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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2 04: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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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梨十一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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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愿以你为名:我是金牛座女孩

我的青春,愿以你为名:我是金牛座女孩试读:

导语

金牛座和双鱼座配对指数有多高?金牛座和天蝎座配对指数又有多高?一个二十四岁的女生和一个三十九岁的男人能否修成正果,还是那段青葱岁月里的爱情才是她的归宿?

我想你肯定有过那样的青春——美好而单纯的少年在阳光下微笑,你在经历了生离死别的惨痛后迅速成长。那些时光让人爱得欲罢不能,让人痛得死去活来,让人恨得咬牙切齿。可是许多年后,你应该还是会去怀念。

不知道别人会不会怀念,反正沈寻会。沈寻十六岁那年遇到了黎昕和何佳,十八岁时失去他们,二十四岁时遇见徐瑞天,而后又失去了他。人生总在不断得到、失去,失而复得、再失去中,如此重复。她总是在无数个夜晚想起黎昕与那盆茉莉花,也总是想起何佳脸上那种深深的绝望。而最终纠缠着她的噩梦却是徐瑞天大口大口在厕所里呕血。那个满天星光的夜晚,那场绚烂的极光盛宴中,沈寻终于寻到了最终的温暖,可是岁月已经太晚。

这是一场惨烈的青春,带着温暖的伤口,带着美丽的遗憾,一直开往人生的终点站。如果非要给这段时光命名的话,沈寻希望,以某个人的名字。

那个人就在心底,沉寂。第一章初恋1

吊扇嘎吱嘎吱作响,也挡不住门外炎热的空气往门里面钻。婉转悠扬的乐声从音响里飘出,像是在安抚这燥热的夏天。

沈寻手里拿着抹布,正在一遍一遍地擦拭她面前盆栽的叶子。

那是一盆茉莉花。翠绿而繁茂的叶子被擦得发亮。碧叶间,冒出了几朵洁白的花。风一吹,清香扑鼻。

沈寻擦完叶子,摸了摸花朵,嘴角带着笑。那动作轻柔得像是抚摩孩子一般。她将花盆摆在一个显眼的位置,然后开始用小铲子小心翼翼地松土。松土是大工程。土要一点儿一点儿地松,不然会弄断根。所以沈寻松完土已经浑身是汗。

正在这个时候,门被推开,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人。

沈寻偏头,门外的阳光倾斜着照进来,她半眯着眼睛客气地喊了一声“欢迎光临”。那个人逆着光踏进来时,沈寻感到一阵恍惚。

走进来的是一名男子,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

沈寻看人一向先看衣服。她注意到那身西装用的是上等面料,做工精致,连纽扣都做得很精美,一看就价格不菲。

沈寻的目光渐渐移到男子的脸上。

男子大概三十多岁,身材修长。他的脸轮廓硬朗,眉峰太过锋利,尤其是那双眼睛,经过岁月锤炼,沉淀出一种特有的成熟锐利。

沈寻觉得这个人百分之百是天蝎座。她平时喜欢研究星座,所以喜欢用星座来评判人。天蝎座的男人感觉敏锐,成熟,深谋远虑,城府深,很难深交。眼前的人给她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样。她将男子引入座儿,然后去冲了一杯咖啡,放在男子的面前,并微笑着说道:“你好,请问有需要帮忙的吗?”

男子递给沈寻一张名片。

沈寻接过来一看,顿时愣住了,名片上印着“徐瑞天”三个大字。其实沈寻一向不关注什么著名人物,只是徐瑞天的名字在蓝山市几乎是家喻户晓的。徐瑞天是华富集团的老总,身价上亿,因为经常做慈善事业而屡被报道。蓝山市好几个重点中学都设有“徐瑞天助学金”,其中包括以前沈寻读的那个高中。他不是企业家中最有钱的,但绝对算得上是其中长得最好看的。“我想定制一套婚纱。”

沈寻发现徐瑞天有个习惯。他说话的时候喜欢用手摩挲杯子,眼神带着探究。“婚纱?”沈寻惊讶地反问。

在沈寻的意识中,徐瑞天是结过婚的。虽然沈寻不爱关注八卦,可是电视新闻铺天盖地的都是徐瑞天和他的妻子如何恩爱的消息,沈寻也略有耳闻。

大概徐瑞天也看出了她的惊讶,所以问道:“怎么?你们店做不出来吗?”

沈寻两颊微红道:“不是不是。”“我想为家母李月芳定制一套婚纱。”

李月芳是店里的常客,也是高级VIP。这位李奶奶已经六十岁了,可还是非常讲究穿着。大概她生下来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姐,所以对着装要求格外高,每次来店里都是高贵而美丽的,看起来并不像六十岁的人。“请问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吗?”

徐瑞天轻微皱着眉头道:“我带你去见她。”接着徐瑞天站起来,喝了一口咖啡,语气随意地说道,“咖啡还行。”

沈寻随即关了门,在门把上挂了一只小熊,一支笔,一个本子。那只小熊是用碎布料缝制的,看上去比较特别。小熊穿着白裙子,裙子上写着“主人外出,有事留言”几个字。

这家工作室是做高级服装定制的,名字叫“初恋”,老板叫郑青秋,是个美丽精致的女子,年龄大概有三十多岁,一直未婚,而且也是天蝎座。郑青秋在蓝山市也是比较有名气的人,曾经在国际服装设计大赛上拿过奖。她设计的每款衣服都很有灵气,而且每款都只有一件,由于是纯手工制作,所以一件衣服会花去不少时间,当然价格不菲。她不是什么客户都接,所以蓝山市的名媛们把能穿上“初恋”的衣服看作身份的象征。

店里只有郑青秋和沈寻两个人。沈寻通常是跟着郑青秋打打下手,她在一旁看郑青秋将一块普普通通的布料做成一件漂亮的衣服,像变魔术一样。

上了车,沈寻系上安全带,忽然觉得有些喘不过气。也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热的缘故,尽管车上开了空调,沈寻的手心却都是汗水。

徐瑞天看着前方,淡淡地问道:“你在紧张什么?”

沈寻惊讶地转头,然后努力镇定道:“我没紧张。”

徐瑞天也不戳破。

沈寻现在心里还乱七八糟的。她想着万一徐瑞天是骗子呢?很快她又觉得这个念头很可笑。一个身价上亿的人能骗一个普通老百姓什么呢?

沈寻觉得自己也没有美到能让人产生什么邪念的地步。

无数念头闪过之后,她嘴角带着淡淡的笑。

很快,她就笑不出了。因为徐瑞天带她来到了市中区医院。

踏上楼梯的时候,沈寻有些惴惴不安。医院很冷清,地板、玻璃、器械都是冰冷的,医生、护士的脸是冷的,患者家属的眼泪是冷的。沈寻似乎感受到了各种病痛带来的痛苦,她忍不住搓了搓手。

徐瑞天带着沈寻来到病房。房门外坐着一个女孩,有十四岁左右。女孩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运动装,低垂着下巴,毛茸茸的头发蓬松微卷。沈寻见过这个女孩,她叫徐婉,是李月芳的孙女,经常带着李月芳去店里。

走进房门,沈寻看到一位老人躺在病床上。她的头发已经掉落得稀稀疏疏的,脸白得像一张纸,能看到淡紫色的毛细血管。她的唇也是惨白的,整个人如同稀薄的雾,仿佛风一吹,整个人就散掉了。

看见沈寻,她嘴角勉强向上弯曲,艰难地微笑。“沈小姐,不好意思,还麻烦你跑一趟。”

沈寻走上前去,替老人掖了掖被子,笑着说道:“李奶奶,一点儿都不麻烦。听徐先生说,您想定做一套婚纱?”

李月芳有些羞赧地微微点头:“我和我先生结婚时太仓促,没有穿婚纱。一晃几十年过去了,这成了我唯一的遗憾。如今我怕是时日无多了……”“李奶奶,您可别这么想。您人那么好,好人一定有好报。”“但愿……”“李奶奶,请问您想要什么样的婚纱呢?”

