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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8 2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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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在寅,王萌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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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文在寅自传

命运:文在寅自传试读:

致中国读者(代序)

中国的读者们:

你们好!我是文在寅。

很高兴通过《命运》这本书与大家相遇!值得一提的是,《命运》的中文译本是我授权的第一个外文译本,这更让我觉得这本书的出版意义深远,令人快慰。

中国与韩国,山水相邻,有许多不同点,但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几千年文化上的相连,让我们两国结下了不解之缘,难分难舍,这就好比人与人、邻居与邻居的相依相伴,彼此共同生活在一起。

越是亲近,越是觉得自己了解对方,可这也往往会造成彼此意想不到的误会与矛盾。所以,只有常走动,多对话,才能让彼此的关系保持健康成长,向前发展。

我知道有很多中国朋友都希望增进对韩国的了解,认识一个真正的韩国。我希望我这本书能起到这个作用,它好比是我向中国朋友发出的一封邀请函,又好比是一叶扁舟,穿行于中韩两国的友谊之河上。《命运》中讲的是“人活着的故事”,“命运”让我与很多人的人生交织在一起,我们这些人,以及我们共同生活过的时代,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韩国的近现代史是一部充满挑战的历史。这段历史,不仅有殖民与分裂的耻辱,也有战争与贫困的痛苦,更有发展经济与追求民主的澎湃浪潮。历史浪潮的创造者是人,力挽狂澜的也是人。

前总统卢武铉就身处这些人之中。卢总统与我相逢于小小的支流,但我们一起蹚过了充满艰险的征途。如果泉水够深,即使遇上干旱也不会轻易干涸,终会与其他水流相逢,一路汇聚成大川、大江,向着大海奔流。对卢总统来说,大海就是他所向往的那个“人活着的世界”。如今,他离开了我们,留下了一个要奔向大海的深泉。《命运》这本书就是从这口泉水中涌出来的浪花,展现在世人面前。《命运》首次问世是2011年6月,当时一股有违历史发展的风刮得正盛,给韩国政治带来惊涛骇浪。我看到国民在希望与绝望之间艰难地寻求出路。我的书在当时就是想告诉读者们,大韩民国经历了一段多么不寻常的历史,我想唤醒他们内心的骄傲与自信,让他们能经受住时代的考验,继续奋勇向前。

卢总统与我就像那个时代的很多人一样,出身贫寒,起于微末,但是我们都相信历史终是前进的,相信正义是一定存在的。每一位韩国人心中都喷涌着清纯的泉水,我们想过上富裕的生活,却不想独善其身;我们渴望拥有自由,却不想独享自由。这样泉水般清纯的想法汇集到一起,就形成了一股历史的洪流,并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中国与韩国都走过了惊心动魄的近代与现代,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就像奔流向海的江河终究要汇聚到一起,我们要创造一个和平与和谐发展的世界,这一共同挑战与课题正摆在我们两国面前。

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为巩固中韩两国友谊,加深彼此互信,并一起挽手奔向我们共同向往的大海做出贡献。在此,我再次向中国读者转达韩国国民的美好问候。

谢谢!文在寅2017年11月相 遇每一次的相遇都是一种缘分,如同江水,奔流入海。那天清晨

刺耳的电话铃突然响了,清晨的睡意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个时间点,会是谁呢?”这么早打来的电话总是让人感到莫名的不安。“室长,我是庆洙。”“嗯,什么事?”“请您现在就过来一趟吧。总统出门散步,从山上摔下来了,好像是从猫头鹰岩上。原因我们还不清楚,现在警卫员正护送总统去医院,据说情况很严重。”“什么,情况严重?你的意思是有生命危险?”“准确情况我也不清楚。这是警卫员说的。到了医院应该就能清楚了。”

金庆洙是总统在峰下村期间的秘书,他这么早给我打电话,直觉告诉我这一定是与总统有关的紧急事件,但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竟然是这么严重的事……“你说总统清晨出去散步?他最近经常散步吗?”“不是的,调查开始后,总统根本不可能出门散步,这次是隔了好久才出门的。”

这个情况我清楚。调查开始以后,总统就一直闭门不出,取消了一切外出活动,他很在意记者的照相机。总统为什么今天突然去烽火山散步了,竟然还从猫头鹰岩上摔了下来,情况还很严重?!

我努力压制着心中不祥的预感。

金庆洙说他先把总统送到就近的世英医院,确认要不要转到大医院之后再和我联系。我撂下电话马上做好了出门的准备,可金秘书一直没来电话,这回轮到我给金秘书打电话了。他说自己也一直没接到后续情况的电话,另一位秘书文龙旭已经赶到现场了,他只要一接到文秘书的消息就马上联系我。

我心急如焚,每一分每一秒的流逝都是煎熬。

过了许久,文秘书终于打来了电话。“总统病危,伤势很严重。世英医院说他们没办法了,最好立刻转到大医院。我们正在去梁山釜山大学医院的路上。请您直接去那里吧。还有,我听警卫说总统好像是从猫头鹰岩上跳下来的。金庆洙和朴恩河两位秘书在总统的电脑里找到了遗书。”“从猫头鹰岩上跳下来?怎么会……?”这个疑问在我的脑海盘旋,不祥之感再也压制不住了。

接电话时,妻子在旁边一脸紧张,不知所措,我什么都没说就出了家门。坐在车里,握着方向盘的手一直在颤抖,我不停地深呼吸,强挺着开车。

这是我一生中最为痛苦,煎熬的一天,2009年5月23日,那一天就是这样开始的。

釜山大学医院位于梁山,我从没去过,本来就心慌意乱还要看路标指示,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地方。我都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到那里的。到了医院,文秘书出来接我,他表情惨淡,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总统被送到了特别病房,这里禁止闲杂人员出入,我必须亲眼看见他的情况,不知糟糕到什么地步!

我走进了病房,总统已经闭上了眼睛,那凄凉的情景实在难以用言语形容。

总统身上插着各种人工延长生命的装置,机器上还有信号。我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还有希望!还不至于……”

医生们向我陈述了实情,信号只是因为心脏起搏器在起作用,只要机器一撤,信号马上就会消失。也许,医生从我的表情中看出我还存有“万一还有希望……”的幻想,于是,又做了更明确的解释:总统在到达医院之前就已经是医学上的死亡状态了,这与此前世英医院的结论一致。他们判断总统在事发现场就已当场身亡了。安装心脏起搏器只不过是为了安抚不想放弃的家属的情绪,也是为了给家人们留出时间,好做最后的决定……听到这些,我觉得天都塌下来了。

文秘书把从警卫员那里听来的事情经过向我做了转述,不久,金庆洙秘书带来了从总统电脑里打印出来的遗书。显然,这不是场意外,而是总统自己选择的有计划行动。我一言不发,头昏脑沉。

这时,主治医生和我说:“夫人来了,请您转告她,总统已经没有生还希望了,我们需要她的同意,才能撤除人工延长生命装置。我们说这话不太方便,还是请室长您转述吧。”

听了这番话我回过神来:“是啊,我不能这么失魂落魄的,得考虑该干什么,接下来怎么办,我必须马上做出判断和决定。振作起来!冷静点!”

