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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7 03: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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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迈克尔·夏邦

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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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狂想曲

月光狂想曲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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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0)!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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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迈克尔·夏邦排版:HMM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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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本书由中信联合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献给他们,我是认真的

月球没有“阴暗面”,因为它是个完全黑暗的星球。——韦纳·冯·布劳恩

作者注:

准备这本回忆录的过程中,我尽量以事实为根据,除非事实与我的记忆、叙事目的或我所理解的现实相冲突。请读者不要把本书中的姓名、日期、地点、事件、对话以及家庭成员与历史人物的身份、动机和相互关系当真。《时尚先生》(Esquire)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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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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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刊的一则广告1

这是我听来的故事。阿尔杰·希斯出狱后,很难找到工作。他毕业于哈佛法学院,为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做过书记员,协助制定过联合国宪章,尽管如此,后来他还是被人指控作伪证,不仅因此获罪,还成了“臭名昭著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走狗”。他出版过一本回忆录,然而内容无趣,没有人想读。妻子离开了他,他破了产,穷困潦倒。最后,仅剩的几个朋友中的一个可怜他,拉了他一把。纽约一家生产和销售钢琴丝发夹的公司聘用了希斯,公司的名字是“羽毛梳”,初入市场时生意很好,后来遇到实力更强的竞争对手,对方抄袭盗用了羽毛梳公司的设计和商标,拉低了产品的售价。销量下滑,人事支出吃紧,为了给新来报到的希斯腾位置,还必须解雇一名公司的老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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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25日的《纽约每日新闻》提到过我外公被捕的原因,一位报上没有指出名姓的同事说他“性格安静”。在羽毛梳公司的其他推销员眼中,沉默寡言的外公和他挂在衣帽架上的那顶洪堡帽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在销售部,他工作最努力,业绩却最差。午休时,他喜欢拿着一块三明治,阅读最新的《天空和望远镜》杂志或者《航空周刊》。据说,他开一辆克罗斯利汽车,妻子出生在外国,还有个十几岁的女儿,一家人住在卑尔根县最偏僻的地区。被捕之前,我外公只给同事们留下过两次深刻印象。一次是1956年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的第五场比赛期间,办公室的收音机坏了,外公从电话交换机里拆下一根真空管,修好了收音机;还有一次,公司的一位文案说,他在米尔伯恩的造纸厂剧院遇到了我外公,还看见了他的外国妻子,令人称奇的是,她竟然在《玫瑰纹身》里饰演塞拉菲娜。除此以外,大家对我外公知之甚少,这可能也正是他本人的打算。人们早就放弃了和他搭话。众所周知,他笑的时候从不出声,至多含蓄地微微一笑。他的政治倾向——如果他有政治倾向的话——对羽毛梳公司全体同仁而言始终是难解的谜题。所以公司认为,解雇我外公是不会导致其他员工不满、打击他们工作积极性的最佳选择。

24日上午九点过后不久,羽毛梳公司的总裁听到办公室外面传来吵嚷声,平时有个反应机敏的女孩在总裁办公室门口办公,充当秘书,主要职责是应付债主和税务检查员。只听一个男人在急切地说着什么,而且越来越激动,最后发起火来。总裁办公桌上的内线对讲机反复鸣响,他还听见玻璃破碎的声音,很像电话铃声响起后,有人拿起听筒,随即用力扣下发出的动静。总裁还没来得及站起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我外公就闯了进来,他挥舞着一只黑色的电话听筒(那个时代的电话听筒相当笨重,堪称钝器),听筒上拖着一截三英尺长的扯断的电话线。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为了赚足在德雷克塞尔理工学院就读四年的学费,我外公除了跑到台球室赌球,还为沃纳梅克百货公司搬运钢琴,因此练就一副魁梧的身板,肩膀几乎与过道等宽。他每天都抹发蜡,蜷曲的头发堆在头顶,微微颤动,他的脸很红,看上去就像晒伤了一般。“我第一次见到这么生气的人,”一名目击者告诉《纽约每日新闻》的记者,“你甚至能嗅出他气得冒烟的味道。”

羽毛梳公司总裁惊讶地发现,他刚刚批准解雇的人是个疯子。“这是怎么回事?”他问。

我外公不屑于回答这种毫无意义的问题,他的抗议已经说明了一切。他认为,人们提出的大部分问题只能阻碍你的行动、分散你的精力和注意力,所以无论就身体还是情感而言,他都喜欢少说多做。于是他握住电话线被扯断的那头,在左手上缠了两圈。

总裁想站起来,但桌洞别住了他的腿,转椅从他身下滑出,翻倒在地,四只脚轮在半空中哗哗作响。总裁放声大叫,调子浑厚圆润,不乏真假音的转换,好似约德尔山歌,他拧着身子爬向俯瞰东五十七街的窗台,刚来得及扫一眼楼下聚集的路人,我外公就朝他扑了过去。

我外公扯起电话线的两头,勒住总裁的喉咙,他的愤怒如同火箭,朝天空蹿升了大约两分钟后便耗尽了燃料,坠向地面,但两分钟已经足够,二战期间,他曾受训学习使用勒杀绳,知道如何迅速令目标窒息。“噢,我的上帝。”总裁秘书曼格尔小姐说。她来迟了一步。

当我外公火冒三丈地闯入曼格尔小姐的办公室时,她的反应果然名不虚传。曼格尔小姐后来回忆说,我外公当时身上仿佛有一股“烧木头冒烟的味道”。在我外公把对讲机夺走之前,她设法按了两次桌上的对讲机按钮,我外公拿起对讲机,从底座上扯下听筒。“你会付出代价的。”曼格尔小姐说。

三十二年后,我外公讲起这个故事,对曼格尔小姐的勇气大加赞赏,然而那时他愤怒的火箭恰好爬升到半途,尚未抵达抛物线轨迹的最高点,所以他认为她的话是挑衅。他把对讲机的底座扔到曼格尔小姐办公室的窗外,总裁听到的玻璃破碎的声音就是底座穿透玻璃时的脆响。

听到街上传来愤怒的喊叫,曼格尔小姐走到窗口察看,发现一个穿灰西装的男人坐在人行道上抬头看,恰好瞥见了她。男人戴着圆形眼镜,左边镜片上有血,他竟然在笑,路人纷纷停下施以援手,门卫郑重其事地说要打电话报警,就在这时,曼格尔小姐听到老板的尖叫,她立刻转身跑进他的办公室。

乍一看,办公室里似乎空无一人,然后她听到鞋子踢在油毡地板上的声音,啪嗒,啪嗒。我外公的后脑勺突然从办公桌后方冒出来,接着便再次隐没。勇敢的曼格尔小姐绕到桌子后面,看到老板四肢摊开,面朝下趴在光亮的地板上,我外公跨坐在他的背上,俯身向前,用电话线充当勒杀绳,勒住了总裁的脖子。总裁竭力挣扎,想要来个侧滚翻,摆脱钳制,然而他的科尔多瓦高级皮鞋的鞋尖只能徒劳地踢打着油毡地面,发出无奈的啪嗒声。

