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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2 12: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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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四川省民俗学会,中共德阳市委,市政府

出版社:巴蜀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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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文化新探

孝道文化新探试读:

四川“德阳·2009中华孝道文化研讨会”开幕词 (2009年10月14日·德阳) 冯元蔚各位代表、各位同志、尊敬的各位韩国来宾:

在举国欢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华诞的金秋十月,由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政府、四川省民俗学会联合主办的“德阳·2009中华孝道文化研讨会”,今天正式开幕了!首先,让我代表这次会议的三个主办单位,热烈欢迎来自四川各地的专家学者,热烈欢迎远道而来的大韩民国的专家学者,热烈欢迎光临指导的各位省级老领导,热烈欢迎今天与会的德阳市各级领导和同志们!

德阳是四川的重工业基地,经济发达地区。中华历史文化在德阳有深厚积淀,特别是中华孝道文化在这里有地方特色浓郁的表现形式。德阳孝泉镇是东汉孝子姜诗故里,“一门三孝”的故事有口皆碑,在民间世代流传;“安安送米”的戏剧,老百姓津津乐道,至今仍在戏曲舞台上表演。为了大力保护、合理利用这些丰厚的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地方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2007年12月3日经德阳市领导和四川省民俗学会磋商,达成协议,双方决定:2008年10月由德阳市委、市政府和四川省民俗学会在德阳市联合举办“中华孝道文化学术研讨会”。2008年由于“5·12”大地震,这个会议只好延期到今天举行。“5·12”大地震,德阳是重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了巨大损失。在抗震救灾中,灾区涌现出许多老师救学生、学生救老师、妈妈掩护孩子、夫妻互相救护、青年人奋勇抢救老人的动人事迹。在生与死的关头,中国人传统的优秀道德观念闪现出耀眼的光辉,中国优秀的孝道文化得到了张扬!

传统的孝道文化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中国历代君主治国抓两个根本,一是以农为本,二是以孝为本。“以孝治天下”,最典型的朝代是汉朝。汉代统治者以孝作为治国安民的主要理论基础,举孝廉是汉代选拔官吏的重要环节。东汉明帝时,德阳孝泉镇读书人姜诗,便是因孝敬母亲,被乡举里选为孝廉,后被提拔为江阳(今四川泸州)县令。

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显著,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我国的文化也在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但是,对于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的、民族认同的优秀的传统文化,我们一定要继承,一定要弘扬。对于中华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核心——孝道文化,我们不能简单地轻率地抛弃和决裂,不能当作“吃人的礼教”来彻底打倒,更不能当作“四旧”来“一刀切”。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按照毛主席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的那样做。毛主席指出:“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是绝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必须将古代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切腐朽的东西和古代优秀的人民文化即多少带有民主性和革命性的东西区别开来。中国现时的新政治新经济是从古代的旧政治旧经济发展而来的,中国现时的新文化也是从古代的旧文化发展而来的,因此,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在历史上,孝道文化不仅是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也在和谐社会、维护亲情、团结家庭、赡养老人等方面起过巨大的作用。当今社会发生了多元化变化,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松散化,代际之间的差异日益明显。但是千变万变,基本家庭结构没有变,养亲、敬亲、悦亲的基本内核没有变,养老、尊老的精神没有变,追求社会和谐的愿景没有变。因此,我们还得讲孝道,还得把传统孝道文化的精华继承下来,用于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中央民政部日前透露:中国目前60岁以上老人有1.69亿,每年以近一千万的速度增加,仅养老问题一项就需要我们下大力气解决。如何解决?光靠政府发养老金还不能解决,最有效的办法要靠全民伦理道德的提高,靠人人讲孝道来解决。封建社会能做到的,我们现在为什么做不到?比如选拔干部,封建社会可以从孝廉中选拔,我们现在也可以做一些硬性的规定。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共产党人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不相信什么鬼神。但生我者父母,教我者党、同志、朋友、老师也。”他还说:“不孝敬父母,天理难容。”“要孝敬父母。连父母都不肯孝敬的人,还肯为别人服务吗?当然不会。”

不但中华民族讲孝道文化,东亚各国也讲孝道文化。这次会议,我们邀请了韩国的著名教授来交流经验,切磋学问。其中有一位南宫勇权先生,他是韩国孝学会副会长。韩国是一个把现代化和传统文化结合得很好的国家。韩国历史上著名的理学家栗谷先生,就是一个孝敬母亲的大孝子。政府把他的头像印在韩国的钞票上,把他看做圣人,号召人民向他学习。

目前,地震灾区正在进行灾后重建。重建不仅是修房子,建设物质的家园,更要建设精神的家园。这次聚集了国内外这么多著名专家教授来德阳研讨中华孝道文化,也是一种救灾——文化救灾,也是灾后重建的重要内容——文化重建。我相信这次“德阳·2009中华孝道文化研讨会”,是一次很有意义的会议,将有助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入研究和大力弘扬,有助于“八荣八耻”的普及与提高,有助于今日伦理道德与和谐社会的进一步建设,有助于德阳市经济文化发展!我预祝这次会议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冯元蔚:四川省民俗学会名誉会长,原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在四川“德阳·2009中华孝道文化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2009年10月14日·德阳) 方小方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由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四川省民俗学会主办,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协办的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公民道德建设为主题的四川“德阳·2009中华孝道文化研讨会”在我市全面推进灾后重建时刻隆重举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我代表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对这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德阳市是一座有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德阳人民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润中成长。在薪火相传的文明发展历程中,德阳人民善于将前人的智慧运用于开创未来的实践,将前人的善举提炼为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日常生活中自然显露出尊老爱幼、扶弱济困的博爱情怀,而且在大灾大难面前体现尤为充分。

2008年“5·12”特大地震,德阳市是极重灾区之一。面对巨大的自然灾难,人们本能地把生的希望首先留给老人和儿童,把食品饮料留给老人和儿童,我们看到了中华文化尤其是孝文化在抗震救灾中传递出了人间应有的关爱和温暖。德阳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将精神家园文化重建作为整个灾后重建的重要内容,并得到了省老领导及各方专家学者的多方支持,使文化重建工作又好又快地向前推进。今天,大家齐聚一堂研讨孝文化,有益于更好地发挥孝文化资源在灾后精神文化重建中的重要作用,有益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有益于培养提升公民的现代文明道德素质。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对口援建省市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发展目标“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五年提升跨越,八年全面小康”一定能实现。

世界在变化,中国在前进,德阳在发展。在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今天,我们将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需要以战略眼光和博大胸襟,吸收和利用人类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永不停止地探索传统优秀文化、外来优秀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的路径,在实践中不断注入体现时代特色的新内容,切实使人类的优秀文化发扬光大。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嘉宾,远道而来的韩国朋友,衷心感谢你们对德阳道德建设及文化建设的关注和支持,感谢主办、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为这次会议的召开所做的工作和努力,预祝这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方小方:中共德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四川“德阳·2009中华孝道文化研讨会”闭幕式上的讲话 (2009年10月15日·德阳) 李永寿

历时两天的四川“德阳·2009中华孝道文化研讨会”,现在就要闭幕了。在此,我们要再次感谢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为本次研讨会所做的种种努力,我们也要感谢为本次研讨会而奔忙的各位会务人员。

本次研讨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和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的背景下,在拥有众多孝道文化遗产的地方,召开的一次重要的学术会议。研讨会共有省内外、国内外的七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与会者中既有德高望重、学术造诣高的老专家、老学者,也有新近加入民间文化研究行列的年轻学人。本次研讨会真可以算得上是“群贤毕至、少长咸集”了!

开幕式上,中共德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小方同志围绕德阳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中涌现出来的“大爱”文化,列举出许多感人至深的例子,对优秀传统文化与德阳灾后重建的关系作了生动的阐释。冯元蔚会长对本次会议的缘起,德阳与孝文化,孝文化与和谐社会、公民道德建设,韩国的孝文化,以及孝文化与灾后重建的关系,作了简略而深刻的介绍。四川省社科联秘书长李泽敏代表席义方主席就本次研讨会召开的重大意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研讨会共收到学术论文六十余篇,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着“孝文化的演变与现实境遇”、“孝文化的弘扬与构建和谐社会”、“不同区域、不同文本中的孝文化”、“德阳的孝文化与地方文化、灾后重建”、“朝鲜半岛的孝文化”等议题,进行了大会发言与分组讨论。在“孝文化内涵的演变、现实境遇”议题下,廖伯康会长就“感恩与孝道”的历史内涵和现实意义作了深入阐述,并提出了针对性强的“五心”教育措施。章玉钧会长对孝慈文化的地位、面临的困境与希望、如何弘扬孝慈文化进行了系统的探讨。胡昭曦就“孝敬”与“孝顺”、“孝与利”、“德化与法制”、“言与行”进行了探讨,对孝道如何传承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袁庭栋对《孝经》进行了翻译和注释,魏启鹏对先秦孝道文化进行了梳理,宋治民就汉代的孝廉与举孝廉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邓运佳对“孝子皇帝”朱元璋、“忠孝神仙”吕洞宾的孝道观进行了挖掘,杨代欣就《孝经》及孝文化的演变进行了总结,李映发就孝道源流与社会意义进行了探讨,谢桃坊对“二十四孝”之一的朱寿昌形象进行了考证,刘黎明就汉代的“血族复仇”、司法制度与孝的关系作了深入的研究。此外,陈德述就中华孝道的内涵和价值、张学君就公德与私德进行了研究。上述文章,都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在“孝道文化的弘扬与构建和谐社会”议题下,陈正平从孝道文化的缘起、内涵和新型孝道与当代伦理道德的关系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李鉴踪从传统孝道与西方制度的结合入手,提出了“构建以子女和国家为共同义务主体的孝道文化新体系”的看法。此外,王世德就人性亲情的和谐美,钱正杰、刘辉、黄节厚、胡亮就孝道与和谐社会,袁志广就新型孝道,任德清就孝亲敬友与当代精神文明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林忠亮、骆为荣、杨敬芝等就孝道文化的源头、传承和弘扬作了深入的思考。刘珍、宋鑫、杨彦勋、王金艳等对孝文化的当代传承问题进行了探讨。在“不同区域、不同文本中的孝道文化”议题下,屈小强挖掘了中国佛教中的孝文化;李祥林对“郭巨埋儿”的故事作了新的解读;刘蓬春从墓志中探求唐代孝道观;赵长松就三台的董永传说进行了考证;罗曲就汉彝文献中的董永故事进行了比较研究;黄剑华就汉代画像、唐长寿就乐山崖墓画像、李长春就民间族谱中的孝道文化进行研究。张利对藏族的社交礼俗与孝文化进行了探讨。同样的研究还有江卓霖对《诗经》、杨荣生对《孝子三部曲》的解读。韦克难对成都的孝道意识及孝道行为进行了实证研究,这对于认识孝文化现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此外,胡开全就成都东山客家人,杨柳、程庆就重庆忠县的孝文化进行了调查研究。在“德阳孝文化与地方经济建设、灾后重建”议题下,范小平就灾后文艺重建、灾后重建与孝文化的关系,从宏观和微观层面进行了详细的探讨;江玉祥就“一门三孝”故事的原型、明清戏剧中的“一门三孝”故事、“一门三孝”的古迹和祭祀民俗进行了绵密的考证;谢智源、万本根等学者对德阳孝泉镇孝文化的历史与现状作了详细的调查;邹贵兴就德阳与孝的关系进行了思考;蒋守文从传统曲艺中得到启示,为地震后的大量重组家庭如何能和谐幸福地生活这一重大现实问题,提出了“宽容”的对策。这些文章深入实地,从历史与现实中寻求灾后重建、构建和谐社会的对策,对灾后重建起到了智力支持的作用。这种联系现实的做法,值得继续发扬。围绕“朝鲜半岛的孝文化”,韩国的郑文教先生、南宫勇权先生、崔相翼教授、李揆大先生、金源姬女士作了精彩的发言。他们的研究成果,表明了孝文化不只为中国独有,而已成为东亚文化圈中共享的文化资源。中韩学者共同研讨孝文化,也表明了这些传统文化资源在增进中韩两国乃至东亚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中,在构建和谐的地区和世界秩序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总之,本次研讨会成果丰富,学术水准高,实现了预期目标。通过大会发言和分组讨论,我们全面回顾和总结了孝文化的内涵和演变,关注到了不同区域、不同时代、不同文化样式中的孝文化。同时,本次会议是在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灾区人民为重建家园而奋力工作的关键时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召开的。现实已赋予了本次研讨会更为重要的使命。我们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把孝文化遗产转化为文化资源,充分发挥文化在灾后重建中的作用,促进德阳乃至地震灾区的文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我们更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在全社会中形成更加重视和践行孝文化的良好氛围,使孝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最后,祝各位身体健康,归途顺利!

