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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2 1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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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朴民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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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的历史:被忽略的历史文化

大写的历史:被忽略的历史文化试读:

儒者果真高尚?

“儒”的文化史考察

随着近些年国学热的兴起,古代儒士的身价似乎也水涨船高、奇货可居了。人们都喜欢拿“儒”做有文化、有涵养、有境界的标签,往自己的身上贴。于是,医生大夫中,医术高明且宅心仁厚者,被尊称为“儒医”;行商坐贾中,致富有道且童叟无欺者,被恭誉为“儒商”;从戎统军的,能征惯战且知书达理者,被敬推为“儒将”……总之,不论是干哪一行活,吃哪一碗饭,好像只要是与“儒”字沾上了边,就立马变得儒雅风流、气象万千了。

可是,“儒”果真是这么高尚、如此神圣吗?

其实并不见得。

至少在先秦的大部分时间里,“儒”仅仅是普通的文化人而已。章太炎、胡适之等学者对此都有详尽的考证。更为关键的是,在当时社会普遍推崇尚武精神的氛围下,执干戈以卫社稷才是正儿八经的事业,只有孔武有力的武士,才是人群中的精英、社稷的靠山、国家的栋梁。所谓“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讲的就是这种时代风尚。正如(1)顾颉刚先生所言:“吾国古代之士,皆武士也。”他们是国士,地(2)位崇高,万人钦仰:“国士在,且厚,不可当也。”这样一来,儒,作为一个群体,只能是被边缘化的角色。因此,其并不被主流社会所看好乃是合乎逻辑的。换言之,在当时相当多的人眼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会摇唇鼓舌,不能冲锋陷阵,正是这些文化人的最大特征。他们是一群文弱窝囊的迂夫子,是一批混迹江湖的寄生虫。

因此,《左传·昭公元年》载郑国贵族徐吾犯之妹择婿时,弃衣冠楚楚“盛饰入”、忸怩作态的公子黑(子晳)而取“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的公孙楚(子南),其理由就是公孙楚粗犷强悍,有一身的蛮劲,“子晳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连同样身为武士贵族阶层的公子黑尚且不入其法眼,那么若是文绉绉的儒者去求婚,恐怕是连门也进不去的。“儒”在中国古代的社会生活中,其地位就是这么尴尬和无奈。

其实,从我本人所了解的文字学知识来观察,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儒”,也似乎不是什么优秀的一群。古文字学中有一个相当流行的概念,即宋代人王子韶(字圣美)在其《字解》中所提出的“右文说”。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中曾有引录:“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以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之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

按古文字学家和训诂学家的理解,这种文字训诂学上的“同状的引申”乃是相当普遍的。两种本质不同的事物,如果形状、性质、用途、特征相似,是可以引申的,即可以同词或同根。就“同态”言,劈柴叫“斯”,也作“廝”或“厮”;声音散裂叫“嘶”,流冰叫“凘”,东西扯裂叫“撕”。这些词都同根,以“斯”为根,都是由于(4)它们破裂的状态一致而引申的。

从文字学的内在规律讲,这也属于形声造字。这种情况越到后来越是普遍,因此,同声符的同源字便纷纷出现。在古文字学和训诂学者看来,就是因为存在着这类同源字,所谓的“右文说”的产生乃是很正常的现象。就同声符的同源字构成规律而言,音同或音近的字有可能选择同一声符来标音而采用形声造字,如辒、愠、蕴,都取“昷”做声符。而“右文说”更进一步,认为其声符的“义”也一致或相近。

对于“右文说”的评价,学者们的意见有明显的分歧。我个人认为,陆宗达、王宁先生的看法是比较平允的:“用同源字的原理来解释‘右文说’,可以看出其中的部分合理性。但是,‘右文说’也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不加分析地把声符带义现象说成‘凡’、‘皆’,以为这是形声造字的普遍规律,这就将形声系统与同源系统简单地等同(5)起来,于理论于实际都是不符合的。”

尽管“右文说”在释读文字上存在着不尽科学的问题,但它的确有助于我们考察“儒”的本义,能知道“儒”并非像人们所理解的有什么了不得的地方。“儒”字若作分析,则“人”旁为类别,“需”为其义,同时亦为声符。“需”之意蕴,古籍中有柔弱、沾滞的意思。《考工记》言:“革,欲其荼白而疾浣之,则坚;欲其柔滑而腛脂之,则需。”又,同书:“厚其帤则木坚,薄其帤则需。”这里两处“需”均与“坚”对举。很显然,“需”为“坚”的反义词,是“坚强”的对应面“柔软”。后来又引申为迟缓濡滞、犹犹豫豫、拖泥带水、怯懦无力的意思。《周易·杂卦传》有云:“需,不进也。”而《左传·哀公六年》则云:“需,事之下也。”《左传·哀公十四年》亦称:“需,事之贼也。”这里的“需”,就是软弱无决断之意,正是因为耽误、犹豫而导致了严重的恶果。故杜预“注”云:“需,疑也。”孔颖达“疏”亦引“正义”云:“需是懦弱之意。”

