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套装共2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2-11 20:53:34

点击下载

作者:冯友兰

出版社:中华书局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中国哲学史(套装共2册)

中国哲学史(套装共2册)试读:

《三松堂全集》(第三版)出版说明

冯友兰(1895—1990),字芝生,河南省唐河县人,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门,后考取公费留美资格,进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哲学系学习,1924年博士论文出版后,获博士学位。归国后曾执教于中州大学、广东大学和燕京大学。1928年8月起,任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并多年兼任校秘书长、文学院院长、哲学系主任等职;其间曾随清华大学南迁,任西南联大哲学系教授兼文学院院长。1952年院系调整后,进入北京大学任哲学系教授。

冯友兰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哲学家和哲学史家。他提出的“照着讲”与“接着讲”的方法论,对中国哲学和哲学史的研究具有开创性的指导意义。他本人的学术成果,更是在这两个层面都做出了卓越贡献。“三史释今古,六书纪贞元”是冯先生对其一生重要著作的总结:冯先生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出版的两卷本《中国哲学史》是第一部完整的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哲学史;主要创作于抗战时期的“贞元六书”则标志其“新理学”体系的确立;1946年至1947年,冯先生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讲授中国哲学史,由其英文讲稿整理出版的《中国哲学简史》(A Short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至今仍是世界各地许多高校中国哲学课程使用的教材;“文革”结束后,冯先生已是耄耋之年,在“耳目失其聪明”的情况下,积十年之功,“不依傍别人”,重新撰写了七卷本《中国哲学史新编》,更体现了他作为儒家继承者与发扬者自强不息的精神涵养。冯先生的著作,是了解、学习、研究中国哲学的必读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都享有崇高的声誉及深远的影响。

2012年夏,我们承宗璞先生之托,开始重新搜集、整理、编纂冯先生的全部著述,计划分批出版《三松堂全集》(第三版)。兹就第三版《全集》的工作流程与主要特点作一介绍。

首先,我们以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三松堂全集》(2001年第2版)为基础,参考冯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广泛搜罗此前两版《全集》失收的作品;同时,还面向全社会征集冯先生散佚的著作。就辑佚成果而言,第三版《全集》增补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冯先生以英文撰写的学术著作、发表在报刊杂志的短文、写作于建国初期特殊年代的作品,以及此前未曾公开发表的书信等方面。

第二,我们参考蔡仲德先生所撰《冯友兰先生年谱长编》,广罗异本,梳理冯先生全部著作的版本源流。这一方面有助于我们把握冯先生著述全貌,进而做出更合理的分卷安排,另一方面为确定各书、各文的主要对校本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进一步的文字校正与编辑工作。关于各卷所收著作的版本情况、分卷依据和校勘流程,读者可以参考我们在各卷之前撰写的《

本卷编校说明

》。至于第三版《全集》统一采用的校勘凡例,则略述如下:(一)凡工作本与各校本文字有异者,择优、择全而从之。(二)凡作者早年著述中用字、标点与通行规范不合者,如不影响文意,则从旧本。(三)凡西文人名、地名、书篇名等专有名词之中文译法与今日通行译法不同者,从旧译;如同一专名在同书、同文内译法不一,则只在同书、同文内保持统一。(四)凡引文有疑处,如作者注明所引文献版本情况,则复核该版本;如作者未注明引文版本,或所引版本今不易得,则复核通行本。(五)第二版《全集》编者所作注释,均以“第二版编者”字样标出;凡第三版《全集》新增注释,则以“本版责编”字样标出,以示区别。

第三,为便于读者使用,我们为各卷分别编制了人名索引和书篇名索引。第三版《全集》最末一卷为总索引。

在《三松堂全集》(第三版)的编辑出版过程中,我们有幸得到了宗璞先生的信任与支持,得到了北京大学哲学系和清华大学图书馆特藏部的鼎力襄赞,得到了冯友兰先生的学生和学界友人及热心读者的大力相助,在此一并致谢。中华书局编辑部2014年1月本卷编校说明

本卷收入冯友兰先生所著《中国哲学史》(上、下)。《中国哲学史》上卷(第一篇 上古哲学)写作完成于1929年。1931 年2月,作为“清华大学丛书”之一,由上海神州国光社出版。书前有冯先生自序一篇,书后附陈寅恪和金岳霖的《审查报告》各一篇,以及瞿世英所作《读冯著〈中国哲学史〉》一篇。《中国哲学史》下卷写作完成于1933年6月。1934年9月,下卷连同修订后的上卷一起,作为“大学丛书”之一,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上卷篇名由“上古哲学”改为“子学时代”,下卷篇名为“经学时代”。上、下卷各为一册。是为冯先生两卷本《中国哲学史》初版。该版较神州国光社本,书前增加冯先生新作自序一篇,书后增加陈寅恪为下卷所作《审查报告》一篇。该版此后多次重印。

1944年4月,商务印书馆又出版了该书的增订本。商务1944年增订本较1934年本,书前新增冯先生专为增订本所作自序一篇;书后附录,在三篇《审查报告》之外,还收录有冯先生所作《原儒墨》、《原儒墨补》、《原名法阴阳道德》、《孟子浩然之气章解》,以及冯先生与张可为合作的《原杂家》共五篇论文。

194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增订第8版。该版在商务1944年增订本的基础之上,书后附录补充了一篇署名国立编译馆的《审查意见》。

1961年4月,中华书局根据商务增订本旧纸型重印两卷本《中国哲学史》。书前新增一篇冯先生专为本次重印所作《新序》,以及《关于中国哲学史的自我批判》;书后附录与商务1944年增订本全同。

1983年,中华书局又据1961年本第二次印刷。这次出版,撤去了冯先生作于特殊年代的《新序》和《关于中国哲学史的自我批判》,而代之以新撰《新序》一篇。

本次出版《三松堂全集》(第三版),从冯先生著述整体考虑,对《中国哲学史》各版本附件作出以下调整:首先,书前保留冯先生为各版所作三篇《自序》和两篇《新序》;书后附录保留陈寅恪和金岳霖所作三篇《审查报告》,以及署名国立编译馆的《审查意见》。其次,曾作为附录的《原儒墨》、《原儒墨补》、《原名法阴阳道德》和《孟子浩然之气章解》四篇论文,前三篇录自《中国哲学史补》(1936),末一篇后收入《南渡集》(1946),而《中国哲学史补》和《南渡集》本次均单独成卷,故本卷不再重复收录。此外,冯先生与张可为合作的《原杂家》,以及瞿世英所作《读冯著〈中国哲学史〉》,与《中国哲学史补》内各篇文章的写作年代和目的大体相同,所以将这两篇文章也编入《中国哲学史补》。至于中华书局1961年本所收冯先生《关于中国哲学史的自我批判》一文,则编入《三松堂全集闰编》。

