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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10 03: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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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尤尔根·哈贝马斯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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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化危机

合法化危机试读:

前言

把马克思主义的危机理论应用到已经发生变化的“晚期资本主义”(Spätkapitalismus)现实当中,导致了许多疑难。因此也出现了一些很有意思的尝试,有的是用新的思路来理解旧的原理,有的则是用新的危机原理来取而代之。我们在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准备进行经验研究的过程中也考察了这些原理。本书第二部分提出的初步论证,概括了我在这些讨论中的收获。我之所以一反惯例,引用尚未问世的研究文献,是为了阐明我目前的讨论语境,尤其是想表明这些探讨的未完成性。到目前为止,这些探讨还没有达到意见一致的程度。此外,我不想把对各种假说的一般结构的解释与经验结论混淆起来。

本书第一部分具有提纲性质,说明有一种社会进化理论虽然应该成为社会理论的基础,但至今尚未出现。而第三部分的开放性则表明,当代社会理论的实际问题与基本问题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关于基本问题,我希望不久能在交往行为理论(Theorie des kommunikativen [1]Handelns)的框架内予以阐明。哈贝马斯1973年2月于施塔恩贝格注释:[1] 请参阅我为拙著《认识与兴趣》(Erkenntnis und Interesse,Frankfurt am Main,1973)袖珍版所撰写的后记。第一部分 社会科学的危机概念第一章 系统与生活世界

人们在使用晚期资本主义(Spätkapitalismus)这个术语时,实际上提出了这样一种假设:即使是由国家调节的资本主义社会,在发[1]展过程中也“充满了矛盾”(Widerspruch)或危机(Krise)。因此,我想先来解释一下危机概念。

危机概念在被当作科学术语使用之前是一个医学用语。在医学上,危机是指疾病的一个阶段,这个阶段将决定身体的自我康复能力是否足以使人恢复健康。危机过程就是疾病,似乎是客观存在的。比如说,传染病是由外界感染身体而引发的;受到感染的身体则偏离了其正常的健康状态(Sollstand),这点可以观察出来,并能够用经验参数加以衡量。病人的意识在这里是不起任何作用的。他感觉如何,他觉得自己的病情如何,不过是他本人所遭遇的一个事件的某种症状而已,对于这个事件,他本人无能为力。尽管如此,当医学上涉及生死问题的时候,如果这仅仅是一种外在观察出来的客观过程,且如果病人在主观上并没有完全卷入这一过程,我们也就不会说这是一场危机。危机不能脱离陷于危机中的人的内心体会:面对客观的疾病,病人之所以感到无能为力,只因为他是一个陷于被动的主体,被暂时剥夺了作为一个完全能够控制自己的主体的可能性。

因此,我们把危机与一种客观力量的概念联系起来,这种客观力量剥夺了一个主体的某些正常控制能力。我们把一个过程说成是危机,这样也就赋予了该过程以一种规范意义:危机的克服意味着陷入危机的主体获得解放。当我从危机的医学概念转向戏剧概念时,这一点就变得更为清楚。在从亚里士多德到黑格尔的古典美学中,危机意味着一种命定过程的转折点。尽管它具有十足的客观性,但它决不是简单地从外部强加于人身上,也不是始终外在于陷于危机的人本身。戏剧冲突的灾难性高潮中所体现出来的矛盾,是情节系统结构与主角个性系统中所固有的。如果剧中人物自身无法通过树立一种新的认同,来破除命运的神秘力量,进而重新获得自由,那么,命运也就占据了上风。命运具体表现为对打破剧中人物个性并且相互冲突的规范的揭示。

古典悲剧中所形成的危机概念和救赎历史(Heilsgeschichte)中[2]的危机概念是一致的。这种思维方式经过18世纪的历史哲学,渗透[3]到了19世纪的社会进化理论。因此,马克思首次提出了一种社会科[4]学的系统危机(Systemkrise)概念。我们今天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来讨论社会危机或经济危机的。例如,我们每每说到20世纪30年代初期的那场全球经济危机,就都带有马克思主义的味道。但是,我不想[5]用另一种对马克思危机学说的阐释来补充马克思主义的救赎历史。我的目的是要全面引入一种社会科学的危机概念。[6]

今天的社会科学提供了一种系统论的危机概念。根据这种系统理论,当社会系统结构所能容许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低于该系统继续生存所必需的限度时,就会产生危机。从这个意义上说,危机就是系统整合(Systemintegration)的持续失调。人们可能会否定这个概念在社会科学中的应用价值,认为它没有考虑到造成系统容纳不下(或是结构解决不了)控制能力的内在原因。社会系统的危机不是由于环境的突变,而是由于结构固有的系统命令(Systemimperativ)彼此不能相容,不能按等级整合所造成的。当然,只有在我们能够确定对于维持生存十分重要的结构时,才能确定结构固有的矛盾。这种结构与其他的系统因素必须区别开来。系统因素可以改变,但系统本身必须保持不变。由于很难用系统理论的语言来明确界定社会系统的界限与实[7]存,因此,人们对系统论的社会危机概念产生了根本性的怀疑。

人的机体具有明确的时空界限;它们维持其存在具有理想价值(Sollwerte),而这种理想价值只能在经验确定的承受限度内有所变化。相反,社会系统能够在一种高度复杂的环境中维持其存在,具体途径表现为:不是改变系统因素或理想价值,就是同时改变二者,以便把自己维持在一个新的控制水平上。但是,如果系统通过改变其界限和实存来维持其存在,那么,它们的认同就会变得模糊起来。同样的系统发生改变,既可以说是系统的学习过程和转型过程,也可以说是系统的瓦解过程和崩溃过程。究竟是有一种新的系统在形成,还是只有旧系统在更生,这是无法明确判定的。当然,在一个社会系统中,并不是所有的结构变化都会带来危机。很显然,如果社会系统的理想价值发生变化,而没有从根本上危及其实存,或没有丧失其认同,那么,就无法从系统论的客观主义立场出发,去把握这种情况的承受限度。系统不能说是主体;根据前科学概念的定义,只有主体才会被卷入危机。在社会成员感觉到结构变化影响到了继续生存,感觉到他们的社会认同受到威胁时,我们才会说出现了危机。系统整合的失调只有在使社会整合岌岌可危时,即在规范结构的共识基础受到严重破坏,社会变得失范时,才会危及继续生存。危机状态表现为社会制度[8]的瓦解。

