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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2 0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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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刘易斯·托马斯

出版社: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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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斯·托马斯作品集:最年轻的科学(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手记)

刘易斯·托马斯作品集:最年轻的科学(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手记)试读:

译者新序

岁月蹉跎,一事无成;教书半生,功过难论。暂端饭碗,偶尔译书,聊忘世情,效等儿戏。沙地拾贝,持归雕琢,或助易米,兼以娱心。此三书者,《细胞生命的礼赞》《水母与蜗牛》,幸蒙出版,于今十余年矣。原作之美,未尽毁于拙笔。读友不弃,致获重镌。托马斯氏,当世文章大家。仆亦何人,敢尚友之。唯有尽心竭力,勉求信达,诗心文采,闻之齿寒。游戏之意减半,罪我之虞倍生。前两译佶屈累赘,乖谬实多,今日展卷,愧赧无地。有幸重订,痛改昨非。《最年轻的科学》,则有周前辈惠民先生旧译。珠玉在前,出新岂易。然不敢参考,恐落窠臼。非甘冒错讹之险,冀略存自家面目。读友幸察之。高密李绍明谨志。二〇一〇年二月廿三日于济南

译者序

这回奉献给读者诸君的,是刘易斯·托马斯的第三本书,由维京出版社(The Viking Press)原刊于1983年。1995年、1996年之际,我于翻译他的成名作《细胞生命的礼赞》及其续集《水母与蜗牛》之后,接着试译了它,但一时没获出版。今天,由于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的努力和魄力,我的拙译终有了面世的机会。箧底翻出,如对故人,这是值得我自己感激和欣幸的。

这本书原有旧译,是山东大学医学院教授周惠民前辈主译,由青岛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认识托马斯,周老先生是先觉者。他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译介过托马斯的一些随笔文,陆续发表在医学杂志上。他编著的医学英语读本,也选了一些托马斯的篇目。同是病理学家,他和托马斯是有私交的。老先生的开山之功,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该忘记。

周老先生和我说,托马斯的书,最有价值的,是这本《最年轻的科学》。它是学医科的学生必读的经典,应该人手一册。老先生的卓见,自是权威性的。《最年轻的科学》一书,是托马斯对于西方现代医学的发展史所做的最切近、最全面的观察。他看他父亲行医,自己学医,做实习医生,随军,做住院医生,研究,领导科研和教学,参与城市卫生管理与规划,服务于总统科学顾问委员会,观察大学、研究所和医院,体察护士的工作和生涯,甚至还受过伤、生过病。对于今天准备做医生的人,托马斯是无法取代,不可错过的。没有他,你的专业教育将是不完整的、缺乏高度的。

然而,我也另有自己的外行人的看法。托马斯是不可方物,无以名之的。这样一个人,你不可以轻松、规整地给他一个或几个名字了事。那正是我十几年前所做的。在他前两本书的译序或译后记里,我曾称他为“医生、病理学家、教育家、行政官员、诗人和散文家”。现在我可不满意这样做了。一个人,如果兼作上述这些行当,他就会获得某种超越,他就是任何这些行当所不能局限和定义的。换句话说,如果他是这些,他就同时又不是这些。那就意味着,他已经达到了这样一个高度,他的话,是对于人类有着普遍意义的,即使在他谈论着高度专门的题目时,也是这样。《最年轻的科学》无疑属于医科学生,但它不仅仅属于医科学生。它是属于所有年轻的头脑的。

不过我还是建议读者朋友从《细胞生命的礼赞》和《水母与蜗牛》开始,走近托马斯。我当然不是什么权威。打个比方,我可能不是高明的厨师,却愿意做一个老练的跑堂,懂得在什么季节,上菜的次序。把作文的托马斯比作艺术家,那么,《细胞生命的礼赞》、《水母与蜗牛》是他的艺,《最年轻的科学》则是他的人,他的人生。你为他的艺所吸引,自然便想看他的人;关于这个人和他所做的一切,你就全然感觉着不同的意味了。

作为文字,《细胞生命的礼赞》和《水母与蜗牛》是诗性的,有着诗一般的浑然、多层、曲折和感性。那是两大片迷魅的山林,值得你不顾一切一头钻进去。而《最年轻的科学》则是散文的,小桥流水,草坪人家,虽然也不乏魅力,但性质是很不同的。对于这不同的感觉,我心目中的次序是这样:譬如名伶,你必须先迷恋于她的歌喉,在台下为之击节叫好,然后才可以约见于后台,素面吃茶;譬如美人,你必须先倾倒于她的美艳,扑到她怀抱,然后才可以听她款款絮絮把心事细说。

然后,经由了我的拙笔,你若能进而再读托马斯的原著,升堂入室,和他零距离,那时候,我就甘愿妒忌而无奈地站到一旁。没我的事了。

你的新人托马斯原有一份不薄的陪赠,那是书后长达二十二页的附录。主要是一个长长的参考书单,多半是作者自己的科研论文。作者于此还有个私愿,就是把一些难以割舍却不便塞进文内的诗作,录此存念。考虑到本书的规格和造价,我和编辑商量再三,决定昧下了。就算是我和老托保留一点初识的私密吧,还请读者诸君予以宽谅。李绍明2010年3月3日,在威海寓中时春雪未消 1  爱美谛街

我的记性向来很差,从我能记事的时候就这样。并不是说我把事情整个儿忘掉了,而是忘了把它们储存在什么地方。我需要提醒物。当提醒物改变了时——大多数提醒物从我小时候就改变了——我的记忆也随之消失了。

我出生和长成于斯的那个小镇不见了。唯一留下来标志我家住过的那旧木板屋的,是长岛铁路,它还是一如既往地沿一道深沟穿过小镇。沿着深沟,在一座水泥墙后面,就是我家房子的后院。其余的景物荡然无存了。在本是后院的地方,坐落着一座巨大的公寓楼。整个街区,连同围绕我们邻近的木屋和后园子的其他街区,都盖上了公寓楼。这些楼房固定地连成一片,就好像它们是一个多核体结构,而从前的树木,大多是枫树和榆树,则无影无踪了。我们家大多数礼拜日早上前去的那个教堂仍在,看上去有些苍老颓败,门脸上的匾额,表明它已非旧日的荷兰改良教会,而是朝鲜清教的会所了。这条街两边的公寓楼紧靠路边石而建,把街道夹在中间像条隧道一样。我驱车走过街区,没看到一点东西使我得以唤起生活中的任何一幕。

