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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6 01: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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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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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别离.我只记得它而已

爱别离.我只记得它而已试读:

简介

佛家有语,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五阴盛。我依然健康的活着,拥有年轻的生命;也不曾奢求过多少,埋怨过什么,所以,不曾懂得生老病死之苦。我只知道,当那一段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情终于渐渐消失在生命之中的时候,只在我的心中深深的刻下了两个字:痛苦。

第一章

一条为爱当掉的棉裤

哈尼小学在加拿大魁北克省哈尼镇。这座学校有在校生两百多人,小学的建筑是镇里最美丽的建筑,学校绿树掩映、歌声喧沸,走进学校如走进水彩画中,可是你猛一抬头,见学校的大楼前的旗杆上飘着一个黑黑长长的东西,哈,还有两条腿!是一条棉裤吗?哈哈,你猜对了。是的,是一条棉裤。准确点儿说,是Bulrushlion先生的棉裤,它是哈尼小学的校旗。

哈尼小学是一个叫Bulrush-lion的人创办的。他创办这个小学的目的,就是让孩子们学会爱。旗杆飘着的这条棉裤,就是他当年为爱情当掉的一条棉裤。这条棉裤,如今成了这所学校的风景。

1912年,Bulrushlion在一所大学读书,钟情的他爱上了班里的一位同学。他是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爱上她的,啊,那年Bulrush-lion18岁,在他走入大学门的第一天,他遇到了她,遇到了爱。

Bulrushlion是多么幸福啊,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个人可以让他爱。他敬畏和感恩这世界,他感恩太阳、月亮、风、树、水。试想,不管是谁早生一天或者晚生一天,他都不会遇到她啊。他怀着感恩的心情努力学习,期望用自己的知识换来财富,让他的爱人幸福。他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我是为她而存在的,我要为她的幸福而奋斗。如果我不能让她幸福,我的爱字就永远张不开口。”

四年过去了,Bulrushlion小心呵护着他的爱。他一直没有告诉她他爱她,哦,他说了,但他是用行动表示的。他曾经在一棵树下种下她的名字,也曾经在一个黑夜在一条小路上写下999个“我爱你”。他曾经在教室里她的抽屉里放过一点儿钱。

转眼就要大学毕业了,她越发美丽了,Bulrushlion也越发珍爱她了。她眼影应该用兰蔻的吧,她的外套应该穿香奈儿的,她的红唇喝库克香槟很合适,百达翡丽的腕表很适合她,娇兰香水很能显示她的华贵和惊艳,她应该在年轻美丽时有一辆自己的车,不能像其他女人一样,年轻时没有钱,有钱享受时却老了,我该给她买一辆什么轿车呢,是奔驰还是劳斯莱斯?

Bulrushlion掰着手指头认真地盘算着未来的生活,突然间,他的心抽了一下,他的心疼了,钱啊,我什么时候才能够挣到这些钱?在经过了无数天的思考之后,他决定放弃这段感情。

离校的前一天,Bulrushlion卖了身上所有的东西:手表、收音机、自行车、刚刚买的一件新上衣、姐姐织的围巾。他打听好了,市里有一个叫Dire的餐厅最豪华,去那里吃饭只要3000加元就行。他把钱仔细数一数,天啊,还差20加元,怎么办?他可是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可以卖了。如果在平时他可以借同学的钱,但现在就要毕业了,他哪好意思向同学张口。

我身上还有什么?我身上还有什么?他一遍遍地念叨着,一边转着圈瞅着地板。忽然,他的眼睛亮了,他看到了身上的棉裤,这是他刚买不久的棉裤,还是新的,也许,能换几个钱。

他跑到楼下,楼下住着他的学弟学妹们。他敲开一扇门,问有没有人需要一条棉裤,他急需钱。直到他敲到第七扇门,他卖出了他的棉裤,他卖了30加元。

那天,Bulrushlion带着他喜欢的女生去Dire吃了分手晚餐。Dire餐厅真的十分温馨美丽,他的她十分高兴,Bulrushlion也十分高兴。

Bulrushlion是穿着一条单裤去的,那天夜里的温度是零下27度。

付了账,他手里还剩下10加元。“嗨,等一下。”看着走了十几米远的她,Bulrushlion喊了一声,他转身跑回到饭店,又用10元给她买了一个蛋挞。“你的早点。”他说。

Bulrushlion就这样离开了他心爱的女人。他穿着一条单裤在零下27度的街上走。他想忘记她,但是爱终于没能让他忘记。当他终于明白他不能忘记她后,他更加发奋努力了。又过了四年,Bulrushlion成了百万富翁,他把他的爱娶回了家。他赎回了裤子,又盖了一个小学。

在讨论校旗的时候,他力争把当年当出去的棉裤作为校旗。“我办学校的目的,是告诉从这里走出的男人们如何爱女人。”他说,“所以,我坚持用那条棉裤做校旗。男人们看到它就会知道,你还有多少东西没有献给你爱的女人。也提醒自己:你离真正的爱有多远。”

