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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9 23: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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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鼎新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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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第二版)

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第二版)试读:

总序

《清华社会学讲义》历经两年筹备,首批终于面世了。在我国社会科学恢复、重建已二十余年,似乎臻至成熟,各种各样的社会学教材可谓品类繁多、汗牛充栋的今天,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为什么还要组织这样一套讲义并付诸出版,理应在这里先行交代一番。

大体上说,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诸同仁筹办这套讲义,基于三点考虑。

第一,社会学必须有能力面对各种新的经济、组织、政治和文化现象。自20世纪末期以降,高新科技的发展、经济结构的演变、社会-政治体制的改革而引发的巨大、深刻的变迁,使整个人类社会面对着一系列前所未闻的新问题。本系同仁认为:社会学这门学科,如果要在21世纪中生存下去,就必须有能力面对和处理这些新的问题,而要培育此种能力,就必须努力发展新的知识系统。本套讲义就是创新社会学知识系统的一个尝试。从列举的篇目中就可以看到:本套讲义的重点,是力求选取那些对研究新问题至为关切的社会学分支学科加以介绍,而不复拘泥于传统的知识体系和结构。

第二,社会学应当对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的知识加以融会贯通,努力实现跨学科知识交流与创新,或者说,努力变成“新社会学”。这里所谓“新社会学”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说:社会学本身的知识内容,必得吸取人文社会科学诸相关领域的知识,才能实现发展和创新;另一层意思是说:社会学这门学科,亦有能力跨入人文社会科学诸相关领域,成为其他学科基本建设的一个环节。例如,组织行为研究就是商学院的一门基础课程,而社会研究方法则是当代各门社会科学学科所普遍使用的调查研究方法之一。所以本套教材的又一个特点,就是在这个方面用力,力求展示出社会学知识与相关学科知识的交流与融合,力求变成“新社会学”。这也是当代社会学发展的一个国际性的潮流。

第三,社会学的教科书在学术上应当有一个高起点。在社会学的各类著作中,教科书承担着导引和教育下一代学科从业人员的任务,其质量的高低、选材的优劣,直接模塑下一代学人,因而关系到社会学学科的未来。就此意义而言,教科书对于学科和学术建设具有特别的重要性,撰写教科书必须慎之又慎,将就不得。基于此种考虑,本套教材主要邀请那些在海内外学有所成,常年从事教学工作,而对中国国情又不陌生的中国学者撰写。在内容上,尝试将社会学的前沿理论与中国社会的实际状况勾连起来,在两者之间架设一座桥梁;在形式上,则采取“讲义”形式,基本保留口语化特点,学理纵然艰深,但力求做到通俗易懂。

为确保出版质量,本套讲义选择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众所周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是近年来在出版、刊行社会学著作方面用力最多的一家出版社,本套讲义凭借此家出版社之力,无疑是获得成功的一大保障。

自2000年正式建系伊始,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诸同仁即明确提出了本系学科和学术建设的宗旨:“面对中国社会的真问题,与西方社会学前沿理论开展有建设性的对话。”这两句话是本系同仁总结了国内社会学界的发展状况才提出来的。所谓“面对中国社会的真问题”,是说社会学的研究问题,不应来自依据经典大师的语录而对社会生活的直接剪裁,也不应来自权力机构的“长官意志”的提示,而应来自社会学者作为一个掌握了社会学知识的社会行动者,在这个社会里经由积年累月地探索和体验而提出的那些问题,那些问题必定是靠近这个社会的实际逻辑的;所谓“与西方社会学前沿理论开展有建设性的对话”,是说社会学对于这些本土问题的研究,其所形成的概念和理念,又不应仅仅囿于本上范围,而必须超越本土,尝试着与西方社会学的前沿理论对话,以期丰富甚至推动整个社会学学科的发展。由此可见,这个宗旨提出的是一个“一体两面”的任务。单独实践一面已很困难,要同时做到两面则可谓难上加难。本系同仁深知实践这一宗旨殊属不易,而将之作为长远的努力方向。希望本套教材的出版,向着达致此一目标前进了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诸同仁二〇〇三年十月

第二版序

本书是一本专门介绍社会运动研究的理论与社会学分析方法的著作。我们知道,社会科学研究的关键在于问题意识的确立,而独到的并且对社会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意识的产生又离不开对一个社会中有关现象的整体性把握。值本书再版之际,我想对1976年毛泽东去世以来,中国集体抗争行动的发展轨迹及其背后的原因用本书中阐释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进行解读。本序旨在指出,了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集体性抗争行动的发展轨迹不但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对我们把握当前中国也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在毛泽东时代,自发性的集体性抗争事件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但占主导地位的则是由国家发起的、意在对社会及文化进行改造的政治运动。这类运动中持续时间最长、给中国社会带来灾难最大的就是“文化大革命”。毛泽东去世后,中国走向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后中国知识分子对反右、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由国家发起的政治运动给中国带来的灾难进行了反思,民众的价值观也日益多元化,而由改革开放所带来的较为宽松的政治空间则使得自发的集体抗争成为可能。中国的集体抗争在1976年后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76~1989年,1992~2002年,2002年至今。

1976~1989年发生了不少集体性抗争事件,其中著名的包括,1976年在毛泽东去世前夕发生的天安门“四五”运动、1978~1979年的西单民主墙运动、70年代末的知青返城运动、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的“文化大革命”反思运动,以及1986~1989年以1989年风波为核心的学生运动。这一时期所发生的集体行动具有大规模、政治化和针对中央三个特点。这是因为,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政府有着强烈的对社会及文化进行改造的愿望,再加上当时中国政府政令畅达,其政策能够对一个阶层甚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今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影响,一旦国家政策发生错误,受这些政策影响的人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奋起抗争。“文革”中数百万城市知识青年在上山下乡运动中来到农村,“文革”一结束,知青们马上就通过集体抗争要求回城;“文革”中许多干部受到清洗,“文革”一结束,这些干部马上就要求平反。“文革”带来的灾难还带来“信仰危机”,这成为西单民主墙运动和1989年风波产生的一个很大的动因。当时的政府对集体抗争事件所采取的对策,基本上可以总结为政治化对抗加控制性开放。当时的政府对大规模集体行动的突然到来并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加上他们都是极“左”时代过来的人,在处理集体抗争时难免会采取一些在新形势下已经完全行不通的方式。但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也已成为当时中国高层的普遍共识。为了维持改革开放的宽松环境,并维持改革开放后中国在世界上树立起来的新形象,政府在面对社会抗争时不得不采取适可而止的态度。这正是中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不能把反精神污染运动和反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贯彻下去的根本原因。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就是在不断改革中不断走近世界。开放的环境给集体抗争行动提供了机会,再加上80年代末中国发生经济危机及其他种种原因,于是就有了1989年风波。