曼格尔小姐从总裁办公桌上拿起一把拆信刀,刺进我外公的左肩。多年以后,这一举动也同样获得了外公的赞赏。

虽然拆信刀的刀尖只刺进皮肉半英寸左右,却意外地阻断了我外公的怒火,他不由自主地哼了一声。“我好像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过来。”在他生命的最后一个星期,第一次对我讲述这部分故事时,外公这样说。他解开缠绕在总裁颈部的电话线,把它从自己左手的勒痕中剥离出来,勒痕深深地陷进了手上的皮肉。对讲机听筒掉到了地板上,他两脚跨在总裁的身体两侧,缓缓站起,向后退开。总裁打了个滚,仰面朝天坐了起来,向后滑进两只文件柜中间的空档里,大口倒着气。刚才被我外公扑倒,脸砸到地上时,他嗑到了下嘴唇,牙齿被血染成了粉红色。

我外公转头看着曼格尔小姐,拔出拆信刀,把它放回总裁的办公桌上,他脸上的愤怒消失之后,悔恨如海水般涌出眼底,两条胳膊也无力地垂在身侧。“原谅我。”他对曼格尔小姐和总裁说。我猜他这句话同时也是对我母亲和我外婆说的,尽管我母亲当时才十四岁,而外婆可能像外公一样做过不少错事,应该受到责备。获得原谅的可能性当然很小,而且,从我外公的语气听来,他似乎也不指望,甚至不希望得到谅解。

外公的生命行将结束时,为了抵抗骨癌带来的疼痛,医生给他开了强效氢吗啡酮。就在他受罪的同时,很多德国人正忙着在柏林墙上敲洞。氢吗啡酮的兴奋作用和前去与他道别的我打破了外公少言寡语的习惯,他给我讲了许多往事,总结了自己一生的际遇:命途多舛、祸福参半,有时得到外部时机与自身勇气的助力,有时却因此一败涂地。近两周来,他被安置在我母亲家的客房里,我抵达奥克兰时,他每天的氢吗啡酮摄入剂量已经接近20毫克。我一在他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来,他就开始滔滔不绝,似乎一直都在期待我的到来,不过,现在想来,我觉得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外公对往事的追忆不会遵循既定的顺序,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但下面这件事来自他最早的记忆,可以说是一切的起始。“我告诉过你没有,”他说,因为止疼药的作用而显得懒洋洋的,“有一次,我把一只小猫扔到窗外去了?”

并不是说外公只会在药物的作用下对我回忆往事,以前他也告诉过我不少,但那时我还没有听他讲起袭击羽毛梳公司总裁的经过,所以无法向他指出,我认为他从小就有生气时往窗外扔东西的习惯。然而,到后来,他告诉我有关曼格尔小姐、对讲机和捷克外交官的故事之后,我还是决定把这条自作聪明的评论藏在心里。“猫死了吗?”我问他。

当时我正在吃他的树莓吉露果冻,除了一两勺我母亲为他熬制的鸡汤,没有什么能引起外公的食欲,鸡汤是按照我已故外婆——生在法国、长在法国——的方子熬的,为了提鲜,要往汤里加柠檬汁。外公对吉露果冻的兴趣也不大,家里的存货不少,我可以尽情享用。“那是三楼窗户,”外公又补充道,“在费城。”他的家乡费城以坚硬的人行道闻名。“你那时候几岁?”“三四岁吧。”“上帝,你为什么要那样做?”

他吐了吐舌头,一下,两下——每隔几分钟他都会做这个动作,仿佛在以滑稽的方式对你告诉他的事情发表评论,但其实这只是药物的副作用。他的舌面苍白,舌苔好似麂皮绒,我小的时候,他给我展示过用舌尖舔鼻尖的绝活,不过只有罕见的几次。我母亲家客房的窗外,旧金山东湾的天空是灰色的,就像环绕他黝黑面孔的毛发的颜色。我认为,为了让外公感觉舒适一些,我母亲尽到了作为女儿应尽的本分,并且坚持到了最后。“因为好奇。”外公说,他又吐了一下舌头。

我说,听说好奇心可能也有害,对猫而言尤其如此。2

外公小时候和父母、祖父还有弟弟雷纳德——我母亲叫他“雷叔叔”——住在费城南区的第十街和申克街的交叉口,家里有三个房间。

外公的父亲讲德语,是来自普雷斯堡(现在的布拉迪斯拉发)的捷克移民,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他开办过一家又一家干货店和杂货店,最后都以失败告终。自此之后,他就断了自己做老板的念想,开始给卖酒的商店做推销员——看着别人的店被打劫总比看着自己的店遭抢要好。在外公的记忆中,他母亲体格健壮,而且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任劳任怨地照顾丈夫和两个儿子,简直像个圣人。从照片上来看,外曾祖母是个矮胖的女人,身板像钢筋一样结实,穿着炭黑色的厚底鞋,胸部很大,里面仿佛装着两台涡轮发动机。虽然她本人几乎不会读写意第绪语和英语,却每天都督促我的外公——后来还有雷叔叔——念意第绪语新闻给她听,便于她了解犹太群体近来遭遇的不幸。她每周都设法从家庭开支中抽出一两美元,投进犹太会堂的募款箱,帮助有困难的犹太同胞。在大家的捐助下,大屠杀中幸存的遗孤有了食物,流离失所的难民得以乘坐蒸汽轮船奔向自由。外曾祖母这种挪用家用的善举在整个巴勒斯坦山区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到了冬天,洗好的衣服会在晾衣绳上冻住,”外公回忆道,“她只好把所有衣服搬到楼上晾干。”在我眼中,雷叔叔是个典型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的花花公子,喜欢穿天蓝色的高领毛衣和灰色粗花呢外套,开一辆阿尔法罗密欧的蜘蛛跑车,失明的左眼上扣着落拓的眼罩。我觉得他有时像休·赫夫纳,有时像摩西·达扬。然而,小时候的雷纳德却是个怯懦虚弱的乖学生,童年时放荡不羁的反而是我的外公。把猫扔到窗外这种事不过是小菜一碟而已。

夏天的时候,他从早到晚都在外面瞎逛,最东到过飘散着腐烂气味的特拉华河,最南到过费城海军造船厂。他见过被房东赶出来的一家人坐在人行道上喝茶,周身围绕着各种家什——床、台灯、维克多牌唱机,还有只关在黄铜鸟笼里的鹦鹉;他在一个垃圾桶的盖子上捡到过一团报纸,打开发现里面有一颗牛的眼球;他见过孩子和动物被野蛮殴打,也见过他们被耐心照料;在一个非裔卫理公会教堂门口,他见到一辆纳什敞篷车被众人包围,车里走出的是玛丽安·安德森,六十年后,她那弯新月般的笑容再一次点亮了他的回忆。

费城南区有许多姓“蒙恩布拉特”和“纽曼”的居民,这些与我家有亲属关系的人经常出现在我母亲童年时代与我童年时代参加过的婚礼和葬礼上。他们的家成了我外公闲逛时歇脚的小站,在从上一站前往下一站的征程中——途中会经过居民以爱尔兰裔和意大利裔为主的街区——我外公为他在二战时期的工作模式奠定了基础,他与意大利面包师和杂货商建立了秘而不宣的联系,通过为他们跑腿、扫地换取零花钱、柠檬冰棒或是刚出炉的面包。他喜欢研究人们的言行方式之间的细微差别。有时你必须改变步态和头部倾斜的角度,假装自己就住在附近,才能避免在克里斯蒂安街上被打,假如你不乐意——像我外公那样宁愿保持本色——的话,那就只好狠狠地和街头小混混干上一架。如果你能把拇指插进对手的眼窝,连克里斯蒂安街上的亡命徒都会发出婴儿般的哀号。乳房形状的化肥厂筒仓后面的火车路堤斜坡上,偶尔会爆发一场恶斗,武器是床板条、水管、弹弓和石块。拜战斗所赐,我外公掉过牙齿、断过胳膊,缝针则更是家常便饭。他的左边屁股上有条隆起的大疤,这是因为在麦卡恩糖厂后方空地上的一次斗殴中,他坐在了一只破啤酒瓶上。六十年后,每当缠绵病榻的他使用便盆,身边的人都会清楚地看到那条疤——暴力的亲吻留下的银色皱褶。

