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自述 06 悼念一个村庄(上篇)


发布时间:2020-03-22 17: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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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自述之06

悼念一个村庄(上篇)

复旦附中 王召强

黄玉峰名师基地同仁摄于2014年11月台湾访学期间

截止到2019年,那个曾经存在了三百多年的北方村庄——营子村,那个我生于斯长于斯的村庄,永远地消逝在了狂飙突进的城镇化浪潮中。早在四五年前,营子村周围的几个村庄就已经完成了拆迁工作,村民们纷纷搬到了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拆迁房中,营子村的拆迁安置房也早就建造好了,村民们早就盼望着拆迁分房的那一天。

如今,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对于那个曾经养育了我十八年之久的村庄,我只能远远地站在两千里路之外的异乡,遥祭一樽烈酒,目送她安然上路。早在2010年10月13日,《南方周末》就刊登过一篇《消灭村庄?——中国新城市之忧》的文章,文章报道的对象就是山东临沭县,临沭即隶属于山东省临沂市,文中指出:“本来为进城的农民工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是城市的责任,但现在,农民要想获得这样的服务,必须要靠出卖自己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来赎买。”言下之意,颇有为中国农民作不平之鸣之感。

在2010年9月召开的“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挑战与未来”研讨会上,时任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的李铁曾对此说道:“这说明中国的城市化问题,是一个超出了我们现有的经济学范畴,超过了我们现有的社会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严重的社会利益调整问题……只有真正解决了城市化问题,中国所谓的和谐,才可能有一个开始。”

我非常赞同李铁主任对于中国的城市化问题的这个判断,它引起过深入反思的是,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如何合理地确保出卖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农民的利益问题。众所周知,在城镇化的浪潮中,受益最大的一方是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农民虽然也从中分得了一小杯羹,但是却永远地失去了祖祖辈辈赖以为生的土地,彻底改变了乡村生活的生活方式。

在我看来,城镇化才是中国农民真正面临的“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三千年来,中国农民历经的盛世也罢,战乱也罢,饥荒也罢,土改也罢,大跃进也罢,“大革命”也罢,都没有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农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的生活节律。以我童年所在的北方农村为例,虽然自辛亥革命以来,我国就启用了公历历法,俗称阳历,但是迄今为止,营子村民沿用的仍为农历,俗称阴历。

即便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施行了二十多年以后,营子村民的农作模式仍属“刀耕火种”的铁器时代,主要的生产工具还是镰刀、锄头这种,脱粒机、抽水机这种机械化生产工具都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家里拥有拖拉机、摩托车的寥寥无几,主要的交通方式还是徒步或骑自行车。只有到了21世纪以后,随着临沂市小商品批发市场的急遽发展,地近西郊的农民纷纷进城做起小生意来,才慢慢鼓起了腰包,成为连城里人都羡慕的暴发户。稍具商业头脑的年轻人,早就在城里安了家,置了业,留守在村里的,大多是鳏寡孤独的老人而已。而今城镇化的历史车轮滚滚袭来,任凭你是陶渊明也好,沈从文也罢,那种田园牧歌式的乡村生活再也没有了容身之地。此乃历史潮流的大势所趋,顺之者则昌,逆之者则亡,我只能远在两千里之外的异乡,默默地祝福他们:诸事顺遂,幸福安康。

据营子村村碑记载: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营子村位于义堂镇政府东4.5公里处,东临祊河,南依临沂市北外环长春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营子村建于清朝康熙年间,因村址时常移动,好似军队“营盘”,故得名“营子”。

其实“营子”二字,源于蒙古语,就是军营的意思,北方名为“营子”的村庄不计其数,单以临沂三区九县为例,名为“营子”的村庄就多达四五十个,我疑其当初应为明清鼎革之际或三藩之乱时满清蒙古士兵行营驻骅之所,故虽星罗棋布于各地而皆名之曰“营子”。村碑以“村址时常移动”解读之,盖系后人误读。我们村子周围方圆三五里内,皆无旧址遗迹可寻,故而“村址时常移动”之说不足为信。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过年期间,我跟随家母去给我大奶奶拜年,大奶奶说我们这一代人是自康熙年间建村以来的第十代人,而今辈分最低的一代已经传到了我的孙子辈,即第十二代人,倘若以每个世代为二十五年算起,我们村应当存在了三百年之久。

