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茨杰拉德作品全集:清晨起床号(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8-01 14: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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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菲茨杰拉德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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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茨杰拉德作品全集:清晨起床号

菲茨杰拉德作品全集:清晨起床号试读:

对经典的呼唤——《菲茨杰拉德全集》总序

吴建国一 引言“经典”(canon)一词,源自希腊文kanon,原为用于丈量的芦苇秆,后来其意义延伸,表示尺度,并逐渐演化为专指经书、典籍和律法的术语。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经典开始进入文学、绘画、音乐等范畴,成为所有重要的著作和文艺作品的指称。如今人们所说的文学经典,一般指得到读者大众和批评家公认的重要作家和作品。

文学经典的形成(canonization),始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对文学原理以及史诗和悲剧的界定。由于文学经典边界模糊,不确定因素颇多,随着时代的发展,会不断有新的优秀作家和作品纳入其中,已被认定为经典的作家和作品则永远会受到时代的挑战,有些会逐渐销声匿迹,有些则会被重新发现并正名为经典。二十世纪后半叶以来,尤其在文化多元化的氛围下,人们对文学经典和对“入典”标准的质疑,已成为批评界热衷讨论的重要话题。事实上,文学经典的形成往往会经历一个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会受到特定时代的意识形态、文化模式、读者情感诉求等诸多因素的介入和影响,“一部作品或一个作家能否真正成为经典,需要经历起码一个世纪的时间考验”[1]。美国小说家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1896~1940)的批评接受史,便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一界说。“在美国现代小说家中,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是排在福克纳和海明威之后的第三号人物。”[2]然而大半个世纪以来,菲茨杰拉德的文学声誉却经历了一个从当初蜚声文坛,到渐趋湮没,到东山再起,直至走向巅峰的演变过程。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文坛掀起的“菲茨杰拉德复兴”(Fitzgerald Revival),终于将他稳稳推上了经典作家的高位。他的长篇小说《人间天堂》(This Side of Paradise,1920)、《漂亮冤家》(The Beautiful and Damned,1922)、《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1925)、《夜色温柔》(Tender Is the Night,1934)和《末代大亨》(The Last Tycoon,1941),以及他的四部短篇小说集:《新潮女郎与哲学家》(Flappers and Philosophers,1920)、《爵士乐时代的故事》(Tales of the Jazz Age,1922)、《所有悲伤的年轻人》(All the Sad Young Men,1926)和《清晨起床号》(Taps at Reveille,1935),已被列入文学经典之列。如今,人们已不再怀疑,菲茨杰拉德是二十世纪世界文坛上的一位杰出的社会编年史家和文学艺术家。

回望菲茨杰拉德在我国的批评接受史的发展走向,我们不难看出,这位在美国极负盛名的小说家,在我国却经历了一个从全盘否定,到谨慎接受,再到充分肯定的曲折过程,这其中所包含的诸多错综复杂的原因,值得我们认真分析和反思,从中找出经验或教训,供后人记取。二 被“误读、曲解”的一代文豪

如果我们以美国文学评论家M.H.艾布拉姆斯所提出的“文学四要素”,即世界、作家、作品、读者,及其所构成的关系作为参照,来考量文学作品的接受状况,即可看出,实用主义文学观在中外文学史上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实用主义文学观强调的是作品与读者之间的效用关系,即作品应当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从事某种事情的工具,并以作品能否达到既定目的作为判断其价值的标准,即所谓文学的功能应当是“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欢,才能符合众望”[3]。各文化群体对外族文学作品的取舍和译介也概莫能外。我国对美国现当代文学的译介已有百年历史。自“五四运动”以降,尤其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就已有不少作品被翻译成中文出版,如杰克·伦敦、德莱塞、马尔兹、萨洛扬、刘易斯、海明威、斯坦贝克等作家,都是我国读者较熟悉的名字,他们的作品曾对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开展和民族救亡斗争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菲茨杰拉德却一直未能引起我国学人的注意,菲茨杰拉德的作品在那战火纷飞的岁月里也未能在中国找到合适的市场。从总体上说,在新中国成立以前,菲茨杰拉德的作品在我国几乎没有译介,这位作家的名字在我国读者中较为陌生。

五十年代初,刚刚摆脱了连年战祸的新中国百废待兴,恢复经济建设、重整社会秩序是这一年代的主调,对美国现代文学的译介和研究则相对较为迟缓。但是,在不少有识之士的努力下,我国在五十年代中、后期和六十年代初期在美国现代文学研究方面仍取得过突破性的成绩。然而受当时主流文化的影响和历史条件的制约,菲茨杰拉德在中国受到的依旧还是冷遇。虽有不少通晓美国文学的专家、教授开始关注这位作家,但尚无评介文章出现,他的作品也没有正式出版的中文译本,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甚至被称为“下流的坏书”。著名学者巫宁坤由于将他从美国带回中国的英文版《了不起的盖茨比》借给学生,竟受到了严厉批判,并背上“腐蚀新中国青年”的黑锅近30年。菲茨杰拉德当年在我国的接受状况由此可见。

1966年至1977年这10余年间,我国对美国现代文学的译介和研究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78年后,美国文学中的一些重要作品开始重返我国学界。但及至七十年代末,菲茨杰拉德的作品在中国大陆仍无中文译本,他的文学声誉在我国仍很低迷。受“极左”思想的束缚,我国学术界对这位作家依然持批判、否定的态度,他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被误读、曲解了。例如,在一部颇具权威性的学术专著中,就有如下这段评述:

……二十年代文艺作品日趋商业化和市侩化,当时的畅销书有费茨杰拉德的小说《爵士乐时代的故事》(1922年出版),内容是宣扬资本家的嗜酒、狂赌和色情生活,他的另一作品《伟大的盖茨比》(1925年出版),把这个秘密酒贩投机商吹捧成英雄人物,加以颂扬。费茨杰拉德是二十年代垄断资本御用的文艺作者的典型代表,是美化美国“繁荣”时期大资本家罪恶勾当的吹鼓手。及至1929年严重经济危机爆发,使美国经济的“永久繁荣”落了空,也暴露了菲茨杰拉德的丑恶灵魂。[4]

这一评说在当时的中国学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客观地说,在那个非常时期,人们或许也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点明菲茨杰拉德“资产阶级文艺作者典型代表”的身份,姑且先简略介绍一下他的代表作和“畅销书”。至于这位作家本身以及他的作品所包含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只好留待后人去分析和评说。这其中的缘由与苦衷是十分微妙的。在30多年以后的今天来看,这种现象自是荒诞无稽,但我们仍能感觉到当年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非常政治”对学术界的严重干预和影响。三 对经典的呼唤

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德尼·狄德罗曾说:“任何一个民族总有些偏见有待抛弃,有些弊病有待革除,有些可笑的事情有待排斥,并且需要适合于他们的戏剧。假使政府在准备修改某项法律或者取缔某项习俗的时候善于利用戏剧,那将是多么有效的移风易俗的手段啊!”[5]