青春幻梦

刚升入初中的女儿有一天突然告诉我,她要写爱情小说,我问:“怎么?有人喜欢你?”女儿答:“没有。”“那你知道该写些什么?”“就像那些青春小说那样写。”

女儿的构思是这样的:有一个很平凡的高三女孩,爱上了隔壁班的一个富家帅公子,公子也很爱她,但还有另外一位调皮的男生也在爱着她,于是,三个人之间产生了一连串的感情纠葛……这故事听起来很耳熟,似乎又是一个《流星花园》?我摇了摇头:“不新鲜!老套!”女儿一听,有点沮丧,但她并不气馁。经过重新构思,第二天她又告诉我,她要写的男主角虽然是有钱人,但因为和家庭闹矛盾,独立生活,班里没有人知道他是富家公子。他到快餐店打工,因为长得太帅了,每天都吸引好多女孩来照顾他的生意,但他只爱他的女主角……看着女儿的认真劲,我笑着问:“现在的青春小说里的男主角是不是都很帅,都很有钱啊?”她想了想:“好多是这样吧,可是我们喜欢看这些啊。”想想,也不能太难为女儿了,毕竟,有哪个女孩会梦想爱上一个丑陋的穷人呢?

那天去书城为女儿买教辅书,才一会儿就不见了她的人影,果然,我在青春小说的书架前找到了她。青春小说的书架前攒动着刚放暑假的小女生们的身影,她们或站或坐,或小声交流,或认真捧读,那神情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在整个书城,几乎没有哪类书被追捧得如此热烈了。青春本是梦想年华,青春小说正好为女孩子们编织了一个个的美梦,而每一个女孩都可以是美梦中的女主角。在这些梦里,她们被爱着宠着,拥有着所拥有的,得到着想得到的,她们都是完美王子所珍爱的完美公主。

看着这些天真无邪的少女们,忽然间我很想告诉她们一个故事:许多年前,有一个女孩子也曾经像她们一样梦想着心中的白马王子驾着直升机放下缠满鲜花的云梯来娶她,可最终来娶她的,却是一台灰头土脸的拖拉机……她和男友舟车劳顿,辗转返乡,最后爬上拖拉机“突突突”地一路风尘回到男友老家,举行了一场乡村婚礼。直升机是梦想的天,拖拉机是现实的地,很不好意思,那个从云端里跌落到地面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我自己。我还想说的是,每个女孩都会有一次这样的跌落,而跌落之后她才会发现,原来地上也有着另一种踏实的美。

美丽的爱情我们看不到

6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日本,男朋友24岁,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并对他说:“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子,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的答案通过电波传到他的耳际:“告诉她,爱不能错过。”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那时已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他告诉了她准确的时间。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却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这样该结束了。但在次年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他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聊完之后,他就会遗忘这个城市。她觉得这个男孩子满腹心思,有点痴情有点可爱,只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他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不可能的,因为我对男朋友说过,‘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他’……我们是没有可能的。”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我走了,爱情留在这个城市里。”他说。

午后,冬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她继续做她的热线节目。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州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一件事……”他终于说出来。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她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呆在家里,只是睡,太疲倦了。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有近一个星期,他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以为她出差了,或举行婚礼了……有些牵挂。

3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你能在大难来临时紧握我的手吗?

在厦门打工的同学写信来,说台湾海峡地震那一天,他正在挨老板训,一下点头如捣蒜,“是是是”、“对对对”、“我全错你全对”。老板却更怒:“你还在抖腿!”他忙辩解:“没有啊。”一眼瞄见老板:“你的腿还不是在抖?”再一看,何止老板,连桌子椅子的腿都在瑟瑟地抖。

还是台湾老板有经验,大叫一声:“地震了!”一下钻进桌底——亏他那么大肚皮,身手倒敏捷得很——半晌,全无动静。

而刻不容缓的瞬间,除了轶事之外还有传奇,如烟火绽放在寂寥的夜空。

一位女友在保定读书的时候,一晚,突然有人高喊“地震了”。整幢宿舍楼的人顿时像炸窝的蜂群般大乱。她迷迷糊糊跟着人流跑到操场上,夜深如水,她赤裸的双脚冻得时不时地摩擦取暖,良久,也不见那楼有倒下来的迹象。

她困得要死,又不敢回到七楼去睡,恍惚记得一楼有间寝室是本班女生的,便沿着漆黑的楼道摸索而进,往床上一歪。蒙眬醒来之际,只见一方绿军被盖在自己身上,她大骇跳起,一把撩开蚊帐,一个男生转过脸来……面面相对,仿佛山水遭逢刹那。

——她摸错了房间。而他随着同学回寝室后,看见一个陌生女孩睡在自己床上,便为她盖好棉被,不声不响在床边坐了半夜……

三年后她嫁给了他。

可是另一位女子的故事却饱含泪水。

寻常的中午,她在二十层报社大楼的十五层看小说,朝夕相处的男友与同事们在打牌。谁偶尔一抬头,发现电线正无缘无故地轻轻摆荡,荡过来,又荡过去,大家看呆了,半晌猛地警醒过来:“地震了。”

她正看得全神贯注,没听见。只觉得轰隆隆一片声音,整个办公室跑得精光,也不经心,信手又翻了一页。等她一部小说看完,虚惊一场的同事们说笑着回来,看见她:“咦,你怎么还在这里?刚刚地震了你知不知道?”

