是不能讥笑的。

不过,他们的谈话不久就变得和个人无关了,大家都回忆着童年时的情景。在这位陌生的青年人吃起他那顿简陋的饭食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仔细地研究了一下他的相貌。不久,他就断定了这是一张正直、诚实、坦率的脸,他很喜欢这个人。这个陌生人年纪还轻,可是脸上已经牢牢地印上一道道劳碌辛苦的皱纹。他的脸色,虽然在谈话的时候很亲切,在休息的时候很温和,但是仍旧看得出,到了要动手的时候,尤其是在以寡敌众的时候,他那双蓝眼睛会射出严厉的、钢铁一样的光芒。他的宽大的牙床和方正的下巴说明了他的那种粗野的又顽强又不可制服的性格。不过,尽管他具有狮子一样的特性,他仍然有一种温柔的、带着少许女人气的神色,说明了他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我就是这样和我的老婆结婚的,”贝尔登结束他求婚的动人故事说,“她说:‘爸爸,我们来了。’她父亲对她说:‘你这该死的。’然后又对我说:‘吉姆,你,你把你那套好衣服换下来,吃饭之前,我要你把那四十亩地给我大部分犁好。’接着,他扭过脸对她说:‘你,萨尔,你赶紧去洗盆子吧。’说完了,他好像用鼻子嗤了一声,和她亲了亲嘴。我真快活极了——可是他看见我还没走,立刻大吼了一声:‘你,吉姆!’我就连忙跑到谷仓里去啦。”“有孩子们在美国等着你回去吗?”陌生人问道。“没有,萨尔还没有生孩子就死了。我就是为了这个才到这儿来的。”贝尔登心不在焉地点起了烟斗,因为烟斗已经熄了,可是,接着他又高兴起来,问道,“你怎么样,先生,是结了婚的人吗?”

作为答复,他打开怀表,把它从一根当作表链用的皮带上解下来,递了过去。贝尔登挑亮了油灯,细细地瞧着表壳里面,自言自语地粗鲁地称赞着,然后把它递给路易斯·萨沃埃。萨沃埃喊了好几声“我的天!”之后,把它递给了普林斯,他们看出他的手在发抖,眼睛里平添了一种异常的温柔神色。于是,这只表就从一只粗手里传到了另一只粗手里——

表壳里粘着一张女人的照片,怀里抱着一个孩子,正是这些人想象中的那种叫人难以割舍的照片。还没有看到这种珍奇物件的人都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已经看过的都变得一声不响,想起了往事。他们都能够承受饥饿的痛苦、坏血病的折磨,可以面对立刻可以置人于死地的荒野同洪水,却毫无惧色;可是这个陌生的女人同孩子的照片,却使他们全变成了女人同孩子。

陌生人收回他的珍宝的时候说:“我还没有见过这个孩子——据她说,是个男孩子,已经两岁啦。”他依依不舍地又向表里瞧了一会儿,才合上表壳,扭过头去,可是动作不够快,并没有来得及掩藏住他忍住好久的、像泉涌一样的眼泪。

马尔穆特·基德把他领到一张床旁边,叫他上床躺下。“到四点整叫醒我。可别误了我的事。”是他说的最后几句话,过了一会儿,他便在筋疲力尽中呼呼睡着了。“我的天!他可真是个有闯劲儿的伙计,”普林斯称赞道,“带着狗赶了七十五英里路之后,只睡三小时,然后又要开路。他是谁呀,基德?”“杰克·威斯顿德尔。在这儿待了三年,一无所有,除了他干活像牛马一样那种名声,可是他的运气要多坏有多坏。我一向不认识他。但是塞特卡·查理跟我讲过他的事情。”“这可真不容易,像他这样,有了这么年轻可爱的媳妇,居然会跑到这种荒凉的地方,白白浪费光阴。这儿的一年,足足抵得上外面两年。”“他的毛病是过分刚强固执。先前有两次赌钱,他也赚到了不少钱,可是都输光了。”

说到这里,他们的谈话就给贝特尔斯的一阵喧叫声打断了,因为那张照片的作用已经开始消失。过了不久,他们就在粗鲁的狂欢里,忘掉了只有单调寡味的伙食和劳累磨人的凄凉岁月。这时候,只有马尔穆特·基德一个人似乎还没有忘掉一切,他焦急地向他的表瞧了很多次。有一次,他戴上无指手套和海狸皮帽子,走出小木房,到贮藏室里摸索起来。