考察汉字中绝大多数以“需”做声符的字汇,我们可以发现:其基本上都有着柔弱、弱小、软弱、差劣的含义。如“懦”,即胆怯、怯懦,没有担当的勇气。“孺”,小孩子,象征着需要被保护,有时也意味着懵然无知,所谓“孺子可教”。“糯”,一种黏软粘牙的稻米。“濡”,水细小湿染之貌。“嚅”,嚅嗫,声音细微,精神萎靡不振之状。“蠕”,软小虫子的蠕动。“瓀”,质地不坚、质量居次的玉。“壖”,贫瘠下等的田地。“襦”,贴身的内衣,也称亵衣,有私密不可示人的意思。

以此类推,那么用“儒”来冠名人群中的某一类,很显然,也不是什么嘉名。应该说,许慎《说文解字》中关于“儒”的定性是非常恰当与准确的:“儒,柔也。”“儒”这群人因与“需”这个声符与义项沾了边,而拥有了天生柔弱和没有能耐这个特征,特指一群柔弱无力、不堪担当大事的文化人。儒有三科,关达、类、私之名。达名为儒,儒者术士也……儒之名盖出于需。需者,云上于天,而儒亦知天文、识旱潦……古之儒知天文占候,谓其多技,故号遍施于九能,诸有术者悉晐之矣。又云:类名为儒,儒者,知礼乐射御书数。《天官》曰:儒以道得民。说曰:“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地官》曰:联师儒。说曰:师儒,乡里教以道艺者。此则躬备德行为师,效其材艺为儒。再曰:私名为儒。《七略》曰:“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周之衰,保氏失其守,史籀之书、商高之算、蜂门之射、范氏之御,皆不自儒者传。

章太炎先生进而提出了“题号由古今异”的重要概念:“今独以传经为儒,以私名则异,以达名、类名则偏。要之题号由古今异,儒犹道也。儒之名于古通为术士,于今专为师氏之守;道之名于古通为德行道艺,于今专为老聃之徒。”

沿着太炎先生的足迹,多位学者都将“儒”的含义做了历史的动态性的甄别。如钱穆先生在《古史辨》第四册《序》中即指出“儒”之名并不始于孔门:“儒为术士,即通习六艺之士。古人以礼乐射御书数为六艺,通习六艺,即得进身贵族,为之家宰小相,称陪臣焉。孔子然,其弟子亦无不然。儒者乃当时社会生活一流品,……非学者自锡之嘉名。”

当然,称“儒”的本义为术士和一般文化人,亦并非太炎、钱穆诸先生的发明。古代学者早有这方面的提示。许慎《说文解字》卷八上即云:“儒,柔也,术士之称也,从人,需声。”颜师古《汉书·司马相如传》“注”亦云:“凡有道术皆为儒。”俞樾《群经平议》卷十二则称:“凡有一术可称,皆名之曰儒。”凡此种种,不胜枚举。由此可见,“儒”可区分为广义之“儒”和狭义之“儒”,乃是古今学者的普遍共识。

而胡适先生对这类广义的“儒”的阐释,则集中到殷周文化传承的历史背景中来展开,其《说儒》称云:“儒是殷民族的礼教的教士,他们在很困难的政治状态之下,继续保存着殷人的宗教典礼,继续穿戴着殷人的衣冠。他们是殷人的教士,在六七百年中渐渐变成了绝大多数人民的教师。他们的职业还是治丧,相礼,教学;但他们的礼教已渐渐行到统治阶级里了……这才是那个广义的‘儒’。”他的结论是:“儒的职业需要博学多能,故广义的‘儒’为术士的通称。”

虽说有一些学者,如郭沫若等并不赞同胡适的观点(郭氏有专文《驳“说儒”》对胡适的观点痛加驳斥),但是,大部分学者还是认同胡适先生的论断的。如果胡先生的看法可以成立,那么,柔弱怯懦为“儒”的特征,也恰好合乎了“儒”的文字学构造的本义。

应该说,汉代人对“儒”的广义与狭义的区隔,还是基本了解的。许慎是东汉时期的学者,此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业已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现实,儒学早已成为正统的统治指导思想。按说,许慎在解释“儒”时,当引《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有关“儒家”的定义,然而,许慎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径谓“儒,柔也,术士之称也”。其原因无他,而是许慎虽系纯正虔诚的儒者人物,可毕竟是杰出的古文经学家,在治学上所秉承的是实事求是、穷本溯源的基本原则,因而能够跳出意识形态的窠臼,而致力于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来准确地描述“儒”的本来面目。

