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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2 00: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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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新世纪接班人素质培养:道德素质

新版新世纪接班人素质培养:道德素质试读:

内容提要

在中国,“哲”是聪明、智慧之意;“哲学”即是聪明、智慧之学。《尚书·皋陶漠》记载大禹语说:“知人则哲,能官人,官民则惠,黎民怀之。”《孔氏传》解释说:“哲,知也。无所不知,故能官人、惠爱也。爱则民归之。”尽管中国传统哲学的思想内容极为丰富,它涉及世界的本原及存在形式,人和整个世界的关系,肉体与精神的关系,审美关系及思维形式等广泛问题,但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群体的伦理关系,始终是中国哲学的重要内容。道德哲学,即探讨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群体伦理关系的“智慧之学”,在整个中国哲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道德哲学,又称伦理学,它的研究对象是道德。道德是社会意识形式之一。既是指以善恶评价的方式,借助于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的机制来调节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群体相互关系的原则规范的总和,又是指与此相应的行为和活动,中国的道德哲学,在古代称为“为人之道”、“做人之理”,是关于道德的观点、思想和见解的理论,探求人的完善的学问。道德教育是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指一定社会或集体为使人们自觉遵循特定的道德行为准则,履行对社会和他人相应义务,而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加系统的道德影响,是把一定社会或集团的道德要求转化为人的内在品质的重要条件。在我国古代,道德教育称为“教化”或“德教”,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教化”或“德教”,既是指面对包括统治阶级在内的全社会的道德教育,又是指学校教育中面向学生的道德教育,两者互相关联,是封建社会中统一人的思想道德观念,规范人与人的关系,完善人的品质的重要手段。

第一章 中国的道德哲学及道德教育

在中国,“哲”是聪明、智慧之意;“哲学”即是聪明、智慧之学。《尚书·皋陶漠》记载大禹语说:“知人则哲,能官人,官民则惠,黎民怀之。”《孔氏传》解释说:“哲,知也。无所不知,故能官人、惠爱也。爱则民归之。”尽管中国传统哲学的思想内容极为丰富,它涉及世界的本原及存在形式,人和整个世界的关系,肉体与精神的关系,审美关系及思维形式等广泛问题,但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群体的伦理关系,始终是中国哲学的重要内容。道德哲学,即探讨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群体伦理关系的“智慧之学”,在整个中国哲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道德哲学,又称伦理学,它的研究对象是道德。道德是社会意识形式之一。既是指以善恶评价的方式,借助于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的机制来调节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群体相互关系的原则规范的总和,又是指与此相应的行为和活动,中国的道德哲学,在古代称为“为人之道”、“做人之理”,是关于道德的观点、思想和见解的理论,探求人的完善的学问。道德教育是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指一定社会或集体为使人们自觉遵循特定的道德行为准则,履行对社会和他人相应义务,而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加系统的道德影响,是把一定社会或集团的道德要求转化为人的内在品质的重要条件。在我国古代,道德教育称为“教化”或“德教”,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教化”或“德教”,既是指面对包括统治阶级在内的全社会的道德教育,又是指学校教育中面向学生的道德教育,两者互相关联,是封建社会中统一人的思想道德观念,规范人与人的关系,完善人的品质的重要手段。

中国传统哲学、道德哲学和道德教育都是以“人”为中心,以认识人、完善人、培养人为宗旨,这三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

道德哲学在中国哲学中的位置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真、善、美是统一的。但是,在根本价值的选择上,三者不是平等的,而是有着明显的侧重,即以善为一切价值的核心。与西方哲学比较,如果说:“中国哲学的特点之一,是那些可称为逻辑和认识论的意识不发达”,那么,中国的道德哲学则非常发达;如果说,中国哲学对自然界的规律探索有限,那么,中国哲学对人际关系的认识,对人的道德、品质的深究,却为世界瞩目。德国著名的哲学家黑格尔曾说:“当我们说中国哲学,说孔子的哲学,并加以夸奖时,则我们须了解所说的和所夸奖的只是这种道德。这道德包含有臣对君的义务,子对父、父对子的义务以及兄弟姐妹间的义务。这里面有很多优良的东西。”

1.中国传统哲学的人体主义倾向

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精神,是对人在宇宙中的生存意义进行形而上的理论观照,在天地万物流行大化中探求合理的生命方式,教人如何做人。人是中国传统哲学关注的中心。不论是儒家学说、墨家学说,还是道家学说,哲学的各种学派尽管内容观点有别,但都以追求理想的社会和生活典型为鹄的,以“天人合一”、“知行合一”、“情景合一”的真、善、美的理想的“圣人”作为社会道德人格。一切真理,以人生的真理为归宿;全部哲学,以对人的“终极关怀”为目的,因此,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探讨人生与人的行为价值的道德哲学特别兴旺。

在中国古代的哲学家看来,“人”是天地万物中最重要的,只有“人”才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不仅是机械的自然物质运动的场合,而且是普遍生命流行的境界,其中,“天人合一”指精神与物质现象融会贯通,一切至善至美的人生的园地。《周易·系辞传》说:“一阴一阳谓之道,继之者善也。”还说:“乾以易和,坤以简能”,“易简之善配至德”。“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义之门”。

中国传统哲学肯定人在宇宙中重要地位,关键是要强调人生活在天地万物之中,应自强不息,奋发有为,体验宇宙大化流行的普遍精神。《周易·乾卦第一》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因此,人生活在世上,对自己有要求,有做人的道理,有做人的理想和追求,中国哲人一直把和谐一致的“大同”境界作为一种社会理想。而“大同世界”的基本要求首先是要个人能懂得做人的道理,努力“至善”。《大学》一书开宗明义地指出:“大学之道在明德,在亲民,止于至善。”又说:“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致,知致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中国传统哲学中的重要思想家,大多把道德看成是“身心性命之学”,注意伦理道德在生活中的重要意义,把建立和谐统一的社会作为自己的责任。中国传统哲学的人本主义倾向是以德性论,特别是以儒家为代表的道德决定论为主导的,强调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个体内心品性的完善着眼,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中国传统哲学的这种人本主义的倾向,使中国的传统道德哲学在整个哲学思想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道德思想与哲学思想交织在一起,道德成为哲学思考的重点。在道德及世界的本质问题上,一些哲学家由“天”及“人”,从“天道”推衍出“人道”,把“天道”作为“人道”的根据。《礼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宋代的张载从唯物主义的一元论,引申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道德原则。另一些哲学家由“人”及“天”,把“人道”抽象为适用于宇宙万物的普遍法则,并神化为“天命”、“天意”,然后又倒过来把这个虚构出来的“天道”作为“人道”的本质,所谓“天不变,道也不变”,以论证封建道德纲常的合理性。中国传统哲学把道德修养论作为哲学认识论的主要内容和形式。“知”主要是指道德认识,“行”主要是指道德实践。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与认识世界的途径和方法往往混同在一起。中国传统哲学的这种人本主义倾向,优点是重视发挥人的自觉能动性,发挥伦理道德在协调人与人的关系,稳定社会秩序中的作用;缺点是对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研究不够,在认识论、逻辑学方面的理论发展不充分,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赞美哲学说:“哲学!人生之导师,至善之良友,罪恶之劲敌,假使没有你,人生又值得什么!”假如说,本文哲学从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上益于人的至善,那末中国传统哲学的主要内容是道德哲学,直接指导人认识善、实现善、“至于善”。

