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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5 18: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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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晓峰,毛明华

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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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人文论纲

大学人文论纲试读:

导论 大学与人文精神

我国正在向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迈进,世俗化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世俗化,就是从神圣、崇高、信仰等价值理性向功利化、实用化的工具理性和社会生活转变。西方的现代化是以理性和科技为基本动力的,但资本主义的历史和现实却使理性和科技走向了人的对立面。价值理性、人文精神等道德诉求被功利主义、工具理性所淹没,人们在自然家园被破坏的同时,精神家园也日益荒漠化。确如韦伯所说,现代社会已不再是信仰的时代,世界除魅化了,与此相对应的是以科技与工商为代表的理性化。在世俗化大潮的冲击下,近年来我国社会的功利主义价值取向,同样不可避免地侵入了高等学府。社会对大学生就业的实用工具性导向,大学生对应试教育的被动适应等,致使部分大学生功利主义盛行,人生态度世俗化,行为方式发生畸变,心灵枯槁,生命的诗意丧失殆尽。

启蒙运动以来,科技工商主义及其引发的现代化与现代性危机,均在深层需要上要求重新规范和引导科技理性的终极信仰,这就是迥然别异于世俗化人文主义的新人文主义。它一方面与经过启蒙理性批判洗礼的宗教精神相联系,一方面又以现代理性的人文科学和现代复兴的古典人文学科为学术教育基地。这两方面都与大学相关。人文精神与人文教育成为现代大学引人注目的话语。不过这里的人文精神针对的不再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宗教神学,而是现代科技工商主义。这也就是现代“大学理念”的基本涵义。只有从人文精神的高度,才能更深刻地理解现代大学的功能与精神。重建广博优雅的人文精神,是当前大学教育之迫切需要。

一、人文精神的主要蕴含

《辞海》对“人文学科”一词的注释是:“源出拉丁文humanities,意即人性、教养。欧洲十五六世纪时开始使用这一名词,原指同人类利益有关的学问,以别于在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神学。此含义几经演变,具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狭义指拉丁文、古典文学的研究;广义一般指对社会现象和文化艺术的研究,包括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文艺学、伦理学、语言学等。”《大英百科全书》(1980年版)的“人文学科”条则解释为:“人文学科的教育是非行业性、非职业性的,它关注的是促使个人成熟为人或公民,而不是使之成为某一特殊领域的工作者。”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文”与“天文”相对应。《周易》中有“关乎天文,以察时变;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论断,这里的“人文”指人类创造的文化,与成之天然的“天文”相对应。

黄克剑先生对于“人文学”及其含蕴有过精辟的论述:“人文学不是一门求‘知’意味上的学问,它并非与知识无缘,但其归趣毕竟在于‘觉’”。“心动之于外向度而有认知之学,心动之于内向度而有觉悟之学。以认知为主导的学问是‘科学’,以觉悟为主导的学问是‘人文’”。“出于对人生意义的眷注,去反省、领会以图矫正或倡扬人的实践行为、精神行为中的‘态度’是人文学的本分,正是因为这个本分,它把自己同种种社会科学区别开来”。在黄克剑先生看来,人文学其实就是关于人的生命祈向或价值取向之学。

类似于上述人文学的观点还不少。如基尔克果曾说到两种类型的知识,一种是关涉这个世界的单纯知识,关涉作为这个世界一部分的自我本身的知识;另一种是关涉世界对于人必须有意义、人对世界也必须有意义的知识。还有学者认为,“人文精神”首要和核心的内涵是一种“生命意识,是对人类生命的敬畏和关注,并以此作为一切思考、研究和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

总之,人文精神及其教育应该是一个多元的、开放的系统。本书希望能够提供一个人文精神教育内涵的基本构成与基本价值取向,并以此参与交流和对话。本书的人文精神及其教育构思的基本原则是:对历史人文传统的扬弃性的批判与继承;基于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性及其健康发展的需要,探讨促进社会更美好、人生更幸福的途径。人文精神教育的目标在于启迪人的生存智慧、深化人生价值的反省,整合一个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之知情意行。它所涉及的范围应涵盖人生整体及其全部历程,以帮助公民尤其是大学生建立完整的人生价值观,并内化地陶冶其人格情操。它至少应包含如下几个层面:

1.人之为人所特有的文化素养

人性的自然基础是人的肉体。由于人们特有的社会实践活动,使人的衣食居行等行为具有了文化的属性。这种文化属性,使人从狭义自然界中提升出来。人在何种程度上对待自己的肉体机能,可以用来判定人在何种程度上把自己与动物界区别开来,或使自己成为何种文化层次、何种意义上的人。人文精神及其教育的价值体现是:追求人类对于自己的外在自然和自己的内在自然的自觉超越,使人的感性生活具有日益丰富而健康的文化品位。

人类赖以进化的社会实践活动可分为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作为精神活动的人文教育的目的及功能在于:帮助成长中的青年,克服“自然人”以及在社会历史进程中必然产生的弱点,避免其误入歧途,成为极尽自然欲求的人;扬弃贪婪、自私、懒惰、专制、狡诈、嫉妒等动物式自然性及社会进化中无法避免的消极面,使其成为有品德、有学识、有进取心的人。这便是大学人文教育的历史使命之一。

2.确立个体精神原则,尊重个人自由

人文精神是诗性的,它充满着浪漫色彩和美好理想;人文精神同时也是理性的、经验主义的。“它尊重每一个人的活生生的人生体验和智慧,尊重每一个人独立的认知、情感和价值选择的自主性,尊重每一个人避苦求乐的自然人性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有独立的思考能力,有自主决定的能力,有思想与行动的自由,只有由自己的感觉、意志和思想来决定自己行为的人才算得上是一个人。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说:人类的伟大来自思想。显然,只有尊重思想自由,人们才能独立思考、探索,才有创新思维的生成,才有科学真理的不断发现。当然,这里所说的“自由”、“自主”是有合理限度的,是受一定社会历史的具体条件制约的。

自由是人类的基本价值。人类之所以追求自由,是由人类生存的目标所确定的。这个目标就是要通过内心不断地努力摆脱反社会、具有破坏性的天性,使人类变成一个自由幸福的群体。爱因斯坦认为人类享有两类自由:一类是外部自由,一类是内部自由。外部自由是“人类不应该为了取得必要的生活资料,而不得不工作到既无时间也无体力从事个人活动的程度”。即罗斯福所说的“免除匮乏的自由”。内部自由是指精神自由,它“存在于独立的思想中,后者不受权力和社会偏见的限制,也不受一般的未经审视的常规和习惯的羁绊”。这种自由的养成,不仅有赖于个人的独立特行,也有赖于社会的支持或不干涉。追求和捍卫自由是人类精神生活得以发展和完善的保证,人类的外部生命和内在生命也藉此才能得到改善。换言之,自由等同于生命。

上述层面上的人文精神是我们的文化传统中较为缺乏的,而我们的大学教育并没有为学生独立运用其理性营造相应的话语与适当的空间。马克思曾把理想社会的最高成果看做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未来社会则被规定为“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因此,大学人文精神的培育应以塑造“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为旨归,并营造一个平等、自由、民主、和谐的人文氛围。

3.尊重人的情感和意志自由的发展

尊重情感的自由,才能有真挚的情感抒发,而只有真情才能打动人而获得广泛的社会化的情感共鸣。情感和意志曾被当成非理性的东西而遭贬低,人们往往忽视了激情、热情、意志力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本质之力量。对此,叶澜先生有一段精彩论述:“当学生精神不振时,你能否使他们振奋?当学生过度兴奋时,你能否使他们归于平静?当学生茫无头绪时,你能否给予启迪?当学生没有信心时,你能否唤起他的力量?你能否从学生的眼睛里读出愿望?你能否听出学生回答中的创造?你能否觉察出学生细微的进步和变化?你能否让学生自己明白错误?你能否用不同的语言方式让学生感受关注?你能否让学生觉得你的脉搏与他们一起欢跳?你能否让学生的争论擦出思维的火花?你能否使学生在课堂上学会合作,感受和谐的欢愉、发现的惊喜?……”这段文字颇能说明情感、意志与人文教育的密切关系,这就是教育对人性之觉悟!这就是教育的人文精神!有的学者也认为:“人的生成不仅包含合理性方面,而且包含着非理性方面。不仅如此,人的生成在理性和非理性两个方面都存在着言说的和缄默的两个层面。因此,教育过程决不能只是限定在理智的教学范畴中,简单地加上情感、意志、直觉、信仰或‘非智力因素’之类,它还必须包括那些不可言说的、只能以现实的生命活动表达出来的生长发展。”可见,不可言说的情感交流和“身教”是至关重要的。融情感、激情、意志、关爱于教育过程,也是人文教育的一个重要层面。

4.人文精神体现为超越有限生命的终极关怀

人文精神及其教育既体现着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并表现为真善美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又具有超越当下而展示未来的韵味。这种超越可体现为某种终极关怀,并具有某种精神乌托邦性质。前者往往意味着反思与批判,后者则承担着对世俗的制衡。当然,这种超越和制衡也有其合理性的限度,否则将走向它的负面。由于人文精神在本质上是一个关于人生的价值和意义的哲学问题,是一个对于人类之爱的终极关怀问题,那么,拥有这种终极关怀的教育学者,就必然拥有对人生命本身的敬畏和关注。在这种敬畏和关注中,饱含对人类命运和境遇的体察和同情,满怀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期待。不将自己的关怀视野局限在有限的生命和生命的有限上,总是试图超越有限,关切无限,并在这种对有限的超越中,赋予人的生命以价值和意义。他全部的目标是通过对教育的思考和实践,最大限度地完善人的生命,使人性的光华在教育中得以闪现。最重要的还在于他试图以教育为手段,促成人类整体与个体全面、自由地发展;关注自己的生命体验,把自己的生命体验融入到教育过程之中,并参与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生命历程和生命价值的获得过程中。他的一生都在竭力追求这样的终极价值:智慧、美、真理、公正、自由、勇气、希望和爱,试图使自己作为学者的命运与人类的命运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人文教育是人文精神在教育中的渗透和体现,人文教育是可以渗透在各个学科教育中的,人文学科(诸如文、史、哲、艺、体等)是人文教育的主要载体,但是人文教育并不等于人文学科教育。人文教育最重要的承担者是教师,我们不能说一个文学家就肯定比一个物理学家更富有人文精神,事实上,爱因斯坦就比许多文史哲专家更富有人文精神。此外,我们也不能把人文教育仅仅当成是大学的事,严格地说,人文精神的培育是从幼儿开始的。在“功利主义”和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冲击下,中国的人文教育更凸显其意义和价值。

二、大学理念与人文精神

大学的形象关乎人们对大学这一事物的认同,也关乎大学的自我身份认同。独立自治、开放、宽容、自由探索、追求真理、秉持理想以及在执守这些传统理念与作为变革前沿之间保持张力,是大学自诞生以来在数世纪中展示出来的形象,也是大学之为大学的基本特质。德里达所说的“无条件的大学”就是强调大学本身的独立性。他认为,大学不光相对于国家是独立的,而且相对于市场、公民社会、国家的或国际的市场也是独立的。没有相对的独立性,就不可能在真正意义上做到“不惜一切代价、无条件地追求真理”。正是成为大学之魂的独立精神,使大学在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创造与毁灭两种力量无休止的冲突中始终代表着创造的力量,在人类苦苦追寻理想的过程中,大学既是人类在意识中进行伟大探险的先锋,也是人类代复一代赖以支撑的理想和价值的守护者。忠于伟大的理想,担负起传承伟大遗产的使命;又忠于光荣的探求,去开拓思想和知识的疆域——这是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传统。这种传统是大学自我滋养的创造性源泉,也是大学在任何外力作用下保持自己稳定流向的力量。

大学以培养“人”为天职。关心“人的解放”、“人的完善”、“人的发展”是大学的本质。大学之所以为大学,不仅在于它是一种客观物的存在,更因为它是一种精神的存在,这种大学精神最重要的内涵就是其人文精神。大学需要的是一种气质,一种涵养,而这不是单纯靠管理技术就能制造出来的。大学人文精神是在大学的发展演绎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有着稳定而丰富的内涵,它体现了大学对人的价值和生存意义的关怀,同时又以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形式约束着大学人的行为,显示着大学不同于其他机构的气质特征。可以说,大学人文精神主要是指大学所弘扬的在处理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所持的正确的价值观以及建立在这种价值观基础上的行为规范。

人文精神是大学理念的核心,是大学的灵魂所在。大学教育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学如何来构建它的人文精神。中国的大学在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的分拆和当今时代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冲击后,如何重新构建大学人文精神,已成为大学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强化人文教育是构建大学人文精神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一个大学生若最终不能在处理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选择正确的价值观,进而不能在这种价值观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行为规范,那么,这样的大学教育是让人堪忧的。大学教育如果仅仅解决了知识传播的问题,而没有告诉一代人如何寻找“人何以为人”的答案,显然与现代大学的理念背道而驰。正如蔡元培先生所说:在人才培养上,大学无不以培养通识博学,具有高度教养和全面发展的通才,具有较为完满的人格追求,以别于专门教育造就的狭窄单薄的技术专才。大学之大,在于其有众多学科的综合性和兼收并蓄、海纳百川的学术自由;同时也在于必须有一批学术大师,有了大师级的教授才可能培养出大师级人才。如前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先生所言,“大学者,非有大楼之谓也,而有大师之谓也”。大学自诞生以来,一直展开双臂接纳来自四面八方的学者和青年学生,在这里,学者们独立地提出问题,异常活跃地进行思想交流和学术探索;青年学生们则从这里学会如何思考、如何对话和思想交锋,并从这里获得广阔的视野去观察世界。大学的宽容和自由还使人们的精神可以往许多方面去发展。无论对外部世界的好奇心和探索热情,还是对内心生活的专注、思考和默想,都受到鼓励和包容。中国大学的范式从蔡元培先生开始,借鉴西方大学的现代理念,以“新人文主义”为立校之本,在人文教育上有着丰厚的传统。学术自由,兼容并蓄,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等成为一批名牌大学的制度框架。20世纪上半叶中国一批教育家的探索和尝试,无疑为今天中国教育改革提供了最珍贵的资源。在当代中国,大学应由行政型管理向学术型管理过渡,建立“专家治校”、“教授治校”的管理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恢复大学的自由与活力,才能赋予大学追求真理、培植人文精神的条件。只有自由探索,才有科学创造;只有教学的自由,才能养成选择、责任、自主、应变、决策的能力,才能养成人之为人的德性。

1996年,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提交了一份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进一步提出的现代教育观念是:学会认知,即掌握认识世界的工具,也就是学会学习,以便从终身教育提供的各种机会中受益;学会做事,即学会在一定的环境中工作,以便不仅获得专业资格,而且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获得能够应付许多情况和集体工作的能力;学会生活,培养在人类活动中的参与和合作精神,以便与他人一道参加人的所有活动,并在这些活动中进行合作;学会发展,教育应当促进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即身心、智力、敏感性、审美意识、个人责任感、精神价值等方面的发展。这种教育理念,在强调科学教育的同时,加强了人文教育,促进了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在科学教育中贯彻人文精神,使两个方面在教育内容上相互补充,在教育思想上融为一体,相互促进。

教育的本质是提高人的素质,人的素质的核心就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但是,长期以来在大学教育中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都有所失落。自然科学教育只教给学生死的知识,没有告诉学生科学的价值;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只教给学生空洞的道理,不注重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精神,更不注意应用社会科学知识去分析科学与社会的关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从根本上说是互补的。只有二者并重,才能保证实践的正确取向和成功。重视一方、贬低一方或强调一方、忽视一方都是十分有害的。在现代西方哲学中,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流派割裂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互补性和内在联系,形成截然对立的两种观点。科学主义推崇理性和科学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力量,贬斥关于人的价值和尊严,片面主张知识就是力量;人本主义则鼓吹非理性主义,反对理性和科学进步,主张抽象的个人价值、个人理想、个人本位和个人中心等。各执一端的观点都对社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互补性主要表现在科学精神能保证人文精神得到真正的实现,而人文精神则能保证科学精神的正确指向。要想真正地认识世界,必须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结合起来,这样才能达到追求真理、价值与审美的和谐统一。人文精神应该具有现代科学意识,科学精神应该充满高度人文关怀,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大学所研修的知识,其主干并非实用的技术性知识,而是原理性知识。大学与各类专才学院的根本区别之一是,知识体系的重要性超过了所研究的特定对象及应用价值。大学知识超越实用技术同时体现为对技术专业知识的综合整合。大学知识的整合性不仅指各科分支知识的系统化,而且更是指知识、意志、情感及各类学问与价值的有机统一,由此而指向大学人文教育的最高目的。大学人文精神的整合统一性是大学完整统一性的内在保证。大学精神因而是超专业的。当某个名牌大学的学生以自豪口气道出自己的校名时,已表明了他对自己所在大学整体人文精神的归属认同,这一认同超越了他所在的专业院系。

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养成。实践证明,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建设以学术为核心的具有浓郁人文氛围的校园文化,是达到人文精神教育的有效途径。校园文化是无形的课程,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学生。良好的校园文化具有浓郁的学术氛围和民主自由、生动活泼的精神风貌。建立这样的校园文化需要师生长期的共同努力,在教学、科研、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中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精神氛围和治学态度。承载大学精神的不仅是大学的专业知识,更是其代代相传的学术传统风气与社会个人观念,如五四以来北大的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还有大学社团活动,大师教授的个人魅力、同学的聚合,乃至那古老的校园建筑与林木古藤。大学是一个活的生命体,而且是个性化的生命体。“大学校园”成为上述因素的统一体。因而如果将大学简化为知识传授,就抽去了大学的人文精神而不复为大学。

自古以来,中西教育都十分重视知识以外的价值问题。中国之学问主要用意在学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有理想有价值的人。《大学》中所说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善”,即是此意。今天,从原则上说,任何大学都不会否认德育之重要,但在实行上却非易事。人们常说的“高尚的情操”、“健全的人格”、“文明的行为”等,而在一个急剧变迁的转型期社会中,要准确界定这些道德要求的标准,则是十分困难的。对此,本书所认同的观点是:大学应与社会保持一定距离,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与宁静,固守自己的一方人文净土与科学殿堂的神圣地位,不能被完全世俗化了。也许有人担心这样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将难以适应世俗化的社会,虽然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但我们以为社会(环境)改造人,人也同样可以改造社会(环境)。具有人文精神和气质的青年大学生走向社会以后必定会遇到种种挫折;然而,正是在这些磨难和挫折中的反抗、反思,不但是一个人走向成熟的必要体验,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大学一定要有一种文化传统,一种有文学气质、有审美情调、有道德激情、有生命意义的人文氛围。一所大学的文化决定它的风格,并影响学生的气质品性。一所大学如果不能激起莘莘学子一些诗心的回荡、一些对人类基本问题的索解,那么这所大学必定是缺少感染力的。

三、人文精神与知识分子的文化身份

人文教育应以培养知识分子的文化身份和精神气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和特色。人文素质是知识分子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之一,也是知识分子文化身份的重要表征。所谓文化身份,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角色定位,自我认同,他人的承认。在人类社会中,无论是个体、群体还是一个民族,为了决定取舍,决定何去何从,都需要了解自己在现实社会中的位置,这就要求确定自己的角色和方位。在此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行动和言辞予以表达,自己自觉认同,他人予以承认这三个环节相辅相成,就构成了一个主体现实的、具体的文化身份。

知识分子可分为两种类型:技术知识分子和人文知识分子。一般来说,知识分子的安身立命表现为三种不同层面的人生关怀:社会(政治)关怀,文化(价值)关怀,知识(专业)关怀。任何一个时代和任何一个知识分子,都可能而且有必要同时具备这三种人生关怀。大学所培养的本源意义的知识分子,应是以人文关怀为理念的人文知识分子。这一意义的知识分子应与技术专家角色区别开来。大学所培养的知识分子不仅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而且大学原理性思维培养了知识分子追根究源的精神品格。这种理性究问的深层气质乃是对真善美终极价值的向往。这一境界也是大学教育最深层亦即最高的培养目标。领略此一境界的大学知识分子从而可能超越一己利益与各类特定利益的狭隘限定,而达到超出了民族国家直接眼前利益的新人文立场的普适性价值观,例如生态保护即人文知识分子最先提出并艰苦推行才逐渐为各国政府所接受的。大学知识分子只有成为真正以天下为己任的大公无私者,大学才能不仅作为科学原理创新的基地,也能成为社会道义的策源地。

