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福克纳短篇小说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07 2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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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克纳

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福克纳短篇小说集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福克纳短篇小说集试读:

烧马棚

治安官向杂货店借了厅堂查案,店里充满了乳酪的味道。一个孩子手里拿着帽子、蜷缩着身体坐在人头攒动的厅堂最后面,他闻到了乳酪的味道,还有一些其他的味儿。男孩坐在那里,看见一排又一排的货架上摆满了许许多多的罐头,那些罐头看起来都是矮矮的、很牢固、神气十足的样子,他默默地看了看罐头上贴的商标,可却不认识商标纸上的字,他一个字都不认得,他只认识罐头上画着的通红的辣子烤肉和银白色的弯弯的鱼。他不仅闻到了乳酪的味道,好像还闻到了罐头肉的味道,这两种味道常常飘来,却总是稍纵即逝,于是就只留下一种萦绕不散的味道,不仅只有这种味道,还有那样一种感觉,让他觉得有一些恐惧忐忑,但更多的却是悲伤痛心,了无希望。心脏像以往一样,他觉得满腔热血一直向上涌。他无法看到治安官面前的桌案,那桌子前面站着爸爸和爸爸的仇人。(他就在这种了无希望的情绪中默默地想着:他就是我们的仇人,是我们的!不仅是爸爸的,也是我的!他是我的爸爸啊!)男孩即便无法看见他们,却能听见他们讲话,实际上,他只是能听见那两个人的对话,因为他的爸爸始终没有说话。“哈里斯先生,你能提供什么证据?”“我早就对你讲过了。他养的猪偷吃了我种的玉米。第一次我捉住了那只猪,但我把它还给了他。可是他的栅栏没办法圈住猪。于是我对他说,让他小心着点。第二次我把他的猪关进了我自己的猪圈里。他找我来领猪时,我送给他很大的一捆铁丝,让他拿回去仔细修理修理他的猪圈。第三次,我只能把那只猪放在我这里,代替他喂养。我去他的家里看了看,我送给他的铁丝居然丝毫未动地卷在一起,被扔在了院中。我就对他说,如果他想领回那只猪,就要付给我一块钱的饲养费。那天傍晚,有一个黑鬼拿着一块钱领走了猪。我以前并没有见过他。他对我说:‘他要我告诉你,木头和干草,很容易就会燃烧。’我问他:‘你说什么呢?’黑鬼又对我说:‘他让告诉你的就是这句话:木头和干草,很容易就会燃烧。’那天晚上,我家的马棚竟然着火了。牲畜虽然被救了,但马棚却被烧光了。”“那个黑鬼去哪儿了?你找到他了吗?”“准确地说,我昨晚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我不清楚他跑去哪儿了。”“这种话不能作为证据。这是不可能的,知道吗?”“去问问那个孩子就知道了。他清楚这件事。”孩子还以为对方叫的人是他哥哥,没想到哈里斯立刻又改口说:“不是他。是小一些的那个孩子。”孩子蜷缩在房间最后面,看着前面的人群马上分开,使他和桌子之间出现一条路来,两边的人都摆出铁板的脸,头发花白的治安官戴着眼镜坐在路的尽头,他没有戴硬领,明显一副寒酸的模样,他在对他招手。孩子身材矮小,看起来与他的年纪并不相符,他很像他的父亲,两个人同样矮小又壮实。他穿着一条打着补丁的褪了色的工装裤,可仍然有点小,那棕色的头发蓬松凌乱,发根竖起,一双灰色的眼睛里滚动着怒气,像是狂风骤雨。男孩看到治安官对他招手,忽然觉得双脚悬空,他步伐缓慢地向前走去,两旁的人一同转过头看着他,一张张死板麻木的脸压在他的身上,像是有千斤之重。他的爸爸穿着很得体的黑色外衣(他只是为了搬家而已,并非出庭听审),他腰背笔直地站着,对他毫不理睬。那种死了一样的悲伤感觉又涌上了心头,他心里想着:他肯定是想让我说谎,这次我不能再说谎了。

治安官说 :“孩子,告诉我你的名字?”

孩子低声回答:“上校沙多里斯·斯诺普斯。”“啊?”治安官说,“大点声说。‘上校沙多里斯’?以沙多里斯上校的名字命名的人,应该不会说谎吧? ”孩子没有出声,心里一个劲儿地想着:敌人!敌人!他忽然之间看不到任何东西,因而并没有看见治安官的态度实际上很和蔼,更没有听出来治安官问哈里斯问题的口气并不是很好:“你让我问这个孩子? ”不过他听到了这句话,接下来的时间过得很慢。店堂里挤满了人,可是却没有一点声响,除了那紧张的呼吸声。他感觉自己像是抓着一根葡萄藤,像荡秋千一样荡了起来,就到达了深渊的上空。他荡到了最高点,地心引力好像消失了一样,他就这样悬在了半空中,觉得时间都停了下来。“够了够了!”哈里斯气得跳脚,气势十足地骂着,“该死的!你快把他打发走吧。”于是孩子终于感觉时间再次流动起来,那乳酪的味道和罐头肉味,那惊恐无措和了无希望的感觉,那始终持续的血气翻滚的痛苦,又都接连不断地到来,人群议论纷纷,其间还有人说话的声音:“就这么结案吧。斯诺普斯,我无法为你定罪,我却要送你一个忠告:你最好永远地离开这里。”爸爸终于说话了,他的嗓音平静无波,冷漠无情,“我确实要离开这里了。坦率地讲,我真的不愿意住在这里,总会遇到许多……”他接下来说的话下流无耻,简直侮辱了人的耳朵,不过他却没有针对某个人。“那好,”治安官说,“在天黑之前,你快点赶着你的大车离开吧。现在我宣布结案。”

爸爸转身离开,孩子则跟着他那件冷硬的黑色外衣向外走。爸爸虽然身材强壮勇猛,走路却不是很灵活,因为他三十年前偷过一匹马,逃跑的时候,脚后跟被南军纠察队开枪打中,中了一颗子弹。孩子的前面忽然多了一个背影,他的哥哥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哥哥和爸爸一般高,体型却比他更强壮,整天嚼着烟叶,无休无止。他们从那两排板着脸的人群众走过,离开了这家小店,他们从衰败的前廊中穿行,迈步走过凹下去的台阶,前面有几只小狗和小孩子,他们在那又松又软的五月的土地上玩耍。孩子从他们之间穿过的时候,忽然听到了有人在低声骂他:“烧马棚的贼!”

