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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1 20: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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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军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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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幸福看待发展:幸福指数与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研究

以幸福看待发展:幸福指数与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研究试读:

第一章 导论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人类的幸福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主题。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指出,“每一个人的意识或感觉中都存在着这样的原理,它们是颠扑不破的原则,是整个历史发展的结果,是无需加以论证的。这是一些什么原理呢?例如,每个人都追求幸福。个人幸福和大家的幸福是不可分割的。”

幸福是近年来广受学界和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有研究者提出,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最高价值,就是“普遍幸福”,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有研究者撰文《幸福社会主义论》,提出建设“幸福中国”的目标。有研究者提出用幸福指数编织中国梦。如何看待幸福,怎样衡量幸福?党和政府应该为人民幸福做什么,怎么做有利于提高幸福指数?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的重大课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幸福的价值和意义越发凸显。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一切奋斗的目标,就是争取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幸福。党的十七大报告以国民幸福满意为执政的政治承诺,指出“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国民。”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国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习近平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从地方上看,在2011年“两会”上,北京提出“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湖南承诺“让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有尊严”,广东提出建设“幸福广东”,等等。

与此同时,国家高度重视政府绩效评价工作,并以此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价和奖惩办法。”“绩效评价”概念第一次出现在中央政府官方文件中。2005年,国务院在《2005年工作要点》中指出“探索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2007年,全国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抓紧建立政府绩效评价制度。2011年,监察部选择北京等8个省市、国土部、财政部等6个部委进行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迄今为止,全国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省、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政府绩效评价工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绩效评价模式。

政府绩效评价引导政府行为。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政府绩效评价反应强烈,尤其对于第三方评价寄予厚望,这源自于人民对幸福生活的本能追求,以及政府领导人民走向幸福之路得的根本宗旨。“对政府绩效的评价,说到底是为了解决政府为什么人服务、服务质量如何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对政府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最为便捷、也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人民直接选举的压力来规范政府行为。而在目前这样一个选举机制还不尽成熟、投票压力尚不尽完善的年代,通过社会评价的方式施加对政府政策影响,就成了一种最可常规执行的公民政治参与方式。”由于被定义为效用的幸福或快乐是人类追求的终极价值,也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基本目标。事实上,根植于古典经济学“最大化幸福”原理,国内外对幸福(指数)的研究由来已久。人民幸福及其测量指数与政府绩效及其评价体系存在内在联系,因为政府绩效评价基于“结果导向”与“公众满意度导向”,而满意度构成“幸福指数”的关键维度(另一维度为主观幸福感)。因此,近年来,幸福与政府绩效、幸福指数与政府绩效评价成为学界、政府与社会高度关注的全新课题,为突破“简单的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评价模式做出了积极探索。

历史是一面镜子。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进入社会经济的转型期,经济发展与社会矛盾交织一起,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将幸福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尺度,建立以人民幸福为导向的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必然目标。只有从理论、方法与实证等多维度廓清其内部规律和内在机理,才能为国民提供追寻幸福生活的路径,才能够为党和政府提供实现幸福生活、提高幸福指数的有效政策措施。

此种背景下,从我国现实背景及理论需要来看,迫切需要构建以国民幸福指数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首先,有助于提供新的研究视角。政府绩效评价的价值导向大致存在客观指标、满意度、幸福指数三个梯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评价政府以GDP等客观指标为导向,而科学发展观则转向满意度最大化。这种转变既符合现代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经济增长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透支。

但实证研究表明,收入满意度“拐点”系数与公众实际收入均值的比值高达7倍的现实情况下(广东实证),以满意度最大化为政府绩效评价的取向难以为继。这样,将国民幸福指数导入我国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是必然抉择。

其次,有助于整合新的研究理论。从理论需要的视角,将多学科理论融合于绩效评价的范畴之中,实现学科之间理论交融与创新,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幸福思想,经济学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定位和权力边界的界定,政治学及行政学关于政府与公民的关系,管理学关于政府绩效内涵及提升绩效的途径,心理学关于幸福感及满意度测量,等等。研究立足于各学科的基本理念和原理,重新梳理、整合为新的理论体系,为建立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提供有力的理论武器。

最后,有助于构建新的方法体系。从方法论角度,构建具有科学依据及广泛适用性的评价体系。研究提出假说:在我国的现实条件下,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是公民对政府表现的综合评价,其过程承担民意表达的功能,其结果将成为民主政治发展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在动力。这样,既然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是公民对政府表现的综合评价,那么,不论采用什么样的技术体系,评价结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均可通过公众对政府总体表现满意度来检验,这一思路的理论价值不言而喻。

2.实践意义

首先,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目标的统一,从一味追逐单向度的经济指标,到关注人文社会环境指标,强调大多数个体的内在体验和感受对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目标的重要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宗旨在发展问题上的具体体现,为人民谋幸福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唯一目标。以往将经济指标作为社会发展和政府绩效核心指标的做法带有很强的片面性,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导致政府决策选择上的舍本逐末。

其次,有利于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倡导国民幸福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体现了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国民幸福意味着全体国民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同时可以通过发挥潜能而使得个人得到全面发展。

政府追求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是政府制定和调整各项政策的根本依据。特别是在社会变革和转型期,变革与转型的效果最终体现在民众的选择和判断上,因而国民幸福指数是公众主观判断和选择的重要预测变量。

