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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7 18: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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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舟子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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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两个世界

我的两个世界试读:

明朝值得细说

功到雄奇即罪名——纪念民族英雄袁崇焕诞辰四百一十周年

当我写下“民族英雄”这四个字时,不由觉得有些沉重。在这样的时候这样的地方,还提什么民族英雄,是不是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君不见有人突发奇论,认为“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乃是符合现代民主原则的真理,因此在民族战争中,拒绝“弃暗投明”、顽抗到底的岳飞、袁崇焕之流就成了不识时务、抗拒历史潮流、祸国殃民的罪人了。此论一出,居然还很有些人赞同,所谓的民族英雄,在今天某些人看来,不过是疯子、腐儒的代名词。

民主原则本来是处理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方式,现在竟然也被人套用在两个民族的生死决战之中,用以剥夺被侵略民族的抵抗权利,可算是一大发明。未来的侵略者又多了一样堂皇的招牌,被侵略的懦弱者又多了一项自慰的借口。但是不管招牌如何堂皇,借口如何漂亮,总会有不愿当异族奴隶的热血男儿挺身而出,为本民族的存亡作最后的挣扎。虽然由于时势的缘故,这种挣扎也许是徒劳的,免不了要被聪明的后人讥之为抗拒历史潮流,但他们为人的尊严和英雄的气概,却在悲剧性的最后一搏中发出了惊世骇俗的光亮,千百年之后依然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激励着每一个血还没有冷透的后来者。

何况岳飞、袁崇焕等人所奋起抵抗的乃是落后、野蛮的异族(在当时还是异族)的掠夺性侵略,这种抵抗,在任何时候都有不可置疑的正义性。以明末为例,当时后金(崇祯九年,即1636年,改国号为清)的全部男丁不过二十万人,全部从军作战,生产劳动靠的是俘虏来的汉人、朝鲜人奴隶。他们发动战争的目的,便是掠夺物产和俘虏人口,每过一地,必定烧杀劫掠,无恶不作。对这样的入侵之敌,难道应该箪食壶浆夹道欢迎?就算本民族的统治者昏庸残暴,而本民族的百姓何罪之有?在保家卫族的战争中,英雄豪杰只能舍生忘死,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除此别无选择。

这种英雄气概,不是现在的某些自诩的民主斗士所能理解的。即使是在当时,这些置个人安危于度外的民族英雄就已被视为不合时宜的痴人傻子了。请求与袁崇焕同死的布衣程本直就这样评价袁崇焕的为人:“举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痴汉也。唯其痴,故举世最爱者钱,袁公不知爱也;唯其痴,故举世最惜者死,袁公不知惜也。于是乎举世所不敢任之劳怨,袁公直任之而弗辞也;于是乎举世所不得不避之嫌,袁公直不避之而独行也。而且举世所不能耐之饥寒,袁公直耐之以为士卒先也;而且举世所不肯破之体貌,袁公力破之以与诸将吏推心而置腹也。”这样的痴汉,在当时已是“掀翻两直隶,踏遍一十三省”而不可再得,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更是天方夜谭,也难怪有人要把本民族的大英雄拿来作为自己骂街的靶子了。

万历十年(1582),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一年,大政治家张居正累死任上,人亡政息。二十岁的万历皇帝开始了他二十五年不上朝的亲政,中国一下子从辉煌灿烂的顶点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渊。万历四十六年(1618),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攻明,压垮大明帝国这一头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来了。而腐朽的大明帝国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打一场惨败一场。天启二年(1622)广宁一役,王化贞的十三万大军全军覆没,四十余座城落入了后金手中,明军士气低落到了极点。正是在这一年,袁崇焕挺身而出,投笔从戎,开始登上了悲壮的历史舞台。四年之后,努尔哈赤率兵十三万,攻打孤立无援的宁远,却被袁崇焕的一万守军打得大败而归。努尔哈赤纵横天下数十年,第一次尝到了惨败的滋味,还在战斗中被打伤,不久郁郁死去。这是明清的长期交战中,明军取得的首次胜利。又过了一年,皇太极欲为其父报仇,“灭此朝食”,亲率两黄旗两白旗精兵,围攻宁远、锦州,攻城不下,野战不克,损兵折将,连夜溃逃。袁崇焕从此威震辽东,令清兵闻名丧胆。

崇祯即位,招回因宁锦大捷反而被魏忠贤罢官的袁崇焕,拜兵部尚书,督师蓟辽,赐尚方宝剑。兵部尚书是最高军事行政官,督师是最高军事指挥官,袁崇焕身而兼之,达到了其军旅生涯的顶点。袁崇焕走马上任,坐镇辽西,满兵再也不敢取道宁锦以入山海关,但是却可能取道蒙古,从蓟门入寇。袁崇焕虽然官为督师蓟辽,蓟州其实是他所管不到的,因此上疏请朝廷务必加强遵化的防守,增设团练总兵。连上三疏,朝廷却因为他推荐的总兵人选被弹劾,不予理睬。朝官还在那里互相推诿扯皮,而皇太极已接受汉奸高鸿中的建议。果然如袁崇焕所料,在崇祯二年(1629)十月二十七日,皇太极率领满兵十余万,以蒙古兵为前导,从喜峰口窜入长城,攻陷遵化。这些地方都属蓟辽总督刘策管辖(总督比督师低一级),与袁崇焕无关,但袁“抱心太热”,于二十八日闻警,即与祖大寿、何可纲率兵入援,沿路经过的抚宁、永平(都在河北东北)等地逐路置防,逐城设守,计划截断满兵的归路。十一月初十,袁军到达蓟州,与满兵交锋,满兵没有料到会在这里遭遇袁军,大惊,于半夜越过蓟州向通州退兵,渡北运河,直逼北京。袁崇焕率五千骑兵急速追赶,士不传餐,马不再秣,两天两夜急行军三百多里,竟比满军早到北京三日。崇祯见袁军赶到,大喜,召见袁崇焕,赐御馔和貂裘,但袁崇焕要求让士兵入城休养,却没被批准,只得驻扎在广渠门外。满兵一路上攻来,到高密店时侦知袁军已在北京,无不大惊失色,以为袁军从天而降。二十日,两军在广渠门会战。袁军后来又到了四千骑兵,合起来也不过九千人,以这九千人大战十万满兵,以一当十,从早打到晚,满兵终于不支败退,连退十几里才稳住了阵脚。本身并不会武功的袁崇焕因为这一仗关系重大,披上了甲胄亲自上阵督战,把满兵一直往北追到了运河,据说袁在战斗中中箭受伤(《朝鲜仁祖庄穆大王实录》)。

这一仗,与宁远之役、宁锦大捷大不相同,并非据城固守,而是硬碰硬的野外作战,连明军最为倚重的红夷大炮也未能派上用场,在军事形势上并无优势可言,而能击败十倍于己的敌军,靠的是誓死保卫京师的高昂士气,赢得十分侥幸。气二鼓而衰,三鼓而竭,士气是不可长期依赖的,作为一个高明的军事指挥官,袁崇焕深深知道这一点。即使是这一仗,他也并不想打,而是不得不打。侥幸以少胜多,他也没有给胜利冲昏了头脑,而是按兵不动,等待随后就会赶到的大批步兵和各地勤王兵。崇祯一再催促他出战,他都以兵困马乏,等待援兵为由加以推迟。其实即使援兵赶到,他也未必就愿意立即跟满兵决战,因为打野战,明军不是能骑善射的满兵的对手。袁崇焕对满兵的战略向来是“战虽不足,守则有余;守既有余,战无不足”。这一次皇太极以倾国之师深入大明腹地,本来极其冒险,拖得越久,对他们越是不利。袁崇焕的计划便是截断满兵退路,把满兵围困住,等到各路勤王兵云集,时机成熟,再四面合围,进行决战,毕其功于一役。即使不能在此役全歼满兵,也当能给以重创,自己先前向崇祯夸下的“五年全辽可复”的海口,隐隐有了希望。这时有两路勤王兵赶到,袁崇焕并未把他们留下守卫北京,而是一路派去昌平保卫皇陵,另一路退至三河截断满兵后路。他自己的主力预计十二月初三、初四日即可赶到,可以开始实施合围计划了,不料初一日自己被捕下狱,使历史因之改写!

对袁崇焕的这一番部署,生性多疑的崇祯越想越不对头:为什么他能料敌如神,说满兵要来就真的来了?为什么打败敌军后不乘胜追击,反而按兵不动?为什么勤王兵赶到他反而把他们驱散?而这时朝中、城中的舆论对袁崇焕也非常不利。这是满兵首次打到北京城外,北京的官民何曾见过这种阵势,巴不得早点把满兵赶跑;高官贵族大多在城外置有家产,现在惨遭满兵蹂躏,自然心疼得很,见袁崇焕按兵不动要打持久战,官民们便把怨气都发泄到了袁崇焕头上,骂他“纵敌”。我国人民历来喜欢用顺口溜抨击时事,历代统治者对这种民谣也很重视,把他们当成预言看待,而这时候也出现了这么一条民谣:“投了袁崇焕,鞑子跑一半。”(文秉《烈皇小识》)这时的民心竟然认为要赶跑满兵,必须先逮捕(“投”)袁崇焕。这些舆论,自然也通过各种渠道传到了崇祯耳里,更加深了他的疑虑。终于,有两个被满兵俘虏的太监逃了回来,向崇祯报告了他们在敌营偷听来的重大机密:原来袁崇焕通敌,与满兵有密约,二十日满兵并非战败,而是有意退兵,以便让袁崇焕实施他的逼和计划。崇祯至此恍然大悟,觉得所有的谜团一一解开了,立即召见袁崇焕,就在殿上命锦衣卫把袁崇焕逮捕下狱。

当时在场的大学士成基命算是头脑比较清醒的人,叩头请崇祯务必慎重,不要轻信流言,目前敌军兵临城下,局势危急,非平时可比(即不应该像平时那样想抓谁就抓谁)。崇祯自以为证据在手,慎重即是因循,不理(《明纪》)。在兵临城下之时,把自己的最高军事指挥官逮捕下狱,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大概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空前绝后的创举了。

祖大寿是一起被召见的,见主帅被捕,战栗不知所措。崇祯派了个太监向城外袁军宣读圣旨,宣布袁崇焕罪状,三军放声大哭。初三日,祖大寿与何可纲悲愤之余,决定不再为皇帝老儿卖命,率袁军往东向锦州奔去。正南下赴援的袁军主力在途中听说主帅被擒,自然也掉头就走。

崇祯这下子才慌了起来,便接受余大成的建议,派全体内阁和九卿到狱中求袁崇焕写信劝祖大寿回来。等到信使追上袁军,已在山海关外了。祖大寿读毕,下马捧信痛哭,全军也跟着痛哭,惊动了在军中的祖大寿母亲,问清是怎么回事后,劝大家回去奋勇杀敌:“所以至此,为失督师耳。今未死,何不立功为赎,后从主上乞督师命耶?”于是袁军个个争先恐后,即日回兵入关,收复了永平、遵化一带。这一件事,即使是铁石心肠如崇祯也不能不稍被打动,也因此闪过让袁崇焕复出的念头,但也仅仅是一闪之念而已。

加在袁崇焕头上的罪名,是擅主和议,专戮大帅。擅主和议,是指他跟皇太极的议和。皇太极与明军每打完一仗,都要主动议和,这并非如金庸在《袁崇焕评传》中所认为的那样是诚心诚意地议和,多半是带有欺骗性的缓兵之计。袁崇焕对此并非不知道,但是在军事上处于劣势的明军更需要有一段和平的时间用于休养兵马,巩固城池,因此对皇太极的每次议和他都积极响应,两人书信往返不断。这一切并非背着明廷干的,而明廷对议和虽然不以为然,却也并不怪罪。在袁崇焕给崇祯的奏疏中也指明了他的治辽战略就是“守为正着,战为奇着,和为旁着”,对此崇祯本来也很赞赏,当袁崇焕“擅主和议”之时,崇祯甚至还加了他的官,给了他太子少保的头衔,这时候却翻起了历史老账。明朝的士大夫鉴于南宋的教训,无不以与满人和谈为耻。对于南宋向金是称臣纳款的求和,而袁崇焕与皇太极是不带任何屈辱性甚至还是高一等的议和这种明显的区别都看不出来,敢于议和便被视为秦桧式的卖国贼,而不管议和的目的何在,所谓书生误国,莫过于此,这也就是程本直所说的“举世所不得不避之嫌,袁公直不避之而独行也”。[对于与袁崇焕的最后一次和谈,皇太极曾在谕文里抱怨说:“逮至朕躬,实欲罢兵戈,享太平,故屡屡差人讲说。无奈天启、崇祯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帝(号),及禁用国宝。朕以为天与土地,何敢轻与?其帝号国宝,一一遵依,易汗请印,委曲至此,仍复不允。朕忍耐不过,故吁天哀诉,举兵深入。”这是什么性质的和谈,再明白不过。对于这次议和,清人后来以为奇耻大辱,淹没不载,幸好清宫内阁档案中还保留了这道木刻谕文。]

专戮大帅,是指袁崇焕在半年前以阅兵为名,乘舟至双岛,祭出尚方宝剑,斩镇守皮岛的左都督毛文龙于帐前。金庸对此颇有微词,认为毛文龙不该杀,杀的方式也不对头。袁崇焕历数毛文龙的十二罪状,确有凑数之嫌,但不服节制、虚报兵额、中饱关银、擅开马市、私通外番这几条,在当时确实都是死罪。后人查阅清宫档案,更发现毛文龙当时确实与清人私通(《近世中国秘史》),足见其死有余辜。至于袁崇焕采用那么戏剧化的手段杀他,也是万不得已。皮岛孤悬海外,如果靠下诏擒拿,只能逼反了毛文龙。朝中大臣并非没有想除去毛文龙的,只是除不了,不敢除,奈何他不得:“是左右大夫皆曰可杀,国人皆曰可杀也。其不杀也,非不杀也,不能杀也,不敢杀也,是以崇焕杀之而通国快然。”(程本直《漩声记》)朝鲜深受毛文龙荼毒,其国王听到毛文龙被诛的消息,大喜:“为天下除此巨害。”(《朝鲜仁祖庄穆大王实录》)可为毛文龙该杀的佐证。但毛文龙杀敌无能,拍马有方,领来的饷银,倒有一大半没有运出京城,而是用于行贿。私开马市,用战略物资向清人换来的人参貂皮,也多拿来向朝廷大官上贡,因此朝官喜欢毛文龙的很是不少。袁崇焕把毛文龙杀了,这些朝廷显贵断了一大财路,无不深恨袁崇焕,最恨的是毛文龙的同乡——大学士温体仁。正是这位温体仁,当崇祯闪过复用袁崇焕的念头时,他赶紧连上五疏,请速杀袁崇焕。杀毛文龙,这时便被拿来作为袁崇焕通敌的证据,因为据说清兵最忌惮的倒不是袁崇焕,而是毛文龙,因此便要袁崇焕杀了他作为议和的条件。袁崇焕既然被当成了秦桧,毛文龙也就被捧成了岳飞,《天启实录》中记载毛文龙的罪恶本来不少,这时候的文献反而都颂扬起毛文龙来了。

从袁崇焕被捕到遇害,经过了八个多月的时间。既然袁崇焕的通敌证据确凿,为什么会拖这么久呢?金庸说是因为满兵一直到六月份才全部退出长城,在此期间崇祯不敢杀袁崇焕得罪辽东部队。崇祯既然敢抓,抓了以后大家都已知道袁必死无疑,又何至于不敢杀?当时的兵部尚书梁廷栋甚至请崇祯立斩袁崇焕,“则逆奴之谋既诎,辽人之心亦安”(《明本兵梁廷栋请斩袁崇焕疏》),可见在这些人看来,杀袁反而有助于稳定军心。袁案之所以拖了这么久,是党争造成的。原来当时的首辅钱龙锡与袁崇焕关系相当不错,这时也受到了牵连。钱是当初惩办魏忠贤一案(称为逆案)的负责人,因此令阉党怀恨在心。这时候阉党余逆又在朝廷渐渐得势,便想把袁案扩大成一个新逆案,把钱龙锡这些对头一网打尽。钱龙锡自然在朝中也有些势力,两派便就袁案展开了拉锯战,事情就这么一直拖了下去。此事终于让崇祯发觉,大发脾气,限令五天之内了结袁案(《明纪》)。新逆案因此没能得逞,但钱龙锡也在袁崇焕死后被捕论死,后改判充军。

主持袁案会审的,正是前面提到的梁廷栋。此人曾在辽东与袁崇焕共事,合不来,终于抓住了机会公报私仇。他起初判定的处罚是夷三族。当时的兵部郎中余大成是为袁崇焕喊冤最出力的一位,这时吓唬上司说:我在兵部当郎中,已换了六任尚书,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你现在开了夷三族的先例,想想你自己的三族吧。梁廷栋倒真的给吓着了,便与温体仁商量,对袁崇焕减轻处罚,判处凌迟,兄弟妻子流放三千里(袁崇焕无子,《碧血剑》的袁承志自然是虚构的),籍没财产(发现袁家没有什么财产,足见袁崇焕当官之清廉)。

崇祯三年(1630)八月十六日,四十六岁的袁崇焕在北京西市口被凌迟。所谓凌迟,便是千刀万剐,是极刑中的极刑。而北京市民先是认为袁崇焕纵敌,现在又都相信袁崇焕通敌,清兵是他引来的,无不以争食袁爷的血肉泄恨为快,使这次凌迟更是空前的惨烈。把袁崇焕误为大汉奸的明末史家张岱津津乐道地记下了这个血腥的场面:“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石匮书后集》)

英雄肉的价格是手指大的那么一块,银一钱。而我们的英雄,在整个行刑过程中,一直在叹息,即使皮骨已尽,而“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明季北略》)。袁爷所悲叹的,不是百姓的愚昧,那对他来说毫不意外,他所悲叹的,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遗憾,即使身受极刑,萦绕在脑子里的依旧是民族的存亡,国家的安危: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保辽东!(《临刑口占》)

袁崇焕对自己的下场,并非一无所知。自从他投笔从戎以来,他所担心的不是战死沙场,而是死于谗言。在奏疏中,反反复复说的也是这种担心。他对天启皇帝是这么说:“顾勇猛图敌敌必仇,奋迅立功众必忌;任劳则必召怨,蒙罪始可有功;怨不深则劳不著,罪不大则功不成。谤书盈箧,毁言日至,从古已然,唯圣明与廷臣始终之。”他对崇祯皇帝也是这么说:“以臣之力制全辽有余,调众口不足,一出国门,便成万里。忌能妒功,夫岂无人。即不以权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见乱臣谋。”“用人当任而无贰,信而勿疑。……但当论成败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为怨实多。……况图敌之急,敌亦从而间之,是以为边臣甚难。陛下爱臣知臣,臣何必过疑惧,但中有所危,不敢不告。”当我们今天阅读这些文字的时候,只觉得字字是血,句句是泪,对于自己死于敌人的反间,死于朝廷的猜忌,袁崇焕早已预见到了。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贤臣择主而侍”,不明哲保身退隐山林,反而舍身报国,明知是死路一条,却偏偏去赴汤蹈火?因为人民在受难,民族在沦亡,热血男儿责无旁贷,不敢偷生惜死!“杖策必因图雪耻,横戈原不为封侯。”(《边中送别》)他的投笔从戎,不是为了封万户侯,而是以收复失地,解辽东人民于倒悬为己任。在崇祯与袁崇焕那场著名的平台对策中,崇祯曾把袁崇焕叫到跟前,对他说:“愿卿早平外寇,以舒四方苍生之困。”这不过是一句套话,袁崇焕竟然大为感动,举手加额:“皇上念及四海苍生,此一语,皇天后土,实式临之。臣所学何事,所做何官,敢不仰体皇上,早结此局。”(《石匮书后集》)为崇祯念及百姓,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他与皇太极议和,也是把归还被占领土,放回被俘官民男妇作为首要的谈判条件,毫不让步:“今若修好,则城池地方,作何退出?官生男妇,作何送还?”

既然把民族利益放到了首位,也就只好不顾个人安危,抛弃家庭幸福了:“予何人哉,十年以来,父母不得以为子,妻孥不得以为夫,手足不得以为兄弟,交游不得以为朋友。予何人哉,直谓之曰:大明国里一亡命之徒可也。”(余大成《剖肝录》)心甘情愿当一个以国为家的亡命之徒,此乃袁崇焕之所以为民族英雄,袁督师之所以为“千古军人之楷模”(梁启超语)。然而这样一个亡命之徒,却惨死于本族人之手,一个屠杀本民族英雄的王朝,真是无可救药的奴隶之邦!

金庸认为,当时的朝臣之中,大约七成同情袁崇焕,其余三成则主张杀他,根据的是当时余大成的说法。其实余大成在后面还有一句:那同情袁崇焕的十之七“特以所坐甚大,且惮于体仁(温体仁)与栋(梁廷栋),未敢救”。大概不过是余大成为了救袁崇焕的虚张声势,不足为凭。当时敢于公开为袁崇焕鸣冤的朝臣极少,大学士周延儒、成基命,吏部尚书王永光曾上疏解救,祖大寿以官阶赠荫请赎,兵科给事中钱家修请以身代,御史罗万涛为袁申辩,削职下狱。此外就是为此专门写了一篇《剖肝录》的余大成了。而袁崇焕所率的辽兵,当然都知道自己主帅的冤枉,袁崇焕在狱中的八个多月,天天有关外将吏士民到督辅孙承宗的府第号哭鸣冤,愿以身代,而孙承宗竟不敢向崇祯报告。前面提到的那位布衣程本直,胆识与朝臣们相比真有天壤之别,不仅写了一篇《漩声记》为袁辩冤,而且四次诣阙抗疏,无效,愤而请与袁俱死:“予非为私情死,不过为公义死尔。愿死之后,有好事者瘗其骨于袁公墓侧,题其上曰:‘一对痴心人,两条泼胆汉’,则目瞑九泉矣。”崇祯成全了他,顺手把他杀了。

更多的人,都觉得袁崇焕该死,即使觉得袁不该死的,也只是觉得袁爷功大,并不知其中另有冤情。逃归太监,对袁崇焕之通敌言之凿凿,令人不能不信。虽然崇祯对此事也许并未加以声张,但当时的人都知道有两个太监对于挖出袁崇焕这个大汉奸起了关键作用(《石匮书后集》)。在这种形势下,敢于为袁鸣冤的人需要承担多大的压力,需要有多么大的勇气。也多亏了这些勇士的鸣冤叫屈而留下的第一手的史料,我们今天才能对这个冤狱的来龙去脉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这几声微弱的不平之声,很快便被淹没了。到了南明,士大夫们,不管是君子还是小人,是博学鸿儒还是无耻之徒,居然都异口同声谩骂袁崇焕是祸国殃民的大汉奸,并且有声有色地编造起袁崇焕如何与清兵暗中勾结的故事来了。就算有几个见识不凡的学者觉得内有隐情,也不敢为袁崇焕辩护,金庸的先祖查继佐编写的《罪惟录》这部明史巨著,提到这桩攸关大明命运的大案,竟然只有“下狱,伏法”这四个字。难怪现代明史专家孟森愤慨而言:“此则明统一日不绝,崇焕功罪一日不明!”而今日竟还有些学者根据明末的这些“记载”,认定袁氏通敌胁和的说法并非无稽,读史之人,能不慎乎!

既然皇帝是如此昏庸,朝臣是如此忌恨,百姓是如此愚昧,一向以“心苦后人知”自慰的袁崇焕便只有期待着历史公正无私的审判了(《入狱》):执法人难恕,招尤我自知。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辞。

然而这一天来得实在太晚了,一直要等到乾隆年间。清人根据《清太宗实录》编写《明史》的“袁崇焕传”,世人才知道,原来那两位太监是清兵有意放回,他们所偷听到的机密也是清兵有意让他们听到的,而这一切,都是熟读《三国演义》的皇太极亲自导演的一出“蒋干盗书”。袁崇焕之冤至此大白于天下,然而这时候大明王朝已经灰飞烟灭一百年,大明遗老也都死得干干净净了。

金庸的《袁崇焕评传》的主要创见,是认为崇祯杀袁崇焕的根本原因,不是中了敌人的反间计,而是两个人的性格冲突。他的理由是,曹操中了周瑜的反间计,立时醒悟,而袁崇焕从下狱到被杀,长达八个多月,崇祯不可能不知道这是敌人的“蒋干盗书”,之所以还是要杀袁崇焕,是为了掩饰自己当初的愚蠢,不肯认错。曹操中反间,不过是小说家言,不足为据,即使真有此事,则老奸巨猾、足智多谋的曹操能够醒悟,二十不到的毛头小伙子崇祯则未必有这样的本事。但是我也认为敌人的反间不是袁崇焕被杀的根本原因,它不过是擒捕袁崇焕的锁链的最后的一环,而这一条锁链,早已由昏君奸臣、腐儒愚民共同铸就了。

袁案是中国历史上关系最重大的一桩冤案。一提起大冤案,大家马上会想起岳飞、于谦。但南宋之初,名将辈出,岳飞之外,还有韩世忠、张俊等人在,是以南宋还能苟延残喘一百多年。于谦死于功成之后,对明朝的国运并无直接的影响。但是袁崇焕之死,却可以说直接导致了明朝的最后灭亡。他死后,明廷再也找不到一个像样的督师,边事无人,这是第一个后果。第二个后果,是让明军将士因此对朝廷寒透了心。以前明军与满兵交战,虽然屡战屡败,但将士或者战死,或者逃跑,还很少有向满兵投降的。袁死后,才开始有整个部队向满兵投诚的:“以督师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辈在此何为?”他死后的第二年,投降的明朝将士给满兵送去了红夷大炮,从此明军在武器上也不占优势了。第三,袁崇焕一死,各路勤王兵军心大乱,山西和陕西两路军马溃回家乡后竟然沦为流寇,流寇从此成为大明王朝的又一大威胁,并最终把它埋葬。

袁崇焕死后的十五年,崇祯吊死煤山。明亡,亡得一点也不冤枉。崇祯死前还自称“君非亡国之君,臣乃亡国之臣”,至死不悟,带着花岗岩脑袋,向与他一样残忍却更有知人之明的朱元璋报到去了。

天启二年(1622),另一位民族英雄、抗后金名将熊廷弼被朝廷冤杀,传首九边。当时还未成名的袁崇焕兔死狐悲,作诗哀悼。这两首诗,拿来哀悼袁崇焕本人,倒也相当合适。诗曰:记得相逢一笑迎,亲承指教夜谈兵。才兼文武无余子,功到雄奇即罪名。慷慨裂眦须欲动,模糊热血面如生。背人痛极为私祭,洒泪深宵哭失声。太息弓藏狗又烹,狐悲兔死最关情。家贫罄尽身难赎,贿赂公行杀有名。脱帻愤深檀道济,爰书冤及魏元成。备遭惨毒缘何事,想为登坛善将兵。

注:金庸大侠当年写完《碧血剑》之后,意犹未尽,写了一篇长达六七万字的《袁崇焕评传》附在其后。我当年读的《碧血剑》是盗印版,删去这篇评传不附,是以我虽然一向留心袁崇焕的研究,却错过了金大侠的高论。直到最近,有网友得知我在写纪念袁崇焕的文章,乃千里迢迢寄来金传让我参考。金庸自谦其评传并无多大的学术价值,只有可读性,则我的这点文字连可读性也没有,或者还有点普及性,不留心明史的人若能因此了解一下这桩大冤案的始末,知道我们曾经有过这么一位被冤杀了的大英雄,足矣。草成此文,以报网友赠阅之谊。凡见于《明史》及与金传重复的史料,文中不另注明出处。1994年9月1日

博物馆中的古墓

加拿大的秋天短暂而美丽,美丽得令人心醉。在漫山遍野的红叶的包围下,只能在慢速道上缓慢地开着车,到达多伦多唐人街时已是午后。走下车,看着满街的汉字招牌和东方面孔,那感觉就像当年的周末走在合肥三孝口的街头。一样地在书店和音响店转转,一样地往挎包中塞进沉甸甸的过时的书,一样地找一家小餐馆坐下。在一堆港粤风味的菜单中,看到“福建炒饭”,毫不犹豫就点了。因为放多了醋而使原味尽失,慢吞吞地吃着竟然心里越吃越酸。也许所谓的乡愁,就是这样的一盘原味尽失的炒饭吧。

吃完了饭,日已偏西,穿过多伦多大学的校园,去寻找安大略王家博物馆。旅游手册说,它是海外博物馆中收藏中国文物最多的一个,不能不去见识一下。这也不是第一次在海外品赏我们祖先的杰作了,华盛顿、底特律、印第安纳波利斯等或大或小的博物馆,总会有那么间中国的展厅,让来自展品的故乡的参观者在赞叹之余也未免会感到一丝的惭愧和愤怒。看多了也就麻木了吧。商周的青铜,汉朝的瓦当,唐朝的三彩,件件是精品,样样是稀世珍宝。说明上说,这只是收藏品中极少的一部分,等到宋前中国文物室建成,才会有较完全的展览。以下宋元明清,展品越来越齐全,越来越精细,我也就越不认真看。看完了这些展室,进了一个大厅,迎面是一面玻璃砌成的墙,只见屋外的树木在微风中摇曳,而阳光透射进来,照着两个石坊,一对石人,一对石虎,一个高高拱起的坟墓,让人仿佛置身于野外的墓地。这就是参观指南里所说的明墓了,我本以为是哪个无名小卒的坟墓被千里迢迢地挖掘了运过来,走过去一看说明,赫然写着大明一品大将祖大寿之坟。

中国人不重生而重死,讲究的是“备极哀荣”,仿佛亲人的死去反而给了子孙们一个显示孝顺和炫耀财势的机会。只要看看今天的农民手里刚刚有了几个钱,便开始大修祖坟,即可知这种心态是于今尤烈。而历代统治者,都不厌其烦地制定出葬仪的种种规定,什么级别的官员应该有什么样的墓碑,多高的坟墓,多大的墓地,什么样的摆设,都规定得清清楚楚。级别不够,再有钱也不能越礼,否则就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知道了这一点,就可以明白商人、财主为什么都那么热衷于花一大笔钱买一官半职,也可明白当今政府对葬仪级别的种种规定不过是历史的遗俗而已。因而沈从文死时因为级别不够连一则讣告都登不了也就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了。明朝一品官员的坟墓,按规定应该有石人、石虎、石马、石羊、望柱各一对,这个展览室还缺少好几样,如果不是当初没有完全运来,就是运来了摆不下——我已很惊讶于这个博物馆竟会浪费这么大的一块地盘给这些在中国毫不稀罕的石头。清朝的典章制度基本上照抄明朝,清朝一品官员的坟墓与明朝的想必不会有什么不同。那么祖大寿的坟墓究竟是明墓还是清墓?