终日不在家且身上时常出现伤痕的外公引起了父母的警觉,他们给他定了许多规矩,然而这些规矩被我外公一一推翻。他拒绝告诉父母自己去过哪里、遇到了什么人,遭到体罚时会激烈反抗,即便这意味着他的自由会进一步受限,时间一久,束手无策的父母终于投降,对他听之任之了。“对一个能把猫扔到窗外去的孩子,你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外公的祖父老亚伯拉罕如是说,操着普雷斯堡口音的德语。亚伯拉罕坐在客厅兼饭厅的角落里行使他一家之主的权力,身旁摆着一圈犹太解经书,俨然高高在上的祭司,那时天色将晚,暑假也快要结束了。“可如果他迷路了怎么办?”外婆说,这是她第一百万次提出这个问题了。“他不会迷路的,”雷叔叔若有所思地说,仿佛这是阅读家传的那本《塔木德》之后获得的终极发现,“他知道自己在哪里。”

我外公曾被困在一节废弃的火车车厢底下,这列货车一共有六节木质车厢,位于河边的一个堆货场的角落,最后一次使用是在佩特克里克煤矿工人暴动中为镇压工人的鲍德温——菲尔茨侦探社运兵,现在却被丢弃在开满凌霄花的荒场中,被蔓生的枝叶包围。

他要躲避一个人——铁路恶霸、人高马大的克里西,克里西的左眼珠上有层白翳,脸上几块不该长毛的地方长着红毛,那年夏天,克里西已经狠揍过我外公好几次。第一次,他把我外公的胳膊扭到背后,用力向上拉,骨头嘎吱作响。第二次,他揪住我外公的耳垂,拖着他穿过堆货场,来到大门口,用靴子后跟猛踹我外公的后裆,我外公说,直到如今,克里西的拇指指纹还印在他的耳垂上。第三次,克里西撞见我外公闯进了他的势力范围,身穿宾夕法尼亚铁路局制服的他解下皮带,狠抽了我外公一顿。因此,这一次,我外公决定躲在车厢下面,直到克里西走开或者当场死掉才出来。

克里西踩着路轨之间的杂草,抽着烟,在堆货场踱来踱去。我外公趴在地上,透过蒲公英和狐尾草的缝隙盯着克里西粘着泥巴的皮靴:鞋底刮擦几下地面,停住,转一个圈,原路返回。每隔几分钟就有一截烟头掉到碎石地面上,紧接着克里西的右脚便会踩过来,碾灭烟头。我外公听到瓶盖被拧开,液体在瓶中晃荡,一声酒嗝,他猜克里西可能在等什么人,消磨时间,也许需要喝酒来提神。

令他困惑的是,克里西的职责本应是赶走铁路沿线的流浪汉、乞丐和扒手——我外公就是其中的一员——他们这年夏天闻风而动,来到格林尼治堆货场,是为了捡拾免费的煤块和货车经过码头时不慎掉下来的货物。我外公第一次被克里西抓到是因为负荷太重,他用装糖的麻袋顺了二十五磅煤块。可现在他为什么不继续履行宾夕法尼亚铁路局赋予他的职责呢?天已经完全黑了,躲在车厢底下的我外公仿佛听到夜行动物在巢穴里蠢蠢欲动的声音,就在车厢里,就在他头顶上。他本能地觉得,它们很快就要出来觅食,抓住那些还在郊外游荡的小孩啃咬一顿,把狂犬病传染给他们。

终于,克里西把第五根烟的烟头扔到地上踩灭,抽出第六根香烟塞进嘴里,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外公默默地数到三十,然后才从车厢底下滑出来,沙砾蹭破了他肚子上的皮,火辣辣地疼。他望见克里西背着一个双肩包,朝附近的一处小灰泥房走去,这种小房子在这一带很常见,星星点点地分布在各处。初闯格林尼治堆场时,我外公就被这个想法迷住了——铁路工人像牧羊人一样住在“羊群”(列车)栖居地周围的小屋里,然而他很快便怀疑那些小平房里根本没有人住。它们黑乎乎的小窗户上安着格栅,如果你把耳朵贴在小平房的门上,可以隐约听到沉闷的嗡嗡声,有时候还能听到类似银行金库大门机关运转的声音,但我外公始终不曾见到房子里有人进出。

克里西从裤子后袋里掏出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门在他身后轻轻地关上了。

我外公知道自己该回家了,热气腾腾的晚餐和父母的责备都在家里等着他,而且他也饿了,对装聋作哑和悔恨的套话已经驾轻就熟。然而,他今天来到这里,是打算最后一次爬到那个当作为自己所有的信号台顶端,向即将过去的又一个夏天道别。

他穿过堆货场,偷偷摸摸地顺着一条铁轨来到“他的”信号台,踩着维修梯爬了上去,沿步行道来到横梁的中点,这儿距离下方的铁轨足有十五英尺。他直起腰来,扶着最中间的那盏信号灯,把穿着帆布鞋的双脚别到步行道上的一根钢条后面,然后松开信号灯,伸开双臂站稳,与旋转不息的地球相连的只有他的脚踝。在他和申克街的房子中间,隔着一整个铁路堆货场,这里的货物将被运送到纽约、匹兹堡和圣路易斯,列车川流不息,隆隆作响,在黑暗中沿着犁沟般的轨道驶向目的地。

他把脸转向东方,黑暗像暴雨前夕的云团般笼罩在新泽西的上空,特拉华河的另一边是卡姆登,卡姆登的另一边是泽西海岸,海岸的另一边是大西洋,大西洋的另一边是巴黎,是法国。外公的舅舅是参加过阿尔贡战役的老兵,他曾经告诉外公,男人可以在巴黎的“窑子”里为所欲为,那儿的女人穿着光滑的丝袜,露着雪白的大腿。我外公把两条胳膊向后探,抱住信号灯,屁股贴在光滑的灯罩上仰望夜空。一轮圆月已然升起,月球的轨道倾角把它的脸染成了桃粉色。那年暑假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我外公花了大半天的时间读一本叫作《超自然异闻录》的杂志,这是他从父亲商店后面的一些未售出的杂志里找到的。最后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大胆的地球人,乘坐火箭飞到了月球的背面,在那里发现了充足的空气和水,还和月球人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最后爱上了一位皮肤苍白、热情善良的月球公主,因为月球的生活环境非常艰苦,公主请求地球人向他们提供长期援助。

外公凝视着月亮,想象着那位高贵的月球公主“优雅曼妙的身姿”,起伏不定的心潮仿佛推着他飞向她的身边,好比在旋风中升天的以诺,被上帝之手提到了天上,在那里,他会找到她、援救她。

一扇门猛地关上了,克里西从小房子里走出来,沿着平时的路线回家去了,他没再背着那个双肩包,步伐僵硬地穿过几条铁轨,消失在火车车厢之间。

我外公从信号台上爬下来,虽然那座小房子不在他回家的路线上,但老亚伯拉罕说得没错:对一个能把猫扔到窗外去——扔到以坚硬著称的费城的人行道上——的孩子,你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外公靠近那座黑乎乎的窗户上安着格栅的小房子,站在那里观察了整整一分钟。他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到一种类似通电的嗡嗡声,还有人的声音,但不确定那是哽咽、嗤笑还是抽泣。

他敲了敲门,人声一下子停了,房子里又传来神秘的机械运转声,与此同时,列车调度场里响起了车头的启动声,准备把一整列货物运到西部去。他又敲了敲门。“谁?”

