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评论的实验(重译本) 爱,需要学习。爱文学,亦然。C.S.路易斯系列的重译本,更正之前译本的诸多错译、误译和漏译(路易斯著作系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4-11 15: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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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S.路易斯

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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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论的实验(重译本) 爱,需要学习。爱文学,亦然。C.S.路易斯系列的重译本,更正之前译本的诸多错译、误译和漏译(路易斯著作系列)

文艺评论的实验(重译本) 爱,需要学习。爱文学,亦然。C.S.路易斯系列的重译本,更正之前译本的诸多错译、误译和漏译(路易斯著作系列)试读:

译文说明

1.凡关键词,竭力统一译名;无其奈间一词两译,则附注说明。无关宏旨之概念,酌情意译;

2.凡关键字句,均附英文原文,一则方便对勘,二则有夹注之效;

3.凡路易斯称引之著作,倘有中文译本,一般不再妄译;

4.严几道先生尝言,迻译西文,当求信达雅。三者若不可兼得,取舍亦依此次第,先信,次达,再次雅;

5.路易斯之文字,言近而旨远,本科生即能读通,专家教授未必读透。拙译以本科生能读通为60分标准,以专家教授有动于心为80分标准;

6.为疏通文意,亦为彰显路易斯之言近旨远,拙译在力所能及之处,添加译者附注。附注一则可省却读者翻检之劳,二则庶几可激发读者思考;

7.凡译者附注,大致可分为四类:一为解释专名,一为疏解典故,一为拙译说明,一为互证对参。凡涉及专名之译注,均先查考工具书。不见于工具书者,则主要根据“英文维基百科”;

8.凡路易斯原注,均加【原注】之类字符予以说明。凡未加此类说明之脚注,均系译注;

9.为方便阅读,拙译在每段段首,都添加【§1.开场】之类字符。标示原文段落及其大意。大意系译者管见,仅供读者诸君参考;至于段数,只是为了方便诸君查考原文,以斧正拙译。诸君如若发觉此等文字有碍阅读,打断原著之文脉,略去不读即可;

10.老一辈翻译家迻译西文,大量作注,并添加大意之类文字,颇有“导读”之效。拙译有心效法。倘若拙译之效法,颇类东施效颦,意在“导读”反成误导,则罪不在西施,罪在东施;

11.拙译系重译本。此前,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徐文晓译本,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赵元先生在个人博客中也摘译了本书之大部分。前译过人之处,拙译一律借鉴,不再徒呈智巧;

12.路易斯之书,好读难懂,更是难译。凡拙译不妥以至错讹之处,敬请诸君指正。不敢妄称懂路易斯,但的确爱路易斯。故而,诸君斧正译文,乃是对译者之最大肯定。专用电邮:cslewis2014@163.com

译者琐言

概述一流文字,只能是腰斩。拙译前言自然不必概说本书讲了什么,只想勉力为读者诸君提供一些信息(information),庶几有助诸君领略此书之卓异。故以琐言名之。

1《文艺评论的实验》一书,出版于1961年,也即C.S.路易斯辞世前两年,是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专著。[1]

台湾的林鸿信先生说,此书“为路易斯文学理论的定论”,可谓探本之言。因为此书之主要观点,尤其是令当今之文学研究者颇感不舒服的一些观点,此前,均散见于其他著作或文学论文之中,而在此书中则一展全貌。

可是,林先生的这句话却说错了:

在一个尚未重视“读者角度”诠释理论的时代,他的文学理论显[2]得非常独特,甚至有开“读者反映诠释理论”先河的味道。

说路易斯重视读者或重视阅读,当然是了。因为路易斯本来就不是个文学批评家,而是个读书家:“他家中到处是书,每个房间、每个楼梯角都堆得满满的(有些时候要摆两重),虽然大都不是儿童书,[3]但百无禁忌,他都可以拿去读。”

至于说他的文学理论“非常独特”,则是因为现代的文学理论太奇怪了。在现代学术机制下,一个文学爱好者不研习文学理论,倒离文学挺近;越是研习文学理论,反倒可能离文学越来越远,甚至完全隔膜,大有“七窍凿而混沌死”的嫌疑。这其中,就包括以开启“读者时代”自诩的读者反应批评。不信,不妨对照阅读路易斯此书和读者反应批评的理论著作,大约可以知道,译者绝非信口雌黄。

事实上,读者反应批评诸理论家,根本不买路易斯的账。一个证据就是,在蔚为大观的读者反应批评论著里,基本上看不见路易斯的名字,更无人提及路易斯的《文艺评论的实验》。比如,其理论代表伊瑟尔(Wolfgang Iser)在其代表作《阅读行动》(The Act of Reading,1976)一书中,仅仅引用了路易斯《失乐园序》(Preface to Paradise Lost)里的一句话。而在读者反应批评的权威论文集《文本中的读者:论受众及阐释》(The Reader in the Text:Essays on Audience and Interpretation)中,人名索引里则根本没有路易斯。

这一事实,也许能约略说明,路易斯之重视阅读,与读者反应批评之重视阅读,是两码事,甚至是截然不同的两码子事。

至于路易斯此书和读者反应批评著作如何不同,那可是个专门的研究课题,译者自然无缘置喙,也无意置喙。虽如此,还是想就日常观察和内省体验,略提几句。

2

一读再读,还是和初读之时一样,依然觉得《文艺评论的实验》,是现代的文学理论著作中,最贴文学爱好者之心的著作。无论你我之身份,是专治文学理论的行内人还是行外人,只要你我曾经为文学动过心,曾经感觉到文学之美好,就会感到这部理论著作之切身。

拙译初稿,曾在“者也读书会”上一字一句共同阅读,也曾在译者的美学课堂上逐句讲疏。读过或读懂拙译初稿的朋友,无论是在校大学生还是译者同仁,都说有“中枪”的感觉,是“躺着也中枪”,躲也躲不及。

看来路易斯的这部书,还是颇能挠到当前文学教育的一些痒处,或者说挠到了现代文学教育的一些痒处。

路易斯文学论文集《论故事》之编者Walter Hooper说,那些论文1966年以《天外有天》(Of Other Worlds)为题出版时,当时的批评风气是:

当此之时,文学批评的主流语调鼓励读者在文学中什么都找:生命之单调,社会之不公,对穷困潦倒之同情,劳苦,愤世,厌倦。什么都找,除了乐享(enjoyment)。脱离此常规,你就会被贴上“逃避主义”(escapist)的标签。见怪不怪的是,有那么多的人放弃在餐[4]厅用餐,进入房屋之底层——尽力接近厨房下水道。

