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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3 10: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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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书编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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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实务(2018版)

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实务(2018版)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实务(2018版)作者:本书编写组排版:HMM出版社:红旗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12-01ISBN:9787505121966本书由北京东方资治文化传播中心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基本职责

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党的十九大强调,“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实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一)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依据

党章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在各级党、政、人民团体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的基层组织,主要包括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政治协商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办事机构中设立的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机关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回应基层呼声,着眼于增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将原党章第三十条中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调整为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因此,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简称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部分党政机关、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100人,但工作需要,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关于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设置,党的有关文件作了如下规定:(1)党员较少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2)党员在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3)党员在100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9名,最多不超过11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15至21名。(二)机关基层党组织名称设置1.直属机关党委和机关党委

直属机关党委是党在各级党政机关中的基层组织。一般来说,本单位有下属单位,而且党员人数比较多,为了理顺关系,便于领导下属单位的党的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直属机关党委。它领导本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工作。

机关党委是党在各级党政机关中的基层组织。党员超过100人,或党员虽不足100人,但因工作需要,领导力量配备比较强的党政机关,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均可设立机关党的委员会,下设若干个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2.机关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

机关党总支是各级党政机关中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是党的基层组织。一般情况下,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党政机关中,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机关党总支下面一般可设立若干个机关党支部。部分党政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但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建立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机关党支部是各级党政机关中党的支部委员会。凡是在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党政机关中,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均可建立机关党的支部委员会。3.直属机关纪委和机关纪委

直属机关纪委是在党和国家机关中设立的党的纪律检查机构。一般情况下,设立了直属机关党委的单位一般应设立直属机关纪委。直属机关纪委由同级(直属机关)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直属机关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每届任期和直属机关党委相同。直属机关纪委不仅负责本机关的纪律检查工作,还要负责下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机关纪委是在党和国家机关中设置的党的纪律检查机构。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机关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三)机关基层党组织机构报批程序1.机关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的报批程序

直属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的省厅(局)级单位机关党组织及所属法人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应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批;厅(局)机关党委下设的党总支、党支部设置由厅(局)机关党委审批。(1)起草请示。呈报单位起草请示,请示的内容主要有:①要求设立党委(总支、支部)的理由;②本单位的干部职工数、党员数及其分布情况;③设立党委(总支)的,说明下设总支(支部)的情况;④领导班子配备情况;⑤有的需附单位行政级别及其编制部门的批件。(2)考察了解。上级党委职能部门,根据党章和各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考察、了解请示的理由是否充分,要求成立这一机构是否符合党章及有关规定,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等。(3)党委审批。党委职能部门提请党委会研究,党委会同意后,要及时下文给予批复。批文内容主要是组织机构设置的形式(名称)和有关要求。2.建立和变更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审批程序(1)准备工作

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各部门拟将下属单位党组织归属其所在地党委领导或改变其隶属关系时,机关党组织要与下属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协商,说明情况并提出确定或改变其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意见。(2)起草请示

主管单位党组织起草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或变更党组织隶属关系的理由;该单位的党员人数、组织形式、原来体制。变更党组织隶属关系的,还要说明主管单位党组织与将要变更党组织的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的协商情况等,并向上级党组织呈送请示。(3)讨论决定

上级党组织接到请示后,根据党章和党的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要及时研究讨论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承办机关接到有关部门关于某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协商意见后,要及时与该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沟通,征求意见;根据该单位和该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及具体情况,作出确定或改变隶属关系的决定。(4)办理批复

