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惆怅: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与人性(全新增订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2-12 13: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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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中天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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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惆怅: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与人性(全新增订版)

帝国的惆怅: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与人性(全新增订版)试读:

再版前言

本次再版的三本书《费城风云》、《帝国的惆怅》和《帝国的终结》,都是关于政治史的,合起来可以算作一个系列。它们都是十年前的旧作,再版时本应有所修订。但因为我忙于三十六卷本《易中天中华史》的撰写,也只能增订,无法修订。所以,这里奉献给读者的是增订本,不是修订本。如果某些观点与《易中天中华史》有异,请以后者为准。

下面,谨将出版情况作简单说明。《费城风云》初版于2004年8月,由山东画报出版社出版,原名《艰难的一跃》,2005年11月更名为《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2008年4月再次更名为《费城风云》,改由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2011年5月收入上海文艺出版社《易中天文集》时,增加了总题为《隔岸观火》的四篇文章,也都是谈美国政治的。本次再版内容与文集同。《帝国的惆怅》初版于2005年8月,由文汇出版社出版。2011年5月收入上海文艺出版社《易中天文集》时,将《〈水浒〉四章》移入第一卷《高高的树上》,增加了《武侯治蜀与“攻心联”》、《小太宗与大败局》、《帝国官僚制度简述》三篇文章。本次再版内容与文集同,但目录有所调整。《帝国的终结》初版于2005年8月,由香港三联书店出版。2007年11月,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修订本。2011年5月收入上海文艺出版社《易中天文集》时,将《帝国的惆怅》一书中的《好制度,坏制度》一文移入本书作为附录。本次再版内容与文集同。

在此,谨向历次各版的出版人和责任编辑致谢:

山东画报出版社刘传喜、董明庆;

文汇出版社萧关鸿、陈飞雪;

香港三联书店陈翠玲;

复旦大学出版社贺圣遂、高若海、宋文涛;

上海文艺出版社陈征、郏宗培、赵南荣;

浙江文艺出版社郑重、金荣良、陈潇。易中天2014年8月16日

明月何曾照沟渠

——读《史记》、《汉书》之《晁错传》

晁错之死

晁错是穿着上朝的衣服(朝衣)被杀死在刑场的。

晁错的这种死法,常常使读书不细的人误以为他死得很体面。这事要怪司马迁。司马迁在为晁错作传时用了“春秋笔法”,说“上令晁错衣朝衣斩东市”,似乎是皇帝给晁错留面子,让他穿着朝服去死,享受了“特殊待遇”。班固就没有司马迁那么厚道,不客气地揭老底说“绐载行市”(其实司马迁也说了这话,只不过是在《吴王刘濞列传》)。绐,就是诳骗。晁错是被骗到刑场的。奉旨前去执行命令的首都卫戍司令兼公安部长(中尉)陈嘉大约并没有告诉晁错朝廷要杀他,晁错也以为是叫他去开会,兴冲冲地穿了朝服就上车,结果稀里糊涂被拉到东市,腰斩了,连遗嘱也没来得及留。我们不知道,刑前有没有人向他宣读判决书。但可以肯定,晁错之死,没有经过审判,也没有给他辩护的机会。

这实在可以说是“草菅人命”,而这个被“草菅”了的晁错也不是什么小人物。他是西汉初年景帝朝的大臣,官居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是个什么官呢?用现在的话说,相当于副总理兼监察部长。所以晁错的地位是很高的。一个高官不经审判甚至在身着朝服时就被处死,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事情已经到了非常紧迫的程度,二是对手痛恨此人已经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现在看来,晁错的死,两种情况都存在。

先说事情的紧迫。

晁错被杀的直接原因是“削藩”。晁错是一有机会就要向汉景帝鼓吹削藩的。而且,正是因为他的极力主张和一再鼓吹,景帝才最终下了削藩的决心。什么是“削藩”呢?简单来说,就是削减藩国的辖地。所谓“藩国”,就是西汉初年分封的一些王国。这些王国的国王,不是皇帝的兄弟,就是皇帝的子侄,是大汉王朝的既得利益者。削藩,无疑是要剥夺他们的权力,侵犯他们的利益,这些凤子龙孙岂能心甘情愿束手就擒?所以,削藩令一下,最强大的两个王国—— 吴国和楚国就跳了起来。吴王刘濞和楚王刘戊联合赵王刘遂、胶西王刘卬、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东王刘雄渠起兵造反,组成七国联军,浩浩荡荡杀向京师,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七国之乱”,也叫“吴楚之乱”。

七国兴乱,朝野震惊,舆论哗然。景帝君臣一面调兵遣将,一面商量对策。这时,一个名叫袁盎的人就给景帝出了个主意。袁盎说,吴楚两国,其实是没有能力造反的。他们财大气粗不假,人多势众也不假,但他们高价收买的,不过是一些见利忘义的亡命之徒,哪里成得了气候?之所以贸然造反,只因为晁错怂恿陛下削藩。因此,只要杀了晁错,退还削去的领地,兵不血刃就能平定叛乱。袁盎是做过吴国丞相的,说话的分量就比较重一点。何况这时景帝大约也方寸已乱,听了袁盎的建议,就起了丢卒保车的心思。

不能说袁盎的主意没有道理,因为吴楚叛乱确实是以“请诛晁错,以清君侧”为借口的。打出的旗号,则是“存亡继绝,振弱伐暴,以安刘氏”。什么叫“清君侧”呢?就是说皇帝身边有小人,要清理掉。这个“小人”,具体来说就是晁错。那好,你们不就是要“清君侧”吗?如果晁错已诛,君侧已清,你们还反什么反?

事实证明,袁盎的这个主意并不灵。晁错被杀以后,七国并未退兵,作为汉使的袁盎反倒被吴王扣了起来。袁盎给汉景帝出了诛杀晁错的主意后,被任命为“太常”(主管宗庙礼仪和教育的部长),出使吴国。袁盎满心以为吴王的目的既已达到,应该见好就收。谁知道这家伙的胃口已经被吊起来了,根本不把袁盎和朝廷放在眼里,不但连面都不见,还丢下一句话:要么投降,要么去死。这下子袁盎可就哑巴吃黄连了。虽然后来他总算从吴营中逃了出来,却也从此背上了一个恶名:挑拨离间,公报私仇,谗言误国,冤杀功臣。

实际上当时就有人为晁错鸣冤叫屈,对袁盎不以为然。晁错被杀以后,有一个名叫“邓公”的人从前方回京,向汉景帝汇报军情。邓公的官职是“谒者仆射”(宫廷卫队长郎中令的属官),级别“比千石”,此刻被任命为校尉(比将军低一级的武官),将兵平叛。汉景帝问邓公:晁错已经杀了,吴国和楚国应该退兵了吧?邓公却回答说,怎么会退?吴王图谋造反,准备了几十年,所谓“诛晁错,清君侧”,不过是个借口罢了,“其意非在错也”(他们的意图并非诛杀晁错)。所以,吴国和楚国是不会退兵的,天下人的嘴巴却恐怕会闭起来,不敢再说话了(恐天下之士噤口,不敢复言)。景帝问他为什么。邓公说,晁错为什么要主张削藩?是因为担心诸侯过于强盛,尾大不掉,威胁中央政权,这才提出要削减藩国辖地,以提高京师地位。这是我们汉家社稷的千秋大业和万世之利呀!可是,他的计划才刚刚开始实行,自己却被冤杀于东市,这不是“内杜忠臣之口,外为诸侯报仇”,做了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吗?“臣窃为陛下不取也!”景帝听了以后,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默然良久”,才叹了一口气说,你说得对,朕也是追悔莫及啊!

其实,把错杀晁错的责任都算到袁盎身上,也是冤枉的。因为袁盎当时的身份,只不过一个被罢了官的庶人;他向景帝提出的,也只不过一项“个人建议”。然而处决晁错却是正式打了报告的。打报告的是一批朝中大臣,包括丞相陶青、中尉陈嘉、廷尉张欧(颜师古注欧音区)。当时的制度,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是“三公九卿”。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总理或行政院院长;太尉是最高军事长官,相当于三军总司令;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兼最高监察长官,相当于副总理兼监察部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起来就是“宰相”。所以宰相是三个,不是一个。部长则有九个,叫“九卿”。陈嘉担任的中尉,张欧担任的廷尉,都是卿。尉,是武官。那时军警不分,尉可能是军官,也可能是警官,还可能是军官兼警官,职责取决于“尉”前面的那个字。比方说,太,是“最高”的意思,太尉就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中,是“宫廷”的意思,也代表“京师”,和外地的“外”相对应。中尉的职责,是负责京城的治安,所以中尉就是首都卫戍司令兼公安部长。廷,则是“朝廷”的意思。廷尉的职责是掌管刑律,所以廷尉就是司法部长兼最高法院院长。一个政府总理,一个公安部长,一个司法部长,三个人联名弹劾晁错,分量是很重的。

拟定的罪名也很严重,是“亡臣子礼,大逆无道”。申请的处分,则是“错(晁错)当要斩(腰斩),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也就是没分家的亲人无论老幼统统砍头(弃市是景帝时确定的一种死刑,意谓“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对这个弹劾,汉景帝的批示是“同意”(制曰可),而且派中尉陈嘉把晁错找到,立即执行,连招呼都没打一个。

所以,晁错不但死得很冤,死得很惨,还死得很窝囊。

不过,正如“请诛晁错,以清君侧”只是吴楚起兵的借口,“亡臣子礼,大逆无道”也不是晁错被杀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削藩。所以,要知道晁错该不该死,就得先弄清楚“削藩”是怎么回事。

削藩其事

我们知道,秦汉,是中国国家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转折时期。秦始皇兼并六国,则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因为它彻底颠覆了旧制度,建立了一种新制度。这个旧制度,就是“邦国制”,历史上叫“封建制”,也就是把天下分封给诸侯,建立各自为政的“邦国”。这个新制度,就是“帝国制”,历史上叫“郡县制”,也就是把原来的“许多国家”变成“一个国家”,把原来各自为政的“邦国”变成中央统一管理的“郡县”。这也是秦汉以后、辛亥革命以前一直实行着的制度,我在《好制度,坏制度》一文中有介绍。不过,刚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郡县制”,很多人主张继续实行“封建制”,还把秦王朝“二世而亡”的原因归结为没有“封建”(分封诸侯)。迫于无奈,刘邦在建国初期,只好实行“一个王朝,两种制度”的方针:京畿地区,实行“郡县制”,由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外围地区,实行“封建制”,封了许多王国,由王国的国王自行治理。当时的意思,是要让他们充当中央政权的屏障,也就是“藩”。藩,就是篱笆的意思(藩篱)。所以这些国家就叫“藩国”,这些国家的君主就叫“藩王”,他们到自己的封地去则叫“之国”或“归藩”。这样一种郡县与封建并存的制度,就叫“郡国制”。

不过,刘邦在实行“一朝两制”时,也留了一手,即只准同姓封王,不准异姓封王。为此,还杀了一匹白马来做盟誓,叫“白马之盟”。后来,吕后破坏这个规矩,封姓吕的做王,就被视为“乱政”,最后被武力平定。平定诸吕的功臣,就是后来平定七国之乱的将领—— 太尉周亚夫的父亲周勃。

其实同姓封王也未必靠得住。比如这回带头造反的吴王刘濞,就靠不住。刘濞是刘邦他哥刘仲的儿子。古人兄弟排行,叫“伯仲叔季”。刘邦出身平民,家里没什么文化,就用这“伯仲叔季”来做名字。刘邦叫刘季,其实就是“刘小”。他哥刘仲其实就是“刘二”。刘二是个没有用的,他儿子刘濞却能干,为刘邦立下汗马功劳。那时刘邦正发愁吴越一带没有一个得力的王侯去镇守,就封刘濞做吴王。不过刘邦马上就后悔了,因为他觉得刘濞的样子似乎有“反骨”。但是君无戏言,覆水难收,封都封了(已拜受印),改不过来,只好摸着刘濞的背说:五十年以后东南有人作乱,不会是你吧?天下同姓是一家,你可千万别造反。刘濞立马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说侄臣哪敢呀!

这当然只能作为故事来听。刘濞造反并不因为他身上有“反骨”,晁错削藩也并不因为刘濞要造反。晁错大讲特讲削藩时,刘濞还没造反哪!事实上,削藩不是针对哪一个诸侯的,而是针对“郡国制”的。按照这种制度,藩王们是有实权的。他们有自己的领土、政府、军队和财政收入,俨然“独立王国”。如果地盘大,人口多,资源丰富,其实力便很可能超过中央政府,比如刘濞的吴国就是。吴国地处长江中下游,富饶之国,鱼米之乡。吴王煎矿得钱,煮水得盐,富甲一方,势可敌国。长此以往,势必尾大不掉,成为中央政权的心腹之患。这就要钳制,要打击,要削弱其势力。这就是“削藩”—— 先裁减其领地再说。

但是这有风险。因为没有哪个藩王是愿意被“削”的。人家到嘴的肥肉,你生生地夺了去,就连阿猫阿狗都不会愿意,何况凤子龙孙财大气粗的藩王?那不逼得他们狗急跳墙才怪!所以景帝和群臣都很担心,我们削藩,他们会不会造反?晁错却不以为然。晁错说:“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也就是说,削藩,他们造反;不削藩,他们也会造反。现在削藩,他们马上就反,但是为害尚小。暂不削藩,他们反得迟一些,但是后患无穷。因为那时他们已羽翼丰满,存心造反,你可怎么收拾?所以得“先下手为强”。

可见,削藩,是建立在藩国必反的前提下的。那么,吴王他们果真要反吗?

这当然也不是一点依据都没有。比如前面提到的邓公,就说过“吴王为反数十年矣”的话。吴王自己,也说他“节衣食之用,积金钱,修兵革,聚谷食,夜以继日,三十余年矣”。但这也只是一说,而且都是事后说的。事实上,吴王造反,事前并无证据。“七国之乱”平定后,政府军在他们那里也没找到什么“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反,《史记》《汉书》都说“吴王濞恐削地无已,因以此发谋,欲举事”,或者“吴王恐削地无已,因欲发谋举事”,即都认为吴王的造反是削藩逼出来的,也可以说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至于晁错弹劾楚王和胶西王的那些事,比如楚王在太后丧期乱搞女人,胶西王卖了官爵,也都不能说是“罪大恶极”。当然,晁错是御史大夫(副总理兼监察部长),弹劾这些诸侯是他分内的工作。但如果以此作为削藩的理由,那就是找茬子了。

不过,吴王不反,不等于别人不反;此刻不反,不等于将来不反;刘濞本人不反,不等于他的儿子孙子不反。曹操没有篡位,曹丕不是篡了?朱元璋一死,燕王朱棣不就反了?而且口号也是“清君侧”。当然,曹丕也好朱棣也好,都是后来的事,我们不能据此反推刘濞或他的儿子孙子也是要造反的。但诸侯坐大,对于皇权确实是威胁,曹丕和朱棣就是证明。所以,站在帝国的立场,削藩确实是对的。如果任由诸侯拥兵自重,造反的事就迟早会发生。我们不能不佩服晁错的深谋远虑。

何况正如黄仁宇先生所言:“根据当日的观念,造反不一定要有存心叛变的证据,只要有叛变的能力也可以算数。”(《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何况刘濞不但有能力,也有形迹,比如靠着财大气粗,广散钱财,招兵买马,笼络人心,而且专门招募那些亡命之徒。这不是想造反又是什么呢?汉景帝也说,吴王大力发展铸铜和煮盐产业(吴王即山铸钱,煮海为盐),用这些收入来吸引人才(诱天下豪杰),一大把年纪了还公然造反(白头举事),如果没有万无一失的准备,会跳出来吗(此计不百全,岂发乎)?所以,灭吴,也不算冤。

其实,就算吴王刘濞是冤枉的,这个冤大头也只好由他来当。因为削减藩国领地,削弱诸侯势力,最终取消封建制的藩国,将“半封建半郡县”的“郡国制”变成彻底的“郡县制”,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而郡县与封国并行的“郡国制”,则是新旧两种制度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结果,是汉代统治集团在建国之初的权宜之计。而且,这种不伦不类的制度给西汉统治集团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不是异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乱。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论》里就说了这个问题。柳宗元说,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反。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这就是“困平城”。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呜呼。这是“病流矢”。此后,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陵迟(衰微)不救者三代”。相反,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却充分地体现出它的优越性。秦末天下大乱,然而“有叛人而无叛吏”(有起来叛逆的民众却没有起来叛逆的官员)。汉初天下大乱,然而“有叛国而无叛郡”(有起来叛逆的封国却没有起来叛逆的郡县)。中唐天下大乱,然而“有叛将而无叛州”(有起来叛逆的将领却没有起来叛逆的州府)。历史证明,郡县制是有利于帝国之长治久安的。

既然迟早要削藩,那么“长痛不如短痛”。既然决心要削藩,那就不能“吃柿子专拣软的捏”。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吴王都首当其冲。只有把吴楚这两个最强最大最牛逼的王国压下去,其他诸侯才会就范。所以,晁错的话——“削之亦反,不削亦反”,真不如改成“反之亦削,不反亦削”,总之是要拿他开刀,没什么冤不冤的。

是非功过

现在看来,汉景帝这一刀是开对了。“七国之乱”平定后,汉初分封的王国有的变成了郡县,有的分裂成小国,大都名存实亡。这就为汉武帝的大显身手创造了条件,汉的国祚也因此延续了三百多年。所以,司马迁把景帝一朝称作“安危之机”,史家也公认削藩乃“治安之策”。从此,“封建制”和半封建半郡县的“郡国制”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以后的历代王朝,虽然也分封子弟,但都是只有虚名没有实权的,唯独西晋是个例外。西晋开国以后,又倒退到西汉初年的“半封建半郡县制”,结果是酿成“八王之乱”,自取灭亡。

这样看,晁错岂非高瞻远瞩?

实际上,藩国过于强大,必定威胁中央,对于这一点,许多人都有共识。晁错的死对头袁盎,就对汉文帝说过“诸侯大骄必生患,可适削地”的话。当然,袁盎说这个话,只是针对骄横无礼的淮南厉王刘长,不像晁错那样把削藩看做基本国策。但要说当时的朝廷重臣都是糊涂虫,鼠目寸光,尸位素餐,都不如晁错高瞻远瞩,深谋远虑,恐怕也不是事实。

然而晁错却几乎遭到一片反对,甚至“世人皆曰可杀”,这又是为什么?