谢谢大家!

(李永寿:四川省民俗学会名誉会长,原四川省人大副主任)孝道文化面面观——在四川“德阳·2009中华孝道文化研讨会”上的发言 (2009年10月14日上午) 廖伯康

这次会议,原定在2008年召开,我也在2007年曾到大足石刻博物馆,研究那里的古文孝经石刻碑,同大足石刻专家郭相颖讨论了孝道文化。我们两人的观点互相交叉。郭的论文已由大会印出,我的发言也以书面形式印出,我就不照着稿子念了。我现在谈五个观点,请各位专家指教。

一、研究孝道文化,为什么从“感恩”谈起

最近,许多人都在谈论,弘扬我国优秀文化传统和美德。我发现这些优秀文化传统和美德中,都有一个以爱心为核心的感恩思想、感恩文化做基础。比如说:

为什么要报效祖国?因为没有国就没有家,没有家就没有我。

为什么要回报社会?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都受助于社会。

为什么要感恩父母?因为一个人从婴儿到幼童、到长大成人,受到父母的精心照料百般呵护,因而感恩父母。

为什么“师恩不可忘”?因为老师“传道授业解惑”。

为什么“受人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何况有时受到的还是“涌泉之恩”。

总之,爱心是我们美德的核心。“知恩必报”是我们传统美德的基础。因为我们生活在相互依存的世界里,没有人能完全独立于世界之外,不需要别人帮助。在这个世界里,每个人随时都在得到别人的帮助,也随时在帮助别人。因此,人人要懂得感恩,人人都要学会感恩。只有这样,生活才会更加充实、更有意义。感恩思想是我国传统美德,它是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之一。

当今之时,为什么特别需要强调感恩思想呢?因为几十年来我们一味强调斗争,“文革”更是达到极致,是非颠倒,黑白混淆,乱批乱斗一通。那时哪有“爱”和“恩”可言?现在拨乱反正,要知恩、感恩、报恩。人民群众养活了我们,我们要知恩图报!共产党作为领导来说,必应树立报恩思想。

二、关于弘扬孝道

孝,是人类独有的理念和行为。

1.除了人类以外的一切动物都有繁衍后代、哺育后代的天性,而无赡养长辈、善待父母的本能和行为。

2.作为人类父母节衣缩食,养育子女是普遍现象;而作为子女,善待父母,遵守孝道,则是教育、引导的结果。这就是召开这次会议,倡导感恩、弘扬孝道的原因。

3.就全社会而言,今天的子女就是明天的父母。世人皆有父母,世人都是从子女成长为父母的。世人就是在这种循环反复当中转换自己的角色,我们的教育就是要在这种不间断传承循环中,明确每个人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和社会责任。

4.扩而大之,就社会总体而言老一代衰老人群的物质和精神需求,需要下一代青壮年人群来提供。这一供给和需求是不能间断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供需关系,从个体变为社会集体需要集体的“儿”赡养集体的“老”。

5.过去的孝是“十八行为”。今天的孝除了“十八行为”外,还有社会行为、国家行为。如当前推行的“养老保险”、“离退休制度”以及国家对老年的所作的若干政策规定,使孝道进入法律和国策程序。

三、中华孝道文化源远流长

1.“孝”在甲骨文、钟鼎文中就出现了。这说明孝的概念、孝的行为那时就有了。从“孝”这个字的象形和含意而言,是儿子搀扶老子或者儿子背负老子。《尔雅》一书中把“孝”诠释为“善(侍)父母为孝”,成为对孝的经典诠释。这些都说明孝道文化源远流长。

2.从孝的发展看,一般认为孝始于五帝,成熟于周朝,强化于汉代。及至宋代理学大兴,使孝的理念更加哲理化,行为更加通俗易行,一直到明清都是如此。

更有一个现象值得特别提出的。外来的佛教、本土产生的道教传播,他们对普及孝道起了推动作用,以后传入的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也莫不如此。这说明什么?既说明孝道源远流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融合力,又说明孝道是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外来宗教和本土道教为使自己不脱离中国群众,只能积极参加到孝道行列中来。

四、对中国传统孝道文化认识的两面性

1.中国传统孝道文化,既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核心,又是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基础。它既有合理的优秀部分,又有糟粕的内容,对其两面性必须具体分析。

2.我们承认中国孝道文化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产生过多种积极作用的。

(1)实行孝道,增强了个人的修身养性,提高了个人的道德水平。

(2)实行孝道,有助于长幼有序,促进家庭和睦。

(3)实行孝道,在家孝敬父母,在外报效社会和祖国,报国与养家连在一起了。

(4)实行孝道,调节人际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促使社会稳定。

3.另外,传统孝道文化的消极和糟粕方面也很明显。

(1)传统文化的三纲五常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提倡“愚忠愚孝”,具有愚民作用。

(2)传统孝道思想中的君臣父子关系强调的是单向服从而不是“互爱互尊”,是不平等的,只有互爱互尊才能建立和睦家庭与和谐社会。

(3)传统的孝道文化,在本质上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其体系是属于守成保守的思想。

4.由于对传统孝道文化的两重性认识不够,因而一段时间内孝道文化出现断层也是很自然的。其原因:

(1)传统孝道文化,经过历代封建统治改造成为封建社会意识形态后,很难适应现代的社会生活。

(2)五四运动以来,在反帝反封建过程中,既有对该反的东西反得不彻底的,又有不具体分析,产生矫枉过正的地方,如对孝道文化。

(3)新中国成立后,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尤其是“文革”十年浩劫中,对历史文化传统,采取全盘否定、全面批判,无法一分为二,保留其积极的合理部分。

(4)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西方价值观念的传入,对中国优秀文化传统、对孝道文化也产生很大冲击。当前拜金主义、利己主义、金钱万能等风气日益滋长,一切都以金钱、财产、利益来衡量,反映在家庭关系上,亲情疏远,孝道观念淡薄,为了争夺家财而见利忘义,闹出家庭纠纷甚至家庭悲剧的大有人在。

五、学会感恩,弘扬孝道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有恩必报”、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管社会如何演变,文明如何发展,这些美德都应保留、都应发扬。

(1)以爱心为核心,感恩为基础的孝道文化,它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它有助于人际、代际相互理解、和睦相处。人际与代际由于所处地位与阅历不同,发生矛盾是难免的。但是如果着眼于别人对自己的帮助,常怀感恩之情,就有了相互理解和沟通的基础,就能设身处地为别人设想,进行“换位思考”;就能推己及人,关心他人,关心社会。这就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2)在家庭生活中常怀感恩的思想,敬老爱老,已不单是人们本身思想上、情感上的需要,而且已是社会和国家的需要。我们国家在“未富先老”情况下,过早地进入老龄化的社会,这批老年人中70%以上又都生活在农村,这批老人,大多数生活保障能力较差,不仅需要物质上的帮助,还需要精神上的慰藉。当前,“家庭养老”是我国养老的主要形式。学会感恩,弘扬孝道,积极推动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便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大事。当前我国老年人口已占到总人口的11%以上,不久的将来老年人口将达到20%,这样多的老年人口如何安度晚年,将成为我国21世纪面临的重大战略问题之一,必须未雨绸缪!谁说这一问题不紧迫、不重要?

(3)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全国人民捐钱捐物,踊跃参加地震救灾,这种善行义举,不仅帮助灾区人民克服了困难,而且在社会上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感恩教育,其影响和意义是非常巨大的。

孝道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丰富和赋予新的内容,形成与时代文明相适应的新的孝道文化,实现爱老敬老、家庭和睦,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政。

最后我要向大家推荐一个“五心教育”活动:“把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活动,应当不仅是在学校,在各个有条件的地方,都应积极地开展起来。它的内容全面,而又各有重点,是很好的道德教育,既对国家,又对社会,又对家庭献出爱心,通过这样的“五心教育”活动,我想定会不断地培养出既具有现代化精神,又具有传统道德的一代新人。

以上观点,请大家批评指教!

谢谢大家!

(廖伯康:四川省民俗学会名誉会长,原四川省政协主席)学会感恩 弘扬孝道 廖伯康

一、为什么要学会感恩

在中国众多的传统美德中,历来有一种感恩的思想,在我国源远流长的优秀文化里也蕴藏着感恩文化。传统美德离不开感恩思想、感恩文化原因很简单:我们生存在相互依存的世界,那里没有完全独立的个体。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随时都会得到别人的帮助和爱心,我们随时也在帮助别人。这种关系来源于人际间的互爱关系。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相互关爱、相互帮助的世界,为自己考虑时也应该为别人考虑。学会感恩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大有好处。一个人一生中时时处处都受到别人的关心和帮助。由于有了这些,生活才不会感到孤独和寂寞,无助和失望。可以说,人人都需要帮助,人人都应懂得感恩,人人都应学会感恩。学会感恩,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充实,更有意义。我们的道德情操才会因感恩而升华到一个更高的境界。感恩本来是我们传统文化中固有的美德,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出现不少感恩缺失的现象。近几十年来,感恩思想被削弱和扭曲了,这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们过分强调斗争哲学,尤其是与“文革”中缺乏和谐共处的意识有关,也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少数人见利忘义不无关系。正因为这样,我们更觉得有强调感恩、学会并懂得感恩的必要。

在感恩的诸多方面中,我认为首先应感谢祖国,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家哪有“我”,因此报效祖国、尽忠祖国是感恩中的首要大意。

我们应感激社会,因为社会为我们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种种有利条件,我们每个人的成长、进步、发展都离不开社会的帮助。懂得对社会感恩,才会乐群敬业,努力多作贡献回报社会。

我们应该感恩父母,一个人从婴儿到幼童、到长大成人,受到父母的精心培养和百般呵护。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最自然的表现,行孝即是对父母感恩的必然结果。

二、弘扬孝道

(一)孝,是人类独有的理念和行为

天生万物,只有人类才有“孝”的理念和行为。父母节衣缩食,含辛茹苦养育子女,牺牲自我,哺育子女成人成才,这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但是,作为子女若要能善待父母,恪尽孝道,往往不完全是出自天生的品性,更需要教育和引导,这也就是对感恩意识的提倡和弘扬。实际上,今天的子女,就是明天的父母。世人皆有父母,世人都是从身为子女再成长为人父母的。只不过是社会角色的自然转换罢了。在这种反复循环的转换中,重要的是要能自觉地传承自身应负的社会责任。就社会总体而言,老一代衰老人群的物质和精神需求,需要下一代青壮人群提供。这一供需链条是不能中断的。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供需关系由个体发展为集体,更需要集体的“儿”养集体的“老”,相应的,也要求集体的“老”更爱集体的“儿”,即孔、孟倡导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种具有博爱精神的孝,是一种感恩的“孝”,也是对“孝”的社会要求。

所以,人类社会的孝道行为,既是人类社会“文明生存”的永恒需求,又是人类智慧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更是人类世代大力教育培养的结果。因而“敬老”比“爱幼”需要更大的人为推动力,这就需要我们感恩之心的高扬。

(二)中华孝道文化源远流长“孝”字,在我国甲骨文、钟鼎文中就已经出现。《尔雅》解释“善事父母为孝”。《汉语大字典》和《文字源流浅说》都认为“孝”字是根据儿子搀扶老子,或儿子用头承老子之手、以扶持其行走,或子背负其父的会意而造。古今皆以“善事父母”为孝。“孝”在古代还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尊祖敬宗”。如家族兴建祠堂、供奉祖先灵位、凝聚族人、激励后生,撰写族谱、以明血缘长幼等都是尊祖敬宗行为;其二,“传宗接代”。繁衍后代,这在古代,由于灾荒、瘟疫、战乱,人类生存环境十分恶劣,出生率、成活率都低。人口大量减员,往往导致社会危机。因而无论国家、氏族、家庭,都无不力求人丁兴旺,确保世代不绝,这是无可厚非的。当然对于今天我国人口过剩,必须推行计划生育,这又另当别论了。

从“孝”发展为孝道文化,学界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始于五帝时期,成熟于周朝,全面强化于汉代。“孝”成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要术法宝。继之“以孝治天下”、“三纲五常”、“移孝作忠”等政治要求,伦理规范不断涌现。至宋代理学大兴,使传统的“孝”论证哲理化、施教通俗化、义务规范化。由于封建统治“移孝作忠”的理论为其统治服务,渐次演绎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等极端化、专制化的“愚忠愚孝”。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宋代,儒、佛、道三家在弘扬孝道上面结成了空前大同盟。在强大的儒家文化的环境中,对于孝道,佛、道由反对而妥协,由妥协而趋同,由趋同而争先,致使孝道家喻户晓。元明清各代承其理教,未有削弱。即使在封建社会中后期传入的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也无不顺应中国时尚而提倡孝敬父母。直至清代后期,特别在鸦片战争失败后,列强纷至沓来,国人以为中国之贫穷无能,应归咎于孔孟之道,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兴起,高喊“打倒孔家店”,孝道文化之花也随之暗淡失色了。