上级党组织同意后,要及时起草批复,经党组织负责人签发,以正式文件批复给请示单位。若不同意,可向请示单位说明理由和处理意见。对于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各部门关于某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的协商,要根据协商结果,起草关于该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的通知,印发各有关党组织,并抄送被确定或改变隶属关系的单位党组织。3.建立、撤销和变更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审批原则(1)要严格坚持设置党组织的有关条件和原则,不能随意设置党组织。(2)要严格党组织的审批手续,必须按党章规定的组织制度办事,防止发生任意建立、撤销党的基层组织和改变党的隶属关系的现象。(3)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适时调整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改变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的需要。二、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性质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机关是执掌政权的领导机关,是党员比较集中、领导干部比较集中、权力与责任比较集中的部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首脑和中枢,既是党和国家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同时还是各级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者。机关基层党组织位置特殊,地位重要,有着比一般基层党组织更特殊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自身巩固和发展的组织基础。根据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党建立了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这一组织系统。在这个组织系统中,党的中央组织是党的核心,地方组织是连接中央和基层的中间环节,基层组织是党的基础。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有8900多万党员,要靠党的基层组织把他们组织起来,使党形成一个强大的整体。没有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就会像一盘散沙,党就不能成为工人阶级有组织的先锋队,就不会有战斗力。

其次,党的基层组织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环节。党的领导根本上是制定和贯彻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在社会的各个基层单位得到切实地贯彻执行,最终要靠广大基层党组织去动员、教育、组织、团结党员和群众为之奋斗。如果没有党的基层组织直接地经常地用党的主张教育党员和群众,组织、引导他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很难变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共同认识和一致行动,党的领导也将流于空谈。

最后,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国共产党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当好这个“忠实代表”的重要方面,就是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由于党的基层组织直接扎根在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因此要把党的主张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教育、引导和团结广大群众,把党心、民心凝聚在党的奋斗目标上,都离不开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要由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具体困难,也要由它去帮助争取和解决。党也要靠基层组织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做好群众的工作,并有效地调解群众中的各种矛盾,理顺各方面的关系与情绪,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只有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其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得好,群众才能切身体验到党确实是他们的忠实代表,体验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从而激发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能量;党也从而更加深深地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三、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各级机关党组织,在党的组织体系里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机关党组织不但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着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自身巩固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而且由于它所处于领导机关及其高层次性,决定了机关党的工作具有突出的重要地位。(一)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党的中央、地方和各类基层组织构成了党的整个组织体系。只有建立党的各类基层组织,党的组织体系才能形成并逐步完善。基层组织处于社会、工作的第一线,是产生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的基础,是把党员组织起来的最直接的形式,是党在各个社会单位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是党的整个组织体系的基石。(二)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是由中央、地方和基层三级组织共同构成的,它们之间相互连接,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严密而完整的统一体。在这个组织体系中,党的中央组织是全党的首脑机关,党的地方组织是连接中央和基层组织的中间环节,而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三)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和组织优势得以形成的基础

无产阶级政党之所以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关键在于组织的力量。列宁明确指出:“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而外,没有别的武器。”他还提出了“党应当是组织的总和”的重要论断。建立起党的各类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得以形成并逐步完善的基础条件。中国共产党正是通过自己的基层组织把遍布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分散的8900多万党员集聚起来,组织起来,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成为一个有战斗力的政党,从而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特有的组织优势。(四)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

党的基层组织能否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直接决定着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使这一整体充满生机和活力。为此,我们一方面要保持党的纯洁性,不断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另一方面还要经常不断地把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新的先进分子及时地吸收到党内来,为党输入新鲜血液。(五)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群众工作的基础

无产阶级政党作为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的代表,要巩固其执政地位,更需要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需要夯实其群众基础。要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基层党组织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领导带头、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四、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一)机关党组织的换届选举要求和任期规定《条例》第九条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任期规定。中央组织部对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所做的现行具体规定是: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十九大党章在“党的基层组织”一章,回应基层呼声,着眼于增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将原第三十条中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调整为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提出,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夯实管党治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机关基层党组织任期应按党中央的相关规定执行。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主要通过召开机关党代表大会或机关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二)机关党代表大会主要任务和代表的产生

机关党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1)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报告;(2)审查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可作为党委报告的一项内容);(3)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机关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属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的原则确定,产生的代表要具有广泛性,最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三)机关党代表大会筹备阶段主要工作及程序

