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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1 14: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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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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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放弃温暖你

从未放弃温暖你试读:

简介

洛洛和陈果已通过网络“相识”了两年。洛洛是石家庄的,而陈果是长沙的。两人聊得很开心,一直以来也很默契。两个人常常想到一起,但洛洛打字慢,很多时候她没有打完,陈果就发了信息过来。洛洛看着那一排排的字就有点心动。但是心动、期待、快乐算爱情吗?她否定了,而且她从不相信什么网络情缘。

那年冬天的时候,有一次洛洛电脑坏了,几天没上网,当她打开电脑时,QQ里面全是陈果的留言。最后一次留言是这样的:洛洛你怎么了?你出事了吗?你不能离开我。如果下午你不出现,我就去石家庄找你,洛洛,求你快快出现吧。那天她一上网,陈果就说:“把电话给我,我不能失去你。”洛洛问自己,相识的方式真的很重要吗?虽然她无法否认,随着时间的流逝,感情已经那么一点点渗透了进来。只是,这里有父母有姐姐,有自己熟悉的一切,为了一份不确定的感情而背井离乡?不知道需要多大的勇气。

目录:

第一章

庆幸我没有成为那个男人的风流传说

陪儿子过了一个快乐的儿童节,我和木木说,我要到外地去工作了。

木木说不上是高兴还是诧异,也曾在外奔波的他,厌倦了,如果在1000元和10000元之间做选择,他的答案肯定是前者。因为,他想多待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这就是我瞧不上他的理由,我觉得男人就应该五湖四海地闯荡。

我说:“你不是经常说别人的爸爸怎样怎样吗,那你就做个有本事的爸爸吧。”他哑口无言了。“既然你无法为我创造良好的生活品质,那我只有自己去打拼。我不要我的儿子谈起自己父母的时候,一脸尴尬。我要闯荡出自己的天地让他自豪。”

晚上,他下班回来告诉我,同事看到我写的文章了,都羡慕他找了个才女。“你的荣幸就是我的不幸。我们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只是木已成舟。”我没好气地对他说。“难道我就没有一点让你夸赞的地方……”木木很憨厚地笑着,一往情深地看着面无表情的我。

我羡慕上别人的丈夫

坐在飞机上,从手提包掏出杂志,无意中发现包里多了个小暖手炉,“每月不舒服的时候,用这通上电就可以了。祝你工作愉快,家里的事情你放心。”在我们一家三口的合影照片后面,他这样写道。

心里轻轻掠过一缕感动,也许,朝夕相对的时候,彼此都麻木到忽视了这些细致的体贴。

到杭州后,我开始边工作边写作,我要木木买发表我小说的杂志。他打电话说:“我想你了,也看你写的小说了,很有红杏出墙的感觉。是不是我……”“是不是也已经无法改变了,我认命,我们都是有孩子的人了。”我在电话里叹口气。“如果有合适的,你可以考虑,我和孩子不拖你的后腿。”他听我叹气,便笑呵呵地说。“我告诉你木木,我就是瞧不上你这点,即使你做不到让我为你骄傲,哪怕你有这样的豪言壮语,我都会有一点点佩服你。我告诉你,既然有了孩子了,就要对孩子负责,你多反思一下,怎样让两人之间的关系更和谐一些吧,我不想我们之间的淡漠影响孩子对生活的热情。”我用花腔女高音的调子跟他嚎。

夜晚,寂寞如水,想象着30岁的女人,最该尽情享受鱼水之欢的年龄,却如此孤独地度过一个又一个月圆月缺之夜。而心底最深最深的寂寞,是我竟然对木木的身体,毫无思恋的感觉,觉得它和他的人一样,淡而无味。我只能通过文字来释放自己的激情,在文章里刻画让我心动的男人。

景烁是我的上司,初见他的时候,惊觉怎么会有长得这么儒雅斯文的男上司,皮肤白皙,英俊潇洒得不像是人间烟火气息中的男人,最爱穿一尘不染的白衬衫,透着股说不出来的干净利索劲儿。

和景烁一起去开会,他开车路过一家车行,在里面看来看去后,他就坐在白色、小巧的车厢里,交上身份证开始试车。

他招呼我坐上去感觉一下。我问:“又要买车?”“有女儿了,给我太太买,她开车领女儿出去玩方便。”

那一刻,心底里一股嫉妒的酸涩情绪油然而生,那个幸福的女人不见得比我出色,却有个如此体贴的好丈夫,有财力,又有女人渴望的细致与浪漫,为什么这样的男人没有让我早点遇见呢!

