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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9 02: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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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村上春树,大桥步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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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广播

村上广播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村上广播作者:【日】村上春树(Haruki Murakami) 大桥步(Ayumi Ohashi)译者:林少华责任编辑:沈维藩关注微博:@数字译文微信公众号:数字译文我们的产品:译文的书联系我们:hi@shtph.com问题反馈:complain@shtph.com合作电话:021-53594508版权申明

MURAKAMI RADIO

by Haruki Murakami

Copyright © 2001 Haruki Murakami

All rights reserved.

Illustrations © 2001 Ayumi Ohashi

All rights reserved.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Japan by MAGAZINE HOUSE, Tokyo.

Chinese (in simplified character only) translation rights arranged

with Haruki Murakami, Japan

through THE SAKAI AGENCY and BARDON-CHINESE MEDIA

AGENCY.

Digital Lab是上海译文出版社数字业务的实验部门,成立于2014年3月。我们致力于将优质的资源送到读者手中。我们会不断努力,做体验更好、设计更好的电子书,加油!上海译文出版社|Digital Lab译者短语“长头发,十九岁,坐在混凝土地面上,靠墙吸烟,穿一件没有熨烫的衬衫,一条蓝牛仔裤,一双胶底系带翻毛皮鞋,一副天塌下来也无所谓的表情。时间是后半夜三点。”后半夜三点如此模样的这个人是谁呢?村上春树!不相信?这可是村上自己这么说的——在这本《村上广播》中亲自这么“广播”的(《广阔的原野》)。印象中,似乎再没有比村上更低调更在意隐私的作家了;但实际上,应该说再没有比村上更直率更敢于坦露自己的作家了才对。

同是坦露,有的人过于直白浮泛,而村上每每带有文学家村上特有的诙谐和睿智。汉语有个说法:涉笔成趣,用在村上这本随笔集中也足够合适,的确涉笔成趣。

容我试举几例。不少读者想必知道,村上的处女作《且听风吟》因获得“群像”新人奖而径直进入文学殿堂,并作为“商品”顺利进入流通领域,这对于一个小酒吧老板的人生无疑是划时代的重大事件。但在村上笔下明显带有灰色的自嘲之趣。出席颁奖典礼盛会,自然要西装革履。村上“因为没有西装那劳什子,就去青山的VAN商店买了一套减价的,配一双平时穿的白色网球鞋。”会前去出版社寒暄,不料大约是出版部长的人物对他劈头一句——“‘你的小说是相当有问题的。啊,加油吧!’那口气,简直就像把误入口中的东西‘呸’一声吐出去一样。这个家伙!是部长也罢不是也罢,说话怎么可以那么大口气呢!……既然给了奖——就算给的很勉强——那么至少表面上也该客气一点嘛!”是啊,言之有理。倘村上不自我坦露,人们还以为村上当时一定踌躇满志顾盼自雄呢!不过转念细想,窃以为那位部长口中的“相当有问题”,未必指小说作品,或者针对村上那身橄榄绿减价西装加穿旧的白色网球鞋亦未可知。由此观之,纵使村上,其人生也是相当不容易的。无独有偶,他的《国境以南 太阳以西》被译为德语出版后,德国一位著名女评论家在电视台文艺批评节目大声宣布:“这种东西应该被赶出这个节目。这不是文学,不过是文学性快餐罢了!”(《相当有问题》)

再如谈恋爱。恋爱自是再有趣不过,但村上笔下的趣可能大异其趣。村上认为恋爱最佳年龄大约在十六岁至二十一岁之间。低于十六岁,未免稚气未退,让人看着好笑;而若过了二十一岁,必有现实问题难以摆脱;倘年过三十,“就多了不必要的鬼点子”。他还说年轻时最好不断恋爱。为什么呢?因为恋爱可以使记忆保持鲜度。而只有记忆——感情的记忆保持鲜度,后来的人生才能获得卓有成效的宝贵燃料。“上了年纪也仍在心中保留那种水灵灵原生风景的人,如同体内暖炉仍有火苗,不至于衰老得那般凄冷不堪。”他甚至认为同挣钱和工作相比,“一心仰望星星和为吉他曲发狂”那极其短暂的恋爱时光更重要(《像恋爱的人一样》)——喏,此君简直成了恋爱至上主义者。不过,恋爱至上主义者或许并不难找,而能像村上这样从恋爱这一行为中提取如此旨趣的人又能有几位呢?

不仅恋爱,甚至生死关头都被村上写得不失情趣。一次村上乘坐的希腊老式飞机的引擎在罗得岛上空忽然停止旋转。“飞机引擎死火后,四下鸦雀无声,惟有风声微微传来耳畔。那是个晴好的秋日午后,万里无云,整个世界一览无余。粗粗拉拉的山峦曲线、一棵棵松树、点点分布的白色房舍就在眼下舒展着。爱琴海在远处闪着亮光。我在那上方漂浮着,彷徨着。一切都呈现出虚拟的美,静悄悄的,远在天涯海角。”注意,生死之际此君发现了“虚拟的美”(《在罗得岛上空》)。而下面的现实的美则是在村上坐火车从东德境内穿过时发现的,“秋天的阳光醇厚柔润,在建筑物顶端闪闪发光。河流,树林,软绵绵的草地,云絮从上面缓缓飘移”(《有餐车多好》)。寥寥数笔,而情趣盎然。如此看来,坐火车胜过坐飞机。现实的美,乡愁,恬适,适度的倦怠感。

还有,村上再次提起中国,提起中国的大连。看过《漩涡猫的找法》和《边境 近境》的读者想必记得,村上来过中国。准确说来,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乘全日空飞机从东京成田机场飞来大连。那么在大连他做什么了呢?

