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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7 1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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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丹丹

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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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管理 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构建

低碳管理 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构建试读:

前言

在全球气候迅速变暖的趋势下,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2012年年底,《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到期后,各国纷纷开始制定更具有操作性的碳减排目标,低碳发展的路径也将逐步从宏观治理向宏观与微观相结合过渡。

目前,低碳经济的发展正处在政府制定强制性减排指标推动、企业探索性行动的阶段,由于没有成熟的低碳管理模式可以借鉴,企业“漂绿”现象时有产生,低碳管理实践陷入迷局和困境。

企业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其节能环保等行为属于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的范畴,因此两者的利益导向和关注点是存在悖论的。尽管有些学者试图用“经济外部性理论”及“生态学理论”对企业低碳管理进行一系列的解释,但较多集中于宏观方面,并未针对企业自身并从管理角度来研究企业低碳管理行为。因此,如何在企业与环境的互动中构建企业低碳管理模式,使企业在环境保护、低碳发展的要求下找到一个可操作的管理框架,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成为本书探讨的主题。

作为新制度学派的核心内容和最重要的行动逻辑,组织合法性强调,仅当一家企业的行为在某一社会结构的标准体系、价值体系和信仰体系内是合意的、正当的、合适的时候,企业才能得到社会承认,获得存在价值;而对于忽视制度环境中的结构要素(规则、规范、信念和习俗等),不能就其活动向人们提供合法性解释的企业,则会付出实实在在的代价直至消亡。

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研究,无疑补充了目前用理论解释企业低碳管理行为研究的不足,并为解决企业低碳行为与经济绩效之间的悖论提供了新的思路。为此,本书主要展开了以下几项研究探讨工作。(1)对组织合法性的概念及构成维度进行界定,为企业低碳管理的合法性构建奠定理论基础;对组织合法性的脉络进行梳理,针对其在低碳管理领域研究的不足之处,明晰本书的定位。(2)从企业的外部适应及内部整合两个方面揭示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构建过程。(3)通过关键词词频统计法及纵向案例分析来验证概念模式及相关命题。(4)依据组织合法性的扩散方式及模仿机制,提出我国企业低碳管理合法性模仿的可行性。(5)以天津制造企业为现实案例,通过对其低碳管理现状的分析,探索企业低碳管理合法性的实现路径。

通过上述研究探讨工作,本书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构建是企业进行外部适应及内部整合的低碳管理过程。(2)场域层面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是依“合法性意识—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认知合法性”这一次序形成的。(3)企业内部的低碳管理模式是依“低碳意识—评级系统—产品服务化—低碳管理惯例”这一次序构建的。(4)认知合法性是一种最深层次的合法性,而目前的企业低碳管理是否真正达到了与外界环境保护信念及价值观的亲和状态还需进一步的验证。(5)低碳管理惯例是低碳管理的合法性持续存在的自我激活过程,其最终形成需经由低碳认知图示、低碳行动框架、低碳生产流程、低碳产品设计等的长期过程。(6)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是一种新的商业运营模式,这便为有效解决企业经济绩效与低碳管理之间的悖论提供了新的思路。(7)标杆模仿是组织合法性扩散及我国企业低碳管理合法性实现的有效形式。

本书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案例分析,丰富了以理论解释企业低碳行为的研究。(2)所构建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有利于为处于探索阶段的企业低碳管理提供方法论。(3)论证了企业如何通过低碳管理的合法性来降低成本、提升市场占有率,从而获得可观的收益及长期持久的优势,为有效解决企业经济绩效与低碳管理之间的悖论提供了新的思路。(4)基于对模仿机制所带来的组织同形的研究,为我国企业低碳管理合法性的实现提供了有效的途径。王丹丹天津财经大学第1章绪论

作为本书的第1章,绪论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书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本书的主题、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书的研究内容与逻辑框架;本书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本书的主要创新点。1.1研究背景

在全球气候迅速变暖的趋势下,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许多国家纷纷推出低碳发展的战略与措施。2012年年底,《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到期后,各国将制定更具有操作性的碳减排目标,世界低碳发展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低碳发展的路径也逐步从宏观治理向宏观与微观相结合过渡。目前低碳经济的发展主要处在政府制定强制性减排指标推动、企业探索性行动的阶段,由于没有成熟的低碳管理模式可以借鉴,致使企业“漂绿”现象产生,企业低碳管理实践陷入迷局和困境。企业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行动主体,其节能环保等行为属于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的内容,因此两者的利益导向和关注点是存在悖论的。尽管有些学者已经试图用“经济外部性理论”及“生态学理论”对企业低碳管理进行一系列的解释,但较多集中于宏观方面,并未针对企业自身并基于管理角度来研究企业低碳行为。作为新制度学派的核心内容和最重要的行动逻辑,组织合法性强调组织与环境之间的边界是模糊且相互渗透的,提出组织不仅要考虑技术环境还要考虑制度环境。技术环境要求组织服从效率机制,制度环境要求组织服从合法性机制。合法性机制的基本思想是:社会的法律制度、文化期待、观念制度具有强大的约束力,规范着组织的行为,是诱使或迫使组织采取在外部环境中具有合法性的组织结构或做法这样一种制度力量。合法性机制不仅约束组织的行为,还可以帮助组织提高社会地位,得到社会承认。这恰好弥补了用理论解释企业低碳管理行为的不足,对企业的低碳管理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1.1.1 企业面临的碳减排要求日益提高

德班会议后,以碳为基础的新经济时代逐渐到来。英、美等国家都将环境产业作为经济增长点,如英国公布了以创造10万个就业岗位为目标的“绿色新政”,美国提出在未来10年内为开发清洁能源投资1500亿美元,创造出5000个就业岗位的计划(詹小洪,2012)。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开始加大征收各类碳关税的力度,例如《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征收特别关税”中规定,美国政府将在2020年以后对出口美国的产品每排放一吨二氧化碳将征10—70美元的碳关税。随着各国不断提高的产品低碳环保指标要求及竞相推出更加严格的环境管制标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已由原有的高碳经济模式向如何在低碳经济竞争中获得优势转变。低碳技术专利成为发达国家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工具,由此而来的低碳专利技术垄断致使发展中国家在碳减排方面受到较多的限制,产品出口也将遭受更加严格的“贸易壁垒”。

