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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3 13: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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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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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

双城记试读:

译本序

狄更斯、雨果、卡莱尔、司各特

十八世纪末发生的那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规模空前,在世界范围内影响深远。这场革命距今已近两个世纪,而我们回顾一下就不难发现,无论是法国本国还是其他各国,在严肃文学领域内,类似《双城记》这类涉及这一伟大历史事件的小说,似乎并不多见。仅以法国而论,它本是一个盛产小说的国家,在近一两百年小说发展的繁荣时期,真可谓大家辈出,竞领风骚,早在这场大革命过去不久,就出现了一位以写历史小说而声驰全球的大仲马。他虽也写过一系列以大革命为背景的作品,但那毕竟属于通俗演义,不过是从大时代中采撷繁衍的枝枝叶叶。在法国历史小说中,最易使人与《双城记》发生联想的,或许应该说是雨果的《九三年》。不过《九三年》只选取了新生革命政权扑灭旺代地区反革命武装叛乱这段历史背景;《双城记》故事的时间跨度则长,上可追溯到革命发生前的二十余年,主要部分是革命发生的当时以及随后一两年那些如火如荼的日子。

狄更斯是一位以反映现实生活见长的小说家,他的作品,不仅是长篇,而且包括中、短篇,绝大多数都是以他所生活的当时当地为背景。他的长篇小说,仅有一部《巴纳比·鲁吉》时间设在一七七九——一七八〇年英国清教徒反对罗马天主教统治的高登暴动时期;仅有一部《马丁·瞿述伟》的部分地点设在美国;唯有这部《双城记》,是他既写十八世纪的历史,又写异邦的书。《双城记》发表于一八五九年,是年作家四十七岁,就狄更斯这位少年成名而且享年只有五十八岁的作家而言,这已可说是他的迟暮之年;在狄更斯的长篇小说中,是倒数第三部(最后一部未完成的《德鲁德疑案》除外)。这又使人联想到了雨果的《九三年》。它也是雨果的晚年之作,又是雨果的最后一部小说作品。这恐怕并非仅仅是偶然的巧合。起码,负有时代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的作家,经历过大半生的探索、追求、呐喊、奋斗,人到晚年,功成名就,继续操一支老练的笔,重新作一番历史的反思,在文学界本不足为奇;再者,雨果又是与狄更斯同时代的作家,狄更斯一八四六年旅居巴黎时,曾受到雨果亲切热情的接待,这两位天才人物的倾心敬慕,出自天然,就文学问题,曾有交流,他们晚年在选择创作题材上,似乎正是灵犀相通。

按照狄更斯自己在这部书的序言中所说,创作《双城记》的念头,始自他作为票友和子女亲友一起演出柯林斯的剧本《冰海深处》期间,那应该主要指一八五七年。由此可见,这部小说的诞生,不是乘作家一时之兴,而是至少经过了三年的酝酿。如果追溯狄更斯的生活和知识积累以及思想发展的历程,我们更可以看出,为了创作这部作品,狄更斯曾有意无意地进行过长期的准备。

狄更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甚至更早发表的特写集《博兹特写集》,就明显表现出揭露和批判的锋芒。在他前期创作《奥列弗·退斯特》、《老古玩店》、《尼古拉斯·尼克尔贝》以至《马丁·瞿述伟》、《董贝父子》、《大卫·考坡菲》等作品的时候,他触及社会尚嫌肤浅,主要是以他所处社会地位最易敏感地觉察到的那些不良现象,诸如贫富悬殊,道德堕落,贫民所过的非人生活,妇女儿童所受的蹂躏摧残,等等,随着他在思想上和社会实践中不断探索,他的作品逐步深入地触及法律、劳资关系等比较重大的社会问题。他创作后期的《荒凉山庄》、《艰难时世》、《小杜丽》等,都包含着这类内容。到了创作《双城记》的时期,狄更斯对社会问题的思考已经发展到面对整个社会制度的阶段:统治阶级的奢靡暴虐必然导致激烈残酷的报复和社会制度的更换。这既是狄更斯进行历史反思的结论,也是《双城记》的第一主题。

狄更斯的那篇序言,还提到了卡莱尔和他的《法兰西革命》。在研讨狄更斯及其《双城记》等作品的时候,这确实是不可忽略的作家和著作。卡莱尔(1795—1881)是狄更斯的终身好友,又是忘年之交。他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历史学家、文学家、社会活动家和政治改革家,在十九世纪中后期更是名噪一时。在一八四〇年的一次演说会上,已经崭露头角的青年小说家狄更斯初识卡莱尔,并受到他那滔滔雄辩的强烈感染。当时,卡莱尔的历史名著《法兰西革命》(1837)还是一部新作,狄更斯自从那次演说会之后,常将这部作品随身携带、反复阅读。次年,他就创作并发表了第一部历史小说《巴纳比·鲁吉》。我们将《双城记》与《法兰西革命》加以对照也不难看出,《双城记》不仅在思想上深受卡莱尔及《法兰西革命》的影响,而且小说中反映的历史进程和历史事件,大多也以此书为据。无怪英国著名的狄更斯研究者切斯特顿(1874—1936)曾说:在《双城记》中,我们甚至会隐约感到另一位作家的形象或者说是影子,这另一位作家就是托玛斯·卡莱尔。

然而狄更斯创作《双城记》还有更加久远的历史文化渊源。虽然他是一位自学成才的作家,但对英国的文学传统和欧洲的历史文化并不陌生。在他的青少年时代,著名的不列颠博物馆就是他自学的课堂;他儿童时代阅读的经典文学作品中,曾对英国以及欧洲文学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狄更斯自己在中年时代(也是他的创作盛期),还忙中偷闲写过一部《儿童英国史》。

英法是仅有一道海峡之隔的两个国家,其间最短距离仅为二十余海里。从中古开始,两国间就有频繁往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血统等方面不断交流、渗透、融合,两国作家彼此互写对方的历史故事,更是屡见不鲜。虽然狄更斯由于早年家境贫寒,没有受过当时上流社会青年必经的“旅行教育”(Grand Tour),到欧洲大陆去开阔眼界,增长见闻,但他成名并成为职业作家之后,曾不断旅居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大陆上的国家,在当时被视为世界“时髦”中心的巴黎,狄更斯更是常客。法国的历史、文化、名胜、风习、语言以至巴黎的街道、建筑,狄更斯都曾用心研习,从创作的目的来说,这些也都是必要而有益的准备。法国大革命的是非功过《双城记》是狄更斯晚年的力作,它的内容涉及既广,蕴蓄又深。笼统说来,狄更斯是以写法国大革命来反映社会尖锐的阶级对立中各式各样的人和所表现出来的人性。狄更斯像与他同时代的许多所谓资产阶级激进派一样,看到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社会的症结,但他们的中产阶级立场决定了他们仅仅提倡积极的社会改良,而不是激烈的阶级斗争和革命。面对三四十年代三起三落的宪章运动和一八四八——一八四九年风起云涌的欧洲大陆各国革命运动,他们忧心忡忡,纷纷以自己的著述(政论的、历史的、文学艺术的)揭露和抨击种种社会弊端,旨在提醒人们,不要被歌舞升平的表面现象迷惑,应该正视现实,积极从事改革;如果听任社会矛盾不断激化,人民会奋起以更加残酷的暴力对加诸他们的剥削、压迫和苦难施行报复。卡莱尔和狄更斯在《法兰西革命》和《双城记》中则又添加了这样一句:看,法国大革命就是前车之鉴!《双城记》实际上是狄更斯继《巴纳比·鲁吉》之后以历史小说的形式发表的又一部讽喻诗。无疑这是政治色彩很浓的书,它所反映的社会生活领域,也比他的其他小说更深更广。这部书也常遭批评家的贬斥和否定。有的说它歪曲历史,丑化贵族统治者;有的说它从另一方面歪曲历史,丑化革命群众;有的说它是庸俗的政治宣传文字;还有的认为它陈旧过时。面对鲜明突出的政治性思想内容,批评家各持一端,自然会出现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盖皆人人政治立场各异,永远难得求同。

其实《双城记》绝非歪曲历史的作品。它虽然也像狄更斯的其他作品一样,人物多属虚构,篇幅大多被这些虚构人物在日常和平生活中的家居谋生、爱情婚姻、交友往来占据,但社会政治生活是其主要内容;即使寻常人物的日常生活和命运,也不同寻常地与社会政治生活紧密交织。狄更斯着重写了三组矛盾:一组通过马奈特大夫在革命前和革命中的遭遇来表现;一组通过德发日太太父兄姐姐一家人的遭遇和她的复仇来表现;一组通过加斯帕孩子遭埃弗瑞蒙德杀害以及他的复仇死难来表现。这些故事从多种角度,形象地反映了十七世纪法国贵族统治阶级对第三等级的平民大众经济上、政治上、人身上、精神上的摧残。这些事实有史记载,并非狄更斯凭空杜撰;诸如断送马奈特大夫前半生的那一纸御赐空白捕票,就是无法抹煞的物证。狄更斯刻画的埃弗瑞蒙德侯爵集文明与野蛮,温雅与凶残于一身的典型。为了以其文明高雅掩盖其野蛮凶残,他必然要随时装假,所以此人言谈虚伪,举止做作。这个人物首次出场,狄更斯在描述其外貌时,就曾点出他的脸好似一副面具,这正是作家的暗示。在涉及其他贵族的场合,狄更斯也从未忽略他们的高贵气派和良好教养。即使在肮脏凄惨的牢狱中,在押赴刑场的前夕,他们仍然从容镇定,不失风度。狄更斯不论是表现他们的野蛮凶残,还是表现他们的文明温雅,都并未有违历史与生活的真实,也未简单地作漫画化处理。

小说中与上层贵族统治阶级直接对立的,是巴黎近郊圣安东区的居民和埃弗瑞蒙德侯爵府邸周围的农民。这两组下层社会的贫穷、饥饿、肮脏、愚昧,足以概括当时法国社会第三等级最底层大众的处境。《双城记》以相当章节,反复交待革命爆发的种种背景和条件,直接叙述了城乡劳动者在革命前默默无声的酝酿,跃跃欲试的反抗;详尽描绘了革命爆发时攻占巴士底狱和烧毁乡间府邸这两桩富有代表意义的事件,无疑是对这场革命首先作了肯定。