这里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当时的意识形态和治国理念所使然。我们知道,秦,是以法家思想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汉,在武帝以前,则以道家思想为国家意识形态。汉景帝的亲娘窦太后,更是一个极其尊崇道家学说的人,以至于“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所以,汉景帝母子君臣,大约都是“黄老门徒”,只不过窦太后是个“死硬派”,汉景帝的态度要温和一些。有一次,儒生辕固和道家黄生辩论汤武革命的事。黄生说,帽子再破,也得戴在头上;鞋子再新,也得穿在脚下。商汤是夏桀的臣,怎么能代夏而立?周武是殷纣的臣,又怎么能代商而立?所以,汤武不是革命,而是谋反。辕固反问:照你这么说,我们高皇帝代秦而立,也不对了?汉景帝一看情况不对,只好打圆场说:吃肉不吃马肝(有毒),不算不知味道。做学问不讨论汤武革命,不算没有知识。

汉景帝给儒道两家的争论和了稀泥,窦太后就没有那么好说话了。窦太后把辕固叫了去,要他读《老子》。辕固撇了撇嘴巴说,这是家奴童仆之书。窦太后勃然大怒,要辕固到角斗场和野猪搏斗,多亏景帝挑了把好刀给他,这才死里逃生。我们知道,景帝一朝,窦太后也是当家人,对当时政治的影响很大。她老人家态度如此,大家自然也都是信奉道家的。

那么,道家的治国理念是什么呢?是“清静无为”。他们追求的是“垂衣裳而天下治”,讲究的是“治大国若烹小鲜”,主张的是“以静制动以柔克刚”,相信的是“一动不如一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什么叫“治大国若烹小鲜”呢?就是说,治理一个大国,就像煎小鱼小虾,只能文火慢熬,不能大动干戈。所以,即便要削藩,也只能慢慢来,火到猪头烂,功到自然成。像晁错那样急火攻心,还能不坏事?

第二个原因,是大家都认为七国造反,全是晁错惹的祸。刘濞有没有问题?有。比如“称病不朝”就是。称病不朝当然是“失藩臣之礼”。但刘濞装病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他的太子入朝觐见的时候,由于一点小事被当时还是皇太子的汉景帝杀了,从此两家关系不好。以后又怕皇帝杀他,就更不肯来朝了。所以,装病,“计乃无聊”。后来,文帝赐吴王几杖,又准其告老不朝,关系也就改善了。可是晁错偏偏没事找事,引火烧身,摸那老虎的屁股,终于惹下大祸。那么,不整治他,整治谁?

当然,七国之乱是不是晁错惹的祸,可以讨论。即便是晁错惹的祸,是不是一定要让他去顶罪,也可以讨论。问题是,当时竟然没有一个人帮他说话,袁盎“诛晁错”的建议反倒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他在朝中十分孤立。这也是晁错被杀的第三个原因—— 他这次不但“犯了众怒”,而且平时就“不得人心”。

毫无疑问,对于所谓“不得人心”也要做分析,看看是不得哪些人的心。问题在于晁错的对立面恰恰不是小人。袁盎就不是。袁盎是一个正义耿直的人。当他还只是个秩比六百石的“中郎”(侍卫官)时,就敢对汉文帝说平定了诸吕之乱的绛侯周勃只是功臣(有功之臣),不是社稷臣(和国家休戚相关、和君王生死与共、和朝廷肝胆相照的栋梁之臣),气得周勃痛骂袁盎,说我和你哥是哥们,你小子却在朝廷上诽谤我!后来,周勃被免去丞相职务,回到自己的封国。封国的人落井下石,告他谋反。周勃被捕下狱,满朝文武噤若寒蝉(宗室诸公莫敢为言),挺身而出为他辩诬的,却是当年说他“坏话”的袁盎(唯袁盎明绛侯无罪)。周勃的无罪获释,也多亏了袁盎的努力(绛侯得释,盎颇有力)。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正派的。这样的正直之士,难道是小人?

袁盎也是一个宅心仁厚的人。他担任陇西都尉时,“仁爱士卒,士卒皆争为死”。担任吴国丞相时,手下有人和他的婢女偷偷相爱(有从史尝盗爱盎侍儿)。袁盎知道后,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并不追究。后来,这个下属听说东窗事发,畏罪潜逃,袁盎又亲自把他追了回来,将婢女赐给他,还让他担任原来的职务。七国之乱时,袁盎被吴王扣押在军中,看守他的军官碰巧就是此人,于是袁盎得以逃脱。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厚道的,他的好心也得到了好报。这样的仁恕之士,难道是小人?

实际上袁盎在朝廷享有崇高的威望,在江湖上也享有崇高的威望。文帝时著名的大法官张释之就是他发现并推荐给朝廷的,武帝时著名的直肠子汲黯也非常仰慕他(常慕傅柏、袁盎之为人也)。汲黯是被认为几近“社稷之臣”(古有社稷之臣,至如黯,近之矣)的人。他也常常不给皇帝面子(数犯主之颜色),直言不讳批评汉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的就是他,讽刺汉武帝用人就像堆柴火“后来居上”(该成语即典出于此)的也是他。汉武帝对他是又敬又怕,礼遇甚隆,甚至让他三分。大将军卫青入侍宫中,汉武帝坐在马桶上就见了。丞相公孙弘平时晋见,汉武帝衣冠不整就见了。但如果是汲黯来了,汉武帝一定衣冠楚楚,郑重其事地接见。这样的人都敬重仰慕袁盎,袁盎难道会是小人?

袁盎还是一个侠肝义胆的人。他的朋友也多为侠义之士,比如季布的弟弟季心。季布、季心这哥俩都是“为气任侠”的。季布的特点是“一诺千金”,季心的特点是“勇冠三军”。季心做中尉司马时,连他的长官—— 中尉郅都对他都客客气气。郅都是景帝和武帝时期有名的酷吏,外号“苍鹰”,行法不避权贵,皇亲国戚见了他都侧目而视,他也不把那些凤子龙孙放在眼里,却唯独尊敬季心。郅都尊敬季心,季心则最为尊敬袁盎。季心住在袁盎家里时,把袁盎当作自己的长辈,把灌夫和籍福当作自己的弟弟。灌夫和籍福也是侠义之人。灌夫的特点是“刚直使酒,不好面谀”,籍福的特点是“左右逢源,善与人谋”。这两个也都是侠义之士。此外还有剧孟。剧孟也是大侠。袁盎曾经说过,一个人有了危难,上门求救,不推托说父母尚在,也不装着不在家的,除了季布的弟弟季心,大约就只有剧孟了。袁盎与季心、剧孟、灌夫、籍福等人为伍,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慷慨的。正因为袁盎兼有国士和侠士之风,所以他其实是死于国难—— 因为反对梁王刘武谋取储君地位而被刺身亡。而且,梁王派来的第一个刺客还不忍心对他下手。这样的死国之士,难道是小人?

其实,不但袁盎不是小人,其他反对晁错的人也不是。比如和丞相陶青、中尉陈嘉联名上书要杀晁错的廷尉张欧,就是“忠厚长者”。此公当司法部长兼法院院长时,但凡发现案子有疑点,就一定退回去重审;实在证据确凿罪无可赦,则流着眼泪向被告宣读判决书,送他们上路,保证要让囚犯死而无憾。所以《史记》和《汉书》都说他“其爱人如此”。这样一个人如果也主张杀晁错,那么,晁错恐怕就当真有点问题了。

晁错其人

晁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说,晁错是颍川(在今河南省境内)人,早年追随轵县人张恢学习申不害、商鞅的“刑名之学”,搁在现在,就是政法学院或政法专业毕业的。学成之后,参加太常寺的博士考试,因为文字功夫好而当上了太常掌故(以文学为太常掌故)。太常掌故是太常寺里的一个小吏。太常也叫奉常,寺就是部。汉代的太常寺相当于隋唐以后的礼部,掌管宗庙祭祀和礼仪,也管教育,负责选试博士。那时的“博士”不是学位,是官职,战国时期就有,秦汉因之,职责是“掌通古今”,也就是掌握古往今来的历史知识,以备皇帝顾问和咨询。太常寺博士考试的结果分为两等,一等的叫甲科,二等的叫乙科。甲科出身的补郎,乙科出身的补吏。郎,就是宫廷侍卫官;吏,就是政府办事员。一个年轻人,在皇帝身边做几年郎,便很容易升上去,吏要升官就难一些。所以郎的出身和出路都比吏好。太常掌故就是乙科出身的小吏,级别百石。汉制,副县级的吏员秩四百石至二百石,叫长吏(长字读上声);百石以下的,叫少吏(少字读去声)。太常掌故就是这样一个相当于主任科员(科级干部)的“少吏”。

这位正科级的少吏时来运转,是因为被朝廷选派出去学《尚书》。我们知道,由于秦始皇焚书坑儒,许多学问几乎失传,以至于“孝文帝时,天下无治尚书者”,精通《尚书》的只剩下一个“济南伏生”。可是当朝廷发现他时,这位“故秦博士”已经九十多岁了,“老不可征”,只好诏令太常寺选派可造之材到老先生家里去学(往受之)。苍天有眼,太常寺选中的年轻人就是晁错。这下子晁错的学问大长,名声也大振,说起话来头头是道。文帝发现了这个人才,便任命他做太子府的官员。先是做太子舍人,以后做门大夫,最后做到太子家令。太子家令的级别是秩八百石,可以算是“中层干部”了。

家令虽然比不上太子太师、太子太傅或太子太保,晁错对后来的景帝影响却很大。此公“学贯儒法”,口才又好,经常在太子面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太子便对他“有点崇拜”(以其辩得幸太子),太子的家人也都称他为“智囊”。“智囊”这个词,最早用在秦惠王的弟弟樗里子(樗音初)的身上。樗里子这个人,大约是足智多谋的,故“秦人号曰智囊”,并有“力则任鄙,智则樗里”的谚语。可见“智囊”是一个很高的评价(颜师古的解释是“言其一身所有皆是智算,若囊橐之盛物也”)。显然,晁错也是个有才华的人。

晁错还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他和同时代的贾谊(二人均诞生于公元前200年),堪称西汉初年最有头脑的政治思想家;他的《论守边疏》、《论贵粟疏》和贾谊的《治安策》、《过秦论》被誉为“西汉鸿文”。一个人有了思想,就总想表达出来。如果这思想是关乎政治的,则还会希望实行。所以,晁错在太子府的时候,便屡屡上书言事,对时政发表意见。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言守边备塞,劝农力本,当世急务二事”。这篇疏文在收入《汉书》时,被分成两个部分。言“守边备塞”的那一部分(即《论守边疏》)收入《晁错传》,言“劝农力本”的那一部分(即《论贵粟疏》)收入《食货志》。我们现在读这些文章,仍然能感觉到晁错是很了不起的。

就说“言守边备塞”。

所谓“守边”,其实也就是防御匈奴。作为北方的游牧民族,匈奴一向是“中国”的大患。用晁错的话说,就是“汉兴以来,胡虏数入边地,小入则小利,大入则大利”。这实在让人恼火。所以晁错也是主张对匈奴用兵的,还比较了匈奴与“中国”的长短优劣,得出“匈奴之长技三,中国之长技五”的结论。这里要说明一下,就是当时所谓“中国”,和我们现在所说的“中国”,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当时的“中国”,是“中央之国”的意思。古人认为,天下五方,东西南北中。中央居住华夏民族,四方居住其他民族。其中,住在东方的叫做“夷”,住在南方的叫做“蛮”,住在西方的叫做“戎”,住在北方的叫做“狄”。华夏民族既然住在中央,当然是“中国”。“中国”之“长技”既然多于匈奴,当然可以战而胜之。因此,晁错主张,用“以一击十之术”,“兴数十万之众,以诛数万之匈奴”。

对于这个“纸上谈兵”的建议,文帝表示嘉许,但并未当真采纳。于是晁错又提出新的建议,这就是《论守边疏》的内容。

晁错认为,秦代的戍边失败,在于决策有误;匈奴的难以对付,在于流动不居。秦有什么错误呢?第一个错误,是动机不纯。秦始皇的目的,不是为了保卫边疆救助人民(非以卫边地而救民死也),而是为了满足贪欲扩大地盘(贪戾而欲广大也),结果“功未立而天下乱”。第二个错误,是方法不对。秦王朝的办法,是调遣内地军民轮流戍边。内地军民千里迢迢赶到边疆,既不熟悉情况,又不服水土,结果是作战则被人俘虏(战则为人禽),驻守则自取灭亡(屯则卒积死),到了边疆的死在边疆(戍者死于边),走在路上的倒在路上(输者偾于道),不过徒然地劳民伤财而已。第三个错误,是政策不好。晁错认为,但凡军民人等甘愿坚守战斗到死也不投降败退(凡民守战至死而不降北者),都是有原因的(以计为之也):要么是因为“战胜守固”能获得封赏,要么是因为“攻城屠邑”能掠得财物,这才赴汤蹈火视死如归(蒙矢石,赴汤火,视死如生)。可是,秦代的戍卒只有千难万险(有万死之害),没有半点好处(亡铢两之报)。一个人战死之后,他的家人连减免一百二十钱赋税的待遇都享受不到(死事之后不得一算之复),谁还肯前赴后继?所以秦代的军民,无不视疆场如刑场,视戍边为送死(秦民见行,如往弃市),还没走到半路就准备叛变了,陈胜就是例子。这是秦人的错误。

匈奴的特点,则是流动性强。他们就像野生动物一样,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大自然中(如飞鸟走兽于广野)。条件好就停下(美草甘水则止),条件不好就搬走(草尽水竭则移);一会儿在这里,一会儿在那里(往来转徙);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时至时去)。这是他们的生存方式(此胡人之生业),也是难以对付的原因。试想,匈奴人来了,朝廷派不派兵呢?不派,“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派,派少了不管用,多派一点,则我们的部队还没到,匈奴人就跑得无影无踪。还有,派去的部队,是留下呢还是撤走呢?留下,朝廷耗资巨大;撤走,匈奴接踵而来。连年如此,中国就又穷又苦又不安宁了。

因此,晁错主张改革边防军“一岁而更”(一年轮换一次)的制度,用免税、赐爵、赎罪等办法,鼓励那些在内地生存有困难的人向边疆移民,安营扎寨,屯垦戍边。这些内地移民以他乡作故乡,视卫国为保家,必能“邑里相救助,赴胡不避死”。因为国家利益和他们的个人利益已联为一体,而且也没有敌情不明水土不服的问题。移民解决了生计,国家节约了军费,边防得到了巩固,人民得到了安宁,岂非两全其美?

这是一个好主意,因此被采纳(上从其言,募民徙塞下)。言“劝农力本”的主张也被采纳,其他如“削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等则被拒绝(孝文虽不尽听)。不过文帝还是很欣赏他的才华(奇其材),调他做了中大夫。中大夫也是郎中令的属官,秩比八百石,和太子家令级别一样,但职责不同,是“掌论议”。

晁错终于如愿以偿,参与朝政了。这也正是他的宿命。他这个人,是不甘寂寞的;而历史选择他来唱削藩这场大戏的主角,也绝非偶然。

可惜,历史选错了人。

历史之错

晁错是一个有学问的人,有才华的人,有思想的人,不甘寂寞的人,但不等于是一个适合搞政治的人。他其实只适合做“政论家”,并不适合当“政治家”。

晁错的第一个问题,是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他在太子府的时候,和朝廷大臣的关系就不好[太子善错计策,爰盎(袁盎)诸大功臣多不好错],进入中枢以后就更是关系恶劣。公元前157年,文帝驾崩,景帝即位,任命晁错为“内史”。内史的职责是“掌治京师”,相当于京城的市长,是首都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级别则是秩二千石。晁错一下子越过秩千石的副部级(丞),变成和九卿(部长)平起平坐的“部长级干部”,自然春风得意,也认为有了施展政治抱负的舞台,便不断向景帝提出各种建议(常数请间言事),景帝也言听计从(辄听)。结果是“宠幸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成为炙手可热的权贵。

俗话说,树大招风。朝廷大臣对这个靠着能言善辩、夸夸其谈,一路青云直上的家伙原本就心怀不满,现在见他今天改革,明天变法,把原来的秩序搅得一塌糊涂,弄得上上下下不得安宁,便恨透了这根“搅屎棍子”。第一个被惹毛了的是丞相申屠嘉,当时就找了个岔子要杀他。事情是这样的:晁错因为内史府的门朝东开,出入不方便,就在南边开了两个门,把太上皇庙的围墙(壖垣)凿穿了。这当然是胆大妄为,大不敬,申屠嘉便打算拿这个说事,“奏请诛错”。晁错听说以后,连夜进宫向景帝自首(即夜请间,具为上言之)。于是第二天上朝,景帝便为晁错开脱。景帝说,晁错凿的墙,不是真的庙墙(非真庙垣),而是外面的墙(乃外壖垣)。那个地方,是安置闲散官员的(故冗官居其中),没什么了不起。再说这事也是朕让他做的。申屠嘉碰了一鼻子灰,气得一病不起,吐血而死。申屠嘉是什么人?是追随高皇帝打天下的功臣,也是文皇帝任命的宰辅重臣。这样一个人都搞不定晁错,别人又哪里斗得过?不难想见,这件事以后,晁错自然更加恃宠骄人。

这里得顺便说一下,就是申屠嘉这个人,绝非小人,司马迁称他“刚毅守节”。他“为人廉直,门不受私谒”,也就是从不在家里面谈公事,任何人都别想走后门。袁盎从吴国丞相任上回京时,曾到他家里求见。申屠嘉先是老半天不见,见面以后又冷冰冰地说,大人如果要谈公事,请到办公室找办事员谈,老夫也会替你奏明圣上;如果要谈私事,那么对不起,老夫身为丞相,没有私话可说。袁盎好歹也是王国的丞相,申屠嘉却一点面子都不给,可见其正派清廉。

