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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7 19: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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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冰

出版社:青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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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

城外试读:

第一章

“聪明的女人把别人都当孩子哄,聪明的男人把别人都当女人哄。”

董生平如是说道。

这是在1998年年终董生平所在单位远城市远东区文化局的辞旧迎春庆贺晚宴上,他发表的一句感慨。可惜,这句感慨还不是他的原创,是他的同事唐诗的杰作。其实唐诗也应该参加这次晚宴的,甚至差一点还成为这次晚宴的组织和主持者,可是他不在——在六年前,他在竞争区文化站站长(那时还没有升格为局)未果后,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就办了辞职手续,拍屁股走人了。

今天的晚宴有些隆重,有些热烈,不知道是因为这种宴会有两年没有举办过了,还是因为董生平他们又新添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同事,或者是二者兼有。这位女同事叫肖嫣然,刚刚大学毕业分配进来,董生平也是直到今天才知道肖嫣然已经做了他三个月的同事,领了三个月的工资。董生平知道,文化局已经有三四年没有进人了,因为据说是文化局的人事已经冻结,而且冻得比史前的冰川还要厚,还要结实,可是,不知道肖嫣然是如何融化了坚冰。

不过,董生平对这事没有兴趣,一点兴趣也没有。甚至还非常高兴。如果单位永远不进人,如果永远跟一帮老头老太太呆在一起,那有什么意思?从他第一眼看到肖嫣然,就感觉眼前一亮,而且那亮还直照到心底,连那阳光从来没有照到的地方都是亮堂堂的,暖融融的。他感觉世界是前所未有的光明。

文化局局长陈向阳显然也有此感,他的胖脸上洋溢着油光,这和文化局的贫瘠是不相衬的。他的手指向董生平,对肖嫣然介绍说:“这位是董生平,是我们文化局第一个正规大学的本科生!”

肖嫣然的脸面扯动了一下,有一丝惊异浮过。她立即站了起来,像屁股下面带着弹簧,干净利索,自然到位,青春的气息也立即一下子向空中弥散,然后再聚拢成一股力量,向董生平逼来。她眉头挑动,一双大眼睛张得更大,顿时流光溢彩:“来,小妹敬大哥一杯!”

董生平发现,肖嫣然对自己的称呼不一样,陈向阳是最后介绍他的,前面的所有人,肖嫣然都是叫伯伯或叔叔或阿姨,都是长辈,没想到轮到他辈分忽然变了,居然成了大哥!要知道他称呼别人也都是大哥大姐的啊。她这么称呼自己,当然说明自己年轻,虽然高兴,但还是要矫情矫情,他把端起的酒杯在桌上一丢,大叫:“不行,我怎么成大哥了?得叫叔叔。”“请问董大哥是哪所学校毕业的?”肖嫣然忽然转了话题。“省财经大学。”“哈哈!”肖嫣然爽快地一笑,“师妹敬董师兄一杯!”“师妹?师兄?”董生平呆了一下,问,“难道你也是财经大学的?”

肖嫣然歪了一下头,说:“师兄喝了这杯酒,师妹我告诉你原因。”

董生平怎么也没想到,肖嫣然居然是个酒场老手。听到这里,其他人也跟着起哄,他只好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可他喝完,肖嫣然居然没有端杯。他连忙抗议,肖嫣然已经脚步轻盈地走到他跟前,把酒又斟满上,说:“刚才是门杯酒,不算数的,师兄要喝过这杯酒,师妹才能告诉你原因。”

董生平乖乖又喝下那杯酒,肖嫣然把酒再斟满上,双手端起来,说:“师妹我是省工商学院的,现在工商学院已经跟财经大学合并成一所大学,你说我们是不是师兄妹?”

原来是这样,这事董生平也知道,可那次合并的大学多,他哪里记得清楚,何况跟自己又没什么关系,大学合并,他又不能因此涨一级工资或职称。肖嫣然的理由讲得充分,这杯酒当然没说的,喝得合情合理;再加一杯,好事成双,也合情合理;然后再碰一杯,不过董生平是师兄,又是男人,当然要比师妹和女人(肖嫣然怎么会是女人?她是女孩嘛!董生平几乎要纠正她对自己的称谓了)多喝一杯……

董生平一口气喝了八杯酒。

董生平跌坐在椅子上,忽然心念一动,就想起了唐诗说的那句话,不由脱口就说:“聪明的女人把别人都当孩子哄,聪明的男人把别人都当女人哄。”“师兄怎么能这么说话呢?罚酒!”肖嫣然抓着酒瓶又向他走过来。

董生平酒量其实不错,但一个不留神,被肖嫣然硬灌了八杯,而且为了逞能,他连菜都没吃一口,酒都涌在胃里,酒精又被胃吸收,头就有点昏沉了。肖嫣然走到他跟前,伸手要抓他酒杯,他挥手过去阻拦,没想到,他的手一伸,居然探到了肖嫣然身上一个不该碰到的地方……

虽然现在是数九隆冬的季节,但酒店包房的暖气开得很足,酒店的服务生都是衬衣领带的夏装打扮,大家也都脱了外套,肖嫣然只穿着一件薄薄的保暖内衣,而且是开胸的。董生平的手伸出去,手指的四个指头,先落在肖嫣然赤裸在外的胸口,然后沿着曲线滑向最高的位置,再跌落下来,触到了肖嫣然的硬硬的皮带,然后是柔软的小腹,最后悬空。

董生平吃了一惊,他的有些混沌的大脑顿时清醒,像触了电一样。他看了一眼肖嫣然,她也是满眼的吃惊,但除了吃惊而外,并没有别的,诸如愤怒、羞涩什么统统没有。董生平的手指,以及两人的神情,其实都只是电光石火的一刹那间,并没有人看到,只有两人知道。董生平抓起酒杯,双手举到肖嫣然面前,肖嫣然开始倒酒,两人的手都有些颤抖。

这次董生平又连干四杯。

酒入口后不再火辣如刀,而是冰凉如水。

再次坐回座位上时,董生平感觉周遭的喧闹一下子隐遁,只有他的手指尖感触清晰,他的手指所经历的地方的感觉仍然存在,光滑的肌肤,弹性良好的胸,硬硬的窄窄的皮带,软软的小腹……好像仍在一遍遍地重复。重复。重复。他的心底里,此刻除了明亮和温暖,更有水一样的东西在荡漾起来,像太阳初升时的海面。他几乎可以感受到肖嫣然的胸脯在他的碰撞下抖动了一下,像碰到一个不倒翁,按倒了,又跳了起来,而且又跳回了他的手指……

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女人的胸脯的波动。

董生平已经结婚七年了,有一个六岁的儿子,他老婆许艳的胸就没有波动,至少他没感受到波动。他也就谈了许艳一个女朋友,然后结婚,生子。一切按部就班、顺理成章,像许艳的胸一样毫无波折。他对这些也没有任何异议。虽然在中学时,他曾觊觎过女同学凸出衣服的隆起;虽然在大学时,他曾跟随室友去小录像馆看过三级片;虽然结婚后,他还曾跟许艳一起看A片……但这并没有使他对女人的胸部产生什么特殊感觉,也许那都是纸上谈兵,所以刚才他的手指的游历带给他的奇妙感觉无疑是崭新性的、开创性的、震撼性的。

他的眼前,好像被打开了一扇窗;他刚才伸出去的手,仿佛就像推开了那扇窗。

直到身边的老夏捅了捅董生平的胳膊,他才又回到现实中来,老夏说:“陈局长跟你说话。”“局长有什么指示?”董生平把头夸张地扭向陈向阳,装作一副喝醉酒的样子。“嘿嘿,”陈向阳笑说,“聪明的女人都把别人当孩子哄,你的话应验了。”

董生平也嘿嘿傻笑:“刚才还是大哥,现在又成了孩子,看来我的辈分越来越低了。”

肖嫣然又在跟别人碰杯,此时给董生平的是一个侧身,使他可以看清他刚才触摸过的地方,果然是异常饱满,饱满得把保暖内衣也撑了起来,露出了一截白嫩的腹部;饱满得跟她22岁的年龄并不相称。许艳就是22岁跟自己认识的,可她就远远没有这么饱满,连生孩子有奶水时都没这么饱满过,直到现在还像两枚鸡蛋。董生平的脑子里忽然又跳出一句话,“这个女人不简单”,她这个年龄,居然有这种酒量,居然有这种劝酒水平,居然有这种胸脯,一定不会简单。文化局的人事坚冰被打破,是不是跟她的胸脯有关系呢?而且,刚才的事,董生平的心还在“呯呯”直跳,她却并没放在心上,仍然若无其事,谈笑风生。他忽然明白了,原来肖嫣然劝自己喝酒,只是借用他为宴会营造一个高潮而已。果然,原来每次不过一两个小时的聚餐,今天持续了五个小时,直到11点多钟才散局。

回到家,许艳已经睡着了,但董生平仍然非常兴奋。他扑到床上,一下子扳过了许艳的身子,许艳略微抗拒了一下,就听之任之了。她开始还在半梦半醒之间,慢慢她清醒了,最后又渐渐也兴奋起来,她欣喜地说:“你今天怎么了?吃了药了,这么厉害?”“酒精的作用吧。”董生平淡淡地说,他两手抚弄着许艳的胸脯,感觉那两枚鸡蛋像两块石头,没几下他就放弃了。许艳不知道,这个八年来一直趴在她身上的男人,一直对他俯首帖耳的男人,第一次在跟她做爱的时候,满脑子里想的却是另外一个人……

天地可鉴,这的确是董生平的第一次爱情的不道德,或者说是性的不道德。

认识董生平的人都知道,他一直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人情世故,一概不通;家里家外,浑浑噩噩;工作生活,稀里糊涂。这和他的读书成功是截然的不同。董生平的家在远城市城郊的农村,父母都是农民,他还有一个哥哥,也是子承父业。就是他,从小学读书起,成绩一直就非常优异,初中毕业,全班除他之外的所有同学都回家种地,他以镇中学第一名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远城一中录取。录取时他们全家还认真开过一个会,研究高中需不需要继续读,董生平的态度是可读可不读,父母的态度也模棱两可,因为他家里太穷了。只有哥哥坚决支持他读书,哥哥认为他是块读书的好材料,也认定他能成大气候。其实哥哥这么说也是凭一时的兄弟义气,后来打动父母的心的,是市一中的老师多次亲自上门来力劝,说董生平一定会有大出息。于是他就继续进了城读书,后来顺利考入省财经大学,好在他读大学时,还是免费。土坯房子里果然飞出了金凤凰,但现在看来,还不算凤凰,最多算一只野鸡。

为什么要上财经大学?这多亏了董生平高中时的班主任老师,填报志愿时,老师力主自己的学生们选择经济专业。那还是八十年代中期,虽然已经改革开放了,但是市场经济的意识尚未深入人心。那时候老师就旗帜鲜明地提出:“同学们,经济必将是未来社会的主流,如果你们早一点介入,未来就掌握在你们手里。”后来的事实证明,老师的确具有远见卓识,他的判断是正确的。事后他才知道,那位老师的父亲是过去的资本家。所以知道内情的很多市内的同学并没有按照他的话去做,因为他们的家长强烈反对,他们填报了当时比较热门的类似中文、历史、外语等专业。

只有董生平是完全按照老师的推荐填写的志愿,其实他当时别无选择,没有人可以帮他参谋这种事。但即使如此,他也没有进入经济领域工作。关于工作,他也没有自己的主见。那时候大学生都包分配,他坚决服从学校分配。据说最初省里有两家厅局级行政单位对他有意向,但后来又放弃了,是因为有人顶了他的指标。这些关于他的传说,他都还是听别人讲才知道的,不过他并不怎么相信。

于是,董生平又创造了另一个第一——他是当年唯一一个分配回家乡远城市工作的本科生,原因也很简单,当时稍微有点关系的都去了大城市,或留在了省城。他的档案到了市人事局时,那时正赶上年轻化、知识化的浪潮,所以众多行政事业单位都对他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还为此上演了一场争夺战。但奇怪的是,最后人们不约而同地对他由抢夺转变为礼让,一让再让,他最后被让到了跟他的专业八竿子打不着的区文化站。

对这件事,唐诗有过一番评论,他说:“你知道你为什么没有进那些好单位吗?就因为你品学兼优,你的文凭是鹤立鸡群,他们看到你的档案是又爱又怕,爱你是个人才,怕你也是因为你是个人才,为啥呢?怕你抢了他们的风头、占了他们的位置。可惜他们都不知道,原来你是个与世无争的笨蛋。”“与世无争的笨蛋”,就是对董生平的真实写照,连董生平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在哪里工资级别不都是一样吗?这里多清闲啊。”董生平也替自己分辩过。“嘿嘿!”唐诗冷笑一声,“现在一样,将来肯定会不一样的。毛主席说过,风物长宜放远量。你就是看不到啊。”

唐诗的预言五年后最先在许艳身上应验。

许艳是远东区卫生院的一个检验员,是正规卫校毕业的,毕业后就分配到远东区卫生院,第二年,市中心医院缺检验人才,要在下面卫生院选调一批人去,许艳也是选定人员。那时两人刚刚结婚,许艳刚刚怀上了孩子,许艳就跟董生平商量,要不要调过去。当时所有卫生系统的工资水平都是一致的,但市中心医院的工作量却是其他医院的一倍乃至数倍。董生平当即就表示不同意,许艳也怕吃苦,也不想去,就没有去。没想到,后来,虽然许艳的医院也升格为市直医院,并更名为市三医院,但因为业务量太少,几次涨工资都只涨档案不涨钱,渐渐地工资就跟中心医院差别到一倍及至数倍,还不算刚刚流行起来的红包、回扣、提成等等灰色收入。中心医院的检验科,比名医专家都要吃香,因为谁都用得上、求得着。而且,这种差距还有越拉越大的趋势。

