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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11 06: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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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流

出版社:江西高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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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雨夜读

听雨夜读试读:

关于读书的那点事儿

炎炎夏日,何以解暑?唯有读书。相信我,说这话的不是书商就是书痴。至于有人说读书和吃饭、繁衍一样都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那就更不可信。原因很简单,仅以我们中国为例,从结绳记事到仓颉造字“鬼神泣”,就难得有什么书好读,从甲骨文的出现到造纸术、活字印刷术的发明,这期间的几千年,读书也很难成为普通人的事。读书真正得以普及,还就是这100多年来的事。所以我们今天还真不必妄自菲薄,据说2008年,我国国民人均读书仅4.58本,但是如果算上报纸、网络,肯定不止这个数。你不能说读报、读网文就不算阅读,虽然的确不算读“书”。但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就一定要读书?一个经常被说到的答案是读书才算文化积累,其他只能算文化“消费”,这也就难怪现在纸质出版物那么多了。即便是网文,最终还是要落实到纸面上才算功德圆满。仿佛只要是穿上了书的外壳,就立刻有内涵,重要起来了。这就难怪我一个朋友激烈地抨击说,有些书根本就不是书,是读物、垃圾。将书与非书按内容来分也算是一种进步。记得以前我曾经也不肯承认教材是书,只因为其功用性太强。但是现在看来,这种观点却也不无偏颇。我们反对读书功利性太强,但须知,书一开始本身就具有极强的功利性。因为材料的短缺,所以古人对书写的内容选择极其苛刻,文字也极端简洁。那时哪里有什么闲书、小报容身的余地?文字一开始出现,除记事,便是占卜,这都是功用十分强的事业。闲书也只有在印刷术、造纸术发达之后才会大量出现。但说其闲,正是因为有一个作为参照的“正经”书存在。正经书是有用之学,至少在古代可以带来功名、富贵,也就是古人所谓的“书中自有黄金屋”;富贵了,自然也就有寻个好亲事的条件,所以书中还有“颜如玉”。在今天也可以帮助考上大学,找个好工作。虽不再倡导“黄金屋”“颜如玉”,意思却也差不多。因为有这么多好事,所以需要认真对待。读书虽好,但是如果读自己不喜欢读的书,或者被迫去读,也总不是件乐事。所以我疑心“书海无涯苦作舟”的苦字应是针对“正经书”而言的。至于“头悬梁”“锥刺股”更不可能适用到闲书上。读闲书更多的是个乐字,之所以乐,不外乎书的内容可以自己选择,所以可以读感兴趣的书;因为是闲书,无用之学,自然也不会有人逼你去读,所以无被逼之忧。忙之余,闲暇下来读读闲书,何乐不为?古人云人生至乐之一是“雪夜闭门读禁书”,我猜这个“禁书”,不只是淫书,也肯定不只是政治书,闲书也算。如若不信,试想一下我们的读书时代,“课外书”在老师和家长的眼里算不算“禁书”?古人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何为正经书,何为闲书,有时还真说不准。认为是正经书,可以经世致用,不料却是酸腐不堪的糟粕,认为是闲书,结果却有益于世道人心。所以对待所谓的正经书和闲书,还是要多留几个心眼才是。因为现在人们读书少就痛心疾首,认为世风日下,多是读书人干的事。读书人因为自己读书,就总认为不读书简直罪不可赦。其实读书不读书不是关键,有没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判断力才是关键。君不见这世上有太多书越读越傻,最后被称之为“书呆子”“两脚书橱”的人吗?但是因为有书呆子存在,就认为读书只有坏处没有好处,这种人也简直是愚钝之极,属朽木不可雕之辈,简直让人懒得为之费唇舌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抛开这些功利,即便读书给你带来不了什么,读自己喜欢的书,阅读本身带来的那种愉悦,也足以让我们为世上还有这样便宜、简单的快乐而欢欣鼓舞了。

一本书打开一个世界

前些天装修房子,装修得很简单,铺铺地板涂涂墙壁而已,连木座都没做。朋友们都大呼小叫,但是我不为所动。然而,有一样东西我知道却省不得,那就是书架,整整两面墙的书架——有七八箱书等着重见天日呢。十几年前这样的事想也不敢想。那时还在农村,80年代的农村是贫瘠的,不只物质,还有精神。我少年时代能接触到的也不过是几本连环画而已。此外,只有一本不知从哪里搞来的《一千零一夜》,还是多年后才知道的名字。上初中时,一次无意中看到一位同学正抱着一本《射雕英雄传》在看,不由大惊,问道:“《射雕英雄传》不是电视(剧)吗?怎么会有书?”孤陋寡闻可知。然而一切都在高一时改变了。现在想来,还仿佛是一场梦。引子就是《傲慢与偏见》。这件事记得很真切,那时不知怎么的,突然很渴望读书,那种渴望就像一种饥饿,来得让人有点猝不及防。记得那是一个周末,我从80里外的学校骑车回家,路过镇里的新华书店,突然很想进去看看。书店坐落在小镇的中心,外面是热闹的集市,然而一进去,就像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喧闹一下子被阻隔在了门外。这里很静,甚至感觉过静了,让人有一点不安——偌大的书店竟然没有一个顾客,店员无精打采地坐在柜台后面的阴暗处打毛衣。柜台有点高,使我一开始没有发现她。我小心翼翼地四处张望着,终于在除了教科书和领袖文集之外没有多少书的柜台里发现了我要找的东西。那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一套普及本世界文学名著,我记忆中有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以及德莱塞的《珍妮姑娘》,它们孤寂地平躺在那里,像被遗弃掉的布娃娃,显得那么的无辜和委屈。我现在之所以还记得书名,是因为后来我一一把它们买齐了。然而在当时,我却犹豫不决,因为这些书我都没有看过,简·奥斯汀是谁?海明威是谁?德莱塞是谁?我都不知道,但是有一点我知道,我想看书,特别是世界文学名著。就在这时我看到了那个躲在柜台后面的店员,她正冷冷地盯着我,我一下子慌了,脸开始红起来,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结结巴巴地指着书问多少钱,想以此来掩饰自己的慌乱。她面无表情地站起来,把毛衣放到了凳子上,拉开玻璃柜门,就在手要伸到书时,迟疑地停了下来,抬头问我:“哪本?”我也不知道我想问的是哪本,于是说都看看。她有点不满地把三本书都拿了出来,扔在了柜台上。我小心翼翼地拿起,翻到尾页,尾页显示的价格帮助我做了决定,我要了《傲慢与偏见》,译者王科一,原因是它最便宜,三块一,我口袋里刚好有四块钱。攥着书回家,我的心里特别激动,感觉心都要跳出来了,自行车被我踩得快要飞到天上去了。一到家,我就急急忙忙地给它包上封皮,包好之后,才心满意足地小心摩挲着,慢慢翻开了第一页。就是这一页,把我带到了一个完全陌生而新鲜的世界,就像童话里经常讲的那样,柜门打开,才发现后面藏着一个完全不同的天地。那里是公主和王子,以及坏到单纯的老巫婆,而这里是英国的宁静小镇,带着强烈的18、19世纪欧洲古典气息,男人和女人,绅士和小姐,生活富足,天天沉浸于舞会和交际,爱情和喜剧就像饭后的点心,只是生活中的点缀。我贪婪地读着,等我翻过最后一页,合上书本,才发现天已经完全黑了。现在想来,这本书的内容并没有什么,敏感而自尊的伊丽莎白小姐听了别人背后的议论,从而对傲慢的达西产生了偏见,达西也因小镇上人的虚伪做作,愈显得傲慢。当然,最终事实得到了澄清,二人就像传统的中国戏剧一样来了个大团圆。这简直有点像琼瑶的爱情故事。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也许是局限于其经历,其笔端始终不离家乡那一点点琐碎小事,尽管在她的笔下有难得的清新、幽默以及对人物心理的精彩刻画。如果单纯讲意义和价值,其对我的影响远不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卡夫卡的《变形记》以及贾平凹、王小波的一些作品。这本书只是有趣,仅此而已。然而如果从另外一个层面,另外一个角度看,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不在于其内容,而在于其形式,它是那么的简单、有趣、易懂,给了一个初级阅读者极大的信心。正是基于这样的信心,我才有勇气继续打开其他作品,并最终徜徉于文学的海洋。很难想象,假如我一开始读到的不是《傲慢与偏见》,而是类似《尤利西斯》这样的作品,我会怎么样。《傲慢与偏见》彻底地改变了我的生活,我的高中三年基本上是在阅读中度过的,我如饥似渴地阅读,一个人有两本借书证,我把我能借到的所有伟大作家的作品通读了一遍,甚至在高考前一个月,我还在图书馆里借书还书。我得到了报应,正如我的老师和同学们所预料到的,第一年高考我失利了,然而第二年卷土重来,我并没有因此就放弃对文学作品的阅读。还好,结果不错,我考了全地区文科第二名。没有一个人知道秘密,但是,我知道,只是我秘而不宣,因为说了估计也没人肯信。