我庆幸没有沦为他炫耀的资本

3个月后,因人事调整,景烁辞职了。一进公司,就碰上了开着车来办离职手续的景烁。他看上去相当放松,甚至还嘻嘻哈哈地和女同事拥抱告别,见到谁都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模样,甚至那笑容在我看来,还略微有一丝谄媚,这和我在杭州见到的总是矜持优雅的景烁是很不相同的,那时的他彬彬有礼中透着股不卑不亢,更像一个男人。“你不是要请我吃饭吗?”他笑眯眯地走向我,“我失业了,你可得请我吃饭。”“好啊!”我爽快地应着。隔着办公桌他将头伸向对面的我,那神情就像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样,“你请我吃饭是可以报销的,是差旅费。”他悄声说。我的笑容嘎然而止,仿佛看见美丽的烟花在一点一点地消散。

可马上景烁的话又让我释然,“坐我的车,我领你好好逛逛。”

车子停在了美食街上。进了家餐馆坐下后,号称美食家的景烁点了几个菜,又点了一盘煎玉米面窝窝头。可端上来的却是炸馒头,于是,大热天里,我就听景烁和服务小姐你一言我一语的拉锯战,根本不顾及旁人在窃笑。“如果实在没有就算了吧,别退了。”我竭力掩饰自己的不耐烦。

低下头沉思了一会儿,我仍然努力想把自己心目中的景烁找回来,“景烁,你当年找对象的时候,条件很高是吗?”“是,各方面我都考虑了。”“噢,怪不得你成家这么晚。不过你是财貌双全,可挑的余地也大。”我笑笑说。“不,不是,我年轻的时候太花心了,女朋友一大堆,不想结婚,后来一块儿玩的人都结婚了,我才觉得自己也该成家了。”“好啊,过尽千帆更可以体会出真情的可贵。”他奇怪地看看我,不置可否。

再次坐到景烁的车上往公司赶,听他说自己的风流史,面不改色,滔滔不绝,甚至连女孩子追求他的细节都津津乐道,我听得浑身发冷,女人们的痴情倒成了他炫耀的资本了。“我现在还有一个女朋友呢,我俩无话不谈,但我们不上床的,上床就没神秘感了,关系也就结束了……”“景烁,你不觉得这样对你太太是不公平的吗?”我含笑望着他。“不,太太是太太,情人是情人,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感情。重视亲情不代表就要忠于爱情,像我们这些爱人不在身边的,偶尔出轨是生理上的需要,你也可以的……”我的大脑“轰隆”一声,我曾把景烁的点点滴滴写进我的小说,那里面,他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绅士。可如今,我觉得我需要将小说改写了。我庆幸自己的理智,不然,我也许也要沦为他的一段传说了。

我的丈夫一直不离左右

下了飞机,一进候机厅,就看见木木在冲我招手,提着我的大衣和皮靴。

离家的时候,天很热,除了一件外套,我没有带御寒的棉衣,可心细的木木却替我想到了。赶紧穿上衣服,打了辆车往家赶,想见孩子啊。一进家门,发现书桌上摆着本杂志大小的本子,一页一页翻开后,是我发表的大大小小的文章,“我要好好珍惜……”说着,木木递过一瓶香水,是“我的最爱”。这个家伙,什么时候变得开窍了。“是你的文章启发了我。”他不知道,对景烁的天上地下的感觉,改变了我的想法:景烁的所谓丰富和木木的所谓单调,前者让我失望,而后者给我信心。

晚上,木木领着我去参加圣诞舞会,刚一进舞厅,他就不见了,我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下,用眼神在人群里找来找去。“小姐,跳个舞,可以吗?”接过他递过来的凤凰面具,我优雅地戴上,牵起他的手。“从今天开始,我也要学会浪漫。”戴着龙面具的木木说。龙凤呈祥,木木也许不是我这种女人心目中理想的情调男人,但景烁呢,他更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对感情不专一的丈夫不会是一个好男人。