这是董生平缺乏远见的经典案例。

许艳提起此事就怨声载道,董生平也是后悔不迭。他想,如果当时仍然跟唐诗住在一起就好了,可惜他已经结婚,怎么可能再去住宿舍呢?再说,唐诗也在那个时间走的。

董生平刚到文化站工作时,是跟唐诗合住一间宿舍。那时的文化站工作还很忙,要下乡放电影,要组织演出活动,要编书……每天都是要上班的。那时的文化站有自己独立的院子和房子,有很多的装备和器材,人不多,但很热闹,很舒心。现在,文化站虽然升格成了文化局,工资也涨了,反而不用上班了,天天无所事事,却总感到精神紧张、压抑。办公地点也换到了新建的豪华气派的区办公大楼,但只有两间屋子:一间做办公室,一间堆杂物。

唐诗是初中毕业顶替父职位上的班,他比董生平年长两岁。虽然只是初中毕业,但他非常聪明,非常勤奋,他爱看书,爱思考问题,喜欢文学,写诗、写小说,为文化站的演出写台词、写剧本,在全国和省里都拿过大奖。很多董生平这个正规大学本科毕业的人都懵懵懂懂的事,他全知道。董生平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因此成了董生平的主心骨。

两人“同居”的时期,简直就是唐诗对董生平扫盲的时期。董生平是个生活盲,社会盲,当然更是个女人盲、恋爱盲。董生平第一次跟许艳约会时,人家许艳是单刀赴会,他却拉了唐诗作陪。唐诗对许艳的评价是肯定的,他认为许艳不是个坏老婆,但也不是非常好的那种老婆,是个普通、一般的老婆,不过配董生平绰绰有余。许艳的个子高,有一米六九,而董生平只比她高了一厘米,两人站一起,许艳就是不穿高跟鞋看起来都比董生平高。“许艳是一根木头,而且是一根毫无生气的木头。”唐诗说,“不过你这个笨蛋也只配娶个木头,起码木头不会给你惹事,也不会看不起你,找你的麻烦。”

董生平喜滋滋地说:“就行!这我就心满意足了。”

从外表上看,许艳的唯一优势就是她的身高,连身材都谈不上,身材要凹凸有致,有起有伏,有“三围”,但许艳没有,她从上到下一般齐,果真像一根木头。她的脸也很普通,脸型瘦削,颧骨高耸,笑的时候,不但露牙齿,而且露出鲜红的牙龈,如果再涂上口红,就表现出了一个成语——“血盆大口”。这个形象董生平刚开始居然没发现,他被许艳的披肩长发、亭亭玉立的身姿给迷住了。唐诗说,男人为什么喜欢高个子的女人,因为高个女人多出来的高度,会使男人觉得自己占了便宜,董生平就有占了大便宜的感觉。直到熟悉后,许艳才把紧紧使劲抿住的嘴张开,在不经意间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但也正因为熟悉,董生平才没有怎么计较,他只是随便想想,原来自己亲吻的嘴唇居然是这样子的。

许艳的要求也不高,董生平的个头虽然欠佳,但她却比他大一岁,这样两人算扯平了;在工作上,他们都是事业单位,工资差别不大,文教卫本来就是一家,这一点两人也是平等的;在家世上,董生平的家虽然在农村,却是近郊,也属于城区,而许艳的家父亲是工人,母亲却没有工作,是半边户,也分不出个强弱;在学历上,许艳只是个中专生,而他毕竟是个本科生,那时候本科生可是凤毛麟角,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她也认为自己配不上董生平。

双方的父母家人也对对方比较满意,站在自己的角度来衡量,都认为配不上对方,自己孩子算是高攀了,占便宜了。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一拍即合,毫无干扰,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双方家人推波助澜,只谈了半年的恋爱就结了婚。

总之,两人算得上是门当户对,婚后七年,相安无事。

第二天早上,董生平醒来时,头仍是晕沉沉的,想再接着睡,可又睡不着。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睛,情不自禁地,脑子里又浮现出肖嫣然的神情来,同时手指上的触感又过电一样清晰地出现了。他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如果自己能亲眼看一看、亲手摸一摸肖嫣然的胸脯该多好。可是,他又暗骂了自己一句下流,人家的胸脯是随便给他看给他摸的吗?

许艳上班去了,孩子也去了学校。按照惯例,董生平的任务是上街买菜,然后回来做午饭。记不清什么时候他开始承担了家里做饭的活,可能因为许艳太忙,他却太闲。他几乎是在一结婚就跟别人一样没有好好地去上班了,实际上原来天天上班的就只有他和唐诗,别人都是有事才去。后来唐诗走了,他一个人去没什么意思,加上许艳刚生了孩子,他要在家里照料,结果这一照料就是六年,家务活他全包了,做饭、洗衣服、收拾屋子,甚至连补衣服、用手擀面条、腌咸菜这些事他都会了,这些事连许艳都不会。有一次许艳跟一个女同事学打毛衣,可她老是不着道,怎么都学不会,董生平急了,他抓过针线,织起了毛衣,比教许艳的那个女同事还快。他也没闹明白自己是什么时候学会的,结婚以前他可是什么都不会的。人们都说是许艳调教有方,其实不是那么回事,是他呆在家里太无聊。“董生平董生平!”随着叫喊,门也“咚咚咚”地响起来,外面有人叫他。

听声音他就知道,那是隔壁邻居朱秀娟,整栋单元就数她嗓门大。董生平跳下床,两腿还在发软打飘,他正要奔向门口,忽然发现自己还没穿衣服,连内裤都没穿。就找衣服穿,可床上实在太过于凌乱,好几床被子,一家人的衣服,干净的脏的扔得到处都是,尤其是内裤,因为个头太小,早隐没于花花绿绿的布料之间。“董生平董生平!”朱秀娟接着叫,门拍得山响。“什么事?”董生平一边翻一边问。他感觉浑身都不自在,好像随着话音的相互传播,外面的人的眼睛也能随着声音钻进来看到他的裸体。“燃个煤。”朱秀娟说。

把床都翻遍了,还是没找到内裤,董生平只好先穿起外面的衣服。打开门,朱秀娟用火钳夹着一块煤就冲了进来,说:“昨天晚上打麻将忘了换煤了,炉子灭了。”说着话还没等董生平招呼就真奔厨房去了。

门外一阵寒风吹来,董生平打了个寒噤,朱秀娟一会还要出去,他还不能关门,就回头找出羽绒服穿上。穿整齐了,来到厨房,朱秀娟提起炉子上的水壶,皱着眉头说:“这火还不行,得烧一会。”接着伸手就去开炉子盖,可扭了半天也没扭下来。“我家的炉子盖不好开。”董生平说,就上去替她开。可他因喝多了酒,手也发软,也没有扭动。朱秀娟一把打开他的手,自己又去扭,可仍没有成功;最后再换董生平,还是不行。这时,朱秀娟抓过火钳,要用火钳去撬炉子盖,董生平忙叫:“这样不行,会把炉子弄坏的!”可炉子盖已经被朱秀娟撬开了。“你哪像个男人啊?”朱秀娟笑着瞟了他一眼。

董生平不好说什么了。这是朱秀娟和其他邻居或熟人骂他的口头禅,但他并不放在心上。两人都站起来,一边说着闲话,一边等着火烧起来。朱秀娟的丈夫韩荣是外科医生,她不是医院的职工,跟董生平一样是家属,但她却对医院的事了如指掌,有时候比许艳的消息都准。许艳只能在消息明朗的时候才知道,而朱秀娟却在消息处于萌芽状态或朦胧时期就知道了。她说起现在医院开始给医生定任务了,完不成任务要扣钱;医生就都拼命开大处方,好拿提成;谁谁上个月拿了多少钱,谁谁上个月工资都没完全拿回来,还拿菜刀去威胁院长……

朱秀娟羡慕地说:“还是你们家许艳好啊,她在检查科室,没办法定任务,跟院领导们一起拿平均奖,多轻松。”“她也忙,你看,家里都照顾不到,家务活全得我来干。”董生平说,“你们家韩荣应该不错吧,拿刀的,做手术有红包的。”

朱秀娟叹了一口气:“他能干啥呀!这个月开始到省城医院进修去了,回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呢。”“怪不得有几天没见到他了,回来肯定更不得了。”

两人不紧不慢地聊着,炉子里的火不知不觉就呼呼地燃上来,红蓝相间的火苗快活地在炉口跳动,像两个互相追逐、嬉闹的精灵。炉膛里还发出细微的爆裂声,声音也悦耳动听。董生平感觉自己的心也随着火苗飘摇,意识都变得恍惚起来,他感觉那火苗又幻化成了肖嫣然的脸,正在灿烂地对他笑。朱秀娟靠在厨房的门口,眼睛怔怔地盯着一个地方,像没看见炉火已经烧起来了。两人都想着各自的心事,居然都忘了说话,也忘了换煤。

过了一会,朱秀娟忽然轻轻叫了一声:“嗯呀——”那声音很奇怪,跟她平常说话的声音完全不一样,那声音并不是用嘴说出来的,而是嗓子哼出来的,仿佛是一道呻吟,还油腻腻的,黏糊糊的。“啊!火起来了!”朱秀娟忽然叫起来,忙用火钳夹起一块煤,等她抬起头来,董生平看见她的脸忽然变得通红,比她手里的煤跳动的火苗都红。

朱秀娟再没说话,匆匆就走了。董生平有些奇怪,她突然叫什么呢?她脸红什么呢?他把炉子重新封好,然后去厨房旁边的卫生间洗手。洗手的时候,他无意中扭头看到了旁边洗衣机上放着两样东西,都形成麻花状,一个粉红,一个蓝灰,两种颜色纠缠搂抱在一起,像两个小人儿,还显得迫不及待的样子——那是他和许艳的内裤!

他这才想起来,朱秀娟刚才怔怔地看的,就是那个地方!

镜子里,董生平的脸顿时也红了。

没办法,这种房子就这样,何况,也许是许艳的工作原因,经常接触的就是别人的隐私,所以她并没有多少隐私的概念。董生平住的是许艳单位的房子,他们为什么只谈了半年的恋爱就结婚,跟这套房子也有很大关系。那时候还是福利分房,这套房子的原住户调到市中心医院去了,很多人都在争这套房子。许艳知道消息后,就来跟董生平商量,许艳学历高(她已经自修了本科,何况在八十年代,正规中专比现在的本科还牛),工作资历长,就差一张结婚证了,问鼎房子轻而易举。董生平当然求之不得,他的文化站还是青砖瓦房呢,想盖单元房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果然,两人领了结婚证,很顺利地就拿到了房子。

房子不大,虽说是三室一厅,但只有五十多个平方,到处都是墙,设计极不合理,有一个“室”连张床都放不下,因为那叫贮藏室,什么都贮藏,唯独不贮藏床。这也无所谓,关键是一层四户,房子不宽,楼道却很宽敞,所以大家都占用楼道,不说煤和杂物,有的人家把整个厨房都搬到了外面,这样难免就会有摩擦,煤少了一块,醋被人倒了,筷子被谁拿走了一根的事层出不穷。据说这房子的前任主人就是因为邻里关系不和,为楼道的争斗而一怒调走的。不过这种情况他们碰不到了,因为他们搬来时,楼道都被占领了,没有他们的地方了,但他们并不在意,连煤都放在家里。董生平闲着时,还主动打扫楼道的公共卫生。

不过,也因此非常热闹。住在这里,有乡村民居那种邻里的热络感觉,一般只要人在家,门也不关,进出就跟自己家里一样;还有,大家住这么近,不但鸡犬相闻,连夜里床板和人、人和人的“搏斗”都听得一清二楚,还谈什么隐私?有时候甚至互相还拿看到的、听到的隐私开开玩笑。

董生平出去吃了早饭,又去菜市场买了菜,回家开始做饭。中午儿子在学校不回家,两个人的饭其实很简单,但他却从来不马虎。他还买了几本菜谱学做菜,不但学别人,而且他还自创新菜。有次唐诗来他家里吃饭,又发起感叹:“你知道男人为什么喜欢做菜?是因为男人的领导情结。因为现在很多男人不能操纵千军万马,只好操纵柴米油盐,从中得到快感——兄弟,你得道了啊。”“什么是得道?”他问。“得道就是知道了人生的真谛。”“什么是真谛?”他又问。

唐诗笑骂:“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文盲!”

其实他也只是随便顺口问问,并不想知道真正的意思。真想知道,他用脑子想想也能想明白,但他不愿意去想。自从上了大学以后,他就很少再用脑子思考什么问题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即使不知道得道和真谛的意思,但可以反过来推论出,得道和真谛就是做菜,让老婆和儿子吃好,把日子过好。还有,在唐诗面前,他已经自然而然地成了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笨蛋,一个想让唐诗坐而论道的笨蛋。

许艳是十一点半下班,走到家要五分钟,董生平肯定就会在这五分钟内把菜端上餐桌。这时还没到下班时间,他正在为一道汤加香油,忽然听到门“咚”的一声巨响,关上了,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走近,许艳带着一股强大的冲力一把搂住他的腰,他没提防这道惯性的力,瓶里的香油一下子倒了小半瓶。“干吗呀!”

许艳的嘴开始在他脸颊上拱,手伸到了他的裆里捏了捏,他明白了许艳的意思。两人挤挤挨挨地蹭到床上,脱掉衣服,可没有一个回合,连床都没有捂热,董生平就瘫倒在许艳身上。“今天怎么这么差?”许艳有点遗憾。“我也不知道。”“你昨晚上就不错。”“我也不知道。”“唉——”许艳看着他的下身,说,“你这是包皮过长,包皮过长会引起早泄,你还是去做个手术吧。”

董生平呼的一下就坐起来,开始穿还暖着的衣服,同时断然说:“我不做手术!我好好的,做什么手术!”

董生平还有一个特点,怕痛。

许艳知道他怕痛,还是在谈恋爱的时候。有一次董生平感冒了,作为恋人,她当然要拿出一副温柔体贴的样子。她给他弄(说“弄”就是不用掏钱)来了药,服侍他服下,可两天过去,病情并不见好,反而加重了。许艳就把他带到医院去,找真正的医生看。医生说要化验一下血。这没问题,许艳本来就是搞化验的,她立即把他领到化验室的值班室,让他躺在值班室的床上,然后用自己的小手拉过他的一只大手,又分出中指,用酒精棉球擦了又擦,最后拿过采血针,董生平一看到针顿时脸就白了,迅速就把手抽了回去。“你要干吗?”

