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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8 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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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职业病危害引发的纠纷(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因职业病危害引发的纠纷(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试读:

因职业病危害引发的纠纷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作者:编辑部排版:Clementine本书由北京法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15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因职业病危害引发的纠纷

【解决路径】

职业病危害是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的重要事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对招用的岗位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告知劳动者,这是劳动者知情权中的重要一项,用人单位隐瞒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可能会给劳动者造成健康方面的损害,也增加用人单位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开支,为劳动合同纠纷埋下了伏笔。(1)劳动者在得知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或造成健康损害后,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赔偿;(2)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组织调解变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赔偿;(3)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实现以上目的,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操作技巧(1)劳动者在得知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告知书面说明原因;并持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必要时进行损害、劳动能力鉴定,然后与用人单位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2)用人单位发现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后,应及时地向劳动者进行说明,并根据具体情况与劳动者协商变换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对劳动者进行体检、支付经济补偿。

风险防范(1)用人单位应把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内容包括:

①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②危害后果;

③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适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④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⑤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⑥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用人单位完善岗位制度,把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在制度中明确表示,在劳动者入职时,让劳动者学习该制度,并保留告知的凭证。

【分析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但该条款的约定,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接受了在约定的劳动条件下工作,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害都由其自己承担。该条的目的乃是保证劳动者的知情权,如果在劳动合同期间,劳动岗位变为原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用人单位当依《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且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同时,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基本案情】

2002年9月2日,申某向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局)递交患病性质认定申请,自称2000年8月起在某鞋业公司作鞋帮工,2002年3月起,出现头晕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导致无法工作,2002年7月26日,在该市职业病防治院被确诊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劳动局经过调查,于2002年9月28日认定申某伤残性质为工伤。某鞋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未获得支持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书。

某鞋业公司诉称:首先,申某虽曾在某鞋业公司工作,但在2002年3月即离开了某鞋业公司,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局在2002年9月作出的工伤认定书中仍把申某列为某鞋业公司单位职工,与事实不符。其次,申某离开某鞋业公司是2002年3月,申请工伤认定是2002年9月,在此期间,某鞋业公司无法了解申某的去向和工作单位,申某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未在有害环境中工作,申某在离开某鞋业公司后患病原因不明,不能将责任推给某鞋业公司。

法院认为,在申某提出工伤性质认定申请后,劳动局即电话要求某鞋业公司提出工伤报告和相关材料,但被某鞋业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2002年9月18日,劳动局到某鞋业公司进行调查取证,某鞋业公司不予合作,也不准单位职工向劳动局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材料。2002年8月5日,该市职业病防治院对某鞋业公司进行调查,作出《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和《空气中有毒物质检验报告单》,证明某鞋业公司空气中笨的浓度超出国家标准,而苯正是职业性重度苯中毒的病因。根据申某提供的病历和血液室化验报告单等证明材料,申某在2002年3月2日在当地医院被诊断为增生性贫血伴骨髓受损,2002年4月24日在该市医附一院被诊断为慢性再障,2002年7月26日,该市职业病防治院确诊申某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申某是在某鞋业公司处工作期间因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此,判令某鞋业公司依工伤认定结果对申某进行赔偿。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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