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码头”读库 辽宁舰·午夜落(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27 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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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晓威

出版社:大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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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码头”读库 辽宁舰·午夜落

“字码头”读库 辽宁舰·午夜落试读:

沿 途

轮胎下的沙子被卷扬着,撞得车身咔咔作响。如果不是柏油路和进气管的入口装有过滤器,这会儿怕是早就玩完了,他想。翻过视线里的一片缓坡,正要换挡的时候,他看见一个年轻姑娘在前边招手拦车。

他想绕过去,吉普车的发动机传出变态的嘶鸣声。姑娘似乎看清了他的意图,向路中央迈了一步,并且两只手都在风中扬了起来。她穿着一套绿色登山服,戴一顶有标志的黄色遮阳帽,肩上挎着一个粗亚麻旅行兜—— 一个环保志愿者的形象。

他刹住车。姑娘自己打开车门。在她坐进来的一瞬间,他竟然能嗅到一种淡淡的薄荷口香糖的气味。“你到这里干吗?”姑娘问。

他懒得回答,只说了一个“兜风”。他不想以同样的话题反过来问姑娘,在这片迢遥千里、荒无人烟的丘陵地带,依照他的口吻,姑娘会回答“散步”吧?

吉普车重新上路了。反正,姑娘刚才也没有问自己要到哪里去,他索性仍旧漫无目的地朝前开,姑娘会在她认为合适的地方下车的。“你是西安人吗?”过了一会儿,姑娘在车里侧过脸问。

他挺佩服姑娘的眼力。刚才车开得很快,姑娘还是一眼看见了他车前挂着的“陕”字牌照。“不是。”他说,不知为什么对姑娘说了实话。“那……”姑娘欠了一下身,口唇张得很大,表示她的疑问。“北京人。”他说,“西安一家公司欠我很多钱,最后用这辆车顶账了,我在北京也就一直这么开着。”“你做生意?”姑娘问。

他未置一词,但是和姑娘点了一下头,因为车轮被石头硌了一下。“很大吗?”

他笑了。只有这笑,才透露出他作为四十多岁人的特有的成熟和疲惫。他的生意曾经做大到被国家工商局评为中国五百家最大私营企业第三百七十几名。现在,这又有什么用吗?

他从头顶上方的后视镜里打量了姑娘一眼。她已经摘掉了遮阳帽,露出一头乌黑秀丽的头发,一张年轻的脸显得洁净而稚气。她有十九岁?二十岁?不会比这再大了。她是回家——放暑假回家的大学生?还是离家——跟自己一样,找不出热爱生活的理由?

看模样倒不是本地人。管他呢!

她的模样使他想起了温琦。不是长相,是那种仿佛的青春气息。此时,他想起温琦,就像是想起一首熟悉的钢琴梦幻曲。淡蓝色的,透明而不可穿越,温馨却充满忧郁。最爱的人竟离他而去,这不啻是生活给予他的最大的嘲笑!从那时起,他开始尝试着让自己相信,金钱不是万能的,因为温琦的离去恰恰与金钱无关。

他熟悉生活中的“离去”。三年前,他的父亲离去了;一年前,他的母亲离去了。其时,他感觉生活发生了重大的颠覆,简直是站在地壳里看世界。说到底吧,他还是一个传统型的男人。现在,世界上只孤零零剩下他一个人啦,他是多么思念他的双亲。温琦的离去,或许与父母的离去不一样,可又有什么不一样?他想,上帝造生命、造世界,为什么是先给了你,再让你失去,而不反过来先让你失去,再给了你!

吉普车在丘陵中穿越着,视线单调得让人觉得所经之处是那么似曾相识。不过这种情形不会持续太久,他看了一眼仪表盘上的显示器,汽油快用光了。“冷湖是在这附近吧?”这时候,姑娘自言自语着。

冷湖!他想,这么快?他望了一眼远处,原来路不知什么时候早已没了。这里是甘肃、青海、新疆交界之处,很早他就听说过这里的冷湖——那一定是一片宁静之域。他设想独自驾车面对它时,将怎样以这辆日本产骑兵牌四轮驱动式吉普车的极速冲向它,完成生命最后一次的投入状,然后让一切归复如初,悄然无痕。“你也知道冷湖?”“当然。”姑娘说,“几万年前,祁连山和阿尔金山相对时,这中间是一片群山和湖泊。如今,只剩下一个冷湖了。”

他默言无语。

吉普车驶过一道沙梁之后,右前方出现了一片倾颓的石垣。姑娘忍不住从车窗向外望着,面庞一点点转动,快要接近它时,她终于扭头对他说:“能停一下车吗?只一会儿。”

他不情愿地踩了刹车。

姑娘从兜里取出照相机,打开车门。天空湛蓝如洗,连一丝云也没有。他能感到一股灼热的气浪从车外掀来。姑娘在那片残断的石垣中间伫立良久,细细观察着。他看了一眼仪表盘上的车外温度显示器,摄氏三十九度半——管他呢!他等得无聊,索性打开了车内镭射碟机。随着音乐的弥漫,他的目光也在车内环顾:这辆日本产吉普车几乎达到了豪华型三级配套,双层玻璃窗、真皮座椅、环绕照明效果灯、车载电话、电脑旅程记录系统……当初,他发了疯一般一心想搞到一台波尔舍公司的顶级产品959型超级跑车。价格昂贵倒在其次,就在他的所有努力即将实现的时候,他偶然听说波尔舍959由于排放量超过美国环保标准,被禁止进入美国。他的自尊心因此受到了伤害,他想:被美国禁止的,为什么要进入中国?后来,他还是坦然接受了这辆日本产骑兵牌吉普,原因之一,它是环保型的。“嗨,”姑娘跑过来对他说,“还剩一张胶片了,下来给你照张吧?”“不,”他说,“谢谢。”“照一张吧!”

他还是婉言谢绝了她的好意。他不想在某一时刻,当他已不在人世,世界却还苟延残喘地保存有他的一张什么照片。他一只手扶在方向盘上,专注地望着姑娘。

姑娘出其不意,把相机举到面前,快速地揿动快门。

他被姑娘的举动逗笑了。姑娘在车门旁退胶卷,他看着远处,问:“那儿是些什么?”“大概是古时候,公元800年间吧,吐蕃人去敦煌时修的房屋的遗址。”姑娘说,“帮我弄一下相机,怎么退不出胶卷了?”

他接过相机,看了一下,发现是电池没电了。他从车里取出自己的电池换上,把废电池随手扔到外面。

姑娘走过去,把废电池从地上捡了起来,用塑料袋套着装进自己的旅行兜里。

他望着眼前这个也许是优秀的环保主义者,内心掠过一丝感动。随即,他又深感悲哀,有什么用呢?国内还没有几家能够处理废旧电池、防止汞污染的公益性环保企业。

车重新启动的时候,他问:“你是一个环境保护的乐观者?”“什么意思?”姑娘问。“没什么,”他说,“在将来,恐怕只有环保二字才能成为哪怕是一对敌友间也能产生的共同话题,使他们成为朋友。”

姑娘信任地对他点了一下头。

他想告诉姑娘,他不认为她刚才的行动具有多么普遍的意义。在北京,他曾参与过一个环保组织搞的活动,他像所有成员一样,竭力宣传一切与环保有关的命题。沙漠化、水污染、城市垃圾、工业废气、温室效应、能源危机……包括对一次性卫生筷的抵制。当然,身处发展中国家,他们隐去了“增长的极限”这个话题。促成他最终退出该组织的,是在某一次他们走上北京街头捡拾塑料方便袋的行动之后。在那以后不久,娱乐圈的一些明星趋之若鹜加以仿效,媒体对此给予了很大的宣传,完全压倒了普通人默默无闻对环保所做出的长久的努力,失去了环保本身的真实和朴素的意义,让人望而生畏并为之逆反。从那以后,他发现街头上的塑料袋不是越捡越少,而是越捡越多,同时,他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怀疑:对于一次性塑料袋,政府有关部门完全可以下令禁止或限量生产呀!为什么不呢?“我渴了,你有水吗?”姑娘全然不觉他的胡思乱想,在一边小声地问。

他愣了一下,过了好久才想起应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他早已没水了,从过了小柴旦那个地方开始。他把最后的两瓶矿泉水给了一个牧羊人——他要水干吗?这是一个多么遥远的问题!