关于这场大革命的直接描写,实际上是到小说最后的三分之一处才正式开始,主要包括书中第二卷最后两章和第三卷的部分章节。城市暴动,首先从圣安东区掀起,狄更斯通篇将其比作海水,人的海洋,人声的波涛,像海水冲击堤岸,砰訇大作;乡镇暴动,狄更斯着重描写了火,府邸着起了火,万家点燃了灯火,星星之火,顷刻燎原。这两层描写,用意颇深,旨在说明——革命的激情达到顶峰,会泛滥成灾,不可收拾。于是,从德发日太太在市政厅前手刃老弗隆开始,场院内磨刀石霍霍飞转,革命法庭将无辜者判处死刑,大街上囚车隆隆前进,刑场上断头机吉洛汀嚓嚓操作。这一切是那样地阴森可怖,野蛮凶残!但是,狄更斯在他的作者自序中却明确声言,这些情况,“都是在对最可信赖的目击者确信无疑的情况下如实引述的”;而且,随便翻开一部记述这场大革命的史书,我们也可以为狄更斯的描述找到根据。就连在西德尼·卡屯之前处死的二十二人这个数目,都与雅各宾专政时期处死吉伦特派国民公会委员的人数恰相吻合,根据小说中描述的他们在绑赴刑场时一路上的不同表现,甚至可以查对记载,隐约辨认他们的真名实姓。小说中的那些描绘,在法国大革命那个历史时期,特别是在雅各宾专政实行革命恐怖的时期,都确有其事。当然,狄更斯并非史家,他创作《双城记》更非撰写史书,在这部小说中,他没有全面交待革命的来龙去脉和全部进程,甚至没有提到革命阵营方面任何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他不过是通过艺术的概括,反映了革命的一些方面,表述了它最主要的是非功过。

法国大革命是一桩复杂的历史现象,事先曾经过长期酝酿,其间又经过各种曲折,矛盾纠葛错综复杂,代表各个社会阶层利益的各党各派政治势力纷纷表演,活跃异常。对待法国大革命中的革命群众,即使是对德发日先生和太太这一对志同道合、唱和相随的恩爱夫妇,狄更斯也并未一视同仁。德发日先生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之一,是当时巴黎圣安东区一家酒铺的老板,仆役出身。在革命前的秘密酝酿阶段,他的酒铺是革命团体秘密联络的据点;革命发生后,这里又成了号召和组织群众的小小指挥部。他襟怀开阔、仁爱宽厚、沉着坚定、智勇双全,是狄更斯人物百科中较出色的群众首领形象。无论是革命前还是革命中,他的言论行为都合于分寸,不悖情理;他所坚持的革命原则性也并未使他的人性泯灭。特别是在对待革命过激行为上,他渐渐有所疑惑,与他太太之间开始产生分歧。在群众情绪渐趋白热化的时候,他虽然也偕同太太充当了夏尔·达奈的原告,将他再次投入监狱并判处了死刑,但是对于太太欲将马奈特大夫一家斩尽杀绝的密谋,他并未染指,而深解自己丈夫的德发日太太,也故意将他摒除在外。

狄更斯在他的小说中,塑造过各种身份、年龄和性格的女性形象,而给人印象最深的却往往不是他所置于女主人公地位的那些贞淑慧美的大家闺秀或小家碧玉,而是各种类型的下层社会妇女。德发日太太就是法国大革命非常时期应运而生的一个不同凡响的下层社会女性形象,在狄更斯的女性画廊中,几乎也是独一无二的。作家对她的外貌、言行、性格和心理特征,用笔都很精细。尽管作者和读者并不一定对这样的人物产生好感,但这一形象无疑具有比露茜·马奈特多得多的艺术魅力。狄更斯在她的末日对她那富于哲理的概括,更能发人深省。狄更斯通过她反映了那样一种非人的人性,体现了残酷的复仇和暴力;通过她的结局更加鲜明地表达了自己反对暴力的人道主义思想——这就是这部作品的第二主题。

在德发日夫妇周围,狄更斯还安置了他们的一些副将:几名雅克、复仇女、在革命中改行锯木的小个子修路工,虽然笔墨不多,但各有各的面貌、体态和行为特征,代表着更细分类之中的某一种属,几乎无一多余。从表面看,他们都粗俗鄙陋、褴褛肮脏、缺乏教养,但他们复仇时不怕牺牲(加斯帕),他们对革命事业忠贞执著(几位雅克和复仇女),就文学形象说,他们既与狄更斯惯于刻画的那些恶人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又与《巴纳比·鲁吉》中那些心智不健全、充满贪婪兽欲的反叛者不同。他们并不唤起人们的恶感;在和平生活中,他们令人怜悯;在革命中,他们令人畏惧。他们的粗俗鄙陋、褴褛肮脏和缺乏教养正像狄更斯放在背景上以粗线条涂抹的那些轮廓模糊的群众一样,是封建压迫剥削的结果。不论是在这些人还是在德发日太太身上,我们都可以明显地看出,不理想的社会环境是怎样令人痛心地扭曲了人性。叟候街角的回声《双城记》既以较少篇幅直写法国大革命的场景和事件,它的绝大部分章节则用于记叙马奈特大夫在革命前后的坎坷遭遇。

他是一位法国名医,一个正直的知识分子。还很年轻的时候他就以自己的医术医德赢得了比较独立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但是在大革命前法国的封建专制和封建等级制度下,他是属于第三等级的平民,他的政治地位与德发日夫妇等劳苦大众没有本质差别。由于职业的机会,他偶然目睹了封建贵族埃弗瑞蒙德兄弟践踏人格、草菅人命的暴行,因为打抱不平,反被犯罪者滥施特权投入监狱,在巴士底狱中活活埋藏了十八个年头。

狄更斯最初为这部小说定名的时候,曾拟过《博韦的医生》和《活埋》。仅此可见马奈特大夫其人,特别是“活埋”一事,在狄更斯心目中的地位。马奈特大夫这段在大革命前的遭遇,是在小说接近尾声的部分追述的。在故事起始,马奈特初次登场,即已是一具白发苍苍、形容枯槁的活尸,一架只会埋头做鞋的机器,完全丧失了理智和感情。他给人从狱中搭救出来,“死”而复生,逃离曾经那样亏待于他的法国、五年之后,已经在伦敦僻静的叟候街角安居乐业,往日遭受迫害,身陷囹圄的阴影仍频频进逼,骚扰他的梦境。在追述马奈特大夫早年遭遇的同一场合,狄更斯更着重追述了德发日太太的姐姐、姐夫、兄长和父亲的悲惨遭遇,但也重在揭示这一家人在人身、人格和精神方面所受到的蹂躏。

然而以马奈特大夫的全部活动来看,狄更斯把他作为主要人物,目的还不仅仅限于揭露压迫者。以马奈特大夫所处的社会地位来说,他本人并非存在阶级压迫的社会结构中最大的重力承受点,似乎有些出于偶然,他真切遭到了与德发日太太娘家一家人同等程度的迫害。可是他出狱后却不计旧恶,仅仅去国远遁,一走了之;他弄清了达奈的身世,发现了达奈与他跟露茜的家仇之后,也能克制住病理性的精神痛苦,化仇为爱。他的见义勇为,克制忍让,踏实务实,都是狄更斯理想的道德标准中不可缺少的内容。马奈特大夫周围的亲朋好友,露茜、劳瑞先生、普若斯小姐和达奈,也无不以自己具体的方式具备这些品德。尤其是达奈,虽然他禀承了母亲的遗训,接受了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的影响,作了封建贵族阶级的逆子,但他所采取的也仅只是消极的逃避,没有丝毫积极的行动。马奈特大夫和这些人物仅仅在革命高潮中由于偶然的原因才被先后吸赴涡流的中心,而他们平时主要活动的地点,则是远离法国的伦敦叟候街角,是一个能够反射回声的地方。狄更斯详尽描绘这里幽僻的环境,反复形容它所反射的种种回声,绝非文风絮聒,而是特有寓意:马奈特大夫虽然告别法国,欲与这个国家再无瓜葛,这里发生的事件却不仅将他吸引回来,而且使他一度似乎成为两种力量较量中维持平衡的支点;于是他也像那能够反射回声的叟候街角一样,成为从某些角度反映法国革命的一面镜子:首先,小说中关于大革命的消息从他这里传出;其次,大夫及其家人在革命前受难,在革命中遭殃的状况,反映了尖锐阶级对垒形势下,夹置其间的无辜者背腹受敌的处境;再次,大夫在革命阵营中奔走斡旋,营救达奈,反映了恕和爱对怨和仇的斗争。但是随着故事发展到几近尾声,大夫这个以恕和爱构成的支点却终难继续支撑:德发日太太利用大夫藏在巴士底狱中的控诉记录,告发了达奈,将他判处死刑;同时又密谋杀害露茜母女,就在达奈和露茜母女之死已迫在眉睫的时刻,大夫却已精殚力竭,再次陷入迷惘,这正是恕与爱的迷惘,是狄更斯所崇尚的人道主义的失败。《双城记》中所反映的狄更斯对法国大革命的人道主义立场,使我们再一次联想到《九三年》。那部作品所反映的雨果对待法国大革命的人道主义立场,与狄更斯的立场真是惊人地相似!那部作品的高潮,与《双城记》的一样,也是革命公益与个人私情的剧烈冲突;为了实现忠(公益)义(私情)两全的美好愿望,它也与《双城记》一样,以献出崇高人物的宝贵生命作为代价。然而就整个作品的气氛而言,《九三年》的热烈程度则胜于《双城记》,因为雨果毕竟是亲身参加过反路易·拿破仑的共和派战士,而狄更斯则是过着安逸生活的冷静的英国绅士。失去的和找回的自我

在最后搭救达奈及其妻女当中,马奈特大夫的恕和爱也就是狄更斯的人道主义虽然失败,这位作家却并未甘心,他再作最后努力,将这一重任交付两位笔墨并不甚多的人物去完成;这两位就是西德尼·卡屯和普若斯小姐。