这种批评风气,一直延续至今,声势越来越浩大。文化研究、政治批评占据文学课堂,似乎就是绝佳证明。

虽然或正因声势浩大,路易斯不为所动。

编者Walter Hooper说,这种批评风气,是座牢狱;大言炎炎的文学批评家,则是文学狱吏(our literary gaolers)。他说,倘若没有路易斯,我们仍被捆绑。路易斯那些文学论文的价值在于,打开牢门,砸断锁链,放我们出来——出来乐享(enjoy)文学,出来到文学餐厅用餐,而不是去查看文学下水道。

有两位英国文学理论专家曾说:“与其说读者反应批评终止了‘谁来阅读’、‘什么是阅读’之类问题,毋宁说它打开了后现代主义[5]这个潘多拉的盒子。”倘若此言不虚,读者反应批评重视阅读重视读者的结果,就显得十分蹊跷。因为在当前时代,政治批评充斥文学课堂,后现代主义厥功至伟,甚至使之诣其极致。假如重视读者重视阅读的理论,其结果就是在文学教育中什么样的政治都谈,无论是宏观政治还是微观政治,就是不谈文学,那么,这样的重视,就与文学阅读或读者无关。

3

路易斯的学生Kenneth Tynan这样描述路易斯的文学课堂:

作为教师,路易斯的卓异之处在于,他能够领你步入中古心灵(the medieval mind),进入古典作家的心灵(the minds of a classical writer)。他能使你领悟,古典和中古依然活泼泼地。这意味着,问题不是文学要与我们有关,而是我们要与它有关。(it was not the business of literature to be ‘relevant’ to us, but our business to be [6]‘relevant’ to it.)

倘若非要说路易斯此书有个主旨的话,那么,不妨可以说,他在劝说或要求作为文学爱好者的你我,不要惦记着说文学要与我们有关,而是时刻惦记我们要与它有关。

惦记文学要与我们有关,是在强调现代人念兹在兹的主体性(subjectivity);惦记我们要与文学有关,则是说人应走出自我中心。[7]前者似在强调“权利”,后者则在强调“义务”;前者说的是阅读政[8]治,后者说的则是阅读伦理。读者反应批评大盛的一个结果就是:“20世纪80至90年代,阅读的政治维度日益成为批评论争关注的中[9]心。”

换言之,《文艺评论的实验》初看上去与读者反应批评挺像,实则是两码事,甚至完全相反。至少就译者所见,此书与其说与引领文学理论新潮流的读者反应理论相像,不如说与“朱子读书法”或古人所谓“读论语孟子法”气味相投。换言之,与其说路易斯的阅读理论开读者反应批评之“先河”,不如说他开了古人论读书之“后河”。

至于路易斯论阅读如何与中国古人相映成趣,拙译脚注有详细征引,读者诸君可自参看,兹不赘。

4

现代学术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爱贴标签。仿佛对哲人的最大尊重,就是说他属于某某主义或某某派,尔后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不读他的著作。

路易斯不属于任何主义,也无意于建立什么新的美学流派。

假如非得给贴个标签的话,路易斯所提出的也不是什么所谓的[10]“他者性美学思想”,仿佛西方美学发展又有什么新动向似的,而是在陈述一种古老的阅读伦理或阅读德性。路易斯在本书第十章第1段自陈:

然而,我是否有个惊人疏忽?虽然提及诗人及诗歌,但就诗歌本身,我未置一词。可是注意,几乎我所讨论过的所有问题,在亚里士多德、贺拉斯、塔索、锡德尼,或许还有布瓦洛看来,都会理所当然地出现于名为《诗学》的文章里,假如这些问题向他们提出的话。

藉用《论语》的话来说,路易斯的确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他的著述,无意于也不屑于创见。他曾说:“很多这些所谓的创新,[11]其实只有娱乐价值。”而他在《痛苦的奥秘》序言里说的这段话,也许是在委婉说明,现代人文知识分子津津乐道的所谓创新,其实极有可能是无知之代名词:

除了最后两章内容显然属臆测之外,我相信自己只是重述古代的正统教义。如果本书有任何部分是“创见”,即新奇或非正统的话,[12]那是有违我自己的意愿的,也是由于我自己的无知所致。

路易斯此书是在述旧,在述文学阅读应是什么样子的旧,在述阅读伦理的旧。至于文学阅读到底是什么样子,读者应有怎样的阅读德性,诸君不妨开始阅读本书。因为路易斯的文字,如对床夜语,又如谆谆劝诫,读来煞是亲切,译者自不必亦不应在此挡道。

5《文艺评论的实验》,英文原名为An Experiment in Criticism,更忠实一点的译名应为《一项批评实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徐文晓之中译本,定名为《文艺评论的实验》,拙译从之。

发心重译,缘于2014年春以徐译本为底本,在美学课堂上逐字逐句讲疏该书。讲疏自然得核对原文,亦需查考他著,方才发觉徐译本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一些译文甚至有望文生义之嫌。比如,路易斯显然对现代文学教育和批评中的某些习性,颇有微词,徐译本竟浑然不觉。

重译计划得到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六点分社社长倪为国先生的支持。按理,出版重译本,除了增加出版成本而外,对出版社没任何好处。然而倪先生却是满心支持,不由令人感慨系之。

古人尝云,校书如扫落叶,旋扫旋生。更何况译本校订,那更是常扫常有,旋扫旋生。拙译校订译文加添脚注所费心力,四五倍于翻译。拙译初稿,普亦欣与王月各自校订两遍。另有吾友杨伯、拙荆郑雅莉,者也读书会诸多书友及美学课堂上的诸多小友,均通读初稿,商定译名,贡献译注。

这么多人关心支持拙译,道谢,显得有些空乏。然而,还是想道声感谢。不是客套,而是衷心。

2014年1月发心翻译路易斯,正值恩师陈进波先生去世三周年之祭日。陈老师一生默默无闻,是地地道道的革命老黄牛。弟子不才,无以为祭,只有翻译。谨以拙译献给父亲一样的老师,陈进波先生。2015年4月5日星期日于津西小镇楼外楼

[1] 林鸿信:《纳尼亚神学:路易斯的心灵与悸动》,台北:校园书房,2011,第231页。

[2] 鸿信:《纳尼亚神学:路易斯的心灵与悸动》,台北:校园书房,2011,第232页。

[3] [英]B.希卜黎:《幽谷之旅:C.S.鲁益士传》,吴里琦译,香港:海天书楼,1998,第6页。

[4] Walter Hooper, Preface, in C. S. Lewis, On Stories: And Other Essays on Literature, NY: Harcourt, 1982.