他老实回答了姑娘,他没水。姑娘不吭声了,但他知道在这沉默里,包含了一定程度的惊诧。他说不清是对此感到内疚,还是快意。

接下来的长时间里他俩几乎没说一句话。到了中午,太阳同地平线的角度呈一百一十度/七十度的时候,吉普车在一片丘陵和沙漠间杂的地带中不得不慢慢停下来。汽油用光了。

这一刻,他不知如何是好。后来,他打开车门,走在旷地里。翻过两道沙丘之后,实在没有力气了,他就顺着一条沙梁滑躺下去。

他迎着太阳,闭上眼睛,眼皮里边是一个巨大的空洞的世界。一会儿是白色的,一会儿是红色的,一会儿是绿色的,一会儿又是黑色的。后来,它们变成一万支涂着碎金的箭头向他射来。他侧过脸,艰难地喘息一口,一股灼热的气流像是液体一样渗入他的鼻腔和胸膛,身体下面的沙土仿佛变成了一群群啮齿类的生物,尖利地用含着热度的嘴撕扯他。他置身于一个巨大的烤箱之中,空气都在微微颤动。他感觉体内的水分在一点点消失殆尽,像一条被放在不断加热的锅里的鱼。他就这么躺着,他很情愿就这么躺下去,一直躺到无力起来、无力呼吸为止。残存的意念中,他的所有工厂和企业转瞬间土崩瓦解,灰飞烟灭。隐约里,似乎飘来了温琦的身影,还有父母的面庞,他们在一点点淡退,引领他到一个未知的领域。人类从蹒跚学步到长大成人,似乎就为了等待着见到被逐出家园的那一天。世界一片昏暗,让人惊悚不已,远处,隐约传来了最后的警报声……

他睁开眼睛,翻身坐了起来。耳边的声音断续回荡,是沙梁那边的姑娘用汽车喇叭在叫他。喇叭响了一阵后停了,姑娘用尖细的嗓子喊他:“喂——”

他吃力地站起来,摇摇晃晃地登上沙梁,向下面走去。他看到姑娘站在吉普车旁边一块极小的阴影里,用惊恐和嗔怨的眼神望着他。而他,则后悔当初捎上了这个姑娘。

他默默走进车里,从后座位上取出有限的一点儿食物,面包,沙琪玛,还有火腿。他把火腿掂在手里端详着,舔了一下干燥的嘴唇,又把它扔了回去。太咸了。

他揉了揉太阳穴,和姑娘一起坐在车里慢慢吃起来。“没办法,汽油没有了。”他说,“我们等着吧,或许会有过往的车辆开到这里。”

他们一直等到黄昏。此时的黄昏一如清晨,处女般静寂、安谧,没有丝毫骚动或闯入者的迹象。他看了一眼姑娘,她的眼睛像天空一样暗淡和茫然。他想了想,抓起车载电话,话筒里没有任何讯号。他们彻底与外界断绝了联系。

天黑之前,他做完了两件事。一是将车上的充气式帐篷和睡垫用嘴一口一口给吹起来,这差不多用去了他一个小时的时间——如果不是没油,发动机打着后,排气管可以帮他做这件事。继而他又想,如果不是没油,他待在这里干吗?见鬼!二是找到一片沙土不多的低地,挖好一个深坑后,将姑娘的一只空饭盒放进去,坑口用塑料膜封好,四周压实,唯有中间部位悬垂在坑里的饭盒口。做完这一切后,他独自在旷穹之下,伴着一轮弯月坐了好久好久。依稀可辨的远处的土地,被沙丘侵蚀殆尽。它们伴着西北的风,湮没了古楼兰,穿越了库姆塔格沙漠,一路纠集着其他同伴,一点点东移。于是,才有了北京的沙尘暴。记得几年前有专家说,照此下去,中国将来得迁都——是危言耸听吗?

睡觉的时候,他问姑娘睡在哪里。姑娘指了指帐篷。他想让姑娘睡在车里,这样的地区昼夜温差可达三十多度,夜间会很冷的。但是姑娘执意不肯,他也就由她去了。

半夜的时候,姑娘还是悄悄地钻进了他的车里,躺在后排座位上。她听到了一种来自远处的凄厉的叫声,接着,他也听到了。他们不约而同断定那是狼。他锁好车门,点亮车内所有的灯光,望了一眼窗外那空荡荡的帐篷,然后躺下去。姑娘的举动让他又一次想起温琦。温琦总是在无助的时候寻求他的保护……也许是太乏了,他的一只脚搭在方向盘上,不知不觉,很快就重新睡着了。

凌晨五点钟不到,沙漠上的太阳就升起老高了。整个上午,他和姑娘几乎没说几句话,他们能愈发真切地感觉到阳光对沙漠进行新的一轮进攻。耳朵除了听见对方吃力而近乎虚脱的喘息外,似乎听不见别的声音。到现在为止,姑娘已经连续四十七个小时没喝一口水了,而他,比她还要多出两个小时。在这样的地区,连续三天不喝一口水,将毙命无疑。这是常识。

他去到昨晚挖的深坑前。由于昼夜温差的缘故,炽热的阳光此时已将坑内的潮气蒸发,凝结在塑料膜上形成水珠,然后又汇聚着滴落在空饭盒内。他扯开塑料膜,端出铝制饭盒,那里闪晃着流动的太阳。稍一倾斜,饭盒的一个角落里分明贮存一泓泉水。

他把饭盒递给姑娘。

大口喝的话,可以喝一口。

小口喝的话,当然可以喝上两口。

姑娘喝了一小口,把它又递给了他。他阻拦着,几乎是强硬地让姑娘喝掉了剩下的一口。

随着姑娘的抿咽,他感觉自己的喉内也有一股清凉的液体侵入,但是很快,就变得干燥酷烈难耐,像是吞咽了一块太阳。他感觉更加焦渴了。“冷湖在什么地方?”他自言自语道,“要是在这里就好了。”“冷湖?”姑娘说,用手朝远处指,“不就在那儿吗!”“在哪儿?”他望向远处,却没有望见。“那儿。”姑娘这回用手一直指着。

他顺着姑娘指的方向望去,只望见一座突兀的、青蓝色的小山峦。“那不是一座小山吗,”他说,“冷湖在它上面吗?”