申屠嘉也从不拍马屁,反倒疾恶如仇。汉文帝有个“幸臣”,叫邓通。这家伙是个小人,也是恃宠骄人(孝文时中宠臣,士人则邓通,宦者则赵同)。申屠嘉却不吃这一套,逮住把柄就问罪,邓通把头磕破了也不顶用,最后还是皇帝出面赔礼道歉说好话,才算了事。这事让申屠嘉在朝廷享有崇高威望。所以,申屠嘉憎恶晁错,就等于一大批正人君子都憎恶晁错。晁错得罪了申屠嘉,则等于得罪了一大批好人。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和晁错搞不来呢?除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外,性格也是一个原因。晁错的性格是不好的,《史记》、《汉书》都说晁错为人“峭直刻深”。什么叫“峭直刻深”?峭,就是严厉;直,就是刚直;刻,就是苛刻;深,就是心狠。这可不是讨人喜欢的性格。不难想象,晁错在朝廷上一定是咄咄逼人,逮住了理就不依不饶的。

晁错的性格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执着。他是那种认准了一条道儿跑到黑,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政治理想,他可以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身家性命。汉景帝二年八月,晁错由内史晋升御史大夫,极力推行削藩政策,引起舆论哗然。晁父特地从颍川赶来,问他说:皇上刚刚即位,大人为政用事,就侵削诸侯,离间人家骨肉,究竟是为什么?晁错说:“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晁错的父亲说,他们刘家倒是安全安稳,我们晁家可就危险了(刘氏安矣,而晁氏危矣)。我走了,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吾去公归矣)!“遂饮药死”,也就是服毒自杀了。

这当然证明了晁错的忠心耿耿,但同时也证明了他的执着。执着好不好?做一个学问家,执着是好的。做政治家,执着就不好,而且是大忌。政治家需要审时度势,见机行事,该坚持时坚持,该妥协时妥协,坚持而不失灵活,妥协而不失原则。晁错显然缺乏这种品质。

晁错是那种为了理想义无反顾一往无前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受人崇敬,但也往往误人大事。也就是说,这种人只有“美学意义”,没有“现实意义”;作为小说人物十分好看,担任朝廷大臣就很可能误国误民。因为他的头脑中,只有“该不该做”,没有“能不能做”,而后者却恰恰是政治家必须考虑的。政治家不但要考虑“能不能做”,还要考虑是“现在就做”,还是“将来再做”。汉文帝就懂得这个道理。晁错向文帝上书,说“狂夫之言,而明主择焉”,文帝回答说:“言者不狂,而择者不明,国之大患,故在于此。使不明择于不狂,是以万听而万不当也。”也就是说,作为建议,没有什么狂妄不狂妄的;作为决策,却有英明不英明的问题。因此应该道理归道理,事情归事情,建议归建议,决策归决策,不能混为一谈。

同样,像晁错这样的书呆子,也只能让他发议论,出主意,不能让他办实事,掌实权。文章写得好的,事情不一定做得好;调子唱得高的,手段不一定高。高瞻远瞩的人,可能看不清细节;深谋远虑的人,可能看不见眼前。所谓“知人善任”,就是要把策划与执行、设计与操作区分开来,让他们各就各位。汉文帝欣赏晁错,却不委以重任授以实权,除晁错资历尚浅外,恐怕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可惜汉景帝没有乃父那种政治家眼光,而晁错要做的又是一件非同寻常的大事,这就惹出了天大的麻烦。

晁错极力主张要做的事情,用苏东坡的话说,是最难做的。苏东坡在《晁错论》这篇文章中,一开始就讲了这个道理。他说,一个国家一个王朝,最难对付的患难,是表面上看天下太平,实际上潜伏着危机,而且难以预测(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这是非常难办的。为什么呢?因为坐观其变,静待其时,解决问题的条件虽然更成熟,就怕那时政治已彻底糜烂,局面已不可收拾(则恐至于不可救);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强行着手消除隐患,则承平日久,天下无事,谁又相信我们说的危机呢(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于治平之安而不吾信)?这就两难。这个时候,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之士”,才能挺身而出,“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大功”,绝非那些只想一蹴而就、暴得大名的人所能担当(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要知道,在大家都认为天下太平一片祥和的情况下,无缘无故地挑起一场风波(天下治平,无故而发大难之端),是要担极大的风险,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除非你能收放自如,还能对天下人有个交代(吾发之,吾能收之,然后有辞于天下)。否则,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

削藩,恰恰就是苏东坡说的这种事;晁错,却不是苏东坡肯定的人。也就是说,决定削藩是对的(削藩其事是其事),起用晁错是错的(晁错其人非其人)。汉景帝用晁错来主持削藩之事,恐怕确实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

晁错,怎么就不是适当人选呢?

晁错之错

我们首先要肯定,晁错这个人,确有许多优点。最明显也最难得的,是既忠心耿耿又深谋远虑。唯其如此,这才冒着得罪四方诸侯的风险,顶着离间天家骨肉的罪名,力排众议,顶风而上,强行削藩。这无疑是“尽忠为汉”,他的冤死也让人扼腕叹息,班固就说“错虽不终,世哀其忠”。但问题是,难道一个深谋远虑的政治家,一定要用自己的血来祭奠自己的理想?难道“始作俑者”便当真“其无后乎”?

事情恐怕并非如此。正如苏东坡所说,人们常常只看到晁错是因为忠心耿耿而死于非命的(天下悲错之以忠而受祸),不知道他招致飞来横祸也有自身的原因(不知错有以取也)。晁错确实深谋远虑,但他的深谋远虑,是对国家的,不是对自己的。他为国家想得很多,很深,很远,对自己的命运前途则懵懵懂懂,一无所知,甚至盲目乐观,所以《汉书》说他是“锐于为国远虑,而不见身害”。看来,即便是晁错这样的“智囊”,也不是什么问题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当然,要说晁错对自身的安危一无所知一无所虑,恐怕也不是事实。至少,当他的父亲把问题的严重性指出来以后,他应该有所反省。但他却斩钉截铁地回答说:“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可见,他其实是想清楚了的。而且,正因为想清楚了,这才奋不顾身,一往无前。

这种“奋不顾身”的品质常常被人们视为一种美德,然而我们在赞不绝口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多一点思考?奋不顾身当然很崇高,但奋不顾身的人往往也很难为他人着想;而一个连自己都保不住的人,也未必保得住国家。为什么呢?因为国家并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它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组成的。因此国情其实就是人情。不懂人情的人,其实也不会懂国情。不懂国情,你又怎么保卫国家呢?

忠心耿耿也如此。忠心耿耿是优点,但往往同时也是缺点。因为忠心耿耿的人往往固执己见。他们总以为既然自己是“忠”,则持不同政见者一定是“奸”;既然自己是“一心为公”,则持不同政见者一定是“一心为私”。这又哪里听得进不同意见?如果不能广泛听取不同意见,又岂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结果是,一旦他们做出某种决定,便一定自以为是,而且一意孤行。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决定是为公的,不是为私的。处以公心,就无所畏惧。无私者无畏嘛!

这下子麻烦就大了。实际上,作为一个政治家,还是有所畏惧的好。有所畏惧,谋划才周全,行事才周到,计虑才周密。尤其是削藩这样风险极大的事,绝非凭着书生意气就可以进行的。书生意气只能属于书生,不能属于政治家。政治家最忌讳的,就是意气用事。政治家当然也要做非常之事,否则就不是政治家了。但是,首先,他事前一定要深思熟虑,要把来龙去脉和利害关系都想清楚了,把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周全,做好最坏的打算,才能下决心。其次,事情发生以后,他一定得临危不惧,镇定自若,不能自乱阵脚,更不能临阵脱逃。第三,对于已然发生的问题,包括种种不测,他要有足够的智慧去解决,而且是指挥若定地逐一解决。用苏东坡的话说,就是“前能知其当然,事至不惧,而徐为之图”。可惜的是,这三条,晁错一条也做不到。

晁错主张削藩虽然很早,考虑却不周全。我们只看到他极力鼓吹削藩,却没看到他做过什么“可行性研究”,提出什么“可操作方案”。对于由此而可能导致的风险,他只有“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一句空话。诸侯反了怎么办,他是没有对策的。显然,他只想到了“应该去做”,没考虑“能不能做”,以及“如何去做”。他对削藩的困难明显估计不足,对双方的情况明显掌握不够,既不知己,也不知彼,焉能不败?还有一点也很不好:他太想尽早完成这一伟业了,因此势必急功近利,不讲策略,草率从事。这就既没能做到事先“知其当然”,又不能做到事后“徐为之图”。

更糟糕的是,他也没能做到“事至不惧”。七国反汉后,缺乏足够思想准备的汉景帝方寸大乱,心急如焚。这时,他最需要的,是晁错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帮他解围。可惜,晁错是书呆子,不是政治家。他不但没有什么锦囊妙计,反倒手忙脚乱不知所措,情急之下竟然想出了两个馊主意。正是这两个馊主意,直接把他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第一个馊主意是杀袁盎。吴楚七国造反后,晁错就和自己的副手、下属商量要杀袁盎。晁错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的副手有两个,一个叫御史丞,一个叫御史中丞,下属就是御史。晁错说,袁盎这家伙,接受吴王的贿赂(夫袁盎多受吴王金钱),总说吴王不会造反(专为蔽匿,言不反),现在却果然反了(今果反)。我们应该杀了袁盎,就知道他们搞什么鬼了(欲请治盎,宜知计谋)。晁错的副手和下属却不赞成。副手和下属说,事情还没发生时,这么整一下,或许还有好处(事未发,治之有绝)。现在叛军都打过来了,杀袁盎又有什么用(今兵西乡,治之何益)!再说袁盎身为朝廷大臣,也不应该和吴王有阴谋(且袁盎不宜有谋)。晁错听了,犹豫不决,袁盎却得到了消息,通过窦婴求见皇上,提出了“方今计独斩晁错,发使赦吴楚七国,复其故削地,则兵可无血刃而俱罢”的对策,被汉景帝采纳,晁错也就“衣朝衣斩东市”。这可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就连司马迁也批评说:“诸侯发难,不急匡救,欲报私仇,反以亡躯。”晁错这一着,是不是臭棋?

第二个馊主意就是提出要景帝御驾亲征,自己留守京城。谁都知道,带兵打仗,是最危险的;留守京城,则是最安全的。国难当头之时,任何忠臣,都应该把危险留给自己,安全留给皇上,何况这“国难”还是你晁错惹出来的?你惹了祸,你就得有担当。正如苏东坡所说:“己欲求其名,安所逃其患。”然而晁错却反其道而行之,“以自将之至危,与居守至安;己为难首,择其至安,而遣天子以其至危”,这就难怪不但袁盎主张杀他,就连其他大臣也主张要杀了(此忠臣义士所以愤怨而不平者也)。实际上,像晁错这样把安全留给自己、危险留给皇上的大臣,恐怕哪个皇帝都不能容忍。所谓“烈火见真金,危难见忠臣”,晁错的这个馊主意,确实让自己的“忠”大大打了折扣。

所以苏东坡说:“当此之时,虽无袁盎,错亦未免于祸。”相反,如果晁错把危难担当起来(已身任其危),亲自率兵东向迎敌(日夜淬砺,东向而待之),不让君王受到威胁和连累(使不至于累其君),皇上肯定会把他看作可以有恃无恐克敌制胜的依靠(则天子将恃之以为无恐)。那么,就算有一百个袁盎,又能怎么样呢(虽有百盎,可得而间哉)?

这就是晁错之错了。他错在急功近利,错在专政擅权,错在自以为是,错在得意忘形,错在只有雄心壮志,没有大智大勇,只知一往无前,不知运筹帷幄。他太想做一个孤胆英雄了,不知道改革会有阵痛,成名要付出代价,再伟大的战士也是需要后援的。

非常遗憾的是,这往往也是历史上那些改革家的通病。难怪司马迁要说:“语曰‘变古乱常,不死则亡’,岂错等谓邪!”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其实明月又何曾照沟渠呢?

武侯治蜀与“攻心联”

怎样看“攻心联”

所谓“攻心联”,是清人赵藩所撰,悬挂于成都武侯祠诸葛亮殿前的一副对联。因为它的第一句是“能攻心则反侧自消”,因此后人称之为“攻心联”,也称“能攻心联”。成都武侯祠博物馆编有对这一名联的研究论文集,由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于2002年1月出版,书名就叫《“攻心”联与赵藩研究》。所以,“攻心联”这一简称,是研究者们发明的,且已为学界认可,不是谁的“硬伤”。赵藩撰写此联的起因和动机,也没有争议,就是以古论今,对当时的四川总督岑春煊进行劝谏。问题在于,赵藩的“以史为鉴”,究竟是以什么史实为鉴?这就正如《“攻心”联与赵藩研究》一书的《序》所言,关系到对蜀汉政权、对诸葛亮的基本认识和评价,而且“学术界存在着分歧”。为此,我们必须先来看看原文。

此联的全文是: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很明显,这是批评,是告诫。而且,这些批评和告诫,就是针对岑春煊的。因为此人在四川的所作所为,恰恰就是既不能“审时度势”,又不能“攻心为上”,自然是“宽严皆误”。难怪岑春煊看完此联后,脸色难堪,一言不发,赵藩后来也被贬到了永宁。但赵藩这个人,既是岑总督的老师,又是岑大人的幕僚。以这样的身份,并不可以直接批评,只能借古人说事。那么,“攻心联”中所说之古人,究竟是谁?

标准答案只有赵藩能够给出,可惜我们问不到。从这个意义讲,任何学者的解释便都是“猜测性意见”,任何人也都不能以权威自居,把不同意见说成是“错误”的。此其一。第二,正因为大家都是猜测,因此不能先定调子,设立禁区,相反必须解放思想。第三,即便是猜测,也不能想当然,必须讲逻辑。怎么讲逻辑呢?先找关键词,再行排除法。“攻心联”的关键词是什么?有说是“攻心”的,有说是“好战”的,有说是“审势”的,有说是“宽严”的。这些都对。但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治蜀”,因为它是写给“治蜀者”(岑春煊)看的,讲的也是“治蜀”的事。“后来治蜀要深思”一句,是结尾,也是点题、落实。所以,“治蜀”是此联的关键词,“攻心联”也应该叫做“治蜀联”才更贴切。

找出这个关键词,搜索的范围也就确定了。赵藩联中的古人,肯定是三国时期的治蜀者。那么,是刘焉、刘禅,或者蒋琬、费袆、姜维等等吗?多半不是。因为拿他们说事,意思不大。有意思的,只可能是举足轻重的三个人:刘璋、刘备、诸葛亮。

那我们就来一个一个地看。

是刘璋吗?有可能。因为刘璋的治蜀,一般认为是失之于“宽”的。但刘璋只是“过宽”,并不“过严”,不能说他“宽严皆误”。再说他也不“好战”。所以,即便“攻心联”里有刘璋的份,那份额也不会太多。

那么,是刘备吗?也有可能。因为刘备毕竟发动过夷陵之战。硬要扣帽子,可以算是“好战”。但刘备发动这场战争要达到的目的(夺取荆州或者为关羽报仇),可不是靠“攻心”就能实现的。所谓“能攻心,则反侧自消”,在这里并不适用。至于不能“审时度势”,这个错误刘备倒是有的。具体表现,还是夷陵之战。但那只能叫“不审势,即进退失据”,不能叫“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宽严皆误”的问题,刘备有没有?有一点,但不严重,且能调整。据《三国志·简雍传》,有一年,天旱无雨,益州歉收。刘备为了节约粮食,下令禁酒。这当然是对的,但下面执法的人做得有点过分。在老百姓家里搜出了酿酒的工具,也要当作违法酿酒来处分。正好简雍和刘备一起外出散步,看见一对男女同行。简雍就说,他们要通奸,怎么不抓起来?刘备说,你怎么知道?简雍说,他们身上长着通奸的器官呀!这和家里放着酿酒的工具,不是同样的罪过吗?刘备听了哈哈大笑,立即就放了家有酿酒工具的人。这总不能说是“宽严皆误”吧?

不是刘璋,或主要不是刘璋。不是刘备,或主要不是刘备。被赵藩借来说事的,就只能是诸葛亮,或主要是诸葛亮。这也并不奇怪。“攻心联”毕竟悬挂在武侯祠诸葛亮殿前。诸葛亮不唱主角,谁唱?

这其实也没有争议。争议仅仅在于,赵藩对这位主角,或者说,他对武侯的治蜀,究竟是肯定呢,还是批评?多数人的意见认为是肯定,而且是全面肯定。具体地说,就是上联肯定诸葛亮的南征孟获是“攻心为上”,下联肯定诸葛亮对法正宽,对马谡严,均无失误。这当然也讲得通,但总觉得有些别扭。因为赵藩撰写此联的目的,是要委婉地批评和告诫岑春煊。通过赞扬诸葛亮来批评和告诫,当然也行,但总不如通过批评某个人来得有力。何况“不审势,即宽严皆误”一句,明摆着就是批评的口气。赵藩是不能直接批评岑春煊的,只能“指桑骂槐”。如果那“桑”不是诸葛亮,能是谁,该是谁?遍查蜀史,怕是找不到比这位名相更大的“桑树”了。

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诸葛亮的治蜀。我一再说过,在诸葛亮的领导下,蜀汉是当时治理得最好的国家。但同时,它又是最早灭亡的政权。这就说明,治理得最好,并不等于没有问题,没有教训。找出这些问题,总结这些教训,比一味地讴歌和颂扬,将更有益于我们今天的发展。这才是我们要讨论“攻心联”的真正原因。

那么,诸葛亮他有问题吗?

治蜀问题何在

先看诸葛亮都做了些什么。

从建兴元年(公元223年)受托永安,到建兴十二年(公元234年)病逝军中,诸葛亮在蜀汉执政十一年。此间,他主要做了四件大事,即东和孙吴,南定夷越,北伐曹魏,内修法制。这四件事,都在《隆中对》的规划之中,可谓“既定方针”。至于结果,则有成有败,有得有失。最成功的是东和孙吴。直至蜀汉灭亡,两国关系都相当之好。后来曹魏大军兵临城下,蜀汉朝廷还有人主张投奔孙吴。最不成功的是北伐。对于诸葛亮的北伐,吴人张俨的评价是四个字:“空劳师旅”(《默记》)。今人田余庆先生的评价也是四个字:“积年无成”(《〈隆中对〉再认识》)。其实此事岂止徒劳无益,简直就是劳民伤财。用张俨的话说,就是“国内受其荒残,西土苦其役调”(《默记》),实际上加速了蜀汉的灭亡,所以是最不成功的。

这就让我突发奇想:赵藩联中“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一句,莫非说的就是北伐?