1978年后,在“洋为中用”思想的指导下,我国文艺理论界卓有见识的学者们认真审视了过去几十年我国在外国文学批评领域的得失,详细制定了今后的研究计划、路径和方法,使我国的外国文学研究得以迅速而健康地开展起来。在此同时,我国学界对菲茨杰拉德的评价也已有所转变。一些学者撇开仍很敏感的政治话题和过去已形成的定论,以新的视角对菲茨杰拉德的创作思想和艺术特色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讨论和分析,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董衡巽的观点和研究方法。早在学术研究刚刚开始复苏的1979年初,董衡巽就指出:“外国现代资产阶级文学,像外国古典文学一样,有它的价值,有它的思想意义。不过,我认为除了这两条,还应该承认它在艺术上的成就。我们所说的思想是通过一定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的思想;我们所说的艺术是指包含一定思想内容的艺术。它们难能分家。”“评价外国文学,最好两头都能照顾到,既分析思想内容,又顾及艺术特征……”[6]董衡巽分析了菲茨杰拉德的创作思想和文体风格,第一次为这位美国作家在中国大陆恢复了他应有的声誉和地位:

一位作家之所以不会被读者忘记,是因为他有自己的特色。

如果说他在思想上没有告诉我们新的东西,艺术形式沿用老一套,那么他凭了什么活在读者的记忆中呢?菲茨杰拉德的作品不多,可是当代美国人喜欢读,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已经成了一部现代文学名著。人们通过他的作品重温美国绚丽奢侈的二十年代,那种千金一掷的挥霍、半文不值的爱情,那种渴望富裕生活却又幻灭的心情,清醒了又无路可走的悲哀……引起读者的共鸣。今天的美国,贫富的鸿沟依然存在,凡是存在贫富悬殊的地方,“富裕梦”总是有人做的,但是,幻灭恰似梦的影子,永远伴随着做梦的人们。菲茨杰拉德去世将近40年,他的作品在美国还是那么走红,除了这个思想上的原因,他那优美而奇特的文体也是美国读者不能忘怀的一个因素。[7]

可以这样说,在菲茨杰拉德研究中,我国最具权威的学者当数董衡巽。他是中国大陆研究和介绍这位美国作家的第一人。他的观点、研究思路,以及他的若干专论,对我国的菲茨杰拉德研究具有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1983年,由巫宁坤翻译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正式出版,与菲茨杰拉德的八篇短篇小说一同收录在《菲茨杰拉德小说选》里。这是中国大陆首次正式出版的这位美国小说家的中文译本,是上海译文出版社推出的“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一种,为我国的美国现代文学研究填补了一项空白,使我国读者对这位“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有了直接的感性认识。巫宁坤在译本“前言”里高度评价了菲茨杰拉德的艺术成就和他的作品所包含的思想意义,称他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美国小说家之一”。[8]

1986年出版的《美国文学简史》,是一部具有开创意义的史学著作。董衡巽在这部专著中第一次向我国读者全面评述了菲茨杰拉德的文学生涯、创作思想和艺术特色,同时也阐明了对这位作家展开研究的意义所在。从此,我国对菲茨杰拉德的译介和研究正式拉开了序幕。

在整个八十年代期间,我国正式发表的专题评论菲茨杰拉德的文章并不多,且大都集中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上,但我国学者已从他的作品中发现了远比他所描绘的那个年代更为重要的价值,认为他既是战后美国年轻一代的典型代表,又是“喧腾的二十年代”的批判者。他的创作标志着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传统向二十世纪现代主义文学的过渡,他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为“美国梦想”和“爵士乐时代”奏起的一首无尽的挽歌。“他是美国小说家中最精湛的艺术家。他的最佳作品在内容上体现了高度的精确性,在语言上表现了高度的简练性。”[9]在这一时期,我国出版的各类美国文学教材,也使菲茨杰拉德走进了高校课堂,并成为不少院校的学位课程。至八十年代后期,全国已有近10篇以菲茨杰拉德为研究对象的硕士学位论文,如刘欣的《菲茨杰拉德〈人间天堂〉及〈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对幻想破失与灭败的社会批评》(1986)、左晓岚的《论〈了不起的盖茨比〉中象征手法的作用》(1989)等。这充分表明,这位作家开始已引起我国学人的高度关注。

及至九十年代末,菲茨杰拉德在我国的接受状况已大有改观。最为明显的例证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在中国大陆出版了8种中文译本和两种中文注释或中英文对照本;《夜色温柔》有5种中文译本。除此之外,还有3本“菲茨杰拉德短篇小说选”译本问世。我国学者在这10余年间发表的专论菲茨杰拉德的文章在数目上也有明显增加。我国在这一时期出版的美国文学专著,如王长荣的《现代美国小说史》(1992)、常耀信的《美国文学史》(1995)、史志康的《美国文学背景概观》(1998)等,也都对菲茨杰拉德予以了高度的肯定。杨仁敬在《二十世纪美国文学史》中指出:“菲茨杰拉德的作品,作为‘荒原时代’的历史记录,今天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了。”[10]这是我国学界在沉寂多年之后对这位经典作家的呼唤。四 关于菲茨杰拉德作品的译介与研究

1.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至七十年代初,台湾已有4种中文译本。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译本很少为大陆读者所知。1982年,我国首次出版了这部小说的注释本《灯绿梦渺》。注释者在此书“前言”中说:“书名有译《伟大的盖茨比》者,似乎失之平淡;有译《大亨小传》者,但实非传记体,盖茨比也算不得大亨。仔细读来,盖茨比的经历颇富传奇性,小说情节又类‘言情’,作者用意当在批判,注释者姑译为《灯绿梦渺》。”[11]注释者还指出了作者独具匠心的象征手法的运用:“绿色实为盖茨比毕生梦想的象征。绿色代表生机,绿色使人欢快,绿色又是万能的美元钞票的颜色。出身农家的盖茨比抵抗不住财富和美色的诱惑,走上了一条典型的美国式的奋斗道路。黛西则象征着财富和美色的结合。此种象征手法书中屡见不鲜……但其着力点不在机械地比附,而在气氛的烘托……书尾处的安慰激励之词亦不能稍减其渺茫之感。盖茨比凄凉的下场是美国生活的悲剧。”[12]在评价这部小说的语言特色时,注释者说:

作者遣词造句朴素真挚,极少十九世纪小说中的冗长繁缛,也没有当时已萌芽的现代主义的奇奥艰深。可是他行文并不单调平直。他时而后退三步,描绘中夹着若隐若出的讽刺和淡淡的幽默;他时而又置身其中,情不自禁地激昂动情;他时而又诗意盎然,不乏华丽之词,是浪漫气质的自然流露。[13]

注释者还将此书与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了比较,认为:“这本书决不仅是‘负心女子痴情汉’的恋爱悲剧。从中读者可以触摸到美国社会生活的脉搏,可以看到美国一个历史阶段的文艺画卷。”[14]这些话语足见注释者的慧眼识金和对这部小说的喜爱。他的观点也代表着我国读者对这位美国作家的接受态度。

