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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3 01: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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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丁·艾米斯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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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车(马丁·艾米斯作品)

夜车(马丁·艾米斯作品)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夜车

作者:【英】马丁·艾米斯

译者:何致和

责任编辑: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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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Lab是上海译文出版社数字业务的实验部门,成立于2014年3月。我们致力于将优质的资源送到读者手中。我们会不断努力,做体验更好、设计更好的电子书,加油!上海译文出版社|Digital Lab马丁·艾米斯和他的小说瞿世镜

马丁·艾米斯1949年生于英国南威尔士,父亲金斯利·艾米斯是著名小说家,母亲希拉莉·巴德威尔是农业部一名公务员的女儿。马丁十二岁时,父母离异。继母伊丽莎白·简·霍华德也是一位小说家。马丁原来和其他同龄孩童一样,喜欢阅读连环漫画。继母引导他读简·奥斯丁的小说,这是他最早受到的文学启蒙熏陶。马丁曾经在英国、西班牙、美国十三所学校上学,然后在伦敦和布莱顿补习,为大学入学考试作准备。他考进牛津大学埃克塞特学院英语系,毕业时获一等荣誉奖。他写的第一部小说《雷切尔文件》1973年获毛姆奖。1975年,他担任伦敦《泰晤士报文学副刊》的助理编辑,出版了第二部小说《死婴》。他还发表了许多书评和散文。于是他被《新政治家》编辑部录用,这时他才二十七岁。后面两部小说《成功》(1978)和《其他人:一个神秘的故事》(1981)出版之后,他成了专业作家,并且给《观察家》《泰晤士报文学副刊》《纽约时报》等报刊杂志写文学评论。他是一位多产作家,陆续发表了下列作品:《太空侵略者的入侵》(1982)、《金钱——绝命书》(以下简称《金钱》)(1984)、《白痴地狱》(1987)、《爱因斯坦的怪物》(1987)、《时间箭——罪行的本质》(1991年获曼·布克奖提名)、《访问纳博科夫夫人及其他游览杂记》(1993)、《经历》(回忆录,2000年获詹姆斯·泰特·布莱克纪念奖)、《会面屋》(2006)、《第二平面》(2008,关于“9·11事件”及反恐战争的文集)、《黄狗》(2003年获布克奖提名)、《莱昂内尔·阿斯博:英格兰现状》(2012)。2007年至2011年,马丁在曼彻斯特大学新写作中心担任创意写作课程教授。2008年,《泰晤士报》将他评为1945年以来五十位最伟大的英国作家之一。马丁·艾米斯结过两次婚。他的第二位夫人伊莎贝尔·芳赛斯卡也是一位作家。马丁·艾米斯曾经住在伦敦肯辛顿区王后大道,他的小说时常以这个地区作背景。书中人物抱怨这里外国游客过多,商业气氛过浓,反映了伦敦市民丧失文化根底的异化感。他像狄更斯一样,喜欢从伦敦街头俚语、行业切口中吸收新鲜词汇,来丰富他的英语。这种植根于日常生活的通俗语言,被其他青年作家、记者、读者们纷纷仿效而流行一时。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马丁·艾米斯阐明了他的文学观念:“如果严肃地加以审视,我的作品当然是苍白的。然而要点在于:它们是讽刺作品。我并不把自己看作先知;我不是在写社会评论。我的书是游戏文章。我追求欢笑。“我不相信文学曾经改变人们或改变社会发展的道路。难道你知道有什么书曾经起过这种作用吗?它的功能是推出观点,给人以兴奋和娱乐。“小说家惩恶扬善的观念,再也支撑不住了。肮脏下流的事情,当然成为我的素材之一。我写那种题材,因为它更有趣。人人都对坏消息更感兴趣。只有一位作家,曾经令人信服地写过幸福,他就是托尔斯泰。似乎除他之外,再无别人能把幸福写得跃然纸上。“我利用在自己周围所看到的所有荒诞可笑的、人们所熟悉的、凄惨可怜的事情……在这些日子里,到处存在着寒伧破旧、苦难悲惨的景象。“阐明社会因果关系并非小说家的事业。他们必须对他们所具有的艺术效果非常敏感。”