[5] [英]安德鲁•本尼特、尼古拉•罗伊尔:《关键词: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汪正龙、李永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13页。

[6] Bruce L. Edwards, “The Christian Intellectual in the Public Square: C. S. Lewis’s Enduring American Reception,” in C. S. Lewis: Life, Works, Legacy, 4 vols., ed. Bruce L. Edwards (London: Praeger, 2007), 4:3.

[7] 自我中心,乃人之天性。路易斯在《返璞归真》(汪咏梅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中说:“我们每个人的自然生命都以自我为中心,都希望受到别人的赞扬和仰慕,希望为一己之便,利用其他的生命和整个宇宙,尤其希望能自行其道,远离一切比它更好、更强、更高、使它自惭形秽的东西。自然的生命害怕灵性世界的光和空气,就像从小邋遢的人害怕洗澡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很对,它知道一旦灵性的生命抓住它,它一切的自我中心和自我意志就会被消灭,所以它负隅顽抗,免遭厄运。”(第175页)

[8] 窃以为,“权利”和“义务”并非两两相对之概念。因为二者所属论域不同。“权利”属政治论域,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权力”(power);“义务”属伦理论域,与之相对的是“为己”。大谈权利与义务之辩证关系的学者,混淆了政治与伦理两个领域。

[9] [英]安德鲁•本尼特、尼古拉•罗伊尔:《关键词: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汪正龙、李永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14页。

[10] 读来读去,总是感觉苏欲晓女士的《自我与他者:C.S.路易斯的“他者性美学思想”》一书及杨春时先生的《他者性的美学:超越性与主体间性的变异》一文,其中的“他者性”美学思想这个标签,不太适合或很不适合路易斯。

[11] [英]鲁益师:《飞鸿22贴》,黄元林等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11,第7页。

[12] [英]鲁益师:《痛苦的奥秘》(新译修订本),邓肇明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2001,第II页。一[1]少数人与多数人

THE FEW AND THE MANY【§1—2.缘何重审雅俗之辨】

这本小书,想做个试验(try an experiment)。文学批评历来都用于评判书籍。暗含其中的对读者阅读的评判,都衍生于对书籍本身[2]的评判。准此理路,坏的趣味(bad taste),顾名思义,就是对滥书之喜好(a taste for bad books)。我想看看,如果把这一推导过程颠倒过来,会是怎样一种情况。让我们把区分读者或阅读类型作为基础(basis),把区分书籍作为推论(corollary)。我们且来考查一番,把好书定义为以某种方式阅读的书,把滥书定义为以另一种方式阅读的书,可行性究竟有多大。

我认为这值得一试。在我看来,常规套路一直隐含着一个谬误。我们常说,甲喜爱(like)女性杂志,或女性杂志符合甲的趣味[3](taste);乙喜爱但丁,或但丁符合乙的趣味。这仿佛是在说,“喜爱”和“趣味”二词用于二者之时,意思没有变化;仿佛是在说,虽然对象(object)不同,动作(activity)却毫无二致。然而据我观察,至少在通常情况下,事实并非如此。【§3—7.对书的两种爱:多数人与少数人】

至少从学生时代起,我们一些人就对好的文学初生兴发感动[4][5](response)。其余大多数人,在学校读《船长》杂志,在家则读从流通图书馆(circulating library)借来的短命小说。那时就很明显,多数人对他们所读书籍的“喜爱”,很不同于我们对自己所读书籍的“喜爱”。现在依然明显。二者之别一目了然。【§4.读书不等于读过】首先,多数人从不重读任何书籍。盲于文[6]学之人(an unliterary man)的标志就是,他把“我读过”(I have [7]read it already)当作拒绝阅读一部作品的充分论据。我们都知道,有些女性对一部小说的记忆非常模糊,得在图书馆里站上半小时,把小说翻阅一过,才敢确定自己确曾读过。一经确认,就会立即把书丢开。对这些人而言,书是死的,就像燃尽的火柴、旧火车票,或昨天[8]的报纸;他们已经用过它了(have already used it)。相反,阅读伟大作品的人,一生中会把同一部作品读上十遍二十遍,甚至三十遍。[9]【§5.读书不等于消遣】第二,多数人尽管也经常读书,却并不珍视读书。他们转向阅读,只因百无聊赖。一旦有别的消遣(pastime),当即欣欣然弃之不顾。读书是给坐火车、生病、闲得发慌时预备的,或是用来“催睡”的。他们有时一边读书一边闲聊,也常常一边读书一边听广播。而敏于文学之人(literary people)总在闲静之时阅读,心无旁骛。如果无法专心一意、不受干扰地读书,哪怕[10]只几天,他们也会感到若有所失。【§6.读书变化气质】第三,对敏于文学者(the literary)而言,初次阅读某部文学作品的体验,其意义之重大,只有爱情、宗教或丧亲之痛这类体验,方可与之相提并论。他们的整个意识(whole consciousness)为之一变。变得面目一新。在其他类型的读者中,则无此迹象。他们读完故事或小说,基本无动于衷,或者根本无动于

[11]衷。【§7.敏于文学者优游涵泳】最后,不同阅读行为的自然结果就是,少数人所读之书,常常萦绕心际,多数人则否。前者在独处时默念最为心喜的诗行、段落。书中场景和人物提供了一种图像(iconography),他们借以解释(interpret)或总结(sum up)自身经验。他们互相探讨读过的书,细致而又经常。后者则很少想起或谈及[12]他们的阅读。【§8.常规套路用taste和like二词,含糊其辞】

显而易见,假如多数人心平气和且善于辞令,他们就不会指责我们喜爱不该喜爱的书,而会指责我们根本不该对书如此在乎。我们视为幸福之重要组成部分的东西,他们认为可有可无。因此,他们喜爱甲而我们喜爱乙这一简陋表述,一点也不符合实情。假如“喜爱”(like)是个正确字眼,可用来形容他们对书之待遇,那么就得给我们对书之待遇另找一个词。或者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喜爱”自己所读的一类书,就不能说他们“喜爱”任何书本。如果少数人有“好的趣味”(good taste),那么我们或许就不得不说,不存在所谓“坏的趣味”(bad taste)这种东西。因为,多数人那种阅读倾向(inclination)完全是另一码事,根本谈不上趣味,假如我们用趣味一[13]词不含糊其辞的话。【§9.对艺术和自然美的两种喜爱】