相传三百年前,我们王家的老祖携带二子二侄迁徙至我村,后来繁衍至第三代,遂有八人,故营子王家素有“八大门”之称。家父和继父同属于“八大门”第九代传人,只是不属于同门中人而已。在我考上大学的那一年暑假(1999年8月),我家里曾经宴请过家父和继父两门中的宗族近亲,以现光宗耀祖之意。席间我大伯父曾经颇以为傲地谈起,我是我们家族五代人以来唯一考上大学的人,距离我高祖父在晚清时期考中秀才以来,已逾百年之久。我大伯父小时候还经常听村里的老年人说起,当年我高祖父高中秀才之后身戴大红花骑着高头大马从县城归来的喜庆场景。可惜在他理应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之际,清末新政竟废除了延续两千多年的科举制度,我们家族也就错失了这个通过科举改换门楣的良机,从此沉沦泥涂不能自新。

我对于传说中的这位高祖父,当然一点儿印象也没有,我小时候见过的辈分最高的一代人就是我爷爷了。我爷爷是个车把式,就是赶马车的高手,兼职是村子里的兽医,就是专职劁猪骟羊的那种,周围方圆十里八村的牛羊猪狗,如有阉割的需求,都需要请我爷爷出手。他自己也颇为喜欢饲养动物,家里面羊马同栏,鸡鸭鹅遍地。我小时候是不大喜欢到爷爷家里玩的,因为一走进去,就满院子的羊屎蛋蛋,一不小心就会脚踏羊屎,给人一种无法措足之感。不过我很喜欢骑马,每次都等在爷爷家门前的大街上,只要一见他赶车归来,就跑上前去蹭他的马骑。他总是鞠下身来,笑嘻嘻地把我抱到马身上,然后一手牵着马一手扶着我回家。

不过我爷爷在十里八村的口碑并不好,因为他在前妻病故不久之后就续了弦,而所续之弦为同村同姓之人,虽然不属于“八大门”之中的同门中人,早已出了“五服”之外,但是村子里一向严守着“同姓不婚”的古训,我爷爷这种目无礼教的举动,为他赢得了一个“畜生”的恶名。不过,他更为臭名昭著的是,他对于前妻所生的三个儿子,一向严厉得很,动辄以马鞭伺候。据说我二伯父的腿脚,就是被他打瘸的。家母曾经向我描述过一次我爷爷发飙的场景,大意是因为他在饭桌上又喝多了,说了几句不大中听的话,家父一时忿起,撂下碗筷就不吃饭了。我爷爷气不打一处来,跳起脚来就追打家父,好在家母当时有孕在身,拦在两人当中,才让家父得以逾墙而走。现在想来,家父和我大伯父身上那种寡言少语的性格,想必就是我爷爷这个严父长期家庭暴力的结果。

我爷爷是个十足的酒鬼,几乎每天都要喝上几盅白酒,而且都是那种最廉价劣质的散酒。因此我爷爷早在二十多年以前(1988年),就因为突发脑溢血而去世了。听说我爷爷死的那一天,是在赶车回家的路上,在马车上突然倒毙下来的,事发非常突然,谁都没有想到像他那样健壮的身体,就这样突然去世了。那时我只有七周岁大,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经历亲朋好友的故去,从此明白了“死亡”二字对于生命的涵义。没想到爷爷去世一年之后,家父也随之病故,一时之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真可谓泰山崩殂兮梁柱摧折。

对于家父的去世,家母常以“这就是命”解之,没想到在我读高中的时候,也在高中课文《雷雨(节选)》中读到过这句话,曹禺不愧是中国现代最为著名的剧作家,对于世态的炎凉、人情的冷暖体察入微,往往能发前人之所未发,见前人之所未见,对于像家母这样命途多舛的贫苦人家的心理,亦能拿捏得非常精准。