(三)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两重性

中国传统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核心,又是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渗透到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具有两重性。

中国传统孝道文化是一个复合概念。既有文化理念,又有制度礼仪。从敬养上分析,它包括:1.敬亲。即对父母首先要“敬”和“爱”。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也就是说,对待父母,不仅仅是物质供养,关键在于要有对父母发自内心的爱,真挚的爱;2.奉养。即赡养父母,“生则养”,这是孝敬父母的起码要求;3.侍疾。即父母年老生病时,要及时诊治,精心照料,多给父母精神上的安慰;4.立身。《孝经》云:“安身行道,扬名于世,孝之终也。”这就是说,子女要“立身”,要成就一番事业,使父母感到高兴、光荣。不能庸庸碌碌,无所事事;5.谏诤。《孝经·谏诤章》指出:“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也就是说,在父母有不义的言行时,不能盲目服从,而应谏诤父母,使其改正过失;6.善终。《孝经》指出“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送葬,并行丧礼,也是孝道的要求。

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一是修身养性。从个体讲,孝道是修身养性的基础,通过践行孝道,可以提高道德水平;二是融合家庭。实行孝道,有助于长幼有序,规范人伦秩序,促进家庭和睦,进而推动社会和谐安定;三是报国敬业。孝道倡导,在家敬父母,在外敬业报国,尽忠职守;四是凝聚社会。儒家思想产生于乱世,推行孝道,可以规范社会行为,调节人际关系,促使社会由乱到治;五是塑造文化。中华民族文化之所以能同化无数外来文化,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孝道文化始终延续至今。

但是,中国传统的孝道文化也有其消极方面。包括:1.愚民性,孝道文化中的“三纲五常”便是为封建统治服务的;2.不平等性,孝道思想中的“君臣父子”关系,虽然也有尊老爱幼的思想,但“下”对“上”,“卑”对“尊”却更多地表现为单向性服从,缺乏平等的价值观念;3.封建性,孝道文化在本质上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思想体系;4.保守性,孝道文化作为儒家思想的一部分,强调圣贤思想理念的守成,不思进取,也有落后的色彩。

(四)中国传统孝道出现断层的原因

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在一段时期内出现断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经过历代封建统治者及“御用”文化的改造,已经成为封建统治的意识形态,消极作用日益突出。如不加以鉴别,去其糟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会出现种种矛盾,很难延续其生命力。

其次,五四运动以来,在反帝反封建过程中,对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合理内核,缺乏科学的、理性的研究和探讨,以至有些良莠不分,矫枉过正。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存在“左”的思想对意识形态的影响,尤其是“文革”的十年浩劫,对孝道文化实际上是全面批判和全盘否定,使人们难以正确理解孝道文化的合理内核。不过,在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优秀成分,仍然具有很强的影响力,这要归功于随着文明的发展大多数社会成员已存在于相互关系中的感恩之心。

三、学会感恩,弘扬孝道的现实意义

知恩图报,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管社会如何进步,文明如何发展,这种美德都不能丢。它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

首先,它能有助于人际、代际的相互理解与和睦共处。人与人、代与代之间,由于所处的地位及彼此的阅历的差异,产生矛盾是难免的。如果着眼于别人对你的帮助,常怀感恩之情,就有了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钥匙,就能够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开展“换位思考”,找到和睦相处的契机和方法。在家庭内,对父母常抱感恩之情,敬老爱老便不仅是一种义务,而是感情的自然流露,行孝也是自身的一种道德需求。否则,错过时机,会产生“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

其次,学会感恩与弘扬孝道,有助于社会和谐。感恩与行孝都源于爱心,启迪人们不能只顾自身的利益,而应推己及人,关心他人,关心社会。这样,必然会增加人们的家庭责任感与社会责任感。进而提升人们的人格魅力和道德素质,自觉地为尊老爱幼,为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奉献。现在,有不少小学开展了以“五心”教育为主题的传统美德教育系列活动,即把“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通过这种系列教育活动,使学生胸怀大志,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为社会服务的精神。这项活动,在社会上已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从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求和面临的现实看,我们正处在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转型期。伴随改革开放的步伐,道德规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部分,正日益碰撞,因而重塑与重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道德文化体系和体现时代精神的伦理,是我们必须面临的选择。感恩图报与传统孝道文化中提倡的重根源、主入世的精神,对加强中华民族的团结、齐心协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重要的凝聚作用。那么,学会感恩与弘扬孝道应是当代社会公民道德教育的最佳切入点和出发点。

学会感恩与弘扬孝道,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当代社会比之改革开放以前有着公认的巨大进步。但也存在不少的矛盾,例如上访的人不少,自杀率不低,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怎样化解诸多社会矛盾呢?除了加强反腐倡廉,缩小贫富差距,切实帮助弱势群体外,推广感恩教育与孝道文化也是不可缺少的方面。

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全国人民纷纷捐款捐物,踊跃参加抗震救灾。这种善举义举,不仅帮助灾区群众解决了困难,也对全社会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感恩教育,把爱心与灾区群众连接起来,传播温暖,鼓舞灾区人民渡过难关,重建家园。这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是很有帮助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我国已有老龄人口二亿三千多万,约占总人口11%以上。我们是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迎来了人口老龄化。据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8亿人,约占总人口的20%。怎样安排和解决好亿万人的养老问题,将是我国21世纪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目前,家庭养老是主要的养老模式。老年人口70%以上生活在农村,大多数老人生活保障能力较低,不仅需要物质上的帮助、生活上的照料,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而家庭养老的功能却有日益弱化的趋势,歧视老人、虐待老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学会感恩,弘扬孝道,积极倡导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便是刻不容缓的大事。

以上是我对感恩与孝道的一些粗浅认识。谈这些,无非是希望与大家交流,希望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引起社会对发展感恩文化、孝道文化的关注,对加强感恩教育、孝道教育的重视。在移风易俗方面,有所裨益。至于发言疏漏不当之处,还望大家指正。

谢谢大家!孝慈推己及人 爱心构建和谐 章玉钧

我们这次中华孝道文化研讨会,在刚刚举世欢庆新中国六十华诞之后,于抗震救灾、重建家园中书写着人间大爱并富有德孝文化传统的德阳市召开,共同来研讨弘扬孝道文化、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是一件适时适地、意义重大的事情。到会的学者专家提交的论文涉及的方面很广,选取的角度各有不同,观点和建议都很有新意,对我多有启发。在2001年新都召开的中华孝道文化研讨会上,我作过题为《孝道文化的现代价值》的书面发言,粗略地分析了规范和处理好家庭伦理关系对于社会生活的正常、稳定运行具有重大作用;肯定了传统的中华孝道文化蕴涵着可贵的人文精神,与中国国情基本适应,应细心区分其内在的精华与过时的糟粕;提出面对部分人中间“非孝”行为的蔓延和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的现状,更应珍惜这一宝贵的教化资源,弘扬孝道文化;主张通过新的论证和阐释,把孝道纳入新社会的行为伦理规范之中,使之具有时代新意,在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中继续作为我们民族乃至人类维护其社会关系及人际联系的重要心理、伦理纽带。今天的发言,我想仍大体沿着这一思路,进一步就三个相互关联的问题谈些认识和感悟:一是孝慈在中华伦理文化中为本、为先的地位;二是对我国转型期孝老爱亲面临的形势作一些分析和估量;三是对新时期如何弘扬孝慈文化、促进和谐家园构建提一些对策建议。

一、中华伦理文化以孝慈为本

孝亲慈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述,早在五帝时代,舜就委任契做司徒,推行“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这五教,出现了百姓亲和、内平外成的局面。到西周时,形成了一套以自然血缘纽带为基础的宗法人伦的制度和文化。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孟为主要代表的儒家对它加以系统的表述和论证,创立了以“仁”为核心、以“孝悌”为“仁之本”的政治和伦理学说。李泽厚先生指出:儒学的要点之一,正在于把思想直接诉诸情感,要求理智与情感交融,注意把“人”或“仁”的根“本”建立在日常生活即与家庭成员的情感关系之上(《论语今读》)。

人自呱呱落地,最先形成的人伦关系就是自身与父母的关系。父母与子女血脉相连,没有父母哪有子女,哪有子女的成长。因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称为天伦。“孝道就是人性初始体验的精彩提炼,是人格的养成历程。”(吴野先生语)《诗经·小雅·蓼莪》抒发的那种对父母养育之恩无比感怀和力图报答的心情,至今仍打动着作为人子的我们的心扉。一代又一代的父母,就是以他们对子女无微不至的关爱,来引领和培育子女对父母的孝敬之心,从而形成慈幼与孝亲的互动,并如此代际相传,维护族群血脉绵延持续地发展。顺便说一下,鉴于孝慈乃相互对待的德行,是反哺与哺育的双向关系,我在文中一般采用孝慈或孝老爱亲的提法。中华传统文化的理想,是把孝慈这样发端于人的本性的爱心加以延伸、扩充,“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使类似的和谐情谊扩展于兄弟、友朋之间,弥漫于家园、乡邦之内。在中国人的概念里,“家国同构”,就像成龙、刘媛媛唱的歌词:“我爱我的国,我爱我的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在世界的国,在天地的家。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当这种由小家推及大家的爱心扎根于亿万人的心灵,就会成为人们自觉构建和谐家园、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并进而升华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始于家邦,终于四海”的博大情怀,为和谐世界(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自身的和谐)的构建奠定思想和情感的牢固基石。

从这里,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中华伦理文化中,总是把孝摆在为本、为大、为先的地位,而决不是当作细枝末节来对待。孔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云:“孝者,百行之本。”民谚也讲:“百行孝为先。”孝道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检验人心、人性的一把尺子。唯有懂得孝老爱亲的人才会是知恩图报的人、有责任心的人,才有望成为道德高尚的人。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我们的伦理规范中“孝”字不见踪影,对父母的“孝行”和“报恩”往往受到批判,“孝子贤孙”成了骂人的词语。值得庆幸的是,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实施了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在公民道德建设方面提出了从家庭美德到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一系列伦理规范。在以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规范中,孝老爱亲无疑处于重要的、本根的位置。中央有关部门在前年和今年已举办两次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活动,吸引了亿万民众尤其是广大网民踊跃参与,央视《道德的力量》颁奖晚会感人至深。我读了第二批55名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262人及其他候选人的事迹,鲜明地感受到,孝老爱亲模范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各类模范之间,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在那一座座爱的丰碑下面,延伸着一条“孝慈推己及人,爱心构建和谐”的红线。例如好些助人为乐的女模范,都以慈母般的爱心去救助成百的贫困和残疾儿童,或以博大无私的母爱,去温暖感化那些由于父母犯罪服刑而失去监护的孩子们的心,因而被各地评为“优秀母亲”、“杰出母亲”。也有这样的企业家,自愿为抗洪斗争、抗震救灾中牺牲的烈士们行孝,像对待亲娘一样孝敬烈士们的母亲,扶助她们走出悲痛的境地,被称为“世界上母亲最多的人”。这样的无疆大爱,不就是孝老爱亲的延伸和放大么?有不少道德模范,曾经受惠、受助于好心人,吃过“百家饭”,怀着感恩的心,成为传播爱的火炬手,把爱一传十、十传百地传递下去:有的当了“流浪孤儿院”的院长爸爸,有的成为抚养无任何血缘亲缘关系的一大群“儿女”的爱心妈妈,有的为兄弟民族的孤老尽孝,有的成为“千人帮百家,爱心走进老人家”志愿者活动的组织者。有位农村进城打工的未婚女子,把一对被生身父母遗弃、后又被养母(她的雇主)丢下的双胞胎姊妹从小抚养大,艰苦备尝却永不言弃,被誉为“保姆妈妈”。这些催人泪下的凡人壮举,一再显示出孝慈文化的道德力量。

二、我国转型期孝慈面临的危与机

社会主义中国正处在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急速发展的转型期,家庭结构、代际关系和家庭功能都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成为尽孝行慈的约束条件,使孝亲慈幼的传统模式遇到困惑和尴尬,需要通过探索、创新来加以解决。

一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全国老年人口已达16800万,约占总人口的12%,并以每年平均800万人的数额增长。有人预测,再过二十年,全国5个人当中,就有一个60岁以上的老年人,我国将进入老龄化的高峰期。如果老龄事业特别是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建设不赶快跟上,孝道又没有蔚为全社会风气的话,情势将会是严峻而可悲的。

二是几十年来坚持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成了普遍现象。家庭中祖孙三辈形成“421”的倒三角形结构。全家如“众星捧月”般围着“小月亮”转,对一根“独苗儿”宠惯有加,而“望子成龙”的心态和过重的课业又让孩子经受着太大的压力。这代人成长起来是否懂得孝老感恩,引起人们的忧虑。