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等到指定的时间,他提前十五分叫醒了他的客人。这个身材巨大的年轻人,身体僵得很厉害,必须激烈地揉搓一阵才站得起来。他吃力地摇摇晃晃走出了木房,发现他的狗全套好了,一切准备停当,只等他动身了。大伙都祝他一路顺利,能够很快地追上去,接着,鲁勃神父匆匆为他祝福,就领着一哄而散的这一群人回到木房里去了。这也难怪,光着耳朵和手,面对着零下七十四度的寒冷天气,可很不好受。

马尔穆特·基德送他上了大路,就热诚地握着他的手,嘱咐他几句:“你在雪橇上会找到一百磅鲑鱼子,”基德说,“狗吃这种东西走的路程,就像吃一百五十磅鱼走的路程那么远。你也许指望在佩利能买到狗粮,可是你买不到。”

那个陌生人吃了一惊,眼睛里闪现出光芒,可是没有插嘴。“不到五指河,不论人食狗粮,你连一两也买不到。那是非常难走的二百英里路程。到了三十英里河,要留神没有结冰的地方,你一定得抄近路,走巴尔杰湖上那条捷径。”“你怎么会知道的?消息总不会传得比我还快吧?”“我没有听到什么消息,而且,我也不希望知道。不过,你追的那群狗根本不是你的。那群狗是去年春天,塞特卡·查理卖给他们的。但是,有一次,他跟我品评过你,说你很正派,我相信他的话。我已经看到了你的相貌,我很欢喜你那张脸。我已经看出……算啦,他妈的,你还是快点赶路,赶到海水那边。回到你老婆那儿去吧,还有……”说到这里,基德脱下手套,猛地掏出了他的皮口袋。“不,我用不着。”眼泪冻结在他的脸上,当他抽搐地紧握着基德的手的时候。“既然这样,那就别舍不得狗,只要它们一倒下来,就切断套绳。要买几条狗,就是十块钱一磅也应当觉得便宜。你在五指山、小鲑鱼河同胡塔林卡可以买到狗的。还有,千万注意脚不要弄湿了,”这是他的临别赠言,“旅程一直维持在二十五英里以上,如果低于这个数,你就生一蓬火,换换袜子。”

才过了十五分钟,一阵叮叮当当的铃声宣布有新客人来了。开门之后,一个西北地区的骑警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两个赶狗的混血儿。他们跟威斯顿德尔一样,也是全副武装,神色很疲倦。那两个混血儿是生来会赶路的人,满不在乎,可是那个年轻的警察却累坏了。不过,由于他那个民族的顽强固执的性格,他还是撑住了,可以说,只要他在路上不倒下来,他就撑得住。“威斯顿德尔走了多久了?”他问道,“他在这儿歇过脚,是不是?”这些话简直是多余的,路上的雪橇痕迹早就清清楚楚地说明了一切。

马尔穆特·基德看出了贝尔登的眼色,知道其中必有原因,就推托搪塞地回答道:“走了好一会儿啦。”“爽快点儿,伙计,照实说吧。”警察训斥道。“你好像要马上找到他。难道说,他在道森出了什么乱子吗?”“他抢了哈利·麦克法兰四万块钱,在太平洋港湾公司的商店里换到一张西雅图的支票,要是我们不追上他,谁会拦住他,不让他兑现呢?他走了多久啦?”