社会系统也有其同一性,而且也可能会失去这种同一性;因为历史学家完全能够把国家的革命或帝国的崩溃与单纯的结构变化区分开来。他们在进行这种区分时,参照了系统成员的解释,依靠这种解释,系统成员获得了其自我认同,认为自己属于某个群体;进而用这种集体认同来捍卫其自我认同。在历史叙述中,传统断裂导致了确保认同的解释系统丧失了其社会整合的力量,因此,传统断裂是社会系统崩溃的一个标志。从这一点看,一旦后代在传统结构中再也无法确认自己,社会便失去了其认同。当然,这种唯心论的危机概念也有其弱点。起码传统的断裂不是一个精确的标准,因为传统的中介和历史连续性的意识形式本身都随历史而变化。此外,当代的危机意识往往会让后人误解。社会成员说到危机的时候,并不一定或并不总是就意味着社会陷入了危机。如果社会危机只能用意识现象来加以确定的话,那么,我们又如何才能把危机意识形态与实实在在的危机经验区分开来呢?

危机过程的客观性在于:危机是从无法解决的控制问题中产生出来的。认同危机与控制问题紧密相关。虽然行为主体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没有意识到控制问题的重要性,但这些控制问题造成了一些后果,对主体的意识产生了特殊的影响,以至于危及到了社会整合。关键在于什么时候会出现这种控制问题。因此,一种适当的社会科学危机概念应当能够把握住系统整合(Systemintegration)与社会整合(Sozialintegration)之间的联系。“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这两个概念,分别来自于不同的理论传统。我们所谓的社会整合,涉及的是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社会化过程中所处的制度系统;社会系统[9]在这里表现为一个具有符号结构的生活世界。我们所说的系统整合,涉及的是一个自我调节的系统所具有的特殊的控制能力。这里的社会系统表现为它们克服复杂的周围环境而维持住其界限和实存的能力。生活世界(Lebenswelt)和系统(System)这两个范式都很重要,问[10]题在于如何把它们联系起来。就生活世界而言,我们所讨论的主题是社会的规范结构(价值和制度)。我们依靠社会整合的功能(用帕森斯的话说就是:整合与模式维持),来分析事件和现状,此时,系统的非规范因素是制约条件。从系统的角度来看,我们所要讨论的主题是控制机制和偶然性范围的扩张。我们依靠系统整合功能,用帕森斯(T.Parsons)的话说就是:适应与目标达成,来分析事件和现状,此时,理想价值是数据。如果我们把社会系统理解为生活世界,就会忽略控制问题;如果我们把社会理解为系统,就不会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即社会的现实性在于虽然得到公认,但往往是虚拟的有效性要求是实际存在的。

系统论的概念策略的确也把规范结构包容在自己的语言中。但是,它是从每一种社会系统的控制中心来定义各种社会系统的。因此,在已经发生分化的社会中,政治系统(作为分化出来的控制中心),其[11][12]地位高于社会文化系统和经济系统。图1取自一份研究材料。图1 规范系统的前政治因素

社会进化表现为三个层面,即生产力的提高,系统自主性(权力)的增强以及规范结构的变化。系统论在它的分析框架内通过降低环境的复杂性,而把社会进化限制在权力增长这个唯一的层面上。卢曼对社会学基本概念的重新定义就表现出这样一种趋势。我在其他地[13]方已经尝试过指出,如果把生活中文化再生产结构中的有效性要求,诸如真实性、正确性等,理解为控制媒介,并且把它们和权力、金钱、信任以及影响等放到同一个层面上,它们就会失去其通过话语而能够得到兑现的意义。系统论只会承认经验实践以及经验状态属于它的对象领域,因而必定会把有效性问题(Geltungsprobleme)转化为行为问题(Verhaltensprobleme)。因此,卢曼主张要对诸如认识与话语、行为与规范、统治与意识形态证明等概念重新加以定义;抛开这些概念,有机系统中的劳动与社会系统中的劳动才能区分开来(正如我所认为的,卢曼甚至想把意义和否定用作区分的基本概念)。一旦控制方面被独立出来,社会科学的对象领域也被局限于选择的潜能,那么,一种理解性的概念策略就会变成概念帝国主义,其长处也就变成了短处。

行为理论的概念策略尽量避免这些短处,但它还是造成了规范结[14]构与有限的物质条件之间的背离。在分析层面上,社会文化系统、政治系统以及经济系统等社会亚系统之间尽管存在着一种等级秩序,但是,在任何一种系统中,规范结构都必须和有限的物质基础区别开来(表1)。表1

这种抽象的要求用对具有控制意义的限制和潜力的分析,来补充对规范结构的分析。当然,对于危机分析来说,“补充”要求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危机分析要求一个能够把握住规范结构与控制问题之间关系的分析层面。我在对社会系统的历史分析当中发现了这个层面;对社会系统的历史分析,使得我们能够确定一种宽容领域,从而允许一种确定的系统的理想价值有活动的空间,而又不会使该系统的持续[15]存在受到严重威胁。这种活动空间的界限就是历史连续性的界限。当然,规范结构的弹性,即既能有所变化,又不至于引起传统断裂的限度,并不只是依赖,或者说主要不是依赖规范结构自身的坚决要求。因为,社会系统的理想价值一方面是传统文化价值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系统整合非规范要求的产物:在理想价值中,社会生活的文化定义与系统论对于生存命令的重构是相互联系的。然而,迄今为止还没有可靠的概念和方法来分析这种联系。

