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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3 02: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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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卡拉·迪瓦伊、(英)罗恩·科尔曼,邓悦现译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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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孔

面孔试读:

序言

Introduction

在成长过程中,童年向成年的过渡期是生命中最有趣的阶段:混乱,疯狂,充满了荷尔蒙,变化不断,极端情况频发。这个关键时期充满了戏剧性和情绪化,最终将我们塑造为注定要成为的那种人。

大多数人认为青春期是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正是如此。这段无忧无虑的时光充满了冒险和快乐。但这段时光也可能充满了挑战和艰险,尤其是对那些不容易适应环境的人来说。

现在,社交网络在我们生活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年轻人也随之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想要向他人展现出完美的一面。在现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很容易不假思索地就去评判他人,而不是花时间理解他人,或者是想想他人的生活中正在发生什么。

当我决定动笔写《面孔》的时候,我希望通过这个故事展现一幅青春期的真实画卷:动荡不安,如过山车般大起大落。我也想创造出能引起人们共鸣的角色。我希望这本书可以展现友情的力量,并告诉人们:与你热爱和信任的人在一起,可以让你变得更加强大。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想告诉我的读者们:如果你还不知道自己是谁,不要紧;如果你与他人不同,也不要紧,因为你本来就很完美。一旦你发现了快乐的源泉,只要跟随自己内心的召唤,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无论如何,做你自己。发掘自己的长处,相信你的身体里拥有可以改变世界的力量。爱你们的卡拉

八周前

太阳正在升起,空中弥漫着夏日的热气。我们手挽着手,拖沓着脚步,走在回家的路上。萝丝的脑袋靠着我的肩,胳膊搂着我的腰。我清晰地记得那种感觉,她的臀部不规律地撞击着我的臀部,她的肌肤紧紧地贴着我的肌肤。那种感觉温热而柔软。

时间还没到五点,清晨的阳光已经刺眼而金黄,每条肮脏的街道都闪烁着焕然一新的光芒。以前我们玩通宵之后,在回家的路上看过许多次这样的日出。这让我们一起度过的每分每秒都宛如永恒,直到我们沉沉睡去。在那个晚上之前,生活终于闪烁起了金光。我们觉得生活属于我们,我们也属于生活。每一秒钟都是那么新鲜,那么不容错过。

但就在那个晚上,一切都变了。

我的眼睛发疼,嘴巴发干,心脏怦怦直跳。

我们不想回家,但我们还能去哪儿?我们无处可去。“为什么是现在?”萝丝说,“一切都很好,哥们儿。她也很好,很开心。那为什么是现在?”“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不是吗?”利奥说,“所以那些猪猡根本没放在心上。她之前就这么干过。带上钱,从冰箱里打包些食物,再带上吉他。消失几个星期。这就是她的典型作风。”“但镜子乐队(Mirror Mirror)成立以后,她就不这么做了。”萝丝说,“自从我们在一起后,对吧?之前她会割伤自己、离家出走什么的。但乐队成立后就不一样了。她变得……我们都变得很好。好得不能再好了。”

她看着我,想要寻求支持,我也不得不同意她的说法。对我们来说,在过去的一年里,一切都变了。乐队成立前,我们都有些迷茫,但命运让我们相遇了。我们聚在一起时,都变得更强大、更酷、更摇滚,简直是太棒了。我们都以为娜奥米也变得这么棒,再也不需要离家出走。直到昨晚。

那个晚上,我们整晚都在外游荡,找遍整个镇子。

找遍了我们和她一起去过的地方。

找遍了我们跟家长提及的地方,也找遍了那些从未跟家长提及的地方。

找遍了我们还不够年龄入场的酒吧,闷热的、臭烘烘的、充满了汗水和荷尔蒙气息的酒吧。我们挤过热舞的拥挤人群,试图寻找她的身影。

我们在黑暗中潜行,走进常有男女搞在一起的酒吧后巷,压低了声音询问那些戴着墨镜、神情紧张的孩子。他们想向我们兜售大麻。但那个晚上,我们拒绝了。

我们敲开没挂招牌的门,造访那些需要熟人介绍才能进入的地方。在昏暗的地下室里,人们喷云吐雾,空气浑浊不堪,音乐也震耳欲聋,让你的耳朵和胸腔嗡嗡作响,就连地板都随着节奏在脚下震动。

我们去了以上所有地方,以及所有其他的地方:我们曾结伴闲晃的社区公园,富人区居民瞧不上的河畔,还有沃克斯霍尔大桥——一座属于我们的大桥。我们时常走在桥上,大喊大叫,试图盖过来往车辆的声音。这座桥像是我们的伙伴,也像是我们的见证人。

最后,我们去了那家空荡荡的彩票销售点。店门坏了,门后只有一张床垫,有些小孩想要一个人待着时就会去那里。有些小孩会这么做,但并不包括我,因为我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一个人待着。

那个晚上,一小时又一小时过去了,我们觉得随时都能找到她,她可能是在玩什么小花招,她如果受到了伤害或是想吸引别人的注意时就会这么做。我们都相信,我们的好朋友和乐队成员娜奥米就在某个只有我们知道的地方。她正等着我们找到她。

因为你不可能今天还在,第二天就消失无踪了。这根本不合常理。没有人会就这样凭空消失,却不留下丝毫痕迹。

四处寻找的那天晚上,以及第二天晚上,以及随之而来的每一个晚上,我们都这么告诉自己。直到我们的家长让我们别找了,说是等她准备好了,就会自己回来。然后警察也不再找她了,因为她之前离家出走过太多次。

我们却无法这样说服自己,情况跟之前不一样,她也不再是之前的她了。但他们依然表情木然,笔记本上一片空白。他们根本听不进去。他们能知道些什么?因此我们继续寻找娜奥米,哪怕所有人都放弃了,我们还继续寻找着。我们找遍了每个角落。但她都不在那里。我们所能找的,只有她曾去过的地方。

01

今天:生活还要继续。每个人都这么说。

我们得起床、上学、回家,想着诸如即将到来的考试这样的破事;还得一直听他们说些“保持希望、祈祷和信任”这样没用的屁话。

生活还要继续,但这是骗人的。就在娜奥米消失的那个夜晚,她按下了一个该死的巨大的暂停键。时间流逝,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一季又一季,但是该死,事情还是没什么进展。什么都没有。我们屏住呼吸,度过了这八个星期。

让我来跟你说说,有哪些话是他们不再提起的:他们不再说她准备好了就会回来。我在学校里看见了她姐姐阿希拉,她耷拉着脑袋,封闭了自己,好像不希望任何人靠近。还有她父母,他们在超市里徘[1]徊,直愣愣地盯着货品发呆。娜伊失踪了,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丢了魂。

没错,她以前也会躲起来,让每个人去找她。她这么做,是因为她相信这种心理剧很重要。但她已经很久没这么做了,而且也从来不像这次一样。她不会让爸爸妈妈为她提心吊胆,让阿希大气都不敢出,像是随时准备好收到坏消息。娜伊很复杂,但她深爱着自己的家人,她的家人也很爱她;他们之间的爱就像灯塔一样吸引着我们,吸引着一群渴望被爱的飞蛾扑向火焰。原来真的有这样的家庭,家庭成员都关心着彼此。