卡屯利用貌似达奈的条件,李代桃僵,打破了德发日太太疯狂的复仇计划,普若斯小姐在德发日太太追杀露茜母女时与她偶然遭遇,促使德发日太太丧命,露茜母女从而得救。卡屯和普若斯扶危济难、舍己为人的行为,是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完成爱战胜恨、善战胜恶之功的最后一篑。这两桩行为虽然都带有偶然性的契机,但却又都出于带有必然性的动机——爱。卡屯的爱情和普若斯的友爱。两者同样纯洁无私,其最高表现就是牺牲自我。

卡屯并非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但自始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浪漫的悲剧色彩。他早年受过良好教育,因不长于计较个人利害而不得发迹,仅在法律界默默无闻地做些下手活儿。在平凡生活中,他不过是一个怀才不遇、彷徨迷惘的知识分子,他寂寞孤独、不修边幅、酗酒无度、落拓潦倒,常怀无用武之地的慨叹,唯独在老贝雷审判达奈的法庭上,他的才华像电光火石般一闪而现,第一次解救了达奈。那是他日后搭救达奈的预演;那个闷热的夏夜,他在马奈特大夫寓所对革命风暴所作的预言,又展示了他的睿智。他虽被上流社会视为堕落,并在平素言行中表现出自甘堕落,内心深处却保留着一座圣洁美好的神龛,供奉着他钟爱的女子,珍藏着他的理想。在这场大革命中,在马奈特大夫一家处于危机的关头,他得到了施展抱负的机会,一跃而为行侠仗义的骑士,以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己之所爱的幸福。在他人身上找到自我。这就是狄更斯赋予卡屯这一形象的哲理。

普若斯小姐和德发日太太拼搏过后虽然凯旋而归,但这并不说明她不具备牺牲精神。她的舍己为人,主要表现在她平时对露茜及其一家的无私奉献上。狄更斯对她,用笔经济,但很早就作过哲理性的概括。按照狄更斯的评述,她是生来就从他人身上寻找自我的人,因此她的牺牲精神更是出自天然。

通过卡屯和普若斯的故事,狄更斯传达了他的道德准则和社会理想:以爱战胜恨,以牺牲自己求得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这是狄更斯的最高道德理想,也是这部作品的第三主题。狄更斯的很多小说,都有这类主题,他创作的许多重要典型如小耐儿(《老古玩店》)、弗洛伦斯·董贝(《董贝父子》)、坡勾提先生(《大卫·考坡菲》)、贾迪斯先生(《荒凉山庄》)、小杜丽等,都传达过这种理想。这是狄更斯这类社会改良派的道德理想,是民主主义、人道主义作家对欧洲文艺复兴以来道德观的继承,也是基督教国家中文学艺术家对基督教博爱主义的受纳和生发。这部小说中,无论是作家本人还是其中主要人物,都对上帝怀有真诚的虔敬。卡屯自从决计为己之所爱赴死,直至断头前的一刹那,基督教葬礼的那段祷词始终在他脑际萦回。这段祷词中关于复活和永生的概念,与第一卷再三出现的“起死回生”相呼应,纵贯了整个作品。简约、严整——狄更斯最好的结构

狄更斯为使普若斯小姐和西德尼·卡屯完成重大神圣的使命,在构思上确曾颇费匠心。为了安排那场拚搏,普若斯小姐要在巴黎马奈特大夫一家的临时寓所暂作留守,而且要在起程前先将克软彻打发走,经过多重布置,终于使普若斯与德发日太太单独相遇,从而演出了那场爱与恨、善与恶的决战,其最后胜负,是由德发日太太自己那支早已通体发热、失去判别是非和方向的枪铳所决定的;为使西德尼·卡屯混入监狱,救出达奈,狄更斯更是极尽心曲:早早交待了卡屯与达奈外貌的酷似,老贝雷密探的假出殡,克软彻先生的盗空墓,巴塞德的反复变节投靠,最后还有化学药物的利用,等等,从情节安排上说,可谓环环紧扣,毫无破绽。狄更斯早年就使用过这样一种侦探小说式的结构技巧,即在小说将近结束之处,将故事的千头万绪归诸一缕,然后紧紧抓住这一缕线索步步进逼,直至解开最后的环扣。这能使读者读一部长篇巨著兴趣愈增,直到最终而不感厌倦。《双城记》的结尾,也属于这种模式。不过这部书的结构特色,并不仅见于结尾。它是一部通篇结构简洁完美的作品。这部小说包含着那样丰富的内容,其中有上至王室贵胄下至市井小民以至偷坟盗墓者的种种生活,大至参政、革命,小到家庭琐事、起居细节;场面也是五花八门,有王宫、侯府,有贫民窟、农舍,有监狱、法庭,有银行、酒肆;人物仅有名有姓者就不下数十;时间前后有二三十载,地点包括了英法两个国家,但在篇幅上,它却是狄更斯长篇小说中最短的一部,与他最长的几部小说相比,仅及其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它所以能以较少篇幅包容较多内容,首先要归因于结构简约。

狄更斯是一位深受流浪汉小说传统影响的作家。总体说来,他的小说,特别是前期小说的结构,明显带有松散冗长的特点。他的第一部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几乎可以说就是以主要人物的游历串联起来的一系列短篇故事。随后的《尼古拉斯·尼克尔贝》、《老古玩店》、《董贝父子》、《大卫·考坡菲》、《小杜丽》,虽然都有由主要人物的活动构成的中心故事,但又都有很多可以独立成篇的漫衍故事。这些故事对于中心故事来说,甚至并非不可或缺。《双城记》则集中突出地以马奈特大夫的遭遇为主要情节。虽然它也有附带的几则小故事,比如德发日太太一家的悲惨遭遇和仇恨,埃弗瑞蒙德的家族罪恶和族内矛盾,但它们无一不是马奈特大夫故事主线上必不可少的一个有机组成以至伏线,而且比起狄更斯的其他作品,这些小故事数量既少,其本身所占篇幅又有限。即使是马奈特大夫的故事这条主线,各个阶段也疏密不同,有繁有简,有详有略,重点突出。他十八年漫长的监狱生活,仅从巴黎圣安东区阁楼上鞋匠的形象和动作,已可见一斑;迁居伦敦后五年的生活,仅以几行文字就全部交待;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对德发日太太一家及马奈特大夫的迫害,也仅仅包容于万余字的一章叙述当中。经过这样省略或删削,自然节省出了大量可供精雕细刻的篇幅。

狄更斯这部作品的情节既然重点突出,删削果断,而仍流畅自然,不落斧痕,这又要首先归功于运用伏笔或谓设置悬念。小说一开始,就陆续设置了几条伏线,分别暗示:一、马奈特大夫与埃弗瑞蒙德家的旧仇;二、德发日太太与埃弗瑞蒙德家的宿恨;三、克软彻的双重职业;四、巴塞德的密探生涯。随着故事的发展,这些伏线也时隐时现地向前发展,故事几次出现高潮,它们也较为明晰地显现出来,到第三卷第十章,故事发展到了最高潮,它们也升到了表层,渐与主线重合,随后戛然而止。伏笔增添了作品的戏剧性,能引人入胜,这是小说家的重要结构手段之一,狄更斯在《双城记》中比在其他作品中运用尤多。除此之外,狄更斯又善用对比和呼应,与设置伏笔相辅相成。这部作品中有很多明显的对比:伦敦——巴黎,叟候——圣安东区,卡屯——斯揣沃,普若斯小姐——德发日太太;有时事件与事件、人物与人物前后呼应:密探出殡后狂乱的群众——革命爆发后狂乱的群众,偷坟盗墓的克软彻——见义勇为的克软彻;神经错乱的马奈特大夫——神志正常的马奈特大夫——神经错乱的马奈特大夫;潦倒堕落的卡屯——侠义崇高的卡屯。这些对比和呼应,也像伏笔一样,都是作家精心安排,使整个作品的结构更加匀整协调。《双城记》读来饶有趣味,毫不枯燥,作者构思精巧,就是重要原因。虽然有的批评家也指斥它具有通俗情节剧(melodrama)的性质,但它毕竟不是单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它不过向我们证明了在严肃文学作品中,结构也起着巨大的作用。凝练、精美——狄更斯语言之大成《双城记》能以较少篇幅容纳较多内容,语言凝练是又一因素。

狄更斯的语言,并非一开始就被批评界普遍承认。维多利亚时代保守的、刻意追求文词含蓄、节制、优美的文人雅士就不欣赏狄更斯的语言。像特罗洛普(1815—1882)这样的作家,对狄更斯的语言甚至作过基本否定的评价,认为他的语言不合规范,有违语法,预言他的那种戛戛独造贻害无穷。尽管如此,特罗洛普还是承认他的语言受到广大读者欢迎这一现实。

一般说来,狄更斯的语言确有粗糙、冗长的缺点,这或与他幼年失学,未曾经过严格的语言训练,早年又从事记者工作有关,但是正是由于他受教育上的这种缺陷和早年的经历,他的语言更加接近生活、通俗易懂、丰富多彩。也正因如此,他的《匹克威克外传》刚刚开始连载,就广为流传、家喻户晓;他后期以自己的作品从事巡回朗诵表演,才具有那样大的感染力。狄更斯在遣词造句方面,比前辈和同辈文学家确有很多突破,而历史也已经证明,正是他的这种戛戛独造,大大丰富了英国文学语言的宝库,成为后世一笔珍贵的文化遗产。如今我们翻翻英语字典,总不难找到引用狄更斯作品中的字句的释例。

狄更斯的语言风格,又是随其创作过程的发展而逐渐丰富完善起来的。豪放、夸张、渲染、感伤、细腻、婉约、幽默、滑稽、讽刺等代表其风格的主要特点,在晚期作品《双城记》里,可谓应有尽有,无一遗漏。描述的具体对象(人物、场景、事件等等)尽管与前不同,却具有相同或类似的语势口气。冲没巴士底狱那由血肉之躯组成的喧哗人海,使人想起雅摩斯岸边的狂啸大海(《大卫·考坡菲》);乡间侯府点燃的燎原之火,使人想起哈瑞戴爵士庄园的大火(《巴纳比·鲁吉》);露茜·马奈特对待父亲的脉脉温情,使人想到小耐儿和她的外祖父(《老古玩店》);马奈特一家日夜兼程逃离法国,使人想到独身绅士一路追踪小耐儿祖孙(《老古玩店》);圣安东区的贫民窟使人想到托姆独院(《荒凉山庄》);外表凶恶内心善良的普若斯使人想起特洛乌小姐(《大卫·考坡菲》);改恶从善的克软彻使人想到甘泼太太(《马丁·瞿述伟》);小杰瑞深更半夜鬼鬼祟祟的跟踪,使人想到约纳斯月黑杀人后的逃跑(《马丁·瞿述伟》)。

