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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30 11: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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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经济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历年考研真题及详解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历年考研真题及详解试读:

2013年辽宁大学经济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一、概念题(每题5分,共30分)

1.税收制度

2.征税对象

3.累进税率

4.增值税

5.一般纳税人

6.营业税

二、简答题(每题20分,共120分)

1.我国税收财政原则。

2.消费税特点。

3.营业税方法原则。

4.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模式。

5.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项目内容。

6.我国开征资源税的目的。

2013年辽宁大学经济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一、概念题(每题5分,共30分)

1.税收制度

答:税收制度为一个国家的税收基本制度,它是国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办法的总和,反映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国家财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税收制度的内容包括税种的设计、各个税种的具体内容,如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广义的税收制度还包括税收管理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一个国家制定什么样的税收制度,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性质、经济管理体制以及税收应发挥的作用决定的。

2.征税对象

答: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与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征税对象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因为它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如消费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种因征税对象不同、性质不同,名称也就不同。

3.累进税率

答: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量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量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量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相比,表现为税额的增长幅度大于征税对象数量的增长幅度。累进税率对于调节纳税人收入有着特殊的作用,所以各种所得税一般都采用累进税率。

4.增值税

答: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目前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征税的增值额都是一种法定增值额,并非理论上的增值额。

我国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5.一般纳税人

答: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一般纳税人在对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6.营业税

答: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所征收的一种商品与劳务税。其应税劳务涉及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7个行业。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此外,国家只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营业税。但是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上述劳务不包括在内。

二、简答题(每题20分,共120分)

1.我国税收财政原则。

答:税收的财政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国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变革都必须有利于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的需要。虽然从经济学家的角度来看,更加注重税收的效率和公平原则,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自从国家诞生以来,税收都一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税收制度的设计,必须考虑国家的财政需求。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保证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税收收入要充分;二是税负总体水平应该适度;三是税收收入要有弹性。(1)税收收入要充分。财政原则的最基本要求就是通过征税获得收入能够充分满足一定时期财政支出的需要。税收收入的充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相对于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财力需要而言的。在提供公共产品过程中,政府能够提供公共产品的数量受到财政收入规模的限制,同样提供公共产品越多的政府,财政收入需求也就越大。(2)税负水平应当适度。税收是政府筹集财政收入、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工具,因此,一方面税收筹集财政资金的规模应该与该时期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规模所需要的总额相适应,税负过低,会使得税收收入过低,不能满足社会的基本公共需求。另一方面,如果税负过高,税收对经济的扭曲效果越明显,反而会抑制经济的正常运行。(3)税收收入要有弹性。弹性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反映的是在两个存在函数关系的经济变量中,由一个变量的变化所引起的另一个变量的变化程度。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的建立,应当有利于促进税收与不断增长的国民收入相适应,保持同步增长,特别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税收收入的增长应当略快于经济的增长。因此税收财政原则要求税收收入要有弹性。

2.消费税特点。

答:消费税征税的特点是: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充分考虑人民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注重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适当借鉴国外征收消费税的成功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

现行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根据消费税征税范围确定原则,将征税范围大体分为五大类: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第二类: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成品油。第五类: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消费税的调控作用主要体现在调节生产、引导消费、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三个方面。这次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就是为了配合国家的宏观政策,为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

3.营业税方法原则。

答:略。

4.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模式。

答: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可以分为三种:综合所得税制模式、分类所得税制模式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模式。(1)分类所得税制模式,是指将各种不同性质、来源的收入划分为不同类别,采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分门别类地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种税制模式。由于对不同种类的应税所得加以区别对待,因此能够较好地体现横向公平。此外,由于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广泛地采取源泉扣缴的征收管理方法,有利于控制税源,降低征收成本,但是由于无法将纳税人的所有收入按照一个整体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纵向公平以及量能课税的原则较难以体现。(2)综合所得税制模式,是指将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各种不同性质、不同来源的所得汇总计算,再减去法定费用扣除额,按累进税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制模式。在这种税制模式下,同一纳税人的各种所得,不论其来源、性质都按照一个整体来对待,并且按一个税率计算征收。相对于分类所得税制模式来说,由于将各种收入按一个整体来对待,更为公平,但是要实施综合所得税制模式必须具备较高的税收征管水平。(3)混合所得税制模式,是前两种税制模式的一种综合。混合所得税制模式首先将纳税人的收入按来源分类,对部分收入采用分类计征的办法,而对另外的收入则进行合并,按照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也就是说,对所得按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征收后,再按综合所得税制模式计算征收。它兼顾了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和综合所得税制模式的优点,不仅能够区别对待纳税人的不同所得,又能够按照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能力征税。

5.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项目内容。

答: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利息支出的扣除。(2)计税工资的扣除。(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6)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7)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8)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9)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10)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11)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12)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13)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14)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15)其他收入的扣除。(16)亏损弥补的扣除。

6.我国开征资源税的目的。

答: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类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类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类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类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作“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类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类税。

征收资源税主要依据的是受益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三方面。从受益方面考虑,资源属国家所有,开采者因开采国有资源而得益,有责任向所有者支付其地租;从公平角度来看,条件公平是有效竞争的前提,资源级差收入的存在影响资源开采者利润的真实性,或偏袒竞争中的劣者,或拔高竞争中的优胜者,故级差收入以归政府支配为好;从效率角度分析,稀缺资源应由社会净效率高的企业来开采,对资源开采中出现的掠夺和浪费行为,国家有权采取经济手段促其转变。这些解释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开征资源税的意义和必要性。

资源税的作用:(1)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有利于企业在同一水平上竞争。(2)加强资源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合理开发、利用。(3)与其他税种配合,有利于发挥税收杠杆的整体功能。(4)以国家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开征资源税,旨在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状况。(5)增加财政收入。资源税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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