尽管下文几乎全谈文学,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态度差别同样也反映在其他艺术及自然美之中。许多人爱听流行音乐,边听边哼曲调、打拍子、交谈、吃东西。这一流行曲调一旦过时,他们也就不爱听了。爱听巴赫(Bach)的人,表现截然不同。有些人买画是因为墙上“没画就光秃秃的”;等买回家一个星期后,他们对这些画就视而不见了。但是有少数人,对一幅伟大画作经年乐此不疲。至于自然,多数人“和别人一样喜爱美景”(like a nice view as well as anyone)。他们一点也不反对这一说法。然而比方说,把风景视为选择度假地的重要因素——把风景纳入与豪华宾馆、好高尔夫球场和阳光充足的气候同等的考量等次——在他们看来则显得做作不堪。像华兹华斯那[14]样与自然美景“为伍”简直是矫情。

[1] 【译按】藉阅读方式定文学趣味之高下,或许可行。之所以不按常规套路,以书之好坏区分趣味高下,是因为,甲喜爱女性杂志乙喜爱但丁,这两种“喜爱”大不相同。“多数人”与“少数人”之阅读,区别有四:1.读过与阅读;2.消遣与阅读;3.依然故我与变化气质;4.过目即忘与魂牵梦绕。质言之,盲于文学者与敏于文学者之根本区别在于,他们认为不应对书如此在乎。这一分别也适于欣赏艺术与自然。

[2] taste一词,作为一个文学理论或美学关键词,汉语学界通译“趣味”,拙译从之。虽然译为“品味”,可能更为传神。

[3] 但丁(Dante,1265—1321),意大利最伟大的诗人,以其不朽的叙事诗《神曲》而被誉为“神的诗人”。《神曲》反映了基督教对人的现世与永恒的命运的深刻看法,表现出作者惊人的想象力、渊博的学识和语言方面的独创。(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5卷134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

[4] 原文是Already in our schooldays some of us were making our first responses to good literature. 其中response一词,依叶嘉莹先生之名文《古典诗歌兴发感动之作用》,意译为“兴发感动”。

[5] 《船长》(The Captain),英国1899—1924年间发行的一份少年儿童杂志,月刊。因刊登沃德豪斯(P. G. Wodehouse,1881~1975)的早期校园小说而闻名于世。参维基英文百科。

[6] literary与unliterary二词,乃本书一对核心概念,使用频率最高。与此二词相呼应的,还有使用频率不高的extraliterary与antiliterary二词。此四词作为读者类型之限定语,徐译本《文艺评论的实验》,将literary与unliterary译为“文学性”与“非文学性”,将extraliterary与antiliterary译为“超文学”与“反文学”。这一翻译,中规中矩。可问题在于,literary与unliterary二词还有其他用法,此译法顿时捉襟见肘,徐译本不得不随文转译。窃以为,理论著作之核心概念,自当统一译名,不可额外增加读者诸君之阅读负担,故暂不从徐译。为求强行统一,姑将literary与unliterary二词,译为“敏于文学”与“盲于文学”; extraliterary与antiliterary,译为“超文学”与“反文学”。至于the literary一词仅谈职业身份之时,方兼顾语境,译为“文人”。强行统一译名之灵感,来自钱锺书先生《释文盲》一文。钱先生说,不识字者固然为文盲,但还有另外一种文盲,即文学盲,艺术盲。路易斯所说的the unliterary,即钱先生所说的文学盲。

[7] 路易斯的这一区分,不由令人想起埃利希•弗洛姆所区分的两种生活模式:占有(having)与存在(being)。这表现在知识领域,就是“我有知识”和“我知道”之别;在信仰领域,就是“有信仰”和“在信仰中生活”之别;在爱情领域,就是占有对方和爱对方之别。参见\[美\]埃里希•弗罗姆:《占有还是生存》,关山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第2章。

[8] 注意“用过”(used)一词。路易斯将人对书及艺术品之态度分为两种,一为使用(using),一为欣赏(appreciating)。见本书第三章。

[9] 程子曰:“颐自十七八读《论语》,当时已晓文义。读之愈久,但觉意味深长。”路易斯在《给孩子们的信》(余冲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中说:“我一生都在断断续续地读《傲慢与偏见》,而一点儿也没有厌倦过。”(第44页)在名为Unreal Estate那场对谈中,路易斯说,一本书假如没有读过第二遍,便是未曾读。见C. S. Lewis, On Stories: And Other Essays on Literature, ed. Walter Hooper, NY: Harcourt, p. 146。

[10] 贾岛有诗云:“一日不做诗,心源如废井。”此之谓也。

[11] 程子曰:“今人不会读书。如读《论语》,未读时是此等人,读了后又只是此等人,便是不曾读。”卡夫卡有言:“一本书必须是一把能劈开我们心中冰封的大海的斧子。”这段话出自卡夫卡《致奥斯卡•波拉克》(1904.1.27):“我认为,只应该去读那些咬人的和刺人的书。如果我们读一本书,它不能在我们脑门上猛击一掌,使我们惊醒,那我们为什么要读它呢?或者像你信中所说的,读了能使我们愉快?上帝,没有书,我们也未必不幸福,而那种使我们愉快的书必要时我们自己都能写出来。我们需要的书是那种对我们产生的效果有如遭到一种不幸,这种不幸要能使我们非常痛苦,就像一个我们爱他胜过爱自己的人的死亡一样,就像我们被驱赶到了大森林里,远离所有人一样,就像一种自杀一样,一本书必须是一把能劈开我们心中冰封的大海的斧子。我是这么认为的。”(《卡夫卡全集•第七卷》,叶廷芳主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第25页)

[12] 路易斯在《文学趣味之差异》(Different Taste in Literature)一文中说:在文学领域,滥艺术之“消费者”,特征更易界定。他(或她)可能每周都亟需一定小说配给,如果供应不上,就会焦灼。可是,他从不重读。敏于文学者(the literary)与盲于文学者(the unliterary)之分际,在此再清楚不过。敏于文学者重读,其他人只是阅读。一经读过的小说,对于他们,就像昨天的报纸。有人没读过《奥德赛》或马罗礼或包斯韦尔(Boswell)或《匹克威克外传》,这不奇怪。可是,有人告诉你他读过它们,从此就万事大吉,(就文学而言)这就奇怪了。这就像有人告诉你,他曾洗过一次脸,吻过一次妻子,散过一次步。滥诗是否有人重读(它可能沦落到空卧房里了),我有所不知。可是,我们有所不知这一事实却意味深长。没人发现,两个滥诗爱好者会称赏诗句(capping quotations),并在良辰美景之夜专心致志讨论他们的心爱诗行。滥画亦然。买画人说,无疑真心诚意地说,他看它可爱、甘甜(sweet)、美丽、迷人或(概率更高的)“妙”(nice)。可是,画一挂起来,就视而不见了,也从不再盯着看了。(见C. S. Lewis, On Stories: And Other Essays on Literature, ed. Walter Hooper, NY: Harcourt, p. 120—121)

