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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30 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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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姆

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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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试读:

译本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英国20世纪伟大的文学家,他的文学生涯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经历整整三代人。毛姆一生至少创作了

部重要的长篇小说:《尘网》《月亮和六便士》《刀锋》和《寻欢作乐》,以及一百

十多部短篇小说,三十多个剧本,还有不少的游记和自传性质的作品。毛姆是20世纪英国小说界为数不多的几个雅俗共赏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虽然未受到学术评论界太多的关注,但是却流行世界,影响深远,引起不同国家、不同阶层读者的兴趣,而且这种兴趣经久不衰,大有与日俱增之势。

毛姆出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名律师,受雇于英国驻法国大使馆。毛姆在法国度过了他的童年,从小就受到法国文化的熏陶(1897年,他因染上肺病,又被送往法国南方里维埃拉疗养,开始接触法国文学,特别是莫泊桑的作品)。父母死后,1884年他由伯父接回英国送进寄宿学校读书。对于年幼的毛姆来说,英格兰是个灰暗、沉闷的陌生国家。毛姆的少年生活是凄苦的,他贫穷、寂寞,得不到至亲的关爱,口吃的毛病使他神经紧张,瘦弱的身体使他在同学中间低人一头。1891年,他赴德国海德堡大学学医,次年回伦敦在一家医院就医,实习期间曾到兰贝斯贫民区当了三个星期的助产士,这段经历使他动了写作的念头,其早年的学医生涯及法国自然主义文学对他的影响都反映在他1897年出版的

第一部

作品《兰贝斯的莉莎》中。这部描写贫民窟女子莉莎悲剧性结局的小说受到批评界的重视,特别是得到当时颇有名气的艾德蒙·戈斯(1849—1928,英国诗人、批评家和传记作者)的赞扬,使毛姆决心放弃行医,从事文学创作。第

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去欧洲战场救护伤员,还曾服务于英国情报部门,这些经历又为他以后写作间谍故事提供了素材。毛姆一生喜好旅游,足迹所至遍及印度、缅甸、马来亚、中国以及南太平洋中的英属和法属岛屿,他还到过俄国及南北美洲。1930年以后,他定居法国南部的海滨胜地。在这段时间里,毛姆创作了大量的小说和剧本。1948年,他开始撰写回忆录和评论文章。鉴于他在文学创作上取得的成功,20世纪50年代牛津大学曾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英国女王也授予他“骑士”称号。毛姆于1965年病逝,终年九十五岁。

毛姆一贯主张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从不写他不熟悉的人或事物。他说任何有理智、有头脑的作家都写自己的经历,因为唯有写自己的经历时他才最具有权威性。作为一个多才多艺的短篇小说巧匠、优秀的长篇小说家、剧作家、评论家、散文作家和自传作者,毛姆的文学成就就是他漫长曲折、阅历深广的一生的忠实反映。在文学的创作方法和它的社会功用方面,毛姆与他同时代的高尔斯华绥、威尔斯等这些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传统的继承者有所不同,后者将小说作为揭露时弊、阐述思想的工具,并以此来达到实现社会改良的目的。毛姆更多的是接受了法国自然主义文学的影响,常常是以自然主义的创作方法表现人生。毛姆对于文学的社会批判功能并不十分感兴趣。他认为,作家在戏剧和小说中不应该灌输自己的思想。他认为艺术的目的在于娱乐,当然也可以有教谕的作用,但是如果文学不能为人们提供愉悦和消遣,便不是真正的艺术。因此,毛姆更关心的不是内容的深化,而是情节的冲突。尤其是在他的短篇和剧本中,毛姆执意寻求人生的曲折离奇,擅长布疑阵、设悬念,描述各种山穷水尽的困境和柳暗花明的意外结局。他说他的基本题材就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个人戏剧”,这种戏剧性毛姆认为是文学想要愉悦读者所必须具备的。

在毛姆这四部重要的长篇小说中,《月亮和

便士》尤其受到中国读者的青睐和好评。该作品对理想与现实、肉体与灵魂、艺术与生活、文明或是世俗(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将其称之为传统)与人的本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做了深刻的探讨和剖析,引起读者的思考和共鸣,给人的思想和心灵以诸多的启迪。上述的这一主题是毛姆在许多作品中经常探讨的,但在《月亮和六便士》中,作者把它表达得更集中、更强烈,给人以更深刻的印象。从这一方面讲,我觉得《月亮和六便士》是毛姆创作的最好的作品之一,在我翻译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译本序中我曾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西方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时至今日,它仍以其内容和形式上的独树一帜,在西方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中放射着异彩。”我觉得把这一段话放在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上,也非常合适。

虽然我们平时把毛姆归为自然主义作家,可从《月亮和六便士》表现的主题和创作手法上看,它倒更像是现实主义或是现代主义的作品。毛姆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他的笔锋像是一把解剖刀,对笔下的人物他常常取的是一种医师、“临床”的冷静态度。在这部作品中,正是运用着这一手法,毛姆对人的本性,人的自然本能以及隐藏在人的内心深处的思想活动(潜意识)进行了精彩的描述和深刻的剖析。我们知道弗洛伊德强调的是人的潜意识和无意识,而荣格强调的是人的“集体无意识”。在《月亮和六便士》中,我觉得毛姆更多的可能是受到了荣格“集体无意识”思想的影响,因为他侧重的是对主人公原始的自然本能(也就是未受到文明和世俗浸染的本能)的分析,在平时情况下,这一“集体无意识”可能潜伏在人的内心最深处,当作家通过对主人公的描述把读者身上隐伏着的这一集体无意识召唤出来时,作品就会给读者以震撼。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之所以能给读者震撼,原因就在这里。