本次校勘,以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三松堂全集》(2001年第二版)本为工作本,以中华书局1983年本为对校本,同时参考了《民国丛书》影印的商务增订第8版。中华书局编辑部2014年1月

自序(一)

吾非历史家,此哲学史对于“哲学”方面,较为注重。其在“史”之方面,则似有一点可值提及。

中国近来,史学颇有进步。吾人今日研究中国古代史所持之观点,与前人不同。吾人今日对于中国古代之知识,与前人所知者亦大异。前人对于古代事物之传统的说法,吾人今日亦多已加以辨正。对于此种“古史辨”,王船山、崔东壁即已有贡献;不过近人更有意地向此方向努力耳。

吾于写此哲学史时,对于中国古代史,亦往往有自己之见解。积之既久,乃知前人对于古代事物之传统的说法,亦不能尽谓为完全错误。官僚查案报告中常有“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之语。前人对于古代事物之传统的说法,近人皆知其多为“查无实据”者。然其同时亦多为“事出有因”,则吾人所须注意者也。

吾亦非海格尔派之哲学家;但此哲学史对于中国古代史所持之观点,若与他观点联合观之,则颇可为海格尔历史哲学之一例证。海格尔谓历史进化常经“正”、“反”、“合”三阶段。前人对于古代事物之传统的说法,“正”也。近人指出前人说法多为“查无实据”,此“反”也。若谓前人说法虽多为“查无实据”,要亦多“事出有因”,此“合”也。顾颉刚先生云:“反”之方面之工作,尚多未做。吾深信之。吾亦非敢妄谓此哲学史中所说之中国古史,即真与事实相合。不过在现在之“古史辨”中,此哲学史,在“史”之方面,似有此一点值提及而已。

此书初稿成后,先在清华印为讲义,分送师友请正。其经改正者,及书中采用师友之说之处,皆随文注明。谨乘此机会,向诸师友致谢。冯友兰十九年八月十五日清华园

自序(二)

此书第一篇出版后,胡适之先生以为书中之主要观点系正统派的。今此书第二篇继续出版,其中之主要观点尤为正统派的。此不待别人之言,吾已自觉之。然吾之观点之为正统派的,乃系用批评的态度以得之者。故吾之正统派的观点,乃海格尔所说之“合”,而非其所说之“正”也。

吾作此书,见历史上能为一时之大儒自成派别者,其思想学说大多卓然有所树立,即以现在之眼光观之,亦有不可磨灭者。其不能自成派别者,则大多并无新见,其书仍在,读之可知。于是乃知,至少在此方面言,历史中之“是”与“应该”,颇多相合之处。人类所有之真、善、美,历史多予以相当的地位。其未得相当的地位者,则多其不真真、不真善、不真美者也。吾虽未敢谓此言无例外,然就历史之大势言,则固如此也。

此第二篇稿最后校改时,故都正在危急之中。身处其境,乃真知古人铜驼荆棘之语之悲也。值此存亡绝续之交,吾人重思吾先哲之思想,其感觉当如人疾痛时之见父母也。吾先哲之思想,有不必无错误者,然“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乃吾一切先哲著书立说之宗旨。无论其派别为何,而其言之字里行间,皆有此精神之弥漫,则善读者可觉而知也。“魂兮归来哀江南”;此书能为巫阳之下招欤?是所望也。

第二篇中,采用师友之说及承师友指正之处,仍均随文注明。兹乘此书出版之机会,谨致谢意。冯友兰二十二年六月

自序(三)

此书第一篇出版于民国二十年,全书出版于民国二十三年,距今已十余年矣。在此十余年中,吾之思想有甚大改变。假使吾今日重写《中国哲学史》,必与此书,大不相同。然所以不即重写者,一因写历史书必须“无一字无来历”。战时播迁,需用书籍不备。再因近来兴趣,自中国哲学史转至中国哲学及哲学。此三者或多混为一谈,而实则并非一事。因此之故,改弦更张,势所不能。惟全书出版后,陆续写有《原儒墨》、《原儒墨补》及《原名法阴阳道德》三篇,刊入《中国哲学史补》;又与张可为君同写有《原杂家》一篇,此四篇论先秦诸家之起源,可补此书所未备。又写有《孟子养气章解》,了解《孟子》,亦为此书所未及,故并列入附录,以备读者之参考。又吾最近对于中国哲学之了解,见于最近写成之《新原道》(一名《中国哲学之精神》)一书,亦可备读此书者之参考。冯友兰三十三年四月

新序(一)

这部书是完全从资产阶级的阶级立场,以资产阶级哲学观点,用资产阶级历史学方法所写的中国哲学史。现在把它重印,似乎只有一点理由可说。

北京曲艺中的相声,经常要用两个人说。一个主角从正面发挥主题,一个配角从反面提出辩驳,经过辩驳,主题就可以逐步发展,以达到最后的顶峰。现在各科学领域内,都展开了百家争鸣。这部书的重印,大概可以起从反面提问题的作用。这就是说,在中国哲学史的领域内,这部书可以作一种反面教材。

这部书是作为一个历史材料重印的。既然是作为反面教材,其中的错误,也就不必改了。其中引用背叛祖国的反动分子胡适、傅斯年等的话,也都照原样未加改动。他们的名字,本来是只在作为批判对象的时候,才可以出现于新中国的刊物中的。

这部书的错误是立场、观点和方法上的根本错误。枝枝节节地改,不解决问题。要改就须从根本上全盘地改。这就等于重新写一部中国哲学史,我是准备这样作的。

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正在一日千里,突飞猛进。学术界和艺术界,出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奇景壮观。这样的大好形势以及党的培植和领导使我相信我能完成这样的任务。

我还写了一首诗:旧书重印愧前贤,腐臭神奇事倒颠。

异卉妙音盈大地,好将新作报春天。冯友兰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七日

新序(二)

这部两卷本《中国哲学史》,在中国有解放前商务印书馆原印本,有解放后中华书局重印本。在书市中,原印本久已绝迹,重印本也不可得见。国内外研究中国哲学史的学者,也有不少人是想得到这部书的。为解决这样的供求矛盾,中华书局计划再把这部书加印一批。

在一九六一年,中华书局重印这部书的时候,我写了一篇《新序》。二十多年过去了,中国社会又起了几次重大变化,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到现在,那篇《新序》已经不新了,所以要另写一篇《新序》。

历史学是发展的,除了它所讲的历史之外,它本身也有一个历史,这就叫史学史。中国哲学史的研究,也有它的史学史。这部书写作的经过,我在我的回忆录《三松堂自序》中已经讲过了。它反映了当时中国学术界的一些问题,一种风气和一定的水平。除了它所讲的中国哲学的历史之外,它本身又是中国哲学史的史学史的一部史料。

