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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1 0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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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夏洛蒂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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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

简·爱试读:

译本序

公元1846年,在英国北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一座牧师住宅二楼的窗前,坐着一个身材矮小、相貌平常的姑娘。在这座两层石屋的窗外,是一片了无生意的教堂墓地,墓地尽头是一望无际的长满石楠的荒原。窗前的姑娘正在奋笔疾书,用她的悲苦和怨愤、激情和想象,构建着一个既是内心也是外界、既是微观也是宏观的独特境界,叙述着一个朴实无华、真实感人的故事,塑造着一个生而不幸、历尽艰辛、敢于奋力抗争和顽强追求的倔强少女。一年后的1847年10月,姑娘写的这本书问世了。自那以后,迄今将近150年来,社会在发展,生活在变化,价值标准在改变,文学潮流在更迭,审美情趣在转移,批评理论在更新,而夏洛蒂·勃朗特写的这部《简·爱》,却从未受到过冷落,依然在世界各国盛行不衰,始终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喜爱,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本不朽之作。它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出版了几百种版本,发行了近亿册书籍,发表了上千种研究专著和文章,这实在是一个令人惊叹的文学现象。很显然,《简·爱》所以能经久盛行不衰,简·爱所以能一直活在人们中间,无疑有她的独到之处,必然有她的魅力所在。一《简·爱》是一本用第一人称叙述的自传体小说,书中写的虽然不全是作者本人的生平,但其中的许多情节都取材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凝聚了作者的内心感受;作者的生活和个性,她的喜怒哀乐和追求憧憬,大都包含在这部作品之中。正因为如此,使得《简·爱》以其真情实感博得了人们的普遍喜爱,同时也引得无数评论家和研究者热衷于通过简·爱来研究夏洛蒂,通过夏洛蒂来研究简·爱。

夏洛蒂·勃朗特于1816年4月21日出生于英国约克郡一山区小镇桑恩顿,她是乡村牧师帕特里克·勃朗特的第三个孩子。在她出生后的四年中,她的弟弟布兰韦尔、妹妹艾米莉和安妮相继出世。1820年4月,随着父亲工作的调动,全家八口迁至约克郡凯利镇附近的偏僻山村哈沃斯。就在那座有八个房间的两层石砌牧师住宅里,夏洛蒂度过了自己的一生。迁到哈沃斯后的第二年,母亲便因病去世,5岁的夏洛蒂从此便失去了母爱。三年后,8岁的夏洛蒂和大姐玛莉亚、二姐伊莉莎白、大妹艾米莉,相继被送进一所专收神职人员女儿的慈善学校——柯恩桥学校。这所学校就是《简·爱》中洛伍德学校的原型。正像小说中写的那样,这儿的教养方法粗暴冷酷,生活条件极其恶劣,结果摧毁了孩子们的健康。四姐妹入学后的第二年,斑疹伤寒和肺结核在该校流行,11岁的玛莉亚和10岁的伊莉莎白都染上了肺结核,接回家后不久,即相继离开了人间。失去两个亲爱的姐姐,使夏洛蒂深受打击,《简·爱》中那个少年夭折的可爱小姑娘海伦·彭斯,写的就是她的大姐玛莉亚。做牧师的父亲生怕另两个女儿也落入死神之手,急忙把她们接回家中。此后的五年中,姐妹兄弟四人就在姨妈和父亲的教养下学习、生活,在哈沃斯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天地里,相亲相爱,勤奋学习各种知识,但他们最爱好的还是写作:写诗,写小说,写剧本,还把自己的“作品”手抄成册,装订成“书”。据夏洛蒂14岁时开列的个人“作品”目录,写下的即有22卷之多。虽然这些都是童年的习作,但也激发起她们的写作才能,锻炼了她们的写作技巧,为三姐妹日后的创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学习之余,她们常去周围的荒原游玩,那一望无际的荒原,就成了她们酷爱的自由天地,荒原瘠土上那矮小、平常,但有顽强生命力的石楠,就成了她们姐妹三人风骨的象征。1831年初,为了接受更正规的教育,夏洛蒂到离家60英里的罗海德的伍勒小姐学校学习。这儿和柯恩桥学校完全不同,师生关系亲密,学习环境良好,夏洛蒂的学业进步很快,曾数次获奖。这段经历对她的一生有着很大的影响,《简·爱》中的谭波儿小姐身上,就有着伍勒小姐的影子。第二年的5月,夏洛蒂离开伍勒小姐学校,回哈沃斯家中教育弟妹。三年后,她又回伍勒小姐学校担任教师,并把两个妹妹带到该校学习,直到1838年才离开伍勒小姐学校回家休养。此后的五年中,她曾两度去有钱人家担任家庭教师,可是生性孤傲的夏洛蒂很难适应这个和仆人相差无几的职务,最后决定放弃这一职业。《简·爱》中贵妇人、阔小姐们对家庭教师的刻薄讥讽,正是作者亲身经历的当时英国社会中等级偏见的生动写照。

为了照顾家庭,能在家乡谋生和自立,夏洛蒂决定和两个妹妹在哈沃斯办一所像伍勒小姐那样的学校。为此她和艾米莉在姨妈的资助下,于1842年初去比利时布鲁塞尔的埃热夫人学校学习法语和德语。同年11月,姨妈去世,姐妹俩回家奔丧。第二年年初,夏洛蒂又独自一人回布鲁塞尔继续学习并兼教英语。在这期间,夏洛蒂渐渐迷恋上自己的老师埃热先生。这位老师的思想、谈吐、才学和对她的关心,都使她如醉如痴。埃热夫人察觉了夏洛蒂对自己丈夫的感情,便设法不让他们两人接近。在沮丧绝望之余,夏洛蒂被迫于1844年元旦离开布鲁塞尔,回到哈沃斯。此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情绪低落,精神不振,给埃热先生写过一些表露感情甚至几近恳求的信。信中说埃热先生的回信“对我来说,生命攸关,你最后的信支持着我——6个月的营养。”“给我写信就是你做件好事。只要我觉得你相当喜欢我,只要我有希望收到你的信,我就能安静下来,不太悲伤。”“当我一天天等待着你的来信,一天天的失望将我抛到难忍的痛苦之中……我就焦急——不想吃喝、失眠——日趋衰弱。”这种绝望的爱情给夏洛蒂已经不幸的生活带来极大的痛苦,此后夏洛蒂迟迟未嫁,也许和这段经历不无关系。埃热先生个性鲜明,聪明能干,博学多才,经历丰富,但极易激动。显然,《简·爱》中的罗切斯特身上,就有着他的影子;很有可能在疯女人的塑造上,也带有作者对埃热夫人的怨愤。命运给夏洛蒂的打击并未就此罢休。她的办学计划因无人报名而归于失败,父亲的身体也变得愈来愈坏,患白内障的眼睛几近失明,做家庭教师的弟弟又因与东家太太发生感情纠葛被辞退回家,从此一蹶不振,染上酗酒吸毒恶习,精神和身体都趋于崩溃,从而更增加了夏洛蒂和她妹妹的沉重负担。1845年秋,夏洛蒂偶然发现了艾米莉的一本诗稿,从童年时代开始的对文学写作的爱好,促使她走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在她的鼓动下,决定动用姨妈的遗产,用笔名出版一本三姐妹诗集《柯勒、埃利斯、阿克顿·贝尔诗集》。诗集于1846年5月出版后,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只有一篇短小的评论对艾米莉的诗稍加赞许,诗集也只卖出两本。可是,这本诗集的出版大大增强了姐妹三人的信心,鼓舞了她们的创作热情,促使她们最终选择了文学事业,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她们很快就各自交出了一部长篇小说,夏洛蒂的《教授》,艾米莉的《呼啸山庄》和安妮的《艾格尼斯·格雷》。妹妹的两本都被出版商接受了,夏洛蒂的《教授》却遭到了退稿的命运。可是夏洛蒂并没有灰心,她用全部热情,夜以继日地奋笔疾书,于一年后的1847年8月,写成了第二部长篇小说《简·爱》,并立即为出版商所接受,稿件寄出后不到两个月,《简·爱》即率先出版,震动了文坛,获得了极大成功。同年12月,《简·爱》再版,艾米莉的《呼啸山庄》和安妮的《艾格尼斯·格雷》也同时问世。姐妹三人几乎在同时出版了三部一举成名的长篇小说,这在世界文坛上是绝无仅有的事。《简·爱》和《呼啸山庄》都成了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不朽杰作,安妮的《艾格尼斯·格雷》也在英国文学史上取得了一定的地位。

三姐妹文学创作上的成功,给勃朗特一家带来极大的欢乐,然而仅仅过了9个月,更大的打击又开始落到他们的头上,在短短的8个月内,死神竟连续三次向这一家人伸出了无情的手,布兰韦尔、艾米莉和安妮都相继离开了人间,原来是一家八口,如今只留下夏洛蒂和年老多病的父亲。在此后的整整五年中,孤苦伶仃的夏洛蒂就在那座冷冷清清的两层石屋中,和年迈的父亲相依为命。但是,她牢记着小妹安妮临终时的最后一句话:“勇敢些,夏洛蒂!”强忍住悲痛,吞咽下哀伤,继续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跋涉向前,先后又出版了长篇小说《雪莉》和《维莱特》。可是,当她独坐窗前举笔写作时,室内是老父的呻吟,屋外是呼号的山风,远方是苍凉的荒原,眼前是亲人的坟茔,其心境之悲苦不言而喻,真让人不忍思量。1854年的6月29日,38岁的夏洛蒂终于克服固执的老父的反对,和阿·贝·尼科尔斯牧师结了婚。迟来的爱情给她带来了慰藉和欢乐,但婚后的幸福竟那么短暂,6个月后的一天,夏洛蒂和丈夫到离家数英里的荒原深处观看山涧瀑布,归途中遇雨受寒,此后便一病不起。1855年3月31日,39岁的夏洛蒂不幸离开了人间,还带去了一个尚未出世的婴儿。二《简·爱》是夏洛蒂的成名作,也是她的代表作。它通过一个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道路,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现状、不甘受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女性形象,它反映了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呼号和责难,一个小写的人对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追求和憧憬。在今天看来,这样一个故事,这样一个主人公,也许并无太多新颖独特之处。可是,在将近150年前,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上贵族富豪踌躇满志,神甫教士“神恩”浩荡,等级森严,习俗累累,金钱第一,男权至上,文学作品中则绅士淑女济济一堂,欢宴舞会连篇累牍。突然间,在那众多美丽英俊的男女主人公中,钻出了一个无财无貌的小女人,观念新颖独特,个性坚毅倔强,居然还敢批评宗教事业,嘲笑社会风习,藐视地位财力,主张男女平等,而且感情真挚,直率坦诚,难怪《简·爱》一经问世,社会上就引起轰动,文学界就争相评论了。赞许者大呼“独特”“新颖”“真实”“感人”,诋毁者大骂“低级”“粗野”“反基督教”。然而,一百多年来,《简·爱》所以能经久盛行不衰,简·爱所以能一直活在人们中间,也许还在于这本书的主旨是告诉人们:一个小人物,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有可能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而且简·爱这个小人物真实可信,是个有血有肉的凡人,她有凡人的优点,也有凡人的缺点。书中写的也不是什么重大题材,只是个人的生活、工作、爱情、婚姻、家庭之类的凡人琐事,诉说的也只是个人的喜怒哀乐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但是这种凡人的真情实感,最能引起永远是占绝大多数的琐事缠身的凡人的共鸣。虽然人们并不一定遭受过女主人公那么多的苦难,但作为一个凡人,一生中多少也品尝过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作者用自己的亲身体验、卓越才智和丰富想象所塑造的这个活生生的小人物,自然能博得凡人的同情和赞赏,会震动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人们的心弦。何况,凡人的日常生活和心态,本身就是人性最基本的层次,从中完全可以发掘出和升华成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命题。《简·爱》的故事情节,从表面看并不太复杂,它只是用第一人称叙述了女主人公从童年到成家的过程,内容分三部分,外加一个尾声。第一部分是在舅妈家和在慈善学校,第二部分是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第三部分在沼泽山庄以及当乡村教师,最后是在芬丁庄园成家的尾声。小简·爱在舅妈家的生活,孩童的所思所想,言行举止,写得最为真实生动。她虽然逆来顺受,依然挨打受骂,“竭力想赢得别人好感也白费力气”,终于有一天她的恐惧和忍耐到了极限,“像所有反抗的奴隶一样,在绝望中决定豁出去了”,大骂表兄是“杀人犯”,还和他对打起来,因而受到锁进“恐怖的红房子”的惩罚,她愤愤不平地喊出“不公平!——不公平啊!”最后发展到对舅妈当面反击,说她“坏透了”“心肠毒得很”,从而“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和胜利感”。但接着便又做了自省自责,觉得这“又暖又醇”的报复滋味很快就变得“又涩又苦”,感到这种既遭人恨又恨人的处境是可悲的。从而可以看出,表兄的凶暴专横、表姐的傲慢冷漠、舅妈的憎恨厌恶,使小小年纪的简·爱心智早熟了,这也初步表露了简·爱既倔强抗争又忍让克制的矛盾复杂的个性。如果说在舅妈家对社会的不公有了初步体会,那么在洛伍德学校对宗教的虚伪则有了更深的认识。勃洛克赫斯特牧师的“惩罚肉体以拯救灵魂”的主张,他的一系列抑制人性的非人道做法,他那虚伪的假道学嘴脸,引起了简·爱的极大不满;深受宗教毒害、逆来顺受的海伦·彭斯的死,更激起了她的无限悲愤,也增强了她倔强抗争的意识。固然,由于后来洛伍德学校生活学习条件的改善,善良的谭波儿小姐的关心和教育,使得简·爱得以在那儿生活了8年,如她自己所说,“较为和谐的思想,较有节制的感情,已经在我的心中扎了根”。然而,谭波儿小姐结婚离去给予她的刺激,使她感到“保持平静的理由已经不复存在”,她追求的本性,她往日的激情,她青春的躁动,又在她矛盾复杂的个性中占了上风,使她想起“真正的世界是广阔的,一个充满希望和忧虑、激情和兴奋的变化纷呈的天地,正等待着敢于闯入、甘冒各种风险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们”。她对8年来的生活常规突然感到了厌倦,要求变化和刺激,终于使她几近绝望地喊出:“我向往自由,我渴望自由……至少赐给我一份新的工作吧!”于是她毅然登了广告,应聘去桑菲尔德做了家庭教师,走上了新的人生旅程。女主人公在桑菲尔德的经历,主要叙述了她和罗切斯特曲折动人的爱情,但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灰姑娘式的浪漫故事。女主人公在这段经历中进一步深化了自己倔强抗争的个性,在社会、生活、爱情、婚姻、宗教等问题上,都表现出鲜明的叛逆精神,特别是在维护妇女独立人格,主张婚姻独立自主以及男女权利平等方面,这不能不说是在英国文学史上一个很大的突破。简·爱曾愤愤不平地说道:“通常认为女人是非常安静的,可是女人也有着和男人一样的感情。她们像她们的兄弟一样,也要施展自己的才能,也要有她们的用武之地。她们对过于严肃的束缚,对过于绝对的僵滞,也会和男人完全一样,感到十分痛苦。”她还曾义正词严地对罗切斯特说:“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肉体凡胎跟你交谈,而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离开人世,两人平等地一同站在上帝跟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家庭教师简·爱和庄园主人罗切斯特,从相遇、相识到相爱,直到婚礼上发生突变,简·爱出走,故事情节曲折,跌宕起伏,悬念丛生,引人入胜。但不可否认,有的情节由于在手法上未能很好地交融结合,多少留有通俗小说和情节剧的痕迹,如隐藏疯女人,打扮吉卜赛老妇等,虽然增加了神秘感和戏剧性,但也使得这一部分不像在舅妈家和洛伍德学校那段经历那么真实可信。

不过,在这段经历中,更重要的还是写出了一个青春少女的心路历程,她的情感纠葛,她的痛苦和欢乐,她的心灵矛盾和内心冲突,她对自由幸福生活的渴望、憧憬和追求。这一部分中情节的设计虽有欠缺,但从心灵世界的构建和情感氛围的营造来说,这是全书中最精彩的部分。作者通过心理描写和心理分析,通过内心独白和心灵对话,通过梦境和幻觉,通过预兆和感应,通过象征和隐喻,通过景色和外物的描绘等等,十分真实生动地刻画出一个青春少女在爱情生活中丰富、复杂的心理活动,构建了她波澜起伏、动荡不安的内心世界,其独特创新之处,真可说是现代心理小说和情绪小说的先声。而且女主人公那种既热情奔放,敢于幻想,否定陈规,藐视习俗,追求个性解放,憧憬美满人生,又冷静稳重,严于律己,信守传统,重视道德,善于自省自责,主张自尊自重的矛盾复杂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正因如此,我们的女主人公终于还是怀着极度矛盾痛苦的心情,毅然离开桑菲尔德,离开心爱的人,走上漂泊流浪之路,走向生死难卜的未来。

经过四天的流浪,简·爱终于被沼泽山庄收留,在那儿落了脚,后来又在离得不远的莫尔顿村当了乡村教师。在这一部分中,从情节看,主要是描写了简·爱和圣约翰的感情纠葛。发现沼泽山庄竟是她姑妈家,圣约翰三兄妹原来是她的表兄表姐,这一情节显然设计得过于巧合。至于简·爱获得遗产和均分遗产,看来是为了提高女主人公的经济实力,也为了进一步完美她的优秀品格。但这一部分的主旨是:通过简·爱和圣约翰之间的感情纠葛和矛盾纷争,展开了人性和“神恩”的搏斗,并以人性取胜而告终,阐明了女主人公对人性的珍视,对幸福的追求。

圣约翰自己是个被宗教“修剪驯化了天性的人”,他进而又要“修剪驯化”简·爱的天性,要她成为神权的工具,要强娶她为妻,并要她跟他去印度传教。在圣约翰软硬兼施的进攻面前,个性矛盾复杂的简·爱有过退却和妥协,她听从他的安排学习印度斯坦语,答应作为他的助手跟他一起去印度传教,她想以此来“填补被剥夺了的爱情和被打破了的希望留下的空白”。但她要求不做他的妻子,保持自由身,因为她知道,嫁给他就是归顺神权,至少得“抛掉一半天性,扼杀一半才能”;要是不嫁给他,“我还可求助于没有遭到摧残的自我,还可以跟我那未受奴役的真情实感互通心曲”。可是,圣约翰过于固执地笃信“神威”了,他说他绝不能代表上帝接受她半心半意的忠诚,她必须嫁给他。简·爱终于被激怒了:“我瞧不起你的爱情观!瞧不起你表达的这种虚假的感情。你这么做时,我瞧不起你!”尽管圣约翰以“要是你拒绝的话,你拒绝的并不是我,而是上帝”相威胁,可是简·爱认为,“要是我做了他的妻子,他不用从我血管中抽一滴血,便会把我杀死,而他那水晶般的良心绝不会沾上一点犯罪的污点。”圣约翰去剑桥前在晚祷中有针对性地宣读经文,以及过后对简·爱的个别“布道”,有关天堂和地狱的劝诱和告诫,顷刻间曾使简·爱遗忘了自己的拒绝,瘫痪了自己的抗争,感到“宗教在召唤——天使在招手——上帝在命令——生命像画卷般卷了起来——死亡的大门敞开着,显示出门那边的永生。好像在说,为了那边的平安幸福,这儿的一切都可以立即牺牲”。如她自己所说,她差一点犯了“判断上的错误”“做了傻瓜”,答应嫁给他。可就在这关键时刻,她突然受到电击似的震颤,听到罗切斯特“简!简!简!”的呼唤。这震颤和呼唤,是幻觉?是感应?这是心理活动的外化,是真真实实的心灵的呼唤!爱情的呼唤!人性的呼唤!它打开了心灵的牢门,挣断了心灵的锁链,把她从昏迷中唤醒,使她有了力量,占了上风,彻底摆脱掉圣约翰的“神恩”的控制和束缚,奔向自己幸福的目标。这样的揭露和批判,这样的冲突和结果,难怪《简·爱》一问世,就受到当时一些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报刊的诋毁和中伤,斥之为“反基督教”“道德上的雅各宾主义”,甚至进行人身攻击。但正如作者在本书再版序中指出的那样:“习俗不等于道德,伪善不等于宗教,抨击前者不等于谴责后者。揭去法利赛人脸上的假面具,不等于向荆冠举起不敬的手。”简·爱匆匆赶到桑菲尔德,只见到一片废墟,疯女人也烧死了,然后又赶到芬丁庄园,终于见到了手残眼瞎的心上人罗切斯特,他们如愿以偿,结了婚。婚后十年的生活一笔带过,最后简要交代了一下几个人物的生活和命运。总之,这个尾声行色匆匆,且有“大团圆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之嫌。事实上,尾声主要说的是简·爱这个孤苦伶仃、无财无貌的小人物,依靠自己的艰苦奋斗,终于克服了贫穷、苦难、习俗、荣辱、金钱、“神恩”等等阻碍,追求到自己心目中的幸福生活。现在的简·爱已从一个弱者变成了强者,已是个独立自主的人,和经过自责忏悔的罗切斯特,在心灵上已经完全平等,在财力上,特别是体力上,双方的强弱地位已经发生互换,笼中鹰得请麻雀觅食,现在那个大男人得依靠这个小女人了,这也是作者对男女平权的一种奢求和想望。显而易见,这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团圆,这是艰苦奋斗、顽强追求的结果,也是人性取得胜利的果实。当然,其效果也使读者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三《简·爱》是一部复杂的作品,其复杂性也表现在艺术技巧和创作手法上的双重性。作者的杰出之处就在于能将两者交融和结合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互增互补,达到独特创新。《简·爱》真实地再现了小人物简·爱三十年的坎坷遭遇和勇敢追求,细腻地叙述了女主人公艰难的生存状态和复杂的心理活动,反对对人性的压抑和摧残,赞扬了妇女独立自主、自尊自强的精神,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作品也充分表现了作者的主观理想,抒发了个人热烈的感情,在情节的构建、人物的刻画、心理的揭示和景物的描绘方面,都有着极为丰富的想象力,正是这种浪漫主义的艺术技巧和现实主义的题旨手法的交融和结合,使本书更加生动感人,更能引起人们的共鸣和联想。夏洛蒂是第一个用小说披露个人情怀的小说家。《简·爱》虽然有着曲折感人的情节,但更侧重于写主人公丰富复杂的心路历程,再现她的精神世界。作者在书中所用的内心独白、心理分析、自我解剖、内心交谈,直至超现实的梦幻预兆、心灵感应等潜意识活动,都在于展示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灵魂轨迹、心灵矛盾和内心冲突。如听到罗切斯特的呼唤、梦见桑菲尔德成为废墟,甚至是恐怖的幻觉、噩梦等哥特式手法的运用,都为了表露女主人公内心的渴望、忧虑、焦急和恐惧,再现女主人公的心理现实。这种心理描写的手法,并没有脱离生活的真实,它既进入心理意识之内,又步入社会现实之中。《简·爱》着重描写的虽然是女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追求,但作者采用的这种展示内心和展示处境相结合的自述形式,使我们同时看到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和她置身的现实世界。我们从人物的内心世界里,能清楚地看到现实世界的影子,从现实世界的描绘里,也能看到它在人物内心引起的反响。而且心理、言行交错,现实、想象并用。这就大大地增加了人物的立体感和真实感,加强了作品的深度和广度,使作品有了更大的生活容量、心理容量、审美容量和思想容量。《简·爱》从题旨到手法都是一部严肃小说,但作者也运用了一些通俗小说和情节剧的手法,设置了悬念巧合,布下了险象疑团,渲染了神秘恐怖。正因如此,使《简·爱》得以喜闻乐见,雅俗共赏,有启示,也有快感。何况,雅俗界限本属游移,当代中外作家就在竭力穿透这条界限,至于当今的影视作品,就更加重视两者的结合了。

此外,《简·爱》在女主人公性格的刻画和景物的描写方面,也有其独到之处。从女主人公的个性看,存在着明显的双重性,既有浪漫气质,又有严谨作风,既有情感迸发,又有道德自律,既有自我发展,又有自我限制,既有抗议,又有顺从,既是火,又是冰,两者虽然矛盾,但作者使它们合于一体,从而使人物有了真正的生命,更加栩栩如生,更加真实可信,因为简·爱虽然是个坚强勇敢的知识女子,但毕竟生活在近150年前维多利亚时代的穷乡僻壤,多年的传统教育和宗教熏陶,时代、社会、家庭、教养、环境所给予她的影响,使她在道德标准、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等方面,时常处于矛盾冲突的中心,这是不足为怪的。夏洛蒂笔下的景物,不管是沼泽、风暴、云景、星空,还是小鸟、古树、家具、帆船,都不是单纯的背景点缀,而是心理意识的外化物化和形象表现,它们是感情,是心境,是欢乐,是悲伤,是怨愤,是恐惧,是渴望,是追求,是作品的意蕴和内涵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

早在约150年前,夏洛蒂就能如此巧妙地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心理现实和社会现实、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交融和结合在一起,而且其表现手法中还包含着某些现代主义精神,这不能不说是她的独特和创新之处。《简·爱》所以有这么大的魅力,能如此长盛不衰,所以有这么多读者,有这么多研究论著,简·爱所以能一直活在人们中间,看来和这种巧妙的交融结合的艺术技巧和多种的表现手法不无关系。无可讳言,夏洛蒂这种创作上的探索,依然还有一些不能尽如人意的地方,如打扮吉卜赛老妇、表兄妹的巧遇等都明显留有融而未合的痕迹,让人感到不够真实。《简·爱》是一部丰富而复杂的作品。正因如此,近150年来,它成了众多学者考察研究的对象,也成了人们争辩讨论的话题。人们纷纷运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心理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女权主义、弗洛伊德主义等等观点对之进行解读和阐释,考察和研究,不断发掘出它潜藏的意蕴和内涵,微妙的技巧和手法,与此同时也就不断赋予它以新的灵魂。然而,也有一些人为了标新立异,牵强附会、荒诞不经的论述也有所出现,如说作者的创作动机是“为了满足受压制的性饥渴”,对弟弟的感情是“心灵上的乱伦冲动”,以及书中的疯女人是作者的亡母等等,实在让人难以苟同。《简·爱》已经在全世界盛行了将近150年,看来它还将继续盛行不衰,新的读者还会源源不断,评论家也还会继续对它进行评述和研究,新的文章还会陆续问世。这一切,当年那个坐在窗前奋笔疾书的小女人,恐怕是料想不到的。宋兆霖1994年秋于浙江大学求是村

第一章

那天,再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没错,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中漫步了一个小时,可是打从吃午饭起(只要没有客人,里德太太总是很早吃午饭),就刮起了冬日凛冽的寒风,随之而来的是阴沉的乌云和透骨的冷雨,这一来,自然也就没法再到户外去活动了。这倒让我高兴,我一向不喜欢远出散步,尤其是在寒冷的下午。我觉得,在阴冷的黄昏时分回家实在可怕,手指脚趾冻僵了不说,还要挨保姆贝茜的责骂,弄得心里挺不痛快的。再说,自己觉得身体又比里德家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安娜都纤弱,也感到低人一等。我刚才提到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安娜,这时都在客厅里,正团团围在他们的妈妈身边。里德太太斜靠在炉边的一张沙发上,让几个宝贝儿女簇拥着(这会儿既没争吵,也没哭闹),看上去非常快活。我嘛,她是不让和他们这样聚在一起的。她说,她很遗憾,不得不叫我离他们远一点,除非她从贝茜口中听到而且自己亲眼目睹,我确实是在认认真真地努力养成一种更加天真随和的性情,更加活泼可爱的举止——也就是说,更加轻松、坦率、自然一些——要不,她说什么也不能让我享受到只有那些知足快乐的小孩才配享受的待遇。“贝茜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简,我可不喜欢爱找茬儿和寻根究底的人;再说,一个小孩子家竟敢这样对大人回嘴,实在有点不应该。找个地方坐着去。不会说讨人喜欢的话,就别做声。”

客厅隔壁是一间小小的早餐室。我溜进那间屋子。那儿有个书架。我很快就找了一本书,特意挑了一本有很多插图的。我爬上窗座,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着,把波纹厚呢的红窗帘拉得差不多合拢,于是我就像供奉在这神龛似的双倍隐蔽的地方。褶裥重重的猩红窗帘挡住了我右边的视线,左边却是明亮的玻璃窗,它保护着我,使我免受这十一月阴冷天气的侵袭,又不把我跟它完全隔绝。在翻书页的当儿,我偶尔眺望一下冬日午后的景色。远处,只见一片白茫茫的云雾,近处,是湿漉漉的草地和风雨摧打下的树丛。连绵不断的冷雨,在一阵阵凄厉寒风的驱赶下横扫而过。我重又低头看我的书——我看的是比尤伊克插图的《英国禽鸟史》。一般来说,我对这本书的文字部分不大感兴趣,但是有几页导言,虽说我还是个孩子,倒也不能当作空页一翻而过。其中讲到海鸟经常栖息的地方,讲到只有海鸟居住的“孤寂的岩石和海岬”,讲到挪威的海岸,从最南端的林讷斯内斯角到最北的北角,星罗棋布着无数岛屿——那里北冰洋卷起巨大的旋涡,在极地荒凉的岛屿周围咆哮,还有大西洋汹涌澎湃的波涛,注入风狂雨暴的赫布里底群岛。

不能不加注意就一翻而过的,还有讲到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的荒凉海岸的地方,还有“那辽阔无垠的北极地带,那些一片冷寂、渺无人烟的地区,那儿常年雪积冰封,经过千百个严冬的积聚,已经成了一片坚实的冰原,晶莹光亮,就像阿尔卑斯山上层层叠叠的高峰,环绕地极,使得严寒更加集中起它的无穷威力”。对这些一片惨白的区域,我有我自己的想法,它虽然朦朦胧胧,像所有依稀浮现在孩子脑海中那些似懂非懂的概念,但又出奇的生动。这几页导言里的文字,和后面的插图有着密切关系,使得那些屹立在波涛汹涌、浪花飞溅的大海中的礁石,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还有那从云缝间俯视着沉舟的幽灵般的冷月,都变得更加意味深长了。

我说不出在那片冷冷清清的墓地上,笼罩着一种什么情调,那里有刻有碑文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破墙围着的低矮地面,还有一弯初升的新月,表明已是黄昏时分。

两艘船停泊在滞凝不动的海面上,我相信那准是海上的幽灵。魔鬼从后面摁住窃贼背上的包裹,我赶紧把这一页翻了过去。这情景太可怕了。

这一幅也一样,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高坐在岩顶上,望着远处一群围着绞架的人。

每幅画都在讲述一个故事。对我这么个理解力还不强,鉴赏力也不够的孩子来说,常觉得它们神秘莫测,不过也感到十分有趣,就跟贝茜有时候讲的故事一样。在冬天的夜晚,碰上她心情好的时候,她会把熨衣桌搬到儿童室的壁炉旁,让我们坐在周围。她一边熨平里德太太的挑花褶边,把她的睡帽帽檐熨出褶裥,一边就讲些爱情和冒险的小故事,来满足我们这些全神贯注、急着要听故事的小听众。这些小故事大多来自古老的神话和更古老的谣曲,或者是(我后来发现),来自《帕美拉》和《莫兰伯爵亨利》。

在我的膝头摊着比尤伊克的书时,那会儿我真快活,至少在我是如此。我什么都不怕,就怕有人来打扰我,可偏偏这么快就有人来打扰了。早餐室的门给打开了。“嘿!忧郁小姐!”约翰·里德的声音在叫唤。接着他突然停下不做声了,发现房间里显然没有人。“见鬼,她上哪儿去了?”他接着说:“丽茜!乔琪!(他在叫他的姐妹)琼不在这儿。告诉妈妈,她跑到外面雨地里去了——这个坏东西!”“幸亏我拉上了窗帘。”我心里想,同时急切地希望他不会发现我藏身的地方。靠约翰·里德自己是一定发现不了的,他这人眼睛不尖,头脑也欠灵。可是伊丽莎刚往门里一探头,就马上说道:“她在窗座上呢。准是的,杰克。”

我赶紧跑了出来,我一想到会让这个杰克给硬拖出来就吓得发抖。“你有什么事吗?”我局促不安地问道。“应该说‘你有什么事吗,里德少爷?’”这就是他的回答。“我要你过来。”说着他在一张扶手椅上坐下,做了个手势,示意要我过去站在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学生,比我大四岁,我才十岁。按他的年龄来说,他长得过于高大肥胖,肤色灰暗,显得不健康,他脸盘宽大,粗眉大眼,腿肥臂壮,手脚都很大。他吃起饭来总是狼吞虎咽的,结果弄得肝火很旺,两眼昏花,双颊松垂。眼下,他本该在学校里,可是他妈妈把他接回家来已住了一两个月,说是“因为他身体不好”。他的老师迈尔斯先生断言,只要他家里少给他送点糕饼甜食去,他准能过得很好。可是做母亲的却听不进这种刺耳的意见,宁愿抱着比较高雅的看法,把约翰的脸色不好归咎于用功过度,或许还归咎于想家。约翰对他的母亲和姐妹没有多少感情,对我则抱有一种恶感。他欺侮我,虐待我,一星期绝不是两三次,也不止一天一两回,而是连续不断。我身上的每根神经都怕他,只要他一走近我,我骨头上的每一块肌肉都会吓得直抽搐。有时候我都被他给吓呆了,因为无论他恫吓也罢,折磨也罢,我都无处申诉。仆人们都不愿意为帮我对付他而得罪了他们的小主人。里德太太对此则完全装聋作哑,她从来看不见他打我,也从来听不见他骂我,虽然他经常当着她的面打我骂我。不用说,他背着她打我骂我的次数就更多了。

我已经对约翰顺从惯了,于是便走到他椅子的跟前。他朝我伸出了舌头,足足有三分钟之久,就差没伸断舌根。我知道他就要动手打我了,一边心里担心着挨打,一边凝神打量着这就要动手打我的人那副丑陋可厌的嘴脸。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从我脸上看出了我的心思,因为他二话没说,突然狠狠地给了我一拳。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跟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身子。“我这是因为你刚才给我妈回话时竟敢那么无礼。”他说,“是因为你鬼鬼祟祟躲在窗帘后面,还因为两分钟前你眼睛里露出的那副鬼神气,你这耗子!”

我已听惯了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来不想回嘴,我心里想的只是怎么挨过谩骂以后的这顿毒打。“你躲在窗帘后面干什么?”他问。“我在看书。”“把书拿来。”

我回到窗口,把书拿了过来。“你没资格动我们家的书。我妈说了,你是个靠别人养活的人。你没钱,你爸一分钱也没给你留下。你该去讨饭,不该在这儿跟我们这样上等人的孩子一起过活,跟我们吃一样的饭菜,穿我妈花钱买来的衣服。今天,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你竟敢乱翻我的书架。这些书全是我的。这整幢房子都是我的,或者说,过不了几年都是我的。滚!站到门口去,别挨着镜子和窗子。”

我照着做了,起初还不明白他这是什么用意,可是一当我看到他举起那本书,掂了掂,站起身来,看样子要朝我扔过来时,我惊叫一声,本能地往旁边一闪,但已经来不及了,书扔了过来,打在我的身上,我跌倒在地,头撞在门上,磕破了,磕破的地方淌出了血,疼得厉害。这时,我的恐惧已经超过了极限,另外的心理紧接着占了上风。“你这个狠毒的坏孩子!”我说,“你简直像个杀人犯……你是个管奴隶的监工……你像那班罗马暴君!”

我看过哥尔德斯密斯的《罗马史》,对尼禄和卡利古拉一类人,已经有我自己的看法。我曾在心里暗暗拿约翰和他们做过比较,可是从没想到会这样大声地说出来。“什么!什么!”他嚷了起来,“你竟敢对我说这样的话?伊丽莎,乔治安娜,你们听见没有?我还能不去告诉妈妈?不过我先要……”他朝我直扑过来。我感到他揪住了我的头发,抓住了我的肩膀,他已经在跟一个无法无天的亡命之徒肉搏了。我看他真是个暴君,杀人犯。我觉出有几滴血从我头上一直顺着脖子流下,还感到有些剧痛难当。这些感觉一时压倒了我的恐惧,我发疯似的和他对打起来。我的双手究竟干了些什么,我自己也不大清楚,只听到他骂我“耗子!耗子!”还大声地吼叫着。帮手就在他身旁,伊丽莎和乔治安娜急忙跑去叫已经上楼的里德太太,这会儿她已赶来现场,后面还跟着贝茜和使女阿博特。我们给拉开了。只听得她们在说:“哎呀!哎呀!这样撒泼,竟敢打起约翰少爷来了!”“谁见过这样的坏脾气!”