2012年6月20日,全球范围内包括了美国铝公司、英国航空公司、巴西石油公司、壳牌、德意志银行、瑞典VATTENFALL能源集团在内的99家低碳意愿前置、低碳行为明显、低碳响应表征突出的企业建立联盟,要求设置碳减排目标,设立全球碳交易市场,并将这一设想纳入联合国气候会议议程,以便为2012年《京都议定书》到期后提供一个新的方案。这些企业所组成的低碳联盟将驱动发达国家政府设立更为严格的碳减排目标——在2050年实现碳排放减半;包括中国和印度这些发展中国家在内的新兴经济体也将被纳入《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之中。另外,这些联盟企业主动提出减排,而且通过自己的构想积极推动减排。在更为严格的碳减排标准之下,国际市场的平衡终被打破,发展中国家准备不足的一些中小型企业,将不可避免地被排挤出局。面对低碳技术专利、大企业减排联盟等国际环境管制,我国企业能否以积极的态度来面对,积极探索一种切实可行的企业低碳化管理模式显得至关重要。1.1.2 产品和服务日益低碳化

在低碳经济时代,各国的消费者都开始关注低碳消费,以下是世界各地在2010—2011年的研究中发现的几个样本。

根据GFK Roper Consulting 公司的调查,全球79%的消费者表示,公司在低碳方面的作为会影响他们是否会将这些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推荐给他人;

根据埃森哲的研究,全球有64%的消费者表示他们愿意多付一些钱(平均11%)来购买排放更少温室气体的产品;

根据视频会议公司Tandberg所做的全球调查,53%的全球消费者更愿意从环保声誉良好的公司购买产品和服务。该研究也指出,公司的环保声誉不但受到顾客的青睐,也能拉拢员工的心;

根据Information Sources公司的调查,大约50%的美国消费者在挑选袋装食品和选择何处购买时,会考虑到低碳的因素,高达25%的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商家时,会考虑商品是否有环境友好或低碳的标识。

面对节能减排的全球大趋势和全球低碳生活方式的战略期许,越来越多的国内消费者也愿意为保护环境付出实际行动,由奢侈型消费转向生态型消费、由数量型消费转向质量型消费。

作为低碳消费产品的提供主体,企业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要求在其产品上标注碳足迹,标示产品从原料到成品整个过程中所消耗的二氧化碳数量。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只有实现转型升级,提供低碳产品和低碳价值,满足消费者的低碳消费需求才能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1.1.3 低碳管理是企业的必然选择

政府的强制性规制使企业在其生产运营中需承担一定的碳减排指标,而消费理念的变化也使企业不得不开始关注自身的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社会大众审视要求。如果企业忽视了外界环境中的低碳要素,不能就其活动向人们提供可接受的合法性解释,则会被指责为不负责任的企业(Udy,1970)。所以,在强调节能减排的社会环境中,如果未能把环境纳入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之中,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空间就会迅速萎缩,最后企业将因失去合法性而遭致淘汰(张建宇,张英华,2011)。

显然,企业的低碳管理是一种处于一定环境和社会背景下的均衡状态:企业为获得更大的社会接受和支持只有进行低碳管理,能动地使自己的形态、结构或行为变得合理,配置各种生产要素,设计、运行和改善生产系统等以达到与社会和环境发展需求。企业通过规制运营流程以降低产品总成本或提升产品价值,利用一系列更具生产力的原料、能源、劳动力抵消改善环境的成本以生产出符合环境规制、环保规范及公众认可的低碳产品。只有在自身与外界环境和社会均衡发展之下,企业才能开拓出新的市场空间并与生态环境共赢,实现生态价值(林汉川,王莉,王分棉,2007)。1.1.4 组织合法性与低碳管理

企业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行动主体,其节能减排等行为属于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的重要内容,两者的利益导向和关注点是存在悖论的,而目前国内外企业低碳标准的缺失导致了“漂绿”的企业行为:有些企业为增加社会声誉,迎合消费者的低碳诉求,将低碳作为一种公关手段:在媒体、博客、网站电视节目、布告栏等大肆宣传;有些企业在其生产过程、生产技术、产品是否达到低碳却无标准可衡量、可依据的情况下,在产品生产后贴上低碳标记。在消费者看来,那些贴着“低碳”或“对环境有益”标签的产品通常被认作是一种营销技巧,而且低碳行动的实质性和真实性则可能言过其实,“漂绿”行为的出现也将使企业的低碳管理陷入困境。

尽管有些学者已经试图用“经济外部性理论”及“生态学理论”对企业低碳管理进行一系列的解释:经济外部性理论倾向于利用税收来控制环境污染,也就是给厂商制定合理的税收标准来控制其排放废物程度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生态学理论倡导工业生产和产品消费要效仿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与转化过程,要求企业秉承生产全过程管理系统观,建立一体化的工业活动模式,在生产、流通、消费以及报废处理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任何损害。将两种理论应用于企业低碳方面的研究较多集中于宏观经济方面或循环生产方面,即如何使环境损益的外部化转为内在化,是通过经济机制本身有效控制企业的环境污染的。这些理论仍未真正从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观出发,基于管理角度来研究企业低碳行为。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新制度主义在研究角度、分析方法等方面的创新,给研究者观察企业低碳管理行为带来了可能。作为新制度学派的核心内容和最重要的行动逻辑,强调组织与环境之间的边界是模糊且相互渗透的,强调组织的演化不仅源自生产技术和物质资源的压力,而且还来自社会规制、文化规范、公众信念等。当企业的形态、结构或行为变得合理、可接受和易获得支持时企业才能获得其合法性存在。就组织合法性在企业低碳管理领域的应用性研究来看,还具有很大的可扩展和可深入的空间,因为目前学者们主要还是针对宏观方面即研究制度环境是如何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对于微观层面研究企业低碳管理的合法性建构过程等,学者们还缺乏深入的研究和系统的思考。对于企业低碳管理来说,深入探讨并揭示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构建过程这一“黑箱”,可以使企业低碳管理更具实操性,为处于迷局之中的企业低碳管理探索有效的实现途径。1.2研究目的与意义1.2.1 研究目的(1)界定和厘清“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这一研究主体的概念与内涵