她大吃一惊,反复盘问心爱的男孩:“你怎么不喊我?”“……我以为你知道。”“那你也没发现缺了我?”“……发现时,已经下到楼底下了。”

不是他的错吧,当死亡如大军压境,关于生的渴求,是任何人都会一把攫住的一线天。只是,那比骆驼过针眼还要狭窄的隙口,他的爱,不曾通过,而橱窗中她早已看好的婚纱,仍在寂寞地等待……

有一幅漫画是这样说的:“你能在大雨里捧着花在我家门前等待吗?你能在千人万人的海滩里认出我游泳衣的颜色吗?你能在众人目光里坦然为我洗袜子吗?你能在大难来临时紧紧握住我的手吗?”

画面上,先是如林密举的手臂,一排一排地放下了,到最后,惟有空白……

第二章

幸福女人只睁一只眼

百样的男女,造就了百样的婚姻。作为一个依旧在婚姻边缘徘徊的我,亲眼目睹了两个最要好的已婚朋友的生活。

文和雪都是我的闺中密友,我们三个人曾在被窝里策划过甜蜜的未来:找一个疼爱自己的老公,做一个小鸟依人的幸福女人。当我还在寻找时,她们两个丢下我急忙嫁人了。

几天前,文在QQ上告诉我,她想离婚。我不由地惊慌失措,连问了几个为什么?文曾经为了爱情,义无反顾地离开了生她养她十几年的父母,独自一人来外地寻找她梦中的爱情。然而,结婚不到一年,爱情童话中的公主就嚷嚷着自己的委屈,数落着男人的不是:“那个男人啊,真让我伤透了心,我辛辛苦苦把房子收拾干净,他一回来就全变了。你说他,他不听,你吼他,他就急。看他那凶相,我真怀疑我们以前的爱情!”而我只能在计算机上劝解说:“文,拜托你了,都结婚了还吵得跟小孩似的,就为那点小事,省省吧!”“不,这不是小事,这说明他不尊重我,非得治治他不可!”文的头像闪动着。

而雪呢?两年的婚姻生活,不断磨合,她和老公的感情越来越好。他们曾在一所学校上学,毕业后各自分配了喜欢的工作,每年一有空闲就会出去旅游,每到一处便会拍下许多相片作为留念。有时,老公去另一座城市出差,雪丝毫没有独守空房的寂寞感觉,反而觉得一个人的生活自由自在。

我把文的事情告诉了雪,雪却笑了,说:“男人都是这样的,不用小题大做,有时,一双袜子还扔两个地方呢,更别提让他们收拾房子了。”我问雪是怎么过的,她只是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做就收拾收拾,累了就由它去吧。”

是啊,我不禁感叹,幸福有时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幸福的女人要学会只睁一只眼!

丢失的梦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的眼镜上了雾水。我给他擦,怎么也擦不干净……

槐说,后来呢?

母亲说,后来你爸找来一个大木盆,把我,还有你,抱上去。他推着木盆,划啊,划……我闭着眼睛,给你爸唱歌……我不停地唱……唱啊,唱……突然一个大浪打来,你爸就不见了……

那时,他们正吃中饭。母亲夹一块鱼,小心地剔去上面的刺。她的表情平静得像黄昏的湖面。

槐不厌其烦地听母亲讲梦,听了三十年。母亲的梦千姿百态、千奇百怪、千头万绪、千变万化。可是她的梦不管如何变化,有一点一成不变。那就是,槐年轻的父亲,总是固执地在她梦里出现。

槐完全忘记了父亲的样子。槐的父亲没有留下任何一张照片。那时母亲还很年轻,鲜花般娇艳的脸,稗子般饱满的身子。那时槐还在襁褓,像未及睁眼的粉色透明的小狗或者小猫。大水眨眼就来了,房子成为落叶,在水中翻着跟头。父亲说,跑。他抱起女人,女人抱起槐,他把女人和槐抱进木盆。木盆漂起来了,他也漂起来了。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眼镜湿了,你帮我擦。母亲就帮他擦干眼镜,再帮他戴上。擦干的眼镜在几秒钟后被重新打湿,巨大的水珠像镜片淌出的汗。槐在母亲怀里号啕,父亲在漫天洪水里微笑。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你唱支歌给我听吧。母亲就开始唱。她不停地唱,不停地唱。后来,她睡过去。睡过去的她,仍然唱得声情并茂。再后来她醒过来。醒过来,只看见一片黄浊的水。

从此,母亲只能在梦中,见到自己的丈夫。梦成为母亲平行并游离现实的另一个世界,她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每天她都要给槐讲述自己的梦。