读书滋味长

我经常不无遗憾地想,假如我的记忆力足够好——不说过目不忘——凭我读过的那些书,我也足可称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了。可惜,我是那种读了后面忘了前面的人。浏览书架,经常看着一个个熟悉的书名就是想不起里面写的是啥。打开来看,跟看新书没有区别——这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再买新书了——可是,我又是那种嗜书如命,占有欲还极其强烈的人,这让我陆陆续续又往家里搬回不少新书。以至于每次看着琳琅满目的书架我都暗自发愁,这些书,我到什么时间才能读完呀!如果说,读书的功用主要在于增长知识的话,按我上面对自己的描述,我就没有必要读书了。可是,我仍然每天手不释卷,读得津津有味。因为乐观地想,即便我的脑袋是个漏斗,浇灌得多了,总也会存留一些吧。再说,读书本身就是一种乐趣。关于读书之乐,这方面的文章多了去了。不过其作者大多如《嗜书瘾君子》的作者汤姆·拉伯,属于“书痴”级别,所以也不能太相信他们的夫子之道。因为在他们眼里,读书的乐子才是第一,功利性读书倒是可耻的呢。客观地说,读书既有实际的功用,也有审美上的功能,不可也无须厚此薄彼。我曾写一小文,表达过这个意思,文字的产生本就是功利性的,所谓“结绳记事”是也。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字除了记事的实际功用外,也增加了审美的功能,要不就无所谓文学了。文学满足的正是人们情感和审美上的需求。现在是电子时代,机器人早已诞生,虽尚未取代人类,但是在科幻电影中,不乏人被机器奴役的担忧。机器在某些方面确实优于人类,但我总觉得它们无法替代人类。人之所以异于,或者说优于机器人,正在于他有情感。有情感会让人犯错,但也让人活得有滋有味。关于读书的功用,我觉得还是英国大哲学家培根总结得好,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他把怡情放在了第一位,看重的正是读书的娱乐功能。傅彩讲的主要是修辞,也许在他看来,读书多了,就能口若悬河,舌灿莲花。可惜,读书多而口讷的人也不少见。但是不能不承认,这类人往往情感丰富,知识渊博,谈到他喜欢的话题,也能谈得头头是道。关于长才,培根偏重的是处理实际事务的能力。在我看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增长知识,二是增加智慧。增长知识是量的变化,多读书,自然知识面广,知识丰富。在今天虽然网络方便,什么都可以搜索得到,但搜来的知识总是与大脑里储存的知识不同,这就跟图书馆里的书虽多,却到底与自己家书架上的书不一样一个道理。只有经过阅读消化储存过的知识,才是自己的,才会成为你思考和创造的基础。增加智慧是质的变化,智慧是知识漏掉后留下的那部分东西。它来源于知识,却比知识更重要。我记忆力不好,难道跟我留存的都是智慧有关?曾想刻一印章,印文是“疑是一书痴”。说“疑”,说明不是,但是确实又痴迷,只好徘徊于是与不是的边缘。还曾想找人写两个条幅,一个写:“有书真富贵,无事小神仙。”一个写:“字里乾坤大,书中岁月长。”这都是我喜欢的关于读书的句子。这说明我不才,虽然意识上清醒,到底还是落到趣味主义的窠臼里了。

聚书的乐趣

在旧书市场捡到这本《聚书的乐趣》令我颇感意外。这是三联版1992年版本,又是特价,所以算下来不过是三块多钱,真算得上是便宜。但是说实话,这本书我以前从未看到过,也从未听说过,更不知道书的作者爱德华·纽顿是何许人也。虽然翻译者赵台安、赵振尧先生的译著曾经读过,现在想来那本同样是由两位先生翻译的茨威格先生的名著《异端的权利》可能和眼前的这本《聚书的乐趣》正是同一系列的。出于对译者的信任,更由于书名吸引了我,我毫不犹豫地就把它买下了。也许这个举动本身就是在体味聚书的乐趣。看过介绍后知道,这是一位20世纪初的英国藏书家,并且他自认为自己是不错的藏书家,正因为此,他才会不厌其烦而又不禁洋洋自得地历数家珍。这种举动不免会令那些不爱书的人感到可笑,而爱书的朋友却不难从中感到阵阵的暖意,并获得极大的乐趣。在前言里作者写到他是“为兴趣而写作”,并且“在写所有的文章时我均乐不可支”,那么我想这样的结果必将使文章的质量得以保证,而这也是这本书之所以出版了近一个世纪尚不至于灭迹的原因。应该说这本书并不厚,除了《开场随笔》外,作者将整本书分为十三章,但是细看,实际上这十三章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每一章都是一篇独立的文章,并分别在当时的一本名叫《大西洋》的杂志上发表过。因而说这本书实际上是作者的一个关于藏书的随笔集子。纽顿说,他认为世上最有趣的事,第一是人,第二才是书。这种思想令我们感到吃惊,因他的身份是个藏书家。然而事实上它们并不矛盾,并且这种思想也很好地在本书中得到了体现。在前四章中作者集中写了藏书,而在后面的九章中作者集中写的是人,各种各样的人,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他们都爱书、藏书、品书和写作,甚至治学。还有一点,他们都有趣。我认为,他写人的文章远比他写藏书的文章更有趣,更有文采。也许这个结论会令老纽气歪鼻子的。在前四章里作者开始了长长的罗列,一长串的书名,并且在每本书后面都标有价格,以至于使人怀疑他的书“是叙述书的价格而非书的本身的”,但是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一个爱书者对书的热爱,这种热爱也只有一个真正的爱书者才能感觉到。对于一个爱书者来说,单单是看看那些书名,听听那些价格以及买书的经历都会心旷神怡,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本书是检验一个人是否真正嗜书的试金石。然而我总认为本书的章节排序并不那么合理,尽管每个章节是彼此独立的。在读过写人的后几章时我发现这些当时——甚至是今天——灿烂的名字曾频频地在前四章出现,而假如我们不是对他们有所了解的话,那么我们将会很难真正深入地理解作者前面所叙述的故事。从这一点来说,在我阅读过包斯威尔、约翰逊,以及美丽高雅的思罗尔夫人后我宁愿再重读一下前四章,这时我将会发现我从书中的得到的乐趣将会以几何基数的方式翻倍,而这又是一般的读书人所难以理解的快乐。

