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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2 18: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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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定平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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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试读:

前言

随着战后东亚经济政治的快速发展,东亚成为世界上最为耀眼的新兴地区。首先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60年代初期开始的高速经济增长,以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为代表的东亚国家和地区在短短30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了经济起飞,不仅摆脱了贫困,而且推动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东亚奇迹”。其次是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相继进行政治改革,加快民主政治建设步伐,顺利实现了民主化的政治转型,形成了轰动一时的“政治奇迹”,在世界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成为20世纪后期全球性的“第三[1]波”民主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影响和推动下,东亚区域合作蓬勃发展,在10余年中已经在经济、金融、环境、能源、气象、安全等许多领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建设东亚共同体不仅成为东亚许多国家的广泛共识,而且正在转化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实际行动。

推动东亚一体化进程和建设东亚共同体是一项崭新的伟大事业,需要东亚各国政府和人民的长期不懈的努力。在此过程中,加强对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相关问题的研究就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也是学术界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值得庆幸的是,在东亚区域合作进程启动之后,对东亚合作和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研究就备受关注。著名的“东亚展望小组”(East Asian Vision Group)和“东亚思想库网络”(Network of East Asian Think Tank, NEAT)就吸收了东亚各国的许多知名专家和学者参与。在东亚各地每年都举办大量的关于东亚区域合作和东亚共同体建设的学术研讨会,与会代表互相切磋,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我们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曾经于2005年10月举办了“东亚发展模式与区域合作”国际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的成果后来由[2]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每年东亚各国乃至世界各地的东亚研究专家发表大量研究论文,出版不少学术专著,为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研究添[3]砖加瓦。

尽管关于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和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研究一直受到广泛重视,国外已经有一些研究专著出版,但是我们注意到,国内的专门研究并不多见,研究专著更是凤毛麟角。因此,我们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在2006年成立了专门的“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组,对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和系统的研究。课题组由郭定平负责,杨国庆、王彦智、王菲易、徐恺、黄一玲、王彤、周诗宇、程政洲等参加,胡婷和张帆参加了前期的部分讨论。该课题组在日本国际交流基金的支持下于2006年3月赴日本进行了专题调研,采访了日本的著名国际政治学家猪口孝教授等专家学者,与京都大学的师生举行了座谈与讨论。通过专题调研,不仅收集了更多资料,而且加深了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与理解,特别是日本对东亚共同体的立场和态度。在广泛调研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我们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分析研究框架,并进行了课题组的大致分工。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就研究进度和碰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交流。这样,我们课题组的成员通过研究和交流,不仅加深了对相关学术问题的认识,而且加深了相互了解,增进了相互之间的感情,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学术共同体。

本书就是我们课题组集体研究的成果。在研究的基本框架结构方面,我们的思路如下:首先对东亚区域一体化和东亚共同体建设的背景和来龙去脉进行分析和探讨,主要包括从地区主义到新地区主义的演变分析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理论基础、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重大事件分析东亚区域合作的演变;其次是总结在东亚区域一体化和东亚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即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东亚货币金融合作、东亚领土争端问题和东亚文化认同问题;第三是探讨东亚共同体建设过程中的大国影响问题,主要分析中国、日本和美国对东亚区域一体化和东亚共同体建设的影响;最后是总结和展望部分。具体的执笔分工如下:前言(郭定平);第一章“新地区主义与东亚共同体”(王彦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第二章“东亚区域合作的历程”(王菲易,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第三章“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程政洲,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研究生);第四章“东亚货币金融合作”(王彤,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五章“东亚领土争端与共同体建设”(周诗宇,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研究生);第六章“东亚合作的社会文化基础”(徐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第七章“中国与东亚共同体建设”(程政洲,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研究生);第八章“日本与东亚共同体建设”(黄一玲,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第九章“美国对东亚共同体建设的影响”(杨国庆,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现为复旦大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博士后);第十章“大步迈向东亚共同体”(徐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附录一“东亚区域合作大事记”(王菲易,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附录二“参考文献”(杨国庆,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现为复旦大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博士后)。

在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各章作者参考和引用了大量的现有相关研究成果。除了部分著作和论文在注释中已经说明外,更多的相关研究成果反映在书末的参考文献之中。如果没有这些先期成果和众多先辈的贡献,我们的研究将变得更加困难。

此项研究得到了日本国际交流基金的支持,因此课题组成员得以访问日本进行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日本研究中心主任樊勇明教授一直给予大量的关心、支持和鼓励;本书的出版得到了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的资助,也得到了复旦大学出版社贺圣遂社长和邬红伟副编审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此项研究涉及内容广泛,问题复杂,尽管我们课题组的全体成员精诚团结、精益求精,但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错误与谫陋之处,恳请各位专家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郭定平2008年2月28日[1]亨廷顿著:《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10月版,第22—23页。[2]戴晓芙、郭定平主编:《东亚发展模式与区域合作》,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3]近期成果包括:王正毅等主编:《亚洲区域合作的政治经济分析——制度建设、安全合作与经济增长》,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5月;朱立群、王帆主编:《东亚地区合作与中美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12月。详见附录“参考文献”部分。第一章 新地区主义与东亚共同体

地区主义可谓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最重要的国际现象之一,它的形成、发展之过程、原因、动力以及它所体现出来的经济、政治、安全以及其他方面的功能已经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这不仅是因为以欧盟为代表的地区一体化组织使其成员国获得了经济发展和贸易、投资增长的长期动态效益,有效地促进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的实现,而且这一重要国际现象深刻地改变着世界,影响到国家间竞争的态势、国际秩序和国际格局。然而,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于欧洲的一体化进程放缓,加之石油危机的冲击和整个发达国家经济未能尽快走出“滞胀”的困扰等原因,地区化进程上的地区主义的研究走入了低潮,直至1986年5月《欧洲单一法案》的通过,欧洲的地区化才得以再现生机。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由于欧洲以外地区的地区主义实践大多是不成功的,因此,关于地区主义的研究主要是以欧洲的地区主义实践为依据。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际局势的普遍缓和与经济相互依存的加强,世界其他地区的地区化问题,特别是经济快速发展的亚太地区的地区化问题日渐提上议事日程,表现出明显有别于欧洲的一体化的特点,学者们称之为“新地区主义”。

东亚地区面临难得的一体化契机,在各国通力合作推进东亚共同体建设的进程中,探讨新地区主义在东亚的兴起、发展及其影响,不仅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亦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第一节“地区”与“地区主义”的概念界定

在地区主义研究中涉及的概念很多,最基本的两个概念是“地区”和“地区主义”。因此,对这两个概念给予清晰的界定尽管非常困难,但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地区”概念

在社会科学中,“地区”的概念来自地理学,主要是根据自然地理因素来界定的,即指区别于其他区域的、在自然条件方面具有某些同质性特点的地理区域,如中国的东北地区、中原地区,日本的关东地区、关西地区等。在政治学中,“地区”的概念往往与某一行政区划相联系,如北京地区等。尽管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地区”概念常有不清楚的地方,但并未成为人们研究中的重大障碍。比较而言,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地区”概念就更为复杂,歧义杂陈。

路易斯·J·坎托里(Louis J.Cantori)和史蒂文·L·施皮格尔(Steven L.Spiegel)提出:“我们应把区域视为世界的各个地区,它[1]包含地理上相连接的国家,形成在外交事务上相互联系的单位。”也就是说,地理相邻的国家间,在长期的交往中形成了本地区与其他地区相异的认知并逐步形成地区认同,而对外则集体做出反应。在《地区国际政治的综合研究》一书中,这两位作者更是明确地将“地区”界定为:包含两个或更多的互动的国家,这些国家享有共同的种族、语言、文化、社会和历史联系,它们的认同感有时随着对体系外[2]部国家的共同行动和态度而增强。

布鲁斯·M·拉西特(Bruce M.Russett)在《国际地区与国际体系:一项政治生态学的研究》一书中,依据定量分析和系统论方法,主要从人文社会方面的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加强等方面界定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地区”。他指出,同质性高的地区有时被错误地看作是一体化的地区,地区有时候是通过相互依赖来界定,尽管这种相互依赖可能是在涉及与地区外国家关系时才存在。在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后,拉西特提出了识别区域的标准:(1)社会与文化的相似性;(2)国家的政治态度或对外政策的相似性;(3)政治上的相互依赖性;(4)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5)地理上的相邻性。他还指出这些标准不是恒定不变的常量,而是变动不居的变量,因为不同变量的[3]组合,可以衍生出多种多样的结果。拉西特对地区的界定之价值不在于为那些问题找到准确答案,而在于他据此提出了自己的地区类型划分法,并千方百计从实践中寻找经验数据加以验证,从而创下了一项对“地区”进行社会科学定量分析的重大成就。然而,也正是这样的方法遭到奥伦·R·扬(Oran R.Young)的批评。扬认为,拉西特过分依赖要素分析方法,而缺少一个演绎性理论框架;在这样的情况下,[4]经验性调查研究不可能为预测性理论奠定坚实的基础。

威廉·R·汤普森(William R.Thompson)运用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系统论,将地区看作是国际子系统。他提出了地区体系的21种属性,由此得出地区或地区体系存在的四个条件:(1)行为者联系的模式或者说是互动的模式展示了某种规律性并达到了一定的强度,即子系统中某一点的变化会影响到其他点的变化;(2)行为体一般是相邻的;(3)内部与外部观察者都认为这一子系统为独特的区域或[5]“行动的场所”;(4)该子系统至少包括两个或更多的行为者。

可见,国际关系学者对“地区”的界定越来越多地强调区域内行为体(主要是民族国家)间的互动与相互依存,而越来越远离传统的地理相邻原则,将地区视为国际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次系统或是全球整体中的一个中间层次。

其次,将地区视为一个功能单位的观念日益突出,即经济、社会等事务间的联系日益紧密,相互间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的整体。

最后,认同在地区形成与建构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即地区是一个具有共同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区域。“认同”(identity)是一个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概念,它是一个反思性的自我意识,“是指某社会行为体的自我同一性和个性,是本社会行为体区别于他社会行为体的规[6]定性,或者说是社会行为体之所以为‘我’而非‘他’的规定性”。也就是说,认同是“对某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认知,包括在其自身统一性中的所有内部变化及其多样性。该事物被视为保有相同或具有[7]相同性”。在国际政治领域,将认同问题引入地区问题研究的是行[8]为主义代表人物卡尔·多伊奇。不过,对认同政治进行系统阐释并引起学术界广泛重视的则是建构主义兴起之后的事。建构主义认为,认[9]同是能够产生动机和行为倾向的“有意图行为体的属性”。亚历山大·温特讨论了四种认同,即个人或团体、类属、角色、集体。前两种形式的认同具有“自生”(auto-generic)特征,后两种形式的认同有赖于体系文化的特性,而且是社会建构的结果,也就是说,角色和集体认同是在冲突型或合作型文化氛围中,通过行为体间的互动而形

[10]成的。地区认同是集体认同的一种,是在行为体的互动中,通过社[11]会化过程而逐渐实现的。可以认为,地区认同主要是指地区合作组织的成员国在观念上对所在地区的认同和将其他成员国作为对自身理解的一部分的认同,以及将自身视为地区整体一部分的认知。

因此,可以说,地区的概念是动态的。有鉴于此,肖欢容认为,“国际关系地区主义中的地区,是以一定的地理界限为基础,根据某个或多个特定的社会、政治关系方面的因素建构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生活空间。这些社会政治关系因素包括内聚力(同质的程度)、交往(互动的程度)、权力的层次(权力的分配)或各种关系的结构[12](如合作的程度和紧张的烈度)等。”耿协峰认为,“所谓地区就是指人类根据自然地理分布、历史习惯、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范围而划[13]分出来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生活空间”。

本文认为,地理因素在界定地区时的作用在下降,这符合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但由于地理因素的超稳定性特征决定了它仍然是界定地区中的必备要素;地区化趋势及其最终导致某种形式的地区共同体的建立,是某一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功能不断强化、地区内行为体的认同不断增强并最终形成集体身份的过程。因此,对地区的界定必须突出地区作为一个功能性单位的特质。也就是说,地区日益显示出其作为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生活空间的特征。藉此,笔者认为,两位中国学者对地区的界定既突出了地区的功能性特征,强调了地区概念的综合性和动态性,也没有忽略它的地理属性,因而可以认为是对地区概念的恰当界定。

由于本文探讨的是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对“地区”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对“东亚”的概念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这不仅是出于行文的需要,也是由于“东亚”这一概念的复杂性。“东亚”首先是一个地理概念,即指欧亚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岸的大陆和边缘地带。就此意义上的东亚是没有争议的。但随着这一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文化特性,使得“东亚”概念具有经济、文化内涵,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有趣的是,“东亚”概念最早是由西方人提出的,他们以欧洲为中心将亚洲分为“近东”、“中东”和“远东”,远东大体上就是现在所指的“东北亚”。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四小龙”的崛起,人们又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包括进来,后来又把整个东南亚也囊括其中,甚至包括整个南亚部分地区。1989年亚太经合组织建立后,“东亚”又出现了“泛太平洋化”的趋势,一些学者把东北亚、东南亚以及沿太平洋岸的澳洲、南太平洋和北美一些国家也包括

[14]在内。

如前所述,随着地区内各国(或地区经济体)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相互依存程度的提高,人们对地区的界定日益突出地区作为一个整体而显示出来的功能性特征,愈益重视地区认同与归属感。在综合学者们对“地区”及“东亚”界定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南亚、澳洲及南太平洋国家、北美一些国家,一是地理上不相邻,二是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三是社会、文化价值观明显不同,传统意义上的东亚国家也大都认为上述地区国家已经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成员国,应在APEC的机制下合作。另外,东亚共同体的建设是以“10+3”为核心的,这已经成为共识。因此,本文所指称的“东亚”是指欧亚大陆东部太平洋岸的边缘及大陆地带,以悠久的历史联系和文化资源为纽带,在经济全球化和各国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形成的相互依赖日益加强,区域合作意识兴起并不断强化的整体区域,核心是中日韩与东盟十国。

二、“地区主义”的概念“地区”的概念是复杂的,“地区主义”的概念亦是如此,这既是由于不同的学者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学科语境中研究地区主义时采用各不相同的含义造成的,当然也是地区主义研究本身不够成熟的表现之一。在中国,“地区主义”这一术语很少被使用,只是近年来才陆续出现以“地区主义”命名的论文或专著,但数量仍然相当有限,大量的研究成果使用“地区一体化”、“区域(经济)合作”等概念。

纵观中外学者对地区主义的界定,归纳起来,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种:

一是将地区主义与某种形式的地区组织相联系。如路易斯·福塞特(Louise Fawcett)认为,所谓地区主义就是指“组建以地区为基[15]础的国家间的集团”;约瑟夫·奈(Joseph Nye)认为,地区主义[16]是“基于地区基础之上的国家间建立联系或形成组织的形式”。

二是更多地从地区内国家的政策取向方面对地区主义进行界定。即地区主义主要是指一种“有意的政策”,是地区内国家中构想和实施的一系列优惠性政策,其目的在于鼓励该地区成员国家进行商品和[17]要素的交流。

三是折中观点,其代表人物是英国的安德鲁·赫里尔(Andrew Hurrell)。他将地区主义分解成五个方面的范畴分别加以解释,即地区化、地区意识或地区认同、地区国家间的合作、地区一体化和地区[18]内聚力。耿协峰在借鉴赫里尔的定义的基础上,明确将地区主义界定为“是指同一地区内的各种行为体(包括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或个人等)基于共同利益而开展地区性合作的全部[19]思想和实践的总称”。

本文认为,在地区主义的研究中,不论是突出“化”,即突出过程的一面,还是突出加强合作的形式与内容,地区主义首先是指一种理念,即加强与地区内其他行为体合作的理念,认为加强彼此间的合作有利于本国国家利益的维护与实现或有利于地区或全球秩序的维护或建构。只有首先确立起这样的理念,才能在政策取向上采取加强合作的实际行动。其次,地区主义是指一种政策取向,即采取实际的措施鼓励和加强与地区内其他成员国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等方面的交往与合作。最后,地区主义必须与某种形式的机制相联系,如经济方面的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经济一体化等安排或政治安全方面的磋商与合作机制。这既是地区内国家或整个地区加强彼此间合作愿望与实际措施的具体体现,也是其愿望与实际措施的结果并进而促进彼此间的进一步合作。倘若没有这样的机制,良好的愿望并不能转化为实际的行动,也不能在实践中塑造各行为体的利益预期。如东亚地区自20世纪60年代起就提出了加强合作的诸多建议(如“太平洋自由贸易区”、“环太平洋合作构想”等),80年代后随着东亚国家经济普遍步入起飞阶段,加强合作的愿望更为强烈。但在不存在某种合作机制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认为东亚地区出现了地区主义。第二节 从旧地区主义到新地区主义

一、旧地区主义的发展与新地区主义的兴起

对地区主义的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欧洲,但地区主义究竟是何时出现的现象,至今仍然存在争论。代表性的观点是,地区主义是二战后的事情,二战前并不存在地区主义现象。李琮在《论经济地区化》一文中认为,“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出现,从而经济地区化的出现,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有的。在这之前的世界历史上,[20]并没有出现这种现象。”福塞特也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21]地区主义尚未进入国际关系的话语。”如前所述,本文认为,地区主义的产生与发展必须与某种形式的区域合作机制相联系。在二战以前,特别是19世纪后半叶的欧洲,各国间的经济联系的确相当紧密,贸易的相互依存度也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但那时候的欧洲既没出现经济合作机制,地区生活空间的建构也还没有开始。因此,地区主义的出现应界定在二战后。

纵观二战后地区主义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二战后至20世纪50年代末,这是地区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欧洲的地区一体化由构想转入实践,1952年建立了欧洲煤钢联营机制,1957年签订了《罗马条约》,1958年建立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并初步显示出地区主义给各成员国所带来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好处;二是广大亚非拉刚刚独立的民族国家,为了维护本国来之不易的政治独立,抵御两个超级大国对它们独立的威胁,萌发一些地区合作的观念,如非洲的泛非思想、亚洲的泛亚思想等。

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是地区主义的高速发展阶段。一方面,欧洲地区的一体化继续发展,1967年欧洲共同体成立,建立起了部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等机构。从1968年7月起,六个成员国之间取消了内部关税,对外实行统一税率。另一方面,大批获得独立的民族国家为加强政治上的独立,减少对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的依赖,推动民族经济的发展,非洲、南美、东南亚等地区出现了名目繁多的一体化组织,如1959年成立的西非经济关税同盟、1962年建立的中美洲共同市场、1967年建立的东南亚国家联盟、1969年建立的安第斯集团、1973年建立的加勒比海共同体等。

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初期,这是地区主义的艰难发展阶段。1973年和1979年的两次石油危机极大地冲击了战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结束了二战后出现的所谓“黄金时代”,很多国家陷入了经济通货膨胀和经济停滞交替出现的“滞胀”困境之中。同时,也由于石油危机的冲击,各国在外交政策上的协调也出现了问题。在此背景下,欧共体的一体化进程受阻,各成员国纷纷设立各自新的关税壁垒。这样,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欧共体的关税同盟离《罗马条约》的规定反而更远了,欧共体依然是12个分割的市场,直[22]至1986年《欧洲单一法案》的出台。美国在这段时间仍然对经济地区主义抱有深深的疑虑,而广大发展中国家组成的一体化组织(或称为南南型一体化组织)的发展更是艰难。一方面是出于石油危机的冲击和发达国家市场萎缩并加强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所导致的经济下滑,另一方面也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长期推行进口替代战略的失败,加之成员国间经济的雷同程度较高和互补性差,南南型一体化组织的运作并不成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对南南型一体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区域性贸易安排一般不如发达国家的这种组织成功。原因之一是贸易自由化措施不能按计划实施。这些协定的签署国的经济往往比较单一,以生产原料为主,缔约前区内贸易有限,对进口限制较严。因此,即便能够执行贸易自由化措施,也受这些因素的制约。贸易增加效应不能充分发挥,贸易转移效应却很严重,其好处有限,甚至反而由此造成损失。因此,放弃协定的情况屡见不鲜。当然,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差异也起了一定的[23]作用。”

第四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是地区主义发展的新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国际局势的缓和、欧洲单一法案的出台、美国政策转向等背景下,70年代中后期一度陷入停滞的地区主义再次焕发出生机,欧共体的加快发展、东盟的活力再现、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都表明地区主义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更为重要的是,冷战结束后,地区主义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扩展,出现了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地区间、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间的区域合作形式,这种新的形式是过去的地区主义理论——功能主义、新功能主义、政府间主义、沟通理论等不能给予很好的解释的。学术界将其称之为“新地区主义”。

二、新地区主义的特征“新地区主义”这一术语最早是由美国学者诺曼·帕尔默(Norman D.Palmer)在其名为《亚太地区的新地区主义》一书中提出的。帕尔默认为,地区主义理论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后,随着20世纪80年代美苏关系的缓和,在“修正的民族主义和相互依存的时代”,地区组织和一体化出现了新的特点,新的地区主义不仅仅是旧[24]的地区主义的简单复兴,而且日益成为国际关系中的新因素。从此,新地区主义研究在全球兴盛起来。纵观以亚太地区为代表的新地区主义的发展,它主要体现出以下五方面的特征。

第一,新地区主义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兴起与发展的。众所周知,二战后在欧洲以及亚非拉地区兴起的地区主义与当时的国际政治形势密切相关。欧洲地区主义的快速发展固然与欧洲地理上的紧密相连、思想文化方面的同源及其久已存在的联合思想、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同或相近、政治法律制度的同质性等因素密切相关,但战后欧洲处于美苏两大国激烈争夺的前沿阵地之位置决定了,欧洲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在严酷的政治军事环境中生存与发展,以及欧洲大陆长期的战乱所引发对战争的反思和随之兴起的大规模和平运动之间是存在密切关

[25]联的。而广大发展中国家更是将联合自强视为在冷战环境下维护来之不易的民族独立的一种保护机制,并期望通过这一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地区主义,显然与旧地区主义相比有着不同的时代背景:这就是国际局势的缓和及冷战的最终结束,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推进,各地区、各国都面临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也必须面对全球化带来的经济、社会、文化、安全等各方面的挑战。与此同时,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之间,尤其是地区内国家之间日益形成了高度相互依存的局面,不仅各国之间的相互影响在增强,而且地区共同利益也在增多,甚至一国内部问题的有效解决亦需要地[26]区内其他国家的配合。