你看,娜奥米不会对他们,或者是我们,做出这种事。但没人想听到这种话,警察不想,甚至她妈妈也不想,因为把娜奥米想成一个硬心肠的贱人,比认为她就是失踪了强。

所以有时候我甚至希望他们可以找到她的尸体。

我真是个浑蛋。有时候我希望她已经死了,这样我就知道她在哪里了。

但他们并没有找到。什么都没找到。而生活还在继续。

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在今天选一个新的贝斯手来代替娜奥米。

有那么一瞬间,我们几乎要因为失去她而解散乐队。镜子乐队剩下的成员——我、利奥和萝丝——在一次排练中碰头,开始讨论是不是应该解散,得出的结论是应该。但我们三个就这样站在那里,没有人离开,也没有人收拾东西;不用说什么,我们就知道自己无法就这样放弃。放弃乐队意味着放弃我们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物,也意味着永远地放弃她。

是娜奥米组建了这支乐队。至少是她把乐队从一项无聊的课后作业变成了一件真实的、重要的事情。是娜奥米让我们找到了各自擅长的事,因为她对自己那部分就很得心应手。我的意思是,她是一个很棒的贝斯手,甚至可以用传奇来形容;听到她的演奏你一定会被震撼。不仅如此,娜奥米还会写歌——那种很棒的歌。我写得也不错,但加上她就更好了。而且娜奥米有种特殊的天赋,她能让沉闷、灰暗的东西变得闪闪发光、独一无二。在成立镜子乐队之前,她都没发现自己有这种超能力,但现在她知道了,因为我们告诉了她。而且我们越是重复,她的这种能力就越强。如果你也有这种超能力,那你根本就不用躲起来。

乐队差点解散那天,我们的音乐老师史密斯先生来到了排练室。当时是暑假,除了我们,学校里空无一人。我们获准来这里还要感谢他,是他帮我们争取到了批条,还牺牲自己的假期坐在那里读报纸,看着我们打闹、演奏。但这次他走进来,坐在那里,等着我们安静下来看着他。他看起来与往日完全不同,这让我大吃一惊。史密斯先生原本是那种可以让屋里充满活力的人,这不仅因为他个头高大,有一副健身房里练出来的好身材,还因为他的品性。他热爱生活,也爱护他的学生,也就是我们。这一点很不容易。他有一种在成年人身上很少见到的能量,会让你充满干劲,热爱学习,因为他好像真的很在乎这一切。

但是那一天,他看起来就像被抽走了灵魂,他身体里的能量和活力都消失了。他变成这样让人害怕,因为他一直是那种很坚强的人。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这在某种程度上让我更喜欢他了。对我来说,他对娜伊的失踪这么在意真的意义重大。除了她的家人和我们,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真正在意的人之一。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想的,但那天看见他的那一刻,我很想帮助他,就像他很想帮助我们一样。“你们真的打算解散吗?”他问道。

我们面面相觑,一瞬间,时间好像回到了我们成为朋友之前,孤独而尴尬;一想到要回到那种生活,我们就不由得感到害怕。“没有她感觉很不对劲。”我说。“我明白,”他说着,把手指插进一头金发里,头发立了起来,“但听我说,如果你们现在解散,以后一定会后悔的。你们四……三个……我为你们感到骄傲,为你们做的一切感到骄傲。我不想你们失去这些,为了你们,也为了娜奥米。现在你们没有什么可以为娜奥米做的了,能做的就是让人们记得她的名字,直到她被找到。这样可以确保他们一直找下去。我想到一个主意——我们在学校里办一场演唱会,帮她的家人筹集资金,让他们可以一直搜寻下去,让人们一直记得她的事情,让全世界都关注我们,关注你们几个,让他们看见我们有多在乎她。这就是我想做的,孩子们。但没有你们,这一切都不可能实现。你们愿意加入吗?”

当然,我们都回答说要加入。这是我们所想到的唯一能做的事。

一整个夏天,我们三个都在不断练习。演唱会临近的时候,我们意识到必须要做一件事。我们必须找一个新的贝斯手。该死。

娜奥米是我合作过的最棒的贝斯手,这有点奇怪,因为她是个女孩,女孩一般都不太擅长弹贝斯。这不是性别歧视,这是事实。想要真正弹好贝斯,就得下定决心不去引人注目,而女孩们——好吧,一般女孩们——都喜欢被人注视的感觉。

但今天一切都要继续。我得去搞定自己的那堆破事。我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看着地板上皱巴巴的衣服堆。

这对利奥来说没什么,那个家伙就算刚起床,看起来也那么帅气。

当他拿起吉他,他就成了上帝;至少女孩们把他当上帝一样崇拜。这太不公平了,真的。同样是十六岁,他却那么完美,那么成熟,有着深沉的嗓音,个子很高,体形也很健壮。

而我呢,仍然处在尴尬期。我一直停留在尴尬期,我就是尴尬期本身。如果尴尬期有表情的话,那它看起来一定很像我。我甚至相信,等我到了四十五岁或是快死的时候还会停留在尴尬期。

我也想看起来酷酷的,但利奥那种酷——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连帽衫和干净的白色高帮帆布鞋,我实在做不到。我也做不到任何一种酷,除了作为利奥朋友的那种酷。

萝丝看起来也很好,她很漂亮,不用刻意打扮就很迷人,深棕色的头发有大半截染成了金色;她不像有些女孩那样骨瘦如柴,萝丝的胸和屁股会让整个泰晤士综合中学的男孩都为之倾倒。

还不止这些,她不化妆更好看一些——也许正因为此,她一直化着大浓妆。她把头发倒着梳起来,让它看着更蓬松,又故意在长袜上戳破几个洞。萝丝知道自己看起来有多美,她打扮成这样,无论走到哪里,空气中都充满了静电,围绕着她噼啪作响。

其他女孩试着模仿她,但没有一个能得其精髓。我可以对天发誓,萝丝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对一切都漫不经心的女孩。

但当她开口唱歌……墙壁震颤,眼眸变绿,内心澎湃。

在我们华丽而古怪的四人大家庭中,娜奥米是……跟我最像的那个人。如果说利奥和萝丝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那我和娜奥米就是最孤僻的人。

每当我想起娜奥米那张被厚厚的框架眼镜遮住大半的心形脸,那双藏在眼镜后面温柔的棕色双眸,我就为她感到骄傲。她穿衬衫时要扣上所有的扣子,百褶裙的长度也跟其他人不一样。她会穿舒适的鞋,鞋带整齐,鞋面锃亮。这些都是她故意露出的破绽和做出的古怪选择。但在这一切背后,她其实是一个毫不妥协、听不进任何废话的人。

有时娜奥米和我会在午饭时间坐在图书馆里看书。我们非常安静。气氛很宁静。她会越过书顶吸引我的注意,在一些刻苦学习的九年级学生走过时对我挑眉,然后我们就看着对方傻笑。不知怎么,两个书呆子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当她开始演奏的时候……真的非常棒,说实在的,比世界上最好的贝斯手都棒。她弹贝斯我打鼓,我们就是乐队的心跳,精确无误地表达出每一个律动。