2.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德”与“道德”概念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德”是指善良的品行、高尚的品格。据《释名·释言语》说:“德,得也,得事宜也。”又据《说文》解释:“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德”包含恰当地处理人际关系,与人与己都有得益之意。“德”字在我国历史上的起源及其原始意义,已难考定。但据一些古文字学家对甲骨文的考证,发现西周大盂鼎铭文内已铸有“德”字。《诗经·大雅·烝民》说:“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之懿德。”《尚书·康诰》说:“惟乃歪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尚书·召诰》说:“王其疾敬德。”《尚书·盘庚》说:“非予自荒兹德”;“予亦不敢动用德”;“式敷民德,永肩一心。”这些德字都是指德行、品德之义。

据《左传》记载,春秋时期的“德”,一般也是指德行、品行。如“臣闻以德和民”(隐公四年),“姑务德以待时乎”(庄公八年),“太上以德抚民”(僖公二十四年),“正德利用厚生”(同上),“德、国家之基也”。在春秋时期,“德”字与“道”字是分开来讲的两个概念。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道”是行为应当遵循的原则,“德”是实行原则的有益实践。《中庸》说:“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只有至德之人才能体现至道。在儒家的早期著作《论语》、《孟子》中尚无“道德”两字的相连并提。后来,“道”与“德”经常并举,逐渐联结为一词。

儒家对“道德”一词的使用,始见于《易传》和《荀子》。《周易·说卦传》说:“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荀子》说:“帮学至乎礼而上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劝学》)又说:“言道德之求不后王。”(《儒效》)还说:“威有三,有道德之威者,有暴察之威者,有狂妄之威者。”(《强国》)在战国后期,“道德”逐步成为儒家著作中的常用名词。

道家对“德”概念的理解,与儒对“德”概念的理解,有一致,又有区别。《道德经》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二十一章)“上德下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三十八章)“上德若谷。”(四十一章)“报怨以德。”(六十三章)这些“德字”,一般也是指德行、品德之义。但是,道家的“德”字,有自己的独特含义。《道德经》说:“道生之,德玄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这里的“德”,是指万物生长的内在基础。另外,《庄子·天地》说:“故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又说:“物得以生谓之德。”《管子·心求》说:“虚而无形谓之道,化育万物谓之德。”又说:“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故德者得也,得也者谓之其所以然也。”这里的“道”,是指天地的本原,万物共同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德”是指天地万物所具有的本性,“化育”、有“得”的依据。

在《庄子·内篇》中,没有将“道德”二字连用,但在《庄子·外篇》中则多次将“道德”作为一个词使用。如:“多方乎仁义而用之者,列于五藏哉!而非道德之正也。”(《骈拇》)“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马蹄》)“夫虚静恬淡、寂莫夫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天道》)在这里。道德的概念虽与儒家有所不同,但也有相似之处。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道德”既是一个概念,又是指两个概念。把“道”与“德”分别看,“道”是指人的一切行为应当遵循的基本的、最高的准则:“德”是指德行、品德,是对合理的行为原则的具体体现。“道德”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则是指行为原则及其具体运用的总称,随着中国道德思想的发展,道德逐渐作为以“精神——实践”的方式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日益为哲学家、政治家、教育家所重视,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发挥着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独特作用。

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宗旨

中国传统哲学从一开始即立足于对人的现实生命价值的观照,探求和谐的人际关系与理想的社会生活,并把每个人道德人格完善看作是整个社会完善的基础。中国古代的哲人们把人们道德人格完善的希望寄托在教育上。荀子说:“以善先人者谓之教。”(《荀子·修身》)传说为“孔子教人的教案”的《大学》一书,更是开宗明义:“大学之道在明德,在亲民,止于至善。”中国传统教育的宗旨,是使人“明德”,培养人格的“至善”。

1.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理想的道德人格

美国现代哲学家、教育家杜威有一句名言:“一切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形成人格。”我国宋代哲学家、教育家张载早就说过:“为学大益,在能变化气质。”(《理窟·义理》)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从形成的时候起,就把培养人的理想道德人格作为教育活动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在中国古代,许多哲人贤者是哲学家、伦理学家、教育家“三位一体”。他们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包括人生哲学在内的道德哲学,并把自己道德哲学中探求和描绘的理想道德品行和人格理论付诸教育实践活动。力图培养出大批道德高尚的仁人志士,以淳化民风,救世济民。

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特别是儒家和墨家,围绕着人的理想道德人格,对生与死、荣与辱、义与利、理与欲、群与己以及道德行为准则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儒家的道德人格具有积极有为的特点。他们充分肯定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有义”视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而“最为天下贵”的根本点。因而,把“知义”、“赤交”、“尽义”视为有道德的“君子”、“圣人”的根本目标,把“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美人不能动”,看成是正人君子的基本人格,把实践仁义道德作为人生的最高义务。他们主张“重义如泰山,轻利如鸿毛”,提倡“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以“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刚健有为精神投入世务,“尽其道而死”。墨家的道德人格同样十分积极有为,他们“贵义”、“尚利”,斥“命”颂“力”,“摩顶放踵”,“备世之急”,把“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作为人生的奋斗目标,虽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义无反顾,在所不惜。以儒家为主导的中国古代传统理想道德人格思想,尽管长期受到占统治地位的封建道德思想体系的制约,引导人们为封建地主阶级去“卫道”、“殉道”,但也曾激励进步的仁人志士为天下兴亡、民族大义而英勇奋斗,对中华民族的道德文明进步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中国传统的理想道德人格,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人格的精神基石。培养理想道德人格,是中国古代学校教育活动的目标。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文明史上,许多杰出的思想家、教育家正是在不断继承传统理想道德人格积极因素的基础上,从每一个时代的进步要求出发,变革维新,把它作为一种推动人与社会共同进步的“时代精神”,以“强避桃源作太古,欲栽大木柱长天”的宏志大愿,在教育实践中辛勤耕耘,为国家和民族的进步培养具有理想道德人格的大批优秀人才。