姑娘哧哧地笑了起来:“冷湖是一座山的名字,人们叫它冷湖山!它的上面没有湖,旁边也没有湖。”

他大吃一惊。没有想到冷湖竟然是一座山!他沉心望去,苍黄漠漠的风沙背景之下,它的颜色纯然、幽冷而恬静,可不就宛如一湾沁凉的湖水,拂去人心的燥热与骚动,让人的思想一瞬间具有了磐石屹立般的恒久和坚忍。他默默地伫立着,开始惊讶于人们惯常逻辑思维的封闭积习和愚固可笑了,他想起蒙田说过的一句话:世上可怕的往往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人们对事物的看法……“我想……走过去看一看。”他说。“我陪你一起去好吗?”姑娘问。谁知道她是不是一个人待在这里害怕呢?“愿意的话就来吧。”他说。

他们一起向山的方向走去。山并不高,只是生长着一些低矮的植物,但是登山的时候,他还是远远地把她落在后面。他沿着裸露的岩石向上登,个别处需要用手费力攀缘。他的脚被划破了,但是浑然不觉,他感到眼下的情境特别熟悉,好像又回到童年,甚至是童年以前。空气越来越清新,眼前仿佛有雾在飘动。当他气喘吁吁、几乎虚脱一般登上山顶时,还不待仔细地换一口气,山下的景象让他惊呆了:雾岚中,隐隐约约呈现出一座城市,高耸的楼房,纵横的街道,披拂的树木,还有人来人往……他的眼泪差点儿流了下来,内心剧烈颤抖。他一直厌恶城市,希望远离人群,可到头来才发现他是多么依恋城市,多么热爱人群!

他慢慢地瘫倒在地上,闭上眼睛。“你怎么啦?”过了五分钟光景,姑娘走到他身边,轻轻地问。“你看!”他朝山下一指。“什么?”姑娘问。

他睁大眼睛,直起身向山下看去,城市竟然没了,什么都没有,映入眼帘的只是一望无际的沙漠和丘陵。还有地平线,宛如一抺淡淡的浮尘。

他再一次震惊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姑娘悄悄掠了一下额发,在一旁自语:“据说在沙漠地带经常可以见到海市蜃楼,你相信吗?有时候我觉得,世界应该有理由保存一些蛮荒和未知的地方,好让人类的想象力有一个存放的所在。”

他已经大汗淋漓了。向山下走去的时候,他一直搞不清刚才是怎么回事,现在又是怎么回事。他的脑海里猛然记起卡夫卡说过的一句话:虚幻往往更是一种真实,而常人眼中的现实往往是不真实的……“喂,我说,”他对姑娘说,“留个地址吧?”“干吗?”姑娘头也不回。“不是你留给我,是我留给你。”他说。“干吗?”姑娘停住了脚步,看了他一眼。

他的目光落在姑娘挎着的照相机上。“将来洗出照片后,把我的那张寄给我,我要做个纪念。”

姑娘不经意地抿嘴笑了一下。

他们继续朝前走。他们走的方向,是可能出现公路或过往汽车的方向。

眩 晕

杜默和陈红是居住在深圳罗湖区的一对青年夫妻。一年半前的一个傍晚,正在等车的某公司职员杜默在火车即将进站时,发现了横卧在铁轨上的陈红。他把她抱了起来。陈红不像大多数临难者那样面色苍白,她显得沉静自若。杜默认为这一定是她喝了大量的酒的缘故,可是半小时后,他排除了这种可能。

因为在送陈红回家的路上,他禁不住吻了她。

他们相识了,并且爱得很深。半年后,他们结婚了。陈红在朋友的帮助下,在深圳一家大型外资自选商场做售货员。这是当地最大的自选商场之一,日营业时间超过十六个小时。每当夜幕降临,这里的十几层楼里一片灯火通明,站在大街上望去,车辆似海,它就是海面上一座晶莹的冰山。杜默的工作很轻松,可是陈红,除了轮休日,每天中午在商场餐厅吃工作餐,深夜,需要很晚很晚才回来。

有一天,陈红说,她很辛苦。

杜默感觉到了。陈红的脸色十分苍白,像是被那里的日光灯给漂白了一样。日光灯的光照据专家说对治疗贫血有促进作用,可陈红的脸色说明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不知过了多久,杜默的家里渐渐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的前提是陈红不再抱怨辛苦,她勤奋工作,操持家务,目光中时常流露出对生活的任劳任怨。这使得杜默对陈红的身体疲劳情况暂时放下心来,只是,他对家里正在产生的变化感到莫名其妙和恼火。

最开始,杜默下班后随手抛在沙发上的外套,不知怎么在上班时总是劳神他到壁橱里去找;接着,杜默看到厨房食品柜里的调味瓶,总是按照刻板而严酷的顺序排列着,不容许他用过后随意打乱,否则陈红就会朝他发火,仿佛她的厨房是一丝不苟的化学实验室;再有,杜默看到陈红似乎染上了洁癖,只要有空闲,她就不停地擦地板,抹酒柜,一遍一遍地,尽管那里已是纤尘不染……家里的所有顺手可用的物品都被规矩地放起来了,似乎一群士兵被将军下了严酷的隐蔽起来的命令。最后,天,杜默环顾家里,办公桌上的书没有一本是斜着放的,卧室的床罩平平整整,像是一块巨大的磨砂玻璃板,枕巾也是摆放得与床沿呈直角,绝不会出现锐角,也不会是钝角,就连浴室里的一双拖鞋,脱离了主人的脚之后也摆放得心心相印,毫不分开,像是一朵并蒂莲……还有,当然,还有……

一句话,家里的一切东西都规规矩矩,毫不松懈,毫不凌乱。

杜默下班回家,往往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拘谨得像个客人。

终于,有一天,一场由本地职业足球队参加比赛的电视直播被杜默错过了。这使得他对回家后的陈红大发其火。因为他那台老旧电视的手动按键接触不灵,选频道只有靠那只遥控器,而遥控器,是杜默伴着足球终场的哨音好容易在一个装药品的抽屉里找到的。“陈红,这都是你搞的?我真受不了。”“我……它们看起来太乱……”陈红语无伦次地说。“是吗?真有趣,你不觉得这在某种意义上就像是我们的婚姻,结婚前我没发现你是这样——你是如同把房间里的乱东西隐藏在看不见的角落里,而外观却亮亮堂堂一样——掩饰了你的这种怪癖吧?”杜默尖酸地说。“默,结婚前,你从不这样说我。”陈红诚恳地说。“结婚前,你不是这样的。”杜默说。“是,结婚前,我是不这样的……”陈红欲言又止,她仍诚恳地说。“是弗洛伊德,还是弗洛姆,要么是荣格?陈红,帮我想一下,他们中的哪一位,说过这样的话,一个对日常物品有洁癖和规矩癖的人,往往是一个有自恋倾向的人。陈红,你为什么会产生自恋呢?那么在意你自己?凭你曾经卧轨自杀过?噢,迪尔凯姆可能要认为,自杀是一种更高级的自恋行为。”“杜默!你这样说我?”陈红穿着一条亚麻短裤,白色衬衫,手拄拖把,眼含泪水地说。

杜默走在街上。

午后的阳光很好。这是在嘉宾路上,近处是阳光酒店,远处是南国影联娱乐中心,被午后炙热的阳光焊上一面幽蓝光线的巨高型建筑,是国贸大厦。

杜默有时候喜欢这样徒步走一走。从客户单位回到就职的某公司,路程并不是很近。在一个时光的乱箭纷纭骤逝、所有人都热衷于以车代步的现代社会里,有时候,步行倒显现出是一种奢侈。

一种时间和心态上的妙不可言的奢侈。

杜默五年前来到深圳。他想考验自己在事业上的能力,所以他辞去了大学毕业后分配的工作。他想考验自己抵制不劳而获的欲望,所以他放弃了内地双亲的遗产。在这里,他没能抵御的,是陈红的爱情。