里德太太又补了一句:“把她拖到红房子里去关起来。”立刻就有四只手抓住了我,把我拖上楼去。

第二章

我一路反抗着,这在我是从来没有过的,可是这么一来,大大增加了贝茜和阿博特小姐对我的恶感。事实上,我确实有点失常,或者像法国人常说的那样,有点儿不能自制了。我意识到,一时的反抗难免会使我遭受种种别出心裁的惩罚,因此,我像所有反抗的奴隶一样,在绝望中决定豁出去了。“抓住她的胳臂,阿博特小姐。她简直像只疯猫。”“真不害臊!真不害臊!”使女嚷嚷道,“多吓人的举动哪,爱小姐,居然动手打一位年轻绅士,打起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来了!”“主人!他怎么是我的主人?难道我是仆人?”“不,你还比不上仆人哩!你白吃白住不干活,光靠别人来养活。得啦,坐下,好好想想你那臭脾气。”

这时,她们已把我拖进里德太太指定的那个房间,把我摁在一张凳子上。我猛地像弹簧似的蹦起来,她们的两双手立即抓住了我。“要是你不肯乖乖地坐着,就把你绑起来。”贝茜说,“阿博特小姐,借你的吊袜带用用,我的那副准会给她一下就挣断的。”

阿博特小姐动手从粗壮的腿上解下要用的带子。她们的这番捆绑前的准备,以及其中所包含的新的耻辱,使我的激愤情绪稍稍有所减弱。“别解啦。”我喊道,“我不动就是了。”作为保证,我双手紧紧抓住了凳子。“留神别动。”贝茜说。她确信我真的安静下来了,才松开抓住我的手。然后,她和阿博特小姐就都抱着胳臂站在那儿,板着脸,不放心地朝我打量着,好像还不相信我的神志完全正常。“她以前从来没这样过。”临了,贝茜终于转过头去对那个阿比盖尔说。“可她那小心眼里一直就是这样的。”对方回答说,“我常跟太太说起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我的看法。她是个诡计很多的小东西,我从没见过,像她这么点年纪的小女孩竟会这样狡猾。”

贝茜没有接腔,但稍过一会儿她就冲着我说道:“你得放明白点,小姐,你受着里德太太的恩惠,是她在养活你;她要是把你撵出去,你就只好进贫民院了。”

对此我无话可说。这些话对我来说并不新鲜,打从我小时有记忆时起,我就听惯了诸如此类的暗示。这种指责我靠人养活的话,在我耳朵里已经成了意思含糊的老生常谈了。尽管听了让人非常痛苦,非常难受,却又让人有点似懂非懂。阿博特小姐也附和说:“你别因为太太好心,把你跟里德小姐、里德少爷放在一起抚养,就自以为可以和他们平起平坐了。他们将来都会有很多钱,可你连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应该低声下气,尽量顺着他们,这才是你的本分。”“我们跟你说这些,全是为了你好,”贝茜接着说,口气温和了些,“你应该学得乖一些,多讨他们喜欢,那样也许你还能在这个家里待下去。要是你再粗暴无礼,爱使性子,我敢说,太太准会把你撵出去的。”“再说,”阿博特小姐说,“上帝也会惩罚她的,会让她在使性子时突然死去。到那时,看她会去哪儿?行了,贝茜,咱们走吧,随她去,反正说什么她都不会对我有好感的。爱小姐,等剩你一个人的时候,好好做做祷告吧。你要是再不忏悔,说不定会有什么怪物从烟囱里钻进来把你抓走哩。”

她们走了,关上门,还上了锁。

红房子是间备用卧室,难得有人在里面过夜;真的,可说从来不见有人住过,除非偶尔有大批客人拥到盖茨海德府来,不得不动用府里的所有房间时。不过,红房子却是这个府邸里最宽敞最堂皇的一间卧室。一张有粗大红木架子的床,挂着深红锦缎帐幔,像个神龛似的摆在房间正中;两个大窗子,百叶窗总是垂下,用同样料子的窗饰和窗帘半掩着;地毯是红的,床脚边的桌子上也铺着深红的桌布;墙是淡淡的黄褐色,稍微带点红色;衣橱、梳妆台、椅子全是乌黑油亮的老红木做的;床上的垫褥和枕头垫得高高的,上面蒙着雪白的马赛布床罩,在周围的深色陈设中显得耀眼而突出。同样招眼的是床头边一张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也是白色的,跟前还放着一张脚凳,我觉得,它看上去就像是个苍白的宝座。

因为难得生火,这屋子很冷;由于离儿童室和厨房都很远,这儿也很静;还因人人知道极少有人进来,它显得庄严肃穆。只有女仆每逢星期六来擦抹一下镜子和家具,擦去一星期来积上的那点灰尘。里德太太自己则要隔好久才进来一次,查看一下大橱里一个秘密抽屉里的东西,那里面存放着各种羊皮纸文书契约,她的首饰盒,还有她亡夫的一帧小像,而红房子的秘密就在她的这位亡夫身上——也正是这一魔力,使得这间房子尽管富丽堂皇,却如此荒凉冷落。

里德先生去世已经九年,他就是在这间卧室里咽下最后一口气的;他的灵堂也设在这儿,殡仪馆的人就是从这儿抬走他的棺材的,从那天起,这房子就有了一种哀伤的神圣感,使得人不常到这儿来了。贝茜和恶毒的阿博特小姐让我一动不动坐着的,是放在大理石壁炉架旁的一张软垫矮凳。那张大床就耸立在我的面前;我右边是那口黑魆魆的高大衣橱,微弱、散乱的反光使橱壁的光泽变得斑驳变幻;左边是遮掩住的窗户,在两个窗户中间,有一面大镜子,它重现了大床和房间里空寂肃穆的景象。我有点拿不准,她们是不是真的把门锁上了,因而待我稍敢动弹时,我就起身过去看了看。天哪,真的锁上了!连牢房也不会关得这么严实。我返身往回走时,不得不从那面镜子前面经过。我的目光给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探究起镜中映出的深景来。在那片虚幻的深景中,一切都显得比现实中的更为冷漠,更为阴暗。里面那个瞪眼盯着我的古怪的小家伙,在昏暗朦胧中露出苍白的脸庞和胳臂,在一片死寂中,只有那对惊惶发亮的眼睛在不停地转动,看上去真像是个幽灵。我心里思忖,这小家伙就像一个半神半妖的小鬼,贝茜在晚上讲故事的时候说过,说它们常从荒野中杂草丛生的幽谷中钻出,出现在夜行旅人的面前。我回到了我的矮凳上。

那时候我很迷信,不过这会儿它还没有到完全占上风的时候。我的火气正旺,继而反抗的奴隶那种怨恨情绪还在激励着我,要我向可怕的现实低头,那就得先堵住我回顾往事的急流。

约翰·里德的凶暴专横,他姐妹的傲慢冷漠,他母亲的憎厌,仆人们的偏心,所有这一切,就像污井里的淤泥沉渣,在我乱糟糟的脑海里翻腾了起来。我为什么老受折磨,老受欺侮,老是挨骂,老是有错呢?为什么我总是不讨人喜欢?为什么我竭力想赢得别人好感却总是白费力气呢?伊丽莎既任性又自私,却受人尊敬。乔治安娜脾气已惯坏,刻薄恶毒,老爱寻事生非,蛮横无理,可大家都纵容她。她的美貌,她红红的双颊和金黄的鬈发,似乎能让每个见了她的人都喜欢,都能因此原谅她的任何一个缺点。至于约翰,谁也不会去违拗他,更不会去惩罚他,尽管他扭断鸽子的脖子,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摘掉温室中葡萄藤上的葡萄,掰下花房里珍贵花木的幼芽;他还管他母亲叫“老姑娘”,有时还因她跟他有一样的黑皮肤而辱骂她,对她的话全然不听,不止一次撕破和弄坏她的绸衣服,可他仍然是她的“心肝宝贝”。而我,虽说小小心心不敢犯一点错,竭力把该做的事做好,可是从早到晚,依然成天被说成淘气,讨厌,阴险,鬼头鬼脑。因为挨了打,又跌倒在地,我的头仍非常疼痛,伤口还在流血。约翰粗暴地打了我,没有人责备他,而我为了让他以后不再干出这种没有理性的暴行,却受到了众人的责难。“不公平!——不公平啊!”我的理智告诉我说。在痛苦的刺激下,我的心智早熟了,一时变得坚强有力。同时,被激起的决心,也在怂恿我采取某种不同寻常的方法,来逃脱这难以忍受的迫害——譬如像逃跑,或者,万一逃跑不成,从此就不吃不喝,一死了之。

在那个凄惨的下午,我的心灵是多么惶恐不安!我的脑子里是多么混乱,我的心中是多么愤愤不平啊!然而这场心灵上的搏斗,又是多么盲目无知啊!我无法回答内心不断提出的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会活得这么苦。如今,隔了——我不愿说隔了多少年——我才看清这是怎么一回事。

在盖茨海德府,我和谁都合不来,我和那儿的人都不相像。我跟里德太太,或者她的儿女,或者她宠爱的仆人,没有一点一致的地方。如果说他们不喜欢我,那么老实说,我也一样不喜欢他们。对他们来说,我是一个异类,无论在脾气、能力或爱好上,都跟他们相反;我是个没用的人,既不会给他们带来好处,也不能为他们增添乐趣;我是个害人精,浑身全是愤恨他们的对待、鄙视他们的见解的毒菌;对我这样一个跟他们中间哪个人都没法和好相处的人,他们自然也就不会去关心爱护。我知道,如果我是个聪明开朗、无忧无虑、美丽活泼的小女孩——哪怕同样是寄人篱下,无依无靠——里德太太就会满意一点,会对我比较容忍,她的孩子们也会待我真诚友好一些,仆人们也就不会在儿童室里动不动把我当成替罪羊了。

红房子里的光线开始渐渐变暗,已经过四点了,阴沉的下午正逐渐变为凄凉的黄昏。只听得雨点仍在不断地敲打着楼梯间的窗户,风还在宅子后面的林子里呼啸。我渐渐地变得像块石头一般冰凉,我的勇气也随之消失了。我惯常的那种自卑、缺乏自信、灰心沮丧的情绪,像冰水一样浇在我那行将熄灭的怒火上。人人都说我坏,也许我真的很坏。刚才我起了什么念头呀,竟想要让我自己饿死?这当然是个罪过。而且,我是真的想死么?难道盖茨海德教堂圣坛下的墓穴真的那么诱人?听说里德先生就葬在那样的墓穴里。这一念头又引得我想起他来,我越想越害怕。我已经记不得他了,不过我知道他是我的亲舅舅——我母亲的哥哥——是他在我父母双亡成了孤儿后收养了我,在他临终时,还要求里德太太答应一定要像亲生儿女那样把我抚养成人。里德太太也许认为自己已经遵守了这一诺言。我觉得,就她生性能做到的范围讲,确实也是如此。我毕竟不是她家的人,她丈夫死后我和她更无关系,我只是一个碍手碍脚的外人,怎么能让她真正喜欢呢?由一个勉强许下的诺言束缚着,被迫做一个自己不喜欢的陌生孩子的母亲,眼睁睁看着一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人闯进自己的家庭小圈子,而且还要一直赖下去,这准是一桩让人最厌恶的事。

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毫不怀疑——从不怀疑——要是里德先生现在还活着,他一定会待我很好的。这时候,我坐在那儿,眼望着白色的大床和昏暗的四壁——偶尔还不由自主地转眼朝那面隐隐发亮的镜子看上一眼——开始想起了以前听说过的关于死人的事。据说,要是有人违背了死去的人的遗愿,死去的人在坟墓里也不会安宁,他们会重返人间,惩罚违背誓言的人,为受到虐待的人报仇。我想,里德先生的灵魂一定在为他外甥女受到虐待而着恼,说不定会离开他的住处——不管是在教堂的墓穴里,还是在不可知的阴曹地府——来到这屋子里,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擦去眼泪,忍住啜泣,生怕一流露出悲痛欲绝的样子,就会招引某种超自然的声音来安慰我,或者从昏暗中引出一张光晕环绕的脸,带着怪异的怜悯表情俯视着我。这一念头,按理说能给人以安慰,可是我觉得,要是真的出现那种情景,那我可就吓坏了。我用尽全力来打消这一念头,拼命让自己镇静下来。我甩开挡在眼前的头发,抬起头,尽量壮起胆子,朝这间黑咕隆咚的屋子四周张望。就在这时,一道亮光射到了墙上,我暗自思忖,这会不会是从窗帘缝里透进的月光?不对,月光是不会动的,而这道亮光却在移动。就在我盯着它看时,它一下子溜到了天花板上,在我的头顶晃动。要是换了现在,我准能马上猜到,这亮光多半是穿过草地的人手中的提灯发出来的,可当时,我满脑子想的全是吓人的事,神经已经极度紧张,竟以为这道迅速跳动的亮光,是从阴间来的鬼魂要出现的先兆。我的心怦怦直跳,脑袋发热,耳朵里充满嗡嗡声,我认为这是翅膀的扑动声;这时仿佛有什么东西靠近我的身旁,我感到压抑,感到透不过气来,我再也受不了啦;我起身冲到门边,不顾一切地使劲摇动门上的锁。门外过道里响起奔跑过来的脚步声,钥匙转动了一下,贝茜和阿博特走了进来。“爱小姐,你病了吗?”贝茜说。“多可怕的声音!简直要把我给震聋了!”阿博特大声嚷道。“放我出去!让我到儿童室去!”我喊道。“干吗?什么伤着你了?你看见什么了?”贝茜又追问道。“哦!我看到一道亮光,我知道鬼就要来了。”这时我已经抓住贝茜的手,她也没有把手缩回去。“她是故意这么大声嚷嚷的。”阿博特带着几分厌恶断定说,“瞧她嚷得多凶啊!她要是真的疼得厉害,那倒还情有可原,可她不过是要把我们都引这儿来,我知道她那套鬼把戏。”“这是怎么回事?”又一个声音厉声地问道。随着里德太太从过道里走了过来,她头上松开的帽带飘动着,衣服沙沙地作响。“阿博特,贝茜,我想我已经吩咐过你们,要让简·爱待在红房子里,直到我来找她。”“可简小姐叫得太凶了,太太。”贝茜辩解说。“让她去,”这是唯一的回答,“别抓住贝茜的手,小东西,放心吧,你用这样的办法是出不去的。我最恨作假,尤其是小孩子。我有责任让你明白,耍花招是没有用的,你现在还得在这儿待上一个小时,只有等你老老实实,文文静静了,我才会放你出去。”“哦,舅妈,可怜可怜我,饶了我吧!我受不了啦——用别的办法惩罚我吧!这会要了我的命的,要是……”“闭嘴!你这样胡闹真让人讨厌!”毫无疑问,她心里也准是这么想的。在她眼里,我是个早熟的演员,她真的把我看成是个满腔恶意、心灵卑鄙、阴险狡诈的角色了。

这时我伤心到了极点,痛哭不止,里德太太见了很不耐烦,待贝茜和阿博特一走,就二话没说,猛地把我往屋里一推,锁上了门,不再跟我多费口舌。我听到她匆匆地离去了。她走后不久,我想我大概就昏过去了,这场风波以我的失去知觉做了终结。

第三章

接着,我记得,我感到自己仿佛刚从一场噩梦中醒了过来,只见眼前亮着一片红光,红光中划有一道道又粗又浓的黑杠。我还听见有人在说话,声音瓮声瓮气的,仿佛是被疾气或激流掩盖住。激动,不安,还有压倒一切的恐惧感,弄得我神志恍惚。不一会儿,我觉察到有人在摆弄我,把我扶了起来,让我靠在他身上坐着,以前从来没有人这样温存体贴地抱过我扶过我,我把头靠在一个枕头上,或者是一条胳臂上,觉得很舒服。

又过了五分钟,迷糊昏乱的阴云消散了。我非常清楚地觉出,我正躺在自己的床上,那片红光是儿童室里的炉火。这时已是晚上,桌上点着一支蜡烛,贝茜端着脸盆站在床脚边,还有一位先生坐在我枕头旁的椅子上,正俯身朝我望着。

当我知道屋子里有了一个陌生人,一个不是盖茨海德府的人,和里德太太也没有任何关系,心里有说不出的宽慰,深信自己会受到保护,安全有了保障。我转眼不再去看贝茜(虽说相比之下,她的在场远不如别人——如阿博特——那样让我讨厌),开始仔细打量起那位先生的脸来。我认出了他,他是劳埃德先生,是个药剂师。遇到仆人生病时,里德太太有时候请他来过。她自己和孩子们生病的话,她就请一位医生。“瞧,我是谁?”他问道。

我说出了他的名字,同时向他伸出手去。他握住我的手,笑着说:“我们用不着多久就会好的。”随后,他扶我躺下,并吩咐贝茜,要她多加小心,夜里别让我受到惊扰。他还交代了几句,还说明天再来,然后就走了。这让我感到很难过,有他坐在我枕头旁的椅子上,我便觉得有了依靠,有人帮助,他走了,门一关上,整个屋子顿时变得阴暗无光,我的心又沉下去了,一种说不出的哀伤沉甸甸地压在我的心头。“你觉得想睡了吗,小姐?”贝茜问道,口气相当温和。

我几乎不敢回答她,生怕她下一句话又会粗声粗气,“我试试看。”“你想喝点什么,或者要吃点什么吗?”“不啦,谢谢你,贝茜。”“那我想我该去睡了,已经过了十二点了,夜里你要是需要什么,可以叫我一声。”

这样有礼貌真让人吃惊!这使我有勇气提了一个问题。“贝茜,我是怎么了?是病了吗?”“我想,你是在红房子里哭病了。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没问题。”

贝茜到就在近旁的仆人下房里去了。我听见她在说:“萨拉,来跟我一起睡在儿童室里吧,今晚我可说什么都不敢一个人陪着那可怜的孩子了,说不定她会死掉的。真是桩怪事,她竟会昏了过去,我疑心她是不是看见什么了。太太未免也太狠心了。”萨拉跟她一起回来,两人上床后,又叽叽咕咕地悄声说了半个来钟头话才睡去。我断断续续地听到了几句,但凭这我就已经能猜出她们谈话的中心了。“有什么东西打她身边经过,一身白色穿着,随后又不见了……”“他后面还跟着一条大黑狗……”“在房门上重重地敲了三下……”“教堂的墓地里出现一道亮光,就在他的坟头上……”如此等等。

最后她们俩都睡着了,炉火和蜡烛也已熄灭,而我却在可怕的清醒中度过了这个不眠的漫漫长夜,耳朵、眼睛、脑袋,全都因恐惧处于紧张状态中,这种恐惧是只有孩子才能感觉到的。

这次红房子事件,并没有给我肉体上带来什么严重的或长期的疾病,只是使我的精神受到了一次震撼,直到今天我还心有余悸。是啊,里德太太,是你使我在心灵上造成严重创伤,使它备受痛楚。不过我还是应该原谅你,因为你自己也不明白你做了些什么。在你扯断我的心弦时,你还以为你是在根除我身上的坏习性哩。

第二天将近中午,我起来穿好衣服,裹了一条披巾坐在儿童室的壁炉旁。我觉得浑身无力,全身像散了架似的,但最使我感到难受的是心灵上的一种莫名的痛楚。这种痛楚使得我不断地默默流泪,我刚从脸颊上抹去一滴咸咸的泪珠,另一滴又紧跟着淌了下来。然而,我想我应该感到高兴,因为里德家的孩子都不在,他们全都跟他们的妈妈坐马车出门去了。阿博特也在另一间屋子里做针线活,至于贝茜,她正来来去去忙着收拾玩具,整理抽屉,一边还不时跟我说上一两句不常有的体贴话。我一向过惯了老是挨骂和费力不讨好的日子,眼前的这种情况,对我来说,本该是个宁静的天堂了,然而事实上,我那饱受摧残的精神已经处于这样的境地,没有任何宁静能使它得到抚慰,也没有一件乐事能使它欢快起来。

贝茜下楼到厨房里去了一趟,用一只釉彩鲜艳的瓷盘端来了一只馅饼。盘子上绘的是一只极乐鸟栖息在旋花和玫瑰花蕾编成的花环里,这图案曾令我赞叹不已,以前我多次提出过要求,让我把这盘子拿在手里细细瞧瞧,但都被认为不配有这个权利。现在,这件珍贵的瓷器就搁在我的膝盖上,贝茜还热情地要我尝尝盘中那圆圆的可口的油酥点心。好意落空了啊!就像别的许多日思夜盼却久久未能得到的恩惠那样,来得太迟了!我吃不下馅饼,就连图案中鸟儿的羽毛,花儿的色泽,似乎也奇怪地黯然失色了。我把盘子和馅饼都搁到一边。贝茜问我要不要看书。书这个字眼,就像一帖速效的兴奋剂似的起了作用,我央求她到书房里去把那本《格列佛游记》拿来。这本书我曾津津有味地看过一遍又一遍。我认为书中讲的全是真事,而且还发现那里面有比神话中更有趣的东西,因为,就说神话中的那些小精灵吧,我曾在指顶花叶和风铃草丛中,在蘑菇下面,在布满连钱草的古老墙根下寻找过,但是一无所获。最终,我只好决心承认这样一个可悲的事实:准是他们全都已经逃离了英国,到某个树林比较茂密、人口比较稀少的荒凉国度去了。然而小人国和大人国,我相信,它们都是地球上实际存在的地方,因而我毫不怀疑,早晚有一天,经过一次远航,我准能亲眼见到其中一个国度里的小小的田野、房舍、树木以及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还有另一个国度里的森林般的麦田,高大的猛犬,巨兽似的猫和高塔般的男人和女人。可是此刻,当这本心爱的书交到了我手中,我一页页翻着它,在那些奇妙的插图中寻找往昔从未消失过的魅力时,一切却都变得怪诞而乏味了。那些巨人成了瘦骨嶙峋的妖魔,小人成了恶毒可怕的小鬼,而格列佛,则成了一个到过最险恶地区的最孤独的流浪汉。我合上书,不敢再看下去,把它放到桌上那个不曾尝过的馅饼旁。

贝茜这会儿已经拾掇完房间,洗过手,她打开一个里面装满漂亮的零碎绸缎的小抽屉,动手给乔治安娜的小娃娃做一顶新帽子。她一边做一边唱着歌,唱的是:当初我们一起去流浪,那已经是在很久以前。

这首歌我以前曾听过多次,每次听到都心情欢快,因为贝茜的嗓音甜美悦耳——至少,我觉得是这样。可是现在,尽管她的嗓音依然很甜,我却在她的声调里觉出有一种说不出的哀伤。有时,她做手里的活儿做得出了神,把副歌唱得很低沉,拖得很长,“那已经是在很久以前”唱得就像挽歌中最哀伤的调子那样。随后她又唱起另外一首民谣,这次倒真是一首悲哀忧伤的歌了。我双脚疼痛难当,四肢力竭;路远迢迢,走不尽野岭荒岗;天空中没有月亮,苍茫暮色即将笼罩在苦命孤儿旅途上。为何逼我走他乡,形单影只,来到这满是沼泽灰岩的地方?人心歹毒,唯有善良的天使来保佑我苦命孤儿一路安康。远方轻轻地吹来夜晚的微风,万里无云,晶莹的繁星闪亮;上帝慈悲,一路上把我护送。赐给我苦命孤儿安慰和希望。即令我一时失足从断桥跌落。为幻影所骗,误入沼泽泥塘;天父仍将按他的许诺和祝福,把苦命孤儿紧紧地拥入胸膛。虽然我无处栖身,无亲可投,有一个信念赋予我无穷力量;上帝啊,你永远是我的朋友,定会让苦命孤儿安息在天堂。“好啦,简小姐,别哭了。”贝茜唱完后说道。她这样说,还不如去对火说“别烧了”哩。不过,她又怎么能理解我这个受折磨的人内心的痛苦呢?这天上午,劳埃德先生又来了。“怎么,已经起来了!”他一进儿童室就说,“哦,保姆,她怎么样?”

贝茜回答说我很好。“那她应该显得快活些。到这儿来,简小姐。你叫简,对吗?”“是的,先生,我叫简·爱。”“哦,你在哭,简·爱小姐,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哭吗?是哪儿疼?”“不,先生。”“唔!我敢说,她准是为了没能跟太太一起坐马车出去才哭的。”贝茜插嘴说。“绝不会!嗨,她已经不小了,不会这么任性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样毫无根据的指责,大大伤了我的自尊心,我立即反驳说:“我从来都没有为这种事哭过,我最讨厌坐马车出去了。我是因为自己不幸才哭的。”“哎唷,小姐!”贝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显得有些迷惑不解。我站在他面前,他目不转睛地朝我看着。他的眼睛是灰色的,很小,也不太有神,不过现在我敢说,我认为他的眼睛很锐利;他的脸长得难看,但却和蔼可亲。他不慌不忙地打量了我一番之后,问道:“你昨天怎么会病的?”“她摔倒了。”贝茜又插进来说。“摔倒!嗨,这可又像是个娃娃了!她这么大了,还不会走路?她总有八九岁了吧。”“我是给人打倒的。”自尊心再次受到伤害引起的不快,使得我直言不讳地解释说。“不过我生病不是因为这个。”我又补充了一句。这时候,劳埃德先生拈了一撮鼻烟吸了起来。

正当他把鼻烟盒放回到背心口袋里去时,响起了招呼仆人去吃饭的响亮铃声,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叫你哩,保姆,”他说,“你下去吧。我在这儿好好开导开导简小姐,等你回来。”

贝茜本想留下来,可她又不得不去,因为盖茨海德府一向严格执行准时吃饭的制度。“你生病不是因为摔倒,那是因为什么呢?”贝茜走后,劳埃德先生接着问道。“我给关在一间有鬼的屋子里,一直关到天黑。”

我看到劳埃德先生一面微笑,一面皱了皱眉头。“有鬼!咳,你到底还是个孩子!你怕鬼?”“我怕里德先生的鬼魂,他就是死在那间屋子里的,还在那里停过灵。不管是贝茜还是别的什么人,晚上只要能不去那儿总是不去的。可是他们把我一个人关在那间屋子里,连支蜡烛也不点,真是狠心——太狠心了,这件事,我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瞎说!这就让你感到不幸了?现在白天,你还怕不怕?”“不怕,可是黑夜马上又要来了,再说……我不快活……很不快活,还有别的事。”“别的什么事?能说点给我听听吗?”

我多么希望自己能详详细细回答这个问题啊!可是真要回答起来又是多么困难啊!孩子们能够感觉到,但他们不会分析感觉到的东西,即使在脑子里能进行一些分析,也不知道该如何把分析的结果用语言表达出来。不过,我生怕错过这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机会,来吐一吐我心头的苦水,所以在稍稍犹豫一会儿之后,还是竭力做了回答,这回答尽管不够详尽,但完全真实。“首先,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你有一位慈祥的舅妈,还有表兄表姐呀。”

我又犹豫了一下,接着鲁莽地说:“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在地,我舅妈又把我关进红房子。”劳埃德先生又掏出了他的鼻烟盒。“你不觉得盖茨海德府是座非常漂亮的府邸么?”他问道,“你有这样好的房子住,难道还不觉得非常幸福?”“这不是我的家啊,先生。阿博特就说我根本没有资格住在这儿,还不如一个仆人哩。”“啐!你总不会傻到想离开这么个好地方吧?”“要是我有别的什么地方好去,我会很高兴离开这儿。不过在我成年以前,我是绝不会离开盖茨海德府的。”“也许你会——谁知道呢?你除了里德太太之外,还有别的亲戚吗?”“我想没有,先生。”“你父亲那面也没人了吗?”“我不知道。有一次,我问过里德舅妈,她说我可能还有几个姓爱的穷亲戚,不过她对他们的情况一点也不清楚。”“要是你真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上他们那儿去吗?”

我想了一下,贫穷在成年人看来是可怕的,在孩子们心目中就更加如此了。他们不大懂得什么是辛勤劳动、值得尊敬的贫穷。在他们脑子里,贫穷这个字眼,是只跟破烂的衣服、匮乏的食物、无火的炉子、粗暴的举止和卑劣的品行联系在一起的。在我看来,贫穷是堕落的同义语。“不,我可不愿做穷人。”这是我的回答。“要是他们待你很好,你也不愿意么?”

我摇摇头。我不明白穷人怎么会待人好,何况还要学得像他们那样说话,养成他们那样的举止,变得没有教养,长大后成个穷女人,就像有时候我在盖茨海德村见到的那些女人那样,她们常在自己的茅屋门前洗衣服,奶孩子。不,我还没有足够的英雄气概,宁愿降低身份去换取自由。“不过,你的亲戚真是那么穷?他们都是干活的吗?”“我不清楚。里德舅妈说,就算我有什么亲戚的话,也准是些穷要饭的。我可不愿意去要饭。”“那你愿意进学校吗?”

我又想了想。我不大清楚学校是什么。贝茜有时倒说起过,好像那儿的年轻小姐都得套着足枷,系上脊椎矫正板坐着,一个个行为都得非常规距,举止也要十分文雅。约翰·里德恨透他的学校,大骂他的老师。不过约翰的好恶不能作为我的标准,而且尽管贝茜说的学校纪律(在来盖茨海德府之前,贝茜曾在另一家人家做过,这些话是她从那家人家的小姐那儿听来的)听起来有点吓人,但她说到那几位小姐在那儿学到的种种才艺,我觉得倒也挺让人感兴趣的。她把她们画的美丽的风景花卉,她们能唱的歌和能奏的曲子,她们编织的钱袋以及她们能翻译的法文书,大大夸耀吹嘘了一番,听得我心都动了,真盼望能和她们一样。再说,进学校可以彻底改变我的处境,意味着可以做一次长途旅行,完全离开盖茨海德府,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我当然愿意进学校。”我细想了一番后,说出了这样的结论。“嗯,好吧。谁知道会出什么事?”劳埃德先生说着站起身来。“这孩子是该换换空气和环境了,”他又自言自语地补充说,“神经不怎么好啊。”

这时贝茜回来了,同时还传来了马车沿石子路驶近的辚辚声。“是你家太太吧,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我想在走之前跟她谈一谈。”

贝茜请他去早餐间,说着就带他出去了。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我猜这位药剂师在随后跟里德太太的谈话中,准是大胆提出送我去学校的建议,这一建议无疑马上就被接受了。因为有一天晚上,阿博特和贝茜一起在儿童室里做针线活时,谈起了这件事。当时我已经上床睡觉,她们以为我已经睡着了。阿博特说:“我敢说,太太正巴不得能摆脱掉这个坏脾气的讨厌孩子哩。这孩子好像老在盯着每一个人,想要在暗地里搞什么阴谋似的。”我想,阿博特准是把我看成是个小小的盖伊·福克斯了。

就在这一次,我从阿博特小姐对贝茜说的话中,第一次知道我父亲是个穷牧师,我母亲不顾亲友们的反对,和他结了婚,亲友们都认为这桩婚事有失她的身份。我外祖父对她的违逆行为大为恼怒,和她断绝了关系,一分钱遗产也没有留给她。我母亲跟我父亲结婚一年以后,父亲担任副牧师的那个大工业城市流行斑疹伤寒,我父亲在访问穷人时染上了这种病,我母亲也从他那儿受到了传染,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两人都相继去世了。

贝茜听了这番话,叹了口气,说道:“阿博特,苦命的简小姐也真够可怜的啊。”“是啊,”阿博特回答说,“要是她是个漂亮可爱的孩子,那她的孤苦伶仃也能让人同情,可她偏偏是这么一个鬼丫头,实在没法让人喜欢。”“的确不太讨人喜欢,”贝茜表示同意,“至少,像乔治安娜这样的美人儿要是落到这种地步,那就会招人同情得多了。”“是啊,我太喜欢乔治安娜小姐了!”阿博特狂热地喊了起来,“这小宝贝!——长长的鬈发,蓝蓝的眼睛,脸蛋儿又那么可爱,简直就像画出来似的!……贝茜,我真想晚饭时能吃上威尔士兔子。”“我也想——再配上烤洋葱。走,咱们下楼去吧!”她们走了。

第四章

自从跟劳埃德先生做了交谈,以及听了前面说的贝茜和阿博特的议论后,我有了足够的信心,可以指望我的生活出现好的转机。一场变化似乎近在眼前——我默默地盼望着,等待着。可是它却迟迟不来。几天过去了,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已经恢复了健康,但是我朝思暮想的事却谁也没有再提起。里德太太有时用一种严厉的眼光打量我,但很少和我说话。自我生病以后,她在我和她的孩子之间划了一条比以前更加分明的界限。她指定我一个人睡在一个小房间里,罚我独自一人吃饭,还命令我整天待在儿童室里,而我的表兄表姐们却经常待在客厅里。有关送我进学校的事,她一句都没有提起,不过我还是出自本能地相信,她绝不会容我和她在同一座房子里久住下去了,因为现在她一看到我,她的目光中就流露出一种比以前更加无法克制的深恶痛绝的神情。

伊丽莎和乔治安娜显然是奉命行事,尽可能少跟我说话。约翰一看到我就伸舌头鼓腮帮装鬼脸,有一次还想要教训我,可是由于以前那种惹得我坏脾气大发的暴怒和拼死反抗的心情又激励了我,我立刻转身和他针锋相对,他一看觉得还是罢手为妙,便逃开了,一边逃一边咒骂,还发誓说我打破了他的鼻子。说实话,我倒真的是对准了他那突出的部分,想使尽手劲狠狠揍他一拳。看到他被我的这一架势或者是我的神色吓破了胆的模样,我真想乘胜追击,可惜他已逃到他妈妈的身边了。我听见他哭哭啼啼地在诉说,“那个可恶的简·爱”怎样像只疯猫似的朝他扑上去,但却被他厉声喝住了。“别跟我说起她,约翰。我对你说过,叫你不要走近她,她不值得去理睬。我不愿意看到你和你姐妹跟她来往。”

听到这里,我从楼梯栏杆上扑出身子,丝毫不假思索地猛地大声嚷道:“他们才不配跟我来往哩。”

里德太太是个相当胖的女人,可是她一听到这样无法无天的奇怪宣告,马上利索地奔上楼来,一阵旋风似的把我拖进儿童室,一下把我摁倒在我的小床床沿上,厉声恫吓我说,看我这一天还敢不敢从床上爬起来,敢不敢再说一个字。“要是里德舅舅还活着,他会跟你怎么说呢?”我几乎是无意间这么问道。我说的几乎是无意间,是因为我的舌头似乎没有得到我的意志同意,就吐出了这句话,是不由自主地脱口说出来的。“什么?”里德太太小声说,她那平时冷漠镇静的灰眼睛,被一种近于恐惧的神情弄得惶然不安了。她放开抓住我胳臂的手,两眼朝我直瞪着,仿佛弄不清我究竟是个孩子还是魔鬼。这一下我可没有退路了。“我里德舅舅就在天上,不管你想什么做什么,他全能看见,我爸我妈他们也看得见。他们知道你怎样把我整天关着,还巴不得我死掉。”

里德太太很快就回过神来,她抓住我死命摇晃着,左右开弓狠打我的耳光,然后一句话没说就走了。接下来,贝茜顶了她的缺,她训了我足足一个小时,证实我确是家庭中教养出来的最坏、最任性的孩子。我听了也半信半疑起来,因为我确实感到,在我的胸中只有恶意在翻腾。

十一月、十二月和半个正月都相继过去了。盖茨海德府像往常一样,在节日欢乐的气氛中度过了圣诞节和新年。人们互相赠送礼物,举办了宴会和晚会。不用说,所有这一切欢乐的事,全都没有我的份。我仅有的乐趣,只能是看伊丽莎和乔治安娜每天盛装打扮,穿上薄纱衣裙,束着大红腰带,披着精心做过的鬈发,下楼到客厅去;然后就是倾听楼下钢琴和竖琴的弹奏声,听管事的和仆人来来回回的走动声,人们用茶点时杯盘相碰的叮当声,以及客厅门一开一闭时断时续传来的嗡嗡谈话声。这一切听厌了,我就离开楼梯口,回到冷清寂寞的儿童室。在那儿,我虽然觉得有些悲伤,但并不感到痛苦。说实话,我一点也不想到人群中去,因为即使去了,别人也不会注意我。只要贝茜好一点,肯陪陪我,让我跟她一块儿安安静静度过晚上,不必到挤满女士先生们的房间里去,忍受里德太太的可怕目光,我就把这看成是乐事一桩了。可是贝茜一伺候好她那两位小姐的穿着打扮,总是马上就去厨房和管家房间这些热闹的地方,而且常常把蜡烛也带走。因而我只好坐在那儿,把我的玩具娃娃抱在膝头,直坐到炉火渐渐微弱下去。我不时朝四下张望着,看看在这间阴暗的屋子里,是不是还有比我自己更坏的东西在作祟。一到炉中的余烬变成暗红色,我便赶紧脱衣服,使劲拉开那些结子和带子,爬到床上去躲避寒冷和黑暗。上床时,我总是抱着我的玩具娃娃。人总得有所爱,既然没有更珍贵的东西可以让我爱,我就只好靠疼爱一个小叫花子似的旧玩具娃娃来得到一点乐趣了。这事我现在回想起来仍感到有点困惑不解,我当时是多少可笑地真心疼爱着那个小小的玩具娃娃啊,我简直把它当成有生命有感觉的东西了。不把它裹在我的睡衣里,我就睡不着;只有让它平平安安,暖暖乎乎地躺在那儿,我才比较快活,而且相信它也就快活了。

我等着客人离去,倾听着贝茜上楼来的脚步声,时间似乎过得特别慢。在这段时间里,贝茜偶尔会上楼来一趟,找她的顶针或剪刀,要不就是给我带点什么当晚饭——一个小甜面包或者一块奶酪饼——这时,她就坐在床上看着我吃,等我吃完了,她会把我的被子塞好,吻我两下,并且说:“晚安,简小姐。”每当贝茜对我这样和和气气时,我就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好、最美、最善良的人。我真希望她能永远这样和颜悦色,再也不要像惯常那样把我推来搡去,动不动就骂我,或者支使我做过多的活儿。现在想来,贝茜实在是个很有禀赋的姑娘,因为她无论干起什么事来都干净利落,而且还有挺出色的讲故事的才能。至少,从她在儿童室里讲的那些童话故事给我留下的印象来看,我是这样认为的。至于她的脸蛋和身段,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还是长得挺漂亮的。我记得她是个苗条的年轻女人,乌黑的头发,乌亮的眼睛,五官非常端正,肤色健康明净。可就是脾气有点急躁任性,原则问题上是非不分,缺少正义感。尽管如此,跟盖茨海德府里所有别的人比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她。

一月十五那天,上午九点光景,贝茜下楼吃早饭去了,我那几位表兄表姐还没有给叫到他们的妈妈那儿去。伊丽莎正戴上帽子,穿上到花园去穿的暖和衣服,准备去喂她的鸡。这是她喜欢干的活儿,她也同样喜欢把蛋卖给管家,把卖得的钱攒起来。她有做买卖的天才,也有攒钱的特殊嗜好,这不但表现在卖鸡蛋、卖小鸡上,同样也表现在跟花匠做花根、花种和插条买卖时的讨价还价上。花匠从里德太太那儿得到过命令,凡是小姐花坛上种出的东西,她想卖多少,他都得买下。而伊丽莎,只要能卖上个好价钱,她哪怕卖掉自己的头发,也不在乎。至于她的钱,她先是用破布或旧鬈发纸包起来,分藏在各个暗角里,可是其中有几包给女仆发现了,伊丽莎怕哪一天会丢掉这笔珍贵的财富,只好同意把它存在她母亲那里,但要收取很高的利息——百分之五十或百分之六十。这笔利息她每季度索取一次,及时地把账分毫不差地记在一个小本子上。

乔治安娜坐在一张高凳子上,在对着镜子梳理头发,她从阁楼上一个抽屉里找来了不少假花和旧羽毛,把它们一一插在自己的鬈发上。我在整理床铺,贝茜严厉地吩咐我,要我在她回来之前把床铺好(贝茜现在常把我当作下手使唤,要我做些打扫房间、擦抹椅子之类的活儿)。我铺好被子,折好自己的睡衣,就走到窗座跟前,打算把散得满地的图画书和玩具娃娃的家具收拾好。乔治安娜突然大喝一声,要我别去碰她的玩具(因为那些小椅子、小镜子、小巧可爱的小盘子和小杯子,全是她的财产),我立刻住了手。接下来,我没有别的事可做,便对着窗上凝结的霜花哈气,在玻璃上哈出一块透明的地方,透过这可以看到外面的庭园,那在严寒的威慑下,一切变得静悄悄,全都给吓呆了的地方。

透过这扇窗子,可以望见看门人的小屋和马车道,我刚把蒙在窗玻璃上的银白霜花哈化一大片,可以看到外面的景物,就见大门打开,一辆马车驶了进来。我眼见它驶上车道,但并没有多加注意。盖茨海德府常有马车来,但从未送来过我感兴趣的客人。马车在屋前停了下来,门铃大响,新来的客人被请进屋内,既然这一切都和我无关,我那没有着落的注意力,很快就给别的更为有趣的景象吸引住了。那是一只饿坏了的小知更鸟,它飞过来,停在窗前靠墙长着的一棵掉尽叶子的樱桃树树枝上,啾啾地叫着。我早饭吃剩的面包和牛奶还搁在桌子上,我弄碎一小块面包,推开窗子,打算把面包屑放到外面的窗台上。就在这时,贝茜奔上楼梯来到儿童室。“简小姐,快把你的围裙解掉。你在那儿干什么?今天早上洗手洗脸了吗?”