淘书的乐子

淘书的乐子,这是多么平庸的一个题目呀,有多少书痴书虫乐此不疲地写过它。可是现在要享受这种乐趣也不容易了。首先,去哪里淘呢?淘不是买,新书是称不上淘的,哪个爱书人不是把新书店逛得比自己家还熟悉呢?哪本书在哪个位置,爱书人有时(应该说很多时候)比书店的店员还熟悉。书痴们逛书店,一眼就知道新来了什么书,哪本书卖掉了,哪本书被人换了个位置。因为逛得太勤,说句实在话,逛书店的乐趣都削弱了。我现在就痛苦地发觉,每次逛书店,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我也知道这未免太快了,但是天啊,我已经极其耐心地把所有的书都又重新浏览过一遍了,你还能要求我怎么样呢?旧书店呢?对,旧书店用得上淘这个字,相比于新书店,旧书店像个神秘的海洋(可惜更多的时候像池塘),我们经常没办法一眼望到底。但是一个城市的旧书店实在少得太可怜了,而货源又那么的短缺,哪里经得起我们一淘再淘呢,淘了两次也就变成逛了。对于书痴们来说,这真是一件可悲的事。我说的淘,是指披沙沥金,满足的是一种发现的愉悦,如果能够幸而捡个“漏”,那就是更完美了。所以前年,我去上海、苏州、杭州,就只逛旧书店,新书店是一概不进的。就像吃不到美味的人经常会怀念美味一样,我就经常会想起高中时代的淘书生活,那时校门口有一大片旧书摊,负手对冷摊,倒经常会有一些不错的收获。只可惜,那时不大懂书,买的多是大路货,现在稍微懂了,却再也没有那样的机会。这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但是没想到,前几天竟然又有一次这样的饕餮大宴。那天是朋友请喝茶,请的都是爱书的虫子,茶过三巡,朋友突然神秘地说:“你们有没有兴趣到楼下看一下,楼下有些旧书,如果发现中意的……”话还没说完,我们就像装了弹簧一样跳了起来:“怎么会没有兴趣?”朋友这才发现对形势估计有误——话说得过早了,她忙说:“急什么,喝会儿茶再去嘛。”“茶?茶随时都可以喝的,书嘛,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于是我们不顾主人的百般挽留,决绝地冲下了楼。到了放书的那个房间,我们这几个爱书人不由惊叫一声:“天啊,是谁这么没有天良,竟然这样对待书!”只见一捆捆的书胡乱捆扎平摊在房间的地板上。因为刚搬的家,屋子空荡荡的,只有地上一大片摊开的书。可是连日的阴雨,已让屋子里潮得流水了,书们,简直就等于直接躺在水窝里了。容我用一个不那么贴切的比喻吧,我触目所见,简直就是一群如花似玉的美女(其实已经满面皱纹,但我毫不觉得)被人强捆着,委屈得直掉眼泪,可怜兮兮地,只等着我等怜香惜玉之辈赶快搭救呢!我们二话不说,立刻弯下腰动起手来。这下你终于明白我说的淘书的真正含义了吧。这堆书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海洋呀,我们就像一个打鱼人,能打到什么,简直完全要凭我们的运气。书都是旧书,50年代的、60年代的、70年代的、80年代的,台版的、港版的、陆版的,政治的、地理的、历史的、文学的、宗教的,五花八门,我觉得每一本都是好书呀,即便对内容没兴趣,光版本的价值就足以让人欣悦了。只是我哪里能表现得那么贪婪呢?我总要找我喜欢的吧。哦,这是一本科学出版社1956年11月1版1印的郭沫若的《奴隶制时代》,封皮还是朴素的手写体呢,不错,收。那一册是什么?哦,原来是台版孟森的《清史》,书名还是胡适先生题签的呢,不错,收。等等,这里竟然有一本1985年12月花城出版社出版的董乐山翻译的《1984》,奥威尔的这本反专制的名著可是我的最爱,同样是董乐山翻译的我已经有两个不同的版本了,但是远远没有这个版本年代这么久远呀。注意看看四周,还是不要让其他书虫知道为好,免得他们眼红,呵呵。嘿,那本小书是什么?那么雅致,哦,原来是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11月1版1印的何为的《小树与大地》,这是个福建老作家,读过印象最深的还是他的《第二次考试》,他的书自然是一定要收的,读不读倒是其次。噢,《周佛海日记》,周佛海,不就是那个汪伪汉奸吗?书籍印刷的一般,算了,不要。“周佛海的日记谁要?”一激动我竟然举着大叫。有人接过去之后我才猛然想起,前不久刚刚读完苏青的《续结婚十年》,据说书里那个戚先生影射的就是周佛海,证据之一就在周佛海的日记里,可是我怎么就这么随便送人了呢?但是现在再后悔已来不及了,总不至于再要回来吧?算了,以后需要借回来看。继续埋头翻找,不错,又找到两本雅致的小书,版式比《小树和大地》还要小,看起来也更旧,但品相是好的。什么书?一边拿起来翻看,一边暗暗佩服着以前的出版社,真大气,这么薄的小书也肯出版。我是最喜欢这种小册子了,既雅致,读起来又舒服。打开一看,原来是臧克家的两本诗集,一本是作家出版社1962年7月1版1印的《凯旋》,一本是作家出版社1958年4月1版1印的《一颗新星》,啊,这书要是让喜欢臧克家的人看到,还不得眼红死?感觉还没翻多少,手里就一大摞了,拿不动,放在一边。不敢直接放在地板上,怕湿掉了,就直接放在一堆书上,又怕和那堆书混了,想走开,又怕不小心被那群书痴重新挑走了。竟一时拿不定主意呆站在那里了。“你傻站着干什么呢?能挑只管挑,反正不挑也是当废纸卖掉,化成纸浆。”朋友只当我是不好意思,笑着鼓励。她是完全在看我们的笑话了。和她比较起来,我们是真正的一群破烂王了,她倒优雅得只肯站在旁边闲看。经她一鼓励,我又一头扎进书堆里了。书铺得太开了,连个插脚的地方都没有,只能用脚把书挪开,叉开腿弯腰站着,倒像南方水田里的农妇。站了一会儿,腰酸了,背疼了,衣服被汗水湿透了。直起身,用手背捶捶背,继续弯下腰捡。哦,这本是什么,《大众文艺》,没听说过,打开扉页,啊,1928年的杂志!第一期!郁达夫主编!上海现代书局发行!这一系列字眼一个一个地敲打着我脆弱的神经,简直要让我的心脏跳出来了。我强忍着极大的欢喜打开目录,第一篇竟赫然是鲁迅的翻译作品。“天啊,”我终于忍不住叫出来了,真有这样的好事吗?我竟然找到了一本民国杂志创刊号!我的惊叫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我立刻感到被一束束羡慕的眼神包围了,连一直优雅地闲站着的朋友似乎也颇动了一下容。“如果真是创刊号,可是能值不少钱的!”一直手也没怎么闲着的苇老师说。“××知道一定后悔死了,让他来他不来。”朋友也说。我感觉身子已飘起来了,我几乎按捺不住自己,但是毕竟脑子还清醒,强力又把自己拖回了地面。但是明显已经有点心不在焉,心神全被那本抱在怀里的《大众文艺》牵走了。但是很显然,幸运之神还没远离我。我又翻了几本,啊,这本又是什么?那么细薄的封面,“萧军”“十月十五日”“文化生活出版社”?难道是民国版的吗?赶快打开版权页,还真是,虽然不是“民国”二十六年六月的初版本,但毕竟也是“民国”三十七年八月的第三版呀。该书属于巴金主编的“文学丛刊”第五集,该集共16册,萧红的短篇小说集《牛车上》同属该集。可是我不免贪心地想,如果是萧红的《呼兰河传》该多好呀!正想着,又一个熟悉的封面映入眼帘,不用想就知道是王云五主编的“万有丛书”,打开一看果然是,不过是一本科学方面的书,周昌寿的《天体物理学》,属王云五主编的“万有文库”第12集简编500种,商务印书馆“民国”十九年十月初版,二十八年十二月简编发行,薄的可怜,但也是我想拥有的一套书中的一本呀。还有这本粗牛皮纸样封皮的是什么书,哦,原来是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六年六月第一版“耶稣传”(《人之子——一个先知的传》,卢特维喜原著,孙洵候重译)。啊,一连串的惊喜已经把我打晕了,我觉得实在已经没有力气把身子伏在地面上了,看着手里又是厚厚的一摞书,我没有心思再继续淘下去。实在是太幸福了!这种幸福感让我眩晕,我实在没办法一下子消化掉这种持续的巨大的幸福感。还是不要让我一次中500万吧,中也要让我慢慢地中吧,我实在“害怕”了这种一下子降临得太多的快乐,它让我感觉不实在了起来。但是,但是,我错了,我实在不应该太这样飘飘然呀,因为很快,良兄就在我刚才淘出《大众文艺》的地方也淘到两本创刊号民国杂志了,哎呀,很快他又在我淘到《十月十五日》的地方淘到一册1954年人民文学版萧军的《八月的乡村》了,哎呀,在我张皇失措的时候他又趁热打铁淘到了一本外国文学出版社1980年12月出版的《胡安·鲁尔福中短篇小说集》。要知道,这本书当初一个朋友借给我时,我多次犹豫着都不想还他了,可是——可是我仍然是高兴的,为的是我们都是高兴的。我们都是如此的丰收,以至于我们很快就决定晚上要大大地吃它一顿以示庆祝了。我们都争着要埋单,这是多么让人高兴的埋单呀。但是我仍旧不免要批评某些同志的贪心,因为在我们几乎把那些书翻过三遍之后,还有人不舍得住手。在我们准备去庆祝的时候,他还在打他美丽的小算盘,盘算着如何把这一堆书当作废纸从朋友的单位收走。他的计划很好,书收走后,先让朋友们挑一遍,然后再拿到一个朋友的旧书店里去卖。呵呵,如果你以为这次淘书之旅到此就为止了,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对于书虫们来说,这才仅仅是个开始呢。我要怎么消化我的快乐呢?晚上酒足饭饱回到家已经很晚了,但是我丝毫不觉得困,我兴致勃勃地把书一本一本拿出来细细地翻过,分门别类上了架,我甚至还给他们编了书目。但是,天啊,快乐中总也有那么一丝不和谐音,我蓦然发现,我本以为是创刊号的那本《大众文艺》,原来只是一个影印本。我不顾时间已晚,急忙通报给良兄,不久,良兄回复,他那两本也是。哎呀,空欢喜一场!可是在电话里我们是怎么安慰自己的呢?“不管怎么说,也是1961年的影印本呀,而且只影印了900部。印得又那么好,如果把印有影印说明的那一页撕掉的话,谁会知道它是一个影印本?”

毕业纪念册

在书店看到一本西·伦茨的《德语课》,文汇出版社2006年出版,突然想到自己那一本。我是从旧书店买的,五块钱,原价一块二,外国文学出版社1980年1版1次印刷,封面和内页都盖有“福建省文化局资料室”的章,应该是从那里散出来的,不知经过了几手,最后搁浅在我这里。买这本书是因为余华在一篇文章里提到过它,这篇文章的题目就叫《西·伦茨的,〈德语课〉》,文中说“这是一本读过以后不愿意失去它的小说”。这句话让我怦然心动。然而真正使我感兴趣的并不是这些,而是他紧接着说的那几句话,他说:“我一直没有将它归还给学校图书馆。这书是八十年代翻译成中文出版的,当时的出版业还处于计划经济时代,绝大多数的书都是只有一版,买到就买到了,买不到就永远没有了。我知道如果我将《德语课》归还的话,我可能会永远失去它。我一直将它留在身边。毕业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归还,否则就按书价的三倍罚款。我当然选择了罚款,我说书丢了。我将它带回了浙江,后来我定居北京时,又把它带回到了北京。”他提到的那本《德语课》应该就是我手头这个版本。但是这段话却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以至于让我不禁哑然失笑。在我的书架上也躺着一本书,在它的封面和扉页都盖着同一枚圆形印章,这是我高中图书馆的印章,在扉页还有一个写在印框里的编号,“13473”,这应该就是它在我高中那个木质图书楼里的身份证号。不过这本书的名字不是《德语课》,而是《罪与罚》,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著,岳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7月版。后来我才知道它就是所谓的网格本。这本书我也是付了两倍的罚款换来的,还好,定价不算贵,1.90元,两倍就是3.80元。但对当时的我来说仍然不是一个小数目,因为在门口的旧书摊上,一本《呐喊》也只需要八毛钱。但是我还是毫不犹豫地付了。我的借口是在厕所看书时不小心掉进了茅坑里。当时为什么会想出这么个恶心人的理由,而不是简单地像余华一样说丢了?也许只是想让借口显得更逼真而已。女管理员迟疑地看着我,仿佛替我担心似的,强调说,要付两倍的罚款哟!我点了点头,把准备好的钱递了过去。其实我一开始的目标并不是这本《罪与罚》,而是肖洛霍夫的四卷本长篇小说《静静的顿河》,我的野心是把它一本一本借出去,然后一本一本谎称丢失。但是等到我要毕业的时候,想借这本书却怎么也借不到了,每次都是已经借出,以至于后来我怀疑是有人跟我不谋而合,而且已经捷足先登,这让我遗憾不已,最后只得退而求其次。然而幸运的是,读大学时,一次人民文学出版社在校园摆摊,六折销售新书,其中竟然有这套《静静的顿河》,全套定价75元,六折之后仅需45元,于是欣然购之。我的读书生涯真正开始也就是在高中,高中三年是我读书读得最快乐的三年,我一个人拥有两本借书证,不停地还书、借书,直到高考前夕仍然不肯撒手。我把我认为重要的经典作家代表性的作品基本上通读了一遍,就是在那时打下了外国文学的底子。所以等到要毕业的时候,当别的同学正忙于制作一本本精美的毕业纪念册时,我也在悄悄谋划着属于自己的那一本独特的“毕业纪念册”。然后就像余华讲的那样,这本盖着学校图书馆印章的《罪与罚》也跟随着我,先是到北京,然后辗转来到厦门,并永远地定格在了我的书架上。