西方对知识分子的定义有三层含义:一、社会的良心;二、智慧的传播者;三、对真理与神圣的亵渎与怀疑者。即知识分子应具有独立、民主、批判、创造等特点。西方知识分子有着深厚的批判现实传统,知识分子的定义是和批判精神紧密联系的,代表自由、平等、公正的理想和以此为核心的社会良心,对一切有悖于这一理想的社会弊端进行批判是其天职,这也正是社会的生命力所在。当代西方著名学者萨义德指出:“知识分子代表的不是塑像般的偶像,而是一项个人的行业,一种能量,一股顽强的力量,以语言和社会中明确、献身的声音针对诸多问题加以议论,所有这些到头来都与启蒙和解放或自由有关。”

知识分子文化身份的一个重要诉求是启蒙。通过人文教育,给心灵正处于孜孜以求“发育期”的大学生以一个多维度的思想平台,让他们获得一种学习、怀疑与批判能力,这大概就是大学的启蒙功能。康德曾给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下过一个定义,即“有勇气在一切公共事物上运用理性”。余英时先生认为“这句话恰好可以代表近代知识分子的精神”。既然我们认同大学重视“发展”知识的理念,就意味着世界上的许多事物大学都必须予以考虑和关注。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他的职责就是纠偏与制衡。在社会阶层出现利益冲突时,他本能地选择弱势群体一边;而在社会思想出现分化时,他应该选择抵制流行思潮的僭妄。大学生的“精神成人”,就其个人理解而言,首先应当具备的是“独立精神”,其后才能进行“自由思考”。大学人文精神的形成不是“自在的”,有时是需要从外部加以灌输和启发的。如果说,从大学人文精神是大学的“灵魂”这个起点出发,那么,引导当代大学生从“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维度展开对“人”的终极命运的思考,实际上已经触摸到了“人之成为人”的最基本原则和精神底线。

上述大学知识分子的特性即:深切关怀一切有关公共利益之事;将公共利益视为自身之事;将政治、社会问题视为道德问题;有一种义务感,不顾一切代价地追求终极结论;深信事物现状须作改变。具有这些特性,能够如此立身行事者,即为知识分子。这当然不限于大学,但培养这样的知识分子却是大学的天职。在我国,已成为工人阶级先进部分的当代知识分子,作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主要承载者,不但应秉承民主、宽容、自由的五四传统,具备“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而且,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忧患情怀;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使命意识;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道德自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世,为万世开太平的社会责任感;“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趋避之”的介入意识等,都是中国人文传统的精神资源。

知识分子的文化身份认同也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相契合。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论述对党的先进性做出了新的理论概括,有着十分深刻的思想性和战略意义。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在三个方面的体现和要求,也正是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品质所担当和诉求的。生产力由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等要素构成。邓小平指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这里讲的人,是指有一定的科学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来使用生产工具、实现物质资料生产的人。”这里强调掌握了科学知识的人在生产力诸要素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而知识分子本身就是知识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知识分子理所当然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主要承载者,因而也就最能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而作为社会良心代表者的文化身份也要求其以维护社会公正为天职,这种身份认同必然同时要求其代表最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分子在当今社会的作用日益凸显出来。知识分子在我国曾被当作资产阶级进行改造和批判,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才被承认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或先进部分,而只有在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先进部分才会名副其实。

在未来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愈趋加快的国际背景中,世界各国各民族都将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这一竞争集中表现为人才竞争,归根到底是民族素质的竞争。邓小平曾深刻指出:“我们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劳动大众的知识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伴随着新的科技革命的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结果。西方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迅速上升,导致蓝领工人减少,白领工人增多;非知识型工人减少,知识型工人猛增。在美国数百万新的就业者中,知识型工人通常都是大学毕业生,并且多数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是掌握当代科学知识的高新技术者。在我国,随着现代化目标的接近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知识分子的数量将会大大增加,劳动大众知识化将真正实现。劳动者的知识化不但有力地推动了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也使新一代知识分子正在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最重要的社会基础,这也正是三个代表理论提出的新的时代内涵。作为知识分子的摇篮,培养知识分子的文化身份意识,不但是大学人文教育的一项主要功能,而且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必然要求的。

大学生知识分子文化身份认同的出发点是主体意识的培育,即培养大学生的自主性、自信心、自强心。如前所述,教育的对象是有生命力的人,作为个体的人的解放、发展和完善是大学人文教育的根本目标。因此,在积极推进现代大学走向世界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历史进程中,确立以“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强化主体意识,关注个性发展,是推行大学人文素质教育的一个突出特点。追求个性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长期以来努力和追求的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人生观的重要内容。时代的飞速发展,极大地激发了大学生张扬个性、展现自我的自主意识。大学人文教育应因势利导培育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市场社会是利益主体、价值观念多元化的社会,这种多元并存有赖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而民主政治的基础则是个人主体意识的自觉,没有独立自主的个体就不可能有民主。市场经济要求不断创新,创新是人们为获取新成果运用已知知识,突破常规,发现或发明,产生某种有价值的新事物或新思想的活动,是一种复杂的不可重复的劳动。人是生产力中惟一的创造性要素,而创新的前提条件是个体的独立与自由,没有个性就没有创造性。

培养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应坚持教育方法的疏导原则,引导大学生学会把握自我,关切自我,创造自我,挖掘个体的不同生命资源和潜力。自尊和自信是人类最基本的必需品,没有这两样,生命几乎没有任何价值。人首先是一个本能化的生命存在,一个充满各式各样欲望的身体,一个不断进行创造和超越的意志。只有当人的身体不再有所依附,人的生命才是真实的,人的自我实践才是自由的。但是,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认识自己,发现自己,更重要的是关切自己。认识自我是为了做到自我控制而成为自由的人,关切自我是为了在社会共同体中生活得更体面。只有谋求关切自我,才能为共同体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所倡导的推己及人、反求诸己、学者为己等,强调的也是自我教育、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疏导就是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自由发展,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培养学生学会自爱、自尊、自强。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是不可能关爱他人的,从自尊、自爱到爱身边的事物、爱自然、爱父母,再通过道德实践不断升华到爱家乡、爱祖国、爱人民,其原点是自爱之心。要当国家的主人,首先要当好自己的主人,从被动接受到自主选择的教育观念更新是至关重要的。教育是合作的艺术,教学过程是师生共同完成的,师生之间是平等、对话、交流的关系。传统的教育观念把学生看做是被动的接受者,当今时代学生则应是积极的主体,应该发挥他们探求知识和价值的主动性。大学生不是中学生,大学阶段的青年必然会自我寻求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目标,人的自我认同最终是靠自己来完成的。人不能永远没有孤独的时候,人需要孤独以创造思想、体认人生。人的成长、成熟也需要头脑与头脑、心灵与心灵的相遇和对话。大学的可贵之处就在于有许多头脑、许多心灵可以不时地相遇和对话。在这种习以为常的师生、学友的接触之中,必会有一些青年学子对人类的重要价值有所体悟,有所创造,那么他的优异品性也就在潜移默化中被培养出来了。

大学的使命神圣而崇高,大学人文精神深邃而悠远,构建、张扬大学人文精神是整个社会求得进步与发展而发出的时代强音。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学的人文素质教育显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迫切。

第一章 人与人生

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从某种意义上说,就在于他具有人文素养,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文化。人文精神尊重人的价值,注重人的精神生活,以追求真善美为目标。

现代社会中,科技进步改变了人们的社会生产方式、思维方式以及生活方式,使得人文精神更加丰富;同时,科技发展之快也大大超出了个人、组织、文化与道德的控制能力,激发和深化了人对自身价值的认识和反省。这对于青年人来说,时代的发展对他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发现自己、认识自己、肯定自己中塑造出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

而要想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使自己的人生丰富而充实,首要的是需要了解“人”,了解人的本质,把握人的整体。因为人的本质是人们认识自己进而进行理性思考的出发点,也是人生理论与实践的逻辑起点。

一、马克思及马克思以后的人学

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这一精辟论断是对人的本质的最科学、最高度的概括,为人们研究和探索人的本质提供了指导性线索。人的本质问题是人生观的基本理论问题,它决定着人生观的根本方向。正确解释人的本质,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断,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历史上的人学学说

本性或本质这个概念,是相对于现象、非本质的东西而言的,是指事物最根本的属性。由此人的本质,即人的最根本的属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志。

人的本质是先天固有的还是后天形成的?是由自我选择的还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这些疑问曾是古今中外许多思想家争论不休的问题。

1.中国古代的人性讨论

中国古代有关人生道德修养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有关人性的讨论中。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关于人性善恶的争辩。其中最重要的三种人性学说是:性善论,性恶论和性私论。

孔子提出了以“仁”为核心的道德思想体系,但具体的对人性问题的涉及却并不多。《论语》中记载了“性相近,习相远”这样的关于中国古代人性和人的本质最初的命题。

战国时的告子提出性无善恶说。认为人性无所谓善恶,正如水可以向东流,也可以向西流一样。孟子则旗帜鲜明地主张性善说,针锋相对地反驳告子:如果像告子所说的那样,人跟牛、犬岂不是一样了?同时指出,人都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四心是仁义礼智四种道德的萌芽,是人之所以有别于禽兽的根本原因。人的恶则并非人的本性,而是由于后天外界的影响。正如水的本性是向下流,在人力影响下,也可以把水引上山,但这却不是水的本性;山上的树木被人不断砍伐和放牧牛羊所破坏,最后成为荒山秃岭,也不能说山的本性就是不能生长树木。

与孟子相反,荀子则鼓吹“人性恶”,认为人生来就“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决定了人性恶,顺着本性发展人与人之间就会互不相让,导致混乱。同时提出:人的道德是社会环境教育下的结果,并非“天赋良知良能”,所以要强调师法教育和社会风气,“化性成善”才能使社会走向安定。

法家对人性的基本认识,则把人性的“好利恶害”发展到一种极端,认为人与人之间都只是利害算计的关系。如果主人给佣工较好的食物和工钱,不是爱佣工,而是要佣工工作得更认真;至于医生医治病人,做棺材的匠人盼望死人多,都跟爱心和仇恨没有关系,而是出于利害关系。道德教化不是根本,应该用暴力来使人们“不得为非”。

此后有关人性善恶的争论,绵延不绝。较有代表的如南宋时期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宋明儒学的人之“气质之性”,认为人与动物的差别不在于生理本能,而在于天赋的道德性;王阳明道德自律的“本心”、“心外无物”思想,认为人人都有良知,良知是他的本心表现,通过良知人直接知道是为是,非为非,就本性而言,人人都是圣人等等,不一而足。

对于古代的人性学说,人们通常的观点是,古代的性恶性善都是抽象的人性论,不足以揭示人性的本质,大多数应该予以否定。一方面,先秦各派当时旨在提出一种救治时弊的主张,政治意图明显,兴趣只是集中于“人性善恶”的问题上,并非专为理解人性而理论。另一方面,就其本质,荀子、告子、商鞅都是以天赋的自然本性为人性,而孟子的观点也只是从人的自然本性推到人禽之别,荀子的理论虽颇具现实主义,然而要在社会中加以改造的仍然是人的自然之性。甚至明清之际王夫之还认为,人性是在人的一生中不断形成的,习性对于人性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对于后天的习性,他还是归结为“天日命于人,人日受命于天”,这都没有突破从自然本性来看人性的思维模式。

2.西方古典人本主义

西方对人性和人的本质的探讨,也古已有之。古希腊文化是西方文明的源头,德尔斐神庙面前“认识你自己”的石刻铭文标志着人的觉醒和人的观念的产生。在雅典和斯巴达两城邦的战争中,古希腊政治家伯利克利为了说服部分村民放弃土地、财产,实行转移,告诉他的人民说:“我们应当悲痛的不是房屋土地的丧失,而是人民生命的丧失。人是第一重要的;其他一切都是人的劳动成果。”显现出他对人的生命价值和创造力的高度重视。

公元前5世纪,苏格拉底最先开始用一种以人为中心的哲学方式思索人的内心世界以及道德品质和能力,他把人定为理性动物,开辟了西方哲学史上真正研究人的哲学历程。另一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人天生是个政治动物。”但由于他不了解社会经济关系,没有把奴隶看做人,因而也无法揭示人的本质。

中世纪的西方,用超自然的意志和力量来解释人及其地位的意识形态处于支配地位。基督教宣扬上帝造人论,人应该具有上帝的本性。但由于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偷吃了禁果,犯了原罪,丧失了本性;因而人只有信仰基督教,向上帝忏悔赎罪,才能获得上帝的本性。

随后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时期,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得到发展,新兴的资产阶级要求打破宗教的束缚,人道主义开始产生成长起来。人文主义者们主张用人替代神,并提出了“解放人性、发展人性、追求现实物质生活幸福”的学说。这里的人是具有情欲的人,而不再像中世纪初只是抽象的人的观念。当然他们撇开了人的社会性,从这方面说仍然还没有把人完全脱离抽象。人文主义者们反对和嘲笑脱离实际、脱离自然的经院哲学,要求运用和发扬人本身所固有的理性力量去认识自然,利用自然,使之服从人的目的。

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者,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者和唯物主义者,以及19世纪初的英、法空想社会主义者,他们的思想在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主义思潮后发展起来。这主要表现在他们进一步把关于人的学说与唯物主义自然观以及对人的理性认识能力的肯定结合起来。在对人的本质的探讨过程中,他们坚持唯物主义立场,从人本身出发,认为“自保”、“自爱”是人的本性。18世纪哲学的一个重要的弱点是他们的机械性,表现在完全否认人的能动方面。

其中的一些代表观点,如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布斯提出,人人都保存自己的欲望,这是人的“自然权利”。以爱尔维修等为代表的18世纪法国启蒙时期的思想把唯物主义的感觉论运用到人身上,他们认为“趋乐避苦”的“自爱原则”是人的天性。以康德为代表的德国理性主义主张“合理自爱”的人性论,认为人自身使得与万物有别的能力就是理性。黑格尔认为,人具有自然和精神两个方面的双重本性,但其决定作用的是“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则是客观理性的产物。

19世纪上半期,德国唯物主义思想家费尔巴哈提出了人本主义哲学,其主要哲学观点和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的观点极为相近,不过他嫌弃唯物主义这个概念,称其哲学为人本主义。他认为,人身上所具有的“真正的人”的特点是理智、意志与心。“一个完善的人,必定具备思维力、意志力和心力。思维力是认识之光,意志力是品性之能量,心力是爱。理性、爱、意志力,这就是完善性,这就是最高力,这就是作为人的绝对本质,就是人生存在的目的。”他认为,真正的哲学惟一的、普遍的、最高的对象应当是人以及作为人的基础的自然界,不是神创造了人,而是人按照自己的本质和特性创造了神。他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将人的本质异化了的产物——神学和思辨哲学,还原为人学或人本学。不过由于他的人本学唯物主义撇开了人的社会性特别是人的社会实践来谈人,把现实的、社会的人归结为抽象的、生物学的人,所以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二)马克思的创见

无论中国古代的人性学说,还是西方的人本主义,都是把人的本质归结为自然本性,始终没有揭示出人的社会本质。马克思则提出要从人的社会性看人的本质和人性。他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把劳动实践当做人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以此来理解人的生存和发展,这是马克思人学思想的基本特征。

1.马克思论人性和人的本质

在马克思看来,人是一个整体,人性实质上是人在活动过程中作为整体所表现出来的与其他动物所不同的特性。人在同自然、社会、和自己本身的三种关系中,表现出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二者相互联系和作用,形成了系统的人性结构。

自然属性是人得以生存的前提和条件,为人和动物所共有。它是指人的生理构造和自然本能以及受自然规律支配,如人有食欲、生育等自然需要,人都有生老病死。而人的社会属性是从社会活动中产生的,指劳动、语言、思维、理性以及社会关系,这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本质属性。其中劳动是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活动,在人从猿猴进化为人的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人的自然属性与自然界相联系,社会属性则与社会相联系;自然属性是社会属性的物质基础,同时又受到社会属性的制约。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正在于其社会属性,它和人性相互联系但并不等同,两者是关于人的不同层次的两个问题。人性是人作为“类”存在物所具有的共性,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外在差异性;人的本质则是人成其为人从而区别于动物的根源,也是产生、形成人及其特性的内在根据和原因。人的本质决定着人性,人的特性从一定侧面反映着人的本质。

人的本质是劳动,也是社会关系。人既不能脱离社会,也不是社会关系的消极产物。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并受其制约;在一定条件下,人通过劳动创造新的社会关系,以适应新的劳动的需要——是受动和能动的统一。

2.马克思论人的主体性和个性

马克思关于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的特性、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述,主要侧重于从起源的角度揭示人的本质,说明劳动创造人,社会环境改变人。需要近一步指出的是,探讨社会事物本质除了“起源”的角度,还有“功能”的角度。这表现在有关人意识的本质、阶级的本质、国家的本质一系列的探讨;对人的本质的探讨也是一样。马克思在肯定人是劳动的产物、社会关系的产物的同时,又强调人是劳动的主体、社会关系的主体,侧重从人的作用的角度揭示人的本质,说明人在劳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主体性是在主客体关系中相对于客体而言的。关于主体的规定性,主要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在对客体的作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动性,自主性和自为性。

正是因为具有自觉能动性,人才开始把自己同自己的活动区分开,把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主客体间的关系。人在能动的选择中是带着追求和目的的,所以能动性还表现在主体的创造性上。“劳动是积极的、创造性的活动。”“主体是全部才能自由发展中产生的创造性的生活表现。”而同时在这过程中又充满了选择,如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曾提到:“选择是人比其他生物远为优越的地方,但这同时也是可能毁灭人的一生使人陷于不幸的行为,因此认真地考虑这种选择——无疑是走上生活道路而又不愿拿自己最重要的事业去碰运气的青年的首要责任。”自主的劳动性则表现在——人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占有,对自己的全面本质的占有。这种占有的结果是“个人本身的才能的一定总和的发挥”,就是“摆脱了他个人的局限,发挥他的种属能力”关于主体的自为性的理解,“自”即代表个人也代表集体,社会、国家,乃至全人类。在现实世界中,主体总是把自己的存在和发展当作一个自明的前提,比如我们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正是因为只有协调才能对人类有利。“从自己出发”去从事活动,这是人类所特有的生存方式。从更深一层考虑,主体活动目的是主体需要的一种反映。

人的主体性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形成主体性,表现和确证主体性。主体性不能脱离人的劳动本质,否则就不能科学地说明主体性问题。在实践过程中,主体是受动的,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客体对主体的限制,主体性不是主体的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主体又是能动的,它力图掌握和超越客体,不断扩展人类生存的时空范围,扩大人需要的对象与领域,提高人的需要层次。

劳动是一种人格化的过程,通过劳动和社会联系满足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发展。真正的主体性劳动是一种能动、自主、自为的劳动,异化劳动是一种非人格化的过程。例如社会中的“急功近利”现象——只想得到,不想付出——就是把劳动异化的表现。劳动只可能是按劳动以外的其他目的出卖自己的体力和脑力,仅仅是一个谋利的工具。本来劳动是人本质力量的显现,是人主体性发挥的最好方式,用自己的智力和体力来实现自我的活动。然而它却成为精神的摧残、肉体的折磨,劳动不是一种享受,不是去实现自我——而是成了外在强制,为了生存不得不劳动。

而个性,则是主体性的个体表现。“个体的劳动不再表现为劳动,而表现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一个人的个性强弱,总是以他创造精神的高低为标准。具有个性的人必然是独立自主,自由劳动能够支配自己命运的人。缺乏创造精神,单纯服从环境支配,模仿他人并处处使自己更像他人的人,就是使自己的个性消融于共性中的人。比如我们之所以反对平均主义,正是因为它否定人的个性,不利于人的发展。个性发展对于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是必不可少的,个性的发展也就是社会的发展,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一个个性充分发展和自由发挥的社会。

个人的主体性和个性是统一的,主体性越强个性也就越强,反过来也一样。这种关系使得个性的解放有利于主体性的提高和人格的完善。比如党员的发展,不是把人都塑造成一模一样的马克思主义者,而是尊重党的利益和要求,发展每个党员的个性和特长,从而促进整个党组织的发展。

3.马克思论人的需要和价值

人的需要是人性和人的本质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进一步分析人的价值的前提。作为人的存在,就是一种人的需要及其满足的存在。客观地说,人的需要是人们行动的动力源泉。同时,在人们求生存、求发展的社会实践中,人类创造了人的社会关系,创造了人性和人的本质,也创造了人的需要。人们在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时完善自身,实现人生的价值。