马丁的处女作《雷切尔文件》被誉为青春期赞歌。这部小说的时间跨度只有一个晚上,但是通过记忆联想和闪回等意识流手法,扩展了它的容量。主人公查尔斯·海威在他二十岁生日之夜,回想他第一次爱情经历。他是一位聪明、敏感的青年,渴望成为作家。在几本笔记本里,他写满了描述女友雷切尔·诺伊斯的文字。通过这些笔记和其他回忆,第一人称叙述者查尔斯展示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机智幽默地描述他的成长过程和初恋的惊喜感受。马丁·艾米斯认为,“在青春期,人人都感到创作的冲动——想要写诗、写戏剧、写短篇小说。作家不过是那些把这冲动继续坚持下去的人。”

我们发现,马丁·艾米斯的创作冲动继续坚持着,而且他有一种黑色幽默的灵感。他的第二部小说《死婴》,把幽默讽刺、生活堕落、荒诞暴行混杂在一起。这部小说写六个年轻人在伦敦郊区一幢大房子里度周末。时间跨度从星期五早晨至星期六。作者仍然使用意识流闪回手法,来扩展六个人物的生活经历和心理深度。当这群青年星期五聚在一起过周末时,来了三位美国客人。他们激起了大家放荡的欲望,在酗酒、吸毒之余,男女混居,任意淫乱。然后是一连串暴行:殴打、虐待、谋杀、撞车。此书的平装本改名为《阴暗的秘密》,因为《死婴》这个标题实在太触目惊心了。这部小说如实暴露了西方社会的阴暗面,然而它的色情、暴力内容却可能会引起我们东方读者的强烈反感。

1984年出版的《金钱》是一部非常独特的社会讽刺小说。此书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主人公约翰·塞尔夫是位极端令人厌恶的反派角色,集粗野、好色、蛮横、奸诈等恶习于一身。他的职业是制作电视广告和色情影片。他坦言其所有的嗜好都具有色情倾向,包括“诅咒、斗殴、射击、玩女人、吸毒、酗酒、吃快餐、赌博、手淫”。塞尔夫(Self)的英文含义是“自我”,可见他是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物。然而他自我意识的核心元素是金钱。他用金钱来购买一切,包括爱情。他的情人塞琳娜·斯特里特是交际花。斯特里特(Street)的英文含义是街道,暗示塞琳娜是出卖色相的街头女郎。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钱。她和塞尔夫上床,她拍三级影片,都是为了金钱。塞尔夫与她臭味相投。他说,“我爱她的堕落”。他们做爱时不是说我爱你,而是说钱。只有钱才能帮助塞尔夫达到完美的性高潮。他内心情绪很不稳定,有偏执狂。他认为塞琳娜应该有众多情夫,这才显得她更够劲,更有价值。他又总是怀疑塞琳娜对他不忠,突然间没来由的惊恐不安、汗流浃背。约翰的父亲巴里·塞尔夫离不开毒品、女人、黄色录像、高级餐馆。他的情妇维罗妮卡是有露阴癖的脱衣舞女。他用儿子的钱来购买性爱。人与人之间没有伦理亲情,只有金钱关系。故事发生在1981年,查尔斯亲王和戴安娜王妃成婚,举国欢庆。这是个势利社会,金钱可以购买一切,而高尚的文化毫无意义,因此塞尔夫追求金钱而不追求艺术。他的另一位情妇玛蒂娜·吐温是个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她试图引导塞尔夫欣赏高雅艺术,消减他的满身铜臭。但是在塞尔夫眼中,印象派画家莫奈的作品不是艺术品,而是金钱的等价物。他的心灵已被金钱彻底地占领和腐蚀!小说的主题是金钱:描述了主人公如何得到它、保存它、消耗它、丢失它。在这过程中,塞尔夫日益腐化堕落、丧失自我。作者所使用的语言相当独特,充满着俚语、行话,弥漫着市井色情文学的特殊气息。在字里行间,响彻着金钱以及金钱的呼声,令人寒心地感到这里有一种异化压抑的气氛。这是一个国际性毒品文化的世界,吸食各种毒品的瘾君子令人恶心,人际关系极其混杂。塞尔夫表面上是个文化人,暗地里是个奸商,频繁往返于纽约和伦敦之间,靠走私毒品牟利,小说的场景也就随之而变换。在纽约和伦敦各有一个马丁·艾米斯,他们似乎是作者的化身。这些知识分子是在金钱世界中仅存的批判性良知。艾米斯给塞尔夫打工,为他写电影剧本。塞尔夫强迫他在剧本《良币》中添加暴力色情场景。后来塞尔夫穷困潦倒,与艾米斯下象棋赌博。艾米斯不肯手下留情,要将塞尔夫置于死地。最后,塞尔夫撞地铁列车自杀,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他口袋里那本用来赚钱的剧本《良币》成了陪伴他走向死亡的绝命书。在撒切尔夫人统治下的英国,经济暂时复苏,贪得无厌的拜金主义成了流行一时的社会风尚和万恶之源。作者对于这种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深恶痛疾。作者以“绝命书”作为副标题,发人深省。金钱的破坏性控制力笼罩一切,要想摆脱它的控制,除了死亡之外别无它途。这是何等触目惊心的警示!