美好的书缘

一都说电子书会取代纸质书,我总不肯相信。如果说读书只是为了获取知识,那么还有可能。实际上纸质书早就不再单独作为一种知识的载体存在了,特别是对于书痴们来讲,美丽的书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更何况因书还衍生出了不少更有趣的玩意儿,比如书签、藏书票、毛边本、签名本。真想不出如果有一天,真的只剩电子书了,怎么制作毛边本?作者签名售书时又签在哪里?签在阅读器上吗?想一想就觉得无趣。更何况纸质书还能牵出一段又一段美好的书缘。就以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故事为例。去年8月,上鼓浪屿玩,在晓风书屋买到一册古剑的《书缘人间——作家题赠本纪事》(山东画报社2010年9月出版),读后非常喜欢。古剑,本名辜健,祖籍泉州,1939年出生于马来西亚,十岁落籍厦门,1961年毕业于华东师大中文系,曾任华侨大学助教,1974年漂泊香港,历任《新报》《东方日报》《华侨日报》副刊编辑,《良友画报》《文学世纪》主编。因为写作及工作的关系,古剑与许多华文作家颇有交往,“作家人情半张纸”,因而也得到不少作家的签名赠书。作者此书正是以其收藏的大量作家题字赠本为引子,去写这些作家,以及他们之间发生的种种“书缘”,读来真是让人神往。虽然我收藏的作家题赠本不多,但一直很感兴趣。在我看来,这样一本专门写作家题赠本的书,必须有作者的题赠,才称得上完整。但如何得到作者的题赠呢?要说现在得到作家的签名也并不困难,有些作家满天飞,到处签名售书。但那多是畅销书作家或著名作家,对于古剑这样既非畅销也不特别著名的作家来说,恐怕还是有点难度。查百度,意外得知古剑几年前曾来过厦门,可惜当时不知——知也无用,那时书还未出。因为古剑曾落籍厦门,与厦门颇有渊源,猜测以后古剑或许仍有机会来厦。朋友中南宋兄与各地作家交往较多,因而特意交代其如古剑来厦,告知一声,帮着索个签名。不料南宋兄出个“歪招”,说你何不写篇文章,放在博客上,或许能引起他的注意,说不定还能联系上。想想颇有道理,于是就写下了下面这篇文章,用的题目仍是《美好的书缘》。二如果嗜书是种病,那么,很明显我的病情加重了。病征之一是,看到自己特别喜欢的书,总是忍不住会多买一本备藏。藏来做什么呢?不知道。只是有这种强烈的冲动。细思,其实也没什么用,两本一模一样的书,总不至于这本翻两天,那本读两页吧。如果说是怕一本翻烂了,找不到新的替代,则在我还从没有这样的经验。我读书是很爱惜书的,不说读完新若未触,至少除了扉页的签名以及内页的批注,不大会留下别的什么痕迹。如果说是怕朋友借去不还,早早备着,这种担心却也大可不必,虽然不是没有这样的事发生,但概率毕竟极低,因为现在朋友之间也是很少借书的。想来想去,只能说是一种病。最近犯病是因为一本古剑的《书缘人间》,书的副标题是“作家题赠本纪事”。在鼓浪屿晓风书店买了,过轮渡时就着黄昏的光看了几篇,很喜欢,回家又认真读了几篇,更喜欢,胸中于是充满了抑制不住的激动,人都要飘起来了,迫不及待地想上网再订购一本。我知道又发病了,所以我忍。忍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终于还是忍不住又买了一本。新书到手,满心的欢喜,但是一模一样的书,我又能拿它如何,只好委屈其暂时束之高阁,继续读先前买的那本。哦,对了,买两本书还是有区别的,因为有备藏的书在,我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在原来的书上乱批乱画了。然而批完,画完,反而感觉还是批画过的更亲切,也更喜欢,因为这本书不再是一本普通的书,它刻上了我的痕迹,沾上了我的汗渍,变成了独特的,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一本书。而那本崭新的新书呢?它与书店里那些还没有卖出去的新书有什么区别呢?因为连在上面盖个章写个名字我都不舍得呢!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我多想也在上面留点属于我独有的痕迹,让它也变成一本独有的书,但是至少截至目前,我还没有想出来要怎么办。所以只好继续委屈它寂寞地躺在书架上。说起来,我其实是做了一件残忍的事。回头说这本书,我之所以觉得这本书好,除了因为它是写书,写文人的交往,符合我的口味外,还因为作者古剑的文章写得确实好。如何一个好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不好说的。我曾推荐几本书给几个爱书的朋友,推荐时我热情洋溢,但他们却反应冷淡,读完之后说感觉也没有我说的那么好。我于是知道,读书本就是口味问题,好与坏,除了那些众口一词说好的,有什么绝对的标准呢?《追忆逝水年华》《百年孤独》这样的名著还多次被退过稿呢!我觉得古剑的文章好,主要是觉得其语言简洁、节制,有一说一,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从不乱铺陈。有时我辈觉得大有文章可做之处,他也轻轻一笔带过,初觉可惜,回头细品,反觉余韵悠长,让人不能不服。比如他写董桥,文末说“董桥赠书给我,都题上数语,尤可玩赏,录一二供同好欣赏。”果然就录了两则,两则后立马收住,道“不录了,文人意趣尽在其中,多则无味,正如粤语所云:少食多滋味。”文章至此戛然而止。此语或正可印证我所言其语言的节制。看来古剑追求的就是这种“少食多滋味”。他评聂华苓,看重的主要也是这一点。他评《三生三世》,“剪裁大刀阔斧,删繁就简,跳接留白,显得轻灵鲜活,不求完整,但求突出,落墨不多却人物生动。整部的文字简到不能再简,行文有诗的韵味,没有累赘的交代却处处明白。”他说的是聂华苓,我倒觉得这段话用在他身上也合适。我是把他这本书当作写作的教材了。回头再谈这本书的内容,陈子善在序里说得很明白,古剑写这本书可能是受了他写《签名本小考》的影响。以作家题赠本为引子写文人之间的交往,这是个多么好的角度。可惜这样的角度,并非人人可写。陈子善在序文就有区分“签名本”和“题赠本”的不同,题赠本“作者与受赠者之间大都有交往,非师即友”,该书共写到大陆、台湾、香港、海外96位名作家的题赠本,除了古剑,有多少人能做到跟这么多名作家有交往呢?这是让我等一般读书人遗憾的地方,也是让我等羡煞的地方。这自然跟作者编辑的职业有关,因而也让我羡慕起编辑这个职业来,以书结缘、以书续缘,对于读书人来讲,这是何等美好的事。说是写了96位作家,写出来的却是97个人。这第97个就是作者。按陈子善序里的说法,这本《书缘人间》应是古剑在大陆出的第一本书,难怪以前从未听过这个名字,也从未看过他的书。黄永玉因“古剑”这个笔名,给古剑画了一个古代剑客,题词“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听来甚为铿锵、慷慨。古剑是个文人,“手起剑落”这种事自然不会去做,但按其说法,心直,倒也不无侠客之气。心直有时难免会伤到人,比如他提到第一次去北京,拜访汪曾祺,临走时汪说我画张画给你,说着起身入房,古剑想也没想就说:“已画过给我了,谢谢。”说完就下楼。汪曾祺“不作声,回身送我下楼,一直送到大路边,看我上了车才回去。”多年后古剑暗自后悔,那句话或者伤了汪的好意。其实不止他后悔,我读到这里,也感觉黯然,为汪的“不作声,回身送我下楼”。其实文字节制,要的就是收敛自己的感情,尽量做到平淡如水,处理得好,自有韵味,处理不好,或者感觉冷淡,或者会觉得乏味。古剑文字崇尚节制,是后天修炼,还是性格使然?三可惜文章放到博客上,久久未有动静,遂渐渐死了心,不再奢望。不料转眼到了去年6月26日,偶然在微博上结识长安吕浣溪,吕兄与古剑先生常有联系,遂从其处得到古剑先生的电子邮箱地址,当日即冒昧发上一信,表达热爱之意,并顺势向其索要签名。不料当日即得到先生回信:遂涛先生:得你来信并读大文,很意外也很高兴。谢谢你。厦门是我少年生活读书的地方,留下美好的印象。此后漂泊至上海(读大学)、泉州(华大教书)、汕头(下农村)、香港、珠海。厦门好像回去过两次。想写些忆念厦门的小文,终于未写,那里的蚵仔煎、花生汤麦乳常在念中。厦门除了当官的舒婷外认识的很少了。想回去走走也没有熟人了。有,也没联系了。文章写得情真意切就是好文章。你的这篇就是情真。随笔就是要自然。我的这本小书反应不错,在刊物、报纸、网上看到四五篇谈它的文章,都说喜欢。这是我没想到的。我只是游戏,却契合了一些爱书人的了口味,得其欣赏,纯属巧合。一个作者的书有人喜欢,有不认识的评说,总是高兴的。你的书可快递寄来,我去邮局不便。祝好辜健2012年6月26日读后大喜,当即快递将书寄上。几日后即收到古剑先生题签后寄回的书。没想到会有这样一个契机,迅速实现我的梦想,心中十分的欢喜。现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读书写文累了,站起巡视书架时,我总会忍不住抽出先生题签过的那本《书缘人间》,打开扉页,是先生钢笔竖写遒劲的字体:今我如金农所云:闭户读书忘岁月,人如流水少知音。忽遂涛兄从家乡寄书来索签名,一本小书得数不相识的知音评述,乐何如之。谢谢知音人!古剑2012年6月29日于珠海签名下是“古剑”篆体阳文印,题签右上角还钤了一白兔肖形章,应是指其生肖为兔(1939年为己卯年),没想到古剑先生还有这样的童心。因书而结缘,真是一件再美妙不过的事。