他是这样的人:乐于创业,安于守家。既深谙时尚,却又保持质朴。远处于主流男人之外,却又不被排挤于社会边缘……

晚上,快十一点钟,杜默去接陈红下班。结婚以来,这是第一次吗?反正对第一次印象不深,那么这可能就是真正的第一次。杜默有点儿不安。

在路上,他们走进一家咖啡馆,坐了下来。“生活应该具有微妙性。”杜默说。

他要了咖啡和三明治。紧接着,要了煎蛋还是维芙饼,他记不起来了。

陈红坐在那里不说话。她恬静,带一点儿妩媚。“也许是我错了,”杜默说,“嗯,不排除这种可能。”“怎么回事?”陈红问,她看着他,忽然笑了起来。

咖啡馆侍者把咖啡和三明治端了上来。另外有维芙饼。嗯,维芙饼,杜默想,这不错。

灯光很暗。他俩吃起来。“陈红,你念的是中文系,汉字里的‘家’,是什么意思?”杜默试探地问。“从宀从豕。宝字头下面装里豕。”陈红说,“宝字头代表古代的屋棚,豕是猪。”“我明白了。”杜默说,“猪在屋棚下面从来是随心所欲的,自由自在的,乱一点儿没关系,这是家的本义。”“你要干什么?”陈红看了杜默一眼,问。吧台那边的老板闲极无聊,正瞅着他们。“别紧张。”杜默从吧台那边收回目光。他诡谲地笑了一下。

陈红喝了一口咖啡。“明天,或是什么时候,我们到红宝俱乐部打保龄球怎么样?”杜默说。“保龄球?”陈红问,“你是看中了那里的昌小姐吧?”“别瞎说,”杜默沉默了一会儿,“昌小姐是我父亲战友的女儿。”“那又怎么样?”陈红说,“理由不充分。”“理由?”杜默皱了一下眉头。“再来两份咖啡。”陈红说。她吩咐侍者。“我够了。”杜默说。“够了?”“够了。”“那就一份。”陈红盯着杜默,“其实,昌小姐长得很好看。”“没有你好看。”杜默说。“比我好看。你应该承认。”陈红说。

侍者把咖啡端上来。“她的……”侍者转身过去,杜默用钢匙指了一下自己的胸部,“没你的丰满。”

陈红撇了一下嘴。“我们该走了。”咖啡喝完后,杜默站起来,说。

回到家里,杜默开始亲吻陈红。“窗帘!”陈红说。外面不时有灯光晃过。

杜默走过去,“哗”的一声拉上印花窗帘。“不会让它正当一点儿吗?”

陈红叹口气,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过去给那窗帘的卷折处扯平。

杜默搂住陈红。他的呼吸有点儿急促。陈红知道杜默想跟她做爱。她既不抗拒,也不迎合,她只是随其自然。她在这方面没什么偏激的想法。

杜默解开她衣领的扣子时,她说:“套子。”“噢。”杜默说。他们指的是避孕套。“没有防御,就没有进攻。”陈红推开杜默。“在哪里?”杜默问。“衣裳柜,第二个抽屉。”

杜默有点儿狼狈,他跪在地板上,拉开抽屉,翻了一阵:“没有啊?”“右边,从右边数第二个抽屉。”陈红纠正他。

杜默找到了。他把陈红拽到床上,自己也弯下身去。“别,”陈红挣了挣,“这样会把床罩给压出褶子的。”

杜默显出一点儿烦躁,但他忍住了。他开始给陈红脱衣服。他一下子给陈红的马甲脱得翻转过来,里子露在外边,扔在一边。杜默抚摸她的时候,陈红两只手捡起衣服,忙着给它重新翻转回来。

杜默的心里有点儿发酸。

但他还是去亲吻陈红。他捧住陈红的面颊时,陈红似乎比杜默还要掩饰不住耐性了:“嗨,哎!我的发髻让你给弄乱了!”

杜默两眼直直地瞪着陈红。他搬起她的上身,猛地向床上一掼,转身走了。

杜默和陈红开始时常吵起架来。有时候很凶,凶到令彼此难以置信。似乎谁也无法顺从谁,杜默有时候故意把陈红收掇过的房间弄得乱七八糟,尽管那都是陈红下班后支撑着疲惫去做的。

摆在他俩面前的,似乎是两条扳了道岔的分开的铁轨。

终于有一天,陈红虚弱地说:“杜默,我很累。”

那时候,年轻的杜默忽然想起,由于大学里自己太贪玩,还缺少一张学位证书应该进去重拿。

陈红打好包裹,回到离深圳很远的家乡甘肃玉门。杜默则去了他念大学的城市石家庄。

临分手时,陈红在街头说:“杜默?”

杜默两手插兜,噘着嘴唇。可他们之间并不存在口哨声。“谢谢你救过我。”陈红说。

杜默想起,结婚一年来,他还从未询问过陈红当初为什么要选择那种行为。现在要问吗?不。只有不,才是唯一的答案。

陈红已经转身走了。她迈开穿着亚麻短裤的白皙的双腿,伴着街头酒店里传出的《就是这么回事》的摇滚乐,消失在人群中。

冬天到了。石家庄街头的行人因寒冷而变得日渐臃肿起来。这正跟国内大多数拥有冬天的城市一样。杜默面临的问题是,他脚上的旧棉靴必须换一双了,否则,他自己将会感觉很不像话。

元旦的前一天傍晚,杜默在好友李大明的陪同下,来到石家庄的一家自选商场买短筒皮靴。商场往往是一座城市的履历,是经济的注解,是探寻时尚精神的一个窗口。大多数商场里的售货员,是典雅和亮丽的橱窗中会招徕顾客的模特的另一种翻本。她们年轻、清秀,嘴角挂着贫血的笑容,疲倦而镇静。无可言说,她们是代表城市青春女性的真正一派。随着晨曦的喷溅或晚霞的流泻,她们的脚步或匆促或浪漫,那多是因为她们早起为丈夫多热一杯牛奶延迟了两分钟,或是楼层经理发给了微薄的月奖金。这些可能都足以支撑起她们梦的阳伞。尽管这样,她们仍是知道,青春是站着流逝的,她们穿着干净、利落,但是同样干净利落的坤包里的月薪,五年?十年?或许永远不抵身后那排服装架上任何一套名牌服饰的价格:皮尔•卡丹、尼娜瑞屈、路易•威登、乔治•阿玛尼……

杜默和李大明来到七楼的鞋部。在摆满各类品牌的鞋子的隔道间,他俩来回徜徉着,不停地挑,不停地试,几百种鞋子似乎没有一双让杜默中意。不是尺码不符,就是系带太松,要么就是样式不好……好容易选到一双对劲儿的,凑近一看,皮面有一道划痕。“杜默,”李大明嘻嘻笑着,“鞋太多,还是钱太少,你左挑右挑?挑花了眼还得下楼配副镜子哟!”

李大明,看身架是五十岁,看脸庞是三十岁,听说话的口音是二十岁。他是这么一个人。“没想到会这么费劲儿。”杜默小声地、懊丧地嘀咕着。最后,他总算是选到一双满意的“迈”牌短筒皮靴。“元旦你打算怎么过?”李大明坐在一旁的休息椅上问。“不知道。”杜默把试过的皮靴脱下来,擎在手上,“我怎么知道?”