1989年以后,中国政府拒绝推行东欧式的政治改革,但非常成功地展开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经济改革的成功大大提高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并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但是,中国90年代以来的改革也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主要包括社会不平等的增加、官员腐败、国有企业工人下岗、农民税收负担过重、城市周边农民丧失土地、环境污染,以及犯罪率上升等。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新的集体行动具有以下特点,即规模大大缩小、抗争动因主要是经济利益而不是政治原因、抗争所反对或诉求的对象不是中央政府而是地方官员或公司企业的老板和经理。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大量下岗工人抗争运动、农民抗税运动、复员军人闹事,以及不同规模的骚乱,都是例子。

90年代集体抗争事件新形态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在以下方面的变化。首先,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取得巨大成功。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政府从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许多方面逐渐退出。与80年代相比,人们的工作和收入不再与中央政策紧密挂钩,即使面临下岗和失业等问题,他们也很难直接怪罪中央政府。许多社会矛盾因此而地方化和非政治化。除了一些发生在大中型国有企业的集体抗争事件,中央政府已不再是集体抗争的主要目标。在这一时期,中国政府对经济罢工和闹事,基本上不允许地方政府采取镇压方式;只要地方闹事不酿成可能在海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流血事件,中央政府一般不直接介入地方对于集体抗争事件的处理。国家的这一策略,进一步增强了集体抗争的地方化和非政治化倾向。

其次,集体抗争的地方化和非政治化还取决于知识阶层在社会上地位的变化。90年代后进入主流的知识分子在经济上是改革开放政策的支持者和受益者。中国的主流知识分子目前都享受着新兴中上层城市中产阶级的优越生活,他们自然不会对激烈的社会变革产生浓厚兴趣。同时,中国社会在90年代后变得日益多元和复杂,政府对知识分子的控制手段也趋于高明,或者说,知识分子获得了一定限度的自由。社会多元化加上知识分子所获取的有限自由,加速了他们对中国社会现状的理解的分化。于是自由主义、民族主义、保守主义、新左派等各种思潮不断涌现,中国不再有1989年风波之前出现的那种统一的反体制话语。没有一个宏大的意识形态的支撑,中国的抗争运动大多只能停留在经济利益取向阶段。因此,在这一时期,虽然中国集体抗争事件在形式上多种多样,从上访、请愿、绝食、怠工、罢工、示威游行、骚乱、扣留甚至伤害国家干部到小规模暴力对抗,应有尽有,而不仅仅局限于国内外一些学者所谓的“依法抗争”或“以理抗争”,但基本是在经济层面针对一个地方或单位的具体事件作出的反应,高度政治化的闹事基本没有。

中国政府在这一时期,包括在目前所采取的处理集体抗争的手段,也产生很多问题。中国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试图强化信访渠道,希望通过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事端的处理能力去平息集体抗争事件及苗头。但由于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后已经变得日益复杂,信访所反映的许多问题只能通过法律、制度化的社会运动以及利益集团政治才能得到更有效的解决;许多信访所涉及的甚至是在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得不到解决,至少是不应该由国家出面解决的问题。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也对集体抗争事件采取了种种限制措施,包括控制和打击跨单位、跨行业的串联组织活动与抗议活动,对组织闹事的带头人予以严肃处理等。政府的这些对策进一步促进了集体性抗争事件向着小规模化、地方化和经济利益取向的方向发展,从而避免重演大动乱。但与此同时,这些对策也大大降低了社会在集体抗争行动方面的组织能力,使运动积极分子和闹事民众不能在制度化的讨价还价过程中走向政治成熟,阻碍了这一时期所发生的集体性抗争朝着在西方常见的制度化社会运动或更为缓和的利益集团政治的方向发展。

中国集体性抗争事件发展的最新形态在21世纪初逐渐成型,并伴随领导人更替后的新政及其社会影响的发展而在近年趋于成熟。在这一阶段,集体抗争事件继续保持中小规模、经济利益取向、地方化这些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已形成的特点,但同时也出现以下几种新形态。

首先,是公民权利意识前所未有的提升(表现在反圈地、业主维权、艾滋病患者维权等运动的兴起)和NGO的迅速发展。

其次,是上访的社会运动化(表现在“上访村”的规模加大并出现大量“上访专业户”)、地方环境污染抗争的增多、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膨胀性发展,以及中大型规模骚乱的渐趋频繁。上述集体行动有着不同的产生原因和不同的发展趋势,但从整体上看,其发展呈现以下特征:一是城市中产阶级运动出现部分制度化的发展趋势。比如,大量NGO与各级政府建立了甚为密切的联系,并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比如,大多数城市中产阶级环保组织与环保局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推动着环保事业的发展。二是集体抗争行动有着从竞争型(competitive)和反应型(reactive)转向主动型(proactive)的趋势。比如,十几年前,中国的家庭教会不得不在政府控制的夹缝间小心存活。而在今天,家庭教会兴建的引人注目的教堂已经随处可见。各地家庭教会还普遍采取种种不为当前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手法来谋取发展(如开办青少年基督教夏令营和在公共场所传福音)。不少家庭教会甚至主动挑战政府。比如,成都的“秋雨之福教会”在2009年公开举行祷告会,借此获取国际影响,并扩大该教会乃至基督教在中国的影响。三是民粹主义在中国迅速抬头。在当前,许多昨天的弱势群体正在变得强势,金钱成了国家解决社会抗争的唯一法宝,而民众的欲望则在日益提高,国家的“维稳费”膨胀;即使是骚乱群体中出现了对公共和私人财产的大规模破坏行为,军警也往往视而不见;曾经的问题是警察打人,而近年来警察却被戏称为“弱势群体”。四是大规模的骚乱活动在近年出现上升趋势,以至于国内有人专门为近年来的骚乱制造了“非直接利益相关者群体性事件”这样似是而非的概念。