我没有精力考虑我的乐队造型,随它去吧——格子衬衫、牛仔裤、白色T恤打底,这就是我通常的装扮。专业的伐木工人,萝丝这么形容。

至少自从我剃掉大部分头发之后就不用再考虑发型问题了。

胡萝卜头。

红毛白痴。

蠢货。

所有这些外号都是因为我有一头红发,而且不是普通的红发,不是,偏偏还是一头卷曲的红发。天哪,从小到大我都像在邀请别人来把我的脑袋一脚踢飞。我能让你的头发换个样子,萝丝总这么跟我说。她极度渴望用一些护发产品把我的头发弄直。然后我就说,呃,不要。差不多每隔三天,她都会主动要求帮我把头发染黑,但我还是拒绝。我有一头红发,没问题,我可以接受。

而且如果我把头发染成黑色,他们就不能继续叫我红毛了,这个外号是我最酷的东西了。

娜奥米失踪的前一天,我把头发剪得非常短。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就去了理发店,让他们把两侧的头发剃掉,头顶留长一点,长到可以盖住我的眼睛,当我上台演出时头发可以随着节奏飞扬,就像疯了一样。妈妈看到我的新发型时,对着我整整尖叫了一个小时。我一点都没开玩笑,她说我看起来就像刚从最高安全级别的监狱里出来。

当爸爸从他所谓“一整夜的理事会会议”中回来时,她又转而开始朝着爸爸尖叫。

这比我四次打耳洞的情况都糟糕,从那之后我不再跟他们解释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回归自我。这不值得让我刺激他们。

很久之前,我就意识到父母不是拯救我、治愈我或是帮助我的人。他们两个都沉浸在自我毁灭的倾向中,而我和妹妹格雷西都是这种倾向的副产品。自从我认识到这一点,生活似乎轻松了许多,信不信由你。

当然,我很难不去在意母亲讨厌我以及父亲很卑鄙的事实,但我处理得很好。[1] 娜伊是娜奥米的小名,下文阿希也是阿希拉的小名。

镜子乐队《她去哪里了?》她的脚步总是伴随阳光,笑容也充满力量。她的生活中没有后悔,但她只会停留一会儿。她去哪里了,我想要的姑娘?她去哪里了,我追寻的姑娘?她去哪里了,我找不到的姑娘。但我会继续寻找,继续寻找,直到……我最终找到了她。

02

萝丝主宰着面试的房间,用死亡般的凝视赶走那些自以为能在一个星期内学会贝斯的蠢货。“天啊,托比,你糟蹋贝斯的方式让我只想淘汰你来保住我的小命。你也是这样用手指拨弄你女朋友的吗?”萝丝冲最新的受害者说。“很抱歉,伙计,不如你试试……不玩乐器玩点别的?”利奥耸耸肩。

托比离开的时候满脸通红。我瞧了一眼走廊上的队伍,他们竟然真的排着队。曾经我是个躲在角落里被无视的笨蛋,而如今大家正排着队想加入我的乐队。这让我百感交集。娜伊帮我们成立了乐队,她是我们中作曲最棒的,是我们的核心。是她作的曲、写的词吸引着人们停下脚步来聆听,而如今这些人正排着队想取代她的位置。

我太想要这支乐队了,我需要它。这种想法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浑蛋。

他们一个个被淘汰,而我躲在后面看着他们离开,直到只剩下最后两个竞争者。

眼前这女孩叫埃米莉,她又美又酷。她没有性感到能生吞你的地步,但足以让你盯着她看上一整天,还在脑海里为她从头到脚都写了诗。

埃米莉一进门,我就看出萝丝根本看不得这些。她没说话,但眼里闪着的精光足以说明一切。她是乐队里最热辣的女孩,一山不能容二虎。

更糟糕的是,埃米莉一开始演奏,我就能感觉到她有多优秀。我可以感觉到她跟上了我的节奏,应和着我击打出的每个节拍。这种感觉很好,非常好,甚至可以说是亲密。我发现自己对上了她湛蓝的双眼,还对着她笑——打鼓时是我唯一不会因为向女孩表示好感而羞愤到想自杀的时刻。她也冲我笑了,我都没意识到,一根鼓槌就从手中滑落到了地上,发出了刺耳的声音。“不好意思,亲爱的,看来不太行。但你还是勇气可嘉。”萝丝说这话时看都没看埃米莉。

埃米莉没有回应,只是超潇洒地耸了耸肩,离开之前又对我笑了笑。“我喜欢她。我能让她留下来吗?”我说。

萝丝用力地朝我肩膀来了几拳,一阵疼痛袭来。那女孩让她有了危机感。“拜托,萝丝!放下武器!”“这哪是武器,顶多就是水枪吧。”萝丝摇摇头,“去你的,红毛,藏好你裤裆里的家伙吧。这可不是你拉妹子入伙的机会。”“埃米莉不是那样的,我挺喜欢她的。”利奥说。“天啊,你们这些头脑简单的蠢货。说真的,只要有对奶子,你们就被迷得神魂颠倒。”利奥跟我交换了一个眼神,我们忍住了笑意。“你不是就靠这个统治学校的吗?”利奥嘀咕了一句,然后被萝丝来了个锁头杀。

下一个是勒克拉杰,八年级的一个普通男生。他让我想起了十三岁的自己,当时我还不知道如何在泰晤士综合中学这座丛林中生存。他的贝斯几乎跟他的人一样大,但起码他能弹到第五级。虽然比不上埃米莉,跟娜奥米比更是差远了,但我们还是会选他。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他,因为只剩下他了。[1]“那么勒克拉杰,我现在带你过一遍Head Fuck的贝斯谱,可以吗?然后——”“孩子们,能不能暂停一下?”

史密斯先生突然出现在房间中央,整个人笔直地定在那里,像是被一股电流击中了。我从没看见过他现在脸上的这副表情,仿佛刚听到了末日来临的消息。这令我感到一阵恐惧。我的五脏六腑都扭作一团。是个坏消息,会是个坏消息。

没有人说话。

没有人。

周围的空气变得黏稠,时间似乎要静止,肺部被阻塞,无法呼吸。

我们都知道他要说什么。“他们找到她了吗?”从我身体深处发出一声低语,声音听起来像从光年之外传来。

他点点头,但没有正视任何人。“她是不是……”这是利奥在说话,他紧盯着史密斯先生,等待着致命的打击。“她……”史密斯先生好像哽咽了,他摇摇头,终于正眼看着我们。他的眼里饱含泪水,嘴唇扭曲着,我过了一阵子才意识到……