比喻、借用、反语、叠句、重复、双关以及阶级和地方的方言俚语等等狄更斯一向熟谙的修辞手段,在这部作品里更是比比皆是,令人目不暇接:克软彻先生和他那位“少爷”的满头铁蒺藜,多次在关键时刻崭露锋芒;劳瑞先生自谦为“开摇钱机器的人”;斯揣沃用办案的术语分析他与露茜婚配的可能性;皇家乔治旅店仆役出于对新到旅客那种庸俗的好奇而在走道上闲逛,被说成是“出于偶然”;德发日太太首次出场,作家就对她以“太太”称呼不迭,此后又多次直呼其为“太太”,令人对她敬而远之;对于露茜在巴黎阁楼上第一次唤醒父亲、女爱国志士坚决处死老弗隆、卡屯临终对未来世界的展望这类表达强烈爱憎或希望的段落,则大量采用排比;对攻占巴士底狱的那段描写,则采用了历史现在时的语法形式,更加强了读者的身临其境之感;法庭上检察总长和律师惯用的那套陈词滥调,则以不加引号的引语陈述,言者振振有词,听者只觉不堪。

狄更斯除为应景,没有发表过诗,在文坛上他向来不能算作诗人,但在他写到激情澎湃的时候,诗意的文句常涌自笔端,在这本书中,也不乏其例。让我们看看西德尼·卡屯在巴黎露面之前的一段文字:和劳瑞先生呆在一起的那个避而不见的人——那件搭在椅子上的骑装的主人——究竟是谁呢?劳瑞先生是从怎样一个新来的人那里走出来,激动而又惊讶地把他心爱的人抱在怀里呢?他提高嗓门,扭过头去对着他刚才出来的那扇门,看来像是重复露茜那颤抖着说出的话:“挪到了附属监狱,传讯明天受审。”这话又是对谁说的呢?(第三卷第五章末尾)

还有一类雄辩性、哲理性的语句和段落,在《双城记》中所占比重也比较大。小说卷首关于作品时代背景的一章论述;第二卷第七章对城中贵人的讥讽性评价;对前述普若斯小姐和德发日太太所代表的善恶两类人性的概括,都是凝重隽永的妙语华章。

作品的语言风格往往随作家年龄、心境的变化而变化,狄更斯早年的语言,基调欢快、明朗,幽默滑稽是其有机组成,随着创作的发展和年事的增长,他的语言渐趋沉稳、老练。《双城记》的创作,又值发生家庭龃龉,最后导致夫妻离异的时期,这部作品的语言风格,也发生变化,欢快明朗的风格几近消失,轻松的幽默只存留在对普若斯和克软彻等少数人的描述上;另有一部分则为辛辣的讽刺所代替。作为成熟老到作家的手笔,这部作品遣词造句也明显地较过去考究,描写、叙述和议论的段落,用词都比较典雅,引经据典也较其他作品为多,这无疑又给这部作品增添了一层文雅的色彩。但是故意转文、过分夸张、牵强比附、多用噱头,也使个别段落流于庸俗饶舌。象征、浪漫、心理分析——不仅仅是现实主义

狄更斯是现实主义小说家,这已早成定论。他为各部小说所作的自序,绝大多数的主要内容都是介绍作品取材的来源,说明它们都是来自现实生活。即使写历史小说,他也注重取材、描写的历史真实性。他的人物和行为,与司各特、大仲马那些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历史小说家的创作,具有明显不同。书中每一人物的衣食住行、言谈礼仪,甚至街道、建筑无不具有十八世纪末法国和英国的时代色彩。然而理想主义又使狄更斯永不排斥浪漫手法。在他的作品中,爱情描写往往是浪漫的;善战胜恶的斗争是浪漫的;人物的悲欢离合、生离死别往往是浪漫的;在《双城记》中,卡屯和普若斯在完成他们的高尚行为时,也极富有浪漫色彩,连克软彻在奋勇救人中焕发出的那种改恶从善的决心,也富有慷慨激昂、令人振奋的浪漫气息。

尽管在狄更斯生活和创作的时代,象征主义还没有形成流派,对英国的小说创作产生明显的影响,象征,这样一种文学创作上的表现手法,在狄更斯作品中却常有运用。焦煤镇那乌烟瘴气的煤烟(《艰难时世》)、伦敦上空那氤氲混沌的浓雾(《荒凉山庄》)、“哈莫尼监狱”那臭气熏天的垃圾堆(《我们共同的朋友》),都是常为批评界称道的象征性形象。《双城记》正是狄更斯运用象征手法较多的一部作品。第一卷篇名“起死回生”,就富有象征意义:对英国绅士劳瑞先生说,把一位长期囚于囹圄的人解放出来,无异于起死回生;对“起死回生”的对象马奈特大夫说,重获自由,平复创伤,再创新业,这是第二次生命的开始;对最后在断头机吉洛汀下死去的卡屯来说,肉体虽然消逝,精神却永存在达奈夫妇及其子子孙孙心中,这更是一种永恒的新生。故事开始就陆续出现的憧憧夜影,时隐时现,最后实实在在地显现出来,这是逐步揭开的马奈特大夫和德发日太太一家受迫害之谜的象征。狄更斯以他高超的智慧和独出心裁的创造力创作了大量具有象征意义的形象——以不停编织毛线活的德发日太太象征命运女神;以圣安东区流淌成河的红葡萄酒象征革命爆发后流淌的人血;埃弗瑞蒙德侯爵回乡下山时的夕阳残照象征贵族统治的末日;小个子锯木工的嚓嚓锯木象征吉洛汀的砍头动作。这些形象的象征性,再加上侯爵府邸石头人面的叹息、眼泪和表情变化等超自然的神秘性又使这部作品增添了一重艺术感染力。

更深层次的心理分析,是这部小说的又一特色。一般说来,小说创作发展到狄更斯的时代,心理描写已经达到相当的深度,狄更斯也是善作心理描写的小说家,特别是表达儿童心理、爱情心理、恐怖心理、犯罪心理等方面,都能具体而微,这是仅就正常的心理范畴而言。他的许多作品中,还有一些非正常的人,他对这些人物的刻画,一般都停留在外貌、言谈、行为等较肤浅的表层,因此批评界对这些人物向来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他们存在漫画化的倾向。在《双城记》中,马奈特大夫是一个精神和心理都不健全的人,狄更斯不仅刻画了他的外在表情、动作,而且深入他的内心,表达了他的潜意识活动、无意识的动作,准确刻画了一个具有变态心理的人物的心态。对于正常人在特定情况下的特殊心理活动,《双城记》中也处理得十分精彩:劳瑞先生乘邮车一路上所做的梦;小杰瑞在墓地望见棺材后内心的恐惧;达奈被秘密关押之初一度发生的精神错乱以及赴死前的心理状态;马奈特大夫全家乘车逃离巴黎时的急切慌怵心理,都生动真实地写出了人的意识流动。复活和永生——《双城记》的今天和明天

在《双城记》的末尾,狄更斯通过西德尼·卡屯临终的意识流动重复了复活和永生的基督教箴言——这是《双城记》的最终主题。狄更斯可以说是在这部书中尽力发挥了他的最高艺术水平,成功地表达了这一主题。他那位散发着理想之光的卡屯——小说的真正主角——璀璨鉴人,相形之下,使那些晦暗、孤独、消沉的“现代”人物形象黯然失色。我国著名作家巴金还曾满怀深情和敬意地回忆起这一形象:“……几十年来那个为了别人幸福自愿献出生命从容地走上断头台的英国人一直在我的脑子里‘徘徊’,我忘不了他,就像我忘不了一位知己朋友。他还是我的许多老师中的一位。他以身作则,教我懂得一个人怎样使自己的生命开花。”

狄更斯创作这部作品的时候,就有意识地要在艺术上有所突破,这部作品本身所取得的艺术成就也雄辩地证明,狄更斯的这一意图已经实现。他在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结合上,在运用象征手法上,在进行细致心理分析上,在表现意识的流动上,使我们感到,这部古典现实主义作品与现代主义作品之间,并无不可逾越的鸿沟;相反,它们之间存在一股涓细暗流。《双城记》从发表至今,已近一百三十年。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广大读者中间,它仍然是一部为人热爱的作品。诚然,伟大的艺术作品正像它所传达的“永生”的思想一样,也会永生。张玲

作者序言

我同我的孩子们和朋友们演出威尔基·柯林斯先生的戏剧《冰海深处》的时候,第一次构思了这部小说的主要想法。那时候,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想亲自把这种想法体现出来;于是我驰骋想象,刻意精心而且兴趣盎然地追踪一个敏锐细致的旁观者非表现出来不可的那种心情感受。

我对这个想法越来越熟悉,同时它也就随之逐渐形成了目前这种形式。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我的心神意志完全为它所控制而贯注其中;迄今,我已经证实无误,这些卷页中的所作所为和所遭所受,宛如确实全部都是我自己亲身的所作所为和所遭所受的一样。

无论何时在书中提及(即令是仅仅略为涉及)法国人在革命以前或革命期间的情况,都是在对最可信赖的目击者确信无疑的情况下如实引述的。我的希望之一始终都是想多少增添一点点大家欢迎而且生动的方式,用来了解那个惊心动魄的时代,固然,要想给卡莱尔先生的那本令人惊叹之作所包含的哲理,增添任何一点点东西,则是谁也不能奢望的。伦敦,塔维斯托克寓所一八五九年十一月