第二,与旧地区主义相比,新地区主义的行为主体与组织形式趋于多样化。旧地区主义主要是由地区内各国政府经过谈判签订正式的协定而建立的,不论是北北型还是南南型一体化组织都是如此,尽管非政府组织或经济团体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传统的地区主义理论,如联邦主义、政府间主义、自由政府主义等无不强调政府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功能主义与新功能主义极力强调非政府组织,特别是经济组织的功能,但它从未否认政府所发挥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后兴起的新地区主义是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相一致的,“在全球化的推动下,地区合作不再像冷战时期主要局限于主权国家之间,众多非国家行为体,如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民间团体甚至[27]个人等已经或正在成为国际合作的积极推动力量。”

与此同时,新地区主义的组织形式也是趋于多样化的,不必一定具有某种形式的制度化的安排,“软地区主义”成为重要的形式之一。如在东亚地区,虽然还未建立起正式的一体化组织,但各领域存在着诸多形式的论坛、次区域合作、增长三角等,它们都在推动东亚区域合作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因此,马布巴尼(Kishore Mabbubani)在评述亚太地区的新地区主义时指出,新地区主义摒弃了旧地区主义以政治制度、经济结构、意识形态、宗教信仰、文化传统相同或相似为前提,不强调一致性、同质性,而是极力将多样性突[28]出,甚至是将不同体制的国家包容在一起。

第三,与旧地区主义相比,新地区主义不仅数量增加、范围扩大,[29]而且内涵大大扩展,不再局限于狭隘的经济和安全目标。如前所述,二战后兴起的旧地区主义,不论是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间一体化或以东盟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一体化,维护、促进经济发展与安全是首要的目标,尽管也不可避免地关注诸如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推进环境保护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以及跨国社会和文化网络等方面的内容,但显然不能与安全和经济发展目标相提并论。而新地区主义视野下的地区合作,它所关注的目标具有明显的多层次性,不仅包括贸易和经济一体化、安全合作,还包括地区环境的治理、社会政策的协调,[30]也将民主、人权等事务纳入其中。“9·11”事件后,除了关注传统安全外,对恐怖主义、毒品与武器走私的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的关注也日益增强。

第四,新地区主义奉行开放性原则。由于旧地区主义都具有建立在政府间协议基础上的组织,具有明显的封闭性,其他成员的加入需要经过严格法律程序的筛选。与此相对,由于新地区主义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兴起的,各行为主体与区域外各行为主体之间的交往十分密切,加之行为主体与组织形式多样化、关注的问题领域大大增加,因此,奉行开放性原则既是必然的,也是新地区主义的显著特征之一。所以,保罗·鲍尔斯(Paul Bowles)在《东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及其新地区主义》一文中,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认为新地区主义的最大特点是开放性,因此,他也将新地区主义称为“开放的地区主义”[31]。

第五,新地区主义超越了国际政治经济南北关系界限的分野,出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建构地区主义的新态势。“从发展中国家角度来说,旧地区主义体现的是一种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从国家层次向地区层次的扩展,因而是内向性的。相比之下,新地区主义都是外向性政策定位的,特别是这种超越南北关系界限的地区主义,如美洲的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地区的亚太经合组织等。这些新地区主义组织都超越了传统地区主义的狭隘性,开放性特征非常明显。”[32]

三、新地区主义理论评析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兴起的新地区主义浪潮,的确体现出了与二战后兴起的以欧共体为代表的地区主义所不同的特征,尤其体现在地区化过程中议题、内涵的明显增加、非国家行为体日趋活跃、奉行开放原则和超越地理及其传统的南北界线分野等方面。当然,这也是新地区主义之所以“新”的主要方面。但由于新地区主义研究才刚刚开始,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所难免。

首先,关于新地区主义是否真的存在,或者说,新地区主义与旧地区主义是否存在实质性的区别问题上存在明显的分歧。新地区主义的主要研究者帕尔默、福塞特、马布巴尼、耿协峰、肖欢容等人从新地区主义在亚太地区的发展,特别是它体现出的与旧地区主义所不同的特点及其对未来世界政治经济的影响等方面得出了肯定的结论。当然,也有人从根本上否定新地区主义。如卢光盛在《质疑“新地区主义”》一文中,从研究新地区主义的学者为其辩护的五个理由,即产生时间、行为主体、发展空间、发展动力及其后果方面,对新地区主义进行了批判,认为“‘新地区主义’是一个缺乏学术精确性的术语,[33]它与‘旧地区主义’之间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区别。”

其次,新地区主义的核心价值究竟是什么?综观国内外新地区主义的研究,迄今为止,学术界的确缺乏对其核心价值的确认和探讨。研究者主要从新地区主义的特点、在欧洲以外地区的发展、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以及对整个国际政治经济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探讨。耿协峰在《新地区主义的核心价值》一文中认为,新地区主义的核心价值是[34]地区至上,即地区利益至上、地区问题优先、地区共同体目标至上,但这一观点并未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

最后,新地区主义的发展动力究竟是什么?一般认为,二战后以欧洲一体化经验为基础的旧地区主义主要是建立在地区内贸易基础之上的,瓦伊纳(Viner)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理论是其经典理论,也是其他地区主义理论的基础之一。而新地区主义者认为,与旧地区主义相比,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兴起的新地区主义更多的是寻求动态效应和非经济效应,地区环境的治理、公共事务管理、增强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谈判能力,即较小的国家寻求与较大国家达成经济互惠安排以便更为安全地进入国际市场,而较大的国家一方面为寻求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为增强其在更大范围内的谈判能力[35]均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笔者认为,关于新地区主义的研究才刚刚开始,存在众多争论,特别是一些实质性的争论是在所难免的,不足为奇。但我们据此就从根本上否定新地区主义的价值,未免有失公允,也不利于学术研究的展开。在新地区主义的研究中,有必要加强对以下几方面内容的认识。

第一,任何一种理论都有其时代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正如恩格斯所言:“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36]常不同的内容。”众所周知,旧地区主义诞生于二战后的欧洲,欧洲的一体化进程不仅是久已存在的欧洲联合思想的回应,更主要的是为了重建遭到战争严重破坏的各国经济,通过联合自强以求在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激烈争夺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较为安全地生存并逐渐恢复欧洲昔日的政治地位的需要。因此,地区主义理论正是这一时代及其现实需要的产物。同样,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国际局势明显缓和,长达近半个世纪的冷战也最终结束,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明显加速,特别是以亚太地区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很好地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潮流,出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势头。与此相对应的是,全球贸易自由化受挫而地区一体化日益显示出促进其成员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维护地区安全的动态效应,国际经济竞争也显现出板块化特征。在此形势下,各地区、各国寻求在新的政治经济形势下有效推动本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共同应对地区内国家共同面对的问题,更好地促进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新途径、新形式就成为地区内各国的必然选择。这种新的理念与措施反映在理论上就是新地区主义理论的兴起。

第二,无可非议,新地区主义是旧地区主义发展的新阶段,两者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从时间上来说,地区主义始于二战后的欧洲,经过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期10多年的沉寂后,80年代中期后地区主义再次勃兴。不论它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这一过程是一脉相承的。从地区主义关注的主题,也是地区主义发展不竭的动力方面来说,80年代后,由于时代的变化,地区主义也采取了诸多不同于以前的新形式、新措施,如对非经济事务的高度关注、行为主体、合作形式的多样化、跨地区合作的增多、南北型一体化的出现等;但不论是旧地区主义还是新地区主义,以某种形式促进地区内国家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共同利益的实现和地区性问题的解决是其永恒的主题。从推动地区主义发展的主体方面来说,无论新地区主义发展中非国家行为体,如公司、社会团体,甚至是个人多么活跃,国家仍然是最重要,也是最有力的主体。非国家行为体的目的的最终实现,主要是通过政府间的磋商实现的。因此,可以肯定地说,脱离了两者间的有机联系,我们根本无法认识新地区主义。

第三,新地区主义的确有明显不同于旧地区主义的诸多特征,尤其是其关注议题的增多、非国家行为体的扩大与作用的增强、跨地区一体化的出现、合作形式的多样化等。如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东亚国家(或地区经济体)经济的起飞,相互依存的日益加强,扩大与区域内国家的合作是各国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但这一地区是世界上多样性最突出的区域,不论是发展水平层面还是社会政治制度与文化层面。依据传统的地区主义理论,无论是功能主义、新功能主义、政府间主义、沟通理论等,不可避免地会得出东亚地区不可能出现地区主义的结论。但客观的事实是,货币地区主义和经济地区主义、安全地区主义、社会地区主义不仅在东亚地区出现了,而且在快速发展。同时,东亚地区加强了与欧洲、澳洲、北美地区及其一体化组织间的合作,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

地区主义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导致了理论解释上的贫乏。我们有必要采用新的理论范式,而不论新的理论范式冠之以“新地区主义”还是其他什么主义。

总之,新地区主义的发展是建立在旧地区主义的基础之上的,是地区主义在全球化背景下加速发展,国际关系正在发生急剧变化的形[37]势下新的表现形式,变化与连续结合在一起,并不是根本性的取代。但这一种变化也是深刻的,或许用转变更为贴切,也就是说,新地区主义与旧地区主义相比已经具有许多新的形式和内容,不是旧地区主义所能完全包含的,因此也不是原有的地区主义理论所能给予很好的解释的。第三节 新地区主义与东亚共同体建设

如果说旧地区主义理论是以欧洲的一体化实践为事实基础的话,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兴起的新地区主义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欧洲以外地区,特别是以东亚地区的实践为基础的。的确,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东亚国家和地区实现经济腾飞,在地区内,国家(包括地区)之间的相互依存程度大大提高,这不仅体现在经济交流和社会交往方面,也体现在相同或相似的发展目标与任务、传统的和非传统的安全维护、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随着新地区主义在东亚的发展及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它必将会对东亚国家间的关系及其地区秩序的建构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东亚新地区主义的发展

东亚的地区主义实践起步较晚,准确地说,是20世纪60年代后[38]的事情,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初期,是东亚地区主义的初步发展时期。20世纪60年代的东亚地区,由于美苏两国的激烈争夺,特别是不断升级的越南战争使得该地区长期处于动荡不安之中。东南亚一些弱小的国家为了在险恶的国际环境中争取生存与发展,萌发了用集体的力量抵御外来干涉的想法。同时,这一时期也是东南亚国家的反政府武装频繁活动的时期。因此,为了对付内忧外患,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新加坡五国于1967年成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中国大陆地区简称“东盟”,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和新加坡等地的中文报刊则称之为“东协”,新加坡的中文报[39]刊也称之为“亚细安”)。东盟的建立在加强内部团结,发展互利合作,调节内部纷争,解决地区冲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经[40]成为东亚地区一支重要的国际政治经济力量。但就整个东亚地区来说,在这个特殊的国际环境下,地区热点丛生,特别是国与国之间存在众多的矛盾与分歧,加之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低等原因,地区主义的发展既缺乏动力,各国也没有加强合作的愿望。因此,一些有价值的构想不可能立即付诸实践。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中后期,是东亚新地区主义的萌芽时期。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开始起飞,形成了以经济多样化、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交叉重叠为特征,以日本为领头雁,“四小龙”、东盟、中国奋起直追的“雁型模式”。这种你追我赶的“雁型模式”给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带来了无限的活力,不同发展层次的国家和地区能较好地利用自身的优势达到高速发展,同时又及时调整产业结构达到新的飞跃,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东亚国家间出现了高度相互依存的局面。同时,在经济发展中体现出来的明显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即“东亚模式”,进一步证明了东亚地区的特性。“经济上的迅速发展促进了东亚的觉醒,唤起了它们对曾经创造过辉煌文明的自信,同时也增强了应对未[41]来挑战的勇气。”同时,“地区”的观念与意识逐步确立起来,越来越多的人以整个地区为单位审视区域及国内的各种问题,加强地区合作开始成为各国认真考虑的议题。1990年,马哈蒂尔提出了“东亚经济集团”(后改为“东亚经济核心论坛”)的设想。这一设想由于带有明显的反美倾向,遭到美国的激烈反对,日本与韩国也对此态度暧昧,因而流产,但这一切都为东亚新地区主义的发展与实践奠定了文化、心理方面的基础。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东亚新地区主义的实践时期。东亚新地区主义的转机出现在1995年亚欧会议的启动,尤其是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面对突如其来的金融风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被救助国提出了苛刻的条件,当马来西亚拒不接受其条件时,IMF拒绝对其进行援助;美国先是隔岸观火,当危机将要波及自身时,一方面进行援助,另一方面极力扩大在东亚的影响力。危机主要发生在东亚地区,金融危机的强烈冲击使东亚领导人和人民深刻感受到建立自己的区域合作组织的必要性,迫使各国领导人必须就如何应对危机并防止新的危机进行讨论与合作。1997年12月15日,第一次东盟、中国、日本、韩国(即9+3)领导人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的主题是:“21世纪东亚的前景、东亚金融危机、深化地区联系。”各国领导人就这些问题达成了许多共识。从此,东亚的新地区主义进入了具体的实践阶段,取得了新的成就并体现出新的特点。

第一,地区主义由东南亚扩展到整个东亚,确立起了区域合作的基本框架。

首先,东亚地区主义的先行者东盟实现了拥有10个成员国的“大东盟”的目标。1995年越南加入了东盟,1997年,东盟外长会议决定接纳缅甸、老挝、柬埔寨为成员国并于1999年最终得以实现。这样,东盟就成为一个涵盖整个东南亚地区的次区域合作组织并向经济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安全共同体的方向迈进。

其次,大体涵盖整个东亚地区的地区合作机制的基本框架已经确立起来,并将东亚共同体作为最终的建设目标。自1997年12月建立“东盟+3”机制以来,东亚地区各领域的合作迅速展开。迄今为止,迈向东亚共同体的合作机制在两个层次上运行。一是官方层次。首先是东亚峰会机制,每年举行一次,这是目前东亚区域合作的主渠道,靠的是四个轮子转动:第一个轮子是“10”,即东盟自身的发展与合作;第二个轮子是“10+1”,即东盟分别与中、日、韩三国之间的对话与合作;第三个轮子是“10+3”,即整个东亚地区的对话与合作;第四个轮子是“3”,即中、日、韩三国之间的对话与合作。其次是部长会议机制,包括财政、外交、经贸、农林、劳工和旅游等14个部长会议机制,在最高领导人会议前夕进行政策协调,并落实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共识。再次是高官会议机制,对领导人达成共识的合作领域进行研究,并提出实现合作目标的具体途径。二是非官方层次上的协调机制。主要包括:东亚展望小组会议,其成员多是各国退休的大使、以个人身份参加的政府官员以及知名学者。会议讨论的题目广泛但没有约束力。“博鳌亚洲论坛”成立于2001年,这是一个全新的、立足于全亚洲的非政府国际会议组织,为亚洲各国政要、工商界领袖和学者提供一个共商亚洲地区经济发展、人口和环境等问题的高层次对话场所,“会议已经成为东亚合作的一个重要沟通渠道和培养有价[42]值思路的基地”。

第二,经济、政治、安全合作共同发展。

东亚合作的领域十分广泛,涉及经济、政治、安全、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东亚共同体建设的主渠道——“10+3”机制已经开辟了货币、财政以及劳工、旅游、环境等17个合作领域,各类合作项目合计90多个。同时,在社会安全领域,突出反映在反对恐怖主义、打击贩毒、非法移民、海盗、武器走私、国际经济犯罪等以及对付公共卫生领域的突发事件等方面。中日韩三国亦建立了环境部长会议机制,建立信息共享的地区性环境检测网络。

另外,东亚国家与其他地区的一些国家建立了“东盟地区论坛”(ARF),其成员国不仅有东亚国家,而且包括南亚、大洋洲和南太平洋的一些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讨论的问题也不仅仅局限于东亚,甚至超出了亚太的范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0+3”机制框架下的合作是整体性与多样性同步发展的,即除以整体面目出现的“10+3”外,三个“10+1”、亚欧会议、亚太经合组织及其众多的非官方或半官方机制都在发展,它们既是东亚地区多样性及其地区主义不成熟的体现,也是东亚共同体建设中的有益补充。

第三,次区域经济合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东亚地区的次区域合作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大类:一是一般意义上的次区域合作,如东北亚经济合作,其范围包括中国东北地区,日本、韩国、朝鲜、蒙古和俄罗斯远东地区,其中以图们江三角洲开发计划最为引人注目。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资助下,中、蒙、朝、韩将在中、朝、俄三国交接的图们江三角洲地区,计划用20年的时间,投资300亿美元,在一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以农业、能源及环境为优先开发项目,兴建一个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在东南亚有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东盟东部成长区、中国与部分东盟国家的大湄公河区域合作等。二是所谓的“增长三角”。增长三角是指三个或三个以上地理上邻近的国家或地区,为了实现资源的互补和取得[43]比较利益而进行合作的跨国经济区。目前有华南成长三角(即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南部)、新加坡—柔佛—廖内成长三角(新加坡、马来西亚的柔佛洲、印尼的廖内群岛相毗连的地区)、印尼—马来西亚—泰国成长三角(印尼的苏门答腊各州、亚齐,马来西亚的吉打、霹雳、玻璃市、槟榔屿,泰国的宋卡等地)、正在兴起的台(中国台湾)、越、菲经济三角区等。三是名目繁多的经济圈,如东北亚经济圈、环日本海经济圈、环太平洋经济圈等。

东亚次区域合作可谓遍地开花,几乎涉及东亚地区的每一个空间,而且,由于范围小,见效快,各次区域合作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第四,建构东亚地区的集体认同已经展开。

如前所述,地区认同主要是指地区合作组织的成员国在观念上对所在地区的认同和将其他成员国作为对自身理解的一部分的认同,以及将自身视为地区整体一部分的认知。地区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表明,地区认同的形成与加强为地区主义发展提供文化与心理上的支撑,是地区主义发展中经久不息的深层动力,无论是旧地区主义还是新地区主义概莫能外。

根据集体认同来源的差异,地区认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第一,“归属性”认同,即地区内各国在长期的交往中造就了本地区的历史、文化和各种亲缘关系;第二,“回应性”认同,即地区内国家在与外部国家、地区以及整体国际环境的互动过程中,清楚地认识到自我与外部世界国家和地区的相对性和差异性,从而确认自己的地区身份,也清楚地认识到本地区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差距;第三,“功能性”认同,即在地区内国家相互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相互依赖的基础上,尤其是在突发事件中体现出的相关性。归属性认同是集体认同的最基本含义,它是一种象征性观念,是国家的地区属性和身份的标志,拥有归属性认同的地区内,国家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从而影响着区内国家的政策选择并赋予国家一定的地区责任。这在欧共体的形成过程中体现得十分明显。回应性认同源于对地区外力量和进程的回应,体验到自身与外部的相对性和差异性后产生对本地区生存和发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由此推动本地区的合作,确认自己的地区身份。功能性认同与一体化理论的先驱——厄恩斯特·哈斯所阐述的“溢出效应”有相似之处,即随着地区内国家间交往的加深,相互依存的形成,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各国间的联系日益加强,逐渐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利益共同体,区域内的国家认识到自身与本地区国家的利益的不可分割性,从而形成集体认同。三种形式的集体认同是不可截然[44]分开的,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由于各种历史与现实的原因,东亚地区的归属性认同较弱而且混乱,回应性认同尚处于萌芽状态,而功能性认同呈现不断强化的趋势。可喜的是,东亚国家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在2002年举行的“10+3”首脑会议上通过的《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规定了17个短期合作项目,其中之一就是研究东亚地区认同问题。2005年1月,第一届“建构东亚认同研讨会”在韩国举行。

二、东亚新地区主义的成因

福塞特认为,20世纪80年代后期兴起的新地区主义,其根源主要有四个方面,即冷战的结束、世界经济的变迁、第三世界观念[45](Third Worldism)的终结、政治民主化与自由化的发展。笔者认为,福塞特的观点对研究东亚新地区主义兴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东亚新地区主义兴起与发展的历程,的确是与国际政治结构、东亚地区结构的变迁和东亚国家自身的发展变化分不开的。(一)国际局势的缓和、冷战的结束为东亚新地区主义的兴起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众所周知,东亚地区与欧洲一样,是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激烈争夺的战略要地,也是冷战特征集中体现的地区之一。在两大国相互争霸的斗争中,东亚地区的大多数政治安全问题的起因、过程及其结果都与冷战密切联系在一起,即笼罩在“冷战的大盖子”之中。冷战的结束为东亚新地区主义的兴起提供了非常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一方面,冷战的结束使国际政治安全结构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国际事务的议程也因此而改变。冷战时期遗留下来的政治安全问题随着冷战的结束而普遍缓和下来,一些热点问题也普遍降温,从而使得东亚国际关系中的所谓“低级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事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次明显超过了以政治、安全为代表的“高级政治”,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成为各国的首要任务。

另一方面,冷战的结束为各国将工作重点转向经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环境,从而使加强彼此间的合作,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各国的利益及其地区共同利益成为各国的重要选择。而这在冷战时代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二)世界经济的变迁使东亚国家认识到加强合作不仅必要,而且具有紧迫性

冷战结束后,在国际局势缓和与各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这一发展过程在给各国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挑战。

首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使相互依存程度的提高,共同利益增多,特定区域内的国家间形成利益高度相关的同时,也必须面对许多的挑战,特别是维护地区的经济安全、保护环境、打击恐怖主义、毒品与武器的走私等跨国犯罪、防止传染性疾病等。这些问题都不是一国所能解决的,要求地区内国家共同去面对。东亚新地区主义从观念、理想转变为具体的实践正是在这样的情境中发生的。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各国切实地体验到加强合作的必要性,从而建立了“10+3”的合作机制;2000年各国签署了《清迈协议》,设立一个由本地区各中央银行外汇储备的互换和回购组成的双边条约网,以此保护可能受到投机性攻击的货币。