……他在微笑。“她还活着。”他说。[1] 澳大利亚DJ、音乐制作人Duane Bartolo的歌。

03

世界仿佛从我的脚下坠落。那一刻我似乎看见了她的脸,就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她时的样子,她微笑着,眼神闪闪发光,我是那么想和她在一起。“那她在哪里?”萝丝脱口而出,“我们现在就去看她,就现在。她在哪里?在家吗?还是在这里?”“圣托马斯医院。”史密斯先生说。“该死。”萝丝摇着头。“医院?她发生了什么?”我说。“有人伤害她了?”利奥牙齿咬得咯吱作响,“谁他妈的伤害了她?”“听我说……”史密斯先生举起一只手,就像每次让教室里的学生安静下来时一样,“我知道这一时很难接受,所以我得先确认该不该跟你们说。我跟你们的父母都聊过了,他们同意我现在带你们去看看她,但你们得先知道一些事情。”“她去了哪里?”没等他开口,萝丝抢先问道,“她肯定说了她之前去了哪里。”“她说了为什么吗?”利奥带着怒意压低了声音,“她有没有说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她发生了什么?”我又问了一遍,“她有没有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史密斯先生跌坐在舞台一角的台阶上,垮着肩膀,眼睛死死盯着地板。我能看出他正在思索应该如何跟我们开口,他必须字斟句酌,因为他想保护我们。这可不是个好兆头。“某些事情……过去几小时,她身上发生了某些事情。几个水手发现她被缠在威斯敏斯特大桥附近观光游船的缆绳上。整个人浸在水里。当时她失去了意识,还有呼吸,但很微弱。缆绳让她的脑袋没有沉进水里……但她受伤了,很严重。头部,还有……现在还没人知道到底伤势如何。”“这是什么意思?”萝丝迅猛地朝他迈了两步,我差点以为她要打他。他缓缓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这就意味着,她很可能挺不过去。”

一瞬间,我们从狂喜跌入绝望。我的眼前又浮现了她的脸。很难想象这种同时找到一个人和失去一个人的感受。

我十岁那年曾经有过一次。那一年我进了好几次医院,连社工都惊动了。第一次,我跟邻居家的小狗玩耍时摔断了手腕。小狗跳起来,吓得我往后跌倒,落地时手正好砸在一个石头花盆上。咔嚓,这声音让我想吐。然后我又在跟凯文·蒙克踢足球时,被他一个双脚飞铲给铲断了脚踝,疼得我直骂娘。最后我们比赛谁爬树最快,爬得最高,结果我从树上摔了下来,摔断了几根肋骨。但我还是赢了。

有意思的是,我还挺喜欢去急诊室的。我喜欢在那里的漫长等待,因为这意味着妈妈和爸爸都会坐在我身边。我看多久的病,他们就会陪我多久。尽管爸爸总是说自己错过了很多重要的事情,怀着格雷西的妈妈也疲惫不适,但我还是有他们陪在身边。他们会听我说话,陪我聊天、大笑,还让我拿他们的手机打游戏。我从树上摔下来那次需要在医院住一晚上,因为他们担心我的头部受伤。妈妈租了一台电视机给我们看,她整晚坐在我的身边,握着我的手,隆起的腹部上还放着一大袋多力多滋玉米片。

社工来的那次,他们把我叫进厨房谈话,妈妈坐在椅子上咬指甲。我不知道为什么她看起来那么忧心忡忡,我不想让她担心,不想看见她脸上那副表情。我想让这副表情消失。于是我告诉那个女人我每次受伤都是意外,把一切都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狗,足球,树。那个女人要求我复述一遍,在妈妈出去以后又让我复述一遍。之后,她才收拾东西离开。“你是怎么回事啊?”妈妈回到房里,把手放在我脑袋上,手指穿过我的头发,“我的小恶魔。”

她给我做了杯热巧克力,放了棉花糖。我还记得自己坐在桌边,困惑于为什么受到奖励。

我最后一次来医院,是格雷西出生之后。爸爸带着我走过一条曲折离奇的走廊,走进一间帷幔重重的房间,妈妈正坐在摇篮边,我那浑身赤红的小妹妹正哭得撕心裂肺。在我最失落的时候,我总会想起那天,我们四个围坐在床边——一个完满的家庭。格雷西头发的味道,爸爸脸上的笑容,家的感觉。妈妈看上去那么疲惫,又那么幸福。我总是想起那天,因为这是我记忆中最后一次有家的感觉。

是啊,最后一次。

我们跟着史密斯先生在医院里穿行,周围的一切都如同低像素的虚拟现实般那么不真实。闪亮的地板,长长的走道。空气中有种刺鼻的气味,让我喉头紧缩。电梯里的沉默,我们橡胶鞋底摩擦地面的声音,头顶晃动的灯光。

最后我们走进一个房间,我们最好的朋友就在里面。很可能奄奄一息。

在房间外,我看见了娜伊的父母。他们互相搀扶着,脑袋埋在彼此的脖子里。我看见娜伊的妈妈紧紧抓着丈夫的衬衫,仿佛一松手就会溺水而亡。“德米尔太太?”萝丝一个人走过去,史密斯先生和我们等在电梯外。通常我们喊他们马克斯和杰姬,但现在这么喊似乎不大合适。

娜伊的妈妈看见萝丝,立刻伸出手把她拉进自己的怀里。利奥和我也走了过去,拥抱着这对总是欢迎我们去家里做客、总是让我们感受到家的温暖的夫妻。

有一瞬间我迷失在他们深深的、温暖的拥抱里。我不得不紧紧闭上眼睛,以防泪水夺眶而出,让别人看出我的恐惧。我们放开了彼此,这个瞬间也土崩瓦解,我假装自己因为光线变化而眨着眼睛。“她怎么样了?”史密斯先生站在我们五个人几步以外的地方,看着我们。

杰姬摇摇头,马克斯把脸扭向窗户,透过百叶窗看向在床上沉睡的人。我经常看见马克斯开怀大笑的样子,一双深色的眼睛神采奕奕,笑到连肚皮都在颤抖,随时都能再来一个冷笑话。但我从没看见过他像现在这样,瘦削而苍白的脸上阴云密布,令人不忍直视。

我觉得自己应该走过去站在他身边,但我不敢,我害怕。我害怕会看到什么。

头部创伤,这是什么意思?她会不会已经面目全非?会有血吗?娜伊和我单独相处时,喜欢在Netflix(网飞)上找最恐怖的电影,什么电锯杀人狂,什么复仇的恶魔,越血腥越带劲。但这是真实世界。这太可怕了,把我吓得魂飞魄散。

我紧紧盯着杰姬,她染成黄色的头发底下已经露出了深色的发根。她有两条细长的胳膊,和两条穿着紧身牛仔裤的同样细长的腿。她总是打扮得像个比自己小二十岁的小孩,娜伊一直受不了她这点。我妈妈觉得杰姬是垃圾,不过她也觉得我是垃圾。“她跟你说过话吗?”萝丝握着杰姬的手,“她醒过吗?”“马克斯。”杰姬对她丈夫低声说。马克斯摇着头,叫住了路过的一个医生。“医生?”

