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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6 03: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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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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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在荧屏上的吻

贴在荧屏上的吻试读:

简介

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陆思杰换下白大褂,走出实验室大楼,天色已经昏暗,这段日子为了研究“人死之后究竟有没有灵魂”这一课题,他整天把自己泡在实验室里,已经连续一星期没有回家了。此时,他感到好累,全身心的万般疲倦,他要立刻回家,好好的大睡一觉。他抬手,用拇指与食指捏了几下眉心,急急地走向车库,找到自己的宝马,踩下油门,风一样的往回家的路驶去。

第一章

我是警察

皮鞋是黑的,皮子的纹路隐约可见。长长的鞋带弹性很不错,拽上去轻快舒适。裤子是笔挺的,优雅深沉的蓝灰色随着我的脚步在空气里抹出潇洒的弧影。上衣更棒,小西服领让我自信十足,银光闪闪的扣子和深蓝的底色是完美的搭配。我把右手抬起,顺着左边胸前的口袋往上摸,摸到了编号,金属特有的凉飕飕的感觉让我的心跟着手颤了一下。我用食指抚摩编号,0,1,6,0,8,6。没错,这个简洁响亮的数字组合就是我的编号,或者说,这就是我。我把左手抬起,摸到了肩章,硬梆梆的如同我坚韧的性格。左手往下滑动,摸到了胸章,这才是关键。胸章真漂亮,饱满的麦穗,完美的对称,蓝色的小盾牌像我一样是正义的化身。没错,我是人民警察,F城的警察,编号016086。

我再次低下头看看了脚上的皮鞋,它还没有沾染一丝灰尘,就像这身漂亮英俊的警服和我有力的双手,它们都还没有证明自己。但只要我转过身,打开门走出去,就可以让人们看到一名优秀的警察。在我转身的瞬间,背后的镜子里留下了梦幻般的身影。

当然是梦幻。警察016086此刻正坐在一间地下室的椅子上,对着一面半月形的小镜子检查自己的脸。镜子里的他面带疲倦,好像几年没睡过觉,虽然嘴唇上面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根短须,却显得有点苍老。肩膀上没有硬梆梆的肩章,因为那是件灰色的圆领T恤。当然,胸前也不会有胸章和编号,除非商标也可以称作胸章。这个穿着圆领T恤的警察就是我,或者说,警察的称号即将属于这个穿着圆领T恤的我。

一年前,我从Z城警官学校毕业。警官学校不是培养警官的地方,但它培养了很多梦想当警官的人。有人觉得当警官很帅,有人觉得当警官能除暴安良,也有人觉得当警官可以弄到很多钱。这三点我都赞同,所以我也很想当警官。我在警官学校里学会了开枪,开车,散打以及使用计谋。我认为我具备了当警官,至少是当警察的基本条件,于是我更加以此作为自己的理想。三个月前,我通过了F城的公务员考试,被录取为F城的民警。结果已经公示,我在等待让我前去报到的通知。三个月过去了,报到通知毫无来临的征兆,我有时焦躁不安但丝毫没有沮丧,即使通知没有到,这也是一件板上钉钉的事儿:我是警察。

对着镜子仔细看着自己,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像个警察。那眉毛,那眼神,简直天生就是个警察坯子。我想起在学校练习射击的事儿,五四、***、九二我都玩过,不但枪法漂亮,而且姿势专业。弹壳蹦出枪膛的声音最悦耳,那是一种饱含着成就感和满足感的声音。我的胳膊在后坐力的冲击下震动和高高扬起的瞬间,我感觉要飞了一样,冲击力电一般传进我血管,撞着血管壁飕飕地前进,绝对是浑身上下三万六千个毛孔没有一个不舒坦。这种感觉怎么能不说明我生来就是要当个警察呢。

是的,我现在一点也不像个警察。我没有真正的警服,没有大盖帽,没有皮鞋,更没有枪。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间地下室是跟我一起毕业的一个哥儿们租的,他也是要当警察的。这哥儿们早出晚归,不让我见着影,一个人躲到大学里看复习资料,他把那些填数字和造句子的题目做得滚瓜烂熟,看样子是想考一个警官了。这些我都不管,他是我哥儿们,他的地下室就是我的地下室。除了黑社会,这个世界上最讲义气的就是警察了。这是我深信不疑的,在所有的感情里,我最相信的就是义气。从前上高中的时候,我有一大帮好哥儿们,义气胜过一切。我曾经一个人半夜坐小三轮从县城赶到市里,就为了兑现我对哥儿们的诺言。我跟那个受欺负的哥儿们说,天亮之前我让那小子给你道歉。谁知道那小子跑市里去了,但是我绝对不能食言,说话不算话就是不讲义气。半夜3点多,我一个人在市里单挑俩,单挑的结果是让我那受欺负的哥儿们半夜在电话听那小子道歉。你不信也不要紧,这些都是小时候的事儿了,不是什么好事。但话说回来,要不是我从小那么讲义气,怎么当得了警察呢?