跟《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也使用了一个第一人称的“我”作为故事的叙述者,这个叙述者既在事内,又在事外;不同的是,毛姆的这个叙述者显得更冷静,更客观,更睿智,更偏重于在事外,更少个人情感(有时甚至对主人公抱着一种调侃的态度)。这样当作者拿着解剖刀在对主人公进行剖析并对剖析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评论时,就更容易让读者信服,更具有说服力。此外,这部作品是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作品主人公的生活经历和创作生涯与高更的颇有相似之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采取的是一种传记的写法,其情节和结构并不复杂,所描述的社会面和人物也不多,除了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和故事的叙述者之外,在英国主要就是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在巴黎就是施特略夫和他的妻子,还有就是在塔西提岛跟思特里克兰德有过接触的几个人,狭窄的社会面和生活圈子更易于作者对主人公的精神世界做深入的解析,增加作品的思想深度。

对传统与人的本性之间的关系的探讨是毛姆这部作品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对英国资本主义的这一传统,毛姆在作品中有一段生动的描述:

我认为良心是一个人心灵中的卫士,社会为存续下去所制定的礼规全靠它来监督执行。它是我们心灵中的警察,立在那里监督我们不要违反规条。它又是安插在自我意识中的暗探。人过于希望得到别人的赞同,过于害怕舆论对他的谴责,结果自己把敌人引进了大门;而良心就在那里监视着,高度警觉地保护着它主人的利益,把离群独处、标新立异的朦胧欲望扼杀在摇篮里。它逼迫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这就是那条将个人拘系于整体的牢固链条。人让自己相信,大众的利益高于他自己的利益,结果变成了这个严厉主子的奴隶,他把这位主子高抬到荣誉的宝座上。最后,就像宫廷里的弄臣赞颂皇帝把御杖打在他的肩头一样,他为自己有着敏感的良心而颇感骄傲。到了这一地步,对于那些不肯受良心约束的人,他便觉得怎么责罚也不过分;因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他已经清楚地意识到他根本无力反对这位主子。当我看到思特里克兰德对他的行为肯定会引起的斥责毫不在意时,我就像见到一个奇异的怪物,唯有惶恐地退缩回去。

毛姆把思特里克兰徳描写成了一个毫无畏惧的反传统的斗士,他在四十岁时,幡然悔悟,毅然决然地永远离开了他的那个家,我们知道他原来的家庭——他的妻子和他的两个孩子——简直就像是个资本主义传统的化身。他完全遵照着自己内心的声音,依照着自己的本能和其才能所指引的方向行事,把人们对他的看法根本不放在心上,所以传统对他完全失去了效用。他就像是个身上涂了油的摔跤者,你根本抓不住他。这给予他一种你羁缚不了的自由。所以,他的个性最终能得以张扬,才华得以施展。

这使我想起毛姆《寻欢作乐》中的那个令人难忘的女主人公罗西。可以说她也是一位反传统的女性。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贞媛淑女形象,她坦荡、率直、纯真,敢恨敢爱,没有做作和虚伪,身上毫无传统道德的影子。我们来看几段作者对她充满热爱的描写。

当别人说罗西是荡妇时,作者以阿申登之口给予了坚决的驳斥,说出了自己对罗西的认为和看法:“你并不了解她,”我说,“她是个非常单纯的女人。她的天性是健康和坦诚的。她愿意让大家快乐。她愿意去付出爱。”“你把那也称作为爱吗?”“哦,那么就叫它爱的行为好了。她天生的多愁善感。当她喜欢某个人的时候,跟他一起睡觉,在她看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她从不会再去考虑别的什么。这不是道德败坏,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这么做,就像是太阳给予光照,鲜花散发出芳香那么自然。这对她是一种愉悦,她也愿意把这份愉悦给予别人。这对她的人格没有任何影响;她依然是那么真诚,纯贞,天真无邪。”

…………“那么,她的丈夫为什么还要容忍她呢?”“我认为我能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她不是那种能激起人们爱情的女人。她给你的是温馨和快乐。你对她产生妒忌是荒谬的。她就像是森林空地中的一泓清水,深邃,清澈,你纵身跳入里面,那是一种天堂般的享受,它不会因为有一个流浪汉、吉卜赛人或是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前面跳进去过,它的水就不清凉,不澄澈了。”

罗西可以说是一个丝毫不去顾忌传统道德的女性。她用自己的天性和心灵去爱,在让自己得到愉悦的同时,也给别人带来快乐。《月亮和六便士》于1919年出版问世,这不禁又会让我们联想到我国当时展开的轰轰烈烈的反帝反封建反对封建主义旧传统的五四运动,那时鲁迅发出了“礼教吃人”的呐喊,提出“打到孔家店”“救救孩子”的震撼人心的口号。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把《月亮和六便士》看作是一部反对英国资本主义传统的宣言书呢。