整个筹备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1)在党委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3—5个月),召开党委会研究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意见等。(2)召开党委会,对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产生办法,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名额、书记、副书记职数等提出原则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沟通;研究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责成有关部门根据这次会议精神起草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3)召开党委会讨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责成有关部门起草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的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4)召开党委会全体会议,讨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其说明,并表决通过《决议》。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第二阶段的主要工作是:(1)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得到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党委会,研究代表选举工作。主要内容是研究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布置代表选举工作并提出要求,讨论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草案)。会后及时下发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建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2)指导选举单位做好选举代表的工作。主要是:指导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听取选举单位汇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情况;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3)党的基层委员会或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代表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选举单位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有关代表选举工作和代表资格问题的查实情况。代表资格经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对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结果作出批复。(4)组织推荐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下届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应及时报请上级党委派人考察。(5)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第三阶段的主要工作是:(1)起草党代表大会有关文件。主要是:起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关于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编制代表名册,提出代表编团(组)的意见;起草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编制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和登记表;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及主席团会议的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编制党代表大会日程(草案)等。(2)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包括召开党代表大会重要意义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3)党代表大会前夕,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提出大会会务实施方案,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安排代表食宿;制作各种证件;布置大会会场,准备票箱;购置大会用品、选举用具;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收回的规定,制作有关表册;安排文娱活动和医务、保卫等工作。

党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收到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委、纪委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后,即应召开党委会。会议内容是:听取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研究以党委名义提交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研究列席人员、来宾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以及大会工作机构、任务、职责、工作人员名单等。会后,即可以党委名义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四)机关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阶段主要工作及程序

1.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由党的基层委员会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是: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布置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团(组)的正副团(组)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内容,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和其他确认事项。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第一次)。审议通过大会日程,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列席人员、来宾名单及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五)机关党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主要工作及程序

1.举行大会开幕式。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作党委工作报告;如时间允许,还可以作纪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

2.召开代表团(组)会议。审议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听取党的基层委员会关于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布置推选监票人及其他有关事项。

4.召开代表团(组)会议。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主席团布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5.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也可以提交大会通过);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研究确定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或预选名单;确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审议大会的决议(草案)。

6.选举或者预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采用预选办法的,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和有关规定,讨论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7.宣布当选人名单。正式选举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首先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根据选举办法确定当选人名单和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主席团会议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8.举行大会闭幕式。通过大会各项决议;奏唱《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六)机关党代表大会闭幕后工作及程序

1.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议题是: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将选举结果报同级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2.召开党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议题是:作人事安排问题说明;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领导讲话。

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情况报告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做好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工作总结,搞好文件、材料清理归档工作。(七)机关党员大会换届选举

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下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2.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3.选举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1.请示筹备阶段的主要工作(1)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至两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会后,党的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筹备事项,包括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3)根据党的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展召开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筹备过程中,党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检查督促,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经常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委员会委员(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研究确定,在这次会上还可以审议通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5)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党的委员会即可召开支部负责人或党小组长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2.会议召开阶段的主要工作(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议程是: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奏唱《国歌》;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作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2)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讨论单位审议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计票人。(3)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讨论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下届党的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讨论情况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4)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5)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会后,将选举结果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3.全委会及上报选举结果阶段的主要工作(1)召开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经批准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要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2)党的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基本情况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须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文件、资料归档工作。五、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及履行(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

结合党章和《条例》的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二)认真履行机关党组织的基本职责

目前,机关党组织工作程度不同地存在管理不严,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活动内容缺乏吸引力、感染力;监督不到位,监督机制和监督难等问题。为此,机关党组织要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认真履行机关党组织的职责,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1.树立“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工作理念,处理好机关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机关党的建设与其他方面的关系