[13] 分析哲学的这一技巧,路易斯很是熟谙。但路易斯显然对分析哲学评价不高,甚至认为分析哲学乃是将现代世界引入虚无之帮凶。详参拙译路易斯《人之废》(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一书。亦可参路易斯《空荡荡的宇宙》(The Empty Universe)一文,文见拙译路易斯文集《切今之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14] 华兹华斯(Wordsworth,1770—1850),英国主要的浪漫主义诗人和桂冠诗人。他与S.T.柯勒律治合写的《抒情歌谣集》促进了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兴起。其作品的主要主题是人与大自然的关系。诗人把自己描绘为“大自然的崇拜者”,人们也常称他为“大自然的祭司”。(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8卷306页)二[1]若干不当形容

FALSE CHARACTERISATIONS【§1.以“少数”“多数”形容,只是权宜之计】

从逻辑意义讲,说一类读者是多数而另一类读者是少数,只是个“偶然”(accident)。这些数词不能标示两类之别。我们讨论的是,不同的阅读方式。平素观察,已足令我们描述大概。虽如此,我们尚须更进一步。首先,须排除一些区分“少数”和“多数”的草率做法。【§2—5.几点显见的澄清】【§2.多数人非所谓俗人】一些评论家写到那些文学上的“多数人”时,仿佛他们方方面面都属于多数,甚至属于群氓似的。这些评论家斥责他们没文化(illiteracy)、未开化(barbarianism),其文学[2]反应“愚钝”、“粗鲁”、“套板”。(言下之意就是)这些反应,必[3]使他们在生活各方面都显得迟钝麻木,成为对文明的永久祸害。这有时听起来像是在说,读“通俗”小说关乎道德堕落。我发现这并未得到经验证实。我认为这些“多数人”中的某些人,在心理健康、道德品性(moral virtue)、精明谨慎、礼仪举止和适应能力等方面,与少数人中的某些人相比,非但不逊色,甚或更出色。况且我们清楚得[4]很,在我们这些“文人”(the literary) 当中,无知、卑鄙、畏缩、乖戾、刻薄之人,比例不在少数。对此置若罔闻,一概而论地乱搞“种族隔离”,我们势必什么都做不了。【§3.少数人与多数人,并无固定藩篱】如此二分即便没别的毛病,仍然过于死板。这两类读者之间并无固定藩篱。有人曾属多数,却变为并加入少数。也有人背弃少数而成为多数,就像我们遇见老同学时,常常遭遇的沮丧那样。那些对此艺术属于“大众”水准的人,欣赏彼艺术,则可能造诣颇深;音乐家之诗歌偏好,有时实在不敢恭维。还有,许多对各门艺术都没什么感觉的人,照样可以有过人之智识(intelligence)、学问(learning)及敏锐(subtlety)。【§4.文学专家是少数人,却往往大跌眼镜 】后一现象,并不让我们感到特别惊讶。因为他们的学问与我们不同,哲学家或物理学家之敏锐亦不同于文人(a literary person)之敏锐。令人更为惊讶且不安的是,那些因职位所系,理应对文学有深刻、恒久鉴赏力的人,实[5]际上却并非如此。他们只是专家(professionals)。或许他们曾满怀兴发感动(had the full response),然而“山高水远举步维艰”[6],早已将之消磨殆尽。此刻我想到的是国外大学里那些不幸学者。他们得不断发表文章,必须就某些文学作品说出新意,或必须显得说[7]出新意,不然就无法“保住饭碗”。或者说我想到的是,忙得不可开交的书评家,他们尽可能飞速翻阅一本又一本小说,就像小学生预习功课那般。对这些人来说,阅读只是活计(mere work)。摆在他们面前的文本,并非自在之物(exist not in its own right),而仅仅是原料(raw material);是黏土,他们用来造砖。于是我们经常可以发现,在业余时间,他们之阅读与多数人毫无二致,假如业余时间他们[8]还阅读的话。我仍清楚记得曾经的一次冷遇。我们刚开完主考官会议出来,我冒失地向其中一位提起某一伟大诗人,好几个考生答卷上都写到这位诗人。此人态度(我忘了原话)可以这样表述:“天哪,伙计,都好几个小时了,还想接着讨论?没听见下班铃声?”对于这些因经济原因和过度劳累而落到如斯境地的人,我唯有同情而已。不幸的是,野心勃勃和争强好胜也会导致这一境地。而且,无论何以至此境地,它总是摧毁欣赏(appreciation)。我们所寻找的“少数人”[9][10]不能等同于行家(cognoscenti)。吉伽蒂波斯和德赖斯达斯特必然也不位列其中。【§5.附庸风雅者】附庸风雅者(the status seeker)就更不用说

[11]了。恰如现在或者曾经有一些家庭和社交圈,把对狩猎、郡际板球或军官名册的兴趣,几乎视为社交的必要条件。现在同样也有其他家庭和圈子,他们热议(因而偶尔一读)众口交赞的文学作品,尤其是令人瞠目的新作品,以及遭禁的或以其他方式颇有争议的作品。你想拒不谈论,则需要十足的独立性。这类读者,可称其为“小俗之人”(small vulgar)。他们在某一方面的表现和“大俗之人”(great [12][13]vulgar)并无二致。他们完全受风尚(fashion)支配。他们适时[14]丢下乔治王朝时期的作家,开始崇拜艾略特先生;适时赞许把弥