显然,我们只有在社会进化理论的框架范围内,才能为结构转型[16]提供各种变化空间。在这方面,马克思的社会形态概念是很有帮助的。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是由基本的组织原则所决定的,而这种组织原则为社会状况的改变提供了抽象的可能性。我所说的组织原则,是一些高度抽象的原则,是在巨大的进化动力中表现出来的自然特性,标志着不同阶段上的新的发展水平。组织原则限定了一个社会在不失去其认同条件下的学习能力。根据这一定义,控制问题如果在社会组织原则所允许的活动范围内得到解决,就会产生危机效应。这种组织原则首先确定的是生产力的提高所依赖的学习机制;其次,它们决定着保障认同的解释系统的活动范围;最后,它们还设定了控制能力扩张的制度界限。在用一些例子说明这一组织原则概念之前,我想用社会系统的构成要素来阐明选用这个概念的正当性。注释:[1] 奥佛(Claus Offe):“晚期资本主义——尝试对一个概念的定义”(Spätkapitalismus——Versuch einer Begriffsbestimmung),载《资本主义国家的结构问题》(Strukturprobleme des kapitalistischen Staates),Frankfurt am Main,1972,第7页及以下诸页。[2] 洛维特(Karl Löwith):《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Weltgeschichte und Heilsgeschehen),Stuttgart,1953。[3] 德雷泽尔(H.P.Dreitzel):《社会转型》(Sozialer Wandel),Neuwied,1967;斯克莱尔(L.Sklair):《进步社会学》(The Sociology of Progress),London,1970。[4] 科瑟勒克(R.Koselleck):《批判与危机》(Kritik und Krise),Freiburg,1961;哈贝马斯:《理论与实践》(Theorie und Praxis),1971,第244页及以下诸页。[5] 策莱尼(J.Zeleny):《科学逻辑与资本》(Die Wissenschaftslogik und das Kapital),Frankfurt,1968;赖希特(H.Reichelt):《论马克思资本概念的逻辑结构》(Zur logischen Struktur des Kapitalsbegriffs bei K.Marx),Frankfurt am Main,1970;古德里尔(M.Godelier):《〈资本论〉中的系统、结构和矛盾》(System,Struktur und Wiederspruch im Kapital),Berlin 1970;毛克(M.Mauke):《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阶级理论》(Die Klassentheorie von Marx und Engels),Frankfurt am Main,1970。[6] 耶尼克(M.Jänicke):《统治与危机》(Herrschaft und Krise),Opaladen,1973;其中刊载有耶尼克、多伊奇(K.W.Deutsch)以及瓦格纳(W.Wagner)的文章。[7] 哈贝马斯、卢曼:《社会理论还是社会技术学?》(Theorie der Gesellschaft oder Sozialtechnologie?),Frankfurt am Main,1971,第147页及以下诸页。[8] 从涂尔干到默顿(Merton)的社会科学文献,以及默顿之后对于失范行为,特别是犯罪行为的研究,都阐述了这种失范(Anomie)概念。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论述,请参阅莫泽尔(T.Moser):《少年犯罪与社会结构》(Jugendkriminalität und Gesellschaftsstruktur),Frankfurt,1970。[9] 伯格(P.Berger)和卢克曼(Th.Luckmann):《现实的社会结构》(Die gesellschaftliche Konstruktion der Wirklichkeit),Frankfurt am Main,1969。[10] 舒茨(A.Schütz)的现象学和社会控制论所表明的概念策略分别把这两个方面揭示了出来。社会科学功能论已经开始尝试关注社会的双重结构,并把生活世界和系统这两个范式联系起来。帕森斯(T.Parsons)在其《草稿》(Working Papers)中从范畴的高度把系统理论和行为理论联系起来;埃齐奥尼(Etzioni)把控制能力和共识结构看作是系统的两个方面;卢曼从系统理论的角度对现象学的基本概念“意义”(Sinn)重新进行了阐释。所有这些尝试对于如何恰当地把社会系统问题揭示出来是有启发的,但它们并没有解决社会系统问题,因为主体间性结构迄今为止还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社会系统的构成要素也没有得到准确的把握。[11] 在后面的论述中,我所说的“社会文化系统”(Soziokulturelles System),既包括文化传统(文化价值系统),也包括通过社会化和职业化而获得规范力量的制度。[12] 奥佛:《危机与危机的控制》(Krise und Krisemanagement),载耶尼克:《统治与危机》,第197页及以下诸页。[13] 哈贝马斯、卢曼:《社会理论还是社会技术学?》,第221页及以下诸页,第239页及以下诸页。在此期间,卢曼进一步发展了他的交往媒介理论,并把它当作是系统理论和进化理论之外的一个独立部分。[14] 洛克伍德(D.Lockwood):“社会整合与系统整合”(Social Integration and System Integration),载佐尔山(G.Zollschan)和赫希(W.Hirsch):《社会转型探索》(Explorations in Social Change),London,1964。布兰特(Gerhard Brandt)进一步发挥了这种观点。[15] 鲍姆伽特纳(H.M.Baumgartner):《连续性与历史》(Kontinuität und Geschichte),Frankfurt,1972。[16] 埃德(K.Eder):“复杂性、进化与历史”(Komplexität,Evolution und Geschichte),载马西耶夫斯基(F.Maciejewski):《社会理论还是社会技术学(补充论证第1卷)》,Frankfurt am Main,1973,第9页及以下诸页。第二章 社会系统的构成要素

首先我想来描述一下社会系统的三个普遍特征:

1. 在生产(Produktion)过程(对外部自然的占有)和社会化(Sozialisation)过程(对内在自然的占有)中,通过真实的表达和需要证明的规范,即通过话语的有效性要求,社会系统与其环境之间进行了交流。生产和社会化的发展过程都遵循可以用理性加以重构的模式。

2. 在生产力和系统自律达到一定水平后,社会系统就改变了其理想价值。但是,理想价值的改变受到了世界观发展逻辑的限制,系统整合的命令对这种逻辑毫无作用。社会化的个体形成了一个内在环境,从控制的角度看,这种环境具有悖论色彩。

3. 一个社会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制度所容纳的学习能力,具体而言,取决于理论—技术问题和实践问题自身能否分化开来,话语型的学习过程能否出现。

关于1:社会系统的环境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即外部自然或非人类环境中的物质资源;社会所涉及的其他社会系统;内在自然或社会成员的有机基础。社会系统是通过符号而与其社会环境区别开来的,除非能发展形成普遍主义的道德,否则,社会系统与社会环境之间就会像内在道德与外在道德一样分离开来。这个复杂的问题将不在这里讨论。外部自然和内在自然之间的交换过程,对于社会文化再生产的特殊形式具有决定意义。这里所涉及到的是社会系统“占有”自然的社会化过程。外部自然是在生产过程中被占有的,内在自然则是在社会化过程中被占有的。随着控制能力的加强,社会系统从内外两个方向上把它的边界向自然领域扩展:随着系统“权力”的增加,对外部自然的控制和内在自然的整合也有所加强。生产过程吸取的是自然资源,把自然资源所释放的能量转化成使用价值;社会化过程则把系统成员塑造成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这个学习过程始于胎儿阶段,个体到死也脱离不了这个过程(如果我们不考虑丧失社会化能力的病理学个案)。

社会系统用生产力来使外部自然社会化。它们把劳动力组织起来并加以培训,此外还发展技术和策略。为此,他们需要可以利用的技术知识。认知能力概念和信息概念在这种情况下是经常使用的,但它们所透露出来的却是与动物智能之间的联系。我认为,社会系统的特殊作用在于,能够通过真实的表达(wahrheitsfähiger Äusserungen)这个媒介而扩大对外部自然的控制。劳动(Arbeit)或工具行为(instrumentales Handeln)所遵守的是技术规则;它们所体现的是经验观点,其中包含着真实性要求,即可以用话语加以兑现和彻底加以批判检验的有效性要求。

社会系统用规范结构来使内在自然社会化。在此过程中,需求得到了解释,行为得到了许可,甚至承担起了责任。其中所表现出来的动机(Motivation)概念不能掩盖这样一个特殊事实,即社会系统通过需要加以论证的规范(rechtfertigungsbedürftige Normen)完成了对内在自然的整合。相反,这些规范当中包含着只能用话语加以兑现的有效性要求:我们用经验命题所提出的真实性要求,与我们用行为规范以及估价规范所提出的正确性要求(Richtigkeitsanspruch)和恰当性要求(Angemessenheitsanspruch)之间是一致的。

面对外部自然,社会系统用(遵循技术规则的)工具行为来捍卫自身,面对内在自然,则用(遵循有效规范的)交往行为来捍卫自身。因为,在社会文化发展阶段上,动物行为被按照有效性要求的命令重[1]新组织了起来。这种重组是在语言建立起来的主体间性结构中完成的。语言交往具有双重结构:只有在具备了人际之间的交往关系的同[2]时,才有可能就命题内涵进行交往。而这正体现了人所特有的认知能力和行为动机与语言的主体间性之间的交互作用。语言所发挥的是一种转换功能:由于诸如感觉、需求以及情感等心理过程被转移到了语言的主体间性结构中,因此,内在事件和内在经历就转变成了意向内涵,而认知则转变成了陈述,需求和感觉则转变成了规范期待(戒律或价值)。这种转换导致有众多后果的差异,一边是意见、愿望、快乐和痛苦的主体性,另一边则是和普遍性要求一起出现的表达和规范。普遍性意味着知识的客观性和有效价值的合法性;它们共同确保对于社会生活世界具有构成意义的共同性(Gemeinsamkeit)。无论是对于经验或工具行为,还是对于立场和交往行为,语言主体间性的结构都具有构成意义。同样是这些结构,在系统层面上调节着对外部自然的控制和对内在自然的整合,即调节着社会化过程。而社会化过程依靠的是社会化个体的力量,并且把真实的表达和需要加以论证的规范当作是自己的媒介。

系统自律(权力)的扩大取决于另外两个层面的发展,即生产力(真实性)的发展和规范结构的改变(正确性和恰当性)。这些发展过程所遵循的是可以用理性重建的模式,从逻辑上讲,它们相互之间是独立的。世俗知识和技术的历史,就是面对外部自然掌握真理的历史。它是由诸多断断续续,但不断累积的过程构成的。经验机制的知识对于解释科学和技术进步在世界史上的累积特征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相反,为了发展科学和技术,我们需要设计出一套内在逻辑,有了这样一种内在逻辑,不可逆转的后果从一开始就已经明确[3]了等级秩序。一种可以用理性重建的发展模式的局限性就体现在这样的平常经验当中:只要传统连续性没有被打破,认知动力就不会被彻底遗忘;任何对不可逆转的发展道路的偏离都被认为是一种倒退,都要付出代价。

文化生活同样不能随意加以定义,这一事实并非微不足道。由于内在自然的社会化同样是通过话语型的有效性要求的,因此,规范结构的转型同科学技术的历史一样也是一个定向的发展过程。内在自然的整合具有一种认知成分。在从神话到宗教再到哲学和意识形态的发展过程中,要求用话语来兑现规范有效性要求的呼声越来越高。同自然知识和技术一样,世界观的内在发展过程也遵循一种模式,从而使人们有可能用理性对下面这些通过描述所列举出来的规律加以重建:

——与宗教领域相对的世俗领域的扩张;