他们开始朝外边走。他们顺几十米长的隔道朝外走。杜默不经意地回头看身后,他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最后,步子几乎都要停住了。“忘记什么东西了吗?”李大明也回头。

杜默不言语。杜默看见他们选鞋子的所经之处,弄乱的鞋子东倒西歪,一片狼藉,足有二三十双。一位窈窕的售货小姐,正俯身逐个给它们摆正。她那精细而透着疲倦的举动,就像是在护理襁褓中懵懂而爱哭闹的婴孩。灯光下,她的面庞闪现着莹莹的汗滴。

她正在立一双靴子。倒了,她重立。好像有点儿不对称,她又正了正。随后,她撩了一下耳边的弯发。

杜默静静地看着。“喂,怎么了?”李大明问,他碰了碰杜默的胳膊。“她……让我……想起一个人。”杜默说。他目光有点儿涣散。“想起你看过的三流录像里的女主角吧?”李大明阴阳怪气地调侃。“闭嘴。”杜默说。“那好,你站这儿看一会儿吧,我想去洗手间。”李大明说。他转身走了。

售货小姐看见杜默。

她迎了上来:“先生,你是需要再选一下吗?随时可以更换的。”“不,”杜默歉意地说,“已经挺好了。”

售货小姐准备转身。“你每天做的就是这个吗?”杜默问,他用手做着动作,“每天不停地理顺和摆齐这些鞋子?”“是,要不看着很乱。”售货小姐微笑着,向杜默解释。“很乱?”“是,有时候。”她把双手放在胸前摊着,“怎么说呢?像是惯性,你看到杂乱的物品不立刻收拾,就会感到不舒服。哪怕你把它们给抚摸一遍呢,否则你的心里就会烦乱不堪,感到眩晕。”“眩晕?”杜默摇了摇头。“就是呀!”售货小姐似乎巴不得借谈话的机会来休息一下,她接着说,“前天经理解雇了两个售货员,她们在酒水部和食品部。那里的顾客太多了,每天有成千上万人。她们不喜欢不停地归齐和整理被顾客弄乱的东西,她们似乎不胜任这种工作。”

杜默一声不吭。 “商场经理说,我不要顾客进到这里有一种乱糟糟的感觉,要么把五粮液当成古井贡,要么把咖啡误认是司考奇,或者干脆,淀粉和奶酪混在一起,这样会令我感到……”

远处那边有新到的顾客需要照应,售货小姐一边转身,一边回头:“对,我们商场经理也是用的这个词——眩晕。”

杜默点了点头,他笑了一下,“谢谢你。”他说。

李大明正好从洗手间回来了。杜默拉过他,说:“我们走。”

他们去收银台付过账。穿过商厦玻璃门,他们来到街上。街上色彩迷离,天空被霓虹灯光映照得斑斓而轻佻。行人阑珊。杜默和李大明默默走了两条街,杜默忽然说:“我真想去看看祁连山,那里的冬天必定很美。”“你是说……甘肃?”李大明问。“就是。”杜默说。他记起陈红,一个月前陈红给他寄过一张明信片。上面一个字也没有,只有岿然在冬天里的祁连山的风光摄影。雄壮崔嵬的祁连山上覆盖一层雾岚般的初雪,那么轻盈,那么透明,目光焐上去久了,就要把那冬雪融化掉似的。

他记起陈红以前跟他说起过她的家乡——祁连山下的一个小镇。那里民风朴厚,人们自由但不轻慢,生活从容却不懒散。日子像是岩漠和戈壁中风沙常吹不泯的黄牛车辙一样,纯朴而大气,像是能铺到天边……他似乎听到了晃在长鞭下的苍老的歌谣:祁连山哎我的帐,河西走廊我的床,一壶酒,半褡粮,车上坐着个俏新娘……

杜默在一间自动电话亭里站住。他刚拨了该市火车站询问处的号码,立刻又扣下了。“我真笨,”他看了看表,“还等什么呢?我想起来了,一刻钟后就有一趟去兰州方向的火车……”“喂,你干什么?”他的伙伴吓坏了。“没什么。我知道元旦该怎么过了。”杜默从李大明手里接过新买的皮靴,穿在脚上,把旧的靴子依然抱在胸前,“再见。”“喂……”李大明说。

远处传来一阵火车汽笛声。

杜默愣了一下,随即转身跑了起来,在大街上。

杜默越跑越快,大地因此眩晕了。

一曲两阕

我在S市念书的时候,每临考试,总要抽出几天工夫,夹着书,独自走到郊外去。在郊外,有一座本市著名的解放战争烈士陵园,那里宁谧、肃穆,总能暗合我背诵和复习的心境。眼下仍如是。

时令正值深秋,野外一片萧索。在陵园门口,我同守门的老头打过招呼,步入陵园。放眼四望,石碑默立,松柏掩映,满地的银杏和苹果树叶子浸在午后的阳光里,斑斑驳驳,给人一种落寞的慰藉感。远处的天一片瓦蓝,天边泛着几抹白云,像是海岸边雪白的盐滩。我找到一条僻静的甬道,穿过几座烈士冢,在一棵枝干虬伸的苹果树下的枯黄的草丛中坐下。我展开手中的《中国革命史》,开始背诵起来。我很惊诧自己的记忆力竟是出奇地好,两刻钟不到的时间里,我已默记下五条名词解释和两条论述题。这仿佛是身处陵园,有烈士英魂相助,思接天壤一般。就这样,不知什么时候,当我抬头,便发现离我最近的一座水泥浇铸的烈士墓冢旁,正相依缠绵着一对互吻着的恋人。这样的环境中这样的情形我真的见过多次了。不知是这般有情人,在城市喧嚣的空间中喜欢这里僻静,还是爱情的誓言和命题,往往同死亡连在一起才更显深刻,要么就是,他们眼下享受的温馨与幸福生活,正昭示出对先烈们付出的代价的一种感恩?说不明白。反正觉得挺碍眼,又挺谐调。

我发了一会儿呆,又继续专心致志地背诵我的考题了。日光渐渐流转,满目耀眼的落叶和草茎的光芒背景下,我的身影投在地上像是汪着的一弯水。那对恋人后来离去了,而我的腿也终于坐麻了。我站起来,在甬道上,在那对恋人坐过的烈士冢和我的苹果树之间来回踱步。天色渐渐薄暗,我决定背完最后的几道题,就离开这里。当我反复地、说不清第几次踱到烈士冢前,出声地背诵最后一道题的时候,从远处,从甬道的尽头,慢慢走过来一个人,一个老头——是那个守门的。他走到我面前,似乎笑了一下。“快关门啦。”他说。他的手里拿着一把扫帚。

老头中等身材,有点儿秃顶,方脸四周的鬓须泛白,像是冬行人呼出的霜气挂在那里,一双眼睛显出平稳、有点儿疲惫的光。“是吧?您——怎么走到这儿啦?”我问。

我的言谈可能太缺少对话性,老头沉吟了一下,没有回答。我其实挺喜欢这个老头的,我们早就相识,虽然没说过几句话。眼下这座著名的烈士陵园,对外是实行门票制的。老头知道我常进来背题,就不再收我的门票了。算起来,那也是节省了我学习生活中额外的一笔费用。“整座陵园里,可能就只剩咱俩啦。”老头说。

远处起风了,广袤的陵园里响起一片隐约的松涛声。“快到点了,”我看了看表,合上书,“您要回了吧?”“不急。”老头看了我一眼。“不过,回家,那倒是的,明天我就正式回家啦,别人接替我的岗位。小伙子,咱俩也要再见啦!”“您退休啦?”“早该退喽。”

老头说着瞥了一眼我手里的课本——《中国革命史》,脸上顿时掠过一种复杂的表情。

我对老头的话心生惋惜,于是说:“大爷,您不舍得离开这儿吧?”