中国集体性抗争行动的上述新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近年来国内教育水平迅速提高、因特网和手机普及,以及一些有效的社会抗争手段在社会上被模仿而逐渐广为人知的结果。更重要的,这些新发展还是中国国家结构和近年来一系列国家政策的产物。首先,绩效是当前中国政府的主要执政基础。政府近30年来兢兢业业谋求发展,使其在客观上成为当今世界上少有的最有作为的政府之一。它给中国经济带来了长足的发展,给广大百姓带来了巨大实惠。但中国的多数老百姓却肯定不会像我这么看。在老百姓眼里,从政府那里拿到好处是理所当然的。政府的“亲民”政绩只会提高百姓的欲望,从而使其产生对政府更高的要求,为以后的执政提高难度。民欲难填,众口难调,一个有效的政府因此面临的是怨声载道。

并且,中国目前对有组织的社会运动的发展有许多限制。这些限制对“维稳”自然有当前的好处,但同时又使得中国的知识分子和民众失去了一个在政治参与中、在争论中、在讨价还价中逐渐获得政治现实感的机会。我每年回中国多次,每次回国都会为中国老百姓的普遍的理想主义色彩和缺乏政治现实感而惊讶。中国许多人都会在饭桌上抱怨社会上的种种问题,似乎国家快速发展的最大动力就是无数骗局和腐败。数年前北京的一个出租车司机在与我聊天时表示,如果毛泽东还活着的话,他就要跟着去造反。其原因竟然是对他在四环外买了一套不错的房子,但需要付20年月供后才能属于自己表示极其不满。我认识的一个成功企业家也表示要跟着毛泽东去造反。究其原因,竟然是他因为工作需要而不得不经常与政府官员打交道,而他对一些年轻官员盛气凌人的态度气愤不已(这也是过度强调干部年轻化的一个负面后果)。这里我并不是说这些牢骚满腹的人有一天会真的揭竿而起,但他们在一定条件下却可能成为骚乱中“非直接利益相关者群体”的一分子,为动乱推波助澜。

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中国政府的政策大规模向资本倾斜。此后十余年中,国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国家财政有了根本性改善。但这一政策却也带来包括贫富悬殊和环境污染在内的许多社会问题。本届政府采取亲民政策并大大加强吏治。近几年来,我在宁夏、山西、陕西、湖北、安徽、河南和福建等地走访了不少以前属于穷乡僻壤的地方,同时也特地接触了不少生活在城市里的下层群体。我的总体感觉是,中国社会下层百姓的生活水平在这几年中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如果我的观察接近事实的话,按照一般想象,中国这几年应该是百姓安居乐业、社会一派和谐,但事实却是集体抗争风起云涌。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政府没有让老百姓自发组织起来进行制度化的、社会运动式的抗争,或是利益集团式的讨价还价的勇气。因此中国政府只能采取父爱主义的办法,用钱来解决问题,并通过政策给百姓许多好处。这种父爱主义的办法会产生以下后果。

第一,老百姓拿到好处后第一天不免兴高采烈,第二天觉得理所当然,第三天就提高了欲望。这就大大增加了政府的执政压力。

第二,一旦政府以父爱主义方式管制某件事情,这一事情马上就会上升到政治高度,或者一旦政府做得不尽如人意,老百姓马上就会要求政府负责。事实上,近十年来,中国许多原本已经非政治化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在一定程度上重新走向政治化;百姓对国家的依赖在加重。这是很危险的倾向。

第三,父爱主义方法有时甚至会使老百姓在拿到好处的同时,提高了对政府的失望。比如,在我去过的某一贫困地区,当地政府为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根据家庭收入给予不同数量的补贴,鼓励他们盖新房。当地的居住条件的确因此而发生根本性的改善,但许多老百姓却很不满意并表示对政府很失望。其原因是,目前农村许多家庭都有青年外出打工或做生意,各家的实际收入虽然邻里之间也许知根知底,但政府却没法客观评估。因此,常有那家觉得这家占了便宜,这家觉得那家占了便宜,纷纷认为自己吃了亏。不少人认为能否与干部拉上关系才是得到补贴多少的关键。于是,他们就产生了不公正感,怨声载道。就这样,政府做了好事,却同时把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转化成政治问题,从而为自己制造了麻烦。中国目前的亲民政策并不是一无是处。该政策其实是国家在不触动政体的情况下,为了缓解社会矛盾而能够采取的唯一方法,并且确实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不少好处。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一政策所造成的一系列非期然性后果。

近年来,中国政府在现行体制的框架下为维持社会稳定确实做了很多努力。当前中国的吏治不可谓不严,但在许多老百姓眼里,当官的仍然大都是贪官污吏。最近几年中国政府也大大开放了主流媒体对灾害和集体抗争事件的报道,但这些努力并没有显著降低谣言在集体抗争事件中发挥的作用。事实上,中国的宗教政策这几年在不断走向宽松,但不少家庭教会的领导者并不领情,而政府也确实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有效的对策。中国政府近年为了提高少数族群的生活水平而投入的资金不在少数,但少数族群闹事却有增无减。从总体上说,中国现在正处于这么一个阶段,即,政府几乎采取了在其体制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一切措施,并为维持社会稳定而耗费了大量资金,但集体抗争事件仍然层出不穷;除了一些城市中产阶级的社会运动,中国政府完全没有能力将目前发生的集体抗争事件纳入体制的轨道。

