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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1 1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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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伯奎

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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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交际一本通:对外汉语教学高级读本

汉语交际一本通:对外汉语教学高级读本试读:

汉语交际的三个学习层次(代序)

所谓汉语交际,对于以汉语为母语的人来说,几乎可以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一个从未进入学校接受系统学习的人,甚至一个发声器官有功能障碍的人,也常常能创造出自己的表达方法与技巧,与身边的人(用汉语)顺利地进行交流沟通。这一点,也许应当视为以不同语种为母语的人类所共有的本能。

然而对于母语不是汉语的人来说,要想用汉语与他人顺畅无阻地交流,显然就需要通过目标明确的后天学习了。

从一般意义上理解汉语交际的后天学习,大致可以将其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就像中国人学习英语一样,对于母语不是汉语的人来说,首先应当认读汉语的字、词,进而掌握汉语连词成句的构成规则(即语法),再进而学会组句成篇。这种学习可称为学校学习层次或规范学习层次。这种学习能使学生具备运用汉语规范地表情达意的能力。

必须指出的是,即使一个人的汉语能力达到了这一水平,也并不意味着他就已经具备了运用汉语与他人进行交际的能力。因为语言交际是一个与交际对象运用话语或文字进行“双向交流”的过程,是一个与外部世界进行“信息发送、接收与破译”的过程。在这个“发送与接收”的过程中,不仅始终需要准确理解语言信息的字面意义,还需要精准把握附加在字面意义上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等,否则在交际过程中就难免产生误解、冲突,导致沟通失败。

这就需要接受第二层次的学习,这一层次不妨称为生活模拟层次或贴近应用层次。

有一些在汉语环境中已经把英语学到相当高等级的人初次进入英语世界时,依然会使用“洋泾浜”英语,出现用语不当的情况。这就涉及英语学习的第二层次的要求,因为任何语言种类无不是在具体的生活绵延中形成的。其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很自然地会逐步形成一些约定俗成的、格式固定的习惯用语,这种用语源自生活却往往随生活的发展而有所改变,因而往往对语法规则的遵守并不严格,如果单从字面中规中矩地进行理解,可能与其在实践应用中的含义差别很大甚至南辕北辙。

汉语交际学习与此同理。这一原理告诉我们,光是规范地学习汉语的组词造句、连句成篇,有时能使自己用汉语表情达意的能力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但要想在实践中达到应用自如的水平,还需要养成一种习惯,即把“中规中矩的规范表达”转化为“不固守规则地贴近日常生活应用”的表述,从相对单一的“表情达意”拓展延伸到“叙事、状物、抒情”的多种应用。这就需要在“学校系统化学习”的同时,“贴近生活实践学习应用”,这样才能具备用汉语与他人进行顺畅交流的能力。

语言交际的第三层次是最高的要求,这一层次可以称为应用实践层次或者用语文化层次。它要求一个人不但能够规范地进行语言表达,熟练地进行语言表述,而且能够贴切无误地运用该语种与他人进行交流沟通(即语言交际)。这就需要在汉语交际中能够精准地把握交际场合,把握交际语境,以及把握交际对象在其长期生活中形成的精神文化背景的个性化特点。通俗地说,就是训练一个不是以汉语为母语的人(包括常年生活在国外,已经不太能够熟练使用汉语的中国人),在汉语交际中所用的话语能够达到以汉语为母语的人遣词造句的水平,也就是指导一个人,使其交际话语在他人听来,就和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在用自己的母语进行汉语交际一样。

有一则非常有趣的实例可以非常形象地说明,对于一个不是以汉语为母语的人来说,什么叫作把中国话说得像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在进行汉语交际。

2014年3月13日,在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对外记者招待会上夸赞直接用中文提问的英国《金融时报》记者吉密欧时说:“你的中文说得很流利,也很标准,我听懂了。”吉密欧也学会了中国人的谦虚,总理称赞他时,他笑着向总理摆摆手,说道:“哪里哪里。”

我们不妨从不同角度来认知这段对话。

从一般语义角度来理解,吉密欧的回答可以说是莫名其妙。对方夸你中文说得好,你可以接受夸赞并婉转地表达谢意,或者谦虚地说自己中文说得还不够好,回答“哪里哪里”是什么意思?是不知道自己“说得好”好在哪里吗?

如果从一般语法角度来理解,就更费劲了。“哪里哪里”的语法成分怎么分析?哪个是主语、谓语、宾语?哪个又是定语、状语、补语?

但是,一旦转到文化用语层次,可以说,随便问一个以汉语为母语的人,甚至问一个目不识丁的文盲,他们都能心领神会。

这就是语言应用所具有的民族精神文化特点,对于以汉语为母语的人来说,这一特点几乎不需要特别关注并专门去学习,但对于母语不是汉语的人来说,这就成了汉语学习的最高层次——用语文化。

据报道,这位能够随口说出“哪里哪里”的英国《金融时报》记者吉密欧先生,已经在中国工作9年了。《汉语交际一本通》的副标题之所以命名为“对外汉语教学高级读本”,是因为其目标着重于探讨汉语学习第三层次——用语文化。本书的读者对象为:汉语不是其母语但已经基本掌握汉语的语法和词汇,想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汉语交际能力的人。刘伯奎2014年3月12日于上海嘉定寓所

第一章 汉语是“会导致智力混沌”的语言吗——汉语构成的文化特点研究

一百多年前,有一位名叫亚瑟·亨·史密斯的美国传教士在他的《中国人气质》一书中,在对汉语作了一番认真的分析研究之后,得出了“汉语会导致智力混沌”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100多年来,他的观点对于中国文化界一直有着相当大的影响。例如,致力于“改造中国国民性”的鲁迅先生在其逝世前14天发表的《立此存照(三)》一文的结尾这样写道:“我至今还在希望有人翻出斯密斯的《支那人气质》来。看了这些,而自省、分析,明白哪几点说得对,变革、挣扎,自做工夫,却不求别人的原谅和称赞,来证明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这样的影响在汉语研究界同样持续存在,时至今日,仍然有人在不断地重复着史密斯对汉语的批评观点。

本章试从汉语构成与传统精神文化、语境要素合成的对应关系的角度,对汉语交际的应用特点进行重新思考,并以反驳史密斯的“汉语会导致智力混沌”的观点为出发点,研究汉语交际的特点。

汉语作为世界民族语言之林中的一个分支,其在应用实践过程中,总体上表现出一种与其他民族语言在交际运用方面的共性特点,同时又在交际形式等方面表现出其他民族语言交际所不具备的个性特点。

长期以来,由于国内外对于汉语构成体系的本质认知在某些方面始终存在着一些偏颇之处,同时也由于在汉语交际研究的切入角度方面至今还存在着某种不够贴切的情况,因此,要把握汉语交际的特点,就必须对“怎样贴切评价汉语语言构成方式及如何调整其评价角度”的问题进行思考。

第一节 汉语构成方式及其认知角度的把握

汉语的构成,是以单个的方块汉字所记录的音节和逐一对应的四声声调为其基本形式,注重词序排列,由字组词,再组句,再成段,再成篇。这种构成方式在使用过程中具有两大特点。

一、汉语构成的两大基本特点

汉语发展的历史,是一个由单音节词向双音节词发展和过渡的漫长历程。甲骨文时代几乎全都是单音节词;至西周时,金文中开始出现一定数量的双音节词;再至《诗经》、《左传》、《史记》时,双音节词显著增加;唐、宋以后,汉语逐渐以双音节词为主。(一)通过词序以及单词字序排列变化来调整语义

时至今日,尽管双音节词在现代汉语中已经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但汉语中单音节词的运用仍很频繁。例如:

你有病吗?

宝宝饿了。

当时我已身无分文。

除单音节词和双音节词以外,三音节词、多音节词在汉语中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成语、俗语、歇后语等,如狐假虎威、众人拾柴火焰高、孔夫子搬家——尽是书(输)等;另一类是外来词,如摩托罗拉、麦当劳等。

汉语中,由三个及三个以上单字组成的词,基本上表现为固定搭配,其语义与语用均趋向明确稳定,在汉语交际过程中,一般无须过多地关注其结构内部的变化。

因此,以双音节词为主,同时仍大量使用单音节词,并通过词序的变动以及字序排列的变化使词组成具有不同意义的句子。这是汉民族语言的第一个特点。(二)汉语缺少句型构建的诸多语法规则

关于汉语的这一特点,美国传教士亚瑟·亨·史密斯在他的《中国人气质》一书中作了总结。在该书第十章中,他曾特地举例说明汉语没有文法规则的缺点。

2001年7月4日,《中华读书报》第8版在“读者看法”栏中,有人发表署名文章,复述了史密斯对汉语的批评并表示认同。文中写道:“……著者以英语的文法标准批评汉语道,汉语没有形态变化,没有性别之分,没有主宾格,形容词没有比较级,动词不受语态、语气、时态、数和人称的限制。名词、形容词、动词没有可以辨认的区别。”

不仅如此,这位作者还抄录了史密斯的原著中所举的例子:“……单音节的Ta,从整体意义上足可以看作一个关系代词,一个指示代词和一个指示形容词。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中国人的谈话,就像英国法庭上的证人出示证词一样,按以下方式描述一场殴斗(说明:《中华读书报》上的引文中,以上文字没有抄录,本文作者在转引时补充加入。以下为《中华读书报》上的引文):“‘Ta(他)有一根棍子,Ta也有一根棍子。Ta狠命地打Ta,Ta也狠命地打Ta。如果Ta打Ta像Ta打Ta一样的狠命,Ta就杀了Ta,而不是Ta杀了Ta。’”

引文还引用了史密斯的一句评价:“简直不知所云。”

汉语的单词在使用中,没有主宾格、比较级等语法方面的变化规则,这是其构成方式的第二个特点。应当看到,从某种意义上说,上述两大特点比较客观地描述了汉语应用的基本状态。而正因为这两大特点的存在,汉语在使用中确实显得缺少系统化的规则以供精准把握,所以尤其是对于以汉语为外语的人来说,掌握汉语的应用特点,有时就成了一个很大的困难。困难之大,可以以俄语中的一则成语为证:

KИТАЙСКАЯ ГРАМОТА

其中,“KИТАЙСКАЯ”意为“中国的、中国人的、汉人的”,“ГРАМОТА”意为“识字、常识、基础知识”;然而,当这两个单词搭配在一起时,就构成了一则成语,其表达的意思即“很难懂的东西;不可解的东西;莫名其妙的东西”。

汉语以单音节词和双音节词为意义的基本单位、注重通过词序排列来明确语义的特点,有时确实使得汉语在运用时略加变动就会导致语义改变,甚至语义大变。下面这则典故是一个典型案例:据传太平天国时期,曾国藩率领湘军围剿太平军,曾因屡吃败仗,在向朝廷的报告中沮丧地写下了“臣屡败屡战,但屡战屡败……”的文字,被其师爷看到了,用笔一勾,改换成了“臣屡战屡败,但屡败屡战”。未见增减一字,只是词序略加变动,语义便大变了。

在现代汉语应用中,这种一个词序颠倒就导致含义发生重大改变的情况也不鲜见。以“语言”和“言语”为例,在英语里,语言(lan-guage)和言语(speech)是两个内涵不同而且界限分明的单词,但转移到汉语里,就出现了麻烦,究竟什么是语言,什么是言语,汉语语言学界对此一直争论不休。

麻烦倒还不在于这种词序变化会导致意义变化,而在于这种词序变化和意义变化之间,几乎没有规律可循。具体地说就是:有时是词序变化而语义大变;有时词序变化了而语义并不发生变化,或者即使有变化,却未必值得研究。例如,“演讲”和“讲演”,“辩论”和“论辩”,就是比较明显的词序颠倒,但是我们很难说这当中的语义已经发生了多么重大的变化。

如此观之,汉语被西方人认为是“很难懂的东西;不可解的东西;莫名其妙的东西”,被挑剔出种种不足与缺陷,确实可以理解。因此,我们同样不难理解,仅从其应用形式的角度来考察,在交际实践中,汉语显然有着和拼音文字不同的应用规律和语用规则。

二、关于汉语构成的两大特点的再思考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无论谁总结出多少条“汉语的不足与缺点”,他都无法否定汉语绵延数千年,时至今日仍然具有充满活力的适应能力、表现能力和蓬勃旺盛的生命力这一事实。就以那位一百多年前批评汉语的史密斯先生而言,他在对汉语作出上述的批评之后,随即也写下了非常客观的评价:“我们并不是抱怨中文不能传达人类的思想,也不是说,人类的一大部分思想,很难或不可能用中文阐述清楚……”

很显然,史密斯对汉语的批评,似乎只是被局限在语法理论的范围内,而对于汉语的交际功能,他不但没有提出什么具体的批评意见,甚至可以说,他从语法角度对汉语提出的批评,又从交际角度(包括语义角度)进行了淡化。

这就不得不推动我们更深一步地思考:汉语既然从语法理论的角度来检查,有着如此之多的“不足与缺点”,但是,为什么在“表达人类的思想”的适应能力、表现能力方面,即语言的实际使用方面,却又没有无法表现的遗憾呢?这样一种语言,在使用过程中“会导致智力混沌”吗?

诸如此类的问题实际上早就存在了。例如,汉语的诸多不足与缺点,在实际使用中,是如何得到补偿或完善的?以上文字中谈及的汉语两大使用特点,是否属于“不足与缺点”?国内学者其实也一直在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

例如,季羡林先生就说过:“最近几年,我才豁然顿悟,西方印欧语系的语言同中国的汉语不是一码事,西方的基本思维模式是分析的,而东方的,其中当然包括中国的基本的思维模式是综合的。表现在语言上,就形成了西方与中国的语言差异,在中国首先是汉语。”

应当看到,季羡林先生的这一“顿悟”是非常深刻的,也达到了一定高度的理论水平。但是,更值得思考的,恐怕还是产生这种差异的内在原因。有一位哲人说得好:“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同理,一个民族的语言构成必然以适应该民族生存特点的最佳方式为原则。

以一百多年前的中国与西方世界进行比较,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两点明显的差异:

第一,当时的西方世界,蒸汽机和电力的使用给它带来了现代化的变革,这一变革给日常话语带来的明显变化之一,就是在时间刻度和空间距离等诸多方面表达上的精确化。例如,当时西方人在时间表达上已经精确到“秒”,华夏帝国却还在古老文明中昏睡,以12个时辰来分割一天就已经足够应付日常交际;此外,西方在空间距离表达上已经精确到“厘米”,甚至更小的计算单位,但是在古老的中国,尤其是农村,仍然在用“里”作为距离的计算单位,而在不同人的心目中,每一里的实际长度又是不同的。以这两个方面和西方相比,汉语交际在表达方面显得模糊混沌,也确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当“分”、“秒”等时间单位或“米”、“厘米”等长度单位以其高精准度进入国人的日常生活,以至国人的用语也随之发生变化时,我们究竟应当认定是汉语本身发生了从“模糊混沌”到“明晰精确”的革命性变化,还是应当认定是中国人的生存方式进行了根本的变化,而汉语只是及时跟着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呢?显然,答案只能是后者。

17世纪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在其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写到,鲁滨逊因海上落难,一个人在荒岛上过了多年的“在木头上刻一道痕”来代表一天的孤单生活。虽然后来他救了一个土人当仆人,但初期交流也只局限于手势动作,即使到后来也多为单词、简单句。我们看到,鲁滨逊原本也是来自文明世界的人,他置身于荒岛二十多年,语言能力迅速退化(与其个人生活的文明程度相适应),但是,我们能根据身处荒岛的鲁滨逊的英语使用情况,嘲笑英语“会导致智力混沌”吗?当然不能。

因此,史密斯先生根据东西方由于科技水平方面的差异而导致的日常生活方面的表达差异,认定汉语“会导致智力混沌”这一结论显然是有失准确的。

第二,西方世界起步较早的商品经济生产方式,决定了人们选择流动较大的生活方式。因而在西方的语言构成中,显然比较重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尤其是在与原本陌生的人群的关系)的调整,在这一方面,其语言表现及语法规则是清晰明确的(例如,非常强调话语行为中的主宾关系)。而中国是一个宗法制度渊源深远的社会,尤其是在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基层,有着家族、宗族等聚族而居的传统,与其相应的汉语交际,很自然地就会重视显现人际关系中的亲情度及其判定依据。

各民族的语言其实是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的。在西方语言中,某些至关重要的语法规则在汉语中没有或者显现得相当模糊,而在汉语中显现得相当明确的人际关系中的亲情度,在西方语言中同样也存在着“模糊”甚至“混沌”的情况。

我们不妨举两个表现亲情关系的用词:一个是“外婆家的表姑奶奶的侄孙女婿”,另一个是“奶奶的娘家侄媳妇的二舅妈”。不难想象,在使用汉语的人群中,即使是农村的文盲老太太,也能够把此类关系排列得明明白白。但是,如果将这一类的例子转到西方语言中,让欧美人士用其本土语言进行表达,不仅要大伤脑筋,只怕最后还是难免“一脑门子糨糊”。那么,我们有没有必要,又是不是应该因此就认为某个民族语言连如此简单的人际关系都不能表达清楚,于是就用“这样一种文字,这样的语言结构,就像夏季的炽热要引起午后的昏睡一样,会导致智力混沌……”的言论对该语种反唇相讥呢?

顺应这一思考方式,不难想到,我们原本就不应当简单地以某一种民族语言的使用规则去评价另一种早已发展成熟的民族语言,而且,评价一种民族语言的构成与应用也不应当以单一的语法为标准。

对于如何评价某一种民族的语言特点,在某种意义上,其实也与如何评价某一个人的个性特点一样,有一个如何切入评价角度的问题。例如评价一个人,在某一场合中,我们认为他表现出的是“果敢、有决断”,但是换一个场合,同样的表现很可能就会受到“固执、不虚心”的批评;在某一场合中受到的“平易、随和”的夸赞,换一个场合,很可能就会让人觉得是“没有主见、软耳朵根子”。对于语言(包括言语)的评价,其实也是一样,从某一角度来看是缺点,可是转换到另一个角度,缺点很可能就成了优点。

多年来,拼音文字比方块汉字在认读和书写方面显得更为简便快捷,这似乎早已成定论。然而,从计算机的应用输入角度来评价,方块汉字的输入速度比拼音文字快捷,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因此,钱冠连先生在其《汉语文化语用学》中提出的“对语言进行多角度评价”的观点非常重要。他在书中写道:“胡裕树先生所指出的:‘必须区别三种不同的语序:语义的、语用的、语法的。’又有胡附、文练认为‘语序所表达的,有的属于语义,有的属于语法,有的属于语用。’他们还指出:‘必须认识到造句手段(如语序、虚词等)所表达的内容有语义的,有句法的,还有语用的。’‘必须区分一般主语(陈述对象)与话题主语(脱离句法控制的说话焦点)。’”

这告诉我们,对于汉语的评价,至少应当通过“语义的、语法的、语用的”这三个角度的综合考察。如果我们将上文所谈及的第一个特点,即“通过词序以及单词内部字序排列的变化来调整语义”看作从语义角度得出的结论,将第二个特点,即“汉语的单词在使用中,没有主宾格、比较级等语法方面的变化规则”看作从语法角度得出的结论,那么,我们还应当再从语用角度对汉语进行一番考察。

如果经过综合考察,所得结论与上述两点没有冲突,那么这个“不足与缺点”就是无可争议的了。但是,如果转换考察角度后,原结论也随之发生变化,那么这个“不足与缺点”可能不再是不足与缺点,而应称之为“特点”。这个“特点”甚至还可能被看作优点。

第二节 汉语交际研究首先应当选准切入角度

汉语之所以在语法方面有很多不足,却仍能充分显现出适应能力、表现能力和绵延数千年的蓬勃旺盛的生命力,成为一种优秀的语言,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汉语在使用中与语境紧密贴近,并时时注意从语境中吸取信息补偿。

一、切入角度改变,研究结论也就随之改变

要想在汉语被历数如此之多“不足”的背景下,论证汉语是一种“优秀的语言”,就需要调整考察角度、选准切入角度。

关于这一点,我们仍不妨顺应史密斯《中国人气质》一书中所举的“Ta打Ta”的那一则例证,再举一个相类似但更为经典的例证。

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第二十七回中,曾写到这样一件事情:

宝玉房里有一个小丫鬟,名叫小红。有一次,在大观园里,她迎面碰上王熙凤,王熙凤恰逢身边无人,就随口叫小红替自己去向平儿传个话。不一会儿,小红回来了,向王熙凤汇报时说了这么一番话:“平姐姐说:‘我们奶奶问这里奶奶好。我们二爷没在家。虽然迟了两天,只管请奶奶放心。等五奶奶好些,我们奶奶还会了五奶奶来瞧奶奶呢。五奶奶前儿打发了人来说:舅奶奶带了信来了,问奶奶好,还要和这里的姑奶奶寻几丸延年神验万金丹;若有了,奶奶打发人来,只管送在我们奶奶这里——明儿有人去,就顺路给那边奶奶带了去。’”小红在向王熙凤说这一番话时,王熙凤身边多了一个对原先情况不了解的李纨。李纨当场就被小红的这一番话弄糊涂了,笑道:“哎哟,这话我就不懂了,什么‘奶奶’、‘爷爷’的一大堆。”

如果说上面史密斯先生的那则“Ta打Ta”的话语实例,是外国人依据汉语的应用特点“虚构”出来的,那么,上面这段来自汉语经典作品、经过作家精心加工后的话语就是汉语语法规则“缺这少那”的如山铁证了。何况现场就有没有听懂这番话的人证——李纨!

但是,重要的问题其实在于,小红的这段话原本是对王熙凤说的,作为交际对象的王熙凤是不是也同样糊涂了呢?事实是,王熙凤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小说中写到,见李纨听不明白小红的话,“凤姐笑道:‘怨不得你不懂,这是四五门子的话呢。’说着,又向小红笑道:‘好孩子,难为你说得齐全,不像他们扭扭捏捏蚊子似的。’”接着,又当着小红的面向李纨夸赞小红:“这个丫头就是好。刚才这两遭说话虽不多,口角儿就很剪断。”随即王熙凤又转向小红:“明儿你服侍我吧,我认你做干女儿。我一调理,你就出息了。”果然第二天,王熙凤就去向宝玉要来了小红,而小红仅仅因为向偶尔使唤自己的王熙凤在回话时说了这么一番话而受到赞赏,就从原先在宝玉房里烧烧水、浇浇花,连宝玉的房间都不可以进去的地位最低的小丫鬟,一跃而至王熙凤的身边,受到了重用。显然,王熙凤不但认为小红的这番话说得非常清楚明白,而且有此能力的丫鬟还确实不可多得,才以“爱才”之心对小红加以提拔。如果我们就以小红的此段话语为例来认识、评价汉语的语言构成与应用特点。

毫无疑问,从语法的角度来进行检查,那位一百多年前的史密斯先生关于汉语特点的评价,我们不能指责为污蔑,何况对照史密斯的结论,小红的这段话确实也有着多方面的不足。但是,当我们转而从汉语交际的角度(也就是语言文字应用的角度)来检查时,结论就发生了改变。

西方的语用学研究发展至今,已经不仅有了格赖斯的“合作原则”、利奇的“礼貌原则”,还有了列文森的由“量原则、信息原则、方式原则”合成的“三原则”。这些都可以作为我们审视汉语的理论武器。

信息原则的“说话人准则:最小极限化(也可以叫作降量准则)”中,就提出了说话人应当把话“说得尽量少,即提供最低限度的语言信息,达到交际目的即可”。而其“听话人推论:增量准则”则认为,在说话人按照“最小极限化”准则说出话后,听话人自会“通过找出更加具体的解释来增大说话人话语的信息内容,直至达到对说话人交际意图的认定”。

运用信息原则来分析小红与王熙凤的这一段对话,我们不难看到,小红的话语恰好比较符合“降量准则”,正因为她提供的语言信息属于“最低限度”水平(比如,几位奶奶各自姓甚名谁,就完全没有提及),以致身在现场的李纨听得稀里糊涂。但是,她提供的语言信息量虽然偏少,却足够完成她与王熙凤的语言交际,因为王熙凤可以毫不费力地利用两人的共知信息,“找出更加具体的解释来增大说话人话语的信息内容,直至达到对说话人交际意图的认定”。

这样一来,对于小红的这一番话,客观上就存在着两个评价标准:一个是交际对象标准(如王熙凤,我们不妨称其为“直接听话人”),一个是非交际对象标准(如李纨,我们不妨称其为“间接听话人”)。按照“直接听话人”王熙凤的标准,小红的话语表述非常令人满意,而按照“间接听话人”李纨的标准,小红的话语表述难以令人满意,因为她完全没有听明白是怎么回事。

在汉语交际中,一个人的话语运用是否得当,究竟应当以哪一个为标准?显然,从具体的交际角度而言,大家都会认同“直接听话人”标准。例如在此案例中,只要王熙凤在理解上不出现误解,小红的话语就可以说取得了成功,而她实际上也确实取得了成功,甚至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了很大的飞跃。

但是,从较为抽象的语言研究角度而言,实际情况却未必如此。因为在理论研究中,人们选取的恰恰是类似李纨角度的“间接听话人”标准,而不是类似王熙凤的“直接听话人”标准。这种从非当事人的第三者角度分析评价语言交际现象的做法,其实源自国外。我们不妨再回到一百多年前那位美国传教士对汉语的评价上来。在他以自己仿造的“Ta打Ta”的那段话为例数落汉语的种种不足与缺点时,他就完全没有谈及正在直接听取此番话的交际对象是否认同他的这番评价。也就是说,在他假定一个中国人在法庭上作出“Ta打Ta”的证言时,就几乎没有提及当庭的法官与相关人员(直接听话人)是否已经完全听明白了这一番话(他们拥有更多的关于此话题的了解,或者叫作共知成分,而在法庭上要求证人发言,只不过是对已经了解的情况加以核实罢了)。向法庭证实已知情况,这才是说话人的说话目的,至于当时旁观旁听的“间接听话人”史密斯等人听不听得明白,就如同小红在“向直接听话人”王熙凤汇报时,李纨是否也听明白了一样,与说话人(小红)的说话目的并无太大关系,甚至是没有关系。

显然,如果我们以史密斯(间接听话人)对此番话的理解为标准,那么这个中国人说的“Ta打Ta”的证词,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可以认定为“简直是不知所云”。但是,如果我们以法官为代表的当事人(直接听话人)为标准,恐怕未必会觉得“不知所云”,恐怕还会“清楚明白”得很呢。如此观之,我们应当放弃史密斯从语法角度、间接听话人角度作出的对汉语的评价,以及由此评价而得出的结论。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在语用学的理论研究中,人们并没有摆脱传统研究方法中沿袭已久的、以间接听话人的感受为标准对语料展开剖析的研究理念。

例如,钱冠连先生在他的《汉语文化语用学》中,就曾这样分析一个案例:“语境:某家正谈论着换液化气瓶的工人答应三点钟上门来。门铃响。

丈夫:来了。(妻子连忙进厨房。)”

关于这个例子,钱先生分析道:“始发语和应答语在意义的联系上暂时中断,第三者无法用想象来填补鸿沟……例如上例中丈夫的话‘来了’,如让第三者听,那简直成了谜语。话间环节缺漏太大了。”

从“第三者”的角度来分析夫妻之间的这段日常谈话是否有缺漏,似乎有点没有道理。因为既然这只不过是夫妻之间的交流话语,那么只要双方理解明白就行了,至于别人听起来“是不是谜语”,实际上已经与交际目的没有什么关系。为什么非要把夫妻间的日常谈话也要说得能够使“第三者听来不是谜语”,也要明确到“第三者可以用想象来填补鸿沟”的程度,才能算是“话间环节无缺漏”呢?在现实生活中,又有谁会这样说话呢?