巫宁坤也在《了不起的盖茨比》“译后记”中指出:

菲氏并不是一个旁观的历史家。他纵情参与了“爵士乐时代”的酒食征逐,也完全融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现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生活气息和感情节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时,他又能冷眼旁观,体味“灯火阑珊,酒醒人散”的怅惘,用严峻的道德标准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笔调抒写战后“迷惘的一代”对于“美国梦”感到幻灭的悲哀。不妨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爵士乐时代”的一曲挽歌,一个与德菜塞的代表作异曲同工的美国的悲剧。[15]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我国学者对这部经典之作的叙事艺术和文本结构的挖掘也在深化。例如,程爱民认为:“从叙述的角度看,叙述者尼克的故事似乎是条主线,从头至尾时隐时现地贯穿于整个小说;而盖茨比的故事只是尼克的故事的一部分。但从故事的内容和重心来看,盖茨比的故事实际上才是小说的主体。如果采用‘红花绿叶’比喻的话,那盖茨比的故事毫无疑问是红花,尼克的故事只是扶衬的绿叶。因此,小说的叙述主线只是作为一个背景,一个舞台,实际上演的是盖茨比的‘戏’。这种叙述手法的安排及产生的艺术效果是颇具匠心的。”“这部作品并不局限在使用单一视角上……小说不时地变换叙述视角和叙述者,有时还采用视角越界等手段,使得叙述呈多元化展开。不同的侧面展示组合在一起,仿佛不同镜头的变换,构成了一幅反映盖茨比故事的立体图像。”[16]程爱民还分析了菲茨杰拉德与亨利·詹姆斯之间在叙述者和人物设计上的相同和不同之处:“菲茨杰拉德的独特或高明之处,就在于他创造了尼克这个‘一半在故事里、一半在故事外’的存在,并利用这一人物的特殊位置把(作者自己的)两种不同的看法统一在了《大人物盖茨比》这部作品之中……起到了传统的第一人称叙述或第三人称全知叙述均不能起到的作用,产生了独特的艺术效果。”[17]

时至今日,我国已出版50余种《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中译本(包括台湾地区)。我国研究者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专论《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文章已达130余篇;以这部作品为研究对象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有40余篇。由此可见我国读书界对这部经典作品的接受程度和研究的深度。

2.关于《夜色温柔》。《夜色温柔》是一部“令人越读越感到趣味无穷的小说”(海明威语)[18],但中文译本1987年才在中国大陆首次出现,然而我国学者对这部曾经受到冷遇的作品的艺术构造和思想意义的解读却颇有独到之处。王宁等认为:“若是将小说的结构与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以及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的结构相比,我们便不难发现,《夜色温柔》仍是一部以现实主义传统手法为主的小说,远没有前两位意识流大师那样走极端。因此,若想从结构上来贬低这部小说的重大价值,看来是难以令人接受的。”[19]

陈正发等在论及这部作品错综复杂的叙事结构时也指出:“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看作是作者颇具匠心的艺术处理……菲茨杰拉德善于在叙述中一而再、再而三地中断,或是场面骤然更替,而内中又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这样读者便可渐渐不受作者的主观影响,化被动为主动,独自对作品做出自己的阐释。”[20]

不管这些评论是否准确,都足以表明,我国学者对这部作品已有自己的认识和理解,并在学术上开始逐渐走向了成熟。

继《了不起的盖茨比》后,《夜色温柔》也引起了我国读者浓厚的兴味。如今,《夜色温柔》在我国已有16种中文译本(包括台湾地区);从不同角度探讨这部作品的专题研究论文有30余篇,以这部作品为研究对象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近20篇。目前,我国学者对这部作品的研究仍在不断深入。

3.关于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九十年代后期是我国菲茨杰拉德译介和研究规模空前的时期。在这一时期,我国出版了3部《菲茨杰拉德短篇小说选》的中文译本,他的160多篇短篇小说中,有23篇被翻译成中文正式出版。不少研究者认为,他的短篇小说“情节生动,用词遣句流畅舒展,字里行间充满诗情画意,艺术感极强……塑造和记录了生活在已逝去的那个特定时间和特定空间里的一批特定的人物……弥漫着一种梦幻色彩,充满敏感和颖悟,令读者不得不紧张地同他一起去品味和感受人生与世界。”[21]他“是美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最具代表性的作家”,[22]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美国主要短篇小说家”,“他的作品在风格上与欧·亨利很接近”,“会使人想起克莱恩的嘲讽手法和藏而不露的用语技巧,”如“《重访巴比伦》的叙事技巧可说是天衣无缝,炉火纯青,思想上也很有深度。这使它成为传世之作。”[23]

时至今日,菲茨杰拉德的四部短篇小说集已有三部被译成中文,尽管受各种条件所限,目前的研究尚不够深入,评价的方法和观点仍可进一步商榷,我国学人对他的短篇小说的阅读和研究兴趣正在与日俱增。五 “回声嘹亮”“文学作品并不是对于每一个时代的每一个观察者都以同一种面貌出现的自在的客体,并不是一座自言自语地宣告其超时代性质的纪念碑,而像一部乐谱,时刻等待着阅读活动中产生的、不断变化的反映。只有阅读活动才能将作品从死的语言中拯救出来,并赋予它现实生命。”“文学作品的历史生命力没有接受者能动的参与是不能想象的。”[24]

纵观我国对菲茨杰拉德的批评接受史,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这位美国小说家的译介和研究相对较晚,真正意义上的研究高潮期出现在本世纪以来这10余年间,以《菲茨杰拉德研究》(2002)为标志。据文献检索,仅在近10年来,《了不起的盖茨比》在我国就有42种风格各异的中译本,《夜色温柔》有15种中译本,《人间天堂》有4种中译本,《漂亮冤家》有4种中译本,各类短篇小说集有18种;我国学者发表的各类学术论文有241篇,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72篇。在近10年出版的美国文学论著中,如王守仁等的《新编美国文学史》(2002)、虞建华等的《美国文学的第二次繁荣》(2004)等,都以较大篇幅评述了菲茨杰拉德的文学生涯,分析了他的创作思想和艺术成就,并肯定了“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作为青年文化的文化英雄的历史地位”[25]。这位小说家如今已受到我国越来越多的读者的喜爱和评论家的广泛重视。虽然现有的译文质量参差不齐,某些论文或论著也有拾人牙慧之嫌,但目前在我国读书界出现的“菲茨杰拉德研究热”却足以表明,我国对这位经典作家的研究正方兴未艾。

就总体而论,我国对菲茨杰拉德的译介和研究远不及对海明威等同时代作家的研究那样有深度和体系化,譬如,我国学界对《人间天堂》和《漂亮冤家》以及《巴兹尔系列小说》等作品的评论文章,目前仍不多见,对这位作家复杂的文学生涯、创作思想、语言艺术、文学性等方面的深层特征,以及对他何以成为经典作家的文化和社会历史背景的剖析,也有待从理论上进一步深化。