马丁·艾米斯1989年出版的《伦敦场地》,题词所示是献给他父亲金斯利·艾米斯的。此书篇幅将近五百页,是他最长的小说,其中蕴含的黑色幽默甚至超过了《金钱》。故事发生在伦敦西区拉德布罗克丛林,时间是1999年。作品结构并不复杂。男主人公基思·泰伦特是个精力充沛、容易激动的飞镖手。他非常迷恋他的女友妮古拉·西克斯,又怀疑她不忠于爱情。读者感到有一种不祥的预兆,最后果然发生了惨案,西克斯被残暴地谋杀了。结果发现是死者本人精心策划,诱骗凶手杀害了她。在人们期盼的“至福千年”前夕,伦敦场地上居然发生了如此惨剧,资本主义世界还有什么希望!此书在1989年布克奖评委会中引发了一场剧烈争辩。两位女性评委麦吉·琪和海伦·麦克奈尔实在难以容忍女主人公西克斯被残暴杀害的血腥场面。由于她们竭力抗辩,此书被否决了。另一位评委戴维·洛奇为此悔恨不已。他认为当时五位评委的意见是3∶2,此书应该入选。

1991年出版的《时间箭——罪行的本质》是一部简短的小说。马丁·艾米斯借鉴了库尔特·冯内果1969年的小说《第五号屠宰场》和菲利普·迪克1967年作品《时光倒转的世界》中的叙事技巧。作者在此显示出他对自己所掌握的辉煌技巧的极端自信:整个故事用倒叙法从坟墓回溯到摇篮,读者必须仔细辨认那些轶事和对话,把它们颠倒的时序重新理顺。在作者的颠倒叙述中,穿插了许多插科打诨的笑话,其五花八门的内容包括吃饭、排泄、争吵、做爱等等;与此并行的书中人物的倒叙,涉及令叙述者苦恼的道德价值判断。叙述者是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纳粹战犯,他在盖世太保集中营里当军医。他不是用其医术救死扶伤,而是用它来蓄意杀人。他在战后逃亡到美洲,把时光之箭倒转过来,从死亡到出生把人生之路重新走了一遍。于是死于纳粹屠刀之下的犹太难民自然也活了过来,纳粹集中营里出现了奇特的复苏景象。食物不是从嘴里吃进去,而是从胃里反刍出来。清洁工不扫垃圾,而是往地上倒垃圾。既然一切都颠倒了,双手沾满鲜血的纳粹战犯的罪行也就被漂白了。这种是非颠倒的态度和研制原子弹的科学家何等相似!这部黑色幽默作品,启发读者去思考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那就是本书的副标题:罪行的本质——是非颠倒,人性泯灭!