槐盯着母亲,他发现母亲是那样苍老。母亲的身体飞快地僵化,像一枚风干的枣,落下了,静静等待着冬的掩埋。槐说妈您休息不好吗?母亲说习惯了。这么多年,天天晚上做梦,醒了,就再也睡不着。母亲再一次陷入沉思。槐知道,其实,她怕所有的梦。因为父亲总会在梦中出现,三十年来,一夜也没有落下。梦让母亲在梦里兴奋异常,在醒后伤心不已。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嫌我把菜炒咸了。这个死老头子……

年轻的父亲,竟然在母亲的梦里,一点一点地变老。槐想着这些,心隐隐地痛。

槐找到学医的大学同学。他把他请到家中,吃了一顿饭。饭后,同学悄悄告诉他,你的母亲,需要更多的休息。

槐说,可是她并不累。

同学说,可是她睡眠不好,这样下去,她的身体会彻底垮掉。

槐说,可是她三十年来一直这样。

同学说,可是她现在年纪大了,年纪大了,就不比以前。总之,她不需要梦,她只需要更深的睡眠。

槐听了同学的话。他的菜谱严格按照同学的指点。茶几上有茶,客厅里有淡淡的曲子。所有的一切,全是槐的精心安排,全都有助于母亲的睡眠。

终于,那天饭桌上,母亲没有讲她的梦。母亲静静地吃饭,眼睛盯着碗里的米饭。槐说,妈,您今天没给我讲你的梦。

母亲笑了笑。她说昨天夜里,我没有做梦。昨天夜里,我把你爸弄丢了。槐啊,你说,是不是人老了,连梦都会躲开?

槐说,妈,您睡得好,是好事情。听说,这样可以长寿。

母亲再笑笑,笑出两行泪,那泪顺着她的笑纹,蜿蜒而下。她说,可是这样的话,活一千年,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没有梦,如果梦中不能相见,我靠什么活下去呢?

红娘变

梅芳结婚十年了,说起她和先生的缘分还是很兴奋。

她说先生原本并不是要追求她的,而是要拜托她帮忙,去追求她身边一个“仙女型”的女同学。女同学长得漂亮,情书几乎要用麻袋装。梅芳是她的好友,常常要帮她看信。梅芳说,是她从众多追求者中挑出她的先生的,她觉得这个男生性格很好,人品也不错,只是,她完全没向“仙女”推荐,她其实另有主张。

她约了男生出来见面,先告诉这个男生,他要面对的是怎样激烈的竞争,再告诉他自己对他的欣赏,很愿意帮他的忙。男生当然感激她的好意,也感动于她的知遇,立刻对她坦诚自己的许多想法。“成为他的同路人,是第一件重要的事。”梅芳如此说。

既然担任了红娘的角色,自然他们俩见面的次数就愈来愈多,梅芳倾听他的想法,给他许多赞美和肯定,偶尔也把“仙女”的状况透露一些给他知道。当他期望和“仙女”见面的时候,梅芳就会消失一阵子,让他积极寻找,找到的时候,便很愧疚地说:“对不起,我没办法帮你,我不好意思跟你见面。”男生急急表态,他们是好朋友,见不到“仙女”没关系,但,他希望他们还是好朋友。“让他慢慢发现我的重要性,这是第二步。”梅芳是有计划的。

当他们夜夜电话聊天聊上一两个小时,男生靠她愈来愈近时,梅芳知道时候到了。她告诉男生,最近有另一个男生在追她,她需要听听他的意见,他开始焦虑,她干脆避而不见。男生终于忍不住向她示爱,说他其实已经喜欢上她了,她比“仙女”在他的心中还重要,他想和她在一起。梅芳说这是不行的,你只是把我当成“仙女”的替身。男生恳切地说:“陪我聊天的人是你,为我加油的人是你,跟我看电影的人也是你。别的女生对我根本没有意!”

自此,男人爱上了红娘。

很多女人乐意帮男人牵红线,扮红娘,对于某些被动型的男人,他们就在等待着一个殷勤的女人,为他们谋划情感道路与未来的人生。如果初次介绍就成功,也就功德圆满。如果屡战屡败,男人便会开始思索,在这个世界上,其他的女人都对我不屑一顾,真正能够赏识我的,不就只有红娘一个人吗?从惭愧而感激,由感激而生爱意,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只要女人愿意放下身段,充当红娘,就有可能变成新娘。

守候无法接通的电话

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这天,女同事白雪邀我参加晚上在她住处举行的生日Party,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但美女有约。我哪能不去呢?

信口跟女朋友撒了一个谎。我就买了一大束意义含糊的鲜花,赴白雪的宴会去了。

白雪住在东郊,但具体住在什么地方,我不太清楚。兴冲冲骑着单车赶到东郊。我掏出手机给白雪打电话:“白雪,我快到了,你在哪……”你说丧气不丧气,白雪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她住哪儿,手机没电啦。

还好,路边一个报摊上摆着一部电话。看报摊的是个两鬓苍苍戴眼镜的老头儿,我连忙扑过去:“大爷,我用一下电话。”谁知这老头儿把头一抬,拿了张报纸就把电话盖上了:“这儿没电话!”