显然,只要我们放弃沿袭已久的、以间接听话人的角度为评价标准的研究方式,汉语交际研究就可能会出现一个全新的面貌。对于汉语从语法角度总结出来的种种不足与缺点,在交际过程中其实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补偿(当然,这种补偿主要是由语境提供的,或者说,是交际双方对话题的共知成分提供的)。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就像英语与俄语相比,英语中的名词只有主格和宾格,俄语中的名词则有单、复数各6个共计12个格,但是人们将英语中的“名词只有主格和宾格”的现象视为英语的特点,并没有将其视为英语的“不足与缺点”。同样,当年史密斯先生对汉语作出的总结,本质上应当视为对汉语特点的总结,而不应是对汉语的“不足与缺点”的批评。

二、汉语不是“会导致智力混沌”的语言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不难理解,为什么从语法等角度来检查,汉语的构成具有那么多的不足与缺点,但仍能适用广泛、表现鲜明且具有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其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讨论:

第一,汉语从语法角度总结出来的种种不足与缺点,在应用中实际上几乎都获得了相应的补偿。例如,汉语语法中虽然没有主宾格的区别,但是有“把”字句、“被”字句的功能辅佐,使得话语中“主宾”意义的显现实际上是明晰准确的;汉语中,动词虽然没有“语态、语气、时态”的变化,但是,缀之以“着、了、过”,语态、语气、时态显现分明;汉语中,数和人称的限制虽然“没有形态变化”,但是,例如,单独一个“我”和加上“们”字以后的“我们”,即使是外国人,在理解上也绝不会感到困难;形容词虽然没有比较级,但是,汉语在状物抒情时,却有着远比单纯的比较级、最高级更为贴切的细微变化……

第二,汉语在使用中非常注重紧密贴近语境,并从语境中寻求关联。也就是说,汉语在运用时,往往表现出很强的从语境中吸取信息补偿的功能。

如果说,以双音节词为主,同时在使用中仍大量地保留着单音节词,通过词序,以及单词内部字序排列的变化来调整语义,是汉民族语言的第一个特点(语义角度);汉语的单词在使用中,没有主宾格、比较级等语法方面的一系列变化规则,是其在使用中的第二个特点(语法角度);那么,汉语在使用中非常注重紧密贴近语境,以及话语信息与语境假设之间的关联,而且非常注重从语境中吸取信息补偿的功能,则应视为其第三个特点(语用角度)。

需要指出的是,汉语在与其他民族语言相比较时,虽然显得在语法规则等方面有一些不足,但是,由于有第三个特点的存在,这些不足在交际过程中不仅均能得到很好的补偿,还使得汉民族语言显示出了更为丰富多彩的神奇魅力。

因此,史密斯批评汉语是“会导致智力混沌”的语言,其实不但犯了从语法、语义角度评价汉语应用的错误,而且也没有关注汉民族当时的生存生活方式和精神文化特点对汉语构成的影响,其方法有欠妥当,其结论有失准确。

第二章 中国人为什么那么喜欢“套亲情近乎”——汉语交际的大文化背景研究

在对汉语交际与汉民族精神文化的对应关系展开思考分析前,我们不妨先回顾一下鲁迅先生的一篇小说——《阿Q正传》。

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典型代表人物阿Q,如果转换一个角度来考察,其实不难发现,他在日常生活中并没有什么“不幸”,而且也不是“不争”的。首先,作为一个农民,在生产劳动方面,他是一把好手,农活方面没有他不会干的事情,未庄人对他的劳动技能水平的评价也不低。因而,作为一个短工,他完全能够自食其力。其次,他的“自我评价”也并不低,严格地说,他在心理上并不自卑。例如在未庄,尽管他生活在底层,但是未庄的人,从赵老太爷到假洋鬼子,从王胡到小D,他其实是从不放在眼里的。尤其是从他对革命的向往和做过的一场梦中,不难看出他甚至还有点“心比天高”。例如,他对自己身份的理想定位是:“(对于财产)我喜欢什么就是什么,(对于女人)我喜欢谁就是谁。”正因为如此,他不仅敢当街调戏小尼姑,还巧舌如簧,在尼姑庵偷萝卜被当场抓住后,居然也能搅出几句歪理,如果不是怕狗咬,他大概还不会手忙脚乱地翻墙而出呢。

但是,当他被误当作抢劫犯抓上大堂时,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先是主动下跪,已经叫他不要跪了他还要跪,而且问一句才回答一句,不敢多作辩解,更不敢喊冤,后来稀里糊涂地在供状上画了押,结果就这么掉了脑袋。

将阿Q在尼姑庵偷萝卜时的“无理也能搅三分”,与他在大堂上服服帖帖,有冤也不敢申辩作一番对比,便不难看出,被抓上大堂的阿Q在被审问时的答话,已经很难运用“前言后语”的形式逻辑方式进行分析判断了,而且运用“内、外语境”的理论也不容易解释清楚。因为阿Q所受到的其实是来自他自身的一种精神力量的控制。

问题在于怎样认识这一股内在的精神控制力。

这一股内在的精神控制力,也就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民族精神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结晶,是其在千百年的繁衍生息、成长发展过程中逐代积累并融聚形成的,涵盖生存发展与社会交往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同时对全民族成员的思想、言行具有规范、制约性质的行为规则与思想指导体系。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全民族成员的思想、言行具有规范、制约作用的,还有法律法规制度与道德思想体系。只是,两相比较,法律法规制度与道德思想体系不但较多地形诸文字,被广为宣传,而且往往辅之以某种带有强制性的保证手段,但却不能保证本民族成员的始终自觉遵守(任何国家、任何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现象)。而民族精神文化却几乎不需要任何宣传,它注重于在该民族成员的灵魂深处留下烙印,几乎不需要借助任何强制手段,甚至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该民族成员也能主动、严格地自觉遵守其言行规则。

民族精神文化的制控意义,不但是全民意义的,而且是全方位意义的。也就是说,只要你是这个民族的成员,并且接受过这个民族精神文化的熏陶,那么,无论什么时候,也无论你身处何地,你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守这一套行为规则与指导体系。转而论之,无论你作为个人已经发生了多么大的改变,哪怕你已经旅居海外多年,甚至改变了国籍,人们也还是不难从你无意中显露出的对某种行为规则与指导体系的下意识的遵守和服从,就可以判定你的民族文化归属。与之相比,法律法规制度与思想道德体系所具有的制控力,显然要弱得多。

从汉语交际的研究角度来分析,阿Q这个案例应当有助于我们开展对“汉语交际与民族精神文化的关系”的思考,同时也可以看出民族精神文化对于该民族的语言交际所具有的强制能力。

第一节 中国人喜欢“套亲情近乎”的原因剖析

回顾几千年来的华夏文明史,具有亲情血缘关系的人聚族、聚村而居,曾经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客观存在。时至今日,在中国内地的农村,人们一听到“王家村”、“李家庄”等诸如此类的名字,不但可以立即判断出这里曾经是“王”姓、“李”姓等家族长期群居之地,而且可以仅凭村庄名称就确认某村民究竟是“当地土著”还是“外来移民”。

一、“套亲情近乎”的功能价值分析

对于这种具有亲情血缘关系的人聚族、聚村而居并代代相传的理想化描写,最典型的莫过于中国农业社会的理想国——陶渊明《桃花源记》里的桃花源。在桃花源里,有那么一小群人,为了躲避战争,竟然能够在与世隔绝的一个小天地里代代繁衍,尽管生产力毫无发展,但也能其乐融融。不难想象,经过漫长的岁月以后,桃花源里的人,即使原先没有亲缘关系的,恐怕也早就建立亲缘关系了。

透过这样一种在亲缘关系基础上构筑的生存环境,以及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一代一代地绵延凝结而成的精神文化体系,我们便不难理解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宗法制社会的文明特点。生活在这一种精神文化体系下的人们,由于物质上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生产和生存方式,很容易“自我封闭”,并且由于外部世界的非亲情关系与自己的生活与生存没有太大的关系,因此他们本质上并不关注外部世界的另一面,而只关注与自己有着亲情关系的一面。

中国传统的精神文化特点主要表现为一种在长期的宗法制社会体系中形成的“家族亲情文化”。千百年来,从古代的“二十四孝图”、“孟母三迁”和“养不教,父之过”,到“忤逆不孝为十恶不赦之首”等一系列以亲情人伦道德为基础的亲情文化的逐步形成,使得中华民族的精神文明在“亲情文明”这一点上,处于世界上其他民族只能“叹为观止”的顶峰位置。

这一特点导致了古人的一言一行都必须严格遵从“伦理亲情”原则,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以及子女即使已经成年也应当“父母在,不远游”。甚至当今时代,现实社会中还在继续演绎着“举家负债供孩子读书”、“背着父亲去上学”等诸如此类催人泪下的伦理亲情故事。尤其是在农村,这一点仍然有着非常突出的表现。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操汉语的人”在汉语交际中,为什么喜欢“套亲情近乎”了。正是这一声声“叔叔、阿姨,爷爷、奶奶”的亲情类称呼,表明说话人发出的是自己愿意将对方置于“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一样的亲情位置上的文明友好相处的信息;反之,如果人们在汉语交际中,没有或者不愿意对交际对象使用“叔叔、阿姨,爷爷、奶奶”等诸如此类的亲情类称呼,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意味着说话人或者无意于与该交际对象进一步建立更为密切友好的关系,或者根本无意于建立什么关系。

这就是“操汉语”的中国人在汉语交际中喜欢借助亲情类称呼语来“套近乎”的原因所在。亲情文化的思维定式在面对“需要讲文明”的非亲情关系时,总是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设法将其转化为亲情关系或者是“仿亲情关系”,并且只有转化为这种关系后,双方(或多方)之间的相处才能进入友好关系与文明礼让的高水平与稳定状态。在这一点上,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流传久远的“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故事。刘备、关羽、张飞三人经过了兄弟结拜(结成“仿亲情关系”)的仪式后,不但从此真的亲如兄弟,而且胜似兄弟。以关羽为例,在被曹操俘虏后,曹操对他不但宽宏大度、任其所为,而且关怀备至、礼遇有加。曹操本人当时无论是政治实力还是胸怀气魄方面,都远比刘备更具有交往的魅力,对关羽而言,当然也就更具有个人发展前途。但是,当初在桃园的一个简单的结拜仪式所构成的“仿亲情关系”,使得关羽根本就不在意曹操对自己多么友好,多么求贤若渴,而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一旦时机成熟,他就对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来了一场“以怨报德”的大砍大杀。“亲情文化”只关注“亲情关系网内的文明”,而对“亲情关系网的外部则不予关注或不讲文明”。在这方面关羽堪称一个典型代表。当然,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操汉语”的人在语言交际中喜欢“套亲情近乎”的一个历史文化原因。

二、“贬低自己”也是一种“套亲情近乎”的形式

在汉语交际中,还存在着一种现象:说话人往往“抑己尊人”,即借助于一些“谦辞”来有意无意地贬低自己,同时抬高交际对象。例如,在生活中,我们常听到“阁下大驾光临,顿使蓬荜(说话人自己的家)生辉”等诸如此类的带有贬低自己色彩的用语。“贬低自己”其实是“套亲情近乎”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一点仍然和传统的民族精神文化有关。

回顾中国社会,自古以来,人际关系中就一直存在着一种鲜明的“等级观念”,即使发展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中国现代社会生活中,人际关系仍然带着“等级观念”的色彩。

中国人的语言交际风格与其生存环境、生存状态有着很大的关系。中华民族历来以拥有五千年文明为豪,早在秦汉时期,中国就已针对大至国家、小至家庭的方方面面的交际往来整理出了完整的礼仪等级和明确的规范程序,并通过《礼记》一书予以翔实编汇。而此时的大千世界,尤其是在西方,还几乎是一片文明蛮荒。进一步分析又可知,华夏文明上下五千年中的一大半时间,尤其是与近、现代相连的这一大半时间,中国社会始终是注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级秩序森严的封建社会。

根据历史考察等级观念在中国的形成,其实是有其合理性的。就中国宗族群居的农村而言,族长往往不仅是德高望重、见多识广者,同时也是族中辈分最高、最具权威者,因而族长处于族中最高等级,众望所归,理所当然。而“君臣父子”观念之所以能“稳固统治”中国社会数千年,其实也是有其合理性的一面的。因为这一观念体系并不只是强调“君大于臣,臣小于君;父高于子,子低于父”,同时它也非常强调“君(要像)君、臣(要像)臣、父(要像)父、子(要像)子”。也就是说,这一制控原则不仅对当好臣子、儿子(下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还对当好君主、父亲(上级)提出了要求。

正因为如此,等级观念实际上也就成了以亲情观念为基础的一种思想延伸。例如为官者,可以自称为“父母官”,而他们的行为道德法则是应当“爱民如子”。这样一来,为民者当然只能是自称为“子民”了,又因为父与子原本就有着长幼等级之别,于是等级观念很自然就形成了。在这样一个系统完备的等级划分上,级别愈高者不仅权力愈大,有时还暗含着某种人格很崇高的意味。例如,中国国民意识中至今仍有表现鲜明的“清官”情结,就已经同时包含了对于清官“人格崇高”的认定。

显然,“操汉语”的人在语言交际中,有时候会“贬低自己”,其目的并不是拉开与对方的心理距离,而是借此将交际对象抬高,以传递自己意在将对方置于一个更高的级别层次上从而表达自己的敬意的信息。

第二节 中国人喜欢“表示谦虚”的原因剖析

以汉语为母语的人在交际中往往比较注意显现自己的“谦虚”,这一点似乎已经成为汉语交际研究者的共识。

例如,熊学亮在《认知语用学概论》中写道:“中国和日本文化比较注重谦虚准则;英美文化(特别是英国文化)比较强调得体准则;而地中海文化却多半以慷慨准则为主,谦虚准则为次……比如赞扬某人的外貌或成就,中国人可能会以“不”、“哪里哪里”等话来作出反应,而西方人则可能用“谢谢”来回答。说“不”,牺牲的是“一致准则”;说“谢谢”,忽视的是“谦虚准则”。”

再如,何兆熊在《语用学概要》中写道:“虽然讲求礼貌是人类社会的文明标志,但不同文化背景的社会具有不同的礼貌规范。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东方人(中国人、日本人)和英美人对“谦虚”的不同态度。虽然准备了丰盛的饭菜请别人吃饭,中国主人会说“没什么菜招待”、“不会烧菜”之类的客套话,真正把对自身的贬损夸大到了最大限度,以此来表示礼貌。因此,中国人是十分严格地遵守谦虚准则的。”

一、中国人为什么注重于显现自己的“谦虚”

各个民族的人对于本民族的语言运用都不但有着各自不同的风格表现,而且即使在风格表现相同的部分,也会在具体的内涵理解上显现出差异性。例如,没有哪一个民族在交际过程中会排斥“礼貌”,而值得关注的问题在于,在“讲究礼貌”的一致意识下,和其他民族相比,中国人为什么显得更为注重显现自己的“谦虚”呢?答案仍然存在于传统的精神文化体系中。

在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的以“等级观念”为基础的礼仪系统中,无论是国家还是家庭,除了处于最高等级者外,其他人无论地位多高,哪怕仅次于最高等级者,其如何说话都与地位、权势以及利害关系紧密相关。因而,能否严格按照自己的身份和级别地位说话就成了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司马迁在《史记·项羽本纪》中写到,项羽在看到出巡的秦始皇时,脱口对叔父项梁说:“我可以取代那个人当皇帝!”一句话吓得项梁赶紧捂住他的嘴,警告说:“可不能胡说,这可是要灭九族的啊!”《史记·陈涉世家》中写到,当陈胜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时,他已经是志在推翻秦王朝的造反领头人了。

正因为在“人分三六九等”的社会里,所述话语一旦超越了说话人自身所处的地位,超越了其所拥有的权限,往往就会随之产生“话语之外”的“不同含义”,而且很可能会立即引发不良后果,甚至遭受到打击。所以,汉民族精神文化传统时时在提醒国人,所说话语必须注意符合自己的身份地位,“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君主要砍大臣的脑袋,大臣还要跪下叩首“谢主隆恩”;做子女的在言语方面顶撞了父母,叫作“忤逆”,严重的则是“不赦”之罪。

由此,我们不难明白,本章一开始,从鲁迅先生的小说中选取的阿Q这个还算精明、平时也比较能够自我保护的人物,为什么在“死到临头”的关键时刻会突然接受明显不利于自己的结果了。在这一过程中处于绝对主控地位的,是民族精神文化在他思想深处留下的刻痕(或者借用心理学方面的术语,叫作“集体无意识”)。

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对该民族成员的制控不仅是绝对权威的,还是一视同仁的。例如,在封建文化背景下,我们看到,在皇宫里,前朝老臣无论多么年迈,见了刚刚登基的小皇帝,都必须俯首下跪;在家庭里,儿女即使年事已高,但是在长辈面前,仍然只能是唯唯诺诺,否则可能招致“犯上不敬”、“忤逆不孝”的责难。诸如此类代代相传的精神制约,使人们为了避免“犯上”、“越权”情况的出现,尤其是在当众说话,并且在场的人中有地位高的或者资格老的、辈分高的人时,一般来说,总是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避免把话说足、说满,总是要力求表现出低于甚至是大大低于自己地位、身份的最高界限,以免稍有不慎,惹出麻烦。更何况社会生活中还有那些突然降临的,甚至可能招致满门抄斩的“文字狱”、“口舌灾”,叫人实在“不能不谦虚”,也“不敢不谦虚”。至于像阿Q这样的平民百姓,见了高高在上的大官小吏们,立刻丧失了自我辩护的说话能力,也就不难理解了。

东汉时,学者许慎想将自己所著的《说文解字》一书呈献给皇帝,但当时他已经久病不起,于是命儿子许冲来做这件事。许冲在建光元年(121年)九月给汉安帝上了一道表,即《上〈说文解字〉表》。许冲在表中表达完献书的意思后,末尾加了这么几句:“臣冲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稽首再拜,以闻皇帝陛下。”

许慎的《说文解字》在中国文化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价值。问题在于,向皇帝献书,无疑是好事一件,且其立意与内容亦可谓顺风顺旨,何从谈起“惶恐、顿首、死罪、再拜”?由此可以看出,献书人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下,在尚未知晓最后结果时的忐忑心情,唯恐因为献书干犯天听,扰乱圣恭,以致引来大祸,只好先请罪以免遭不测。而皇帝倒好像显得比较平和,答复道:“召上书者汝南许冲诣左掖门外会合,并赉所上书。”中黄门饶喜以诏书赐召陵公乘许冲布四十匹,命其即日受诏朱雀掖门,而且“敕勿谢”,即命令许冲不必再谢恩。

这个例子的典型意义在于,它鲜明地显现了在等级制森严的封建社会里,人们在“以下对上”的关系中进行话语交流时的普遍心理状态。正是在这样长达数千年的“一方高高在上,一方俯伏在地”的等级制环境里,中国人逐渐形成了“夹着尾巴做人”的一种文化观念,以避免“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的不良后果。就这样,在代复一代的潜移默化之中形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这种“集体无意识”反复地告诫人们“谦受益,满招损”。进而使人们在语言交际中,即使在没有压力与威胁的情况下,也很自然地非常“谦虚”,不仅连“我”字都不敢坦然自称(除了“天、地、君、亲、师”以外),甚至连和“我”有关的人和物都要以中国文字特有的“愚”、 “贱”、 “窃”、“鄙”、“寒舍”、“犬子”、“拙荆”等代之,更不用说能够像英语一样将“我”字大写了。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政治体制的改变使得汉语交际的特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家治理方式,使得整个社会被划成了一个个排列有序、大小有别的单位,而在单位内部,每个人又被分别安置在界限分明的不同等级上。这种源自封建社会的现实生活中“该谁说话谁才能说话,该谁说什么怎么说,谁就得说什么怎么说”的总体限定,仍在有形无形地制约着中国人说话的语用特点,而其中,不能把话说足的“谦虚”似乎仍然排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

从历史背景的角度来考察则应不难明白,并不是中国人天生偏好谦虚,而是社会生存环境制约着国人不能不谦虚,不敢不谦虚,以至最终形成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中国人在语言交际中,比其他民族的人显得尤为谦虚。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人在语言交际中,固然比较注意显现谦虚,但是,“怀有谦虚的心态”其实与“在语言交际中显现自己的谦虚”并不完全是一回事。仔细分析会发现,两者之间实际上只具有部分同一性关系,而并非完全同一性关系。

我们看到,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中国人确实比较注重运用谦辞客套,但这充其量只是其言行的一个方面,而与此对立并存的,还有一番“非谦虚”的言行规则或者指导理论,如当仁不让、针锋相对、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天生我材必有用等。两相比较,谦辞客套在语言交际过程中多处于内容主体的外沿,或者说,往往并不涉及如何与对方交往的主题,而“当仁不让”等诸如此类“非谦虚”的言行规则则直接对如何与他人交往,也即对说话人的目的意图产生影响。

遵循谦虚准则与显现谦虚心态,有时也不是一回事。例如,怀有谦虚的心态,应当是心口如一的(心口不一的谦虚,则可能是虚伪)。谦虚的心态常常并不在言行中明显表露。而“在语言交际中显现自己的谦虚”,则心口未必如一(“当仁不让”者在当仁不让时,很可能言行上仍然是谦卑的)。

例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有一则很有名的“将相和”的故事,其中写到,蔺相如凭借自己的能力,在外交斗争中捍卫了国家主权,于是从原先身份低下的门客一跃成为赵国的上卿,结果引起了赵国大将军廉颇的心理不平衡,扬言要当众羞辱蔺相如。蔺相如得知后,不仅一次次地避免与其正面冲撞,甚至在路上看见他的车子过来,就赶忙将自己的车子拐入岔路。蔺相如的苦心终于得到了廉颇的理解,胸襟坦荡的廉颇“负荆请罪”,将相两人终于言和。应当看到,蔺相如在此过程中,其实就是在言行方面注意显现了自己的谦虚,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这种谦虚还可能是“心口不一”的,因为在他的心里,他并不认为自己就应当处处回避廉颇,但是为了大局,他采取了谦卑低调的姿态,对廉颇处处谦让,并最终成功地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二、中国人在语言交际中“显现谦虚”的目的思考

有一点目前似乎已经成为语用学界的公论:中国人在语言交际中对于“谦虚”的表现,已经到了足以和西方人注重“得体”表现相对应的程度。然而,笔者认为,中国人在语言交际中的种种“谦虚”表现,其实只是为了使自己的话语更加“得体”。

世界各民族的人们,在其民族语言交际中,其实无不遵循着“谦虚、礼貌、得体”等方面的礼仪与规则,只是就其具体表现来说,其各自的程序与程度要求是有所不同的。如果就“谦虚、礼貌、得体”在各民族语言交际中的变化差异进行比较,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似乎至今还没有被引起足够注意的事实——对于“得体”一词的内涵理解,其实是变化差异最大的。这种变化差异无论从宏观角度进行考察,还是从微观角度进行考察,都可以获得证实。

我们不妨先从宏观角度进行考察。所谓宏观角度,是指从不同民族文化、不同政治体制的角度展开的对比考察。

有一件著名的历史轶事是不应该忽视的:“1942年宋美龄访美,罗斯福在与宋美龄的一次谈话中谈到了美国著名的‘好斗’工会领袖约翰·L·刘易斯,他当时正威胁要举行煤矿工人罢工。罗斯福问,如果碰上这种情况,在中国会怎样处理?这位‘天可挑剔’的中国第一夫人表情丰富,伸出她的纤纤玉手在脖子上一抹,罗斯福目瞪口呆。”

应当看到,宋美龄与罗斯福的这一段对话,恰恰向我们揭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何为“得体”?得体其实是一个内涵多变的概念。它不仅会因语境与场合的不同而变化,更会因民族文化传统、国家政治制度的不同而变化。例如,对于刘易斯的言行,在实行两党制的美国总统罗斯福眼中,未必是不得体的,或者至少并非是严重不得体的,但是在来自一个专制政权的宋美龄听来,就属于不得体的“顶级行为”,其后果够得上杀头了。同样,宋美龄自认为是风度优雅的得体回答(“纤纤玉手在脖子上一抹”),竟然将罗斯福惊得“目瞪口呆”,其言行在罗斯福看来是不得体的,显然也就不难理解了。

再从微观角度进行考察。所谓微观角度,是指从交际对象之间的人际关系,听、说双方所持立场与理解的角度展开的对比考察。例如,一番话语,从说话人的角度看是得体的(如果连自己也认为“不得体”,他可能就不说了),可是在听话人听来,却不得体甚至是很不得体。有时,同一番话,同一个人听,当时他可能觉得很不得体,但事后又觉得是很得体的,或者当时他可能觉得是得体的,但事后却觉得是很不得体的。

有一个例子也是很典型的。魏征曾屡屡在宫殿上当面直言批评唐太宗,从说话人的角度而言,魏征显然认为自己说的话是得体的。但是,他说的话唐太宗究竟认为是不是得体呢?似乎很难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因为如果唐太宗认为得体,为什么会因为被魏征当众弄得脸面无光而不止一次气得要杀他?如果认为不得体,为什么在魏征死后,唐太宗会痛心地说出这样一段名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魏征的死,竟使得唐太宗觉得自己失去了一面“可以明得失”的“人镜”。

为了说话的得体,中国人面对着等级森严的社会体制,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也要说出自己认为应当说出的话的做法,甚至发展成为一种传统。仍以唐朝的魏征为例,我们不难看到,他所坚持的是要说出符合自己特定身份(宰相)的话语,并且他坚持认为,只有这样说话才是得体的,于是甘冒以生命为代价的风险坦然进言。

当然,我们必须看到,古代的魏征毕竟只能算是汉语交际中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语言交际并不必然与生死祸福有关。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汉语交际中,更多的人既要得体地如实相告,又要避免因为对方可能觉得不得体而给自己带来的种种不利。因而,种种保证说话得体的手段便被中国人发明了(这些手段,从语言交际自身的实践研究角度,有时候被人们称为“策略”或“对策”)。而这些极为丰富的保证说话得体的手段,也就很自然地成为汉语文化语用理论研究的对象。

三、汉语交际与西方语言交际的差异根源思考

对于话语是否“得体”的理解,之所以会在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微观角度)出现巨大的差异,其根本原因之一,在于交际参与者在语言交际中同时拥有的多种角色身份对于听、说双方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在语言交际中,交际双方(或多方)同时具有的多重角色关系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别。这两大类别是:

第一,社会角色。所谓社会角色,就是交际者个人的身份由说话人的社会地位决定。它是客观的、外在的。社会角色包括职业地位、政治面貌、行政职务等,它们可以同时共存并显现于一身。

第二,交际角色。所谓交际角色,就是交际双方在具体的话题交流过程中显现的特定角色关系,它包括:亲情类关系,如父子、母女、兄妹、姐弟等;友情类关系,如朋友、情人、仇人等;职务类关系,如医生与病人、营业员与顾客等。交际角色关系的显现往往具有一种排他性,即每一种角色关系的显现可能意味着对其他角色关系的压抑。

