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文库三(9-13)(套装共5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3-11 14: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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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 威廉·史塔克,[美] 乔治·塞尔登

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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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文库三(9-13)(套装共5册)

不老泉文库三(9-13)(套装共5册)试读:

蟋蟀的骑鸽之旅

献给

静享阅读的你——

无论你是孩子,还是和这些书

擦肩而过的曾经的孩子约的生活非常刺激。纽

对于一只刚从康涅狄格州来、名叫柴斯特的乡下蟋蟀来说,更是充满新奇。两周前,柴斯特待在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那里,他好不容易才从野餐篮里逃出来。之后,他被两个家庭“收养”了:白利尼一家,他们经营着一个报摊;还有一只叫塔克的老鼠与一只叫亨利的猫,他们住在一条废弃的旧排水管里。这两周以来,柴斯特在这座城市里遭遇了许多事,他简直没法儿相信自己还是过去那只成天只会吃吃睡睡、时不时在树桩上晒晒太阳的乡下蟋蟀了。

柴斯特来到纽约后,第一个发现他的小男孩玛利欧·白利尼带着他出去转悠了几天,把他介绍给了每一个在时代广场地铁站工作的人。他见过了所有小吃店的服务员、区间车的列车员、清扫车站的清洁人员,还有三个在洛夫特糖果店里工作的女孩。他们都很喜欢柴斯特。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一想到在纽约市中心住着一只乡下来的小虫子,就觉得很兴奋。柴斯特成了全车站的宠儿。小吃店的服务员喂他吃东西,列车员让他免费搭乘区间车,那三个女孩则不时给他一点儿奶油夹心巧克力糖。

但柴斯特并不总是待在地铁站里。有个周日的下午,玛利欧带他去了天文馆。柴斯特觉得那里实在太有趣了!在老家的时候,他最喜欢的事就是看星星,他住的那根树桩的顶部就是绝佳的观看台,他最喜欢看着星星慢慢划过夜空。当时,天文馆的天象仪正在演示一个名为“夏夜”的天象,柴斯特认出了那些熟悉的星星。不过,那些他在康涅狄格州要花上整个夏天才能看到的星辰的变化、星座的起落,在天文馆里的几个小时内就全部发生了。突然,柴斯特看到了一颗流星,他不禁兴奋地啾啾叫了起来,那叫声跟“夏夜”的主题十分相配。唯一的问题是,等天象演示完,柴斯特发现自己因为仰头看了太久,脖子变得很僵硬。

在去天文馆的同一天,玛利欧还带着柴斯特去了自然历史博物馆——就在天文馆的隔壁。柴斯特对陨石和恐龙骨骼十分感兴趣。他还真是个好奇心旺盛的小家伙。他也喜欢那间陈列着钻石、红宝石以及其他漂亮珠宝的展厅!玛利欧问工作人员,博物馆里有没有昆虫的展览。工作人员说以前有,但现在没了。柴斯特听到这话很高兴,他可不希望自己在玻璃展柜上蹦蹦跳跳地看着身下的展品时,却发现他的祖先被钉在一小片硬纸板上,下面还工整地印着他们的名字。

有一天下午,玛利欧带柴斯特去看了他有生以来的第一场电影。他们坐在剧院观看席,玛利欧把蟋蟀放在肩头,好让他看得更清楚些。剧院里的空调太冷了,柴斯特只好把自己裹在玛利欧的衣领里,以免冻得发抖。那是部伤感的电影,故事发生在乡下,一个和康涅狄格州看起来非常像的地方。柴斯特全神贯注地看着那些田野和树木,甚至忘记了关心情节的发展。等电影演完,他想家想得几乎要哭出来了。

看完电影的那天晚上,白利尼一家——玛丽欧和他的爸爸妈妈很早就回家了。

塔克鼠和亨利猫习惯每天晚上来报摊听柴斯特讲他这一天的冒险经历。当然,看电影对他们来说已经算不上什么新鲜事了,因为他们每周都会溜到时代广场的剧院里去看几次电影。塔克鼠知道的秘密通道——比如那些隐秘的洞穴和松动的地板——比纽约任何其他老鼠知道的都多。“当然,我很喜欢看电影。”亨利猫摇晃了一下绕在前腿的长尾巴说,“但其实我更喜欢去那些传统的戏院。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一直都是纽约最狂热的戏迷。我在看台待过,在后台藏过,嘿,有一次我甚至倒挂在一盏枝形吊灯上。只要能看上一出好戏,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喔!剧院的浪漫情调多么迷人!我真是喜欢极了!”“那太好了。”柴斯特说,“你也看过很多戏剧吗,塔克?”他还是很忧郁,不太想说话。“看过几场,”老鼠的回答有点儿冷淡,“不过我更喜欢音乐剧。”“真是乡巴佬!”亨利猫说。“好吧,我品味不高,可以了吧?”塔克鼠说,那你是怎么想的呢?柴斯特,你应该会喜欢音乐剧吧,因为你自己就是个音乐家。”“也许吧。”柴斯特说。不过现在,即使说到通常能使他愉快的音乐,也没法儿让他打起精神来。“上周开演了一部新戏,”亨利猫说,“我们今晚可以去看。现在去的话,应该还能赶上第二幕。虽然光线比较暗,但是我听着很有趣。”“你想去看吗,柴斯特?”塔克鼠问道。“噢,我不想去。”柴斯特说,“要不你们俩去吧?”“你怎么了?”老鼠问。他从柴斯特的语气中猜想可能有什么事困扰着他。“没什么,真的。”柴斯特说,“只是今天我不想再出去了。”“好吧好吧。”塔克鼠说。也许他的品味确实不高,但是他很清楚,当别人不想谈自己的问题时,就不要再多打探,“来吧,亨利,咱们走吧!今晚我可以跳跳舞,唱唱歌。”