其次,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世界经济的竞争更多地体现为地区经济集团间的竞争。二战后,世界经济是在全球化与地区化的并行发展中发展的。1991年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后,世界经济显现出更为明显的板块化特征,即欧洲、北美和亚太地区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三个核心区域。欧盟在质和量上下工夫,深化内部合作的同时加强与地中海沿岸国家、亚太国家、南美国家间的合作以增强其竞争实力,北美自由贸易区也已将包括南北美洲绝大多数国家的美洲自由贸易区作为发展目标。因此,东亚地区由于没有成熟的区域合作机制而在这一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建构适合本地区需要的合作机制,促进各国的发展,增强各国及其整个地区在世界政治经济事务谈判中的地位与作用不仅是现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具有紧迫性。(三)东亚国家自身的改革与发展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环境在变,东亚国家(包括地区)自身也在改变,而且这种变化不论与世界其他地区国家相比还是与自身过去的历史相比,其变化速度之快、规模之大、程度之深都是举世瞩目的。

首先,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东亚国家的经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前所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可谓东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大体经过了两个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前,东亚地区形成了以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交叉重叠为特征,以日本为领头雁,“四小龙”、东盟、中国奋起直追的“雁型模式”。在日本的带领下,东亚国家各国的经济步入了经济起飞阶段,经过近10年的发展,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了巨大的提升。经济社会面貌的改变,唤起了各国对曾经创造过辉煌文明的自信,同时[46]也增强了应对未来挑战的勇气。20世纪90年代,日本在泡沫经济崩溃后对东亚经济的带动作用大大降低,这也表明各国的经济结构,特别是日本和较发达的“四小龙”的经济结构必须做出调整,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各国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不小的成就,经济发展阶段正由起飞阶段向成熟阶段转变,尽管这一调整过程是艰辛而漫长的。

其次,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中国的改革开放及其快速发展。1978年底党中央作出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后,中国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综合国力得以显著增强,社会面貌焕然一新。苏联解体后,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运动遭受了巨大的挫折,社会主义究竟向何处去成为摆在社会主义国家面前的迫切而棘手的问题。中国领导人在经过一段冷静的思考后认为,“(社会发展的)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47]达到共同富裕”。在此认识指导下,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抉择。在此时期,越南也开始了经济的市场化改革。

中国作为东亚最大、最重要的国家之一,自身的改革及其综合国力与影响力的增强,不仅为整个东亚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也为地区国际关系的转变提供了动力。

最后,东亚国家在改革与发展中,合作的理念与政策取向在增强。在东亚国家的发展历史中,有长达两千多年的友好交往史,但相互合作的历史可谓乏善可陈。朝贡体系解体后,更多的是战乱与纷争而不是友好合作。从某种意义上讲,合作的理念与政策取向从来不是东亚国家的首要选择。在长达20多年的发展中,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面貌的变化一方面促成相互依存局面的出现与强化,另一方面也极大地增强了各国的自信与应对未来挑战的勇气,合作的理念与政策取向逐渐形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突然爆发更是说明了地区内每一个国家的发展与稳定都不是能够完全独立完成的,各国利益的有效维护与实现需要加强地区合作。

可见,东亚新地区主义的发展与国际及地区局势的发展和自身的调整改革是密不可分的,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诚然,合作理念和政策取向的出现与增强并不会自动导致某种机制,特别是制度化的机制的产生,但地区内各国均已认识到,加强合作是大势所趋,符合各国的利益,而且在内外压力下,加强合作具有紧迫性。正是在这些内外因素的共同促动,甚至是压力下,东亚的新地区主义以渐进的方式实现了从理念到实践的转变。

三、新地区主义与东亚共同体的未来发展

东亚地区主义的兴起及其实践与冷战结束后的国际环境变化及东亚国家自身的改革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是各国就如何面对世界经济竞争格局集团化问题所进行缜密思考的结果。诚然,东亚地区是世界上多样性最为突出的区域,国家之间既存在政治、安全方面的竞争,也存在诸如领土主权等问题的纷争,当然,也有外部各大国际政治力量,特别是美国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东亚共同体的建设过程中,与同质化程度较高的地区相比,必然会面临更多的困难。笔者认为,在此过程中,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对东亚共同体的建设是有所裨益的。(一)开放性与封闭性的选择

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地区主义实践,不论是“南南型”的还是“北北型”的地区合作组织,都具有相当程度的封闭性特征,世界贸易组织也没有否定这些组织的合法性,只要它们推行的贸易和投资政策符合WTO的相关法规。从某种意义上讲,一定程度的封闭性是地区性合作组织的应有之意,如加入组织的严格条件与法律程序、组织成员国之间实行更为优惠的贸易和投资条件等。20世纪80年中期后兴起的新地区主义,开放性是其显著特征,也是区别于旧地区主义的重要方面。对东亚地区而言,由于大多数国家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起飞阶段或正在向成熟阶段迈进,各国与地区外的国家,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间的经济联系十分密切,在资金、技术、市场等各方面严重依赖发达国家,加之在经济全球化迅速推进的时代背景下,突出组织的封闭性既不可能,也不符合东亚大多数国家的利益。因此,在东亚共同体的建设中除保持地区性组织应有的封闭性之意外,应更加明确地体现开放特性。也就是说,一方面,不能以将某些国家排除在外为共同体建设的目的取向之一,在内部加强合作与对外开放之间保持动态的平衡与适度的空间;另一方面,积极与东亚地区外的国家或组织建立起有效的联系与沟通机制或管道,通过地区合作与地区外合作的双向互动,更好地促进东亚各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二)共同体的地区属性与特定发达国家参与的抉择

与新地区主义的开放性特征相联系的是,冷战结束后,“南北型”经济合作组织大量兴起,如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与地中海沿岸国家及南美部分国家间的合作,不仅使欧盟的发达成员国获得了经济发展中所必需的市场、投资场所,也为南方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资金、技术与市场。同时,通过双方的合作,也相应地提高了各自在国际政治经济谈判中的地位与作用。具体到东亚共同体建设,目前,各国就面临着如何与日本的立场相协调的问题。如前所述,东亚共同体的核心是东盟十国和中日韩,即“10+3”,这已经是各国的共识。2005年以后,日本也不再坚持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国家加入的立场,但仍然坚持有积极意愿加入东亚共同体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包含在内。显然,没有人否认日本的立场主要是出于自己利益的考量,希望通过这些具有所谓共同价值观和政治经济结构的国家的加入,增强自己在共同体内的分量和发言权。但客观地讲,日本的立场并非总是与中国及东盟国家的立场相矛盾。近年来我国与澳新两国间的经贸关系日益密切,我国也以积极的姿态推进与澳大利亚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的谈判。更重要的是,南南型一体化组织发展中,由于经济结构雷同,技术、管理水平普遍较为落后,资金严重不足,不仅严重制约组织的发展潜能,而且在低附加值产品中的过度竞争破坏了来之不易的团结与合作,我们应当吸取这方面的教训。(三)集体推进与多轨建设的路径

众所周知,东亚共同体的建设从一开始就是靠“四个轮子”转动,即“10”、“10+3”、“10+1”和“3”,也存在名目繁多的次区域合作,这既是东亚共同体建设中必须面对的困难之反映,也是推进东亚共同体发展的建设性力量。从目前的情况看,在中、日两个大国还不能实现法德式和解,谁都不具备足够的能力与威望担当领导者角色,加之东亚国家的地区认同主要体现为功能性和回应性认同的情况下,东盟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以集体的力量为主导,推动东亚共同体的建设是不可避免的,从近几年来的发展情况看也是称职的。尽管集体推进与多轨道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其实现最终目标的过程较长,与各国期望尽快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的愿望还有相当的距离,但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进一步强化各国的合作期望,在合作中增加信任,化解分歧和矛盾,培养集体认同,积累合作的经验,或许是推进东亚共同体的建设中最为稳妥的方法。如若在东亚共同体的最终定性、组织的最终架构与成员国的具体数目的最终确定以及最终实现目标的方式、方法等方面并不具备基本共识的情况下,一味强调集体推进、一步到位的方式的话,可能会因为矛盾和分歧过多而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中,进一步破坏多年培养起来的微弱的集体认同,进一步激化彼此间的矛盾和分歧,达不到最终的目标。(四)认同建构与机制建设的发展

地区认同主要是指地区合作组织的成员国在观念上对所在地区的认同和将其他成员国作为对自身理解的一部分的认同,以及将自身视为地区整体一部分的认知。在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地区主义实践中,地区认同问题被学者们置于非常突出的地位,因为它是任何地区主义实践的社会文化心理基础。如前所述,地区认同从来源上讲,大体上可分为归属性认同、功能性认同和回应性认同三种,其中归属性认同处于地区认同的核心位置,它直接关系到成员国集体身份的形成。东亚国家的地区认同一直比较混乱,归属性认同还未形成,目前的认同主要体现在功能性认同和回应性认同两方面。从认同的角度来说,东亚国家的认同水平与现状决定了各国都有加强合作的强烈愿望,也认识到加强合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在实践中都不愿意在涉及敏感的主权问题上做出与各国所期望的合作水平相称的让渡,在领导权问题上有相互竞逐之势,一些国家对别国的提议常常抱有怀疑的眼光。这样的情境决定了东亚共同体的所有机制都是协商性质的,机制所做出的决定能否被遵守、遵守的程度以及各国做出的承诺均由各国根据本国的国家利益来决定。因此,在今后东亚共同体的建设过程中,组织的机制建设必须与地区认同的建构相结合,大力强化共同体发展的社会文化心理基础,努力增强机制的制度化功能。

当然,除此之外,在东亚共同体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应当积极吸取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较为成熟的地区合作组织发展中的经验与教训并通过机制建设,搭建起与这些组织的沟通与协调的平台,达到促进各国经济发展,获取组织建设的经验及创造东亚共同体建设的国际与地区环境等多方面的目的。结语

新地区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其理论主要是建立在亚太地区的地区主义实践基础之上的。尽管关于新地区主义理论存在诸多争议,但新地区主义的确体现出与以欧洲地区主义实践所不同的特点,并将在东亚共同体的未来建设中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即保持共同体的开放性,采取适当的机制加强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间的协调与合作,在推动共同体的发展中应当注重集体推进与多轨发展的关系,在实践中将共同体的机制建设与地区认同建设结合起来。诚然,在东亚这样一个多样性异常突出,国家间存在多方面的矛盾与分歧以及地区外各大政治力量在此均有重要利益和影响的地区,与世界上其他地区相比,推进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必然存在更多的困难和问题。但加强合作符合各国的利益,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我们有理由相信,东亚共同体的建设与发展,将会为东亚一些国家间存在的矛盾与分歧的最终解决提供新的思路与途径,为促进各大国际政治力量在此地区的协调创造条件,并且有利于中国的和平崛起,为东亚实现和平、稳定、繁荣、和谐的共同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王彦智)[1]Louis J.Cantori and Steven L.Spiegel,“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Region”,in Richard A.Falk and Saul H.Mendlovitz eds.,Regional Politics and World Order, Lexington:D.C.Heath and Company,1973,p.335.[2]Louis J.Cantori and Steven L.Spiegel, The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f Regions:A Comprehensive Approach, Eaglewood Cliff, N.J.Prentice-Hill,1970,pp.6-7.[3]Bruce M.Russett, International Regions and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A Study in Political Ecology, Chicago:Rabd&Mcnally&Company,1967,p.11.[4]Oran R.Young,“Professor Russett, Industr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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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lem of Chang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Centr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Liu Institute of Global Issu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Working Paper, No.26,December 1998,See:http://www.iir.ubc.ca/pdffiles/webwp26.pdf.该论文正式发表在:Kalevi Holsti,“The Problem of Chang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in Yale H.Ferguson and R.J.Barry Jones eds.,Political Space:Frontiers of Change and Governance in a Globalizing World, 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pp.23-44.[38]关于东亚地区主义实践的起始时间,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1967年东盟的建立是其标志,这是主流观点;二是将19世纪前存在的朝贡体系、美国推行的“门户开放”政策和日本的“大东亚共荣圈”视为东亚旧地区主义的实践。详见耿协峰著:《新地区主义与亚太地区结构变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62—75页;蔡养泉:《论东亚旧、新地区主义的形成及其比较》,载《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39]陈乔之等著:《冷战后东盟国家对华政策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1页。[40]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东盟课题组:《中国对东盟政策研究报告》,载《现代国际关系》,2002年第10期。[41]袁明:《从亚洲价值观谈起》,载《世界知识》,2000年第20期。[42]苏浩:《地区主义与东亚合作机制的建立》,载《外交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43]陶季侃、姜春明主编:《世界经济概论》,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27页。[44]刘兴华:《地区认同与东亚地区主义》,载《现代国际关系》,2004年第5期。[45]Louise Fawcett,“Regionalism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in Louise Fawcett and Andrew Hurrell eds.,Regionalism in World Politics:Regional Organization and International Orde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1997,p.10.[46]袁明:《从亚洲价值观谈起》,载《世界知识》,2000年第20期。[47]《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2、173页。第二章 东亚区域合作的历程

1995年,由于亚欧合作的推动,东亚领导人实现会晤,东亚区域合作逐渐萌发。199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使东亚各国深切感受到没有区域合作机制之苦,认识到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因此成为东亚区域合作蓬勃发展的契机。东亚区域合作,从实际需要开始,在发展中不断充实合作的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1997年,东亚地区启动了“东盟+3”合作机制,它以东盟国家与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晤为核心,同时召开了东盟与中日韩间的正副财长、正副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经济部长会议、外长会议,以及可以纳入该框架的官方和民间合作会议。这是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多内容的运作机制,是东亚地区国家参与本地区国家共商交流、合作与发展大计的场所。

东亚区域合作的进程从经济合作开始,逐步发展政治对话及社会文化交流,通过合作建立各国之间的信任,发展制度性机制,维护地区的稳定与安全。10年来,在东亚各国的共同努力下,“10+3”框架逐渐完善,从非正式到正式,从经济向政治、安全、社会、文化等领域拓展,东亚区域合作已有了比较具体的运作原则和较为明确的发展方向,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第一节 东亚区域合作的缘起

东亚作为一个地区逐步发展出共生的经济、政治、安全、社会、文化关系,形成了越来越多的共享利益,因此东亚合作有着东亚区域[1]主义的内在基础。东亚区域合作的思想由来已久,其理论来源可以追溯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的“亚细亚主义”以及孙中山的大亚洲主义思想。

一、东亚地区主义的思想渊源

1.二战前的东亚地区主义:亚细亚主义和大亚洲主义

近代东亚的地区主义产生于19世纪的日本,表现为一种“亚洲人的亚洲”理念。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开始强大,希望以区域合作来对抗西方的强势,保卫和扩大自己的利益,因此,19世纪中后期,许多有影响的日本人先后提出和积极推动“东亚同盟”、“大亚细亚主义”等。“近代日本的亚细亚主义是指在西方列强加剧侵略东方的危急时刻,围绕着对东洋与西洋的认识问题而形成的有关日本人亚洲观的一种有代表性的政治思想及其相关行动。由于近代日本亚细亚主义复杂而特殊的发展历程,它又表现为强调亚洲平等合作的古典亚细亚主义、强调扩张领土的大亚细亚主义以及对亚洲实施侵略的大东亚共荣[2]圈三种形式。”日本打着建立“东亚新秩序”和“大东亚共荣圈”的招牌,妄图在亚洲建立一个纵向的集权体制,并在这一体制下实行日本的“皇道”统治,由东方霸主取代西方霸主;这种拙劣的做法导致亚细亚主义悲剧性结局的出现:本来,近代日本亚细亚主义的初衷[3]是振兴亚洲,但结果日本却走上了侵略亚洲的道路。李大钊认为:“这大亚细亚主义不是和平主义,而是侵略主义;不是民族自决主义,而是吞并弱小民族的帝国主义;不是亚细亚的民主主义,而是日本的军国主义;不是适应世界组织的组织,乃是破坏世界组织的一个种[4]子。”

西方列强对亚洲的侵略是亚细亚主义产生的直接原因,亚细亚主义者倡导亚洲各国应在共同文化的基础上采取联合的方式抗击外来殖民主义者;近代日本亚细亚主义的主要倡导者在民间,但政府与军队中也有一部分人主张用建立亚洲联盟的方式共同对付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侵略。这一思想转变的历程体现在自由民权运动所主张的“亚细亚连带”思想演化为后来的“大亚细亚主义”,最终被吸收到“大东亚共荣圈”之中,成为日本对外侵略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完成了它从[5]“兴亚”到“侵亚”的质变过程。日本的“大亚洲主义”标榜“东亚民族的联合”、“亚洲各民族的团结”,并鼓吹以此“排除西方列强的侵略势力”;这种“东方人的联合”抵御“西方人的入侵”的主张,[6]掩盖了日本侵略扩张的殖民主义特征,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

在盛邦和教授看来,与近现代世界上出现的其他许多思潮相似,日本的亚细亚主义有其内在的逻辑发展过程:早期表现为抵御列强的“亚洲同盟论”和“中日连携”思想,继则演绎出文化亚洲的观点;[7]最后则异变为与“大陆政策”相连的侵略主义理论。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其实是日本为主导东亚而构想的一种秩序,它给亚洲各国带来的只有战争和灾难。最终,日本的东亚地区主义走向极端,蜕化为侵略和征服的借口,为扩张的军国主义所葬送。

同时,中国的一些仁人志士也曾经提出以东亚合作来抵御西方列强的殖民扩张,把中国从列强瓜分的灾难中解救出来。比如,孙中山在20世纪初提出了“大亚洲主义”。孙中山扬弃了当时流行于日本的亚细亚主义的消极与反动内容,阐述了关于亚洲国家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外来侵略的思想。纵观孙中山历次演讲的内容,可将其大亚洲主义思想主要归结为以下几方面:(1)倡导亚洲民族团结起来,共同抵抗欧美列强的侵略,共同维护亚洲和平与稳定;(2)以亚洲王道文化为基础,再学欧洲的科学技术,用以抵抗欧美列强的侵略;(3)为保卫亚洲和平,反对中国参战,并谴责日本继续援助中国军阀的卑劣行径;(4)主张中日两国亲密合作,共同保卫亚洲和平;(5)揭露和批判日本的侵略政策,希望日本回到援助正义和维护亚洲和平的[8]正确道路上来。

孙中山认为,大亚洲主义实质上是文化问题,“要讲大亚洲主义,恢复亚洲民族的地位,只用仁义道德做基础,联合各部的民族,亚洲[9]全部民族便很有势力”。也就是说,孙中山是以东西方文化的对立为前提,构建其大亚洲主义的。不过光有王道文化的仁义道德还不够,还必须学习欧洲的科学,振兴工业,改良武器,目的是“学来自卫的”[10]。“对于欧洲人只用仁义去感化他们……那就像与虎谋皮,一定是做不到的。我们要完全收回我们的权利,便要诉诸武力……去和欧洲人[11]讲武。”因此大亚洲主义最终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受压迫的亚洲民族如何抵御欧洲列强的问题。

2.二战后东亚区域合作的构想

二战以后,日本战败,东亚分裂,有关东亚地区主义的讨论销声匿迹。20世纪60年代,东亚地区有关区域合作的呼声渐起,最早也是来自日本,但主要是“亚太地区主义”。这主要是因为经济上崛起的日本需要与美国建立紧密的联系,后来亚太合作逐步得到澳大利亚、韩国、美国等国的支持。1965年,日本一桥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小岛清率先提出“太平洋亚洲自由贸易区”(Pacific Asia Free Trade Area)构想,主张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五国之间形成“自由贸易区”,共同开发和援助亚洲国家。但是1967年东盟成立后,日本在东南亚的地位和作用下降,“亚洲—太平洋圈”构想只能停留在经济界和学术界的讨论之中,未能真正付诸实施。

20世纪50、60年代的“赔偿外交”和“经济外交”打开了日本的东南亚市场。1977年,当时的日本首相福田赳夫提出“福田主义”,有三原则:一是保证不当军事大国,二是与东南亚国家建立“心连心”友好信赖关系,三是以对等伙伴关系支援东南亚。福田主义的发表标志着日本的东南亚政策从经济扩大到政治、社会和文化领域,日本决心以和平国家的形象推动日本与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合作。但是,70年代末苏联的扩张政策以及美苏之间新冷战的爆发,使福田主义遭受严重挫折。80年代,具有浓厚亚洲色彩的福田主义被具有浓厚西方色彩的环太平洋合作构想所替代。

20世纪70年代末,大平正芳内阁提出“环太平洋合作构想”,成立专门研究会作为政府智囊机构,开展调查研究。1980年5月,该研究会提出《环太平洋合作构想》最终报告,将建立“太平洋共同体”作为此后20年日本的国家目标。80年代,日本与澳大利亚政府发起、合作召开了多次由太平洋沿岸地区和国家参加的太平洋合作会议(PECC),成立了特别工作小组。1988年1月,日本通产省宣布“亚洲太平洋自由贸易区设想”。进入90年代以后,美国对亚太合作表现出积极姿态,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成立,标志着日本主导的“环太平洋合作构想”已被取代。

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的结束为东亚合作开辟了道路,东亚各国经济的发展也为东亚合作提供了可能,有关东亚地区主义的讨论日益高涨。当代的东亚地区主义与历史上的不同,它主要是建立在东亚经济腾飞之上。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建立东亚经济集团的构想,但因遭到美国等国的反对而未能付诸实现。然而,东亚地区内在的联系与整合需求却是客观存在的,集中反映在1996年成功召开的“亚欧会议”上。

二、“东亚共同体”构想的演进与发展

东亚共同体作为一种区域整合的构想,其雏形可以追溯至1990年的马哈蒂尔倡议;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东盟+3”合作机制启动,东亚区域合作蓬勃兴起。根据概念的酝酿、提出和政策实施的时间,东亚共同体构想的演进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90—2000年)为概念的酝酿阶段,1990年12月16日马哈蒂尔提出“东亚经济集团”(East Asia Economic Group,或称EAEG)的构想,此后因为美国和日本的反对,名称几经变动。