——从不断的他律向越来越自律的发展趋势;

——世界观当中认知内涵的空缺(从宇宙学到纯粹的道德系统);

——从部落式的地域主义到普遍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取向;

——信仰方式的反思性不断增强,这点可以从下面的排序当中看出来:作为直接体验的取向系统的神话、教诲、启示宗教、[4]理性宗教、意识形态。

世界观的组成因素,比如道德系统以及相关解释,能够有效地确保个人认同和集体整合,它们虽然越来越复杂,但遵循着一种共同的模式;从个体发生的层面来看,这在道德意识的发展逻辑上有着一种相似的模式。只要传统还保持其连续性,集体所达到的道德意识程度就像集体所获得的知识一样是不会被遗忘的,但这并不排除有倒退的[5]可能。

关于2:我在这里不可能详细论述生产力、控制能力以及世界观(乃至道德系统)在发展过程中相互之间的复杂依存关系。但是,在我看来,社会文化生活的再生产形式在其中显得很不相称:生产力的发展总是在不断地扩大社会系统的偶然性领域,而解释系统结构中的进化动力并不是总能提供选择上的优势。随着社会组织形式当中的系统自律的增强以及复杂性的相应提高,已经变成桎梏的规范结构就自然会被打破,失去控制意义的参与则自然会被淘汰。今天在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还可以不断地看到这个过程。但是,有一些问题也是值得思考和论证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的世俗知识与传统世界观的教义之间在认知方面发生了冲突,这样规范结构就被打破了。由于规范结构当中的发展动力机制独立于其发展逻辑,因此,在先验上就不能保证生产力的发展和控制能力的增强能够引起符合社会系统控制命令的规范变化。如果有一种对外部自然的控制是通过真实性要求而进行的,那么,这种对外部自然的控制作用已经扩大的选择潜力就可以带来选择上的优势。但是,在依靠正确性和恰当性而进行的对内在自然的整合当中,这种选择上的优势是否会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会在自己制造的复杂性当中丧失掉,则是一个经验问题。我们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即生产力的提高会加强系统的权力,从而导致规范结构的改变,与此同时,它又对系统自律构成了限制,因为它们提出了新的合法性要求,因而压缩了理想价值的变化范围。(我在后面将讨论这样的观点,即这种情况是在晚期资本主义中出现的,原因在于,交往伦理学的合法性领域所容纳的理想价值与系统复杂性的急剧增长是不能相容的,而且由于发展逻辑的原因,其他的合法性也不能产生。)社会系统的理想价值在历史上是不断变化的,这个命题需要作如下补充:即理想价值的变化受到了世界观结构的发展逻辑的限制,[6]而世界观结构的发展逻辑并不一定受权力增长的支配。

与此相关的是社会的另一个特征:内在自然并不像外部自然那样属于系统环境。一方面,社会化个体的有机基础并不是完全处于社会系统之外,对于这点,我们只要研究一下关于机体活动失调的心身医[7]学(Psychosomatik)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另一方面,内在自然在和社会系统整合之后依然还是一种类似于内在环境的东西,因为社会化的主体为了捍卫他们的个性拒绝彻底融入社会。我们不能把内在自然的社会化和外部自然的社会化(即生产)同等对待,都简单地理解为对环境复杂性的化约。系统运转的自由度通常是随着对环境复杂性的化约而扩大的,而内在自然的逐步社会化反而限制了系统偶然性的活动范围。随着个体化水平的提高,社会化个体抵御分化出来的控制中心的决定的免疫力似乎也得到了加强。面对权力扩张的要求,规范结构充当的是一种自我约束机制。在自我调节系统的逻辑结构中,这一点只能这样来表述:内在自然既是系统环境,也是系统因素。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其本性既是活的肉身,又是物质实体,这点[8]同样具有悖论意义。但是,我认为,这些悖论只是表明一种不自量力的系统理论的模糊性。如果我们不是选择系统和自我控制,而是选择生活世界和主体间性作为更高的观察视角,并从一开始就把社会化理解为个体化,这些悖论就消失了。语言理论是能够把握这种联系的,[9]但如果我们固守系统理论,就只能导致荒诞不经。社会也是系统,但它们的运动方式并不完全遵循系统自律(权力)的扩张逻辑,相反,社会进化是沿着生活世界的逻辑进行的,其结构是由语言产生的主体间性决定的,并且建立在可以批判检验的有效性要求的基础上。

关于3:如果我对社会系统构成要素的描述是正确的话,控制能力的变化就应当取决于对外部自然的控制和对内部自然的整合的不断增强。这两个层面上的进化是以定向形式的学习过程出现的,而学习过程则是在通过话语可以兑现的有效性要求的引导下进行的。生产力的发展和规范结构的变化分别遵循不断深入的理论认识和实践认识的[10]逻辑。集体学习过程,亦即世俗知识和技术的历史以及确保认同的解释系统的结构转型,所遵循的是可以用理性加以重建的模式;但这些模式只能解释可能发展所带来的必然逻辑后果。相反,实际的发展,比如创新和停滞、危机的出现、危机的有效解决或无效处理等,只能用经验机制加以解释。但我以为,社会进化的基本机制就是不能不学习这样一种能动机制。在社会文化发展层面上,需要解释的现象不是学习,而是不学习。可以说,人的理性就在于此。只有在这种背景下,人类历史上突出的非理性现象才能表现出来。从形式上划分各种学习层次,所依据的是这样的事实:我们是在两个层面上学习(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学习过程和有效性要求是联系在一起的,而有效性要求可以用话语来兑现。非反思性学习(Nichtreflexives Lernen)发生在这样一种行为语境中:含蓄提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有效性要求被天真地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通过话语来考虑是予以接受还是加以拒绝。反思性学习(Reflexives Lernen)则是发生在话语当中,我们用话语把有问题或由于受到怀疑而有问题的有效性要求列举出来,通过论证来决定是加以兑现还是予以拒绝。一种社会形态所能容纳的学习水平可能取决于社会组织原则(a)是否允许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分化开来,以及(b)是否允许非反思性学习向反思性学习的过渡。由此可能出现四种组合,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其中有三种已经在历史上出现过(表2)。表2