老头的头部和手轻轻颤抖着。我宁愿相信那是由帕金森氏综合征而不是由激动导致的。老头搓了一把脸,手掌和鬓须间摩擦出一种踩碎落叶的声响。“三十六年啦!”老头说,“我在这里待了三十六年啦!我的思维全在这十几里长围墙的土地里边,与外界几乎毫不沾边。真的,就像生活在自己的内心里,生活在特定的历史和情境中。”老头把目光掠向远处,掠过松林,那里边有几百座烈士墓冢,“他们也真能睡呀,一睡就是五十多年。”

远处秋风脉动,枯草摇曳。“大爷,您对这里蛮有感情哪。”“当然,当然。”老头严厉地看了我一眼,面部上的咬肌一突一突,“可以说,我差点儿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我立时觉得身旁有一种戎马倥偬的况味。显然,老头年轻时就是这么过来的。我小心翼翼地问:“这里边有您的战友吧?”“有!”老头说。“不,”他的口气又立刻沉黯下去,面部如水一样闪出痛苦的光影,“不,我不配做他的战友,我是他的敌人。”“敌人?”“对,敌人,不明白吗?”

我惶惑地摇摇头。“举个例子说吧,”老头沉思了一会儿,“你是个好人,可你的敌人肯定要说你坏;当你的敌人说你是好人时,你想你还是好人吗?”

我皱着眉头:“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好,年轻人,听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老头侧过脸,夕阳的余晖给他的面庞镀上一层安谧的光泽。

我十七岁参加东北野战军,那时简称“东野”。司令员你知道是谁吧?对,都知道,不用说了。政委是罗荣桓,参谋长是刘亚楼。当时和我在一个连队里有一个吉林籍的兵,岁数和我相仿,我俩要好得很。行军时,我俩并排走着;作战时,我俩趴同一个战壕;休息时,干脆盖同一条被子。他家里兄弟姊妹五个,他排行最小,巧了,我家也兄弟姊妹五个,我是老末。老末处老末,越处越乐和。你别笑,这不是我编的,是他说的。

这个吉林兵蛮机灵,有文化。记得有一次攻打四平,双方激战很猛,敌人负隅顽抗,被我们围了一天一夜。白天,敌人援救的运输机在城区上空盘旋,城内的敌人在地上铺着红布,飞机就往下投饼干、罐头等物资。吉林兵发现了这个情况,也不知从哪里搞来一些红布,摆在地上,敌机误认为是自己的部队,也往下扔东西,哈,给我们解决了不少给养。后来,城区内的敌人与飞机联络,敌机开始沿城区外轰炸我们。有一次,敌机轰炸城北一带,不少居民区都毁了。有一位年轻妇女抱着孩子披头散发地跑,一下子绊倒了,孩子被甩到一边。恐慌中那位妇女把一只枕头当作孩子抱起来就跑,这时一个警卫员冲过去,把孩子抱起来还给那位妇女。这件事很感人,也很典型,吉林兵将它编成个独幕剧,叫《嫂子给你》,这个剧后来由一师三团的宣传队在锦州会战前演出,深受指战员们的欢迎,鼓舞了很大的士气。可惜,这是后来的事,吉林兵已经看不到了。

唉,我就讲一讲吉林兵的后来吧,后来……1947年夏天,我们遭到廖耀湘军团的围追堵截,决定过大凌河向南撤退。部队经过一夜的急行军,来到大凌河畔时天刚破晓。一望大凌河,水面宽阔,流势湍急,深不见底,部队决定搭设浮桥过河。当地的老百姓听说我们渡河遇到难处,不到一个小时就把搭桥用的铁丝、绳子、木料等物资全都送来了,我看到木料中有不少刚拆卸下来的门板,上面还残留着过年时贴的门神呢!

部队很快就渡过大凌河了,全都过去了——不,不对,我这样说是不对的,不准确。部队过河后,留下一个班约八九人原地留守,负责拆掉浮桥。对,这其中就有我和吉林兵。我们几个人刚刚拆到了一半,嘿呀,敌人的部队就追上来了。你想,多快!我们当时都蒙了,根本没想到会这么快!我们就在桥头展开了阻击战,一边打一边想,真快!两分钟前我们甚至想,借人家老乡的门板什么的,拆下来还得还给人呢。他奶奶的,这么想着,敌人开始轰炸了。不是炸桥,是炸我们。我们几个人被敌人的强大火力压进岸边的树丛里之后,敌人就开始用迫击炮轰我们。在山炮、野炮等各种炮型中,迫击炮的射程最短,一般一点五——两公里,可见我们与敌人对峙的距离有多近。就在这时,又一枚炮弹飞过来,我眼见着吉林兵在硝烟中倒下,八米之外的我也被弹片削掉一大半右耳……“吉林兵牺牲了吗?”此时,我站在陵园里的一棵松树下,望着面前的老头,有点儿犹豫地问,“故事到这里结束了吗?我不明白。”“你当然不明白,故事还没讲完哪!”老头说着,把手里的扫帚轻轻放到一边。“你听我接着往下讲。”

这个吉林兵人好啊,真好。现在的冬天零下二十多度你就受不了吧?可那时候零下四十度都是常有的事。我们在冬天里急行军,大白天飘着冰末一样的清雪。你看见白色的太阳,可它就是不发光。急行军时出了一身汗,休息时,衣服里边立刻冻得像一块铁板似的,嘎巴巴直响。战士们有的鼻子冻坏了,有的手冻坏了,还有的脸冻坏了。有一次,我们几个战士的脚冻得像铅疙瘩一样,宿营时,吉林兵跪在地上用雪给我们一个个搓,慢慢地缓。他有经验,不让战士们用火烤和热水洗,否则脚就废了。这样一个个搓下来,他上身全是汗,可是脱到自己脚上的鞋时,怎么也脱不下来,原来他的鞋早已同脚冻在了一起……