此言一出,肯定有不少人嗤之以鼻。因为谁都看得出,赵藩这话说的是“内战”,不是“外战”。为什么呢?因为有“反侧”二字。什么是“反侧”?就是“不安”。民不安,就叫“反侧之民”。心不安,就叫“反侧之心”。心存“反侧”,就不是“顺民”。因此要“攻心”,让他们“安下心来”臣服。那么,这里说的“反侧”是指曹魏吗?当然不可能。曹魏之于蜀汉,不是“反侧”,而是“敌对”。对付曹魏,也只能靠“武器的批判”,“攻心”(说服教育或怀柔政策)是没有用的。

那么,诸葛亮要“攻”谁的心?

通常的解释,是“南中”的“夷越”,也就是孟获那些人。他们原本是不肯臣服的,对蜀汉也是存有二心的。这就是“反侧”。后来,诸葛亮南征时,采纳马谡“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的建议,对孟获等人七擒七纵,不杀不辱,终于使他们心悦诚服,宣称“不复反矣”(《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因此,学术界普遍认为,“攻心联”的上联,说的就是这件事。

这当然完全讲得通,但也不是没有问题。有什么问题呢?第一,南定夷越在诸葛亮所做的四件大事中,并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还是东和孙吴、北伐曹魏和内修法制。第二,南抚夷越的实际效果,也并非如《汉晋春秋》所说的那么好。这也是学术界早就有人指出过的。比如缪钺先生在《三国志选注》的《前言》中,就说“诸葛亮征南中事,当时传说不免有夸大溢美之处”,而且明确指出七擒孟获“不合情理”,南人不反“不合事实”。何兹全先生的《三国史》,也用《三国志》之《李恢传》、《马忠传》、《张嶷传》中的大量材料,证明诸葛亮北还后,南中的叛乱就从来没有停止过。所以,后来曹魏大兵压境,刘禅打算逃往南中,谯周就说去不得。为什么呢?因为那些“南方远夷”的臣服,是丞相用武力逼出来的(兵势逼之),并不可靠。而且,他们臣服之后,反倒要多交赋税,就更是心怀不满,甚至充满仇恨(以为愁怨),因此随时都可能暴乱(见《三国志·谯周传》)。看来诸葛亮的“攻心”,并没有达到“反侧自消”的效果。这个未必成功的事例,怎么能用来劝谏岑春煊?

然而诸葛亮进行的战争,除了南征,就是北战。所谓“从古知兵非好战”,如果不是指南定夷越,也就只能是指北伐曹魏了。

其实讲通这一点并不难,只要弄清楚诸葛亮北伐的真正原因就行了。前面说过,诸葛亮的北伐,其实是不成功的。不成功的原因也有三条,我在《品三国》(下)的《以攻为守》一集中讲过,即:曹魏非速亡之国,益州非进取之地,诸葛非将略之才。这三条,至少前两条,诸葛亮应该是心中有数的。何况《隆中对》说得很清楚,北定中原,复兴汉室,一要天下有变,二要两路出兵。现在,天下无变而荆州已失,岂是可以北伐灭魏的时候?

于是问题就来了:既然如此,诸葛亮为什么还要锲而不舍地进行北伐呢?

答案就在《出师表》。《出师表》一开始就说:“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这是实话。也就是说,诸葛亮出师北伐,是因为蜀汉政权受到了威胁。那么,威胁来自何方?来自孙吴吗?不是。诸葛亮执政后,吴蜀盟好已经恢复,双方和平共处,相安无事。来自曹魏吗?也不是。赤壁之战后,曹魏从来就没主动攻打过刘蜀。反倒是刘备攻汉中,关羽围襄樊,孔明出祁山,屡屡挑衅。所以,这笔账也不能算在曹魏头上。曹魏不进攻,孙吴没威胁,所谓蜀汉政权处于“危急存亡之秋”,就只有一种可能—— 他们内部出了问题。套用孔子的一句话说,就是吾恐诸葛之忧不在曹魏,而在成都城中也。

实际上我在《以攻为守》一集中已经讲过,诸葛亮坚持北伐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理想必须实现”;二是“小国更要图强”;三是“安内必先攘外”。因为无论是转移注意力,还是加强凝聚力,战争都是最好的手段。一个国家,如果处于战争状态,管理和治理起来就顺手得多。要整治或者镇压反对派,也方便得多。想当年,执掌鲁国国政的大夫季孙,就曾经因此而准备进攻鲁国的附庸颛臾,所以孔子才说“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论语·季氏》)。不过诸葛亮和季孙氏的情况并不相同。季孙攻颛臾是以强凌弱,诸葛伐曹魏是以弱抗强。季孙之忧在鲁君,故曰“萧墙之内”;诸葛之忧则不在刘禅,故曰“成都城中”。那么,让诸葛亮感到忧心忡忡的,究竟是哪些人呢?

谁有“反侧之心”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弄清楚蜀汉政权的内部结构。

我在《品三国》(下)多次说过,刘备、诸葛亮建立的蜀汉政权,是由三股政治势力组成的。第一股是“本土势力”,包括原仕洛阳的益州官僚和仕于益州的本土豪强,我们统称之为“益州集团”。第二股是“刘璋旧部”,包括追随刘焉父子入蜀的和后来投靠刘璋的,我们统称之为“东州集团”。第三股是“刘备亲信”,包括刘备的骨干(如关羽、张飞)和后来投靠刘备的(如马超),我们统称之为“荆州集团”。这三股力量,由于有先来后到的原因,就形成了一种错综复杂的主客新旧关系。简单来说,益州集团是主是旧,荆州集团是客是新,东州集团夹在当中,既是新是客(相对于益州集团),又是旧是主(相对于荆州集团)。这就已经够麻烦的了。更麻烦的是,新来的“客人”又总是要压制旧有的“主人”。刘璋的东州集团要压制益州土著,刘备的荆州集团则不但压制刘璋的东州旧部,更压制益州的土著豪强。结果便形成了一种“鸡尾酒”似的结构:刘备的荆州集团在最上层,刘璋的东州集团在中层,益州的土著集团在最底层。这就是蜀汉政权的大体状态。

这可真是地地道道的“反客为主”、“后来居上”。将心比心,作为过去的“主人”,此刻的“奴仆”,益州集团决不可能打心眼里喜欢蜀汉政权。他们的“蠢蠢欲动”和“图谋不轨”,几乎是必然的。再加上刘备在猇亭和夷陵一败涂地,就使形势更加严峻,正所谓“刘备建国,基础不牢;夷陵战败,地动山摇”。据成都武侯祠博物馆研究员罗开玉先生统计,从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到延熙十三年(公元250年),益州土著豪强发动的大规模武装叛乱竟达九次之多(《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蜀汉政权可以说是坐在了火药桶上。

土豪“武卫”,名士“文攻”。一些益州名士到处散布流言蜚语,猖狂攻击蜀汉政权,扬言只有曹魏才能一统天下。比如张裕就公开说“天下当易代,刘氏祚尽矣”(《三国志·周群传》);周舒则说“当涂高者魏也”(同上引),意思是取代东汉的当是曹魏。杜琼还进一步做出解释,说是“名官尽言曹,吏言属曹,卒言侍曹,此殆天意也”(《三国志·杜琼传》)。谯周则拿刘备父子的名字做文章,说“备”的意思就是“足够了”,“禅”的意思就是“让出去”,“如言刘已具矣,当授与人也”(同上引)。这些言论,都被陈寿记录在案,可见当时议论之多,足以蛊惑人心形成“反侧”,成为刘备、诸葛亮执政必须解决的问题。

这一点,诸葛亮显然意识到了,而且做了大量的工作。他成为蜀汉政权领导核心后,很注意从益州集团中选拔人才。比如杨洪,犍为郡武阳人,就是诸葛亮一手提拔的。杨洪提拔的门下书佐何祗,几年后也当了广汉太守,所以当时的益州人士都佩服诸葛亮能人尽其才(是以西土咸服诸葛亮能尽时人之器用也)。这是记载在《三国志·杨洪传》正文中的,不是野史,应该可靠。此外,被诸葛亮信任重用,同时也敬佩诸葛亮的益州人士,也还有一些,比如蜀郡成都人张裔。张裔对诸葛亮,可谓心悦诚服,推崇备至,赞不绝口。他到处对人说,但凡在诸葛亮领导下的,都会奋不顾身地忘我工作(参看《三国志·张裔传》)。这也都是实话。实际上就连那些反对派,也不一定反对诸葛亮。比如前面说的那个谯周,就反汉不反亮。诸葛亮病逝五丈原,第一个跑到前线奔丧的就是他。但这并不妨碍他“颠覆”蜀汉政权,也不妨碍他“诱导”刘禅降曹。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尽管诸葛亮本人威望高,人品好,工作做得多,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益州集团,始终是蜀汉朝廷必须面对的“反侧之民”。

原因也很简单:无论诸葛亮怎样努力做到“一碗水端平”,也不能改变刘备既定的组织路线—— 荆州第一,东州第二,益州第三。我们不妨看看刘备、诸葛亮信任重用的都是什么人。关羽、张飞、马超、黄忠、赵云不算,其他的如庞统,荆州襄阳人;法正,扶风郿县人;许靖,汝南平舆人;糜竺,东海朐县人;董和,南郡枝江人;魏延,荆州义阳人;杨仪,荆州襄阳人;马谡,襄阳宜城人;蒋琬,零陵湘乡人;费袆,江夏鄳县人;姜维,天水冀县人。这些人有的属于荆州集团,有的属于东州集团,但都不是益州人。当然,益州土著也有受信任的,比如费诗,犍为南安人;黄权,巴西阆中人;王平,巴西宕渠人。不过他们的受信任度都要打折扣,或者先不受信任(如王平),或者后不受信任(如黄权),或者中间出问题(如费诗)。而且,即便被提拔,也到不了最高层。诸葛亮去世后,接班的三个人,蒋琬、费袆、姜维,便都不是益州人。益州士人不是傻子。这格局,他们还能看不明白?

何况他们早就把账算清楚了:蜀汉不过一州之地,政治资源和经济利益都有限。也就是说,蛋糕就这么大,吃的人多了,到嘴的就少了,何况“切蛋糕”的还不是自己人?天下太平的时候,他们原本是“一等臣民”。刘璋时代,降为“二等”。刘备一来,又变成“三等”了,怎么会愿意?还不如让曹魏来统治。那么,曹魏来了,益州集团就不会变成“四等臣民”吗?不会。因为曹魏要夺取的是天下,不是在益州占山为王。何况曹丕接班以后,实行的是“九品中正制”,也就是由各地名流担任本郡“中正官”,负责推荐本籍士人。这对益州士族是有利的。果然,司马昭灭蜀后,就将原属荆州集团和东州集团的官员都调回中原,实施“蜀人治蜀”。这就更让益州集团觉得,他们反蜀汉是反对了。

所以,尽管并非所有的益州人都反蜀汉,但反蜀汉的却多半是益州人。比如周舒,巴西阆中人;杜琼,蜀郡成都人;谯周,巴西西充人;被诸葛亮杀掉的彭羕,广汉人;被刘备杀掉的张裕,蜀郡人;刘备时期装聋作哑“闭门不出”,好不容易被诸葛亮请出山来又“乞老病求归”的杜微,梓潼涪县人。他们清一色地都是益州人。至于那些搞武装叛乱的,怕也都是。这些人,或者有权,或者有钱,或者有名,或者有人,势力大得很,不是南中的孟获等人可以相提并论的。由此可见,诸葛亮的“攻心”对象,就该是他们。诸葛亮要消除的,也首先是他们的“反侧之心”。

那么,这和“攻心联”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谁“宽严皆误”

这就要看诸葛亮怎样解决益州集团“反侧”的问题。

办法其实就是三个:任人唯贤、依法治国、北伐曹魏。这三条,应该说都很好。尤其是前两条,从理论上讲绝无问题。任人唯贤能有什么问题呢?难道要任人唯亲?当然不是。问题在于对“贤”这个字的理解。在这个问题上,诸葛亮和曹操是不同的。曹操的做法是“唯才是举”,诸葛亮的标准则首先是“志虑忠纯”(《出师表》)。这当然是对的。但具体到蜀汉,就会有些麻烦。比如前面说的那些反对派,算不算“志虑忠纯”呢?恐怕不算。其他那些益州人士,他们的“志虑”又是否“忠纯”呢?恐怕需要考验。不要说诸葛亮,就连他们自己,也未必就能担保没有“二心”。总之,荆州集团与益州集团之间,事实上是有政治隔阂和心理障碍的。在这种情况下,诸葛亮坚持“政治标准第一”,把忠于蜀汉政权放在首位,客观上就会妨碍许多益州人士的政治前途。所以,这一条,并不能消除他们的“反侧之心”。

北伐曹魏也不能。战争虽然能够起到转移注意力、加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的作用,但同时也有一个副作用,就是增加人民的经济负担。打仗是要用钱的。这些钱,天上掉不下来,地上长不出来,刘备他们带不进来,只能向益州人要,而且主要靠益州的世家大族和土著豪强出。他们当然不乐意。所以,益州的“反对派”,几乎同时也是“反战派”。比如前面说过的谯周,便专门发表了一篇题为《仇国论》的“反战宣言”,明确指出如果不审时度势,一味穷兵黩武(极武黩征),势必土崩瓦解(土崩势生)。那个时候,可就“虽有智者将不能谋之矣”(《三国志·谯周传》)!这话实在可以看作“从古知兵非好战”的注脚。

剩下的就是依法治国了。我一向认为,这是诸葛亮治蜀最精彩也最值得肯定的一件事情,陈寿的评价也非常高。他的《三国志·诸葛亮传》评语,几乎通篇都在讲这个问题。陈寿说:“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词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这叫什么?这叫公开、公正、公平!结果是什么?是“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

这是有旁证的,旁证就在《三国志·张裔传》。张裔对诸葛亮的依法治国也有一个评价:“公赏不遗远,罚不阿近,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免,此贤愚之所以佥忘其身者也。”所谓“佥忘其身”,就是奋不顾身。所谓“赏不遗远,罚不阿近”,就是公正、公平。也就是说,正因为诸葛亮公正公平,所以大家工作起来都奋不顾身。而且,这里说的远和近,也不只是当事人与诸葛亮的私人关系,更指是否属于荆州集团。也就是说,无论你属于荆州集团,还是东州集团,还是益州集团,该赏就赏,该罚就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正是诸葛亮能够有崇高威望的重要原因。

张裔是蜀郡成都人,属于益州集团。他这么说,说明诸葛亮确实尽可能地做到了公平执法,并没有多么亏待益州人。遗憾的是,在这个问题上,他还是有问题。有什么问题呢?首先是“过严”。诸葛亮的执法之严也是有记载的。《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蜀记》就说“亮刑法峻急,刻剥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晋人袁宏的《后汉纪》也说“刘备克成都,诸葛亮为股肱,乃峻刑法,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这与陈寿的评语“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似乎矛盾,其实不然。因为诸葛亮治蜀虽然偏“严”,但基本上“严”得公平。公平,正是诸葛亮大得人心之处。实际上,在“刑政虽峻而无怨者”的后面,陈寿还有一句话,即“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平,就是公正;明,就是公开。公正公开,也就公平。正因为如此,所以“而无怨者”;但过于严峻(刑政虽峻),也是事实。也就是说,民众虽然不会抱怨不公平(刑政虽峻而无怨者),却仍会抱怨太严峻(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此其一。

第二,武侯执法也有不够公平的时候。比如他对法正,就很“宽”。据《三国志·法正传》,当时有人向诸葛亮报告,说法正这个人太跋扈,太霸道,不但锱铢必较,而且擅杀无辜,应该绳之以法。诸葛亮却说法正功劳太大,没有法正,就没有我们的今天,怎么能够不让法正爽一把呢(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显然,这就是“以政治代法治”了。作为一位政治家,诸葛亮不可能不把政治问题放在首位。然而一旦如此,就很难完全做到“宽严皆不误”。比如对待益州土著,他的执法就基本上是“从重从快”,甚至“制造冤案”。比如冤杀益州豪族常房诸子,就被裴松之认为是“妄杀不辜”。此案记载在《三国志·后主传》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读者不妨自己查看。

第三,即便诸葛亮执法完全公平,益州集团也不会满意。因为蜀汉政权的许多法律,就是针对所谓“蜀土人士,专权自恣”的情况制定的,是专门用来对付他们、整治他们的,他们怎么会喜欢?恐怕是执法越严,他们越倒霉,越反对。何况执法人又不是诸葛亮一个。诸葛亮公平,其他人也能保证公平?要知道,那些人不是荆州集团的,就是东州集团的,很难说他们不滥用职权,利用执法之便打击益州集团。这一点,罗开玉先生的《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一文有很清楚的阐述,也请读者自己查看。

由此可见,无论任人唯贤,还是依法治国,都无法消除益州人士的“反侧之心”。因为只要不改变“荆州第一,东州第二,益州第三”的“鸡尾酒政权结构”,无论诸葛亮怎样出以公心,在益州士族眼里也都是“宽严皆误”。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发动对外战争,使国家长期处于战争状态,以外战防内战。

这就是我要说北伐曹魏是“安内必先攘外”的原因。可惜的是,这一招不但未能搞定国内的反对派,反倒加速了蜀汉的灭亡。

蜀汉为何而亡

对于蜀汉政权的灭亡,罗开玉先生曾经发表过一个观点,即“蜀汉表面上是亡于魏,实质上是亡于当地的土著豪族”(《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可以和孙吴作对比。晚年孙权统治的吴国,情况是很糟糕的,可谓法纪不立,言路不通,君臣猜忌,骨肉相残,与诸葛亮领导下蜀国的政治清明刚好相反。然而,治理得最好的最先灭亡,治理得最差的国祚最长,这又是为什么呢?原因之一,就是孙权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了“吴人治吴”,实现了自己政权的“江东化”。江东士族既然已经把自己和孙氏政权绑在一起,实现了他们利益的“一体化”,那么,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也要保卫东吴。

蜀汉则相反。刘备、诸葛亮不但没有实施“蜀人治蜀”,实现自己政权的“益州化”,反倒不断将益州士族底层化、边缘化。在刘备、诸葛亮的统治下,益州士族政治上受排挤,经济上受盘剥,法律上受制裁,仕途上看不到希望,与蜀汉政权不但不是“同路人”,反倒可能是“对立面”。在这种情况下,蜀汉政权的领导人再优秀,再鞠躬尽瘁,再以身作则,都是没有用的。益州士族不可能像江东士族那样保家卫国,只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袖手旁观,冷嘲热讽,甚至幸灾乐祸,里应外合。利益,决定了益州士族的整体取向。