我外公报出了他的全名,他想了想,又报出了住址,门那边传来一阵清晰的咳嗽声,咳嗽声消失后,他又听到床或是椅子的吱吱声。

门敞开一条缝,一个女孩出现在门后,只露出左半边脸,双手扒着门,一副随时要关门的样子。她露出来的那部分头发黯淡无光,好像被什么漂白了,精心修描过的眉毛下面涂着厚厚的眼影,眼影和脸上的脂粉搅在一起,已经结成了块,左手的长指甲上涂着紫黑色的指甲油,泛着幽光。右手的指甲显然被她咬过,而且没涂指甲油。她松松地裹着一件男式的格子呢浴袍,看到我外公,她似乎毫不惊讶,刚才她可能哭过,但现在并没有哭。我外公了解克里西,因为你会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一个经常揍你的人,他意识到,虽然没有明显的证据,但克里西伤害过这个女孩,从她结块的眼影中就能看出蛛丝马迹,顺着虚掩的门,他还嗅到了消毒水和狐臭的味道,他顿时义愤填膺。“说吧,”女孩说,“你想干吗,申克街的小子?”“我看到他进来了,”我外公说,“克里西那个杂种。”

杂种这个词不适合当着大人的面说,尤其是当着女人,但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这个词似乎最合适。女孩的脸整个儿从门后探出来,好似从厂房后面升起的月亮。她仔细地看了看我外公。“他是个杂种,”她说,“你说得对。”

他发现女孩右半部分的头发剪得像他的头发一样短,仿佛是为了摆脱这半边头发里的虱子,女孩的上嘴唇右侧的汗毛很长,几乎像小胡子一样,右眼没有画眼影,右边的眉毛粗黑浓密。除了两边下巴都有胡茬之外,她的左右两边面孔似乎分别代表着女性和男性两种特征,我外公从邻居那里听说过马戏团表演里会出现“雌雄同体人”的传言,诸如此类的还有猫脸女孩、猿猴女孩、像桌子一样长着四条腿的女人等等怪异的谣传,如果不是看到女孩脖子以下裹着法兰绒浴袍的躯体隐隐透出女性特有的曲线,他很可能会把传言当真。“看我也要付钱,申克街的,五美分一眼,”女孩说,“你现在欠我一毛钱了。”

我外公低头看着他的鞋,然而它们并没有什么好看的。“得了吧。”他说,伸手抓住女孩的胳膊,隔着浴袍的袖子他都能感觉到她的皮肤发烫。

她猛地抽走胳膊,甩开他的手。“他暂时不会来了,我们走吧。”我外公说。他姑妈的下巴上也有胡须,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今晚是天上的月亮把他送来解救这个女孩的,“快点!”“你不觉得可笑吗?”她说,往门外左右两边分别瞥了一眼。她降低了声音,故意摆出同谋者的姿态。“居然想要拯救我。”

女孩撇着嘴,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愚蠢的话,她松开门板,没有关门就走进屋里,在一张狭窄的小床上坐下,扯起一张僵硬的毛毯裹在身上。在一只倒扣过来的宽口瓶盖上搁着一支蜡烛,在烛光的映照下,厨具台面上的旋钮和仪表闪闪发光,连克里西搁在地上的背包都不那么显眼了。“你要带我回家,见你的爸爸妈妈吗?”女孩问,她的语气立刻让他产生了反感,“一个得了肺痨还吸毒的妓女?”“我可以带你去医院。”“你可真滑稽,”女孩更加温柔地说,“你知道吧,我可以随时打开门一走了之,我又不是关在这里的囚犯。”

然而在我外公眼里,能够囚禁女孩的并不只有钥匙和锁,可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这种感觉。女孩从克里西的背包里掏出一盒老金牌香烟,抽出一支点燃,烟头的红光让她的脸庞显得年轻了许多,至少比他初见她时年轻。“你的好朋友克里西救了我,”她说,“伊令兄弟扔下我之后,他本可以让我躺在那儿等死的,我的脸埋在煤堆里,半死不活的。”

她告诉我外公,从十一岁开始,她就跟着印第安纳州的恩特威斯尔-伊令兄弟马戏团四处表演。她出生在佛罗里达的奥卡拉,生下来时是个健康的女孩,但进入青春期之后,不知怎么,脸上长出了胡须一样粗硬的毛发。“有一段时间我很受欢迎,可最近我变得越来越像女孩了,”她两手托了托自己丰满的胸部,“我的身体一直在和我开玩笑啊。”

我外公想告诉她,他觉得他的脑子也一直在和他开玩笑,大脑除了把他变成一个荒谬的理想主义者,还不许他控制自己的暴力倾向,但他又觉得他和她的烦恼是没有可比性的。“我猜这就是我的可怜之处,”她说,“人们可能会从雌雄同体的人身上看出一点艺术的美,可长胡子的女人又有什么美丽之处呢!”

她说,当马戏团发现她已经不受观众欢迎,在前往阿尔图纳途中把她赶下火车,丢弃在这个堆货场的时候,她已经对这个世界麻木了。“克里西找到了我的旅行袋——它是被那群浑蛋扔下的,把我送到这里住着。”女孩瞥见我外公借机看了一眼她的两腿之间,把双腿裹进了毯子。“克里西是个杂种,没错,但他给我食物、香烟和杂志,还有读杂志用的蜡烛。他唯一没做到的就是给我稳妥的治疗,但不用多久我也不需要什么治疗了。而且虽然我愿意付房租,但他不收我的钱。”

我外公重新考虑了他的计划,因为他觉得女孩的言外之意是她要死了,她希望死在这里,在跳跃的烛光中死掉,她肺里咳出的血会浸没地上那张皱巴巴的麂皮地毯、床上的羊毛毯和她浴袍的翻领。“克里西自有他的道理。”她说,“而且,我敢肯定,听说他并没有夺走我的童贞,申克街的人会满意的,这是真的,但身体的接触并不是没有。”她有点难为情地扭了扭身子,“铁路上的男人,他们讲究实际,总会找到别的办法。”

说到这里,她又开始对着麂皮地毯咳嗽起来,上面的血渍更多了,女孩的身体抽搐着,毛毯慢慢松开了,我外公可以看到她的腿了,虽然为她感到难过,他还是忍不住偷窥女孩浴袍开口深处的阴影。剧烈的咳嗽过后,女孩把地毯上沾了血的部分折起来,塞到没弄脏的那部分下面。“看看吧,申克街的小子。”她说着便掀开格子呢浴袍的褶边,张开双腿。她的腹部平坦苍白,衬托得下体的黑色毛发异常刺眼,阴唇是粉红色的——这一幕永远留在了我外公的记忆中,好像一面旗子,始终在他的脑海中飘荡,一直到他死去为止。“免费的。”

他感到浑身不自在,血液在脸颊、喉咙、胸腔和腰部翻涌,他知道她发现了他的窘态,而且很喜欢他现在的模样。她闭上眼睛,把臀部抬高了一点。“来吧,亲爱的,你不想摸一下吗?”