想到这里,我又犯了难:夫人马上就到,应该让她看到什么样的总统呢?我把我的顾虑告诉了医生,他们也有同感。医生们最终决定让夫人先等一会,他们立即为总统皮肤撕裂的地方进行缝合处理,把血迹擦拭干净。

夫人当时已经站不住了,得到医生的许可后,在别人的搀扶下与总统见了面。此时的总统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干干净净的,脸上没有任何伤痕,表情也很温和。夫人看见了这情景完全缓不过神来,丈夫两三个小时前还跟自己在一起,现在却成了这样,她当然无法接受。

更让人痛苦的是向夫人说明情况。夫人来之前,只听说“总统从山上摔了下来,情况不太好”,后来又听说世英医院无能为力,转院去了梁山的釜山大学医院。她猜到了情况相当不好,仅此而已。

秘书们实在是难以如实汇报,我道出了实情——总统是自己从猫头鹰岩上跳下的。夫人对此难以置信,我给她看了遗书,夫人当时就瘫倒在地了。

下面的话要说出口就更艰难了:“现在,总统只是依靠人工生命起搏装置而已,在医学上,总统已经去世了,医生也认为没有生还希望了。现在我们除了撤掉人工装置,没有其他选择,夫人您拿个主意,就让总统安心走吧。”医生也表示了同意。在卢总统去世的发布会现场,我的表情是肃穆的,我感到一种可怕的寂静。

看到夫人失声痛哭,我也坚持不住了,实在太痛心了。夫人一直在哭,刚好一点儿,又接着哭,过了许久才勉强打起精神,表示了同意,于是心脏起搏器被撤除了。

2009年5月23日,上午9时30分,他走了。

得让国民知道实情。和医生商量后,决定由我宣布总统去世的消息,以及去世的原因,然后再由医生团队进行医学说明。我只准备了短短几句演讲稿,就站在了众多媒体的面前。发布会现场挤满了记者,几百个闪光灯不停闪烁,现场气氛就像马上要爆炸一样,可我对此毫无知觉,即使环境如此嘈杂,我感到的只有可怕的寂静,一切的一切就像静止的画面。“这是一件让人备受冲击又无比痛心的事,前任总统卢武铉于今日上午9时30分,在梁山市釜山大学医院逝世。各种情况表明,总统于今天上午5时45分左右外出,前往烽火山登山,于上午6时40分左右从烽火山岩石跳崖。当时总统身边有一名警卫员,事发后,警卫员立即将总统送往最近的医院,因病情危急又转至釜山大学医院,但最终总统于不久前,也就是9时30分不治身亡。总统为家人留下了简短的遗书。”

宣布如此严重和复杂的情况,我也就用了一分钟的时间。当时,我已经无话可说,记者们也没再追问什么问题。

现在我们得集中精力处理后事了,接下来该把总统安置在哪儿?我告诉峰下村那边迅速准备灵堂及香堂。

医院被挤得水泄不通,看着这些布满泪水的熟悉面孔,想必他们也和我一样,要花多久才能接受这个事实啊!蜂拥而至的还有执政党、在野党的政界人士,李明博总统的秘书室室长虽然上任后连招呼都没打过,此时也到了。悲伤的人们恨不得抱在一起痛哭,吊唁和问候混杂在一起。

而我只想一个人待着,哪怕几分钟也好。有人递了一杯茶过来,我盯着茶杯出神,突然想起与总统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我第一次见他,与他聊天时面前也放着一杯茶。那一天的我们是那么年轻,那么耀眼……

初遇

1982年8月,我完成了司法研修院的学习,申请做一名法官。我在研修院的成绩排名第二,在结业仪式上还得到了“法务部长奖”。那时候能够通过司法考试的人不多,从研修院出来后只要你愿意,就能当上法官或者检察官。

因此,我根本就没想过自己当不了法官。的确,我在大学时因组织示威活动遭到过拘禁。但那是反对“维新”的,现在时代已经变了,人们已经认识到“维新”是错误的。我以为新一任政府不会批评反“维新”的示威了,实在没想到这一经历会成为当一名法官的资格限制,使我不被录用。

直到现在我都不能忘记最后一轮法官录用面试时的场景。面试时一个环节是法院行政处的副处长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大部分人在这个环节也就用一两分钟,走个形式而已,只有我一个人历时30分钟。他的问题其实并不多,就两个:“为什么示威?什么时候示的威?”我解释得合情合理,但他却完全不了解当时示威活动的缘由与意义。

1982年距1975年我示威被拘禁不过7年而已,其实我只要说“1975年4月我参加过反‘维新’的示威”就行,没有必要再做说明了。但我说了之后,面试官又问道:“当时是卫戍令时期吗?”我解释道:“卫戍令要早几年,是1971年。”他又问道:“是制定维新宪法的时候吗?”无奈之下,我只好将卫戍令、宣布“维新”、制定维新宪法、紧急措施等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历史大事一一说明。那位面试官据说因擅长写判决书而在法院内部小有名气,后来还一直做到了大法官。当年,那么多民众不堪忍受独裁统治而愤然反抗,被当局扣上“时局犯人”的帽子,抓起来受审,对于这些如同发生在昨天的历史事件,我实在无法相信法院里的高层居然一无所知?!这回我算是见识到法官们的生活,与现实世界是怎样的脱钩了。多么讽刺的现实!最终我未能被录用。

当时的法院行政处处长是大学时教我民事诉讼法的恩师,他听说检察院能录用我,就劝我先去当检察官,当两三年检察官后就可以摆脱身份限制,再转行做法官。但是,我并不想当检察官。

过了很久,无奈之下,我决心做律师。在那个年代,只要从司法研修院出来,就是检察官或法官,直接做律师的人少之又少。我的成绩还不错,我要做律师的消息也很快就传开了。虽然当时不像现在有这么多律师事务所,但是像“金&张”这样有气名的几家律师事务所都给我抛来了橄榄枝,我去了几个地方,听了他们的方案。应该说,对方给出的条件相当不错。

他们说给我的报酬是打破常规的:提供轿车,工作三年后还能送到美国的法学院留学。老实说,我有一点心动,但还是觉得这和我所想象的律师职能大不相同——这不仅仅是因为我上大学时搞过学生运动,我为自己描绘了成为一名法律专家的蓝图——即使不做人权律师,也应该深入到普通百姓之中,帮助那些有冤屈的人,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眼前这些机会选择却并非如此。现在想来,如果当初我接受了律师事务所的邀请,恐怕现在的人生就完全不同了,也许已经成为什么国际律师啊、企业专职律师啊……看起来也许光鲜亮丽,但我却根本不感冒。

我决定当一名普通律师。既然已经下了这个决心,又要奉养母亲,回釜山就变成了我最好的选择。对于其他我并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唯一让我苦恼的就是对妻子的愧疚。妻子毕业于音乐学院,当时已经找到了很好的工作,是首尔市合唱团的成员。大学时代,她就眼看着我被拘捕,还去拘留所探视过我好几次,不是一个嫌贫爱富的姑娘。我能通过司法考试,她就已经心满意足了。让一个在首尔从事自己喜爱工作的首尔女孩跟我回釜山,我实在太不好意思了。幸运的是她同意跟我回去。

就这样,我遇到了卢武铉律师。为我们牵线搭桥的是我参加司法考试的同期考生,也是后来的民政首席秘书官——朴正奎。人与人的缘分真是妙不可言!