一个身穿白大褂的女人停下来,冲我们皱着眉头。“这些是我女儿的朋友,就像她的家人。你能跟他们解释下发生了什么吗?我还是不确定自己完全理解了。”

医生紧紧抿住嘴唇,闪现出一丝不耐烦,但还是两手交握,开始解释。“娜奥米是被一群水手在泰晤士河上发现的,她被一些缆绳缠住了……”“离家只有几分钟距离,”萝丝看着利奥,“她就快到家了。她是不是摔下去的?”“还不确定她是怎么落水的,只能说也许是缠住她的缆绳让她没有溺死。很可能是她头部的创伤导致了她的昏迷,但夜间河水的低温又帮她存活到了现在。因此我们现在正慢慢帮她恢复体温,同时用药物使她处于昏迷状态,以便控制她大脑的肿胀和流血。明天应该会有进一步的消息。”

我试图回过神来,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我失败了,一切都像是假的。“她状况不好,但她会好起来的,对吗?她会好起来的吧?”利奥压抑着怒火问道。医生犹豫了一下,也许是担心诚实回答会惹怒这[1]个六英尺高、体格健壮的少年。利奥有时候确实挺吓人的。“我们不知道……”她慢慢说,“她能在水里活下来,头部的撞击也没有致命,这就已经是个奇迹了。她是个斗士,一定是的,所以她现在还在这里。她正在接受最好的看护。”“我们能见见她吗?”萝丝问道,“求你了,我想见她。”

医生看了看马克斯,马克斯点点头。

她扫视了我们每个人的脸,我希望她可以拒绝,但她没有。“好,每次一个人,每人三分钟。不能再多了。”“我们应该跟她说话,对吧?”马克斯推开门时,萝丝问道,“因为这能唤醒她。电视上的人说,昏迷中的人能听到你对他们说话。”“但这是药物引起的昏迷。”“什么昏迷?”萝丝皱起眉头。“我们给她注射了镇静药物,这样她的身体可以慢慢修复创伤。跟她说话没法唤醒她,但她也不一定听不见,所以……想说就说吧。”医生笑了一下。萝丝缩着脖子走进房间,慢慢关上房门。“我们得去打几个电话,你们自己待在这里可以吗?”杰姬温柔地问。她的睫毛膏都化在了眼周的细纹里,在她脸上留下一道道痕迹。我点点头。“那你自己可以吗?”我问。“说实话,红毛,”她试图冲我笑,反而让泪水涌进了眼眶,“我不知道。”

我们等在外面的时候,史密斯先生终于离开了电梯旁边的角落,走到了可以看见娜伊房间的窗外。当他从百叶窗往里看的时候,午后的阳光在他脸上投射下一道道阴影。我还是不能狠下心去看娜伊,所以我转而看着他。他的脸看起来是那么熟悉,那么亲切。“她看起来情况糟糕吗?”我说。“你知道我从不对学生撒谎的吧,红毛。”他说。

我点头。“她看起来很糟,”他冲娜奥米的方向点点头,“我想……我想萝丝需要你。”

当我最终决定往里看的时候,我看见了萝丝。她的拳头紧紧抵在脸上,眼睛睁得滚圆。她看着床上那个人,整个人都不可抑制地颤抖着。我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已经身处房间之中,抓住了她的手腕,把她拉向门外。“不,不,不,”她试图挣脱我,把手从我手里抽走,“不,我们不能把她留在这里,孤零零的。我不会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看看她,红毛。她不能一个人待在这儿。”“萝丝,走吧。”我说,“如果我们也崩溃了,就什么忙都帮不上了。”“看看她!”萝丝命令道。

我看了。我看见她面目浮肿,遍布青紫。我无法把视线移开,因为这张脸看起来跟我熟悉的那张是如此不同。很难想象这就是她。她的头上缠了一圈纱布,满头的黑色长发也已不见。她的脸上还斜缠着一圈绷带,隐约渗出红色的血迹。裸露在外的每一寸皮肤都布满了淤青和伤痕,一只眼睛肿得厉害,另一只藏在绷带下面。那双亮晶晶的黑眼睛似乎永远地消失了。我还看见了维持她生命的机器,她的嘴里插着粗壮的不舒服的管子,我记忆中那抹温柔的微笑也随之被扭曲成凝固的尖叫。她身上还连着无数电线,看起来像个半机械人。我终于回过神来。我意识到为什么萝丝想站在这里大声尖叫。太可怕了。“走吧,”我边说边把她拖出房间,“我们需要去清醒一下。我们要坚强。”

我把萝丝拖了出去,关上门,紧紧地抱住了她。“她怎么样?”利奥问。我们不需要回答。“等我发现是谁对她做了这些……”利奥捏紧了拳头。“如果是她自己做的呢?”娜伊的姐姐阿希拉突然冒了出来。“阿希!”萝丝放开了我,一把抱住了娜伊的这位同父异母姐姐。阿希笔直地站着,任由萝丝埋在她的运动衫里抽泣着。我看着阿希,她是那么冷静,那么沉着,就像个局外人。“你不觉得……我的意思是她不会伤害自己的。”我说,“娜伊很开心,真的很开心。在失踪前,她简直是兴高采烈。这跟以前不一样,以前她会逃跑,因为害怕受到伤害而逃跑。但乐队成立以后就不一样了,她有了我们。没有人敢再欺负她。逃跑没有意义。”“不。”阿希把脸扭到一旁,避开萝丝。我吃惊地发现,她跟娜伊竟然如此相像。同样笔挺的长鼻子,同样的颧骨,泛着红宝石光泽的乌黑头发也光可鉴人。跟娜伊不同的是,阿希不化妆,也没有拉直头发。娜伊的着装打眼又出格,阿希却总是穿着那一身:迷彩服、T恤衫、棒球帽。刮风下雨都一样。我很喜欢她的一点是,她对外部世界满不在乎。但现在她妹妹在重症监护室,她被迫来到了我们的世界。这似乎伤害了她。“是啊,逃跑确实没有意义。没有什么是有意义的。我得去找爸爸和杰姬了,你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吗?”“去打电话了,”我说着,向她走近了一步,“阿希,你还好吗?”她向后退了一步。“我……”阿希耸耸肩,“回头见。”“这太糟糕了,”利奥平静地说,“她出了这种事,太糟糕了,不应该发生这种事的。如果娜伊只是想玩玩小花招,不可能变成现在这样。她肯定出了什么事,我敢打赌。她不是那种会自杀的人。”“有人这么说吗?”我看着史密斯先生,想搞清楚状况,想从传言中找出真相,但他看起来跟我们一样迷茫,“是不是有人说她想自杀?”“我不知道,”他耸耸肩,“我要是知道就好了。我还没跟警察谈过,只跟娜伊的父母谈了。但我觉得这也不是不可能,娜伊想要——”“不,”我摇摇头,“这是胡扯。”“娜伊怕水。”萝丝说,“每次上游泳课,她都假装来例假。如果她的状况差到那个地步,我们肯定早就感觉到了。我们会救她的。”

她突然沉默了,转身投入利奥的怀抱。“我觉得能找到她,就说明事情好转了,”我说,“但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史密斯先生把手放在我的肩上,支撑着我。“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我重复着这句话,注视着他的眼睛。我多希望他能告诉我们,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如果他这么说了,我就会相信。“听着,这对你们来说一定很艰难,非常艰难。我想现在应该带你们回家了。我们应该给娜奥米的家人一些时间来适应,给他们一些空间,让你们自己的家长来照顾你们。”“我走路回去。”利奥立刻说。“我也是。”我看着萝丝,她正扭过头去看史密斯先生。“你一个人走可以吗,先生?”“我?当然。”他疲惫地笑了笑,让我们安心,“听着,就像医生说的那样,娜奥米是个斗士,一切都会变好的。”