我用小剪刀把嘴唇上的那几根稀稀拉拉的胡子小心地剪掉。没有胡子总会显得年轻点。虽然年轻这个词从我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总会带点假惺惺装老成的口气,但我始终觉得这种口气还是合适的。等待中的人是最容易变老的。更何况,今天我要出去见一个更年轻的人。我站起来活动活动长时间搁在桌子上的胳膊,用一件脏衣服擦了擦胳膊肘上的灰。我打开放在床底下的行李箱,换上学校发的那套学生警服,浅蓝色的半袖衬衫,深蓝色的裤子,看起来和真正的警服衬衫一模一样。我慢慢地穿上衬衫和裤子,把肩膀和膝盖上的褶子扯平整。虽然脚上的运动鞋看上去怪怪的,但穿上制服的我总显得英俊而有正气。能给别人这样的感觉总不是坏事。收拾完毕,我提上该丢掉的垃圾袋,走出地下室。锁上门之前,我仔细看了看这间地下室,这是我难以改掉的习惯,临出门前总要把房间仔细看上一遍,像是怕少了或多了什么东西一样。这间地下室真不像间屋子,狭长的空间里放着一张上下铺的架子床,床底下堆满了不知道放了什么东西的纸盒子破箱子。床的一边紧靠着墙壁,另一边只有一个人侧身而过的空间。门后面的桌子让门只能打开到一半,我站在门口侧着身子拉灭墙壁上的灯。这简直是个水泥做的棺材。

我提着垃圾往外走,先要爬上三段楼梯才能见到真正的地面。楼梯上沾满了厚厚的泥土,踩上去一点声音也没有,像乡下的泥地那样软。走到地面上,刺眼的阳光让我的脑门里轰地响了一声,眼前闪烁着白花花的一片,看什么都是刺眼的。我把脸皱的像老树皮一样,还是要用手挡一下太阳才能看清东西。在把垃圾袋丢进垃圾车里之前,我突然想看看里面都是些什么。泡面袋子,蚊香盒子,蚊香灰,还有吃剩下的盒饭。我终于记起来昨天晚上吃的是酸辣土豆丝盒饭。

走上二马路,梧桐树的阴影把我罩住了。舒服多了。午后的街上人很少,路边停着等客人的出租车。我慢慢地顺着路沿走,看着地上树叶子班驳的碎影子和我自己的影子混在一起,我的样子一会像个穿树叶衣服的亚当,一会又像个奇形怪状的金刚。Z城街上的灰尘不多,只是没有风的午后让人不怎么好受,每吸一口气就像喝了一口在太阳底下晒了半天的水。我慢慢地走着,路过报刊亭还过去瞅上两眼,一点也不着急。时间还早呢。

走到二马路的尽头,梧桐树没有了。阳光像让人刚刚能忍受的热水一样浇在身上,我的影子左右摇摆着前进,摇得越来越快,我想赶紧走过这个没有树的巨大十字路口。但只走了那么几步,我又慢了下来,我看着路边上一个个长得一样的小摊子,开始难过起来。因为这里马上就到火车站了,我又想起了B。

那天中午也有太阳,但很凉快。当我和B快走到火车站的时候,天却变得阴沉起来,凉风不时从地面上卷起来,尘土迷到眼睛,我几次都看不清B是不是还走在我的前面走着。她背着那个红色的帆布包,手里提着装满书的黑手提袋。她说什么都不让我帮她提,她根本不当我存在。我快步地跟上她,扯她也没反应,跟她说话也不吭声。我就这样胸口闷着一腔怒吼和眼泪踉踉跄跄地跟着她,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连路都走不稳了。我又不愿意走在她前面,那样要看到她必须得回头。谁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在哪个路口突然转弯把我甩掉。