我在回答之前又推了推窗子,因为我要让鸟儿吃到面包。窗子推开了一点,我撒了些面包屑在石头窗台上,又撒了些在樱桃树上。然后才关上窗子,回答说:“还没呢,贝茜,我刚打扫完房间。”“你这粗心的讨厌孩子!那你这会儿又在干什么?你脸那么红,大概又捣了什么鬼吧。你刚才开窗干吗?”

我根本用不着费神去回答,因为贝茜看上去那么匆忙,她是顾不上听我解释的。她把我拖到脸盆架前,用肥皂、清水还有一块粗毛巾,把我的手和脸狠狠地擦洗了一番,幸好洗得时间不长。接着又用一个硬毛发刷给我梳了梳头发,解下我的围裙,然后就催我来到楼梯口,吩咐我马上下楼去,有人在早餐室里等着我。

我本想问问谁在等我,也想问问里德太太是不是在那儿,可是贝茜已经离去,把儿童室的门也给关上了。我只得慢吞吞地朝楼下走去。我差不多已有三个月没给叫到里德太太跟前去过了。在儿童室里关了这么久,早餐室、餐厅和客厅都成了让我望而生畏的地方,我简直都不敢进去了。

这会儿,我站在空荡荡的门厅里,面前就是早餐室的门,可我停下了,吓得直发抖。在那些日子里,不公正的惩罚引起的恐惧,把我变成一个多么可怜的胆小鬼了啊!我既不敢回儿童室,又怕进客厅,我站在那儿,忐忑不安,犹豫不决,足足有十分钟之久。直到早餐室里猛地响起响亮的铃声,我才下了决心。我不能不进去了。“会有谁找我呢?”我一边暗自纳闷,一边用双手去拧那很紧的门把,拧了几次都没能拧开。“除了里德舅妈外,我还会在屋子里见到谁呢?——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女人?”门把转动了一下,门开了。我走进门去,恭恭敬敬行了个屈膝礼,抬头一看,只见——一根黑柱子!至少,猛一看,那个穿一身黑衣服,直挺挺地站在炉前地毯上的笔直细长个子,确实给我这样的感觉。而顶端那张冷酷的脸,就像是一个雕成的面具,当作柱头安在那柱子上。

里德太太还是坐在壁炉旁她常坐的那个位子上。她招手要我走上前去,我照着做了。她用下面这句话把我介绍给那个石像似的陌生人:“这就是我向你提出申请的小姑娘。”

他(因为这是个男人)朝我站着的地方慢慢转过头来,两只爱好探究的灰眼睛在一对浓眉下闪着光芒,他打量了我一番后,用低沉的嗓音严肃地说道:“她个子这么小,多大了?”“十岁。”“有这么大么?”他的答话中流露出怀疑,说着又继续打量了我几分钟,然后问我说:“你叫什么,小姑娘?”“简·爱,先生。”

说着,我抬起头来。在我看来,他是一位很高大的先生。不过,我当时的个儿也实在太矮小。他的五官都很大,而且不仅五官,他整个身架都显得严峻刻板。“哦,简·爱,你是个好孩子吗?”

没法对这个问题做肯定的回答,我那个小天地里的人就有着截然相反的意见。我没有做声。里德太太代我做了回答,她意味深长地摇摇头,接着马上又补充了一句:“在这个问题上,也许还是少说为好,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听到这话真是太遗憾了!我得跟她谈谈。”说着他不再直挺挺地站着,弯下身子,在里德太太对面的一张扶手椅上坐了下来。“过来。”他说。

我从地毯上走了过去,他让我端端正正地站在他面前。这时候,我们俩的脸几乎是正对着了。他有着一张怎样的脸啊!他的鼻子多大!还有那张嘴!瞧他那牙多大啊!“再没有什么比看见一个淘气的孩子更难受了,”他开口说道,“尤其是淘气的小姑娘。你知道坏人死后去哪儿吗?”“他们都下地狱。”我不假思索地做了正统的回答。“那地狱又是什么?你能告诉我吗?”“是个大火坑。”“那你愿意掉进那个火坑,永远被火烧吗?”“不愿意,先生。”“为了不进火坑,你该怎么做呢?”

我仔细想了一会儿,可是我说出的回答却很不合适,“我得好好保持健康,不要死掉。”“你怎么保持健康呢?每天都有比你小的孩子死去。就在一两天前,我还埋过一个五岁的孩子——一个很好的小孩,这会儿他的灵魂已经进了天堂。你要是去世了,恐怕就不能这么说了。”

我的处境使我没法消除他的怀疑,只好垂下眼睛,看着他那两只踩在地毯上的大脚,叹了口气,真希望离他越远越好。“我希望这声叹息是从你内心发出的,但愿你已经后悔,不该给你这位了不起的恩人招来这么多烦恼。”“恩人!恩人!”我心里在说,“他们都说里德太太是我的恩人。要真是这样,那恩人就是个讨厌的东西。”“你早晚都做祷告吗?”盘问我的那个人继续问道。“是的,先生。”“你念《圣经》吗?”“有时候念。”“你高兴念吗?喜不喜欢《圣经》?”“我喜欢《圣经》里的《启示录》《但以理书》《创世纪》《撒母耳记》,《出埃及记》中的一小部分,《列王纪》和《历代志》的一些段落,还有《约伯记》和《约拿书》。”“《诗篇》呢?我想你总喜欢吧?”“不,先生。”“不喜欢?唉,真没想到!我有个小男孩,比你还小,已经记住六首赞美诗了。你问他,要吃一块姜汁饼干呢还是学一首赞美诗,他总是说:‘哦,我要学一首赞美诗!天使们都唱赞美诗。’他说,‘我要做个人间的小天使。’他小小年纪就这么虔诚,于是他得到了两块饼干的奖赏。”“《诗篇》没有趣味。”我说。“这说明你的心不好,你应该祈求上帝给你换一颗,给你换颗新的——纯洁的心。拿走你那石头心,换上一颗有血有肉的心。”我刚想问问,给我换心的手术怎么做法,里德太太插了进来。她叫我坐下,然后顾自说起话来。“勃洛克赫斯特先生,我想我在三个星期前给你的信中已经说过,这个小女孩的性情脾气,和我希望的不大一样。要是你肯把她收进洛伍德学校,让那些学监和教师对她严加看管,特别是提防她爱骗人这一最坏的缺点,我会很高兴的。简,我有意当着你的面说这话,就是为了要你别打算去欺骗勃洛克赫斯特先生。”

难怪我会那么害怕、那么憎恶里德太太了,因为残酷地伤害我,已经成了她的本性。我在她面前,从来不曾快活过。不管我怎么小心听话,不管我怎么使劲讨她欢心,我的种种努力总还是白费,她还是要用上面这样的一些话来报答我。现在,当着一个陌生人的面,她说出这样的责难话,简直把我的心伤透了。我隐隐感觉到,在她指定要我去过的那种新生活中,她已经先把我的一切希望都给消灭了。尽管我不能公开说出来,但是我心里明白,她这是在我未来的道路上播下嫌恶和刻毒的种子。眼看自己在勃洛克赫斯特先生的心目中成了一个狡诈邪恶的孩子,我又能有什么办法来补救这个伤害呢?“没有任何办法,真的。”我一边想,一边竭力忍住啜泣,急忙拭去淌下的几滴泪水——这痛苦的没用的见证。“对孩子来说,欺骗确实是个可悲的缺点,”勃洛克赫斯特先生说,“它跟撒谎是分不开的;凡是撒谎的人,将来个个都要下到硫黄烈火熊熊燃烧的地狱中去受罪。不过,里德太太,会有人看管住她。我会跟谭波儿小姐和其他教师说的。”“我希望能用一种和她前途相适应的方式去教养她,”我的恩人接着说,“使她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成为永远保持谦卑的人。至于假期,要是你允许,那就都让她在洛伍德过吧。”“你的决定非常明智,太太。”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回答说,“谦恭是基督徒的美德,它尤其适合于洛伍德的学生,因此我指示要特别注意在他们中间培养这种美德。对于怎样克服他们身上的世俗的傲慢情绪,我曾做过专门研究,而就在几天之前,我又有了一个足以说明我获得成功的可喜证据。我的二女儿奥古斯塔跟她妈妈去参观学校,回来后直嚷道:‘哦,亲爱的爸爸,洛伍德学校的女孩子看上去多文静、多朴素啊!掠到耳朵后面的头发,长长的围裙,还有那缝在衣服外面的小麻布口袋——她们几乎就像是穷人家的孩子了!还有,’她说,‘她们老是盯着我和妈妈的衣服看,就像从来没见过绸衣服似的。’”“我很赞成这样。”里德太太说,“我哪怕跑遍整个英国,也不见得能找到一种制度,可以更适合简·爱这样的孩子。坚忍,我亲爱的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在一切事情上,我都主张要坚忍。”“坚忍,太太,是基督徒最要紧的本分。凡是跟洛伍德学校有关的一切事务,都是遵守这个本分的:粗淡的伙食,朴素的衣着,简陋的设备,勤劳艰苦的习惯,这就是学校和学校里所有人的生活准则。”“很好,先生。这么说来,这孩子可以进洛伍德学校,可以在那儿接受适合她地位和前途的教育了?”“是的,太太,她将会安置到那座培育上帝选定的幼苗的苗圃里。我相信,她对自己有幸中选这份无上光荣,一定会感激不尽的。”“既然如此,勃洛克赫斯特先生,我就尽快把她送去,因为老实说,我真巴不得早点摆脱掉这个越来越让人受不了的重担哩。”“没问题,没问题,太太,那我这就告辞了。我要过一两个星期才能回勃洛克赫斯特府,因为我那位当副主教的好朋友绝不会放我早走的。我会给谭波儿小姐去个信,让她知道又有一个女孩要送去,这样收她进校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再见。”“再见,勃洛克赫斯特先生,代我问候勃洛克赫斯特太太和大小姐,问候奥古斯塔和西奥多,还有布劳顿·勃洛克赫斯特少爷。”“好的,太太。小姑娘,这儿有本书叫《儿童必读》,做完祈祷就读读它,尤其是写‘玛莎·吉——一个惯于说谎和欺骗的淘气孩子暴死经过’那一部分。”

勃洛克赫斯特先生说着,往我手里塞了一本有封皮的小册子,接着打铃吩咐给他备马,然后就动身走了。

现在只剩下里德太太和我两个人。我们沉默了几分钟。她在做活儿,我望着她。里德太太当时约莫三十六七岁;她是个身强体健的女人,肩膀宽阔,四肢结实,个儿不高,虽然壮实,但不算肥胖;她的脸盘很大,下颚发达结实;她的额头很低,下巴又大又突出,嘴和鼻子颇为端正,淡淡的眉毛下面闪着无情的目光;她皮肤黝黑,没有光泽,头发接近亚麻色;她体质极好,无病无痛。她是一个精明严厉的当家人,她的一家大小和所有的佃户,全都在她管辖之下,只有她的儿女偶尔敢藐视和嘲笑她的权威。她很讲究服饰,而且也注重风度仪表,力求把她的漂亮衣着衬托得更美。

我坐在一张矮凳上,离她的扶手椅有几码远,打量着她的身材,端详着她的容貌。我手里拿着那本小册子,里面有描写那个撒谎者暴死的故事。刚才要我对这特别加以注意,是给我的一个适当警告。刚才发生的事,里德太太对勃洛克赫斯特先生讲的有关我的话,他们谈话的整个内容,我全都记忆犹新,心里感到阵阵刺痛。他们说的每一个字,我都能敏锐地感觉到,就像又在耳边清晰地响起一样。这时候,一阵愤恨之情涌上了我的心头。

里德太太的目光离开手中的活计,抬起头来。我们俩人的目光相遇了,她那灵活的手指动作顿时停了下来。“出去,回儿童室去。”她命令说。准是我的目光或者别的什么冒犯了她。她虽然竭力克制,但口气还是极为恼怒。我站起身来,朝门口走去,可我又走了回来。我穿过整个房间,走到窗口,一直走到她的跟前。

我一定要说。我一直遭到无情的虐待,我要反击。可是怎么反击呢?我有什么力量向我的仇敌反击呢?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这样几句直截了当的话来:“我不会骗人。我要是会骗人,就会说我爱你了,可是我要说,我不爱你。除了约翰·里德,世界上我最恨的就是你了。至于这本有关撒谎者的书,你还是拿去给你女儿乔治安娜吧,因为爱撒谎的是她,不是我。”

里德太太的手仍一动不动地搁在她的活计上,她那冰冷的眼光,一直冷冷地盯着我。“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她问道,说话的口气,不像平常对待一个孩子,倒像是对待一个成年的仇人。

她那眼神,她那声音,都激起我莫大的反感。我激动得无法自制,从头到脚浑身都在哆嗦。我继续往下说:“我很高兴,你幸好不是我的亲人。我这一辈子绝不会再叫你一声舅妈,我长大后也绝不会来看你。要是有人问我喜不喜欢你,问我你待我怎么样,我就说,我一想起你就觉得恶心,你待我残酷到极点。”“你怎么敢说这样的话,简·爱?”“我怎么敢,里德太太?我怎么敢?因为这是事实。你以为我没有感情,以为我得不到一点爱、得不到一点关心也能过活。可我是没法这样过下去的。你没有一点点怜悯心。我到死都忘不了,你怎么推我——多么粗暴凶狠地推我——硬把我推回到那间红房子里,把我锁在里面。不管我多么痛苦,不管我怎么叫喊:‘可怜可怜我!可怜可怜我,里德舅妈!’你都不肯放过我。你这样惩罚我,只是因为你那坏小子无缘无故打了我,把我打倒在地。谁要是问我,我就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告诉他。别人都以为你是个好女人,其实你坏透了,心肠毒得很。你才骗人哩!”

还没等我把话说完,我心里就开始感到越来越舒畅,越来越欢腾,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和胜利感,仿佛挣脱了无形的枷锁,终于挣扎着进入了一个梦想不到的自由境界。这种感觉并不是毫无来由:里德太太看来吓坏了,她做的活计从膝头滑了下来;她举起双手,晃着身子,连脸都扭歪了,像是要哭了出来。“简,你全错了。你到底怎么啦?干吗抖得这样厉害?要喝点水吗?”“不要,里德太太。”“那你想要点别的什么吗,简?相信我,我只想做你的朋友。”“你才不呢!你跟勃洛克赫斯特先生说我脾气坏,爱骗人,我要让洛伍德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干了些什么!”“简,这些事你还不懂,小孩子有缺点就得改正。”“我可没有骗人的缺点!”我气哼哼地大声嚷了起来。“可是你性子暴躁,简,这你总得承认。好了,现在回儿童室去吧,乖孩子,去躺一会儿。”“我可不是你的乖孩子,我也躺不住。还是马上送我进学校吧,里德太太,我讨厌住在这儿。”“我是得早点送她进学校了。”里德太太低声咕哝说,收起活儿,突然走出屋去。

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一个战场上的得胜者。这是一场我经历过的最艰苦的战斗,也是我第一次获得胜利。我在勃洛克赫斯特站过的地毯上站了一会儿,享受着我这胜利者的孤寂。起初,我暗自笑着,心里美滋滋的,然而,就像我那一度加速的脉搏一样,这种狂喜很快就衰退了。一个孩子像我刚才那样跟长辈吵了架,毫无克制地发了一通脾气,事后是会感到后悔和随之而来的沮丧的煎熬的。一片着了火的灌木丛生的荒地,气势汹汹,光焰四射,吞食一切,可以作为我指责和威胁里德太太时心境的写照。同是这一块荒地,在烈火熄灭之后,变成一片乌黑的焦土,也同样反映了我事后的心境。经过半个小时的默默反省,我觉得自己的行为未免过于疯狂,深感我这种既遭人恨又恨人的处境,是多么可悲。

我第一次尝到了一点报复的滋味,它仿佛就像芬芳的美酒,刚入口时,又暖又醇,可是后味却又涩又苦,给了我一种喝了毒药似的感觉。现在我倒愿意去请求里德太太原谅,然而半凭经验,半凭直觉,我知道,这样做只会使她加倍瞧不起我,唾弃我,从而会激起我的火爆脾气再次发作。

我要是能有某种比说刻毒话更高明的才能,能克服掉一些忧郁易怒的坏脾气就好了。我拿起一本书——这是本阿拉伯故事集。我坐了下来,竭力想看下去,可我看不清书里在讲些什么,我的思绪老是游移在我和过去引我那么入迷的书页之间。我打开早餐室的玻璃门。灌木林静悄悄的,严霜覆盖着大地,没有一丝儿阳光和微风。我撩起外衣的裙摆,遮盖住头和胳臂,走出门外,来到一片十分僻静的林地里散了一会儿步。可是那静静的树木,掉落的枞果,还有那冻结的秋天遗物——那被阵风扫成堆,而今冻结成团的枯黄落叶,我都没能从中找到自己的欢乐。我斜倚在门上,眺望着空旷的田野,那儿没有羊儿在吃草,矮矮的小草被严寒摧残得一片苍白。这是个异常阴沉的日子,预兆着“大雪将至”的昏暗天空笼罩着一切。天上不时飘下几片雪花,落在坚实的小路上和白蒙蒙的草地上,没有融化。我,一个可怜巴巴的孩子,呆立在那儿,一遍又一遍地喃喃自语:“我该怎么办呢?我该怎么办呢?……”

突然间,我听到一个清晰的声音在喊:“简小姐!你在哪儿呀?快来吃饭!”

这是贝茜,我完全知道,可是我一动也没动。她那轻捷的脚步沿小路走过来了。“你这淘气的小家伙!”她说,“我叫你,你干吗不来?”和刚才盘桓在我脑子里的念头相比,贝茜的到来,似乎倒是件让人愉快的事。虽然她跟往常一样,性子有点暴躁。事实上,经过和里德太太那一番较量而且取胜之后,我已经不那么在乎保姆的一时发火了。我倒真想分享到一点她那年轻人轻松愉快的心情哩。我只是用两条胳臂搂住她,说道:“好啦,贝茜!别骂了。”

这个动作比我往常的任何举动都要坦率、大胆,不知怎的这使她很高兴。“你真是个古怪的孩子,简小姐,”她低头看着我说,“一个脾气多变、性格孤僻的小家伙!我想,你快要去学校了吧?”我点点头。“离开可怜的贝茜,你不难过么?”“贝茜哪会把我放在心上呀?她老是骂我。”“都怪你是这么个古怪、胆小、怕羞的小家伙。你该大胆些才好。”“什么!要我多挨几次打吗?”“胡说!不过,你是有些受亏待,这倒是真的。我妈上星期来看我时就说过,她可不愿让自己的孩子处在你这样的境地。——好啦,进来吧,我还有好消息要告诉你哩!”“我看你不见得有,贝茜。”“孩子!你这是什么意思?瞧你盯着我的那双眼睛有多忧郁!好吧,今天下午太太、小姐和约翰少爷都要去赴茶会,你可以跟我一块儿喝午茶。我要叫厨子给你烤个小蛋糕,过后你再帮我查看一下你的抽屉,因为我很快就得给你收拾行李了。太太打算让你过一两天就离开盖茨海德府,你还可以挑一些你想带去的玩具。”“贝茜,你得答应我,我走以前不要再骂我。”“好,我答应你。不过你也要记住,你是个挺乖的女孩,别再怕我。有时我说话凶一点,也别吓成那样。那才真让人生气哩。”“我想我不会再怕你了,贝茜,因为我对你已经习惯了,我倒是马上要怕另外一些人了。”“你要是怕他们,他们就会讨厌你。”“就像你那样吗?贝茜?”“我没有讨厌你,小姐。我相信,比起所有别的人来,我倒是更喜欢你哩。”“可你并没有表示出来呀。”“你这小家伙真厉害!你说话的口气跟以前不同了。是什么使你变得这么大胆的呀?”“嗨,我马上就要离开你了呀,再说……”我正想说一点发生在我跟里德太太之间的事,可是再一想,觉得还是不说为好。“这么说,你很高兴离开我喽?”“没有的事,贝茜。说真的,这会儿我还有点难受呢。”“这会儿!有点!我的小姐这话说得多冷淡!我敢说,要是现在我要你吻我一下,你也许会不答应吧。你会说你有点不愿意。”“我会吻你的,而且很乐意。快把头低下来。”贝茜弯下腰来,我们互相拥抱在一起。然后,我心情舒畅地跟着她走进屋子。那个下午就在宁静和谐的气氛中度过了。晚上,贝茜给我讲了几个她最迷人的故事,还给我唱了几首她最动听的歌。即使像我这样的人,人生也会有阳光灿烂的时候。

第五章

一月十九日早晨,时钟刚敲五点,贝茜就举着一支蜡烛走进我的小房间。她发现我已经起床,而且衣服都快穿好了。她进来前半小时,我就起来了,还洗了脸。这时,半轮明月正在西沉,我借着从床边小窗射进的月光,穿上了衣服。就在这一天,我要乘坐早上六点经过大院门口的马车,离开盖茨海德府。只有贝茜一个人起来,她在儿童室里生好了火,现在正在给我准备早餐。想到要外出旅行,心情激动时,很少有孩子能吃得下饭的,我也一样。贝茜硬要我喝几调羹她给我准备的热牛奶,吃点面包,可是她白费了力气,只好用纸包了几片饼干,放进我的提袋。然后她帮我穿上大衣,戴上帽子,她自己也裹上一条披巾,就和我一起离开儿童室。经过里德太太卧室时,她问道:“你要进去跟太太道个别吗?”“不了,贝茜。昨天晚上你下楼吃晚饭时,她到我床前来过,要我早上不用去惊醒她,也不用去惊醒我表哥表姐了。她还要我记住,她始终是我最好的朋友,她要我对别人也这么说,还要我感激她。”“那你怎么说呢,小姐?”“什么也没说。我用被子蒙住脸,转身朝向墙壁,没有理她。”“这就不对了,简小姐。”“这完全对,贝茜,你那位太太从来就不是我的朋友,她一直是我的仇人。”“哦,简小姐!可别这么说!”“再见了,盖茨海德!”我们穿过大厅从前门出去时,我大声说了一句。

月亮已经西沉,天漆黑一团,贝茜提着一盏灯,灯光照得刚刚解冻、变得湿漉漉的台阶和石子路闪烁发光。冬日的清晨,又潮又冷,我沿着车道匆匆走去,牙齿直打战。看门人的小屋里有一线亮光,我们走到时,只见看门人的妻子正在生火。我的箱子头一天晚上已经先送下来,此时用绳子扎好放在门边。离六点只有几分钟了。六点敲过不久,远处传来车轮声,宣告马车来了。我走到门口,只见车上的灯光在黑暗中迅速逼近。“她一个人走?”看门人的妻子问道。“是的。”“有多远?”“五十英里。”“多远的路啊!我真奇怪,里德太太怎么敢让她一个人走这么远的路。”

马车到了,在大门口停了下来。它套着四匹马,顶座上坐满了旅客。管车人和车夫大声催促着快上车。我的箱子装到了车上,我搂着贝茜的脖子连连吻着,被人给拉开了。“千万要照顾好她啊!”管车人把我抱上车时,贝茜大声喊着。“行,行!”管车人回答说。车门砰地一声关上了,有人喊了一声“好啦”,我们就出发了。就这样,我告别了贝茜,离开了盖茨海德府,给匆匆带往一个陌生的、在我当时看来还是个遥远而又神秘的地方。

一路上的情况,我已记得不多了,只知道那一天在我看来长得出奇,我们像是走了好几百里的路。我们经过了好几个市镇,马车还在其中一个很大的市镇停了下来。马匹全给卸下,旅客也都下车去吃饭。管车人把我带到一家客店里,要我在那儿吃点东西,可是我不想吃,他便把我留在一间大屋子里。屋子的两头都有壁炉,天花板上挂着枝形吊灯,墙上的高处还钉有一个小小的红色陈列架,上面摆满了乐器。我在那儿来来回回踱了很长时间,心里感到很不自在,而且还非常害怕有人进来把我拐走。我相信有拐子,他们干的那些勾当,常常出现在贝茜在炉边讲的那些故事里。管车人终于回来了,我再一次给塞进马车。我的保护人爬上他自己的座位,吹响他那瓮声瓮声的号角,于是,我们就在辚辚的车声中,驶过勒城的“石铺街道”,继续上路了。

下午天气变得潮湿,有点雾蒙蒙的。将近黄昏时分,我开始觉得我们真的离盖茨海德很远了。我们没有再经过市镇,野外的景色也变了,一座座灰蒙蒙的大山突起在四周的地平线上。暮色渐浓时,我们驶进了一个黑压压满是树木的山谷,当夜色笼罩住这周围的景色后很久,我听到狂风在树林间呼啸。

在这种声音的催眠下,我终于睡着了。可是没睡多久,车子突然停下,把我惊醒了。车门开了,一个仆人模样的女人站在车门边。我借着灯光,看清了她的脸容和衣着。“车上有个叫简·爱的小姑娘吗?”她问道。我应了声“有”,接着就被抱下了马车,我的箱子也给递了下来,然后马车又立刻上路了。

因为坐得太久,我的身子都僵硬了,脑袋也给车子的声音和颠簸弄得晕晕乎乎。待到恢复正常后,我朝四周打量了一下,但见周围一片黑暗,风雨交加。不过,我还是隐约分辨出我面前有一堵墙,墙上有扇门开着。我跟着我的新向导,走进门内。我们一进去,她就随手关上门,上好锁。现在能看清了,这儿有一幢或者几幢房子——因为房子铺展得很远——房子有很多窗子,有的窗子里还有灯光。我们走上一条宽宽的石子路,溅着水往前走。走进一扇门后,那女仆又领着我经过一条走廊,最后走进一间生着火的房里,她让我一个人待在那儿。

我站在那儿,在火上烤了烤我冻麻的手指,然后朝四周打量了一下。房里没有点蜡烛,但是壁炉里摇曳不定的火光,不时会照亮糊有壁纸的墙壁,还有地毯,窗帘和闪闪发亮的红木家具。这是一间客厅,没有盖茨海德府的客厅那么宽敞,也没有那么富丽堂皇,但也够舒适的了。我正在为搞清墙上一幅画的内容而大伤脑筋,有个人举着一支蜡烛走了进来。后面还紧跟着另外一个人。

走在前面的是位高个儿女士,黑头发,黑眼睛,有个苍白的宽阔前额。她的半个身子都裹在一条大披巾里,面容严肃,举止端庄。“这孩子太小,不该让她一个人来。”说着她把蜡烛放到桌子上。她仔细端详了我一两分钟,又接着说:“最好还是马上让她上床睡觉,她看来累坏了。你累吗?”她把手放在我肩上,问道。“有一点,小姐。”“也饿了吧,准是的。睡觉前先让她吃点饭,米勒小姐。你这是第一次离开父母进学校么,我的小姑娘?”

我告诉她我没有父母。她问我他们去世已有多久,又问我多大了,叫什么名字,会不会读书写字,会不会做点针线活儿。然后她用食指轻轻摸摸我的脸颊说,她希望我做个好孩子,便打发我跟米勒小姐走了。

刚离开的那位小姐约莫二十九岁上下,和我一块走的那位看上去要小几岁。前一位小姐的声音、外表和风度,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米勒小姐就比较平常,看面容虽然显得劳累过度,但脸色倒还红润。无论步履还是举止,都是匆匆忙忙,就像手头老是有很多事要做的人那样。她看样子很像一位助理教师,后来我知道她确是助理教师。我由她领着,在这座布局很不规则的大房子里,走过一个又一个房间,穿过一条又一条走廊。我们走过的这些地方都非常寂静,静得有点儿凄凉。但从这儿一走出,就听到一片嗡嗡的嘈杂人声,接着来到一间又宽又长的屋子里。屋子两头各摆着两张很大的木板桌子,每张桌子上都点着一对蜡烛。一群年龄不等的姑娘,从九岁、十岁到二十岁的都有,坐在桌子周围的凳子上。从昏暗的烛光下看去,我觉得她们的人数似乎多得数不清,尽管实际上不会超过八十个。她们全都穿着式样古怪的褐色呢罩衫,系着长长的麻布围裙。这会儿是学习时间,她们正在用心熟读明天要查问的功课,我刚才听到的嗡嗡声,就是她们低声背诵发出来的声音。

米勒小姐示意叫我坐在靠近门口的一张凳子上,然后走到这间长屋子的上头,喊道:“各班班长,把课本收起来放好!”

四个高个姑娘从各自的大板桌旁站起,沿桌子走了一圈,把书收集起来放到一旁。米勒小姐接着又命令道:“各班班长,去把晚饭托盘端来!”

那几个高个姑娘走了出去,一会儿就回来了,每人端着一个大托盘,里面放着一份份分好的饭食,只是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每个盘子的中央还放着一壶水和一个大杯子。一份份食物挨个儿递了过去。杯子是公用的,谁想喝就喝。轮到我的时候,我喝了几口水,因为我正感到口渴,但没有去动那食物,兴奋和疲劳弄得我什么也吃不下。不过,现在我看清了,那是一张薄薄的燕麦饼,给分成了许多块。

吃完饭,米勒小姐念了祈祷文,各班的姑娘便两人一排地排队上楼了。这会儿我已疲乏不堪,连卧室是个什么样子也没留心去看,只知道和教室差不多,也很长。今晚我得跟米勒小姐合睡一张床。她帮我脱掉衣服。躺下后,我看了看那长长的一排排床铺,每张床上都很快地睡上了两个人。十分钟后,唯一的一盏灯就熄灭了,四周寂静无声,漆黑一片,我睡着了。

那一夜过得很快,我太疲倦了,连梦都没有做。我只醒过来一次,耳边只听得狂风怒号,下着倾盆大雨,而且还觉出米勒小姐已经在我旁边睡下。待我再一次睁开眼睛时,正响着响亮的钟声。姑娘都已起来,正在穿衣服,天还没有破晓,屋子里点着一两支灯草芯蜡烛。我也只好很不情愿地起了床。天冷得厉害,我打着哆嗦,好不容易才穿好衣服。等到有脸盆空时,去洗了脸。脸盆并不是很快就能等到的,因为六个姑娘合用一只,它就搁在屋子中间的脸盆架上。钟声又响了,大伙便两人一排地排队下楼,走进烛光昏暗的阴冷教室。进去后,米勒小姐念了祈祷文,接着,她大声喊道:“分班!”

接下来是几分钟的秩序大乱,米勒小姐一再高喊“安静!”“遵守秩序!”待混乱过去后,我见大家已围坐成四个半圆形,分别面对着放在四张桌子旁的四张空椅子,人人手里都捧着书。每张桌子上都有一本像是《圣经》的大书,就放在空椅子的前面。接下来是几秒钟的停歇,其间夹杂着姑娘们发出的低微模糊的嗡嗡声。米勒小姐从这一班走到那一班,把这种模糊不清的声音弹压了下去。

远处传来当当的钟声,立即有三位女士走进屋来,分别到一张桌子前就座。米勒小姐则在第四张空椅子上坐了下来。这个位置离门最近,围着的是一群年龄最小的孩子。我也被叫到这个低级班上,给安排在最末一个位置上。

一天的功课现在开始了。先是背诵这天的短祷文,接着念了几段经文,然后又慢声念了《圣经》中的几个章节,这样持续了一个小时。做完这些功课,天已大亮。这时,那不知疲倦的钟又敲响了第四遍。各个班又排好队,到另一间屋子里去吃早饭。眼看就要有东西吃,我高兴极了!前一天才吃了那么一丁点儿东西,这会儿我简直饿坏了。饭厅是个光线很暗的大房间,天花板很低,两张长桌子上放着几盆热气腾腾的东西,可是让我丧气的是,那味儿一点也引不起人们的食欲。我看到,这班命定得吃这种食物的人,鼻子一闻到这股气味,全都表示不满。从队列的最前面,第一班那几个高个姑娘中间,传出了小声的嘀咕声:“讨厌!粥又烧煳了!”“安静!”突然有人喊了一声,这不是米勒小姐,而是一位高级教师,一个皮肤黝黑的小个子,穿着很漂亮,但脸色有些阴沉。她坐在一张长桌的上首,另一张长桌的上首坐着一位比较健壮的女士。我想找头天晚上最初见到的那位女士,结果没有找到,她不在。米勒小姐坐在我那一桌的下首。一位模样像外国人的古怪老太太坐在另一桌的下首,后来我才知道,她是法语教师。大家做了长长的感恩祷告,又唱了一首赞美诗,然后一个仆役给教师们端来了茶点,早饭才开始。我饿极了,这会儿已经有点头晕眼花,也就顾不上滋味如何,便狼吞虎咽地把我那份粥吞下了一两匙。可是当剧烈的饥饿感稍有缓和,我便发觉,我手里端的这盆东西实在令人作呕。烧煳的粥简直跟烂土豆一样难吃,就连饥肠辘辘时,也会给它弄得大倒胃口。人们手中的匙子缓缓地动着,我看到每个姑娘都尝了尝自己的食物,竭力想把它吞下去,但多数人都立即放弃了这种努力。早饭结束了,可谁也没有吃上早饭。我们又为这份实际上没有得到的恩赐感谢了上帝,又唱了一首赞美诗,然后才离开饭厅到教室去。我是最后一个离开,走过桌子旁时,我看见有个教师端起一盆粥来尝了尝。她还朝别的教师看了看,她们脸上也都露出不快的神色,其中有一位,就是比较健壮的那位,低声说道:“给人吃这种东西!太不像话了!”

要再过一刻钟才上课,这时候教室里乱哄哄地闹翻了天。在这段时间里,看来好像是允许较为随意地大声谈话的,大家也就充分利用了自己的这份特权。整个谈话都集中在这顿早饭上,人人都在大声痛骂。可怜的人啊!这是她们仅有的慰藉了。这时,教室里只有米勒小姐一个教师,一群大姑娘围着她,她们一边说着,一边还伴有庄重而愤怒的手势。我听到有几个人说话中提到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的名字。米勒小姐听了,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但并没有尽力去抑制这种普遍的愤怒情绪。无疑,她自己对这件事也有同感。

教室里的时钟敲了九下,米勒小姐离开围着她的那圈人,站到教室中央,叫道:“安静!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去!”

纪律占了上风,不到五分钟,乱哄哄的人群又变得秩序井然,相对的安静压倒了七嘴八舌的喧哗。这时,几位高级教师也已准时就座,不过大伙似乎还在等着什么。八十个姑娘一动不动地挨个儿端坐在屋子两侧的凳子上。她们看上去是一群颇为古怪的人物,头发一律平直地梳向脑后,看不到一绺鬈发,全都穿着褐色衣服,领子很高,颈部还围着一条窄窄的领饰,外衣前面还系有一个小小的麻布袋(样子有点像苏格兰人的钱袋),用来作为装活计的口袋;每个人都穿着羊毛长袜和用铜扣扣的土制鞋子。穿这种衣着的人当中,有二十来个是大姑娘,或者不如说是年轻妇女了;这身打扮对她们很不合适,哪怕最漂亮的姑娘,穿了也会显得怪模怪样的。

我依然看着她们,偶尔也看着那几位教师——她们当中没有一位是我真正喜欢的。身体健壮的那位有点粗俗,皮肤黑黑的那一位一副凶相,那个外国人粗声粗气、怪模怪样,而米勒小姐呢,可怜的人啊!看上去脸色发紫,饱经风霜,而且操劳过度——正当我的目光从这张脸移到那张脸时,全校的人仿佛由同一根发条带动似的,忽然同时站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听到有人发过口令呀,我简直给弄糊涂了。还没等我明白过来,各班的人又都坐下了。不过,这时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一个地方,我也跟着看去,没想到竟看到了昨天晚上接待我的那个人。她站在长屋子那头的壁炉旁边——因为屋子两头各有一只壁炉。她神色庄重,默默地打量着坐成两排的姑娘。米勒小姐走上前去,大概向她请示一个问题,得到她的答复后,便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大声说:“一班班长,去把地球仪拿来!”