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已经发出了暗示,每一个人都收敛住诧异的眼色,这个年轻的警官看来看去,张张脸都跟木头人一样。

他迈开大步走到普林斯面前,向他提出问题。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呢?虽然普林斯感到痛心,可是他瞧着他的同胞的坦率认真的脸色,仍旧用一些互相矛盾的话来回答他。

这时候,警察偶然看到了鲁勃神父,知道他不能撒谎。“走了一刻钟了,”神父回答道,“可是他跟他的那一群狗已经休息了四个钟头。”“已经走了十五分钟,而且精神勃勃!我的天!”这个可怜的家伙又累又失望,不由得蹒跚地后退了两步,几乎昏倒,然后他就喃喃地说,他从道森赶到这儿,费了十小时的工夫,那群狗都累坏了。

马尔穆特·基德硬塞给他一杯五味酒,接着,他就转身向门口走去,吩咐那两个赶狗的人跟着他走。可是暖和的房间同休息一阵的希望太诱人了,他们拼命反对。基德非常精通法国的方言土语,连忙注意地听着。

他们赌咒发誓地说,那一群狗垮了,走不了一英里路,就得开枪打死沙瓦希同巴比特它们,其余的狗也是一样糟。无论人和狗,都要休息一下才好。“借给我五条狗,行不行?”他转过身,对马尔穆特·基德说。

可是基德摇了摇头。“我可以用康士坦丁队长的名义,给你开一张五千元的支票——这是我的证件,批准我,随意提款。”

又是默默地拒绝了。“那我就要用女皇的名义征用你的狗了。”

基德瞧了瞧自己储备充足的武器库,表示怀疑地微微一笑,那个英国人了解自己无能为力,就扭转身,向门口走去。可是那两个赶狗的人仍然反对,他于是回转身来,凶恶地骂他们是女人、杂种,那个年纪比较大的混血儿站起来的时候,气得一张黝黑的脸通红,而且痛快淋漓地回敬了几句,说要让领队的狗跑得筋疲力尽,把他埋在雪里才高兴。

那个年轻的警官,鼓足浑身的劲儿,坚定地向门口走过去,装出很精神的样儿。可是他们都明白,而且很钦佩他这种骄傲劲儿。不过,他也掩盖不住掠过他的脸上的一阵阵懊恼神情。那一群身上结满了冰霜的狗都蜷缩着卧在雪里,简直没有办法使它们站起来。这一群畜生在痛打之下哀嚎起来,因为赶狗的人非常生气、非常残酷。后来,直到他们切断套索,把领队的狗巴比特拖了出去,它们才拉动了雪橇,走了起来。“这个该死的流氓,骗人的家伙!”“他妈的!根本就不是好人!”“一个贼!”“比印第安人还坏!”很清楚,大家都冒火了——

首先,因为他们都受了骗;再者,在北方,诚实是最宝贵的品德,现在,连这样的道德也遭到了破坏。“知道这家伙干了坏事,还要帮他的忙。”所有人的谴责眼光都转移到马尔穆特·基德身上。这时候,他正在房间的角落里把巴比特安置得舒服一点儿,于是,他就站起来,默默把剩下的五味酒全斟在各人的杯子里,作为最后一巡。“今天晚上可真够冷的,伙计们——真是冷得刺骨。”他用这些不相干的话作为替自己辩护的开场白,“你们都赶过路,都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不要打落水狗。你们只听到一面之词。就拿那些跟咱们一锅吃饭、合盖一条毯子的人来说吧,谁也不比杰克·威斯顿德尔清白。去年秋天,他把所有的积蓄——四万块钱,交给裘·卡斯特尔到英国自治领地去买进股票。今天他本来会变成一位百万富翁。可是当时,他要留在环城照顾一个生坏血病的朋友,而卡斯特尔干了什么事呀?他跑到麦克法兰的赌场里,把赌注加到最大限额,一下子全输光了。第二天,大家在雪地里找到了他的尸首。可怜的杰克本来打算今年冬天回家看望老婆和没见过面的孩子。你们要注意,他只拿走了四万块钱,正好是他那个伙计输掉的。好吧,他已经走了,你们打算怎么办呢?”

基德瞧着周围审判他的这些人,看出他们的脸色都缓和下来,就高高地举起了酒杯:“那么,让我们为今天晚上赶路的那个人的健康干一杯吧。但愿他的粮食够吃,但愿他那一群狗不跌倒,但愿他的火柴一划就着,愿上帝保佑他一路顺利,祝他幸福,祝他……”“让那个骑马的警察见鬼去吧!”贝特尔斯和大家碰着空杯子,大喊起来。(雨宁译)

北方的奥德赛

[一]