李奶奶看了看旁边非常安静的徐瑞天,微笑着道:“初恋。”

听到这两个字,沈寻的心像是被针刺了一下,疼痛尖锐地集中在一点后逐渐扩散蔓延。她的脑海里迅速地闪过一个名字。那名字如同流星,在天边划过一条线,最后沉寂而去。

沈寻呆呆地立了半天才说道:“我先回去问问郑姐,等她设计好草图,过几天给您看。您一定要赶快好起来。”

李月芳点点头,接着说道:“如果你有想要爱的人,一定要去爱一爱。因为你真的不知道下一秒钟自己是否还活着。”

沈寻微微一笑,同病房里的人告别后,逃似地退了出来。原本她想快点儿离开,但是房门外那个小小的身影单薄得可怜。这让沈寻忍不住靠近。她安抚性地摸了摸徐婉的头发,轻声问道:“你怎么不进去呢?”

徐婉皱着眉头,毫不留情地推开沈寻的手,不悦地说道:“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你不要多管闲事!”

徐婉年纪不大,脾气倒不小,再配上蓬松的卷发,像是只奓毛的小狮子。徐婉的这头自然卷显然隔代遗传自李月芳,她们两个长得很像。而她这个臭脾气八成是遗传自徐瑞天。2

回工作室的路上,沈寻的脑子里一直盘旋着“初恋”这两个字,它们带着灼人的温度,烧得人浑身都是燥热的。

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有那样一个人,如同天上的皎皎明月。那个时候,仅仅是幻想和那个人过完一生就很满足,哪怕从头到尾都不曾拥有过。他笑一笑,你的天空就放晴了。他眉头微微一皱,你的心就疼得不得了。他手里有根看不到的线,那线绑着你,让你成为一只木偶,傻傻地跟着他手舞足蹈。

沈寻的青春里,当然也有那样一个人——黎昕。

那时候,沈寻觉得单单这个名字都闪耀着光。

高中的时候,沈寻是班里的尖子生,也是班长,成绩好,经常考第一,人缘也好。同时她又很热心,所以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她。她一直都努力做到最好。尽管如此,沈寻并没有真正的朋友。她并不擅长同别人交心,更加不会去迎合别人,所以能聊得来的人寥寥无几。

如果一个班里有个最优秀的女生,那一定也有与之匹配的一个最优秀的男生。在沈寻班里,这个男生便是黎昕。

开学的第一天,黎昕在班上的人气便旺旺的。据八卦协会会长兼室友以及唯一好友何佳透露,黎昕温柔善良,家室不错,能弹一手好钢琴,就算是穿着灰扑扑的校服,也掩盖不了他灼目的光芒。

其实沈寻不是特别花痴的人,所以一开始何佳说这些的时候她根本没放在心上,一心只管学习。但是因缘巧合,黎昕突然闯入了她的视线。

那是某天下午放学后,有个同学拜托沈寻帮忙值日,沈寻就没有急着走。她在打扫教室的时候,看见黎昕提着一个袋子,慢吞吞地走到教室的小阳台。原本沈寻也没放在心上,可是直到小阳台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她这才有了好奇心。

当沈寻走到小阳台的时候,发现黎昕在摆弄一盆快枯死的茉莉花。

这株茉莉沈寻早就看到了,也不知道在阳台上放了多久,花盆里全是杂七杂八的垃圾,茉莉光秃秃的枝干残缺下垂。

黎昕先将花盆里的垃圾一点儿一点儿清理掉,然后剪掉已经断了的枝干,把紧实的土松开,上面撒一层肥料,最后浇上水。他弄完一切,将花盆抱起来,放在阳光最盛的地方,微微一笑。

那盆茉莉就像是他的孩子一样。

沈寻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男生。要怎么形容呢?她无法解释从内心升腾起的那种淡淡的酸涩。

那一刻沈寻在想,若是有一天,也有男生像黎昕对待茉莉花一般对待她,她也就没有遗憾了。

原本沈寻有个不富裕但是很幸福的家庭。沈寻的爸爸没什么文化,只是一名小小的水泥工。沈寻的妈妈则做着一份比较轻松悠闲的工作,她空闲的时候喜欢打牌,全家的重担都落在她爸爸身上。

初一那年,沈寻萌发了想当钢琴家的梦想,她想学弹钢琴。对于这件事情,她爸爸是支持的,只是她妈妈林容表示强烈反对,嘴里嚷着“吃都吃不饱了,还学什么钢琴”。

她爸爸觉得女孩子就应该学会一样乐器,修身养性。那个时候一架钢琴要一万多,对沈寻家来说,一万多的开支算是巨款,她妈妈死活不同意拿钱出来。

她爸爸说没关系,他能挣钱。

酷暑的时候,她爸爸顶着高温在工地的高层建筑上工作,因为过度劳累,有一天忘记系保险绳,结果中暑摔下高架而亡。

沈寻一点儿都不喜欢十五岁的夏天,少女时期的钢琴梦也成了噩梦。后来沈寻一直在想,若是当时自己不说想去学钢琴,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是不是她一家三口还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沈寻爸爸死后有一笔赔偿金,一直被沈寻的妈妈林容攥着。从那时候起,沈寻不但失去了父爱,连母爱也变得稀薄。在葬礼上,沈寻永远记得她的母亲面带痛苦地说道:“沈寻,你让这个家散了……”

那一刻,沈寻的心被碾压了一遍又一遍,所有的疼都喊不出来。

林容开始经常夜不归宿,沈寻经常到麻将馆去找她。后来林容迷上了老虎机,把赔偿金输得干干净净。

沈寻忘不了初三的那个晚上。她刚刚回家,便看到妈妈蹲在地上,一双眼睛又红又肿,口中喃喃道:“这人生太凉了……”

自从父亲死后,沈寻很少看到林容哭。林容的脸上常常挂着空洞冰冷的笑,连家里的空气都是冷的。

沈寻觉得,这个世界其实根本没有任何温度。

而遇见黎昕的那一刻,她终于触碰到了想要的温热。

沈寻以为,照顾茉莉花有可能是黎昕一时兴起。可是黎昕每天都会给茉莉花浇水,下课的时候还站在阳台,叮嘱路过的同学不要碰倒了花盆。

沈寻每天都会假装去阳台的水龙头处洗手,其实真实目的是去看那株茉莉花究竟有没有活过来。

直到有一天,原本光秃秃的枝干上冒出一点点绿色,沈寻的心像是被划开了一条豁口,那种温热不断往里面灌去。

她站在黎昕的旁边,笑着说道:“茉莉花活了。”

黎昕也微笑着附和道:“是啊,它终于活了。”

沈寻偏头,道:“我叫沈寻,我知道你叫黎昕。”“我知道你叫沈寻,我也知道你知道我叫黎昕。”

黎昕说的话听起来更像绕口令,沈寻忍不住哈哈大笑。余光中,她看见黎昕脸上浅浅的梨涡。

说实话,她也记不清自己究竟有多久没有这样笑过了。每天生活在自责与埋怨中,她快看不到未来了。

自从茉莉花活了以后,沈寻每天都要和黎昕在小阳台站一会儿,聊些无关痛痒的东西。聊年纪,聊生日,聊星座。

沈寻是金牛座。黎昕笑呵呵地说金牛座的女生聪明能干,温柔,做事情有条理,能够活得出彩。

沈寻脸红,也不知道黎昕是在夸金牛座,还是在夸她。

之前沈寻对星座一点儿都不感冒,黎昕提了一句,她便偷偷去翻星座书。

黎昕是双鱼座,星座书上说,金牛和双鱼不算绝配,但也算很相配。

看到这里,沈寻偷偷地笑了,仿佛看到了未来一般。可是当沈寻看到金牛座传说的时候,她沉默了很久很久。

宙斯爱上了美丽的公主欧罗巴,于是化身为公牛,开始接触欧罗巴,后来和她生下了三个孩子。为了纪念这些,宙斯将公牛的形象升到天幕,那便是金牛座。可是赫拉才是宙斯的原配。沈寻一点儿都不喜欢这个故事,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欧罗巴是个小三。

小三儿……如此尖锐的字眼儿,让沈寻如芒在背。

沈寻初中毕业时,家里的钱已经被林容挥霍得差不多了。林容白天出去,夜里很晚才回来,夜不归宿也是常有的事情,连续消失两三天也有过。一开始沈寻还非常着急,到处去找林容,甚至想过要报警。直到某天,沈寻看见林容和一个男的抱在一起,她整个人都呆掉了。

那个男人沈寻也认识,是爸爸的同事。而且这个男人也有妻子。

沈寻气得发抖。

林容回来的时候,沈寻怒气冲冲质问道:“你为什么和那个有妇之夫抱在一起!”