许艳柔声说:“给你采血啊。”“采血还要扎针?”“不扎针怎么采血?”“那我不采血、不化验了。”

许艳笑说:“你怎么跟个孩子似的,不化验怎么知道用什么药对症呢?不痛的,我给你采血,你还不放心吗?”

经过许艳一番耐心开导,只差去买两块奶糖来哄他了。董生平终于迟疑着伸出了手,虽然没有看,但许艳的针迅速准确地刺进肉里的一瞬间,他还是迅速准确地惨叫了一声,巨大的惨叫声把猝不及防的许艳吓了一大跳。她干这个工作四五年了,还没遇到过采血时惨叫的成年人呢。

隔壁的同事都被惨叫声惊动了,纷纷循声找来。许艳不好意思地劝走同事。同事们都对她意味深长地笑——没有人认为她是在给他采血,他们怀疑这对青年男女一定是在干别的什么事。

更让许艳不知所措的事出现了——紧接着,董生平的眼里还流出了两行泪水。

这还是第一次看到生活中的成年男人流泪,她也哭了:“对不起!”

可她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后来,许艳并不认为董生平怕痛和流眼泪是不应该的,相反,董生平给她留下了多情、真诚、善良的好印象,同时,这也激发了她身上天然的母性,使她更加珍爱他,呵护他,宠他,惯他。于是,他就愈发地像个孩子。

不料,这个她眼里的孩子,在昨天夜里,一下子成长成了一个男人。

这是个全世界只有许艳一个人知道的秘密:董生平在床上的表现,一直欠佳,甚至是不行。在昨夜之前,她从来没有品尝过那种书上和影碟上描述或表现得令人销魂的快感,董生平每次都是“两秒钟”。两秒钟是许艳的揶揄,但从来没有超过两分钟。刚开始一年,因为羞涩和不懂,她并没在意;后来就是生了儿子,因为疲惫而忽略;直到今年,儿子大了,上了小学,为了锻炼儿子也为了解放自己,他们让儿子一个人睡一个房间。没有了顾忌,他们开始对夫妻生活有了追求,他们偷偷买黄色书刊,看A片,但对董生平的效果并不显著,却把许艳的欲火给折腾得七上八下,难以止渴。俗话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许艳今年正好三十岁,颇有些气急败坏,可又无可奈何。她查过资料,中国男人大多不行,中国女人很难被满足;董生平也为自己辩解说,那些黄书上和黄片上都是做出来卖钱的,都是假的,她就半信半疑地死了心。没想到,昨天夜里,她却终于第一次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销魂的快感,这也是为什么她今天那么亢奋地提前赶回来,而且破天荒地在中午就迫不及待地要求行事的原因。

包皮过长的问题,已经不止一次地提过了。刚开始董生平死不承认,也拒绝找医生看,当然许艳也不会让他找医生看。许艳就借来同事的专业教科书,对着书上为他进行比较确认,他不得不承认现实,可打死都不愿做手术。

在餐桌上吃饭时,许艳还不死心,又说:“你包皮过长,里面会贮藏细菌,对我的身体也不好啊,会导致妇科病的。你为我着想,也该切掉的。”“这么些年了,你有妇科病吗?”董生平质问她。

许艳哑了。她的确没有妇科病,因为她总是注意得很好。她毕竟是医务人员,有专业素质,也有专业条件来保护自己。

谈话又一次不欢而散。许艳连午觉都没睡就走了。董生平一个人在家里闷头把这事想了一会,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困意袭来,他就去睡午觉了。

董生平在这一天的午睡里,做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梦。

第一个梦梦到了肖嫣然。几乎是在他一闭上眼时,肖嫣然的脸就浮现出来。肖嫣然是不同于许艳的圆脸,脸上有两个酒窝,好像听说过有酒窝的人都擅长喝酒,原来真是这样。肖嫣然最漂亮的是她的大大的闪亮的眼睛,眼睛里仿佛有一只钩子伸出来,能勾去人的魂魄;还有她的嘴,典型的樱桃小口,鲜艳欲滴,正嗲声嗲气地叫着他“师兄”。董生平让她把衣服脱掉,让他看看她的乳房。肖嫣然很听话地脱,也看见她脱了,可她的身上还是有衣服,总是无法看到里面的东西。然后,肖嫣然的脸也换成了另外一个女人的脸,那张脸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可却非常模糊,不知道是谁……

然后就是第二个梦,两个梦之间没有任何的过度,突然肖嫣然就不见了,董生平的眼前一片漆黑,他像置身在一个洞里,身上仿佛还压着什么东西。那洞非常狭小,仅容他的身子爬过,他一直爬啊爬,总是爬不完那个洞,而且洞也越来越小,挤压到使他的胸膛不能呼吸,最后他在窒息的憋闷中惊醒过来……

第二个梦他已经做过好多次了。他曾经跟唐诗提到过这个梦,唐诗说他也经常做这个梦,他分析人可能真有前世今生。那梦里的情景应该是上一辈子死后在坟里的样子,说明人是有灵魂的,死后也是有意识的,而且信息还能流传很久。那阵子市面上正流行像UFO、外星人、金字塔、玛雅文明还有《周易》之类的书,唐诗对此趋之若鹜、奉若神明。

唐诗还说:“我比较欣赏藏族的天葬,我死的时候就想选择天葬。如果天葬,可能就不会有那种梦境了。”

唐诗的解释让他毛骨悚然。

他跟许艳也说过这个梦,许艳就去咨询了医院的专家,专家说董世平可能是有心脏病或脑血管疾病,这种病会导致脑部缺氧,可能会产生这种梦境。许艳又拉他去做了检查(并声明不用扎针,而且不用花钱),果然,做心电图的人说他的心脏有早搏现象,但很快又安慰他:“很多人都有早搏。”

董生平放心了。同时他庆幸,自己找了个医院的老婆真是找对了。如果是不明就里的人,不知道又要花多少冤枉钱在医院里。

所以,一想到这里,董生平就感觉自己的确有些愧对许艳。

傍晚,董生平去学校把儿子接回家,顺便又买了许艳和儿子都爱吃的盐水鸭。许艳下班回来面色还是阴着,没理他。吃完饭许艳被朱秀娟叫过去打麻将,董生平则辅导儿子做作业,然后让儿子洗漱上床睡觉,他才终于歇下来看看电视。一般情况下,他都是这样打发掉一天的时间。“平平!平平!”是许艳在叫他,“过来替我打一盘,我上个厕所。”

董生平早就等待着这声召唤了,他知道,如果听到“平平”这两个字,许艳就是原谅了他,这次争吵的生活小插曲至此结束,所以他爽快地应了一声,立即就蹿了过去。

到了朱秀娟家,四个女人正笑成一团,许艳的面色通红,正在挨个追打另外三个女人的手或胳膊,那三个女人也是满脸通红。“笑什么呢?”董生平也笑呵呵地问,努力表现出夫妻关系和睦的样子。

朱秀娟两眼放光地大声说:“我们是高兴许艳找了个好老公啊。”“别胡说了。”许艳笑着出去了,步子像中午那样亢奋欢快。

董生平接手打了几圈,许艳回来时没有再上场,她依偎在他身边参谋指挥,两人贴脸擦耳,卿卿我我,看得其中一个女人不高兴了,她把牌一推,说:“明天还要上班,不打了。”

回家两人躺在床上,董生平问:“你们刚才笑什么呢?”“笑你能干呢!”许艳趴在他怀里,有些害羞地说,“朱秀娟说、她说她、听到、听到我昨天晚上叫……叫床的声音了,我叫的声音真的那么大吗?我怎么没、没感觉到?”

董生平的脸也有些发烧。他不知道该自豪还是该自责。

早上董生平是被电话铃声惊醒的。

昨夜的觉睡得非常沉,连个梦都没有泛起过。许艳还在他的耳鬓厮磨着柔情蜜意,可能她还有些渴望,但他就毫不客气地睡着了,他甚至还听到了自己的鼾声及许艳的咒骂声。但是没办法,他喝多了酒,一直没睡好;再加上多次的“剧烈运动”,体力已经透支,所以他的身体断然拒绝了工作,并终止了他的一切听觉、感觉和思想。他太困了,以至于早上都没有按多年来形成的生物钟醒来。在往日,因为许艳要按时上班,所以早上叫儿子起床、送儿子上学的事都是她的,但董生平也会同时间醒来,因为许艳训斥儿子的声音及儿子赖床的哼叽让他无法再睡,可是今天他连这个声音都没有听到。电话铃也似乎响了好久,他也以为自己接了电话,原来却是睡梦的恍惚。

他使了好大的劲,才从睡眠里伸出手来,抓起床头的电话,“喂”了一声。

电话一接通,就像哗啦一下,打破了一块玻璃,窗外的喧嚣一下子拥了进来:“都十点了,还在睡懒觉?一定是昨晚上加班过度了吧!老弟,爱惜一下身体嘛!哈哈!”“你是哪位?”“我是天保啊!”对方说,“连我的声音都没听出来?”

董生平想起来了,这是他的高中同学高天保。“啊啊——”他打了个哈哈,问,“有事吗?”

高天保说:“我前天来找过你,许艳说你出去吃饭去了。还是上次的事,请你媳妇帮个忙,再复查一下。”“她在上班,你直接去找她好了。”董生平记不得“上次的事”是什么事,但想是找许艳的,就让他直接去找她好了,跟他说也没用。“你媳妇今天没上班。”

董生平这才想起来,许艳今天是上夜班。他扭头在床上看了一下,身边没人,就说:“我也不知道她去哪了——好像她今天上夜班,你晚上再去找她吧。”“那就这样吧,晚上我请你吃饭,咱俩好久没聚聚了。”还没等董生平答应,高天保就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董生平终于想起来,“上次的事”是什么事了。

高天保在高中时,成绩不怎么好,天天就是打架斗殴,谈恋爱,追女生,属于那种让人敬而远之的“坏学生”之列,所以,董生平跟他并不熟识,毕业后他家里找人把他安排在一个工商所上班。董生平上大学时,有一年暑假回家,帮父亲去一个菜市场卖自己菜园子里种的菜,因为没有摊位,一个穿制服的人过来要没收他们的东西。这时另一个穿制服的过来,主动跟董生平打招呼,那人就是高天保。董生平又惊又喜,他的总价值为五元的菜免遭劫难,还攀上了一个高朋。从此父亲在那个菜市场卖菜,也跟在高天保后面牛气了一段时间。但后来,听父亲说高天保犯了错误,吃拿卡要个体工商户,被开除了,从此就失去了消息。直到今年年初,在一个高中同学的聚会上,高天保再次出现时,已经是一家大型商场的大老板了。

两个月前,高天保来找董生平,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想让许艳给化化验。他也去其他医院检查过,可怕别人糊弄他,不放心,就想找熟人用心查查。高天保原来帮过自己,他当然不能拒绝,就把高天保领到许艳那里。等高天保一走,许艳把口罩从脸上取下来,董生平才发现她一脸的怒气。“你怎么认识这种人?”许艳一边往手上抹消毒液,一边愤愤地说。“他是我同学啊,怎么了?”董生平不解地问。“这是什么破同学,你以后不能跟他打交道!”“怎么了?”“你知道他是什么病?”“什么病?”“性病!”“他是性病?”“是!”

董生平对于性病的了解,并不是从当医生的妻子许艳那里,而是公共厕所里、电线杆上、电视里的广告上,他知道那是玩小姐后患的一种疾病。他对小姐没兴趣。他想不明白,自己家里老婆都应付不了了,为什么还要去找小姐?关于这方面的“课程”,唐诗当时并没有涉猎,没能为他扫盲,所以他一无所知,认为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听说高天保是性病,性病如此真切地降临到他的身边,他当然吃惊不小。他知道高天保有老婆有孩子,可他为什么要去找小姐,难道不怕老婆发现吗?

以后不能再跟这种人打交道了!董生平也对自己说。

可是,今天,他又找上了自己,怎么办?

等许艳回来,他把这事对她说了,许艳立即说:“别让他来找我!”“可他偏要来怎么办?”“全市那么多家医院,他为什么偏要来找我?”许艳瞪了一眼董生平,“都是你!”

董生平想了想,说:“咱们还是不要得罪他的好,听说他跟黑道上都有关系。再说这也就是个顺水人情,你给别人检查是检查,给他检查也是检查,就当不认识他好了。”“我不管,反正你别让他来找我!”许艳丢下这句话,气呼呼地打麻将去了。

傍晚时候,许艳上夜班去了,她刚走,家里的电话就响了,是高天保来约他吃饭的。他说自己吃过了,因为许艳上夜班,刚才就陪她一起吃了。他还拉出了儿子作挡箭牌,说:“对不起,我不能出去,我得在家看儿子。”

高天保还是想出了办法,他说:“这样吧,你把儿子放在我家,跟我女儿一起玩,两个孩子肯定都开心——我就在你楼下,你快下来吧。”

董生平凑到卧室的窗口往下一看,果然,高天保正靠在一辆轿车上,一边拿着手机打电话,一边也抬头往上看呢。看来高天保很有诚意,人家还开了车来接自己,这么隆重,再拒绝就有点过分了,他只好叫过儿子,下了楼。碰到邻居,还不由自主地大声说:“朋友请我出去吃个饭,楼下有车接呢!”