我喜欢动物园。去外国旅行时常去当地的动物园,去了全世界各种各样的动物园。

去中国大连的动物园时,有个笼子挂一个只简单写一个“猫”字的标牌。笼子不很大,里边躺着一只猫。极普通的猫。我想不至于,就认认真真观察一番,但无论怎么观察,都彻头彻尾是一只常见的褐色条纹猫。当时我颇有时间,于是站在笼前看那猫看了好一阵子。猫弓成一团静静睡着,眼皮全然不睁,看样子睡得甚是香甜。

跑来中国一趟,何苦看一只再普通不过的猫看得这么入迷呢?连我都觉得莫名其妙。不过相当美妙的哟,这个。自不待言,睡觉的猫世界哪里都有,而观看动物园笼子里的猫的机会却不是那么多的。我切实感到中国到底是个深有底蕴的国家。

书中还有一处提到中国。除了猫,村上还喜欢柳树,垂柳。自家院子里请人栽进一棵柳树,春夏之交不时搬一把椅子在树下看书,但见绿枝摇曳,但闻沙沙低语,但觉心旷神怡。于是村上浮想联翩,由美国老歌《柳树为我哭泣》而英国小说《柳树》,最后想到中国:“据说过去的中国女性在即将和所爱的人天各一方之际,折下柳枝悄然递给对方。因为柔软的柳枝很难折断,所以那条柳枝中含有‘返=归’的情思。够罗曼蒂克的,妙!”不妨说,村上也够罗曼蒂克的,妙!动物园也罢,柳树也罢,俱是寻常景物,而村上无不涉笔成趣。是啊,文学作品需写得有趣,至少有趣是文学要素之一。至于是雅趣还是俗趣,是都市洋趣还是乡间土趣,虽境界殊异,然并无优劣高下之别,但凡有趣就好。

最后说两句题外话。这本《村上广播》是我译的第四十本村上的书。自一九八八年翻译《挪威的森林》开始,晓行夜宿,风雨兼程,岭南溽暑,北国冬寒,故园萤火,东瀛孤灯,尔来二十三年矣。二十三年间,我之所以始终没有减却对于翻译本身的热爱与虔诚。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有幸得到无数读者朋友的喜爱和鼓励。无论远方来信还是网上留言抑或讲演会场,都让我切切实实感受到了这点——这其实是我最大的收获,作为曾经的农民,此外我还需要什么呢?还有什么可不满足的呢?

幸甚至哉,书以言志。林少华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于窥海斋时青岛天高地迥满目金黄关于西装

前几天收拾立柜,得知自己居然有五套西装,领带也有二十来条。可是根据记忆,过去三年时间我根本没穿过什么西装,领带一年扎几次也很可疑。尽管如此,却有这么多西装。怎么回事呢?连自己都莫名其妙。当然,毕竟算是像那么回事的成年人了,按季节准备几套西装以备不时之需也是常识。但另一方面,若改口来一句“我不穿哪家子西装”,由于职业性质的关系,也并非说不通。

怎么回事呢?想着想着,想起来了(本来早已忘个精光)——年届四十的时候曾下过一个决心:“是的,已经不年轻了,差不多该像模像样穿戴一下了,过正规的成年人生活!”于是做了西装,买了皮鞋。当时正住在罗马,一来可以用合适的价格买到可观的西装,二来也有西装革履去的场所。若是不穿意大利品牌服装,去餐馆都要被带去冷板凳。总之那是个以服装取人的国度。至于人格啦能力啦,在日常生活层面几乎派不上用场。不管什么都首先取决于外观。因此,人们无不衣冠楚楚。也罢,这倒也没什么不好……

可是回到日本之后,转眼就又重返以往粗布裤加网球鞋的生活,西装啦领带啦皮鞋啦统统忘去九霄云外。伤脑筋啊!

我想,人的实质这东西,再上年纪也是改变不了多少的。就算因为什么而痛下决心重新做人,而一旦那个什么没有了,差不多所有人在差不多所有场合也还是要“吱溜”一下子返回原形,一如复位合金恢复原状或乌龟缩回洞穴。说到底,决心那玩艺儿只不过浪费人生能量罢了——打开立柜,面对几乎一次也没沾身的西装、一道皱纹也没有的领带,我打心眼往外这样想道。但是,如果反过来认为不变也无所谓,那个人却又变了,不可思议。事情也真是奇特。

不过,在我过去的人生中,有一条领带还是记得再清楚不过的,那就是差不多二十年前获得“群像”新人奖去领奖时穿的那套榄橄色(1)棉质西装。因为没有西装那劳什子,就去青山的VAN商店买了一套减价的,配一双平时穿的白色网球鞋。那时觉得自己往下有可能开始新的人生。而若问新的人生实际开始没有,唔,既可以说确实开始了,又觉得说照旧也未尝不可,说不好啊!(1) 东京繁华地段。村上事务所就在这附近。有营养的音乐