这样的情况,在两汉时期并不是孤立的,像《汉书·儒林传》指称秦代暴政表现之一,乃为“燔《诗》《书》,杀术士”。这里,所谓“杀术士”,指的就是坑杀广义之“儒”。又,《汉书·司马相如传(下)》载“相如以为列仙之儒居山泽间,形容甚臞,此非帝王之仙意也,乃遂奏《大人赋》”,云云。可见贾山、司马相如等人也是完全了解“儒”有广义之“儒”与狭义之“儒”的区别的。

知道了“儒”有广义与狭义之别,对于我们重新释读古典,复原历史的真相,无疑是十分有裨益的。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有助于我们正确梳理古代学术传承的关系,走出后世儒者所设置的学术师承关系上的误区。

例如,对于墨家创始人墨翟与孔子及其儒家的关系,长期以来都流传着一种说法,称墨翟原为孔门的追随者,后才因为理念不合而从儒家营垒中反叛出来,创立墨学,另起炉灶,别树一帜。其实,这完全是以狭义的“儒”的概念去框定儒墨关系而造成的误读。

真实的情况应该是:就狭义的“儒”而言,墨家与儒家并无所谓的师承关系,儒家是儒家,墨家是墨家,墨子并没有曾做儒门弟子的经历,当然也谈不上有背叛师门、另立山头的行径了。但就广义的“儒”而言,墨家和儒家倒确实同出一源,都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人、博学多能的术士,他们共同以“六艺”为学习的对象,以传承先圣的文化为职责。这一点,在《淮南子》中一样有具体的提示,只是平时没有引起人们充分的关注而已:“孔丘、墨翟,修先圣之术,通(6)六艺之论,口道其言,身行其志,慕义从风。”很显然,“修先圣之术,通六艺之论”,正是儒家和墨家作为广义的“儒”所共有的价值取向与治学特征。

明乎此,我们才能够真正阐释有关文献中诸如“女为君子儒,毋(7)(8)为小人儒”,“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今夫子必儒(9)服而见王”的本义,对其所提及的“君子儒”“小人儒”“鄙儒”“儒服”予以合情合理的回答,而不至于望文生义。

同样,了解了“儒”的本义,我们也可以对秦始皇当年的焚书坑儒之公案得出更为公允的认识。一直以来,焚书坑儒事件是秦始皇暴政的标志性事件之一,秦始皇本人也因摧残文化、屠戮儒生而背负着千秋骂名。然而,我们读史籍时亦不免会产生一些困惑:为何儒家创始人孔子的后裔孔鲋在这场浩劫中能够安然无恙,日后当陈胜、吴广起事时可以与鲁地儒生一道抱孔氏宗族之礼器归附义师?又为什么叔孙通能以儒者身份充当秦廷的待诏博士,并在政治的惊涛骇浪中全身而退?史籍曾明确记载:叔孙通“秦时以文学征,待诏博士”;后来又因为能巧言令色,所提之建议投机迎合秦二世的心意而获得实授的博士。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明白了“儒”有广义与狭义之畛域,则可知当年秦始皇所坑杀的“儒”,并不是那些正儿八经的儒家读书人,而是那些到处煽风点火、妖言惑众、装神弄鬼的术士,打击的是邪教之类的社会渣滓。司马迁是知道秦始皇血腥镇压的矛头之所向的,因此,他在《史记·儒林列传》中一针见血地道出真相:“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请注意,他这里讲的是坑术士,而并非坑儒生。由此可见,秦始皇焚书固然是事实,乃是其采纳法家“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

(10)师”的逻辑选择;但是坑儒的情况则比较复杂,需要加以认真的辨析。

从更深的层次考察,历史上的无数经验已证明,一个王朝的覆灭,其原因是十分复杂的。在很多情况之下,暴政并不一定会导致王朝统治的崩溃。以秦朝为例,它灭亡的首要原因,当是其施政上战略重心的过早转移,即轻忽了东西对立的结构性矛盾,以为收缴了山东六国兵器铸成铜人之后,内部的反叛势力已不足忧虑,自我感觉过于良好,以致松懈了对山东六国潜伏敌对势力的警惕,将“攘外必先安内”的训律置于脑后,把战略重心提前转变为“攘外”,又是派遣蒙恬等人率兵四十万北上抗御匈奴,又是驱动将军屠雎发兵五十万修筑灵渠,开发岭南,结果导致核心区域的防御空虚,违背了“居重驭轻”的根本战略原则,埋下了土崩瓦解的隐患。一旦陈胜、吴广在腹心地区揭竿而起,则无兵可派,只好让少府章邯临时纠集那些修筑骊山陵墓的刑徒仓促成军。这样的军队,其战斗力自然要打上大大的折扣,与陈胜、吴广麾下的乌合之众较量,尚有胜算,可一旦遇上具有相当战斗力的项梁、项羽叔侄子弟兵,则不免只有失败的命运了。至于从北方前线仓促回防的正规精锐之师,也会因长途奔波而人困马乏、锐气顿挫,而未能发挥出正常的战力,巨鹿之战的结局业已证明了这一点。(1) 《史林杂识初编·武士与文士之蜕化》。(2) 《左传·成公十六年》。(3) 陆宗达:《说文解字通论》,北京出版社,1981年版,第39页。(4) 陆宗达、王宁:《训诂与训诂学》,山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5) 陆宗达、王宁:《训诂与训诂学》,山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373页。(6) 《淮南子·主术训》。(7) 《论语·雍也》。(8)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9) 《庄子·说剑》。(10) 《韩非子·五蠹》。