现在,就是把这部书作为中国哲学史的史学史的一部史料而加印的,就如我们重印《二十四史》和《资治通鉴》一样。这些著作都是作为史料而重印的。既然是史料,那就对于它的内容不能有所改动。如果有改动,那就不成其为史料了。我们没有改动,甚至连书的名字也没有改动,《资治通鉴》还叫《资治通鉴》,这是由于要保持史料的原来的面貌。

为什么要保存史料?因为要研究中国社会,必须研究中国社会的历史;要振兴中华,就不能割断中华民族的历史。我们的祖国是一个几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要现代化以中兴,但在人类社会中,它不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新发户。

我现在正在写《中国哲学史新编》,计划有七卷,那将成为我的七卷本《中国哲学史》。它能达到什么水平,现在还不能说。我希望它将来也能成为中国哲学史的史学史的一部史料。作为史料看,它不能代替这部两卷本《中国哲学史》,理由很简单,因为它是二十世纪晚期中国社会的产物,而这部两卷本是二十世纪早期中国社会的产物。

这部书,既然是作为一部史料而加印,其中的是非得失,自有用史料的人,或则严加褒贬,评功论过;或则作出鉴别,加以扬弃。“江山代有才人出”,用不着我这个白头作者再说什么多馀的话了。冯友兰一九八三年十月三十日

第一篇 子学时代

第一章 绪论

(一)哲学之内容

哲学本一西洋名词。今欲讲中国哲学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在做此工作之先,吾人须先明在西洋哲学一名词之意义。

哲学一名词在西洋有甚久的历史,各哲学家对于“哲学”所下之定义亦各不相同。为方便起见,兹先述普通所认为哲学之内容。知其内容,即可知哲学之为何物,而哲学一名词之正式的定义,亦无需另举矣。

希腊哲学家多分哲学为三大部:

物理学(physics);

伦理学(ethics);

论理学(logic)。

此所谓物理学、伦理学与论理学,其范围较现在此三名所指为广。以现在之术语说之,哲学包涵三大部:

宇宙论——目的在求一“对于世界之道理”(a theory of world);

人生论——目的在求一“对于人生之道理”(a theory of life);

知识论——目的在求一“对于知识之道理”(a theory of knowledge)。

此三分法,自柏拉图以后,至中世纪之末,普遍流行;即至近世,亦多用之。哲学之内容,大略如此。

就以上三分中若复再分,则宇宙论可有两部:

一、研究“存在”之本体及“真实”之要素者,此是所谓“本体论”(ontology);

二、研究世界之发生及其历史、其归宿者,此是所谓“宇宙论”(cosmology)(狭义的)。

人生论亦有两部:

一、研究人究竟是什么者,此即心理学所考究;

二、研究人究竟应该怎么者,此即伦理学(狭义的)、政治社会哲学等所考究。

知识论亦有两部:

一、研究知识之性质者,此即所谓知识论(epistemology)(狭义的);

二、研究知识之规范者,此即所谓论理学(狭义的)。

就上三部中,宇宙论与人生论,相即不离,有密切之关系。一哲学之人生论,皆根据于其宇宙论。如《列子·杨朱篇》以宇宙为物质的,盲目的,机械的,故人生无他希望,只可追求目前快乐。西洋之挨比求伦学派(Epicureanism)以同一前提,得同一断案,其一例也。哲学家中有以知识论证成其宇宙论者(如贝克莱Berkeley、康德Kant以及后来之知识论的唯心派epistemological idealism及佛教之相宗等);有因研究人之是什么而联带及知识问题者(如洛克Locke、休谟Hume等)。哲学中各部分皆互有关系也。【注】孟太葛先生(W.P.Montague)亦谓哲学有三部分,即方法论,形上学,与价值论。方法论即上所谓知识论,复分为二部;形上学即上所谓宇宙论,亦复分为二部;皆与上所述同。价值论复分为二部:(一)伦理学,研究善之性质及若何可以应用之于行为;(二)美学,研究美之性质及若何可以应用之于艺术(Montague:The Ways of Knowing,P.1)。

(二)哲学之方法

近人有谓研究哲学所用之方法,与研究科学所用之方法不同。科学的方法是逻辑的,理智的;哲学之方法,是直觉的,反理智的。其实凡所谓直觉、顿悟、神秘经验等,虽有甚高的价值,但不必以之混入哲学方法之内。无论科学哲学,皆系写出或说出之道理,皆必以严刻的理智态度表出之。凡著书立说之人,无不如此。故佛家之最高境界,虽“不可说,不可说”,而有待于证悟,然其“不可说,不可说”者,非是哲学;其以严刻的理智态度说出之道理,方是所谓佛家哲学也。故谓以直觉为方法,吾人可得到一种神秘的经验(此经验果与“实在”符合否是另一问题)则可,谓以直觉为方法,吾人可得到一种哲学则不可。换言之,直觉能使吾人得到一个经验,而不能使吾人成立一个道理。一个经验之本身,无所谓真妄;一个道理,是一个判断,判断必合逻辑。各种学说之目的,皆不在叙述经验,而在成立道理,故其方法,必为逻辑的,科学的。近人不明此故,于科学方法,大有争论;其实所谓科学方法,实即吾人普通思想之方法之较认真,较精确者,非有若何奇妙也。惟其如此,故反对逻辑及科学方法者,其言论仍须依逻辑及科学方法。以此之故,吾人虽承认直觉等之价值,而不承认其为哲学方法。科学方法,即是哲学方法,与吾人普通思想之方法,亦仅有程度上的差异,无种类上的差异。

(三)哲学中论证之重要

自逻辑之观点言之,一哲学包有二部分:即其最终的断案,与其所以得此断案之根据,即此断案之前提。一哲学之断案固须是真的,然并非断案是真即可了事。对于宇宙人生,例如神之存在及灵魂有无之问题,普通人大都各有见解;其见解或与专门哲学家之见解无异。但普通人之见解乃自传说,或直觉得来。普通人只知持其所持之见解,而不能以理论说明何以须持之。专门哲学家则不然,彼不但持一见解,而对于所以持此见解之理由,必有说明。彼不但有断案,且有前提。以比喻言之,普通人跳进其所持之见解;而专门哲学家,则走进其所持之见解(参看William James:A Pluralistic Universe,PP.13—14)。

故哲学乃理智之产物;哲学家欲成立道理,必以论证证明其所成立。荀子所谓“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非十二子篇》,《荀子》卷三,《四部丛刊》本,页十二)是也。孟子曰:“余岂好辩哉?余不得已也。”(《滕文公下》,《孟子》卷六,《四部丛刊》本,页十四)辩即以论证攻击他人之非,证明自己之是;因明家所谓显正摧邪是也。非惟孟子好辩,即欲超过辩之《齐物论》作者,亦须大辩以示不辩之是。盖欲立一哲学的道理以主张一事,与实行一事不同。实行不辩,则缄默即可;欲立一哲学的道理,谓不辩为是,则非大辩不可;既辩则未有不依逻辑之方法者。其辩中或有逻辑的误谬,然此乃能用逻辑之程度之高下问题,非用不用逻辑之问题也。