三是人到中年的子女为谋生艰难打拼,对老小两代的孝敬与关爱常感力不从心,特别是上亿农民工进城,在农村留下大量的“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他们不仅很难得到亲情的抚慰,在受教育和养老问题上也存在许多实际的困难。

四是家庭结构小型化、松散化,子女和父母分开居住的越来越普遍,奉养老人的方式正在发生变化。“幼吾幼”确实尽心尽力,“老吾老”尚有很大反差。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改进,城市老人对子女物质供养的依赖度渐减,发达地区的农村老人依靠子女经济赡养的程度也有所降低,相比之下,对心灵沟通、精神慰藉、疾病照料的需求突出起来,在这些方面行孝尽孝,更显得难能可贵。

既然有这些困惑和尴尬,在部分人中间也确实蔓延着种种“非孝”行为(这方面的事例有多篇文章论及,这里不再展开),那是不是就意味着孝老爱亲走到了穷途末路,似乎束手无策了呢?事实并不是这样。我很理解有些朋友发出盛世危言,大声疾呼“孝道回归”的苦心热肠,但冷静地分析起来,认为当今社会“孝心消失了”、“孝道大滑坡”也未必是反映全面实际的看法。道德作为一种思想的社会关系,同上层建筑的其他方面一样,也是根源于物质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并为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同时,道德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能动作用。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一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极其深刻地改变了我国经济、社会的面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程度都大幅度提高,这就为公民道德建设,包括弘扬孝老爱亲的家庭美德,提供了强大的促进因素和有利条件。我们既要居安思危,正视问题,又要发挥有利条件的作用,化解矛盾,变危为机。我们的国变强,家变富,使孝敬和赡养老人、钟爱和培育儿孙,都有了较好的物质基础;交通通信空前便捷,节假日全家团聚、外出旅游,其乐融融的情景,是挣扎在生存线上过苦日子时不可想象的。在以民主法治为标志的政治文明环境里,人们孝老爱亲的真情能够自由舒畅地表达,权利与义务统一的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大为增强,这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孝”被打入“冷宫”的景象不可同日而语。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2001年提出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循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原则,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方面,分别提出了5个德目,构成15项共60字的道德规范体系,其中家庭美德的德目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孝道在此已呼之欲出。2007年和2009年中宣部牵头评选全国道德模范,进一步明确树立起“孝老爱亲”的旗帜,这对弘扬孝道文化所起的激励、动员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在从宏观环境考察弘扬孝道文化的有利条件的同时,还可以从当今老、中、小三辈人的主体状况作些分析。由于每一辈人的经历不同,思想和性格不能不打上时代的烙印。“十个指头不一般齐”,人总有贤、不肖之分,“矛盾心态”、“问题人物”乃至“害群之马”都会有。但从主流来说,当今老的一辈人历经风雨才见到彩虹,是珍重晚晴、知足常乐的一代。他们对儿女辛劳体贴而无苛求,对孙辈疼爱而不求回报。他们大多愿在与老年朋友的交往中获得身心的愉悦,只要儿女“常回家看看”就放心和满足了。现在的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是担子很重、知恩图报的一代。他们知道自己承前启后的责任,见贤思齐,尽管在孝老爱亲方面总有不到位、不周全的地方,但大都在内心深处会感到歉疚并设法改进。而被称为“80后”、“90后”的一代人,有的已踏入社会,成为各行各业的生力军,多数则还在各类学校接受教育。事实说明,沐浴着改革开放阳光成长的这代人,总体上是智商、情商较高,聪明上进,很有希望的一代。在抗震救灾中,不仅妈妈护孩子、老师救学生,也有孩子救孩子、学生救老师,以及众多青年志愿者奋勇抢救孩子和老人的英雄事迹。在生死关头,显示出青少年一代是值得信赖的,只要善于教育和引导,他们是能够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承下去,发扬光大的。

三、弘扬孝慈文化的对策建议

道德的养成、社会风尚的变化是一个“润物细无声”的过程,需要适应时代的要求,采取扎实的措施,搭建有效的平台,创新方式方法,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才能达到潜移默化、移风易俗的效果。根据一些地方的实践探索,我对弘扬孝慈文化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既然中华伦理文化以孝慈为本,孝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不要讳言孝道,而要名正言顺地提倡和弘扬孝慈文化,树立孝老爱亲、慈幼敬长的道德规范。为了把传统美德与现代文明相融合,排除对孝的片面或歪曲的理解,应结合时代特点,对孝的内涵和要求加以阐释,如陈德述先生从传统经典中归纳的八条:“敬爱”、“奉养”、“侍疾”、“承志”、“立身”、“谏诤”、“安葬”、“追念”,都可以一一展开,让人们懂得什么是孝,怎样尽孝,从而知所趋赴,躬行践履。

第二,孝道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父母孝老爱亲的日常行动就是对孩子无声的教育。孝道教育不但要进家庭,还要进幼儿园、进学校、进社区。德育课本里要有孝慈的内容。教小学生诵读新编《三字经》、《弟子规》也是可行的办法。2006年全国老龄办、中宣部等单位合作举办的“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活动”是个有效的载体,类似活动要长期、扎实地开展下去。

第三,从基层到全国把评选、表彰包括孝老爱亲模范在内的公民道德模范的活动制度化,树立榜样,广为宣传。学校里实行少年德育考核制度,评选孝星、德星、智星、体星、美星等,孝星为众星之首。基层社区采取孝贤榜、公开栏、星级家庭评选等办法弘扬善行,树之风声。还要组织孝老爱亲模范巡回报告、作电视讲演,请学者专家开孝道文化讲座、开研讨会,通过媒体扩大影响。电视、电影、戏剧、歌舞、曲艺多搞一些以孝老爱亲、家庭和谐为主题的有感染力的文艺节目。

第四,重视并系统地加强老龄工作,领导干部应率先做孝老爱亲的表率。四川省在2003年就制定了《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带头敬老养老助老的意见》,规定“要把尊老敬老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内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一律不予提拔任用”,“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内或行政处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落实以人为本,要把关心下一代和关怀老龄人当作重点关注对象,把为老人安享晚年办实事的情况和老人幸福指数、社会对老龄事业满意程度等纳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中。

第五,按照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在大力弘扬孝老爱亲的家庭美德的同时,对社会上存在的忤逆不孝的行为,应进行强烈的谴责,对严重到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惩处。辽宁省人大去年已通过施行地方法规《赡养法》,将不赡养父母的不孝行为列为惩处对象。

第六,把孝慈文化的内容灌注到传统节日之中,形成有特色的民俗活动。赞同网上得到数百万网民支持的把“重阳”命定名为“中国孝慈文化节”并开展相关活动的建议。有些大学,在中秋节开展“写家书、献爱心、见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效果不错。春节省亲,清明扫墓,还有母亲节、父亲节感恩,儿童节慈幼,都是可以发挥文化创意、举办主题活动的场合。要注意引导爱心的扩展和升华,推己及人,让孝慈的美德常驻人心、孝慈之花竞相绽放,促进和谐家园、和谐社会的构建。

(章玉钧:四川省民俗学会会长,原四川省政协副主席)论中华孝道的内涵和它的普适价值 陈德述

孝道文化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有几千年悠久的历史,它对民族的道德培养,民族的认同与民族的团结,国家的建设、发展与强大,都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五四”以来,特别在“文革”中,孝道遭到过无端的批判,被片面地、错误地评价,致使许多错误的认识还流传至今。

为了肃清流毒,必须澄清对下面三个问题的认识:第一,说“孝”是封建主义的、是“愚孝”,所以不能接受“孝”。“忠孝”是历史上的两大道德规范,“忠”也有“愚忠”,为什么能接受“忠”,不能接受“孝”呢?“忠”是诚实无欺的意思,“孝”是善于事奉父母的意思,它们本来不姓“愚”,“愚忠愚孝”是“忠、孝”的异化,不是它们本来意思,把它们定性为“愚忠愚孝”是错误的。第二,错误地批判“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孟子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一句“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是针对虞舜的父母不许他娶妻而说的。况且这个“后”不是只指儿子,也包含女儿。人人如果都没有后人,不只是家族绝灭,民族也会因此而绝灭,这是民族兴旺发达的大事,有何不对?第三,批判“父母在,不远游”也是片面的,错误的,这句话后面还有一句:“游必有方。”这里没有说不许出远门,是说如果出远门了,一定要告诉父母你去哪里了。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离开父母远了,一方面父母担心,另一方面父母如果生病了,谁来照顾?即使在今天,也不能不告诉父母你去哪里了。告诉父母你去了什么地方,完全是应该的,没有什么不对。只有澄清了强加给孝的错误的认识和评价,才能真正了解孝的含义,认识到孝的本质。

一、中华孝道的内涵

那么,到底什么是“孝”呢?《说文》: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承老也”;《尔雅·释训》:“善父母曰孝”,即善于事奉父母的行为就是孝,善于事奉父母的人就是孝子。《释名·言语篇》还说:“孝,好(读如hào)也,爱好父母如所说(悦)好也。”汉代贾谊在《贾子·道术》中说:“子爱、利亲谓之孝”,“慈惠爱亲为孝”。就是说“爱亲利亲”就是孝。墨子也从“交相利”的立场出发,也说“孝,利亲也”。“利亲”就是“养亲”,要尽心竭力地赡养父母,事奉父母要竭尽全力。一句话,尊敬和赡养父母就是孝,这就是孝的基本内涵,由这一基本内涵出发引申出极为丰富的内容。下面,拟就这个问题作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具体说来,中华的孝道包含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保全身体,珍惜生命。

孝敬父母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生命,使之不要受到损坏或伤害。《孝经》载孔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曾子也说:“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什么叫“全”呢?“不亏其体”,不使身体受到伤害,就叫做“全”。曾子还说:“父母生之,子弗敢杀(伤害);父母置之,子弗敢废(残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缺损)……可谓孝矣。”世上每一个人都是父母所生,其生命都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因此保全身体,珍惜生命,是行孝尽孝的起始,是最基本的孝。每一个家庭、每一个民族都需要有生生不息的后代子孙,这是家族、民族得以发展的基础;身体受损伤了,生命没有了,何以尽孝?孔子还把父母与儿女的关系比做“本”与“枝”的关系,他说:“身也者,亲之枝也,敢不敬与?不能敬其身,是伤其亲;伤其亲,是伤其本;伤其本,枝从而亡。”强调作为儿女的必须要保重自己的身体,尊重自己的生命,不然对不起父母,且伤害了父母。《孝经》还说:“天地之性(生),惟人为贵。”天地之间的一切生命,人是最宝贵的,珍惜生命是人类最基本的价值观。保全好父母给予的身体,就是珍惜生命,珍惜父母给予的生命就是孝。

保护好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生命是一个全过程,从自己懂事有自主能力时开始直到生命的最后终结。有哪些情况会伤害自己的身体呢?一是意外事故;二是打架斗殴;三是犯重罪被处决。意外事故难以避免,但出门要小心谨慎;许多年轻人斗勇好胜,打架斗殴,伤了自己伤了对方,使双方父母悲伤,是不孝的表现;至于那些为非作歹,触犯法律,被处以重刑的人,不仅使父母悲伤,还让父母蒙羞,为其带来耻辱,更是不孝。为了尽好孝道,不但要小心谨慎,防止意外事故,更不要打架斗殴,触犯刑法。这不只是对父母尽孝,也是对自己生命的珍惜。

第二,赡养父母,满足其物质需求。

养亲是孝敬父母的重要内容。在社会生产力落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社会里,年老的父母丧失了劳动力之后,要靠子女奉养。在我国的大部分农村就是这样。赡养父母,满足其物质需求,就是传统所说的“养体”。从人生存的条件来说,“养体”是最基本的。从孝的层次来说,“养体”只能说是起码的。《吕氏春秋·孝行》篇说:“民之本教曰孝,其行孝曰养。”《盐铁论·孝养》也说:“上孝养志,其次养色,其次养体。”上等的孝是满足父母的心愿,其次是以和悦的面色对待父母,再其次才是物质上赡养。《吕氏春秋·孝行》说,“赡养”有“养体、养目、养耳、养口、养志”五个层次,“养体”只是第一个层次。“修宫室,安床笫(音zǐ,竹子编的席子),节饮食,养体之道也”,“熟五谷,烹刍豢,和煎调,养口之道也”。“修宫室”,就是要使房屋不要漏风漏雨,要使父母住得舒适;“安床笫”,就是要使父母睡眠安稳;“节饮食”,就是要调节好饮食,荤素搭配合理。这就是“养体”的方法。“熟五谷”,就是饭要煮熟,肉类要烹饪好,菜肴的味道要调和好,这就是养口的方法。养体、养口都是物质方面的赡养,除此之外是精神方面的赡养。对于物质赡养方法应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不一定要求有很高的标准。《盐铁论·孝养》说:“善养者,不必刍豢也;善供服者,不必锦绣也。以己之所有,尽事其亲,孝之至也。故匹夫勤劳,犹足以顺礼;陃(音chuò,喝,引申为吃)菽(豆类做的食品)饮水,足以致其敬。”就是说,善于奉养父母的人,不必每顿饭都有肉吃,不必穿绣有花纹的丝绸衣服,“以己之所有,尽事其亲”,就算是最孝敬的了。一般平民百姓,辛勤劳动,自食其力,就合乎礼的要求;即使粗茶淡饭,也能充分表达对父母的孝敬。