要把机关党建看作一个系统工程,妥善处理系统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保证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注重统筹兼顾,做到上下左右目标同向、思想同心、工作同步。坚持整体推进,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发展。在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的过程中,要全面谋划、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时,要将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三个体系”有机结合,使其环环相扣,浑然一体;部署工作要有系统性、连续性和科学性,做到前后呼应,有始有终,避免不切实际,流于形式。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协调发展。机关党建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和诸多环节,机关党的建设有着其自身的系统性和复杂性,要求机关党组织统筹兼顾,科学协调,合理确定工作重点,充分运用人力、物力,整合党建资源,使党建工作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相互促进,保证机关党建工作的协调发展。既要围绕业务工作抓党建,通过抓好党建促进业务工作,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协调发展;又要协调好与部门党委(党组)、机关业务处室、上下级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机关党建工作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整体合力,避免各行其是,力量分散,影响工作效果。2.以落实党建责任制为关键,进一步完善机关党的建设领导机制

抓党建既要有责任心作前提,也要有责任制作保证。落实党建责任制,既是实现党建工作科学化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各级党和国家机关相继建立和完善起来的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完善机关党建领导机制,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领导的关键。

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机关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的重要工作要主动过问,重要活动要亲自参加。机关党委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具体负责抓好党建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并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二要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将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评价机关总体工作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实行目标管理。改变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党建情况作为本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优、奖惩、晋级等直接挂钩。对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考察考核谈话,要听取机关党组织的意见;要查阅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中心组学习的情况、讲党课的情况。因不履行职责造成党建工作软弱涣散,达不到目标要求,要按程序对有关领导进行组织处理。

三要协调处理好机关工委与部门党组(党委)的关系。各级直属机关工委作为同级党委派出的专门领导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机关工委重点在宏观规划、检查指导、总结经验、组织协调方面下功夫。多加强政策方向的指导,多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部门党组(党委)要尊重、支持机关工委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委的部署,积极争取机关工委的指导帮助。同时,要善于结合本机关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机关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务所赋予的责任,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精力到位。专职副书记要专心致志地抓好工作,每个委员都要恪尽职守,认真遵守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并联系一二个党支部抓好工作的落实。要通过建立支部(总支)书记汇报会、委员会扩大会、专题会等多种形式,了解、督促、指导支部开展工作,促使基层组织全面履行职责。创新案例福建南安:“五个突出”抓好抓实机关党建工作

2016年以来,福建南安市直机关突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紧扣“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多措并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

突出学习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一是编发《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学习材料》,持续推荐学习型党组织阅读书目,充分利用党建网、手机微信、党建云平台等渠道,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机关党员的理论素养,主动对标看齐,着力提振精气神。二是持续在“学”“做”上深化拓展,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省、泉州市和我市党代会及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本单位中心任务结合起来,与项目攻坚、全面脱贫、和谐村(社区)创建结合起来,立足岗位忠诚担当、示范表率。三是开展“书香机关”读书月活动,举办市直机关“大讲堂”,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信仰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抓学习、提素质、强能力氛围。一段以来,共培训市直机关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273名、专职党务干部75人、党组织书记282名。

突出主业主责,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一是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全年机关党的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二是扎实推进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主动对接省直工委开展“建设新福建,机关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和泉州工委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策划生成“五项行动”15个重点项目,着力推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现代化新南安建设中主动作为、勇当先锋、争创佳绩。三是分级建立党建挂钩联系点制度。工委委员分别挂钩联系3个系统党委,系统党委委员挂钩联系若干个支部,不定期深入基层调研,督促各单位抓好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落实。

突出夯实基础,激发基层组织活力。一是认真抓好中央《条例》、省委《实施办法》、泉州《实施细则》和南安《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延伸提升“1263”工作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重点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和市直窗口单位党的建设。二是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导党支部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缴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考评,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是实施“一系统一项目,一支部一品牌”工程。持续开展市直机关特色党建项目评选活动,从基层报送的参评项目中进行综合评选,经层层筛选、好中择优,汇编结册、总结推广。