孩子突然转身看去,眼前却又模糊一片;面前像是有一团红雾,里面浮现出一张比满月更大的脸,他比这张脸的主人高了许多,于是,他就朝向这张脸扑了过去,冲进了红雾之中。他的脑袋撞到了什么,却没有人打他,他感觉不到恐惧,又爬起来向那团红雾扑了过去,这回依旧没有人打他,也没有流血,当他再次爬起来的时候,那个孩子早就吓得疯狂逃走了,他急忙去追,可却被爸爸及时拉住,他冰冷麻木地对他说:“上车。”

路对面栽种着刺槐和桑树,他们的车就停在了那里。两个膀大腰圆的姐姐穿得好像是要去度假一样,妈妈和姨妈则戴着遮阳帽,穿着花布衣,她们都在车上,坐在一堆家具和杂物之中。孩子想起来,他们曾经换过十几次居住的地方,到最后就剩下车里的这些东西,少得可怜——旧的炉子,残破的床和椅子,镶着贝壳的时钟,这个时钟不知从何时起,就停在两点十四分,不再移动,据说还是妈妈以前的嫁妆。妈妈此刻正在流眼泪,看到男孩以后,连忙擦干了眼泪,准备爬下车。爸爸却呵斥道:“回去!”“他受伤了。我去找些水来,给他清洗一下……”

爸爸态度强硬:“上车!”孩子从后挡板爬过,到了车上。爸爸坐在哥哥身旁——赶车的位置上,他抄起一根柳条,狠狠地抽着瘦骡子,可是他并没有生气,他也没有要折磨骡子的意思。他一只手勒住骡子,一只手挥动着鞭子,就像他的子孙今后开车前一定要让引擎先使劲空转一阵似的。大车向前驶去,杂货店和那群板着面脸围观的人渐渐远去,直到前面道路转弯,他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孩子默默地想着:以后再也看不到这些了。他应该不会再有不满了吧,他早已经……孩子立刻止住了思绪,他甚至不敢对自己说这些话。妈妈按住了他的肩膀,问:“伤口很疼吗? ”“没有,”他说,“一点也不疼。别管我。”“血已经凝结了,你为什么不早些擦干净呢?”“今天晚上我会仔细洗干净的。”他说,“你不用管了,别担心。”

大车一直向前驶去。没有人知道他们会去什么地方,也从来没人问,每次行驶几天,他们到达一个地方,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爸爸可能已经提前做出了决定,他想换个新地方种庄稼,所以才……孩子又停下了思考。爸爸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他做事向来果敢有主意,多少还有点魄力,只要事情有成功的可能,他就会放手一搏。人们很容易被他的这股劲儿感染,像是能瞧见他心底潜藏的这种凶猛强悍一样,只是并不使人信赖。他给人的感觉是,他做的一切绝对正确,但凡有人与他一起,一定能从中赚取到利益。

这天晚上,他们在一片栎树和山毛榉中露营,附近流淌着一湾清泉。他们从附近的栅栏上偷下一根栅栏,劈成几段制成火堆抵御夜晚的寒气——火堆又小又整齐,看起来有些吝啬,有些精明;爸爸向来不烧太大的火堆,就算天气再冷也是一样。长大了后,孩子才有些想不通:为什么火堆堆得这样小?爸爸以前见识了打仗时的破坏和浪费,骨子里又喜欢挥霍别人的钱财装饰门面,眼前明明有柴火,可他却吝啬不用。孩子还想到了一件事:这四年间,爸爸总是把他夺来的马藏进林子里,看到什么人都躲起来,当时他就是靠那小火堆挨过了漫长的夜晚。后来长大了,孩子渐渐明白了真正的理由:爸爸认为他的力量来源是火,正像有人喜爱刀枪火药一样,爸爸觉得他需要依靠火的力量生存,否则就是虚度光阴,所以他才对火如此尊重,用火的时候也更加谨慎。

只是孩子此时并不了解这些,他只知道从小到大面对的就是这样小家子气的一堆火。爸爸来叫他的时候,他正捧着一个铁盘子迷迷糊糊地吃晚饭。他跟着那硬邦邦的颠簸脚步和挺直的背影,走上了山坡,那里缀满星光。他转头看着爸爸,见他背对着天空,无法看清他的模样——只有一个一抹黑的影子,他穿的大礼服像铁甲一般,整个人像用白铁皮裁剪出来的一样,死板麻木,声音也同样刺耳,毫无温度和热情:“你在公堂上差一点就对他说出了真相。”孩子没回答。爸爸重重地打了他的脑袋一下,可是看上去却没有生气,就像他狠狠地抽了那两只牲口的时候一样,也像他用棍子抽打骡子只是为了打死一只马蝇一样。爸爸的态度既不激动,也没有发火,接着对他说:“你已经长大了。你要学会保护自己,否则你会落得尸骨无存。早上,公堂上的那些人有几个会保护你?他们恨不得找各种机会对付我,可他们清楚无法斗过我。明白吗?”二十年以后,孩子重新思考了这件事:“我当时如果说他们只是想得知真相,那肯定又会被他打。”幸好他没有说话没有哭。他一声不响地站着。爸爸问他:“我在问你,明白吗?”“明白。”他小声说。爸爸这才转了过去。“去睡觉吧。我们明天就会到了。”

第二天中午,大车在一座没有刷过漆的房屋前面停了下来,孩子已经十岁了,这次像十年以来的任何一次一样,他们再次来到这样的房屋前面。妈妈和姨妈先下了车,从车上搬下东西,爸爸哥哥和两个姐姐纹丝不动。“这种房间连头猪都不会住。”一个姐姐说。“怎么没办法住?等你住习惯了,你肯定会喜欢得不想走了。”爸爸说,“赶快起来去帮你妈搬东西。”

两个姐姐很胖,笨拙得像牛,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她们身上那便宜的丝带都飘了起来;一个姐姐在车里拿出一盏坏了的提灯,另一个姐姐则掏出一把又破又旧的扫帚。爸爸把缰绳递到哥哥手里,动作笨拙地下了车。“他们卸完车以后,你去马棚里喂骡子。”说完他喊道,“跟我来。”

孩子还以为他在对哥哥说话,没想到是自己,“是在叫我吗? ”“是,是你!”爸爸说。“阿伯纳!”妈妈对爸爸喊道。爸爸停了下来,回头看去——他的眉毛花白却又烈性,眼神严厉。“我应该去和他打声招呼,毕竟这八个月他就是我的主子了。”

他们转身继续向前走去。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一周之前——准确地说,如果是昨晚——孩子肯定会问他们要去什么地方,不过他却不问了。爸爸以前也打过他,只不过那时并不会对他讲道理的;他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巴掌,以及爸爸打了他之后对他说的话,冷静又蛮横,他给他的感觉是他少不经事。可是,以他的年龄和资历并不能在这世间立足,如果想要反抗,想要扭转不如意的事,就更加困难了。

很快,他就来到了一片树林中,那里栎杉错杂,高高矮矮的树上开着花。他看不到那座宅子,却听说它就坐落在这里。他们穿过一道篱笆,只见上面爬满了忍冬和野蔷薇。一扇敞开的大门前,两根门柱用砖砌成,立在两旁,大门后是一条车道,一座宅子坐落在尽头。他看到这座宅子的时候,一瞬间就忘记了所有:忘掉了爸爸,忘掉了心头萦绕的恐慌和畏惧,忘掉了一切。以至于后来想起了爸爸,他也没有再感到恐惧和绝望。因为他们之前住过的地方都是又小又贫苦的宅子,农庄和田地的规模也不大,他从未见过面前这种宅子,他甚至想着,这地方真大,简直像个官府。他无法说清楚这种感觉,他年纪还小,语言组织能力不强,可他却觉得很高兴,有一种安定的感觉。实际上主要的原因却是:爸爸再也无法干涉他们了。在这种安静高贵环境中生存的人,他根本不敢再去招惹;对这些人而言,他就像一只嗡嗡叫的黄蜂,最多只能蜇人而已。这地方就像有魔力一般,安静又体面,哪怕他再费尽心机地放火,这里的牛马棚也会毫发无损。……他再次看向那挺直的黑色背影,那颠跛却坚定的脚步,那种愉悦又安定的感觉竟然又一瞬间消散了。爸爸的身影一如既往地高大挺直,丝毫没有被眼前的宅院震慑到。他站在这片宁静的背景之中,站在耸立的圆柱下,那种镇定自若的气度反而越发凸显。就像从白铁皮上剪裁下来的一样,冷冰冰的薄薄的一片,即便他斜站在太阳下面也不会有影子。孩子淡漠地望着他,只见爸爸径直走向一个地方,脚步没有一丝一毫的偏离。