第二章

桃花正烂漫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一 人生若只如初见

初见她时,是在舅舅家。“干爹——”一声清脆的声音传进屋来,我不禁放下手中的筷子,向门口望去,半开的门前已多了一个亭亭身姿。

淡淡衣冠楚楚腰,我忽然想起了这句话。“哦,是萧潇啊!”舅舅惊喜的招呼着,“快来,快来,正好一起吃饭。”

不知是因为陌生,还是拘谨,我忽然感觉拘束起来,只顾匆忙的为她添了一副碗筷。我朝我微微一笑,轻盈的坐在了我旁边,这让我更加不自在起来。“你们还不认识吧?”舅舅的话让我稍稍镇定。

原来,她的父亲和舅舅是多年好友,舅舅是看着她长大的,索性认了她做干女儿。

都是少年心性,呆了不多久,彼此就熟悉了。或许是女孩子天性,她很爱笑,而且笑起来——“笑靥如花!”我不禁脱口道。“什么花?”她好奇的望着我,追问道。“桃花。”此时正是春季,看见舅舅家的桃花正烂漫,我随口道。“桃花?”她疑惑的看着我。“恩。我知道你的小名一定叫桃花。”虽是胡编,乐如仙子人如花,却也是真的。“哈,这么土,才不呢!”她娇嗔。

虽是如此,我却习惯以此来称呼她,她居然也默许了。“桃花?”舅舅刚端了盘菜回来,听到我们说,开口道,“哦,桃花啊,外面那株桃花很多,不久你们就可以吃到桃子了,呵呵。”

我哈哈大笑起来,她也“咯咯”笑个不停,弄得舅舅一头雾水。

舅舅家离我家很远,每年难得来一次,每次都住不了几天,可是,这次我却呆了整整一周。

走的时候,萧潇也在,她拉我到一边,轻声问我:“你什么时候再来?”“我。明年桃花开得时候。”“你。就知道开玩笑!”她板着脸,跑开了。

她喜欢听歌,听舅舅说歌也唱的不错,学校文艺演出总是拿个什么什么奖的,可惜她不愿唱给我听。不过,临行前,她送给我几盒歌带,介绍我欣赏,本来我是不怎么听流行歌曲的,可是,她给我的这几盒,不到一个星期,就被我烂熟于胸了。

再见物是人已非

我并没有开玩笑,第二年桃花开的时候,我来到了舅舅家,她却一直没有来,舅舅说,她已经很久没来了。

闲来无聊,只能陪邻家的小男孩玩扑克,他的父亲在镇上经营一个舞厅。偶然说到萧潇,小男孩却说:“哦,萧潇姐姐啊,我好像看到她在舞厅。”我忽然很失神,心微微抽搐了一下,后面他说了什么,我没听,我也不想听。我只是对他抛下句:“大哥哥有事,出去下。”便飞奔出了舅舅家。

霓虹灯闪耀着昏暗的光芒,光线比我想象的还要弱。正当我四处张望的时候,中央一束光柱亮起,光柱下出现了一个亭亭身姿。是桃花!我呆住。本以为小男孩是看错了,我也希望他看错,甚至在路上,我也一遍遍对自己说,不会的,桃花不会在那种地方的。可是,现实总是这样残酷,想要的总是留不住,不想要的挡也挡不住。

音乐缓缓响起,她那甜润的歌声也随之响起,曼妙的身姿宛若谪仙。如黄莺般婉转的歌声本该让我陶醉,可是,我只有心碎,如此红的唇膏,如此艳的衣裙,她还会是桃花吗?

一曲终了,她走下台来,“总得打声招呼吧。”我麻木的向前走去。“唱的真是太好了!”一个穿着时髦的男青年迎在她面前,一脸笑容,“我保证老板一定会很欣赏你!”“谢谢你,多亏你帮忙!”“哪儿的话,朋友嘛。走,跳舞去!”说罢,手便搭上了她的肩膀。“我。我不太会。”她似乎有点为难,但还是顺从的跟他走向舞池,看他的手扶着她的腰,她竟恍若未闻。我觉得已和她相隔太远太远。

我失魂落魄的走出了舞厅,留下去又有何用,我能对她说什么,我又有什么资格对她说。也许什么都不用说,我又在期待什么呢?