说明中对祖大寿的生平事迹只字不提,但对于对明末清初的史实略有涉猎的人,乍听到这个名字可以说是如雷贯耳吧。在袁崇焕威震辽东之时,祖大寿是袁手下最得力的大将,在宁远保卫战、宁锦大捷、北京保卫战中都立下了汗马功劳。在辽东将士中,他又是唯一一位亲见自己的主帅在殿前被捕下狱的,所受的刺激更强于别人,当时已惊吓得手足无措,之后干脆领兵反叛,毁山海关东走。是袁崇焕在狱中的一纸书信把他招了回来,是他的母亲及孙承宗劝他奋勇杀敌以赎出袁督师。在辽东将领中,他又是营救袁崇焕最卖力的一位,曾请求削职为民,以自己的官阶赠荫换取袁督师的性命。但袁爷最终还是被他奋勇保卫的人千刀万剐了。祖大寿在悲哀之余,只能接过袁督师的担子,率领袁爷旧部这支大明最精锐的部队,驻守宁远、锦州、大凌河等要塞,抵御清兵的入侵。到了崇祯四年(1631),祖大寿奉孙承宗之命守大凌河城,八月,城才修了一半,皇太极以倾国之师,把大凌河城团团包围住。祖大寿突围不得,援军又被击退,只能闭城坚守。皇太极不断地送信劝他投降,他都不予理睬。坚守了三个月,城里粮食吃完了,开始杀马吃。马杀完了,开始吃平民百姓。平民百姓吃光了,开始吃军中的老弱病残。军中的老弱病残也吃光了,接下去就该是健壮将士的互相残杀了。无论如何,城是没法再守下去了,所有的将领,除了副将何可纲,都认为只剩下投降一条路了。于是祖大寿长叹一声:“人生岂有不死之理?但为国为家为身,三者并重。今既尽忠报国,惟惜此身命。”只好杀了誓死不从的好汉何可纲,与皇太极在城外设坛盟誓,算是投降了。然后他向皇太极献策说,趁外地明军还不知道他投降,他愿意带一支兵马去锦州,在城里当内应,这样清军梦想多年的锦州要塞便唾手可得。皇太极听得满心欢喜。但祖大寿一进了锦州城,便把与皇太极的盟誓置之脑后,继续当他的大明总兵官,抵抗起清军来了。皇太极恼羞成怒,两次御驾亲征攻打锦州、宁远,都无功而返。祖大寿又为明朝守了十年的城,直到崇祯十四年(1641)四月,清兵再次倾国而来包围锦州城。这一次整整围了一年,洪承畴的十四万援军在松山被击溃,洪承畴投降;祖大寿粮尽援绝,城中又开始人吃人,只好再次投降。这次皇太极连立坛盟誓都不要了,也不再信任祖大寿,不敢再让他带兵。祖大寿倒乐得不必像孔有德、尚可喜那样去屠杀自己的族人,从此身在曹营心在汉,退出了历史舞台。史书中记载他投降以后的唯一事迹,是曾经写信劝他的外甥吴三桂投降。吴三桂当时还没有“冲冠一怒为红颜”,这种劝降信自然毫无作用。祖大寿平平安安地活到了顺治十三年(1656),老死。

顺治十三年,明朝已灭亡了十三年,再过四五年,龟缩在云南的南明永历帝也要被吴三桂用弓勒死,而外国人建的博物馆却告诉参观者说,那时候造的坟墓是明墓,已当了十几年清朝大官、被载入《清史稿》而不是《明史》的祖大寿是明朝一品大将,还用一队穿着明人服装的瓷人排列成的送葬队伍暗示祖大寿当初就是这么给埋葬的。也不知哪位汉学家在这里向大家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若能起祖大寿于地下,面对此情此景,他该是喜是悲?

一个汉学家,不管他是多么的熟悉中国史实,多么的热爱中国文化,当他面对明末清初的这段历史时,其感受肯定没有中国人那么痛切。这是一个大变动的时代,每一个英雄豪杰或迟或早都要面临生与死,忠与奸的抉择;这又是一个悲惨的时代,每一个英雄豪杰几乎都以鲜血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了句点。从战死沙场的满桂、赵率教、孙祖寿,到含笑就戮的何可纲,就连卖国求荣的吴三桂最终也逃脱不了身败名裂的命运。祖大寿总算在屈辱中得了善终,享受到了一品大臣的哀荣。谁又料到几百年后他的坟墓却被整个挖了送到国外展览,当做明墓的标本供人鉴赏呢?只有北京白塔寺的祖家街,还能让哪一个有心的路人匆匆路过时会偶尔想起祖家的昔日威风吧。

我不能不想到前面提到的这些英雄豪杰们的主帅袁崇焕。当他以大明国里的“亡命徒”自命为国守边时,是不会想到日后自己是否能备极哀荣的。他甚至本来就不应该有坟墓。当他在西市口忍受千刀万剐,血肉被愚民们抢食一空时,是他的一个姓佘的谋士在半夜里冒死去收拾他的残骸,埋葬在广渠门内的广东义园。这位姓佘的谋士从此终生为袁爷守坟,死后就葬在袁崇焕墓旁。此后,佘家世世代代为袁爷秘密守坟,守了三百年,一直守到了民国,才由康有为发起,为袁崇焕修了一座庙堂,供后人瞻仰礼拜,扼腕叹息。

有没有坟庙,坟庙是否高大宏伟,其实都是无关紧要的。真正的丰碑永远只矗立在后人的心中。1994年11月7日

袁崇焕之墓和民族之气

周末抽空浏览了一下几种中文电子刊物,发现马悲鸣又在感叹中国人活该被日本人屠杀,又是洋洋洒洒旁征博引,这回却是扯上了袁崇焕:“抗清名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凌迟处死。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令守护袁墓三百余年的佘家后代齿寒。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民气,何来尊严?国格、人格又安在哉?”(马悲鸣《中国的“靖国神社”在哪里?》)

崇祯二年(1629),袁崇焕率师千里驰救京师,以九千精兵打败十万入寇清兵于北京城下,反被多疑的崇祯皇帝逮捕入狱。第二年八月,袁崇焕被凌迟处死,血肉被愚民抢食一空,其帐下谋士佘义士(名字无考)冒灭门之灾盗出袁的首级,葬在自家院中,址在今北京崇文区第59中学校园内佘家小屋的后面。佘义士临终前遗命佘家子孙此后不许为官、不许回南方老家,世世代代为袁督师守墓。从此佘家开始了三百多年为袁督师起先是秘密的后来公开的守墓史。

满清入主中原后,清廷为安抚人心,大肆表彰史可法等抗清守节的南明忠臣,但袁崇焕不属此类。一则袁与清室有杀祖之仇,宁远之战,袁崇焕以兵五千却敌十万,击伤清太祖努尔哈赤,不久努尔哈赤在气恨中不治身亡。二则袁崇焕被害的导火线,乃是皇太极从《三国演义》学来的下三烂的反间计,全国人民都还给蒙在鼓里,误以为袁是卖国求荣的大汉奸,如果为他平反,只会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所以就一直拖到了乾隆初年,《明史》即将定稿,史臣在撰写袁崇焕传时,从《清太宗实录》知道了皇太极的反间计,又不敢照写,最后还是乾隆帝拍板,至此袁崇焕之冤始大白于天下。这时明朝已灭亡了一百年,反清复明也早已成了历史。但《明史》只不过是披露了反间计而已,算不上给袁崇焕平反,对袁的功绩也是尽量贬低的。到了乾隆帝晚年,颇有点仰慕汉家衣冠的意思,又想起了袁崇焕,给袁崇焕和佘义士修了坟,这才算是平反了。但这时距袁之死已有150年,距清之亡也只剩一百多年,什么“入清后却被清政府平反。终满清之世,近三百年间,袁崇焕墓都受到妥善保护和尊重”,最多算是对了一半。

至于“但辛亥光复了汉官威仪后,袁墓却是日渐凋零,现在已被周围的学校逐步侵占,任凭学生向袁墓射足球,恣意侮辱。令守护袁墓三百余年的佘家后代齿寒”,则是完全的不实了。事实上,终清一代,袁崇焕始终有墓可安葬却无祠可祭祀,算不上“尊重”。民国一成立,康有为即发起在袁墓旁建袁崇焕祠,称“袁督师庙”,并亲自写了庙记及撰门联云:其身世系中夏存亡,千秋享庙,死重泰山,当时乃蒙大难;闻鼙鼓思东辽将帅,一夫当关,稳若敌国,何处更得先生?

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曾批文指示保护袁墓,不得动迁。1952年,由李济深、柳亚子、章士钊等人发起,重修了袁崇焕祠墓碑。之后据说在清明时,政军要员宋庆龄、周恩来、朱德等人都曾去祭扫袁墓。“文革”时神州文物遭劫,袁墓亦不能幸免,墓、祠均被红卫兵砸烂,墓园成了中学的操场。佘家第十七代长子也在这时候搬走,不再守墓了,但他的妹妹佘幼芝却坚持守了下去。“文革”一结束,佘幼芝即四处呼吁、集资,请重修袁墓。但那时候国内学界连岳飞、袁崇焕这些抵抗少数民族的名将是否该算民族英雄都弄不清楚了。海内外闻名的岳坟是重修了,袁墓则一直拖着,一直到了1992年清明节,袁墓才修葺一新。只是袁祠已住进了十几户人家,搬迁不易,现在还未恢复。1994年,海内外轰轰烈烈纪念袁崇焕诞辰四百一十周年,我也曾经写了篇《功到雄奇即罪名》的长文凑热闹,为此通读了有关文献,对袁督师越发敬佩。去年回国,因未到北京,也就无法亲睹袁墓修得如何。但广东东莞的袁崇焕故居我是去了。其实袁遇害时,老家也被抄,兄弟妻子被流放,故居早已荡然无存。当地政府在原址围了一大块地,立了个碑,正拟建袁崇焕博物馆。

英雄墓屡毁屡修,前赴后继,这也是中国的国格。佘家十七代人为英雄守了三百七十年墓,古今中外闻所未闻,这也是中国人的人格。北京文物局曾想派专人清扫袁墓,被佘幼芝婉拒,他们宁愿自己继续守下去。老人的女儿焦颖和儿子焦平都表示会成为第十八代守墓人,接力棒从佘家交到了焦家。佘女士说:“不为别的,就为忠义两字。”这样的民气,恐非马悲鸣之流夸夸其谈者所能知。袁崇焕一介书生,投笔从戎,战无不胜,保家卫国,死而后已,以其伟大的人格征服了全军将士,被捕时全军痛哭,弃城东走,袁崇焕自狱中寄信命他们回来继续抗敌,遇害前面对千刀万剐仍念念不忘民族存亡,临刑口占云:“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保辽东!”这是忠义。暴君奸臣腐儒愚民残杀了本民族的英雄,佘家以世代守墓这种方式报英雄知遇之恩,以一家之力替全民族向英雄赎罪,这也是忠义。华夏族外祸内乱,历尽苦难凡四千年,未像所有其他的文明古国那样灰飞烟灭,而生生不息、一息尚存,靠的也是一股忠义之气,至今不绝。忠义之气之所以能够流传不息,是因为现实虽然总有缺憾,历史却大体还是公正;现实中得不到的,可从历史中探求。这是我们民族的仁人志士的坚定信念。袁督师《入狱》诗云:“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辞。”又云:“心苦后人知。”表达的就是这种信念。我们可以告慰袁督师的是,他的清白已在身后一百年被还清,而他的苦心,后人也终于能够知道。斯人已去,浩气长存,只要这个民族不成为马悲鸣所捏造出来的那个民族。

注:佘家近况据冯武勇《为袁崇焕守墓——一个延续三百多年的故事》一文。袁崇焕祠、墓目前已修缮,并正式对外开放。1999年4月3日

人生舞台上的海瑞

“今年春,公当会试天下,谅公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徇太岳;想太岳亦以公道自守,必不以私干公道也。惟公亮之!”

这是万历五年(1577),已在家赋闲了七年的海瑞写给大学士吕调阳的一封信。这一年,当国首辅张居正(号太岳)次子张嗣修将参加会试,海瑞便给身为次辅的吕调阳写了这封信,旁敲侧击,提醒他不要徇私舞弊。也许在他看来,要让嗣修落第才能显出公道吧。结果呢,却是嗣修高中廷试第二名,赐进士及第。张居正为此向万历皇帝神宗谢恩时,神宗回答得挺坦率:“先生大功,朕答不尽,只看顾先生的子孙。”其后张居正尸骨未寒,神宗即剥夺张的儿子们的功名,逼死的逼死,充军的充军,对先生的子孙是这么看顾的。赐进士及第的是他,连张居正请求回避都不许;剥夺功名的也是他,连奉旨行事的主考官都要追究责任。若说徇私舞弊,皇帝才是正主,海瑞这封信,完全寄错了人。就算吕调阳真能操纵会试结果,海瑞大约也不至于天真到以为从天涯海角寄一纸短笺就能让当朝大学士听退休官僚的忠告。这一封信,与其说是写给吕调阳看的,不如说是写给众人看的,更是写给后人看的。

海瑞自己却不是进士出身。他在嘉靖二十八年(1549)中了乡举之后,会试落第,就未再参加会试,而以举人出身踏上仕途。明朝对官僚的出身极其看重,举人只能做做小官,非进士出身万难挤入高层。海瑞从福建南平县的儒学教谕开始做起,一步步往上爬,竟当过总管江南鱼米之乡的钦差大臣应天十府的巡抚,最后又死在南京右都御史(正二品)的任上,追赠太子少保,这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了。他的仕途的转折点,是嘉靖四十五年(1566)的“骂皇帝”事件。在两年前,海瑞从兴国县知县任上上调进京,在户部云南司任主事。名为主事,其实什么事也不用操心,大事有尚书、侍郎在管,小事有吏在做。无所事事了两年之后,他给嘉靖皇帝世宗上了《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在这封空前绝后的奏疏中,海瑞只字未谈本职工作,从头到尾只是在攻击世宗屠戮大臣不是个好皇帝,父子分离不是个好父亲,乃至夫妻分居不是个好丈夫,“盖天下不直陛下久矣!”一个大臣上奏疏告诉皇帝说天下人早就认为你不配当皇帝,可真够骇人听闻的了。然而还有更激烈的话,为《明史》所不敢录,虽然一篇《海瑞传》,有一半的篇幅倒用于抄这封奏疏:“今赋役增常,万方则效,陛下破产礼佛日甚,室如悬罄,十余年来天下极矣!天下因即陛下改元之号而臆之曰:‘嘉靖者,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

比之武宗之胡闹,神宗之贪婪,熹宗之昏庸,世宗还算不上大明最糟的皇帝。但我们一谈到明朝的昏君,想起来的首先就是这位家家皆净的嘉靖帝,在一定程度上还得归功于海瑞这一骂。我们读这样的骂文,确实如听人骂街一样痛快,但不要忘了,骂的乃是当朝皇上。即使换上以纳谏出名的唐太宗,恐怕也无法容忍如此进谏。据说世宗读了这封奏疏后,气得全身发抖,把奏疏摔在地上,大喊快去把他抓来,不要让他逃跑了。旁边的一位宦官劝他说,这人是个出名的书呆子,上奏疏之前已告别了家眷,遣散了仆人,连棺材都准备好了,不像会逃跑的样子。实际上在两年前海瑞进京前就把家眷都送回了琼州故乡,不可能在这时候又来告别家眷,这或者是这位宦官编造了一番话为海瑞求情,或者这整个戏剧性的一幕,根本就是编造出来的。虽然被一本正经地写进了正史,但中国的史书,本来就是史实和小说不分。

海瑞没有家眷可告别,但上了奏疏之后,倒是去找过同乡王宏海托付后事,可见他自己也明白上这样的奏疏,只能招来杀身之祸,并不能让皇帝幡然改悔。既然如此,又何必干这种无成效的蠢事呢?用后来神宗评言官们的话说,这是“讪上卖直”,以诽谤皇上来卖弄自己的正直。果然,“公是疏一出,而直声震天下,上自九重,下及薄海,内外无不知有海主事也。”(《刚峰海公行状》)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举人出身的小官僚,一夜之间成为妇孺皆知的大名人,真可谓一骂成名天下知了。

世宗虽然大叫“快去把他抓来”,却并不相信一区区主事敢上这样的奏疏,还想放长线钓大鱼钓出幕后的黑手,派特务跟踪了海瑞一段时间,实在摸不出别人,才把他抓进了锦衣卫让刑部问罪定刑。该给海瑞定什么罪,却颇使刑部为难。《大明律》虽有“骂人”一条,对各种各样的骂人的处罚规定得非常详细,但制定《大明律》的人做梦也没想到还有人居然敢骂皇帝,最高只定到骂公侯,对此只是处以枷号一个月的惩罚,而世宗的意思,当然是要定成死罪。刑部人马翻遍了《大明律》,也翻不出该给骂皇帝的人定什么罪。最后是刑部尚书想出了解决办法,比照“子骂父”律,属十恶不赦之罪,判处绞死。“子骂父”罪属于告诉乃论,在这一案中,皇帝成了原告了。

海瑞既然已直声震天下,若被处死,就会青史留名;如果大难不死,就有了升官的资本。他很幸运,世宗还来不及处死他就自己先走一步了,连牢中的主管都知道这下子海瑞该高升了,办了一桌酒席来讨好他。海瑞还以为这是死前的最后一餐呢,从从容容吃喝完毕,才知道原来世宗驾崩了,于是哭得死去活来,把吃下去的酒菜都吐了出来,晕倒在地。我们可能会觉得奇怪,不是说世宗早就不配做皇帝了吗,现在换了别人来当皇帝了,海瑞怎么又如此难过呢?但不这么一哭一晕,又如何能显出其先前的骂乃是忠心耿耿?

海瑞在出狱后的两年间,换了六七次官职,连升四级,从正六品主事一直升到了正四品的通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其升迁之快,无以复加。这固然是大难不死的后福,却也是因为在当时内阁的党争中,他投靠首辅徐阶排挤次辅高拱,被徐阶一手提拔。隆庆元年(1567),广东道监察御史齐康弹劾徐阶的家人在乡里横行不法,这本是当时尽人皆知的事实,以后海瑞巡抚应天十府时也对该如何处置徐阶的儿子而伤透了脑筋。但当时的言官都是徐阶的亲信,他们一口咬定齐康是受高拱指使,乘机对高拱群起而攻之。这时担任大理寺丞的海瑞也跟着起哄,上了一封《乞治党邪言官疏》,谩骂高拱是小人,齐康是受高拱指使的鹰犬,这二人乃是奸党,请求穆宗“罢斥高拱,将齐康重加刑治”,以其骂皇帝的天才来骂大臣,不过是小菜一碟。十几年后海瑞整理文集,重读此文,自己都觉得脸红,加了个附注说:“一时误听人言,说二公(指徐阶和高拱)心事俱未的确。”但高拱终于因此去职,而海瑞也就连连升官,官至四品,身披红袍了。

京城天子脚下,高官多如牛毛,中不溜秋的四品官除了跟着起哄骂街,也没什么用武之地,我们的英雄仍然感到寂寞。海瑞披上红袍的这一年(隆庆三年,1569年),刚好是六年一次的京察之年。所谓京察,就是由吏部和都察院对五品以下的京官作出考察,而四品以上的则做自我鉴定。海瑞在自我鉴定中便称自己无所事事,不称所职,请求把他革职。内阁和吏部的大臣们自然很明了这种以退为进的把戏,他们既然不敢当真把这位名满天下的忠臣革职,就只好委以重任。这一年六月,海瑞调升右佥都御史,钦差总督粮道巡抚应天十府。让一个举人担任钦差大臣,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更不用说巡抚的是全国最富庶的应天(南京)、苏州、常州、镇江、松江、徽州、太平、宁国、安庆、池州这十府了(还兼理杭州、嘉兴、湖州三府的税粮)。

新官上任,照例要发布一个安民告示。海瑞颁布的《督抚条约》洋洋洒洒三十六条,所津津乐道的是地方官员该如何参见、招待巡抚大人,当然是要求一切从简,连一顿饭该花多少钱(物价贵的地方,费银不过三钱,物价贱的地方,费银二钱,烛柴俱在内),该吃什么(鸡、鱼、猪肉三样和小瓶酒,不用鹅及金酒),都定得清清楚楚,使人觉得这位巡抚大人未免也太婆婆妈妈。最奇的有这么一条:“各官参见手本用价廉草纸,前后不着壳,后不留余纸。别事具手本亦然。凡册用稍坚可耐久而价廉纸,不许如前用高价厚纸。申文纸亦然。册用白纸裱褙为壳,封筒用单纸,内先用一草纸护封防弊,不用裱褙纸。凡文册俱指顶大字便览,防洗补。申文供招等项,不许重具书册。”

联想到他还在担任淳安知县时,就规定衙门用纸“先用后偿”,“用过纸一张,则给与一张,用过四五张,则给与四五张”,真是惜纸成癖,始终如一了。要是让他担任首辅,说不定也会下一条全国惜纸令。我们也许会误以为明朝的纸张是什么贵重东西,其实他所规定不许留空白的廉价纸,不过是每百张银六至八分,高价的永丰纸,每百张也就值银二钱,相当于他的一顿饭钱。他对此的解释是“毫厘皆民脂膏,损之毫厘,莫不有益”。要提倡节俭,就从每一张纸抓起,而且唯恐人不知。他在巡抚任上主持疏浚吴淞江这一“万世功”,公布的预算是银七六一零二两二钱九分,真正是把毫厘都算在内了。而这花费了几万银两的疏浚工程,没过三年就又堵塞了。(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第七册引耿橘的话说:“海公之役,计费四万有奇,不三年而旋淤,说者谓稽查无法,委任欠当之故,是非卑县之所敢知。”)

巡抚的一项主要工作是审案,对此,海瑞在《督抚条约》中一面反反复复地说“江南刁风盛行”,喜欢告刁状,一面又宣布“本院法之所到,不知其为阁老尚书家也”,则又等于是在鼓励告状。据他说,应天巡抚衙门每月初二、十六放告的这两天,每天来告状的有三四千人之多。每月要由他一个人处理这么多案子,没有神仙的本事,绝无法一一都能公正地处理。何况他在办案时,遵循的是伦理、道德高于事实、法律的原则:“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其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则不知有多少弟、侄、富民、刁顽、乡宦乃至小民遭受其冤屈,才织成了这顶“青天”的高帽。

海瑞巡抚应天半年之后,有给事中舒化弹劾海瑞不通人情世故,这是针对其种种条约的;另一给事中戴凤翔弹劾海瑞“庇奸民,鱼肉缙绅”,导致“种肥田不如告瘦状”的民风,这是针对其办案的。这时候高拱东山再起,也不会容忍一个政敌位居要职,海瑞终于因“志大才疏”被免去应天巡抚而专督粮储,愤而告老还乡。临走前上疏把朝中大臣骂了个遍,“今举朝之士皆妇人也”(《告养病疏》),当时的首辅李春芳看了哭笑不得:这么说来,我岂不是老太婆了吗?连这位宽厚的首辅,海瑞也失去了他的同情。

海瑞离职后,就回到了家乡琼山闲居。有祖传的十亩薄田可供度日,他自己又清苦惯了,生活本不成问题。但是他又要刻书印文集,好让自己的政绩流传下去,则不能不另开财路,这时候,他的名声又派上用场了。对琼州府的官员、乡绅们来说,身边这位以正直清廉闻名遐迩的大名人,正是写歌功颂德的文章的最佳人选。通过写这些应酬文章而获得报酬,是海瑞闲居时的一项主要收入。文集中所收的“赠序”一类的文章之多,真让人怀疑他是否把这当成了一项生意来做,来者不拒。这些赠序的对象,大约有的本来名声并不好,甚至就是贪官污吏,所以海瑞一面应酬为他们歌功颂德,一面又用点春秋笔法,羞羞答答地作些“如前所云,大抵多出一时耳闻”,“诸君信予不为佞,予亦信诸君不我欺”之类的声明,未免有点自欺欺人了。

虽然人在天涯海角,离京万里,但从本文开头所引的那封信即可知道,海瑞对官场的是非并未忘怀。张居正柄政的时候,海瑞曾希望他能主持公道,但张居正却委婉地拒绝了。其实两人的政见本有许多相同之处,比如都赞成、推行一条鞭法,都想严肃法纪,但张居正在用人之际却拒绝重新起用海瑞,乃是嫌他不通人情世俗,轻率冒进(他在给海瑞的复信中说:“三尺之法不行于吴久矣,公骤而矫以绳墨,宜其不堪也。”),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明史·海瑞传》却说是:“居正惮瑞峭直,中外交荐,卒不召。”倒像是张居正怕招来海瑞跟自己对着干似的。而有的更说张居正之不用海瑞,乃是海瑞写给吕调阳的那封信引起了他的忌恨。其实海瑞写那封信时,张居正已当国五年,不用海瑞也已五年,还不如说海瑞正是因此忌恨而写了那封信的呢。

张居正死了,海瑞才有了出头之日。但新的当权者对于起用海瑞一事也是能拖就拖,一直到张居正死后两年多,即万历十三年(1585),才宣布让海瑞担任南京吏部右侍郎。这时候经过16年的赋闲,海瑞已是72岁的老翁了,却欣然受命,视之为“千载一时”的难得机会,浑然不顾那不过是一个闲职。

自从明成祖把京师迁到北京,南京就成了留都,保留着一套完整的中央机构,但这只是有名无实的荣誉机构,到南京的中央机构任职,也就跟养老差不多。江南花花世界,也正是老干部们养老的最佳场所。德国大诗人歌德曾有一首诗描绘这种情形(《中德季日即景》):厌倦官场,腻于朝政。春和日丽,辞离北国。驻足江南,退隐水乡。游山玩水,舞文弄墨。开怀畅饮,杯复一杯。自在若是,夫复何求!