没想到林容不客气地回答道:“大人的事情你少管!”“妈!”“你别管!”

沈寻不知道要去用什么理由说服她。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那个男人的妻子找上门来,疯狂地砸东西,林容和那个女的大打出手。这么一闹,街坊邻居都知道林容给别人当情人了。每天放学、上学的时候,他们只要看到沈寻经过,都会指指点点,时不时地传出“这就是那个小三的女儿”之类的话。

每次想着这些,沈寻心里都憋了一团酸涩,日积月累,没法散开。她像是抱着一块大石头,越来越沉,越来越重,她被拖慢了步伐,双手血肉模糊,却仍然撒不开手。

沈寻努力变得优秀,企图让那些优秀的光芒驱散这样无尽的黑暗。可是,有什么用呢?

林容不在乎,沈寻也很难去改变这样的想法。为了挣生活费,沈寻开始打零工,批发些小饰品卖,或者发发传单什么的。

沈寻变得很忙碌,白天上学,晚上打工。虽然很累,但是她能够站直了身体,挺直了脊梁。

林容对这些漠不关心,有时候甚至还问沈寻要钱。

沈寻坚信着,林容总有一天会改的。可是等了好久好久,林容也没有任何改变。

沈寻唯一开心的事情就是她和黎昕的关系在逐渐变好。

中午的时候,有同学在小阳台互相洒水嬉戏,不小心把花盆碰倒了,花盆碎了一地。当时黎昕急忙从座位上跳起来去查看情况。

茉莉花刚长出来的枝丫又断了两根。黎昕微微皱着眉头,似乎有些不知所措。沈寻的心跟着纠在一块。她立即以五十米冲刺的速度跑回宿舍,拿了一个盆后再冲回教室,然后喘着粗气,走到阳台蹲下来,把花盆的碎片清理掉,再把泥土捧进盆里,把花重新栽上。

黎昕先是一愣,然后跟着沈寻一起不嫌脏地捧泥土。

两个人合力弄好一切以后,黎昕笑着说了声“谢谢”。

沈寻一边洗手一边笑着摇头说:“不用谢。”

这事情的整个经过和画面被沈寻保存了许久许久。那天她发现黎昕的手很好看,指骨又长又直,连捧着泥土都像捧着宝贝一样。那天她还发现黎昕的眼睛又黑又亮,干净得不染纤尘一样。

为什么这个男生就这么好看呢?

整个过程,沈寻的脸带着绯红。大概是因为跑步的关系,没人发现那样的绯红其实是羞涩。

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中,那样美好的羞涩感一直在沈寻心中,像块瑰丽的宝玉,无论被岁月如何冲洗,都是熠熠生辉。

自此以后,沈寻和黎昕的关系更进一步,上课的时候眼神会莫名其妙地撞在一起。每当这个时候,黎昕总是淡淡一笑。有什么难题,黎昕会和沈寻讨论,两个人像认识多年的好友一般,有很多共同之处。

班里甚至传言,他们两个人在谈恋爱。被人打趣的时候,沈寻总是微红着脸解释说两个人只是好朋友。

而且,沈寻发现,黎昕钢琴弹得真的很好听。那是她不敢去碰触的噩梦,却被黎昕轻易化解了。大概是神创造世界的时候,给那个人遗留了一缕光,于是在茫茫人群中,他跟任何人都不一样。

或许在青涩的年纪注定会有一个让人浮想联翩的白马王子,他一定会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衬衣,坐在落地窗前,优雅地弹着钢琴。阳光恰好洒在他修长好看的手指上。

那天放学,沈寻帮同学值日后,经过琴房时,听到里面传来了悦耳的钢琴声。曲子娴熟流畅,没有任何的错节音符,也没有任何停顿。

沈寻站在窗户旁,踮脚张望,看见黎昕坐在钢琴旁,闭着双眼,一双手优雅地跳着舞蹈。黑白分明的琴键,修长的手指,温暖的光,让琴房顿时熠熠生辉。这个画面几乎是一瞬间就俘获了沈寻的心。她那颗心被死死拽住,整个人都不敢喘气,生怕一呼吸,那样美好的画面就毁了。

大约是沈寻的目光太过炽热,仿佛有感应一般,黎昕忽然睁开了眼睛,扭头看向窗外。

沈寻的眼神中带着慌乱与歉疚。原本,在这个时候,沈寻应该安静地走开,可是她并没有,反而忐忑不安地朝着琴房走去。大概是因为黎昕在,所以琴房有一种特殊的诱惑力。

沈寻刚刚走到琴房门口,钢琴声戛然而止,旋律还在空气中回荡。黎昕微笑着问道:“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沈寻缓缓走进去,偏头看着钢琴,忍不住上去抚摩:“你刚才弹的是什么曲子?”“《水边的阿狄丽娜》。不过我没有在水边看到阿狄丽娜,倒是在窗户边看到了。”

沈寻听到这句话,脸上的温度“噌噌”地就上去了好几度。她为了掩饰羞涩,埋着头绕到了钢琴的另一侧,假装是在打量钢琴,其实心里已经乱成一团。

黎昕仿佛没看见一样,自顾自地说道:“关于阿狄丽娜还有一个神话故事。”“什么神话故事?”“一位孤独的国王爱上了美丽的雕塑,他向众神祈祷,希望爱的奇迹降临,让雕塑拥有生命。终于,他的真诚和执着感动了爱神,爱神赐予了雕塑生命,于是这位国王和女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真是美好的故事。”

而这些美好的故事只是个故事而已,当不得真。在爱情里,就算有了真诚和执着,也不一定有什么爱的奇迹。

每次想起这些,沈寻觉得心在隐隐作痛。哪怕一切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久到她可以去爱另一个人,久到沧海变成桑田,她依旧能够想起那些细枝末节。

回忆并没有因为时间的久远而消失,反而因为被描摹了无数遍,而越来越清晰。3

回到店里,郑青秋依旧未回来。沈寻点上了熏香,拿着设计婚纱的图册细细翻阅。那些婚纱美丽精致,连不想结婚的人看了之后都会想穿上试试。也并不是每一位客人都能定制婚纱,能享受定制服务的必须是“初恋”的VIP。做一件婚纱会花费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郑青秋对衣服的细节要求特别高,不允许有一点儿瑕疵。而且郑青秋的眼光也比较老辣,一个人站在她对面,她能精确报出对方的所有尺寸。

这也是沈寻最佩服郑青秋的地方。

天色渐暗,华灯初上。

沈寻翻了无数的素描本,也找不到丝毫灵感。这个时候,从门外走进来一位中年妇人。中年妇人微胖,个子不高,头发散乱成了鸡窝。她上身穿着廉价的花色衣服,下身穿着肥大的裤子,脚下踩着一双发旧的塑料拖鞋。她每走一步,就发出吧嗒的响声,格外刺耳。

沈寻站起来,放下素描本,问道:“妈,你怎么来了?”