当然,表2是很不充分的,甚至不能粗略说明问题,因为它把话语逻辑中所形成的概念沿用到不同的解释系统中,而且没有区分清楚[11]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是否只有在主要的解释框架中,或在生活实践自身当中才始终是密不可分的。魔幻世界观和万物有灵的世界观中可以看到一种忽视了这种区分的生活实践,而神话世界观则和一种世俗知识共存在一起;这种世俗知识是在社会劳动领域中积累起来和扩展开来的。因此,在这种知识当中,具有理论潜力的技术知识与对于自然的生活世界和社会的生活世界的实践解释实际上已经区分了开来。此外,表2也没有描绘出制度化话语实际能够把握的领域。随着哲学的兴起,神话传统的因素第一次被揭示了出来,供话语讨论;但是,古典哲学把具有实践意义的解释当作理论问题加以处理,而把技术所使用的经验知识贬低为没有理论潜力。相反,随着现代科学的兴起,这个经验知识领域进入了反思性学习过程。同时,哲学中则蔓延着一种导致了实证主义的趋势,想根据其逻辑形式来区分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但目的是要把实践问题从话语当中排除出去:实践问题不再具[12]有“真实性”。相反,一般实践话语的制度化则意味着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学习阶段。

我们在从1到3中对社会系统的构成要素的定义如果是贴切的话,那么,努力寻求组织原则似乎就很有意义。社会组织原则主要是从生产力和确保认同的解释系统出发,来明确一个社会的学习能力以及发展水平,并进而限制控制能力增长的可能性。马克思根据对生产资料的使用,即生产关系,确定了不同的社会形态。他认为整体组织的核心是在规范结构与物质基础相交织的层次上。生产方式应当体现社会组织原则,因此,它自然也就不能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各种历史形式等同起来。组织原则是高度抽象的规则,具有明确的活动范围。而且,谈到生产关系往往会诱发狭隘的经济决定论的解释。但在一个社会中,究竟哪个亚系统能够具有功能优先性(funktionalen Primat)[13],也就是说,究竟哪个亚系统能够引导社会进化,主要是由该社会的组织原则所决定的。注释:[1] 我会在交往行为理论中阐明这个论点。[2] 请参阅我论述交往资质理论的文章,载哈贝马斯、卢曼:《社会理论还是社会技术学?》,第142页及以下诸页。[3] 我并不坚持认为,科学系统内部的调节因素能够充分地解释科学史。请参阅下列值得注意的著作:博姆(G.Böhme)、范·登·达埃尔(W.van den Daele)、克洛恩(W.Krohn):“科学中的选择”(Alternativen in der Wissenschaft),载《社会学研究》(Zeitschrift für Soziologie),1972,第302页及以下诸页;以及“科学的目的化”(Finalisierung der Wissenschaft),载《社会学研究》,1973。[4] 丢伯特(R.Döbert)、诺纳(G.Nunner):《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冲突和恢复潜力》(Konflikt und Rückzugspotentiale in spätkapitalistischen Gesellschaften),手稿,MPIL,第14—15页。丢伯特:《进化论对于社会科学功能主义的方法论意义——以宗教系统的进化为例》(Die methodologische Bedeutung von Evolutionstheorien für den sozialwissenschaftlichen Funktionalismus),博士论文,1973;亦可参阅卢曼的《宗教:系统与社会化》(Religion—System und Sozialisation),Neuwied,1972,第15页及以下诸页。[5] 关于认知主义成长心理学中的成长逻辑概念,请参阅科尔贝格(L.Kohlberg):“阶段与结果:对社会化的认知成长研究”(The Cognitive Developmental Approach to Socialisation),载戈斯林(D.A.Goslin)编:《社会化手册》(Handbook of Socialisation),Chicago,1969,第347页及以下诸页。[6] 埃德(K.Eder):《社会进化的机制》(Mechanismen der sozialen Evolution),手稿,MPIL。[7] 米切利希(A.Mitscherlich):《作为冲突的疾病》(Krankheit als Konflikt),Frankfurt am Main,1966,1967。布莱德(K.Brede):《心理障碍的社会分析》(Sozioanalyse psychosomatischer Störungen),Frankfurt am Main,1972。[8] 普莱斯纳(H.Plessner):《有机层次与人》(Die Stufen des Organischen und der Mensch),Berlin,1928。[9] 哈贝马斯、卢曼:《社会理论还是社会技术学?》,第155页及以下诸页。[10] 因此,在多伊奇(K.W.Deutsch)和埃齐奥尼(A.Eztzioni)的社会发展系统理论中,学习概念处于分析的中心是完全合理的,但这些概念还过于狭隘,没有把话语学习包括进去。请参阅他们的《管理中枢》(The Nerves of Government),New York,1963;《能动的社会》(The Active Society),New York,1968。[11] 哈贝马斯:“真理论”(Wahrheitstheorien),载《舒尔茨纪念文集》(Festschrift für Walter Schulz),Pfullingen;图尔明(St.Toulmin):《论据的使用》(The Use of Argument),Cambridge,1964;爱德华(P.Edwards):《道德话语的逻辑》(Logic of Moral Discourse),New York,1955。[12] 哈贝马斯:“哲学尚能何为?”(Wozu noch Philosophie?),载《哲学政治巨擘》(Philosophisch—politische Profile),Frankfurt am Main,1971。[13] 关于“功能优先性”概念,请参阅卢曼:“作为社会问题的经济”(Wirtschaft als soziales Problem),载《社会学启蒙》(Soziologische Aufkl ärung),Opladen,1970,第226页及以下诸页。第三章 社会组织原则的解释