看了维姆·文德斯电影《乐满哈瓦那》。时至如今,恐怕已无需介绍了。影片讲的是美国音乐家莱·库德把被遗忘很久的传奇性古巴知名演奏家找到一起在当地录音,又乘势去海外演出并获得成功的过程,即所谓“音乐纪录片”。出场的音乐家全都是极有魅力的人,音乐也令人兴奋不已,不知不觉沉浸其中。

问题是,看影片那天是大规模搬完家的第二天,由于搬了好几百件行李(仅旧唱片就有六千张之多),浑身上下累得像麻袋一样瘫软,真担心一旦在电影院椅子坐下去,双腿一软再也站不起来了。站立走动时倒没察觉,可一落座,疲劳就呼一下子涌了出来——这种情形是有的吧?

因为疲劳关系,电影开始后最初一个小时,看着看着就迷糊过去,实在睁不开眼睛。脑袋里明知精彩,而身体却被“吱溜溜”拖进舒舒服服的睡眠泥沼,甚至做了几场短梦。哪个梦都很奇怪,驴唇不对马嘴。每做一场梦,都觉得身上的疲劳多少减轻了一些。这时间里,耳边一直响着惬意的古巴音乐。这么着,电影也许有看漏的部分,但走出电影院时,我的身体已经通过做的几场梦而彻底恢复——用旧唱片评语来说,简直“等同新品”。这让我切切实实感到:我不是用脑袋,而是用整个身体来正当理解和评价这部电影的,我已经让影片彻头彻尾渗入身体,一口接一口吮吸它的营养。对此我可不想一一解释个没完,也很难解释。

不过,如果可能,这类电影不想用录像机,而想坐在电影院椅子上,在感觉亲密的黑暗中、在音乐的包拢下观看才好。否则,有的东西就很难融进来。

吉姆·贾木许拍摄的《我们的音乐年》也是以尼尔·扬的音乐会为中心组成的音乐纪录片,具有粗粗拉拉的独特质感,十分耐人寻味。两部影片都不是用所谓摄影机,而是用小型手握录像机拍摄的。因此,画面未免粗糙,但音乐的律动则栩栩如生。近来投入成本制作的洗炼的音乐录像到处都是,有时很惹人烦。然而真正好的、有用的录像好像反而难搞到手了——看文德斯和贾木许的“音乐电影”时我这样想道。餐馆之夜

一个特殊的夜晚,我和一位特殊的女士去青山一家高级意大利餐馆共进晚餐——话虽这么说,其实也就是和自己的太太前去庆贺结婚纪念日。什么呀,无聊!难道不无聊?也罢,无聊就无聊吧。

好幽静的餐馆。桌与桌之间适当离开。厚墩墩的葡萄酒一览表,连斟酒侍者(sommelier)都有。雪白雪白的桌布,灯光照明,没有音乐。代替背景音乐的,是惬意的静谧和两人的交谈。菜式为北意大利风味,做工考究的地地道道的小牛排。大致感觉上来了吧?总之就是不无做作的餐馆。价格不便宜,并非脚尖一歪就能去的地方。

我俩落座时,稍微离开些的座位有一对年轻男女。入夜时分还早,客人只我们和他们两对。男方二十七八,女方二十四五,男女都长相端庄,衣着整洁,潇洒无比,好一对都市恋人。

要了葡萄酒,点了菜。等待时间里,半听不听地听着——或者莫如说擅自传来耳畔——两人的谈话。听得出,两人即将坠入情网。内容尽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根据声调猜得出大体进展。我也多少算是小说家了,那种男女心理机微在某种程度上是读得出的。男方心想“差不多该约了”,女方觉得“应约怕也未尝不可”。弄得好,饭后就赶去哪里上床都有可能。桌面正中荡漾着费洛蒙白色的雾霭。而我们这边到底结婚三十年了,费洛蒙基本没有踪影。不过,从旁边看满脸幸福表情的年轻恋人,感觉倒也不坏。

然而,被那种约会镶着金边的美妙氛围,在第一道菜上来时彻底烟消云散了——男方发出刺耳的声音“吱溜溜”把通心粉送进喉咙,那的的确确是惊天动地的声音,地狱之门打开或关上的声音!听得我浑身僵挺,我太太浑身僵挺,男侍应生和斟酒侍者也僵止不动。对面座位的女性也已浑身冻僵。所有人都屏息敛气,失去所有话语。惟独作为当事人的男子无动于衷,兀自“吱溜吱溜”啜吸通心粉,一副万分幸福的样子。

那对恋人后来的命运如何呢?至今仍时不时挂上心头。火烧胸罩

一般说来,小说家大概可以定义为执著于比较怪异(无用的)事物的那种人。时不时为“怎么又来了”那一类事情耿耿于怀。

举个例子。一九七〇年前后从事妇女解放运动的人为了强调妇女解放而作为运动的一环烧掉了胸罩。很久以前的事了,您可知晓?大家聚在广场上,群情激愤地生起篝火,把胸罩一副接一副投入火中。她们的主张是:“这玩艺儿在体制上束缚妇女,岂有此理!”报社记者拍照下来,大大报道一番。