2.道德教育在中国古代学校教育中占首要地位

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在世界各国中发展很早。作为社会教育活动的专门机构和场所,在原始氏族社会中称“庠”。“庠者,养也”,是氏族社会中由富有生活经验的老人向青年一代进行教育的地方。在夏代,学校称“序”和“校”。《古今图书集成·学校部》说:“夏后氏设东序为大学,西序为小学。”“序”设在国都,“校”是乡学。“乡里有教,夏曰校。”(《史记·儒林传》)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一直把对学生进行人伦道德教育作为首要的、根本的任务。孟子在总结古代学校教育的基本功能时指出:“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孟子·滕文公上》)就是说,教学生“明人伦”讲道德,这是古代学校教育的最基本的任务。朱熹对“皆所以明人伦也”专门注释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人之大伦也。庠序学校,皆所以明此而已。”(《孟子集注》)可见,道德教育在我国古代学校教育中占有首要地位。

重视学校的道德教育,教书育人,培养人的高尚品德,这是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的优良传统。教学的目的,是使人“知道”,“成德”。《礼记·学记》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董仲舒说:“君子不学,不成其德。”(《汉书·董仲舒传》)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传道、授业、解惑”(韩愈:《师说》)。教师的职责是培养人的美德。“师也者,教之于事而喻诸德者也。”(《礼记·文王世子》)在中国历代思想家、教育家看来,道德教育与其他教育比较,占有首要的地位。近代大学者王国维指出:“有知识而无道德,则无以得一生之福祉,而保社会之安宁,未得为完全之人物也。夫人之生也,为动作也,非为知识也。古今中外之哲人无不以道德为重于知识者,故古今中外之教育无不以道德为中心点。”实际上,中国传统的学校教育,历来把德育放在优先于智育、体育的位置。康有为说:“蒙养之始,以德育为先。”(《大同书》)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进一步深刻地指出:“德育实为完全人格之本。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为恶,无益也。”

第二章 中国的道德思想和道德教育的特点

中国古代,从春秋至明清,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度构成的社会人际关系,以高度分散的自然经济和高度集中的政治专制统治这样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伦理道德思想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并对中华民族的道德心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中国的传统道德思想从形成较明确和系统的观念起,直接付诸社会及学校的道德教育实践。中国的传统道德教育在漫长的岁月中,同样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基本特点

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特点,是与西方传统道德思想比较而言的。在我国学术界,对于中国传统道德的特点尚有不同的见解。由于中国传统道德思想内容丰富,流派纷呈,同一学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观点也有差异,要在总体上加以评价与概括并非易事。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特点,应当反映和揭示中国道德思中想占有主导地位的东西。

我们认为,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基本特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在道德价值的最终目标上,追求“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交融的境界。

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即面向“人”,关注人的命运与处境,把伦理道德作为哲学思考的重点,并把道德观与世界观、认识论交织在一起,确立“人道”与“天道”合一的宇宙伦理模式。

中国传统道德思想有一个明显的倾向:一方面肯定人在自然天地中的重要地位,儒家的《周易大传》以“天”、“地”、“人”为“三才”;道家的《道德经》以“道”、“天”、“地”、“人”为“四大”。不论是“三才”,还是“四大”都把“人”看作是天地自然并存共荣的重要实体。不仅如此;人还是“天地之心”,万物的灵长,宇宙的精华。《礼记·礼运》说:“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被色而生者也。”董仲舒也说:“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梯,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春秋繁露·立元神》)张载则进一步认为,天地本来无心,没有知觉,是人“为天地立心”,天地万物通过人来认识自己。这些观点尽管有所不同,但肯定人在宇宙万物中的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肯定人与自然天地存在的不可分割的统一关系,即“天人合一”、“天人合德”。董仲舒说:“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还说:“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中国古代思想家从认识“人”与“天”之间不可分离的依存关系开始,逐步认识“天人合德”,发现“人道”与“天道”,即人的道德与自然规律之间存在的某种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周易大传》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与四时合序。”张载则进一步提出“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正蒙·乾称》)。“天人合一”、“天地合德”是中国先哲在对人的生存方式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提出的极其重要的伦理道德思想,也是中国传统道德思想追求的最终价值目标。中国传统道德与西方不同。西方传统文化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强调战胜自然,驾驭自然。中国传统道德则崇尚“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环境和谐交融、亲密友善的境界,认为人不仅要爱人,协调人与人的关系,而且要爱万物,“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程氏遣书》卷二上),追求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一致。张载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西铭》)这种“天人合一”、“天地合德”的超然豁达、无限宽广的道德境界,始终是中国传统道德的至上价值目标。它不仅对于塑造中国人的许多仁爱忠恕美德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构造中国人明白、达观的人生观念有着重要的作用。

2.在道德价值的应用上,重视道德思想与政治思想的融合

在中国历史上,道德思想与政治思想、政治制度的关系极为密切,结下了不解之缘。一方面作为统治者的政治家,不论是早先的奴隶主贵族,还是后来的封建君主,最关心的是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人与人的关系、社会的秩序,成为自己优先考虑的问题。他们较早地看到了“德治”的重要作用,把有益于自身利益的道德规范向民众进行普遍“教化”,规范人的思想与行为,看作是巩固自己政治统治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作为思想者的哲学家,在政治权力高度集中的大一统社会中,较早意识到合理的道德观念对于改善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的积极意义。因而,历代进步的思想家、哲学家总是积极提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道德思想,或者直接向最高统治者“进言”、“进谏”,希望统治者在治理国家中实行合乎道德要求的“仁政”,或者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具有新道德观念的政治人才,使道德思想成为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的伦理基础,在全社会的广泛范围内,借助于政治制度,实现道德思想的自身价值。