提起出去吃饭,董生平非常寒碜。一年到头,三百六十五天,他在外面吃饭的次数屈指可数。最辉煌的时候是刚毕业没结婚那几年,因为经常下乡,一张大嘴吃四方,又跟村干部们拼酒,还喝出了个好酒量;结婚以后,文化站一天不如一天,下乡的次数越来越少,简直就是个被人遗弃的单位了,谁会请客?单位不行,职工就气短缺钱,再说唐诗一走,都是些老头老太太,或者小姑娘小媳妇,也没有个可以交流的人。从个人来讲,董生平又不擅交际,初中同学基本忘完了,大学同学是一个也没有,只有几个高中同学,可跟他要好的日子又都过得艰难,走动的次数也非常有限。这几年来,董生平在外面吃饭主要承蒙许艳这边的照顾,但这“照顾”是要付出代价的——几乎全是许艳同事的红白喜事,要上礼。现在人家高天保不但请客,而且还开车来接自己,这是一件多么荣耀体面的事啊。

高天保把董氏父子带到自己家里。董生平第一次见到了高天保的妻子,那是个胖女人,头发蓬乱,眼下还挂着两只眼袋,像是睡眠不足的样子,但皮肤白皙,脸上没有任何斑点,她见到高天保的神情非常冷淡,直到董生平来到跟前,脸上才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留下儿子董鹏,董生平跟随高天保来到一家叫“君临阁”的酒店,这是远城市最高档的几家酒店之一。酒店装修得富丽堂皇,地下厚厚的地毯使他刚开始还有些失重感,走过长长的走廊,沿途的所有服务员都躬身行礼,说:“晚上好,欢迎光临!”董生平还是第一次进入这么高档的大酒店,他甚至怀疑自己如果落了单是否能一个人摸出去。高天保带他走进一间包厢。董生平开始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没想到屋里居然已经坐了几个人,都是生面孔。高天保一一介绍,一个是工商局的赵科长,一个是公安局的孙主任,还有一个张经理。介绍董生平时,高天保说他是“董局长”。董生平吓了一跳,正要分辩,高天保就把话题岔开了。他暗想,自己这个局长是假的,莫不成这几个科长、主任、经理也不是真的?

高天保故意板着脸说:“赵科长,你来干什么?”

赵科长说:“我来喝酒。”“我怎么交待你的?我是让人家带你来的,没让你一个人来!”高天保又说。别的人也跟着起哄:“是啊,赵科长你不够意思。”“不是不是!”赵科长这时的态度诚恳起来,“她今天有点不舒服。”“怎么不舒服呀?不会是你把人家的肚子给弄大了吧!哈哈!”孙主任说,“也好,等她身体好了,赵科长就再置一桌请大家。”

赵科长满口答应,说:“没问题!多给兄弟点时间,别让人家害羞嘛。”“还知道害羞?你真是捡到宝贝了呀!”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

董生平听得云里雾里,不知道他们都在说什么。

董生平想问一下高天保,他去复查了没有。但又想到这里人多,他的病不便于启齿。没想到,他没问,高天保倒主动说了起来:“今天主要是感谢董局长的帮助,董局长的夫人是市三医院检验科主任,是我市的知名专家——妈的,我这段时间晦气,一招不慎,中标了!”

赵科长幸灾乐祸起来:“哈哈,祝贺祝贺,恭喜恭喜!”

孙主任还有点同情心:“怎么不小心点呢?”

张经理则说:“小姐还是不好玩,不保险。”

高天保摇了摇头,说:“我跟你们看法不一样,我认为小姐好!小姐省钱、省力,而且还能经常尝新。保险方面是我没注意好,肯定是那天酒喝多了,忘了采取安全措施。你们喜欢养情人,我觉得不划算,供吃供喝供住供玩,花的钱不比我少,说不定一不留神,像块膏药缠上你可就麻烦了。我出了问题,大不了打几针就好了;你们如果惹上麻烦,可是伤筋动骨脱一层皮都不容易摆平的!”

张经理说:“你讲的情况有,但不普遍,真正养情人谁会有真感情?大家都知道是交易,是生意,是合作伙伴,哈哈。我的几个情人就没出什么问题,都是好聚好散。”

孙主任说:“各有千秋!各有喜忧!”

听着他们的话,董生平有些新奇,但又有些恍然,象酒精已经开始发挥了作用。每当他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总会为一些新的词语困惑。比如股票,比如小姐,比如情人,等等。很多别人正经历的事情都仿佛跟他非常遥远,他像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人。有时候他会忽然感到很害怕,有一种被抛弃的恐惧。他怕跟这个社会脱节,事实上他已经脱节。因而他又怕跟人打交道,怕被别人耻笑;可不跟人打交道,一日不见,他又会落后几个世纪。他的信息量,甚至还不如隔壁朱秀娟的信息量大。

董生平现在才知道,小姐,过去是大家闺秀,现在指街头妓女;情人,过去是指两情相悦的人,现在指婚外两情(更多的可能是两性)相悦的人。时代变化得真快,即使你天天跟在后面奔跑,但还是追逐不上,一不留神,就会遗漏掉什么;何况像董生平这样蜷缩在家里的人,只能成为被抛弃的对象。可是,即使你追上了,到头来还是感觉一无所有,有时候好像你站在了潮头浪尖,但一转眼,你还没有欢呼出来,浪就淹没了你。你越来越疲惫,越来越茫然。你不知道能抓住什么,该抓住什么,会抓住什么。像在追逐一片雪花,看起来满天都是,落在手上却空空如也。

这会赵科长神色有点紧张起来,他不时地看手机,不时地出去打电话。赵科长看起来有四十多岁的样子,身材干瘦,电话铃一响,他立即伸出一只像鸡爪子一样的手去腰里掏手机,脸上立即就会喜滋滋地笑起来,瘦瘦的麻脸挤成一个包子,眼镜掉在了鼻尖上悬着,像过去的账房先生。董生平很好奇,什么样的女人会看上这么个猥琐的男人呢?该不会是个半老徐娘吧。“你过来吧,打的过来,我给你报销车费!”赵科长说。“吃完饭我带你去唱歌!”赵科长又加了条件。“明天给你买套衣服!”赵科长再次加码。“行,都答应你!”赵科长又作出让步。

终于,赵科长再一次从外面进来时,镜片闪亮,满脸红光:“同志们!我现在宣布一个好消息!经过我做了半天的思想工作,我那个相好终于答应过来了!”

大家都是一阵欢呼。

过了一会,门上传来两下轻轻的敲击声,一个高挑的女孩走进来,却是穿着长裙的迎宾小姐,胸前背后还挂着绶带。董生平暗想,原来赵科长的情人就是这家酒店的迎宾呀。可这个念头还没消失,那迎宾小姐停在了门口,身子微微一躬,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外面又走进一个年轻女孩,差不多比迎宾小姐矮了一半,但模样也算清秀,衣着也很艳丽,她上身穿着一件大红色的羽绒服,几乎裹住了整个身子,下面露出两条短粗的小腿,没穿裤子,穿着白色的连裤袜,脚上穿的是一双黑色高跟皮鞋。衣服和袜子不配套,袜子和鞋子也不配套,上身是冬装,下身是夏装,当然显得特别别扭。

女孩步子很大,几步就“嗵嗵嗵”像个皮球一下跳到桌前,也不顾大家都站起来迎接她,也不跟别人打招呼,自己一屁股就坐在了赵科长旁边的椅子上。赵科长涎下脸叫了声“丹丹”,陪她坐下,然后就跟她甜言蜜语起来,弄得几个站起来的人都尴尬地自己坐下。“果然很害羞。”高天保不无讽刺地说。

赵科长不以为然地说:“人家还是个小姑娘,大家多担待——丹丹,来来来,给这几个大哥哥敬个酒。”

丹丹就拿着酒瓶给人斟酒,斟酒看也不看别人一眼,只顾盯着桌上的菜。第一个是董生平,他不好说什么,一口气喝干了。举起双手转身向丹丹亮杯呢,她已经去了旁边坐的张经理身边。张经理可不是省油的灯,想刁难一下她:“丹丹,我跟你碰一杯。”“我不喝酒。”丹丹翻了翻白眼。

张经理说:“那你喝饮料。”“我不喝饮料。”“那你喝开水也行。”“我不喝开水。”“那我也不喝了。”“不喝算了。”丹丹把酒瓶一扔,就又坐回了原位。

大家都哈哈大笑。她这么个不讲理的样子,跟她这个年龄配起来,并不惹人讨厌,倒有些可爱。

高天保问:“丹丹,你今年十几岁?”“不跟你说。”“我猜你只有十五岁。”“胡说!我有那么幼稚吗?”她说,“我十九快二十了!”

大家又是一阵大笑。过了一会,丹丹有些不耐烦人们的提问了,说:“我要去解手。”赵科长就把她带到门口,让服务员领她去卫生间。回头,孙主任打趣他:“老赵啊,你是不是把你们菜市场卖菜的山里村姑弄了一个呀。”“山里的村姑才干净呢!”赵科长这算是承认了,他还有些得意,“跟我的时候,还是处女呢!你们见过几个处女?你们老婆当初嫁你的时候是不是处女都不知道呢。”

高天保嘿嘿笑道:“你先说你老婆当初嫁你的时候是不是处女?”“不是!”赵科长满不在乎地说,“我老婆嫁给我的时候,还正跟一个男人同居呢。她并不喜欢我,只是喜欢我家里的钱,蹬了别人嫁给了我。我后来认识的几个相好也不是,只有丹丹是。所以我现在满足了,就是马上出门死掉都不后悔了!”

说完,他一下子喝干了杯中的酒。

话说到这里,倒有几分伤感的情绪出来了,屋里的空气被感染得也有些沉闷起来。“这是谁家的小姑娘,在这里乱跑呢?”

忽然,一道清清亮亮的、仿佛还带着一种磁力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董生平看到门口出现了两个身影,丹丹站在一边,她的身边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一手搂着她的肩膀,一手端着一只盛了半杯红酒的高脚酒杯,走了进来。那女人身着一件金黄色的旗袍,旗袍上还镶有闪闪发光的鳞片状饰物,令人目眩神迷。她满脸含笑,款款走来,犹如凌波仙子下凡一般,她的声音、神情、眼睛、脸蛋、手臂、腰姿、步态……都是那样的熟悉,令董生平刻骨铭心、魂牵梦萦。

眼前虽然金碧辉煌,可董生平的眼前却忽然一片漆黑,一闪念间,他又想到了那个梦:他像置身在一个洞里,身上仿佛还压着什么东西。洞非常小,仅容他的身子爬过,他一直爬啊爬,总是爬不完那个洞,而且洞也越来越小,挤压得他的胸膛不能呼吸。随着她的慢慢走近,好像有一块巨石在向他压过来,他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高天保和其他人一看到那女人进来,都忙站了起来,董生平也机械地站了起来,但明显地比别人慢了一拍。高天保对他说:“这位是君临阁的高蝶儿高总经理——跟我是一家子。”

高蝶儿举起酒杯,跟每个人都碰了一下,边碰边叫出每一个人的名字:“欢迎赵科长!欢迎孙主任!欢迎张经理!欢迎大哥!”

最后,她笑盈盈地把酒杯举到董生平面前,说:“欢迎董大学生光临本酒店!”

董生平努力镇静下来,举杯跟高蝶儿碰了一下,想说点什么话,可还是什么话都没说出来,脸一下子憋得紫红。“董大学生是我原来的同事。”高蝶儿对高天保等人说,“我们有——啊,差不多七八年没见过面了吧。”“嗯嗯嗯……”董生平终于发出了蚊子般的低哼。“好,大家慢用,有照顾不周的地方,请多多包涵!”高蝶儿又客套了一句,眼睛最后扫了一眼董生平,飘然而去。那一眼仿佛是利箭一样,一下子把董生平洞穿。他好像还看到她眼里有一道光闪过,他分不清,那是热切、是幽怨,还是怒火,或是别的什么。“哇,她好漂亮呀!”丹丹显然也被高蝶儿的气势给镇住了,说话的声音没有了刚才的冲劲,温柔了许多,她看着高天保问,“这么大的酒店,真是她的?”

高天保没有说话,张经理替他作答:“你这小丫头不知道,她背后的靠山大着呢。”

高天保转头看着董生平,缓缓说:“你可能还不知道,高蝶儿是邢副市长的情人,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董生平的头嗡了一下,顿时成为空白;同时他的心里仿佛发出“叭”的一声,随着一道剧烈的疼痛,有什么热热的东西涌了出来。他知道,那是血……

严格来说,董生平和高蝶儿还不能算同事,只能算同一个系统的。高蝶儿是市剧团的演员,市剧团是市文化局下属二级单位,区文化站也是市文化局的二级单位,所以说两人只是一个系统。董生平刚工作时,也是非常忙碌的,他经常要往市文化局跑,去开会,去学习,或者参加一些文化局组织的活动。有一次,他正在聚精会神地开会做笔记,忽然一阵香风飘过来,身边坐下了一个人。

董生平随意扫了一眼,没想到那居然是个年轻女孩,只见她的脸如精雕细刻一般的美丽娇艳,她的肤色如牛奶一般的白嫩润泽,她的整个人纯洁、明亮,仿佛一尘不染……他不由一下子惊呆了,脑子里轰隆一声,像被雷击中了!他感觉身边的一切都立即沉入无尽的黑暗里去,只有她浑身闪闪发光,越来越明亮,越来越高大,像从天而降的仙子一般!

董生平长这么大,即使在省城大学的校园里,他也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孩,简直跟画上的明星一样。想到明星,他忽然发现她还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的。仔细一想,对——唐诗床头的墙上贴的不就是她吗?原来他还以为唐诗床头上的美女是哪个香港大明星,没想到居然就在眼前!

那女孩坐了一会,就把那张美艳的脸伸到他跟前,悄声惊叹道:“啊,你的字写得真漂亮呀。”

她的声音虽然放低了,特别小,但董生平听到耳朵里却感觉非常大,因为那声音也是他原来没听到过的!平常人吐字是单音,她吐字却是复音,每个字都带着回声,但听到耳朵里却圆润如玉,清清亮亮的,仿佛还带有吸入的磁性,还有一种金属的质感,说不出来的好听。他像鸡啄米一样连连点头,不敢应声,怕被台上讲话的领导听见了。“喂,待会你给我也抄一份。”她又说。

他不敢说话,又是鸡啄米一样点了点头。领导的话冗长乏味,而且总是没有重点,董生平梳理了半天,才找出了几个重点,他就从笔记本后面撕了一页纸下来,把那几个重点又抄了一遍。

忙完了,他忍不住又看了那女孩一眼。她正在玩弄着自己的指甲,她的指甲好长,十根指甲都老长,他忍不住问:“你的指甲怎么这么长?做事方便吗?”