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是孝敬父母的重要内容。但是必须要摆正“礼”和“养”的关系。《盐铁论·孝养》对这个问题作了很好的论述:“丞相史曰:‘八十曰耋(音dié),七十曰耄(音mào)。耄,食非肉不饱,衣非帛不暖。’故孝子曰甘毳(音cuì,同脆)以养口,轻暖以养体。”于是孝子用美味的食物来供养父母,用质轻而保暖的衣服来保养父母的身体。“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无端□(丝绸做的衣帽),虽公西赤不能以为容;无肴膳,虽闵、曾不能以卒养。”曾参奉养他父亲曾皙,每顿饭都有酒肉;没有丝绸的衣服帽子,就是公西赤也不能用空洞的容貌、礼义来达到养亲的目的;没有好饭食,就是闵子骞、曾参也不能完成养亲的任务。赡养父母必须要有甘美可口的饮食和温暖舒适的衣服,只用形式上的礼不能实实在在地奉养父母。“礼无虚加,故必有其实然后为之文。与其礼有余而养不足,宁养有余而礼不足。夫洗爵(酒杯)以盛水,升降而进粝(粗糙的食物),礼虽备,然非其贵者也。”就是说,礼不是空虚的,必须有它实在的内容,然后才能成为礼仪。与其礼有余而供养的东西不足,宁可供养有余而礼不足。一个人恭敬地洗了酒杯,但盛的是水;请父母高坐,送上的却是粗茶淡饭,礼虽然俱备了,然而这样做并不是可贵的。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十分重要的,“与其礼有余而养不足,宁养有余而礼不足”,这就是“礼”与“养”的正确关系。

当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加上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成了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绝大部分农村的老人还要靠儿女来供养,有的儿女不愿意供养,有的儿女没有能力供养,致使许多老人的养老成了问题。至于城市,大部分老人有养老金,养老不成问题。但是并不意味着儿女可以不闻不问,不管父母。作为儿女必须关心父母的生活问题,油、盐、米、酱、醋等是否备有,是否有人做饭等,都要关心到。常回家看看,不是只去吃“国务院”。赡养父母,满足父母的物质生活条件,使衣食无忧,安度晚年,尽好孝道,是儿女的责任。

第三,尊敬父母,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

赡养和尊敬父母是孝的基本内涵。只“赡养”不“尊敬”不行;只表面“尊敬”而实际不“赡养”也不行。在赡养父母的同时还要尊敬父母。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孝敬父母要发自内心的热爱父母、尊敬父母、敬重父母。只有内心真正敬爱父母,才会有孝的行为。如果为了“孝”而行孝,那是做给别人看的,不可能有真正的孝行。《释名·言语篇》说:“孝,好也,爱好父母如所说(悦)好也。”明代吕维祺在所著的《孝经翼》中说:“爱敬者,孝之实际也。爱而不敬,则爱不至;敬而不爱,则敬不真,二者缺一焉,不可也。……夫孝道无方,爱敬而已矣。”孝的本质就是“爱”和“敬”。《礼记·祭义》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真正深爱父母的孝子,脸上总是表现出发自内心的悦色,和气而诚恳。要时时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所以孔子说“色难”,“养可能也,敬为难”。只有从内心敬爱父母,才能有“和气”、“愉色”和“婉容”。

孟子十分强调,“大孝”要像虞舜那样“终身慕(敬慕)父母”。孟子说:“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大孝终身慕父母。”人年少的时候爱慕父母,长大爱美女,结了婚爱妻子,当官了爱君王,对父母的爱就减少了,这是不对的,也是不应该的。“凡不孝,生于不仁爱也。”仁爱是孝德的基础,敬爱是孝道的本质。《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也要求人的一言一行都不要忘记了父母:“故君子一举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一举足不敢忘父母,故道(道路上行走)而不径(疾速,太快),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也;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及于己,然后不辱其身,不忧其亲,则可谓孝矣。”不敬爱父母,忘记了父母就是不孝。孟子认为,为人子女忘记父母表现在五个方面:“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音lù,羞愧、耻辱)”;“好勇斗很(通“狠”),以危父母”。这“五不孝”统统是忘记了父母的结果。孔子的学生子路有一次问孔子:“有人于斯,夙兴夜寐,手足胼胝(音pián zhī,皮肤上长的老茧),而面目黧(音lí,黑而黄)黑,树艺五谷,以事其亲,而无孝子之名者,何也?”子路问:有个人早起晚睡,辛勤地劳作,手和足都长起老茧,面目发黑,种植粮食,奉养父母,却没有孝子之名,是什么道理?孔子回答说:“吾意者,身未敬邪!色不顺邪!辞不逊邪!”即是说,行为不尊敬,脸色不和顺,言辞不谦逊,这个人得不到孝子的名声。所以曾子说:“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孝经·纪孝行》篇也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平时)则致(竭力、竭尽)其敬,养(含养体和养心)则致其乐。”总而言之,对父母要尽力时时事事做到敬爱和尊重。

儿女要在敬爱父母的基础上,满足父母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古人提倡“养目”、“养耳”、“养志”之道。“树五色,施五采,列文章,养目之道也;正六律,和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和颜色,说(悦)言语,敬进退,养志之道也。”用美丽的色彩满足父母眼目的需求,用悦耳的音乐满足父母耳朵的需求,用敬爱尊重的语言和行为对待父母,使父母感觉受到了尊敬。儿女要通过这些使父母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心情愉快。

父母最大的精神需求是“亲情”,他们渴望得到儿女的关心、关怀和问候;其次是渴望儿女成家立业,有所成就,给他们带来荣誉。除了满足父母的这些要求,儿女还要满足父母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愿望,支持他们继续发挥余热和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如学诗、学书法、学画画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让父母的晚年生活多姿多彩。总而言之,儿女对父母不只是“养体”还要“养志”,要尊敬父母,关心和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第四,关心父母的身体健康,有病及时治疗。

任何人都是要衰老的,人老了病就多,这是自然规律。儿女一定要知道父母的年龄,把父母的健康放在心上。所以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有高龄的父母健在应该感到高兴,同时也要有所忧惧。高龄父母随时可能生病或死亡,所以不能掉以轻心。

父母有了病,要心怀忧愁,“病则致其忧”,不要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古代对此要求得很严,如《礼记·曲礼上》说:“父母有疾,冠者不栉(音zhì,梳头的篦子),行不翔(张开两臂),言不惰(轻慢),琴瑟不御(治理,这里引申为弹奏),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音shěn,齿根),怒不至詈(音lì,责骂),疾止复故。”父母有了病的时候,成年的儿子要心怀忧愁,头发无心梳理;走路不要张开两臂显得轻盈的样子;说话不要漫不经心的样子;不要弹奏琴瑟;吃肉不要吃得过多而到发腻;喝酒不要喝得脸发红;笑不要露出牙床;发怒也不要骂人。直到父母的病好了,做儿子的才恢复常态。在今天看来,这些行为要求过于严格,但它的中心意思是:要把父母的病放在心上,千万不要不闻不问,而应该即时想办法医治。

在父母生病和治病的过程中,要特别进行精心的照顾。《弟子规》说:“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要精心地熬药、喂药;熬的汤药和送药丸的水,一定要亲口尝一尝,看温度是否合适,以免烫伤父母。民间有“熬汤药,必先尝”的训导。父母重病的时候,除极为特殊的情况之外,儿女们一定要轮流守候在父母的身旁,多给父母一些精神上的关怀。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精神上的痛苦。父母在临终前,总想见到自己的所有亲人。儿女应多给他们一些临终关怀,让他们平和地带着微笑地走完生命的最后一刻。

第五,承志立身,成家立业。

子承父志,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也是儒家提倡的孝的内容之一。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也。”陆游的《示儿诗》说明,陆游希望他的后人一定要看到国家的统一,“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这种充满高度爱国热情的父志,是完全应该继承的。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也说:“继父志,扬祖德,此诚孝子顺孙之道也。”当然,社会生活是多样的,不一定每个人的父母都留有遗志要求儿女们去完成,但是,有的父母确实有未完成的事业,需要儿女们去完成,这是儿女们不能推卸的责任。一般来说,这样的“父志”往往都是大事情。有大志留给儿女们去继承的人,一定是大有利于国家的人。

所谓“立身”者,就是要成就一番事业。《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首先要立志,要有自己的理想,要为理想而不断地、勤奋地学习各种知识和本领;要磨炼自己的意志,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要爱护好自己的身体,使之保持健康,这是成就一番事业的基本条件。儿女有了事业上的成就,父母会感到高兴,感到光荣,感到自豪。历史上无数的为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建立了功勋的人物,都是很好地实行孝道的人,如汉文帝、岳飞、文天祥、朱德、毛泽东、邓小平等等;时下的抗震救灾英雄、奥运会的金牌获得者,为国家立了功,为父母获得了荣耀,这是对父母最大的孝。古人说的人生“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也应该是我们当代人的价值追求,也是对父母应该奉行的孝道。“立身行道”,建功立业的前提是自食其力,首先要养活自己。当今的“啃老族”,三四十岁还要靠父母养活,这样能说是“立身”了吗?这样能建功立业吗?古代二十岁行加冠礼,表示已经成人了,要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义务了。孔子说的“三十而立”,就是“立于礼”,三十岁就是很成熟的人了,就到了应该为国家、为民族建功立业的时候了。《孝经》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说的是孝的全过程。“中于事君”,就是为国家、为民族服务;“终于立身”,就是为国家,为民族建立功业。为国家和民族建立了功业的人,就能“光宗耀祖”,这是值得肯定的价值追求。

相反,走入邪途,身陷囹圄,不顾父母之养,给父母精神上带来沉重的负担、耻辱或负罪感,使父母白白养了一个不肖之子,这能说是尽到了孝吗?

第六,诤谏劝止,从义不从父。

对父母的不义或不法行为,要进行诤谏劝止,不能盲目顺从,这是儒家孝道思想的本意。“愚忠愚孝”是汉代提出“三纲五常”以后出现的社会现象,孔子是不讲“愚孝”,也不讲“愚忠”的。子贡问孔子:“子从父命,孝矣。臣从君命,贞(忠)矣。夫子有奚对焉?”孔子回答说:“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毁。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故子从父,奚子孝?臣从君,奚臣贞?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贞也。”孔子认为,对父亲的不义行为必须要进行诤谏劝止,这样才能使他不做违礼的不义的事情;如果儿子盲目服从父亲,就是不孝之子。荀子进一步作了论述:“孝子所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善也);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美饰,即文明),孝子不从命乃敬。故可以从命而不从,是不子也;未可以从而从,是不衷也;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悫(音què,诚实、忠厚)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如果“从命”危及父母的生命安全,如果“从命”使父母受到了耻辱,如果“从命”使父母变成了没有道德的禽兽,有这三种结果的事情,绝对不能顺从。儒家强调“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认为这才是“人之大行也”,以“道、义”作为“忠孝”的标准,毫无“愚忠愚孝”的意味。

但是,儒家强调对父母进行“诤谏”要以尊敬为前提,孔子提出了“事父母几谏”的主张。“几谏”,是婉言和顺地劝止的意思。就是说,在父母不听劝止,不接受诤谏的情况下,不要强迫或强制,更不能与父母对立起来,而要婉言、婉转、耐心地说服。诤谏是原则,如何诤谏是方法;原则必须要坚持,方法也必须要讲究。儿女们一定要做到:“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只有做到了“从命不忿,微谏不倦,劳而不怨”,才“可谓孝矣”。要婉柔地劝告父母,使他们心悦诚服地不做不义的事情,这就是对父母的孝敬了。

孔子提倡“君仁臣忠”、“父慈子孝”,这是君臣、父子之间的正常关系。后来,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利益,提出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的思想后,产生了“愚忠愚孝”的社会现象,这是儒学的变异。在“父慈子孝”这个命题中,它已经包含着在父子之间有血缘亲情关系、孝敬父母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如果父不慈子可以不孝也是合理的。在父母不慈、父母不义的情况下,也应该对父母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诤谏,使其改过从善。