前面的路上有一堆马粪,爸爸本可以挪动脚步躲过去,可他却用那只颠跛的脚正正好好踩到上面。他先前产生的那种踏实欣慰的感觉很快消失不见。他边走边欣赏着这座宅院,想着如果能拥有这样的房子就好了,可如果得不到,他也不会太难过,至少不能像走在前面的父亲一样——实际上,那穿着铁皮般黑色外套的爸爸早已经嫉妒得要死,真想将这宅院据为己有。孩子无法描述此时的心情,他猜测着爸爸或许也会和他想的一样,都能察觉到这宅院的那股魔力。也许他之前做的事只是不由自主的,可以后也许就能转变了。

他们从门廊中穿行而过,爸爸那颠跛的脚一声声敲着地板,像死板的时钟一样,与他身体移动的频率并不相符。即便面对着雪白的门,爸爸的身影也依旧挺直高大,他的心里似乎憋着一股怒火,让他不得不站直挺直,不能再矮一丝一毫——他头上那宽边的黑帽子有些瘪了,身上那黑色的外衣像冬天的苍蝇一样,也磨出了绿油油的光亮,袖管因为手臂抬起而变得更大,就像动物的蜷曲的脚爪。房门很快被打开,一个穿着亚麻布夹克,头发花白却梳得很整齐的黑老头堵住了门口,很显然,他一直在房子里观察他们,所以这样说着:“白人,进门之前先擦干净你的脚。少校不在家。”“滚远点,黑鬼。”爸爸语气平常,并不恼火,将那黑人向门里面推了一把,也不摘掉帽子,就那样无所畏惧地走了进去。他不慌不忙地向里面走着,孩子分明瞧见那只颠跛的脚踏在门框上,地毯上,他踩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一个个脚印,像是他一脚踩下去,那重量有他两倍的体重一样。黑人站在他们背后,大声喊叫:“萝拉小姐!萝拉小姐!”铺着高贵整洁地毯的回梯、闪亮夺目的枝形吊灯、泛着轻柔光芒的描金画框,这一切都让孩子觉得自己落入了一种温暖之中。黑人的喊声未落,一位小姐急忙跑了出来,她穿着一件光滑柔亮的灰色长袍,领口处缝着花边,她腰间系着一条围裙,可能之前在做面食,所以这会儿卷着衣袖,边向前走边用毛巾擦着手上粘的面粉。这样贵妇人一般打扮的人,孩子之前从未见过。贵妇人首先留意到那浅色地毯上的肮脏脚印,惊讶得瞪大了眼睛。“我没有拦住他。”黑人着急地解释,“我让他……”“你先出去可不可以? ”贵妇人的声音有些颤抖。“德斯班少校没在家。请你离开可不可以?”

爸爸看也没看那个贵妇人,也没有开口说话。他挺直身体站在地毯的正中,两条花白的眉毛轻轻一动,这才稍微谨慎了一些,仔细环顾着这个房间。他依旧戴着那顶帽子,慢慢地转过身,用那条好腿支撑,颠跛的脚在地毯上画了个圆弧,就这样将污渍留在了上面。爸爸一直仰着头,丝毫不理会自己留下的脚印,沿着黑人打开的房门走了出去,他刚跨过门槛,大门就紧紧地合上,里面还有女人隐隐约约的叫喊声,听起来十分生气。爸爸停在了台阶前面,在台阶边擦净了鞋子。走着走着,他停了下来,在大门口前面驻足,由于腿脚不灵活,他站立的姿势稍显僵硬。爸爸转头看着这所宅院,自言自语:“是不是又干净又漂亮?那是用黑鬼的汗水铸就的,也许他还想再浇上点白人的汗水才会满足。”

两小时之后,孩子在房间后面劈柴,妈妈、姨妈和姐姐们在房间里做饭。不过他知道,这活儿肯定只有妈妈和姨妈做,那两个姐姐怎么会帮忙呢?他甚至能听见她们两人的聒噪声,即便隔着一堵墙,他还是能感觉到那种懒惰到无法挽回的气味。一串马蹄声响了起来,孩子看到了一个穿着衬衣的人骑着马来了,那匹栗色母马看起来很不错,他忽然就猜到了答案。接着,一匹红棕色的肥壮大马随后赶来,一卷地毯摆在骑马年轻黑人腿前。他瞧着前面那人满脸通红,怒火中烧,策马疾驰地在房子前面消失。爸爸和哥哥此时正躺在椅子里休息,没过多久,马蹄声再次响起,那匹栗色母马又离开了院子,再次飞奔着离开。随后,爸爸叫一个姐姐出来,只见她拉着地毯的一端,将地毯从厨房里面拖了出来。另一个姐姐则站在她后面:“既然你不想抬,就去拿洗衣锅。”“嗨,沙尔蒂! ”后面那个姐姐就立刻喊了起来:“去架起洗衣锅。”爸爸听到声音立刻赶来,他站在破落的房子前,身后的景象并不像先前那样高优雅,可他并不在意。妈妈焦急地跟在他的身后。“赶快把它抬起来。”爸爸说。两个姐姐无精打采地弯着腰,看起来很不情愿。她们的身形就像一块硕大的白布,上面飘着一条条浮华繁杂的丝带。

两个姐姐抬起了地毯,前面那个姐姐说,“这块地毯好不容易从法国运来的,可是个宝贝,绝对不能让人随便踩到。”

妈妈说:“阿伯纳,我来做吧。”“你还是去做饭吧。”爸爸说,“我看着就好。”

整个下午,孩子边劈着木柴,边望着他们忙活。只见地毯被平摊开,放在满是尘土的地上,一旁的洗衣锅里有泡沫在翻滚。两个姐姐懒散地趴在地毯上,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爸爸则是盯着她们俩,依旧板着脸,面无表情。锅里翻滚着难闻的土碱液味道,妈妈中途来了一次,向里面看了看,脸上的表情由焦虑转为绝望。他抡着斧头的时候看到爸爸捡起一块碎石片认真瞧了瞧,又走回锅边。妈妈说:“阿伯纳,阿伯纳,请你不要这样,求你了,阿伯纳。”

暮色四合,夜鹰啼鸣,孩子的工作做完了。房间里有咖啡的香味飘出,以往,他们总会在这时吃些残羹冷炙作为午饭,可今天他们居然在喝咖啡。炉子里面燃着火,前面摆放着两把椅子,地毯被摊开架在椅子背上。地毯上原本有污渍的位置已经被水浸过,留下了痕迹,倒是看不见爸爸的脚印了,只是像被割草机横七竖八地割过一样。