最后,有利于制定操作性强的评价方案。实践表明,政府绩效评价的推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价体系,尤其是技术体系的不断完善。本书研究预设了一系列条件,贴近现实环境。研究结果具有广泛适应性,尤其是对实证数据的检验,客观上将推动和支撑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的实践创新。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政府绩效评价与幸福指数的研究涉及理论、方法和实践三个层面。总体上,国内外有关政府绩效评价的文献较多,幸福指数方面的文献亦不少。但有关“幸福指数”与“政府绩效评价”关系的文献较少。

(一)国外文献综述

1.关于政府绩效评价及体系

发达国家对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学术研究主要基于第三方立场,针对公共部门、公共项目、公共政策,侧重点为技术体系。从方法论的角度,研究大都从概念界定出发,分为两种情形:一是针对评价指标体系,二是针对综合评价方法,前者是解决(某类)个性问题,后者则针对评价中的共性问题。相对而言,综合评价方法的研究是该领域中最重要且最具前景的方向。

关于评价理念及导向研究。戴维·奥斯本等在《改革政府》中概括了评价的基础作用:测定效果、确定奖励、激励学习、纠正失败、展示成果。马克·霍哲指出:“为了对政策制定者和服务对象强调他们从税款中得到了什么受益。机构需要能够评估,并衡量和报告他们完成了什么”。盖伊·彼得斯在《政府行政的未来:四种模式》中,提出了政府再造的四种模式:市场化政府、参与式政府、弹性化政府、解制型政府。威尔逊在《美国的官僚政治:政府机构的行为及其动因》中认为,在政府绩效评价制度框架下“以取得结果而不是以投入要素作为判断政府部门的标准”。

关于评价方法研究。1993年,依据预设目标与实现状态的差值比较,Jackson提出了所谓绩效评价战略模型,将评价与战略联系起来。1994年,Ghobadi-an和Ashworth以1986年英国审计委会员(British Auditcom mission)的报告为基础,贯穿投入——产出关系的主线,提出了所谓的绩效评估通用模型。1998年,美国SantaClan县以定义使命、确立目标、开发绩效指标为体系,评价绩效现状,强化目标绩效为主要宗旨,构建了美国县级政府全面绩效评价模型(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Measurement,CPM)。2000年,美国行政学会(AS-PA)开发了一套实施绩效评价的战略模型,主要特点是强调“结果导向”。同时,传统的绩效评价方法大致可分为比率分析法、回归分析法及超越对数生产函数法,主要针对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组织。但政府与企业迥然不同,从评价方法论的角度,GloriaA Grizzle(1995)以评估维度的差异提出综合性绩效测量体系;Herbert Njasper(1986)强调产出;HarryP.Haty(1999)更关注效率和效力。

关于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研究。西奥多·波伊斯特在《公共与非营利绩效考评:方法与应用》中提出,政府绩效评价的主要指标类型包括:产出、效率、生产力、服务质量、效果、成本效益和客户满意度等。帕特里夏·基利以美国俄勒冈州为例,探讨了其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介绍了包括经济、教育、环境、市民参与、社会支持、公共安全、社区发展等7个领域共158个具体指标的俄勒冈州政府绩效评价体系。阿里·哈拉契米在《政府业绩与质量测评》中,介绍了美国全国绩效评估委员会提出的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它是一套包括投入、能量、产出、结果、效率和成本效益、生产力等6个方面并细分为150到1500种不等的评估指标。在西方,诚如美国学者尼格罗所言,美国“无论是在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有很多研究者从事评估活动。人们已经把评估活动当作一个‘小型工业’来看待。整体来说,评估现在已经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

2.关于“幸福指数”

幸福指数测量涉及不同学科。经济学以“理性经济人”为前提,认为幸福等同于最大效用。那么,对幸福感的测量等同于对效用的测量。大卫·布兰奇劳尔和安德鲁·奥斯瓦尔德建立的幸福模型(2004)设定了幸福指数(主观满意度水平)是个人实际的效用或福利、实际收入、亲情及与个人相关的特性的函数。从心理学出发,Ryff和Essex将主观幸福感划分为自我接纳、与他人的积极关系、自主性、环境可控性、生活目标及个人成长等六个维度。社会学则认为个体是以群体为中心的“社会人”,因此,应通过个人对自身生活质量的主观评价来计量幸福,侧重于对客观生活的主观认识。显然,经济学测量的维度包涵了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但可能忽略非理性因素对幸福感的影响,心理学量表中的维度仅是人们的最终心理感受结果,但未必能表达社会生活的具体方面对幸福感受的具体影响,社会学的“主观认知评价”强调个体的社会环境及其道德文化宗教等因素,但幸福感毕竟针对个体,是个体的主观反应。

休谟说“一切人类努力的伟大目标在于获得幸福”,但将幸福作为衡量标准纳入社会与国家发展规划之中却不过半个世纪的历史。1972年,不丹王国率先提出国民幸福总值(GNH)的概念;新世纪以来,联合国开始公布人类发展指数;2008年初,法国邀请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施蒂格利茨领衔设计将“幸福指数”引入社会经济发展的统计方法中;2010年,英国国家统计局开始对幸福指数进行调查,法国就该问题展开研究;2011年,德国政府成立了“经济增长、幸福和生活质量”研究委员会,开发德国的“幸福指数”。罗纳德·英格尔哈特(Ronald Inglehart)主持的世界价值调查机构(TheWorldValuesSurvey,WVS)公开的指数体系受到广泛认同。