由于没有路标,我拿不准我脑海里尚存的片片段段的记忆究竟有没有任何可靠性。这些记忆可能是我杜撰出来的,或者,它们竟不过是一些残梦的萦回呢。我确曾时时梦回福乐盛,梦见自己骑在自行车上,穿行于爱美谛街和麦迪逊街之间的保罗姆大道(这些街名都不见了,而由一些号码代替了它们),梦见那马拉的城市垃圾车,由长着红头发,凶巴巴地瞪着两眼名叫疯威利的小伙子驱赶着,隆隆地疾驰而过,威利高高地坐在驾驶座上,自言自语着。这段记忆我相当清楚。是有那么一辆垃圾车,赶车的是叫疯威利,可是,为什么我至今还把这样一个形象记录在额叶里,以待日后许多个夜晚重新播放,而其他的东西都付阙如呢?想着想着,我又记起来,那个礼拜日后半夜,姓*割草机的那一家来访。那是我家的朋友,从老远老远,大概从俄亥俄来的吧。后来知道,那家朋友姓劳利莫尔。想必也是在那时,我发现了女仆告诉我的沙漏下面的铜器(copper),大片大片浸水的,易碎的铜器,足以确保我家的家产——那时候我就知道需要确保家产了。后来,几年之后,我丢了那份家产,因为我知道了,女仆说的可能是地毯(carpet)。院子尽头,靠近水泥围墙的地方,有一棵高大的樱桃树。后来,大树出毛病了,大概死了罢,我想。它被伐倒了,就地截成数段。而存在我脑海里,六十年后的今天依然宛在的是,那树木发出异香,就是整个大地的香气,香溢满院,直到用大车拉走时,一连数日在我家所有房间里缭绕不散。

我最早清楚记得的母亲是她高高的身影,独自站在房后草坪的中央,眼瞅着草地,慢慢地转动着身子,扫视地面。从我童年最早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景象悄悄地标志着母亲的烦恼,也是一家的烦恼。有时,她只在那儿待一小会儿,有时则要待上五分钟之久。然后,她*会以最快的速度俯下身去,采起她正在寻找的一茎四叶车轴草,回到屋里。假如当时我在后门厅那儿看她回来,她会对我笑笑,永远是那句话:“愿主供养我们。”

就我所知,这是她唯一的迷信,不管怎样,是她如仪躬行的唯一迷信。而且也总是为了同一个目的,那就是让父亲的病人付他们的账单。

很少病人即时付账,而许多病人根本就不付账。有的病人送来小额的现金,隔几个月致送一次。有那么寥寥几个病人很令人赞叹,可能是有钱人家,非但即时付账,而且一次付清。每遇上这种时候,父亲下了班总是兴高采烈地跑上楼来。

为钱犯愁的事没完没了,尽管大家谁也不很想谈论这个话题。一家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每月为收入操心的是父亲。我们知道,他绝对坚执地在每月的第一天就付清所有账单,从不含糊。他认为,欠债是最最糟糕的事。他在收到账单后,一旦有能力就马上支付所有的人——菜店老板、肉店老板、送煤的、税金,还有器械商和供应他诊所的药铺,视他在银行的存款数目而定。但那年头可不作兴很快支付医生。*

那是人人都认为是这个国家好光景的年月,也就是大萧条以前的十年。小镇一片繁荣景象,但是,行医却被认为是不保险的赚钱养家的行当。没有人会料想医生能富裕起来。医生们自己心里最明白。在我生长的那个镇子,有两三家医生似乎很有钱,但那钱是世传的家产,而不是行医所得。父亲的其他同行们则是月月靠病人支付的薄酬凑合度日,很多工作都是白干。他们并不是愿意这样做,或者有什么行善的自觉,而是因为当时的风气就是那样。*

父亲自己记账,记在一本台历上,用娟秀的斯宾塞书体记录着每天接诊的病人的名字,名字后面跟着他开的价目,再后面记实收的数额。管事儿的就是这最后一栏。母亲仔细地注意着这些数目,而她回到草坪上去寻找她的四叶车轴草也正是在每个月月底的几天。

我永远不会知道她是怎样寻找的。等我长大些了,到了七八岁时,我喜欢跟着她一块儿寻找那种家庭的幸运草,尽量相帮吧,但从来没找到一棵,尽管我的眼睛离地面近得多。我经常紧靠母亲站着,尽量和母亲看同一块草皮,睁大眼睛使劲盯着,但甚至到她弯腰要去采起一根时,我还看不出来,直到那根草到了她指头上。

此后很久,我是哈佛医学院的四年级生了,我更客观地了解到关于医学经济学的更多事实。1937届的年鉴是阿尔伯特·库恩斯编辑的。他是我在班上最要好的朋友。他邀请我忝于编委之列,因为我曾经写过一首关于医疗与死亡的诗,题目叫《艾伦街》。库恩斯为年鉴准备了一个问题单,在1936年年底寄发出去,寄给1927、1917和1907三届哈佛毕业生。问题主要涉及实习医生和住院医生各方面的训练经验,这是毕业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后的哈佛生最重视的,但也有一两行,措辞优雅得体,并且保证匿名,问受问者1937年的估计收入。问卷后面留了大块空白,征询总的评述,对1937届有何指教。

想不到竟有60%的问卷被填写了,寄了回来。这些回答对库恩斯和我,对我们所有的同学都是饶有兴味的读物。大多数回答对毕业后的训练不感兴趣,而集中于钱的问题。十年毕业生的平均收入约3500美元,二十年毕业生约7500美元。有一个人,一个神经病学家,报告了五万美元的收入,这是一个反常的例子。其他所有的人,就1937年的生活水准,他们的收入尽管还算体面,但也相当菲薄。*

问卷底部的空白处写了关于此事的评语。所给的劝告大同小异:大家普遍说,医生是个最好的职业,但不是一条好的生财之道。假如可能,你最好娶一个阔气的太太。

作一个医生,工作艰辛呵。所有的男子们(那些哈佛班上只有男子)对工作都写了一两行:长长的工作时间,上班中间不休息,假期短,他们对1937届的忠告是,做好准备,应付艰辛的工作。别指望发财。

看父亲工作是我童年最坚持做的日课。他的诊所设在家里。福乐盛所有的医生都是如此。屋子是宽敞的维多利亚结构。底楼辟一间候诊室,一间工作室。那个时代,在其他人家,那地方本是用作门厅和客厅的。我家的起居室在二楼,但餐厅却在底楼,离病人的候诊室只有一门之隔。因此,我家吃饭比大多数人家要更安静、更快。

在最好的年景,直到大萧条开始的时候,我家用着一个长住的女佣人。她的房间在三楼。还用着一个洗衣工,住地下室。后来,大萧条最初几年,改用一个女短工。最后,什么人也不用了。做饭的总是母亲,有女佣的时候也是如此。后来,连打扫和屋里其他的活儿也都是她做了。剩下的时间,她就在后院的周边部位经营起菜园子来。记得我家曾经有过一个园丁,在1920年代的头几年,是一个叫吉米的意大利人,从山溪街上来干活儿。吉米天天和母亲谈论着园子的进展。他情绪激昂,挥舞手臂,滔滔不绝地讲着意大利语;而母亲则安详斯文地讲着措辞坚决的英语。他们处得很好。后来,在大萧条的年月里,她耕作着那整片地方,而孩子们则刈割草坪。

有两条街面目陌生,孩子们都不敢去。一条是山溪街,就在长岛火车站下方。那条街住着意大利人,有几十户人家,都很穷,都是在家说意大利语,到别处则讲磕磕绊绊的英语。另一条是林肯街,住着黑人。林肯街不是贫民窟。它正居福乐盛镇的中央,全镇最好的地方,可林肯街整整两个街区全部住着黑人。我常常纳罕,这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为什么所有黑人全都住在这两个街区,但从未得到解答。事情一直是那个样子的。**