在一班班长去执行指示时,下达指示的女士缓步朝房间这头走来。我想,我身上准有一个相当发达的专管崇敬的器官,因为时至今日,我依然保留着当时目光紧随她脚步时的那份敬仰之情。这会儿是大白天,她看上去修长、美丽、身材匀称。一对褐色的眼睛,眸子里透出慈祥的神情,周围那像描出来似的长长的睫毛,更衬出她宽宽的前额的白净。两鬓深褐色的头发,照当时时兴的发式,梳理成圆圆的发卷,当时光直的发辫和长长的鬈发还没有流行。她的衣服也是当时风行的款式,是紫色的,镶有黑丝绒的西班牙式饰边。一只金表(那时表还不像现在这样普遍)在她的腰带上闪闪发光。还是请读者自己去完成这幅肖像吧,你只需添上俊秀的容貌,略显苍白但很明净的肤色,以及端庄的仪态风度,至少就可以对谭波儿小姐的外貌,在文字所能清晰描述的限度内有一个较为正确的概念了。她的全名叫玛丽亚·谭波儿,这是后来我在她叫我带到教堂去的祈祷书上看到她的签名才知道的。

洛伍德的学监(这是这位女士的职务)在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两个地球仪。她把第一班的学生都叫到身边,开始给她们上地理课,另外几个班也被其他教师叫去背诵历史、语法等等,这样持续了一个小时。接下来是习字和算术,此外还由谭波儿小姐给几个年纪大一些的姑娘上音乐课。每堂课的时间都按钟点规定,最后时钟终于敲响了十二点。学监站了起来。“我还有句话要和同学们讲一讲。”她说。

下课时的喧闹声已经开始响起,但她一讲话,大家立刻静了下来。

她接着说道:“今天早上的早饭你们吃不下去,现在一定都饿了。我已经吩咐了,给大家供应一份面包加干酪做点心。”

教师们都用一种惊异的神情望着她。“这件事情由我负责。”她又补充了一句,口气像是向她们解释,说罢就走出了教室。

面包和干酪一会就端进来分给大家,全校的人都欢天喜地兴高采烈。随后,发出了“到花园去”的命令。人人都戴上一顶有色布帽带的粗草帽,穿上一件灰色的粗呢斗篷。我也是同样打扮,随着人流朝外面跑去。

花园是一片很大的场院,四周围着高墙,把外面的景色挡得一点也看不见。花园的一侧有一条带顶的回廊,几条宽阔的散步道,围绕着划分成几十个小花坛的中央地带,这些小花坛就是分配给学生栽种的园地。每一个花坛都有一个主人。在百花盛开的季节,这儿无疑是很美丽的。可是眼下才一月底,一切都呈现出冬日的凋零枯萎景象。我站在那儿,朝四下张望着,冻得直打哆嗦。这样的天气,搞户外活动实在太冷了。尽管没有下雨,可是那黄色的蒙蒙细雾,使四周变得一片昏暗。由于昨天的那场大雨,脚下的一切都还是湿漉漉的。身体强健一些的姑娘跑来跑去,仍在做着活动量大的游戏,可是,几个脸色苍白、身体瘦弱的姑娘,却聚在一起,在回廊里寻找暖和的藏身之处。浓雾侵入了她们颤抖的躯体,我不时听到她们中间发出空洞的干咳声。

我还一直没跟别人说过话,别人好像也都没有注意到我。我一个人站立在那儿,十分孤单。不过我对这种孤独感已经习惯了,因而并不感到怎么难受。我倚在回廊的一根柱子上,用灰色斗篷裹紧身子,竭力想忘掉身外袭人的寒气,忘掉体内啃啮着我的尚未消除的饥饿,让自己沉湎到观察和思考之中。我的思绪太游移不定,太支离破碎了,不值得一记。我几乎到现在都还弄不清楚,我自己究竟身在何处。盖茨海德府和我以往的生活,已经飘离而去,飘向无穷的远方,而眼前的一切,又是这样陌生,这样模糊不清,至于未来,我更无从揣测,我环顾一下这个修道院似的花园,然后又抬头望望房子。这是一座庞大的建筑物,有一半看上去灰暗古旧,另一半却很新。新的部分包括教室和宿舍,一扇扇直棂的小格子窗闪闪发光,看起来像座教堂。门的上面有一块石匾,上面刻有这样的文字:

洛伍德义塾——这一部分于公元××××年由本郡勃洛克赫斯特府内奥米·勃洛克赫斯特重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六节。

我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段文字,总觉得它有某种含义,但是我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究竟。我正在揣摩“义塾”这两个字的意思,一心想弄明白前面那段文字和后面这段《圣经》引文之间的关系,就在这时,紧靠背后响起一声咳嗽,我不由得转过头去。只见一个姑娘坐在附近的石凳上,正在埋头看书,看得似乎出了神。从我站着的地方可以看到她手中那本书的书名——《拉塞拉斯》。这书名我觉得很古怪,所以也就引起了我的兴趣。她在翻书页时,刚好抬起头来看了看,我便径直问她说:“你那本书有趣吗?”我已经打算请她哪天把书借给我看。“我很喜欢它。”她迟疑了一两秒钟,打量了我一下后才回答。“里面都说些什么?”我接着问道,我简直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勇气,居然敢这样和一个陌生人攀谈,这跟我的天性和习惯是背道而驰的。不过我想,准是她那看书专注的神情,触动了我哪儿的一根心弦,引起了我的共鸣。因为我也爱看书,尽管看的都是些浅近幼稚的读物。真正严肃的和内容丰富的书,我还消化不了,也理解不了。“你可以看看。”那姑娘回答,把书递给了我。

我接过书来看了看,只略略翻了一下,便觉得这书的内容并不像书名那么吸引人。对我那点浅薄的趣味来说,《拉塞拉斯》似乎太乏味了。我既看不到仙女,也看不到妖怪,在密密麻麻印满字的书页上,似乎并没有什么丰富多彩的东西。我把书递还给她,她默默地接了过去,什么也没有说,正要像刚才那样埋头看书,我又冒昧地打扰了她:“你能不能告诉我,门上面那块石匾上的字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洛伍德义塾?”“就是你来住的这所房子。”“那为什么又把它叫作义塾呢?是不是它和别的学校有什么不同?”“这是所半慈善性质的学校,你,我,所有其他人,都是慈善学校的孩子。我想,你是个孤儿吧。是不是你爸或者你妈去世了?”“我还不能记事他们就都去世了。”“是啊,这儿的姑娘不是失去爸或妈,就是父母双亡,所以这儿叫义塾,是养育孤儿的。”“我们全都不用付钱?他们白白养活我们吗?”“我们要付的,或者由我们的亲友付,每人每年十五镑。”“那他们干吗还把我们叫作慈善学校的孩子呢?”“因为十五镑是不够支付膳费和学费的,不足的钱要靠捐款来补足。”“谁捐呢?”“那些住在邻近和伦敦的好心肠的太太先生们。”“内奥米·勃洛克赫斯特是谁呢?”“就是石匾说的,是建造这部分新房子的那位女士,这儿的一切都由她儿子监督和管理。”“为什么?”“因为他是这个机构的司库和总监。”“这么说,这房子不属于那个带表的、说要给我们吃面包和干酪的高个子女士了?”“属于谭波儿小姐?噢,不是!我倒希望是她的哩。她做的一切都得向勃洛克赫斯特先生负责。我们所有的食物和衣着,都是由勃洛克赫斯特先生买的。”“他住在这儿吗?”“不——在离这儿两英里的一座大宅子里。”“他是个好人吗?”“他是个牧师,据说做过很多好事。”“你说那位高个子女士叫谭波儿小姐吗?”“是的。”“那另外几位老师叫什么?”“脸蛋红红的那位叫史密斯小姐,她管劳作,还亲自剪裁——因为我们的衣服,罩衣也好,外套也好,样样都是我们自己做的。那个黑头发的小个子是斯凯契德小姐,她教历史和语法,还负责听二班的背诵。披着披巾,腰里用黄丝带系着一块手绢的是比埃洛夫人,她是打法国的里尔来的,教法语。”“你喜欢这些老师吗?”“挺喜欢的。”“你喜不喜欢那个黑黑的小个子,还有那个……什么夫人来着?我学不会你说的那个名字的发音。”“斯凯契德小姐脾气急躁——你得留神别冒犯了她。比埃洛夫人倒不是个坏人。”“不过,还得数谭波儿小姐最好,是吗?”“谭波儿小姐确实很好,很聪明,她比别的人都强,因为她懂的东西比别人多得多。”“你在这儿很久了吗?”“两年了。”“你是个孤儿?”“我妈妈去世了。”“你在这儿快活吗?”“你问的问题也太多了,我这次答得够多的啦。这会儿我可要看书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召集吃饭的钟声响了,大家重又回到屋子里。现在弥漫在饭厅里的那股味儿,并不比早饭时我们的鼻子领略过的味儿更能刺激食欲。饭菜盛在两只大白铁桶里,冒着一股臭肥肉味的蒸蒸热气。我看出,那糊糟糟的东西是把烂土豆和变质的臭肉片混煮在一起的大杂烩。每个学生都分到一盘,量倒是不少。我尽量吃下一些,心里则暗自纳闷,是不是每天的饭菜都是这样的呢?吃过饭,我们立即来到教室里,重新开始上课,一直上到五点钟。

那天下午,唯一引人注意的事件是,和我在回廊上谈过话的那个姑娘,上历史课时被斯凯契德小姐罚出班外,站在大教室的中央。我觉得这样受罚是十分丢脸的,尤其是对这么大的一个姑娘来说——她看上去已经有十三岁了,或者还不止。我原以为她一定会流露出非常痛苦和羞愧的神情,可叫我吃惊的是,她既没哭也没脸红,虽说紧绷着脸,却镇静自若地站在众目睽睽之下。“她怎么能这样平静,这样坚强地忍受下来呢?”我暗自问着,“换了我处在她的境地,我准会巴望地上裂个口子让我钻进去的。她看上去仿佛正在想着什么超出她的受罚,超出她的处境的事,想着什么不是她周围,不是她眼前的事。我听说过白日梦——她这会儿莫非正在做白日梦吗?她两眼盯着地上,但我肯定她是视而不见——她的目光似乎是向内的,向着她自己的内心深处。我相信,她是在看着记忆中的什么,而不是眼前实际存在的东西。我真猜不透她到底是哪种姑娘——好姑娘呢还是不好的姑娘?”

下午五点过后不久,我们又吃了一餐,是一小杯咖啡和半片黑面包。我狼吞虎咽地吃下面包,喝下咖啡,吃得津津有味。可是我真希望能再来这么一份——我还是饿得慌。饭后是半小时的娱乐,接着是学习,然后就是那一杯水和那块燕麦饼,最后是祈祷,上床。这就是我在洛伍德过的第一天。

第六章

第二天仍和前一天那样开始,在灯草芯蜡烛的亮光下起床,穿衣。只是这天早上,我们不得不免去洗脸这个仪式,因为水罐里的水冻住了。头一天傍晚起,天气就变了,整整一夜,刺骨的东北风呼呼地从窗缝灌进我们的卧室,冻得我们在床上直打哆嗦,把水罐里的水也冻成了冰。

那冗长的一个半小时祈祷和《圣经》诵读还没结束,我就觉得快要冻死了。终于到了吃早饭的时间,这天早上的粥没有烧煳,论质还可以吃,可是量实在太少了。我那一份看上去多么少啊!真希望能再加一倍。

这一天,我给编进第四班,还给我规定了正式的功课和作业。在这之前,我一直只是洛伍德各项活动的一个旁观者,今后,我也要成为其中的一名演员了。刚开始,我对背诵还不大习惯,总觉得课文既长且难,课程又一会儿一换,弄得我晕头转向。因而,到下午三点左右,当史密斯小姐把一块两码长的布条,连同缝针顶针等等塞进我手里,要我坐到教室的一个安静的角落去给布沿边时,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在这个时间,其他人大多数也和我一样,在做针线活。但还有一个班仍围着斯凯契德小姐的椅子在诵读。四周静悄悄的,可以听到她们课文的内容,也可以听到每个姑娘完成功课的情况,以及斯凯契德小姐听了后对她们的责备和夸奖。她们上的是英国史。在读课文的人中间,我看到了我在回廊上相识的那个姑娘。刚开始上课时,她排在全班最前头,但不知是因为发音有错还是语调不当,突然给降到了最末尾。即使到了这样不引人注意的地位,斯凯契德小姐还是继续要她成为引人注意的对象,她不断地用下面这样的话来对付她:“彭斯,”(这好像是她的姓,这儿的姑娘全是用姓来称呼的,就跟别地方的男孩子那样),“彭斯,你偏着脚站在那儿,鞋帮都着地了,快把脚板伸正。”“彭斯,你伸出个下巴,难看极了,快缩进去。”“彭斯,我一定要你把头挺直,我不许你这样站在我面前。”等等,等等。

一个章节从头到尾念了两遍,然后合上书本,开始对姑娘们进行考问。这一课包括了查理一世王朝的部分内容,以及各种有关船舶吨税和造舰税的问题,大多数人看来都回答不上来。可是,不管什么小难题,到了彭斯那儿立刻就迎刃而解了,她好像把整堂课的内容都记在脑子里了,对每一个问题她都能对答如流。我一直指望斯凯契德小姐会对她的用功加以夸奖,可是非但没有这样做,反而突然嚷了起来:“瞧你这肮脏讨厌的姑娘!今天早上你一定连指甲都没有洗!”彭斯没有回答。我对她的沉默感到奇怪。“她干吗不解释,”我心里想,“因为水结了冰,她既没法洗指甲,也没法洗脸。”

就在这时,我的注意力给史密斯小姐分散了,她要我给她绷住一束线。她一边绕线,一边时不时地跟我说上几句,问我以前有没有上过学,我会不会刺绣、缝纫、编织等等。在她放我走以前,我根本就没法再观察斯凯契德小姐的动静。等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时,这位女士正下了一道命令,命令的内容我没听清,只见彭斯立刻离开教室,走进隔壁放书的一间小里屋,不一会儿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束一头扎在一起的树枝。她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屈膝礼,把这个不祥的刑具呈给斯凯契德小姐,然后不等令下,就默默地解开围裙。那位教师立刻用这束树枝朝她颈背上狠狠抽了十几下。彭斯的眼里没有涌出一滴眼泪。我目睹着这一场面,不由得升起一股徒劳无益的怒火,气得双手直发抖,只得停下手中的活儿,可是她那张若有所思的脸上,却神色如常,没有一点变化。“犟脾气的姑娘!”斯凯契德小姐嚷道,“你那邋遢习惯怎么也改不了啦。把笤帚拿走!”

彭斯遵命照办了。当她从藏书室里出来时,我仔细朝她打量着。她正把自己的手绢放回口袋,瘦削的脸颊上还有一丝泪痕在闪闪发光。

傍晚的游戏时间,我觉得是洛伍德一天中最欢快的时刻。五点钟时吃下的那点面包和咖啡,虽说不能解饥,却也使人恢复了一点生气。受了长长一整天的拘束,现在可以松弛一下了,教室也显得比早上暖和了,因为这时允许把炉火烧得旺一些,以便多少可以代替一下尚未点上的蜡烛。红红的暮色,许可的喧闹,嘈杂的人声,给人一种自由自在的愉快感。

在斯凯契德小姐鞭打她的学生彭斯的那天傍晚,我仍跟先前那样,徘徊在长凳、桌子和笑闹的人群中间,没有一个伙伴,但也不觉得孤单。经过窗口时,我时不时地掀起窗帘,朝外面打量。窗外大雪纷飞,靠下面的窗格上已经积了雪。我把耳朵贴近窗子,从屋内的喧声笑语中,仍能分辨出屋外大风的哀号。

如果我是刚刚离开一个温暖的家庭和慈爱的双亲,也许眼前这种时刻最会引起我离别的哀愁,这凄厉的风声会令我悲伤,这嘈杂的喧闹会搅乱我的安宁。但是事实上,这两者却引起我一种奇特的激动和不顾一切的狂热,我盼望寒风呼啸得更凶猛,盼望暮色浓到漆黑一团,盼望喧闹变成叫嚣。

我跳过几张长凳,钻过几张桌子,来到一个壁炉跟前;我看到彭斯正跪在高高的铁丝炉档旁,借着余烬的微光,默不作声、全神贯注地在看书,忘掉了周围的一切。“还是那本《拉塞拉斯》吗?”我走到她身后问道。“是的,”她说,“我马上就看完了。”

只过了五分钟,她就合上了书。我为此感到高兴。“这一下,”我心里想,“我也许能引她开口说话了。”我在她身旁的地板上坐了下来。“你姓彭斯,名字叫什么呢?”“海伦。”“你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吗?”“我从更靠北面的地方来,差不多快到苏格兰的边界了。”“你还回去吗?”“希望能回去。不过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准。”“你一定想离开洛伍德吧?”“不,我干吗想离开呢?我是给送到洛伍德来受教育的,不达到目的就离开没有好处。”“可是那个老师,斯凯契德小姐,对你这么凶。”“凶?哪儿的话!她是严格。她讨厌的是我的缺点。”“可要是我换了你,我会讨厌她,对她反抗。她要是拿那个鞭子打我,我就从她手里夺过来,当着她的面把它折断。”“你也许不会那么做。可要是你真那么做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准会把你从学校开除出去。那就会让你的亲戚非常痛心。宁可忍受一下除自己之外谁都感受不到的痛楚,这总比冒失行事,让所有和你有关的人都受连累好得多。再说,《圣经》也教我们要以德报怨。”“可是,在满是人的屋子中间罚站,挨打,终归是丢脸的呀。再说你是这么大的姑娘了,我比你小得多,还受不了呢。”“可是既然你躲不了,那就只好忍着点了。命中注定要你忍受的事,你尽说受不了,那是软弱和愚蠢的。”

我听了她这番话非常诧异,这套忍耐的学说,我领悟不了,她对惩罚她的人表示的宽容,我更是没法理解和赞同。但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海伦·彭斯是借助一种我看不见的光来看待事物的。我疑心也许她是对的,是我错了,可是我已不愿深究这件事,像腓力斯一样,我把这暂且搁下,以后再说。“你说你有缺点,海伦,什么缺点呢?我觉得你挺好的。”“那我就告诉你,看人别只看外表,正像斯凯契德小姐说的那样,我的确很邋遢。我很少把东西收拾整齐,也从来不保持整洁;我粗心大意,老是忘掉规则;该做功课的时候,我却看闲书;我做事缺乏条理;有时候,我也和你一样,说我受不了那么多的规矩,那种按部就班的生活。这些都会惹得斯凯契德小姐生气,因为她生性爱整洁,遵守时刻,一丝不苟。”“还暴躁残忍,”我补充说。可是海伦·彭斯不赞同我的补充,她默不作声。“谭波儿小姐也像斯凯契德小姐那样对你很凶吗?”

一提到谭波儿小姐的名字,她那严肃的脸上掠过了一丝温柔的微笑。“谭波儿小姐非常善良,她不忍心严厉对待任何人,哪怕是学校里表现最差的学生。她看到我的错处,就温和地给我指出,要是我做了点值得称赞的事,就大加赞扬。我的天性实在太坏了,一个有力的证明就是,即使她的规劝那么温和,那么中肯,也没能把我的毛病治好。我非常珍视她对我的赞扬,但就连她的赞扬,也没能激励我经常做到遇事谨慎、考虑周全。”“这就怪了,”我说,“要做到小心谨慎还不容易吗?”“对你来说是容易的,这我不怀疑。今天上午上课时,我留意过你,看见你很专心。米勒小姐讲课和向你提问时,你看来一点都没走神,可我老是要走神。在我本该仔细听斯凯契德小姐讲课,把她讲的全都用心记住的时候,我却常常连她的声音都听不到了,我像进入了什么梦境似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在诺森伯兰,我听到的周围的声音,是流过我家附近深谷的那条小溪的潺潺声。——所以,轮到我回答问题时,就得先把我叫醒。而我刚才是在听幻想中的小溪声,根本没有听到老师讲的是什么,一下子自然也就答不上来了。”“可是今天下午你就答得很好呀。”“这只是碰巧罢了,是我们读的那课文的内容使我发生了兴趣。今天下午,我没有梦见深谷,而是一直在纳闷,一个一心想做好事的人,有时候怎么会像查理一世那样,做出那么不公正、不聪明的事来呢,我觉得像他那么一个正直、磊落的人,目光竟短浅到只盯着王权,实在太可惜了。要是他能把目光放远一些,看看人们所说的时代精神的趋向,那该多好啊!不过,我还是喜欢查理——我敬重他,同情他,这个可怜的惨遭杀害的国王!是啊,他的仇敌是些最坏的家伙,他们让他们没有权利伤害的人流血惨死。他们竟敢把他杀害了!”

海伦这会儿是在自言自语,她忘了我不大能听懂她的话,我对她讲的那些事一无所知,或者几乎一无所知。我把她重又拉回到我的水平上来。“谭波儿小姐上课时,你也会走神吗?”“当然不会,不常这样。因为谭波儿小姐通常总有一些比我的想法更新鲜的东西可讲。她的话特别合我的意。她传授的知识往往都是我正想得到的。”“这么说,你在谭波儿小姐跟前表现得很好喽?”“是的,不过那是被动的,我没有费多少力气去做,只是听凭自己的心愿行事罢了。这样的好没什么了不起。”“很了不起。人家对你好,你也对人家好,这正是我一直想要做到的。要是大家对那些残暴不公的人一味宽容顺从,那坏人就要任着性子胡来了。他们就不再有什么顾忌,也就永远不会改好,反而会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一定要狠狠回击。我要说我们一定得这样——要狠狠回击,好好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要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我想,等你长大一点,你会改变这种想法的。眼下你到底还是个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小姑娘。”“不过,我是这样想的,海伦。有的人,不管我怎么想讨他们喜欢,他们还是一个劲地讨厌我,对这种人,我不能不讨厌。还有,对那些毫无道理地责罚我的人,我一定要反抗。这是很自然的事,正如有的人爱我,我也会爱他,或者我自己认为该受罚,我就心甘情愿地受罚。”“只有异教徒和野蛮民族才信奉这套说法,基督徒和文明的民族是不赞成的。”“怎么?我不懂。”“最能克服仇恨的并不是暴力,最能医治创伤的也不是报复。”“那么是什么呢?”“去读读《新约》吧,看看基督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把他的话作为你的准则,拿他的行为作为你的榜样。”“他怎么说的?”“你们的仇敌要爱他,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恨你们、凌辱你们的要待他好。”“那么我该爱里德太太了,这我可办不到。我还该为她的儿子约翰祝福,我绝不可能。”

这回轮到海伦·彭斯要我说说是怎么一回事了。于是我立即照自己的想法滔滔不绝地倾诉了我遭受的虐待和心中的怨恨。我一激动,话就尖酸刻薄起来,我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毫无克制,语气也不婉转。

海伦耐心地听我说完。我想她总该说点什么吧,可是她什么也没有说。“怎么?”我不耐烦地问道,“难道里德太太还算不上是个狠心的坏女人吗?”“当然,她对你不好,因为,你瞧,她不喜欢你的这种性格,就跟斯凯契德小姐不喜欢我的性格一样。可是你把她对你的所做所为记得多详尽啊!看来她的不公正在你心上留下了特别深刻的烙印。没有任何虐待会在我的心灵上留下这样的痕迹。要是你尽力去忘掉她对你的严厉,忘掉由这引起的激愤情绪,那你不是会过得更快活一些吗?我总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该把它花在怀恨和记仇上。在这个尘世上,我们人人都有一身罪过,而且不可能不是这样。但是我相信,不久就会有那么一天,我们摆脱了腐朽的躯壳,也就摆脱了这些罪过。堕落和罪孽会随着这个累赘的血肉之躯一起离开我们,只留下精神的火花——生命和思想的无形源泉,纯洁得就像它当初离开造物主给人以生命时一样。它从哪儿来,还回到哪儿去。说不定又会被赋予给某种比人更高级的生物——说不定随着荣光的级级上升,从照亮苍白的人类灵魂升华到去照亮大天使的心灵!它肯定永远不会与之相反,从人堕落成魔鬼吗?是的,我相信不会。我有我自己的信条,这个信条没有人教过我,我也很少对人提起,可是我喜欢这个信条,固守这个信条,因为它把希望给予每一个人,它使永生成为一种安息——一个宏伟的家——而不是恐惧和深渊。再说,信奉这个信条,我就可以把犯罪的人和他所犯的罪孽明确分开,就可以在憎恨他的罪孽的同时真诚地宽恕犯罪的人。信奉这个信条,我就再也不必为报复日夜操心,再也不必为堕落深恶痛绝,再也不必为不公垂头丧气。我平平静静地活着,期待着末日的来临。”

海伦的头一直低垂着,说完最后一句话时,头垂得更低了。从她的表情看,她已不想再跟我多说,而宁愿跟自己的思想交谈。可是她没能沉思多久,不一会儿,一个班长——是个粗鲁的大姑娘——来到她的跟前,用浓重的昆布兰口音大声嚷道:“海伦·彭斯,你要是不马上去整理好你的抽屉,叠好你的针线活,我就去告诉斯凯契德小姐,让她来看看!”

海伦的遐想给驱散了,她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既没有回答,也没有耽搁,就照班长说的去做了。

第七章

我在洛伍德过的第一个季度长得就像整整一个时代,而且还不是黄金时代。在这段时间里,我得和重重困难做令人厌烦的斗争,使自己能够适应新的规章制度和陌生的工作。生怕在这些方面出现差错的担心,比起命中注定要我身受的艰苦来,更让我苦恼,虽说艰苦也不是区区小事。

整个一月、二月和三月的一部分时间里,雪一直积得厚厚的,待到雪融化后,道路几乎又变得无法通行,使得我们除了上教堂外,简直没法跨出花园围墙半步。可是在围墙里面,我们每天还得到户外活动一个小时。我们身上的衣服太单薄,抵挡不了严寒;我们没有高筒靴,雪钻进我们的鞋子,在里面融化;我们没戴手套的双手冻得全麻木了,长满了冻疮,我们的脚也一样。因此每天晚上我的脚都火辣辣地疼得难受,到了早上又得把肿痛僵硬的脚趾硬塞进鞋子。那种难熬得让人发狂的滋味,我至今还记得一清二楚。食物供应不足也让人吃尽苦头。我们这班发育中的孩子食欲正旺,可我们的食物几乎还不够一个虚弱的病人维持生命。食物短少造成了一种坏风气,害苦了年龄较小的学生。那些饿坏了的大姑娘,一有机会就连哄带吓地分占她们的那一点口粮。有好几次,吃点心的时候,我不得不把分得的那一小片珍贵的黑面包分给两个勒索者,还把我的半杯咖啡给了第三个勒索者,然后,我才伴着因饿急而偷偷流下的眼泪,咽下那剩下的半杯。

在那严冬的季节里,星期天也成了个令人沮丧的日子。我们得走上两英里的路,到我们的保护人做礼拜的勃洛克桥教堂去。我们出发时已经很冷,到达教堂时就更冷,待到做早礼拜时,人都快要冻僵了。由于路太远,没法赶回来吃饭,在上下午的两次礼拜之间,就分给每个人一份冷肉和面包,分量跟我们平时的饭食一样,少得可怜。

下午的礼拜结束后,我们走一条毫无遮蔽的崎岖山路回校,一路上冬日的刺骨寒风,越过北面连亘的积雪山峰刮来,几乎把我们脸上的皮都给刮掉了。

我至今还记得,谭波儿小姐步履轻快地走在我们这支垂头丧气的队伍旁边,在凛冽的寒风吹刮下,她的格子花呢斗篷紧裹着身子。她一面鼓励我们,一面以身作则,要我们振作精神,勇往直前,如她所说,“像勇敢的士兵那样”。其他的教师,那些可怜的人,自己都已没精打采,更顾不上去鼓励别人了。

回到学校,我们多么渴望能享受到熊熊炉火的光和热啊!可是,至少那些小女孩是享受不到的。教室里的两个壁炉马上就被那些大姑娘里外两层团团围住,小女孩们只好成群地蜷缩在她们身后,把她们冻僵的胳臂裹在围裙里。

喝午后茶时,总算来了一点小小的安慰,分到了双份的面包——不是半片,而是整整的一片——上面还涂了薄薄一层美味的黄油。这是我们大家从一个安息日盼望到另一个安息日的每周一次的最佳享受。我通常总是千方百计把这份丰厚的点心给自己留下一半,其余的一半则不得不给了别人。

星期天晚上要背诵教理问答,以及《马太福音》的第五、第六和第七章,还要听米勒小姐冗长的讲道。她忍不住一再打呵欠,说明她自己也累了。在这些节目中,还经常出现这样的插曲:五六个小姑娘扮演起犹推克的角色。她们困倦已极,虽说不是从三层楼上掉下,却也从第四排长凳上跌了下来,扶起来时,也已经半死不活了。救治的办法是把她们推到教室中央,罚她们一直站到讲道结束。但有时她们的双脚根本不听使唤,倒在地上挤成一堆,这时就只好用班长的高凳子把她们架住。

我还没有提到过勃洛克赫斯特来学校的事。事实上,在我进学校后的第一个月里,这位先生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也许是在他的好友副主教家里多耽搁了一些日子吧。他不在,倒让我感到宽慰。不消说,我自有害怕他来的原因。可是他终于还是来了。

一天下午(那时候我已经在洛伍德待了三个星期了),我正手里捧着块石板坐在那儿,绞尽脑汁地做一道很长的除法算术题,偶尔心不在焉地抬眼望了望窗口,突然瞥见有个人影一闪而过。我几乎凭着本能立刻认出了那个瘦长身形。两分钟后,全校上下,包括教师在内,全都肃然起立。我不用抬头看,也知道她们在隆重欢迎谁。这时,有人大步流星地走过教室,不一会儿,曾在盖茨海德府的炉边地毯上不祥地瞪着我的那根黑柱子,就已经矗立在同样站了起来的谭波儿小姐的身边。这时,我斜眼偷看了一下这根建筑构件。是的,我没猜错,正是勃洛克赫斯特先生。他穿着件紧身长大衣,纽扣扣得严严实实,看上去比以前更长、更细,也更严厉了。

对他的出现,我自有理由感到害怕。里德太太有关我的性情等等恶意中伤的暗示,勃洛克赫斯特先生答应把我的坏脾气告知谭波儿小姐和其他教师的诺言,这一切我都记得一清二楚。我一直害怕他来兑现这个诺言——我每天都在提防这个“随时会来的人”。他只要介绍一下我以往的生活言谈,就会让我永远背上坏孩子的名声。现在,他真的来了。他站在谭波儿小姐身旁,正在向她低声耳语。毫不怀疑,他是在揭发我的恶劣行径;我焦急难耐地注视着她的目光,随时准备看到她的黑眸子朝我投来厌恶和轻蔑的一瞥。我也在侧耳细听。我正好坐在教室的前面,他说的话我大部分都能听见。这些话的内容解除了我眼前的忧虑。“谭波儿小姐,我想我在洛顿买的线会有用处,我觉得这种线用来缝布衫衣正合适,我还特地挑了些跟它相配的针。你跟史密斯小姐说一声,我忘了记下买织补针的事了,不过下星期我会叫人送几包来。叫她无论如何一次最多只能给每个学生发一枚,多了她们就会不当一回事,给弄丢了。噢,还有,小姐!我希望那些羊毛袜子要照管得好一点!上次我来这儿,曾到菜园子里去查看过晾在绳子上的衣服,看到有许多黑袜子都没有补好,从那些破洞的大小看,我肯定它们没有经常好好缝补。”

他停了一下。“你的指示我们一定照办,先生。”谭波儿小姐说。“还有,小姐,”他又接着说,“洗衣服的女人告诉我,有些姑娘一星期换两次领饰,这太多了,按规定只能换一次。”“我想这件事我可以解释一下,先生。上星期四有几个朋友请艾格尼斯·约翰斯顿和凯瑟琳·约翰斯顿去洛顿参加茶会,所以我准许她们换上干净的领饰去的。”

勃洛克赫斯特先生点了点头。“好吧,偶然一次也就算了,不过,请不要让这样的事经常发生。另外还有一件事也让我吃惊,我跟总管结账的时候,发现上两个星期里,竟然给女孩子们吃了两次面包加干酪的点心。这是怎么回事?我查了一下规章,上面没有提到有这样的点心。这是谁新添的章程?是谁批准的?”“这事得由我负责,先生,”谭波儿小姐回答说,“早饭做坏了,学生们没法吃,我不敢让她们一直饿到吃中饭。”“小姐,请允许我占用你一点时间。你知道我培养这些女孩子的计划,并不是要让她们养成奢侈娇纵的习惯,而是要她们吃苦、忍耐、克己。即使有什么不合胃口的小事发生,像做坏了一顿饭,一种菜没有烧熟或烧过头了什么的,那也不该用更美味的食品来弥补失去的这点享受,这样既娇纵了肉体,也放弃了这所学校的宗旨。应该利用这种事,鼓励学生勇于忍受一时的艰苦,使她们受到精神上的熏陶。在这种时候,做一次简短的训话,不会是不合时宜的。一位贤明的导师会借此机会提到早期基督徒的苦行,殉道者遭到的酷刑;提到我们神圣的主的训诫,他召唤他的门徒背起十字架跟他走;提到他的警告: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还要靠上帝口里说出的每一句话;还会提到他神圣的安慰:‘你们若为我忍饥受渴,便为有福。’唉,小姐,你用面包干酪代替烧煳了的粥,送进这班孩子的嘴里,你确实可以喂饱她们肮脏的躯壳,可是你却没有想到,你让他们的不朽的灵魂挨了饿!”

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又一次停了下来——也许是因为过分激动。

谭波儿小姐在他刚开始对她说话时,就一直垂下了眼睛,但现在她却目光直视前方。她那本来就像大理石般苍白的脸,这时也露出了大理石似的冷漠和坚定。尤其是她的嘴,紧紧地闭着,仿佛要用雕刻家的凿子才能凿开,她的眉宇间也渐渐出现凝住似的严肃神情。

这时,勃洛克赫斯特先生正倒背着手站在壁炉跟前,威风凛凛地检阅着全校人员。突然,他的眼睛眨巴了一下,仿佛遇上什么刺眼或使他惊恐的东西似的。他转过头去,用比先前更急促的语调说:“谭波儿小姐,谭波儿小姐,那个……那个卷头发的女孩是谁?红头发的,小姐,满……满头头发都卷着的那个?”说着他伸出手杖,指着那个可怕的对象,抬起的手在瑟瑟发抖。“那是朱莉娅·塞弗恩。”谭波儿小姐非常平静地回答说。“朱莉娅·塞弗恩,小姐!她,或者还有别的什么人,为什么还留着卷过的头发?怎么,在一个福音慈善机构里,她竟敢违反这儿的清规戒律,公然迎合世俗潮流,留起这么一头鬈发?”“朱莉娅的头发天生就是卷的。”谭波儿小姐更加平静地回答说。“天生!是呀,可是我们不能顺着天性。我希望这些女孩都能成为受上帝恩宠的孩子。而且,为什么要留这么多头发?我已经一再叮嘱过,我希望头发梳得平整服帖,简单朴素。谭波儿小姐,那个女孩的长头发要全部剪掉,我明天就派个理发匠来。我看到还有一些女孩的头发也太累赘了——那个高个子女孩,叫她转过身去。叫第一班的全体起立,把脸对着墙。”

谭波儿小姐用手帕拭了一下嘴唇,仿佛要把禁不住浮现在嘴角上的一丝微笑抹去。不过她还是下了命令。一班的姑娘听懂要她们干什么后,也都服从了。我坐在凳子上身子稍微往后一仰,便能看到她们一个个挤眉弄眼的种种表情,用以表示她们对这种操练的不满。可惜勃洛克赫斯特先生看不到这些,要不他也许会发觉,不管他怎么摆弄杯盘的外表,那里面的东西,却远不是像他想象的那样容易任意支配。

他朝这些活圣牌的背面仔细察看了五分来钟,接着宣布了判决词。这句话就像敲响了丧钟:“头顶上的这些发髻全部都得剪掉!”谭波儿小姐似乎要提出异议。“小姐,”他接着说,“我是侍奉主的,他的王国不属于这个世界。我的使命就是要克制这些女孩的七情六欲,教导她们衣着要简朴持重,不打发辫,不穿华丽衣服。可我们面前的这些年轻人,一个个头上都打着辫子,这全是虚荣心在作怪。我再说一遍,这些玩意儿全部都得剪掉。想想为这浪费掉的时间,想想……”

正说到这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的话给打断了。另有三位客人走进了教室,全是女客。她们真该早一点来才好,那就可以聆听到他那一篇有关衣着的宏论了,因为她们都穿着丝绒、绸缎、毛皮,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三位女客中年轻的两位(十六七岁的年轻漂亮姑娘)头戴当时流行的灰色海狸帽,上面还插着鸵鸟毛,在这华丽雅致的帽檐下面,垂着卷得很精致的浓密的浅色鬈发。上了年纪的那位太太,裹着一条昂贵的镶貂皮的丝绒披巾,还戴着法国的额前假鬈发。

这几位女客是勃洛克赫斯特太太和两位勃洛克赫斯特小姐,谭波儿小姐恭恭敬敬地接待了她们,并且引她们到教室前面的上座就座。

看来,她们是跟她们那位担任圣职的亲属一块儿坐马车来的。在勃洛克赫斯特先生与管事商谈事务、查问洗衣女人和训斥学监的时候,她们一直在楼上仔细地检查房间。这会儿,她们开始对负责照管被服和检查宿舍的史密斯小姐提出了种种意见和责难。不过我已顾不上去听她们说些什么,我的注意力被其他一些事情吸引住了。

在这以前,我一边留心听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和谭波儿小姐说话,一边始终没忘记小心保护我自身的安全。我想这不难做到,只要不让他看到就行了。为此,我坐在凳子上身子尽量往后缩,还装出好像忙着在做算术似的,故意把石板捧高遮住了脸。本来我是可以逃脱他的注意的,可是不知怎么的,我那块捣蛋的石板突然从我手中滑了下去,砰的一声掉在地上,惹得所有的目光立刻都落到我的身上。我知道这一下完了,急忙弯下腰去拾起那摔成两半的石板,一边重新集中精力,等待最坏的事情出现。这最坏的事情终于来了。“这冒失的女孩!”勃洛克赫斯特先生说,紧接着又补了一句:“我认出来了,是那个新学生。”还没等我来得及喘口气,他马上又说:“我可不能忘了,关于她我还有一两句话要说哩。”然后他大声喝道——那声音在我听来有多大啊!“叫那个打破石板的孩子上前面来!”

我靠自己已经动弹不了——我已经吓瘫了。可是坐在我两边的两个大姑娘把我拉了起来,推向那个可怕的法官。接着,谭波儿小姐温和地把我扶到他的跟前,我听到她还悄声安慰我说:“别怕,简,我知道这是偶然的过失,你不会受罚的。”这亲切的耳语像刀子一样直刺我的心。“再过一会儿,她就会把我看成一个伪君子,瞧不起我了。”我想。心里有了这样的想法,一种反对里德—勃洛克赫斯特合伙公司的愤怒冲动,便在我的脉搏里跳跃了起来。

我可不是海伦·彭斯。“把那张凳子拿过来。”勃洛克赫斯特先生指着一张很高的凳子说,有个班长正好刚从那张凳子上站起来。凳子给端过来了。“把这孩子放上去。”

我给抱到了凳子上,谁抱的我没弄清,当时已经不允许我去注意这些细节了。我只知道他们把我举到像勃洛克赫斯特先生的鼻子那么高的地方。他离我只有一码远,在我下方,只见一大片橘黄和紫红的闪光缎子斗篷,还有云雾般的银白色羽毛展着,飘动着。

勃洛克赫斯特先生清了一下嗓子。“太太,小姐们,”他回过头去朝他的家属说了一句,接着又对大家说,“谭波儿小姐,各位教师,孩子们,你们都看见这个女孩了吧?”她们当然看见了,因为我感觉到她们的眼睛都像凸透镜似的,对准了我焦灼的皮肤。“你们瞧,她年纪还小,你们可以看到,她有着跟普通孩子一样的外貌。上帝慈悲,赐给她跟我们大家一样的外貌,没有一点残缺表明她是个特殊的人。谁能想到,魔鬼已经在她身上找到一个奴仆和代理人?可是我要痛心地说,事实正是这样。”

他停住了——这时我渐渐控制住自己颤抖的神经,心想反正鲁比孔河已经渡过,这场磨难已无法逃避,只能坚强地去承受了。“我亲爱的孩子们,”这个黑色大理石般的牧师用悲怆动人的语气说,“这是一件让人痛心难过的事。我有责任警告你们,这个本该成为上帝的羔羊的小姑娘,是个上帝遗弃的小孩,不是真正的羔羊,而显然是个外来的闯入者。你们要小心提防着她,不要学她的样。必要的话,不要跟她做伴,不让她跟你们一起玩耍,不许她和你们说话。各位教师,你们一定要看住她,注意她的一举一动,要好好掂量她说的话,认真考查她的行为,要惩罚她的肉体,以拯救她的灵魂——当然,这是说如果她的灵魂还能拯救的话。因为(说这话时我舌头都在打战)这姑娘,这孩子,虽说生长在基督教的国度里,却比许多向梵天祈祷,对讫里什那神像顶礼膜拜的小异教徒还要坏——这个女孩是个……说谎者!”