总体说来,幸福指数评价指标的研究呈现多样性,但均将幸福指数定义于主观范畴。学术界提出了三类指标体系:第一类指标包括人际关系和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程度;第二类指标包括心态和愉悦程度;第三类指标涉及生活满意程度,包括生存满意度,如收入、就业、社保等情况,生活质量满意度,指居住条件、医疗水平等。

3.关于“幸福指数”与“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关系

首先,幸福指数意味着幸福是社会发展的目标导向,也是政府及评价政府绩效的目标与指向。当今世界多数国家把“民主、自由、富强、幸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但是存在着两个不同的关键关系:一是国家幸福与国民幸福的关系,存在国富民穷的问题。单一体制下,国民幸福是第二位的,依附于国家幸福,在国家幸福的理念之下,国民幸福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考虑;二是幸福与民主、自由、富强的关系。阿马蒂亚·森(2000)率先将民主纳人人类发展指数中,提出以自由看待发展。2002年,英国政府着力构建与人民生产总值相提并论的国民发展指数(MDP)统计系统,自由、民主是当然的前提条件。

其次,把幸福指数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其实就是把幸福指数作为一种政府绩效评价的价值导向。当今时代,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与国民幸福的关系问题,是政府绩效评价的导向与标准的根本问题,也是世界各国遇到的共同难题。

美国芝加哥和密歇根两所大学关于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well-being)的研究(Andrewsand Withey,1976;Bradburn,1969;Campbelland Converse,1976)引起强烈反响。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所谓的“伊斯特林悖论”(East-erlinParadox),主要是指收入等增长到一定程度,对幸福产生的影响呈现边际递减,二是对快乐的厌倦,收入有增加,快乐无增长。欧美等11个国家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的生活满意度实证研究,谢尔德等(Shields,2005,YongilJeon,MichaelP.)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数据分析从另一方面论证了伊斯特林悖论。奥斯威尔德(AndrewJ.Oswald,1997)认为,世界发达国家的经济因素只是可以换来相当小的一部分幸福。爱德华.F.迪纳(Edmard.F.Diener,1995)等研究证明,国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在处于低生活水平阶段时将大量增加幸福感。布鲁克曼等学者(HilkeBrockmann,JanDelhey,ChristianWelzelandHaoYuan,2009)研究表明,类似的幸福增加的现象,随着收入的不断增长而逐渐稳定,不可能长期增长。

(二)国内文献综述

1.关于政府绩效评价及体系

从CSSCI数据库来看,1999年到2012年间政府绩效评价研究文献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变迁,1999—2007明显上升,2008年有所下降,2010年发表在CSSCI上的共51篇,2011年达到最高点为56篇,研究水平逐年提升,论文质量越来越好。从中国期刊网来看,2012年底之前收录的有关研究政府绩效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文献有1400多篇,共提出了40多套指标体系。

首先,关于构建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方法论问题。常用的逻辑思路包括“经济——效率——效益”、“政治——经济——社会”框架、“综合指标——分类指标——单项指标”框架以及平衡计分卡等。臧乃康的研究结论认为,政府绩效整体上来讲,可以分为政治绩效、经济绩效、社会绩效。刘瑞则认为,可以从提供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资源的占用与使用情况、实现管理目标的程度等三个大的方面进行政府绩效评价。从元设计(Meta-design)的角度出发,张璋把评价指标的设计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会互动设计模式,另一种是更改设计模式。刘旭涛认为,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应该遵循动态系统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权重关键原则。

其次,关于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设计方面的问题。周光辉提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项内容,与深圳市政府等做法一致。范柏乃通过20多个县市政府实证研究,提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教育科技、行政管理、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层的内容。郑方辉从2007年开始在广东省21个地市121个县级政府进行实证研究,提出了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成本付出、公众满意程度、社会公平正义、生态环境保护等五个方面的内容,从第三方独立评价的角度,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指数。

最后,关于模型构建和评价方法方面的问题。陈衍泰(2004)指出,管理学伴随着其他学科的发展,与其他领域的知识呈现出相互融合交叉的发展趋势。

技术分析方法、定性评价方法、运筹学方法、多属性决策方法、统计分析方法、系统工程方法等不同学科方法综合和创新的方法应运而生。郭仲伟等(1992)则将聚类分析和FCE方法应用于宏观质量评估之中。胡淑晶对“3E”评价法、标杆管理法、平衡记分卡法、层次分析法等进行过初步比较分析。

贺仲雄(1991)提出融合模糊、物元空间等思想的决策系统,可以用于预测、决策与评价。

2.关于“幸福指数”

2006年,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耶鲁大学演讲时明确提出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的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与幸福指数,最终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可视为将国民幸福作为社会发展和政府绩效的目标。

国内的研究主要是指广义上的“幸福指数”,与国民生产总值相对应,建立一套核算体系。程国栋(2005)认为应该从国家高度建构政治民主、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安全保障、文化繁荣等要素组成的国民幸福核算体系。吴启富(2007)等从理想主义出发,尝试建立一套幸福要素指标体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全国不少地方政府从综合考核或绩效评价的视角,提出了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体系。湖北省2010年提出包含经济、职业、文化教育等指标的幸福指数的评价体系。广东省2011年提出建设“幸福广东”指标体系。