企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行动主体,而节能减排属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伦理学和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两者存在不同的利益导向,这便使企业陷入了效益与责任的悖论之中。企业并不是一个只追求效益的封闭系统,而是作为与制度环境相互渗透的主体而存在的。企业只有与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均衡状态,才能得到制度环境的认可并获得合法性生存。因此对企业低碳管理合法性的概念及内涵界定,有助于科学揭示低碳价值观在企业的内化过程及企业低碳属性的衡量要素,保证企业实施低碳管理的有效性和真实性。(2)在组织合法性的理论框架下探索企业低碳管理模式

通过对企业低碳管理本质的界定,笔者认为,企业内嵌在经济与政治环境中,在这些宏观环境内,企业的行为受到制度力量的深刻影响(Campbell,2007)。新制度理论不再将企业仅仅视为一个争夺有限资源的有限理性行动者,而是从场域层次的认知、规范、管制等社会同构性来看待企业行为,企业因为遵守这些规则或信仰而获得回报,获得合法性存在。因此,通过揭示企业低碳管理的组织合法性建构过程,探索企业低碳管理模式可以有效解释企业低碳管理与企业经济行为之间的悖论:某些组织依据惯例,明确界定技术并生产产品,当产品易于评估时,生产绩效常常确定组织成功与否。但在国际贸易的低碳化要求及消费者的低碳诉求等一系列社会背景下,企业面临的环境出现了变动,仅仅提高其生产绩效并不能解决环境变迁的不确定性,组织需要通过社会环境中制度化要素的整合过程,重新确定产品、服务和技术的特征,为其行为提供一种合法性说明并使组织的经营管理免受质疑,加强其生存保障。(3)探究基于组织合法性的我国企业低碳管理的标杆模仿与实现路径

在探索出标杆企业低碳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本书将研究视角扩展到整个产业或商业链条中,即探索我国企业低碳管理的实现路径。新制度学派认为,当组织的技术没有得到很好的理解、目标模糊不清或组织外部环境出现了不确定性时,该组织可以其他组织作为参照模型,来建立自己的合法性以降低组织风险,达到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的目的。探究基于组织合法性的标杆企业低碳管理模式可以为破解我国企业的低碳管理迷局提供理论思路及一般性的解决方案。1.2.2 研究意义

由于国际碳减排要求的不断提高及消费者低碳消费观念的日益成熟,低碳管理已经成为企业发展无法逃避的大问题,这对企业的管理挑战更添了复杂性,因此研究企业如何通过管理模式的变革来应对这些挑战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从低碳管理的研究内容来看,学术界和实务界展开了很多关于企业低碳管理的研究,低碳成为媒体报道和各大报刊、杂志当前热衷的话题,从重要性上探讨企业低碳的文章也相当多;但真正将低碳管理作为理论问题展开研究的相对不多,甚至不少学者仅仅将低碳概念理解为时尚词汇或日常名词,而并未付诸实际研究之中。学术界的这一现象使得基于低碳管理的理论性研究一直停滞不前,虽然国内外有很多低碳管理方面的著作和文献,但理论的缺乏和简单地将一般管理思想移植到低碳领域,使得该类著作缺乏生命力和对企业实践的指导意义。基于组织合法性下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构建研究无疑能够补充低碳管理理论的研究缺陷,为企业管理理论提供新的内容,对于低碳实践的可操作性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具体意义体现在以下几大方面。(1)理论意义

①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案例分析,丰富了以理论解释企业低碳行为的研究。

以往较多集中于经济学视角及生态学视角来研究企业低碳行为,主要探讨政府的宏观推动与调节作用及自然界本身的平衡问题,而未针对管理本身深入探讨企业的低碳化过程。由于企业低碳本身面临经济绩效与社会绩效的悖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导致的企业伦理和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造成了惨痛的环境代价,企业与社会处于价值迷失的紧张冲突之中。基于社会责任角度的企业伦理反思促使企业管理模式进行深度整体的变迁,在社会学领域探讨如何将节能减排、低碳理念渗透到企业管理之中,实现企业与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便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度环境中,企业的成功仅依赖于经营技术,只有效率和绩效是不充分的,组织是因为有正确的结构和行为,而不是因为它们的产品数量和质量而获得报酬(Scott,1987;Scott & Meyer,1983)。即企业要生存和发展,还必须得到其所处的环境认可,即被认为是合法的。作为新制度学派的核心理念和重要行动逻辑(DiMaggio & Powell,1983;Scott,1995),组织合法性是组织生存能力的决定性因素,缺乏必要合法性的组织更容易被外界认为是非理性的和不值得信任的(Meyer & Rowan,1977),而失去合法性的组织甚至会面临 “突然”的消亡(Hamilton,2006)。 目前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迫于环境的压力所进行的碳披露问题上,而真正基于微观组织行为、从管理视角分析企业如何通过低碳管理过程、建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以获得组织合法性的研究较少,因此,本书对于企业低碳管理模式的合法性建构进行了探索性案例研究,以期丰富制度理论对企业低碳行为的解释力。

②所构建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有利于为处于探索阶段的企业低碳管理实践提供方法论。

国外学者对低碳管理的研究多见于2000年以后,并多为探索性研究,且经历了从宏观到微观的过程,真正针对企业低碳管理研究尚缺乏明确的概念界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理论体系。虽然学者们提出了低碳管理的概念,但并未从其管理模式上进行研究,且研究成果较为分散,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