悼念日和七·四是镇上的大事。两个日子都有游行。第一次游行*从北大街到镇政厅再到内战纪念碑。到了那里,有个童子军背诵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有一年是我担当此任)。第二次游行从第一大道到桑福德大道。人们拥在街道两旁,等待敞车的到来。敞车上拉着内战老兵,都是年过八旬的老人,满脸烦恼和困惑,身穿联军的制服,然后是一战老兵(那时叫大战,因为还没有人想到要给它一个编号)。他们年轻、鲜光,穿着咔叽制服,打着绑腿。铜管乐队,旗旌,共济*会和哥伦布骑士团,村警,消防队员,穿着童子军和女童子军服装的潮水般的孩子,女先锋队,童子海军,还有小孩子们,穿着日常的服装,高高兴兴,满面红光。

镇上最重要的两个人,老幼皆知,德高望重。一个是盖小姐,在二十小教一年级。一个是比尔斯先生,他是二十小的校长。盖小姐是大名人,教了好几代福乐盛人。比尔斯先生的社会地位则全靠他的地位高。他是外来人,来镇不过十年。

福乐盛的孩子整个儿一帮少年犯。一到晚上,我们满镇乱窜,按人家门铃,然后绕过房子的一边去躲起来,拿着彩色粉笔在路边爬,**为万圣节前夜做演习。这时,我们立时变成一帮凡达尔人,砸人家窗户,往人家前院扔垃圾箱,拧路标,让它们指错误的方向。我们撬窃伍尔沃斯家的店铺,到珍尼斯电影院去撬开安装在座位后面的自动售糖果机,买皮尔蒙德牌香烟到第一大街去坐在街边石上抽,就这伙儿十岁的孩子。真是一帮坏蛋。

在我小的时候,没人指望孩子们会做什么好事。大家都认为,小孩子嘛,自然是坏的。谁也没有指望我们良心发现,因为我们没有良心。所以,正像小孩子成长的习性一样,我们长大了全都成了相当好的人。

我父亲从来没有正式的护士或秘书。应门的是母亲,或者任何一个凑手的孩子。要么就是父亲自己,在他手上没有病人的时候。上班时间是下午一点到两点和晚上七点到八点。我记这些数字像记一些老歌一样,是听母亲应答电话的声音记住的。妈妈一次次对打电话的人重复这些数字,她的声音里有一种令人安慰的语调,像唱歌一样:下午一点到两点——晚上七点到八点。

候诊室在上班前一个小时就满了。在忙时,有些病人得等在外面车里或前厅。大多数日子,父亲每小时看十个病人;我想这些病人有一半是新病人,另一半是从前看过,来复诊的。

除了上班时间和匆匆地吃饭之外,父亲的时间都花在路上。清晨一大早,他到地方医院查房。他在那家医院里作外科主刀。他到外科病房查房,也顺便看自己的病人。上午晚些时候和下午,就是家访。在他行医的最初几年——那时他和母亲从纽约城来到了福乐盛,之所以选了福乐盛,是因为这是一个乡间小镇,有林木田园,但也有进城的火车——那时他有辆自行车。一年后,有了一辆马车。他讨厌自行车和马车。在我出生前约一年,他有了足够的钱买了一辆汽车。先是一辆麦克斯韦,经常熄火抛锚,让他不断地生气。然后是一辆狮鼻式车头的富兰克林轿车。最后是一辆相当阔绰的富兰克林轿车,车头换了时称摩登的老样式。

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花在这些车里,开往医院,转福乐盛,穿过邻近的镇子,看一个接一个的病人。大多数晚上,他都得九点十点才回家。

但正是在夜晚,全家人早已进入梦乡的时候,父亲最艰苦的工作开始了。中夜过后,电话豁啷啷响起来。我从卧室就听得到大厅的电话声,听到了他的声音,疲倦的、睡意未消的声音,询问细节,然后听见他在黑暗中挂了电话;通常他咒骂一声“真扯淡”,有时,他恨极了,就会更直截地骂一声“扯淡”,或简直“操蛋”,有那么几回,真的气急了,也听见他骂过“他妈的操蛋”。然后,我会听见他从床上挣起来,穿衣,客厅里的电灯亮起,然后他的脚步声响在后门的台阶上,到了院子,上车,轰然而去,去家访。这种事每天晚上都会发生,至少一回,有时三到四回。

我在黑暗中听着,从不知那些电话所为何来。它们听起来总是那么紧急,有时是一段长长的对话,我可以听见父亲在出主意,说他明天早上就到。更多的时候,他简短地说几句,然后就挂上,穿衣。有的是要给孩子接生,我记得这些,是因为在更晚的时候,父亲出去家访了,大厅响起母亲接电话的声音,说医生出去“临盆”了。但并不都是接生。有时是医院打来的电话,是深夜来的急诊病例。有的是新病人从家里打来的电话,因这样那样的急病而惊慌。有时是垂死的病人在病榻上,或已经死在了病榻上。父亲在很多个深夜被叫走想必都是因为垂死或已死的病人。

二十年后,当我忝列于图林医学院,投身于医学科学时,我得以从另一角度仔细观察了行医的这个方面。我曾应邀去密西西比州中部一个县级医学学会参加一次年会,做一个关于抗生素的发言。会议是在当地的旅馆举行的。东道主是新当选的学会会长,一个全科医生,四十来岁,事业很成功。那天晚上,他的事业就要登峰造极,宴会之后即将就职。在那方土地上,作县级医学学会的会长是很大的荣誉了。吃着饭,他被叫去接电话。几分钟后,他回到主席座前,向大家道歉,他得出一次急诊。饭局依旧进行,他的就职典礼令人尴尬地在他缺席的情况下结束。我做了发言,晚会告终。正当人们往外走到了门口时,他出现了,一脸倦容和愁容。我问他电话是什么事,他讲,是一个老妇人,他多年来照顾的一个病人,那天晚上早些时候,去世了。就这么回事。他知道那一家人很悲痛,需要他。因此必须去。他很遗憾错过了晚会。他整整一年都盼着这件事,可他说,有些事你就是没办法。

这是1950年代前几年的情况。那时,医学正在成为一门科学,但那门古老的艺术还在。 2  出诊

父亲每次出诊总要带上我,只要我在屋子附近没走远。在我整个童年时代一直那样做。他喜欢有人做做,而我则喜欢看他做事,听他说话。我想这是在我大约五岁时开始的。因为我记得我坐在前座上,从一家到另一家,从家中到医院,再从医院回家,父亲和街上的许多人都戴着口罩。那是1918年流感大疫的时候。

在这些频繁的出诊中,我觉得最来劲的是到桑福德街一个大院子去的那几次。他从不把车停在这所房子前面,而是通常把车子和我放在离房子一个街区远的拐角处。后来他解释说,病人是基督教科学派*的名士,是该门派的大梁。他本来完全可以停在门前,假如两人之间关于他所做的事有更清楚的理解的话。因为,他做着的,也算是某种信仰疗法。