社会角色与交际角色在语言交际中有时会产生一种内在的矛盾性,这种矛盾性导致“得体”在这两层关系中的具体显现有时会产生一种评价角度的“不一致性”。也就是说,有时候,从社会角色的角度来看,某些话语可以认为是得体的,但是转而从交际角色的角度来看,却又是不得体的(例如,说话人坚持了某种原则立场,但是显得有点不近人情);有时候,从交际角色的角度来看,话语是得体的,但是转而从社会地位的角度来看,却又是不得体的(例如某些不拘小节的言行);还有时,说话人应当选择交际角色身份说话,他却突出了自己的社会角色身份(例如某些“打官腔”之类的言行);再有时,说话人应当注意保持自己的社会角色身份,他却选择了交际角色身份(例如某些人未能坚持原则立场的言行),这些都可能导致说话的“不得体”。

由说话人的社会角色与交际角色之间的这种内在的矛盾性而产生的种种“不得体”现象,在各个民族的语言交际中是普遍存在的。但是,面对有些“不得体”的话语现象,在其他民族的语言交际中,很可能是可以一笑置之的;而在汉语交际中,有时人们却要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甚至身家性命。这一方面的例子从古至今,俯拾即是。

汉语交际与西方诸国的语言交际相比,必然会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综合分析,除了以上“社会角色”与“交际角色”在交际中产生的一种内在的矛盾性,并由此导致一种评价角度的“不一致性”之外,汉语交际的语用还有其独特的形成原因。这一成因至少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方块汉字的构成特点和使用规则在实践应用中所形成的新的影响;第二,汉民族独特的精神文化体系对汉语交际的影响。

在这里,注意东西方的精神文化特点之间的差异恐怕还是有必要的。

西方的精神文化特点,首先起源于西方的生活方式与政治制度。西方早在古希腊的伯利克里执政的“民主”时代,就已经建立了“公民大会”、“五百人行政会”、“执政官”和“十位将军”的体制。其中,“五百人行政会”的委员由全民抽签的方式产生,并且伯利克里还向当选委员发放薪金,以保证比较贫穷的人当选以后,从事政务时没有经济压力之忧。不仅如此,西方的精神文化又借助文学艺术的种种手段进行了发扬光大。以英国文学中流传久远的“亚瑟王和他的12位圆桌骑士”的传奇故事为例,其中,12位骑士之所以只要聚在一起就围着圆桌而坐,就是为了显现他们互相之间地位平等,没有名次之分。

这种从政治体制到文学艺术的代代相传、代代渗透,必然导致西方人在语言交际中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特点。

而汉民族不但在政治体制上长期处于“人分三六九等”的封建社会,而且在文学艺术中也传承着这种“等级制文化”。以中国古典文学名著《水浒全传》为例,一百单八将的故事固然生动感人,但他们齐聚梁山,其实也是“走投无路”、“被逼无奈”之举。他们齐聚梁山后,首先被当作一件大事来完成的,竟然是“梁山泊英雄排座次”,明确各人之间的级别差异。汉民族这种同样是从政治体制到文学艺术的代代相传、代代渗透,使得民族精神文化体系中,注重等级差异、讲究排名顺序的传统,时至今日仍然是一个非常活跃的观念形态。“有什么样的压抑,就会有什么样的反压抑。”面对着中国数千年之久的、至今也没有完全消散的等级体制的压抑,人们既不希望时时处处为了说话而付出巨大代价,又不可能不说话,于是设想出种种手段、方法与策略,将可能会显得“不得体”的话语转变成“得体”的形式说出来,以至代代相传,进而发展为种种不言而喻的用语规则,这就成了汉语交际的又一重要特色。

仍举一个与唐太宗有关的例子。据说,唐太宗有一次被魏征的当众批评激怒了,回到后宫,仍怒气难消,愤愤说道:“总有一天,我要杀了这个乡巴佬!”长孙皇后一听,立即穿起了皇后的盛装,向唐太宗行跪拜大礼表示祝贺,唐太宗觉得奇怪。长孙皇后答道:“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妻,尚不敢轻犯陛下威严,魏征一个做臣子的竟敢这样直言,真是社稷之臣啊!皇上能得到这样的忠臣辅佐,真乃幸事!”唐太宗顿时醒悟,怒气遂消。从这个例子中,我们不难设想,如果长孙皇后面对怒气未消的夫君唐太宗,没有作出这般近乎表演的言行,而是当即进行一番尽管是语重心长的,但含有批评之意的诸如“君王应当心胸开阔”之类的“直言相告”,其结果将会如何?只怕不仅难保魏征,自己也难免被训斥。但是,她的一番盛装、大礼,以及借助“夸赞话语”婉转表达的意图,就表现为一种策略,使她的话语成了有利于唐太宗接受的“得体”外衣。

如果说,长孙皇后运用了一种策略,才使得自己的话语从可能的不得体转而变成了得体,那么,诸如此类的例子,在当今的汉语交际中也是随时可以听到的。例如,话及正题之前,先说一句:“我有一言,不知该不该说……”(此类的话语在中国古代,则可能是“儿(臣)有言,不知当讲不当讲……”)听话人回答一句:“说吧(但说无妨、恕你无罪)……”于是,得到允许后再说出来,即使可能确实是有几分不得体,但在交际中,这种“不得体”被淡化、瓦解了。

汉语文化的独特性使得汉语交际具有了特别丰富的色彩变化,同时也给汉语交际研究提供了特别丰富生动的材料。

第三章 学习语言交际可以只关注日常交际吗——汉语交际的内涵及其主干项目研究

第一节 汉语交际的内涵界定与把握

要想准确地把握汉语交际的内涵与外延,就应当准确全面地把握汉语交际本身(我们暂时放下以书面文字形式进行的语言交际)。汉语交际从其运用的形式角度来考察,可以分为“单向表述”与“双向交流”两大应用类别。

所谓“单向表述”,是指在语言交际过程中,“说、听”双方一般都有着明确的身份限定,“说”方以“自己说”为主,“听”方以“听人说”为主,双方的这种既定身份,一般不作改换,或不宜多作改换。而所谓“双向交流”,是指交流双方一般不作“听”与“说”的身份限定,双方既是“听”也是“说”,不但身份可以互换,而且这种互换有时还是即时的、快捷的。

应当指出的是,这是对汉语交际进行的一种静态划分。在现实生活中,“单向表述”与“双向交流”两者之间虽有区别,但无法截然分开,“双向交流”必然以“单向表述”为有机构成,没有“单向表述”,“双向交流”也就不存在了;“单向表述”又必然以“双向交流”为应用目标,失去交流目标的表述,也就失去了现实的存在价值。这就告诉我们,“朗读、演讲”与“交谈、辩论”在语言交际的实践应用中,其实常常是“交叉互容”的。

单向表述语言交际的形式,包括朗读(含朗诵)、演讲(含说话);双向交流语言交际的形式,则包括交谈(含聊天)、辩论(含争吵)。

单向表述语言交际中的“朗读、演讲”,说话人不仅可以脱离某一语境场合,还可以事先做好准备后再应用于具体的语境场合。而双向交流语言交际中的“辩论”,不但可以事先准备,而且在其运用时一般较少受制于语境,甚至可以说,辩论时所关注的重点之一,就是如何主控语境而不是被语境所控制,并且辩论时双方所依赖的基本上都是话语的一般意义,而较少甚至不太可能依赖其特殊意义。

双向交流进行的汉语交际,从其功能、性质的角度,又可将其分为两大部分:日常语言交际和职业语言交际。如下图所示:

之所以将汉语交际如此分割,是因为职业语言交际与日常语言交际相比,不但自有其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而且不同职业的语言交际又分别构成不同的职业语言交际的语境,同时又随之形成不同的语用特点。

第二节 汉语交际主干项目的特点分析

顺应上一小节的阐述,汉语交际的主干项目可以分为日常语言交际与职业语言交际两大板块。

一、日常语言交际

日常语言交际包括全部的非职业语言交际的方方面面,如下图所示:

不难看出,日常语言交际研究是一个没有穷尽的、开放性的体系性研究。这里试对三个日常语言交际主干分支略作阐释如下:(一)陌生结识语言交际

语言交际是文明人类必有的社会活动之一,而陌生结识语言交际,则是最具个性特点的语言交际类型之一。因为当人们置身于一个陌生的交际环境时,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需求,往往会形成一种“对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的心理定式(或称思维定式),这种“定式”又因为权益、情感以及观点认识、政治立场等多方面因素的纵横交错而日益复杂化,进而形成一种面对“陌生”即会下意识地“自我封闭”的心态。

陌生结识语言交际的基本特点是,交际过程基本上在“对对方有陌生感觉”的情境中进行。这就使得交际双方必然比较注重向对方显示自己的礼貌和敬意,借此来推进语言交际的成功进行。有时为了淡化和消除对方的“戒备感”,还需要对方将交际目的先作一定的隐蔽和改变。因而,陌生结识语言交际往往显现出以下特点:(1)在陌生结识语言交际过程中,敬词(对对方)和谦词(对自己)的使用,明显多于其他类型的语言交际,这不但是其基本特点之一,而且也对交际的具体展开产生直接的影响。有时敬词和谦词的使用不足还会直接影响交际的成功。(2)在陌生结识语言交际过程中,寒暄类的客套话明显多于其他类型的语言交际,尤其是在交际的初始阶段。随着陌生感的逐步淡化,客套话也逐步减少,渐渐转入正题。在此类语言交际过程中,对寒暄话语的量的把握是一个重要的关键点。此类话语量的过多或过少,如是无意为之,则可能对语言交际形成干扰;如是有意为之,则可能产生“言外之意”。(3)在陌生结识语言交际过程中,由于交际对象之间客观存在“陌生感”和“戒备感”,因而话语中的冗余信息(可有可无的话语)明显多于其他类型的语言交际,而听话人对于冗余信息的可接受程度也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语言交际。(二)家庭生活语言交际

所谓家庭生活语言交际,是指以家庭所在位置与成员构成为中心,由内部成员之间以及各成员与外部所进行的、与日常生活发生密切联系的语言交际。这一方面的交际言行,多数看似话题琐碎,然而,正是在这些日常言行中“一句话逗人笑,一句话惹人跳”的强烈对比,常常导致令人意想不到的后果。所以,家庭生活语言交际也应当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尽管此类言行多围绕日常生活产生,但其作用实在是不可低估的。

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关系,相互之间高度熟识,语言交际中双方在诸多话题上有着较多的共知成分。这些因素使得家庭生活语言交际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一般情况下,在家庭生活语言交际中,谦词和敬词的使用频率总体上偏低,而情感类称呼(如爱称和昵称)的使用频率较高;反之,在家庭生活语言交际中,一旦相互之间开始较多地使用谦词和敬词,往往就可能是情感方面出现了问题,或者是说话人要表达自己的“言外之意”了。(2)在家庭生活语言交际中,往往是一开口说话,话语就直奔目的意图(开门见山),而无须在寒暄和客套中兜圈子;反之,一旦家庭成员之间开始在寒暄和客套中兜圈子,出现了原本不该出现的“冗余话语”,往往就可能预示着即将展开比较重大的话题,或者是说话人另有“言外之意”要表达了。(3)在家庭生活语言交际中,由于家庭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程度较高,对话题往往有着较多的共知成分,其话语常常因为句式结构有残缺、单句话语信息量不足,以致出现外人难以理解的情况。而这正是家庭生活语言交际的基本特点之一,此类情况并不必然产生“言外之意”。(三)社交礼仪语言交际

社交是指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往来,也可以说,是由人们的语言、行为以及相关的非语言因素综合构成的社会交际活动。而礼仪,则是指礼节和仪式,也可以说,是指某种活动或过程所特有的仪式程序和礼节规范,有时也指这类活动。

社交礼仪语言交际,特指与相熟识的(少数是陌生的)人进行的、非职业性质的,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为了密切交往、联络情感的语言交际行为。这一类交际的范围很广,至少可以包括谈天、闲聊、评论、判断等多种行为。在这其中,谈天、闲聊话题的内容应当与交际双方自身均无关系,评论话题的内容往往也应当与交际双方无关(例如国际国内形势、街头传闻轶事等)。尽管如此,在此类语言交际中,虽然对于说话人的具体要求比较宽松,但也绝不是说人人都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社交礼仪语言交际在具体展开的过程中,往往显现出以下特点:(1)与陌生结识语言交际相比,社交礼仪语言交际显然少了一份陌生人之间常有的戒备心理,话题的选定更宽泛和轻松;即使社交礼仪语言交际的双方是陌生的,但是与陌生结识语言交际的不期而遇相比,社交礼仪语言交际的双方更多的是有备而来,戒备心理的显现也就淡得多了。(2)与家庭生活语言交际相比,社交礼仪语言交际显然又达不到亲情之间所特有的那种无所顾忌,话题的选定不仅多了一层约束(例如不宜以涉及某人的隐私为话题),同时还需注意与交际对象之间身份的尊卑差异、辈分的长幼等。(3)社交礼仪语言交际与其他类型的语言交际相比,显得尤其注重礼节、礼貌,谦词、敬词的使用有时还会扩大到与交际双方相关的人、事、物。而且,即使有时已经到了“不欢而散”的程度,双方仍会频频使用谦词、敬词,并且以礼相待。

二、职业语言交际

职业语言交际研究,是以其职业特点对语言交际运用的规范和制约为基准,划分出种种不同的职业需求。如下图所示:

职业语言交际研究也是一个没有穷尽的、开放性的体系性研究。需要指出的是,与日常语言交际相比,职业语言交际更多地受到其职业特点(包括职业道德)的制约。因此,在显现“礼貌、谦虚、得体”等诸多方面,也就随之出现了与日常语言交际不同甚至相对立的情况。有些研究者甚至认为,某些语用原则(例如格赖斯的“合作原则”、利奇的“礼貌原则”)在职业语言交际中并不适用。

这样一来,问题就凸现出来了:从日常语言交际中总结出来的语用原则是不是在职业语言交际中遭到了否定?如果确实存在着被否定的现象,那么,语用原则应当如何加以调整,并且在新的基础上重新确立自己的哲学地位?

这正是语用研究不但不能抛开“职业语言交际”,反而应当对其加以特别关注的原因。这里试对几个职业语言交际主干分支略作阐释如下:(一)商贸职业语言交际“商贸职业语言交际”这八个字,包括了丰富的内容,诸如围绕着门市营业、上门推销、合作谈判等方面所进行的谈话交流,都可以划入商贸职业语言交际的范畴。此类职业行为的多样化显现,使得其职业语言交际的语言运用也显现了多样化的特点。

具体分析,无论是门市营业、上门推销,还是合作谈判,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要求对方与自己合作,或者是通过买卖成交使双方各取所需,或者是通过买卖合作使双方共同得利。这就使得此类交际往往显现出以下语用特点:(1)由于商贸行为难免要较多地和陌生人打交道,因此此类语言交际在某种意义上又和陌生结识语言交际有相近之处,即都要把如何消除对方的“陌生感”和“戒备感”置于首位。又因为商贸职业语言交际非常注重“先通情后达理”,所以尤其注重礼貌(“抑己尊人”)。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买卖不成仁义在”等俗话,都是这一行业特点具体化的标志。(2)商贸职业语言交际在其进行过程中有一个自始至终都不会改变的基本目的,那就是“捍卫本方的基本利益”。除非发生意外情况,或者是迫于某种压力,否则没有人会愿意做赔本买卖的。与此同时,他的语言运用也始终是围绕着这一基本立场展开的。所谓“先小人后君子”、“丑话说在前面”,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看作这一特点具体化的语用标志。而说话人借助“先小人后君子”、“丑话说在前面”等诸如此类的言语向对方传递的信息,并不是自己真的准备“先当小人然后再当君子”或“先说丑话然后再说好听的话”,而是要求先定好规矩,以便双方进行长期友好合作的意思。(3)在进行商贸职业语言交际的过程中,说话人往往非常注重显现自己一方的“诚信”。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诚信”并不仅仅为了显现自己的道德水平,还有着较为明确的功利追求,即通过“诚信”的显现,取得对方的好感,进而获取更大的利益。所谓“一诺千金”、“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等俗语,正是这一特点的标志。(二)司法职业语言交际

司法职业语言交际的内涵也相当丰富,仅从口语角度而言,不仅包括法庭辩论,还包括调查取证、调解盘问等诸多方面。

纵观各类司法诉讼,不论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也不论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原、被告双方都表现为一种观点立场方面的公开对抗,而审理方(法官)则表现为对原、被告双方的主张的质疑(同样还是一种观点立场方面的公开对抗)。正因为在法庭上各方所表现出的公开对立,以及伴随着这种对立而使用的尖刻言辞,有的研究者认为,在司法职业语言交际中,是排斥礼貌原则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观点、立场的对抗”又同样是在各方“对法律的遵守和服从”的前提下展开的,这种“既有对立又有统一”构成了司法诉讼语言交际的独特风格。

司法职业语言交际的总体风格表现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具体应用中往往显现出以下特点:(1)在此类职业语言交际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的要求,使得人们对于所说话语“是否真实”尤为重视。不但对自己认为是真实的话要努力去取得旁证材料并将其作为佐证,而且对对方的话语可能持“以是为非”的态度。具体地说,也就是对对方所说的错误话语持否定态度(“以非为非”),对方所说的话语即使“事实如此”(即“以是为非”中的“是”),只要其未能获得足够的证据支持,也可以持否定态度(“以是为非”)。因此,在司法职业语言交际过程中,人们往往有意识地拒绝向对方显现礼貌。例如,称呼对方时,不称呼其姓名、职衔,而一律以“原告”、“被告”、“证人”等缺乏情感色彩的词语代替,这就是此类职业语言交际特点的具体体现。(2)在此类职业交际过程中,“以法律为准绳”的要求,使人们有时不得不放弃一般的道德评价标准,转而以法律标准来进行评价(尤其是当道德标准与法律规定有所冲突时)。甚至有时从话语内容的角度来分析,当法律对某一事实材料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时,司法职业语言交际甚至可以拒绝对此事实材料进行评断。“法律无情”可以作为这一职业特点的具体体现。(3)由于法律只能支持被证据证实的观点,无法支持缺乏证据证实的观点,因此,无论是在法庭辩论,还是在调查取证、盘问调解等具体环节中,往往既出现“以是为非”的结局,又出现“以非为是”的结局。这就使得司法职业语言交际在作出认定时常常难免出现“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尴尬,同时也使得交际研究中的“说真话”的要求在此类职业语言交际中具有了一种特别的含义。(三)教育职业语言交际

教育职业语言交际,从根本上说,就是教育工作者向被教育者进行具有特定内容的教育,以帮助、推动其向理想的方面转化的过程。

由于教育工作者不仅要向教育对象传授知识、真理,更重要的是,他还应当教给他们总结知识、发现真理的方法,以推动他们最终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这一系统教育的终极目标和教育行为具体目标的结合,使得教育职业语言交际,尤其是现代的教育职业语言交际显现出独有的语用风格。

教育职业语言交际以“教书育人”为主旨,其在具体的应用中往往显现出以下语用特点:(1)教育职业语言交际的对象目标是人,在被教育者中,有聪慧敏锐者,有愚钝木讷者,有循规守矩者,有随心所欲者,这种人的多样化的客观存在使得因材施教具有了特别丰富的内涵。教育者应当坚持“不同的钥匙开不同的锁”、“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式说话”,而不宜“以不变应万变”地照本宣科。(2)教育职业语言交际注重“因教育对象而异”的原则,这使得教育者的评价性语言及其标准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是非标准”在教育者的措辞中,也随之表现为“宏观上不变而微观上多变”的特点。在与被教育对象进行交流时,教育者有时候要把问题说得更严重一点,以推动其警醒并迅速转变;有时候,又要把问题的性质说得偏轻一点,以有利于其自我认识、自觉纠偏。但是,有的被教育对象自我约束力不够,需要教育者时时叮咛、刻刻嘱咐。还有的被教育对象由于个性方面的原因,“即使知错,也不愿改正”,这就需要教育者苦口婆心地进行劝导,有时甚至需要达到“嘴巴都讲干了”的唆程度。(3)教育职业语言交际的具体展开过程,总是表现为一方在要求另一方发生改变。从这一总体角度来看,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地位关系是不平等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教育者就拥有了可以对被教育者“颐指气使”的权力。而且,教育者只有使被教育者真正明白了自己应当追求的目标所在,才能真正有效地调动起被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使他全力追求自己的目标。因而,“以地位不平等的双方关系进行人格平等的话语交流”,是成功的教育职业语言交际应有的风格。(四)医护职业语言交际

医护职业语言交际,是指医护人员与病人之间发生的职业语言交际行为。从医护人员的职业行为角度来分析,他们为病人服务的基本手段是医术,而不是口头语言。但是,医护人员的职业语言对于病人的重大影响,人们早已有所认识。医护职业语言交际主要发生在医生、护士与病人之间。此类语言交际的内容主体应当是病症,并且主要是病人自己所患的病症。但是,有限的疾病种类与无限的各具特点的病人“合二为一”,极大地丰富了医护职业语言交际的多样化色彩。其在具体的应用中往往显现出以下特点:(1)每一个病人的个性、气质、文化素质各有不同,这种多层次性导致了医护人员对待不同的病人要使用不同的话语。例如,即使所患是同一种病症,医护人员与病人甲交流,可能就应当注意话语简洁;与病人乙交流,可能就要注意多次重复;与病人丙交流,可能还要注意言而有据;与病人丁交流,可能还要显现专业知识水平……由此形成了医护职业语言交际“因人而异”的语用风格。(2)这种“因人而异”的语用风格,甚至可以构成医护人员职业语言交际的另一特点——“真假相济”,即直截了当地如实相告与避重就轻地含蓄说明的辩证统一。例如,出于对病人心理承受能力的考虑,医护人员对重症病人往往支吾其词,或是重病轻说,以“避重就轻”的方式来减轻病人的心理负担。“说谎”与“讲道德”之间达到有机统一,就成为医护职业语言交际的语用风格之一。但也并非一律如此,有时也需要因人而异。例如,对于自身就是内行专家的病人,恐怕如实相告的效果会更好一些。(3)无论人类的医学发展到了什么样的高水平,面对形形色色的、已经确定的和有待确定的病症,总是难免出现束手无策的困窘。再加上病人个人因素的影响,无论什么样的医学专家,都不宜过于频繁地运用绝对性的话语与病人进行交流,其职业交际特点应当是:既有助于病人树立战胜病魔的信心,进而推动其积极配合治疗,又不失却辩证把握,留有余地。这也是成功的医护职业语言交际应有的风格。

三、结语

通过本章“日常语言交际”和“职业语言交际”主干项目的分析对比,我们不难看出,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异。

在日常语言交际过程中,交际对象之间一般没有目标追求方面的尖锐对立,所以人们除了有言外之意需要显现的情况之外,对于格赖斯的“合作原则”和利奇的“礼貌原则”,严格遵守的难度不大。也就是说,“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在以“日常交际”为对象的研究中比较容易确立。

但是,当研究转向职业语言交际时,各种各样的现象便出现了。在这其中,仅就说话人而言,不仅存在着“社会角色”和“交际角色”的身份冲突因素,还存在着“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之间相对立的因素,更有说话人因为目标追求差异背后的政治观念、利益立场,以及精神文化因素方面的主控,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对交际原则的不遵守甚至违反。

此外,就职业语言交际而言,不同的职业也有着不同的具体要求。例如,商贸职业语言交际“和气生财”的本质特点,不仅要求严格遵守礼貌原则,还要求说话人努力做到“买卖不成仁义在”,即使语言交际失败,也要对对方以礼相待。反之,在司法职业语言交际中,双方利益立场的尖锐对立,往往导致漠视甚至排斥礼貌原则,而且对合作原则的遵守,也会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当说真话、说量足的话、说有关联的话可能对自己一方不利时,就可能多说无关的话来回避,甚至少说话、说假话来引导对方产生误解,进而维护本方利益。

同样的情况在教育职业语言交际和医护职业语言交际中,也有着明显的表现。此两类职业语言交际对礼貌原则的遵守几乎是一致的,但是,对于合作原则,即使在并无“言外之意”要表达时,也会有意识地违反某一准则。如教师在批评学生时,会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的差异,有意识地对其错误从严定性,或偏轻评价(司法人员在与犯罪嫌疑人谈话时,有时也有这种情况);而医生在向病人告知病情时,有时会如实相告,有时又会有所隐瞒,这些都属于虽违反了“真准则”但没有产生言外之意的实例。此外,在医护职业语言交际中,医护人员即使将病情病状,以及如何治疗、如何护理养息如实相告以后,病人出自对自己健康的担心,仍难免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询问,此时,医护人员耐心地“百答不厌”,以至“过量”,不仅不能视为“违反量准则”,反而应当视为“严守职业道德”的标志。这一点,不仅在教育职业语言交际中有此表现(例如教师的苦口婆心),在司法职业语言交际等其他职业语言交际中,也有同样的表现。

以上为本书从“日常语言交际”和“职业语言交际”两大类别的角度,以汉语交际为主要研究目标,从交流形式角度到交流风格角度、目的意图角度所作出的总结性思考。本书力图借助这种思考,通过以点带面、以类拓面的剖析,尽可能地展现汉语语言交际的全貌及其多样化的应用特点。

第四章 汉语交际中的话语是如何“轧制”而成的——汉语交际的过程控制把握

所谓“话语轧制”,在这里是一个借用。它是指人们在交际过程中,按照自己的交际目标和需求来组织与制控语言构成形式的过程。要了解这一过程,首先需要明确语言交际的主要类型,然后根据不同的类型需求思考其话语构成的基本规律。

美国哲学家赛尔将话语行为分为五大类,英国语言学家利奇把话语行为分为四大类,中国学者钱冠连先生对于话语行为同样作了多方面的总结思考。笔者对话语行为的分类有着自我的见解,依据的相关因素有:

第一,目的意图。人们的语言交际行为,其实自始至终都是受“目的意图”的严密制控。正如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说:“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在语言交际过程中,“目的意图”不但无处不在,而且无时不对话语发挥着强烈的制控作用。说话人的目的意图不同,必然导致语言交际的表现形式不同,故而本书以目的意图作为话语行为分类的标准。

第二,交际对象。语言交际的唯一目标是人。人们在交际行为中所寄予的目的意图,只能是通过寻求交际对象的合作来实现,并且,只能是通过成功的交际才能实现与交际对象的合作。因此,本书始终关注如何通过话语实现与交际对象的合作,并力求通过不同目的意图的语言交际在不同的交际对象身上出现的不同反应的总结归纳,制定出行之有效的交际规则。

第三,概念的确定。从国外引进的理论中,“原则”已经是一个为大家所接受的概念。本书所提出的“规则”其意义何在?“合作原则”等原则的确立,是从宏观角度、哲学的意义上设定的,而本书提出的“规则”,是从行为规范的角度设定的。从研究的角度来看,“规则”应当是原则研究的基础,不同目的意图的语言交际遵守不同的用语规则,只有在所有的规则中都得到确认的“原则”,才能宣称是具有“哲学意义”的原则;反之,原则是规则的统领,规则只有在不违背原则的指导下,才具有“行为规范”的意义。“语言交际”,用汉语来说,由四个单字组成。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展开时,却有着丰富多彩的内容和千变万化的形式,而每一种内容与形式的排列组合又各有其特点,它们在理论上相对独立,而在应用中又交叉互容,共同融聚成了语言交际那令人神往的独特魅力。