朴正奎晚了一些才通过司法考试,是我们同期考生中年龄比较大的,因此他很早就决定,从研修院一出来就去当律师。他以前在金海市长游庵与卢律师一起复习,一起考试,结下了深厚友谊。卢律师先通过了司法考试,当上了法官,后来去釜山当了律师。当时,卢律师正打算邀请朴正奎和自己一起干,为了迎接即将从研修院结业的朴正奎,卢律师已经在自己的事务所里为他准备好了办公室和办公桌。

当时,大部分的律师都是开个人事务所,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律师们不能一起工作。大的律师事务所在首尔也就寥寥几家,地方上基本都是“一人城主”式的单打独斗。而卢律师的思想颇为超前,当时他就认为律师们应该聚在一起工作,这样才能实现法律业务的专业化、精细化分工。

卢律师做过法官,1978年出来开始做律师。一开始他也是自己做,在1979—1980年的近两年间,他与另外两位律师一起合作开了事务所,就是“伽倻合作法律事务所”。这可能是釜山最早的律师合作事务所,虽然运营情况并不如意。

当时普通人对律师的专业化、精细化分工认识不足,即使他们想为上门的客人提供专业领域的咨询,顾客也不愿意接受。顾客们才不管什么专业不专业,只想让自己熟悉的律师负责自己的案件。卢律师的见识高瞻远瞩,但当时人们的意识还跟不上。他在品尝了失败的苦果后,开了一段时间的个人事务所,之后找朴正奎合作,还是打算开一家专业化、精细化的律师事务所。

这时,问题来了,本来已经下定决心去釜山的朴正奎被检察院录取了。卢律师精心准备的计划还没开始就泡汤了,朴正奎的内心十分愧疚,正好听说我要当律师,就向卢律师推荐我,来代替他自己。他让我跟卢律师见上一面,于是我就去找卢律师了。到那时为止,我还完全不认识卢律师。于是,我们就有了生平第一次会面。

合伙人

富民洞以前是法院、检察院的所在地,卢律师的事务所就在这里,是一座古朴得有些陈旧的建筑。事务所在法院后门附近,里面比较宽敞。我就在这里第一次见到了卢律师,没想到这次相遇竟改写了我一生的命运。

第一次见面时,卢律师还很年轻,1978年他开始当律师,在我出现之前,他是釜山参加司考最早、最年轻的律师。他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刻,最重要的是他那与众不同的气质。

那时,我见过的法律人士并不太多,但进入司法研修院后我也遇见不少业内人士,有研修人员、教授、法官、检察官,在高中、大学校友聚会时也遇见不少法律界前辈,做实习法官、检察官、律师时也见过很多法律人。卢律师和他们都不一样。当年,大部分人都是从法官、检察官起步,做了很多年后再自立门户做律师,就算做了律师也多少还有些权威主义的气息,有点趾高气扬。卢武铉律师不知是做法官的时间短,还是本人天生的气质如此,他与别人完全不同——他非常洒脱、率真,同时还极有亲和力。

因此,我很快就对他产生了“同质感”,就是感觉他和我是同属一种素质和气质的人。

我记得当时我们面前各有一杯茶,两人谈了很多很多,我讲到自己上学时示威游行,被开除学籍,又被拘捕,因此没当上法官,等等。

卢律师讲了自己为“釜林事件”辩护的经历,对我因学生时代参加运动而未能当上法官颇为愤慨,还谈了他的理想,他说自己要做一名干干净净的律师。

他坦白说,做了律师才知道成为“干干净净”的律师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他还说如果我们二人合作,要以此为契机,我们一起做干干净净的律师。他的这番话正好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我们也谈到了要实现业务专业化分工,也规划了事务所逐渐成长的蓝图。虽然这无法提供首尔律师事务所给我的那些令人心动的条件,但是我的心却被牢牢地吸引过去了。

当天我们就决定一起合作。我在办公室里看了一圈,就像他之前说的,一切已经准备就绪,只要我人来了就行。于是就有了“律师卢武铉、文在寅合作法律事务所”——就在这里,就是这个瞬间,我开启了我的律师生涯。

此时此刻,我与他命中注定的相遇,影响了两个人的一生。

既像前辈,又像朋友

卢律师对我很好,其实我只是他的后辈,但他称我为“朋友”。之所以这么说是有缘故的,2002年他参加大选,我担任了釜山选区的对策本部部长,卢武铉在釜山本部成立大会上发表候选人演说,开头就这样讲——“人们不是经常说看他的朋友就知道他的为人吗?我不是‘卢武铉的朋友文在寅’,我是‘文在寅的朋友’——卢武铉!”他知道我不大喜欢当这个本部长,故意用这句话对我这个后辈表达感谢。实际上,他比我大六岁,司考届数也比我高五届,是真真正正的前辈。但就因为他的这句话,现在还有人管我叫“卢武铉的朋友”。

卢律师从一开始就非常尊重我,跟我说话一直用敬语。稍微不那么严格的敬语也是我进入青瓦台之后才听到的,此前他对我一直使用严格的敬语。我是经常管别人叫“大哥”的人,但对他,我从来不敢,而是一直恭恭敬敬地称为“前辈”。

他能这样尊重我并不简单,当时他既当过法官又当了好几年律师,在律师行业已经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积累了经验,而我还只是个刚刚从司法研修院出来的新手。他能与我在同样的条件下工作,把我当成合伙人看待,非常难能可贵。

律师合伙人之间最困难的就是原本秉性不同的两个人,做到完全信赖对方。比如说不管谁受理案件,都要分工合理,每个业务都有人分管,这就需要绝对的信任,如果做不到相互信任,就做不了合伙人。对我来说,他是前辈,我心里当然觉得他比我有能力。站在他的角度上,我只是个新人,他应该对我不放心才对,但是他在我处理案件时给予了绝对的信任。在合作过程中,如果遇上了比较重要的时局案件,我们经常一起做共同辩护人。我们根据各自的业务量决定谁来做主辩护,卢律师做的时候多些,我做的也不少。如果是我做,他对我所准备的辩护策略通常都很赞同,对于我所主张的诉讼方向等内容,也没有提出过一次质疑,这真是对我莫大的信赖与尊重!