第一卷 起死回生

第一章 时代

那是最昌明的时世,那是最衰微的时世;那是睿智开化的岁月,那是混沌蒙昧的岁月;那是信仰笃诚的年代,那是疑云重重的年代;那是阳光灿烂的季节,那是长夜晦暗的季节;那是欣欣向荣的春天,那是死气沉沉的冬天;我们眼前无所不有,我们眼前一无所有;我们都径直奔向天堂,我们都径直奔向另一条路——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同现今这个时代竟然如此惟妙惟肖,就连它那叫嚷得最凶的权威人士当中,有些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字来表示它的程度。

那时候,英国的宝座上坐的是一位地阁方圆的国王和一位容颜欠佳的王后;法国的宝座上坐的是一位地阁方圆的国王和一位容颜姣好的王后。在这两个国家那些享有高官厚禄的肉食者们看来,有一点比水晶还要明澈透亮,那就是江山永固,国运绵长。

那是我主基督降生后的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在那个幸福的年代,英国正如现今一样,得到种种神灵的启示。索斯考特太太新近才过了她的二十五岁大寿,禁卫军中一个能够预言吉凶的士兵早在她的大驾光临之前就已预先宣告:诸事已安排停当,就要淹没伦敦和威斯敏斯特。公鸡巷的鬼魂叩击发出它的种种信息,然后遭到驱逐祓除,也只不过刚刚满了十二个年头;而在刚刚度过的这一年当中,那些精灵鬼怪又叩击发出它们的种种信息,与原先相似得令人惊异。真正符合俗世人间的信息,从美国那些英国治下臣民的一次会上发出,最近已经传到英国朝野。说来也怪,这些信息对于人类,竟比公鸡巷鸡窝里随便哪只鸡雏传出的信息更为重要。

法国,从总的方面来说,有关神灵方面的种种事物,没有她那位以盾牌和三叉戟为记的姐妹么幸运,正在畅通无阻地走着下坡路,制造纸币,花用纸币。除此之外,她在她那些基督教僧侣的指导之下,竟取得了如此仁慈的成就聊以自娱,诸如给一个年轻人判刑,剁掉他的双手,用钳子夹掉他的舌头,然后把他活活烧死,只因为他没有在雨地里双膝下跪,向从他眼前五六十码处走过的一队龌龊的僧侣致敬。

很有可能,在那个受难者赴难之时,一些植根于法国或挪威森林里正在生长的树木,已经让名为“命运”的伐木人打上标记,以备砍伐,锯成木板,做成一种带口袋的刀子和活动木架,名垂青史,令人心惊胆战。很有可能,在紧邻巴黎的那些黏湿的土地上,一些庄户人家屋子外边搭的简陋窝棚里,有些做工粗糙的大车,就在那一天在那儿躲风避雨。这些车上溅满烂泥,肮脏不堪,猪鼻子在上面嗅来嗅去,家禽在里面栖止休歇。这些大车正是名为“死亡”的庄稼人搁置起来,作为那次革命时供他驱使的囚车。不过,这伐木人和这庄稼人,虽然无休无止地劳作,但他们都是一声不响,而且他们走起路来都蹑手蹑脚,谁也听不见他们的声息;尤其是因为,如果有谁心存怀疑,以为他们已经觉醒,那么谁就要被视为谬天背神,大逆不道。

在英国,几乎没有什么秩序和保障可供国家自矜自诩:明火执仗的夜盗和拦路抢劫在京城之内夜夜发生。各家各户公然得到告诫,离家出城必须先将家具寄存家具商行仓库保管,以策安全。夜深月黑之时的劫路强人,正是光天化日之下的行商坐贾。他以“头领”的身份,拦劫同路商贾,如果有人认出,并对他明确表示要较量一番,他就飒爽干脆地打穿他的脑袋,策马扬长而去;七个强盗拦住一辆邮车,一个护卫打死了三个强盗,随后自己也被那另外的四个强盗打死,“盖因弹尽之故”,在这之后,不动一刀一枪,邮车就给洗劫一空;那位堂堂一邑之宰、伦敦市长大人,让一个强盗在特恩厄姆草坪截住,要买路钱,这位声威赫赫的人物就在自己扈从的众目睽睽之下,让这个强盗搜掠殆尽;伦敦监狱中的囚犯和狱卒大打出手,于是司法当局用装好霰弹和子弹的火枪,朝他们中间放射;小偷窃贼在王宫召见厅里从贵族老爷们脖子底下把一个个钻石十字架剪走;火枪手进入圣贾鲁斯区搜查私货,于是乱民朝枪手开火,枪手朝乱民开火,谁也不认为这些事情有多么越乎常轨。在这些事情当中,绞刑吏屡屡动用,虽说徒劳无益,却又仍然屡屡动用。一会儿,挂起一排排各式各样的罪犯;一会儿,在星期六绞死一个星期二被执的穿窬盗贼;一会儿,在新门监狱烧炙成打人的手;一会儿,在威斯敏斯特大厅门口焚毁宣传品;今天结果了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凶犯的性命,明天又结果了一个偷了庄户孩子六个便士的小扒手。

所有这些事情,以及成百上千件和这些类似的事情,发生在那令人怀恋的好时候一千七百七十五年,以及紧跟这一年的时候。就在这种种事情纷至沓来的时节,伐木人和庄稼人神不知鬼不觉地继续劳作,而那地阁方圆的两位国王以及那容颜欠佳和容颜姣好的两位王后,则颇起劲儿地忙来忙去,以高压手段行使他们的神授权力。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就是如此这般地统领着他们治下的那些赫赫伟人和芸芸细民,沿着铺展在他们面前的条条道路行进;本书所述细民,也忝列其中。

第二章 邮车

在十一月下旬一个星期五的夜晚,摆在与本书故事有关的第一个人物面前的那条路,是多佛大道。那辆多佛邮车叽隆咕隆地爬上射手山的时候,就他来说,多佛大道是在这辆邮车前边,一直通到前方去的。他跟在邮车旁边踏着泥泞步行上山,其余旅客也是如此;这倒并非由于他们在那种情况下怀有遛腿儿的雅兴,而是因为山路陡,套难拉,泥浆滑,邮车重,几匹马已经三次驻步不前,还一度拉着马车横穿道路,打算抗命把车拉回苍草地。不过缰绳、鞭子、车夫、护卫联成一气,早已宣读了制止这一意图的檄文。其实这种意图倒是与某些畜类也富有理性的论断完全吻合,于是这套马也就投降归顺,回过头来执行它们的任务了。

它们低着脑袋,颠着尾巴,蹚着深厚的泥浆,步履笨重地一路前进,在泥浆中挣扎,失蹄踉跄,仿佛浑身都散架了。车夫每次小心翼翼地吆喝一声“喔——咿”,让它们缓一缓,停一停,那左侧的辕马就猛力摇晃一下马头以及头上的每件东西(就像一匹特别善于表情达意的马那样),坚决相信这辆马车不能够爬到山上。这匹辕马每次这样一抖擞,这位旅客就像胆小的旅客常有的情形那样,吓一大跳,被搅得心慌意乱。

所有的低谷洼地都飘动着如拥白絮的雾气,无着无落地游荡到山上,像一个身负罪恶的幽灵,意欲觅得休憩之所,却毫无所得。可以看得见,黏潮浓重的冷雾一股接着一股,一股盖过一股,在空中缓缓飘过,像混浊海水的波浪。雾气很浓,遮住了车灯,除了它自己所形成的重波叠浪和几码路面,什么也照不见。马奋力拉着车,呵气喷到雾中,仿佛那雾气都是马喷出来的。

除了那位旅客,还有另外两位旅客也迈着沉重的脚步爬上山顶。三个都一直裹到颧骨和耳朵上边,穿着过膝长筒靴。三个当中,谁也不能就他所见到的情形说出另外那两个人是什么样子;而且在这样紧包密裹之下,每个人都蒙得严严实实,不仅避开了他那两位同伴的肉眼,而且避开了他们的心眼。在那种年月,行路的人不敢简单寒暄过后就推心置腹,因为路上不论什么人都可能是强盗或者强盗的眼线。说到强盗的眼线,既然在每座驿馆,每家酒肆都可找到“头领”买通的人,其身份上至老板,下至马厩里最低微下贱不三不四的人,那么这也就是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了。正因如此,这多佛邮车的护卫在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十月份那个星期五夜晚艰难地爬上射手山的时候,心中直犯嘀咕。他站在车后他自己那特设的高高座位上,一边顿着双脚,一边紧紧盯着面前的枪箱,还把一只手放在上面,那里边放着一支实弹的大口径霰弹枪,摆在六至八支实弹马枪的最上边,马枪下边还垫了一层弯刀。

多佛邮车充满了它素有的那种亲切恬适的气氛:护卫猜疑旅客,旅客相互猜疑,也猜疑护卫。他们大家全都猜疑别人,而车夫则除了那几匹马之外,对谁也没有把握。至于对这些畜生,车夫则可以丝毫不昧良心地按着那部《新旧约全书》起誓:这样的跋涉于它们决不胜任。“喔——吓!”车夫吆喝着。“这就好了,再使把劲儿你们就到山顶见你们的鬼去吧!把你们赶上山,可真够给我招麻烦的!——周!”“啊!”护卫回答了一声。“你看看几点钟了,周?”“十一点,哎呀过十分了。”“我的天啊!”车夫很着急,使劲喊了一声。“还没到射手山顶呢!嘚——嘚——!嗒!加油!”

那头善于表情达意的马在拼死抗命当中给一鞭子惊醒,拼死命往山上爬,其余那三匹也竞相效尤。多佛邮车又一次奋力前进,它那几位穿长统靴的旅客,跟在车旁咕叽咕叽踩着烂泥。车停住的时候他们已经先停下了,并且紧紧靠近车子。如果这三个当中有哪一个胆敢提出让另一个人朝浓雾和暗处往前走上一点儿,那他明摆着就是想让自己给人当作强盗挨上一枪。

这最后一阵冲刺把邮车拉到了山巅。马又停下来喘气,护卫下来给车轮加上刹车,准备下山,并打开车门让旅客进去。“嗤!周!”车夫带着警告的语气喊了一声,从他的车座上朝下看。“你说什么,汤姆?”

两个人都侧耳静听。“我说一匹马一溜小跑往山上来了,周。”“我说是一匹马四蹄飞跑呢,汤姆,”护卫回答,放开把着的车门,干脆利索地登上他的位置。“先生们!以国王的名义,全体上车!”