市面上《月亮和六便士》的中文译本还不是很多。多出版几个译本便于读者进行比较,同时也会加深读者对原作品的理解,因为各个译者在翻译时都会有意无意地加进去自己对原作的理解。我并不认为这是坏事,因为只有加进去译者自己的理解,作品才能变得生动,变得鲜活起来,就像演员扮演人物那样。王晋华于中北大学外语系2017年9月1日第一部一

刚认识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时,我真的一点儿也没看出,他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可现在却很少有人否认他的伟大了。我说的伟大不是指那些有幸成为政治家或是那些在战火中的士兵所成就的伟大;这些人的显赫一时,主要应归功于他们所处的位置,而不是他们本人;其地位或环境一旦发生变化,他们的光环也就褪色了。人们常常发现,一个卸任的首相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娴于辞令的演说家而已,没有了军队的将军也就沦落为市井之中的谦和君子。而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所禀有的,是一种真正的伟大。或许你会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是,无论如何你都几乎不可能不对他本人产生兴趣。他让你心动,让你的内心不能平静。他不再是人们嘲弄的对象,为他辩护和对他赞美也不再被看作是一些人的怪癖或是大逆不道。现在,他的缺点被认为是对他优点的必要补充。他在艺术史中的地位还可以商榷和讨论,其追慕者对他的褒扬和诋毁者对他的贬损都可能失之偏颇和随意;但有一点却是毫无疑义的,那就是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具有天赋。在我看来,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禀有独特的性[1]格,纵使他有一千个缺点,我也可以原谅。我以为委拉斯凯兹是个[2]比埃尔·格列柯更好的画家,可是在对他的那种传统的喜好中,我们却略微感到了一些乏味;而那位克里特岛画家的作品,却有一种肉欲和凄凉的美,仿佛作为一种永恒的牺牲,把他灵魂中的秘密呈现了出来。艺术家——画家、诗人,或是音乐家——创造出或崇高或美好的作品,以使人们的审美意识得到满足;但这也同人的性欲本能不无相似的地方,具有粗野狂烈的一面;通过作品,艺术家将他个人的伟大才能展现在你眼前。探寻他的秘密,就像是读一部侦探小说那样叫你入迷。这样的奥秘探求起来,宛如浩瀚无垠的宇宙,永远没有能穷尽其答案的时候。就是在思特里克兰德看似最不起眼的作品里,也折射出他奇特、复杂和饱受折磨的性格;正是这一点,甚至使得那些不喜欢他画作的人们也不能对他漠然视之;也正是这一点,激起了人们对他生平和性格的好奇与兴趣。

直到思特里克兰德逝世四年之后,莫里斯·胥瑞才写了那篇发表在《法兰西信使》上的文章,使这位不知名的画家没有被湮没,也使后来怯于标新立异的画家鼓起勇气,沿着思特里克兰德开辟的道路走下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哪一个法国的批评家比莫里斯·胥瑞享有更高的、无可争辩的权威性,他在文中所提出的那些个主张给读者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的评价看似有些过分,可后来评论界给出的结论却证实了他评判的公允性,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名声正是在他所确立的观点上稳固地建立起来。思特里克兰德的声名鹊起是艺术史上最富浪漫传奇色彩的事件之一。但在这里我并不打算谈论他的作品,除非是与他的性格有关时,我才会提及。我不能同意有些画家的看法,他们武断地认为外行根本不会懂得绘画,他要欣赏绘画,最好的做法就是保持缄默,并痛痛快快地开具出买画的支票。把艺术看作是只有艺术家们才能通晓的一种技艺,显然是一种荒谬的误解:艺术是对情感的宣示,情感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当然,我也承认,对技巧知识和艺术实践一无所知的批评家很少能够做出什么真正有价值的评论,而我对绘画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值得庆幸的是,我无须做这一方面的冒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雷加特先生,一位颇[3]有能力的作家和众人称道的画家,已经在他的一本小书里对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的作品进行了详尽的讨论,这本书的文风也很值得称道,可树为楷模,只是如今这一文风在英国已经不像在法国那么时兴了。

莫里斯·胥瑞在他这篇著名的文章中对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平做了生动的勾勒,以图吊起人们进一步探求的胃口。他对艺术的热爱丝毫不掺杂个人的好恶,他真心希望能引起有识之士对这位极具独创精神的天才画家的重视;然而,他又是个写作的高手,不可能不知道只有能引起读者兴趣的文章才更容易达到目的。当那些过去与思特里克兰德有过接触的人——在伦敦就认识他的那些作家,以及在蒙马特尔咖啡馆里常常和他碰面的那些画家——惊讶地发现,他们当初看到的那个落魄潦倒的画家居然是一个真正的天才,于是他们纷纷撰文,投在法国和美国的各种艺术杂志上,这一个写对思特里克兰德的回忆,那一个写对他画作的赏析,使得思特里克兰德的声誉大增,同时也煽起了大众永无满足的好奇心。这个题目大受青睐,魏特布瑞[4]希特-罗特霍尔兹在他精心撰写的长篇专题论文里,开出一个单子,列举出不少这一方面的具有权威性的文章。