我们离开的时候,他还在那里。他的视线越过百叶窗,看着她的房间。

史密斯先生不仅是个好老师,也是我这一生中遇到的唯一一个从未让我失望的成年人。对泰晤士综合中学的很多其他学生来说,也是如此。他从不欺骗我们,也不对我们说废话。他把我们当成人,而不是牲畜。他是那种你可以对他敞开心扉的老师,他会认真听你说,然后努力帮助你。他帮助过我,在我家里的情况开始失控的时候。他让我相信,我可以做自己,而不是重走我父母的老路。他是个好人,一个善良的人。“她的爸爸妈妈没有回来,”我说,“我们得等他们回来再走。”“你们先走吧,”他说,“我会再待一会儿,等他们回来。”

萝丝点点头,向我伸出手。她的另一条胳膊挽着利奥,带我们走向电梯。“这太疯狂了,”电梯门合上时,萝丝说,“我们也该去做点疯狂的事情。”[1] 英尺合30.48厘米,6英尺约为.83米。

一年前

“把头抬起来!”史密斯先生不得不提高音量才能让全班同学听到。这是暑假后返校的第一天,孩子们有太多的话要说。谁和谁在约会,谁对谁干了什么,谁和谁正在交往。

对当时的我来说,萝丝还是个陌生人,一个只能远远观赏的女孩,魅力四射而又充满神秘感。当时她坐在角落的课桌上,接受众人的朝拜。至少半个班的人都没有看史密斯先生,而是转过身看她手舞足蹈地讲故事。

我是少数几个没看她的人之一。我坐在教室后面的角落里,抱着胳膊,瘫坐在椅子上。还有娜奥米·德米尔,穿得像个二次元女孩,化着怪异的大浓妆,不耐烦地用钢笔敲着桌子。而利奥则在打电话。“听着!”史密斯大吼道,教室里暂时安静了下来,“我不想让你们所有人都留堂,但如果你们现在不回自己座位的话,我就不能保证了。听明白了吗?”

有人抱怨,有人翻白眼,有人唉声叹气。萝丝笑了笑,依然坐在课桌上,跷着二郎腿,双脚荡来荡去,靴子一下下地敲击着金属桌腿。砰,砰,砰。

但史密斯先生很聪明。他不像其他老师那样想控制住她,而是选择无视她。这就够让她气馁的了,围绕着她的人也随之安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的场景,当时我心里想:看到了吧,如果你坚持对你喜欢的人视若无睹,他们最后一定会爱上你。

那时候我可真是一个失败者。

史密斯说,他准备让我们分组成立乐队,每组创作并表演三首曲子作为作业。他开始点名,而我则坐在后排,逐渐被存在的焦虑淹没。你要知道,当时没有人跟我说话,而我对此也很满意。

没有人欺负我。一年前的我,不是乐队里的小个子红头发鼓手,而是一个矮小、瘦弱的孩子。我太瘦弱了,没有人真正注意到我的存在。我也不在乎,我只想藏在自己的身体里,尽可能让自己隐形。那样比较安全。我不想加入什么小组。我不想参与任何事。我他妈的讨厌参与。而且我也知道,我绝对是其他人最不想组队合作的人。简直是个噩梦,班上的同学渐渐地分成三人或四人的小组,然后开始找地方讨论打算写什么类型的音乐。场面热闹了起来。“红毛、娜奥米、利奥和……萝丝。”史密斯先生对我们每个人点了一下头,我记得我闭上眼睛,默念了很久,希望这只是一个梦,一个复杂悠长的梦。只要再过几秒钟,当我解开萝丝的衬衫纽扣时,这个梦就会结束。然后我会像平常那样,在好事发生前醒来。“呃,见鬼,我不要。”利奥几乎是在吼叫。他的声音让我睁开了眼睛。“你有什么问题,利奥?”史密斯先生没有生气,也没有责骂。利奥拿着手机站在窗前。“我不要和这些失败者一起。妈的,这太扯了。”“为什么?”史密斯先生说。“我甚至不想待在这里。”利奥从课桌间大步走过,径直走到史密斯面前。他已经长到跟史密斯一样高,站在那里直视着他的眼睛。如果他们打起来,我不确定谁会赢。“我完全不在乎学校。”“那你走吧。”史密斯耸了耸肩,说道,“走吧。逃学。警察会再去找你妈妈,然后你可能就真的要被开除了。他们会送你去行为管教所,最后一次努力让你回到正轨。但你肯定也不会在乎管教所,所以你会不知不觉走上你哥哥的老路。就这样做吧。多么伟大的人生计划。”

全班同学都安静了下来,齐刷刷盯着愤怒的利奥。怒气如同电流般笼罩着他,闪耀出肉眼可见的火光。我们都见识过这种场面,有一次他顶撞了老师,然后被赶走了。但史密斯坚守阵地,毫不退缩。“你认为我恨你,但我没有。我听过你弹奏,利奥,你比我教过的任何人都好。你生来就有这种天赋,不要浪费了。你比你自己以为的更有价值,你也应该做一些比摆出这种脸色更有价值的事。”“我不需要你告诉我,”利奥咆哮着,“我知道我是什么样的。”“很好,”史密斯先生点点头,“所以你还是要走吗?”

利奥站了一会儿,然后挪到门口,猛地拉开门,转过身。他看着萝丝、娜伊和我。“你们来不来啊?”他说道。

真的假的?我被吓坏了,不敢不跟上去。

我们跟着他穿过走廊,来到一间排练室。娜奥米,这个在学校三年都没和我说过一句话的人,靠过来对我说:“我的天,如果他要发动一起校园枪击案,我们会是第一批被枪杀的。”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知道自己喜欢她。[1]

第一次乐队的会面,我们放了一些AC/DC乐队的歌。“我们接下来干什么?”利奥看着我们问道,“有什么歌是我们都会的?”

他直直地看着我,我差点吓尿了。“你会什么?”

听起来,他似乎认为我什么歌都不会弹。有那么一瞬间,我的脑海中确实一片空白。“来点AC/DC?”我建议。我不知道他们会些什么,但每个人应该都多多少少会一点他们的歌。“《你让我彻夜摇摆》($iYou Shook Me All Night Long$i)怎么样?”

他怒视着娜伊,她没有说话,只是拿起了贝斯,算是默许。萝丝耸了耸肩:“不是我喜欢的歌,但我可以试试。”“好,那就开始了?”利奥即兴弹了一段,旋律粗犷而嘈杂,充满了攻击性,不过我很喜欢。“不错。”萝丝点点头。我注意到她小心地装出自己其实并不意外的样子。我看了看娜伊,谢天谢地,她不是一个话多的人。演奏低音时,她打着拍子,点头示意我们该什么时候进入。

“3,4……”

不错,第一次演奏很成功。就像你第一次坐过山车,或者初吻;很完美,好到让我的胃里开始翻腾。这就是每次我一个人在家跟着唱片打鼓时想要的那种感觉。我和娜伊,我们之前没有说过一句话,但现在我们坐在一起,配合利奥的吉他,合奏出我们耳熟能详的曲调,即使我们此前并不知道我们对这首歌这么熟悉。