本书所构建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有助于进一步充实完善企业低碳管理的应用性研究。基于组织合法性的理论框架,本书通过对标杆企业的低碳管理进行纵向研究,探索企业低碳管理合法性的形成过程;通过跨案例来复制与比较,构建企业低碳管理模式,为中国企业低碳管理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并有针对性地为低碳运营的实施提供策略。

③基于对组织合法性模仿机制的研究,有助于标杆企业低碳管理模式的扩散。

新制度学派认为,当外部环境处于模糊及不确定的状态时,企业需要通过合法性机制,符合社会公共道德,做得到社会承认的事情,以得到外部环境的认同,为自己的生存找到合理的说法(Scott,2003)。

我国企业低碳管理正处于国家强制政策之下的企业探索阶段,管理学界并无成熟的研究理论及研究范式来具体指导企业进行低碳管理。面对这种不确定性,模仿已经成功的企业的低碳管理做法,可以减少不确定性,获得合法性生存。(2)现实意义

①有助于提高企业低碳管理的成功率,避免低碳时尚化等“漂绿”行为。

在低碳标准缺失的情况下,很多企业的低碳管理仅停留在概念上,将其作为一种抬高身价的噱头。一些国内企业认为低碳管理是一种潮流,不跟风不追随便无法抢占更大的市场从而赢得更多的利润,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企业往往在生产出产品之后再贴上低碳标记,这些标记是不准确且无法验证的。只有深入探讨企业低碳管理的一般模式,才能使企业低碳管理具有实操性,为处于迷局之中的中国企业低碳管理探索有效的途径。本书所构建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是基于组织与环境互动中对组织低碳合法性构建的规律性探讨,并通过标杆企业进行纵向案例研究进行了验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对企业低碳管理一般规律的合理解释,有助于提高企业低碳管理的成功率。

②有助于提高企业对低碳管理的科学认知,积极实现生态价值。

通过对企业低碳管理模式的研究,有助于企业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纳入其发展体系之中,使企业将保护环境作为一种自觉的行动,在保护的前提下对环境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做到低能耗、低排放,从而维持全球的碳循环平衡,抑制全球气温变暖所引发的生态危机。在组织合法性框架下的低碳管理是“通过道德意识、伦理评价等”对企业主体产生积极影响,使其为整个行业生态系统的共赢做出贡献并将生态价值的实现作为企业价值的终极体现和最高标准。

③有助于为解决企业低碳行为与经济绩效之间的悖论提供新的思路。

书中涉及的案例企业并没有因实现低碳管理的合法性而导致经济绩效的下降或利润的损失。相反,它们都通过完善和建立低碳管理模式实现了更低的运作成本;通过领先于政府规制的节能项目减少了监管压力,从而获得更低的银行贷款利率和更大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开发满足消费者低碳性能预期的产品来增加顾客的信任度及购买力,以获益于制度环境的生态价值;通过创建更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文化以获得更高的无形价值,增强企业的诚信度和品牌信任度的提高。因此,用企业与制度环境相互渗透的观点,将企业作为组织场域中的组成要素所进行的低碳管理在减少污染、低碳排放中可获得可观的收益及长期持久的优势。这无疑为解决企业低碳行为与企业经济绩效之间的悖论提供了新的途径,为陷入迷局的企业低碳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1.3研究内容与逻辑框架

本书基于新制度学派的核心理念和重要行动逻辑——组织合法性的理论框架下构建企业低碳管理模式,因而对组织与制度环境的互动分析是本书首先展开的研究。在此基础上通过界定组织合法性的概念及构成因素、企业低碳管理的本质进行企业低碳管理合法性构建,探求企业低碳管理模式的理论基础并提出命题;而后通过对标杆企业的探索性案例分析细化、发展理论模型并验证命题;最后针对我国企业的低碳管理迷局,将研究视角扩展到组织场域,探讨场域内部基于组织合法性的标杆企业的低碳管理模式扩散方式及组织趋同的实现路径。本书的主要研究内容分为六个部分,布局如下。

第一部分,文献回顾与评述。围绕所要研究的主题,本部分主要从组织合法性及企业低碳管理两个方面进行了文献梳理和评析。(1)基于新制度学派的基本观点及理论内涵,本章分析了组织与制度环境之间的互动,得出企业是进行外部适应及内部整合的能动主体;(2)对组织合法性的概念及构成维度进行界定,明晰组织合法性的本质和内涵;(3)对组织合法性的研究脉络进行梳理,归纳出组织合法性在不同研究领域的应用,并针对其在低碳管理领域研究的不足之处,明晰本研究的定位;(4)梳理国内外低碳管理研究现状,界定低碳管理的本质并通过发现现有研究的不足,分析出低碳管理模式构建研究的迫切需求。

第二部分,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概念模式及相关命题的提出。本部分主要进行了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本质界定、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概念模式建构及相关命题的提出。(1)明晰了组织合法性的概念内涵之后,通过理论演绎,本部分进一步揭示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的本质。(2)从企业的外部适应和内部整合两个方面揭示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概念模式构建过程:首先,当企业与制度环境相互渗透时,为了适应外部环境,企业与制度环境各要素互动以获得外部合法性;其次企业发挥其能动性对内部要素重新整合并获得内部合法性;最后通过企业的外部适应及内部的整合形成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3)针对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概念模式,提出相关命题:在场域层面,企业对政府节能减排法律规定的响应、对消费者低碳消费诉求的回应及低碳价值观的形成有助于获得规制、规范和文化—认知合法性。这种场域层面的互动并不是各要素单独作用的结果,如想形成稳定而持久的合法性存在,企业需要与政府及公众之间进行层层深入的互动直至形成自身的低碳管理模式。在企业内部,企业的低碳意愿、将社会上合法的低碳评估工具等理性要素的引入、低碳产品的“服务化”及低碳管理惯例的形成有助于企业获得内部合法性,这四大维度并不是单独对企业低碳管理的内部合法性构建起作用的,而是存在着一种层层加深的联动关系,这一联动关系将这四大维度聚合为具有组织合法性特质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