这里面不能说没有诸葛亮的责任。诸葛亮过高地估计了他政治理想的号召力。他不知道,此刻的曹魏已非当年的曹魏,“兴复汉室”也早就成为过时的口号。因为对于士族地主阶级来说,实行了“九品官人法”的曹魏比东汉还好,他们为什么还要“兴复汉室”?反倒是坚持汉初制度的蜀汉,完全没有了吸引力。因此,益州士族不会真正支持诸葛亮的政治理想和建国方略。他们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等待曹魏来“解放”他们,以便实现他们的理想。我们知道,那就是“蜀人治蜀”加“九品官人”。

益州士族的这个理想,是当时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这个趋势告诉我们,士族地主终将登上历史舞台,成为中华帝国的统治阶级。曹丕那里已经这样做了,孙权那里也在做。所以,曹丕的魏,已不是曹操的魏;后期的吴,也不是前期的吴。他们都在为晋做准备,“反潮流”的是蜀汉。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奇特的现象:司马氏的晋,执行的是没有曹丕的曹丕路线(儒家士族路线);诸葛亮的蜀,执行的却是没有曹操的曹操路线(法家寒族路线)。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法家寒族路线无法战胜儒家士族路线,因此三国终将归于晋。晋是不是就比魏、蜀、吴好?未必。在这里,没有个人好恶,也不做价值判断,只是说出历史事实。

这样一来,我们对“攻心联”就可以重新解读了。我的解读是:倘若能够从根本上做通益州土著集团的思想工作(能攻心),他们的“不安之心”就会消除(反侧自消),并不一定要通过对外战争来解决国内问题(从古知兵非好战);如果不明白士族地主终将成为统治阶级的天下大势(不审势),即便公平执法,也会左右为难(宽严皆误),这是后来治蜀的人要充分注意的(后来治蜀要深思)。

显然,这里并无对武侯的不敬之处,相反给予了充分的“历史之同情”。说得再明确一些,所谓“宽严皆误”,并非批评诸葛亮执法不公,而是说由于他坚持的政治理想既“不合时宜”,又不对益州士族的心思,结果便“宽也不是,严也不是”。这样一种评价,如果也被说成是“把矛头对准诸葛亮”,那就只能理解为故意找碴了。

实际上,作为个人,诸葛亮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曾总结了他的四种精神:心系天下的国士精神,审时度势的务实精神,鞠躬尽瘁的负责精神,公正廉明的法治精神。这难道是贬低,是故意做“翻案文章”?但是,我们重读历史,不能一味歌功颂德,更应该总结教训。那么,蜀汉政权有没有历史教训?有,其中之一,就是由于连年战争而人民甚苦。据《三国志·薛综传》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当时出使蜀国的薛珝回国以后就对孙休说,我看蜀国是差不多了。为什么呢?走进他们的朝堂听不到正义的声音(入其朝不闻正言),走进他们的田野看不见健康的脸色(经其野民皆菜色)。另一个名叫张悌的人,也在邓艾和钟会刚刚出兵的时候断定蜀汉必将灭亡。理由之一,就是当局穷兵黩武(玩戎黩武),人民苦不堪言(民疲卒敝)。他的话,记载在《三国志·孙皓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中,也记载在《资治通鉴》中。

如果说薛珝和张悌是吴人,其言不足为训,那么,蜀国自己的统计数字总能说明问题吧!据《三国志·后主传》裴松之注引《蜀记》,刘禅投降时,蜀国有民二十八万户,九十四万人,而军队有十万,官吏则有四万。也就是说,平均每九个人就要养活一个士兵,每七户就要供奉一个官吏。蜀国人民,实在是负担不起了!

这种状况,并不能只由刘禅和姜维来埋单,因为他们执行的正是诸葛亮的“政治遗嘱”。无疑,诸葛亮坚持北伐,自有他不得已之处。我在《以攻为守》一集中,已经给予充分的“历史之同情”。其中之一,便是“小国更要图强”。用《华阳国志·刘后主志》的话说,就是“以弱为强,犹可自保”;或如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所说,一方面通过战争来保存自己(巩固以存),另一方面通过战争来寻求机会(待时以进)。所以,对此不能简单否定。但因此造成了“人民甚苦”的现状,却也是事实。当然,由于诸葛亮以身作则,蜀汉官员总体上是比较廉洁的。由于诸葛亮依法治国,蜀国的治安也是相当好的,陈寿谓之“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进〈诸葛亮集〉表》)。但我们要记住,这种状况,是靠“战时军事管理”的方法造就的,未必“可持续发展”;而老百姓更关心的,还是自己能否吃饱肚子。

那么,前面说的这些,是赵藩的意思吗?这就不知道了。赵藩先生早已作古,我们没法求证。但我以为这并不要紧。赵藩写“攻心联”,原本就是借古论今。我写此文,亦不过借题发挥。只要事情说清楚了,原意不原意的,也就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看待历史。因此,不妨将“攻心联”略改数字云:能攻心,则疑虑自消,从古知书非好辩;不审势,即褒贬皆误,后来治学要深思。

不知诸位以为然否?

小太宗与大败局

“痴呆儿”成了“小太宗”

江河日下的晚唐之世,居然冒出个“小李世民”来,大约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他,就是唐宣宗。

宣宗李忱,是大唐王朝倒数第五位皇帝。其后,是懿宗、僖宗、昭宗和哀帝。史家对这位“末世天子”,评价相当之高。《资治通鉴》说——宣宗性明察沈断,用法无私,从谏如流,重惜官赏,恭谨节俭,惠爱民物,故大中之政,讫于唐亡,人思咏之,谓之“小太宗”。《旧唐书》的说法就更夸张,道是宣宗执政以后——一之日权豪敛迹,二之日奸臣畏法,三之日阍寺慑气。

换句话说,宣宗皇帝登基没几天,就把权贵、奸佞和宦官,全都镇住了。结果,自然是“刑政不滥,贤能效用”。于是五湖四海,如沐春风;官民朝野,一片赞颂(颂声载路)。这,难道还不是“小太宗”?

然而这位“小李世民”,却原本是不可能当皇帝的。

宣宗原名李怡,是宪宗皇帝李纯的第十三个儿子。宪宗身强力壮,精力旺盛,生命不息,做爱不止。十六岁生下长子邓王李宁以后,二十七年间,居然生了二十个皇子,十八位公主。李怡,就是其中之一,当皇帝之前被封为光王。不过这位光王,却是庶出。他的生母郑氏,原本是官女,据传还是宪宗平定李锜之乱时的战利品。所以,宣宗在宪宗皇帝的二十个皇子中,地位并不高。承继大位的事,哪里轮得到他?

事实上,宪宗皇帝死后,继位的就是他的嫡子李恒。这就是穆宗。穆宗死后,继位的则是他的长子李湛。这就是敬宗。敬宗死后,继位的是他的弟弟李昂。这就是文宗。文宗死后,继位的是他的弟弟李炎。这就是武宗。宪宗传穆宗,穆宗传敬宗,这叫“父死子继”。敬宗传文宗,文宗传武宗,这叫“兄终弟及”。父死子继最正规,兄终弟及也对付。然而宣宗却是敬宗、文宗、武宗三任皇帝的叔叔。叔叔接替侄子,这算哪门子事?

当然,这也不是完全说不过去。毕竟,武宗病危时,皇子还年幼。国赖长君。请出一位皇叔来承前启后,也在情理之中。

麻烦在于,这位皇叔是有问题的。

什么方面有问题?智力。《旧唐书》的说法是“幼时宫中以为不慧”。《新唐书》的说法委婉一些,加了一个“或”字,道是“宫中或以为不慧”。《资治通鉴》却不客气,改“或”为“皆”,竟云“宫中皆以为不慧”。其实,“不慧”云云,已是春秋笔法。事实可能是:这位光王,被公认为痴呆、智障,至少也是弱智。

这就太奇怪了。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当皇帝?就算当上了,又怎么可能成为公认的“英主”?既然是“英主”,又为什么不能挽救大唐?众所周知,宣宗辞世后四十二年,大唐帝国就灭亡了。对此,这位“小太宗”,究竟是该负责呢,还是不该负责?

谜团实在太多了。

那我们就来看看这位“传奇皇帝”,看看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霹雳手段,菩萨心肠

在朝臣们的眼里,宣宗无疑是一个严厉的君主。这一点,宰相马植应该深有体会。

马植是宣宗皇帝钦点的宰相。准确地说,是宰相之一。因为唐代宰相是人数不定的一群人,最多的时候十几个,最少的时候两三个。但凡有资格参加“政事堂会议”的,都是宰相,叫做“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马植,就是在大中元年(公元847年)以本官“同平章事”,得以参加政事堂会议,成为宰相的。

然而三年后,马植却被罢相。原因,是他接受了一件礼物。送礼物的人叫马元贽,是个宦官,官居神策军左军中尉。礼物,则是宣宗御赐的一条玉带。这当然是马元贽的不是。皇上所赐,岂能随便送人?马植也昏了头,居然佩带在身去上朝,结果被宣宗认出。

此事让宣宗极为震怒。因为他最忌讳的,就是朝臣与宦官的勾结。这两人倒好,不但攀附、来往、认同宗,还将御赐之物私相授受,这还了得?

但是宣宗心里也有数。本朝自德宗贞元年间后,作为天子警卫队之左右神策军的兵权,实际上就掌握在由宦官担任的中尉手里。这些人,不但关系到皇上的安危,而且在关键时刻,还可以废立皇帝。宣宗自己,就是被马元贽等人拥戴上台的。如果为了一件小事,就收拾马元贽,行吗?不行!

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却也只能拿马植开刀。于是,宣宗在第二天,就下令取消马植的宰相资格,同时立即逮捕其亲信董侔,交御史台(监察部)讯问。结果,自然是“尽得植与元贽交通之状”。于是皇帝昭告天下,再贬马植为常州刺史。

杀鸡儆猴,敲山震虎,不动声色却又迅雷不及掩耳,宣宗皇帝这一系列动作,让朝野看得目瞪口呆。马元贽辈固然各自收敛,不敢张狂,朝臣们也都各自谨慎,不敢怠慢。因为谁都看得出,当今圣上,可不是个好糊弄的主,也不是个心慈手软的主。

宣宗确实很像一个皇帝,也很会当皇帝。他是把帝国的政事,当作神圣的事业来对待的。对于朝政,他的态度岂止是认真,简直就是虔诚。比方说,接到大臣的奏章,一定要焚香洗手,然后才阅读。每次临朝,无论事务何等繁杂,脸上也永无倦容。结果,尽管在御前会议上,皇帝陛下总是客客气气,彬彬有礼,也虚心纳谏,从善如流,非常开明的样子,群臣仍然觉得他“威严不可仰视”。宰相令狐绹甚至说,我在朝廷十年,最受恩宠。但每次在延英殿奏事,没有一回不是汗流浃背。

其实,这恐怕也是所有臣僚的共同感受。《资治通鉴》说,有一次朝会,讲完正事,宣宗忽然轻松愉快地说,呵呵,可以说点闲话了吧?于是便家长里短地聊起来。等到群臣紧张的心情刚刚放松,准备“君臣同乐”时,宣宗忽然正色,严肃地说:众卿好自为之!朕最担心的,就是诸位辜负了朕,那可就再也没有这么好玩的事,只怕是面都见不着了!说完,便起身退朝回宫,一任殿中猝不及防的大小臣工自己去细细玩味。

这样具有戏剧性的事,时有发生。大中十二年(公元858年)十月,建州刺史于延陵赴任前入京陛辞。宣宗问他,建州距离京师,有多远啊?于答:八千里。宣宗说,不要以为八千里很远。此刻阶前陛下,你我之间,就有一万里。你到任之后,行政是好是坏,朕都清楚,你明白吗?于延陵当时就吓得魂飞魄散,语无伦次,经宣宗好言劝慰,才算恢复正常。

但是,这位可以翻脸不认人的“铁腕皇帝”,却还有内心柔软的另一面。比如前朝有位姓王的“才人”(皇帝的嫔妃之一,正四品),其实是被武宗逼死的。因为王才人“宠冠后庭”,还差一点被立为皇后(因宰相李德裕反对而未果),所以武宗病重的时候,便问她:朕死之后,你打算怎么样?王才人说:愿从陛下于九泉。武宗就递给她一条丝巾,王才人在武宗驾崩后也只好自缢。宣宗登基不久,听说此事,十分同情。但人死不能复活,便赠王才人贵妃称号(地位仅次于皇后),葬在了端陵的柏城之内。

又比如,大中二年(公元848年)十一月,驸马郑颢的弟弟郑病重。宣宗派人前去探视,得知公主居然在慈恩寺观戏场。宣宗大怒,立即把公主召回宫中痛斥说:哪有小叔子生病,做嫂子的不去探望,反倒去看戏的?公主流泪谢罪,然后乖乖地回到郑府。

再比如,大中八年(公元854年)九月,宣宗派出宣诏的某使者,在路过边远贫困地区驿站时,因为嫌饼太粗糙,竟把驿吏打得出血。宣宗接到地方官员举报,痛斥这个敕使说:深山之中,这样的饭食,又哪里是容易得到的?于是,将此人发配去守陵。

这三件事,有一个共同之处,即嫔妃之于皇帝、士族之于皇家、驿吏之于敕使,都要算是弱势。而宣宗,却站在他们一边。至少,表面上看,是如此。

那么,这又是为什么?

天子本是苦孩子

同情弱者,可能与宣宗的身世有关。

宣宗作为宪宗皇帝的儿子,又被册封为光王,还是穆宗皇帝的弟弟,敬宗、文宗、武宗三朝皇帝的叔叔,照理说,应该比现在许多“官二代”还要牛。然而,至少在文、武两朝,这位王爷和皇叔,却很可能备受欺辱,甚至被人谋害。有一条史料说,武宗曾派人绑架了他的这个叔叔,扔在厕所粪坑里,被宦官仇公武救出。另一条史料说,在一次马球游戏中,武宗示意让“光叔”坠马而死,也被宦官仇士良遮掩过去。还有一条史料说,在一次雪夜的游行中,光王莫名其妙地掉下马来,昏倒在雪地里,无人过问,差一点冻死。

这几条史料,因为被认为“鄙妄无稽”而不载入《资治通鉴》。但司马光要在《资治通鉴考异》中特别加以说明,则大约因为这些说法已经流传甚广,影响颇大。何况《资治通鉴》也不得不承认两个事实。一个,是“文宗幸十六宅宴集,好诱其言以为戏笑”。另一个,是武宗“尤所不礼”。十六宅,是当时诸王居住的地方。文宗、武宗和宣宗,当皇帝之前都在那里住过。做皇帝之后,也常常回到那里。看来,文宗和武宗回十六宅与诸王聚会时,拿他们那位“光王叔叔”寻开心,大约是保留节目。态度,自然是极为无礼。原因,则当然是因为光王“痴呆”。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当年的光王,即后来的宣宗,不但不痴呆,简直就英明过人。这就有了一个疑问:既然并不痴呆,为什么要装成弱智?有人说是“韬晦”。这同样有问题。宗法社会,子以母贵。一个卑贱宫女生的皇子,宫中又“皆以为不慧”,能有什么竞争力,又会有谁把他看作潜在的威胁?何况他的哥哥穆宗,早就接了他父亲宪宗皇帝的班;穆宗之后,继位的又是他的侄子,而且一而再,再而三,敬宗之后是文宗,文宗之后是武宗。这个时候,他这个早就过了气的王爷,还有什么可争的?既然没有什么可争的,那他还韬什么光,养什么晦?莫非真有神明在暗中告诉他:你迟早有一天会当皇帝?

更何况,如果“韬晦”之说成立,那么,武宗的“谋害”和“暗算”,就也应该是事实。事实上,如果没人暗算,光王就用不着韬晦。同样,如果不对帝位构成威胁,武宗也犯不着谋害。而且,就算武宗有戒心,敬宗和文宗的时代,光王为什么也要韬晦?还有,既然武宗已经看穿光王,为什么还要拿他当痴呆耍?如果说武宗是在试探,为什么又穷追不舍,屡下毒手?莫非是防患于未然,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

这些疑团,大约也只能留给后人去猜测遐想了。但可以肯定,无论是被视为弱智而备受欺辱,还是被视为韬晦而遭人谋害,当年的光王在文宗和武宗的时代,总归是弱者。好在,十年的媳妇熬成婆,光王终于贵为天子。这是他的幸运。这位熬出头的“媳妇”,并没有像某些“新婆婆”那样,用对“媳妇”的加倍虐待来找回心理上的平衡,反倒对弱者表示出同情,这是大唐臣民的幸运。

是的,幸运。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再说。

总之,我们现在无法确切地知道,光王李怡在宪宗去世之后,自己登基之前,是怎样度过穆、敬、文、武这四朝共二十七年的艰难岁月。但可以肯定两点。第一,当着诸帝诸王、皇亲国戚的面,他什么话都不说。即便文宗他们在十六宅的聚会上,千方百计逗他说话,拿他开涮,他也面无表情,沉默得像个聋哑人。第二,他一定去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人,听到了很多故事,因此深知世态的炎凉、人情的冷暖、民间的疾苦。比方说,他居然知道在边远贫困地区,有口饭吃就不容易。这就完全不像一个养尊处优的王子或王爷。

结果,宣宗在处理事务时,就比他的父兄和侄子高明,既讲政治,又讲人情。

就说前面讲过的公主与驸马的“家事”。没错,小叔子病重,做嫂子的却去看戏,是不像话。但弄得圣上龙颜大怒,亲自管教,也似乎小题大做。然而这事的背后,却有着深刻的原因。我们知道,由于帝国政治的需要,从魏晋到隋唐,皇家都非常重视与士族的联姻。可惜这事一直就是“剃头的担子”,只有“一头热”。皇家积极主动,士族并不热心。万寿公土的驸马郑颢,就一百个不乐意。所以,宣宗得知公主居然如此“没心没肺”,第一反应就是喟然长叹说:我总怪士大夫不愿意跟我们家联姻,看来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啊!