古代,“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个说法是片面的,是“父为子纲”的表现。当今,有不孝的子女,也有“不是的父母”。有遗弃、虐待、卖儿卖女的父母存在,更有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遗弃老人的事件不时发生。这些都是孝道缺失、孝道被遗忘、孝道被否定的结果,使父母与子女之间、老人和晚辈之间出现伤天害理的悲惨局面。作为家庭来说,应该回复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妇随”的和谐氛围中之去。

总而言之,父母有过错或不义行为子女必须要谏诤,“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命,焉得为孝乎?”在今天,父母与子女在人格上是平等的,父母有不对之处或错误之处,子女要提出来。子女服从的只能是道德、法律与真理,如果父母做了不道德的事情、犯法的事情或者与常理相背谬的事情,子女一定要进行劝谏,劝其改正;否则,无原则的顺从使父母陷于不义或违法的境地,就是不孝。今天的社会生活准则是道德与法律,不论是做父母,还是做儿女的,都应该遵守道德与法律。

第七,文明安葬,不忘父母,追思祖德。

儒家提倡“没(死)则葬”。人死了都要安葬,只是葬的方式不同罢了,有火葬,有天葬,有水葬等。人从自然中来,最后回归到自然中去,这是很符合逻辑的。汉民族实行土葬,叫做“入土为安”。通过一定方式把亲人安葬起来,是人类良知、理性的表现,怎能把亲人的遗体抛之荒野,让豺狼虎豹、鸟兽虫蚁去噬食呢?送葬是十分必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送葬要有更文明的方式和过程。将亲人的遗体火化后存入塔陵或埋入公墓,是现代文明的安葬方式。用现代文明的方式安葬父母或亲人是必要的。

孔子认为孝的全过程就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祭则观其敬而时也。”祭祀父母关键是要“崇敬”和“守时”,其核心是要以崇敬的态度时时记住父母和祖先。追念父母和祖先,其形式就是祭祀。儒家强调追念父母、祖先,就是不要忘记他们,但是,儒家那种烦琐的祭祀仪式以及带有迷信色彩的祭祀活动,今天已经不宜提倡。采取适当的文明方式追念先辈,对那些对国家、民族有重大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军事家、发明家以及民族英雄,在他们的诞辰和忌日时,都要召开纪念大会,以表示对他们的追念,这是应该的,必要的。对于父母和亲人们的追念,也是应该的、必要的。

儒家把“民、食、丧、祭”作为行政的四件大事,所以也十分重视“丧、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认为“丧、祭”是人生的大事。荀子说:“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丧礼者,无它焉,明生死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周密地埋葬)也。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神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埋葬和祭祀都是表示对父母、对死者的尊敬。生与死是人生的过程,是古往今来的人文之道,不能忽视。

孔子重视“丧、祭”,甚至主张“厚葬久丧”,但是孔子还是十分理性的,认为“丧、祭”不在于形式上的铺张浪费,重在崇敬和哀戚的心情。所以孔子说:“丧,与其易(完备,周到)也,宁戚(悲哀)。”在祭祀的时候,就要像是仙逝的父母、祖先就在面前,要十分崇敬和恭敬,“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要亲自去祭祀,不能找人代替,“吾不与,如不祭”。但是孔子又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认为应把关怀的重点放在活的人身上,丧葬只是文饰人道的要求。有一次子贡问孔子:“死者有知乎?将无知乎?”孔子作了十分理性的回答:“吾欲言死之有知,将恐孝子顺孙妨(伤害)生以送死;吾欲言死之无知,将恐不孝之子弃其亲而不葬。赐不欲知死者有知与无知,非今之急,后自知之。”对子贡的提问,孔子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而是给子贡留下去思考的空间。儒家还说:“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认为父母在生时爱敬,死去时哀戚,就是十分完备周到的尽到孝道了。人是有理性的动物,生时有尊严,死了也有尊严,丧礼、祭礼就是体现人的尊严的一种方式,目的是要“慎终追远”,使民众之德归于淳朴敦厚,形成社会的和谐气氛。

儒家虽然十分重视“丧、祭”,但仍强调要在父母在世时好好尽孝。如果父母在世时不好好地孝敬,等父母过世后想要孝敬而不可得,将遗憾终生。所以曾子深有感悟地说:“往而不可还者,亲也;至而不可加(放置,等待)者,年也。是故孝子欲养,而亲不待也,木欲直,而时不待也。是故椎(用槌击打)牛而祭墓,不如鸡豚逮(及,达到)存(存在,生存)亲也。故吾尝仕为吏,禄不过钟釜,尚欣欣而喜者,非以为多也,乐其逮亲也。既没之后,吾尝南游于楚,得尊官焉,堂高九仞,榱(音cuī,即椽)题三围,转毂百乘。犹北乡(向)而泣涕者,非为贱也,悲不逮亲也。”曾子曾经做过小官,俸禄不多,但是他很高兴,因为能孝敬父母;父母死后他去楚国做了令尹,俸禄很高,地位也很高,但他非常不愉快,常面朝北方哭泣,因为不能孝敬父母了。曾子用他的亲身感受说明,一定要在父母在世时尽好孝,不要等到“孝子欲养,而亲不待”,即使杀猪宰牛去祭祀父母的坟墓,也已经无济于事了。孝在父母在生时,才是真正的尽孝。

第八,尽职尽忠,清正廉洁,为国立功。

儒家孝道的内涵十分丰富,除了“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之外,还要忠于职守,忠于国家,勇敢捍卫国家,直至爱护自然生态等等。曾子说:“居处不敬,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莅,音lì。莅官,意为做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指孔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可见儒家的孝道不只限于“事亲”,生活不庄重,为国家服务不忠诚,做官不清正廉洁,对朋友不讲诚信,作战不勇敢,乱伐乱杀、破坏生态等等,都是不孝。

古代“事君”就是为国家服务,为国家尽忠。“事君”虽然过时了,但“为国家服务,为国家尽忠”却是普适性的价值。今天,每一个公民都要为国家服务,把自己的智慧和才华无私奉献给国家,对国家要尽心竭力,要无比忠诚,无比热爱;做官的人要“据德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果在其位不谋其政,无所事事,不负责任,贪污受贿,都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忠,也是对父母的不孝;当国家和民族遇上危难之时,要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去拯救国家、拯救人民、拯救民族,如果在这个时候怕死不勇敢面对,不敢赴汤蹈火,或者作战不勇敢,都是对国家和人民的不忠,对父母的不孝;任意砍伐森林树木,任意捕杀禽兽,破坏我们生存的空间,也是对父母的不孝。“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就是要求每个公民都要为国家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爱人民、爱祖国的基础。中国哲学的泰斗张岱年教授说得好:“子女对父母尽孝,这是一种最基本的道德。道德的最高原则是爱祖国、爱人民,而爱父母是爱祖国、爱人民的基础。”一个连父母都不孝敬的人,是丧失了良知、丧失了人性的人,是不可能有敬忠信勇这样的美德的,是不可能爱人民、爱祖国的,因而也是不可能为国立功的。

二、中华孝道的普适价值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儒家孝道的内涵是多么的丰富广博。儒家的孝道思想之所以有如此广博的内容,因为它是建立在仁爱思想基础之上的,没有深切的爱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孝。不孝是源于不仁爱。仁爱从爱父母、爱自己的亲人开始,到爱他人,进而爱一切生命,直至爱物。孟子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民间说“百善孝为先”,《隋书·孝行传》也说“孝者,百行之本,人伦之至极也。凡在性灵,莫不如此”。仁爱是人性之所致,人与人相爱,是人类普遍的价值追求。

孝道文化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但就其实质和内容来说,不是只有中国才有。任继愈先生说“忠孝是圣人提出来的,却不是圣人想出来的”,即是说孝是有它的客观社会基础的,不是圣人主观编造的。父母与子女、子女与父母的血缘亲情关系是自然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亲相爱是天经地义的。中华民族把父母对子女的爱叫做“慈”,把子女对父母的爱叫做“孝”,其核心价值是“爱”。西方一些国家,父母把子女抚养大了,儿女就不管年老的父母,致使一些老年人过着悲惨的晚年生活,那是资产阶级自私本性的表现,不是人类良知之所致。子女孝敬父母、赡养和关爱父母是人类良知和理性的表现,是应该大力提倡的。即使一些西方人由于金钱的迷惑而丧失了仁爱和良知,也应该向他们宣传和灌输孝道的文化观念,以适应老龄社会的到来。因此,孝道不只是中华文化,而应该是、而且必须是全球性的文化,这不只是国内构建和谐社会,也是构建和谐世界所必需的。

所以,曾子说:“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普遍推行)而横(跨越)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之东海而准,推而放之西海而准,推而放之南海而准,推而放之北海而准。”孝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没有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这就是孝的普适价值。

今天,我们在国内构建和谐社会,在全球构建和谐世界,广泛地、系统地宣传中华孝道文化的内涵和它的普适价值,并进行积极倡导和推广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陈德述: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孝道文化与当代伦理道德 陈正平

孝道是中华传统伦理道德的起点和核心,它代表了家庭内部的伦理观念和一定的社会秩序,又成为封建统治者治理国家、教化民众的永恒的常理,即“以孝治天下”的“大经大法”。传统孝道所表现的价值伦理观念既有时代的、阶级的内涵,又有普遍性和超越性的意义。它是一种精华和糟粕并存的古老的民族道德文化。如何将中华孝道文化中的优秀成分现代化,使尊老养老的习俗得到传承和发扬光大,以建立新型的孝道观,与时俱进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进而对中国当代和谐社会建设和国家的发展作出贡献——这是一个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并重的现实课题。

一、源于祖先崇拜和宗族统治的孝道

作为观念形态的“孝”,大约产生于原始氏族社会后期父权制产生以后,根源于祖先崇拜,其意在“尊祖祭宗”。“灵魂不死的观念或灵魂崇拜是最原始的哲学唯心论的萌芽”。祖先神灵崇拜,是原始人类把祖先加以神化的结果,他们认为“灵魂不死”,所以祖先的神灵(所谓“在天之灵”)是氏族、家族、家庭的保护者,有能力对后世儿孙保佑赐福。这一观念突出地反映了在血缘关系支配下,本氏族、本家族的祖灵具有降福本氏族成员的神秘力量。《礼记·郊特牲》言:“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又《礼记·祭义》言:“筑为宫室,设为宗祧,以别亲疏远近,教民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产生也……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生也,是以致其敬,发其情,竭力从事,以报其亲,不敢弗尽也。”尊祖祭宗的目的在于“报本返始”,“不忘其所生也”,而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礼记·祭统》言:“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商、周以来,“孝”这一伦理道德观念,最普遍的表现形式就是举行宗庙祭祀仪式,即孝这一伦理观念是以禘祖的宗教祭祀形式存在的。查昌国先生认为:“西周孝的对象为神祖母考妣,非健在的人,考是君德、宗德;其内容为尊祖,有敬宗抑父的作用。”可见当时的孝,主要还不是维护一般父子关系的伦理准则,而重在“尊祖敬宗”、“保家宜家”,巩固族权统治,维系宗亲伦常意识。《礼记·中庸》记载孔子的话说:“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孔子认为,武王和周公都是天下所公认的能尽孝道的人了,所谓孝,在于他们很好地继承了先人的志向,善于阐述先人的丰功伟绩。“孝”的内涵在于“尊祖崇宗”而不是“尊亲”。