我外公发现自己的嘴唇和舌头已经不听使唤,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不由自主地走过去,伸出一只手,按在她两腿间的毛发上,他的手并没有再动,仿佛在用僵硬的手指试探她的体温或者脉搏,那个瞬间,他忘记了那个晚上和那个夏天的所有其他事,时间仿佛暂停了。

突然,她睁开眼睛,倾身向前,把他推到一边,没涂指甲油的右手捂住嘴巴,涂了指甲油的左手摸索着地上的麂皮毯。外公见状,立刻从灯芯绒短裤的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手帕,带着母亲每天早晨目送他出门时眼中燃烧的那种希望,把它塞进女孩手中。剧烈咳嗽的女孩下意识地攥起拳头,揉皱了手帕,根本没有心思去管他递过来的是什么,她颤抖的身体仿佛被从里到外撕裂开来,我外公甚至觉得她马上就要死去,死在他的面前。过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仰面躺倒在小床上,前额在烛火的照耀下泛着光,她谨慎地缓缓呼吸,半睁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的外公,但几分钟后她才真正注意到他的存在。“回家吧。”她说。

他轻而易举地掰开她的拳头,抽走那条未能被血浸染的手帕,像展开地图一样打开了它,盖在她的额头上,替她掩好咳嗽时挣开的浴袍,拖过那条肮脏的毯子,盖在她的身上,一直把毯子拉到她长着婴儿般酒窝的下巴。然后,他走到门口,回头望着她。她的体温如同留在他手指上的味道般挥之不去。“下次再来,申克街的小子,”她说,“那时我说不定会让你来救我呢。”

当我外公终于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厨房里有个巡警。我外公什么都没说,不曾透露关于女孩的任何信息。在巡警的怂恿下,我外曾祖父打了儿子一个耳光以示惩戒,但我外公丝毫不感到愧疚,反而觉得这是为女孩保密,吃点苦头不算什么。他也考虑过要把女孩的情况告诉巡警,可她说自己既吸毒又卖淫,所以他打死也不会把女孩供出去,为了不背叛她,他宁可一言不发。

巡警回去巡逻之后,家人照例教训、责备和警告了我外公一番,于是,他拿出平时应付这种局面的惯常对策——饿着肚子上床睡觉去了,并且在接下来的六十年里始终为那个住在火车堆货场的阴阳脸女孩保守秘密。第二天,父亲给他找到一份零工,每天上学前、放学后以及周日的全天(安息日除外)都要去商店干活,直到又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安息日的聚会结束后,他才有机会重返格林尼治堆货场,那时天刚刚擦黑,空气从前一晚开始就变得潮湿起来,铁道上,枕木间的积水映照着天空,仿佛一摊摊水银。他不断地敲着小房子的门,直到把手都敲疼了才无奈地停下来。3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在皇后区的法拉盛,我发现了家中长辈的许多秘密。那时我的外祖父母还住在纽约的布朗克斯,一般来说,如果我父母需要暂时摆脱我的纠缠,他们会把我送到里弗代尔的外祖父母家。犹如当时美国发展得如火如荼的太空计划,那时我外公的事业也达到了巅峰,虽然后来他成了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存在,但在我的记忆里,那段时间我却很少见到他。

在俯瞰哈得孙河的高层公寓里,我的外祖父母和他们的“火星动物园”风格的丹麦家具占据了七个房间。他们住在十三楼,但通过特殊的设计,建筑师让那里从表面看似乎是十四楼,我外公说,建筑师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世界上有很多相信幸运数字的傻蛋。这是够倒霉的,我外公说,活成个傻蛋。尽管我外婆同样对此嗤之以鼻,然而这是因为:一方面她并不特别担心13这个数字,另一方面她也深知,只靠简单地耍个花招是不会化凶为吉的。

外公不在家的时候,我和外婆有时会去看电影,看的都是当时流行的儿童片:《怪医杜立德》《地仙号快车》和《万能飞天车》。她喜欢每天上午购买晚餐所需的食材,因此我们会在杂货店待上很长时间,在那里,她教我挑西红柿——茎秆中仍然留有热腾腾的太阳味道的新鲜西红柿,回到家,她会传授我基本的厨艺,还允许我在厨房里动刀。如果一定要说我从她身上遗传了什么的话,恐怕是她做饭时的马虎粗心。外婆用英语给我读故事时很容易疲惫,但她记得许多法语诗歌,有时还会背诵给我听,用对她来说失落在过去之中的语言;我觉得法语诗歌像惆怅的雨和伤感的小提琴。她教会了我用法语表达各种色彩、数字,还有动物:Ours,Chat,Cochon。

然而有的时候,外婆一连几天都不会理我,和她在一起与我独自一人并没有多大区别。她会躺在沙发上或者床上,窗帘紧闭,眼睛上蒙着一块湿毛巾,这些日子有属于它们自己的词汇:cafard,algie,crise de foie。1966年(我最早对外婆有记忆的那一年)她只有四十三岁,但战争已经毁坏了她的肠胃、鼻窦和关节(她从来不提战争对她的心智可能造成的影响)。不过,一旦决定照顾我(哪怕是在她最不舒服的日子),她也会不厌其烦地说服我的父母(还有她自己)相信,她能够胜任这个工作。可是,后来总会发生一些事,让她在电影放到一半时突然离场,背完一首诗后沉默不语,或者莫名其妙地撇下满满一购物车选好的商品,头也不回地走出超市。对于这些,我其实并不在意,真的。因为她在床上躺着的时候——也只有在这时——是允许我看电视的,我唯一的职责就是时不时地取下她眼睛上的湿毛巾,在冷水里浸一下,拧干,重新盖住她的眼睛,好像往棺材上盖旗子一样。

不在厨房忙碌的时候,外婆最喜欢的消遣是玩牌,但她讨厌美国人认为适合小孩玩的纸牌游戏,比如“战争”“翻翻乐”和“钓鱼”,她觉得金拉米很无聊,而且永远都结束不了。她小时候玩的纸牌游戏考验的都是反应速度和骗人能力,赢家是反应最快、最善于欺骗的人。当我长大到能够做心算的时候(那时我也学会了阅读),她教我玩皮克牌,不久之后,我就可以和她一较高下了,但后来当我年纪大了一些的时候,外公告诉我,她总会时不时地故意犯个小错误,好让我赢。