地毯始终搭在那里,无论他们吃饭还是睡觉。两个房间里,床铺摆放得没有任何秩序,乱七八糟地摆在那里,谁睡在上面也没有准儿。这张床上睡的人是妈妈,爸爸一会儿也会过来睡,只是他还没去睡。那张床上睡着哥哥,姨妈、两个姐姐和他则睡在地上。爸爸正躬膝伏在地毯上,依旧戴着那个帽子,穿着那件外衣。在他半梦半醒的时候,爸爸的身影到了他身旁,用那只颠跛的脚踢了踢他,说,“去把骡子牵来。”

孩子牵骡子回来的时候,爸爸站在黑漆漆的门洞里,正将卷起的地毯扛上肩头,孩子问他:“你不骑吗?”“不骑。把脚抬起来。”爸爸托起孩子的膝盖,用力将他抬了起来,将他放在了没有鞍子的骡子背上。接下来,爸爸用一样的方法将地毯扔到了上面,放到孩子的腿边。满天星光,他们穿过满地的忍冬和尘土,沿着那条车道按照原路返回,走进了那座黑漆漆的宅院门前。

那粗糙的地毯从大腿上擦过,孩子忙问,“用得上我帮忙吗?”爸爸没有回答。孩子又听见了那种熟悉的脚步声,一声声响彻在门廊中:不急不缓、生硬古板,力道大得惊人。即便隔着黑夜,孩子也能看到,爸爸将地毯推了下去,砸到墙角上又反弹到了地板上,那声音好像打了声响雷,大得难以想象。随后又传来他的脚步声,不慌不忙,却又声音极大。孩子紧张不安地坐在骡子上,看到宅子里亮起了灯,他的呼吸稍稍加快,却发现脚步声依旧如先前一样,听声音,他已经走下了台阶。很快,爸爸就来到了他面前。

他低声问:“你也上来吧?我们两个都可以骑了。”与此同时,宅子里的灯光亮了一下,随后又暗了。他知道那人已经下楼了。他骑着骡子走到踏脚台边,爸爸很快就坐了上来,坐在了他的背后,他拿着缰绳对着骡子脖颈上抽去,谁知爸爸伸出那又瘦又结实的胳膊,及时拉住了缰绳,顿时让骡子放缓了行走的速度。

那匹栗色母马载着那个人来的时候,天刚蒙蒙亮,他们正在给骡子套上犁。孩子没听见任何声响,就见那个衣帽不整的人气得全身颤动,声音颤抖,就像昨天在宅院里见到的女人一样;爸爸只抬眼看看他,就继续低下头去干活,骑马的人就对着他的后背说道:“你最好搞清楚,地毯是被你弄坏的。这里就没有一个女人吗?”他忽然停了下来,仍然气得全身发颤。哥哥嚼着烟叶、眨着眼睛从马棚里向外看着,他的样子并不像在吃惊。骑马的人又说:“这张地毯的价值是一百元,不过看你的样子也不像有过一百块钱的。我要在文契里补一条:收成了之后,你需要赔七百公升玉米给我们。改天你去粮库签字,即便德·斯班太太无法消气,我也要让你长点教训,以后把脚擦干净了再去她的宅院。”

骑马的人转身就走。爸爸一声不吭,甚至没有抬头看一看,只是低着头弄销子,将轭棒套得结结实实。

孩子喊了他一声“爹!”爸爸看向他——他的神色依旧神秘淡漠,浓眉灰眼,闪动着冷漠的光芒。孩子大步流星地走向爸爸,中途却又停住了。他喊着:“你已经很尽心地洗了! 他既然不喜欢,之前怎么不告诉你怎么洗?不要赔给他这七百公升玉米!什么都不给他!等庄稼成熟了以后,我就守着它们,把他们都藏起来!”“你把割草刀和那些理好的东西放在一起吗?”“没有。”他说。“赶快去放好。”

从这天之后,孩子一直不停地干活。没人逼他,也没人催他,且不管干得了干不了,他就一直这样勤奋地干活。他是从妈妈那里学的,只是他们有些差异:他做的事都是他喜欢的,例如妈妈和姨妈当做圣诞礼物送给他一把小斧子,他喜欢用它劈木头。爸爸和地主签的文契上表示可以养猪养牛,这天,孩子就趁着爸爸不在,和妈妈姨妈一同搭好了猪圈和牛栏。

哥哥握着双壁犁的手柄,他牵着骡子的缰绳走在旁边,又湿又凉的黑色泥土掉落在他的光脚背上,他想着:也许这个问题可以永远消失了。虽说他们因为这张地毯赔几百公升玉米有些不舒服,可如果他今后能改邪归正,赔这些钱也值得了。他想得入神了,直到哥哥喊他小心骡子,他才听见。接着,他又想到:万一到最后赔了个精光呢,那就彻底完蛋了。倒不如一把火将这一切都烧干净,管它玉米还是地毯!这种恐惧与痛苦的感觉让他痛不欲生,觉得人生都没有希望了一样!

周六这天,他给骡子套犁的时候,看到爸爸又戴上了那顶帽子,穿上了黑色外套,对他说:“别套犁了,去套车!”两小时之后,车在路上拐弯,到了一个杂货店前面。他坐在车厢里,看到那斑驳的墙上贴满了破烂的小广告,有香烟的,也有成药的。马车和马匹拴在廊下。爸爸和哥哥登上坑坑洼洼的台阶走在前面,一声不响的面孔分成两排,他们三人从中间的过道走了过去。一个戴眼镜的人坐在木桌后面,显而易见,他是治安官;桌子前站着一个人,他戴着硬领,打着领带,脸上一副不可置信的神情,不过却并没有发怒。这个人他认得,他先后两次骑着快马去过他的家。孩子无法理解男人此刻的心情,他对被佃户状告自己这件事表示吃惊与意外。孩子又得意又凶狠地瞪了男人一眼,和爸爸并肩站在一起,对治安官大声说道,“不是他烧的!他没烧!”

爸爸对他说:“快回去,到车上去。”“烧?”治安官问:“你的意思是你们烧了这条地毯?”“谁烧了地毯?”爸爸对他又说:“赶快回车上。”孩子并没有回到车上,他走到房间的最后,和许多人挤在一起。这个小店连坐的位置都没有,和之前那个店一样拥挤。这时,厅堂上的人开始对话:“你觉得用七百公升玉米作为赔偿很不公平吗?”“他让我洗干净地毯上的脚印,我洗了,有给他送回去了。”“问题是这条地毯已经不是之前的样子了。”

爸爸一声不吭,整个厅堂里除了人群中那细微又悠长的呼吸声,安静得几乎没有任何声音,就这样大概过了半分钟左右。“斯诺普斯先生?你不想回答了吗?”爸爸依旧不发一言。“斯诺普斯先生,我只能宣判了。我宣布,你需要赔偿德·斯班少校的地毯。然而,以你现在的条件让你赔偿七百公升玉米确实有些严苛。德·斯班少校的这条地毯是以前买的,那时花了一百块钱,现在他就自己承担九十五块钱吧。我算算,十月份的玉米大概能卖到五毛钱,你只要赔偿五块钱就好了。我决定,等玉米收获了以后,你要从收成中拿出十蒲式耳玉米赔偿给德·斯班少校。退堂!”