他们向柴斯特道了晚安,接着从他们一直坐着的那只板凳跳到地板上,然后钻过报摊边的缝隙离开了。蟋蟀很感谢他们走了。当然,他们是他的好朋友。其实,他越来越喜欢他们了,但有些时候,一只蟋蟀还是需要独处一下才行。

现在,柴斯特又独自待着了,但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他知道以他现在的心情,就算睡一觉也不会好起来。以前在康涅狄格州,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会跳过小溪,再跳回来,直到把自己累得筋疲力尽。于是他断定,自己需要点儿跳跃运动。第一跳,他从架子上来到了板凳上;第二跳,则到了地板上;第三跳,他离开了报摊。

报摊附近几乎没有人,柴斯特可以随心所欲地跳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突然,他的注意力被头顶上方的某样东西吸引了。那东西散发着一种柔和、深沉的光,跟柴斯特之前在纽约看到的灯光完全不同。这时,一片云从那东西上面飘过,柴斯特马上反应过来它是什么了:那是一弯新月。他透过一个通往大街的格栅看着月亮。这让他想起了过去在老家时,他透过树桩旁那株老柳树的树梢看月亮时的情景,这使他更加伤感。他的翅膀不由地交叠起来,一首忧伤的曲子开始在车站里回响。

那一刻,柴斯特真想就这么离开。要不是他那么喜欢玛利欧、塔克鼠与亨利猫,他一定会跳上下一班区间车到达纽约中央车站,然后再搭一班火车回康涅狄格州去。不过,柴斯特是一只有良心的蟋蟀,他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想到地面上去,想到街上去,好好儿地看看月亮。

他跳进塔克鼠的排水管里,开始跳向人行道。他认识去塔克鼠乱糟糟的家的路,这是他知道的最远的路了。但是从来到时代广场的第一个晚上起,他还从没独自去过比塔克鼠家更远的地方。他迷了好几次路,不过,当他沿着漆黑的排水管摸索着往前跳时,他那长长的触须帮了大忙,它们能很好地帮他辨识方向。柴斯特花了半小时寻找通往人行道的路,试了许多不同的路线。最后,他找到一块人行道上的格栅。就这样,终于来到地面上!

柔和的风在四十二街吹拂着。柴斯特停留在纽约时代大楼的墙角,让经历了一路攀爬跳跃的身体在风中稍作休息。他在微风中闻到了各种各样城市里的味道:汉堡,热狗,汽水,汽车的汽油味,甚至还有水泥建筑那种奇怪、干燥的气味。但是在这些气味中,有一种他无法判别,他只知道以前在什么地方闻到过。他又嗅了一下,突然激动地跳了起来,那是树的气味!他嗅了又嗅,终于辨认出那是美国梧桐——他最喜欢的一种树。他太久没见到树,都忘记它们的气味了!

这时候,人行道还不算太拥挤,于是他蹦到人行道边缘,弯下腿,用尽所有力气拼命往上跳。但他依然看不到树,除了川流不息的车灯和匆匆来往的人群,他什么也看不到。他很肯定,那棵树应该就在附近的某个地方,他一定要找到它!虽然柴斯特以前从未在这座城市独自冒过险,但他实在无法抗拒这种诱惑。他觉得只要能坐在那棵美国梧桐树下享受几分钟的美妙时光,他的忧郁就会一扫而光。

他打定主意,最好是沿着路边的排水沟走,这样他就可以避开人行道上的行人和街上的车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他必须横穿百老汇大道。他估算了一下绿灯的时间。“大约六十秒。”他对自己说。有时候,自言自语可以帮助你更好地集中注意力。

然后,他用后腿站起来,想估算一下到街对面有多远。“不会超过三十英尺,”他判断,“让我想想,我一次能跳三英尺远,所以需要跳十下。一分钟之内我肯定可以跳十次。”按照他的计算,他应该能做到,只是时间不会太充裕。

他来到人行道的路沿上,像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跳高选手一样,后腿弯曲着。这显然是柴斯特一生中最认真的一次跳跃,而且比当年在家乡跳过小溪要危险得多!

信号灯变了颜色。

他跳了出去,划出一个高高的弧形,然后落在了街面上。这是第一跳。

接着,他又跳了第二下。

周围全是人,正来来往往地横穿百老汇大道。他得按之字形的路线前进才能避开他们。

第三跳让他来到了街中央。“也许只要跳八下就够了。”他自言自语地说。

但就在那一刻,一件可怕的事发生了。一个男人匆匆忙忙地穿过马路,恰好闯进了柴斯特的跳跃路线中。这种事经常发生:你计划好的事情,却被一个不知哪来的人搞砸了。柴斯特起跳以后,就没法儿再停下来,于是他生生地撞在这个人的腰上。这一撞把他震得头昏脑胀,跌倒在柏油路面上。还好,后面没有人踩上来。

有那么一瞬间,柴斯特想不起自己在哪里。等他回过神来,已经太晚了,信号灯变成了红色,他不能继续前进了。左右两边汽车的灯光照在他的身上,柴斯特只能让自己紧紧地贴着地面。

此时,他在街道的正中央,就在白色的分道线上。汽车在他周围呼啸而过。有辆车转过街角,在离他只有几毫米的地方开了过去,车胎经过时卷起的风几乎要把他吹起来。柴斯特拼命地贴紧分道线。有那么一会儿,他感觉信号灯好像永远不会变了!