(四)哲学与中国之“义理之学”

吾人观上所述哲学之内容,可见西洋所谓哲学,与中国魏晋人所谓玄学,宋明人所谓道学,及清人所谓义理之学,其所研究之对象,颇可谓约略相当。若参用孟太葛先生之三分法(见本章第一节注),吾人可将哲学分为宇宙论、人生论及方法论三部分。《论语》云“夫子之言性与天道”(《公冶长》,《论语》卷三,《四部丛刊》本,页五),此一语即指出后来义理之学所研究之对象之二部分。其研究天道之部分,即约略相当于西洋哲学中之宇宙论。其研究性命之部分,即约略相当于西洋哲学中之人生论。惟西洋哲学方法论之部分,在中国思想史之子学时代,尚讨论及之;宋明而后,无研究之者。自另一方面言之,此后义理之学,亦有其方法论。即所讲“为学之方”是也。不过此方法论所讲,非求知识之方法,乃修养之方法,非所以求真,乃所以求善之方法。

吾人本亦可以中国所谓义理之学为主体,而作中国义理之学史。并可就西洋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义理之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以成一西洋义理之学史。就原则上言,此本无不可之处。不过就事实言,则近代学问,起于西洋,科学其尤著者。若指中国或西洋历史上各种学问之某部分,而谓为义理之学,则其在近代学问中之地位,与其与各种近代学问之关系,未易知也。若指而谓为哲学,则无此困难。此所以近来只有中国哲学史之作,而无西洋义理之学史之作也。

以此之故,吾人以下即竟用中国哲学及中国哲学家之名词。所谓中国哲学者,即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也。所谓中国哲学家者,即中国某种学者,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家名之者也。

(五)中国哲学之弱点及其所以

中国哲学家之哲学,在其论证及说明方面,比西洋及印度哲学家之哲学,大有逊色。此点亦由于中国哲学家之不为,非尽由于中国哲学家之不能,所谓“乃折枝之类,非携泰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盖中国哲学家多未有以知识之自身为自有其好,故不为知识而求知识。不但不为知识而求知识也,即直接能为人增进幸福之知识,中国哲学家亦只愿实行之以增进人之幸福,而不愿空言讨论之,所谓“吾欲托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故中国人向不十分重视著书立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中国哲学家,多讲所谓内圣外王之道。“内圣”即“立德”,“外王”即“立功”。其最高理想,即实有圣人之德,实举帝王之业,成所谓圣王,即柏拉图所谓哲学王者。至于不能实举帝王之业,以推行其圣人之道,不得已然后退而立言。故著书立说,中国哲学家视之,乃最倒霉之事,不得已而后为之。故在中国哲学史中,精心结撰,首尾贯串之哲学书,比较少数。往往哲学家本人或其门人后学,杂凑平日书札语录,便以成书。成书既随便,故其道理虽足自立,而所以扶持此道理之议论,往往失于简单零碎,此亦不必讳言也。【注】按中国古代用以写书之竹简,极为夯重。因竹简之夯重,故著书立言务求简短,往往仅将其结论写出。及此办法,成为风尚,后之作者,虽已不受此物质的限制,而亦因仍不改,此亦可备一说。

总之,中国哲学家多注重于人之是什么,而不注重于人之有什么。如人是圣人,即毫无知识亦是圣人;如人是恶人,即有无限之知识亦是恶人。王阳明以精金喻圣人,以为只须成色精纯,即是圣人,至于知识才器,则虽有大小不同,如八千镒之金,与九千镒之金,分量虽不同,然其为精金一也。金之成色,属于“是什么”之方面;至其分量,则属于“有什么”之方面。中国人重“是什么”而不重“有什么”,故不重知识。中国仅有科学萌芽,而无正式的科学,其理由一部分亦在于此(参观拙著“Why China Has No Science etc.”,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thics,Vol.32,No.3.)。

中国哲学亦未以第一节所述之知识问题(狭义的)为哲学中之重要问题。其所以,固由于中国哲学家之不喜为知识而求知识,然亦以中国哲学迄未显著的将个人与宇宙分而为二也。西洋近代史中,一最重要的事,即是“我”之自觉。“我”已自觉之后,“我”之世界即中分为二:“我”与“非我”。“我”是主观的,“我”以外之客观的世界,皆“非我”也。“我”及“非我”既分,于是主观客观之间,乃有不可逾之鸿沟,于是“我”如何能知“非我”之问题,乃随之而生,于是知识论乃成为西洋哲学中之一重要部分。在中国人之思想中,迄未显著的有“我”之自觉,故亦未显著的将“我”与“非我”分开,故知识问题(狭义的)未成为中国哲学上之大问题。

哲学家不辩论则已,辩论必用逻辑,上文已述。然以中国哲学家多未竭全力以立言,故除一起即灭之所谓名家者外,亦少人有意识地将思想辩论之程序及方法之自身,提出研究。故知识论之第二部,逻辑,在中国亦不发达。

中国哲学家,又以特别注重人事之故,对于宇宙论之研究,亦甚简略。故上列哲学中之各部分,西洋哲学于每部皆有极发达之学说;而中国哲学,则未能每部皆然也。不过因中国哲学家注重“内圣”之道,故所讲修养之方法,即所谓“为学之方”,极为详尽。此虽或未可以哲学名之,然在此方面中国实甚有贡献也。【注】近人有谓:“吾国哲学略于方法组织,近人多以此为病,不知吾国哲学之精神,即在于此。盖哲学之微言大义,非从悟入不可……文字所以载道,而道且在文字之外,遑论组织?遑论方法?”(陆懋德《周秦哲学史》页四)此言可代表现在一部分人之意见。吾人亦非不重视觉悟,特觉悟所得,乃是一种经验,不是一种学问,不是哲学。哲学必须是以语言文字表出之道理,“道”虽或在语言文字之外,而哲学必在语言文字之中。犹之科学所说之事物,亦在语言文字之外;然此等事物,只是事物,不是科学;语言文字所表之原理公式等,方是科学。依此原理公式所做成之事物,例如各种工业产品,亦是东西,不是科学。