马克思认为,人的需要可以划分为人的肉体存在的需要和人的社会存在的需要。人的肉体存在的需要主要指人的生理需要,如人的吃、穿、住等。人是大自然的产物,无论社会出现什么样的变革,我们都无法设想人类可以抛弃自然生理需要置生存于不顾,基本的需要不存在就更谈不上其他的需要了。而人又终究是社会的存在物,人的社会需要——从社会生产和交换中产生的需要是更为根本的需要。比如人的平等交往、相互尊重的需要,政治、经济、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的需要,这些是人可以称为“真正的人”的重要内容。同时,人作为精神存在物还有精神生活的需要,人追求真善美,有自己的价值观,也在日常的衣食住行中融入了自己的审美标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人的需要构成中精神需要的比重越来越大,物质和精神越来越密不可分。

而最能体现人的本质需要的,是使人成为人,使人的素质不断改善,主体力量不断得到增强的需要。人作为自由自觉的劳动者,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形成和发展的需要,也就是人对自由自觉的劳动的需要和与之适应的社会关系的需要。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不同,最根本的一点在于:人的劳动不仅仅是谋生手段,而且它本身已经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劳动需要的满足,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过程。只有劳动,才能客观地表现和确证人的本质力量和人的主体地位。马克思认为,正是“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体力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人“发展”自己,“表现”自己,“实现”自己,以及“发挥它的全部才能和力量”的基础在于劳动。在一定意义上,人的权力就是劳动的权力,人的自由就是劳动的自由,人的价值就是能够制造、使用工具从事劳动,并通过劳动向他人、社会做出贡献。

4.马克思论平等

人权是人的基本权利,是对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一定行为及其方式的价值确认,它表现在“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体现一定的价值观。不同时代、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价值观,自然也有不同的人权观。平等作为人权的一种,其基础是承认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地位平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的平等(或不平等)大致概括为两方面:人自身素质方面的平等,人的社会地位方面的平等。

人的自身素质是人在先天遗传的基础上经过后天的活动而形成的主体活动的自身条件。马克思主义认为,在人的素质方面,人和人之间是不平等的,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世界上也没有两个素质方面完全相同的人。在生理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方面人也都是不同的。比如性别差别造成的体力上的差别,先天的条件造成的智力和性格的差别等。

人的社会地位主要指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和作为活动主体所具有的社会条件。马克思认为,人的活动的社会条件方面的平等(不平等)主要包括经济平等、政治平等以及法律平等。社会主义的平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政治平等——人民群众平等地享有政治权利和法律权利以及相应的义务;劳动平等——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占有者,运用生产资料进行生产是基本的权利,社会应该合理地安排每个人的劳动;分配尺度的平等——公有制下的按劳分配。

当然,平等是相对的。社会主义也不例外,作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还没有完全消灭不平等的阶级根源。阶级斗争同国际敌对势力对社会主义的渗透、颠覆密切联系在一起,对社会主义制度包括社会主义平等原则构成现实的威胁。另外社会主义的平等并不是所有人在“力量和才能上”的平等。“说马克思主义计划让大家都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和同量的饭菜,那就是污蔑。”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认为,“无论在社会主义时期或共产主义时期,个人的口味质量和数量上都不是也不可能是大家平等彼此一样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

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既反对特权也反对平均主义,它承认人们生活待遇上的正当的、合理的差别,以及消费品实际占有上的不同。比如我国现今大学生的就业制度,绝大多数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那么就因素质和能力的不同,每个人的工作待遇、环境、种类也不同,从而也有利于个人能力的充分发挥和社会的进步。

5.马克思论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共产主义是使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全面的本质。《共产党宣言》把人的发展概括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资本论》认为,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根据马克思的论述,所谓人的全面发展,是指每个人在劳动、社会关系和个体素质诸方面的全面、自由而充分的发展。

马克思强调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的统一性,即人的社会与社会的人的辩证统一——不仅要从人的社会发展的角度,而且也要从社会的人的发展角度,考察社会有机体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是辩证的统一,社会的发展内在地决定着人的发展。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手段,又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又是社会发展的动因。这种手段与目的的统一、原因与结果的统一,根本就在于人是社会的主体,又是历史的客体。

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既是一致的,又是不一致的。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一致性,就其历史发展过程的必然趋势和最终意义看,被视为一个规律。但这种一致,又是通过人类历史上社会的发展与人的个体发展的不一致表现出来的。而在社会的发展与人的个体发展的不一致的现象中,仍然内在地运行着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一致性的规律,是这一规律的特殊表现形式。人的发展是人的个体的发展与人的“类”的发展的统一,但最终表现为人的个体的发展。人的发展既是社会发展的手段,又是社会发展的目的。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曾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这不仅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命题,同时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以人为本”就是要使人成为社会发展真正的主体,尊重人的权利和尊严,让人民成为我们社会真正的主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同时这种发展要做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一致而相互促进;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三)马克思以后的人学发展

1.人本主义中的存在主义和法兰克福学派

人本主义渊源于欧洲大陆的唯理主义,发展并活跃于19世纪20年代到19世纪50年代之间,强调演绎、普遍、绝对、直觉、关注人的存在意义。它从人的本身出发,研究现代社会中人的生存,表达人在生存困境中的内心体验,并宣称要恢复被压抑或异化了的人的本性和本质,提倡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发扬人的个性。

人本主义中的存在主义认为人的存在具有超越性。萨特特别强调人的能动性和创造作用,他指出,人不是作为现实性而永远只是作为可能性而存在,人的存在就是人的活动和行动,不断地设计和创造自己。人的本质和各种特征是作为主观性的人自己选择和造就的,也就意味着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根本属性。这一论述对人的超越性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却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极端的主观唯心。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他指出,对这种自由的任何限制都将导致人的异化,损害人的地位尊严和价值。可见在反对异化维护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口号下,存在主义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绝对个人主义。

法兰克福学派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典型形式。在对人的研究方面,他们提出了将“马克思主义人本学”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综合起来的“性欲”理论和“本能结构”理论,用这个所谓的“新弗洛伊德主义”来解释社会历史。例如马尔库塞认为科学理性、社会文明(“现实原则”)必然对人的本能冲动(“快乐原则”)产生压抑,而当代西方的弊病就在于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和物质文明对人性产生了严重的压抑,使人处于严重异化的状态。对于这种困境,他们认为,解决的出路不在于阶级斗争,而在于心理本能结构的革命——使人们意识到自己作为人的真正本性,以爱欲文明代替物质文明,把人的解放归结为“性的解放”。这里,一方面,他们把马克思主义曲解地归结为人本主义,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就归结为人本学的历史观,并不能揭示各种矛盾的真正根源;另一方面,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过分地强调了人的理性方面,因此要与弗洛伊德主义结合起来,却又过分强调弗洛伊德主义中的无意识和非理性,这就必然忽视了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

2.胡塞尔的现象学

胡塞尔认为,哲学最迫切的任务就是要恢复我们对日常生活世界的直观理性的信任。科学的量化方法对于真实的生命来说是完全不合适的。他指出,科学知识是对我们这个世界、周围环境的经验事实的总结,而这个世界是我们被意识先验“构造”的;因此,科学只能相对于人而言才有意义。然而自然主义却用量化分析的方法对待一切,包括生命;历史主义则用偶然的世界观与一切有永久价值的东西相对比。科学因此失去了它真正的基础——生活世界,也因此让科学失去了生活的意义。因此胡塞尔提出要让哲学“返回生活世界”。他想使人们懂得,世界、对象是人的意识的意向活动的结果,价值、意义不是由对象给予人的,而是由人的意识活动产生给于对象的。胡塞尔陷入了客观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的矛盾中,因为强调以人为中心的尽头是以人的主观意识为本原。因此,现象学派声称要克服传统哲学的根本缺陷,为科学寻找确实可靠的基础,实际上却把科学奠基置于沙滩之上。好比说因为生活世界的问题没有解决好,那么哲学现在是没有基础的,哲学就因此如同空中楼阁一样最终被悬置到了半空中。

3.实用主义

实用主义以杜威和胡克为代表。他们的格言是,不讲原则,只讲效果。去看最后的东西:收获、效果和事实。杜威认为哲学不是关于知识的学问,而是关于人生智慧的学问;即使谈到知识,它也不过是人的工具,而工具的价值只在于它们所造成的结果中显现出来的功效。他指出,世界每天都是新的,社会发展没有规律,其发展变化取决于人性和文化两方面的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人是有各种欲望、需要和利益的行动的主体。这一主义的主要特点是工业文明社会中的竞争哲学:(1)强调行动以求生存;(2)注重效果以定优劣;(3)提倡开拓进取以求发展。然而当实用主义深入到人们的世界观时,又转化为检验一切理论和社会制度的尺度——任何理论都没有什么神秘和神圣的了,如果它“没用”,他们就会对它冷淡甚至厌弃。假如一种制度,阻碍了他们的成长或发展,它就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应该遭到批判和否定。实用主义的泛滥,从某种程度上导致了终极关怀的失落和基本准则的摒弃,导致道德相对主义。比如,有的青年认为,“我是君子还是小人并不重要,做小人是技巧,是生存手段”。这很容易与功利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结合起来对社会产生破坏的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现代西方哲学思潮与同时涌入我国的经济思潮、政治思潮、文艺思潮等共同作用,让人们开阔了视野,了解了世界,也形成了许多新观念。改革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对人的束缚,在青年面前展现了丰富多样的可能性,为实现自我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主体性的高扬,为社会生活注入了清新的活力。但是,在个人与他人、与集体、与社会的关系等方面,一定要从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出发,从社会主义的理想出发,正确把握好人生的目标、态度、社会责任感、道德理想、生活方式等。

二、人生的阶段

在当今这个物质社会中,人们探索自己内心深处的心灵世界,变得越来越像是在沙漠里跋涉一样艰难。我们不停地探索自身存在的意义,思想上的、情感上的,以此来解除精神荒芜的饥渴。理解人生各个阶段的意义,可以为我们提示人类存在的意义。

(一)人生各阶段的使命和意义

人生的划分有不同的角度,在生理、心理、精神三个角度中,人生各阶段的重要特征大致如下。

生理上,如果我们假定人的寿命为80年,那么这其中可分为三个阶段:成长期、平衡期、衰退期。生长期大约延续到20岁。生命的头五个月,大脑细胞的数量会有相当的增长,这一阶段如果营养不良,损失是无法补救的。然后到第一次身高猛增和换牙期;从换牙期到青春期,再从青春期到成年期。20到40岁是一个生理的平衡期。40岁开始,人身上的各个器官和系统开始表现出衰退的迹象。比如眼睛的晶状体弹性减弱,耳朵能听到的频率范围越来越窄——进入耳朵的高音和低音慢慢地在减少等等。当然这是一般情况,现代生活中人们不同的生理机能和健康意识下,也会导致一个人早衰或多年保持年轻。

心理上,对于一个10岁以前的孩子来说,给他安全感,肯定和信任是很重要的,孩子通过联想来发现内心世界。这种联想为他将来的社会生活和事业的创造力打下了基础。如果在这一阶段没有很好地进行联想,在将来的社会联系中往往缺乏主动性和灵活性。过度强调理性会扼杀联想力,这样教育出来的人会在社会中变得孤独,没有能力去真正接触其他人。创造性的游戏,父母讲故事,都对启发大脑能力和自然首创性和主动性有很重要的作用。在大约14岁以后的青春期和青年期则带来了向现实的巨大突破,他带着个人的觉醒和对世界的怀疑,开始有意识地要成为与众不同的有作为的人。而青年人还没有艰难的经历,缺乏对现实的认识,因此他们的每一个判断往往绝对化,不能容忍有任何妥协。他们认为正确的思想与合理的态度一定能够改变现实。如果自我得不到确定,往往表现出暴烈的行为。他们总是过高地估计一个崇高的理想,一个对不公正的反抗的意义。对于平庸和普通,还缺少一种“基本的忍耐态度”。

在最初的二十几年中,生理和心理的机能大致呈平行发展。但从40岁开始,人的生命——心理机能开始消退,追求积极生活,渴望获得世界的生命动力开始减弱。总之,人的精神发展最初表现在学步时代产生的自我意识,小学时期的自我体验,和青年时期的自我实现的冲动中;而后到中年阶段,自我意识、自我体验和自我实现会进一步发展。在对人生影响程度上,生理发展规律在成年之前影响最大,心理发展则在中年阶段显现得最明显。

由此,人生的内在发展的道路是按着其特征表现出来的。20岁期间,应付个人自己发展的能力充分表现出来;内在与外在的反抗经验在30岁期间把人导向健康的冷静。40岁左右,对生命的第三个主要阶段,有决定意义,人的问题仍然是用物质以外的东西来充实自己。

(二)青年是人生的关键期

18岁以后,不仅仅意味着在生理上成人,在法律意义上拥有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更重要的是有了独立的思想,懂得做人的根本。青年时期是一个可塑性强的时期,往往有许多潜能,却被自己以各种理由忽略和否定。

青年时期,是人生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对具体某一个人来说,其人生观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甚至会贯穿整个人生,而且,影响其形成的因素也是非常复杂的。一般来说,童年时期是人生价值观形成的无知化阶段。童年不可能具有对人生的一般评价能力,而只能是对于生活产生一种幼稚的被动的感受。这是他处于发育阶段缺乏思考,与其说是自己的主人,倒不如说是抚养他的长者的反映,他不得不按照成年人的指令、规范和价值观念去行动。而中年时期是人生价值观成熟化的阶段,老年则是人生价值观的固化阶段,青年时期是人生价值观形成的意识化阶段,这也是人生价值观逐步形成的最重要的时期。这是由于生活阅历的增加和经验的积累,使得他对人生的许多问题产生了注意。在对人生的众多问题的思考中,逐步形成了对人生和人生价值的根本看法。在这个时期,他开始凭借着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去观察世界评论事物,指导自己的人生。然而,这个时期的人生观并非是稳定的,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和人生经历的改变,可能还要发生较大的变化。他们对自己已经形成的价值观念,有时表现出高度的自信,有时则感到十分怀疑。

因此,从个体的观念发生过程来看,价值观念的形成是一个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循环过程。人生价值观念一旦初步形成,就会作为认识的初步结果参与主观思想活动,指导人生实践。它一方面作为一种既定的价值观念为人生活动提供评价能力或导向,另一方面又在实践过程中接受检验、修正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原先的价值观念可能得到确证,也可能被否定。应该理智地认识到,一个人的人生价值观具有很大的可塑性。

青年一般都具有强烈的独立意识。他们自尊、自信、逞强、好胜,希望自立,也希望他们的人格和意见得到尊重。作为人生的关键期,青年也会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地遇到很多困难,产生痛苦和困惑。青年人应该学会控制和调整自己的心情,在一定的波动中求得情绪的稳定,保持轻松愉快的心境学习和生活,为将来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人生观与人

人生价值无疑是人生哲学之中的一个最为复杂的问题,同时也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在整个人生的实践中,不仅应该知道诸如“人是什么”这样的本质问题,而且还应该知道有关人生观的基本问题。如:什么是人生价值?人生的价值在哪里?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最有价值?只有这样,一个人的生活才会方向明确,也具有更为深刻的人生意义。

(一)生存的基调

人生观是指人们对人生的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回答的是人为什么活着、怎样活着才有意义等人生的根本问题。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人生目的——人为什么活着,生活的目的是什么?②人生价值——人怎样活着才有意义和价值?③人生态度——人应该如何去做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与他人以及社会。其中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内容,有什么样的人生目的,就有什么样的人生价值尺度和人生态度。人生价值和人生态度对人生目的也有一定的影响,它们对人生目的的确立和实现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阶级或阶层,其对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随着时代环境的发展变化而变化;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历史时期,不管是什么样的阶级或者阶层的统治,人们都试图找到一个能够说明人生价值的客观尺度,这个尺度就是人生价值评价的标准。其焦点在于强调人生的自我价值,还是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强调人生的内在价值,还是强调人生的外在价值;是强调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价值;以及是强调人生的实用价值还是人生的非实用价值。

价值观体现的是一种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在人生价值中,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作为客体,他通过自身有目的、有意识的创造性活动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对他人和社会作贡献,是服务者和贡献者;作为主体,他享受着他人和社会提供的各种产品和服务。可见,一个人价值的大小,不在于他的职务高低、工资多少、寿命长短,而在于他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他人和社会的物质和精神需要,社会对其做出贡献的大小做出的评价。

人生价值是一般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它既有一般价值的共性,又有自己的特点。首先,人的价值是由自己创造的,人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人生价值中,主体是他人和社会,客体是各个人的人生活动,主客体的关系是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安全稳定进步发展的和谐社会中,人们会自觉自愿、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社会实践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社会和他人的需要。

其次,人生价值体现在个人对他人和社会的奉献中。人作为社会存在物,始终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人,处于一定历史条件、劳动条件和社会关系之中。离开了他人和社会,离开了社会关系,孤立的个人无所谓价值。人生之所以有价值,就在于他能以自己的劳动,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同样,一个人是否有价值,取决于他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他人和社会的实际需要。在人生价值关系中,每一个人一方面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为他人和社会创造了一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另一方面又消耗掉一定的生活资料,以维持个体生命的存在。人若是只做享受者而不做创造者,人类社会将无法存在。

再次,人生价值还表现出人有责任更好地发展完善自身。社会本身的存在是以个人存在为前提的,个人的存在和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一种表现和确证;因而,人生价值不仅体现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奉献,而且也体现为对自身需要的满足。人有责任不断发展自己的潜在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因此,一个人只有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他对自身才有价值;一个人只有充分利用社会提供的各种条件,他才能使自身的潜能转化为现实价值,为他人和社会创造更多得的财富。

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会折射到对国家、民族、社会、个人生活等所有问题的看法和态度上去。在当今社会环境中,青年学子对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马列主义,对改革以及腐败在内的各种社会问题表现出“说不清”、“无所谓”的现象和态度;老一辈认为现代青年缺乏信仰、没有坚定的信念和明确的追求,青年自己也感慨失掉了精神上的家园,文化上没有“根”,成了精神世界里的流浪者;大学生抱怨大学生活中的郁闷情绪;身为共产党员,却对共产主义的理想、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共产党人的宗旨等问题不感兴趣、避而不谈——青年人产生如此广泛的困惑固然有很多原因,但归其本质是他们自身世界观方面的原因。

(二)希望的宏愿

在实现人生价值中,理想和信念,是人生活动中的精神动力。每个人正是在这种追求和向往的进程中,不断成长和进步。人类社会也是在这种不懈的追求中发展的。能否树立崇高的理想和信念,对个人及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理想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它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科学的理想是对历史必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激励人们奋斗的力量源泉,也是人们经过努力完全可以达到的。而人的信念,表现在对自己的思想或观念的肯定。信念是建立在个人经验基础上的同感情和感受联系着的行为准则。信念是人的理性化的结果,是人的最高精神需要;信念是人们对其生活的一种执著的精神追求和依托。

人生理想与人生信念的关系是密切的。一个人有何种人生信仰就必然有与之相应的人生理想。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人,胸中必然怀着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人生信仰是建立在人生理想的基础之上的,人生理想是构筑信仰的基石;信仰是人生的精神支柱和动力,它使人感到有所依托,有所追求,并能支撑起人生的理想大厦。一个人如果失去信仰,就会感到萎靡不振、精神空虚、无所依托,理想也会随之化为泡影。历史证明,一个人的信仰越坚定、越科学、越崇高,在他内心焕发出来的内驱力就越大,越永久。在共产党的历史上,无数革命先烈能够怒向屠刀,克服万难,争取革命斗争的胜利,靠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有了这种坚如磐石的信念,他们才会孜孜追求伟大的人生理想: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

(三)生活的硕果

具有理想与信念是实现人生意义的基础,而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其目的就是把自己的知识和才能融进社会,创造价值,从而实现自己的最大价值。人生价值的实现不仅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而且还需要一定的主观条件。

第一,人生价值的客观条件。人的创造活动是受着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和经济条件的制约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经济条件,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力的高低决定着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多寡,另外,一定的生产关系下,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不同,人们所创造的价值也不同。其二,社会条件。比如政府的宏观调控得力,则能极大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其三,思想条件,它主要包括一定社会的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准。思想道德素质较高的社会往往能使人自觉地根据社会需要、不计个人得失,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相反如果社会的道德水准较低,人们从个人利益出发,得过且过,不愿也不想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

第二,实现人生价值的主体条件。人的活动虽然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但在客观必然性面前,并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主动的。