失去了,逝去了,就让它沉迹吧。

不知道怎么怎么回的舅舅家,对着那株桃树发了半天的愣。

脸颊出微凉,那也不过是一片拂面的桃花瓣罢了。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欲语还休泪满裳

春晨的桃花清新宜人,晨雾中的桃花则更淡雅迷人,走在被桃花簇拥着的小路上,我已没有心情去欣赏这美景了,只嫌雾气太重,看不到那汽车站的影子。“哎呦!当心。”我硬生生的把上身往回撤,还好,没撞上。“你是不是把魂丢了!”对面的人并无责怪之意,反而“咯咯”地笑了起来。“你?”我刚回过神来,大吃一惊,亭亭玉立着的不是桃花却是谁!“你。高考怎么样?”我不知如何开口。

她的笑声戛然而止,头微微一低,忽又抬起,爽朗的笑道:“我真笨,还差5分就进音乐学院了,有什么办法呢?”“还可以试试别的学校吗?”一想起她在舞厅,我却又不甘心。“那有什么意思,不能做自己想做的,还不如呆在家里。”她轻松的说道。“在舞厅就很好吗,就是你想做的?”不知为何,我的声音如此冷漠。

她呆呆的看着我,“那只是。你怎么。”想说,却已被我的话打断。“是啊,是很有意思,又风光又能提高音乐修养,当然很有意思!”话一出口,我就后悔,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说,可是,一想到舞厅的情景,不由对她冷眼想看。

她没有说什么,只是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看不懂,想说,却又不知如何开口,转眼,她的身影已消失在雾气中。“等。”我想喊她,想追上去,可是,冥冥之中又觉得已跟不上她了。

我不知道,其实,她是哭着离开的,只是,在我面前,她把眼泪咽了下去,微笑是掩饰痛苦,我不知道,她更希望我追上去。

后来,舅舅告诉我她父亲得了一场大病,她在歌舞厅做临工以贴家用。

后来,我终于明白她想对我说什么,可是,茫茫人海,一旦错过,就已不再。

又到桃花烂漫时

又是一个桃花争艳的春天,望着那一株株桃树,我的思绪飞到了和桃花的初见。我很想说对不起,我有太多太多的话对她说,可是,早已没了机会,痛彻了的心扉,望着桃花在风中飞,终于找到了一丝安慰。“喂,发什么呆呢,大家都走了。”上了大学,又有了新同学,总该是要聚一聚的,邀了几个好友,准备去小饭店吃顿。我含糊应了句,快步跟上了他们。

饭店虽小,环境不错,有着淡淡清香。当服务员端上菜来,我习惯性的用手去接,抬眼,人却已呆住。“是你!”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她一身洁白的工作服更显得淡淡优雅。

既然再遇见,就不会在放过,匆匆和同学别过,我就一个人静静的等着她。

夕阳的余晖很漂亮,照在我两的身上,很温暖。千言万语总是无语,走在小路上,我不知如何开口。“我在这里的师范学校读书,”还是她先开口了,“主修音乐,毕业后就是音乐老师,你看怎么样?”“我。我没意见。”“另外,有空我就在这里打工,买个钢琴什么的,我也试着写写歌,你一些自己的东西,你说好不好?”“我没意见。”“那你让我打个而耳光吧!”“我没意。什么,好啊,你敢耍我。”“哈哈哈。”“咯咯咯。”

路上充满了我们的欢声笑语,许久,我伸出手把她的小手握在掌心,她脸一红,倒也没拒绝,凝眸注视这她,忽然发现她是那么的漂亮。“我。”也许她知道我想说什么,“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她打断了我的话,朝我调皮的眨了眨眼。

也是,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没再说,只是张开双手抱住了她,她没逃开,只是红着脸,靠在了我的肩膀。

我想,有一种感觉叫幸福。

第三章

借你的手,温暖我

(一)