同时,国外学者对中国的实证研究亦有成果,如“伊斯特林悖论”并不是西方国家特有的现象,中国也有类似的情况。根据荷兰Veenhoven对中国三次幸福指数的调查,1980年以来中国的GDP以年均9.4%的高速度增长,经济成就举世瞩目,而整体的人文发展情况呈现出与GDP增长不协调的逆态势。1990年国民幸福指数为6.64(1-10标度),1995年上升到7.08,但2001年却下降到6.60(陈统奎、刘劭,2005)。

对中国幸福指数纵向考察,结果不尽一致,部分原因在于不同评价工具造成的,部分是由于幸福陷阱的存在。

3.关于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及政府绩效评价

中共中央2009年出台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组部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等文件,全国各地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地方实际,研究提出了推进科学发展、提高政府绩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办法。福建、宁夏、四川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北京、山东、浙江、河北、广东、广西党委组织部,吉林、陕西、湖南人事厅等分别成立机构,下发了相关文件。《红旗文稿》2011年第8期发表谢焕格的文章,各地科学发展考评及政府绩效评价的特点如下:一是开展绩效评价的时间不一,最早的是2003年,多数省份是在2008年以后;二是评价领导机构具有较强权威性,各省区市领导机构一般都由党政一把手兼任负责人;三是组织机构基本上设置在重要部门,如组织部门、纪委监察部门等;四是评价的内容与干部或班子考评以及实践科学发展观考评相互交叉;五是指标体系构建基本上处于自我设计、自成体系的状态。

4.关子“幸福指数”与“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关系

国内学者对两者关系的研究甚少,学者们普遍的观点是,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视角,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出发,把幸福指数导入政府绩效评价之中,从根本上修正“GDP中心主义”。同时,设计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使国民幸福的本质要求在政府的具体工作中得到落实。郑方辉的课题“公众幸福指数导向下的我国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研究”被确立为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孙洪敏、沈殿忠构建了政府绩效与国民幸福指数内在关系的数学模型,邢振江、王佳丽建议以法律形式将国民幸福指数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议,陈佃慧的硕士论文从政府绩效的视野对“幸福广东”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实证研究,杨麒琦的硕士论文从公众满意的视角对县级政府的绩效评价进行了研究。

(三)文献评析

从文献资料看,西方国家对政府绩效评价的研究已形成较完善的理论体系与技术体系,国内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也有一定的基础。

1.西方政府绩效评价的历史背景和内在逻辑具有一致性

20世纪60年代以来,凯恩斯主义提出以弥补“市场失灵”为目的的“有效政府”的探索无疾而终。社会动荡、生态恶化、贫富分化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使得公众和学界共同思考“政府应该如何作为”的问题。社会正义理论(罗尔斯)、公共选择理论(布坎南)以及新自由主义(哈耶克)以推翻传统的理论力量,使得政府绩效评价成为解决“政府应该干什么、正在干什么”问题的必经之路。无论是奥斯本和盖布勒的“重塑政府”的理论,还是新公共管理运动,都是基于一个共同的逻辑推理,即政府绩效评价一方面是解决“政府失灵”的必要途径,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赢得选民、实现民主、制定具体政策的有效举措。

2.西方通过法律和机构确保政府绩效评价法制化规范化

美国设立了《顾客服务标准》,成立了国家绩效评估委员会(NPR),通过了《政府绩效与成果法案》,联邦管理与预算局负责管理监督工作。美国绩效评估专家怀特(BarryWhite)指出,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的最重要贡献是为当代联邦绩效评估建立了永久性法律框架。到目前为止,美国47个州通过立法或行政命令推行了绩效预算管理办法,将近一半的市政机构运用了绩效评价系统。

与此相应,技术体系更加模型化、系统化和信息化,指标更加细化。英国1992年制订了绩效信息公示制度(Performance Information),把六个基本行为准则作为评价各地公共服务的目标和指标。

3.西方政府绩效评价的价值导向和技术路径是扩大民主的通道

现代民主政治理论下,政府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政府政策以民意为基本依据。政府绩效评价具有清晰明确的服务内容,主要是针对公共部门的评价对象,理论、方法、模型预设了民主政治的制度条件,公众满意度和国民幸福指数等指标必然列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由此可见,政府绩效评价的建立是基于民意导向,政府决策对民众负责,结果让国民满意。借鉴西方政府绩效评价的民意导向实质,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不仅是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技术途径,而且是扩大民主、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由之路。

4.国内政府绩效评价内容科学性不足、技术路径欠缺可操作性

我国政府绩效评价国家层面刚刚开始试点,地方政府对政府绩效评价的探索大多为被评价对象量身订做。在理念方面,对政府绩效评什么、谁来评、如何评、为什么要评等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解。在理论体系融合方面,国内涉及的文献极少,缺乏覆盖多学科的理论研究平台。在建构指标体系方面,由于学科视角、研究背景、执政理念、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的差异,学界研究者和政府实践者分别提出的评价指标体系有差别和侧重,但是,基本上都涉及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政府治理等层面的内容,赋予一定的权重,设计一些公式模型,尝试把政府工作的过程与成效有机结合起来。但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政府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或多或少地存在科学论证不够、评价内容片面、公众认同度不高的问题。