其一,刻苦钻研,掌握本领。科学文化知识作为改造自然与社会的手段,不仅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而且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精神武器。特别是在世界新技术革命蓬勃发展的当代,科学文化知识对实现和提高人生价值、创造社会财富的作用更加重要。从某种角度讲,个人贡献的大小,与一个人知识量和能力大小成正比。不学无术愚昧无知的人,在任何时候对于任何人,都不会带来什么益处,甚至成为社会的负担。

其二,加强组织和个人的责任感。信息和科技使得社会文明进步,生活变得日新月异,但是真正使社会变得更加美好的是人自己。在一次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有人讲了一个故事。一个人骑着一匹快马在街上飞驰,马放开四蹄狂奔,骑马的人不得不紧紧勒住缰绳才不被掀于马下。街上的人问他去哪儿,他说“我不知道,问我的马吧。”这匹马就是科技。面对当今科技高速发展给人带来的威胁,科技发展之快已大大超出了我们个人、组织、文化与道德的控制能力。我们可以克隆生命,还可以创造传感器——麻省理工学院的媒体实验室已造出一个布满传感器的建筑,这些传感器可以相互沟通。我们的纳技术使短波能在相距10米之间传播,我们也能够制造出进行自我复制的机器人。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能辨别什么样的科技可以用来为什么服务的话,科技会被利用做各种坏事。这不只是政府管理规范的事。基因工程不像核能那样由政府集中控制,基因工程在实验室就可以做。科技是人类的折射,我们丑陋,科技就会呈现出来,造成各种恶果。如果我们能很好地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政治组织,生活方式和自然环境,科技就可以赋予我们解放自身的巨大潜能。科技进步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生产方式,有利于社会发展过程理性化;而组织和个人的责任感应该成为科技进步的领航员。在追求知识和真理的同时也应追求着人类自身的进步与发展,在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创造着精神文明,赋予人类以崇高的理想精神,激励人们超越自我、追求更高的人生境界。

其三,理顺关系,正确对待。人生价值的实现,离不开社会集体。个人和集体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一方面,集体由个人组成,没有个人的存在和发展,就没有集体的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个人生活在集体之中,离开了集体,个人不仅无法生存,而且也无法实现人生价值。在我国,社会集体不仅为每个人提供了必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且为每个人创造了实现人生价值的各种物质手段。因此,要想实现人生价值,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积极参加集体的事业和活动,从集体中吸取营养,获取个人全面发展的动力。

其四,正确认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关系。任何科技成果的价值是中立的,如“克隆”技术,它可以克隆人的组织、器官,用于救死扶伤,但也可以克隆出很多战争狂人、经济大鳄,扰得天下大乱;又如原子能,可以用作医疗、能源,也可以杀伤人类,甚至摧毁地球。许多有远见卓识的人们形象地表示,在新世纪的发展中,科学技术是桨,人文精神是舵。科学不能成为教育的惟一依据和惟一目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本身就需要人文精神的制约。科学精神追求纯科学的客观性、严密性和精确性,既有求真、求实,敢于利用和改造世界,增加人类的幸福和力量的一面,又有排除一切人情世故,甚至冷漠地、残酷地对待人类,严格按照科学的规律运行的一面。如果在人生的范畴内,摒弃了人性而追求纯粹的科学规律,势必造成人性的扭曲和社会的畸形。自然科学在近代社会中一直突飞猛进,知识量之多,信息量之广,知识的代谢率之高,均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自从斯宾塞提出“科学知识最有价值”的论断之后,科学知识在学校教学中的地位扶摇直上,教师、学生和家长对它的关注程度远远超过其他学科。当前的中小学生拥有比任何年代的学生多得多的知识和信息,但他们是道德水平却普遍下降,社会责任感降低,个人的成就感畸形发展,酗酒、吸毒、性乱等等恶习屡见不鲜。中小学生的自杀、凶杀案件不但没有减少,而在选择谋害对象上却越来越丧失人道,有的甚至残害双亲,作案的方法越来越“高明”,运用了现代化科技手段。许多学生的精神无所皈依,人生的目标模糊不清,对自己的价值不能正确估量,这些造成了人类的个体危机,导致人的异化、物化和兽化。究其原因,不在于人们对科学知识的缺乏,也不在于人们的科学知识结构的缺陷,而在于人文精神的滑坡。无数的事实说明,科学技术无论发展到多高程度,人类无论发展到多高水平,都需要人文精神来指引健康走向。从人和社会、自然的关系中深入地探究人的存在、本质和价值,人的社会理想、生存意识和自我实现才能得到升华。

四、人的活动与幸福

人的活动即我们的主观努力,它对幸福起着决定的作用。而幸福,“是同人生的目的、意义以及现实生活和理想联系最密切的道德现象”。是人们在创造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实践中,目标和理想实现所得到的精神上的满足。

个人幸福只有在集体幸福不断增长中才能得到保障,在整体幸福高于个人幸福的前提下,积极关怀和维护个人幸福。社会主义道德的幸福范畴,不仅包含有物质生活方面的内容,也包含有精神生活方面的内容。“在获得已有了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基础上,用健康、高尚的精神生活指导和支配物质生活,才能真正感受到生活的意义和幸福。幸福不仅包含着享受,更重要的还在于劳动、斗争和创造,是创造和享受的统一。”

(一)幸福的内涵

幸福范畴在道德体系中是具有多方面多层次的结构范畴的。

1.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由于物质生活条件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必需的前提条件,物质生活往往影响人们的精神生活。物质幸福是精神幸福的基础,为精神生活提供保障;但是物质生活的享受和满足绝不是幸福生活的惟一内容,更不是幸福与否的根本标志。一个人如果没有正确的人生理想,没有高尚而健康的精神生活,即使物质财富再富裕,也不会有真正的幸福。精神生活的幸福不仅是幸福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也是比物质生活更高级更深刻的幸福。

2.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幸福并不是个人的幸福,还包含着集体幸福,是集体幸福和个人幸福的统一。恩格斯说:“当一个人专为自己打算时,它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满足,而且绝不是对人对己都有利。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不可能离开集体独立存在,集体利益总是代表和体现每个个人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着个人利益的实现。离开集体的帮助,社会的保障,任何人的愿望、理想都是难以实现的。另一方面,个人幸福是集体幸福的体现和组成部分。只有组成集体的每一个或绝大多数个体都感到幸福,整个集体才会感到幸福。”

3.阶段性幸福和持续性幸福。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我们不能片面追求一时的快乐和满足而忘掉了幸福的持续性,这样会导致在获得了阶段性幸福后而陷入长期的痛苦之中;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片面追求持续性幸福而忘掉持续性幸福是靠各个阶段性幸福来实现的,这样往往会导致人们眼高手低,不立足于一个个具体的目标理想的实现,在遭受重大挫折的时候又会使人丧失追求幸福生活的热情和信心。

4.低层次幸福和高层次幸福。幸福是人的需要,而从人追求幸福的角度,我们把人的需要分为三个层次:生存的需要、享受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幸福总是和需要的满足联系在一起的。当一个人的需要得到满足时,它就会产生一种愉悦、舒畅的心理体验,就会感到幸福。一般说来,一个人在获得了必要的生存条件之后,产生的幸福感是最低层次的幸福;他还要追求一种精神的、文化的享受,并以此感到满足,这是层次较高的幸福。当一个人在此基础上,通过学习和开发,把自己的潜能充分发挥出来,为社会为他人做出最大贡献,并以此感到心情舒畅,这是人的最高层次幸福,也是深刻持久的幸福。

(二)人的素质与能力

在人通过自身的活动而去追求幸福的过程中,需要具有一定的能力和素质为基础,通过努力去实现。爱因斯坦曾说过:“只用专业知识教育是非常不够的。通过专业知识它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不能成为和谐发展的人。要使学生对价值有所理解并且产生热烈的情感,那是最基本的。他必须获得美和道德上的鲜明判别力。”现在,学校由以前的提倡专业教育转变为提倡素质教育,“素质教育”不是一般的知识教育、技能教育、操作教育,而是一种具有开发性的心理教育、情感教育、意志道德教育和人的整体发展水准教育,归根结底,是一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审美观的教育。大学生应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既是全面推进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必然选择,也是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一项紧迫任务。

要使每个人都成为全面发展的人,社会将全力以赴创造一种能适合发挥每个人全部才能的社会条件。除了社会的教育制度,每一个人还需通过劳动达到自我的完善和教育。自我教育是一个不断自我完善的艰苦过程,教育和训练都要尽可能地发掘人们所具有的潜力,创造完全是一种自我控制的艺术。

英国数学家和哲学家罗素认为,人的创造性如同人的其他方面一样完全能够得到训练。创造,就是无论在什么领域都能产生一些新的东西的活动。要产生一些先前没有存在过的东西,虽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却是完全可能的。人们在各个领域不断地制造出新产品,就是很好的例子。

(三)人的潜能开发和厄运的化解

1983年中国开过一次创造学会,讨论一根曲别针有多少种用途这样一个饶有兴致的问题,一个叫许国泰的参会人员在他的演讲中使用“魔球现象”原理,指出曲别针可以有无数种用途。他把曲别针按质地、形状、重量等因素一一解剖做成一个横坐标,纵坐标则是他在数学、化学、物理、语言等各个方面的用途:做成砝码,数字、各种字母文字,导电、琴弦……。这件事启示我们,在各种压力下,要创造美好的生活,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要相信自己,永远把自己看成有无数种用途的人。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并不是非要确定怎么走,而是永远都在争取中,永远寻找新的机会,对自己的人生进行创造。从理论上说,人的创造潜力是不可穷尽的,人人都有可能尽善尽美地实现自我。但是事实上,很少能有人充分地认识自我,而使潜在的能力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在现实的物质世界中,人们对幸福的追求表现在众多方面。物质层面上,如求学、求职、追名、逐利、婚姻、房子、汽车等等,这是自然的,也是正常的;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人的行为动机对物质利益有着本能和冲动性的追求,这种追求对人类历史进步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也极大地释放了人的潜在能动性和创造性。

潜能的开发与人自身的适应性有很大关系,包括两点:充分认识自我以及充分认识环境。认识自我要建立在对自己的身体素质、知识结构、兴趣爱好等多种方面的认识上。比如,在进行职业选择时,就要充分考虑到不同职业对人的身体素质的不同要求,决不能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勉强从事;而在知识文化水平上,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一个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以及所掌握的劳动技能将决定一个人的职业选择的自由程度。经过一定专业培训的人,拥有较为广博的知识面,其选择职业的空间就比较宽广,发挥自身潜力的舞台也越大,而自身的喜好通常要与其所从事的职业的特点结合起来考虑。

其次,充分认识环境。如果说工业革命把店主与工匠们编入大组织大工厂,那么我们现在所处的信息时代则恰好相反。它打碎大组织而把个人重组为网络中流动的个人,今天你可能是一个银行的经理,下个月你会代表现在的银行到另一家银行做咨询,明年你去别的城市帮这两家银行建分所,后年你开自己的咨询公司,为先前建立的客户网服务……总之,能把握住不确定性,在工作及家庭中不断调整自己的人,生活会充满兴奋与创新;把握不住的人则将生活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一切不可控制,难于理解。也就是说,工业时代应运产生了大众化生产、大众传媒、大众教育,而信息时代则变成个体生产、个体传媒、个体教育。在这样的环境中,教育不只限于学校,而是每时每刻都在学习;学习也不是单纯地把信息全堆在脑子里,而是增强获取信息的能力——怎样寻找信息,综合信息,处理信息——最大限度地利用环境。

另外,我们所处的环境还有这样一个特征:人类愈是进步,社会愈是复杂,需要愈是多样化,人和人也就愈是千差万别。“现代生活和现代背景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这一突出特点也许是“差异产生差异”。——每个人都想成才,出人头地,从而形成了激烈的竞争社会的高速发展。比如说,不是我们一旦获得了许多的技术和经验,就能确保地得到一份工作并保证这份工作不丢。市场经济下是“竞争”是“生产力、效率”,也是“灵活多变”和“裁员”。这一现实单就外因来讲表明工作没有了内在的固有的可靠性、坚定的承诺或未来的权力资格,获得工作就是签订一份定期的合同。没有人能真正感到自己是不可替代的——每个人与其他人的差异性减弱——一份工作很多人可以抢着去做,因为很多人都有这个能力。这种状况随之而带来的一个偏差就是,“立即满足”比“长期的安全可靠性”更重要。在怀疑将来幸福的可能性的同时,人们的目光似乎变得短浅——不会为了“遥远”的目标放弃私人利益,为了将来不确定的幸福而牺牲掉现在。

在社会主义中国,社会不仅给了我们良好的教育,还有一个能让人发挥潜力、鼓励个性发展、奖励自信、强调创新的教育和文化。一个人抱怨国家无能,也就是抱怨自己无能,指责民族弱败也就是指责自己弱败,对社会心怀不满也就是对自己心怀不满。国家、民族、社会永远是具体个人的集合,作为一个个体人,应该具有一种积极健康的心态,既关心现实又不与现实认同,既超离现实而又不与现实脱节;只有这样,自身的潜力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正确的信仰和幸福

在信仰问题上,探求人生的真谛,实现人生的价值是青年的特点。在生活的海洋里,青年人渴望驾驶人生之舟,但又苦于对人生的无知,由此滋生的求知欲强烈驱使着他们。有些人几乎对每一种思想和主义都感兴趣,他们按自己的方式将这些思想和主义同现实生活对照,企图从中悟出人生的真谛,以确立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信念。这个过程就是青年信仰建立的途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同西方国家的交往日益增多,现代西方哲学思潮也随之侵入进来。如以贝特兰·罗素为代表的“心理学派无神论”,偏重于社会实例的“实际生活的无神论”,“实用主义无神论”和“存在主义的无神论”,等等。有些青年受到他们的影响,一些人因此淡漠了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有的甚至皈依宗教。怎样识别和自觉抵制错误思潮,摒弃非科学的宗教思想的影响,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是事关当代青年是人极为重要的课题。

马克思根据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科学论断,提出了宗教产生的根源,除了自然力对人的压迫外,阶级压迫是更重要的原因。同时马克思提出,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运动之结果”,即是私有制的必然结果。消灭了私有制,宗教也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现实社会关系,才可能日渐自行消亡。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是最完整最科学的无神论。因此,建立正确的信仰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列宁指出:“神奇的语言是神话,科学的语言却是事实。”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人类的优秀思想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艰巨的科学研究和长期的实践检验而创立起来的,它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我们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

第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努力实现人生价值。时代要求青年以科学信仰为人生的精神支柱,不断进取,更新观念。当代青年只有积极投入到社会改革的大潮中,才能深刻地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完整的思想体系。要立足现实,展望未来,在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努力实现人生价值。

幸福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坐享其成,更不是别人恩赐的,而是通过劳动创造取得的。幸福在于创造新生活,因为任何人类不仅是享受者,而且首先是劳动者和创造者;因此,劳动创造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获得幸福生活的基础和源泉。

只有劳动创造,人类才可能获得现实的幸福的基础。没有劳动创造,人类就不会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英国作家肖伯纳说:“如果我们不能建筑幸福的生活,就没有权力享受幸福。”一个不想付出任何劳动,不想对社会对他人做贡献,就想得到自身需要的满足和社会与他人的尊重,是根本不可能的。

只有劳动创造,人们才可能获得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条件。每个人只有通过劳动创造,才能逐步接近和达到自己所追求的理想目标,从而产生道德上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劳动还只是人们的一种谋生手段,但它已不再成为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为自我解放的手段。人们通过劳动开发自己的潜能,获得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手段,产生一种幸福感。

只有劳动创造,人们才会得到社会的赞赏和自我的愉悦。劳动创造本身是一种高尚道德和幸福的行为。通过劳动为社会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了社会和他人的需要,就会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肯定与褒扬;同时,基于自己人生目标和价值的实现,也会产生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从而促使他在今后的工作中,心甘情愿地为他人为社会创造财富。

五、大学生对人生求解及其偏差的化解

(一)青年人有热情也有创造性

当代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青年群体,他们有着比较一致的心理和生理特征,有着相近的年龄、相似的生活经历和相同的生活环境,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趋于一致的价值观。在微观上,来自家庭的影响,带有他们原先生活的社区的烙印,更有自身对未来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在宏观上,随着经济、教育、科技、体制的变化,大学和社会的联系日益加强,国内乃至国际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大学生在学习方式、交往方式、消费方式、个人活动以及娱乐方式上不仅表现出集体生活的独立自主,生活学习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更表现出生活中的开拓进取精神。

青年人充满热情,富于创造力,这种创造力首先表现在对自己人生进取方向的想像上:能干什么,对社会有什么价值?怎样很好地融入这个社会?等等。

(二)青年人的价值误区

不可否认的是,青年人在正确价值观的逐渐形成过程中,会遇到一些误区。这之中,有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的责任。

较之20世纪80年代,现今青年人面对的社会现实要复杂得多,矛盾也突出得多。青年人主观上想驾驭社会,能力上还达不到还需要积累,愿望与能力的矛盾就出现冲突。如果说青年人的价值观出现了一些问题,归结起来其实还是一种精神上的骚动和空虚。比如过于功利,崇尚快乐主义;受社会上所谓“实惠”观念和“个人功利”因素的影响,价值评判尺度渐渐向“功利化”偏移。大学生中,一些人认为“人活着就是为了享乐”,崇尚实用主义;对一些专业性很强的文化艺术,比如话剧、歌剧等并不欣赏,认为很不现实;商潮汹涌,享受生活消费人生的时尚成了抵挡不住的诱惑,人人渴望自己进入出人头地的强人富人行列,表现在年轻人身上尤为强烈。然而,不少年轻人思想精力却很少放在开发自我提高自己上面,普遍认为只要有个好爸妈好亲戚好朋友或好运气就够了。撞运气开发自身“原始资源”,心情喜忧个人荣辱乃至整个生命滋味都被金钱权力主宰着。

另外,在市场经济崇尚个性发展大潮的影响下,当代大学生道德价值观与以前所倡导的已大不相同。比如在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时,一部分大学生认为应当是“以集体利益为主,兼顾个人利益”,而不应该是“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集体利益”;在对待“奉献与索取”的关系这一问题上,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认为“只讲奉献,不求索取”的观念已与时代不符,应根据实际情况“多奉献多索取,少奉献少索取,不奉献不索取”。这些现象表明,一方面,当代大学生的个性已相当鲜明,与过去那种千篇一律的思维方式大不相同,有了创新意识;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大学生中“极端个人主义”的消极思想也有所抬头,事业献身精神和集体奉献精神有所减弱。

其次在就业观念上,与过去几年相比较,大学生对所从事工作的喜爱程度已不十分重视,放在第一位的是职业收入的高低;普遍对从事第二职业表示支持和赞同。同时承认在择业中会有一定风险,但对在以后工作中是否能克服困难、经受住考验没有把握。

2004年1月3日《中国青年报》曾发布了针对大学毕业生起薪情况所做调查的结果,毕业生对问卷中包含的17种影响就业的因素按程度从重到轻的排序结果为:1.工作能力;2.学历层次;3.所学专业;4.学校名气和地位;5.就业信息和机会;6.工作经历;7.应聘技巧;8.学习成绩;9.社会关系;10.户口和用人指标;11.往届毕业生的声誉;12.学校或教师的评价;13.性别状况;14.党员干部;15.送礼买人情;16.家庭背景;17.非典疫情。

调查分析了毕业生父母的职业对毕业生起薪的影响,结果发现,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起薪与父母职业类型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从本次调查的结果看,对高校毕业生而言,自身的努力和具有的条件比家庭背景在决定起薪高低上有更重要的作用。

青年人应该追求一种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生活方式,简而言之就是怎样生活,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客观条件的制约下,进行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稳态模式。不同的社会群体,由于生活环境、价值取向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的不同,其生活方式也具有特殊性。而若想追求人生的质量和品位,只有自己才能把握自己。

(三)社会实践的参与和自我的成熟

人的生活不是机械的技术性过程,而是一个自由选择和决定的过程;在人的一生中,人无可避免地要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做出选择和重新选择,要对社会生活的某些方式,比如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做出自己的判断,他也无可避免地要参与到里面,并且有可能调整自己的人生航向。

个人的成才目标是否同社会发展的需要一致,是能否成才的重要前提——这是顺势成才的规律。当我们能看到志当存高远是与脚踏实地相统一的时候,我们也应该看到,我们并不是去盲目服从一种“工具论”,而是自觉地按照时代需要做出正确选择。我们并不主张在职业选择上“从一而终”,也反对不顾个人的才智和兴趣“强按马头入牛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倡导把个人成才目标同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需要结合起来。