门外说“礼”

自周公旦制礼作乐,肇基西周皇皇礼乐文明之后,中国遂以礼仪之邦的形象屹立于天下,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呈示中华文明独特的精神气质与文化魅力,引领风骚,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正因为礼乐文明对中国历史与政治发展的意义如此重大,影响这般深远,所以,历代人们对“礼”的起源、内涵、性质、价值的讨论与阐释,可谓是连篇累牍,不可胜数,称之为浩如烟海亦不为过。

在我看来,“礼”最显著的特征也许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性”:

第一,悠久性。“礼”作为系统完备的礼制文化与礼乐文明,也许出现在国家机器正式建立之后,最为典型的,自然是西周初年的周公制礼作乐,但是,“礼”的萌芽则源自原始社会晚期。据业师杨向奎先生研究,“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的内部之物物交易,所谓“来而(1)不往,非礼也”,即原始之“礼”的孑遗。

第二,包罗性。在前帝国时代,“礼”是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综合载体,涉及制度建设、道德观念、行为方式、价值取向等方方面面。以典型的周礼而言,“礼”就有五大类,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举凡朝觐、盟会、祭祀、丧葬、征伐、聘问、宾客、学校、婚嫁、冠笄等等,无不有详尽具体的礼制规定。如宋襄公在泓水之战后发表的高论,“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2)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等等,均属于军礼所要求做到的准则;《汉书·艺文志》著录有“军礼司马法百五十五篇”,可见其之蔚为大观。

第三,继承性。礼制文化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一个漫长悠久的发展过程。每一个时代的“礼”,在体现其时代主题的同时,都有对前代之“礼”的借鉴与继承,有所凭借,有所扬弃,有所发展。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3)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从这个意义上讲,礼制文化就是一个层叠累积的产物。

第四,等级性。“礼”的基本功能,在于建构社会的秩序,维系社会的稳定。其宗旨是为了确立尊卑有序、贵贱有等、内外有分、亲疏有别的社会超稳定系统。因此,表征社会成员的等级差别、尊卑贵贱,也就成了礼制文化的根本属性,所谓“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4)纪也”。而这种区隔、这种分异,则通常是通过名物度数的“礼物”(5)和揖让周旋的“礼仪”得以反映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就是印证。这正如荀子等人所强调的:“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6)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

第五,重要性。“礼”在国家治理、人伦关系维持方面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历代思想家、政治家对此均有充分的阐述,打开典籍,这方面的言论比比皆是,可以信手拈来。这在《左传》中,是“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在《论语》中,是“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在《荀子》中,是“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贾谊《新书》,亦设《礼》篇,将先秦儒家的礼(7)论归结在一起加以集中阐明。既然“礼”为“国之干也”,那么,(8)它的重要性受到这般推崇也是非常正常与合理的。“礼者,履也”,人们得遵循奉行,不能违背造次,属于必有之义,所谓没有规矩,则不能成方圆。荀子声称“礼”为“治辨之极”“功名之总”“威行之(9)道”,这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而是实实在在的道德伦理与政治管理之诉求。

第六,对称性。先秦时期的“礼”,虽然有强烈的等级区分色彩,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时的“礼”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即“礼”的确立与施行,有对象关系上的严格对称性。任何人在“礼”这个大框架中既享受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义务。如在君臣关系上,君与臣互为对称,不可偏废,孔子云:“君使臣以义,臣事君(10)以忠。”而孟子更强化了这种对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11)视君如寇仇。”

总之,一切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子孝固然必须,但父慈同样应该;臣忠俨然合理,君义亦理所当然。无此即无彼。这种对称性,其实是“礼”蕴含有一定人文精神的曲折反映,“礼”的构建与施行,必须建立在循常理、合人情的基础之上,否则就是乖离大(12)道,背悖自然。孟子称孔子为“圣之时者也”,讲的就是孔子真正懂得天意人情,能够体谅常理,与时俱进,具有最大的包容性,所(13)谓“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避免了陷入“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的窘境。