5.国内外关于幸福指数和政府绩效评价关联性的研究关注点不同

在现有的研究文献很少发现直接涉及两者关系,但研究理念是明确的。国内学者的一般观点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基本观点,把人民幸福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解决“GDP中心主义”造成的环境污染、贫富分化、信仰危机等问题,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郑方辉、孙洪敏、沈殿忠、邢振江、王佳丽等学者对两者关系进行了研究探讨都是涉及政府绩效评价的价值导向问题。国外研究因为民主政治、民选政府等预设的前提,主要关注涉及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的研究。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思路

1.基本思路

根据现实问题,界定范畴,梳理理论,分析幸福指数导入政府绩效评价的理论逻辑和现实逻辑,分析评价指标的内在契合性,以政府整体绩效评价为重点,统揽理论、方法、实证研究,主要是建构技术体系和制度机制,并提出具有广泛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尝试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图1-1研究思路

2.关键问题的研究思路

政府绩效满意度与国民幸福指数关系的研究思路。公众满意度是政府绩效评价的基本导向,由于掌握信息不全面以及公众选择的个人偏好,在个体主观幸福感综合中设计若干个有关满意度的分项指标,一方面便于操作,另一方面把不同个体调查对象的不同需求偏好预先设置在问题之中。如婚姻质量是个人幸福的重要变量,任何测量都不如自身更清楚。政府绩效的满意度评价指标,包括个人因素(收入、就业、健康、性格、生活质量等)、社会因素(治安、公平、保障、人际关系等)、生态环境因素、政府因素(服务态度、政务公开、执法公正、效率、廉洁等)以及其他因素。国民幸福指数构成包括主观幸福感和公众满意度,权重各占50%,其中公众满意度同政府绩效的满意度因素基本重合。

幸福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思路。指标体系构建原则是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可比性、独立性特征。系统性就是“与法周延”,全面的、符合逻辑地真实体现幸福的实质和特征。可操作性就是“与事简便”,收集数据采集样本简单易行。可比性就是“便于比较”,在同质的情况下可以对评价指标、过程、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独立性就是“不能替代”,各种评价因素之间不具有包含关系。幸福指数一般包括群众对生存状态的满意度、对生活质量的满意度、对政治权利的满意度,把幸福指数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之中,核心是采用趋近科学的评价方式,让与评价对象关联度较高的评价主体参与评价中,人民幸福由人民自己说了算。借鉴不丹王国的国民幸福总值(GNH)指标构成的做法,确定幸福指数指标的维度和结构。假定国民幸福指数二主观幸福感+满意度,各占50%的权重。利用罗纳德·英格尔哈特的测量方法测量个人的主观幸福感——一定时段或时点个人幸福感受的总体评价;利用满意度测评的方法对影响幸福感的个人因素、社会因素、自然因素、政府因素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测量,二者相加得出幸福指数。

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思路。遵循从目标层到领域层,再到领域内涵层的方向,最后确定具体指标。首先,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确定政府应该干什么,确定政府绩效评价的领域层,以此类推,逐步找到符合领域层内涵的具体指标,通过专家咨询法,最终确定具体指标和权重系数。以广东省为例,2010年市县两级政府整体绩效评价的指标维度和结构分为经济发展、社会公正、环境保护、节约开支、公众满意等5个领域层,分别包括经济增长等13个具体指标、民主法制建设等14个具体指标、大气质量等10个具体指标、财政收支透明度等6个具体指标、个人和家庭生活等14项具体指标,共57个具体指标。

(二)研究方法

1.方法论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幸福理论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马克思主义幸福思想对人类价值追求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都做出了深刻的解答,从实践的观点、异化劳动的观点、人的本质的观点、人的自由和解放的观点,从人的本质的异化以及扬弃异化、消除不幸的角度谈论幸福,其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的论述指引着人们追求更高境界的幸福。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分析幸福指数导入政府绩效评价过程的矛盾运动及其发展变化过程,揭示幸福指数和政府绩效评价的本质及其发展运动的规律性。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把幸福指数和政府绩效评价的历史发展规律和演进过程进行研究分析。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方法,在幸福指数和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设计和实施中,把人的内在的、生理的、安全的、尊重的、归属的、自我实现的需要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把国民幸福作为政府的永恒追求。运用实证和结构的分析方法,把自然科学及其方法作为研究幸福指数和政府绩效的工具,把幸福指数和政府绩效评价当作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手段的系统,探讨某一事物作为整体的一部分以及该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本研究把谋求国民幸福和提升政府绩效作为一个整体研究目标,按照结构分析的方法把整体目标层层分解为不同的因素加以研究。

2、分析框架

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分解为五维结构——评价导向、评价范畴、评价模式、研究类型、评价体系,它们相互组合形成矩阵结构,构成总体框架,把研究将幸福指数导向的评价体系设定为研究主线,重点是在理念与技术上实现两者结合。

幸福指数与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关系设计如图1-2。图1-2研究设定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