青春病

当青春行将离去,总有些东西让你记忆犹新。在我短促的高中和大学期间,我饱受了偏头疼和肋部疼痛的侵扰,这让我痛苦不堪的同时,开始体验到想象中死亡来临的危险。在一次无可救药的疼痛之后,我在一首命名为《我看到了死亡的影子》的诗歌里写道,“疼痛在梦里如轻骑兵一样突然出袭”。我将我的头疼归因于无限制的阅读和思考,而肋部的疼痛则是渲染青春的一种色彩。在后来的阅读中我很容易就在其他的地方得到了验证。诗人西川在文章《想象我居住的城市》中写道,“当我结束了我被偏头疼折磨的青春期”。西川将偏头疼用来修饰青春期,可见它带给他的痛苦和印象之深了,这使它成为他青春生命中的一道深深的印痕,并在记忆中轻易就浮出水面。西川在回忆好友海子时则将他的死因的一部分归结为海子临死前出现的“幻听”“幻觉”。幻听使他“总觉得有人在他耳边说话,搞得他无法写作”,幻觉则使他“觉得自己的肺全部烂掉了”。西川又将这种幻听和幻觉归因于海子的练气功,但我想这可能只是一个方面而已,最重要的原因可能在于他过度的阅读和写作。诗人骆一禾在谈到海子在短短五年间写下了200多首高水平的抒情诗和七部长诗后,将他这一点比拟为“亚瑟王传奇中最辉煌的取圣杯的年轻骑士”,“这个年轻人专为获取圣杯而骤现,唯他青春的手可拿下圣杯,圣杯在手便骤然死去,一生便告完成。”骆一禾用过分诗意的话评价了海子的一生,不知他有没有想到如此急促的写作会不会严重地损害海子的身体。西川谈到海子“一晚上可以写出几百行诗句”,而诗歌的写作除了需要技巧之外,更重要的是激情,是火,也就是一项极其耗费体力和精力的劳动。这相对于叶芝“一天只写六行诗句”或菲利普·拉金“一两年才写一首诗”,难道不是一种“自杀式写作”吗?所以我想海子可能不只是幻听,可能还有偏头疼,也不只是幻觉,可能他的肺真的已经烂掉了。那么为什么是肺呢?这呼吸的器官?诗人陈东东在他的自传性文章《回顾,从1995年3月》中说得更加明白。他说,“从1995年3月末梢的一张病榻上回首往昔,我看到胃疾——作为我过去生活中一再出现的突出事件——提示我认清以诗歌写作为命运的来路”。在这里他完全将自己的疾病与诗歌的写作联系起来了。他带有总结意味地说,“似乎兴奋的写作总是找溃疡病出任拍档,而诗篇的诞生一定得付出血的代价。我不知道是否可以从胃疾及其象征入手去阅读、阐释和批评我写下的某些诗篇”。最后他说,“对我来说,它们有时候简直就是胃疾的一部分”。而我认为如果从象征入手的话,事实上胃疾应当是他诗篇写作的一部分。正是这在他的叙述中已经带上强烈宿命色彩的疾病,使他的写作留下了深深的青春烙印。无伦如何,在剩下的篇幅中陈东东便不厌其烦地将胃疾和诗歌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进行了细致的描述。他的这种认真甚至是偏执在我的印象中是很少见的。在更多的人那里,我没有读到关于青春病的描写,但是我想,并非青春病事实上不存在,而是大部分人将其作为一种隐私,属于个人的秘密藏进了记忆深处,当年老的时候,便会随着对青春的怀念而面目逐渐清晰起来。

买旧书

现在基本上不买旧书了,一是根本买不到,二是旧书跟新书的价格也差不了多少。不是特意收藏,也实在没有必要再去买旧书。但正因此,反倒格外怀念高中买旧书那段时光,有一种错过的遗憾美。错过是因为当时不懂书,又没钱,很多书本来可以拿下的却空空留下遗恨。当时从学校出来,沿着护城河,步行不多远,就是公园。公园门口就是一大片旧书摊。是真正的书摊,因为就堆在地上,下面衬着大块的塑料布。书沿着塑料布的四周围着,摊主站在中央,像守护城池的将军。说将军绝对是高看了他们,因为他们绝对没有那么神气,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跟卖水果、烤红薯的小摊贩没有什么两样,但是他们卖的是书,就因为书,他们身上也仿佛沾染了一层异样的光彩。他们也是五花八门的,有的的确把书当成烤红薯了,张罗着、吆喝着,看到你走近了,就起劲地拉拢着,为的是竞争。也有的只是静静地坐着,姜太公钓鱼似的,你问了,他才冷冷地回答一句。也许他是懂书的,不屑跟他们一样,你会这样想。但太冷了,就让你不自在起来,仿佛不是他在等着你买书,而是你在叨扰他的清净。于是你匆匆地离开,这时你就感觉到小摊小贩们逢迎的笑容的好处了。但是面对他们挂在脸上近乎讨好的笑,你偏又高傲起来,冷冷地故意不理,只是弯着腰瞅,瞅到一本感兴趣的,才不顾肮脏地蹲下去,拿起书认真地翻阅。他就也把头凑过去,看到封皮了,就说,啊呀,这本书不错的,好多人买,这是最后一本了。你不理,仍埋着头翻看,然而内心其实并不平静,挣扎着,汹涌着。终于你抬起头,故作冷漠地问,多少钱?他仿佛早就等着你这句话,立马报出一个价钱。你心里吃了一惊,或者并不吃惊,甚至有点暗喜,但是脸上并不显露出来,装出很老练的样子,说,哪里会这么贵!语气是不屑的,眼神却是不舍的。你感觉到自己的装了,脸有点红,因为羞愧,心也在狂跳,因为慌张。但仍然坚持着,只是手不由自主地摩挲着书的封皮,舍不得放下。他看出来了,却不说破,只是说已经很便宜了,都是这个价钱。你仍在抱怨,但声调越来越低,越来越不自信。你翻来覆去翻着那本书,想着要怎么说好,想找出点书的缺点,却说不出。你只会说太贵了,太贵了,能不能便宜一点?他看出了你的没有经验,丝毫不肯让步,或者就让步了,意思是给你一个台阶,说算了算了,不赚你的钱了。语气是消沉的、委屈的,仿佛做出了多大的牺牲,但是你知道他内心是高兴的,但是你不说破,仿佛要的也只是他这个让步。但是更多的时候你还是被迫走到了这一步,你把书扔到了摊上,作势要走,心里却在等着他的挽留。然而他并不拦,只是很平静地把书插进书堆里。这时你就泄气了,甚至产生了怨恨,有时就赌了气,去别的书摊转上一圈,把气慢慢消掉,但有时还必须回到学校,回到宿舍,甚至上两节课,课也没有上好,你终于还是决定不跟他一般见识。于是你又回来了,你气鼓鼓地,不抱希望地问,真的不能再便宜?你很明白这时已经不是在讨价还价,而只是想给自己找个台阶下。但是你很快发现这不过是自欺欺人,因为你看到了他眼里饱含着胜利的笑。但是他并没有趁机剥落你的面子,嘴里仍叫着委屈,真的没有赚你的钱。一边说着,一边书已经递了过来,这边钱也就递了过去,仿佛心照不宣似的。然而你毕竟心有不甘,但对他现在的态度却感到满意,于是也不再说什么,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临走,他还很热情地跟你道别。你点点头,于是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对买书人来说,有时乐趣就在这讨价还价里。然而有时因为赌气,就真的留下了遗憾。比如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就因为摊主要一块五,而我只肯给一块钱,就生生赌气错过了。直到十年后,也就是前不久,我才第一次读了这本书。又比如1973年版的《呐喊》,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鲁迅全集》单行本,摊主要八毛,我只肯给五毛,因为同一版本的其他集子都卖五毛。摊主不同意。我一赌气就不买了。回到教室,气愤地讲给同桌听。同桌也是一喜欢书的人,他听完,二话没说就往门外跑,不一会儿回来,手里拿的就是那本《呐喊》。把我后悔得要死。那时的旧书摊真多,像个大的露天超级市场。新生入校,老生第一件事就是把他带到这里见世面,说以后就可以在这里买书了。书的种类也杂,文学、历史、哲学、缝纫、栽花,要什么有什么,五花八门。我曾经看到过很多裸体画册,不懂那叫艺术,应该心无旁骛、一本正经地欣赏。心里有鬼,既想看,又怕被别人知道,就装作看旁边的书,不时扫上一眼,又要注意不被人发现,心里那个紧张,那个羞愧,比偷人家东西还难受。书摊上的书也够旧,很大一部分都是“文革”前“文革”中的,印象比较深刻的有一本郭沫若的《李白和杜甫》,书摊上到处都是,那时不懂这本书的背景,也就没有兴趣,现在想找一本看看,就很难找得到了。书摊上的书也不贵,就像上面讲的,1973年版《鲁迅全集》单行本,一本才五毛钱。一套《忏悔录》也不过两块。但是当时一块二可以吃一碗肉丝面,所以对我来说也不算便宜。正因此,买书才特别地谨慎、小心,尽量地克制自己的贪欲。但也正因此,才错过了那么多好书。就比如这套我极喜爱的1973年版《鲁迅全集》单行本,当时如果有心,随便就能收集一套,但是竟然没有收集。尽管如此“抠门”,我还是有过一次购书的壮举。那一次不知怎么心血来潮,看上了半套《新唐书》,中华书局的版本,10本20元,外搭一本《陈书》。心灵折磨了半天,终于咬牙切齿地拿下。拿回学校,心里欢喜得要死,把它宝贝一样地供着。然而可惜的是,直到现在都没有认真读过,连带到厦门都觉得费事。于是仍旧搁在老家的旧纸箱里,想必上面早已布满灰尘。然而,说不出来是幸还是不幸,就在我要离开学校时,我所在的那个城市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学习张家港”运动,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那些旧书摊成了影响市容市貌的“过街老鼠”。经过几次整顿之后,旧书摊就零落了,慢慢地就消失了。只是在原先摆书地方留出一块很大的空白,就像旧墙壁上画被揭掉之后留下的白印,让人怎么看怎么刺目,怎么看怎么不舒服。