针对语言交际中人们由于目的意图不同而导致话语表现不同的种种现象,我们总结出四大类共计12种用语规则,逐一阐释如下。

第一节 语言交际中告知、论证、鼓动对方的用语规则

人们进行语言交际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信息传递。但是,同为信息传递,又可以细分为告知、论证、鼓动三种话语类型,三者之间因目的意图的不同而存在着“同中有异”的区别。例如告知,关注的是说话人如何将自己需要表述的内容准确无误地,而且是适度地传递给对方;而论证所关注的则不仅是说话人如何告知,同时更关注如何使听话人确信;至于鼓动,其要求又有所不同,它关注的是如何使得听话人在确信的基础上,将接受的信息转化为自己的观点理念。这三种话语类型在语言交际过程中分别遵循不同的用语规则。

一、如何告知对方

人们进行语言交际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信息传递,告知即属于其中的一种类型。而告知规则的确立,意在提醒人们注意。所谓告知,并非简单如同竹筒倒豆子,倾倒数出就完事,而是应当“具体内容具体分析”,尤其是事关重大的信息告知,还应结合多方面的因素加以综合思考,以选定最为适中的告知形式。

告知规则一般应用于两类情况:一类是向不知者告知,即对方原本不知道某事或某情,现在需要向其告知;另一类是在对方已经知晓或部分知晓的情况下,向其告知本方的观点、立场。需要说明的是,第二类告知既不同于辩论,需竭尽全力去驳斥对方;又不同于说服,追求的是对方对本方观点、立场的支持。在某种意义上,此类告知近似于辩解,它要求对立面双方暂时淡化双方在情感与理智上的对立,使对方以较为冷静、客观的态度倾听自己的陈述。

告知的形式一般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直言相告,即如实相告,正面坦言陈述;另一种是曲告,即侧面暗示,借助某种提醒或点拨进行告知。在语言交际中,究竟是直告还是曲告,常常要依据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虑,诸如话题内容的性质、交际双方的关系以及语境要求等。有时是直告效果为佳,而有时曲告更显现出独特的魅力。

告知规则在具体应用中可以派生出两条准则:一是合作准则;二是接受限度准则。两条准则又各有两条次准则。

关于合作准则的界定,可以理解为近似于格赖斯所提出的“合作原则”,但又不完全相同。格赖斯认为:“人们的语言交际总是互相合作的,谈话双方都怀着一个共同的愿望,双方话语都能互相理解,共同配合。”并由此提出了他的“合作原则”。人们在语言交际中的心态,其实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例如,仅以听众方来说,就还存在着:虽然想听,但因手头正有要事在忙而无暇去听;虽然想听,但因心里正在考虑某事而难以分心;虽然想听,但因对说话人怀有某种情绪或不佳印象,以及观点、立场等对立因素的阻隔而不愿意听等多种情况。因而,格赖斯所认定的,“人们……总是互相合作……双方……都能互相理解,共同配合”,充其量只能是其中的情况之一,而非语言交际中的唯一情况。

因此,合作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创造合作前提。其意思是说,说话人在运用告知原则时,首先应考虑的是如何排除种种不利于“告知”的因素,努力创造有利于告知的合作前提。《战国策·赵策四》中有一则“触龙说赵太后”的故事,就是一个在正式谈话以前先努力创造合作前提的成功实例。当时,赵太后刚刚上台执政,因为遭到秦国的发兵围攻而被迫向齐国求援,齐国要求以赵太后的儿子长安君做人质为条件,赵太后不仅不肯同意,反而对极力劝谏她接受这一条件的众大臣恶语相向。就在这种无法再谈下去的情况下,触龙去求见赵太后,一番劝说就让赵太后改变了主意,同意长安君去齐国做人质。仔细分析触龙与赵太后的这场谈话,我们会发现成功地创造了合作前提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触龙去见赵太后时,先是慢慢地、一步步地走到太后面前,边赔着不是边开始解释,因为自己的脚有病,所以走不快,以致很久没有来拜见太后了,可是又很惦记太后的身体。接着,他开始问候太后的饮食起居。因为触龙没有谈到长安君的事,太后的脸色显得有些温和了。触龙至此才向前再进一步,向太后谈起,自己有一个小儿子,才十五岁,只是因为自己年纪大了,又很疼爱这个小儿子,所以希望太后能答应自己的请求,给他提早安排一个职位。这一话题挑起了两人之间的一场“究竟是男人还是妇人更疼爱自己的孩子”的谈话。然后顺应着这一话题,触龙慢慢地把话题引到了长安君身上,并且不露声色地劝告赵太后,如果真的爱自己的儿子就应当为他长远考虑,让他早日为国立功。否则,只是让他坐享其成,将来这个王位他是不可能稳坐的。至此,赵太后终于听进了他的劝告,同意长安君前去充当人质,齐国果然发兵,消除了赵国的危机。

不难想象,如果触龙不是先绕了那么一个大圈子,而是一见面就劝赵太后应当如何如何,只怕除了被她唾一脸再被赶出来之外,不会再有别的什么结局了。

合作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逐步探知。告知的基本目标是使对方获知欲告知的信息并且理解准确无误。因而,说话人应当既不多说,以免唆,也不少说,以免听不明白;既不蔓生枝叶,以免难以把握,又要注意对方的反应,以便有针对性地随时调整告知内容。

19世纪俄国作家果戈里在其小说《死魂灵》中,曾写到乞乞科夫向女地主科罗嶓契加收买死亡农奴户口的过程。当乞乞科夫套了一番近乎,终于说出自己前来拜访的目的时,没想到却遭到对方的一番刨根问底:“您想把他们从土里刨出来吗?”“您拿他们做什么用呢?”乞乞科夫左弯右绕,好不容易将她的思路转到谈生意方面之后,没想到她又开始竭力将自己庄园里的农产品向乞乞科夫兜售,但就是不愿意卖出死亡农奴的户口,因为庄园里的农产品,她知道行情,而死亡农奴的户口,她不知道市场行情,怕吃亏,想等别的买主来,将价钱作一番比较后再作决定。她的固执竟然把极善于随机应变的乞乞科夫也弄得满头大汗。但是,乞乞科夫毕竟更高一筹,他终于看出眼前的老太婆的贪财本性,于是掉转话题,借着自己刚进门时,曾将自己装扮成政府部门采购人员的“预设条件”,许诺下一次再来专程采购她的农产品,终于从她的手中买到了死亡农奴的户口。

接受限度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把握理解限度。意思是说,告知规则既然以对方获知且理解准确无误为目标,就不能不在告知过程中注意对方的理解限度,即一般文化水准与专业知识水准的实际状况。对于在对方理解限度内的话语,该次准则则要求注意,即使不过是一句幽默、一个讽刺,也应力求能使对方即时明白,这样才有助于说话人实现其目标追求。对于需要附加解释对方才能正确理解的话语,就要力求事先有所准备。对于即使详加解释,对方也难以理解、把握的话题,则不必去白费口舌了。中国有一则成语叫作“对牛弹琴”,在这则成语中,牛对琴音含义的无知当然是确凿无疑的,但是,弹琴人对此完全不予关注,当然就免不了贻笑大方了。

接受限度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把握情感限度。这项次准则主要应用于如何告知具有“大喜大悲”色彩的话题内容。生活实践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虽然各不相同,但都各有其承受的极限,一旦超越了极限,无论是喜悦还是悲伤,都会出现难以承受的反应。我国古典名著《儒林外史》里写到了“范进中举”的故事。范进时年五十余岁,数十次进考场,连个秀才也没考上。后来巧遇同样也是老年才取得功名的周学道担任考官,才得了个秀才。后来他又去参加乡试,待考试结束,家中已经断了两三天的粮了。至发榜那天,范进就抱着家中唯一的生蛋母鸡到集上去卖。不料范进刚出门,那边报喜的人就到了家门口,原来范进中了举人。于是好心的邻居跑到集上,告诉他中了举人,又夺去了他抱在怀里的鸡扔在地上,把他拖回家中,让他看已经挂起来了的喜报。谁知已经饿了几天的范进,竟因为自己中举的意外惊喜来得太突然,精神上一时难以承受而精神错乱——显然,这场精神病的发作,根本原因是“大喜”的刺激超过了范进的情感限度。

二、如何向对方论证

如前所述,论证规则用以指导人们在语言交际中如何对某种观点或理论进行准确的介绍或推导,以充分显现其科学性、准确性,进而实现使对方接受该观点或理论的目标追求。

该规则在具体应用时,显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强有力的辩服性。论证规则的应用,多数不在该观点或理论的信仰者中进行,而是在不尽了解者,甚至是在反对者中进行的。例如,无神论者面对无神论的信仰者,则无须再进行论证,只有当无神论者面对“究竟有神无神”的困惑者,或是有神论的信仰者时,才需要对自己宣传的观点加以论证。无论是困惑者或有神论者,其观点的确立都来源于自有的思考方式与论证方式,因而,无神论者的论证必须具有强辩服力,才有可能征服困惑的中间者或坚定的有神论者。

第二,论证的严密性。论证规则的应用,多是面对观点、理论的对立方或既不赞成也不反对的第三方,而他们之所以是对立方或第三方,自有其独有的思考与论证方式,也就是说,他们聆听不同于自己观点、理论的介绍或论证过程,往往也是运用自己原先的思考与论证方式对该观点、理论进行批判性思考的过程。论证原则务求其严密性。因为如果论证出现疏漏,往往就会成为对方发现破绽并发起反击的突破口。这种突破口的存在,即使对方不加以利用,也往往会削弱自己的辩服力,还可能最终导致失败。

第三,论证的应变性。正如上文所述,对立方或第三方的听取论证,往往也是运用自己的思考与论证方式在进行批判。这就是说,论证规则的运用,其实随时都会面对不同观点的挑战,这就要求论证在运用中必须具有应变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以不变应万变,只有有备而谈方能成功。如果只能照本宣科,不会应变,是很难谈得上什么成功的。

论证规则有两项应用准则:一是聚焦散点准则;二是借鉴类比准则。这两条准则又可以分别派生出两条次准则。

聚焦散点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分论点构建。一种观点或理论的确立,犹如一座建筑物的立起,往往是由多种局部结构按照一定的框架有机组合而成的,从构建的角度来说,其每一局部结构都必须有助于建筑的总体矗立,一旦缺少将有损于该建筑物总体矗立的稳定,这样,该局部结构才有存在的意义。分论点构建也正是借鉴了这一原理,其意为:在论证准备阶段,应当尽可能多地搜集各种观点,从中优选有助于确立中心论点的分论点,通过有机组合,完成构建论证。

聚焦散点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中心环绕。其意为:论证,不但从其内部结构形式上看犹如建筑物的构建,而且从外部形态上看也如同建筑物的构建。也就是说,要想立论扎实,就必须使论证形成下大上小的结构。“上”是指中心论点;“下”是指分论点和相关的论据材料。分论点和相关材料越多(即“下”越大),中心论点就立得越稳。但是,这些分论点和相关材料,只有在各自都对中心论点具有论证价值时,其组合才有意义。使这些分论点和相关材料以有机统一的序列从各自的角度对中心论点发挥其论证力,就是中心环绕这一次准则的要求。

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曹操欲伐袁绍,但又恐寡不敌众,正在举棋不定之际,谋士郭嘉前来劝曹操伐袁绍,他从十个方面展开了“胜败对比”分析。郭嘉说道:“今绍有十败,公有十胜,绍兵虽强,不足惧也。绍繁理多仪,公体任自然,此道胜也;绍以逆动,公以顺率,此义胜也;桓、灵以来,政失以宽,绍以宽济,公以猛纠,此治胜也;绍外宽内忌,所任多亲戚,公外简内明,用人唯才,此度胜也;绍多谋少决,公得策则行,此谋胜也;绍专收名誉,公以至诚待人,此德胜也;绍恤近忽远,公虑无不周,此人胜也;绍听谗惑乱,公浸润不行,此明胜也;绍是非混淆,公法度严明,此文胜也;绍好为虚势,不知兵要,公以少克众,用兵如神,此武胜也。公有此十胜,于以败绍无难矣。”曹操听了郭嘉的对比分析,信心大增,决计出兵伐袁绍,结果大获全胜。

不难看出,郭嘉之所以能说服曹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所说的这一番话既有足够的分论点构建(即“十胜十败”的排比句式),又有鲜明的中心突出(即所有的分论点都对中心论点具有论证价值),正是凭借这种强大的辩服力,郭嘉最终说服了曹操。

借鉴类比准则是为适应语言交际的口语特点而设立的。口语应用不像书面文字,读者一遍没看明白,还可以看第二遍、第三遍,而口语交际中的听话,常常只能是一次性的。因此,语言交际中的论证务求见解明确,而借鉴类比准则省时省力的特点,正好适应了这一需求。

借鉴类比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借鉴已有体验。有些观点、理论的把握,要求具有很强的抽象思维能力,而借鉴已有的感性体验则可以变抽象为形象,使原本难以把握的抽象理论变得具体清晰。例如,据报载,有人因为读不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而去向他讨教。爱因斯坦随口打了一个比方:“如果让你去和一个美丽的姑娘聊5分钟,你会觉得,5分钟怎么那么快就过去了;再让你在一个炽热的火炉边坐上5分钟,你就会觉得,5分钟的时间怎么这么长。同样是5分钟时间,你为什么在这里觉得快,在那里就觉得慢,这就是相对论要研究的内容。”

借鉴类比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借鉴已知事理,即通过对已知事理的把握去感知、理解未知的观点、道理。例如,西汉刘向所著《说苑》中记载,战国时有个叫惠子的人,他颇善言辞。一天,他去求见梁王,梁王知道他爱用寓言作比,于是预先警告他讲话不必拐弯抹角。惠子被刁难,却一点不露声色。隔了一会儿,他若无其事地说:“当有人问弩像什么样子时,若说弩就像弩,这能叫人明白吗?”梁王摇头: “不能。”惠子接着说:“若说弩的形状像弓,它不仅有竹弦,还有扳机和瞄准器,这样解释大概就易懂一些了吧?”梁王听了连连称是。这时,惠子才一语点破自己的真意:“谈话者要使听众明白自己的意思,就得用已知的事物来比喻未知的事物,而大王却叫我讲话不要打比方,那怎么行呢?”梁王无话可说了。

三、如何鼓动对方

鼓动规则用以指导人们在语言交际中如何通过向对方告知某事、某情,或某种观点、道理,使对方从中受到某种刺激或震撼,并借以鼓动起某种情绪,进而实现语言交际的目标追求。在某种意义上,“激将”也是鼓动规则的具体方法之一。

鼓动规则在具体应用时,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小范围性。语言交际中的鼓动规则与演讲中的鼓动规则既相通又有所不同,演讲鼓动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公开进行性,其听众对象虽然有时会经过事先选定,但一般说来,并不排斥非预定对象的旁听。而语言交际中的鼓动对象,往往不但要事先选定,而且排斥非选定对象的旁听,以免其介入语言交际并干扰鼓动的应有效果,这就使得鼓动有时以“一对一”的形式进行。

我国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第四十三回中写到,赤壁之战前,东吴方面“战、降”两派争论激烈,孙权则举棋不定。一天,孙权又被张昭等主和派围着七嘴八舌地劝他投降,主战的鲁肃插不上话。终于,他等到了孙权上厕所的机会,立即跟上,单独对他说了一番“主和派其实都是在为自己的私利考虑,如果我为自己考虑,也会劝您降曹,但是为您考虑,唯有您不可以降曹”的道理。结果,一番话说动了孙权,他的态度逐渐开始明朗。不难想象,如果鲁肃当着张昭等主和派的面劝孙权抗曹,只怕等不到孙权表态,鲁肃就要被张昭等人的唾沫淹没了。

第二,具体试探性。这也是与演讲鼓动的又一区别之处。在演讲中,所作的鼓动即使当即遭到反对,一般说来,也应当努力将演讲完成。而语言交际中的鼓动,则必须时时注意对方的反应,并随其反应及时将鼓动内容加以调整,这就使得此类鼓动具有试探进行的特点,并且这种试探还应当根据对方的反应和情绪来决定究竟是步步深入,还是即时中止。

我国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第三十回写到,曹操与袁绍交战不利,眼看弹尽粮绝,忽然得知在袁绍处谋职的老朋友许攸来访。曹操大喜,顾不得刚刚躺下休息,也来不及穿鞋子,光着脚就冲出来相迎,然后手拉着手一同进入军帐,还没等坐下,就先向许攸“拜于地”,讨取破袁之计。然而,刚刚被袁绍赶出来,气得差一点自杀的许攸,深知曹操为人狡猾,所以他并不急于说出自己的计策,而是先说出自己原先劝说袁绍如何击败曹操的计策,一下子吓得曹操大惊失色。接着,许攸又问曹操军中还有多少粮草,果然曹操没有说实话,说自己还可以维持一年。许攸笑着摇头,曹操见自己被识破,遂改口说还可以维持半年。许攸拂袖而起,作出因为不得信任而生气要走的样子。曹操又改口说还可以维持三个月,许攸这时又说曹操果然奸诈,曹操再次改口说还可以维持一个月。从一开始,许攸就早已从自己掌握的情报中知道了实情,至此,他也看出曹操越来越接近于相信自己,于是大声说道:“不要再瞒我了,你的粮草已经没有了!”同时又拿出了自己早先获得的情报。至此,曹操的戒备防线彻底瓦解,许攸才献出计策。

从这场谈话的过程来看,许曹双方实际上都在互相试探。曹操尽管能够作出“光着脚冲出来迎接”,接着又“拜于地”的举动,其实,从后面的“不说老实话”来看,他对许攸是不是真心来帮自己还是有所担心的。而许攸则是先公布自己曾经向袁绍提出的破曹计划,显示自己的才干,既而一次又一次地戳穿曹操的谎言,甚至作出“要离去”的样子(其实他已无路可走),直至最后才出示自己早已在手的情报。许攸通过“时收时放”的试探越来越“罩定”曹操,最终获得了曹操的完全信任,以致后来曹操手下有人提出不要相信来自敌方的许攸的警告。但是,一贯多疑的曹操不再生疑,并采纳了许攸的计策,最终击败了袁绍。

第三,双向交流性。这同样也与演讲的鼓动规则有所区别。演讲鼓动往往是面对众人一次性完成的,听众中即使有人理解不足或是没听明白,一般也不宜随时发问打断演讲;而语言交际中的鼓动则不同,尤其是当鼓动对有关情况了解不够或持对立看法的对象时,对方随时可能发出疑问,甚至反诘。这时候,鼓动者就应该针对对方的语言所指,将预设的鼓动内容加以及时调整,以使其具有准确的针对性,并力求能将对方的疑问与反诘及时化解,进而确保鼓动的成功。

鼓动规则在应用中可派生出两条准则:一是感知点拨准则;二是情理合度准则。两条准则又可以分别派生出两条次准则。

感知点拨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由暗至明。在语言交际中,鼓动对象虽然往往事先选定,但是由于鼓动者有时对鼓动对象了解不够,或是被鼓动对象原本就持有不同看法,在鼓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可能出现各种不同的情况。由暗至明次准则意在指导鼓动者,在鼓动之初,首先要明确对方是否愿意接受鼓动;其次,对方能否接受鼓动。这就使得感知点拨在应用中常常表现为,由旁敲侧击的外部周旋向挑明主题的中心突破的“由暗至明”的进展趋势。

感知点拨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由浅入深。此准则只有在对方愿意接受并能够接受鼓动的前提下才有应用价值。其表现为,双方交谈的内容由鼓动目标外部的浅层次向话题中心的深层次纵向发展的趋势。

情理合度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同步升温。由于在语言交际中,鼓动者不但有着明确的目标追求,而且鼓动内容又由鼓动者自己设定,而被鼓动者往往事先并不知情,或是不全知情,所以两者之间在交流过程中,尤其在交流初始阶段,往往会出现鼓动方情绪之“热”与被鼓动方情绪之“冷”的差距。这就提醒我们,鼓动不仅应是鼓动方逐步向对方“加温”,使之达到理想热度的过程,更应当是被鼓动方在受到鼓动后“主动升温”的过程。因此,在鼓动过程中,鼓动方应当注意不要硬性升温(即硬性鼓动),这样有可能导致外热内冷,即对方并没有真的被鼓动起来,或者即使当时受到了鼓动,鼓动结束后也很快就冷却,鼓动的效果随之丧失。“同步升温”这一次准则要求在鼓动中先设法将对方引入某种情境,使其情绪受到某种刺激后,再依事、依理对其进行鼓动。鼓动方的这种有意识地进行自我控制,以使被鼓动方的情绪保持同步发展的要求,谓之“同步升温”。

情理合度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适时而止。每个人对问题的思考一般都有其原则、标准和方式。而鼓动,有时则难免要求对方改变自己的既定方式,这种改变的成功,实际上常常是鼓动方与被鼓动方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要想使被鼓动方由被鼓动转入主动的努力,鼓动方则需注意“适时而止”,因为“过犹不及”,“欲速则不达”。只有让对方在被鼓动起某种情绪后,仍然认为是在实践自己的原则标准,或并未违背自己的原则标准,而不觉得自己是“被人牵着鼻子走”,这样的鼓动才是真正成功的鼓动,这样的鼓动才可能真正具有持久的效果。

我国古典名著《西游记》第三十一回中写到,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后,因猪八戒的挑唆,被唐僧修贬书一封断了师徒之情后,回了花果山。而这一边,唐僧师徒三人立刻在碗子山波月洞受制于妖怪,没多久,唐僧又在宝象国被妖怪变作猛虎,沙僧被捉。猪八戒走投无路,只好去花果山求孙悟空出山。不料,孙悟空任猪八戒百般劝说,决不松口。猪八戒灵机一动,心想:“请将不如激将。”于是不再正面劝说,只说自己曾在妖怪面前打出了孙悟空的旗号:“我说:‘妖怪,你不要无礼,莫害我师父!我还有个大师兄,叫作孙行者,他神通广大,善能降妖。他来时叫你死无葬身之地!’妖怪闻言,越加愤怒,骂道:‘是个什么孙行者,我可怕他?他若来,我剥了他皮,抽了他筋,啃了他骨,吃了他心!饶他猴子瘦,我也把他剁碎着油烹!’”结果,孙悟空如此精明之辈,竟也落入了猪八戒的圈套,立即起身跟着他一道救师父去了。

当然,在看到猪八戒的“激将”式鼓动成功的同时,更应当看到,孙悟空“轻易上当”,其实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因,那就是他的内心深处仍然对师父念念不忘,仍然对取经深深挂牵;否则,任猪八戒如何鼓动,如何激将,只怕孙悟空都不会上当。

第二节 语言交际中肯定、夸赞、迎合对方的用语规则

人们在语言交际的过程中,常常免不了要对某人、某事或某物表示自己的理性分析评价或感性情感倾向。从褒义的角度归纳,可以总结出“肯定、夸赞、迎合”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的语用显现有着“同中有异”的特点,而各自的语用特点又蕴含着不同的用语规则。

一、如何肯定对方

肯定规则用以指导人们在语言交际中如何对对方的观点、立场与行为表现中的真知灼见、思想境界,在未获得公认甚至受到贬斥之际,准确妥帖地表达自己的赞同与支持,以使对方或他人感受到鼓励。

肯定规则与表扬、迎合、夸赞等规则有着诸多相似之处,所以在语言交际研究中往往未能处于受到独立关注的地位。肯定规则在语言交际中的应用,一般说来,显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非官方性。肯定规则在应用时,往往要求说话人从个人立场角度说话,这是它与表扬的重大差异之一。即使是具有某种领导身份的人,在向对方表示肯定之意时,也最好持个人立场。这样做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是有助于拉近双方的情感距离;二是以领导身份表示肯定,往往带有表扬性质,而表扬通常是在对某种观点立场、思想行为的性质认定无分歧的前提下公开进行,以期发扬推广的,而在这种观点立场、思想行为尚未获得公认或确认之前就予以公开表扬,显然有失稳妥。但是,如果不予以明确表态,又难免显得说话人麻木冷漠,此时从个人角度对其表示肯定,显然不失为最佳选择。

例如,天花曾是人类所面临的最可怕的疾病之一。据报载,18世纪时,天花曾肆虐俄罗斯大地,成千上万的人因此而死亡,1730年2月4日,彼得大帝15岁的孙子——沙皇彼得二世也死于天花。这一天,原先是定为他和叶卡捷琳娜·多尔加罗卡公主举行婚礼的日子,此后,叶卡捷琳娜继承了皇位。在当时的俄罗斯,这种瘟病还没有什么有效的防治方法。后来,从英国来了一位医术高明的医生,名叫托马斯·奇姆斯丹,他在英国给六千多人种痘(疫苗),没有一个死亡的。叶卡捷琳娜女皇决定带头种痘,她在给普鲁士国王的信中写道:“我自己不作榜样,怎能将种痘在广大人民中推广呢?”果然,沙皇家族带头种痘的行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本来对此心存疑虑的宫廷人员和广大市民也纷纷前去接种疫苗。炮兵总监奥尔洛夫将军在种痘的第二天就去寒冷的郊外打猎,还一时被传为美谈。从此以后,在俄罗斯,因患天花而死亡的人数大大减少,托马斯医生因功勋卓著被授予“男爵”称号,外加每年养老金500英镑。

叶卡捷琳娜女皇带头试种疫苗的行动,就属于从非官方的个人角度表示的赞赏或肯定。

第二,理性剖析。肯定规则在应用中不可避免地要向对方表示认同或赞赏,但这和迎合、夸赞中的认同或赞赏又有所不同。其不同之处在于,迎合、夸赞中的认同或赞赏可以完全不作任何分析,而只是表示认同或赞赏;肯定规则在应用中的认同或赞赏,则应当以理性剖析为基础,也就是说,要使对方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表示认同或赞赏。理性剖析越充分,其肯定就越具有鼓动性,就越有助于对方更好地坚持和发扬。

第三,引申拓展。这一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第二点“理性剖析”的结论的升华,也是其在应用中有别于迎合、夸赞的又一特点。迎合、夸赞在应用中往往多就事论事,至多在褒奖时有所拔高,但一般不作引申拓展。而肯定规则在应用时由于有比较充分的理性分析为基础,因而有时还可以得出对方身为当事人尚未认识到的价值和意义,从而更有助于对方坚持和发扬。

依照上述的三个基本特点,肯定规则可以产生两条准则:一是定性有据;二是异向拓展。这两个准则又可以分别派生出两条次准则。

由于肯定规则的应用多是针对对方的观点立场、思想行为尚未获得公认前,由说话人以个人身份所作的肯定性评价,因而,定性有据是使其肯定产生信服力的基础。由此可以派生出两条次准则:一是事实依据次准则;二是理论依据次准则。需要指出的是,无依据的肯定至多属于“迎合”,而且难免有“拍马屁”之嫌。