现在来了一位既非厌倦官场,且又热衷朝政的管官的官(当时南京吏部尚书没有到任,侍郎实际上是负责人),这一个老干部之家就没有安宁了。海瑞正是对南京中央机构的这帮人整天游山玩水、吃喝玩乐大为不满,竟然想到要援用两百年前明太祖禁止官员游乐的陈规,对这些官员施加廷杖。这时候他似乎对朱元璋的那套严刑峻法着了迷,给神宗上疏要求严惩贪官污吏,“举太祖法,剥皮囊草,及洪武三十年定律,枉法八十贯论绞”(剥皮囊草,指的是朱元璋剥贪官的皮制成草人放在公堂上警告继任官员),此论一出,朝野大哗。当时的官员手上都有点不干不净,那是没办法的事,谁叫大明的官俸那么微薄,只够糊口呢?现在海瑞竟然对皇上建议说凡贪污八十贯以上的,就该绞杀,则全国的官员,恐怕除了要变卖产业才能置备朝服的海瑞自己,通通该杀了。被激怒的御史们群起攻击海瑞,南京的御史们要保护自己的屁股,更是起哄得厉害,神宗为了平息众怒,就下了个结论,宣布海瑞的言论“有乖政体”、“词多迂憨”,最后干脆把话挑明了,他之所以起用海瑞,只是看中了他的名声让他来当花瓶的:“虽当局任事,恐非所长,而用以镇雅俗、励颓风,未为无补,合令本官照旧供职。”

海瑞受到了神宗如此公开的蔑视,再热衷也无法把官继续当下去了,连上七次奏疏要求告老还乡,神宗一概不准,要他继续把花瓶当下去,直到万历十五年(1587),病死在南京右都御史的任上。神宗在悼词中赞扬海瑞是“直言敢谏之忠臣”,却也不忘贬他一句“强项不能谐时”,这是官方对他的盖棺定论。海瑞出丧那天,穿白衣送葬的人群百里不绝,这是百姓对这位演员谢幕时的喝彩。

人生舞台上的海瑞谢幕下台了,艺术舞台的海瑞紧接着上场。海瑞死后不久,万历年间就出现了一本专门描写他办案的小说《海忠介公居官公案》,里面所描述的71个案件,跟海瑞自己记载的许多案件相比,竟然没有一个相同的。此后又有长篇章回小说《海公大红袍》、《海公小红袍》。至于以他为题材的戏曲,那就更多了,传奇《朝阳凤》、《吉庆图》、《忠义烈》,京剧《五彩舆》、《德政坊》、《梁鸣凤》,高甲戏《海瑞回番书》,潮剧《刘明珠》……一直可以数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大毒草”《海瑞上疏》和害死了一位明史学家一家三口的更大的毒草《海瑞罢官》,这一位海青天,也就在舞台上永远地活了下来,与原型离得越远,活得也就越长久。主张“宁作良臣,不作忠臣”的明末史家谈迁曾悲愤地问道:“夫缄口以待迁,厚利也;危言以招戮,实祸也;身死而天下悲其忠,虚名也……博此虚名,将焉用之?”答曰:用之舞台。1997年10月

张居正二三事

明万历五年(1577)九月,首辅张居正之父病逝,按当时的丁忧制度,他应离职回家乡守制27个月。当时内阁还有次辅吕调阳、张四维,不过形同摆设,事无巨细都由张居正定夺,两人不敢担当首辅重任,上疏援引先朝故事,请皇上谕留张居正在官守制,即所谓“夺情”。明神宗接到奏疏后,下旨夺情。张居正连上三疏乞恩回乡守制,神宗也连下三旨慰留,夺情遂成定局。对这种公然违背封建礼教的举动,自然引起了守旧官僚们的强烈反对,神宗廷杖了几名言官,才把朝野舆论强压了下去。史书却谓,所谓夺情,乃是张居正和掌印太监冯保的阴谋:“江陵(张居正)闻父讣,念事权在握,势不可已,密与保谋夺情之局已定,然后报讣。”(《定陵注略·卷一·江陵夺情》)

张居正本是不拘常格的人,封建礼教不会被他放在眼里,当时新政正在全面展开,断无离职27个月之理。他不愿回乡守制,希望夺情,是毫无疑问的。在上疏乞恩守制时,就说得很露骨:“如皇上之于臣,若是之恳笃者,此所谓非常之恩也。臣于此时,举其草芥贱躯,摩顶放踵,粉为微尘,犹不足以仰答于万一,又何暇顾旁人之非议,循匹夫之小节,而拘拘于常理之内乎。”表面上乞恩守制,却暗示皇上不必拘于常理。但张居正自己不愿守制,神宗、太后更不愿他离职守制。张居正名为首辅,实乃摄政,十足是个“改革的总设计师”,朝廷岂可一日无他?即使他真心实意要求守制,神宗、太后也绝不会答应。第二年三月张居正归葬,希望能请假到八九月份,神宗却命他五月份即回京办公。其间朝廷有大事,即千里奔驰请示张居正,足见朝廷不可一日无“首辅张先生”。以张居正之精明,岂会不知道这一点,哪里用得着画蛇添足鬼鬼祟祟与冯保密谋夺情?不错,神宗是在张父死后十余日才获悉的(神宗给张居正的手札说:“朕今览二辅所奏,得知先生之父弃世十余日了,痛悼良久。”),但张居正本人也只比神宗早一日获悉死讯。张父死于十三日,到二十五日噩耗才传到北京,第二天吕调阳、张四维就上疏要求夺情了,一天之差,说张居正与冯保谋定然后报讣,未免过于勉强。何况既是密谋,史官焉能得知,什么“江陵时作擎曲状,令小史扶掖内阉,乃叩头谢,强之立而受,云:‘此头寄上冯公公也。’”(同前引)绘声绘色,如亲临其境,那是把历史当小说了。

医学上有所谓“久坐成痔”一说,多年的文牍生涯,使张居正得了很严重的痔疮。痔疮本非致命,但张居正为了根治,却请了一位“名医”动手术割除痔疮。按当时的医学条件,以中医的外科水平,开刀动手术无疑是在跟死神开玩笑。果然,在万历十年(1582)三月间动完手术后,张居正就再也起不来床,接旨也只能伏枕叩头。拖到了六月,垂危。十八日神宗命太监送去一封手谕问张居正政治遗嘱,张居正挣扎着写了一本密揭推荐了两名接班人,又过了两天,二十日,即病逝。其死因,当是由于手术后失血过多(在手术后张居正上疏说:“臣宿患虽除,而血气大损,数日以来,脾胃虚弱,不思饮食,四肢无力,寸步难移……”),或伤口感染。但与张居正有私怨的王士贞却说张居正实死于纵欲过度:“(张)得之多御内而不给,则日饵房中药,发强阳而燥,则又饮寒剂泄之,其下成痔。而脾胃不能进食。”(《嘉靖以来首辅传·卷八·申时行传》)

对这段痔疮形成的病理分析,中医家不知觉得如何,在现代医学看来却不过是胡言乱语。晚明士人风行房中,张居正或未能免俗,但说他“多御内而不给,则日饵房中药”,莫非王士贞在张居正的卧室装了窃听器?

明人对性抱着一种极其矛盾的神秘态度,一方面希望能通过房中术求得长生不老,一方面却又认定纵欲伤身。而那些体弱多病的人,也就往往被认为好色纵欲,反正“好色纵欲”并无一定标准,除非是光棍,这顶帽子谁都可以戴上。以后多病的明神宗也是因此饱受臣下这方面肆无忌惮的攻击,“以目前衽席之娱,而忘保身之术,其为患也深”(卢洪春疏),“得非衽席之爱不能割,曲蘖之好不能免乎?有一于此,足耗元气。皇上行之有节而不沉溺,则元气自充矣”(赵志皋疏),“以皇上妃嫔在侧,宜思戒之在色也。……此其病在恋色者也”(雒于仁疏),“皇上郊庙不亲,朝讲不御,章奏多留中不发,为困于曲蘖之御,倦于窈窕之娱,否则,何朝政废弃至此极也?”(冯从吾疏),真是不胜枚举。对这种身在九重之外却自以为对皇帝的性生活知道得一清二楚,把手伸到了大内衽席之间的近于诽谤的言辞,神宗最初是怒不可遏,必加严惩,到后来悟出了这些人不过是要“沽名讪上”、“讪上卖直”,欲博得犯颜死谏的美名,简直就是为了被惩罚而上疏,惩罚他们,惩罚得越重,越满足了他们的心愿。对这种近于受虐狂的变态心理,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吴中行等人因为上疏反对张居正夺情而被廷杖,刑部办事进士邹元标见状,厚贿太监,马上也上了一疏反对夺情,也挨了八十廷杖,发谪极边充军,顿成名人。

等到神宗悟到了这一点,看透了大臣们的心理,对这类进谏往往就懒得理睬,把奏疏留中不发,任其自生自灭,再激烈的言辞也懒得去追究,锦衣卫的监狱竟至于长满青草。他从此三十年不上朝,消极怠工了。

张居正一死,二十岁的神宗总算可以亲政了。要雪太后曾命张居正辅助他到三十岁再亲政之耻,要从张居正的阴影中走出来,必然要对张居正死后算账。于是,剥夺张居正生前所得的太师、上柱国之类至高无上的头衔,惩处张居正的亲信,将其子革职为民,一步一步地,全面展开了对张居正的清算。万历十二年(1584),被废辽王的遗孀王氏乘机上疏为已故辽王鸣冤,声称辽王被废乃是由于张居正的迫害,要求平反昭雪。辽王由于作恶多端而被废,此事发生于隆庆二年(1568),当时张居正还只在内阁中排名第四,要追究责任,也该追到当时的首辅高拱身上。但王氏在奏疏中无中生有地声称辽王被废后其府第田土都被张居正霸占,“金宝万计,悉入居正府”,却使终生爱财如命的神宗眼中大发红光,以此为借口下令查抄张府。

张居正生前,就有贪财的恶名。刘台曾上疏指控他“入阁未几,而富冠全楚”,“宫室舆马,妻妾奉御,有同王侯”,而王士贞则说,严嵩被抄家后,财产十分之九都进了皇宫,但后来又从宫中流失,“最精者十二归江陵(张居正)”(《觚不觚集》)。陕西道御史杨四知告发张居正有十四大罪,其中一条就是“贪滥僭窃”,“银火盆三百,诸公子碎玉碗玉杯数百”,真够骇人听闻的了。现在王氏又说“金宝万计,悉入张府”,怎不让神宗眼红!他估计至少也能抄到二百万两银,然而把张府里里外外搜遍了,锱铢必究,都折算成银,也不过十几万两。张家原是盐商,本就有钱,张居正生前又蒙神宗赏赐极丰,有十几万的家当,实在没什么稀奇。这点钱,不过刚够神宗嫁一个女儿,还不够娶一个媳妇(神宗长公主下嫁,用去银十二万两,而福王大婚,用去银三十万两),自然是大失所望,下令对张的儿子严刑拷打追赃,逼死了大儿子张敬修,朝野震动,才算告一段落。对张居正的最后判决是:“张居正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钳制言官,蔽塞朕聪;私占废辽地亩;假以丈量,庶希骚动海内;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本当断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免尽法追论。伊属张居易、张嗣修、张顺、张书都著永戍烟瘴地面,永远充军。”

大概因为实在没抄到什么东西,也就不好意思判他贪污敛财。

明朝的官俸,低得不可思议,只够勉强糊口。海瑞号称本朝第一清官,薪俸之外的钱财一概不取,却也只好业余当农民,率领衙役在衙门的后院种菜自给。为老母亲做寿,破例买了两斤猪肉,竟被当成重大新闻传播。则其名为朝廷命官,实与贫民无异。一般的官僚不愿当贫民,就钻钻法律的空子,干点似非法似合法的勾当。地方官照例从上交中央的税赋中抽成供私用,称为“常例”,京官无此财路,就要靠地方官的馈赠了。张居正不是海瑞,对官员间的一般馈赠,并不拒绝,在书信往来中也多提及,并不回避。但对大金额的有贿赂之嫌的馈赠,他是不收的。名将李成梁受封伯爵,一次就遣手下人送他黄金千两、白银万两,被他严词拒绝:“若主以血战功封一官,我若受之,是且得罪于高皇帝。其毋再渎!”张敬修在自杀前留下的遗书说其父“清介之声传播海内”,或许过誉,但时人比之为严嵩,告之曰“贪滥僭窃”,那定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

海瑞评说:“居正工于谋国,拙于谋身。”《明神宗实录》也说:“识者谓,居正功在社稷,过在身家。”不过是道出了自商鞅以来所有改革家的下场。张居正何尝不想谋身,但要革除“数十年废弛丛积之政”,要“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则不能不认真,不能不得罪人,也就只好先把自身的安危置之度外,而承受或出于私人恩怨,或由于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或因为忌妒的舆论攻击。张居正的才干无人可否认,舆论也就只能在其道德品质上打转,于是搞阴谋、好色、贪财,凡是处于其位者具有代表性的恶行,无不被加到了张居正的头上。既然在忠与孝、国与身中选择了前者,最后也就只有在佛家教义中找到了精神解脱:“如入火聚,得清凉门。”在熊熊烈火中想象出一个清凉世界。

鲁迅有谓:历史人物的大小,恰与物理规律相反,愈近愈小,愈远愈大。被同时代人视为卑劣小人、独裁奸相的张居正,其伟大,只有后人才能仰见。在张居正当国十年所留下的家底被神宗、熹宗糟蹋得干干净净,国破家亡之际,崇祯就明白了张居正的好处,知道“得庸相百不若得救时相一也”,才给张居正彻底平反。江陵张居正故宅有题诗云:“恩怨尽时方论定,封疆危日见才难。”

只不过恩怨尽时,也是封疆危日,一切都即将成为历史了。1997年5月

严嵩的末日

明嘉靖四十年(1561)十一月二十五日晚上,皇帝居住的西苑永寿宫忽然起了大火。大明的宫殿经常莫名其妙地起火灾,但这次失火的原因却很清楚,是因为嘉靖皇帝酒后跟宫姬在貂帐里玩烟火,火势蔓延开去,把永寿宫烧了个一干二净。

皇帝暂时搬到了玉熙殿,见那里又狭窄又潮湿,很不满意,便宣召内阁首辅严嵩和次辅徐阶询问怎么办。

严嵩坐着肩舆进了禁苑,这是他八十岁那年,皇帝给他的特赏。这一年,严嵩已经八十二岁了,居相位也已近二十年,皇帝对他却依然恩宠不减,舍不得让他告老还乡。嘉靖皇帝号称英察之主,乃是非常有主见的人,虽然整天求仙服丹,却一刻也没有放弃对朝廷的控制,凡事在询问臣下之前就已打定了主意。宠幸大臣的本事,就在于摸清、迎合皇帝的主意,而严嵩正有这样的本事,再加上他的儿子严世蕃精明能干,父子两人合在一起,把皇帝的心事猜出个八九不离十,所奏总能正中皇上下怀,在别人看来,竟像是皇上对严嵩言听计从。皇帝长期住在西苑设醮迎仙,大臣们又多了一份差事:书写献给神仙的青词。严嵩早年是颇负盛名的诗人,“诗思冲邃闲远”,“文致明润宛洁”(王廷相语),正是写青词的最佳人选,皇帝对他进献的青词,往往再三把玩,赞赏不已。皇帝常把制成的仙丹赏赐给严嵩试服,这些仙丹其实乃是铅汞化合物之类的毒品,严嵩七八十岁的老人,仍不惜充当小白鼠。从他写给皇帝的实验报告来看,他不仅真的服了,而且非常忠实地报告服后的后果,“遍身躁痒异常,不可一忍”,“至冬发为痔疾,痛下淤血二碗”,正是铅汞中毒的症状。还到哪里去找如此善解人意、文采斐然而又忠心耿耿的大臣呢?皇帝一有问题,自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了。

对皇帝要住到哪里,严嵩已经想过了。眼下正在修建奉天殿、华盖殿、谨身殿三大殿,工程浩大,淘空了国库,没有多余的人力、物力重盖永寿宫。按理皇帝应该回到大内去,这也是众公卿的主张。但是严嵩知道,自从嘉靖二十一年发生了宫女杨金英等人谋杀皇帝的“宫闱之变”之后,皇上就不敢再回大内去了,一提起大内就心惊胆战,建议皇帝回大内,正是触犯了忌讳。众位公卿只是盼着皇帝回了大内就可恢复朝仪,视理朝政,却也不想想皇帝心里的难处。严嵩的建议是,皇上暂住修饰完整的南宫(重华宫)。

严嵩自以为考虑得面面俱到,这个建议定会博得皇帝的满心欢喜。不料皇帝听了,大为不高兴:你这是要把我关起来吗?严嵩千算万算,却忘了当年明英宗被也先俘虏放回后,景帝就把他软禁在南宫,因此在嘉靖皇帝看来,南宫乃是“逊位受锢之所”,大大的不吉利。

这就给了精明不在严嵩之下的“甘草国老”(海瑞语)徐阶一个千载难逢的表现机会。徐阶奏说:三大殿工程确实浩大,但我们正可以利用三大殿工程的“余料”和人力修复永寿宫,百日之内当可完成。皇帝想着的正是要修复永寿宫,一听徐阶这么说,龙颜大悦,下令马上动工,并钦命徐阶之子督视工程。第二年三月,永寿宫如期修复,皇帝将其改名万寿宫,大庆五日,大赏诸臣,徐阶加官少师,与严嵩平起平坐了,而严嵩仅加禄百石。

严嵩开始失宠了!这几年来他的确老了,精力大不如以前,政事都要事先跟严世蕃商量,人称“大、小宰相”,又说是“皇上不能一日无嵩,嵩又不能一日无其子”。偏偏在嘉靖四十年五月严老夫人去世,严世蕃要丁忧守制三年,不能跟随老爹到西苑直庐办公,便干脆整天躲在家里跟姬妾们鬼混,父亲从直庐遣人走问政事,他也只是敷衍了事。这样,严嵩的奏对就越来越不称圣意,他在皇帝心目中的分量也就一直往下掉。他知道,以后的政权会是徐阶的了。自己先前迎合皇帝陷害、得罪了许多人,得给子孙们留条后路了。他以前曾得意扬扬地说过:“有我福,无我寿;有我寿,无我夫妇同白首;有我夫妇同白首,无我子孙七八九;有我子孙七八九,无我个个天街走。”现在这些个个天街走的子孙反而成了包袱,得依赖别人的扶持了。于是他办了酒席宴请徐阶,席间令子孙们团团拜倒在徐阶脚下,举杯对徐阶托孤道:“嵩旦夕死矣,此曹唯公哺乳。”徐阶表面上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连连说道“不敢当,不敢当”,内心却开始琢磨如何给严家以致命的一击。

要扳倒一位大臣,普通的办法是指使亲信联合上疏弹劾。这一招,徐阶在三四年前就试过了,不灵。嘉靖三十七年(1558),徐阶的门生刑科给事中吴时来和刑部主事张,以及同乡刑部主事董传策三人同日上疏弹劾严嵩。皇帝一眼就看穿了这是徐阶想要抢班夺权:严嵩这么老了,你徐阶就不会再等一等,何必这么急?下旨把三人逮捕入狱,定成“相为主使”“诬罔大臣”之罪发往烟瘴卫所充军。徐阶为此被迫韬晦了几年。现在皇帝的恩宠逐渐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又可以再试一试了。那么有没有别的办法出奇制胜呢?

大臣听皇帝的,但皇帝又听神仙的,谁能代表神仙呢?道士。也许突破口就在这里了。计谋已定,徐阶便向皇帝推荐了一名来自山东的道士蓝道行,此人的特长是会降紫姑扶乩。道教山山有仙,处处有神,这位紫姑,就是主管厕所的女神,据说她的乩语最灵。在扶乩之前,皇帝把所问之事写在纸上密封好,让太监带到扶乩之所焚烧,再请神仙降临以乩语答复。如果乩语不准,皇帝不是怪道士不灵,而是责备太监污秽不洁,神仙不愿降临。这么给怪罪几次,太监们也学乖了,烧以前先偷看皇帝所问的内容,再转告蓝道行,这样降下的仙语自然是百发百中,句句说到了皇帝的心坎上,皇帝也就对蓝道行的道行深信不疑。宫外呢,有徐阶在通风报信。严嵩将有密札呈奏皇帝,徐阶先派人通知蓝道行,扶乩的时候就预言说:“今日有奸臣奏事。”皇帝正在纳闷谁是奸臣,严嵩的密札送到了,严嵩也就成了神仙口中的奸臣。神仙的话,皇帝能不信吗?然而最终导致严嵩下台的,却是初夏的一场大雨。

嘉靖四十一年(1562)五月的一天,御史邹应龙出门碰上了大雨,到一位内侍太监家避一避,顺便打听点宫内的动静。这位太监连连摇头:说不得啊说不得。这一来邹应龙好奇心大起,不停地追问,太监也就讲开了:最近皇帝密令蓝道行扶乩,问的是天下何以不治。神仙回答说是因为“贤不竟用,不肖不退耳”。谁是贤,谁是不肖呢?神仙说是贤者如徐阶、杨博,不肖者如严嵩父子。皇上又问了:我也知道严嵩父子很贪婪,上帝怎么不处死他们呢?神仙回答说:我如果处死他们,就会加深了重用他们的人的罪责,所以留给你自己处置。皇上听了,沉吟了好一会儿,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呢?

是啊,这是什么意思呢?雨停回家后,邹应龙反反复复仍然想着这一个问题。如果皇上真的已经动心,决定除去严嵩,抢先告发自然是奇功一件。但是如果皇上还没动心呢?重者杀头,轻者流放,从前的沈炼、杨继盛、吴时中等人就是前车之鉴。邹应龙想了一夜,仍然决定不了该怎么办,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正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见自己带了随从出去打猎,看见远处有一座高山,对准了放了一箭,箭却不知飞到了哪里。继续往东走去,前面又是一座山,不过要小多了,山边有一幢楼,下面全是田,田里有一堆米,米上盖着草。他又发了一箭,这下子,楼倒了,小山倒了,高山也跟着倒了下来,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惊醒过来。做了这么个奇怪的梦,是什么意思呢?高山,高山,合起来不就是一个“嵩”字吗?这么想下去,梦中的情景就一一可解了:东边的楼是“东楼”,那是严世蕃的字,田上面有米,米上面再加草,合起来可不就是“蕃”字吗?这么胡思乱想想明白了,这个梦是要告诉他对准了严世蕃攻击,连带着打倒严嵩。他不再犹豫了,连夜修成《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控告严世蕃贪污误国:“工部侍郎严世蕃凭借父势,专利无厌,私擅爵赏,广致赂遗。……”

最后是请斩严世蕃,休退严嵩。

类似的奏疏,十一年前锦衣卫经历沈炼、九年前兵部车驾司员外郎杨继盛都上过,结果一个以“出位恣肆狂言,排陷大臣,计取直名”之罪流放,后以谋叛罪被斩;一个被抓住了奏疏中“或问二王(裕王、景王),令其面陈嵩恶”一语,定成“诈传亲王令旨”罪被杀。至于吴时来三人弹劾严嵩父子被流放,不过是四年前的事。然而时势变了。现在皇帝读着这封奏疏,想到的是上帝要他处死严嵩父子的乩语。圣谕曰:“嵩小心忠慎,祗顺天时,力赞玄修,寿君爱国,人所疾恶,既多年矣。却一念纵爱悖逆丑子,全不管教,言是听,计是从,不思朕优眷。其致仕去,仍令驰驿,有司岁给禄米一百石资用。……”

皇帝毕竟还念着严嵩的种种好处,不忍加害,只以纵爱逆子之罪令其致仕还乡。严世蕃也未被处死,而是流放到雷州卫。然而二十年的老宰相终于倒了!首辅是徐阶的了,连严嵩原先的办公室西苑直庐也是他的了。他在直庐的墙上写了三句话,向大家宣布自己的执政方针:“以威服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公论。”依然是一副与世无争、无为而治的模样,但他是不会甘心让严嵩安度晚年的。

嘉靖四十一年(1562)六月二日,严嵩满怀悲伤,出了北京广渠门,沿着运河南下,经过两个月的长途跋涉,回到了阔别四十余年的故乡江西袁州府分宜县。这位曾经名震海内的诗人,四十年来把文才花在了替皇帝撰写青词上,现在是再也无青词可写了,突然焕发了诗的青春,一路南回一路吟唱:“承诏赐休退,整驾念徂征。出昼心已结,辞天骨犹惊。伫立独踟蹰,泪落忽沾缨。上恋圣主恩,下怀知爱情。远树千重隔,沧江双橹鸣。路歧方浩浩,纷思何由平?”(《南还稿·六月二日出都作》)“路歧方浩浩,纷思何由平?”几十年的宦海生涯使他预感到这不会是最后的结局。

严世蕃并没有到雷州卫去服刑,只走到广东南雄,在那里住了两个月,就偷偷回家了。回去后也并不韬光养晦,而是大动土木,兴建私宅,这样就引起了地方官员的注意。一天,袁州府推官郭谏臣有公事到严府,见到上千名工匠正在修建园亭,督工的家奴对他非常无礼,甚至还有人向他投掷瓦砾。郭推官咽不下这口气,回去后干脆向巡江御史林润告发严家聚众练兵,准备谋反。

这时候,严世蕃的同党罗龙文也从戍所逃回了徽州老家,两人来往密切。这位罗龙文是倭寇首领王直的姻亲,曾经奉总督胡宗宪之命出海招降。林润接到郭推官的告发后,把故事再编得完整一点,向皇帝控告这两个人以建造府第为幌子,聚众四千人,“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这是谋反大罪,皇帝自然极其重视,立即下诏速将严世蕃、罗文龙拿来问罪。那时候严世蕃之子严绍庭还在北京当锦衣卫指挥,闻讯赶快派人赶在圣旨下达之前到家乡报警。严世蕃得报,想逃回戍所,却早在林润的监视之中,被逮住了,解往京师。这是嘉靖四十三年(1564)十一月的事。

严世蕃二进宫了,却也并不怎么惊慌,“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他有的是计策。自己贪污受贿,天下人均知,想赖也赖不掉,但是“皇上只要人干事,不怪人爱钱”,认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当初邹应龙告发他的不就是“贪污误国”吗?最多再流放一次罢了。“聚众谋反”、“通倭”的罪名那才是最可怕的,不过也没什么证据,其实根本就是捏造的,应该不难洗刷清楚。最好,是让三法司连带判决严嵩害死沈炼、杨继盛,这两个案子乃是皇帝亲自定的,要是让皇帝觉得三法司想为沈、杨翻案,审官和囚犯的位子恐怕就要掉个个儿了。计谋已定,他便命其党徒四处宣扬:不好了,要是三法司把沈、杨二案翻出来,严世蕃就死定了。

负责此案的三法司刑部尚书黄光先、都御史张永明和大理寺卿张守直果然中计,在判决中大书特书严氏父子迫害沈、杨。写好了,在上奏之前照例送给首辅徐阶过目。徐阶将三人领入内室,屏退左右,问道:诸君觉得严公子该不该死?三人异口同声回答:死有余辜!徐阶又问:那么你们是要他活还是要他死呢?三人答道:正是要他为沈、杨偿命啊。徐阶连连摇头:严嵩害死了沈、杨不假,但那都是领过圣旨的。皇上是最英明的,绝不会错。诸位的这份判决呈上去,皇上疑心三法司是在怪罪皇上,必定震怒,大家都免不了要被问罪,而严公子也就大模大样地出都门回家了。三人愕然,赶忙请教徐阶怎么修改。徐阶说:只要以林润的奏疏为底稿,再把聚众谋反这一条发挥发挥就行了,事不宜迟,稍迟就会发生变故。三人就请徐阶主笔,徐阶微微一笑,从袖中取出底稿:早就写好了,各位以为如何?三人看了,连声说好,马上叫来吏员誊清,这份置严世蕃于死地的判决书就从徐阶相府递了出来。

严家闻讯,这才真的慌了。严嵩托人送重金给徐阶,请他营救。徐阶钱照收,人也照杀。他的道理很简单:不收钱,严家的人要怀疑我捣鬼;不杀人,众人要怀疑我捣鬼。这位甘草国老,到现在还是两边都不得罪。

皇帝却也不信严世蕃会谋反,命令三法司再核实。圣谕云:“此逆情非常,尔等皆不研究,只以润(林润)疏说一过,何以示天下后世?其会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从公鞠讯,具以实闻。”

徐阶领了圣旨,急出长安门。三法司的官员们早在门外等候,他随便问了几句,就赶回家中,起草答疏,声称“事已勘实”,通倭谋反“具有显证”。皇帝这才批准了三法司的判决,于嘉靖四十四年(1565)三月二十四日下诏,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之罪判处严世蕃、罗龙文死刑。死囚按规定应该留到秋后处决,但这一次,按徐阶的要求,立即处斩,“亟正典刑,以泄天下之愤”。怕一拖就要出意外吧。

当时的史家,多认为严世蕃死有余辜,却对以莫须有的叛逆之罪处斩不敢苟同。张居正主修的《明世宗实录》评论此案说:“其罪状宜坐奸党之条,岂无可杀哉?乃润(林润)疏指为谋逆,法司拟以谋叛,悉非正法也。”支大纶的《皇明永陵编年信史》也是大为不满:“比乃咒诅怨望,练兵积粟,通倭诱虏,茫无影响,何以服天下之心哉?内阁颐旨,法官唯诺,刑罚不中,伊谁之咎?”谈迁在《国榷》中更是感叹道:“嗟乎!三尺法至平也,舍奸党之正条,坐不轨之苟论,自置相以来,未之闻矣。”其实这是有先例的,当年朱元璋杀宰相胡惟庸,不就也捏造了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吗?有太祖高皇帝做榜样,徐阶想必是心安理得的。

徐阶不以“奸党”之名处置严世蕃,却捏造出一个通倭谋反的罪名出来,其用心,乃是要把严家一网打尽。犯了叛逆之罪,亲属都要受到牵连,家产也都在抄没之列。即使他们在判决中未对严嵩拟罪,严嵩却也难逃法网,皇帝还要怪他们未依法追究严嵩的罪责(诏令云:“疏内不言逆本,是何法制?”),下诏把严嵩及其孙子们削官为民,并抄没家产。对江西严家的抄没,不知为何,一直拖到严世蕃被处决之后的五个月才进行。共抄得黄金三万多两,白银二百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财政总收入。此外还有田地百万亩、房屋六千多间和无数的珍宝古玩字画。严嵩出身贫寒,这些财产,当然都是他当了大官以后,特别是入阁拜相以后,父子劳神搜刮而来的,用张居正的话说,是“商贾在位”。做了几十年的买卖,一夜之间就赔个精光。

抄家之后严嵩的去向,各家说法不一,或说他寄食故旧,或说他寄食野寺,或说他与孙子住在关公庙,《明史·严嵩传》则说他是“寄食墓舍以死”,大约是到处打游击找人讨口饭吃。他是哪一年死的,各家说法也不同,或说被抄家以后不久就死了,或说过了一年才死,《明史》则说是过了两年才死,与嘉靖皇帝差不多同时死的,终年八十七岁左右。死后没钱买棺材下葬,也没人吊唁,直到万历初年,徐阶的门生张居正当国,才吩咐分宜县县令收拾严嵩尸骨备棺埋葬。这位县令遵命照办后,张居正还特地去函称赞:“闻故相严公已葬,公阴德及于枯骨矣,使死而知也,当何知其为报哉?”大约觉得自己的老师对严嵩的处置未免太过分,或者,是要借此为后人如何对待故相立个榜样吧。他自己死后,却也差点被开棺鞭尸。至于徐阶的结局,也并不怎么美妙,三个儿子被逮充军,田产充公,若不是张居正极力维护,说不定也落得个跟严嵩一样的下场。在此起彼伏、你死我活的内阁纷争中,只有皇帝才是最后的赢家。1997年12月

黄道周之死

对于凡夫俗子来说,死是生命自然的终结;而对于圣贤豪杰,死则是人格最后的完成。这样的完成,可以静美如秋叶,更可以绚烂如春花,而在山河破碎之时,则只能壮丽如夕阳了。

当年轻的黄道周把自己锁在福建铜山(今属东山县)孤岛上一座小小的石室刻苦攻读,立志当圣贤的时候,也曾经推演周易预卜自己的结局,据说准确地推算出自己将死于62岁这一年。而这将是怎样的一个完成啊!