作为“爵士乐时代”杰出的代言人和忠实的“编年史家,”菲茨杰拉德对他所处的那个特定历史时期原生状态社会生活和精神风貌的主要特征的准确把握、他独具匠心的叙事艺术、他那富有隐喻和象征意义的优美的语言风格,以及他隐埋在作品话语结构中的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情感和真诚的理念,最大限度地拉近了作者——文本——读者之间的时空距离,使他作品中的那些人格被异化了的男女主人公的形象和虚幻的故事情节呈现出真实的人生历练和历史的可感性,能激发起读者对现实生活的联想和对人生意义的思考,在人们的心灵上产生共鸣。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高度的艺术真实、所传达的精神价值取向和道德判断要素,具有一种令评论家难以还原到概念上来的持久的艺术张力。在大半个世纪已经过去的今天,在中国这个特定的文化语境下,我们发现,当今这个时代所出现的许多事物,当今这个世界所存在的诸多问题,早已在他那些优秀的作品里被生动形象地记录和描绘过了,因此,我们在重读经典时,依然能感到他的作品十分清新,具有历史理性与人文关怀之间的张力。他的作品的生命力已在中国这片大地上得到了延伸。六 并未终结的结语

文学从来就是生活和时代的审美反映。一个作家以什么样的姿态来从事创作,他的作品究竟是否能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和时代精神,要看这位作家是否真正走进了现实生活,获得了真切的体会,发现了真正闪光的思想和真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作家光凭着自己极高的天赋、满腔的热情、良好的愿望是远远不够的。他必须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列,以高度的使命感和强烈的忧患意识去贴近现实、观察社会、感受人生,以自己独特的写作姿态和艺术形式去如实反映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关系,去揭示和描绘时代的变迁对社会道德、文化习俗和人的个性发展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唯有这样,才能写出“像样的”、有深度的、经得起时代考验的经典之作来。这是菲茨杰拉德留给我们的启示。

锐意进取,不断创新,羞于重复,格外重视个人的文体风格和独特的创作个性,这是名作家们之所以名不虚传的一个重要原因。“文体风格如同作家的专有印记,刻下了他独特的创作个性。”[26]凡是严肃的、对艺术有所追求的作家,都会以十足的劲头去探索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和具有个性特点的写作风格,而决不会与他人雷同。菲茨杰拉德与海明威、福克纳、沃尔夫、多斯·帕索斯等作家生活在同一个历史时代,但菲茨杰拉德笔下的世界一眼望去,便知是菲茨杰拉德的,绝不会与其他作家所创造的世界相混淆。这是因为他一生都在执着地追求具有自己独特个性的写作技巧和文体风格,力求以自己的方式来描绘现实,表现人物的精神面貌和性格特征,“像奴隶一样对每句话都进行艰苦细致的推敲”,“在每一篇故事里都有一滴我在内——不是血,不是泪,不是精华,而是真实的自我,真正是挤出来的。”[27]正因如此,他笔下的人物才那样栩栩如生,他创造的那个艺术世界才那样富有魅力,感人至深。这是他的作品之所以会引起历代读者和评论家兴趣的原因之一。

菲茨杰拉德在我国的批评接受史,恰好是对二十世纪文学史上出现的“菲茨杰拉德现象”的有力补充。在当前世界各地出现的“菲茨杰拉德研究热”中,相信我国学者对这位经典作家的研究将会有自己的声音,将会与国外学者的研究同步,得出更加深入、更加令人信服的成果来。“菲茨杰拉德有福了,他将以他不朽的诗篇彪炳千秋。”[28]

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都是我非常喜爱的美国作家,而主编、翻译、出版《菲茨杰拉德全集》,则是我多年的心愿。这套“菲茨杰拉德全集”,从最初的立意,到最后的正式出版,始终得到了上海海事大学领导、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领导、浙江文艺出版社领导方方面面的关心、鼓励和支持,得到了董衡巽教授的指点和勉励,尤其得益于邱小群女士的鼎力相助和精心策划。我谨借此机会,向他们致以深深的谢意。我衷心希望,“菲茨杰拉德全集”能够帮助我国读者更深入地了解这位二十世纪文学史上具有传奇色彩的重要作家,也希望我国学人能够在菲茨杰拉德研究方面出更多、更新的成果。吴建国于上海维多利书斋2013年12月29日

绯闻侦探

时值五月里的一个炎热的午后,巴克纳太太心里在暗暗寻思,不知道一大罐果汁汽水能不能稳住那两个少年,免得他们跑到那家兼卖冷饮的杂货店去吃下一肚子的冰激凌。自从退休以后,她就属于这样一代人了,美国家庭生活中的这场大革命迟早会不期而遇地落到他们这一代人的身上;不过,她这时依然还认为,她的几个子女与她的关系一点儿不逊色于她从前与她自己父母的关系,因为那毕竟是二十多年以前的情形呀。

有几代人与继承了他们衣钵的下一代人的关系相处得很密切;也有几代人与他们的后人之间存在着无比巨大、根本就没法沟通的代沟。巴克纳太太——这可是一位具有高贵品质的女人,还是美国中西部一座大城市的公谊会[29]里的一名会员呢——此时正提着一大罐果汁汽水,穿过她自家那宽敞的后院,款款行走在这座已有百年历史的庄园里。她自己的思想与她曾祖母的思想也许是一脉相承的;然而,在那马厩阁楼顶上的一间小房间里正在发生着的事情,却是令这两代人都完全没法理解的。在那间一度曾用作为马车夫的临时歇脚之地的房间里,她儿子和他的一个朋友可不是在那儿循规蹈矩地干正经事儿,而是在,不妨这样说吧,在挖空心思地进行着一项前所未有的实验呢。他们想把他们头脑里已经形成的一些想法与他们手头已经掌握的一些材料糅合在一起,然后再加以判断推理,得出一些初步性的结论来——这些结论注定会成为在未来几年里,人们起初会津津乐道、继而会大惊失色、最终又会觉得不足为怪的事情的。巴克纳太太仰起头来朝他们喊话的那会儿,他们正毫无戒备地坐在那儿,面对着一堆材料,在苦思冥想地酝酿着人们即便孵化到二十世纪中叶也未必能孵出壳的阴谋呢。

里普利·巴克纳顺着梯子爬下来,接过那罐果汁汽水。巴兹尔·杜克·李则心不在焉地探头朝下面瞥了一眼递过来的东西,然后说:“非常感谢你,巴克纳太太。”“你们待在那上面不嫌太热吗?”“不热,巴克纳太太。那里好着呢。”

那上面其实又热又闷,简直让人透不过气来;可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那儿究竟有多热,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渴,反正每人都喝下了两大杯果汁汽水。藏匿在一块锯下来的活板下面,他们此刻正抽出来攥在手里的是一本作文簿,外面套着红色的仿皮护封,目前他们在全神贯注地研究着的就是这本东西。如果你想刺探他们用柠檬汁当墨水记载下来的都是些什么秘密的话,那你就会看到,在这本作文簿的扉页上铭记着:“《绯闻集》,作者:绯闻侦探,小里普利·巴克纳和巴兹尔·D.李合著。”