事实依据次准则的材料主要来自已经得到确认的相类似的事例,在应用中多表现为打比方,将此类事例作为参照类比,显然有助于增强立论的力度。1939年10月11日,美国总统罗斯福收到爱因斯坦的一封来信。信中,爱因斯坦对德国在原子弹实验方面遥遥领先表示忧虑。当时,罗斯福举棋不定,于是他的顾问萨克斯给罗斯福讲了一件事。他说,当年拿破仑想征服英国,但在怎样渡过英吉利海峡的问题上一筹莫展。当时一位名叫富尔的科学家建议他赶快制造蒸汽船,但是拿破仑拒绝了富尔的建议,一意孤行,仍然使用帆船,结果未能横渡英吉利海峡,征服英国的愿望也就落了空。听了萨克斯的一番话,罗斯福经过苦苦思索,终于在19日决定制造原子弹。

理论依据次准则的材料主要来自已经得到公认的具有权威性的经典理论,在应用中多表现为引经据典。在针对对方的观点立场、思想行为表示说话人自己的态度的同时,适当地引经据典,有助于使这种肯定由原先单一的主观评价转而成为主观与客观的双重评价,显然这也有助于增强其肯定的力度。

异向拓展准则的价值也在于增强肯定的力度。其可派生出两条次准则:一是历史溯源次准则;二是未来展望次准则。

语言交际的实践告诉我们,就事论事地针对某事发表自己的看法,当然不能说没有力度,但是如果能从多种不同的角度针对同一观点立场、行为表现发表看法,并使这些不同的角度形成立体交叉,显然有助于大大增强其肯定的力度,而异向拓展准则的价值正在于此。

历史溯源次准则的要求是,将该观点立场、行为表现置于某一地域、某一领域内作历史回顾式的对比,具体剖析其创新意义。未来展望次准则的要求是,将该观点立场、行为表现置于某一地域、某一领域内作未来展望式的对比,具体剖析其创新意义。

例如,在清朝,中国的男性主动剪掉长辫子是犯了足够砍脑袋的大罪。而在民国初年,男人剪辫子却因为有着强烈的反封建的意义而引人注目。此行为如发生在当代,只怕无论是剪辫子还是留辫子,都不会引起他人多大的注意。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历史溯源还是未来展望,在作肯定评价时都需要准确把握分寸。例如辞去在国家机关的公职,在改革开放初期,这无疑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惊人举动,但是时至今日,再对某人的辞职行为作前所未有之类的评价,无疑就有失准确了。

二、如何夸赞对方

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人们常常需要对对方的观点、态度、立场、行为表示赞赏、激励,并借以实现自己的目标追求,夸赞规则由此派生。

夸赞与表扬,都是对对方的观点、态度、立场、行为表示赞赏、激励。泛泛而谈,似乎也可以看作一回事,其实两者之间有所不同。不同点之一,表扬往往具有职务行为性质,即表扬者往往是以自己的职务身份,或是代表某一级组织针对某人某事实施表扬。这就导致了两种可能性的存在:一是,从表扬内容来看,表扬者本人并不一定对该人该事也持“应该表扬”、“值得表扬”的态度,也就是说,表扬者在表扬某人某事时,有时也可能是“口是心非”的;二是,从双方之间的关系来看,表扬往往是以“上对下”的形式进行的,如长官、长辈对其下属、小辈的表扬。而夸赞则多属于个人行为,夸赞者与被夸赞者之间,既可以是“上对下”的,也可以是“下对上”的,还可以是在平级之间进行的。此外,夸赞应该是“心口如一”的,口是心非的夸赞已不再是夸赞,而成了阿谀奉承,或是拍马屁。不同点之二,表扬往往具有公开性,有的表扬(表彰)还要形成文字(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而夸赞则更具有多样性,既可以当众公开,也可以只在两人之间公开,还可以半公开(可以有旁听者)。这两个不同点使夸赞具有了其独有的应用规则。

夸赞规则有两条准则:一是真诚准则;二是准确准则。每条准则又各附有两条次准则。

真诚准则主要体现在夸赞过程之中。其第一条次准则是由衷而发。即夸赞应当是出自真诚的由衷而发,那些言不由衷的、口是心非的夸赞话语,从其本质角度来看,应当划入“迎合”等语用形式,不属于夸赞研究的对象。真诚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具体明确。即夸赞内容应当是一听就明白的,不应是空泛模糊,让人听了不知所云的。

准确准则主要体现在夸赞者的目标追求方面。其第一条次准则是定性明确。夸赞在语言交际中,一般只表现为语言的激励,但有时说话人为了更好地激励对方,往往还会作出“定性”式的评价。定性明确的意思是说,不论夸赞是在两个人之间,还是在半公开或公开场合中进行,对于对方的定性都应当明确。定性明确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对方自身评价的定性;另一个是对对方某种言行的定性。

中央电视台的《当代工人》节目,曾拍摄过某地某厂的工人讨论会,在场工人这样说道:“你(指领导)要是把我当人,我就把我自己不当人;你要是不把我当人,我就把我自己当人。”在这段简洁凝练的话语中,定性明确的特点显现得非常明显,在这句话里,“(当)人”已经具有了“夸赞”的性质。“(领导)究竟应当怎样做”,才算是“把我(工人)当人”,其实有着非常明确的甚至从工作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均已涉及的内涵。其意思是说,如果单位领导从各个方面都“把工人当作人”来尊重、关心,那么,工人们就“把自己不当人”,豁出命来为厂里多作贡献;如果单位领导“不把工人当作人”来尊重、关心,工人们就“把自己当作人”,能不干的事就不干,能不出的力就不出。

准确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上限不过度。也就是说,在对某人的观点、态度、立场、行为表示夸赞时,可以针对其思想水平、心胸境界以“上限用词”作评价。例如将某人的某一次助人行为夸赞为“具有助人为乐的精神”,但这种“拔高”应以“不过度”为限,拔高一旦过了度,就难免会产生副作用,反而不利于实现目标追求。

前文已将“言不由衷的夸赞”划入了“迎合”的语用范畴,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迎合与夸赞之间,还存在着目标追求不同的差异。在语言交际中,迎合往往只是为了满足对方的心理需求,它并不具有激励性,也不必具有激励性;而夸赞,则显然偏重于对对方的言行进行激励,二者之间是不宜互换通用的。

因此,夸赞必须是发自内心的,才可能确保其激励效果。言不由衷、口是心非都不可能具有长效性,而且一旦被识破,只怕难免会适得其反。

三、如何迎合对方

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人们对于自己向他人提出的要求或请求,都无不希望能获得满足;对于自己的某种观点、立场、态度、行为,也都无不希望得到认同、夸赞。这就告诉我们,在语言交际中,迎合对方有助于使对方感到愉悦,并最终有助于语言交际获得成功。迎合规则用以指导人们在语言交际中如何以迎合对方的方式最终实现自己的目标追求。

迎合规则可设定两条准则:一是全力满足准则;二是不正面否定准则。每条准则又各附有两条次准则。

全力满足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无条件承诺。意思是,对对方的要求完全承诺,即使是自己难以满足的要求,一般也不当即予以否定,而是竭尽全力去努力“达标”,尽量争取能够满足对方全部的要求。对于确实经过努力也未能达到的,也要在努力的过程中逐步地向对方告知实情,以使对方能够获得满意的感觉。

据报载,在南京金陵饭店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1988年10月的一天,一位来自台湾的客人来到金陵饭店公关部售票台前,要求预定三张后天去上海的91次列车的软座票,服务小姐习惯性地问道:“先生,万一这趟车订不到,311次、305次可以吗?它们的开车时间是……”没等小姐说完,客人连声说道:“不行!不行!我就要91次。”服务小姐又说:“我是说万一……”“什么万一、万一,如果你们是为客人服务的,就不能这么说。”服务小姐立刻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不妥之处,立即改口说:“我们一定尽最大的努力给您买到!”这时,客人脸上才露出了笑容。第二天客人来取票时,小姐已经办好了,客人非常高兴,转身去买了一大包糖请小姐吃。

全力满足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及时夸赞。意思是,在语言交际中,对对方的观点、态度、立场、行为中崇高感人或新颖独特的闪光点,应以及时夸赞的方式表示自己的友好与热情。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是“及时”,事过境迁的夸赞,虽然不能说没有效果,但有时难免会像残羹剩饭,其效果就差多了。

不正面否定准则要求对对方的观点、态度、立场、行为中的“不当之处”一般不作正面否定,并由此而派生出两条次准则。其第一条次准则是以夸赞的形式表达否定的意思。即以对对方的某一方面表示夸赞的形式,含而不露地表示对其另一方面的否定态度,进而使对方去发现自己的不当之处,而又不致产生被批评否定的感觉。

例如,1961年4月,时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同志到湖南省的一个农业生产队进行调查,向社员群众征求对农村公共食堂的意见,社员们开始没有正面回答这一问题,而是一个劲地夸1957年的时候,生活如何如何好,猪喂得多,鸡、鸭喂得多,自留地里的东西多,油水吃得重,肚子吃得饱。刘少奇同志正是从这样的“夸赞”中听到了群众的心声,他们是在间接地批评和否定农村公共食堂。

不正面否定的第二条次准则是以自责的话语表示对对方的否定态度。在这其中,难点在于说话人对自责的“度”的把握,即如何在自责时,既不要使对方产生“虚伪、做作”之感,又要有助于推动对方去自我认识其“不足之处”。

在《中国十大公关小姐》一书中,有位公关小姐介绍了自己在厦门悦华酒店从事公关工作时遇到的一件事。她写道:“有一位女客人,来厦门游玩时遇到了麻烦,所以一直心情不畅。我接到了电话,说她在房间里大骂。于是,我就去了她的房间,她说她的衣服在洗衣房送交回来以后,发现一粒扣子不见了,到洗衣房再三寻找也没有找到。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竭力推脱责任一定会把事情闹大,所以我就一再道歉说:呀!这么漂亮的扣子丢了太可惜了,是我们没有检查就去洗,很是抱歉。就这样,这位小姐慢慢消了气,并跟我谈起了一天的经历。我们很快就熟悉了,她临走时还特意来看我。”

迎合规则在语言交际中的应用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在向对方表示迎合时,应当看起来是“心口如一”、“表里一致”的,并且不宜以背离本方应当坚守的原则立场、牺牲本方的根本利益为代价去向对方表示迎合。与此同时,还应当看到,坚守本方的原则立场或维护本方的根本利益,并不排斥在语言交际过程中,说话人为了实现目标追求而以“让步”的形式在非原则立场或非根本利益方面表现出某种有保留的“迁就”。

迎合规则在语言交际中的应用,一旦出现了“口是心非”,并且背离了本方应当坚守的原则立场和根本利益,就可能沦为庸俗的“拍马屁”。拍马屁的行为单纯从道德的角度来看是应当受到谴责的,但它却是一种客观存在。还应当看到的是,拍马屁者本人有时也是出于无奈,迫不得已而为之的。故而,这里只对迎合原则与拍马屁作出界定与区分,至于究竟应当如何看待拍马屁的言行,不拟多加评析。

第三节 语言交际中婉拒、化解、转换对方的用语规则

褒义类的话语语用可以总结出“肯定、夸赞、迎合”三种类型,相对应的是,贬义类的话语语用也可以总结出“婉拒、化解、转换”三种类型,而这三种类型的话语语用同样显现出了“同中有异”的特点,各自不同的语用特点又蕴含着不同的用语规则。

一、如何婉拒对方

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人们常常遇到对方向自己提出要求,自己不愿承诺或难以满足,却又难以正面拒绝的场面。此时,如何以不失礼貌、不伤友谊的委婉方式予以推辞,就成了值得研究的问题。

婉拒规则有两条准则:一是委婉推辞;二是闪避冲突。每条准则又各附有两条次准则。

委婉推辞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以对方的“非分”点婉拒之。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人们在向对方提出某种请求或要求时,虽然往往受到诸如双方友情或友谊的深度、双方的职业行为道德标准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但这些请求或要求在提出时,往往其中就包含着“突破制约”的成分,这些成分就可以视为“非分”点,并成为被请求方婉拒的理由。只是说话人既然能开口提出,通常总是认为自己的要求并不是“非分”的。因而,在语言交际中,如何既能使说话人理解自己所提出的要求确实有非分之处,又能不损及双方的友谊、友情,成为婉拒规则在语言交际中的“魅力闪光点”之一。

例如,据报载,王光英先生飞赴香港创办实业公司时,刚下飞机就遇到一位香港记者的提问:“您带了多少钱来?”王光英先生见对方是位女性记者,便答道:“对女士不能问岁数,对男士不能问钱数。小姐您说对吗?”王光英先生巧妙地避开正面答复,语言简洁,幽默风趣,又达到了目的。

委婉推辞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以自己的“不足”婉拒之。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人们在向对方提出某种请求或要求时,总是认为对方能够做到并且也是希望对方能够承诺的。被请求方如果拒绝作出承诺,就会被请求方认为是能够做到而不愿做,很自然就会伤及双方的友谊或情意。因此,能使对方理解自己实际上无力满足对方的请求或要求,因而不能作出承诺,这样才可以有效地婉拒对方。一般来说,坦言相告自己的不足时,应侧重于对方了解不多或不了解的方面。如何使对方相信你自述的不足,且不认为你是在搪塞、敷衍,是婉拒原则在语言交际中的又一“魅力闪光点”。

例如,倾心相爱的恋人分手总是残酷的,但是如果能自揭其短以求得对方宽恕,也不失为一种高明的婉拒之法。在《演讲与口才》1997年第7期中有一篇文章介绍了抗战时期我国著名记者范长江的一段轶事。范长江曾参加抗日义勇军,因队伍溃散而流落到一户草原人家,在滞留的这两个月中,不期然地同开朗的牧家女三姑有了恋情,但是最终两人不得不分手。临分手时,两人有这样一段对话:“三姑:能带我走吗?

范长江:回北平可是去读书呀。

三姑:带上我,我也去读书。

范长江:我也是靠家庭供养,是个穷学生。

三姑:那我就去当佣人。

范长江:你舍得丢下你的母亲和小弟吗?再说,当个女佣人,你父亲会答应吗?

三姑:……

两人分手了。”

闪避冲突准则的具体表现是,对对方的请求、要求既不承诺,也不正面拒绝。由此而派生出两条次准则。

其第一条次准则是转移话题。即当对方提出,或正要提出某种请求或要求时,自己或虚与应对,顾左右而言他,或有意识地运用“打岔”等方式,使得对方不再坚持提出要求或请求,于是避免了因当面拒绝而导致的不快与尴尬。

例如,庄子一生不愿为官。有一次,楚威王派专人前来请他“出山”。两个峨冠博带的人毕恭毕敬地去见庄子:“老夫子,我俩是楚威王的钦差,奉命前来恭请您进宫总理国务。”好半天不见庄子答话。过了一会儿,庄子说起了一个故事:“听说楚国有只神龟,已经死了三千多年,楚王将其尸骨藏在盖有丝巾的竹箱里,供奉在庙堂上。你们说,这只乌龟是愿意丢下遗骨取贵于庙堂呢,还是愿意在泥水里自由自在地摇尾游弋?”来人答道:“当然愿意在泥水里无拘无束地生活了!”庄子接着又说:“既然如此,就请二位回宫吧!因为我要像栖息在泥水中的乌龟那样逍遥自在地度过残生。”

其第二条次准则是中止谈话。即当对方提出某种请求或要求时,自己提出诸如因为某种原因而不得不临时离开之类的理由,对方的话语中断,进而避免了不得不当面拒绝而导致的不快与尴尬。

闪避冲突准则的目标,在于使对方从自己的闪避中明白自己无力承诺或无意承诺。如何把握闪避的分寸,使得自己既委婉地表达,又不至于使对方因为自己的含蓄将“闪避理由”误以为真,而再次另选场合原话重提,则是婉拒原则在语言交际中的又一“魅力闪光点”。

婉拒规则的应用,注重于婉言,落实于拒绝,由此又派生出婉拒原则应用的三种比较理想的结果:(1)使对方意识到自己的要求或请求不尽合情理,遂主动放弃“非分”部分的要求、请求。(2)使对方理解到你确实难以承诺,遂不再坚持“非分”之求。(3)使对方感觉到即使继续坚持所求,也还是没有实现的希望,遂自行中止所求。

二、如何化解对方

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人们常常难免要面对与他人之间因观点、立场、情感、利害关系等原因而导致的矛盾,以及可能因此而引发的冲突。如何通过语言交际淡化矛盾、消解冲突,成了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化解规则由此而产生。

化解规则与转换规则,两者之间表现为一种有同有异且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针对对方观点、态度、立场、行为中的正误、得失与利弊的判断,进行具体翔实的分析,以期对方留“是”转“非”,最终得以确立正确的观点、态度、立场、看法。两者差异之处在于:转换是针对语言交际的某一方进行的,说话人既可能与某一方属于矛盾的对立面关系,也可能是与矛盾双方均无直接冲突的第三方关系。而化解规则通常是针对矛盾冲突的双方同时进行的,说话人往往多为与矛盾双方无直接关联的第三方。这就使得化解人在语言交际中实际上处于一种类似调解人的地位。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化解与转换在某种意义上又可以理解为一种“总则”与“分则”的关系。当化解应用于某一具体的语言交际场合,针对某一具体的交际对象时,其表现与转换基本无异,此时“转换”为语言交际手段,“化解”为语言交际目的;当转换分别作用于同一矛盾冲突的对立双方时,就可称之为化解,这就是两者之间的“总则”与“分则”的关系。

化解原则又可派生出两条准则:一是由表及里;二是转异趋同。两条准则又各有两条次准则。

由表及里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表象优先。意思是说,在语言交际过程中,面对他人之间随时可能爆发的矛盾冲突,说话人可能对其前因后果一时缺乏全面的了解,却又不能因此而袖手旁观,表象优先这一次准则就发挥了作用。这时,应当姑且不论孰是孰非,首先平息眼前的冲突,以免矛盾冲突升级激化。

由表及里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根源冷冻。意思是说,人们在化解矛盾冲突时,很自然地会寻根求源,而在寻根求源时,又常常难免出现两种棘手的情况:一是由于来龙去脉比较复杂,双方又各执一词、各有其理,化解方一时难以明确判断;二是由于与当事人的亲密程度不够,有些深层的甚至带有隐私性质的原因,当事人不愿和盘托出,此时,化解方即可运用根源冷冻准则,将一时难以准确把握或难以全面了解的部分“冷冻旁置”,只对已知的或已明确的部分进行化解。

转异趋同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隐异显同。对语言交际中的语言冲突现象进行全过程分析可知,大至法庭辩论,小至家人斗嘴,尽管有时情绪对立严重,但是仔细辨析,双方所持的理由却常常有着共同之处。例如,某两人由斗嘴至斗殴,最后拉开分别问讯,双方的分歧点往往是在究竟是谁先动口(手)上,而对不该骂(打)人的认识却是一致的。此时,“隐异显同”就具体地表现为:适度淡化双方的分歧点,同时以双方的认识趋同为出发点,努力化解双方的分歧矛盾,最终求得双方的握手言和。

转异趋同的第二条次准则是减害趋利。当双方的矛盾冲突公开化,甚至接近冲突爆发时,双方情绪的急剧对立,使得仅凭“隐异趋同”已无济于事。此时,就需要运用“减害趋利”这一次准则。其含义为:从事态发展的趋势与后果预期分析利害得失,力求免害,如难以达到,则退而求其次——减害。也就是说,设法诱导当事人将自己不愿改变的观点、态度、立场、做法中,对对方有所伤害的成分主动予以减少,或者即使不愿减少,也同意以对对方无害的成分取而代之,同时尽可能保留对对方有利的成分,以逐步化解双方的矛盾冲突。

三、如何转换对方

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人们常常要去思考怎样针对对方观点、态度、立场、行为中的失当之处,通过话语交流,推动其加以改正,转换规则由此而产生。

转换与贬斥相比,在表现形式上有其相似之处,都表现为对对方的失当之处加以否定,以期对方有所改正。但是仔细分析,两者之间还是有所不同的。

不同点之一:贬斥注重于以情驭理、以情融理,注重通过表明自己的情感倾向来呼唤对方对自己失当之处的改正;而转换一般来说,不宜带有过多的个人情感色彩,而更注重以冷静理性的透辟分析来提高对方对自己的不当言行的反思与改正。就这一点而言,转换与批评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相通之处。但是,正是这种相通,提醒我们去注意转换与批评、贬斥之间的这一不同点。

不同点之二:作为向交际对象表示否定的语用形式,批评、贬斥往往会伴有要求对方“非如此不可”的压力。例如,身为下属,在工作出现失误后,拒绝上司或同事的批评,那么批评就有可能升级为某种行政处分;朋友之间,一方如果拒不接受另一方对自己某种不当言行的贬斥性规劝,则可能导致“绝交”的后果。转换规则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一般不附有“非如此不可”的压力,而更注重冷静、理性的透辟分析,同时将下一步究竟怎么办的主动权交给对方自己决定。

由此两大不同点,转换规则在语言交际的应用中,可派生出两条准则:一是设身处地思考;二是是非成分剖析。两条准则又各有两条次准则。

设身处地思考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尽量替对方作周密的思考。在语言交际中,由于交际对象之间立场、角度的不同,往往会出现“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现象,这也是转换规则有着较大应用需求的前提。需要指出的是,“旁观”固然是说话人的思考角度,但是一旦开口说话,就应当注意尽量淡化这种“旁观者”的立场,尽量从当事人利害得失的全面思考角度,设身处地地替对方着想。

我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第四十三回“诸葛亮舌战群儒,鲁子敬力排众议”中写到,孙权面对曹操即将来犯,又遭群臣一片主张投降之声的包围。举棋未定之际,鲁肃的一番话解开了孙权的心头疙瘩。小说中写道:“肃曰:‘恰才众人所言,深误将军。众人皆可降曹操,惟将军不可降曹操。’权曰:‘何以言之?’肃曰:‘如肃等降操,当以肃还乡党累官,故不失州郡也;将军降操,欲安所归乎?位不过封侯,车不过一乘,骑不过一匹,从不过数人,岂得南面称孤哉?众人之意,各自为己,不可听也。将军宜早定大计。’权叹曰:‘诸人议论,大失孤望。子敬开说大计,正与吾见相同。此天以子敬赐我也!’”纵观小说,诸葛亮舌战群儒,固然功不可没,但是,吴蜀两国抗曹联盟的形成,鲁肃从全面思考孙权的利害得失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替孙权着想,其功劳也是不可忽视的。

设身处地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尊重对方思维的合理性。需要说明的是,“合理性”在这里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合理的”。所谓“合理的”,是对某种观点、态度、立场、行为中的“合理性要素”和“不合理性要素”进行综合考察,确认其“合理性”大于“不合理性”后的性质认定。而“合理性”显然属于单方面要素的总体把握。我们不难理解,语言交际的双方,不仅有着思想文化、个性气质等方面的差异,还有着观点立场、利害得失等方面的不同思考,这就使得不同的人面对同一话题,往往会有着不同的思维反应。尊重对方思维的合理性,并不是要求说话人完全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与对方作完全相同的思考,也不是要求说话人从纯客观的角度作对与错的定性辨析,而是要求以对方思维的合理性为依据,向对方表示理解和尊重。《三国演义》第三十回中写到,官渡一战,曹操以弱胜强大败袁绍后,在战利品中发现一束书信,竟然全部是自己的部下与袁绍“暗通消息”的来往信件。这时,有人建议可以逐一点对姓名,抓起来处死。曹操却说,面对如此强大的袁绍,就算是我也不敢说能不能保得住自己,何况别人呢?他随即命令手下点火将这些信件全部烧掉,也不再提起这件事。在这件事的处理中,曹操充分显现了他作为一名政治家所应有的宽广胸怀。就部下与袁绍“暗通消息”这一点来说,他已经有足够的理由将他们全部“收而杀之”,但是,他却能站在部下的立场上,设身处地地对部下的做法表示理解,并以宽容待之,确实是很不容易的。

是非成分剖析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留“是”转“非”。该条次准则与上述两条次准则有着某种承接关系。上述两条次准则(“尽量替对方作全面思考”与“尊重对方思维的合理性”)其实并不是语言交际的目的,充其量只能是实现目的的前提。也就是说,语言交际的目的,最后应当落实在“转换”上。而转换原则的落实,不应当是对对方的全盘否定,而应当是留“是”转“非”,即对对方思考的正确部分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又对其不正确的部分进行转换。

例如,当代著名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刘吉同志,曾任无锡市协新毛纺染厂党委书记。有一次,他与该厂有名的落后青年小唐进行了这样一次交谈。交谈伊始,刘吉刚向他问候了一句:“小唐,你好。”小唐就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不敢说好——众所周知,我不好。”当刘吉要他自己分析一下为什么每月收入少、奖金年年无时,小唐答道:“因为我是全厂有名的坏蛋!”很显然,在此情况下,如果再直接批评对方的缺点和错误,只能是“谈崩”完事。这时,刘吉是这样说的:“你一不偷、二不抢,怎么会是坏人呢?”“有人说我不可救药嘛!”“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你不是坏人,说你不可救药,不仅否定了你,同时也否定了教育者自己。”小唐笑了:“哈哈,我和你所见略同。”“我听说你曾经救过人?”刘吉开始表扬他了——当然,这是事先就准备好的。“那是过去,好汉不提当年勇。”小唐搪塞了一句。“你有志气。过去,你曾经是个好汉,可如今呢,你骂人、打架、恐吓人、逞英雄,干的是蠢事。”这样的一番前后对比,不由得小唐不听下去。刘吉接着说:“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你还良莠不分……孔子说三十而立,你今年整整30岁了,好花迟开,也该开了。”一番忠告,语重心长,说得小唐心服口服,最后激动得站了起来,推了一下刘吉的肩胛,称他“够朋友”。

是非成分剖析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不可越俎代庖。语言交际中对对方观点的转换,一般不应带有强制性,这就决定了说话人无论怎样淡化自己的“旁观立场”,他都不能改变自己的“非当事人”的性质,因此,转换原则在语言交际中的运用,始终要求说话人对对方只能是“点到即止”,不可越俎代庖。

第四节 语言交际中贬斥、否定、驳斥对方的用语规则

人们进行语言交际其实还有一个“不言自明”的重要目的,就是通过瓦解对方的观点来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这一角度来分析,又可以总结出“贬斥、否定、驳斥”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的话语语用同样显现出了“同中有异”的特点,它们又蕴含着不同的用语规则。

一、如何贬斥对方

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人们常常需要针对对方的观点、态度、立场、行为,以明确的理智判断和情感倾向来表示否定和训斥,以期对方予以改变,并借以实现自己的目标追求。

贬斥与批评,在形式上也同样有着相似之处,都是针对对方的观点、态度、立场、行为表示否定、训斥,两者有时可以互融互用,或者说,批评之中有贬斥,贬斥之中有批评。但是细致考察,两者之间还是有所不同的。

不同点之一:批评往往比较注重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有机统一(比较严重的批评,有时还要事先想好备用方案),而且比较注重从理性的高度展开认识(有的批评需要将个别上升到一般的高度来展开剖析,并且剖析还往往从“情、利、理、法”等多个角度交叉展开);而贬斥的角度往往比较单一,且较多地从个人感受的情感角度出发,往往就事论事,不延伸、不扩大。例如,夫妻之间,丈夫事业心较强,工作任务较重,妻子觉得情感受到冷落,双方发生口角,互有怨言,妻子抱怨道:“你是要事业,还是要我?”这就属于出自情感角度的贬斥,而不是出自理性角度的批评。仍以此为例,此事被亲朋好友或被领导长辈得知,于是他们前来调解,一方面劝妻子要理解丈夫的工作,另一方面,在肯定丈夫的事业心、责任心的同时,也希望他要理解妻子的心情。诸如此类的调解语言本质上就应属于批评。