那也未尝不可,我想。我因是男性,从物理角度看胸罩把人束缚到怎样的程度,自是上不来实感。但既然人家主张烧,那么烧好了,不应说三道四。

我为之困惑的只有一点:不知那胸罩是新的,还是在一定程度上用过的。这个问号如淡淡的影子紧紧贴在我的脊背。却又因为不能就此细部一一写给报纸(不会写的),所以真相不得而知。不过,估计烧的是一定程度上用过的,新的烧掉未免可惜。我不认为女性会那么浪费。

假如真是新的,那么被烧的胸罩就够可怜的了。在那之前一直恪尽职守(想必)来着,却被一把从衣箱里拽出来,存在意义像被作为十恶不赦的坏蛋一样遭到否定,遭到贬斥,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投入熊熊火中,真是倒霉透顶!尽管没有血缘关系,我还是不由得为之同情。

另外一点不解的,是她们为什么只烧胸罩而不烧紧身裤呢?既然胸罩是束缚人的,那么紧身裤岂不同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束缚人吗?然而紧身裤逍遥法外,高跟鞋和假睫毛也被网开一面,单单胸(1)罩被付之一炬,惨遭始料未及的噩运,就像《日瓦戈医生》被作为某种历史扭曲的象征而必须穿过黑暗的命运长廊一样。可怜之至!无论如何我不想成为“某种象征”什么的,不骗你。

也罢,到现在才细细考证三十年前被烧的胸罩也无济于事了。可我还是想了这许多,闲人啊!(1) 原名《Doktor Zhivago》,苏联作家帕斯捷尔纳克的小说。1957年发表于意大利。描写革命时代为个人理想而生活的日瓦戈医生的精神苦闷和爱情。猫山君的前途

作为难上加难之事的比喻,以前我在哪里写道“比教猫作揖还难”。结果招来不少电子邮件:“不对,我家的猫就会作揖的!”哎呀呀,让我吃了一惊。据其中一人的说法,只要在喂食时不屈不挠地坚持训练,差不多所有的猫都会作揖。过去我养了很多猫,但看情形怎么也无法进行那样的训练。从根本上说,连教猫作揖的念头都没产生。

对于我,猫终归是要好的朋友,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等的伙伴。作为印象,总觉得教它做什么是不对头的。所以,希望猫山君(请允许我将其拟人化,以这个名字称呼)也堂堂正正地活着。当然我不是说猫作揖就不可以(我认为那也是不卑不亢的表现),但对我来说,猫山君是自由而Cool(酷)的存在。

还有,作为老实厚道的比喻,有个说法叫“就像借来的猫一样”。以前有个年轻人问我何苦猫非借不可呢?是啊,为什么特意从外面借猫呢?莫非同心理治疗什么的有关不成?不、不是的,而是为了对付老鼠。如果有善抓老鼠的猫,左邻右舍必来相求:“对不起,把府上的猫借用几天可以么?”就是说,过去日本住宅常有老鼠出没,猫是作为除鼠“机动队”饲养的。我小时候,家里养的猫就时常捕捉老鼠,还洋洋得意地叼给我看。这么着,猫在家里是作为有价值的存在保持自立地位的。也就是说,猫山君是拥有专门技能的个人主义者、Cool的自由主义者。在那样的时代教猫打拱作揖,横竖想不出那样的主意。何况,那也毫无意义。

不过,如今老鼠几乎没有了——至少城里——猫山君的存在意义也就发生了变化,而一般仅仅作为可爱的宠物饲养了。其结果,屈尊学习作揖的猫也可能增多了。莫非每年有一次猫代表全国会议通过一个决议,决议认为“为了在这严酷的时代生存下去,猫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结构,痛下决心进行意识变革”。全国的猫山君们全都在神社院子角落里袖手点头:是啊是啊,或许是那样的啊!

话虽这么说,可我还是喜欢大喝一声的猫山君:“混账,作哪家子揖!哼,我又不是哈巴狗,少给我来这一套!”加油!全国的猫山君!鳗鱼

驾驶朋友借给的闪着黑漆漆幽光的梅赛德斯·奔驰开进停车场时,右侧车灯被入口的柱子狠狠撞了一下,心想糟糕,这可如何是好!吓出一身冷汗。醒来一看:深夜3:42。

这场梦到底意味什么呢?意味今天要吃鳗鱼。黑色奔驰是鳗鱼的象征,撞车灯乃是对吃高卡路里食物的自责之念的置换——以上纯属扯谎,只不过今天想吃鳗鱼罢了。做梦倒是真的。

不过,无需隐瞒,我顶顶喜欢鳗鱼,那东西真叫好吃!固然不是天天吃的东西,但每隔两个月必去吃一回:对了,今天该吃鳗鱼了!鳗鱼那东西是具有奇特氛围的食物,只消走进鳗鱼餐馆,按部就班点完鳗鱼,就会产生一种仪式性感触,觉得某个意念就此落下闸门,从而产生莫可言喻的快慰。

话又说回来,鳗鱼并非我一向喜欢的。小时候觉得心里发怵,家人吃,我也不吃,只我不吃。但从人生的某一节点开始,突然喜欢上了鳗鱼。至于何时何故吃起来的,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反正一吃就觉得好吃。