对神话的向往是人类的天性。人们会贪婪地抓住名人生涯中任何隐秘的或是令人惊诧的事件,编造出一个个神话,并几乎是疯狂地相信它们。这是浪漫主义对生活之平庸和乏味的抗议。这些传奇里的趣[5]闻逸事是主人公永垂青史的最可靠的通行证。瓦尔特·饶利爵士之所以能够长久地留在人们的记忆里,不是因为他让英国这个国家的名字进入了过去从未被人发现的疆域,而是因为他把自己的披风铺在地上,让伊丽莎白女王踏着它走了过去,一个擅于嘲讽的哲学家在想到这件事时,不免会哑然失笑。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在生前默默无闻。他结了不少冤家,却没有什么朋友。因此,那些为他撰文的人须借助于生动的想象,来弥补史料的匮乏,也就不足为奇了。尽管人们对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平知道得并不多,可这也足够让富于浪漫主义精神的文人去驰骋他们的想象力了;生活中的思特里克兰德,多有乖戾和令人咂舌的行为,在他的性格里有荒谬和怪诞的成分,在他坎坷的命运里,不乏凄苦和悲凉。经过一段时间,从这些史实与情势中间,便演绎出了一个关于思特里克兰德的神话,明智的历史学家都不会去贸然地对它抨击。

而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却偏偏不是这样的一位历史学家。他认为人们对他父亲的后半生有太多的误解,他公开宣称他给父亲写这部[6]传记,就是“为了对当下盛行的这些说法予以澄清”,因为这“已经给生者造成了不小的痛苦”。很显然,在社会上流传的有关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平里,有许多足以使一个体面的家庭感到尴尬的事。我饶有兴味地读了这部传记,让我感到庆幸的是,这本书写得索然无味,不会引起什么反响。思特里克兰德牧师在传记中刻画了一位优秀的丈夫和慈爱的父亲,一位脾性温和、工作勤奋和品行端正的男子汉。当代的教士在研究《圣经》诠释这门学问时,都学会了遮掩粉饰的惊人本领,而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牧师用以解释他父亲行为(这些行为都是作为一个孝顺儿子应该记住的)的那种微妙的手法,无疑会使他在将来获得教会中的最高荣誉和职位。我仿佛看到他肌肉结实的小腿上已经套上了主教的皮裹腿。尽管看似很英勇,他做的其实是一件冒险的事,因为这个已为人们普遍接受了的传说,很可能在促成思特里克兰德的名声方面起过不小的作用;有不少的人他们之所以对他的艺术感兴趣,正是出于对其性格的厌恶,或是对其惨死的同情;这个儿子的一番好意和努力不啻给他父亲的崇拜者们泼了一头冷水。因此,[7]当思特里克兰德的一幅重要的作品《萨玛利亚的女人》在罗伯特的传记出版、人们纷纷议论之际出售给克里斯蒂时,竟比九个月前少卖出了

十五英镑,这看来也绝非是偶然的了(九个月前这幅画被一个有名的收藏家购买,他的突然逝世使得这幅画再度被拍卖)。如果不是人们喜爱神话,不耐烦地把这个让人们的猎奇心大失所望的故事丢置一旁,仅仅凭借思特里克兰德的才能和独创性是很难扭转大局的。很快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的那篇文章发表了,最终把所有艺术爱好者的疑团都驱散了。

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属于这样的一派历史学家,他们认为人类的本性不仅是坏的,而且坏得没边儿;毋庸置疑,读者读他们的东西,远比读那些居心叵测的作者的东西,要有趣得多,后者硬是把富于浪漫色彩的伟大人物写成家庭里循规蹈矩的“正人君子”。对于我本人而言,如果把安东尼和埃及艳后之间的关系只写成经济上的联[8]盟,我会觉得很遗憾的;要想说服我,让我相信提比略是一位像英王乔治五世一样好的君王,需要有比现在更多的证据(感谢上帝,这样的证据看来还很难找到)。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在评论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所写的那部天真的传记时所使用的词句,叫我们读起来很难不对这位可怜的牧师产生一些同情。他为了维护父亲的体面有所保留的地方,被指摘为虚伪,他的闪烁其词被斥之为谎言,他的保持缄默干脆被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说成是背叛。作品中的这些过失,对一个传记作家来说,固然应该受到批评,可作为传记主人公的儿子,倒也情有可原。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的文章在批评该传记的作者时,连带着捎上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指责他们是假作正经,装腔作势,矫揉造作,说谎骗人,阴险狡诈,只会做倒人胃口的饭菜。我个人认为,在反驳有关他父母亲之间那一不“不愉快”关系的传闻(这一传闻已为世人所相信)时,思特里克兰德牧师做得实在有些鲁莽。他不该在他写的传记里,去引证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在巴黎写的一封家信,说他父亲在信中称他母亲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因为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能够一字不差地复制出这封信;事实上,思特里克兰德牧师引证的这封信的原文是这样写的:“让上帝惩罚我的妻子吧。这个女人太了不起了。我真希望她下到地狱。”即使在教会势力鼎盛的时期,他们也不会用这种方法来处理不受欢迎的事实。