就是在这些长相一样的小摊子上,我疯狂地抓起一台电话打给刚刚上了火车的B,我一手把话筒按在耳朵上,一手紧紧握着没电了的手机,在柜台上使劲地磨。我语无伦次地对着话筒信誓旦旦,哀求着啜泣着,试图平静下来。我哽咽着忍住哭泣叮嘱她路上小心,仿佛我只是在伤心地送别短暂离开的情人。深情的流行歌曲将这样的场景唱得痛彻心扉,但我终于发现,就连心如刀割这么形象的词也不过是把感觉抽象了。看着B的背影在入站口的人群里一点点消失,那渐渐残缺模糊的一点红色不但在我心里引起了要化作一腔热泪的痛苦,还引起了想要化作一声冷笑的怨恨。红点彻底消失,我转身离开进站口。逆流而行的步伐中,我感到了绝望之后的解脱,就像结束了一段四目相对沉默无言的漫长对峙。

现在,我走进了火车站的广场,广场上到处是等待离开的人,各种包袱皮箱和或站或坐的姿势构成了我见过最庞大的雕塑群。太阳在上面烧着,雕像们有着一样的痛苦表情,时间和天气在无情地折磨他们,但他们只有等待的份儿。我快步穿行在其中,心头不断冒出置身事外的超脱感,为这场焦躁的等待与我无关感到一阵欣喜。不久之后的某天,我会穿着警服成为这群雕像中最骄傲的一员,口袋里装着F城公安局的报到证。

穿过了广场,我挑近路朝着二七广场的方向走去。我看了看手机,还有时间。我走进了路边上一家专卖杂志的书店。书店门面不大,我四五步走到了最里面,从里面的书架开始看。只用了几秒种,我的目光离开了最里面的书架,那都些不是好意思拿在手里的杂志。我转过身,目光落在书店中央的大桌子上,那上面摆满了花里呼哨的杂志。我装作仔细挑选的样子。拿起一本,直接翻开到中间,好像只需要看看某个熟悉的栏目我就能知道这期杂志的好坏。我用同样的手法一连翻看了七八本杂志,看到了包括画眼影技巧在内的几十张时尚彩页。最后,我满带着对这些中产阶级杂志的失望之情把手伸向了一份《南方》。我拿起《南方》看了看定价,径直走向柜台,朝书店老板晃了晃手里的书,付过钱走了出来。我从来没有看过《南方》。但我知道这是一本文学杂志,拿着它等人我心里会比较塌实。再说,我不妨也可以看看小说。

穿过那条被称作步行街但实际上一个百米冲刺就能到头的马路,我来到了二七广场,在二七纪念塔下面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我看了看手机,最少还要等三十分钟。我翻开南方,看了看目录。中篇,短篇,散文,诗歌。这果然是一本正儿八经的文学杂志。我没读过这么正经的文学杂志,我喜欢《科幻世界》和《奇幻世界》。日子过的那么无聊,小说还要把无聊的生活重述一遍,那只能更无聊。当然,或许这只不过是我没有文学天分的原因,我无法从无聊中读出深刻的启示。我还是喜欢远离生活的描写,新奇和充满幻想的东西能让我忘掉许多,尤其是漫长的等待。

今天的等待并不漫长。三十分钟很快就会过去,即使再延长点也无所谓。在等待一个自称文学青年的女孩时,坐在台阶上读《南方》是再好不过了。我翻到诗歌的部分,开始一句一句地读下去。对于诗歌,我并不陌生,我有一个会写诗的好哥儿们。另外,在所有被称作文学的东西里面,我最喜欢的也是诗歌,至少,读起来会快一点。一个句子接一个句子排着队走进我的脑子,我不时抬起头看看天空,但看不到这些句子描写的模样。盘旋的鸟阵,如舞蹈中的裙。Z城不常见到成群的鸟,或许这诗写的是南方?还是把高空盘旋的鸟阵比做抽象的线条比较合适。我读一句在心里琢磨一句。原来读诗比读科幻消磨时间。时间就像木头桩子,诗歌就像木锉,读诗就像看着木头的粉末在木锉的来回运动中哗哗飘散。当然,我只是个外行,我只是在等一个文学女青年的时候装模做样地读起诗歌来。

二七纪念塔不高,大概不比6层楼高多少。是个双塔,左右对称,像小时候吃的一种冰棍。或者,那冰棍就是照着二七塔的样子做的。塔楼门口像个小庙,但也像个公共厕所,我见过这样的公共厕所。我只买票上去过一回,几年前刚上大学时候跟寝室里的哥儿们一起来的。爬到塔楼上的展览厅里,转了几个来回,对中学的历史书进行了图文并茂带解说的复习。但我始终没解开一个困惑,为什么要用一座塔来纪念一场罢工,或许是塔顶上光芒烁烁的红星赋予了塔革命的意义。革命终究是要被人忘记的,对于我和更年轻的人们来说,革命就是一道论述题,二七塔就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约会地点。就像警官学校里的革命雕像很自然地变成了学生约会备忘录中的常用词。这样的地方就是一个个接头暗号,简洁短促却能成为无数人心头抹不掉的青春纪念。二七塔,我不知道在电话里对着多少人说过这三个字,我在这里等过人,约过会,吃过酸辣粉,现在又在这里等待一个漂亮可爱的文学女青年。二七塔似乎也会变成我的接头暗号吧。我把《南方》上的诗都解释了一遍,把脚步从一个阴影里挪到另一个阴影里。开始像所有的约会者那样想象即将发生的见面。