这时,过来一位包着头巾的姑娘袅袅婷婷地走到老头儿跟前,娇声道:“大爷,我打个电话!”老头儿本来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像盛开的菊花,立马把报纸从话机上拿开。连声道:“好好,你打,你打。”说完,从桌边绕出来,还搬了个凳子给姑娘。那姑娘坐在桌边,拿起电话就聊天了:“喂,老公啊,今晚,我给你做红烧肉啊,我用小火给你慢慢地炖,炖到八成熟,我再给你放佐料,什么葱啊,姜啊,香菜啊,对了,你不愿吃太烂的,我早早给你盛出来,等你回来吃,你说好不好”那姑娘打起电话没完没了,我在边上把肚子都气炸了,这叫什么事,明明有电话,不让我打,见了人家姑娘就眉开眼笑,还搬凳子给人家坐,这个老头儿是不是有点那个呀。

姑娘啰啰嗦嗦总算打完了。却还是坐在桌边不走,好像还有什么事情忘了说。我一个箭步上去就按住了电话:“大爷,您也别太那个了吧,你不能光让姑娘打,不让男人打呀!”老头儿腾地一下红了脸:“你个小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好好,你打,你打!”我心下不由微微得意,不抓着你痛处今儿这电话肯定打不成了。我抓起电话,拨打白雪的手机,不通。连电流声都没有!一看,电话机根本就没有电话线!“那这姑娘……”我结结巴巴地问老头儿,老头儿长叹了一口气:“你是问她为啥打电话吧?告诉你,她是个疯子!她每天都要到这儿来打电话,这部电话就是为她准备的!”

姑娘名叫郑静,丈夫是个消防战士,在一次救火中牺牲了。丈夫是在一次晚饭前接到命令的,那晚,郑静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丈夫的生日,可惜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受到刺激的郑静一下子神经失常了,原先这个地方的报摊确实有个公用电话,郑静的新家就离报摊不远,有时候郑静会在这里给丈夫打电话,自从丈夫走了,郑静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儿打电话,而且内容永远都是红烧肉……

老头儿抹抹眼角:“以后这报摊儿的主人也去干别的了,我就接了他的报摊,也安一部和原先一样的电话,为的就是这姑娘,只不过电话没线而已,我是害怕她再伤心……”我张大了嘴:“大爷,您是怎么知道她这些事的?”老爷子抽了一下鼻子,叹气道:“因为,因为我就是她公公!自从她疯了后,就不认识我了,这孩子,心重,丈夫那晚没有吃上红烧肉,她疯了,还惦记着……”

郑静仍然坐在桌边,神情怔怔地,只是用手指着我的车筐,我知道,她看到了车筐里的花,我把花捧了出来,递给了郑静。郑静突然满脸喜悦,口中不知喃喃说些什么……

这晚,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红玫瑰 白玫瑰

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张爱玲说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我想说每个女子也都有自己的蓝玫瑰和黑玫瑰,一个邪魅迷人,一个儒雅温厚!当面对这样的两个人时,究竟该如何选择,如何舍弃’最终我选择了那默默爱我的儒雅温厚,让邪魅迷人藏在心底,成为今生一笑而过的回忆。

和君的故事始于大学毕业,君是那种笑起来很温和。让人想依靠的男孩子,他有令人羡慕的家庭,但从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纨绔子弟的气息,朴实得在人群中显现不出他来。我是个很悠闲很自在的女孩子,大学即将毕业了,我写好了论文,懒洋洋地趴在教室桌上看小说。忽然看到君和他的一帮兄弟走了进来。当时教室中只有我和另一个男生。君的兄弟都是平常很招摇,目空一切的家伙,我心想平时都没说过几句话,还是避开为妙,就顺势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心想一会他们就走了。结果他们七,八个人起涌过来和我前面坐的男生说话,君更是站在我的桌子旁边,我乜斜着看到他的衣角。天,他们滔滔不绝说个不停,君的兄弟们还在我前后左右走过移去。实在伪装不下去了,我只好抬起头来,看见他正在微笑着看着我,我低声说了句:嗨!

那天他穿着极干净的T恤,我至今都记得他脸白白净净的,由于紧张微微泛红,笑起来好温暖,他问我干什么,然后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我是那种思维很跳跃的女子,很多时候我们观点不是很相和。我同时又是个很自卑很低调的女子,我一直在纳闷怎么他们还不走,他们真是没理由和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小丫头说个不停啊。过了好久他要走了我的手机号码,QQ号,乃至我家里的电话,这时他的兄弟拍拍他的肩膀说:走吧,别影响章小姐学习了。并且顺势把他的手机放在了教室,号称要充电,一会十点半的时候过来取,让我帮忙看着。我忙说好的好的。还没到十点君就和那男孩过来了,我好奇怪呢,还早呢,应该没充好电吧。另外一个男孩一过来就直说谢谢我,还一直推君说:天这么晚了,快送章小姐回去。我才不要那么尴尬,心想还不知道人家愿意不愿意呢,我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说:不要了不要了,路我熟悉得很!说完头也没回就逃之夭夭了。