对,你问得对,吉林兵后来怎样……后来,不等硝烟散尽,我就跑过去,扶起吉林兵,他已经奄奄一息了,头上、身上、腿上……全是血,腹部的肠子也摊出来一截。我心里那个悲痛啊!真如刀绞一般。他躺在我怀里,沾满泥巴的脸冲我苦笑了一下,这一下我眼泪再也忍不住了,噼里啪啦往下掉。你想,我俩的感情多深哪!有一年,我俩一起受命执行一项侦察任务,那就是化装潜进一个村子里侦察敌人部署情况。这次任务很重要,决定着围歼战斗的成败。临进村前,我俩分头确定了各自的侦察内容,然后决定,次日黄昏在村头的石庙前聚齐,要是见到庙脊上的石狮子被砸坏,那就意味着出事了,剩下的一个人什么也不要管,独自回部队。第二天黄昏,我先来到了庙前,看到庙脊上的石狮子完好无损,嗨,心里高兴得不得了,就像回到了家一样。过了一会儿,他也来了,见到我,不用说,比我还高兴,我俩紧紧地搂在一起,好久好久没有松开……就是那场围歼,胜利后,上级给我俩一人记一次三等功。我又讲跑了是吧?总讲跑。我接着讲吉林兵的最后。最后,大凌河对岸的敌人一边加强火力,一边加紧修复我们没来得及拆完的浮桥。情况真是万分危急呀!我把吉林兵的肠子按回去,解下绑腿,准备给他的腹部缠上。我就是抬,也要抬着他离开这里。可是,吉林兵虚弱而吃力地用手阻止了我,他小声地告诉我,他不行了,要我们赶快撤。无论是陪他在这里,还是抬着他离开,都会贻误时间而一起被敌人消灭——那样,会酿成更大的悲剧。明白吗?你明白什么是更大的悲剧吗?不太明白。好,小伙子,我再问你,你以为我们几个即将撤退是为了保存自己的有生力量吗?当然是?唉,你不懂什么叫特殊年代的“特殊”二字,不懂什么是革命的复杂性。我们保存自己,是为了付出更大的牺牲!我们必须边打边撤,以便将十几倍于我们主力部队的敌人引离我们部队撤退的正确方向,为刚刚渡河的主力部队赢得哪怕是一秒钟的安全时间,否则,就一定会发生更大的悲剧!明白了?好,我当时也明白了。明白了这个道理,我就将吉林兵的身体放安适些,然后站起身,命令身边的战士向另一方向撤退。就在这时,陷在血泊中的吉林兵看了我一眼,看了我手中的枪一眼,然后又看了我一眼,最后冲我点一点头。我一下就明白了,吉林兵不愿我们在撤离前,让他一个人生命垂危地落入敌手,他希望我能帮他坦然地、安静地离开这个世界。这种情况你在电影中看到过吧?一般都是外国的?不,在战争年代,在我们中国,这种现象也经常有,只不过我们的电影很少演。我的眼泪唰地又一次淌了出来,看远处,大股的敌人已经架好浮桥了,吉林兵这时身体梗动一下,目光凝定,嘴角伴着血沫吃力地鼓出两个字:老——李。我一听,吉林兵是在乞求我了,不然能叫我老李吗?我和他一样,才十八岁呀!我只好把枪对准他,他看了我一眼,安详地闭上眼睛,我把头扭向一边,双手对着他——我最亲爱的战友,扣动了扳机……

老头讲到这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我看到我俩头上的树桠纷纭地伸向天空,使天空变得扭曲。空气清冷了许多,四周静谧。过了好久,我顿顿地、极力使自己的语言跟思维不相脱节地说:“这……不能说明您是一个敌人,”我忽然找到一个这个老头愿意用的语词,“那是特殊年代。”“不,”老头说,“故事还没有完。”他低下头,注视着脚下的落叶,像是寻找哪片跟哪片相似。我注意到了他的右耳,残缺扭曲,颜色暗红。“你听我往下讲。”他说。

大凌河阻击战,我们边打边撤,边撤边打,成功地吸引了敌人,掩护了主力部队。当然,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很大代价,八九个人,最后只剩下三个人。经过辗转流离,于半个月后找到了大部队。这之后的事情,我不说了。我不说的原因,是因为当时戎马倥偬,战事频仍,不容你对生活、对情感有太多的梳理,太多的追忆,太多的向往。不说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有什么说的呢?我的心底里,一直深深埋藏着对吉林兵的眷恋,只不过这种情感,像你们年轻人许多年前流行过的一首歌里唱到的: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好了,转过年,1948年秋,我们举行彻底大反攻了,那就是著名的辽沈战役。我们先拿锦州,封锁锦州机场,攻占配水池阵地,血战亮甲山……亮甲山你知道吧?对,三营的八、九两个连,从早晨打到太阳偏西,接近四百人的队伍啊,只剩下不到四十人。我们眼见着那么多亲爱的指挥员和战友们浴血奋战,捐躯沙场,全都打急眼了,最后是一边哭一边冲锋的。大力士杨增耀你知道吗?解放后小人书里宣传过他,举着铡刀砍铁丝网的……还有梁士英,更是家喻户晓了,就是那个用肚子顶住爆破筒塞进碉堡与敌人同归于尽的……一直到总攻的时间,我二十万大军攻入锦州城内,大炮、坦克、步兵,一起向前。我们四面八方,横穿竖插,分割包围,敌中有我,我中有敌,继而短兵相接,展开白刃战,杀得敌人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在我眼里,锦州成了一个燃烧着复仇烈焰的火药桶。我不顾一切地向前奔跑着、冲锋着,不时被敌人的尸体绊得趔趔趄趄。就在这时,我的耳边传来一阵呻吟声,好像是在叫我。我一看,离我不远处仰躺着一个国民党兵,不知伤着哪儿了,反正全身上下都是血,地上也是一摊血。见我走过来了,像是见到了什么希望,也不知他哪儿来的劲儿,一下子翻过身来,趴在我面前,不停地央求我,叫我打死他,意思是他实在遭不起罪了,让我给他添添枪。我一下就想起了吉林兵。这个该死的,他一下就让我想起了吉林兵。我想,千刀万剐你还来不及呢,你想死得痛快?没门!于是狠狠地踢了他一脚,继续向前冲锋了。

老头的话讲到这里,一只小鸟的影子倏然从面前飞过,倒像是给老头的故事画上了休止符。老头愣了半天,呆呆地目送那只鸟,一直看到它飞向尽处。“要是换了我,我也会这样做的。”停了一会儿,我说。我站在老头面前,神情庄重,一如他的下级。“是吗?”老头不信任地问,“你想没想过这样做了之后会怎样?”

我暗暗吃了一惊。“是的,那个国民党兵后来没死,他居然活了下来,成了锦州十万守敌中的俘虏当中的一个。”

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了,我觉得老头的谈话里隐藏了无限丰富的可能性。“是的,他没死。何止没死,他还活得好好的。何止活得好好的,他几年前竟然凭着记忆中我缺掉过半块耳朵,费尽周折地通过组织打听并找到了我。你说这个世界令人难以置信不是吗?”

老头搓了一把胡须,让我的耳边又响起那种踩落叶的声音,然后接着讲下去——

他几年前找到了我,激动万分地说明了情况,激动万分地感谢我,我当时几乎都晕了。天知道他怎么会活下来;天知道他活下来,又怎么能躲过五十多年当中风风雨雨的历次浩劫。他说他当时万般乞求我,我都没有一枪崩了他,不管怎么说,是他的救命恩人。他给我介绍说,解放后,他回了家乡种地,因为他本是一个苦出身的农民啊,被人抓了壮丁。后来又到城市做工,结了婚,生了孩子。如今——我说的如今,是他前几年找到我那会儿——他的一个儿子在香港,另一个儿子在长沙,还有孙子孙女什么的,他们都很孝敬他,也都在为祖国做贡献。他感到晚年很幸福,这样,他才越发感激我,把我当作他的恩人。

他的感激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这我能看出来。是的,我能做到理解,可是我做不到接受。我这是成了什么?一个敌人这样感谢你,在自己的战友中你不是敌人是什么?所以开头我说过,我是敌人。不是吗?我几十年来一直都想着那个吉林兵啊!到现在,我就更加内疚和难受得不得了。跟你说,我八十年代初也上过几天“夜大”,念过“逻辑学”。比如说吧,一对甲乙矛盾体,设甲正,则乙反;甲反,则乙正。我枪毙吉林兵是对的话,则枪毙敌人是错的;我不枪毙吉林兵是错的话,则不枪毙敌人是对的;我枪毙吉林兵是错的话……怎么,这个结论演绎到哪儿啦?难道我枪毙吉林兵错了?也就是说,我枪毙敌人是对的?废话,枪毙敌人当然是对的——哎哟哟,我说些什么哪?我真是把自己说糊涂喽!