但是信号灯终于还是变成了绿色。柴斯特又猛跳了三下,终于落在了街对面。他气喘吁吁地靠着人行道的路沿,蹲在排水沟里。人们从他上方跨过,走上人行道。柴斯特现在总算安全了,他跳到一辆汽车下面,松了一口气。(他自己当然不知道,他是自1789年以来第一只横越百老汇大道的蟋蟀。1789年,这里还只是一条乡间小路。)

柴斯特追随着美国梧桐的气味,开始沿四十二街往前跳。现在他不得不跳得很低,以免撞到停在人行道边的那些汽车的底盘。每当他经过电影院、戏院那些灯火通明的入口时,就会有一阵空调的冷气吹过来。他的思乡之情此刻已经彻底消散了。他现在是在独自探险——确切地说,是冒险!毕竟他刚刚横穿了百老汇大道。现在,他有这么一种感觉:既然能穿过百老汇大道,那自己一定无所不能了!因为心情变好了,他时不时还会停下来鸣唱几声,只是在城市的喧嚣声中,没人听得见。

柴斯特来到了街区尽头。四十二街在那里和另一条街美洲大道交会,但是这儿并不像百老汇那么热闹。柴斯特望向人行道的斜对面,看到一道不寻常的景色:树、灌木丛,以及一座喷泉。水从喷泉喷出,溅落到一个大理石水槽里。那其实是座小公园,隐藏在纽约市的中心,离时代广场只有一个街区而已。他看见了美国梧桐——那里有好多棵美国梧桐,它们整齐地排列着,中间是条水泥小道。这真是让一只乡下蟋蟀满心欢喜的景象。

等信号灯变成绿色,柴斯特立刻纵身一跳,跳到了大街上,赶在所有行人的前面。他穿过美洲大道,来到街对面,信号灯变成了红灯,但他还是迫不及待地横穿了四十二街。乱穿马路本来是违法的,但柴斯特实在是太兴奋了,何况他这么小,没有人会看见他。就算警察看到了,他们要是知道他有多么急于赶到那些树那儿,大概也不会太介意吧!

公园比人行道高出六级台阶。柴斯特一次跳两级,最后一跳让他“啪嗒”一声落到了真正的泥土上。把脚踩进泥土里的感觉真好。这两周以来,他一直在混凝土、柏油地面,或者钢铁板上跳来跳去,还没踏足过泥土地,这让他的脚一直很疼。现在,他总算可以待在这舒适的松软泥土上休息了。

一棵美国梧桐挺立在他身旁。他抬头又看见了月亮,它高高地挂在树梢。一片树叶晃悠悠地飘落下来,正好掉在他身旁。柴斯特抱着落叶咬了一大口,感觉美味极了。虽然汽水、美式香肠,还有巧克力糖都很好吃,但没有一样东西能比一片普通的树叶更合蟋蟀的胃口。

在这样的夜晚,坐在露天的泥土地上,还可以大口嚼树叶,柴斯特不禁开怀鸣唱起来。一开始的曲调轻柔而舒缓,就好像这只蟋蟀还在试音,随后,歌声变得愈来愈清晰,响彻了整个公园。柴斯特在唱歌的时候感到非常满足。他听着自己的歌声,感受着翅膀的摩挲,心无旁鹜、内心平静而快乐。冯赛先生——那位卖蟋蟀笼子给玛利欧的中国绅士曾经说过:“一首首美妙的蟋蟀之歌就是真理之歌——他的歌洞悉一切。”或许他说得没错,但是对柴斯特来说,他唱歌仅仅是出于对生命的热爱。

这首歌唱了好几分钟。节奏先是舒缓,接着变快,音调有时低沉,有时高亢。歌声有如一缕明亮的丝线,刺破了黑夜。最后,柴斯特停下来,歌曲结束。他从来不知道一首歌为什么会结束,他只是凭感觉知道一首歌什么时候应该结束——于是,歌声停了。“咕咕,哎呀!”他身后一个声音嘟囔着,“这是什么啊?瞧瞧,一只胖嘟嘟的乡下蟋蟀。”