道德思想与政治思想密切融合,是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一大特点。实行两者的结合,历史悠久。周公在总结夏、商兴亡的历史教训时指出:“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尚书·召诰》)可见当时的最高统治者已认识到“敬德”的重要性。是否敬德,不仅是个人道德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政权兴衰的政治问题。孔子要求统治者“为政以德”,孟子主张统治者以“不忍人之心”,为“不忍人之政”。儒家历来强调“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些都说明在我国古代政治思想与道德思想融为一体。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常常把有利于自己利益的道德规范,用国家强力,使之具有政治与法律的权威。如汉代统治者把经由董仲舒归纳、推崇的“三纲五常”,作为“治国之要”,伦理道德规范直接成为政治统治的工具。中国古代这种道德思想与政治思想融为一体的特点,使传统道德思想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超乎寻常的生命力。封建道德为维护封建社会的政治统治起到了其他任何力量不可取代的巨大作用。

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在世界历史上延绵这么漫长的年代,与中国传统道德思想与政治思想融合的重要的民族文化心理特点有很大关系。中国的封建统治阶级统治民众,不仅可以运用封建政权的强制力量,实行“刽子手的职能”,镇压反抗,而且可以依靠封建道德,借助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的精神力量,实行“牧师的职能”,驯化人心。

3.在道德价值的导向上,维护血缘夫系和宗法制度,强调个体服从整体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中的以宗族为核心的血缘关系、宗法制度极其稳定和牢固。在这一特定社会结构中形成的传统道德观念在价值导向上,不是个人主义或利己主义的,而是重视个体和整体利益的融合,重视个人对家庭、宗族和国家的道德责任,强调个体利益服从家庭、宗族和国家利益,遵循整体主义的利益原则。在这一道德价值原则的指导下,个人既没有独立的利益,也没有独立的人格。子从父、弟从兄、妻从夫,家庭从宗族,宗族从国家,封建君主则“以一人之大私,以为天下之大公”。封建君主才是最高利益的体现者,臣民的最大美德是服从、顺从。

中国古代的重要思想家为维护现存的血缘关系、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总是倡导一种个体服从整体的道德价值观。孔子以“仁”为核心的道德思想,视孝悌为仁义之本,从体现血亲之爱的“亲亲”,推及“尊尊”,由“孝亲”而“忠君”,要求人们去个人之“私”,为家庭、宗族、国家之“公”,积极腹行自己的各种道德责任和义务,这样,孔子的“仁”,既“亲亲有求”,又“尊贤有等”,借助血缘关系和宗法制度,要求人们个体服从整体。孟子则进一步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作为协调封建人际关系的“五伦”,把维护血缘关系和宗法制度与维护封建君主的利益统一起来。法家尽管在表面上重法轻德,但同样重视利用维护血缘关系的宗法制度来维护整个封建统治者的根本利益。管子说:“义有七体,七休者何?曰:孝悌慈惠,以养亲戚;恭敬忠信,以事君上;中正比宜,以行礼节。”(《管子·五辅》)韩非子则说:“义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贵贱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亲疏内外之分也。”(《韩非子·解老》)他把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看作是天下之常道,认为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在中国封建社会,绝大多数的哲学家、思想家都把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看成是仁义道德之本。在中国古代特定的宗法制和君主专制的统治下,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包括家庭利益、宗族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既依附,又对立。个人没有独立自主的经济利益,更不允许把个人利益放在宗族和国家利益之上,从而形成了个人利益必须绝对服从整体利益的道德要求。

中国传统道德思想这种强调个体服从整体的基本价值导向,在实践上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强调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有利于维护家庭内部的人际关系的有序和整个社会人际关系的稳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人们之间关系的改善,对于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上的繁荣进步起到了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它在仁义道德与整体利益的名义下,否认人们正当的个人权力和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丧失了个人的人格独立、自由与尊严,压制了人民群众的革命精神和生命创造活动,成为欺骗和麻醉的人民群众的工具,正如陈独秀在批判中国封建道德时指出的:“君为臣纲,则民于群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父为子纲,则子于父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夫为妻纲,则妻子夫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率天下之男女,为臣、为子、为妻而不见有一独立自主之人者,三纲之说为之也。缘此而生金科玉律之道德名词,曰忠、曰孝、曰节,皆非推己及人之主人道德,而为以己属人之奴隶道德也。”(《新青年》第一卷第五号)这样的分析、揭露是非常深刻的。

4.在道德价值的分寸把握上,具有中庸居间的性质

中国传统道德思想在道德价值的分寸把握上,非常重视道德行为、道德规范和道行品质上的“中庸”与“居间”的性质,认为道德的善,在于两种互相对立的行动和品质的“中庸”,“不偏不倚”。相传在远古时代,尧传位给舜,舜传位给禹时,都要“允执其中”(《论语·尧日》)。西周初箕子向武王进言,要求统治者以行为的居间不偏为美德。他说:“无偏无彼,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无道正直。”(《尚书·洪范》)以孔子为代表的家,更是大力提倡“中庸之道”。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后来的儒家继承孔子的中庸思想,专门编写《中庸》一书。《中庸》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中庸》作为“四书”之一,积极宣传中庸之道,影响很大。中国传统道德中的中庸思想,还鲜明地体现在具体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中,所传皋陶的“九德”,即所谓“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尚书·皋陶漠》)就有很强的中庸色彩。孔子更是在自己的言论中积极倡导“中道”、“中行”及许多具体的中庸的品质。

应当看到,中国传统道德思想中的中庸,既是一种方法论,又是一种道德境界。它要通过折衷调和方法,达到一种平衡与稳定,实现最合理的状态。它多少认识到,道德实践中的矛盾双方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道德的“善”,是一种“度”的分寸把握。凡是合理的道德行为和品质,都要保持在一定的范围,要适当,恰到好处,不能偏向一面,走极端。这在道德认识上,反映了一定的辩证法思想。但是,中庸思想同时也具有某种回避矛盾,否认一切斗争的形而上学倾向,凡遇事一味讲“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中庸》),不利于人类的道德在矛盾的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中取得进步。中国传统道德在道德价值分寸把握上的中庸性质,对中华民族道德心理定势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5.在道德价值的取向上,具有“重义轻利”、“贵义贱利”的倾向“义利之辩”是中国道德思想史上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义利问题,包含着道德与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民族整体利益等多方面的内容。尽管各个时期的各个学派的义利观有所变化,但“重义轻利”、“贵义贱利”成为中国传统道德价值取向的主要倾向。