突出正风肃纪,着力转变机关作风。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大道之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政书画展参观学习,在机关党组织中唱响和践行“守纪律、讲规矩、当先锋”的主旋律。二是落实市委开展“改进作风、担当落实”行动部署,抓好党群系列绩效评估工作,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建考评标准,分成若干个调研督查小组,深入基层党支部,采取“听、看、查、问、评”方式,督查党建工作完成情况。三是大力推进“四下基层”和“三进三解三促”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到项目一线、到村企基层,精准服务、精准扶贫。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工作,引导在职党员组成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医疗服务、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结对帮扶、贫困助学等联创联建系列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合力推进和谐文明社区建设。

突出齐抓共管,共建文明和谐机关。一是坚持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联合工青妇等单位开展“帮扶助学”“走基层送服务”等系列活动,常态化推进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传播“五大文明行动”。二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党员干部文体生活。联合举办“机关文化讲堂”、市直机关象棋、围棋竞赛活动,参加“激扬诗篇颂党恩”诗歌大赛。三是进一步加强工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化亮岗履职绩效管理。下派干部驻村蹲点、到乡镇任非公党建指导员、参加百日攻坚活动。2016年,南安工委被省直工委、人社厅评为“2012-2015年度工委系统先进集体”。(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7年5月24日)第二章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 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顶层设计、战略部署。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他领域党的建设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新时代做好机关党建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机关党建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的要求,把握机关党的建设“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职责定位,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一、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

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紧密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机关党的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要求,是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指导思想。要把讲政治作为机关党的工作第一位的要求,高举旗帜、把握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机关党的工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全党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机关党的建设,在整个党的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历来受到党的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习近平同志继承和保持了党的领导人重视机关党的建设的好传统。2009年5月8日,他在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2011年6月27日,他在会见中央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与会同志时强调,“机关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机关党建工作很重要”,“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习近平同志对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头和机关党组织、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突出强调,提出了新的要求。他曾在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要求“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做高举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做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做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率,做改革创新、保持先进本色的表率”。2010年9月20日,习近平同志在国土资源部专题调研机关党建时,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织“走在前、作表率”提出了五点要求,即: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流队伍”中“走在前、作表率”。此外,他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等多个重要会议上,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尤其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作表率、在党要管党和从严管理干部上作表率。

因此,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仅要在认识上把机关党的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而且要全面把握“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体现在机关党的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机关党的各项建设中,融入机关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二、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即是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一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三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四是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五是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六是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七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八是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一系列深刻变化,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的外部环境,机关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研究,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抓好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要深入了解实际,亲身了解国情民情社情和政策决策的真实效果与客观反映;要加强实践锻炼,有针对性地组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去,到艰苦和边远地区去;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激发机关党组织的生机活力。要积极创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氛围,鼓励机关党员、干部讲真话、实话、心里话,营造机关内部充分发表意见、平等讨论的氛围和环境;要提供民主建议的平台,鼓励党员、干部围绕机关重点任务,提出意见和建议;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对机关党员普遍关注的干部任用、机关改革等事项要增加透明度;要提高机关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水平,改进机关党组织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搞好谈心交心和党性分析活动,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和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同时,在机关广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要把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作为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载体,以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切实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党性、品德、作风、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让党和人民满意。要进一步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更好地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更好地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以坚强党性和良好作风为全党带个好头。三、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是机关党组织的两大核心任务,也是衡量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因此,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机关党组织活动始终。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是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领导机构,承担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责,机关党组织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上,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为完成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履行好协助职责,发挥好监督作用。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机关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深入了解机关党员干部的所思所想,帮助协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建设文明和谐机关。

服务中心就是要求机关党建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作用;建设队伍就是要求机关党建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上发挥作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两大任务是相辅相成的,服务中心是目的,只有服务中心,机关党建工作才有生机与活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生命线,是机关党建工作的永恒主题,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围绕服务中心中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尽职,是机关党建工作体现自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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