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阅读教师 | 此间有真意——从《认得几个字》中看张大春的“识字密码”


发布时间:2020-03-12 1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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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年级时,扎麻花辨的女教师让我们认“胖”字。她随手在黑板上画了个圆脸蛋,弯眉毛,翘嘴巴的红月亮,又在边上写了个大大的“胖”,说:“月半,就是农历十五,十五的月亮圆不圆?”

“圆!”我们齐声回答。

“十五的月儿胖不胖?”

“胖!”

以后,我只要看见这个“胖”字,脑海里就立刻浮现出一轮笑容可掬的圆月亮,这是自己记得最清楚的一堂识字课。

“老师,你愿做个“阅读教师”

带孩子进入书的美妙世界吗?”

翻开台湾作家张大春先生的《认得几个字》,却走进了别样的识字课堂。书中张先生引领我们认识了90余个汉字:赢、喻、考、西、值……这些汉字中,有86个我能准确叫出它们的名字,可是对这些字的性格、脾气、情感以及身世背景,却知之甚少。我不知道“乖”原来是“不乖”的,也不知道“娃”是个越变越小的字,更不知道一个普通的“让”字有“以酒食款待、邀请往来、请安问候”之意,甚至还有“责备”的意思……想到自己与这些文字朝夕相处,耳鬓厮磨,却从来没有真正认识它们,真是难为情啊!

幸好,张大春先生用89篇独立的小短文为我们上了89堂很好的识字课。对这些字的解说由浅入深、追根溯源,并在说文解字之间融入了浓浓的历史知识和人文情怀。虽说他的识字课,以感发为主,全任神行,一空依傍,但从中,我们还是能理出张先生的识字密码。或许,这也将成为我的识字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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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一:生活体验

有时,一个字或一个词语就能勾起我们心中的记忆碎片。记得小时候从书里认识了“故乡”这两个字,同时也认识了与这两个字连在一起的景物:小时候住过的老台门,一场春雨过后,天井里铺了一层浅紫粉红的落花;门前的清水塘中,总有三五只鹅黄的小鸭子在戏水;翠绿的柳枝间藏着几声清脆的鸟鸣。它们总是手挽着手一同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记忆中。

这是因为人生活在体验中,并且通过体验而感受,而思想。在张大春先生眼里,所谓识字,既是对文字的亲近,也是对生活的回味。识字就是茶余饭后与一双儿女快乐嬉戏,听他们“一骨朵,一骨朵”出奇绽放的异想;就是童年时看父亲清茶一盏邀来庄子,花间置酒单挑李白;就是寒雨侵窗时节与三两好友围炉畅谈,“凭诗化字”……

《认得几个字》一书中,“罚”字里所包含的生活情趣与父子感情当是书中最温暖的识字片段:“回想年幼之时,我的父亲总是一手执盏,一手翻看我的作业簿,除了订正错误,还会就课业内容之外的古典知识指微发末,那是令我备觉温馨的庭训。偶尔发现前一次缴交的作业里有他未曾留心的错误,让老师改出来了,还得罚写一两行,就会笑着说:‘俺儿罚一行,俺也浮一白!’说着,‘吱儿’喝上一大口。”随着父亲喝下的这口酒,“浮者,罚也”的解释也深深留在作者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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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二:文化之根

文字如兰花,它有根,有源。“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来辨认自己的来路。一个人是这样,一个民族也是这样.”(伽达默尔)为文字寻根,这既是张大春先生教儿女识字的初衷,也是他识字的另一个密码。

在书中,他说:“也许我过于郑重其事,但是,的确直到我教孩子认字的生命阶段开始,这一个一个字才似乎又一笔一划涂抹上鲜活的质感。或者该这么说:我并不是在教孩子们认字,而是让自己重新感知一次文字于世界之间初度的相应关系。”他又说:“总有一天,孩子会对文字或与文字相关的感性形式产生自发的兴趣。”