几乘雪橇配合着挽具的吱喳吱喳的声音和领队的狗的叮叮当当的铃声,正在唱着永远不变的悲歌,可是人和狗都累了,全不作声。路上积满了新下的雪,很难行走。他们从很远的地方来,雪橇里装着许多被四等分的冻鹿肉。硬得跟燧石一样。滑板紧粘着还没压结实的路面,老向后退,倔强得差不多跟人一样。天色正在暗下来,可是这一夜他们没有帐篷可搭。雪从无声无息的空气里轻轻飘下来,不是雪片,而是玲珑纤巧的雪晶。天气很暖——只有零下十度——大伙儿都不在乎。迈耶斯同贝特斯已经翻上了护耳,马尔穆特·基德甚至把手套也脱下了。

这群狗在那天下午早就累坏了,现在却好像新添了一股劲头儿。有些感觉比较灵敏的,已经露出一种不安静的神气——

好像受不了拖索的羁绊,想快跑又踌躇不决,正在竖起耳朵,用鼻子咝咝地吸气。渐渐地,它们就对那些感觉比较迟钝的伙伴发脾气了,用许多种狡猾的办法去咬它们的后腿,催它们前进。那些受到责备的狗,也染上了这种毛病,又把这种毛病传给其他的狗。后来,顶前面那乘雪橇的领队狗满意地高声吠了一下,低低地伏在雪里,用全身力量拉紧了领圈,向前一挣。其余的狗都学着它的样子。于是,后面的皮带一收,拖索一紧,一辆辆雪橇就向前冲出去了。那些人只好抓住舵杆,拼命加快脚步,免得给滑板压着。一天的疲倦都没有了,他们大声吆喝着,催狗赶路。那些畜生也用快活的吠声来回答他们。它们就在越来越黑的夜色里,放开步子,啪嗒啪嗒地飞奔起来。“向右转!向右转!”他们依次喊着,一辆辆雪橇突然离开了大路,翘起一边的滑板,像顺风里的单桅小帆船一样驶去。

一下子冲了一百码路,到了一扇透出灯光的羊皮纸窗户跟前,一看就知道这个木房子是他们的家,里面有烧得呼呼响的育空式火炉和热气腾腾的茶壶。不过这个木房子已经给别人侵占了。六十条爱斯基摩狗气势汹汹地一同狂吠着,这些毛茸茸的东西立刻向拖着第一乘雪橇的狗扑了过来。门开开了,一个穿着西北警察的红制服的人走出来,踩着没膝深的雪,冷静而公正地用狗鞭的把子,把那些发狂的畜生治得服服帖帖。以后,两方面就握起手来,马尔穆特·基德就这样被一个陌生人迎进了他自己的木屋。

其实,应该出去迎接他的,是斯坦利·普林斯,前面说过的那个育空式火炉同那壶热茶,就是由他负责照料的,可是他正在忙着招待客人。这伙客人大概有一打光景,虽然都是替英国女王执行法律和递送邮件的人,却难得有这样形形色色的。他们的血统各不相同,可是共同的生活却使他们变成了一个类型——

一种瘦瘠坚韧的类型,有着在雪路上锻炼得很结实的肌肉,给太阳晒得黝黑的脸,无忧无虑的心,他们的明朗安定的眼睛总是坦率地向前面凝视着。他们赶着女王的狗,使她的敌人心惊胆战;他们吃的是她发下来的微薄口粮,然而很快活。他们见过很多世面,干过不少大事,他们的生活像传奇一样,可是他们自己却不知道。

他们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其中有两个人张手伸脚地躺在马尔穆特·基德的床铺上,正在唱歌,当初他们的法国祖先来到西北一带跟印第安女人结婚时所唱的,就是这种歌。贝特斯的床铺也受到了同样的侵犯,三四个身强力壮的押运员,盖着毯子,一面搓脚,一面听一个人讲故事。这个人曾经在沃尔斯利进攻喀土穆时,在那位将军的舰队里服役。等到他说累了,一个牛仔就讲起了当年他跟布法洛·比尔游历欧洲各国首都的时候,他所见到的宫廷和王公贵妇。房间的一角,还有两个混血儿,他们是一块儿打过败仗的老伙伴,正在一面修补雪橇上的皮带,一面谈着当初西北一带纷纷起义,路易·里尔称王时的情形。