回到宿舍没多久就收到了君的短信,我是那种外表极其温婉可人,但骨子里极其古怪精灵的女子,我的短信反映了我的内心。君惊讶干我的诡秘,一直在问是不是你啊。我呵呵回答,当然是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美名远播的章云云!如假包换。后来,每天我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没多想什么,我想我是那样的平凡。直到后来他开始邀请我吃饭,我还是调侃着拒绝了,我觉得他有点生气了。

七月的校园到处弥漫着分离的气氛,每个人都焦躁不安,心里既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又满怀对现实的伤感。那天我躺在宿舍,一个隔壁宿舍的女孩跑过来在我们宿舍大声说:你们知道么好奇怪的,咱们系有好多人喜欢云云(我的名字)的,尤其是有一个,长得不错,人也好,工作也好。我马上心里就猜到了七八分,我问是不是君啊?那个女生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也吓了一跳:怎么可能?天知道?我想可能是我貌似温柔的外表“迷惑”了他吧。

毕业暑假在家我依然收到他的短信,温暖而体贴,慢慢地我开始依赖他的温情,我想只要他一说出来,我一定马上答应他。那时他已经去外地工作实习了,他是个现实稳重的人,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他不去作肯定的答复。后来他开始了封闭式工作,联系渐渐少了许多,不过不管他到任何个新的工作地点都会告诉我他的情况。

新的学年开始了,我开始了我的研究生学习,新的生活大大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不久我认识了鹏,我们几乎是一见钟情,我们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欣赏二字。鹏和我有着相同的个性,我们都是那样时而冷漠时而热情洋溢,我们都那样骄傲,那样自以为是,我们可以说出彼此下一句要说的话,我们相同的个性强烈地吸引着彼此,我喜欢看他像希腊神像一般的侧影,喜欢他给我带来的出乎意料的惊喜,我们的脚步遍及我们所在的城市,我们吃过了所有的小吃,鹏会背着我走好远好远的路程。我觉得我体内的活力完全被他引发出来。但是我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他有个在外地的女友,虽然他不爱她,但责任让他不能丢弃她。我们骨子里都充斥着悲天悯入的气质,我也不赞同他背叛,否则即使我们将来拥有幸福也是蒙受阴影的。我们就像两只彼此取暖的刺猬,互相吸引又彼此伤害。终于有一天鹏不堪重负,走得远远的,我也默默为他们祝福。哭着告诉自己,只要爱过恨过,此生就无怨无悔。

这时君回来了,我很惊讶。他一来到这座城市就通知了我,第二天一早他就开车来看我,两年的工作让他变得沉稳儒雅,但温和依旧,看着他温暖的笑容,我觉得有港湾的感觉。他红着脸说大一就喜欢我了,喜欢我灵气温和,又安静乖巧。但那时他觉得我是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现在他可以给我个安定的环境,嫁给他好吗?说这话的时候他脸红红的,一如当年他站在我面前的样子。我呆了,我早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我感动得泪流满面,点头答应了。是啊,我累了,我想找个爱人好好停靠一下了,我会好好疼爱他,为他这么多年的痴情。

我就要毕业了,君为我们的婚礼忙活着,我的心也充斥着温暖和甜蜜,我心想嫁夫如君,我复何求7我挑选着我的嫁衣,发誓要作最美丽的新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君的爱护下我长发披肩,明眸顾盼,美丽如仙子。我笑了。好幸福的感觉。

不久之后鹏回来了,他瘦了好多,我和他坐在酒店的大厅,隔着宽大的茶桌我看着他竟有些陌生,他告诉我他辞职了,开始学着做生意。然后酝酿着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听他讲这些,我突然觉得心里好心疼他,他经历了这么多挫折,压力一定很大,我却不能陪着他一起度过,哪怕只是朋友。只是此时此刻我们已经不再是青葱年少,我们都已经是罗敷有夫,使君有妇了。

我送走了鹏。我只会把他当作一生的好友,是的,我们曾经爱过恨过,但少年的轻狂与放肆只会成为我一生的温柔的回忆。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一生只做你的眼睛

原谅那个曾经“不小心”背叛了你的人,因为他的不小心,他深深地愧对你,并乞求你的原谅。肯一生只做你眼睛的人不多,有些东西错过便不会再回来了。

在那个黄昏。一辆失控的车偏离了道路,在急剧而刺耳的刹车声中,我失去了知觉。醒来时,眼前只有无尽的黑暗。

在我的意识开始恢复的时候,一种深深的绝望已让我感觉不到痛楚。我抱住父亲,放声大哭。我失去了已经四个月的孩子。头部的淤血破坏了视网神经。那一刻,我几乎绝望,三个月前,我失去了我的爱情,虽然我还没有和凯文离婚,但是我知道,那是迟早的事情,因为我不能原谅我的丈夫,在我有了身孕的时候,他却背叛我,而那个情敌竟然是我最好的朋友爱丽丝。不管凯文怎样哀求,我还是决定和他分居。等孩子生下来后,就和他离婚。我拒绝听凯文和爱丽丝的解释。