1997年出版的《夜车》也是一部简短的作品。叙述者是一位颇有男子汉气魄的美国女侦探麦克·胡里罕。小说情节围绕着她老板年轻美貌的女儿的自杀案件逐渐展开,总体气氛灰暗、凄凉而充满着不祥预感。作者炫耀他的语言天赋,随意穿插美国本地土话、切口。评论界对此书毁誉参半。

2003年出版的第十部小说《黄狗》与《夜车》相隔六年之久。主人公汉·米欧是演员和作家。他的父亲梅克·米欧是极其残暴的强盗,早已死在狱中。他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中,唯恐遇见父亲生前的仇人或同伙,害怕他们对他报复。在沉重的精神压力下,他变得十分孤僻,甚至疏远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一直想实施报复的科拉,指使色情演员卡拉把汉诱骗到加利福尼亚,想以色相破坏其婚姻,但未得逞。汉在加州意外地遇见了自己的生身父亲安德鲁斯。这个意外发现使科拉放弃了报复的念头,因为他并非米欧的真正后代。小说把梅克·米欧作为暴君的象征,表现了主人公如何摆脱暴君影响的过程。他渴望摆脱亡父的阴影,正如那条哀鸣的黄狗试图挣脱背负的锁链。小说家泰勃·费希尔写道:“我在地铁里阅读此书,唯恐有人从我身后瞥见我在读什么……就像你喜爱的叔叔在学校操场上被当场逮住手淫一样。”马丁·艾米斯却说这是他最好的三部小说之一。此书入围当年布克奖候选小说之列,但最终未能获奖。《怀孕的寡妇》原来打算在2008年问世,后来一再修订,拓展到四百八十页篇幅,到2010年才正式出版。此书的主题涉及1970年代欧美的性革命,西方世界两性关系的规范从此改观。然而,旧的道德伦理被摧毁了,新的道德伦理尚未诞生。亚历山大·赫征将这个过渡时期称为“怀孕的寡妇”,暗示逝者已去,新儿未生,尚在寡妇腹中。作者以此作为本书标题。故事发生在意大利凯潘尼亚一座城堡中,主人公基思·尼亚林是一位文学专业的英国大学生。1970年夏季,他与一群朋友到意大利度假。他们亲身体验了男女两性关系的变化。叙述者是处于2009年的基思本人的“超我”,即他的道德良心。与基思一起到意大利度假的有他若即若离的女友丽丽以及她那位富于魅力的闺蜜山鲁佐德(这位姑娘与《一千零一夜》传奇中的公主同名)。基思与山鲁佐德互有好感,丽丽因而开始折磨基思。小说下半部的情节发生出乎意料的转折,给基思后来的爱情生活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此书幽默、机智、感伤,是对于性革命浪潮中失去自控能力的年轻人的漫画写照。

2012年出版的《莱昂内尔·阿斯博:英格兰现状》是马丁·艾米斯的第十三部小说。此书似乎可以看作《金钱》的续篇,金钱魔力在此书中引发的闹剧甚至比前者更为夸张。故事发生在伦敦迪斯顿市镇。主人公德斯蒙德·佩珀代因住在大厦第三十三层。这位少年的同龄伙伴们在街头打架,他却在图书馆里看书。他的舅舅阿斯博是个贪得无厌的流氓无赖,臭名昭著的罪犯恶棍。他以独特的方式关怀外甥,对他谆谆告诫:男子汉必须刀不离身,与女朋友约会还不如色情挑逗管用,在斗狗场里赢钱的诀窍是用塔巴斯科辣酱拌肉片喂狗。然而德斯对此毫无兴趣,他在书本的浪漫天地中寻求慰藉,这种娘娘腔的行为使他舅舅火冒三丈。德斯学识增长,逐渐成熟,想要开始过一种更加健康的生活。这时阿斯博买的奖券突然中了一亿四千万英镑大奖。一位工于心计的诗人模特儿委身于阿斯博,成了他的情妇。阿斯博腰缠万贯而始终不改其流氓本色,然而舅甥俩的人生轨迹却从此发生了剧烈变化。有人认为作者是以轻蔑的目光审视大英帝国的沉沦。马丁·艾米斯辩称此书并非“皱着眉头对英国评头论足”,而是以“神话故事”为基础的一幕喜剧,并且坚持认为他“作为英国人,深感自豪”。