家父幼小失祜,对于生母的印象应该不深,大伯父就有所不同了,也许是出于对生母的怀念,迄今为止几乎从不跟后母搭腔——我爷爷虽然在20多年以前就去世了,但是我奶奶依然健在,跟我四叔生活在一起。不过,这都是老一代人之间的恩怨。到了我们这一代人,都是把我奶奶当作亲生的奶奶一样看待的。一则是因为我们也没有见过那位据说是体弱多病的亲生的奶奶。二则是因为爷爷在续弦之后,又生了一女一子,即我的姑姑和四叔。我们这一代人跟姑姑和叔叔的关系都很好,小时候也不知道老一辈人之间的恩怨,等到长大成人以后,即使明白了其中存在着远近亲疏的关系,也显得不再重要了,因为我们打小就养成了亲如一家的深厚情感。因此,相对于很早就搬到城里去住的二伯父一家而言,我们和姑姑叔叔两家的关系反而更亲密。

在爷爷所生的五个孩子当中,毕竟只有姑姑一个是女儿家,而且她就嫁作同村的邻家,我们怎能不与之和谐相处呢?加之我姑父简直就是一个全才,各式各样的手工活儿,门门精通。要是谁家里一碰到点什么麻烦事,首先想到的就是去找他帮忙。他也总是乐呵呵地伸出援手。我姑父家在村里虽然属于独门独户,就是三代单传的一家门,但是人缘极好。我爷爷奶奶好像并不介意把唯一的女儿嫁给独门独户的柴姓人家,其实在门户观念非常强的北方农村地区,是没人愿意把女儿嫁给独门独户的人家的,因为门衰祚薄的人家一旦有事,连找个亲密的帮手都没有。

我四叔跟家父一样,也在煤矿上做过很长时间的矿工,我们这一代人从来就没有把他当作外人看待,虽然他是我爷爷生前最为疼爱的儿子,几乎没有品尝过马鞭的滋味,但那跟我们之间有什么关系?我们出生的时候,早就已经从爷爷奶奶家中分出来单独过活了,难道还要去嫉妒一个小叔叔不成?再说了,我爷爷生前虽然对前妻所生的三个儿子不大友好,但是他对于孙子辈的我们,却是一视同仁地宠爱的。

每次我大堂兄在谈及我爷爷的时候,都会说上一句:“咱爷爷那个时候真——熊——啊!”后面三个字在发音的时候都要拖长腔。“熊”在山东话中既有脾气暴躁、蛮不讲理的意思,也有牛气冲天、一言九鼎的味道,大堂兄是我爷爷这一支里的长房长孙,于我年长五六岁,跟我爷爷相处的时光既久,想必经历也更多元丰富些。他肯定见识过我爷爷当年雷霆震怒的场面,否则绝不会发出“真——熊——啊!”这种人生感喟。予生也晚,我爷爷去世的时候,我也才上小学二年级,在我有限的童年记忆中,从未见过爷爷发飙的模样,在我的印象中,他就是一个慈祥和蔼的老头而已。

记得我上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到邻村同学家里玩,我同学的奶奶询问起我的家世,听我说完我爷爷的名讳之后,竟在我面前毫无顾忌地娓娓讲起我爷爷当年鞭笞儿子的往事,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想不到我爷爷的恶名,竟被传扬得世人皆知了。我在这里绝对没有要替我爷爷正名的意思,按照曾巩在《寄欧阳舍人书》的说法,我爷爷这种人,显然是没有资格被后人树碑立传的,他既没有嘉言懿行足以立言立德,也没有赫赫勋劳足以立功,他只不过是一个再也普通不过的车把式而已,但是我既然要撰写家族史,就要秉承《礼记•曲礼》“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的人物臧否原则,努力为读者塑造出一个更为立体丰满的人物形象。

虽说《春秋公羊传》中也有“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修史传统,但是倘若严守之,删去我爷爷严加管教诸子的不堪往事,则几乎无法呈现出其暴虐的一面,那也就引申不出我对家族历史的反躬自省了。(未完待续)

拙著《中学生如何整本读经典》,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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