随着这匆匆一声令下,他扳起了他那支大枪的扳机,准备采取攻势。

本书记述的那位旅客,刚刚迈上马车的踏脚板,准备进去;那另外两位旅客紧随其后,也准备进去。这时他仍然踩在踏脚板上,半在车内,半在车外;他们则仍然留在地上,在他下面。他们都看看车夫再看看护卫,然后又看看护卫再看看车夫,同时仔细谛听。车夫朝后边看,护卫朝后边看,连那匹善于表情达意的辕马也竖起耳朵朝后边看,毫不再表示异议。

马车叽隆咕隆奋力前进的声音归于寂静,再加上黑夜本来就寂静无声,这样就确实是万籁俱寂了。那些马的喘息使马车一阵阵颤动,仿佛车也惴惴不安。几个旅客的心跳得很响,简直可以听得见了;不过无论如何,那万籁俱寂的间歇时刻却清清楚楚地传达出了人们气喘吁吁,敛声屏气,由于期待而脉搏加速的情状。

一匹马飞奔的声音疾速猛烈地传到山上。“喔——咿!”护卫吆喝着,扯着嗓子吼叫。“噢,喂,站住!我要开枪啦!”

那马的脚步突然止住了,随着泥浆噼啪飞溅,雾气中有一个人的声音喊道:“那是多佛邮车吗?”“是不是关你嘛事!”护卫反唇相讥。“你是什么人?”“那是不是多佛邮车?”“你干吗要知道?”“要是的话,我要找一位旅客。”“什么旅客?”“加维斯·劳瑞先生。”

我们描述过的那位旅客立即表示这是他的姓名。护卫、车夫还有那另外两个旅客满腹狐疑地看着他。“先呆在原地别动,”护卫对雾中那个声音喊道。“因为我要是造成了一个误会,你这辈子也就别想改过来了。姓劳瑞的先生直接答话吧。”“什么事?”这位旅客问。随后用微微发抖的声音问:“谁找我?是杰瑞吗?”(“要是他是杰瑞的话,我真讨厌杰瑞的声音,”护卫自言自语地咕哝着。“他的嗓音粗哑得让我听不惯,是杰瑞。”)“是,劳瑞先生。”“什么事呀?”“你走后那边追着给你个信儿,台行的。”“我认识这位送信的人,护卫,”劳瑞先生说着,下到地上,那另外两位旅客与其说是出于礼貌不如说是出于催促,快快帮他下了车,然后便立刻爬进车里,关上车门,推上窗户。“他可以走过来,没有问题。”“但愿没有,可是我不能他妈的就那么肯定没有问题。”护卫粗声粗气地自言自语。“喂,那个人!”“嗯,你那个人!”杰瑞说,声音比以前更粗哑。“一步一步慢慢走过来!听见我说的没有?你的鞍子上要是挂着枪套,可别让我看见你的手往那儿伸。因为我他妈的就是很容易出误会。我要是出个误会,那就是给一颗枪子儿吃。还是让咱们瞧着你吧。”

一匹马和一个骑马人的影子,在打着旋涡的雾气中慢慢走过来,到了邮车旁边那位旅客站着的地方。骑马人弯腰向下,翻着眼珠盯着护卫,把一小张叠起来的纸条交给那位旅客。骑马人的马气喘吁吁,连人带马,从马蹄起直到人戴的帽子上都是泥浆。“护卫!”那位旅客用从容不迫办理事务那样一种很有把握的口气说。

那位严防紧守着的护卫,右手把着举起来的火枪枪托,左手把着枪筒,眼睛看着骑马的人,粗野无礼地回答了一声,“先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我是台鲁森银行的。你必定知道伦敦的台鲁森银行。我要到巴黎去办事,这一克朗你打点儿酒喝吧。我可以看看这个吗?”“那样的话,你就赶快,先生。”

他借着那一边车灯的灯光打开那张纸念起来——起始是默念,随后就高声念出来:“‘在多佛等那位小姐’,护卫,你看,这并不长。杰瑞,你就说我的回复是起死回生。”邮车

杰瑞在鞍子上一愣。“这还真是个怪得邪乎的回复。”他用极其粗哑的语声说。“把这个口信儿带回去,他们就会知道我已经收到这个字条了,这跟我亲笔写信一样。快回去吧,尽量快走,再见。”

这位旅客说着这些话打开了马车门进到里边,一点儿也没让那两位同行的旅客搀扶。这两位刚才麻利地把他们的怀表和钱包藏在了靴子里,此时则装出一副酣然大睡的样子,其目的不过在于不做任何其他动作,以免引起什么麻烦。

马车又继续叽隆咕隆地前进。开始下山的时候,紧紧包围在它四周的雾团更浓了。护卫立即重新把火枪放在枪箱里,看了看放在其中的其他东西,又看了看挎在他腰带上外加的几把手枪,然后又查看他座位下边的一口小些的箱子。那里边有几样铁匠用的家伙,一对火把和一对火绒匣子。他装备得如此齐全,是因为如果车灯给风雨弄灭(这确实是有时要发生的),他只要把自己关进车厢里,谨防火镰和火石打出的火星不要落在麦秸上,就可以(如果运气好的话)相当安全而又不费力气地在五分钟之内点起一个亮儿来。“汤姆!”他轻轻隔着车篷叫。“嗳,乔。”“你听见那个口信儿了没有?”“听见了,乔。”“你想那是什么意思,汤姆?”“一点儿也想不出来,乔。”“这可是赶上巧劲儿了,”护卫琢磨着,“我也想不出来。”

杰瑞独自留在浓雾和黑暗之中,这时翻身下马,不仅是为了让他那匹筋疲力尽的马轻松一下,而且也是为了擦掉脸上的泥,抖掉帽檐上的水,那里真可能容得下大约半加仑呢。他把缰绳挽在泥泞不堪的胳膊上站着,直到叽隆咕隆的车声已经消失,黑夜重归寂静,才转身步行走下山去。“经过从圣殿栅栏起的这一路紧追快赶,老太太,在走上平地之前,我对你那一对前蹄儿是信不过的。”这个粗声嗄气的信差一边看了他这匹母马一眼,一边说,“‘起死回生。’这真是个怪得邪乎的口信儿。这对你可不行,杰瑞!我说杰瑞!要是这起死回生时髦起来,你可就倒了邪霉了,杰瑞!”

第三章 夜影

细想起来,这件事真是不可思议: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竟会成为深奥秘密和不解之谜。我夜间走进一座大城市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庄严肃穆的想法:那每一幢黑森森鳞次栉比的房子里都关着它自己的秘密;那每幢房子里的每间屋子都关着它自己的秘密;那千万个胸膛里跳动着的每一颗心,就它自己的某些想象来说,对靠它最近的那颗心,都是一桩秘密!一些令人生畏的东西,甚至死神本身,都与这秘密有关。我再也不能翻阅这本我所挚爱的亲切的书,妄想总有一天把它读完。我再也不能看透那深不可测的水,借助偶尔照进那里的光亮,我一直都隐约瞥见埋藏在那里的珍宝和其他淹没的东西。这本书是注定了在我只读完一页之后就一下跃合起来,永远再也不打开的。这水是注定了在阳光戏照水面,在我茫然站立岸上时永远冰结霜凝的。我的朋友已经长逝,我的邻人已经长逝,我之所爱、我心灵中的至亲已经长逝;这就是那毫不动摇,永垂不朽,亘古独存的秘密,那我将至死永怀的秘密。在我途经的这座城市中某一墓地里,是不是有一个长眠的人就我看来在性格深处比那些纷纷扰扰的居民更加神秘莫测,或者就那些居民看来比我更加神秘莫测?

对于这一点,这位骑在马背上的信差确实也拥有天生的而非让渡性的继承,正与一国之君,首席国务大臣或者伦敦的巨商首富一样;关在这辆隆隆作响的伦敦古老邮车狭窄车厢里那三位旅客也是如此;他们彼此相对都是不解之谜,像是每个人都坐在自己那六匹马拉的马车或是六十匹马拉的马车里,彼此相距有一郡之遥,相互全然不解。

这信差骑马款步归来,时时在路旁酒肆喝上几杯,但是明显表露出一种意向,不让人知道他自己的打算,并且用帽子一直遮到眼睛上。他长了一对与这身打扮十分协调的眼睛,表面一码漆黑,不管是颜色还是形状都没有层次深浅,而且靠得非常之近——仿佛它们害怕如果相距太远就会单个给人发现某些隐情。那对眼睛扣在像是三角痰盂似的老式三角帽下,下面是一条围着下巴和脖子的大围巾,几乎垂到膝头,眼睛里边显出一种凶险的神情。他停下来喝酒的时候,用左手把围巾扒开,用右手一下子把酒倒进嘴里,刚一倒完,就又把围巾捂上。“不妙哇,杰瑞,不妙!”信差说,一路走一路唠叨着这同一个意思,“这于你可不大行,杰瑞。杰瑞,你这个老实巴交的生意人,这于你的行当可不合适!起死回生——!我要是不把他当成是喝醉了酒,那我就算是倒了邪霉了!”