而后世的陋儒、腐儒片面地强调“礼”的等级性,将它绝对化,而忽略了“礼”的对称性这个重要特征,一味鼓吹“明天理,灭人

(14)欲”,“失节事大,饿死事小”,“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之类的混账观点,遂使“礼”的人文精神荡然无存,“礼”的对称性销声匿迹,造成礼教杀人的局面,这显然是对“礼”的精神实质的曲解与反动,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

第七,“礼”的发展性。礼乐文明既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更有历史的发展性。它在三代,可以称得上是维系家天下王国时期政治社会秩序的主要统治工具,兼具政刑法度、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多重社会功能,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秩序整合中发挥着主导的作用。自春秋起,尤其是到战国,典型的礼乐文化随着整个社会的结构性转型而面临着重大的挑战,遭到严重的冲击,这就是所谓的“礼崩乐坏”。随着帝国政治的发生并确立,官僚体制取代宗法分封的逐渐完成,政治法度与“礼”的界线也有了较为分明的区隔,“礼”逐步演化为新型意义上的礼义和礼节,成为传统社会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这是“礼”在发展史上有根本性意义的一个转型,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礼”的发展。

这种发展,也是“礼”的升华,“礼”的这个载体犹在,但是新的因素的进入,使之完成了具有革命性的改造。在“礼”的躯壳中,新的内涵得以不断注入,旧瓶装新酒,“礼”被赋予了时代新的精神。形式还是重要的,还是需要有的,但是,更有意义的是,“仁”注入了“礼”的躯壳之中,使“礼”拥有了新的生机。从根本上讲,礼的精神不附丽于形式,而蕴含于实质。也就是说,内容要高于形式,实质要重于表象。

第八,互补性。礼乐文明,核心内涵是礼治文化,“礼”是主体,“礼”为根本。但是,在肯定和强调这一点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忘了“乐”在这个文化结构中所占有的地位,所发挥的作用。“礼”与“乐”是浑然一体,不可须臾分离的,它们互为前提,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具有极大的互补性。

这种互补性,体现为“礼”与“乐”两者功能差异与作用不同。“礼”的功用在于分别和区隔,而“乐”的功用在于融合和混同;“礼”强调的是等级森严,上下有序,而“乐”追求的是物我一致,诸生平等;“礼”体现的是敬畏肃然,“乐”呈示的是亲爱和谐。这就是《礼记·乐记》中所指出的:“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而正是因为有这种互补性的存在,才能克服“礼”与“乐”各自的弱点。就如《礼记·经解》所说的那样,“《乐》之失,奢……礼之失,烦”,防止因过度强调某一点而导致弊端的发生,从而使礼乐文明的精神实质得以真正地坚持和弘扬。

以现代意识来审视传统的礼乐文明,我个人认为,有几点或许应该成为比较普遍的基本共识:

一是礼乐文明作为前现代社会中的一种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黑格尔曾经说过: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存在的。礼乐文明的发生与确立,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与必然性,人们别无选择,只能概括接受。在人类社会里,礼乐文明具有共性的意义,只是表现形式上有所差异而已。西方社会同样也讲“礼”,所谓的骑士精神,体现的就是西方的礼治文化。

二是礼乐文明在中华民族成长壮大的过程中,毫无疑问,曾起到过凝聚人心、稳固秩序、和谐社会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璀璨夺目的中华文明中,是以礼乐文化及其精神为重要构成的,于是遂有以汉官威仪、礼仪之邦为中华文明的显著象征。而泱泱大国的风采,说到底,就是彬彬有礼,让人尊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德治”与“礼治”是一物而两名。“礼治”是就形式而言,“德治”是就内涵而言,两者是辩证而有机的统一。而这一点,早在《诗经》中即已发轫:“抑抑威(15)(16)仪,维德之隅”,“敬慎威仪,以近有德”。

三是要旗帜鲜明地承认礼制文化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而不必羞羞答答,遮遮掩掩,更不宜强词夺理,文过饰非!礼制文化的不少内容,如一味强调贵贱尊卑,以维系等级差异为中心的伦理纲常为嚆矢,固然值得批评与反思,而礼制文化所呈现的外在形式,同样也令人困扰和嫌恶。那种繁文缛节,那种烦琐细苛,让许多人不胜其烦,敬而远之。当年墨子之所以炒儒家先生的鱿鱼,另起炉灶,很大程度上,就是受不了礼制文化的繁文缛节。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的评论十分到位,儒家博而寡要,问题就出在儒家过分地拘束于“礼”,结果弄得自己捉襟见肘,疲于奔命:“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礼”的琐碎繁杂还只能算是小事,最为糟糕的是,在它的炫目光环之下,经常会衍生出令人作呕的“虚伪”,播下的是龙种,可收获的却是跳蚤。这一点,早在先秦时期,睿哲如老子、庄子等人即有一针见血的批判。老子言:“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17)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而庄子说得更决绝:“蹩躠为仁,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18)分矣。”在他们的眼中,“礼”是对自然规律的反动,对本色人性的扭曲,它造成最大的虚伪,导致人性的异化,是天下祸乱的总源头!