从历史上看,关于“义利之辩”,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义利统一”论。《易·乾·文言》说:“利者,义之和也。”认为义和利是统一的,一定的道德行为会给人带来利益。墨子既“贵义”,又“尚利”。他说:“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墨子·天志上》)认为只有合义的行为才能给人带来得益,不义,也就是对人不利。他说:“义,利也。”叶适认为道义不能脱离功利。他说:“既无功利,则道义乃无用之虚语耳。”(《习学记言》卷二十三)颜元也提出过“正其谊(义)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四书正误》)二是“利重义轻”论。这主要以法家为代表。如韩非子注重功利,认为人与人之间首先是利害关系,有利才行义。他说:“正直之道可以利义,则臣尽力以事主”,又说“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使民以功赏而不以仁义赐。”(《韩非子·奸劫杀君》)三是“重义轻利”论。这主要是以儒家为代表。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为君子所不耻,要求人们“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孟子继承了孔子“重义轻利”的思想。以为“王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董仲舒主张“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朱熹也说:“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重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殉人欲,则利未得而害己随之。”(《四书章句集注》)从孔子到宋熹,尽管他们并非绝对排斥利,但在根本道德价值取向上,有明显的“重义轻利”、“贵义贱利”的倾向。

应当说,上述三种义利论在中国道德思想史上都有各自的影响。但纵观历史,“重义轻利”的倾向占主导地位,并形成。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一个基本特点。由于“义”不仅是指“道义”,而且常常在封建社会中代表宗教、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因而,“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同样具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重义轻利”的道德价值观,往往在社会实践中易于走向“存义去利”、“存理灭欲”的极端,否认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需要,阻碍了人们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只有利于维护极少数统治者的私利。另一方面,“重义轻利”的道德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节制人的利欲,摆脱一人一己之私利,珍视道德、理想、人格的重要价值,运用道德手段协调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

中国传统道德思维上述五个方面的特点,既显示了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道德观念的固有优点,也反映了其中包含的缺点和偏面,需要我们在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从社会的整体文明进步的需要出发进行批判地取舍。

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基本特点

如前如述,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宗旨是塑“至善”的道德人格,培养具有理想品德的“君子”。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思想具有中国传统哲学思维方式所规定的基本特点。张岱年先生指出:“中国哲人探求真理,目的乃在于生活之迁善而务要见之于生活。”就方法论上说,“中国哲学只重生活上的实证,或内心之神秘的冥证,而不注重逻辑的论证。体验之久,忽有所悟,以前许多疑难涣然消释,日常的经验乃是得到贯通,如此即是有所得。”中国的“教化”、“德教”是为了“生活之迁善”,目标是现实的,而不是玄虚的;方法是注重实证的,而不是注重逻辑分析的;途径是偏重于启迪内心的领悟而达到行为自觉的,而不是偏重于由外在实践体验而达到思想领悟的。《中庸》说:“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这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所谓“尊德性而道问学”,是要求人们为了趋善的目的而尊道尊崇道德理性。学习前人有益的道德经验,使理性与经验统一。所谓“极高明而中庸”,是要求人们通过道德教育尽力认识宏深的为人之道,并在行为上表现出中庸适度的美德,遵守社会的仁义道德,使知善与行善统一。

我们认为,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思想的基本特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德教”与“修身”合一

中国古代的教育以“德教”为主。许多思想家、教育家认为,“德教”的关键在于启示人们内心的“了悟”、“自觉”与“修养”,“德教”的目的的实现,必须通过个人的道德修养。坚持“德教”与“修身”合一,这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思想的一大特点。“德教”是外在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对人的教育、熏化与影响,而“修身”是重视主体内在的道德理性自觉,进行自我品行的冶炼。把“德教”与“修身”过程结合起来,突出了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自觉性要求,有益于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使道德教育落到实处。儒家十分重视把“德教”与“修身”统一起来的意义,提出了一套在道德教育中,促进人们“修身”、“养心”的方法。孔子倡导“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孟子提倡“养性”,扩充内心的“善端”。《大学》则进一步认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在于修身。“自天子以至于庶人,麦是皆为修身为本。”而“修身”之道,又在于“正心”,“诚意”,“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所谓“正心”即调节自己的道德情感,好善惩恶,端正认识,所谓诚意,即在主观意志中趋善避恶,对仁义道德真诚信服,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贯彻自己的善良意志。“正心”、“诚意”是“修身”的重要方法。坚持“德教”与“修身”的统一,是儒家道德教育论的一贯主张。道家尽管对道德与道德教育有与儒家不同的观点,但也强调把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与“修德”一致起来,老子说:“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道德经》第五十四章)把修身的过程,看作是一个道德提高与普及的过程,这是很有见解的。如果把“德教”与“修身”割裂开来,道德只是口号、教条,不能改善人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品德,“德教”是虚浮的。中国传统道德教育强调“德教”与“修身”合一,是一种面向道德生活实际的优良传统。

2.“知道”与“躬行”合一“知道”是指道德认识;“躬行”是指道德实践。强调道德认识与道德实践的统一,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的一致,“知道”与“躬行”合一,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思想的另一个明显特点。

在中国古代,“知”与“行”的问题,主要是一个道德伦理问题。汤一介先生认为:“知行合一”要求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关于人类社会的道德标准和原则的问题,或者说是人对于社会的责任问题。中国古代哲学家、教育家大多认为,“知”与“行”必须统一,否则根本谈不到“善”。“知道”与“躬行”合一,不仅是我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而且是道德教育所追求的一种境界。

孔子认为,道德教育应当增进人的道德认识见之于道德行为实践的自觉性。只说不做,言行脱节。知而不行,只是道德虚伪,毫无实际的道德价值而言。孔子说:“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还说:“古者言之不出,耻躯之不逮也。”(同上)荀子认为道德教育是要人们学习仁义道德,心中明理,表现行动,他说:“君子之学也,入乎耳,著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荀子·劝学》)朱熹认为,道德上的“知”与“行”互相依赖,互相促进。他说:“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朱子语类》卷九)王守仁更是强调“知行合一”的重要性。他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他认为,道德上的知与行是“合一并进”的关系。“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传习录》上)虽然从道德认识的角度看,中国古代有些哲学家、教育家有以行代知、合行于知的缺陷,但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强调“知道”与“躬行”的合一,重视道德认识与道德实践的统一,有益于激发一种道德真诚精神,有利于人们道德生活的改善。

3.“言教”与“身教”合一“言教”是指通过言语、说教的方式来对人们进行道德规范、道德是非的教育;“身教”是国家的统治者、学校的教师身体力行,用自己高尚的道德行为教育民众、教育学生。强调“言教”与“身教”的统一,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思想的又一个重要特点。