第三部分,研究设计和资料来源。依据案例研究的基本思路,在明晰了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本质,构建了本研究的概念模式后,本部分将设计可行性的研究方案来验证概念模式及相关命题。(1)对于场域层面的模式验证,本书通过对文献中关键词词频的统计方法来验证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外部适应过程。(2)对于企业内部的模式验证,本书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对动态的互动历程与所处的情境脉络进行翔实的描述与理解,验证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内部整合过程。(3)本书的资料一方面来源于Business and Economic Database、Earth/Environmental Database数据库及关注生态环保的三本国际期刊,另一方面来源于对丹佛斯(Danfoss)、通用电气(GE)及日立(Hitachi)的主要管理者的深度访谈获得的一手资料及三个企业的宣传手册、网上公开资料信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文档资料。

第四部分,概念模式验证及相关命题支持情况的分析结果。根据研究设计,本部分主要是对概念模型及相关命题进行验证、分析和细化。(1)借助词频统计及关键词共现验证场域层面的合法性维度及其之间的关系并验证命题1~4的支持情况。(2)由于本研究需要在企业管理现象中去发现某些规律性与合理的稳定关系,为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构建一个解释框架(Erickson,1977),所以本书对访谈语料及部分文档语料采用质性研究的方法,质性研究可以对发生的事件做出有实据、丰富的描述和解释并保留住时间过程,精确地看出哪一事件导致哪一事件,引出精彩的解释。具体研究过程如下:使用英语语言学话语分析的方法对案例企业访谈资料及文档资料进行由表层形式分析到深层功能分析;运用脉络图对案例企业的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低碳管理模式形成过程进行展示;运用因果网络图探析低碳管理模式中各构成维度的逻辑关系;对三家标杆企业的跨个案进行比较分析,通过个案的相关性检验及因果流的匹配性检验来验证个案的可复制性,验证理论模式并分析命题5~9的支持情况。(3)通过以上案例企业质性资料的分析,本书进一步深化和扩展命题,案例企业并没有因为实现低碳管理的合法性而进行的前期的资金投入带来经济绩效的下降或利润的损失;相反,却获得可观的收益及市场占有率,因此本书提出命题10: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是一种新的商业运营模式,用企业与制度环境相互渗透的观点,将企业作为组织场域中的组成要素所进行的低碳管理可以在减少污染、低碳排放中获得收益及长期持久的优势,并结合案例企业的股票业绩、环保战略收益来验证命题10的支持情况。

第五部分,我国企业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低碳管理模仿与实现路径。依据标杆企业的低碳管理模式及低碳管理合法性构建的一般规律,本部分将依据组织合法性的模仿机制,探讨我国企业低碳管理的合法性实现路径。通过对CNKI数据库中低碳管理文献的内容分析,本部分发现我国企业的低碳管理尚处于探索性阶段,理论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均存在不足。针对我国企业时尚模仿的不理性后果,提出当外界环境处于不确定或模糊的状态时标杆模仿的可行性,并制定出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低碳管理模仿路径。

第六部分,研究结论与局限。对本书所开展的研究进行评述,总结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的一般结论,同时对本书所开展研究的学术意义进行阐述,并对后续可能展开的研究进行大致预测。

本书的整体逻辑结构如图1-1所示。图1-1 本书的整体逻辑结构资料来源:作者整理1.4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1.4.1 研究方法(1)文献梳理法

一方面,通过检索EBSCO、Emerald Management、Proquest、LexisNexis Environmental、LexiasNexis Academic、Wiley InterScience等外文数据库,就新制度学派(Institutional Theory)、组织合法性(Legitimacy)、低碳管理(Low-carbon Management、Ecological Management、Environmental Management)等关键词进行系统性的检索,并重点关注了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Organization Science等国际顶级期刊在这些主题下的研究。对新制度学派理论的一些重要学者,例如W.Richard Scott、Walter W.Powell、Paul J.DiMaggio等,作者进入美国亚利桑那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的官方网站,查找这些学者的个人主页,跟踪其最新研究进展。此外,就所确定的关键词,以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图书馆提供的CNKI中文数据库进行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的系统检索,重点查找了低碳管理、新制度理论、组织合法性、组织场域、模仿机制等领域的文献和著作,以确保获取文献的全面性。(2)逻辑推理法与理论演绎法

本书的主题是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涉及新制度学派中的组织合法性、组织场域等内容。在本书的研究过程中,首先采用逻辑推理法,将复杂的理论体系进行梳理和总结;其次采用理论演绎法,在理论框架下剖析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本质,建构概念模式。(3)纵向案例研究法

本书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组织合法性及企业低碳管理的研究,建构兼具理论与实用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并对我国企业及政府低碳管理提出建议。Yin(1994)认为,当研究的重点是真实的现象时,案例研究是较常使用的方法。因此本书将采用纵向案例研究方法,针对不同的案例企业进行跨案例的比较分析,发展、细化理论模型及验证命题。(4)质性研究法

本书主要通过企业管理现象探析事物的发展过程,发现某些规律性与合理的稳定关系,因此较适合采用质性研究法。通过质性研究法,可依据客观事实,描述和解释并保留住时间过程,精确地看出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及相互关系。本书通过使用语言学中话语分析方法对访谈资料及文档资料进行由表层形式到深层功能的分析,运用脉络图对案例企业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形成过程进行呈现;运用因果网络图发现基于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各构成维度之间的关系;通过个案之间的相关性及因果流的匹配性检验证明个案的可复制性,以细化修正概念模式并验证相关命题。1.4.2 技术路线