我对他的药箱极有兴趣。那是一个小小的黑色手提箱,里面分了格子,装着他的听诊器、各式各样的玻璃瓶子、安瓿、注射器、注射针,还有一个金属匣子装着些仪器。药箱发着来苏味儿和乙醚味儿。箱子里的家当就那么一些。吗啡是最重要的。那是整个药典里唯一不可或缺的药物。毛地黄制剂价值仅次于它。胰岛素是在他开始行医二十年后才出现的。他有。肾上腺素也在里面,装在小安瓿里,以备遇到过敏反应病例,不过他从未遇见过。开车上路后,他就一路谈论要诊视的病人。

我相信父亲一直希望我会向往做个医生。这可能也是他带我去出诊的原因之一。不过,他的言谈的主旨,意在尽早让我明白,医学中有一个方面,在他整个行医生涯中最令他困惑。那么多人需要帮助,而他能够为他们任何人做的又是如此之少。他有必要在那儿,有必要出那么多诊,但他没有让我产生这样的想法,以为他能有多少作为来改变他的病人们所患疾病的进程。对父亲来说,让我懂得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这是这个行当的根本特点。一个医生不但要心中有数,而且不能自欺欺人。

做到诚实不欺并非总是易事,他说。他最初的病人之一来到他新开的诊所,那时他在镇上还默默无闻。病人主诉大量的血尿。父亲仔细地为他做了检查,取了带血的尿样,做了其他一些检查,发现自己不能做出诊断。为了赚取足够的时间以便阅读资料,他给病人一些布劳德氏药丸,一种铁剂,当时流行的治疗贫血的药物,告诉病人四天后回诊所复诊。到了约定的日子,病人兴高采烈地回到诊所,带着一烧瓶清澄的尿液,完全好了。随后的几个月里,父亲发现,他因这一次成功而声名鹊起,满城都知道,新来的医生托马斯,是个天才。甚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么说是因为,父亲生气地抗议说,他的布劳德氏药丸不可能对血尿有任何作用。那个病人可能是正在排一块肾结石。可能就这么回事,父亲说。但他已经赢得了神医的声誉。这一声誉在他行医的以后岁月里一直见长,对此他毫无办法。

直到今天,他过世二十五年了,我还常常遇到一些曾经在福乐盛住过的人,或者其父母在那儿住过的人,我从他们那儿听到类似的传闻逸事,是关于他的能耐的。某某的孩子得了大脑炎,或风湿热,他们的命就是父亲救的。某某和某某得了肺炎,是得到他的照料才好了的。甚至某某的不治的心内膜炎,来势凶险的伤寒热、腹膜炎,不一而足。

可是,关于那年头其他好的、兢兢业业的全科行医者,也流传着同样的故事。病人的确好转了,至少有一些是这样,包括得了最要命的病的病人;很少疾病,像狂犬病,能致死所有的病人。大多数疾病倾向于致死一些,放过一些。假如你属于那些幸运的人,同时身边又有一个从容镇定、博学多能的医生,你就会相信,是那个医生救了你的命。当我坐在他巡诊车子的前座上的时候,父亲对我最早的教训就是,假如我做医生的话,可要小心,自己是不能相信自己能救人命的。

可是,尽管如此,他还是到处带着那些药方,向所有病人连篇累牍地开出来。那是一些妙不可言的组成,含有五六样植物成分,每一样都要求由药剂师仔细地称量。药剂师把药物捣成末,溶解在酒精里,装在瓶子里,标签上面只有病人的名字、日期,以及关于用量的医嘱。那内容是深深的神秘,要的就是这神秘劲儿。药方总是用拉丁文写的,更增加其神秘。这种疗法的目的本质上是安慰。一个熟练的、富有经验的医生可能会记得数十个药方,以备随时随地一有情况就能无懈可击、天衣无缝、详详细细地开出来。但是,他能有点儿把握地预见的仅仅是,那汤药苦的程度、色调、气味,以及作为溶剂的酒精的浓度会产生多少效力。这些药方是安慰剂,是医学中主要的药典,一千年来,它们具有宗教仪式里咒语般的力量。父亲对这些药物的效用一样也不信,可他在行医中天天用它们。他的病人期待它们。医生不开这些药方,就会很快失去业务。就他所知,这些药没有任何害处。既然无害,它们就会给病人一点事做,而让那病——不管是什么,按既定的过程自己长去。《美国药典》,一本像家用的圣经那样大部头的书,墩在父亲诊所的书架上,跟几十本教科书和内外科专书在一起。进入药方的那些成分,它们的配伍和服法,都收录在内。那本药典的真诚是丝毫不爽的。那是一千页真正的信仰:这套成分宜用于肺结核,那套成分用于“急性食滞”(后来称为冠状动脉栓塞),另一套宜于神经衰弱(凡是病人,偶尔都不免会有点神经衰弱),等等。全部已知人类疾患的名目都在,应有尽有。每一情况都有不同的药方,通常是三到四个。最通用、最有效的药方,是那些“补药”,用于提神儿。这些补剂含有最上头的酒精,而鸦片则是19世纪药方的基本成分。当人们意识到,很多上年纪的人,特别是一些“神经兮兮”的老妇,坐在摇椅上,用鸦片用上了瘾,飘飘然不知所之的时候,它就被从那些方子里去掉了。

直到我是哈佛医学院的学生了,这个传统依然存在。在波士顿市立医院的门诊部,每天有成百的病人到那里登记,换药方,每个医生都有满抽屉的药方,印得好好的以便节省时间,只需要医生签个字。最通用的一个药方是用于那些慢性的、不易确诊的疾患的IQs酡剂,也就是铁、奎宁、马钱子碱剂,每样成分一点点,溶解在威士忌之类的里面。

在我父亲行医的年代,医学很受一阵又一阵风气的影响。在他那个时代之前很久,顺势疗法出现了,而且在他行医的早年还拥有许多虔诚的实践者。这一复杂的理论涉及被认为具有疗效的“以毒攻毒法”,应用微量的药物,热病热治,寒病寒治。此疗法得势于19世纪中叶,是当时的毒物疗法的反应。那时时兴的疗法通常用剧毒的药物,如汞、砒霜、铋、马钱子碱、乌头,诸如此类。接受顺势疗法的病人感觉好些,活下来的机会多些,差不多跟不加治疗一样多。因之,此理论风行了数十年。

到20世纪最初几十年,一种新的理论又非常时髦了。这一理论把人类疾病归因于肠道下端对毒物的吸收。“自体中毒”成了医疗的主要标的。引进了最强烈的措施来排空大肠并使之保持排空状态。泻药,设计精巧、变化多样的灌肠器,以及其他一些用于刺激蠕动的装置,成了医疗的主流。我的父亲,禁不起医疗设备供应站一个推销员的劝诱,于1912年买了这么一套装置,一个圆圆的、铅做的物件,像滚球一样大,套在皮套里。病人租用这个装置,遵嘱每天数次躺在床上,顺时针绕腹部顺着结肠的方向滚动。父亲尝试了短短的一段时间,试过几个病人,效果不令人鼓舞,有一天就把它放在一个香烟箱子的顶上。后来,那个箱子,装上了轮子和一条长长的绳子,当礼物送给我大姐姐了。大姐高高兴兴把它拖过拐角,拖向邻家。父亲再也没见到这个铅球,直到十二年后,地方报纸以通栏大标题宣布,发现了独立战争的炮弹,在那家邻居院子后面的被发掘的园子里。铅球放在邻居的壁炉架上公开展出。它使前来观瞻的历史学家们大伤脑筋。他们研究了当时英军和美军的交战,怎么也想不出它是顺哪条弹道飞来的。就此问题,发表了几篇头头是道的文章。父亲私下对家人宣布,让我们发誓保密,说他创造了医学的历史,尽管是间接地。