很久很久以前,在奈良乡间旅行散步时,曾在一座小镇发现一家老式鳗鱼餐馆。进门被领去二楼,点了鳗鱼。时值偏午一点左右,我也好老婆也好,肚子都瘪瘪的了。不料第一杯茶端上来后,左等右等,鳗鱼硬是不来。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差点儿睡过去。这时间里肚子愈发饿了,饿得四肢瘫软。于是下楼打探,看到底怎么搞的。楼下黑乎乎静悄悄的,全无人的动静。看样子客人只我和老婆两个。“对不——起!”一边招呼着一边前行,原来里头有个像是厨房的裸土间。仔细一看,仿佛往日波兰电影的湿乎乎暗幽幽的光线中,一个弯腰阿婆手拿粗扦子样的东西站在对面。在我注视下“嗵”一声往下一甩,刺中鳗鱼脖子,简直和梦中场景一模一样。

我默默折回二楼,继续等待。不大工夫,女佣端鳗鱼上来:“让您久等了。”那可真叫好吃,不是开玩笑,的的确确好吃。深深觉得鳗鱼这东西是相当特殊的食物。在罗得岛上空

我想人是不是有个差一点点就会死掉那一瞬间。当然,实际上也会有险些没命那类情形,但我说的和这个不同,而是在毫无来由的情况下忽然极为切近地感觉出死本身的存在。

或许,我们平时过于将死置之度外了(若一个劲儿考虑死,那也太累了)。但某个时候,会由于某个机缘而突然在脖颈上实际觉出死的气息:是的,我们极为理所当然地活着,白天吃鸡肉鸡蛋盖浇饭,谈笑风生,然而风向的一点点改变就会让我们倏然消失,我们就是这种虚幻的存在!相应地,周围世界的景致也会变得面目全非,尽管是一时性的。

一次在希腊乘坐老式双螺旋飞机时,我就体验了这点。虽是一架活像橄榄油沙丁鱼罐似的破烂飞机,但由于简单至极,事故却很少——究竟如何我自是无从知晓——岂料,快飞到罗得岛机场的时候,不知什么原因,两个引擎忽然停止旋转。但是,无论空姐还是乘客都没有惊慌失措。估计不是故障,而是比较常有的事。

飞机引擎死火后,四下鸦雀无声,惟有风声微微传来耳畔。那是个晴好的秋日午后,万里无云,整个世界一览无余。粗粗拉拉的山峦曲线、一棵棵松树、点点分布的白色房舍就在眼下舒展着。爱琴海在远处闪着亮光。我在那上方漂浮着、彷徨着。一切都呈现出虚拟的美,静悄悄的,远在天涯海角。就好像原来把所有东西捆在一起的带子因为什么而解开滑落一样。

那时,我觉得自己就这么死掉也无足为奇。之于我的世界已然分崩离析,而此后世界的运转同我概无关系。自己变得透明,失去肉体,只有五感留下,像善后似的把世界看最后一眼。那是一种甚至不可思议的、安谧的心境。

不久,引擎点火,噪音返回四周。飞机大大盘旋着朝跑道降落。我重新找回自己的肉体,作为一个旅行者降落在罗得岛。并且作为继续存活之物在餐馆吃鱼、喝葡萄酒、在宾馆床上歇息。但那里存在的死的感触,至今仍带着鲜活的实感剩留下来。每当我思考死的时候,从那架小飞机上看到的场景就在脑海闪现出来。或者不如说,我甚至觉得我的一部分已经在那时死掉了,在澄澈如洗的罗得岛的上空,无声无息地。胡萝卜君

老歌的歌词,惟其老,有的让人全然摸不着头脑。例如童谣《小红鞋》有这样一节:“穿红鞋的女孩儿,被异人领走了。”

当然,“异人”指的是“异邦人”,a stranger,总之就是外国人。但不解其意的人相当不少。“异人”一词已是“死语”,加之“异”音拉长,以致变得不知所云。说无奈倒也无奈,但前段时间在网上征集关于“异人”的解释,结果集中了很多“误解”。

从数量上说,“被好伯伯领去了”、“被老伯伯领去了”占绝大多

(1)数。问题是,老伯伯应是年纪很大的人,拉着女孩的手在港口行走恐怕并非易事。虽说事不关己,但也还是让人担心。“好伯伯”倒是蛮有苦尽甜来意味,可是人这东西,不剥皮细看是看不清楚的,没准一觉醒来就一下子变成坏伯伯,来个居心叵测:“嘿嘿嘿,小姑娘……”(2)

其中也有人解释为“被知事领走了”。当时我觉得奇怪,知事大人何苦领什么女孩呢?不料闻知大阪府某知事的言行举止,让我顿生感慨:是吗,原来真让知事大人领走了!而若相反被东京都某知事领走了,难免要彻底接受德育教育,够吓人的。不管怎样,同“异人”相比,“知事”要现代得多,现实得多。(3)

另外还有“胡萝卜君”这种不着边际的解释。在横浜被胡萝卜君领走了会怎么样呢?被弄成胡萝卜可如何是好(啊,无聊)!我个(4)人倒是相当喜欢“被easy领走了”,轻松快乐,转瞬即逝,岂不蛮好!但弄到这个地步,就不适合童谣了。