[15][16]尔顿“拉下宝座”,发掘出霍普金斯。如果你书上的献辞以“To”开头,而不以“For”开头,他们就不会喜欢。然而,这一家人在楼下讨论正欢之际,唯一真正的文学体验或许出现在楼上最尽头的卧室里:一个小男孩正躲在被窝,靠手电筒读《金银岛》(Treasure [17]Island)。【§6—10.少数人非文化信徒】【§6.文化信徒】作为一个人(as a person),文化信徒(the devotee of culture)要比附庸风雅者可敬得多。他除了读书,还参观画廊、参加音乐会。这样做不是为了使自己更受欢迎,而是为了自我[18]提升,开发潜力,成为更完整的人(more complete man)。他真诚,或许还很谦虚。他绝不追随风尚,而更可能是全身心扑在各个时期各个国家的“知名作家”(established authors)、“世界上最优秀的[19]思想和言论”上面。他基本不尝试冒险,也基本没有钟爱的作家。但这位高尚之人(worthy man),就我所关心的阅读方式而言,也许根本谈不上是真正的文学爱好者。就像每天早上练哑铃,也许根本不是爱好运动。体育运动通常有助于体格健全;然而,假如体格健全成为运动的唯一理由或主要理由,运动就不成其为运动(games),而只是“锻炼”(exercise)了。【§7.两种不同的爱好】毫无疑问,一个爱好(has a taste for)运动(同时也爱好大吃大喝)的人,当他给自己定下规矩,给予运动爱好一般的优先权,那么他的行为就会恰好合乎健康动机。同理,一个既乐于好的文学作品又乐于用垃圾作品来打发时间的人,基于文化理由,基于原则,会理性地选择前者。在这两个例子中,我们都假定了一种真正的乐在其中(a genuine gust)。第一个人选择踢足球而放弃[20]饕餮大餐,那是因为他乐于运动,也乐于大餐。第二个人读拉辛[21][22]而不读埃•莱•巴勒斯,那是因为《安德罗玛克》对他确有吸引力,[23]《人猿泰山》也是。不过,只是出于卫生保健的动机,参加某一运动,可就不是玩(play);只是渴望自我提升而读悲剧,那也不是接受(receive)悲剧。这两种态度让人最终只关注自己。二者都把有些东西当作一种手段。可是这些东西,当你在玩或阅读时,必须因其自身价值而予以接受。你应该考虑的是进球,而不是身体健康;你的头脑应该沉浸在一盘精神象棋中,它以“雕刻为亚历山大体的激情”[24]为棋子,以人类为棋盘。假如真能沉浸其中,哪还有时间考虑文[25]化(Culture)这么一个空洞抽象的概念?【§8.新批评与文学清教徒】这类孜孜矻矻的错误读法,恐怕在我们这个时代格外盛行。使英国文学成为中小学和大学的一门“学科”[26](subject),其不幸结局之一就是,勤勉而又听话的年轻人从小就被灌输这样的观念,即读大家名作是值得称道之事。如果该年轻人是[27]不可知论者(agnostic),其祖上是清教徒,那么你将得到一种令[28]人遗憾的心灵状态。清教道德意识仍在起作用,却没了清教神学——就像空转的石磨;又像消化液在空胃工作而导致胃溃疡。这个不幸的年轻人,把其祖上曾用于宗教生活的所有道德顾虑、清规戒律、自我检省、反对享乐,统统用到了文学上;恐怕不久还得加上所有的[29]褊狭和自以为义(selfrighteousness)。瑞恰慈博士的学说宣称,[30]正确地阅读好诗具有良好疗效,这印证了他的清教徒态度。缪斯[31]女神充当了复仇女神欧墨尼得斯的角色。一位年轻女士带着深深的负罪感向我的一位朋友坦白,想看妇女杂志的罪恶欲望不断引诱着她。【§9.认真之人与认真学生】正是由于这些文学清教徒的存在,我才没用“认真”(serious)一词来形容正确的读者和阅读。初看起来,这正是我们想要找的字眼。然而它致命地含混。一方面,它可以指“庄重”、“一本正经”之类;另一方面,则可以指“一丝不苟、全神贯注、奋发向上”。因此,我们说史密斯是个“认真的人”,是指他不苟言笑;说威尔逊是个“认真学生”,是指他学习刻苦。认真的人,可能浅尝辄止或是个半瓶子醋,而绝非认真学生。认真学生则可能像[32]迈丘西奥(Mercutio)一样好玩。认真做某事,可能只是此意义之“认真”,而非彼意义之“认真”。为了健康而玩球的人,是个认真的人:真正的足球运动员不会把他称作认真玩家(serious player)。他对游戏并非全神贯注;并不真正在意。他作为一个人的认真,恰恰导致他作为一个玩家的轻佻。他只是“玩玩而已”(plays at playing),假装在玩。真正的读者,认真阅读每一部作品,也就是说他全神贯注地读,尽可能使自己善于接受(receptive)。正因为此,他不可能阅读每部作品都庄重严肃。因为,“作者以什么心意写”,他就“以什[33]么心意读”。作者意在轻快,则轻快地读;作者意在庄重,则庄[34]重地读。读乔叟的故事,他会“躺在拉伯雷的安乐椅上大笑不止”[35][36];读《秀发遭劫记》,则会报以十足的轻佻。是小玩意,就当作小玩意来把玩;是悲剧,就当作悲剧来欣赏。他不会犯此类错误,把掼奶油当成鹿肉而大嚼特嚼。【§10.文学清教徒可悲的“认真”】这正是文学清教徒(literary Puritans)最可悲的失败之处。作为人,他们太过认真,以至于作为读者,他们无法成为认真的接受者。我曾经出席一个本科生的论文答[37]辩,他写的是简•奥斯汀。仅看他的论文,绝不会看出她小说中一丝一毫的喜剧色彩,要是我之前从未读过奥斯汀的话。一次我做完讲座,一位年轻人陪着我从磨坊巷走回莫德林学院。他痛苦而又反感地[38]抗议道,我不该暗示《磨坊主的故事》。是写来供人发笑的。他认为我的话有害、粗俗、大不敬。我还听说,有人发现《第十二夜》是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透彻研究。我们正在培养的,是一批严肃得有[39]如兽类(“微笑从理性中流淌而出”的年轻人;严肃得就像苏格兰长老会某牧师的19岁儿子,他来到英格兰的雪利酒会,把恭维全当[40]成表白,把玩笑全当成侮辱。他们是认真的人,却不是认真读者;他们并未舍去先见(preconception),并未向所读作品,公正而又大方地敞开心扉。【§11.“少数人”亦非“成熟”读者】

既然以上所有的描述都不正确,我们可否用“成熟”来形容文学上的“少数人”呢?这个形容词当然能说明许多问题:读书的最高境界,和做其他事的最高境界一样,离不开历练和规矩(experience and discipline),因此小孩子无法达致。不过仍然有所遗漏。如果我们认为每个人一开始都像多数人那样对待文学,尔后随着整体心智的成熟,就能学会像少数人那样阅读,我相信我们搞错了。我认为这两类读者在上幼儿园时就已具雏形。识文断字之前,文学对他们而言是听到的故事,而不是读到的故事。孩子们的反应难道不是有所不同?等他们可以自己看书了,两种不同的类型已然定型。有的孩子没事可做才会读书,对每一故事都囫囵吞枣,只想“看看发生了什么”,很[41]少重读;有的孩子则反复阅读,并且深为感动。【§12.我们自己也是多数人】

正如我所说的,以上对这两类读者特征的种种描述都嫌草率。我提到它们,是为了让它们不再碍事。我们务必亲自体会这些态度。对我们绝大部分人来说,这可以做到,因为我们在某些艺术门类中,大都从此态度转向彼态度。我们所知道的“多数人”的经验,不仅来自观察,也来自自省。