1990年12月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破裂后,马哈蒂尔率先提出建立包括东盟和中、日、韩在内的“东亚经济集团”构想,以应对西方贸易集团,其主要内容为:(1)该集团由东亚地区的中、日、韩和东盟国家组成,不包括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2)目的是加强东亚各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与其他国家集团的抗衡力量;(3)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建立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东亚协调组织,以加强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力量,第二个阶段再建立经济贸[12]易集团。马哈蒂尔认为,面对欧洲一体化的进展和美国的经济霸权,东亚地区应该联合起来,争得自己的利益。东盟国家强调“东亚”的概念,是要把东南亚和东北亚融合成一个更大的区域,以实现东亚区域一体化。此构想一出台便遭到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强烈抨击,它们似乎不愿意看到东亚出现一个全部由黄种人组成的经济集团。关于“东亚经济集团”的构想终因内外阻力而胎死腹中。1991年,东盟经协商后将其更名为“东亚经济核心论坛”(East Asia Economic Caucus,或称EAEC)再度推出。但在美国的反对和日本迟疑不决的情况下,此倡议最终也被束之高阁。

随着全球和地区经济自由化带来的竞争日益激烈,东盟在1995年第五次首脑会议发表的宣言中强调,东盟国家要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努力加速东南亚一体化进程。东盟提出与中、日、韩三国首脑举行会晤,并欢迎其他亚洲国家的首脑参加的建议。这是继EAEC遭冷落后东盟再度推动东亚区域合作的一次尝试。但此倡议没有得到日本的响应,因为日本另有图谋。1997年1月,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在访问东南亚五国期间,提出希望单独与东盟举行定期会晤。出于“平衡外交”的考虑,东盟对桥本的提议态度谨慎,提出希望要求中国、韩国一起参加会晤。

1997年7月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给东亚各国造成了灾难性的损失,但也激发了各国推进区域合作的强烈愿望,使东亚各国普遍认识到,区域合作不仅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也是东亚国家和人民团结协作、联合自强、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1997年12月15日,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当时是“9+3”,柬埔寨加入东盟后改称“10+3”)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迈开了东亚区域合作制度化建设的第一步。

1999年,菲律宾总统埃斯特拉达在东盟首脑会议的开幕致辞中提及:宏伟的长期目标是建立“东亚共同市场、东亚单一货币和东亚[13]共同体”。这是笔者所见关于东亚共同体完整表述的最早记录。

第二个阶段(2001—2002年)为概念的提出阶段。2001年,东亚展望小组提交研究报告,从学术界角度正式提出东亚共同体概念,明晰了东亚共同体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

1998年韩国总统金大中在第二次“10+3”领导人会议上提议成立“东亚展望小组”,由东亚各国的各界知名人士研究如何加强东亚国家在经济、政治、安全、文化等方面进行中长期合作的问题,即为未来的东亚合作设计长远规划蓝图。2001年,东亚展望小组向第五次“10+3”领导人会议提交了《迈向东亚共同体——和平、繁荣、进步的地区》的报告,提出把建立“东亚共同体”作为东亚合作的长期目标,并提出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建议和各项措施。各国领导人讨论了东亚展望小组的报告,金大中强调了其中的三项建议:(1)“东盟+3”转变为东亚峰会(East Asian Summit),与东亚合作进程的机制化一起成为沟通、合作的常规渠道;(2)建立东亚论坛(East Asia Forum),包括政府代表和政府以外的代表,发挥作为东亚社会交流和地区合作的机制作用;(3)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East Asian Free Trade Area),以使东亚现存的自由贸易区彼此相连,使之成为过渡性的开端。

展望小组认为,建设“东亚共同体”要达到以下目标:(1)预防东亚国家之间的冲突并促进其和平;(2)在贸易、投资、金融及发展领域实现密切合作;(3)提高人的安全,特别要通过协调地区在环境保护和更好的政府规制方面的努力来实现这一目标;(4)通过促进教育和人力资源发展领域的合作来促进共同繁荣;[14](5)培育对东亚共同体的认同。

第三个阶段(2003年—至今)为政策的实施阶段。2003年12月11日在东京首次主办的日本同东盟十国的首脑会议正式宣布将为建立“东亚共同体”而共同努力,东亚共同体理念首次成为日本与东盟最高领导人在多边场合下形成的共识并付诸实施。

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万象落幕的“10+3”领导人会议明确了[15]东盟主导,确立东亚共同体为“10+3”合作的长远目标。东盟国[16]家在会议上签署了开展“万象行动计划”的协议。万象行动计划是实现东盟共同体的中期行动计划(2010年之前),同意在未来6年进一步落实建立经济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在2004年12月5—6日召开的第二届东亚论坛上,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在开幕式发言中提出了建设东亚共同体的七点路线图,内容包括东亚峰会、东亚一体化宪章、东亚自由贸易区、东亚货币和金融合作条约、东亚友好合作区、东亚交通和通信网络,以及有关人权[17]和责任的东亚宣言。

东亚共同体概念不仅是学术分析的概念范畴,更是政府积极推动的战略选择。经过构想的提出、概念的酝酿以及发展,其脉络和框架逐渐清晰和明确。东亚共同体是有关国家对东亚区域合作提出的长期目标,主要是从机制化建设入手,以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建设东亚自由贸易区为重点,同时加强社会、政治、安全等领域的合作,建立一个政治上协调、经济上合作、安全上共赢的东亚国家全面合作机制。有关“东亚共同体”概念的演进与发展,参见表2-1:第二节 东亚区域合作的兴起(1997—2001年)

东亚区域合作自1997年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成为推动东亚合作的加速器,迫使有关国家领导人进行会晤,就如何应对危机进行讨论与合作。1997年12月东亚国家领导人在吉隆坡进行第一次非正式会晤,形成了“东盟+3”合作框架。“东盟+3”领导人会议构成东亚合作机制的核心。这是一个由东亚国家政府领导人推动,由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具体实施的官方合作框架。至2008年初,“10+3”领导人会议已经举行了11次。自2000年开始,“10+3”部长级会议也作为主要的合作协调机构开始召开各种会议;外长会议每年一次,财政、农林、劳工、旅游、文化等部长会议也分别召开。

一、“10+3”机制的前奏:从EAEG到EAEC

1990年12月16日,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建立东亚经济集团(EAEG)的构想。这次是东亚的概念正式出现在国际政治舞台上[18]。所谓东亚经济集团的构想,其核心要旨如下:(1)联合东亚所有国家(地区),以集体经济力量为杠杆,抵制发达国家的歧视性贸易规则,推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为东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2)为东亚地区的贸易与投资活动注入新的活力,使之成为世界经济、洲际贸易的引擎。

1991年3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东盟经济前景研讨会上,马哈蒂尔重申了建立东亚经济集团的建议。这一建议有两个突出特点:其一,参加区域合作的成员是地处东北亚和东南亚的纯粹的东亚国[19]家;其二,将在亚太地区发挥着重要作用的美国排除在外。由于美国坚决反对,日本犹豫不决,东南亚一些国家缺乏热情,马哈蒂尔只能将他所主张的紧密机制化合作的经济集团降格为比较松散的“东亚经济论坛”。对此,马哈蒂尔曾明确表示:“从战略的角度考虑,东亚经济论坛似乎比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内更能体现出一个独立的亚洲的声音……东亚组织能够和北美以及欧洲在平等的基础上坐在一起。如果我们依靠亚太经合组织,这将是不可能的,因为美国和加拿大也同时属于北美自由贸易区。我们可以说,我们有了一个与大佬(美国)和另外一个大佬(日本)打交道的平台。小国必须谙熟于与大国处事[20]之道”。东亚国家之间的对抗与战争将不会解决任何事情,而合作[21]会使东亚真正对本区域和全球事务产生有利的积极影响。

1991年10月,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决定把“东亚经济集团”更名为“东亚经济核心论坛”(EAEC),并作为“东盟国家的共同倡议”,但强调EAEC“不是一个制度化的实体或贸易集团,而仅是为了在必要时协调立场的一个论坛”,以应付其他地区的类似组织。但在此后的东盟首脑会议上,只是对“东亚经济论坛”的方案做了一般性讨论,并未作出任何决议。由于美国仍然持反对态度,日、韩小心谨慎,加上当时以APEC为标志的亚太区域合作的势头较猛,EAEC倡议实际上被束之高阁。

EAEG和EAEC虽未能付诸实施,但这只是东亚地区主义发展中的暂时回旋,它将继续积聚能量,寻求更合理的支点、更切实际的平台,通过区域经济的整合,通过各国政府之间业已存在的对话机制,推动东亚区域合作的展开。经贸合作是区域合作的核心内容,也是东亚各国的现实需要。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东亚各国痛感缺乏区域合作机制所导致的抵御风险能力差和缺乏互动合作机制给每个国家所带来的巨大损失,使东亚各国认识到走经济合作之路不仅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也是应对挑战的必然选择。通过进行区域合作,东亚国家可以在以下方面分享经济利益:促进货币合作防止金融危机,利用共同市场扩大出口规模,进行产业分工实现优势互补,促进投资盘活各国经济,进行跨国基础设施建设,减小地区发展差异等等。这些重要的经济利益,必将推动东亚国家日益加强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简言之,东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在客观上催生了东亚区域合作机制,诚如美国学者哈斯所言“国家的挫折导致各国的经济联合,并最[22]终走向政治统一”。

二、东亚区域合作的主要途径:“10+3”合作机制

1.“10+3”机制的框架:领导人会议—部长会议—高官会议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东盟看到了自身力量的局限性,意识到必须把自己的发展同东亚的发展结合起来,于是提出“东盟+3”的合作模式。1997年12月,第一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吉隆坡举行,标志着东亚区域合作进入初期发展阶段。随着1999年柬埔寨正式加入东盟,“10+3”东亚合作机制化最终确立,标志着东亚区域合作从自发性经济合作到制度性经济合作的飞跃。2000年,“10+3”会议被提升为“东亚首脑会议”,并提出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构想。“10+3”合作框架由下列机制组成:

第一,领导人会议:自1997年以来,已形成既定的一年一次的领导人活动,主要是在“10+3”框架下进行会晤,就东亚地区的形势、经济发展及合作规划进行协商并形成共识。同时分别进行的还有“10+1”对话,即东盟分别与中、日、韩三国对话,商谈合作。自1999年开始,又确立了中、日、韩三国的领导人对话,即在“3”框架下的合作。

第二,部长级会议:每年有财长会议、外交部长会议、经济部长会议等6个不同类型的部长会议定期召开。部长会议一方面就合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确定合作项目,进行经济政策协商;另一方面,也为领导人会议所讨论的重大问题做准备。

第三,高官会议:作为“10+3”的工作机构,负责东亚合作的联系,对合作的议程进行商讨,为部长会议以及领导人会议进行准备。

2.五次领导人会议(1997—2001年)

1997年12月15日,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这是历史上东亚国家领导人首次聚会,东亚合作进入实质启动阶段。会议的主要议题是:21世纪东亚的发展前景、亚洲金融危机、深化地区经济联系。与会领导人就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共同规避风险达成共识,对加强东亚地区的合作发出了明确的政治信号。领导人清醒地看到制约东亚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如东亚国家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不健全的金融体制、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滞后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认为经济安全必须包括金融安全。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情况下,加速东亚地区和国际金融合作,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增强防范和抵御外部经济环境波动和投机行为影响,对东亚各国显得非常重要。这次首脑会晤的成功之处在于,各国首长走出了资金援助的框架,从世界各国应齐心协力的理性观点看待如何解决货币与金融危机。

1998年12月16日,第二次东亚领导人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与会各国决心进一步拓展经济领域的合作,以战胜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加强地区合作,克服金融危机,恢复地区经济增长和促进地区的安全与稳定。这次会议取得了具体的成果,把东亚合作推向务实的方向。胡锦涛副主席就加强东亚合作提出三点主张:增强对东亚发展前景的信心;进一步开展东亚各国的互利合作;[23]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体制的改革与调整。还提议举行东亚国家副财长和央行副行长会议,研究国际金融改革及监控短期资本流动的问题。与会领导人一致同意中国的建议,这使得东亚地区第一次有了高层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对话与协商,并就地区重大的经济问题寻求建立合作机制。

1999年11月28日,第三次东亚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通过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就推动东亚合作的原则、方向和重点领域达成了共识。《声明》强调东亚各国决心“在各个领域实现东亚合作”,领导人“对进一步深化和扩大东亚合作表示了更大的决心,朝着注重实效、切实提高东亚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本地区在21世纪趋向稳定的方向努力”。声明列出了各个领域的合作重点,主要有:

在经济领域,加强发展与合作,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在经济合作方面,加速贸易、投资和技术转让,鼓励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技术合作,推动工农业合作,加强中小企业合作,启动东亚产业论坛,推动东亚经济增长区,如湄公河盆地的发展,考虑建立“东亚经济委员会”;(2)在货币与金融合作方面,加强政策对话、协调与合作,包括宏观经济风险管理、公司管理、资本流动的地区监控,强化银行和金融体系,通过“10+3”框架,加强地区的自救与自助机制;(3)在社会和人力资源方面,推动实施“东盟人力资源开发倡议”,建立“人力开发资金”;(4)加强科技发展领域的合作,加强能力建设,促进东亚地区经济增长。

在政治领域,加强政治和安全对话、协调与合作,加强相互理解和信任,在跨国问题上加强合作。

在社会文化领域,加强文化和信息领域的合作,加强地区的文化[24]交流,加深了解。

这次会议肯定了“10+3”东亚合作机制,为东亚区域合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另外,领导人同意成立“东亚合作展望小组”,就东亚合作的前景和规划提出建议。东亚合作在一些重要领域随即开展起来。在以后几年召开的“10+3”领导人会议上,东亚国家决定推动区域内货币互换合作,决心不仅加强东亚经济合作,而且努力将合作向政治和非传统安全领域拓展。还召开了一系列东亚国家部长级会议,通过在具体领域的官方协调,东亚区域内的合作趋于具体化。

2000年11月25日,第四次东亚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这次会议就落实1999年领导人声明的合作重点提出了具体措施:肯定了2000年5月财长会议就货币合作达成的“清迈协议”——推动东亚各国之间建立货币互换安排;就金融培训、人力资源开发提出了进一步落实的行动计划;就加快湄公河流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行动计划,推动了湄公河流域开发计划的实施和亚欧铁路的建设;领导人开始注意规划长远发展,就建立未来东亚贸易和投资自由区的可行性进行研究。为此领导人决定成立由各国高官组成的“研究小组”,就领导人达成的共识和东亚展望小组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

这次会议所表现出来的务实作风和面向未来的积极姿态,为东亚进一步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此次会议取得进展的一个明显标志是在领导人会议前去掉了“非正式”三字,进一步加强了东亚国家领导人之间的对话和合作机制,尤其是确立了中日韩领导人之间的正式协商与合作机制。三国领导人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的主要作用是共同努力推动整个东亚地区的合作以及加强三国之间的合作。这些成果显示东亚合作开始步入正轨。东亚区域合作的进展使得东亚国家领导人开始酝酿两种构思:一是通过循序渐进的努力,最终建立东亚共同体,二[25]是建立一个东亚自由贸易区或自由投资区。

2001年11月,第五次东亚领导人会议在文莱召开。各国领导人表示了继续推动东亚合作的决心,指示东亚研究小组就如何落实东亚展望小组提出的关于东亚合作的长期设想建议进行研究,并向领导人提出落实的意见。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决心努力推动东亚合作,一致同意设立经济部长和贸易部长会议以及工商论坛。朱镕基总理就东亚发展提出了五点建议:(1)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着力健全地区贸易和投资的合作框架,促进金融、科技、信息、环保等领域互利合作;(2)促进“10+3”与“10+1”的协调发展,使之逐步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格局;(3)继续推进金融领域的合作;(4)广泛开[26]展社会各界的交流;(5)开展非传统安全领域对话合作等。

三、“10+3”合作机制的进展与特点:从市场诱导型到制度主导型合作的萌发

从现实情况来看,无论是关税还是非关税,东亚地区内部的贸易壁垒水平都还较高,有必要通过地区合作,即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来解决,使东亚地区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由以市场导向转向以制度导向

[27]为主。从历次会议讨论的内容来看,“10+3”合作机制取得的突出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1999年的第三次“10+3”领导人会议就东亚区域合作的原则、方向、重点领域达成共识,发表《东亚合作联合声明》,标志着“10+3”进程的新起点;同意成立东亚合作展望小组,就东亚合作的前景和规划提出建议;2000年的第四次“10+3”领导人会议提出进一步扩大合作的问题,对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进行探讨[28]。

其次,“10+3”框架逐渐完善,建立了由领导人会晤、部长会议和高官磋商等相互联系、梯次升级的立体对话与合作机制,已由纯粹的对话开始进入提出具体合作措施和论证方案的阶段。

经过东亚国家的共同努力,“10+3”机制已经建立起一个较为完整的合作框架,主要有以下特点:(1)经济是重点,金融为先导:尽管《东亚合作联合声明》确定了八个重点领域,但迄今为止,“10+3”经济合作一直被定为“重中之重”,政治和安全等领域的合作则相对滞后。目前,东亚自贸区可行性学术研究已经完成;各种形式的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区安排不断涌现;区域金融合作取得实质进展,清迈倡议多边化迈出重要步伐;扶贫、社会发展及文化等领域合作日益深入。(2)强理念、弱制度:所谓的“10+3”主要是一个由东盟推动的对话合作机制,真正的区域合作的制度性组织和基本原则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东亚共同体建设在组织上表现为一种松散结构,着重于功能性合作机制的发展,在东亚区域合作的启动阶段,主要体现为“10+3”框架的建构与制度化。(3)政府推动型合作:与亚太地区其他区域合作形式经历了从民间、半官方和官方的发展过程不同的是,东亚区域合作机制从一开始就是由官方直接推动,各国最高领导人积极参与,外交、经济、财政等部门的领导人正式出席会议。因此,东亚区域合作从一开始就呈现为政府直接推动的特点,以各国政府间先建构官方合作大框架,之后再采取措施,民间跟进,为其他轨道的合作、对话铺平了道路。(4)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即领导人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议—专业委员会/工作小组,辅之以工商理事会、咨询专家小组的

[29]机制。“10+3”逐渐形成了由东盟推动的地区合作对话机制,在范围上涵盖了东亚主要国家,在内容上包括了贸易、投资、科技等诸多领域,在机制上建立了从最高领导人会议到部长级会议的多层架构。其中东盟“10+3”是目前东亚区域合作的主渠道和东亚共同体建设的核心机制。除了年度领导人会议之外,东盟“10+3”机制已经建立了外交、经济、财政、农业、劳动、旅游、环境和卫生等多个领域的部长会议,有人认为东盟“10+3”本身就是一个“事实上的东亚[30]共同体”(de facto East Asian Community)。第三节 东亚区域合作的推进(2001—2005年)

东亚区域合作可以大致分为经济合作、政治安全合作、社会文化合作三方面。经济合作的主要内容和方式包括: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成立东亚金融合作机构,在小区域开发和能源、科技、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合作(包括成立相应的机构或基金);政治安全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建立领导人定期协商机制和紧急磋商机制,发展政府职能部门、议会间的合作机构,建立地区安全合作机构等;社会文化领域的合作,内容比较庞杂,相对比较泛化。

东亚合作机制是一个自上而下的纵向联系和各个领域的横向协作的综合体。从纵向来看有国家领导人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议、司局长会议和第二轨道的机制,从横向来看则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安全等多领域的合作机制,到2006年为止已经有12个部长级[31]会议处理具体领域的合作安排。东亚合作从经济合作入手,以贸易、投资和金融合作为重点。2001年以来,东亚区域合作的发展表现为:合作进程的加快、合作轨道的建构、合作领域的拓展,逐渐形成了多层次、多样化和多渠道的全方位合作的态势。本节主要就东亚区[32]域合作机制的层次、渠道和内容以及东亚区域合作进程的特点展开论述。

一、区域合作的层次:从全区域合作到双边合作

东亚合作是在现有的国家和地区关系架构基础上发展的,它不是替代现有的架构,而是在现有架构的基础上,寻求共处的合作机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亚区域合作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实际上已存在或正在筹划建立各种不同层次的区域合作。从合作的规模和[33]范围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五个层次:

1.全区域合作:“10+3”

其典型代表是“10+3”,即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合作形式。

1997年底,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首次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开启了“10+3”合作的历程。“10+3”机制最初是一种非制度化的功能性合作,一开始就进行金融领域的合作以缓解金融危机造成的燃眉之急。其第一项实质性的成果就是2000年5月“10+3”财长会议达成的货币交换协议《清迈倡议》,建立了地区货币合作机制,为未来东亚地区发展更高层次的金融合作机制奠定了基础。“清迈倡议”的基础是双边货币互助交换,即通过签订双边协定,在缔约一方出现资金困难或受到资本冲击的时候,由另一方提供援助。“10+3”合作随后进入制度化建设时期,围绕领导人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议三个层次展开,已经建立了外交、财政、经济、农林、旅游和劳动等12个部长级会议机制,部长级会议起着落实首脑会议原则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领域的合作,特别是金融合作[34]取得实质性进展;此外,在“10+3”框架中的部长级会议之下,每年还召开外交高官会议(SOM)和外交司局长会议,其他许多领[35]域也召开高官会议。第二节分析了1997—2001年的五次“10+3”领导人会议,在此不再赘述。

2002年11月,第六次东亚领导人会议在金边召开,各国领导人就“10+1”、“10+3”、反恐怖主义合作等实质性问题进行磋商。中国总理朱镕基倡议东亚各国应以发展经济为重,不断深化经济和金融合作,拓展政治和安全合作,加强合作机制建设,加强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交往。会议期间,朱镕基总理宣布中国政府决定实施亚洲减债计划,中国还与东盟及有关成员国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中方加入书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协定》,并发表了《中[36]国—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等重要文件。其中《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的里程碑,它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2003年10月,在印尼巴厘岛召开了第七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取得的成果有:(1)中国正式加入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并与东盟签署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前者使双边关系正式化、法律化,后者则大大地提升了双边关系的性质;(2)东盟与日本的合作出现了突破,双方在会上签署了《东盟与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确定2017年前建成“东盟—日本自由贸易区”;(3)中、日、韩三国领导人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这是三国领导人发表的第一份三方合作文件,它确定了三国合作的框架、原则和发展方向,将有力地促进三国合作不断深入和拓展。