他又停了下来,这回停了足足有十分钟。这时,我的神志已完全清醒。只见勃洛克赫斯特家的三个女眷全都掏出手帕来拭眼睛,上了年纪的那个摇晃着身子,两个年轻的则低声说:“多可怕啊!”

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又接着说:“我这是从她的女恩人,从那位虔诚慈善的太太那儿听来的。这位太太在她父母双亡后收养了她,把她当作亲生女儿一样来抚养,而这个坏女孩,却竟用这么恶劣可怕的忘恩负义来报答她的仁慈和慷慨,终于使得她那位绝好的女恩人不得不把她跟自己的孩子隔离开,免得让她的坏榜样玷污了他们的纯洁。她把她送到这儿来治病,就像古时候犹太人把病人送到毕士大池搅动过的水里去一样。所以,各位教师、学监,我请求你们不要让她周围的水停滞不动。”

说了这句出色的结束语后,勃洛克赫斯特先生整一整紧身长大衣上端的纽扣,对他的家眷低声说了几句,她们站起身来,向谭波儿小姐欠身行了一个礼,然后,这几位大人物便威风凛凛地走出教室。走到门口时,我的这位法官又回过来说:“让她在凳子上再站半个小时,今天剩下来的时间里,谁也不许和她说话。”

于是,我就给高高地陈列在那儿。我曾说过,如果要罚我站在教室中央,我是受不了这种耻辱的,可如今我竟站在一个耻辱台上示众。我心中的感受,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然而,正当我百感交集,感到呼吸受阻、喉咙缩紧的时候,有个姑娘走上前来,从我跟前走过,在经过我的面前时,她朝我抬起了眼睛,那对眸子里闪出多么奇特的光芒啊!那光芒使我产生一种多奇特的感觉!这崭新的感觉又给了我多大的支持啊!就像是一个殉道者,一位英雄,从一个奴隶或牺牲者身旁走过时,赐给了他力量。我克制住正要发作的歇斯底里,昂起头,在凳子上站稳了身子。海伦·彭斯只问了史密斯小姐一个有关活计上的小问题,因为问题琐碎,结果挨了骂;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再一次经过我的面前时,冲着我微微一笑。这是怎样的一笑啊!直到今天,我还记得一清二楚。我懂得,这是大智大勇的流露。它就像天使脸上映出的光辉一样,照亮了她那不同寻常的外貌,瘦削的脸蛋和深陷的灰色眼睛。可在当时,海伦·彭斯的胳臂上还戴着“不整洁标志”。不到一小时前,我还听见斯凯契德小姐罚她明天中午只准吃面包和凉水,因为她在抄写时弄脏了练习簿。人的天性就是这样不完美的!就连在最明亮的星球上也会有黑点。可是像斯凯契德小姐那样的一些人,他们的两眼却只能看到这些小小的瑕疵,而看不见星球的万丈光芒。

第八章

半个小时还没到,钟敲五点,学校已下课,大家都到饭厅吃茶点去了。这时候我才敢下来。天色已经十分昏暗,我悄悄退到一个角落里,在地板上坐了下来。一直支撑着我的那股魔力开始消失,出现了反作用。不一会儿,难以抗拒的悲痛攫住了我,我颓然扑倒在地上。现在我哭了。海伦·彭斯已不在这儿,再也没有什么力量来支撑我了。只剩下我孤单一人,我再也无法克制自己,我的泪水淌落到地板上。我原本打算在洛伍德做个非常非常好的孩子,做很多很多事情,交很多很多朋友,争取得到别人的尊重,赢得别人的爱。我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就在那天早上,我已升到了全班的第一名,米勒小姐热情地夸奖了我,谭波儿小姐也微笑表示赞许,她答应教我画画,还允许我学法文,只要在今后两个月里继续有这样的进步。而且同学们也都对我很好,跟我年龄相仿的同学都对我平等相待,谁也没有欺侮我。可如今,我又被打倒了,再次遭到践踏,我还有再爬起来的一天么?“永远没有了。”我想,一心盼着死掉算了。我正泣不成声地诉说着这一心愿时,有人走过来了。我惊跳了起来——朝我走近的又是海伦·彭斯。即将熄灭的炉火刚好还能照见她在这间空荡荡的长屋子中走来。她给我端来了咖啡和面包。“来,吃点东西。”她说,可是我把它们都推开了,只觉得在眼下这种境况里,哪怕一滴咖啡或者一小块面包,就会把我噎住。海伦注视着我,似乎有点惊讶。这时,我使劲克制,可怎么也没法使我的激动情绪平息下来,我继续放声大哭。她在我身旁的地板上坐了下来,双臂抱膝,把头倚在膝盖上。她像个印度人那样一直保持着这种姿势,默不作声。最后还是我先开了口:“海伦,你干吗还跟一个人人都看作撒谎者的姑娘待在一起呢?”“人人?简,你说什么呀!总共只有八十个听到他这样说你,可世界上有几万万人哩。”“几万万人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认识的这八十个人都瞧不起我。”“简,你错了,也许全校没有一个人鄙视你或者不喜欢你,我敢肯定,许多人还很同情你哩。”“听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那些话,他们怎么还会同情我呢?”“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又不是上帝,他甚至也不是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这儿的人并不喜欢他,他也从来没有做点什么来让人喜欢。要是他把你当作一个特殊的宠儿,那你倒会发现在你周围全是或明或暗的敌人了。事实上,大部分人只要有胆量,都会对你表示同情的。在一两天里,老师和同学们也许会用冷淡的眼光看你,其实她们心里却暗暗怀着对你友好的感情。而且,只要你不屈不挠,继续好好努力,用不了多久,这种暂时抑制住的感情,会更加明显地表露出来的。再说,简,……”她停住不说了。“怎么啦,海伦?”我说道,把自己的手放到她的手里。她轻轻搓揉着我的手指,让它们暖和过来,接着又说:“哪怕全世界的人都恨你,都相信你坏,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相信自己是无辜的,你就不会没有朋友。”“不,我知道我应该看重自己,可这还不够。要是别人不爱我,那我宁可死掉,这也比活着强——我受不了孤独和遭人憎恨,海伦。你瞧,为了得到你,或者谭波儿小姐,或者任何一个我真正爱的人的真诚的爱,我会心甘情愿地让我的胳臂折断,或者让公牛用尖角把我挑起来,或者站在尥蹶子的马后面,让它用蹄子踢我的前胸……”“嘘,简!你把人的爱看得太重了,你太容易冲动,太感情用事。那只创造了你的躯壳、又赋予它生命的至尊的手,除了给了你脆弱的自身,或者像你一样脆弱的造物之外,还给你准备了别的财富。除了这个尘世,除了人类,还有一个看不见的世界,一个神灵的王国。这个世界就在我们周围,它无所不在。那些神灵守卫着我们,因为他们受命有保护我们的责任。哪怕痛苦和耻辱把我们折磨得死去活来,哪怕蔑视从四面八方袭击我们,而憎恨又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来,天使们定会看到我们遭受的苦难,知道我们是无辜的。(只要我们确实是无辜的。就像我知道你是无辜的一样,你并没有犯下勃洛克赫斯特先生指责的那些罪过,这些全是他从里德太太那儿听来的,还牵强地做了夸大。我这是从你热情的眼睛和开朗的额头上看出你真诚的天性的。)上帝只是在等着我们的灵魂和肉体分离,到时候好最后给予我们充分的报酬。既然生命很快就会终结,死亡又确实是通向幸福和荣耀之门,那我们又何必总是沉溺在痛苦之中呢?”

我默不作声,海伦使我平静下来了。但在她给予的这份宁静中,却掺杂着一丝难以言说的哀伤。在她说话时,我隐约感觉出了这种悲哀,可又说不出这种感觉究竟从何而来。她说上面那番话以后,稍稍有点气喘,还短短地咳嗽了几声,我一时间忘掉了自己的悲伤,转而对她产生了一种隐约的关切之情。

我把头靠在海伦的肩上,用胳臂搂住她的腰,她把我拉近身边,我们俩默默地偎依着。我们这样坐了没多久,又进来了一个人。这时,天上的几块阴云被一阵风卷走了,露出了皎洁的月亮,月光泻进近旁的窗户,清晰地照亮了我们俩,也照在了走进来的那个人身上。我们一眼就认出了,来的是谭波儿小姐。“我是特意来找你的,简·爱,”她说,“我要你上我屋里去。既然海伦·彭斯跟你在一起,那她也一块儿来吧。”

我们去了。学监领着我们穿过几条复杂的走廊,爬上一道楼梯,才来到她的房间。房间里生着熊熊的炉火,非常舒适。谭波儿小姐让海伦·彭斯坐在壁炉边的一张矮扶手椅上,她自己也在另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她把我叫到身旁。“都过去了吗?”她低头瞧着我的脸,问道,“有没有把你的悲伤全都哭掉?”“我怕我永远哭不掉了。”“为什么?”“因为我是冤枉的。现在你,小姐,还有别的人,都会以为我是很坏了。”“你自己证明是个怎样的人,我们就会把你看成是个怎样的人的,我的孩子。继续做个好姑娘吧,你会让我们满意的。”“我会吗?谭波儿小姐?”“你会的。”她用胳臂搂着我说,“现在告诉我,勃洛克赫斯特先生说的你那位女恩人是谁?”“里德太太,我的舅妈。我舅舅去世了,他把我托付给她抚养。”“那么,她不是自愿收养你的?”“是的,小姐。为了不得不这样做,她还非常恼火哩。只是我常听佣人们说,我舅舅临终时要她许过诺,要她答应永远抚养我。”“好吧。还有,简,你知道,或者至少我要让你知道,当一个犯人受到控告时,总是允许他为自己辩护的。现在人家指责你撒谎,那你就在我面前尽量为自己辩护吧。把你记得的情况如实说出来。不要添油加醋,也不要夸大事实。”

我从心底里下了决心,这次我一定要说得恰如其分,尽量做到准确无误。我考虑了几分钟,以便把我要说的话厘清头绪,然后对她说了我悲惨童年的全部经历。由于心情激动,我感到精疲力尽,我说得比我平时谈到这个伤心话题时,口气要温和得多。再说我也牢记着海伦不要沉迷于憎恨的警告,因此在讲述时,掺入的怨恨和恼怒也比平时少得多。正因为我有所克制而且叙述扼要,听起来反而显得更加可信。我一边讲一边觉察到,谭波儿小姐完全相信我的话。

在讲述过程中,我提到劳埃德先生在我昏倒后曾来看过我,因为对我来说,我怎么也忘不了红房子那段可怕的插曲。在说到那些细节时,我的激动肯定在某种程度上越出了界限。因为我怎么也不会淡忘,里德太太悍然不顾我的拼命求饶,再次把我锁进那间闹鬼的黑屋子里时,我所经受的那种揪心的痛苦。

我说完后,谭波儿小姐默默地注视了我几分钟,然后说:“劳埃德先生我有点认识。我要给他写封信,要是他的回信跟你说的一样,那就要当众为你洗清一切罪名。对我来说,简,你现在就是清白无辜的了。”

她吻了吻我,仍然让我待在她的身边(我满心欢喜地站在那儿,因为看着她的脸,她的衣着,她的一两件饰物,她的白皙的前额,她的一绺绺闪光的鬈发和亮晶晶的黑眼睛,我获得了一种孩子的喜悦),然后她开始跟海伦·彭斯说起话来。“你今晚怎么样,海伦?今天咳得厉害吗?”“我想不算太厉害,小姐。”“那你胸口的疼痛呢?”“稍微好一点了。”

谭波儿小姐站起身来,拿起她的手,给她量了一下脉搏,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在她坐下时,我听见她轻轻叹了口气。她心事重重地沉思了几分钟,后来才振作起精神,高兴地说:“可是今天晚上你们两个是我的客人呀,我得把你们当客人来款待。”她打了打铃。“芭芭拉,”她对应声前来的女仆说,“我还没吃过茶点,把茶盘端来,给这两位年轻小姐加两只杯子。”

茶盘很快就端来了。在我看来,放在炉边小圆桌上的细瓷茶杯和亮晶晶的茶壶,是多么美啊!茶的热气、烤面包的味儿,又是多么香啊!可是使我失望的是(因为我已经开始感到饿了),我发现面包只有很小的一份。谭波儿小姐也发现了。“芭芭拉,”她说,“你不能再拿一点面包和黄油来吗?这一点不够三个人吃的。”

芭芭拉出去了。不一会她就回来了。“小姐,哈顿太太说,她已照平时的分量送来了。”

得说明一下,哈顿太太是总管,是个跟勃洛克赫斯特先生一样心肠的女人,是用同样的鲸鱼骨和生铁制成的。“哦,好吧!”谭波儿小姐回答说,“那我看我们只好将就一下了,芭芭拉。”等那姑娘退出之后,她又微笑着加了一句,“幸好这一次我还有办法弥补一下不足。”

她请海伦和我坐到桌子跟前,在我们每人面前放上一杯茶,一片味道很好可是很薄的烤面包,然后起身用钥匙打开一个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纸包,我们的眼前马上出现了一个很大的香草子饼。“我本来想让你们每人带一点回去吃的,”她说,“可是烤面包这么少,只好这会儿就吃了。”说着就很慷慨地把饼切成一片片。

那天晚上,我们就像享用山珍海味似的饱餐了一顿。而在这盛情的款待中,同样让我们感到莫大愉快的,还有女主人看着我们用她慷慨提供的美食填饱辘辘的饥肠时,脸上露出的那种满意的微笑。吃完茶点,端走盘子后,她又招呼我们到炉火跟前去,我们一边一个坐在她的身旁。这时她和海伦开始交谈起来,能让我听到这样的谈话,实在是一种幸运。

谭波儿小姐总是那么神态安详,举止庄重,谈吐彬彬有礼,这就使得她绝不会陷于狂热、激动和浮躁,也使看着她和听着她说话的人肃然起敬,感受到一种得到净化的愉悦。我当时的感觉就是这样。可是海伦·彭斯的情况,却让我大吃一惊。

令人精神振作的茶点,熊熊的炉火,她敬爱的导师跟她在一起以及亲切相待,也许比这一切更重要的是,她那独特的头脑中的某种念头,激起了她内心的力量。这些力量苏醒了,熊熊燃烧了。首先,它们在她的脸颊上泛起了红光,而在这以前,我在她脸上看到的一直只有苍白,毫无血色。其次,它们也在她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光泽中闪闪发亮,使得它们突然显出一种比谭波儿小姐的眼睛更为奇特的美——这种美既不是来自眸子漂亮的颜色,也不是来自那长长的睫毛和描过似的眉毛,而是一种眼神的内涵之美,一种目光的流动和光彩之美。接着,她的心和口仿佛连成了一片,话语滔滔不绝地源源涌出,我也说不出它来自哪个源头。难道一个十四岁的姑娘有这么宽广、这么强健的心胸,竟能容下不断涌出如此纯洁、丰富和热情洋溢的语言的源泉么?在那个对我来说值得怀念的晚上,海伦的谈话就有这样的特色。她的心灵似乎急匆匆地要在这短暂的时刻中,享受掉别人在漫长的一生中所享受的生活。

她们俩谈论着我从未听说过的事情。谈到古老的民族和时代,遥远的国家,已经发现或正在猜测中的大自然的奥秘。她们还谈到各种书籍。她们读过的书真多啊!她们的知识多么渊博啊!她们好像还很熟悉法国人的名字和法国作家。而最使我感到惊奇的是,谭波儿小姐问海伦,她是否偶尔还能抽出一点时间温习她父亲教她的拉丁文,说着还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书,叫她读一页“维吉尔”,并逐字进行翻译。海伦照着做了,我每听她念一行,我的崇敬心理便随之扩大一分。她刚结束,就寝的钟声就响了。再耽搁下去是不允许的。谭波儿小姐拥抱了我们俩,在把我们搂到怀里时,说:“上帝保佑你们,我的孩子们!”她拥抱海伦的时间比我长,也更不乐意放开她。她目送到门口的也是海伦;为了海伦,她又一次悲叹了一声;也是为了海伦,她擦去了脸上的一颗泪珠。

一到宿舍,我们就听见斯凯契德小姐的声音。她正在检查抽屉,刚把海伦·彭斯的抽屉拉开。我们一进去,她就迎头给海伦一顿痛骂,还要她明天把那六件折得不够整齐的东西别在肩膀上。“我的东西的确乱得丢人,”海伦喃喃地悄声对我说,“我原本想整理一下的,可是给忘了。”

第二天早上,斯凯契德小姐在一块硬纸板上用醒目的字体写了“邋遢”两字,把它经匣似的缚在海伦那宽阔、温和、聪明且显得厚道的额头上。她一直耐心地戴着它到傍晚,毫无怨言,把这看作是应得的惩罚。下午的功课一结束,斯凯契德小姐刚离开,我就跑到海伦跟前,把那纸板一把扯下,扔进了火里。整整一天,她没能发出的怒火一直在我的心中燃烧,大颗大颗的热泪不断地灼痛我的双颊。看到她那副逆来顺受的可怜模样,我心痛得实在无法忍受。

在上面讲的这些事发生后大约一星期,给劳埃德先生写去信的谭波儿小姐收到了他的回信。看来他的话证实了我的陈述。谭波儿小姐召集起全校师生,宣布说,对简·爱的种种指控已经做了调查,现在她很高兴地可以告诉大家,简·爱是无辜的,对她所加的一切罪名都已得到彻底的昭雪。于是老师们都纷纷前来和我握手,吻我,我的同学们的行列中也发出了一片高兴的嗡嗡声。

一个令人伤心的包袱就这样卸去了,从这时候起,我就开始重新努力,决心排除一切困难,闯出一条路来。我勤奋苦干,而成功也相应地随之而来。通过实践使我原本不太强的记忆力有了改善,多做练习也使我的头脑变得大为敏锐。只过一个星期,我就升了一班,不到两个月,就批准我开始学习法文和绘画了。我学了动词Etre的前两种时态,在同一天里还画了我的第一张茅屋图(顺便说一下,那茅屋的墙壁斜得超过了比萨斜塔)。那天晚上上床的时候,我竟然忘了在想象中为自己置备一桌有热乎乎的烤土豆或者白面包加鲜牛奶的巴米赛德式晚宴,而往常我总是用这来满足腹中难受的饥渴感的。这一晚,想象中出现的却是一幅幅完美的图画,我在黑暗中饱览了这些全是我亲手绘出的图画,其中有自由流畅地勾勒出来的房舍和树木,情趣盎然的山岩和废墟,克伊普式的畜群,还有蝴蝶儿在含苞欲放的玫瑰花上翩翩飞舞,鸟儿啄食熟透的樱桃,藏着珍珠般鸟蛋的鹪鹩窠,周围盘绕着常春藤的嫩枝等等令人赏心悦目的图画。我心里还在掂量,我是不是能把比埃洛夫人那天给我看过的那本薄薄的法国故事书流畅地翻译出来。可是这个还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我就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所罗门说得好:“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相恨。”现在,要我拿洛伍德和它的一切匮乏贫困,去换取盖茨海德府及其每天的奢华享受,我是绝不会愿意的。

第九章

不过,洛伍德的贫乏,或者不如说是艰苦,渐渐有所减轻了。春天临近,实际上它已经降临,冬日的严寒已经消退,积雪已经融化,刺骨的寒风也有所缓和。我可怜的双脚,被一月的寒流冻得皮开肉绽,红肿不堪,连走路都一瘸一拐的,如今在四月的和风里,开始愈合和消肿了。夜晚和清晨,也不再有加拿大式的气温来冻结我们血管中的血液。现在,要在花园里度过游戏时间,也受得住了。有时遇上阳光灿烂的日子,这段时光甚至让人感到愉快而舒适。褐色的花坛上已长出新绿,一天比一天充满盎然生机,使人遐想也许希望之神夜晚总打这儿经过,每天清晨都留下了越来越鲜明的足迹。花儿已从叶丛中探出头来,有雪莲花,藏红花,紫色报春花和有着金色眼状斑点的三色堇。现在,每逢星期四下午放半天假,我们都出去散步,还会在小路边和树篱下发现一些更加可爱的花朵。

我还发现,在我们花园的安有尖铁的高大围墙外面,有着一幅巨大的令人心旷神怡的美景,它广阔无垠,直达天际。那四周环绕着崇山峻岭的大山谷,林木青葱,浓阴遍地,还有那满是黯黑石子和闪亮涡流的清澈的山溪,构成了这幅怡人的美景。这和我初来时见到的景色多么不同啊!那时,只见在严冬灰暗的天空下,雪压冰封,死去般冰冷的寒雾,在东风的驱赶下,沿着那些紫色的山峰飘荡,然后滚落在低洼草地和河滩上,直到和山溪上凝结的水汽融为一体!那时候,这溪涧是一条混浊而毫无约束的激流,它冲割开山林,发出震天动地的吼声,往往还因伴有暴雨或冻雨,使这吼声变得更加响亮。至于山溪两岸的林木,那看上去就像是一排排死人的骨架。

四月过去,五月来临。那是个明媚晴朗的五月。整整一个月,每天都是蓝天如洗,阳光和煦,西风或南风轻轻吹拂。如今,草木欣欣向荣,洛伍德抖开了它的秀发,处处翠绿,遍地鲜花。那些曾像死人骨架似的高大的榆树、梣树和橡树都恢复了生机,显出了庄严气派。山林深处的植物长得十分茂盛,洼地低谷覆满了种类多得数不清的苔藓,还有那长得如火如荼的野樱草花,就像是满地一片奇妙的阳光,我曾见过它们在绿阴深处闪烁出的淡淡金光,那仿佛就是洒落在地上的最美丽的光斑。所有这一切,我都可以经常尽情欣赏,自由自在,没有监视,而且几乎总是独自一人。所以会有这样不同寻常的自由和乐趣,是有原因的,现在,要讲清这个原因就成了我的一桩苦事。在我说到这个依着山林,傍着溪涧的住所时,不是把它描述得十分可爱么?是的,它确实非常可爱。但这儿是否有利于健康,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洛伍德所在的那个森林密布的山谷,是雾霭和瘴疠的发源地。随着万物复苏的春天的来临,时疫也复苏了,并且悄悄地溜进了这个孤儿院,把斑疹伤寒吹进了拥挤的教室和宿舍,还没到五月,就把学校变成了一所医院。

终日半饥半饱,对伤风感冒又不当一回事,使得大多数学生难免要受到传染,八十个姑娘中,一下子就病倒了四十五个。课没法上了,纪律也松弛了。对少数没有病倒的人,几乎完全放任自流,因为医务人员坚持必须让她们经常活动来保持健康。再说,就是不这么做,也没有人顾得上照看和管束她们。谭波儿小姐的全副心思都放在了病人身上,她整天待在病房里,寸步不离,只有在夜里才抓紧时间休息几个小时。老师们都整天忙着为那些即将离去的姑娘打点行装和做其他的必要准备,这些姑娘都很幸运,她们的亲友可以而且愿意接她们离开这个传染地区。许多已经传染上了的人,回家去也只是等死,有些人就死在了学校里,而且马上给悄悄埋掉,疾病的性质不容许耽搁。就这样,疾病成了洛伍德的住户,而死亡则成了它的常客。校园里充满阴郁和恐惧,房间和过道中弥漫着医院的气息,药物和熏香徒劳地想掩盖住死亡的恶臭,而在户外,五月明媚的阳光毫无遮蔽地照耀着陡峭的山冈和美丽的林地。学校的花园里也繁花似锦,蜀葵长得像树一般高,百合已经吐艳,郁金香和玫瑰正在盛开。小花坛四周点缀着粉红的海石竹和深红的复瓣雏菊,呈现出五彩缤纷的景象。多花蔷薇早晚都散发出香料和苹果的香味。可是,这些芬芳的珍宝,除了时而可以采一束放在棺木上之外,对大多数洛伍德的人来说,已经变得毫无用处。

然而我和一些没有病倒的人,却在尽情地享受着这美好的景色和季节。他们让我们像吉卜赛人似的从早到晚在林子里游荡。我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爱上哪儿就上哪儿。我们的生活也比以前好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和他的一家,现在再也不走近洛伍德了。没有人再来查问这儿的日常事务。那个脾气乖戾的总管也走了,是让传染病给吓跑的。接替她的人原来在洛顿施药所当总管,对这个新地方的规矩还不太熟悉,所以伙食供应比较宽裕。再说,吃饭的人少了,病人又吃得不多,我们早餐盘里的食物也多一点了。每逢来不及做正餐的正式饭菜时——这种事经常发生——她就给我们每人发一大块冷馅饼,或者是厚厚一片面包和干酪,我们就把它带到林子里,各自选个自己最中意的地方,美美地吃上一顿。

我心爱的坐处是一块又光又大的石头,它洁白、干燥,突出在山溪中间,只有涉水才能过去,这是我光着脚完成的一项绝活。这块石头很宽阔,正好够我和另一个姑娘舒舒服服地坐下。那时候,我最要好的朋友是个叫玛丽·安·威尔逊的姑娘。她精明机警,我喜欢跟她做伴,一方面是因为她聪明,有创见,另一方面是因为她的举止使我不感到拘束。她比我大几岁,对世事比我懂得多,能告诉我许多我爱听的事儿,跟她在一起,我的好奇心可以得到满足。对我的缺点,她也能宽容,不管我说什么,她都不加阻拦或约束。她善于叙述,我长于分析,她爱讲,我爱问,所以我们俩在一起相处得很融洽,从彼此的交往中,即使得不到多大长进,却也获得了不少乐趣。

那么,这时候海伦·彭斯上哪儿去了呢?为什么我不跟她在一起度过这自由自在的快乐时光呢?我把她忘了吗?还是我竟卑鄙到厌倦了她那纯洁的友情?说实在的,我刚才提到的玛丽·安·威尔逊是比不上我的第一位相识的,她只能给我讲一些有趣的故事,应答我一时想要扯谈的粗俗而富有刺激的闲话。至于海伦,要是我没有说错的话,她能够使有幸和她交谈的人,品味到高超得多的东西。

真的,读者,我知道这一点,也感觉到这一点。虽然我这人毛病不少,缺点很多,几乎没有多少可取之处,但我对海伦·彭斯从来没有感到厌倦过,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她的眷恋之情,这种感情如同激励过我心灵的任何情感一样,是如此强烈、温存和充满崇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海伦始终默默地对我表示出一种忠实友谊,这种友谊从来没有因为心情不好而受到损害,也没有因为使性怄气而受到干扰,既然这样,我怎能不对她怀有眷恋之情呢?可是海伦眼下在生病,她给搬到楼上不知哪个房间去了,我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有见到她。听说,她没有和伤寒病人一起住在辟为病房的那些房间里,因为她得的是肺病,不是斑疹伤寒。我因为无知,还以为肺病是一种轻病,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护理,肯定会好转的。

我的这个想法,由于下面的事实更加强了。有一两次,在阳光灿烂的下午,天气暖洋洋的,海伦曾从楼上下来,由谭波儿小姐陪着去花园。不过在这种时候,我是不允许过去和她说话的。我只是从教室的窗子里看见她,而且还看不大清楚,因为她总是裹得严严实实,坐在远处的廊檐下。

六月初的一天傍晚,我跟玛丽·安在林子里待到很晚。我们像往常一样,不跟其他人在一起,两人游荡到很远的地方,结果迷了路,不得不到一所孤零零的茅屋里去问路。那里住着一男一女,他们养着一群靠吃林子里的野果长大的半野的猪。等到我们回来时,月亮已经升起。一匹矮马站在花园门口,我们认得那是医生的马。玛丽·安说,她猜想准是有人病重了,所以才会这么晚还把贝茨先生请来。她说完进屋去了,我在外面又逗留了几分钟,把我从林子里挖来的一把根栽到我的花坛上,因为怕放到明天早上会枯掉。做完这件事,我又四处转悠了一会儿。露水已降下来,花香是那样的沁人肺腑。这是个多么可爱的夜晚啊,那么宁静,那么温馨。依然闪着落日余晖的西方,清楚地预示着明天又是一个好天气。月亮从黑沉沉的东方庄严地升起。我正注视着这一切,尽一个孩子的所能欣赏着,这时,一个从未有过的念头,突然浮现在我的脑子里。“这会儿躺在病床上,随时都有可能死去,这有多可悲啊!世界这么可爱,被迫离开它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去,实在太凄惨了!”这时,我的脑子才第一次认真考虑起以往灌输进去的有关天堂和地狱的事。我的心第一次畏缩起来,感到束手无策,它第一次前瞻后顾,左顾右盼,却只见周围是一片无底的深渊。它只能感到它所在的这一点——现在,其他的一切,全是茫茫迷雾和无底深渊。想到一旦立足不稳,失足坠入这一深渊,就不由得不寒而栗。我正在默想着这一新念头时,只听到前门给打开了,贝茨先生走了出来,和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护士。她看着他骑上马离开以后,正要关门,我急忙跑到她跟前。“海伦·彭斯怎么样了!”“很不好。”她回答说。“贝茨先生是来看她的么?”“是的。”“他说她怎么样?”“他说她在这儿待不长了。”

要是昨天听到这句话,我一定会以为她要给送到诺森伯兰她自己的家里去,绝不会猜疑到这是指她快要死了。可是,现在我马上明白,我清楚地意识到,海伦·彭斯活在世上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她就要给送到神灵的世界去了,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世界的话。我感到一阵恐怖,接着是一阵钻心的悲痛,最后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我非去看看她不可。我问护士她睡在哪个房间。“她在谭波儿小姐的房间里。”护士说。“我可以上去跟她说句话么?”“啊,不,孩子!那可不行。现在你也该进屋了。降露水了你还待在外面,会得热病的。”

护士关上前门,我从通往教室的边门走了进去。我刚好赶上。正好九点钟,米勒小姐在叫学生睡觉。

大约过了两小时,可能快到十一点了,我还没有睡着。根据宿舍里寂静无声来判断,同学们想必全都睡熟了。我悄悄地爬了起来,在睡衣外面套上外衣,鞋子也没有穿,就偷偷地溜出宿舍,去找谭波儿小姐的房间。它远在房子的那一头,不过我认得路。而且,没有乌云遮掩的夏夜的月亮,通过走廊的窗子,到处洒进了月光,使我能毫不费力就找到了路。当我走近伤寒病人住的房间时,一股樟脑味和烧热的醋味给了我警告,我赶快从门口走了过去,生怕被通宵值班的护士听到我的声音。我怕让人发现了给送回宿舍,因为我必须见到海伦——必须在她死去以前拥抱她——我必须给她最后的吻,跟她说上最后一句话。

我走下一道楼梯,穿过楼下的一部分房子,不声不响地打开和关上两道门,来到另一道楼梯跟前。我走上楼梯,对面就是谭波儿小姐的房间。钥匙孔和房门底下都透出亮光,四周一片寂静。我走近一看,发现门开着一条缝,也许是为了让这闷人的房间透进一点新鲜空气。我不想再犹豫,全身充满迫不及待的冲动——心灵和感官都因极度的悲痛而颤抖——我推开门,朝里面张望。我的目光寻找着海伦,生怕会看到死亡。

紧挨着谭波儿小姐的床边,有一张小床,床上的白色帐子半掩着。我看到被子下面有一个身子的轮廓,可是脸却给帐子遮住了。跟我在花园里说过话的护士坐在安乐椅上已经睡着。一支没有剪去烛花的蜡烛昏暗地在桌子上点燃着。没有看到谭波儿小姐。事后我才知道,她给叫到伤寒病房去看一个昏迷病人去了。我走上前去,在小床边停了下来。我的手已经搭到帐子上,可我觉得在拉开帐子前还是先说句话为好。我仍有点畏缩不前,生怕看到的是一具尸体。“海伦!”我轻声悄悄叫道,“你醒着吗?”她动了一下,拉开帐子。我看到了她的脸,既苍白又憔悴,但非常平静。她看上去没有多少变化,我的恐惧和担心马上消失了。“真是你吗,简?”她用她那温和的声音问道。“啊!”我想,“她不会死的,他们准是搞错了。她真要死的话,她说话的口气和神情绝不会这样镇静的。”

我爬上她的小床,吻了她。她的前额冰凉,脸颊又冷又瘦,手和手腕也是这样,可是她仍像以前那样微笑着。“你干吗上这儿来,简?都过十一点了,我几分钟前听到敲了钟。”“我是来看你的,海伦。我听说你病得很重,不来跟你谈谈我睡不着。”“这么说,你是来跟我告别的了。也许你来得正是时候。”“你要上哪儿,海伦?是回家吗?”“是的,回我永久的家——我最后的家。”“不,不,海伦!”我悲痛已极,再也说不下去了。我竭力想咽下泪水,这时,海伦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但这并没有把护士惊醒。这阵咳嗽过去后,她精疲力竭地躺了几分钟,然后才轻声说:“简,你的小脚光着呢。快躺下来,盖上我的被子。”

我照着做了。她用胳臂搂着我,我紧紧偎依着她。沉默了许久,她又开始说话了,声音依然很轻。“简,我很快活。当你听到我死去的时候,千万不要悲伤,没什么可悲伤的。我们大家都一样,总有一天要死的,正在夺去我生命的这个病并不痛苦,它来势不猛,是缓缓来的。我的心里很平静,我死后,没有人会对这感到非常痛惜。我只有一个父亲,他最近刚结了婚,不会想念我的。我年轻死去,倒可以免受许多大的痛苦。我反正没有什么品质和才能能让我活在世上好好做出一番事业来,我只会不断地做错事。”“可是,你上哪儿去呢,海伦?你看得见吗?你知道吗?”“我相信。我有信仰,我是到上帝那儿去。”“上帝在哪儿?上帝又是什么呢?”“是我和你的创造者,他绝不会毁掉他所创造的东西的。我绝对信赖他的力量,完全相信他的仁慈。我在计算时间,等待着那一重大时刻到来,到那时会把我交还给上帝,让他显现在我的面前。”“这么说,海伦,你是相信有那么一个叫天堂的地方,相信我们死后灵魂都要上那儿了?”“我相信有一个未来的国度,相信上帝是仁慈的。我可以放心大胆地把我不朽的部分交托给他。上帝是我的父亲,是我的朋友。我爱他,我相信他也爱我。”“那我死以后,海伦,还会再见到你吗?”“你也会来到那同一个幸福的地方,受到同一个全能的天父接待,这毫无疑问,亲爱的简。”

我又问了,不过这次只是在心里问。“那地方在哪儿呢?它真的存在吗?”我用胳臂把海伦搂得更紧了。对我来说,她似乎比以前更加可爱了,我感到我好像怎么也不能让她走啊。我躺着,把脸埋在她的脖窝里。不一会儿,她用最温柔的语调说:“我多舒服啊!刚才那阵咳嗽弄得我有点累了,我觉得我好像可以睡了。不过你别离开我,简,我喜欢你待在我身边。”“我会待在你这儿的,亲爱的海伦,谁也没法把我拉开。”“你暖和吗,亲爱的?”“暖和。”“晚安,简。”“晚安,海伦。”

她吻了我,我也吻了她,我们两人很快都睡着了。

我醒来时,已经是白天了。是一个不寻常的动作弄醒了我。我抬头一看,发现自己躺在别人的怀里。是护士抱着,她正穿过走廊,把我送回到宿舍去。我没有因为擅自离开自己的床而挨骂,人们还有别的事要操心。我提出的一连串问题,当时也没有人作答。直到一两天以后我才听说,当谭波儿小姐清晨回到自己房间时,发现我也睡在小床上,我的脸紧贴着海伦·彭斯的肩头,两臂搂着她的脖子,我睡着了,而海伦却——死了。

她的坟在勃洛克桥墓地里。她死后的十五年中,那上面只覆盖着一个杂草丛生的土墩,如今,已有一块灰色的大理石碑标出了那个地方,碑上刻有她的名字,还有“复活”两个字。

第十章

到现在为止,我已详细记载了我微不足道的生涯中发生的一些事情。对我一生中的这最初十年,我已拿出几乎同等数量的章节来做了叙述。但是,这毕竟不是一部一般的自传,我只要回忆一下能引起人们一定兴趣的那些往事也就足够。因此,现在我要几近不加叙述地一下子跳过八年的时光。为了保持前后连贯,我只需简要写上几行就行了。

斑疹伤寒在洛伍德完成了它造成一场浩劫的使命后,就渐渐从那儿销声匿迹了,不过这是在它的疯狂施虐和受害人数之多引起公众对这所学校的关注之后。对这场天灾的起因做了调查,种种事实逐渐暴露,从而激起了极大的公愤。学校有害健康的环境,孩子们伙食的质和量,做饭菜用的是带咸味的臭水,学生粗劣的衣着和生活设施,全都一一发现了。这些发现产生的结果是,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大失脸面,但却使学校得益匪浅。

郡里几位富有而爱好行善的人物捐出了大笔款项,在一个较好的地方建造了一所更为合适的房子。订了新的规章制度,改善了伙食和衣着。学校的基金交由一个委员会管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凭着他那不容忽视的财富和家族地位,仍旧保住了司库的职位。不过在他行使这一职权时,将由几位心胸宽广、富有同情心的先生从旁协助。他的总监职务,也和另外几个人共同担任,那些人懂得如何把通情达理和严格要求、讲究舒适和勤俭节约、富于同情和公正威严结合起来。经过这样的改进,这所学校终于成了一个真正有益而高尚的机构。经过这次革新以后,我在这所学校里整整生活了八年,六年当学生,两年当教师。在这两种地位上,我都可以为这所学校的价值和重要性作证。

在这八年中,我的生活没有多大变化,但却不能说不快活,因为它并不是死气沉沉的。我有了受到良好教育的机会;对我所学某些课程的喜爱,一心想在各个方面都出人头地的愿望,还有在博得老师们,尤其是我敬爱的老师的欢心时感到的极大喜悦,这一切都在促使我努力奋进。我充分利用了给予我的有利条件,终于升到了第一班第一名的位置。接着,我被授予了教师的职务,这工作我热心地做了两年。可是两年一满,我却发生了变化。

历经种种变迁,谭波儿小姐始终担任着这所学校的学监职务。我所获得的绝大部分学识,都得归功于她的教导。她的友谊,她跟我的交往,一直是我的安慰。她担当的是我的母亲、我的家庭教师,后来,又成了我的伴侣。就在这个时候,她结了婚,随她的丈夫(一位牧师,一个很好的人,几乎可以说配得上有这样一位妻子)一起搬到一个很远的郡去了,因而从此我失掉了她。

从她离开的那天起,我就不再是原先的我了。一切稳定的感觉,一切使我觉得洛伍德有点像我的家的联想,全都随着她一起消失了。我从她那儿学到的她的一些品性和许多习惯——较为和谐的思想,较有节制的感情,已经在我的心中扎了根。我忠于职守,恪尽本分;我安然文静,相信自己已经心满意足。在别人眼里,通常甚至在我自己看来,我似乎都是一个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人。

可是命运化身为内史密斯牧师,插身到我和谭波儿小姐的中间。

在他们举行婚礼后不久,我眼睁睁看着她穿着旅行服跨进驿站马车。我目送着车子爬上小山,消失在山冈的那一边。然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在孤寂中度过了因庆祝婚礼放的半天假中的大部分时间。

我多半时间都在屋子里来回踱着。我原以为自己只是在惋惜失去的一切,考虑怎么去弥补它。可是,当我思考完了,抬头一看,发现下午已经过去,夜色已经降临时,我的头脑中突然有了一个新的发现,那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已经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我心里已经抛弃了从谭波儿小姐那儿学来的一切——或者不如说,她已经把我在她身边一直呼吸到的那种宁静气氛随身带走了——如今,我又恢复了我的本性,开始感到往日的情绪又在活跃起来。这似乎不像是失去了支柱,像是失去了动机。并不是我已丧失保持平静的能力,而是保持平静的理由已经不复存在。几年来,我的世界一直局限于洛伍德,我的经验只限于它的规章制度。这时候我才想起,真正的世界是广阔的,一个充满希望和忧虑、激动和兴奋的变化纷呈的天地,正等待着敢于闯入、甘冒各种风险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们。

我走到窗前,打开窗子,向外眺望。那儿有这幢房子的两侧建筑,有花园,有洛伍德的边缘地带,还有山峦起伏的地平线。我的目光越过所有这一切,停留在最远处那些蓝色的山峰上。我渴望着我能越过那些山峰。在它们的岩石和灌木包围住的这个范围内,整个儿就像是犯人的囚禁场和流放地。我的目光追随着那条沿着山脚盘绕,最后消失在两座山之间的峡谷中的白色大路。我多么想顺着它看到更远的地方啊!我回想起当初我乘着马车行进在那条路上的情景。我还记得驶下那座小山时是薄暮时分。从我第一次来到洛伍德那天起,仿佛已经过去了一个时代,而打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我的假期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里德太太从来没有派人来接我去过盖茨海德府。无论是她本人还是她家的任何人,都从来没有来看过我。我和外面的世界没有任何书信往来,也从来不通信息。学校的规章,学校的职责,学校的习惯和观念,以及它的各种声音、面孔、用语、服饰、偏爱、恶感,这些就是我所知道的生活。而现在,我感到这是远远不够的。在一个下午,我就对八年来的生活常规突然感到了厌倦。我向往自由,我渴望自由;我还为自由做了祈祷,但它似乎随着微风飘散了。我放弃这种奢求,提出一个较低的要求,要求变化和刺激。“那么,”我几乎绝望地喊道,“至少赐给我一份新的工作吧!”