林有他自己的女朋友,只是他不介意多一个。

我想,那时我应该还小,稚嫩着一张无暇的脸,却把头发烫成大波浪,并染的火红火红,我以为这样的自己已经长大。

爱上林之前,我还没有谈过一场像样的恋爱。

爱上林,同我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一样是一种青春期的反应吧。

那样迅速,靠近他的时候,他很容易便牵起了我的手,他的手温很暖,一瞬间,我暖彻心扉。

我当这温度便是爱情。即使那时是最炎热的夏天,我丝毫不介意这样的热度传递过来。(二)

如今,我冷静的想,真的想不出来林有什么优点可以值得我来爱。

我努力回忆那段时间和他相处的时光。

林是那所大学的老师,长我八岁,同样本科毕业的他是我们的辅导员,他不高、不帅、事业无成,但他有一双和我六岁时楼上邻居一样的一双眼睛,一只单、一只双。

我看着他的眼睛的时候,那单、双好像迷宫,我迷失其中。

下课后同学都迅速窜走了,我独自留在教室。

林走进教室的时候,我对着他笑,后来他说他看到我笑起来的眼睛好像月牙那样美丽,就知道我在想什么了。

一来二往,他很快便在没有人的教室他握住了我的手。

那一年我大一,十八岁。还从来没有男子握过我的手。

他的手那样的温暖,从那一刻开始,我便认为自己不能没有他。(三)

如今我已经想不通那个时间,我的思维是不是正常。

但,人生总会犯一次傻。据说这话对女生尤其适用。

我想大抵是受了什么电视剧或者言情小说的毒害,我认为爱一个人就是要让他幸福,所以我想林开心就是我的幸福。更何况还有类似张小娴的爱情顾问讲过大致好比“女人的一生一定要做一次第三者,否则无法理解爱情的无奈”。

所以,我初恋最多的便是在体味爱情的无奈。

在林和我要好之后,林再也没有让他的女朋友来学校找过他,在我的记忆里面,那个女孩子的相貌平凡的和林一样没有太多的优点。

模糊的记忆里面,仿若她有一张豌豆一样的脸并且是狐媚的气质。

我接受她存在的事实,并容忍了林脚踏两只船,但这并不代表这女子没有在我心底成为纠结。

我想爱上林最大的后遗症便是,从爱上他的那一刻,我看到类似容貌的女子:豌豆样的脸并且狐媚着,我便有种要作呕的冲动。

即使如今,我对林这个人没有丝毫的留恋,我甚至开始鄙视自己当年为何会如飞蛾扑火般爱上他这样和优秀几乎没有关联的人。

可直到今天,我依然无法接受类似容貌的女子,豌豆样的脸,并且略显狐媚的气质。(四)

我想,我和林也曾经甜蜜过的吧。

我们躺在学校分给他的宿舍的床上。他没有用什么手段骗我上他的床,记忆里几乎是我自己跳上去勾引他的。

我复读了三年如今才考上大学的表弟在网络上面告诉我,他不喜欢身边的女孩子,因为她们的年龄,她们太容易相信爱情而被骗上床。

我悲哀的看着他的话,哀悼我的十八岁。

林的宿舍,是单独的一室一厅,不会有人来打扰我们,包括他的女友,他的女友是本地的家,所以没有结婚女友住在父母家。

我暗暗开心,他没有给过他女友这宿舍的钥匙,但却忘记了他同样也没有把钥匙送给我。他可以分别把我们领回来。

如果我和他在屋里,她女友来敲门,我们会躲在屋里假装没有人。

但我,却不敢独自跑来敲他的门。

那几年,我笃定的认定爱他,就是要让他幸福。

纵然他的幸福是建立在我暗夜里啜泣的基础上。

但我一直认定这份感情是从那豌豆脸的女子那里借来的,我格外珍惜。

那时我惴惴不安,却无法压抑内心的快乐。我怕被人看穿,却因此而更加迷恋这样的感觉。

每当林牵起我的手,传递过来的温度,会温暖我的心。那时,我认定这温度便是自己爱上他的缘由,那样温暖、那样简单让我的一切情绪平静下来。那只借过来的手,可以让我简单的幸福而温暖。