英国小说家、评论家A·S·拜厄特认为,现代英国小说有两种传统。第一种传统是前现代的现实主义。菲尔丁是这种传统的鼻祖。这种传统侧重于小说模仿现实、记叙历史的功能,并且通过“情节”与“人物”之间的交织来表述,注重思维的逻辑性、时间的顺序性和文字的清晰性。第二种传统是现代的实验主义。其远祖可以追溯到斯特恩。这种传统侧重于小说的虚构功能,强调探索小说本身的形式结构,挖掘其象征内涵,并且认为叙述技巧与形式结构的标新立异比思维的逻辑性、时间的顺序性、文字的清晰性更为重要。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英国小说出现了两种传统交汇合流的趋势。马丁·艾米斯正是这股潮流的代表人物。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说过:“我可以想象这样一部小说:它和罗伯—格里耶的那些小说一样复杂微妙、疏远异化、精心撰写,同时又能提供节奏、情节和幽默方面沉着而认真的满足感,这些品质使我联想起简·奥斯丁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这是我自己正在试图去做的事情。”马丁·艾米斯兼收并蓄的创作方式,不仅继承了英国小说的现实主义和实验主义传统,而且从法国罗伯—格里耶的新小说、爱尔兰乔伊斯的意识流小说和美国小说家冯内果、索尔·贝娄、纳博科夫那里借鉴了不少新颖技巧。他的标新立异来源混杂而丰富多彩。在当今英国文坛,不少青年作家深受他的影响,威尔·塞尔夫和扎迪·史密斯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虽然作者自嘲他的小说不过是游戏文章,我们千万不要被他那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叙事技巧所迷惑。他创作的那些“讽刺漫画”中所蕴含的社会批判和价值判断,表明他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严肃作家。1989年春,我在伦敦英国国家图书馆中初次阅读马丁·艾米斯的《金钱》时感到十分震惊。狄更斯《双城记》的场景在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展开,《金钱》的叙事线索也在伦敦和纽约两个城市之间交织。在西方的传统观念中,爱情是纯洁的、神圣的。《双城记》主人公席德尼·卡尔登是典型的英国绅士。他为自己心爱的女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金钱》的主人公塞尔夫简直是个卑鄙畜生,情妇是他用金钱购买的泄欲工具。摒弃了圣洁的光环,爱情异化为买卖,英雄堕落为反英雄。我原来以为英国是一个具有绅士之风的国度。彬彬有礼的英国绅士,怎么会变成塞尔夫那样猥琐卑鄙的恶棍?我简直无法接受这样的人物形象!

起初我觉得马丁·艾米斯的小说令人反感,难以卒读。后来我注意到,约翰·塞尔夫在小说中自称“六十年代的孩子”。我知道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欧美社会经历过一场激进自由主义社会风暴。正是这股强烈的右倾社会思潮,冲垮了西方传统道德的底线,英雄才会异化为反英雄,神圣的爱情才会异化为可用金钱交换的生物本能。在六十年代,中国也经历了一场文化大革命风暴,但这股极左社会思潮对中国传统文化道德底线的冲击,我们又是否深刻反省过?