现在还是清晨,这堂官司并没有持续太久。孩子觉得时间晚了,认为他们应该回去犁地了,其他庄稼人应该早就去耕地了。爸爸对哥哥做了个让他跟着自己的手势之后,就从大车后面走过,直奔马路对面的铁匠铺。孩子紧追着爸爸,见他戴着的那顶貌似已经褪了色的帽子,可是脸上依旧镇定又严厉,他叽叽喳喳地对他说:“一分钱都不要给他,我们……”爸爸没什么表情,低下头看了看他,眉毛依旧花白蓬乱,遮住了他冷静的眼睛,他说话的语气温柔又温和:“你确定?那好,等到了十月再说吧。”

修车并不会浪费多少时间,他们只需要校正几根辐条,紧紧轮箍。轮箍紧好之后,他就赶着车到了铁匠铺后面,那里有一条水涧。骡子经常把鼻子探进水里,孩子们则坐在车前座上,拿着缰绳看向坐落在斜坡顶上黑烟囱一样的打铁棚。那里发出不紧不慢的敲打声响,只有爸爸悠闲自在地坐在一个立起来的桕树墩子上和人说话。爸爸始终坐在那里,直到孩子从水涧里拉出湿漉漉的车,停在了铁匠铺前面。

爸爸让他把骡子牵到一边拴好,孩子回来以后发现,爸爸和铁匠,以及蹲在门里面的人聊得正欢,他们聊庄稼,聊牲口;孩子则蹲在这堆臭烘烘的灰尘、蹄皮和锈屑之间,听爸爸慢条斯理地讲着以前当职业马贩子的那段历史,那时还没有他的哥哥。孩子随后来到杂货店那面,看着墙上贴着一张破破烂烂的海报,那是关于去年马戏团的。他盯着那些枣红大马、那些扮鬼脸抛媚眼的红鼻子白脸丑角,以及穿着纱衣和紧身衣的女郎发呆。就在他愣神的时候,爸爸突然走到他身旁,说道,“吃饭了。”

这天他们并不是在家吃的饭。他和哥哥蹲在临街的墙边,两人挨着。爸爸走出杂货铺,从纸袋子里拿出几把饼干和一块干乳酪,又用刀将乳酪仔仔细细地切成三份。他们三个人就那样在墙边蹲着,默不作声地慢慢吃着。吃完之后,他们在店里借了只长柄锡勺,喝了些温水,水里有一点杉木桶和山毛榉树味道的。他们喝过水之后并没有回家,而是来到了养马场。人们坐在高大的栅栏上,或是站在外面,看着从栅栏里牵出来的那些骏马。他们先在路上溜达着,又跑了跑,接着才来来回回地奔跑着。直到太阳落山,他们始终不紧不慢地谈论着与马相关的交易。哥哥双眼迷离地嚼着烟草叶,爸爸偶尔会评价评价牲口,却并没有对谁说话,他们三个人多数都是看着听着的。

他们到家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吃罢晚饭,孩子坐到了门前的台阶上,听着夜鹰和青蛙的鸣叫,看着夜色笼罩了整个世界。这时,他突然听到妈妈喊着:“阿伯纳!不能这样做!不能!哎呀,天啊!天啊!阿伯纳呀!”他连忙转头向里面看去,能看见房间里换了灯光,一个点燃的蜡烛头被插在瓶子的颈口里。爸爸依旧戴着那顶帽子穿着那件外套,看起来有些正式,又很可笑,就像要穿戴整齐,文质彬彬地去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一样。他拿着五加仑的油桶,又将灯里的油都倒了进去,他被妈妈使劲拉住了胳膊,只能一手拿着油灯,另一手猛地一甩,虽然并不凶狠粗暴,却让妈妈摔到了墙上。妈妈险些摔倒,张大了嘴巴趴在墙上,脸上写满了绝望、无奈的神色,她这表情与刚刚的语气一样,仿佛被逼到了绝境。爸爸恰好看到了门口站着的孩子,对他说道:“去把大车加油用的那罐油拿来,在马棚里。”爸爸说。孩子一动未动,过了很久才嚷嚷着问道:“你……你要做什么……? ”“让你去拿那罐油。”爸爸说,“去!”

孩子最后才移动了身体,走出门外撒腿跑了起来,直奔马棚跑去。那熟悉的脾气和血液再次袭来,他已经无法自己主宰。不管他愿意与否,他肯定继承了那种血液,而且这血液已经传了世世代代,传到他这里的时候已经很久了。那种血液是经历了多少仇恨、残忍、期盼而成的啊?是从哪里来的呢?没有人知道吧。孩子想着:如果能让我一直跑下去就好了,我恨不得一直这样跑下去,跑啊跑啊,永不回头,再也看不到他的脸,再也不出现在他面前。可是没办法!没办法啊!他拿着油罐跑回了家,罐子有些生锈了,里面的油随着他的奔跑发出嘶嘶的响声;刚跑进屋子里,他就听到了妈妈在里面哭着。他把油罐递给爸爸,大声问道:“你前一次还派去个黑鬼呢,这次你什么都不做吗?”

爸爸这次倒是没打他,可他刚把油罐轻轻地放在桌子上,就突然抓住了他的后背衣襟,将他直接抓了起来,双脚都离了地。这次他的速度很快,比之前打他的那巴掌还要快,他还没有看清楚就被抓了起来,像闪电一样。爸爸低着头,脸色凶狠寒冷,气势迫人,他的声音冷漠阴狠,对他的哥哥说道:“你先去把这些油倒进油桶里,我很快就到。”

哥哥依旧嚼着烟叶,像只古怪的牛一样,他说:“还是把他绑在床架上吧。”“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爸爸刚说完,孩子就开始在他手中挣扎。他觉得那只手瘦弱却又有力,正抓着他两块肩胛骨向里间走去,他的脚根本无法沾地,从他粗壮的腿上擦过,就这样到了里间。两个姐姐坐在没有点燃的炉子前,他被提着从她们面前经过,一直到了妈妈和姨妈身边。姨妈和妈妈并肩坐在床上,姨妈此时搂住了妈妈的肩膀。“抓紧他。”爸爸大声喊道,姨妈吓得险些松手,爸爸忙又说道:“没喊你,伦妮,你抓住他,一定要抓住他。”妈妈握住了孩子的手腕,却听爸爸又说,“不行,你一定要牢牢地抓住他。你知道他要去哪儿吗?如果放开他,他肯定会去那个宅子!”爸爸说完仰着下巴向大路那面点了点,“我看应该把他绑起来更好一些。”“我会紧紧抓住他的。”妈妈小声说着。“那好吧,交给你好了。”爸爸说完之后,那颠跛的脚就这样重重地踩着地面,不急不缓地走了出去,走了一会儿才离开房间。

孩子这才开始挣扎,妈妈用力地抱住了他,可他却使劲撞妈妈的两条胳膊,不停地扭动。他确信妈妈最后会拿他没办法,可现在时间紧迫,他只能大声嚷嚷道,“你快放开我!否则我可要弄伤你了,我可不负责!”“快放开他。”姨妈说,“说实在的,他就算不去我都想去了。”“我不能放开他啊,”妈妈边哭边叫:“沙尔蒂!沙尔蒂!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快来帮个忙呀!莉齐!”