中国人在道德生活中向来有“听其言,观其行,察其德,然后信其道”的心理特点。中国许多哲学家、教育家历来重视统治者、教师以自己的言传身教来教育人。孔子倡导教师不仅要言道德,更重要的是行道德。他说:“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史记·孔子世家》)他特别强调,不论是统治者对民众的“教化”,还是教师对学生的“德教”都应当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作为民众,学生的表率。他说:“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墨子也强调,教师只有“得一善言,附于其身”,躬身实践,表里如一,“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墨子·兼爱下》),才能使学生心说诚服,亲其师,信其道。

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思想注重“言教”与“身教”合一,这是中国古代哲学家、教育家重要的道德教育智慧之一,在道德教育实践中有明显的合理性。乌申斯基说过:“教师的个人范例,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取代的最有用的阳光。”从学校道德教育来说,教师只有以自己的高尚道德言行来熏染学生,在自己的行动中活生生地体现自己所宣传的道德品行,学生才会信服,才会效仿,才会激发学生对“真”、“善”、“美”的追求。“言教”与“身教”合一,是我国传统道德教育经验中一份值得珍视的遗产。

第三章 中国几大道德观和道德教育思想

孔子以“仁”为核心

孔子生活在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春秋末期,以倡导仁义道德而在中国和世界历史上享有盛名。他是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第一位具有较完整思想体系的伦理学家,他的道德观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为统治阶级所推崇。有的学者认为,“在中国所有的道德哲学家中,孔子是最重要的。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孔子规定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这样的分析是不无道理的。孔子的伦理道德观念,为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思想奠定了基础。他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相当于苏格拉底在古希腊史上的地位。研究中国道德哲学,首先要重视研究孔子道德观。

孔子不仅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而且也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他家办私学,长期从事教育实践。相传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把自己的伦理道德思想与教育实践结合起来,开我国道德教育之先河,可谓中国历代教育家中重视德育的“祖师”。因此,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公允地分析和评价孔子道德观和道德教育思想,对于我们继承我国优秀的道德遗产,汲取历史上有益的道德教育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仁”是孔子伦理道德观念的核心“仁”是孔子道德思想的核心,也是他的伦理学说的根本。孔子平生谈得最多的是“仁”。《论语》中讲“仁”的共五十八章,“仁”字出现109处(除《里仁》章题中一字重复外,实为108处)。孔子不仅最喜欢谈“仁”,而且强调了“仁”的重要性,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一个讲道德的人都不可以没有“仁”。他说:“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以下引《论语》,只注篇名)还说:“志士仁人,无以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卫灵公》)

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述而》)这句话反映了孔子最基本的道德价值观。孔子所说的“道”,既是指人在社会生活中待人处世应当遵循的一定途径、规则、规范,又是指社会政治生活和做人的最高准则。“德”是指个人的品德和精神情操。他说:“主忠信,徙义,崇德也。”(《颜渊》)而“仁”是“德”的根本,“道”与“德”都应依从“仁”。“游于艺”,也是如此,即从事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等六门技艺及社会生活实践时,都应遵循“仁”这个最基本的道德原则,不可稍悻其旨。由此可见,“仁”是孔子伦理道德观念的核心,在其道德思想体系中占有主导的地位。

道德观是指对道德这一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的总看法和基本价值取向。孔子的伦理道德思想博大精深,其道德观涉及极为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有待于人们不断研究探索。我们认为,反映孔子个人思想特点的最基本的道德观如下。

1.仁者“爱人”

在孔子的伦理思想中,“仁”是最高的道德原则,而“仁”的最重要的含义是什么呢?这一点,孔子自己说得很明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颜渊》)“仁”的首要内容是“爱人”。这种超越人的自私心理,提倡对于他人应有“仁爱”精神的思想,不论在中国的伦理思想史上,还是在整个世界思想发展史上,都具有反映人类道德文明进步的重大意义。孔子在这里所说的“爱人”的“人”,并非仅指奴隶主贵族,而是泛指自己以外的人,可以是贵族,也可是平民,甚至是奴隶。一次,马厩失火,孔子得悉,立即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乡党》)孔子的这一思想和举动,受到许多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评价,认为这是重视“人的价值”的“惊世之言”,是世界思想史上最早的人道主义思想之一。

显然,孔子的“爱人”思想已经超越了以往中国伦理思想中囿于血缘关系的“爱亲”思想。从“仁”出发,由“爱亲”而推及“爱人”,由“爱人”而“泛爱众”。“子日: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学而》)“泛爱众”,就是要求人们普遍地博爱众人。孔子正是从“爱人”的思想出发,提出了“养民也惠”的德治思想。强调统治阶段应考虑人民的利益,“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尧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坚决反对对人民群众的横征暴敛,残酷压迫。

孔子不仅以“爱人”来解释“仁”,而且还把“忠恕”非为实行“爱人”的一种重要方法。他的学生曾参在说明孔子“吾道一以贯之”时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己矣。”(《里仁》)“忠恕”是孔子对“爱人”思想的重要阐发。所谓“忠”,是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所谓“恕”,是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他的这一重要仁爱准则,是建立在人心相通,人欲相近,人格平等,人与人要将心比心这样朴素而重要的思想基础上的。从“爱人”之心出发,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推己及人,“能近取譬”。自己不想得到的东西,也不要用这种东西对待别人。通过“忠恕”,实行“爱人”的目的,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尊重、宽容和友爱。

值得我们重视的是,把孔子在公元前五至四世纪提出“爱人”——“忠恕”这一“仁之方”,与基督教《圣经·新约》中提出的“为人准则”(Colden Rule,又译“黄金准则”),即“你想人家怎样对待你,你也要怎样对待别人”中包含的“仁慈”思想进行比较,不仅可以看出,其中都孕含着人类共同的“仁爱”思想,而且可以看出,孔子的“爱人”——“忠恕”思想比基督教的“仁慈”思想,具有更深刻、更全面的“仁爱”精神。正是这种博大。深广的“爱人”精神,使儒家伦理思想具有全人类的普遍价值。

2.“智、仁、勇”统一“仁”是孔子道德思想的核心,但是“仁”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孔子提倡“仁”的根本目的,是要塑造能建立和维护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所需要的理想人格——“君子”。他认为,一个君子的理想人格,应当是“智、仁、勇”的统一。他说:“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子罕》)《中庸》:“智、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孔子把“智”(智慧)、“仁”(仁德)、“勇”(勇敢)这三种品质称为“君子道者三”,认为是一个品行高尚的君子必须具备的三种美德。“智、仁、勇”这三种品质,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仁”居于核心地位。孔子说:“仁者安仁”,“知者利仁”(《里仁》)。即是说,一个人有了仁德会以仁为本,而他又有聪明才智,能理解能晓人与人的关系的本质,达到“知人”的境界,就会为仁服务,实行仁德。苏格拉底说过:“美德即智慧。”孔子较早地看到人的美德与智慧之间的内在联系,不仅把热爱知识本身看成是一种美德,倡导“志于学”(《为政》)、“敏而好学”(《公治关》)、“学而不厌”(《述而》)的精神,而且提倡“知者利仁”,以自己的聪明智慧为仁德服德,在伦理思想上具有独特的创见。