捐书

一个朋友看过我的书房,问我为什么不捐点书出去。看我反应不积极,就笑我是小气鬼。“真是一毛不拔。”他说。他说得不错。但我并不是没有过捐书的念头,特别是像他说的,书架已经塞满,有些书完全可以淘汰掉的。但是淘汰哪些书呢?虽不敢说架上的都是好书,但都是我精心选购的。有些书是我的至爱,那自然是不舍得捐出去的。有些似乎可以,比如说版本、装帧不满意的;内容不是很喜欢的。但等到真要捐出去时,却又像鸡肋一般有点舍不得了。毕竟版本虽然不好,但并无复本;内容虽然不是特别喜欢,但至少还有资料的价值。如果实在一点价值都没有,那我也不好意思捐出去了。就像捐赠衣物,很多机构都要求至少七成新以上,而我自己有些穿了十几年的衣服还不舍得丢掉,又怎么好意思拿这些穿旧的衣服去献“爱心”呢?其实除了以上原因,我还有听起来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说,书即便捐出去了,真的能发挥它的价值吗?虽说书不像钱、电脑、大米、食油,甚至七成新以上的衣物那么招人喜欢,在捐赠的过程中不明不白地消失,但对于它能不能发挥捐赠者预期的作用,我也总是心存怀疑。我的担心是,在今天这样的教育制度下,即便书能到学校,能到孩子们的手中,他们会看吗?能看吗?学校会准许他们看吗?我的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我可以以我自己的经历来证明。我的老家还不算贫困山区,虽然也称不上富裕,但学校里图书室还是有的。小学的图书室我没见过,之所以知道有,是因为一个要好的同学父亲就是我们那所村办小学的校长,我曾在他家里见到套装的《西游记》,问是哪里来的,才知道学校还有图书室。当然图书室我是没有眼福看到的,估计里面的图书,就像这套《西游记》一样,只能供校长和老师们专享了。我那时还小,民主、权利的意识还没有,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甚至认为太对了,我唯一的遗憾就是为什么我爸不是校长。初中跟小学差不多,虽然也有图书室,但也从来没见过,更狠的是,学校不仅不开放图书室,见到我们读课外书还要没收。我自己就被校长没收过一本《陈真传》。当时是晚自习后准备睡觉前的那个空档,就连这个时刻校长都不肯给我们一点阅读的自由。我自然无话可说,唯有惊恐。要说我也当过帮凶,初中二年级,我因为学习成绩还好,被任命为班长,经常做的一件事,就是课间操时和班主任一起搜同学们的书包,看到课外书就没收掉。大家似乎也都习惯了,或者自觉有愧,做完操回到教室,看到书没了也不敢吭声。记得一次搜出的是一本反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名著《高山下的花环》,课本上就有节选,但那时不懂,交给班主任,仍旧没收掉了。现在想来都感到惭愧。试想,在那样的气氛之下,即便书能到学校,能到学生们的手中又能怎样?我还算是爱书的,但小学、初中基本上没有读过什么书,仅有的底子是小学时买过的几十本连环画。我上初中时,正在热播香港电视连续剧《射雕英雄传》,我看得入迷,突然有一天看到一个爱看武侠小说的同学手里捧着一本书,正是《射雕英雄传》,不由大为吃惊。我说不是电视剧吗?怎么还有书?孤陋寡闻可见。但那时也有对付老师的办法,我没有试过,都是看那位嗜武侠小说如命的同学在实地演练,刚开始是在课桌上挖个洞,小说放在桌兜里,一行行移动。后来被识破,就剑走偏锋,将书一页页撕开,一张张地看,即便被查收,损失的也仅是几页而已,不影响大局。我想很多老师肯定对他这一招十分懊恼,因为我知道有些老师,收书的积极性之所以那么高涨,除了迫于中考的压力,更主要的原因还是自己也爱看。高中时好一点,许是我读的是省重点高中,眼界和胸襟与普通高中有所不同。学校历史悠久,有一个近百年历史的木质图书楼,每周开放一天,供大家自由借书。虽非完全开放式,也已有开架的雏形,书脊顶着玻璃,站在外面就可以看到书名,喜欢哪一本,用手指一指,管理员就可以帮你取下。高中时我因此读了不少书。但到高三,风声就紧了,图书馆虽然仍旧开放,但班主任却收紧了政策,记得有一次,我借完书正要出门,突然看到班主任进来了,心慌手乱,忙找个地方把书藏起来,班主任对我盘问半天,矢口否认,他看我两手空空,才放我过去。也许真的是因为看课外书太多,第一年高考失利,复读的那个学校是个县重点,图书馆比省重点明显差了许多,首先没有单独的图书楼,只是一个小藏书室;其次偶尔才对学生开放,也只局限于低年级的学生。毕业班的学生自然应以高考为重,否则明显就是不务正业。所以就冲这一点,如果今天非有人说我是那个学校的校友,我是誓死不认的。大学自然不用多讲,也不是我们捐书的对象。假如以上列举的情形没有变化,那么即便有书又能怎样?有书和没书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因而也就别怪我对捐书持这么悲观的态度。但也许现在比我那时候已经好了许多,学生们已经可以不用理会升学的压力,自由地阅读课外书了。毕竟我离开中学校园已经十几年了,正在快速发展的中国不可能在这方面没有一点点进步。但不知怎的,我总是乐观不起来,因为我对我的乐观也悲观起来了。不过假如真有那么一天,或许我也会慷慨大方起来,即使只为不被朋友说成是“一毛不拔”的吝啬鬼。

蹭读

我蹭读的历史不长,这跟我们老家书店的格局有关,直到我去北京上大学时,我们那里的书店还在流行闭架。你要买本什么书,还要看售货员的脸色麻烦她给你拿过来,拿给你了,她并不走,直勾勾地站在那里看着你,看得你心里直发毛。这时最好的办法就是赶快掏钱埋单或者把书还给她。假如你偏不识相,还要认认真真地看上两页,那对不起,“你到底买不买”这样不耐烦的话就抛过来了,同时抛过来的还有一脸的鄙夷,好像你是买不起似的。如果你仍然不识相,那一串“机关枪”就嗒嗒射过来了,“你到底买不买?要买快点,不买早说。你以为我们这是什么地方呀?要看书去图书馆去,别在这里影响我们工作……”所以要想在这样的书店蹭书,那是白想。开架书店可就不一样了,除非那些小店。但即使是小店,看到你一直只看不买,店主最多也不过在你身边走来走去,或装作整理书架,或装作掸扫灰尘,偶尔斜你一眼,给你点不安,但总的来说仍然是文明的,人性的。如果不幸遇到了那种没素质的老板,那么你也大可不用再去,因为就他这样的素质估计也进不到什么好书。而在北京图书大厦这样的大型图书超市,你尽管看,不用不安,也不用担心有人给你白眼,甚至你还可以理直气壮地指责他们为什么不能多准备一些椅子。我经常看到周六、周日有些人书店还没有开门就等在门口了,手里还带着面包和水,那架势分明是准备在这里筑营扎寨了。去得早的,还有椅子,晚了,就只能坐在地上。每人手里捧着一本书,读得津津有味,旁若无人,倒是我还要不时注意脚下的腿,唯恐不小心踩到了。不过蹭书也有一点不好,就是不保险,特别是那种比较紧俏的书。有一次,我在学校小书店里蹭,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蹭的是韩寒的《三重门》。对这种报纸热炒的书我本来没什么兴趣,但是看有些报纸把韩寒吹得天花乱坠,就不由动了好奇心,想看看这个桀骜不驯的年轻人到底写得怎么样。没想到一看,感觉还不错,虽然称不上什么杰作,但是在他那个年龄群里已经算相当难得了。于是就站在那里一直看,看得双腿麻了好几回。之所以不买,是因为觉得看看也就可以了,没有什么收藏的必要。看到自己也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了,就暗暗记了页码,第二天继续过来看,没想到看了三四天,再来看突然没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于是只好硬着头皮问老板,老板说被人买走了。因为正看在兴头,这个郁闷呀,心想买书的人你干吗不多等两天,等我看完你再买呀。本来抱着挺大一个期望,没想到突然落空了,这一天就过得有点郁郁寡欢。第二天继续去看,希望有新的出现,但是依然是失望,老板不明真相,还安慰我说过几天一定会有新书来。终于新书来了,但是也不好意思再站着看了,也怕再被人买走,于是提前下手了。这倒好,本来是要蹭的,站得腿都肿了好几回,最后还是买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因此可见,蹭书对店家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