在确定了本书的研究主题和研究内容之后,本书设计的研究路线如图1-2所示。1.5本书的创新点

本书的主要创新点如下:(1)将企业低碳管理置于组织合法性的分析框架之中,对于新制度理论与低碳管理领域的融合做了创新性尝试。

尽管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曾经就企业低碳管理进行过理论方面的探讨,但多集中在宏观领域,讨论如何通过经济机制来控制企业的环境污染,并未针对企业本身,尤其是从管理角度来研究企业低碳管理行为。本书在研读新制度理论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将组织合法性的理论框架和行动逻辑与技术性较强的企业低碳管理做了创新性的融合,揭示了企业低碳管理的本质内容是在其内部进行一系列的低碳要素的整合,从而实现外部合法性及内部合法性。这无疑能够补充目前用理论解释企业低碳管理行为研究的不足,为企业低碳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2)将研究层次定位于组织场域及企业内部两个方面,揭示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本质并构建企业低碳管理模式。

本书通过理论演绎,在明确组织合法性的本质内涵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出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的本质是企业与外界环境相互渗透的过程中,对制度环境的合法性要素进行编码并通过合法性传递载体,在其内部进行解码的过程,是企业为获得社会认同而进行的外部适应与内部整合的一组连续变量。本书构建了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概念模式并采用关键词词频统计的方法及纵向跨案例研究方法对概念模式及相关命题进行了验证,通过词频统计与共现分析揭示出企业与制度环境各要素间的互动关系,通过跨个案分析对标杆企业低碳管理的合法性形成过程做出有实据、丰富的描述和解释并保留住时间过程,最后通过个案复制性检验验证了概念模式并深化和扩展了命题。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不仅为有效解决企业低碳管理与经济绩效之间的悖论提供了新的思路,而且更具有规律性和可操作性,对企业的低碳管理实践具有更强的指导意义。图1-2 本书设计的研究路线资料来源:作者编制(3)将研究对象扩展到我国企业的低碳管理,探讨我国企业标杆模仿的可行性及模仿路径,使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更具一般性和规律性。

本书将研究对象扩展到我国企业的低碳管理,依据组织合法性的扩散方式,探索我国企业标杆模仿的可行性及模仿路径。当环境变动,而企业不知道怎样应对及适应外界环境时,模仿成功企业的做法,可以减少学习成本和规避风险。因此,以标杆企业低碳管理的合法性模式作为参照模型建立自身的制度结构,学习标杆企业低碳管理的有效方式,有助于国内企业低碳管理获得与其相同或相似的资源和社会认同,而这种模仿的最终结果往往会实现组织与环境的同形。同时,本书尝试探索企业低碳管理标杆模仿的实现路径,即通过对标杆企业的低碳技术引入与合作进行直接复制及对标杆企业低碳运营流程、低碳产品设计乃至低碳惯例的功能模仿两大路径。这种基于组织合法性下的低碳管理模仿行为研究为我国企业的低碳管理提供了一个理论工具,使我国企业可以尝试以较少的成本投入而获得环境认可,实现生态价值。第2章文献回顾与评述

围绕本书的研究主题,本章主要对组织合法性及企业低碳管理两个方面的代表性文献做了尽可能全面的收集、整理和评述。首先,基于新制度学派的基本观点及理论内涵,本章分析了组织与制度环境之间的互动,得出企业是进行外部适应及内部整合的能动主体;其次,对组织合法性的概念及构成维度进行界定,为基于组织合法性的企业低碳管理模式构建奠定理论基础;再次,对组织合法性的脉络进行梳理,归纳出组织合法性在不同研究领域的应用,并针对其在低碳管理领域研究的不足之处,明晰本研究的定位;最后,梳理国内外低碳管理研究现状,界定低碳管理的本质并通过发现现有研究的不足,分析出对低碳管理模式构建研究的迫切需求。2.1组织与制度环境间的关系

组织的外部环境一直是学者们热衷讨论的问题,关于组织研究的很多理论都是基于环境而产生的。目前大多数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角度,即以外部环境为研究主体,探讨制度压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驱动机制或制度环境对企业社会绩效的影响机制。这一趋势使得企业的内部管理难以找寻到可以依据的理论,且对于企业管理行为的理论探讨大而空乏。因而,在对已有文献的结论和观点进行探讨时,本书尽可能地换个角度和思维方式,以组织这一微观主体为视角进行研究,剖析组织在其所处环境中如何能动地建构其生存的合法性,与外部制度环境共同演进。

早期的管理学者把组织看作一种“理性系统”(rational system),他们还认为组织与其周边环境存在着清晰的界限,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都是事先设计好的,并且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Scott,2003:31-50)。但到了20 世纪60 年代,新制度学派出现,并以一种开放的观点重新定义组织边界,强调组织与环境之间的边界是模糊且相互渗透的,强调组织的演化不仅源自生产技术和物质资源的压力,而且还来自社会文化规范、象征、信念和习俗等(Powell & DiMaggio,1991)。

新制度理论学者的一个重要创见就是区分了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技术环境是一家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市场关系为特征的环境,组织的一种产品得以生产并在一个市场中进行交换,组织可以通过对生产系统的有效控制而获得回报。而制度环境是以规范和价值取向的社会框架为特征的环境,组织因为遵守这些规则或信仰而获得回报。在导入制度环境的概念之后,组织不仅仅是一个争夺有限资源的有限理性行动者,而会与其所处环境相互渗透、形成相互映射的关系。在这种互动中,组织既是规则的遵从者,也是规则的制定者(Meyer,et al.,1992):组织边界外的社会过程领域中的力量通过形成、斡旋并通过制度环境传导(Hoffman,1997),组织将遵守制度规定来改变自己的正式结构,为组织的活动提供合理的解释;同时,组织在与不断变化的环境进行持续对话的同时,会设想各种选择,对这些选择进行评价,并随即对这些选择进行重构以增加资源、生存能力和合法性。2.1.1 制度环境主导组织行为