柴斯特大吃一惊——不,是吓了一跳——他跳到半空中,猛地转过身。一只他见过的最大的鸽子就站在他身后,眼里有抹奇怪的光亮。

在故乡的老牧场上,柴斯特也曾见过一些相当大的鸟儿。野鸡碧翠丝和他处得很好,但是柴斯特会尽可能避开蓝松鸦罗和画眉鸟安迪。因为大多数他认识的大鸟都非常喜爱一道餐点:可口美味的乡下肥蟋蟀。“哦——呃——”柴斯特结结巴巴地说。他实在不知道当自己马上就要被一口吞掉时,应该说些什么。“咕,真是好听哪!”鸽子咕咕地说。“你喜欢我唱的歌?”柴斯特倒吸一口凉气,感到十分惊讶。“多美妙啊!”鸽子轻声哼着。“嘿,老天爷!”柴斯特心想,“我想我也不必太吃惊。如果一只猫和一只老鼠都可以一起住在排水管里,那么我和一只鸽子也可以做朋友吧!”“我很高兴你喜欢!”他大声说。“咕咕,再来几首!”鸽子要求说,“顺便说一下,我叫露露——”她说“露露”时念成了平声,“你叫什么?”“蟋蟀柴斯特,”柴斯特说,“但是,噢——呃——我们得先弄清楚一件事,你不会把我吃掉的,对吧?”“咕,老天,当然不会啦!”鸽子露露大笑着说,“我只吃面包屑。在101街和西区大道转角处,住着一位最最好心的小个子老太太。她在卧室窗户外面放了一个架子,每天早上都会撒满面包屑,全都是给我的!”“那太好了。”柴斯特蟋蟀说,“那么现在,”他总是有点儿腼腆,“你真的想再听一曲吗?”“我想得很——咕!”鸽子露露兴致勃勃地说,“唱吧,蟋蟀,快唱吧!”

柴斯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又为她唱了一曲自己最爱的歌。“哇,这首歌棒极了!”露露赞叹道,“现在,讲讲你的故事吧,柴斯特。为什么你会来到这座城市,而不是在其他什么地方的枝条上唱歌呢?”

柴斯特把自己的经历一五一十告诉了露露:他怎么被困在了野餐篮子里,又怎么在地铁站里被玛利欧发现,以及如何被塔克鼠和亨利猫“收养”。“康涅狄格州所有的蟋蟀都能唱得这么好吗?”露露问道,疑惑地摇晃着脑袋。“呃,我也不知道。”柴斯特局促不安地回答。其实,有只见多识广的知更鸟曾经告诉过他,说他是这个州最好的音乐家,但是这话并不适合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说。“那你呢?该说说你的故事了。”柴斯特讲完了自己的奇特经历后,问道。“咕,我啊!”露露开心地咕咕笑着说,“你可以说我是一只与众不同的鸽子,甚至可以认为我是一只酷酷的鸟。”

然后,露露把自己的故事告诉了柴斯特。听起来,她似乎来自一个非常古老高贵的鸽子家族。她的曾曾曾祖母和祖父——她也不记得要用多少个曾了——来自亨利·司徒文森鸽子家族,据说他们是抓着一艘驶往新阿姆斯特丹的船的船桅横越大西洋的。露露解释道,新阿姆斯特丹是纽约还没被英国人占领、仍然隶属于荷兰时的叫法。“他们说他们‘厌倦’了旧大陆,想去新的疆域探险。”露露用讽刺的口吻粗声粗气地说,“但我想,他们只是在荷兰混不下去了。“不管怎么说,后来,亨利·司徒文森鸽子家族和他们的子孙后代在伟大的美洲大陆繁衍兴盛起来。他们很可能是曼哈顿岛上最有名、最受尊敬的鸽子家族。他们的确名气很大,也非常受人尊敬,以至于现在他们已经瞧不上丢在公园大道外面的面包屑了。”“但是大约一年前,”露露说,“我受够了那些装模作样、胡说八道的势利亲戚,所以我跟他们说了声‘拜拜’,就拍拍翅膀飞走了。我觉得,咕,我得紧跟时代潮流。于是我就搬到这边的布莱恩公园来了,它更富有活力。你懂我的意思吗?”“我想我明白。”柴斯特说,虽然他并不完全理解。露露说话有一种特别的纽约腔调,有点儿难懂。但是柴斯特很想试着去理解,因为他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只鸽子,虽然她总是咕咕叫。“那你现在还会去看你的亲戚吗?”他问道。“咕,当然啦。”露露用一只爪子抓挠着地面,“每隔一阵子,我就会飞到中央公园去。你还别不信,那里有株榆树是专门留给司徒文森鸽子家族的呢!”“中央公园在哪儿?”柴斯特问道。“你不知道中央公园在哪儿?!”露露说,“那可是又大又漂亮的中央公园呀,是这城里最棒的地方!”“对不起,我有点儿孤陋寡闻了。”柴斯特道了个歉。他解释说,玛利欧带他去过好几个地方,但是到目前为止,他还没去过中央公园。“咕!”露露嚷着,“那你想不想来一次真正的纽约之行呢?这可是只有鸽子才能提供的旅行喔!”“呃,我倒是很想啦,”柴斯特说,“只是——”“跳到我背上来,坐在我脖子后面。呃,不行不行——”露露急促地摇了摇头,努力思考着,“要是坐在我背上,你的视野会被我的翅膀挡住。”她用力地啄了啄自己,大声说道:“我知道了!你可以坐在我的爪子上,坐在左边的这只上好了,用你的触须缠住它。”柴斯特犹豫了一会儿。他知道,以前一定没有蟋蟀这么做过。“来啊,柴斯特,快上来!”露露命令道,“你需要找点儿刺激!”“好吧。”柴斯特怀着又兴奋又害怕的心情,爬上鸽子的爪子,紧紧地抓着。“好啦,我要加速啦。”

露露扑打了好几下翅膀,柴斯特紧张得还没来得及舒口气,他们就飞起来了!