不同点之二:贬斥与批评之间的诸多差异,使得在语言交际中,贬斥与批评还可能出现对立。也就是说,从理智角度觉得应该批评的话语,有时从情感角度却难以坚持贬斥,例如某些场合中的阿谀奉承。或者是从情感角度觉得应当坚持贬斥,有时从理智角度却难以实施批评,例如某些场合中的牢骚话。

顺应着语言交际中“贬斥”现象的基本特点,又可以产生贬斥规则的两条准则:一是刚柔相济;二是情理交融。两条准则又各有两条次准则。

刚柔相济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就事论事。这也是贬斥有别于批评的不同点之一。批评的展开,往往表现出比较鲜明的多角度性,对于批评的目标,既有动机分析,又有后果分析;既有由人谈事,又有由事论人;既有对个别(具体言行)的细致剖析,又有对一般(同类概括)的宏观把握。而贬斥则多表现为从感性角度就事论事。例如,母亲规劝吸毒的儿子戒毒,百般劝说,儿子却仍无动于衷。母亲说道:“你要再吸就没救了,我也没了指靠,我也不活了!”此类话语就不能划归批评,而应属于比较典型的贬斥。

刚柔相济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语言色彩随机应变。贬斥,既可以有声色俱厉的怒斥,又可以有和风细雨的细谈。说话人究竟选用哪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方的即时反应。例如,妻子劝丈夫戒赌,丈夫置若罔闻,妻子则可能随即由规劝变为怒斥,甚至哭闹,甩锅砸碗;若丈夫有回转之意,妻子则又随即话语轻柔,变得温存体贴。但不论如何变化,对“赌”的贬斥始终都是没改变的。

情理交融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以情驭理。贬斥在语言交际中并不排斥讲道理,但讲不讲道理,就要看是否有助于贬斥情感的抒发。当说话人的贬斥情感抒发一时找不到理性分析作为依托时,有时也无须借助理性分析而直接抒发贬斥情感。例如,某甲在表示对某乙无好感,一时又说不出某乙哪里不好时,就会随口来一句:“我也不知怎么搞的,就是不喜欢他!”此类话语就属于以情感倾向来确定理性判断的“以情驭理”。

情理交融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以情融理。这里包含着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贬斥在语言交际中的讲道理,往往是以情感色彩较浓的话语来进行的。例如这样一句:“也不看看他那副德性,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难看出,有着如此浓烈的情感色彩的话语,其实大都在说出口之前已经作过了冷静的理性分析。第二层意思是,当说话人既要明确表示贬斥,但又不想因此而导致双方关系恶化时,往往会在对对方的某一点表示贬斥的同时,对对方的其他方面表示认同、赞赏。例如,某女拒绝某男的求爱,说道:“不要再说了,已经不可能了。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以同志(朋友、兄妹)相处吧,我希望你还能像以前一样帮助我。”不难看出,某女的回答正是在求爱这一点上表示了拒绝,而对该男子的其他方面还是认同的。

二、如何否定对方

否定规则用以指导人们在语言交际中对对方的观点、立场、态度、要求不宜当面驳斥或拒绝时,如何准确、妥帖地使对方理解自己的态度,并对自己的不当之处主动加以纠正。否定规则与交锋、婉拒、贬斥等诸项应用规则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本质差异,这就使得其在应用中显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绵里藏针。否定规则对对方的话语也有指谬性质,但其不同于交锋规则的差异之一,主要表现在语言风格上。交锋规则往往带有较强的论证性,以其鲜明的指谬与措辞的简洁直刺对方的不当之处。而否定规则在应用时则应不失其礼貌与关切,同时运用多种手段,例如“以(对方之)假当真,追问细节”,或“散乱询问,内含锋芒”,迫使对方自露破绽,不能自圆其说。

第二,点到即止。否定规则也需要向对方表示拒绝,但其不同于婉拒规则的差异之一,表现在婉拒规则无论方式如何婉转,最后还是必须明示自己的态度。而否定规则往往为了维持理解和礼貌,并不明示自己全部的态度,而是点到即止。

第三,柔中有刚。否定规则也向对方表示贬斥,但其不同于贬斥规则的明显差异之一,表现在情感显现的分寸上。贬斥规则在应用中往往会显露出强烈的情感倾向。这种情感倾向与说话人的个性相结合,有时还可能达到有悖常理的程度。

例如,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第三十一回中,晴雯因失手摔坏了一把扇子,受到宝玉训斥。到了晚上,宝玉早已消了气,而作为奴仆的晴雯却仍然耿耿于怀。结果,弄得身为主子的宝玉反过来向晴雯赔笑脸,接着又让她撕碎了好几把扇子,她才重开笑颜。晴雯的这种表现实际上就已经接近有悖常理的程度了。而否定规则对对方的否定,则多表现为含而不露,柔中有刚,以其“不怒而自威”,迫使对方让步。

又例如,据报载,某日某单位某办公室,几名男士绘声绘色地谈起了某录像片中的黄色镜头,边谈边不时地用眼睛瞟一瞟在一旁埋头工作的年轻女士,其中一人还兴犹未尽地说了一句:“别不好意思嘛,瞧瞧,你的脸都红了。”这位女同事回答道:“不,我是为你们感到羞愧。”这几位男士的“口头腐化”顿时被止住了。

否定规则在应用中也有两条准则:一是旁敲侧击;二是正面否定。这两条准则又可以分别派生出两条次准则。

旁敲侧击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顺水推舟。其本意并不难理解,需要指出的是,其目的是诱使对方“搁浅”。这一点与归谬法有所不同,归谬法的运用,是持否定态度的听话人如何接过对方的思路,加以引申,使其达到荒谬的程度。而顺水推舟这一次准则要求持否定态度的听话人始终保持着认真聆听的态度,以诱使对方不停地说下去,然后在关键处来一个“点到即止”,使对方被“搁浅”在自己编造的谎言的“沙滩”上,难以自圆其说而不得不自行退却。例如,有人宣讲佛家的不杀生观念,说今生杀什么,来生就投胎变成什么。今生杀猪,来世就变猪;今生宰牛,来世就变牛。正在滔滔不绝之际,有人接过话头说道:“今生杀人,来生投胎变成人。”宣讲人顿时哑口无言。

旁敲侧击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引蛇出洞。其目的是切断对方的退路,从而更彻底地否定对方。人们在语言交际过程中,在对方的不良动机自行暴露之前,往往不便硬性表示否定。面对此类情况,通常只能是设法“引蛇出洞”,使其不良动机自行暴露。例如,法国古典喜剧作家莫里哀的代表作《伪君子》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富商奥尔贡的全家人都已发现被他奉为“良心导师”的答尔丢夫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伪君子,可是,无论怎么劝说,奥尔贡就是不信。后来,奥尔贡的妻子艾耳密尔想出一条妙计。天黑了,她让奥尔贡在桌子底下藏好,然后叫人去请答尔丢夫。答尔丢夫来了,艾耳密尔先是叫他关好门窗,接着又用花言巧语打消了他的顾虑,答尔丢夫在此之前曾数次纠缠她而始终碰壁,此时他以为艾耳密尔真的已经答应了,立刻上前欲拥抱艾耳密尔,一直躲在桌子底下的奥尔贡至此才恍然大悟。

否定规则在语言交际中并不一味地排斥正面否定,只是要求正面否定在应用中要慎重。正面否定的第一条次准则是定性有据;第二条次准则是辩证立论。

所谓定性有据,是强调无论是对事实经过的了解还是对事态性质的认定,都一定要确凿无疑。如果结论与依据之间存在着误差,就可能反遭驳斥,所作的否定结论反而会被否定,严重的还会伤及双方的友情或亲情。所谓辩证立论,则要求在正面否定时,可以采取分析从重、定性从轻的辩证认识方式。在话语形式上,有点近似于将字斟句酌的批评与语重心长的交谈结合,以求实现既正面否定了对方又不伤及双方感情的双重效果。

三、如何驳斥对方

此项规则用以指导人们在语言交际中如何针对对方的某种观点或理论,展开剖析与驳斥,进而摧毁或修正该观点、理论,实现语言交际的目标追求。驳斥规则在具体应用中显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鲜明的指谬性。驳斥规则在语言交际中主要应用于对对方观点或理论的剖析与驳斥。但是,如果将驳斥指向对方的合理部分或得理部分,显然容易染上胡搅蛮缠的色彩而且难以成功。因而,驳斥所指向的只能是对方观点或理论的薄弱环节或错误点,这种明确的指向使得驳斥理所当然地具有了鲜明的指谬性。

第二,措辞的简洁性。话语驳斥不同于文字论争,可以长篇大论地条分缕析,话语驳斥不但总体上显得篇幅较为简短,而且句型构建也大多较为简短。这就要求语言驳斥务必保持措辞的简洁,不但在中心词、关键词的使用上要避免交叉重叠,而且修饰性、描绘性的用词也应保持简洁。

第三,方法的多样性。驳斥规则在语言交际中的应用有其多样性的特点。仅就驳斥角度而言,就有事实角度、道德角度、法理角度、情感角度、利害关系角度等,这些不同的角度又可以分别派生出多种驳斥方法与技巧。需要指出的是,方法多样性的应用应服从驳斥规则的要求,即如何最有力地展开剖析与驳斥,也就是俗话所说的,“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对其中心点的指谬应优于对其次要方面的指谬,对其次要方面的指谬应环绕对其中心点的指谬展开。在驳斥过程中,尤其忌讳那种不分主次轻重的“全面开花”。

依照上述三个基本特点,驳斥规则可以产生两条准则:一是直接驳斥;二是迂回驳斥。这两条准则又可以分别派生出两条次准则。

直接驳斥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攻其要害点。很显然,这一点应当是驳斥的主突破点,它可以是对方观点、理论的主要方面,也可以是对方完全未加防范的次要方面。对方只要在这些点上暴露出理论构建的薄弱甚至疏漏,就应当集中力量,对其进行全力驳斥。

直接驳斥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由点拓面。在驳斥过程中,能够只凭“攻其要害点”就摧毁了对方观点、理论的构建,固然是幸事,但更多的时候,则是对方寻机反攻。在理屈词穷的形势下反攻,则常常要在运用偏离话题等方式转移交锋点后,再寻机对自己理论的薄弱点进行“加固”和“修复”。因此,直接驳斥一旦在某一点上立住了脚,就需注意不要轻易转移改变。宁可以该点为基础,逐步拓展驳斥面,也不要轻易偏离该点,去另寻突破点,以免新的还未获成功,原先的却已经失去了。

迂回驳斥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类比反击。中国有一句古话叫作“事不同而理同”,就是说,世上万事万物虽然各有其个性特点,但往往在基本原理上又有其共通之处,这就为类比反击提供了事实与理论依据。所谓类比反击,就是说,在观点交锋过程中,有时面对对方的侃侃而谈,似乎确实一时难以找到突破点,此时如能巧妙地借用另一具有相似或相同特点的事理进行类比,往往可“映照”出对方观点、理论的谬误之处。《交际与口才》1994年第6期上刊载了这样一场法庭辩论。20世纪30年代,香港茂隆皮箱行经营有方,生意兴隆,因而引起英国商人威尔斯的嫉妒。有一次,威尔斯来到茂隆皮箱行定购3000只皮箱,价值20万港币,合同写明一个月取货,逾期如不按质按量交货,卖方须按违约支付巨额赔偿……皮箱行如期交货时,威尔斯却说,合同上写的是皮箱,而现在做成的皮箱中使用了木料,就不是皮箱。因此,威尔斯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皮箱行经理冯灿委托香港著名律师罗文锦出庭辩护。正当威尔斯在法庭上步步紧逼之时,罗律师站了起来,从口袋里取出一块大号金怀表,高声问道:“法官先生,请问这是什么表?”法官答:“这是英国伦敦出品的金表。可是这与本案有什么关系呢?”“有关系。”罗律师面对法庭上所有的人说道:“这是金表,没有人怀疑了吧?但是请问,这块金表除了表壳是镀金外,内部的机件都是金制的吗?”旁听者闻声议论:“当然不是。”罗律师说:“那么,人们为什么又叫它金表呢?”罗律师接着又说道:“由此可见,茂隆行的皮箱案,不过是原告无理取闹、存心敲诈而已。”这场诉讼最后对威尔斯以诬告罪处以罚款5000元结案。

迂回驳斥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让步反击。在话语交锋过程中,当面对对方“有理有利”的滔滔不绝一时难以找到突破点时,不妨采用“先退一步”的技巧,造成我方已理屈的假象,诱使对方全面出击,再伺机捕捉其新暴露出的薄弱点,实施反击,也可奏效。

例如,莎士比亚的著名戏剧《威尼斯商人》中的“法庭辩论”这一场,债主夏洛克手持借据,上面早已写明,3个月期限一到,倘若还不出所借的3000枚金币,则从借债人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来作为赔偿。法庭上,威尼斯公爵和其他人纷纷替安东尼奥求情,夏洛克却不为所动。正在此时,鲍西娅女扮男装,以律师身份登场,她先是声称谁也无权变更法律,夏洛克有权割取一磅肉,使得夏洛克对她不再持有戒心。鲍西娅继而“以退为进”,要求为安东尼奥请一个医生来实施割肉后的救护,夏洛克当即以合同上没有写而表示拒绝。这样一来,夏洛克就等于重新修改了合同。因为原先合同上没有写到割肉后的救护问题,所以合同一旦实施,双方均既可以救护,也可以不救护,无论怎么做,都不属于违法。而夏洛克以合同上没有写而表示拒绝,就等于坚持认为,只要是合同上没有写的,都不可以执行。至此,鲍西娅开始“进攻”:合同上没有写可以流血,那么,夏洛克割肉时也不可以流血,否则,就是违法。此后,夏洛克节节败退,直至以失败告终。

第五章 语境是怎样由要素构成的——语境构成的系统把握

鲁迅先生曾在《立论》一文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某人晚年得子,在儿子的生日宴会上,众人贺之,一人说:“这孩子将来能当大官。”主人很高兴,给了赏钱。另一人说:“这孩子将来能发财。”主人也很高兴,给了赏钱。第三个人说:“这孩子将来总要死的。”主人大怒,将其痛打了一顿。鲁迅先生写道:“说假话的得了钱,说真话的挨了打。要是我遇上,只好说:‘啊呀、哈哈、啊哈、这孩子、哈哈……’”

从《立论》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看起来不合理,但在生活中却常可见到的现象,那就是,说假话的得到了好处,说实话的反而倒了霉,于是既不想说假话,又不想倒霉的人,就只好说“啊呀、哈哈、啊哈、哈哈……”了。

这里,我们举出《立论》一文作为本章的开头,其实并不是想讨论人们在语言交际中究竟是应当说真话,还是应当说假话,而是想研究一个新的问题,即语言交际与语境的关系问题。

第一节 对于传统的语境“二分法”的反思

我们知道,任何一种语言交际,都无不是在具体的语境中进行的。因此,一种语言交际能否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受到语境的密切影响。同样一句话,在这一语境中备受夸赞;在另一种语境中,却可能被嗤之以鼻。那么,语言交际与语境之间,究竟表现为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或者换句话说,当我们置身于某一具体的语境时,究竟应当如何说话?

要弄明白这一问题,首先应当弄明白什么是语境。

什么是语境?《辞海》中写道:“语境即‘语言环境’。①说话的现实情境,即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具体场合,一般应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时间地点、听读对象、作者心境、词句的上下文等项因素,为人们进行修辞活动的依据。②专指某个语言出现的‘上下文’。”

语境对人们实现语言交际目标追求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其实人们在进行语言交际时,早就注意到了语境问题。

传统的认识习惯将语境分为内语境和外语境两部分。内语境即言谈的前言后语或上下文,主要指语言的内部组织。外语境指语言交际外部的相关因素。其中又可分成两类:一类是指语言交际过程中的相关因素,如时间、地点、场合、对象等客观因素,以及在语言交际中,人的身份、思想、性格、职业、修养、处境、心情等主观因素;另一类则是语言交际的背景因素,比如时代特点、社会性质特点、社会文化与习俗特点等。

应当看到,这种“内外语境”的“二分法”,确实具有较为全面的认识作用,完备周密,条分缕析。然而进一步思考又不难感知,“二分语境”的理解方法,在某种意义上,指导认识虽有余,强化应用却嫌不足。这一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难免会使理论研究失去根本目标。语境研究在语用研究中,充其量只能是一个部分或一个分支,但“二分语境”的认识方法,看似已经明确界定,其实从内涵到外延仍然存在着相当多的模糊点。例如,将语言交际的前言后语,以及与前言后语相关的时间、地点、场合、对象,以及说话人的身份、思想、性格、职业、修养、处境、心情,甚至还有时代特点、社会性质特点、文化习俗特点等,统统划入语境研究的范畴,这就使得语言交际的研究只有语境,而语言交际不复存在。内外语境的划分法,使得除语境之外,剩下的岂不是只有空洞而不再具有实际内涵的声音?

第二,“二分语境”在理解方面,虽然涉及方方面面,无一遗漏,但有分无合,在分解之后未能解决如何合成的问题,即如何从整体的角度,将语境要素进行有机合成,使其在语言交际中得以能动地发挥作用,这一点“二分语境”并未涉及。这就犹如人体解剖,当我们把人体从头盖骨到脚趾、从头发到指甲细细分解,完成了对人体构成的认识之后,却没有去考虑如何合成复原。没有去思考各种要件是如何主次有序地组合成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且能说会动的活人的;没有去思考诸多要件能合成为人的内在依据,这样的人体解剖是否有那么一点不足呢?同理,“二分语境”如果只能完成对语境要素的分解认识,却未能完成对语境要素组合应用的整体把握,是否也有那么一点缺憾呢?

第三,语境要素在语境构成中,实际上有着主从地位的明确分界,只有把握了不同的语境要素之间的主从关系,才能真正做到“纲举目张,有效应对”。而目前对外语境的界定,不仅将时间、地点、场合、对象等客观因素和人的思想、性格、职业、修养相提并论,还将交际对象的处境、心情等主观因素与语言交际的背景因素,比如时代特点、社会性质特点、社会文化与习俗特点等混成一团。这就导致了所谓外语境构成要素的无序排列,进而模糊或者抹杀了语言交际中人们对于语境的能动适应的关注,使人们对于语境的能动适应变成了消极顺从,进而使语用研究失去了深入研究的发展方向,语境研究也因而陷入了僵化静止状态。

第四,语境因人的存在而构成,因而,语境研究自始至终都不能脱离对于语言交际参与者的研究。但是,内外语境划分法却漠视了更为重要的对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研究(例如,对于交际双方的心境、个性等方面的具体关注),以致语境研究事实上变成了话语应答研究。

其实,早在20世纪30年代我国就有人提出了远比“二分语境”更为翔实的“语境观”。例如,陈望道在1932年出版的《修辞学发凡》中提出了“六何说”,即“第一个‘何故’,是写说的目的:如为劝化人的还是只想使人了解自己意见或是同人辩论的。第二个‘何事’,是写说的事项是日常的琐事还是学术的讨论等等。第三个‘何人’,是认清是谁对谁说的,就是写说者和读听者的关系。如读听者为文学青年还是一般群众之类。第四个‘何地’,是认清说者当时在什么地方:在城市还是在乡村之类。第五个‘何时’,是写说的当时是什么时候:小之年月、大之时代。第六个‘何如’,是怎样写说:如怎样裁剪,怎样配置之类。”很显然,陈望道提出的“六何说”就是构成语境的基本要素,而且他还认为,语境实际上是由上述诸类要素有机组合而成的。

这里,笔者尝试提出语境的“四类要素有机合成”的认识方法,并以此为据,提出调动语境要素的内在魅力以及对语境能动适应的用语原则,以期提高语言交际的实用水平,从而更有助于实现语言交际的目标追求。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语境四类要素有机合成”的认识方法同样也适用于对其他民族文化用语的研究。故而,本书在举例为证时,有意识地采用了中外文化语用对应排列的形式,以使得该语境认识方法具有更大的适应面。

第二节 语境四类要素有机合成的理论确立依据

语境四类要素是指人境类要素、心境类要素、情境类要素和物境类要素。

一、语境四类要素的内涵界定

所谓人境类要素,是指以社会影响、人生经历为基础形成的,在话语的内容表述中并没有公开显现,但却对语言交际产生影响,甚至是主控影响的,包括时代特点、社会性质、文化习俗、观念意识等诸多方面因素在内的,在语言交际参与者身上的个性化凝结。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对人们在语言交际中强有力的制控,就是通过“人境类要素”来实现的。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何为“人境类要素”,何为“个性化凝结”,这里试举一例如下:《三国演义》中的关羽素以“义”字为重,对刘备及蜀国无比忠心,但是,在华容道上,关羽一方面称“不敢以私废公”,另一方面却对曹操的恳求不惜“以身试法”,违抗军令,放了曹操一条生路。而走麦城时,关羽在阵前与故交徐晃叙旧,指望徐晃能给自己让一条生路,徐晃也只说了一句“不敢以私废公”,却一直将关羽杀到大败,最后,关羽竟因此而丢了性命。

此例中,两次交谈的双方均为故交,都是一方求对方给自己让一条生路,对方均以“不敢以私废公”作答。在这其中,究竟应当如何对待“故交情谊”,如何处理“公私关系”,其实都不是交谈的话题内容。也就是说,两人在与对方交谈时,都没有对“什么叫作不敢以私废公”进行具体的话语交流(都没有公开显现),但是两人不同的理解却对交谈产生了不同影响。一个是放了对方一条生路,另一个是将对方杀得大败,在“不敢以私废公”的“共同原则”的指导下,分别显现了鲜明的“个性化”色彩。而对“不敢以私废公”的这种个性化的理解,就属于这两次语言交际语境构成中的人境类要素。

由此可知,在语言交际中,那些形式上与话题内容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对交际的进行具有影响作用的时代特点、社会性质、文化习俗、观念意识等,均属于语境构成中的人境类要素。同样还是这些成分,如果在语言交际中转作话题的内容,由说话人作为自己的认识说出,这就又成了话题材料,成了交际的内容,而不属于语境构成成分了。例如,双方在一起谈人生价值、谈理想抱负、谈爱情友谊等,不论这些内容会对交际双方产生何种影响,都属于交际的内容,而不是语境要素。

在这里,我们已不难看到人境类要素与话题内容的分界线。

所谓心境类要素,是指说话人以其独特个性、固有气质融合而成,能在语言交际中予以显现,并对语言交际直接产生影响的特定心态。其中包括以与对方的既有关系为基础,对对方话语所表现出的心理即时反应等。例如“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等,都是语言交际中心境类要素的显现。

所谓情境类要素,是指语言交际双方以历史关系为基础,在具体的语言交际中所形成的情感交融度的特定显现。例如“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一句话让人笑,一句话让人跳”等,都可以理解为语言交际中不同情境类要素的对比性显现。

所谓物境类要素,是指语言交际进行时的具体环境或背景构成。物境类要素在具体的交际中可大可小。大者如天地山水,小者如花鸟虫鱼,无一不可成为物境类要素。物境类要素原本是与语言交际并无直接联系的客观存在,但是,当这一客观存在对说话的内容和方式产生了影响时,就成了语境中的物境类要素。例如“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等,都可以令人体会到物境类要素对语言交际的能动影响。

二、关于人境类要素的命名

在语境四类要素有机合成的结构框架中,人境类要素与心境、情境是相分离的。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心境类要素与情境类要素不可以划入人境类要素呢?