我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又会发生一场大规模反抗运动。依我所见,集体抗争事件无非有三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的理想形态:革命、骚乱和制度化的社会运动。中国政府对集体抗争事件所采取的对策不但未能将其纳入体制轨道,反而提高了老百姓的期望,并重新政治化了许多原本已去政治化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但只要中国能继续维持良好的经济状况,以及目前所具有的行政能力,中国政府就能够不断采取种种措施以避免大规模动乱的形成。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矛盾的表达就挤向组织性很差、破坏性较大的骚乱。这就是这几年所谓“非直接利益相关者群体性事件”增多的原因。问题是,骚乱不但对公共秩序和财产有着很大的破坏性,而且不可能被制度化,而国民经济也不可能永远好下去。因此,一旦国内经济发展出现停滞,一旦国家财政收入不能再以每隔几年就翻一番的速度增长,胃口早已被吊大的中国老百姓的情绪就会向同一个方向集聚。到那时,如果主流知识阶层也不再能拿到今天这样的物质好处,中国就有可能再发生一次反体制性思想整合。有了统一的反体制思潮和广泛的社会不满,一场反体制运动也许会发生。

只有温故才能知新,才能更好地把握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为中国社会的持续发展,为避免某些社会悲剧的重演作出努力。2011年12月15日

第一版序

自1993年起,笔者在加拿大的麦基尔大学和美国的芝加哥大学连续讲授了十多年的“社会与政治运动”课程。2004年春季受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之邀,我又向清华社会学系研究生讲授了这门课程。本书在清华讲课录音以及笔者多年的备课笔记基础上扩展整理而成。在有限的篇幅内,本书既要对西方社会运动研究中的社会学理论的历史、现状及发展逻辑给出一个全面的介绍,同时又要对在西方社会运动理论发展中的一些具有开创性的工作做出较为深入的分析。为了平衡这两点,我在选材方面做了很大的取舍。我在取材时尽力包括美国和西方社会运动理论研究中的一些领军人物及他们的工作。但是,由于篇幅的关系,其他一些高质量工作却未做介绍。作为本书的作者,我在做出取舍时自然有着许多思考,我甚至认为本书中所提倡的社会运动理论,以及本书对社会运动理论的讲授方法,比起西方学者通常所采取的方法有着许多优点。但是,我不想给读者以这样的一个印象,即本书所梳理的逻辑脉络是理解西方社会运动理论发展的唯一方法,或者说本书所介绍和提及的工作囊括了西方社会运动研究中的所有精华。我希望国内想通过本书来了解西方社会运动理论发展的学者能在本书所提供的文献的基础上进一步阅读其他相关文献,以对西方社会运动理论发展有一个自己的体会。

读过西方社会运动理论文献的学者,一眼就能看出本书与其他有关社会运动研究的专著在理论角度和立意上有着许多明显的不同,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第一,西方学术权威一般都希望通过他们的研究找到几个固定的决定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及其相互之间的逻辑联系,从而构造出一个能对任何社会运动进行指导性解释的模型(如果以图来表示的话,这种模型就像一个计算机程序流程图)。本书把影响和决定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的宏观结构条件简约为变迁、结构、话语这三个因素,并且指出这些因素之间并不存在一种一成不变的关系。这也就是说,在对社会运动的研究中我们所有的仅仅是一些分析问题的切入点,而不是具有普适性的理论。第二,西方学者把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看做不同性质的事物,并就这三类现象发展出了截然不同的理论。本书则强调了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这三者之间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和可转换性,以及把这三者放在一个统一理论框架下加以考察的重要性。本书不但讨论了在西方占有主流地位的社会运动理论,而且介绍了种种革命理论以及在西方备受攻击的集体行动理论和传统社会运动理论。第三,政治过程理论是目前在西方占据主流地位的社会运动理论。政治过程理论强调社会运动是政治性而非病理性的行为,政治过程理论同时重视组织、社会网络、机会和策略这样的中观和微观条件对社会运动起源和发展的影响。这些观点,包括依随着这些观点发展起来的一些全新的研究路向,都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本书同时认为,政治过程理论过度强调了影响社会运动发展的微观机制而忽略了宏观因素;在微观机制中,政治过程理论又片面强调了理性选择、策略、组织和网络以及政治机会在社会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忽视了情感、文化文本、空间环境等其他因素对社会运动的起源和动态的影响。本书进而认为,政治过程这一概念仅仅定义了社会运动的性质,它没有给出社会运动的兴起和发展动态的宏观机制,而决定社会运动(特别是大型的社会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轨迹的是一个社会中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社会运动背后的国家社会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变迁、结构、话语这三个宏观结构条件对该社会运动的影响方式,以及这些宏观结构条件和微观机制在该社会运动中所呈现的特定的作用方式。

我希望读者不要简单地把本书的观点和分析看做是对西方社会运动理论的批判。本书对许多西方社会运动研究成果做了详细介绍,旨在引导学生如何在不迷信的前提下去欣赏西方学术特别是以机制为核心的研究方法的精粹。如果我们不能以西方人的这种态度和方法来作为做学问的出发点的话,那么在中国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我们的知识就难以得到积累,研究也很难深入发展。但是,如果我们将西方学者在研究他们社会中的社会运动时所提出的学术问题完全当作中国的问题,并简单按照西方发展起来的一套方法来研究这些问题的话,那么我们对社会现象所做出的分析在外行看来只能是隔靴搔痒。本书与西方同类作品的一些主要不同都可以看做是笔者在试图把西方社会学中国化过程中所做的一些努力。

我与西方大多数研究社会运动的专家在对社会学方法的理解上有着很大的不同,我与西方学者同时也有着截然不同的问题意识。这就是本书之所以与西方同类作品不同的两个关键。西方特别是美国的一些学者对社会学研究科学化有着很大的追求,笔者欣赏他们的这一努力并在书中花了大量的篇幅来讨论他们所取得的一些主要成就,但是本书同时也强调了这些努力背后的一些局限。笔者以为,虽然社会学研究的重心的确应当放在科学(机制性的解释)而不是艺术(现象性的解读)上,但社会学研究就其本质来说只能是哲学、科学和艺术的结合。本书在介绍西方学术的同时花了很大的笔墨检讨了社会学研究中的种种方法论问题,它因此也可以被看做一部关于社会学方法论的读物。笔者与西方社会运动研究者之间的一个更大的区别在于不同的问题意识。对于西方学者来说,在当前的西方社会中,骚乱性的集体行动是社会中的边缘现象,而革命则是历史现象或者是非西方国家现象,基本上已经制度化了的社会运动才是他们社会中集体抗争活动的主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学者强调了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的不同,并把主要精力放到了对社会运动的策略、组织、资源和政治机会等问题的研究上。作为中国学者,我看到的是中国一日千里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以及随之产生的种种社会问题。在目前的中国,从农村到城市,社会上各类集体抗争事件层出不穷,20世纪80年代末发生的那种大规模政治动乱也离我们相去不远。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正在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国家来说,产生这些现象并不奇怪。西方每个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都有过类似现象。问题是,西方有些国家比较容易地走出了这个现代化的“阵痛期”,而其他一些国家却曾陷入了反复的政治动荡之中。本书把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放到同一个框架下来进行考察,并强调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可转变性。我这样做有着很强的现实目的:通过对西方历史经验的探讨,我想让读者了解破坏性较小的制度化或半制度化的社会运动怎么才能成为中国集体抗争方式的主流,从而降低集体行动和消除革命发生的可能性。