与英国著名小说家多丽丝·莱辛研讨当代英国小说发展,使我对此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她严肃地指出:“西方现代文明的发展,造就了整整一代文明的野蛮人。他们受过充分教育,掌握了现代科学知识,却用它来满足永无止境的物质欲望。西方现代文明的发展造成了野蛮的后果。虽然科学昌明、物质丰富、经济繁荣,但是精神空虚、传统断裂、道德沦丧、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民族冲突、性别歧视、国家对立、战争灾难、资源消耗、环境污染……中国现代化千万别蹈西方覆辙,必须另辟蹊径,走自己的路。”读到马丁·艾米斯小说中的色情暴力场景,莱辛关于“文明的野蛮人”这个振聋发聩的警句,就在我心中回响。也许这就是阅读马丁·艾米斯的价值所在吧。献给索尔和贾尼思第一部 反冲

我是一名警察。这么说感觉好像要做什么特别的声明,或暗含某种不寻常的意义,但它只是我们习惯的说法而已。在我们这行,我们不会用“我是男警”或“我是女警”或“我是警官”这样的说法,我们只会说“我是警察”。我是一名警察。我是警察,而我的姓名是迈克·胡里罕,职位是警探。此外,我还是一个女人。

现在我要讲的,是我所遇过的最糟的一件案子。“最糟”这两字,在我看来,当你身为警察之后,就变成一种颇有弹性的概念。你难以固定“最糟”两字的定义,它的疆界每天都在不断往外扩展。“最糟?”我们会这么说,“根本没有‘最糟’这种东西。”不过,对迈克·胡里罕警探来说,这件案子就是最糟的一桩。

刑事侦查局位于市中心,这里有三千位同仁,分成许多部门、科室、小组和分队。这些单位的名称可说变化多端:组织犯罪、重大犯罪、人身伤害、性侵害、窃车、票据诈欺、特别调查、资产没收、情报、缉毒、绑架、闯空门、强劫……以及谋杀。这里只有一扇扇上面标有“罪”的玻璃门,却没有一扇标有“孽”的玻璃门。犯罪的市民是攻击的一方,而捉贼的我们则是防卫的一方,这就是一般人的看法。(1)

关于我个人生活的“十张牌”是这样的:十八岁那年我进入皮特·布朗大学攻读刑事司法硕士,但我真正的志愿是第一线的工作。我无法按捺,便去参加州警考试、边境巡警考试,甚至参加监狱管理员的测试。我全都考上了。我还参加警察特考,结果也一样通过。所以我离开皮特·布朗,进入警察学校就读。

刚开始我在南区担任巡警,成为四十四街治安维护部门的一员,我们徒步或驾警车巡逻。后来我到“老人抢案组”待了五年,其间我积极办案,主动出击伪装诱捕,这让我得以晋升为便衣警察。之后,我又通过测试,佩上盾形警徽调至市中心。目前我在“资产没收组”服务,不过在这之前我在凶案组待了八年。我办过不少命案,我曾经是个专办命案的警察。

用几句话来形容我的外貌吧。我的体型遗传自我的母亲,她可以说走在她那个时代的前端,形象看起来颇似今日言必及政治的女性主(2)义者。我妈几乎可以在那种以核战过后为背景的公路电影中,扮演穷凶极恶的恶汉角色了。我还遗传了她的声音,而且经过三十年的尼古丁熏陶后,这声音低沉的程度更加严重。我的相貌遗传自我的父亲,这张脸很乡土,平淡无奇,一点也不城市化,不过我的头发倒是金黄色的。我在这座城市的“月亮公园区”出生,在这座城市长大,但后来遭逢变故。十岁那年我便由州政府接手抚养,迄今我仍不知我父母人在何方。我身高一百七十七公分,体重八十一公斤。

有人说最刺激的部门就是缉毒组(脏钱也最多),而公认最有乐趣的部门则是绑架案组(如果美国的谋杀案多半是黑人对黑人的话,那么绑架案则多半是帮派对帮派)。性侵组有它的支持者,扫黄组也有其信徒,而情报组正如其名(情报无远弗届,揪出匿影藏形的坏人),不过,所有人都默认凶案组是老大。凶案组才是真正的主角。