在这本簿子里,他们把平时道听途说来的有关他们身边的那些公民的大逆不道的出轨行为全都详细记载下来。这些有伤风化的失足行为,有的甚至还涉及了那些头发已经花白了的老男人,也有一些故事原本就是在本市已经流传了很久的丑闻,由于人们在饭桌上一不留神说漏了嘴,又把它们从坟墓里给重新挖了出来,于是也被他们做了添油加醋的处理,香艳无比地永远记载在这本作文簿里了。有一些则属于更加令人发指的罪孽行径,其中有一部分内容是经过核实的,有一些则纯属谣传,记的都是关于他们自己这个年纪的少男少女们的风流韵事。在他们收录进来的这些绯闻中,有一些是令大人们读来感到困惑不解的,有一些很可能会引起愤怒,还有三四篇是有关当下世情的报道,没准会让那些牵涉到自己子女的家长看得心惊肉跳、悲痛欲绝。

其中有一条属于罪行最为轻微的丑闻,那是一件令他们迟疑了很久要不要把它记录在案的事情,尽管这件事仅仅在去年还让他们感到震惊不已,这条丑闻是:“埃尔伍德·李明背地里去看过三四次滑稽歌舞杂剧表演[30],都是在明星俱乐部里看的。”

还有一条,也许是他们最喜欢的一条,因为这是一条性质最为独特的丑闻,他们是这样记载的:“H.P.克拉姆纳曾经在东部犯下过足以让他去坐牢的盗窃罪,他是因为这件事才逃到此地来的”——这位H.P.克拉姆纳如今已成了本市辈分最高、也是“最德高望重”的一位公民了。

这本簿子只有一个美中不足,那就是,他们只有在想象力的辅助下,才能欣赏里面的内容,因为那些秘密必须用隐形墨水来记载,而且要一直保持到下次再拿出来看的那一天,到时候,只要拿着写满了字的那几页凑到炉火前,记载的那些内容自然会显现出来。他们必须仔细加以甄别,才能确认哪几页是已经用过的——已经有一起相当严重的指控某一对夫妇的事件被他们重复记载过了,出现了叠印,而且记载的还是这样一些令人忧郁的事实:R.B.卡里太太得了肺结核病,她的儿子,瓦尔特·卡里,居然因为这件事被波陵中学开除了。从总体上说,记载这些绯闻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日后好去敲诈勒索。这是一笔珍贵的财富,等到该拿出来的时候,这些绯闻的主角只要向巴兹尔和里普利“稍微表示一下心意”就行了。占有这些材料能给他们带来一种权威感。比方说吧,巴兹尔就从没见过H.P.克拉姆纳先生朝他巴兹尔做过一次带有威胁性的手势,却只是让他给他一个暗示,告诉他该什么时候向巴兹尔“表示一下心意”,因为巴兹尔手头牢牢掌握着对他不利的有关他过去的犯罪记录呢。

眼下只能说句公道话了,因为现在再来讲这本作文簿,已经完全超出了本篇故事的范畴。若干年以后,有一个看门人在那块活板下面意外地发现了这本作文簿,乍一看,觉得这本簿子里什么字也没有,便把它送给他那年幼的女儿了;所以,埃尔伍德·李明和H.P.克拉姆纳的那些有失检点的行为,终于被彻底埋进了坟墓,取而代之的是一篇抄写得工工整整的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

炮制这本《绯闻集》当初是巴兹尔的主意。就这两个少年而言,巴兹尔要更富有想象力,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更加强势一些。他是一个目光炯炯有神、有一头棕褐色头发的少年,年方十四岁,当年个头还很小,在学校里念书时表现得很聪颖,人也很懒散。他最喜欢的人物是小说书中的亚森·罗平[31],就是那个很有绅士风度的侠盗,那是刚刚从欧洲引入的一个颇具浪漫色彩的社会现象,在本世纪单调乏味的头几十年里很受追捧。

里普利·巴克纳,也穿着短裤,在他们两个人的合作中,他只负责一个个扣人心弦的具体实例。他的智慧得仰仗巴兹尔的想象力,好比是一个一触即发的微力扳机,因此,凡是巴兹尔想出的计谋,在他眼里没有哪一件是荒唐得没法实施的,他都会立即喊一声“我们干吧!”他们都是校第三棒球队里的主力队员,一个担任投球手,一个担任接球手,由于在四月份的赛季中运气不佳,这支球队被解散了,他们便把许多个下午用来苦思冥想,想演绎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应当与燃烧在他们体内的那股不可思议的精力相适应。在那块活板下面的密窖里藏着一些“没精打采”的帽子和班丹纳印花大手绢[32],几只灌过铅的骰子,半副手铐,一条绳梯(那是一种很细的用钩针编织而成的绳梯,供他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从后窗逃往楼下那条小巷子用),还有一个化妆盒,里面装着两个旧的演戏用的假发套,以及五颜六色的人造毛发——等他们拿定主意要去干一些为非作歹的大事情时,这些东西都会派上用场。

喝完那罐果汁汽水之后,他们轻松地谈起了全垒打[33],接着又海阔天空地随便闲聊起来,谈到了犯罪问题,谈到了职业棒球赛,谈到了性爱问题,还谈到了本地那家证券公司的业绩。刚说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因为他们忽然听到附近那条小巷子里传来了一阵脚步声,还有听上去非常熟悉的说话声。

他们站在窗口窥望着,接着便仔细打量起来。那几个在叽叽喳喳说话的人原来是玛格丽特·托伦斯、艾默琴·比斯尔和康妮·戴维斯,她们是抄近路走进这条小巷里的,好像刚从艾默琴家的后花园里出来,正准备到坐落在本街区尽头的康妮家去。这三个窈窕淑女的年龄分别是十三岁、十二岁、十三岁,她们自以为没人看见她们,因为她们在一边走,一边踏着节拍唱着一支被她们稍微大胆地改编了歌词的小调,似乎还在交头接耳地咯咯笑着,唱到最后一句时,那声音变得高亢清亮起来:“啊,我亲——爱的人儿克莱门——汀。”

巴兹尔和里普利一齐从窗口探出身去,却又忽然想起,他们的内衣被钩在窗台后面滑脱下来了。“我们听见你们唱的歌了!”他俩一齐大喊起来。

几个姑娘顿时停下脚步,哈哈大笑起来。玛格丽特·托伦斯在很夸张地咀嚼着,表明她在嚼口香糖,而嚼口香糖一定是有用意的。巴兹尔心里马上就明白了。“去哪儿呢?”他问道。“去那边的艾默琴家呀。”