Y应该从步行街的东边走过来,那边有最近的公交站。她背着小书包,戴着太阳帽——她不会像装腔作势的小女生那样躲在一把带花边的遮阳伞底下。她松散的马尾巴辫在太阳帽后面甩动着,节奏轻快优美。短裤加运动鞋?或者是短裙?T恤是什么样颜色呢?记得上次见面是翠绿色。她跑起来像一只活泼的小兔子,说起话来又变成一只欢快的小鸟。像舞蹈中的裙吗?Y给我的感觉远远胜过诗歌。和她在一起的时间,都化作了丛林里的小溪流,每一个瞬间都在有灵性的石头上撞出小花朵来。也有可能,她穿得很清凉,天是那么热。她穿着蓝色小花的连衣裙款款而来,大老远就朝我招手,大老远我就能用目光感觉到那件碎花连衣裙的质感,棉布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最合适。连衣裙当然要配凉鞋,那双白色的凉鞋穿在她的小脚上再完美不过了。在完美的人身上体现自己,我敢说这才是一双鞋或一件衣服真正的价值。穿成这样就一定提着那个浅灰色的手提包,Y一看就是那种知道怎么搭配着装的女孩。所以,这样情况下她一定会打着一把阳伞来的。那么热的天,那么污浊的空气,打着伞当然没错了。何况,她有把和碎花裙子很搭配的阳伞。蓝色的伞面,纯白的小星星。

我的眼睛始终没离开《南方》,这时候我已经翻到散文版面了。我读不进小说。等待是一种情绪的发生,不适合有什么情节。我不时抬一下头,扫视面前的街道,在提着购物袋的女人们身上打量,这是些被空洞欲望吞噬着的女人。在这种并不漫长的等待中,我偶尔会扮一下哲人。我把目光放得很远,几个路口我都仔细地看看,不知道Y会不会在其中一个路口出现。在等待过街的人群当中,很容易看出哪个是我所等待的人。Y也很有可能从二七塔背后的路口走过来,但我始终没有回头去看一下。我期待着我的名字或者简单的一声“哎”从身后轻盈蹦进我的耳朵里,我该用怎样的夸张动作来回应她呢?当然,我更期待一只小手拍在我的后背上,或者是模仿浪漫剧里那样蒙上我的眼睛。在就要对一年寂寞生活说再见的时刻,我不会像挑剔剧情那样挑剔关于我自己的情节。我心甘情愿做一个庸俗的浪漫剧主角。

差不多到约定的时间还有五分钟。一点焦躁在我胸口着了起来。这种感觉真糟糕,如果我没猜错,我是开始紧张了。我可以平静地等待一个小时甚至两个小时,但却在最后五分钟做不到平静。这就像小时候坐在考场里,从容不迫地答完试卷上所有的题目,检查试卷和等待结束的时间里我还能在草稿纸上画几只老鼠。可到了要结束的几分钟,过度的紧张让我喉头发麻,想要大喊大叫的冲动不断折磨着我。但又不敢把眼睛从试卷上挪开,不时拿起笔在试卷上做出无用甚至是有害的改动,手抖得像筛糠。我站起身来,膝盖发酸,头发蒙。我把《南方》卷起来握在手里,想给Y打个电话。但终于忍住了。再次翻开《南方》,目光停不了五秒钟,我又抬起头朝着街道乱瞟起来。如果到点了她不来怎么办?当然要继续等,但要打个电话问问吗?不着急,离整点还差五分钟呢。

我朝二七塔走过去,像个考古专家一样观察起来,好像我用手摸一摸就能知道塔的年龄。塔楼门口不断有游客进出,很多被大人牵着的小孩。他们大概又要接受一次革命教育了。有人在远处给二七塔拍照,也有人在跟二七塔合影,斜长的影子印在水泥地面上。太阳挂到了西天边,光线有点柔和了。我不断看手机,时间过的很慢,半分钟要走好久。我很认真地做了几次深呼吸,这么一点等待的时间不应该让我紧张。好警察都能彻夜等待。