显然,宣宗训斥万寿公主,其实并非同情弱者,而是出于政治的考量,这就是维持皇家与士族的联姻。但宣宗的做法,却很高明:既然是“家务事”,那就按照“家规”处理。做儿媳的,就该孝敬翁姑;做嫂子的,就该友爱兄弟。即便金枝玉叶,也不例外。

这当然是一种姿态,然而效果很好。从此,其他皇亲国戚、凤子龙孙,也都谨守礼法,夹起尾巴做人,谁都不敢端架子摆谱。

可惜,皇帝只管得了自家,管不了士族。驸马郑颢对于自己的婚姻就一直不满意,而且迁怒于代皇上择婿的宰相白敏中。大中五年(公元851年)三月,白敏中以宰相身份出使前线,临行时对宣宗说,郑颢对臣,恨之入骨。臣在政府(政事堂),他奈何不了臣。臣出使在外,他一定会告臣的刁状,臣恐怕死定了。宣宗听了却呵呵一笑:这事朕早就知道了,爱卿为什么现在才说?然后交给白敏中一个盒子,里面都是郑颢告状的文书。宣宗说,这个盒子你拿去吧!朕要是信这个,还能重用你到今天?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是文章。宣宗是个明白人。

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然而,宣宗能够当上皇帝,却是因为被认为“弱智”。

本朝自宪宗皇帝被谋杀之日起,谁当天子,就实际上是宦官说了算。比如穆宗,虽然已被立为太子,但如果没有宦官王守澄,继位的就可能是他的哥哥澧王李恽。当然,李恽的背后,也有宦官支持,只不过是另一帮派,又在内讧中失败了。武宗的情况则相反,是因为仇士良一派宦官得势,废掉了另一派宦官支持的太子,才当上皇帝的。文宗的登基也一样。因为两派宦官争权夺利,王守澄这派打败了刘克明那派,皇帝才不是绛王李悟,而是他江王李昂。总之,穆宗、文宗和武宗当了皇帝,其实是宦官与宦官斗争的结果。说来说去,还是宦官当家作主,只有敬宗的继位是个例外。

不过,宦官为了拥立皇帝,自己的损失并不小。何况宦官能够废立,却不能代替,天子还得皇家的人当。这就没谱了。比如文宗,居然打算剿灭宦官。这才有了“甘露之变”,宦官们也只好把他软禁起来。又比如敬宗,简直是个魔王,喜怒无常,为非作歹。宦官们动辄得咎,被折磨得死去活来,最后只好把他杀掉。仔细想想,这可真不是个事。

所以,会昌六年(公元846年)三月二十三日武宗弥留之际,宫中那些主事的大宦官,几乎没有片刻犹豫,就选定了十六宅的光王做接班人。在他们看来,让这样一位傻乎乎的爷们坐在龙椅上,起码不必再担惊受怕。至于朝臣,尽管惊诧错愕,却也无可奈何。

一代英主小太宗,就这样因为他的“痴呆”而走到了前台。这可真是帝国的惆怅!

事实证明,宦官们这回是既看走了眼,又打错了算盘。宣宗不但不痴呆,反倒很有剿灭宦官的想法。据《资治通鉴》,宣宗曾以“讨论诗歌”为名,召翰林学士韦澳进宫,屏退左右,悄悄地问他:近来朝野的舆论,认为宦官的权势如何?

韦澳回答:陛下天威独断,非前朝可比!

宣宗闭着眼睛摇头说:片面!片面!危险依然存在。又问:依卿之见,该怎么办?

韦澳说:依靠朝臣和外官,未必保险。甘露之变(文宗联络朝臣和外官剿灭宦官,反被宦官所制),就是前车之鉴。不如在宦官当中,选择德才兼备者与之密谋,或许靠得住。

宣宗听了摇头说:这是下策!朕太了解他们了。这些人,从不入流、七八品升到四五品,一个个都感恩戴德。一旦升到三品,马上就狼狈为奸、同流合污,跟原先那些人打成一片,怎么靠得住?

这话恐怕只说对了一半。韦澳的办法行不通,哪里只是靠不靠得住的问题!靠得住又怎么样?无非这一伙换成了另一伙,笑面虎替代了野心狼,还是换汤不换药。宣宗要做的事情,是要根本改变宦官干政的局面。这样的事,哪里能靠宦官?

于是宣宗要宰相令狐绹想办法,而令狐绹的办法是“慢慢来”。令狐绹密奏说:只要有罪不赦免,有缺不递补,天长日久,宦官们的力量就会越来越小,直至一干二净。

显然,韦澳的主意是“馊主意”,令狐绹的办法是“没办法”。当然,如果宣宗皇帝能够“万寿无疆”,这办法也未必不是办法。可惜这只是一厢情愿。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八月七日,宣宗撒手人寰。而且,跟他前面好几位皇帝一样,也是死于非命。

说起来,晚唐的皇帝,也是大成问题。他们一个个,几乎都不得好死。敬宗,是被宦官杀死的。文宗,是被宦官气死的。穆宗和武宗,是欲求长生不老,服药过量毒死的。这几个皇帝的父祖宪宗最糟糕,是因为服用丹药而变得暴虐,被不堪忍受的宦官杀死的,可以说是既死于宦官,也死于丹药。

这实在是殷鉴不远,然而宣宗却未能免俗。他,也是服药中毒而死。

宣宗一死,以王宗实为首的一派宦官立即动作,又从十六宅里拖出一位据说是皇长子的郓王,立为皇帝。这就是懿宗。这可是一个宦官们喜欢的皇帝。他除了吃喝玩乐,什么正经事都不会做,在位的年头却比宣宗还长。依照谥法,温柔贤善就叫做“懿”。懿宗对谁“温柔贤善”呢?宦官吧!

咸通十四年(公元873年)七月十六日,懿宗病重不省人事。这一回,宦官们的事情就做得更绝。皇帝几个年长的儿子都莫名其妙地人间蒸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接班的是个十二岁的娃娃李儇。这就是僖宗。这位皇帝也更绝,干脆管宦官田令孜叫“阿父”。实际上僖宗也是个可怜虫。他享年不过二十七,流亡在外倒有两次。一次是广明元年(公元880年)躲避黄巢,往成都跑;一次是光启元年(公元885年)躲避李克用,往汉中跑。依照谥法,小心畏忌就叫做“僖”。僖宗怕谁呢?除了“反贼”,不知还有没有宦官。

更可怜的,是僖宗的弟弟昭宗李晔。昭宗其实是想振作一番、有所作为的,最后却落入野心家朱全忠(也就是后来的后梁太祖朱晃)手中,并被弑杀。这是天复四年(公元904年)的事,离大唐帝国的正式灭亡只有三年。

顺便说一句,昭宗,也是宦官所立。

毫无疑问,这决不是宣宗的遗愿.更不是他希望看到的结局。事实上,宣宗原本是看中三子夔王李滋的。可惜,宣宗驾崩之日,支持夔王的一派在宫廷斗争中举措失当,一败涂地;而宣宗自己,又一命呜呼,鞭长莫及。

但这决不等于宣宗没有责任。如果他早立夔王为太子,事情或许就不会这样。

那么,他为什么没有这样做?

皇帝也要守王法

宣宗不立太子,与他的执政理念和执政风格有关。

我们知道,对于帝国而言,所谓“政治”,无非就是秩序和人事。这两条,又相互关联。人用对了,秩序就得以维持;秩序井然,则用人也错不到哪里去。反之,失人则失序,失序亦失人。这是王朝治乱兴亡的经验教训。

这就一要靠君主英明,二要靠制度保证。相比较而言,制度又更重要。制度健全,君主弱一点,问题也不大,甚至更好。因为君主太强势,往往不愿意受制于制度,也常常会干出一些出格的事来。比如汉武帝,就一而再、再而三地破坏制度。所以,法家甚至希望君主无能无趣。无能无趣,才能无为。君无为,则臣自为;人不治,则法来治。国家机器自行运转.帝国才能长治久安。

不过,再好的法,也要人来执行。何况帝国之法,原本就是“王法”。如果帝王带头乱法或枉法,制度再好也没用,臣下和百姓也只能徒唤奈何。可惜,历朝历代的皇帝,只要不是傀儡,多少有点能耐,都难免乱法或枉法,甚至喜欢“法外加刑”或者“法外施恩”,因为非如此不足以体现至尊天子的绝对权威。

这样看,只要一不乱法,二不枉法,就要算是一个好君主了。

宣宗,就做到了这一点。

其实,宣宗也曾有过“法外施恩”的想法。大中六年(公元852年)三月,宣宗下诏,赐给右卫大将军郑光庄园,并免去其赋税。郑光,是宣宗生母郑氏的兄弟,不折不扣的“国舅爷”。何况郑氏原本只是宪宗皇帝的宫女,宣宗登基前又是不遭人待见的“痴呆儿”,郑家应该并不富裕,宣宗希望给他们一点补贴,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这事却遭到政府的抵制。政府,就是中书、门下两省的联席会议,也就是前面说过的“政事堂会议”。唐代制度,皇帝的命令,如果不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就不合法。当然,这个制度,以前也有人破坏,比如武则天、唐中宗。但这终究不对。所以,这一回,政府接到宣宗的敕书,便依法予以驳回。

中书门下的回奏说:

税役之法,天下皆同。陛下曾屡发德音,谆谆教诲臣等,执法一定要公平公正,宫中野外,一律平等。此番独免郑光赋税,似乎有违陛下此前圣意,事情虽小,关系甚大。

这当然是很不给皇帝面子,然而宣宗却欣然接受。他给政府回话说:

朕提此议,无非考虑到郑光以元舅之尊、国戚之贵,总得有些不同寻常的优异待遇。现在看来,倒是朕考虑不周了。何况亲戚之间,瓜田李下,难免徇私嫌疑,也难免招人物议。卿等若非真心爱我,哪里会有如此嘉言?凡事如果都能这样,天下又何愁不治?朕愿与众卿共勉:令行禁止,善始善终!

宣宗此举,可谓“不乱法”。另一件事,则可谓“不枉法”。这事同样发生在郑光身上,时间则是在大中十年(公元856年)。这年五月,宣宗任命翰林学士、工部侍郎(建设部副部长)韦澳为京兆尹(首都长安市市长)。韦澳为人正直,雷厉风行。刚一上任,权贵豪强都纷纷夹起尾巴。韦澳又查得郑光的庄园多年欠缴税款,管家的态度还极其蛮横无理。前面说过,郑光免税之议,是被政府驳回的,宣宗也认可。于是韦澳就将郑光管家捉拿归案。郑光闻讯,当然要走郑太后的后门。宣宗便在延英殿召见韦澳,询问此事。

宣宗问:爱卿打算如何处置?

韦澳的回答很干脆:法办!

宣宗说:可是郑光很喜欢这管家,怎么办?

韦澳说:陛下将臣从朝廷调到长安,就是为了清理京畿的积弊,使之真正成为首善之区。郑光的管家长期偷税漏税,已是国家的蠹虫。如果居然逍遥法外,那就是陛下之法,只实行于弱势群体了。这样的圣旨,臣不敢听命!

宣宗说:你说得很对,道理也是这样。可是郑光那里,朕也不好交待。要不,爱卿将那罪人痛打一顿,饶他不死,你看行吗?

韦澳说:既然如此,臣不敢不奉诏。不过,也请陛下批准,什么时候郑光把欠税补足,臣什么时候放人。

宣宗听了,高兴地说:当然可以!朕因为郑光,妨碍了你执法,非常惭愧!

实话实说,我读史书至此,也不能不为之叹服。我不知道郑光的管家在抗税的时候,有没有说过“我爸是李刚”之类的话。但韦澳肯定知道他“爸”是“李刚”。宣宗就更不用说,他自己就是“李刚”,是大唐帝国最大的“李刚”。然而怎么样呢?韦澳并不管那厮的后台是“李刚”还是“郑光”。宣宗这个最大的“李刚”,也只能请求执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轻发落,还要再三道歉,表示“殊以为愧”。想想现在,就真不知道是谁该惭愧了。

当然,传统社会毕竟是一个人情社会,情面也不能完全不讲。尤其是宣宗与郑太后,原本都是苦命人。那份特殊的情感,岂能去怀?因此,宣宗登基后,对他的母亲十分孝敬,竟“不居别宫,朝夕奉养”。对舅舅郑光,也尽量给予照顾。可惜郑光不争气。宣宗跟他讨论政事,他却“应对鄙浅”。宣宗只好“给待遇不给职权”,安排他一个闲职。甚至,哪怕太后不断唠叨说郑光家贫,宣宗也宁肯私下里给他钱财,却决不委以重任。

执法如山,从谏如流,坚持原则又适当照顾,宣宗确实是难得的好皇帝。

危险的政治

不过,皇帝太“好”,也麻烦。

大中九年(公元855年),怀州刺史一职空缺。宣宗给政府写了张条子,上面有个人名:李君奭。宰相们看了一头雾水,不知这李君奭是何方神圣,如何竟入圣上法眼。李君奭本人,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自己为什么莫名其妙升了官。直到李君奭进宫面圣辞行,谜底才揭穿。原来,李君奭本是醴泉县令。宣宗打猎的时候,看见父老乡亲们在寺庙里烧香磕头,求佛祖保佑李君奭留任醴泉,因此知道他是好官,这才有了钦点之事。

泾阳县令李行言,也是被宣宗在打猎时发现,从而晋升为海州刺史的。而且,李行言升官比李君奭还早,是在大中八年(公元854年)。只不过那次宣宗遇到的,是一个樵夫。宣宗问那樵夫是哪里人,答曰泾阳。又问县令是谁,答曰李行言。再问为政如何,答曰死心眼。樵夫说,县里抓了几个强盗,神策军的人来要,李县令居然不给,还把他们都杀了。

宣宗马上就记住了李行言。回宫以后,又把他的名字写下来,贴在寝殿的柱子上。等到李行言升任海州刺史时,宣宗又赐他金鱼袋和紫色官服。李行言谢恩毕,宣宗问: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李行言答曰不知。宣宗就让左右把殿柱上的纸条拿给他看,这才恍然大悟。

醴泉和泾阳,都属于京兆。京兆的县令,级别是正六品。刺史,正四品。唐代官服,七品浅绿,六品深绿,五品浅绯,四品深绯。三品以上,才能衣紫。从县令升到刺史,由绿变绯,这就成了“红人”。如果还要赐紫衣,岂非“红得发紫”?一个基层官员,因为偶然的机缘,被至尊天子发现赏识,就脱颖而出,扶摇直上,甚至享受高干待遇,这就不能算是正常,只能叫做“侥幸”。

对此,朝臣们自然会有看法。大中十二年(公元858年)十一月,兵部侍郎(国防部副部长、正四品)蒋伸跟宣宗单独谈话时,就在不经意间冒出了一句:最近大家都觉得,官位好像很容易得到。因此上上下下,都心存侥幸。

宣宗吓了一跳:是这样吗?那可就乱了!

蒋伸赶快打圆场:乱倒没乱,只是侥幸之人多了。就算乱,也不是“难”(灾难)。

宣宗大为赞赏,称赞不已。蒋伸起身告辞,宣宗又再三挽留:爱卿再坐坐吧!以后你我君臣,怕是不能再单独见面了。

蒋伸听了,不得其解。其实宣宗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打算拜蒋伸为相。因为唐代的规矩,宰相(国务委员)只能在延英殿议事时,集体面见皇上。反倒是兵部侍郎这样的“次对官”,可以单独跟皇帝见面。果然,没过多久,蒋伸“同平章事”。

哈!这实在太具有戏剧性,简直就是小说、电视剧的情节。唯其如此,才有问题。治国毕竟不是演戏,朝廷也不是剧场。国事倘若件件如此,政治也就成了儿戏。事实上,平淡无奇,才是太平之世;波澜不惊,才能长治久安。政局,还是不要太戏剧化的好。

何况由皇帝来过问安排人事,也未必就靠得住。那个被宣宗亲自敲打调教的建州刺史于延陵,最后还不是因为不称职,又被贬为复州司马?再说了,事无巨细,都是皇帝躬亲,大小官员,都由皇帝指定,要宰相干什么,要六部干什么?

但宣宗就好这一口,他甚至想把帝国所有的官员都管起来。大中二年(公元848年)二月,宣宗曾为此事咨询翰林学士令狐绹。令狐绹说,六品以下的,人数太多,宰相都管不过来,只能由吏部管。宣宗就让宰相开出五品以上官员名单,放在书案上经常查阅。

看来,宣宗是恨不得亲自担任“组织部长”了。实在当不了,就退而求其次,盯住五品以上的。他规定,所有州刺史在赴任之前,都要跟他面谈,聆听圣训。大中十二年(公元858年),有个刺史转任他州时,没有进京面圣。宣宗问宰相令狐绹是怎么回事。令狐绹说,因为两州相邻,进京要绕路,就没让他来。宣宗说:朕要求新任刺史必须面君,是因为害怕用非其人,危害百姓,这才不厌其烦,一一见面,问清他们的施政纲领,考察他们的品质优劣。何况诏令既已颁布,就该令行禁止,怎么能不当回事?

讲完这些道理,宣宗又话里有话地说了一句:你们宰相,可真有权啊!

我们不知道宣宗说这话时的语气,是声色俱厉,还是半开玩笑。但任何官员听了,都会觉得五雷轰顶。据说,当时虽是数九寒天,令狐绹却大汗淋漓,重重裘衣都湿透了。

由此可见,宣宗虽然赞成“法治”,却更喜欢“人治”,尤其喜欢大权独揽、乾纲独断的“一人政治”。这其实距离独裁,只有一步之遥。当然,宣宗还算开明。但是再开明,其权威也不容挑战。权力,就更是不容分享。难怪大中二年(公元848年)五月周墀拜相,向韦澳征求意见,韦澳给出的建议,竟是“愿相公无权”。

这就把帝国的前途命运,都维系在一个人身上了。无疑,这种维系是脆弱的。事实上,在世袭的皇帝中出现一两个所谓“明主”,只不过是帝国臣民的幸运。这样的幸运,历史不可能一再赋予我们。相反,严重后果倒可能有两个:一是“人亡政息”,二是“后继无人”。历史证明,这两条在宣宗去世后,都得到了应验。

显然,这其实是一种危险的政治。

至于为什么不立太子,宣宗在大中十年(公元856年)一月回答宰相裴休的敦促时,便已经一语道破天机——

若建太子,则朕遂为闲人。

没错,执掌朝政这十三年,宣宗是没闲着。但他应该知道,自己总会有“闲下来”的时候,而且会“永远闲下去”。也许,他不会这样想。一个不顾前车之鉴,坚持要吃“长生不老药”的人,怎么会想到那一天呢?