本书的写作得到了多方的支持。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和教育部春晖计划资助了我在清华的讲学,李强、沈原和孙立平教授以及李彩霞女士对我在清华期间的教学和生活照顾有加,在此表示深切感谢。特别是沈原教授,他在百忙之中过问了本书写作的全过程。他邀请我加入清华社会学讲义的写作工作,组织学生对我在清华的授课进行录音和整理,多次过问本书的写作进展,并对整个讲义的写作旨趣发表了许多远见性的指导意见。没有沈原教授的直接过问和支持,本书可能就不会成为现实。我对沈原教授在本书写作过程中提供的无私帮助谨表谢意。人民大学的冯仕政教授阅读了本书文稿并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在此表示深切的谢意。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的许多同学帮助整理了讲课录音,他们是张璟、李洁、叶鹏飞、姜赟、李洋、张瑞。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谢寿光社长和王绯女士对本书的出版给予了大力支持,童根兴编辑在书稿的成书过程中做了认真的编辑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当然,笔者将对本书中所有的疏漏和不足负责。

最后,我将本书献给我的两个可爱的女儿:琳达和莉立。赵鼎新2005年11月于芝加哥第一章导论:社会运动与革命的界定及社会学研究方法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急剧的社会变迁。关于社会运动和革命的社会学研究因此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短短30多年时间里,中国成功地从一个计划经济国家转变为一个市场导向国家,国民生产总值连续翻番,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普遍而长足的提高。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提高了教育水平、法治和公民意识,以及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引发了大量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比如国有企业职工的大规模下岗、农业人口和内陆地区的相对贫困化、政府官员和其他特权阶层的腐败、环境污染、公共健康危机,等等。两方面因素的结合,使中国大地上每天都在上演着个体性的或集体性的抗争。面对这种情况,一些中国学者发出了“改革危险期”的惊呼(张学斌等1999);另一些学者则警告,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联系正在发生“断裂”(孙立平2003)。

然而,尽管中国社会转型每天都在制造新的社会矛盾,并因此而不断催生集体抗议活动,但中国社会学家对社会运动和革命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原因主要有二。其一可称为“路径依赖”。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之际,正是美国社会学中分层与组织研究如日中天的时候。当时,布劳(P. Blau)等一流美国社会学家访问中国,对建立中国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和问题意识产生了积极影响。由于这些美国学者在中国讲授的课程以组织与分层研究为主,从而使中国社会学研究长期集中在组织与分层问题上,而有关社会变迁的研究(关于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的研究即属这一范围)则相对受到忽视。

其二是政治因素。在人们通常的认识中,社会运动似乎都对政权有较大的颠覆性;出于政治稳定的考虑,政府官员往往对这类研究抱有疑虑。这其实是个误解。首先,社会运动和革命的研究者本身并不一定就对社会运动和革命抱有同情态度。美国早期的社会运动研究学者,直到20世纪70年代以前,都把社会运动视为一种社会病态。甚至有一本书,书名就叫《从历史和比较的视角看美国的暴乱:向国家暴乱起源和预防委员会报告暴乱的原因和预防措施》,主旨就是向政府报告如何管理和控制美国当时正在兴起的各类社会运动(Graham and Gurr 1969)。其次,从美国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的历史来看,即使某些学者对某些社会运动抱有同情态度,但只要他们在研究过程中保持科学态度,那么,其研究就不但能够增进我们对社会运动一般规律的理解,而且对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和维护社会稳定,都将起到促进作用,而非破坏作用。

本书旨在对美国及西方社会运动和革命理论的发展做一个批判性介绍。在导论部分,我将首先对什么是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做一个简单的探讨;然后,在讨论学术研究中解释传统和解读传统之间关系的基础上,说明为什么本书的讨论仅限于有关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的解释性理论;最后,我将对社会学研究中的解释性理论进行分类,并简单说明各类解释性理论方法的基本特点。本书之所以花大量精力来讨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论问题,原因只有一个: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比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要复杂得多,但社会科学家在方法论上的造诣却往往弱于自然科学家,从而在研究中犯下大量方法论错误。因此,本书不但要对社会学关于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的研究做一个总结,而且试图在理论解析中介绍有关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以期读者能够据此建立起自己的研究或鉴赏旨趣。什么是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

社会运动、革命以及与之相关的集体行动这三个概念,定义的角度可以有很多。我个人认为,所谓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就是有许多个体参加的、具有很大自发性的制度外政治行为;所谓社会运动 (social movement),就是有许多个体参加的、高度组织化的、寻求或反对特定社会变革的制度外政治行为;而革命 (revolution),则是有大规模人群参与的、高度组织化的、旨在夺取政权并按照某种意识形态对社会进行根本改造的制度外政治行为。革命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政治革命旨在夺取政权并改变政权性质,但不对社会结构进行全面重建;而社会革命的发动者则在夺取政权之后,不但会改变现存政权的性质,亦会对整个社会结构进行彻底改造。当然,以上这些定义仅仅是对理想状态的描述,这一点我们可以在以下的讨论中看出。

对于政治行为,一般可以从三个维度来描述:组织化程度、制度化程度,以及所追求的社会变革的程度。据此,如图1-1所示,所谓革命,其实就是一种非常组织化的、追求根本性社会变革的、高度体制外的政治行为。反叛 (rebellion) 虽然也是任何体制所不容的高度体制外的政治行为,但其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所追求的社会变革也相对较小。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就是一种反叛。起义成功后,农民领袖最后都当了皇帝,最终并未给社会带来根本性变化。所以,反叛不是革命。