早期的新制度学者们,如Meyer & Rowen(1977)、DiMaggio & Powell(1983)、Meyer & Scott(1983)都倾向于强调制度环境制约组织结构及其活动的各种方式。

Parsons(1956)和Udy(1970)认为,组织是以他们的一般制度环境为条件的,而且组织本身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制度环境的一部分。如果忽视制度环境中的结构要素(规则、规范、信念和习俗等),不能就其活动向人们提供可接受的合法性解释,则会被指责为疏忽大意、非理性的或多余的。这样的指责,无论是来自组织内部参与者、外部支持者还是政府,都可能使这类组织付出实实在在的代价。Berger(1973)及其同事指出,制度环境要求组织要服从“合法性”机制,采用那些在制度环境下广为接受的组织形式和做法,制度环境被看作能够影响组织运作的象征性符号要素(Meyeretal,1977),组织的绩效则依据制定和维护环境规范的程度来进行判断,即组织绩效取决于其获取“合法性”程度的高低。Noshua Watson(2009)指出,组织普遍受到了外部环境中社会规则、规范和形态的塑造。这种促使企业的形态、结构或行为变得合理、可接受和易获得支持的社会观念、规则、规范或文化被称作制度压力,也被称作制度环境(周雪光,2003)。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外部的制度条件对组织的影响既可能是有意识的法律强制机制,也可能是无意识的被社会看来是理所应当(Taken-for-Granted)的社会规范(Hoffman,l997)。2.1.2 组织行为对制度环境的塑造和影响

随着新制度学派理论后期研究的深入,DiMaggio(1991)、Powell(1991)、Scott(2000)则更注意组织的能动性,即组织有能力通过改变环境使组织生存和发展更有利。

DiMaggio & Powell(1991)指出,组织在参与社会结构的持续生产和再生产时,会创造、遵守规则并利用资源,也就是说通过能动性,组织对社会具有某种影响能力——如能改变规则,改变关系连带或者资源分配。无论在稳定的还是不稳定的制度环境中,组织都并非简单地受制于环境,相反,组织通过运用一定数量的社会技能可获取有助于自我发展的资源。基于这一能动性概念的基本理论假设,Scott(2000)进一步指出,组织者在与不断变化的环境进行持续对话的同时,会设想各种选择、对这些选择进行评价,并随即对这些选择进行重构以增加资源、生存能力和合法性。但这与经济学理论所认为的组织行为是理性和经济性的观点是不同的,新制度主义强调组织行为表现出依从性、习惯性和权宜性(Oliver,1997)。而后,学者们更加深入地研究了组织在面临制度环境时的战略反应(Monica A.Zimmerman,Gerald I.Zeitz,2002)。组织在面临制度压力时通常会采取五种战略:一是顺从,即完全接受制度环境的压力;二是妥协,即根据制度的压力和本身的情况采取折中的态度;三是避免,即组织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避免或是隐藏制度压力;四是挑战,即反抗制度环境的压力;五是操纵,即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参与、影响或控制环境。2.1.3 制度环境与组织行为之间的共同演化

新制度学派将运行于某个部门或领域中的多种组织构成的组织集合定义为组织场域,之所以提出组织场域这一概念,是因为许多年来研究者只能看到物质性资源与环境之间的随机结合或那些可能对组织产生威胁的因素(Bourdieu & Wacquant,1992),人们很少认识到组织环境本身也是组织化的,更不了解在“同一”环境中运行的组织却可能处于十分独特的位置,这些组织彼此之间可能提供各种机会(Scott,1992)。组织场域指的是“一个社会或文化在生产领域内的各种组织总和及它们之间的动态关系”(DiMaggio,1979)。当外部环境处于模糊或不确定的状态时,在同一产业或商业链条中的不同组织,一旦被建构为一个实际存在的场域,一种使这些完全不同组织彼此日益相似的强大力量就出现了,即所谓的组织同形(DiMaggio & Powell,1991)。

不确定性是促进组织同形的一个重要因素,当一个组织的技术没有得到人们很好的理解时、组织目标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时、组织的环境中出现了符号象征方面的不确定性时,或者当场域中存在一些持续的进行有意识创新的组织时,其他组织可以以其为参照模型,复制其创新的独特属性,而这些独特属性多是环境中成功部分的重要原因。场域中的组织通过创新——模仿过程建立自己的制度化结构,最终达到组织同形(Scott,2003),所以组织同形的实质是组织通过模仿机制在组织场域进行扩散而达到的同质化过程。2.2关于组织合法性的概念及相关问题

无论是企业针对环境压力做出有效的反应,还是能动地塑造和影响环境抑或是通过模仿机制在整个场域内与环境共同演化,其目标都是为获得在规范、价值、信念和定义等社会结构系统内的行为认可。新制度学派的研究者用组织合法性这一概念来评估组织的目标,所以组织合法性也成为新制度学派的核心本质及最重要的行动逻辑。2.2.1 组织合法性的概念界定

在目前的组织理论研究中,大多数学者在其文章中都提到过组织合法性,但是并未明确其概念,或者说合法性的真正意义并未界定清晰。针对目前合法性的模糊认识,本章按照时间顺序(截至2012年12月)如表2-1所示,将国际学者在其文章中提及的组织合法性概念进行梳理,以期对其进行明确界定。表2-1 组织合法性的概念界定资料来源:作者整理2.2.2 组织合法性的三大基础要素

学者们往往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对组织合法性进行划分,所以对组织合法性的构成维度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根据本书对组织合法性概念的梳理,组织合法性来自人们对事物或行动是否符合规范和期望的一种评价和认知,因此,本书采用组织社会学最著名的学者Scott的观点,将组织合法性的构成维度分为规制合法性(Regulative Legitimacy)、规范合法性(Normative Legitimacy)和认知合法性(Cognitive Legitimacy)(W.R.Scott,1995;H.E.Aldrich & C.M.Fiol,1994;C.S.Hunt & H.E.Aldrich,1996)。这三大基础要素的差异如表2-2所示。表2-2 组织合法性的三大基础要素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规制合法性源自政府、专业组织、行业协会等部门制定的各种法律和规范。组织通过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和积极获得各种专业认证来使自己具备规制合法性(M.C.Suchman,1995),但规制合法性并不仅仅是纯粹的获得这些批准,同时还包括了对一个组织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条文和精神的判定,是对组织是否是一个“好公民”的评价。