飞起来了!现在,他们已经飞在空中了!“抱歉,起飞时有点儿颠簸,”露露说,“等我飞到一定高度以后就会好一点儿了。”

但是对柴斯特来说,一点儿都不颠簸。

以前,在康涅狄格州的老牧场,当柴斯特全力跳跃——通常是为了在臭鼬乔之类的朋友面前卖弄——有时也能跳到六英尺高。不过,露露只花了几秒钟,就飞到了那么高;不到一分钟,她就在美国梧桐的树顶上空滑翔了。“在下面还好吗?”当快速穿过一股气流的时候,她对柴斯特喊道。“哦,呃,当然。我是说——”有时候,你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害怕还是愉快,或许两种感受都有,而且奇妙地融合到了一起!“我很好!”蟋蟀决定这样说,并把露露的腿抓得更紧了。现在,他们已经比树高得多了,柴斯特可以看见下面街区的所有建筑。他突然觉得头晕目眩,却也感到自由自在。“先飞到中央公园去,怎么样?”“好极了,露露!我哪里都想看看!”

鸽子先往东飞,到了第五大道,然后再飞往正北方向。他们飞得很高,但柴斯特还是能看到街道上商店那些漂亮的橱窗。第五大道有世界上最精美的商店,柴斯特本来希望露露能飞得低一点儿,好看得更清楚。但是他很快就改变了想法:飞行的事还是由露露自己决定吧。更何况,此时前方出现了个奇怪的东西:一个巨大的长方形阴影正向他们逼近,越来越近,最后出现在他们的下方。“这里就是中央公园。”露露迎着风,尖声喊道。

柴斯特又是一阵狂喜。因为公园里并不只有美国梧桐,还能闻到桦树、山毛榉树、枫树、榆树以及橡树的味道。凡是康涅狄格州能找到的树,这里几乎都有。还有一弯新月倒映在小湖里。他的耳畔响起了许多不同的声音:树叶的婆娑声、夜晚乡野间昆虫和小动物的低语声。最令他高兴的是,还有溪水拍打岩石的汩汩声。纽约中央公园,这座位于市中央的荒野保护区,它那奇妙的景色让柴斯特的心充满了喜悦。“噢,我们可以降落到地面上去了吗?”他叫道,“露露,拜托了!”“没问题,柴斯特。”鸽子收起了翅膀,渐渐慢下来,“无论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只要别去拜访我的亲戚,他们真的挺无趣的。不过他们现在应该都睡了。”“我并不想去拜访谁!”柴斯特说。这时,露露正在顺风滑行。她如同孩子玩的纸飞机一样,迅速、利落,而且准确地降落在了湖边。“我只是想……想……”柴斯特一时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微风拂过湖面,他其实只是想坐在那波光粼粼的湖边,好好儿看一看水中月亮轻摇的倒影,享受这里夜晚特有的湿润空气与树的香味。

还有歌唱——柴斯特此刻最最想做的就是歌唱。他也确实这么做了。他尽情地唱着歌,这也让鸽子露露心满意足。

但美好的时光总会有结束的那一刻。

一曲终了,突然的安静并没有曲终人散的伤感,反倒蕴含着一种宁静的喜悦。露露说:“来吧,柴斯特,让我带你再好好儿看看我住的这个城市吧。”她指的是纽约。“好的。”柴斯特说着再次爬上了她的爪子。“现在,我要让你把纽约尽收眼底!”露露说。她的翅膀有力而有节奏地拍打着,“做这件事最好的地方,就是帝国大厦。”

他们飞得越来越高。随着高度不断上升,柴斯特感到越来越害怕。飞在第五大道上空既有趣又刺激,但是现在,他们可是径直飞向全世界最高建筑的顶端。

柴斯特往下望,感觉世界在他下方打转。他觉得自己的胃仿佛翻过来了,要不然就是脑袋倒过来了。他觉得头晕眼花,恶心反胃。“露露,”他开始紧张起来,“我觉得……”“抓紧就好!”露露朝下喊,“要相信我这位长着羽毛的朋友!”

柴斯特本想说,他担心自己可能有恐高症,不能待在高处。坐在一只鸽子的爪子上,正在飞往帝国大厦顶端的途中,这可不是发现自己有恐高症的好时机。但是,就算露露刚才没有打断他,柴斯特也没机会说完他想说的话。他的话被生生地咽回了喉咙里。在湖边时,风还很轻柔,可当他们绕着这栋建筑一层一层盘旋而上,不断接近目的地——最顶端的电视天线塔的时,微风变成呼啸的狂风。

他们终于到了帝国大厦!露露用两只爪子紧紧地抓住电视天线的顶端,还不小心夹到了柴斯特的一条腿。整个纽约市在他们眼前闪闪发光。

说来奇怪,但又的确如此:有很多山比最高的建筑高,而飞机又可以飞得比山还要高,但是似乎又没有任何东西能像人工建造的大型建筑那么高大。这或许是因为人类的建筑更能衬托出动物的渺小吧。

柴斯特觉得,眼前好像不只是一座城市,而是整个世界,全都尽收眼底。他几乎辨认不出地面的行人了。“我的天哪!”他心想,“他们看起来就像虫子那么小。”想到这里,他笑了起来:人们就像虫子,比如蟋蟀,在人行道上来来往往;汽车、巴士,还有那些黄色的出租车,则像一个个微缩模型在来回穿梭。他又感觉到刚才飞行时的那种眩晕感,但是这次的冒险实在太激动人心了,他连眼睛眨都不想眨。“露露,”柴斯特说,“你踩着我的脚了,可不可以麻烦你——”“咕,对不起。”露露一边道歉,一边抬起她的爪子。