一种集体性的政治行为,如果是高度组织化的、高度体制性的,并且所追求的社会变革比较小,那就属于常规政治 (routine politics)。选举、谈判、中国人大代表在会议上的辩论、美国四年一度的总统选举,都属于常规政治。至于政治游说,也可以说是一种常规政治。特别是在美国社会中,游说可以说是一种高度制度化的体制内政治行为。不过,与其他常规政治相比,游说的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说客往往是在与游说对象宴饮或一起打高尔夫球时达到其政治目的。

与革命和常规政治行为相比,集体行动的制度化、组织化和所追求的社会变革程度都很低。1994年,在美国洛杉矶,黑人因警察无理打人而闹事,马路上骤然聚起一大帮人,砸玻璃,抢东西,攻击路人。整个事件中,黑人止于泄愤和闹事,既没有明确的组织,也没有具体的目标,属于典型的集体行动。

而改革所追求的社会变革相对就要大一些。改革一般是在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其制度化和组织化程度亦因此而相对较高。改革虽然不像革命一样要打破整个体制,但毕竟要破除体制内的某些东西,因此其制度化程度比起常规政治来说,又要小一些。图1-1 不同政治行为分类

从图1-1可以看出,介于以上政治行为之间的大片领域就是社会运动。社会运动的组织化程度可高可低,所追求的社会变革可大可小,体制化程度也高低不等,所以在图1-1中的范围显得非常大。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同样一种社会运动,在不同社会和不同历史时期,它在图1-1中所占的位置并不一定相同。比如罢工,在19世纪的美国属于制度化程度较低的政治行为;而现在,它已经基本合法化,转而属于制度化程度较高的政治行为了。一个社会运动的制度化程度越高,它就越接近常规政治。

被纳入图1-1的还有传统意义上的反叛和农民起义。现代意义上的社会运动和革命起源于现代世俗化意识形态(secular ideology)的形成。与社会运动和革命不同,反叛和农民起义的背后一般没有意识形态或系统的政治诉求作为支撑。反叛和农民起义即使胜利,结果顶多是改朝换代,整个社会结构并不因此而改变。不过,除了缺乏世俗化意识形态的支撑之外,反叛和起义发生和发展的规律,在很大程度上与现代意义上的社会运动和革命比较相近。因此,虽然本书的重点是探讨社会运动和革命理论,但这些理论中的大多数,以及从中产生的许多研究方法都可以用到对反叛和农民起义问题的研究上。

上面对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的定义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都被看做是制度外的集体性政治行为,从而得以与选举、政府会议和官方集会等制度内政治集体行动相区别。不过,这一定义也带来两个问题:第一,一般来说,社会上的大多数人,特别是那些较保守的人,都倾向于把发生在制度内的集体行动视为正常行为,而把发生于制度外的集体行动视为非正常行为。因此,这一定义有贬低社会运动和革命之嫌,因而遭到许多左派学者的排斥。

第二,即使从执政者的角度来看,这一定义也有问题。比如,在西方社会,虽然破坏性的骚乱和旨在颠覆政权的革命永远为执政者所不容,但像工会等以前处于制度外的政治组织,以及罢工、示威、静坐等以前不见容于体制的政治活动,几乎都已被合法化,或者说,被全面或部分地纳入了制度轨道。于是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这些被全面或部分制度化的集体性政治行为是否依然可以被称为社会运动,并用传统的社会运动理论来解释呢?对此,西方大多数学者并没有给予肯定回答,但这似乎并未妨碍他们继续在社会运动理论的指导下对其进行研究。这是因为,虽然在西方社会中大多数社会运动已被完全或部分制度化,但其动员过程和发展逻辑与传统的社会运动仍然有着很大的相似性,所以能够在一般社会运动理论的指导下加以研究。随着西方社会中的大多数抗议方式被制度化,至少是被部分制度化,西方社会的各个阶层,从左派到右派,也越来越能够娴熟地运用抗议性手段为自己牟取利益,因此,有些学者把当代西方社会称为“社会运动社会”(Meyer and Tarrow 1998;Tarrow 1994)。有鉴于此,为了避免“制度化”这个概念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西方一些学者把社会运动、抗议和革命称为对抗政治(contentious politics),以区别于一般的非对抗政治(参见McAdam,Tarrow and Tilly 2001:5)。

尽管传统定义存在以上不足,但这里在定义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时,仍然沿用了“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这个概念。这样做,主要是出于两个目的:一是强调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在某种意义上都遵循相似的规律,可被纳入统一的框架加以研究。在本书所讨论的理论中,读者不难发现,有的理论更适用于分析集体行动,有的更适用于解释社会运动,有的则更适用于指导对大型的社会运动和革命所进行的研究。但这并不是说那些更适用于解释集体行动的理论对研究社会运动和革命就没有借鉴意义,或者那些社会运动理论对研究革命就没有借鉴意义。事实上,许多社会运动最初起源于集体行动,宏大的革命中往往也同时并存着许许多多的集体行动;大多数革命一般都肇始于社会运动,只有当统治者对某些社会运动应对有误时,那些社会运动才会走向极端,导致革命性的结局;当然,也有一些社会运动,初始目标是革命性的,但在政府有效的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下逐渐衰减为社会运动,甚至最终被纳入体制轨道。

总而言之,本书要强调一点,即,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三者之间并没有一个绝对的界限;它们都属于梯利(Charles Tilly)所说的“对抗政治”(McAdam,Tarrow and Tilly 2001),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相应的,在理论解释上也有很大的共通性。不过,本书虽然同时涉及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但重点是讨论社会运动和革命。因此,除非特别说明,本书一般用“社会运动”或“社会运动和革命”一词来代指所研究的集体性政治抗争行为。