3、分析工具

本研究将社会统计分析方法作为研究问题的分析工具。运用文献分析方法界定幸福指数、政府绩效、公众满意度、幸福感、整体绩效等核心概念;采用比较分析方法,应用于省市县不同层级政府的绩效结果对比,以及各领域层与被评价对象的结构性对比;采用案例分析方法,重点调查等搜集典型案例,为设计系统模型及结果检验寻求依据和参考。采用定量分析的技术方法,把间接获取的统计年鉴和直接抽样调查收集的数据,设计“专家”和“社会公众”两大抽样框,使用SPSS(Statistical Productand Service Solution)统计软件,分析满意调查的数据。在频数统计的基础上,广泛使用聚类分析、因子分析等分析手段,在模型构建方面,则采用层次分析法、数据包络法、模糊层次加权法等方法。把召开专家小型座谈会取得的专家经验和进行专家问卷调查取得的专家意见有机结合形成的专家咨询的方法,用于设计评价指标及权重。通过分析和梳理指标的内涵和结构,从而获得第一轮指标;剔除隶属度较低的指标,再次进行专家咨询调查,采取相关分析的方法,剔除相关度较高、隶属度较低的指标;最后剔除鉴别力、隶属度较低的指标,形成最终的评价指标体系。

四、主要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一)主要创新点

本人参加了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郑方辉教授主持的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公众幸福指数导向下的我国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研究”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包括在山东省进行的抽样调查。论文的前身“幸福指数与政府绩效关联性研究”列入了项目子课题,从政府绩效评价的价值导向入手,分析幸福指数与政府绩效的关联性,包括评价理念关联性、评价主体关联性、评价指标关联性、评价过程关联性、关联性实证调查、国内外典型个案分析、关联性影响因素分析等内容。论文采用了课题组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抽样调查数据库的结论,主要有以下创新点。

1.以幸福看待发展,用幸福评判政府

本书旨在充分体现公众满意度与幸福感导向,建立符合当代发展理念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用幸福作为评价发展和评判政府的重要尺度,以此为指挥棒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从理论上来说,对幸福感的评价都是相对的,幸福感的有些内涵不便评价,评价指标体系难以也不必要力求面面俱到,但政府公正、公开、民主、规范等指标是必须关注的。因此,政府绩效评价可以直接把国民幸福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纳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重视民生、尊重民意、体现人民幸福的价值导向,切实解决“GDP中心主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最终让人民幸福评判发展成效和政府绩效,把国民幸福指数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升迁去留的重要依据。

2.遵循理论和现实逻辑,建立新型理论分析框架

我国政府绩效评价负有民主价值导向和技术操作导向的双重任务。研究围绕“为什么评价,评价什么,如何评价,谁来评价”的逻辑思路,尝试建立幸福指数导向下的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相关理论分析框架,涉及绩效体系、概念模型、实证检验、第三方评价、满意度调查等概念范畴,涵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管理学等系列学科的相关理论。

3.借鉴分析模型,创新技术路径

按照层次分析法建立概念模型。建立满意度测量模型的思路是从ACSI(American Customer Satisfaction Index)消费者模型,到公共部门绩效满意度模型,再到地方政府绩效满意度模型的技术路径,实现主观指标与客观指标互补及互证功能,依据实证结果,形成多套方案,实现对指标体系、权重系数、评分标准评的量化检验,为技术体系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提供说服力。

4.注重结果应用,提升政府绩效

政府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基本环节与有效保障,“不能评估就无法管理”(Joan Magretta)。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表明,绩效评价是促使政府目标实现的有效手段,激发公众议政热情,唤起公众参与动力;为政府改善绩效提供内在动力;研究成果的公布使地方政府能够对照不足加以改进绩效。因此,本研究为政府改善绩效提供了参照路径和建设性意见。

(二)不足之处

由于幸福指数的理论引发我国学界、政府和社会关注的时间不长,将幸福指数理论引入政府绩效评价,历时不过数年,很多理论上的问题没有完全厘清,需要学界与政府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本研究尽管在一些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努力,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没有很好地解决评价主体多元性和体制内外评价互补性的问题。传统的体制内评价,依靠行政资源,自上而下实施,服务特定的管治目的,拥有信息收集等优势。第三方评价等体制外的评价,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真实表达诉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如何将体制内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有效结合是目前尚未解决的难点问题,包括结合的依据是什么,条件是什么,领域是什么等等。又如,技术体系科学性与适用性,即指标体系的统一性与差异性问题成为影响政府绩效评价科学性、公正性的难点。再如,绩效信息可得性及研究资源的有限性问题。如何在目前政府透明度有限的条件下,获取研究资源,以及评价所需要的各种真实及时的数据信息,是体制外的第三方评价面临的一大难题。当然,问题还有很多,有待于在今后的研究中加以弥补。

第二章 幸福指数和政府绩效评价理论

关于幸福指数和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涉及多学科理论体系及现实难题,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以及技术科学。服务研究需要,本研究从三个断面对理论进行梳理:一是幸福与幸福指数理论,二是政府绩效评价理论,三是幸福指数与政府绩效评价的关联性理论。

一、幸福和幸福指数理论

(一)幸福理论

幸福是一个“每个人都知道其含义,但却无人能够精确定义”的词汇。康德说“幸福的概念如此模糊,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因此,他定义“幸福”为尘世间一个存在着一生中所遇到事情都称心合意的那种状况。但是,虽然幸福内涵复杂,但对于“幸福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主题”这一命题却少有疑义。

1.幸福理论的演变

纵观西方幸福思想史,幸福的源头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阿里斯底普(Aristippus)的“快乐主义幸福观”,视满足欲望为幸福;二是亚里士多德推崇的“完善论幸福观”,将幸福作为人的潜能充分发挥和自身价值最大实现。