(六)哲学之统一

由上述宇宙论与人生论之关系,亦可见一哲学家之思想皆为整个的。凡真正哲学系统,皆如枝叶扶疏之树,其中各部,皆首尾贯彻,打成一片。如一树虽有枝叶根干各部分,然其自身自是整个的也。威廉·詹姆士谓哲学家各有其“见”(vision);又皆以其“见”为根本意思,以之适用于各方面;适用愈广,系统愈大。孔子曰:“吾道一以贯之。”(《里仁》,《论语》卷二,页十四)其实各大哲学系统,皆有其一以贯之。黄梨洲曰:“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是学者之入门处。天下之义理无穷,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约之使其在我?故讲学而无宗旨,即有嘉言,是无头绪之乱丝也。学者而不能得其人之宗旨,即读其书,亦犹张骞初至大夏,不能得月氏要领也。杜牧之曰:‘丸之走盘,横斜圆直,不可尽知;其必可知者,知是丸不能出于盘也。’夫宗旨亦若是而已矣。”(《明儒学案·发凡》)

中国哲学家中荀子善于批评哲学。荀子以为哲学家皆有所见;故曰:“慎子有见于后,无见于先。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同伸)。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天论篇》,《荀子》卷十一,页二十四)荀子又以为哲学家皆有所蔽;故曰:“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势而不知智;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解蔽篇》,《荀子》卷十五,页五)威廉·詹姆士谓:若宇宙之一方面,引起一哲学家之特别注意,彼即执此一端,以概其全(见所著A Pluralistic Universe)。故哲学家之有所蔽,正因其有所见。惟其如此,所以大哲学家之思想,不但皆为整个的,而且各有其特别精神,特别面目。

中国哲学家之书,较少精心结撰,首尾贯串者,故论者多谓中国哲学无系统。上文所引近人所谓“吾国哲学略于方法组织”者,似亦指此。然所谓系统有二:即形式上的系统与实质上的系统。此两者并无连带的关系。中国哲学家的哲学,虽无形式上的系统;但如谓中国哲学家的哲学无实质上的系统,则即等于谓中国哲学家之哲学不成东西,中国无哲学。形式上的系统,希腊较古哲学亦无有。苏格拉底本来即未著书。柏拉图之著作,用对话体。亚力士多德对于各问题皆有条理清楚之论文讨论。按形式上的系统说,亚力士多德之哲学,较有系统。但在实质上,柏拉图之哲学,亦同样有系统。依上所说,则一个哲学家之哲学,若可称为哲学,则必须有实质的系统。所谓哲学系统之系统,即指一个哲学之实质的系统也。中国哲学家之哲学之形式上的系统,虽不如西洋哲学家;但实质上的系统,则同有也。讲哲学史之一要义,即是要在形式上无系统之哲学中,找出其实质的系统。

(七)哲学与哲学家

由上所述,亦可知一哲学家之哲学,与其自己之人格(即一人之性情气质经验等之总名)或个性有大关系。在此点哲学与文学宗教相似。盖一切哲学问题,比于各科学上之问题,性质皆较广泛,吾人对之,尚不能作完全客观的研究。故其解决多有待于哲学家之主观的思考及其“见”。故科学之理论,可以成为天下所承认之公言,而一家之哲学则只能成为一家之言也。威廉·詹姆士谓:依哲学家之性情气质,可将其分为二类:一为软心的哲学家;其心既软,不忍将宇宙间有价值的事物归纳于无价值者,故其哲学是唯心论的,宗教的,自由意志论的,一元论的。一为硬心的哲学家;其心既硬,不惜下一狠手,将宇宙间有价值的事物概归纳于无价值者,故其哲学是唯物论的,非宗教的,定命论的,多元论的(见所著A Pluralistic Universe)。海佛定亦谓哲学中诸问题皆在吾人知识之边境上,为精确的方法(exact methods)所不能及之地,故研究者之人格,乃决定其思想之方向,而或不自知。不特此也,有时哲学中一问题之发生,或正以其研究者之人格,为先决条件。有些思想,只能在某种心理状况中发生。其次则研究者所引以为解决问题之根据,于其解决问题,亦有关系。故吾人对于一人之哲学,作历史的研究时,须注意于其时代之情势,及各方面之思想状况(Harald Hffding:A History of Modern Philosophy,P.XVI)。此皆研究哲学史者所宜注意者也。孟子曰:“诵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万章下》,《四部丛刊》本,卷十,页十五)宋儒最注意于古圣人之“气象”;虽其动机在于修养方面,然对于一人之哲学作历史的研究时,实亦须注意于其“气象”也。

(八)历史与哲学史

历史有二义:一是指事情之自身;如说:中国有四千年之历史,说者此时心中,非指任何史书,如《史记》,如《通鉴》等。不过谓中国在过去时代,已积有四千年之事情而已;此所谓历史,当然是指事情之自身。历史之又有一义,乃是指事情之记述;如说《史记》、《通鉴》是历史,即依此义。总之,所谓历史者,或即是其主人翁之活动之全体;或即是历史家对于此活动之记述。若欲以二名表此二义,则事情之自身可名为历史,或客观的历史;事情之记述可名为“写的历史”,或主观的历史。

上谓一时代之情势及其各方面之思想状况,能有影响于一哲学家之哲学。然一哲学家之哲学,亦能有影响于其时代及其各方面之思想。换言之,即历史能影响哲学;哲学亦能影响历史。“英雄造时势,时势造英雄”,本互为因果也。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时代精神;一时代之哲学即其时代精神之结晶也。研究一哲学家之哲学,固须“知其人,论其世”;然研究一时代或一民族之历史,亦须知其哲学。培根曾说:许多人对于天然界及政治宗教,皆有记述;独历代学术之普通状况,尚无有人叙述纪录,此部分无纪录,则世界历史,似为无眼之造像,最能表示其人之精神与生活之部分,反阙略矣[见培根之《学术之进步》(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叙述一时代一民族之历史而不及其哲学,则如“画龙不点睛”,如培根所说。研究一时代一民族之历史而不研究其哲学,则对于其时代其民族,必难有彻底的了解。“人之相知,贵相知心”;吾人研究一时代一民族,亦当知其心。故哲学史之专史,在通史中之地位,甚为重要;哲学史对于研究历史者,亦甚为重要。

各哲学之系统,皆有其特别精神,特殊面目。一时代一民族亦各有其哲学。现在哲学家所立之道理,大家未公认其为是;已往哲学家所立之道理,大家亦未公认其为非。所以研究哲学须一方面研究哲学史,以观各大哲学系统对于世界及人生所立之道理;一方面须直接观察实际的世界及人生,以期自立道理。故哲学史对于研究哲学者更为重要。

(九)历史与写的历史

依上所说,已可知“历史”与“写的历史”,乃系截然两事。于写的历史之外,超乎写的历史之上,另有历史之自身,巍然永久存在,丝毫无待于吾人之知识。写的历史随乎历史之后而记述之,其好坏全在于其记述之是否真实,是否与所记之实际相合。