林容东张西望,答道:“我不能来吗?你怕我给你丢人是吗?”“我没有那个意思……”沈寻急忙解释。

林容走到沈寻面前,伸手,也不说话,直直地看着沈寻。

沈寻立刻明白了林容来的目的,她轻皱眉头:“妈,我这个月还没发工资,而且我最近手头比较紧。”本来沈寻的工资就不高,再加上她刚交了一年的房租,已经没有多少积蓄了。她想存些钱,买台缝纫机,还有各种做衣服需要的布料零件,以便在家里练手。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林容拉长了脸,不乐意地讽刺道:“怎么?你不认我这个妈了?”

其实不是沈寻不给钱。她是怕林容拿着钱去赌博。这两年林容除了越长越胖,脾气越来越坏,也越来越贪赌,好几次都是别人找到沈寻,让她这个女儿来还钱。金额也不大,都是一两千左右,可是多来几次,沈寻也承担不了。

沈寻恨透了母亲的嗜赌,似乎将美好的生活输得干干净净。“妈,你以后别拿钱去赌博了,害人又害己。”

林容的脸色变了又变,提高了声音,情绪激动地喊道:“你认为是我害了你吗?要不是你非要学钢琴,你爸会死吗?这个家会变成现在这样吗?”

林容的话难听刺耳,像针一样,毫不犹豫地扎进了沈寻的心脏。沈寻没办法辩驳。因为母亲说得很对,若不是她当初非要学钢琴,现在她家也不至于如此。那时候虽然家里不富裕,但是很幸福。

每天早晨,沈寻的父亲将饭做好,叫她起床。吃过早饭,父亲会骑着自行车,送她去上学。有时候父亲下班回来,会给她买好吃的。沈寻害怕听到雷声,若是遇上夜里打雷,都是父亲通宵守着她。

那默默的守护让沈寻觉得有安全感。那个时候,林容也像其他妈妈一样,为女儿织毛衣,女儿生病了,会细心照顾。

可是那样幸福的日子如今只存在于记忆中了。

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眼前的人会变成这个模样,里里外外都变了个样子。

岁月是把无情的刻刀,一刀一刀地雕刻着每个人,或美或丑,或善或恶。

沈寻低头缓缓背过身去,去翻包里的钱包。林容三两步走过来,抢过钱包,将里面最后的一千块钱拿在手里,皱着眉头说道:“怎么才这点儿钱?”

沈寻不语。

林容拿了钱,脸上的怒气这才消散了一点儿。“好啦,你去忙吧,我不打扰你了。”她原本朝门口走了两步,想了想,又返回来朝着沈寻手里塞了四百块。

沈寻抿着唇,悲从中来。这个月才刚刚开始,她却要靠着这些钱坚持到发工资那天。她的脸上都是愁容。

林容走后,沈寻捏着空空的钱包,长长地叹了口气。

生活原本不应该是这个模样,可是却朝着另外一个方向不停延展,而尽头却是黑漆漆的一片。

沈寻觉得整个人被各种无奈和苦难束缚着,她试着尝试,努力想要去改变,却没有任何进展。

这个时候,门口响起一阵“嗒嗒”的声音。沈寻抬头,望向门口,原来是郑青秋回来了。郑青秋踩着高跟鞋,优雅地走进来。她穿着一袭V领的红色长裙,衬得她皮肤更显白皙。裙子收身收得正好,将她曼妙的腰身也凸显出来。她的头发高高盘起,露出如玉的白颈。她的五官漂亮大气,一双眼睛秋水盈盈。眉目流转,自有一番风情。“小寻,发生什么事情了?”

沈寻转过身,有些窘迫地回答:“我刚刚看了一本小说,很感人。”

郑青秋也没有继续追问,而是转移话题说道:“今天有什么生意吗?”

沈寻点头,答道:“那位李奶奶希望您能设计一套婚纱,主题是初恋。”

郑青秋明显一愣,随即喃喃自语道:“婚纱啊……”“而且,她的时间可能不多了……”“嗯,知道了。明天我把草图赶出来给你,你再拿去让她看看。今天你可以下班了。”

沈寻收拾好东西,又看了看茉莉花,这才与郑青秋告别,慢慢走回家。她没有和林容一起住,而是在外面租了一个一室一厅的房子。房子离工作室不算很远,但是环境却差了很多。这房子是很久以前拆迁户集体修建的,时间比较长,住户中做什么工作的都有。

沈寻琢磨着钱包里面的钱,最终买了一包榨菜回家。白饭配榨菜,在沈寻看来是不错的搭配,毕竟还有得吃。

沈寻租的房子比较小,狭窄的客厅里放了各种各样的布料,卧室里除了一张小小的床,一张破旧的书桌,堆的全是做衣服用的材料。沈寻很在乎这些材料,所以收拾得很整齐,每种材料都用盒子装着,并细心贴上标签。

房子虽然不大,但好歹算是一个家,因为这些布料和材料,沈寻有了些许安慰。她会忘记冬天洗澡的时候刚抹了沐浴露却发现突然没了热水,最后不得不硬撑着用冷水洗完澡。她会忘记正煮着面条,突然停了火,只好吃着半生不熟的晚餐。她会忘记隔壁那对夫妻总是在深夜吵架,谩骂声、婴儿的啼哭声、狗吠声让人整宿睡不着觉。

沈寻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或许只是因为抱着希望,所以觉得未来总会好起来的。第二章触碰1

沈寻第二天去上班的时候,发现郑青秋趴在桌子上,满桌是散落的各种笔,画架上放着一幅草稿,昨天要定制的婚纱已经有了雏形,看样子郑青秋熬了夜,沈寻看到她露出的侧脸憔悴不堪。

尽管沈寻动作已经很轻,郑青秋还是醒了。她揉搓着眼睛,疲倦地打了个哈欠,道:“你今天就把草稿图送过去吧,如果有改的,你先记下来。我回家睡会儿。”

沈寻点头。

郑青秋走到门口,突然停住,回头说道:“如果你有灵感了,也可以画一张。”“我吗?”沈寻错愕地望向门口,有些不可置信。

郑青秋微微一笑,什么都没说,然后离开了。

沈寻看着那抹优雅美丽的背影,内心翻腾。这近一年的时间里,郑青秋虽然不特意地教沈寻怎么去设计衣服,但是她也从来不隐瞒什么,这是第一次她让沈寻尝试着设计衣服。

其实沈寻有一个素描本,如果有什么好的灵感,她会在素描本上寥寥画几笔,但大多数都是不完整的。她也曾尝试过把草图画完整,但是最后发现都毫无新意。

沈寻把工作室打扫了一遍,这才拿着设计稿去医院。

来到病房门外的时候,沈寻看见徐瑞天坐在床边削苹果。他的动作很轻、很慢,神情专注认真。更重要的是,他的手很好看,白,修长,指甲简短整齐,干干净净的。

沈寻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徐瑞天仿佛有所察觉一般,突然抬头。他的眼睛又黑又亮。沈寻心惊肉跳,像是一个偷糖果被抓住的孩子,微红着脸,将视线偏离一寸,然后强装镇定地拿出手中的设计图讪讪地说道:“我来送设计图的。”

躺在病床上的李月芳缓慢转过头,虚弱地微笑道:“沈小姐……”

沈寻走过去,将设计图展开,同样微笑着说道:“郑姐已经把设计图画好了,特意送来给您过目。您看看有什么需要改的地方吗?”