女孩看了他一眼,眼波流转,他仿佛一脚跌进一口深潭,他顿时感觉全身都失重、酥软了,再也没有半分力气。她说:“这是我的工作呀。”

他很奇怪,正要问她是做什么工作的,这时台上的领导敲了敲话筒,强调纪律:“开会时下面不许说话!”他吓得把问题又咽了回去。不一会,会开完了,那女孩拿了他抄的一份笔记,又满眼含笑地看了他一眼,连谢谢都没说,就像一阵风一样飘走了。董生平顿感怅然若失。

董生平回到文化站,见到唐诗,激动地说:“我今天见到你墙上贴的画上的人了,没想到她就是本地人啊!”

唐诗两眼一亮:“真的?”“真的,还坐我旁边呢?”他想起那女孩身上醉人的香气、她的美艳的面孔、她的动听的声音、她的长长的指甲,还有她的仿佛钩子一样的眼神,感觉身子又开始飘忽。“她美丽吧?”“非常美丽。”“她说话声音好听吧?”“非常好听。”

然后,是唐诗喋喋不休的盘问:“她都说了些什么?”“她都做了些什么?”“你看见她跟谁在一起了吗?”“看样子她开不开心?”

…………

一向故作深沉的唐诗忽然像换了个人似的,就像喝醉了酒一样,他不时眉头紧锁,喃喃自语;不时手舞足蹈,一会哼起戏,一会又吟起了诗,像个捡到糖果的孩子。唐诗告诉董生平,那女孩叫高蝶儿,跟董生平同岁,她十一岁就进入剧团学黄梅戏,现在是剧团的台柱子。

最后,唐诗望着远方,深情而又坚定地说:“我现在正在追她。”

董生平的心莫名地痛了一下。“追她的人很多。”唐诗的目光更加深情更加坚定,“不过我不会放弃,因为他们都不是我的对手,他们都是比你还笨的笨蛋!”

董生平的心更痛了。他想起来,唐诗曾经说过他是笨蛋。唐诗也没把他放在眼里。

后来,董生平又陆陆续续见过几次高蝶儿,都是在文化局组织的活动中,高蝶儿的身边果然围着很多人。他还跟唐诗一起去剧团看高蝶儿的演出,虽然他原来从来不懂黄梅戏,但看了一场后就全懂了。从此,他的梦里都是高蝶儿的身影,他的耳边都是高蝶儿的唱腔:“不怕你天规重重活拆散,我与你天上人间心一条!”高蝶儿的拿手好戏就是经典名剧《天仙配》,她是女主角七仙女。看着台上的董郎,董生平暗暗激动,自己也姓董,如果真是戏里的“董郎”那该多好啊!

他第一次领略到了初恋的痛苦,那是一种深藏骨髓的折磨,仿佛心里躲着一只小虫子,时不时冒出来撕咬一口,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走,根本无法控制。但他从来不敢对高蝶儿心存半分的幻想,他明白高蝶儿不属于笨蛋型的自己,她应该属于唐诗那种具有魄力和实力的聪明能干的男人。再后来,有人给他介绍了许艳,他就跟许艳心无旁骛地、死心塌地地谈朋友、结婚……随着唐诗的离开,高蝶儿也从他的生活中飞走了。

今天,她从画里走了下来。

今天,她从梦里走了出来。

今天,那种无法控制的、原以为已经忘却的痛再次从骨髓里泛出来,而且是毫不客气地撕裂他的心脏,即使时间的推移也没有减少分毫,反而加强了它的力量。

而且,更令董生平无法接受的是,那样一个一尘不染的女人,那样一个仙子一般的女人,怎么会做了别人的情人呢?“她曾是剧团的台柱子呢!”孙主任饶有趣味地跟身边的丹丹说,“其实追求她的人也多,还有不少高官子弟,可做演员的,戏里戏外,台上台下,真真假假,时间长了,连她自己都分不清自己是谁了。不知道谈了多少朋友,都没找到一个中意的,最后把自己给搞臭了。后来又赶上剧团效益不好,不知道怎么就让我们邢副市长给钻了空子……”“好了好了!”高天保发现了董生平脸色难看,忙岔开话题,说,“各位,今天就到此为止,我还有点事要办。如果不能尽兴,改天再补请大家。”

送走客人,高天保去家里接董鹏,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董鹏已经睡着了。高天保又把董氏父子送回了家。董生平提到检查的事,高天保哈哈一笑,说:“下午我又找了一家医院复查过了,全好了。”

这又算了却了一桩心事,董生平的心稍稍安定一些。这一夜他都无法入睡,那只伤心的虫子好像已经变化成了无数个,在他的全身活动,令他坐卧难安,直到早上才晕晕睡去。可刚闭上眼睛,忽然听到炸雷般的一声断喝:“董生平,你昨晚上干什么去了!”

董生平惊醒过来,只见许艳满目狰狞,血红的大嘴怒张着,只怕有史以来没有张到这么大过,像要把他一口吞下去。董鹏在旁边瑟瑟发抖,他疑惑了,难道自己在迷糊之中,喊出了高蝶儿的名字?他故作迷糊地说:“我没干什么呀。”

许艳一脚踢了过来,正中他的脑袋,他的耳朵里顿时就像灌了水一样嗡嗡直叫。许艳气咻咻地说:“你又不是不知道高天保是什么病,居然还敢让儿子睡在他家里!你还管不管儿子的身体?你算不算个当爸的?”

原来是这事。董生平自知理亏,抱着脑袋不再说话了。许艳把董鹏拉到卫生间洗了个澡,然后把董鹏的衣服、被子、床单都扔在洗衣机里洗了,最后还把医院的移动紫外线消毒器借来,把整个屋子消了一遍毒。给董鹏放假一天,不让他去学校上课;还给董鹏做了检查,所幸什么事也没有。

家庭进入冷战期。差不多有两个星期,董生平没听到“平平”的召唤。

许艳常说,她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平平,一个叫鹏鹏。她最初并不这么叫,叫“小董”;后来听医院里的人都叫老公,就也改叫老公,人前人后都这么称呼;再后来儿子叫鹏鹏,她无意中叫了一声“平平”,感觉很好玩,就叫上了瘾。她比董生平大,董生平又像个什么也不知道的孩子,这样叫也算是恰如其分。时间长了还有一个效果,如果听到他家有“平平”的叫声,他们肯定相安无事,其乐融融;如果听不到了,就一定是出了问题。

董生平和许艳两人的婚姻生活一直没有什么波折,从结婚开始,就住在这套房子里面。后来儿子生下来,活泼的儿子把他们折腾得够呛,两个人之间倒没什么嫌隙。等儿子长大,他们的磨合期也过去了,生活也开始规律起来。每天早上,是许艳负责送孩子上学,董生平则买菜做饭干家务;晚上如果许艳不上夜班,不是打麻将就是看电视剧。尤其是这两年,打麻将成风,基本每天晚上都有人邀班子,常常还要把董生平拉上凑数,他就是这几年才学会打麻将的。麻将打完,一般在十一点钟左右,已经很累了,回来就洗洗睡觉。

在夫妻生活方面也是如此,他们也仅仅是在头一年的时候疯狂过一阵子,因为年轻气盛,正是对对方身体好奇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做爱,有时候一天还要做几次,谈不上质量,好玩的成分居多。现在他们一般是一个星期做一次,因为时间短,别说许艳没有快感,董生平的快感也不怎么明显,以至于还没有他的手无意中触到肖嫣然的胸部来得强烈。生活一旦规律化,连生理需要都会慢慢变得机械程序化。到了那个时间,两人都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就做了,所以更有点像应付差事。

董生平无所谓,不叫他,他的活也丝毫不会偷工减料,仍沿着生活的习惯走。何况他也需要一段时间的修整,以平息体内那初恋的虫子的反弹。第一个星期,他一直在思索,为什么那么多人追求的、公主一样高贵美丽的高蝶儿要做别人的情人呢?唐诗为什么没有追上高蝶儿呢?可惜这样的问题是凭空想象不出结果的,后来就不想了。第二个星期,他的脑子里居然跳出了赵科长的那个小情人丹丹!连他自己也感到奇怪,但他还是情不自禁地为她惋惜。虽然她土得掉渣,但那份天真的率直令他难忘,即使算不上是一朵玫瑰,也是一朵漂亮的野花,跟赵科长在一起,真是插上了一堆牛粪。

为丹丹可惜几次后,就想到了肖嫣然。

想到肖嫣然,他手指上的触觉便会电射而至。一遍,又一遍。重复。再重复。

就在他很想去一趟单位看看肖嫣然的时候,单位来了通知,让他去开会。

董生平第一次自觉地把自己收拾了一下:他脱下了笨重的棉袄,换上了西装,扎上了领带;刮了胡子,擦亮皮鞋,还用了一点许艳的摩丝,把有些发翘的头发抹平。他这副行头,许艳上班去了,没看到,朱秀娟第一个看到了。她在楼道里的垃圾道旁提着一袋垃圾,正要往下扔时,看到董生平,就忘记自己要干什么了,她惊喜地盯着他问:“哟,穿这么帅是去干吗呢?”“到单位开会。”

朱秀娟一直目送他走下楼,他颇有些得意,看来自己还有点吸引力。不过只吸引朱秀娟这种层次的没什么意思,人长得不漂亮,又没什么知识学问,不能让人产生任何想法;如果能让肖嫣然刮目相看,那才能达到目的。

赶到单位,属于文化局的两间屋一间紧闭,一间虚掩,董生平感觉有点不对劲。那间紧闭着门的屋子应该是办公室,而那间虚掩着门的屋子应该是杂物间,几乎从来没开过的,有时候门口还堆放有东西。他敲了敲办公室的门,没有回应;拉拉门锁,锁上了。他一边掏钥匙,一边走上几步,顺手推开那扇虚掩着的门,里面的杂物不见了,居然摆着几张桌子,成了办公室,老夏一个人坐在里面,正戴着老花镜看报纸。“老夏。”董生平招呼了一声。

老夏抬起头,看到是他,故意拿腔拿调地说:“是小董啊,呵呵,变样了,没想到吧。”“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老夏拍了拍桌子,说:“这是我们的办公室。”又指了指隔壁,说,“那是陈局长和肖嫣然的办公室。”“陈局长和肖嫣然一个办公室?”董生平失声叫道。

原来,他们只有一个办公室,陈向阳的办公桌单独在最里面,外面两两对应放着四张办公桌。文化局有9个人,除了陈向阳有单独的桌子,别人都没有,只有一个人分一个抽屉。好在都不怎么规矩上班,开会时椅子不够坐,就坐到桌子上,以至于有一张桌子的桌面都坐破了,可以从破洞里伸手进去拿里面的东西。董生平吃惊的是,陈向阳想拥有单独的办公室也无可厚非,但他怎么要跟肖嫣然在一起呢?“老不要脸的!”老夏“呸”了一下,说,“他原来在乡下放电影时就不知道糟蹋过多少大姑娘小媳妇,这下肖嫣然只怕要遭殃了。”

陈向阳名声不好,他能当上站长及现在的局长,算得上是个奇迹。

陈向阳原来是电影放映员。陈向阳的爷爷是个走方的木匠,解放后分到了土地,就不再走南闯北,于是他木匠的手艺就没有了继承人。这位传统的老手艺人临终前对最疼爱的孙子陈向阳颁布了两条家训,一是要学一门手艺,二是不要把这门手艺传给外人。这两条互相矛盾的家训(如果都不把手艺传给外人,到哪里去学手艺呢?)倍受陈向阳的推崇。后来,机灵的陈向阳就看中了放电影这门技术,他认为这门技术一定不会过时,就跟着放映员后面学。那放映员根本没有丝毫戒心,热情悉心传授。再后来,陈向阳就学会了,他天天跟在放映员后面帮忙,然后就被招工到文化站。这位老兄接受着现代思想的教育,学习着雷锋好榜样,操作着先进的机器(起码在当时非常先进),却秉承着传统的陋习,做了二十多年的放映员硬是没教出一个徒弟来。这还不够绝,后来陈向阳当了站长后,把站长也当成了一门技术,事必躬亲,什么事都不安排别人去做,像开会、组织活动和演出、学习培训等等都是他一个人大包大揽,他能干的就一个人干,一个人干不了的就放弃不干,坚决不让其他同事们插手。

电影放映员曾经是个辉煌的职业,在很多蒙昧的山乡,看到放映员手里变出的活生生的人物和场景,人们都佩服得五体投地,自然对放映员顶礼膜拜。很多大姑娘小媳妇着了魔一般跟着陈向阳屁股后头,像现在的追星族,被他占了便宜也心甘情愿,已经被证实是他的私生子就有两个。这样一个品质低劣的人,怎么能当上文化站站长呢?

五年前,文化站老站长退休,老站长向上面推荐了唐诗。那时候文化站欣欣向荣,文化站的人走到哪里都受人尊重,这都是唐诗的功劳。他喜欢动脑筋,总能想出很多奇奇怪怪的点子,既能产生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市文化局对唐诗的能力也很常识,也同意让唐诗接任站长。可这时区里提出了异议,一个副区长拿出一封举报信,说唐诗利用教文学青年写诗的机会引诱少女。这封查无实据的信让文化局犹豫了。虽说文化站的财政、人事权归市文化局管理,但为了便于工作,也得考虑区里的意见,唐诗虽然能力强,但上面没人,开罪他也无所谓,结果陈向阳就被任命为站长。后来才知道那副区长是陈向阳的一个表弟,举报信也是他一手炮制的。

唐诗郁闷至极,他把辞职信扔在市文化局郑局长的办公桌上愤然说:“你们宁愿相信捕风捉影编造的谎言,却对一个私生子都有的人视而不见,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荒唐透顶!”

唐诗曾经说过一句话,一个单位搞不好,就是一把手的责任。一把手用心、能干,就能把单位搞好;一把手庸碌无能,单位肯定会毁在他手里。果然,陈向阳上任后,文化站的业务迅速萎缩,原来建立的村里的、单位的、区里的关系几乎全部丢失。因为他只会放电影,而电视已经普及,露天电影根本没人看了,其他业务他全不懂,怎么搞得好?