我打算再次坐下看《南方》。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我赶紧站起身(其实我坐下去的动作还没完成),把手伸进口袋里掏手机。掏了两下没掏出来,真不该穿这裤子。手机掏了出来,不震了。是Y的短信。伙计,我上午跟我姐逛街去了,离得有点远,现在还在小西门等406,周末车慢,你等会儿。

伙计。我喜欢这个称呼。Y跟我是老乡,在一个县城长大。带着属于我们的乡土气息的称呼让我觉得很开心。短信的内容也让我平静了下来,至少能让我踏踏实实地继续等待了。我坐在台阶上,把《南方》丢在地下,给Y回短信:伙计,没事,我等着呢。你不用慌。我对自己简短平和的回复感到满意,不让词句里露出半点着急。等她来了我再笑着跟她说,伙计,你不知道,我等了两个小时。想到这里,我不觉为自己的计划露出微笑了。

我把《南方》丢在台阶上,重新站起来晃了几圈。从小西门坐406过来,周末那么堵,至少还要半小时吧。我准备用这段时间好好想一想,等Y到了,我们去哪里玩,晚上吃什么。更重要的是,我该好好想一想怎么对她开口,那件很重要的事——昨天晚上我正是这么在短信里跟她说的:伙计,明天下午咱们玩去吧,我有很重要的事想跟你交流交流。对于我的这个邀请,Y很爽快地答应了,她说过,在大学最后一个暑假的最后几天里,要好好的玩一玩。其实我也很奇怪,我怎么就跟Y跑到一起玩了。对她来说,我是属于她姐姐那一代的老青年,而她是个尚未成熟的小青年。在第一次跟她在师大学校里溜达之前,我只在QQ上见过她,她是个说话喜欢不断用感叹号的小女孩。那段时间我正面临着人生的第一次失恋,B打算永远离开我和这个城市。那是我的灰色时期。我考上了F城的警察,却被B的父亲告知,如果我去F城她女儿就必须得离开我,她女儿必须在男朋友和父亲之间做选择。我当天就对B发了誓,我要为了爱情放弃这个当警察的机会。但第二天我就从我母亲那里得知,我考上F城的警察让我父亲非常高兴,他正在向街坊邻居亲朋好友炫耀着。为了爱情,我从Z城赶回家跟父亲喝了一场酒,但五瓶啤酒却成了我灰色时期的前奏。我父亲说,我去不去F城当警察就是在选择要不要他这个当爹的。结果很明白,儿子选择了父亲,女儿也选择了父亲。我开始了没有女朋友没有工作没有固定住处的灰色时期。我用所有时间来等待来自F城的报到通知,死心塌地要做个警察。终于,在被等待消磨了几个月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不再为当警察还是要爱情的事儿悲伤了。我耐心地等待着报到通知,时而焦躁,但大部分时候毫无感觉。

昨天晚上,我决定要跟Y说那件重要的事。现在,还有大概25分钟她就到这里了。我得赶快想好要带着她去哪里。这两个星期我跟Y在一起的时间不少,有时候从早到晚都混在一起。天天都很热,我们在这个城市里不停地寻找凉快的地方,坐着或走着,商量着要去哪。这不是一个年轻人应该带着漂亮女孩子做的事,天那么热,走路那么累。但我从来都喜欢这样,而且我相信Y也喜欢。从我们那里出来的年轻人都习惯了这样,溽热漫长的暑假,我们从家里走出来,来到我们接头暗号约好的地方,开始一整天的游走和畅谈。我相信,不管是老青年还是小青年,都忘不了那些带着家乡尘土味儿的时光。

我想,还是在吃饭的时候开口吧,像个生意人那样在饭桌上引入吃饭以外的话题。或许Y会大吃一惊,但又怎么肯定她不会羞涩地一笑,然后低头不语呢?我们俩在大街上溜达的时候,我不经意地(或者是有意的?)给她讲过许多女孩子不应该从普通异性朋友那里听到的笑话。而她对此并不介意,她很乐意跟我开各种玩笑。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和我一样,不久前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失恋。那个没良心的小白脸跟另一个小女孩好上了。她对前男友移情别恋这件事的反应很快从伤心变成了愤慨——她不只一次恨恨地说要找一个更好的。我把她在我面前的这种倾诉或宣言看作一个小女孩对异性朋友的绝对信任。难道不是吗?那么,我在Y面前是什么表现呢?我像一个饱经风霜的过来人一样给她适当的安慰,在对不忠者谴责咒骂的同时,不断提醒她年轻人应该更多地向前看。我喜欢她用犹疑的目光盯着我看,更喜欢她在听完我对生活的牢骚之后使劲眨着她的大眼睛问我,真是这样吗?说实话,我还没对哪个小女孩这么认真地发过牢骚呢,包括B在内。