萝丝低着头,头发遮住了脸。她在副歌部分加入了我们。我们全都看着她,她一开口就把我们震住了。她的歌声深邃而嘶哑,粗粝得像每天要抽二十根烟,也许她就是这么干的。歌声吸引了我,在我的心上重重一击。我根本没想到她能如此令人惊艳,但事实就是这样。

她不知道歌词,所以开始随口编了起来,一边笑一边唱。她抬起头,从话筒架上取下麦克风,朝着娜奥米露齿一笑。她是一个动漫女孩,有时戴着一根尾巴,不在乎二年级男生的看法。

娜伊也朝着她笑,她又转向了利奥。他又高又正点,而且他也知道这一点,如果他不再抽大麻,就可以成为摇滚大咖。

我的天,我真想让她写首关于我的歌,与此同时,我又不想让她真的写。当她看向我的时候,我用尽了全部力气才能继续演奏下去。为了红毛而放弃,脑子里的想法有点怪异,像僵尸一样走来走去,从死人堆里爬了出去……

好吧,她没有说我高或者正点,但也没提到我的小个子和红头发。所以对我来说,这差不多就是一封情书了。

在利奥的带领下,我们开始演奏了。他把自己所有的愤怒都倾注在了吉他里,化作在空气中飘扬的旋律,把我和娜伊卷入其中,应和着他的节奏。萝丝声嘶力竭地高唱着,那么用力,那么原始,那么精彩。一曲结束,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就开始了又一次演奏,这一次还要更好。演奏结束,我们都大汗淋漓、疲惫不堪。抬头一看,排练室的门开着,大概有二十个孩子站在那里看着我们。他们欢呼着,为我们呐喊鼓掌。“滚开!”利奥向他们说道,然后转过来对着我笑,“伙计,这一定会很棒的。”

有生以来第一次,我感觉自己有了存在感。[1] 澳大利亚摇滚乐队。

04

夜幕慢慢笼罩着这个城市,我们离医院越来越远,走到了小时候经常玩耍的公园。当然了,那时候我们不在一起玩。放学的孩子们已经回家了,现在公园里空空如也。我们坐在滑梯下面,没有人说话。这感觉很好,我们可以坐在这里,沉默着,什么都不用说,只要待在一起就好。这是我们去年的一大收获:每个人都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我们彼此。

从前孤身一人的时候,我们混乱,迷失,没有目标,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这种困境自己消失,我们的生活才能继续,我们才能得到自由。后来我们组建了镜子乐队,这个名字是萝丝起的,她说我们就是最棒的乐队。

有了镜子乐队,就有了我们;当我们在一起时,每个人都变得更加强大。至少我们是这么认为的。但一定出了什么问题,把娜奥米跟我们分开的问题。我们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她出问题了,差点就失去了她。我们不敢谈论,甚至从未谈起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导致了今天的局面。

她是我们最好的朋友,然而我们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逃走,或者说她为什么差点……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能让她从桥上跳进她深深恐惧的漆黑河水中。

所以我们只是坐着,默默无言,不想回家。我们都有不想回家的理由。我的理由就是妈妈现在应该在喝第三杯伏特加兑可乐,而爸爸在猛抽烟。

利奥先打破了沉默。“我们做点什么吧。”他说。“我们现在就在做啊,”萝丝把头靠在刻满名字和脏话的金属柱子上,说话时我们可以一直看进她的喉咙深处,“我们在公园里浪费青春,就像正常的青少年一样。”“我说的不是这个,”利奥说,“做点有意思的?吃点药,去夜店玩。我们就应该像萝丝说的那样,去干些疯狂的事。”“我一毛钱都没有,”萝丝打了个哈欠,“你身上带药了吗?我们就在这儿打发时间吧。”“在周一?”

我刚刚说话的声音很大吗?至少我把她逗乐了。“天哪,红毛,你可真是个智障,”她说道,笑得更开心了,“娜奥米会想让我们怎么做?她躺在医院和命运做斗争,而我们在这儿,就像……失败者一样。她会让我们做什么?”“娜伊会想看一部电影,或者去读书俱乐部,或者干一些其他破事。”利奥边说边皱了皱鼻子,“要不就是看一些暗黑系的日本动漫,她喜欢那些垃圾。”“那就这么干吧。”我抓住这个机会,争取让他们和我一起看《黑执事》,免得真的要去嗑药或者喝得烂醉如泥。不是说我从来没碰过那些东西,只不过我见过药物和酒精对人们会造成什么影响。我不想让那些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再说,《黑执事》是我和娜伊最喜欢的动漫之一,维多利亚哥特式风格加上日系暗黑风,里面还有各种男女变装。我们还密谋过要穿着角色扮演的服装去参加下一届动漫展,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告诉过利奥和萝丝。他俩不会瞧不起我们,但是肯定会无休无止地嘲笑我们。我们自己设计服装,我甚至从卡姆登区买了假发,然后……好吧,世界变了。

我的床,我的房间。

娜伊失踪的那个夏天,我把房间刷成了黑色。妈妈看到之后,翻了个白眼说:“我放弃了。”

我回答:“你早就放弃了。”

我喜欢黑色的房间,这让我感觉很安全,很封闭。但最好的地方在于,我的架子鼓占据了半个房间,这是我唯一真正在乎的东西。为了买它,我省了两年的钱,而且妈妈同意我买它的唯一原因是,她认为我在攒够钱之前就会改变主意。但我没有。为了攒钱,我给别人遛狗、洗车、整理货架,所以他们只得让我买。现在,它被放在房间的一角,我喜欢把它放在那里。等我有一天可以拆掉隔音垫,就能制造出巨大的噪声,把周围邻居全部吵醒。

现在利奥和萝丝坐在我的床上,利奥半闭着眼睛,昏昏欲睡。萝丝的胳膊绕着我的脖子,脸靠在我肩膀上,温暖的气息喷在我脖子上。她闻起来是柠檬味混杂着烟味,这有点奇怪。尽管第一次听她唱歌时,我觉得这是一把老烟嗓,但她并不抽烟。其实她很爱惜她的嗓子。

叫他们来我家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我忘记了近几个月来妈妈的疯狂已接近失控。我不能因为她给大家带来痛苦而责怪她,爸爸甚至都不再向她隐瞒他那些破事。但要是她责怪我,我就可以反击她了。我尽量不去想她,尽量屏蔽掉她也住在家里这件事。但她一看到利奥和萝丝来了,立刻摆出一副假惺惺的嘴脸,像个疯了的小丑一样咧嘴笑着,给我们准备饮料和小吃,还问我们“要不要吃比萨或者爆米花”。真是够了。她把头发盘了起来,系上了围裙,活像一个电视里的大厨。唯一的区别在于,当格雷西坐在那里边吃鸡块边循环播放[1]《史酷比》的时候,她手舞足蹈,放声大笑。我知道只要我们一离开,她就会瘫倒在椅子上,接着喝酒。威尔玛会揭露坏人的真实面目,而格雷西会继续吃她的东西。

萝丝的手指甲被咬得很短,饱满的手指上戴满了银戒指,她偷偷拉住我的手。身旁坐着最好的两个朋友,这让我感到温暖而困倦。我看到利奥注意到萝丝牵着我的手之后,嘴角还标志性地抽搐了一下。

有人敲门。爸爸进来了,或者说他的脑袋探进来了。他一般不会到我的房间来,那么现在意味着他想知道点什么。“还好吗,孩子们?”他说,“我听说了娜奥米的事,她现在怎么样?”“他们现在还不确定,”我回答说,“她还活着,就已经是奇迹了。”“当然了……”爸爸在门口徘徊着,“他们怎么说的,她出了什么事?”“我现在不想谈论这件事,”我对他说,“可能会上新闻吧。”“好吧……那么,不要做任何我不会做的事!”