她们刚才一定是在偷着抽比斯尔太太的香烟。她们那种含苞欲放、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快乐心情,着实让这两个少年很感兴趣,也很受鼓舞,于是,他们便没话找话地闲聊起来。康妮·戴维斯在舞蹈班学跳舞的那个学期里本来就是里普利的女伴;玛格丽特·托伦斯在最近那一期的舞蹈班上也是巴兹尔的搭档;艾默琴·比斯尔在欧洲待了一年,最近刚回来。上个月,巴兹尔和里普利两人都忙得顾不上把心思放在追女孩子的事情上,现在又重新振作起来了,于是,两人都猛然意识到,世界的中心已经陡然间从这间密室转移到室外这群小姑娘身上来啦。“上来吧。”他俩建议说。“你们出来嘛。下来吧,一起到华顿家的后花园去玩玩。”“好哇。”

两个少年兴奋得差点儿忘了该把那本《绯闻集》和那个装满了伪装物的化妆盒藏起来,等把这些都收拾好之后,两人便急匆匆地夺门而出,跳上自行车,骑着车子沿着这条小巷绝尘而去了。

华顿夫妇自己的子女早已长大成人,可是他们家的那个后花园却依然是上苍早已安排好的一个最理想的去处,是年轻人钟情的午后聚集之地。这个庭园拥有许多深得年轻人喜爱的优点。院子很大,左右两边都是敞开的,直通其他人家的庭院,还可以穿着溜冰鞋或者骑着自行车直接从大街上闯进来。花园里有一架老式跷跷板,有一个秋千,还有一对吊环;不过,还没等这些游乐设施安装完毕,这里就已是大家常来幽会的地点了,因为它具有儿童乐园的特点嘛——这种特有的环境,可以让那些年轻人坐在很不舒服的阶梯上缠缠绵绵地搂在一起,完全抛开他们那些朋友的房屋,在“谁都不认识的陌生人家”的隐蔽场地内亲亲热热地抱成一团。华顿家的这个后花园长期以来一直就是个很适合于谈情说爱的欢乐窝儿;院子里从早到晚都有浓密幽深的树荫,一年四季都有不知名的花儿盛开着,周围还有温顺听话的狗儿在为他们站岗放哨,不过,有不少地方已经变成了光秃秃的棕黄色,那是被无数自行车轮子和拖地行走的脚步碾压、踩踏出来的。在两百英尺开外的悬崖下,在满目疮痍、极其贫穷的环境中,居住着那些可怜巴巴的爱尔兰佬[34]——他们仅仅只继承了这个名分,因为现如今,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斯堪的纳维亚人的后裔了——倘若别的消遣方式都玩儿腻了,只要大喊大叫地骂上几声,就能引得他们中的一帮子人争先恐后地爬上山来,要是人数绝对占优势的话,就能和他们对峙一场,要是情况不妙,那就得赶紧脱身,逃进附近随便哪幢屋子里去。

此时恰好是五点钟,后花园里已经有一小群人聚集在那儿了,因为大家都想充分利用晚饭前的这段温柔而又浪漫的大好时光——这段时光仅次于随后而来的夏日的黄昏。巴兹尔和里普利心不在焉地蹬着自行车在花园里转了一圈,在小树林里进进出出,时而把手搭在对方的肩膀上,时而用手挡着眼睛,躲开夕阳那耀眼的光芒。夕阳的光芒,如同青春的活力一样,强烈得让人无法直接面对,因此必须加以遏制,使其保持低调,直到它渐渐平息下来。

巴兹尔蹬起自行车径直朝艾默琴奔去,懒洋洋地刹住车,人稳稳地骑在车上站在她面前。他脸上当时一定有某种异样的表情引起了她的注意,因为她仰起脸来望着他,真的在定定地注视着他,接着又慢慢露出了笑容。几年以后,她肯定会成为大学里无数个班级舞会上的大美女,而且还是头号大美女。而现在呢,她那双大大的棕褐色的眼睛,她那张轮廓分明、天生就很漂亮的大嘴巴,再加上洋溢在她那瘦削的颧骨上的神采飞扬的两片红晕,使她的那张脸活脱脱就像神话故事中的小矮人的脸一样,足以让那些希望孩子就应该长得像孩子的人见了就生气。她这副模样一时间竟使巴兹尔心头不禁忽然冒出了对未来人生的感悟,于是,她那散发着勃勃生机的少女的诱惑力顿时便让他不由自主地怦然心动起来。他生平第一次意识到,女孩子似乎完全就是既与他对立、又与他互补的异性,一股交织着快意和痛苦的暖融融的寒流竟让他无法自制了。这是一种非常确切的体验,他立即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夏日的午后顿时变得黯然失色了,全都化成了她的倩影——那轻柔的风儿,那影影绰绰的树篱和鲜花盛开的堤岸,那橘红色的阳光,那些欢声笑语,那远处传来的一架钢琴弹奏出的悦耳的叮咚声——所有这些事物统统都失去了其原有的韵味,统统都化成了艾默琴的那张脸,她此刻就坐在那儿,正在仰着脸面含微笑地注视着他呢。

这种感觉实在太强烈了,让他一时还承受不了。他得等到没人的时候独自去慢慢消化它,才能激发起浓厚的兴趣来,眼下只好就由它去了。他骑上自行车飞快地兜起圈子来,但每次骑到艾默琴身边时,却连看也不看她一眼。过了一会儿,他又骑了回来,这时,他问她是否可以陪她一起走回家,可她竟然忘了刚才那一幕了,全然不记得那一幕究竟是否真的存在过,因而好像显得有些惊讶。随后,巴兹尔便推着自行车走在她身边了,两人一起沿着那条马路款款走去。“你今晚能出来吗?”他迫切地问,“华顿家的后花园里大概会有不少人来的。”“我得请示妈妈。”“我会给你打电话的。要是你不去,我也就不想去了。”“为什么呢?”她又笑吟吟地望着他,使他很受鼓舞。“因为我本来就不想去。”“那你为什么不想去呢?”“听我说,”他急忙说,“除了我,还有哪些男生是你最喜欢的?”“一个也没有。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和休伯特·布莱尔。”

巴兹尔并没有因为听到这个名字竟然跟他的名字相提并论而感到嫉妒。关于这个休伯特·布莱尔,也实在没有什么可值得嫉妒的,只要达观大度地听着就行了,就像在听别的男孩子在剖析别的女孩子的心一样。“我最喜欢你,别的人我一个也不喜欢。”他极度兴奋地说。

他头顶上方的那片粉红色的斑斑驳驳的天空刹那间变成了无法承受的生命之重。他全身心地投入在这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无限美好的氛围中,满腔激情犹如喷薄而出的热泉奔流在他的血液里,他心潮澎湃地一股脑儿将自己滚烫的感情,连同他的整个人生,都滔滔不绝地倾注在眼前这个女孩子的身上了。

他们走到停在她家屋子旁边的那辆马车的门边。“你能不能进来,巴兹尔?”“不能。”他立即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可是现在话已经说出口了。这份无形的礼物已经逃走了。但他依然还想依依不舍地抓住它。“你愿意接受我的学校戒指吗?”“愿意呀,如果你肯把它送给我的话。”“那我今天晚上就把它送给你吧。”他又补了一句,但声音微微有些发抖,“是这样,我想用它作为交换。”“换什么呢?”“换你一样东西。”“什么东西呢?”她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她心里明白着呢。“你知道的。你愿意交换吗?”