可是,如果我真的对她开口说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或者,我非要开口吗?我再次看了看时间,又过了五分钟。我竟然在这个时间犹豫了。像一个陷入爱情的成熟男人那样,我认真地思考着是不是做一个牺牲者显得更伟大。不久的将来,我将穿着真正的警服走在F城的马路上一条几千公里以外的马路上。这段“不久”又会是多久呢?说不定我还要在Z城的马路上游荡到冬天。到了冬天就意味又一年要结束了。半年的时间足够了吗?她会这样认为吗?我的一个决定对她意味着什么呢?看来,我又给自己出了个难题。时间差不多了,还是先等待着吧。

太阳在西边天空斜斜地挂着,看起来要落下却始终不见动静。北方夏天的傍晚就是这个样子,日落的那一刻始终不见到来,夜幕却在你一不留神之间忽然降临。我绕着二七塔走了两圈,没什么新鲜事,广场上还是那些照相留念的人。我在阴影里站住,把《南方》卷起来握在手里,再也不想翻开了。看街上走来走去的人好像更有意思。我看见一个背着帆布书包的男人正朝我走过来,他梳着偏分头,脑袋在阳光里油亮闪光,脚上的尖嘴皮鞋也闪着一样的光。他走到我面前站住了,刀割一样的小眼睛向下撇成八字,嘴巴像两片饺子皮似的吧嗒了几下。同志,到火车站怎么走啊?那声音像飘在空气里的碎纸屑。我掩饰住自己的厌烦,朝火车站的方向指了指。往西走,然后往北一拐就看见了。他看着我指的方向点着头,继续问,远吗?我说,不远,几步路。他又点着头哦了几下,然后抬头看着我(我比他个子高多了),同志,既然离的不远,你能带我过去吗?我马上有火了,皱着眉头大声说,往前一走拐弯就是,看都看的到啊!我话还没说完,小分头又上前走了一步,拉起了我的胳膊,继续吧嗒着他的饺子皮小嘴,一脸假笑的说,同志,你就领我几步吧,我第一回来Z城,不分方向。他手上的汗粘糊糊的,我打了个寒噤使劲甩开他的手。我张嘴想骂人,但总算忍住了火气。他是把我当成警察了吗?那你快点,跟我往这边走!我对他嚷了一声,迈开大步朝火车站方向走去,掏出手机看了看,又过了五分钟。我有点着急了,伸手拽着小分头的书包带子拉他快走。他却慢腾腾得挪着步子,眼睛不停地瞟来瞟去。我领着他绕最近的路走到了通往车站广场的路口,指着车站跟他说,就是那里,火车站,自己过去吧。我转身快步往回走,脑袋后面传来小分头说谢谢的声音,像被阉过了一样的声音。过了路口,我跑了起来,不断拐进广场方向的公交车挡住了我的路。我被夹在出租车道和公交车车道中间,走也不是,退也不是。我站在那里朝二七广场的方向看过去,忍不住骂了起来。

公交车上的人一个挨一个地拖着行李下车,蓝色的,红色的,黑色的,什么颜色的行李包都有。烦躁不安的气焰在我肚子里翻滚着,我一口接一口地大声叹气。终于,司机的手再次放在了方向盘上,公交车慢慢地爬走了。巨大的车身从我面前经过,广告上女人的紫红色嘴唇擦过我的衬衫袖子。我大步跑了起来,过了马路就能看见二七塔了,406就在那附近停车。我三两步跨到马路中间,一辆白色的雪铁龙朝我冲来,我敏捷地紧走一步,雪铁龙从我身后呼啸而过,司机咆哮声留在半空。过了马路,我看见了二七塔,它披着落日的金晖矗立在我跳跃的视线里。视线跃过二七塔,一辆406正哧哧得喷着气进站。时间正好。我开心地朝二七塔的方向快步走了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花裙子的小女孩跳进了我的视线。她是突然从我身后冲出来的。她张着两只白白的小胳膊往前跑,穿着塑料凉鞋的小脚丫飞快地在柏油路面上踩过去。我愣了一下,看见马路中间的地面上躺着一个花花绿绿的纸飞机,一个用传单折成的纸飞机。纸飞机只在地上安静了不过几秒钟,就被卷起来了,那是一股小汽车带来的气流一辆蓝色的出租车毫无预兆地斜冲了过来。