皮克牌是用三十二张牌来玩的,不够一整副。开局之前,外婆会漫不经心地拆开一副“单车”或者“蜜蜂”扑克牌,把里面从2到6的牌挑出来,丢回抽屉,和其他未经整理的纸牌堆在一起。所以,当工作了一天的外公下班回家,想要从牌戏中获得些许的放松,于是缓缓踱到橱柜前,拉开放纸牌的抽屉,结果发现里面是混在一起的好几副扑克牌的时候,他会罕见地对外婆发脾气——在我的记忆中,他总是对外婆迁就有加,甚至称得上纵容。“真是太让我生气了,”他回忆道,“我告诉过她,‘哪怕给我留出一副完整的牌来也好!’难道这样的要求过分吗?非要把每副牌都拆个七零八落吗?”他噘着嘴巴,眯起眼睛,耸着肩膀,抱怨地叹了一声:“唉。”我记得外婆也喜欢用这个典型的法语感叹词。“她不是在搞破坏,而是重新整理。”我说,这时,外公会操着“德州人在巴黎”说的那种口音的法语反问:“如果不整理好的话,怎么打扑克?”他每次说法语时都是这种腔调。

一天下午,外婆派我去拿一副扑克牌,准备和我玩一会儿。我发现抽屉已经不是我上次离开时的样子:旧扑克牌已经清走了,只有好几副还没拆封的新牌。我觉得,如果拿一副新牌给外婆的话,外公一定会比往常更生气,说我们“毁了”他的新扑克。

于是,我打开其他抽屉,在“快艇”“拉科”和“大富翁”之类的棋牌游戏包装盒中间翻找,想看看有没有外婆已经拆开过的旧扑克牌,结果,在一只曾经盛着“巴顿杏仁之吻”巧克力的铁罐里,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盒子,里面有一副纸牌。那个盒子很不起眼,淡蓝的底色,印着一些单词,我猜那是法文,字体非常古老,像《纽约时报》喜欢采用的那种中世纪风格。这副牌比美国生产的扑克牌薄,似乎缺了很多张,我觉得自己可能找到了一副真正的法国皮克牌,于是乐颠颠地捧着它来到厨房,那里是我和外婆平时玩牌的地方。

我以为外婆看到我没把外公的新牌拿来,而是懂事地找到一副旧牌,一定会觉得很高兴,然而,她看起来相当震惊。我走进厨房时,她正准备点一根温特曼小雪茄——她只在玩牌时抽这种烟,可看到我手里的东西,她快要举到嘴边的火柴停在了半路。顺便提一句,每次我从外婆家回来,我母亲都要抱怨我的头发和衣服上有雪茄的臭气,我却觉得那味道很美妙。

外婆把尚未点燃的小雪茄从嘴里抽出来,塞回小铁盒,她伸出一只手,手掌朝上,我乖乖地把淡蓝色的小盒子搁在她手里。她掀开盒盖,倒出里面的纸牌,堆在烟灰缸旁边的桌面上,她抓起一把牌,把它们捻开,端详着牌面。我只能看到纸牌的背面——午夜蓝的底色,印着新月的图案。

外婆问我牌是从哪里找到的,我告诉她,她点点头,说她记得很久以前自己把牌藏到了那个铁罐里。她说,她必须把它们藏起来,因为这是魔法牌,而我外公不相信魔法,所以我不能把见到这副牌的事告诉他,否则他会气得把它们扔掉的。我答应为外婆保守秘密,问她相不相信魔法,她说不相信,但即使你不相信,魔法也会起作用。这时她似乎已经完全从刚才的震惊中恢复了过来。

她举起淡蓝色的牌盒,告诉我盒子上的字是德文,不是法文,还说那行字的意思是“女巫占卜牌”。

我问外婆她是不是女巫,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这个问题我已经想问外婆很久了。

她看着我,拿过刚才放到一旁的温特曼小雪茄,点起一根,甩灭火柴,拿起牌来洗了几次,苍白修长的手指翻动着牌面,最后,她把牌放在我们之间的桌子上。

在这段对我外婆的早期回忆中,我一直避免直接引用她的话,因为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往往记不清人物的原话,而错误的引用是回忆录的大忌,但我永远忘不了我问外婆是不是扑克牌的盒子上写的那种女巫时,她简单干脆地回答我的那四个字:“不再是了。”

我问她是不是因为她现在失去了女巫的法力,或者不记得如何占卜了,她说,大概两种原因都有,但她愿意给我展示一下她的魔法牌是如何用来讲故事的:我需要先切几次牌,然后从里面挑出三张牌来。

我从来没在别处找到或者见到外婆的那种“女巫占卜牌”或者“女巫的算命牌”,也许是因为后来听说外婆曾经短暂从事电视行业扰乱了我的记忆,她以女巫形象出镜,让我忘记了那副牌的正确名称,也许它的名字是“吉卜赛占卜牌”或者“女预言家占卜牌”,但我记得它绝对是雷诺曼牌的德国变种。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搬到南加州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墨西哥的洛特里亚卡牌(这种牌的标志性图案是太阳、树和月亮),意识到它们和我外婆的那幅牌有相似之处。她的牌里面,有一张叫作“船”,牌面上印着一支在星空下满帆前进的古老的船队;有一张叫作“房子”,牌面上的房子白墙红瓦,还有一个漂亮的绿色花园,名叫“骑手”的那张牌上印着一个骑白马的男人,身穿红色燕尾服,白马撒开四蹄,在黄绿相间的树林中腾空跃起;叫作“孩子”的牌上有个穿睡袍的孩子,抱着一个布娃娃,面有惧色。大部分的雷诺曼牌上都有一个长方形的小框,位于每张印有镰刀、鸟儿或花束等图案的纸牌的上半部分,方框里是德国纸牌的四种花色:桃心、树叶、橡果或者铃铛。

我不记得外婆用她的占卜牌告诉我的第一个故事是什么了,也不记得她从牌堆里抽出了怎样的三张牌,但自那以后,“玩故事牌”就成了我们偶尔为之的消遣方式。我无法预知她什么时候会突然有兴致和我玩这个游戏,不过基本上都是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记得我们玩的那几次,公寓外面的天空是灰色的,也许是湿冷阴郁的天气让她产生了玩故事牌的情绪。陪伴过小孩子的人都知道,极端的无聊会激发极端的创造力。十月的午后,外婆时常会焦躁不安,漫无目的地在厨房里踱步,同时还要疲惫地应付着喋喋不休、东拉西扯的我,这个时候,她会把那副牌从它藏身的空巧克力罐里拿出来,问我:“你想听我讲个故事吗?”

这时的我却总是陷入两难的境地:我喜欢外婆讲故事的方式,然而她那副女巫牌里的人物让我感到害怕,他们的命运也令人忧心。根据我抽出的三张牌,外婆总能以最让我摸不着头脑的神秘方式叙述她的故事。比如我抽到的牌上分别有百合、指环和鸟儿的图案,她据此讲述的故事中却不一定出现这三样东西,就算出现了,她也会展现它们可怕的一面,暗怀的恶意或者潜藏的毁灭。

在我外婆的故事中,邪恶的孩子会受到残酷的惩罚,一时的软弱总能导致前功尽弃,婴儿往往惨遭抛弃,狼群则是永远的赢家。一个喜欢吓唬孩子的小丑演员某天早晨醒来时,发现他的皮肤变得像纸一样白,嘴巴变得和小丑的一样,永远保持着怪异扭曲的笑容。一位丧偶的拉比拆掉了他的晨祷披巾,用拆下来的线和亡妻的旧衣服为他的孩子们缝制了一个新母亲,那是个沉默无言的雨衣般的假人。她的故事让我做噩梦,但我最喜欢讲故事时的外婆:俏皮、活泼、天真、古怪。后来的岁月中,每当想起外婆,我都会把她视为一个亲密的朋友或者治疗师,当她讲故事的时候,俨然是名演员。她讲故事的方式更像是在进行热情而潇洒的表演,她会模仿动物的叫声、小孩子和男人的说话声,如果某个男性角色伪装成一个女性,外婆会假装娘娘腔的男人说话,她扮演的狐狸精明世故,狗伪善狡黠,奶牛愚鲁迟钝。