这时,晚饭的钟声响了,把我叫下楼去。

在就寝以前,我一直没有空闲重续我那被打断的思路。甚至到了就寝时间,和我同房间的那个教师还在喋喋不休地跟我闲聊,使我无法回到我渴望继续思考的问题上来。我多么希望睡眠能使她闭上嘴啊!仿佛只要我的思路能回到我站在窗前时想到的那个念头上,我就能想出某种别出心裁的主意来使自己得到解脱。

格莱斯小姐终于打起鼾来了。她是个粗壮的威尔士女人,以前,我总是把她那惯常的鼾声当作一桩讨厌的事,可今晚,我刚一听到它最初的几个深沉的音符,就满意地深表欢迎。我摆脱了干扰,我那渐趋泯灭的念头马上又活跃了起来。“一份新的工作!这值得想一想。”我自言自语道(当然,我只是在心里说,没有说出声来),“我看这值得想一想,因为它听起来并不是太悦耳。它不像‘自由’啦、‘兴奋’啦、‘享乐’啦那些字眼,听起来确实很愉快,可对我来说,只不过是声音而已,而且是那么空洞,那么短暂,去听它们只是浪费时间。但是工作!那可是实实在在的事。任何人都可以工作,我已经在这儿待了八年,现在我所要求的,只是到别的地方去服务。难道我连自己的这点愿望都不能实现么?这件事不是可以做到的吗?对,对,要达到这个目的并不那么难,只要我肯动脑子,是能够想出达到目的的办法来的。”

为了开动脑子,我在床上坐了起来。那天晚上天气很冷,我用披巾裹住肩膀,然后开始全神贯注地重又思考起来。“我想要什么呢?要新的房子、新的面孔、新的环境中,谋一个新的职位。我想要的就是这个,因为想要更好的东西只会白费劲。别人是怎么谋到新职位的呢?想必是请亲友帮忙吧。我没有亲友。还有许多人也没有亲友,他们得靠自己去找,自己帮助自己。那他们用的是什么办法呢?”

我回答不上,没有现成答案。于是我强令我的脑子找出一个答案来,而且要快。我苦思冥想,脑子越转越快。我感到头上和太阳穴上的筋脉怦怦直跳。可是,想了将近一个小时,脑子里依然乱糟糟的,还是没有想出个结果来。我被这徒劳的苦苦思索弄得浑身燥热,就起身下床,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拉开窗帘,看到一两颗星星,我冷得直打战,就又重新爬上床去。

准是有位好心的仙女,乘我不在床上,把我急需的好主意放在了我的枕头上。因为我刚一躺下,这主意就悄没声息地、自然而然地来到了我的脑海里:“那些求职的人总是登广告的,你得在《××郡先驱报》上登个广告。”“怎么登呢?我对登广告的事一窍不通。”

这一次,答案很快就顺顺利利出来了。“你得把广告和广告费装进一个信封里,写上《先驱报》编辑部收。你一有机会,就要把信送到洛顿邮局去。要让回信寄到那儿的邮局留交J.E.收。信发出后一个星期左右,你可以去邮局问问是不是有回信来,然后再看情况考虑该怎么办。”

这个计划我反复想了两三遍,又在心里做了仔细琢磨,直到它有了一个明确清晰、切实可行的样子,我才感到满意,然后进入了梦乡。一大清早我就起了床。没等起床钟把全校唤醒,我就已经写好广告,装进信封,写上地址。广告是这样写的:

兹有一年轻女士,教学经验丰富(我不是已经当了两年教师了吗?)欲谋一家庭教师职位。儿童年龄要求不超过十四岁(我想到这一点是因为我自己刚满十八岁,去教导一个跟我年龄相近的学生是不适宜的)。该女士能胜任英国良好教育所需各门常规课程以及法语、绘画、音乐之教学(读者,这样几门知识今天看来似嫌狭窄,可在当时却是相当广博的了)。

回信请寄××郡,洛顿邮局,J.E.收。

这份东西在我抽屉里整整锁了一天。吃过茶点,我向新来的学监请假,说要去洛顿给自己和一两个同事办点小事,她一口同意,我就去了。得走两英里路,傍晚时分还下起了雨,不过白天还很长。我去一两家店铺,悄悄把信送进邮局,然后冒着大雨回校,浑身的衣服全湿透了,但是心里很轻松。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显得特别长,然而,像世上的一切事物一样,终于还是过去了。在一个令人愉快的秋日傍晚,我又一次走在去洛顿的路上。顺便说一下,那是一条景色如画的小道,它沿着山溪,蜿蜒穿过极其秀丽的曲曲弯弯的溪谷。不过那一天我想得更多的是信,而不是美丽的草地和山溪,说不定回信已经(或者还没有)在我要去的小镇上等着我了。

这一次,我表面上的任务是去量尺寸定做一双鞋,所以我先去办这件事,办完以后,我就离开鞋店,穿过那条清洁、安静的小街,来到对面的邮局。管邮局的是位老太太,鼻梁上架着角质框架的眼镜,手上戴着黑色连指手套。“有给J.E.的信吗?”我问她。

她从眼镜上方打量了我一眼,然后拉开一只抽屉,在里面翻了老半天,我都快不抱希望了。最后,她拿起一封信,凑在眼镜前看了足足五分钟之后,终于隔着柜台把它交给了我,同时又用探究的、不信任的眼光看了我一眼——这信是写给J.E.的。“只有一封么?”我问。“另外没有了。”她回答说。我把信放进口袋,转身往回走。当时我没法拆开信来看。按规定我得在八点钟赶回学校,这时候已经七点半了。

我一回到学校,就有好几项工作等着我。学生自学时间,我得坐在那儿陪着她们。接着轮到我念祈祷文,看着学生上床,然后跟其他教师一起吃晚饭。即便到了最后就寝的时候,那位避不开的格莱斯小姐仍和我在一起。我们的烛台上只剩下短短的一截蜡烛头了,我真怕她会说个没完,直说到蜡烛点完。不过,幸好她吃下的那顿量大的晚餐起了催眠作用。还没等我脱完衣服,她就已经鼾声大作了。蜡烛还剩一英寸左右,这时我才掏出信来,封戳是一个姓氏的首字母F,我拆开信,内容很简短:

如果上星期四在《××郡先驱报》上刊登广告的J.E.确实具有所述学识,并能提供有关品格及能力之满意证明,即可获得一个职位,学生仅为一不满十岁之小女孩,年薪为三十镑。请J.E.将所需证明、姓名、地址及全部详细情况寄交:××郡,米尔科特附近,桑菲尔德,费尔法克斯太太收。

这封信我反复看了很久,它的字体是老式的,还有点儿不稳,就像是一位老太太所写。这一情况倒还让人满意,因为我心里老在暗自担心,生怕我这样自做主张,自行其是,会有落入陷阱的危险。尤其重要的是,我希望我奋斗得来的结果是体面的、正当的,“合乎规矩的”。现在我觉得,在我眼下正在办的这件事情上,有一位上了年纪的太太倒不是坏事。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可以想见她身穿黑色长衣,头戴寡妇帽,也许有点冷漠,但是并不失礼,是一位典型的受人尊敬的英国老人。桑菲尔德!毫无疑问,这是她住宅的名称。虽然我怎么也想象不出房屋的准确式样,但是我肯定这是个整洁的地方。××郡米尔科特。我在记忆中重温了一下英国地图。对,我找到了,郡和城市全找到了。××郡比我住的这个偏僻的郡离伦敦要近七十英里,这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可取之处。我渴望到有生活有活动的地方去。米尔科特是埃河边一座大工业城市,无疑是个相当热闹的地方。这就更好,至少对我是个彻底的改变。不过这倒不是说,那些高大的烟囱和腾腾的烟雾对我有多大的吸引力——“可是,”我为自己辩解说,“也许桑菲尔德离城很远呢。”

这时,蜡烛的油窝坍了,烛油流了出来,烛芯熄灭了。

第二天得采取新的步骤,不能再把我的计划藏在心里了。为了能成功地实现计划,我得把它公开出来。在中午休息时间,我找机会跟学监谈了一次,我告诉她说,我有希望获得一个新的职位,薪俸要比我现在的高一倍(我在洛伍德的年薪只有十五镑),我请她将这件事透露给勃洛克赫斯特先生或者是委员会里的什么人,问问他们是否允许我把他们提作证明人。她很热心,同意为我从中促成这件事。第二天,她就把这件事向勃洛克赫斯特先生提了出来。后者回答说,这事我得给里德太太写封信,因为她是我的合法监护人。于是我就给那位夫人写了封短信。她回信答复说,我可以“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她在我的事情上早已“放弃一切干预”了。这封信在委员会里做了传阅。经过了一番长得让我不耐烦的拖延之后,委员会终于正式批准我可以自行设法改善自己的境况。此外还保证说,鉴于我在洛伍德学习和任教期间一贯表现良好,将立即为我出具一份有关我的品格和能力的证明,由学校的几位总监共同签字。

大约一个月后,我拿到了这份证明。我寄了一份给费尔法克斯太太,很快收到了她的回信。她表示满意,约我在两星期后去她家就任家庭教师。

我开始忙着做各项准备工作,两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我的衣服虽说已经够穿,但为数不多,我只需最后一天收拾一下衣箱就够了——我的箱子就是八年前从盖茨海德府带来的那只。

箱子用绳子捆好了,姓名卡片也已经钉上。再过半个小时,搬运夫就要来把它运到洛顿去,我自己明天一早也要到那儿去等马车。我已刷干净我的黑呢旅行装,帽子、手套和皮手筒也准备停当。我还检查了我的所有抽屉,看看有没有丢下什么东西。现在,我再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便坐下来,想休息一下。可是我做不到。虽说一整天来我的脚都不曾闲过,这会儿还是一刻也没法休息。我太兴奋了,我生活中的一章今晚就要结束,新的一章明天就要开始了。在这种时刻,要安然入睡是不可能的,我要热切地注视着这一变化的完成。“小姐,”我正神不守舍地在接待室里徘徊,一个仆人走进来对我说,“下面有个人要见你。”“准是搬运夫,”我心里想,没有细问就跑下楼去。我刚经过半开着门的后客厅,也就是教师休息室,要去厨房,有个人突然奔了出来。“是她,肯定是她!——到哪儿我都能认出她来!”这人拦住我,抓住我的手嚷道。

我一看,只见这是个衣着讲究的仆人似的女人,看样子已结过婚,但还年轻,长得很好看,黑头发黑眼睛,脸色红润。“看看,是谁?”她问道,那音容笑貌我还依稀记得,“我想,你还没有完全把我忘了吧,简小姐?”

只一秒钟,我就狂喜地拥抱她,吻她了,“贝茜!贝茜!贝茜!”除了这,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她见我这样,也不由得又哭又笑起来。我们俩一起走进客厅。炉火边站着一个三岁的小家伙,穿着格子花呢衣裤。“这是我的小男孩。”贝茜立即说。“这么说你结婚了,贝茜?”“是的,快五年了,嫁给马车夫罗伯特·利文。除了这个鲍比,还有个小女孩,我给她取名叫简。”“那你现在不住在盖茨海德府了?”“我住在门房里。原先那个看门人走了。”“哦,他们都过得怎么样?把他们的情况都给我讲讲,贝茜。不过你得先坐下来。过来,鲍比,坐在我膝盖上,好吗?”可是鲍比却宁可偷偷溜到他母亲身边。“你长得不太高,简小姐,也不太结实。”利文太太接着说。“准是学校里待你不太好吧。里德大小姐比你高出一个多头哩。乔治安娜有你两个这么胖。”“我想,乔治安娜一定长得很漂亮吧,贝茜?”“很漂亮。去年冬天她跟她妈妈上伦敦去,那儿人人都夸赞她,有个年轻贵族还爱上了她,可是他的亲戚都反对这门亲事,后来——你猜怎么着?——他和乔治安娜决计私奔,可是被人发现,给阻拦住了。是里德大小姐发现的。我相信她是妒忌。现在她们两姊妹成天吵架,像猫和狗在一块儿过活似的。”“噢,那约翰·里德怎么样?”“唉,他可没有他妈妈希望的那么好。他进了大学,可是考试不及格,给——刷掉了,我想他们是这么说的。他的几个舅舅还想他当律师,学法律,可他是这么个浪荡小伙子,我想他们是永远没法使他搞出什么大名堂来的。”“他长得怎么样?”“他个儿很高,有人说他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不过他那嘴唇可是够厚的。”“里德太太呢?”“太太外表看上去挺好,胖乎乎的,可我想她心情并不怎么舒坦。约翰先生的行为使她很不高兴——他太会花钱了。”“是她派你来的吗,贝茜?”“不是,真的。不过我早就想来看你了。听说你来了封信,说你要上别处去了。我想我得马上来看看你,要不就看不到你了。”“我想你对我有点失望吧,贝茜?”我笑着说。我发现贝茜的眼神中虽然流露出关切,但丝毫没有赞赏的神情。“不,简小姐,倒不完全是这样。你是够文雅的,看上去像个大家闺秀,和我原先预料的差不多。你小时候就不是个美人啊。”听了贝茜坦率的回答,我笑了。我想这话说得对,不过我得承认。对这话的含义,我倒也不是毫不介意的。在十八岁的青春年华,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能讨人喜欢。一旦确认自己的外貌不能有助于实现这样的愿望,那是绝不会叫人高兴的。“不过,我敢说你一定很聪明,”贝茜说,想以此来安慰安慰我,“你会什么?会弹钢琴么?”“会一点。”

屋里有一架钢琴,贝茜过去打开琴盖,然后要我坐下来给她弹一首曲子。我弹了一两首华尔兹舞曲,她听得入了迷。“那两位里德小姐可弹不得这么好!”她十分高兴地说,“我一直说,你在学问方面定会超过她们的。你会画画么?”“壁炉架上的那一幅就是我画的。”那是一幅水彩风景画,是我作为礼物送给学监的,感谢她替我向委员会做了疏通。她给画配上了玻璃框。“啊,画得真美,简小姐!它比得上里德小姐的图画老师画的任何一幅,更不用说那两位小姐自个儿画的了,她们差远啦。你学了法语了吗?”“学了,贝茜,我能看也能说。”“那你各种刺绣活会做吗?”“会做。”“啊,你真成了一位大家闺秀啦,简小姐!我早就知道你会这样的。不管你的亲戚是不是照应你,你都会有出息的。我还有件事想问问你,你有没有听到过有关你父亲的亲戚爱家的什么消息?”“从来没有听到过。”“嗯,你知道,太太老是说他们穷,说他们低贱。他们也许是穷,可我认为,他们也跟里德家一样是上等人。因为有一天,大约在七年前,有位姓爱的先生来盖茨海德府,想看看你。太太告诉他你到五十英里外的地方上学了。他看上去非常失望,因为他不能多耽搁了,他要乘船到外国去,船一两天后就要从伦敦开出。他看上去完全是位绅士,我相信他准是你父亲的兄弟。”“他是去哪个外国,贝茜?”“是到几千英里远的一个岛上去,那儿产酒——管家告诉过我……”“马德拉群岛?”我提示说。“对,就是那儿——说的正是这个名字。”“那么他走了?”“是的,他在屋里没待多久。太太对他很傲慢,事后管他叫‘鬼头鬼脑的商贩’。我那口子罗伯特认定他是个酒商。”“很可能,”我回答说,“要不就是酒商的职员或代理人。”

贝茜又跟我谈了一个小时的往事,随后她就不得不向我告辞了。

第二天早上,我在洛顿等马车时又见到了她,我们一起待了几分钟。最后我们在那儿的勃洛克赫斯特旅店的门口分了手,各走各的路。她去洛伍德冈顶上等车返回盖茨海德。我上了马车,这辆车将把我送到米尔科特那个陌生的环境里,去担任新的职务,投入新的生活。

第十一章

一部小说中新的一章,有点像一出戏中新的一场,这一回当我把幕拉开时,读者啊,你得想象你看到了米尔科特乔治旅馆中的一个房间。就像一般的旅馆房间里那样,墙上贴的是那种大花壁纸,还有那种地毯,那种家具,壁炉架上的那种装饰品,那种印刷的画,其中一幅是乔治三世的肖像,另一幅是威尔士亲王的肖像,还有一幅画的是沃尔夫之死。借着从天花板上吊下来的油灯,借着壁炉的熊熊炉火,你可以看清这一切。我的皮手筒和伞放在桌子上,我自己则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坐在炉火边,让身子暖和过来,连续十六个小时暴露在十月天的寒冷中,全身都快冻僵了。我是早上四点钟离开洛顿的,现在米尔科特城的钟刚敲过下午八点。

读者啊,虽然我看起来安排得还舒适,可是我的心里却不那么安定。我原以为,马车到这儿后总会有人来接我。我在走下“擦靴的”为我方便放的木梯级时,一直焦急地朝四下里张望,指望能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能看到有辆马车等着送我去桑菲尔德。可是一点这种迹象也没看到。我又向一个侍者打听,是否有人问起过一位姓爱的小姐,回答也是没有。这一来我没有办法,只好请他领我到一间清静的房间。我就在这儿等待着,各种各样的猜疑和恐惧,弄得我心神十分不安。

感到自己在世上孤苦无依,一切联系都已断绝,能否到达目的地难以预测,返回原地又障碍重重,对一个毫无经验的年轻人来说,这实在是一种十分奇特的心情。冒险的魅力使这种心情显得美滋滋的,自豪的喜悦使它变得热乎乎的,可是紧接着恐惧的颤惊又使它不得安宁。当半个小时过去,我依然孤身一人时,恐惧在我心里占了上风。我想起可以打铃。“这儿附近有个叫桑菲尔德的地方吗?”我问应声而来的侍者。“桑菲尔德?我不知道,小姐,我到柜台上问问。”他走了,可一转眼又回来了。“你姓爱吗,小姐?”“是的。”“有人在等你。”

我急忙跳起身来,抓起我的皮手筒和伞,匆匆来到旅馆的走廊上。一个男人站在开着的门边,在亮着路灯的街上,我模模糊糊地看到有一辆单马马车。“我想,这是你的行李吧?”这个人一看到我,就指着我放在走廊上的箱子,有点唐突地问道。“是的。”

他把箱子拎到马车上,这是一辆简陋的双轮马车。接着,我便上了车,还没等他关好门,我就问他去桑菲尔德有多远。“大约六英里。”“我们到那儿要多长时间?”“一个半小时上下吧。”

他关好车门,爬到车厢外面自己的赶车座上,于是我们就上路了。车子缓缓地行驶着,给了我充分的时间去思索。我很满意,我的这番跋涉终于就要结束了。我坐在这辆虽不讲究却很舒适的马车里,身子往后靠着,从从容容地想了很多。“我猜想,”我心里想,“从仆人和车子的朴实无华来判断,费尔法克斯太太不是很讲排场的人,这样更好。我从来没有跟爱讲排场的人一起生活过,只有一次除外,而那一次跟他们在一起我真是受够了罪。我不知道,除了这个小姑娘外,是不是就她一个人过。如果是这样的话,只要她多少和气一点的话,那我敢肯定,准能和她相处得很好。我会尽最大努力去做。遗憾的是,有时尽最大的努力去做并不总是能得到好报。在洛伍德时,的确,我下了这样的决心,实现了这样的决心,从而也取得了别人的好感。可是跟里德太太相处时,我记得尽管我尽了最大努力,总还是遭到唾弃。我要祈求上帝,千万别让费尔法克斯太太成为第二个里德太太。不过,即使她是那样的话,我也并不是非待在她那儿不可。到了实在没有办法时,我可以再登广告。不知道这会儿我们已经赶了多少路了?”

我拉下车窗,朝外面望去。米尔科特被我们抛在后面了。从它的灯火数量来判断,这似乎是个相当大的地方,比洛顿要大多了。据我看来,这会儿我们正走在一片公有地上,不过房屋还是疏疏落落地布满这一地区。我觉得这是个和洛顿很不一样的地方,人口多了,景色少了,热闹多了,浪漫少了。

路很难走,夜雾茫茫,我的那位向导一路上都让马儿慢慢走着。我确信,一个半小时已经给拉长到两个小时。最后,他终于在赶车座上回过头来说:“这会儿你离桑菲尔德不太远了。”

我再朝外面张望。我们正经过一座教堂,我看见天空衬托着它那低矮宽阔的钟楼,钟楼上的钟刚敲响一刻钟。我还看到山坡旁有窄窄的一长串灯光,表明那儿是一座村庄或者是个小村落。大约过了十分钟,赶车的下车去打开了两扇大门。我们驶了进去,门又在我们身后砰地关上了。现在我们缓缓地驶上车道,来到一幢房子宽阔的正面。从一扇挂着窗帘的弓形凸窗里透出烛光,别的窗口全都一片黑暗。马车在前门停了下来。一个女仆来开了门,我下了车,走进门去。“小姐,请走这边好吗?”那个姑娘说。我跟着她穿过一间四周都有高大的门的方形大厅,然后她把我带进了一间屋子。一开始,屋子里的火光和烛光照花了我的眼睛,因为这跟我两个小时来已经习惯的黑暗对比太强烈了。不过,待到我能看清东西时,只见展现的是一幅舒适喜人的图景。

一间舒适、小巧的房间,欢快的炉火边有一张圆桌,一张老式的高背扶手椅上,坐着一位再整洁不过的小个子老太太。她戴着寡妇帽,穿着黑绸长衣,围着雪白的细布围裙,跟我想象中的费尔法克斯太太一模一样,不过没那么庄严,看上去比较和蔼。她正忙着在编织,一只大猫文文静静地蹲在她的脚边。总之,这儿有着一种理想中的完美无缺的家庭安乐气氛。对一个初来乍到的家庭教师来说,几乎再也想不出有比这更让人放心的开端了。既没有咄咄逼人的富丽堂皇,也没有使人手足无措的庄严肃穆。再说,我一进去,老太太就站起身来,急忙走上前来亲切地迎接我。“你好吗,亲爱的?我想你一定坐车坐得厌烦了吧。约翰赶车太慢。你一定冻坏了,快到炉火跟前来。”“我想,你是费尔法克斯太太吧?”我说。“是的,你说对了。坐下吧。”

她带我到她自己的椅子上坐下,接着就动手替我拿掉披巾,解开帽带。我请她不用为我麻烦了。“哦,不麻烦。我猜你自己的手一定快冻僵了。莉亚,去拿点热的尼格斯酒,再拿几块三明治来。给你贮藏室的钥匙。”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大串管家主妇的钥匙,交给了女仆。“来吧,再往炉火这儿靠近点,”她接着说,“你把行李随身带来了,是吗,亲爱的?”“是的,太太。”“我去关照一下,让他们把它送到你的房间去。”她说着,就急急忙忙地出去了。“她竟把我当客人接待了,”我心里想,“我万万没有想到会受到这样的款待。我原来还以为会遇到冷淡和生硬的态度呢。这可不像我听说过的对待家庭教师的态度。不过我也不能高兴得太早了。”

她回来了,亲自把桌子上的编织用品和一两本书拿开,腾出块地方来摆莉亚刚端来的盘子,接着又亲手把食物递给我。我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关怀,而且这种关怀又来自我的雇主和地位比我高贵的人,这简直使我感到有点手足无措了。可是,既然她自己好像并不认为是在做什么有失身份的事,所以我也就觉得还是默默接受她的款待为好。“今天晚上我能有幸见到费尔法克斯小姐吗?”我吃完她递给我的东西后,问道。“你说什么,亲爱的?我耳朵有点儿聋。”这位好心的太太一边说,一边将耳朵凑近我的嘴。

我又把我的话更清楚地说了一遍。“费尔法克斯小姐?哦,你是说瓦伦小姐吧!瓦伦是你未来的学生的姓。”“真的!那么她不是你的女儿了?”“不是,——我没有亲人。”

我本想再接下去问问瓦伦小姐跟她是什么关系,但我又想到,问得太多不礼貌,再说,这事我以后总会知道的。“我真高兴,”她一边在我对面坐下,把猫抱到膝上,一边接着说,“你来了,我真高兴。现在有了个伴儿,在这儿生活是很愉快的。当然,这儿什么时候都是挺愉快的,因为桑菲尔德是座美丽的老宅子,虽说近几年也许没有怎么整修,但它依旧是个相当好的地方。不过你知道,一到冬天,哪怕住在最好的房子里,孤零零地一个人住着,也会觉得冷的。我说的孤零零,因为虽说莉亚确是个好姑娘,约翰和他的妻子也都是挺好的人,不过,你知道,他们毕竟都是仆人,不能用平等的身份跟他们在一块儿谈话,得跟他们保持点距离,要不怕会失去自己的威信。去年冬天(要是你还记得,那可是个冷得厉害的冬天,不是下雪,就是刮风下雨),从十一月直到二月,我可以肯定,除了卖肉的和送信的之外,没有一个人来过这儿。那时候,我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地独自一人坐着,心里真觉得有点儿闷得慌。有几次,我叫莉亚来念点书给我听,可我觉得这可怜的姑娘不太喜欢这项差使,她感到这挺受拘束;春天和夏天就好一些,阳光灿烂,白天的日子也长,这就大不相同了。加上今年刚入秋,小阿德拉·瓦伦跟她的保姆就来了。有了个小孩,一下子就使整幢屋子变得热闹起来。现在你又来了,我就更高兴了。”

听她讲了这番话,我心里确实对这位可敬的太太产生了好感。我把椅子朝她跟前拉近一些,并且表示我衷心希望,她会发现和我做伴定会像她预想的那么愉快。“不过,今晚我不想让你坐得太久了,”她说,“现在钟打十二点了,你赶了一天路,一定很累了。要是你的脚已经暖和过来,我就带你上你的卧室去。我已经把我隔壁那间房子给你收拾好了。那只是个小房间,不过我想,和前面那些大房间比起来,你会更喜欢这一间。那些房间里,家具当然要好一些,可是太冷清、太寂寞了,我自己就从来不睡在那些房间里。”

我感谢她为我做了周到的选择。由于长途跋涉,我也真的感到累了,便表示愿意就去休息。她拿起蜡烛,我跟着她走出房间。她先去查看了一下大厅的门是否已经锁好;从锁孔中拔出钥匙后,就带我上楼。楼梯的梯级和栏杆都是橡木的,楼梯的窗子很高,镶有木格子。这种窗子楼梯和通向卧室的长长的走廊,看起来就像是教堂里的,而不是住家房子里的。楼梯上和走廊里,都笼罩着一种阴森森的,地下墓穴般的气氛,使人产生空旷和孤寂的不愉快感觉。因此,当我最后被领进我的卧室,看到房间很小,而且里面陈设着普通的时式家具时,我心中不由得一阵高兴。

费尔法克斯太太和蔼地向我道了晚安,我闩上门,从容地向四下里看了一番。刚才那空旷的大厅,那又宽又暗的楼梯,那又长又冷的走廊,给我留下的阴森凄凉印象,多少让这小房间里颇有生气的景象冲淡了几分。这时我想起,经过一整天身体上的劳累和精神上的焦虑之后,现在终于来到了一个安全的避风港。我心中涌起了一股强烈的感恩之情,于是就在床边跪了下来,向应受感谢的上天敬献上我的谢意。在我站起身来之前,我也没有忘记再次祈求,祈求在未来的道路上,赐予我帮助和力量,使我能不辜负我所受到的恩惠——在我还不配获得它时,它好像就真诚地赐给我了。那一夜,我的床上没有荆棘,我独自一人的房间里没有恐惧,我疲乏不堪但又心满意足,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了。

阳光从鲜艳的蓝色印花窗帘的缝里射进来,照亮了糊着墙纸的四壁和铺着地毯的地板,这跟洛伍德那光秃秃的地板和肮脏的灰泥墙迥然不同,使得这个房间在我眼里是个如此欢畅的小天地,一看见它,我就感到精神振奋。外表状况对青年人往往有很大的影响,我觉得自己生活中一个比较美好的时期正在开始,它将会有荆棘和劳苦,也会有鲜花和欢乐。由于环境的变化,由于有希望出现一个新天地,我全身的官能都被唤醒,似乎全都跃跃欲试了。我说不清它们到底在期待什么,但总是令人愉快的东西。也许它不一定在这一天或这个月就能出现,但很可能会在某个难以确定的未来时刻突然到来。

我起了床,仔细地穿好衣服。虽然我只能穿得很朴素——因为我的衣服件件都做得十分简朴——可是出于天性,我仍然力求穿得整洁。不修边幅,或者不注意给人什么印象,都不是我的习惯。正相反,尽管我长得并不漂亮,但总希望自己尽可能显得好看一点,尽可能得到别人的好感。我有时候很惋惜自己没能长得再漂亮一点,有时候真盼望自己有红润的脸蛋,笔直的鼻梁和樱桃般的小嘴,盼望自己有修长端庄、匀称丰满的身材。可是不幸的是,我竟长得这么矮小,这么苍白,五官这么不端正,特征又这么显著。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盼望和惋惜呢?这很难说清,当时我对自己都没法说清。不过,我是有理由的,而且是一个合理、自然的理由。不管怎样,我还是把头发梳得平平整整,穿上我的那件黑色外衣——虽说这有点像贵格会教徒,但至少有非常合身的好处——再把白净的领饰整了整,我想这总可以够体面地去见费尔法克斯太太了,我的新学生至少也不会厌恶地躲开我了吧。我打开卧室的窗户,眼看我放在梳妆台上的所有东西都已理得整整齐齐,就鼓起勇气去了。

我穿过铺着地席的长走廊,走下光滑的橡木楼梯,来到大厅。我在那儿逗留了一会儿,看了看墙上的几幅画(我记得有一幅画的是一个身披胸甲的严峻男子,还有一幅画的是一位敷着发粉、挂着珍珠项链的贵妇人),又看了看从天花板上垂下的一盏青铜吊灯,还看了一座大钟,这座钟的外壳是用雕有精细花纹的橡木,以及因年深日久和擦拭变得乌黑发亮的黑檀木制成的。在我看来,一切都显得那么庄严和气派,可是当时,我对富丽堂皇还很不适应。大厅里那扇半镶着玻璃的门正开着,我跨出门去。这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早晨,朝阳宁静地照耀着已经枯黄的树丛和仍然碧绿的田野。我来到门前的草坪上,抬头仔细打量着这座宅子的正面。它有三层高,规模虽说可观,但还算不上宏大,是座绅士的住宅,而不是贵族的府第。屋顶四周的一圈雉堞,给它增添了画意。宅子灰色的正面正好被宅后一片白嘴鸦栖身的树林衬托着,林中哇哇鼓噪的居民们,这会儿正在到处飞翔。它们飞过草坪和庭园,纷纷停落在一个大草场上。草场跟宅子隔着一道坍塌了的篱笆,那儿还有一排高大的老荆棘,一棵棵都粗壮多节,高大得简直像橡树,这一下子就说明了这座宅子名字的由来。再过去是一座座的小山,这些小山不像洛伍德四周的群山那么高,那么嶙峋陡峭,也不像屏障似的把人世隔绝。不过,这些小山也是够幽静孤寂的了,它们似乎用一种归隐遁世的气氛包围了桑菲尔德,我真没想到,在离米尔科特这个热闹地区如此近的地方,竟会有这样僻静的处所。一个屋顶和树丛交杂在一起的小山村,零落地散布在一座小山坡上。区教堂坐落在离桑菲尔德不远的地方,它那古老的钟楼尖顶,凸露在宅子和庭园大门之间的土坡上方。

我还在享受着这恬静的景色和宜人的新鲜空气,愉快地听着白嘴鸦的哇哇叫声,还在观察着这座宅子宽阔的灰白色正面,心里正想着,让费尔法克斯太太这样一位小老太太孤零零地住在这儿,这地方实在太大了。就在这时,这位老太太出现在门口。“怎么!已经上外面来了?”她说,“我看你是个爱早起的人。”

我走到她跟前,她和蔼亲切地吻了我一下,跟我握握手。“你觉得桑菲尔德怎么样?”她问道。我告诉她,我非常喜欢这个地方。“是啊,”她说,“这是个非常美丽的地方。不过我怕它会慢慢衰败下去,除非罗切斯特先生想回这儿长住,或者,至少来得更勤一点。大宅子和好庭园都需要有主人在跟前。”“罗切斯特先生!”我惊叫了起来,“他是谁?”“桑菲尔德的主人。”她平静地回答,“你不知道他叫罗切斯特吗?”我当然不知道,我以前从没听人说起过他。可是这位老太太却似乎把他的存在看成是众所周知的事,好像人人都该凭直觉就知道他似的。“我还认为,”我继续说,“桑菲尔德是你的呢。”“我的?天哪,孩子,多奇怪的想法啊!我的?我只不过是个管家——管理人。的确,从他母亲方面说,我跟罗切斯特家是远房亲戚,或者,至少我丈夫跟他家是远亲。我丈夫在世时是牧师,是那边山坡上那个小村子干草村教区的牧师,靠近大门的那座教堂就是他的。现在的这位罗切斯特先生的母亲姓费尔法克斯,她父亲跟我丈夫是堂兄弟。不过我从来不以亲戚自居——实际上,我只当没有这回事,我只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普通的管家。我的主人待我总是客客气气的,我也就不再指望别的了。”“那么那个小姑娘——我的学生呢?”“她是罗切斯特先生监护的孩子。他委托我给她找一个家庭教师。我相信,他是打算把她带到××郡来抚养成人。这样她就来了,带着她的‘bonne’,她是这样叫她的保姆的。”谜终于解开了,这位矮小的和蔼可亲的寡妇原来不是什么贵妇人,不过是个和我一样受雇用的人,我并没有因此就不像原先那样喜欢她,相反,我比以前更感到高兴。她与我之间的平等是真正的平等,而并不是她纡尊降贵的结果。这样更好,我的处境更自由了。

我正在思考着这个新发现,一个小姑娘从草坪上跑了过来,后面跟着她的保姆。我打量着我的学生,而她一开始好像没有注意到我。她还完全是个孩子,约莫七八岁,身材纤细,面色苍白,五官小巧,过长的鬈发一直垂到腰际。“早安,阿德拉小姐,”费尔法克斯太太说,“过来跟这位小姐说说话,她就要教你读书了,好让你有一天成为一个聪明的女人。”孩子走了过来。“这是我的家庭教师吗?”她指着我对她的保姆说。

保姆回答:“是的,当然啦。”“她们都是法国人吗?”听到法国话,我感到诧异,便问道。“保姆是外国人,阿德拉出生在大陆,而且我相信,她六个月前才第一次离开那儿。她刚来时不会讲英语,现在总算勉强能讲一点了。我听不懂她的话,她把英语和法语搅和在一起了。不过我想你准能弄懂她的意思。”

幸好我有个有利条件,我是跟一位法国女士学的法语。而且,由于我一直注意尽可能经常和比埃洛夫人交谈,此外,在过去的七年中,我还每天背诵一些法文——努力在语调上下工夫,尽可能模仿老师的发音——因此,我已能相当流畅和正确地使用这种语言,在阿德拉小姐面前,不至于会感到不知所措。她听说我是她的家庭教师,就走过来和我握手。我带她进去吃早饭时,用她的语言对她说了几句话。开始,她回答得很简短,但是待我们在餐桌前坐下,她用她那双褐色的大眼睛打量了我十来分钟后,就突然开口流利地接连不断说了起来。“啊!”她用法语大声说道,“你讲我的话讲得跟罗切斯特先生一样好。我能像跟他说话那样跟你说话了,还有索菲,也能这样了,她一定会很高兴的。这儿谁也不懂她的话。费尔法克斯太太说的全是英语。索菲是我的保姆,她跟我一块儿从海那边过来,我们坐的是一条很大的船,船上有一个冒烟的烟囱——冒的烟多极了!后来我直想吐,索菲也想吐,罗切斯特先生也一样。罗切斯特先生躺在叫头等舱的一间漂亮房间的沙发上,索菲和我睡在另外一个地方的小床上。我差一点从床上摔下来,那床就像一个搁架。还有,小姐——你叫什么名字?”“爱——简·爱。”“埃尔!嗨,我说不来。哦,我们的船停下来时是在早上,天还没有大亮,停在一个大城市那儿。那个城市很大,房子全是黑乎乎的,到处都是煤烟,一点也不像我离开的那座漂亮干净的城市。罗切斯特先生抱着我走过跳板上岸,索菲跟在我们后面,我们一起乘上了一辆马车。马车把我们送到一座叫作旅馆的漂亮大房子跟前。那座房子比这座还要大,还要好。我们在那儿待了约莫有一个星期。我和索菲每天都到一个叫公园的地方去散步,那地方挺大,到处是树,一片碧绿。除了我,那儿还有好多好多孩子,还有一个池塘,里面有很多美丽的鸟儿,我用面包屑喂它们。”“她说得那么快,你能听懂吗?”费尔法克斯太太问道。

我完全能听懂,因为我听惯了比埃洛夫人流利的口语。“我希望,”这位好心的太太接着说,“你问她一两个有关她父母的问题。我不知她是不是还记得他们。”“阿黛尔,”我问道,“你跟谁一起住在你说的那座漂亮干净的城市里呢?”“很久以前,我跟妈妈住在一起,可是她上圣母玛利亚那儿去了。妈妈常教我唱歌跳舞,朗诵诗。有好多好多先生和太太来看妈妈,我常常跳舞给他们看,或者坐在他们膝头给他们唱歌。我喜欢这样。现在就让你们听我唱歌好吗?”