林年轻辅导员的工资并不丰盛,他还需要照顾他的女朋友。

我认为自己很懂事,从来不和他索要任何礼物,纵然是生日也要躲着他过。那时的我,是着了魔的,他买来一块小巧的巧克力可以让我开心一个星期。

一个人的时候,我偷偷把巧克力含到嘴里,怕化光了再吐出来,放回包装里面。过一会儿又含到了嘴里,再吐出来。

那时的幸福那样的单纯而没有理由。

如今被人追求,两个人的桌面上放着十几个盘子,每只都丰盛而奢侈,我挑挑拣拣没有胃口。

我无力相信过往的那个自己真实的存在过。(五)

大学要毕业的时候,林和他的女友结婚了。我从未从林那里探听过任何有关那女子的讯息,单凭着曾经模糊的记忆,见了貌似豌豆脸的女子便想呕吐,我怕知道那女子是位医生或者护士,从此便牵连了全天下的医生和护士。以及诸如类似情况发生。

我假设,我知道的越少,那女子存在的气息便越薄弱。

但,那天还是终于来了,他们结了婚,林还瞒着我买了新房甚至早已经装修好了他们的新家。我从其他老师的口中听到这样的讯息的时候,我终于无法再平静的幸福下去。

我嫉妒的想他是爱他女友的,我嫉妒的想那狐媚女子是如何对着林狐媚的,我嫉妒的想他是有钱的,他都买了新房,可是他只是很偶尔的送我个头小巧的巧克力。

我说分开吧。

林问我为什么,我惊讶他表情平静,而毫无廉耻的问为什么。

我默默的看着他,“你结婚了”。“和以前没有什么差别啊。”

我很想发脾气。

我很想问他为什么不和女朋友分手,然后等我毕业后娶我。

我很想问他我妒忌的时候想的一切事情,那样的庸俗而让我伤心的一切点点滴滴。

可我居然说不出口。

在这段感情里面,从一开始我就是怯怯的扮演了追求的角色,我已经习惯了忍让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脚踏两只船在我们的感情里面甚至都是正常而光明的,而我始终被摆在阴暗的影子里面,见不得光。

我从未要求过什么,对于他小巧的巧克力我都表现出了无限的欣喜和感激。

林早已经习惯了一个只拥有薄弱欲望的我,可有可无的我,躲藏在他人生的缝隙让他的缝隙都丰盛而开心起来的我。(六)

我不再去找林,而林也没有执着什么。他的丝毫没有挽留,终于让我第一次怀疑了他对我的感情是否存在。

我发现,除了我自己,我在任何人的印象里都没有我们爱情的痕迹,包括林。

很快毕业了,四年的本科没有让我学到什么。

我终日都在思考如何隐藏我的秘密和快乐,我终日都在寻找林人生的间隙,来让他开心。我没有过多的精神放在我的功课上面。

我找了本专业的工作,却很快被辞退了。

我灰暗的认为人生待我不公的时候,收到辞退我的公司的一名男子追求我的电话。

我和他约会,他牵我手的时候,我恍然发现,他的手温也是热的。

他介绍我到一家公司做销售,他认为我长相恬静而笑容亲和,有做销售的资质。

这和我的专业丝毫没有关系,我接受了工作,因为我也想不到我能有什么别的出路。

经年之后,我停留在那份销售工作上并成绩出色,而那名男子早已消失在我的生活里。

因为工作关系接触的人际较多,追求我的男子繁多而优秀。

我发现,所有男子的手温都是热的。

那份年少爱情的成立倘若成为缘由,那么爱情在我这里似乎太过于泛滥了。终于有一天一位医生男子彻底击败了我的那些年的幻觉,他告诉我,我的体温明显低于他人,所以会感觉到别人的手是热的。

可,我能感觉到他们的热度,心底却再也没有温暖的感觉。(七)

大学老班长组织了全面的同学聚会,餐桌上,居然看到了林和其他几位老师。

饭后林开了自己的QQ说要送我回家,林在车里告诉我如今的我很漂亮,比上学的时候更加成熟动人了,林说到动情还拉起了我的手。

林的手心满是手汗。

我刻薄的取笑他背着老婆偷腥不用紧张成这样,林歪着头很认真的看着我,“我的手一直出手汗啊,你忘了那些年,你还因为我的手这样热而喜欢让我握着你的手,你说很温暖。”

我诧异的看着林。

我的记忆就这样被他颠覆和模糊了,我记不起来那些年少,林拉我的手是否有手汗。

这些年来,我记不起他的任何好,却依旧执着的记得这借来的手的温暖。但这只手一直都是湿漉漉的么?