艾默琴惶惶不安地朝四周看了看。在前廊下,在四下里一片甜蜜、静谧的氛围中,巴兹尔激动得屏住了呼吸。“你真坏,”她说,“也许吧……再见。”二

此刻正是一天中最美好的良辰吉时,巴兹尔感到开心得不得了。今年夏天,他和他妈妈还有他妹妹准备一起到湖区去旅游一次,明年秋天,他就要去外地求学了。到那时,他就要去耶鲁大学读书了,还要成为一名非常出色的运动健将,再然后——假如他的这两个梦想能够在时间上相互照应、能够一前一后地得以实现,而不是彼此独立地同时并存的话——他还要成为一名风度翩翩的侠盗。一切都很美好。他有许多令他心驰神往的事情要考虑,常常弄得夜里很难入眠。

他现在已经发疯似的迷恋上艾默琴·比斯尔了,这倒并不是一件令他意乱情迷的坏事,而是另一桩美好的事情。虽然在感情上暂时还没有发展到非常强烈难忍的地步,目前还只是一种阳光灿烂、有动态上升趋势的兴奋,他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身披五月的暮光,一步步走向华顿家的后花园的。

他穿的是他最喜欢的那套衣服——白色的帆布灯笼裤、黑白相间条纹的诺福克上衣[35]、贝尔蒙特衣领[36],再配上一条灰色的针织领带。乌黑的头发抹了生发油,梳得油光锃亮,他就是以这样一个英俊少年的形象飘然走进这座后花园里的。他踏上了这片他非常熟悉、此时已经变得令人十分陶醉的草坪,在夜色渐浓的黑暗中,加入了那些欢声笑语的行列。有三四个家就住在附近的女孩子已经来了,而男孩子却多得几乎是平时的两倍;有一群年纪稍大些的人已经把侧面的游廊给占据了,在屋子里透出的灯光的映衬下,他们看上去就像一群既温馨又遥远的核心人物,间或发出的神神秘秘、极其轻微的浪笑声,使这原本就已经过于凝重的夜色又平添了几分扑朔迷离的色彩。

巴兹尔在影影绰绰的人群中走来走去,最后总算弄清了,艾默琴还没有来。一看到眼前站着的人是玛格丽特·托伦斯,他便轻轻地把她拉到一边,小声对她说:“你依然还保存着我以前送给你的那枚戒指吗?”

玛格丽特做了他整整一年的女朋友,那是在上舞蹈训练班的时候,最值得夸耀的是,在那一季训练班结业之际,他曾带着她去参加了那场跳法国花步舞的正式舞会。这场恋爱后来渐渐冷淡下来,终于走到头了;但是他问她话的时候依然还是那样不讲究辞令。“我还留着呢,就是不知放在哪儿了,”玛格丽特漫不经心地说,“怎么啦?你想把它要回去吗?”“有这个意思。”“行啊。我当初根本就不想要。那是你硬逼着我收下的,巴兹尔。我明天就把它还给你好了。”“你今晚就把它还给我吧,行吗?”他的心猛然狂跳起来,因为他看见后门口有个瘦小的身影进来了。“我的意思是,我想今晚就把它拿到手。”“啊,好吧,巴兹尔。”

她拔脚就走,朝马路对面她家那幢房屋奔去,巴兹尔急忙追了上去。托伦斯先生和托伦斯太太都在前廊上,玛格丽特径直上楼找那枚戒指去了,他只好克制住自己兴奋的心情和不耐烦的情绪,回答了几个诸如问他父母身体好不好之类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年轻的一代人看来全都是毫无意义的废话。就在这当儿,一股突如其来的紧张感涌上心来,他说话的声音霎时便低了下去,他那双呆滞的眼睛盯上了远处突然闪现出的一幕情景。

从远处的街头上,从沉沉的暮色中,有一个身手敏捷、简直是在飞奔着的人影突然冒出了来,随即便飘进了华顿家屋前的那片灯光中。那人影在不停地钻来钻去,构成了一系列不同花样的几何图形,只见他时而闪身离去,溜冰鞋在人行道上滑出了一长串火花,时而又神奇地滑了回来,划出了一道奇异的曲线,还以优雅的姿势把一只脚翘在半空中,直到那些年轻人纷纷三五成群地从黑暗中奔上前来,挤在人行道旁驻足观望着。巴兹尔忍不住轻轻哼了一声:休伯特·布莱尔哪天晚上出来不行,偏偏挑了今天晚上跑来大出风头。“你说你们今年夏天准备到湖区去旅游一趟,是吧,巴兹尔。你们已经预订下一间小别墅了吗?”

巴兹尔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托伦斯先生已经是第三次问这句话了。“哦,是的,先生,”他回答说——“我的意思是,还没有呢。我们打算住在那家俱乐部里。”“那样恐怕不太好吧?”托伦斯太太说。

隔着马路,他看见了艾默琴,就站在那个灯柱下,而她面前的那个人正是休伯特·布莱尔,只见他把那顶时髦的帽子歪戴在脑袋边上,正在围成了一个小圈子的人群中玩特技呢。巴兹尔听到了他那嘿嘿的笑声,不禁浑身哆嗦了一下。他丝毫也没有察觉到玛格丽特已经下楼来了,直到她走到他身边,把他的那枚戒指塞进了他的手里,就像扔掉了一枚不值钱的硬币一样。他勉强张了张嘴,含混不清地对她父母说了声再见,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委靡不振地又跟在她身后朝马路对面走去。

他没有移步上前,而是躲在一片幽影里,他目不转睛地一直在盯着看的人并不是艾默琴,而是休伯特·布莱尔。毫无疑问,休伯特身上肯定具有某种常人所没有的特点。在年龄还不到十五岁的孩子们的眼里,鼻子长得好看不好看是区分一个人长得美不美的重要标志。做父母的也许会向人家夸耀自己的孩子有一双长得非常好看的眼睛,或者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或者肤色特别漂亮,不过,鼻子以及鼻子在脸上与五官搭配得怎么样,才是这些少男少女们最为看重的特征。这个休伯特·布莱尔,虽然有一副柔软灵活、匀称漂亮、像运动员一样健壮的躯干,可惜安装在这副躯干上的却是一张普普通通的胖乎乎的圆脸,更加好笑的是,长在这张脸上的竟是一个犹如用錾子凿出来、看上去非常有趣的翘鼻子,很像哈里森·费什[37]笔下的少女的鼻子。

他这人很有自信;他也很有个性,从不为别人的种种猜疑或喜怒哀乐所动。他没有参加过舞蹈训练班——他的父母不过是在一年前才搬到本城来的——不过,他已经算得上一个很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了。尽管绝大多数男生都不喜欢他,但他们却又很崇拜他那行家里手般的在体育运动方面表现出来的本领,对于那些女孩子们来说,他的每一个动作、他那些轻松幽默的插科打诨、他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态度,简直具有无法估量的迷人的魅力。以前,在好几个不同的场合,巴兹尔就已领教过这一点;现在,这种令人沮丧的滑稽场面又一次展现在他眼前了。