他们的见解,或许不无偏激,但是应该承认其不无一定的道理。在历史上,强调礼乐,鼓吹礼治,似乎从来就是冠冕堂皇的旗号,但是,事实上,这不过是专制统治的遮羞布而已。礼乐至上,结果变成虚伪猖獗,乃是不争的事实。假道学风靡一时,伪名教畅行无阻,套用罗兰夫人一句名言,就是“礼乐,多少罪恶借汝名而行”。一些思想家痛斥礼教杀人,虽是激愤之辞,但是礼乐的历史局限性也是不必加以讳言的。

四是要对传统的礼乐文化富有同情之理解,持更加客观理性的态度,展现最大的包容性。礼乐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中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不但作用于往昔,而且影响于今天,同时也伴随于将来。人们没有选择的空间,更没有拒绝的可能,只有直面它,只有概括承受,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既然无法在主观上定取舍,那么,对待它的态度也只能是杂于利害,将它作为一个整体性的事物来对待,而不能作主观性的选择。因为礼乐文明的优势与弱点,乃是一个钱币的正反两面,是不可割裂的整体,互为前提,彼此依存,当一方不存在时,另一方也不可能继续存在。今天的人们,能够做的,也无非是“爱其美而多少知其恶,用其长而尽可能避其短”。所以,对它简单加以肯定或片面予以否定,都是有违科学理性的立场和包容开放的精神的。而所谓的“扬弃”,虽说是老生常谈,可是舍此之外,是别无其他的路径可走的。

总而言之,礼乐文明的优劣得失之评判标准是难以一概而论的。若要硬性地规定,结果一定会适得其反。在今天,幻想用传统的礼乐文明应对现实的挑战,解决当前的问题,自然是天大的笑话;可是,企图荡涤礼乐文明的内涵,拒绝礼乐文明的影响,将它视为阻碍社会进步、文明提升的绊脚石,这同样是异想天开的思维误区。事实也已经证明,旧传统与新文明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水火不容的关系。“礼失求诸野”,综观东亚文明圈中的日本、韩国、新加坡诸国,它们在国家发展过程中,曾引入并采纳中华古典礼乐文明的诸多因素,尊礼尚乐,可这并没有影响其顺利地实现现代化。这就是最好的证明。(1) 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下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2)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3) 《论语·为政》。(4) 《荀子·劝学篇》。(5) 《礼记·曲礼上》。(6) 《荀子·富国篇》。(7) 《左传·僖公十一年》。(8) (汉)许慎:《说文解字》。(9) 《荀子·议兵篇》。(10) 《论语·八佾》。(11) 《孟子·离娄下》。(12) 《孟子·万章下》。(13) 《史记·李斯列传》。(14) (宋)朱熹:《朱子语类》卷十二。(15) 《诗经·大雅·荡之什·抑》。(16) 诗经·大雅·民劳》。(17) 《老子》十八章。大意为:大道被废弃了,才有提倡仁义的需要;聪明智巧的现象出现了,伪诈才盛行一时;家庭出现了纠纷,才能显示出孝与慈;国家陷于混乱,才能现出忠臣。(18) 《庄子·外篇·马蹄》。大意为:勉为其难地去倡导所谓仁,竭心尽力地去追求所谓义,于是天下开始出现迷惑与猜疑;放纵无度地追求逸乐的曲章,繁杂琐碎地制定礼仪和法度,于是天下开始分离了。

品鉴三味:我读《论语》(五则)

起点与宗旨:《论语·学而》的逻辑《大学》有云:“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由此可见,儒家做人做事的基本逻辑就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个循序渐进、互为依存的纲目。在这八大纲目中,又以修身为本。

从这个意义上说,《论语》开宗明义,以修身这个大本说起,就是理有固宜,势所必然了,即所谓“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该如何立身为人?当遵循什么样的途径?当把握什么样的要领?当运用什么样的方法?当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学而》篇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回答这些问题。使“修己安人”的理想转化为现实,使“修身为本”的追求变得具有可操作性。应该说,《学而》篇给人们提供了修身的门径。这些具体方法概略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要致力于学习。在孔子看来,“生而知之”的“圣人”,“困而不学”的“斗筲之人”都是极少数。对大多数人而言,非学习无以掌握知识,明白是非,升华境界,脱胎换骨,只有学习才能由生物人进而为社会人,能够尊道明德,知书达礼。