不过,就算不能正确理解这首广为人知歌曲的歌词含义,或者就算解释错了,对于普通人的现实生活也是没多大妨碍的。或者莫如说在某种程度怀有“莫名其妙”这种fuzzy(模糊性)更能让人快意。不这样认为?假如语言、尤其从耳朵进来的声音性语言的所有含义和关联性都被大荧光灯照得穷形尽相一览无余,岂不让人有些惧怵。一定程度的匪夷所思对于人生还是需要的。我是这么想的。胡萝卜君,不坏的嘛!(1) “异人”在歌词中是以假名“い—じんさん”出现的,发音和“いいじいさん”(好伯伯)、“ひいじいさん”(老伯伯,汉字写作“曾爷”)相近。(2) “知事”(ちじさん)发音也和“异人”相近。(3) 胡萝卜君(にんじんさん)和“异人”的发音大体相似。(4) easy发音和“异人”极为相近。柿籽花生

世上不存在永久运动,这是物理学一般常识。但半永久运动或者“类似永久运动的东西”还是有一些的。例如吃柿籽花生。

柿籽花生知道吧?把辣得舌尖发麻的柿籽和一股甜香味的胖乎乎的花生混在一起,按合适比例搭配来吃。不知谁想出来的,反正主意不赖。一般人很难想出这种搭配。虽然不至于说自己想把诺贝尔和平奖献给他(说也没人当真),但毕竟极富创意。

以相声当说,若柿籽是“假正经”,那么花生则是“装糊涂”。不过,花生自有花生的洞察力,有其人格,并不仅仅点头称是就算完事——这种表现颇值得欣赏。有时甚至轻松接过柿籽的“正经”而尖锐地反唇相讥。柿籽则在心知肚明的前提下不无过剩地刻意扮演自己的角色。

所以,——并非自我辩解——喝着啤酒吃起柿籽花生来,那可是欲罢不能的。意识到时,一袋空空如也。相应地,(因为喉咙干渴)啤酒也喝了一瓶又一瓶。无可救药啊!这样一来,什么减肥呀瘦身呀,全然无从谈起。

只是,作为食品即使如此出类拔萃的柿籽花生,也并非完全没有问题。问题之一,在于“一旦有他者介入,柿籽与花生的减少比例就彻底失常”。例如我的太太喜欢花生,和她一块儿吃,她只一个劲儿“咯嘣咯嘣”吃花生,结果惟独柿籽剩了下来。我刚一抗议,她就倒打一耙:“你不是不太喜欢豆类的么?还是柿籽多一些好嘛!”不错,同花生相比,我是喜欢柿籽,这点我情愿承认(总的说来我喜欢辣的超过甜的)。

可是,吃柿籽花生的时候,我以最大努力克制自己的内在欲望,而尽可能公平地对待柿籽和花生。半强制性地在自己心目中确立“柿籽花生分配体制”,在这一特殊体制之中寻找乖僻而微小的个人欣喜。并且再次确认这样一种世界观:世上有辣东西有甜东西,二者要相互配合以求生存。然而,要让别人理解如此啰啰嗦嗦的精神作业,老实说,那是非常麻烦的。这么着,我只是嗫嚅道“啊,那倒是的……”,怯生生吃柿籽吃个不止。

唔——,一夫一妻制这东西是够难的了,今天也一边吃柿籽一边深有所感。先看后跳也不坏

美国有个很有名的职业探险家,名字叫埃维尔·克尼维尔。此人一生当中经历了五花八门古灵精怪的冒险。其中最受好评的,是骑摩托跨越大峡谷(Grand Canyon)的壮举。为了乘势起跳而建造了一面斜坡,全速冲上坡顶,而后“嗖——”一声直接划一道弧线跳去对岸。这把戏,普通人(正常人)是横竖玩不来的。纵使最窄的地方也足够宽的,毕竟是大峡谷。

埃维尔·克尼维尔在完成此项壮举之后这样说道:“跨越本身并没有多难,难的部分从即将着地时开始。”

是啊,听他这么说的确如此。若仅仅乘势跨越,只要身强体壮,谁都不在话下。问题是不着地是不可能生还的。自不待言,从实际骑摩托跨越大峡谷的人嘴里听来,自然深以为然:唔,哲学啊!

内容与此相反,大江健三郎过去有一本书叫《先跳后看》。想来不可思议,年轻时瞧一眼书名,心里就深表赞赏:是啊,是要先跳后看的啊!这或许也是一种哲学。在一九七〇年前后的多事之秋,“先跳后看”甚至成了一句流行语。如果埃维尔·克尼维尔同大江健三郎就跳跃促膝交谈,想必妙趣横生,可惜不至于。

在迄今为止的人生中,我也有过几次冒险。现在回头看去,就连自己也为之钦佩有加:嗬,居然好端端活到现在!当然,无论哪一次都不是骑摩托跨越大峡谷那样的英雄壮举,但对当时的我来说毕竟是相当了得的冒险。既有着深思熟虑之后的跳跃,又有没等考虑好——有时并不具有胜任考虑的脑袋——就先行动的跳跃。受伤固然受伤了,所幸不是致命伤。所以才得以被世人大体称为“作家”,四肢健全地写这类不三不四的文章,一天天得过且过。