粗鲁的玩笑和更粗鲁的俏皮话,此起彼伏,水旱两路上极危险的事,一到他们口里,都变得稀松平常,好像他们所以会想到这些事,只不过为了其中还有一些幽默可笑的情节。这些无冕英雄的话使普林斯听得入了迷,他们亲眼见过历史的创造过程,可是他们总是把那些伟大的、传奇式的事迹,当作日常生活里的一些平凡的、偶然的小事来谈。普林斯把自己的珍贵的烟草,毫不在乎地分给他们。为了报答他的慷慨,生了锈的回忆的链子又一环一环地展开了,忘了很久的奥德赛式的故事也复活了。

谈话停下来,旅客们装好最后一斗烟草,打开他们那些捆得很紧的皮毯子的时候,普林斯就回过头,找到他的老朋友基德,打算多了解一下这些人的情形。“好吧,那个牛仔的来历,你是知道的,”马尔穆特·基德一面回答,一面动手解开他的鹿皮鞋的带子,那个跟他同床的人有点儿英国血统,也不难猜到。至于其余的这些,他们全是森林中的流浪汉,他们的血统杂得只有天晓得。睡在门旁边的那两个,却是地地道道的‘法种’,也就是‘木炭’。那个围着绒线遮裆的小家伙——

你只要仔细瞧一瞧他的眉毛和下巴,你就会知道有个苏格兰男人曾经到他妈妈那个烟雾腾腾的帐篷里擦过眼泪。还有这个把长大衣放在头下面的漂亮小伙子,他有一半法国血统——

你听见过他说的话;他不喜欢那两个睡在他旁边的印第安人。你知道吗?当初这些‘法种’在里尔的领导下起义的时候,纯种的印第安人并不支持他们,从此以后,他们彼此就不大有好感了。“可是,炉子旁边那个愁眉苦脸的家伙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敢说他一定不会讲英语。他整夜没有开过口。”“你错了。他的英语很好。你注意到他听人说话时的眼神没有?我注意到了。可是他跟别的人一点儿也不沾亲带故。每逢他们说起他们的家乡话的时候,你就看得出他听不懂了。真的,连我也弄不懂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让我们探听探听。”“放两根柴到炉子里去!”马尔穆特盯着那个来历不明的人,提高嗓门吩咐道。

他马上照办了。“他准是在哪儿受过训练。”普林斯低声说。

马尔穆特·基德一面点头,一面脱下袜子,然后小心地从躺着的人堆里走到炉子旁边,把湿袜子挂在二十来双同样的袜子当中。“你想你什么时候可以到道森呢?”他试探着问了一句。

那个人在回答之前,先仔细打量了他一下:“据说,有七十五英里。是吗?大概要两天吧。”

他的口音微微听得出有点儿特别,可是没有打顿,也没有思索字眼。“以前到这儿来过吗?”“没有。”“西北边区呢?”“去过。”“你生在那儿吧?”“不是。”“嗯,他妈的你究竟是哪儿的人呢?你跟他们一点儿也不像。”马尔穆特·基德用手对那些赶狗的人一挥,连睡在普林斯床铺上的那两个警察也包括在内,“你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像你这样的脸,以前我见过很多,可是我想不起究竟在哪儿见过的了。”“我认识你。”他文不对题地回答着,马上把马尔穆特·基德的问题岔开了。“在哪儿?你见过我?”“不是你,是你的伙计——牧师,在帕斯提里克,很久以前。他问我有没有见过你,马尔穆特·基德。他给了我一点儿干粮。我在那儿没有待多久。他对你讲起过我没有?”“对啦!你就是那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

那个人点了点头,把烟斗里的灰敲出来,拉起皮毯子裹住身体,表示他不愿意再谈了。马尔穆特·基德于是吹熄那盏用铁罐头做的油灯,跟普林斯一块儿钻到毯子里去了。“喂,他是干什么的?”