他忽然从妈妈的束缚中挣脱出来。姨妈想要抓他,却没抓到他。他转身向外跑去,妈妈连忙追赶他,脚步踉跄,到最后膝盖一弯,他突然扑倒了,恰好倒在孩子的脚跟后面。她对附近的一个姐姐叫道:“耐特!快抓住他!抓住他!”然而,时间已经不允许了,那个姐姐还坐在椅子里转头看着他,显然没有站起身的打算,孩子已经像离了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他发现自己只看到了姐姐那毫不惊讶的硕大的脸盘儿,像个年轻的妇人一样,看得出来,她对这件事一点也不感兴趣。两个姐姐是双胞胎,因为肥胖平时很占地方,可她们现在竟然像空气一样,根本没有存在感。孩子顺顺利利地从里间冲了出去,跑出了屋门,向那条栽满了忍冬的路上跑去。满天星光洒在了路上,柔软的尘土覆盖在上面。他恨不得肋下生翅,心急如焚地跑着,最后终于来到了那所宅院的大门口。

他沿着那条亮着灯的宅院奔跑去,并没有敲门,直接冲了进去。他大口大口地喘息着,根本说不出话来,不知何时,那个穿亚麻布夹克的黑人来到他面前,一脸吃惊。“德·斯班!”他边喘息着边说道:“我找……”话音未落,那个白人从穿堂另一面的白门走出来。他立刻大声叫道:“马棚! 马棚!”“什么? ”那白人问,“马棚?”“对!”孩子对他又叫着:“马棚!”

那白人大喊了一声,“抓住他!”

不过他并没有抓到他。那黑人只是抓到了他的衬衫,却因为衬衫袖子洗了太多次,早已经不结实了,用力一扯就被扯掉。他从那扇门逃走,重新回到了车道上,实际上,即便他对那白人吵嚷的时候,他也没有停下一分一秒。“备马!赶快备马!”那个白人在他身后喊道。他本来想从花园中穿过去,再翻过篱笆跳到大路上,可惜他不认得花园里面的路,也不知道那些爬满了藤蔓的篱笆是不是很高,他不想尝试,也不敢冒险。他只能按照原路返回,沿着车道向前跑去,气息上涌,血液似乎沸腾了一样。很快他就重新回到了大路上,可是他并不能看到路,更听不见任何声响。他就这样一直跑着,就算那匹母马从他身边飞快地跑过,险些踩到他,他这才听到。他始终这样跑着,好像在这种紧张的时刻,他只要坚持到最后就可以摆脱那些苦难,远远地逃离这里一样。直到最后的时刻,他忽然跳到了路旁的排水沟里,那里长了许许多多的野草。这时,那匹马才从他身旁疾驰而过,一个气急败坏的身影转瞬即逝,只剩下这初夏的夜空,满天的星辰,以及恬淡静谧的夜晚。

然而,那一人一马的影子还没有消失干净,夜空中就像被人凶狠地泼了墨一样,很快地扩散了起来——一团团浓烟冲天而起,震动心弦的同时又沉默无声,天上的星星都因为这团浓烟被遮挡覆盖。孩子明知道时间紧迫,可仍然使劲地奔跑着,飞快地向前。直到前方传来两声枪响,他才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叫出了声:“爹!爹!”他跌跌撞撞地继续跑着,被绊倒了再爬起来,回头看了看那明亮的火光之后继续跑,他在黑暗的树林中连滚带爬地一直奔跑着,边跑边气喘吁吁地抽泣着喊道:“爸爸呀!爸爸呀!”

已经到了午夜,孩子不知道时间,更不知道自己跑到了什么地方,他坐在了一座小山顶上,身后已经看不到火光了。他的面前是一片黑漆漆的树林,身后是他刚刚住了四天的家,他本想着休息一会儿之后就去树林的。黑暗的夜晚吹着冷冷的风,孩子的衬衫少了个袖子,又薄又脆,他抱着手臂不住地颤抖着,缩成一团。先前那种夹杂着惊慌恐惧的情绪早已经消失不见,他现在只能感觉到悲伤绝望。他在心里念叨着:爸爸呀,我的爸爸呀!他突然叫了起来:“他做得太好了!”他的声音很小,几乎像耳语一样,“干得漂亮!不愧是沙多里斯上校的骑马队!到底是打过仗的人!”其实,他哪里知道在那次战斗中,爸爸并非是一名士兵,甚至连一件制服都没有,也不是哪个人的拥护者,更不属于哪支军队、哪个政府,也不臣服于谁的权威与领导之下。爸爸之所以去打仗,无非是因为要去夺取胜利的果实,就像麦尔勃鲁克一样,缴获战利品。他根本不在意那些东西是敌人的还是自己打劫得到的,对他来说都是一样。

物换星移,天色渐亮,太阳很快就要升起来了,他忽然发现有些饿了。不管怎样那都是明天的事,他现在只能感觉到冷,索性多走动走动,这种冷意倒是少了许多。黑夜很快就要过去,天很快就会亮了,他已经睡了一觉,现在准备继续向前走。山下黑漆漆的树林中,夜鹰此起彼伏地叫着,一声又一声,到处可闻。不过,它们很快就要被晨鸟取代了,所以才一声声叫得连续不断。他站了起来,发觉身体有些僵硬,也许走着走着就会转好的,恰如走动走动就能减少那种冷意一般,何况天马上就要亮了,太阳也会出来的。伴随着夜鹰那一声声银铃般的清脆啼叫声,他向山下走着,向那一片黑漆漆的树林走着。他的心跳声急促又紧张,在这暮春之夜显得格外急切。他毫不留恋地向那里走去,并未回头。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去世了,镇上所有的人都去为她送行:男人们是因为尊敬仰慕,觉得倒下了一个纪念碑。女人却是好奇她居住的屋子,所以才去瞧瞧。因为这座房子已经有十年的时间没人进去过了,除了一个作为花匠和厨师的仆人。

一条很讲究的街道上,这座白色四方形的大木屋就坐落在那里,它的屋顶具有七十年代的浓厚气息:圆形阳顶、尖尖的塔和带着花纹的阳台。这条街上有许多汽车间和轧棉机,它们使这里失去了最初的庄严,唯有爱米丽小姐的房屋依旧伫立在这里,周围满是棉花车和汽油泵。破落的房屋像模像样地立在那里,无法无天的样子简直丑陋到了极点。墓园中到处可见雪松,这睡着的人都是些无名军人,他们参加过南北战争杰弗生战役并阵亡。如今,爱米丽小姐的名字也列入其中,加入了这个庄严的行列。

爱米丽小姐活着的时候,一直保持着传统、义务的形象,人们对她十分关注。一八九四年,沙多里斯上校下达了一条命令:从她父亲去世到她去世为止,她将不再缴纳税款,这将沿袭下来,是全镇人民应尽的义务。这位沙多里斯上校曾要求黑人妇女上街时必须系围裙。爱米丽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施舍,可沙多里斯上校却编造了一系列谎言,声称镇政府曾经接受过爱米丽的父亲的贷款,作为补偿,镇政府决定采取这种方式。这些谎言,大概只有沙多里斯才能想得出来,而相信的人,估计也只有那些妇女了。

不过,这项决定到了第二代镇长和参议员那里,就被质疑了,因为他们更加开明,他们对这件事感到很不满。所以在那年元旦的时候,他们将一张纳税通知单寄给了爱米丽。直到二月,他们也没有收到回信,接着又发给她一封公函,让她到司法长官办公处来。可仍是杳无音信。又过了一周,镇长甚至给爱米丽亲手写了一封信,告诉她会派车去接她,他愿意去她的家里拜访。这回,爱米丽回信了,不过只是一张字条而已。这是一张古色古香的信笺,纸上的字迹虽然细小,颜色也不是很鲜艳,但书写得很流利。爱米丽在信中表示:她已经不再外出了。并且,她对纳税通知单这件事没有任何意见。