如果有人问我愿不愿意重新年轻从头活起,那么我只能回答:不,可以了。我可不愿意再干一次那种可怕的事,真的,不是开玩笑。奥布拉迪·奥布拉达(Ob La Di, Ob La Da)

十岁到二十岁我是在六十年代度过的,同时代体验了“甲壳虫”从出场到解散的过程。但那时并没认为事情多么严重。即便《昨天》(yesterday)走红的时候,起始固然觉得不错,但日复一日总听《昨天》,最后也还是心想活见鬼,快算了吧!如今听得《昨天》的前奏也条件反射地涌起反感:活见鬼,快算了吧!倒是觉得歉疚。

高中时代一头扎进爵士乐和古典音乐,总的说来,对“甲壳虫”是敬而远之的。因为社会上有人气,在心里倒是“唔”了一声。毕竟正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年龄,难免采取那种不地道的态度。但不管怎么敬而远之,广播中也还是震耳欲聋地播放“甲壳虫”的走红歌曲,以致结果上“甲壳虫”的歌也还是成了——尽管我说三道四——之于我的六十年代背景音乐那样的东西。现在自是心悦诚服:了不起的乐队、了不起的歌曲啊!为什么年轻时就不能乖乖接受呢?得得!

一天有事去远处一个地方,看见商业街上有人吹拉弹唱,弄出的音乐是《奥布拉迪·奥布拉达》。虽然吹拉弹唱的人没少遇见,但吹打“甲壳虫”的却是头一遭,不由得好奇地看了一会儿,用的是单簧管和锣鼓等往日古典乐器。不过听着听着,觉得脑袋莫名其妙地痒了(1)起来。感觉上好像进了“麦比乌斯带”式迷宫,怎么转圈都找不到出口。奇怪啊,到底哪里出问题了呢?如此想着想着,猛然心有所觉,原因是他们演奏的《奥布拉迪·奥布拉达》没有第三部分,即没有AABA这一形式的B部分,只将A部分反复演奏不止。

为什么将B部分跳过了呢?莫非演奏技术有难度不成?或者认为只是单纯重复最初部分更能发挥魔术性效果呢?不管怎样,至今仍时不时有当时那种“痒痒感”涌起,老实说,弄得我相当困惑。挑战新的曲目固然其志可嘉。但既然演奏,还是希望把B部分也好端端演奏下来。没有B部分的音乐——随身听也是这样——就没了归宿,意外让人疲惫。

于是我忽然心想,“没有B部分的人”那样的人在人世间偶尔也是有的。所说的话每一句听起来都言之有理,而对整个世界的探求却缺乏深度,或者莫如说好比进了环行路而找不到出口……遇到这样的人交谈起来,到底让人疲惫不堪,那种疲惫感又意外挥之不去。“甲壳虫”倒是没有直接责任。(1) 将长方形带子的一端扭转180°,而后将它与另一端拼接形成的曲面,有界面层但无表里之分。这种空间圆形是拓扑几何研究对象。由德国数学家、天文学家麦比乌斯最先提出。煮通心粉去

旅居意大利时我取得了驾驶证,在罗马街头大胆送走了新手开车时代。所以——去过罗马的人想必知道——差不多所有情况我都不怕。这是因为,罗马街头给予开车者的刺激、困惑、兴奋、头痛和扭曲的巨大快乐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城市都多。不骗你。若有怀疑,你自己去罗马借一辆车开一下试试好了。

意大利人开车的特点之一,是每有什么不满就立马打开车窗大喝一声,手还不停挥动。开车当中做这把戏,从旁边看着都觉得够危险的。我认识的一个意大利人看见一个开车差劲儿开得慢慢腾腾的阿婆,超车时打开菲亚特驾驶席的车窗(为此必须飞一般转动摇柄)大声吼道:“我说阿婆,别开什么车了,回家煮通心粉去!”对技术差劲儿开车者的不宽容是意大利人开车者的另一特点。

但我每次都不能不同情阿婆。阿婆想必也是为了生活不得不开车的。没准对着儿子哭诉来着:“妈妈今天开车上街,给哪里一个男的吼了一通:‘我说阿婆,别开什么车了,回家煮通心粉去!’”可怜!若是日本,想必成了“回家煮大萝卜去!”

说起来不可思议,意大利的通心粉实在好吃。也许你说那有什么不可思议,还不理所当然!我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意大利周边国家吃的通心粉统统不好吃。只要跨过国境线一步,通心粉就突然难以置信地变味了。国境线真是个怪东西。这么着,每次折回意大利都由衷赞叹:噢,意大利,通心粉真好吃啊!我想,我们的人生骨架,恐怕就是由一个个“由衷赞叹”构成的。

东京意大利餐馆的通心粉也相当够水平,尽管是别国风味,却做得这么好,让人佩服之至。不过,越过国境线回来,在那一带的餐厅里美美受用意大利通心粉带来的“由衷赞叹”,到底是可遇不可求的。归根结蒂,饭菜这东西是“带空气”的——我真的这么认为。苹果心情