如果我的态度犹豫不决,外婆会马上收回要给我讲故事的提议,再要遇到这样的机会,可能得等上好几周,所以大多数时候我只会点头,内心深处却不知道是该感谢她给我带来的娱乐还是该埋怨她让我做的噩梦。

近五十年后,我仍然记得外婆给我讲过的一些故事,并且有意无意地把其中的几则融入到了我自己的作品中,后来我还在某些电影和书籍里发现了我记忆中的那些故事的影子。而有些故事我之所以能够记住,是因为听故事时发生了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事件,或者让我产生了某种挥之不去的感觉。

以外婆给我讲过的那个“所罗门和精灵”的故事为例,她说这个故事“来自希伯来圣经”,可后来我发现她是信口胡诌。当然,我在一些犹太民间故事里找到了与“所罗门和精灵”类似的传说,但内容都和外婆讲的不一样。她告诉我,有一天,最聪明的国王所罗门被一只精灵抓住了,精灵让所罗门满足自己三个愿望,否则就要杀死他,所罗门同意了,但他提出一个条件:实现精灵的愿望不能以伤害任何活人为代价。精灵的第一个愿望是希望结束某一场战争,所罗门说,如果世上没有战争,武器匠人的孩子们就会饿死。精灵的另外两个愿望看上去显然也是出于善意,但所罗门帮助他意识到愿望一旦实现会引发怎样的灾难,最后精灵只得放走所罗门。这个故事的结局其实并不完美,因为自那以后,所罗门王就再也无法许愿了。

我记得这个故事的原因是,外婆讲完后让我去她的卧室里拿东西:一本杂志和她的眼镜,也可能只是我自己在屋子里溜达。我走进她的卧室,看到午后的一缕阳光顺着窗户照射到外婆心爱的香奈儿5号香水瓶上,瓶子里仿佛住着一只精灵,它的颜色和我外婆身上的香味一样特别,同样特别的还有她温暖的膝头、交叠的手臂和洪亮的嗓音——她抱着我和我说话时,我感觉得到她胸腔里随之产生的浑厚共鸣。我盯着熠熠生辉的香水瓶,瓶中似有火光若隐若现,有时我能从它的香气中找到快乐、温暖和舒适,有时外婆把我拉到她的腿上坐着,她身上的香水味却让我头晕,有时她的手臂会变成围绕我脖子的铁箍,她的笑声听上去刻薄怨忿,像动画片里狼的笑声那样,透着饥饿与怨愤。

我对外婆最初的五个记忆:(1)她左前臂上的文身。那是五个数字,好像某种编码,但我不敢问她那是什么意思。在数字7上拦腰加一道斜线应该是欧洲大陆人的习惯。(2)一首关于马的法语歌。我坐在她的腿上,她一边颠着腿一边唱给我听,外婆握着我的双手,带着我打拍子,歌曲的旋律越来越快,从漫步变成策马飞奔。大多数时候,歌曲结束时,她会把我抱在怀里亲一下,但有的时候,唱到最后一句时,她的膝盖会像活板门一样突然分开,让我掉到地毯上。所以,每当外婆唱起这首歌,我会仔细观察她的表情,猜测曲终后的结局。(3)绯红色捷豹玩具车。“火柴盒”出品,3.5升排量,颜色和外婆的口红一样。外婆带我去看眼科,医生往我眼睛里滴了颠茄药水,我以为自己瞎了,吓得不停地尖叫,外婆一开始还能保持冷静,后来也慌了神,连忙给我买玩具,所以我很满意。她总是嘱咐我要把这件玩具收好,否则就会失去它。如果我在地铁上玩这辆车,车厢里的其他男孩子会妒忌,还会把它偷走。对我而言,世界一片模糊,而外婆却能洞察一切。每一个登上地铁一号线的身影都可能是个想要小偷小摸的贪婪男孩,于是我把玩具车藏进了口袋,把手插进兜里,感受它冰凉的触感和优雅的流线型车身。我记忆中的“捷豹”和“颠茄”这两个词永远和外婆联系在一起。(4)她丝袜的接缝。外婆往汤锅里添骨头时,我看到她丝袜上的接缝从她的裙边一直延伸到伊·米勒牌高跟鞋后帮口,像一条水管。缀有星星和回旋镖图案的厨房面板上,放着一块撒着面粉的大理石料理板,一旁安放着外婆摘下来的一串金手镯。外婆厨房定时器表盘上的鳍状旋钮好似流线型的火箭。(5)她头发的闪光。外婆在我面前蹲下,帮我系好裤子上的纽扣,这时,可以看到她的头发闪着光。她带我去女厕所方便,可能是在邦威特·特勒百货公司或者亨利·本德尔百货公司,满目奢华。她会用英语和法语叫我她的小王子、小绅士和小教授。她的大衣上有一圈毛领,散发着香奈儿5号的味道。我从来没见过比她的头皮还白的东西。我母亲会让我自己去男厕所,鼓励我自己提上裤子、拉好裤链,我也不觉得这样做有损我的尊严,我知道在外婆那里我会得到别样的宠爱,用我自己突然想到的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她决不会让我离开她的视线。4

1941年

12

月8日,失业、百无聊赖——以及称雄方圆百英里(以费城第四大街和里特纳街交叉口为圆心)各处台球室——的我外公加入了美国陆军工程兵团。临行前,他把自己那根特制的布伦瑞克台球杆留给了雷叔叔,在适当的时候离开了虔诚信教的犹太世界,登上开往路易斯安那州拉皮德县的运兵列车。在那里接受了六周的基础训练之后,他被派遣到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附近的一个兵团基地,参加机场与路桥建设的培训。

外公熟稔的那一套街头混混的技能似乎在军队里毫无用武之地,不过,与克莱博恩兵营的新兵、埃利斯兵营的呆子和傻瓜相比,我外公算得上是相当优秀的士兵和工程师,而且身强力壮、性格坚忍,连他的沉默寡言也被视为坚毅、沉稳和严谨的表现。大家也很快知道他拥有德雷克塞尔理工学院的工程学学位,德语流利,台球技艺无人能敌,精通发动机、火炮和无线电维修。一天下午,他和一同受训的新兵去斯蓬河畔割牧草,有个白痴开着卡车撞断了连接野战电话和交换机的线路,我外公把断线接在了附近的铁丝网上,救了一时之急。后来天下起雨,被打湿的铁丝网桩脚和地面通上了电,我外公又把一条备用的汽车内胎切成小段胶皮,让大家用这些胶皮把两英里范围内的铁丝网桩脚包裹严实,以便防水绝缘。

第二天,指挥官把他叫到了办公室。指挥官是一位陆军少校,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由于常年在疟疾多发地区修建工事、疏浚清淤,整个人面黄肌瘦,两腮暴皮,分布着星星点点的红斑。他不紧不慢地给自己的石楠烟斗填满烟丝,时不时地侧眼打量我的外公,我外公极为不自在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点燃烟斗之后,少校这才告诉我外公,上级决定把他推荐到弗吉尼亚州贝尔沃堡的军官候选学校就读。

那时的军队里有士兵看不起军官的风气,而且我外公生性散漫不羁,成为军官就意味着自由受到束缚。“长官,”犹豫了一会儿,我外公说,他的回应并非针对少校个人,而是因为他鄙视整个军官群体,“我并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可我宁愿抡着大锤,把铁路从这里一直修到柏林去,做一个凡事亲力亲为的小兵,也不想当什么军官。希望您不要见怪,先生。”“没关系,我明白你的意思,你的想法也很实际。”“谢谢您。”“不过,你知道吗,如果能当上中尉,你就可以多赚五十美元的月薪?”