厕上书

欧阳修说其平生作文,多在“三上”,即马上、枕上、厕上。估计现在利用“三上”写文章的不多,利用来读书的倒不会少,只不过“马上”要变成“车上”了,或者公交车或者私家车。我一个朋友就讲,他最喜欢的就是坐在公交车上看书,很多书都是坐在公交车上读完的。不坐车,书反倒不读了。我也有坐在公交车上读书的习惯,但是不像他那么严重。我喜欢随身带书,眼睛空闲时就拿出来瞅瞅,一方面是种乐趣,另一方面仿佛也可以借此打发无聊,同时也不至于因为感觉浪费时间而不安。坐在公车上,眼睛当然就闲下来了——假如没有美女可看的话,明知道坐车看书对眼睛不好,仍然会忍不住掏出来翻看两眼。说翻看而不说看,是因为的确是在翻,看看目录,随便瞅一眼内容,求的是对书有个整体的了解,不敢细看,心中毕竟绷着一根弦,翻完了,就重新收起来,在大脑里过一过。这是有座位坐的时候,没座位坐,一只手还要拉着吊环,我是不大敢掏出书来翻的。我脸皮薄,总怕被人家误认为假积极,结果书没看成,还弄一个大红脸,何必?但是真的见过一些仁兄一手拉吊环一手读书的,一次是一个中学生,一边读还一边念念有词,可能是在背单词。我对他佩服有加。在枕头上读书,可能是大多数读书人的选择。这样的确舒服,特别是隆冬深夜,蜷缩在被窝里,听着窗外呼呼的风声,就着一小片台灯光,那种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夜深人静,读着书的时候我经常盼望着夜就此停止下来,永远就这样下去多好。可惜眼睛总会酸疼,老婆总会嚷着怎么还不睡觉,闹钟总会不失时机地提醒明天早上还要起床上班。厕上的时间很短,小便不可能看,大便一天最多一两次。每次大便前,我第一是找纸,第二就是找书。如果没人催,就非要蹲到大腿酸麻不可,酸麻了,还要伸伸腿,左腿麻了换右腿,右腿麻了换左腿。有了坐式马桶,这个问题似乎解决了,但也总不能老在那里晾屁股闻臭气,于是每每只能读个两三页,很是不过瘾。其实现在不是非在厕所不能读书的年代,提了裤子出来照样可以继续往下读,那为什么还非要蹲在那里受罪?说不清楚,或者是习惯了,或者是在厕所读书跟在书房坐在椅子上或者在客厅坐在沙发上读书的感觉不一样。但至少有一点是明白的,那就是在厕所读的书跟在厕所外读的书不一样。在厕所读的书首先文字要短,所以不适合长篇巨著,最合适的就是一些小文章,最好一泡大便下来就能读完一篇,其次要轻松,太费脑力估计要便秘。二者结合起来,最合适的就是一些杂志,比如《万象》,或者一些散文集,比如《董桥散文》。但是对于我来讲,有些书专门就是为厕上准备的。这些书大都是符合了以上两个条件,以至于因为太难得,而不舍得在其他地方浪费掉,举个例子,比如范福潮的这本《书海泛舟记》。我说这话,完全没有侮辱这些书的意思。相反,我觉得这是对它们最高的褒奖。一本书能让人在上厕所这短短的几分钟内优先想到,那该是多么毋庸置疑的一本好书呀——至少不会是坏书。

一个城市不能没有几家好一点的书店

我的朋友小周跟我说他要去光合作用书店买几本原价书,这让我不由大吃一惊。我的意思是网上那么便宜,何必多花钱去买原价书?小周和我都属于这个时代为数不多“硕果仅存”的爱书者。你不知道在我们身边想找个人谈谈书是多么困难。我们叹息着,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小周说他身边以前有过不少爱读书的人,可是,随着“时光流逝”,人也一个个变得“面目全非”,本来还读书的,现在热衷于官场和股票,只有那些失意的人才会再次回到他身边,发发牢骚诉诉苦,但是绝口不再提读书。身边的人跟他说起话来也总是一副揶揄的口气:“呵,你真行,还读书呢!”那感觉像是读书是一件多么怪异的事。小周是个十分豪放的人,书就堆在架上,谁来都可以借,借走往往就不还了。小周并不以为忤,他的名言是书本来就是读的,一本书能多几个人读就多发挥几分功效,何乐而不为?所以一本《文化苦旅》他买了好几本,然而到现在书架上仍然一本没有。但是那些书被借回去,并不都被读了,更多地,借书仅仅变成了某些人的一种仪式,借回去,就完了,既不看,也不还,时间一长,连有没有借过都记不得了。小周曾遇到过这样一件尴尬事,问一位朋友:“你是不是借过我一本什么什么书?”朋友很吃惊,说:“我怎么记得是我借给你的。”小周于是不再言语。还有一次,他去一个朋友家,看到书架上有几本书,扉页盖着自己的印章,但是看朋友的意思,根本就忘记了还有这么回事,只好翻完默不作声重新放回书架上。“可是,我看那书他根本就没看过呀!”小周对我痛心疾首地说。可见让他真正伤心的是这个。自从遇到我,他买书的热情再次被燃起,他比我爽快,一次往往要买好几本,掏钱时眉头都不皱,而我总是要在心里面盘算来盘算去,最后结账的时候还要从里面再抽出一本插回书架。我跟着他转遍了厦门的大小书店,但是真正钟情的只有两三家,经常买完书,心满意足的时候就要慨叹,要是这个城市没有这么几家书店那该是多么让人沮丧的一件事呀。然而自从我们发现网上的书可以打到六七折,甚至半价时,我们就又不由把买书的场所由书店搬进了网络。但是我们闲来仍然喜欢逛书店,即便不买,摸一摸翻一翻也是好的,逛本身就是一种乐趣。然而时间长了,我们不由忧虑起来,照网络发展的这个势头,书店还有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吗?我们不敢想象。因为据我所知,有些书店是不赚钱的,不仅不赚钱,而且还赔钱,在这种情况下,你怎敢奢望它们能长久存在?于是我们愤愤不平起来,觉得至少政府要对这样的书店给点补助,或者减免税收,以资鼓励。再不济,也要分给它们一点教材的发行权,但是这应是不得已的下下策,一个书店一旦卖教材,给人的感觉就很不同了。我们对那些把卖书当成卖菜的书店简直是深恶痛绝。然而说归说,终究无济于事。也许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号召大家都不要去网上买书,但是这更不现实,不要说别人,单是我们自己就很难做到。所以现在突然听说小周要去光合作用书店买原价书,我不由就是一惊,我说你这是何必,如果真的要倒,哪里是你买几本书所能改变得了的。小周说,我知道,但至少这样心安理得一点。