前去看了约翰·欧文根据自己的小说改编剧本并获得奥斯卡编剧奖的电影《苹果酒屋法则》(The Cider House Rules)。效果非常好,难能可贵。原作不但长得不得了,而且许多部分有说教意味,多少有些忍无可忍。但影片把那种理胜于情的部分剪掉了,气氛恰到好处。当然,欧文小说的最大魅力,不管怎么说都在于其长度和不厌其烦,这方面倒是有点儿那个。(1)

尽管如此,从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到福克纳、卡波蒂,从钱德勒(2)(3)一直到雷蒙德·卡佛,许许多多一流实力派作家都曾向好莱坞发起冲击,而获得奥斯卡编剧奖的,约翰·欧文是头一个。或者莫如说,同电影发生关系而多少留下可喜成果的作家,以前几乎一个也没有。颠覆这一噩运无论如何我都认为是一件了不起的事。谢天谢地!

这么着,《苹果酒屋法则》作为电影本身诚然津津有味,不过说实话,看电影过程中我一直馋苹果来着。毕竟舞台是苹果园,影片上出现很多很多看上去极可口的苹果。一旦动了馋念,就馋得险些流口水。那么想吃苹果实在是久违的事了。喜欢吃苹果的人(我觉得没有坏人)务请一看。

一般说来,苹果我喜欢酸酸硬硬的。所以,在日本我常吃“红(4)玉”,在波士顿尽吃Mclntosh。Mclntosh(日本名叫“旭日”)是最便宜的一种苹果,超市里一大袋才卖几美元。买回来每天吃个没完没了。或者削了皮同西芹一起做色拉吃。这样,一想起波士顿时代,Mclntosh那深红色紧绷绷的身姿就倏然浮上脑海。

虽说不是因为这层关系,但我确实一直对Macintosh电脑爱不释手。顺便说一句,作为水果的苹果写作Mclntosh,作为电脑的苹果(Apple)写作Macintosh,因商标关系拼法略有不同。早上起来,从厨房拿一个苹果走去书房,轻轻按一下带有苹果标记的“Apple”键,在黎明的天光中等待显示屏做好准备。这时间里啃着红红酸酸的苹果。心想好了今天也要加油写小说!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久。我倒绝对不是讨厌Windows,但眼下还不打算改换门庭——毕竟Windows不带苹果标记。(1) Truman Capote(1937—1984),美国作家。代表作有《别的声音 别的房间》。(2) Raymond Thornton Chandler(1888—1959),美国作家。代表作有《漫长的告别》。(3) 美国作家,村上春树几乎翻译过他的全部作品。(4) 红苹果的一种,原产加拿大。以其发现及栽培者加拿大人John Mclntosh的名字命名。牛蒡胡萝卜丝音乐

买回尼尔·扬新曲CD,傍晚在厨房一边听一边单手拿着菜刀切牛蒡胡萝卜丝。听着切着,四周空气变得伤感起来,胸口一阵发热。尼尔·扬,切着牛蒡胡萝卜丝听起来确实不坏。我由衷想道:尼尔,你也要加油哟!我可是在加油切牛蒡胡萝卜丝咧!甚至想把做好的牛蒡胡萝卜丝送给他尝尝。不过,如果做着法式煎蛋卷听起来,未必这么深有感触,因为尼尔·扬的音乐基本有这种特点。

说起来,我过去就喜欢美国较为简单的摇滚乐,如今中意的是REM啦“红辣椒”(Red Hot Chili Pepers)啦贝克啦维尔科等等。这些人若出新曲,我无论如何都要跑去CD专门店。雪儿·克罗也蛮可以。复杂系列的摇滚我一向听不来。心想摇滚毕竟是摇滚,何必搞得那么费解呢!

这类音乐大体开车时听。还是想用大音量听。而在家里听,老婆要抱怨,只好一个人开车时无所顾忌地狠狠听个够。那种心情着实不坏啊!尤其是,我的车没有篷盖,天气晴好的午后,一首接一首听着“红辣椒”在那一带兜一圈,顿觉神清气爽生龙活虎。往下倒是有埃里克·伯登和“动物”乐队的老歌《天空领航员》(Sky Pilot),可是一边听这个一边手握方向盘,情绪意外亢奋。依我管见,很可能开到另一世界中去。有兴趣的人但请一试(别忘系安全带)。

听音乐的确要看情况,这点很重要。一个中年汉子独自在厨房切牛蒡丝时就不适合听“红辣椒”,《天空领航员》也不合适。不管怎么说,这时非尼尔·扬莫属。正相吻合的音乐在身后回荡开来,不但效率高,而且斗志昂扬。不过说起这个来,势必无论做什么都要挑选背景音乐,这可能是件麻烦事。今天切甘蓝圈,放什么音乐好呢?——如此左思右想之间,时间一忽儿逃之夭夭。

如果允许我发表个人意见——终究是个人意见——切甘蓝圈时听“曾经被称为王子的艺术家”似乎不错。埃里克·克莱普顿适合做香菇拉面时听,煎肉饼时只限于马文·盖伊。若问有何根据,自是狼狈不堪。可你不这么认为?不认为。是吗?(注:这篇小稿是一边听阿玛迪斯弦乐四重奏团演奏《莫扎特初期弦乐四重奏乐曲集》一边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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