我认为区分四种社会形态是有意义的,它们是:原始社会(die vorhochkulturelle Gesellschaft)、传统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后资本主义社会。除了原始社会之外,其余都是阶级社会(这里,我把国家社会主义社会称作后资本主义阶级社会,因为生产资料控制在政治精英手里):

考察晚期资本主义阶级社会或后资本主义阶级社会中的危机倾向,其目的是要揭示产生后现代社会的各种可能性。“后现代社会”不仅是尽管已经衰老但仍具有惊人活力的资本主义的一个新的别称,[1]而且也是历史上一个崭新的组织原则。我想根据三种社会形态,来具体说明社会组织原则的含义,以及从这些组织原则中所能衍生出来的具体的危机类型。这些随意性的论述既不想冒充是社会进化理论,也不想取代社会进化理论;而只是想从经验层面上引入一个概念。对于每一种社会形态,我都将描述一下其中主要的组织原则,指出这种组织原则为社会进化所提供的可能性,并对其中所容纳的危机类型加以推论。如果不依靠一种社会进化理论,就不能从抽象的角度把握住组织原则,而只能依据不同发展阶段所具有的功能优先性的制度领域(诸如亲缘系统、政治系统以及经济系统),来简单地加以归纳和说明这些组织原则。1. 原始社会形态(Die vorhochkulturelle Gesellschaftsformation)[2]

年龄和性别等原始角色是原始社会的组织原则。其制度核心是亲缘系统(Verwandtschaftssystem)。在这个发展阶段上,亲缘系统表现为一种总体性制度。家庭结构决定了整个社会的交往;家庭结构同时也保障了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世界观和规范几乎还没有分化开来。它们都是围绕着礼仪和禁忌而建立起来的,不需要单独加以认可。这种组织原则仅仅和家庭道德和部落道德联系在一起:凡是逾越亲缘系统的社会关系,无论是纵向的,还是横向的,都不可能存在。在按照亲缘关系组织起来的社会里,生产力不能依靠剥削劳动力(通过强迫而提高剥削程度)来获得发展。学习机制被纳入工具行为的功能范围,在漫长的时间内,所带来的只是一些看起来很有序,实际上并不[3]重要的革新。在原始社会发展阶段上,似乎还没有任何有系统的动机促使人们去生产超出满足基本需求的产品,即使生产力的发展状况[4]允许生产剩余也是如此。由于这种组织原则不会产生任何矛盾的要求,因此,外在的变化就可以打破这种按照亲缘关系组织起来的社会所具有的有效的控制能力,并摧毁家庭认同和部落认同。产生外在变化的原因通常包括:人口的增长以及相关的生态因素,特别是由于交[5]换、战争和征服而带来的种族间的依赖关系。2. 传统社会形态(Die traditionale Gesellschaftsformation)

传统社会形态的组织原则是具有政治形式的阶级统治(Klassenherrschaft)。随着官僚制统治机器的出现,从亲缘系统中分化出一个控制中心。这就使得社会财富的生产和分配从家庭组织形式转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亲缘系统不再是整个系统的制度核心。它把权力和控制的主要功能转让给国家。这是功能专门化和分化的开端。在这个分化过程中,家庭丧失其全部的经济功能和某些社会化功能。在这一进入文明时期的发展阶段上,主要是为系统整合或社会整合服务的亚系统兴起了。在它们的交叉点上,法律秩序调节着生产资料的支配特权和权力的行使策略,而这种法律秩序本身则需要加以合法化。以统治机器和法律秩序为一方,以虚拟论证和道德系统为另一方,两者之间发生了分化,与这种分化相对应的是世俗权力与宗教权力的制度分离。这种新的组织原则使得系统自律有了显著的加强;其前提是功能分化,并促使形成一般的媒介(金钱和权力)以及反思机制(成文法)。但是,控制能力的这种增长是以一种根本不稳定的阶级[6]结构为代价的。在阶级社会里,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一起制度化的还有一种权力关系,长此下去,这种权力关系会对社会整合构成威胁。因为阶级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表现为一种潜在的冲突。当然,在一个合法的统治秩序中,利益冲突可能是潜在的,并暂时被整合起来。这正是能够提供合法性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的成就:它们把规范结构的虚拟的有效性要求同公共议论和共同检验的领域脱离开来。生产关系直接具有了政治形式,也就是说,经济关系由合法权力来加以调节。通过求助于传统的世界观和常规的国家伦理,统治秩序得到了维护。

尽管垂直分化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新的组织原则却还是用非政治的交换关系(地区性市场、城邦国家)把水平层面上的社会化保持在狭窄的范围内。政治上的阶级统治要求用国家伦理来代替部落道德,但这种国家伦理还是依赖于传统,也就是说,还是具有抵御特征;因此,这样的阶级统治无法容纳普遍性的交往形式。在社会劳动的阶级系统中,随着剥削程度的提高,也就是说,通过有组织的强制性劳动,生产力可以获得发展,这样就出现了社会剩余产品,它们被享有特权的人所占有。由于技术创新始终是自发的(技术上可以利用的知识没有通过反思性的学习而获得发展),因此,生产力的提高无论如何都是有其限度的。

传统社会中的危机类型源于社会内部的矛盾。而矛盾存在于规范系统和论证系统的有效性要求与阶级结构之间;前者不允许公开进行剥削,后者则使依靠特权占有社会财富成为一种通则。如何不是平均而是合理地分配社会财富,这个问题可以用意识形态对于虚拟的有效性要求的保障暂时加以解决。在遭到批判的时候,传统社会通过强化对劳动力的剥削而扩大其控制范围。也就是说,传统社会不是直接通过加强体罚力度(刑法史上有许多例子说明了这一点)来提高自己的权力,就是间接通过强制实施普遍税捐(如劳役、实物或货币)来提高自己的权力。因此,危机通常是由于控制问题导致的。控制问题迫使系统通过加强压迫来增强自己的自律;而这又导致了合法性的丧失,进而导致阶级斗争(阶级斗争通常是和外部冲突联系在一起的);阶级斗争最终危及社会整合,并且可能导致政治系统的颠覆和新的合法性基础的建立,即导致一种新的集体认同。3. 自由资本主义社会形态(Die liberalkapitalistische Gesellschaftsformation)