人的成才不仅需要正确的方向,而且需要强大的动力。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各种压力不断增大是现实。我们需要做的不是看到压力然后知难而上,而是做好面对压力的心理准备和才能准备,在压力中找到兴趣的结合点,再积极快乐地知难而上。《南京日报》2004年5月5日有一篇《低龄创业咨询者数量剧增》的报道。谈到当年一季度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创业咨询指导室,填表咨询创业的20—30年龄段的由以往的十几个增加到三十几个,不少年轻人本来工作环境、薪水都还不错,只因工作遇到一点小小的挫折就要辞职干自己的事业。文章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个技校毕业的小伙子20岁刚出头,毕业不到两年就换了四个工作,辞职原因有同事关系处理不好,没有得到领导的重用、觉得工资分配不公平,最后厌倦了找工作只想自己“当老板”。可是当专家问起他的创业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基础工作时,他却一个字都答不上来。

由此引发我们的思考,青年人在社会实践的参与当中存在着相关的一些问题,首先是对自己认识不清。低龄咨询者绝大多数凭一时冲动就想自己创业。创业绝对不能凭着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创业者首先要对将面临的困难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自己创业并不能逃避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创业比“打工”要难得多。而如果一些小挫折都经受不起,又何谈创业呢?刚出校门的年轻人可以先在单位踏踏实实干几年,一方面调整心态,培养韧劲和应变能力,另一方面积累社会经验。只要用心,打工的地方就能成为最好的学堂,等到各方面时机成熟再考虑创业,成功的把握才会更大。

其次是社会责任的意识薄弱。我们承认并肯定人生自我价值,但我们更应强调人生的社会价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促进了人的主体性的发挥,克服了人们长期以来因循守旧的惰性,然而发展往往伴随了文化上的世俗化进程和功利化倾向,打破了物质价值追求和精神价值追求的统一和平衡,很容易使得人们陷入个人主义的误区:强调自我选择、自我设计,自我奋斗和自我实现时,不讲他人,国家的利益,不顾他人和集体的需要,而只顾自身利益,自身的需要和发展。青年人在价值观上应关注社会责任,而不应该单纯从自身考虑出发。只有这样才能是真正的自我成熟,为未来打下良好的基础,为社会创造价值,在社会中得到真正发展。社会由个人所构成,每一个人都应该肩负起社会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重任。

第二章 人与自我

“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才能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依然要比置他于死命的东西更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一无所知。因而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正是由于它而不是由于我们无法填充的空间和时间,我们才必须提高自己。因此,我们要努力好好地思想;这就是道德原则。”

当我们品味着法国思想家帕斯卡的这段经典名言,不禁深深慨叹,这段来自三百多年前的关于人的自我分析,是那样的平和,却饱含坚定;那样的冷静,却充满激情!它让我们在为以人的身份来到这个世界而庆幸的同时,却陷入了对自我存在的意义的深切思考。诚如帕斯卡所言,“思想形成人的伟大。”而在人的思想中,有一点最为了不起,就是它赋予我们反观自身的能力,因此,人类文明会在诞生之初,就有赫拉克利特那样的先哲,提出“寻找自我”的思想;就有苏格拉底那样的智者,喊出了“认识你自己”的口号。

当历史的车轮,碾过了千百年的沧海和桑田;当人类的脚步,踯躅于现代文明的热闹与喧嚣,作为青年一代的天之骄子,你将如何承继先人对于自我探索的不竭力量和热情?将如何弘扬人之为人的生命真谛和意义?这是我们承担上天所赐予的高贵生命而不能不思考的问题。

一、认识自我

自我意识是人的显著特征,人也因此而有着认识自我的能力。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人类文明的记录中,都闪耀着先哲们关于自我认识的智慧之光。从苏格拉底“认识你自己”的号召,到笛卡尔“用心灵的眼睛去注意自身”的建议,皆昭示着认识自我对人的发展的重要意义。中国先哲老子也有“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的精彩论断,将“知人”和“自知”做了深刻的比较,并指出了“自知”的崇高地位。可见,认识自我对于人的发展和人的整体生命意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认识自我的意义

1.认识自我是人的内在需要

或许你不曾像莎士比亚笔下的李尔王那样痛苦地呐喊——我是谁,但你一定有过这样的困惑——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的优点是什么?我的缺点又有哪些?我适合什么样的工作?我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便是“我是谁”这个经典问句脍炙人口的秘密,它表达了一个古老而常新的问题——认识自我。我是谁,意在寻找自我与外物之间的差异。对于人类整体而言,我们找到了这样的答案:我是有意识,能思想,有语言,能制造工具,能够积极从事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活动的社会存在物。这是人区别于他物的特征。那么,作为个体的人,我是谁,则意味着,自我与他人到底有着怎样的不同。正如意大利现代剧作家皮兰德洛所言:“我是谁?我有什么证据来证明我是我自己?”这“证据”便是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特征,是“自我”存在的不可替代之处。因此,寻找自我与众不同的特征以及由此创造的独特价值,成了每个人在生命中奋斗不息的使命。在这个意义上,认识自我是有意识的人的生命发展之内在需要。正如“发展”是人的需要一样,不需要理由,每个人都会朝着自我发展的方向奔走;也如“自我实现”是人的内在动因一般,人的生命不能缺少这深层意义的追求。而无论是自我“发展”还是“自我实现”,都不能不从认识自我做起。这是因为,不能正确地认识自我,就不知自己该朝哪个方向发展,就无法超越自身的弱点,从而达到自我实现。

2.认识自我是人生选择的依据

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人在出生后的八个月左右,便开始了解自我的存在,听到自己的名字会做出反应;一岁后,随着语言的发展,能够从自己的安全、生理等需要出发,掌握第一人称代词“我”的使用;三岁左右可以进行简单的自我评价,如“我会唱歌”等;十五岁左右,则开始进行逐步深入的自我理解,会追问自己——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进入了大学时代的你们,或许都还清晰地记得,中学时代的你,也曾为一次考试没考好而怀疑自己是一个没有某种素质的人;或者,因为自己的友好表示没能获得别人的友谊,让你产生了对自己性格的疑问……不管怎样,这都是认识自我的巧妙开端,表明你在成长。最令广大中学生难忘的莫过于高考填报志愿,这是一次人生道路的选择;而换个角度来讲,此举最伟大的意义在于,它以无比隆重的形式,提醒了广大青少年认识自我的必要。因为,你要做一个明智的选择,必要前提是清楚地认识你自己。所以,填报志愿的时候,是每一个学生最集中、最认真地思考自我、认识自我的标志性时刻。当然,事实总是千差万别,也有很多学生的志愿填报依据不是“我喜欢什么”、“我擅长什么”、“我追求什么”;而是,在家长们的探索下,根据“哪个专业最热”、“哪个专业将来最赚钱”、“哪个专业最好找工作”……非常遗憾,一次自我认识的绝佳时机,变成了单纯的社会调查,结果就是上大学后的抱怨,甚至在更加久远的人生道路上慨叹当初选择的失误。可见,认识自我的重要意义在于指导人们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

大学期间,是人的一生中发展最快的阶段,同时,每个人也面临着更为复杂的自我选择。所以,这个时期要求大学生对于自我的认识要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即由自发到自觉,能够在学习和生活中,积极、主动地了解自我,全面、客观地认识自我,从而在选择职业的时候,能够清晰地告诉自己,“我追求什么”,“热爱什么”,“擅长什么”;在选择朋友的时候,能够清楚地知道,“我是什么样的性格”,“可以悦纳什么样的朋友”,“可以被什么样的人所悦纳”;当面对生活中的机遇,能够辨别哪些是一定要把握的,哪些不适合自己……这就是认识自我的意义——指导你的选择,包括确立自己的人生理想。

3.认识自我是完善自我的前提

每个人从诞生之初就一直肩负着完善自我的重任,而且永无止境。人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发展自己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古人常说,人贵有自知之明。只有自知,方能扬长避短、取长补短。人的潜力是巨大的,每个人都有着无穷的潜能可以开发;但如果不能正确地认识自我,或者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结果都可能造成个人发展的压抑。所以,在大学期间,能够自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给自己一个合适的定位,并在此基础上,有意识地完善自己,开发自己的潜能,将是自我实现的重要前提。

(二)认识自我的途径

认识自我是必要的、重要的,但我们也深知,达到“自知”的澄明之境并非易事。那么,人们该通过怎样的途径去认识自我,才能获得“自知之明”呢?

1.在人际交往中认识自我

社会交往是人的存在方式。没有人生来便是特立独行、从不与人交往的。每个人最初关于自我的认识通常也是来自于他人的,尤其是家人、老师、同学等交往密切的人。一个儿童,他可能在不知道什么是“勇敢”的时候,就预先有一个对自我的认识——“我是勇敢的”,因为爸爸妈妈经常会告诉他——“你真勇敢!”当儿童在上了幼儿园和小学后,对自己的认识就更加丰富了,他会随着老师和同学的评价及态度而对自己有逐步深入和全面的认识。比如,“我是聪明的”,“我是受人欢迎的”,“我的数学题算得很快,可我很马虎”……我们姑且不论这种认识是否客观、准确,单从这个认识的来源上看,就可以得出结论——人的自我认识离不开他人。很难想像,倘若这个世界只有一个人,他会怎样去认识自我——没有人会对他做出评价,也没有人可以参照。从这一层面来讲,我们更能深刻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了。

对于自我认识与人际交往之间的关系,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Charles Horton Cooley)有过更加生动的论述——“人们彼此都是一面镜子,映照着对方”。他认为,人们对于自我的认识主要是通过与他人的社会互动形成的,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态度等等,是反映自我的一面“镜子”,个人透过这面“镜子”认识和把握自己。这就是著名的“镜中我”的理论。根据这个理论,人们的自我认知状况取决于与他人交往或交流的程度,交往越活跃,越丰富,个人的“镜中我”就越清晰,对自我的把握则越客观、越准确。这里的“镜中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我”。人是社会性的存在,是在一个错综复杂又无比庞大的网络中彼此相连的。因此,每个人的成长过程同时又是其社会化的过程,所以“社会我”的构造对于自我认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由此可见,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多与人沟通,是我们加强自我认识的一个重要途径。只有将自己置于多面“镜子”的映照下,才可以对自己认识得更加全面、透彻。我们常常建议青年学生,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还要“与万人谈”,意义就在于通过拓宽生活领域,增加生活阅历,扩大社会交往,从而在认识世界、认识社会和认识他人的过程中更好地认识自己。有些同学不愿意或者不善于与别人交往,结果就是生活在相对封闭的世界中,不知道也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待自己。这种状态虽然并非绝对不好——比如说,有些天才人物就是我行我素的,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讲是不利于自我认识和自我发展的。长期与他人的隔绝,往往造成心理上的偏执,对自我的认识也容易走向极端,或者自卑,或者自负。

与他人交往,可以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丰富和完善人对自我的认识。比如,在家里,父母认为你是个懂事的孩子;在学校里,老师认为你是个聪明、勤奋的学生;在同学的眼中,你是个有能力的学生干部;在火车上认识的朋友认为你是个风趣、幽默的大学生;在网友的叙述里,你是一个感情丰富、又不乏理性的知音……你交往的人越多,越能从他们对你的评价和态度中找到清晰的自我。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未必都是准确无误的,不应该让它成为我们认识自我的绝对依据,以至于在某种程度上桎梏了自我的发展;当然,更不可无视别人(尤其是颇有一定数量的人)对于我们的某个方面的较为一致的评价和反应。固执而盲目地坚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会与但丁这句话的本意背道而驰!我们应该科学地分析别人眼中的自我,理智地判别和客观地认识真正的自我。

除此以外,人际交往对于人们认识自我还有一层意义,就是使人在与别人的比较中获得关于自我的认识。上大学后,我们都经历着一个重新认识自我的重要时期。数十名甚至更多的陌生同学开始了新的交往,与此同时,一种新的比较也在每个人的心中暗自进行着。于是,有人慨叹——“原来大家都是那么优秀,我曾以为我是最优秀的呢!”也有人确证自己在某个方面的确出色,还有人发现了自己的某些优点或者不足,是以前从未认识到的……人们常说,有比较才有鉴别,越是与自己条件相类似的人比较,越能清楚地认识自己的长短有无。而这种比较,实际上从我们诞生的瞬间就已经由父母代为操持了。比如,在你出生的医院里,父母就会通过比较,说“我们的孩子看起来多健康啊,比邻床的脸色红润多了”;在幼儿园里,你也被比较后做了“鉴别”……上了中学,你自己完全可以独立地进行与他人的比较了,于是,自我认识更加主动、更加全面。

与他人交往中的比较是认识自我的一个好办法,但要运用得当,尤其要保证心态的平和,态度的客观、理性,不夹杂任何偏见;否则,比较后的结果不仅不会让你认识自我,反而会因为错误的比较结果或者不适当的心理状态导致对自我认知的偏差,甚至导致自卑、自负等不良倾向。

2.在实践活动中认识自我

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活动,是作为主体的人能动地改造外部世界的物质活动。人的本质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并得以彰显的。因此,无论人类处在什么样的发展阶段,对于自我的认识和发展都不曾离开过实践活动。当今世界,信息革命给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科学实践的方式带来了新的变化,这赋予了实践活动以信息时代、知识经济以及现代化和全球化的特色。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的我们,只有更多地融入实践活动中,才能更加全面地体认自我。“实践出真知”。而这里的“真知”,除了对所改造之客体的认识以外,还有一层含义不容忽视,那就是对从事着实践活动的主体的自我认识。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对此我们还可以这样引申——“你要认识自己,你就得参加实践;你要知道自己是否喜欢梨子的味道,你就得亲口尝一尝”。正如我们时常鼓励别人时所说——你如果不去做,怎么知道自己行?

在实践活动中,人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检验。一个人参加的实践活动越多,他认识自我的机会就越多,对自我的认识也就越全面。我国基础教育长期以来所表现出的“应试倾向”,使学生对自我认识往往局限在学习成绩的好坏上,导致很多学生在大学专业选择和就业方向选择时显得十分茫然,甚至不知所措。虽然,人们不可能在实践了所有领域后才去选出适合自己的职业,但尽可能多地接触社会、从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对于广大学生来讲是十分必要的。

在大学中,除了职业选择,学生最主要的任务是提高和完善自身的综合素质。平时学校或班级所举行的各种活动给同学们提供了自我认识的大好时机。你可以通过参加演讲比赛认识自己的语言表达和演讲水平,甚至可以认识自己的心理素质、意志品质、声音条件、表演能力等诸多方面;可以通过参加运动会来认识自己的身体素质,或者通过组织一次郊游,认识自己的领导和协调能力,以及独立生活、与人交往的能力,等等。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每一次实践活动后对自我的认识都要通过认真的反思和体悟,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对自我的科学认识。

3.在反思体悟中认识自我。《论语》中记载着曾子的名言——“吾日三省吾身”。古往今来,人们一直将其奉为自我修养的箴言。对于这个“省”字,江西师范大学的杨润根先生做了颇为深刻且具创造性的解释:“省:反思,反省,不(少)诉诸眼睛(目)的观看,而只诉诸心灵的观照。”在此,他从“省”字的字形入手(少+目),挖掘了“省”所蕴涵的心灵观照和理性思考的深层意义,而不是停留于感官所得的层面。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反思和体悟。

反思,是人的思想的高级形式,它不同于普通的理性认识,它是反观自我的思想和心灵的认识形式,是更深刻、更复杂的理性认识方式。体悟,则表达了深切反思的过程以及向清澈明达之境的飞跃。人对自我的认识一部分来自于对自我的观察,比如,“我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或者“我是一个苗条的女孩”,甚至可以认识到“我是一个办事认真的人”等诸如此类的结果;但是,“我”的理想、道德、追求、价值观等思想层面的东西,则必须通过反思和体悟才可以形成深刻的认识,而这对于认识自我而言又是最根本的问题。

中国古代的圣贤一贯重视人的自省和反思。他们将心目中的道德作为既定的标准,通过自我省察来衡量自身是否达到了理想中的高尚境界,反思的结果是“现实我”距“理想我”的差距还有多远,追求的是对比后的自我完善。比如上面提到的曾子,他“三省”的内容就是为别人办事是否尽心尽力,与朋友交往是否诚实守信,老师传授的东西是否熟练。而孔子对他的学生提出的反思要求则更为全面——“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这里的自我认识意义十分明确,就是为了更好地完善自我,完全服务于人生修养的目标。

我们每个人从青少年时代起都会在心目中建构一个理想的自我形象,但这个“理想我”与现实中自我的真实状态是有差距的。因此,时常对“现实我”进行反思和体悟,会让我们及时了解自我的状态,科学把握自身在哪些方面与“理想我”还有距离,以及有着怎样的距离,等等。有很多成就卓著的思想家都有写日记的习惯。他们的日记中,多数记载的都是自己心灵的轨迹,是对自我思想和精神追求的深层思考,这对于自我认识和自我完善都是极有裨益的。所以,养成反思自我的习惯,是一件令人充实且快乐的事情。

在西方,社会心理学家将人的反思称为“内省式思考”(reflective thinking),是传播学意义上的“人内传播”的一种形式。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乔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认为,自我可以分解为“主我”(I)和“客我”(Me)。“主我”就是意愿和行为的主体,“客我”代表着他人的社会评价和社会期待。反思就是“主我”与“客我”之间双向互动的社会过程。这就是说,当我们做内省式思考的时候,不是完全封闭于个人的主观意愿和想法,而会同时在脑海中出现他人的形象,会分析和推测别人是如何考虑的,会采取什么态度,会对我有什么样的期待,对我的行为会有怎样的评价等等。这种反思与我国古代先哲们的自省有所不同:前者是日常的,注重品性的修养完善;后者通常是短期的,以解决现实问题为目的。在这样的“主我”与“客我”的互动中,人们通常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自我,并因此而做出适宜的选择。

总之,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反思自我,省察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意义重大的。他能让人们对于自我的状态以及发展变化保持最清晰、最及时的认识。而米德所言的“主我”与“客我”互动式的反思,则告诉了我们思考自我的方式。一方面,我们应认真体会自己的主观意愿和思想,即我到底要什么(很多人以为这是很清楚的,但事实上颇有些人没想明白这个问题),我想怎么样,我应该怎样做,从而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独创精神;另一方面,还要考虑社会对我的角色期待是什么,我的行为会受到怎样的社会评价。这一点,与我们前面所讲的第一种认识自我的途径——“人际交往”是相互渗透的,也就是说,我们在人际交往中获得了自我反思的依据,而对自我的反思,又会促进我们更好地与人交往。在处理“主我”与“客我”之间关系的时候,最主要的是要保持二者的平衡——既要坚持独立思考,保证个人思想的独立性,又要顾及自身的社会角色所赋予我们的社会期待和责任。

(三)认识自我应注意处理的三大关系

俗话说:“知人知面难知心。”它告诉人们,要真正认识一个人是十分不容易的,因此老子说:“知人者智。”相对于知人,老子认为认识自己是更困难的,因此他又说:“自知者明。”“明”的境界是很令人向往的,在此境界,人的智慧仿佛日月照彻,使人能够洞察一切,知晓一切,从而产生一种超凡入胜的极乐体验。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一文中感叹:“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可见,越是美好的境界,越不容易达到,但我们却不能放弃对美好的追求。在认识自我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坚定对“自知之明”的追求信念,一方面还应理性地思考自知的可能和途径,妥善地处理遇到的各种问题,尤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三大关系。

1.自我肯定与自我否定的关系

每个人都有优点,每个人也都有缺点。因此,要获得一个全面、客观的自我认识,既要对自我的优点加以肯定,也要对自我的缺点加以否定。这个道理听起来简单,但人们在处理时却常常不如人意。有的人眼睛只盯着自己的优点,甚至将缺点看成优点,认为自我实在是完美无缺,既不做自我否定,更听不进别人的批评。这种人常常自以为是,直到付出代价才会如梦方醒。另外一种人,恰恰与此相反,他从来看不到自己有什么优点,认为自己简直一无是处,同谁比较都觉得自惭形秽。这种人往往自我菲薄,缺乏生活的勇气和达观的生活态度,无法建立起自信心,往往在能力所及的事情面前也觉得“我不行”,因而错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机遇。由此可见,自我肯定和自我否定二者是缺一不可的,没有了哪一方,人对自我的认识都会陷入误区。