快乐论的开山鼻祖是伊壁鸠鲁(Epicurus),但最早论述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德谟克里特。边沁是西方功利主义创始人,他提出以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原则来评价个人行为。密尔继承和发展了边沁的快乐论,强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之间的一致性。快乐和幸福是一种主观的、复杂的心理状态,是人类个体的自身需要,包括动机、欲望、兴趣、认知、情感等心理因素与外部环境因素交互作用形成的,以目的实现和满足带来的一种心理体验状态。新世纪以来,随着实验心理学发展,快乐理论研究进入新阶段,并随卡尼曼荣获2002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而进一步受到世人关注。

完善论的代表人物亚里士多德提出一个著名观点:快乐必须在理性的控制下达到适中的程度才能称为幸福,而要做到适中的控制,要明确幸福追求的目标——至善即幸福。柏拉图提出德性和智慧是人生的真幸福。

以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为代表的现代西方哲学家认为快乐主义与理性哲学是一种对立统一。他们反对追求快乐幸福中的极端个人主义,反对快乐论中的唯心主义,强调追求快乐的理性条件,强调追求具体快乐并与时代结合,强调快乐的道德化原则。

经济学对幸福和快乐理论的研究经历了“推崇——离弃——回归”的变迁。亚当·斯密首先认识到,追求幸福的利己主义本性是人类所有行为的出发点,使快乐主义成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心照不宣”的前提。密尔创立了功利主义经济学说,这是对斯密的利己主义和边沁的社会功利主义思想进行改造的结果。19世纪70年代,经济学发生了边际革命,杰文斯认为经济学的目的是研究如何以最小痛苦换取最大幸福。20世纪40年代,福利经济学家对福利的概念进行界定,认为福利等同快乐。随着实证研究的发展,主流经济学用物质财富及其货币表现代替“幸福”(假设的前提是物质财富会增加幸福),将“幸福最大化”这一终极目标转化为“效率最大化”——投入产出效率、帕累托效率、卡尔多——希克斯效率,再分为“个人效用最大化”、“企业利润最大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经济学对幸福的离弃在凯恩斯那里达到极致——总供给总需求模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消费统统沦落为生产的附庸和工具,幸福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或许就是GDP崇拜的根源。这种以狭义的经济效用主义与利己主义为中心的偏好论与效用论,因缺乏现实基础的支持而遇到日益巨大的挑战。

近年来,经济学逐渐回归幸福,“现代斯密”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和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两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是这一回归的代表人物,卡尼曼还专门撰写了《回到边沁》一文表达这一思想。黄有光提出了快乐是人类唯一有理性的终极目的的经济理论思想。快乐主义进一步走向心理学分析把经济学变为“痛苦和快乐的微积分”,并产生心理经济学。奚恺元则直接主张以快乐学取代经济学。同时,目前经济学快乐和幸福研究着重在“伊斯特林悖论”,解释“收入有增长、快乐无提高”现象产生的原因:财富增长的享乐适应,水涨船高的财富攀比效应,幸福感内生定值理论,对金钱、收入等显性变量看得重要,而忽视健康、亲情、人际关系等隐性变量,从而使得收入增长的快乐被忽视健康、亲情、人际关系、生态环境的损失等因素抵消了。

2.幸福理论的影响

古往今来,快乐和幸福(hedonic,happiness)逐渐由一种哲学思潮,发展成为横跨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理论,对人类的思维和生存产生着重大影响。

比较幸福(well-being)与快乐(hedonic)两个词可以看出,well-being是指一种令人满意的生活状态,而幸福的存在状态与人们主观感觉到的幸福可能存在差异,所以心理学、社会学又用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well-being)来区别人们的幸福程度,这体现了外界标准的幸福最终还是要通过内在体验——黄金标杆——来衡量的思想。而快乐是指人们愉悦或正向的精神感受,比幸福能够更加终极与准确地表达主体的精神苦乐体验状况。哲学、经济学、管理学中多用hedonic,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中多用well-being或happiness。

由此可见,幸福的快乐论强调的是个体行为的自身情绪体验属性——愉悦感,即幸福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感受。人类的快乐因为欲望得到满足而产生的,而欲望必须相应的外化为人们对具体对象的需要,最终获得这种对象才能得到满足。这种现象使人们对人类行为产生一种表面化的认识,认为人类行为的目的是追求快乐和幸福,也就是为了获得各种物质对象或其经济利益。同时,因为人类欲望的无限性,决定了对满足欲望的对象需要的无限性,这又使得不少人把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等同于人类行为的一般倾向,进而把对追求各种物欲的满足视作为人类欲望的本质规定与行为的最终目标。“人为财死”是这种认识表象的经验性总结,GDP中心主义是这种认识的经济学反映。

经济学研究主要以收入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存在明显的缺陷。

二战以来,心理学从行为科学的视角研究人类行为,快乐感、主观幸福感等一系列与人的快乐幸福直接相关的探索取得重大突破。心理学家提出了关于幸福的三种界定标准:“外界标准”、“内在情绪体验”、“个体自我评价”;把主观性、整体性、稳定性作为三个主要特性,同经济学的行为分析与偏好理论相互呼应、殊途同归、异曲同工。心理学关于幸福感的研究逐步深入,诸如判断理论、活动过程理论、目标理论、特质理论等应运而生,幸福感与性别、性格、年龄、婚姻、职业等一系列相关因素的关系的研究,标志着心理学关于快乐理论研究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心理学研究表明,幸福感和快乐感以及相关因素的研究,可以改善生活质量、改进社会运行机制。其根本原因在于,快乐感和幸福感会给人类个体对社会生活领域的评价带来深刻影响,并逐渐形成一种常态化的心境,长期而稳定地作用于人类个体行为。同时,快乐感和幸福感不但可以影响个体的社会生活质量,而且可以反映整个社会在某一时期的发展情况及其对个体的影响深度和高度。