不知道——

他把我的话岔开了,不晓得为什么,像蛤蜊一样闭住了口。但是他这个人会引起你的好奇心。我听人说起过他。八年以前,所有沿海一带的人都觉得他很奇怪。老实说,他这人有点儿神秘。他在严寒的冬天从北边下来,那地方离这儿有好几千英里路,他沿着白令海一路赶来,好像有鬼在追他似的。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来的,不过他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他到过高洛温湾,从瑞典牧师那里弄了一点儿粮食,还打听了一下到南方来的路线,这时候,他已经走得累坏了。这些事,我们都是后来听到的。接着,他就离开海岸线,笔直从诺屯海峡渡过来。天气可怕极了,尽是暴风暴雪,可是他撑下来了,换上别的人,哪怕一千个也会死掉;他因为错过了圣·迈克尔,就在帕斯提里克登陆。他什么都丢了,只剩下两条狗,自己差一点儿没饿死。“罗布神父看到他急着赶路,就给了他一点儿粮食,可是一条狗也不能送给他,因为等我一到,神父自己也要出门。我们的尤利西斯先生非常清楚,没有狗是不能动身的,因此他着急了好几天。他雪橇上有一捆硝得很好的海獭皮,你知道,海獭皮,跟金子一样贵重。当时,帕斯提里克有个俄国商人,是个老夏洛克,他有几条预备宰来吃的狗。这笔买卖没有费多少时间就谈妥了。等到这个怪人再向南走的时候,他的雪橇前面已经有一队跑得飞快的狗了。夏洛克先生于是得到了一批海獭皮。我见过,真是漂亮极了。我们算了算,他至少在每条狗身上捞到了五百块钱。倒不是这个怪人也许不懂得海獭的价钱;他虽是个印第安人,可是从他说的那寥寥几句话里,也听得出他跟白人一块儿混过。”“海上的冰融化以后,从奴尼瓦克岛来的人说,他到那儿找过粮食。后来他就没影子了,此后八年之中,我再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可是现在,他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呢?他在那些地方干了些什么事呢?为什么他要离开那些地方呢?他是个印第安人,可是他到过那种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而且受过训练,对于一个印第安人来说,这可是很少有的。普林斯,这又是一个要等你来解决的北方的奥秘了。”“真谢谢你,可是现在我手头上要解决的事已经太多啦。”他回答道。

马尔穆特·基德已经在打鼾了,可是这个年轻的采矿工程师仍然睁着眼睛,在一片漆黑中向上凝视着,等那种奇怪的、使他激动的兴奋心情平静下去。后来,他真的睡着了,可是他的脑子还在继续活动,霎时间,连他也在那种没人知道的雪野里流浪起来,在无穷无尽的路上跟狗一道跋涉着,而且梦见了人们在生活、劳碌,终于像男子汉一样死掉。

第二天一早,离天亮还有几个钟头,赶狗的人同警察就动身往道森去了。可是代表女王陛下的利益替她掌握小百姓命运的当局,却不让这班邮差休息。一个星期以后,他们又到了斯图尔特河边,押着沉重的运往盐湖的邮件。他们倒是又换了一批新的狗。当然,它们毕竟只是狗。

这些人本来指望多少耽搁几天,休息休息;再者,克朗代克又是北方的一个新地区,他们都希望能见识一下这座金砂似水、舞厅里狂欢不停的黄金城市。现在,他们却差不多跟上一次来的时候一样,一个劲儿烘着袜子,抽着他们的烤烟;不过,其中有一两个胆子大的,已经起了开小差的念头,他们正在考虑有没有可能越过人迹未到的洛矶山,向东走,再经过麦肯齐山谷,走到契帕文地区,他们从前经常出没的老地方。另外有两三个甚至决定在他们服役期满之后,一块儿从那条路回家,并且预先订出计划,盼望着这番冒险事业能够实现,就仿佛一个生长在城市里的人,盼望能到森林里度过一天假期一样。

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好像心里很不安,虽然他对这种谈话一点儿也不关心。最后,他把马尔穆特·基德拖到一边,悄悄地跟他谈了一会儿。普林斯好奇地瞟着他们,后来,情形更神秘了,他们居然戴上帽子和手套,走到门外去了。他们回来之后,马尔穆特·基德把称金子的秤放在桌上,称了六十两左右的金砂,放到那个怪人的口袋里。接着,赶狗的人的头目也参加了他们的秘密会议,并且跟他做了一点交易。第二天,这一伙人沿着河往上走的时候,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却带着几磅干粮,回道森去了。