变法帮了腐败的忙

——读《宋史》

变法迫在眉睫

公元1067年,是一个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的年份。这一年正月,三十六岁的宋英宗病逝,法定的接班人皇太子赵顼(音须)承嗣大统当了皇帝,是为宋神宗。当然,神宗是他的庙号,死了以后才叫的。在世的时候,我们大约只能唤他一声“当今圣上”。

神宗是北宋王朝的第六任皇帝,前面五任是太祖赵匡胤、太宗赵光义、真宗赵恒、仁宗赵祯和英宗赵曙。此后,则还有三任皇帝,即哲宗赵煦、徽宗赵佶和钦宗赵桓。这时,北宋王朝已过去108年,算是步入中年,而新皇帝却很年轻。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出生的赵顼,此刻正好二十岁。年轻人血气方刚,总是想做些事情的,宋神宗也不例外。

于是,便有了著名的“熙宁变法”。

变法是宋神宗“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头一把。因为它是从赵顼登基的第二年即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开始的,因此叫“熙宁变法”。后面的两把火,则是元丰年间的“改制”(改革官制和兵制)和“用兵”(进攻西夏)。看来赵顼这哥们儿确实是一个很想有所作为的年轻人,只不过他的作为似乎效果都不怎么好。变法是一再受阻,节节败退,对西夏用兵更是次次惨败,因此赵顼死后得到的庙号竟是“神宗”。据谥法,“民无能名曰神”,也就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的意思。历史上叫做“神宗”的,还有一位明代的万历皇帝朱翊钧。但万历皇帝是在位四十多年不理朝政,什么事情都不做的,竟然和这位独断专任大刀阔斧的赵顼享用同一个庙号,这也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不过话又说回来,宋神宗的变法,倒也不是自寻烦恼,无事生非,为政绩而政绩。变法是有道理的,甚至可以说是有远见卓识的。我们知道,一个成熟的王朝,如果顺顺当当地延续了上百年,那就几乎一定会出问题。因为历代王朝实行的政治制度,即中央集权的帝国制度,其合理性是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社会成员普遍贫穷落后的基础之上的。正因为普遍贫穷落后,这才不但需要一个统一的国家,而且需要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实体(朝廷)或权力象征(皇帝)。一旦富裕起来(不贫穷),强盛起来(不落后),或贫富拉开差距(贫穷落后不普遍),王朝发展成超级大帝国(突破规模),麻烦也就接踵而至。《宋史·食货志》说:“承平既久,户口岁增。兵籍益广,吏员益众。佛老外国,耗蠹中土。县官之费,数倍于昔。百姓亦稍纵侈,而上下始困于财矣!”也就是说,和平安定的时间长了,人口就会大幅度增长,开支也会大幅度增加。一是军队越来越庞大,二是官场越来越臃肿,三是宗教越来越兴盛,这些都要增加费用。何况富裕起来以后,要求也不同于前。不但官员的排场越来越大,就连民众的生活也渐渐奢侈,财政岂能不成问题?

与此相反,行政的效率则越来越低,国家的活力也越来越弱。因为承平日久,忧患全无。朝野上下,慵懒疲软,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熙宁年间的情况便正是如此。五个宰相副宰相,除王安石生气勃勃外,曾公亮老气横秋,富弼称病求退,唐介不久辞世,赵抃叫苦连天,时人讽刺说这五个人刚好是生老病死苦。这种暮气沉沉的状况,并非大宋特有,其实也是所有“百年老店”的通病。

因此每到王朝的鼎盛时期,动乱的烽烟便已悄然升起,帝国的丧钟也已悄然响起,只是大家看不见也听不见。他们看见听见的,是形势大好,是歌舞升平,是“云里帝城双凤阙,雨中春树万人家”,是“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但等到“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时,就后悔莫及了。大唐便是这样。

宋神宗显然不愿意看到这种结局。

事实上当时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据清人赵翼《廿二史札记》引卢策所言,宋仁宗皇祐年间,国家财政收入三千九百万,支出一千三百万,占收入的三分之一。宋英宗治平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四千四百万,支出八百八十万,占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到了神宗的熙宁年间,收入虽达五千零六十万,但支出也是五千零六十万,竟占收入的百分之百。如此说来,赵顼的国库,岂不等于是空的?

支出增长的原因很多。按照《宋史·食货志》的说法,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辽夏威胁,长期作战,岁费弥加。这一条其实包括两项,即“军费”和“岁费”。所谓“岁费”,就是大宋每年送给辽国和西夏用来购买和平的钱。这些钱,不但年年要给,而且不断增加。这是没有办法的事,除非能把辽国和西夏灭了。不过宋王朝显然没有这个能耐,不被他们灭掉就是万幸。但买来的和平并不可靠,所以军费和岁费一样,也是有增无减。

二是募兵益广,宗室蕃衍,吏员岁增。这同样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你不可能不让人口增长,更不能不让皇亲国戚、凤子龙孙们生儿育女。于是只好相应增加管理的人员和机构,增加职务和官位。结果“禄廪奉赐,从而增广”。

其三就是制度问题了。宋代实行的,是中书、枢密、三司各自为政的制度。中书就是中书省,管行政;枢密就是枢密院,管军事;三司就是户部、度支、盐铁,管财政。据《宋史·食货志》记载,早在宋仁宗至和年间,谏官范镇就看出了这个制度的问题。范镇上疏说:“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结果,国库早已空虚,枢密院却还在招兵买马(财已匮,而枢密院益兵不已);人民早已贫穷,财政部还在横征暴敛(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中书省知道民众的情况,却无法制止枢密院的征兵和财政部的聚敛。当然没有办法的。因为这种制度,原本就是为了削减相权加强皇权,哪个皇帝肯改?

实际上,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本身就有问题。从皇祐到熙宁,不过二十年光景,财政收入就增加了百分之十二以上。在当时的条件下,经济增长哪有这样的速度?显而易见是加重人民负担所致。支出的增长速度就更成问题,竟达百分之三十八以上!如此入不敷出,王朝哪里还能支持得住?

何况神宗还是个志向非凡的人。他自幼便痛心于对辽国和西夏的屈辱退让,焦心于国家的财政紧蹙和朝廷的萎靡不振,恨不得一夜之间就让自己的王朝振作强大起来。他多次对臣僚说“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又说“国之要者,理财为先,人才为本”。问题是,到哪里去找既敢于改革又善于理财的人呢?

他想到了王安石。

时势造英雄

王安石也是一个志向非凡的人。

王安石天资聪慧,博学多才,读书过目不忘,作文动笔如飞。凭着自己的真才实学和满腹经纶,他在二十二岁那年,即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从此踏上仕途。与众不同的是,少年得志的他,既没有得意忘形,也没有飞黄腾达,更没有上蹿下跳结交权贵,为自己谋取高位。从宋仁宗庆历二年到宋英宗治平四年,二十五年间王安石一直在关注和思考着国家的命运与前途,《宋史·王安石传》说他“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这个志向和这些思考曾促使他给仁宗皇帝上过万言书。史家认为,这份万言书其实就是他后来实施变法的纲领性文件(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万言书交上去以后就没有了下文。王安石明白,改革时机未到。于是,他一次次谢绝了朝廷的任命,继续在地方官任上韬光养晦,并种他的试验田。王安石谢绝这些任命也并不容易。因为当时的舆论,是“以金陵(即王安石)不做执政为屈”。朝廷也屡屡“欲俾以美官”,只怕他不肯接受(惟患其不就也)。有一次,官府派人将委任状送上门去,王安石照例不肯接受,送信人只好跪下来求他。王安石躲进厕所里,送信人则将委任状放在桌上就走,却又被王安石追上退还。在王安石看来,做不做官,以及做什么官,都并不要紧,要紧的是能不能做事。如果在朝廷做大官而不能做事,那就宁肯在地方上做一个能做事的小官。

在宋神宗承继大统之前,王安石确实更愿意做地方官。他考中进士以后,曾分配到淮南当判官。照规矩,任期期满后,可以通过提交论文的方式,在京师谋一个体面的官职(许献文求试馆职)。王安石却不这样做(安石独否),又调任鄞县当县长。在鄞县任上,他“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实实在在地为民办事。更重要的是,他还“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这其实就是他后来变法的预演了。这样一来,当改革变法时机成熟时,王安石就已经有了足够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准备。

正因为如此,当王安石与宋神宗君臣相遇时,他就能胸有成竹地侃侃而谈了。熙宁元年四月,神宗问王安石,要治国,何为先?王答:“择术为先。”神宗又问,你看唐太宗怎么样?这时,身为翰林学士的王安石居然回答说,要做就做尧、舜,做什么唐太宗呢?这当然很对神宗的胃口。不过这时神宗还很犹豫。他还要继续考察,看看这个口出狂言的中年人究竟是不是自己寻觅已久的人选。直到王安石已任参知政事(副宰相)的熙宁二年,在君臣双方一次金殿对策后,宋神宗才下定决心,锐意革新,厉行变法,并由王安石来主持这项工作。

神宗的决策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道理之一,就是王安石志虽大而才不疏。在这次金殿对策时,神宗曾问王安石,说大家都说你只懂理论(但知经术),不懂实践(不晓世务),是不是这样?王安石回答说,理论原本就是指导实践的(经术正所以经世务)。只因为后世所谓理论家都是庸人,这才弄得大家都以为理论不能用于实践了。这很在理,也是实情,但神宗仍不放心,又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至此,君臣二人的思想完全取得了一致。宋神宗圣意已定:改革变法,非君莫属。王安石也当仁不让: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王安石没有说假话。只要不带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就不难看出他的新法不但有道理,而且也是可行的。王安石的新法可分为四类。一是救济农村的,如青苗法、水利法;二是治理财政的,如方田法、均税法;三是二者兼顾的,如免役法、市易法、均输法;四是整饬军备的,如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这些新法,如果不走样地得到实行,神宗皇帝朝思暮想的富国强兵、重振朝纲,就不再是梦想。

就说免役法。

免役法是针对差役法的改革。差役也叫力役、徭役、公役,其实就是义务劳动。这是税收(钱粮)以外的征收,本意可能是为了弥补低税制的不足,也可能是考虑到民众出不起那么多钱粮,便以其劳力代之。但这样一来,为了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老百姓就不但要出钱(赋税),还要出力(徭役),实在是不堪重负。事实上宋代的力役,种类也实在太多。有保管公物之役,有督收赋税之役,有追捕盗贼之役,有传递命令之役,不胜枚举,人民群众自然也就不胜其烦。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麻烦在于,正如《宋史·食货志》所说,“役有轻重劳逸之不齐,人有贫富强弱之不一”,因此承平日久,便“奸伪滋生”。有钱有势的缙绅人家服轻役或不服役,沉重的负担全部落在孤苦无告的贫民身上。这些人平时都有终日忙碌的生产劳动,服役太多,则生计无着。于是,为了规避重役,一般民众“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怕被评为大户人家);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怕被评为人多之户)”。他们“或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单丁免役)”;甚至铤而走险,“不得已而为盗贼”。这对于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定当然都十分不利。

王安石的办法是改“派役”为“雇役”,即民众将其应服之役折合成“免役钱”交给官府,由官府雇人服役。这样做有三个好处:第一,农民出钱不出力,不耽误生产;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钱(原来不服役的官户、寺观出一半,叫“助役钱”),比较公道;第三,忙不过来的人腾出了时间,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则多了一条生路,两全其美。所以,后来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时,就连所谓“旧党”中人也不以为然。苏轼就说,免役、差役,各有利弊。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怕不容易。范纯仁也说,差役一事,应当缓行。可见此法是得人心的。

其实免役法是当时所能想出的最好办法。当然,治本之法是彻底免除力役。但这并不可能做到,而能够想到以雇役代派役,以免役钱代服劳役,我们已经不得不惊叹王安石观念的超前了。因为这种办法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就是“货币化服役”,类似于今天的“货币化分房”,只不过两者的目的不同而已,但思路却有着惊人的一致性。

看来,王安石的变法方案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它相当科学,而且至少在理论上是可行的。最高当局的决心也很大,并为此专门设立了类似于“国家体改委”的变法领导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未几,均输、青苗、水利、免役、市易、方田、均税、保甲、保马诸法相继出台,一场关乎国运兴衰、民心顺逆的重大改革运动在全国铺开。

但宋神宗和王安石都没有想到,这次改革,不但阻力重重,而且一败涂地。

针锋相对

反对变法的头号人物是司马光。

司马光也不是等闲人物。他的文章道德,都足以和王安石相抗衡。王安石生活简朴,司马光不喜奢靡(闻喜宴独不戴花);王安石才高八斗,司马光学富五车(著有《资治通鉴》);王安石忠心耿耿,司马光忧国忧民;王安石勇于任事,司马光敢于直言;王安石上过万言书,司马光也上过“三札子”(一论君德,二论御臣,三论拣军)。可见司马光和王安石一样,也一直在关注和思考着国家的命运与前途。还有一点也很相同,即他们都不是空头理论家,也都不是书呆子。在处理具体政治事务时,都能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来。宋仁宗宝元年间,枢密副使庞籍出知并州,任司马光为通判。当时,河西良田常常为西夏蚕食,并构成对河东的威胁。司马光便建议在麟州筑堡防御,同时招募农民耕种这些良田。这样,不但无地的农民获得了土地,国家的边防也得到了加强。种地的农民多了,粮价就会下跌,这又能平抑河东的物价,也免得要从远处运送军粮,正可谓一箭四雕。这样一种“屯垦戍边”的方案,也是可以和王安石的某些新法相比美的。所以,司马光和王安石,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他们两个相对抗,那可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但这只是就所谓新旧两党的领袖人物而言。要说他们的“党羽”,就不成比例了。王安石这边多为小人,比如他的得力干将吕惠卿就是。吕惠卿是王安石着力培养提拔的人,变法伊始就在“制置三司条例司”担任实际工作,是这个“国家体改委”的“常委”甚至“常务副主任”,以后又和另一个新党重要人物韩绛并为王安石的“哼哈二将”,时人称韩绛为新法的“传法沙门”,称吕惠卿为新法的“护法善神”。但就是这个吕惠卿,为了自己能够大权独揽,居然在王安石遇到麻烦时落井下石,诬陷王安石参与谋反。可惜这个罪名实在太过荒谬,因此王安石罢相以后又恢复了相位。吕惠卿贼心不死,又将王安石写给自己的一些私人信件抛出。写这些信的时候,王安石出于对吕惠卿的信任,写了“不要让皇上知道”(无使上知)的字样。这是有欺君嫌疑的,比胡风的那些私人信件性质还严重。王安石知道自己在京城待不下去了,于是辞去官职,并从此告别政坛。这个吕惠卿,难道不是小人?

旧党这边却是人才济济。司马光、欧阳修、苏东坡,个个都是重量级人物。其余如文彦博、韩琦、范纯仁,亦均为一时之选。更重要的是,他们原本也都是改革派。比如枢密使文彦博,就曾与司马光的恩师庞籍一起冒死进行过军事制度的改革;韩琦则和范纯仁的父亲范仲淹一起,在宋仁宗庆历年间实行过“新政”。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范仲淹的新政正是王安石变法的前奏。事实上正如南宋陈亮所言,那个时期的名士们“常患法之不变”,没有什么人是保守派。只不过,王安石一当政,他们就做不成改革派了,只好去做保守派。

那么,原本同为改革派且都想刷新政治的新旧两党,他们的分歧究竟在哪里呢?

在动机与效果。

王安石是一个动机至上主义者。在他看来,只要有一个好的动机,并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有一个好的效果。因此,面对朝中大臣一次又一次的诘难,王安石咬紧牙关不松口:“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就是他有名的“三不主义”。王安石甚至扬言:“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有此信念,他理直气壮,他信心百倍,他无所畏惧。

的确,王安石的变法具有独断专行不计后果的特征。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开封知府韩维报告说,境内民众为了规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断腕者”。宋神宗问王安石,王安石不屑一顾地回答说,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况老百姓!这话连神宗听了都觉得过分,便委婉地说:“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但王安石显然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就连士大夫的意见,也都是可以不予理睬的,什么民意民心之类,就更加无足挂齿!即便民众的利益受到一些损失,那也只是改革的成本。这些成本是必须付出的,因此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王安石的一意孤行弄得他众叛亲离。朝中那些大臣,有的原本是他的靠山,如韩维、吕公著;有的原本是他的荐主,如文彦博、欧阳修;有的原本是他的领导,如富弼、韩琦;有的原本是他的朋友,如范镇、司马光。但因为不同意他的一些做法,便被他全部赶出朝廷(悉排斥不遗力)。司马光出于朋友情分,三次写信予以劝谏,希望他能听听不同意见,王安石则是看见一条驳一条。如此执迷不悟,司马光只好和他分道扬镳。

前面说过,司马光他们原本也是改革派,只不过和王安石相比,他们更看重效果而已。实际上北宋时期的旧党和晚清时期的徐桐、刚毅之流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后者是真正的腐朽愚昧,前者却是明白人。正因为是明白人,就不能只图一时痛快,不考虑实际效果。可以肯定地说,对于帝国和王朝的弊病,司马光比王安石看得更清楚,更透彻。这是他主张渐进式改革的原因所在。不要以为变法就好。有好的变法,有不好的变法。前者催生国富民强,后者导致国破家亡;而一种改革究竟是好是坏,也不能看动机,只能看效果。

然而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实在是不佳,甚至与他的初衷背道而驰。新法的本意,是民富国强,结果却是民怨沸腾,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情。就连一个被王安石奖掖提拔的看守城门的小官郑侠,也在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四月画了一张《流民图》进呈天子御览。郑侠同时还附了一道奏疏,说微臣在城门上,天天看见为变法所苦的平民百姓扶携塞道,质妻鬻子,斩桑拆屋,横死街头,实在是忍无可忍。因此恳请皇上罢废害民之法,“延万姓垂死之命”。而且郑侠还赌咒发誓,说如果废除新法之后十日之内不下雨,请将臣斩首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

这一事件让神宗大为震惊。据说他观图以后心如刀绞,一夜不眠,两宫太后(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甚至声泪俱下地说“安石乱天下”。这不能不让皇帝动心。毕竟,天下大旱已整整十个月,难道真是新法弄得天怒人怨?于是下诏暂停青苗、免税、方田、保甲八项新法。诏下三日之后,天降大雨,旱情立解。

这当然未免太有戏剧性,因此只能视为小说家言,姑妄听之。但王安石变法的不得人心却是事实,最后背着扰民和聚敛的恶名走向惨败也是必然。但这种结果,又实在未免太具悲剧性,不但宋神宗和王安石想不通,我们也想不通。

那么,事情为什么会是这样?难道他的新法真有问题?