出院时,父亲为我找了一个叫安的特护。父亲告诉我:“安20岁时,因病失去了语言能力,但她可以听见,你可以和她说话。”我想这是父亲的良苦用心,刻意找了一个这样的女子。

我跟安说:“嗨,你好。”安把手轻轻放到我的手上,她的手指,不太像女孩子,有种似曾相识的粗糙感,竟然有些像凯文的手。我苦笑了一下,也许是安太辛苦了,才会有一双男人般的手。我忽然无端地对她有了一丝怜惜。我不知道我和她谁更不幸。我们都这么年轻,却注定要失去语言和光明。安似乎感觉到我心里的波动,拍了拍我的肩。父亲说:“从现在起,安就是你的眼睛了。”

安每天早上准时来到我家。慢慢地,我已经能够分辨她的脚步声,和她衣服上淡淡的洗衣水的味道。这一切都让我觉得亲切。我忽然在这样的时候,会想起凯文,想到有次我和凯文在家里玩捉迷藏的游戏时,我的眼睛被黑色的布蒙上了,我总找不到他,最后他跑到我身边抱住我说:“别害怕,亲爱的,就算有一天你真的看不见了,我就是你的眼睛。”如今,当初要做我眼睛的男人,却带走了我心里的一片阳光。而现在,我却真的失去了光明。

也许安从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可每次把手放在她的手中时。我的心是安宁而沉稳的。这个我看不见的女子,给了我一种生命的安全感。

我开始对安有了很深的依赖感,只是她不会说话。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们只能用我们的手指传递对彼此的那份喜欢、信任和温暖。

安一天天改变着我的心情。我开始对安说一些话,说我成长的一些故事,说我和凯文的相识相爱。但是我不说我和他的分开,不说爱丽丝。安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用手梳理我的头发。我喜欢安,安成为我的快乐我的眼睛,夏天过去,我开始对安无话不谈,我说到了爱丽丝。我告诉安,我曾经和另外一个女子,也有过这样好的时光,我说:“后来我们分开了,因为有一天,我和她之间,有了伤害。”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还是疼了一下。安的手指好像停了下来,我忽然想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她是我,她会怎么做第一次。我是那样迫切地想听到安的声音。可是没有,依旧没有声音,我们离得很近,我听得到她的呼吸,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来越觉得和安似曾相识。

冬天过去的时候,我终于恢复了视觉。我脑部的淤血在我心情逐渐的舒畅中慢慢散去,那天早上。我睁开眼睛时,忽然看见了阳光。那种不真实的感觉,让我疑心自己是在做梦,我大声喊着安的名字。却没有看到她。我打电话给父亲:“我能看到了,爸爸,我能看到了。”父亲在十几分钟后赶过来,他一把抱住我,我们相拥而泣。“爸爸,快点告诉安。”我说,“现在,我要好好看看她。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快点告诉她这个消息。”父亲看着我:“别激动孩子,我会告诉她,我现在就去告诉她。”

那天我等了安整整一天,她没有来。第二天。第三天,安都没有出现。父亲说安去给另外一个人做护理了,没有时间。可是三天后,出现在我面前的。竟然是爱丽丝。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她的目光里有深深的歉疚。“不,不会的,不会是你。”我喃喃自语。“茜,你听我说。”爱丽丝垂下头去,很长的时间,仰起脸来:“对,不是我,可是,你能给我几分钟的时间,让我解释吗?”我不说话。在一年以后,我听到了当初伤害我的那件事的根源。那天,爱丽丝失恋了,她无助地哭着去找我,可是那天晚上,我不在。凯文不知道如何安慰她,他们拼命地喝酒。但喝酒不过是借口,凯文也承认,那是他人性的缺口,那一刻,他心疼满脸泪水的爱丽丝,试图用酒精帮她抵抗痛苦。他拥抱了她,吻了她。用他的身体温暖了她。事情发生以后,他们彼此都对我充满了内疚。凯文一直乞求我的原谅,而我是那样固执。

知道我出了车祸。他立刻来请求我父亲的允许,让他来照顾我。爱丽丝说:“一直照顾你的人,是他。现在,你还想见到安吗?”

我握在一起的手指,一根根松开来。茫然中,一切开始慢慢变得真实,安的手指,“她”的呼吸,“她”走路的声音……我是刻意让自己忽略了细节的相似。我根本不会想到,“她”会是凯文。我看着父亲,父亲冲我点点头。“安,不,凯文呢?”我说,“他现在在哪’”“他依然没有勇气再见到你,可是他愿意用一切来换回你的光明,他说如果你一生都看不到,他愿意一生做你的眼睛。现在,他就在你的楼下。”

我走到窗前,看着窗外蔚蓝的天空。然后,缓缓探下身去,我的眼泪模糊了窗外凯文的身影。

第三章

麦琪的礼物

当哈韩服饰成为主流占据大街小巷时,她却一席浅浅素衣,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你会觉得她是从宋词里走出来的,沾染着弱骨柔情,回眸一笑,宛如新月。她是蓝裳,喜欢读容若词的蓝裳。