就我所知,他再也没有相信过医学理论。1920年病灶感染论出来,他没有相信,因而一定失掉了一些有利可图的业务,因为没有摘除正常的扁桃体、阑尾和胆囊。当心身病学说袭来时,他仍是一个怀疑主义者。他听任母亲给全家服用鳕鱼肝油,就他除外,甚至让她给我们服用一种叫作埃斯基氏神经磷酸盐的东西以有助于我们的神经。但他自己从来没有相信过药物的价值。

他由长期不迷信医药,逐渐地转向对外科的兴趣。他发现自己在外科有特别的天赋。最后,到他五十岁时,他决定放弃普通医学,而转营外科。他干得很出色。他的内在的怀疑主义使他成了一个特别成功的外科顾问。多年以后,他早已去世了,但还有些他当年的年轻同行们告诉我,他的意见特别有价值,全县之内被广泛征询。因为,大家知道,除非他坚信绝对有必要,否则他决不主张动刀。他的收入可能因此受影响,但他的声誉却稳步地确立起来。 3  1911年的医学

我父亲毕业于普林斯顿两年后,于1901年入P&s,即哥伦比亚大学内外科医学院。他那时接受的教育已经受到了治疗虚无主义的影响。对此思潮,约翰斯霍普金斯医学院的威廉·奥斯勒爵士和他的同事们负主要责任。这一思潮是对19世纪初叶所教的和所行的那种医道的反动,那时,碰巧撞入医生脑袋里的任何想法都要得到尝试,用于治疗。那些年月的医学文献今天读来是可怕的。充满学问的文章连篇累牍,阐述何以该用放血法、拔罐法、大泻法,用涂发疱膏来发疱,把身体浸泡在冷水里或难以忍受的热水里。关于植物提取物有长长的单子,把植物煎了煮了,仅仅靠一时的灵机把它们混合在一起——所有这一切都灌输到医学生脑子里去。这些学生的医道实际上大部分是在诊所里,跟年长沉稳的医生当学徒学到的。可是,奥斯勒和他的同事们在医学里闹起了革命。他们指出,通行的疗法,大多数弊多利少,只有很少几种药物确有疗效——毛地黄制剂和吗啡是其中最好的。他们制订了一套新的、高度保守的课程表来训练学生。当我父亲到了P&s时,教医学的人们主要关心的是教授诊断学。根据对疾病的自然进程的了解和每一种疾病的病理变化来辨认疾病,这是医生的真正任务。能做出准确的诊断,医生就能够根据这些信息,对每一个病人的疾病的可能结果做出预言。

但是,那几十年的医学生们还有其他艰难的东西要学。药方是一种期待的仪式,作为一种背景音乐,在一天十六个钟点的真正工作时播放。首先,人们期待医生走进来,接过去;他要为此后的结果负责,不管他能不能影响这一结果。其次,大家认为,他会招之即来,来之能站——站在病榻旁,直到事情完结。第三,这大约是他最重要的职责,这就是,他应该解释发生了什么,还将发生什么。所有三种职责,都要求富有经验才能做好。前两种要求对人有普遍的、深切的好奇,还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同情心。这同情心很难学而致用,但却是一个好医生不可缺少的。第三项,预言的艺术,需要有人教,这是医学院的唯一贡献。好的医学院产生这样的医生,他能够做出准确的诊断,了解足够的关于疾病自然进程的知识,以便做出可靠的预后。这是医道中唯一跟科学沾边的一面。是信息的积累使得我父亲那一代人有可能做出诊断和预后,而这一积累在20世纪初还是新鲜事儿。

那时,教学医院的组织跟现在大同小异。当然,比起现在的大型医疗中心来,那时的规模还是小得多。医学院负责指派所有在病房工作的内科和外科医生,而那些人在医学院的教席中都有职称。P&s的教授和医学系主任同时也是罗斯福医院的内科主任,而外科学教授主持外科,儿科学教授负责所有儿科病房,等等。学生们在最后两年被指派轮流到临床各科实习。实习医生则从全国各医科院校毕业生的申请者当中挑选。到教学医院作实习医生的名额的竞争像现在一样激烈。指派到罗斯福教学医院临床实习,就算为在纽约市区成功行医打开了大门。P&s的师资队伍搜罗了本市的主要内科和外科医生,他们每天都由学生和实习医生们前呼后拥着来医院查房,同时把他们的医学知识毫无保留地教给下级医生和年轻人。通过这一机制,实习医生也有机会实地观察医学中一些不能尽如人意的地方。

在父亲作实习医生的时候,罗斯福医院P&s科有个医师是纽约医学界一个上年纪的、非常成功的自负的家伙。他是威廉·奥斯勒爵士发生影响之前很久接受训练的那一代的典型。该医师享有诊断大师的声誉,特别长于诊断伤寒热。那是当时纽约各家医院里最常见的疾病。他主要依赖舌诊,那是当时医学界普遍的方法(现在来看,那方法全然是莫名其妙的,早就被忘记了)。他相信他能通过触摸那一器官来发现重要的异常。此人做的查房实际上就是查舌。每个病人都要伸出舌头,由这位大爷捏在大拇指和食指间,感觉其质地和异常。从一张病床移动到另一张病床,诊断说他们得了伤寒热,正在早期,这样说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星期多一点,让每个人吃一*惊:他说对了。他是很有成绩的传播者,只用他的手,比伤寒玛丽还有效率。

一个好的医生需要了若指掌地知道一个好护士能做什么。在我父亲用的医学课本里,关于治疗的章节通常一开始有一段,是讨论“良好护理”的重要性的。这里的真正意义是,“好护士”的服务是必不可少的。护士有自己的行当、自己的学校、自己的诀窍。大家心照不宣的是,护士们在做着医生们吩咐做的事。但医生通常对护理知之甚少,因此,他的吩咐经常是笼统的一句“好好照顾病人”。护士们知道怎样使病人感觉舒服些,而且也更自信,更满怀希望。她们也知道医院里的事是怎么做的。

我母亲是在罗斯福医院接受的护理训练。她生长在康涅狄格州靠近串珠瀑的一个小而穷的农场上。关于她的童年,她从未对子女们讲很多,但是,我们从片片断断的了解,也足以知道,她的童年很艰难。她五六岁时就没了爹妈,由祖父母和几个缺乏同情心的姑妈拉扯大。那农场是个崇尚坚毅与简朴的地方。姑妈们每个星期天带她到教堂,然后到当地的墓地,要她记住所有先人的名字和生卒年月日。姑妈们宣称,派克和布鲁斯特是五月花号的后裔(母亲怀疑这一点,因为康涅狄格州那块地方的人们都是生来就有同样的信仰)。她到了能逃离的时候就逃了出来,十七岁时,在渡口登上了赴纽约的轮船。她带着一封由纽黑文一位家庭医生写给罗斯福医院一位同事的介绍信,说她是一个意志坚强、禀赋颖异的女孩,会成为一个优秀的护士。