在这座规模属于第二级、因那座日本人出资兴建的巴别塔、港口码头、大学、最具有前瞻性的公司(计算机软件、航天科技、生化制(3)药)、高失业率以及灾难性的纳税市民搬迁而小有名气的美国城市,一个凶案组的警察每年可能要侦办十几件凶杀案件。有时你是这件案子的主要调查员,有时你则担任副手。我承办过的凶杀案件至少上百,破案率则刚好高于平均值。我能鉴识刑案现场,而且不止一次被称为“优秀审讯员”。我的文书工作做得棒极了,当我从南区调到刑事侦查局时,每个人都以为我写的报告只有区级程度,但其实我老早就具有市级的水平了。不过我还是精益求精,追求百分之百的完善。有次我完成一件非常、非常令人满意的工作,针对发生在七十三街的一起棘手命案,根据两名同为目击者和嫌疑犯的口供,整理出两份针锋相对的笔录。“比起你们这些人给我看的东西,”亨里克·奥弗玛斯警司拿着我的报告,在所有组员面前说,“这才是他妈的雄辩,这是他妈(4)(5)的西塞罗对罗伯斯比尔。”我竭尽所能,务求完美。在我的警察生涯中,我大概处理过上千件不明原因的死亡案件,而其中大部分被证明为自杀、意外事故或疏于照料致死。因此我几乎什么场面都见识过了:跳楼的、分尸的、掩埋的、沉在水中的、混身是血的、浮在水面的、举枪自尽的、爆炸致死的。我见过年仅一岁被棍棒殴死的尸体;也见过九十岁还被轮暴奸杀的尸体;我还见过陈尸甚久,只能靠秤蛆虫重量以推测死亡时间的尸体。然而,在我所见过的这些尸体中,没有一具像珍妮弗·罗克韦尔的尸体那样,让我刻骨铭心,难以释怀。

我之所以说这些,是因为我自己也是这个即将开展的故事的一部分。我认为有必要事先交代一下我个人的历史背景。

到今天——四月二日——我认为这件案子已经“解决”——它结束了,完成了,被放下了。但是,这件案子的解答却引出更复杂的问题。我已经把一个打得很死的结,松成一堆乱七八糟的线头。今天傍晚我将和保利见面,到时我会问他两个问题,而他会给我两个答案,然后一切就算了结了。这件案子是最糟糕的一件。我纳闷:只有我这么认为吗?但我知道我是对的。事情正是如此,千真万确,没有半点虚假。保利是这个州的“切割手”,我们是这么称呼他的。他为州政府做切割,他解剖切开人们的身体,然后告诉你这些人是怎么死的。

我得先说声对不起,为我所使用的不当言语、不健康的讽刺和我的顽固而道歉。所有警察都是种族主义者,这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纽约警察恨波多黎各人,迈阿密警察恨古巴人,休斯敦警察恨墨西哥人,圣地亚哥警察恨印第安人,波特兰警察恨爱斯基摩人。在我们这里,我们痛恨所有非爱尔兰人,或者所有不是警察的人。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警察——无论你是犹太人、黑人、亚洲人或女人——而当你一旦跨进来,加入这个被称为“警察”的种族,你就不得不去憎恨其他种族的人。

以下的数据和文件记录,是在过去的四星期中,一点一点地拼凑起来的。我得再说声抱歉,因为文件中的时态可能不太一致(这很难避免,因为写的是一个很近的死亡案件),出现的对白可能不太文雅。我想,我还应该为结局而致歉。我很抱歉,很抱歉,真的很抱歉。

对我而言,事情是在三月四日那天晚上开始的,然后一天一天开展。我打算就用这种方式来说这件事。三月四日

那天傍晚我一个人在家,我的男人托比参加某个计算机大会,出城去了。我还没吃晚餐,独自坐在沙发上,伴随我的是“小组讨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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