2004年11月,第八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取得的成果有:(1)各方一致同意建立东亚共同体,明确了东亚合作的长远目标;(2)赞成2005年在马来西亚召开东亚峰会,提升了东亚合作机制;(3)中国和东盟达成《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全面规划了今后5年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标志着双方关系更加全面、系统、规范和[37]务实;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交通合作备忘录》、《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等文件,这些文件的签署标志着中国同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全面启动;(4)东盟与俄罗斯、南亚、南太平洋其他国家的关系在这次会议上也得到了稳步推进。此外,韩国同东盟签署了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文件。会上还讨论了建立东亚峰会机制和建设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中国领导人赞成东盟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的举行东亚峰会的倡议,支持东盟在[38]“10+3”与东亚合作进程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日本表示愿意在2005年主办有关国家外长会议,讨论东亚峰会的概念和形态。

2005年12月12日,第九次“10+3”领导人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与会领导人探讨了今后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途径,提出今后将在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环保、新型和替代能源、东亚自贸区建设、消除贫困和数字鸿沟、打击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方面加强合作。各国领导人签署了关于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吉隆坡宣言》。温家宝总理提出应重点提升经贸合作水平,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拓展安全合作,加强民间交往,并就推动东亚合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提出六点倡议:(1)中方支持在2007年“10+3”领导人会议时发表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总结经验,规划未来,建议成立一个专门的工作机制;(2)继续深化“10+3”及东亚经贸合作,加快东亚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加快《清迈倡议》多边化进程,探讨可行的区域金融合作框架;(3)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作为“10+3”合作的重点领域;(4)加大发展合作力度,缩小发展差距,中国愿在明年承办第二届“10+3”区域扶贫高层研讨会,与各国加强减贫方面的合作;(5)加强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走私、贩毒等跨国犯罪活动,推动海上安全合作;[39](6)深化和拓展文化、教育和青年合作。

2007年1月14日,第十次“10+3”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宿务举行。中国总理温家宝就进一步提升“10+3”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提出五点倡议:(1)加强战略规划;(2)深化经贸与财经合作;(3)推进安[40]全合作;(4)拓展社会文化合作;(5)加强公共卫生合作力度。各国领导人表示应继续坚持“10+3”合作在东亚合作中的主渠道地位,同时,实行开放的地区主义,使“10+3”机制与东亚峰会相互[41]补充,并行不悖,共同促进本地区的共同发展与繁荣。各国领导人积极响应温家宝提出的构建和谐东亚的主张和加强“10+3”合作的倡议,表示应进一步规划今后的“10+3”合作,扎实推进贸易、金融、能源、科技、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非传统安全等领域的合作,鼓励各国之间的社会文化交流。

2007年11月20日,第十一次“10+3”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中国总理温家宝出席了在此期间举行的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第三届东亚峰会和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第十一次“10+3”领导人会议回顾了过去10年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并发表了旨在深化东亚合作的《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声明》重申,“10+3”进程将继续作为建立东亚共同体这一长期目标的主渠道,东盟将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东亚一体化是一个旨在实现互利的开放、透明、包容和前瞻的进程。为了继续加强“10+3”合作和确保《声明》的合作目标得以实现,与会领导人签署了《2007—2017年东盟与中日韩合作工作计划》。“10+3”框架基本建立了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部长级会议为重要组成部分、官方和非官方共同发展的合作框架,合作成果丰富,影响不断扩大,尤其是2004年“10+3”领导人会议正式确定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共同体为“10+3”合作的长远目标,标志着东亚合作进入了新阶段。“10+3”合作已呈现其独有的特色:一是小国主导、大国参与;二是以经济为重点,金融为先导;三是“10+3”[42]是框架,“10+1”是实体。

2.次区域合作:东盟自由贸易区、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其典型代表是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东盟一体化的主要形式是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1992年1月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上,决定15年内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目标是到2008年工业制成品关税降到5%以下。1994年9月东盟决定将15年缩短至10年,即到2003年1月1日启动东盟自由贸易区。1998年12月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将原东盟六国自由贸易区启动的时间提前一年到2002年1月1日,将平均关税水平降到0~5%;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缅甸四个经济落后国可以分别于2006年、2008年和2010年达到该目标。1999年11月第三次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同意原东盟六国提前实现零关税,即从2015年提前到2010年,新成员国从2018提前到2015年。2002年初,原东盟六国把启动时间推至2003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执行机制是东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其主要目标是促进商品和服务的区域内自由贸易。围绕这一目标,目前已经和正在进行的工作主要是关税减让、削减非关税壁垒等方面。除此以外,还包括投资措施、产业合作等其他领域的内容。

中日韩之间的对话与合作,着眼于未来的东北亚自贸区。1999年“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举行了首次非正式早餐会,开始酝酿三国合作。2001年11月,中国总理朱镕基在同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韩国总统金大中举行的第三次中日韩领导人会晤上,积极评价了三国合作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提出建立三国经济和贸易部长会晤机制;建立三国质量监督检疫部门之间的磋商机制;促进信息技术合作;积极落实人员交往年倡议等建议,建议得到了日韩两国领导人的赞同。目前,三国已建立了领导人正式会晤机制,2001年文莱会议期间三国领导人同意成立经济部长、贸易部长会议和工商论坛。在2002年11月的“10+3”会议上,中国总理朱镕基提议将经贸、信息产业、环保、人力资源开发和文化交流确定为三国重点合作领域,倡议三方在诸如治理沙尘暴等大型项目上开展中长期合[43]作,得到日韩的积极响应。2003年10月,中国总理温家宝与日韩领导人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

由于中日韩三国的合作最近几年受到了政治因素的干扰,2005年“10+3”会议期间,没有举行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会晤,影响了东亚合作进程。2006年9月,随着日本领导人的更换,日中、日韩关系出现转机,东亚合作迎来了新的机遇。2007年1月14日,在宿务“10+3”会议期间,恢复举行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会晤,同意于2007年尽快启动三方投资协议谈判。三国领导人就增进三方政治互信与互利合作交换了意见,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加强三国领导人交往,保持现有“10+3”框架下三国领导人会议机制,三国领导人可视需要轮流在三国举行不定期会晤;

第二,建立三国外交高官定期磋商制度,首次会议将于2007年在中国举行;

第三,促进贸易、投资和能源合作;

第四,加强经贸、信息产业、环保、人力资源开发和文化合作,将财金、科技、卫生、旅游、物流、青少年交流确定为新的合作领域;

第五,促进文化交流,确定2007年为“中日韩文化交流年”,中[44]方将于2007年主办以中日韩为主题的第九届亚洲艺术节。

3.区域内部合作:成长三角或成长四角

其典型代表是东盟内部三方所建立的成长三角或成长四角。

1989年12月,新加坡总理吴作栋第一次提出了“经济成长三角区”合作模式,即在新加坡、印尼廖内群岛最北端的巴坦岛和马来西亚的柔佛州组成“成长三角”经济合作开发区,即所谓的“东盟南部成长三角”,利用各方自然资源、资本、技术和劳动力优势,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新加坡位于巴坦岛和柔佛之间,后两者的土地资源和廉价劳动力对新加坡解决因地价和工资不断上涨引起的经济发展势头减缓的局面有所帮助,而新加坡的资金、科技和先进的通讯网络是后两者开发和发展所必需的。目前成长三角已经取得明显进展,成为东盟国家间众多区域性合作计划中较为成功的一个。

印、马、泰北部成长三角(英文缩写为IMT GT),这是由马来西亚的槟城、吉打、玻璃市、霹雳四州和泰国南部的宋卡、拉敦、也拉、那拉提瓦和北大年五省以及印尼的苏门答腊组成的一个成长三角。关于这个成长三角的构想是在1992年新加坡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上提出来的,1993年7月,印、马、泰三国召开了首次部长会议,决定成立两个委员会负责制定开发计划,并于1994年向亚洲开发银行提出报告。1994年7月,三国负责经济事务的高级官员和专家在马尼拉聚会,审议北部成长三角发展计划,会议就亚洲开发银行提出的包括交通、电讯、贸易、投资、劳动力流动、农业、渔业、工业、能源、旅游等方面内容的北部成长三角发展计划达成共识。北部成长三角的三个地区在地理上接近,文化方面联系密切,经济往来历史悠久,经济上有很强的互补性,为三个地区的经济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此外,由文莱,印尼的北苏拉威西省、东加里曼丹省,马来西亚的沙巴州、沙捞越和纳闽岛,菲律宾的棉兰老岛构成的“东盟东部经[45]济增长区”(成长四角)等等。“成长三角”这种小区域合作得到东盟各国政府的认同和支持,1992年初举行的东盟第四次首脑会议,在《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中指出,成员国之间或者是东盟成员国和非东盟国家之间的小地区经济合作安排,能够作为东盟总的经济合作的补充。

4.小区域合作:大湄公河流域合作、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

这种区域经济合作不是发生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而是发生在两个甚至多个国家内部地区之间的跨境的经济合作活动。目前主要有两个大型的小区域合作项目,一是湄公河区域开发,二是图们江流域的开发。此外,还有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泛亚铁路建设的合作、中泰昆明—曼谷公路建设的合作等。在2007年召开的第十次“10+1”会议上,中国表示为昆曼公路跨湄公河大桥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为老挝提[46]供建桥费用一半资金。

大湄公河区域经济合作,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六国参加,旨在改善本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贸易与投资合作,合作范围涉及交通、通讯、能源、旅游、环境、禁毒、贸易和投资、人力资源开发等八个方面。自1992年以来,湄公河流域国家建立了经济合作部长会议机制,2001年第十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未来10年战略框架》,提出了建设重要交通走廊、电信骨干网、电力联网与投资、贸易、旅游、环境等11大标志性项目。2002年11月3日,首次大湄公河区域经济合作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6个国家的领导人和官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主题是“通过合作,实现大湄公河次区域增长、公平与繁荣的战略”。这次会议总结了过去10年合作的成就和成功经验,提出今后10年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会议还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谅解备忘录、《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中方加入书和《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并发表领导人共同宣言。六国领导人承诺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项目和各国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能源开发,调动私营部门参与合作,推动贸易与投资,并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他们还承诺努力实现在2015年把贫困人口减少一半的目标,并呼吁更好地保护环境。中国在会上首次发表了《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报告》,并采取措施支持泛亚铁路和曼昆公路的项目建设。这次会议是大湄公河次经济合作的最高级会议,标志着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已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图们江流域的开发直接涉及的国家有中国、俄罗斯和朝鲜。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图们江开发秘书处组织召开了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委员会,中国、蒙古、韩国、朝鲜、俄罗斯派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5.双边自由贸易区合作:“10+1”

其典型代表是“10+1”,即东盟十国分别与中日韩其中一国的合作形式。

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是目前东亚共同体建设中的三个重要支柱,分别代表东北亚三大经济体与东盟各自形成的合作机制。“10+1”机制确定了五大重点合作领域,即农业、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和湄公河流域开发,目前取得成效最显著的是东盟与中国的“10+1”合作。

1996年7月,第二十九届东盟常设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将中国由过去的东盟磋商伙伴国升格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1997年中国—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在马来西亚举行,双方发表联合声明,提出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双方先后建立了五个工作机制:(1)中国—东盟高官磋商;(2)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3)中国—东盟经贸联委会;(4)中国—东盟科技联委会;(5)东盟北京委员会。2001年,中国与东盟又成立了一个新的半官方的多[47]边与双边商务合作机制“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10+1”领导人会议上,双方决定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2002年11月召开的第六次中国—东盟会议上,中国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推动中国与东盟关系进入全面发展新阶段,主要体现在:以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为契机,启动了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以发表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报告》为基础,启动了中国与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的全面合作;以发表《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48]宣言》为契机,启动了中国与东盟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实际合作。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2003年10月,在巴厘岛举行的第七次“10+1”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政府宣布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与东盟签署了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目前,中国与东盟间的高官磋商、商务理事会、联合合作委员会、经贸联委会以及科技联委会共同[49]构建了中国—东盟五大平行对话合作机制。2005年12月12日,第九次“10+1”领导人会议在吉隆坡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议将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和公共卫生作为中国—东盟重点合作的五大新领域,建议:在湄公河流域国家信息高速公路基础上探讨建设中国—东盟信息高速公路的可能性;双方2006年内实现外交、公务签证互免;双方加快降低关税进程,如期完成中国—东[50]盟自贸区建设。各国领导人希望双方加强在经贸、投资、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和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安全、防治禽流感、文化和旅游等领域的合作。2007年1月14日,第十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宿务举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这是规范中国与东盟各国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和处理与服务贸易[51]相关的法律文件。温家宝发表了题为《共同谱写中国—东盟关系的新篇章》的讲话,就加强双方合作提出五点建议:(1)加强政治互信;(2)推动经贸关系再上新台阶;(3)开展在非传统领域的务实合作;(4)积极支持东盟共同体和一体化建设;(5)促进社会、文[52]化交流及人员交往。

日本与东盟也加紧开展合作,2001年1月,日本首相小泉在东南亚六国进行访问期间,提出与东盟建立“一揽子经济合作构想”,加强日本与东盟的经济关系,确保日本在东亚外交方面的领导地位。同时日本还提出建立东盟与日中韩框架的“东亚共同体”,再加上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在内的“东亚扩大共同体”的构想。双方从2005年正式就建立自由贸易区问题进行谈判,争取在2012年之前完成。2003年10月,东盟和日本在巴厘岛签订了《东盟日本全面开展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与印度签署了《全面经济伙伴框架书》,并且与东盟发表了合作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联合宣言》。2003年12月,日本正式加入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双方签署了“面向新世纪的日本与东盟伙伴关系”的《东京宣言》。

韩国提出以更快的速度与东盟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计划。在东亚地区,次区域与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多层次框架作为规则建立和良好治理的一种能力建设,对于未来的泛区域自由贸易区至关重要,因为几乎区内全部经济体此前都没有建立区域贸易和投资安排方面的经验[53]。“10+1”既是一个双边信任建立机制,也是一个双边合作机制,许多合作项目都是在这个机制下展开的,如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科技合作、金融合作等。“10+3”机制注重宏观战略性协调,而“10+1”则更多的是实际领域的长期性合作,它使东亚区域合作更加现实,更有成效。

二、区域合作的补充渠道:第二轨道活动

东亚合作包括政府和民间两个轨道的运作平台,既有从东亚国家领导人会议到具体执行部门的第一轨道机制,也有许多半官方和民间的第二轨道机制。第二轨道的功能是就东亚合作的前景进行分析预测,对区域各领域合作的可行性进行先期的研究,对一些敏感问题进行探[54]讨,从而向官方层次提供政策建议。

在东亚区域合作中,有两个重要的第二轨道活动。一是东亚展望小组(East Asian Vision Group),它是“10+3”框架下开展咨询的主要的非官方机制,1999年正式成立,其成员由东亚各国著名学者组成。2001年10月正式提交一份题为“走向东亚共同体”的东亚展望小组报告,成为“10+3”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讨论东亚合作的重要依据。二是东亚研究小组(East Asian Study Group),专门对推进合作的具体领域和可以采取的措施进行研究。2002年正式形成一份题为“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的文件,就东亚区域合作提出了26项措施,成为各国推动东亚合作的重要政策依据。

1998年韩国总统金大中在第二次东亚领导人会议上提议成立“东亚合作展望小组”,由东亚各国的各界知名人士研究如何加强东亚国家在经济、政治、安全、文化等方面进行中长期合作的问题,即为未来的东亚合作设计长远规划蓝图。东亚展望小组提出的具体建议多达57项,报告的《概略》部分着重强调了其中的22项建议,涵盖了经济合作(4项建议,建立东亚自贸区、扩展东盟投资区、促进区内技术合作、实现知识经济和面向未来的发展框架)、金融合作(3项建议,建立自助地区金融合作措施、汇率机制协调、加强地区金融监管)、政治与安全合作(4项建议,促进机制化互信建设、扩展政府治理的政治合作、扩大东亚在国际舞台上的声音)、环境合作(4项建议,双边或多边环境合作机制化、与水体污染作斗争、共同开发)、社会与文化合作(5项建议,建立减贫机制、扩大基础卫生设施、实现综合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地区认同和建立东亚教育基金)以及机制合作(2项建议,“10+3”过渡到东盟峰会、建立东亚论坛)等领域。

东亚展望小组报告表明东亚专家在东亚合作的大方向和蓝图构想方面达成了共识,强调了东亚合作由“对话合作”走向“制度化合[55]作”的必要性与必然性,创造性地提出建设东亚共同体的8项指导原则(共有认同、经济合作为催化剂、以人为本、开放性、尊重国际规范、以地区意识思考、渐进式机制建设和与全球体系相和谐),体现出软地区主义的特点。

东亚研究小组(EASG)是“东盟+3”领导人新加坡会议采纳了金大中的建议成立的。它是一个官方组织,成员包括东盟秘书长、东盟国家的高官以及来自中日韩三国的高官。小组的目的是“探讨深化、拓展东盟与中日韩之间现存合作的实际办法与途径,准备各领域更紧密的合作的具体措施,或必要时的行动方案。”此后,东亚研究小组完成了对东亚展望小组报告建议的研究工作,在2002年10月13日东亚研究小组金边第六次会议上,通过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提交给参加“10+3”会议的各国领导人。报告提请领导人考虑东亚展望小组报告中提出的26项建议,其中17项为短期措施,其他各项为中长期措施。这17项措施分别是:(1)建立东亚商务理事会;(2)向最不发达国家授予普惠制,给予优惠待遇;(3)创建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促进外国直接投资;(4)建立东亚投资信息网;(5)为增长区域开发资源,建立基础设施,在私营部门的积极参与下,拓展服务于开发的金融资源;(6)为4个重点领域包括基础设施、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以及东盟地区经济一体化,优先提供援助和合作;(7)加强在技术转让、共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合作;(8)共同开放信息技术,建设电信基础设施,提高互联网的覆盖率;(9)创建东亚网络思想库;(10)建立东亚论坛;(11)实施东亚人力资源综合开发计划;(12)建立消除贫困计划;(13)采取协调步骤,为人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14)加强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机制;(15)与文化教育机构共同努力,推动东亚共识和地区意识;(16)推动在保护艺术品、文物和文化遗产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56](17)在地区内推动东亚问题研究。

9项中长期措施分别是:(1)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2)推动中小企业的投资;(3)扩大东盟投资区,建立东亚投资区;(4)建立地区性的融资机构;(5)谋求相关机制,促进汇率政策上更紧密的协调;(6)推动“10+3”首脑会议演进成为东亚峰会;(7)推动地区范围在海事环境的更加紧密的合作;(8)建立能源政策与战略的框架与行动计划;(9)与非政府组织紧密合作,加强政策咨询协调,鼓励公民参[57]与,在解决社会问题上促进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伙伴关系。

2003年以来,在“10+3”框架内,又建立了三个第二轨道的机制:(1)东亚论坛:根据东亚展望小组和东亚研究小组的两个报告所提建议而设立的,由来自政府和非政府的各方面的人员构成,这一机制的目的在于促进广泛的社会交流和区域合作。该论坛由韩国牵头,延世大学具体承办,2003年12月召开了第一届年会。(2)东亚思想库网络:根据东亚研究小组的报告所提近期措施的第九项的建议,由中国政府承接并得到东亚领导人会议认可。开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研究所作为“总协调员”,后转由中国外交学院接办。东亚思想库网络的宗旨是深入研究东亚各国各个领域中合作的机遇和挑战,为促进东亚合作提供智力支持。2003年在北京召开第一届年会。2004年8月16日至8月17日,在曼谷召开了第二届年会,主要议题是:走向东亚共同体、经济合作、政治和安全合作、社会文化合作和机制化建设。同时还就东亚思想库网络的宗旨、任务和工作方式进行了讨论,通过了《东亚思想库基本规则和框架》的文件。(3)东亚综合人力资源开发项目:也是东亚研究小组的报告中第十一项近期措施的建议内容,由日本承接这一任务。

已有的大量实践表明,官方与非官方、第一轨道和第二轨道相互促进的方式能够带来良好的效果,尤其是第二轨道联系方式的随意性和灵活性,可以涉及更多的敏感话题,从而促进官方渠道对话的展开。这种非官方形式的交流既自由又灵活,商谈的内容丰富广泛,为官方合作提供了大量的素材、有力的参考和必要的补充。

三、区域合作的内容:从经济合作到全面合作

东亚合作的基本内容是东盟共同体所依赖的三个支柱,即东亚经[58]济共同体、东亚安全共同体、东亚社会文化共同体。经济合作是东亚地区主义形成及发展的基础,随着东亚区域合作进程的深化,政治安全和社会文化领域的合作逐渐提上日程,东亚共同体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彰显其政治安全蕴涵。按照哈斯的新功能地区主义对传统地区主义发展的解释,在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地区主义从经济领域向政[59]治安全领域的外溢是必然的过程。在目前已经建立的“10+3”首脑会议的基础上,应考虑将设立旨在商讨、推动包括经济、政治、安全、文化等各领域合作在内的东亚共同体的政府间组织提到日程上来[60]。

2004年1月10日,首届东盟与中日韩“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在曼谷开幕,标志着东亚地区合作从经济领域扩张到政治安全领域。张蕴岭认为,作为近期目标设计,政治合作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其一,建立和健全领导人的定期会晤和协商机制;其二,建立各国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合作机制,其中特别是健全部长级以及负责官员级的[61]定期和经常性协商与合作的机制。东亚地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这一地区是一种“混合性的社会”,而“混合社会也可能是混合的安全社会”,这种地区内部的混合安全社会不仅要维持和平,而且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来完成一般的和特定的政府性服务,并可能要为[62]社会精英和人民大众提供更大的心理安全感。东亚有着历史的积怨,现实的分歧和争端,没有安全上的合作,经济和政治合作就不可能成功。东亚国家间建立地区合作机制,可以为其成员国提供良好的地区安全合作的平台,使它们能够在机制内密切协调与合作,以解决共同面临的安全问题。安全合作的重点是加强协商对话,稳定地区局势,化解矛盾冲突,防止发生冲突,尤其是军事冲突。在安全合作中,重要的领域是非传统安全的合作;所谓非传统安全,主要是指环境、生态、资源、跨国犯罪(如毒品、走私、非法移民等),它们对各国的安全威胁越来越大。由于它们具有很强的地区性,一国往往难以解决,需要建立共同的安全机制来应对。