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是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的热心的崇拜者,以他的风格根本不会为思特里克兰德粉饰遮掩。他目光锐利,能看穿那些貌似天真行为下面的可鄙动机。他既是一位艺术研究者,也是一个精神病理学家,人们潜意识中的秘密很少能逃过他的眼睛。没有哪个神秘主义者比他更能够看到事物更深一层的含义。神秘主义者能够看到不好用语言表达的东西,精神病理学家却能看到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事物。这位学识渊博的作者那么专心致志地、热切地挖掘着每一件能叫他的主人公丢脸的琐事,对读者来说也有一种别样的吸引力。每当他能举出一件能以表明他的主人公之残酷或是卑劣的事例时,他就变得亢奋起来,找到某件被人遗忘的逸事,可对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做儿子的孝心加以嘲讽时,他就像宗教法庭上的法官审判异教徒一样,乐得心花怒放。他的那份较真的劲儿令人惊讶。没有哪一件细小的事情会被他漏掉,如果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有一个洗衣服的账单没有支付,作者肯定会将它详细地记载,如果思特里克兰德借了别人的半个法郎,迟迟不予归还,这样的一个借贷的细节,作者也一定会记录在案。[1] 委拉斯凯兹(Velazquez,1599—1660),西班牙写实主义画家,画风高雅威严,重视色彩表现。[2] 埃尔·格列柯(El Greco,1541?—1614?),幻想风格主义画家,生于希腊克里特岛,三十六岁移居西班牙。[3] 《当代画家: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绘画评论》,爱尔兰皇家学院会员爱德华·雷加特著,1917年马丁·塞克尔出版。——原注[4] 《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徳:生平与作品》,哲学博士雨果·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著,1914年莱比锡施威英格尔与汉尼施出版,原书是德文。——原注[5] 瓦尔特·饶利爵士(Walter Raleigh,1552?—1618),英国历史学家及航海家。[6] 《思特里克兰德其人其画——生平与传记》,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著,1913年海因曼出版。——原注[7] 根据佳士得藏画目录的描述,这幅画的内容是:一个裸体女人,社会岛上的土著,躺在一条小溪边的草地上,背景是棕榈树、芭蕉等热带植物。60英寸×48英寸。——原注[8] 提比略·克劳迪乌斯·尼禄(Tiberius,公元前42—公元37),罗马帝国第二位皇帝,被罗马古典作家定位为暴虐、好色。二

有关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的文章和著述已经很多了,我再去写他,似乎没有这个必要了。为一个画家树碑立传的是他的作品。诚然,我比大多数人更熟悉他:我第一次见到他,还是在他改行成为画家之前,后来在他巴黎生活的那段艰难岁月,我也常常和他见面;然而,要不是战争使我偶然去到了塔希提岛,我想我是决计不会写下我对他的这些回忆的。众所周知,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是在塔希提岛度过了他一生中的最后几年;在那里,我碰到了许多熟悉他的人。我发现,对他悲苦画家生涯中的那段最不清晰的日子,我许能投进去一道光亮。如果那些相信思特里克兰德伟大的人看法正确的话,那些跟他有过亲身接触的人对他的追忆就很难说是多余的了。如果一个非常熟悉埃尔·格列柯的人对他的回忆是弥足珍贵的,那么为了写出我熟悉的思特里克兰德,我有什么不能付出的呢?

不过,我并不想用这样的理由为自己辩解。我忘记了是谁曾这样向人们建议过:为了净化灵魂,人们应该每天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说这话的是个聪明人,我一直一丝不苟地遵循着这条格言;每天都是如此。在我的性格里有一点儿苦行主义的成分。我每个星期都叫我的肉体经受一次更大的磨难。每一期《泰晤士报》上的文学增刊我都要读。想到有那么多的书被写了出来,它们的作者都怀着美好的希冀盼望着它们的出版,想到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这些作者们,这真是一种有益于身心的修炼。一本书要想从这茫茫书海中脱颖而出,不知会有多难?即便成功了,这些书籍的热销也只能持续一段时间。天晓得,作家为写出一本书付出了多少心血,会经历怎样的痛苦,会是怎样的绞尽脑汁,而为的只是给某个偶尔看到这本书的人几个小时的消遣,或是使他的旅程不至于太过难熬。如果我可以根据书评来做出判断的话,有许多书都写得很好,是精心构思的作品;里面有许多真知灼见;有的甚至付出了作者毕生的思考和劳作。于是,我从这里得出一个教训:作者应该是从他写作的乐趣,从他思想和情感的宣泄中,去寻求报偿;对于其他的一切,都不必太去在意,不要在乎人们的赞扬或诋毁,作品的成功或失败。