信手拈来一个字,张大春便如数家珍般讲出这个字的前世今生、身家背景、性格脾气,直至为我们展现一幅长长的画卷。如拈来一个“收”字,他能从《诗经》讲到《左传》,又转入古诗中“收”的用法,认为古诗里的“收”常带着些从容不迫的兴味,轻盈摄入,舒卷自如,所收之物好象并没有真的被人占有,却又好象十分完整地被接纳、完善着。紧接着,一连串诗句脱口吟出,“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十年诗卷收花气,一幅帘波卷树声。”……

“虽然只是几个字,却含藏了丰富的文化,我们的世界都在里面。”了解传统文化,踏上寻根之旅,原来可以从识字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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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三:个人的体温

每一个汉字都有自己的声音、色彩、温度,甚至还有自己独特的味道。当一个人开始真正识字时,慢慢的,这些字又在不知不觉间沾染了你的体温,或热或冷,或暖或凉,细细品味,冷暖自知。阿城在本书的序中提到,“当年章太炎先生教小学(即汉代的许郑之学),也是有体温的,推翻帝制的革命热血体温。”

人与人的亲情

在讲述“字”的含义时,张大春说:“字的原意是养育——宝盖头是指家庭,孩子要有家庭的养育。”本书的89堂识字课其实也是很好的家庭教育范本。书中的张容、张宜是他的一双儿女,“认字”是亲子活动,爸爸通过有趣的家庭课堂,帮助一对小儿女真正“认得几个字”,并逐渐建立个人与世界的鲜活关系。作为父亲,他还“希望孩子能够从文字里掌握每个字自己的故事。”因此,他所讲解的汉字自然就带有了父亲这一角色的体温。

书中许多话题的起源,就是来自父亲与孩子之间的生活细节,然后碰撞出几朵让人莞尔的火花来。如孩子放学回到家摇着铅笔要写名为“生活小记“的作文,父亲就引出了一个“我”字,还告诉孩子,在中国字里,这个“我”字底下有埋伏,引诱孩子继续往下听。从女儿的一句“讨厌爸爸”拎出“厌”字,又联想起《诗经》里用这个字的时候表现的意思却是“苗盛草美”之类的意思,接着又讲“厌“的负面意义是如何浮现的,最终的结果是女儿对“厌”字似懂非懂,但总算是“不讨厌爸爸”了。即便是下象棋,他也会告诉儿子“卒”就是兵,“春秋时代每300户人家会编成一个大约一到两百人的武力单位,这些最基层的军人就叫卒”。

人与字的亲情

张大春是个不折不扣的文人,比较而言,他对文字就多了一份温情与关爱。字之于他,不是呆板的印刷物,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对每一个方块字中他都有着爱恋、好奇、怜惜等诸种情绪。如看他写的小篆“乱”,是两个人对坐理丝,一个人却冲过来搞破坏。看到这里,我止不住地笑起来。有朋友问张大春:“干吗写起旧体诗来了?”他的答复是:“越过越觉得认识的字儿不多,全靠写诗重新体会。于我而言,写诗的目的无非是借着创作的过程,打磨用字的功夫,体会那透过表意符号印证大千世界的乐趣。”

他对的字解读也比旁人多了几分敏锐。他总能用简单质朴的语言捕捉到自己心灵深处最直接、最真实的感受,话语平淡,却暗藏机锋。他说,打比喻是一种冷静沉着的力量。又说,最早使用“幸福”,应该是把“幸”字当“祈望”、“盼想”的动词,倘若幸福二字的连用,能还原成将“幸”字当做动词,应该会给那些终日自觉不幸福或是不够幸福的人一种比较踏实的感觉。道理很简单:“幸福”不是一个已完成的状态,是一个渴望的过程。他对“最”字的解读更是精辟:“最”,从“冒”,从“取”,也就是豁出一切,不计代价以取得所谋者。“最”也许是一个年轻人喜欢用、甚至要追求的字,年纪大一点的反而不随便用这个“最”字。孩子需要就一个“最”字找答案,是因为他们需要在茫茫的知见之海中设定航标,象征着他们所能理解的世界尽头。

在自序《你认得字吗?》结尾,张大春这样写:“你认得字吗?我只认得几个字。不过,还在学习。”

而我呢,我认识得字更少,所以更应努力学习!

(《认得几个字》,张大春著,桂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8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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