在安全合作方面,东亚区域最具代表性的实践活动是建立了东盟地区论坛(Asean Regional Forum,简称ARF)。东盟地区论坛是东亚地区唯一的官方安全对话与合作的机制,它是基于“合作安全”的理念,将地区内几乎所有主要国家都纳入其进程中,各成员国依据“平等参与、求同存异、协商一致、循序渐进”的原则,就地区安全问题进行公开、坦率和认真的对话。东盟地区论坛的运行机制是一种多层次的安全对话框架:第一个层次是官方正式的外交部长级年会;第二层次是外交部副部长级的高官会议;第三层次是官方第一轨道的一系列定期会议,包括建立信任措施、地区维和、海上搜寻与救助以及减灾的会间会;第四层次是非官方第二轨道的一系列定期会议,包括预防性外交、安全合作与指导原则、防扩散会议;第五层次是在论坛正式体制之外但又与之密切关联的东北亚合作对话和印尼主持的南[63]中国海问题研讨会等。在东盟地区论坛框架内,两轨道沿着多层次、多角度和两级并行推进的进程发展。所谓多层次是指:第一轨道便有官员和专家两个层次,第二轨道则有论坛框架内会议以及印尼南中国海问题研讨会。所谓多角度是指:在建立信任措施的大主题下,论坛推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会议议题,从多个角度进行讨论,逐步充实信任措施的内容。独具特色的是两级并行式的讨论,即:在第一轨道讨论信任措施,同时又在第二轨道讨论论坛第二个阶段的主题——预防[64]性外交问题。但东盟地区论坛还只是一个立足于东南亚的组织,难以涉及东亚地区所有的安全问题,难以涉及亚太地区的传统热点,如朝鲜半岛、中国台湾和南中国海等传统安全问题,ARF的局限性是明

[65]显的。

东亚安全机制是一个松散的混合体,其中美国的军事存在、东盟[66]地区论坛和“10+3”都起着作用。东亚国家面临着许多共同的安全问题,如恐怖主义袭击、海盗、走私、毒品、环境污染、传染病防治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在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的论坛上,东亚国家就其中的部分问题交换了意见,取得了重要成果。有关国家关于南沙群岛“共同行为准则”的签署为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奠定了基础。2002年11月,在金边举行的第六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上,中国与东盟签署了旨在预防冲突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根据协议,中国和东盟各国承诺,在南沙群岛问题上,放弃使用武力并维持现状,通过对话来处理相互间存在的分歧,通过合作来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这表明东盟与中国的政治信任度在加强,在南沙问题上所达成的共识暂时解决了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的障碍。2003年10月,在第七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总理温家宝承诺“中方愿意与东盟一道,积极落实《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落实《南海各[67]方行为宣言》提出的各项措施。”对新近出现的安全问题,温家宝总理在第八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建议进一步拓展安全对话与合作,“恐怖主义、跨国犯罪是我们共同面临的威胁,我们应积极落实打击跨国犯罪合作5年规划,进一步加强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共同维护和平稳定的地区环境。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建议[68]‘10+3’积极考虑在这一领域加强合作。”

四、区域合作进程的特点

目前,一条以东盟为主导,以“10+1”和“10+3”为主体,以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途径,逐步实现区域合作机制的道路在东亚地区初步形成,合作领域从经济、科技到政治、安全,不断深入与扩展。目前东亚共同体建设的机制化进程已经展开,建立起多层次(五层共存)、多渠道(双轨并行)、多内容(经济合作、政治安全合作和社会文化交流)的区域合作框架。

1.多层次的合作:五层共存

目前的东亚合作是多重机制并存,双边机制和多边机制交替发挥主导作用,涵盖“10+3”领导人会议,3个“10+1”会议以及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等机制,区域内还有湄公河、图们江等多个次区域合作机制。东亚区域合作的发展主要体现为五个层次:(1)“10+3”,即整个东亚范围的对话与合作;(2)“10”和“3”,即东盟自身的发展与合作,以及中日韩之间的对话与合作;(3)区域内部合作;(4)小区域合作,发生在两个甚至多个国家内部地区之间的跨境的经济合作活动;(5)“10+1”,东盟分别与中日韩乃至其他重要地区国家的对[69]话与合作。东亚合作实际上是以“10+3”为平台和中心,鼓励和带动各种次区域机制的发展。

2.多渠道的合作:双轨并行

在东亚共同体建设过程中,一些第二轨道组织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东亚展望小组、东亚研究小组、东亚大会、东亚论坛和东亚思想库网络。以东亚展望小组和东亚研究小组提交的两份报告为基础,东亚共同体第一次有了明确清晰的轮廓和发展目标,并首次通过学术界研究报告形式呈交给东亚国家领导人,为政府政策实施提供了蓝本。二轨机制是建构东亚共同体的必要补充和特色机制,对推动东亚共同体建设发挥了基础性的推动作用,做了大量前瞻性工作。

3.多内容的合作:从经济合作到全面合作

从合作内容上,东亚共同体应该是一个覆盖安全与政治、经济相[70]结合的组织,为保证地区稳定服务。东亚经济合作是目前工作的重点方面,也是迈向共同体的重要一步和首先推动的领域。货物、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是东亚经济共同体的基础,增强地区整体竞争力是经济共同体的目的。东亚区域合作首先是以经济合作为出发点和基础,即以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投资自由化及便利化为支柱,逐步推动区域经济整合,在此基础上为政治、安全、文化等其他领域的合作创造条[71]件。东亚安全是东亚各国关注的问题,东亚各国的共同目标是在东亚建立一个持久、稳定的和平区域。社会文化合作是东亚共同体建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

4.软地区主义:制度化水平较低

尽管东亚合作已形成一个基本框架,机制化的趋势在加强,但是,东亚合作还主要是由东盟牵头,在对话合作机制的形式下进行的,它不是一个区域合作组织,也不是像APEC那样的区域合作论坛,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合作进程。这个进程开始的时间还不长,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真正的区域合作的“制度性”组织和基本原则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与欧洲一体化不同,东亚一体化体现为组织的非制度化,其最终目标不是创立一个经济或政治联盟,而是实现政府间的某[72]种特定计划或目标,因而被斯卡拉皮诺称为“软地区主义”。

但也应看到,随着“10+3”框架的机制化以及自由贸易区的不断组建,东亚合作的制度化色彩正日益浓厚,制度化安排逐渐成为东亚各国日益重视的问题。一体化进程,如果没有制度化作为体制保证,很可能只能停留在功能合作的水平上面。当然,在东亚合作进程中,尤其是在现阶段,制度化不能超越舒适度。换言之,制度化是在所有[73]成员舒适度得以保证的前提下的制度化,而不是相反。第四节 东亚区域合作的深化(2005—至今)

在东亚区域合作发展过程中,建立东亚共同体的目标已经正式提出,并得到广泛接受。东亚合作中的区域意识和行动都在发展和强化。从认识上而言,一个重大的进步是各国对“东亚共同体”概念与定位的认同,“东亚共同体”概念已从一个作为指引东亚区域一体化道路的创造性构想进入实际的制度创设阶段。从实际发展进程而言,各国已经同意发展具有地区主义概念的“东亚峰会”。东亚区域合作的推进,既是政府推动和亚洲认同发展等主观意志发挥作用的结果,也是自发地以市场机制为动力的区域化进程的客观结果。

一、东亚峰会:合作发展的新起点

1.东亚峰会构想的由来

东亚峰会的构想是在2000年“10+3”会议上提出的,2002年“10+3”会议正式将其作为加强东亚合作的中长期措施,并强调它的启动要遵循渐进性和平衡性,且必须建立在“10+3”框架的基础上。2004年在老挝万象举行的第十届东盟首脑会议上,中日韩三国的领导人支持东盟的决定,2005年在马来西亚召开东亚峰会(EAS)。同时日本也提出将在2005年的5月在东京主持一个“10+3”的外交部长会议来讨论东亚峰会的概念和模式。2005年4月,东盟10国在菲律宾宿务举行外长会议,就东亚峰会的日程、形式和参与国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一致赞同东盟应在东亚峰会中发挥核心和主要驱动作用。东盟还提出了参加东亚峰会的条件:与东盟有实质性的政治和经济关[74]系;是东盟的对话伙伴;已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2005年7月,在万象举行的第38届东盟外长会议建议:东亚峰会定期在东盟成员国举行,由东盟轮值主席国主办。

万象会议达成召开东亚峰会的共识,并非只是东亚国家领导人的政治意愿,而是有其客观基础和现实需要。东亚地区合作的长期目标是建立东亚共同体,东亚合作要进入到名副其实的东亚一体化阶段,需要一个能够体现出东亚地区整体意识的新机制。东亚峰会不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补充,而且是东亚国家与区域外国家进行相互沟通、协调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东亚展望小组最终报告》对东亚峰会构想进行了评估,报告首先肯定由“10+3”演化为东亚峰会是值得追求的长期目标。但报告指出了三个问题:(1)东亚峰会是东亚合作的起点还是终点?(2)演化的速度和时机怎样与“10+3”所要努力实现的进程联系起来?(3)我们想要实现怎样的实[75]体?谁将会是成员,成员资格的标准是什么?报告提出要深化对东亚合作目标和方向的理解,必须讨论以下问题:(1)怎样增进方便程度;(2)怎样避免东盟的边缘化;(3)活动的交叉重叠;(4)给予中日韩更显著的主人身份的必要性;(5)会议的剧增;(6)阐明东亚峰会应追求的目标和结果的必要性;(7)保持“10+3”框架作为东亚一体化过程载体的必要性;(8)“10+3”背景下的参与问题[76]。《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认为,与其他地区一体化快速进展相[77]比,东亚还需要建立一个持久的地区范围对话合作的制度框架。各国领导人没有接受东亚展望小组关于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从“10+3”过渡到东亚峰会的建议,从而也就没有在东亚合作的长期目[78]标和加快东亚一体化进程等问题上达成共识。

2.三次东亚峰会的召开

2005年12月14日,首届东亚峰会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来自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的领导人参加了会议,与会各国领导人通过并签署了东亚峰会《吉隆坡宣言》、《预防、控制和应对禽流感宣言》,确定了五个重点合作领域,并就峰会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为未来的合作奠定了基础。各国将就政治和安全问题加强战略对话与合作,通过加强技术转移、基础设施建设、人道主义援助,促进东亚的发展,推动贸易和投资的扩大和自由化进程;加强民间交往,增进相互信任和团结,推动在保护环境、预防传染病及减灾等领域的合作。东亚峰会的启动标志着东亚合作进程又迈出实质性步伐。

对首次东亚峰会的召开,国际上有预言称2005年将成为“建立[79]东亚共同体元年”。东亚峰会的成员来自三个不同地区,16个成员[80]基于战略利益的相关性走到一起,打破了区域合作的地域限制。首届峰会达成的《吉隆坡宣言》,将该机制明确定位为就共同利益和关心的战略、政治和经济问题进行对话的论坛,目标是推动东亚地区的和平、稳定以及经济繁荣。

2007年1月15日,第二届东亚峰会在菲律宾宿务开幕,主要议题是能源、安全、金融、教育、禽流感、减灾。与会领导人强调“有必要制定适合各国国情的能源政策和战略”,与会国家签署了《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旨在实现东亚地区“可靠、充足和可承受的能源供应”,提出了东亚地区能源合作的具体目标和措施,确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推动更为清洁和更低排放的技术,以实现矿物能源的持续、经济使用;鼓励生物能源的使用;强化有关能效和节能计划,加强国际合作;自愿设定各国提高能效的目标,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通过创新融资机制提高可再生和可替代能源的效力,并降低成本;通过对东盟电力网和跨东盟天然气管道等本地区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确保获得稳定的能源供应;探索可能的战略能源的储备模式;促进煤炭清洁使用、清洁煤技术的开发和旨在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国[81]际环境合作。

温家宝总理发表题为《合作共赢 携手并进》的讲话,提出三点主张:第一,东亚合作应是实现地区共同发展与繁荣的合作。各方要从大家最关心、共识最多的领域开始,从交流发展经验、现代信息和先进技术入手,各方应推动东亚合作朝着均衡、普惠的方面发展;第二,东亚合作应是促进国家之间和谐相处的合作,要建立一个能够在安宁的时候共同发展、危机的时候共同应对的新型命运共同体;第三,[82]东亚合作应是尊重社会制度和文化多样性、多元化发展的合作。同时提出五点具体措施:(1)更新能源观念,保障能源安全;(2)加强相互协作,有效防控禽流感;(3)完善合作机制,确保金融安全;(4)着眼长远发展,全面深化教育合作;(5)秉持扶危助难,[83]推进救灾减灾合作。

2007年11月21日,第三届东亚峰会在新加坡举行,东盟十国、中日韩、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6国领导人出席。会议着重就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讨论。与会领导人签署并发表了《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新加坡宣言》。

当下的东亚合作主要是功能性的合作,即在贸易、金融、次区域等具体领域、具体项目上进行合作,而缺乏完整统一的合作规划、目标和制度保证。这种合作模式适应了东亚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大,各方利益不容易协调的现实。东亚峰会以各国首脑会议的形式,定位为一个开放、包容、透明和外向的论坛,就共同感兴趣和关切的战略、政治和经济问题进行对话。这个机制为在各国最高首脑层面研究和确立东亚合作的方向和战略提供了可能,而这正是东亚合作进程所迫切需要的。有学者将东亚峰会的初始阶段比作亚洲版的“欧洲经[84]济共同体”,认为峰会将为东亚共同体的最终形成铺平道路。

二、从东亚峰会到东亚共同体:环环相扣的合作网络

2005年以来,东亚区域合作的特点是注重落实,稳步推进。同时,关于东亚共同体的讨论又在各种地区论坛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东亚共同体的远景规划及建设步骤又将是今后几年的研究重点。从理论构建、历史演进与现实发展而言,东亚共同体的发展有其存在的前提,也有其发展的基础。目前,东亚各国已经确定了以建设东亚共同体为东亚合作的长远目标。2001年,东亚展望小组报告提出把建设东亚共同体作为东亚合作的目标。2002年,东亚研究小组报告再次提及东亚共同体,强调“建立东亚共同体符合各国的利益和愿望,同时也将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当年的“10+3”领导人会议原则通过了这一报告。这份报告反映了东亚各国在地区主义方面的某种含混不清的立场。这样一种立场说明,一方面东亚领导人充分认识到有必要加强地区合作来应对全球化可能带来的挑战;另一方面,由于地区国家间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地区合作又不能操之过急。2003年底,日本和东盟举行特别首脑会议,会后发表的《东京宣言》也确认了建设东亚共同体这一目标。

可以说,建设东亚共同体的理念已经开始达成共识,这既是东亚地区的现实需要,也是东亚各国近年来积极合作的必然结果。虽然共同体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进程,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毕竟东亚区域合作的势头已经清晰地显现出来,建设东亚共同体的进程已经启动。有关东亚共同体的设想,主要存在两个模式:一个是EAVG/EASG模式,另一个是日本版的“东盟+1”模式。两个模式具有共同的特点:未对东亚共同体的概念加以深究,注重务实的行动方案,希望通过发展东亚地区合作机制,加强经济互利合作,逐步启动政治与安全对话,打破安全困境。但是,EAVG/EASG模式更多强调“10+3”范围内的共同行动,而日本版的东亚共同体强调建立共同体过程中日本—东盟关系的优先性,以及未来逐步包括新、澳、印等[85]国的宏伟计划。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指出:“建立共同体可以作为东亚合作远景目标的设想之一。同时也应看到,东亚共同体迄今仍只是个概念,对于其定义、应该包括什么内容、涵盖哪些领域、以何种方式前进,[86]尚没有广泛和明确表述,各方考虑也不尽相同。”《东亚展望小组报告》和《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系统规划了东亚共同体建设的蓝图,但两个报告都没有给出“东亚共同体”的具体概念,而是确定了可以行动、促进合作的领域以及采取行动的具体目标,采取功能性合作,切实地推进东亚共同体建设。东亚共同体建设不仅来自国家或国际组织有意识地影响区域内国家关系的政策选择,是国家精心设计的产物和国家应对全球化与国内变化的双重挑战的反应,亦是区域内经济社会和安全的联系进程。温家宝总理在第二届东亚峰会召开前,指出东亚合作的框架应该以“10+1”为基础,以“10+3”为主渠道,以东亚峰会为重要补充,充分发挥东盟国家的主导作用,努力实现东[87]亚共同体的目标。

2005年以来,东亚区域合作的深化主要体现在:(1)东亚共同体的制度建设提上议程,东亚区域合作的框架逐渐清晰。首届东亚峰会虽然首次提出“有必要支持建设一个强大的东盟共同体”,但并不意味着忽视“东亚共同体”的建立。东亚峰会毕竟提供了一个平台,可以使各国自由讨论诸如领土争端、恐怖主义以及禽流感等政治、经济与社会问题,有助于推动东亚区域合作,成为促进本地区与其他地区共同发展的新起点。目前东亚地区已经确定了两个清晰的合作框架,一是“10+3”,二是“10+3+3”,即东亚峰会。其中,前者是合作的主渠道,解决实质性问题;后者是论坛,解[88]决战略性问题。首届峰会的召开改变了以往“10+3”会议以东盟峰会附属会议召开的现状,首次以东亚整体的形象出现,从而为深入讨论和决策东亚地区的重大事务创造了制度化的机制,也朝着东亚共同体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开放的东亚地区主义为东亚共同体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提供了讨论的空间和发展的场所。主要体现在允许区域成员参与多种合作机制,还以多种方式吸纳外部成员参与,体现了区域一体化与全球贸易自由化的结合。比如,对于东亚峰会,展望小组的建议是作为“10+3”的提升与替代,而实际的发展是作为东亚合作的延伸机制,吸纳了东亚之外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参加。(3)东亚区域合作逐渐形成以东盟为圆心,建立起环环相扣的合作网络。最内层的是东盟自由贸易区,按照计划,东盟自由贸易区已于2002年在6个老成员国之间建成。在2003年10月通过的“巴厘协议”中,东盟又提出到2020年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紧挨着的是“东盟+1”,即以东盟为主,分别与中国、日本、韩国的合作对话机制。次外层的是“东盟+3”,指东盟与中、日、韩三个东北亚国家的合作对话机制。最外层的是印、澳、新(西兰)等国参加的东亚峰会。结语

东亚区域合作的兴起,既是东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东亚主体意识发展的必然结果。东亚区域合作的进程是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同步开始的。此外,非传统安全的威胁也使东亚国家意识到合作的重要性。东亚各国关注的焦点已经从危机防范,转变到加强区域合作、促进亚洲发展上,东亚各国出于发展经济、防止危机、改善关系、保障安全的目的,通过协商合作,逐步推进了地区的制度化机制的发展。由于东亚国家间尚无多边合作的经验,相互间存在巨大的差异,一些国家间因领土争端和历史恩怨等因素导致信任度不够,各国领导人便以稳健的方式,推动东亚区域合作架构的建立。“10+3”框架,形式上首脑会议是非正式的;结构上既有所有成员国首脑会议,又有中日韩三国分别与东盟十国间的会议,还有中日韩三国间的非正式会晤;内容上,以东亚合作的原则为讨论主题,对成员国不具有约束力。经过十一次“10+3”会议的努力,东亚区域合作的目标逐渐明确:将对话合作机制推向制度化组织合作机制;增进共同利益,分担共同风险,推动东亚各国之间政治关系的改善和东亚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89]。

由于亚洲地区的多元性、复杂性以及与其他地区联系的广泛性,今后亚洲区域合作不可能只有一两个统一的渠道,而仍将是多领域、[90]多层次、多渠道同时发展。目前,东亚区域合作的主要内容是经济领域,且正在从“10+3”框架下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向东亚自由贸易区目标发展。从长期看,包括经济、安全、社会文化诸多领域在内的东亚共同体才是东亚区域合作的主要目标。东亚共同体的建设是基于东亚各国的共同利益,功能型合作是合作的重要方式。东亚共同体已被作为一个理念共识,但是,它的内涵具有宽容的架构,它可能主要不是指一种制度安排,而是一种价值理念,表现为“强理念、弱制度”,这个理念首先就是寻求“和平共处”,这要根据东亚自身的情[91]况找到合适的方式。