一、出关

圣贤的传统道路,是治国平天下。但如果我们翻开黄道周的履历表,就会发现他这条路走得极为艰难,以闽人的固执,身处大厦将倾的末世,毫无成功的可能。自从天启二年(1622)中了进士以后,因为几次上疏奏事为倒霉的大臣求情,自己也跟着倒霉,屡调屡降,其中有几年还被斥为民。崇祯十一年(1638),因为弹劾大学士杨嗣昌,当面顶撞皇帝,被连贬六级赶出京城,到江西按察司当小小的照磨。过了两年,江西巡抚解学龙在评价所部官员时,偏偏对黄道周推崇备至。崇祯皇帝闻言大怒,说他们两个以党邪乱政,削了解学龙的学籍,把黄道周逮进刑部要求处死。如果黄道周就这么死了,不过是崇祯皇帝所随意屠戮的无数大臣中毫不起眼的一个,至多留下个忠谏的声名。幸好刑部尚书敢于抗旨,争辩说只有封疆或贪酷大臣才能以党邪乱政论死,以言论得罪,最多只能判处充军。审了两年,最后是判处黄道周永戍广西。还没走到广西,圣旨又下来了,皇恩浩荡,赦免复官。但是黄道周已不再做治国平天下的梦了,一获赦免,便告老还乡,在龙海邺侯山背山临江盖了一座邺山讲堂开坛讲学。这时候,他已是公认的儒林领袖、一代宗师,被时人推崇为“字画为馆阁第一,文章为国朝第一,人品为海内第一,其学问直接周、孔,为古今第一”(徐霞客语),全国各地来听讲的人络绎不绝,门前的九龙江,号称因此有千帆相竞。重返家乡这一年,他已58岁了,他的打算,就是以传道授业了此残生了。

然而大明的气数已经玩儿完。崇祯十七年(1644),崇祯帝吊死在煤山,吴三桂打开山海关放进清兵,大明的国土很快只剩下了半壁江山,国难当头,黄道周的官运却忽然好了起来。福王在南京即位后(即弘光帝),马上下了诏书,命他赴南京担任吏部左侍郎。

弘光帝的任命下来,黄道周本来不打算去赴任,但当政的马士英派人逼迫:“先生德高望重,不出来做官,是打算跟随史可法拥立潞王吗?”在此之前,大臣们对该拥立福王还是潞王分成两派。以与崇祯血缘的亲疏而论,应该立福王,但此人臭名昭著,不可为人君,以史可法为首的朝中大臣都宁愿立亲缘较远名声却较好的潞王,还在犹豫不决,手握重兵的马士英抢先立了福王,乘机把朝柄捏在手中,而把史可法赶到了扬州前线。黄道周之所以不愿出山,正是不愿去给这些人当花瓶。但福王这一派的人,也不会把他留给其他藩王,软硬兼施之下,他也就只好上南京去了。到了南京,就被升为礼部尚书,地位不可谓不崇高,却仍然是摆设。弘光小朝廷,只在醉生梦死中残存了一年。当多铎的铁骑杀到南京来的时候,如果黄道周人在朝廷,绝无可能跟从钱谦益冒着大雨跪在城门口恭迎清兵,自然只有一死殉国,那样也不过是南京陷落时自杀的大臣中的一个。但上苍却不愿这么快就把他赶下悲壮的历史舞台,南京陷落的时候他恰好被派到浙江祭奠禹陵,无意中又躲过了一劫。

弘光小朝廷一倒,黄道周平天下之心却更炽了。先是准备去跟随潞王,不料潞王才监国三日,就向清兵投降。然后是唐王监国,被郑芝龙、郑鸿逵兄弟拥戴着往福建跑。黄道周深知福建的地势易防守难出击,一进了福建,最多是关起门来当小朝廷,万难恢复故土。而且当时的福建乃是郑家的天下,去了那里,就是去当傀儡了。他写了一封信劝阻唐王入闽,信还没寄到,唐王已过了仙霞岭进了福建了。黄道周只好也回了福建,打算走小路回漳浦老家去,在半道上被唐王派人截了下来,迎到福州。唐王也在福州正式登基,即隆武帝。

隆武帝是读书人,读书人大都敬重黄道周,他也的确要重用黄道周,封官武英殿大学士兼吏、兵二部的尚书,成了宰相了。但战时的宰相并不值钱,兵粮大权都掌握在郑芝龙手里,不仅黄道周动用不了,连隆武帝也动用不了,君臣相见,对此只有相对而泣。

这时候清廷已下了剃发令,为此在江南制造了一系列惨绝人寰的屠城惨案。江南人民一面奋起反抗,一面向隆武朝廷求援。但郑芝龙却不准备发一兵一卒。他的人生哲学很简单,当年他当海盗大王,明廷招降了他,给他高官厚禄,以后清兵来了,再投降就是了,还会有高官厚禄的。而黄道周名为兵部尚书,却调动不了一兵一卒,只能到家乡发动子弟兵了。隆武帝无法给黄道周一件武器、一分军饷、一担军粮,他给黄道周的,只有几百张空白文书。黄道周就带着这几百张空白文书上了路,每到一地,就用它来写奖状,谁参了军,就送一张亲笔书写的奖状,最后竟然也给他拉起了一支几千人的队伍,筹到了一个月的兵粮。

隆武元年(1645)九月十九日,这支以锄头扁担为武器的“扁担兵”,这支只有不到十匹马、只带了一月兵粮的乌合之众,这支完全靠忠义之气纠集起来的家乡子弟兵,在一位毫无作战经验的文人率领下,浩浩荡荡开出了分水关,永别了家乡,去跟凶残的征服者作最后的决战。

当蔡夫人在家中听到丈夫出关的消息,长叹一声:“哪有将在内相在外而能成大事的?道周死得其所了!”

二、决战

黄道周出关后,又一路招募新兵,江西的义师也都赶来会合,加起来有上万人。十月初抵达广信(今上饶),黄道周一进了广信就开坛讲学,借机募捐,又筹到了三个月的兵粮。几天之后,分兵三路,向清兵发起了进攻,一路向西攻抚州(今临川),另外两路北上分别攻婺源和休宁。

这是一场在军事史上没有留下任何影响的决战。《明史》的编撰者甚至不承认这是一场决战,对整场战役的叙述只有十九个字:“由广信出衢州,十二月进至婺源,遇大清兵,战败……”仿佛是稀里糊涂在路上碰上了清兵而被收拾了的。

这是一场任何军事分析家都会嗤之以鼻的决战。黄道周所面对的,并不是八旗子弟,而是洪承畴的队伍。这支以前大明最精锐的部队,掉转刀口杀向自己的族人时,一点也不比八旗子弟逊色。一方是没有受过任何军事训练的乌合之众,一方是身经百战、横扫大半个中国的劲旅,其结果如何,还没开战就已决定了。

但是我们还能指望有更精彩的对垒吗?几个月前几十万南京守军不战而降,现在又有几十万正规军龟缩在关内准备几个月后不战而降,保家卫国的责任被推卸到了平民百姓肩上,这与其说是患得患失的两军交战,不如说是义无反顾的垂死反抗。

婺源离得最近,这一路首先战败,随后休宁、抚州之师也被击溃,这么一来,连广信也守不住了。向朝廷求援吧,请兵不至,请饷不给,黄道周召集诸将计议:与其坐而待毙,不如倾巢而出作一决战,不能让清兵笑中国无人!婺源县令本是黄道周的门人,这时捎来一信说愿意弃暗投明当内应,不管是真是假,就再打一次婺源吧。

十二月六日,黄道周亲率部队向婺源进发,走到了童家坊,闻报说前面的乐平已陷落了,下一个就该轮到广信了。广信的士民要求回去保卫家乡,黄道周就让他们回去,自己带着门人们和乐平、德兴两县的乡勇千余人,继续前进。二十四日,抵达明堂里,深入谷中,遭遇到了埋伏在那里的清兵。参将高万容不受节度,率兵往山上逃去,全军崩溃。黄道周把招征印交给中书陈骏,命他突围逃回,自己留下继续督战,直到兵尽矢穷,被俘。被俘之前他曾想自刎,被门人、兵部主事赵士超所制止:“这里离南京不远,不如等一下死在太祖高皇帝身旁!”

这一等,就意味着要到狱中去遭受更重大的痛苦和更严酷的考验。

三、成仁

黄道周落到了徽州守将张天禄的手里。张天禄如获至宝,他知道,擒获一名以忠义闻名的人,要比攻下数十州郡更能博得洪承畴的欢心。大概,在洪承畴看来,如果能够劝得忠义之人投降,就可以减轻自己叛国投敌的耻辱吧。

黄道周被客客气气地送到了南京。狱中的生活似乎和平时也没有什么两样,继续著书立说,跟门人讲习吟咏如常。每天来探望他的人非常多,有的是来求教的,他就在狱中开了讲堂;有的是来求字的,他也是有求必应。黄道周是明末首屈一指的大书法家,与倪云璐、王铎并称晚明三大家,三个人的结局却完全不同:倪在李自成攻陷京师时自缢而死,王投靠清廷,官至礼部尚书。黄道周的书法是其人格的完美体现,“他的真书,如断崖峭壁,土花斑驳;他的草书,如急湍下流,被咽危石”(沙孟海《近三百年的书学》),其行草大字,更以“险怪”而为世所重。此时南京士人都知道他来日无多,争相向他索书,得到了就当成宝贝收藏起来。以后的两百多年,清代的书法界极少有人敢于提到他,却也并不妨碍其书画在民间的辗转流传,至今仍有许多作品存世。

清廷对黄道周如此客气,固然是敬重其儒林一代宗师的身份,更重要的,是抱着感化、劝降的用心。洪承畴亲自出马劝降,黄道周先是装聋作哑,根本不认这位同乡的老朋友:“洪承畴?早就在松山战死了,先帝赐祭九坛,带领百官亲自哭临,怎么还会活着?一定是无赖小人冒充的。”继而送给他一幅藏了史可法、洪(皇)承畴名字的对联:史笔传芳,未能平虏忠可法。皇恩浩荡,不思报国反成仇。

洪承畴又羞又愧,给清帝上疏,请求免黄道周一死:“道周清节夙学,负有重望,今罪在不赦,而臣察江南人情,无不怜悯痛惜道周者。伏望皇上赦其重罪,待以不死。”但摄政王多尔衮忌惮的正是这“负有重望”,“江南人情”,下令尽快处决。

处决令下来的时候,黄道周已经绝食十二日了。他刚被俘的时候,蔡夫人即派人送来书信:“忠臣有国无家,勿内顾。”这时候也用不着寄家书去告知死期了,只在门人赖继谨的家书后面,添了十六个字:“蹈仁不死,履险如夷;有陨自天,舍命不渝。”

隆武二年(1646)三月五日即是刑期。黄道周盥洗更衣完毕,对仆人说:“以前某人曾向我索字画,我答应了的,不能食言。”命铺纸和墨,先做小楷,然后改用行书,纸太长,写不完,以大字完成。又命铺纸,做水墨大画两幅,画一幅残山剩水,再画一幅长松怪石。画完,从从容容写上题识,加盖印章,然后出门就刑。

黄道周被押到了东华门,想起孝陵就在附近,又见到一块福建门牌,就走到牌下,指着“福建”两字说:“我君在焉,我亲在焉,死于此可也。”向着南方——家乡的方向——再拜,不愿再往前走。监刑官只好命令在门牌下施刑。门人蔡春落、赖继谨、赵士超和毛玉洁从后面赶上来告别:“老师先走一步了,我们马上就来跟老师的魂魄会合。”四人在同一天被杀,合称黄门四君子。

随从请黄道周给家眷留几句遗言,黄道周撕裂衣襟,咬破手指,以鲜血写下了最后一幅大字:“纲常万古,节义千秋;天地知我,家人无忧。”

一百年后,他所抗拒的征服者的皇帝乾隆推崇他为古今完人。1998年3月

从“徐达吃蒸鹅而死”说起

近日央视科教频道的百家讲坛由一位明史专家讲朱元璋生平,我因本来就对明朝的历史感兴趣,以前还写过一些有关文章,便抽空收看了几集。其中有一集讲朱元璋屠戮功臣,忠心耿耿的徐达交出兵权后也没有逃脱其毒手。说是徐达得了背疽(后背长了一个大疮),朱元璋派人给他送来蒸鹅。徐达见了蒸鹅,满面流涕,告诉医生你们赶快逃跑,然后吃下去就死了。为什么?徐达知道背上长疮不能吃发物,这个蒸鹅是发物,一吃这个东西,病毒发出来这个人就死了。他明白了朱元璋还是要让他一死。让医生逃跑则是为了不让朱元璋把他们都杀了当替罪羊,说他们没给徐达治好病。

其实这是把一个民间传说当成史实来讲了。《明史》记载了徐达的确死于背疽,但并无朱元璋派人赐食一说。明朝中叶有一本专讲明初故事的野史笔记《翦胜野闻》才有这个赐食记载,但是并没有说是什么食物。按《四库总目提要》的说法,《翦胜野闻》“书中所纪,亦往往不经”,并不可靠。清赵翼《廿二史札记》转述了这个故事,才说是“赐以蒸鹅,疽最忌鹅”,虽然赵翼本人认为这是“传闻无稽之谈”,但“徐达吃蒸鹅而死”却从此成了一个表现朱元璋阴险毒辣的民间传说广为流传。

这个传说虽然常被明史专家采用,但是极不可信,不仅因为史无明文,而且不合常理。朱元璋如果要杀徐达,完全可以像杀其他功臣一样找个借口公开定罪抄斩,实在拉不下脸也可以在一般食物或药中下毒悄悄杀之,没有必要羞羞答答又欲盖弥彰。

说“疽最忌鹅”并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所谓背疽,在现代医学看来是背部发生了大面积急性化脓性感染,是金黄色葡萄球菌侵入多个相邻的毛囊及其所属皮脂腺或汗腺导致的。在今天治疗起来并不困难,用抗生素和动手术排出脓液,即可望痊愈。鹅肉的主要成分是蛋白质和脂肪,并不含有能导致病情恶化的毒素,反而能增强患者的营养,因此并不需要“忌口”。

但是在古代,背疽却是一种可怕的“恶疾”,得了往往是致命的。死于背疽的历史名人史不绝书,除了徐达,还有秦末的范增、三国的刘表和曹休、唐朝的孟浩然、后唐的李克用、南宋的宗泽、明朝的杨一清、清朝的杨光先,等等。因为是绝症,所以发背疽而亡竟然成了赌咒发誓用语,例如《说岳全传》里头秦桧便向兀术发誓“不把宋朝天下送与狼主,后患背疽而死”。

也因为是绝症,所以号称能治它的验方就特别地多。到宋朝时,流传的背疽验方已多达百余个,但按当时出版的医书《集验背疽方》的说法,“然有验者极少”。即使是《集验背疽方》所收录的二十几个“验方”,又何尝就真的如它所声称的“神妙莫比”?这些“验方”的用料和制作方法有的相当奇怪,例如有一个验方要用到“男子发一团如鸡子大”,真不知女子发为何就用不得?

由于“验方”其实不验,所以就需要有种种的禁忌为失败开脱。按《集验背疽方》的说法,背疽患者戒“作劳叫怒,嗜欲”,而“饮食如干湿面、炙、腌藏、冷酒、生冷、滞腻、鱼、羊并不可食”,所谓性热的食物不能吃,性冷的也不能吃,“性热者发热,冷者损脾、肾,毒者发病,皆当戒之”,几乎没有什么还能吃的了,可不仅仅是蒸鹅肉。更奇怪的是,病房绝对不能让有狐臭的人、孕妇和经期妇女进入,和药的时候也不能让这些人撞见,而且还不能让鸡、狗、猫见到。有这么多涉及方方面面的禁忌,要想不让“验方”失灵还真不太容易呢。治好了算它灵验,治不好了就可怪到犯了什么禁忌了,而不是它不灵。

在今天已很少有人相信和药不能让鸡、狗、猫见到这样的鬼话了,但是还有很多人相信、讲究“忌口”,对徐达吃蒸鹅而死之说津津乐道,不知这也同样没有科学依据,虽然种种禁忌的荒诞程度不同,性质还是一样的。

假如有那么一天,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徐达的确吃过朱元璋赐予的蒸鹅,然后死了,这就能证明吃鹅肉会像中医说的那样“动风发疮”吗?不能。也许蒸鹅里被加了毒药;也许徐达本来就病得快死了,跟死前吃没吃蒸鹅无关;也许徐达由于迷信“疽最忌鹅”,因此受到了心理暗示,加重了病情而死;也许他是吃了当时用以治背疽但是有毒的药物死的……从一个相关的个案是证明不了因果关系的。但是一般人太容易把前后发生的两件事当成存在因果关系联系起来了,对“忌口”是如此,对“验方”也是如此——碰巧用了某个“验方”病好了,就相信是该“验方”有神效,而不去深究病好了是可以有很多因素造成的,不做严密设计的临床试验进行对照、统计,是没有说服力的。2006年10月16日

大明海岸不寂寞

近日从网上读到曾因撰写电视政论片《河殇》而名噪一时的苏晓康的两篇妙文,一篇是《晚凉天净月华开——话说海外的〈河殇〉与我》,描述《河殇》在海外华人学界和汉学界引起的反响,据说至今未衰,且被一些大学列为中文教材云;一篇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在美国看网上中文世界》,根据一些失实的传闻对他一无所知的中文网络极尽嘲笑、谩骂之能事,连《新语丝》也成了专门供那些发表欲极强、用了笔名所以不觉得不好意思的人发表缤纷杂陈的诗歌习作的网络了。这倒引起了我重读《河殇》的兴趣,想看看这位“精英”当年谩骂中华文化时是不是也像今日谩骂中文网一样信口开河、口无遮拦。《河殇》当日掀起轩然大波,海内外评论它的文章不少,据说后来还组织过对它的批判,但这些评论文章,即使是反对乃至批判它的,着眼的都是《河殇》的思想,乃是见仁见智的事,难以服人,似乎还没有人给它具体地挑挑毛病,看看它所依据的史实虚假到何等程度。我当年看《河殇》,面对“缤纷杂陈”的画面和听着慷慨激昂的解说,也未曾留意其解说的细节。现在从图书馆借来《河殇》解说词,读着干巴巴的文字,才发现其撰稿人的中国历史常识水平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不提中国历史倒罢了,几乎一提便错。最离奇的一处是“要不是他(张衡)曾经当过几天太史令和尚书一类的御用文人官,恐怕连这堆骨头的土丘,也未必能延挨到今天吧。有谁见过一生布衣的大科学家祖冲之和宋应星的墓冢吗”?两句话提到三个历史人物,却每一个都错了。张衡从23岁时任南阳太守的主簿起,一生都在官场上混,历任郎中、侍郎、太史令、公车司马令、侍中和河间相,临死前不久还被授予尚书,全都是高官要职,绝非只当过“几天”“御用文人官”。那“尚书”在东汉时已成为实际处理政务的高官,跟后来的六部尚书已没太大的不同,也不是“御用文人官”。关于祖冲之的史料几近于零,但记载了其发现的《隋书·律历志》仍不忘告诉后人祖冲之是“南徐州从事史”,这是多大的官职待查,但不是布衣是肯定的。至于宋应星,29岁中举后屡次参加会试不第,也终于在49岁那年外出为官,累任分宜县教谕、汀州府推官和亳州知州,在南明时还可能被授予过滁和道和南瑞兵巡道这种掌握兵权的要职。类似这样的错误还有的是,像第一位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的魏源仅仅因为信了天主教取人脑髓的传言就被视为愚昧的代表,而自称“药方只贩古时丹”、从未提到要向西方学习的龚自珍却被吹捧成了中西冲突时中国唯一清醒着的人,这样的颠倒,也真滑稽得可以了。《河殇》反反复复提到明朝的闭关锁国和海禁政策,在它看来,好像明朝之时的海上贸易根本就不存在,与西方繁盛的海上贸易相比,中国的东南海岸线是“长期沉睡在荒寂之中”,是“一片寂寞”,是“流动、迁徙、贸易都被窒息了”;就连郑和下西洋,也只是“一次毫无经济目的的大规模航海活动”、“几乎纯而又纯的政治旅行”,连甲午海战失败的账也要算到郑和头上。其撰稿人难道根本就没听说过“海上丝绸之路”,根本就不知道导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的原因是为了开辟一条与中国贸易的新航道,当时西方的海上贸易很大一部分是跟中国合作的?