近人多说写的历史,宜注重寻求历史中事情之因果。其实所谓一事之原因,不过一事之不能少的先行者(antecedent);所谓一事之结果,不过一事之不能少的后起者(consequent)。凡在一事之前所发现之事,皆此事之先行者;凡在一事之后所发现之事,皆此事之后起者。一事不能孤起,其前必有许多事,其后必有许多事。写的历史叙述一事,必须牵连叙其前后之事,然其前后之事又太多不能尽叙,故必择其不能少之先行者与后起者,而叙述之。自来写的历史,皆是如此,固不必所谓“新历史”,乃始注重因果也。不过写的历史,所叙一事之不能少的先行者或后起者,有非不能少者。如叙战事之前,先说彗星见;叙帝王无道之后即说日蚀之类。然此乃由于各时代史家对于一般事物之见解不同,非其写的历史之目的或方法不同也。写的历史之目的,在求与所写之实际相合,其价值亦视其能否做到此“信”字。

历史之活动的事情,既一往而永不再现。写的历史所凭之史料,不过亲见或身与其事者之述说,及与其事情有关之文卷及遗迹,即所谓“文献”是也。此等材料因与所叙之历史直接有关,名曰“原始的史料”(original source)。其有对于一事物之正式的或非正式的记录,本为写的历史,但因其对于其事物之发生或存在之时较近,后来史家,即亦引为根据,用作史料。此等史料,名曰“辅助的史料”(secondary source)。

历史家凭此史料,果能写出完全的“信”史与否,颇为疑问。世有史家,或为威劫,或为利诱,或因有别种特别的目的,本无意于作信史,如此之流,当然可以不论。即诚意作信史之人,其所写历史,似亦难与历史之实际完全符合。马克斯·诺都有言:客观的真实之于写历史者,正如康德所说“物之自身”之于人的知识。写的历史永不能与实际的历史相合(见所著《史释》Nordau:The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P.12)。此言虽或未免过当,然历史家欲作完全的信史,实有许多困难。《易·系辞》云:“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易经》卷七,《四部丛刊》本,页十一)《庄子》云:“古之人与其不可传者死矣。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夫。”(《天道》,《庄子》卷五,《四部丛刊》本,页三十五)言尚不能尽意,即使现在两人对面谈话,尚有不能互相了解之时,况书又不能尽言,又况言语文字,古今不同,吾人即有极完备之史料,吾人能保吾人能完全了解之而无误乎?吾人研究古史,固不全靠书籍,然即金石文字,亦为“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者。研究历史,惟凭古人之糟粕,而此糟粕亦非吾人所能完全了解。此其困难一也。即令吾人能完全了解古书,又有好学深思之士,心知作书者之意,然古书不可尽信。孟子云:“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尽心下》,《孟子》卷十四,页二)历史家固可以科学方法,审查史料,取其可信者,而去其不可信者,所谓对于史料加以分析工作者;或于书籍文字之外,历史家另有其他可靠的史料。然史料多系片段,不相连属,历史家分析史料之后,必继之以综合工作,取此片段的史料,运以想象之力,使连为一串。然既运用想象,即搀入主观分子,其所叙述,即难尽合于客观的历史。此其困难二也。研究自然科学,若有假设,可以实验定其真伪。而历史家对于史事之假设,则绝对不能实验。韩非子所谓:“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显学》,《韩非子》卷十九,《四部丛刊》本,页七)所谓“人死无对证”。此其困难三也。有此诸困难,故历史家只能尽心写其信史,至其史之果信与否,则不能保证也。

历史有“历史”与“写的历史”之分;哲学史亦有“哲学史”与“写的哲学史”之分。写的历史,与历史既难符合,则写的哲学史,亦难与哲学史符合。且写的哲学史所凭藉之史料,纯为书籍文字;则上述三种困难,尤为难免。所以西洋哲学史只有一个,而写的西洋哲学史,则何止百部,其中无有两个完全相同。中国哲学史亦只有一个,而写的中国哲学史,则有日渐加多之势。然此人所写,彼以为非,彼之所写,复有人以为非,古之哲学家不可复生,究竟谁能定之?若究竟无人能定,则所谓写的历史及写的哲学史,亦惟须永远重写而已。

(十)叙述式的哲学史与选录式的哲学史

写的哲学史约有两种体裁:一为叙述式的;一为选录式的。西洋人所写之哲学史,多为叙述式的。用此方式,哲学史家可尽量叙述其所见之哲学史。但其弊则读者若仅读此书,即不能与原来史料相接触,易为哲学史家之见解所蔽;且对于哲学史家所叙述亦不易有明确的了解。中国人所写此类之书几皆为选录式的:如《宋元学案》、《明儒学案》,即黄梨洲所著之宋、元、明哲学史;《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即姚鼐、曾国藩所著之中国文学史也。用此方式,哲学史家文学史家选录各哲学家各文学家之原来著作;于选录之际,选录者之主观的见解、自然亦须搀入,然读者得直接与原来史料相接触,对于其研究之哲学史或文学史,易得较明确的知识。惟用此方式,哲学史家或文学史家之所见,不易有有系统的表现,读者不易知之。本书试为兼用上述两种方式,或者可得较完善之结果。

(十一)历史是进步的

社会组织,由简趋繁;学术由不明晰至于明晰。后人根据前人已有之经验,故一切较之前人,皆能取精用宏。故历史是进步的。即观察中国哲学史,亦可见此例之不诬。中国汉以后之哲学所研究之问题及范围,自不如汉以前哲学所研究之多而广。然汉以后哲学中之理论,比汉以前之哲学,实较明晰清楚。论者不察,见孔子讲尧舜;董仲舒、朱熹、王阳明讲孔子;戴东原、康有为仍讲孔子,遂觉古人有一切,而今人一切无有。但实际上,董仲舒只是董仲舒,王阳明只是王阳明。若知董仲舒之《春秋繁露》只是董仲舒之哲学,若知王阳明之《大学问》只是王阳明之哲学,则中国哲学之进步,便显然矣。社会组织之由简趋繁,学术之由不明晰进于明晰,乃是实然的,并非当然的。凡当然者,可以有然有不然,实然者则不能有然有不然也。

或者以为董仲舒、王阳明等所说,在以前儒家书中,已有其端,董仲舒、王阳明不过发挥引申,何能为其自己之哲学?有何新贡献之可言?不过即使承认此二哲学家真不过发挥引申,吾人亦不能轻视发挥引申。发挥引申即是进步。小儿长成大人;大人亦不过发挥引申小儿所已潜具之官能而已。鸡卵变成鸡,鸡亦不过发挥引申鸡卵中所已有之官能而已。然岂可因此即谓小儿即是大人,鸡卵即是鸡?用亚力士多德的名辞说,潜能(potentiality)与现实(actuallity)大有区别。由潜能到现实便是进步。欲看中国哲学进步之迹,我们第一须将各时代之材料,归之于各时代;以某人之说话,归之于某人。如此则各哲学家之哲学之真面目可见,而中国哲学之进步亦显然矣。