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原则是资产阶级民法体系中所确定的雇佣劳动(Lohnarbeit)与资本(Kapital)之间的关系。由于出现了私人商品所有者摆脱国家束缚的商业领域,也就是说,由于在拥有一定疆域的国家中,商品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劳动市场等获得了制度化,由于世界贸易体系的建立,因此,“市民社会”(Bürgerliche [7]Gesellschaft)也就从政治经济系统中分化了出来。这意味着阶级关系的非政治化和阶级统治的匿名化。国家和用政治手段建立起来的社会劳动系统不再是整个系统的制度核心。相反,现代赋税国家[8](Steuerstaat)——韦伯分析了这种国家的原型——变成了自我调[9]节的市场流通体系的一个补充结构。对外,国家依然用政治手段来确保领土的完整和国内经济的竞争秩序。但对内,原来处于支配地位的控制手段,即合法权力,现在主要是用于维持一般的生产条件,从而使由市场调节的资本能够顺利运行。经济交换变成主要的控制手段。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以后,国家主权在社会系统内部的运作就会局限于:(1)按照民法保护资产阶级的交换(警察和司法);(2)保护市场机制,消除其自我破坏的副作用(比如劳动保护法);(3)满足整个经济的生产前提(公共教育、交通和运输);(4)使民法体系适应资本积累过程的需要(税法、银行法和商[10]业法)。

通过完成这四项任务,国家确保了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的发展前提。虽然在传统社会中,系统整合领域和社会整合领域之间已经开始制度分化,但经济系统依然依赖社会文化系统向它输送合法性。只有在经济系统从政治系统中获得相对独立以后,市民社会中才会出现一个摆脱传统束缚,并且纵容市场参与者倾向于策略功利主义行为的领域。相互竞争的企业家们依据竞争获利原则来作出决策,因此他们用利益导向行为(interessengeleitetes Handeln)取代了价值取向行为[11](wertorientiertes Handeln)。

这种新的组织原则为生产力的解放和规范结构的发展打开了一个广阔的天地。根据资本自我运行的要求,生产方式推动了一种扩大再生产。这种扩大再生产是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创新机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旦对体力的剥削,即提高绝对剩余价值达到了极限,为了积累资本就需要发展技术生产力,并在发展过程中把技术上可以利用的知识和反思性的学习过程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已经获得自律的经济交换也减轻了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压力。自我调节的市场流通体系需要其他方面的补充,这不仅包括合理的国家行政体系和抽象的法律体系,而且也包括社会劳动领域中具有策略功利主义特征的道德体系;在私人领域中,这种道德体系和新教伦理以及形式主义伦理是融合在一起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可以具有普遍主义的结构,并且呼吁普遍化的利益,因为所有制秩序已经抛弃了政治形式,转变为一种似乎能够使自身合法化的生产关系。市场制度可以建立在等价交换的公平原则上。因此,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国家同样也可以在这种合法的生产关系当中找到替自己辩护的理由。这就是洛克(John Locke)以来理性自然法的核心内容。生产关系可以和似乎“授命于天”的传统统治秩序脱离开来。

当然,价值形式的社会整合作用也只能限于资产阶级。新兴的城市无产者主要来自农民。他们的忠诚和服从更多的是靠传统主义的束缚、听天由命的顺应心理以及缺乏远见和赤裸裸的压制等因素来共同维持的,而不是依靠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信服。但是,这并没有削[12]弱这种新型意识形态的社会整合意义,这是一个不再承认个人政治统治的社会。因为,随着阶级统治在政治上的匿名化,也就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即社会统治阶级必须认识到自己已经不再具有统治地位。普遍主义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要想完成这一使命,就必须:(1)科学地建立在传统批判的基础上;(2)具有一种模式特征,也就是说,能够预设一种社会状况,其可能性从一开始就不会被能动发展的经济社会所否定。

可是,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市民社会必须对观念与现实之间明显存在的矛盾作出反应。因此,对市民社会的批判主要也就表现为:把观念与现实加以对照,以此来揭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尽管如此,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原则还是取得了异乎寻常的成就。它不仅解放了经济系统,使之摆脱了政治系统,摆脱了社会整合的亚系统的束缚,而且使经济系统在完成系统整合任务的同时,为社会整合作出了贡献。由于这些成就,当控制问题直接威胁到认同的时候,社会系统面临危机的可能性也就大大增加了。我所说的就是这个意义上的“系统危机”(Systemkrise)。

由于经济发展处于自发状态(naturwuchsig),因此,社会组织原则不会束缚生产力的解放。同样,规范结构也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因为这种新型的组织原则在历史上第一次容纳了普遍主义的价值系统。但是,这种组织原则和交往伦理学(kommunikative Ethik)是格格不入的;因为交往伦理学不仅要求规范具有普遍性,而且要求通过话语来对规范利益的普遍性达成共识。这种组织原则把阶级矛盾的潜在冲突转移到了控制层面上,以经济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自由资本主义的典型特征表现为:繁荣、危机和萧条不断交替。建立在雇佣劳动和资本关系当中的利益冲突并没有直接表现为阶级冲突,而是表现为积累过程的中断,也就是说,表现为控制问题。从这种经济危机的逻辑中,我们可以归纳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系统危机概念。

表3概括了上文扼要介绍的组织原则与相应的危机类型之间的关系。表3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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