这还不说,没有创收,无非是少拿点奖金,工资都是上面拨款,他少不了别人一分,可这家伙现在把肖嫣然弄到他身边,意图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吗?董生平感觉满嘴发苦,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一种从未有过的巨大的愤怒和屈辱感在他胸中沸腾。他也很奇怪,肖嫣然关自己什么事呢?唐诗对他那么好,当年唐诗失利,他也没什么特殊感觉;对于初恋的对象高蝶儿,虽然心中有深深伤痛,但因为那是自找的,所以他是心甘情愿,也没有这么强烈的感情。可这仅见过一面的肖嫣然就让自己如此失魂落魄,为什么呢?难道仅仅是无意中碰了她一下吗?

他压制住怒火,问老夏:“对了,今天不是说开会吗?怎么都没来?”他是想看看肖嫣然,看看肖嫣然的反应。“哦,这个怪我!”老夏不好意思地指着墙角堆的几箱苹果说,“市文化局搞活动,人家用苹果抵款,市文化局就把苹果分了下来,算作过年的福利。我打电话是想省事,不是开会,是让你来领苹果的——你来签个字,搬一箱回去吧。”

瞅个空子,董生平又扫了一眼那扇属于陈向阳和肖嫣然两个人的门;门仍然不怀好意地紧闭着,像陈向阳不怀好意的脸。

那天,董生平最终没见到肖嫣然,却冻感冒了,在医院打了两天的点滴,因为他穿得太薄了;还有,因为扛苹果,把西装也给弄脏了。惹得许艳又是大骂,虽然他吃药打点滴不要钱,许艳能把处方开到公费医疗的病人身上,但是——那套他们结婚时花一千多元买的毛料西装拿去干洗的价钱都够买一箱苹果了。

随着董生平扛回第一箱苹果,过年的气氛就越来越浓了。许艳也开始每天都往家里拿东西,都是年货,有医院发的,有科室发的,有病人送的,还有自己买的。阳台上挂满了东西,因此小家庭看着也变得越来越拥挤。儿子董鹏放了假,董生平把他送到了父母家里。每年的这时候,都是他大显身手的机会——他要腌制那些肉、鱼、蛋、大白菜、水萝卜。他还有一项发明,在楼房自家的贮藏室里熏制熏肉,他在山里砍来一些松枝,配上炭,用炭火盆烧柴来熏,味道比正宗的都正宗。只是偶尔会惹来楼上邻居的埋怨,说自己家被烟熏火燎,许艳就会拿一块他精心制作的熏肉,不但能把邻居的嘴堵上,还引来一片赞叹。他不但弄自己家里的,还承包了岳父母家里的活。他围着围裙,里里外外地跑,像个陀螺。他干得欢天喜地、不亦乐乎,似乎连肖嫣然都被他忘掉了。

许艳就非常清闲了。年底医院本来就不忙,管理也是最松懈的时候,家里活董生平全包了,儿子也不在身边,所以她一有空就泡在麻将桌上。不过她还是对丈夫比较体贴,如果碰到技术性不强的活,比如洗菜之类的,她就会把麻将席让出来,让董生平打一会,算作休息。

这天晚上,董生平又被许艳关怀礼让到麻将桌上。董生平的脑子刚从菜的的调配中走出来,还没适应过来,看到面前的一副牌,又当成了菜来调配,感觉一张三筒的牌味道不佳,就伸手要打掉,可牌还没放在桌上,眼睛忽然又看到躲在旁边的另一张五筒的牌,如果跟三筒调配在一起,可能会做一道不错的菜,就要收回来。可这时下手的朱秀娟已经喊道:“三筒我吃了!”“我不打三筒。”董生平说着要收回牌。可朱秀娟本来伸过来要抓牌的手紧紧抓住了他的手,“不行,你已经打了。”“我没打!”“你打了!”“我还没有放到桌子上!”“但你嘴里叫出来了!”

朱秀娟不依,董生平也不甘心,两人的手就抓在一起。朱秀娟感觉一只手的力量还不够用,就又添上一只手,两只手抓住董生平的一只手,想把那张三筒从他手里掰出来。

正在这难分难解的时候,许艳过来了。许艳一看,板着脸说:“怎么了?”

董生平想自己是个男人,不跟女人一般见识,只好把牌丢了,朱秀娟才把他的手放开。

晚上睡觉,许艳忽然对董生平说:“你以后不要跟朱秀娟玩了。”“怎么了?”“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在一起拉拉扯扯成什么样子?”许艳有些生气地说。“那算啦拉扯扯呀,哈哈,算了,不玩就不玩!”董生平说。

许艳又说:“我发现朱秀娟对你的神色不对头,你下次少跟她打交道。”“怎么不对头?”“她经常对你动手动脚的。”“不会吧,哪有女人对男人动手动脚的?你不要疑神疑鬼的。”“我是女人,我不会看错。”“可能吗?”董生平的眼前浮现出朱秀娟那张满是痘斑的脸,笑起来,“就朱秀娟那种形象?哈哈——你怎么对你老公我这么没信心?你老公我就是那种品位的人?”

许艳说:“我对你肯定放心,你也没那个胆子。但她老是动手动脚的,别人看见了说闲话,对你也不好。”

许艳这么一说,董生平仔细想了想,朱秀娟对自己的样子也的确有点热得过火了点。原来他并没有把牌桌上、生活中朱秀娟对自己的肢体接触放在心上,现在想想,她的很多动作都很故意、夸张,有目的性。但朱秀娟长得不漂亮,一脸的青春痘,她还没事就挤,一挤就留下一块块污斑,所以显得满脸愁云惨雾,难怪她老公韩荣放心她要离家去进修。她刚结婚一年多,还没孩子。她在一家街道印刷厂上班,经常没活做,现在上班也跟董生平一样,有事就去,没事就在家里玩。可能是工作原因,嗓门特别大,生怕别人听不见,这也不是董生平喜欢的类型。许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敏感了?

听许艳这么一说,董生平就开始留意观察朱秀娟,果然,朱秀娟看自己的眼光总是火辣辣的,看得他心里忍不住一动一动的。

大年初一那天,区文化局配合区里搞了一次活动。也就是组织了几支舞龙舞狮队和秧歌队,在区政府门口的大街上转了一圈,表达一下热烈的气氛。董生平当然要去,那一天可以拿到的补助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这还不说,关键是可以见到肖嫣然。这次他理所当然地把自己收拾了一番,可惜的是,他这次又失望了——肖嫣然病了,据说是年底跟陈向阳一块下乡,受了风寒。但他却听同事们说,肖嫣然是喝多了酒,醉病的。

董生平听到这里,眼前立即就浮现出一幅场景:肖嫣然喝得人事不省,醉倒在陈向阳的怀里。陈向阳得意地搂抱着她,像猪一样伸出他胖胖的嘴(里面还有被烟熏得黄黄的、黑黑的牙)亲吻肖嫣然;他的手当然也不闲着,伸到了肖嫣然的衣服里,肖嫣然那饱满的胸脯在剧烈地跳跃、颤抖,像两只兔子……想到这里,他恨不得自己变成一头狮子,一口把身边的陈向阳吞下去。

新年的第一天,普天同庆,人人欢笑的时刻,董生平的心情却糟糕到了极点。晚上他在许艳的大伯家吃饭,喝了不少酒,又回到家里。许艳不在家,她今天晚上不回来,明天是大年初二,一早她要跟父母一家去看望乡下的外公外婆。本来董生平也要一起去的,但他有一个几年没见面的亲戚回来了,他必须去。春节期间宴请多,亲戚们都要走动,为了不失礼节,除了双方的父母兄弟姐妹这些直系亲人,其他的两人就分开走。有时候还会交叉着走,董生平去许艳那方的亲戚家拜年,许艳去董生平这方的亲戚家拜年,这样显得情分更重。“咚咚咚”,这时,门外传来轻轻的敲门声,董生平去开了门,门外是一个女人,浓妆艳抹,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再认真看,居然是朱秀娟。朱秀娟低声说:“新年好啊!”身子就像泥鳅一样从门缝里钻了进来。“我来给你们拜年的。”朱秀娟等董生平把门关上了,才又说,“邻居们我都走动了,到你们家时,你们已经走了。”

原来是这样,董生平给她倒了一杯水,说:“你真细心。对了,你们家韩荣回来了吧。”“没有回来。”朱秀娟双手捧着杯子,吸了一口上面的热气,说,“他说老师让他帮忙顶班,要到初五才能回来。我一个人在家里,也没个人说说话,寂寞死了!”“寂寞”,这两个字使董生平心里一动。一个女人,在孤男寡女相处的境况下,对那个男人说自己寂寞,这让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这时,朱秀娟打了个寒噤,董生平这时才看到她穿得很单薄,染得金黄色的头发披散在肩上,使她平添了几分妩媚和活力;上身穿着一件紫色的开胸的毛衣,脖子上闪着亮晶晶的光,挂着一串水晶项链,项链坠垂下的地方,是两抹隆起的乳房和一道深深的乳沟……这看得董生平心里忍不住一紧,嗓子也发干起来。“董大哥,你是我见过的真正的男人。”忽然,朱秀娟直直地看着他说,“大哥,我好喜欢你!”

听到这句话,董生平被酒精混沌的脑子更加迷糊了,朱秀娟化妆后的脸,把往日所见的青春痘和斑点遮掩了大半,白里透出青灰,这种不真实的陌生感,使她的脸有一种说不出的妖媚和诱惑,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哦……哦……我……”“我爱你!”朱秀娟忽然扑了过来,一下子吻住了他。他居然没有躲闪,就让朱秀娟火热的身子缠绕住了自己。朱秀娟抓起他的一只手,伸到自己胸前,他的手不由自主地握住了她的乳房,那真切的、充实的肉感令他一阵眩晕。“到我家里来!我要把我全部给你!”朱秀娟颤抖着说,并立即拉着他的手,来到她家里。

朱秀娟的卧室董生平原来曾在外面看过,但还从来没有进去过,毕竟是才结婚一年,卧室里的东西都是崭新的,屋顶上的彩丝带也没有除去,宽大的席梦思床,上面是整洁温暖的棉被。显然朱秀娟做了准备,屋里还有一只正开着的取暖器,黄色的光线暧昧地透出来,屋里暖融融的,似乎要融化掉一切……

当朱秀娟把她的身体呈现在董生平的面前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性感!”

这是他油然想到的一个词。

朱秀娟的脸不出彩,她的声音也不出彩,但她的身体却非常诱人。许艳的身体根本不能跟她相比:她的细嫩粉白的皮肤没有长在脸上,都藏在身上,而且肌肤丰满但不肥胖,而许艳的皮肤却显得粗糙,因为瘦,没有肉感;朱秀娟毕竟比许艳年轻几岁,她的腿修长,富有弹性,许艳的腿也长,却没有弹性;她的乳房许艳更不能比,虽然也不够大,却很圆,很坚挺,轮廓分明,而许艳则形同于无……

他又惊又喜。“嗯啊!”朱秀娟轻轻叫了起来。“我、我、我不够行……”董生平有些歉意。“不!你非常棒!你比韩荣强多了!我喜欢你!”朱秀娟紧紧搂着他,疯狂地吻他。

那天晚上,董生平又做了一个梦,他梦到自己身处在一个密闭的城堡里,没有窗子,没有门,看不到天空,像他梦到的地道一样,狭小、逼仄,有压迫感。这时忽然听到一个地方动了一下,墙上忽然就出现了一扇窗,肖嫣然出现在窗口;不一会,一扇门又出现在墙上,门口站着朱秀娟……

第二天,董生平突然感到了后怕。

我怎么会做出这么荒唐的事?如果这事被别人看到了,传出去怎么办?就是别人没看到,只怕朱秀娟那个没脑子的大嗓门也会自己说出去!这是他责问自己的问题。再往深处想想,许艳会闹得天翻地覆,说不定会离婚;韩荣被戴了绿帽子,当然也不会善罢甘休,说不定会拿手术刀捅他;在单位和社会上会弄得沸沸扬扬,走到哪里都抬不起头来……他吓得心慌气短,只希望那一切只是一个梦。

如果人们当时就感到恐惧,这世界上就不会有丑恶和犯罪。

他安慰自己,是朱秀娟主动引诱他的。如果事发,就这么为自己开脱。

等平静下来,他把昨天夜里的事细细回想了一遍。其实,朱秀娟的诱惑很直接,很迅速,连个铺垫、过程都没有,可他并没有受到惊吓,没有丝毫的抗拒,就顺从了,就接受了,没有惊吓,甚至还有一些惊喜。啊,对了!这都是因为许艳——是许艳点破了朱秀娟的意图,让他有了心理戒备,可不知不觉中,戒备转变成了准备,这种准备仿佛就含有暗暗的欣喜和隐隐的渴望。如果许艳不提前提醒他的话,也许昨晚上他还会感觉到突然,也许还会因惊慌而拒绝。

事情似乎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糟,生活还在继续,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朱秀娟还是那种高嗓门(那天晚上的声音变得多么温柔),喊人打麻将,也喊他,“董生平董生平”喊得惊天动地,怕人听不见一样,打麻将还是爱有意无意地摸一下他的手;几天后韩荣回来,小两口手挽手出出进进,亲昵得像两只小猫。只是偶尔两人单独碰到时,她眼里还是会发出火辣辣的光芒,看得他又是害怕又是欢喜。后来跟许艳做爱时,许艳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让董生平反而思念起跟朱秀娟在一起的情景。

转眼就到了正月十五,董生平这天要上班,仍然是欢庆活动,仍然是舞龙舞狮队和秧歌队,不同的是,时隔整整两个月,终于再次见到了肖嫣然。

早上董生平赶到单位时,在区办公楼前的广场上,来自区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演出队伍陆续开始到达,陈向阳正在跑前跑后现场指挥,手里还拿着一个黑乎乎的家伙,董生平仔细一看,那居然是一部手机!在大庭广众之中,陈向阳不时就把手机放在耳边,仰着胖脑袋大喊大叫一番,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他有了手机,那神情,活像一只发情的大公鸡。文化局的其他几个同事都或站或蹲在一旁看热闹,里面却没有肖嫣然。同事们见面,互相祝贺了新年,说了几句闲话,董生平以自己拿点东西为借口去了办公室。

老远就看到两间办公室的门都开着,董生平的心开始激动起来。门开着,这会陈向阳在外面,那么肖嫣然肯定在了。他走过去,果然,肖嫣然正坐在里面,趴在桌子上写着什么。董生平不好直接进去,就穿过他们的办公室,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办公室里空无一人,他故意打开自己的抽屉扒拉了一番,还弄出很大的声音,然后又锁上抽屉,走出来,再经过肖嫣然的门口时,才跟她打招呼:“哟,小肖在啊,刚才没注意呢,新年好啊。”

肖嫣然抬起头看了看他,粲然一笑,说:“新年好!”“写什么呢?”董生平走了进去。“工作计划。”肖嫣然苦着脸说,“去年陈局长写的,被市局打回来了,让重写。陈局长就让我写,可我才来,啥都不懂,也写不好哇。”“哈哈!”董生平大笑道,“老陈会写工作计划?你让他把这份工作计划读一遍看能不能读通了?斗大的字他能认识一纸篓吗?不被打回来才怪!”