从前研究中国学问者,或不知分别真书伪书,或知分别而以伪书为无价值,此亦中国哲学之所以在表面上似无进步之一原因。吾人研究哲学史,对于史料所以必须分别真伪者,以非如此不能见各时代思想之真面目也。如只为研究哲学起见,则吾人只注重某书中所说之话之本身之是否不错。至于此话果系何人所说,果系何时代所有,则丝毫不关重要。某书虽伪,并不以其为伪而失其价值,如其本有价值。某书虽真,并不以其为真而有价值,如其本无价值。即就哲学史说,伪书虽不能代表其所假冒之时代之思想,而乃是其产生之时代之思想,正其产生之时代之哲学史之史料也。如《列子·杨朱篇》虽非杨朱学说,而正魏晋间一种流行思想之有系统的表现,正魏晋时代哲学史之史料也。故以《杨朱篇》为伪者,非废《杨朱篇》,不过将其时代移后而已。其所以必须将其时代移后者,亦不过欲使写的历史与实际相合,做到一信字而已。

(十二)中国哲学史取材之标准

哲学一名词,中国本来无有。一般人对于哲学之范围及内容,无明确的观念,几以为凡立言有近于旧所谓“经”、“子”者,皆可为【注】哲学史之材料。但依以上所说,吾人对于哲学之内容,既已有明确的观念,则吾人作哲学史于选取史料,当亦有一定的标准。古人著述之可为哲学史史料者:(一)上所说哲学之内容已确定哲学之范围,并已指明哲学中所有之问题。古人著述之有关于此诸问题者,其所讨论在上述范围之内者,方可为哲学史史料。否则不可为哲学史史料,如上述兵家著述之类。(二)依以上所说,哲学家必有其自己之“见”,以树立其自己之系统。故必有新“见”之著述,方可为哲学史史料。如只述陈言者,不可为哲学史史料。黄梨洲云:“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着者为真,凡依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则经生之业也。……以水济水,岂是学问?”(《明儒学案·发凡》)正此意也。(三)依上所说,一哲学必有其中心观念(即哲学家之见)。凡无中心观念之著述,即所谓杂家之书,如《吕氏春秋》、《淮南子》之类,不可为哲学史之原始的史料;但以其记述别家之言,有报告之价值,可以作为辅助的史料。(四)依上所说,哲学家之哲学,须以理智的辩论出之,则凡片语只句,如《诗》云“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之言,不可为哲学史之原始的史料;但依上所述,一时代之哲学与其时代之情势及各方面之思想状况,有互为因果之关系,故此等言论,可搜集以见一时流行之思想,以见哲学系统之背景。(五)依上所述,一哲学家之哲学与其人格有关系。故凡对于一哲学家之叙说,能表现其人格者,亦可为哲学史史料。

依上标准,以搜集中国哲学史之史料,则“虽不中,不远矣”。【注】日本高濑武次郎所著《支那哲学史》颇可代表此一般人之意见。其书竟为兵家书各作提要,于《孙子》云:“《孙子》之文,精到而简约,曲折而峻洁,不愧春秋杰作。……而其文亦虚虚实实,简尽渊通,不能增减一字。……故《孙子》一书,不但为兵家之秘宝,亦为文字上不可多得之一大雄篇也。”(赵正平译本卷上,二八六页)读之诚令人疑所读为兵学史,为文学史矣。

第二章 泛论子学时代

(一)子学时代之开始

中国之文化,至周而具规模。孔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在孔子心目中,周之典章制度,实可以“上继往圣,下开来学”。孔子一生,以能继文王周公之业为职志。此《论语》所明言者也(详第四章第二节)。

周之文化(即所谓文),周之典章制度(即所谓礼),虽有可观,然自孔子以前,尚无有私人著述之事(今所传孔子以前之私人著述皆伪书,《老子》一书亦系晚出,详下)。章实斋云:

古未尝有著述之事也。官师守其典章,史臣录其职载。文字之道,百官以之治,万民以之察,而其用已备矣。是故圣王书同文以平天下,未有不用之于政教典章,而以文字为一人之著述者也。道不行而师儒立其教,我夫子之所以功贤尧舜也。(《文史通义·诗教上》,《章氏遗书》卷一,页二三)

此言虽有理想化古代之嫌,然若除去其理想化之部分,则亦似近于事实。盖古代本为贵族政治,有政权者即有财产者,即有知识者;政治上经济上之统治阶级即智识阶级,所谓官师不分者,即此而已。贵族既须执政任事,自少工夫以著书,且既执有政权,即有理想,亦可使之见诸行事,发为“政教典章”,亦无需要而必著书,著书乃不得已而后为之事,中国哲学家固多抱此见解(详上文)也。哲学为哲学家之有系统的思想,须于私人著述中表现之。孔子以前无私人著述之事,有无正式哲学,不得而知。孔子本人虽亦未“以文字为一人之著述”,然一生竟有未做官不做他事而专讲学之时;此在今虽为常见,而在古实为创例。就其门人所记录者观之,孔子实有有系统的思想【注】。由斯而言,则在中国哲学史中,孔子实占开山之地位。后世尊为惟一师表,虽不对而亦非无由也。以此之故,此哲学史自孔子讲起,盖在孔子以前,无有系统的思想,可以称为哲学也。【注】战国以前所为私人著述,本非必本人亲手所写,详本章第五节。

(二)子学时代哲学发达之原因

在中国哲学史各时期中,哲学家派别之众,其所讨论问题之多,范围之广,及其研究兴趣之浓厚,气象之蓬勃,皆以子学时代为第一。【注】其所以能有此特殊之情形,必有其特殊之原因。兹分述之。【注】胡适之先生论老孔以前之时势,归结于“政治那样黑暗,社会那样纷乱,贫富那样不均,民生那样困苦。有了这种形势,自然会生出种种思想的反动”。(《中国哲学史大纲》,页四二)此种形势在中国史中几于无代无之,对于古代哲学之发生,虽不必无关系,要不能引以说明古代哲学之特殊情形。梁任公先生所论是矣。然梁先生所举“当注意”各事,亦多为后世所通有者,兹均不及之(参看《梁任公学术讲演集》第一辑,页十一、十六)。

自春秋迄汉初,在中国历史中,为一大解放之时代。于其时政治制度,社会组织,及经济制度,皆有根本的改变。盖上古为贵族政治,诸国有为周室所封者,有为本来固有者。国中之卿大夫亦皆公族,皆世其官;所谓庶人皆不能参与政权。《左传》昭七年谓:“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有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古代政治上为贵族世官世禄之制,故社会组织上亦应有此种种阶级也。贵族政治破坏,上古之政治及社会制度遂起根本的变化。赵翼曰:

盖秦汉间为天地一大变局。自古皆封建,诸侯各君其国,卿大夫亦世其官,成例相沿,视为固然。其后积弊日甚,暴君荒主,既虐用其民,无有底止。强臣大族,又篡弑相仍,祸乱不已。再并而为七国,益务战争,肝脑涂地,其势不得不变,而数千年世侯世卿之局,一时亦难遽变。于是先从在下者起,游说则范雎、蔡泽、苏秦、张仪等,徒步而为相。征战则孙膑、白起、乐毅、廉颇、王翦等,白身而为将。此已开后世布衣将相之例,而兼并之力,尚在有国者。天方藉其力以成混一,固不能一旦扫除之,使匹夫而有天下也。于是纵秦皇尽灭六国,以开一统之局。使秦皇当日发政施仁,与民休息,则祸乱不兴,下虽无世禄之臣,而上犹是继体之主也。惟其威虐毒痡,人人思乱,四海鼎沸,草泽竞奋。于是汉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立功以取将相,此气运为之也。天之变局,至是始定。然楚汉之际,六国各立后,尚有楚怀王心、赵王歇、魏王咎、魏王豹、韩王成、韩王信、齐王田儋、田荣、田广、田安、田巿等。即汉所封功臣,亦先裂地以王彭韩等,继分国以侯绛灌等。盖人情习见前世封建故事,不得而遽易之也。乃不数年而六国诸王皆败灭。汉所封异姓王八人,其七人亦皆败灭。则知人情犹狃于故见,而天意已另换新局,故除之易易耳。而是时尚有分封子弟诸国,迨至七国反后,又严诸侯王禁制,除吏皆自天朝,诸侯王惟得食租衣税,又多以事失侯。于是三代世侯世卿之遗法,始荡然净尽,而成后世征辟选举科目杂流之天下矣,岂非天哉!(《廿二史札记》卷二,《广雅丛书》本,页九)

吾人对于赵翼所谓天意,虽不同意,然贵族政治之崩坏实当时大势之所趋。此在春秋之时已见其端,故宁戚以饭牛而得仕于齐,百里奚以奴隶而仕于秦;此庶人之升而为官者也。《诗》有黎侯之赋《式微》,《左传》谓:“栾、郤、胥、原、狐、续、庆、伯,降为皂隶。”(昭三年,《左传》卷二十,《四部丛刊》本,页十六)孔子本宋之贵族,而“为贫而仕”,“尝为委吏矣”,“尝为乘田矣”;此贵族之降而为民者也。如是阶级制度,遂渐消灭,至汉高遂以匹夫而为天子,此政治制度及社会组织之根本的变动也。

与贵族政治相连带之经济制度,即所谓井田制度。《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左传》昭七年芈尹无宇曰:“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左传》卷二十一,页十六)所谓王土王臣,在后世视之,只有政治的意义,然在上古封建制度下,实兼有经济的意义。上所述社会上之诸阶级,亦不只是政治的,社会的,而亦且是经济的也。盖在上古封建制度下,天子、诸侯及卿大夫,在政治上及经济上皆为人民之主。例如周以土地封其子弟为诸侯,即使其子弟为其地之君主兼地主也。诸侯再以其地分与其子弟,其子弟再分与庶人耕种之。庶人不能自有土地,故只能为其政治的经济的主人做农奴而已。《左传》、《国语》中所载当时之政治,皆不过有数几家贵族之活动;所谓人民者,但平时为贵族工作,战时为贵族拼命而已。王船山曰:

三代之国,幅员之狭,直今一县耳。仕者不出于百里之中,而卿大夫之子恒为士,故有世禄者有世田,即其所世营之业也。名为卿大夫,实则今乡里之豪族而已。世居其土,世勤其畴,世修其陂池,世治其助耕之氓。(《读通鉴论》卷十九,《船山遗书》本,页十六)“其助耕之氓”,即系农奴,夏曾佑曰:

井田之制,为古今所聚讼。据汉唐儒者所言,则似古人真有此事,且为古人致治之根本。以近人天演学之理解之,则似不能有此。社会之变化,千因万缘,互为牵制,安有天下财产,可以一时匀分者?井田不过儒家之理想。此二说者,迄今未定。兹据秦汉间非儒家之载籍证之,似古人实有井田之制,而为教化之大梗。其实情盖以土地为贵人所专有,而农夫皆附田之奴,此即民与百姓之分也。至秦商君,乃克去之。此亦为社会进化之一端。(《中国历史》第一册,页二五八)

史谓商鞅“坏井田,开阡陌……王制遂灭,僭差无度,庶人之富者累钜万”(《食货志》,《汉书》卷二十四上,同文影殿刊本,页七)。此农奴解放后“民”之能崛起占势力为大地主者也。所谓井田制度之崩坏,亦当时之普通趋势,不过商鞅特以国家之力,对之作有意识的、大规模的破坏而已。

其次则商人阶级亦乘时而占势力。《汉书》曰:

及周室衰,礼法堕。……其流至乎士庶人莫不离制而弃本,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货有余。……于是商通难得之货,工作无用之器,士设反道之行,以追时好而取世资。……富者土木被文锦,犬马余肉粟。……其为编户齐民,同列而以财力相君。……(《货殖传》,《汉书》卷九十一,页三)

此谓因“王制灭”、“礼法堕”,故庶人崛起而营私产,致富豪。然若就经济史观之观点言之,亦可谓因农奴及商人在经济上之势力日益增长,故贵族政治破坏,而“王制灭”、“礼法堕”。商人阶级崛起,弦高以商人而却秦存郑,吕不韦以大贾而为秦相,此资本家之与当时政治外交发生直接关系者。总之,世禄井田之制破,庶民解放,营私产,为富豪,此上古经济制度之一大变动也。【注】《左传》昭公十六年:“宣子(韩起)有环,其一在郑商。宣子谒诸郑伯。子产弗与。……曰:‘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今吾子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左传》卷二十三,页十四至十五)按誓词所约,在以后皆为不成问题之事,而乃信誓旦旦。可知贵族之欺压商人,在当时为常事,而商人原来地位之低,亦可见矣。

此种种大改变发动于春秋,而完成于汉之中叶。此数百年为中国社会进化之一大过渡时期。此时期中人所遇环境之新,所受解放之大,除吾人现在所遇所受者外,在中国已往历史中,殆无可以比之者。即在世界已往历史中,除近代人所遇所受者外,亦少可以比之者。故此时期诚中国历史中一重要时期也。

在一社会之旧制度日即崩坏之过程中,自然有倾向于守旧之人,目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遂起而为旧制度之拥护者,孔子即此等人也。不过在旧制度未摇动之时,只其为旧之一点,便足以起人尊敬之心;若其既已动摇,则拥护之者,欲得时君世主及一般人之信从,则必说出其所以拥护之之理由,与旧制度以理论上的根据。此种工作,孔子已发其端,后来儒家者流继之。儒家之贡献,即在于此。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