他带的那个口信儿使他心烦得那么厉害,所以他好几次摘下帽子来抓头皮。他头上那块秃顶周围很不规整,秃圈外面却参差不齐地长着又硬又黑的头发,往下长得几乎垂到了又塌又宽的鼻子上。这很像铁匠的手工,更像结结实实钉了一排排铁蒺藜的墙头,而不像是一头头发,就连那最会做跳蛙游戏的人对他也不敢领教,也把他当作那从他身上跳过去最危险的人。

他骑马一路小跑往回走,带着他要传给圣殿栅栏附近台鲁森银行门房守夜人的口信儿,守夜的人则要把这个口信儿传给里边更管事的人。就在这一路上,那憧憧夜影仿佛是从那口信儿当中浮现出来,向他显现出种种形状,又仿佛是从使那匹母马烦躁不安的种种隐私当中浮现出来,向他显现出种种形状。夜影看来为数不少,因为这匹母马一路上每看到一个就惊退一下。

在那时候,那辆邮车叽隆咕隆、摇摇晃晃、吱吱嘎嘎一路颠簸,载着它里面那三位互不理解的同伴,赶它那单调沉闷的路。那憧憧夜影对他们也同样都是按照他们一开一合的蒙眬睡眼和漫无边际的遐想而显现自己的形状的。

台鲁森银行在邮车里也正在挤兑。那位银行的旅客——他有一只胳膊套在皮带圈里,车颠得特别厉害的时候,可以使他不至于碰到旁边的旅客,把人家挤到车厢的角落里去——眼睛半睁半闭在那里打盹的时候,那些小小的车窗,还有那透过车窗照进来昏暗亮光的车灯,还有对面那个庞大包裹似的旅客,都变成了银行,而且在做一大笔生意。车马挽具叮叮当当的响声,成了硬币叮叮当当的响声,而且在五分钟时间里承兑的支票,比台鲁森银行以及它的国内外全部存户在三倍的时间里兑出的都多。随后台鲁森银行那些地下保险室,据这位旅客所了解的(他对它们的了解还真不少),藏有那么多价值连城的宝物和机密,在他眼前一一打开,于是他手持一串大钥匙和一支半明不暗的蜡烛,一间一间地走进去。他看到这些保险室都平平安安,牢牢实实,稳稳当当,静静悄悄,恰似他上次看到的一样。

不过,虽然银行的事一直伴随着他,虽然邮车(一路上慌乱不安,仿佛吃了鸦片痛苦难挨一样)一直伴随着他,却还有另外一股恍恍惚惚的意识潮流整整一夜始终没有停止活动:他是在赶路,要去把一个人从坟墓中挖出来。

原来憧憧夜影并没有指明,显现在他眼前的许许多多面孔当中,哪一副是那个埋着的人的真实面孔;不过它们都是一个四十五岁年纪的男子的面孔,其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所表现出的种种情感以及它们那种种僵尸般枯槁憔悴的可怕情状。高傲、轻蔑、挑战、倔强、驯顺、悲伤,一种表情紧接着另一种;还有各式各样凹陷的脸颊、死灰的颜色、枯瘦的双手和形体也联翩出现。但是那面孔大体上都是一种,每一个的头上都是未老先白。有上百次,这位打瞌睡的旅客这样询问这个幽灵:“埋了多长时间了?”

回答总是同样的:“快十八年了。”“你已经完全打消给人挖出来的希望了吗?”“很早就打消了。”“你知道要让你起死回生吗?”“他们这么告诉我的。”“我想你是愿意活的吧?”“我说不上。”“我可以把她带来吗?你愿意来看她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多种多样的,而且互相矛盾。有时候,那不成语句的回答是,“慢着!我要是太快看见她,那会要了我的命。”有时候,先是温情脉脉地泪如雨下,然后是,“带我上她那儿去。”有时候,先是目瞪口呆,困惑不解,然后是,“我不认识她,我不明白。”

经过这些想象当中的对话之后,这位旅客又在幻想中不断地挖呀,挖呀,挖——一会儿是用一把铁锹,一会儿是用一把大钥匙,一会儿是用他自己的双手——要把这个可怜的人挖出来。到底弄出来了,脸上和头发上粘着土,他常常一下子化成灰,消失不见了,于是这位旅客就对着自己发愣,拉开窗户,让现实存在的雾和雨落到脸上。

然而,即使他的眼睛睁开望着雾和雨,望着车灯照出来的摇曳不定的光,还有路旁一颠一颠向后撤退的树篱,那车外的憧憧夜影还是落到车内的一串憧憧夜影之上,合为一体。圣殿栅栏旁边那所真的银行,往日那些真的生意,那些保险室,那特别派来追赶他的真信差,那带回去的真口信儿,全都常常在那儿。在这些东西中间,那幽灵似的面孔常浮现出来,于是他又和他攀谈:“埋了多长时间了?”“快十八年了。”“我想你是愿意活的吧?”“我说不上。”

挖呀,挖呀,一直挖到那两个旅客当中有一个不耐烦地动了一下,这会提醒他把车窗拉上,把胳臂从皮带圈里紧紧地套进去,面对这两个睡着的形体沉思默想,直到他琢磨他们琢磨得走了神,又溜进了那家银行和那座坟墓。“埋了多长时间了?”“快十八年了。”“你已经完全打消给人挖出来的希望了吗?”“很早就打消了。”

这些话就像刚刚说出来的一样,一直在他耳际萦回——像他在实际生活当中听到的话一样清清楚楚在他耳际萦回——这位又累又乏的旅客感觉到白天的亮光,一下惊醒过来,并且发现憧憧夜影已经消失不见。

他拉开窗户,看着外边的旭日。眼前有一道翻耕起来的犁垄,上边还放着一把犁,那是昨天卸了马以后扔在那里的;再远处,是一片幽静的灌木林,林中还有很多火红和金黄的树叶,仍然挂在树梢。地上虽然寒冷潮湿,天空却一片晴朗,太阳冉冉升起,光辉四射,宁静而又美丽。“十八年了!”这位旅客看着太阳说。“我的老天爷!给活埋了十八年!”

第四章 准备

午前那段时间,邮车圆满到达多佛,皇家乔治旅店的茶房头儿像他往常一样,打开了邮车的门。他开车门的时候带着一点礼节性的夸张动作,因为在冬季邮车一路从伦敦来到这里,对一个冒险旅行的人来说,正是一桩值得庆贺的成就。

在那个时候,只能对剩下的一位冒险旅行的客人庆贺了,因为那另外两位已经在中途他们各自的目的地下了车。那发了霉似的车厢,里边铺的那些又湿又脏的麦秸,散发的那股令人难受的气味,还有它那昏暗的光线;使它简直成了一个大狗窝。那位旅客劳瑞先生,抖抖身子从里面爬出来,他浑身沾满一串串麦秸,毛茸茸的毯子裹作一团,帽檐搭拉下来,两腿都是泥浆,活像一只大狗。“明天有开往加来的邮船吧,茶房?”“有,先生,要是天气一直不变,风还算顺,下午两点赶潮水就最合适了,先生。要床位吗,先生?”“我不到晚上不会上床的,不过我还是要个卧房,还要一个理发的。”“那么早餐要吧,先生?好,好,先生,请那边走,先生。开协和!把先生的旅行袋和热水送到协和,到协和把先生的靴子脱下来。(你进去就会看见用上好的海运煤生的火,先生。)叫理发的到协和去,喂,给协和张罗张罗!”

协和的卧室总是给乘邮车来的旅客留的,而乘邮车的旅客总是从头到脚裹得严严的,所以虽然见到走进这个房间去的只有一种人,从里边走出来的却是各式各样的人,因此这个房间对整个皇家乔治旅店来说就显得格外有趣。所以,另一个茶房,两个脚夫,几个女招待和老板娘就都出于偶然地在协和和咖啡室之间的走道上到处闲逛起来。这时候,一位年届六十的先生一路走过去吃早餐。他规规矩矩地穿了一身褐色套服,衣服已经磨损得相当可观,可是保管得还非常好,袖头上还带着大方翻边,衣兜上也带着大口袋盖。

那天上午,咖啡室除去这位穿褐色衣服的先生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人占用。他的餐桌拉到了壁炉跟前,他落了座,让火光照到身上,等着他的饭食。他那样一动不动地坐着,简直可以让人给他画像了。

他看上去整整齐齐,有条有理,两只手放在两个膝盖上,背心前襟里面有一只怀表大声嘀嗒作响,发出像牧师宣讲教义一样单调的声音,仿佛在以自己这份庄重悠长的声调同烧得正旺的炉火那份轻佻多变相抗衡。他的腿很漂亮,而且他颇有点儿以此自负,因为他那褐色的袜子平平展展地紧紧绷在腿上,袜子质料精细;他的鞋和鞋扣尽管普普通通,也很整齐洁净,他套了一顶柔软鬈曲有点古怪的亚麻色小假发,紧紧贴在头上。可以肯定,这顶假发是用头发做的,可是它看上去很像是用蚕丝或玻璃丝做的。他的衬衫,虽然不像他的袜子那么精细,却是白得像冲到附近沙滩的波浪顶上的浪花,或是远处海面上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的点点船帆。那顶古怪假发下面,一副惯于克制、平静的面孔,让那对水灵灵的眼睛一衬托,仍然显得生动开朗。长着这样一对眼睛的人在已经流逝的岁月里想必是付出了殚精竭虑的代价,训练自己学会了台鲁森银行的人那种老成持重的表情。他脸上气色很好,虽然刻上了皱纹,却没有什么经历忧患的印记。不过很可能台鲁森银行那些受重用的单身职员通常总是为他人操心;而且二手操心很可能和二手衣服一样,来得容易,去得也快。

劳瑞先生开头好像是一个人坐在那里让人画像,后来就陷入了沉睡。早餐送来把他吵醒了。他一边挪椅子凑上去,一边对茶房说:“我希望做好安排接待一位年轻小姐。她今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来。她会打听加维斯·劳瑞先生,也许她只是打听一位从台鲁森银行来的先生,那就请告诉我一声。”“是,先生,伦敦的台鲁森银行吧,先生?”“就是。”“那好,先生。我时常恭候你们这些先生在伦敦和巴黎之间往来,为你们效劳。台鲁森联合银行来来往往的很多呢,先生。”“就是。我们是个英国银行,也还真是个法国银行。”“是的,先生。我想你不大经常这样旅行吧,先生?”“最近好些年不了。自从我们——自从我最后一次从法国来,已经十五年了。”“真的吗,先生?那还是我到这儿以前呢,先生。在我们这些人到这儿以前,先生。那时候皇家乔治在别人手里,先生。”“我想是这样的。”“不过我敢担保,先生,像台鲁森这样一家银行,五十年前就生意兴隆了,更不用说十五年以前了,是不是?”“你可以再加上两倍,说是一百五十年以前,那也不会差很远。”“确实,先生!”