眼前这只湿漉漉的手搭到我的手上,弄湿了我的手,真是的让我觉得有点恶心。

拒绝了给他电话号码和他上楼坐坐的请求,我透彻看清我的初恋对象是怎样纯粹的登徒子。

年少无知的爱情在我的记忆里更加模糊了,温暖似乎只是自己的幻觉,我已经知道大波浪和火红色并不适合我的脸型,更彻底厌恶那位只送给我过小巧型巧克力的林。

那么接下来,我想,会有只手干净而有热度的手温暖我。

庆幸我没有成为那个男人的风流传说

陪儿子过了一个快乐的儿童节,我和木木说,我要到外地去工作了。

木木说不上是高兴还是诧异,也曾在外奔波的他,厌倦了,如果在1000元和10000元之间做选择,他的答案肯定是前者。因为,他想多待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这就是我瞧不上他的理由,我觉得男人就应该五湖四海地闯荡。

我说:“你不是经常说别人的爸爸怎样怎样吗,那你就做个有本事的爸爸吧。”他哑口无言了。“既然你无法为我创造良好的生活品质,那我只有自己去打拼。我不要我的儿子谈起自己父母的时候,一脸尴尬。我要闯荡出自己的天地让他自豪。”

晚上,他下班回来告诉我,同事看到我写的文章了,都羡慕他找了个才女。“你的荣幸就是我的不幸。我们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只是木已成舟。”我没好气地对他说。“难道我就没有一点让你夸赞的地方……”木木很憨厚地笑着,一往情深地看着面无表情的我。

我羡慕上别人的丈夫

坐在飞机上,从手提包掏出杂志,无意中发现包里多了个小暖手炉,“每月不舒服的时候,用这通上电就可以了。祝你工作愉快,家里的事情你放心。”在我们一家三口的合影照片后面,他这样写道。

心里轻轻掠过一缕感动,也许,朝夕相对的时候,彼此都麻木到忽视了这些细致的体贴。

到杭州后,我开始边工作边写作,我要木木买发表我小说的杂志。他打电话说:“我想你了,也看你写的小说了,很有红杏出墙的感觉。是不是我……”“是不是也已经无法改变了,我认命,我们都是有孩子的人了。”我在电话里叹口气。“如果有合适的,你可以考虑,我和孩子不拖你的后腿。”他听我叹气,便笑呵呵地说。“我告诉你木木,我就是瞧不上你这点,即使你做不到让我为你骄傲,哪怕你有这样的豪言壮语,我都会有一点点佩服你。我告诉你,既然有了孩子了,就要对孩子负责,你多反思一下,怎样让两人之间的关系更和谐一些吧,我不想我们之间的淡漠影响孩子对生活的热情。”我用花腔女高音的调子跟他嚎。

夜晚,寂寞如水,想象着30岁的女人,最该尽情享受鱼水之欢的年龄,却如此孤独地度过一个又一个月圆月缺之夜。而心底最深最深的寂寞,是我竟然对木木的身体,毫无思恋的感觉,觉得它和他的人一样,淡而无味。我只能通过文字来释放自己的激情,在文章里刻画让我心动的男人。

景烁是我的上司,初见他的时候,惊觉怎么会有长得这么儒雅斯文的男上司,皮肤白皙,英俊潇洒得不像是人间烟火气息中的男人,最爱穿一尘不染的白衬衫,透着股说不出来的干净利索劲儿。

和景烁一起去开会,他开车路过一家车行,在里面看来看去后,他就坐在白色、小巧的车厢里,交上身份证开始试车。

他招呼我坐上去感觉一下。我问:“又要买车?”“有女儿了,给我太太买,她开车领女儿出去玩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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