肖嫣然也笑了笑,但没说话。

董生平当然得找话说:“小肖,听说你过年时病了?”“没什么,就是小感冒,几天就好了。”肖嫣然说。

董生平关切地说:“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要多注意身体。”“谢谢,我会注意的。”

还得找话:“小肖,你有男朋友没有?”“还没呢。我还小,还没考虑。”“啊,那就更要保护好自己了。”“我会的,谢谢。”

又没话了,董生平只好往外走,刚抬脚走了一步,忽然又想起一句话:“以后要少喝点酒,对身体不好。”“我现在就没喝了,过春节时我一滴酒都没沾。”“那就好——你忙吧,我出去看看。”“好,慢走。”

董生平就只好走了。出了大楼的门厅,外面的寒风一吹,他忽然感觉身上有一种从没有过的舒畅,脚下也仿佛踩上了祥云,开始飘了起来。虽然肖嫣然的话很简短,但她的银铃般的声音,就像沙漠里的驼铃,而他就是一个被饥饿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旅人,虽然不是水和食物,还是给了他莫大的滋润。

不过也有一点遗憾,他没有看到他曾触到过的那饱满的胸脯,哪怕隔着衣服看个轮廓也好,可是没有。肖嫣然始终侧身,坐着,没有动。头上戴着帽子,宽大的羽绒服把她的身子裹着,桌子又把她的胸挡着,竖起的衣领隔住了她半张脸,嘴也藏在里面,虽然跟他说话,可他一直没看到她的嘴,连她的手都只伸出了几根指头在袖口外面!这身装束,把寒冷挡在了外面,把热情也挡在了外面。

只能如此。董生平知道,如果没有意外,短时间内,他可能再难见到肖嫣然了。

可是,意外居然出现了!

活动结束时,送走各地的演出人员,文化局的人也开始分散。董生平回头想跟同事们打声招呼回家,忽然发现肖嫣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赶来了。她拿着一叠纸,正在跟老夏说话。董生平知道,她一定是在找老夏帮忙。老夏是个创作员,是单位里有名的笔杆子,最初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公文材料都是他写;后来唐诗来了,老站长很欣赏唐诗,就让唐诗写;唐诗走后,老夏写了一次,后来老夏跟陈向阳闹了一次别扭,有次他写了一个小戏的剧本,陈向阳交上去后,居然在作者前面加上了自己的名字,老夏非常生气,就不再写了。

因为大家走得散,董生平跟老夏和肖嫣然还有一段距离,他在前面,当然只能等老夏他们跟上来,自己不好再退回去。于是他就放慢退步,想等他们,可他们却不走了,就站在那里说话。董生平有些着急,怎么接近肖嫣然呢?“抢劫了!快来人啊!抢劫了!”

忽然,一道凄厉的惨叫声传过来,街头的空气顿时紧张起来。随着喊叫声,街上的人群忽然分出一条路来,一个人一手提着一把一尺来长的刀,一手抓住一根已经扯断了的金项链,向这边飞跑过来。

董生平也本能地往旁边闪开,同时他又扫了一眼肖嫣然,肖嫣然苹果一样红扑扑的脸蛋顿时变得雪白,身子也往老夏的身后钻。这时,董生平的心里突然闪出一个大胆的念头,这念头使他来不及思考,腿已经开始行动了,他冲到路中间,对着奔来的劫徒,大喝一声:“站住!”

那劫徒显然没料到有人拦他,也吃了一惊,他扬了扬手里的刀,叫道:“别管闲事。”但他还是绕开了董生平,但董生平不知哪里来的豪气,又逼上去,喝道:“丢下刀,不然我不客气了。”

劫徒只顾着董生平,不提防后面扑过来一个男人,飞起一脚,一脚踹在了他的腰上,一下子就把他踹趴在地上,董生平立即上前一脚踩中劫徒的手,把刀夺了下来。刀一失手,劫徒就瘫倒了,又有几个人上去,把劫徒的胳膊扭了起来。等警察赶到,把劫徒带走了。

那个男人拿着项链过来,对董生平连连道谢,原来是他老婆的项链被抢了。等平静下来,董生平也开始心虚、腿软起来,如果不是那男人追上来,踢翻了劫徒,他还真不知道怎么收场呢。

这时陈向阳和老夏他们围上来,赞叹说:“真没想到,你还是个英雄呢?”

肖嫣然也看着董生平,脸蛋又恢复了红润,眼里的光是热烈的,她的手从袖口里伸出来,细长的手指指着董生平,兴奋地说:“我现在才想起来,你是师兄!你是师兄!”

董生平明白了一件事,这个让他牵肠挂肚两个月的肖嫣然其实已经忘了他,甚至还并不认识他。

董生平明白了一个道理,善有善报。做一回好事,让肖嫣然记住了他,值得了。

正月十六,是高天保请同学聚会的日子。

高天保请客的日子改了好几回,最初是定在春节假期结束前的初六,可有同学说没时间,因为这时候亲戚都没走完;于是改到初九,又有同学说还是太紧,同事的圈还没转完;最后订在十六。按照远城的民俗,“节大年小”,十五十六都是大日子,十五相当于除夕,甚至比除夕还要大;四十六理所当然就是初一了。大日子就是好日子,这一天亲戚也走完了,领导也走完了,同事也走完了,过完这一天这个年就算是过去了,又该抖擞精神,重新投入到火热的生活中去拼搏奋斗了。

董生平第一个到约定的酒店,到的时候,连高天保都没到。他中午是在许艳娘家吃饭,吃完饭许艳一家打麻将,他又围上围裙打扫残羹剩菜、清洗锅碗瓢盆;忙完这些,他又看了一会电视;然后又把许艳一家晚上吃的凉菜切好、码到盘子里,看看没什么活他能做了,才动身来酒店。可即使这样,他还是第一个到,显出了他的悠闲。他的悠闲还感染着空空荡荡的包厢,虽然灯光辉煌,天花板上的大灯小灯、白灯黄灯绿灯红灯热烈地开放着的光,落下来就冷清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或许什么都没想过。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锁轻响,一个服务员领进来一个女人,脸上薄施粉黛,身上一袭淡绿色的套裙,手里拎着一只小挎包,显得时尚新潮,她一进来,就欢叫道:“董生平!”

董生平站起来,看着她依稀有些熟悉,名字也仿佛就在嘴边呼之欲出,可就是叫不出来,只得含糊地说:“啊,老同学,你好你好!”“你只怕都忘了我的名字了吧。”那女同学嗔怪道。

董生平的脸开始发烧,说:“怎么会呢?你是……你是那个……”“我是哪个?我是哪个?哈哈哈……”那同学笑了起来,笑得董生平的脸越来越烫。

她笑够了,眼波在他脸上一荡,轻轻地,还有些害羞地说:“我是余洁。”“对,余洁!我们的班花!”董生平一拍桌子,说,“我怎么会记不起来了呢?我告诉你,越是刻骨铭心的人越是一下子想不起来,因为经常想起。就像你想找一件重要的东西,可怎么都找不到;等你不找时,它又出来了。”

余洁的脸也红了,眼波再次荡漾:“你好像没有原来老实了,越来越会说话了。”

说余洁是班花,一点也不为过。虽然她并不是班里长得最漂亮的女生,但却是班里最喜欢打扮、最会打扮的女生。八十年代中期的高中女生,即使漂亮的,也仿佛蒙着一层面纱,总是灰头土脸的,还不敢让漂亮暴露出来。只有余洁让人眼睛一亮,因为她敢打扮。其实她的打扮也很有限,无非是头发上绑一块花手绢,嘴上擦点口红,十个指甲上都涂着血红的指甲油,就像老师骂的那样:“她就是个女鬼!”董生平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总是喜欢照着镜子用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修饰嘴上的口红。

那时候让人眼睛一亮已经是了不得的事了,余洁还有更了不得的事——早恋。她从初中就开始谈恋爱,一直谈到高中,其中还同时跟几个男生谈。她不但跟学校的男生谈恋爱,还跟社会上的男青年谈恋爱,经常会有社会上的混混为她大打出手。高中的时候,余洁还跟高天保反反复复谈过几次恋爱。

所以,漂亮前卫的余洁把别人迷倒了,把自己也迷倒了。

余洁这种样子当然考不上大学,高中毕业后,她在一个街道小厂子干了两年,后来去了深圳,再回来时就不再只有花手绢和口红了,她包里早晚装着内地见都没见过的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她的脸浓妆艳抹,衣服穿得袒胸露背,一身的珠光宝气,走在远城的街头,行人纷纷驻足,像看外星人一样。因此她是同学们中最先富起来的一批人之一。

当然,这些事董生平都只是听别人说的。高中毕业后,他就再也没见过余洁了。“现在在哪呢?”董生平问。

余洁说:“年前从深圳回来,就呆在家里。”“什么时候再过去?”“不去了。”她淡淡说,“我想留在远城,房子都买了。”

这时,高天保来了;紧接着,其他同学也陆陆续续地来了。包厢里开始热闹起来,大家互相祝贺新年,挨个问候一声,不时发出一阵惊叫,肯定是有两个人意外地重逢了。董生平就见到了三个十几年未曾谋面的同学,不知道高天保从哪里把他们找到的。

董生平想,同学之间的相聚为何令人向往,因为总会有惊喜等待。在茫茫人海,上苍用一只神奇的手,把几十个正处在人生最美丽、最纯洁的季节的人放到一起,让他们度过几年快乐的时光,是一种多么深厚的缘呵!所以要珍惜每一次相聚,因为下一次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也许一生都只能停留在记忆里了。

来的女同学只有余洁一个人,其他女同学只怕不愿跟高天保这种人打交道。但也还有两位女宾,一位是一个同学的妻子,一位是一个同学的情人,她们都要跟带自己来的人一起坐,余洁就坐在她们两个中间。

酒过三巡,情也叙过,最后,万流归宗,大家的话题又扯到了女人身上,然后又聚焦到了情人身上。大家都拿那带情人来的周姓同学开涮。周同学高中毕业后考上了本地的远城大学,学音乐专业的,毕业后就留校当了老师。这几年提倡素质教育,学生的兴趣培训班很热门,他就开了家琴行,卖乐器和办音乐培训班,一边教书,一边当老板。

同学们说了半天,周同学听若未闻,用两只都戴有金戒指的手慢条斯理地啃一根鸡爪子。董生平总认为,他可能并不是想啃鸡爪子,而只是想展示手上那两枚大金戒指。终于等他啃完了,又用餐巾纸翻来覆去地擦了半天手,习惯性地伸出小手指头像是理了理梳得一丝不乱的大背头的头发,但那手指悬空,根本没碰到头发,然后他才问了一个问题:“你们说,情人和老婆哪个更具有功利性?”

大家七嘴八舌地说:“当然是情人了,没有钱,哪个会跟你?谁见过穷光蛋有情人了?怎么没人看上我呢?只有我老婆!”“要么得有权,有权比有钱更重要,更能吸引女人!你们看挖出来的那些贪官哪个背后不是站着几个情人?”

…………“错!”周同学一概否定,说,“我先告诉你们结论,然后再跟你们说原因。再问第二个问题,情人为什么比老婆好?”

大家不敢说话了,都说:“你给我们上上课,让我们都跟你学两招。”

周同学扫了一眼旁边的小情人,她正在跟余洁交流化妆的经验,根本没听他的,于是他说:“大家都结婚了吧,都是过来人——”“不!”这时,高天保插了一句话,说,“余洁还没结婚,她这几年一直在外面为生意奔波,把个人问题耽误了。我在这里托大家一件事,请大家注意一下身边的人,有没有诚实可靠的男人,帮她介绍一个。”

大家纷纷点头,但显然并不怎么关心余洁那个半老徐娘,只对周同学的“经验之谈”感兴趣,周同学就继续说:“我认为老婆比情人更加功利性,为什么这么说呢?先说你们两人谈恋爱,那时候跟情人差不多,热情似火,奋不顾身,爱情超越一切,于是就要结婚,希望永远厮守。等提到结婚的时候,问题来了,首先是房子,怎么也得有个住处吧,得掏钱买房子;买了房子再掏钱装修,再掏钱买家具、置办嫁妆、准备婚礼……这是表面的,再深一点,房子要买多大的?装修是个什么层次?家具要什么档次?嫁妆要什么标准?婚礼要什么规模……这都要钱吧?都要争论吧?甚至为此分道扬镳、为此反目成仇的都大有人在!就算结了婚,结完婚,爱情的颜色肯定就褪得差不多了。结婚以后,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孝敬父母,抚养孩子……是更加繁琐、更加漫长、更加功利的生活来了,爱情就被钱给吞噬殆尽。为什么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就是这个原因。不相信你们告诉我,你们夫妻的爱情现在还剩下多少?”