规范合法性是基于社会公众在一定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框架中对组织行为的正确性的一种感知,更具体地说,是对组织的产品、技术流程、组织结构和组织中关键个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公众的共同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评价(Suchman,1995)。正是由于规范合法性来源的主观性,组织往往通过认证机构的合法性溢出来取得公众的认可(Deephouse,1996),或者进行正面的媒体宣传来提高其规范合法性(Aldrieh & Fiol,1994;Zimmerman & Zeitz,2002)。

认知合法性有别于规范合法性,但也较难区分(曾楚宏,2008)。Jepperson(1991)认为,基于“广为接受”的认知合法性不同于基于“评价”的规范合法性:前者侧重于“被人们所理解和接受”,而后者则强调符合共同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Suchman,1995)。组织行为的“可被理解和接受”的程度往往取决于其所处的文化模式,如果组织的行为符合现有的文化模式,则组织的行为将是具有可预见性的,有意义的和诱人的;但如果缺少这种文化模式,组织的行为可能会因为公众的误解和忽视而一无是处(Suchman,1995)。DiMaggio & Powell(1991)认为,要取得认知合法性,组织行为在迎合大的信仰系统的同时,也与公众日常生活经验保持一致。2.2.3 组织对合法性要求的应对策略

在组织研究的文献中,组织合法性被视为组织的隐形资产,它决定了组织获取关键资源如人才和资本的能力,从而影响企业的生存(Dowling & Pfeffer,1975;Rao,1994;Suchman,1995;Zyglidopoulos,2003)。组织合法性决定着其利益相关者对组织的行为,组织的观众更愿意为那些看起来更合理、更符合期望、更有意义或价值以及更值得信赖的组织提供资源(Parsons,1960;Suchman,1995)。Hamilton(2006)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揭示了失去合法性和组织意外或突然消亡的关系(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按照企业生命周期所示的那样,要必经初建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才消亡,企业会发生意外或突然消亡),失去合法性,组织就会失去获得关键资源的能力,导致管理失控、组织声誉遭受损害、失去外部联系甚至消亡。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管理控制来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从组织所处的文化环境中获得合法性便成为组织生存的关键。

Child(1972)认为,策略选择是对环境的控制这一观点,Suchman(1995)等提出组织可以通过适当的策略行为改变其合法性的类型及程度,这种策略行为被Zimmermann & Zeitz(2002)称之为合法性途径(strategic legitimation approach),强调组织为赢得社会支持而对认知系统及情感符号进行操控的理性行为。同时,Suchman(1995)对组织在特定的环境下获得合法性的策略行为做了深入全面的考察,描述了单个组织对环境控制的三种常见策略:遵守策略、妥协策略和操纵策略。而Zimmermann &Zeitz(2002)等人在这一基础上加以扩展,在Suchman(1995)提出的三种组织应对策略的基础上增加了创造策略。表2-3是各策略的合法性表现。表2-3 组织对合法性要求的应对策略(续表)资料来源:作者整理2.2.4 组织合法性的应用性研究

为探求组织合法性在管理领域的应用性研究,本书将国际管理学界对组织合法性的研究现状作了统计,对国际上被SSCI检索前5位的管理学顶级期刊,采用EBSCO搜索引擎中的Business Search Complete数据库进行检索,同时为避免EBSCO数据库的遗漏,本书使用Emerald工程管理数据库进行二次检索。在最终的检索结果中,总共得到有关组织合法性研究的文献35篇,其中,从1990年1月至2012年8月的文献共有31篇,具体分布及其应用领域如表2-4和表2-5所示:表2-4 国际顶级期刊关于组织合法性的研究现状资料来源:作者整理表2-5 组织合法性的应用性研究领域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组织合法性在组织同形领域的应用性研究大部分集中在探讨当组织面对环境的不确定性时,如何进行行业内部的合法性模仿,利用标杆效应、社会公关等达到组织同形。DiMaggio & Powell早在1983年(DiMaggio & Powell,1983)就提出:组织的依赖关系导致了组织同形,尤其是当资源集中在某个组织的时候,不同组织都必须和这个组织打交道。他们主要强调一种制度的模仿、制度的学习而导致的不同组织之间的相似结构;另外,组织目标越模糊不清就越能导致组织间的同形,由于组织目标不清晰,组织很难为自己的生存找到合理的说法,所以它就需要把象征性的东西做得非常好,符合公共道德,以便得到环境制度的认同。但其后几年,由于组织合法性的概念及构成维度界定不清,学者们对组织合法性与组织同形之间的关系缺乏系统研究。直到20世纪90年代,Mezias(1990)以及Palmer,Jennings & Zhou,(1993)指出,组织同形会增强组织的合法性即被外界环境的接受程度,发现相似的结构、流程是引起组织同形的主要因素。David L.Deephouse(1996)通过实证研究进一步证明通过模仿机制达到的组织同形将加强组织的合法性。他将组织合法性的构成分为社会规制及公众认同,指出面对不确定性时,个体组织行为可能会受到利益相关者的质疑或否定,为符合整个社会准则及期待,他们将模仿成功的企业战略,通过组织同形来获得合法性。Margarete Arndt & Barbara Bigelow(2000)同样指出,模仿机制会带来组织在结构上的同形,同时强调如果组织无视这种同形压力而一味追求结构创新,由于价值观及道德规范的稳定性,组织合法性将面临危机。

另外,学者们从组织合法性这一全新的视角审视组织管理领域的一些经典问题,如组织合法性在跨国企业的经营行为、创业行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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