如果说尊祖祭宗是出于祖先崇拜,那么“孝”的初始含义中生育子女、传宗接代的观念,则出于原始生殖崇拜。周予同先生在《“孝”与生殖器崇拜》中,指出了“孝”与生殖崇拜之间的渊源关系,认为“儒家的思想出发于‘生殖器崇拜’与‘生殖崇拜’,所以祭天祀地,祭日祀月,尊祖敬祖,迎妻纳妾等一套把戏,都与‘孝’有一贯的关系”。“因为崇拜生殖,所以主张仁孝;因为主张仁孝,所以探源于生殖崇拜;二者有密切的关系。”也有人认为商代卜辞中“孝”字从“爻”(从交),暗示男女交合;至于从“子”,则表明“孝”也跟生育有关。孝的原始字形传达的信息是男女交合,生育子女。人类自身“种的繁衍延续”,使得原始人类从血缘关系上崇敬、信仰祖先,产生“孝”的观念。孝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个体家庭经济单位为基础,看重对祖宗的追念和继承,以及对在世父母的奉养、尊敬和顺从,二者皆维系于“嗣子”或“宗子”,所以孝道“重后”,反映了延续父权制家庭和宗族社会的愿望。儒家早期经典里就表明了“孝”的这一重要内涵,如《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言:“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孟子·离娄上》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二者都把传宗接代摆在首位。“孝”是保证血缘关系绵延不匮的规范,传宗接代,生儿育女,孝的不仅是自己的父母,更是自己宗族的历代祖先。每个社会成员要把生儿育女,延续宗族“香火”作为行孝的义不容辞的大事,否则就会受到家族、社会的歧视和惩罚,可见古代社会已把人类繁衍的自然本能,上升成了一种社会文化行为,成为一种基本的道德伦理观念。《诗·大雅·下武》云:“永言思孝,孝思为则”,“永言思孝,昭哉嗣服”,认为孝顺先人是全体臣民的法则,不忘孝顺,就要勤勉努力继承祖宗的事业。“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认为孝子的孝顺之心真诚而不枯竭,全家就能永远得到祖宗所赐的福祉。这些诗反映了自殷商以来,奴隶制种族国家是依靠“孝”的教化,实现“政”与“教”的合一,即以“孝”为“教”,从而巩固以血缘为纽带的种族统治。从卜辞中已能见到“老”和“考”字,朱芳圃《甲骨学文字编》注云:“古老、考、孝本通,金文同。”许慎《说文解字》云:“老,考也”,“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可见古代的老、考即是“孝”字,其意为“奉先思孝”(《商书·太甲中》)。孝的观念在后来的宗法制社会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成为巩固族权统治,维护道德伦常意识的精神支柱。杨荣国先生就曾指出,当时殷人提倡“孝”,并以孝为教,其用意在于两点:一是,“如果每下一代人都对他上一代的父母施行孝道,甚至追踪纪念,那么,人们脑子里对于祖先的概念不仅不致遗忘或模糊,反而因了这由‘孝’而起的情感的浓厚而使之深刻化。人们对于祖先的深刻化,也就是对于血统的概念深刻化,血统的概念深刻化,血统关系就可以维系于永远。从统治者殷族来说,殷族就可以从‘孝’而把这殷的宗族关系维系得紧紧的”;另一点是,“如果统治者殷族中人对祖先父母相率以‘孝’,那么,就不仅统治殷族中人可以因‘孝’而趋于纯厚,无有作乱,就是其他被奴役的诸种族也以被感动而走向纯厚,不致起而反抗”。

商、周种族社会在道德规范上重视孝与忠,或者说孝与忠是一回事,形成了以“忠”和“孝”为核心内容的宗法体系,强调整体性和服从性,伦理与政治二位一体,以伦理组织社会和国家生活。孝于祖先,就是孝于氏族即忠于国家,国君靠孝与忠的政教来维护和巩固血缘基础上的宗族统治,人们若有忤逆父母或国君的,就要被加上“不忠不孝”的罪名。《尚书·康诰》指出“不孝不友”是“元恶大憝”,即首恶大罪。西周时期,统治者还把有否孝行作为用人标准,考核从政人员。《周书·君陈》记周成王评说臣子君陈:“君陈,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孔安国注:“言其有令德,善事父母,行己以恭,言善事父母者,必友于兄弟,能施有政令。”

在古代社会浓厚的宗法氛围中,社会关系往往最终可以归结为一种血缘关系,并在社会各种关系中占主导地位。正如有论者指出的:“中国人际关系讲究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伦中血缘即居其三,另外两伦,君臣拟父子,朋友拟兄弟,广义地说,都是属于血缘的。离开了宗族亲戚,中国社会便没有着落,中国的人伦道德也无从说起。”家族制度在国家制度中的反映,形成了一种“家天下”的统治:夏、商、周的最高统治者,首先是夏、商、周的宗族长,其次才是政治上的“王”。君权来自父权,“君”、“父”相通,“君”即“父”。统治权和父权是相联系的,年长者自然成了本集团的统治者,因而人的社会地位随年龄增加而不断提高,同时形成了相应的养老敬老之礼:“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礼记·王制》)这一习俗被后世沿袭,至汉代形成了所谓的“三老五更”制度,皇帝“尊事三老,兄弟五更”(《后汉书·明帝纪》),通过一系列礼仪制度,将“尊老养老”观念制度化。这一伦理道德观念,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殊的文化心理。

二、孝道政治化:以孝治天下的策略

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学派,创立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体系。孔子将恢复和巩固周礼的统治秩序叫做“仁”,周礼是建筑在宗法制度“亲亲”的基础上的,所以他非常重视孝、悌,强调培养人们具有孝悌的品德是最基本的事务:“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孔子把孝与礼结合起来,把孝作为稳定社会秩序的手段,实现了孝,也就是“为政”,就达到了“仁”的基本要求。孔子等人又发展了“善事父母”等方面的孝道内容:“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左传·隐公三年》中,则讲明了君臣父子兄弟的义务德行关系:“君义、臣行、父慈、兄爱、弟敬,历谓六顺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强调:“父慈子孝……礼也。”“善事父母”、“父慈子孝”,反映了以血缘和婚姻关系建立起来的家庭关系中,父母和子女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父子间的人伦情感和道德义务。

专门论述孝道、宣扬宗法思想并将伦理政治化的《孝经》,被后世儒家奉为经典,又为封建帝王、士大夫所推崇,使之广泛流传,成为封建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道德思想。在“十三经”中,一开始便以“经”命名的只有《孝经》。《汉书·艺文志》载:“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举大者言,故曰孝经。”《孝经》被奉为“以孝治天下的大经大法”,它讲的主要不是孝顺父母的“孝”,而更多的是在论述治理国家、教化民众的大道理,即所谓的“常理大法”,是典型的把伦理道德政治化、纲常化。《孝经》是对先秦时期孝道文化的总结和升华,作者相传为孔子,或说是其弟子、门人所作。《孝经》首先提出了“以孝治天下”的政治模式和策略,把孝道提高到了与天道、地道相提并论的地位,认为行孝是天经地义之事:“天地之情,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五刑》中,把不孝视为大罪:“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世间有三千罪名,而不孝是最大的罪恶,“不孝”表现为对君上不忠,可能用暴力挟持君主、责难诽谤圣人和孝道,这都会造成大乱,所以“孝道”不仅是家族伦理道德,更是一种维护统治的法规性的政治化的社会秩序。以“孝”为教化,是希望效法“昔者明王以孝治天下”的成功范例。《孝经》把社会各阶层人士分为五等: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人和庶人,认为他们均须各行其孝,以此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孝道的核心还是“事君”和“忠君”。《孝经》中把“事亲”更加具体化:“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伤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这是家庭“事亲”伦理道德的体现。其实,事亲和事君、立身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和过程:“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在家为孝子,在乡为顺民,在国则可能为“忠臣”以事君,所谓“忠臣出于孝子之门”。孝,“不但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也是整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也就是说,由‘孝于父母’,而‘友于兄弟’,而‘和于夫妇’,而‘忠于君王’,而‘尊于师长’,而‘信于朋友’,一套伦理道德系统,就这样建立起来”。

孝道伦理表现在中国政治上、文化上最为突出的,大约在汉魏六朝时期。东汉以后,中国的儒道文化非常兴盛,孝道得以更强势地发展,当时只要你做人真正符合了所谓“孝”的标准,便有机会出来做官。“孝弟”,就是汉代官名“孝弟力田”的省称。封建帝王标榜以孝治天下,死后谥号也被加上“孝”字,如西汉文帝称“孝文皇帝”,景帝称“孝景皇帝”,武帝称“孝武皇帝”,后来的唐太宗称“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孔子当年主张“正名”,正名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这些关系到汉代被纳入“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的总纲目中,使本来基于人类自然血亲基础上的父慈子孝的孝道,服务于尊卑有别的“三纲”封建道德。汉代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首先明确提出并系统地论证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学说,提出君尊臣卑,父尊子卑,夫尊妇卑,认为“父者,子之天也”,强调父权的至上性,要求子顺父命。东汉班固等撰《白虎通义》对此作了进一步的发挥:“父子者何谓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也,子者孳孳无已也。”父亲是“矩”,是按照封建社会的法度来管教子女的,子女必须接受父亲的管教,使自己的言行都符合父亲的要求。因此,中国历代皇帝最敬畏的也是自己的父母:“太上皇”和“皇太后”。

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以“孝”字命名取字的现象极为普遍,表明在当时的乱世里,孝德观念深入人心,朝廷希望通过“孝”来移风俗,正秩序,达到天下大治。有研究者统计,《魏书》中人名有孝字者30人,《三国志》、《晋书》、《世说新语》中,以孝为字者有27人。忠、孝本为一体,为何独魏晋“以孝治天下”闻于后世呢?鲁迅先生分析说:“(魏晋)为什么要以孝治天下呢?因为天位从禅让,即巧取豪夺而来,若主张以忠治天下,他们的立脚点便不稳,办事便棘手,立论也难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不孝,故不能不杀。”封建帝王第一个以“孝”字作为年号的是南朝刘宋孝武帝刘骏,在位期间有年号“孝建”(454—456),其后,北魏孝明帝元诩年号“孝昌”(525—527),北魏北海王元颢年号“孝基”(529)。魏晋南北朝开启了历史上以“孝”字命名地名的风尚,河南洛阳有“孝水”,湖北有“孝子之乡”——“孝感”。正史上首先给孝子立传也开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如梁代沈约撰《宋书·孝义传》,后来《魏书》、《晋书》、《南史》、《周书》、《隋书》、《梁书》、《陈书》、《北史》中均有《孝义传》、《孝行传》,以宣扬孝道。孝道为朝野所重,说明当时保持孝道不坠的社会时尚。由于两汉借仕途来提倡孝道思想,到后来,直至清末,孝道精神得以一脉相承。清代的举人,另有一个旧名称,叫“孝廉”。“孝廉”这一制度,在汉代是由地方上推举品德高尚、孝敬父母的士子来任职,再由皇帝封给官位,并且有机会一步一步升迁。

总之,统治者提倡“孝”,其目的是让百姓由孝父母而“移孝于君”,让人们用孝敬父母的诚心去孝忠于君主,培养顺民,让天下人唯命是从于君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是君(父)与臣(子)、(父母)官与(子)民的拟家庭内部关系,于是人民就顺理成章地要以孝事君,以孝事各级父母官,无条件地服从在上位者,而且这种做法被宣扬成一种美德。这样,伦理化的孝道被政治化,成了君主“治天下”的工具。

三、清除孝道文化中的糟粕及负面影响

现在,我们还处于从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型时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旧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重塑与重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道德文化体系和体现时代精神的伦理观念,是我们的当务之急。任何时代的文化发展都不能割裂传统,都要吸收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才能实现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推进社会进步。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文化是一种道德伦理文化,而“孝”,又是中国全部传统道德的根本和核心。传统的孝道是建立在过去那种特定的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上的,在封建社会被统治者作为工具利用时,已经被政治化了,异化了,深深地打上了封建时代的烙印,与孝的最初的提倡者的初衷有了很大的不同,在今天更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其缺陷是那样的明显。因此,我们必须清除孝文化中的糟粕和负面影响,吸收其有益的精华成分,传承和发扬民族孝道文脉,以建立当代新型的孝道文化,使之服务于当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

张岱年提出,评价学术思想包括传统伦理道德思想有两条标准:第一,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第二,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今天对孝道文化的评判正是运用这两条标准去进行的,既注重伦理道德本身的标准,又注重社会历史的标准。其实,1919年的五四运动已经开始了对旧道德的猛烈抨击,其中又主要是对“三纲”的批判。李大钊在《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一文中指出:“总出孔门的伦理道德,于君臣关系,只是一个‘忠’字,使臣的一方完全牺牲于君;于父子关系,只用一个‘孝’字,使子的一方完全牺牲于父……孔门的理论是使子弟完全牺牲他们自己以奉养其尊上的伦理,孔门的道德,是与治者以绝对的权力,责被治者以片面的义务的道德。”又说:“中国纲常、名教、伦理、道德,都是建立在大家族之上的东西。中国思想的变动,就是家族制度崩坏的征候。”北京大学教授吴虞1917年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家庭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猛烈地抨击了封建家庭制度和孔子孝道学说:“孝教忠顺之事,皆利于尊贵长上,而不利于卑贱,虽奖之以名誉,诱之以禄位,而对于尊贵长上,终不免有极不平等之感。”他指出“夫为人父止于慈,为人子止于孝,似平等矣;然为人子而不孝,则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于父之不慈者,固无制裁也”,认为“儒家之主张……其流毒诚不减于洪水猛兽”。封建统治者竭力倡导孝道,他们自己并不认真执行,为夺皇位弑君弑父的事并不少见。朝廷上,白发苍苍的老臣俯首躬腰,听命于稚气十足的幼主,幼主视老臣为奴仆,十足地表现了统治者提倡孝道的虚伪性。汉代以后,历朝统治者对孝都过于强调服从。他们强调忠君,强调统治阶层的绝对权威,“君为臣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臣民只有尽忠尽孝的职责,只能遵守繁缛刻板的礼仪,“孝”多流于纯粹的形式而失去初始的本意。古代社会的养老敬老,涉及的对象局限于那些退休的达官显宦、耆旧老臣,而不能普及到一般百姓,这就使“孝”打上了官本位的阶级烙印,成了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