随着战争一起到来的,是一种新的人生态度。现在的年轻人所崇拜的神祇是我们这较老的一代人所不了解的,或许他们已经看出在我们之后的人们所要走的方向了。年青的一代已经意识到了他们的力量,他们已经懒得敲门,直接喧嚷着闯进房子里来,坐到了我们的宝座上。空气中早已充满了他们的喧闹声。有一些长者模仿着年轻人的滑稽动作,拼力想叫自己相信他们的日子还没有结束;他们扯着嗓门,声嘶力竭地吼叫,可是,战争的呐喊声从他们的嘴里喊出来听上去却是那么的空洞;他们就像是容颜已逝的荡妇一样,试图用涂脂抹粉强颜欢笑去找回他们的青春年华。智者的行为倒是还显得从容优雅,在他们克制的笑容里,有讥嘲,也有宽容。他们记得,他们也曾将坐在宝座上的上一代人撵走,也是这样地大喊大叫,这样地傲慢不逊,他们预见到这些现在勇敢地高举着火炬的青年人也很快就会让出他们的位置。谁说的话也不能最终成为定论。在尼尼微盛极一时时,新的福音书已经陈旧了。正在宣讲着这些豪言壮语的人似乎觉得很新鲜,说得很起劲,其实,就连他们讲话的腔调,前人也几乎没有变化地用过上百次了。时钟的钟摆摆过来又摆过去。永远是这样的周而复始,循环不已。

有时候,一个活了大岁数的人,会从他享有一定位置的那个时代活着进入到一个他陌生的时代,此时,好奇的人们便会看到人间喜剧中的最为奇特的一幕。打个比方说,有谁现在还会想到乔治·克莱布[1]呢?他是他那个时代的一位著名诗人,当时人们一致承认他是个伟大的天才,这种现象在当今更趋复杂的现代生活中已不多见了。他从[2]亚历山大·蒲柏那里学得了写诗的技巧,他用双行押韵的诗体,写作道德的故事。随后,爆发了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诗人们写出了新体诗。而克莱布先生继续用双行体讲述着他的道德故事。我想他一定已经读过那些年轻人写下的震撼了整个世界的诗篇,我还想象他也许会认为这些诗不堪卒读。当然,大多数的新诗的确如此。可济慈和华兹华斯写的颂歌,柯勒律治的一两首诗,再还有雪莱的几首诗歌,确实是描绘出了人类更深广的精神领域。克莱布先生已经成了古董,可他笔耕不辍,依然在用双行诗写着他的道德故事。我曾零零星星地读过一些新一代诗人的作品。在他们中间,或许有一个更炽情的济慈,一个更为空灵纯洁的雪莱,已经发表了一些世人将会长久铭记的诗歌,对此我还不能断定。我赞赏他们优美的诗句,惊叹他们精巧的文体,他们还年轻就已成就斐然,如果只是说他们很有希望,似乎显得有点儿可笑。虽说他们语汇丰富得像在摇篮里就翻过罗杰特的《词汇宝库》了,可他们的诗歌却并没有告诉我什么东西:在我看,他们知道得太多,感受得却过于肤浅;我不能忍受他们拍我肩膀时的那股亲热劲儿和扑到我怀里时的那种情感;他们的热情缺点儿血性,他们的梦想稍显乏味。我不喜欢他们。我已是老朽一个。我会继续写作道德的诗歌。然而,我写作只是为了愉悦自己,没有任何别的目的,否则的话,我就是世上最大的傻瓜了。[1] 乔治·克莱布(1754—1832),英国诗人。[2] 亚历山大·蒲柏(1688—1744),英国诗人。三

不过,我上面说的都还是题外话。

我写出我的第一部作品时还很年轻。幸运的是,它很快就受到了读者的青睐,各种人都来与我结识。

我刚刚被介绍进伦敦文学界时,是一种既急切又羞涩的心情,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形,仍不免有凄凉之感。我已经很久没有去过伦敦了,如果一些小说中对伦敦现在情况的描述是真实的话,那么伦敦现在一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文人聚会的地点也改变了。柴尔西和布鲁姆斯伯里取代了汉普斯台德、诺庭山门、高街和肯星顿的地位。当时,不到四十岁成了名就很了不起了,现在超过二十五岁就让人觉得有点儿可笑了。我想,那时的我们还有点儿羞于表现我们的情感,担心被别人取笑,所以都克制着自己不去张扬。我并不认为当时风雅倜傥的诗人、作家们就有多么的洁身自好,但我却不记得那时候的文艺界像今天这样的淫乱不堪。给自己狂妄怪诞的行为遮上一层沉默的帷幔以保持体面,我们并不觉得这就是虚伪。讲话有时应当含蓄,并不总是直来直去。当然那个时候的妇女还没有完全独立。

我住在维多利亚车站附近,我还记得我乘公共汽车走长长的路,到那些好客的文人家里去做客。因为羞怯的心理作祟,我每每在街道上来回地徘徊,直到鼓足了勇气按响门铃;接着,怀着忐忑的心情,我被引进一间人多得透不过气的屋子里。我被依次介绍给这一个和那一个文学界的名人,他们对我的书说的好话让我感到极不舒服。我觉得他们期待着我说出些妙语警句来,可到聚会结束我也想不出一句这样的话。为了掩饰我的尴尬,我张罗着四处给人端茶送水,把切得不成形的涂着黄油的面包递给大家。我不想让别人注意到我,这样我才可以从容地对这些知名人士进行观察,聆听他们妙趣横生的谈话。