那时,我外曾祖父经营的最后一家商铺——施比公园附近的午餐排挡——刚刚倒闭不久,他只好给一家酒类商店打工,售卖装在钢桶里的云岭啤酒。多年来,我的外曾祖母一直在家做些诸如缝制饰带、为女帽锁边之类的零活,现在为了响应战时的政府号召,她走出家门,在面包店找到一份工作——包装蛋糕和各种点心,这家面包店的面点师傅是一对同父异母兄弟,彼此蔑视,通过欺负柜台帮工发泄私愤。不过,我外公明白,无论有多难,父母都会想方设法供弟弟上学,因为他们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雷身上。“不,先生,”他说,“我不知道。”

两星期后,其他学员登上了开往道森克里克的列车,预备修建阿拉斯加公路,我外公则奉命前往贝尔沃堡的军官候选学校报到去了。

贝尔沃堡远离冰天雪地的北方和二战的早期战场,距离申克街只有三小时路程,在那里,我外公感到前所未有地无聊,于是开始琢磨自己可以做点什么。混迹台球室和外出求学的经历让他习惯于把人分成三类:懦夫、白痴和骗子——事实证明,他的这套分类理论同样适用于贝尔沃堡,他发现,那里到处是些懒惰、无能、没用和狂妄的家伙。意识到这样的现状,别的士兵也许会变得玩世不恭,我的外公却越来越愤怒。

鉴于贝尔沃堡与华盛顿特区相距不远,所以我外公的怒火从美国军队延烧到美国政府只是个时间问题。尽管珍珠港遭袭引发了一定的恐慌,华盛顿却认为美国本土和二战战场之间有大陆和大洋阻隔,暂时不足为惧,因此只是布置了一些防空炮,派出老旧的铝合金双翼飞机与海岸警卫队在空中、河流和桥梁等处巡逻。

一个休息日的下午,看到政府消极备战的景象,走在街上的外公一气之下幻想自己是挥军入侵华盛顿的第三帝国元帅,操着他父亲的普雷斯堡德语,命令U型潜艇运送300名突击队员前往帕塔克森特河,在18

14

年英军入侵华盛顿时的登陆点登陆。他的潜艇编队炸毁了波多马克河上的桥梁和发电站,夺取了无线电塔,切断了电报电话线缆,在被战火摧残得千疮百孔的街道上挖掘壕沟,修建工事,埋设地雷和陷阱,逐步向城市腹地挺进。最终,三十名士兵攻占了国会大厦,另有十二人占领了白宫。到发动入侵的次日傍晚,脚蹬长筒靴、头戴德军大檐帽的我外公已经与富兰克林·罗斯福并肩而坐,为总统先生递上一支钢笔,看着他在投降书上签名了。

晚间返回贝尔沃堡时,回想方才的“入侵华盛顿”计划,它的可行性和缜密性让外公感到震惊,就寝之前,他把计划要点打了足足三页纸,交给上级指挥官,可后来这份文件并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熄灯之后,在黑暗的宿舍里,他又把自己的计划讲给麻省理工学院毕业的土木工程师奥兰德·巴克听。

说来也巧,奥兰德·巴克恰好是贝尔沃堡的少数几位不适用于外公的“三种人”分类法的军官中的一个。巴克出身于缅因州的工程师世家,父亲和祖父分别在阿根廷和菲律宾的伟大筑桥事业中丧生,生性叛逆又秉承家学的巴克醉心研究爆破技术,他对我外公计划中的几处细节很感兴趣。“哪怕只破坏一座桥,”他说,“比如弗朗西斯·斯科特·基大桥,也会引起他们的重视。”

几个星期过去了,对于外公提交的文件,上级一直没有给予答复。奥兰德·巴克和我外公趁休息时跑到弗朗西斯·斯科特·基大桥搞调查。这座桥是巴克父亲的助手设计的,由美国陆军工程兵团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建造。巴克还把我外公给桥墩和桥基拍照时的样子拍了下来,但这两个年轻人的举动并没有引起路人的怀疑,甚至都没人注意。

兵团的爆破训练课让他们的专业知识每天都有所提升,到了晚上,巴克和我外公还会去基地的图书馆查阅官方公布的桥梁施工图纸。“这会给他们一个教训,”巴克躺在他的铺位上说,音量调低的收音机里传出隆美尔攻陷图卜鲁格的新闻,“都是那群王八蛋自找的。”

我外公惊奇地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巴克已经把假设变成了他们两人的计划。但他根本不相信巴克会给任何人教训,也知道他丝毫没有伸张正义的打算,巴克既不是激进分子,也并非理想主义者,他这样做只是为了好玩,或者为了迎合我外公而已。“不要忘乎所以。”我外公告诉他。“谁?你说我吗?”

车辆调配场里有一辆盖着油布的马克牌旧卡车,发动机和轮子都不见了,卡车车斗里有只保险柜,巴克和我外公在保险柜里藏了十颗他们自制的炸弹。炸弹的构造虽然简单,但非常有效:弹壳是木头弹药盒做的,填塞着巴克和我外公在爆破培训时偷来的火棉(因为每次偷得很少,不会被人发现),雷管和引线也是他们用同样的办法弄到手的,拧成股的每一盘引线上都贴着我外公用打字机打出来的标签,上面写着一串德文警告:NUR ZU DEMONSTRATIONSZWECKEN。“我不喜欢忘乎所以的人。”我外公说。“噢,我也不喜欢。”巴克厚颜无耻地说。

到了计划大展身手的那晚,两人系好工具带,取出保险柜里的炸弹,装进四只旅行袋,轻而易举地擅离职守。可以随便溜号这一点也是我外公对贝尔沃堡不满意的地方。他们溜出营地,徒步穿过高大的杂草丛和垃圾山,越过一条便道,钻进曾是贝尔沃种植园的一部分的树林,深一脚浅一脚地摸黑走了一段,这才来到里士满、弗雷德里克斯堡及波托马克铁路,扒上一列开往亚历山德里亚的火车,躲在空无一物的货运车厢里。

火车驶入波托马克场站之前,两人就跳了下来,周围是一片低矮的砖房,从场站里面散发出柴油味和受电弓火花的焦味。周遭的屋舍和气味激起了外公心底的渴望与怨恨。后来回忆起来,他觉得自己真正的人生就是从这一晚开始的。

他们在一条小巷里找到一辆旧福特A型皮卡,车后窗的玻璃没了,钉着一块薄木板。我外公蜷起左臂,用胳膊肘捣开木板,扭动身体钻进车里。虽然他以前从来没通过短接的方式给汽车打火,但他早就了解其中的原理,而且福特A型实在太诱人了。不到一分钟,我外公就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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