首先,严格地说,“人境”一词在这里是一种借用,是因一时找不到更好的名称而采用的一种借用。这种借用,既是为了与心境、情境、物境作形式上的对应,也是为了将人们思想体系中的观点、立场、认识、理解等相对稳定的要素和特点,与心境、情境、物境等相对容易变化的要素和特点加以区别,以有利于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其次,应当看到,在语言交际过程中,行为的主体是人,语境构成的主体也是人。人们的目标追求都与人的观点、立场、认识、理解等诸多方面密切相关,并且受其制约。这就决定了语境研究的中心目标是具体的、与交际相关的人,换句话说,语境研究的是以“人”为主要因素构成的“境”。

人境类要素在语境研究中既是微观的,又是宏观的。所谓微观的,是指任何语境都是由具体的人来构成的,而这些人又各自有着独特的政治、历史、文化背景,有着独特的个性与人生经历。所谓宏观的,是指上述之个人独有的政治、历史、文化背景以及个性与人生经历,无不受制于时代、社会的大背景,换句话说,就是受制于交际参与者所置身的民族精神文化体系。正因为个人与时代、社会之间的这种内在的有机联系,我们有时可以通过对人境类要素的研究,来了解时代与社会。这种微观与宏观的辩证统一,使得人境类要素在语境研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此外,虽然语言交际不可避免地要同时显现出时代特点、社会性质、文化习俗、观念意识等多种成分,但是,语境研究其实并不关注这些成分为什么会产生,以及是如何产生的问题。那是历史学、社会学、哲学、文学等其他学科研究的问题(例如关羽何以会在漫长的中国文化史上成为“义”的象征的问题)。语境研究所关注的是,这些成分如何融合在人们的语言交际中,经过说话人的个性、气质、心理、文化等条件的加工吸收,形成说话人特有的表现形式,以及它们是如何对语言交际产生影响的。

正因为如此,在语境研究的系统结构中,人境类要素的研究处在中心主导的地位。

三、语境诸类要素与话题内容的可置换关系

语境诸类要素与语言交际的话题内容之间,不仅有其明确的界限,还表现为一种可置换的辩证统一关系。具体地说就是:从微观角度来考察,就某一次具体的交际过程来说,话题内容与语境诸类要素之间是界限分明的,是不可置换的,话题内容就是话题内容,语境要素就是语境要素;而从宏观角度来考察,就语言交际往往是一种持续进行的过程来说,话题内容与语境诸类要素之间则可以相互置换,即这一次语言交际中的话题内容,在下一次交际中可能被置换为某类语境要素,同样,这一次语言交际中属于语境类要素的成分,在下一次交际中则可能成为话题内容。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种关系,举两例如下:

例1 鲁迅先生的小说《祝福》中,祥林嫂在贺老六与独生子阿毛死后,重回鲁四老爷家中当帮佣。一日,另一帮佣柳妈对她说,阎王将应其嫁过的两个死鬼男人所求,锯开她的身体,以使两人各得一半。她劝祥林嫂到土地庙去捐一条门槛作为替身以免此难。从这一次交谈的微观角度来看,柳妈所述显然属于谈话内容。而祥林嫂十分相信柳妈所述,便去土地庙苦求庙祝,终于得到同意捐了门槛。回来后心情变得好了起来,说话、干活也精神倍增。但到冬至日,鲁四老爷家祭祖之时,四婶不让她插手祭祖,祥林嫂从此精神萎靡,最后竟然死去。从宏观角度来考察,柳妈对她说过的,“她将因为被两个死鬼男人争夺而被阎王锯开身体”的话题内容,祥林嫂再也没有与其他人重新谈起过。但是,这番话却转化成了祥林嫂与他人交际时的人境类要素(观念意识),主宰了她的行为举止、精神面貌与心理状态,直至最后死去。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话题内容在语言交际过程中向语境类要素的置换。

例2 鲁迅先生的小说《祝福》中,重回鲁四老爷家当帮佣的祥林嫂,儿子阿毛死去在心头留下的深深创痕,使她日复一日、机械地重复着那一段话:“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下雪的时候野兽在山坳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我一清早起来就开了门……”这段话显然是她向别人叙述的话题内容。而在事发当时,这些内容却是她让阿毛坐在门槛上去剥豆的思想基础,显然属于祥林嫂与阿毛讲话时的人境类要素中的观念意识。由此,我们又可以清楚地看到,语境类要素中的人境类要素在语言交际中向话题内容的置换。

至于心境类要素、情境类要素、物境类要素与话题内容之间,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可置换关系。例如,夫妻两人因心情不好,就某话题作交谈时发生了口角,甚至摔了东西。这里,心境不佳导致语言交际情境不佳,甚至破坏了物境构成。第二天,两人互作检讨:“昨天是我不好,我不该……”于是,前一天语言交际的语境诸类要素又转换成了第二天的交际话题内容。

语言交际的话题内容与语境诸类要素之间就是这种既有联系又可互相置换的关系。语言交际能否实现其目标追求,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这种可置换关系的影响。

需要强调的是,在语言交际中,无论话题内容与语境诸类要素之间的这种置换现象多么普遍、多么频繁,我们都不能将这种关系理解为同一性关系。也就是说,在某一具体的语言交际过程中,话题内容就是话题内容,语境要素就是语境要素,两者绝不可混为一谈。因为两者并不具有本质上的同一性。在语言交际中,双方对某一话题持有不同的观点、立场,固然表明双方人境类要素的构成有差异,但是即使双方对某一话题持相同的态度,也并不意味着双方人境类要素的构成一定相同。如辩论,即使双方的观点、立场全部对立,也并不意味着双方人境类要素的全部对立。法庭辩论之所以能够顺利进行,其实是因为控辩双方的人境类要素有相同的构成。如双方都认为应当以法律裁决作为判定是非的依据,并且往往都会认为法律会支持自己一方的主张和要求。如果这种相同成分不存在,辩论也就不会发生了。再如交谈,双方通过语言交际,在某种观点、立场上达成一致,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的人境类要素相同或相似,它很可能是双方显同隐异努力的结果。如男女相恋至组成家庭过程中的交谈,往往就是显同隐异的,某些家庭后来破裂了,常常是原先的隐异点逐步显现,以致破坏了原先借助“显同”所组成的关系。

第三节 语境理论一纲三目框架的构建

语境四类要素有机合成方法的提出,既是为了对语境构成要素进行科学的分解与辨析,更是为了能使其有机合成,从整体上进行把握与调控,以使其在语言交际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类要素在语境中并不是机械地并列式排列,而是有主有次、有纲有目。在语言交际过程中,既有纲对目的主控作用,又有目对纲的反作用。处于纲的中心地位的是人境类要素,而另三类要素则处于目的地位。

一、人境类要素的主控性质

在语境四类要素有机合成的结构系统中,人境类要素对其他三类要素有明显的主控作用。(一)人境类要素对心境显现的主控

在语言交际中,人们对于自己的心境是显现,还是封闭,是喜怒哀乐溢于言表,还是不动声色、无动于衷,无不受到人境类要素的主控。这种主控主要来自说话人所从属的精神文化观念,以及其进行交际的目的意图。就汉民族的传统精神文化特点而言,偏重于说话人对其心境的自我封闭;反之,对于性格比较外向、喜怒哀乐好溢于言表者,外界则往往会给予“不够稳重”等诸如此类的评价。

例1 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中,导致梁祝爱情悲剧的根本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女性不能自主地追求爱情”这一人境类要素对祝英台心境具有强主控性,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梁山伯与祝英台同窗读书三年,祝英台爱上了梁山伯,却不仅一直未能吐露心境,甚至从未暴露自己的女儿身份。直至毕业回家的路上,才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对梁山伯暗示启发。当她见到路边清水塘里鸳鸯成双时,立即问道:“英台若是女红妆,梁兄可愿配红妆?”看见路上过来一条黄狗,祝英台又暗示:“不咬前面男子汉,偏咬后面女红妆。”在独木桥上,祝英台露出女性的胆怯,要梁山伯搀扶,并说两人是“牛郎织女过鹊桥”。见路边有口水井,祝英台拉着梁山伯一同看水中倒影,又一次提示,水中正有“一男一女笑盈盈”。路边出现一座观音堂,祝英台又拉着梁山伯说:“观音大士来作媒,你我双双来拜堂。”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这一过程中,祝英台千言万语,其实可以简化为八个字:“我是女儿身,我爱你。”但祝英台绕来绕去,就是难以启齿直截了当地挑明说破。为什么?其根源就在于封建观念这一人境类要素对心境显现具有主控作用。以至十八相送到最后,梁山伯还不开窍,祝英台只好再生一计,虚构出自己“家中有个小九妹”,以中间人的身份向梁山伯说媒,留下了日后见面的理由。然而,旧景难现,时不再来,重新见面时,两个人的爱情悲剧已成无可挽回的定局了。

例2 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在他的小说《贝姨》中成功地刻画了贝姨的阴冷恶毒。她利用并几乎坑害了所有的人,却无一例外地得到了他们的感恩戴德。她成功的秘诀之一,就是自始至终都严密封闭自己的心境。这一点,从她与其堂姐于洛男爵夫人的交往中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贝姨从小就因为相貌奇丑而饱受歧视,因而对因漂亮而在家中受着优待的堂姐深怀妒忌,甚至曾因想摘下她那“真正希腊式”的鼻子而挨过打。但其堂姐成为男爵夫人后,却一直待贝姨不薄,不仅把她带进了城,逢年过节都送给她礼物,还供给她过冬的木柴,而且家里永远有贝姨的一份刀叉。但是,贝姨对这一切并不领情,而是处心积虑地想整垮于洛一家,以打击于洛夫人。她抓住了于洛男爵的极端好色,使其与交际花勾搭成奸,再指使交际花竭力耗空于洛男爵的家财。当于洛男爵因贪迷女色离家出走后,贝姨成天陪着于洛夫人四处查访,同时却一次次暗中通知男爵提前转移,使于洛夫人不断扑空。当于洛夫人家中揭不开锅时,贝姨又一次次去男爵府上“欣赏”于洛夫人的困苦与狼狈,甚至恨不得“像猫舔牛奶”一样上前去舔干于洛夫人的眼泪。但是,在日常语言交际中,她却处处表现出极大的热心与友善,不仅主动提出卖掉自己菲薄的年金替于洛夫人家还债,甚至愿意永远充当于洛夫人及其女儿一家经济上的保护人。当然,后面这一点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于洛夫人去撮合她与于洛男爵的哥哥、老单身汉福士汉伯爵的婚姻,等她成了元帅夫人之后,再用元帅的钱来救济于洛夫人一家。她在妒忌这一人境类要素的主控下,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努力多年,并终于以其“热情友善”调动了所有的人为其效力。她不仅也想成为贵夫人,更想体会自己由于洛夫人的保护对象转为于洛夫人保护者的得意与骄傲。而这一点,她自始至终都严加封闭,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过。(二)人境类要素对情境显现的主控

在语言交际中,情境显现是和谐、融洽,还是紧张、沉闷,与话题内容固然有密切关系,但更重要的是受控于人境类要素。人境类要素对于情境显现的主控,首先通过说话人对自己心境的主控,再转而实现对情境的主控,由于交际双方有其各自不同的人境类要素,这就使得交际情境的显现同时具有了多样化的显现特点。

例3 《红楼梦》第十八回中写到,皇妃元春获皇上恩准回家省亲,然而,亲人见面的欢庆情境,却被礼仪程序所主控。小说中写道:“转眼元宵在迩,自正月初八日,就有太监出来先看方向,何处更衣,何处燕坐,何处受礼,何处开宴,何处退息。又有巡察地方总理关防太监等,带了许多小太监出来,各处关防,挡围幕;指示贾宅人员何处退,何处跪,何处进膳,何处启事,种种仪注不一。外面又有工部官员并五城兵备道打扫街道,撵逐闲人。贾赦等督率匠人扎花灯烟火之类,至十四日,俱已停妥。这一夜,上下通不曾睡。”

到了十五日这一天,按照礼仪,贾府这边早早恭候,元春那边在皇宫里则另有一番程序:先拜佛,再领旨,然后开始动身,好不容易才挨到亲人见面。元春“至贾母正室,欲行家礼,贾母等俱跪止不迭”。父女相见,只能隔帘交谈,贾政还必须以臣自称。即便是与元春情同母子,一贯无规无矩的宝玉,此时也必须遵守“不得擅入”的规定,等待小太监奉谕前来引进。如此省亲场面,虽奢华之极,但在人境类要素的主控下,还有什么亲情可言!元春下了口谕之后,宝玉才得以进来。姐弟相拥,对宝玉从小就怀有母亲般情感的元春泪如雨下,这才出现了亲情交融的感人场面。

例4 俄国作家契诃夫在小说《普里希别叶夫中士》中,形象地表现了说话人的人境类要素一旦显现,将如何主控交际情境。普里希别叶夫一生效忠于沙皇政权,人虽然早已退伍,但思想却并未退伍,他认为自己仍然有权整肃人们的生活秩序——这一人境类要素有力地主控着他的一言一行。小说中写到村长的诉苦:“不管我们举着神像排队游行也好,也不管我们在办喜事也好,或者比方说,出了什么乱子,他总要赶来,嚷啊叫啊……他跑遍全村各户人家,吩咐大家不许唱歌,不许点灯。”他的衣袋里整天装着一张油腻腻的纸片,上面记满了他认为违法的“黑材料”,谁点灯,谁唱歌,谁跟谁私姘等。他不论对象,不看场合,一开口说话就亮出自己“有权整肃秩序”的人境类要素,长期严重地干扰、压抑了村民们语言交际时应有的融洽情境,以致最后村民不得不将他送上法庭,希望能借助法律来排除他的干扰。然而,在法庭上,他竟指责巡官处理此事不合法律程序,居然还动手打了巡官。当他被判坐牢一个月押出法庭时,看到村民们聚在门口等候对他的判决结果,立刻又用他那沙哑而气愤的嗓音喊道:“散开,老百姓!不许成群结队,回家去!”普里希别叶夫自命为“生活秩序整肃者”的人境类要素直至此时,仍对人们的交际情境表现出强烈的主控要求。(三)人境类要素对物境构建的主控

物境,通俗理解就是指语言交际发生的具体场所或背景。从表面看来,物境类要素是独立存在的,其实不然。在语境构成中,物境不仅是人境类特点的具体化(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人,按其时代、社会的人境类要求构建不同的物质环境与交际场所),更是说话人在人境类要素主控下的心境、情境的融情化,其构建受到人境类要素的主控也是显而易见的。这种主控,通常以两种形式显现,一为行为改造,二为感觉认定。

例5 《水浒全传》中,梁山好汉的领袖人物宋江是一个从根本上不愿造反、不愿与朝廷对抗的人。他与劫生辰纲的晁盖等人私下虽有交往,但也只是愿意向他们提供帮助,而思想上却认为他们犯的是“滔天大罪”,“于法度上却饶不得”。他在被迫杀死阎婆惜、大闹清风寨被官府捉拿以后,仍然认罪服法,毫无反抗之意。要不是后来因浔阳楼上题反诗,被官府送上断头台,又被梁山好汉从法场救出,实在走投无路,他是不会上梁山的。成了梁山好汉的首领以后,他想接受招安的思想日渐强烈,以致后来几乎不看对象、不看场合,逢人就谈他的忠君报国思想,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派人与官府联系,直至通过名妓李师师向皇帝传信,盼望招安。在他的这一人境类要素的主控下,水泊梁山这一造反英雄聚集之地,被他改造成为显现其“忠君报国”思想(人境类要素)的物境。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两处:一是由晁盖亲自命名的“聚义厅”,在晁盖中箭身亡的第二天,就被宋江更名为“忠义堂”;二是当院竖起一杆“替天行道”的杏黄大旗,使原先充满造反色彩的物境,变成了尽显“忠君”、“行道”色彩的另一种环境。

例6 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在小说《堂吉诃德》中塑造了堂吉诃德这个动人形象。堂吉诃德原是一个穷乡绅,五十来岁,读骑士小说入了迷,以致认为自己有责任、有义务巡游天下,匡扶正义,除暴安良。于是,他把祖上留下的破烂盔甲缝补缝补,穿在身上,骑上一匹又老又瘦的马,美其名曰“驽!难得”,还一厢情愿地将邻村的牧猪女认作自己精神上的意中人,给她取了个贵族的名字叫杜尔内西娅。他自以为万事俱备后就出发了。他把现实世界统统认作骑士小说中的虚构场景,于是,他把风车当作巨人,向其挑战,结果连人带马被摔在了地上;他又把羊群当作军队,挥动长枪向羊群冲杀,结果被牧羊人打掉了门牙,打断了肋骨;他还把盛红酒的皮袋当作巨人头,挥剑乱砍,弄得红酒遍地流淌;他又认定一队被押解的犯人是好人受难,挺身相救,赶跑了押解的差役,却反被解救的犯人剥去衣裳,狠揍了一顿。在堂吉诃德身上,恰好可以看到其人境类要素对其所置身的物境的感觉认定。他屡战屡败,却百折不挠,根本原因只在于他固执地按照骑士观念来认定客观世界。到小说结局时,他总算清醒了,随着人境类要素的消失,眼前的物境立即还原成了正常的现实世界。

二、语境四类要素有机合成中的反主控现象

认识到人境类要素对心境、情境、物境的主控地位的同时,还必须看到后三类要素在语言交际中的反主控现象的存在。这就好比人的大脑对肢体器官具有主控作用,但是肢体器官对大脑同时具有反作用。例如,小手指在人体结构中并不处于“主控”地位,甚至把它切除也不影响生命的存活,但如果它被铁钉划破,一旦引起破伤风,则可能使人丧命,大脑也随之死亡。这一类比说明了语境体系的另一特点,即在语言交际中,语境具有整体适应与整体违反的性质。

下面以实例剖析心境、情境、物境等要素对人境类要素的反主控现象。(一)心境对人境类要素的反主控

在语言交际中,心境固然受到人境类要素的强烈主控,但是,这种接受主控其实是有一定承受限度的。这一限度由其自身个性气质、生活阅历、文化教养等诸多要素综合确定。一旦人境类要素的主控超过这一限度,心境就会产生反主控现象,有时候,这种反主控可能是突如其来的。

例7 《红楼梦》中的晴雯,聪明美丽、品质纯洁、待人真诚。但在小说中,她却在“四五天水米不曾沾牙”重病在身之际,被人拖下床来,架出了大观园,最后死在16岁的少女岁月。从思想意义的角度来分析,这个结局应当归罪于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摧残和迫害;而从语言交际的角度来分析,她的心境对人境类要素的反主控也是其死因之一。她身为奴婢,自己也不是不知道该如何行事,但她一生气,连自己的主子宝玉都敢顶撞;宝钗到宝玉那里玩,天晚了还不走,她敢于发牢骚;面对宝玉的母亲王夫人,她也是有话必说;凤姐带人查抄大观园,众奴婢无不服服帖帖,唯独搜到她时,“豁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在大观园这样一个封建“人境”中,身为奴婢的她,原本只能接受人境的主控,封闭自己的心境,可是她心比天高,又过于外露,而且和其他奴婢相比,她心理承受的限度又比较低,在日常交际中过多地对人境类要素进行反主控。因而,她终于受到以王夫人为代表的人境的打击。

例8 俄国作家契诃夫在他的短篇小说《小公务员之死》中写到,一个周末,小公务员维切里亚科夫颇为怡然自得地坐在剧场中看戏,然而一不留神,一个喷嚏把唾沫星子飞溅到了坐在前排的将军秃顶上。顿时,“下级不可冒犯上级”的等级观念(人境类要素)压抑(主控)了他的怡然自得,他开始向将军道歉。可是将军正倾心于看戏,对他的道歉敷衍应对,这就更加重了小公务员的等级观念这一人境类要素对其心境的压抑,以致他由此开始向将军没完没了地道歉,甚至不断地去将军办公室向他道歉。而作为将军,尽管他当时也感到很不愉快,但看戏时的悠闲心境使得他并不想按照等级观念(人境类要素)来惩治原本无错的小公务员,因此也只是嘟囔了几句就算了。然而,小公务员没完没了的道歉纠缠,使得他的心境越来越恶劣,以致他最后不得不显现出级别的威风,突然地连嚷了两声:“滚出去!”小公务员最后竟因此而被吓得丢了性命。从将军身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心境对人境类要素的反主控。他从一开始并不打算显示将军的威严(人境类要素),到最后对小公务员大声呵斥,这一显现是被其心境逼出来的,心境在此过程中逐步反客为主,处在了主控的地位。(二)情境对人境类要素的反主控

语言交际的目标追求,呼唤着交际情境中氛围的融洽,而人境类要素的主控特点又常常表现为对情境氛围的压抑。因此,为了实现语言交际的目标追求,情境有时会对人境类要素表现出反主控。这种反主控也可分为两类情况:一是情境对人境类要素不合理压抑的反主控;二是情境的不合理显现对人境类要素的反主控。

例9 清朝洪癉所著的《长生殿》中,写到了唐玄宗李隆基与杨玉环之间的爱情故事。杨玉环“德性温和”而“风姿秀丽”,唐玄宗一见钟情,立即册封她为贵妃。本来,皇帝宠爱美女,理所当然,但杨玉环原是唐玄宗的儿媳,男欢女爱的情境竟是以违反天理人伦(人境类要素)为前提的。此后,杨玉环凭着自己的聪明美丽、多才多艺,更凭着自己的心计手段,成功地压抑了唐玄宗对其他女人的喜爱,使自己“一人独占三千宠爱”,以至两人情深意浓,留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千古佳话。可是,如果两人只是在后宫深院情投意合,当然也不会有其他什么后果。遗憾的是,曾经是开元年间“盛世明君”的李隆基,为情所牵,变得厌于政事,“皇帝当以江山社稷为重”的人境类要素反而被“男欢女爱”的情境所主控。为了讨得杨玉环的欢心,他不惜快马践踏农田,踩死百姓,只为了能将荔枝新鲜地送进京城,供杨贵妃享用。他不仅对杨氏家族一一加官封爵,还让杨国忠做宰相,独揽朝政。欢愉情境的不当显现逐步地反主控了唐玄宗“愿当盛世明君”的人境类要素。“快马送荔枝”引发了渔阳兵变,杨国忠专权又导致了安禄山叛乱,最后,杨玉环不得不在马嵬坡自缢身亡。

例10 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的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写到,在意大利的维洛那城里,蒙太古家与凯普莱特家世代结仇,致使两家人在街上一见面就是打斗。可是,蒙太古家的儿子罗密欧与凯普莱特家的女儿朱丽叶在一次盛大的宴会上一见钟情,两人当晚就在花园里幽会,成为誓死相爱的恋人。双方父母得知后横加干涉,但两人已在劳伦斯神父的支持下秘密举行了婚礼。不久,在一次两家的街头斗殴中,罗密欧被迫卷入,刺死了对方的人,被维洛那城大公驱逐出境,而朱丽叶也被父亲逼迫许配给贵族青年帕里斯。朱丽叶不从,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神父设计让她吃下安眠药假死,放入墓穴,然后再通知罗密欧来把她接走。可是罗密欧在接到神父的信之前,已得知朱丽叶服毒身亡的传闻,便携毒酒来到墓穴中。他饮下毒酒,倒在朱丽叶身旁。劳伦斯赶到墓穴,见朱丽叶已醒,催她在巡夜人到来之前离去。朱丽叶见罗密欧已死,不愿再生,拔出罗密欧的短剑自刎。两人的父母随后也赶到,面对儿女因爱致死的悲惨情境,双方幡然醒悟。最终,两大家族的百年世仇(人境类要素)消解了。在这里,情境对人境类要素实现了反主控。(三)物境对人境类要素的反主控

物境对人境类要素的反主控,主要表现为物境不符合说话人的人境类要素的要求,无助于有效地促进说话人的心境显露、情境交融。这种情况一旦出现,通常会导致两种局面:一是说话人逐步改变物境,直至符合人境类要素的要求;二是说话人无力改变物境而不得不暂时屈从,或改换物境。

例11 清朝吴敬梓所著《儒林外史》第五回写到,有一个叫严监生的人是出名的吝啬鬼,他至死仍对不合自己为人吝啬的人境类要素的物境表现出强烈的主控要求。小说中写到,严监生已经无药可救,家人也都聚齐。可是他“一连三天不能说话,喉咙里痰响得一进一出,一声不倒一声的,总不得断气”,还把手从被单里拿出来,伸着两根手指头。家里人都看不明白。有人问,是不是还有两个亲人未见面,他摇头;又有人问,是不是哪里还有两笔钱,他又摇头;又有人说是两件事,也有人说是两块田,他一概摇头。最后,还是他的填房小妾看懂了他的意思,上前说道:“爷,只有我能知道你的意思,你是为那盏灯里点的是两根灯草,不放心,恐费了油。我如今挑掉一茎就是了。”说罢,便走过去挑掉一茎。这时众人再看严监生,只见他点一点头,把手垂下,顿时就没了气。一根灯草竟使得严监生不肯死去!

例12 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从小就有明确的理想追求。他曾发誓,如果自己在30岁时当不上将军,那么就当个薪俸十万法郎的主教。他寻机进了神学院读书,认为这是他能实现主教理想的关键一步。但是,进了神学院后他才发现,这里的阴暗丑恶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在这个“到处是伪善,到处是欺诈”的世界里,他必须将“真实的自我”隐蔽起来。于是,他考试不敢考好,见人不敢露笑,尽量地装傻,尽量地谦恭,强迫自己披上伪善的外衣。最后,天遂人愿,于连被提升为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于连的这一伪装,本质上却是由神学院的物境对于连理想追求的人境类要素的反主控所致。这种反主控使得于连倍觉痛苦,他深深觉得:“在这里一点也学不到什么……他们所说的种种道理,不过是混淆人们的耳目,把我这样的疯人推到陷阱的深处罢了。”结果,他在神学院由学生破格提拔为教师的殊荣,反而淡化了他对“当上主教”的理想的追求。果然,他不久就毫不犹豫地抛开了既得的一切,头也不回地迈出了神学院的大门。不仅如此,于连后来在侯爵府,在与菲花格元帅夫人的交往中,不止一次地有过当上主教的机会,但是,在其理想追求的人境类要素的主控下,薪俸十万法郎的神职已蒙上了一层障碍,他已经完全不再向往了。

第六章 语境四类要素的个性化构成特点——语境构成的细部认知

以“人境、心境、情境、物境”四类要素有机合成的语境研究理论框架,虽然在具体展现时,会因时代特点、社会性质、文化习俗、观念意识的不同,以及说话人的文化层次、生活经历、个性气质等多方面差异而变化无穷,但是,顺应四类要素去逐一认识理解,还是不难发现,各类要素虽然多变,但同类要素又都具有相同的基本特点。这里试分别剖析如下,以期完成对这种“有机合成”的具体认识和把握。

第一节 人境类要素的特点与把握

人境类要素,即语境构成中的时代特点、社会性质、文化习俗、观念意识在交际参与者身上的个性化凝结,一般来说,具有稳定性、主控性、隐蔽性三大特点。这里逐一阐释如下:

一、稳定性

人境类要素的诸多成分,因其本质上属于意识形态、上层建筑领域的内容,所以一经确立,往往具有相当强的稳定性。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具体显现:(一)一经确立,即表现出坚定不移的特点

人境类要素一经确立,随即显现出一种不实现目标追求誓不罢休的坚定性。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在人生旅途上,人们既可能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春风得意,也可能有“屋漏偏遭连夜雨,船破却遇顶头风”的诸事不顺。在“天时、地利、人和”的顺利境遇中,人们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目标时,不一定能够感受到人境类要素的重要作用,可是一旦置身于“祸不单行”的困境中,人境类要素的稳定性往往就会凸显而出。

例1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少而好学,20岁以后,游踪几乎遍及全国,后继其父职任太史令,开始着手编写《史记》。在写作《史记》的过程中,他因为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触怒汉武帝而入狱,并被处以腐刑。在狱中,他仍坚持写作《史记》,出狱后任中书令。当时中书令大都由宦官充任,因此他深以为耻,但他忍辱含垢,发愤著书。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2年,司马迁历尽坎坷,终于完成了《史记》。

司马迁能在受了腐刑的大耻辱后,仍发愤著书,与其忠于太史令的职守,自觉承担编纂历史重任的“人境类要素”的确立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史记》完成后,司马迁曾在末卷的《太史公自序》中写到,有贤能的人才,若是闲散在家,这是做国君的耻辱;主上若是圣明,而他的德业不能传播使大众都知道,这是主管官员没有尽到责任。自己掌管史籍,如果放弃圣明的大德不予记载,忘却先父的遗言,以致埋没功臣世家、贤士大夫的功业,这不是一种极大的罪过吗?正是在这种使命感的主控下,他开始了《史记》的著述。后来,当他因替李陵辩护而遭祸入狱时,他的情绪受到很大刺激,但他很快就从“自叹自怜”中冷静下来,重新以编纂史书为己任,终于写成《史记》。

例2 法国作家巴尔扎克,1799年出生,他在年轻时就自信有很高的文学才能,并以毕生的精力追求着一个宏伟的目标:“拿破仑用剑未能完成的事业,我将用笔来完成!”他是在20岁时决定以文学创作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的。他的这一决定并没有借助家庭或外部的任何条件,而且他也只读过法学专科,同时只在文科学院做过一段时间的旁听生。当巴尔扎克宣称自己要当作家时,父母却希望他成为一名律师,后来父母同意给他两年的试验期,试验期内由他们负担生活费。于是,他一个人在巴黎贫民区租了一间顶层阁楼,开始从事写作。由于父母承诺的费用不久就因故停止,他的生活也陷入了困境,几近衣食无着。而且他的文学创作开始也并不顺利,他的第一部作品五幕诗体悲剧《克伦威尔》,根本无人接受,迫不得已,他只好暂时放弃文学,去经营出版业,开办印刷厂,非但未曾赢利,反而欠下巨债。但是人生的坎坷与挫折不仅未使其放弃初衷,反而坚定了他对文学事业的决心。

从1828年开始,巴尔扎克的作品开始获得成功。他名重一时,收入丰厚,出版商争着和他签合同,他也开始了阔绰的生活,服饰华丽,广置住宅和别墅,连仆役都穿制服。但是,和当年的贫困挫折未能动摇其理想一样,后来的富裕与成功也未能使其放弃目标追求。从1829年至1848年,他每天伏案10小时以上,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共创作小说91部。在世界文学史上,巴尔扎克以勤奋与努力给自己刻下了重重的一笔。(二)一经确立,即表现出百折不挠的特点

人境类要素一经确立,往往随即显现出外部客观环境很难对其加以改变的特点。即使面对恶劣的客观环境也能百折不挠,甚至无论是摧残其肉体还是精神,都不会动摇。转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即使面对荣华富贵、享乐安逸,人境类要素也同样能够做到不为所动。

例3 南宋末年,文天祥坚持抗元斗争。他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在民间代代传诵,其实这是他的世界观(人境类要素)的形象写照。