她已经吃完早饭,所以我允许她一显身手。她从椅子上下来,过来坐在我的膝上,然后将小手一本正经地合在胸前,把鬈发往后一甩,抬起两眼望着天花板,唱起歌剧里的一支歌曲。这是一个被遗弃的女子唱的歌。她在哀叹了情人的负心之后,想出以骄傲对付对方。她要仆人用她最晶莹的珠宝和最华丽的衣服把她打扮起来,决定当晚到一个舞会上去跟那个虚情假意的人见面,用她的欢快举止向他证明,他的遗弃对她的影响是多么微不足道。

选这种题材的歌让一个小歌手来唱,似乎有点奇怪。不过,我猜想让她这样表演,目的是要听听从奶声奶气的童声唱出的爱情和嫉妒的曲调。这种目的是很低级趣味的,至少我这样看。

阿黛尔把这支短歌唱得相当委婉动听,而且还带着她那种年龄的天真无邪,唱完以后,她跳下我的膝头,说:“小姐,现在我来给你背几首诗。”

摆好姿势后,她开始报题目:“拉封丹的寓言:《老鼠同盟》。”接着,就抑扬顿挫地朗诵起这首小诗来。她声音婉转自如,动作表情恰到好处,就她的年龄来说确实非常难能可贵,这说明她受过认真的训练。“这首诗是你妈妈教你的吗?”我问。“是的,她常常这么念:‘你怎么啦?’一只老鼠问,‘说吧!’她叫我举起手——就像这样——好让我记住问话时要提高嗓门。现在我给你跳舞好吗?”“不,已经够了。可是像你说的,你妈妈上圣母玛利亚那儿去以后,你跟谁一块儿住呢?”“跟弗雷德里克太太和她丈夫。她照料我,不过她跟我没有亲戚关系。我想她很穷,她没有我妈妈那么好的房子。我在那儿没待多久。罗切斯特先生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到英国来住,我说愿意。因为我认识弗雷德里克太太以前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了,他一直待我很好,还送我漂亮的衣服和玩具。可是你看,他说话不算数,他把我带到英国来,他自己这会儿又回去了,我一直没有看到他。”

吃过早饭,阿黛尔和我一起去书房。看来罗切斯特先生有过吩咐,要把这间房子作为教室。大部分书都锁在玻璃橱里,不过有一个书橱是开着的,里面放的是初等教育所需的各种书籍,还有一些轻松的文学作品、诗歌、传记、游记和几本传奇故事等等。我想,他大概认为家庭教师个人阅读所需要的,就是这些书了。确实,从目前来说,这些书已经使我非常满足了。和我在洛伍德时难得能觅到几本旧书相比,有这些书可说让我在消遣和求知方面获得了一次大丰收。在这间房子里,还有一架崭新的立式钢琴,音色好极了。另外还有一个画架和一对地球仪。

我发现我的学生相当听话,尽管不大肯用功。她对任何有规律的活动都还不习惯,我觉得一开始就对她限制得严是不明智的。所以,在我跟她说了许多话,总算哄她学了一点功课,时间也快到中午时,我就放她回到她保姆那儿去了。接着,我打算利用吃午饭前的时间,画几张小速写供她学习用。

我正上楼去取我画夹和画笔,费尔法克斯叫住了我。“我想,你上午的课已经上完了吧。”她说。她正站在一个双扇门开着的房间里。她和我打招呼,我就走了进去。这是个富丽堂皇的大房间,有深紫色的椅子和窗幔,土耳其地毯,镶着胡桃木壁板的墙壁,一扇镶有很多彩色玻璃的大窗子,还有雕刻着华丽花纹的高高的天花板。费尔法克斯太太正在给餐具柜上几只精致的紫晶石花瓶掸灰。“好漂亮的房间!”我朝四周打量着,惊叫了起来。因为以前我连有这一半气派的房间也没见过。“是啊,这是餐厅。我刚把窗子打开,好让它透点阳光和空气进来。难得有人进来的房间里,样样东西都会变得潮乎乎的。那边的客厅简直就像地窖一样。”

她指了指一个和窗子式样类似的大拱门,门上也和窗上一样,挂着泰尔紫的帷幔,这会儿已收系在两边。踏上两级宽阔的台阶,走近拱门前朝里一看,我简直以为看到了一个仙境。在我这不曾见过世面的眼睛看来,里面的景象实在太辉煌了。其实,那不过是一间十分漂亮的客厅而已。大客厅里面还有一间小客厅,两间屋子都铺着白地毯,地毯上面仿佛撒满一个个色彩鲜艳的花环,天花板上全都雕刻着白色的葡萄和葡萄叶蔓的花纹,下面则摆放着深红色的卧榻和躺椅,形成强烈的对比。白色的帕罗斯大理石壁炉架上的摆设,都用红宝石般红光闪闪的波希米亚玻璃制成。窗子和窗子之间的一面面大镜子,重现出房间内到处是雪火交相辉映的景象。“你把这些房子收拾得真整洁啊,费尔法克斯太太!”我说,“没有灰尘,也不罩布套。要不是有股冷气的话,人家还以为这儿每天都有人住的呢!”“嗨,简小姐,虽说罗切斯特先生不常来这儿,可他来时总是很突然,出人意料。我看得出来,他最讨厌的是样样东西都用布罩着,等他来了才手忙脚乱地开始收拾。所以我想还是把房间收拾得随时可以让他来住的好。”“罗切斯特先生是个要求过严、喜欢挑剔的人吗?”“那倒未必是这样。不过他有绅士的习惯和爱好,他希望什么都安排得合他心意。”“你喜欢他吗?一般人都喜欢他吗?”“哦,喜欢。他们家在这一带一向受到敬重。不记得从什么年代起,只要你眼睛望得到的四周一带的土地,全都属于罗切斯特家的。”“哦,那么撇开他的土地不谈,你喜欢他吗?人家喜欢他这个人吗?”“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我相信他的佃户们也都认为他是个正直、宽厚的地主。不过他很少跟他们一起相处。”“可是,难道他没有特别的地方?总之,他的性格怎么样?”“哦!我想,他的性格是没有什么可指摘的。也许只是有点怪。我想,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过不少世面。我敢说他一定很聪明,不过我从来没有跟他说过多少话。”“他怎么个怪法呢?”“我也不知道——这很难说清——没什么特别怪的地方,不过你跟他说话的时候,你会有这样的感觉:你总是没法断定,他是在开玩笑呢,还是认真的,他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总之,你没法彻底了解他——至少,我是这样。不过这没有关系,他是一个很好的主人。”这是我从费尔法克斯太太那儿听到的她的和我的主人的全部情况。有些人似乎不懂得概括人的性格,也不会观察或描述人或事物的特点,这位和蔼的太太显然就属于这一类。我的问题只能使她感到迷惑不解,但却问不出什么结果来。在她看来,罗切斯特先生就是罗切斯特先生,是位绅士,是个地主——仅此而已,此外她再也不会去做进一步的打听和追问了。我想对他的为人有一个更确切的了解,对此她显然感到奇怪。

我们从餐厅里出来后,她主动提出要带我到这座宅子的其他地方看看。我跟着她上楼下楼,边走边赞叹不绝,因为一切都拾掇得既整洁又漂亮。我觉得前面的几个大房间特别富丽堂皇,三楼的几个房间虽说又低又暗,但因为有点古色古香,倒也别有情趣。由于时尚的变化,一度布置在楼下的家具不时被搬到这儿来,在从窄窄的窗子透进来的昏暗光线照射下,可以看到有上百年历史的床架,橡木和胡桃木的柜子,上面雕刻着棕榈树枝和天使头像一类的古怪图案,看上去模样就像是希伯来约柜,一排排古老的高背窄椅,以及更加古老的矮凳,凳垫上还留有大半磨去的刺绣的痕迹,而刺绣的手指化为尘土已经有两代之久了。所有这些遗物,使桑菲尔德府的第三层看起来像个往事之家,回忆之所。白天,我很喜欢这些隐蔽处所的寂静、昏暗和古怪,可是夜晚,我绝不会贪求在这种宽大而笨重的床上睡觉。这些床,有的还装有可以关上的橡木门,有的挂着古老的英国绣花帐子,上面密密麻麻地绣着古怪的花朵,更古怪的鸟儿,还有最最古怪的人——所有这一切,要是在惨淡的月光下,看起来准会非常古怪的。“仆人们就睡在这些屋子里吗?”“不,他们都住在后面的一排小屋子里,谁也没在这儿睡过。几乎可以这么说,要是桑菲尔德府真有鬼的话,那这儿就是它出没的地方。”“我也这么想。那么,你们这儿没有鬼咯?”“我从来没听说过。”费尔法克斯太太笑着回答。“也没有什么鬼的传记?没有传奇或者鬼故事什么的?”“我相信没有。不过,听说罗切斯特家的人在世时,一个个都比较暴躁,他们不是个文静的家族。也许正因为这样,他们现在都文静地在坟墓里安息。”“是啊——‘经过了一场人生的热病,他们现在睡得好好的。’”我喃喃说道,“你现在去哪儿,费尔法克斯太太?”因为她正要走开。“到铅皮屋顶上去,你愿意一起去,从那儿眺望一下风景么?”

我跟着她,登上一道很窄的楼梯,来到阁楼,再从那儿爬上一张梯子,钻出天窗,来到屋顶上。现在我和那些鸦群的栖息地在同一个高度上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鸦巢。我从雉堞上探出身子,远眺下面的景色,俯瞰着像地图般展开的地面。只见丝绒般平滑光洁的草坪,紧紧环绕着灰色的宅基。猎场般广阔的田野上,点缀着一棵棵古树。一条小径从满是枯枝黄叶的树林中穿过,小径上覆满青苔,比长着叶子的树木还要绿。大门外的教堂、大路、宁静的群山,全都安然地沐浴在秋日的阳光里。在四周的地平线上,是一片有着珠白色大理石花纹的碧蓝晴空。这景色并没有一点独特之处,但一切都那么赏心悦目。当我转过身子,重新钻进天窗时,我几乎都看不清下楼的梯子了。我刚才一直在仰望蔚蓝色的天穹,一直欢快地俯视着宅子周围阳光照耀下的树丛、牧场和青山。对比之下,阁楼里看起来昏暗得就像地窖一般。费尔法克斯太太为了关天窗,在后面耽搁了一会。我摸索着找到了阁楼的出口,从阁楼的狭窄楼梯爬了下来。然后我就在楼梯脚下的长长走廊里徘徊着。这条走廊把三楼的前后房间分成了两排,它又窄又低又暗,只在远远的一头有一扇小窗子,两边的两排小黑门全都关着,看起来活像是蓝胡子城堡里的走廊。

正当我轻手轻脚朝前走去时,突然听到一阵刺耳的笑声,我万万没有想到在如此寂静的地方会听到这样的声音。这是一种奇怪的笑声,清晰、呆板、凄惨。我停下脚步,笑声也停了,但只停了一会儿,接着便又响了起来,而且声音更大,因为刚才尽管清晰,但声音很小。它震耳欲聋地大响了一阵后才停下,仿佛在每个冷寂的房间里都激起回声。不过,这声音其实是从一个房间里发出来的,我几乎能指出发自哪个房间。“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大声喊道,因为这时我正听到她从楼梯上下来,“你听见那大笑的声音吗?是谁啊?”“大概是哪个仆人吧,”她回答说,“也许是格雷斯·普尔。”“你刚才听见了吗?”我又问了一句。“听见了,清清楚楚。我常听见她笑,她就在这儿的一个房间里做针线活。有时候莉亚和她在一起。她们在一起时常常很吵闹的。”笑声又低沉而有节奏地响了起来,最后变成了一种奇怪的嘟哝声。“格雷斯!”费尔法克斯太太喊了一声。

我并不指望会有什么格雷斯来回答,因为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凄惨、怪异的笑声。不过,好在这时正值中午,在怪笑的当儿,并没有什么出现鬼魂的迹象,而且当时的情景和季节,也不容易使人产生恐惧感,要不是这样,我准会因为迷信害怕起来。不过,事实向我证明,即使我只是感到惊奇,我也已经是个傻瓜了。

离我最近的那扇门打开了,一个仆人走了出来。这是个三四十岁的女人,身材笨拙、粗壮,红头发,还有一张刻板而平常的脸。你简直再也想象不出比这更缺少神秘气息,更不像鬼魂的形象了。“太吵闹了,格雷斯,”费尔法克斯太太说,“记住我的吩咐!”格雷斯默默地行了个屈膝礼,就走进去了。“她是我们雇来做针线活的,也帮莉亚做些家务活,”这位寡妇继续说,“虽说有些方面不是没有毛病,不过她活儿还是干得挺不错的。顺便问一下,今天上午你给你的新学生上课上得怎么样?”

话题就这样转到了阿黛尔的身上,一直谈到我们来到楼下明亮而又欢快的地方。阿黛尔在大厅里迎着我们跑上来,嘴里嚷着:“女士们,午饭已经摆好了!”接着又嚷了一句:“我呀,我可是饿坏了!”

我们看到午饭已经准备好,正摆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里等着我们。

第十二章

一开始,我就顺顺当当地进了桑菲尔德府,这似乎预示着我的前途会一帆风顺。在进一步熟悉了这儿和这儿的人以后,这种期望看来并没有落空。费尔法克斯太太果然像她的外表那样,是位性情平和、心地善良的女人,受过一定的教育,有着常人的聪慧。我的学生是个活泼的孩子,一向娇生惯养,所以有时不免任性。可是,由于她完全交我照管,没有人来乱加干预,阻碍我对她的教育计划,因而她很快就忘掉了她那些小小的胡闹,变得听话和好学了。她既没有杰出的天赋,也没有鲜明的个性;在感情和爱好方面,和一般儿童相比,没有丝毫特别过人的地方,但也没有不及他们的任何缺陷和恶习。她已有了一定的进步,对我怀有一种虽说也许不算太深,但也堪称热烈的爱。而且她那单纯、快活的饶舌和一心想讨人欢喜的努力,反过来也多少激起了我的依恋之情,足以使我们两人相处得非常融洽。

顺便说一下,我的这番话准会被有些人认为过于冷漠,他们坚守儿童必有天使般天性的神圣信条,认为负责教育儿童的人应该对他们怀有偶像崇拜般的献身精神。可是,我写这些并不是为了迎合做父母的自私心理,不是为了附和那些言不由衷之词,也不是为了支持那些骗人的空话,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我由衷地关心阿黛尔的幸福和进步,对她那小小的自我暗自感到喜爱,正像我感激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好心,为她对我的默默尊重,以及她的心地善良和性格温和,而乐于和她相处一样。

谁要责怪我,他可以责怪,可我还是要说。有时候,我独自一人在庭园里散步;有时候,我走到大门口,朝门外的大路望去;或者趁阿黛尔和保姆玩耍,费尔法克斯太太在贮藏室里做果冻时,我爬上三道楼梯,推开阁楼的活门,来到铅皮屋顶上,极目眺望僻静的田野和山冈,眺望着朦胧的天际。每当这种时候,我总是渴望我的目力能够超越那个极限,看到繁华的世界,看到我曾听说却从未见过的充满生机的城镇和地区。每当这种时候,我总是企盼自己能有比现在更多的人生阅历,能跟比这儿更多的和我同样的人交往,能结识更多不同性格的人。我珍视费尔法克斯太太身上的优点,也珍视阿黛尔身上的优点,但我相信世界上还有另外的更加鲜明突出的优点,我希望能亲眼见到我相信存在的东西。

谁责怪我呢?毫无疑问,一定会有很多人。他们会说我不知足。我没有办法。我生性就不安分,有时候这使我非常苦恼。这时,我唯一的安慰是独自一人在三楼的走廊里来回踱步,安然地待在这儿的幽静和孤寂之中,任凭自己心灵的眼睛注视着面前升起的清晰的幻象——不用说,幻象是既多又灿烂夺目的;可以听任自己的心因欢乐的活动而起伏,因骚动纷扰而激昂不已,因充满活力而舒展开怀。而最最美好的是,可以听任我的心灵的耳朵倾听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故事——这是个由我的想象不断创造和叙述出来的故事,我渴望经历但在我的实际生活中并不存在的事件、生活、激情和感受,使这个故事变得非常生动有趣。

说什么人应该满足于平静的生活,说这话是白费力气。他们必须有行动,即使找不到行动的机会,他们也会创造它。千百万人注定要处在比我更加死气沉沉的困境中,而千百万人在默默地反抗自己的命运。谁也不知道,在这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中,除了政治反叛以外,还酝酿着多少其他的反叛。通常认为女人是非常安静的,可是女人也有着和男人一样的感情。她们像她们的兄弟一样,也要施展自己的才能,也要有她们的用武之地。她们对过于严厉的束缚,对过于绝对的停滞,也会和男人完全一样,感到十分痛苦。至于她们那些享有较多特权的同类,说什么她们应该只限于做做布丁,织织袜子,弹弹钢琴,绣绣钱包,那他们的胸襟未免太狭窄了。要是她们想要超出习俗许可的女性范围,去做更多的事情,去学更多的东西,他们因而就谴责她们,嘲笑她们,那他们也未免太没有头脑了。

就在我这样独自一个人待着时,不止一次听到过格雷斯·普尔的笑声。同样的大笑,同样低沉而缓慢的“哈!哈!”声。当初,我第一次听到这种笑声时,它曾使我毛骨悚然。此外,我还不时听到她那怪声怪气的嘟囔声,那比她的笑声还要怪。有些日子,她非常安静,但是还有一些日子,我简直没法形容她发出的声音。有时候,我看到她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手里端着个脸盆,或者是盘子或托盘,到楼下厨房里去,随即很快就又回来,往往(啊,富于想象的读者,请恕我实话实说!)带回来一壶黑啤酒。她那让人感到好奇的古怪声音,通常会被她的外貌所抵消。她面目严峻,神态沉着,丝毫没有能引起别人兴趣的地方。我曾几次试图跟她攀谈,可她似乎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往往只回答一两个字,就把我的这种努力给打断了。

这家人家的其他几个成员,即约翰夫妇、女仆莉亚和法国保姆索菲,都是些正派人,但毫无突出之处。我通常和索菲用法语交谈,有时问她一些有关她祖国的问题,可她不是个善于描绘或叙述的人,回答往往既乏味又含糊,就像是存心要阻止而不是鼓励别人问下去。十月、十一月、十二月都依次过去了。一月的一个下午,费尔法克斯太太因阿黛尔着了凉来替她请假,阿黛尔自己也在一旁热切地附和,这使我回忆起在我小的时候,这种偶尔的假日对我是多么珍贵,于是我同意了。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给予通融是做得对的。这天虽然很冷,天气却很好,也没有风。整个漫长的上午,我都端坐在图书室里,坐得累极了。正好费尔法克斯写了封信要寄出,于是我戴上帽子,披上斗篷,自告奋勇送信去干草村。两英里的路程,将是冬日午后一次愉快的散步。看着阿黛尔在费尔法克斯太太客厅壁炉旁的小椅子上舒舒服服地坐好了,我把她最好的蜡娃娃给了她玩(平时我是用锡纸把它包着放在抽屉里的),还给了她一本故事书,以便换换口味。在她说了“早点回来,我的好朋友,我亲爱的简妮特小姐”后,我吻了吻她作为回答,随后便出发了。

路面坚硬,空气凝滞,我的旅途是寂寞的。开始我走得很快,直到身上暖和起来,我才放慢脚步,享受和品味此时此景所赋予我的欢乐。三点了,我从钟楼下面经过时,教堂的钟声正好敲响。此时此刻的魅力,就在于天色临近黄昏,在于徐徐沉落和霞光渐淡的太阳。

这时,我离桑菲尔德已有一英里,正行进在一条小径上。这条小径,夏天以野蔷薇闻名,秋天以坚果和黑莓著称。即使现在,也还长有一些珊瑚色珠宝般的野蔷薇果实和山楂。不过,这儿冬天最迷人的地方,还在于它无比的寂静和树叶落尽后的安宁。即使拂过一阵微风,这儿也不会发出一丝声息,因为没有一株冬青,没有一棵常绿树可以沙沙作响,光秃秃的山楂和榛树丛都静悄悄的,就像铺在小径中间那些磨光了的白石子。路的两旁,举目望去,只见一片田野,此时已没有牛羊在那儿吃草。偶尔在树篱间出现几只褐色的小鸟,看上去仿佛就像几片忘了落下的枯叶。

这条小径顺着山坡往上一直通到干草村。走到中途,我在路边通到田野去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我把斗篷裹紧,双手藏进皮手筒,我并没有觉得冷,虽然天气冷得彻骨。这一点从覆盖在路面上的那层薄冰就可看出,这是现在已结了冰的小溪,前几天突然解冻时溪水漫到这儿来造成的。从我坐着的地方,我可以俯瞰整个桑菲尔德。那座有雉堞的灰色府第,是我脚下的山谷里的主要景物。在它的西边是一片宅边林子和黑压压的鸦群。我在这儿一直逗留到太阳西沉进树丛,闪着灿灿的红霞沉落在树丛的后面。然后我转脸朝向东方。

在我上方的山顶上,挂着初升的月亮,虽然此时还像云朵般惨淡,但随时随刻都在变得更加明亮。她俯照着干草村,村子半掩在树丛间,疏疏落落的不多几只烟囱里,冒出缕缕青烟。离那儿还有一英里路程,可是在这万籁俱寂中,我已能清楚地听出那儿轻微的生活之声。我的耳边还传来了水流的声音。我说不出这声音来自哪个溪谷,发自哪个深潭,不过在干草村那边有很多小山,无疑有许多溪流正在穿过它们的隘口。这种黄昏的寂静,同样也泄露出了最近处的小溪淙淙声和最远处的山涧潺潺声。

突然间,从远处传来一阵清晰的嘈杂声,打破了这优美动听的淙淙声和潺潺声。那是一种沉重的践踏声,一种刺耳的得得声,它淹没了轻柔的声波荡漾,犹如在一幅图画中,用浓墨重彩在前景画上大块巉岩,或者是粗大的橡树树干,而把青翠的山峦、明丽的天际和斑斓的云彩构成的茫茫远景给压倒了。

这嘈杂声是从小径上发出的。有匹马正朝这边过来,眼下小径的曲曲弯弯还遮着它,可是它正在渐渐走近。我刚想离开台阶,由于小径过窄,我只好坐着不动等它过去。那时候我还年轻,脑子里装满各种各样光明和黑暗的幻想,童话故事和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还留在我的记忆里。每当它们在脑海中浮现时,正在成熟的青春又给它们增添了童年时代无法赋予的活力和生机。当马儿渐渐走近,我等待着它从暮色中出现时,我想起了贝茜讲过的几个故事,讲的是英格兰北部一个叫“盖特拉希”的妖精,它经常变成马、骡子或者大狗的形状,出没在荒野小径上,有时会突然出现在赶夜路的人面前,就像这匹马现在就要出现在我面前一样。

它已经很近了,但是还看不见。这时,除了马蹄的得得声外,我还听到树篱下有急促的跑动声,一条大狗紧贴着榛树干悄悄溜了过来,它那黑白相间的毛色在树丛衬托下特别醒目。这正是贝茜讲的盖特拉希的一个化身——一头鬃毛很长、脑袋很大的狮子模样的动物。然而,它却安安静静地从我身旁走过。根本没有像我原先预料的那样,停下来用它那似狗非狗的眼睛打量我的脸。接着,马儿出现了,这是匹高头大马,上面还骑着一个人。这个人,这个确确实实是人类的一员,一下子就把魔法给破除了。盖特拉希背上从来没有骑过人,它总是独来独往的。而且在我看来,妖怪虽然可以附在不会讲话的动物尸体上,但还不至于敢在普通人的身体内藏身。这不是盖特拉希,只不过是个抄近路去米尔科特的行人。他过去了,我继续赶路,可是只走了几步,突然又回过头来。一个走滑了脚的声响,一声“见鬼,怎么搞的?”惊叫,接着是扑通摔倒在地的声音,把我的注意力给吸引住了。人和马都摔倒在地上,他们在覆盖着路面的薄冰上滑倒了。那只狗急忙蹦跳着跑了回来,一见主人陷入了困境,听到马儿在呻吟,便狂吠起来,使得暮色苍茫的群山发出了回声。狗的吠声深沉有力,和它那高大的躯体十分相称。它绕着倒在地上的主人和马匹嗅了一阵,就朝我跑了过来。它只能这么做——近旁没有别的人可以求救。我依从了它,急忙朝那位行人走去。这时,他正竭力想从马身上挣脱出来,他使了那么大的劲,我估计他伤得不会厉害,不过我还是问了他:“你受伤了吗,先生?”

我以为他正在咒骂着什么,但不能肯定。其实他是在说客套话,以致于他没能马上给我回答。“我能帮点什么忙吗?”我又问道。“你就站在一边吧。”他一面回答,一面爬起身来,先是跪着,然后站直了身子。我照他说的做了。随后,马儿开始喘息,跺脚,马蹄得得作响,还夹杂着狗的吠叫声,这有效地使我退避到几码之外。不过,在没有看到事情的结局以前,是赶不走我的。结局还算幸运,马重新站了起来,一声“走开,派洛特!”的叱喝,狗也不做声了。这时,赶路人弯下腰来,摸摸自己的腿脚,似乎是在试试它们是否安然无恙。显然什么地方有了伤疼,因为他一瘸一拐地走到我刚才坐过的台阶跟前,坐了下去。

我想我准是一心想给他帮点忙,或者至少是想表示一点好意,因为这时我又走到他的跟前。“要是你受了伤,需要人帮忙的话,先生,我可以到桑菲尔德府或者干草村去叫个人来。”“谢谢你,我能行。我骨头没断,——只是扭伤了筋。”说着,他又站起来试了试他的脚,但却痛得他不由自主地叫了声:“哎哟!”天色还没有完全变暗,月光正渐渐明亮起来,我可以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他身上裹着一件皮领钢扣的骑马斗篷,至于他的模样,细部虽未能看清,但我能看出他的基本特征。他中等身材,胸膛宽阔,脸色黝黑,面貌严峻,满脸愁容。这会儿他的眼神和紧蹙的双眉露出恼怒和受挫的神情。他已不太年轻,但尚未进入中年,大约有三十五岁光景。我对他没有感到害怕,只是有点儿羞怯。如果他是位漂亮英俊的年轻绅士,我就不敢像现在这样站在这儿,违背他的意愿向他发问,而且不等他提就自请帮忙了。我几乎从未见过一个漂亮青年,生平也从来没有跟那样的人说过话。我在理论上对漂亮、文雅、殷勤和魅力十分看重,但一旦真的遇到了具体表现在男性身上的这些品质,我便会出自本能地懂得,它们跟我身上的一切丝毫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共同之处。我会避开它们,就像人们会避开火、闪电或者任何其他光彩夺目然而互不相投的东西那样。

要是这个陌生人在我问话时哪怕对我微笑一下或者态度和气,要是他对我主动提出帮助的建议笑嘻嘻地加以谢绝,那我也准会继续走我的路,不再觉得自己有什么义务要做进一步的询问了。可是,这位过路人的怒容和粗暴无礼,反而使我感到无拘无束。我不顾他挥手叫我走开,依然站着不动,而且断然宣称:“天这么晚了,先生,在没有看到你确能骑上马之前,我是绝不会让你独自一人留在这荒僻的小路上的。”

我说这话时,他朝我看了看,在这以前,他的眼睛几乎没有朝我这个方向看过。“我觉得你自己倒真该回家了,”他说,“要是你家就在这附近的话。你从哪儿来?”“就从山坡下面来。只要有月亮,在外面待晚了我一点也不害怕。要是你愿意,我很高兴为你到干草村跑一趟。说实在的,我正要上那儿去寄封信。”“你就住在这山坡下面——你是说就住在那座有雉堞的房子里?”他指指桑菲尔德府。月亮正在它上面洒上一片银光,使它在树林中变得特别明显和苍白,在西边天空的衬托下,树林这时已经成了黑魆魆的一片。“是的,先生。”“那是谁的房子?”“罗切斯特先生的。”“你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吗?”“不认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说,他不住在这儿?”“是的。”“你能告诉我他在哪儿吗?”“我说不上。”“当然,你不是那家人家的女仆,你是……”他住了口,上下打量了一下我身上的穿着,跟往常一样,我穿得很朴素:一件黑色美利奴呢斗篷,一顶黑色海狸皮帽,还不及一位太太的使女穿戴的一半那么讲究。他似乎难以断定我是什么人——我帮了他一下。“我是家庭教师。”“哦,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遍,“见鬼,我竟给忘了!家庭教师!”说着,他又朝我的衣着仔细打量起来。过了两分钟,他从台阶上站了起来,刚试着动了一下,脸上就露出痛苦的神情。“我不能派你去找人帮忙,”他说,“不过你要是愿意,你自己倒可以帮我一下。”“好的,先生。”“你有没有一把伞可以让我当手杖使?”“没有。”“那就试试抓住马笼头,把马牵到我这儿来。你不害怕吧?”要是只有我一个人,我是不敢去碰一匹马的,可是既然人家要我这样做,我也就乐意遵从了。我把皮手筒放在台阶上,走到那匹高头大马跟前。我试图抓住马笼头,可是那是匹烈性马,不让我挨近它的头。我一次次的努力都失败了,而且我对它那不断跺地的前蹄也怕得要命。过路人等着看了一会儿,最后大笑起来。“我看,”他说,“山是永远都带不到穆罕默德跟前来的,所以你只能帮穆罕默德到山跟前去。我只好请你到这儿来了。”

我走了过去。“对不起,”他接着说,“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借助你了。”他把一只沉重的手按在我肩上,扶住我,靠我支撑着,一瘸一拐地走到马跟前。他一抓住笼头,立即就制服了马,接着便跳上马鞍。他这样做时,难看地扭曲着脸,因为这弄痛了他扭伤的脚筋。“现在,”他松开紧紧咬住的下唇,说,“请把我的马鞭递给我,它就在那边的树篱下面。”

我找了一下,找到了。“谢谢你。现在快去干草村寄信吧,尽可能早点回来。”他用带马刺的靴跟一碰,那马先是一惊,用后脚站起,接着便急驰而去,那狗也紧跟着跑去。人、马、狗一下子全都无影无踪了。像荒野里的石楠,被一阵狂风卷去。

我拾起皮手筒,继续赶路。对我来说,这件事发生了,也过去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确是一件无足轻重,既不浪漫,也无多大趣味的事,但它还是使一种单调的生活有了短短一小时的变化。有人需要而且请求我帮助,我给了他帮助。我很高兴总算做了件事,事情虽微不足道,而且转眼就过去了,但这毕竟是件主动去做的事,而我对完全被动的生活已经深感厌倦了。那张新面孔,也像刚在记忆的画廊中陈列出的一幅新画,而且和所有原来挂在那儿的画都有所不同。首先,因为它是男的。其次,因为它是黝黑、强壮、严峻的。我走进干草村,把信投入邮局时,它仿佛还浮现在我的眼前。我一路下山,快步往回赶路时,依然看见它。走到原来坐过的台阶跟前,我停留了一会儿,望望四周,又侧耳细听,心想小路上也许会再次响起马蹄声,一个身披斗篷的骑马人,一条活像盖特拉奇的纽芬兰狗,说不定会再次出现。可我眼前看到的,只有树篱和一棵截去树梢的柳树,迎着月光悄然地挺立在那儿;我耳边听到的,只有隐约可闻的习习微风,在一英里外桑菲尔德周围的树林间拂过。我低头朝发出风声的方向望去,目光掠过宅子的正面,注意到有扇窗子里亮起了灯光,它提醒我时间已经不早了,于是我急忙继续赶路。

我真不大愿意再进桑菲尔德府。跨过它的门槛,就意味着回到了死水一潭的生活。穿过空寂的大厅,爬上黑魆魆的楼梯,走进我那间冷清孤寂的小房间,然后去见心境宁静的费尔法克斯太太,去跟她,而且只跟她一个人,一块儿度过这漫长的冬日夜晚,这就把我散步时激起的那一丁点儿兴奋整个儿消灭了,重又用单调枯燥和刻板僵滞的生活的无形枷锁,束缚住我的感官和才华。对这种生活的安逸舒适等等好处,我已经愈来愈不欣赏了。这时,要是能在极不安定的风浪中颠簸,奋斗求生,饱受艰辛苦难经历的教训,渴望我眼下身在其中而又满腹牢骚的这种平静,对我来说,那该有多好啊!是的,这就像一个一动不动地在“超级安乐椅”里坐腻了的人去做一次长时间的散步一样,准会大有好处的。在我这种情况下想要活动活动,就像他那种情况下想活动一样,是很自然的事。

我在大门口逗留,在草坪上徘徊,又在行道上来回踱步。玻璃门上的护板已经拉上了,我看不到房子里面。我的眼睛和心灵似乎都竭力要离开这座阴暗的房子,离开这在我看来都是些不见天日的牢房的阴暗洞穴,飞向那展现在我面前的天空——那不见一丝云彩的蓝色海洋。月亮正踏着庄重的步履登上天庭,她从山顶后面出来,把那些山顶远远抛在下面,仿佛正在翘首仰望,一心要攀登上那像午夜般漆黑、深远莫测的天顶。在她的后面尾随着闪烁的群星。望着它们,我不由得心儿颤抖,热血沸腾。可是,一些小事往往就可以把我们召回大地,大厅里响起了钟声,这就足够了。我掉头撇下了月亮和星星,推开一扇边门,走了进去。

大厅里并不黑,唯一的那盏高悬着的青铜吊灯也没有点亮。一片温暖的火光照耀着大厅和橡木楼梯的下面几级。这红红的火光来自大餐厅,它的两扇门敞开着,可以看到壁炉里的熊熊炉火,照射在炉边的大理石地砖和黄铜炉具上,把紫色的帷幔和擦得锃亮的家具照得光辉悦目。它还映出了炉子旁边的一群人,可是,没等我看清,没等我分辨出那混杂在一起的欢声笑语(其中我听出好像有阿黛尔的声音),门就关上了。

我赶紧上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那儿也生了火,可是没点蜡烛。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不在,只见一条黑白相间的长毛大狗孤零零地直蹲在炉前地毯上,一本正经地盯着炉火,样子就像小径上碰到过的盖特拉希。它和那条狗那么相像,我不由得上前叫了一声“派洛特”,它马上就站起来,走到我跟前,在我身上嗅着。我摸摸它,它就摇动着大尾巴。不过单独和它在一起,实在有点让人害怕,而且我弄不清它是打哪儿来的。我打了打铃,想要一支蜡烛,另外也想打听一下这位不速之客的来历。莉亚进来了。“这是哪来的狗?”“它是跟主人来的。”“跟谁?”“跟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刚到。”“真的!那费尔法克斯太太和他在一起?”“是的,还有阿德拉小姐,他们都在餐厅里。约翰去请外科医生了,因为主人出了点意外,他的马摔倒了,他扭伤了脚脖子。”“马是在干草村小路上摔倒的吗?”“是的,在下坡的时候,它踩在冰上滑倒了。”“哦!给我拿支蜡烛来好吗,莉亚?”

莉亚拿来了蜡烛。她进来时,后面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费尔法克斯太太又把这消息重说了一遍,还补充说外科医生卡特先生已经来了,现在正在给罗切斯特先生治伤。她说罢就忙着去吩咐准备茶点,我也上楼去脱外出的衣着。

第十三章

那天晚上,罗切斯特先生大概是遵照医嘱,很早就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也起得不早。后来他下楼来,是为了要处理事务。他的代理人和一些佃户来了,正等着要跟他说话。

阿黛尔和我现在不得不腾出书房,这儿每天都要用来接待来访的人。楼上有间屋子里生了火,我把我的书搬到了那儿,把它布置成未来的教室。在这天上午我就觉察,桑菲尔特已经起了变化,不再像教堂那么肃静,每隔一两个小时,就会响起敲门声或者是门铃声。还不断有穿过大厅的脚步声,楼下则时常传来陌生嗓音和不同声调的说话声。一条来自外部世界的小河流过了这儿。这儿有了一位主人。就我来说,这我倒比较喜欢了。

这一天,阿黛尔真不容易教,她一直专心不起来,老是跑到门口去,伏在楼梯栏杆上张望,看看是否能见到罗切斯特先生。接着又想出种种借口要到楼下去,正像我一眼就看穿的那样,是为了去书房,可我知道那儿并不需要她。后来我有点生气了,叫她好好地坐着,她还是不住嘴地继续按她的叫法大讲她的“朋友爱德华·费尔法克斯·德·罗切斯特先生”(我以前未曾听说过他的教名),猜测他到底给她带来什么礼物。因为头天晚上,他好像暗示过,等他的行李从米尔科特运到,里面有一只小箱子,装着她感兴趣的东西。“这就是说,”她说,“那里面有一件给我的礼物,也许还有给你的呢,小姐。先生说起过你,他问过我家庭教师叫什么名字,还问我她是不是一个小个子,很瘦,脸色有点苍白。我说是的,因为真的是这样。是不是,小姐?”