我记得聚会上的那些个身高马大、腰板挺直的女人,她们都长着很大的鼻子,看人时目光咄咄逼人,衣服穿在她们身上,像是身着甲胄一样;聚会上还有些身材娇小、机敏得像老鼠一样的老处女,她们嗓音柔美,目光里透着精明。我对她们总要戴着手套吃黄油吐司的怪毛病常常感到十分好笑,在她们认为没有人看的时候,就把手指上的黄油擦在她们的椅子上,那副坦然的神情令我钦佩。这对主人家的家具肯定不是件好事情,不过,我想轮到这家女主人去别的人家做客时,她便能在朋友们的家具上还以颜色了。她们中间有几个穿着很时尚,她们说,她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为什么只是写了几部小说,就该穿得衣衫不整;如果你有苗条的身材,不妨穿上合身入时的衣服把它尽量地展现出来。从来没有一个编辑会因为你俊俏的脚上穿了漂亮的鞋子,就退回你的书稿。但也有些人认为这样子打扮不够庄重,她们穿着“具有艺术气息”的纺织品,戴着粗俗的珠宝首饰。男人们的穿着很少有古怪的。他们穿戴得尽量不让人看出自己是作家。他们希望别人把他们看成是谙熟人情世故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能被看作是哪家公司里的高级职员。他们总是显得有点儿疲惫的样子。我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作家,我发现他们挺奇怪的,总觉得他们不像真实的人。

我记得他们充满机智的谈吐,我常常不胜惊讶地听到他们把一个刚刚转身离开的同行,嘲笑挖苦得体无完肤。艺术家较之其他行业的人有这样一个优点:不仅是他的朋友们的长相和性格是他揶揄的对象,而且他们的作品也备受他的嘲讽。我在表达自己时,怎么也做不到他们那般酣畅和敏捷。在那个年代,谈话仍然被看作是一门应该掌[1]握的艺术;一句巧妙的对答比锅子底下荆棘的噼啪作响更为动听。那时格言警句还不是呆笨的人冒充有趣的工具,它们只会给高雅之士的谈话增添生气和活泼的情趣。很遗憾,同行们这些妙语连珠的谈话我一句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最惬意、酣畅的聊天是谈到我们所从事的这一行业的其他方面,即与书商成交的一些细节以及书的销售等情况。在我们评论完一部新书的种种优点之后,接下来我们自然想知道它卖出了多少册,作者得到了多少预支稿酬,他从这本书里大概能挣到多少钱。然后,我们会谈到出版商们,这个出版商出手大方,那个出版商吝啬小气;我们还要争辩一下是把书稿交给一个稿酬给得多的出版商,还是给一个懂得其价值并善于做推销的人。有的擅长宣传,有的不擅长。有的能够顺应形势和潮流,有的较为古板。临了,我们会谈到出版代理人和他们能为作家们搞到的门路;谈到编辑以及他们都喜欢什么样的稿件,千字他们能支付到多少,他们付款及时、痛快,还是拖拖拉拉。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很浪漫,它赋予我一种身为这一兄弟会成员的亲切感和神秘感。[1] 《圣经》旧约传道书第

章:“愚昧人的笑声,好像锅下烧荆棘的爆声。”四

那个时候,再没有谁比柔斯·瓦特尔芙德对我更好了。她既有男性的智慧,又有女人的怪脾气,她写的小说很独特,读起来叫你心中不能平静。有一天,就是在她家里,我遇见了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妻子。当时瓦尔特芙德小姐正在举办一个茶会,她不大的房间里比平时来了更多的人。每个人似乎都在和别人交谈,我一个人坐在那里,觉得有点儿不自在;可是我又不好意思插进哪一处说话的人里头去,大家都好像沉浸在各自所谈的事情上。瓦特尔芙德小姐是个体贴的女主人,看到我那副尴尬的样子,便走上前来。“我想让你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聊一聊,”她说,“她对你的书赞不绝口。”“她是干什么的?”我问。

我知道自己对文学界了解甚少,如果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一位知名作家,我想,在跟人家谈话之前,我还是先确认一下这个情况为好。

为了让她的回答给我留下更深的印象,柔斯·瓦特尔芙德故意低下眼睛,做出一副蛮正经的样子。“她为作家们举行午宴。你只要多吹嘘自己几句,她就会邀请你了。”

柔斯·瓦特尔芙德对人对事抱玩世不恭的态度。她将生活看作她写小说的机会,把世人当作她创作的原始素材。如果读者里有人赞赏她的小说和才华,她就会时不时地把她的这些崇拜者请到她家里来,好好招待一番。她把他们的弱点拿来当笑料,做没有恶意的嘲讽,可与此同时又款待他们,表现出一个有名望的女文学家的风度。

我被带到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面前,同她聊了十来分钟。除了有个悦耳的嗓音之外,我没看出她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她在威斯敏斯特区有一套公寓,窗户正对着没有完工的大教堂,因为我们的住所离得很近,彼此就觉得有了一点儿亲近感。对于那些住在泰晤士河与圣杰姆斯公园之间的人们来说,陆海军商店就像是一个把他们连接起来的纽带。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跟我要了我的地址,几天后,我就接到了去吃午饭的邀请。