现在回想起来,多亏了他,我才能如此顺利地开始我的律师生涯。我决定做律师时还犯愁,我一个人上哪里去弄启动资金呢,是他让我摆脱了这些困扰。

我和卢律师住在同一个小区。当然了,他很早就有了收入,买了大房子,我住的是交月租的小房间,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的交流,我们经常在一起谈心。我总去他家,还跟他一起回过他的老家峰下村,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一年有两次集体旅游,都是带家属的,非常人性化。卢律师不是很能喝酒的人,偶尔也会叫大家喝上两杯,一起度过愉快的时光。

事务所生意还算不错。那时整个法律界的从业人员不多,律师事务所的数量也不多。虽然我只是个刚从司法研修院出来的新人,也不是什么退休后待遇不变的高级专家,但是毕竟有律师的身份,就能受理案件了。从我的下一届开始,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多了起来,律师人数也开始猛增了。开业那天,有位医生的夫人从报纸上剪下了律所的开业广告找上门来,她觉得我年轻又是刚刚开业,估计会比较努力,所以就来了。那是我受理的第一个案子,是个民事案件。

反过来,卢律师自从跟我合作,受理的案子反而比过去少了。此前他一直是釜山地区最年轻、最努力、最优秀的律师,他受理的案件多,胜诉率也高,因为与我合作经营律师事务所,他把此前一直是行业规则的“案件受理中介费”给取消了。

现在,“中介费”在律师法中被明令禁止了,当时则是习以为常的惯例。法院和检察院职员、管理员,以及警察等人如果给你介绍案子,通常要提受理费的20%作为回扣。后来这种行为逐渐渗透,甚至银行、企业法务部主动联系案件,也要提取中介费。卢律师想要独善其身,太难了。自从与我合作后,他真的就把中介费取消了。他忠实地履行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所做的承诺,接待法官、检察官的惯例也是一样。那个年代,负责刑事案件的律师要时不时请主管刑事案件的法官吃吃饭、喝喝酒。到了审判的日子,进去听审的律师要请审判部门吃饭喝酒,这是惯例。法院周围有好多被称为“方席店”的高级饭店就是靠这个开张的。卢律师也曾是“方席店”的常客。然而,这种宴请也不再有了。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一年有两次集体旅游,都是带家属的,非常人性这种所有人都遵循的惯例,一化。个人想要打破是多么困难啊!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依然坚持做到。我想他本来也正有此意,只是以我的到来为借口正式行动起来,他可能觉得我是搞学生运动出身,志向肯定是要做一名干净的律师。他觉得自己作为前辈得做出表率,不能在后辈面前丢脸。他确实是一位既有道德感又有意志力的人!

可这样一来,他接的案子明显减少了,本来他还在几家银行做律师顾问,这个业务也没了。因此跟他自己开事务所时相比,收入减少了很多,他却丝毫不介意。再后来,他做了人权律师,收入更是锐减,可以说他作为一名法律界的人,经济上宽裕的日子实际没过上几天。即使这样我们也很开心,起码维持律所正常运转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当时的釜山虽说是韩国第二大城市,但律师并不多。登记在册的律师一共不超过100人。除掉只登记实际上并不活动的律师,能够站在法庭上辩护的律师不超过50人。我们只要用心,是可以建立诚实、努力的好口碑的。

法律界是比较保守的,口碑不管好坏,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幸亏我执业之初在釜山法律界留下了好形象,这对我后来的律师生涯有莫大的帮助。

在釜山律师界中,我们成为一大热点。两人都很年轻,经历也很特殊,这样的两个人经营釜山地区唯一的合伙人法律事务所,自然就成了大家关注的对象。这更督促我们要加倍小心、百分之百地努力。

除了处理案件,对于参加釜山律师界的活动我们也很积极。特别是卢律师,他对于为大家服务的事情总是很热心,他曾经三次担任釜山律师协会财务理事。不管年老的还是年轻的,律师们都很喜欢他。那时真是人生的大好时光啊!

人权律师之路

在我和卢律师合作之前,他已经受理过两起时局案件,就是众所周知的“釜林事件”和“釜山美国文化院纵火事件”,可以说他一只脚已经踏入“那块地儿”了。卢律师第一次受理时局案件——“釜林事件”其实是因为人情。他的律师前辈金光日在这个事件中有提供资金的嫌疑,遭到了拘留,不能再担任辩护律师,于是金律师只好拜托年轻律师负责这个案件。因被告人数众多,当时请了几位年轻律师一起分工负责。

在几位年轻律师中,卢律师是工作最认真的一位,法庭辩论一直都是由他主导,也是他彻底揭露了被告人长期被非法拘禁,甚至遭受刑讯逼供的事实。虽然卢律师是第一次受理时局案件,但是他的法庭辩论比所有人都激情澎湃。因此,没过多久,当美国文化院纵火事件发生后,卢律师又受邀参加了共同辩护团。这次与他共事的是在首尔响当当的人权律师李敦明、刘贤锡、黄仁喆、洪性宇等。这两次辩护经历改变了他的人生。

这两次事件几乎将釜山学生运动圈一网打尽,一时间学生运动销声匿迹,加之当时正值杀气腾腾的“第五共和国”初期,从那时起,直至1983年,釜山地区几乎没有再发生可以称之为时局案的案件了。

从1983年下半年到1984年初,随着学院自主化措施的推出,社会控制逐渐松绑,多少有了能让人喘口气的空间。釜林事件也因纯属捏造,撤销了原有判决,几名被告人于1983年底被无罪释放。这一切都让釜山地区的在野民主化运动重新焕发了生机。

大学生的学生运动与劳动案件又开始频繁发生。劳动者面对残酷的剥削,要求雇佣者遵守劳动基本法,要求促进劳动组织的建立,结果惨遭集体解雇。这些人开始纷纷找上门来。

我们并非一开始就下定决心要做人权律师的,只是对找上门来的案件并不回避,对人们的陈述深有同感,努力为他们辩护而已。逐渐,我们就成了釜山地区劳动、人权辩护的核心力量。不仅是釜山,那时附近的蔚山、昌原、巨济地区没有人权律师,这些地方的劳动案件也有很多,我们也是来者不拒。

随着对“第五共和国”的反抗日益加剧,大学相继爆发了“三民斗”“民民斗”“自民斗”等组织案件。学生运动理念化倾向也很明显,釜山与首尔的学生运动组织一起策划的釜山美国文化院占领示威事件、釜山工商会议所占领示威事件等,也是我们受理的。

不知不觉,我们成了釜山地区最具代表性的劳动、人权律师,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也成了一个核心,几乎总揽了以釜山为中心,涵盖附近的蔚山、昌原、巨济等地的劳动、人权案件。