等到普林斯问起来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说:“我也摸不清是怎么回事。”总之,这个可怜的家伙总是有什么缘故才不肯干了的——

看起来,这在他还是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不过他不肯让别人知道。你当然明白,干这种差事就跟当兵一样;他签过字,得干两年,现在要提前离开,唯一的办法只有用金子把自己赎出来。如果开了小差,他就不能再留在这儿,可是他又像发疯一样地想待在这一带。据他说,他一到道森,就打定了主意,可是那儿他没有熟人。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他只跟我讲过几句话。因此,他就跟副总督谈了一下,并且讲好,只要他能从我这儿弄到钱就办退役的手续——

这就是说,他要跟我借钱。他说,他在年内可以还我,要是我愿意,他可以为我指出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从来没到过那地方,可是知道那儿有很多金子。“听我告诉你!唉,刚才他把我拉到外面,他简直要哭了。他又是求,又是央告,还在雪里对我跪下,我只好把他拉起来。他像疯子一样说了半天。后来还赌咒,说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已经辛苦了很多年,现在要让他落空,他可受不了。我问他是什么目的,他老不肯讲。他只说,他怕他们把他分配在这条路的另外半段上干活,使他在两年之内回不了道森,这样,那就会太晚啦。我这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伤心的人。等到我答应借给他金子的时候,我又不得不把他从雪里拖起来。我跟他说,这笔钱算是我垫出的一份股金好了。你以为他很愿意吗?完全不对,老兄!他赌咒发誓地说,他要把他找到的东西全归我一个人,让我阔得连做梦也想不到。他说来说去,总是这么一套。平常,一个为别人的垫款而成年累月拼命的人,一旦得到了东西,总是连一半也舍不得付给投资的人的。普林斯,你记住好了,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道理,要是他还待在这一带的话,我们准会听到他的消息的……”“要是他不待在这一带呢?”“那就算我好心没有得到好报,白白丢了六十两金子好啦。”

严寒的天气已经跟着漫长的黑夜一块儿来了,太阳也沿着雪地南面的地平线,玩起了捉迷藏的老把戏,可是马尔穆特·基德的那笔垫款仍旧毫无消息。后来,在一月初的一个阴寒的早晨,许多狗拖着几乘沉重的雪橇,到了斯图尔特河下游他那所小木头房前面。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果真来了,跟他一块儿来的还有一个人,那种身材,大概上帝现在也记不得是怎样创造的了。人们只要谈到运气、胆量和一铲五百元的金砂,都会想起阿克赛尔·冈德森这个人的;大家如果围着营火,讲到关于勇气、体力和剽悍的故事,那也少不了要谈一谈他的事迹。而且,每逢大家的谈兴低落下去,只要有人提起跟他同甘共苦的那个女人,他们的话也一定会变得又热烈起来。

前面已经讲过,大概上帝在创造阿克赛尔·冈德森的时候,又想起了他们古代的手艺,仿照洪荒时代的人把他塑造出来。他的身材魁伟,足足有七英尺高,穿着一身华丽的服装,显示出一位黄金国王的身份。他的胸脯、脖子和手脚,都跟巨人一样。他那双雪鞋,因为要负担三百磅重的骨头和肌肉,比别人的长一码多。他那张粗线条的脸上,头角峥嵘,下巴肥大,一双淡蓝色的眼睛,从来不知畏缩;一看他这张脸就知道他是个只懂得强梁霸道的家伙。他那结了霜的头发,黄得像熟透了的玉米缨子——

衬托着他那张脸,仿佛日光横扫黑夜,一直披到他的熊皮袄上。他在狗前面从窄路上摇摇摆摆地走过来的样子,隐隐约约地露出一种过惯了海上生活的人的习气。他用狗鞭的把子敲马尔穆特·基德的门的神气,简直像一个到南方打劫的北欧海盗,猛攻城堡的大门。

普林斯露出他那女人一样的胳膊,揉着生面团,不住地瞟着这三位客人——

三个这样的客人同时走进一个人的屋子,这可真是一辈子也碰不到的事。那个怪人——马尔穆特·基德管他叫尤利西斯的那个家伙,仍然吸引着他;不过他最感兴趣的,却是阿克赛尔·冈德森同他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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