郑和七下西洋,固然是带着“欲耀兵外域,示中国富强”的政治使命,但同样具有与西洋诸国进行贸易的经济目的。这些船,在当时被称为“宝船”,全称是“西洋取宝船”,是取宝去的。从这些船的设计上看,也不是战船,而是庞大的贸易船。郑和的属下马欢著有《瀛涯胜览》一书,详细地记载了郑和船队的行动,里面提到宝船一到某地,就派出小船去做买卖,而当地的商人也都预先收购好了中国所需的物品准备与宝船交易。其中有一处非常详细地介绍了贸易情形:“其二大头目受中国朝廷陛赏,若宝船到彼,全凭二人主为买卖。王差头目井哲地未讷几计书算于官府。牙人来会,领船大人议择某日打价。至日,先将带去锦绮等物,逐一议价已定,随写合同价数,彼此收执。其头目哲地即与内官大人众手相拿,其牙人则言某月某日于众手中拍一掌已定,或贵或贱,再不悔改。然后哲地富户才将宝石、珍珠、珊瑚等物来看议价。非一日能定:快则一月,缓则二三月。若价钱教议已定,如买一主珍珠等物,该价若干,是原经手头目未讷几计算,该还纻丝等物若干,照原打手之货交还,毫厘无改。”

正因为郑和之行的贸易性质如此明显,当时的人都以为郑和就是去贸易的,以致有政治觉悟比较高的人提醒大家不要忘了讲政治:“然则(郑)和岂贸易珍宝之使哉?除异域之患,为天子光,和亦贤矣!”(《典录·三佛齐国》)

如果说郑和之行乃是国营贸易的话,私营的又如何呢?事实是,明廷一开始对海外贸易并不完全禁止。朱元璋还在当吴王时,就已设市舶司,专门管理对外贸易,“海外诸国入贡,许附载方物,与中土贸易”。后来倭寇来犯,为了杜绝对倭寇的接济,才下了“不许片板下海”的海禁禁令,并取消市舶司。永乐元年,倭患平息,又在福建、广东和浙江设市舶司,令士民通番如故,这一次,一直到了嘉靖年间,倭寇猖獗,才又罢置福建、浙江的市舶司,但广东市舶司仍保留。而到了隆庆改元,倭患稍平,就完全取消了海禁,准许人民航海前往东洋、西洋贸易。

明初的对外贸易还可说是朝贡的附属物,但是在正德之后,就有了越来越多的纯粹的商业交易,其繁荣程度已不下于宋元,海禁法令早已成一纸空文,相应的商务政策也跟上了,所以《明史·食货志》说:“关市之征,宋元颇烦琐,明初务简约,其后增殖渐多。”朝廷从对外贸易中得不到什么好处,但地方政府却可以从中抽分收税。收税是既收商税又收牙税,蕃货由牙行报官后,官方又来一次抽分,按例是十分取一。如果有上好的货色,则官方先买了下来,美其名曰“博爱”。隆庆以后因为蕃商报货不实,干脆改用“丈抽”,测量商船的长短,根据其尺寸收取银两。当时两广、闽、浙一带的军政费用,很大一部分竟要仰仗这些税收,以致嘉靖之时广东市舶司一度被罢,当时的巡抚就急忙上疏力陈开市的好处,请求重开,否则就会“军国无所资,且失远人心”(《殊域周咨录》卷九),可见当时海外贸易对政府财政之重要了。当地平民百姓,同样从中得到了好处,发家致富了:“自永乐改元,遣使四出,招谕海番,贡献毕至。奈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库市。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同上书)漳州府的月港,因为海道便利,成为走私贸易的中心,异常繁荣,成化、弘治之时被称为“小苏杭”,嘉靖之时在地方官的建议下,终于把它升级为县,也就是海澄县(见《漳州府志》、《海澄县志》),成了福建人民往吕宋诸岛做买卖的据点。

福建商人往贩吕宋,在成化之时已属常事。他们主要是跟从南美来的西班牙人做生意。中国的工业品和农产品,特别是丝货,源源不断地涌入吕宋。当时开抵马尼拉港的船舶,除了每年有两三艘墨西哥来的大帆船以外,都被中国的商船占据了。这些福建商人不需要从西班牙人手里购买任何东西,他们只要白银。前往吕宋的福建商船,满载白银而归,不输入任何货物,以致大明政府专门对输入白银征收进口税,名曰“加增饷”,一船收银一百五十两,光这一项,政府每年就有一两万两的收入。每年西班牙人从南美运到吕宋的白银大约有两三百万比索(一比索约等于银七钱二分),又几乎全部都转输入了中国。西班牙政府对这种贸易逆差忧心忡忡,硬性规定每年从南美运往吕宋的白银不能超过五十万比索,但是这项法令并没有得到执行。大量输入的白银甚至改变了中国的货币制度。明朝本来是以铜钱为货币(以及几同废纸的宝钞),在闽广一带却只用银不用钱了,其他地区则银、钱混使,中国的货币制度实际上已由钱本位变成了银本位。

当时(1630年)在吕宋传教的一位西班牙教士,在目睹了这繁华的一幕之后,如此感叹道:“在这个异常庞大的国家(中国)中,任何生活所需的物产都非常丰富,……那里的大小不同的船只,几乎数不清那么多,每年都装运各种食物和商品,驶往邻近各国交易。其中光是驶往马尼拉的,每年经常有四十艘,或四十艘以上。……这些商船又往暹罗、柬埔寨……等国贸易。……它们把世界上所有的银子都运回去,……因此,中国可说是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我们甚至可以称它为全世界的宝藏,因为银子流到那里以后便不再流出,有如永久被监禁在牢狱中那样。”(转引自全汉升《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载《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二卷第一期,香港九龙,1969年7月)

而三百多年后,我们的“精英”看到的却只是“一片寂寞”!1996年9月

长城随想

1990年4月5日,清明节,我在北京作毕业论文。这一天北京各大学放假,郊游疏散。中国科大研究生院便组织大家去游刚刚修好的慕田峪长城。我当时正好在那里写本科论文,就跟着去了。

我便在这一天,在无数中国人“欲断魂”的日子,第一次看到了我们中华民族举世闻名的象征。看着那蜿蜒起伏在山巅上延伸至无穷无尽的远方的褐色城墙,想到的是我们祖先的图腾——龙。我本来对这个拼凑出来的凶猛的怪兽毫无好感,那一刻,面对着这悲壮地挣扎着的身躯,却被感动了。脚下的砖块是崭新的,这是现代长城,不是我朝思暮想的明长城。我在城墙上向西往前走,钻过了铁丝网,是一片残砖断垣,这才是真正的未加修饰的明长城。这时候已经无法走了,而必须手足并用往上爬,爬到了最高峰,放眼望着塞外,想起了《明史》上的那段话:“元人北归,屡谋兴复。永乐迁都北平,二面近塞。正统以后,敌患日多。故终明之世,边防甚重。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分地守御。”

说起长城,大家马上想到的是秦始皇。但是秦长城虽说是遗址犹存,真的让你去看那些遗址,不说你很难想象那是长城。我们今天的所谓长城,都是明人修的。清时塞外归附,没有必要修长城,就让明长城历经几百年风风雨雨,破破烂烂地以原貌保留到了今天。

明人也并非一开始就想到修长城。在洪武、永乐、宣德的时候,大明国力强盛,在与北元的作战中处于绝对优势,采取的是扩张的姿势,不会想到去修长城把自己围起来。徐达、邓愈他们,只是加固一下边塞各城的城墙而已。

到了英宗正统元年(1436),明朝的国势开始衰落,才有一个叫朱纯的给事中上疏请修塞垣。土木堡之变之后,大明与北元的对抗从攻势转为守势,修长城——明人称之为边墙,才变得十分迫切。但是边墙的真正开始修筑,却一直拖到了孝宗成化九年(1473),由延绥巡抚余子俊开始,在西部共筑了一千七百七十里。

这时候,辽东的局势也变得危急了。成化十三年(1477),开始在辽东增修墙堡。弘治六年(1493),御史李善请筑辽东边墙,从山海关一直筑到了鸭绿江,虽然工程简陋,不可与山海关内相比,但是在明人的眼中,那的的确确是边墙,也就是我们今天之所谓长城。这样,“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就有了绵绵不绝的屏障!

说起长城,不能不提到另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戚继光。他在清除了倭患之后,又带着三千英勇善战的浙江兵,北上当蓟辽都督同知,为国家守边了。他的主要功绩,就是在其治内大修特修边墙。我在慕田峪看到的那段长城,大概就是当年戚继光监修的。起初,戚继光管的是蓟州。俺答汗入贡之后,蓟门安然无恙了,而辽东边患又起。图们汗率辽东土蛮袭击锦州、义州、沈阳等地,屡败明军,甚至一直打到了山海关。已升为左都督的戚继光这时候就屡屡到辽东作战,与李成梁(朝鲜族)配合,击退了蒙古兵的一次次进攻。辽东那些简陋的长城,在这些战斗中自然是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什么要大修特修长城?这个问题恐怕就跟问当时的城市为什么要修城墙,大户为什么要修院墙一样的简单。而长城真的有用吗?自以为高明的今人也许要嘲笑长城不过是座废物,何尝抵挡得住外族的入侵。就连鲁迅也这么说:“其实,从来不过徒然役死许多工人而已,胡人何尝挡得住。”但最后的抵挡不住并不等于在此前长城就毫无用处,至少使得敌人的入侵会困难得多,就像大户的院墙抵挡不了飞檐走壁的武林高手,却可以令一般的小偷望而却步。明人对长城的重要性的体会,一定要比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今人深刻得多。就说明末吧,清兵虽然三次入寇打到北京城下,每回却都要绕着长城兜一大圈寻找薄弱环节,到真的打入内地,早已人困马乏,不敢久留,抢掠一番就又退了回去。直到吴三桂打开了山海关的大门,长城才真正成为了废物。至今还有人对吴三桂咬牙切齿骂之为大汉奸,正可以说明长城在防守中的重要性。

然而在当时,当我站在明长城的顶端,却并没有心思去想长城的这些是是非非。我想到的是死于长城下的亿万冤魂:古长城曾经有过那样的时候招魂的骷髅旗痉挛地升起这一具用泪痕血迹涂抹的木乃伊啊据说因此将要复活那些殉葬的人们垂死的呻吟也成罪恶的谎言只有祭神的欢歌和暴君的虐笑忽远忽近绵绵不绝绵绵不绝的围墙挡不住还是绵绵不绝的风再也没有塞外风光大纛无存旗杆依旧在炮筒死死盯着的早已是汉家的天空只有山峰依然如利刃曾被割破的天空啊宁静如六月的一个夜晚纷纷扬扬地撒落是一地的断砖碎瓦究竟要捡起哪一块才算是我们的天清明时节秦时的太阳灿烂然而贫血桃花在坚硬的尸骸上开放冤魂们或新或久一起歌唱1995年10月24日

国子的监狱

我国古代的最高学府称为国学,有太学和国子学两种。太学的历史相当悠久,至少可以上溯到西周,至东汉达到了极盛,汉质帝时太学生竟多达三万人,成为与宦官集团相抗衡的主要力量。晋武帝时又另设国子学。国子是指“公卿大夫之子弟”(《周礼》郑玄注),表明其教育对象乃是贵族子弟,与更具平民色彩的太学并立。隋炀帝时始称国子监。

到了明朝,只设国子监,不设太学,因此国子监同时接收由皇帝指派的贵族子弟和由地方官保送的平民子弟,分别称为官生和民生。就像“国子监”这个名称所表明的,当初立学的用意主要是为了训练贵族子弟,在一百五十名定额中,官生占了一百名。以后国子监的规模越来越大,民生数目越来越多,官生反而越来越少,到了洪武二十六年(1393),八千一百二十四名学生中,官生只有四名,国子监已成为培养民生当官的学校了。

国子监的教育方针,是“奉监规而训课之,造以明体达用之学。以孝弟礼义忠信廉耻为之本,以六经诸史为之业。务其各以敦伦善行,敬业乐群,以修举古乐正成均之师道”。说得很动听,其实一言以蔽之:做官。在明初,国子监学生(监生)的官运确实非常好。朱元璋是白手起家的,改朝换代之后从朝廷到地方各级机构需要大量的新官僚去填充。明初又屡兴大狱,胡案、蓝案、空印案、郭桓案,把大大小小的官员杀得一干二净,靠三年一次的科举是远远不够供应的,监生们也就大走官运。光是洪武十九年(1386)这一年,竟有千余名监生走马上任,去填补因为郭桓案杀掉数万人之后遗留下来的空缺,甚至一出校门就当上了从二品的布政使(省长)。

在朱元璋看来,理想的官员应该是对皇帝绝对服从,没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奴才。因此在他的亲自设计下,国子监成了候补官僚的集中营,学子的监狱。学生们一进入国子监,便在身心两方面都失去了自由。“监”字在此读去声,自然不是指监狱,而是跟钦天监、上林苑监一样,表示官署。确实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说是学官的衙门,官员即老师,老师即官员。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实行政治和教育不分的“政教合一”,今天大学的老板是政府,校长是副部级或厅级干部,而当时的国子监的老板是皇帝,其最高长官——祭酒也是从四品的不大不小的官,以下从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到从九品的学录,无不是朝廷命官,任免都出自吏部。按照规定,国子监这个衙门每天都要升堂,祭酒和司业坐在堂上,其他属官按次序站在两旁,接受监生的朝拜并质问学业,与其他衙门的升堂办公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衙门的第三把手是监丞,虽然是正八品的小官,却是直接管理教员和学生的“现管”,不但管监生的操行,而且还管教员的教学成绩。监丞的办公处叫绳愆厅,实际上也就是执行处罚的刑场。监丞有一本记过本——集愆册,凡是监生犯规,初犯记过,再犯则带到绳愆厅,按倒在厅中的行扑红凳上,由皂隶行刑,用竹篦打五下,三犯打十下,四犯则另外处置:开除,充军或罚充吏役。

监规是朱元璋钦定的,起初只有八条,后来越定越详细,竟达到了五十六条之多。就像现代监狱的犯人要穿囚服一样,监生也要穿御定的制服——褴衫,不许穿常人的衣服。进了这座大监狱,吃住都在里面了,不能随意出入,要出去,先要获得教官的批准,领“出恭入敬”牌(所以后人干脆把上厕所婉称为出恭);想请假或回家,是要皇帝亲自批准的,最好别动这个念头。饮食由公家包了,吃的是大锅饭,会餐的时候禁止喧哗,更不许议论伙食的好坏。朱元璋自己是参加地下行会发的迹,深知群众组织的厉害,因此绝对禁止在监生之中有任何组织的存在,你想组织“监自联”?等着杀头吧。连班与班之间都是禁止来往的,甚至对人对事的任何批评都是绝对禁止的。凡是违反了这些规定,都是“痛决”,就是带到绳愆厅把你痛打一顿。最严重的犯规是“毁辱师长”“生事告讦”,处罚是“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简直就是一部微型的刑法。而怎么算“毁辱师长”“生事告讦”,那是可以由学官随意解释的。

不用说,监生的功课一定是很紧的。而读的又是什么书呢?最重要的自然是“朱选四卷”——《大诰》初编、续编、三编和《大诰武臣》,那是朱元璋亲自写定的训词,列举他所残杀的官民的罪状和处决方式,族诛、凌迟、枭令、斩、挑筋、去膝盖,等等。对这些血淋淋的记录,监生竟被要求每三日背一百字。监生将来是要当官的,因此《大明律》也是必学的。四书五经是儒家经典,当然也是必读书,要求也是每三日背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必读书中还有刘向的《说苑》,因为朱元璋认为这本书记载的许多言行,“深有劝戒”,可以用做修身教材。自然,还必须指定一些大毒草作为禁读书,首当其冲的竟然是四书之中的《孟子》。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开始读《孟子》,读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些话,正刺着了他的痛处,大发脾气,下令国子监把孟子逐出文庙。但《孟子》在全国读书人的心目中的地位已无法动摇,想完全禁止是不可能的,朱元璋便组织了一个“《孟子》审查委员会”,出了本《孟子节文》,把好端端的一本《孟子》删得七零八落,共删去八十五条,只剩下了一百七十条,作为命题、取士的范本。除此之外,像苏秦、张仪等人的言论,也是“宜戒勿读”的,这样一来,《战国策》等经典著作也大有问题了。

再严酷的规定,只要执行者可以通融,大家还是有活路的。不幸,洪武十五年(1382)新落成的国子监的第一任祭酒却是以“极意严刻”著称的宋讷,他不仅是监规的起草者,而且是监规的最忠实执行者,监生们也就一个个给逼上了绝路。宋讷本是元廷降臣,历史不太清白,因此要秉承上意,努力工作以博取朱元璋的欢心。史载他“严立学规,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晷,夜恒止学舍”,简直就是不分昼夜地为朱元璋卖命,以监为家。然而生性多疑的朱元璋对他也不能完全放心,有一次派了一个画工去偷偷画了宋讷的坐相回来。朱元璋见画像上的宋讷面露怒容,更加怀疑,把宋讷召来问是怎么回事。宋讷说是那一天有一个监生摔倒打碎了一个茶杯,他自己觉得没管教好,对不起皇上的信任,正坐在那里自责呢。他的这番回答大概很让朱元璋高兴,但我们由此也可知宋讷是怎么样的一种人了,因为学生无意打碎一个茶杯就整天生气,则那些犯规监生的下场可想而知。朱元璋对大臣搞严刑峻法,宋讷便也对监生来个严刑峻法。每个月都有监生给他逼得自缢身亡,而他对死尸也不放过,一定要亲自验视才准收殓,时人认为其严酷比周兴、来俊臣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所作所为连心存天良的教官都看不下去了,学录金文征向朱元璋抱怨说:宋讷办学太严,饿死了不少监生。但朱元璋不予理会。金文征便串通同乡吏部尚书余,由吏部令宋讷“致仕”(退休)。宋讷当时已七十多岁,也早该退休了,当他去向朱元璋辞别时,说出自己的致仕并非自愿,乃是有人暗中捣鬼。朱元璋大怒,问出原委,把余、金文征一干人都杀了,把他们的罪状在监前张榜示众,又让宋讷继续当他的祭酒,直到以八十高龄死于任上。宋讷死后,儿子宋复祖继承父业,当了国子监的司业,也跟老子一个德性,有敢违背他老子立下的监规的,“罪至死”!

在重重压迫下,东汉太学生的造反精神在明初监生身上早已荡然无存,偶有不满,也马上给极残酷地镇压下去。洪武二十七年,监生赵麟受到虐待,贴出大字报抗议。按照监规,最多只能算他“毁辱师长”“生事告讦”,杖一百后充军。然而朱元璋对此如临大敌,法外用刑,把赵麟杀了,在监前枭首示众。第二年又颁行赵麟诽谤册给国子监,让大家都知道“动乱真相”。又过了两年,朱元璋对赵麟事件依然念念不忘,召集国子监的官生一千八百多人,在奉天门前训话整顿学风,警告赵麟之流的一小撮动乱分子“我们是不怕流血的”:“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稽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迁发烟瘴地面。钦此!”

而之所以会发生这场风波,乃是因为教员特别是祭酒没有尽心管教,政治思想工作放松了:“近年着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又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着他呵,好生坏事。”

怪罪下来,教官们也难逃厄运了。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或被杀,或被流放,在任上得善终的,竟然只有那位毫无人性的宋讷。

注:本文所引史料参见《明史》“选举志一”、“礼志四”、“宋讷传”、“钱唐传”,《明会要》卷二十五、三十七,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二,以及吴晗《朱元璋传》(一九四九年版)第四章第三节等书,不一一注明。1994年6月

明初酷刑

《大明律》草创于吴元年(1367),制定于洪武六年(1373),至洪武二十二年(1389)完备,洪武三十年(1397)颁行天下。在此之前,作为决狱标准的是朱元璋亲手写定的《大诰》。明初处元代法纪纵弛之后,故太祖决定法外用刑,以严刑峻法治乱世,以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

见于《大诰》的酷刑,有族诛、凌迟、极刑(凌迟本已是极刑,则这一极刑之残酷定甚于凌迟)、枭令、斩、死罪、墨面文身、挑筋去指、去膝盖、剁指、断手、刖足、阉割为奴、斩趾枷令、常加号令(至死而止)、枷项游历(遍九州之邑)、免死发广西拿象、人口迁化外、充军、全家抄没、载罪还职、载罪充书吏等三十余种,多为《大明律》所无,那项“免死发广西拿象”更是带着几分幽默,此即所谓法外用刑。而量刑标准,也比《大明律》严酷得多,四十年之中,据《大诰》所载,凌迟、枭令、族诛有几千案,弃市以下的有一万多案,这些案子,如果按《大明律》量刑,大多是罪不至死的,有的甚至只该受到轻微的惩罚。像官吏隐漏文书不报的,按律只杖八十,收粮违限的,只杖一百,而《大诰》居然全都用凌迟之刑;有司滥设官吏,按律只杖一百,囚三年,而大诰却是族诛。真是令人触目惊心!

如此滥用刑罚,也难怪为了浙江的一件假钞案,而“捕获到官,自京至于句容,其途九十里,所枭之尸相望”,连朱元璋自己也感叹说“其刑甚矣”!(《大诰》伪钞四十八)

而这些酷刑,真可谓设计巧妙,用刑者为了折磨罪人,到了挖空心思的地步。差不多同时,中世纪基督徒也在想尽种种法折磨迫害异教徒和女巫,两相比较,不由让人感叹人性都是一样的,东西方的智慧在这一点上也没什么太大的差别。而我们也该庆幸这样的时代大概是一去不复返了。

根据《孤树裒谈》等野史的记载,以下列举一些较别出心裁的酷刑:

铲头会:这个刑罚是用来对付“顽民窜避缁流”的,把这些“盲流”抓起来,排成行掘坑活埋,只剩头露在地上,然后用大斧削过去,一斧头砍下几颗头来。

刷洗:把犯人剥光了放在铁床上,浇上沸水,用铁刷刷去皮肉。

枭令:用铁钩钩住犯人的脊骨,吊起来示众。

称竿:把犯人绑在竿上,另一头挂上石头。

抽肠:把犯人绑在竿上,用铁钩钩入谷道,把肠子钩出,再在竿的另一端挂上石头,犯人的身体向上弹起,肠子也就全钩出来了。

剥皮:每一地的土地庙都是剥皮的场所,称为皮场庙。凡贪赃六十两以上的,枭首示众,剥皮实草,放在官府公座的旁边,以警告后来的官员。

到了洪武二十八年(1395),该杀的都杀光了,朱元璋觉得天下太平了,自己也老了,可以让子孙吃吃现成饭了,于是在这一年的五月下诏禁止酷刑:“朕自起兵至今四十余年,亲理天下庶务,人情善恶真伪,无不涉历。其中奸顽刁诈之徒,情犯深重,灼然无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然此特权时措置,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长法。以后嗣君统理天下,止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太祖实录》卷二三九)这里虽然说“止守律与大诰”,但从上下文关系看,他是不要后人守大诰的,一切以《大明律》为准。他自己确实也是希望自己的子孙不要像自己那样依靠严刑峻法治国的。有一次与太子出郊,指着路旁的荆树教育太子说:“古人用此为扑刑,以其能去风,虽伤不杀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儿当念之。”(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晚年太孙参政,改重刑七十三条,朱元璋也很赞赏,说:“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当轻,所谓刑罚世轻世重也。”(《明史》卷九十三)

洪武之后,对死刑的执行大体上按照《大明律》,以上的那些酷刑算是消失了。《大明律》对死刑的规定还算是相当人道的,只有斩、绞两种。但此外还有不列于五刑的凌迟,专门用于对付大逆不道。凡是凌迟处死的,按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即所谓千刀万剐,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最后一刀才是斩首。行刑时在旁边架一丫形木杆,挖出肝腑后放在上面示众。国人似乎自古以来就喜欢看杀人,看凌迟时更是“人集如山,屋皆人覆”(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五)。1994年1月9日

共度千年时光

浪子李白与情圣杜甫

天宝三载(744),李白被唐明皇赐金放还,由长安来到了东都洛阳,时年四十四岁。而三十三岁的杜甫自从十年前考试不第后,就一直在外游历,恰好也在这时漫游到了洛阳。这两位大诗人的相遇,乃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为激动人心的一刻,或许只有老子与孔子的相遇可以相比。但老孔相遇不过是于史无证的传说,李杜相遇却是史有明文:“甫少与李白齐名,时号李杜。尝从白及高适过汴州,酒酣登吹台,慷慨怀古,人莫测也。”《新唐书·杜甫传》中的这段话,其实是从杜诗《遣怀》中抄来的:“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两公壮藻思,得我色敷腴。气酣登吹台,怀古观平芜。”我们现在对李杜相遇情形的了解,也全都来自号称“诗史”的杜诗。

闻一多曾把这一次的相遇,比之为太阳和月亮的相碰。那么谁是太阳谁是月亮呢?这时候的李白,虽然已丢掉了御用诗人的宝座,却仍然是钦定的桂冠诗人,诗名满天下,正如日中天。而杜甫却出道不久,诗名未就,《新唐书》说他已与李白齐名,是完全不确的。李杜齐名,是杜甫死后的事。年轻的杜甫能与这位大名人论交,其受宠若惊的心情可想而知。李白的相貌大概是很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所以杜甫对他的第一印象,也像贺知章一样,惊为谪仙人,也学着求仙访道,“相期拾瑶草”(《赠李白》)了。当年的秋天,他们连同高适一起漫游梁、宋。第二年,高适南游楚地去了,李杜又同游齐、鲁。“余亦东蒙客,怜君(李白)如弟兄。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与李十二同寻范十隐居》)如此亲密无间,倘搁在今日,就有同性恋之嫌了。到了秋天,杜甫西上长安再求功名,李白则南下漫游,一个定居成了“渭北春天树”,一个漂游犹如“江东日暮云”(《春日忆李白》),从此两人再也没有见面。

现传一千多首李诗中,只有四首与杜甫有关。其中《戏赠杜甫》不见于集中,从内容、文字上看,定是伪托无疑。《秋日鲁郡尧祠亭上宴别杜补阙范侍御》中的“杜补缺”是否就是杜甫也很值得怀疑(杜甫当时并无官职,也非“补阙”),所以可以确定的,其实只有两首。

李杜同游齐鲁时,李白暂到鲁沙丘城小住,有《沙丘城下寄杜甫》诗云:“我来竟何事?高卧沙丘城。城边有古树,日夕连秋声。鲁酒不可醉,齐歌空复情。思君若汶水,浩荡寄南征。”

写到了最后一句,才算是表达了一下思念之情,但我们如果多读几首李诗:“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云帆望远不相见,日暮长江空自流”,就会发现“思君若汶水”云云,不过是李白赠诗所惯用的套路,对谁都可以顺手来这么一下。这样的思念,也就像“海枯石烂”“地老天荒”的海誓山盟一般,不由得变得廉价起来。

另一首,则是杜甫西赴长安时,李白敷衍了事的赠别(《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醉别复几日,登临遍池台。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秋波落泗水,海色明徂徕。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

面对着离别,他所念念不忘的不过是酒,一杯又一杯,干了这杯再说吧,此外就没有别的意思了。郭沫若辩解说“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也就是杜甫《春日忆李白》中所说的“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但杜甫强调的是“细论文”,“一樽酒”不过是佐料,而李白却是为酒而酒,何尝提及其他?原来杜甫在他的心目中,不过是一个酒肉朋友而已。果然在离别之后,李白就把杜甫置之脑后,完全忘怀了,在他以后的诗中,再也无一字提及杜甫。

相反地,杜甫对这段仅一年多的交谊的记忆,却是历久弥新。现存一千四百多首杜诗中,与李白有关的有二十来首,其中直接寄赠、思念李白的,就有十首,大多作于李杜分手之后。这些都是呕心沥血、情真意切的名作。这些诗中,有对李白的绵绵思念:“终朝独尔思”“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乃至于“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有对李诗的具体评价:“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有对李白成就的极度推崇:“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虽然他此时的诗艺其实已超过了李白;有对李白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遭遇的惋惜、同情:“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浑然忘了自己其实更为憔悴。

天宝十五载(756),李白从庐山下来,参加了永王起兵与肃宗争夺皇位的行动。事败后他说是“空名适自误,迫胁上楼船”,乃是被胁迫的,忘了自己曾经得意扬扬地吹嘘过“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作《永王东巡歌》达十一首之多,告他鼓吹、协助反叛,也并不怎样的冤枉。谋反乃是最大的罪名,但也只有在这样的患难中才能见出真情,别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杜甫却尽力为之开脱:“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稻粱求未足,薏苡谤何频!”是说李白之下山从永王,乃是为生活所迫要讨碗饭吃,并非有什么野心;“苏武元还汉,黄公岂事秦?”说的是如苏武欲归汉,夏黄公不事秦始皇一样,李白也并非心甘情愿地追随永王;乃至于愤怒地喊出了“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李白能有这样的“酒肉朋友”,乃是三世修来的福气。

李白被判罪流放夜郎,走到巫山时,遇赦放还。杜甫只知他被流放,却不知他已遇赦,音信杳无,积想成梦,于是就有了收入《唐诗三百首》的那三首名作:《梦李白二首》和《天末怀李白》,诗中处处为李白的安危设身处地地着想,如此知心之作在诗歌史上很是罕见。以后打听到李白的住所,又写了长诗《寄李十二白二十韵》,对李白的一生经历做了概括,乃是一篇具体而微的李白评传。我们不知道李白是否收到了这首赠诗,但杜甫没有得到李白的回音却是肯定的,因为之后不久,他又因“近无李白消息”而做《不见》,这时李白也许已经病故了。即使在李白死后,杜甫仍在《昔游》、《遣怀》二诗中回忆着当年与李白的交谊,这一份情谊,超越了生死。

李白就像一个浪子,往好处说是超脱豁达,说难听的则是无情无义。他对君王不忠:唐明皇待他不能说不薄,但在唐明皇落魄丢了皇位的时候,他却作《上皇西巡南京歌》十首,极尽讥诮挖苦之能事;对家乡不愁:“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客中作》),有酒喝就好,管它是哪里;对妻子无情:“出门妻子强牵衣,问我西行几日归?来时倘佩黄金印,莫见苏秦不下机。”(《别内赴征》),“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南陵别儿童入京》);对情人呢,想的不过是“何由一相见,灭烛脱罗衣”(《寄远》)的肉麻。对这样的人,我们实在不能指望他对朋友能有什么深情厚谊。有这样的人格,也很难留下多少能与其天才相符的作品。所以李诗只宜读那几首名篇,倘若不幸捧着全集来读,就难免要越读越失望。龚自珍就是因为失望,而断言现存李诗中只有一百多首是真的,其他的全是伪作。那些“集中十句,九句妇人与酒”(王安石语)的华而不实、空洞无物的诗,别人确实也作得、模仿得,而无须仰仗太白的高才。

杜甫却是个多情种子。同样对落魄的唐明皇,李白是讥诮挖苦,杜甫却是寄予深刻的同情:“江头宫殿锁千门,细柳新蒲为谁绿?”“人生有情泪沾臆,江水江花岂终极!”(《哀江头》)对落难的王孙(《哀王孙》)和受苦的百姓(如三吏、三别),即使从不相识也都抱着“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仁者情怀,对于妻子儿女、兄弟姐妹、亲朋好友,自然更是无不爱得一往情深,最沉痛的如《同谷七歌》中“有弟有弟在远方”和“有妹有妹在钟离”两首,其真情至性的流露,真可以惊天地泣鬼神。前人但知他“每饭不忘君”,不知他每饭不忘亲,不忘友,不忘人,乃至不忘物,且听他说“自去自来堂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江村》),“暂止飞乌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堂成》),再读读他的《缚鸡行》、《义鹘行》、《观打鱼歌》、《又观打鱼歌》,其对草木鱼虫鸟兽的一片爱心跃然纸上,也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仇兆鳌说他“爱物几于齐物”了。所谓的忠君爱国,不过是对天地万物的大爱的逻辑结果,梁启超封他为“情圣”,恰如其分。没有如此多情的心灵,绝写不出那般抑扬顿挫的作品。一千四百首杜诗,大都是发自内心的血泪相迸的产物,每一首都是老杜生命的一部分,别人作不得也模仿不得。“药裹关心诗总废,花枝照眼句还成”(《酬郭十五受判官》),写诗写到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历史上找不出第二个人来。就此而言,杜甫乃是诗界热烈的太阳,而李白却是冰冷的月亮。1997年1月