并肩前行

随着我们的事务所包揽各种时局案件,我们也逐渐接触到了各地区的在野人士。当时领导釜山在野人士的是神父宋基寅,还有现已辞世的釜山中部教会牧师崔圣默。小说家乐山金廷汉先生虽然年事已高,但也经常勉励我们,有重大事件时还挺身而出,是我们的精神支柱。从1984年起,以这几位为中心,在野民主化运动团体与人权团体开始相继恢复元气,被释放的釜林事件成员则主要负责实际工作。

1984年最先恢复元气的在野民主化运动团体是公害问题研究所釜山支部。公害问题研究所由郑镐庚担任理事长,崔冽负责实际工作。

釜山虽然名义上是支部,其实只是借公害问题研究所的名字而已,跟总部并没有什么实际联系。那时人们对直接叫民主化运动多少还有所顾虑,于是打了个擦边球,叫作反公害运动。这个团体几乎囊括了所有釜山地区的在野人士,由宋基寅神父担任总代表。

我一开始就是这个团体的发起人,团体正式成立后,卢律师也加入进来,我们一起担任了理事职务。

紧接着在1985年,成立了釜山民主市民协会(简称“釜民协”),它与首尔的民主统一民众运动联合(简称“民统联”)属同一个性质,是囊括了釜山全体在野人士的组织,也是釜山民主化运动的核心团体。后来主导了1987年“六月抗争”的国民运动本部就是以釜民协为核心的。釜民协的代表也是宋基寅神父。

当时我们充分认识到很有可能遭到镇压,于是模仿“三一运动”的方式,由33人挺身而出,担任代表发起人。我与卢律师从最开始就作为发起人参与了进来,后来还担任了常任委员。卢律师担任劳动部委员长,我担任民生部委员长。

自此,我们二人深入到了在野运动之中,卢律师和我都不是新教教徒,也加入到后来成立的釜山NCC人权委员会做了人权委员。由于人手不够,我们不得不既加入民主化运动团体,又加入人权团体。我们觉得这是作为律师的义务,也是使命。

对于时局案件也是如此。需要我伸出援手时,我无法拒绝。我来到釜山,并没树立什么“我一定要做人权律师”的人生目标,第一次见到卢律师时我也只是说:“我不是一定要做人权律师,或者以人权律师为人生目标,但那样的案件找上门来,我是不会拒绝的。”因为没有别的律师接这种案子,我只接了一次,其他的案子自然而然就都找到了我。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有时候我们分开负责案件,重要的我们就一起负责,碰到被告人人数众多的时局案件,我们就按照不同的被告人分开负责,我们经常并肩站在法庭上。作为律师,卢律师和我无论气质、性格还是做事的态度、风格都十分接近,我们的配合非常默契。

我们共同参与大部分的在野团体,在团体内各有分工。我独自参与的领域只有一个,就是天主教的运动团体。天主教社会运动协会、天主教正义实现全国联合会、天主教人权委员会、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等团体,是我一个人参与的。我是天主教信徒,虽然我入教的时间很长,但并不十分虔诚,教堂去得也不勤,所以让我在天主教团体中担任职务,我还有点不好意思。

可是一听到人家说需要律师,我就无法拒绝。正因为有了此番前缘,进入青瓦台之后,我这个不太虔诚的信徒还有幸成了天主教与青瓦台联系的窗口。我还数次拜会了红衣主教金寿焕。在参与政府时期,红衣主教增加为两位,为了这件事卢武铉总统亲笔写信给梵蒂冈教廷,送信时我在二者之间起到了桥梁作用。

我发现,一旦走上了劳动、人权律师之路就不可能再赚到钱了。我原来也有这个心理准备,最开始就没把生活的摊子铺得太大。妻子见我通过了司法考试、还当上律师,已经谢天谢地了,她也给了我不少帮助。卢律师则不然,他过去的收入还算不错,现在收入减少了,生活费也得相应缩减,这就不容易了。我想卢律师的夫人权良淑女士心里的苦楚比任何人都多。后来卢律师一心只做劳动案件,每个月的收入一直都只有200万韩元(约等于现在人民币12000元)。

自从受理了时局案件、参与了在野民主化运动之后,卢律师和我一直特别注意两件事。

第一,我们自身要干净。我们太清楚当时独裁政权惯用的伎俩了,那就是抓住对方的弱点、瑕疵加以威胁,让对方不敢出声。大搞背后调查,挖出对方逃税、私生活不检点等问题。自己持身不正,丢人现眼这不算什么,弄不好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民主化运动事业,所以我们小心谨慎,不做任何违背良心和正义的事情。

小的方面我们就从废除中介费开始,税务登记也做得干干净净,私生活方面更是努力做到洁身自好、毫无瑕疵。

卢律师就像第一次投身学生运动的大学生一样奋不顾身,激情澎湃。他觉得应该把自己的生活也完全变成普通民众的生活,努力改变以前的生活方式。饭不吃贵的,酒也不喝好的,还放弃了他本来非常喜欢的帆船运动。他讨厌那种光是嘴上喊“民众!民众!”的伪善,自己做得纯粹又彻底,努力从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的生活。

就是这种思想让我始终无法接受高尔夫这项运动。那时在我的思想里,一直接受不了有些人一面赞成环保人士强烈反对建设高尔夫球场的主张,另一面自己又去打高尔夫。后来随着高尔夫运动的普及,我对高尔夫运动抱有的负面看法也逐渐消失,但我也不再有能自如挥杆的闲暇时间了。

酒也是一样。较之于洋酒、红酒,我们还是更习惯喝烧酒、米酒。喝酒每次也只喝一轮就结束。我但凡能选择就坚决不喝炮弹酒,这是我为自己定的原则,我认为嘴上喊着“民众”口号的人不能言行不一。

我之所以不喝炮弹酒还有个原因。釜民协成立那年年底,我与釜民协的人一起,应安企部釜山分室的邀请,与他们喝酒。我们这边有我、神父、牧师,对方是分室长、在野负责人、宗教负责人、法律负责人等。

当时那个场合,虽然双方谈笑风生,但是心里一刻也不敢放松的。我本来想等烧酒喝得差不多了就结束。结果陆军士官学校第14期出身的分室长提议再喝杯炮弹酒。那时候一般人还不知道什么是炮弹酒,我们这边也都是第一次经历。分室长说明了要领,带头示范之后,我们开始喝了起来。几番推杯换盏后,人们纷纷扛不住出去了。就剩下我和分室长两人,我当时已经醉了,但是为了不输给对方还硬撑着。

就这么喝了十杯之后,分室长起身去洗手间,我也紧跟着出来了,结果见到了无比搞笑的一幕:分室长不是去解手,而是站在镜子前用尽浑身力气扇自己的脸,声音还很大。显然他也是为了不输给我而使出了浑身解数。酒宴终于结束了,这种强迫所有人必须喝酒的极端军队酒文化,给我留下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

第二,在处理时局案件时,不管法庭辩论环节,还是在调查与庭审环节,我们也力图贯彻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为我们相信,越是时局案件,法庭越应当完全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对于大学生时局案件的判决更是如此。如果审判他们时自己都不遵守程序,那么还怎么批评这些大学生呢?