同时,孔子把“勇”看作是实现“仁”的必备品质。他说:“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宪问》)即是说,凡是真正具备仁德的人,必定是勇敢的;而仅仅勇敢的人,未必有仁的品德。在孔子看来,一个人真正在内心领悟了“仁”的道德,就会不忧不惧,见义勇为,为了实现自己社会主张和道德理想英勇奋斗。他要求“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孔子自己就是在“世风衰败,道德式微”的社会环境中,为心中的理想“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勇壬。他倡导的人们应当为社会的正义事业和崇高理想英勇奋斗、无私无畏的精神,为我国世代无数仁人志士所诚服与发扬,成为中华民族的可贵民族精神之一。

3.见利思义

如果说“智、仁、勇”的统一是孔子以“仁”为核心的理想人格的基本特点,那么“见利思义”(《宪问》),“义以为上”(《阳货》)则是孔子以“仁”为核心的价值观的基本特点。在中国伦理学史上,“义”主要是指道德义务;“利”一般是指功利或利益,在孔子那里,则主要是指个人的私利。他说:“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而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成人矣。”(《宪问》)所谓“见利思义”是倡导人们在见到有利可图的事情时,要想先到自己应尽的道德义务。凡符合道义的利益可以考虑,但不符合道义的利益一定要自觉舍弃。君子在义利关系的处理上,应把履行道德义务放在第一位,而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二位。如果“义”“利”发生冲突,应“义以为上”。

孔子倡导“见利思义”,并不一概否认人有对自身利益的希求。他说过,“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里仁》)。但是,他又接着说:“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同上)。就是说,一个人追求个人的利益求富贵,去贫贱,都必须符合道义,“义然后取”(《宪问》)。

孔子坚决反对不顾仁义道德,拼命追逐个人富贵利禄的行径。他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他进而提出“君子义以为质”(《阳货》),即君子把高尚的道义作为自己一切行为的根本准则,“行义”是君子的本质。他把一味追求个人利益的人贬斥为“小人”或“斗筲之人”(《子路》)。孔子有一句名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一种观点认为,这里包含了孔子忽视个人利益,鄙视劳动人民的贵族偏见,集中反映了儒家重义轻利的倾向。实际上,在“人各自私,人各自利”,物欲横流的社会生活中,孔子把昭明道义看作是君子的高尚品格,把只知逐求个人私利看作是小人的特点,多少包含了在利益冲突面前,君子应自觉履行道德义务,个人必须服从群体、国家、民族利益,不考虑个人的利益得失的可贵精神。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孔子的这一利义论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得以流传和发扬。董仲舒把它发挥为:“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孔子强调个体对整体的道德义务,在中华民族的发展中逐步演化为自觉维护国家、以民族和民众利益为最大光荣,以不择手段、唯利是图、一心追求个人私利为耻辱的道德精神,这是应予充分肯定的。

4.中庸“中庸”是孔子首先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道德规范。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雍也》)在孔子看来,中庸是最高的德行,又是人们在道德实践中如何掌握行为分寸与尺度必须遵守的重要道德准则。中庸的含义是什么?孔子认为是“过犹不及”(《先进》),即既无过,又无不及。《中庸》引用孔子的话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中立而不倚”。程颐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二程遗书》卷七)朱熹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者,平常也。(《四书集注·中庸章句》)应该说,这些阐释是符合孔子中庸思想本意的。”

在《论语》中,中庸又称为中行,指人的气质、德行保持均衡的状态,不偏执于一端,使对立的双方互相制约,互相补充,孔子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子路》“狂”即狂妄,“猖”即拘谨,是两种对立的品质“狂”者勇于进取,敢作敢为,但易于偏激冒进;“狷”者小心谨慎,思前顾后,但流于退缩无为。孔子认为,中行就是不偏于狂,也不偏于捐。他本人则“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述而》),是个合乎中庸之道的典范。孔子提倡君子应有“五美”:“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尧曰》)。这五种品质,都是不偏不倚,把对立的品质结合起来,达到完美的境界。

从伦理学上看,孔子的中庸思想揭示了人类道德生活中的一种规律,认为人的品行应在对立的双方把握某种恰当的分寸或“度”,不能偏执于一端,失之偏颇,走向极端。这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他把中庸作为最高的美德,目的是要求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维护社会的秩序与稳定。

孔子提倡的中庸之道,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的“中道”思想有某种相同之处。亚里斯多德:“美德乃是牵涉到选择时的一种性格状况,一种中庸之道,即是说,一种相对于我们而言的中庸,它为一种合理原则所规定,这就是那具有实践智慧的人用来规定美德的原则。它乃是两种恶行——即由于过多和由于不足而引起的两种恶行——之间的中道。它既是一种中道,又是由于在激情和行动两方面,恶行是少于应该做的,或者越出了正当的范困。而美德则发现了选取了那中间的。因此,就其裨和就表达其本质的定义而言,美德是一种中庸。”(二)“导之以德”的道德教育思想

孔子从自己以“仁”为核心的道德观念出发,十分重视道德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他把道德生活看成是高于政治、法律、教育、艺术、宗教等其他一切活动的因素,主张用道德统帅其他活动。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意思是说,如果统治者有道德,群臣百姓就会自动围绕着你转。孔子认为,统治者治理国家不要靠杀戮,而应自己“帅以正”,用自己的道德行为去教育和感化人民。执政者做善事,老百姓自然也做善事。他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颜渊》)执政者自己道德品行的好坏,直接决定全社会的道德风尚。

孔子主张以道德教化作为治国的原则,道德教化比刑罚更重要。他说:“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意思是说,刑罚只能使之避免犯罪,不能使人懂得犯罪可耻。道德教化比刑罚更重要,它既能使百姓守规矩,又能有羞耻之心,懂得做人的道理。他极力主张统治者加强对人民的道德教化,反对“不教而诛”的暴虐行为,认为德治比法治更根本。

孔子是我国古代的杰出教育家,非常重视学校教育对于培养人的良好道德品德的重要作用,在学校道德教育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思想。