杜诗解读二首

又呈吴郎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即防远客虽多事,便插疏篱却甚真。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沾巾。

老杜前面写过一首《简吴郎司法》,“简”是信件,这一首诗也是一封信,所以题为“又”。从前面一首诗可知,吴郎是来自忠州的一位“司法”(州政府的军事参谋),是杜甫的晚辈姻亲,暂住夔州,与老杜关系很好。老杜在夔州有两处住宅,一处是靠近市区的西草堂,一处是在东屯农庄的茅屋。平时他居住在西草堂,此时是秋天,为了照看庄稼,便暂时搬到了东屯茅屋(有《自西荆扉且移东屯茅屋四首》记其事),空出来的西草堂便借给吴郎居住。从这一首诗可知,草堂前有枣树,西邻是一贫穷寡妇,老杜在时听任她打枣。吴郎搬入后,在枣树周围围起篱笆,其用意自然是防止寡妇再来打枣。寡妇到东屯茅屋告诉老杜此事,老杜便以诗代简,写了这封信替寡妇求情。因有求于人,所以题为“呈”:“草堂前的枣树向来听任西边邻居随便打,她是一位没有饭吃也没有儿子的孤单寡妇啊。如果不是因为贫穷困苦,她又何至于打别人家的枣呢?现在草堂新换了主人,她对你不了解,怕你不让她打枣,你就更应该对她亲切些,消除她的恐惧。她防范你这位远方来客虽然是多虑,但是你插了篱笆,却要让她当真了。她向我控诉横征暴敛让她穷得只剩一把骨头,而我也正想起现在连年战乱,天下百姓也都和她一样,不由得泪湿手巾。”(按:“只缘恐惧转须亲”一句一般解做老杜在介绍自己以前是如何对待寡妇的,不确。“转须亲”,说明其实不“亲”,显然不是老杜的自况,而是在劝吴郎。)

这是发生在一千两百多年前的一件生活小事,到今天我们读了这样一封诗札,却仍然深深感动。令人感动的不仅是诗人对一位穷人的无比同情,竟然为让她打自己家的枣而向客人求情,更感人的还是那份善解人意、体贴入微,不仅是对贫穷寡妇的体贴,“只缘恐惧转须亲”,更是对吴郎的体贴。因为怕当面说他让他觉得不好意思,便去信提醒,而为了说得委婉、含蓄,特意采取诗的形式。虽然吴郎插篱笆的用意很明显是防备寡妇打枣,老杜为了不让他难堪和易于接受,故意将之当成误会,把“不要不让她打枣”的本意改成了“不要让她在打枣的时候感到不便”。告之寡妇的贫穷困苦,这是动之以情,又提醒他在天下百姓都在受苦的战乱年代,更应该富有同情心,这是晓之以理。“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沾巾”,一件生活小事因此成了天下大事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而这首本来只是用于解决纠纷的诗札也因此成了既打动人心又胸怀天下的杰作。不是至情至性的情圣,绝无法做到如此情真意切、细致入微,而没有诗圣的如椽大笔,也写不出这样以小见大的崇高诗作。

这种人人能体会到的深情厚意,腐儒却一点也不懂。面对如此崇高的诗作,清末民初“大儒”王闿运竟骂之为卑下的叫化腔:“叫化腔,亦创格。不害为切至,然卑之甚。”(《湘绮楼说诗》卷一)近代另一“大儒”马一浮也把这首诗当做杜诗的一大污点,不仅说这种事“叙述琐细,不合入诗”,而且怀疑杜甫和寡妇有仇,故意要让后人都知道她有“窃枣”的恶行:“世之寡妇而窃枣者必自不乏,幸而不遇少陵(按:少陵是杜甫的号)。使人人遇少陵,则千载下皆不免从邻翁诗中知其有窃枣之事。吾不解少陵与其西邻寡妇何怨而必记其扑枣以示人也。”(见其手稿《杜诗瘢》)虽然历来注者多说西邻寡妇“窃枣”,但她扑枣是得到杜甫允许甚至鼓励的,如何谈得上“窃”?杜甫不认为她是窃,自然也不觉得她的所作所为是恶行,后人读之,也只觉得寡妇可怜,不觉其恶。杜甫写作此诗,纯粹为了实用,写时未必当成文学作品来写,信笔为之,所以毫无雕琢痕迹,恐怕也没有想到会流传后世而不朽,既不是要显示寡妇的恶,也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善。王闿运之流名为大儒,实为腐儒,明于礼仪而陋于知人心,不知天地之大,心胸之广,岂能领会诗圣“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真儒本色?帝城最高楼城尖径仄旌旆愁,独立缥缈之飞楼。峡坼云霾龙虎卧,江清日抱鼋鼍游。扶桑西枝对断石,弱水东影随长流。杖藜叹世者谁子?泣血迸空回白头!

这是一首七律诗,但是念起来却没有律诗的朗朗上口。它的格式大体上还和律诗相符,如在第一句和偶数句压平声韵,中间两联对仗很工整。但是它的音调在许多关键地方都与律诗的要求相反。这并不是不懂音韵或虽然懂音韵而不愿受格律的约束,而是故意与律诗的格律作对。例如律诗切忌在句末连用三个平声字,称之为“三平调”,这首诗却故意连续用了三处“三平调”(“之飞楼”、“鼋鼍游”、“随长流”)。由于律诗的格律是以音调和谐编排的,与之作对,必然导致念起来很拗口。这种写法,后来就被称之为拗格。这首诗的用字也很奇怪,用了平常律诗中不用的结构助词“之”、“者”,倒数第二句则不用七言诗的“四、三”断句格式,而用“五、二”句式(“杖藜叹世者、谁子?”),犹如散文,读起来很不顺畅。这样,从格律到句法,都使这首诗显得非常独特。后来的诗人也学这种写法,如韩愈以散文句子入诗,黄庭坚致力于写拗体律诗,都是为了避免平庸,显得奇特。但是这只是学了皮毛。老杜并不是为了在形式上标新立异。白帝城最高楼是独立之楼,老杜是独立之人,用独立之体,拗口之句,才写尽了不平之景,不平之情,不平之气。一个个似乎摆错了位置的字突兀起伏,满腔的悲愤因而跃然纸上。“城尖径仄旌旆愁,独立缥缈之飞楼。”这一联写的是最高楼又高又险的地势。以“尖”形容城,似乎很奇怪,起笔就大不寻常。但白帝城建在山头上,仰望确实让人感到“尖”,也只有“尖”才能突出其险峻。而通往这个险峻之处的,又是一条崎岖不平的小径,地势如此高危,连插在那里的军旗也发愁,何况人呢。就在这样的地方,孤零零地、若隐若现地耸立着一座楼,仿佛在飞腾。“峡坼云霾龙虎卧,江清日抱鼋鼍游。”这是登楼以后看到的景象,每一句都是由实变虚:“峡坼云霾”、“江清日抱”是实景,“龙虎卧”、“鼋鼍游”是虚拟。上句写山,是静穆的:云霾悬浮山中,山峡看上去断断续续,就像一头头静卧的龙虎。下句写水,是动荡的:在太阳的怀抱中,清澈的江水闪着波光,就像一只只鼋鼍在游荡。这一联又隐指当时局势的动荡不安和潜伏的种种危机。“扶桑西枝对断石,弱水东影随长流。”这是极目远眺时的想象,每一句的写法变成了由虚入实:“扶桑西枝”、“弱水东影”是虚拟,“断石”、“长流”是实景。扶桑是传说中的一种神木,也是日出之处,这是向东远望,想象山峡之高,高到断石可以和扶桑西端的树枝遥遥相对。弱水是传说中昆仑山下的一条江,源流极远,这是向西远望,想象江流之长,长到可以和弱水东来的影子相接。一“对”一“随”,仿佛从东到西,天地之大,尽在眼底。“杖藜叹世者谁子?泣血迸空回白头!”在写尽地势之险峻、高危,景象之壮观、广阔之后,笔锋一转,指向了自己。上一联已念天地之悠悠,这一联也就顺理成章地独怆然而涕下。“杖藜”、“白头”,可见其老病(这一年杜甫五十四岁,四年后就逝世了)。“叹世”,可见感叹的不是自己的遭遇,而是世事的艰难,在当时自然是战乱不断,或许一开始的“旌旆愁”,愁的不只是地势的高危,还有战事的频繁。“谁子”,是“谁氏之子”的省略,这是周围的人见一老人登楼感叹世事,在打听、询问他是谁。此时诗人刚刚流浪到夔州,人生地不熟,这一问,又勾起了他无限的悲伤。自己一生飘零,忧国忧民,到老无人能知,于是就在摇着满头白发回首应答的一刹那,有血泪在高空中飞散!世事的辛酸,人生的不平,浓缩在这一问一回之间。尖峭的山城崎岖的小径,就连旌旗也在发愁,孤孤单单若隐若现,耸立着一座飞腾的高楼。云霾隔断连绵的山峡,群山犹如龙虎在静卧,太阳环抱清澈的江水,波光仿佛鼋鼍正浮游。扶桑西端的树枝,遥遥相对山峡高高的断石,弱水东来的影子,紧紧连接大江长长的水流。这个人究竟是谁,拄着藜杖感叹世事的艰辛?血泪在空中飘洒,就在满头白发回顾的时候!2002年9月

且抛心力作诗人

中国的诗运在唐宋之后就已完结,再也没有出现那种照耀千古的群星灿烂。之后虽然诗成了文人的标签,有才没才都要涂上一堆,一名高官死后大抵都要出本文集,充斥其间的是所谓的诗,但这一切已与诗毫不相干,与其说是诗的荣耀,不如说是诗的悲哀。但是真正的诗人总还是偶尔会出现的,让暗淡的文坛闪耀那么一下,而这样的诗人即使一生布衣、穷困潦倒,无权无势为他们的作品作广告,其诗的寿命却要比什么文公集久远。清乾隆期间的黄景仁(字仲则)就是一位这样的诗人,应试不第做不成官,为了谋生四处飘零,好不容易谋到县丞小职,还没赴任就病故,一辈子没过过官瘾,一生的事业就是写诗。但他对后代诗坛的影响之大,却是他的皇上,那位到处题诗糟蹋文物古迹,留下了几万首“诗”的风流天子所望尘莫及的。

黄仲则的诗,苍凉激楚,多愤世嫉俗之作,与乾隆的太平盛世景象似乎很不协调。唯物史观的评论家也许会认为这是诗人特有的敏感,已觉察到在盛世的表面下的重重社会矛盾。但在我看来,却不过是一位真正的诗人无法被世人理解,难以沟通而发的孤独抑郁之音,不管是什么样的时代,都是如此。

读高中的时候读郁达夫的小说集,其中有一篇即是《黄景仁》,故事情节都已忘记,引的诗中有两首却印象极深。一首是七古题李白墓,“采石江边李白坟……”最后两句是“但是诗人皆薄命,就中沦落不过君”,当初获悉顾城的死讯,我还引了这两句悼念。另一首则是除夕二绝句:千家笑语漏迟迟,忧患潜从物外知。俏立市桥人不识,一星如月看多时。年年此夕费吟呻,儿女灯前窃笑频。汝辈何知吾自悔,枉抛心力作诗人。

一个人的孤独,也许是在最热闹的场合、别人最为快乐忘我的时候最容易感受到的吧。我自己是在喧嚣的舞场上,坐下来看着别人那一双双一起旋转的脚的时候,往往突然就被孤独感抓住,沉迷其中不能自拔,而许多诗也就是在这时候产生的。清代没有舞会,一年一度的除夕该是最热闹的时候了,然而在“千家笑语漏迟迟”的日子,诗人却悄悄地从中开始感到了尘世的忧患,而年年此夜,正是他最费“吟呻”的时辰。于是远离热闹的人们,来到“市桥”悄然独立,仿佛人世间再无别人,只有他自己了,猛一抬头,没有看到月亮,只看到一颗启明星,便把它像看月亮那样看了又看:“一星如月看多时”。有人爱看明月,有人爱看繁星,但恐怕没有什么人会把一颗星星看了又看看不够的吧。即使是天文学家,也未必有如此雅兴长时间地用肉眼“观察”一颗星。然而此时此刻相看两不厌,唯有一颗星,诗人的孤独、苦闷和希望(如果还有的话),便都体现在淡淡的一句“一星如月看多时”中,而用当代诗人的话说,便是“如果大地的每个角落都充满了光明/谁还需要星星/谁还会/在夜里凝望/寻找遥远的安慰”(江河《星星变奏曲》)。古今诗人的心是相通的。

而这种孤独苦闷,是难以为世人理解的,就连自己的儿女,也在一旁窃笑爸爸偏偏在最该快乐的时候“费吟呻”,于是诗人慨叹道:“汝辈何知吾自悔,枉抛心力作诗人!”说“吾自悔”,不过是愤慨的反话,其实是不悔,不悔到在除夕仍然在吟呻,而“作诗人”三字,更是表明了诗人的高傲。世上能有几人,敢说自己是在“作诗人”呢?两百年后,另有一位诗人,他不想做诗人,却想做英雄,到头来唱着《国际歌》上了刑场。他也有了感叹,在绝命词中写道:廿载浮沉万事空,年华似水水流东。枉抛心力作英雄。湖海栖迟芳草梦,江城辜负落花风。黄昏已近夕阳红。

这位诗人就是共产党人瞿秋白,其诗词受到黄仲则的影响由此可见。一个要做诗人,做成了,做得可以影响两百年后的诗人,“枉抛心力作诗人”不过是反语;另一个要做英雄,做得轰轰烈烈,最终却感叹“枉抛心力作英雄”。

我想,是真诗人的还是一心一意做诗人的好,那是皇帝和高官贵族千方百计想做也做不来的。1995年5月

共度千年时光

现代人写古体诗词,好像都喜欢自己当注释家,甚至连讲究浑然天成的词,也会一句一句自己加上长长的解释,害怕读者领会不了“诗人”的妙句。结果自注往往是诗词本身的几倍长,作者的意思在自注里面表达无遗。读这样的诗词省心是省心了,却未免味如嚼蜡。没有了想象的空间,读诗还有什么意思呢?碰到这种把读者当傻瓜的大作,我向来是毫不犹豫地跳过去的。

古人写诗词,极少自注,更少加比诗词本身还要长的自注。对自己的诗词怎么解释,是读者的事,作者尽可以不管。如果读者能够有超出作者原意的心得,也无不可,而且那未必就不是诗本身的成功。诗无达诂,一首好诗的意味绝对不是靠自注来表达的。

让我们来看一首稼轩的婉约的词:念奴娇·书东流村壁野棠花落,又匆匆、过了清明时节。地东风欺客梦,一夜云屏寒怯。曲岸持觞,垂杨系马,此地曾轻别。楼空人去,旧游飞燕能说。闻道绮陌东头,行人长见,帘底纤纤月。旧恨春江流未断,新恨云山千叠。料得明朝,尊前重见,镜里花难折。也应惊问,近来多少华发?

据说徽、钦二宗被虏北上时,曾经在东流村住过,所以历来的注家,便都说这首词就是写的这件事,抒发的是国家仇、民族恨。以这种读法来读这首词,倒会读得一头雾水,要怪辛弃疾怎么不学现代的“诗人”,每句都来点自注,告诉我们“轻别”是什么意思,为什么“镜里花难折”,还要惊问“近来多少华发”。但是如果我们就词论词,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首怀念年轻时候的情人的情诗,而且我相信这就是作者的本意,并没有什么微言大义在里面。

为什么历来的词家不承认这一点?大概觉得如此儿女情长会影响辛弃疾作为词界的英雄豪杰的形象吧。鲁迅说得好:“无情未必真豪杰。”稼轩是英雄,也是性情中人。《青玉案·元夕》“东风夜放花千树”中,他能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意中人而“众里寻他千百度”,可见他很多情,甚至可能比常人还多情。倘是别人,转几下头不见了踪影就死了心,还会当真钻到人群中去找个千百回?他还有一首《南乡子·舟中记梦》,写的就是梦见过去的情人的。

所以,最可能的是,这是他在清明时节经过东流村时,在寒冷中孤枕难眠(“地东风欺客梦,一夜云屏寒怯”),回忆起自己年轻时在此的一段风流韵事,有感而作。以这个“中心思想”来读这首词,就变得明白如话,无须什么注释了。

这段韵事,以他因故离开此地而结束:“曲岸持觞,垂杨系马,此地曾轻别。”“轻别”两字,看似平常,其实沉重无比。当时只以为是平平常常的短暂离别,我或者只是回一趟老家,或者只是到外地办点事,你以酒饯行,看着我登船顺流东去。我虽然是依依不舍,却也没怎么看重,因为太年轻,不知道人生的多变,以为不久就能重逢。谁料得到这一去竟是永别,物是人非事事休,当我回来重温旧梦的时候,曲岸依旧,垂杨依旧,楼阁依旧,连燕子也是从前的燕子,然而你却不在了,为什么当时只是那么轻易地分别?真是“当时只道是平常”!

你到哪里去了呢?听说你去了如花似锦的东边,再也没有回来。每到夜晚,路过的人们经常能看到你对月相思,大概是想念着我吧。路人都看得到你,而我却看不到。我的旧恨是早已随着春水向东向你流去,还没流完呢,现在往东一看,云山层层叠叠,挡住了我企望你的视线,不由得又添新恨。恨,在文言文中是憾的意思,长恨歌就是长憾歌,并不是什么国家仇民族恨。“旧恨春江流未断,新恨云山千叠”,比起李后主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又深了一层,同为传诵千古的名句。

我们以后还能相见吧?也许会吧,不过到那时我们的青春早已逝去,成了无法摘折的镜中花。而你也会奇怪,我已经是白发三千丈了。

对这样的好词,所有的解释都是多余而苍白的,可以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地读下去。而读着读着,就像在听一支小提琴曲,藏在心中的角落的情感,突然之间就被调动了起来,而你本以为它们早已被你遗忘。你恍惚之间已成了千年前的作者,在刹那间共度千年。1995年4月

谁共我醉明月

贺新郎绿树听鹈。更那堪鹧鸪声住、杜鹃声切。啼到春归无寻处,苦恨芳菲都歇。算未抵人间离别。马上琵琶关塞黑,更长门、翠辇辞金阙。看燕燕,送归妾。将军百战声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啼鸟还知如许恨,料不啼清泪长啼血。谁共我,醉明月?

词到了辛弃疾手里,跟诗已没什么差别,一个特征就是大量的用典,用得勉强了,便被讥为掉书袋。这一首话别词,也用了一堆送别的典故:昭君出塞、陈皇后失宠别君王、卫庄姜送归妾、李陵苏武诀别、荆轲易水别,等等。落到现在的“词人”手里,恐怕就要自己加上比原词长几倍的注了,然而稼轩用来,却轻巧自然,不露痕迹。即使不知这些典故,一气读来,也可以感受到那种凄凉、悲壮的情绪。

词的上阕是凄凉的,写了三种鸟的悲鸣,用了三个名女人的离别,说的是“苦恨芳菲都歇”,如果这么一直写下去,未免就要有人嫌太娘娘腔了吧。于是在下阕便把笔调一转,改用英雄豪杰的“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生离死别,“将军百战声名裂”是悲愤的,“满座衣冠似雪”是悲壮的,只有在这种境地,方显出英雄本色。然而这一次的离别并非是北上抗金,其实倒是备受主和派的欺压而壮志难酬,是真英雄而无用武之地,用我的词来说,叫做“枉做英雄噩梦中”,梦醒之后,便又只剩下凄凉,所以便又回到了上阕的愁绪,抱怨起“啼鸟还知如许恨”来了。最后是轻轻一叹“谁共我,醉明月”,都说是莫愁前路无知己,这一去,却怕再也找不到可以一起做做英雄梦的人了。1995年4月

英雄的诗和诗中的英雄

自古以来,诗中的英雄多,英雄的诗人少。在诗中发发英雄气概是很容易的,真上了战场,恐怕就得学习管仲,找个理由往后躲了。既是英雄又是诗人的,屈指可数。南宋词人爱做豪迈语,仿佛个个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本事,但真正词人合一,以英雄的诗人写诗中的英雄的,辛弃疾一人而已。

他首先是个侠客,年轻时跟随耿京在山东跟金兵打游击。不料有一叛徒杀害耿京投降了金兵,辛弃疾便带兵一路追杀叛徒,于夜间偷袭金兵大营,捕获叛徒回去正法,之后率兵几千人渡江归附南宋。他有一首《鹧鸪天》的上阕就是回忆这件事的:壮岁旌旗拥万夫,锦突骑渡江初。燕兵夜银胡,汉箭朝飞金仆姑。

一堆僻字僻词,有必要解释一下。,音“掺”,就是围裙。,音“绰”,整理的意思。胡是箭室。“金仆姑”是利矢。前两句是写自己当年率兵轻装渡江回归南宋,后两句回忆偷袭金兵大营的情景:金兵刚刚准备要在晚上整理银光闪闪的箭室,我军已早早地向他们射出了利矢。

然而南渡以后,他被委以闲职,除了曾经带兵镇压过茶农的起义,就没再上过疆场,遑论与金兵决战收复失地。他一再地上书献平戎策,却始终未被采纳,而年复一年,胡子已花白,还不如丢开国家大事,跟邻居们学学栽花种树吧。因此在下阕,便是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叹息:追往事,叹今吾,春风不染白髭须。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

万丈豪情和满腔郁愤只能一吐于词中。他终于只能写写诗中的英雄了,那是国家的不幸,却是词坛的大幸。1995年4月

欲将沉醉换悲凉

晏几道是宰相晏殊的小儿子,在年轻的时候过的是繁华温馨的日子,整日寻欢作乐,“歌中醉倒谁能恨,唱罢归来酒未消”,唱的都是这种靡靡之音,天真浪漫是个好孩子。到了晚年,阅历多了,悲欢离合也经历了不少,心境变得凄凉起来,词风也深沉多了。其晚年的词,以这首重阳怀乡之作为代表:阮郎归天边金掌露成霜,云随雁字长。绿杯红袖趁重阳,人情似故乡。兰佩紫,菊簪黄,殷勤理旧狂。欲将沉醉换悲凉,清歌莫断肠。

小晏祖籍临川,但生长于汴京,所以汴京才是他的故乡,这是他在外地思念汴京之作(“金掌”指承露的铜人,喻京都)。这种乡情,在词中是逐步烘托出来的,由轻而重,分了三层:

第一层是轻轻的、若有若无的一句“人情似故乡”。此处有佳人美酒,有热情待客的亲朋好友,似乎与故乡没什么差别,“人情似故乡”,但是只是“似”而已,而不是“是故乡”。一个“似”字,已透露出了那种在欢歌宴饮中悄悄涌上心头的乡愁。

然后是比较沉重的一句“殷勤理旧狂”。这是节日,就该有过节的样子,跟大家一样也要“兰佩紫,菊簪黄”。然而诗人告诉我们,他不过是在“殷勤理旧狂”,现在的疏狂不过是旧日的残余,还要费心费力调节一番才能表现出来,已经近于强颜欢笑了。一个“旧”字,表明了诗人现在实际上已不狂,那么现在的真实心境是什么呢?诗人在最后终于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悲凉!”然而他不愿旧日的疯狂真的不再有,不愿现在的悲凉永远地存在,所以他希望用沉醉来换掉悲凉,在醉中回到疯狂。偏偏歌女却唱起了忧伤的歌,所以他就请求她们“清歌莫断肠”了。其实一个“欲”字,一个“莫”字,已说明诗人本人也不相信悲凉是真正能用沉醉换得掉的,只是一相情愿要把它压抑下去,在这样本该欢乐的时辰暂且把它埋在心里罢了。而这种压抑是非常脆弱的,只要歌女的一声清歌,便全部崩溃。1995年4月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蒋捷有一首《一剪梅·舟过吴江》,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好像还给后人谱成了曲,我曾经听人唱过:一片春愁待酒浇。江上舟摇,楼上帘招,秋娘渡与泰娘桥。风又飘飘,雨又萧萧。何日归家洗客袍。银字笙调,心字香烧,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蒋捷词师承稼轩,风格多变,小令的通俗谐畅,深沉悠扬,更是得稼轩真传,在晚宋诸词人中无出其右者。近日翻《竹山词》,发现他后来把《一剪梅·舟过吴江》改成了一首《行香子·舟宿兰湾》:红了樱桃,绿了芭蕉。送春归、客尚蓬飘。昨宵谷水,今夜兰皋。奈云溶溶,风淡淡,雨潇潇。银字笙调,心字香烧。料芳踪、乍整还凋。待将春恨,都付春潮。过窈娘堤,秋娘渡,泰娘桥。

改得并不好。“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放在最后,韵味深长,言已尽而意无穷,顿成千古绝唱。一搬到开头,就成了起兴的平常景语,毫不稀奇了。后一首比前一首字数多,内涵反而不如前一首。诗,实在是跟长短无关的,三言两语,给读者留下无穷无尽的想象空间,抵得上千言万语。清朝有位董士锡,不信这个邪,硬把小山的“落花人独立,微语燕双飞”拉成了一首《忆旧游》:怅韶华逝水,万点胭脂,零乱成堆。花面非人面,早芹泥送冷,独下空阶。燕儿似惜花落,双影尚徘徊。又暗雨如丝,和愁织遍,凄绝池台。萧斋怨离阻,盼旧侣归时,与诉春怀。泪眼无晴日,有当年笑口,知为谁开。买欢剩买肠断,从此怕衔杯。算好梦偏遥,东风惯带幽恨来。

洋洋百余言,跳不出小山那十字,把话说足说透,还不如小山那样轻轻地画出一幅淡彩画。这样的词,写它干什么?至于当代的“词人”,填着毫无灵气的词,还要自顾自怜加上比词还长的自注,更等而下之,不说也罢。1995年4月

断肠芳草远

提起宋朝不让须眉的女词人,大家马上会想到李清照。在她之后,还有一位同样才气纵横的朱淑真。李清照算是有过美满的婚姻的,而朱淑真却是嫁给一位粗俗的市侩,鲜花插在牛粪上,满腹才情无人能解,终身郁郁,写下的词集名曰《断肠集》,其凄苦可以想见。倘生在现在,自可以上网招引情郎,在当时却只能利用元宵赏灯之时一会意中人,而这样的萍水之欢,第二年也就无处重温: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这一首《生查子》,也有的说是欧阳修写的。他一个大男人,哪会有这样的断肠声?我看是朱淑真写的。卫道士们大概觉得一个女人趁节日会情人有悖封建礼教,便给栽到了欧阳修头上。

这样的私会,也未必就是非常浪漫的:恼烟撩雾,留我须臾住。携手藕花湖上路,一霎黄梅细雨。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怀。最是分携时候,归来懒傍妆台。——《清平乐·夏日游湖》

既已“睡倒人怀”,却还要强调是“和衣”而已,发乎情而止乎礼。那个时代的才女,实在是苦得很,倘是今天,就该是迫不及待地“解衣睡倒人怀”了。

即使是这样的时候,也并不多,大部分时间,只能独守闺房,在无名的相思中填写出这样凄婉的绝唱:独行独坐,独唱独酌还独卧。伫立伤神,无奈轻寒著摸人。此情谁见,泪洗残妆无一半。愁病相仍,剔尽寒灯梦不成。——《减字木兰花·春怨》

我们现在是无灯可剔了,但那“愁病相仍,剔尽寒灯梦不成”的悲哀,虽是在今天,仍可以深深打动身为异性的我等。

身在福中的秦少游,可以说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豪言壮语。而断肠中的朱淑真,却企望那朝朝暮暮而不可得:“何如暮暮与朝朝,更改却年年岁岁?”(《鹊桥仙·七夕》)辛弃疾有一首婉约的《南乡子》,记写自己舟中梦见情人的,最后是“只记埋冤前夜月,相看。不管人愁独自圆”。虽是愁,毕竟还是圆过了,而朱淑真却是望圆而不得,干脆感谢月亮的相怜:多谢月相怜,今宵不忍圆。——《菩萨蛮》