建设东亚共同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东亚各国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方能实现,但目标既已确定,方向亦渐渐清晰。世界银行通过对东亚地区经济结构和贸易投资关系的分析,指出了东亚一体化进程的议程可以设定为“为贸易安排扩大机会、超越国家边界的发展、通[92]过分享广泛利益促进社会稳定”。东亚共同体更多的是在实践层面不断探索的过程,东亚共同体的推动很大程度上是从务实的需要开始,不断增加合作的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合作框架;各国出于发展经济、防止危机、改善关系、保障安全的目的,通过协商合作,逐步推进地区的制度化机制的发展。东亚共同体建设以经济合作为主轴,可以设想用15年的时间建成东亚自由贸易区,用30—50年的时间完[93]成东亚政治安全合作共同体的进程。(王菲易)[1]张蕴岭:《探求东亚的区域主义》,《当代亚太》,2004年第12期,第3页。[2]王屏:《近代日本的亚细亚主义》,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5页。[3]王屏:《近代日本的亚细亚主义》,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339页。[4]《李大钊文集》,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610页。[5]王屏:《近代日本的亚细亚主义》,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0页。[6]包霞琴:《日本的东亚秩序观与“东亚共同体”构想》,《国际观察》,2004年第4期,第55页。[7]盛邦和:《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的日本大亚洲主义》,《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第125页。[8]李本义:《论孙中山的大亚洲主义思想》,《新华文摘》,2006年第4期。[9]《孙中山全集》(第11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408页。[10]同上书,第407页。[11]转引自王屏:《近代日本的亚细亚主义》,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0页。[12]陆建人:《从东亚体系到“10+3”框架——简论东亚区域合作的发展过程》,《亚太评论》,2005年第1期。[13]美联社马尼拉11月28日电:《东盟今天发誓要加速贸易自由化进程》,《参考消息》,1999年11月30日,第1版。[14]东亚展望小组报告:《走向东亚共同体——和平、繁荣与发展的地区》,参见张蕴岭、周小兵主编:《东亚合作的进程与前景》,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第276—277页。[15]《盛会促合作——记温家宝总理出席万象“10+3”等领导人系列会议》,《人民日报》,2004年11月30日,第7版。[16]《第十次东盟首脑会议闭幕》,《人民日报》,2004年12月1日,第3版。[17]Towards an Integrated East Asian Community, http://www.kln.gov.my/enlish/Fr-speeches.html,2004年12月8日。[18]苏浩:《东盟:热情促进东亚携手》,《人民日报》,2004年3月26日,第7版。[19]苏浩:《东亚区域合作机制的酝酿和启动》,《和平与发展》季刊,2001年第2期。[20]Richard Higgort and Richard Stubbs,“Competing Conceptions of Economic Regionalism:APEC versus EAEC in the Asian Pacific”,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Summer 1995,p.523.[21]马哈蒂尔:《东亚的潜力要靠合作发挥》,《人民日报》,2005年9月16日,第13版。[22]〔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邵文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年,第465页。[23]《东盟—中日韩、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在河内举行》,《人民日报》,1998年12月17日,第1版。[24]《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发表〈东亚合作联合声明〉》,《人民日报》,1999年11月29日,第6版。[25]朱立群、王帆主编:《东亚地区合作与中美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40页。[26]《扩大合作,促进发展》,《人民日报》,2001年11月7日,第3版。[27]张蕴岭:《东亚地区合作的进程及进展》,载《求是》,2002年第24期[28]巫宁耕:《亚太经济合作的道路》,《亚太研究论丛》(第一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页。[29]田中青:《试论“东亚共同体”》,《当代亚太》,2004年第10期,第15页。[30]Leaders Concur Formation of East Asian Community Inevitable, New Straits Times(Malaysia),Nov.8,2001;“Empowering East Asian Region through EAEC”,Business Times(Malaysia),Mar.11,2002.[31]朱立群、王帆主编:《东亚地区合作与中美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55—56页。[32]关于东亚合作机制的探索可以参见苏浩:《东亚区域合作的机制化安排》,《外交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33]一般认为,从国家与国家之间真正形成实质性区域经济合作的角度来说,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东盟和东盟自由贸易区;二是东盟与中日韩的合作对话(“10+3”);三是东盟分别与中日韩的合作对话(“10+1”);四是中日韩三国合作对话。参见张蕴岭:《东亚地区合作的进程及前瞻》,载《求是》,2002年第24期。[34]《东盟与中日韩外长会议举行,唐家璇出席并发表讲话》,《人民日报》,2002年7月31日。[35]朱立群、王帆主编:《东亚地区合作与中美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51页。[36]《朱镕基离开金边回国》,《人民日报》,2002年11月5日,第1版。[37]《平等、互信、合作、共赢——李肇星谈温家宝老挝之行成果》,《人民日报》,2004年12月1日,第3版。[38]《加强合作,互惠共赢——温家宝总理在第八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4年11月30日,第1版。[39]《巩固深化合作,共创美好未来》,《人民日报》,2005年12月13日,第3版。[40]《共建和平、繁荣的和谐东亚》,《人民日报》,2007年1月15日,第3版。[41]《温家宝出席第十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人民日报》,2007年1月15日,第1版。[42]李锦元、华清:《亚太地区“区域合作热”及其原因和发展趋势探析》,陈乔之编:《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3页。[43]《朱镕基出席东盟有关会议和访问柬埔寨取得成功》,《人民日报》,2002年11月日,第版。[44]《构建和谐东亚,促进睦邻友好》,《人民日报》,2007年1月17日,第3版。[45]陈乔之:《亚太地区区域合作的层次与特点》,陈乔之编:《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5页。[46]《共同谱写中国—东盟关系的新篇章——温家宝总理在第十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1年1月15日,第3版。[47]《东亚一体化火车头——中国—东盟自贸区》,《人民日报》,2004年11月26日,第7版。[48]《朱镕基出席东盟有关会议和访问柬埔寨取得成功》,《人民日报》,2002年11月5日,第4版。[49]《中国与东盟关系大事记》,《人民日报》,2006年10月27日,第7版。[50]《深化全面合作,推进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发展》,《人民日报》,2005年12月13日,第1版。[51]《中国与东盟10国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人民日报》,2007年1月15日,第4版。[52]《温家宝出席第十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人民日报》,2007年1月15日,第1版。[53]张蕴岭:《中国同东亚的经济一体化与合作》,载《当代亚太》,2006年第1期,第12页。[54]朱立群、王帆主编:《东亚地区合作与中美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53页。[55]张蕴岭:《中国积极参与东亚合作》,《人民日报》,2004年3月26日,第7版。[56]Final Report of the East Asia Study Group,转引自王勇:《“东亚共同体”:地区与国家的观点》,《外交评论》,2005 年第4 期,第21—22 页。[57]同上,第22页。[58]朱立群、王帆:《东亚地区合作与中美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7页。[59]陈玉刚:《区域主义的历史与理论视野》,包霞琴等主编:《国际关系研究:理论、视角与方法》,文汇出版社,2002年,第126页。[60]参见冯昭奎:《建设东亚共同体的十大关键因素》,载《外交评论》,2005年8月,第9页。[61]张蕴岭:《关于东亚合作的发展前景》,载《国际经济评论》,2001年第3—4期,第21—24页。[62]〔美〕卡尔·多伊奇:《国际关系分析》,周启朋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第334—335页。[63]苏浩著:《亚太合作安全研究:从哑铃到橄榄》,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前言第22页。[64]同上书,第372页。[65]Seng Tan&Amitav Acharya, eds.,Asia-Pacific Security Cooperation:National Interests and Regional Order, New York:M.E.Sharpe,2004,p.17.[66]Jusuf Wanandi, the Architecture of Security Cooperation for a Durable Regional Security in East Asia,转引自阎学通、周方银编:《东亚安全合作》,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中文简介,第XIV页。[67]《温家宝出席第七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人民日报》,2003年10月9日,第1版。[68]《加强合作 互惠共赢——温家宝总理在第八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4年11月30日,第1版。[69]国内有学者把东亚合作的多层次性称为“多重车轮”,认为东亚共同体的建设进程是由多个轮子共同推动的。参见杨伯江、刀书林、林利民等:《东亚峰会与区域整合的深化》,载《现代国际关系》,2005年第3期。[70]孙承:《日本的东亚共同体设想评析》,载《国际问题研究》,2002年第5期,第43—48页。[71]王联合:《东亚共同体:构想、机遇、挑战》,载《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6年第2期,第77页。[72]转引自杨伯江、刀书林、林利民等:《东亚峰会与区域整合的深化》,载《现代国际关系》,2005年第3期,第45页。[73]朱立群、王帆主编:《东亚地区合作与中美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8页。[74]庞中英:《开放地区主义的活力》,《人民日报》,2005年12月12日,第3版。[75]Final Report of the East Asia Study Group,参见http://www.aseansec.org/viewpdf.as?file=/pdf/easg.pdf。[76]Final Report of the East Asia Study Group,参见http://www.aseansec.org/viewpdf.as?file=/pdf/easg.pdf。[77]岳德明、翟昆:《“东亚首脑会议”的启动及其制约因素》,载《现代国际关系》,2004年第12期,第32页。[78]张蕴岭:《东亚合作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载《当代亚太》,2002年第1期,第77页。[79]《东亚峰会与区域整合的深化》,载《现代国际关系》,2005年第3期,第39页。[80]陆建人:《东亚峰会:区域合作的新平台》,《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年12月14日,第1版。[81]《16国携手加强能源合作》,《国际金融报》,2007年1月16日,第1版。[82]《温家宝总理出席第二届东亚峰会》,《人民日报》,2007年1月16日,第1版。[83]《合作共赢 携手并进——温家宝在第二届东亚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7年1月16日,第3版。[84]李振荣:《东亚经济合作进程中的问题及发展趋势》,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第124页。[85]王勇:《“东亚共同体”:地区与国家的观点》,载《外交评论》,2005年第4期,第19页。[86]王毅:《全球化进程中的亚洲区域合作》,《人民日报》,2004年4月30日,第3版。[87]《温家宝吁建“新型命运共同体”》,《东方早报》,2007年1月16日,第18版。[88]李淑娟:《中国亚洲太平洋学会2006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综述》,载《当代亚太》,2006年第12期,第59页。[89]《东亚我们能联合起来吗?》,《人民日报》,2004年3月26日,第7版。[90]翟昆:《释疑中国的地区合作战略》,《东方早报》,2007年1月16日,第23版。[91]张蕴岭:《如何认识东亚区域合作的发展》,载《当代亚太》,2005年第8期,第3页。[92]Kathie Krumm&Homi Kharas, ed.,East Asia Integrates:A Trade Policy Agenda for Shared Growth, Washington, D.C.,The World Bank,2003,p.2.[93]张蕴岭:《关于推进东亚合作的若干战略构想》,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第三章 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冷战的结束,东亚地区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和对外关系出现了重大调整,经济贸易合作加强,利益相互依赖加深。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加速发展,地区经济集团组织不断涌现,特别是北美自由贸易区、欧洲联盟的建立与发展,更加激发了东亚国家建立某种形式的经济贸易合作组织的热情。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东亚国家接连提出各种建立地区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议,宣告了创建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组织的时代的到来。当今国际经济合作和地区经济一体化理论认为,国家和地区间谋求建立区域经济合作集团,一般要沿着如下由低级到高级的阶梯进行:缔结优惠贸易协定(经济合作和一体化的准备阶段)——自由贸易区(一体化的第一阶段)——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同盟——经济同盟。东亚地区开展经济合作,建立地区经济合作组织,首先应该从建立自由贸易区开始,不能超越阶段。目前,东亚地区缺乏建立其他更高级经济合作组织的条件和能力,建立自由贸易区是比较合适的选择。第一节 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背景

东亚是战后新成长起来的地区,从日本率先现代化成为经济强国开始,“亚洲四小龙”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表现非凡,很快进入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行列。紧随其后,“亚洲虎”马来西亚、泰国、印尼等国也加入经济高速发展的行列,由此整个东亚地区形成了“龙腾虎跃”的景象,对世界产生重大影响。东南亚的其他国家结束长期动乱以后,各国政府致力于经济发展,社会趋向稳定,其中越南表现最为优异,已被世人公认为新兴的“亚洲虎”。

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大陆历经了30年的高速增长,迅速成为亚洲乃至世界新兴的经济体,对世界产生巨大震撼,极大提升了东亚地区在世界中的地位。东亚进入了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新阶段,与殖民时代形成鲜明对比。与东亚地区普遍发展同步,区域内各国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也日益发展,相互依存不断加深。这一切对东亚的前途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全球化方兴未艾,地区一体化如火如荼。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成功鼓舞了世界其他地区,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因此发展迅速,并向“美洲自由贸易区”演进。因此,除了东亚,世界经济三极中的另外两极都已不同程度地实现了一体化。经济竞争愈发激烈,集团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作为世界经济三极中最弱一极的东亚,面对欧洲和北美的强大竞争,不能不感到自身的压力巨大。因此,东亚地区应该推动自己的一体化进程,以便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中求得自身的发展。

美国经济学家贝拉·巴拉萨指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消除各国经[1]济单位之间歧视的过程。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可以分为特别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和完全的经济一体化6种级别递进的不同阶段。自由贸易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最基本的形态,东亚可以由此入手努力推进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

探讨东亚地区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世界贸易组织(WTO)希望通过多边贸易谈判来推动贸易自由化,但是由于加盟成员数量的增长和由此带来的相互之间利害关系调整难度的增大,很难达成协议并取得实质进展,这导致全球多边贸易自由化进程十分缓慢。因此,很多国家将缔结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或建立地区性的自由贸易区作为对WTO多边自由贸易谈判进展缓慢的替代。如此,各种双边或多边区域性自由贸易区应运而生并蓬勃发展。WTO将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统称为RTA(Regional Trade Agreement),这是因为“长期以来,FTA就像欧盟(EU)或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那样,是以邻国或以一定的地区为中心形成的,所以也叫地区贸易协定,[2]即RTA(Regional Trade Agreement)。”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由贸易协定获得了急速发展。根据WTO统计,截至2002年,报备到GATT/WTO的RTA有250个,其中130个是1995年1月以后通报的。目前,正在实施的RTA超过170个,此外,还有70个已经执行但没有报备。到2005年底,已经实施或拟议中及正在谈判中的RTA得以完成的[3]话,FTA的总数将接近300个。

然而,东亚并没有赶上这一股FTA/RTA浪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东亚地区在缔结FTA/RTA方面没有取得进展。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日本作为亚洲最发达国家一直奉行以GATT/WTO为中心的多边自由贸易政策,日本也是这一多边机制的最大受益者,对FTA/RTA之类的地区安排持消极甚至反对态度。东亚最重要的新兴工业强国的韩国与日本相类似,也一向遵奉多边自由贸易主义,也是这一体制的最大受益者。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韩国的成功主要来源于此。因此,韩国对FTA/RTA同样缺乏热情。作为东亚正在崛起的大国的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其对外通商政策的关注点在于复关和加入WTO及履行义务,没有精力也没有兴趣关心FTA/RTA。即使起步较早的东盟(ASEAN)也长期将精力放在政治和安全方面,并没有对FTA/RTA表现出很大的热情。这样就使得东亚地区的FTA/RTA进程大大慢于其他地区。但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东亚地区的FTA/RTA进程加快,至今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第二节 东亚自由贸易协定的浪潮

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协定近来取得很大进展,原因在于为应对欧美两大经济区域的竞争,东亚各经济体普遍感到竞争压力,因而积极寻求解决之道。而自由贸易协定是规避其他区域一体化竞争压力的最有效手段之一,也是加强自身一体化以增强竞争能力的手段。正因为如此,东亚各国改变过去对FTA/RTA的冷淡态度,积极寻求与他国缔结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表3-1是东亚地区各国各地区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情况。

资料来源:澳大利亚(John Ravenhill):《亚太地区新双边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杨毅译,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5年第6期,[4]第23页。

至2006年底为止,除了表中所列的这些以外,新近的情况是韩国与东盟(泰国除外)、中国与巴基斯坦已经签署协议。韩国与美国的谈判已经结束并达成协议。中国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组织之间的谈判已经开始,中国与印度也在讨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具体情况,详见表3-2。

一、区域内经济体与区域外国家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和签订情况

从表3-2可以看出,东亚与其他地区国家谈判和缔结自由贸易协定的事例已经有很多,包括日本与墨西哥、韩国与智利和美国、中国与智利、巴基斯坦等。日本与其他国家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最大的障碍在于农业问题。在与墨西哥谈判时就遇到这样的问题。日本政府自1999年以来,就一直与墨西哥讨论缔结FTA的可能性。双方的正式谈判于2002年10月开始,曾预定在2003年内达成协议。然而,日本在谈判中始终坚持农业保护,一再拒绝墨西哥要求日本开放猪肉等农副产品市场的要求。由于猪肉是墨西哥对日出口金额最大的农副产品,如不取消猪肉关税,墨西哥就不同意在开放非农产品市场方面让步,谈判因此一度搁浅。日本农林水产省曾警告说:如果日墨缔结FTA,取消进口猪肉的关税,日本养猪农户将把全国的政治家视为“敌人”。结果,经过长达16个月的讨价还价后,双方终于在2004年3月达成协议,2005年4月1日正式生效。

日墨FTA是日本签订的第一个涉及开放农产品市场、降低农业保护程度的FTA,对其今后的谈判有一定的影响。尽管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日本已经放弃了农业保护政策。如后所述,在日本与东盟和东盟各国以及与其他国家的FTA谈判中,农业保护问题都是谈判难以顺利进展的最主要障碍。

韩国与智利之间的谈判也是一波三折,主要原因仍在于农产品开放问题,主要是葡萄酒的问题。与日、韩态度不同,中国在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时并不回避农业问题,相反,很多地方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

二、区域内部自由贸易谈判与签订情况

东亚区域内部的情况就更加活跃。日本和新加坡率先缔结协定以后,各种区域内部的自由贸易协定不断涌现,掀起一股浪潮。

近年来,东亚地区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区(FTA)进入加速发展时期,中国、日本、韩国、东盟等国家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活动密集交织在一起。对各种构想中的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影响研究也取得了广泛的共识,即东亚地区FTA涵盖的范围越大对东亚各国经济发展越有利。第三节 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部分经济体结成同盟,在市场力量的驱动下谋求利益最大化。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必要性需要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来分析。

一、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理论基础

第一,自由贸易能使贸易双方的福利总水平提高。在理论上,首先是亚当·斯密在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中提出了“绝对利益论”,其次是大卫·李嘉图在181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阐述了“比较利益论”,奠定了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础。随后的自由贸易理论包括要素禀赋理论、新贸易理论都是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扩展并精致化。自由贸易理论都认同自由贸易“能把蛋糕做大”。在实践中,从一国国内贸易的地区化到全国一体化,从重商主义指导下的国际贸易到现在的贸易全球化与贸易区域集团化并存的状态,虽然在某个阶段也出现过保护贸易的倾向和事实,但总的说来是朝着自由贸易的方向发展,参与自由贸易的各方的福利水平也提高了。如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使欧盟已经能够向美国经济叫板。而保护贸易盛行甚至打贸易战往往使参与方都受损,最典型的就是1929—1933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时期的贸易战。

贸易还有外溢效应。自由贸易的外溢负效应不像金融开放的外溢负效应那样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经济危机甚至颠覆一个政权,更多地表现为对落后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冲击。自由贸易外溢正效应才是主要的,例如,使分工细化,生产扩大,从而使就业扩大;使资本和劳动力配置到最需要它们的地方,从而提高资本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使市场扩大,有利于企业或产业实现规模经济;使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方法以及其他知识广泛传播,加速经济的发展;由进口的新产品打开市场,为创造新的企业和产业准备广阔的市场;扩大竞争,消除垄断。此外还有潜在的正效应,即加强彼此的交流和理解,创造和平红利,提高文明程度。

第二,降低交易成本的需要。交易成本是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拟定和实施契约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双方的交易如同在物理学中的“无摩擦平面”中完成。经济学的一个中心思想是,自由交易往往使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在这种情况下,资源配置被认为是帕累托有效的。而由博弈论的著名例子“囚徒困境”,我们能够得出:一项交易的达成必须使得有关各方都能满意,但如果没有一个事先商定好的交易办法,所有交易方都将不欢而散。为了确定交易方法,或称为规则、制度,就必须耗费制定规则的交易成本。因此,交易成本就如同现实生活中的摩擦力一样,是无法消除的。但我们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就可以减少这一区域内为制定贸易规则而耗费的各种会晤、谈判等交易成本,还能使各个经济体的互信度提高,减少因违约而造成的交易成本。

二、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直接原因

第一,亚洲金融危机使各国觉醒。在这场世纪末的大危机中,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所谓“华盛顿共识”(减少政府干预、促进贸易和金融自由化)的指导下,处理亚洲金融危机。当时以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为首的一些经济学家就对“华盛顿共识”提出严重质疑,认为在拉美国家解决金融危机的经验基础上所形成的“华盛顿共识”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把它作为普遍适用的药方不分青红皂白地开给面临金融危机的所有国家。而事实上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处理亚洲金融危机的迟钝与失误和最终的结果也证明了东亚依靠别人的救援是不现实的、不成功的,只有加强自身的合作才能拯救自己、发展自己。其中,日本对东亚经济联合的态度在危机后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积极主张设立亚洲货币基金以防范危机。这是东亚联合的一个突出表现。

第二,以出口带动经济增长。一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由消费、投资和出口拉动的。在东亚13个国家中,韩国和东盟的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都是长期实行出口导向战略的国家,面对世界经济特别是美国经济的衰退,要想促进经济增长,就必须增加对非美国地区的出口,而增加对本地区的出口就成为最优选择。对于中国、日本这两个国家来说,由于内需不振,日本还兼有投资乏力,经济加速衰退的状况,所以两国也有增加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愿望。因此,如果将经济增长作为目标的话,东亚13国很有合作的必要,建立自由贸易区成为可行的方式。

第三,与贸易保护主义斗争的需要。根据历史经验,世界经济衰退的时期正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时期,而向发展中国家挑战的往往是发达国家。如2002年3月20美国正式启动提高进口关税的钢铁201法案,对大部分进口钢材征收8%~30%的关税,并对厚钢板实行进口限额;5月13日,美国总统布什又签署了新的农业法,其主要内容是大幅度提高政府对农业的补贴。这些法案的通过都是背离自由贸易精神的。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将对世界其他地区的贸易保护主义以有力的还击。

第四,其他自由贸易区取得的成绩鼓舞了东亚各国。欧元的流通,欧洲一体化程度进一步深化;北美自由贸易区使美、加、墨三国都取得了自由贸易利益;由非洲吉布提、埃及、肯尼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毛里求斯、苏丹、赞比亚和津巴布韦9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的东南非共同市场自由贸易区已经在区内实现了零关税,2004年又顺利地过渡到关税同盟,以区域合作积极应对全球竞争。这些都使得东亚各国对加强区域合作增强了信心。而且,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与WTO的法律框架相容,也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潮流。

三、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仅有良好的愿望是无法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任何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地区一体化成功的一个很重[5]要的条件是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没有经济和贸易上的紧密联系,自由贸易区无论如何是不能建立的。目前,东亚地区经过长期快速发展,内部之间的经济联系与往来已经相当密切。这为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区域内贸易的发展为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东亚地区内部各主要经济体之间的贸易往来已经相当可观。区域内贸易已经占到各自对外贸易的相当份额。

在中国—东盟方面,2005年1—11月,中国—东盟贸易额达1172.4亿美元,同比增长23.5%。其中,中国出口498.3亿美元,进口674.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1.1%和18.4%。东盟继续为中国第5大贸易伙伴,第5大出口市场和第4大进口来源地。

日本和东盟之间的贸易关系也在不断增强。2002年日本对外贸易总额7500亿美元,发生在日本和东盟之间的有1070亿美元,占总额的14.2%。所占份额仅次于美国的23.4%,高于欧盟的13.9%和中国的13.5%。东盟是日本的第二大贸易伙伴。2001年,东盟对外贸易总额5620亿美元,其中有1133亿美元发生在与日本之间,占对外贸易总额5620亿美元的20.2%。同年,东盟与美国的贸易额占东盟对外贸易总额的21.0%,与欧盟的贸易额占17.5%,与中国的贸易额占6.9%。日本是东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在中国、日本、韩国方面,2005年,中日贸易额达1893亿美元,中韩贸易额达1000亿美元,日韩贸易额达720亿美元。中国业已取代美国成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而日本也在继欧盟和美国之后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