至于学习,既要有正确的态度,能折节向学,虚怀若谷,即所谓“人不知而不愠”;又要有正确的方法,做到知行合一。一方面是学,向书本学,向他人学;另一方面是习,将学到的知识与实际生活结合起来,到实践中去印证,去升华,使之成为自己真正理解和掌握的知识,成为自己精神世界、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即所谓“学而时习之”。应该说,孔子所主张的“学习”,是知与行的融会一体、完美统一,包含了由实践到理论,再由理论到实践的正确认知规律。学是基础,非学则习无所依托,就失去了根底与方向;习是转化,非习则学无有意义,就不能真正提升能力,运用知识。两者不可偏废。这其实揭示了认知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规律,反映出孔子对待知识的通脱识见与高明境界。

其次,是主张修身要有主次轻重,把思想修养放置在优先考虑与践行的位置。这其实也是强调学习的重点与中心是德义,而不是一般的知识与学问,即所谓“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在孔子和他的弟子们看来,所谓“修身为本”,说到底是孝悌为本,忠诚为本,诚信为本。很显然,孔子及其门徒提倡在修身的过程中,要抓纲举目,把握关键,突出重点,主忠信。这表明,修身的核心内涵,是完善自己的道德,升华自己的人格。这是理想化的学习方向,也是纯粹化的修身原则,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人们修身的终极归宿,就是“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为了达到这个崇高目标,外在的物质诱惑可以拒绝,外在的感官享受可以放弃,“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一切都以“就有道而正”为皈依,从而实现尊道明德之学习初衷。

其三,是强调修身必须超越世俗的功利得失,应该以达观的心态,克服患得患失的心理障碍,走出浅尝辄止的行为误区,致力于持之以恒,精益求精。总之,要“气有浩然,学无止境”,把修身进德坚持到底,为做人做事奠定最坚实的基础。

修身是十分重要的,但同时也是非常不易的。就过程言,它是长时期的努力,非一朝一夕之功,只有持之以恒,精益求精,才能完善自己的道德修养。就社会反应言,它存在着被他人轻忽,甚至误解的可能性,有必要超越得失成败的羁縻,进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为此,孔子强调“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同时,他还给人们指点了实现超越的途径,“贫而乐,富而有礼”。应该说,孔子的这一认知是尊重实际、切中肯綮的。贫穷之人,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心绪恶劣,满心不快乐,乃是十分自然的;富贵之人,锦衣玉食,权势炽热,趾高气扬,忘乎所以,最容易逾越制度,肆意妄为。君不见,就在今天,我们还不是动辄听到那些“官二代”和“富二代”在那里神气活现,大声吆喝“我爸是李刚”吗?可见,孔子言“贫而乐,富而有礼”,是何等的深刻,实具有超越时空的启迪意义。而且更为高明的是,孔子这番话也区分了不同阶层之人“修身进德”的各自侧重,贫穷之人重点应在追求乐观、达观之上,富贵之人的重点则应该落在谨守礼制、收敛低调之上。不同质的矛盾,用不同质的方法加以面对和处理,孔子的思路可谓深谙辩证法的精髓。

能够懂得学习的重要性,能够区分学习的主次性,能够体认学习的长期性,那么所谓君子“修身为本”的识见及其相应要求就可以落到实处,就能够真正养成“温、良、恭、俭、让”的完美人格,真正养成“敏于事而慎于言”的优秀素质,从而最终实现理想化修身的人生至高境界。从孝道到德治:《论语·为政》

按儒家经典《大学》所揭示的家国一体论的基本逻辑,“修身为本”的终极宗旨,乃是治国,平天下。因此,《论语》在“学而以修身”的基础上,自然而然进入了提出并践履为政之道的环节,缘是之故,《为政》篇遂紧接《学而》篇,而成为《论语》的第二篇。《为政》篇共有二十四章。其主旨就是为政。这中间,直接阐说为政的有八章,间接涉及为政的有十六章。在孔子看来,为政不仅仅是纯粹的政治运作问题,而且是道德指导下的一个系统大工程,齐家同样是为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倡导孝道之类,毫无疑问也是为政的必有之义,所谓“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由此可见,直接讨论为政,间接涉及为政的综合互补,才是孔子为政之道的全面体现。

如何为政?先秦诸子的认识与主张是不相同的。道家基于“道法(1)自然”的哲学理念,主张的是自然政治;法家基于“无治人有治法”的政治观念,提倡的是法治政治;而儒家基于“建国君民,教化(2)为先”的道德意识,推崇的是德化政治,即所谓“以德治国”。《为政》篇正是孔子及其门徒阐说德化与德治基本理念的核心篇章,集中体现了孔子与整个儒家有关“以德治国”重要意义及其实现途径的系统理性认识。