本书在定义中沿用“制度化”概念的第二个原因,也是更重要的原因,是当大多数社会运动被制度化以后,西方社会运动的总量大大增加了,但对社会的破坏力却越来越小,对政体本身的冲击力也越来越弱。换言之,随着大多数社会运动被纳入体制轨道,发生大规模骚乱,尤其是发生革命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由此可见,一个国家内社会运动的发展规律以及发生颠覆性革命活动的可能性,从根本上说取决于该国将一般社会运动纳入体制轨道的能力。如果一个国家把社会运动纳入体制的能力很强,该国家发生极端事件的可能性就会很小。反之,社会运动的参与者就有可能铤而走险,把整个社会搅得天翻地覆。从西方的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将社会运动纳入体制的能力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性质以及与之相应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中国目前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期,社会的飞速发展既创造了大量机会,也衍生出无数矛盾。政府反复强调中国的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环境,可谓明智之论。但与此同时,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稳定并不是指社会中不存在政治冲突或社会运动,而是指国家将社会矛盾和冲突纳入制度轨道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这也应当是目前所说的“提高执政能力”的宏旨要义——从而消除发生大规模的、有强烈破坏性的动乱或革命性运动的可能性。解释传统和解读传统

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的理论和方法甚多,本书不可能一一收入,而必须有所择弃。对此,我最重要的一个决定就是把以斯科特(J.Scott)为代表的一类以提出一个或若干个解读性概念为起点和最终目标,并以这些解读性概念作为其关键理论的工作排除在本书的讨论范围之外(如Scott 1985)。

社会科学研究有两个传统:一曰解释传统(explanation [1]tradition),一曰解读传统(interpretation tradition)。解读传统的目的不在于寻找事物内在的逻辑关系,而在于理解和厘清特定人类活动在特定文化条件下的内在含义或意义;而解释传统的目的则是寻找具体事物或事件的内在机制以及与之相应的因果、辩证、对话型 (dialogical) 或历史性关系。

美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伴随着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崛起,社会科学研究中兴起了一股解读传统的潮流。比如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格尔兹(C. Geertz)就认为,解释传统是在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的问题,是分析范式的误用(Geertz 1983)。他进而强调,社会科学应该放弃对某种虚假真理的追求,而应将重点放在对社会历史情境的理解上。首先,他认为社会现象的意义是由参与社会活动的大众赋予的;其次,他认为社会现象的意义只能通过解读来理解,而不能通过解释来知会;最后,他认为,就社会科学而言,通过归纳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和知识都不具有可靠性。与此相应,遵循解读传统的学者们注重把历史作为一个文本来解读,而不是作为一个事物来分析。目前,解读传统在西方社会科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不但几乎完全统治了文化人类学,而且在历史研究中也有比较显赫的地位;在社会学和政治学中,它也取得了一席之地。

解读与解释,这两种认识方式的冲突背后隐藏的是一个本体论式的哲学问题:什么样的知识才能构成大家都认可的真实知识?哲学家已经从我思故我在、实用有效性、现象学、语言学等不同角度来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社会学家则更多是从认识论和方法论入手来寻求解决途径。

相对来说,解读传统更贴近人们对事物的自然的认知方法,因而也是一种更古老的传统。中国古代强调“述而不作”,强调对四书五经进行注疏式的解读,古代西方学者对《圣经》的解读性研究都是这方面的例子。中国在“五四”以前可以说就没有解释传统,而只有解读传统。在西方学者看来,中国传统文化是阴柔的,更贴近自然的。

而解释传统则是一个更为近代的传统。由于解释的起点往往是把部分从整体中割裂出来予以分析,因而是非自然的。解释传统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科学传统——它强调的是作为主体的人对自然的宰制和征服。文艺复兴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发展,人也变得信心百倍、壮志高蹈,因此以实证主义为中心的解释传统在西方社会科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然而,解释方法在美学、艺术及文学等人文领域中用处有限;即使在社会科学领域,解释方法也存在许多局限。随着人文学科的发展,人们对解释传统的“粗暴”和“断章取义”越来越不满,解读传统因此在学术界迅速抬头。

其实,作为对知识的认知方法,解读与解释各有长短。在社会科学中,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互补关系。任何解释如果离开解读都是没有意义的,对哪怕是最简单的因果关系的解释,我们也只有将其纳入更大的社会环境中去解读,才能真正理解这个因果关系的意义和社会含义。比如,有美国学者对中国和美国的性问题进行分析(Laumann and Youm 1998;Parish et al. 2005)后发现:在美国各个种族中,以黑人患性病的比例为最高,并且美国的许多性病主要是在黑人之间传播;相形之下,中国的性病传播遍及社会各个阶层,因此,中国性传染病的传播速度比美国要迅速得多。这是极其明了的结论。但即使如此浅显的结果及其在两个国家之间的差异,我们都必须将其放入中美两国的文化传统、社会状况的大背景下进行“解读”,才能得到一个比较符合事实的解释。在一些主题较为复杂的书籍中,比如曼恩关于人类政治历史发展的社会学研究(Mann 1986,1993)、梯利关于欧洲现代民族国家形成的研究(Tilly 1992),我们不难发现,在作为总体的解释性理论框架下有着难以尽数的,同时也往往是引人入胜的,对历史事件的不同解读。如果曼恩和梯利像那些以解读为起点和终点的学者那样写作的话,依其著作的信息量和难度,他们的一本书可以很容易地扩展为几百甚至是几千本书。

不过,尽管不能也不应该对上述两个传统孰优孰劣做一个简单的判断,但作为社会学家,我决定把本书的重点放在以解释为基础的工作上。首先,解释传统的认知基础是比较,而通过解读得到的知识却没有这种方法论上的保障。比如,摩尔(Moore 1966)的《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通过比较中国、日本、印度和一些西方大国的不同近代史进程而进行解释。他认为,造成这些国家不同历史进程的核心机制是一个社会中农业的商业化程度。当农业完全商业化时,一个国家就会走向民主(如英国);当农业处于半商业化状态时,一个国家就会走向法西斯(如日本);而当农业商业化程度很低时,一个国家就会走向革命(如中国)。这种解释正确与否在这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其他理论。也就是说,通过比较得出的结论和理论可以被证伪。