聚散之间,藏书灰飞烟灭

多年前,读过达理的一篇小说,名字已经忘了,内容却还记得,讲的是卖书的事。记得看到最后,唏嘘不已。那时我还是学生,还没有几本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书,但是已经开始为身后事发愁了,最发愁的就是这书。相信有我这种心境的藏书家不在少数,历朝历代都有。藏书在中国,历来是一件极其庄重的事,其意义自不必讲,往小了说,怡养性情,往大了说,传承文化。因而在外在形式上也极其在意,有条件的,就建个藏书楼,没条件的,也要设个书房,实在连书房也没有,书架总要有一个两个吧。家里有几本书,就可以称得上是书香人家了。旧时,就连农村,门楣上也总要请人刻上“耕读传家”几个字,我小的时候还经常看到,可见此风之长。现在藏书越来越成为少数人的事,但是一般的人,不管家里有没有书,装修房子时也总是要留一间当书房。书房最后往往变成了客房,书架也变成了杂志架,然而说明读书、藏书的遗风总还是有的。爱书人、藏书人买书、搜书时的乐趣自不必讲,现在坊间多有这方面的书,我最关心的还是这些藏书最后的命运。我总认为藏书的命运其实也是藏书者个人命运的一部分,是不能断然割裂的。可惜这方面的书不多,偶尔从一些零散的文章可见一些端倪,但总不能让人满足。所以,突然在书店见到马嘶这本《学人藏书聚散录》,不由一喜,随即毫不犹豫地就买下了。马嘶所谓学人,多是民国以来的学者、文人,如胡适之流。学者而藏书,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再自然不过了,如钱锤书者,虽学富五车而不藏书,毕竟是个别。藏书而变为学者,也是常有的事。两者可谓是相辅相成。看目录,马嘶关心的那些人,也大多都是我所关心的,如胡适、陈寅恪、钱穆、周越然、阿英等,自然更为兴奋。细数这些人,藏书最后的命运不外乎这么几类:一是生前就毁灭散尽,或毁于战火,或毁于“文革”,如周越然的言言斋藏书;二是生前捐赠,如巴金早在1981年就开始将他的三万多册藏书进行捐赠;三是死后遗赠,如唐弢和阿英这两位藏书大家的藏书即是死后由家人捐赠出来;四是死后散失,如著名学者赵萝蕤教授死后其藏书即被发现流失于潘家园地摊。人云爱书人“借书是一痴,还书是一痴”,其实更深刻地讲应该是“聚书是一痴,散书又是一痴”。多少藏书人就是在不断地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中度过这漫漫一生的,聚散之间,多少藏书都已灰飞烟灭。有时,甚至让人弄不清楚,这些藏书人藏书究竟是对还是不对,比如郑振铎在他的《失书记》中痛心地记道,他多年来历尽艰苦积聚起来的珍本善本书,在“一·二八”和“八一三”战火中毁于一旦,仅毁于“八一三”战火的,古书就有80多箱,近2000种,一万数千册。相信很多书已随此战火彻底在这个世界上绝迹了。周越然的言言斋藏书也是如此,仅在“一·二八”战火中失去的中文书籍即达160余箱。更让人痛心的莫过于同样毁于两次战火的商务印书馆涵芬楼和东方图书馆,仅东方图书馆被烧毁的善本书即达五万余册。试想,如果这些书未被聚集在一起,或者并不至于完全毁灭吧?但是,即便它能逃过战火,它又如何躲得过“文革”这场浩劫呢?再说,怪也只能怪那场战争,那个无能的旧政府,又怎么能怪到藏书家头上呢?读郑振铎《失书记》,感觉真是字字是血。然而藏书人的脾性就是如此,刚刚好了伤疤便忘了痛(其实这痛是永远忘不掉的),一有条件就又开始聚,在1958年郑振铎飞机失事时,他又是一位收藏丰富的藏书家了。1959年其遗藏被家人捐献给国家时,中外图书总数已达两万余种,九万余册了。收藏丰富的藏书家,为了不至于让辛辛苦苦搜聚起来的藏书分散、散失,最后往往会选择将书捐赠给国家或某些藏书机构,以为如此,藏书就能有个好的归宿。然而,一片“痴心”最后收获的往往是“妄想”。李辉先生就曾著文谈到他在地摊上曾买到从图书馆流落出来的巴金藏书,而阿英捐赠给家乡安徽芜湖图书馆的藏书,据陈平原先生著文讲,至少在他去时还未分类上架,不知今日如何。不过,此书仍有大遗憾存在,主要表现为资料还不够翔实,有些我真正关心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答案。比如谈胡适,就仅谈了胡适流落在大陆的那102箱书,胡适后来在美国及台湾的藏书散书情况就未见提及。又如钱穆,也只写到1937年10月,钱穆踏上漂泊之途后五万册藏书的流失,至于以后,钱穆在海外几十年的聚书散书情况却不见告知。这难免让人感觉不满足。或者是资料缺乏的缘故吧,那么,期待在不久的将来作者能有一本增补本出来,好满足一下我们这些饥渴的心。

瞧,谁在偷窥我的书房

生平喜书,却不欲藏书,怕沉重的书囊阻滞自己流浪的脚步。然每见好书,心必痒痒,一日不买如隔三秋兮,令人闷煞!故而,到大学毕业时书已装满三大箱,并自豪宣告曰:此皆名著,非经两百年考验者无缘入内也。然而也正是这三大箱的“阿堵物”害得我毕业前夕囊中羞涩,将它们从北京运到厦门直直把我几百大钞剥削殆尽,到了单位却又因宿舍过于狭窄,只好委屈地藏身床下,几乎窒息而死。书房对我简直是痴人说梦,是想也不敢想的。每每有了灵感,欲写文章,就需把书箱从床下拖出,然后一本一本查找,到最后,狭小的宿舍便成了书的海洋,容不得立锥之地,更可恨的是,找到最后,书终于找到,写文章的欲望却已消退,心中便恨恨不已,事后心想,要是有个书房,说不定现在《厦门日报》“书友”版就变成我的专栏了,恨哉!突有一天,有一友曰可托其男友顺便帮我做个书架。我的眼睛猛地一下贼亮,说真的吗?朋友说这是小case了。说的我心花怒放,然而转而就又黯然了,即使有个书架又放到什么地方呢?套哈姆雷特的话说:这是一个问题。后来突然想到可以放到床上嘛,床虽小,占去一壁倒也影响不了什么,大不了晚上多从地上爬上床几次就是了。然而后来再问朋友,却不见声息。只得自叹罢罢罢,朋友之言不可信,古已有之,只怪自己幼稚,自作多情。但是那个奇想却不忍放弃,心想,大不了不要书架,直接放到床上得了。说干就干,几个小时之后,书竟然全部实现战略大转移,从床下搬到了床上,真是翻身做主人,有一种说不出的痛快感。书藏在箱子里还看不出有多少,一旦全部堆在床上,真是吓我一跳,一整堵墙全然隐于书后,黑压压的直想扑过来,心中在高兴之余就有点恐怖,这半夜要是砸下来,别说我做不了毛主席,可能连小命都没有了,所以,又将书从头部移一点到腿部,心想砸就砸我的腿好了,大不了不能走路,要是砸到头不能思考了那就彻底完蛋了。书房建成后吸引了众多的目光,他们在惊叹之余就是拿个放大镜在书堆里东搜西寻,像捡垃圾的老太婆在垃圾堆里寻宝贝一样,找到自己中意的猎物之后,就傻笑着离去,结果是:一、我发现他们借走的都是小说,这说明他们的欣赏层次需要提高;二、他们一般是有借无还,套句俗话是,我的书像“肉包子打狗——有去无还”。即使偶尔有完璧归赵的,也是书籍破损严重,像是被谁恶意蹂躏了一样。更何况有些不拘小节之雅士,进我房间如入无人之境,搜拿我书如拿无主之物。鉴于以上情况,我不得不忍痛使历史部分倒退,就像英美的革命一样,充满了妥协性和不彻底性,我将全部的小说重新拣回书箱,弃置床底,床上仅留历史、哲学、诗歌、艺术、法律、社会等诸专业书籍,事实证明,此招甚佳,由此也可证明为什么英美的革命虽然不够彻底但却比法俄的资产阶级革命更有效果。有了半壁书房之后,写文看书便甚觉如意,斜躺在床头竟然接连看完几部以为此生也无缘看完的理论巨著,更要命的是许多旧书得以重读,并且许多藏身于潜意识中的灵思妙想重新浮出水面,逐渐成文。而更要命的是从此赖床不起,每每醒来,第一件事就是随手从书墙上抽块“书砖”,满怀欣悦地读下去。经常是读着读着就注意到门缝外有双眼睛,就对室友笑笑:“瞧,谁在偷窥我的书房!”

我所经历的图书馆

我知道一些藏书比较多的人,平时是很少去图书馆的,这并不是说他们不喜欢或者不屑去图书馆,而是他们基本上实现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这并没有什么不好,本来图书馆就是为公众设的,而公众在这里的意思,主要是指那些家庭藏书较少的人。换句话说图书馆解决的是信息匮乏的问题。但是在信息泛滥的今天,如何筛选信息反倒显得更加重要。我就有过这种感觉,有时去图书馆,站在琳琅满目的书架前,望着那成千上万本各色各样的书籍,会一时茫然不知所措,不知到底该读哪一本,也不知道自己想读的那一本在哪里,而这么多这么多的书,何时才能读完,何时才能读到头。想到这里,真让人有一种头皮发麻、万念俱灰的感觉。但是在书房里就不一样,书架上每一本书你都很熟悉,很亲切,都是你精挑细选买回来的。买的过程事实上就是一个信息筛选的过程,因为选择的同时也意味着拒绝,你把喜爱的或者感觉有用的书买回了家,同时也就把不喜欢或感觉对你用处不大的书拒绝在了门外。只有这时,站在书架前,你才有一种底气,有一种因从容而产生的自信。但是这个前提就是得有书。在书价日益高昂的今天,有书就意味着要有钱,没钱或者不舍得花钱那就只有依靠图书馆了。还好,还有图书馆。我上小学、初中时,可是连图书馆都没有的。学校在农村,设施很简陋,不要说图书馆,图书室也没听说过,要想看书,只能去街头的租书铺一天两毛钱租武侠小说看。上高中时,因为在城市,条件好了很多,学校有一个据说已有上百年历史的木质藏书楼,楼前有小院,院中有丛丛的竹子,看起来很雅致。图书馆每周只开放一天,每次只能借一本书,但是这已经足够了。我们借来书,总是看完就交换着看。一个同学不喜欢看书,就把他的借书证借给我用,我一个人就有了两本借书证。就是用这两本借书证,我把小学、初中欠下的账几乎全补回来了。三年时间我几乎通读了西方著名作家的所有代表作,从而打下了西方文学的底子。那时借书,还没有开架,我们学校比较特殊,用一个大的玻璃书橱将我们跟管理员隔开,书脊都朝外,借书时,就站在玻璃架前面,看中哪本,就用手指指书脊,管理员就帮你拿出来,翻翻,确定了,就办借书手续。现在想想,那时学校的藏书一定也不多,才会想出这样的主意。但是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学校的那些藏书已经足够我们看的了。上大学时,不知是仅仅我们学校这样,还是所有的图书馆都如此,除了阅览室,仍然闭架,甚至比我们高中时更麻烦,要先找卡片,填借书单,然后等着管理员帮你进库去找,半天回来,如果找不到或者已经借出去了,就要重新找卡片,重新填借书单。找得让人头晕,于是很少再在图书馆借书,想看书就去书店。那时书店已经开架,几层楼高的北京图书大厦也已经开始营业,周末就去那里,一去一天。后来好了点,部分书库可以进去,算是开架了,但我们也就要毕业了。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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