茶房张开大嘴,瞪着眼睛从桌子边后退了两步,把餐巾从右胳臂倒到左胳臂上,做出悠闲自在的姿势,站着观看这位客人吃喝,仿佛是站在观测台或者瞭望塔上一样。这是古往今来想不起是什么时候茶房就有的习惯,这位茶房也照做不误。

劳瑞先生吃罢早餐,就到外面海滩上信步闲游。这座狭长曲折的小小市镇,远远地躲开海滩,有一头伸进白垩质的巉岩当中,像是一只海上的鸵鸟。这海滩是层层海浪和杂陈砾石的荒滩;海是为所欲为的,而海所欲为的,就是破坏。它对着这个市镇砰訇作响,对着巉岩砰訇作响,疯狂地将海岸冲垮。那些房子中间的空气,带着那样重的鱼腥味,甚至会让人觉得有病鱼上来在里边浸泡着,就像病人下海去浸泡着一样。海港里只有小规模的捕鱼业,临到夜晚却有很多人闲游散逛,向海上张望,特别是在涨潮并将近满潮的时候。并未做什么生意的小商小贩有时候意想不到地发了大财,而有一件事又是颇引人注意的,就是这一带没有一个人能容得下点街灯的人。

这一天,天空有时候很晴朗,足以看到对岸的法国海岸,可是过了中午以后,天空重又布满雾气和水汽,这时劳瑞先生心中,似乎也浓云密布。天黑之后,他坐在咖啡室的壁炉前,像他曾经等早饭那样等着正餐。他的思想又忙着在那烧得又旺又红的煤块里挖呀,挖呀,挖。

正餐之后喝上一瓶红葡萄酒,对一个正在烧得通红的煤里挖着的人是毫无害处的,只不过有一点想让他歇手不干的意味。劳瑞先生优哉游哉地过了好大一会儿,他带着一种心满意足的神情,完全像一位上了年纪、气色很好的先生把一瓶酒喝到瓶底儿时,人们可以从他脸上看到的那种神情,倒出他那最后一杯酒,就在这时候,一阵吱嘎吱嘎的车轮声在狭窄的街道上响起来,又叽隆咕隆地滚到了旅店的院子里。

他放下了这杯还没沾唇的酒。“小姐来了!”他说。

两三分钟之内,茶房就进来通报马奈特小姐从伦敦来了,很想见台鲁森银行来的先生。“这么快?”

马奈特小姐已经在路上吃了点小吃,这时候什么也不要了,而且急如星火地要立即见从台鲁森银行来的先生,只要他愿意并且方便。

这位从台鲁森银行来的先生对此毫无办法,只好硬着头皮把那杯酒一饮而尽,并把他那顶古怪的小假发往两只耳朵上按了按,然后就跟着茶房到马奈特小姐房间去了。这是一间宽大阴暗的屋子,用黑色马毛呢布置得像办丧事的样子,还摆着几张笨重的暗色桌子。这些东西都上了一层又一层的油漆,一直上到屋子正中桌子上那对高大的蜡烛在每一块板面上都隐约照出了影子;仿佛它们是给埋在了深深的黑硬木坟里,不把它们挖出来,就别指望它们能发出什么光亮。

屋子里那么昏暗,什么也看不清,所以劳瑞先生一边在敝旧不堪的土耳其地毯上择路而行,一边估计马奈特小姐这会儿是在隔壁的那间屋子里,直到走过那一对高大的蜡烛,他才看到一位十七八岁的年轻小姐站在灯烛和壁炉之间的桌旁迎候他。她披着旅行斗篷,那顶旅行草帽还拿在手上,手抓着帽带。他看到一个娇小轻盈的漂亮身影,一头丰厚的金发,一双和他的目光相遇时带着询问神情的蓝眼睛,一个具有奇特功能的前额(别忘了那是多么幼嫩光滑),它在一扬一蹙之间都不是只显出或是困惑,或是惊讶,或是警觉或者仅仅是聪敏专注的某一种表情,而是四项皆备。劳瑞先生的目光停留在这一切上面的时候,和这惟妙惟肖的一个孩子的面庞突然在他眼前闪现。那是一个大冷天,冰雹急下,骇浪滔天,他航行穿过那同一道海峡,怀里抱着那个孩子。这酷肖的面庞一闪而过,像是一股哈气从她背后那座陈旧的穿衣镜镜面上一掠而过,这座穿衣镜的镜框上有一串好客的小爱神,有些缺头,全都瘸腿,正在向那些黑女神奉献一黑篮又一黑篮的死海之果——于是劳瑞先生向马奈特小姐深施一礼。“请坐,先生。”声音非常清脆悦耳,略带一点外国口音,但是确实只有很少一点。

当他再次躬身施礼,然后就座的时候,他按照老派的礼节说:“我吻你的手,小姐。”“先生,我昨天收到台鲁森银行一封信,通知我某些消息——或者说新发现——”“字眼儿无关紧要,小姐,这两个字眼儿都可以用。”“——是有关我那从未见过的——故世那样久的——先父一笔不足挂齿的财产——”

劳瑞先生在椅子上挪动了一下身子,带着不知所措的神情向那一串好客的黑色小爱神看了一眼,仿佛他们那些荒唐怪诞的篮子里装着能够对人有所帮助的东西似的!“——使得我必须得到巴黎去,在那儿和一位为这件事特意派往巴黎的先生接洽。”“正是我本人。”“我正是要恭听你的见教,先生。”

她向他屈膝行礼(年轻女士在那个年月都是行屈膝礼的),真心要向他表示,她觉得他比自己的年龄智慧都高得多。他向她再施一礼。“我答复银行,先生,既然那些知情人那样好心向我提出建议,认为我到法国去实属必要;而且因为我本是孤儿,又没有能伴随我去的朋友,如果有幸得到慨允,在旅途中能置自己于那位先生的保护之下,那我将至为珍视。这位先生事先已离开伦敦出发,不过我估计已经随后派了一位信差去,请他惠允在此一候。”“我很荣幸,”劳瑞先生说,“能够受此重托。我将更加荣幸,如能完成这一重托。”“先生,我对你至诚感谢,我对你感谢不尽。银行告诉我,这位先生会向我解释这件事的详情,而且具有令人吃惊的性质,我自己必须做好准备。我自己已经尽最大努力作好了准备,同时我自然怀有强烈急切的兴趣,想知道那是些什么情况。”“自然,”劳瑞先生说。“是啊——我——”

他又把那顶鬈曲的亚麻色假发在两只耳朵上边按了按,停了一下之后又加上一句:“真不知从哪里说起才好。”

他没有开始说,而且犹犹疑疑地迎着她的目光。那幼嫩的前额向上一扬,显出那种独特的表情——不过,它不仅独特,而且透着灵秀,富有个性——同时她举起手来,仿佛是用一个无意的动作抓住或者留住什么一闪而过的影子。“我真是从来没见过你吗,先生?”“难道不是吗?”劳瑞先生摊开双手,面带一种爱好反驳争辩的笑容向外伸着。

她本来一直站在椅子前面,这时心事重重地坐下来。她那眉宇之间,就在那要多精细就多精细的秀气的女性鼻梁上方,表情更加深沉了。他看着她陷入沉思,而在她再次抬起眼睛来的时候,他就继续说道:“在你客居的国家里,我认为,把你当作一位年轻的英国小姐来称呼,是再好也没有的了。你说是不是,马奈特小姐?”“你请便,先生。”“马奈特小姐,我是一个办业务的人。我有一桩事务性的事情要亲自来完成。承蒙见纳,请你除了把我当作一架会说话的机器之外,不要管我别的什么——真的,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是。我想要,请你准许,给你小姐讲我们一位顾客的故事。”“故事!”

他仿佛是故意弄错了她刚才重复了一遍的这个字眼儿,匆匆忙忙地接着说,“是的,顾客;在银行的业务上,我们通常把跟我们打交道的人叫顾客。他是一位法国先生;一位从事科学的先生;一位造诣很高的人——一位医生。”“不是博韦人吧?”“嗯,是的,是博韦人。像你父亲马奈特先生一样,这位先生是博韦人。像你父亲马奈特先生一样,这位先生在巴黎很有名。我很荣幸在那儿认识了他。我们的交往是业务上的交往,但是很密切。那时候我在我们的法国分行,而且已经——!二十年了。”“在那个时候——我是不是可以问问,那是什么时候,先生?”“我说的是二十年前,小姐,他娶了——一位英国太太——而且我是受托人之一。他的业务,像其他许多法国先生和法国人家的业务一样,完全在台鲁森手上。以类似方式,我是,或说我一直是我们行一大批顾客这样那样的受托人。这些都不过是业务上的交往,小姐,这当中没有什么友谊,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没有什么类似感情的成分。在我一辈子办业务当中,我打发了一桩又一桩,就像我在一天办业务当中打发了一个又一个顾客一样,简单说,我没有任何感情;我不过是架机器。不断地——”“不过,这是我父亲的故事,先生,我渐渐想到,”——她好奇地皱起额头,目不转睛地对他看着。“我母亲在我父亲去世后仅仅两年就去世了,于是我成了孤儿,就是你把我带到了英国。我差不多完全肯定那就是你。”

劳瑞先生握住那只迟迟疑疑地伸过来信任地抓住他的手的小手,带点儿郑重的神态放到自己唇上。然后他把这位年轻小姐立即又引回她的座位,她坐着仰望他的脸,他站着俯视她的脸,这时他一直是左手扶着椅背,用右手一会儿擦擦自己的下巴,一会儿按按两只耳朵边上的假发,一会儿强调一下他刚才说的话。“马奈特小姐,那就是我。我提到,我没有任何感情,而且我和所有我接触的人保持的交往不过是业务交往,你考虑到从那时以后我从没见过你,也就会看得出来,我刚才说的是多么真切。是没见;从那以后你一直是台鲁森银行的被监护人,而我从那以后又一直为台鲁森银行别的业务奔忙。感情!我没有时间,顾不上,也没有那种机会。我一辈子都在开一架庞大的摇钱机器,小姐。”

劳瑞先生把自己从事的日常工作这样奇怪地描述了一番之后,又用双手把他那顶亚麻色假发在头上按平(这太没有必要了,因为它本来表面就那么光亮,再也没有比那更伏帖的了),然后又恢复了他原来的姿势。“到此为止,小姐(正像你所说的),这都是你那位令人惋惜的父亲的故事。现在出现了不同的情况。如果你父亲死的时候并没有真死——别害怕!你那么吃惊!”

她确实吓坏了。她用双手抓住了他的手腕。“请,”劳瑞先生用一种抚慰的调子说着,把放在椅子靠背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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