李月芳笑着缓缓伸手去摸设计图,干枯的拇指轻触在婚纱胸口的那朵玫瑰花上,嘴角带着笑意。“这一生,他也从来没有送过我玫瑰花。或许,他就是那朵玫瑰,长在心上,从来不曾枯萎。这婚纱我很喜欢,就照着这样做吧,不改了。”

沈寻点点头。

而徐瑞天已经把苹果削好,用勺子一点儿一点儿刮成沙状,然后送到李月芳的嘴边。李月芳摇头,说道:“你给沈小姐也削个苹果吧。”

沈寻急忙摇头:“不用了,我这就回去了。”她可不敢让身价上亿的人为她削苹果。“瑞天,替我送送沈小姐。”

沈寻原本想要拒绝,可是徐瑞天已经放下手中的苹果和刀,拿出消毒纸巾擦手,然后说道:“沈小姐,走吧,我开车送你回去。”不容置疑的语气让人无法拒绝。“徐先生,那麻烦你了。”沈寻埋着头,耳根有些烧。

或许是因为徐瑞天的身份,所以沈寻有些自卑,也有些拘谨。她笔直地坐在副驾驶上,眼睛一直看着前方,也不说话,连余光都不曾偏向徐瑞天这一边。

徐瑞天伸手打开了音乐,放了一首歌,是张学友的《情书》,张学友用他独有的音线低低缓唱着:爱不是几滴眼泪、几封情书。

听到这句歌词,沈寻的心似乎被一只贪婪的蚂蚁齿咬着,满是密密麻麻的痛。她把头扭向一边,看着窗外的风景发呆。

事实上,沈寻想起了黎昕,也想起了大学的时候,她忍不住给他写了一封信。那个时候,两个人已经没有任何来往。沈寻到处去向从来不曾有交集的人打听他的消息,一遍又一遍地去刷着人人网,去找关于他的只言片语。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封信承受的思念太过浓重,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黎昕收到过这封信,那封信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毫无回音。

那封信的内容沈寻至今都记得,其实只有简单的几个字。可是这些字仿佛用尽了沈寻的力气。写完这几个字的时候,她把信紧紧捂在胸口,泪水淌了满脸。

思念并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爱情,更不是。

她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旁边的徐瑞天淡淡开口问道:“你吃早饭了吗?”

沈寻老老实实摇头:“还没有。”

徐瑞天直接把车掉头,往另外的方向开去。“西城那边有家店的早餐不错。”“不用麻烦的。”沈寻原本是想说没有吃早饭的习惯,想让徐瑞天直接把她送回工作室,可是又不好让徐瑞天再次掉头。

徐瑞天带着沈寻去的早餐店很高档,一块小小的蛋糕都是三位数以上,菜单上也没有传统的稀饭、油条。

沈寻看着菜单,也不知道点什么。而对面的徐瑞天已经报了好几种,最后问道:“沈小姐有什么想吃的吗?”

沈寻摇头,说道:“就这些吧,吃不完也是浪费。”

这顿早餐是沈寻吃过最贵也最纠结的一顿,因为对面坐着的是徐瑞天。服务员大概也是认识徐瑞天的,所以看沈寻的眼神中不免多了一些探究或者鄙夷,毕竟徐瑞天是有妻子的。这样公然一起吃早餐,虽然看上去没什么,但也有一点儿暧昧。

想到“暧昧”这个词,沈寻的耳根开始发烫,嘴里再美味的东西也吃不出味道了。

反观徐瑞天,他一脸的气定神闲,品着早茶,面前的早点他也没动,大部分都是沈寻吃掉的。

沈寻吃掉自己盘中的蛋糕,抽了纸巾细细擦着嘴唇。

徐瑞天问道:“你吃好了吗?”

沈寻点头,眼神落在剩下的两块蛋糕上。

徐瑞天起身结账。沈寻让服务员把剩下的蛋糕打包。走出门的时候,沈寻偏头看着旁边的人,鼓起勇气低声说道:“我会把早饭的钱还给你的。”

徐瑞天偏过头来,沉稳的眼神中带着一闪而过的诧异。“你只是喝了早茶,其他什么都没碰。”沈寻低着头,耳边的头发遮住了半张侧脸,发梢安静地躺在侧腰上,说不出的温婉。

徐瑞天忽然淡淡一笑,连说话的语气都染上三分笑意,“你不必在意。走吧,我送你回去。”“不用再麻烦你了,我还是自己回去吧。”沈寻的脸上带着一丝坚定,身体绷得紧紧的,连眼神都带上了几分抗拒。

徐瑞天也没有过多勉强,转身去开车。

沈寻提着蛋糕,站在一棵翠绿的黄桷兰树下,淡绿色的长裙随风摇曳。她很瘦,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她吹走似的。树上月白的花瓣纷纷往下掉,满目芬芳。而沈寻依旧保持着拒绝的姿态。

回到工作室,沈寻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照顾茉莉花。盆里的第五朵茉莉花安静绽放,洁白的花瓣飘散着淡淡的香。

每次闻到茉莉花香,沈寻总会产生回到高中的错觉。

郑青秋补好眠,来到工作室,听到沈寻说客人没有任何意见,直接去了后面的裁衣间。沈寻也跟着去。

一般来说,设计草图出来以后就是制版,但是郑青秋是直接裁剪布料,省略掉制版这个重要过程。

郑青秋的眼睛就是尺子,她裁剪出来的布料一寸不多,一寸不少,做衣服也省去很多时间。她穿过一排排布料,用手一一摸上去,嘴角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笑。最后她挑选了淡粉色欧根纱和蕾丝。这两种布料都是从国外进口的。

看来郑青秋准备用用蕾丝做上衣,用欧根纱做下面的大摆。她选好面料之后,回过头来说道:“小寻,你去缝制点儿玫瑰花,作为下摆的点缀用。头纱你也来弄吧。”

这两个任务看似很简单,其实并不简单。点缀毁了,整件衣服也就毁了。沈寻心里有了盘算,也去选布料。

沈寻做了一朵稍大的艳红的玫瑰花,剩下的玫瑰花她选的是染着淡淡五彩颜色的布料。几朵凑在一起,颜色由浅色到最浅的颜色,晕染开来。

头纱自然也是粉色,用的是纱网。但是沈寻在上面缝上了几朵白色的花,让头纱瞬间有了活力。

仅仅只是做这些点缀,已经花费了沈寻不少时间。

郑青秋的所有精力也都花费在这件婚纱上。半个月后,婚纱终于完成,只是胸口那朵艳红色的玫瑰很显眼,而且跟婚纱的整体颜色不匹配。当初郑青秋看到这朵玫瑰花的时候并没有说什么。

沈寻看到成品的时候,嗫嚅着问道:“郑姐,红色的玫瑰花好像太显眼了。”

郑青秋看着那朵玫瑰花,淡淡地说道:“初恋是心上的玫瑰。红色是热烈、是纠缠、是义无反顾的勇气。它就是应该突兀地存在。换了颜色,反而没办法表达这些情绪。”“万一客人不满意呢?”“我懂她,她也懂我。”

沈寻听到这句话,突然明白为什么李月芳会成为这里的VIP了。一位服装设计师最需要的不是荣誉和赞美,而是感同身受,去理解设计师的用意。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郑青秋会走到这个位置。2

衣服完成了,郑青秋又回去补觉了。原本沈寻想亲自把衣服送上门的,但是想起那天吃早餐的情形。只得发了短信让徐瑞天来取衣服。写短信的时候,她字斟句酌,生怕言语间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当然,沈寻不敢让徐瑞天本人过来,委婉地表达了让别人来的意思。

可是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别人”竟然是旧识。

那天沈寻正在擦茉莉花的叶子,门外进来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她穿着白色A字裙,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一头酒红色的长发散在背后。她的五官也非常精致,饱满的额头,鼻子挺拔立体,一双眼睛带着明媚的妖艳。“你好,徐总让我来取衣服。”

沈寻抬头,看见来人,不由一怔。来人也是表情微滞,随即带着讽刺,道:“哟,小三的女儿,你怎么在这里?”