休伯特脱下溜冰鞋,胳膊一抬,用低手抛球的动作把一只溜冰鞋抛了出去,没等那只溜冰鞋滚到人行道边,又抓住鞋带把它拽了回来;他猛然一把扯下了艾默琴扎头发的彩带,拿起来就跑,艾默琴张开双臂追过去时,他又巧妙地一闪身从她胳膊底下溜开了,一边哈哈大笑着,一边装着魂不守舍的样子,绕着这后花园跑动起来。他把一只脚翘起来放在另一只脚的后面,佯装要探过身去,用一只胳膊肘撑着一棵大树,却又故意一个趔趄没靠着那棵树,动作优雅地收住脚,没让自己跌倒在地。男孩子们起初都是不置可否地望着他的。后来,他们也一哄而上,投入到这个活动中来了,而且各显神通地玩儿起了他们所能想得出的形形色色的绝招和惊险动作,直到前廊上的那些人一个个都好奇地抻长了脖子,眺望着花园里突然爆发出的这个热热闹闹的场面。但是休伯特又冷冷地别过脸去,对他自己的得意之作全然不予理会了。他抢过艾默琴的帽子,摆出各种怪模怪样的动作把那顶帽子扣在自己头上。艾默琴和其他几个姑娘都满心欢喜地注视着他。

眼前这种令人作呕的情景,巴兹尔再也看不下去了,他快步冲上前来,走到这伙人面前说:“啊哈,你好啊,休伯特。”他努力克制住自己,尽量用很随便的口吻说。

休伯特回答说:“啊哈,你好呀,老——老巴兹尔,你这啤酒桶。”说罢,又变着法儿把他头上的那顶帽子换了个戴法,终于弄得巴兹尔也忍俊不禁,很不情愿地咯咯笑起来。“巴兹尔是啤酒桶!喂,巴兹尔是啤酒桶!”嘻嘻哈哈的叫嚷声响成一片,在花园里回荡着。他听得出,里普利居然也在跟着别人一齐乱喊,心里便充满了责备。“休伯特是大笨蛋!”巴兹尔立即开始反击;可是他的喊声缺乏幽默感,效果也就因此而大打折扣了,尽管也有几个男生很欣赏地跟在后面附和着。

巴兹尔渐渐郁闷起来,透过这沉沉暮色,艾默琴的身影开始呈现出一派新奇而又让人无法企及的魅力。他是个风流少年,而且他已经将他的浪漫幻想庄重地寄托在这个女孩子身上了。此时,他因为她那无动于衷的态度而恨起她来,但是他必须违背自己的心愿,死抱着那几近无望的希望,把今天下午如此这般地挖空心思才培养出来的那么点儿强烈的欲念重新恢复起来。

他怀着不可告人的兴奋心情想跟玛格丽特套近乎,可是玛格丽特却毫无反应。黑暗中已经传来了家长在呼唤孩子回家的声音。他顿时感到恐慌起来:夏日黄昏后的这个老天爷赐给有福之人的时辰行将结束了。趁着这伙人散开来给行人让道儿的当儿,他借机挤到艾默琴身边,很不情愿地把她拉到一边。“我把它带来了,”他小声说,“送给你吧。我能送你回家吗?”

她心神不定地望着他。她那只手无意识地把那枚戒指攥在手心里。“你说什么?哦,我已经答应过休伯特了,他可以送我回家。”一看到他那副嘴脸,她顿时就从神情恍惚的状态中回过神来,随即就摆出了一脸愠怒的样子,“我看见你带着玛格丽特·托伦斯走开的,我一走进这后花园里就看见这一幕了。”“我没有。我只是去要这枚戒指。”“没错,你就是带着她走的!是我亲眼看见的!”

她又转眼去望着休伯特·布莱尔了。只见他已经重新换上了他那双带轮子的溜冰鞋,正在踮着脚尖起落有致地做着各种弹跳和旋转动作,活像一个巫医在对一个非洲部落缓缓施行催眠术一样。巴兹尔还在一个劲儿地说着,又是解释,又是争辩,可是艾默琴却转身走开了。他一筹莫展,只好在后面跟着。黑暗中这时又有不少家长在呼唤孩子的声音,四下里也传来了此起彼伏、很不情愿的应答声。“来啦,妈妈!”“我一会儿就来,妈妈。”“妈妈,求你再让我待五分钟吧,行不行?”“我得走了,”艾默琴叫了一声,“已经快到九点钟啦。”

她朝巴兹尔扬了扬手,心不在焉地朝他笑了笑,然后就离开了,沿着马路扬长而去了。

休伯特趾高气扬地在她身边闪转腾挪着,表演着一个个惊险的绝技,围绕着她跳来跳去地欢闹着,渐渐成了前方的两个令人神志恍惚的越去越远的人影。

仅仅只过了一小会儿,巴兹尔便忽然发觉,还有另一个小姑娘在跟他说话。“你说什么?”他心猿意马地问道。“休伯特·布莱尔才是全城最潇洒的男生,而你却是全城最自高自大的男生。”是玛格丽特·托伦斯,她带着深深的自信,把这句话又重复了一遍。

他痛苦而又惊讶地瞪大眼睛望着她。玛格丽特朝他皱了皱鼻子,此时,马路对面传来的呼唤声已是一阵比一阵紧了,她直着嗓门应了一声,也拔脚走了。巴兹尔傻愣愣地凝望着她离去的身影,接着又去注视着艾默琴和休伯特两人的身影,直到他们也消失在那个拐弯的地方。就在这时,阴沉沉的天空中忽然响起了一阵隆隆的闷雷声,片刻之后,一大滴孤独的雨点冲破了头顶上方路灯照耀着的树叶,“噼啪”一声摔落在人行道上,在他脚边飞溅开来。这一天就这样在雨中宣告结束了。三

这场大雨来得太突然,他一路狂奔着,然而还没等他跑到八个街区开外的家里,浑身就已被浇得透湿了。不过,这风云突变的天气倒是把他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他每跑几步就会跳跃一下,一边跑一边大口吞咽着雨水,嘴里不停地嗷嗷叫着“哟—噢—噢!”仿佛他自己已经成了这空气清新、风狂雨猛之夜的一个组成部分。艾默琴已经走了,被雨水冲刷得无影无踪了,就像白天里这人行道上的灰尘一样。等到云开日出、天气晴好时,她那美丽的容貌兴许还会走进他的脑海中,然而,此时此刻,在这暴风雨中,他心里唯独只有他自己。一股分外强大的意识在源源不断地涌上他的心田,即便此刻腾空一跃就会永远离开地面,他也不会感到惊讶的。他是一匹孤独的狼,行动诡秘,而且桀骜不驯;一匹潜行在夜间的狼,凶神恶煞,而且不受任何羁绊。只有在到了自己家里时,他的情绪才开始渐渐平息下来,带着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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