虽然也学着举杯消愁,却也只能更愁:把酒送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蝶恋花·送春》

其真挚自然,意境幽深,直追李易安。

这等才女,身死而魂不灭。千年后,她显灵了。清朝时有人设坛扶乩,一位士人问凶吉,降临的仙人却说不知。问她是何方神圣,答曰:“儿家原住小钱塘,曾有诗篇号断肠。”那位士人不知谁写《断肠集》,但从“儿家”两字推测是个女性,便接着问她的姓名,答曰:“犹传小字在词场。”便问是否是苏小小,回答说不是:“漫把若兰方淑士。”再问是否是李易安,她便揭底了:“须知清照异贞娘,朱颜说与任君详。”这几句答语,合起来恰好是一首《浣溪沙》。然后她又留下了半阕词飘然而逝:“转眼已无桃李,又见荼蘼绽蕊。偶尔话三生,不觉日移阶晷。去矣去矣,叹惜春光如水。”

我岂不知世上本无神仙鬼魂,不过我总愿意相信这事是真的。孤苦的灵魂,总该有个可以安慰后人的结局吧。1995年4月

庭院深深深几许

有人问:你既然说“词读幼安”,怎么也读起朱淑真的词来了?真的喜欢女词人的词?真的喜欢,不喜欢的是那些大男人偏要扭捏作态唱花旦,装成女孩子填词作诗。

词不同于诗,要写得好,不必有深沉的思想,宽大的胸襟,反而以清新自然取胜。所以在古代,女才子写不好诗(诗人辈出的唐朝就没出什么女诗人),却往往写得一首好词。如果说辛弃疾是词的国王,李清照就是词的王后,其词才之高,在须眉中罕有其匹。可恨莲波写了那么多词话,偏偏同性相斥,提都不提这位王后,反而钟情于晏殊、晏几道之类半男半女的怪物,我替女同胞们来讨个公道。

但是我是男同胞,看到女才子的大作,脑筋便免不了往其容貌上打转。李清照这位古今第一才女,是否会是有才无貌呢?从她的词中自道来看,她即使不是绝代佳人,也称得上才貌双全,至少她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怕郎猜道:奴面不如花面好。云鬓斜簪,徒要教郎比并看。”敢与鲜花比美,很有点“笑春风”的胆量。这只是暗写而已,她还有明写的“绣面芙蓉一笑开”,面如芙蓉。她还长着一双动人的眼睛:“眼波才动被人猜。”身材呢,是很苗条的:“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然而又不是黛玉一样的病蔫蔫,活泼得很,喜欢荡秋千(“蹴罢秋千”)。

自然,最不凡的是她的才气,连她的丈夫都自叹不如。她也自视极高,曾写“词论”,对前辈词人都颇有微词。那大概也是真的,婉约派的词人,本来就没有几个能望其项背,要等以后出来了辛弃疾,才以阳刚之气抵住了她的阴柔之音。既然世上无人可与比肩,她就只能去跟上帝对话了:天接云涛连晓雾,星河欲转千帆舞。仿佛梦魂归帝所,闻天语,殷勤问我归何处?我报路长嗟日暮,学诗漫有惊人句。九万里风鹏正举,风休住,蓬舟吹取三山去。——《渔家傲》“学诗漫有惊人句”,一点也不谦虚,人间无有其匹,便想去跟仙人们比个高低,真是心比天高——然而身为高贵,她嫁了一个爱她怜她、志同道合、官运亨通的好丈夫,妇唱夫和,其乐融融。

可惜,在她四十几岁的时候,金人大举南侵,她的美好生活至此结束,开始四处流浪,不久丈夫病故,她便在万恨千愁中度尽余生,词风大变,为我们留下的是悲凉的千古绝唱: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蚱蜢舟,载不动许多愁。——《武陵春》“物是人非事事休”,红颜最终还是薄命。1995年4月

文史杂议

《木兰诗》种种

最近迪斯尼电影制片厂改编中国“木兰代父从军”的传说推出了动画片《木兰》,在海外华人社区掀起了一股木兰热。笔者近日为本地中国文学读书会讲解《木兰诗》,为此翻查了近十几年来国内一些研究《木兰诗》的论文,发现有几个问题在学界仍悬而未决。在此试图在众说纷纭中理一头绪,一孔之见,就教于高明。

一、《木兰诗》的创作年代

现在可以确知的《木兰诗》的最早版本录于唐人吴兢的《古乐府》,此书已失传,但南宋曾慥所著的《类说》辑有佚文三十一条,包括《木兰诗》的全文,题目作《木兰促织》。其后此诗录入北宋郭茂倩编的《乐府诗集》,归入“梁横角鼓吹曲”;北宋太平兴国年间官修的《文苑英华》,题为唐人韦元甫作(韦元甫曾续作《木兰诗》,题为《木兰歌》,见《全唐诗》);差不多同时流行的《古文苑》则把此诗归入汉魏乐府,南宋章樵编注《古文苑》时,改题唐人作。

前人大多以此诗为唐人作品。现在的文选、文学史著作则普遍认为是北朝民歌,除了因为此诗风格有北朝民歌特点外,最重要的依据是此诗篇目曾收入南朝陈代僧人智匠所纂的《古今乐录》。但在二十[1][4][5][2][3]世纪八十年代,齐天举、唐长孺、黄震云等人则根据此诗的风格、用语重新提出该属唐诗,齐天举更力证此诗并未录入《古今乐[6][7]录》。笔者只见过赵从仁先生反驳齐先生的说法,但着眼于考据《木兰诗》版本的源流,多猜测之词,难以服人。经过这场争论,目前学界似乎认为唐诗说也可并存。《辞海》“木兰诗”条在1980年版时还说:“北朝民歌……后人或疑为唐人作,不确,因篇目曾收入南朝陈光大二年僧智匠所编之《古今乐录》中。”但在1989年版则改口说:“北朝民歌。后人亦有疑为唐人作者。”不再提《古今乐录》,承认疑得有理了。

风格、用语见仁见智,难有定论。即使《木兰诗》有唐人用语,也可说是经过唐人改动,并不能断定即为唐人作品。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木兰诗》是否曾录入《古今乐录》,如果未录入,固然并不能就定为唐人作品;但如果曾录入,则可断为南北朝的作品。可惜《古今乐录》早已失传,认为《木兰诗》曾录入《古今乐录》的依据是郭茂倩的《乐府诗集》在“木兰诗”题下有如此注解:“《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乐府诗集》共收《木兰诗》二首,后面的五言“木兰抱杼嗟”大家都认为是韦元甫拟作的)这句注解,历来被标点为:“《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中华书局所出的标点本《乐府诗集》即是如此标点。但后来发现《古今乐录》乃是南朝作品,而韦元甫乃中唐时候人,《古今乐录》不能未卜先知,所以大多认为只有“木兰不知名”一语才引自《古今乐录》,后面那句话乃是郭氏所加的按语,即应该标点为:“《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齐天举很正确地指出这种标点法乃是主张《古今乐录》录有《木兰诗》的人的一相情愿,并不符合古文习惯。古汉语因无标点,为避免混淆了引文、按语,习惯在按语前加一“按”字,《乐府诗集》的其他地方凡是郭氏按语即都有“按”字。而且,后世称前人官号,若不冠朝代,应用简称(如“韦中丞”),若用全称,必冠朝代,“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乃是唐人口吻,不可能是郭氏按语,而只能是引文。既是引文,就不可能出自南朝《古今乐录》,因此齐天举认为郭氏在此错引。这是齐天举认为郭注不可靠的一个主要理由。另一个理由是:《古今乐录》一书至少在南宋还存在,两宋都有人讨论过《木兰诗》的写作年代,却除了郭氏,无第二人提及《古今乐录》,大都认为《木兰诗》是唐诗,若《古今乐录》真录有《木兰诗》,同时代的人除了郭氏无第二人知晓,这是令人难以相信的,因此齐天举认为郭注是靠不住的孤证。

其实郭注不孤。河南虞城原有一木兰祠,1943年被毁,现存有[8]《孝烈将军祠像辨正记》石碑,立于元元统二年(1334)。碑文为侯有造所撰,载清修《商丘县志》卷十四《艺文·杂著》,主要论证当地原来朝拜的“昭烈小娘子”应为“孝烈将军”魏木兰,穿凿附会,合该被学者们所忽视。但此碑文提及《木兰诗》时,有一段话很值得注意:“况此辞唐朔方节度使韦元甫始得于民间,可汗之称始自突厥。今辞有可汗等语,意韵殊古,当是隋初所作,信斯言矣。又我元秘书监《古今乐录》亦云元甫续附。”“此辞唐朔方节度使韦元甫始得于民间”云云,显然抄自宋黄庭坚的说法(见黄庭坚《题乐府木兰诗后》),一样弄错了韦元甫的官职(韦当过淮南节度使而非朔方节度使)。“可汗之称始自突厥”也不确,最迟鲜卑君主即已自称可汗。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侯氏用来作为旁证的那句话:“又我元秘书监《古今乐录》亦云元甫续附。”这句话,传达了三个重要信息:

一、《古今乐录》在元时还存在(元朝编纂的《宋史·艺文志》也列入此书)。

二、他若只说“《古今乐录》亦云元甫续附”,我们还可怀疑是转引自《乐府诗集》,但既然强调“我元秘书监”,就没有道理如此怀疑,只能认为他或同时代的人的确在秘书监查过《古今乐录》,这是郭注准确无误的一个旁证。

三、既然“元甫续附”引自《古今乐录》,“木兰不知名”也当引自《古今乐录》,也就是说《古今乐录》原来的确录有《木兰诗》,附入的是韦元甫的续作。

但是为什么唐人韦元甫的名字会出现在陈代的《古今乐录》之中呢?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释。唐代重刊《古今乐录》的时候,校注者把韦元甫的续作也附进去,并给加了一条注说明:“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既然说“附入”,就可见得原来就有《木兰诗》的。由于这一条注,使得黄庭坚误把《木兰诗》也当成韦元甫的发现,又使得宋人都误把此诗当唐诗,千百年来为此喋喋不休了。

二、木兰的时代《木兰诗》让人觉得很奇怪的一点,是“可汗”“天子”混用。古代注家,多认为可汗、天子为两人。当代主张《木兰诗》作于唐代的学者也赞同此说,认为天子指隋、唐皇帝,而可汗指受其指挥的突厥或吐谷浑部落首领,中国皇帝指挥得动可汗,只在隋、唐才有可能,故这被当成此诗作于唐代的一个证据。主张《木兰诗》为北朝民歌的学者,则认为可汗、天子应为同一个人,反映了北朝之时异族当皇帝的情形。但对可汗、天子为何不该视为两人,是否有史料证明北朝皇帝天子、可汗并用,则未见有说服力的说明。

从语气上看,可汗、天子当属同一皇帝的不同称呼。“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由“天子坐明堂”而策勋、赏赐,由策勋、赏赐而“可汗问所欲”,语气连贯,中无转折,问所欲的可汗也当是坐明堂的天子。若把可汗当成突厥或吐谷浑部落首领,有三点不妥之处:第一,诗中描述木兰家族生活在集市繁忙的黄河以南,居城郭,住楼阁,杀猪羊,理红妆,着裳衣,贴花黄,称北方敌人为“胡”,诸如此类,都反映了木兰家族该属汉族或完全汉化的少数民族,而不可能是居住在北漠、汉化程度相当低的突厥、吐谷浑族人;第二,“尚书郎”未必是特指,但若泛指,至少也该是指朝廷高官,突厥、吐谷浑的可汗显然是无权封绶的,只有天子才有可能;第三,“尚书郎”这种称呼,只见于隋以前。《历代职官表》引《通典》说:“(隋文帝)开皇三年置员外郎,今尚书员外郎自此始,以前皆谓之尚书郎,或谓之侍郎。”若此诗作于唐、叙隋唐事,就不可能用已过时的官称。杜诗说“老儒不用尚书郎”,《杜诗镜铨》就注说这是用《木兰诗》的成语(老杜在《兵车行》“耶娘妻子走相送”之下自注云:“古乐府云:‘不闻耶娘哭子声,但闻黄河之水流溅溅。’”可见杜诗的确受到《木兰诗》影响。)

既然可汗、天子指的是同一个人,那就只能是由可汗而变为天子的异族皇帝,这只见于拓跋鲜卑所建的北魏。有没有史料依据呢?1980年在大兴安岭发现了鲜卑石室和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四年(443)[9]四月所刻的祝文。这篇祝文,《魏书·礼记》曾有摘录,此次出土,始见其全貌。文中魏太武帝拓跋焘自称“天子臣焘”,对其先祖则称“皇祖先可寒”,天子与可汗(寒)混用,恰与《木兰诗》相印证。魏道武帝在公元386年(登国元年)建魏国,公元398年改号天兴,始称皇帝,自称天子当在这个时候。但民间可能仍习惯称可汗,只在正式的场合才按官方说法称天子。《木兰诗》在木兰与家人问答(“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以及与皇帝问答时都称可汗,而提及明堂大典时则改称天子,可以说正是这种由可汗变天子的过渡时期的反映。以后魏孝文帝改制,实行全盘汉化,禁用鲜卑语,可汗之称,想必无人敢再用。这首诗,该是作于魏道武帝与孝文帝之间的七八十年间。

当时北魏的最大威胁,是来自北方的蠕蠕(柔然)。就在这七八十年间,双方发生了多次战争,正史(《魏书》卷一零三、《北史》卷九十八)上查得到的,就有二十次:天兴五年(402)、天赐三年(406)、永兴元年(409)、二年(410)、神瑞元年(414)、始光元年(424)、二年(425)、神元年(428)、二年(429)、太延二年(436)、四年(438)、五年(439)、太平真君四年(443)、五年(444)、十年(449)两次、太安四年(458)、和平五年(464)、皇兴四年(470)、太和十六年(492)。其间为正史所不载的边境上的摩擦想必更多。《木兰诗》所述的行军路线包括黑山、燕山,这两个地点究竟在哪里,说法不一。有的说在河北,有的说在蒙古,但不管是在河北还是蒙古,都在当时的蠕蠕境内,可见此诗是以北魏与蠕蠕的作战为背景的。也正因为战争如此频繁,需要长期守边、征战,木兰才会一去十二年。[齐天举说:“到延和三年(434),北魏即与蠕蠕和亲。此后至公元449年以前两国间并无战争。”不确。]

认为《木兰诗》作于唐代的学者的一个依据,是“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乃府兵制的写照,而这个制度,备于隋、唐。其实隋唐寓兵于农的府兵制,只实行于汉人居住区,从未实行于突厥、吐谷浑,说《木兰诗》反映了隋唐府兵制,正与说木兰属突厥、吐谷浑部落相矛盾。府兵制的关键,在于从军者自备兵器,倒不在于自备鞍马。府兵制起自西魏、后周,“每兵唯办弓刀一具,月简阅之。甲槊戈弩,并资官给。”(《北史·李弼等传附录》)只说兵器,并未说到马。唐代的府兵制制定得非常详细,不仅要自备甲胄、兵器,还要自备各种各样的生活必需品,至于马,则是“十人为火,火有长。火备六驮马”。(《新唐书·兵志》)十人六马,也并非人人必备。再来看《木兰诗》的描述:“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不厌其烦反复叙说,却全都说的是备马,无一句说及自备兵器。因此光凭买鞍马,不能断定就是府兵。所谓“南船北马”,当时北方人出远门,马为必备,何况是从军。西魏、后周的府兵制未规定备马,想必就是认为在北方从军备马是理所当然的事,无须硬性规定。以后的隋、唐府兵制实行于全国,才需要规定备马。

三、“扑朔”“迷离”

就诗论诗,《木兰诗》用语通俗晓畅,少有争议,只有最后一段是例外:“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扑朔、迷离究竟是什么意思,历来有不同说法。汉语这类叠韵形容词,往往语义模糊,并不奇怪。幸好诗中用了“脚”“眼”字样,使我们知道,不管扑朔、迷离具体是什么意思,都是分别形容脚和眼的。撇开了扑朔、迷离的具体意思不谈,这一段诗的意思,本来也不难理解,不过是说:在一般的情况下,因为雄兔的脚和雌兔的眼各有特征(是否真的如此,是另一回事),容易分别,但如果雄兔雌兔在一块儿跑,脚、眼不易看清,雌雄也就无法分辨了。用来比喻在一般情况下男女有别,在战争的时候就难以分清,可谓巧妙。杂剧《女状元》第四折换一种说法,把这个意思表达得更清楚:“双兔傍地,难迷离扑朔之分。”

但余冠英在《乐府诗选》中注解此诗时,却认为“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乃是互文,也就是说,雄兔既脚扑朔又眼迷离,雌兔既眼迷离又脚扑朔,所以才雌雄难辨。以后的注家,也大都采用余先生的说法。按这种说法,扑朔、迷离不是分辨雄雌的特征,反倒是雄雌一致的标志。人们一般并不通过脚、眼来分辨雌雄,如果雄兔、雌兔的脚、眼无别,又何必特地提出,作为雄雌难辨的证据?而且,按这种说法,兔子在任何情况下都雌雄难辨,以此为喻,岂不是说男女在任何情况下也难以分清呢?这样的注说,真是“扑朔迷离”,越注越让人糊涂。1998年6月28日注释[1]齐天举:《关于〈木兰诗〉的著录及其时代问题》,《文学遗产增刊》第14期。[2]齐天举:《〈木兰诗〉的著录及时代问题续证》,《文学遗产》1984年第1期。[3]齐天举:《结论应来自可靠的材料——就〈木兰诗〉的著录及时代问题再答赵从仁先生》,《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87年第1期。[4]唐长孺:《〈木兰诗〉补证》,《江汉论坛》1986年第9期。[5]黄震云:《〈木兰诗〉作者考》,《徐州教育学院学报(哲社版)》1988年第4期。[6]赵从仁:《〈木兰诗〉的著作及其时代问题》,《中州学刊》1985年第5期。[7]赵从仁:《〈木兰诗〉题注源流辨》,《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86年第1期。[8]王大良:《关于〈木兰辞〉及木兰的几个问题》,《中原丛刊》杂志1991年第1期。[9]米文平:《大兴安岭鲜卑石室是怎样发现的?》,《黑龙江文物丛刊》创刊号。

“金学”史辨

有名门正派的红学权威发令道:除了红学,其他都不准称学。但江湖上久已把胡侃金庸小说称为“金学”,这种歪门邪道,恐怕不是名门正派的霸主所能管得了的,故这里特称“金学”。

一、《笑傲江湖》的时代

金庸的长篇小说,大都有具体的时代背景。《天龙八部》写北宋,《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写南宋,《倚天屠龙记》写元末,《碧血剑》写明末,《书剑恩仇录》《鹿鼎记》写清朝,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且把当时的史实虚虚实实融汇进去。独有《笑傲江湖》,却没有交代明确的朝代。据说是因为要把此书写成普适的政治寓言,而有意为之。如果有了具体的时代背景,反而没有了普遍性。但作为一个有历史感的作家,在描写刻画时却也无法全然超脱于历史而面壁虚构。细心的读者,并不难从蛛丝马迹中推知《笑傲江湖》所有意模糊的时代背景。《笑傲江湖》中有奉张三丰为祖师的武当派,并且是与少林派并驾齐驱的一大门派。书中并提到:“八十余年前,日月教几名高手长老夜袭武当山,将宝剑连同张三丰手书的一部《太极拳经》一并盗了去。”(第四十回)则《笑傲江湖》所记,至少是张三丰身后八十多年的事。据《倚天屠龙记》,武当派为张三丰在元末所创,其八十多年后,不是明朝就是清朝了。《鹿鼎记》第二十三回提到:“听说前朝有位独孤求败大侠,又有位令狐冲大侠,以无招胜有招,当世无敌,……”既然说的是“前朝”而非“本朝”,那么令狐冲就不是清朝人。《笑傲江湖》中的男人脑后也并不拖着一条辫子。《笑傲江湖》所记乃是明朝事,是可以确定的。

大明共有天下二百七十七年,历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十六帝十七朝,《笑傲江湖》又发生在哪一朝呢?

书中提到“湖南省巡抚”(这个说法不通,以后再说),中国之有巡抚,始于洪武二十四年(1383)遣皇太子巡抚陕西。巡抚成为专设之职,则始于宣德年间。但湖南一带,则迟至正统三年(1438)才有巡抚。《笑傲江湖》所记,只能是正统以后的事了。

但我们还可以把这个上限再缩小一些,其关键,就在于:“八十余年前,日月教几名高手长老夜袭武当山,将宝剑连同张三丰手书的一部《太极拳经》一并盗了去。”日月教史书失载,其前身当是明教。朱元璋当上皇帝后,严禁明教,大肆屠杀明教徒。幸存的明教徒大约就因此隐埋起来,拆“明”为“日月”,改叫日月教了。如果出身武当的老教主张无忌还健在,甚或如果当年感受过老教主恩惠的大小头目还有健在的,日月教大概不会去跟对张教主有养育之恩的武当派为难。夜袭武当山之事,应当只有在张无忌和受过张无忌领导的教中长老们都死得干干净净以后才有可能发生,保守地估计,也当是《倚天屠龙记》结束之后六十年的事。《倚天屠龙记》结束的时候,朱元璋派人害死了韩林儿,这一年是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过了六十年,是明宣德年间,再过八十余年,就到了正德朝了。可见,《笑傲江湖》最有可能发生在正德之后。

正德之后,还有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六朝。万历四十七年(1619),陕西开始出现了流寇,以后的泰昌(仅一个月)、天启、崇祯三朝,盗贼蜂起,天下大乱。但在《笑傲江湖》中,虽然江湖内部杀了个你死我活,江湖之外却是太平世界,泰昌、天启、崇祯三朝,看来应该排除了。同样,在嘉靖一朝,北有鞑靼入寇,南有倭寇侵扰,始终不得安宁,而《笑傲江湖》中的人物走南闯北,却没有一点兵荒马乱的迹象,看来也不能是处在嘉靖这一朝。这样,就只剩下了相隔五十多年的正德、万历(包括只有短短六年的隆庆)两朝。根据《碧血剑》,明末另有一个华山派,这个华山派,跟《笑傲江湖》中的华山派一点关系也没有,乃是在原华山派自相残杀毁灭之后另外发展起来的。这两个华山派,最好在时间上离得远一点才比较合理。如果《笑傲江湖》发生在万历年间,则未免离《碧血剑》太近。由此看来,让《笑傲江湖》发生在正德年间应该是最理想的了。这时候是调皮捣蛋的明武宗当皇帝,共在位十六年。自土木堡之变后,大明的国势已走下坡路。但经过孝宗的励精图治,又有一点起色,史称“弘治中兴”。正德皇帝就享到了这中兴的后福,虽然胡作非为,全国的局势,除了在末年发生过宁王之乱,总的说来还不算坏。天下的英雄,也就还有时间有精力自相残杀,何况当今皇上,就是一位喜欢耍枪舞棍,自称“镇国公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的功夫皇帝呢?

有没有可能再把时间定得确切一点呢?《笑傲江湖》的第一回,有这样一段对话:“林震南忽道:‘娘子,你今年三十九岁罢?’王夫人啐道:‘呸!这当儿还来问我的年纪?我是属虎,你不知道我几岁吗?’林震南道:‘我发帖子出去,便说是给你做四十岁的大生日……’王夫人道:‘为什么好端端给我添上一岁年纪?我还老得不够快吗?’”

王夫人属虎,在《笑傲江湖》开始时虚岁三十九,可见那一年是龙年。正德年间共有两个龙年,即正德三年和正德十五年。正德十五年的前一年发生了宁王之乱,后一年正德皇帝就驾崩了。皇上驾崩是天下头等大事,即使不会震动武林,也不会没有任何影响。但是在《笑傲江湖》之中,自始至终却没有任何的迹象表明曾经有过国丧、换过皇帝、改过年号,那么,将《笑傲江湖》开始的那一年定为正德三年,即公元1508年,应是最为合理的了。

二、“湖南省巡抚”和“小小参将”《笑傲江湖》第六章,写衡山派的刘正风金盆洗手,买了一个官职:“那官员展开卷轴,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据湖南省巡抚奏知,衡山县庶民刘正风,急公好义,功在桑梓,弓马娴熟,才堪大用,着实授参将之职,今后报效朝廷,不负朕望,钦此。’”

这个圣旨,第一句话就错了,并不是皇帝的圣旨都叫“诏”,只有那些布告天下、宣布重大政策的帝王文书才用“诏”,封一个官是用不着的,只一句“皇帝圣旨”也就够了。

第二句话更错得离谱。中国的行省制度,始于元朝,全称是“行中书省”,意思是中央(中书省)在地方的代办机构,简称“行省”、“省”。但到了明朝,却改叫“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民间仍然习惯称为“省”,但是在官方正式文件中,却是不会如此称呼的。那么改叫“湖南布政司”就对了吗?还不对。在明朝,并没有“湖南”这么个布政司,只有湖广布政司,其辖地,相当于现在的湖北、湖南。将湖广拆为湖北、湖南,是清康熙时候的事。

那么,把湖南改成湖广,把省改成布政司,该可以了吧?还是不行。布政司实际上指的是布政使(省长)的衙门,不能跟巡抚扯到一起。去掉这个“省”字,叫“湖广巡抚”,才不算太错。但这只是非正式的说法,在正式文书中一般也不会这么叫。严格地说,巡抚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官名,而是职名,其主要职责,是总揽一地的吏治、刑狱,所以一般由都察院的长官(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担任,即使是尚书、侍郎当巡抚,也要兼都御史。湖广的巡抚,按规定由都御史担任。巡抚一般也要总揽当地的军事,如果是直接指挥军事,加衔“总督军务”或“提督军务”,如果只是当军事顾问,叫“赞理军务”。湖广巡抚,按规定是“赞理军务”,正式的称呼是“巡抚湖广等地方赞理军务”。把“湖南省巡抚”改为“都察院左(或右)都御史巡抚湖广等地方赞理军务某某某”(皇帝圣旨没有不提大臣姓名之理),那才算是合格了。《笑傲江湖》写来宾的反应道:“来到刘府的一众宾客虽然并非黑道中人,也不是犯上作乱之徒,但在武林中各具名望,均是自视甚高的人物,对官府向来不瞧在眼中,此刻见刘正风趋炎附势,给皇帝封一个‘参将’那样芝麻绿豆的小小武官,便感激涕零,作出种种肉麻的神态来,更且公然行贿,心中都瞧他不起,有些人忍不住便露出鄙夷之色。”

明朝的地方驻军将领,其军阶从高到低,分别是总兵官、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这些官职并无定员,各地配置都不一样。湖广的配置是总兵官一人、参将三人、守备十一人、把总一人,刘正风被封为参将,那就是湖广一地驻军的前四把手,相当于省军区的总参谋长一级,绝非“芝麻绿豆的小小武官”。

在金著中,像这样搞混了古今地名、官衔的比比皆是。比如《笑傲江湖》第二十二章,写令狐冲抢劫吴天德:“打开信封,抽了一张厚纸出来,却是兵部尚书的一张委任令,写明委任河北沧州游击吴天德升任福建泉州府参将,克日上任。”

现在的河北,在明朝叫“北直隶”(江苏、安徽一带叫南直隶),在清朝、乃至民国初期都叫“直隶”,一直到北伐成功,国民政府定都南京,直隶才改叫河北。吴天德的官职也是非同小可:福建驻军只有一名总兵官,一名参将,他被任命为参将,那是要去当福建军区的二把手的,绝不会说千里迢迢一个人从“河北”跑到福建,连个随从都没有,以致着了令狐冲的道儿。1999年12月4日

从秦始皇生父之谜说起

《史记》能让一般的人也读得津津有味的一个原因,是太史公很喜欢讲述一些奇闻逸事。比如,按它的说法,秦始皇帝居然是个没有嬴家血统的私生子。据它说,吕不韦在赵国邯郸与一名美貌舞女(后人称为赵姬)同居,后者有了身孕。有一次吕不韦请在赵国当人质的秦国公子子楚喝酒,子楚喜欢上了赵姬,向吕不韦索要。吕不韦先是大怒,后来考虑到已经破费了大笔家财结交子楚,于是就把赵姬献给了子楚。赵姬向子楚隐瞒了自己已怀孕一事。12个月后,在第二年的正月,赵姬逾期产下一子,被子楚立为夫人。这个小孩取名为政(“政”通“正”,表示是正月生的),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嬴政。但汉朝的人认为嬴政其实是吕不韦与赵姬的私生子,所以干脆又把他叫做吕政。