[1] 【译按】说敏于文学者乃少数,盲于文学者属多数,这只是方便之词。二者之别,不在数量。故需澄清一些可能之误解:1.少数多数之分,与精英大众之分无涉;2.少数多数之分,并无固定樊篱;3.敏于文学者,不等于文学专家,不等于附庸风雅者,更不等于文化信徒(the devotee of culture);4.敏于文学者,亦不能被描述为成熟读者。企图以文化救人救世的文化信徒,混淆了做人之认真与阅读之认真,是以前一种认真去从事阅读。其结果就是,他们并非接受文学,而是使用文学,成了没了清教神学的清教徒。

[2] 套板反应(stock response),心理学术语。朱光潜《咬文嚼字》一文说:一件事物发生时立即使你联想到一些套语滥调,而你也就安于套语滥调,毫不斟酌地使用它们,并且自鸣得意。这就是近代文艺心理学家所说的“套板反应”(stock response)。一个人的心理习惯如果老是倾向于套板反应,他就根本与文艺无缘。因为就作者说,“套板反应”和创造的动机是仇敌;就读者说,它引不起新鲜而真切的情趣。一个作者在用字用词上离不掉“套板反应”,在运思布局上面,甚至在整个人生态度方面也就难免如此。不过习惯力量的深度常非我们的意料所及。沿着习惯去做总比新创更省力,人生来有惰性。常使我们不知不觉的一滑就滑到“套板反应”里去。(《朱光潜全集》新编增订本卷六《我与文学及其他谈文学》,中华书局,2012,第218页)路易斯对“套板反应”则持相反观点。他在《失乐园序》第8章中说,套板反应对人之为人,对人类社会之维系,必不可少:人类对事物不假思索的正直反应,并不是“与生俱来”,但我们总是动不动就用一些刻薄的形容词来抨击,诸如“陈腐”、“粗糙”、“恪守成规”、“传统”。其实,这些反应是经由不断地操练、小心翼翼养成的,得来辛苦,失去却易如反掌。这些正直的反应是否能延续下去,成了人类的美德、快乐,甚至种族存亡之所系。因为,人心虽非一成不变(其实一眨眼间就会出现难以察觉的变化),因果律却永不改变。毒药变成流行品后,并不因此就失去杀伤力。经由不断坚持一些陈旧的主题(诸如爱情是甜美的,死亡是苦涩的,美德是可爱的,小孩和庭园是有趣的),古老的诗歌所提供的服务,不仅具有道德、文明教化上的重要性,甚至对人的生物性存在也至关重要。(见《觉醒的灵魂2:鲁益师看世界》,寇尔毕编,曾珍珍译,台北:校园书房,2013,第291页)

[3] 这里似暗讽新批评,尤其是新批评之先驱、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及批评家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后者志在以文学或文化救世,让文学或文化发挥过去宗教所所发挥的功能。法国学者安托万•孔帕尼翁(Antoine Compagnon)在《理论的幽灵》一书中,这样描述马修•阿诺德的事业:“19世纪末,英国作家马修•阿诺德给了文学批评一个任务,即建立社会道德以筑起一道抵挡内心野蛮的堤坝……对于这位维多利亚时代的批评家而言,文学教学,就是要陶冶、教化那些产生于工业社会的新兴中产阶级,使他们变得人性化。文学的社会功能与康德所说的非功利性迥然不同,它的目标就是为职业人士提供闲时的精神追求,在宗教日益衰落之时唤醒他们的民族情感。”(吴泓缈、汪捷宇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217页)

[4] 此处the literary指职业身份,依语境变化,译为 “文人”。至于该词之其他用法,一律译为“敏于文学者”。

[5] 路易斯《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研究》第4章:“各样艺术的历史,都在诉说着同一桩可悲的故事——艺术愈来愈趋向专业化,也愈来愈趋向贫瘠。”见《觉醒的灵魂2:鲁益师看世界》,寇尔毕编,曾珍珍译,台北:校园书房,2013,第381页。或见胡虹译《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98页。

[6] 此处意译。原文为‘hammer, hammer, hammer on the hard, high road’,乃一则伦敦绕口令(tongue twisters),见Sir E. Denison Ross, This English language, London: Longmans, Green, and co.,1939, p. xxviii。

[7] 关于人文科研,路易斯一直颇有微词。他在‘Interim Report’一文中说,牛津和剑桥都有一种“恶”,即“科研”(Research)这一睡魔。他认为,在自然科学中讲求科研成果,还有的可说;在人文学科中讲求科研成果,则无异于杀:“在科学中,我总结,刚通过荣誉学士考试的优等生,可以真正分担前辈之工作,这不仅对他们自身有益,也对学科有益。然而,对于新近获得英语或现代语言优等生身份的人来说,情况就不一样了。这样一个人,不能或无须(就其名分而言他不笨)为人类知识增砖添瓦,而是要去获得更多我们已经拥有的知识。他后来开始发现,为了跟上他刚刚萌发的兴趣,他还有那么多的事情需要知道。他需要经济学,或神学,或哲学,或考古学(往往还有更多的语言)。阻止他从事这类学习,把他固定在一些细枝末节的研究上,声言填补空白,这既残酷又令人沮丧。它浪费了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年华。”故而,他认为以科研成果论学术职位,是一个很坏的习惯。他期望牛津和剑桥合力破除这一坏惯例。文见拙译《切今之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8] 乔治•奥威尔有小说名曰《一个书评家的自白》(《奥威尔文集》,董乐山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第316—319页),其中的那个书评家,与此段描述颇为相似。钱锺书在《写在人生边上》之序言里亦说,书评家的独特本领就是:“无须看得几页书,议论早已发了一大堆,书评一篇写完交卷。”(见钱锺书《写在人生边上;人生边上的边上;石语》,三联书店,2002)

[9] 吉伽蒂波斯(Gigadibs),是布朗宁(Robert Browning)之长诗《布劳格兰主教的致歉》(Bishop Blougram’s Apology,1855)中的人物,一个浅薄记者。在长达1013行的无韵诗句里,面对身为怀疑论者的这个记者的攻击,主教捍卫自己的信仰。

[10] 德赖斯达斯特(Dryasdust)是司各特(Walter Scott,1771—1832)虚构的人物,一个令人厌恶的演说家。司各特的几部小说序言均以“致德赖斯达斯特”的面目出现。