我刚开始做律师时,在法庭上不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现象比比皆是。让被告人站着听审是最常见的,用绳索捆绑、戴着手铐上庭也是家常便饭。每当此时,我都拿出法律条文要求审判长纠正这种做法。“请打开手铐!”“请解开绳索!”“请准备椅子,让被告人就座!”

刑事审判中错误的惯例一一被我纠正了。虽然时局案件被告人在听审过程中没有了绳索和手铐,但是看守员又开始紧紧坐在被告人左右,几乎就要架起他们的胳膊了。这是一种常见的人身拘束,是用人体代替手铐实行拘束。对此我也提出了抗议,不让看守员这么做。有一次,时局案件的被告人虽然没有戴手铐、绳索,但看上去明显行动不便。我觉得奇怪就询问了他,原来是看守员用绳索捆住被告人的上臂后,又给他穿上囚衣,伪装成身体未被捆绑的样子。看到这一幕,审判长都忍不住站起来训斥了看守员。

在公开审判时局案件时,为了限制旁听人数,便衣警察有时会提前到场占座,以阻止普通民众到场听审。这时我就请求审判长让便衣警察们退场。有一次,审判长接受了我的请求,确认旁听席人员的身份后,发现大半是警察,也不禁大吃一惊。

关于被告人的冒头陈述权,我也与审判长等人有过数次争论。争论时只靠刑事诉讼法的条文是不够的,还要拿出注释书、法院实务提要,用其中的条文进行解释,这样冒头陈述权作为被告人的一项权利才得到了认可。

检察官提问时如果使用非敬语,我们就一定要揪住这个问题要求审判长提醒对方注意。特别是卢律师,当检察官对被告人进行不正当恐吓,或使用非敬语时,他从没有坐视不管过。每当这时他也会用非敬语高喊“你干吗不用敬语”,丝毫不给对方留情面。他这么做一方面是对检察官的错误提出严重抗议;另一方面也是在用自己的行动给被告人打气,使被告人不至于在气场上先败下阵来。

调查阶段也是一样。我们为了阻止政府对时局案件实施高压调查,定下了尽可能在逮捕早期会见被告人的方针。但警察通常以“正在调查中”为由拒绝我们的会见请求。找到负责调查案件的对共分室,他们让我们去找拘留被告人的警察局,等我们去了警察局他们又让我们找对共分室提出申请,让我们一趟又一趟地白跑。阻止会见是他们的惯用伎俩,过去也没人深究,但我们对此提出了严重抗议。如果抗议不管用,我们就把问题提给律师协会,直到律师协会得到釜山市警察局“以后改正”的答复。卢律师甚至曾经对数次拒绝、妨碍律师会见的警察署调查科科长提起诉讼。

这些做法使审判与调查阶段存在的错误惯例一次又一次得到了改正。这些努力一旦在时局案件中取得了效果,马上就会扩散到一般性案件中。现在这些惯例几乎都消失了,其实也并没过去多久,变化就如此之大,以至于现在年轻的法律人已经很难相信当年还发生过那样的事。

热情与原则

想当年的卢律师,真是热情如火啊!就像刚刚入教的信徒反而比信了很久的人更虔诚、更热情一样。一般说来,律师有律师的行为方式。我对自己的行为是设有底线的,“我是律师,这是我所能做到的底线”。不仅是我,所有人都是如此。但卢律师却不是这样,他没有为自己设限,只要是他认为正确的他就会去实践、去行动,后来进入政界的卢武铉也是如此。

公害问题研究所釜山支部一经成立,参与研究所活动的人立刻就成为情报机关的监视对象。情报科的刑警们在研究所办公室门前摆开了龙门阵,监视主要人物的活动,以及进出人员的动态,刑警们甚至还随时出入办公室。于是卢律师就在律师事务所腾出了一间办公室给研究所用。这一方面是对研究所活动的经济支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阻止那些政府机关的人。那些人虽仍然常驻于办公室门口,但不敢再进来了。

不仅如此,卢律师还在律师事务所里设立了劳动法律咨询所。此前我们一直都是在发生劳动案件之后,为审判与法庭辩论提供服务,这也是一般律师的工作方式。但卢律师不满足于此,从劳动团体的创立,到团体的日常活动,他都要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釜山民主市民协会成立那天,活动原计划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演讲会,第二部分是创立大会。演讲会邀请的演讲人是赵甲济,当时他是被《国际新闻》解职的著名记者,人们对他的评价还是不错的。警察对活动场所实施了“源头封锁”,从演讲会开始就不许任何人入场,所有人都在指责警察的非法封锁,但警察依然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卢律师气得干脆躺在了大马路上,一个人高喊口号。

由此,卢律师成了“过激律师”被人们传开了,也有人说他这样做有失律师的涵养。但他认为,面对警察的非法封锁,斯斯文文地抗议、装装样子根本不解决问题。为了这事,我们还专门对釜山市警察局局长(现在的釜山警察厅厅长)及直接负责的警察署署长提起了刑事诉讼。卢律师自己做了上诉人代表,但是这场官司连个像样的调查都没进行,就稀里糊涂地不了了之了。

后来,1987年,我们在纪念朴钟哲遇害追悼会上被一起带走,情况也是这样。当时警察把我们抓走调查。我的态度是可以接受警方盘查,但坚持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后来,我才得知卢律师干脆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连签字盖章也不同意。他坚持自己被抓走接受盘查本身就是不合法、不正当的,因此对警方的问题一律不予回答。这是我们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而且我们本身作为律师,不协助调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卢律师就是这样,对自己认定正确的事,就一定要坚持到底。

我认为这就是卢武铉后来踏入政界所奉行的原则。为了正义可以去选择哪怕对自己不利的道路,卢武铉的这种原则为很多人所熟知。不仅如此,他还有另一个原则,那就是实践正义时的彻底且不设限。简单地说,从政以后,他完全可以做他的国会议员,同时努力去实现他的正义——打破地域主义。但是他一定要用尽全力与地域主义来个正面对决,他就是这样的人,在这一点上我不如他。

随着民众对“第五共和国”的反抗日益激烈,各种集会、示威也逐渐频繁,每当有重要的集会、示威时,警察就会来到办公室阻止我们参加,这就是所谓的“办公室软禁”。那个时代允许对律师这样恣意妄为。所以,我们每次都要绞尽脑汁研究怎样才能把警察甩掉,有时我们干脆不去办公室,就算去了,也要想办法甩掉警察再出来。有时情报科的刑警甚至还会尾随我们去集会、示威的现场。

我的家也被搜查过,当时我们住在公寓里,刑警先是在保安室蹲守了两三天,后来拿到了正式的搜查令就闯了进来。搜查的理由是我家涉嫌窝藏了一名“五三仁川事件”的相关人员。我确认后发现,警察之所以能实施搜查,唯一的举证材料就是一张写着“市民匿名电话举报”的警察报告,真是岂有此理!竟然给一位在职律师下达这样的搜查令!那个时代就是如此黑暗,警察局、检察院只要提出请求,法官就会下发搜查令。