后来的史家也都沿用这个说法(例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到明朝时,有几位学者对此表示怀疑,认为这或者是吕不韦编造出来保护自己的,或者是秦始皇的仇家捏造出来泄愤的。现代的史学家有的认为这个说法不可信,有的认为司马迁的记述不可能空穴来风,于是秦始皇生父是谁,就成了一个谜了。

现在的小说、影视,都还是把吕不韦当成秦始皇的生父。文艺作品喜欢传奇,无可厚非。近日见到有一个名牌大学的历史系教授在电视上办讲座讲吕不韦,也跟作家一样喜欢八卦,甚至连存疑的态度都没有,坚称“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是没有问题的”,而且邯郸献姬乃是吕不韦精心策划的一个阴谋,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儿子有朝一日能当上秦王。

嬴政生于秦昭王四十八年(公元前259)。秦昭王是嬴政的曾祖父,中间还隔着祖父秦孝文王和父亲秦庄襄王即子楚。子楚当时还只是秦昭王众多孙子中被抛弃的一个,几乎没有可能继承王位,吕不韦把宝押在他身上已是匪夷所思,更何况是子楚的继承者?孝文王和庄襄王碰巧都很短命,一个只在位一年,一个只在位三年,嬴政才因此早早登上了王位。吕不韦如果能预见这种巧合,那可真是神仙了。

从科学的角度看,说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问题更大了。很显然,嬴政是在赵姬嫁给子楚一年以后出生的,后人为了把嬴政说成吕不韦的儿子,才有怀孕12个月这种离奇的传说。人类妊娠时间从受孕之日算起平均不足9个月,仅为266天。古人因为不知道女性的受孕时间,有了“怀胎十月”这种不准确的说法。如果真的怀胎十月,对胎儿是相当危险的,更不要说怀胎12个月了。

在现在,如果过了预产期两周还没有开始生产,医生就要考虑进行引产或剖腹产了。这个时候,子宫的环境开始恶化,胎盘无法向胎儿提供足够的养分和氧气,影响了胎儿的健康。羊水的产量也下降了,使得子宫中羊水量减少,胎儿有缺水的危险,皮肤变得干燥、松弛、发皱。覆盖在胎儿皮肤表面的保护性皮脂也会丧失。逾期胎儿会在子宫中排出胎粪,把胎儿皮肤和脐带染成绿色或黄色,并有可能被吸入体内。逾期胎儿的头通常长得过大,导致难产。

那么,如果在怀孕12个月后还能顺利地生下健康的婴儿,那只能说是奇迹了。虽然现代偶尔也能见到怀胎1年成功生产的新闻报道,但是都不可信,那或者是孕妇为了掩盖自己的不忠而撒谎,或者是中间有过不明显的小产再第二次怀孕。

因此,子楚根据赵姬生子的时间判断嬴政是自己的儿子,是非常合理的。那位历史教授嘲笑子楚是因为智力不高才如此判断,反而暴露出他自己缺乏常识。

总之,根据医学常识我们可以断定秦始皇不可能是吕不韦的儿子。虽然有关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的说法不见于《战国策》等其他史料,是《史记》首先提出来的,但是现在的历史学家之所以不敢否定甚至去肯定这种说法,是因为相信司马迁,以为太史公不会胡写。

其实以现代的眼光看,《史记》并不是很严谨的史书,里面有不少神话、鬼话、传闻和小说家言。就拿吕不韦这事来说吧,《史记》既说赵姬是委身吕不韦的舞女,又说赵姬是赵国有势力的豪家女,身份如此悬殊,前后矛盾。又如,《史记》叙述吕不韦与子楚商议如何争取让安国君(后来的秦孝文王)立子楚为嫡嗣,绘声绘色地记录两人的对话。读者读起来固然很过瘾,但是这是两个人私下里极为机密的密谋,具体内容他人如何得知?不过是司马迁的文学虚拟而已。再如,赵姬婚前怀孕一事,乃是她与吕不韦两个人的天大秘密,连赵姬的丈夫都瞒过了,他人又如何得知?明显是编造出来的。在吕不韦生前,秦始皇显然从未听说过吕不韦是其生父的传言,所以在决定除掉吕不韦时,还责问他:“君何亲于秦?”

我们是相信科学、理性,还是迷信古代的权威?即使是学习历史,也会面临着这样的选择。2006年11月6日

张衡的地动仪管用吗?

提起中国古代科学家,很多人马上会想到东汉多才多艺的大学者张衡。而提起张衡,人们马上会想到他发明的地动仪。那个八只蛤蟆对着八条龙张嘴的复原模型是一件令人印象深刻的艺术品,张衡的发明也因此深入人心,以致近年来每有大地震,总能见到有人指责地震局:“张衡的地动仪都能预报地震,你们这些地震专家怎么这么无能?”当然,张衡的地动仪不能也不是为了用于预报地震,而是要能检测到远方发生的地震,既不能确定震中,也不能计算震级,比现在的地震仪差远了。

地动仪早已失传,它是否真能起到检测地震的作用,也就成了一个谜。一百多年来,国内外不少专家根据范晔《后汉书·张衡传》上的简单描述,设计了各种模型,力图复原地动仪。我们在中学教科书上见到的那个模型图是其中最流行的一个,是1951年由王振铎设计的。但是所有这些所谓复原模型没有一个能够真正用于检测地震,不过是艺术品摆设。

2005年,中国地震局的专家宣布他们经过三年的研究,建立了新的地动仪复原模型,并第一次实现了验震功能,通过了专家鉴定和国家验收。他们在媒体上声称地动仪新模型对河北唐山、云南泸西、越南孟艺发生的三次真实地震进行了检验,听上去颇令人信服。但是这三次地震分别发生于1976、2000和2001年,而地动仪新模型在2005年才建成,怎么可能对它们进行检验呢?原来地动仪检验的不是真实地震的发生,而是实验室里对真实地震的模拟,实验的时候假定这些地震发生在几百千米之外。在该地动仪模型建成以后,中国境内每年都多次发生5级以上地震,在该地动仪的检测范围(实验用的“越南孟艺地震”是4.9级),却没有听说该地动仪模型检测到哪怕一次。特别是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北京有震感,也没听说在北京展出的该地动仪模型检测到(否则如此大事在其设计者于2010年发表的有关地动仪的论文中不会不提)。所以,该地动仪模型的验震功能实际上并没有经过真实地震的检验。

今人具有张衡所没有的物理学、地震学知识和现代工艺,动用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精力,也还无法实现地动仪的验震功能,不能不让人怀疑张衡的地动仪是否真的管用。《后汉书·张衡传》认为它是管用的,记载了这么一个著名的故事:有一次地动仪的机关发动,但是人们并不觉得地在动,京师(洛阳)的学者都怪它乱报,几天后信使来了,果然在陇西发生了地震,于是大家都佩服它的巧妙,从那以后皇帝就让史官记载地动发生的方位。

但是这个记载很成问题。按《后汉书·张衡传》所说,地动仪建成于阳嘉元年(132),张衡卒于永和四年(139)。在此期间,《后汉书》只记载发生过一次陇西地震,那就是永和三年(138)的地震。一般认为地动仪检测的就是这次地震。但是《后汉书·五行志》说得很清楚,这次的陇西地震在京师是有感的,破坏很严重,“裂城廓,室屋坏,压杀人”,京师学者不会对地动仪的机关发动感到奇怪,与《后汉书·张衡传》的故事矛盾。可见地动仪检测的不可能是这次地震。

于是地动仪新模型的设计者提出新说,认为地动仪检测的是更早一点的另一次陇西地震,而且时间、地点很具体,是阳嘉三年十一月壬寅(公元134年12月13日)的汉阳(现在的天水)地震。但是对这次地震《后汉书》并无记载,是设计者根据几处文献牵强附会地推理出来的。《后汉书·顺帝纪》记载阳嘉三年十一月壬寅司徒刘崎、司空孔扶被免职,袁宏《后汉纪》更详细地说是因灾异被免职的,清朝学者惠栋《后汉书补注》引《鲁国先贤传》称司空孔仲渊在阳嘉三年因地震被免职,于是设计者认为在阳嘉三年十一月壬寅发生了一次正史漏载的地震,导致两名高官被免职。明确提到地震的《鲁国先贤传》是已失传的晋人编写的野史,不足为凭。事实上,《后汉书·周举传》提到司徒刘崎是因为旱灾被免职的,而不是因为地震。可见《鲁国先贤传》写错了。

退一步说,即便《鲁国先贤传》记载可信,那么它也没有说地震的发生地,又如何证明就是《张衡传》中说的陇西地震呢?地动仪新模型的设计者从张衡《四愁诗》里找依据,里面提到:“我所思兮在汉阳,欲往从之陇坂长。”便认为是在思念汉阳发生的地震。这可就令人莫名其妙了。《四愁诗》是一首写相思的诗,有政治寓意,但没有任何能够与地震扯上关系的描述。除了“我所思兮在汉阳”,还有“我所思兮在泰山”“我所思兮在桂林”“我所思兮在雁门”,非要把它说成地震诗,难道在泰山、桂林、雁门也都发生过地震?其实张衡不过是用泰山、桂林、汉阳、雁门来代表东南西北罢了。

从地动仪建成到张衡去世,《后汉书》共记载发生过8次地震,但是这些地震在京师全都有感,所以都不可能是《张衡传》说的地震。史书漏载了发生在外地的地震当然有可能,但是《张衡传》所说的陇西地震是在京师学界引起轰动的社会事件,没有留下佐证就不合常理了。所以更可能的是,那只是为了说明地动仪的神奇而编造的故事。中国古代的史书本来就是史实、传说乃至神话混杂的。也没有任何记载能够证明在张衡之后其地动仪起过作用。我们不必怀疑张衡曾经建造出一台叫候风地动仪的仪器,但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也没有理由让人信服地动仪曾经发挥过验震的功能,它很可能和今人复原的那些模型一样,仅仅是个无用的摆设。2010年11月29日

再说张衡的地动仪是否管用

《张衡的地动仪管用吗?》发表后,有记者询问主持2005年地动仪新复原模型的地震局研究人员的看法,答曰:“方舟子对地震这个领域并不了解。”至于如何不了解,却没有讲出个所以然来。实际上我那篇文章并没有涉及高深的地震学知识,依据的只是事实判断和对史料的解读。要了解地动仪复原模型的工作原理,只需要掌握物理学和地震学的一些常识即可,而这些常识恰恰是张衡所不具备的,我们倒是完全可以说:“张衡对地震这个领域并不了解。”那么为什么地震局研究人员反而如此信任张衡能够研制出管用的地动仪呢?

从张衡留下的文字叙述看,张衡对地震的认识,并没有超出当时的中国学者的地方。中国古人根据“天人合一”的思想,把地震视为天谴,是上天对时局的示警,因此每次较大的地震发生后,皇帝都要罢黜一些官员,甚至下罪己诏做自我批评。正是这个原因使得所谓的正史很重视有关地震的记载。在现在看来这当然是一种迷信,但张衡对此深信不疑,几次借地震发生之机上疏批评时局。张衡首先是个政治家、高官,他研究天象、地震,并非纯粹的科学探讨,而是出于政治目的,也就是他说的:“妖星见于上,震裂着于下,天诫详矣。”

中国古人不可能知道地震是地壳板块运动的结果,他们只能是根据万能的阴阳学说来解释地震是如何发生的。张衡被《后汉书》称为“阴阳之宗”,对地震的认识也局限于此。根据阴阳学说,天是阳的、动的,地是阴的、静的,所以张衡在《灵宪》一文中说:“天体于阳,故圆以动,地体于阴,故平以静。”那么本来是静的大地突然动起来,发生了地震,就是阴阳不和、动静无常,是因为阴气(地气)太盛,侵犯了阳气(天气)。

张衡在制作地动仪时,只能根据他对地震的这些玄虚的认识来设计。地动仪的全称叫“候风地动仪”,候风,就是观测风向,风是气的流动引起的,所以候风就是为了观测气的变化。地震发生时阴气上泄,而气弥漫宇宙之间无处不在,即使在远离地震的地方感觉不到地动,也能通过观测气的变化知道地动,所以叫“候风地动仪”,这应该就是张衡的设计思路。《后汉书》对地动仪的描述不足200字,除了无关紧要的外观、装饰描写,与仪器构造、工作原理有关的只有这几句话:“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关发机。外有八龙,首衔铜丸,下有蟾蜍,张口承之。……如有地动,尊则振龙,机发吐丸,而蟾蜍衔之。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虽一龙发机,而七首不动,寻其方面,乃知震之所在。”这是很简明的文言文,并不难理解,大意是中间有一根大柱子,周围伸出八条道,装着机关。外面相应地有八条龙,含着铜丸,下面有蛤蟆张嘴对着。地震时龙被震动,机关发动,铜丸掉进了蛤蟆嘴里。只有一条龙的机关被发动,其他七条龙不动,所以能知道地震发生的所在。

这个构造就体现了“候风”的思路。为什么要有八条道?因为古人认为风有八个方向,以八风对应八卦之气。用直立的柱子来监测地震,这是人们首先能够想到的。直到今天,许多人还会无师自通地想到用倒立的瓶子来监测地震。但是这种做法的缺陷是抗干扰能力很差,无法区分是地震引起的震动还是建设、车辆、行人等引起的震动。把地动仪放在僻静的灵台上由专人守候固然可以避免周围的干扰,但是稍远一点地方的干扰仍然是无法避免的。如果地动仪能够监测到几百公里外的地震,那么几公里、几十公里外的干扰也有可能让它出现反应。即便地动仪只对地震发生反应,它也不可能只倒向某个特定的方向。前人的实验表明,这种直立柱在地震发生时会随机倒向任何一个方向。

直柱式的仪器没法用来监测地震,如果改成悬垂摆,抗干扰能力强,倒是可以监测地震,近代地震仪器就是这么设计的。地动仪新复原模型的设计者据此认为地动仪用的就是悬摆式,声称“中有都柱”指的是中间悬挂大柱子,但是那样就应该写成“中悬都柱”才对,否则没有人会读出悬挂的意思。何况,悬摆一晃动起来,各个方向都可能,怎么可能只限于“贴近行的微小侧向位移”(复原者对“傍行”的创造性解释)向八个方向?(如果是立柱,倒是可以设计只倒向八个方向。)

张衡没有物理学和地震学知识,也没有做模拟实验的条件,甚至连实验思想都不会有(标志着现代科学的诞生的实验思想是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他制造出了管用的地动仪?非要根据现代科学知识和实验条件替他复原出一个管用的地动仪不可?也许以后通过反复摸索、实验能够制作出一个管用的地动仪模型,也不能证明张衡的地动仪就管用。就像复原者为了说明地动仪管用,牵强附会地挖掘出了一次“陇西地震”,他们对地动仪的复原,也是根据物理学、地震学知识和近代地震仪器,经过反复实验,先入为主地曲解历史记载,却又反过来要说明地动仪与近代地震仪器有继承关系,“张衡的科学思想和成功实践曾经在十九世纪末现代地震学起步阶段发挥过重要的思想启迪作用”。中国古人曾经有过许多伟大的发明创造,即使地动仪的作用无法证实或被否定,也不能抹杀中国古代文明的灿烂。所以地动仪是否管用,与中国古代文明是否灿烂无关,而与历史记载是否可信、学术研究是否严谨有关。2010年12月13日

“神医”华佗的手术神话

近日河南大学文学院教授王立群在央视百家论坛节目讲“神医华佗”,称其“料病如神,预知生死;治疗神奇,手到病除;外科神奇,开刀剖腹;医学流派,器重神奇”,所以世界华人总爱拿华佗作为神医代称。他主要依据的是《三国志》和《后汉书》所谓“正史”的记载,认为“这些传说都应当符合史实,并非是虚构和神化”。

但是,王教授的前辈、真正的国学大师陈寅恪早在1930年写过一篇论文《三国志曹冲华佗传与佛教故事》,考证出华佗故事就是个神话故事,故事原型来自印度佛教传说。陈寅恪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华佗这个奇怪的名字其实源自印度药神阿伽佗(“华”、“伽”的古音相同)。二、华佗的神奇医术与后汉安世高翻译的《来女耆域因缘经》所载神医耆域的神奇医术雷同,明显是抄袭来的,“为外来神话,附益于本国之史实也”。

其实,即使没有国学大师的考证,仅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看,华佗的事迹也完全不可信。正史所载的华佗神奇医术,大抵荒诞不经,稍有科学头脑者即不会信以为真,在今天已很少还有人把它们当史实介绍。只有华佗用“麻沸散”为病人做开腹手术的故事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甚至被写入中国科学史、医学史。

这项据称早于西方一千多年的创举,《三国志》和《后汉书》所载大同小异,《后汉书》的说法是(据王教授的翻译):华佗对需要开刀的病人,先让他用酒服用“麻沸散”,喝过“麻沸散”的病人像喝醉了酒一样失去了知觉,再为病人剖开腹部,取出结积物。如果病在肠胃,华佗能开刀取出肠子,剪掉有病的肠子,洗涤干净后,再缝合好,敷上药膏,四五天就会愈合,一个月就能长好。因为不疼,病人也没有什么感觉,一个月之内,病人就恢复了健康。

陈寅恪已指出,这个破腹断肠的记载也为抄袭印度神话之作。即使是中国原创,其真实性也令人起疑。那个神奇的麻醉药“麻沸散”只有一个名称,没有具体成分。后人推测说其主要成分可能是曼陀罗花。“曼陀罗”是梵语,印度古籍有用曼陀罗花当麻醉剂的记载,华佗故事在这里再次与印度发生了关系。中国古籍则迟至宋代才有用曼陀罗花做麻醉剂的记载。后来中医也用它当止痛剂做一些小手术,如李时珍《本草纲目》载:“割疮灸火,先宜服此,则不觉苦也。”

曼陀罗花起麻醉作用的主要成分是东莨菪碱,但是麻醉深度不够,镇痛不强,肌松作用不完全,并不适合于做开腹手术。“文革”期间(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根据“麻沸散”的成分主要是曼陀罗花(又称洋金花)的推测,为发扬“中药麻醉”,我国许多医院尝试静脉注射洋金花总碱或东莨菪碱进行全身麻醉,同时还要结合氯丙嗪、哌替啶等现代麻醉药才能做手术,最终也由于效果不佳放弃了。如果是单独口服曼陀罗花,当然效果更差。很显然,口服曼陀罗花只能够用于“割疮灸火”之类的小手术,是不可能用于开腹手术的。事实上,全身麻醉手术都必须用吸入或静脉注射麻醉药,不能口服。“麻沸散”当然也可能不是曼陀罗花。也许华佗发现了今天众多科研人员用科学方法也没能发现的一种神奇的口服麻醉药。这就能保证其开腹手术能够成功吗?不能。成功的麻醉只是成功完成开腹手术的一个重要条件,却不是唯一的条件。做手术的医生需要有系统的解剖学知识,对腹部结构、脏器解剖有精细的了解,对疾病有准确的诊断,还要知道如何消毒防止伤口感染,如何在手术中止血。这都是华佗的时代所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即使华佗真能成功地实施麻醉,也不等于他就能成功地动手术。在缺乏系统的解剖学知识的指导,连消毒、止血都不具备的条件下,实施破腹切肠手术,病人必死,何况我们不知道有什么病是可以通过切开肠子进行清洗来治的。

华佗庙有一副对联云:“未劈曹颅千古恨,曾医关臂一军惊。”说的是华佗两项尽人皆知“外科事迹”:为关羽刮骨疗毒,向曹操建议用利斧砍开脑袋治疗头风病而惹下杀身之祸。这本是《三国演义》的小说家言,连“正史”都不载,却也被当成了华佗的主要事迹。如果华佗真的是因为想开曹操的头颅而被杀,倒是咎由自取。且不说开颅术治不了头风,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接受开颅术无异于自杀。

传统医学往往以标榜名医、神医的神奇医术来抬高身价,说得越神奇越能把人镇住,一般人也宁信其有。现代医学则相反,对传闻、轶事都宁信其无,越是神奇的说法越不能相信。这种怀疑精神乃是科学精神的一部分。不仅科学家、医生要有科学精神,历史学家也应该有科学精神,切不可盲目相信“正史”的记载,对那些违背常识和科学知识的记载更不能相信。有没有科学精神,也是国学大师与庸俗历史学家的区别所在。2008年5月11日

酒色圣贤

话说曹操有一日大宴宾客,喝得烂醉之时忽然眉头一皱,愁上心来:这一杯酒喝下去要喝掉多少粮食?这一场大宴喝完了要喝掉多少粮食?要是全国人民都这么喝又要喝掉多少粮食?现在我们国家还很困难,广大人民群众还在贫困线上挣扎,这么喝下去,可是要亡国的。于是下了一道禁酒令。这是不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禁酒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最后一次。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也学着禁过十几年的酒,黑帮和警察为此兵戎相见大动干戈,为后来的好莱坞提供了许多素材。中国的老百姓另有一套对付办法。主上不让喝,咱关起门来偷偷地喝就是了。防备隔墙有耳,酒不能再叫酒了,得改个名称,管白酒叫贤人,清酒叫圣人:

您来点贤人?

不不,还是要圣人吧。

都说中国人热衷于泛道德,这一泛就泛到了酒桌上。“座对贤人酒,门听长者车”,要是不知道这道德是怎么泛上了酒桌的,这一联杜诗之妙就难以领会了。但太白却说:“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如此说来,以圣贤名酒,还是抬举了圣贤了。

要是觉得关起门来喝酒不痛快,偷渡到国外去又如何呢?当时外国也在禁酒,而且更加厉害。比如说蜀汉,竟禁到不仅不能有酒,连酒具都不能有——你要不是想喝酒,留着酒具干什么?所以得请你到衙门里去说清楚。就有大臣向先主进言:应该把全国的男人都关起来。为什么呢?他们都随身带着淫具呀。自古酒色一家,也怪不得此公从酒具联想到了淫具。孔融也对曹操说,既然因为酒可以亡国而禁酒,历史上也有因女人而亡国的,何不禁婚姻?像这种只会说风凉话的臭老九,也只能咔嚓了结。

曹操自己禁了酒,以他一贯以身作则的作风,大概自己也不能去要杜康了。何以解忧?还有娇娘。找一群十七八岁的女文工团到床上表演“主公挥手我前进”,那是敌人的造谣中伤,信不得的。百万雄师过大江,是为了去抢别人的老婆,而且一要就是两个,倒是有专门为此而建的铜雀台为证。别人的老婆没抢来,铜雀台也不能空着,临死前还得为如何打发台里的众美人大伤脑筋,一条一条交代得清清楚楚才瞑目,据说因此“贻尘谤于后王”,那是后来文人的无知之见。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可见好色也不是什么坏事,只要能做到好德如好色,就可算是圣人了。子见南子,完事后赌咒发誓一番,也一样是圣人。反过来,也可以追求好色如好德,把道德再从桌上泛到了床上。比如“后王”李后主,就把与大小老婆的寻欢作乐称做“敦伦”,好像只是身不由己地在履行一项伦理仪式,何等的神圣。但是比起崇拜“道德经”的道士,却又是等而下之了。在道士们看来,房中采战,不是行淫,乃是行道,更是“积功累仁”的功课,丝毫马虎不得,放纵不得。“凡采药之时,即有灵官执鞭,鉴察护持。如一心行道,便能得药成仙,若淫念一起,便为地狱种子,立堕三途恶趣,灭迹分形,可不慎欤!”居然还有专门的神仙如窥视狂一般监视着你在床上的表演,一举一动一思一想都看得清清楚楚,一念之差,下场便有天壤之别。道德这一泛,又从床上泛到了天上地下了。1997年6月

吃人的文化

中文网上谈吃,越吃越起劲,从吃蕹菜吃到了人肉,有人贴了篇周作人的吃人文章给大家作指导,却要贴上“儿童不宜”的标签,好像怕儿童知道人肉能吃似的。

我们这个民族号称是吃的民族,四条腿的板凳大概是不吃的,但两条腿的人却不妨不时吃吃,吃人的历史源远流长,吃人的艺术博大精深。小孩子们自小耳濡目染,哪个不知道人肉能吃,该吃,而且好吃?“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是在吃人吧?而且吃得何等崇高,何等心旷神怡!而那是小学生也背得滚瓜烂熟的。当年四五岁的周海婴问鲁迅人肉能不能吃,鲁迅就不是说“儿童不宜”,而是坦然相告:“能吃,可能很好吃,不过最好别吃。”

最好别吃,一有天灾人祸还是吃的。别的民族,一遇饥荒,大抵是牺牲老人,尽力保护儿童。相沿成习,有像日本电影《山节考》所说的那样,老人到一定年龄就到山上饿死;也有像爱斯基摩的某些部落,孙子一出世,祖父母便离家自杀,全都是为了省下粮食来给最小的一代。而我们这个民族,遇到大饥荒,饥饿的眼睛盯着的却是无助的子女。不忍心吃吧,便发明了“易子而食”这样的妙计。翻翻《资治通鉴》,过几页就来一次某地“大饥”,“析骨为炊,易子而食”,长年累月,还不吃出经验,吃出艺术来?

唐末黄巢打入长安,困守之时米比金贵,他的部下——起义军们——便到长安城外抓人来吃,美其名曰“抓两脚羊”。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吃人运动大概发生在明末,夸张点说是几乎无人不吃人。那可是千年不遇的全国性的大饥荒,能吃的都吃光了,只剩下了人还可一吃,于是便有了公开的人肉市场——不是卖人肉,而是活生生的人,称之为“菜人”。你看中了哪个菜人,交点钱,便领着回家,洗刷一番便像杀猪一样杀了吃了。杀猪还要五花大绑,杀起来还要嗷嗷大叫,而杀起菜人来却要省事多了,反正菜人们已知道自己是要被吃的,也应该被吃的,反抗无用也不道德,不如视死如归、引颈就戮。所谓的菜人,我想无非也是谁家的孩子,细皮嫩肉的小姑娘大概可以卖个好价钱吧。拿了买主的钱的父母,无非也是去买别人家的菜人充饥,所以这也是“易子而食”,只不过已不是物物交换,而是有了货币流通了,社会毕竟进步了。

然而这还没完,一直吃到了近、现代。由于饥荒、战争或者仇恨,以后有了机会,还是会有人要吃人的,我想。1995年2月13日

春秋笔法

中国向来极其重视历史,其重视程度无任何其他国度可比;中国的史料也非常丰富,其丰富程度也是无与伦比。但中国史家的治史态度却谈不上严谨,以现代史学标准来衡量,至少有两个缺陷,第一是人神不分,神话、鬼话、历史混杂,上古史是如此,中古、近古也同样如此,堂堂二十四史,也充斥了妖魔鬼怪。朱元璋出生的时候,据《明史》说,红光满室,邻居以为失火了,跑来救火,整个一神话。第二是有太多的忌讳,玩春秋笔法,公然标榜为尊者讳,为仁者讳,若到了极端,便只有主观的历史,没有客观的历史。究其原因,是因为中国的历史向来不被认为是独立的学科,不过是附属于政治或思想(道也),是为了史以载道。而始作俑者,就是那部被称为第一部编年史的《春秋》。以史学的角度看,一部《春秋》,简直不成样子,公然撒谎还自以为高明。最明显的,莫过于明明是赵穿弑君,却偏偏要说赵盾弑君,赵穿则连提也不提,放过了元凶,却非要让一个连帮凶也算不上,至多是姑息养奸的人来顶罪,历史有这样荒唐的写法吗?然而《春秋》却被尊为史书的典范,流毒数千年,在欧阳修编《新五代史》时,还把他发扬光大了一下。

据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那不过是孟子想象中的大话罢了。可举得出一个惧的乱臣贼子的名字来?其实是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不惧,岂但不惧,根本就不屑一顾。如果连一部不敢如实记载,只敢吞吞吐吐地影射,而且要不是门徒注释连影射也看不出来的流水账也惧,那他是连当个小贼也不配的,更不必说当乱臣贼子了。199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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