其次,区域内相互投资的加强为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提供了保障。

在中国—东盟投资关系方面,近几年,东盟国家来华投资的实际投入金额每年在30亿美元左右。2005年1—11月,东盟国家来华实际投资28.1亿美元。截至2005年11月,东盟国家来华投资26659项,实际投入382.2亿美元。东盟来华投资主要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菲律宾。相对于东盟国家来华投资,中国到东盟国家的投资绝对金额较小,但潜力较大,增速较快。近年来,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积极开展对外投资,东南亚国家作为中国的周边邻国,资源丰富,与中国经济的互补性强,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点地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11月,经商务部批准和备案,中国企业在东盟10国投资11.4亿美元。

在日本—东盟投资关系方面,尽管近年来一些东盟领导人抱怨中国在吸引外资方面与东盟形成竞争关系,但迄今为止,东盟依然是日本的主要投资对象,日本依然是东盟最主要的资金来源。1995—2001年间,日本对外投资总额600亿美元,其中344亿美元投向东盟,占对外投资总额的57.1%,对中国投资居第二位,但仅占日本对外投资总额的21.5%。1995—2001年间,东盟共吸收外资2290亿美元,其中来自日本的最多,占总额的21.6%,欧盟第二,占16.8%,美国第三,占14.5%。在政府对外援助方面,日本对东盟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2001年,日本对外援助总额75亿美元,其中援助东盟的数额为21亿美元,占总额的28.3%,中国占9.2%。2001年,东盟共接受外来援助35亿美元,其中60.1%来自日本。近年来,日本尤其加大了对东盟新加入者经济援助力度。1993年以来,越南所接受的外来援助,历年都有半数以上来自日本。

在韩国—东盟投资关系方面,韩国在东盟也有大量的投资,近年来东盟对韩国的投资也在加强。这些都加强了韩国和东盟之间的经济、贸易、金融往来。

最后,区域内人员往来增多为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提供了强劲的活力。

商务往来、旅游、留学、劳务输出等是人员往来的主要形式。在东亚,内部的人员往来已经大大增加。东盟是日本最主要的旅游目的地。2001年,日本出境旅游人数为1782万,其中有265万以东盟为目的地,占总数的14.9%,仅次于前往美国的28.5%,高于前往中国的7.1%。2001年,东盟共接受外国游客25210万,其中日本游客占14.6%,中国占11.5%,美国占8.0%。同样,每年也有相当多的东盟人前往日本旅行。中国、日本、韩国三国之间的人员往来也是规模巨大。劳务输出方面,日本作为工业大国和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国家,每年接纳了大量的外来劳动力,其中以中国、韩国和东盟为最多。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劳务合作也发展很快。截至2005年11月,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签订承包劳务合同总金额34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27亿美元。新加坡、马来西亚、缅甸、泰国和越南是中国在东盟国家开展承包劳务合作的主要国家。其中,新加坡已成为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第4大目的地和对外劳务合作第2大市场。第四节 建设东亚自由贸易区的障碍

东亚地区的经济合作和自由贸易谈判虽然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但是与世界其他地区特别是欧洲和北美相比,依然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短期内难以取得实质突破。这是因为在东亚建设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重重障碍无法轻易清除。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如下几点:(1)中日之间复杂的关系尚未理顺

中日两国是东亚最重要的国家,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双方关系一直处于很复杂的境地。虽然双方在经济贸易上的合作不断加强,但在复杂的双边关系上,渐渐遭遇发展的瓶颈。这制约了双方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加强,也影响了东亚自由贸易的进程。中日两国都不希望对方主导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担心对方以此作为超越对手的工具,双方在很多方面都是明争暗斗。这些都影响了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2)东盟对大国的恐惧

东盟作为一个地区组织,力量虽然较单一国家强大很多,但是与中国和日本相比还相差很远。因此,对于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存在很复杂的心态。一方面,东盟认识到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是东盟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又担心中日等大国主导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偏离自己预设的轨道。所以,东盟对于中日两国对自由贸易区进程的主导都感到不安。东盟虽然担心中日关系发生重大波动,不愿意看到中日两国关系紧张而波及整个地区,但对于两国存在同样的心理恐惧,既不希望日本主导,也不希望中国主导。有时候希望充当中日两国之间的平衡力量,从中谋取利益最大化。东盟对大国的恐惧,使得它在推动东亚自由贸易区的问题上,既心态积极,又有所顾虑。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3)经济水平的不平衡

东亚地区是世界上少见的发展不平衡的地区之一。日本是唯一的发达国家,“四小龙”的发展水平紧随其后,所谓的亚洲“四小虎”稍显落后,接下来就是中国大陆,再就是越南、柬埔寨、老挝和缅甸等几个不发达国家。经济一体化需要有适当相近的经济发展水平。东亚这种局面无疑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这在客观上成为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障碍。

正是基于上述的各种问题,东亚的各个国家和地区在东亚合作和推进自由贸易方面存在各自不同的考虑,形成了不同的战略构想。这些不同的构想有一致的方面,但是更多的是矛盾和冲突。这是目前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难以取得实质突破的具体表现。

第一,东盟构想

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一直是东盟国家的理想。20世纪90年代初期,时任马来西亚总理的马哈蒂尔就倡议建立包括东盟和中、日、韩3国在内的“东亚经济核心论坛”。1994年东盟首脑会议又提出了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目标。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东亚各国领导人加快了区域经济合作的步伐。中国、日本和韩国3个经济大国均已在建立地区货币互换机制的问题上与东盟达成共识。东盟国家已认识到,作为次区域经济组织,东盟只能依托东亚这个大的经济圈,才能有更多的发展空间。

第二,韩国构想

2005年韩国和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签字仪式8月4日在首尔举行,这是韩国同别国签署的第二个自由贸易协定。根据该协定,双方将在今后10年内取消两国间大部分关税,对于敏感性产品采取灵活性措施。在该协定生效后,新加坡将立即取消原产地为韩国的所有商品的关税,韩国在今后10年内取消91.6%的新加坡商品的进口关税。

第三,日本构想

中国与东盟拟建自由贸易区使日本、韩国受到震动。日韩认为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可能带来如下冲击:(1)削弱日韩对东盟的出口;(2)加剧日本、韩国产业向中国转移的步伐,导致日本韩国的所谓“产业空洞化”更加严重;(3)可能导致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日益扩大,取代日韩对东盟的直接投资;(4)加快世界著名跨国企业在华的投资和地区总部建设,对日本、韩国吸引世界著名企业的投资,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改革和建立东北亚、东亚经济营运中心不利。日本、韩国还担心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地区总部和营运中心进一步向中国转移,可能导致日本、韩国在世界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中被“边缘化”。由于这样的担心,日本和韩国政府在中国提出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倡议后,积极行动,谋求抢在中国前面同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

东北亚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二为一,实现东亚自由贸易区。东亚国家中,韩国最早明确提出了通过这种方式的合作走向东亚自由贸易区的构想。经过韩日两国的努力,2002年3月,韩日成立了专家小组,研究建立韩日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方案。韩国也积极同中国联络,希望中国也加入拟议中的韩日自由贸易区,建立东北亚自由贸易区。

第四,中国构想

建设东亚自由贸易区是中国的目标。但是,在目前看来,建立一个涵盖全区域的“东亚自由贸易区”显然是不现实的。在世界经济区域化浪潮迅猛发展和“东亚自由贸易区”因困难重重而难于付诸实践的情况下,范围更小、同时更具有现实操作性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构想的提出就势所必然了。中国希望以此来带动“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之所以能率先推出,其原因在于:(1)世界经济发展区域化趋势与东亚地区合作滞后的反差。区域经济和贸易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通过建立各种优惠的经贸安排,寻求更大的经济发展空间,已经成为多数国家重要的政策选择。作为区域经济合作的最主要形式,近年来自由贸易区在全世界得到了迅猛发展。与世界其他地区相比,东亚地区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方面明显滞后,这里真正称得上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实际上只有东南亚国家联盟即东盟。尽管东盟建立35年来其业绩已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肯定,但东盟国家日益感到必须进一步扩大东盟的范围及合作领域,才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居于更加有利的位置。对东盟而言,中国经济发展蒸蒸日上,是非常难得的合作伙伴。(2)中国与东盟政治经济关系日益加深。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交往源远流长。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期,由于冷战的原因,中国与东盟一直处于敌对状态。直到1991年,中国才与所有东盟成员国建交或恢复了外交关系。1996年,中国开始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1997年,江泽民主席与东盟领导人共同确立了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同时,这种政治关系的良好势头又为双方发展更深层次的经济合作提供了必要条件。2000年底,在朱镕基总理提议下,双方进一步探讨了如何加强经济联系、提供贸易投资便利。2001年11月初,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的第五届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10+3”以及中国与东盟领导人“10+1”会议期间,朱镕基总理提出了三项建议:一是确定中国与东盟之间的重要合作领域;二是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三是加强政治互信与支持。消息传出,举世震惊。这是双方领导人高瞻远瞩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中国第一次承诺与他国达成自由贸易安排,堪称中国与东盟关系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从表面上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从构想到达成协议,只有一年时间。事实上,早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朱镕基总理就曾指示外经贸部组织专家开展关于相关的利弊评估和分析。在2000年11月于新加坡举行的第4届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之后,双方决定成立经济合作专家组,在这一专家组内,各自又成立了联合研究小组。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研究小组形成了一份双方均能接受的共同报告,并向双方各自的领导人提交了此份研究报告。2001年6月,在博鳌举行的中国—东盟高官会议上,东盟秘书长塞夫里诺指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倡议必须保留东盟的核心地位,充分考虑东盟的利益,照顾到它们的要求。对此,中国同意该贸易区可以东盟现有自由贸易区为基础,不必另起炉灶。同意对东盟中不发达成员国(老挝、柬埔寨和缅甸3国)实行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照顾这些国家的要求。在2001年9月召开的东盟—中国经济部长会议上,专家小组的报告顺利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倡议被提交领导人会议。2001年11月6日,在文莱召开的第五次“10+1”领导人会议上,双方领导人根据专家组的建议,迅速达成协议,一致同意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开展更密切的合作。在这次会议上,东盟的态度十分积极和一致。东盟认识到,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促进共同繁荣和发展,是一项及时的战略性选择。第五节 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前景

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是东亚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一环,需要长期的艰苦努力。由于东亚地区各个国家的发展水平不同,面临的问题各异,因此,期望以统一的步伐迈向共同体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在条件成熟的国家之间先行实践,然后逐步推广和扩大,可能是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有效途径。下面对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和展望。(1)东盟自由贸易区

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了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等东盟六国参加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会议签署了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英文为:ASEAN Free Trade,简称AFTA)的协议。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东盟地区作为单一生产单位的竞争优势;通过减少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期待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生产率和竞争力;加强东盟区域一体化和促进区内贸易与投资。本次会议随即签署了作为东盟自由贸易区重要标志的纲领性文件,即: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方案(Agreement on the 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Scheme for AFTA),简称CEPT。会议确定在未来15年内,即在2008年前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1995年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加速AFTA成立的时间表,即将原定的15年时间计划缩短为10年,即在2000年前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1999年9月29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十三届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决定将文、印、马、菲、新、泰等六个原创始成员国贸易自由化完成的时间表提前至2015年。其余越、老、柬、缅等四个新加入的会员国于2018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1999年的东盟第三届非正式首脑会议又宣布,六个原创始国将完成贸易自由化时间再提前5年,即在2010年之前完成;越、老、柬、缅等四国也将提前3年于2015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同时也预定于2003年将东盟区域建成为自由贸易区。

1999年年底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将六个原创始成员国内部共同有效关税调降至5%以下的目标时间,由预定的2003年再提前1年,即2002年。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优惠关税(AFTA CEPT)计划下,成员国承诺在2002年之内把关税减低到0至5%,四个新成员的目标定于2008年。(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0年9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得到东盟有关国家的赞同。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期间,中国和10个东盟成员国宣布了将在未来10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目标。2002年11月4日,第六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宣布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从而启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目标是用10年的时间完成所有关税和非关税的削减,消除双方之间存在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同时,建立一个综合框架,包含市场一体化的一系列措施,如投资促进、贸易便利化以及和谐的贸易及投资规则与标准。

1995—2002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年均增长15%。

2003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了历史性的782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42.9%。

2004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下调农产品的关税,到2006年,约600项农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2004年底,双方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标志着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

2005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文莱、印尼和菲律宾时提出,到2010年,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2000亿美元。

2005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计划开始实施,中国和东盟的7000种产品在大幅降低关税、免配额以及其他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改善的情况下,更加顺畅地进入对方市场,这有利于东盟国家的产品扩大对中国市场出口,也有助于中国企业以更低成本从东盟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和东盟合作历程中历史性的一步。它充分反映了双方领导人加强睦邻友好关系的良好愿望,也体现了中国和东盟之间不断加强的经济联系,是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中新的里程碑。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将会创造一个拥有18亿消费者、近2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1.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经济区。按人口算,这将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从经济规模上看,将是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全球第三大自由贸易区,由中国和东盟10国共创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东盟对中国的出口增长48%,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增长55%,对东盟和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贡献分别达到0.9%(约合54亿美元)和0.3%(约合22亿美元),将为中国和东盟商界创造无穷商机和广阔前景。(3)韩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

2006年5月16日,除泰国外的东盟国家在马尼拉与韩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FTA)。东盟秘书长王景荣在随后的东盟经济部长非正式会议上表示,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06年7月份生效。根据此协定,韩国与东盟同意贸易自由化,同意增加双方的货物贸易,同意消除所有的贸易壁垒。2005年12月,东盟与韩国曾签署的《货物自由贸易框架协议》规定,韩国及东盟成员国可以指定40种产品在一定期限内排出在减税之外,但韩国却将大米列为其保护产品,引起世界第一大米出口国泰国不满。虽然泰国没有签署协议,但随着其国内形势稳定,泰国将尽早与韩国签署自由贸易协议。泰国要求将其出口拳头产品大米包括在货物自由贸易协定之中。但韩国迫于国内稻民压力,一直没有让步,这也是泰国没有签署协定的原因之一。根据协定,泰国、文莱、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东盟6国将先与韩国实施减税措施,而其他东盟4国将于较晚时期执行。(4)日本—东盟自由贸易谈判

2003年12月在东京召开的日本—东盟特别首脑会议标志着双方的关系进入到以平等合作为基础的新的伙伴关系时期。早在2002年1月小泉首相出访东盟时,就提议召开日本—东盟双边首脑会议。经过将近两年时间的准备,终于在2003年12月11至12日于东京举行了这次峰会。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东盟各国领导人首次以客人身份在东盟地区以外与一个东亚国家举行的双边峰会。

自从1997年12月“10+3”机制建立以来,东盟一直以主人身份主办峰会,地点也圈定在东盟地域之内。东盟分别与中、日、韩举行的双边峰会,即“10+1”会议,都安排在“10+3”框架中进行,通常每次会晤仅短短一个小时。由此看来,这次持续两天的东京峰会,实属非同寻常。这反映出东盟对与日本关系的高度重视。而日本也希望通过这次峰会,提升与东盟的关系,改变日本在与东盟关系上落后于中国的状况,并借此主导东亚合作的方向。(5)日韩自由贸易谈判

日韩自由贸易区是东亚最先提出的自由贸易区。早在1998年10月韩国前总统金大中访日与日本前首相小渊惠三会谈时,双方就决定缔结日韩FTA。从1998年12月开始到2003年10月,双方先后开展了民间和政府间的共同研究,对尽快缔结日韩FTA达成了广泛的共识。以此为基础,日本小泉首相和韩国卢武铉总统2003年6月会谈时决定年内开始谈判,争取2年内达成协议。由此,日韩自由贸易区就进入了实质性的发展阶段。2003年12月,日韩FTA第一次谈判正式开始,到2004年11月已进行了6次谈判。在日韩FTA谈判如期进行的过程中,日韩首脑2004年7月和12月先后两次会谈,双方都强调要在2005年内结束谈判、达成协议,但是至今没有取得实质突破,未能达成协议。(6)中韩自由贸易谈判

2006年11月17日,在主办本届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越南河内,韩国和中国政府一致同意,开始进行自由贸易协定(FTA)的谈判工作。当天,韩国通商交涉本部长金铉宗和中国国务院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河内举行了通商长官会谈,双方就着手展开旨在签订FTA的产、官、学领域的合作研究达成一致意见。产官学合作研究是继2005年7月份开始进行的两国民间研究机构合作研究之后的一项举措,实际上意味着FTA谈判的开始。如果中韩两国签订FTA,农、水产业的进口将激增486%,预计会给我国农业和水产业造成不小的冲击。(7)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构想萌芽于2001年的汉城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政府同年正式提出构建设想。2001年3月29日到30日,中国、日本及韩国的学者在汉城召开题为“关于中日韩三国经济合作和环黄海次区域建立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从而作为国际性的会议郑重提出了这种设想。2001年11月14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在金边出席“10+3”(东盟10国加中日韩三国)会议期间,主持了由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韩国总理金硕珠参加的三国首脑会谈。在会上,朱镕基总理正式提出中日韩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设想。

由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时任日本外务大臣的町村信孝和韩国外交通商部长官潘基文牵头的中日韩三方委员会于2004年11月27日通过了《中日韩三国合作行动战略》,该战略表示,三国官方将促进三国研究机构正在进行的关于可能建立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经济影响的联合研究。

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对三个国家都是有好处的,是所谓“多赢”。但是,中国政府作为首倡者,肯定有自己更广泛的利益。在对各方都有利的情况下,存在最大利益的问题。从长远来看,中日韩建立自由贸易区,中国将会获得更加广泛的利益。众所周知,三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在呈现阶梯状,日本为首,中国为末。水往低处流,如果实现贸易自由化,三国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趋同的速度将会大大加快。自由贸易区建立,主要是产品和服务开放。现在三国之间的货物流通,不仅要受关税限制,还有非关税壁垒限制。自由贸易区建立以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都撤销了。所以三国消费者会享受到比现在更便宜的产品。消费者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从产业的角度来讲,中日韩自由贸易有利于三个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这就是国际经济学上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比如,实行自由贸易区以后,由于中国劳动力较低廉、生产资料价格低等优势,以前在日本生产的产品,就有可能转移到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实际上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很显然,这将会在中国制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加凸显现在就已经初露端倪的中国“世界工厂”地位。

另外,贸易的自由化,从产品到劳务,国与国之间都放松了。人员往来增多,文化交流增强,有利于中国企业吸收外国先进管理经验,有利于文化交流、生活方式的交流、价值观念的交流。而且,日韩成熟的市场经济经验正是中国所缺少的。自由贸易区的实现,我们会非常容易地引进,从而促进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实现自由贸易后,中国和日本的技术差距、产业差距很快就会缩小。现在日本连续10年经济持续低迷,而中国保持高速发展状态,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要比日本快得多。日本非常担心这个问题。日本虽意识到建立自由贸易区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好处,但这个好处相对于对中国的好处哪个大一点哪个小一点,他们内部的结论是,对中国的好处要大于对日本的好处。

由于一系列原因,在可以预见的时期,三国不会开展设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看来这个设想得再过一段时间才会成为中日韩政府认真讨论的课题。但是,谈判本身就是互相妥协的过程。看起来山穷水尽了,突然又柳暗花明的情况经常出现。既然中日韩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就有进一步谈判的可能。问题是三方都要对自己的立场进行反思,找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来。

中国政府在战略上对东北亚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应持积极态度。中国与日本的关系不应搞僵,中国应拿出实际的步骤、措施,确立在区域经济合作谈判中的地位、目标。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不可谋求起所谓的主导作用,一是这不可能,二是不必要,三是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还不一定有效果。中国的战略可以用这么几个字概括:政治着眼,经济入手;积极主动,不谋主导;先浅后深,先易后难;突破韩国,吸引日本。只要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以大局为重,从三国人民的最高利[6]益考虑问题,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区是可以实现的。结语

全球化浪潮正席卷世界,区域合作在不断加强。东亚诸国地理相邻、文化相近、人员往来密切,却在一体化道路上裹足不前。究其原因,除了历史问题以外,还存有许多的现实问题。

东亚诸国相互间已经建立起紧密的经贸联系。建立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区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但是,道路是不平坦的,存在很多的困难或障碍。东亚诸国,尤其是中日两国要参照法德两国的合作模式,建立起真诚的互信关系,这种关系将是奠定双方合作的政治基础,这不仅是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也是整个东亚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基础。作为东亚两个最重要的国家,双方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适当的妥协不仅无损各自的利益,相反还能增进双方的福祉。“政治妥协是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较多的政治经济贡献可以从区域经济一[7]体化的深化中取得回报。”

构建东亚自由贸易区肯定会遇到农业问题。欧洲一体化的经验告诉我们,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在一体化过程中,每个国家不可能各方面都会利益最大化,所以相互间需要妥协,这对维系合作、推动发展是十分必要的。法德的合作精神产生了“共同农业政策”,这一政策对维系法德合作、推动欧洲一体化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设立东亚版的“共同农业政策”可以作为平衡有关各方利益、达到顺利推动东亚自由贸易区建立的有益尝试。

我们相信,东亚诸国的精英们明白妥协精神的重要意义,并在这样的共识下采取实际的行动、积极促进东亚地区的紧密合作,不断消除自由贸易区谈判中的各种障碍,顺利推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程政洲)[1]Bela A.Balassa, The Theory of Economic Integration.London:George Allen and Unwin LTD.1965.[2]朴英爱、牟春野:《中日韩FTA进程及其政策比较分析》,载《现代日本经济》,2006年第4期,第24页。[3]世界贸易组织官方网站http://www.wto.org。[4]转引自樊勇明:《西方国际政治经济学》(第二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74页。[5]韦红:《地区主义视野下的中国—东盟合作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11月第一版,第141页。[6]《财富时报》,2003年6月24日。[7]樊勇明:《西方国际政治经济学(第2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2006年,第2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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