1.德教为主

孔子是一个道德决定论者,反映在教育观上,他把教育看作是提高人们道德水平的手段,以为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人的美德。关于孔子办学的教育内容,根据不同的文献有不同的说法。据《论语·先进》,他的教育内容有四种,即:“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德行的教育列于各科之首。他教诲自己的学生们:“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行,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即是说,当一个学生,首先要学习德行,做一个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人,其次才是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文化知识。所以在他的整个教育中,道德教育居于首要地位。

孔子对学生的评价,也是把德的标准置于才能之上。他认为颜回好学,不是说他的知识丰富,才能高超,而是指出颜回的品德比别人高尚。一个人的知识才能再好,如果没有好的品质,也是不足道的,孔子认为,道德的价值高于人的知识才能。在各种教育中,道德教育处于第一位。

2.寓德教于教学

孔子的教育目的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的“君子”。他认为,道德观念以文化知识为基础,不论是“教”还是“学”,都应在努力增进人的知识的过程中完善人的道德品质。

从“教”的方面来说,学校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主要通过传授各种文化知识来完成,培养道德与传授知识是在同一教学过程中进行的。孔子精心为学生编成《诗》、《书》、《礼》、《乐》、《易》、《春秋》等教材,在教学中,尽力发挥这六种教材对人的道德观念和思想情操的陶冶作用。《诗》教人心意畅达,体切人情;《书》教人通晓历史,明辨是非;《礼》教人知道规范,举止有节;《乐》教人净化心灵,品性善良;《易》教人深察事理,达观为人;《春秋》教人交往得体,行为有原则。

从“学”的方面来说,孔子十分强调学生应把学习知识的过程,看作是提高自我道德素养的过程,把学习各种知识与培养良好的品德统一起来。他对学生子路说:“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阳货》)即是说,“仁”、“知”、“信”、“直”、“勇”、“刚”等君子必备的优良品质,只有不断学习知识才能形成、巩固和发展。一旦放松学习,好的品行就会发生偏差。孔子的教书育人、好学利德的思想,在我国的学校道德教育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为仁由己

孔子道德教育思想的一个鲜明特色,是强调发挥人们在道德修养上的自觉能动性。他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一个人道德境界的提高,美德的养成,主要地不是依靠“外烁”,而是依靠“内化”。依靠自我的努力与锻炼。

他在道德教育实践中,向学生提出了一套完整的道德自我进取的具体途径和方法:

一是“深思”,要求学生对自己的言行自觉进行道德是非的思辨和选择。他说:“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季氏》)

二是“立志”,要求学生在道德境界与学业上树立崇高的标准与理想。他谆谆教导学生,不要贪图现实生活中的一时享乐,而要“志于仁”(《里仁》),为社会的正义事业不息奋斗,“守死善道”,“志于道”(同上)。一旦选择了崇高的志向,就要矢志不移,自强不息。他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子罕》)

三是“克己”,要求学生在处理人际关系上,注重严格要求自己,时时以道德规范自觉检点自己的言行。他说:“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卫灵公》)品行高尚的人,遇到事情应严以责己,宽以待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同上)。

四是“力行”,要求学生懂得了为“仁”的道理,就应在自己的行动中“躬行”,体现“仁”的精神,言行一致。他说:“力行近乎仁”。(《礼记·中庸》)他认为,判断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是否高尚,要“听其言而观其行”(《公治长》)。他常常勉励自己和学生,当一个“躬行君子”(《述而》)。

五是“内省”,要求学生经常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自我思想检查,自觉进行道德反省。他说:“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里仁》)还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见到别人的品行比自己高尚,虚心找出差异,努力向别人学习;见到别人有不良的品行,也要对照自己,引以为戒,防止类似的过失。内省的方法注重人们道德修养的主观积极性,鼓励自己教育自己,对于迁善改过、修养德性具有外在道德教育和道德评价无法取代的重要作用。

4.以身作则

孔子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不仅重视“言教”,更重视“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道德规范,教师首先要以身作则,以身垂范,给学生作出榜样。他多次提到统治者或师长在道德方面以身作则的重要性。他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子路》)又说:“不能正身,如正人何?”(同上)作为统治者或师长,自己德行高尚,处处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表现出高尚的品质,那么不论臣民百姓或自己的学生就会上行下效,人人讲道德;如果统治者或师长,自己道德败坏,品格低贱,即使整天高唱“仁义道德”、“礼义廉耻”,老百姓或学生也会听而不闻,漠视道德。统治者自己的真实言行是国民道德行为的实际榜样,教师自己的道德品貌对学生有重大的影响。

难能可贵的是,孔子在自己的长期教育实践中,处处以高尚的品行向学生示范,以真诚恻隐的人格熏染学生,深受弟子和后人的崇敬和赞叹。颜渊曾由衷地称赞孔子的道德人格:“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孟子叹服孔子“出乎其类,拨乎其萃。”孔子率先倡导的教师以身作则,在我国漫长的教育史上,为历代教育家所推崇,并逐步演化成为我国学校道德教育的一项原则。

墨子以“兼爱”为核心

墨子是我国先秦时期继孔子之后有巨大影响的重要思想家、教育家。墨子生活在战国初期,出身工匠,曾先学习孔子开创的儒家学说而后非儒,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宗旨,创立自己独树一帜墨家学说与儒学抗衡,在当时被称为与儒家齐名的“墨家”,并对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百家争鸣”的思想活跃局面起了重要作用。

墨子以“兼爱”说为中心的道德观和既“贵义”、又“尚利”的功利主义思想对我国道德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墨子又是一位教育家。他兴办规模颇大的私学。拥有弟子三百,大多来自“农与工肆之人”,师生共同过自食其力,十分俭朴的生活。墨子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教育思想基本上代表了当时社会小私有劳动者和平民百姓的利益,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替劳动阶级呐喊的思想家”。(一)墨子以“兼爱”说为中心的道德观

任何一个伟大思想家的道德学说的提出,一方面是面对现实生活的利益冲突力图加以调节的主体反思,一方面是代表了人类对理想社会人们品德的“善”的追求。墨子以“兼爱”说为中心的道德观念的提出,是对当时社会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过程中的一些自私自利的人奉行“交别”的利己主义原则的超越。

所谓“交别”,不仅是重视人际交往中的亲疏、厚薄的差别,而且把彼此的利益对立起来,把“交别”作为指导行为的根本原则,必然使“爱己”与“爱人”、“利己”与“利人”水火不容,导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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