20世纪70年代以来,卡尼曼运用实验心理学的方法,证明人类思维往往是基于熟悉信息的联想与表面现象而做出判断,传统经济学理性人假设存在缺陷。他以实证的方式证明了“幸福和痛苦的体验效用可以被测度”。卡尼曼的快乐心理学(Hedonic Psychology)认为,基于偏好满足的效用的新古典经济学研究存在严重缺陷,必须“回到边沁”。快乐主义理论极有可能改变经济学的发展方向,因为在快乐理论指导下人们的选择更加科学理性,同时可以满足经济社会政策的需要。

中国传统哲学历来缺乏对快乐和幸福的研究。虽然关于快乐的经典言论不绝于史,“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优,后天下之乐而乐”等等,但始终缺乏哲学理论的支撑。康有为大概是迄今为止第一个在中国思想史上明确提出快乐目的论的学者,他在《大同书》中说:“人道者,依人为道,苦乐而已;为人谋者,去苦以求乐而已矣,无他道矣。”

中西方两种传统文化在“幸福最大化”问题上选取了截然不同的路径:西方尽量做大“效用”,对“欲望”不加限制,向外在自然挑战,不停扩张;中国尽量做小“欲望”,向内在本性挑战,不断收敛。中国传统文化认定欲望是万恶之源——朱熹一语道破“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其所要求的个人修养,最高境界是“无欲”,次高境界是“知足”。这一点或许可以解释中西经济和生活水平的迥异差别。用现代观念来看,中西路径都有偏差:做大“效用”会有极限,做小“欲望”(直至“无欲”)无异空想,理想模式应该是二者融汇合一。

国内近年来关于快乐幸福理论的研究,主要是介绍国外的快乐思想。1988年,陈惠雄的《快乐论》开国内快乐理论研究先河,比较系统地完成了快乐思想的哲学构建,他的《人本经济学原理》则完成了一个以快乐为核心的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叶航等学者对于快乐、效用与理性问题的研究相当深入。国内研究的共识是,幸福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质量。

3.幸福研究的终极价值“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问题。

幸福和快乐理论的研究对于回答这一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世界难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所谓“社会主义”,从价值论意义上看,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

这一定义意味着,社会主义最基本、最一般的价值取向,就是公民的普遍幸福。所谓社会主义的价值,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的价值。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的价值体系。任何价值取向,如果它是具有普遍幸福主义的特征的,它就是社会主义的价值,这是一个普遍适用的衡量标准和解释原则。按照这个普遍原则来解释,人们才能合乎逻辑地阐明为什么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等不同的价值都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最终阐明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

总之,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就是“普遍幸福”。过去讲“社会主义的幸福生活”,就把握住了这个最高价值。从这个最高价值出发,就可以有效地界定、解释、理解和把握其他各种层次的社会主义价值,因而也就可以从价值论的高度比较彻底地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世界性的理论难题。

(二)马克思主义幸福思想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共产主义的学说,宗旨是人类解放,目的是人类幸福,这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一生思考的主题。“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人类为之奋斗的目标,是人类对幸福的不懈追求。从形式上看,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对自己的哲学观作专门系统的论述,没有建立起完备的哲学体系一样,他们没有对幸福观作专门系统的论述,也没有建立起完备的幸福思想体系。但从实质上看,马克思主义对人类价值追求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都做出了深刻的解答,实践的观点、异化劳动的观点、人的本质的观点、人的自由和解放的观点,对资本主义宗教的批判、片面人性的批判的论述,从人的本质的异化以及扬弃异化、消除不幸的角度谈论幸福,对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的论述指引着人们追求更高境界的幸福。

1.马克思主义幸福思想的发展脉络

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的文本研究,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幸福思想发生发展的脉络和过程。

青年时期,马克思就开始关注人的幸福问题,孕育了马克思主义幸福思想的萌芽。他在中学毕业论文中写到,“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人的本性是这样的: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完美”“历史把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称为最伟大的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这些都展示了马克思立志为人类的幸福而奋斗的远大理想。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是马克思主义幸福思想的宣言书,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核心和精髓——追求人类的自由和解放,寻求人类幸福,最高的价值取向和理想社会目标就是每个人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是马克思主义幸福思想从萌芽走向成熟的关键著作。马克思指出“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因此,“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马克思从历史的、现实的、实践的角度出发,通过批判揭露德国人民的生活状况和青年黑格尔学派的错误思想,阐述了幸福思想的最初形态,真正实现了对哲学的前提和基础的重建,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幸福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青年马克思向成熟马克思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马克思把人的实践活动看作“人的本质的实现”,指出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类获得幸福的前提。马克思关于人的“异化”的理论,为马克思主义幸福思想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他指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幸福”的关键在于废除私有制,消灭资本主义社会对抗性的生产关系,“扬弃”人的异化,直至“全人类解放”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到来。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不仅把人的本质理解为劳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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