就在这时,发生了两件糟糕的事。第一件事是,柴斯特瞅见一架飞机飞越东河,准备降落在拉瓜迪亚机场,看着飞机下降,他晕得更厉害了;第二件事要糟糕得多:突然刮来了一阵风,就像一只大手,推了他们一把,露露差点儿就从帝国大厦上跌下去。

露露只是差点儿跌下去,可柴斯特是真的跌了下去。他的腿和触须瞬间就从露露的爪子上松开了。他还没来得及说一声“永别了,老牧场”,就从空中翻滚着坠落下去。城市一会儿在他头顶方向,这意味着他正仰面朝天;一会儿又在他下方,说明他正面朝大地。再后来,他眼前所有的东西都在乱晃。

他动了动翅膀,伸展开来,好让自己恢复平衡,但丝毫没用。狂风兴奋地和他玩耍着,把他丢来丢去。他放佛是一块被扔进暴风雨中飘浮不定的软木塞。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在柴斯特面朝大地、迅速往下掉的时候,他瞥见帝国大厦的楼一层一层地往上冲。

尽管他正处于恐慌之中,可他脑海里还是瞬间闪过了一个念头:呃,从帝国大厦上掉下去——这可不是随便哪只蟋蟀都会有的经历!(他想得没错,以前从未有过。不过此时此刻,柴斯特并不希望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等他再次看向地面时——他估计自己已经差不多掉到了一半的高度——下面的人影变得越来越大,他能听到汽车的引擎声了。街道和人行道看起来硬得吓人!就在这时——“啪嗒”一声,他落到一个又硬又软的东西上——那里面是结实的肌肉和骨骼,表面却是柔软的羽毛。“抓好啦!”一个熟悉的声音喊着,“抓紧一点儿!再紧一点儿!对,就是这样!”

柴斯特欣然照她的话做了。“咕咕!”露露如释负重地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永远找不到你了。我已经绕着这栋该死的建筑飞了至少十圈。”

柴斯特很想说“谢谢你,露露”,但是他实在感激得说不出一句话来。他们又回到了适宜的高度,柔和的风吹拂着他们,并托着他们缓缓上升。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道谢,露露就急切地问道:“现在上哪儿去,柴斯特?”她已经准备好接下来的冒险了。“我想我得回排水管去了,露露。我有点儿累了。”“咕,不要吧!”露露抱怨道,她还没玩够呢。“你知道的,我真的不怎么习惯从帝国大厦上被吹下来……”“噢,好吧,”露露说,“但是有一个地方,你一定得去看看!”

现在,露露在那层汹涌气流的下方飞行,她是个很棒的飞行员。他们一路往南飞去。柴斯特紧紧地贴在她的后颈处——他觉得那里要安全得多,而且她的翅膀也没像他们原先以为的那样,会严重挡住他的视线。他本想问问他们到底要上哪儿去,但是从她强劲而规律的鼓翅方式来看,他觉得这会是一段相当长的飞行。风迎面吹来,使这趟旅途更加辛苦。柴斯特让自己平静下来,专心看着在他们下方掠过的城市。

他们来到了炮台公园。这里是纽约地势较低的地区,摩天大楼就像一片钢铁树林一样耸立着。但是露露并没有在这里停下。

柴斯特倒吸了一口凉气,把露露的羽毛抓得更紧了。他意识到他们已经飞出了曼哈顿,下面是翻滚着的、漆黑的海水。这儿可不是中央公园里那种温和的小湖,而是一个又宽又深的海湾,它使纽约港成为闻名世界的大港口。但是露露仍然没有任何减速的迹象。她的一双翅膀就像是一对美丽而可靠的机器,不停地鼓动、拍打着。

最后,柴斯特终于看出来露露准备往哪儿去了。在他们右边,一个小岛上,柴斯特看到了一位巨大的女士的身影,她的右手举着一样东西,这当然就是自由女神像了。但是柴斯特并不认识。在康涅狄格州的老牧场上,他从来没上过学,至少没上过那种使用课本的学校。在故乡,他的老师就是大自然。

露露气喘吁吁地降落在雕像的基座上,努力平复自己的呼吸。她跟柴斯特讲了一点儿有关这位女士的故事:它是一份法国送来的礼物,而且对美国而言非常宝贵。不过,她一路把他带到这儿来可不是为了给他上历史课。“跳上来,柴斯特!”她命令道。接着,他们一路向上飞,飞到了这位女士手上握着的火炬上。露露在火炬的北侧找到了一个可以歇息的地方,这样,就能避开从南边吹来的风。“现在,好好儿看看周围吧!”露露骄傲地说,就好像全纽约都属于她似的,“别告诉我世界上还有比这儿更美丽的风景。”

柴斯特照她说的做了。他先往后瞧了瞧,那里是斯塔滕岛;左面是新泽西州;右边的远处是布鲁克林区;在他们刚刚飞过的那片黑色水域的对面,那灯火璀璨的地方,就是纽约的心脏——曼哈顿。