参议员们特意为此事开了个会,他们决定派一个代表团去她家里进行访问。这个房间从几年之前就没有人再进出过,那时她已经不再教瓷器彩绘课。他们敲开了门,由一个年纪很大的黑人男仆带领着,穿过阴暗的门厅上了楼,那里的光线更加黯淡。空气潮湿憋闷,很容易嗅到那种搁置已久的味道,显然,这个房间已经空落很久了。客厅中摆放着许多粗笨的家具,上面包着皮质座套,黑人带他们进门之后,又去将百叶窗打开,这时他们才发现,那皮质座套都已经裂开。他们刚坐下,就发觉大腿周围升起了一阵灰尘,那些细微的灰尘在阳光中慢慢回旋,一个画架立在壁炉前面,里面放着用炭笔画的爱米丽父亲的画像,那画架的颜色已不再鲜亮。

他们在看见她进门的时候都站起身来。她身材矮小,体态肥胖,穿着一身黑色衣裳,一根细细的金表链一直落到腰间,最后进入腰带之中。她撑着一支乌木拐杖,原本镶着金的拐杖头光泽不再。也许是因为她身材又矮又小,她穿的衣裳显得又肥又大,其他女人穿着明明会是很丰满的,可她穿着却像一直泡在水中的尸体,被泡得发白发胀。在听到客人开口表明意图之后,她用两只像嵌在一团生面里的小煤球一样的眼睛看看这个,瞧瞧那个,不停地移动着。

她站在门口沉默地听着,也没让他们坐下。负责发言的人磕磕绊绊地讲完了以后,他们才听见了她身上那块挂表发出了滴滴答答的响声。

她的声音冷漠得没有丝毫感情。“沙多里斯上校已经告诉我不必再纳税,你们可以去镇政府查一查档案,这件事已经被记录在册,我在杰弗生镇并不需要纳税。”“爱米丽小姐,我们就代表着政府当局,也已经查过档案资料,相信你应该已经看见司法长官亲手写给你的通知了吧?”“我确实看到了这个通知,”爱米丽小姐说,“这个司法长官也许是他自封的,我并不需要缴纳任何税。”“你应该清楚,纳税册没有写这么详细的,我们要以此为依据……”“还是那句话,我在杰弗生镇不需要缴纳任何税,你们可以去找沙多里斯上校。”“可是,爱米丽小姐……”

爱米丽重复着这两句话:“去找沙多里斯上校。”(实际上,沙多里斯上校十年前就已经死了。)“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纳。”“托比!”黑人听到传唤立刻赶来。“请他们出去。”二

三十年前,她的父亲刚过世两年,她的结婚对象也刚刚抛弃了她,她就是因为那气味和他们的父辈斗争,最后获得了胜利;三十年后,她又打败了他们这群人。自从父亲离世之后,她几乎不出门了;自从她的结婚对象抛弃她以后,她也很少出现在众人面前。能证明她还活着的唯一一个证据就是那个黑人男子,他那时还很年轻,经常提着篮子从宅院中出入。后来,即便有几个莽撞的妇女去找她,也都被她拒绝。

妇女们经常这样说:“不管是个怎样的男人,都能把厨房打扫得有条有理。”所以,那种气味越发浓郁,众人也不觉得惊讶诧异了,她们觉得这连接着高贵的格里尔生家和普通人生存的世界。

住在她隔壁的一位将近八十岁的妇人向法官斯蒂芬斯镇长控诉。

他无奈地说,“太太,我没有任何办法,我能怎么办呢?”

这个妇人说,“哼,法律规定了不许有这种难闻的气味,你们可以通知她除掉这股味道!”“我觉得没必要这样。”法官斯蒂芬斯说,“我去找他说说吧,也许是因为她雇佣的黑人仆人打死了蛇或者老鼠。”

第二天,他又接到一个男人的两次控诉,男人的语气很温和。“法官,我虽然不想打扰爱米丽小姐,可实在忍无可忍了,我们必须要解决这件事。”当天晚上,三个老人和一个年轻人聚集在一起,召开了一次参议员全体会议。

年轻人说:“这件事并不困难,我们只要让她定期打扫房间就好,否则……”

法官斯蒂芬斯反驳说:“这根本不可行,你怎么能说一位贵妇人宅院里气味难闻呢?”

第二天过了午夜,四个人像小偷一样进入爱米丽小姐的宅院,他们穿过草坪,沿着屋子的墙角绕行,在地窖或者通风的地方各处闻着。一个人肩膀上挎着一个袋子,他从里面摸出一些东西不停地向地上播撒。他们把地窖门打开,在里屋和外屋撒满了石灰,当他们重新返回草坪时,原本黑漆漆的房间里竟然有灯光亮起:爱米丽小姐坐在灯光后面,她脊背挺直地坐着,犹如一座雕像,纹丝不动。他们从草坪中轻手蹑脚地穿行而过,走入路两边栽种的洋槐树树荫里面,过了一两个星期,他们就再也闻不到那种气味了。

从此之后,人们真心地觉得难过,为爱米丽小姐难过。格里尔生全家都自命清高,搞不清楚自己的位置,镇上的人们想起来她的姑奶奶韦亚特老太太最后变成了疯子,觉得她和许多类似的女人一样,无法轻易看上男人。这么长时间,这家人在众人眼中一直像一幅画一样:爱米丽小姐的父亲手里拿着一根马鞭,分开两只脚站在前面,穿着白色衣裳,身材婀娜的爱米丽则站在父亲身后,他们的身影正巧被敞开的前门框了起来。如今她已经快到三十岁了,还没有结婚,不过这并没有让我们觉得多高兴,只是证实了我们先前的猜测。纵然她流淌着家族癫狂的血液,可一旦机会降临,她势必不会拒绝。

父亲去世以后,那座宅院成了她唯一的财产,人们都为此感到欣慰。现如今,他们终于能怜悯爱米丽小姐了。因为一个人独处,且生活拮据,她可以懂人情了,她也能体会到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苦闷心情了。

她父亲去世之后的第二天,妇女们都按照习俗去她家进行哀悼和拜访,以此表达她们的心意,并表示她们愿意帮助她。爱米丽小姐穿着平时的衣裳,没有丝毫哀伤愁绪,告知她们她的父亲还活着。一连三天,不管是谁来拜访——教会牧师或者医生——都让她尽快处理尸体,可她总是这样的态度。直到有人说要用法律和武力解决这件事的时候,她才败下阵来,任由他们埋葬了她的父亲。

那时我们没有意识到她疯了,我们只当她是无法掌控自己的情绪。她的父亲将她身边所有男青年赶走的画面到现在还历历在目,她这样做就像要抓牢抢走她一切的人一样,因为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三