因此,《为政》篇开宗明义就提出了德治的基本命题:“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德化与德治是政治之本,是为政之纲。唯有纲举,方可目张,从而为政治运作的基本方向与中心命题定下了基调,即治国的根本选择是道德感化,而不能是其他(如用法制规范与约束等)。

那么,为何治国当以德而非以刑呢?孔子的理解是:德治乃是治本,而法治仅仅只能治标;德治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法治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德治是形而上的,而法治则是形而下的。

很显然,在孔子看来,具体的政治、细密的刑法,只能在表面上暂时约束住人们不去做坏事,却无法真正取得人们对去恶为善形成普遍的共识。恰恰相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人们如果没有道德感和正义感,那么他们就会想方设法去钻法律与制度的漏洞,不但不会有任何耻辱感,反而会为自己的投机取巧行为得逞一时而沾沾自喜,自鸣得意,这就是所谓的“民免而无耻”!这当然不是真正成功的政治。

相反,如果以道德治国,并在具体的政治实践形式上弘扬礼乐文化精神,人们才会在潜移默化、感化挹注的情况下,真正激发起去恶为善的自觉意识,真正懂得廉耻荣辱,由被动进入主动,由“不得已然”转化为“本当以然”,成为有善良的品质,有健全的人格,有高尚的志趣,有理想追求的人。这样的人,就是新民,就是政治进入理想境界的具体标志。

毫无疑义,孔子“德化为先”“德治为本”的政治观念,对今天仍有重大的启示意义。只有让民众发自内心地认同与拥护现有的政治秩序,只有使民众在道德修养上升华为自觉向善的境界,在人格磨砺上完成完善高尚的飞跃,我们的社会政治才可能是真正理想的,我们的现实秩序才可能是真正和谐的。与之相反,如果一味依赖于“齐之以刑”,单纯依靠强大的行政力量去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则必然陷入越“维稳”而越不稳的困境。堤坝可以越筑越高,但水位也势必越涨越高,一旦决堤,后果就不堪设想。所以,在以法治国的同时,当务之急,是要积极推动以德治国,从根本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防患于未然,和谐于天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营造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引导广大民众摈弃功利之心、暴戾之心、自为之心,培养广大民众的感恩之心、是非之心、敬畏之心,真正做到孔子所推崇的“有耻且格”。

至于德治的具体纲目,《为政》篇也有多角度、多层次的阐说。首先是提倡孝道。百善孝为先,孝是伦理范畴,同时也是政治命题。一个人能否忠于国家、服务他人、造福社会,起点是能否孝顺父母。换言之,孝是德化的基础,未尝有不孝之人能够践行忠义的。故孔子强调行孝无违,“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认为“孝慈,则忠”。其次,是强调诚信为本:“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在用人上则是要举贤而用能,让贤良之人成为社会的中坚,成为人们的楷模,树立起正确的道德导向,弘扬正气,使社会呈现出崭新而又健康的气象。同时,倡导和谐,强调团结:“君子周而不比。”其三,提倡学习,鼓励思考,为营造和谐、进步的德化与德治氛围创造必要的条件:“温故而知新”,“多闻阙疑”。同时做到知与行的有机辩证统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虚怀若谷,不断追求,不断超越。其四,为政不能完全跟着感觉走,不应该什么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是要善于总结和借鉴历史经验,从历史中汲取智慧,为现实政治提供有益的启迪,从而事半功倍,少走弯路,造就德化与德治的理想局面:“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礼之大体:《论语·八佾》《论语·八佾》的中心命题是礼。孔子及其弟子就礼的重要性、礼的本质属性、礼的基本内涵、礼的体现形式、礼的历史文化渊源、礼与仁的内在关系,进行了扼要深刻的阐说,对当时礼崩乐坏的局面表达了深深的忧虑并进行了尖锐的抨击,希望挽狂澜于既倒,启新生于绝望。全篇主旨鲜明,辨析入理,在某种意义上,它能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后人会将儒家所推重的教化称为礼教,将儒家所倡导的社会治理方式称为礼治。

孔子学说的核心精神是礼还是仁,这是千百年来学术界、思想界聚讼纷纭的话题。有人认为,礼乐精神是孔子及其儒学的核心,礼治是孔子所推崇的政治上的最高理想。但更有人强调,仁才是孔子及其儒学的主体,德化与德治则是孔子及其后学汲汲追求的完美政治愿景。与之相应,前者一般认为孔子学说相对体现为守旧、保守的特征,其继承传统重于开拓创新,所以,在他们那里,有关孔子及其儒学的评价通常比较偏低,多予以负面性的指摘。后者通常强调孔子学说相对体现为进步、积极的特征,其超越传统重于拘泥旧制,因此,在他们那里,有关孔子及其儒学的评价通常倾向于肯定,正面性的褒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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