后来我就想,要是当初我不遵从吉林兵的请求,或许他会活下来。这个想法让我不寒而栗。坐卧不安。手足无措。茶饭不思。要知道,大凌河阻击战,那是多么特殊的情况啊!记得当时我如实跟部队领导汇报了情况,部队仍给了我二等功的嘉奖。真的,这就叫特殊情况。对,你说得对,后来遇到的那个国民党兵也是特殊情况。我好像知道有一个古希腊哲学家叫赫……赫拉……对,还是年轻人记忆好,叫赫拉克利特,他说过: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我不就是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的不幸的人吗?

那个死里逃生的国民党兵每年来拜访我,看望我。见了面,说不多的话,握长时间的手,走的时候留很贵重的礼品。渐渐地我终于明白了,问题就出在这里。我可以容忍他活着,可我不能容忍我知道他活着,更不能容忍他竟然来拜访我。是他的行为在折磨我,侮辱我。有一年,我终于严厉地对他说:你杀了我吧。要不,我就杀了你。说这话的时候,我俩都七十岁了。我跟他从头到尾讲了我内心的痛苦和经历。他听懂了。慢慢地站起身,慢慢地走出去。第二年,他真的没来看我。第三年,他的长沙的儿子给我来信说,他父亲不久前去世了。他在信中说,他父亲后期变得很孤独,性格上有些异常,身边没有一个朋友,只有我,可我不是他的朋友……

起风了,天光更加沉暗。四周的湿气似乎慢慢加重。我竖起衣领,默默地望着老头。老头许是站累了,许是讲累了,他弯下腰,停了好久,才拾起地上的扫帚。接着他转过身,用心地扫去我们身边那座烈士冢上的落叶和纸屑。“五十多年啦!”他自言自语道。他的态度既满怀庄重,又满怀内疚,还有无尽的失落。我忽然明白了什么,借着还是黄昏,我可以第一次辨清碑上的烈士名字:丁学义。

暮色苍茫时分,我和守门的老头慢慢走出了陵园。

翌年夏天,我毕业了。临离开S市时,我独自来到这里。正是草长莺飞之际,这里清静如故。丁学义的墓冢,整洁之至,纤尘不染,分明能看出人为的守护与修葺之痕。又三年,秋,我出差路过S市,复去凭吊,发现这里已积尘日深,荒草散乱。它们纠缠和堆积着,宛如数不清的时间。那时候,我知道,时间,正是无所不摧的时间,使得这个世界上又悄悄坠落了一枚枯黄的叶子。

厚 墙

没想到这条路会这么寂静,静得像不被风吹动的雾一样。路两边的缓坡上长着密实的野草,下面是明亮的沟渠,再远处,是无尽的庄稼和几排稀疏的树林,空气新鲜得简直如头上传来的鸟叫一样清晰可辨,真是太好了。

他几次想停下来脚步,毕竟不是年轻人了,晨起跑步锻炼还应适可而止,但是那条洁白驯服的路面不断吸引他继续跑下去。是啊,城市里可供跑步的道路越来越少了,像他念中学时,每天上学路上,会看到许多老年长跑队穿梭在马路上,如今各种汽车越来越喧嚣拥挤,尾气的排放危害远大于锻炼得来的益处,况且交通意外指数也不断增加,那些一茬茬喜爱晨跑的老年人,只好挤在广场或公园里的固定处,由下身运动改为上身运动,打打拳或敲敲背了。

这是秋天。看着远处的房屋,他停下脚步。他再一次想起当年下乡插队的情形。无数的城里年轻人,怎么会突然潮水般涌向农村呢?与当地农民在一起,那完全是两种不同形态的人。他什么都不会做。他还记得第一次参加农活,也是秋天,与当地的农民一起割地收玉米。他们的目标是脚前宽阔无边的玉米地,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山坡下,每人割六垄。大队书记一声令下,当地农民争先恐后,等他脱去衣衫卷好裤腿提着镰刀下地时,人家已经放倒了几十棵玉米了。他割呀割的,汗水很快出来了,乱七八糟和粗糙柔软的玉米叶子,很快将他的胳膊、肩膀、脖颈划出一条条印子,被汗水一浸,火辣辣地疼。他这才知道自己太嫩了。十八九岁的年纪,他懂什么!难怪人家大热天也都长衣长裤的,开始他还笑话人家呢。他不记得其间休息了多少次,反正从早晨割到中午,从中午割到傍晚,人家都早已收工了,只有他和另一位个子矮小的大连知青还在割。大队书记说了,明天有暴雨,时间太紧了,一天的工夫必须割完。好,夜了,星星出来了,他太乏了,就躺在割倒的玉米秸堆子上,不知不觉睡着了。那位大连知青在行动上似乎比他还要笨拙和沮丧,直到他醒来了,那位同伴才割到与他相同的进程。他们一直割到凌晨五点,天快像碗里的白水一样亮了。这才发现,这片广袤的玉米地因地势差别,南边地头距离山坡很近,而北边地头距离山坡奇远,自然,南边的田垄也短,劳动量也少,难怪当地农民都争先恐后奔向南边,谁有他们熟悉地形呢?

远处有更多的炊烟升起。他看了一眼手表,差五分钟六点了。今天是周一,回去后要早点儿上班。他慢慢转过身子,向来路跑去。就在这时,他看见了他,一个举止敏捷而胆怯的少年。

其实最先闯入他眼帘的是路边一辆笨重而破旧的自行车。它停放在那里,身上负重的程度让人误以为它是一台三轮车。它的货架子上载着颜色昏暗的行李,虽说天热,可那竟是棉被,打着补丁。车的一侧横拴着比邮递员装邮件还要大的帆布口袋,东倒西歪,不知里面装着什么破烂物品。自行车的前把子上,一边吊着一只涂着红漆的旧茶缸,另一边绑着一条毛巾。毛巾洁净得刺眼,反倒昭示出它的主人身处的何等凌乱而扭曲的生活。再一扭头,他看见了那个少年,正背对着他,蹲在路旁,用沟渠里的水一把把洗脸。

他已经经过少年两步了,可是忍不住回头。少年应该是一个乞讨的人,落魄的样子让他感觉自己早晨的锻炼显得多么奢侈。他下意识掏了一下运动服的裤兜,还好,竟然有触碰纸币的手感,掏出来一看,是十元钱。他想起来了,自己跑步锻炼的运动服里是从来不揣钱的,是早起时妻子塞给他,让他顺路买豆浆和油条。他怕打扰了少年,悄悄回去,把捏着的钱放到自行车上,掖在捆行李的细绳下面。

那一刻,少年恰好回头看了他一眼。少年只恍惚看到他一张短暂照面的脸。他转身继续跑动的时候,只听到身后传来清亮亮的拂水声,一下一下的。

他和包工头站在自己新买的房子里,他们已经合计好久了。这个包工头,是他找的第四个包工头了。他也感觉自己必须得抓紧时间。北方的秋天正是装修忙季,装修工人奇缺,便是眼下联系的这个包工头,手上还有好几个业主的活要做。他们两人站在空荡荡的房子里,谋好了装修方案,算好了材料费,定好了工期,就在他送包工头下楼的时候,包工头又折回身子,叮嘱了一句:“记住,这三堵墙一定在两天内全部砸掉,否则误了时间,我只能先去干别人家的活了,把你排在后边。”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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