沈寻的脸如萧瑟秋风中的花,颤抖着迅速枯萎下去,唇色惨白,擦叶子的手轻微地颤抖,哆哆嗦嗦吐出三个字:“陆挽霜……”

原本沈寻想要掩盖的过去,就这样被陆挽霜轻易地撕开,赤裸裸地暴露在阳光下,格外刺心。

陆挽霜是沈寻高中的学姐,典型的处女座,事事要求完美。她不但成绩好,吹拉弹唱更是无所不能,在学校是老师们的宠儿,男生们的女神,更是女生争着模仿的对象。所以,她喜欢的人是完美的黎昕。可能因为沈寻和黎昕走得比较近,所以陆挽霜处处针对她。若不是因为陆挽霜,沈寻和黎昕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毫无联系。

如今陆挽霜再度出现,沈寻的心惴惴不安,经历过以前的事情,当然更不可能让她把衣服带回去。

沈寻努力调整好情绪,放下抹布,略带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衣服我会亲自送过去的。”

陆挽霜原本带着讽刺笑意的脸突然就变了颜色,她厉声质问道:“沈寻,你什么意思!”“我只有亲自送去,才知道有哪些地方需要修改。”原本的流程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只是沈寻一向对郑青秋比较有信心,所以一开始并没有打算亲自送过去。

陆挽霜哼了一声,也没有多说什么。

两个人一前一后到了医院。

病床上,李月芳似乎更加虚弱了。病床一旁坐着徐瑞天。他面前的文件堆成了一座座的小山。他眼眶深陷,大概是熬夜的原因,眼睛通红,眼袋非常厚重,整个人看上去多了几分憔悴。

沈寻抱着婚纱轻手轻脚地走进去,低声道:“徐先生,我把衣服送过来了。”

徐瑞天放下文件,走到床边,看着虚弱的老人,低声道:“妈,衣服送过来了。”

那一刻,沈寻从徐瑞天脸上看到了从未有过的片刻柔情。不管一个人再怎么强大,总有一个最软弱的地方触动着心怀。

李月芳艰难地睁开眼睛,眸中带着稀薄的光,像是快要被风吹灭的烛光,摇曳不定。她微微张开唇,却未吐出任何音节,只能用干枯的手指了指婚纱。

沈寻见状,急忙抖开了婚纱,展开放在李月芳的面前,微笑着说道:“李奶奶,您满意吗?”

李月芳轻轻点头,指指婚纱,又指指沈寻。

沈寻不明所以。

徐瑞天看了一眼沈寻,道:“你去穿上婚纱让她看看。”“我?”沈寻惊讶无比。她的第一反应是拒绝,毕竟穿婚纱这种事情是神圣的,是人生中最有意义的,不能随随便便。可是沈寻看到徐瑞天没得商量的表情,只好颔首。

徐瑞天给沈寻单独找了一个房间,并且叫来了护士帮着沈寻穿婚纱,除了胸有点儿紧以外,其他都还好。

经过一番折腾以后,沈寻终于穿好了婚纱。一旁的护士惊叫道:“天啊,这婚纱好美啊!要不然我帮你盘个简单的头发吧,很快的,这样看上去会更加漂亮的。”

沈寻还没拒绝,护士已经开始麻利地盘头发,她一边弄头发一边说道:“我经常给我女儿盘头发,所以你放心吧。”

沈寻微红着脸说谢谢。一切摆弄完以后,她从玻璃窗倒映的人影中看到婚纱真的很美,虽然看不清人的模样,但还是有种惊艳的感觉。她小心翼翼地提着婚纱裙摆,忐忑不安地走进病房,耳根开始发红。

徐瑞天的目光一下就落在沈寻的身上,眼神深邃,嘴角勾起微微的弧度。他缓缓走到沈寻身边,凝神打量了半晌,低声开口道:“很好。”

这两个字在沈寻耳边炸开,带着说不出的温柔与诱惑,也不知道是在说婚纱,还是在说人。

此时此刻,沈寻是美的。她穿着婚纱,站在窗前,光洒落了一地,反射到婚纱上,更显得神圣。她的头发被高高盘起,露出纤长如玉的脖子,像是高贵的白天鹅,优雅美丽。耳边留的几缕头发落在她微红的脸颊上,带着别样的温婉。尤其是那朵艳红的玫瑰花,在光的照耀下,灿烂夺目,娇艳得让人难以移开眼睛。

这个时候,徐瑞天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盒,然后从锦盒里拿出一对耳钉,亲自给沈寻戴上。沈寻低着头,不敢看徐瑞天,更加不敢动。她只觉得徐瑞天温热的手触在自己的耳垂上,那个瞬间,她浑身仿佛有一阵电流穿过一般。

徐瑞天的气息萦绕在周围,带着男人独有的味道。沈寻从来没有跟任何人如此亲近过。“徐先生……”她低声不安地唤他。“你别动,马上就好。”

整个过程只有几分钟,但是在沈寻这里,已经过去了几个世纪。她很紧张,手心里都是薄薄的汗水。

徐瑞天给沈寻戴好耳钉,站在面前,像是欣赏一幅佳作,眼中是不加掩饰的欣赏。

一旁的陆挽霜死死掐着掌心,任由心里的嫉妒泛滥成灾。

沈寻微红着脸,觉得不自在,想要取下耳钉。

徐瑞天制止道:“别动。”

沈寻低声道:“徐先生,这不太好……”“这样很好。”

沈寻本能转身去看李月芳。床上的人向她招手。沈寻慢慢靠近,有些羞赧地问道:“李奶奶,这婚纱您满意吗?”

李月芳似乎是在看婚纱,似乎又没有,她轻轻点头,眼中的光渐渐地,渐渐地熄灭,像油灯熬干了最后一滴油般。

床边的手悄无声息地垂落。

病房里响起“滴滴”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刺耳,一声比一声催得人心疼。

徐瑞天落寞地站在床边,手死死攥成拳头,青筋乍起,显得如此无能为力。他的身影在明亮的光中太过孤寂,沈寻的心不禁疼了一下,莫名地想要去抱抱他。当然,沈寻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红着眼睛悄然离去。

徐瑞天没有动,站成了一幅黑白色的画卷。

沈寻出去后,就坐在走廊的长板凳上,同样无声沉默。这个时候走廊上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沈寻抬头,看见徐婉急匆匆跑过来,三两步跑到病房,没隔几秒钟,房间里爆发出一阵哭声。原本是压抑的呜咽,像小动物受伤一般,最后变成号啕大哭,揪着沈寻的心。

沈寻懂得什么叫死,也懂什么叫永远失去,所以她能理解徐婉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可是世间最无情、最无能为力的就是生老病死,它们来了便来了,走了便走了,什么也带不来,什么也带不走。

李月芳葬礼那天,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整个城市笼罩在雨帘中。沈寻和郑青秋一起去参加葬礼。沈寻献上了一束白花。

徐瑞天站在人群中,面无表情。徐婉瘦小的身子在徐瑞天身边更加显得弱小,她穿着黑色的裙子,在雨中瑟瑟发抖。她红肿的双眼显示出她曾经有一场怎样的伤心欲绝。沈寻脱下外套,向前走了几步,将外套披在徐婉的身上。徐婉本能地扭动着身体抗拒,沈寻紧紧抱住她,却被瘦瘦小小的身子咯得发疼。沈寻安慰道:“你奶奶没有走,她只是走不动了,所以想停下来歇一歇,看着你继续往前勇敢地走下去。”

徐婉拧紧了眉头,满脸泪痕,呜咽着道:“我知道什么是死,我知道,我都知道。”“小婉。”不远处有清丽的声音突然响起。“妈妈。”徐婉将沈寻的外套一把扯了下来,冒着大雨飞奔到那个女子的身边,一头扎进她的怀中。

沈寻捡起湿漉漉的外套,暗暗打量着徐瑞天的妻子。她穿着一身黑色的套装,踩着黑色的高跟鞋,头发高高绾起,发间插着一朵白色的花。她看上去非常沉稳,有种独特的味道。她的名字沈寻是知道的,顾卿。毕竟电视里经常播放她和徐瑞天是怎样恩爱的。