到我父亲来到罗斯福医院作实习医生的时候,她已经读完护校,升到一个病房的护士长了。后来,她又升到罗斯福医院的护士在本地所能升到的最高地位,作外科主任医师乔治·布留沃医生的私人助理。由于行医的需要,布留沃医生要造访长岛各种各样的私第,我母亲的任务是给他打前站,提前一天整理房子,为他的手术做准备。手术通常在厨房的菜台上进行。当时,富人们生病自始至终都在家里;而医院则被看作是去死的地方。

父母结婚后,母亲的技能就几乎无例外地奉献给家人了。父亲作我们的家庭医生的事,我只能记得很少几次。我们生了大病,父亲通常请他在福乐盛的一个同行到我家出诊。由医生看自己的家人似乎总觉得有点悖理。我们的大多数小病小灾,总是母亲负责照料的。

她对父亲的造诣相当自豪,可能自豪到叫父亲感到不舒服。不过,她对父亲的看法想必是他整个一生的保障,在他遇到艰难时给他以慰藉。在屋子周围,她向家里人说话时,总是绝对不含糊:我们的父亲,不但是全镇最好的医生,而且是全昆士县最好的医生,甚至他很可能是任何地方最好的医生。我记得,大约1920年晚些时候,父亲已开始专攻外科,遇到一个异常棘手的病例——当地浸礼教会的神父,患的是严重的胆囊感染。父亲一天晚上在福乐盛医院为他做了手术。过了几个星期,这位神父渐渐恢复了。当他又好好地登上了讲坛时,他做了一次甚具煽惑性的布道。这篇布道辞第二天刊登在《每日晚报》的头版上,题为“浸礼教神父为恢复健康致谢上帝”。母亲愤怒地把报纸向腿上一摔,说:“岂有此理!”她对我们大家说:“这事跟上帝没关系。是你们的父亲救了他!”

父亲间或遇到急难,这时她就会介入,到父亲的诊所相助。如果诊所的门开了,听到父亲大叫“老天爷!”我们就知道,楼下发生了严重的事。有人出血了,晕过去了,或者需要他所不能提供的镇定。也有病人在下班时间来,专找母亲看病。随着岁月的流逝,她积累了自己的非正式的、不拿钱的业务。

一天晚上,父亲出诊一个急病号,回来时带回一个婴儿。是福乐盛一家老住户,他赶到的几分钟前,这家的未婚女孩刚刚生了个孩子。他发现女孩的母亲正在试图用一个枕头窒息婴儿。一连几天,我母亲一面照顾婴儿,一面尽力跟那家人谈判,要他们接受这个事实。最后,她把纽约孤儿医院里的修女们带来见她的朋友们。后来我知道,在父亲的行医生涯中,这种事发生过不止一次。母亲,这位在清教原教旨主义信仰下长大的人,有一次告诉我,她很惊异,孤儿医院的天主教修女们是她见过的最好的护士。

有天上午,一个钢琴教师,是个中年老处女,见神见鬼,大嚷大叫来到诊所,在父亲赶回来上班之前,又惶惶然离去。母亲接过了这个病例。每天两次,提上几盘好吃的,到镇子的另一头拜访这位女士的公寓。据她描述,这是一例典型的急性精神分裂症。若在其他地方,就需要马上转送贝尔维尤医院或黑井岛的精神病院。可母亲坚持用自己的方式对付这个病例。一连几个星期,这位钢琴教师拒绝开门。她会跟母亲探讨一会儿她的问题,然后让把盘子留下,留在门槛上,等母亲离开后再取进去。这种状态持续了两个月,然后,那位女士恢复了,继续干她成功的事业。所有这些都是秘密进行的。镇里没有人知道,顶多知道这位音乐老师在家里“病了”,我母亲在她的公寓里照顾她。 4  1933年的医学

我入医学院的情况,今天是不可能发生了。竞争并不很多。我的四百个同窗里面,打算报医科的还不到三十人,大多数是医生的儿子。并没有特别的课程表。固定的必修课只有基础物理和两门化学课。“医科大学预科”这个名目当时还没有发明出来。我在普林斯顿的成绩单是中上;我十五岁上大学,上中学时是个相当聪明的高中生。可后来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又笨又懒,在要求实干的课上表现中游或低于中游的水平。直到四年级,我冒昧选了斯温戈尔教授的高级生物学课程——那时他刚刚发现了一种肾上腺皮层的激素——情况才有改观。这时我反应敏锐,成了一个像样的搞学问的。然而,到那时我的平均成绩已把我死钉在班上的中间档次,所谓“君子三级”。要在今天,我会被任何地方拒绝的,除非是加勒比地区一些私家医学院。

我进了哈佛这所最难进的学校,靠运气,我想也靠点关系吧。汉斯·齐泽尔,细菌学教授,在罗斯福医院和我父亲一起做过实习医生,爱慕过我的母亲。当我于1933年冬天前往波士顿面试时,主任的秘书教我跟齐泽尔医生谈谈。面试很简短,但在我看来是满意的。齐泽尔仔细地看了看我,像看一个标本一样,然后告诉我,他和我父母都是好朋友。我如果想入哈佛,他会尽力帮忙,但是为了他们的缘故,而不是为了我。他是个大好人,但在这事上却丁是丁,卯是卯。这事有点照顾,但我很清楚,并没有多少人情的成分。

原则上,我受的医学教育跟父亲大同小异。比起他上学的时候,细节改变了好多,特别在疾病机理方面。解剖学和生物化学比从前复杂得多了,也远比从前说明问题。至1930年代,微生物学和免疫学已经改变了我们对一些主要传染病病因的理解。然而,课程设置的宗旨似乎比三十年前更保守了。这个宗旨是,只教授疾病的识别、分类、体征、症状、化验表现,以及怎样做出准确的诊断。疾病的治疗是课程表里最次要的部分,差不多完全抛开了。当然,第二年开设药物学,大部分讲述寥寥几种常用药物的作用方式。这些药物有:阿司匹林,吗啡,各种泻剂,溴化物,巴比妥,毛地黄制剂,还有几样别的。用维生素B治疗震颤性谵妄那时正在时行,后来就放弃了。三年级,发了一本薄薄的袖珍书名叫《常用药物》,大约一百页的样子,我们在进入教学病房和门诊部时把它放在白大褂的口袋里到处带着,但我不记得老师里面有谁曾经参考过那个本子。我也不记得在四年的医学院生涯中听到很多关于疾病治疗的谈论,除了从外科大夫那里。而他们的谈论大都是关于处理外伤、排脓和感染器官与组织的切除。在有限的程度上,也谈论癌肿的切除。