还有桥!桥梁随处可见,它们的钢索上全都用小灯泡点缀着。这些桥把这座岛跟周围所有的陆地都连接了起来。“咕,哇!我们的运气可真好!”露露兴奋地叫着。她轻轻抖了抖翅膀,示意柴斯特看下面。就在他们正下方,一艘远洋邮轮正缓缓驶过。轮船上的绳索像大桥上的钢索一样,挂着几百个闪着银光的灯泡。

一架飞机飞过他们的头顶,它的翅膀上也亮着灯。

看到这些美景,柴斯特发自内心地赞叹道:“这简直就像一座夜里的梦幻都市。”“等我载你回去的时候,你再看看,”露露说,“你会看到梦幻是如何变为现实的。”

回去的时候,逆风变成了顺风。露露几乎一路滑翔着回到了曼哈顿,只偶尔抬一抬翅膀,好维持身子的平衡。但是也有一两次,纯粹是为了好玩儿,她毫无征兆地突然倾斜了一下翅膀。于是他们快速地上升,接着又以更快的速度俯冲下来,就像空中的云霄飞车一样。

这时,那座梦幻都市也越来越近了。在柴斯特看来,它就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街道就是一缕缕蛛丝,上面还亮着五颜六色的灯光。“噢,露露,这……我没想到……这真是……”“嘘!”露露说,他们正在建筑物间飞行,“不要说话,只管好好儿欣赏,好好儿享受,好好儿记住这一切。”

柴斯特情不自禁地发出了鸣唱——它并不是一首歌曲,只是一声简单的鸣叫。但是,仅仅这一声鸣叫,就已经诠释了一句话:“我爱这一切!我爱上它了!”

接着,时代广场出现在他们眼前,呈现出一片流光溢彩的景象。柴斯特指出了他之前通过的格栅,于是露露降落在它附近。“真是感激不尽!我该怎么谢你才好呢?”柴斯特说。“别客气,蟋蟀柴斯特。我很高兴能遇上一位跟我一样喜爱纽约的同伴。有空儿再来布莱恩公园吧!我就在那里,不在枝头休息,就在树间飞行。晚安,柴斯特。”“晚安,露露。”

她振翅飞走了。

柴斯特跳进格栅,以最快的速度往排水管蹦去。他希望塔克鼠和亨利猫已经回来了,今晚,他有一个真正的冒险故事要告诉他们呢!

蟋蟀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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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享阅读的你——

无论你是孩子,还是和这些书

擦肩而过的曾经的孩子1悲剧!水花飞溅

蟋蟀柴斯特的心里一阵怦怦乱跳,这不是那种常有的好的“怦怦跳”,比如他从自己的树桩出发,一路跃过小溪,跳到长满苔藓的对岸,那时候就是一种欢欣雀跃的怦怦跳。有时候,他的凌空一跃纯粹是为了释放青春的活力。但此刻不一样。这种感觉更像是一种担忧,一种坐立不安。实际上,蟋蟀柴斯特有种预感,他确信这一定是预感——不过说实话,他不得不承认,他其实并不太清楚什么是预感。但是一个月以前,七月里明媚的一天,乌龟西蒙曾说他预感会变天,结果下午,暴风雨果然来袭。闪电击中了一棵白蜡树,一只知更鸟失去了他的家园(不过后来,他在松鼠比利的榆树上建了个新家)。“预感,”柴斯特一边从栖身的树桩洞口向外张望,一边忧郁地说,“我确实有一个预感。”

这样美好的天气,心情却很忧郁,太奇怪了。此时正值八月末的一个午后,充足的阳光温柔地铺满了整个老牧场——现在被叫作“塔克的郊外”,是柴斯特的朋友塔克鼠和亨利猫拯救了它之后取的名字。尽管附近的居民现在都叫它“塔克的郊外”,或者简称“郊外”,但在这里所有动物的内心深处,不管是兔子、乌龟还是蟋蟀,仍然认为这里还是过去那个美丽而熟悉的老牧场。这里是柴斯特的家园——一个长满青草、芦苇和树的世界,一片绿草茵茵的牛羊的乐土;小溪在草丛王国和牧草乐园穿行,就像幸福时光里脑海中飘过的一首歌。而此刻,完美的夏日即将结束,这片土地被笼罩在一片金灿灿的阳光下,就像一颗饱满成熟、等待采摘的桃子——本应是这样,但是现在,怎么说呢,它让人惶惶不安。至少柴斯特这么想。“我总觉得在这儿待不够啊。”一位女士的声音从柴斯特的树桩后面传过来。

另一位女士疲倦但很满足地舒了口气:“噢,我也是啊,梅!这里就像小天堂。要是没了它,我可活不了。哎呀,累死我了。”

柴斯特听出了两位女士的声音。自从塔克鼠和亨利猫让赫德利镇上的居民们相信,这里是老赫德利的旧宅以后,人们就把这地方当成圣地保护起来了(这确确实实合了动物们的心意!生活在这里的鸟儿、昆虫、游鱼和爬行动物们再也没有遭到过追捕或猎杀,甚至再也没有被人踩在脚下)。按照镇议会的要求,人们在这里修筑了许多令人赏心悦目的蜿蜒小路。这样,人们就可以在小溪边、树林下漫步闲谈,享受这“未被破坏的大自然”。不过,他们必须竖起许多不合人意的牌子,写上禁止行人踏足草坪之类的话,以防有人破坏这迷人的旷野风光。