肯定自我是人的需要,无论从理性上还是从情感上,自我肯定都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对自我的优点、长处加以确证,才能鼓励自我扬长避短,做出正确的定位和选择。肯定自我会给人带来无比的愉悦,人也会因此而信心倍增,并对人生充满了希望。但是,肯定自我的前提是理性的、客观的,而不是不分优劣地全盘肯定。当自我肯定超越了应有的界限,就会将人由“自信”推向“自负”。

否定自我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一个能够理性地看待自身缺点的人,是善于自我否定的,而这否定中,蕴涵的恰恰是更积极的态度和更喜人的进步!诚然,在自我否定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要承受情感上的痛苦,因为谁都不愿承认“我不行”。但这是一种正视自己的态度,是不乏勇气的表征。古人云:“知耻而后勇”。缺点和短处往往带给人“耻”的感觉,这大概也是人们不愿接受对自我的否定的缘故,但关键在于此后的“勇”,它决定了“知耻”的意义。所以,自我否定的痛苦是孕育新生的痛,是令人喜在心里的痛,是引领着进步的痛。

在认识自我的过程中,自我肯定和自我否定没有孰优孰劣、孰轻孰重的问题。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关键在于能够以足够客观的、理性的目光去审视自己,正视自身的优点和缺点,通过适度的“肯定”鼓励自己,也通过得当的“否定”鞭策自己。

2.“理想我”与“现实我”的关系“理想我”是人对自我的期待,是人们依据自己的理想和愿望所建构的较为完善和美好的自我形象。人具有追求进步的本性,“理想我”就如一盏航标灯,指引着人们朝向更加美好的境界进发,是自我发展的动力。“现实我”是自我的既有状态,与“理想我”通常有着一定的距离。在认识自我的过程中,科学分析并正确处理“理想我”与“现实我”的关系,会对自我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理想我”虽然超越于“现实我”,但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如果“理想我”与“现实我”没有差距,则自我不会有进步;如果“理想我”高于“现实我”太多,则容易使自我丧失信心和努力的激情。同时,“理想我”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目标,而是发展着的“理想”。

其次,要理智地辨别“理想我”与“现实我”的界限。如前所述,人是有自我肯定的需要的。但是,有些人因为太需要肯定自我,而情不自禁地将“理想我”视为“现实我”,从而沉浸在虚幻的满足中。这种过高地估计自我现状的人,往往会走向无根据的自负,甚至完全丧失正确认识自我的能力。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最根本的途径就是诉诸理性。在一定意义上讲,处理“理想我”与“现实我”之间的关系还是一场理智与情感之间的较量:理智教我们正视“理想我”与“现实我”之间的距离,并驱动“现实我”向“理想我”靠近;而情感则迷恋着自我肯定的满足和愉悦,顾不上分辨真伪,更不愿承受努力超越自我的辛苦。人终究还是理性的动物,诉诸理性,是我们摆脱为“情”所困时的明智之举。

3.“主我”与“客我”的关系“主我”是思想、意愿和行为的主体;“客我”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它以自我作为他人的客体为背景,反映着他人对“我”的社会评价和社会期待。任何一个自我都包含着这样两个维度。认识自我离不开其中任何一方。

人们对自我的认识,通常在成年以前主要来自于他人。这个时期,“客我”在自我认识中居于主要地位。随着年龄的增长,“主我”的表现日益强烈,人们越来越多地思考作为主体的我的思想、意愿、情感和行为。比如,我追求什么?我喜欢什么?我应该怎样做?……而此前,我们更多地是按照别人,尤其是父母、老师对自己的期待去思想和行为,并认为自己就是他们所认为的样子。

自我认识中,我们重视对“主我”的认识,旨在发掘自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独立思考,不受干扰地认识自我,是自我发现的必然途径。对于一个自我意识健全的成年人来讲,应该有能力以创造性的视角发现自身的潜质,甚至发现自身的潜在不足。现实中,很多人不能够认清“我到底想要什么”,“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只能从“客我”中找答案,思考的是“他们认为我是什么样的”,“他们认为我应该是什么样的”。这样的认识自我的方式,最终有可能导致个人丧失了“主我”,变成纯粹为别人而存在的片面自我。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对“客我”的认识。人是社会的人,是在纷繁复杂的交往中生存和发展的,完全无视社会评价和社会责任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一方面,他人对于我们的意义在于给了我们一面镜子,使我们从各个角度和侧面映照自己。我们不能认为别人对自我的看法都不客观,所以,总要把别人对你的认识考虑进去。另一方面,我们的每一个社会角色都赋予我们一定的期待,我们更不能无视这种社会期待。因此,全面而客观地认识自我,就是既要充分发挥“主我”的能动性,坚持独立的自我思考;又要以“客我”作为依据,批判地接受他人的评价和期待。只有掌握二者的平衡,才能真正获得自知之“明”。

二、超越自我

老子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这里的“胜”也即我们所说的超越。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从上小学开始便与周围的同学展开了热火朝天的比赛,体会着战胜别人的骄傲和满足。但是,在我们不断的成长中,却发现生活中最强的对手往往不是别人,而就是我们自己,每每想着要超越自我。尽管这种超越自我是艰难的,但也要像老子所说的那样,做一个真正的强者。

(一)超越自身的弱点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超越自我不只意味着对自身弱点的超越,对于自身优势的超越也是每个人自我超越的重要内容。但通常人们在“扬长”的方面是有着较大动力的,因为自我可以在具有优势的方面充分体验自我肯定的满足和竞争获胜的喜悦,所以“擅长”本身就足以激发人的兴趣,从而产生精益求精的不可遏制的热情。在此,我们对优势自我的超越不作重点探讨。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有着不同程度以及不同方面的缺点和不足。那么,人们应该如何面对自身的弱点?又如何做到超越?这是一个颇不轻松的问题。

1.正视自身的弱点

正视自身的弱点是超越自我的前提。所谓“正视”,一方面,要求我们用客观的目光看待自身的弱点,也就是说,要正确地认识自我,理性而冷静地承认,哪些方面是我的弱点,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更不无视它们。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对自身的弱点有一个更加理性和清醒的认识,这些弱点对我们来讲到底意味着什么。有的人面对自身的弱点表现了过度的自卑和痛苦,总觉得在别人面前低人一等,甚至丧失了一切希望;也有的人面对自身的弱点不以为然,甚至根本不视之为弱点。这两种态度未免都有些极端,但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人的弱点各有不同,有的会对人造成很大的影响,有的影响则并不显著;有的弱点对于张三来讲无妨大碍,可对于李四来讲就是大问题,这是人与人之间社会角色及其被赋予的社会要求的差异所决定的。比如,在众人面前讲话紧张,总是不知所云,这对于一个老师来讲是很大的问题;但对于一个司机,却不能构成特别重大的影响,至少不影响日常的工作。所以两个人对这样的弱点自然不该抱有相同的态度。

正视自身的弱点,还有一个潜在的涵义,就是分清哪些弱点是我们必须克服和超越的——否则就会对自我发展造成大碍;哪些是不必太在意的——因为我可以避免受其影响。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扬长避短”。“避短”与超越自身的弱点同样有意义,因为,计算机查毒式地寻找自身的弱点,只能让我们越来越失去信心,何况没有必要,人不可能无所不能、十全十美。所以我们大可根据自身的优缺长短选择最合适的职业,从而最大限度地扬己之所长、避己之所短,从而实现自我价值。

2.超越自身的弱点

当我们真正做到了正视自我,超越自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一半。但就“超越”本身来讲,任务仍然是十分艰巨的。这是因为,人的弱点通常是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惯性的,比如惰性、不良习惯,以及薄弱的意志、脆弱的感情等等,这些方面的弱点,不分职业、不分年龄,对任何人都影响重大,需要自我超越。

如何才能够实现对自身弱点的超越呢?首先,要对自身的弱点有足够的重视,并能深刻认识到它的存在对于我们的发展所造成的威胁。也就是说,我们要对自身的弱点有意识、有觉解,并有超越之的强烈愿望和决心。比如,当你面对着今天的作业给自己一个理由“明天再说”的时候;当你定了闹钟,却赖在床上不起的时候……你若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你的弱点,你的大敌,甚至可以毁掉你的前程,你还会坚持原来的做法吗?所以说,对于弱点的深度觉解是超越它的前提。

或许有的人会说,“这些我都明白,只是做不到!”不能不承认,这是一个令人悲哀的事实,它是超越自我的“瓶颈”,集中体现了人们的又一个弱点——意志薄弱。现实中,有的人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自我激励真正超越了这个弱点,但也有一部分人最终未能战胜自己,结果从自己那儿败下阵来。太多的事实证明,在竞争中失败的人,可能不是因为对手的优秀和强大,而是因为自身的失误和不足。可见,要超越自身的其他弱点,必须首先解决意志薄弱的问题。人的意志力是可以培养的,关键要有强烈的目标意识,尤其当年轻的时候,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意志将使自己受益终身!

总之,超越自身的弱点,需要我们拥有一个善于理性思考的智慧头脑,需要一种来自内在的自我激发的能力,需要一种主动的、不断试图超越自己的冲动,更需要一种锲而不舍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能够不断超越自我的人,才会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才能让自我的人格永放异彩!

(二)超越人生的困境

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一生顺利,永远幸运,从不陷入困境。困境对于个人就像生命中野蛮的客人,会不时光顾你的生活,激起一片波澜之后再翩然离去,也许还带走你的若干拥有,乃至你的生命。学会如何面对人生的困境,对每个人来说,就是一门必修课,谁也逃脱不了!

1.尽力避免制造困境

困境虽然不令人愉快,但程度有深有浅,性质也不尽相同,大抵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会生活中遇到的挫折,如高考落榜、学校开除、失恋、事业失败、婚姻破裂,等等;另一种是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如战争、瘟疫、灾荒、车祸、疾病以及挚爱的亲人死亡,等等。相对而言,后者是更深重的苦难,因为我们不可抗拒。有些困境是可以通过主观的努力而避免的,因此,超越困境,应从避免制造困境做起。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乍一听来,显得分外无情;但每每经历或目睹了一些事实后,又会觉得入木三分。它残酷但又淋漓尽致地揭示了这样一种人——由于自身顽固不化的弱点或本不该有的过失造成了自身的困境,虽令人同情,但也令人愤恨,正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所以,超越人生的困境,首先要超越自身的弱点,使自己免于陷入困境。

最不令人同情的困境要数因违法乱纪而受到的处罚。而违法乱纪者也有不同的情况,除了多数为贪欲或邪念支配下的恶人外,还有一种人,因为无知或者好奇,或者一时糊涂而使自己身陷囹圄。前者自然是罪有应得,不值得人同情。后者则令人感到心情更为复杂一些,也是年轻人最应引以为戒的。很多时候,我们因为无心或无知而犯错,而有的错误可以弥补,有的却不能;有的错误无妨大碍,有的却后果严重。

曾有一位留美的学生,在飞机上开了个小玩笑——称“我身上有炸弹,我要劫机”,结果引来了近百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尽管他拼命解释“我只是开个玩笑”,但还是被拷上警车,并面临十五年的监禁。多么令人叹息!十五年的自由,十五年的青春,就为一句“玩笑话”,付之东流了。而这人生的困境是谁为之制造的呢?他自己。

再如,有的同学在考试时受朋友之托而传个纸条,结果在念了三年半的大学后被开除。这又是谁带给他的“坎坷”呢?不是朋友,不是学校,而是他自己。因为他没有坚守自己的原则,抑或是没有足够地意识到,那是违纪。

无心、无知,都不是可以原谅错误的理由,年轻人更不能以此自慰。纵容自己,就可能毁灭自己!运用你的头脑吧,使其敏于思考自己的人生,而不擅离职守;也运用你的意志吧,按捺一时不够理性的冲动,让自己免于困扰和磨难!因为,避免,就是一种超越。

2.理性面对人生挫折

虽然我们可以尽力而为,但生活中还是会有许多挫折和磨难。面对挫折,我们没有必要掩饰自我的痛苦,因为痛苦意味着对挫折真切而深刻的体悟,愈是痛彻心扉,愈容易使人取得卓越的进步。但前提是,痛苦不是我们迎接挫折的武器,在它的背面,一定要有理性做底衬,方才具有激发自我的力量;否则,痛苦只是人们束手无策时的叹息和病入膏肓时的呻吟。

理性地面对,意味着不怨天尤人。挫折、失败并不可怕,但一个面对挫折只会怨天尤人的人,就无可救药了。如果挫折给他带来的只是对没有如愿满足自己虚荣之心的莫大遗憾和不满,而没有让他在痛苦中获得精神上的彻悟,那么,这样得挫折就是毁灭他的武器。“怨天尤人”本身便是人格之不完善的体现,不能超越这样的弱点,就会由这“可恨之处”将自己变成“可怜之人”!更何况,当你已经身处困境,却不懂得自我沉思,反而以不善的态度指责他人或外物,只能导致更加悲切的沉沦。

理性地面对,也意味着不自暴自弃。虽然挫折容易动摇人的信念,甚至对自己产生怀疑,但这痛苦的心灵历程,不应该使我们走向自暴自弃的境地。即便我们经过了沉思和深省,真的感到自己的无助,甚至无能,也不该让那支撑我们的精神衰落下去。一切都可以输掉,因为可以再重新赢得;但没有了精神,没有了信念,就没有了赢得一切的资本。所以,理性地面对,就是坚强地面对。

理性地面对,更是清醒地、理智地面对。善于痛定思痛的人必定是卓有成就的人。他能够看到挫折对于他的意义,能从挫折中找到自身的不足,甚至能够在挫折中获得弥足珍贵的顿悟和惊喜的发现,自然,他便能从挫折中看到未来的希望。事实证明,凡是成功的人士,追忆起求索时的艰难困苦,无不慨叹那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当你身处困境的时候,请记住孟子的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以此励志。

3.坚强地承受人生苦难

与挫折相比,人生的苦难显得更加悲壮,更加使人感到痛苦和悲哀。遭遇车祸,亲人故去、身患顽疾、遭遇战争,等等,无不是人世间最深切的苦难。没有人可以用任何语言或者人间理想抚慰生老病死的悲哀和天灾人祸的无奈。惟有坚强,去承受人生的苦难,才能不被它击倒。

要坚强地承受人生的苦难,就要坚信生命还有着更加充盈的意义。“凡苦难都具有不可挽回的性质。”它让人永远地失去了部分价值,但还有其他的价值令我们流连——我们的追求、我们的理想、我们的责任——我们的生命就必须挺立下去!生命对于我们是何等的珍贵!即便面对着再深重的苦难,我们都不能草率地放弃生命。因为生命背后还承担着太多太重的责任,它不仅仅属于我们个人,所以我们必须坚强地活着,并且活出人的尊严,人的意义!

坚强地承受人生的苦难,就是对人生境界的真正超越。只要你足够坚强,苦难会激发生机,而不是将其扼杀;只要你足够坚强,苦难会磨练意志,而不是将其摧垮;只要你足够坚强,苦难会启迪智慧,而不是将其蒙蔽;只要你足够坚强,苦难会高扬你的人格,而不会将其贬抑!坚强地承受人生的苦难,它会使我们的人格更加丰满,使我们的生命更加高贵,也更加有尊严。

(三)超越世俗的拘束

生活本身具有着世俗的性质,没有人可以免于世俗。但是,如果人类世代置身于世俗,却不懂得超越的话,那便是人类的悲剧。没有超越就没有发展,就意味着在世俗的生活中周而复始,循环着前人和他人的观念、习惯、生活方式,甚至生存能力。这不符合人类的本性,也有悖上天赐予我们生命的初衷。

1.超越世俗观念

超越世俗是对人本身的一种挑战,它需要超乎寻常的勇气。在世俗的强大势力中,观念是核心的力量。我们若要超越世俗的拘束而获得精神的高度自由和整体生命价值的提升,就要从对世俗观念的超越开始。

超越世俗是困难的,因为世俗观念首先经由父母以及周围的长辈渗透到我们的生命之中,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支配着我们的行为。超越世俗观念是可能的。当我们能够独立思考的时候,便开始质疑世俗,它在生命中的统治地位也会开始动摇。但是,世俗并不等于糟粕,它只是在更大程度上体现着传统和众人意见,而缺乏超越时代和社会的新锐力量。我们要做的是超越世俗,而不是抛弃世俗。

超越世俗,首先要拥有理想和勇气。可是,太多的人被世俗引领了一生,他们或者不愿、或者不敢,抑或是没有意识去超越。这不是当代青年应当重复的生存状态,我们应当追求更加丰富、充盈和绚丽的人生。我们要勇敢承担超越世俗所需付出的代价。其次,要有批判的能力,明了何种世俗观念是有待超越的,该如何超越。为此,我们必须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在提高自己的过程中,超越世俗,也在超越世俗的过程中超越自己。

2.超越物质生活

物质生活是十分美好的字眼。当我们自己增添了一件新衣服、一个漂亮的书包,当我们的家中增添了一台彩电、一台电脑,直至现代生活中的一辆车、一所房的时候,一切都那么令人欢欣鼓舞!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本身是无可厚非的,它是人类改善自身生存状态、追求自身发展目标的应有之义。然而,当我们猛然发现,对物质的追求已经成为人们惟一的欲望,物质的富裕已经挤窄了精神空间的时候,我们便不能无动于衷,甚至随波逐流,而必须好好思考一下生活本身了。

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当代生活日益富足化、时尚化和休闲化。可是我们也因此停留在对日常的满足中,日渐缺乏了超越性的想像力和创造精神。对物质的追逐,使我们无暇顾及精神生活的贫乏;对时尚的追捧,使我们忽略了自我个性的张扬;对休闲生活的向往,使我们淡忘了自我的责任。而这一连串的得失中,最根本的就在于物质占领了我们的精神田园,使得我们没有崇高的追求,没有了自我,也没有了责任感。我们依稀可以看到这样的前景:整个人类在物质欲念中蜕尽了精神风采,从而变得粗鄙不堪。

超越物质生活,意味着对物欲的理性把握,从而让我们的精神空间在物质富足的同时得以丰富和张扬。正如刘锋杰先生所言,“物质的阳光照在人身,只能暖和他们的肌肤于一时;只有精神的太阳照临他们的心灵的隐秘之处,才能暖透他们的一生一世”。人的尊严不正在于我们的思想和精神吗?当我们仅仅满足于物质带来的所谓幸福生活的同时,也就意味着人性的沉沦。只有超越于物质本身,我们的生活才会更有情趣;只有超越于物质本身,我们的生命才会更有意义。年轻的朋友,我们不必为自己穿着的不是名牌而惭愧,不必为使用的手机久久不换而自卑,更不必为没有找到赚大钱的工作而悔憾;因为这一切都不代表我们生活的终极意义。反倒是,我们应该为思想的浅薄而惭愧,为精神的贫乏而自卑,为没有从事一项有意义的事业而悔憾。

三、实现自我

人类的发展和进步依赖于人对自我及其境域的不断认知,依赖于人对自身弱点和困境的不断超越,作为个体生命的人,又应该如何超越于生物层面,去创造一个充盈而丰富、绚丽而深刻的意义自我,从而用其特有的价值去回报所属于的那个社会和时代呢?这是“实现自我”这个问题的哲学和人类学渊源。它在逻辑上以认识自我和超越自我为前提,在时间上又伴随其始终。

(一)实现自我的深刻意蕴

提起实现自我,不能不从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说起。自我实现是他一生都在思考的问题。而人们熟悉他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他所提出的“心理需要层次”理论。他把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第一,生理的需要;第二,安全的需要;第三,归属和爱的需要;第四,尊重的需要;第五,自我实现的需要。在这五个层次的需要之中,自我实现的需要是金字塔的顶峰,是最高层次的需要。在马斯洛看来,人的需要的满足通常是逐级实现的,因此,要实现自我,通常要以满足前四个层次的需要为前提。

我们暂且抛开马斯洛的理论,就我们自己的认识而言,人是有意义追求的动物。每个人都追求个体生命的意义,这就是自我的价值,且这种价值是对于社会和他人而言的,是自我对于满足社会和他人需要的热切渴望。这种境界与马斯洛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们对于自我的幸福生活的追求,是那样的“情不自禁”,它天经地义,不容怀疑,这又与马斯洛前四个层次的需要理论不谋而合。所以,当我们探讨实现自我这个问题的时候,不妨从以下这两个方面入手。

1.个人需要的满足

实现自我首先意味着个人需要的满足。这就是个人通过自身的努力,为自我提供存在和发展所需的一切条件,从而能够满足诸如生理、安全、归属和爱以及尊重等方面的需要,获得通常意义上的幸福生活。它是对人的生存、享受、发展的需要的肯定,是对人的尊严、人格、权利的维护。然而,这一点在我们的认识中并非从一开始就确定无疑,甚至很长时期,国人是不敢谈及个人幸福的。人们被灌输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崇高”思想,不敢追求自己的尘世幸福。但事实上,人的需要不会因为受到压抑而消失,相反,会因为没有得到真正的畅扬而扭曲,扭曲了人格,也扭曲了社会。所以,坦然而光明正大地追求自我的满足,是实现自我的一个前提,就好比人们所颂扬的——你要想给别人一缕阳光,自己的心里应首先充满阳光。人的自我价值的终极肯定不停留在自我需要的满足,我们在为他人和社会奉献价值之前,必须要自问:“我拿什么奉献给你?”