我脑门一阵发凉,纵身冲上了马路。在听到汽车凄厉的刹车声前,我抱起了小女骇。但是糟糕的事情发生了,我抱着小女骇冲向路对面的时候竟然跌倒了。一道刺眼的白光划过我的眼睛,又很快黑了一瞬间。巨大的轰鸣声在我耳朵里响起了,穿遍了我全身的神经,但马上又没了声音。我的膝盖碰到了柏油路面,柏油软软的。我眨眨眼睛,街道上模模糊糊的景象渐渐明朗,但一切都没有了声音。我看见蓝色的出租车停了下来,司机打开门走了下来——这个司机竟然梳着和问路的小分头一样的分头,还有着一张一样的饺子皮嘴巴,他对着我吧嗒起小嘴巴,我听不见他在说什么。刚才真是危险!我差点没命了!但这些我都不管了。我从地上爬起来,抬头看见了一个正朝路对面走过去的背影,浅蓝色的衬衫,深蓝色的裤子,脚上是运动鞋——那是我自己的背影。我赶紧追了上去,和那个自己一起过了马路,我们成为了一个人。被我救下的小姑娘站在路边哭泣,一个漂亮的年轻女人在给她擦眼泪,是她的妈妈吗?我朝惊愕的人群和赞许的目光挥了挥手,把背影留给了他们。406就要停下了,我要去见Y了。我的内心充满着无限的喜悦,发生这样的一场意外比开枪打了十环还让我得意。我从车轮下救出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像个英雄。406停了下了,我拍了拍膝盖和手臂上的灰,朝车门处走去。车门打开,人们一个挨一个地走下来,我看见了Y,她微笑着,透过车窗朝我使劲地挥手。她穿着那件蓝色小花的连衣裙,我的目光能感觉到棉布优雅的质感。

二七广场上挤满了人,人们都在使劲往里挤。人群中间是一辆蓝色的出租车,车轮和地面擦出了鲜亮的痕迹,车子的一边冲上了路沿。一个秃头的胖男人呆滞地站在那里,看样子他是肇事司机。一个白发的老太太在大声地哭泣,有人用手机叫救护车,围观的人们小声议论着。一个大胆的男人凑近地上的那个不幸的人看了看,对着人群连连叹气,看起来是个年纪不大的警察,真是可惜了。

第二章

我只是玩偶

吃饭问题,很严酷地摆在了我的面前。因为我和老板刚刚辞了工,不是他炒我,而是我说什么也不伺候他了。

我的老板开始对我真的不错。我干的是编辑工作。其实,就是编一种卖东西的广告,每月一期,免费赠阅。我负责看稿,是打字员把原稿打字之后,由两个年轻人编,再交给我,让我最后把关。

我的工作本来是很轻松的,可是,我的老毛病是无法改掉了,看东西很仔细很认真,几乎连标点符号都要叫一番真的,所以,那两个研究生毕业的年轻人,对我挑出的毛病,总是觉得很不以为然,甚至以为我多此一举。时间稍长,他俩竟然不经过我的这一关,就直接下厂子印刷去了。两次,出了大毛病,可不是差个标点或者是出现个错别字之类的,而是政治性错误。

当然,商品广告,人家看的是商品,人家看的是品牌呀,价格呀,功能呀,等等,对于哪句话与政治有关,人们大约是不在乎的。

可是,消费者可以不在乎,我当编辑的,却不能不在乎,要是真出了问题,我能负个什么责任?能负得了责任么?

但是,事情虽然是出现了,发生了,而却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原因自然是很简单的,就是那两个年轻人,根本就没用我来把关。

我虽然没有任何责任,可我说什么也不能再干了。当然,我是害怕,害怕会继续出事,那样,没准就会轮到我有事。

老板对我的辞工,除了表示遗憾之外,再就是一番挽留,我看得出来,那纯粹是礼节性的,不得不那么做的。

我走出了那个小小的编辑部,我这才想到,我从现在开始,没了工作。虽然我的挎兜里有老板刚刚塞给我的两千元,那是我主动辞工的一点经济补偿。可是,这俩钱能够我花几天的?我边走,边在心里盘算,不觉,我已经来到了我每天都要光顾的“三合兴”快餐店。