顾卿搂着徐婉,走到徐瑞天身边,与他并肩,一家人看上去非常和谐。徐婉左手拉着顾卿,右手的小指勾着徐瑞天,哭中带着一丝笑意。

看到这一幕,沈寻悄然离去。

回到家,已经是傍晚了,沈寻浑身都湿透了,鞋子里面都是水,踩着咯吱咯吱作响。沈寻脱下衣服,洗了个热水澡,泡了一杯咖啡,然后窝在床上慢慢喝,这才觉得有了丝丝暖意。

窗外依旧斜风骤雨,树叶哗啦啦地摇曳,掉落一地。

沈寻看着房屋最中间的婚纱发呆。没错,她把婚纱带了回来,打算干洗后再还给徐瑞天。那天她穿婚纱的时候,背心也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水。想到那天的一幕幕,沈寻忍不住红了耳根。

晚上她依旧是榨菜配白饭,兜里的钱,所剩无几。沈寻算着发工资的日子,看着那些材料,忽然心生一计。

虽然暂时不能做出衣服卖,但是她可以手工制作胸针卖,材料都是现成的。

一想到这些,沈寻从床上跳了起来,开始动手做起来。很久以前她也这么想过,只是一直都没有实施。一来,沈寻并不是特别会做生意;二来,她想把这些材料留着做衣服练手。如今已经是穷途末路,只好出此下策。3

沈寻把婚纱和那对耳钉直接留在徐瑞天公司的前台,什么都没说,接下来的日子她过得非常充实,白天在店里帮忙,晚上在灯下制作胸针。等做好了足够多款式的胸针,她搬了一张小桌子和小凳子去不远的夜市上摆出来卖。

这个夜市是平民们的乐园,卖什么的都有,晚上的时候十分热闹,人流量也比较大。沈寻做的胸针款式别致,价格也便宜,不一会儿便吸引了众多的人挑选。当然,看的人多,买的人比较少,大部分都是年轻人。毕竟对于平民来说,需要胸针不是特别多,所以胸针对他们来说只能算可有可无。

沈寻并不介意卖多少,只要有了进账,她就非常满足了。毕竟,做出来的东西有人买就是有人认可。她更在意这一点。

原本沈寻以为摆摊会很顺利,没想到第一天晚上就出了问题。摆摊摆了大概一个小时的时候,三个人高马大、满脸横肉的人走到沈寻的摊子面前。摊前原本聚集的人一下子就散开了,同时不远处围了一群看热闹的人。“喂,你交摊位费了吗?”为首的大概四十岁的样子,肚子像是怀了双胞胎似的。

沈寻心里“咯噔”一下,忐忑不安地站起来,摇摇头,讷讷地说道:“大哥,对不起,我刚刚来,不知道这里的规矩。”她真的不知道要交什么摊位费。“摊位费一年一万二。”大肚子伸出手讨要。

沈寻急忙解释道:“大哥,我不会占用这里太久的,可能就一周,一周就好了。您能不能通融一下。”“这里没有什么能交一周的,都是交一年。你这里摆一周是交一年,摆一年还是交一年。我不管那么多,拿钱来!”“大哥,我没有那么多钱……”沈寻急忙从兜兜里拿出刚刚赚来的钱,说道:“这些是我刚刚卖的钱。”“没钱?没钱你来摆什么摊子!”说话间,大肚子突然抬脚踢翻了桌子,胸针散落一地。桌子撞到了沈寻的膝盖,沈寻没站稳,摔倒在地,手肘重重撞在地上,撕心裂肺般疼。

沈寻倒抽了一口凉气,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想得太过天真,没想到夜市里有这样蛮不讲理的人。她艰难地爬起来,盯着眼前的人,有些六神无主。

周围都是看热闹的人,却没有人帮她说话。“你今天不交这一万二就别想走人!你没有钱,让你的亲戚给你送钱来!别说我没给你机会!我要是给你通融,这里岂不是要乱套了!那我还怎么管这里了!别磨磨蹭蹭的!你赶快叫人!”

沈寻深吸一口气,摸出手机,翻开联系人列表,忽然不知道要打给谁。犹豫了半晌,最后她决定打给郑青秋,可是郑青秋刚刚接起电话便说道:“我这里有急事要处理,等会儿打给你。”说完,她就挂了电话。

沈寻没了办法,来来回回翻看联系人,最后手停在徐瑞天那一栏,犹豫不决。

大肚子看着沈寻磨磨蹭蹭的模样,又吼了一句:“你快点儿,我没那么多时间跟你耗!”

沈寻心一横,将电话拨了出去,电话只响了两声就被接起来。她略带胆怯地低声道:“徐先生,您好,我是沈寻,不知道您有没有空……”

等待是很煎熬的事情。沈寻站在路边上,面对熙熙攘攘的人群,手肘依然刺痛。她有些恍惚。徐瑞天那句“你等我”着实让沈寻找不到方向。其实打这个电话她已经做好了徐瑞天不理会的准备。

她不过是芸芸众生的沙尘,而他却是天上的明珠。当徐瑞天轻微皱着眉头,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面前时,沈寻仍旧疑心是幻觉。若不是理智提醒着,她很想去掐掐胳膊,看看眼前的人是否真实存在。徐瑞天长得很好看,岁月在他身上没有留下太明显的痕迹。一身昂贵的西装在人群里看上去格格不入。那种指点江山的傲气也随之凸显。

沈寻原本悬着的心重重落下,她苦笑着说道:“我没想到你会真的来。”

徐瑞天皱着眉头,看了看沈寻,然后眼神扫了一周,最终落在大肚子男人身上。“这究竟怎么回事?”

他的眼神犀利,大肚子男人原本高涨的气势忽然就偃旗息鼓,变脸一般换上了谄媚的笑,“误会。一切都是误会。”大肚子男人使着眼色,另外两个人急忙去收拾那些胸针,并给沈寻道歉,“区区小事竟然劳烦徐总亲自前来,我实在是愧疚。不如由我做东,去天宫聚一聚,还请徐总赏光,也算是我叶某赔罪。”“你又是谁?”

大肚子男人说道:“我是叶军。我弟弟在贵公司营销部当主任。”“哦?原来你是叶镇的哥哥。”“今天的事情实在对不住。都怪我这个不识人的眼睛。大水冲了龙王庙都还不自知。以后但凡徐总的人在这里摆摊,叶某一定好好相待。”

沈寻看到这一幕,悲从中来。虽然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提倡人人平等,可这个社会还是分三六九等的,更不缺那些趋炎附势的人。你有权有钱就能够去踩别人,你什么都没有就等着被别人踩。

徐瑞天冷哼了一声,道:“我可以不计较今天发生的事情,但是你们必须给这位女士道歉。”

大肚子男人急忙点头哈腰地说着对不起。

徐瑞天一手提起沈寻面前的桌子,一手提起板凳,看了看沈寻,道:“走吧,我送你回家。”

沈寻捧着那些胸针,看着走在前面的徐瑞天,心里软成一团。她几次欲张口说谢谢,却又被吞了回去。

走到夜市口,沈寻快步走上前去,与徐瑞天并肩而立,低声道:“徐先生,今天谢谢你。你不用送我了,我家就住在附近。”

徐瑞天凝视着沈寻受伤的手肘,面无表情地说道:“带路。”

沈寻心知拗不过,低着头,走在前面,背上如芒在刺。两个人七拐八拐地终于到了楼下。徐瑞天也并没有止步的意思,沈寻只好硬着头皮上楼。

这是一栋老楼,阳光常年照射不进来,所以楼道里带着一股发霉的气息,冲得鼻子发痒。楼道里是声控灯,可是不太灵敏,沈寻跺了好几次脚灯才亮了起来。灯光是橙灰色的。楼道两边堆着各种各样的杂物,沈寻窘迫地提醒徐瑞天小心脚下。这里是不该他来的地方。

打开门,走进屋子,沈寻放下那些胸针,习惯性地讲着别客气,叫徐瑞天去坐,可是家里被材料堆得实在没有地方。她不安地看着徐瑞天,低声道:“不好意思,徐先生,您只有坐床了。这里没有多余的杯子,也不能给你倒一杯茶。今天真的非常谢谢您。”

徐瑞天站在屋子中间,环视了一周,抿着唇什么都没有说。整个房间充满一种压迫感。沈寻局促地站在一旁,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家里有消毒水和红药水吗?”