听他这么一番话,大家都不说话了。周同学更得意了:“情人就是爱情被这种种功利消磨后的产物,情人是生活方式的一种突破。情人虽然也需要花钱,但那种花法跟生活的花法不一样,没有斤斤计较,没有拖泥带水,花得有准备,花得明白、爽快、潇洒!它的结果是双方的欢愉,而不是双方的负担。我敢说,随着生活压力的加大,情人现象会越来越普遍。”

董生平感觉他讲得有一定道理,如果扪心自问,别说现在,就是婚前他跟许艳的感情有多深,都是经不起推敲的。他一直对生活没有明确的目标,一切都是按照世俗的习惯来运行。比如到了上学的年龄,就上学;到了工作的阶段,就工作;到了该结婚的时间,就结婚……仅此而已。许艳只怕也是这样。对于结婚,他常常有一种感觉,他不是被许艳喜欢了,而是“被许艳结婚了”(看起来像一个病句),被人喜欢和被人结婚是两码事。但他又感觉周同学的话有些毛病,至于毛病在哪里,他又说不上来。他想如果唐诗在这里一定就能指出来了。

这些话说得大家都有些泄气。又过了一会,宴会解散了。高天保一圈一圈地把人送走,最后送董生平。两人扯了几句闲话,后来说到余洁,高天保叹了一口气,说:“其实余洁也挺可怜的,她在深圳一直跟人家当二奶。”“二奶?”“就是情人,那边的人叫二奶。”

1999年的春天,深居陋室,精通缝衣服和织毛衣,忙于调配各种菜料,发明了楼房熏肉的董生平第一次如此真切、清晰地感受到了来自遥远的深圳的信息,那个信息叫“包二奶”。

董生平回到家时已经是十一点多钟了,没想到家里依旧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客厅里支着一张麻将桌,许艳叫了一帮同事正在打牌。见董生平回来,有人礼节性地提出结束牌局,可许艳把两手一挥,像把董生平当作苍蝇一样轰走了,说:“继续继续!再打几圈。”“没事的,你们继续玩——我喝了酒也睡不着。”董生平也说。

他把电视打开,一边看一边给自己沏了一杯浓茶。电视正在播放《远城新闻》,这时,只听主持人说:“今天上午,副市长邢宝钢到企业调研,请看详细报道。”“邢宝钢?”董生平喃喃地叫了出来。以前,他对市里的领导是模糊和麻木的,他总认为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可自从得知高蝶儿做了一个“邢副市长”的情人之后,他就开始对本地新闻敏感了,这个邢宝钢是不是那个邢市长?他盯着画面看,只见这个邢宝钢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举手投足,派头十足,仿佛一身正气,看不出一点恶人的样子。“这家伙不是个东西!”忽然,旁边许艳的同事刘姐冒出了一句话。

许艳也说:“听说他养了很多情人。”“嗯!”刘姐说,“哎——三万我不打,我打七条!”

董生平的心里一动,看来是这个人了,可怎么看都不像。刘姐又说:“这家伙坏事做尽,贪污、受贿、强暴少女,还拿枪打人呢!而且他黑白两道通吃,连市委书记和市长都拿他没办法。”“对了!”许艳说,“我听说他有个情人,是剧团里演黄梅戏的,长得跟七仙女似的。邢宝钢被称为远城的土皇帝,所以高蝶儿在他的情人里面就有‘皇后’之称,那女人真的非常漂亮吗?”

听到许艳的话,董生平的脑子里哄哄乱叫,原来她早就知道。许艳毕竟天天跟人打交道,得到的消息当然比他多多了。“是真漂亮,直到现在,我还没见过比她漂亮的女孩子!”刘姐说,“那女孩子叫高蝶儿。”

许艳不屑地说:“这人是怎么想的?人长得那么漂亮,又有正式工作,在哪里找不到个好男人嫁,偏偏要跟人家当情人!真不要脸!”“唉——”刘姐说,“这可怪不了高蝶儿呀,那女孩子可是个好人,见人很有礼貌,没有一点架子,她小时候我就认识了。这里面的事很多人不知道,我婆家他们就住在剧团的隔壁,那时候我们没有房子,还住在婆家,经常跟剧团的人见面。听他们说,高蝶儿完全是被逼的。邢宝钢不知从哪听说了高蝶儿的美貌,就装作自己喜欢黄梅戏,提出想看戏。剧团立即安排高蝶儿演出,邢宝钢一下子被她迷住了。后来打起她的主意,但被她拒绝了。邢宝钢就找人散布高蝶儿的谣言,还把高蝶儿想办法骗到办公室里,用药迷奸了!高蝶儿还曾到处告过状,可一点用都没有,到哪里都被往外推,还处处被人恐吓,她一个小女子,有什么办法对付那么大的官?没办法,后来只好屈从做了邢宝钢的情人。邢宝钢也没亏待她,给了她一座酒店,让她经营。”“妈的,这种人简直该杀!”董生平忍不住吼起来。

许艳白了他一眼,刘姐忽然说:“对了,小董也在文化系统,你们是一个系统的,应该认识高蝶儿吧。”

董生平忙说:“我不认识。”“人家会认识他?”许艳说,“他呀,只怕给人家提鞋都不配呢!”

董生平藏匿心底的那种初恋的虫子又钻了出来,先是他的心开始剧烈地绞痛,慢慢传到全身,是此起彼伏的说不清是酸胀麻痛,也说不清是哪个位置,感觉到在这里,可手伸过去,想安抚一下,却又滑到了那里。那疼痛使他感到仿佛身边的房子都已经坍塌,日光灯、砖块、楼板纷纷向他砸下来,他的身子却无法动弹,根本无法躲闪……

牌局在十二点多钟才散去,家里终于安静下来,两人洗漱完,都上床睡觉。屋里一安静,感觉就更加清晰,那些初恋的虫子更加活跃,仿佛都听得到它们蚕食人体时兴奋的嗡嗡的叫声。董生平当然无法入睡,但他却一动也不敢动,他怕被许艳发觉。“嗯啊——”

忽然,一个声音清晰地传入耳膜,那声音非常熟悉,那是朱秀娟发出来的声音,他曾听到过多次。第一次是在厨房,她站在那里忽然就这么叫起来,然后他还看到朱秀娟通红的脸;第二次是在朱秀娟的床上,她闭着眼睛,一脸的陶醉;这是第三次,那声音最后的颤抖,仿佛春风吹来,花儿次第开放。听到这声音,董生平体内翻腾的痛也一下子停止下来。“骚货!”

许艳翻了一个身,骂了一句。显然她也听到了,她也还没睡着。“贱人!”

许艳又骂了一句,又翻了个身。

这时,董生平却意外地感觉身上有一股暖流滑过,像药液经过患病的地方,那些疼痛也慢慢地被抚平了。他的脑海里开始有脸在晃动,最初是朱秀娟,她的脸是模糊的,但她的身体却非常清晰,扭动着,翻滚着,开放着;然后是高蝶儿的精雕细刻的脸,她脸上含着笑,眼睛里却仿佛满含着幽怨;接下来就是肖嫣然,她调皮地看着她,高耸的胸脯微微颤抖,随即他的指尖就涌过一道道酥麻的电感……

他忽然翻过身去,不料许艳也翻过身来,他们的额头撞在一起,撞得眼冒金星;他们的鼻子撞到一起,撞得鼻头酸涩,可他们什么都没有说,他们的手和身体已经开始行动,他滚到了许艳的身上。他知道,明天早上,将有两只“麻花”,以一种迫不及待的姿势,紧紧搂抱在一起,出现在洗衣机上……“啊呀、啊呀——”

董生平刚刚进入许艳的身体,忽然就听到她大叫了起来。董生平被吓住了,许艳笑说:“我也让他们听听,我的男人也一样棒!”

听到这里,那股拦截劫徒的豪气突然又升上来,他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他的肌肉开始迅速变硬,身下的许艳却在一寸一寸地变软……“平平,我爱你!”

许艳在床上躺了好一会,才发出像魂魄一样缥缈迷离的声音来。“平平,我爱你!”

许艳仿佛使了很大的力气,才翻到董生平身边来,紧紧地搂着他。

听着这陌生的声音,董生平突然想起来,这是第一次!许艳这是第一次对自己说这三个字!恋爱近八年,结婚七年,这是第一次许艳说“我爱你”!

两个都不善言辞、不擅表达感情的人在一起谈恋爱,是很沉闷的。每次对方打电话约自己出来,都是收拾得整整齐齐满心欢喜地去赴约,然后他们就是在公园或街头一坐半天一句话不说;他们的第一次接吻是在认识三个月后,那天看完一场场面暧昧热烈的爱情电影回家,走到灯影里,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停下了,然后是不约而同地伸出头去,嘴没碰到一起,额头和鼻子碰到了一起,碰得鼻涕横流,都吻到了嘴里,又吃进了肚子里;他们的第一次做爱是在领了结婚证以后、举办婚礼的前几天,在才分到的空房子的地板上,两人用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把报纸铺到地上,当时许艳痛得流下了眼泪——是因为水泥地硌的……

许艳忽然翻身坐起来,出去了,董生平问:“你干什么呢?”“我给你倒杯水。”许艳温柔地说。

许艳把水倒来,自己先抿了一小口,试了试水温,像在给儿子冲奶粉,然后温柔体贴地递到董生平面前。他伸手要去接,她摇摇头躲开了,他转念明白过来,就把嘴伸过去,许艳端着杯子把水喂进他的嘴里。

许艳深情地说:“你不是说,你最喜欢的老婆是,在你喝醉的时候,能给你倒杯水喝吗?以后,不管你是否喝醉,我都要给你倒水喝!”

这句话也是唐诗的原创。那时候,他们经常下乡,经常喝得酩酊大醉,经常在半夜满地乱爬找水喝。唐诗就发感叹:“我以后找老婆,什么都不要求,只希望她能在我喝醉酒的时候,给我倒一杯水喝。”

董生平每次喝醉酒,许艳别说端一杯水,就是连个好脸色都没有。

今天,终于,冰山开始融化,春天真正来临。

第二章

董生平再一次被电话铃声惊醒。

自从装电话以来,董生平被电话铃声惊醒的次数绝对不多,别说惊醒,就是正常响起的次数都不多。因为他的电话实在太少,因为他喝酒的次数实在太少,因为他贪睡的次数也实在太少。当初装电话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何况他们的工资都不高,他每个月才300多元,直到现在仍然如此;许艳每月多点,有400多元。许艳几次说想装电话时,他就一直没同意。他被电话那1000多元的初装费吓住了,更为那每月18元的座机费感到不值。后来,许艳给一个邮电局的人做了两次免费检查,那人主动提出给他们装一部电话,初装费是内部价,只要300元,而当时最低时的价格都要1000元。许艳感觉捡了个大便宜,又提出要装,董生平也感觉捡了个大便宜,才同意了。电话装好后,虽然他们把电话号码广而告之,但电话铃声却依然沉寂,他们双方的父母亲人,如果有事,都是走来告诉他们,他们认为自己的腿没有电话费值钱;许艳单位找她一般都去科室,邻居们找她就来家里或在楼下喊;几乎所有的电话都是董生平单位打来的,所以电话铃如果一响,许艳一动也不动,就会说:“你的电话。”——电话成了董生平的专用品。

董生平一接通电话,睡意就全消了,电话里是一个脆脆的声音:“喂,是董生平的家吗?”

那是肖嫣然的声音。董生平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我就是,你是小肖吧。”“啊,师兄听出来了?我是小肖!”肖嫣然说,“今天电视台来了个记者,要采访你的英雄行为,你快过来!”“你快过来”这四个字听得董生平是心花怒放,他并没有在意“电视台”的“记者”,那些话他仿佛都没听见,只听到了这四个字,他的意识里只告诉他,是肖嫣然在等他。

董生平飞快地起床,洗脸、刷牙、刮胡子、梳头发,又用了一点许艳的摩丝;然后打领带,把那次扛苹果弄脏了干洗后就再没穿过的西装拿出来穿上……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前所未有的麻利迅速,出了门,他还破天荒地打了辆的士。他希望的士能开进区办公楼的大院里,能让肖嫣然看到,可惜门卫不让进。

路过肖嫣然的办公室,却没看到肖嫣然的身影,只有陈向阳在办公室,屋里烟雾缭绕,他正一手夹着一支烟,一手拿着笔在纸上画着什么。董生平敲了敲门,说:“陈局长——”

陈向阳看到他,立即满脸堆笑,迎出来,一下子拉住了他的手,把他拉到旁边的办公室里。屋子里坐着一个年轻女子,身材瘦小,头发随意扎成一根马尾辫,露出了高高的额头,脸像一张白纸一样,没有化妆,显得没有什么生气,但是很干净,人不丑,也算不上漂亮,还没有肖嫣然那样惹眼。她穿一身牛仔装,很普通的打扮,桌子上放着一架摄像机。如果不说她是记者,在街上走时绝对没有人会多看上她一眼。

陈向阳介绍说:“这是市电视台的林莎莎记者——林记者,这就是董生平,就是他奋不顾身第一个站出来拦住了劫匪。”

介绍完,陈向阳又说:“你们先采访,我赶紧去写发言稿。”

林莎莎笑了笑,想说什么,可陈向阳已经迅速转身走了,像忘了关家里的煤气罐。她只好转头对董生平说:“董老师你好!我是市电视台《远城新闻》节目的记者林莎莎,我听说了你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后,想来采访你。”

两人坐下来,林莎莎从包里拿出一个采访本。董生平扫了一眼,发现那个采访本居然还是崭新的,上面一个字都没写过。林莎莎拿出笔来,打开笔帽,不料手一抖,笔尖就在空白的纸上划出一道黑线,林莎莎翻过那一页,说:“请你先谈一谈当时的情况好吗?”“当时——”董生平把当时的情况简单讲了一遍。“你怎么有勇气拦住拿刀的劫匪的呢?”

听到这个问题,董生平感觉脸上热了一下,他怎么能说这都是因为想引起肖嫣然的注意而一时的冲动呢?他说:“我也不知道,没想过,就是想上去拦就上去了。”“当时你害怕吗?”“当时不怕,只是有点后怕。”这倒是实话。

林莎莎嘴角扯动,像是微笑了一下,不说话了,像在思索着什么。她手里的笔在笔记本上点了点,像在数笔记本上有多少字,又下意识地翻到头一页,看到那道划痕,连忙又翻了回去。董生平发现,林莎莎的样子跟自己前天见到肖嫣然时的样子差不多,是想找话说可又不善于找话说的尴尬。“你后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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