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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8 14: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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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连海洋大学苏建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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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能与实操丛书】安全员

【建筑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能与实操丛书】安全员试读:

建筑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能与实操丛书安 全 员苏 建 主编中国计划出版社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安全员/苏建主编.--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6.3(建筑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能与实操丛书)

ISBN 978-7-5182-0375-8

Ⅰ.①安… Ⅱ.①苏… Ⅲ.①建筑工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Ⅳ.①TU714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6)第047958号

建筑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能与实操丛书

安全员

苏建 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网址:www.jhpress.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010)63906433(发行部)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北京天宇星印刷厂印刷

787mm×1092mm 1/16 15印张 359千字

2016年3月第1版 2016年3月第1次印刷

印数1—3000册

ISBN 978-7-5182-0375-8

定价:42.00元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本书环衬使用中国计划出版社专用防伪纸,封面贴有中国计划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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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安全员》编委会

主 编:苏 建

参 编:牟瑛娜 周 永 沈 璐 周东旭

    杨 杰 隋红军 马广东 张明慧

    蒋传龙 王 帅 张 进 褚丽丽

    周 默 杨 柳 孙德弟 元心仪

    宋立音 刘美玲 赵子仪 刘凯旋前  言

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和深邃的哲理。安全员只有不断加深自身的理论素养,学会用科学、辩证的眼光看问题,才能认清和把握安全工作的本质规律,在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与是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信念,也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安全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安全形式越来越严峻。为了提高安全员专业技术水平,加强科学施工与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书。

本书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 25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08、《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54—20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等标准编写,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现场施工机械安全使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与验收。本书内容丰富、通俗易懂;针对性、实用性强;既可供安全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参考使用,也可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岗位培训教材。

由于作者的学识和经验所限,虽经编者尽心尽力但书中仍难免存在疏漏或未尽之处,敬请有关专家和读者予以批评指正。编 者2015年9月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1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概述1.1.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架设、使用、维修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指导和帮助供、用电人员准确按照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执行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性和科学性。(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

①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②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③设计接地装置。

④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1.2 电工及用电人员(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1.1.3 安全技术档案(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单独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审批手续。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变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维修电工和各种用电设备人员分别贯彻交底的文字资料。包括总体意图、具体技术要求、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文字资料。交底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和完整性,并有交底人员的签名及日期。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电气设备的调试、测试和检验资料,主要是设备绝缘和性能完好情况。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接地电阻测定记录应包括电源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其工作接地阻值和重复接地阻值。

7)定期检(复)查表。定期检查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的测定记录等。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电工维修等工作记录是反映电工日常电气维修工作情况的资料,应尽可能记载详细,包括时间、地点、设备、部位、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对于事故维修还要作出分析提出改进意见。(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3)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1.2 配电系统安全管理1.2.1 配电室及自备电源1.配电室(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品及道路畅通的地方。(2)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4)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0m。

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3)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0m。

4)配电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0m。

5)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0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拦隔离,遮拦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7)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8)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9)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为基准,其涂色符合表1-1规定。表1-1 母线涂色

10)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器火灾的灭火器。

11)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锁。

12)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5)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表、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6)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7)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8)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9)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2.230/400V自备发电机组(1)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可分开设置;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情况下可合并设置。(2)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必须配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严禁存放贮油桶。(3)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4)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其工作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5.3.1条要求。(5)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下列仪表:

1)交流电压表。

2)交流电流表。

3)有功功率表。

4)电度表。

5)功率因数表。

6)频率表。

7)直流电流表。(6)发电机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7)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1.2.2 配电线路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一般可分为室外和室内配电线路。室外配电线路又可分为架空配电线路和电缆配电线路。1.架空线路的敷设(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2)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3)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

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3)三相四线制线路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2

4)按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绝缘铝线截2面不小于16mm。

5)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绝缘铜线截面22不小于16mm,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25mm。(4)架空线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

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不得有接头。(5)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N、L、L、PE。123

2)动力、照明线在二层横担上分别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L、L。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123左侧起依次为L(L、L)、N、PE。123(6)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7)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8)架空线路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1-2所列数值。横担宜采用角钢或方木,低压铁横担角钢应按表1-3选用,方木横担截面应按80mm×80mm选用。横担长度应按表1-4选用。表1-2 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表1-3 低压铁横担角钢选用表1-4 横担长度选用(m)(9)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表1-5的规定。表1-5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10)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宽度大于0.4mm的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应小于140mm。(11)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在松软土质处宜加大埋入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12)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单绝缘子,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13)架空线路绝缘子应按下列原则选择:

1)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

2)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14)电杆的拉线宜采用不少于3根D4.0mm的镀锌钢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拉线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电杆拉线如从导线之间穿过,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线绝缘子。(15)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电杆之间的夹角宜为30°。(16)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接户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1-6规定。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应符合表1-7的要求。表1-6 接线户的最小截面表1-7 接户线线间及邻近线路间的距离(17)架空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

采用熔断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5倍。

采用断路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瞬动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段单相短路电流。(18)架空线路必须有过载保护。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2.电缆线路的敷设(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的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2)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7.1.3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根据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偏移值确定。(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4)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5)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6)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7)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8)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9)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7.1节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10)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11)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电缆的选配应符合第1款中(17)和(18)要求。3.室内配电线路(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2)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3)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4)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5)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2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铝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2.5mm。(6)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100mm,瓷瓶间距不应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或电缆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7)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应符合第1款中(17)和(18)要求。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路,其短路保护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5倍。1.2.3 配电箱及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又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宜保证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6.1节的规定。(2)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宜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喷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5.1.11条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13)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14)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表1-8确定。表1-8 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值(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1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17)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2.电器装置的选择(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4)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5)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

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要求。(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6)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7)开关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通用电动机开关箱中电器的规格可按表1-9选配。(8)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9)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Z 6829—2008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 13955—2005的规定。(10)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11)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12)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13)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14)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漏电保护器的正确使用接线方法应按图1-1选用。(1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3.使用与维护(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3)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并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表1-9 电动机负荷线和电器选配续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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