因为平时很少有约会,我欣然接受了这个邀请。在快到了的时候,我担心去得太早,便绕着教堂走了三圈,待我稍晚一点儿到达时,发现人都已经到齐了。瓦特尔芙德小姐在那儿,还有杰伊太太,理查德·特维宁和乔治·娄德。在座的人都是作家。这是早春的一个晴好天气,大家的心情都格外好。我们谈东谈西,兴致很高。瓦特尔芙德小姐在她的穿着上拿不定主意,是照她更年轻时的淡雅打扮,身着灰绿,手持一枝水仙花去赴宴呢,还是表现出更成熟女性的风韵,穿上高跟鞋和巴黎式的上衣呢,犹豫了半天,结果她只是戴了一顶新帽子来。可就这顶新帽子也叫她的情绪高昂起来。我还从来没有听到过她用这么刻薄的语言来损我们都认识的朋友。杰伊太太知道,有时候不顾及礼貌的粗话才是机智的灵魂,因此她用不高于耳语的声调说着一些足以使雪白的台布泛上红晕的话。理查德·特维宁滔滔不绝地发表着一些奇谈怪论,而乔治·娄德知道他妙语连珠的口才已是尽人皆知,没有再夸示的必要,所以只是张口把食物送进嘴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话语不多,可她有种可爱的本领,让人们的谈话不至于停顿下来,一出现冷场,她总能说上一句恰当的话,使谈话继续下去。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这一年三十七岁,她个子很高,人很丰满,却不显得胖;她并不漂亮,或许是因为长着一双棕色的非常和蔼的眼睛,她的面庞挺讨人喜欢的。她的肤色发黄。一头黑发梳理得很美。她是在场的三个女性中唯一一个没有施用化妆品的,和别的几个女人相比,她显得更朴素,更自然。

餐厅是按照当时的风尚布置的,非常朴素。白色的护墙板做得很[1]高,绿色的糊墙纸上挂着嵌在精致的黑色镜框里的惠斯勒的铜版画。印着孔雀图案的绿色窗帘笔直地垂了下来,绿色的地毯上是小白兔在[2]绿荫下嬉戏的画面,这让人们想到当时威廉·莫里斯对时尚的影响。壁炉架上摆着蓝色的代尔夫特陶器。在那个时期,伦敦一定有五百户人家的餐厅都是依照这样的风格装饰起来的。它们淡雅、别致,却又略显沉闷。

午饭结束后,我跟瓦特尔芙德小姐一起走出来,因为天气很好,再加上那顶新帽子提起了她的兴致,我们决定从公园里穿行,散着步回去。“刚才的聚会很不错。”我说。“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家的饭菜,你觉得行吗?我告诉过她,要想作家们来,就得让他们吃好。”“很好的一个建议,”我说,“可是,她为什么要请他们呢?”

瓦特尔芙德小姐耸了耸肩膀。“她觉得作家们很有意思。她想迎合潮流。我想,这个可怜的女人有点儿太单纯了,她认为作家们都很了不起。不管怎么说,她高兴请我们吃饭,而这对我们也没什么损害。我喜欢她,就是因为这一点。”

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些喜爱结交作家和艺术家的人当中,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就算是心地最单纯的人了。那些追逐者为了把猎物弄到手,不惜从汉普斯台德的远离尘世的象牙塔,一直搜寻到柴纳街的寒碜破旧的画室。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年轻的时候一直住在乡下,过着恬静的生活,从穆迪图书馆里借来的书籍不仅让她阅读到许多浪漫的故事,而且也把伦敦这座城市的浪漫气息带给了她。她对读书有一种真正的热爱(这在她们这类人中间很少见,这些人大多是对作家而不是对作品、对画家而不是对画作感兴趣),她阅读时在头脑中建起一个幻想的世界,在那里,她获得了一种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的自由。在跟作家结识以后,她觉得自己好像亲临舞台了,而在这之前,她只是隔着脚灯瞭望着舞台上。她亲眼看到了这些人们戏剧性的生活,似乎觉得自己生活的领域也扩大了,因为她不仅设宴招待他们,还曾探访过他们的深宅幽居。对于这些人游戏人生的信条,她认为无可厚非,不过,她却不曾有一刻想按照他们的方式调整自己的生活。他们古怪的道德行为、奇装异服以及狂妄的理论和悖论,都让她觉得很开心,很有趣,但对她的信念和原则丝毫没有影响。“她有丈夫吗?”我问。“哦,有的,在伦敦做事。好像是个证券经纪人吧。很乏味的一个人。”“他们相处得融洽吗?”“他们相敬如宾。如果你到她家里吃饭,你就会见到他了。不过,她并不经常邀请人去她家里吃晚饭的。他不爱说话。对文学艺术没有一点儿兴趣。”“为什么可爱的女人总是嫁给呆板乏味的男人呢?”“因为有头脑的男人是不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我想不出反驳的话来,于是,换了个话题,打听起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有没有孩子。“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两个都上学了。”

这个话题已经说尽了,我们又扯起别的事情。[1] 杰姆斯·艾波特·麦克奈尔·惠斯勒(1834—1903),美国画家和蚀刻画家,长期定居英国。[2] 威廉·莫里斯(1834—1896),英国诗人和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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