并非如此。

事与愿违

熙宁变法的失败,宋神宗和王安石无疑都有责任。宋神宗太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王安石则太固执己见,一意孤行。但就事论事,就法论法,这些新法本身却并无大错。它们无一不是出自良好的愿望,甚至是很替农民作想的。这次变法,不该是这个结果。

就说“青苗法”。

平心而论,青苗法应该是新法中最能兼顾国家和民众利益的一种了。我们知道,一年当中,农民最苦的是春天。那时,秋粮已经吃完,夏粮尚未收获,正所谓“青黄不接”。但换一个角度看,这时农民又其实是有钱有粮的。这个“钱粮”,就是地里的青苗,只是不能“兑现”而已。于是那些有钱有粮的富户人家,就在这个时候借钱借粮给农民,约定夏粮秋粮成熟后,加息偿还。利息当然是很高的,是一种高利贷。还钱还粮也一般不成问题,因为有地里的青苗作为担保,是一种“抵押贷款”。当然,如果遇到自然灾害,颗粒无收,农民就只好卖地了。土地的兼并,便由此而生。

所谓“青苗法”,说白了,就是由国家替代富户来发放这种“抵押贷款”,即在每年青黄不接时,由官府向农民提供贷款,秋后再连本带息一并归还。所定的利息,自然较富户为低。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摧兼并,济贫乏”,既免除农民所受的高利贷盘剥,也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这当然是两全其美的事。至少,在王安石他们看来,农民向官府借贷,总比向地主借好(靠得住,也少受剥削);农民向官府还贷,也总比还给地主好。还给地主,肥了私人;还给官府,富了国家。农民没有增加负担,国家却增加了收入,这难道不是好办法?

实行青苗法所需的经费,也不成问题。因为各地都有常平仓和广惠仓。我们知道,农业帝国以农为本,以粮为纲,而农业生产靠天吃饭,每年的收成并不一样。丰年谷贱伤农,灾年谷贵伤民,这就要靠政府来平抑物价。也就是说,丰年谷贱,政府必须拿一笔钱出来,平价收购粮食,储存于官方粮库,等到灾年谷贵时,再平价卖给百姓。这样就能防止富户奸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做到“物价常平,公私两利”。这个办法,就叫常平法;专门用来储存平抑物价之粮食的仓库,就叫常平仓。在现代,是属于粮食部门和物价部门主管的事情。

至于广惠仓,则是用于防灾救济的国家储备粮库,始建于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当时,由于地主死亡无人继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无主的土地。这些土地,历来由官府自行出售。枢密使韩琦却建议将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种,所得田租专款专用,专门用来救济境内老弱病残和救灾。这就是广惠仓。在现代,是属于民政部门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常平法”为“青苗法”,即将常平仓和广惠仓卖出陈米的钱用来做青黄不接时的“抵押贷款”。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黄不接时,粮价飞涨,卖出仓内陈谷,可以平抑物价,此其一;卖粮所得之资可以用于贷款,此其二;平价粮食和抵押贷款都能救济农民,此其三;国家凭此贷款可以获得利息,此其四。当然,奸商富豪受到抑制,农民负担得以减轻,也是好处之一。总之,青苗贷款利息较低,农民负担得起;所卖原本是库中陈粮,国家负担不重。何况官府借出余粮,可解农民燃眉之急;秋后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国库之资。这难道不是公私两利?难怪王安石会夸下海口:我不用增加赋税也能增加国库收入(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然而实际操作下来的结果却极其可怕。

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这其实已经很高了,而各地还要加码。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春季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结果,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低息贷款,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而且,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达到原先设定的三十五倍!

利息高不说,手续还麻烦。过去,农民向地主贷款,双方讲好价钱即可成交。现在向官府贷款,先要申请,后要审批,最后要还贷。道道手续,都要求人,托请,给胥吏衙役交“好处费”。每过一道程序,就被贪官污吏敲诈勒索从中盘剥一回。这还是手续简便的。如果繁琐一点,则不知要交费几何!农民身上有多少毛,经得起他们这样拔?

更可怕的是,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给全国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这样一来,地方官就只好硬性摊派了。当然,层层摊派的同时,还照例有层层加码。于是,不但贫下中农,就连富裕中农和富农、地主,也得“奉旨贷款”。不贷是不行的,因为贷款已然“立法”。你不贷款,就是犯法!

结果,老百姓增加了负担,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且,他们的寻租又多了一个旗号,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败之实了。改革帮了腐败的忙,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

所以,不要以为贪官污吏害怕改革。不,他们不害怕改革,也不害怕不改革,只害怕什么事情都没有,什么事情都不做,无为而治。如果无为而治,他们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捞钱了。相反,只要朝廷有动作,他们就有办法,倒不在乎这动作是改革还是别的什么。比方说,朝廷要征兵,他们就收征兵费;要扫黄,他们就收扫黄费;要办学,他们就收办学费;要剿匪,他们就收剿匪费。反正只要上面一声令下,他们就趁机雁过拔毛!

何况这次改革的直接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这样一种改革,说得好听叫理财,说得不好听就只能叫聚敛。我们知道,在当时的条件下,国民生产总值基本上是一个常数。财富不藏于国,即藏于民。国库里的钱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钱就少了。变法以后,神宗新建的三十二座内殿库房堆满绢缎,只好再造库房。但这些财富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吗?显然不是。正如司马光所言,“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也许,这便正是所谓保守派主张渐进式改革甚至暂不改革的原因之一。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在变法之初,司马光就对神宗皇帝明确指出:“国用不足,在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显然,这都是政治问题,不是经济问题,更不是技术问题。因此改革必定是一个系统工程,当然只能从长计议(甚至在我们看来,这些问题根本就解决不了)。难怪司马光要说:“必须陛下与两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术,磨以岁月,庶几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减。”像王安石那样蛮干,岂有不失败的道理?

成败与道德无关

变法的失败是王安石万万没有想到的。

平心而论,王安石确实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几个既有热情又有头脑的改革者之一。为了改革,他殚精竭虑恪尽职守,不但弄得身心交瘁众叛亲离,而且搭上了爱子的性命(因吕惠卿故发病而死)。何况如前所述,他的新法都是深思熟虑且利国利民的。保守派执政以后,新法接连被废,辞官在家的王安石闻讯均默然无语。直到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三月,废除免役法的消息传到江宁,他才愕然说道:也罢到这个么?创立此法,我和先帝(此时神宗已去世)讨论了两年之久,实在是已经考虑得很完善了呀!然而大势已去,无可挽回,谁也帮不上他的忙。一个月后,王安石忧病而死。

一代伟人抱憾而终,但他的影响却并不因此而消失,反倒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显得耐人寻味。王安石不可避免地成了后世议论最多也争议最大的人物之一。这说明改革确实是要付出代价的,其中就包括改革者自己的身家性命,也包括他们的生前名誉,身后是非。

争论起先照例停留在道德的层面上。

道德的谴责在变法之初就开始了。早在司马光之前,御史中丞(相当于部长级国家监察部副部长)吕诲就曾上疏弹劾王安石,说他“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巧诈”,“罔上欺下,文言饰非,误天下苍生”;御史(监察部干部)刘琦等人则指斥负责实行新法的薛向等人是“小人”。这种谴责甚至发展为人身攻击。比如苏洵就专门写了《辨奸论》一文,指桑骂槐地说现在有的人(实指王安石)嘴上讲着孔子老子的话(口诵孔老之言),好像做着伯夷叔齐的事(身履夷齐之事),为人处世却不近人情,穿罪人衣(衣臣虏之衣),吃猪狗饭(食犬彘之食),把自己弄得像个囚犯(囚首丧面),居然还恬不知耻地高谈阔论(而谈诗书)。这样的人难道不是“大奸匿”?尽管这篇文章未必就是苏洵所作,但它代表了当时一部分人对王安石的厌恶,却是事实。

当然,诸如此类的道德攻击从来就不会只是单方面的。王安石同样攻击司马光是“外托劘上(直言谏诤)之名,内怀附下(收买人心)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这就无异于说司马光两面三刀,是朝廷的害群之马了。因此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事实上,王安石固然被说成“大奸大恶”而且“人神共愤”,和他合作主持改革的“新党”(韩绛、吕惠卿等)则被称作“熙丰小人”(熙宁和元丰都是王安石当朝时的年号),但司马光等人在失势以后也被说成是“元祐奸党”(元祐是哲宗于太后听政时的年号),而且人数多达一百二十人(以后又扩大到三百零九人)。他们的姓名被镌刻在石碑上,遍布全国州县,以便军民人等明辨忠邪。至于先前被骂得狗血喷头的王安石,则配享孔庙,成为孔孟以外的第三个圣人。

其实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既不是奸佞,也不是小人。他们的个人品质,用当时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应该说都是过硬的。王安石质朴、节俭、博学、多才,在当时的士大夫中有极高威望,而且很可能是历史上唯一不坐轿子不纳妾、死后无任何遗产的宰相。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当然要打击、排斥、清洗反对派,但也仅仅是将其降职或外放,从不罗织罪名陷害对手,也从未企图将对方置于死地。甚至,当“乌台诗案”发生时,已经辞官的王安石还挺身而出上书皇帝,营救朋友兼政敌苏东坡,直言“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这里面固然有惺惺相惜的成分,但两人毕竟长期政见不和,苏东坡也毕竟是因攻击新政而罹祸的,王安石却能摒弃私见主持公道,这岂是小人之所作为?更何况当时不但苏轼本人已屈打成招,就连他的许多亲朋好友也都噤若寒蝉,而王安石这时却是一个被皇帝和百官厌弃的人。他受尽攻击遍体鳞伤,又痛失爱子家破人亡,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在家乡舔舐伤口。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为苏轼说话,就不仅不是小人,而且是高风亮节了。

司马光也有着政治家的大度和正派人的品格。他只反对王安石的政策,不否定王安石的为人,反倒说“介甫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王安石去世后,卧病在床的司马光更建议朝廷厚加赠恤。司马光说:“介甫无他,但执拗耳!赠恤之典,宜厚大哉。”这应该说是实事求是的。苏东坡则不但在王安石落难之后写诗给他,说“从公已觉十年迟”,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拟的敕书中,高度评价自己的这位政敌,说正因为天意要托付“非常之大事”,才产生王安石这样的“希世之异人”,并称他“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这又岂是小人之所作为?

事实上,在我看来,敌对双方如此相处,不仅是道德高尚,而且是政治文明。在我读书不多的印象中,似乎只有宋,才能做到这一点。东汉的党锢,晚唐的党争,明末阉党与东林党人的斗争,可都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

这无疑与宋代的政策有关。大宋王朝自建国之日起,便实行优待士大夫的基本国策,官俸之高又居历代之首,因此士大夫们的日子大都过得十分滋润,无论在朝在野,在京师在州县,都优容闲适,自得其乐。(否则欧阳修岂能写得出《醉翁亭记》?)做官之余,还能从事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做学问有闲暇或有余便去做官,做官有闲暇或有余便做学问)的说法,用在宋人身上是很合适的。

由此便形成了一个堪称“精神贵族”的士大夫阶层。既然是“精神贵族”,自然“费厄泼赖”。同样,既然是“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则不难人才辈出,并惺惺相惜,因敬畏学术而敬重对方。因此,一个有着自己独特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相对独立于政治的知识分子阶层,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前提。一旦知识分子丧失独立人格,不再是精神贵族,并由此产生道德的堕落,政治文明就会成为稀有之物。

可惜当时的体制未能为这种政治文明提供一个制度平台。正如王桐龄先生《中国史》第三编第七章所言:“彼时之京师,又非如今世立宪国之有国会,容多士以驰骋之馀地也。”的确,大宋王朝如果实行的是共和制度,王安石上台,司马光在野相助,司马光执政,王安石善意监督,那么,变法也好,或者别的什么政策也好,又岂能是前面所说的那种结果?

实际上,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既非如反对派所说是因为“小人乱政”,也非如改革派所说是因为“小人坏法”,而是因为缺少相应的制度平台和文化环境。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再来看看王安石的新法。

教训所在

前面说过,王安石许多新法的本意,是要“公私两利”的。青苗法如此,市易法和均输法也一样。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一个名叫魏继宗的平民上书说,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富户奸商便趁机进行控制,牟取暴利,吃亏的自然是老百姓。因此他建议设置“常平市易司”来管理市场,物价低时增价收购,物价高时减价出售,则“商旅以通,国用以足”。这就是市易法的起因。具体办法,是由朝廷设立“市易司”,拨款一百万贯为本,控制商业贸易。这个办法,和常平法一样,也是动用国家力量来平抑物价。当然“市易司”也不是专做亏本生意,也是要赢利的,只不过并不牟取暴利而已。比方说富户奸商一文钱买进二文钱卖出,“市易司”则一文钱买进一文半卖出。赢利虽不算多,也能充盈国库。再加上官府财大气粗,控制了市场,物价的波动就不会太大。

均输法的用意也是好的。我们知道,在王朝时代,地方上每年都要向中央运送财物,以供国家必要之需,这就是所谓“输”。输送的品种和数量,当然也都有一定之规。这就有弊病。比如同一个地方,有时年成好,有时不好;同一种东西,有的地方贵,有的地方不贵。这原本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按照老办法,则不管丰年灾年,价贵价贱,输送的品种和数量都不准改变,当然并不合理。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发运”为“均输”,即拨款五百万贯(另加三百万石米)为本,由朝廷任命的“发运使”来统筹上供之事,以便“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也就是哪里的东西便宜就在哪里购买。国库里面剩余的物资,则由“发运使”卖到物价高的地区去。这样两头都有差价,多出来的钱,就成为国家财政的又一项收入。

这个办法,也可以说就是变“地方贡奉”为“中央采购”,观念也够超前的。但这样一来,所谓“发运使衙门”就变成了一家最大的国营企业,而且是垄断企业了。其实青苗、市易两法的问题也正在于此。青苗法是衙门做银行,市易法则是衙门做商店,兼做银行。因为“市易司”不但做买卖,还兼做贷款。商人以产业为抵押,五人互保,可以向“市易司”借钱或赊物,年息二分。于是市易司和发运使衙门,还有发放青苗贷款的州府县府,便都既是衙门,又是企业(公司或银行)。

现在几乎每个中国人都知道,政府部门办企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何况王安石的办法还不是政府部门办企业,而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结果自然只能是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当时代理开封府推官的苏轼就说均输法弊端甚多:“簿书廪禄,为费已厚”,此其一;“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此其二。于是,“官买之价,必贵于民。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因此他断言:朝廷只怕连本钱都收不回!就算“薄有所获”,也不会比向商人征税来得多。

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我们比谁都清楚“官倒”是怎么回事,也都知道官方(政府或国企)采购是怎么回事。那可真是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售),没有回扣不买(非贿不行)。所以官方采购贵于民间采购,也就不足为奇。至于官方经商,就更是有百弊无一利。事实上所谓“市易司”,后来就变成了最大的投机倒把商。他们的任务,原本是购买滞销商品,但实际上却专门抢购紧俏物资。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完成朝廷下达的利润指标,也才能从中渔利,中饱私囊。显然,在这一点上,所谓“保守派”的意见其实是对的:商业贸易只能是民间的事。官方经商,必定祸国殃民。

青苗法的问题同样如此。青苗法不是办法不好,而是不该由官方贷款。不难设想,当时如果有多家可以竞争的商业银行来发放贷款,又有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来解决经济纠纷,朝廷不过进行宏观控制(比如规定利息不得超过二分),则青苗法的实施就决不会弄得天下汹汹,民怨沸腾,贪官污吏也就无法将改革变成腐败的良机。

其实,不但贷款,税收也可以照此办理。中国历代王朝即便实行低税制度,但因人口众多,集腋成裘,也很可观。这些税收有银钱,也有实物,但取之于民,却未必能够用之于民,甚至未必能够用之于朝廷。西汉景帝末年,朝廷所藏的铜钱,积累到几百万万,串钱的绳子腐烂,散钱遍地无人收拾。朝廷所藏的粮食,新旧累积,无处堆放,只好任其霉变。宋神宗靠王安石新法富国强兵,三十二座内殿库房堆满绢缎,又再造库房堆积。如此之多的货币,如果交给银行打理,岂不是更可富国?如此之多的粮绢,如果投放市场流通,岂不是更可富民?一旦出现问题,即交由法庭审理,岂不是更有效率,更加省心?

但这完全不可能。因为多家竞争的商业银行和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都只能是商业社会的产物,农业帝国是闻所未闻的,也是不可想象的。这就像朝野两党轮流坐庄、互相监督的共和制度不可想象一样。因此,原本是好朋友的王安石和司马光,便只好变成你死我活势不两立的死对头,在既无休止又无效益的争论中同归于尽,一个戴上“熙丰小人”的帽子被千夫所指,一个背上“元祐奸党”的罪名被后世唾骂。

和王安石、司马光一起同归于尽的还有大宋王朝。宋神宗和王安石去世后(公元1085年和1086年)没多久,就发生了“靖康之难”(公元1127年初),正所谓“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从熙宁变法,到北宋亡国,前前后后也不过五六十年光景。宋神宗和王安石不但未能挽回王朝的颓势,反倒加速了它的灭亡。

其实更具悲剧性的可能还是司马光。因为王安石虽然“出师未捷身先死”,毕竟还能“长使英雄泪满襟”。司马光却只能背上“保守派”和“顽固派”的骂名,甚至被骂作“最没有头脑的人”。不错,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和司马迁的《史记》确实不可同日而语,此司马也不是彼司马。但司马光绝非没有头脑,甚至也未必就是“保守派”和“顽固派”。就算是吧,如果能让他作为在野党和反对派在台下对王安石进行批评和监督,不也可以纠正王安石的一些错误吗?实际上,王安石的改革如果能够稳健一些,不是也不至于弄得那样民怨沸腾吗?杜牧的《阿房宫赋》最后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同样,如果我们今天仍然只知道以政治态度(改革与否)画线,对历史和历史人物进行道德层面上的批评,却不知道将九百多年前那次改革的成败得失引以为戒,那才真是哀莫大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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