而解读方法,着眼于讲述一个故事或对故事的背景进行注解。这种方法唯一可遵循的是一致性原则,即通过叙事逻辑的内在合理性来评判解读的质量。从这个角度来说,好的小说家同时也就是一个好的解读家,因为他们总是能把一个故事讲述得头头是道,不露丝毫破绽。一致性原则由于没有比较方法所提供的经验与逻辑保障,因而无法证伪。受众只能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和知识构成来判断一个叙事的优劣。

为了弥补解读方法的这一弱点,有的学者倾向于对所观察的事物进行一种全景式的解读,即把所有与主题有关的社会内容都纳入描述框架。芝加哥学派学者在研究城市社会生态时运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你们可能读过的《街角社会》(Whyte 1943)、《蓝领种群》(Kornblum 1974)等名作,即属此类。最近,在美国出版的一本德尼尔(Duneier 1999)的著作,也是此类工作的典型。该书描述的是美国纽约社区中一群以拾卖废旧书报为生的黑人。在纽约繁荣地带的一条小街,这些黑人半夜三更穿梭于街头巷尾,拾取别人垃圾堆里的旧书废报,白天售卖。德尼尔的书致力于描述这些黑人的生活,写他们是怎样沦落到这步田地,又是怎样认识自己的生活和处境的。对这些生活在美国社会底层的黑人的内部生活结构,该书的描写可谓入木三分:他们中间有人是拾书卖书的,有人是为别人占摊位的,有人是在摊主不在时为别人守摊位的,有人则是混迹其间要饭的。该书还描写了他们在街头的露宿生活,细到他们在哪儿大小便,在哪儿吃饭;大到他们与社会的关系,包括他们与周围居民、正规书店、警察和政府的关系。读这类书基本上就像读一本全景小说。虽然全书对所研究的事物并没有做出一个可供证伪的解释,但这种全景式描述所展现出的逻辑一致性,本身就昭示着叙事的可信度。因为我们知道,越是试图将更多的信息纳入一个叙事中,叙事的内在逻辑就越是难以达到一致,而这本书却做到了。

但这种方法却遭到了批评。批评者认为,这种解读不过是罗列了一堆在作者的道德观指导下经过筛选的故事而已,并进而强调社会解读必须以理论为指导(Wacquant 2002)。这一批评并非全无道理,因为即使是一个全景式的解读也只能是一个经过筛选的故事。但问题是,批评者所提倡的以理论为指导的社会解读正是目前在人类学和文化历史学中最为盛行的方法。愚见以为,这种方法的问题更大,因为他们所谓的理论往往只是一个概念性词汇、一个在认识事物或现象之前就已存在的“先入之见”。相应的,所谓理论指导下的解读就成了对预设观念的论证,并为武断的“解读”打开了大门。试以最近出版的两本文化历史学书籍为例。一位著名华裔学者在对中国古代妇女缠足史进行研究和分析之后得出这样一个解读性结论(Ko 2001):中国女性在缠小脚后增进了她们在男人面前的权力,因为三寸金莲和绣花鞋成了女人用来刺激男人的性欲并进而控制和主导男人的手段。我们不能否认中国古代妇女中可能有人在自己的小脚上下工夫以讨男人欢心,但这种缠小脚能增进女性在男权世界中权力的说法完全忽视了这一点:缠小脚是男性对女性进行压制的集体行为,而女人利用小脚讨男人欢心只不过是男权世界中的一个扭曲了的个体行为;二者不可同日而语。

还有一本书,写美国的一个国家公园:由于以前车不能开到公园的山顶,有钱的白人游客不得不雇人把随身行李背到山上,一些黑人于是乘机欺诈甚至控制那些游客。作者由此得出一个结论:黑人背行李的工作增进了白人游客对黑人的依赖并提高了他们的权力。这一观点并非完全不能成立。如果从解释传统出发,这种观点能够成立的一种可能是:当时当地的旅游市场很大,而体力工人则严重短缺,这在客观上为黑人苦力的讨价还价提供了一定空间。但不幸的是,面对一个本来可以被证伪的命题,作者却仅仅依赖当时的一些文本记录,以致我们根本无法看出作者所指出的现象有多么严重,多么普遍。必须指出的是,在目前西方社会科学圈内,比这更荒唐的解读方式和解读角度比比皆是。

以理论为指导的解读至少有以下弊端:首先,运用这种解读方式所做的分析,结论往往很肤浅。解读方法的目标是找出一个一般化的概念性词汇,并把这一词汇当作模型或一个工作背后的理论。其中,有些词汇的确抓住了事物的一个或几个重要侧面,从而加深了我们对某一事物的认识;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所建立的概念抓住的往往只是一个不重要的侧面,甚至是一个假象。并且,某个概念即使抓住了事物的一个重要侧面,也往往不能给出一个复杂事物的整体图像。比如说斯科特的道义经济论。斯科特的论点是,在传统社会中,农民的生活很贫穷,相当于水淹到唇边,水稍一波动就呛进嘴里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造反、叛乱,往往并不是他们主动要求什么,而是被动的。把农民造反放到社会变迁中考察并没有错。事实上,之前的许多学者也都这么做。真正使他名声大噪的是他创造的一系列概念,像“道义经济”(moral economy)、“弱者的武器”(weapons of the weak)和“日常抵抗”(everyday resistance),等等。这些静态的概念无助于加深我们对一场具体的农民运动动态的整体性理解,同时还隐含了一些很有问题的假设。比如“道义经济”这一概念背后所隐含的假设是,人的行为主要是由情感而不是由理性来驱动的。这就引来了波普金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对斯科特的批判(Popkin 1979),并导致了一场意义不大但又无法解决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式的论战。

存在同样问题的还有“日常抵抗”概念。我不相信每个智力正常的人会没有注意到这一无所不在的社会现象——如果我们没有注意到这类现象的话,像磨洋工、怠工这类词汇就不会成为日常用语。但是,当我们一旦把“日常抵抗”这一概念作为一个特殊的解读视角或理论来指导研究,我们能做的最多就是在著作中反复罗列某个社会中所存在的种种日常抵抗现象。从学术角度来讲,如果说在这种做法下所产生的第一本书有时还稍有意思的话,那么后面照猫画虎的工作马上就会变得越来越无聊。如果要把这类工作做得与众不同,我们至少需要提出诸如“为什么进行着同样工作的工人在不同社会下,其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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