我们受训行的那种医,本质上说来,是奥斯勒氏医学。我们未来的任务是诊断和解释。解释是医道里的正事。病人及其家属们最需要的,就是知道疾病的名称,然后,假如可能的话,说明是什么东西导致了这病,最后,最主要的,这病会怎样发展。

诊断和预后方面的成功被视为医学科学的胜利。实际上就是这样。这方面的造诣,花费了数十年对于许多病例细致的、艰苦的观察;发表了数不清的论文,详细地描述一个又一个症候群的方方面面。还涉及其他好几门科学:疾病的临床表现与宏观微观异常的相互关系,这是好几代病理学家们的贡献。时至1930年代,我们以为,关于当时一些突出的临床问题,该知道的都知道了。这些问题包括:梅毒、结核病、大叶肺炎、伤寒、风湿热、丹毒和小儿麻痹。已知癌症的大多数种类已经作出了详细的分类,生存期的估计已有一定的准确性。心电图已经出现,对心脏病的诊断本已可能相当准确,现在就更加准确了。神经病学拥有一些神经系统任何部位病程的定位法,当我们学会了所有这些时,我们就准备攻读医学博士,而人们期望,至于实际的对于疾病的日常治疗,我们会在实习医生和住院医生期间自己去发现。

在三年级和四年级,我们也开始知道一些我们都担忧的事,尽管这些事我们谈论得不多。在伟大的波士顿教学医院——彼得·本特·布莱汉医院、麻省综合医院、波士顿市立医院和贝斯·以色列医院的病房里,我们慢慢意识到,我们关于真正有用的东西知道的不是很多;意识到,对于我们如此忙碌地分析的大部分疾病,我们不能够做很多事情来改变其进程;意识到,作为一种需要学问的职业,医学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非常无知的行当。

这些事情,有些其实是我们的临床老师们教给我们的,有些则是夜谈时从同学那儿得知的。现在有时候被人问起,哈佛教师里,哪位对我的医学教育影响最大时,我不再翻查那本有名的花名册去寻找某个名字了。时隔这么久远还让我记得的,是同学们的影响。我们互相教育。我们甚至为彼此选定职业,而当时并没有意识到竟然进行着这样一个如此根本性的教育过程。我现在不像从前那么忧心忡忡地认为必须改革医科院校的课程表了。现在使我心忧的是,不论它的顺序怎么排列,这个课程表总是挤满了讲课和讨论会,充斥了大量需要学习的数据资料,学生们恐怕没有充分的时间在未来前途方面教育彼此了。

有一个重要时期,我们发现了未来的医道将会是怎样,那是在内科病房住院实习的三个月。那是四年级医科学生必修的一部分。我申请去贝斯·以色列医院实习,部分原因是由于赫尔曼·布鲁姆伽尔特教授的声誉,部分原因是由于我最好的朋友里有好几个也去那里。跟随布鲁姆伽尔特医生查房真是益智又惬心。当我随着他在开放的贝斯·以色列圆形病房里从一个病床走到另一个病床时,我对医学之无知程度的殷忧大大地减轻了。从那时起,我所看到的与他匹敌的人不超过三四位。他是一个瘦高身材,动作敏捷的人。一望便知是个集智慧、冷峻和温情于一身的人。他有一种特有的禀赋,走向一个新病人时,还没等走到病床边就已经察知他的问题是轻是重。他做到这一点似乎靠了直觉。有时候,在别的走过场的人看来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而布鲁姆伽尔特却会异常警觉,全神贯注,要求住院医生详细介绍最近的每一点病史,然后更靠近病床,向病人提出自己的问题,最后亲自做体检。看一个诊断大师进行全面体检,近乎是一种美学的体验,很像观看一个芭蕾舞家或乐队里的大提琴演奏者。布鲁姆伽尔特麻利地做完体检,再问几个问题,就把我们拉出病房,来到走廊上,跟我们讨论这个案例,做出诊断,有时是死刑的判决。然后返回病床,跟病人简单地做一番亲切的谈话。声音低得我们听不见,能看出是给病人吃宽心丸,然后继续查房,查下一个病床。就我所知,在跟布鲁姆伽尔特密切接触的那三个月,每天上午三小时里,他没有出过错,一次也没有。但是,我仅能记起三四个病例,他的诊断能导致一点点手段来改变疾病的进程。而这三四例中,每一例都涉及请来外科医生做这个“一点点”:切除甲状腺小结节、胆囊,或肾上腺瘤。对大多数病例来说,只好让疾病自生自灭,变好或变坏。

还有其他的医学大师,各个作风独特,像布鲁姆伽尔特一样,在波士顿别的医院里每天被实习医生和医学生们围着。

波士顿市立医院是波士顿最大的医院,分管贫穷的波士顿居民的医疗,分为临床五科,其中两科的医护人员由哈佛医学院的人员充任(由官方指定为第二科和第四科),两个科由塔夫特医学院的人充任,一个由波士顿大学的人充任。哈佛教席中最显眼的主任医师齐集市立医院的病房,他们是1920年代由于桑代克纪念实验室的建立而吸引前来的。该实验室是一个以医院为基础的独立的研究机构,由一系列斜坡和隧道直接跟教学病房楼相连。桑代克纪念实验室是弗兰西斯·威尔德·皮保德创立的,波士顿人至今记得他大概是哈佛出身的最好的医师。皮保德确信,对于人类疾病的研究,不应局限于病床边的观察,像直到他那时候为止大多数内科医师们所做的那样,也不应局限于大学实验室里桌面上的研究。他相信,应该建立全副武装的研究机构,包括研究任何有希望的研究的实验室,这些实验室与医院的病房直接联系。他的见解为此一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最好的机会。

桑代克开山之初的人员配备也是皮保德的手笔。到1937年我来的时候,那儿是人才荟萃,令人惊叹:乔治·米诺(其时已因发现肝提取物治疗顽固性贫血而拿到诺贝尔奖),威廉·卡斯尔(他发现了顽固性贫血的内在缺陷),柴斯特·契佛,索莫·威斯,麦克斯韦·芬兰,约翰·丁格尔,欧仁·斯达特——每一位都在经营一个实验室,在病房教学,还为一些年轻医生提供研究训练。这些医生来自全国各地的教学医院,来作两到三年的访学学员。桑代克是一个令人惊叹的试验,成了后来的其他医科院校里主要科系的样板,当时只有纽约洛克菲勒研究所的医院能与之比肩。

麦克斯韦·芬兰创建并经营了传染病科。在治疗大叶肺炎时,他和他的助手们做了关于抗肺炎双球菌血清的大部分决定性工作,试验了每一种新的兔抗血清制剂,这些制剂是从乐得乐各家实验室来的。后来,麦克斯韦·芬兰的几个实验室成了鉴定好多新药的全国性中心,这些新药包括青霉素、链霉素、氯霉素,以及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接踵而来的其他抗生素。早在1937年,医学就在转变为以真正的科学为基础的技术。转变的征象具体而微,很难看见,因为大量的病人我们无能为力,只能站在一边干看着,但是,这些征象依然存在,毫无疑义。用保罗·厄尔李奇的砷凡纳明(六〇六),早期梅毒已经能治,并最终治愈;疗程很长,要好几个月,有时得好几年。如果在该病的后期开始用砷凡纳明,那时中枢神经和主要动脉的最严重的破坏正在进行,结果很少满意的。但是,在早期应用,下疳然后还有二期梅毒中的疹子和螺旋体都会被杀掉,瓦塞尔曼反应转阴。治疗是艰难的,砷化物药物的毒副作用是骇人的,有时是致命的。(我不能想象,这样一种疗法会被今天的任何食品暨药物管理局或其他管理机构引进和接受),但它对许多病例确有疗效。并且,这也带来了未来的音讯:有可能破坏一种入侵机体并同细胞和组织密切结合的微生物,而不用破坏细胞本身。在传染病方面普遍使用化疗的前景已经为期不远,而我们应该知道这一点。