哦,天哪,爸爸,闭嘴吧。“这两个家伙搞不定我的,桑德斯先生,”萝丝朝爸爸笑了起来,他脸红了,我不由自主地松开了她的手,“我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看完这部动画片就回家吧,好吗?”他往房间里走了两步。他看着萝丝的腿。“我们还有一部要看。”我边说边下了床,走到门口,把他推到楼梯口。“我马上就出去了,明天早上见。”“出去?”我看着他,“你才刚回来,而且已经十点多了。”“你是谁啊,我老妈吗?”他的视线越过我的肩膀,对着萝丝笑了起来,“你知道我的工作,一半时间都要用来应酬。我也没的选。”“我从不知道当一个议员这么刺激。”我说。“这是工作。”他重复了一遍。我们对视着,彼此都心知肚明,他在撒谎。我觉得我应该关心一下我爸爸的女朋友们,还有我妈妈酗酒的问题。在平静的外表下,这个曾经其乐融融的家庭正在分崩离析。

但我无所谓,我不关心他们俩,我只关心格雷西。

几分钟之后,萝丝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又过了一分钟,她发出了鼾声,利奥和我爆出大笑。“都他妈的给我闭嘴。”她咕哝道,然后又倒头睡去。[1]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热门卡通系列剧Scooby-Doo,故事的主角是一只会说话的大丹狗史酷比,下文提到的威尔玛是史酷比的侦探小伙伴之一。[1]

萝丝和红毛,续火苗108天萝丝:谢谢你今晚陪我,伙计。发生了这么多事,今晚总算有点意思了。红毛:太有意思了,你都睡着了。萝丝:是是是是啊,看起来睡着了,内心喜滋滋。红毛:你现在在干吗?萝丝:听我爸和那头母牛乱搞。真恶心。点击这里观看:两只猪做爱。红毛:好在我爸基本不在家,没有叫床声。只有妈妈的呕吐声。萝丝:呃啊啊啊啊啊啊呕呕呕。红毛:你还好吗?今天太糟糕了,看见娜伊那个样子。我还没回过神来。萝丝:再去看看她吧,明儿放学后?红毛:好啊,你还好吧?萝丝:我灌了点我爸的威士忌,就这样。红毛:别乱来。萝丝:我没乱来,我认真的。红毛:别被自己的呕吐物呛死,啊?萝丝:行。红毛:萝丝,说到明天……萝丝:……萝丝:……萝丝:……[1] S napchat(色拉布)上的流行语,好友连续给对方发三天照片,就可以有一个火苗。续火苗(streak)是指保持发照片,以免火苗熄灭。

05

凌晨三点,心跳加速,喉头发疼,汗水刺痛了脖子根。

我坐起来,浑身皮肤火辣辣的。一定是做了个噩梦,虽然我什么都记不起来。只有嘴里残留着肮脏的河水的味道。我挣扎着爬起来,套上T恤和短裤。我打开门,听见有人在说话。这个点妈妈经常醒着,或者说至少还没上床睡觉。她很可能已经喝蒙了,坐在厨房椅子上,或是趴在沙发上,半张着的嘴里流下一摊口水。我现在可不想看到一个酩酊大醉、无处泄愤的人。

外面静悄悄的,我迫切需要来一杯。所以我得冒个险。

爸爸坐在厨房里抽烟,空气里还有酒味。他喝得没有妈妈那么多。妈妈就跟需要空气一样需要酒,几乎是靠伏特加维持着生命;曾经柔弱无骨的身体现在变得瘦骨嶙峋,泛红的脸上阴云密布。爸爸没这么糟,但也喜欢喝上两杯;放松一下,他会这么说。他这是去了哪里抽烟喝酒,三点钟才回来?“你还好吧?”他看起来像是被我抓了个现行。“我需要喝一杯。”我赤着脚,悄无声息地走到水槽边,让水流过我的手指,直到水彻底变凉。

我听见他在我身后,重心在两只脚之间换来换去。他咳嗽着,喘息着,抽烟损害了他的健康。“说起娜奥米,他们是不是觉得她想要自杀?”“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我揉了揉眼睛,“爸,都凌晨三点了,你真的想现在讨论这个问题吗?”“我知道,但我睡不着。我打算明早给杰姬和马克斯打个电话。我之前帮她做过爱丁堡公爵的项目,也算认识她。我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你能做什么?你只是在地方议会工作,不是给首相工作。”“对别人表达关怀总是好的。”他说。“那你能对妈妈表达一下关怀吗?”我说,“说不定她能少喝两口伏特加。”“不要这样跟我说话。”爸爸半真半假地警告我。他自己也知道我说得没错。太可悲了。

我不知道他指望我怎么回答。我只是无视了他。他耷拉着肩膀,坐回椅子里。曾经我想成为他,我觉得他是全世界最强、最酷的爸爸。[1]而现在,他让我感到厌烦。几英里之外,我的好朋友头部受伤、深度昏迷;而这里,闻起来就像妈妈又在走廊里呕吐了。至于爸爸……他已经很少出现在家里了,每次出现都像个失败者。而我只想躲回房间睡一觉,在睡梦中暂时忘记发生的一切。

但我不能这么做。因为家里的状态不只会影响我,更会影响格雷西。我深吸了一口气,试着回想当年。那时我认为妈妈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爸爸是最勇敢的人。然后我又试了一次。“爸爸……妈妈一直在喝酒。情况不太好。”他稍稍转动了椅子,躲开我的视线,“你不怎么回家,看不见这些,也不用应付这些……”“那你以为是谁收拾这一摊脏东西的?”他冲我大吼大叫,像是我应该对他感恩戴德。“所以呢?”跟他谈论这些让我觉得很受伤。我指的是那种字面意义上的受伤。我觉得自己的胸口疼痛难忍,像是被人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你不觉得情况已经很糟糕了吗?就像以前……”

格雷西刚出生的时候,妈妈也喝得很厉害,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她酗酒。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之前她应该就已经出了问题。那时候爸爸一直守候在她身边,几乎一直都在。他要照顾格雷西,要安抚妈妈,一直跟我说我有多乖、多勇敢、多强壮。他还说他很感激我,能乖乖地不捣乱。从那时候我开始长肉,我吃东西不是因为饿了,而是为了填补她的离开所留下的空白。我开始在床底下储藏食物,当爸爸忙着照顾妈妈和格雷西的时候,我就会用食物填补身体里的伤口。我会一直吃到吃不下,然后沉沉睡去。这是十岁的我所能想到的逃避现实的最佳路径。等到了十三岁,我又学会了用厌食来控制自己的人生。但在十岁的时候,我时常感到饥饿,一直试图让自己获得满足,却从未成功过。“她压力很大,你了解她的。”爸爸说。他说了等于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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