[11] 关于the status seeker(徐译本译为“社会地位追逐者”),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在《芝麻与百合》(英汉对照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中论虚荣的一段文字,可以做最好之注脚。他说,他经常收到家长来信,咨询关于孩子教育的问题。但这些来信根本不关心“教育”,而是关心“地位”,孩子受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某种“社会地位”(station in life):“能让孩子外表体面;能让孩子到豪宅做客时充满自信;能最终帮助孩子建造自己的豪宅。总之,能引导孩子提高人生的品质(Advancement in Life)。”(第5页)罗斯金说,家长热衷孩子“提高人生的品质”,究其实乃热衷“虚荣”。因为人们所热衷的这种“提高”,并不是“赚很多钱”,而是要让“别人知道我们赚了很多钱”;也不是达到某一伟大目标,而是要让别人看到我们达到目标。我们之所以渴望地位,是因为渴望掌声。在罗斯金看来,满足虚荣心是我们很多行为的动力:对虚荣心的满足是我们辛苦劳作的动力,也是我们休息放松时的慰藉;对虚荣心的满足触及我们根本的生命之源,触及之深,使得虚荣心受伤往往被称作(实际上也是)致命的伤害;我们称之为“心疾”,这种表达和我们把身体的某个部位的坏死或无法治愈的伤口称作“体疾”是一样的。……通常,水手不会仅因为知道自己比船上的其他水手更能管理好这艘船就想当船长,他想当船长是为了听到自己被称为船长。(第7页)同理,牧师想成为主教,主要是因为想被人称作“大人”;人热衷王位,是因为想被人称作“陛下”。想藉助“提高人生的品质”来“融入上层社会”(getting into good society),其原因也是虚荣:“我们想融入上层社会,不在于我们身处其中,而在于在别人眼里我们是身处其中的;我们之所以认为其美好主要是因为它惹人注目。”(第7页)

[12] “大俗之人”,似指前文所说之文学专家。

[13] 路易斯《梦幻巴士》第5章:“坦白说罢,我们的意见原不是诚实得来的。我们不过发觉自己接触到一股思想潮流,因为看它好像很新式又盛行,才投身其中。你晓得,在大学里我们总是机械化地写一些会得高分的文章,说一些会博取赞赏的话。我们一生当中何曾孤独、诚实地对着最重要的问题——超自然的事物实际不会发生吗?我们又何曾有过一时真正地抗拒信仰的失落。”(魏启源译,台北:校园书房,1991,第46—47页)

[14] 艾略特(T. S. Eliot,1888—1965),美国出生的英国诗人、剧作家、文学批评家和编辑、诗歌领域现代派运动领袖。代表作有《荒原》(1922)和《四个四重奏》。《四个四重奏》使他被公认为当时在世的最伟大的英语诗人和作家,1948年获功勋奖章和诺贝尔文学奖。(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6卷32页)

[15] 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在英国诗人中地位,仅次于莎士比亚。代表作长篇史诗《失乐园》对撒旦形象的塑造,是世界文学最高成就之一。文学史上对弥尔顿及其诗作的评价,有鲜明的历史性变化。1667年以后,由于J•艾迪生论《失乐园》的文章的发表,弥尔顿的声誉稳步上升,声名远播欧洲大陆。诗人的影响在维多利亚时代逐渐减弱。到了20世纪,庞德和艾略特所倡导的新诗歌与批评强烈地贬低弥尔顿而推崇多恩。但到了40和50年代批评界的态度又发生变化,众多讨论弥尔顿思想和信仰的书籍和文章刊发出来,从而为对其诗歌美学研究带来全新的理解和细致的分析。(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1卷210页)

[16] 霍普金斯(Gerard Manley Hopkins, 1844—1889),英国诗人和耶稣会教士,被公认为维多利亚时代最具独特风格、最有力量和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霍普金斯生前出版的诗作较少,直至1918年才由其好友,当时已经是桂冠诗人的R.布里吉斯,将其作品汇编成诗集出版。其作品对20世纪的主要诗人T. S.艾略特、D.托马斯、W. H.奥登、S.斯彭德和C. D.刘易斯都有明显的影响。(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8卷162页)

[17] 《金银岛》(Treasure Island),英国小说家斯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1850—1894)的成名作。故事以少年吉姆•霍金斯口吻自述,讲述了一个海盗寻宝、与海盗斗智斗勇的故事。

[18] 徐译本将the devotee of culture译为“文化爱好者”,分量略嫌不足,故而改译为“文化信徒”。因为路易斯在这里所针对的,乃是马修•阿诺德所开启的“文化信仰”(a faith in culture)的传统。阿诺德有两行形容颇为知名的现代性的诗句:“Wandering between two worlds, one dead / The other powerless to be born / With nowhere yet to rest my head / Like these, on earth I wait forlorn。”贺淯滨中译为:“两重世界间,徘徊复飘零。其一业已死,另一无力生。吾心何所倚,吾身落此境,但有一匹夫,独候尘埃中。”此诗形容了宗教没落之后,人心之漫无依归,社会亦将沦于无政府状态(anarchy)。阿诺德开出的惩乱之方就是“文化”。阿诺德所说的文化,与汉语语境中所谓中西文化之类的用法很不相同。用他的话来说,文化就是“美好与光明”(sweetness and light)、“美与智”(beauty and intelligence),乃宗教与科学、希伯来精神与希腊精神之完美结合,代表着人类追求完美、自我提升、全面发展的努力。阿诺德说:“文化就是探究完美、追寻和谐的完美、普遍的完美……完美在于不断地转化成长、而非拥有什么,在于心智和精神的内在状况、而非外部的环境条件。”文见马修•阿诺德:《文化与无政府状态》,韩敏中译,三联书店,2002,第11页。亦可重点参见此书第1章及译者所附“关键词”。

[19] 原文为“the best that has been thought and said in the world”,语出马修•阿诺德《文化与无政府状态》。阿诺德自陈其“文化信仰”(a faith in culture):“这件事无论我们如何去命名,都是指通过阅读、观察、思考等手段,得到当前世界上所能了解的最优秀的知识和思想,使我们能做到尽最大的可能接近事物之坚实的可知的规律,从而使我们的行为有根基,不至于那么混乱,使我们能达到比现在更全面的完美境界。”(韩敏中译《文化与无政府状态》,三联书店,2002,第147页)

[20] 拉辛(Jean Racine,1639—1699),法国戏剧诗人和古典悲剧大师。

[21] 埃•莱•巴勒斯(E. R. Burroughs,1875—1950),美国小说家。他的泰山故事塑造了一个世界闻名的民间英雄。(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3卷261页)

[22] 安德罗玛克(Andromaque),特洛伊王子赫克托耳的妻子。1667年,拉辛根据传说创作了诗剧《安德罗玛克》,该剧表现了拉辛最喜爱的主题之一:悲剧性的疯狂和狂热的爱情。(参《不列颠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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