在柴斯特的树桩后,有一条小路延伸出去。当然,大多数树桩是不分前后的,不过柴斯特的树桩可不一样。从他居所的洞口向外望去,可以俯瞰到一小块草坪,一路向下延伸到小溪边。无论从自然景观,还是从柴斯特自身看来,能望见水景的一侧显而易见应该叫作前院。让柴斯特尤其满意的是,这里没有哪个人类会把眼睛凑过来窥探他。他可以坐在自己的家门口,看着下方的小溪汩汩流动,在岩石之间激起白色的浪花。跟许多昆虫、动物以及一些聪明的人类一样,蟋蟀柴斯特也喜欢有自己的私密空间。

但是有些时候,他也喜欢跳到树桩顶部,独自偷偷观察。人类,在柴斯特看来——无论他蹲在树桩顶端,或是趴在矮树丛的一片嫩树叶上看,虽然跟蟋蟀相比有些笨拙,但很奇妙,充满了好奇心。就在自己家屋顶上的时候,柴斯特认识了这两位正在聊天的女士(他认识她们,不过她们可没怎么留意过他)。

柴斯特只知道她们的名字叫劳拉和梅,但不知道她们姓什么。这个夏天,每当阳光明媚的日子,她们就会来赫德利草原散步。赫德利草原是人类给老牧场重新起的名字,也就是“塔克的郊外”。在整个康涅狄格州这种几平方英里的土地中,老牧场拥有的别名是最多的。

劳拉和梅把她们每天的散步叫作“保健运动”。她们并不老——其实,她们背地里都管对方叫“中年人”,但是她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确实也需要一些锻炼,尤其当两个人都变得很“壮实”以后。不过,她们俩谁都没提过这件事,不管是当面还是背地里(在她们的内心深处,压根儿就没想过用“肥胖”这个可怕的词来形容自己吧)。“我特别喜欢这片草地,”劳拉说,“但我觉得他们应该在这儿多放点儿长椅。”“哎呀,这里是野生环境,”梅说,“他们就是想让一切回归自然嘛。”“嗯。”柴斯特待在自己的树桩里思考着。他向小溪对面望去。人类口中的“回归自然”,意思似乎就是在这儿留一点儿四处横生的杂草,种一棵弱不禁风的小树,任它们生长,而且决不修剪它们的枝叶。柴斯特很庆幸在这个小溪的拐角处没有一张该死的长椅。“我的脚疼死了!”劳拉呻吟道。

柴斯特看了看自己的脚,笑了起来。他倒是有不少脚,准确来讲是六只,但他从来不记得哪只脚疼过。“这儿有一个树桩。”

柴斯特止住了笑声。“亲爱的,也许你可以坐在上面休息一下。”“梅,你不累吗?”“其实……”“来吧,亲爱的。这儿足够两个人坐。”

柴斯特真想唧唧叫几下,甚至大喊一声发出警告:他的树桩绝对坐不下两个超重的女士!他本来想自己跳到树桩上,期盼着这两位女士会害怕昆虫。但是他知道,如果真的那么做了,可怕的命运就会降临到头上——她们会直接坐到他的身上。“我希望它可别把咱俩弄脏了。它看上去挺湿的。”“今年夏天下了不少雨呢。”“坐吧。”“不要!”柴斯特发出他所能发出的最大的叫声。

但是太晚了。

这个树桩的确很湿,而且很老,还有蛀虫(不过,蛀虫们倒是一点儿都没影响到柴斯特,它们自己活自己的。蛀虫喜欢住在木头里,而且万事不求人)。不过,当柴斯特家里那些脆弱的墙壁在他周围倒塌的时候,他最后想到的确实是那些蛀虫——他认为自己应该没救了,但他希望那些蛀虫能幸免于难。他极力把心思放在那些蛀虫上,好不去感受自己的恐惧。一大块木头掉落下来,横压在柴斯特的背上。柴斯特静静地躺在黑暗中,就像死去一样。“天哪!”梅的声音传了过来。“哎呀!”劳拉叫道。

紧接着,溅起了两朵巨大的水花:两位女士从塌陷的树桩上滑下来,掉进了小溪。之后,尖叫声、抱怨声,还有水花飞溅的声音此起彼伏,就连一群鹅跳进湖里都没有这么乱哄哄的。

在一片混乱中,柴斯特发觉自己还能听见两位女士在水中挣扎的声音——这可是个好征兆。他伸了伸一条腿。尽管被压在木头下面,但他还有知觉。柴斯特不由得心潮澎湃,在心里发出一阵喜悦的叫声。他意识到自己没有死,只是被压住了。不过他现在被困得死死的,只能微微活动三条腿,而且改变不了姿势。

两位女士打着滚儿从小溪里爬上了岸,同时,也把混乱带到了岸上。只听到许多声“妈呀”“我的天哪”“哦,乖乖”,以及一两声还算礼貌的咒骂的话之后,劳拉和梅总算站稳了。柴斯特听到她们最后留下的声音是,两个人吧唧吧唧地沿着小路回到大路,同时,其中一个问另一个,司机会不会让她们“穿着这身湿透的衣服”上大巴(后来司机允许她们上车了。老实讲,仅仅一周之后,这次意外事件就成了两位女士愉快的冒险经历。她们管这段经历叫“树桩故事”,而且在随后的日子里不断讲述、吹嘘,并因为它捧腹大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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