大约是屋里飘出的菜味的勾引,我忽然觉得,我是应该吃饭了。

我连想都没想,径直走进了饭店。这里的老板和服务员,对我都很熟悉,他们都热情地跟我打招呼,请我坐,让我喝茶。其实,他们的茶叶,我给起的名字,叫“一壶香”,就是最廉价的茶叶,只能沏一回,只要这第一壶喝了,往下,就什么味道都没有了,也是不可能有的。但是,尽管这样,我还是喜欢到这里来,因为我在这里,简直像到了自己的家一个样。

我没有像每天那样,要两个菜。今天,此时此刻,我只要了一个菜,并且是最便宜的。

我知道,在我没有找到正式差使之前,我只能这样将就下去。

我很快就吃完了饭,因为不能再像每天那样,吃完了饭,一边剔着牙,一边还要和老板或者服务员闲扯一会儿,因为那时我是有时间的,有工作,就有空闲时间。眼下,我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很快找到工作,那样,我才能松口气,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摸着自己挎兜里的那点钱,不敢放心大胆地吃喝,还要以马不停蹄的姿态,去找工作。

我在走进了99家编辑部,又出了99家编辑部之后,终于不耐烦了,在一家新成立的社区报落了脚。

我原来真的没想到,原来这样一个本来不大的城市,竟然有这么多编辑部。我觉得,我似乎是不愁没饭吃,只要是自己肯下顾,甚至是拉下脸来,总比捡垃圾体面吧!

我还有没想到的事情,就是原来我的那两个部下,就是那两个研究生,他们竟然是先我一步到了这家社区报。他俩也是步我后尘的,只不过,他俩是被老板辞退的,和我主动离开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他俩对我的到来,除了表示热情以外,还对我表示出了从未有过的敬意。

这可是使我始料不及的。

我心里想,如今的年轻人,说变也快,我就不行,总是一条道跑到黑。

我在这里,还是干我的老本行,我的两个伙计,就是那两个研究生,他俩比原来能干多了,大约是毕竟经历了一次失业的考验。不过,他们还是总出问题,因为这里的工作,和原来编的商品广告毕竟是不同的,不仅文字量大,而且要求也高。我不再像原来那样自在悠闲了,而是忙得不可开交。我明白,出了问题,我是脱离不了干系的。

我们正干的起劲,一夜之间,我们的报社,被宣布停业整顿。后来才知道,其中的一个研究生,把关不严,把不该披露的内参上的东西上了我们的版面。

我们都有责任。这是我在检查材料上写的。我主动要求辞职。结果,我们仨都离开了这家报社。

后来,我们三个又回到了原来干过的商品广告编辑部。不是我们主动去的,而是老板找上门来的。

我们三个人,又有了饭碗。我把关更严,而那两个研究生,比原来成熟多了,不愧是念过大书的。

一次,我们几个被老板请去喝酒,在酒桌上,老板对我说:“你知道你为什么走了99家才找到工作吗?”

我回答说不知道。原来,那些家,都是我的老板事先打了招呼的,高低是不能留我的。最后一家,也是他考虑是九九归一的,所以,才让我们在那里落了脚,目的在于让我们比较一下,无论是工作量还是报酬等等,都有个比较和衡量。我们听了老板的一番话,才知道:我们的吃饭问题,是被人操纵着的。

警察的儿子

王民接了一个案子。开始,他还觉得,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可是,当他真正进入了角色之后,他才感到,作案人还是很高明的,高明到能够和他这样的老公安一比高下了。他对这个案子越深入地研究,就越觉得蹊跷,作案人简直是和他的想法一样的,好像这个作案人和他是一师之徒。他这样想来,就更觉得诧异了,他的破案手段,仅仅是凭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磨出来的,根本没有什么老师的,要非要说有老师的话,那只能是实践。另外,更值得他吃惊的是,他的破案的手段,仅仅是他自己心知肚明,却没有和任何人交流过的。

王民陷入了难解的谜团之中。

案情本来是很简单的。款爷张万年家被人家抢劫了。抢劫人好像只有一个,这是从留下的脚印上得到的线索。可是,从脚印上看,这个作案人是个瘸子,因为他的左脚印,是浅浅的,而右脚则是深深的。作案人没有得手,因为他连值钱的东西都没有找到,虽然找到了保险柜,可是,他没有把它打开,大约是作案工具是不凑手的。

王民把整个案子研究明白了之后,他很有把握地和自己的上司做了全面的汇报,他的结论是,这个人虽然是个瘸子,但很有可能,那个人根本就不是瘸子,而是装出来的。这样,案子就很难破,人家本来不是瘸子,上哪里去找呢?

领导同意王民的分析,也同意他的结论,但是,却不同意他就此罢手的说法,让他还是要继续搞下去,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到保护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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