跟往常一样,我和我的学生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客厅里吃饭。这天下午,风雨交加,我们一直待在教室里。到了黄昏时分,我准许阿黛尔收起书本和作业,跑下楼去。因为这会儿楼下比较静,也没有人来拉门铃,根据这些情况,我估计罗切斯特先生这会儿有空了。屋子里剩下我一个人,我走到窗前,可是望出去什么也看不见。暮色和雪花把天空搅得一片昏暗,连草坪上的灌木丛都看不见了。我放下窗帘,回到炉火边。

在明亮的余烬中,我正在勾画一幅景色图,它有点像我记得以前曾经见过的那幅绘有莱茵河畔海德尔堡城堡的风景画。这时候,费尔法克斯太太走了进来。她的到来打乱了我正在拼接的火焰镶嵌画,同时也驱散了在孤寂中开始涌上我心头的令人感到不快的沉思。“罗切斯特先生想请你和你的学生今晚到客厅跟他一起用茶点。”“他几点钟用茶点?”我问道。“哦,六点钟,他在乡下总是早睡早起。你最好现在就去换件外衣。我陪你去,好帮你扣扣衣服。把蜡烛拿着。”“一定得换外衣么?”“是的,最好换一换。罗切斯特先生在这儿的时候,我晚上总要穿得好一些。”

这种额外的礼节显得有点过于郑重其事。不过我还是回到自己的房间,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帮助下,脱去黑呢衣,换上一件黑绸衣。除了一件浅灰色的外,这是我唯一的一件最好的衣服了。而按照我在洛伍德的衣着观念,除非是在头等重大的场合,要不,穿那件浅灰色的衣服就未免太讲究了。“你还要别只胸针,”费尔法克斯太太说。我只有一件小小的珍珠首饰,是谭波儿小姐作为临别纪念品送我的。我别上它,然后我们就一块儿走下楼来。我一向不习惯见陌生人,像这样郑重其事地奉召去见罗切斯特先生,简直是活受罪。进餐厅时,我让费尔法克斯太太走在前面,我躲在她的身影里穿过那间屋子,然后经过帷幔已经放下的拱门,走进陈设雅致的里间。

桌子上点着两支蜡烛,壁炉架上也点了两支。炉火正旺,派洛特就躺在炉火的光和热中取暖。阿黛尔跪在它旁边。罗切斯特先生正半躺在长沙发上,他的一只脚下用垫子垫着。他正看着阿黛尔和那只狗,炉火照亮了他的脸。两道又粗又黑的浓眉,还有那被横梳的黑发衬托得更加方正的前额,使我一眼就认出他就是那个赶路人。我认出了他那坚毅的鼻子,它与其说因为漂亮,还不如说因为显出了他的性格而引人注目。还有他那大大的鼻孔,我看这表明他的脾气暴躁。他那严厉的嘴、下巴和下颚——是的,这三者都非常严厉,一点没错。他现在已脱去斗篷,我觉得他体形宽阔结实,和他的面貌非常相称,我想从体育运动的角度说,这不失为一个好身材——胸宽腰细,尽管既不高大,也不优美。

罗切斯特先生肯定已经发觉费尔法克斯太太和我走进房间,但他似乎无心来注意我们,因为我们走近他跟前时,他连头也没抬一下。“爱小姐来了,先生。”费尔法克斯太太用她那文静的口气说。他点了点头,眼光依然没有离开狗和孩子。“请爱小姐坐下吧。”他说。在他那勉强而生硬的点头和不耐烦但还合乎礼节的口气中,似乎还表达了另一层意思:“见鬼,爱小姐来没来跟我有什么关系?这会儿我才不愿意搭理她哩。”

我毫无拘束地坐了下来。彬彬有礼的接待也许会让我感到手足无措,因为我不懂得怎样用温文尔雅来还礼或者对答。而粗鲁任性倒使我免却拘泥于礼节的义务了。在对方失礼的情况下,庄重地保持沉默,反倒使我处于有利的地位。再说,这种奇特的举止倒也怪有趣的,我很想看看接下来他还会有什么举动。

他仍然像一座雕像那样,就是说,既不说话,也不动弹。费尔法克斯太太大概觉得,总得有个人表现得亲切一点,于是她开口讲起话来。她跟往常一样体贴地——也跟往常一样有点俗气地——向他表示慰问,说他一整天来工作太劳累,说他由于扭伤的脚很痛,心里一定很烦恼,接着又称颂他在对付劳苦方面既有耐性,又有毅力。“太太,我想喝点儿茶。”这是她得到的唯一回答。她赶紧打铃叫人。茶盘端来后,她又殷勤麻利地摆好杯子、茶匙等等。我和阿黛尔走到桌子跟前,可是主人没有离开他的长沙发。“请你把罗切斯特先生的杯子给他端去好吗?”费尔法克斯太太对我说,“阿黛尔也许会把茶泼出的。”

我照她说的做了。在他从我手中接过杯子时,阿黛尔认为这正是为我提要求的好时机,就嚷了起来:“先生,你的小箱子里不是有一件礼物要送给爱小姐吗?”“谁说过‘礼物’啦?”他粗暴地说,“你盼望有件礼物,爱小姐?你喜欢礼物?”说着,他用阴沉、愠怒而又尖刻的眼光审视着我的脸。“我说不上,先生。我对礼物没有什么经验。人们一般都认为礼物是让人高兴的东西。”“一般都认为?可是你是怎么认为的呢?”“这我得花点时间,先生,才能做出一个值得你一听的回答。一件礼物可以从多方面去看它,不是吗?所以得在全面考虑之后,才能说出对它的性质的看法。”“爱小姐,你不像阿黛尔那么直截了当,她一见我就嚷嚷着要‘礼物’,你却拐弯抹角的。”“因为我不像阿黛尔那样相信自己该得到礼物。她可以凭着彼此熟悉,也凭着往常的习惯提出要求,因为她说你过去经常习惯给她送各种玩具。可要是让我说出个什么理由来,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因为我是个陌生人,又没有做过什么值得受人酬谢的事情。”“哦,用不着这么谦虚啦!我考查过阿黛尔,发现你在她身上花了很大工夫。她并不聪明,也没多少天赋,可在短短的时间里就有了这么大的进步。”“先生,你这就给了我‘礼物’啦!我向你表示感谢。称赞他的学生有了进步,是做教师的最渴望得到的礼物。”“唔!”罗切斯特先生说着,默默地喝起茶来。“到炉火跟前来吧!”等茶盘端走,费尔法克斯太太退到一边去做编织活后,主人说道。这时,阿黛尔正拉着我的手在屋子里转着,指给我看那些漂亮的书,还有沿墙搁架上和小食品柜上的各种摆设。我们遵命走到壁炉边,阿黛尔想坐到我的膝上,可是他吩咐她和派洛特去玩。“你在我家待了三个月了吧?”“是的,先生。”“你是从——?”“从××郡的洛伍德学校来。”“啊!是个慈善机构。你在那儿待了多久了?”“八年。”“八年!那你的生命力一定够强的。我认为,在那种地方,哪怕待上这一半长的时间,再好的体质都会完蛋的!难怪你那模样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我一直纳闷你打哪儿弄来这么一张脸的。昨天晚上,你在干草村路上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知怎么的竟想起了一些神话故事。差一点想问问你,是不是你对我的马施了巫术。到这会儿我还有点拿不准哩。你的父母是谁?”“我没有父母。”“我想是早就没有了吧。你还记得他们吗?”“不记得了。”“我想也是这样。这么说,你在那台阶上坐着,是在等你的伙伴啦?”“等谁,先生?”“等绿衣仙子喽。那正是适合他们出现的月夜呀。是不是我闯开了你们围成的圈子,你就在路面上铺上了那该死的冰?”

我摇摇头。“绿衣仙子一百年前就已离开英国了。”我也像他那样一本正经地说,“不管在干草村路上还是在它周围的田野里,你都再也找不到他们的踪迹了。我想无论是夏天、秋天还是冬天,月亮都不会再照见他们在欢歌狂舞了。”

费尔法克斯太太已放下手中的编织活,扬起眉毛,似正在纳闷,这话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好吧,”罗切斯特先生接着说,“你说你没有父母,那总该有什么亲戚吧,像叔叔、姨妈什么的?”“没有,我一个也没见过。”“那你的家呢?”“我没有家。”“你的兄弟姐妹住在哪儿?”“我没有兄弟姐妹。”“是谁推荐你上这儿来的?”“我登了广告,费尔法克斯太太看到广告给我来了信。”“是这样,”那位好心的太太接应说,她现在明白我们在说什么了,“是上帝指引我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为这我每天都在感谢他。爱小姐是我十分难得的伙伴,她也是阿黛尔和善细心的老师。”“你别费神给她做什么品德鉴定了,”罗切斯特先生回答说,“颂扬话左右不了我,我会自己做出判断的。她一开始就让我的马摔了一跤。”“先生?”费尔法克斯太太说。“我扭伤了脚也得感谢她哩。”

这位寡妇看来简直给弄糊涂了。“爱小姐,你在城里住过么?”“没有,先生。”“你有很多社会交往么?”“没有,只接触过洛伍德的学生和老师,还有现在桑菲尔德府里的人。”“你看过很多书么?”“只是碰上什么书就读什么书,为数不多,而且都不是很专深的。”“你过的简直是修女的生活,毫无疑问,你在宗教方面一定是训练有素的。据我所知,主持洛伍德的勃洛克赫斯特是个牧师,是不是?”“是的,先生。”“你们这班女孩子大概都很崇拜他吧,就像在一所全是修女的修道院里,她们的院长总是很受崇拜的。”“哦,才不呢。”“你真冷漠!才不呢!什么话!一个见习修女不崇拜她的牧师!这听起来可有点亵渎神明啊!”“我不喜欢勃洛克赫斯特先生,而且有这种心情的还不止我一个人。他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既傲慢自负,又爱管闲事。他下令剪掉了我们的头发,为了省钱给我们买劣质针线,害得我们简直没法缝。”“这样来省钱太不应该了。”费尔法克斯太太评论。这回她又听懂我们的谈话内容了。“这就是他最大的罪状?”罗切斯特先生问道。“在任命委员会以前,由他一个人主管伙食的时候,他老让我们挨饿。他还每周给我们做一次长篇讲道,叫我们每晚念他编的书,弄得我们厌烦透了。他的书里尽讲些暴死呀,遭受报应呀,吓得我们都不敢上床睡觉。”“你进洛伍德时是几岁?”“十岁左右。”“你在那儿待了八年,那你现在是十八岁?”

我表示同意。“你看,算术还是管用的。没有它,我几乎猜不出你究竟有多大?像这样外貌和神情相差这么大,判断起来是很不容易的。现在再说说,你在洛伍德都学了些什么?你会弹琴么?”“会一点儿。”“当然,人们都是这么回答的。到书房去……我这是说,要是你高兴的话。(请原谅我的命令口气,我已经习惯于说“做这个”,别人也就去做了。我没法因新来一个人就改变我的老习惯。)那你就去书房吧,带上一支蜡烛,让门开着,到钢琴前坐下,弹一个曲子。”

我遵照他的吩咐去了。“够了!”几分钟后他喊了起来,“我看,你确实会弹一点儿,像别的任何一个英国女学生一样。也许比有些人还好一点,不过不怎么样。”

我合上钢琴,回到屋子里。罗切斯特先生接着又说:“今天早上阿黛尔给我看了几张速写,她说是你画的。我不知道它们是不是全是你画的,也许是个老师帮你的吧?”“没有,真的没有!”我打断他的话说。“啊,这伤了你的自尊心了!好吧,那就把你的画夹拿来,只要你能担保那里面的画全是你自个儿画的就行。不过没有把握就别轻易担保。东拼西凑的玩意儿我看得出来。”“那我就什么也不说,你自己去判断吧,先生。”

我从书房里拿来了画夹。“把桌子移过来。”他说。我把桌子移到他的长沙发跟前。阿黛尔和费尔法克斯太太也都走过来看画。“别挤在一块儿,”罗切斯特先生说,“等我看过了,你们再接过去看,别把脸挨得离我这么近。”

他仔仔细细地看了每一张速写和每一幅画。他把其中的三张放在一边,其余的看过以后就推开了。“把它们拿到另外那张桌子上去,费尔法克斯太太,”他说,“你跟阿黛尔一起去看吧。——你,”他朝我看看,“坐回到你自己的位子上去,回答我的问题。我看得出这些画出自于同一个人的手。是出自你的手么?”“是的。”“你什么时候抽时间画的?画这些画得花不少时间,而且还得构思。”“是我在洛伍德的最后两个假期中画的。那时我没有别的事。”“你从哪儿弄来摹本的呢?”“从我自己的脑袋里。”“就是我现在看到的长在你肩膀上的那个脑袋吗?”“是的,先生。”“那里面还有别的这类东西吗?”“我想也许还有。我希望——还有比这更好的。”

他把那几幅画摊在面前,再次一张张细看着。

趁他正在这样忙着的时候,读者啊,我要给你讲讲这是些什么画。首先,我得声明,这几张画并不出色,不过题材倒的确是在我脑海里生动地浮现出来的。当我心灵的眼睛刚看见它们,还没试图把它们表现出来以前,它们确实是非常动人的。可惜我做不到得心应手,每次画出来的,只不过是我构思出的图景,一个苍白无力的写照。

这几张全是水彩画。第一幅画的是: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低垂的乌云在滚滚翻腾,远景全都淹没在一片昏暗之中,前景也一样,或者不如说,最前面的巨浪也是这样,因为画上没有陆地。一线亮光醒目地衬托出一根一半沉入水中的桅杆,桅杆顶上停着一只又黑又大的鸬鹚,翅膀上溅着点点浪花。它嘴里衔着一只镶有宝石的金手镯,这是用我调色板上所能调出的最鲜明的色彩画的,还用铅笔尽可能勾出了清晰的轮廓。在鸟儿和桅杆的下面,碧波中隐约可见一具尸体正在沉没,唯一还能看清的是一条美丽的胳臂,金镯就是从那条胳臂上被浪冲下或者被鸟儿啄下的。

第二幅画前景只是一座朦胧的山峰,上面的荒草和一些树叶像是被风刮得倒向一边。山的后面和上方是一片辽阔的天空,像在暮色中那样,一抹深蓝。一个女人的上半身高耸云端,那是我用尽可能幽暗柔和的色调画的。暗淡的前额上缀着一颗星星,下面的脸仿佛在朦胧的雾气中隐约可见。两眼乌黑闪亮,神情狂野。头发像一片阴影似的飘垂而下,仿佛被风暴和闪电撕下的一团乌云。脖子上有一块月光似的淡淡反光。朵朵薄云也有着同样淡淡的光泽。在这些云朵中,低头耸立着这个金星的幻影。

第三幅画是一座冰山的顶尖直刺北极冬日的天空。一束束北极光,沿着地平线密密麻麻地竖起它们那朦胧的长矛。前景上冒起了一个头——一个巨大的头,把一切都远远地抛在了后面。这个头向下垂着,靠在冰山上,两只瘦骨嶙峋的手共同支持着前额,拉起一块黑面纱,挡住下半张脸,只露出一个白得像骨头似的毫无血色的额头,还有一只凹陷的一动不动的眼睛,除了呆滞的绝望神色,没有别的表情。在两鬓上边,缠头的黑布头巾的褶皱里,有一圈云雾般模模糊糊的白色火焰在闪闪发光,上面还点缀着更为耀眼的点点火花。这淡淡的新月状的东西,就是戴在“无形之形”头上的那个“王冠的征象”。“你画这些画时,快活吗?”这时,罗切斯特先生问道。“我当时简直入了迷,先生。是的,我很快活。总之,画这些画是我有生以来最大的乐趣。”“这倒讲得不算过分。照你说的情况来看,你的乐趣并不多。不过我敢说,你在调和和安排这些奇特色调的时候,一定沉醉在一种艺术家的梦境中了。你每天坐下来画画的时间多吗?”“因为是在假期,我没有别的事要做,所以我坐在那儿从早上一直画到中午,从中午一直画到晚上。仲夏的白天很长,能让人专心致志地工作。”“那你对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感到满意吗?”“这还差得远哩。我心里想的和画出来的,两者之间有着很大差距,为这我感到非常苦恼。每次,我想画某种东西,可我完全没有能力实现它。”“不能说完全。你已经抓住了你构想的脉络,不过恐怕也只是到此为止。你还没有足够的绘画技巧和知识来充分表现它们。不过对一个女学生来说,能画出这样的画已经很难得了。至于说构思,这些画可真有点邪门。金星的那双眼睛,你准是在梦里见到过的。你怎么能把它们画得那么清澈而又一点不明亮的呢?是头顶上的那颗星星使得它们黯然失色了吧。它们那庄严凝重的深处又隐藏着什么含义呢?另外又是谁教你画风的呢?在那天空,在那山峰上方,正刮过一阵高空的强风。你在哪儿见到过拉特莫斯山的?你画的这正是拉特莫斯山。好了——你把画拿去吧!”

我刚把画夹的带子扎好,他看了看表,突然说:“都九点了。你是怎么搞的,爱小姐,让阿黛尔坐得这么久?快带她去睡觉。”

阿黛尔在离开屋子前,走上前吻了他。他容忍了她的这种亲热,但对此好像还不及派洛特高兴,更谈不上比派洛特更喜欢这种亲热了。“好了,我祝你们大家晚安。”他说着,用手朝门口挥了一下,表示他对我们已经厌烦,把我们打发走。费尔法克斯太太叠好自己的编织活。

我拿起我的画夹。我们向他行了个礼,他冷淡地点了点头,算是回礼,我们便退了出来。“你原来说,费尔法克斯太太,罗切斯特先生并不特别怪的。”我安排阿黛尔睡下后,来到费尔法克斯太太房间,对她说。“怎么,他怪吗?”“我想是的。他喜怒无常,而且态度生硬!”“确实,在陌生人看来,他无疑是这样一个人,不过我对他的态度已经完全习惯了,所以对这从来不做计较。再说,即使他脾气有点怪,也应该原谅他。”“为什么?”“一方面是因为他生性如此——我们谁也没法改变自己的本性。另一方面,无疑是因为他有痛苦的心事在折磨他,使得他心绪不宁。”“什么心事呢?”“比如说,家庭纠纷。”“可他还没成家啊。”“现在是没有,可是他以前有过——至少,有过亲属。他哥哥几年前去世了。”“他哥哥?”“是啊。现在的这位罗切斯特先生拥有这份产业还不很久,大约只有九年光景。”“九年时间不算短了。他竟那么爱他的哥哥,到现在还在为失去哥哥伤心?”“哦,不——也许不。我相信他们之间有过什么误会。罗兰·罗切斯特先生对爱德华先生不太公正,也许还使他父亲也对爱德华先生抱有成见。那位老先生爱钱,一心想让他家的产业保持完整。他不喜欢因为分家而使家产分散减少。他还千方百计想让爱德华先生也有钱,好保持家族的声望。所以在爱德华先生刚成年不久,就采取了一些很不公正的措施,结果惹出了许多麻烦来。为了让爱德华先生能发财,老罗切斯特先生和罗兰先生两人合计行事,使爱德华先生落入了一个他认为十分痛苦的境地。究竟是什么样的痛苦,我始终不清楚。不过,这种他非受不可的痛苦,是他精神上所难以忍受的。他不是个肯忍让的人,他和他的家庭决裂了。多年以来,他一直过着一种漂泊不定的生活。自从他哥哥没留下遗嘱就去世,使他成了这一产业的主人后,我想他从来没有在桑菲尔德连续住过两个星期。说实在的,这也难怪他要躲开这座老宅子了。”“他为什么要躲开呢?”“也许他觉得这儿太沉闷了吧?”

这个回答有点含糊其辞,我倒很想听到更为明确的回答。可是,不知是回答不出呢还是不愿回答:费尔法克斯太太就是不给我说清楚,罗切斯特先生痛苦的原因和性质。她断言,这对她来说也是一个谜,还说,她所知道的多半也只是猜测。说实在的,她显然希望我结束这个话题,因此我也就不再问了。

第十四章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很少见到罗切斯特先生。上午,他似乎事务很忙,下午,米尔科特或者邻近一带的乡绅常来拜访他,有时还留下来跟他一起吃饭。等到他的扭伤好一点可以骑马了,他就常常骑马外出,大概是去进行回访,因为一般都要到深夜才回来。

在这段时间里,连阿黛尔都很少给叫到他跟前去。我跟他的接触,只限于在大厅里、楼梯上或者走廊里偶尔碰上一面。遇到这种场合,有时他会傲慢而冷淡地走过我身边,只是疏远地点一点头,或者漠然地瞥上一眼,表示已看见我。可有时又会绅士般彬彬有礼,和蔼可亲地又是鞠躬又是微笑。他的情绪变化无常我并不在意,因为我知道这种变化与我无关,他的情绪起伏完全取决于跟我不相干的原因。

有一天,他留下客人吃晚饭,派人来取走我的画夹,显然是要让客人看看里面的画。那几位先生很早就走了,据费尔法克斯太太告诉我说,他们是去参加米尔科特的一个公众集会。因为那天晚上又湿又冷,罗切斯特先生没有跟他们一块儿去。他们刚一离开,罗切斯特先生就打铃叫人来通知我和阿黛尔到楼下去。我给阿黛尔梳了头,把她身上收拾干净,确信自己平时那身贵格会教徒似的打扮,已经不需要再做什么修饰——全身整洁简朴,包括编成的发辫在内,不可能有什么凌乱不整的地方——然后我们就下楼了。阿黛尔在纳闷,是不是那只“小箱子”终于来了。由于出了什么差错,它一直没有运到。

这下她满意了,我们一走进餐厅,就看见了它,一个小小的硬纸盒,就摆在桌子上。她似乎凭着直觉马上就认出了它。“我的盒子!我的盒子!”她嚷着朝它跑了过去。“对,你的‘盒子’终于来了,快把它拿到一边去,你这个地道的巴黎女儿,自个儿去翻肠掏肚,把里面的东西掏出来玩吧。”从壁炉旁一张大安乐椅的深处,传来罗切斯特先生深沉而略带嘲讽的声音。“记住,”他又接着说,“别拿什么解剖过程的细节或者内脏情况的报告来打扰我。静静地去做你的手术吧——‘要安静一点,孩子,懂吗?’”

看来阿黛尔根本不需要提醒,她早已捧着她的宝贝退到一旁的沙发跟前,忙着在解系住盒盖的绳子了。除掉这一障碍,揭去薄薄的银色包装纸后,她只是喊了一声:“天哪,多好看啊!”接着便欣喜若狂、全神贯注地赏玩起来。“爱小姐来了吗?”这时,主人一边问一边从自己的座椅上欠起身来,望着门口,我还站在门边。“啊!好,过来,坐这儿吧。”他往自己身边拉过一张椅子。“我不喜欢听孩子们唠唠叨叨。”他继续说,“像我这么一个单身汉,听他们咿咿呀呀的说话,引不起我愉快的联想。整个晚上跟一个小娃娃‘促膝谈心’,我可受不了,别把椅子拉开,爱小姐,你就坐在刚才我放的地方……我是说,要是你愿意的话。这该死的礼貌!我老是把它给忘了。我也不喜欢那些头脑简单的老太太。说起来,我可不能忘了我那位老太太,她可怠慢不得,她毕竟是个费尔法克斯家的人,至少是嫁过一个这家的人。据说,自家人总比外人亲嘛。”

他打铃派人去请费尔法克斯太太,不一会儿,她就带着编织筐来了。“晚上好,太太,我是请你来做件好事的。我不让阿黛尔跟我谈她的礼物,可她憋了一肚子的话要说。行行好,你就去做做她的听众,跟她说说话吧。这会是你做过的最大善事哩。”

阿黛尔真的一看见费尔法克斯太太,就马上要她到沙发跟前去,很快就在她的裙兜里放满了她从那“盒子”里掏出的各种瓷的、象牙的和蜡制的玩意儿。她一边放,一边还用她学会的那点结结巴巴的英语,滔滔不绝地解说着,倾吐她心中的喜悦。“现在,我既然已经演完了一个好主人的角色,”罗切斯特先生接着说,“我就该自自在在地给自己打点乐趣了。爱小姐,把你的椅子再挪近一点,你坐得还是太远了。我看不见你,除非变换一下我在这张舒服的椅子上坐的姿势,可我又不想那么做。”

虽说我宁愿留在有点阴影的地方,可我还是照他的吩咐做了。罗切斯特先生老是用这种直截了当的方式下达命令,立即服从他似乎是件理所当然的事。

我刚才说过,我们是在餐厅里。为晚餐点亮的枝形吊灯,把屋子照得像节日似的灯火辉煌。烧得很旺的炉火又红又亮。高大的窗子和更高的拱门上,垂挂着豪华宽大的紫色帷幔。四周静悄悄的,只有阿黛尔压低了的说话声(她不敢大声说话),以及她说话间歇时冬雨敲打窗玻璃的声响。

罗切斯特先生坐在他那张锦缎面的椅子上,看上去显得跟我以前见到的模样不同,没有那么严厉,也没有那么阴郁。他嘴角带着笑意,两眼闪闪发亮,我不敢肯定这是不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不过我想多半是这么回事。总之,他正处在饭后的好心情中,比较愉快、亲切,也比较随和,不像早上那么冷漠、生硬。不过话虽如此,他看上去仍然十分严肃,他把他那大脑袋靠在鼓起的椅背上,让火光照着他那花岗石凿出来似的脸孔和又大又黑的眼睛。他的眼睛很大,很黑,也很漂亮。有时候,在他那两眼深处,也会出现一点变化,这种变化即便算不上温柔,至少也会使你联想到这种感情。

他凝望着炉火足足有两分钟,我也一直看了他那么久。这时,他突然掉过头来,发现我的目光正盯在他的脸上。“你这样仔细地看我,爱小姐,”他说,“你觉得我漂亮么?”要是我稍加考虑的话,我本可含糊而有礼貌地说几句俗套话来回答他。可是不知怎么的,我还没意识到,回答就脱口而出了:“不,先生。”“啊!我敢肯定!你这人有点儿特别!”他说,“你的样子就像个‘小修女’,古怪、安静、严肃而又单纯。你坐在那儿,两手放在身前,眼睛老是盯着地毯(顺便说一句,除了有时一个劲儿盯着我的脸,比如说就像刚才那样)。人家问你一个问题,或者说句什么话,让你非回答不可时,你就会毫不客气地冒出一句答话来,它即使不算鲁莽的话,至少也是冒失的。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呀?”“先生,我说得太直率了,请你原谅。我本该回答说,关于外貌的问题,当场做出回答是不容易的。每个人的审美观有所不同,而且美并不重要,以及诸如此类的话。”“你本来就应该不这样回答,美并不重要,说得好!原来,你表面上装作缓和一下刚才对我的伤害,抚慰抚慰我,让我平静下来,实际上是狡猾地又在我耳朵背后戳了一刀!说吧!请问,你在我身上还发现了什么毛病?我想我的五官和四肢跟别人还没什么两样吧?”“罗切斯特先生,请允许我取消最初的回答。我并不是有意要话中带刺,只是一时口误。”“正是这样,我想也是这样。那你就该说说清楚。挑我的毛病吧,是不是我的前额让你不喜欢?”

他把横梳在额上的波浪形黑发撩开,露出一个十分充实的智慧器官,然而这个本该显示出仁慈宽厚迹象的地方,却出人意料地没有显出这种迹象。“说吧,小姐,我是个傻瓜么?”“远远不是,先生。要是我反过来问你是不是一位慈善家,你会认为我太唐突吗?”“又来了!在她装着拍拍我的脑袋时,又捅了我一刀,这是因为我说了我不喜欢跟小孩和老太太做伴(讲得轻点!)。不,小姐,我不是人们通常说的那种慈善家,不过我有良知。”说着他指了指据说是显示这种官能的那个突出部位。幸运的是,他那个部位相当醒目,确实使他的脑袋的上半部显得很宽阔。“不但如此,我的心曾经一度有过一种天真的柔情。在你这样的年纪时,我是个很富有同情心的人,我特别爱袒护那些弱小的、没人照顾的和不幸的人。可是在那以后,命运不断地狠狠打击了我,它甚至用它的指关节揉面似的揉了我,现在我可以夸耀的是,我已经坚韧得像个橡皮球了,不过,也还是有一两处能透过气的缝隙。而且在这个橡皮球的中心,还有一个敏感点。就是这样。你看我这还有希望吗?”“什么希望,先生?”“我最终还能从橡皮重又变回肉体吗?”“他肯定是酒喝得太多了。”我心里想,不知该怎样来回答他这个古怪的问题。他能不能重又变回来,我怎么说得出?“你看来是非常迷惑不解了,爱小姐。虽说你的美丽也不见得胜过我的漂亮,不过这种迷惑不解的神情对你倒是挺合适的。再说,这样也有好处,可以让你那双爱探索的眼睛不再盯着我的脸看,而去忙着看地毯上的绒花。你就这样迷惑下去吧。小姐,今天晚上我很想有个伴聊聊呢。”

他一面这样宣布,一面从椅子上立起身来,一只胳臂靠在大理石壁炉台上,站在那儿。这样一种姿势站着,他的体形也就像他的脸一样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了。他那异常宽阔的胸膛,几乎跟他的肢体不大相称。我确信,大多数人都会认为他这人长得难看。可是,在他的举止中流露出一种不经意的傲慢,他的神态是那么从容不迫,对自己的外表是那么满不在乎,对其他内在或外在品质的力量,又是那么高傲自信。这一切都足以弥补他外貌上的缺少魅力,使你看着他,就会不由自主地被这种满不在乎的情绪所感染,甚至盲目、片面地相信这种自信。“今天晚上我很想有个伴聊聊。”他又重说了一句,“所以我就把你给请来了。只有炉火和吊灯跟我做伴是不够的,派洛特也不行,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阿黛尔稍微强一点,可还是远远不够格的。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一样。至于你,我相信,要是你愿意,是可以合我的意的。我请你到这儿来的第一个晚上,你就让我有点迷惑不解。那以后,我就几乎把你给忘了,因为有种种别的念头,把你从我的脑子里赶跑了。可是今天晚上我决心要轻松一下,抛开一切烦恼,找回让人高兴的东西。现在,我要引你说话,多了解了解你,这会使我高兴的——所以,你说话吧。”我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这笑,既不是特别得意,也不是过分谦恭。“说呀。”他催促道。“说什么呢,先生?”“你爱说什么就说什么。选什么话题,怎么说,全由你自己决定。”

既然这样,我就坐在那儿,什么也不说。“要是他指望我只是为说舌而说话,为炫耀而说话,那他就会发现自己找错人了。”我心里想。“你不说话,爱小姐。”

我还是一声不响,他朝我稍稍低下头来,匆匆瞥了我一眼,似乎在探究我眼中的神情。“耍犟脾气了?”他说,“而且还生气了。啊!这是一回事。我用唐突的甚至有点无礼的方式提出了我的要求。爱小姐,我请你原谅。索性给你讲明了吧,实际上,我不希望把你当作一个比我低微的人来看待。这就是说(他纠正自己),我自称比你优越的地方,只不过在年龄上比你大了二十岁,在阅历上比你多了一个世纪罢了。这是完全合理的,正像阿黛尔说的,‘我坚持这一点’我是凭着这点优势,而且只是凭着这一点,才要求你行行好,现在能跟我聊上一会儿,让我散散心。我的心思老是盯在一点上,都损坏了,跟一枚生锈的钉子似的快烂了。”

他竟做了这样一番解释,可说几近道歉,对于他的这种屈高就下,我不能无动于衷,也不想显得无动于衷。“只要我能做到,先生,我是愿意替你解闷的,非常愿意。不过我不知道谈什么好,因为我怎么知道你对什么感兴趣呢?还是你提出问题吧,我一定尽力来回答。”“那么,首先,你是不是同意我的看法,认为我有权耍点威风,说话唐突一点,有时也许还会强人所难?理由嘛,就是我刚才说的,也就是说,在年龄上我已经够做你的父亲,而且我游历过半个地球,跟许多国家的许多人打过交道,有了各种各样的经历。而你,只是在一座房子里,跟一种人平平静静地生活过。”“随你的便吧,先生。”“这不算回答,或者说,这是个很惹人生气的回答,因为它非常模棱两可。给个明确的回答吧。”“我并不认为,先生,仅仅因为你比我年龄大,或者比我阅历丰富,你就可以对我发号施令。你究竟能不能说比我高明,还要看你怎样利用你的年岁和阅历了。”“哼!答得倒快!不过这我不同意,我看这不适用于我的情况。这两个长处,我虽然说不上用得很糟,至少也没有好好加以利用。还是撇开谈高明不高明吧,你总还同意偶尔听从我的吩咐,不会因为我带有命令口气而感到生气或者伤心吧——行吗?”

我微笑了。心里想,罗切斯特先生是有点怪——他好像忘了,他一年付我三十英镑,就是要我来听从他吩咐的。“这一笑很好,”他立刻察觉到我这一闪而过的神情,说道,“不过还得说话呀。”“我在想,先生,做主人的很少会费神去问他们雇来的下属是不是因为他们的吩咐而感到生气和伤心的。”“雇来的下属!什么!你是我雇来的下属,是吗?啊,对,我把薪水给忘了!好吧,那么就凭这雇佣关系,你肯让我稍稍耍点威风吗?”“不,先生,凭这个可不行。不过凭着你把它给忘掉了这一点,凭着你关心一个下属处在他的从属地位上是否心情舒畅,我打心底里同意。”“那你是不是同意免去那许多礼节和客套,不会认为这种省略是傲慢无礼吧?”“我相信,先生,我绝不会把不拘礼节错当成傲慢无礼的。前一种我反倒喜欢,而后一种,没有哪个生来自由的人肯低头忍受的,哪怕是看在薪水的分上。”“胡扯!大多数生来自由的人为了薪水是什么都肯低头忍受的。所以,你还是只说自己,别去瞎扯那些你全然无知的事情的普遍情况吧。不过,尽管你回答得不够正确,我还是要打心底里感谢你的回答,这不仅是为了你回答的内容,也是为了你回答的态度。这种直率坦诚的态度是难得见到的。相反,对于别人的直率坦诚,人们往往报之以装腔作势,或者神情冷淡,再不就是愚蠢粗心地误解人意。在三千个初出茅庐的女学生式的家庭教师中,会像你刚才那样回答我的不会有三个。不过我这不是说要恭维你,即使你是从一个与众不同的模子里铸出来的,那也不是你的功劳,而是造物主造就的。再说,我的结论毕竟做得早了些。就我眼前所知,你也许并不比别人强,也许有许多叫人难以容忍的缺点把你的少数优点全给抵消了。”“你说不定也这样。”我心里想。这一想法在我心中一闪而过时,我的目光和他的目光相遇了。他似乎领会了我这一瞥的含意,马上就做了回答,仿佛这含意是由我口中说出,而不是他自己推想出来似的。“是的,是的,你是对的,”他说,“我自己也有很多缺点。这我知道,我不想掩饰,我可以向你保证。上帝知道,我用不着过于苛求别人,我自己就该扪心自问我过去的生活,我的一系列行为和生活方式,它们完全可以招致邻人对我的嘲笑和非难。我在二十一岁时就走上了、或者不如说(因为像其他犯了过失的人一样,我也想把一半责任推给厄运和逆境)给推上了歧途,而且从此就没有再回到正道上来。可我本可成为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可以像你一样好——比你更聪明——几乎像你一样纯洁无瑕。我羡慕你有平静的心境,清白的良心和没有污点的记忆。小姑娘,毫无污点和劣迹的记忆一定是个无价之宝——是舒畅心情的永不枯竭的源泉,不是吗?”“十八岁的时候,你的记忆是怎么样的呢,先生?”“那时候很好,纯净,清澈,还没有渗进大量污水,把它变成一个臭水坑。十八岁时我跟你一样——完全不相上下。造物主本来是想把我造就成一个好人的,爱小姐,成为一个较好的人。可是你看,结果却不是这样。你也许会说你看不出来吧,至少我觉得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了这层意思(顺便提一下,你得当心你从这个器官里流露出来的神情,我可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相信我的话——我不是一个恶棍,你不该有这样的想法,不应该给我加上这类恶名。可是我深信,更多的是由于环境而不是出于天性,使我成了一个最平凡无奇的罪人,终日沉溺于有钱而无用的人想用来点缀生活的种种猥琐无聊的放荡生涯中。我向你袒露这些你觉得奇怪么?你要知道,在你未来的生活中,你会时常发现自己被不由自主地选作听你熟人倾吐隐秘的人。人们会像我一样,直觉地发现,你的长处不是谈你自己,而是倾听别人谈他们自己。他们还会发现,你在倾听的时候,对于他们的行为不检,不会幸灾乐祸地表示轻蔑,而是流露出一种出自天性的同情。这种同情虽然表露得并不十分明显,但还是一样地能给人安慰和鼓舞。”“你是怎么知道的?——你怎么会猜到这一切的呢,先生?”“我知道得很清楚,所以我能把我的思想说出来,差不多就像在日记上记下来那样无拘无束。你也许会说,我本应该战胜环境。我是应该这样——是应该这样。可是你看,我并没有这样做。在受到命运的错待时,我没有理智地保持冷静,我变得不顾一切,这一来我就堕落了。现在,无论哪个可恶的笨蛋说了卑鄙的下流话,都会激起我的厌恶,可我没法自以为比他好一点,我不得不承认我跟他是一路货色。我真希望当初我能坚强一些——上帝作证,我真的是这么想的!一个人受到引诱要去做坏事时,应该害怕有朝一日会出现悔恨,爱小姐。悔恨是生活的毒药。”“据说忏悔能够治好它,先生。”“忏悔不能治好它,改过自新才能治好它。我还能改邪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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