那时,免疫学渐渐成为一门应用科学。多亏二十年前由艾佛利、黑代尔堡和戈培尔发起的基础研究,已经知道,肺炎双球菌在其外皮上拥有特殊的碳水化合物,这种碳水化合物引起了高度特化的抗体。到1930年代,兔抗肺炎双球菌血清已能用于治疗最常见的大叶肺炎。血清的制备是困难的、昂贵的。有时在已经由于感染而奄奄一息的病人身上导致剧烈的过敏反应。但是它在许多病人身上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恶性贫血,无一例外是致命的疾病,很明显地被肝脏提取物改善(后来发现,起作用的是其中所含的维生素B12)。糖尿病已经能治了,至少到了能降低血糖和纠正酸中毒的地步——酸中毒是会导致糖尿病休克和死亡的——方法是用由班廷和贝斯特分离的胰岛素制剂。蜀黍红斑,这种在南部贫穷农业人口中最常见的死因,已经能治愈了,方法是用哥尔德堡发明的复方维生素B和后来发现的烟酸。白喉能够预防了,方法是用对白喉杆菌毒素的免疫。当该病发生时,可以用白喉抗毒素多少有效地治疗了。

所有这些,我在波士顿市立医院作实习医生时就知道了。但是,它们看起来实在是微末不足道的进展。那些大病,在漫长的几个冬月里让各个病房人满为患的那些,是一点治疗办法也没有的传染病。

生命的两大敌人是结核病和三期梅毒。这些病是人见人怕,像今天人人谈癌色变一样。对结核病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等着瞧,希望身体自己的防御机制会最终遏止结核菌的发展。有的病人得益于丢弃患肺(通过向胸腔注射空气,或切除肺上方的肋骨)。所有的一时奇想都被引进,用于治疗:山地疗养、新鲜空气、阳光、补品——但是,对于大多数病人,不管怎样努力,结核病还是我行我素,走完自己长长的消耗性进程。三期梅毒甚至更糟。精神病病房里充满了这些精神病病人,他们被此病弄成终身废人——“麻痹性痴呆”;有人声称发热疗法有些作用,但是没有多少真正的有效疗法。风湿热,这个见于儿童致命心脏病的最常见原因,据考伯恩显示,它是溶血链球菌感染的结果。唯一的治法是阿司匹林,它能减轻此病中难忍的关节痛,但对于心脏损害却没有作用。对于1937年波士顿市立医院的病房里的大多数疾病来说,什么招数也没有,只有卧床休息和增加营养。

后来,传来关于磺胺药的爆炸性新闻。医学里的真正革命开始了。

我还记得1937年在波士顿市立医院治疗肺炎双球菌和链球菌性败血症的最初几例时造成的轰动。那个现象几乎是不可置信的。明摆着是奄奄一息的病人,不加治疗必死无疑的,可是在给了这种药后,几小时内眼看着变好,第二天或稍晚些时候感觉完全好了。

干这一行的人当中,受这些非同寻常的事件影响最深的,我想就是实习医生了。老一点的医生们同样吃惊,但是轻而易举地接受了这一消息。对实习医生来说,那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在眼前展开。我们这些人从小就志在这一行,而我们意识到,这一行就在我们刚刚踏入之际已经变了样。我们知道,磺胺类药物的其他分子变体正在从医药工业源源而来,并且听说过盘尼西林和其他抗生素的神通。一夜之间,我们坚信了,未来的一切皆有可能。医学终于起步腾飞了。 5  1937年:实习医生

自从医学院毕业后,我干过的工作中,没有像实习医生这样收获丰厚的了。说收获丰厚可能不正确,因为薪水是分文没有。一间卧室、伙食、给洗白了的大褂——这些是医院提供的。工作时间是一天到晚,天天如此,隔天晚上一次听班,负责接收病人入院,处理急诊,每次都是整整一个晚上。就没有周末这一说。上班时间那真是上班。夜间,特别是冬季的几个月里,实习医生们比上白班还要忙。

岁月悠悠,往事如烟,关于种种工作的记忆杂凑脑海。然而,回顾那段实习医生的生涯,我没有搞错,也不是把它浪漫化。那确实是我的黄金时代。

缺钱花不是什么大问题。波士顿市立医院有两个科是由哈佛人员充任的。在这两个科的实习医生中,没有一个是已婚的。结婚的事儿听都没听说过。很可能,已婚的考生会被遴选委员会拒之门外,仅仅因为他们是结了婚的。用不大着零花钱,因为有了也没工夫花。不管怎样,实习医生们倒是有一条稳定的路子赚外快:他们是献血的主力军。二十五美元一品脱(美制一品脱约0.47升,后同),一个月献两到三次就让我们生活富足。不仅如此,而且1937年的麻省法律规定,献血者有权享受一品脱威士忌。在波士顿市立医院,那是一品脱金婚牌威士忌。

实习期分为六个阶段,每段三个月。人们自动逐级晋升。但每上一个档次就像量子的跃迁。最新来的人是新生,也称作小崽子;他们的生涯耗费于采收血样、尿样、粪样、脊髓液、痰样,有时是胸膜液的样本,然后做化验诊断——做派给他的所有病房的诊断,每病房三十个病人。日子长得好像永无尽期。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得尽力跟上来自上几个层次的指令。此后的三个月是门诊实习。主要有两大职责。整个上午在门诊,大部分时间坐在桌子前,听上年纪的病人主诉。这些人就爱到市立医院的门诊来串门儿,以此消磨时光。他们中很少人真的有病,许多是几个星期以前获释出院,而回来复查一下。有些病人生着一些慢性疾患——糖尿病、关节炎、高血压和轻度的心力衰竭。另外半天,回到病房,为治疗做准备,比如,准备静脉盐水滴注,输血,注射胰岛素或肝脏提取物,给用于抗肺炎双球菌的抗血清,等等。第三个阶段是在街对面,称作南院的庞大附属建筑物度过的。那是传染病区——数百名病人,大多数是儿童,患有白喉、百日咳、猩红热、水痘、麻疹,还有小儿麻痹症。这儿的工作跟普通病房的大同小异,但需要更多的时间,因为需要穿戴那些无菌白大褂、手套和口罩。而且从一张病床移到另一张病床时,这些都要重新换过。

后九个月苦尽甘来,享有发号施令的特权,而不是听命于人了。高级实习医生负责接收病人入院,取病史,查体,决定让人做何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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