没料到徐瑞天会如此问,沈寻一怔,随即摇摇头。寻常人家没有那么多讲究,受点小伤自然会好。

徐瑞天什么都没说,直接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带着一大堆药回来了。“你怎么又折回来了?”原本放松的沈寻又再度紧张起来,背都绷直了。

徐瑞天摇晃着手里的大堆药,道:“过来,我帮你清理伤口。”笃定的语气沈寻同样无法拒绝。

手肘流血的地方已经结痂。徐瑞天熟练地帮沈寻清理伤口,喷上药水,然后裹上一层纱布。

这个时候,沈寻离徐瑞天很近,近到可以看到他深邃专注的瞳孔,也看得到他眼角的一丝丝皱纹。那些是时间的痕迹。眼也不眨地看着面前的人,沈寻忽然觉得很热,胸口像是要炸开一般。

徐瑞天低声道:“你这个样子让我想起我女儿。她总淘气,身上到处都是伤,也是我给她包扎。”

说到女儿,他的言语间带着些许欣喜和宠溺,眼神也清亮许多。

沈寻不可遏止地想起她的父亲。年幼的时候,她也曾贪玩,也会将身上弄出伤痕。每次父亲总是心疼得不得了。那个时候,她被人视作珍宝,而现在,将她视为珍宝的人却已经不在。“徐先生,今天真的非常谢谢你。”除去说谢谢,沈寻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毕竟眼前的人什么都不缺,现在她也没办法去回报什么。“你一女孩子怎么去那么乱的闹市摆摊呢?”

沈寻无奈一笑,答:“生活所迫。”

若有安稳的生活,谁会想着去折腾。这一切不过是为了活下去,为了活得更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沈寻没有站在人类食物链的最顶端,她只是底层小小的蚂蚁,要通过勤奋生存下去。

或许在徐瑞天的世界里,他一句话就是几十万几百万。那是沈寻不敢想象的数字。两个人代表的是两个阶层,本应该毫无交集。但凡沈寻有一丁点儿办法,她绝对不会去打扰眼前这个人。“我这里有份兼职,你做不做?”

沈寻抬头,眼里尽是疑惑。“你每周六、周日下午四点来家里陪陪我女儿,每周四个小时,我会按小时给你计费,负责接送。”

沈寻紧紧抿着唇,手指抠着掌心,犹豫不决。的确,她是需要钱,但是不需要同情与怜悯。这么轻松的事情相当于白送钱。

徐瑞天仿佛看穿了她的想法,解释道:“我并没有要同情你的意思。和我女儿聊天儿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自从她奶奶走后,她一直过得很封闭。如果没有外人的接触,她很可能会得自闭症。”

沈寻再三犹豫,还是应下。有时候,在饿肚子和尊严面前,她选择先填饱肚子。“我答应你,但是不要接送。这样我会不安。”原本徐瑞天帮她已经是情理之外。如果还要特权接送,她只会欠下更多的人情。她并不想和徐瑞天有什么纠缠不清的地方,他是有钱人,也是有妇之夫,两人是云泥之别。

徐瑞天没有勉强,叮嘱了沈寻一些日常的注意事项后便离开。待这位大人物走后,房间里的压迫感消失,沈寻才真正放松下来,浑身起了薄薄的汗。

可是由于今天经历的事情太多,又或许是因为伤口发疼,沈寻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深夜,是潜伏太久的思念迫不及待想要冲出桎梏的好时候。黎昕的身影就这样直直地闯了进来,毫无预兆。

如果,今天黎昕在,那又会怎样呢?第三章故事1

徐婉的情况比沈寻想象中还要糟糕一点儿,徐瑞天一点儿都没有夸张的成分。沈寻按照约定的时间去赴约。徐瑞天的家是栋白色的小洋房,带着一个很大的露天花园,被打理得很好。而徐婉就坐在阳台上,抱着一本相册,痴痴地看着天。阳光斜照在她的脸上,更显得苍白无色。她似乎更瘦了,纤细的手臂让人心里莫名一疼。以前的徐婉并不是这个模样。

初次见到徐婉的时候,也是沈寻刚刚进工作室的时候。那个时候的徐婉穿着粉红色的运动服,站在李月芳旁边,头上扎着马尾,嘴角带着乖巧的笑。那双黑漆漆的眼睛看人滴溜溜地转,说不出的青春活力。二十出头的沈寻看见徐婉都忍不住感叹时光老去。第一眼,沈寻看走眼,以为徐婉是水瓶座或者天秤座,谁知道居然是个小狮子座,脾气火爆,一点就炸。

徐婉不生气的时候古灵精怪,经常问沈寻关于服装设计的古怪问题,沈寻好多都答不上来,徐婉在旁边嬉笑。可是那样一个有灵气的女孩在那儿呆呆地坐着,不说话,面无表情,眼睛里是化不开的哀伤。

沈寻低低叹口气对身边的徐瑞天道:“我想用我的方式。”说实话,她也想不出办法,也说不出什么宽慰的话,只能悄声走向前去,安静地坐在一旁。

渐渐入秋,风穿过两个人的身边,撩起她们的长发。周围很安静,听得见客厅里那口陈旧的摆钟“滴答滴答”的声音,听得见风里传来的哨声,连呼吸声也能听到。

这一坐,就是好几个星期。徐婉没说话,沈寻也没说话。

一场雨后,树叶落了一地。似乎真正进入了秋季,温度凉了下来,天空堆积了厚厚的云层,灰蒙蒙的。

沈寻和徐婉坐在阳台,不一会儿,天空下起了绵绵细雨。雨丝斜洒在脸上,带着凉意。

徐婉缓缓抬起头,看着天空,喃喃自语:“又下雨了啊……”“这样的下雨天,你有故事吗?”

徐婉转过头,嘴角带着几分讥讽。“我有没有故事和你有什么关系?你想讨好我,当我爸的情人吗?”

沈寻轻笑出声,无奈地摊开手说道:“这么快都被你看穿了。”

徐婉瞬间变了脸色,像头奓毛的小狮子气势汹汹地站起来,龇牙咧嘴地说道:“我最烦你们这种贪图名利的人!你们心肠歹毒,破坏别人的家庭!”“对呀,我就是来破坏你家庭的,你要怎么办呢?”沈寻继续好笑问道。

徐婉气鼓鼓地吼道:“你滚!你不准出现在我家!”

听到动静的徐瑞天安静地站在客厅里。沈寻当然也看到了,嘴角带着笑,琢磨着刚才的话他有没有听到,引起麻烦就不好了。徐婉需要转移注意力,需要发泄,于是沈寻就给了她一个借口。现在徐婉在乎的也只有徐瑞天和她的妈妈。

沈寻没有过多跟徐婉争执,而是起身,走到徐瑞天身边,低声用徐婉听不到的声音快速解释道:“我有我的方式,不会影响你的。”“我知道。”

徐婉看到这一幕,从阳台急促跨过来,指着沈寻骂道:“爸,她想勾引你,你不要上当!”

徐瑞天只是笑着,什么话都没说。徐婉气急了,抱着素描本扭头用力踏着地板跑回房间,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整个客厅都在抖动。“我把她宠坏了。”

沈寻淡淡一笑,道:“你是个好父亲。”“谢谢你。只要她还能生气,还能有其他情绪,我也就放心了,只是委屈你。”“谈不上什么委屈。花一般的年纪就应该被呵护。时间不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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