随着工人意识的觉醒,劳动案件日益增多起来。相较于学生案件,我和卢律师更愿意受理劳动案件。在学生案件里,学生们的主张与逻辑都基本相同,劳动案件则不然,每个案件都承载了劳动者在生活中所遭遇的不同苦难。

那时制鞋业是釜山地区的主要产业,在鞋厂上班的女工处境非常艰难。各种加班费都算在一起,每个月也不过拿到六七万韩元的工资,而且还经常被拖欠。遭受侮辱人格、性骚扰也是家常便饭。很多女工为了争取生存权利要求厂方遵守劳动基本法,成立劳动团体,结果被集体解雇。很多人参加了具有自救性质的集体活动,却以妨碍业务罪被拘留。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的内心都无比沉痛。虽然我们二人都是免费辩护,而且尽全力为他们抗争,但是大多数人仍得不到救助。

经历了这些案件后,卢律师干脆下决心专做劳动律师,为此还在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劳动法律咨询所,当然这也有我们想要提升律所专业性的考量。

那时候《劳动法》的相关书籍大多观点保守,虽然里面也有很多当时的劳动案例,但对我们帮助不大。当时,辛仁羚教授提出了最进步、最符合实际的理论,她的论文集给了我们很大帮助。但是论文集的内容也是有限的,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实在太多,逼着我们不得不自学。那个时代,法官、检察官也不懂《劳动法》,还在用民法的思维方式来处理案件。

另外,我们也意识到只为已经发生的案件做辩护,始终只是治标不治本。我们认为必须成立劳动团体,从工人的日常活动开始提供帮助,承担起这个重任的就是劳动法律咨询所。

卢律师对工作太过认真,以至于给新律师带来了心理负担。昌原地区过了很久才有劳动律师,可是很多人最后都干不下去,离开了。因为工人们动不动就拿这些新人跟卢律师作比较,“卢律师能免费辩护,还跟我们法庭上一起战斗,你就不行吗”?这给人的压力太大了。由此可见,做事太奋不顾身也不一定就是好事。

从1986年下半年开始,卢律师开始专心做人权律师的业务,普通案件一律不接。虽然他说只接时局案件,但是占大部分的是劳动案件。他不仅上法庭辩论,还经常去劳动团体为工人们做演讲,应邀参加工人活动。做了这么多,他每月从律所拿的工资一直也只有200万韩元。

1987年六月抗争

之后,又爆发了劳动者大斗争,釜山周围的蔚山、昌原、巨济成了韩国劳动运动的中心地。根据现行法律来看,这些都是非法罢工、有暴力倾向的大型罢工案件,这些绝大部分,或者说全部都是由我们来负责的。那个年代,这片土地上的劳动运动风起云涌,我们能够与历史同行,这不能不说是人生价值的实现。那个年代,这片土地上的劳动运动风起云涌,我们能够与历史同行,这不能不说是人生价值的实现。1987年六月抗争

夜越深,离天亮就越近,独裁政权的高压亟待民主化黎明的到来。在釜山,这种征兆也零星可见,首先表现出来的就是民主化运动组织纷纷开始崭露头角。

20世纪80年代初,釜林事件与釜山美国文化院纵火事件将原本就不那么稳固的釜山民主化运动圈扼杀在了萌芽状态。但是随着当年被送进监狱的人大批出狱,他们扎根于许多团体,开始到处活动。于是,地基拓宽了,生机出现了。

1987年1月发生了首尔大学学生朴钟哲被刑讯致死事件。负责的警察发表了一个荒唐的解释:“调查人员‘当’敲了一下桌子问他话,他‘呃’了一声突然就倒地死了。”所有国民都愤怒了,釜山的气氛尤甚。牺牲者就是釜山人,他的父母也生活在釜山,就连“末七”都是在釜山祭奠的。可以说面对独裁政权的政治高压,釜山人的愤怒是最激烈的。

2月7日,朴钟哲国民追悼会准备委员会在全国多地同时举行了朴钟哲国民追悼会,卢律师与我都参加了准备委员会,而实际筹备“釜山地区国民追悼会”的正是釜民协。

我们将追悼会的地点定在了釜山市中心的大觉寺,但是警察提前把大觉寺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封锁得比罐头还严实,根本不让人们靠近。警方还试图向进入的市民投掷催泪弹。围在大觉寺外边的大学生高喊着口号“还我钟哲!”,与警察对峙,但始终无法进入大觉寺。

我们不能就这么撤退!釜民协的人急忙在路边召开紧急会议,临时决定在南浦洞釜山剧场前面的马路上举行简易追悼会,秘密将人召集到那里。

在约定好的下午2点钟,市民、学生300多人聚集在一起,正式举行简易追悼会,人们高唱爱国歌曲与运动歌曲,发表谴责演说,卢律师当场朗诵了悼词。这是自1979年釜马民主抗争以来,第一次举行的街头时局集会,很快就聚集了大批市民,马路被堵得水泄不通。

警察过了很久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包围了集会周边,与白骨团一起强行进入。釜民协常委们纷纷挺身而出,保护那些因恐惧而发生动摇的市民与学生。他们挡在市民、学生与警察之间,在马路上坐下,开始静坐示威,卢律师与我也在其中。

紧接着,警察朝静坐的人群胡乱投掷催泪弹,我们躲也没处躲,只能在原地等着被击中。到处是浓烟,这时,警察闯了进来,突然把我们抬走,强行装进了“鸡笼车”。因为催泪弹的原因,上了“鸡笼车”很久我们都睁不开眼睛,这样我们被抓到了釜山市警察局的对共分室。这天的简易追悼会组织得非常成功,即使我们被抓走之后,一万多人的游行示威也一直持续到了晚上。这一事件成为六月抗争事件的引爆剂。

警察将那天集会抓走的人进行了分类——律师、宗教人士、在野团体骨干、进步青年和学生,给不同领域的代表提出了逮捕令申请。律师行业被抓走的是当天在马路上静坐的金光日、卢律师与我三人,作为律师的代表,警察对卢武铉律师申请了逮捕令。

那时,卢律师已经成为釜山人权律师中最让警察头疼的人了,而且他被抓走之后,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这种不合作的态度可能让警察也感到束手无措。当时法律规定:不管是紧急拘留还是逮捕现行犯人,48小时之内如果没有批准逮捕令就必须释放。当时警察没有对金光日律师与我提出逮捕令申请,但还是对我们实施了拘留,而且48小时之后依旧不肯放人。

我们一直在计算着时间,到了48小时,我们就出来高喊“我们要回家”。他们就让特警挡住走廊,不让我们走开。我们喊着口号对峙了一会儿,无奈只能再回到房间里。过一会再出去喊口号,再对峙。这种情况大约每隔一个小时就重复一次。我们被带走的时间是2月7日下午2点30分左右,结果金光日与我在2月9日晚上6点才被释放,被拘留的时间远远超过了48小时。

我们一获得自由就开始担心卢律师的安全,连忙赶到了事务所。当时卢律师的逮捕令申请已经被驳回了,但据说检方再次申请了逮捕令。

逮捕令既然已经被驳回就应该立刻放人,但是,他们既不放人,又隐瞒被驳回申请的事实,反而再次申请逮捕令。得知这个情况我们气得火冒三丈,决定不能就这么干等着!