1275年,元军数十万人马兵分四路,直逼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文天祥时任赣州知府,闻讯立即亲率刚刚招募的万余民兵前去保卫首都。有人劝道,这无异于驱赶羊群去与猛虎相斗。文天祥答道:“国家如此危急,竟然没有人起来救亡,这怎么行呢?我只好自不量力,以身赴难。”不久,他驻守的平江(今苏州)因孤立无援被元军攻破。1276年,元军兵临临安城下,文天祥又“知其不可而为之”,以右丞相之职,去元军帐中交涉,要其退兵,结果反被元军扣押,在被送往大都(今北京)的途中,他伺机逃出,辗转到了福州,又加入坚持抗元的南宋大军行列,负责指挥江西方面的战事。兵败后,他步步为营,直退至广东海丰,在五坡岭被俘。

1279年,文天祥被押至元大都,在狱中,他总是面南而坐,不肯面北,表示他决无降意。前来劝降者均遭严词拒绝,许以高官厚禄,他也毫不动摇,并在狱中写下了《正气歌》。1283年,文天祥在大都慷慨就义,临刑前,他向人们问明方向,面南从容而死。

例4 莫里哀——法国著名古典戏剧家。和一般人踏上人生旅途之初往往首先要为生计问题作一番拼搏有所不同,莫里哀于1622年出生于一个宫廷陈设商的家庭。宫廷陈设商在当时专门为皇室服务,并且享有贵族封号。莫里哀是家中长子,早在他15岁时,家人就把世袭的权利给了他,后来又为他买了法学学士头衔和律师职务。可是,他却偏偏迷上了戏剧,而且在这个被上流社会所不齿的职业中,他迷上的又是连戏剧界自己都不看重的喜剧,为此,他还主动放弃了世袭的权利和称号。

1643年,莫里哀与他人合伙组成剧团进行演出活动,可是营业惨淡。两年后,剧团解散,作为剧团负责人,他被蜡烛商控告入狱。家人替他还了债。但是,无论怎么劝说,甚至软硬兼施,都未能使其“浪子回头”。同年冬天,他加入另一剧团,离家去外省演出,十几年后,才以远近驰名的演员身份回到巴黎。

莫里哀的喜剧作品,由于针砭时弊,鞭挞现实中的丑恶,曾不止一次遭到禁演。尤其是他的代表作《伪君子》,曾因触怒了皇太后和巴黎大主教而屡遭封杀。

莫里哀对喜剧的酷爱,起初只是缘于儿时作为一名观众的爱好。但后来,这种爱好发展成为他的人生目标追求(人境类要素),这种追求又使得他主动放弃了丰厚的财产,放弃了可以坐享其成的贵族封号和社会荣誉,而去经受创作戏剧艺术精品的磨难,甚至最后累死在喜剧表演的舞台上。(三)一经确立,即表现出独立顽强的特点

人境类要素从本质上说,属于世界观的构成部分,具有意识形态构成的本质特点,即它具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表现为即使置身困境,也能毫不动摇,努力去追求自己的既定目标;即使有时候置身于绝境,也能坚而不摧,顽强地朝着自己设定的方向前进。

例5 玄奘——唐朝高僧,史称唐僧。他俗姓陈,名,13岁出家为僧,法号是玄奘。唐初时,他去长安、成都等地受学,还游历国内,请教了许多有学问的高僧,发现我国佛教宗派分歧大,译经不全,于是决心到佛教发源地天竺去学佛学。当时,唐朝政权初定,不准出国,于是他偷偷离开长安西行。在出嘉峪关的路上,一位老人听说他要西行取经,再三以路途艰险劝阻,但玄奘答道:“我立志西行,决不东退一步,纵死途中,绝无怨恨!”老人见他意志坚定,就把所骑的马送给了他,并告诉他此马认识西去之路。玄奘寻求真经的坚定信念感动了守卫边境关口的将士们,他们违反禁令,放他出了关。

玄奘进入大沙漠后,迷了路,找不到泉水,又失手把皮囊里的水泼洒了。但他坚持西行,四五天滴水未进,幸亏后来找到了绿洲,才转危为安。此后,他孤身一人,穿越大戈壁,由天山南麓横过新疆,自葱岭北隅翻过雪山,经过素叶城,渡过乌浒水,继而转向东南,重登帕米尔高原,过铁门关天险,路过吐火罗(今阿富汗北部),于公元628年到达天竺(今印度)。

玄奘在天竺(今印度)留学15年,回国时带回佛经657部,回国后又花了19年时间,译出佛经75部,共1335卷,合计1300多万字,由此成为唐朝佛学的创始人,与鸠摩罗什、真谛并称为中国佛教三大翻译家。

例6 布鲁诺——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哲学家、思想家和科学家。他出生于意大利那不勒斯附近的一个穷人家庭,17岁进修道院,在那里,他获得了大量阅读的机会,阅读了希腊哲学、阿拉伯哲学和哥白尼的《天体运行》等科学著作,在对自然科学兴趣日增的同时,开始对宗教神学产生怀疑。不久,他写了一篇题为《诺亚方舟》的文章,遭到教会的责难。1577年,布鲁诺被罗马教皇判为“异端”,开除出教,被迫离开意大利,流亡国外。

布鲁诺在国外过了16年的流浪生活,对科学的信仰与追求却日益坚定。1584年,布鲁诺在英国出版了《论无限性、宇宙和诸世界》一书。在这本书里,他批判了亚里士多德的宇宙有限的思想,继承并发展了哥白尼的学说。他明确提出:“宇宙不仅是无限的,而且是物质的。”他认为宇宙由无数星系组成,太阳只是宇宙无数星系中的一颗尘埃;地球绕太阳转动,太阳也不是静止的,它与其他恒星的位置在不断变化着。这种新的宇宙观,与哥白尼学说相比,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1592年,罗马教皇设下计谋,把布鲁诺诱回了意大利并将他逮捕入狱,囚禁了7年。其间,宗教裁判所动用了所有酷刑,但布鲁诺毫不动摇,断然拒绝承认“做过任何可以反悔的事情”。最后,教会对他实施火刑,而布鲁诺面对宣判官说道:“你们对我宣读判词,比我听到这判词还要害怕!”布鲁诺至死,其观点、立场都无任何改变。

二、主控性

人境类要素,在语境构成上,属于其构成要素之一,但是在应用中,却处于语言交际的主控地位。从人境类要素的构成来看,它因为与世界观的构成密切相连,所以往往可以强有力地支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与一言一行。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显现:(一)人境类要素主控人们的行为举止

人境类要素作为一个人的思想观念的凝结,在一般情况下,处于一种隐蔽而不外露的状态。但是在语言交际中,其具体显现之一,就是不但能对人们的行为举止具有非常强烈的主控作用,而且,在某种特定的境况中,甚至可以决定一个人对生与死的选择。所谓“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就是非常典型的表现。

例7 邓世昌——清末著名海军将领,牺牲于甲午中日海战,时任北洋舰队“致远号”巡洋舰管带(舰长)。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爆发,9月16日,邓世昌的“致远号”和其他舰只一起,由海军提督丁汝昌率领,护送援军到大东沟。在返回旅顺的途中,一队悬挂着美国国旗的舰队向他们驶来,等靠近时,突然改挂日本国旗,并开炮轰击中国舰队,击沉了“超勇舰”,并击倒了挂在旗舰“定远号”上的帅旗。当时,邓世昌的“致远号”被日舰以一字队形与兄弟战舰隔开,邓世昌一看“定远号”上的帅旗倒了,马上命令在自己的舰上将帅旗升起,并指挥“致远号”向敌舰猛烈开炮。

不久,“致远号”中炮受了重伤,船身开始倾斜,弹药即将用尽,邓世昌意识到,为国捐躯的时刻就要到了。他命令全舰官兵“今天我们无非是一死,但死也要死得壮烈,死也要为国家壮威,用我们的生命报效国家”。在炮弹耗尽的情况下,他下令“致远号”开足马力,用最快的速度向日军的旗舰“吉野舰”冲去,要与“吉野舰”同归于尽,却不幸被“吉野舰”发射的水雷击中,船体沉没。

邓世昌因为身带救生圈,漂浮在海面上没有溺水,在他身边挣扎着的人劝他赶快游走,可是,邓世昌看到其他将士均沉溺于水中,没有生还的希望,就丢弃了救生圈,与其他将士们一起,壮烈牺牲于黄海之中。

例8 苏格拉底——古希腊著名哲学家。当时他经常去公共场所同人们谈论各种问题,特别是伦理道德问题。他将自己与他人交谈的方法命名为“精神接生术”,声称自己是“知识的助产士”,其具体表现为:在谈话中不断地向对方提出疑问,提示对方注意自己观点、理论的不足之处,进而对自己的原观点进行反思和进一步完善、提高。这种训练方法引起了后人的广泛注意,如黑格尔就曾专文评价苏格拉底的这种做法。他写道:“这种做法的直接结果是使意识发生混乱,从而使他陷于困惑,把意识导入困惑,这就是苏格拉底谈话的主要倾向,他想要用这个方法唤醒人们的见识、羞耻、意识,使人们知道,我们以为是真的东西并不是真的,相反却是动摇的,由此便产生了认真努力求知的要求。”

由于苏格拉底只通过谈话就能动摇人们的道德观念中“是非善恶”的既定标准,于是,他被当时的法庭判处有罪。法庭当时向他提出了三种惩罚方式:或是交纳罚金,或是服劳役,或是死刑。苏格拉底坚信自己无罪,所以他拒绝了缴纳罚金与服劳役,他认为如果那样做就意味着承认自己有罪,所以他选择了死刑,并非常坦然地饮鸩身亡。所幸的是,他死后不久,雅典人就对此判决作了改正,并以“反坐”的形式,对原先控告他的人,或处以死刑,或处以流放。(二)人境类要素主控人们的价值趋向与目标定位

语言交际,虽然并不是时时与说话人的价值趋向和人生目标密切相关,但是,通过一个人在语言交际过程中的表现,我们却可以观察到该人的价值趋向与人生目标。换言之,一个人追求什么与不追求什么,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追求,追求到什么程度,凡此种种,其实均无不受控于说话人的“人境类要素”。

例9 诸葛亮——我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中的重要人物。他具有惊人智慧、绝代才能,原为隆中隐士。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给予他极高的礼遇。诸葛亮为报答刘备的知遇之恩,决心忠于汉室,全力辅佐刘备,以实践自己“肝脑涂地,以报知遇之恩”的诺言(人境类要素)。

诸葛亮对刘备的效忠,不仅表现在刘备在世时,他审时度势、高瞻远瞩,料事如神、适时进退,最终帮助刘备占据西川,奠定了蜀汉基业,而且更为感人的是刘备临终托孤时诸葛亮的表现。刘备告知诸葛亮:“若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为成都之王。”诸葛亮当即“泣拜于地曰:‘臣安敢不竭股肱之力,尽忠贞之节,继之以死乎!’”诸葛亮当时是这样表态的,事后也是这样做的。刘备死后,其子刘禅不但怯懦无能,而且对诸葛亮也并不是以诚相待。但诸葛亮报定“忠心辅佐”的宗旨,夙兴夜寐,为国事操劳。军国之事,无论巨细,都亲自过问。有人批评他,作为丞相,本不该“亲理细事,汗流终日”。但他回答道:“吾非不知,但受先帝托孤之重,唯恐他人不似我尽心也。”诸葛亮全力扶持刘禅,安居平五路,七擒孟获,甚至强不可为而为之,六出祁山的出击征战,他亲自领兵,最后绝命于征战之中,不仅成为文学史上“士为知己者死”的典型形象,还留下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美名。

例10 赛查·皮罗多——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的作品《赛查·皮罗多盛衰记》中的主人公,是作者心目中勤劳踏实、忠诚守信的生意人的代表。赛查十几岁时从乡下来巴黎谋生,以其勤奋聪明,20岁时即由学徒当上了花粉店的老板,娶妻生子,生活美满,生意兴隆。人到中年时,他当上了巴黎第二区的区长,又获得了荣誉团的勋章。诸事顺利使得他又想跻身上流社会。他听从了公证人罗甘的诱劝,筹资30万法郎,和银行家合伙做地产生意,不料罗甘受人唆使,携款潜逃。他举办了一个舞会,结果因规模过大,费用高达6万法郎。他一下子陷入严重的负债窘境,想向银行借贷,又被人暗中破坏声誉致使借贷失败。债主催逼使赛查处于一筹莫展的绝境中,赛查的岳父比勒罗冷静地分析了形势,劝他宣告破产,这样,他便可以依照法律,只承担60%的债务。由于赛查确系被骗而破产,因此破产方案也得到了债主们的同意。

然而,宣告破产后的他,一心想着的仍然是如何全额还债,争回名誉。于是,一家三口都外出给人当伙计,省吃俭用,积钱还债,过了好几年,他终于一文不少地还清了债主们原已放弃了的40%的债务,挽回了自己的名誉地位和公民权,并且重振了家业。只是,此时的他已累得心力交瘁,还未享受苦尽甘来的欢乐,就在女儿签订婚约的宴会上,中风死去了。(三)人境类要素主控人们的思维言谈

在语言交际中,这种主控性具体表现为说话人围绕着自己的目的意图,注重于考虑什么与不考虑什么,注重于谈什么与不愿意谈什么,以及如何展开言谈等。而在语言交际过程中,目的意图的确立,以及环绕着目的意图而出现的言语行为,其实都无不受到说话人的人境类要素的主控和指挥。

例11 老夫人——我国古典戏剧名作《西厢记》中崔莺莺之母。在此剧中,如果说,红娘以其热情仗义而“名垂史册”,那么,老夫人作为红娘的对立面就是典型的反面形象。其实,她的一言一行,无不受到身为相国夫人的“人境类要素”的主控。这个“人境类要素”具体落实到莺莺身上,就是要莺莺恪守“先王之德”,承继“祖宗家谱”。她对莺莺管束严厉,一举一动均要红娘步步紧随,这正是这一“人境类要素”的具体体现。在普救寺被围,莺莺随时可能被抢之际,老夫人提出,要将莺莺许配给能解围退兵之人,其实这也只是她在走投无路之际的权宜之策,何况从道德角度来说,一女怎可二嫁?莺莺原本早就许配给了郑恒,又怎可再许配给张生?所以,在张生一封书信解围退兵之后,老夫人在宴席上叫莺莺与他兄妹相称,其实这也是她觉得无法兑现承诺,又不愿做负恩之人的无奈。试想,莺莺如果不是倾心于张生,而是早已爱着郑恒,即使老夫人不反悔,张生还不是一场空欢喜?

老夫人得知莺莺与张生私下来往,拷打红娘,也是有理有据的。因为从老夫人的角度来看,红娘在莺莺与张生之间牵线搭桥,其实是在教唆莺莺“败坏门风”,怎么不该打?而面对既成的事实,老夫人反倒显出了如何“不辱门第”的理智与冷静,她提出相国门第不招白衣女婿,要张生进京赴试,高中回来才能正式完婚,说到底还是为了相国的家谱延续,为了女儿能终身有靠。如果不是为了这一目的,试想,张生就算是金榜题名,当了大官,以老夫人的年纪,又能从中得到多少好处?

例12 伊丽莎白——英国小说家简·奥斯汀的小说《傲慢与偏见》中的女主人公。她是一个大胆追求人格独立的女性典型,她有着很强的自尊心,这一点一以贯之地主控了她的全部言行,这就难免有时会给别人,也给自己的生活增加“不愉快”的成分。例如小说中,她的表兄柯林斯向她求婚,当他列数自家的财产、社会地位、社会关系,并与伊丽莎白家极少的财产作对比,认为她应当接受自己的求婚时,伊丽莎白当即对他改称为“先生”,对其求婚断然拒绝后走开了,使柯林斯狼狈不堪。但是,伊丽莎白太强的自尊心也给自己带来了尴尬。小说中,庄园主达西也向伊丽莎白求婚但遭拒,可是后来,伊丽莎白发现,达西其实有着很多优点,他正直、仗义、待人热情,伊丽莎白动心了。然而此时,父亲却告诉她:“达西先生见到女人就觉得晦气,也许他连看都没看过你一眼呢!”听到这番话,伊丽莎白“尽量凑着父亲打趣,可是她的笑容显得极其勉强,父亲的俏皮幽默,从来没有像今天那样不讨她喜欢……”伊丽莎白心里想的是一套,表面上却要装出另一套。她真想哭,可是又不得不强颜欢笑。父亲说达西先生没有把她放在眼里,这句话未免太让她伤心。小说直到最后结束,伊丽莎白才与达西喜结良缘,这其中的诸多波折,与伊丽莎白的思维言谈受到自尊心的强烈主控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

三、隐蔽性

人境类要素在语言交际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往往还显现出一种隐蔽性,这一特点,一般也可以从三个方面表现:(一)为实现语言交际目标而作暂时性隐蔽

每一个人,由于家庭背景、人生阅历以及政治、经济地位各不相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境类要素也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为了避免因人境类要素的各不相同而干扰交际目标的实现,人们在语言交际过程中,往往会“隐异显同”。所谓“隐异”,即是将自己的目标追求中与对方不一致、相对立以及可能引发冲突的部分隐匿起来;所谓“显同”,就是尽量显现自己与对方相同的部分。

例13 袁世凯——北洋军阀首领,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窃国大盗”,曾以皇帝名义执政83天。他的政治活动主要是在戊戌维新至北洋军阀时期。他在这一时期,曾分别从康有为、梁启超至孙中山,以及从清朝皇室至北洋军阀那里,无一例外地得到了信任与重用,而他却对他们或口是心非,或阳奉阴违,这可以清楚地使人看到“人境类要素”的“隐蔽性”特点。

袁世凯曾被康有为、梁启超视为知己。1898年戊戌政变前夕,谭嗣同密访袁世凯,要他利用手中掌握的兵权保护新政,他当时慷慨激昂地说道:“杀荣禄如一狗耳。”可是一转身,他便与荣禄联手,扼杀了维新变法。

以出卖维新派利益而获得慈禧太后信任的袁世凯,很快就升任山东巡抚,后为北洋大臣,又为军机大臣、外务部尚书。1911年,在官场斗争中失利的袁世凯,又转而投靠北洋军阀和帝国主义,并出任内阁总理大臣。当孙中山成立“中华民国”后,袁世凯一方面借助革命形势迫使清帝退位,另一方面又隐蔽起自己的真正目的,公开表示“拥护共和”,宣称“共和为最良国体,世界之所公认”,从孙中山手中骗来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之职。

就任临时大总统之后,袁世凯才逐步显现自己的目标追求,他派人刺杀宋教仁,镇压孙中山领导的讨袁军,解散国会,撕毁约法,甚至不惜以接受日本企图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为代价,加速建立自己的独裁政权,并且最终登上了皇帝的宝座。透过袁世凯的政治发迹史,我们不难看到,对于自己目标追求中的人境类要素,袁世凯采取的恰恰是在时机尚未成熟时“隐异显同”的做法。

例14 希斯克列夫——英国女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小说《呼啸山庄》中的男主人公。他原是利屋浦贫民区的一个弃儿,被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萧先生捡回,同恩萧的儿子辛德雷和女儿凯瑟琳一起长大。恩萧先生对他倍加钟爱,给他取的名字“希斯克列夫”,原是自己的一个夭折了的儿子的名字。但辛德雷却因此嫉恨他。他以沉默与忍耐承受着辛德雷的折磨与欺负,既不反抗也不告状。后来恩萧死了,辛德雷便把他降为奴仆,他仍然忍受着,但心中却在凝结“总有一天要复仇”的强烈愿望。他在心里还强烈地爱着一起长大的凯瑟琳,然而有一天他无意之中听到凯瑟琳与女佣耐莉谈心时说,希斯克列夫并不知道她有多么爱他,但是她不会嫁给他,因为她要成为这一带最了不起的女人,而嫁给希斯克列夫就会降低她的身份。希斯克列夫因此出走,不知去向,而凯瑟琳后来则与阔少爷埃德加结婚。3年之后,希斯克列夫发财而归,他回来的目的就是用手中的金钱复仇。

凯瑟琳的小姑子伊莎贝拉爱上了希斯克列夫,希斯克列夫并不爱她,却决定利用她来实施报复计划,便带着她私奔了。凯瑟琳因此大受刺激,产下女儿才7个月后死去了。希斯克列夫又回来了,一边折磨伊莎贝拉,一边利用手中的钱,使辛德雷逐步陷入酒鬼和赌徒的泥坑,直到辛德雷把全部家产都抵押给希斯克列夫。辛德雷死了,希斯克列夫又把辛德雷的儿子降为奴仆,把他训练成一个忠心耿耿的走狗式的人。后来,希斯克列夫又骗来已经长大的凯瑟琳的女儿,强迫她与自己那有病的儿子结婚,气死了凯瑟琳的丈夫埃德加,继而又霸占了埃德加的产业,终于完成了他隐蔽在心中多年的复仇计划。(二)为实现语言交际目标而作让步性隐蔽

人们在语言交际中,不但各自的人境类要素因人而异,各有不同,而且双方的地位(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条件的总和以及道德、人格方面的可信任度)也都是不相等的。为了避免语言交际的失败,有时,尤其是弱小一方,在自己认为实现目标追求的时机、条件均不成熟时,即使自己的人境类要素显现有可能得到交际对象的赞赏,也往往会主动作出让步性隐蔽。

例15 刘备——我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中的主要人物。他虽然身为汉室宗亲,尤其是与汉献帝叙明辈分以后被尊称为“皇叔”,但其家系早已没落,自己更因家贫而曾以织席贩屐为生。后来,他与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举兵参加了镇压黄巾军的活动,由此开始登上政治舞台。在汉末的混乱局面中,刘备集团前期势孤力微,只好在军阀混战的夹缝中求生存。他先后投靠过公孙瓒、陶谦、曹操、袁绍、刘表等人,在仰人鼻息的日子里,他始终将自己的政治抱负(人境类要素)隐蔽得严严实实。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投靠曹操时的情景。为了防止曹操将自己视为政治上的潜在对手而受其伤害,刘备在住处的后园里种菜,每天亲自浇灌,以为韬晦之计。

有一天,曹操青梅煮酒,邀来刘备,对座同饮,说话时曹操问及天下谁人可谓英雄,刘备逐一列举当时有兵马权势之人,皆被曹操一一否定,最后曹操一语惊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表达了对刘备的赞赏。而刘备却以为已被曹操识破了自己以种菜为掩护的政治抱负,大吃一惊,竟使手中筷子落地而全然不知。曹操觉得奇怪,问其原因。尽管已有曹操的赞赏在先,刘备仍然以当时天空大雨将至,雷声大作,自己被雷声震落了筷子为借口搪塞过去。

例16 蓓基·夏泼——英国小说家萨克雷的作品《名利场》中的女主人公。她出生于一个贫苦的艺术家家庭,早年父母双亡,在平克顿女子学校半工半读长大。贫困屈辱的生活处境,养成了她的精干、早熟和世故。她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人境类要素),而自己所拥有的却只有色相。在人生道路上,她一次又一次地向自己选中的男人奉献自己的“爱情”,而在这层“爱情”薄纱下深藏着的,则是她想利用他们进入上流社会的目标。

蓓基·夏泼早在平克顿女子学校期间,就曾在听课时因“暗送秋波”迷住过前来讲课的一位年轻的副牧师。去好朋友爱米丽亚家中做客,她一得知其兄乔瑟夫是驻印度殖民地的外交官,而且未婚,就立刻向他发起进攻,做起了成为富有的殖民官太太的美梦。她来到毕脱·克劳莱爵士家担任家庭教师,立刻又选中爵士的儿子、禁卫军军官罗登·克劳莱作为自己的目标,因为他将来不但要继承爵位,而且他的姑母准备将家产遗赠给他。这一次她倒是成功了,然而罗登的姑母知道罗登娶的是没有社会地位的家庭教师后,就与他断了来往,而罗登偏偏又挥霍成性,以致两人竟靠借债与招摇撞骗过日子。后来,蓓基随着丈夫的军队去了巴黎,一番钻营,却仍与“荣华富贵”无缘,于是,她又回到伦敦。不久,她又与一位大政客斯丹恩勋爵“情投意合”,结果被丈夫发现,引起一场大风波,她不得不单身离开伦敦……她晚景凄凉,只能在回味过去那一次次接近成功的“富贵梦”中消磨自己的时光。(三)为实现语言交际目标而作策略性隐蔽

在语言交际中,当显现人境类要素不仅无助于实现目标追求,反而可能阻碍其实现时,人们往往就会有意识地加以隐蔽而不外露。这种策略性隐蔽的特点,有时会伴随着一些手段和措施进行掩饰,对于这一类的掩饰,尽管往往同时具有暂时性和让步性的特点,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将其称为策略性隐蔽更为准确。

例17 韩信——汉高祖刘邦手下的一员重将。他起初在刘邦军中担任管理粮饷的军需官,后来经萧何的推荐,被刘邦封为大将,为其立下了赫赫战功。有一次,韩信为刘邦征讨并平复了齐国,他派人去向刘邦提出请求说:“齐人狡诈,意外的变故很多,是个屡降屡叛的国家,南面又和楚国相临,如果不暂立一个代理王位的人来镇压它,那齐国的形势是不稳定的。希望能让我来暂代齐王之位,这对当前局势是很有帮助的!”当时,刘邦正被项羽围困在荥阳,且项羽的攻势十分猛烈,形势危急。收到韩信的信,刘邦大怒,骂道:“我被围困在这里,早晚都在盼着你韩信前来帮我打退围兵,你倒要自立为王!”张良、陈平在一旁暗中踩了一下汉王的脚,贴着汉王的耳边小声说道:“眼下我们正处于困境,还能有什么办法禁止韩信称王吗?不如就乘此机会立他为齐王,好好地对待他,叫他自己设法守住齐国,不这样,恐怕会发生变故。”刘邦顿时醒悟,随即改口说道:“大丈夫既然能平定诸侯,要做就做真王,为什么请求做代理呢?”他立刻派张良去立韩信为齐王,并征调他的部队来打楚国。项羽被打败之后,刘邦乘韩信不备,先是夺去了他的兵权,然后又将其由齐王改封到楚地为王,接着又设下圈套,指责其谋反,最后不仅杀了韩信,还杀了韩信父、母、妻三族所有的人。

例18 尤利亚·希普——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大卫·科波菲尔》中的人物。他本是威克菲尔律师雇用的一名穷书记,整天一副胁肩媚笑、虚伪做作的面容,内心深处却时时躁动着不择手段去攫取财富和地位的奸诈与贪婪。

小说中,他有意促成威克菲尔律师酗酒的恶习,趁他年老昏聩和酒后软弱,伪造票据和签字,一步步地把威克菲尔“按在他的拇指下面”,夺取了他的地位和财产。他又利用密考伯先生的贫困,以微薄的秘书薪金和一笔笔小额贷款,逼使密考伯成为走卒,参与他诈骗威克菲尔和贝西小姐的罪恶活动。直至罪行暴露,置身囹圄,他仍在以自己的伪善骗取人们的同情。希普骗取别人同情与信任的基本手段,就是在时机成熟以前,尽量地以“谦卑”的态度隐蔽起自己的罪恶目的。小说中,希普只要一开口说话,就是“我们太卑贱了”、“我们非常卑贱”、“我们现在卑贱,我们过去卑贱,我们将来永远卑贱”、“我卑贱地邀请您”、“我卑贱地感谢您”等,可是一旦时机成熟,他的贪婪奸诈立刻就变成了毫无顾忌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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