秦汉以后,“父慈子孝”的美德由于父权思想至上,“父为子纲”的伦理逐步掩盖了“父慈”,到了宋明时期,孝而必须顺从的思想又有了大发展。所谓“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只有不是之儿女”、“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等鼓吹“愚孝”的教条,便散播于天下。这种教条片面要求儿女辈尽孝,而父辈则享有绝对的尊严,长辈要求晚辈绝对服从,百依百顺,表现为家长专制主义。在父权至上的社会制度下,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延续,家庭内部的人际关系是权威式的,父母对子女的要求是单方面的,不但严厉,而且苛刻,子女对父母往往是敬畏多于敬爱。在早期儒家思想中,父子双方都承受着道德义务,双方分别有不同的道德规范,如《大学》言:“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这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礼记·礼运》亦言:“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这些思想到后来都因“治天下”的需要,被维护封建秩序的儒家们改造了。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批判了封建的孝道观,认为这些旧观念禁锢了青年的思想,违背了人的天性。“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鲁迅对此评论说:“只要思想未遭锢蔽的人,谁也喜欢子女比自己更强、更健康、更聪明高尚、更幸福;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过去。超越便须改变,所以子孙对于祖先的事,应该改变,‘三年无改于父道,可谓孝矣’,当然是曲说,是退婴的病根。”由于“三纲”的倡导和实行,在古代中国社会和家庭中,长期以来缺少平等民主的意识,父母忽略了两代人生命进程的差异和个人意志的独立性,以过来人和智者的姿态,对子女管束太多太严,子女的个人自主性在家庭中缺失,“在这种情况下,有志气有己见的子女想要尽孝道,就常常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境里”。

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父亲顺手偷羊,子女不可揭发而要尽力掩饰隐瞒,父子相互隐恶,孔子认为这是一种“直率”。《礼记》也宣扬对先辈要绝对盲从,隐恶扬善。《礼记·檀弓》中有所谓“事亲有隐无患”的原则,《礼记·祭统》对此又有更明白具体的阐述:“先祖才,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这实际上就是把隐先祖之恶、扬先祖之善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是孝子孝孙、是否是贤者的标准。为了“孝”,人们可以徇情徇私枉法,而牺牲国家和他人利益,这其中隐喻着人们必须接纳、宽容某种丑恶和阴暗的东西,这是一种非宗教的宗教情怀,它影响着民族的文化心理。隐恶使父子均“陷于不义”,应是不孝;顺从父母,不能是无原则歪曲事理的绝对服从。中国过去是一个人情社会,如今要成为法制社会,人情,包括家庭成员间的情感,必然要面对法制的挑战,具有是非观念、法制观念,服从真理和法律,这是公民应具备的基本道德。

中国传统文化将道德伦理化,把世间一切问题、一切是非判断都归之于伦理纲常,太强调孝道,过犹不及,这便形成了“泛孝主义”。《礼记·祭义》言:“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敬,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孝”成了人们的行为规范,一个人能尽忠职守,遵守一切道德礼教,便是孝子,否则便是“非孝”;“孝”成了一切道德的总汇,也成了人们沉重的精神负担,因为孝与忠相连,不孝也就不忠,最终成为“不忠不孝”之人。顺从父母而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甚至生命,也算是一种孝行,如清初魏禧说:“父母欲以非礼杀子,子不当怨。盖我本无身,因父母而后有;杀之不过与未生一样。”这就叫“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父母有随意处置生命之权,并且要求“子不当怨”,这完全没有把子女当作一个独立的生命、一个“人”来看待,当然更说不上人权和人的尊严。尊敬父母,讨父母欢心是人之常情,但变态的“悦亲”、“娱亲”又是令人反感的孝行。孟子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虽然你的行为对象不是父母,但只要令父母悲伤难过,就是“不顾父母之养”,都是不孝。所以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一文中感慨:“少小时,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做孝子,比想象“还要难到几十几百倍”。鲁迅说,在《二十四孝图》这本孝子的教科书中,他最不解和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行孝是这样地“妨碍生命”,这些孝子故事又是“如此虚伪”,“本来谁也不实行”。“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商代以来,孝文化中强调“厚葬”,大肆铺张,繁文缛节,其陈规陋习影响深远。直到现在,还有很多孝的词语与葬俗有关:如孝子、孝服、孝衣、穿孝、戴孝、披麻戴孝、吊孝、挂孝、执孝、哭孝、守孝、重孝、脱孝、谢孝、出孝等等,一个“孝”字,成了对长辈丧葬及哀悼的代名词。这与西方丧葬文化中的简约形成了鲜明对比。厚葬,除了远古时代形成的“灵魂不死”观念外,儒家孝道和先人荫庇后代之类思想也起了明显的作用。丧礼是否隆重和符合旧规,是衡量子孙尽孝与否的标志。舆论、习俗的压力使丧葬礼仪复杂铺张。显然,“厚养薄葬”是应该继续倡导的风尚。

四、新型孝道观与当代伦理道德建设

家庭始终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的细胞,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稳定和平,来自每一个家庭的和睦融洽。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和睦,是国家兴旺繁荣的前提。“百事孝为先”,孝在促进家庭和睦方面,至关重要。事亲行孝历来是做人的根本,是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准的基本底线之一,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不敬、不养,他怎么可能去爱人民,爱祖国?孝道又不仅仅是维系家庭的纽带,不仅仅是小我的家庭的人伦道德,它早已以家庭人伦为出发点,扩大为一种社会行为。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已经把孝的范围延伸扩大了:“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言,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讲的是在家要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在外要博爱大众,亲近有仁德的人。如果我们今天的人都这样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大孝于天下,做一个道德健全的人,对家庭、对社会公德负责,肩负起社会责任,那么,将对当代伦理道德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

自“五四”以来,传统的孝道观被视为洪水猛兽,其中的精华部分连同糟粕被统统扬弃。孝道曾经是调节家庭关系的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儒家提倡的养亲、尊亲、礼亲等众多孝道内涵,是对人类血亲关系的简明概括,虽然后来被统治者所利用,赋予了孝道以鲜明的阶级色彩,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批判地吸收和合理地转化,孝道具有的普遍意义的一面,即精华部分还是值得我们传承的。传统的道德准则和伦理规范有其时代局限、阶级局限和理论局限,但不能否认它们也具有超越的价值,完全可以在与时俱进的基础上改造利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由于商品经济的大发展和上层建筑领域里的大变革,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人把对社会地位和物质财富的追求、获取,作为人生的最大兴趣和奋斗目标,大讲实用主义、金钱至上,而对社会责任的要求则在降低,极端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膨胀,使人与人之间的关心越来越少,亲情越来越淡薄,甚至目无父母师长。不少青年不但不能自觉地履行子女对父母、对老人应尽的义务,反而歧视、虐待老人。这不仅破坏了家庭的和睦友善,而且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和谐,败坏了社会道德风尚。鉴于此,重提孝道,传承孝道文化遗产中的优质因子,以建立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的新型孝道观,是非常必要的。过去对传统孝道的负面影响估计太高,批判太多,现在是重新认识、倡导和弘扬孝道精神的时候了。

提倡孝,很重要的一点是提倡感恩思想。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就会对家庭、对社会作出奉献而不是单纯地索取;对父母的孝养、反哺、回报,就是具体的感恩行为。如果每一个人都以感恩的心去面对社会,面对他人,这个社会必然是和谐美好的,社会就会祥和安定。《诗·小雅·蓼莪》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父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诗里抒写了孝子因苦于兵役不得终养父母的悲痛心情,回想父母生“我”、养“我”、教育提携“我”所付出的心血和劳苦,觉得父母恩大如天,难以回报!所以,子女对父母的孝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人之常情。我们提倡孝道的目的之一,也是要提醒和告诫做子女的,不要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要通过自己身体力行的养亲、敬亲和悦亲的侍奉,来报答父母。

孝养是孝道中最基本、最实质性的内容,它是指在物质上对父母的侍奉,保证父母的物质生存条件。“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以天下养,养之至也。”(《孟子·万章上》)以“天下”来养父母,即极大地满足父母的物质需要,这是奉养行孝的顶点。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更加完善,如今人们的平均寿命延长了,这本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但它却带来了老人供养的问题。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加之人口众多,经济尚不发达就进入了老龄化时期,国家还没有足够的财力来办社会福利养老事业,因而家庭养老、敬老成了社会生居的必需和主要形式。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和扶助父母的义务。”这是根据我国当前或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生产力发展的状况,以及中国社会、家庭实情所作出的规定,目的是以法律形式来规范家庭关系中的行为准则,约束个人行为,从而调节家庭和谐和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多,养亲、敬老问题会更突出,因此,广泛宣传孝道,倡导良好的孝道美德,使之形成社会舆论,更有助于养成“我养你小,你养我老”的良好社会风气。

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孝养父母是人的本分、本能,犬马等动物都能够做到,孝敬父母才是人与动物的区别。孝养是要尽可能为父母提供丰富的物质需要,孝敬则是充分地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使父母与子女在宽松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中,感情更加融洽,达到心灵的真正沟通,建立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的新型的人伦关系。家庭是一个血缘体、经济体、生活体和文化体,家庭的存在,是孝道观念依然存在的基础和社会根源,“父慈子孝”又是家庭和谐的简明概括和孝道的重要内容。在多数情况下强调“子孝”,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父母对于子女的爱,比子女的孝更多一些。“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以血缘结成的亲密的父子关系,是超越时空的最正常、最健康的人际关系,永远也无法割断,它不仅适合于农业经济时代的家庭,也适合于现代社会的家庭。无论哪一种社会制度、哪一种族群,都不可能改变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密关系。“家和万事兴”,家庭成员之间自然的沟通、信赖、相亲相爱,必然可以达到家庭和谐的境界。西方人深受亚里士多德的影响,视父母与成年的子女为一种友谊关系,一种互惠、互敬、互爱的平等关系,这种认识值得我们今天学习和效仿,子女对父母和长辈不必盲目地服从和表面的恭敬,不必敬畏,而应是敬爱。子曰:“敬爱父母,其为人也孝悌。”孝爱父母需要敬与诚,由此出发,推己及人,那么个人与社会其他人交往时也应该以诚和敬为前提。孟子说:“尊敬之心,礼也。”礼的核心是敬、诚。其实孝道的核心也是敬和诚。人不讲诚信,就难以在社会上立足;行事不讲诚信,就难以成功。提倡“敬老”,就是提倡和讲究待人以诚、敬。把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和讲究诚信的道德情操推己及人,形成尊老爱幼、诚信待人待事的社会风尚,对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非常重要。“敬人者,则人恒敬之。”“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敬、诚是相互的,敬、诚由家庭推广到社会,会形成良风美俗;一个国家、社会缺少敬、诚,就会乱套。“孝”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表现为自律取向和他律取向两种方式。阶级社会里,孝道有很强的他律性,是必须遵守的人伦道德规范,即义务,甚至具有法规性,大不孝可能被杀头。现代社会,民主平等和法律意识增强,个人的独立自主倾向逐渐形成,被动的、强制的传统道德规范减弱,更多地表现为自律性的孝道。社会教育、家庭教育重在倡导,启发子女理解孝道的原则和善待父母、长辈的意义,使行孝变成一种道德需要,一种做人的良心,一种道德自由的需要。“所谓道德自由是以自为的自觉自愿为特征的。”“道德自由的需要是道德需要的最高层次。”遵守孝道是一种最基本的义务或责任,也应该是良心的需要。用一种自觉的心悦诚服的发自内心的爱去孝敬父母,行孝就会变成崇高的道德精神境界。《礼记·祭义》云:“孝子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子女应该在人的道德需要的最高层次上去实现对父母、长辈的感恩、孝养和孝敬,并“大孝于天下”,这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趋势。《诗·大雅·下武》云:“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永远地讲究孝道,孝道便成了天下的法则。孝道的普及,可以使敬老养老成为人们的道德观念,并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在以家庭养老为主的社会里发挥它的感召力,从而使年高寿大的老人也成为全社会受尊敬的对象。“孝”作为我国各民族共同遵循的价值观,不能仅仅停留在概念和口号上,而应该学习国外文化中重视制度建设的优点,以制度化方式加以固定和贯彻。以新加坡为例,它的治国理念是“八德”,即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八德”明显源于儒家核心价值观。以“孝”为例,我们来看看新加坡是如何在制度中落实“亚洲家庭价值观”的:新加坡国民在购买政府组屋时,如果选择与父母同住,或是住在距父母1公里以内的地方,会得到1万新元的奖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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