很长一段时间,她一直处于病中,直到很久以后,她再出现在人们面前时,已经把头发剪短了,看起来像教堂彩色玻璃窗上的天使,神情同样悲哀凄怆。

在她父亲去世的那一年,镇上要铺设人行道,镇政府已经拟好了合同,准备夏天开工。建筑公司派来一批黑人,牲口和机器,工头叫荷默·伯隆,是个北方人,他有着高高的个子,黝黑的肌肤,一看就是强壮聪明的。他的声音很响亮,脸上的颜色比眼睛还要深。黑人边哼着劳动号子,边挥舞着铁镐,根本不理会一群孩子用难听的话骂他。过了没多久,他与全镇的人都熟悉起来。只要荷默·伯隆站在那里,他周围肯定会有哈哈大笑的声音。一段时间以后,每逢周日下午,他准会和爱米丽小姐并驾齐驱,坐着那辆栗色辕马拉着的黄轮车一同出行。

最开始,我们对爱米丽小姐找到了精神寄托这一点表示很欣慰高兴,许多妇女们都这样认为:“格里尔生家的人怎么也不会接受一个北方人,何况他只拿着日工资。”当然也有一些反对的声音,上了年纪的人则认为:一个真正高贵的妇人不可能失去“贵人举止”,哪怕她处于悲伤之中。她们并没有直接说什么“贵人举止”,而是说:“可怜的爱米丽,她应该和她的亲人在一起”。她的亲人都住在亚拉巴马,然而许多年之前,两家因为疯婆子韦亚特老太太的产权问题闹翻了,他的父亲与那边不再走动,直到他的葬礼那天,那些人也没有参加。

年纪大的人总是谈论着“可怜的爱米丽”,“这件事是真的吗,你真的这样想?”“那是肯定的呀,还有其他什么事呢?……”当然,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都用手捂住了嘴,声音很小很轻;纵然关上了百叶窗,遮住了周末午后的阳光,可当那轻快的马蹄声远去的时候,还是能听到如绸缎窸窣般的耳语——“可怜的爱米丽”。

我们坚信她沉溺在这样的生活中无法自拔的时候,她依旧高高地扬起头,像是在表明她作为格里尔生家族最后的尊严一样——即便融入了世俗之中,可她的尊严依旧需要人肯定,她要证明自己绝对不会受到任何外界影响。一年多以后,她的两个堂姐妹来探望她,她当时在买老鼠药和砒霜。

那时,她已经三十多岁了,可身材比之前还要清瘦,削肩细腰,目光骄傲冷酷,脸上的肉绷得紧紧的,那表情分明是灯塔守望人所具有的。

她对药剂师说:“我要买点毒药。”“爱米丽小姐,您要买哪种毒药?是用来毒老鼠的吗?我建议……”“不管什么种类,我只要你们店里最管用的毒药。”

药剂师随口向她推荐了几种,“它们的毒性很强,即便是大象也能毒得死。你要的究竟是……”“砒霜,”爰米丽小姐说,“砒霜有没有?”“是……砒霜?好的,小姐。不过你确定是……”“我要砒霜。”

药剂师看向她,只见她腰杆笔直,脸色紧绷地回看着她,像一面拉紧了的旗子。“哦哦,当然有。”药剂师说:“如果你确定要砒霜,是需要告诉我用途的,这可是法律规定的。”

爱米丽小姐向后仰着头,尽量用两只眼睛平视他。她一直瞪着药剂师,直到他移开了目光,才去包了砒霜给她。药剂师没有再出现,只是让黑人送货员包好了药送了出来。她到家里之后将药盒打开,只见那骷髅骨的下面标着:“毒鼠用药。”四

所以那天之后我们都认为她要自杀了,觉得那是特别好的事。我们都以为她会嫁给荷默·伯隆,从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我们就这样认为。后来又觉得:“他会被她说服的”。因为荷默在麋鹿俱乐部和年轻人喝酒的时候表示,他喜欢男人,他并不想成家。以后每个周日下午,他们都坐着那辆马车招摇过市:爱米丽小姐总是仰起头,荷默则嘴里叼着雪茄烟,握着马鞭,歪戴着帽子。每每此时,我们总是躲在百叶窗后感叹道:“可怜的爱米丽。”

随后,妇女们表示这件事令全镇人蒙羞,也会教坏了青少年。男人们不愿意管这事,妇女们却最终让牧师去找她谈谈,因为爱米丽小姐全家都属于圣公会。牧师虽然没有说出他们当天谈了什么,可却声称再也不会去第二次。于是,下个周末他们继续驾着马车在街上闲逛。牧师夫人只好将这件事写信告知了爱米丽住在亚拉巴马的亲人。

我们不清楚她还有亲人,便拭目以待。可是等了一段时间也没有结果,接着,我们就听说他们快要结婚了。爱米丽小姐还去了首饰店,买了一套男人用的洗漱用品,每样东西还刻着“荷·伯”的字样。又过了两天,我们得知她买了全套的男人服装,包括睡衣,所以我们才认为:“他们已经结婚了。”我们确实很高兴。不过比起爱米丽小姐,我们觉得两位堂姐妹的风度气质更像格里尔生家族的人。

小镇的街道铺路工作已经结束了很久,所以我们对荷默·伯隆的离开并不惊讶。我们只是觉得没有去送行有些遗憾,这少了许多热闹。当然,我们认为他是回去做准备——迎娶爱米丽小姐。我们甚至秘密地结成同盟,希望能帮助爱米丽小姐赶走那两个堂姐妹。结果,她们两个人一周以后就离开了小镇。

一位邻居看到荷默·伯隆重返城镇,就像我们对他的期待一样。某天傍晚的时候,那个黑人仆人打开厨房门让他走了进去。

从这以后,我们再也没见过荷默·伯隆,也有很长的时间没见到爱米丽小姐。宅院的前门一直没有打开,只有黑人仆人提着篮子进出。我们虽然能偶尔看到窗口处她一闪而过的身影,就像在她院子里撒石灰那次一样,可她却再也没有出门上街,足足六个月,她一直没有露面。可是前门却总是关着。我们了解这是她父亲造成的,在那种恶毒暴力的性格教育下,她一波三折的人生很难消除他带来的阴影,这是毋庸置疑的。

爱米丽小姐再次出现的时候,她有些发胖,头发也变成了灰白的颜色。后来,她的头发越来越灰,那颜色像极了胡椒盐。一直到她去世的那年,在她七十四岁的时候,她的头发始终像男人的一样,依旧是活跃的铁灰色。

在她四十岁左右的一段时间,她房屋的前门才打开了六七年左右。那时,她将楼下的一个房间布置成了画室,教小孩子瓷器彩绘课。那时,沙多里斯上校还在世,与他同年龄的人都让自己的女儿、孙女儿跟着她学画画。他们每个周末都带孩子们去那里,准时准点,态度认真,就像他们要去的地方是教堂,还要给她们二角五分钱捐献一样。在那段时期,沙多里斯上校豁免了她的一切税费。

几年以后,那些学画画的孩子们都长大了,直到最后一个学生离开了以后,院子的前门这才关上了,而且始终没有再打开。那些学画的女人们不允许自己的孩子来这里学画。年轻人掌控了城镇,他们推行免费邮递,可全镇人只有爱米丽小姐一个人拒绝,她不允许自家房门上被钉上金属门牌和邮件箱。

时光流转,那黑人仆人也慢慢地老了,他的头发花白,也开始驼背,不过仍然拿着篮子来来回回。我们每年十二月都会把纳税通知单邮寄给她,可过了一周,邮局总会自动退还,因为每次都无人接收。她封了楼上,经常在楼下的窗口露出身影,像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像庙宇里面的雕塑一样,用尊贵安静却又怪僻的目光注视着我们,使人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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