我们直接找到了专门负责此事的值班部长法官办公室,当时再次提出逮捕令申请的釜山地检公安部长也在那里。岂有此理!我故意高声抗议:“公安部长您为什么在这里?是不是要怂恿法官批准逮捕令?逮捕令已经被驳回,为什么还不放人?我会记住这个问题的!”我喊的声音很大,故意让所有人听到,公安部长的脸涨得通红,不知如何是好,只能落荒而逃。

正巧,当时大韩律师协会人权委员长柳宅馨律师与人权委员河炅喆律师,为了调查事件真相,也来到了法官办公室。他二人强调他们是大韩律师协会派来调查事件真相的,逮捕令既然已经被驳回,如果法官批准了检方的再次申请,协会不会坐视不管的。

经验丰富的柳宅馨律师还不失时机地吓唬那位法官,“现在大韩律协的会则修正案已经在理事会上决定,对于那些在时局案件处理中违背人权的法官、检察官,将来不予以进行律师登记”。其实就是告诫那名法官如果逮捕令批准不当,将来他不做法官的时候,很可能也当不了律师。事实上,大韩律协人权委员会内部确实有这种讨论,但是会则修正案还没有到理事会商定的阶段。

值班的部长法官思考了许久,干脆直接下班了!他说出去吃个饭,结果就一去不复返。我觉得这是个相当高明的处理方法!当时检方并没有正式处理再申请,是公安部长拿着逮捕令申请书当面去找法官的。因此,部长法官不做任何处理一走了之,检方也无话可说。在当时的时局案件中,像这样秘密申请逮捕令的行为非常盛行,但这一次他们却碰了钉子。

检方当时就炸了,乱成了一锅粥。对现任律师申请逮捕应该按照大检察厅公安部的要求,得到法务部长许可,但是没拿到法院的逮捕令就意味着釜山地检公安部要背上无能的骂名。

就在卢律师被扣留的这一夜,公安部长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拿着逮捕令申请书辗转于几位部长法官的家。其他的部长法官当然更不可能接受了,都推脱道:“这应该是值班部长管的事,干吗来找我?”他甚至还去找了首席部长法官,也遭到了拒绝。最后他又去找法院院长,依然没用。

终于,卢律师于次日清晨被释放了。警察不能再继续扣押他了,只能无奈地放他回家,还一直跟踪到他家,在那里守了很久,直到他们得知逮捕令彻底没有可能了,才于凌晨撤回。

这个事件让卢律师一下子名震全国,各路媒体纷纷报道“一夜之间四次驳回逮捕令”,这次事件向世人展示了大韩民国的社会现状,也从侧面展示了当时釜山地区人们对当局的高涨抵抗情绪。

警察对卢律师等三位律师的非法拘禁不能就这么算了。釜山地方律师协会决心对此事提起刑事诉讼,但是最终还是不了了之。虽然逮捕令被驳回了,但是检方依然可以对卢律师实行不拘留起诉。因此,只要检方不进行不拘留起诉,律师协会也就不再进行追究。但是后来卢律师因“大宇造船事件”被拘留时,检方还是追加起诉了这次的事件。

时局正式朝着伟大的“六月抗争”直奔而去,全国上下掀起了民主化的浪潮。釜山的情况更是如火如荼,从1987年初开始,风起云涌的民主化风潮在釜山刮得格外凶猛。四一三护宪措施出台后,民众的反抗变得更加激烈。知识分子阶层最先行动了起来,各种时局宣言喷涌而出,从大学教授逐渐扩散到其他知识分子团体。我记得釜山最先发表时局宣言的就是律师、牙医和药剂师。卢律师与我集合了24位釜山律师的签名,发表了《釜山律师时局宣言》,要求撤回护宪措施、改宪法为直选制,这一行为在釜山律师界史无前例。

一时间,釜山市内到处可见街头示威,市民的反映则非常友好。每当示威队伍高喊口号前进时,路边的市民就用掌声表示鼓励。商贩们也不顾对生意的影响,见到示威队伍还帮他们藏身。警察要上前抓捕示威者,路上的行人与商人就站出来批评警察,阻止他们抓人。很多人给示威队伍送来面包、饮料,看见发宣传单的,市民们当场募集资金,让他们拿去当作经费。

同年5月,在“釜民协”基础上又成立了“釜山国本”。“国本”是“争取民主宪法国民运动本部”的简称,是韩国建国以来民主化运动组织中首屈一指的超大型组织,囊括了所有民主化运动团体以及在野党团体。“釜山国本”也是如此。

其实“釜山国本”比首尔的“国本”成立时间还要早,是全国最先成立的。卢律师担任“釜山国本”的常任执行委员长。此前,人权律师的责任通常限定于为团体提供法律支持和资金支持,而常任执行委员长的职责则超出了这个范畴,需要走上街头领导集会与示威。这本不是律师应该做的,但卢律师自请出马。我也担任了常任执行委员一职。

1987年6月,釜山地区在“釜山国本”的指挥下,几乎每天都会爆发街头示威,示威人数比全国任何地方都多,情绪也更为高涨。每天市中心的示威都持续到深夜。卢律师总是跟示威队伍一起坚持到示威结束,还到处视察示威情况,然后去中部教会,总结当天的全部情况,再制定第二天的计划,最后才回家。看到示威规模日渐浩大,示威热情不断高涨,以及市民的积极响应,我们能感受到军部独裁政权正在走向崩溃。

这时传来消息:首尔的明洞教堂占领示威活动解散了,抗争态势转弱。首尔与其他地区的示威人数迅速减少,就此下去很可能又会不了了之。

但是釜山的情况则完全不同,这里的情绪反而还在高涨。此前,首尔明洞教堂在活动中起了核心作用,以卢律师为首的“釜山国本”指挥部协商决定将这个核心作用转移到釜山来。他们很快就得到了“实现正义祭司团”的协助,在釜山天主教中心组织了占领示威。后来,一直到六月抗争结束,釜山天主教中心一直都像此前的明洞教堂一样,成为抗争运动的核心。

更多的釜山市民也参与进来,示威时,从西面到釜山市政厅、KBS电视台的路口,主干道都被示威队伍占据了。这里仿佛成了“解放区”。釜山的坚持使得全国的示威状况愈演愈烈,让一度销声匿迹的首尔等地的活动声势又重新燃烧了起来。大家都觉得很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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