自我需要的满足,主要来源于个人的努力。之所以有人将其称做自我价值或者个人价值,原因就在于它表达了人对于自我需要的满足,形成了个人对于自我的价值。现代人渴望生活的富裕、舒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实现自我的合理追求。但是,仅仅追求自我的享受,而不思考和追求为他人及社会的奉献,就陷入了享乐主义的泥潭,那样,整体的社会将处于非健康的状态,甚至病入膏肓;而作为个人,也终会有一天,因为找不到自己存在的意义而陷于痛苦。这是因为,我们的需要在相当程度上间接地来源于社会和他人,这意味着我们必须也能为他人提供价值,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我实现者,社会才能够实现真正的良性运行。

2.社会价值的实现

社会价值是人实现自我的真正表征,它使自我生命的意义得以升华和张扬,是对一种超越于世俗生活的幸福的获得。青年人应追求的就是这种崇高的人生价值和生命意义。正如柏拉图所言,一个给他人带来幸福的人,他自身也是幸福的。这种幸福和快乐的感觉与在前一层次上的满足——如从别人那里获赠一笔钱财——比起来,更令人心旷神怡,“喜彻心扉!”

生活中有两种情况会令人痛苦,一种是生活的贫困,一种是自我价值感的缺失。前者属于低层次需要的匮乏,但随着人类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正逐渐得到改善;而后者是经常困扰人们的心灵沼泽。当一个人感觉不到自己能为别人带来什么,甚至想像不出自身存在的价值,那种彷徨和悲痛是十分可怕的。所以,对于自我的社会价值的追求是人的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冲动,而努力创造价值则是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的道德准则和存续保障。每个人都会因为被他人所需要而感到无比的幸福,那么,你到底因何而被需要呢?这就需要我们对于实现自我这个共性问题做个性化解答了。

(二)实现自我的个性蓝图

如同自然界中找不到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每个人实现自我的方式都应该体现其个性化,也就是说,每个人的价值都应该具有不可替代性。那么,我们如何设计自我实现的个性化蓝图呢?

1.理想自我的定位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认为,人的发展在最高层次上的实现是理想自我和现实自我的最佳结合,也就是最大程度地实现关于自我发展的理想设计。每个人都有梦想,从很小的时候,人们就开始给自己的发展以理想的定位了,只不过,那时的理想自我更大程度上源于非理性的冲动,而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所以会常常发生变化。而当人们一天天长大,就会发现,可梦想的越来越少,当然,正常情况是实现的也越来越多。对于青年大学生来讲,正处于人生中最为朝气蓬勃、热情洋溢的美好阶段,同时又日益走向理性和成熟,因此,给心目中的理想自我一个理性的定位,应该是最有条件,也最具意义的。

理想自我的定位要建立在对自我和环境正确认识的基础之上。我们必须要清楚“我追求什么”、“热爱什么”,还要清楚“我能做什么”、“我擅长做什么”,以及“社会需要什么”。这三方面的因素缺一不可。对此,我国著名心理学者许金声先生给我们做了一个很生动的比喻,他说,人们在定位的时候要坚持这样的原则,就是“吃跳起来够得着的果子”。因为,伸手可及的,我们会觉得没有成就感;而太高的,我们又不可实现。最能激励我们的理想定位,就是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的目标。所以,“定位的过程,就是我们了解果园和自己的弹跳力的过程。当我们找到了适合自己高度的树之后,我们就找好了自己的定位”。

如果把理想定位看做是在坐标系中找到自己最合适的位置的话,前边所讲的是高度的定位,是纵向的,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横坐标的定位。很多时候,人们苦于不能实现自我,就在于错误的横向定位。追求自己喜爱的事业通常是毋庸置疑的,它会给我们强大的动力,但假如我们自身的情况就是不符合这样的理想,一定要懂得适时调整。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在自己最喜爱的职业上实现自我的价值,更多情况是在你最擅长的方面发挥了自我的能量。这是我们“发现自我”的乐趣,也是对社会和他人的最好奉献。同时,人们会因为擅长而逐渐喜欢所从事的职业,进而创造更多的价值。

2.个性自我的张扬

理想自我的定位与个性自我的张扬是密不可分的。一方面,在定位自身的发展方向时,必定要充分考虑自我的个性因素;另一方面,在实现理想自我的过程之中,又必须重视个性自我的张扬。所谓个性自我的张扬,就是在充分认识自我的前提下,对于自我人格(包括知情意在内的全面因素)中的鲜明特点及优势特征的高度开发和畅扬。所以认识自我是张扬个性的基础,而超越自我是张扬个性的途径,即对于自我人格要素的扬长避短。前者使我们自知,后者使我们在更大意义上“成为我自己”。

年轻人对于自我的认识和塑造往往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所以会经常调整自我的理想。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好事,它使自我趋于完善;但如果迟迟不能清楚地认识自我,发现自我的优势和鲜明的个性,往往会做出错误的选择,从而延误了自身的发展。我们必须认识到自我与他人的不同,对于非缺点性的个性,可以保留,而不必过多地学习别人的模式。不适合自己个性的优势,对于自己而言,也不能成为优势。所以,在了解自我的基础上,坚决要使自己“成为你自己”,这不仅意味着你在特征上不同于他人,更重要的是,你也会因此对他人和社会提供不可替代的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现代人,尤其是有些青年人关于张扬个性的认识时有偏颇。他们认为,张扬个性就是纵容自我,就是按照我的本来面目发展自我。应该说这不是完全的无理取闹,因为尊重“我”的本来面目、以“真我”为前提的张扬是我们提倡和鼓励的,但如果将其作为姑息自身不良习惯甚至非道德行为的理论依据就是歪曲了,其结果多半是对自我的毁灭,还可能伤及他人。张扬个性不代表与“社会化”绝缘,二者必须相辅相成,才能相映生辉。

(三)实现自我的内在动力

确立了理想自我的蓝图以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实现自我了。按照马斯洛的理论,自我实现对于每一个人来讲,就是其潜能的最大限度的发挥。我们把它应用于社会发展的更广阔的空间,就是个人在最大限度上实现了对于社会和他人的贡献。应该说,每个人实现自我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没有千篇一律的方法可以传授。就像认识自我一样,这需要个人的反思体悟,需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操作和践行。但有两点原则是我们应该坚持的,那就是永葆生命的热忱和创造力,这是我们实现自我的内在动力。

1.永恒的热忱

热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它能激发人们在顺境中不断突破、走向卓越,也能鼓励人们在逆境中勇往直前、突出重围,甚至能给平淡生活中的人们增添生活的情趣,使其进行不懈的追求和新奇的享受。在美国,很多成功人士以这样的座右铭激励自己:你有信仰就年轻,疑惑就年老;有自信就年轻,畏惧就年老;有希望就年轻,绝望就年老;岁月使你皮肤起皱,但是失去了热忱,就损伤了灵魂。

一个人取得成功的因素固然很多,热忱却居于首位。没有热忱,不论你有什么能力,都发挥不出来;有了热忱,即便你没有足够的能力,也会因你的热忱,聚拢有能力的人,或者获得你所需要的一切条件。遗憾的是,在青年大学生中间,颇有些人缺乏热忱。他们对一切似乎司空见惯,漠不关心。没有什么可以激起他们的兴趣,也没有什么可以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们对一切都挑剔,可是自己做起事情却漫无目的……这种状态十分令人担忧。可见,一个人如果要在最大限度发挥自我的潜能,实现自我的价值,必须首先在自我内心注入热情,从而带着美好的希望和对整个世界的勃勃兴致,去追求自我价值的最大实现。

当然,有的人天性充满了热情,总有不竭的力量,工作和生活都十分称心愉快。对于天生缺乏热情的人,则需要有意识地去培养,在生活中每时每刻提醒自己,给自己以目标、希望,给自己以理想、信念,还有对于未知世界的好奇心。总之,积极的心态,才能令人采取积极的行动,从这点来讲,实现自我对于热忱的需要,就像机车需要蒸汽或者电力一样。

2.不竭的创造力

每个人都是具有创造的潜能的。这种潜能的释放就是自我创造力的发挥,一个人要获得自我实现,需要不竭的创造力。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实现自我,关键在于你是否具有自我实现的创造力。马斯洛曾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名妇女,她是没有受过教育的、贫穷的、完完全全的家庭妇女和母亲,她所做的那些事情没有一件是'创造性的',但是,她却是奇妙的厨师、母亲、妻子和主妇。花很少的钱,而她的家庭不知怎么的却总是十分美好。她是一个完美的女主人,她做的膳食是盛宴,她在台布、餐具玻璃器皿和家具上的情趣是无瑕的。她在所有这些领域中,全都是独到的、新颖的、精巧的、出乎意料的、富有创造力的。我的确应该称她是有创造性的。我从她那里以及像她一样的人那里学到:第一流的菜汤比第二流的绘画更具有创造性。”

不难看出,马斯洛的这个发现也是创造性的。在此以前,人们并没有发现平凡岗位上的自我实现者,而这个发现,对于所有人来讲都更具意义。它给每个人实现自我的可能性找到了肯定的依据。只要留心观察,用心思考,每个人都可以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创造性的业绩。所有的职业、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创造性地完成,这就是你完成它所具有的不可替代性,是你独特的价值所在。人的潜能是巨大的,但是如何开发,在于我们自己的努力,只有保持着不竭的创造的激情和创新的能力,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自我。

一切反思都会有惊喜的收获。当我们思考了人与自我的关系,会发现人生中必然经历认识自我、超越自我和实现自我这三部曲。他们彼此激荡,相映生辉。只有认识了自我才能够恰当地超越自我,只有通过认识和超越,人们才能实现自我。而实现自我又不仅仅是一个终极的目标,它可能贯穿于生命的始终,并通过一次次美妙的体验,激励我们继续求索,从而不断伸展和弘扬宝贵生命的深刻意蕴!

第三章 人与社会

人的自我意识成就了人的个性之美,人的社会意识造就了人的整体之美,生命之美在于人与社会的和谐与平衡。在人类的幼年,个体像刚刚从母体中脱胎的婴儿,懵懂而渴求帮助,个体的孱弱因社会的互助而弥补,并越发巩固了万物之灵的地位。成年期的人类,社会已高度发达并形成缜密如织的系统网络,社会有淹没个性之美的巨大能量。这时的个体业已长大成熟,独立能力、独立意识大大提高,与社会剥离,寻求自我的独特性和独特价值,成为个体生命价值的意义之所在。社会因个体需要而产生,又因个体成熟而面临挑战,社会不是个体随意脱穿的衣服,需时侍奉左右,厌时举手弃之。人类的宿命在于,感知自我生命价值和组成社会是她不可选择的生活方式,完全融入社会和与社会脱离,都无法摆脱个体与社会的两难境地。个体价值的实现在于主动与社会需求统一,个性的张扬不以破坏社会整体和谐之美为前提,而社会的本位在于促进个体生命之完善,社会的互助、宽容和自由是个体生命力迸发的源泉。个体生命力的张扬和社会进步在于个人与社会之间保持适度的张力,企图以一方统摄另一方都是无益甚至是有害的。

一、社会读解

翻开报刊杂志,扑面而来的大量信息之中,“社会”一词也许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词语之一,但要仔细追究它又是一个非常缺乏确定性的词语。在中国的民俗传统中,社是远古氏族部落祭祀神祇的祭坛,是土地之神的象征。“社日,四邻并结综,会社牲醪,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飨其胙。”社会一词,英语作society,与法语societe之词均源于拉丁语socius(伙伴)一词。后来“社会”一词当做人类的共同体或用于表达“人与人结合的存在关系”。这里,无意在学理上梳理社会的多重内涵,仅以自然、国家、个人为纬度对社会作一观察和描述。

(一)社会与自然

人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文明产生以来,这是人们不断探索的大话题。人类社会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古时候,由于科学知识贫乏,认识能力低下,人们便从神那里去寻找答案,产生了种种关于神创造人的传说。中国古代流传着女娲抟土造人的传说,在西方,上帝造人的说法也广泛流传。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19世纪,英国科学家达尔文经过长期的研究,提出了人类是由一种古猿进化而来的,初步揭开了人类起源的奥秘。不过,他还不能解释古猿是怎样进化成人的。后来,恩格斯对人类起源问题做出了科学回答,指出在从猿到人的演变过程中,劳动起了决定作用。近百年来,探索人类起源的脚步在全世界一直没有停止,科学家不断地发现远古人类的化石、遗迹和遗物,尽管要准确、完整地呈现人类产生的时间、地点和过程还缺乏足够的证据链条,但这不妨碍我们确认人类是大自然长期进化的产物这一结论。

人类及其社会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产物,是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生物长期进化的结果。人类社会是地球生物圈内最高级的、最特殊,同时也是最庞大的生命系统,是整个地球生物圈的一部分。从本体论的角度看,承认人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其实就承认了自然界的存在相对于人类存在的先在地位。这种先在性有两重含义:一是指自然界先于人类社会而存在,人类社会是在自然界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是自然界本身发展的高级物质形态;二是指尽管社会是自然界发展的高级形态,它同自然界有本质区别,但它的存在和发展仍要以自然界的物质存在作为自己的基础。固然,社会具有自己特殊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但它仍然服从于一般自然规律的最终支配。同自然界一样,人类社会也是物质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生产方式是构成社会运动的基本物质要素,这些要素的总和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其中,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集中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生产方式及其运动构成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社会意识和其他各种生活过程,都是在这个基础上生长起来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客观规律性,它同自然界的规律一样都是一种客观存在,不因任何人的意志而转移。任何人都无法排除社会发展规律的作用,也逃避不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这个规律就是,人类社会固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它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在漫长的历史中,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生产关系必然要随之发生转变,社会关系由此发生变革,然后引起社会上层建筑的变动,最后促使社会上层建筑,包括思想意识形态和制度设施都发生革命,从而形成新的与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上层建筑,于是,整个社会形态也随之发生更替。这一客观规律的展开,表现为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社会过程,是无时无刻都在起作用的。纵观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可以发现,它是进步的、上升的。由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动整个人类社会作为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总体上在不断曲折地前进着、上升着;所以,在社会发展规律的作用下,人类社会呈现为螺旋式的上升。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人类社会有可能出现暂时的停滞,甚至是局部的倒退;但是,在社会基本矛盾的作用下,社会很快就会迎来更进一步的发展,实现新的飞跃。因此,人类历史就呈现出向前发展的螺旋式的曲线。在社会客观规律的作用下,在社会形态的更替方面,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开始,经过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进入了生产力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还有一些国家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在生产工具的革新上,人类从石器时代,经过了青铜器时代,进入铁器时代,然后经过蒸汽机时代、电气化时代,如今已步入了核动力和自动工具系统时代、电子信息时代。在对自身的认识上,人类已经突破了多种疑难病症的困扰,对人的生理特征有了较完整的认识,并且医学还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着。人们的文化生活也不断丰富,各种生活用具、娱乐设备和文艺作品的出现和发展都使人获得了高水平的享受。这些事实说明,人类社会一直在向前发展着,而且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

人类承载了自然界所赋予的一切自然属性,包括外貌、体格、本能。人类社会可以被视为广义自然界的一部分,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生存,和环境一起发展,并遵从自然规律。但是,人与自然的区别,自从人猿相揖别以后就开始了。人类社会毕竟与自然界有着本质的不同。自然界原本就存在,如果没有人和人类改造世界的活动,它也会自然而然地存在下去,自然界存在是自在的,没有自觉意识的支配。人的出现,中断了自然界的纯自然性,使自然界分化出不同于天然世界的人为世界。人是惟一不同于自然状态的存在物,是惟一具有独特的情感、智慧、人格等品质的存在物。人的一个本质特点就是人的对象性。人通过自己本身具有的能动性,那种人与生俱来并为其所独有的具有明确目的的创造性精神的活动(劳动),将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在自然之中,逐步将自然界“人化”,成为“人化自然”。自然界作为不依赖于人的对象而存在于人之外,成为人的需要的对象。在人类的能动的对象性活动中,人不仅改造了自然界,也发展了自身。因此,人是“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这正如马克思指出:“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劳动只有作为人类目的树立和目的实现之间的中间环节,即有意识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才是“人的”劳动。只有在这样的劳动中,才存在着人的整个族类生活的共同特征。这种劳动不仅创造手段,而且创造目的;不仅满足需要,而且创造需要,这种创造常常表现为手段对于目的的超越。它代复一代地进行,形成文化,形成复杂的精神文明。这样一来,各个具体人的感性的、现实的存在,不仅是生物学和社会学上的存在,而且是这种精神文明的存在,是这种精神文明的现实的生成。这个生成过程,表现为人的自然属性转化为社会属性,劳动转化为创造,性欲转化为爱情,感觉转化为审美,本能转化为道德,而且表现为感性材料转化为语言文字符号,以及符号的符号——信息系统。从而形成了一个复杂的、能动的、反思的精神结构——文化心理结构。人类从混沌蒙昧、原始野蛮不开化、不自由状态发展起来,走向开化、文明、自觉和自由。马克思所说的那个“观念地存在着”的蜂房,正是观念地存在于这个文化心理结构之中。这个蜂房由观念的精神的东西转化为客观的物质实体,只有通过“劳动”这一中间环节才能够实现。所以劳动,是作为主体的人的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主动能动的实践活动,这种活动不仅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人。换句话说,人类社会和在其中不断递变的一切社会关系,不过是这个实践活动及其后果的总和而已。这样一种持久的、广泛的、世界历史性的活动,当然不是任何个人能够完成的。为了进行生产,人类必然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人的合作,至于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是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社会联系和精神联系的综合体,整个人类社会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人类社会的这种独特性表明,人类社会不是纯粹的自然存在物,而是具有意义、价值、目的、目标充满创造性的主体存在物。人类社会的历史规律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社会历史规律是在人的活动中形成的,是在社会历史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没有人们的实践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社会历史规律。社会历史规律的实现也离不开人的活动。人们不仅能够认识社会历史规律,而且能够在正确认识的指导下改造世界。社会历史规律实现的过程,也就是人们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展开的过程。

由此可见,一方面,人类社会是自然的产物,与自然界进行着复杂的物质和能量交换,自然界的存在构成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的必然的自然前提;另一方面,人类社会处处体现着人的主体性,是人为的组织体和有机体。人以自己的自觉自由意识,以自己的灵明之性,以自己的实践存在方式,从混沌的自然状态中独立出来,从浑浑噩噩的蒙昧状态中醒来,开始了自己的创造性活动。人既按照自然的规律性,又按照自身的发展需要和审美理想进行设计、劳动、创造,使自然合乎目的地改变。于是,世界上就有了不同于纯自然的、按照人的尺度改变了的东西。人开发江河,改良物种,探索宇宙,纯自然的东西好像一下子苏醒了,有了目的、意义等属于人的特性。意味着它是人超越纯自然状态、改变纯自然状态的活动及其成果;是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及其成果;是人工的、技艺的创造活动及其成果;是人克服自己的本能,依据理想和价值、创造理想和价值的活动及其成果;是人为扬弃天然的陌生、异己和黑暗感而对自然进行解释、“包装”的过程和成果;是人不满足于天然的规定和限定,按照自己的需要和能力突破天然限制的活动及其成果。总之是人自觉地生存、发展这样一种情形,是使“自然世界”成为“人的世界”的特殊存在状态。