苏岑一直在不远处看着蓝裳,他观察她已经很久了,他喜欢蓝裳浅浅的裙,喜欢看她站在河堤上杨柳下,怅惘的神情,相思的模样,宛如画。

苏岑记得,童年时候他曾看见两个小女孩在路旁折下几支桃花枝,边走边嗅,缓缓穿过巷子,浑然不知鼻尖上沾满了花粉,他呆呆地看了很久,直到女孩消失。从那以后,苏岑喜欢上了安静怡然的女孩,而蓝裳身上就有苏岑记忆里童年的影子,仿佛那份怡然是与生俱来的,带着忧愁和花香。

蓝裳却说,我爱上了纳兰。然后诡异地朝他一笑。苏岑觉得这笑有着莫名的深意。

立夏那天,苏岑拥着蓝裳走过红地毯,他像呵护画中的柔弱女子。洁白的纱裙,鲜艳的雏菊天堂鸟花束,伴娘萧夏穿着浅色的礼服,小心翼翼地走在蓝裳身后。蓝裳眼里涌动着一串泪,一直以来,她以为自己永远不会有这样一天。

那天,蓝裳告诉苏岑,自己有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生命注定不会太长久。可苏岑却说,有爱,就不会分离。等我们攒够了钱,就做心脏移植手术。

苏岑不顾家人的反对,和蓝裳永结百年之好,那天的伴娘是蓝裳惟一的朋友萧夏,一个自小与蓝裳相伴的文静女子。

婚后苏岑工作,蓝裳在家,还是读容若的词,或者在本子上随便写写。她的字像她的人,瘦而静。勉强读完大学,蓝裳的身体是不允许她工作的,一声惊吓,一声吼叫,也许都会要了她的命,就像那句老话说的那样,命如纸薄。

苏岑也学会了用极其安静的方式对待蓝裳,像呵护风中脆弱的小花。他一直希望自己尽快存够钱,然后给蓝裳做手术。蓝裳每天给苏岑热一杯牛奶,做一个水蛋,还有蒜蓉蒸青菜,这些是苏岑最喜欢吃的,仿佛安静的生活,让他清心寡欲,除了赚钱。

一年后,苏岑已经存够了心脏移植手术费用的二十分之一。他想用不了多久,再向亲朋好友借一些,加上医疗保险应该够了。

苏岑拉着蓝裳逛街,北方的夜不那么喧嚣,正好合适。蓝裳最近的脸色比从前还要苍白,苏岑觉得也许是她太寂寞了,应该出来走走,他给她买浅蓝色的连衣裙,她最喜欢的色彩就是这种浅浅的蓝。

但蓝裳刚走出试衣间,还没有来得及看镜子里的自己就昏厥过去了。她再也没有看到自己穿这身连衣裙的样子。苏岑跪在病床边握着蓝裳的手,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医生说,蓝裳的心脏已经衰竭了,这样严重的病情能支持到现在已经不错了,她的体质已不适合做心脏移植手术,八岁才是最佳时机,错过了就不能再手术了。

蓝裳走后,苏岑辞去工作,几乎足不出户,过着安静的生活,仿佛自己就是蓝裳,蓝裳就是自己。直到半年后,猛然发现这间屋子里蓝裳的气息越来越弱,自己的气息越来越浓,他才想到要翻翻晒晒蓝裳留下的东西,重新寻觅她的味道,不要让她就这样消失了。

纳兰容若词集依然摆在最显眼的位置,甚至蓝裳的指纹还留在封面上。苏岑翻开,“若得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为伊判作梦中人,长向画图清夜唤真真”……一页一页,一句一句,揪着苏岑的心,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来,这是自蓝裳走后苏岑第一次流泪。他急促地翻动蓝裳留下的所有东西,一本书不足以让整个房间弥漫蓝裳的味道,他要把蓝裳重新拥入怀中。

一本笔记从衣橱里滑落,封面是蓝裳喜欢的浅蓝色,水与天相接的颜色,只是已经被时间冲刷得几乎要泛白了。这是苏岑从未见过的笔记。他小心翼翼地翻开,就像第一次探索蓝裳微弱的身体那样,生怕一个不小心,她会碎了。

日记是关于童年的,歪歪扭扭的字体,有的还用拼音代替。蓝裳的童年会是什么样子,她从未说过。苏岑想着,此时他好像打开了一道时空之门,这是另一个蓝裳,一段属于自己之前的蓝裳。

苏岑翻开。“我们看见一个男孩,他一直站在巷子里,不知是看我们还是看我们手里的花,也许他也喜欢桃花。”

苏岑每天只看一页,他不想这份喜悦流逝得太快,毕竟蓝裳越走越远,他要她的影子蔓延,陪自己终老。合上笔记,原来那个时候她也在看自己。苏岑抱着笔记本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柔美的梦,梦里回到童年,当初的巷子,开满水粉的桃花,那个蘑菇头的小女孩,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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