概而言之,以自然为纬度,“社会”意指人类,一个被称为“人”的族类,从自然中产生,又与自然相异的人为世界。

(二)社会与国家

人离开混沌的、动物式的状态,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在其名著《古代社会》一书中指出,文明社会之前的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经历了四个阶段,即氏族、胞族、部落、民族。他认为氏族是具有共同氏族名称的血亲集团,胞族是若干氏族为了社会目的和宗教目的而结合成的一种集团,部落是同一种族的各个氏族按胞族组织结合而成的一种集团,民族则是在一个共同领域内联合诸部落而形成一个氏族社会的集团。国家是在氏族公社制度的废墟上兴起的。由于国家组织的系统性、严密性和独特的强制力,决定了其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有效性和独特作用。它与旧的氏族组织的不同在于:第一是按地域来划分它的国民,而不是如氏族公社那样以血缘关系维系的原始制度;第二是公共权力的设立,这种权力是为适应和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而服务的。初期的国家,社会需求主要是以武力保卫国民的社会安全、维持公共秩序、兴建水利灌溉和宗教祭祀的公共工程和公共事业以及对外发动战争等。所以,国家是以地域划分国民、设立公共权力、调节社会矛盾、维护公共秩序、兴办公共工程、处理公共事务、维持国家安全的权力机构。它的基本职能是对内维持公共秩序、兴办公共工程和公共事业,对外维护国家的安全。恩格斯在论证国家起源时指出,国家从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清晰地描绘了国家同社会的关系。不过,在传统社会,无论是古希腊城邦、罗马、中世纪的欧洲,还是东方的中国,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都没有明确的界定,国家与社会重叠而不可分割,分离较小。到了近代资本主义出现,尤其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新兴的资产阶级由于担心控制着暴力机关的国家最有可能不断扩张权力而侵蚀社会,为了保障财产权,遂将国家的权力与个人的权利有所分别。17世纪的洛克在其名著《政府论》中说明了统治者的权力需由被统治者同意,以保护人民的诸种所有权(包括生命及财产)。与洛克同时的霍布斯在其《巨灵》一书中提出了社会契约的观念,认为国家是契约结合的产物。洛克和霍布斯都承认在人类进入国家生活之前,都存在一个符合自然秩序的社会状态,国家是后生的。既然国家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没有理由不对国家起作用的范围进行界定,这就是国家有限、社会先于高于国家和社会自治思想,遂有国家权力制衡、民权、自由之倡。黑格尔在讨论国家与社会之间相倚相成的关系时,引入市民社会概念,并对契约论所指的社会进行明确界定。认为“市民社会”是处于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地带,它不再是只与野蛮或不安全的自然状态相对的概念,更准确地说,它是同时与自然社会(家庭)和政治社会(国家)相对的概念。市民社会作为人类伦理生活逻辑展开中的一个阶段,是一种现代现象,是现代世界的成就。黑格尔还认为,国家是理性的体现,近代的市民社会只依存于国家之内。他认为家庭的亲缘伦理是人类社会凝聚与群体的基础,而近代出现的志愿团体,例如工会或职业团体,则是市民社会的基础。家庭可以扩散为族群,以至构成民族,但仍是单纯而同质的,而伦理更是神圣的。在市民社会中,家庭分解,个人由家庭中释放,再由自愿的选择,结合为新的群体单位,以满足其个别的需求。个别成员由工作而求自利,为了满足许多个别的小利,而集合为能满足许多个体的大利。法律保护个别成员的权利,以国家公权力及志愿结合的团体,补充法律之不足。黑格尔意念中的国家,是理性而充足的,国家体制兼含城市中的市民社会与乡村中仍以伦理维系的社会。由此,市民社会在国家之内,而不等同于国家。然而黑格尔在讨论国家时,特别提出如果国家与市民社会混淆,亦即两者等同的情况下,国家的使命是保护个人的财产及自由。此处,个人是国家的一员,而且只有在成为国家的成员,个人始有其客观、真实与伦理的意义。在黑格尔的意念中,国家是最终的实体,因其存在,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个别成员始得依存。国家与社会之间,遂是有机的融合。黑格尔透过对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界定,推导出了“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学理框架。现代思想家哈贝马斯由黑格尔的理论,发展了公私领域的两分观念。哈氏所谓公共领域,指的是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地方,它向所有公民开放,当公民们以不受限制的方式,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聚会、结社和发表意见时,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他们既不像商人和专业人士那样处理私人事务,也不像某个合法的社会阶层的成员那样服从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限制。在一个大型公共团体中,这种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来传递信息并影响信息接受者。今天,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社会私有领域,可以转变为公众领域。意见的交流可以转化为舆论,经济资源的交流可以转化为商业,而城市本身是交流的主要场合。在公众领域的基础上,遂有法律与公权力,以凝聚为国家。今天的公民社会较之传统的市民社会,也出现了不少新的极有价值的内涵,其中最为值得注意的,一是在强调社会自我管理,不受国家干预或侵犯,即有消极自由的同时,也强调公民社会有参与国家事务、影响国家政策的权利,即有积极的自由。二是不少人认为公民社会与国家是一种合作互补的关系:首先,现代公民社会的活动空间是由法律确定并受法律保护的,公民社会与国家也有依赖的一面;其次,由于一个社会中,市场失效、政府失效和公民社会失效同时存在,因此,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对集体需要做出反应等方面,公民社会与国家可以相互补充。

以上所列举的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学说,不只是理论的阐述或概念的推演,事实上它与现代社会的实践相互构建,彼此吸纳互动。社会契约论构建和规范着西方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对后起国家现代化和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关系也起着重要的参照作用,至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主要针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工业化国家的发展以及福利制度的推行,国家遏制社会专制倾向而提出的,对于塑造独立的公共舆论领域也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至此,我们可以对与国家相对的社会,有一个更清晰明确的了解。社会,即国家所不能触及的私人或民间活动范围。近代以来,社会是有组织的市民社会、公民社会,专指与国家正式体制日渐分离的非正式、体制外生活领域,尤以社会团体的发展为特征的一种社会形态。哈佛大学教授柏南特认为公民社会主要有四个特征:一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二是政治平等;三是公民之间的团结、相互信任和相互容忍;四是合作的社会结构存在,如各种协会组织,这些组织包容了公民社会的价值和规范。

(三)社会与个人

社会是由一个个活动着的个人构成的庞大群体。任何社会活动都离不开个人的参与,因而任何个人的意志和活动对于整个历史进程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作用。社会的发展进步是每个公民共同努力的结果,而个人也只有在社会的发展进步中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和获取自己的利益。因此,每一个人都应该对他所处的社会发展和进步负有责任。

社会是由“人”构成的,人是社会构成的基本要素,在马克思唯物主义理论中,构成社会的人是“从事物质交往活动”(即社会关系)的个体,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生产活动是社会性活动,人们只有从事生产才形成社会,而只有在社会中才能从事生产。人的劳动和消费,“无论就其内容或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活动和社会的享受。”社会就是“个体”人的相互联系,而“人”的存在形式就是社会。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声明:“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体的“人”及其社会关系才是社会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而个体人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发展,在历史进程和其本质上是同一的。抽掉了一切社会关系,人就什么都不是,就成了无。“这个脱离一定历史条件和一定社会关系的‘人’,在现实中像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一样,是不存在的。”“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因而社会,是一幅描绘他的现实的社会联系,描绘他的真正的类生活的讽刺画。”人类个体存在的固有形式,就是社会的交往形式即社会结构。正是基于如此确凿的历史事实和逻辑关系的一致性,马克思才断然宣告:“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或者说“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社会就是有着不同需要、经历、文化、价值观和理想的个人,为着各自的短期和长期目标相互冲突或合作、斗争或妥协的场所。但是,社会显然不是其成员的个体力量的简单相加,个人在社会中虽然有自己的意愿,但他并不能完全对自己的言行真正负责,有一种无形的社会力量在控制着历史结局和社会后果。实际上,这样一种力量就是“合力”,它不独属于任何某个因素。这种合力促成社会形成复杂的分工和严密的组织体系,滋生出从禁忌民俗到道德规范、从乡约到律法的规则系统,它以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意志约束规范个体行为。社会要求个体尊重、遵守为大部分人认同的行为规范,任何人漠视这些社会规范,试图和社会对抗都会付出很大代价。社会要求个人服从其整体关系的制约,而个人则要求实现自己独立的人格和意志。这种个人与社会的矛盾构成了人类社会的永恒冲突。一般来说,在传统社会强调社会本位、群体本位、国家本位,个人服从社会。现代社会,越来越强调社会对个人的尊重,个人的自主选择的空间和能力越来越大。随着时代的变迁,个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内容和形式会有很大的不同,二者之间互相依存、双向互塑的共生与互动共同推进着人类文明的进步。

以个人为纬度,社会是个体存在的方式,是冷冰冰的社会规范和复杂的组织体,是个人实现利益、梦想的角逐场。

(四)转型期的中国社会

这里所说的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仅指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社会结构的发展变迁。这种变迁包括从最初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具体政策调整到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型,政治体制由高度集权的传统政治向民主政治转变,思想观念由反映自然半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的精神文化向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精神文化转变。在转型前,中国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高度同质化社会,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和精神文化进行很强的政治整合,个人的独立意识和能力都很弱。在高速转型期,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逐步从政治领域中分化出来并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与此同时,政治领域本身也不再以全社会代表的身份,而以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的职责,获得了自身的独立性。这样,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领域由“大一统”向各自独立承担的功能分化,阶层分化。国家逐渐退出许多社会领域,社会的自治程度和组织化在提高,个人也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多元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但并不意味着,转型期国家、社会、个人关系完全和谐融洽,恰恰相反,转型期的国家与社会、社会与个人、国家与个人的关系正置于错综复杂的冲突和矛盾中。从社会的角度,中国的社会转型是政治主导的没有经历充分理论酝酿和设计的由实践、问题和外部示范推动的以始料未及的规模和速度推进的社会结构的整体性变动,正由于如此,对于转型期所出现的问题有一种突然而至不得已面对之窘迫。转型期,国家统合社会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由于政治体制转型的相对滞后,国家权力缺乏有效配置和制约,社会制约权力能力较弱等原因,国家权力出现部分变质,大面积腐败得以发生。转型还使中国社会出现前所未有的分化,在政策机制和市场机制作用下,社会成员由原先的简单的两大基本阶级和一个社会阶层的结构迅速分化成近十个社会阶层,利益群体大量涌现,形成社会成员的异质和断裂。整合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的主导信仰体系和价值体系弱化,社会成员的观念和价值取向从一元向多元发展,新旧观念冲突激烈,许多社会成员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能力弱,行为上无所适从,精神上无所寄托,对什么是错已没有非常明晰的答案,在思想意识上常常徘徊在十字路口,导致社会凝聚力和社会动员力下降。中国社会和个体成员犹如在震荡的航船上,正面临着体制转型,国家、社会、个人关系重塑,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日益激烈、贫富差距拉大,破旧思想立新观念等“风浪”的考验。转型期中国社会上述二元特点,要求必须形成新的社会整合机制,这种整合机制,必须满足国家权力民主化、社会权力自治化、个人权利保障化的多元需求,实现公民对国家公共生活、社会生活的有效参与和监督。

二、社会认同

认同首先是一个心理过程,在此过程中,主体将他人所持有的观点、特性、属性品质接收为己有,并进行部分或完全变成此人的内化或沉淀。这一倾向引导个人的行为与思想趋于一致,归于统一。认同就是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归为某一类,认同感就是一种归属感,与安全感相关。一个人的认同,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自我认同,另一是社会认同。多数人的自我认同构成社会认同。社会认同表现在个体对社会得以延续的社会规范、行为模式的认可、接受、遵从和内化为品质的态度和行为上,也表现在社会对个体的承认和接受个体的塑造上。社会认同的过程还是个体由自然人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社会人和个体参与社会、改造社会的现实过程。这个过程也是人的社会化过程。

(一)人的社会化

社会化是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用以解释人类如何由自然人而成为一个社会人的历程。一个人从小到大学习社会行为模式或者行为规范,并且在某种程度上被诱导着去适应所处的社会和群体规范的过程,就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从个体生命来看,婴儿呱呱坠地,只是一个生命实体,仅仅具备了发展的可能性,还缺乏现实的人所具备的制造和使用社会生产工具、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的那些技能和品质。人的个体必须社会化,对社会文明与社会规范进行了解和遵循。个体要习得生存发展的各项技能,用不着从头到尾亲身历练,否则人类社会永远停留在初始阶段。每个人的智慧、力量、劳动经验可以直接从他人、社会的既有成就上开始,个人通过介入社会、生存于社会,通过教化、教育,获得社会认可的社会角色、知识系统、价值标准、行为模式等等,发展起自己的文化性格和价值系统,从而成为现实的、完整意义上的人。从社会角度来看,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它一套行为模式,当一个生命体诞生以后,各个社会,各个时代都要以它自己的模式对他(她)施加影响,使个体生命成为一个合乎社会规范、合乎社会要求的人,使他能够按照社会行为规范来行动,家庭、学校、社会群体、传媒工具等构成复杂的社会化机制网络。因此,任何一个社会都竭力使人从来到人间起就受到社会规范影响和约束。个人社会化是任何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个人的社会化就没有社会生活的延续和进步。个体社会化是伴随终身的持续发展的过程。从纵向发展历程看,它是一个持续终身的学习过程,教育社会学把它划分为童年社会化、少青社会化、成年人社会化和老年人社会化等四个相互关联的发展阶段;从横向社会关系看,是个体与社会交互作用的融合调适过程。一方面,个体通过进入社会生活,建立社会关系,接受社会经验,掌握社会规范;另一方面,个体通过积极的社会活动对社会产生反作用影响力。它体现了人与社会,主体与客体的社会关系辩证法。由于个体生命的有限和人类知识、经验积累的丰厚,社会在人的社会化的过程中所起作用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尤其在传统社会,个体社会化的过程往往不是诱导而是强制,不是个人去适应社会,而是社会同化了个人,结果是只有社会没有个人,组成社会的人都好像是通过“社会化大生产”统一制作出来的单向度的人,千人一面,众口一词,没有独立性、创造性和批判精神。因此,我们在强调个体由自然人变成社会人的社会化过程中,警惕过度社会化对个体生命个性的压抑。人的社会化过程既是个体作为“社会学习者”通过加入社会环境、社会联系系统的途径掌握社会经验的过程,又是个体作为“社会参与者”,对社会联系系统再生产的过程,是人的自主性发挥的过程。个体的人通过社会化能塑造自己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由生物人发展为社会人,但不能丢掉生命的灿烂、跃动、纯真与生机勃勃。没有了自我认同的生命,是没有创造性的生命,没有了创造性的个体,社会是贫乏的僵化的没有活力的社会。个性压抑的后果,只对于统治者而言是好事,对于整个国家和民族以及这个国度的个人而言则是悲剧。过度社会化用弗洛伊德的人格三元结构理论来解释,即过于强大的超我对于本我的过度压抑,使得自我变得怯懦与委琐。成功的社会化是个体经由社会化,发展出独一无二的人格与自我,成为社会人,能够在社会里担任适当的角色与工作,既被社会认同也认同社会。

在当前社会转型变革时期,由于社会的大变革,使整个社会系统正在经历着急剧而深刻的变化,社会变迁、两极分化、权威瓦解、道德失范、信息爆炸、全球化等浓缩几十年、上百年的发展历程正在中国大地上加速发生,传统意识形态无法对改革中形成的社会秩序进行合理化解释,政治腐败、权力市场化使人们对意识形态的有效性与权威性产生深深怀疑,加之市场经济的急功近利,导致个体社会化机制严重畸形。对于正在成长的青年人来说,家长与学校所关心的是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具体知识技能,社会所关注的是实际的效益、利润,忽视对人的价值的终极关怀,忽视对人的灵魂与美德的关怀,人的良知、情操、人格日益贬值和失落,深刻的全社会认同危机由此发生。任何社会价值共识的形成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价值是我们生存的最重要根基,个体生存性质、状态如何,往往是一种稳定的价值体系和价值内容决定的,并且这种共识是社会和个体认知的统一。正是这种共识的取得,才让我们有了共同尊重的东西,有了起码的是非判断标准,有了正常的沟通和交往,否则的话,我们无法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转型期中国社会和个体都面临着众多困惑和多元选择,虽然为这种共识的达成造成了很多困境,但如果继续无视、忽视达成共识这项工作,那么,我们所面临的就不只是现在的困惑和不安,而是崩溃。

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个人既成功适应社会又能免于社会吞噬,除了社会的宽容和提供多样化选择之外,个人对社会的认知、理解,对自我的把持、定位,也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因为大体相同的社会环境,却成就了千差万别的人生。

(二)个性自由与社会责任

人的个性生成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宰,他是自主和自律的。每个人都是自我决断和选择的主体。因此,任何人为力量对人的干预和压制都是不正义的,最大限度地发展和发挥每一个人的独特性,就必须最大限度地保障个性自由。自由,简单来说就是自己为自己做主,按着自己的意志而不受外在强制压力而进行活动。英国哲学家柏林曾对此区分为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消极自由就是我不受别人干涉,是“免于……的自由”;积极自由就是一种以做自己主人为要旨的自由,是“去做……的自由”,这是看似简单实难达到的境界。在追求和享有消极的自由中,人的自我的创造免受任何外部人为强加的干预和约束,任何外在于个人的条件性因素,不论是政治治理,还是社会管理;不论是制定的法律,还是道德伦理规范;不论是教育机构,还是个人,都不能为了任何的原因强制、奴役、干预个人的自由,这并不仅仅是因为自由有促进人性丰富和社会繁荣的价值,而且是为了自由之故,把任何的限制降低到最低的限度。在追求消极自由的同时,每个人都可以追求自己的人生的理想和人生的意义,这就是个人作为一个自主的能动者的主体的自由,也就是积极的自由。积极的自由把个人在生活中的终极意义的追求和价值的自我实现交给了个人,只有他个人才能决定自己的未来,而消极的自由为他的发展的自由的空间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证,同时也把自由约束在自由的责任之内,既避免个人没有对生活的价值追求的愿望和想像力,又避免放任的我行我素,既减少任何外在的强制和干预,又实现责任的自治和合作的共存。

人们之所以要自觉地约束自我、命令自我、协调人际关系、减少利益摩擦,全来自于谁也不愿意生活在一个混乱无序的社会中,谁也不愿意生活在一个危机四伏的环境中,谁也不愿意成为战争和暴力的祭品,谁也不愿意遭受人格分裂和心理畸变的苦痛。一个人不可能离开他人与社会而单独存在,个体自由受限于其他个体的自由,自由乃是个人与他人的联合,是一种主体间所建立的能够在不受干预的情况下共同生存的关系状态。因此,任何要求自由权利的人都必须同样尊重他人的自由,任何个人自由都必须有所限制、有所规范,自由的实现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既来自于个体之间相互尊重的道德要求,也来自现实的政治法律秩序的保障和规范。自由意味着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这个责任不只是限制了自由的实现,更重要的是为自由的实现提供了条件。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自行其是,都要求无条件地实现自由,那么整个社会势必陷入霍布斯所说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显然在这种战争状态下谁也无法充分实现他的自由。一种理想的政治法律制度无疑是对自由实现的限制,不过这种限制却又是使一切人的自由得到实现的必要条件。你要享有你的自由,你就要担起你的责任。自由的限度常常就是你承担责任的限度。如果你仅要你的自由,而不要你责任,那么你的自由无异于“自由的暴政”。个人主体在自然和社会所具备的条件范围内自己给自己做主,负责任的行动发生在义务中,这义务给予他自由,给予他完全的自由。个人自由以责任为引导,当按照自己视为合适的方式行事的时候,必须对自己的行动负责任,承担义务。自由与责任的这种关联性或互补性意味着自由的实现只限定在道德和法律所规范的范围内。但是,无论我们怎样强调人是生活在社会群体中,我们也没有理由为了社会的目的而强制人、奴役人,剥夺人的自由,让人成为机构和群体的隶属。如果一种机构或者社会以某种理由强制人们按照某种规定好的统一的目标行动,强制人们接受某种划定范围的知识,这种社会就是一种由少数人把持思想权力的社会,就是排斥人们独立运用理性的权利,排斥人们的批判和反思的自由,限制人们自我发展的空间的社会。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与法制的健全,个人从对社会、对国家很强的依附性关系中逐渐成长为独立的个体。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要求,便是经济活动中个体的独立性。由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由自然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的过程,必然同时是由群体中的个人转变为独立的个人的过程,主体自由精神逐渐得到彰显的过程。主体意识日益觉醒,传统的“无我”的社会责任观念不能足以让人信服,用这样的社会化传统观念塑造人、影响人是无效的,更是有害的,久而久之就会出现社会认同危机。人的社会化,使人从自然人成为社会人,但没有也不能够取消人的自然属性。作为生物体的个人,其遗传及潜能存在着广泛的差异,人的身体、生理和心理倾向方面的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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